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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清算工作总结模板(10篇)

时间:2022-12-29 10:14:42

银行清算工作总结

银行清算工作总结例1

(一)组织架构由“层级式”向“矩阵式”转变,配套的管理机制有待完善和明确。一代支付系统为“多点接入、多点清算”模式,支付系统采取层级式的组织架构,NPC与全国32个CCPC相连接,各CCPC则与全国性商业银行省级分行、地方性法人银行机构、ABS等业务系统相连接。二代支付系统为“一点接入、一点清算”模式,支付系统的组织架构发生变化后,将深刻影响支付系统相关各方的责、权、利关系,NPC由以往的偏管理转变为管理兼业务处理;全国性商业银行省级分行由以前的直接参与者转变为间接参与者;CCPC业务量整体大幅下降等。总体来说,NPC的职责权限明显增加,CCPC则权限减少、功能弱化。在此背景下,迫切需要建立与二代支付系统相适应的管理体制,确保系统运行的各个环节有效衔接,各个触点高效处理。

(二)清算环节由“多点”向“一点”转变,业务管理制度有待跟进和优化。一代支付系统下,各银行机构分支机构分散接入CCPC至NPC进行多点清算。二代支付系统下,全国性商业银行直接接入NPC进行一点清算,地方性法人银行集中接入CCPC至NPC进行一点清算。清算环节由“多点”向“一点”转变后,支付系统的参与者管理、业务处理及应急处置等都将发生改变。但目前支付系统业务管理制度都是基于一代支付系统的业务处理方式,与“一点清算”相适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业务处理中有许多与制度规定不相符、不吻合的现象。如按照现行办法,在NPC出现故障时,由清算总中心协调各CCPC进行应急处理,而“多点清算”转变为“一点清算”后,全国性商业银行的资金清算业务不经CCPC,清算总中心还需协调全国性商业银行进行应急处理。

(三)业务风险由“分散化”向“集中化”转变,风险管理职责有待梳理和厘清。一代支付系统下,全国性商业银行省级分行、地方性法人银行机构、ABS等业务系统都是CCPC的直接参与者,支付系统风险管理分散在NPC和全国32个CCPC。二代支付系统下,全国性商业银行、ACS等业务系统与NPC直接连接,支付系统风险管理向NPC集中,股份制商业银行由原省级分行所在地CCPC向其总行所在地CCPC集中。系统风险由“分散化”向“集中化”转变后,人民银行总、分行之间,商业银行总、分行之间,NPC与CCPC之间的风险管理职责有待梳理和明确。以流动性管理为例,根据武汉分行对辖内部分商业银行的调查,一代支付系统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以省级分行为主,发生清算窗口开启由CCPC协调处理;二代支付系统下,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以总行为主,总、分行协同管理,清算窗口开启相应地将以NPC协调为主,NPC与CCPC相互配合,但目前CCPC应如何响应NPC的流动性管理要求,还没有具体方案。

二、“一点清算”对现行支付系统管理相关建议

(一)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系统运维有据可依。在不违背“支付结算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1的前提下,结合支付系统矩阵式的组织架构的特点,科学规划系统相关各方的责、权、利关系,以文件形式明确各个层级、各个主体的工作职责,确保系统运维有据可依。其中,总行层面负责统筹全国支付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及全国性商业银行等直接参与者管理;分支行层面负责辖内系统的运行维护及所属直接参与者管理,配合法人银行所在地分行做好法人银行分支机构管理;支付结算部门负责制定系统运行规则、开展业务管理;资金清算部门负责做好业务处理和系统运行维护。

银行清算工作总结例2

而《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下称《备忘录》)的签署,意味着中国台湾成为人民币的下一个海外潜在市场,这使得原本的清算行竞争者由两家扩至三家,新进入者为交通银行(601328SH/03328HK)。其也希望从中国银行的强势业务中分一杯羹。

关于此事最新的权威表态出自央行行长周小川。

在11月11日举行的“中国银行改革与科学发展”的集体采访活动中,周小川透露,关于两岸货币清算,大陆方面的遴选程序已经启动。而由于几家银行的积极性都比较高,因此存在竞争,需要在申请、评估后,作出选择。周小川表示,“这件事不会耽搁过久。”

竞标临近

对于决策者来说,人民币海外清算行的取舍颇费思量。一方面是跨境人民币业务经验丰富且海外网点优势明显的中国银行,另一方面是以工商银行和交通银行为代表的、意图借助人民币国际化来拓展海外市场的新实力派。

工行董事长姜建清在2012年2月发表的《工商银行的国际化发展之路》一文中曾要求,具备条件的海外机构全力争取成为人民币清算行。工行希望形成以中国香港为主体,其他国际金融中心为侧翼的全球跨境人民币业务营运体系。

6月份,工行万象分行就被老挝国家银行指定为当地唯一的人民币清算行,代表老挝国家银行行使人民币清算职能。

而交通银行也通过上海市政府等各种渠道向央行表达成为台北清算行的强烈意愿。

据一位央行人士透露,遴选过程中,各方全力游说,央行在抉择上亦感压力很大,这也是决策当局谨慎从事、迟迟未能定夺的原因。

目前,台湾银行上海分行已经当选为大陆新台币业务清算行,根据两岸在2012年8月31日签署的《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大陆方面也需要选择一家台湾地区的人民币清算机构。迄今,在台湾地区营业的大陆银行只有分别在今年6月、7月开业的中行台北分行和交行台北分行,因此,台北人民币清算行将在这两家银行之间产生。

台北之外,新加坡的人民币清算行则会在中行和工行之间产生。根据当地要求,中资银行获得清算行地位的前提是取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颁发的全面银行业务牌照。2012年10月初,中行和工行均获得了该牌照,成为中资银行仅有的两家全牌照银行。

事实上,海外人民币的支付清算并非只有清算行一条路。目前,跨境贸易人民币支付主要有海外清算行和境内行两个途径。根据央行2012年9月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试点企业与境外企业进行的人民币进出口贸易,既可以通过港澳人民币清算行进行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也可以通过境内商业银行境外商业银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

海外清算行和境内行都提供接入央行大额支付系统(CNAPS)的接口,二者都为境外商业银行开立同业账户,因此,清算行本质上也是一种结算模式。

清算行和行都可以获得官方的人民币购售额度,在购汇、资金拆借上也均有安排。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行的这些制度安排仅限于境内,也就是说,在离岸市场,购售额度等安排只有清算行享有。

虽然海外机构在进行人民币跨境支付时,既可以选择港澳清算行,也可通过境内行。然而,海外参加行出于离岸市场监管、法治等考虑,更倾向于将账户开在海外。因此,一家银行被确认为海外清算行之后,其同业账户会明显增多,费用会增加。与此同时,清算行还会获得沉淀资金等好处,这也是银行争相竞夺清算行地位的原因。

中国台湾地区和新加坡清算行的确立,也体现了上述两地对于离岸人民币业务发展的急迫。截至2012年6月末,中国台湾地区人民币存款已达175亿元,同期新加坡人民币存款余额则达到600亿元,新加坡是香港之外,全球最大的人民币离岸市场。由于没有清算行,目前两地的银行只能通过港澳清算行或者大陆行来进行结算。若清算行最终确定的话,两地离岸人民币市场将迎来迅速的发展。

据《财经》记者了解,人民银行将在征求离岸人民币市场监管机构的意见后确定担任清算行的商业银行。目前,相关商业银行已经准备好标书,只待央行招标文件后,竞标程序就会展开。

