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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基础理论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4-06 18:52:54

音乐基础理论论文

音乐基础理论论文例1

“中国民族乐理”是《基础乐理》课程的一个分支,他同民族音乐学一样,在自己的研究方法中结合了音乐学与民族学二者的基本要素特征。最初提出在《基础乐理》课程中引入“中国民族乐理”思维的理论,是基于一部分民族音乐学家的对音乐描述的新的认识――强调应该从历史、社会、艺术三个重要角度,对音乐本体进行深度描述;强调对乐音的时值、音高、谱例、调性全方面进行观察、体验和描写。

从上世纪初叶引入斯波索宾先生的“西方音乐基础”理论,经由此后不断更新的该学科学术理念的多次传入,基础音乐理论及民族乐理研究在中国已有近五十年历史。早期的音乐学者由于处在缺乏足够的乐理学术成果的年代,其研究工作是在西方乐理的基础上展开,侧重对乐音的时值、音高、谱例、调性的教学性描述,主要关注的问题是使初学者在获得音乐表现所必须的一般知识和技能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形成相对稳定的音乐审美观。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正值改革开放初期,音乐学术研究与中外音乐交流在停滞十年以后突然解禁,音乐理论界进入了一个思想异常活跃的时期。1995年,中国历史上第一本有关中国民族乐理的专著――杜亚雄《中国民族乐理》出版,在学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并引发众多学者的参与和争鸣。争鸣的热点有“音乐形态学研究”与“音乐作为文化研究”的关系问题,由此引出了《基础乐理》课程与中国音乐审美背景的关系的进一步探讨。时隔二十年的今天,由于民族音乐学理论发展非常迅速,整个世界范围内的学术环境与学术交流日益频繁,从而使音乐基础理论界跨文化的比较方法的可行性大幅度增加。与此同时,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基础乐理》课程教师也意识到该课程的研究思路和讨论范围已经很难用旧有的西洋乐理教学模式加以限定。如何在保留本民族音乐习惯前提下,发展适合本民族审美思维的音乐基础理论研究成为当务之急,同时也使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比较性质的研究课题成为可能。于是,一些学者们基于“双视角”的文化立场,开始以中国学者的眼光,从学科发展史角度对“民族乐理”的学科理论、实践教学、理论方法的衍变脉络进行梳理。

1 “中国民族乐理”思维引入《基础乐理》课程的方法论取向

早期的学者们的文章中经常出现诸如“五声音阶”、“四声音阶”与“西方大小调”的比较,他们比较侧重探讨它们之间音阶、曲调、结构的音乐形态特征,不太强调音乐背景,也不注重从一个社区、一个部落或一种民间文化出发,结合具体的文化背景去理解其整个音乐体系;早期的学者们对民歌及器乐的旋律研究比较漠视;并且在乐器分类法中并不太注重“背景”。这是因为民歌、器乐中具有较强烈的音乐和文化个性,使得这些学者尽量去避开这些内容。而事实上,每一位在中国担任《基础乐理》课程的教师与学者,他们既要教授音乐的体系、律制、调性、色彩与分区等微观的内容,也要具备把握民族音乐与世界音乐等宏观音乐的能力,并且具有较宽广的学术视野。

因此每一位教授该课程的教师,既要是精通某一微观音乐领域的专家,也要是熟悉本民族传统音乐及其音乐模式,并且能将其收集、整理、分析、并且纳入自己教授的课程中进行深入研究的通才。

匈牙利音乐学家萨波奇的《旋律史》(1980;人民音乐出版社)中,把音乐划分出几种风格区域:(1)原始风格;(2)五声音阶系统;(3)马卡姆和拉嘎风格;(4)大小调风格。如果对上述概念进行深入分析,可以说《基础乐理》课程具备广义的和狭义的方法论特征。

《基础乐理》课程涉及了有关音乐的微观的、本体的研究。其音乐本体包含了速度、音长(时间连续性)、音高(音调)和音强诸要素。这些要素的音乐价值则涉及了与历史、社会系统、文化传统、风俗、法律等有关的音乐性、非音乐性的价值判断体系。所以,对《基础乐理》课程的教授,必须同中国传统音乐、民族音乐学和民族音乐志的宏观研究联系起来加以讨论。如:传统戏曲或民歌发音后会产生一系列的“微分音”、“游移音”与“中立音”,保持着与一定地域与文化系统之间的密切联系。它们可能无法用简单的音高或音调概念解释,是否可以解释为一种受到了地域审美经验支配的、弹性的、具有创造性的专业音乐创作模式。1989年6月,美国匹兹堡大学音乐系主任恩克蒂亚教授来北京作了历时一个月的讲学,其讲学内容十分广泛,对世界音乐文化的新概念;民族乐理学的目标和达到这些目标的途径等内容都有较独特和全面的表述。在讲学内容中,还纳入了他对音乐理论学科的基本观念和方法所作的深入思考。即:提出了《基础乐理》课程的教授应该遵循几个原则――“文化中的音乐”、“音乐作为文化”和“通过音乐去研究文化”的原则。

2 “中国民族乐理”思维引入《基础乐理》课程的研究手段和实施过程

中国民族旋律是一种以横向思维为基础的音乐形态。之所以要在《基础乐理》课程中重点讲述,是因为中国学者注意到了这种以横向思维为基础的、并以此区别于西方纵向发展的多声部音乐的特殊文化个性。它具有非常强烈的东方音乐,或者说是中国音乐的个性色彩,对它的深入研究就像是对中国音乐的“语言”的研究一样。

鉴于“中国民族旋律”有较强的实用性和较为复杂的音乐语义、语境背景。在以往的《基础乐理》课程中常常被教师有意或无意的忽视甚至回避,甚或有时被教师归于“乐音”或“声音”的层面对待,把民族旋律中动态的、活性的部分看作程式化的,无意义的音声的排列组合。

音乐基础理论论文例2

一、课程标准的研制促进了我国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与发展

“教育哲学具有理论性、综合性(或概括性)、批判性等特点”,是“对教育中的一些根本问题,从哲学的高度进行研究和探讨,从中找出一般的规律,作为教育理论和实际的指导。”在音乐学科,国外音乐教育哲学思潮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出现,至今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学科体系,并推动了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在我国,廖家骅的《音乐教育的哲学思考》是较早出现的此课题研究论文。但和国外音乐教育哲学的发展状况相比,我国的相关研究一直处于薄弱状态,导致了音乐教育更多停留在应用教学理论与实证研究的层面,缺乏宏观层面哲理性理论的支撑。

以2001年新版课程标准的颁布为标志,我国基础音乐教育出于本能和自觉开始寻求更深邃教育哲学理论的支持与指导,在课程标准的研制中借鉴和吸收了不同学说的精髓,提出了“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课程理念,实现了音乐课程理论建设上的新突破。自此,国内学界开始逐渐关注音乐教育哲学,产生了围绕“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一系列讨论,以及对国外研究成果的译介、专题研讨和硕博士学位论文的专项研究。

关于对“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讨论和争鸣,代表性观点譬如:管建华针对“以审美为核心”的哲学理论基础,提出了批判与质疑,他认为审美音乐教育的认识论基础是过时的普遍主义,是反历史主义和反哲学语言学转向的,并借鉴国外音乐人类学的研究和后现代哲学的理论视角,提出了“音乐作为文化”的音乐教育哲学观。⑥杜亚雄认为,音乐属于表演艺术及其非语义性两个基本特点决定了音乐教育不能以审美为核心。在创作、演出和欣赏三个环节中,“表演”最为重要,音乐教育应该“以表演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演唱、演奏能力为重点。李渝梅和李方元评介了“功能音乐教育”哲学观,这种哲学观认为审美音乐教育限制了音乐所能起到的功能,不能使音乐教育在广泛、多样的功能方面表现出应有的作为,而功能音乐教育作为一种新观念,体现了包容与进步。

针对音乐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国内学者们开始从哲学角度进行思考。王耀华提出了“音乐创造为核心”的哲学观,认为音乐是最富有创造性的艺术形式之一,应将“创造”贯穿于音乐教育实践的全过程。刘沛认为,目前音乐教育的价值观点呈相互融合的趋势,应该在进一步研究音乐教育的本质、功能、目的等重要问题的基础上,构建一种基于音乐学科本体及其文化语境的多维度的音乐教育逻辑体系和价值范式。宋瑾提出,音乐美育中将美作为善的附庸,把音乐作为教化的工具,这种错误观念影响了具体教育实践。音乐教育中要实现“以审美为核心”,必须改变“重善轻美”的历史惯性。廖家骅赞同当前我国多元的音乐教育哲学观,在坚守“审美教育”观点的同时,提倡“洋为中用”的治学态度。还有一些学者提出了“兼容论”、“求善论”等观点。

近年来还出现了一些以音乐教育哲学研究为选题的学位论文,例如:《音乐教育哲学的审美范式与实践范式》、《审美现代性视角下的美国音乐教育研究》、《后哲学文化为基础的学校音乐教育》、《对“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认识和思考——基于雷默(音乐教育的哲学)》、《当代中国音乐教育哲学研究的现状与发展》、《乐者“乐”也——音乐教育哲学基础之省思》。此外,谢嘉幸1997年把埃利奥特的实践音乐教育哲学介绍到国内;《关注音乐实践——新音乐教育哲学》在我国翻译出版;2009年广州大学举办了国内首次音乐教育哲学学术研讨会,埃利奥特本人被邀现场讲学,使国内对音乐教育哲学的关注和研讨进一步走向深化。以上研究成果,折射出我国十余年来音乐教育哲学研究的发展状况,显示出课程标准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2011年版课标颁布后,国内学者开始从音乐教育哲学的角度展开相关研究,有别于以往对课标进行分析与解读的研究思路,如王州对“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和“面向全体学生”课程基本理念的探究。将课标的研究定位于音乐教育哲学领域,符合21世纪教育哲学的转变:“要从‘以教育知识为核心’转变为‘以教育实践或教育生活为核心’”,“这种教育哲学的最终目的是要真正地提高人们的教育智慧,而不仅仅是增加人们的教育知识。”经历十余年发展,我国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已从理论自发转向学术自觉,未来学科的发展应该超越对音乐教育一般性规律的“总结”与“概括”,着眼于实践性与反思性研究。“实践性”赋予学科发展以新的使命:音乐教育哲学不应该处于被动“解释”实践活动的地位,而应该主动“改变”实践,从抽象的“为知识而知识”,转向思考真实教育情境中的问题,为音乐教育行为的优化与提升而探求知识。“反思性”应为学科研究的另一关键性基点:其作用不在于对音乐教育活动的认识和对音乐教育实践行为的指导,而是使教育工作者能够重新审视自身的认识逻辑与行为模式,从而突破程式化,为新的音乐教育与教学的设计提供思想支持。如同“哲学是对事物的寻根究底的反思”,音乐教育哲学就是对音乐教育问题反思性和彻底性的探究,其目的就是提高教育者对教育行为的掌控力和理解力。

