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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档案管理方法模板(10篇)

时间:2023-05-16 15:18:21

合同档案管理方法

合同档案管理方法例1

中图分类号:G272;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11(b)-0126-02

随着各大企业的迅猛发展,企业的经济活动变得愈来愈频繁,致使合同档案的数量也不断上升。要想实现数量多的合同档案的管理,就必须收集完善的合同材料。同时,进行合同档案归类管理也是十分关键的。就目前合同档案管理而言,多采用分散式归类方法,该方法存在一定的弊端,这种方法因企业合同档案相对分散,增加了合同档案管理的难度。分析企业合同档案存在的特征,结合管理注意事项,不难看出,企业合同档案管理方式的选择,更适合用集分式归类法。

1 企业合同档案的特征

要想分析企业合同档案的分类管理,就必须掌握企业合同档案的特征,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1 法律性

人类社会中,合同制度是一种最为古老的法律制度。对于经济社会而言,合同以法律形式存在,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市场交易。合同在合同法的背景下,又赋予了法律效力。合同档案是一种原始记录,其记录内容包括合同变更、签订和终止整个过程,因此,合同档案具有法律特征。

1.2 凭证性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会引发较多的经济纠纷。合同既是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和权利的凭证,又是法院及仲裁机构处理和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律依据。因此,合同档案具有一定的凭证特征。

1.3 规范特征

合同的签订、变更和终止等环节,必须要在合同法允许的范围内执行,也因此,赋予了合同档案规范的特征。就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等方面而言,合同法均有明确规定。例如,订立合同的形式有3种,包括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内容方面,对合同的当事人姓名、数量、价款和住所等一般条款做了明确规定;还特别规定了合同的格式条款。只有赋予合同法律形式,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益。将合同作为档案保存时,一旦丢失某一部分,就失去了合同部分及全部法律效力,难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4 相关文件多

企业合同档案既包括签订的合同文本,又包括签订前和签订后的任何一个有关材料,例如,签订前的洽谈、招投标,签订后的变更、解除和签订等。邀请函、招标书、投标书、评标报告、会议纪要、议价单、会签审批表及解除协议等,组成了合同档案,要想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就必须做好合同档案的归档工作。

1.5 合同档案数量多

与行政机关相比,一个完备的企业,每年内制定的合同档案相对较多,少则几百件,多则几千件。在这种情况下,要区分两种合同档案的分类方法,从而更有效地做好企业合同档案的管理。

2 合同档案集分式归类方法分析

2.1 以集分式归类原则为中心

从旧版及新版电力企业档案分类表来看,主要是依据科技档案和文书档案进行归类,科技档案包括电力生产、科研项目和建设项目准备。而文书档案包括行政管理和经营管理两大方面。在这种归类措施下,既给合同档案的分类整理增加了难度,又不利于合同档案的查找及统计管理。对合同档案进行归类时,要以集分式分类原则为中心,依据《合同法》中无名合同及有名合同的种类,重新制定。

2.2 集分式分类表

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适用于企业的有名合同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运输合同,委托合同,技术合同,承揽合同,供用热力、水、电、气合同,技术合同及建设工程合同9种。依据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制定集分式分类表,并在分类表中,将合同档案分类归档,依次为60~69号。

有名合同,又叫作典型合同,是指在法律规定中,确定其规则及名称的合同。无名合同,又叫作非典型合同,是指在法律规定中,未确定其规则及名称的合同。

2.3 分类表的使用法方法

将合同档案分类归档过程中,年度、分类号以及件号共同组成档号,年度为签订合同的年份,与合同相对应的具体分类号码为分类号,件号是在相同年度、相同分类号中,按照合同签订时间顺序制定的流水号。“―”作为代码间裂解符号,代码用阿拉伯数值0~9标注。例如:2014―62―002,该档号表示2014年度,借款合同中的第二件合同档案。

3 合同档案归类管理的注意事项

在把合同方案转交至档案室前,企业要安排一个部门,做好办理合同的相关工作,防止出现办理人员和部门相对分散,无法做好合同材料收集工作。

对合同编号实行统一编制,并由合同主办部门负责,从而有助于合同材料的统计、保管和利用。要按照相关原则编制合同编号。诸如,将合同分为几大类,同时采用特定符号标记,例如物资类可以采用WJ表示。随后依据时间顺序,在类别号里编制流水号。独立性是各个合同编号的特性,一旦制定,无特殊情况,不允许私自更改。采用合同编号排列法,对未移交的合同材料进行保管,从而实现简便、快捷地查找相关合同材料。

移交前,由合同主办部门统一负责收集合同材料,并保管好。相关文件多和合同档案数量多是合同档案的两大特征,因此,合同主办部门在收集合同材料时,要将与合同有关的一切文件资料进行收集。档案室要监督和检查合同主办部门合同材料的收集和保管工作,各部门相互配合、协调,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

合同主办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年度全部合同材料上交至档案室。有些合同在签订结束后,存在变更、作废和解除等问题,难以确定合同最终办理时间。所以,尽量不要将刚签订的合同转移至档案室。对于此类档案,先由合同主办部门进行收集和保管,待合同办理时间确定后,转交至档案室。

4 结语

企业合同档案管理,对企业的发展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传统合同方案的归类管理,大多采用分散式归类管理,给合同档案管理带来一定难度,不利于合同档案的查找和利用及统计管理。对于企业合同档案管理来讲,充分利用其管理特性,采用集分式管理能够更好地实现对于企业合同档案的有效管理。由此得出结论,在企业合同档案管理工作中,集分式管理效果更好,更加实用,更符合企业合同管理的需求,能够在企业合同档案的查找、使用及统计中达到显著效果。

参考文献

[1] 李林峰.企业合同档案管理难点问题分析及建议[J].中国科技博览,2013(20):231.

合同档案管理方法例2

从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来看,在其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例如,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档案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以及档案管理管理方法落后等等。

1、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

虽然各个新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都有自己的管理档案的制度,但是从总体上看新农合档案管理制度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还很不完善。具体体现在档案的收集制度和保管制度都不完善,使得农村医疗档案在收集的过程中无法做到全面,而在保存的过程中又经常丢失,影响了医疗档案发挥它应有的作用[1]。

2、档案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大部分农村医疗档案管理人员都不是专业的,对于如何正确管理档案的经验和知识缺乏,而且对档案管理的工作的认识不够,同时由于档案管理人员一般网络技术水平低下,无法适应现代化档案管理的要求。

3、档案管理方法落后

由于对于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的经费和投入不足,使得档案管理设备落后,甚至很多时候搜寻档案信息还要靠人工,这样不仅浪费了时间和精力,还使得档案信息不能得到充分的利用。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新要求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工作,就必须采取措施对该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解决[2]。相关人员要采取措施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以及利用新技术完善档案管理方法,从而有效地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水平。

1、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抓好制度建设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业不例外。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的管理,就要首先根据我国《档案法》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的具体情况,制定一套完整的档案管理制度。从医疗档案的收集、登记、审核和保管等方面入手,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进行报销的票据或其他档案等进行管理。对于不同类型的文字、图像、实物或者电子档案进行分类和规整,同时对于医疗信息档案的动态要进一步关注,确保档案信息能够得到及时的更新和补充,使得档案管理工作更加完善,从而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根本要求。

2、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是一种新兴的事物,它与其他的档案管理有相同之外也有不同,尤其医疗档案专业性比较强,需要档案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也比较高。首先要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建设,要让其真正认识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的重要性,要让他们认识到档案管理的规范与否直接影响着农民的切身利益,要真正重视起这项工作来。其次要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不仅要使得他们拥有全面的档案管理的知识,还要熟练掌握计算机技术和网络信息技术,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医疗档案管理人员队伍。同时鼓励他们树立终身学习的信念,使得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化、合理化。总之,新农合医疗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到爱岗敬业,善于创新,用自己丰富的专业档案知识来指导实际的档案管理工作,善于发现并解决问题,使得农村新农合医疗档案真正为群众的医疗保障作出应有的贡献。

