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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务种类模板(10篇)

时间:2023-07-19 16:56:22

银行业务种类

银行业务种类例1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中间业务又称表外业务,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共同组成现代商业银行三大主体业务。在国外,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发展的相当成熟,美国、日本、英国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收益比重均在40%左右,而我国目前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规模一般占其资产总额的15%左右,是我国商业银行增加综合竞争力所应重点突破的环节。

一、中间业务概论

(一)中间业务的定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主要是以中间人身份替客户办理收付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项金融服务并收取手续费,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我国的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的基础上,利用技术、信息、资金和信誉等方面的优势,以中间人或人的身份替客户办理收付、咨询、、担保、租赁及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经营活动。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传统银行业务的利润增长空间越来越小,中间业务因其具有收入稳定、服务功能强、风险较小等特点,与资产、负债业务构成了现代银行业务的三大主体业务。

(二)中间业务的分类。中间业务由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但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组成。主要分为九大类: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包括支票、汇票和本票)、银行卡业务、类中间业务(分为政策性银行业务、中国人民银行业务、商业银行业务等)、担保类中间业务、承诺类中间业务、交易类中间业务(其中分为远期、期货、期权、互换业务四类)、基金托管业务、咨询顾问类业务和其他类中间业务。

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重点发展存、贷款业务,忽视中间业务。多数商业银行以牺牲中间业务为代价换取存贷款的快速增长。为了占领信贷市场,采取不收费或少收费,甚至无偿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一些银行为拉存贷款业务,不惜倒贴、不计价格、不计成本,严重损害了商业银行的利益。

(二)中间业务品种少,利润贡献低。现有中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主要局限于传统的结算、汇兑、代收代付以及信用卡、信用证、押汇等产品上,这些约占中间业务种类的60%。而在利用商业银行信息、技术和人才等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和高层次服务方面,则还比较欠缺。从收入来看,国外同业的中间业务收入一般占到收入的40%~50%,而我国银行中间业务水平约为15%左右。

(三)中间业务结构欠合理,创新能力弱。从发展品种和范围上看,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结构欠合理,主要表现在中间业务的业务范围狭窄、品种单调、缺乏特色、层次较低。中间业务主要集中在日常操作简单的结算和类等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上,而各类担保、贷款或投资承诺、外汇买卖与投资等新兴的中间业务发展缓慢。

三、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模式

(一)整合中间业务现有可用资源,规范中间业务收费市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存在的诸多问题,严重制约了中间业务的发展要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收费机制。首先,建立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分类管理机制;其次,建立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市场收费机制。尽快理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使收费水平与风险程度相适应,建立公平、合理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体系。

(二)构建更为有效的中间业务产品分销渠道。分销效率的高低影响到多项中间业务的发展,其中国际结算类、咨询顾问类、交易类业务对柜面人员的专业技能与服务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因此,商业银行应在目标市场构建强大并富有效率的网点分销渠道,同时加强网络银行、电话银行等多元化的电子分销渠道建设,实现在任何时间、任何地域、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提供所需的金融服务。

(三)创新中间业务工具,扩大产品供给。商业银行在不断发展完善原有中间业务的基础上,应扩大银行客户资源,进行品种创新,使中间业务得到全面发展。其中包括:创新与资本市场、保险市场有关的中间业务品种;创新投资理财业务,为客户提供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综合化、个性化、专家化的金融服务,以及创新外汇、结算、网上银行、自助银行等服务。

(四)加强中间业务监管,防范风险。首先,应该完善中间业务相关法规和政策,尽快制定和完善中间业务收费、创新、监管实施办法,加强对中间业务的政策引导;其次,借鉴国外监管手段、方法、技术指标,科学设计中间业务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水平;最后,应健全中间业务风险管理制度。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银行业务种类例2

《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制定服务价格、提供银行服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应当遵循合理、公开、诚信和质价相符的原则,应以银行客户为中心,增加服务品种,改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禁止利用服务价格进行不正当竞争。这把客户的根本利益摆在了首要位置,表明银行服务收费只是一种手段,不是目的。

银行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和表内负债的业务,这是银行一种赚取非利息收入的业务。中间业务的特点是银行利用场所、网络、技术等设施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并收取手续费。央行规定的中间业务品种包括九大类,分别是: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银行卡业务、类中间业务、担保类中间业务、承诺类中间业务、交易类中间业务、基金托管业务、咨询顾问类业务、保管箱业务等。目前国内各商业银行开展了约260余种中间业务,其中相当一部分是不收费的。《暂行办法》出台后,银行客户会发现,商业银行以前一些不收费的服务项目今后要收费了,这会在某种程度上增加老百姓的支出,但他们不必为此担心,因为增加的支出非常有限。

直接影响广大居民利益的服务收费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储蓄存款、取款、开户和销户业务,另一类是基本结算业务,包括汇款、支票业务等。《暂行办法》对此都做了具体的限制性规定,不允许对人民币储蓄开户、销户、同城的同一银行内发生的人民币储蓄存款及大额以下取款业务收费。此外,《暂行办法》还做了以下几方面的规定:(1)鉴于银行工资、代收公用事业费用已十分普遍,为了保护广大居民的合法权益,《暂行办法》特别规定:商业银行收付类业务的收费应坚持“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不得向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收费。也就是说,银行收付类业务的收费对象只能针对委托方,而不能将费用转移给居民,更不能强加给居民。(2)商业银行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总行统一制定,不允许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自行确定收费项目和调整收费标准。同时,商业银行应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项目制定本系统内统一的定价管理制度,明确定价范围、定价原则、定价方法以及总行和分行的管理职责。由商业银行总行集中统一管理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可以防止和避免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因借机擅自确定收费项目、抬高收费标准而发生的乱收费现象,有利于维持一个公平、高效和透明的市场秩序,保护银行客户的正当利益。(3)商业银行应在营业网点公开标识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标准,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这可以增加银行服务收费行为的透明度,有利于规范和约束银行服务业务的收费行为。(4)商业银行在制定和调整服务收费标准时,应至少于执行前10个工作日在相关营业场所进行公告,确保客户的知情权。而赋予客户知情权是有效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

就外币业务而言,它对国内广大居民的影响较小,多年来其收费已经形成了市场上普遍接受的价格。同时,这些收费标准大多参照了国外同行的水平,可以为国内银行制定服务收费标准提供有益的借鉴。而且,目前商业银行竞争日趋激烈,所以银行服务的市场调节价也不会很高。由此可见,《暂行办法》的出台对老百姓肯定有影响,但影响不会太大。值得一提的是,商业银行向老百姓收取中间业务服务费用,并不表示银行要为难客户,而是表明银行将以更加优质高效的多元化服务来回馈客户,让老百姓真正感觉到“物有所值”。在这一转变过程中,习惯于银行服务“免费午餐”的老百姓一时心理上可能难以接受,但总要经历一段适应期。

银行业务种类例3

一、引言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并列的“三大”银行业务,其主要包括:支付结算类、银行卡类、类、担保类、交易类、投资银行类、基金托管类、咨询顾问类、保险箱等业务种类,收益来源于对业务收取相应的服务费、手续费等,即形成非利息收入,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与负债,也不承担利率风险。随着我国金融结构的调整与利率市场化的深入,存贷款利率趋于市场的均衡水平,存贷利息的空间缩小,依靠存贷利差形成的商业银行传统盈利模式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因此,中间业务成为了商业银行新的战略目标与盈利增长点。牛晓卓在《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面临的问题与策略选择》一文中,指出经营理念错位、金融创新不足、专业才人匮乏、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均是造成中间业务发展受阻的原因;黄德平在论文《中国风险投资业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中提出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的观点,进一步的制定中间业务统一的经营管理和财政收支规定;李明强、韩晓琴在《试析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拓展与创新》一文中,提出提倡创新思维、打破传统观念、应用新技术来拓展中间业务。

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现状

1、商业银行本币中间业务收入近年来呈递增趋势。近年来,随时金融改革的深化与利率市场化程度的加深,银行依靠传统的存贷利差实现盈利的模式被打破,中间业务的重要程度和市场占有额在不断增加,中间业务的收入也在逐年增加。以交通银行为例,交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的时间较早、规模较大,在银行金融机构中间业务的综合排名位置靠前。2010年,交通银行手续费收入占净利润的比重为34.3%,同比增长16.7%,对利润的贡献率在逐渐增加;2010年交通银行本币中间业务收入达到165.6亿,同比增长24.6%,与2006年相比,收入额约增长3倍。如下图1所示:

数据来源:2011年《金融统计年鉴》

2、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种类较多。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主要包括支付结算类、银行卡类、类、担保类、交易类、投资银行类、基金托管类、咨询顾问类、保险箱等业务种类,商业银行开展并提供多种类型的中间业务,促使商业银行盈利增加、竞争力提高、市场份额扩大,并不断适应利率市场化的改革进程。交通银行交通银行在零售理财与综合经营相辅相成,成就显著。如:银信理财业务如蕴通理财、开放式理财业务如得利宝、过去三年里,交通银行在综合经营的不断推进下,零售理财客户数量保持了较快的增长,特别是最高端的私人银行客户数量保持了40%以上的增速。

三、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存在的问题

1、传统的银行经营理念根深蒂固。我国商业银行由于深受传统的以“存贷”业务为主的模式的影响,很长一段时间内将中间业务视为向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一种附带,即使近年来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有所上升,不过所占总收入的比重仍然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80%,而我国2010年四大国有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为21.5%,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的平均水平约为15%。中间业务是在利率市场的冲击下被动的展开的,且银行在短期内形成一定的缓冲期,利率水平居高不下,因此中间业务发展缺乏更直接的动力,传统的重视存贷业务的经营理念仍占主流。

2、目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多为低端品种。大多数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种类多限于传统的支付结算、担保承诺、银行卡、等业务,手续费偏低。其中,代收水电费、工资等业务都是作为提高银行服务水平、吸引客户的附带品。而诸如电子银行、投资银行、代客金融衍生工具、高端理财等业务只在少数银行进行开发与尝试,没有得到广泛的推广与开展。

3、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的成本控制水平较低。中间业务的种类繁多,同一类别的业务面对同客户群体、依托不同的信用工具也有同的表现形态,如交通银行的交易类中间业务,包括代客金融衍生工具、代客外汇买卖、得利宝即开放式理财等。因此,商业银行提供如此多种类的中间业务,势必会增加管理费用与人力成本,影响银行整体的盈利表现。

4、国有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的程度低于中小商业银行。并且据统计,2010年:兴业银行支付结算收入增长率为165.67%,而交通银行为26.27%;招商银行咨询顾问收入增长率为142.17%,而交通银行为47.93%;民生银行银行卡收入增长率为238.68%,而交通银行为32.33%;中信银行信用承诺收入增长率为130.59%,而交通银行为33.12%。由此可见,中小商业银行因其在营业网点、资金规模、技术支持方面的劣势,调整战略方向,以其灵活、创新、适应性强的特点抢占中间业务市场,相比之下,大型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表现出消极态势,业绩增长慢、收入金额少、业务品种无侧重点、特色不突出。

四、进一步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对策

1、重视中间业务的地位,明确中间业务发展的战略目标。

各类型的商业银行应在明确利率市场化与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大趋势下,资产业务与中间业务是形成商业银行利润的共同的主体,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是经营资金的来源,以传统优势带动中间业务这一新型优势,借鉴国外商业银行的先进经验,扶持中间业务的发展。例如,交通银行在“两行一化”的理念下,积极走零售理财与综合经营相辅相成的发展道路,并积极开拓海外业务,逐渐形成“国际化、综合化”的战略目标。

2、积极发展高端的中间业务。

应大力发展新兴的中间业务,抢占新业务的市场份额,做到推陈出新,加大研发力度与投入。比如,大力发展电子银行业务,依靠电子科技,培育新产品,建立有效的营销网络,优化产品设计,加强与互联网运营商、手机网络运营商的联系;又如,大力发展投资银行业务,在金融脱媒的背景下,投资银行业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其国外投行可借鉴的经验也就很多很成熟,商业银行可以因地制宜,开发并购重组、产权流动等业务;再如,交通银行开发了零售理财业务以及高端客户的个人理财业务,交通银行私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刘立志先生在《理财周刊》的采访中强调,个人理财业务将成为银行的“新宠”。此外,新型中间业务的开展需要体制机制的彻底改革,只有保证资源持续不断地流入,才能促使转型领域的业务得到不断发展。

3、加强中间业务的成本控制,进行集约化模式的管理。

对于中间业务的经营成本与费用,各个银行都应做好科学的、严格的控制。首先,成立专门的中间业务成本预算、监控与核算小组,建立中间业务费用收入年评比指标,对一次性的研发投入进行精确计量,对日常的重复性管理费用进行控制;其次,对机构和人员进行整合,效率低下的营业网点进行合并,减少不必要的投入与开支,打造商业银行的经营网点品牌化、高质量化,集中有限的资源打造明星网点,提供明星服务;再次,积极培育和引进中间业务人才,向西方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与我国的外资银行学习,汲取经验,开拓创新,加强现有员工对于中间业务的培训,对新引进员工实行管培生制度,将中间业务上升到未来发展重大战略的地位。

4、国有银行与中小银行应发展中间业务的重点应有区别。

首先,国有银行要做到利用自身网点多、规模大、客户群多、技术力量雄厚等优势,将中间业务做大做强,提高中间业务的数量与质量,对中间业务种类的发展有侧重点,不以国有银行居高自傲,提高对中间业务的重视程度;其次,中小银行在中间业务的发展中表现好于国有银行,不过,中小商业银行为了争夺中间业务市场,应做到另辟蹊径,提供差别化的服务,针对不同的大客户开展个性化的银行服务,尤其应在私人银行业务方面加以重视与研究。

参考文献:

[1]牛晓卓.“《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面临的问题与策略选择》”.《经济论坛》.2012年2月

[2]张汉飞.“银行业全面开放下的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战略”.《河南金融管理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总第134期

银行业务种类例4

金融网络化为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和创新基础,特别是近年来出现的可以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的网络银行,其最为关键的部分是网络技术,网络银行的出现为中间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更为有效的手段。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过程充分证实了金融网络化的促进作用,从80年代开始,以中间业务收入为代表的非利息收入占银行全部收入的比重呈逐年上升趋势,到90年代初,美国银行业中间业务收入的比例由30%上升到38.4%,英国从28.5%上升到41%,日本银行业也从20.4%上升到35.9%,这一时间段正好是发达国家网络技术飞速发展和普及推广的时候。近年来这一趋势有加速的态势,美国花旗银行以承兑、资信调查、信用等级评估、资产评估业务、个人财务顾问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为代表的中间业务为其带来了80%的利润,存贷业务带来的利润只占总利润的20%.中间业务已与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共同构成商业银行的三大支柱业务。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品种繁多,分类各不相同,大致可以分为结算类、类、担保类、金融创新类中间业务及其他中间业务。结算类中间业务是指由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与货币收付有关的业务,如各类汇兑业务、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信用卡业务等:类中间业务是指由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经营管理上职能和优势,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提供各种服务引起的有关业务,如发行承销和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包括工资、社会保障基金发放、各项公用事业收费)、委托贷款业务、政策性银行和国际金融机构等贷款业务、资金清算、其他银行银行卡的收单业务(包括外卡业务、各类销售业务);担保类中间业务是指由商业银行向客户出售信用,或为客户承担风险引起的有关业务,如票据承兑、开出信用证、包括备用信用证业务的担保类业务、贷款承诺等:金融创新类中间业务是指由商业银行从事与衍生金融工具有关的各类交易引起的业务,如金融期货期权、各类投资基金托管、各类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等;其他中间业务是指除上述业务以外的各种中间业务,如各类见证业务、信息咨询业务(主要包括资信调查、企业信用等级评估、资产评估业务、金融信息咨询、企业个人财务顾问业务)、企业投融资顾问业务(包括融资顾问、国际银团贷款安排)、保管箱业务等。结算类和类中间业务属于不形成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的中间业务,担保类和金融创新类中间业务属于形成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的中间业务,以及与证券、保险业务相关的部分中间业务。

由于与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相比,中间业务具有收入稳定、服务性强、风险较小等特点,使得中间业务收入已成为商业银行的经营收入的重要来源,特别是,国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起步较晚,开拓和发展中间业务,将对传统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中所发挥的功能和充当的角色产生了巨大的作用,可以提高银行的社会形象和效益,调整银行的利润结构,提高银行的综合实力,提高国内银行在对外开放中提升与外资银行的竞争能力,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迎接加入WTO所带来的挑战。