无论是音乐课程标准中对音乐教育哲学思想的借鉴与吸收,还是从音乐教育哲学角度来研究音乐课程标准,两者之间都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辩证统一关系,这是我国音乐教育实践发展到一定阶段,走向更深邃哲学理论研究层面的必然。

二、课程标准的修订彰显了音乐教育哲学的引领作用

“音乐教育哲学基础的定位,关乎音乐课程价值、性质、基本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及标准、课程实施等几乎是音乐课程的所有方面,可谓举足轻重。”2011年版课标,从理论阐述到实践操作标准,无不显示出音乐教育哲学理论上的基础意义和实践中的引领作用。

(一)理论上的基础意义

2011年版课标作为国家规范和指导基础音乐教育的正式文件,在理论上海纳百川,广泛汲取了当前音乐教育哲学研究的最新理论成果,重新界定了一些重要的概念、理念及其内涵,体现出音乐教育哲学在课程发展中的理论基础作用。

2011年版对“音乐审美”的内涵做了理论上的深化:“音乐审美指的是对音乐艺术美感的体验、感悟、沟通、交流以及对不同音乐文化语境和人文内涵的认知”。音乐审美内涵的重新阐释,厘清了2001年版中不明确的概念界定,避免了实践中的误读,提升了理论上的意义。“课改”以来,对音乐审美的片面理解,主要表现为审美主体(学生)对审美对象(音乐作品)的单向体验,在2011年版中得以澄清和明确定位。使“审美为核心”的理念,从理论上揭示了作品本身文化语境和人文内涵的独特作用,在实践中修正了音乐教学中的主、客体之间的裂痕,显示了我国素质教育的新方向和新理念。

2011年版梳理了“审美”和“美育”的关系:音乐审美“这一理念立足于我国数千年优秀的音乐文化传统,与我国教育方针中的‘美育’相对应,彰显音乐课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情操、健全人格和以美育人的功能”。“审美”指向非功利性的精神需求,是音乐教育不可替代的独有价值和功能。“美育”是中国学校音乐教育的指导思想,以塑造完美人格、发展人的全面素质为目的。二者密切联系,共同构筑了音乐教育实践活动中“美”与“善”的教育价值取向。从音乐教育哲学角度来看,如果重“善”轻“美”,实践中会导致以德育化的认识活动进行审美教育,使受教育者得不到真正的音乐审美体验;如果重“美”轻“善”,则也不利于音乐的多种教育功能的发挥。审美和美育的关系涉及到音乐教育实践的方向和教学操作,因此,2011年版在理论上给予了全新的阐释与提升。其“审美”理念扎根于我国传统音乐教育思想,强化了音乐艺术的本质和价值,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和重要手段之一。

尤为引人关注的是,2011年版课标强调“审美”和“美育”为“我国”所特有。早在《尚书》中,就有我国古代关于美育和艺术教育的最早记载。@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国的“审美”和“美育”思想形成了独特的文化范畴,指导着中国文学艺术的发展和审美实践的进行,成为东方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2011年版课标的哲学基础中,我国传统音乐教育哲学思想成为了重要部分,使“审美”和“美育”等一系列理念的理论基础更为扎实,也促使我国当代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更为本土化。

(二)实践中的引领作用

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方法以逻辑思辨为主,但必须超越纯理论层面并应用于实践,方能显示其学科价值。在2011年版扩写的“课程设计思路”部分,体现了音乐教育哲学对教学实践的重要引领作用。

第一,加强了音乐课程中美育的可操作性。为了凸显音乐课程的美育功能,2011年版将教学内容整合与拓展成四个教学领域:感受与欣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以音乐活动方式划分的四个教学领域有机融合,通过不同的教学内容,用“以情动人”的方式,培养学生知、情、意的能力,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2011年版课程标准从音乐教育哲学的角度出发,为新中国建国后历经曲折的美育确立了实践上的立足点。

第二,2011年版课标特别关注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强调理论研究能够反映和引导实践活动。在音乐教育哲学研究领域,国内的一些学术论文局限于理论思辨层面,缺乏与具体实践的结合。最近,笔者有幸见到一份修订中的音乐教材目录,曲目囊括了不同时代、风格、流派和地域的优秀音乐作品,包括奥尔夫和柯达伊的经典教学曲目,其中一首柯达伊作曲的《滑雪》,不但标注了柯尔文手势,还在教学细节上做了符合我国音乐教育实际的处理。这反映了当前一些音乐教育的实践探索已走在了理论研究的前面,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未能与实践很好的结合。2011年版课标纠正了上述偏颇:“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和文化认知,是在生动、多样的音乐实践活动中,通过学生的亲身参与生成和实现的。”此表述将审美论、文化论和实践论等哲学观有机融合,并指导具体的教学实践,强调了多样化音乐实践在音乐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搭建了理论联系实践的桥梁。

第三,2011年版课标强调了音乐实践能力的培养。2001年开始的音乐课程改革中曾提出“淡化知识技能”的口号,在教学实践中产生了一些片面的理解,甚至部分教育专家也认为审美能力是独立的,和知识技能并无关系。2011年版课标从音乐学科的特殊性出发,把“音乐素养”概括为“双基加四个能力”:“学习并掌握必要的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拓展文化视野,发展音乐听觉与欣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形成基本的音乐素养。”并明确了掌握一定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作用及意义:“应正视这一客观的学科规定性,正确处理课程中音乐知识、技能的学习与发展审美体验和文化认知能力的关系。”

三、在一定文化立场上实施兼收并蓄的开放性哲学观

2011年版课标的修订与颁布,显示出我国音乐教育哲学研究的渐趋成熟。尤为重要的是,其理论基础并非学术拼盘,而是在坚守自我文化立场的前提下,实施了兼收并蓄的开放性哲学观。

(一)反思:文化立场

当今世界,不同国家、民族之间的交流日益密切。作为文化传播与传承主阵地的教育领域,在吸纳外来文化的同时,保持本民族的文化根基是重中之重。1994年10月3日,在日内瓦第44届国际教育大会上通过了《为和平、人权和民族的教育综合行动纲领》,其中指出:“教育必须教育公民尊重文化遗产”。一个国家或民族想要发展,吸收外来进步文化必不可少,但前提是必须保持本民族的文化根基。所以,当今各个国家更加意识到保持民族文化特色的重要性。反思音乐教育哲学研究,如果脱离文化立场和具体国情,以堆砌国外的各种理论观点做为立论依据,其结论难以令人信服,也不能在理论和实践双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我国自古以来就有“和而不同”的传统哲学思想。“和”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核心哲学精神,“讲求共存与和谐相处,承认事物各个组成部分的多样性,但并不互相排斥,即使是不同质的实体和部分也可以在某种逻辑精神的联系下成为一个有机整体”。音乐教育哲学的“和而不同”应是在保持自我文化立场的前提下,以中国传统音乐教育思想为中心,国外理论为多样化补充的哲学观。目前国内音乐教育哲学研究已显现出重建文化立场的趋势,如有学者指出了音乐教育哲学研究中民族意识的重要性,还有学者认为中华大地上有着足以令当代音乐教育安身立命的哲学根基。

当今,音乐人类学家倡导“音乐作为文化或文化中的音乐”、“音乐是人类的普遍文化现象”,对音乐教育哲学研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其中也不乏曲解与误读。作为音乐教育风向标的课程标准,其理论导向作用不容小觑,2011年版在“文化立场”问题上同样旗帜鲜明。课标重新扩写了“课程性质”,“人文性”居于首位:“无论是从文化中的音乐,还是从音乐中的文化视角出发,音乐课程中的艺术作品和音乐活动,皆注入了不同文化身份的创作者、表演者、传播者和参与者的思想情感和文化主张,是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文化发展脉络以及民族性格、民族情感和民族精神的展现,具有鲜明而深刻的人文性。”课标中音乐的“文化”体现了不同民族精神内涵的特质,给音乐教育活动打上了鲜明的烙印,这本身就是“文化立场”的明确表现。再者,2011年版课标将“多元文化”改为“文化的多样性”,文字的修改折射出了哲学观的变化。本文认为,两者的不同在于多元文化消弭了文化中主位和客位的差异。文化多样性则是强调了民族的主体性——无论是音乐教育实践还是理论研究,均需坚守自己的文化立场和民族意识。

课标还赋予“文化立场”以显性可操作的特点:“要善于将本地区民族民间音乐(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音乐项目)运用到音乐课程中来,使学生从小受到民族音乐文化熏陶,树立传承民族音乐文化的意识。”这并非学术壁垒或盲目排外,“文化立场”的建立和吸收世界优秀音乐文化是相辅相成的:“通过系统地学习母语音乐文化和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不同时代的作品,感知音乐中的民族风格和情感,了解不同民族的音乐传统,热爱中华民族音乐文化,学习世界其他民族的音乐,理解音乐文化的多样性。”这显示出我国音乐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成熟与学术自信。

2011年版课标的课程基本理念、课程目标、实施建议等各项内容,无不显示出对文化立场与民族意识的重视。这对音乐教育哲学研究具有启示性意义。既以本国的民族精神为内核,又要善于借鉴和吸纳异文化,才能真正促进学科的发展与繁荣,进而带动音乐教育实践的提升,这也是课标对一些学术争鸣的明确回应。正如廖家骅所说:“修订稿能够在众说纷纭的音乐教育哲学思潮中,坚守国民音乐教育阵地,坚持‘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显然是把握了基础音乐教育的正确导向,为今后音乐教改的深入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证……正是中华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的一种体现,它凝聚着无数先哲学人的智慧和心血,应该得到珍惜、坚守和发扬。”

(二)开放:兼收并蓄

音乐教育哲学既是文化传统的积淀,也是时代思想内涵的精华,这两方面构成了学科的基石。我国数千年文化传统的“乐教”思想和百年来“美育”的实践是音乐教育哲学研究可资借鉴的宝贵财富。“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浓缩为我国古代“乐教”思想的核心哲学观,音乐教育在审美和情感之间,在道德价值和情感价值的统一性之间,先秦时代就已经做出了实践。中国现代学校音乐教育的起源“学堂乐歌”,在实质上兼容了中国传统的乐教思想和外来音乐文化。王国维和蔡元培的美育思想体现了中西音乐教育哲学观的交融。改革开放以来,国际上一些重要的音乐教学方法、观念和学说,不断丰富着我国音乐教育的理论与实践。

乐教思想是我国传统音乐文化不可忽视的积淀,延续百年的“美育”思想则融汇了中西文化,这双方面奠定了我国现代学校音乐教育的基础,也确立了2011年版课程标准兼收并蓄的哲学观。

首先,2011年版课标开拓性地界定了音乐课程的三个性质:人文性、审美性和实践性,全面涵盖了当前音乐教育哲学的重要学说。以往各版本的音乐教学大纲缺乏对音乐课程本质属性的归纳与总结,2001年版课程标准首次界定了音乐课程的性质,深化了对音乐课程的理解与认识,但表述的相对简单。2011年版中,“人文性”是对音乐课程的全景式概括,奠定了学科发展的基础;“审美性”体现了音乐艺术的本质与主要价值,凸显了音乐课程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不可替代性,是我国“德育为先、育人为本”教育思想的理论依托;“实践性”将音乐的本质探究转向了多种生动的教学活动,将音乐的音响和主体活动合二为一,实现了音乐课程的价值。这“三性”有机融合并概括了美育论、审美论、文化论和实践论的音乐教育哲学观点,将音乐教育理论发展到了新高度。

