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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教学法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17 18:10:50

创新教学法论文

创新教学法论文例1

语文是一门基础性的学科,是我国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前提条件,尤其是初中语文的教学正是为以后的学习奠定基础的阶段,一定要很好的进行初中语文的教学,随时根据社会环境、教学环境以及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进行创新探索、研究。随着时代与科学教育的发展与进步,创新教学已经成为新课标下的初中语文教学的关键性教学模式。

一、初中语文教学存在的问题

当前许多初中语文教学过分强调教材知识的重要性,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学生的文应用能力的培养,以及学习兴趣、创造力,使得初中语文的教学变得异常机械化和程式化。当下的多数初中语文教学课本教材枯燥无味、僵化死板,多数初中语文教师的教学观念比较陈旧,实行“满堂灌”的教学方法,造成学生对语文学习缺乏兴趣与积极性,无法激发学生学习语文的主观能动性,进而导致初中语文教学的水平及质量较低,教学效果较差。新课标下的初中语文教学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与探究欲,培养学生主动质疑、思考、求知以及善于创造、创新的能力。

二、如何进行初中语文教学的创新

1、转变教学理念,提高教师综合素养。

新课标下的初中语文教学必须积极转变教学理念,改革和创新适应现代教育发展进步的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与创新能力,实现高效的初中语文教学。因此,要转变教师的教学理念,与学生多进行沟通与交流,建立起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使学生与教师的关系更加融洽。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全面发挥自身的教学智慧和能力,不断借鉴之前的教学反思,探讨与解决初中语文教学的目的、过程以及自身方法、态度、情境等问题,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教学水平与质量及综合素养。

2、优化教学方法。

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来选择或设计合适的语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因材施教;教师可采用诸多生动活泼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让学生多看、多听、多写。在讲解课文内容时可充分利用挂图、幻灯片和多媒体课件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让学生感受真实的气氛,更好、更快的进入课文情境,还可以采用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型教学方法,充分发挥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鼓励学生参与到课堂教学活动中来进一步促进当前初中语文教学方法的革新与优化。

例如教《变色龙》这篇课文时,教师可以根据小说发展变化的情节在课堂以图画或是幻灯片的形式展示六幅画面,让学生清晰、明了的对主人公的六次变脸进行观察、分析,对趋炎附势、见风使舵的丑陋人物形象清楚的认识和了解。这样的教学方法有利于学生更加全面、生动形象的引发学生的想象力和提高理解能力,实现更好的教学效果。

3、创设课堂氛围,引导学生提问、思考。

新课标下的课堂教学应改变传统的课堂教学环境,课堂教学关系着学生是否能够顺利、高效的进行语文知识学习。教师应积极的创设良好的课堂学习氛围,给学生抛出相关联的问题,引导学生提出疑问,进行思考。例如在教朱自清的《背影》一课时,提出问题如:作者描写的为什么是父亲的背影而不是父亲的正面?作者问什么要详细刻画父亲买橘子的背影?如果是你们,会从那些方面来描写父亲的背影?提出这些类似的问题让学生认真进行思考,并将每个学生的想法表达出来,进行讨论、分析,激发学生的探索欲望,进而活跃课堂氛围,使学生更快的学习、理解语文知识。

4、个性化初中语文教学创新。

语文教学是一项看似简单却也繁杂的工作,新课标下的初中语文教学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语文学科的特点,进行个性化的创新教学,进而满足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教师应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展示初中语文教师的应有的人格魅力;贯彻审美教育,培养、塑造学生与教师的情感、心灵交流,造就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个性;关注学生的心理教育,将心理教育渗入到教学过程中,增强初中语文的学科魅力和影响力,贴近学生的心理发展变化状态。

例如,在学习《皇帝的新装》时,根据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不同于对课文的理解不同,让学生分角色将这篇童话故事改变成适合表演的剧本;或是根据自己的想法,发挥自身的创新能力,对课文进行大胆的改编;亦或是根据自己的情感喜好,选择一个角色,分角色朗读或将角色人物表演出来,进一步将人物性格特点更好的展现出来。这样的方式可以充分调动起学生的主动性和展现学生的个性、特点,有利于语文课程的学习,提升教学效率。

三、结语

初中语文教学的创新作为课程革新的先锋,不仅能够提高学生的语文学习和创新能力,还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学习素质。因此,在初中语文教学过程中,应做到转变教学理念,提高教师综合素养;优化教学方法;创设课堂氛围,引导学生提问、思考;进行个性化初中语文教学等等一系列的创新教学,以实现高效教学,促进初中语文教学的发展进步,推动新课标下的现代化教育。

参考文献:

[1] 王大闯.创新教学方法,打造高效课堂――教学苏人版初中语文八年级下册泰格特作品《窗》的思考.[J].都市家教:下半月.2011(12):71.