3、利用新技术完善档案管理方法

合同档案管理方法例3

合同档案详细记录了风电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在企业制定年度预算、评估和审计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参考价值。调查发现,许多企业对合同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不高,合同档案管理存在分散、混乱等问题,给档案的查找和利用带来了很大困难。因此,风电企业必须要采取合理的合同档案管理分类办法,实现合同档案的科学分类和优化管理,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1企业合同档案的基本特征

对风电企业来说,企业运营中产生的档案种类主要有技术合同、劳动合同、工程合同等,这些档案虽然在具体内容和使用价值上各有不同,但在某些方面也具有一定的共性,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1法律性

法律性是企业合同档案的基本特征,也是区别于企业其他档案的标志之一。合同档案的内容主体是合同,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企业合同档案具有明显的法律特征,这也意味着无论是合同档案的保存、管理还是销毁,都必须严格依照相关的法定程序。除此之外,合同作为记录了企业经济活动和维护企业法律权益的文件,也只有在具备法律特性的前提下,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1.2凭证性

近年来,风电行业蓬勃发展,风电企业在推动自身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加剧了行业内竞争的激烈程度。部分企业为了谋求私利,往往会采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从而带来许多经济纠纷。合同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真实记录,对企业应尽的义务和拥有的权利进行了明确说明,在解决经济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凭证作用,从而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

1.3规范性

规范性是企业合同发挥法律效力的必要条件,合同档案的规范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合同档案内容的规范性。一份完整的合同档案,应当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内容、当事人的亲笔签名、合同的数量以及书写形式等,只有这些条件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确保合同具备法律效力。另一方面是合同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合同档案在管理过程中,如果出现损坏或缺失,都会影响其法律效力的发挥。因此,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管理,保证合同档案的完整性。

1.4繁杂性

企业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合同,合同档案的管理工作面临着较大的压力。同时,企业合同档案还需要根据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管理,例如,合同签订前的洽谈、招投标等;合同签订后的招标书、评标报告、会议记录等。要想确保合同档案应用价值的发挥,相关工作人员就要收集、整理和保存好这些合同档案。

2企业合同档案管理分类的优化措施

2.1强化企业合同档案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合同档案管理机制,能够为合同档案管理工作的优化开展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完善的管理机制应当包含合同档案的收集、汇编、整理、保存等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要根据风电企业经营业务的发展情况,有针对性的补充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以确保合同档案的管理能够与企业发展向适应。从企业发展的角度说,只有在完善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下,才能借助于合同档案,帮助企业减少市场竞争风险,进而在保证自身利益不受损害的情况下,推动风电企业实现健康和持续发展。

2.2加强合同档案之间的联系

企业合同档案数量较多,如果采用单独整编和单独管理,必然会导致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压力剧增。因此,为了提高企业合同档案的管理效率,在进行合同档案的整理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需要有重点的寻找合同档案间的内在联系,而合同档案的分类管理,可以显著提升其工作效率,减轻工作压力。例如,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单立类目、分类组卷,这能够起到化繁为简的效果。当然,企业管理者也要为合同档案管理分类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可指派独立部门负责合同档案管理的相关事宜。

2.3实施合同档案的统一编号

为了便于进行合同档案的管理,风电企业在开展分类管理时,可以将不同的合同进行统一编号。这样一来,今后在查找某一份合同档案时,不需要花费过多的时间进行翻找,而是直接查找编号,极大的提高了合同档案的管理效率。合同档案的编号要按照一定的要求进行,例如可以根据合同档案内容的不同进行分类,如物资类、工程类等;还可以根据合同档案的生成时间进行分类等。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用何种分类形式,都需要在档案袋上进行标注,避免混淆。

2.4定期进行档案材料的整理

合同档案的管理是一项动态的工作,随着企业各项业务的不断开展,也源源不断的产生了许多新的合同档案。因此,风电企业在进行合同档案的管理分类时,也要注重对新生产合同档案的整理和保存。档案管理人员还需要定期进行档案检查,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例如,要保持合同档案储存室的整洁干燥,避免因空气潮湿导致档案发霉、变潮。在合同档案移交时,也要提前清点好合同档案的数量、种类,对于失效的合同档案要按照法律流程进行销毁。对合同文件变化情况都要进行及时的掌握,由于有些合同文件资料的不确定性,不能一次性终结,因而不主张将刚签订的合同归入档案室,而需要相关工作人员关注合同的变化情况,将完结的合同档案统一移交给档案管理部门,这会使合同档案分类管理更为全面和系统化。

3优化企业合同档案管理分类的方法

3.1集分式归类原则为核心的合同档案分类管理

企业合同档案的分类管理要重点对科技档案和文书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科技档案主要包括企业的生产、科研内容以及建设项目的文件资料,具有技术性和保密性较强的特点。文书档案的分类整理包括企业行政事务的管理以及经营方面的管理内容,这些档案内容不利于查找和统计,在进行分类、收集、整理的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难度,因而,需要依循集分式归类的原则,进行合同档案的分类管理,还要依照《合同法》中的无名合同和有名合同的不同种类,进行重新拟定和分类,从而增强合同档案分类管理的有效性。

3.2集分式分类表

我国企业的有名合同主要涵盖了9种不同的合同形式,又称为典型合同,是具有规则和名称的合同形式;而无名合同又称为非典型合同,是没有规则和名称的合同形式。这9种不同形式的合同要以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为前提,拟定规范且科学的集分式分类表,并要在集分式分类表中,对合同档案进行分类归档,进行统一的编号和整理。实践证明,集分式分类表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企业合同档案管理分类的效率,与传统的分类方式相比,无论是在管理工作强度还是人力资源需求上都更具优势,这也是集分式分类方法在企业合同档案管理中得到普遍应用的主要原因。

3.3分类表的使用方法

集分式分类法作为一种新型的合同档案管理办法,具有提升合同档案管理效率、减轻档案管理工作压力等优点,但考虑到合同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应用集分式分类管理时,仍然需要使用标准化的操作方法,以确保其应用优势得到完美的体现。首先,要明确合同档案的分类标准及其所包含的基本信息,例如合同档案的生成年份、分类号、合同数量等,这些信息都需要记录在分类表中,以便于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参考。其次,科学区分合同档案的年号、分类号和流水号,这三个要素分别代表了不同的含义,在合同档案分类管理和后期档案查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合同档案管理方法例4

近年来,随着建设领域的市场化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发展,项目管理变得急功近利,建设领域的“三重三轻”现象日益凸现,即重项目投资、进度和质量管理轻项目档案管理;重档案验收前突击整理轻项目建设中对档案的过程管理;重项目档案的齐全完整轻对项目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上述现象导致项目档案管理中通常采取的“源头控制”、“全过程管理”等措施因缺乏约束力而收效甚微。因此,亟须创新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模式,提升档案部门“话语权”,加大对项目档案管控力度,补上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短板”。笔者经过多年的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践和探索,认为建设项目档案合同化管理模式有利于实现项目档案的科学、有效管理,下面,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探讨。

1 建设项目档案合同化管理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建设项目档案合同化管理模式即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档案的质量要求、管理职责、违约责任,通过履行合同条款实现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的工作机制。笔者认为,合同化管理模式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原因如下:

1.1 从法定依据分析。《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第4.2款明确规定“在签订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合同、协议时,应设立专门条款,明确有关方面提交相应项目文件以及所提交文件的整理、归档责任”。[1]另外,由于合同是联系业主和参建单位的桥梁和纽带,项目实施的过程也是合同履行的过程,项目档案管理作为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通过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来实现。因此,通过强化合同管理来实现项目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具有法定依据。[2]

1.2 从业务需求分析。项目档案作为项目建设的历史见证,业主和参建单位都期望进行规范化管理,便于日后查考利用。但由于一些参建人员的专业技能不能满足项目档案科学管理的需要,需要建设单位档案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而建设单位档案部门由于工作千头万绪,不可能在项目档案管理中事必躬亲,需要参建单位担负起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责任,双方互补性强,容易对合同中的档案管理条款达成共识。

1.3 从预期效果分析。建设项目的合同涵盖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环保、地质勘测等种类,涉及所有参建单位,覆盖所有建设环节,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每一份档案资料均可以通过合同条款的履行实现无缝管理。不会导致无主档案或责任缺失的情况发生,有利于项目档案的齐全、完整和有效管理。同时,因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以有效规避传统管理模式缺乏管控手段的弊端,预期效果明显。

2 建设项目档案合同化管理模式的基本框架

2.1 规范招标文件,为建设项目档案合同化管理打好基础。在传统管理模式下,因多数招标文件很少涉及档案管理的具体内容,导致在合同中增加档案管理条款时,遭到合同乙方的抵制。为此,经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和协调,在项目招标书中增加了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投标方需对档案管理条款进行点对点应答,作为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的依据,避免了在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为项目档案合同化管理提供了依据,奠定了基础。

2.2 固化参建单位职责,为建设项目档案合同化管理提供法律保障。合同作为固化签约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载体,合同约定的内容直接影响项目档案管理的效果,因此,合同内容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既要措施有力,又要具有可操作性,既要权责明晰,又要赏罚分明,大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2.2.1 质量要求。为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合同条款应对项目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验收、归档工作提出具体的质量要求:①项目档案载体及字迹材料要求;②项目档案的归档范围;③项目档案的整理规范;④项目档案的验收内容及评分细则;⑤项目档案的归档要求。

2.2.2 管理职责。合同条款在确定参建单位的管理职责时,应总分结合,职责明晰,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项目档案管理网络,便于参建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由于监理单位负责对项目进行投资、进度和质量控制,在监理合同中明确并落实监理单位在项目档案工作中的监管职责,是实现对文件材料实时监控和全过程管理的关键所在。[3]具体来讲,建设单位负责前期依据性文件及竣工验收后形成的各类文件的收集和整理,勘察设计单位负责勘察设计文件的收集整理,施工单位负责竣工技术文件的收集和整理,供货单位负责设备随机资料、安装调试、软件研发、功能测试等文件的收集和整理,监理单位除负责监理文件的收集整理外,负责汇总各单位移交的归档文件,并编制移交清册。

2.2.3 违约责任。为提高参建单位对项目档案的重视程度,合同应设立档案质量保证金条款。根据投资规模,保证金的比例一般占合同额的0.5%~3%,如果验收时档案综合评定分数在90分以上(含90分),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全额退还档案质保金;如果档案评定分数在60分~90分之间(含60分),则扣除档案质量保证金的30%并要求限期整改;若档案评定分数在60分以下,则没收全部档案质保金,将其中一部分作为聘请专业档案服务机构进行整理的经费。

2.3 强化项目法人管理义务,为建设项目档案合同化管理提供组织保障。建设单位作为项目建设的法人代表,是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核心,对整个项目档案工作负有组织、协调和指导的总体责任。除做好本身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外,还要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环保、供货等单位进行监督、指导、培训、检查等,合同条款应明确项目法人的权利义务:

①审阅监理周报,建设单位档案部门应通过监理周报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动态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②编制项目档案管理手册,将有关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编制成册,通过多种形式对相关人员进行档案业务培训,提高项目专兼职档案人员业务技能。③邀请行业主管机关档案部门或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对项目档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加强过程管控,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④组织项目档案竣工验收。根据合同条款中档案验收评分细则,对项目档案的组织管理情况、齐全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编目整理情况、安全保管情况逐项打分,确定档案验收等级。

2.4 严格落实质量保证金支付会签制度,为建设项目档案合同化管理提供管控手段。为增强档案质量保证金的管控效果,笔者所在单位采取了质保金支付会签制度,即向参建单位支付档案质量保证金,应履行项目主管部门、财务部门、档案部门三方会签制度,只有三方全部签字同意,方可进行款项支付。[4]档案质量保证金是项目档案管理实践中摸索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对提高参建单位对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参建人员的档案意识,提升档案部门在项目建设中的话语权,提升项目档案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3 项目档案合同化管理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为让合同化管理模式切实取得成效,真正体现出传统管理模式不具有的法律约束力、经济管控力等优势,在实施过程中应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3.1 加强沟通协调。建设项目档案合同化管理模式的顺利实施,需要同很多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调,在取得理解和支持的基础上,积极促进建设流程的再造,例如:在项目招标书的编制中增加档案部门会审职责,在合同签订中增加档案部门会签环节,在竣工验收中强化档案部门的组织管理职责,在档案质保金支付中赋予档案部门“一票否决权”,提高档案部门在项目管理中的话语权,以增强管控手段的有效性。

3.2 完善配套制度。单纯采用合同控制建设工程档案质量,容易产生抵触情绪,必须建立和完善一系列档案管理制度、项目档案业务规范,[5]在项目档案的形成、收集、积累、整理、验收、移交归档等工作中做到有据可依,减少管理的随意性,增加管理的合法性,做到规范、有序,为合同化管理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3.3 量化考核指标。在项目档案合同化管理中应改变“做多做少一个样,做好做坏一个样”的“大锅饭”考评机制,完善正向激励措施,量化考核指标。例如:将项目档案验收结果作为建设单位档案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加(减)分项目,90分以上增加1分,60分以下扣除1分,有利于相关人员尽职尽责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3.4 推行项目档案管理后评价。建设单位档案部门应积极推行项目档案管理后评价制度,在竣工验收后审视各个工作环节和做法的利弊得失,汲取经验教训,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优化工作流程,完善作业模式,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机制的运行活力。同时,将项目档案管理后评价同合同争议解决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摸索管控分歧和解决争议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并逐步优化、完善合同条款,促使项目档案合同化管理模式日臻完善。

结论:实践证明,建设项目档案合同化管理模式有利于提升档案部门在项目档案管理中的话语权,通过合同管理强化项目档案管理,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管控有力,为项目档案的科学、有效管理提供一种新的思路和模式。

参考文献:

[1]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S].

[2]刘海波.合同管理强化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做法[J].中国档案,2010(9):50~51.

[3]裴岚.浅议企业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J].云南档案,2008(3):25~26.