其次,2011年版的五条“课程基本理念”是音乐教育哲学思想高度凝结的产物。作为国家正式文件,课标不直接阐述音乐教育哲学理论,而是将其概括为应用性的基本理念,作为指导音乐课程实施的理论基础。2011年版课程基本理念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第一、二、四条。其中,“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强调了音乐的情感性特征,承载了我国数千年“乐教”和“以美育人”思想,在注重音乐本体的基础上,将音乐的“审美”与“文化”进行有机结合,并做到了以学生为本,来发展其音乐学习的兴趣与爱好;“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显示了我国对“音乐教育哲学”这个舶来品的本土化诠释,“所有的音乐教学领域都应强调学生的艺术实践,积极引导学生参与演唱、演奏、聆听、综合性艺术表演和即兴编创等各项音乐活动”、“音乐是一门极富创造性的艺术”,理念中的各种表述从我国教学实际出发,诠释了“实践论”,有机渗透了我国学者的研究成果,诸如王耀华的“音乐创造说”和杜亚雄的“音乐表演说”,显示了我国音乐教育哲学研究的包容性与发展性;“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是我国音乐教育在强调文化主体的基础上,将视野拓展到全球语境的必然选择。同时,对于我国不同教育发展水平的地区,加强学习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可使音乐课程增加弹性与可选择性,推动了音乐教育的普及和均衡发展。

音乐基础理论论文例3

二“、双基”在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中的地位

在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设置过程中,强调“双基”的重要地位是巩固与强化音乐教育专业学生专业技能与基础理论知识学习的重要方面,但也不是教条的偏重于“双基”的实施。音乐教育专业课程构架中,既要考虑到对学生知识以及能力的综合性培养,又要照顾到个性的发挥与因材施教。不能够因为注重了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的训练与培养就忽视了其他知识结构的渗透。每一个方面都不能走极端,要权衡好每一个课程模块之间的关系。重视结论的同时也要重视教育过程,要注重对学生知识体验的培养和创新精神,注重课程建设的价值与意义。

1.“双基”在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中的规约性教育者认为,强调主动性学习与探究性学习是进行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训练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学会学习的有效途径。由此,在进行课程建设中,传统意义上的“讲授新课”环节提倡变更为“主题探究”环节。在强调基础理论讲授的过程中,更加重视的是讲授的过程,是学生参与教学的过程,更是培养学生主动研究问题、探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一种文化能力上的规约性,强调在双基实施过程中,是一个全方位的过程,而不是单方面的知识讲授。是一个多元化的过程,而非原始意义的拼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提出了关于“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这就需要我们积极地处理好“双基”训练与形成“主动学习”之间的关系问题。“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就是这个道理,在基础知识学习过程中,要想办法让学生通过对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学习,建立良好的、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能够形成可持续学习的能力,通过课程建设的归约性,使双基成为音乐教育专业课程建设中既有“基础性”又有“能力性”的双面。事实表明,这种高层面的双基训练与教育比以往单一的基础知识与技术能力培养具有更高的挑战性,需要音乐教育工作者付出更多的努力与思考,才能够在不断的实践中形成科学、良性的双基教育循环体系。

2.构架在音乐教育专业课程文化层面的双基认知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价值取向的核心是音乐基础理论与技能教育的扎实性与多元性,通过课程落实与实施,使这种价值性在某种程度上不仅仅体现音乐理论与基础技术内涵,也反映出课程的价值取向,从一定内容上体现了时代与社会需求的本质性与课程精髓。当然,不可回避的是在音乐教育专业课程建设过程中,“双基”的培养与实施也有其更迭演变。尽管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价值取向本身作为一种价值活动的主体过程,但它的内隐性变化与内容上的拓展都必须在一定的社会与文化层面上的规约,不能够脱离社会与历史而进行空想理念上的构架。从文化角度对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价值取向的核心要素“双基”进行纵向分析,从音乐教育专业课程建设上来看将极大促进课程建设本身改革的深化。学生获取音乐教育专业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的过程从课程本质上讲就是个性化学习的过程,在音乐教育专业课程实施“双基”的过程中,必须要解决统一性与个性发展之间的关系;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与学科综合知识构建之间的关系;学生音乐理论学习与技能实践之间的关系;知识学习过程培养与兴趣培养之间的关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与充满人文关怀与文化价值取向之间的关系。

三“、双基”在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中的价值取向

纵观文化开放后的音乐教育专业课程内涵建设,音乐教育课程改革迈出的每一步都为文化的进程提供了坚实的步伐。理性地提出在音乐教育专业课程建设中重视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的实施,即“双基”的实践,对于音乐教育专业课程结构的合理配置与教学内容的科学厘定都是一种具有人才培养社会适应性的调整与摆布。存在差异的同时,必定会有共同的认知,即强化“双基”的作用,对于人才培养尤其是音乐教育专业课程的建设具有相当的意义。当下,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从人文课程设置、通识课程设置、基础理论与史论课程设置、专业与专业主干课程设置到多元化、综合性、开放性的选修课程建设,都尊重学生学习的心理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体现“双基”教育实施的根本,将音乐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置于社会需求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的大环境中,清晰地界定音乐教育专业课程建设的本质问题与属性。这种属性将为21世纪“双基”在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中的价值取向提供更为自觉的文化意义。我国新一轮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对于音乐教育专业课程建设更为宏观的价值性指导,需要清醒地认知音乐教育专业课程必须构建在对民族音乐文化的认同与认知的基础上,强调音乐教育“专业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的掌握,强调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综合能力的体现,更强调在面对时代与社会文化巨大发展的进步中进行音乐教育专业课程本身的反思、比较与借鉴,并进行主动探索、自主适应与不断的超越,才能够走出真正属于音乐教育专业课程建设自身特色的文化高度。

音乐基础理论论文例4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4.03.142

1 传统音乐基础理论教学中存在的不足

1.1 缺乏一定的活力和情感

音乐是一门集情感和艺术为一体的学科,在教授基础理论知识的时候,也要重视情感的融入。但是,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因为受到传统思想的干涉,在教授基础理论知识的时候,只重视学生的死记硬背,没有加强与艺术性的结合,忽视了音乐知识的艺术活力与情感。在教学过程中,老师只是将其当成是理论科目进行讲解,更加重视知识内容的灌输,机械地强调学生进行记忆。进而失去了一些情感因素的融入,导致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无法建立相应的情感,也就无法实现预期的教学效果。

1.2 教学和评价缺少新意

在传统教学过程中,学生大多是处在被动的位置,老师也只是根据自己的方式进行教学。在此教学模式下,老师成为了整个教学活动的主体,在教学方向与方式中发挥了主导作用,而学生在学习中却失去了一定的主体地位,处在被动的局面。大多数学生都非常喜欢音乐,但是均不喜欢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经常感到枯燥无味。除此之外,在进行教学评价的时候,经常以分数判定学生的成绩,缺少全方位的评价机制,评价太过片面,缺少相应的系统性与科学性。

2 音乐基础理论教学的改革方向

2.1 融入新音乐理论

随着社会多元化的发展,音乐理念也在逐渐更新,更加与时俱进。要想使基础理论教学顺应时代的发展,就一定要在传统教学方式的基础上,进行新音乐理论的融入,使音乐名词、概念更加科学、规范,符合时代的发展要求。随着西方音乐理论的传入,在不知不觉中影响了我国传统音乐教学理念,通过长时间的研究与实践,在我国传统音乐教学中,融入了一些西方的文化色彩,对基础理论教学进行了一定的修正与补充,完善了基础理论教学的内容,形成了一套新的教学体系。在音乐教学过程中,加强新音乐理论的运用,可以有效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2.2 强化课堂的动态与活力

在开展音乐理论教学的时候,一定要加强对传统教学方法的转变,从发展的角度看待教学活动。在传统教学过程中,主要是将教学课程当成是单纯的学科,提前制定教学规划。这样的课堂教学缺乏一定的活力,自然也就无法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所以,一定要加强新课堂教学模式的构建,使其更加具有活力。关于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可以对其内容进行一定的整合。在开展教学活动的时候,老师一定要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教学方法,积极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其主动掌握相关的理论知识。

2.3 强化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

在教学过程中,只是依靠老师的力量是无法取得预期教学效果的,一定要加强培养学生的积极性,提高教学环境、工具、体制等方面的综合运用能力,促进教学内容的全面展开。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教学改革也越来越科技化,多媒体技术在教学过程中得到了普遍的应用在教授音乐基础理论的时候,也一定要加强先进科技的应用,进而全面增强其教学质量。在教学过程中,多媒体技术的应用不仅可以增加教学内容,还可以使基础理论带有一定的情感色彩,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促进教学效率的提高。

2.4 强化教学评价体系的建设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逐渐深入,音乐基础理论教学也在不断地进行改革,同时要建立一套合理、科学的评价体系,促进教学效果的提高。在社会多元化发展的形势下,一定要增加评价内容,不要只是依靠分数对学生进行评价,应加强互评、自评等评价方式的应用,在音乐基础理论教学的整个过程中,贯穿相应的评价方式,进而对学生展开综合评价,并且相应的评价结果也更加客观、科学。

3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我国音乐教学过程中,传统教学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现代教学的需要,一定要进行不断的创新与改革,促进教学效果的提高。对于音乐基础理论教学而言,一定要加强对教学模式的创新,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与兴趣,进而主动学习相关知识,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罗晓东.论音乐基础理论教学的实践性[J].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1,(6).