创新教学法论文例2

关键词:“以学生为中心”大学英语教学方法创新

语言心理学家指出:语言学习是一个积极的动态过程,是学习者综合运用各种策略模式

对信息进行加工,并监控、检查各个加工过程,最终达到灵活自如地运用语言的过程。外语学习有其特殊性。

一、从多方面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

第一,从课堂教学来看,“以学生为中心”就是要积极创设大学生的有效学习环境和氛围,重视对大学生学习生活的指导与帮助。调动大学生自主性学习、创新性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合作学习的能力。

第二,从教学模式来看,“以学生为中心”就是在教学过程中体现三大基本原则,一是“以学生为中心”。重在培养大学生的语言综合应用能力。二是课内课外有机结合,重在培养大学生的自学能力。三是课堂教学的设计,重在满足大学生的要求,以大学生的参与为衡量标准。把统一要求与多样化、个性化的教育结合起来,制订教学计划要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科学地确定必修的核心课程。否则会成为无序的、无目的的教育。同时,又要看到大学生是

有差异的,而且社会需要各种不同的人才。因此,必须因材施教,在培养模式、教学内容组合上应该多样化,实行多种模块,让大学生在学习内容、学习时间以及授课教师方面有一定的选择权。

第三,从师生关系来看,“以学生为中心”就是要改变传统的师生模式,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在生活中师生关系应该是平等的、民主的、相互关爱的。在学习过程中,他们应该是相互交流、合作的。

第四,从教育过程来看,“以学生为中心”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培养和激发大学生对学习的爱好和兴趣。使大学生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勇于展示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参与。让大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享受到学习的乐趣和其内在的价值。提高大学生的学习能力,使大学生通过自身的努力获得所需的知识从而提升自己的生命价值[1]。

二、“以学生为中心”——大学英语教学方法的创新

1,“以学生为中心”的启发式教学法

启发式教学方法是在英语学习中提高大学生注意力,调动学习积极性,激励大学生充分利用所学材料解决问题,发挥已具有的语言能力,积极参加言语活动的有效方式。以大班精读课为例:这本身是启发大学生心智,帮助大学生进行创造性的思考,集听说读写译于一体的交流活动。所以我们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引导大学生参与,除了能够引起学生共鸣

的课前演讲、讨论,讲解名人轶事等外,还可以在课堂上根据课文的主题,编排丰富的课堂活动。如双人对话(pairwork)、小组讨论(groupwork)、课堂辩论(classdebate)及演讲(speech)等。这些形式既可以活跃课堂气氛,避免大学生出现疲倦的状况,又可提高大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2]。

提问是最常用和有效的启发手段。提问在教学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可以有不同的日的和作用。在讲授新材料之前提问可以帮助大学生去预习了解新材料的内容和重点等。在讲授新课程过程中,提问可保持大学生高度注意,了解学习理解情况,从而提高讲授效果。在讲授新内容之后,多用提问检查理解,并推动大学生运用所学材料积极参加语言实践。在实践训练中多用提问启发大学生思维,使大学生更主动更顺利地进行语言交流活动。除了提问,课堂讨论也是启发教学的有效方式。通过对所学材料的有关内容设定话题,组织大学生讨论,促使大学生积极思考,认真准备,并通过口头表述出来。

2,“以学生为中心”的小班授课,增加口语练习

中国大学生普遍存在着口语水平低的现象,主要是因为不具备语言环境,大学生能够练习口语的唯一机会是课堂,而传统的教学方式又忽视口语训练,这样就造成了大学生只会读、不会说的情况。为了克服以往翻译语法教学法造成的“哑吧英语”的顽如,改变“重知识、轻能力”的倾向,应在授课的内容和侧重点上也做一些调整。针对大学生英语水平和口语能力普遍低的问题,采用听说小班授课,使大学生有更多的时间练习听说。内容上做到丰富,逼真,有趣,力求采用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在完成规定的教学内容之余,组织大学生欣赏现代诗歌、名人演讲、电影对白、英文歌曲等。新的大学英语教学大纲明确规定培养大学生具有较强的阅读能力,这也是培养大学生语言应用能力的重点和关键。