合同档案管理方法例5

(一)它是一种执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于保管条件恶劣或者其他原因被认为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1]执行这一法律规定所产生的代管档案,就是一种执法行为。这种代管是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律授权采取的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强制性措施,无需与档案所有者协商一致,不取决于档案所有者自愿与否。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档案行政执法机构,而不是档案保管机构。对于依法做出代管决定代管的档案,是交由国家档案馆来代管的。在实行档案局、馆合一体制的地方,虽然做出依法代管决定和实际代管者属同一机构,但也不能视为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直接代管,而应视为国家档案馆在代管档案。这是正确认识“依法代管原则需要清醒知道”的问题。如果档案所有者已经具备安全保管条件而要求取回档案自己保管的,经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确认,国家档案馆应当应允,终止其代管。

(二)它是一种为档案所有者提供的服务。这种性质的代管,应以集体和个人主动、自愿委托国家档案馆代管为主;凡不在国家档案馆分管范围即收集范围内而对国家和社会又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如名人档案等),国家档案馆如果认为确有必要,可以动员档案所有者卖给或者捐献给国家档案馆,使其成为国家档案馆的馆藏档案即国家所有的档案;如果档案所有者不愿将档案出卖或者捐献给国家,国家档案馆也可以与档案所有者协商,取得档案所有者的同意,交由国家档案馆来代为管理。委托代管不同于寄存,国家档案馆不仅要确保代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还应当为档案所有者提供利用档案的服务。代管档案不是公共服务而是为个别集体和个人提供的服务,因为它要占用库房、设备等国家资源,耗费档案馆的即国家的一定财力,所以代管档案应当收取一定的费用。国家档案馆不是经济部门,代管档案不以盈利为目的,收费也不是为解决档案馆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和福利问题(因为它们已由国家财政解决),所以接受委托代管档案的服务性质是确定无疑的。以上任何一种代管,都不改变档案所有权的性质,即国家档案馆代管的档案仍然归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档案所有者依法占有、处置、利用档案馆代管档案的权利丝毫不容剥夺。国家档案馆对代管档案不仅没有单方面处置的权利,而且对代管档案的公布和利用也“应当征得档案所有者同意”。[1]违法将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的档案国有化是不允许的。既然国家档案馆代管的档案没有改变其仍归寄存者所有,而不是归国家所有的规定,因而代管档案的工作就不属于国家档案馆的馆藏档案资源建设。代管档案虽然是国家档案馆所有者提供的一项服务,但对国家也是有利的。一方面,代管档案可确保非国家所有的但对国家和社会又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确保国家和人民利益不受损失。另一方面,经档案所有者同意,国家档案馆可以将代管档案提供给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众利用,弥补馆藏档案的不足。所以,国家档案馆既不能为丰富馆藏档案资源而改变代管档案的所有权性质,也不能因代管档案不许改变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为国家所有而不开展代管档案的工作。国家法律既然规定集体和个人可以将档案“向国家档案馆寄存”,国家档案馆就应当把代管档案这项服务搞好。

二、代管档案应当提供并保存相关文书

国家档案馆代管档案,涉及到国家档案馆和档案所有者双方有关的责、权、利问题。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解决可能发生的权益纠纷,国家档案馆代管档案应该同档案所有者签订相关文书。国家档案馆争取档案所有者同意而代管的,要有国家档案馆与档案所有者的协商意见书。档案所有者主动、自愿委托代管的,要有档案所有者的委托书。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档案行政执法决定采取代管措施的,应有行政执法决定文书。不论哪种情况的代管,接受代管档案时,国家档案馆都要与档案所有者签订代管合同。合同内容不仅应当包括档案种类(名称)、数量、完整程度、有无破损(污染或字迹褪变的情况)、档案检索工具种类及页数、代管期限、收费(金额、交款时间和方式等)、档案利用限制等项目,还应包括国家档案馆和档案所有者的责任和权利。签订合同不仅是为了保护档案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在于避免或解决可能发生的纠纷,确保国家档案馆的正常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因此,国家档案馆与档案所有者必须当面逐项检查、核实合同内容和档案,双方均无异议后,才可以正式签订代管合同。

三、代管档案的整理、编目与鉴定

一般说来,国家档案馆代管的档案应经过系统地整理和编目。在其档案交国家档案馆代管之前,档案所有者应自行对档案进行鉴定和系统整理,编制档案详细目录(“件”级目录)。如果要求接受代管的国家档案馆帮助鉴定、整理和编目,档案所有者应当亲自参与或者委托人参与。国家档案馆接受代管后,应保持档案及其目录原貌,原则上不重新进行鉴定、整理和编目;如果必须重新进行鉴定、整理和编目,应当由档案所有者或其人进行,或者与国家档案馆共同进行。如果经过重新鉴定、整理和编目后的档案发生变化,应重新办理代管手续,或者在原合同上作变更标识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寄存未经整理和编目的档案,应当由档案所有者和国家档案馆共同加封保存。档案加封应另外包装,不应在档案柜上加封,以便于国家档案馆对代管档案进行管理和保护。如因利用等需要启封的,应由档案所有者和国家档案馆共同进行,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启封。启封过的档案如果要求国家档案馆继续代管,应重新加封。启封后对档案进行了鉴定、整理和编目,或者档案有所变动,应重新办理代管手续。

合同档案管理方法例6

        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档案局于2005年6月制定了《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并在全省各机关、企业、科技事业单位、各级档案馆开展了评审认定工作。我院于2006年底通过了四川省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二级的认定。成为荣县科技事业单位中首家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达省级标准的单位,作为基层综合医院,我们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抓好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

        一  基本情况

        我院于1988年就建立了综合档案室,下设2个分室,集中保管所形成的各种门类或载体的档案,分别于1989年、1991年经四川省档案局批准我院档案工作达省三级、二级标准,2006年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达省级标准。现有库房面积234平方米,阅览室3间60平方米,办公室面积40平方米,电脑3台,共库存15种门类的档案共444647卷(件、册),每年提供利用档案2000多卷(袋)。

        二  抓好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具体做法

        近年来医院通过管理年活动的开展,使医院医疗业务建设和发展取得长远进步,同时也对档案的利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医院自身发展的需要和上级贯彻《档案法》力度的加强以及《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四川省医药卫生档案实体分类试行规则》的下达。医院决定下大力气,按照以上规定,抓好档案工作。其基本做法简要概括性为“一个提高,两个坚持,三个规范,四个到位”。

        (一)一个提高。提高对档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档案是一个单位乃至一个国家宝贵的,不可再生的精神和物质财富,是方法的汇集、经验的汇集、智慧的汇集。档案工作,档案建设是一个整体,只要各单位重视档案工作,自觉贯彻《档案法》,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我国的档案管理水平才能实现提高。

        (二)两个坚持。

        1、坚持把档案工作列入单位发展规划,档案工作与单位发展是相辅相成的,互相促进的。单位事业发展为档案工作的进步构筑更高的平台和宽松的环境,档案工作的进步又反过促进单位的建设和发展。国家综合医院评审,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开展,对档案工作提出了不同层次的要求,医院需要做好档案工作。

        2、坚持把档案工作纳入整体管理,在把档案工作列入发展计划的同时,应更加重视落实工作,使档案工作与各项工作在年初同时布置,年中同时检查,年末同时目标考核。

        (三)三个规范。规范档案管理机构、职能分工和业务建设。

        1、规范档案管理组织机构,由一名院领导分管、综合档案室组长主管档案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为档案资料员,形成了档案管理网络系统。 

        2、规范档案管理工作职能分工。医院建立了综合档案室,下设2个分室,配备了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和文件材料的收集、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监督和指导档案资料员的档案资料形成和收集工作。

        3、规范档案业务建设。按照《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四川省医药卫生档案实体分类试行规则》的要求,一是按照档案管理有关业务建设的要求,结合实际,加大了档案管理基础设施、装备、装具等的投入。对业务档案库房进行了扩大调整。二是重视和不断完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设。制定和完善了符合该院实际和档案工作人员职责、档案管理、利用、保密、鉴定、销毁、库房管理等制度。制定了《荣县人民医院档案管理办法》和分类大纲,保证了新规则在医院有效实施。三是做到档案资料的收集与科技活动、业务工作“三同时”(同时计划、同时检查、同时总结)。有效地保证了档案资料收集及时、完整。四是抓好档案日常管理。明确了各种门类和不同载体的档案资料的归档立卷时间。日常管理重点是档案库房管理,它是档案人员自觉性的管理、责任心的管理。档案工作人员恪尽职守,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对档案温湿度情况,安全状况等,做到每天检查,常年不断,并天天有记录,确保了室藏档案无霉变、无虫蛀、无鼠咬等受损现象。五是搞好档案信息开发利用,档案工作根本目的是利用。我院搞好档案利用,重点放在档案作用的宣传、档案服务方式的转变和提供服务态度等方面,引导档案信息利用,使其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病人病历咨询等方面收到较好效果。