音乐基础理论论文例5

【作者简介】徐元勇,文学博士。1964年8月6日出生于四川省阆中县。曾经先后学习、工作于四川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现任教于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一、弁言

音乐学(musicology)是一门研究音乐的学问,来自于西方。萧友梅先生在建立上海国立音乐专科学校时,虽然引入了至今仍在延续的欧洲音乐教育体系。但是,音乐学专业课程的设置,在我国的音乐教育中是比较晚的事情。新中国建立之前几乎没有,即使在新中国建立之后,大部分专业音乐院校音乐学专业课程的设置也很晚。除了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于1954年,中央音乐学院于1956年较早建立以外,其它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建立都较晚。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分别于1978年和1980年设立了音乐学系,武汉音乐学院于1986年成立音乐学系。而象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等,则都是在二十世纪的九十年代之后才逐渐挂牌成立了音乐学系。几所音乐院校的音乐学专业被批准为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授予点则是更晚的事情。1982年中央音乐学院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点,1988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点。上海音乐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点是1982年获得的批准,博士学位授予点是1989年获得的批准。

在我们的西洋音乐教学、研究队伍中,有不少是在西洋文化的社会和生活环境中受过熏陶的学者。我们在西方音乐学的传播、教学、研究等方面,也的确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说音乐学在我国是一门年轻的学科,也许一点也不过分,这一点也反映在我们过去,以及今天许多人对音乐学的认识中。譬如,我们历来要求学习音乐的人,一定要“底子好”、“基础好”。所谓的好“底子”、好“基础”,在多数情况下主要指的是“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且不论表演、甚至作曲等专业方向的学生,是否仅仅只是具备了“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就够了这个问题。就音乐学为学习和研究方向的人而言,除了应该要求具备“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之外,还应该有文史修为和写作能力的“底子”、“基础”,要具有音乐理论的思考能力。也就是说,对于从事音乐学专业工作与研究的人们来说,必须掌握音乐形态、音乐技能等音乐本体的知识,以及掌握中外历史、文学、语言、宗教、风俗、文献典籍等社科文化知识,要有两个方面的基本功。对于这一点似乎大家早有共识,似乎也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但是,在我国音乐学的实际教学中却没有加以实施,至少做得很不够。而且,在我们还没有对原有西方音乐学领会得十分清楚的情况下,又有许多其它西方音乐研究理论,以及一些音乐研究新领域、新知识不断为我们所认知,使得我国这门本来就很年轻的学科,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譬如,对于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世界音乐(W0rldMusic)、多元音乐文化(ManyMusicofManyCultures)等新学科、新概念的系统解读,以及与原有音乐学之间的关系;等等。

就目前国内音乐学的教学和研究现状来看,急需思考如何在借鉴西方音乐学学科体系、消化西方其它成熟音乐理论体系的同时,在所谓西方音乐学的构架中,建立符合我国音乐的发展历史、符合我国音乐文化生活存在的状况,以及符合我国音乐理论学习与研究现状的教育体系及教学体制等问题。也即,如何在我国现有音乐学的专业教育中,在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培养与训练中,无论是在教学的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方面,在学制的设定和课程的设置上,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音乐理论研究的学科。

二、音乐学专业从附中开始设立的意义

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应该从附中开始设立,至少,在附中的高中阶段一定要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要思考符合附中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而且,对于演奏、作曲等其它专业也要补充音乐学常识方面的课程。从近二十年来音乐学发展的情况来看,如果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对于我国音乐理论的学习风气、研究水平等,都会带来很重大的意义。仅仅就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专业方向的教育意义而论,将会产生以下两个方面的意义:

第一,观念上的意义。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有了这样一个谬论:“学表演不行就改学作曲,作曲再不行就学理论。”除了可以认为人们缺少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认识之外,是否更应该对我们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加以检讨。

这个局面的形成,一方面,应该说与音乐学系历来的要求标准有关。音乐学系历来视附中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学生为“嫡系”,并把其作为音乐学系的后备师资。然而,关键的问题是,这些人中的大多数人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不是把音乐理论视为一门专门的学问来加以钻研。甚至,其中一部分人根本就瞧不起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其结果是可以想象的。我们不去妄断、怀疑许多人有从事教学与研究的能力,有着很高的智商。但是,遗憾的是他们确实没有什么研究成果刊布于世,没有几篇论文为同行们所知晓。我们知道,科研与教学是相互促进的,没有科研水准和研究基础的教学水平,究竟又怎样就不得而知了。历史的原因,人为的认识,瞧不起音乐学专业的人士,大有人在。这已经成为一种人所共知的事情。甚至,一些在音乐学专业方面授课多年的教师,也常常讲自己曾经是学习其它专业,而羞愧自己如今从事的音乐学教学工作。因此,从附中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还有一个重要的意义就是培养学生的志向,是一个立志的大问题。“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绝对不是一句空话、大话,音乐学系不应该把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生源作为培养的“嫡系”,不应该视有一点音乐技能,但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的人为“宝”。其实,表演学不好,作曲学不好,也就更不可能在音乐理论方面能够有所作为了。一些音乐学院今天在音乐理论教学与研究上出现的窘境已经作了充分的证明。如果要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错误认识,要改变别人的认识,那么,首先要从自己做起,应该首先使我们的学生立志音乐学学习与研究。必须在附中阶段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使得我们的学生从进入音乐学院的大门之始就立志于音乐学的学习,就确立了一个大的研究方向。这样升入音乐学系的本科学生,从今天的自卑心理到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这是一个很根本的问题。

另外一方面,在当今发表的音乐理论论文里,的确有许多缺少对音乐本体进行的研究,让人们误以为音乐学的研究就是文字的工夫,认为音乐学的基本功就是背熟几本音乐史书。这也有其历史的原因,在目前音乐学的教学、研究,以及学习的队伍人员中,有许多人曾经学习的是其它专业,他们有的或是在外语,或是在历史、文学等方面受到过较长时间的训练,或在其它文化方面有较高的水平,较强的能力,等等。这部分人利用自我的优势从事了音乐学的工作,譬如,中文和中国历史专业方向的人,对中国古代音乐文献进行着辑录、校释,或从事着缺少音乐形态研究的中国音乐史的工作;而外国语专业方向或一些外语比较优秀的人,则从事着西方音乐文献的翻译,或从事着【清】毛奇龄在《竟山乐录》中所讲的“乐书不是乐,乐器不是乐”的工作。客观上讲,这类人中间的部分学者,为我国音乐理论的研究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完成了许多音乐学基础性的工作。音乐学的研究需要其它文化学方面人士的加入,音乐学者也需要具备文化学方面的学识,只是不能过于偏颇。如今就有些“过”的现象,因此,使人们产生了对音乐学的错误认识。这也许是我国音乐学这门学科发展中必然要经历的一个阶段。

第二,本科生源数量和素质保障的意义。目前,人们普遍认为音乐学的生源数量不足,学生的素质更是不尽人意。

一方面,为了扩大生源,大大降低入学标准,有的音乐院校甚至以缩短音乐学本科学习的时间来吸引生源。另一方面,许多音乐学的出题老师抱怨目前音乐学的试题过于简单,认为如今学生的素质差。试想,要让从来没有学习过音乐学理论的应届高中学生,应考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试题,其效果肯定不好,其水平肯定很低。即使是那些从小就接触音乐的“琴童”、“天才”等,对音乐学理论可能也是知之甚少。没有学习过的东西,不可能考出好成绩;没有成体系的音乐学的教育机制,也就没有生源量和质的保证。所以,我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两方面的矛盾,必须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或在普通中学中协商选择一些学校,定点开设音乐学方面的课程。由于今天的许多考生没有进行过音乐学方面的系统学习和训练,在出题老师看来再简单的试题,对于考生也是难题,老师和学生都不好把握考试试题的深浅难易程度。如果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一来不仅能够使升入音乐学系本科的学生数量有所保证,使本科生源的数量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且,更能保障这部分学生在音乐学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方面有一个较高的水平。如果学生在中学阶段已经学习了音乐学方面的常识,升本科的试题自然能够上一个台阶,自然有一个深浅难易的层次。

我们经常争论是否让音乐学本科阶段的学生进行专业方向选择的问题,然而,如果在附中阶段设置了音乐学专业,学生们经过几年音乐学方面能力的训练,在进入本科阶段之后,通过第一学年的适应阶段,在第二学年中,完全可以进行有所目标的专业方向的选择。这样以来,音乐学专业学生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就会得到很大的提高,使得我国音乐学的教育、学习与研究水平获得一个真正的提高与发展。同时,这也给从事音乐学教学工作的教师也提出了一个比较高的要求。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本身应该具有前瞻性,教学上落后,会使我们在音乐理论的研究方面更加置后。我们要按照上述标准来检验今天音乐学学人的知识结构和学术经验,要求提高从事音乐学工作和研究的队伍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以前我们对于这一学科的认识不全面,对音乐学这门学科建设的思考也不多,特别是对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更没有做深入研究。今后当尽快补上,不能让这种现象继续存在下去。

三、附中、本科课程的合理衔接与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

如果能够在音乐学院附中,甚至其它普通中学开设音乐学专业的课程,那么,这些课程要与本科招考的内容基本衔接。音乐学专业本科阶段设置的一些课程,在一定程度上一定应该是附中及普通中学音乐学专业课程的延续。因此,课程的设置就十分的重要了。目前,在音乐学院的音乐学专业所开设的所谓专业课程,被认为就是音乐学的学习科目。它让本专业的学生一进入这门专业的学习后,就以为这些课程就是音乐学学科的学习内容。但是,这些音乐学学习的科目,是否真正体现了音乐学这个学科所应该包含的内容,这就很有讨论的必要了。仅从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学习与研究来看,今天音乐学课程中的中国传统音乐课程这个科目,就需要添加许多的内容进去。譬如,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的重构和建立,缺少的是文献学的基础,中国传统音乐文献学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能否建立的基础性工作。就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而言,对于音乐文献的掌握是十分重要的,音乐文献和书籍的了解是学习的前提,是基础的基础。目前的课程设置中就很是欠缺这方面的内容。即或是以西方音乐为研究方向的人,可能也首先应该去了解“西方的文献学”,或“西方文献批评”类似的“学问入门”课程。目前的音乐学专业教育中这些课程也没有开设。而从中学阶段开始就开设音乐学的课程,则更加应该注意课程设置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层次性。除了中学阶段的音乐和文化的诸多课程有其自身的特点之外,还要顾及音乐学专业本科课程设置的系统性。需要一个系统、合理的,符合我国音乐理论教育的课程设置体系。重要的是我们要把这个体系延续到本科音乐学教育与教学的系统中去,要注意音乐专业与文化等各门课程的衔接。就是说,学生一旦在中学学习期间选定了音乐学的学习方向,那么,就应该学习在本科招考、录取时的一些基本课程和内容。譬如,现在每个音乐学院的音乐学系都开设有:音乐学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和声、复调、作品分析、钢琴等课程。这些课程肯定不可能全部都从中学阶段开始开设,即使那些能够开设的课程,其内容的数量和程度也必须有所限定。具体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要广泛征求意见,还应该进行理论上的研讨工作。而且,这里一定要考虑本门学科所存在着的层次教育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音乐学专业缺少层次教育。目前,我国在音乐学的升学考试中,仅就专业而言,所出考题的标准,在本科与研究生,甚至博士生考试之间的差别不是太大。这与我国音乐学的课程设置和教育内容缺少层次有关。我们没有研讨出一套有关本科、研究生、博士生考试科目、内容及水平定位的测试标准。应该说,对于音乐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不同层次水平的研究,不仅能够便于制定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学习科目、方向、内容等,而且,对非音乐学专业人们的音乐学的学习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所以,我们首先要解决的是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问题。关于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是否可以作以下几个层次:一、音乐基础层次