3,“以学生为中心”的引入过程写作教学法

英语写作也是大学生较薄弱的环节之一。因此改革大学英语教学,强化英语教学中的写作训练己经是势在必行。因课时、班级规模等客观条件限制,目前的大学英语写作仍以成品教学法为主,即老师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批改作文,而批改的重点往往是在语言形式而不是语言内容,对篇章结构的分析、反馈不足;而大学生只关心分数,对老师的评语和修改部分不太认真阅读,结果同样的错误在以后的作文中仍然出现。针对这种弊端,应引入过

程写作教学法:首先,英语的写作内容多种多样,在课堂上,教师找一些简短的形式供大学生练习,如通知、便条、报告、邀请函、致谢信等,这样大学生可以在短暂的时间里练习动手能力。

4,加强文化因素的导入

外语教学的宗旨是使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之间实现恰当有效的交际。如果忽略了文化差异这一因素,势必造成双方交流的障碍。在教学中结合大学生认知结构的特点,加强了文化知识的导入,从英语“重逻辑,重明确”的特点入手,使大学生学会用英语式的思维造句作文。此外,还可以结合课文向学生讲授跨文化交流的礼仪、注意事项、日常用语、体态语等。这种文化因素的导入,有利于构建以素质教育为主导思想大学外语教学体系,突破了传统的语言知识教学的局限性,符合信息时代的要求。

结束语:

人学英语教学改革是高校改革中一项至关重要,且具有一定难度的课题这次改革成功与否关键在于从事这场改革的老师们以及学校教务部门的领导们的教学理念是否发生根木性的转变因为,教学模式的改变不仅仅是教学活动或教学手段的转变,从根本上来说,是教学理念的转变而对当前这场教改来说,则“是实现从以教师为中心、单纯传授语言知识和技能的教学模式,向以学生为中心、既传授一般的语言知识与技能,更加注重培养语言运用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的教学模式的转变”。

参考文献:

[1]JordenRR.EnglishforAcademicPurposes[M].CambridgeUniversityPress,2005

创新教学法论文例3

一、“契机”创新。一个人物,一句话,一点回忆,一个场景等,都可以触动同学们的思绪,成为作文的“契机”。有了这个契机,头脑中杂乱无章的生活积累突然会变得有序,一个原本平凡的事件突然会闪耀着光彩,几个本来毫不相干的人物、事情,突然会产生特殊的联系。写父亲的文章可谓多矣,朱自清却写出了与众不同的《背影》,这就是因为父亲的一封信成了他写作的契机。中学生作文也是如此。曾获得“世界邮政日”征文一等奖的辽宁省学生曾晖在总结经验时写道:“苦思冥想几天,也没想出一个思路,收到朋友来信,我脑子里便来了灵感。”“找准契机就把握住了纲领,我写得很轻松,很潇洒,可以说是一气呵成。”我国当代作家何大霖曾打了一个比方:“好像有一堆柴在那里冒烟,就是烧不起来。”所以我们教师要善于“拨弄”、引导,为学生作文提供契机。

二、“逆转”创新。俗话说:文似看山不喜平,曲径才能通幽,曲折才能生姿。作文最忌的就是平铺直叙,要在自然中求变化,流畅中求跌宕,才能做到引人入胜,扣人心弦。例如杨朔《的荔枝蜜》由“不大喜欢”蜜蜂起笔,接着是吃蜂蜜而“动情”,听蜜蜂事迹而“心颤”,最后愿“自己也变成一只蜜蜂”,欲扬先抑,波澜起伏。鲁迅是逆转达手法的高手,《药》中老栓为儿子治病而买人血馒头,结果小栓在一片“好药”的议论之后死去;《一件小事》中,“我”一天比一天“看不起人”,后来在人力车夫的实际行动教育下,终于进行了深刻的自我解剖,起初觉得有些迂的车夫成了“我”须仰视才且“时时记起”的人物。因此,我们要引导学生巧设文章“转折点”。

创新教学法论文例4

2新课标(新时期)背景下中学体育教学方法的创新

通过对表1分析,我们可以得出新课标下的中学体育教学方法是适合时代学生体育需要的,但是也还要求我们不断创新中学体育教学方法,以满足学生实际需要。

2.1新课标中学体育教学理念的创新

俗话说:“教学有法,但无定法,贵在得法。”这也就是要求我们要时刻在“法”的背景下探索出适合时代背景的中学体育教学方法。在课课标理念下,传统中学体育教学理念苍白无力,需要我们不断探索研究,追寻适合新课标教学的中学体育教学理念。