        (四)四个到位。

        1、资金投入到位。俗话说经济是基础,没有必要的资金投入,就不可能有与医院发展相辉映的档案管理水平。

        2、人员到位。人员的投入以及组织起有效的运作,是搞好档案管理必不可少的,人的因素是决定性的。

        3、制度到位。档案管理是一项制度的管理。自觉的管理是非常可贵的,但还不够,必须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过程。

        4、管理到位。管理到位就是工作落实到位。硬件投入了,人员机构到位了,制度也有了,最终靠落实。就是使用上述各要素高效结合起来,有机运转。管理重在过程,抓好过程,才能显现于一时。要重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过程管理。

        三  抓好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几大因素。

        (一)领导重视是决定因素。领导重视是搞好档案工作的前提。搞好档案工作管理因素很多,组织机构、挑选人员、资金投入、规范管理等都重要,但领导重视是前提,领导认识到位了,工作重视了,办法就有了。因此,领导重视是搞好档案工作决定性因素。

合同档案管理方法例7

规范化管理

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档案局于2005年6月制定了《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并在全省各机关、企业、科技事业单位、各级档案馆开展了评审认定工作。我院于2006年底通过了四川省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二级的认定。成为荣县科技事业单位中首家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达省级标准的单位,作为基层综合医院,我们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抓好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

一 基本情况

我院于1988年就建立了综合档案室,下设2个分室,集中保管所形成的各种门类或载体的档案,分别于1989年、1991年经四川省档案局批准我院档案工作达省三级、二级标准,2006年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达省级标准。现有库房面积234平方米,阅览室3间60平方米,办公室面积40平方米,电脑3台,共库存15种门类的档案共444647卷(件、册),每年提供利用档案2000多卷(袋)。

二 抓好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具体做法

近年来医院通过管理年活动的开展,使医院医疗业务建设和发展取得长远进步,同时也对档案的利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医院自身发展的需要和上级贯彻《档案法》力度的加强以及《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四川省医药卫生档案实体分类试行规则》的下达。医院决定下大力气,按照以上规定,抓好档案工作。其基本做法简要概括性为“一个提高,两个坚持,三个规范,四个到位”。

(一)一个提高。提高对档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档案是一个单位乃至一个国家宝贵的,不可再生的精神和物质财富,是方法的汇集、经验的汇集、智慧的汇集。档案工作,档案建设是一个整体,只要各单位重视档案工作,自觉贯彻《档案法》,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我国的档案管理水平才能实现提高。

(二)两个坚持。

1、坚持把档案工作列入单位发展规划,档案工作与单位发展是相辅相成的,互相促进的。单位事业发展为档案工作的进步构筑更高的平台和宽松的环境,档案工作的进步又反过促进单位的建设和发展。国家综合医院评审,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开展,对档案工作提出了不同层次的要求,医院需要做好档案工作。

2、坚持把档案工作纳入整体管理,在把档案工作列入发展计划的同时,应更加重视落实工作,使档案工作与各项工作在年初同时布置,年中同时检查,年末同时目标考核。

(三)三个规范。规范档案管理机构、职能分工和业务建设。

1、规范档案管理组织机构,由一名院领导分管、综合档案室组长主管档案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为档案资料员,形成了档案管理网络系统。

2、规范档案管理工作职能分工。医院建立了综合档案室,下设2个分室,配备了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和文件材料的收集、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监督和指导档案资料员的档案资料形成和收集工作。

3、规范档案业务建设。按照《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四川省医药卫生档案实体分类试行规则》的要求,一是按照档案管理有关业务建设的要求,结合实际,加大了档案管理基础设施、装备、装具等的投入。对业务档案库房进行了扩大调整。二是重视和不断完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设。制定和完善了符合该院实际和档案工作人员职责、档案管理、利用、保密、鉴定、销毁、库房管理等制度。制定了《荣县人民医院档案管理办法》和分类大纲,保证了新规则在医院有效实施。三是做到档案资料的收集与科技活动、业务工作“三同时”(同时计划、同时检查、同时总结)。有效地保证了档案资料收集及时、完整。四是抓好档案日常管理。明确了各种门类和不同载体的档案资料的归档立卷时间。日常管理重点是档案库房管理,它是档案人员自觉性的管理、责任心的管理。档案工作人员恪尽职守,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对档案温湿度情况,安全状况等,做到每天检查,常年不断,并天天有记录,确保了室藏档案无霉变、无虫蛀、无鼠咬等受损现象。五是搞好档案信息开发利用,档案工作根本目的是利用。我院搞好档案利用,重点放在档案作用的宣传、档案服务方式的转变和提供服务态度等方面,引导档案信息利用,使其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病人病历咨询等方面收到较好效果。

(四)四个到位。

1、资金投入到位。俗话说经济是基础,没有必要的资金投入,就不可能有与医院发展相辉映的档案管理水平。

2、人员到位。人员的投入以及组织起有效的运作,是搞好档案管理必不可少的,人的因素是决定性的。

3、制度到位。档案管理是一项制度的管理。自觉的管理是非常可贵的,但还不够,必须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过程。

4、管理到位。管理到位就是工作落实到位。硬件投入了,人员机构到位了,制度也有了,最终靠落实。就是使用上述各要素高效结合起来,有机运转。管理重在过程,抓好过程,才能显现于一时。要重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过程管理。

三 抓好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几大因素。

(一)领导重视是决定因素。领导重视是搞好档案工作的前提。搞好档案工作管理因素很多,组织机构、挑选人员、资金投入、规范管理等都重要,但领导重视是前提,领导认识到位了,工作重视了,办法就有了。因此,领导重视是搞好档案工作决定性因素。

合同档案管理方法例8

传统的档案管理是依靠纸质管理为主要手段的。档案管理的现代化也是相对传统档案管理说的。传统的档案管理耗时、费力,占用了大量人力物力;现代化的档案管理体系是以信息化为主要特征,以计算机网络为手段的管理体系。现代化的档案管理最大的优势就是灵活性强、易储存。另一方面档案管理的现代化可以将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编目、排架、统计等环节通过科技化手段进行监控,并实现电子智能化的计算机管理。它还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档案资源信息化。它是通过信息、技术促成档案管理领域的创新,通过信息系统加工和计算机网络的传输实现档案资源的合理配置,有效开发,实现档案资源的社会共享。信息化是档案管理现代化的核心。在信息化的今天,各类信息资源相互充斥,对它们进行合理的整合共享成了当代档案管理的一个重点。

(二)档案管理的无纸化和虚拟化。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是通过虚拟的网络技术实现的,管理对象不再是纸质文件,而是利用网络的存储功能来完成档案管理的各个环节。过去我们用手工方式收集、整理档案资料,不仅工作量大而且繁琐。而今实现管理现代化我们可以利用网络的动态、易变,操作方便等优点,不必再去一张纸一张纸、一个文件一个文件的查阅,通过浏览网页查询既便利,资源又丰富,这大大节省了人力物力成本,而且降低了资源的利用,提高了工作的效率。

(三)档案管理的标准化。档案管理便于查阅和共享需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这个标准在当代档案信息的共享与资源的沟通依赖更强,这些都需要制定和建立各种档案管理标准来实现。