二、专业知识、技能层次

三、文化修养层次

四、方法论层次

而不同的层次又必须要有不同的几个阶段,不同的阶段中要解决不同学科的课程、不同音乐学内容。因此,层次教育是与阶段性教育结合在一起的。

譬如,初级阶段:也许应该进行的是中西音乐概论性与感性知识的基础教育;中西音乐理论基础知识及音乐技能、技巧的基础教育;中西文史、文化、语言基础教育等。在第二个中级阶段则应该进行音乐学概论课程;其它音乐学各门学科概论性的课程。到了第三个高级阶段就应该进入所谓专业论题方面的研究,和专攻方向的研究,以及音乐学专业论文的写作阶段了。在这些不同的学习阶段中,哪些课程、哪些内容,以怎样的程度,针对哪些层次的学生又是很重要的问题了。譬如,强调音乐本体技能与音乐学基础能力并行、音乐专业课程与文化基础课程并重的中学阶段音乐学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还必须把这些课程的初级性质考虑进去。也就是说,在对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进行音乐基础知识能力和基本音乐技术、技能训练的同时,还要加强要中外历史、文化知识、语言能力等方面的培养。我个人以为音乐学专业,毕竟首先是一门以音乐技术、技能,以及音乐文化为基础性质的特殊学科,因此,如果不是在音乐学院附中一直专门学习音乐的普通中学的音乐学基础教育,还是应该放在对音乐本体理论所进行的学习上。就音乐学专业方向的学生而言,首先应该具备音乐本体技术、技能、音乐学基础的基本功。对于音乐形态本身的不了解,今后很难深入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今天,有许多没有经过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系统学习的学生,可能在音乐基础知识和基础技能上就要欠缺一些。譬如,今天,我们都承认那些毕业于师范大学音乐系,和其它艺术院校音乐系非音乐学专业的学生,在综合文化知识和能力方面要强于音乐学院的学生。同时,也指出这些学生对于音乐本体了解的欠缺,音乐技能水平的低下,这的确也是事实。而且,这种情况也许还会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存在下去。这正是我国音乐学发展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这种情况下,就要求在进入硕士的研究生阶段要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在课程的设置上就要与音乐学本专业毕业的学生区别开来。这也符合“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由于历史的原因,有大批非音乐学专业的研究生,特别是非音乐学院的研究生则需要补上更加需要音乐技能方面的课程。根据本科所学专业,实事求是的针对研究生的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名正言顺的加强音乐技能的补充学习。而且,由于能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比例并不大,所以,音乐学的主要课程和内容应该在本科阶段完成。特别是音乐技能和技术课程更应该在本科阶段完成,因为,对于音乐形态本身的不了解,很难深入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一方面,如果音乐理论的研究论文,只是大量谱例的堆积,而没有道理可讲,或讲的都是大道理、旧道理等,那是不行的。但是,另一方面,如果只是从理论上、文化上讲了许多音乐的道理,而不能以音乐的实际例子证明其道理的科学性、合理性,甚至论文中列举的音乐例子或曲谱谱例与其理论不相吻合,则更为可笑。因此,建立一个基本成体系的、有层次的音乐学教学课程极为重要。要对现有的音乐学的教学课程设置进行调整、补充。譬如,确实有一些属于音乐学的课程内容,但是又的确离音乐本体比较远,音乐文献学的就是属于这样的一个课程。要把系统的音乐文献学的教学内容放在高级的层次教育中去教授。其实,同我国传统文化的研究中,已经有一整套成体系的方法,有着成熟的文献学相比较,我们看到在音乐理论的研究中,经常还纠缠于研究的对象、方向等问题的讨论之中是很幼稚的。在认识了文献学的基本方法之后,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如何把这种方法运用于音乐学的研究之中,如何建立音乐文献学等问题。文献学是方法论,怎样把这种方法运用于音乐理论的学习与研究之中值得思考。即使在音乐的本体教学上,今天的音乐学专业的教学内容也缺少一些重要的门类。譬如,不可缺少直接接触民间音乐的教学内容就应该放在相应的层次里。在新的音乐研究思想和观念的指导下,以新的理念和手段开展民间音乐的采风工作。什么是新的音乐研究思想?什么是民间音乐采风工作的新理念和手段?那就是民族音乐学的思想和方法。今天社会音乐文化生活中的民间音乐,不仅仅指的是山野之曲,同时也包括了城市中的音乐文化。而且,在课程的设置中,还要有意识地注重中国音乐理论课程的设置。

音乐基础理论论文例6

当今的音乐课程教学越来越离不开数字化多媒体技术。通过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来进行音乐课程的教育教学工作,已经是一种势在必行的趋势和潮流,特别是针对于技术性强的音乐基础理论课程,实现数字化多媒体教学更有着极其深远的意义。

数字化的多媒体教学容量大,内容丰富,可充分利用文字、图形、动画、影像和声音等多种媒体手段,将可视化、临场感、交互、引导结合到一起,形象生动的表现形式,使学生在动态环境的引导下,通过参与和感受,更加方便、正确地理解和熟悉所涉及到的学习内容。音乐基础理论教学,其逻辑性与可变性很强,如果只简单用多媒体技术来完成课件,会出现两种情况:其一,音乐基础理论课程讲授的深度和广度不足,可变性与拓展性的不足;其二,制作更为复杂,增加教师的工作量。要真正解决这两个问题,怎样去做呢?笔者通过教学与制作实践总结出了实现音乐基础理论课程数字化多媒体教学的一套方案,应从制作课件的实际出发来解决问题。

一、音乐基础理论多媒体课件的特点

1.多媒体的平台特性。此平台可以插入文字格式、图片及音乐等文件,并能播放演示。

2.具有乐谱等图片的特征。这一点是音乐理论课件所特有和必备的,乐谱可以直接使学生看到所讲授的例子及技术的关键点。

3.具有软件直接操作的特征。对于所要做的课堂练习,教师所讲的范例,由于可变性和拓展性的空间很大,和学生的互动性很强,因此必须要在音乐软件里完成。这也是音乐基础理论课件有别于其他多媒体音乐课程的主要方面之一。如和声学的作题范例的实际配制讲解等,就必须要运用功能强大的专业乐谱软件。

4.声音文件的制作与处理特性。在实际的课件制作过程当中,音乐中必须要有声音。真实地让学生听到所学作品或创作编曲声音,这也是音乐基础理论多媒体课程的一大特点。

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熟练掌握所讲授的音乐基础理论课程,并形成自己的理论教学体系;熟练掌握数字化多媒体技术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技术;熟练操控音乐制作软件、乐谱制作软件和多媒体播放器。

有了以上几种能力,数字化多媒体音乐基础理论教学课件的制作与完成才能够得以实现。音乐基础理论的数字化多媒体教学,不能将课件制成“傻瓜式”的,那样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因此课件应该由授课教师自己独立完成,因为每一位教师的理论体系都是个性化的。

三、课件制作所应用的软件

多媒体平台制作,主要交由PowerPoint来完成,运用这个大众化的制作平台可以实现文本、图片、声音等文件的插入与连接及多媒体的播放。

乐谱的制作主要交由Sibelius或者Finale来完成,这些制谱软件可以实现各种谱例的制作,也可以实现乐谱的播放,这对于音乐基础理论中的技术理论课程有着很强的实用性。教师可以结合PowerPoint软件,实现展示旋律发展或声部连接的各种变化,使学生的思维得以解放,使教师的讲授更加灵活、自如。

图片的制作主要交由Snagit来完成,此软件可以实现各种规格的图片制作,包括捕捉图片和视频,可谓功能强大。在教学的实际应用中,多数用它捕捉乐谱图片。

音乐的制作主要交由Nuendo来完成,此音乐制作软件可以实现各种音乐,包括MIDI、音频的制作。这对于音乐基础理论教学中的配器课有着重要的作用,可以将配器写法及编曲想法随时通过音乐制作软件反映给学生,可以实现编曲的直接性及音响的实时性。如果只是编辑或剪辑现有的音频,包括音频格式的转换等,可以用sound Forge软件直接处理。

四、具体课程的软件应用方案

基本乐理课程以PowerPoint为主要平台,结合Finale软件的操作来制作谱例及音程、和弦调式等;和声学、复调课程以PowerPoint为主要平台,结合Finale软件的操作来制作谱例及和声学、复调课程的例题及练习;音乐欣赏、音乐史课程以PowerPoint为主要平台,结合Snagit 软件做图片的处理,用Sound Forge软件来对现有的CD、MP3等音频文件进行编辑处理;配器课程及作曲课程以PowerPoint为主要平台,用Finale软件制作谱例,由Nuendo软件来完成制作;作品分析课程以PowerPoint为主要平台,谱例由Finale软件完成。

当然,音乐的专业制谱、制作软件还有很多,如Sibelius、Encore、Sonar、Photoshop 等,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但目的是唯一的——运用数字化多媒体技术制作出适合自己的音乐基础理论教学的课件,最终来实现教学目的。

五、制作设计与实例流程

这里笔者以和声课为例,文字的讲授部分在PowerPoint软件中完成,乐谱部分由Finale软件完成,再用Snagit软件按图像缩放比300%、图像分辨率300 来捕捉乐谱图片,然后插入到需要播放的幻灯片中。如果想实时操控乐谱软件,可以按电脑键盘上ALT+TAB键进行幻灯片的页面与Finale乐谱页面进行切换。这样教师可以直接控制软件,直接进行交互来授课;另外也可以在软件中实时播放谱例。这样技术处理就很直观,从视觉、听觉两方面直接反映给学生,让学生从中体味正确与错误及技术的艺术性等,从而激发学生的兴趣与创作欲望,课堂效果会更好。

音乐基础理论论文例7

《音乐教育与教学法》一书自1991年10月第一版发行至今15年了,这15个年头是我国音乐教育迅猛发展的时期,对于学校音乐教育而言,其实践的探索和理论的深化是此前我国音乐教育的任何时期都无可比拟的。为此,此书的修订版于2006年10月应运而出,并被列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部级规划教材。中国音乐学院前院长李西安教授认为,“该教材的初版,就已经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敢于针对音乐教育改革所遇到的问题,进行理论探索和创新的品格和水平。这不仅是该教材在16年的使用中,受到各地音乐院校及师范院校广泛欢迎的重要原因,也为它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该教材在修订过程中,着重吸收和补充了最近一、二十年国内外特别是国际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的最新成果,使其成为当前我国音乐教育学领域中的一部具有学科体系完整性、学科理论创新性和学科教学实用性的优秀教材”。(李西安,2006)

那么修订版教材有哪些突出的特色呢?本文将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简要介绍:

一、构建音乐教育研究框架

修订版教材在总体建构上有了很大扩展,由旧版的八章扩展为十三章。根据笔者阅读比较,除了“国外音乐教学法”一章内容变动不大外,其他各个章节均由于音乐教育的快速发展而补充了新的内容,与旧版教材相比已经“面目全非”,这实质上也表明此新版教材由表及里都有了突破性的发展。

该教材站在国际音乐教育发展的前沿,构建了音乐教育研究的基本理论框架。全书可分为基础理论、教学技能、教育实践三个部分,它们分别起到明确音乐教育的目标结构、阐明音乐教育的理论与方法、优化音乐教育的实践行为目标的作用。基础理论部分在原有的绪论、音乐心理学、音乐教育简史的基础上,增加了“音乐教育哲学”、“音乐美学与音乐教育”、“音乐人类学与音乐教育”三章,实践部分则在原有的音乐教学原则、教学法及音乐教学工作的基础上拓展为全新的“音乐教育课程”、“音乐教学领域”、“国外音乐教学法简介”、“其他类型的音乐教育”、“音乐教学评价”、“音乐教师教育”、“音乐教育实习”、“音乐教育研究方法”结构。