垄断争议

在清算行选择标准上,央行新闻发言人2012年8月31日在签署《备忘录》后的答记者问中透露,清算行选择的标准包括清算经验、完备网络、熟悉两岸金融管理法规政策等。

作为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先行者,中行在海外网点、业务经验等方面领先同业,加之中银香港和中银澳门的港澳清算行地位,先发优势不容小觑。

然而,港澳清算行的既成事实既是优势,也是劣势。业界人士担心的是,如果台北或者新加坡的清算行地位再指定给中行,将巩固其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垄断”地位,不利于市场的自由竞争,也不利于提高市场参与主体的积极性。

“如果这次还指定中行,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肯定会受到打击。”一位参与清算行竞争的某国有银行业务负责人说。

汇丰银行亚太区行政总裁王冬胜就曾表达过成为香港人民币清算行的意愿。他曾在2011年5月表示,如果有多家清算行,意味着市场上有竞争,有助于提高服务水平。

“一家做这么大肯定不利于竞争。”一位中资股份制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主管说,“中银香港作为清算行,每一笔业务扣40块钱,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地位太高了,它不愁资金来源,这相当于央行在经营,可中行却是一家商业银行。”

但中行内部人士并不认同“垄断”的说法。“在海外人民币清算业务上搞平均,会抹杀不同银行的差异化优势,并在未来国际银行业竞争中失去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间竞争能力。”一位熟悉清算行遴选过程的中行国际业务人士表示。他认为“平等”并不体现在海外人民币清算行“平衡”上,而应体现在规则中。创造一种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化的遴选手段是明智的选择。

一位熟悉清算行遴选过程的商业银行人士表示,监管部门的指标总是一刀切,没有区分出各家银行的特色,这不利于培养银行差异化竞争。

2003年,央行为筹备开办香港人民币业务,选择中银香港为清算行,任期三年,此后,央行又曾于2006年底和2011年底,两次授权其续任清算行。此间,银行同业多有微词。对此,人民银行曾表示,一个清算系统只有一家清算行符合国际惯例,香港的美元和欧元清算系统也是同样的安排。

借助于清算行地位,中银香港在人民币业务上的数据让同业艳羡。2011年,中银香港以清算行身份办理业务超过1.77万亿元,整个中行集团2011年跨境人民币结算额逾1.7万亿元,而工行2011年跨境人民币结算量接近1万亿元,业务量接近中行的60%。

对于中银香港来说,一方面被授权与境外参加行签订清算协议,为参加行开立人民币账户,办理人民币拆借业务;另一方面与央行的大额支付系统相连,从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兑换和拆借资金,与境内人民币市场建立人民币流动、清算渠道。因此,中行在商业经营的同时,在某种程度上扮演着“海外央行”的角色。

上述了解清算行遴选过程的中行国际业务人士介绍,在目前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特殊历史时期,应该发挥中行在国际业务方面的优势。在他看来,海外人民币清算业务集中在一家商业银行处理也有其可取之处,除在境外有更多人民币使用渠道,这有助于形成较具规模的海外人民币资金池,使得人民币在不同的离岸市场间调节余缺更有效率,更有利于海外人民币在境外使用。

此外,中行的海外机构的业务实力也更胜一筹。以新加坡为例,中行1936年就开始在新加坡开展业务,分行员工达400人-500人的规模,与之竞争的工行则在1993年进入新加坡市场,员工在90人左右。

然而,这种优势在清算行竞争中并不一定会带来胜算。

一位熟悉清算行业务的工行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如果未来系统采用间接接入模式,工行IT的优势就将显现出来。因为,在这种模式下,不管是中行还是工行,系统都是由新加坡接到各自的总行,然后再从总行接到央行系统,因此前方分行只要发挥收单作用即可,节点的重要性下降。这种情况下,工行境外机构综合业务处理系统(FOVA)和强大的国内清算团队的优势就会显现。

但另一位国际业务经验丰富的中行人士不同意这种观点,他表示,采取直接接入还是间接接入还没有最终公布,就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来说,技术上没有任何区别,只是在做业务分析、业务管理上各家银行系统会不一样。

他认为,清算行不仅具有结算功能,还对银行的风险管理和流动性把控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验积累,这是中行的优势。

CIPS变量

在各家银行对海外清算行进行争夺的同时,央行正在建设的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hina International Payment System, CIPS)不可避免会给现有清算行、行模式带来冲击,并使业内竞争格局产生变化。

2012年4月,央行宣布将开发独立的CIPS,以整合现有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渠道和资源,提高跨境清算效率。

一位了解CIPS出台背景的银行人士透露,自2009年起,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量迅速攀升,海外清算行的身份附加值水涨船高,不断有中资和外资银行向央行表示,担心中行在该业务上形成“垄断”。央行最初希望国内几家大型银行能够通力合作,效仿纽约清算所的模式,建立协会性质的跨境清算系统。但由于银行之间沟通困难重重,最终由央行出面协调各方利益,牵头开发新的跨境结算系统。

人民银行希望,能在继续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同时抓紧建立支付基础设施,并利用CIPS系统更好地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在一位央行人士看来,既有的清算行和行模式不足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事实上,意图与中行在跨境人民币业务上“掰手腕”的中资和外资银行,在争夺清算行地位的同时,都希望CIPS能尽早上线,以便在与中行的竞争中不再处于劣势。

“我们希望CIPS越早上线越好,这样我们就能和中行早一天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上述工行人士如是表示。

银行清算工作总结例3

问:试点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试点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在保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可能按照国际惯例制定《办法》,减少制度障碍,适当提供便利,严格贸易真实性审核,实行总量控制,稳步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试点过程中,人民银行一方面通过现有的反洗钱及人民币存款账户管理制度对商业银行和试点企业加强监管,另一方面建立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逐笔收集并长期保存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有关的各类信息,对人民币跨境收付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监测。

问:试点的地区是如何确定的?

答:2008年,上海市和广东省政府先后向国务院提出希望在当地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鉴于上海市和广东省在企业选择和政策配套等方面准备比较充分,国务院批准了上海市和广东省内的广州、深圳、珠海和东莞四个城市率先进行试点工作。同时,明确境外试点地域范围暂定为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

问:试点企业是如何选取的?

答:根据《办法》要求。试点地区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当地有关部门推荐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试点企业,然后由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核,选择国际结算业务经验丰富,遵守财税、商务、海关和外汇管理各项规定,资信良好的企业参加试点。试点企业须如实注册、真实出资并在所在省市具有实际的营业场所,遵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各项具体规定。

问:试点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能享受出口退税吗?企业在办理海关报关和出口退税方面应遵守什么规定?

答: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贸易,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试点企业在办理以人民币结算的跨境贸易报关和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需提供外汇核销单。具体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试点企业如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依法处罚,并取消其试点资格。试点企业有关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违法违规信息,将录入有关部门共享的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和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问:试点企业在开办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中还应遵守哪些具体规定?

答:试点企业应当确保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贸易真实性,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准确记录进出口报关信息和人民币资金收付信息。

对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涉及的国际收支交易,试点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问:符合什么条件的境内商业银行可以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

答:境内具有国际结算能力、为试点企业开户或为境外商业银行开立同业往来账户的境内商业银行可以为试点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试点初期,由于准备情况存在差异,会出现部分银行不能马上开办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情况。

问:什么是境内结算银行?境内结算银行办理什么业务?履行什么职责?