二、档案管理现代化对档案管理人员的要求

档案管理的现代化已不再是纸上谈兵,其已经融入了我们平常的档案管理工作中,为了适应不断发展的现代化档案管理的要求,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提高对现代化的认识。提高现代化的认识不只局限于档案管理的现代化,需要我们提升到整个时代现代化的高度。传统的档案管理方式已经不适应档案事业的新发展。随着政府网络化的建立,要求我们档案管理部门跟上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步伐。要牢固树立服务观念,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围绕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群众对信息的需求,不断开发信息资源,以更好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提高认识还要求我们逐步改变传统的档案管理思维模式,通过改变以往被动收集信息资源为主到通过网络收集资源的工作方式,加大档案管理各环节的工作力度。我们要树立严肃的职业道德观念,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明确哪些资料可以公开,哪些资料需要保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认真落实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做一个合格的档案管理工作人员。

(二)加强软硬件建设的力度,进一步丰富各级档案馆的馆藏。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一是必须有一套适合现代化档案管理的软硬件,从设备技术的先进性、成熟性、经济性和可靠性并结合自身应用的目的选择适合自己需要的档案管理设备。引进合适的软硬件产品的同时,还要不断培养并引进既懂档案管理又能熟练使用高科技产品的复合型人才。设备是为人服务的,人是使用设备、管理设备的主体,所以要求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切实做到以人为本,以高科技为手段,实现档案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信息化和现代化的目标。二是要进一步丰富并优化各级档案馆的馆藏,确保应进馆的档案依法接收入馆,逐步实现馆藏档案资源的优化配置。资源丰富与完整是我们档案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核心,完整的资源才有利用与共享的价值,才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合同档案管理方法例9

对同级所属机构(指与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同级的专业主管机关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行政管辖,档案单行法律法规做了一些明确的规定,理论上来说,对此问题已没有再探讨的必要。但在具体的档案行政执法实践中,对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行政管辖问题,仍然存在着理解上的偏颇和监管上的空隙。事实上,对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由谁监管,并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政策取向问题,有必要对“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违法行为日益增多与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监管乏力”的现象进行反思,以理清对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行政管辖的基本思路和行政管辖模式的构建。

1 档案单行法律法规规定与存在问题

对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行政管辖,实际上是涉及各行政主体行政权、行政管辖权划分的问题。行政管辖权是一种程序性权力,由单行法和程序法赋予;而行政权则是一种实体性权力,由宪法和组织法赋予。[1]

1.1 档案单行法律法规对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行政管辖权的规定。档案单行法律法规对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行政管辖权的规定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档案实体法的规定。对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根据本专业的管理体制,负责对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工作,并受同级和上级档案业务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和检查。[2]二是程序法的规定。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机关负责组织、协调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违反档案法的案件,由同级和上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必要时,会同其上级主管机关查处。档案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依照职权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3]

1.2 两个管辖主体实施行政管辖的差异。从上述法律法规规定来看,对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行政管辖涉及两个行政主体:一是同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二是同级专业主管机关。从行政管辖的形式和内容上来看,两者是存在差异的。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对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行政管辖是全面的,不仅负责对其涉及档案事务的监督、指导和实施行政许可,同时还具有对其档案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实施档案行政处罚的权力。也就是说,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对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行政管辖,既是一种职权性权力,又是一种程序性权力。而专业主管机关对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行政管辖只限于业务监督、指导和检查,是一种不完全的事务管辖。也就是说,按照档案单行法律法规规定,专业主管机关对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行政管辖只是一种职权性事务权利,不具备档案行政许可和档案行政处罚权。

1.3 对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行政管辖中存在的问题。对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双重负责、双重监督的现有行政管辖形式,形成了宏观方面的统一领导和微观方面的业务管理双管齐下的严格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在设立之初对于规范、推动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发展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两个行政管辖主体之间互不隶属、互不制约,由它们对同一管辖客体进行监督,实践中必然会引发管辖权的冲突,尤其是随着行政监管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其暴露出的缺陷日益明显。

1.3.1 专业主管机关对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监管职责缺乏具体化。档案单行法律法规虽然规定专业主管机关有“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的职责,但对此职责都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化的内容范围和措施,导致一些专业主管机关对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时无所适从,只能依赖于同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和指导。专业主管机关的这种惯性依赖,使档案单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由专业主管机关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的职责形同虚设,成为一纸空文。同时,在实践层面上,监管职责缺乏具体化,也为专业主管机关对其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消极管辖提供了理由空间。

1.3.2 未明确专业主管机关疏于监管的法律责任。档案单行法律法规虽然规定专业主管机关有对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监管职责,但却未规定其不履行监管职责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种没有责任承担的职责,既不利于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对专业主管机关疏于监管职责时的责任追究,更不利于督促专业主管机关对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监管。

1.3.3 未明确两个管辖主体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由两个互不隶属的管辖主体对同一客体进行管辖,虽然档案单行法律法规规定了两个主体的各自职责,但并未明确二者之间的相互沟通协调机制,这样很容易形成职责的相互推诿。当一方或双方均怠于行使管辖权时,就会造成管辖的漏洞,导致对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日常管理处于“真空”状态。

1.3.4 疏于对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日常管理。在对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监管实践中,由于两个管辖主体相互依赖对方,管理的随意性较大,日常监管经常处于“真空”状态。一方面,由于专业主管机关对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惯性依赖,加之缺乏对其不履行监管职责的法律责任追究,其对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监管,要么是不管不问,要么是以不具备档案行政处罚权为由,将监管责任全部推向同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另一方面,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由于监管面大,人员有限,对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监管,要么是蜻蜓点水、走马观花,要么是以专业主管机关负有监管职责为由,将其推给专业主管机关。至于专业主管机关是否行使监管职责,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则很少跟踪监督。这种由两个管辖主体之间的相互惯性依赖所形成的监管“真空”,正是导致当前大量档案违法行为发生和监督、查处不力的最直接原因。

1.3.5 对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力。专业主管机关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有监督、指导的职责;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对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有监督、指导和依法查处其档案违法行为的职责。档案单行法律法规虽如此规定,但实践中许多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违法、违规行为却未受到惩处。查处不力,除有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对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疏于监管,没有或不能及时发现其档案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档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责任不具体等原因外,更重要的原因是专业主管机关因涉及自己部门利益,对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给予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惩处不予支持;或者是对发现的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向档案行政管理机关通报,从而导致其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相应的惩处。

2 对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管辖权划分的考察维度及理论依据

2.1 两个监督机关监督的差异性――管辖权划分的横向考察维度。按照档案单行法律法规规定,对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监督、指导,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与专业主管机关共同管辖。从传统的角度来看,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对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监管是宏观和总体性的,是主管。专业主管机关的监管是个别和具体的,是分管。分管在主管的监督指导下行使监督管辖权,主管在行使监督管辖权时也需要分管的支持与配合,不能代替分管。[4]但是,如果考虑行政监管体制改革和管辖权设置应符合行政效率原则的话,在划分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管辖权时,就应该从二者在监管目标与任务、时间、基本手段及方法,权力、程序与频率,专业性及独立性等六个方面的内核性差异来考虑,因为这些差异决定了由谁管辖更符合行政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更符合行政管辖权设置的行政效率原则,也因此成为考察二者管辖权划分的横向考察维度。

2.1.1 监管目标与任务。档案行政管理机关总体而言更关注于档案作为一种信息资源的形成、积累与统一管理,并且此目标明确地优于其他目标。专业主管机关则更多地关注于档案作为一种信息的应用和节约管理成本,甚至将档案工作作为专业工作的组成部分,容忍档案信息的分散状态存在。在监管重点上,专业主管机关多注重对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个别行为的监督和矫正上,而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管则倾向于保证档案信息资源整体完整性构建和档案工作整体目标实现的整体制度设计和纠正上。