二、系统地梳理音乐教育基础理论

该教材系统地梳理、介绍了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如在“音乐教育哲学”一章中对几种不同音乐教育哲学观的引介,在“音乐心理学与音乐教育”中对有影响的西方音乐心理学流派的概述,在“音乐人类学与音乐教育”中对人类学成长的追溯,在“音乐教育简史”中补充了“当代国际音乐教育发展的动向”这一音乐教育的当代史等等。在音乐教育基础理论的介绍方面也避免了以往理论书籍艰涩难懂的文风而选择了化繁为简的普及性话语,如教材从讨论“什么是音乐教育”、“什么是美育”入手,让学生建立音乐教育的基本概念。在音乐教育的概念方面,既强调了基础教育的重要性,又进一步指出音乐教育包括社会音乐教育等广阔的空间;在美育的概念方面,既强调审美活动在音乐教育中的不可或缺,又强调“育人”为美育的根本目的。因此说,这是一本视野开阔、深入浅出的好教材,对音乐教育专业研究生来说,这亦是步入音乐教育研究门槛的一本很好的导引书目。

三、理论与教学实践和政策相结合

音乐教育各类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优化音乐教育的实践,该教材充分体现了音乐教育的实践性特色,如果说音乐教育哲学、音乐美学方面的学习,是为了深化学生对音乐教育基本概念的理解和探索,那么音乐心理学、音乐人类学以及音乐教育简史,则是拓展学生音乐教学理论知识、音乐文化历史视野所不可或缺的;而实践部分则以课程理论为引导,结合世纪之交以来我国的基础教育改革,尤其是新课程标准制定与实施的实践,从音乐课程、教学领域、教学法、教育类型到音乐教育评价、教师教育、教育实习以及研究方法逐一讲解,力求培养学生掌握较为全面的实际教学能力。

四、结合国内外最新音乐教育研究成果

修订版教材吸取了近年来国内外最新的音乐教育学术研究成果,但本教材不是这些成果的简单堆砌,而是紧扣“以人为本”,从学生的实际学习体验为出发点,以学生将来的实际工作实践为根本目的为主线来组织教材的内容的,充分考虑到一个未来的音乐教师脑子里可能出现的问题。力求在学科入门的基础知识与最新的研究成果之间,在理论与实践之间搭起一座桥梁。

五、具有丰富的配套音响资料及课件

假如说口传心授和文字印刷分别处于第一、第二传媒时代的话,修订版教材的出版时间则处于“第三传媒时代”(谢嘉幸,2006),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其充分发挥了作为音乐教育教材的特色:该书配有全套的多媒体课件,每一章节都配上了丰富的音乐音响、教学影像以及具有丰富内涵和教育意义的影片资料,使该教材的理论教学更为生动,实践操作更为具体。

六、新颖的体例格式:导读与引申

音乐基础理论论文例8

【关键词】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理论教育音乐学课程设置

【作者简介】徐元勇,文学博士。1964年8月6日出生于四川省阆中县。曾经先后学习、工作于四川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现任教于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一、弁言

音乐学(musicology)是一门研究音乐的学问,来自于西方。萧友梅先生在建立上海国立音乐专科学校时,虽然引入了至今仍在延续的欧洲音乐教育体系。但是,音乐学专业课程的设置,在我国的音乐教育中是比较晚的事情。新中国建立之前几乎没有,即使在新中国建立之后,大部分专业音乐院校音乐学专业课程的设置也很晚。除了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于1954年,中央音乐学院于1956年较早建立以外,其它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建立都较晚。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分别于1978年和1980年设立了音乐学系,武汉音乐学院于1986年成立音乐学系。而象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等,则都是在二十世纪的九十年代之后才逐渐挂牌成立了音乐学系。几所音乐院校的音乐学专业被批准为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授予点则是更晚的事情。1982年中央音乐学院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点,1988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点。上海音乐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点是1982年获得的批准,博士学位授予点是1989年获得的批准。

在我们的西洋音乐教学、研究队伍中,有不少是在西洋文化的社会和生活环境中受过熏陶的学者。我们在西方音乐学的传播、教学、研究等方面,也的确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说音乐学在我国是一门年轻的学科,也许一点也不过分,这一点也反映在我们过去,以及今天许多人对音乐学的认识中。譬如,我们历来要求学习音乐的人,一定要“底子好”、“基础好”。所谓的好“底子”、好“基础”,在多数情况下主要指的是“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且不论表演、甚至作曲等专业方向的学生,是否仅仅只是具备了“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就够了这个问题。就音乐学为学习和研究方向的人而言,除了应该要求具备“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之外,还应该有文史修为和写作能力的“底子”、“基础”,要具有音乐理论的思考能力。也就是说,对于从事音乐学专业工作与研究的人们来说,必须掌握音乐形态、音乐技能等音乐本体的知识,以及掌握中外历史、文学、语言、宗教、风俗、文献典籍等社科文化知识,要有两个方面的基本功。对于这一点似乎大家早有共识,似乎也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但是,在我国音乐学的实际教学中却没有加以实施,至少做得很不够。而且,在我们还没有对原有西方音乐学领会得十分清楚的情况下,又有许多其它西方音乐研究理论,以及一些音乐研究新领域、新知识不断为我们所认知,使得我国这门本来就很年轻的学科,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譬如,对于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世界音乐(W0rldMusic)、多元音乐文化(ManyMusicofManyCul

tures)等新学科、新概念的系统解读,以及与原有音乐学之间的关系;等等。

就目前国内音乐学的教学和研究现状来看,急需思考如何在借鉴西方音乐学学科体系、消化西方其它成熟音乐理论体系的同时,在所谓西方音乐学的构架中,建立符合我国音乐的发展历史、符合我国音乐文化生活存在的状况,以及符合我国音乐理论学习与研究现状的教育体系及教学体制等问题。也即,如何在我国现有音乐学的专业教育中,在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培养与训练中,无论是在教学的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方面,在学制的设定和课程的设置上,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音乐理论研究的学科。

二、音乐学专业从附中开始设立的意义

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应该从附中开始设立,至少,在附中的高中阶段一定要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要思考符合附中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而且,对于演奏、作曲等其它专业也要补充音乐学常识方面的课程。从近二十年来音乐学发展的情况来看,如果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对于我国音乐理论的学习风气、研究水平等,都会带来很重大的意义。仅仅就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专业方向的教育意义而论,将会产生以下两个方面的意义:

第一,观念上的意义。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有了这样一个谬论:“学表演不行就改学作曲,作曲再不行就学理论。”除了可以认为人们缺少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认识之外,是否更应该对我们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加以检讨。

这个局面的形成,一方面,应该说与音乐学系历来的要求标准有关。音乐学系历来视附中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学生为“嫡系”,并把其作为音乐学系的后备师资。然而,关键的问题是,这些人中的大多数人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不是把音乐理论视为一门专门的学问来加以钻研。甚至,其中一部分人根本就瞧不起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其结果是可以想象的。我们不去妄断、怀疑许多人有从事教学与研究的能力,有着很高的智商。但是,遗憾的是他们确实没有什么研究成果刊布于世,没有几篇论文为同行们所知晓。我们知道,科研与教学是相互促进的,没有科研水准和研究基础的教学水平,究竟又怎样就不得而知了。历史的原因,人为的认识,瞧不起音乐学专业的人士,大有人在。这已经成为一种人所共知的事情。甚至,一些在音乐学专业方面授课多年的教师,也常常讲自己曾经是学习其它专业,而羞愧自己如今从事的音乐学教学工作。因此,从附中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还有一个重要的意义就是培养学生的志向,是一个立志的大问题。“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绝对不是一句空话、大话,音乐学系不应该把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生源作为培养的“嫡系”,不应该视有一点音乐技能,但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的人为“宝”。其实,表演学不好,作曲学不好,也就更不可能在音乐理论方面能够有所作为了。一些音乐学院今天在音乐理论教学与研究上出现的窘境已经作了充分的证明。如果要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错误认识,要改变别人的认识,那么,首先要从自己做起,应该首先使我们的学生立志音乐学学习与研究。必须在附中阶段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使得我们的学生从进入音乐学院的大门之始就立志于音乐学的学习,就确立了一个大的研究方向。这样升入音乐学系的本科学生,从今天的自卑心理到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这是一个很根本的问题。

另外一方面,在当今发表的音乐理论论文里,的确有许多缺少对音乐本体进行的研究,让人们误以为音乐学的研究就是文字的工夫,认为音乐学的基本功就是背熟几本音乐史书。这也有其历史的原因,在目前音乐学的教学、研究,以及学习的队伍人员中,有许多人曾经学习的是其它专业,他们有的或是在外语,或是在历史、文学等方面受到过较长时间的训练,或在其它文化方面有较高的水平,较强的能力,等等。这部分人利用自我的优势从事了音乐学的工作,譬如,中文和中国历史专业方向的人,对中国古代音乐文献进行着辑录、校释,或从事着缺少音乐形态研究的中国音乐史的工作;而外国语专业方向或一些外语比较优秀的人,则从事着西方音乐文献的翻译,或从事着【清】毛奇龄在《竟山乐录》中所讲的“乐书不是乐,乐器不是乐”的工作。客观上讲,这类人中间的部分学者,为我国音乐理论的研究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完成了许多音乐学基础性的工作。音乐学的研究需要其它文化学方面人士的加入,音乐学者也需要具备文化学方面的学识,只是不能过于偏颇。如今就有些“过”的现象,因此,使人们产生了对音乐学的错误认识。这也许是我国音乐学这门学科发展中必然要经历的一个阶段。

第二,本科生源数量和素质保障的意义。

目前,人们普遍认为音乐学的生源数量不足,学生的素质更是不尽人意。

一方面,为了扩大生源,大大降低入学标准,有的音乐院校甚至以缩短音乐学本科学习的时间来吸引生源。另一方面,许多音乐学的出题老师抱怨目前音乐学的试题过于简单,认为如今学生的素质差。试想,要让从来没有学习过音乐学理论的应届高中学生,应考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试题,其效果肯定不好,其水平肯定很低。即使是那些从小就接触音乐的“琴童”、“天才”等,对音乐学理论可能也是知之甚少。没有学习过的东西,不可能考出好成绩;没有成体系的音乐学的教育机制,也就没有生源量和质的保证。所以,我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两方面的矛盾,必须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或在普通中学中协商选择一些学校,定点开设音乐学方面的课程。由于今天的许多考生没有进行过音乐学方面的系统学习和训练,在出题老师看来再简单的试题,对于考生也是难题,老师和学生都不好把握考试试题的深浅难易程度。如果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一来不仅能够使升入音乐学系本科的学生数量有所保证,使本科生源的数量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且,更能保障这部分学生在音乐学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方面有一个较高的水平。如果学生在中学阶段已经学习了音乐学方面的常识,升本科的试题自然能够上一个台阶,自然有一个深浅难易的层次。