答:境内具有国际结算能力、为试点企业开户的银行称为“境内结算银行”。

境内结算银行应遵守人民币贸易结算的有关规定,为试点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

问:什么是境内银行?境内银行办理什么业务?履行什么职责?

答:境内银行是指为境外商业银行(即境外参加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境内商业银行。境内银行可以同时作为境内结算银行,为试点企业办理人民币结算业务。

境内银行可以与境外参加银行签订人民币结算协议,为其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境外参加银行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支付。境内银行可以对境外参加银行开立的账户设定铺底资金要求,并可为境外参加银行提供铺底资金兑换服务。境内银行可以依境外参加银行的要求在限额内购售人民币,境内行的购售限额由人民银行确定。境内银行可以为在其开有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境外参加银行提供人民币账户融资,用于满足账户头寸临时性需求,境内行的融资额度与期限由人民银行确定。

境内银行需遵守人民币贸易结算的有关规定。

问:商业银行如何进行人民币跨境清算?有哪些清算渠道可供选择?

答:人民币跨境清算可自由选择两条路径,一是通过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二是通过境内商业银行境外商业银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

经人民银行和香港、澳门金融管理局认可,已加入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并办理港澳人民币清算业务的商业银行为港澳人民币清算行(以下简称“清算行”)。目前,香港地区的人民币清算行是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澳门地区人民币清算行是中国银行(澳门)有限公司。

问: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后,港澳人民币清算行的作用有什么变化?

答:港澳人民币业务开办以来,业务涉及存款、兑换、汇款、银行卡、人民币支票、人民币债券等方面。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推出,将扩大清算行的清算业务范围。清算行还可以向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试点范围的境外国家和地区。如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和清算服务。

人民银行将根据《办法》,与清算行重新签署有关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明确港澳人民币清算行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和清算服务的有关内容。港澳人民币清算行还可以按照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从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兑换人民币和拆借资金。

问:境外企业人民币资金短缺时能方便地获得人民币贸易融资吗?

答:境内结算银行可以在境外企业人民币资金短缺时按照有关规定逐步提供人民币贸易融资服务。

问:试点企业的人民币资金是否可以存放境外?

银行清算工作总结例4

二、会计集中核算给银行业带来的正面影响

(一)会计集中核算的概念。所谓集中会计核算,就是在实现计算机联网处理和可靠的网络通信保障的基础上,按地区或行业实行会计业务的集中处理,将分散多级的核算体制统一为按地区或行业的集中核算体制。体现在银行业中,就是将分散在各支行、营业点的清算业务、核算业务、提入票据业务、会计信息等业务集中起来由核算中心统一进行和完成。

(二)具体会计核算内容的集中化处理

1、实现了资金清算集中。北京银行要求各总行、支行营业部在核算中心开立资金清算账户,支行间的本外币资金清算、系统内联行清算、总部贷款、投资、拆借资金的划转等业务,通过核算中心统一办理。在对外方面,总行在人民银行、上海清算中心开设的备付金账户,统一管理系统外的本外币资金清算,其中包括电子联行、现代化支付系统、同城票据、银行卡等。

2、实现了损益核算集中。通过计算机程序的开发,北京银行将原来在总行费用科目中反映的各支行固定费用,直接反映在支行,按支行进行成本核算,并将全行的固定资产、递延资产、待摊费用,统一进行计提折旧、摊销、报废等账务处理;统一计提和划转全行工资、三项费用,税费实行统一计算,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备抵费用;各支行业务及管理费用的列支统一由核算中心集中审核并进行账务处理;实现全行年终决算通过计算机自动进行账务结转,由核算中心负责年终决算工作。

3、实现了会计信息集中。北京银行每年将各支行累计达1万余份的月计表、资产负债表、损益及损益明细表、年计表等,进行归集、整理、录入,建成全行会计信息库。依托计算机网络,实现全行会计报表的统一编制、汇总、报送,全行本外币报表合一,这些工作在一个工作日内便能完成。

4、实现了提入票据的集中核算。北京银行全行的同城提入票据由核算中心统一取票,经审查、验密、验印、进行批量记账。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提入票据由人工处理向计算机处理的转化。通过票据清分系统,实现了与人民银行清分数据的传输,全行提入票据的清分、审核、验印、记账、图像采集、数据压缩及传输全过程的计算机处理。

5、集中会计核算还实现了贷款账务、转贴现账务的集中处理。贷款发放、收回、转期等情况实行日报制,通过网络的快速传递功能,确保行领导及职能部室及时了解信贷资金运转情况。

(三)会计核算部门组织结构及功能优化

1、完善了核算中心内部控制体系。在明确各项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北京银行将各项业务按正常业务、特殊业务,分金额分别进行授权控制。在此基础上,针对核算集中带来的资金风险集中、业务处理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的问题,建立了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体系。并结合核算中心的业务特点,明确了事中、事后监督的内容,有效地发挥了作用。从防范资金风险入手,北京银行在对集中处理业务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按不同业务采用不同的监督模式。比如,对时间性强、业务量大的提入票据业务、费用报账及损益核算业务,该行采用柜员制与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方式。

2、保证了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北京银行实行集中会计核算后,将会计业务分为柜面业务(即前台临柜处理业务)和非柜面业务(即可以集中处理业务)两部分,并通过改革劳动组织,将柜面业务和非柜面业务从劳动组织上分离,使支行能够集中精力抓服务、抓金融产品的营销,对于完善服务功能和市场拓展,为从以管理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的转化奠定了基础。由于核算中心承担了北京银行全行大部分的非柜面业务,对在日常业务中发现支行在执行制度和业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了及时发现、及时反映、及时纠正,保证了会计核算的准确性、真实性、及时性。

银行清算工作总结例5

为适应我国社会经济金融发展的需要,提高中央银行的金融服务水平,从2002年起,人民银行相继建成了包括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以及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等在内的现代化支付系统(以下简称第一代支付系统),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金融市场提供了安全高效的支付清算平台。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支付方式不断创新,对支付清算服务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满足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法人机构一点接入支付系统的要求,为银行机构提供更全面的流动性管理功能,为非银行支付服务组织实施社会化支付服务提供业务支持,搭建新兴电子支付业务的公共跨行清算平台。人民银行决定建设功能更加完善、更加安全高效的第二代支付系统,并于2008年9月启动了第二代支付系统建设工作。

一、第二代支付系统的新变化

(一)第一代支付系统概况及存在的问题

第一代支付系统主要由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三个业务系统以及清算账户管理系统(简称SAPS)和支付管理信息系统(PMIS)两个辅助支持系统构成。其中大额支付系统逐笔清算,实时提交SAPS进行账务处理;小额支付系统批量轧差清算,轧差净额定时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提交SAPS进行账务处理;支票影像交换系统资金清算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处理。

第一代支付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不能有效满足银行业金融机构灵活接入的需求。为实现集约化经营和扁平化管理的目标,许多银行加快了行内系统数据“大集中”的进程,提出了多种接入支付系统的新需求。例如有的银行希望通过法人机构一点接入,并通过一个账户进行资金清算;有的银行希望一点接入支付系统,但仍保留多个清算账户进行资金清算;有的银行希望继续保留多点分散接入方式,待行内系统条件成熟后切换为一点接入方式;第一代支付系统不能有效满足银行业金融机构灵活接入的需求。