2.1.1应遵循中学体育教学规律

中学体育教学是由多简少难、间隔性较长的身体活动组合而成,体育教学活动中要遵循事物发展的规律、运动技能形成的规律和中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的规律等。在中学体育教学过程中,体育教学方法的改进同样要遵循这些规律,才能使新的教学法具有实用性。

2.1.2适合教材内容,因材施教

在中学体育教学过程中,根据中学体育教材内容的特点及中学生的性别、个性差异,选择、优化并运用相适应的学校体育教学方法。引导中学生学会学习,激发学生学习的动力,同时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2.1.3紧追随新课程改革的步伐

新课程改革在中学体育教学方面涉及到体能、生理、心理、保健、卫生、环保、营养等多学科,体现了学科间综合性的特点,有利于中学生健康意识、体育意识和体育行为习惯的养成。为促进中学生身心的发展,各大中学校必将不断开设新的体育教学方法,这就要求中学体育教师必须紧随新课标理念,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掌握新的教学技能,以适应新的中学体育教学方法发展的需求。

2.2新课标中学体育教学方法的创新

教学理念的改进要求与之相适应的教学方法。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见七种新课标贯行的中学体育教学方法,但是还需要我们中学体育教师的不断改进,以更好的适应新课标教学的需要。根据执教经验,本文认为还可以从以下几种教学方法上加以创新。

2.2.1信息教学法

随着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的广泛发展,在体育教育领域也逐渐构建了一个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有机结合的体育教育环境。通过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教学,不仅减轻了教师的劳动量,还可以在某一体育技能的教授过程中,给中学生呈现出声音、动画、录像以及模拟的三维景象,有利于提高学生对技能掌握的熟练程度。而传统的体育教学方法仅利用教科书与教师的亲身示范进行教学,不利于学生形成完整的表象意识,还极大程度地阻碍了对学生自学能力、创造能力的培养。

2.2.2游戏化教法

在计算机中装入体育游戏软件,游戏软件能为中学体育技能的学习提供从具体操作到抽象思维意识的转移。例如:让中学生在计算机上进行跳高、跳远、拍球、篮球、足球比赛的游戏。计算机可以对学生的错误动作给予反馈,这样可提高学生在现实比赛中的运动技能,提高学生解决技能学习中难题的能力。传统的游戏教学法仅仅是为了热身及课后的放松之用,对中学生技能的提高起到的作用甚微。

2.2.3组合创新法

体育教学方法中的组合创新是指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将相互关联的教学方法进行选择优化,并与相应的学习方法结合在一起,运用于体育技能的教学过程中,从而获得巨大的效果的方法的集合。这种教学方法可以指导学生的体育创新实践活动,将会大大提高教学效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而传统的体育教学方法却忽视教法与学法的结合,不利于学生对运动技能的掌握。

2.2.4逆向创新法

所谓的逆向创新法是指在对体育技能传授过程中,把技能传授的程序与步骤进行反向处理与探索,就形成了体育技能的逆向创新教学方法。例如,中学排球扣球的传统教学步骤为:第一,建立扣球动作技术概念。第二,学习准备姿势与判断球的内容。第三,学习助跑与助跑接起跳技术。第四,学习起跳与起跳接击球技术。第五,学习击球与落地技术。第六,学习完整扣球技术。而逆向创新法教学则要求除第一步和第六步与正常教学步骤同样外,其它各步按正常步骤的顺序逆反过来。通过扣球步骤的逆反教学,使学生掌握扣球技术动作的时间明显缩短,而对技术的熟练掌握程度却比按传统教学方法讲授所取得的效果好。

创新教学法论文例5

(二)教学模式过于陈旧僵化由于环境法课程是一门新兴的课程,在各高校的开展程度也不同。在一些环境法教学刚刚起步的高校,教师缺乏丰富的教学经验,往往延续传统“满堂灌”式的教学模式,将学生完全视为被动接受物,只注重在规定时间内将任务讲完,其实就是照本宣科式的讲解。学生也不加思索,只是一味跟着教师的步伐,一是一,十是十地记、背,从来不考虑“为什么会是这样”之类追根溯源的问题。也许这种对学生识记环境法相关理论知识确实起到一定的效果,学生探索新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止步不前,遇到实际问题只能束手无策。换言之,这种教育模式只能培养不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高分低能型人才。因此,必须创新教学模式。