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存在的

随着金融化和全球化的深入,国外商业银行依靠存贷利益的经营收入大大降低,中间业务收益占全部收益比重达到30%-70%,传统业务的利润空间受到极大挤压。而国内银行中间业务在业务品种、服务范围、收益比重和服务手段等方面与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相比均存在较大的差距,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益占全部收益比重平均仅为8.5%左右,银行约17%,中国建设银行约8%,中国工商银行约5%,中国农业银行则低于4%.很明显,国内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仍然处在一个起步的初级阶段中,虽然近几年来各大商业银行相继开办了相应的中间业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其竞争能力仍然处于劣势地位,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举步维艰,似乎中间业务难以深入开展,造成此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缺乏较为明确的发展战略和完整的组织管理体系。在发展中间业务方面存在发展战略和规划不明确,缺乏全局性,由于我国金融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模式,造成各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的经营原则、经营范围难以把握,完全由各行根据自己的理解实施,缺乏规范性和长期性,分业经营模式也在某种程度上抑制了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的发展。组织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一套完整的开办中间业务的管理办法及具体操作程序,即使是2001年7月颁布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也只是一个指导性文件,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特别是对于如何开展审批制的中间业务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缺乏对中间业务的有效监管和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容易造成各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的组织管理考核缺乏系统性和性,致使各商业银行难以建立一套完善的、规范的中间业务经营制度和风险评估与监控制度,严重影响了中间业务的健康发展。

其次,国内商业银行思想观念陈旧,在经营观念上存在偏差,没有对商业银行业务进行准确定位,对发展中间业务的自我激励不足。我国银行由于受传统银行经营影响较深,普遍只重视开拓存贷业务,认为中间业务是银行的派生业务,而资产负债业务才是商业银行的本源业务,认为中间业务是银行为客户应尽的义务,甚至有些商业银行用经营传统业务的思想去经营中间业务,把开办中间业务当成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吸收和稳定存款的一种附带的服务项目,忽视了中间业务本身具有增效创收的功能,没有从经营战略上把中间业务作为支柱进行发展。国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起步较晚,对中间业务的认识有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在我国各商业银行开展的约260余个品种的中间业务中,绝大部分产品品种属于结算类和收费类等劳动密集型的产品,而技术含量高的金融信息咨询调查、资产评估、个人理财、期货期权以及金融创新类品种有的才刚刚起步,有的基本上还没有开展。

再次,中间业务范围狭窄,品种少、起点低、手段单一,如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中间业务主要集中在工资、工资转账、兑付、收付、买卖等方面,并且报批手续繁杂,业务空间限制较多。中间业务发展不快,涉及的客户数量较少、金额较小,普遍存在质量差、效益低、手续繁琐的状况,缺乏高质量、高效益的中间业务品种,没有把化、机化及其它高新技术的巨大潜力充分挖掘出来,造成了银行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浪费。中间业务收入实现的难度较大,收费标准不统一,业务竞争不规范,由于不少商业银行在某种程度上将中间业务作为一个竞争的手段,致使银行在中间业务中出现随意确定收费标准、少收费、无偿服务甚至垫付资金的恶性竞争局面,养成了广大客户不能接受银行收取中间业务手续费的观念,致使中间业务的收入成效难以体现,银行信用价值扭曲错位,中间业务一时不能为银行带来明显而直接的效益,挫伤了各级行进行业务开发的积极性。

最后,缺乏高素质复合型的从业人员。中间业务作为商业银行的重要业务之一,需要更多的金融创新,需要更多地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和其它技术,需要掌握先进手段的高层次、综合性的人才,需要较全面地掌握有关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外汇、国内外经济形势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但由于现阶段各行对中间业务发展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在中间业务的人力投入上明显不足,造成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比较欠缺,据统计,截止1998年底,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本科学历以上的职员占全部员工的比例为9.6%,其中生以上学历的职员仅占0.4%;高中以下学历的职员占35.6%;大部分职员为专科生,占全部职员的55.8%,这已成为制约我国商业银行能否开展技术含量较高的中间业务品种的重要因素,制约中间业务产品的设计和有效服务。

三、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有效途径

随着现代金融市场结构发展出现的新变化,商业银行也在不断调整自身功能的定位,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将逐渐向中间业务转移,完成从传统业务向现代业务的功能转变。在国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得相当成熟,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不发达,银行业务单一,业务品种以信贷为主,中间业务的发展状况不尽如人意,与西方美英等发达国家同业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随着我国加入WTO,大批外资银行将不可避免地涌入我国金融市场,外资银行将会利用拥有的经营中间业务的强大优势,给我国银行业的中间业务带来强烈的冲击,面对机遇和挑战,我国商业银行应该积极主动地创造有利条件开展中间业务,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快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具体来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是切实提高认识、转变经营理念、提高服务水平。正确认识传统业务与中间业务的关系,以传统业务优势带动中间业务的发展,反过来通过中间业务的发展壮大来支撑和促进传统业务的巩固与发展,使两者相互依存,形成一个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改变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的对中间业务重要性认识不够的现象,改变对中间业务是“副产品”的看法和做法,及时调整经营战略和思路,树立市场观念,增强竞争意识,将中间业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中间业务与资产负债业务等同起来,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出中间业务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阶段性目标,以便付诸实施。

二是把握网络背景下中间业务新的发展变化趋势。银行业务的网络化促使银行的组织和制度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也使银行中间业务由类传统业务向创新类业务的转变,商业银行在发展创新类中间业务时已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如商业银行在办理中间业务时,银行或者暂时占用客户的委托资金,或者垫付一定的资金并承担相应的风险,或者银行为客户提供银行信用,这时银行收取的手续费就不仅仅是劳务补偿,同时也包含着利息补偿、风险补偿或银行信用补偿。

银行业务种类例5

非利息收入业务是银行通过付出劳务、信息、经验、信息等而获得手续费及利润的业务。发达国家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业务一般由3部分构成:一是加务,是客户从事各种交易后,银行帮助其完成资金收付以及银行代替客户从事某些交易的业务,加工业务包括支票加工、资金转移、信用卡开办、经纪及、商业借记、交易加工等,二是交易业务,是银行从事市场各种交易的业务,主要包括证券交易、资产证券化交易、风险资产交易等;三是咨询业务,是指银行对客户的各种金融交易活动提供指导,主要包括兼并合并咨询、投资管理及咨询、公司及地方政府融资咨询、个人金融计划咨询等。

非利息收入业务同存、贷款等银行传统业务相比,具有完全不同的特点。归纳起来,这些特点主要表现于以下方面:

第一,资金占用量少,经营成本低。银行的绝大部分非利息收入业务,主要是加工业务和咨询业务,不用动用银行自己的资金去经营,银行主要通过向客户提供劳务、智力、经验、信息等要素来完成这些业务,银行从事这些业务的成本主要是人工、设备等费用,资金成本较低甚至没有资金成本。因此,如果经营得当,非利息收入业务能够为银行提供十分可观的收入,对于银行业务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改善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第二,绝大部分业务是与客户共同完成的,业务活动具有明显的“双向性”。银行存、贷款业务的办理是单向的,存款时客户将资金交付给银行即结束,贷款时银行将资金拨付给客户即完成。而绝大部分非利息收入业务需要银行与客户共同进行,二者必须紧密配合,共同努力,才能顺利开展业务。如商业借记业务、交易加工业务、资产服务业务、各种咨询业务等,某一方面如不按规定去做,业务难以进行。例如,在咨询业务中,银行制定出各种方案后,客户如不按方案实施,则再好的方案也发挥不了作用。由于非利息收入业务的此种特点,银行要想使该业务能够顺利地开展,获得预期的收入,必须十分重视保持和与客户的关系,与各方面建立起广泛的联系,同客户进行紧密的合作。

第三,客户对此种业务的依赖性不强,银行拓展业务具有较大的难度。商业银行的存、放、汇等传统业务是社会各行各业需求强烈,依赖度较高的业务,社会公众的生产和生活离不开这些业务,而银行的非利息收入业务对社会公众却不具备这样大的作用。对于社会公众来讲,银行的绝大多数非利息收入业务具有可办可不办的特性,银行的服务周到,客户能够得到较大的便利,较高的效率,较低的成本,可观的收入,他们就接受此种业务,反之则予以回避。如非息收入业务中的信用卡、商业借记、经纪业务、交易加工,代保管、资产服务、咨询业务等,都具有这种特点。因此,银行要想使非利息收入业务能够顺利地开展,对客户形成较强的吸引力,必须为客户提供圆满、高效、完善的服务,使客户通过这些业务的办理,能够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取得明显的效益。

第四,各种业务的风险存在着较大的差异。银行非利息收入业务的风险存在着两极分化的现象。各种加工业务和咨询业务的风险较低甚至没有风险,如支票加工、商业借记、业务等,银行不承担风险,有些业务,如基金销售、咨询业务等,虽然有一定的风险,但概率较低,损失较小。而非利息收入业务中的各种交易业务,大部分是银行为自己从事的业务,银行需动用自己的资金来办理,一旦经营不善,银行的损失极大,如股票债券买卖、风险资产交易等。鉴于非利息收入业务的这一特点,银行在从事此种业务时必须十分谨慎,认真选择业务种类,以避免遭受重大的损失。