2.流动性管理功能尚待进一步完善。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根据业务需要,分别在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开立账户,各清算账户之间相互独立,不能根据清算需要自动调配资金,造成资金分散摆放,利用效率不高。同时,系统尚不支持商业银行实时一揽子查询其在中央银行所有账户的余额。

3.业务功能及服务对象有待进一步拓展。第一代支付系统基于传统支付业务的处理而设计,系统功能及业务处理流程尚不能有效满足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新兴电子支付业务的处理需求。在服务对象方面,第一代支付系统也还不能灵活支持非银行支付服务组织接入办理业务。

4.清算服务时间受制于大额支付系统的运行时间。第一代支付系统的各应用系统中,清算账户管理系统(SAPS)与大额支付系统保持紧耦合关系,所有资金结算指令均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提交SAPS进行账务处理。因此,SAPS的清算服务时间受制于大额支付系统的运行时间,在大额支付系统日终以后,SAPS也停止资金清算服务。

(二)第二代支付系统的变革特点

第二代支付系统解除了大额支付系统和清算账户系统的绑定关系,以及小额系统和轧差服务器的内嵌关系,清算账户系统直接为大额、小额和网银系统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小额和网银系统无需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提交轧差净额,轧差服务器从小额支付系统中分离出来,为小额和网银系统管理净借记限额和提供轧差服务,因此,大额、小额和网银三个应用系统相互独立,可分别运行。

1.灵活的接入方式和清算模式。第二代支付系统为参与者提供多种接入方式,既支持以法人为单位一点集中接入,也支持按现有方式以分支机构为单位接入所在地CCPC。在一点接入方式下,第二代支付系统还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灵活选择“一点清算”或“多点清算”的资金清算模式。

2.全面的流动性管理功能。在保留第一代支付系统排队管理、清算窗口、自动质押融资、日间透支、小额业务撮合等流动性管理功能的基础上,第二代支付系统借鉴国际经验,根据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实际情况,新增了大额支付系统排队业务撮合、“资金池”管理(适用于多点清算模式)、日终自动拆借、“一揽子”流动性实时查询等功能,为参与者提供更加全面的流动性管理。

3.快捷的跨行网银互联实时处理功能。第一代支付系统支持跨行网银支付业务的处理主要存在两方面不足:一是涉及的系统节点过多,业务处理时间较长。二是没有业务处理结果的信息反馈。第二代支付系统建设了跨行网银互联子系统,该系统已于2010年8月30日先行上线。网银互联子系统实现了不同银行网银系统的互联互通,满足跨行网银支付等电子支付业务的实时结算需要,并使客户通过网银等渠道实时了解业务处理结果,使得接入网银互联子系统的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服务组织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

4.高效的运行维护机制。第二代支付系统在运行监控和维护等方面提供灵活的处理机制,实现系统应用软件的自动化升级处理;完善实时运行监控功能,对支付系统信息技术资源进行全面、自动监测,并可适应反洗钱管理需要,提供对指定对象发起或接收业务的监测功能;提高风险预警能力,有效分析系统的潜在风险并及时预警,最大限度实现系统故障的自动化处理,减少系统维护工作量,提高运行监控效率,提升运行维护水平,保障支付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5.强大的信息管理与数据存储功能。第二代支付系统充分运用数据仓库、数据分析和报表工具,建立面向客户和管理决策层的应用数据仓库,实现支付业务数据共享,为货币政策、反洗钱、金融稳定等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和决策依据。对采集的各类支付交易信息,按特定规则进行加工与整合,实现按业务对象的数据存储,方便按支付主体(单位或个人)进行一揽子信息查询。

6.健全的系统备份功能。为提高系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第二代支付系统以生产中心、远程备份中心和同城数据备份中心为架构,建设具有健全的生产恢复能力、业务切换能力和数据查找功能的备份系统,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支付业务的连续处理及信息数据的安全完整。

二、商业银行的现状分析、方案选择及建设构想

(一)商业银行的现状分析

为适应目前多点接入支付系统的运行方式,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在支付系统运维管理上多采取总分行两级分散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在系统运行中发挥了有效作用,但随着行内核心系统数据集中工程的完成,以及客户需求个性化多样化发展趋势,对支付系统运行管理、服务方式、安全稳定提出了更高要求,从而使现行的运行管理模式逐渐暴露出以下不足:

1.资金分散管理。以建行为例,目前,建行分支机构在人民银行开立了近1500个头寸账户,日均在人民银行备付约700亿元,造成资金分散,流动性风险点众多,资金使用效率受限。

2.运行分散管理。现行的总分行两级分散管理模式,造成总分行运营部门既承担日常运行、又负责优化开发,各分行支付清算系统运行管理水平悬殊较大,在规范性方面与专业化管理的要求还有差距。

3.开发分散管理。总行负责统一接口部分的开发维护工作,分行负责特色系统辅助功能优化改造,造成部分分行间的重复开发,且开发质量不一,导致处理效率存在差异。

4.运维支持困难。尽管分行接口及设备相同,但由于分行运维人员技术水平不一,且许多人员系统维护经验不足,系统运维主要依赖总行技术维护单位或项目组远程支持,导致系统故障处理环节增加、时间变长。

(二)商业银行方案分析

按照接入方式和清算模式划分,二代支付系统有三种可选方案。

方案一:多点接入多点清算(现行模式)。即银行业机构的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分别从当地CCPC接入支付系统,并分别在支付系统开设清算账户,其支付业务分别通过所在地接口进行发送或接收,资金清算则由支付系统根据支付指令分别从指定的清算账户完成,该模式适用于行内数据未集中且对头寸进行分散管理的参与者。

采用该方案,需要商业银行行内系统进行配套改造,但无法解决目前存在的资金营运和系统运维问题。

方案二:一点接入多点清算。即银行业机构选择从NPC(某一CCPC)一点接入支付系统,该机构的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分别在支付系统开设清算账户,其支付业务通过统一接口进行发送或接收,资金清算则由支付系统根据支付指令分别从指定的清算账户完成,该模式适用于行内数据已集中但对头寸进行分散管理的参与者。

采用该方案,需要商业银行行内系统进行配套改造,可以撤消所有分行级节点,解决系统运维问题;但无法解决资金分散管理问题。

方案三:一点接入一点清算。即银行业机构选择从NPC(某一CCPC)一点接入支付系统,该机构仅需法人机构在支付系统开设一个清算账户,其通过支付系统处理的所有支付业务均通过法人机构一个清算账户完成资金清算,该模式适用于行内数据已集中且对头寸集中管理要求较高的参与者。

采用该方案,需要商业银行行内系统进行配套改造,既可以解决系统运维问题,又可以撤消分支行在当地人民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将其资金归集至总行统一管理,彻底解决的资金管理问题。

从前期人民银行调研情况来看,工、农、中、建等国有商业银行和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大部分愿意采用一点接入一点清算模式。据建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测算,按此模式,建行每天将可以减少分支行存放人民银行头寸约400亿元,这部分资金如运用于资金市场,全年将新增可观的投资收益(12亿以上),将大幅提高全行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流动性管理水平;同时,还可减少分支行资金管理人员近500人。