(三)教学过程重理论轻实践环境法教学应注重理论联系实践,切忌在教学中将理论与实践割离,这会造成环境法教学头重脚轻,严重影响教学效率。目前,很多高校的环境法教师在教学中只注重对概念和原理的透彻解析,而完全忽视了对环境法实践课程的开展。课堂上教师过分重理论轻实践的行为,使他们呈献给学生的环境法案例特别少,不能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有些教师甚至从来不提案例的事情,只是每天按部就班的督促学生背书、记忆东西。这一行为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学生毕业后很难适应社会提供的工作岗位,容易被社会激烈的竞争所击败,陷入难以自拔的境地。

(四)教学内容繁杂无体系关于环境法教学内容方面,大体可以分为总论和分论两部分,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依然暴露出了很多问题。首先在是分论和总论的关系界定,环境法教学中对这种关系体现的不明显。其次,分论是教学的主内容,由于其繁杂的特征,许多教师教学中主次不分,造成教学侧重点偏差。再次,环境法教学内容将概念作为主体,而忽视案例分析,看规范分析重于价值评判。“重一家之说,轻百家之言”成为环境法教学内容体系的弊病,这种弊病一天不解决,势必会影响整个环境法教学的质量。

(五)教师的教学技能普遍较低随着环境法受重视程度的加深,环境法课程教学改革逐步展开,这对环境法教师的教学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由于种种原因,各高校环境法教师的教学技能普遍偏低,很难适应教学改革创新的要求。例如,法学中的双语教学要求教师必须掌握两门以上的语言,但很少教师可以完全驾驭两种语言。以英语为例,双语教学中,部分教师虽然能够掌握英语,但由于专业知识不够扎实,在进行实际教学中总出现一定的问题。教师环境法教学技能低下的现状,也严重影响着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改革和创新环境法教学的有效途径

针对当下该校环境法教学现状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笔者根据多年的教学研究,开辟出改革与创新环境法教学的有效途径,主要通过以下四个方面展开:

(一)提升重视程度,改革教学理念近年来,环境法教学始终处于一个发展的怪圈,相较于民法、刑法等“大法”来讲,环境法似乎永远都无法摆脱被忽视的命运。学校、教师、学生的不重视,甚至国家司法考试都将其置于毫不显眼的位置。传统教学理念始终固守成规地阻碍着环境法教学的顺利实施。为了适应环境法改革的发展要求,必须提升重视程度,改革教学理念。国家层面,教育部要改革教育理念,将高校环境法课程置于高校本科教育的重要位置。司法考试也要加大对环境法相关内容的考试力度,势必运用多种策略提高人们对环境法的重视。学校层面,学校要将环境法作为法学的必修课,并且鼓励、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环境法意识,明确学生的学习动机,逐渐剔除学生为考试而学习的功利性目的。教师层面,应转变传统、机械的教学理念,抛开以往对环境法歧视的态度,全身心投入到环境法的教学中,注重对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逐步探索、创新环境法教学技能。以提高大学生环境保护意识、法制观念和促进中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最终目标。

(二)创新教学模式,活跃学生思维创新教学模式是环境法教学改革和创新中不可或缺的步骤。环境法教学改革要求教师要摒弃传统环境法教学模式中的不适应改革发展的部分,并为创新教学模式注入新的源头活水。传统只注重概念讲解的“照本宣科”式教学模式,不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作用,课堂气氛沉闷缺乏生气,环境法教学效率低下,可见一斑。因此课堂上教师要创新教学模式,尝试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激发学生学习的动力,活跃学生的思维,达到中环境法教学的初级目标,继而不断向目标最终迈进。例如,教师可以采用多媒体、案例解析、以学生为教师等教学模式来达到环境法教学质量的提高。媒体教学方法的使用受到了包括高校在内的几乎所有学校的普及,但部分高校的教师只重视对重要课程采用多媒体教学,对环境法的教学,多媒体的运用尙不得普及。因此,环境法教师应勇于应克服缺陷,在教学中应重视多媒体网络技术的教学方法。有趣并贴近实际的案例,为枯燥的理论学习带去一丝清凉,教师在教学中应注重对各种环境案例的搜集,课堂上组织学生讨论,提升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另外,教师可以鼓励学生自己当老师,这样不仅锻炼学生的胆识,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还有利于课堂学习效率的提高。