二、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业务存在的问题

第一,业务品种少,种类单一。我国各家商业银行从事的非利息收入业务主要集中于加工业务,如支票加工,资金转移、信用证托收、经纪等,其他类型的业务,包括交易业务和咨询业务办理得很少。即使在加工业务中,所办理的业务也都是较简单的,而商业借记、资产服务等复杂性业务较少涉及。在非利息业务的3个构成部分中,加工业务属于浅层次、低级性的业务,银行办理此类业务耗费的成本较高但回报较少。虽然在非利息收入业务的起步阶段一般以此种业务为主,但决不能完全局限于此种业务。我国银行非利息收入业务是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起步的,应有较高的起点,不应再完全重蹈其他国家银行的覆辙。虽然银行办理非利息收入业务目前受到一些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但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力实现业务种类的多元化。

第二,经营范围窄,业务深度不够。从我国银行已经开展的非利息收入业务来看,绝大部分业务范围有限,银行只同某些人打交道,社会公众中的很大一部分人没有参与进来,很多业务只是在较低程度上进行。例如,银行的支票加工业务只对,个人支票业务始终没能大规模开展起来,信用卡业务主要面向社会中、高收入阶层,一般普通居民较少涉足:经纪业务主要是收付各种费用,交易等较高层次的业务几乎完全是空白,咨询业务主要是浅层次的各类信息的传递,方案设计、决策制订等较复杂业务很少提供,等等。由于以上缺陷的存在,使得银行非利息收入业务的吸引力较弱,很多社会公众对此类业务不感兴趣,由此导致银行非利息收入业务的拓展愈加困难。

第三,收入有限,对银行的贡献不大。目前非利息收入在银行总收入中所占比重较低,没有成为银行收入的重要来源。例如,2002年,作为非利息收入最重要构成部分的中间业务收入,在工商银行全部收入中仅占11.1%,建设银行为14%(《经济报》2003年1月16日)。非利息收入占比较低的原因主要有3个:一是由以上原因导致的,即业务种类少,范围窄,程度低:二是监管部门目前对于银行收费有一系列的限制,如存款账户费等,使得银行对于有些业务只能免费提供:三是银行为了竞争的需要,一些业务低收费甚至不收费。较低的收入限制了银行非利息收入业务的进一步开展,也使得银行通过开办非利息收入业务改善整体经营效益的目的难以实现。

第四,人员素质差,难以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非利息收入业务很少动用银行的资金,主要靠银行从业人员自身的努力来完成。因此,银行从事非利息收入业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对于此种业务的开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银行之间非利息收入业务竞争的胜负,主要取决于从业人员素质和能力的状况。从目前我国银行从业人员的总体情况来看,其素质和能力难以满足非利息收入业务开展的需要,很多从业人员对于非利息收入业务并不熟悉,特别是在交易业务和咨询业务方面,存在着更大的差距。例如,在咨询业务中,客户提出各种需求后,银行是否有能力制定出较客户高明的可行的操作方案?在交易业务中,银行是否能够在风险极大的环境下操作自如,获得可观的收入?目前来看很多银行是难以做到的,特别是对于各级基层银行来讲,人员素质方面的差距更为明显。因此,银行现在的当务之急是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迅速解决人员素质方面存在的问题,为非利息收入业务的开展提供一个最必要的条件。

三、进一步拓展我国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业务的策略

(一)选择恰当的业务种类

种类选择是银行拓展非利息收入业务首先要面对的一个问题。种类选择恰当,一方面可以使相关业务顺利地获得市场准入,另一方面能够使业务量迅速扩大,非利息收入大幅度增加。根据我国商业银行目前主客观实际,非利息收入业务在种类选择上应采用以加工业务为主,咨询业务为辅,创造条件逐渐从事交易业务,使非利息收入业务种类多样化的策略。

加工业务是银行最基本的非利息收入业务,目前在我国,绝大部分业务在和政策上允许银行办理。此外,这些业务从总体上看办理程序简单,不需要过多的设备和复杂的技术,对银行从业人员知识和能力的要求也不是太高。实际上,加工业务中的一些业务,如支票加工,信用证托收等,我国银行已经办理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咨询业务办理起来较为复杂,要求银行从业人员具有渊博的知识,了解金融及非金融领域各方面情况,综合能力较强,熟悉各种操作技术。目前很多银行的从业人员还不具备这些条件,应尽快进行培养和引进。此外,这些业务目前在某些方面还受到一定的限制,大规模开展尚需一些时间,因而短期内还难以为银行提供大量的收入。银行目前应着手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业务,如个人金融咨询、企业融资咨询等,而不应等待条件完全具备时再开展。

交易业务中的绝大部分目前我国银行还不能从事,如股票买卖、风险资产交易等,因而这些业务不能成为我国银行非利息收入业务的主要构成部分。然而,与另外两项业务不同,此类业务大部分是银行自主性业务,是银行为自己从事的交易活动。如果操作得当,其收入相当可观,大大超过其他两项业务,发达国家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来自于此类业务。因而,我国银行应对此类业务予以充分的关注,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进行争取。有些业务,如资产证券化业务等,现在即可进行尝试。

(二)利用传统业务拓展非利息收入业务

存、放、汇是银行从事的最传统业务,通过这些业务,银行与众多客户建立起了联系,客户对这些业务的依赖度较高。在非利息收入业务拓展过程中,银行应充分地利用此种资源。在企业和个人存款业务办理过程中,银行可以将信用卡、商业借记、经纪业务、代保管、资产服务、各种咨询业务等进行大力的推介,以使客户熟悉和接受这些业务。在向企业和个人发放贷款过程中,银行具有较大的主动性和力,可以借助于此种有利地位推销非利息收入业务。如在发放贷款时,同时向客户介绍信用卡、经纪业务、企业投资咨询、个人金融计划等业务,希望或要求客户接受这些业务。

(三)与客户结成利益共同体联合开展业务

针对绝大多数非利息收入业务是银行与客户共同完成这一特点,为了使客户与银行能够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将其非利息收入业务全都交给自己办理,银行应努力争取与客户建立起固定的联系,形成紧密型的利益共同体。可选择的方案是银行与大客户联合建立专门办理非利息收入业务的机构,一家银行可以建立数量众多的此类机构,各级银行都可建立。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如客户、商业企业客户、个体企业客户等分别建立此类机构。此机构专门负责为成员客户办理各种非利息收入业务,也可以为非成员客户办理,但成员客户的此类业务必须由该机构办理。该机构办理业务获得的收入,按照事先约定在银行与成员客户之间分配。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保证业务的稳定性和对成员客户的吸引力,虽然银行的收入相对少了一些,但从总体上,将会出现大幅度的增长,对于银行非利息收入业务的拓展将会发挥极大的促进作用。

(四)将各种业务组合在一起进行推销

银行如果只开展某一项非利息收入业务,对客户的吸引力不大。对于很多客户,特别是收入达到较高水平的个人客户来讲,如果银行能将其所有事务甚至一些非金融事务承担起来,他们将会很愿意与该银行打交道。在国外,一些高收入阶层,如明星、电影明星等,从来不自己办理金融事务,他们只是将自己的银行账号告知给向其支付收入的机构,其他一切事务,包括资金收取和存入、对外付款、支付税款,支付各种保险费、投资等活动,全部由银行代办,银行定期将各种办理凭证交付给他们即可。此种现象在国外大量存在,十分普遍。

为了使非利息收入业务能够被客户大量接受,我国银行应借鉴国外银行的此种经验,采用全面、完善、配套的策略。一方面,将加工业务,交易业务、咨询业务等各种类型非利息收入业务组合在一起进行,使客户的各种需求都能够得到满足:另一方面,将金融业务与非金融业务组合在一起进行。对于一些重要的客户,银行可以向其提供金融业务之外的各种工作、生活方面的服务,使其对银行的依赖程度不断增加,与银行的关系日趋密切。

(五)采用灵活的收费方式吸引客户

银行办理非利息收入业务,其主要目的是增加收入,因而各种业务一般都要收取费用。然而,如上所述,对于客户来讲,大部分非利息收入业务并不是像存、贷款业务那样具有不可回避性。如果银行收费过高或方式不妥,客户可能就不办理此种业务或转向其他银行。因此,银行为了能够有效地拓展非利息收入业务,必须选择恰当的收费方式,以对客户形成吸引力。

根据实际,我国银行非利息收入业务的收费方式可以选择以下几种形式:

第一,直接收费。对于一些本身不能直接增加客户收入的业务,如支票加工、资金转移、信用证托收、信用卡开办、代保管等,银行可采用直接收费的方式,每笔业务固定收取一定的费用。