综上分析,方案三对分行节点较多的大型商业银行是最佳选择。

(三)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构想

银行清算工作总结例6

第一代支付系统从网络,系统功能结构和业务运行管理等方面,遵循的是两级中心,两级网络和两级管理的原则。第二代支付系统上线后,清算账户的开立和管理、流动性和支付系统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参与者的准入退出和业务权限的管理,网络和系统接入以及运行管理都集中在总行一级,简单地说就是两级中心变为一级中心,两级管理变为一级为主的管理。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在支付系统上的属地管理职能大大萎缩甚至消失。在第一代支付系统建设和发展的这些年里,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把支付系统作为支付清算的中心工作来抓,陆续关闭同城清算系统。将同城清算业务迁移到支付系统,使支付系统的业务量逐年迅速增长,使支付系统在支付清算中的核心作用不断加强。与之相应的是,全国各地市、县(市)的同城清算大大萎缩甚至消失。大中型城市也只有少数几家仍然保留着业务量不多并正在萎缩的同城票据交换或电子清算业务。因此,在第二代支付系统上线后,将只有覆盖全国的“总(行)对总(行)”的支付系统和个别特大型城市的同城票据交换系统,人民银行支付清算服务和监管职能主要集中在人民银行总行。基层人民银行再难以参与支付系统的有关管理,其管理的重点则是属地化管理的支付结算账户,支付工具和支付清算组织。

二、二代支付系统将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变化

第二代支付系统上线后,商业银行在自主和集约经营的驱动下,充分利用“一点接入,集中清算”的机制,将原来的按省区建设并接人支付系统转变为集中一点接人支付系统,将原来的分散开立清算账户和分散摆放清算资金,转变为总行集中开立一个或多个清算账户,集中管理清算资金,以保证流动性和追求资金的盈利性。商业银行在支付系统行号的使用上,也发生了“集约化”的改变,因为在“一点接入,一点清算”和支付系统可以覆盖几乎所有跨行清算业务后,商业银行内部哪个网点做或不做跨行清算业务,完全是行内资源和功能配置的事,根本不用告知人民银行。因此,商业银行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申请使用一个或多个支付系统行号,这将使现有的支付系统行号数量大幅减少。商业银行也将因为外部行政约束的减少,更加注重以经济的原则配置行内资源和管理系统。可以预见,未来商业银行将设立更多的以经济区划为主的,跨行政区划的分支机构,商业银行将更加集中地管理其行内资产。

三、对基层人民银行清算管理的思考

第一,二代支付系统上线后,方便和有利于商业银行以经济区域和市场的原则配置业务和进行分支机构管理,即像其他企业那样开展跨行政区域的网点开设和经营活动。而目前人民银行仍实行以行政区划和行政级别为主的管理,这与第二代支付系统上线后的情况形成矛盾,人民银行必须明确属地管理和级别管理的界限和内容,建立支付清算业务的专项管理规则,以适应新形势下银行机构的准入退出,业务统计和业务监管的需要。

第二,与大商业银行在二代支付系统“总对总”对接中获得的优势相反,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小型或新兴银行业机构在业务规模,技术,政治和地缘等方面更显劣势.他们在接入和使用支付系统方面,可能面临更高的技术成本,管理成本和清算资金成本.从经济角度看,他们可能根本不愿意加入支付系统,但是在当地人民银行根本不提供同城清算服务的情况下,他们只能加入支付系统。因此,人民银行应考虑为他们提供低成本的接人渠道,清算模式,收费标准甚至更灵活的管理方式,以扶持他们直接参与支付系统,而不是把他们逼到只能以委托甚至是层层委托的方式(如现在很多的村镇银行就是以层层委托的方式加入支付系统的)加入支付系统,毕竟作为央行的支付系统应该体现国家的金融惠农政策。

第三,以前,基层人行作为跨行支付清算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和管理者,具有业务需求的发现和适应能力,也更有动力进行管理。在第二代支付系统上线后,在不直接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情况下,基层人行在支付清算服务和管理上的职能将大大弱化,尤其是与第一代支付系统的城市处理中心相配套的分支行清算中心,其属地化的支付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和服务的职能将空洞化,面临机构调整或职能重新定位的挑战。因此,第二代支付系统上线后,人民银行应重建支付清算业务需求发现机制,属地服务机制,分级管理机制和信息分享机制。

银行清算工作总结例7

文章编号:1003-4625(2006)06-0044-03中图分类号:F832.61 文献标识码:A

一、当前我国银行结算体系建设情况

作为支付体系的组织者、管理者和监督者,中国人民银行一直致力于推进我国支付体系的建设:完善支付规章制度,鼓励推广和创新非现金支付工具,防范支付体系风险,加快中央银行支付系统建设,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化,推动中国支付体系改革发展的进程。

(一)基本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支付清算网络体系。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完成了大额支付系统在全国的推广运用,系统直接连接全国1500多家金融机构,涉及6万多个银行分支机构,日均处理跨行支付业务45万多笔,金额多达7000亿元,每笔业务不到1分钟即可到账。同时,还成功实现了与中国外汇交易系统、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中国银联信息处理系统、城市商业银行汇票处理系统等多个支付结算系统的连接。大额支付系统的建成运行,实现了我国跨行资金清算的零在途。

(二)广泛运用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发展以及技术与金融融合趋势的加强,非现金支付工具在我国支付体系中的地位日益上升,在社会生产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据统计,2005年1-6月,全国非现金支付交易总金额超过500万亿元。银行卡的发卡规模和交易规模持续增加,银行卡支付功能不断完善,银行卡支付网络开始参与全球支付体系。银行卡已成为我国个人使用最为广泛的非现金支付工具。票据作为我国企事业单位使用最为广泛的支付工具,其使用和流通量也稳步上升。2005年1-6月,全国支票签发额约为160万亿元;银行汇票签发额约为31万亿元,商业汇票签发额2.08万亿元。此外,网上支付等创新支付工具和方式也不断涌现。2005年上半年,我国网上支付总交易额超过了50万亿元。

(三)出现了一批专门处理支付信息的新型支付清算组织。近年来,除了传统的票据交换所等支付清算组织外,我国陆续出现了一批专门处理支付信息的新型支付清算组织。为了进一步改善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清算服务,中国人民银行将批准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为农村信用社提供资金清算服务,并支持成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金清算中心,以进一步畅通中小金融机构汇路。

(四)实行了有效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目前,我国已制定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完成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在全国的推广应用,银行结算账户的清理核实亦已完成。

(五)进一步完善了银行结算体系监管框架。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国际通行标准,积极参与支付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例如,在现代化支付系统设计中引入“实时全额结算”机制(RTGS)和“付款交割”机制(DVP)等国际通行做法。根据《重要支付系统核心原则》等国际通行标准,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开展我国支付体系的自评工作,积累了支付体系评估经验。同时,我国支付服务网络与境外支付服务网络的联系日益密切,国际结算业务发展态势良好;我国与周边国家的支付结算合作不断加强,边贸结算方式不断规范,边境贸易本币结算范围日益扩大。我国支付体系逐步融入全球支付体系,成为全球支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我国银行结算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支付清算系统缺乏统一规划。近年来,我国各国有商业银行相继建立了系统内的电子汇兑系统,目前包括人民银行的电子联行在内,共有五个覆盖全国的异地清算网络。这些支付清算系统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存在不少问题。首先,五个系统功能趋同,重复建设导致资源浪费严重。其次,系统资源分割,作用有限。由于商业银行电子汇兑系统自成体系,不能解决跨行清算问题,这些相互独立的系统只能局部发挥作用。而且,电子汇兑系统也没有解决市县两级清算速度慢的问题,造成各行承诺的“全国24小时到账”不能完全兑现。再次,进一步改进难度大。主要是各行在系统建设时,软、硬件没有统一的标准,数据信息格式不统一给系统横向联网造成极大障碍,进一步改造须投入大量资金。