(三)理论实践并重,关注经典案例为了提高环境法的教学效率,绝不可忽视其实践性的特征。因此,在环境法教学中要更要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原则。传统的环境法教学课堂极其封闭沉闷,满教室都是教师讲解理论知识和学生死记硬背的声音,完全缺乏学习朝气与创新气息。为了适应改革对实践教学的要求,必须实行开放式教学,将理论与社会实践置于同样的发展平台上,将实践教学作为环境法教学改革的重中之重。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各高校可以开展一定的环境实践活动,比如,教师可以带领学生走出传统课堂,定期组织学生观看一些法庭审判,明确环境案例的解决措施;以课堂为法庭,模拟法庭教学;开展保护环境的相关公益活动等为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树立积极的环境观意义重大。为了增强课堂的实效性,教师作为课堂的引导者,应在理论课讲解时将案例分析置于重要地位,特别是那些永不过时的经典案例,教师应透彻分析,通过设问、诱导、激励等方式促使学生参与案例讨论,逐步提高学生分析环境法律问题的能力。教师要适时抓住一些新型的、可以吸引学生眼球的案例,这些案例对提升学生环境法意识、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四)优化教学内容,理论联系实际首先是正确界定分论和总论的关系,认识到二者是个别与一般,个性与共性的关系。在分论中,有的教师讲解环境污染防治法,生态保护建设法、自然资源法等,有的教师在讲解中则忽视生态建设保护法,只讲剩余的两个。这就要求合理优化教学内容,实现教学内容的一体化、系统化,形成科学的内容体系。其次,环境法内容繁杂,且重理论轻实际的课程内容极为不合理,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精选教学内容,并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将案例较少的内容加之具体的典型案例,多多分析,从而时学生达到在理论的指导下可以顺利完成实际案例的效果。例如,教师在讲解各部门支部法律的时候,除了对具体的重点内容(概念、原则、制度等)进行详细分析之外,还要借助具体的案例,引导学生针对案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在反复的学习和讨论中,学生不仅巩固了所学理论知识,同时养成了探疑、析疑、解疑的能力,这对其实践能力的提高至关重要。最后,在每讲解完一部分后,教师应运用图表法或树状结构图等方式将知识串联起来,使知识具有一定条理性,便于学生学习和记忆。

(五)提升教学技能,打造金牌教师提升教师教学技能首先应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环境法教学具有综合性的特点,这就要求教师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这种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广泛性,既包括政治、经济,也包含文化、科学等。细化为环境经济学、环境伦理学、行政法律等学科。因此教师要不断的学习,关注各学科最新的环境动态,不断吸取宝贵的学科知识和经验,促进环境法教学在活跃生机的教学环境中进行。其次,学校要鼓励和引导教师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巩固,并定期对教师进行教学技能方面的相关培训。对教师的培训可以从三方面展开:一是加强对多媒体使用技能的培训,如计算机的熟练操作、多媒体硬件的无障碍使用。二是提供相应的经费为进行双语教学的教师创造学习外语的有利条件,可以在本校进行外语学习,也可以将一些优秀的教师派遣出国,加强学习和深造。三是重点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技能培训,不仅要重视其专业知识的提升和教学技能的培养,更应该从思想上转变其教学观念,打造最具有潜力的金牌环境法教师。

创新教学法论文例6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国家法制建设也逐步健全,对医务工作者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不仅要具备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同时,也要熟悉自身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依法行医,以便更好的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医学院校作为培养医学人才的基地,必然要承担起对医学生法律教育的重任。我们认为,法律素养也是任何专业大学生应具备的素质,通过对医学生法律知识的传授,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的培养,达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目的。因此,我们尝试着对传统的教学方法加以改革。

一、“问题教学法”组织课堂教学

我们首先面对的问题就是提高学生的听课效果。高校大学生已经步入成人阶段,具备一定的抽象思维和逻辑思维能力,简单的灌输方法是无法开发学生的思维能力的。为此,在教学方法上,应该主要采用“问题教学法”来组织课堂教学,使提问成为课堂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的传统教学一直把提问作为一种辅助教学的手段。我们认为,在当今形势下,提问的职能要发生转变,即提问不仅仅起到检验的作用,更应该是师生增强互动,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能力的一种手段。因此,我们在教学准备阶段,精心设计课堂问题,使问题成递进形式,让学生不断思考,提出自己的见解,教师再加以引导和归纳,使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不断深入,让学生在思考和分析中提高素质。