2.1.2 监管时间。专业主管机关的监管多是一种事先、事中的持续性的干预行为,而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管通常是事后的干预行为。由此可以看出,专业主管机关的事先、事中监管,更有利于改变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行为的不确定性,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减少档案违法行为的发生,弥补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事后监管的不足。

2.1.3 监管手段和方法。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管是以落实档案法律法规规定,排除或者矫正不利因素和违法行为的间接手段,来达到监管目标的实现。专业主管机关的监管是在将档案事务作为业务工作环节的前提下,把目标要求纳入各业务工作环节,以直接介入业务工作各环节管理的形式来确保监管目标实现。二者相比来说,专业主管机关的监管手段和方法更直接,效果更佳。

2.1.4 监管权力、程序与频率。按照组织原则,专业主管机关是所属机构的直接上级,在监管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上比档案行政管理机关拥有更广泛的权力。其对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监管程序已纳入各业务环节,更直接具体,更具有操作性。同时,由于专业主管机关将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纳入了各业务环节,其监管的主动性、频率与细微度上也高于档案行政管理机关,更重要的是能对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持续监管。

2.1.5 监管的专业性。相对于档案行政管理机关而言,专业主管机关的专业性体现在对其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非常了解,而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对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了解只限于与档案法律法规相关的一般性知识,特别是专业主管机关对所属机构各工作环节档案的形成、流转、积累、管理、利用情况非常熟悉,其实现有效监督管理的优势非常明显。

2.1.6 监管的独立性。如前所述,专业主管机关由于是所属机构的直接上级,在对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实施监管时,出于部门利益因素的考虑,更易受到所属机构不利因素的影响。而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管是全局性的,则很少会受到同级所属机构不利因素的影响,其独立性更强。

上述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与专业主管机关监管职能的差异,决定了其各自作用范围的理论必然性,因此,在判断对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究竟由谁监督管辖时,就要充分考虑其职能差异,以实现监管成本和监管成效的最佳结合。

2.2 专业法律法规涉及档案事务的完善与适用原则――管辖权划分的纵向考察维度。“分级管理”就是充分发挥各专业主管机关的专业管辖优势、特性和能动性,做好专业主管机关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自律和监管。“分级管理”的前提,是各专业主管机关依据档案单行法律法规规定精神,完善并积极地实施本专业涉及档案事务的法律法规。专业主管机关只有具备完善的涉及档案事务的相关法律法规,才能有效地对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进行自律和监管,才能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然效果。

在专业主管机关具备完善的涉及档案事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后,如其所属机构违反专业法律法规中涉及档案事务规定的义务时,是否也同时构成违反档案单行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义务?是适用其专业法律法规或是档案单行法律法规呢?按照行政法学“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应适用其专业法律法规,由其专业主管机关行使行政管辖权。因为这些特别法和特别法律规范条款对各专业领域档案违法行为的惩处、行为描述和条款适用更高、更具体,更易于操作。也就是说,对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豁免适用档案单行法律法规是为了对其适用更高、更严的管制,而不是为了逃避档案单行法律法规的管辖,因为专业法律法规中涉及档案事务的规范已符合档案单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精神和原则,并高于档案单行法律法规对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所规定的义务。因此,划分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与专业主管机关对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管辖权时,应将专业法律法规涉及档案事务的规范是否完善与适用作为划分的纵向考察维度。

2.3 对档案法律法规的贯彻程度――管辖权划分的个别考察维度。如前所述,当专业主管机关具备涉及档案事务的完善的法律规范时,其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应适用专业法律法规,由专业主管机关管辖。但在具体的行政执法实践中,还应考虑专业主管机关对档案单行法律法规的贯彻程度。由于我国法律法规立法的多元性,专业主管机关出于部门和专业利益的需要,在制定和实施具体的方针政策时,难免会过多地考虑本部门、本专业的利益,设置一些垄断或者限制性条款。这就需要在确保“分级管理”的前提下,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在涉及国家档案资源建设总体目标,如档案的流转与定期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的无歧视利用等方面保留排他性的管辖权,最次也要保留在这些方面的共同管辖权。现实中,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与建设专业主管机关有关建设业务档案流转、移交的争议,已充分证明了保留某些关键事项管辖权的重要性。

3 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行政管辖的模式构建

综合上述对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行政管辖权划分的横向、纵向和个别考察维度,结合当前对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行政管辖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对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管辖,应摒弃以“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为主,专业主管机关为辅”的共同管辖模式,构建以“专业主管机关优先管辖为主与档案行政管理机关有效介入”的共同管辖模式,以利于“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违法行为日益增多与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监管乏力”矛盾的解决。

3.1 专业主管机关优先管辖为主。如前所述,对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进行行政管辖的最佳状态,是专业主管机关在专业法律法规中纳入促进档案事务合法、合规发展的规范,并由专业主管机关发挥其专业力量进行持续性的监管。这种最佳状态,是由前述的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与专业主管机关监管的内核性差异所决定的,有其合理、合法性。但这种最佳状态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就是专业法律法规中涉及档案事务的法律规范的完善,构建起了对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详细义务和监管计划,并足以为档案单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档案管理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具体来说,实行以专业主管机关优先管辖为主时,专业主管机关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实行以专业主管机关优先管辖为主,必须在档案和其他专业法律法规中明确、直接、具体地规定。目前,档案单行法律法规中由专业主管机关“监督、指导所属机构档案工作”的规定太笼统,既不能表明对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以专业主管机关为主,拥有优先管辖权,也没有排除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对其涉及档案事务的优先管辖,容易造成对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消极管辖,形成管辖空隙。二是专业法律法规中涉及档案的违法行为有不与档案单行法律法规立法旨意相违背的具体规范性条款,并有对具体违法行为如何处理的相关责任性规定。三是专业法律法规对涉及档案违法行为的相关规范已完善,能够制止和防范所属机构档案违法行为的发生,并为所属机构档案工作发展提供制度保证。专业主管机关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三项条件时,才能拥有对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优先管辖权。

3.2 档案行政管理机关有效介入。对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实行以专业主管机关优先管辖为主,并不是无原则地排除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一般管辖权。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在专业主管机关没有尽到监管职责,对档案违法行为处理有失偏颇,或者其专业法律法规和具体行政行为与档案单行法律法规的立法精神、主旨相违背时,就应启动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有效介入机制,发挥档案单行法律法规的一般性规范作用。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有效介入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定期对专业主管机关的监管情况实施执法监督检查。二是行使对查处同级所属机构涉及档案违法行为的督办、交办职责。三是对同级所属机构重大档案违法案件的直接查处。四是对专业法律法规中与档案单行法律法规立法精神与主旨相违背的规范,启动行政协商机制或行使排他性管辖权。

3.3 建立共同管辖的沟通协调机制。要实现以“专业主管机关优先管辖为主与档案行政管理机关有效介入”共同管辖模式的有效运作,还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相互沟通协调机制,而且这一机制必须在双方或者至少在档案行政程序法律法规中予以明确规定。至于沟通协调机制的具体形式与内容,可参照《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第十八条,由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与专业主管机关双方视具体情况确定。

4 结束语

从文献检索情况看,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文献研究成果可供借鉴。笔者提出的上述最佳管辖模式,虽是一己之见,但无论从理论或实践上来说,都是可行的。为实现上述最佳管辖模式,国家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先行一步,在专业主管机关不具备上述条件时,通过修订档案单行法律法规,以赋权的形式,倒逼专业主管机关对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行使优先管辖权。一是在档案单行法律法规中规定专业主管机关对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具体职责与任务。二是具体规定专业主管机关不履行其监督职责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三是在档案单行法律法规中增加专业主管机关依照相关条款,对所属机构档案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的权利,使专业主管机关对所属机构涉及档案事务的管辖,既符合职权性要求,又符合程序性要求。四是在档案行政程序法律法规中明确双方沟通协调机制的形式与内容,便于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对专业主管机关行使行政管辖权情况的监督与管理。

本文为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依法治档研究》(项目编号:13BTQ068)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1]肖登辉.行政管辖略论[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46~49.