(二)结算工具的多样性与功能发挥的局限性并存。目前,商业银行不仅建立了以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本票和支票为主体的结算制度,同时还办理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会计结算业务。结算工具的多样性适应了单位和个人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需求,但这些结算工具,主要是票据功能发挥不够。一方面,票据化结算程度不高,票据使用范围不广,票据结算业务量少。《票据法》虽然已实施多年,但票据没有成为主要结算工具,票据市场欠发达,除了人们对现金主观偏好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票据结算控制较严,手续繁琐。此外,有的银行只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不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只办理本系统的票据贴现,不办理跨行票据的贴现,影响了客户办理票据业务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部分票据的流通功能弱,支付兑现能力不强。

(三)银行结算竞争秩序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目前我国银行结算竞争秩序还不规范,主要体现在跨行结算业务上。第一,时间长。同样一笔结算业务,跨行业务同城要晚一至两天,异地要晚三至四天。第二,问题多。对解付的银行汇票吹毛求疵,如印章不清、密押有误等,搪塞拖延兑付。在转汇业务中,也经常以各种理由退票等。第三,查询难。银行之间的结算业务查询,电查函复或查而不复现象较为普遍,对客户直接上门查询也是马虎了事,极不负责。第四,举报多。部分行把跨行结算作为竞争手段,肆意压票退票,这类违规占到结算举报近九成。

(四)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存在“四难”。

1.假身份证、假营业执照和假税务登记证识别难。由于银行与工商行政管理、税务、公安等相关部门没有建立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税务登记信息和个人身份证信息查询关系,因此银行一线工作人员很难对假证件进行有效识别,无法保证开户资料的绝对真实。

2.对存款人违反规定处罚难。《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五条分别列举了存款人违规开立、使用和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行为,并提出相应的处罚规定,但对存款人的处罚主体、处罚程序和处罚过程中商业银行该充当什么角色未作明确规定,也未对商业银行“不作为”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罚规定。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运作难。《储蓄管理条例》规定,储蓄机构只能办理储蓄及工资和代收房租、水电费等服务性业务,不能办理转账结算。而根据《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以办理个人转账收付。但作为一种新的账户种类,具体应如何操作,并未明确,使个人结算账户在运作中遇到不少困难。

4.开户资料的合规性审查和规范难。《办法》施行后,由于缺乏与工商、税务、各级财政和部队等部门的协调,给开户行在审查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财政批文和部队批文时带来一定的困难。如有的工商营业执照年检换证,有的增资扩股以后换发新证,存在旧证已经开户,新证再开户的现象。有的税务部门未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在先开户再办税务登记、还是先办税务登记再开户问题上存在分歧。再如各级财政实行集中核算、集中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在开设零余额账户后原账户该怎么处理等问题上缺乏一致性规定,使得银行在开户审查时存在较大的疑惑,开户资料的规范比较难。

三、加强我国银行结算体系建设的对策

(一)建立高效、安全、覆盖全国的清算网络。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当前银行结算功能只需一个清算网络就能实现,这是我国银行支付系统的发展方向。具体思路是,由各家银行成立会员制清算机构,重组现有软、硬件资源,实行投资分摊、资源共享,建立一个高效、安全、覆盖全国的清算网络,承担银行的所有清算业务。采取统一清算能节约投资与运行费用,而且能减少人员、便于管理等。一是在纵向管理上,建立和充实从总行到基层行处的结算管理机构,一级抓一级,可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横向服务上,减少多部门、多环节结算服务机构,配备结算专管员,负责本行处结算的组织、宣传、账户管理、柜面服务、质量检查等工作。二是健全结算管理规章制度,如“结算岗位责任制”、“结算业务处理流程与操作规程”、“清算系统管理规定”、“机房、微机使用管理规定”等。在制定这些规章制度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权限管理。即对账务处理实行分级授权,禁止越权操作。2.密码管理。防止非法人员介入系统。3.目标责任管理。对各级人员实行岗位分工,并制定详细的目标责任制。

(二)最大限度发挥银行结算工具的作用。现金结算使流通中现金增多,同时增加了诸多不安全因素和人为的重复劳动,因此,发挥银行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作用十分必要。我国已形成了以汇票、支票、本票和银行卡为主体,汇兑、定期借记、直接贷记、网上支付等结算方式为补充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体系,应针对这些结算工具的特点,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三)规范银行结算竞争,提高结算服务质量。要实现结算服务由无差别向个性化转变。一方面要稳步开展优势传统结算服务;另一方面要积极开拓新的服务种类。1.开展结算信息咨询服务,设立结算咨询服务台和查询系统等,帮助客户解决结算疑难问题,鉴别票据的真伪,提供结算账户的存款信息等,并且信息要科学、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2.实行承诺服务。包括时间承诺、质量承诺、态度承诺。3.提供节假日服务,增加节假日结算营业窗口。4.设立大户结算专柜和大户接待室,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周到的服务。5.提供上门服务。

(四)提高账户管理的专业化和技术化水平。应在实行统一的账户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开发账户管理与大额支付系统、同城清算系统,实现网络资源的信息互动,完成银行账户网络授权申报、审批开立、撤销、变更和信用信息查询的全程自动化处理,利用账户数据库实时对非法账户和违规违法支付行为进行预警和监控,通过系统之间银行账户信息的相互比对,实现对未在人民银行账户数据管理库备案的违规账户及异常变动账户的实时监测,有效防范利用银行账户逃避债、税及进行诈骗等犯罪行为。

(五)加大检查监督力度,维护银行结算管理的严肃性。一要成立支付结算专管部门。随着会计核算“四集中”系统和现代支付清算系统的推广使用,人民银行基层行的会计业务日益萎缩,会计从业人员也显著减少,把银行支付结算监管职能从会计营业部门分离出来,成立专门监管机构的客观条件已经成熟,可充分发挥中央银行支付结算监管职能。二要按“属地原则”行使结算监管权。银行支付结算监管权宜放至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三是对于较严重和屡禁屡犯的问题,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必要时,可同时停止违规金融机构对外办理部分支付结算业务,严肃银行支付结算纪律。四是建立非现场监管报表、分析资料的专人签收制度,实行台账管理。本着实用原则,完善结算统计报表的种类。加强结算报表的科技投入,利用计算机管理和采集结算业务信息,减少人为差错,提高信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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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清算工作总结例8