我们经常争论是否让音乐学本科阶段的学生进行专业方向选择的问题,然而,如果在附中阶段设置了音乐学专业,学生们经过几年音乐学方面能力的训练,在进入本科阶段之后,通过第一学年的适应阶段,在第二学年中,完全可以进行有所目标的专业方向的选择。这样以来,音乐学专业学生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就会得到很大的提高,使得我国音乐学的教育、学习与研究水平获得一个真正的提高与发展。同时,这也给从事音乐学教学工作的教师也提出了一个比较高的要求。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本身应该具有前瞻性,教学上落后,会使我们在音乐理论的研究方面更加置后。我们要按照上述标准来检验今天音乐学学人的知识结构和学术经验,要求提高从事音乐学工作和研究的队伍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以前我们对于这一学科的认识不全面,对音乐学这门学科建设的思考也不多,特别是对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更没有做深入研究。今后当尽快补上,不能让这种现象继续存在下去。

三、附中、本科课程的合理衔接与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

如果能够在音乐学院附中,甚至其它普通中学开设音乐学专业的课程,那么,这些课程要与本科招考的内容基本衔接。音乐学专业本科阶段设置的一些课程,在一定程度上一定应该是附中及普通中学音乐学专业课程的延续。因此,课程的设置就十分的重要了。目前,在音乐学院的音乐学专业所开设的所谓专业课程,被认为就是音乐学的学习科目。它让本专业的学生一进入这门专业的学习后,就以为这些课程就是音乐学学科的学习内容。但是,这些音乐学学习的科目,是否真正体现了音乐学这个学科所应该包含的内容,这就很有讨论的必要了。仅从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学习与研究来看,今天音乐学课程中的中国传统音乐课程这个科目,就需要添加许多的内容进去。譬如,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的重构和建立,缺少的是文献学的基础,中国传统音乐文献学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能否建立的基础性工作。就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而言,对于音乐文献的掌握是十分重要的,音乐文献和书籍的了解是学习的前提,是基础的基础。目前的课程设置中就很是欠缺这方面的内容。即或是以西方音乐为研究方向的人,可能也首先应该去了解“西方的文献学”,或“西方文献批评”类似的“学问入门”课程。目前的音乐学专业教育中这些课程也没有开设。而从中学阶段开始就开设音乐学的课程,则更加应该注意课程设置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层次性。除了中学阶段的音乐和文化的诸多课程有其自身的特点之外,还要顾及音乐学专业本科课程设置的系统性。需要一个系统、合理的,符合我国音乐理论教育的课程设置体系。重要的是我们要把这个体系延续到本科音乐学教育与教学的系统中去,要注意音乐专业与文化等各门课程的衔接。就是说,学生一旦在中学学习期间选定了音乐学的学习方向,那么,就应该学习在本科招考、录取时的一些基本课程和内容。譬如,现在每个音乐学院的音乐学系都开设有:音乐学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和声、复调、作品分析、钢琴等课程。这些课程肯定不可能全部都从中学阶段开始开设,即使那些能够开设的课程,其内容的数量和程度也必须有所限定。具体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要广泛征求意见,还应该进行理论上的研讨工作。而且,这里一定要考虑本门学科所存在着的层次教育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音乐学专业缺少层次教育。目前,我国在音乐学的升学考试中,仅就专业而言,所出考题的标准,在本科与研究生,甚至博士生考试之间的差别不是太大。这与我国音乐学的课程设置和教育内容缺少层次有关?N颐敲挥醒刑殖鲆惶子泄乇究啤⒀芯可⒉┦可际钥颇俊⒛谌菁八蕉ㄎ坏牟馐员曜肌SΩ盟担杂谝衾盅ёㄒ档目纬躺柚谩⒉煌愦嗡降难芯浚唤瞿芄槐阌谥贫ㄒ衾盅ёㄒ笛难翱颇俊⒎较颉⒛谌莸龋遥苑且衾盅ёㄒ等嗣堑囊衾盅У难耙簿哂屑匾囊庖濉K裕颐鞘紫纫饩龅氖且衾盅ёㄒ档牟愦谓逃侍狻9赜谝衾盅ёㄒ档牟愦谓逃欠窨梢宰饕韵录父霾愦危?nbsp;一、音乐基础层次

二、专业知识、技能层次

三、文化修养层次

四、方法论层次

而不同的层次又必须要有不同的几个阶段,不同的阶段中要解决不同学科的课程、不同音乐学内容。因此,层次教育是与阶段性教育结合在一起的。

譬如,初级阶段:也许应该进行的是中西音乐概论性与感性知识的基础教育;中西音乐理论基础知识及音乐技能、技巧的基础教育;中西文史、文化、语言基础教育等。在第二个中级阶段则应该进行音乐学概论课程;其它音乐学各门学科概论性的课程。到了第三个高级阶段就应该进入所谓专业论题方面的研究,和专攻方向的研究,以及音乐学专业论文的写作阶段了。在这些不同的学习阶段中,哪些课程、哪些内容,以怎样的程度,针对哪些层次的学生又是很重要的问题了。譬如,强调音乐本体技能与音乐学基础能力并行、音乐专业课程与文化基础课程并重的中学阶段音乐学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还必须把这些课程的初级性质考虑进去。也就是说,在对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进行音乐基础知识能力和基本音乐技术、技能训练的同时,还要加强要中外历史、文化知识、语言能力等方面的培养。我个人以为音乐学专业,毕竟首先是一门以音乐技术、技能,以及音乐文化为基础性质的特殊学科,因此,如果不是在音乐学院附中一直专门学习音乐的普通中学的音乐学基础教育,还是应该放在对音乐本体理论所进行的学习上。就音乐学专业方向的学生而言,首先应该具备音乐本体技术、技能、音乐学基础的基本功。对于音乐形态本身的不了解,今后很难深入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今天,有许多没有经过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系统学习的学生,可能在音乐基础知识和基础技能上就要欠缺一些。譬如,今天,我们都承认那些毕业于师范大学音乐系,和其它艺术院校音乐系非音乐学专业的学生,在综合文化知识和能力方面要强于音乐学院的学生。同时,也指出这些学生对于音乐本体了解的欠缺,音乐技能水平的低下,这的确也是事实。而且,这种情况也许还会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存在下去。这正是我国音乐学发展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这种情况下,就要求在进入硕士的研究生阶段要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在课程的设置上就要与音乐学本专业毕业的学生区别开来。这也符合“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由于历史的原因,有大批非音乐学专业的研究生,特别是非音乐学院的研究生则需要补上更加需要音乐技能方面的课程。根据本科所学专业,实事求是的针对研究生的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名正言顺的加强音乐技能的补充学习。而且,由于能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比例并不大,所以,音乐学的主要课程和内容应该在本科阶段完成。特别是音乐技能和技术课程更应该在本科阶段完成,因为,对于音乐形态本身的不了解,很难深入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一方面,如果音乐理论的研究论文,只是大量谱例的堆?挥械览砜山玻蚪驳亩际谴蟮览怼⒕傻览淼龋鞘遣恍械摹5牵硪环矫妫绻皇谴永砺凵稀⑽幕辖擦诵矶嘁衾值牡览恚荒芤砸衾值氖导世又髌涞览淼目蒲浴⒑侠硇裕踔谅畚闹辛芯俚囊衾掷踊蚯灼桌肫淅砺鄄幌辔呛希蚋尚ΑR虼耍⒁桓龌境商逑档摹⒂胁愦蔚囊衾盅Ы萄Э纬碳匾R韵钟械囊衾盅У慕萄Э纬躺柚媒械髡⒉钩洹F┤纾肥涤幸恍┦粲谝衾盅У目纬棠谌荩怯值娜防胍衾直咎灞冉显叮衾治南籽У木褪鞘粲谡庋囊桓隹纬獭R严低车囊衾治南籽У慕萄谌莘旁诟呒兜牟愦谓逃腥淌凇F涫担夜澄幕难芯恐校丫幸徽壮商逑档姆椒ǎ凶懦墒斓奈南籽啾冉希颐强吹皆谝衾掷砺鄣难芯恐校;咕啦谘芯康亩韵蟆⒎较虻任侍獾奶致壑惺呛苡字傻摹T谌鲜读宋南籽У幕痉椒ㄖ螅颐蔷筒坏貌凰伎既绾伟颜庵址椒ㄔ擞糜谝衾盅У难芯恐校绾谓⒁衾治南籽У任侍狻N南籽欠椒郏跹颜庵址椒ㄔ擞糜谝衾掷砺鄣难坝胙芯恐兄档盟伎肌?nbsp;即使在音乐的本体教学上,今天的音乐学专业的教学内容也缺少一些重要的门类。譬如,不可缺少直接接触民间音乐的教学内容就应该放在相应的层次里。在新的音乐研究思想和观念的指导下,以新的理念和手段开展民间音乐的采风工作。什么是新的音乐研究思想?什么是民间音乐采风工作的新理念和手段?那就是民族音乐学的思想和方法。今天社会音乐文化生活中的民间音乐,不仅仅指的是山野之曲,同时也包括了城市中的音乐文化。而且,在课程的设置中,还要有意识地注重中国音乐理论课程的设置。

音乐基础理论论文例9

音乐,作为七大艺术门类中的一支,是一门十分古老的艺术样式,要追寻其诞生的源头已经是很困难的了。《礼记.乐记》中写到,“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行于声,声成文,谓之音。”音乐,从最初作为一门综合艺术承载着诗、乐、舞、剧等多种艺术门类,到逐渐与之分离,其自身艺术属性越来越凸显。电视,是20世纪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其声画兼备、直观真实的特征,加之科技快速发展的助推作用,使其迅速成为受众面广、传播内容多元化的第九艺术。

电视编辑,作为电视节目制作的后期阶段,“它是依据编导构思和美学要求,通过一定的思维方式和语法规则,对视听元素进行选择、组合和加工,制作成完整电视作品的过程。”[1]在这里,编辑既是后期创作中的一个环节又是一个工种。音乐编辑学理论对音乐编辑学是这样定义的:“以音乐出版物及其他可公之于众的音乐活动,或者包含音乐活动的事项,包括图书、期刊、报纸、音像、广播、电视、电影、互联网为对象,而进行的揭示其编辑工作规律的研究[2]”。电视音乐编辑既不等同于电视编辑,也不等同于音乐编辑。其工作主要侧重于对电视中的音乐、音响的处理。包括为各类电视节目(新闻、文艺、社教、服务)中出现的音乐进行编辑或配乐,或是编辑音乐作为独立艺术在通过电视这一大众媒介进行传播的电视节目。