第二,按比例收费。对于具有一定交易额的业务,如资产承销、基金及保险销售、资产服务等业务,可以采用按交易额收取固定比例费用的方式,交易额越大,费用比例不变但收取的费用越多,这样做较易为客户所接受。

第三,收入返还。对于能够给客户创造收入的业务,如商业借记、代客买卖、各种咨询业务等,可以采用收入返还的方式收费,即银行帮助客户从事这些业务,使客户获得收入后,客户将其收入按一定比例支付给银行,作为银行办理业务的报酬。如果银行帮助客户从事业务后没有获得收入,则客户不必向银行支付费用。因为客户是从新增收入而不是已有收入中向银行支付,并且新增收入是由于银行介入而获得的,因而此种收费方式较易被客户所接受,在我国目前条件下也容易获得监管部门的认可。

第四,按目标收费。这是对于银行来讲难度较大、收入可观,而对于客户吸引力最大的一种收费方式。银行在为客户办理业务时,事先制定出收入目标,目标分为几档文件,每一档确定出不同比例的收费标准,收入越多,银行的收费比例越高。在业务最终结束时,银行按标准收费。如果银行完不成目标,使客户遭受损失,则银行需按事先约定的标准对客户赔偿。银行在采用此种方式时,需十分谨慎,只有收入具有一定保证、风险不大的业务,才可采用此方式。此种收费方式主要适用于能够为客户创造收入业务中的商业借记、资产服务以及一些咨询业务等。

(六)制定和实施特殊的人才战略推动业务的开展

如上所述,人员素质方面存在的差距是当前我国银行 +;展非利息收入业务的最大障碍,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此。非利息收入业务作为一种独特的新业务,在人才战略上应有新的思路,采取一系列新的举措:

第一,银行要专门拥有一批从事非利息收入业务的人员,而不是由现有部门的人员兼营。为此,一方面要在银行内部选拔,然后采取各种方式培养,另一方面从银行外部引进,将具有相应素质的人员吸引到银行专门从事非利息收入业务。

第二,利用资源开展业务。非利息收入业务范围广,种类多,涉及广博的金融及非金融知识和各种能力,而每个人的知识和能力都是有限的,银行的任何从业人员都不可能全部具备这些知识和能力。因此,为了能够有效地开展业务,银行应借助外力,同社会相关行业,如大学、机构、其他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建立起密切的联系。银行一方面可以采用固定的形式,聘任社会其他行业具备相应素质和能力的人为银行非利息收入业务部门的兼职人员,长期合作,另一方面,也可以采用不固定的形式,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就聘用什么样的人,与银行从业人员共同从事业务,一次业务完成合作关系即告结束。

第三,可以采用委托办理的方式,银行将欲从事的某笔业务,主要是交易业务和咨询业务,委托给社会其他机构或个人来完成,银行对其成果进行审查,并按约定或取得的效益支付报酬。

1.George M.Bollenbacher:“ New Business of Banking”,1995.

2.Peter Rose:“Commercial Banking Management”, 1998.3 E.Thomas Garman: “Personal Finance”,2002.

银行业务种类例6

2001年4月23日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中指出;“中间业务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业务”。英文Intermediary Business,意为居间的、中介的或的业务,因此,中间业务也可以称为中介业务、业务。中间业务是银行在办理资产负债业务中衍生出来的,作为一种资产负债之外的和占用银行资产较少的业务,它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一般不能直接反映出来。目前,中间业务在国外现代商业银行业务中已经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成为现代商业银行的重要标志之一。

一、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现状及特点

(一)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中间业务起步晚,在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品种和收入上都较为落后,目前阶段我国主要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占比呈上升趋势,但大部分未超过20%,最高的为中国银行,2008年半年报统计的为18.78%。根据国际清算银行发行的《国际金融市场发展报告》,西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自1980年以后都呈快速上升的趋势。美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平均从1980年的18.8%上升到1996年的36.5%,到2000年达到42.9%。其中,1998年美国花旗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为79.83%,摩根大通银行更是占到83.16%。欧洲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从1990年的26%上升到2000年的39%;日本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从20世纪80年代初的20.4%上升到90年代的35.9%,以每年40%的速度递增。2002年西方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一般占总收入的40%-50%,个别银行如JP摩根、三井住友则超过70%。可以看出,尽管我国商业银行正在大力发展中间业务,但与十几年前的西方商业银行相比,仍有非常大的差距。

(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特点

虽然我国各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程度不同,品种数目不一,但是,就已开办的中间业务品种看,基本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 支付结算类、银行卡类、类和担保类业务品种是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主体,占品种总数的绝大部分;承诺类、基金托管类、交易类、咨询顾问类和其他类五类业务品种相对较少。

2 一般性、传统性服务品种较多,做的较好,理财性、创新性服务品种少。

3 部分品种发展较快。如借记卡业务、代收代付业务、个人外汇买卖业务等;但是,贷记卡业务、国内信用证、贷款承诺、银团贷款安排、企业管理顾问、财务顾问等业务品种发展较慢,尚处于摸索或推广阶段。

4 部分品种影响较大,市场知名度较高,为客户熟悉,品牌效应显著。

5 在市场先发的情况下,个别银行在个别品种上已形成或拥有自己的优势。

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对中间业务的认识不足

我国商业银行长久以来习惯了以存贷款和结售汇等传统业务为主,运用各种手段争夺存款,而中间业务主要是由储蓄和会计等部门完成,相比较存贷业务.中间业务被视为副业。商业银行应该转变观念,认清形势,从银行受益和生存发展的角度,认识中间业务的重要性。拓展中间业务是提高银行盈利能力、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金融业务需求的需要。要从战略上将中间业务作为支柱业务来发展。

(二)品种、功能较为单一

因为意识到中间业务的重要作用,我国商业银行开发了一些新的金融产品,但大多数仍停留在传统的中间业务上。2006年末,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中,结算、、银行卡三项业务的业务量和业务收入分别占中间业务总业务量和总收入的84.1%和74.5%。而咨询理财类、金融衍生工具类等新兴中间业务很少。中间业务发展结构不合理。

(三)中间业务贡献度不高

用中间业务业务量与收入之比来反映中间业务业务量与中间业务收入的匹配情况。2006年,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业务量与收入之比分别为10362:1和9590:1,表明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要创造1元钱的中间业务收入平均需要1.04万元和9 590元的中间业务业务量。可见,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效益比较低下,单位业务的创收能力较弱。

(四)同业竞争不规范

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以收取手续费为目的的一种有偿的金融服务性业务。但由于目前法规不健全,收费标准不统一,商业银行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偏离了中间业务的发展方向,以揽存为目的,以牺牲手续费收入为代价,甚至连一些起码的工本费也主动放弃。为了达到抢夺大行业、大客户存款,有的银行不惜血本,投入了大量财力,采取相互压价、提供优惠条件等种种不正当竞争手段来吸引客户,在银行之间形成了一种盲目竞争的态势。部分单位和个人利用银行之间的竞争.趁机提出了一些不利于银行经营的条件,增加了银行成本,增大了银行经营的风险,扰乱了金融秩序。

(五)科技服务与人才素质落后

中间业务特别是新兴中间业务大多数是人力资本和含金量高的业务,它的运作以先进的电子化设备为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说,中间业务属于高级服务的层面。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处在传统金融服务与现代金融服务之间,实力较强的国有商业银行基本上仅达到行业性、区域性联网的初级阶段。另外,我国商业银行从业人员虽然大部分都具备了一定的学历和专业知识,但精通法律、金融、计算机等多方面知识的复合型、综合型人才相对缺乏,使得中间业务难以向纵深方向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束缚和制约了中间业务的发展规模和速度。

三、我国商业银行加快发展中间业务的策略选择

(一)理念更新,进一步提高对中间业务的认识

商业银行要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商业银行的理念。首先。商业银行的管理层面要切实转变经营理念,摒弃中间业务是附属性业务的观念,从发展战略上规划、研发、创新中间业务。最大限度地利用几十年来发展起来的资产、负债业务资源,带动中间业务的发展。其次,我国商业银行应升华服务观念、健全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方式,为发展中间业务打好基础。再次。在创新完善金融服务的同时,宣传“银行中间服务是一种劳动,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支付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根据不同的服务进行适当收费是合理的”等新观念,营造开展中间业务的良好环境。

(二)开发新产品,提高中间业务收入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经营重点是传统的中间业务,这些业务耗费成本大,而收入低,针对这种情况,应积极开发高附加值的技术密集型中间业务。例如,对于咨询类的中间业务,商业银行一般是不收费的,商业银行应改变经营策略,在这方面的中间业务收人是相当可观的。理财类中间业务也是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应侧重的方面,代客理财.不占用自身的资金,风险相对较小,银行不用投入大成本就可以获得可观的收益。类似于这样的高附加值的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主要方向。