系统资金的财务核算与核对

一卡通系统以卡户、商户和银行为主要数据处理对象,对当天的业务数据进行收集、核对,相符后再将业务数据传递到系统中作为正式档案归档;对各实体之间的往来关系,系统经过自动采集、处理、严格审核后形成正式记录,最后形成各种业务报表如清算报表、财务报表等。一卡通系统数据记录是结算中心对校园一卡通系统资金进行财务核算与核对的依据。现金充值业务的财务核算与核对是以现金充值汇总及明细表为依据,对各人工服务点现金充值的存款单进行核对,相符后记录会计凭证,借方为银行存款,贷方为校园卡专户资金;若借贷不相符,就会出现现金长短款,当出现该情况时应仔细分析原因并及时处理问题。一卡通系统中任何一笔充值和交易都包括写卡和写库两个过程。现金充值汇总及明细表是根据各充值员现金充值业务的写库流水编制的,各充值员每天收款结账以存款机上打印出的数据为准,该数据为各充值员现金充值业务的写卡流水的汇总。一般情况下写库与写卡一致,现金充值表和存款机结账数据两者也一致。当两者不一致时,很容易让充值员和对账人员误认为长短款,此时需要仔细分析才能发现错误。例如:现金充值表显示某日某充值员现金充值额为18650元,而充值员当日的现金存款为18600元,少50元,并且充值员当日的现金存款却与存款机结账数据相符。查询该充值员当天的交易流水发现某同学在同一时间先后充入两个50元,因此该同学则是需要查询的主要对象,通过查询发现该账户由于卡库余额不一致已经被系统冻结。一卡通系统具有卡库对账功能,超过警戒额度时系统会自动对该账户作冻结处理。据了解充值员在为该同学充值时,突然断电,写库50元,写卡没成功,充值员认为没充上,又操作一次,于是就出现了上面的情况。查明了原因,以库为基准做卡片校正后再取款50元使问题得以解决。圈存系统是第三代校园一卡通的主要子系统之一,其功能为与银行合作,共同完成由银行卡向校园卡转账的操作,结算中心根据银行的转账凭单进行财务核算。由于系统涉及两个网络,即校园网和Internet网络之间的通信,当网络通信出现故障时,就会出现转账不成功的记录(持卡人银行卡的钱已下账,而校园卡未上账)。一卡通系统虽然提供了银行卡转账的流水与校园卡存款的流水自动对账功能,并能够在生成的银行转账汇总表和对账清单中提供转账不成功的金额、笔数及每笔的详细信息,但是根据实际操作过程可以发现,系统自动对账功能提供的信息未必完全正确:有时提供了个别转账已成功的记录;有时将个别转账未成功的记录遗漏。工作人员以两表提供的信息进行银行圈存业务核对时,应特别注意以上两种情况。应以日报表数据为标准,将日报表中银行存款借方发生额与银行转账汇总表中本地发生额相核对,如果相符,可断定两表提供的信息正确;如果不相符,若日报表中银行存款借方发生额小于银行转账汇总表中本地发生额,可断定两表提供的信息中包含个别转账已成功的记录,工作人员还应进一步根据对账清单提供的详细信息,将持卡人的银行交易流水与校园卡流水相核对,确认转账不成功记录,剔除转账成功记录;若日报表中银行存款借方发生额大于银行转账汇总表中本地发生额,可断定两表将个别转账未成功的记录遗漏,工作人员应查询银行转账流水、一卡通转账流水等信息,进一步发现未被提供的转账不成功的信息。通过以上核对,确认转账不成功的信息后,工作人员以向持卡人校园卡充值的方式补上未转上的资金。这样在该环节中产生的错误就可以被发现并更正,从而保证了持卡人的资金数额正确。结算中心以系统提供的清算汇总表为依据,定期将校园卡专户资金支付(划拨)给各商户。借方为校园卡专户资金,贷方为银行存款(商户账户)。结算中心的主体单位可以是银行、校内银行(资金结算中心)或财务处。当结算主体是银行或校内银行时,各商户在所属银行或校内银行开户的,可定期划拨到商户开户账户。持卡人消费时,一卡通系统中持卡人账户资金减少,同时通过网络将记录上传到商户,商户资金增加。由于各种原因,比如在脱机消费的情况下,有可能造成数据不能上传到商户,因此一卡通系统中设置了平账账户,系统根据平账处理的原则,将丢失的数据计入平账账户。正常情况下平账账户的发生额极少,不会影响商户的收入状况;如果平账账户发生金额较大,一定有异常情况。处理异常情况的程序一般如下:无论商户、结算中心或卡务中心,谁发现问题都应该及时向卡务中心反映情况,卡务中心排查造成异常情况的原因,处理问题。同时分析交易流水,向结算中心提出调账处理的书面报告,由结算中心工作人员通过一卡通系统调账功能,调整系统账,借方为平账账户,贷方为**商户。这样就将商户丢失的流水从平账账户还给了商户,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商户资金的安全。

银行清算工作总结例9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92(2010)09-0067-02

2010年上半年,河北省支付体系安全、高效运行,各类支付系统处理业务金额18万亿元,同比增长30%。随着各类电子支付渠道的畅通,非现金支付业务实现大幅增长,非现金支付工具业务金额达11万亿元,同比增长22%,对于加速社会资金周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国民经济总体回升向好发挥了重要作用。支付体系作为经济金融运行的重要基础。既保障了社会资金的高效运转。又为河北省经济平稳回升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一、提供高效支付清算服务,推动地方金融经济发展

支付系统是支撑各种支付工具应用、实现资金清算并完成资金转移的通道。一定程度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济规律。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提供了资金清算服务的公共平台。为社会提供了多层次、大批量、低成本的支付清算服务,是连接全国商品交易及资金清算的高速公路。

(一)资金往来规模扩大,发展开放型经济步伐加快

随着河北省经济的逐步发展,社会资金往来规模不断扩大,支付系统处理的业务量持续增长。2010年上半年,河北省支付系统清算资金151380亿元,同比增长30%。是全省GDP的17倍。支付系统资金流动量112165亿元,其中省内资金流动量39116亿元,占全省支付系统资金总流量的35%;河北与其他省份间的资金流动量达到73049亿元,占全省支付系统资金总流量的65%。以上数据表明,河北省经济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与其他地区的资金往来更为频繁,经济来往日渐密切。

(二)源于地缘优势。与京津沪经济往来频繁

河北省与北京、天津之间支付系统资金流动量远远高于其他省份,折射出京津冀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带来的经贸往来频繁。2010年上半年,河北流向国内其他省份的资金36560亿元,其他省份流入河北资金36489亿元,资金往来基本持平。与河北资金流动量排名前5位的分别为北京、广东、上海、天津、山东,河北省流向上述5省市的资金共计29392亿元,占全省流出资金总额的80.4%:上述5省市流入河北的资金共计29003亿元,占全省资金流入总额的79.5%。

(三)石家庄、唐山经济活跃度较高

2010年上半年,河北省内地区间资金流动比较活跃,省内资金流动量达到39116亿元,是全省GDP的4.4倍。石家庄市作为河北省省会,是全省的政治、经济、科技、金融、文化和信息中心,资金流动量居全省首位,占全省资金流动总量的37%:唐山市是河北省的经济中心,也是重要的新型高科技工业基地和环渤海地区中心城市:同时,秦唐沧沿海地区开发建设步伐加快,新的增长极正在形成,对于拉动全省经济持续增长形成有力支撑。唐山市全年资金流动量占全省资金流动总量的16%,资金净流入683亿元,是全省最大的资金净流入地。

二、非现金支付工具应用日益广泛

随着河北省经济金融业务迅速发展,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日臻完善,非现金支付工具应用日益广泛,适应各类经济主体多种经济活动和居民居家服务需要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体系逐步形成,对减少现金流通,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支付效率,培育社会信用,促进金融创新和塑造新型支付文化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银行卡在刺激消费、拉动内需方面的积极作用逐步显现

银行卡的广泛应用,使银行卡支付交易日趋活跃,社会公众用卡意识增强,持卡消费群体扩大,持卡消费习惯逐步形成,银行卡刺激消费、扩大内需的积极作用日益显现。截至2010年6月底,河北省银行卡总发卡量达到7481万张,同比增长34%,人均持卡量1张。银行卡刷卡消费额(剔除房地产、汽车、批发等大宗商品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达到24.5%,银行卡刷卡消费在社会消费品零售市场资金结算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信用卡已成为最普遍的消费信贷工具