二、案例教学法的运用

法学理论可谓博大精深,要在有限的时间内让医学生既掌握法学理论知识,又对他们进行法治思想的教育,案例教学法不失是一个捷径。在具体运用案例教学法时,我们主要采用如下方法:

(一)案例讲授

学生们普遍感觉行政法这一章很难理解,它不像刑法、民法那样贴近生活。我们就在课前先讲一个主题案例,并把该案例贯穿整个理论讲授全过程,让学生对什么是行政机关、什么是行政相对人等问题先有感性认识,再向学生讲授“行政法对公民权利的约束性”,这些法治理念,就容易得多。我们讲授的对象是医学生,他们不仅需要掌握基本法律知识,更希望了解医患纠纷中的法律知识,因此,我们在课堂上加入了医患纠纷的典型案例,把法律知识和学生的专业知识结合起来,学生们切身的体会到了学习法律知识的实际价值,培养了他们的兴趣。

(二)多媒体案例教学

选用有代表性的案件,实际放映给学生们看,让他们对法律知识有更直观的感受。在讲授“刑事诉讼程序”时,结合相关庭审视频,给学生讲解相关法律条文阐述其意义,这样就是学生对书本上枯燥的叙述有了鲜活的认识,学生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能理解这些知识,收到很好的教学效果。

三、改革考试方式,培养创新意识

长期以来,不论对作业还是考试,老师和学生都形成了依赖标准答案的习惯,只要与标准答案不同,就是0分,这样做很难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也挫伤了学生的思考问题,提出个人见解的积极性。因此,我们一改传统的闭卷考试模式,而是采用了案例考查法,就是让学生根据案例中所给的条件,回答两三个问题。所提出的问题都是围绕教学中的重点知识点,让学生把学过的知识与案情结合起来,以达到培养学生法律思维的目的。在评卷方法上,采用标准答案与非标准答案相结合的方式,即使学生的答案与标准答案不相符,但是学生运用了学到的知识,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也会取得好成绩,这就给学生更多的独立思考空间,学生们能够活学活用,把考试变成展示自己的平台。

通过对医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方式的改革,能够培养出专业技术优秀,同时,懂得法律知识的人才。为减少医患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颇为有益。

参考文献:

创新教学法论文例7

在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科学总结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吸取其他国家发展进程的教训,针对当前国际形势发展的新趋势以及现阶段我国在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这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发展内涵的新理解,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新认识,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发展。笔者在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中,深刻领会到科学发展观对指导和推进我们劳动教养工作,实现劳动教养制度的改革创新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在此谈一点个人学习体会,仅供参考,如有不妥之处,请予批评指正。

一、从科学发展观看现行劳动教养法律制度

(一)从以人为本的观点看劳动教养法律制度保证公民权利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2004年3月10日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我国劳教工作创建40多年来,虽然在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减少犯罪作出了一定贡献。但在保证公民权利方面确实不够。

1、劳动教养对象的随意性

某些公安机关的少数执法人员缺乏尊重公民基本人权的意识,随意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在执法中,将一些不能及时侦破的疑难、复杂案件和共同犯罪中主、从犯抓捕时间不一致的犯罪嫌疑人,先暂时报送劳动教养,由劳教所“代行关押”,以期解决羁押期与案件侦破时间的矛盾,从而造成“以教代刑”现象的发生,结果是把一些不够劳动教养条件的人送进了劳教所。①

2、决定劳动教养缺乏严肃的法律程序、法律监督

劳动教养制度名义上是由公安、民政、劳动等部门组成的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行使劳动教养决定权,实际上由公安机关内的法制机构独家行使处罚权,可以不经检察院审查批准,法院开庭审理,缺乏公正合理的法定程序,缺乏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机制。少数执法人员利用劳教这一手段随意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劳动教养决定作出后,被处罚人往往无处申诉和辩解,《行政诉讼法》施行后,被处罚人不服劳动教养决定,虽可以向法院,但不停止执行,严重侵犯了公民人身权利。②

3、执行手段与监狱罪犯十分相似

长期以来,劳教场所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管理方法一直沿袭狱政的管理模式,没有从两者的性质上加以区分,都是奉行“收得下,关得住,跑不了”的思想,重视严格管理,忽略区别对待。除了在同等条件下,奖惩有所区别外,其他方面的处遇均差别不大,对劳教人员在所区范围内的人身自由权限制很大,重视管理的处罚性,忽略管理的教育性。有人就说劳教所是“二劳改”。