每种艺术门类都有属于自己的语言体系以支撑、构建和表达,在教学与学习的过程中,对于本学科语言体系的深入了解及熟练掌握是必须的。对于电视而言,其语言体系即视听语言的构建是建立在电影语言的基础之上的,包含了画面、声音和字幕三大元素。从传统音乐学的教学体系中看,音乐基础理论、视唱练耳、钢琴、和声、复调、曲式、配器等课程是构成音乐学专业课程结构的重要内容。电视音乐编辑在进行后期编辑工作时,要考虑到电视艺术的基本规律也要遵循音乐艺术的规则,所以在对于电视音乐编辑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构建中,既要充分考虑到两者作为独立艺术的特征又要强调两者的交叉融合,培养出掌握现代传播技术,具有相当音乐基础的专门人才。

据了解,目前我国的一些高校已经开始对电视音乐编辑专门人才进行培养。或是开设相关课程,如电视音乐音响、电视音乐编辑、影视声音艺术等;或是设立相关专业,进行科学、系统、专业化的人才培养。中国传媒大学影视艺术学院文艺系开设了音乐编辑方向(作为专业方向隶属于音乐学专业),这个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从事广播电影电视音乐编辑、制作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其培养要求是具有广播电视音乐节目、栏目、频道的策划、制作、经营,以及影视剧、音乐创作、录制、后期配乐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具有良好的艺术修养和广播影视音乐鉴赏和分析制作的能力。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包括:音乐基本理论、音乐作品分析、广播电视文艺学、影视艺术概论、电视节目制作、录音技术、录音艺术、摄影构图、非线性编辑、视听语言、影视声音艺术、影视剧录音、音乐录音、MIDI音乐创作、广播音乐创作、电视专题片音乐创作、广播电视音乐策划、音乐编辑等。

1998年,南京艺术学院流行音乐学院设立了音乐学(音乐编导与策划)专业。其专业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具有一定的影视剧编导、编播能力,在大专院校、文艺团体、音像公司、出版社等相关单位从事教学、制作、编辑、管理等工作的专门人才。在这个培养方案中,对于教学培养提出了如下要求:系统掌握音乐基本理论及电影、电视等文艺基础知识,全面培养编辑、撰稿、导播等专业素质,获得音乐传媒专业的能力。为了达到以上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在课程设置中安排了音乐传播概论、电视节目策划、电脑音乐制作、视听语言、非线性编辑、音乐文字编辑等课程作为本专业的主要课程。在此基础上穿插音乐会组织、社会活动、作品汇报等作为艺术实践,丰富完善课程体系,使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相互融合,互相渗透,共同促进专业建设的发展。

从以上两份电视音乐编辑人才培养方案可以看出,在课程体系的构建中,传统音乐学基础课程、广播电视艺术学基础课程、电视节目制作技术与艺术相关课程以及电子音乐制作技术与艺术相关课程共同构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主要专业课程框架。结合我校的专业建设、学科发展、师资情况、学生特征,在现有专业建设和课程设置的基础上,对广播电视学和音乐学两个专业的相关课程进行整合、拓展,希望构建出符合地方院校学科建设特征与地方用人需求的电视音乐编辑人才的培养方案。

培养具有电视节目制作、音乐编辑制作能力,在电台、电视台、网络公司、影视制作公司、音像出版社、宣传部门等从事电视艺术、音乐艺术、电视音乐的编辑、制作、策划、管理、建设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做一名优秀的音乐编辑类人才,需要具备相当的音乐基础知识,比如乐理、和声、复调、曲式,还有与现代传播相关的影视声音艺术、MIDI音乐创作等。”[3]对于电视音乐编辑的培养就要求要具有扎实的音乐基础理论、电视基础理论,熟练掌握电视节目编辑、MIDI音乐创作、音频编辑技术与艺术,具有独立完成电视音乐编辑、创作的能力。

从目前学校招生的专业方向来看,文学院广播电视学专业的学生和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学生是比较适合本专业学习的。广播电视学专业的学生对于电视艺术理论和技术的掌握较有优势,而对音乐的学习则相对薄弱。而音乐学院的学生相反,他们在入校前开始了音乐基础理论和技巧的学习,并通过专业考试升入大学。但他们对于电视专业的了解则比较欠缺。在培养的设置上,应充分考虑到不同专业的学生特点和学习基础,适当调整课程安排与侧重。对于广播电视专业的学生来说,在课程安排上应加重音乐基础理论与技术课程的分量,对学习音乐的学生,则应侧重电视艺术理论和电视制作技能的教学。如果作为专业方向进行招生,就应尽量招收有音乐基础的考生。可以从有音乐基础的普通文理科考生和参加音乐专业考试的艺术生两个通道进行招生。

必修课程:电视艺术概论、视听语言、电视节目制作、非线性编辑、音乐基础理论、视唱练耳、音乐传播学、录音技术与艺术、电视音乐编辑、数字音频编辑、MIDI音乐制作

选修课:影视作品赏析、影视声音艺术、摄影摄像技术、电视专题与栏目、电视文化、音乐名作赏析、中外音乐史、和声学、歌曲写作、多声部音乐写作、文学作品赏析、影视编导、晚会编导、网络音乐编辑

作为应用型学科,教学实践环节的设置在整个教学安排中至关重要。从电视音乐编辑专业特征考虑,本专业的实践环节应从三个方面来体现。第一个方面是在课堂教学中除了基础理论教学外,应注重实践教学课程在整个培养方案中所占的比重,以及每门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实践环节所占的比重。第二个方面应体现在考核环节的设置上。一般对于学生学习效果的评定都是依据书面考试或是理论考试成绩,这当然是检验学习和教学效果的一种手段。但是电视艺术和音乐学的这两个学科的情况比较特殊,操作性、实践性很强,所以传统理论考试只能作为检验的一个标准,更多的还要靠实践来说话,靠作品来说话。学生编辑、创作的音乐、音频;给电视片编辑的音乐;给电视节目做的声音设计;通过电视传播的音乐艺术节目甚至是录制、剪辑的晚会、导演的晚会等都可以作为评定的依据。第三个方面应体现在学生在校期间见习、实习环节的安排上。目前师范专业在校就读的学生,在大四上学期会安排为期10周的教育实习,这对于电视编辑专业的学生而言是远远不够的。应在此基础上增加集中实习、分散实习和专业见习的时间、课时与学分。同时,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到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晚会、比赛中,以学带练,以练促学,理论支撑实践,实践印证理论。

基于以上考虑,对于电视音乐编辑的实践教学安排如下。开设实践课程:电视音乐制作、数字音频编辑、MIDI音乐制作、电视音乐录音。另外安排专业技能训练、专业见习、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

希望通过融合广播电视学和音乐学的师资力量,打破专业壁垒,以电视理论与技术为基础,引入音乐理论与技能,真正培养出有广播电视专业背景和音乐知识深度的电视音乐编辑专门人才。

参考文献:

音乐基础理论论文例10

音乐理论基础知识是良好地表现音乐的根基,其重点难点在于识读乐谱。国家最新颁布的《义务教育小学音乐新课程标准》中,明确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能够掌握识读乐谱的能力。如何让学生逐步提高对音乐的兴趣,在音乐学习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音乐理论基础知识在课堂中的有效融入是必不可少的。

一、音乐理论基础知识薄弱的主要原因

(一)教师的理念跟不上。教师的理念影响着教学目标的实现。大部分音乐教师都认为音乐理论基础知识非常重要,但在教学过程中却容易出现两个极端。一种是过度重视音乐理论基础知识的学习,把大量的时间放在理论知识的学习上。还有一些教师看到音乐知识的教学收效甚微,干脆绕道而行,课堂上很少涉及音乐理论基础知识。(二)学生不够重视。音乐课本上的歌曲形式多样,学生喜爱演唱,甚至还能背唱,可是一旦涉及哪怕是简单的音乐知识,就会出现很难掌握的情况。这节课学了下节课忘,这学期学了下学期忘。另外,音乐课时的限制、学校的配合、家长的支持等因素也会对音乐教学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最主要的还是教师和学生这对教学共同体方面的原因。

二、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教师应积极引导。作为课堂的主导者,首先教师要树立正确的课程价值观,只有教师本身的理念符合课程标准,才能很好地引导学生。其次教师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引导学生重视音乐理论基础知识的学习。(二)应以培养学生兴趣为中心。兴趣是学习音乐的基本动力,是学生与音乐保持密切联系、享受音乐、用音乐美化人生的前提。[1]小学音乐课程的性质使得学生没有升学考试的压力,兴趣成了学生学习音乐的唯一动力,因此音乐课堂应紧紧以学生的兴趣为中心,注重提高学生学习音乐理论基础知识的兴趣。(三)注重结合学生的音乐听觉进行教学。音乐是听觉的艺术,各种音乐理论基础知识是作为音乐的书面表述,如果光讲解音乐知识而不结合学生的音乐听觉能力进行培养,会让学生觉得很抽象,不太好理解,从而降低学习的兴趣。(四)利用有效激励评价措施。斯金纳指出:“凡是使反应概率增加,或维持某种反应水平的任何刺激物都可以是强化物。认为人的某种学习行为倾向完全取决于先前的这种学习行为因强化与刺激而建立起来的稳固关系,强化可以使人在学习中增强某种反应。”[2]对于学生的学习行为,教师要适时地给予评价,以包容的态度对待学生所犯的错误,不要一味地指责或批评,而应取代以鼓励或激励的话语,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的各种行为。

三、教学途径

音乐理论知识的重点是乐谱的识记。义务教育小学音乐新课标中指明“乐谱是记载音乐的符号,是学习音乐的基本工具。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识谱能力,有利于进行音乐表演和创造等教学活动,识谱要与演唱、演奏、创造、鉴赏等教学内容密切结合,要以生动的音乐为载体,在学生感性积累和认知的基础上进行。”[3](一)融入演唱教学领域。歌曲的演唱对音高、节奏、速度、力度等的要求较高,也是对这些音乐元素进行融入的最佳途径之一。对于学生喜爱、乐句分明、旋律具有代表性的歌曲,教师可在学生熟悉歌曲之后,再进行乐谱的教唱,这样学生能更好地掌握音高。(二)融入器乐演奏教学领域。在器乐演奏教学中,教师可先将要演奏的乐曲让学生视唱,视唱时对节奏的要求严格一些,这样全班合奏就会更加统一。音高是教学的难点,器乐演奏教学可很好地解决这一难点。学生多次演奏同一旋律,头脑中会对这一旋律形成固定音高,这时再让学生视唱乐谱,会比演奏前唱得更加准确。(三)融入欣赏教学领域。欣赏教学是学习速度、力度、音乐风格、音乐情感、曲式结构等的重要途径。教师应引导学生通过对不同风格的乐曲或歌曲的欣赏,感受到不同的速度、力度、织体等带来的不同音乐风格、音乐情感,启发学生在创造活动中运用相应的音乐要素。(四)通过学生自主探究。对于小学中高段的学生,教师在教学时可多运用启发诱导的教学方法,逐步引导其在音乐理论知识的学习上进行自主探究。

四、结语

小学音乐课程中理论基础知识的教学是一个难点,也是新课程标准中教学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一名小学音乐教师,应以学生的兴趣为中心,围绕各项音乐活动融入音乐理论基础知识的教学,最终达成新课程标准的音乐教育目标。

作者:邱靖 单位:赣州市西津路小学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