(三)为中间业务的发展营造有利的政策法律环境

银行业务种类例7

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开办时间不长,与国外先进商业银行相比存在诸多劣势,自身发展还存在问题,因此需要更进一步发展。

一、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现状

我国的投资银行发展较晚,第一家证券公司是1987年在深圳成立的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从我国实践来看,投资银行业务最初是由商业银行来辅助完成的。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我国开放证券流通市场,原有商业银行的证券业务逐渐被分离出来,各地区先后成立了一大批证券公司,形成了以证券公司为主的证券市场中介机构体系。在随后的十余年里,证券公司逐渐成为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主体。但是,除了专业的证券公司以外,还有一大批业务范围较为宽泛的信托投资公司、金融投资公司、产权交易与经纪机构、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咨询公司等在从事投资银行的其他业务。

我国的投资银行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全国性的,第二种是地区性的,第三种是民营性的。全国性的投资银行又分为两类:其一是以银行系统为背景的证券公司,其二是以国务院直属或国务院各部委为背景的信托投资公司。地区性的投资银行主要是省市两级的专业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以上两种类型的投资银行依托国家在证券业务方面的特许经营权在我国投资银行业中占据了主体地位。民营性的投资银行主要是一些投资管理公司、财务顾问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等,它们绝大多数是从过去为客户提供管理咨询和投资顾问业务发展起来的,有一定的资本实力,在企业并购、项目融资和金融创新方面具有很强的灵活性,正逐渐成为我国投资银行领域的一支中坚力量。

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业务功能不全

国际投行的主营业务在我国商业银行中都没有开展起来,商业银行缺少核心业务,影响优势的发挥,还不能算真正意义上开展投行业务。

(二)经营品种简单

我国商业银行从事的部分投行业务,大致分为咨询顾问类、重组并购类、资产转让与资产证券化、直接融资类四大类。尽管如此,投行业务开展的程度仍不深、业务范围仍不广,能从事兼并收购顾问业务、金融工程以及研究与发展类业务的屈指可数。

(三)对企业走出去支持不够

境内企业在海外上市的承销业务大都交与合资公司或外资公司,我国的投资银行还普遍缺乏声誉,尤其是缺乏国际声誉,国内商业银行尚不能为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化竞争、海外兼并收购形成有力的支持。从西方发达国家看,现资银行业的发展是以其大量经营企业并购业务为标志的,另外在资产管理和金融工程方面也都有优异的表现。

此外,我国商业银行的产品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参与程度等方面都不及国际大型投资银行。

三、导致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存在问题的原因

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行业务的缺陷和问题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

(一)分业经营格局的制约

银行业务种类例8

非利息收入业务同存、贷款等银行传统业务相比,具有完全不同的特点。归纳起来,这些特点主要表现于以下方面:

第一,资金占用量少,经营成本低。银行的绝大部分非利息收入业务,主要是加工业务和咨询业务,不用动用银行自己的资金去经营,银行主要通过向客户提供劳务、智力、经验、信息等要素来完成这些业务,银行从事这些业务的成本主要是人工、设备等费用,资金成本较低甚至没有资金成本。因此,如果经营得当,非利息收入业务能够为银行提供十分可观的收入,对于银行业务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改善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第二,绝大部分业务是与客户共同完成的,业务活动具有明显的“双向性”。银行存、贷款业务的办理是单向的,存款时客户将资金交付给银行即结束,贷款时银行将资金拨付给客户即完成。而绝大部分非利息收入业务需要银行与客户共同进行,二者必须紧密配合,共同努力,才能顺利开展业务。如商业借记业务、交易加工业务、资产服务业务、各种咨询业务等,某一方面如不按规定去做,业务难以进行。例如,在咨询业务中,银行制定出各种方案后,客户如不按方案实施,则再好的方案也发挥不了作用。由于非利息收入业务的此种特点,银行要想使该业务能够顺利地开展,获得预期的收入,必须十分重视保持和发展与客户的关系,与社会各方面建立起广泛的联系,同客户进行紧密的合作。

第三,客户对此种业务的依赖性不强,银行拓展业务具有较大的难度。商业银行的存、放、汇等传统业务是社会各行各业需求强烈,依赖度较高的业务,社会公众的生产和生活离不开这些业务,而银行的非利息收入业务对社会公众却不具备这样大的作用。对于社会公众来讲,银行的绝大多数非利息收入业务具有可办可不办的特性,银行的服务周到,客户能够得到较大的便利,较高的效率,较低的成本,可观的收入,他们就接受此种业务,反之则予以回避。如非息收入业务中的信用卡、商业借记、经纪业务、交易加工,代保管、资产服务、咨询业务等,都具有这种特点。因此,银行要想使非利息收入业务能够顺利地开展,对客户形成较强的吸引力,必须为客户提供圆满、高效、完善的服务,使客户通过这些业务的办理,能够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第四,各种业务的风险存在着较大的差异。银行非利息收入业务的风险存在着两极分化的现象。各种加工业务和咨询业务的风险较低甚至没有风险,如支票加工、商业借记、业务等,银行不承担风险,有些业务,如基金销售、咨询业务等,虽然有一定的风险,但概率较低,损失较小。而非利息收入业务中的各种交易业务,大部分是银行为自己从事的业务,银行需动用自己的资金来办理,一旦经营不善,银行的损失极大,如股票债券买卖、风险资产交易等。鉴于非利息收入业务的这一特点,银行在从事此种业务时必须十分谨慎,认真选择业务种类,以避免遭受重大的损失。

二、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业务存在的问题

第一,业务品种少,种类单一。我国各家商业银行目前从事的非利息收入业务主要集中于加工业务,如支票加工,资金转移、信用证托收、经纪等,其他类型的业务,包括交易业务和咨询业务办理得很少。即使在加工业务中,所办理的业务也都是较简单的,而商业借记、资产服务等复杂性业务较少涉及。在非利息业务的3个构成部分中,加工业务属于浅层次、低级性的业务,银行办理此类业务耗费的成本较高但回报较少。虽然在非利息收入业务的起步阶段一般以此种业务为主,但决不能完全局限于此种业务。我国银行非利息收入业务是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起步的,应有较高的起点,不应再完全重蹈其他国家银行的覆辙。虽然银行办理非利息收入业务目前受到一些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但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力实现业务种类的多元化。

第二,经营范围窄,业务深度不够。从我国银行已经开展的非利息收入业务来看,绝大部分业务范围有限,银行只同某些人打交道,社会公众中的很大一部分人没有参与进来,很多业务只是在较低程度上进行。例如,银行的支票加工业务只对企业,个人支票业务始终没能大规模开展起来,信用卡业务主要面向社会中、高收入阶层,一般普通居民较少涉足:经纪业务主要是收付各种费用,交易等较高层次的业务几乎完全是空白,咨询业务主要是浅层次的各类信息的传递,方案设计、决策制订等较复杂业务很少提供,等等。由于以上缺陷的存在,使得银行非利息收入业务的吸引力较弱,很多社会公众对此类业务不感兴趣,由此导致银行非利息收入业务的拓展愈加困难。

第三,收入有限,对银行的贡献不大。目前非利息收入在银行总收入中所占比重较低,没有成为银行收入的重要来源。例如,2002年,作为非利息收入最重要构成部分的中间业务收入,在工商银行全部收入中仅占11.1%,建设银行为14%(《经济参考报》2003年1月16日)。非利息收入占比较低的原因主要有3个:一是由以上原因导致的,即业务种类少,范围窄,程度低:二是监管部门目前对于银行收费有一系列的限制,如存款账户费等,使得银行对于有些业务只能免费提供:三是银行为了竞争的需要,一些业务低收费甚至不收费。较低的收入限制了银行非利息收入业务的进一步开展,也使得银行通过开办非利息收入业务改善整体经营效益的目的难以实现。

第四,人员素质差,难以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非利息收入业务很少动用银行的资金,主要靠银行从业人员自身的努力来完成。因此,银行从事非利息收入业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对于此种业务的开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银行之间非利息收入业务竞争的胜负,主要取决于从业人员素质和能力的状况。从目前我国银行从业人员的总体情况来看,其素质和能力难以满足非利息收入业务开展的需要,很多从业人员对于非利息收入业务并不熟悉,特别是在交易业务和咨询业务方面,存在着更大的差距。例如,在咨询业务中,客户提出各种需求后,银行是否有能力制定出较客户高明的可行的操作方案?在交易业务中,银行是否能够在风险极大的环境下操作自如,获得可观的收入?目前来看很多银行是难以做到的,特别是对于各级基层银行来讲,人员素质方面的差距更为明显。因此,银行现在的当务之急是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迅速解决人员素质方面存在的问题,为非利息收入业务的开展提供一个最必要的条件。