[2]参见《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各省、直辖市《档案管理条例》相关条款,各级政府组织法、条例及档案行政管理机关“机构三定方案”等。

合同档案管理方法例10

关键词: 电网建设;项目档案;档案管理

Key words: power grid construction;project files;archives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M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34-0084-02

1 新形势下国家电网建设现状

“十二五”是国家电网公司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加快公司发展方式和电网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阶段。“十二五”期间黑龙江省电网将建成以500千伏电网为骨干网架、各地区电网联系紧密、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坚强智能电网。其中,一是要加快推进特高压直流输变电工程建设,实现省内东部大型煤电化基地及风电基地的集约化开发和合理消纳;二是要加强500千伏电网与特高压工程的协调对接,完善东部500千伏送端网架结构,保证东部煤电化基地电力可靠外送,完善西部500千伏电网结构,建设西部第二个500千伏输电通道,加速推进500千伏电网向建三江等地区延伸;三是不断优化220千伏电网分层、分区结构;四是加大城乡配电网改造升级力度;五是加快电力生产运行各环节的智能化建设和改造;六是加快建设荒沟抽水蓄能电站,支持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期间,电网建设总投资高达300多亿元。

2 新形势下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必要性

电网建设项目档案是电网建设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建设管理过程的真实记录,也是公司重要的国有资产。电网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竣工验收,而且对于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和优质工程评优,档案都考核、评选的指标之一。面对着电网大建设、大发展的新形势,为了确保电网建设项目从立项开始直至竣工验收及试运行全过程的顺利进行,必须切实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在新的形势下,为了确保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能够适应项目建设发展的新,更好服务于公司的“两个转变”、服务于坚强智能电网的建设,必须在进一步提高对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意义认识的基础上,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实现项目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达到齐全、完整、准确的要求。

3 新形势下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思考

3.1 应进一步提高对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认识

3.1.1 电网建设项目档案是指电网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采购(含招投标)、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竣工验收及试运行全过程中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纸质、光盘等不同载体的全部文件,也就是说,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的形成牵涉到上述的各个单位或部门,确保这些文件材料全部归档,不仅仅是档案管理人员的责任,而且与这些文件材料形成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密切相关,最为关键的应是提高相关人员对档案管理的认识,将其纳入项目管理程序,纳入“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管理[2]。

3.1.2 为了提高相关人员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各级档案管理部门以及项目档案管理部门有责任进行档案管理意义的宣传和进行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培训。这种宣传与培训的对象不应只限于档案管理人员,应扩展到相关单位或部门的主管人员以及相关的工作者,使档案意识深入到档案管理的各个环节,贯穿档案管理的全过程,让大家意识到档案管理是全员参与,人人有责;每个部门、每个工作环节都在档案管理过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都在影响着档案管理的质量,以更好地实现档案管理的全过程控制和全员参与意识。

3.1.3 为了确保依法加强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宣传与培训的重点内容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GB/T11822-2008《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档发[2006]2号文《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以及国家电网办[2010]250号文《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电网基建[2011]146号文《国家电网公司输变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及《国家电网公司输为优质评选办法》(2008版)的相关条款。

3.2 必须明确项目档案归档时间 国家电网公司及下属单位的项目建设职能部门,在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内工作后1个月内,向项目法人和建设管理单位移交项目归档文件。①参加项目建设的各施工、监理、调度等单位需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按规范整理,项目档案在竣工投产后1个月内移交到建设管理单位。②设计单位必须按项目档案的管理和工程进度同步的要求,将通过审查、审批后的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的文件材料整理组卷,1个月后向建设管理单位移交。在项目竣工投产后,设计单位根据竣工图的编制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编制,并在两个月内将竣工图提交施工、监理单位审核签章。③采购机构(招标机构)、物资采购供应单位在完成环评、水保、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等招投标及签订合同、技术协议、设备监造等工作后1个月内,将形成的文件材料移交到物资管理部门(招投标管理中心),由物资管理部门(招投标管理中心)按要求,组织有关单位整理、组卷并向项目法人移交或向项目法人委托的建设管理单位移交。

3.3 必须以合同保证档案的移交

3.3.1 《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应纳入电网建设管理程序、工作计划及合同管理。在签订项目设计、施工及监理合同,协议时,应设立专门条款明确有关提交项目档案的责任[2]。”,即要求在签订项目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合同时,应明确各方提交项目档案的套数、整编、移交范围、移交时间及电子文件等具体的责任。合同对于双方或多方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是市场经济的主要协调手段,将档案移交纳入到合同管理中,进一步地使档案管理走向了法制化轨道,必然对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发挥良好的保证作用,从另一方面来讲,这也是“依法治企”的一项重要内容。

3.3.2 为了充分发挥合同的作用,除了各参与合同起草、签订单位应注意到对项目档案管理、移交的责任外,应主动邀请档案管理人员参与招投标文件、合同等关于档案管理、移交条款的制定、审核以及合同谈判,切实保证能明确规定对档案的要求、相关条款的详尽,同时应在罚则中明确占质量保证的比例,保证档案管理部门参与合同支付控制。通过合同管理,制约档案形成的主体,进而确保档案标准的统一和档案管理的提高。

3.4 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涉及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贯穿项目建设的始终,也就是说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也是档案管理的全过程。《管理办法》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明确地规定了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单位以及包括设计、监理、施工、调试、采购(含招标)、物资供应及运行等各参建单位的档案管理职责,要求各单位建立项目档案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将项目档案工作纳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中[3]。

项目法人负责建设全过程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服务性工作,管理或全权委托建设管理单位负责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当项目范围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建设管理单位时,项目法人应明确一个建设管理单位,其他建设管理单位为配合协调方,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档案工作。电网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建设项目档案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建立自上而下的分级管理体系。建设管理单位、各参建单位及物资采购、供应部门应遵循“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和合同规定的整理、归档及项目档案的编制、移交工作,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落实责任,首先要明确责任,必须使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明确自己在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中的责任。一提到档案工作,人们往往单纯认为这只是档案部门或档案管理人员份内的事,却忽略了自身的责任。为了治疗这种通病,正如前面所提到的,必须加强对有关领导、相关及工作人员的宣传和档案管理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其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只有涉及档案管理的所有部门、所有人员明确了责任、负起了责任,才能保证顺利地完成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各项工作,才能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保管、利用。

3.5 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 为了确保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各参建单位能认真地履行自己在档案管理方面的职责,必须建立相应的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监督机制。一方面,监理单位应切实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到监理范畴中,承担起对设计、施工单位的档案管理日常监督工作;另一方面,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参建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或委托建设管理单位债权负责档案管理工作,项目法人或建设管理单位应对各参建单位的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同时档案管理部门应对项目法人或建设管理的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3.6 应做好项目档案验收工作 项目档案验收时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项目竣工验收。①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向国家档案局提出验收申请,并由国家档案局组织档案的验收。②各区域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各区域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的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省档案局负责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验收结果报国家电网公司备案[4]。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由建设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①项目建设及项目档案管理概况;②保证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所采取的控制措施;③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情况;④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情况;⑤档案在项目建设、管理、试运行中所起的作用;⑥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前,项目法人或建设管理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等单位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根据国家有关项目档案验收的要求进行自检,并在项目投产后3个月内向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组织单位报送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凡档案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验收组应提请项目法人或建设管理单位于项目竣工验收前,限期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安排项目档案的复查工作。整改后复查仍不合格的,项目档案验收不予通过。

参考文献:

[1]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