随着河北省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公众的消费模式逐渐转变,信贷消费意识不断增强,信用卡期末授信总额进一步增加,信用卡期末应偿信贷总额(信用卡透支余额)持续增长,充分说明河北省越来越多的人愿意通过消费信贷来进行提前消费,社会对消费信贷的需求正在迅速扩大。截至2010年6月底,河北省信用卡期末信贷总额384亿元,同比增长42%,期末应偿信贷总额52亿元。同比增长63%,期末应偿信贷总额占金融机构人民币个人短期消费性贷款余额的56%,信用卡在消费信贷中的作用日益突出。

三、中小企业经济活跃,农林牧渔业、服务业发展迅速

随着经济快速回暖,全省企业经营环境逐步改善,作为社会资金往来基础的银行结算账户数量稳步增长。截至2010年6月底,河北省共有银行结算账户10026万户,同比增长19,9%。其中个人银行结算账户9939万户。同比增长20%:单位银行结算账户87万户,同比增长10%。

(一)中小企业经济活跃,大规模企业占比较小

银行清算工作总结例10

杨凯生表示,新加坡的人民币清算行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第一家在外国的人民币清算行;香港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台湾是中国领土,意义不一样。

2012年2月,工行董事长姜建清在《工商银行的国际化发展之路》一文中提出,具备条件的海外机构要全力争取成为人民币清算行。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全球多个国家正在考虑建立当地人民币清算行或成立人民币业务工作小组,推动人民币在当地的发展。工行正利用遍布全球的网络布局,积极参与各地区的人民币市场建设,形成全球跨境人民币业务营运体系。

获批新加坡清算行

人民币清算行资格花落工行。“这和我们这些年国际化的发展,自身的人民币清算能力是有关的。”杨凯生的回答略显低调,“这对人民币的国际化,特别是当前促进人民币的跨境使用、帮助企业在贸易当中更多地使用人民币结算,都有很重要的意义。”

央行数据显示,2012年,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2.94万亿元,同比增41%。跨境人民币业务正成为一块大蛋糕,各家银行都想分一杯羹。

2012年10月,工行新加坡分行获得新加坡特许全面银行业务牌照,这成为人民币清算行的前提。

“新加坡是工行实施国际化战略的起点。我们从2010年9月就开始研究申请新加坡人民币清算行的可行性,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不断根据跨境人民币业务的最新发展,更新、完善清算服务方案。”工行相关负责人在回复《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的采访中表示。

2011年3月,工行首家境外人民币业务中心在新加坡分行正式成立,这也是当地第一家人民币业务中心,业务线包括人民币零售产品线、银行卡产品线、公司业务产品线、同业机构产品线和人民币资金产品线。

截至2012年末,工行新加坡分行的人民币资产余额达153亿元,当年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940多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7%。

“无论是人民币资金的结算业务,还是人民币资金的信贷业务,我们都是最大的行,所以我们有能力来扮演人民币跨境清算的角色。”杨凯生说。

另一个举足轻重的原因是,在IT系统方面,工行是唯一一家拥有全球统一业务处理系统的中资银行。

“这是一个多币种、多语言、跨时区的境内外一体化科技平台,实现了覆盖全球的跨境人民币清算网络,这种在国际同业中居于领先地位的科技系统是其他任何一家银行无法比拟的。”前述工行人士说。

拿到清算行资格后,工行将在新加坡大力拓展相关人民币业务、大宗商品交易、现金管理及私人银行业务。

构建全球跨境体系

就在新加坡人民币清算行确定前的两天,2月6日,台湾地区的人民币业务正式启动。当天人民币存款额就达到13亿元。

已超过46家银行(外汇指定银行和离岸金融机构)与中行台北分行签订人民币清算协议,在该行开立了清算及结算账户。

中行台北分行是在2012年12月成为央行授权的台湾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而早在2003年12月,央行即委任中银香港(2388.HK)作为首家境外人民币清算行,2009年12月,同样由中行澳门分行担当澳门人民币清算行角色。

“中行目前是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其他的银行也希望能够通过不同的方式提升自己的国际化程度,我觉得这也是一个必然的方式。”中银香港副董事长兼总裁和广北告诉记者,中行非常重视香港,是因为中资企业目前大多还是借道香港走出去,利用H股和香港债券市场来多元化融资和经营,所以香港对于中资银行国际化来说非常重要。

在被问到中行与工行在跨境人民币业务中的关系时,他说“金融机构在同一个市场运作,肯定会有竞争,但是关键要看当地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中行此前公布,其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已累计超过4.6万亿元,市场份额超过30%。而工行跨境人民币业务量累计近3万亿元,跨境人民币清算网络目前已拓展至全球近70个国家和地区,2012年办理的跨境人民币业务总量超过1.5万亿元,同比增长近70%。

早在2008年,工行董事长姜建清即提出,将谋求以设立分行或兼并收购的方式进入台湾地区。

同年6月,工行万象分行获得老挝国家银行指定为当地唯一的人民币清算行,这也是老挝目前唯一一个除央行之外的货币清算银行。

市场也在普遍预期,下一个海外人民币清算行将落户伦敦。

一位银行业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2012年底香港联交所收购伦敦金属交易所,是有意在伦敦布局。

“人民币清算行不是我们想做就能做的,要两国监管部门的同意,以及央行批准、授权。只要有可能,我们会不断地推进。”针对是否竞争伦敦人民币清算行,杨凯生如是说。

事实上,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全球多个国家正在考虑建立当地人民币清算行、或成立人民币业务工作小组,推动人民币在当地的发展。工行正利用遍布全球的网络布局,积极参与各地区的人民币市场建设,形成全球跨境人民币业务营运体系。

参与国际竞争

“如果开拓当地业务,对当地的中资银行影响不大。但如果是做与中国企业、外贸相关的业务,竞争还是很大的,毕竟市场有限。”一位银行业人士说,无论是工行还是中行,国际化的驱动力都是追随中资企业国际化的脚步。

“目前工行还是稍逊一筹,但后劲较强。”一位国开行高管说,“它们与国开行的合作大多是借我们的项目,我们一旦项目审批通过,它们就跟进,提供部分后续配套服务。”

中行行长李礼辉两会期间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也提到,中行这几年跟国开行有密切的业务合作。“在我们设立分支机构的部分地区,国开行并没有相关机构,他们牵头一些融资项目,我们就可以成为其合作银行。”

到2012年末,中行已在35个国家及港澳台地区设立了海外分支机构。而工行也已覆盖34个国家和地区。值得注意的是,工行收购的南非标准银行,业务覆盖了18个国家和地区。

工行的国际化道路有鲜明的阶段性特色:2000年以前以自主设立分行为主;2000年以后,申设分行与战略收购并举,从而实现了海外机构布局的超速发展。

在香港,工行先后收购华比富通银行及华商银行,使工银亚洲跻身香港第六大本地上市银行;在澳门,收购当地最大本土银行诚兴银行;在美国,控股美国东亚银行,实现中资银行对美国银行业机构的第一次控股权收购,首家在美获得零售银行牌照;在印度尼西亚,收购Halim银行,是为中国银行业的首次跨国并购;收购加拿大东亚银行,完善北美布局;收购富通证券(北美)PDS部门,组建工银金融,开创了海外固定收益证券清算业务先河;同时,收购阿根廷标准银行;控股南非标准银行;收购泰国ACL银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