三、进一步拓展我国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业务的策略

(一)选择恰当的业务种类

种类选择是银行拓展非利息收入业务首先要面对的一个问题。种类选择恰当,一方面可以使相关业务顺利地获得市场准入,另一方面能够使业务量迅速扩大,非利息收入大幅度增加。根据我国商业银行目前主客观实际,非利息收入业务在种类选择上应采用以加工业务为主,咨询业务为辅,创造条件逐渐从事交易业务,使非利息收入业务种类多样化的策略。

加工业务是银行最基本的非利息收入业务,目前在我国,绝大部分业务在法律和政策上允许银行办理。此外,这些业务从总体上看办理程序简单,不需要过多的设备和复杂的技术,对银行从业人员知识和能力的要求也不是太高。实际上,加工业务中的一些业务,如支票加工,信用证托收等,我国银行已经办理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咨询业务办理起来较为复杂,要求银行从业人员具有渊博的知识,了解金融及非金融领域各方面情况,综合能力较强,熟悉各种操作技术。目前很多银行的从业人员还不具备这些条件,应尽快进行培养和引进。此外,这些业务目前在某些方面还受到一定的限制,大规模开展尚需一些时间,因而短期内还难以为银行提供大量的收入。银行目前应着手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业务,如个人金融咨询、企业融资咨询等,而不应等待条件完全具备时再开展。

交易业务中的绝大部分目前我国银行还不能从事,如股票买卖、风险资产交易等,因而这些业务不能成为我国银行非利息收入业务的主要构成部分。然而,与另外两项业务不同,此类业务大部分是银行自主性业务,是银行为自己从事的交易活动。如果操作得当,其收入相当可观,大大超过其他两项业务,发达国家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来自于此类业务。因而,我国银行应对此类业务予以充分的关注,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进行争取。有些业务,如资产证券化业务等,现在即可进行尝试。

(二)利用传统业务拓展非利息收入业务

存、放、汇是银行从事的最传统业务,通过这些业务,银行与众多客户建立起了联系,客户对这些业务的依赖度较高。在非利息收入业务拓展过程中,银行应充分地利用此种资源。在企业和个人存款业务办理过程中,银行可以将信用卡、商业借记、经纪业务、代保管、资产服务、各种咨询业务等进行大力的推介,以使客户熟悉和接受这些业务。在向企业和个人发放贷款过程中,银行具有较大的主动性和影响力,可以借助于此种有利地位推销非利息收入业务。如在发放贷款时,同时向客户介绍信用卡、经纪业务、企业投资咨询、个人金融计划等业务,希望或要求客户接受这些业务。

(三)与客户结成利益共同体联合开展业务

针对绝大多数非利息收入业务是银行与客户共同完成这一特点,为了使客户与银行能够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将其非利息收入业务全都交给自己办理,银行应努力争取与客户建立起固定的联系,形成紧密型的利益共同体。可选择的方案是银行与大客户联合建立专门办理非利息收入业务的机构,一家银行可以建立数量众多的此类机构,各级银行都可建立。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如工业企业客户、商业企业客户、个体企业客户等分别建立此类机构。此机构专门负责为成员客户办理各种非利息收入业务,也可以为非成员客户办理,但成员客户的此类业务必须由该机构办理。该机构办理业务获得的收入,按照事先约定在银行与成员客户之间分配。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保证业务的稳定性和对成员客户的吸引力,虽然银行的收入相对少了一些,但从总体上计算,将会出现大幅度的增长,对于银行非利息收入业务的拓展将会发挥极大的促进作用。

(四)将各种业务组合在一起进行推销

银行如果只开展某一项非利息收入业务,对客户的吸引力不大。对于很多客户,特别是收入达到较高水平的个人客户来讲,如果银行能将其所有金融事务甚至一些非金融事务承担起来,他们将会很愿意与该银行打交道。在国外,一些高收入阶层,如体育明星、电影明星等,从来不自己办理金融事务,他们只是将自己的银行账号告知给向其支付收入的机构,其他一切事务,包括资金收取和存入、对外付款、支付税款,支付各种保险费、投资等活动,全部由银行代办,银行定期将各种办理凭证交付给他们即可。此种现象在国外大量存在,十分普遍。

为了使非利息收入业务能够被客户大量接受,我国银行应借鉴国外银行的此种经验,采用全面、完善、配套的策略。一方面,将加工业务,交易业务、咨询业务等各种类型非利息收入业务组合在一起进行,使客户的各种需求都能够得到满足:另一方面,将金融业务与非金融业务组合在一起进行。对于一些重要的客户,银行可以向其提供金融业务之外的各种工作、生活方面的服务,使其对银行的依赖程度不断增加,与银行的关系日趋密切。

(五)采用灵活的收费方式吸引客户

银行办理非利息收入业务,其主要目的是增加收入,因而各种业务一般都要收取费用。然而,如上所述,对于客户来讲,大部分非利息收入业务并不是像存、贷款业务那样具有不可回避性。如果银行收费过高或方式不妥,客户可能就不办理此种业务或转向其他银行。因此,银行为了能够有效地拓展非利息收入业务,必须选择恰当的收费方式,以对客户形成吸引力。

根据中国目前实际,我国银行非利息收入业务的收费方式可以选择以下几种形式:

第一,直接收费。对于一些本身不能直接增加客户收入的业务,如支票加工、资金转移、信用证托收、信用卡开办、代保管等,银行可采用直接收费的方式,每笔业务固定收取一定的费用。

第二,按比例收费。对于具有一定交易额的业务,如资产承销、基金及保险销售、资产服务等业务,可以采用按交易额收取固定比例费用的方式,交易额越大,费用比例不变但收取的费用越多,这样做较易为客户所接受。

第三,收入返还。对于能够给客户创造收入的业务,如商业借记、代客买卖、各种咨询业务等,可以采用收入返还的方式收费,即银行帮助客户从事这些业务,使客户获得收入后,客户将其收入按一定比例支付给银行,作为银行办理业务的报酬。如果银行帮助客户从事业务后没有获得收入,则客户不必向银行支付费用。因为客户是从新增收入而不是已有收入中向银行支付,并且新增收入是由于银行介入而获得的,因而此种收费方式较易被客户所接受,在我国目前条件下也容易获得监管部门的认可。

第四,按目标收费。这是对于银行来讲难度较大、收入可观,而对于客户吸引力最大的一种收费方式。银行在为客户办理业务时,事先制定出收入目标,目标分为几档文件,每一档确定出不同比例的收费标准,收入越多,银行的收费比例越高。在业务最终结束时,银行按标准收费。如果银行完不成目标,使客户遭受损失,则银行需按事先约定的标准对客户赔偿。银行在采用此种方式时,需十分谨慎,只有收入具有一定保证、风险不大的业务,才可采用此方式。此种收费方式主要适用于能够为客户创造收入业务中的商业借记、资产服务以及一些咨询业务等。

(六)制定和实施特殊的人才战略推动业务的开展

如上所述,人员素质方面存在的差距是当前我国银行+;展非利息收入业务的最大障碍,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此问题。非利息收入业务作为一种独特的新业务,在人才战略上应有新的思路,采取一系列新的举措:

银行业务种类例9

目前的市场环境、客户心理、网络及相关科技的发展部在推动银行业对其支付业务进行变革。在市场环境方面,美国《支票清算2l世纪法案》、单一欧洲支付区(sEPA)、推广在自动清算所转换支票的NACHA法案、及泛欧洲自动化实时总结算快速转帐系统(TARGET)等纷纷出台,中国银行业也开始引进及推行支票影像处理,取代原始纸支票,这些法案旨在令支付处理工作更为流畅便捷,因此银行必需与时俱进。

同时,银行客户也要求支付效率更快、更安全、更为方便,因此银行惟有不断扩大及增强各种支付渠道,而互联网及网络技术的发达,令电子支付日益普及。

打一个比喻,过去支付业务是一辆马力不甚强大的小轿车,作为司机的银行管理人员驾驶它在普通街道上行走,速度不徐不疾,所以不太难控制。现在市场环境变成一级方程式赛车场,支付业务变成一辆马力澎湃的Fl赛车,然而银行还是使用驾驶小轿车的方法和思维来驾驭它,结果要么就是未能令车风驰电掣,要么是失控如脱缰野马。

一家著名的美国银行牵头成立了一个关于支付业务的业界沙龙,探讨如何更好的驾驭支付业务,该家银行认为管理人员要能解答下列问题,才说得上掌握了支付业务:银行能否采集每笔支付交易的所有有关数据及信息?这包括成本、收入、质量、及时性及处理效率等;银行是否清楚知道其客户如何使用其支付产品及服务?银行是否清楚本身核心支付业务的竞争优势、核心产品,以及影响此等竞争优势及产品的市场和客户因素转变?银行的首席行政官是否明白及肯定支付业务的重要性?

掌握上述信息的先决条件是银行必需具备汇聚各种支付数据的能力,目前这些数据是零散分布于银行的各个相关业务部门,包括零售支票、公司支票、自动清算业务部、国内电汇、国际电汇、信用卡、借记卡等,所以只能提供某笔支付交易在某一时刻的数据,不能提供全面的分析。解决的方法是银行建立一个支付数据仓库,把交易从启动到完成各个阶段的数据串联起来,这包括支付渠道、处理方法、相关成本及收入等。银行业要更好的发挥支付业务的优势,需要

建立一种开放型的支付平台,利用SOA架构把金融机构涉及的所有支付手段进行整合管理。同时,还需要把和支付相关的政策、法规等因素包含在平台内,从而帮助金融机构详细了解各种因素对支付产生效益的影响,并预测未来支付活动的趋势。

这种平台应该具有支付商业情报报表及分析功能,能够提供下列信息,协作管理人员作出明智的决策:客户使用趋势,包括使用量、渠道(分行、网上银行、邮递、自动柜员机、电话银行等)、支付种类(支票、自动清算所、借记卡、信用卡、电汇、帐户对帐户、国际支付与本地支付),以及各种渠道及种类的平均支付额等;支付渠道、支付种类及处理方法的费用/收入及成本;支付渠道及种类的平均所需处理时间;客户对不同支付渠道及种类的满意程度;各种趋势分析,例如盈利最高的客户群、地域市场及支付种类。目前,Unisys与Oracle两家公司已经合作推出了类似的解决方案。

现在市场环境犹如一级方程式赛车场,支付业务则是一辆马力澎湃的F1赛车,银行必须学会如何去驾驭。

如果一家公司有某种业务提供了四成的收入,但其管理高层对它却一知半解,这是否有点不可思议?然而这正是银行支付业务的现况,目前银行业约有40%的收入来自支付业务,其重要性将会不断增加,但银行业还没有完全发挥支付业务的优势,对其管理工作也有待加强,主要原因是它们没有使用合适的数据采集、汇报及分析工具。

目前的市场环境、客户心理、网络及相关科技的发展部在推动银行业对其支付业务进行变革。在市场环境方面,美国《支票清算2l世纪法案》、单一欧洲支付区(sEPA)、推广在自动清算所转换支票的NACHA法案、及泛欧洲自动化实时总结算快速转帐系统(TARGET)等纷纷出台,中国银行业也开始引进及推行支票影像处理,取代原始纸支票,这些法案旨在令支付处理工作更为流畅便捷,因此银行必需与时俱进。

同时,银行客户也要求支付效率更快、更安全、更为方便,因此银行惟有不断扩大及增强各种支付渠道,而互联网及网络技术的发达,令电子支付日益普及。

打一个比喻,过去支付业务是一辆马力不甚强大的小轿车,作为司机的银行管理人员驾驶它在普通街道上行走,速度不徐不疾,所以不太难控制。现在市场环境变成一级方程式赛车场,支付业务变成一辆马力澎湃的Fl赛车,然而银行还是使用驾驶小轿车的方法和思维来驾驭它,结果要么就是未能令车风驰电掣,要么是失控如脱缰野马。

一家著名的美国银行牵头成立了一个关于支付业务的业界沙龙,探讨如何更好的驾驭支付业务,该家银行认为管理人员要能解答下列问题,才说得上掌握了支付业务:银行能否采集每笔支付交易的所有有关数据及信息?这包括成本、收入、质量、及时性及处理效率等;银行是否清楚知道其客户如何使用其支付产品及服务?银行是否清楚本身核心支付业务的竞争优势、核心产品,以及影响此等竞争优势及产品的市场和客户因素转变?银行的首席行政官是否明白及肯定支付业务的重要性?

银行业务种类例10

(一)中间业务的概念与类型

1.中间业务的概念。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客户办理收款、付款和其他委托事项而收取手续费的业务。银行经营中间业务无须占用自己的资金,是在银行的资产负债信用业务的基础上产生的,并可以促使银行信用业务的发展和扩大。

2. 中间业务类型

⑴ 传统中间业务:传统的中间业务中,商业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以人或服务者的身份来获取以手续费为形式的收益,并不涉及商业银行的资金。

⑵ 创新的中间业务:创新的中间业务中,除了收付业务,还能提供担保以及更多的金融服务,从而收取一定的相关费用。

(二)中国中间业务的发展现状

1.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状况。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中间业务的种类日益增长,中间业务收入在银行营业收入中的比重逐年增加。我国中间业务收入比重由2008年的14.38%增长为2012年的31.18% ,呈上升趋势。

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中间业务的认识不足。近年来,我国的商业银行越来越意识到中间业务的重要性,开展的业务种类已经达到九大类1000多个品种,但主要的业务范围还集中在各种传统类型的中间业务中,而更能创新和发展的其他中间业务很少涉及。国有四大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中,收入也是主要集中在手续费中,其他中间业务收入则较之偏低。

美国银行业的非利息收入在总收入的比重在2000年就达到了18.8%,2005年则快速上升到36.5%。同样的,欧洲银行业的非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在2000年更是达到了26%,2005年的非利息收入比重增长到39%。国际上的有些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还能达到总收入的40%-50%。

(二)中间业务结构不合理。不仅中间业务在银行营业收入的占比不高,中间业务的结构也不尽合理。从年报数据分析得出,中国银行的中间业务中手续费占比达到了70%,如图2所示,中国工商银行的中间业务中手续费占比达到46%。

我国银行中间业务主要覆盖在各种服务业务的手续费上,其他类型的中间业务占比在10%左右,不难看出结构上的不合理之处,在技术含量更高,附加值更高的中间业务方面发展明显不足,不能利用自身的优势和长处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高质量的服务。

(三)缺少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中国人民银行于2001年7月颁布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这为规范银行的行为提供了依据,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逐步走入正轨。但未有相关的具体法律规定和强制力的保证,托收、贴现等业务也只能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管理。其他相关的法律中也没有提及中间业务相关的经营管理办法和规定,对于客户和银行双方的利益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都没有说明,在实践过程中也没有依据可循,这都对于中间业务的发展产生了制约作用。

(四)缺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银行的中间业务涉及了金融领域的众多模块,如信用证、托收、保险、证券、银行基本业务等方方面面,这就决定了在中间业务需要的是复合型的专业高素质人才。复合型人才的匮乏导致融合了证券、保险、信托等多种业务的新型中间业务难以展开,从而导致我国商业银行难以获得这些中间业务的高附加值和高额利润。

(五)各银行的中间业务产品相似度高,竞争力低。中国的绝大多数银行的中间业务类型雷同度极高,几乎没有什么差别,银行与银行之间的竞争性就减弱了,这也制约着我国中间业务的发展。

(六)对中间业务的市场营销和宣传不够。我国商业银行在对中间业务的推广中,没有运用合理的宣传和包装,增加中间业务的知名度和吸引力,从而增加银行的利润和收益。

三、我国中间业务的发展对策

(一)树立现代化的经营理念。过于传统和守旧的思想只会遏制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脚步,减弱我国商业银行在银行业的竞争力。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转变思想观念,将中间业务放在主要发展的位置上来。并且将更多的精力放到金融衍生工具等创新型中间业务中来。

(二)增加中间业务种类,转移经营重心。现在我国商业银行的主体收入来源是信贷的利息收入,占比达到70%-80%。可见,我国的银行过分依赖于利息收入,而且这部分收入需要商业银行自身资金的投入才能获得回报。商业银行应该制定相应的计划,逐步实现非利息收入比重的提高,将中间业务做为银行的经营重心。同时应该将中间业务的经营重心转移到收益更高的金融衍生工具、基金托管、银行卡等方面,拓展每个大类型下的品种数量,为客户提供更多元化的中间业务种类。

(三)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只有拥有了完整的立法体系和规范,才能从根本上保证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没有后顾之忧。中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方面只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一部法律来约束业务各方的行为。没有涉及到交易各方在发生纠纷时的责任认定问题,没有涉及到客户相应责任义务的内容。在政策方面也可以逐步放宽对分业经营的要求,尝试混业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