(二)从协调发展的观点看劳动教养法律制度与相关法律之间的冲突

现行劳动教养制度的主要依据是,国务院1957年8月3日制定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及1979年11月29日制定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规定》)1982年公安部《劳动教养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规定》属于国务院行政法规,《办法》属于行政规章,与现行法律法规存在着许多不协调的、相互矛盾的冲突。转1、与《宪法》的冲突

《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劳动教养制度规定的是属于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这点与《宪法》精神有冲突。

2、与《行政处罚法》的冲突

1996年10月1日实施的《行政处罚法》第九、十条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行政法规只能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制度依据的《决定》、《规定》、《办法》属于行政法规及规章,不属于法律,这样劳动教养这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就与《行政处罚法》存在法律冲突。

3、与《立法法》的冲突

2000年7月1日施行的《立法法》第八条、条九条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的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决定》、《规定》作为行政法规,制定劳动教养这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就与《立法法》第八、九条规定有冲突。

(三)从全面、可持续发展的观点看劳动教养法律制度维护社会稳定

我国劳教工作创建40多年来,在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减少犯罪作出了一定贡献,改造了一大批违法犯罪人员。在阶段,劳动教养制度几乎被废除,失去了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近几年,劳教场所围绕提高教育矫治这个中心,开展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教育转化了一大批、吸毒等类型劳教人员。但是在劳教人员解教后,社会帮教衔接工作脱节,社区环境恶劣,缺乏可持续教育改造的环境,教育改造效果降低。衡量教育改造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劳教人员解教释放后重新违法犯罪率的高低,根据1996年对山东、云南、广东、浙江等省区7个劳教场所的调查,多进宫劳教人员占劳教人员总数的平均比例为34.89%③。据近期吸毒型劳教人员复吸及其它违法行为的调查,重新违法率高达85%以上。这一数字令人触目惊心,同时也有向我们敲响了警钟,衡量劳动教养的成绩不仅仅是收容了多少违法人员,更应该是教育矫治了多少违法人员,使他们不再重新违法犯罪,要全面地看劳动教养对维护社会稳定,减少犯罪发生起到的作用。

二、以科学发展观规划未来劳动教养法律制度

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要相互协调发展。劳动教养制度必须要进行重大的改革,重新制定一部系统的、完善的、合理的新型法律制度以适应社会新的形势。在去年的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四川代表团的段维义、湖北代表团的郭生练等127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完善我国劳动教养立法》和《关于制定相关法律,改革我国现行劳动教养制度》的议案。他们认为,我国劳动教养方面的法规混乱,劳动教养制度存在严重缺陷,主要涉及劳动教养的对象范围、审批程序、期限和管理方式等问题。需要改革劳教制度,以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发展的要求。劳动教养法律制度改革势在必行,笔者认为劳动教养法律制度创新设计的思路应从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出发,以法制建设全面系统化的观念,扩大劳动教养法律制度的涉及范围,放宽视野,确定立法目标;把以人为本和以宪为纲作为立法的指导思想,证实立法依据,夯实立法基础;以协调互补和系统层次论的观念,争取“三分天下”的格局,高屋建瓴,明确法律地位;以程序司法化、执行社会化的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完善劳动教养法律制度,健全法律体系,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一)全面审视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措施,扩大立法范围,确定立法目标劳教立法问题是我国法制化进程中必遇的问题,劳教立法是我们党依法治国,我们政府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需要。去年12月9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报告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时,专门谈到了劳动教养立法问题。报告指出,我国的劳动教养制度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1957年批准的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建立的,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劳动教养制度实施以来,在维护社会秩序和预防减少犯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劳动教养制度确实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今年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有关负责人透露,该委员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制定《违法行为矫治法》的建议,以规范行政强制教育措施,笔者认为劳教立法问题不能就单一的劳教问题进行立法,应扩大劳教立法问题的波及面,全面地看待劳教立法的范围,应将涉及到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多种措施一并纳入其中,如收容教养、少年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收容求助(收容遣送)、工读教育、社会帮教等教育矫正措施;涉及到公民权利保护的孤儿院、养老院、精神病院等保护措施;对乞丐、残疾人、无家可归者的救济性管理措施;还有保护公民健康的强制医疗措施,如“非典”、艾滋病等传染病的治疗等等,也就是将刑罚处分与行政处分以外的所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统一归类到司法处分中,以国家司法权的身份管理社会违法和不文明行为,即“大司法”观念。消除在刑罚处分与行政处分之间的真空地带,弥补在法律构架上存在的明显漏洞。同时要有超前意识,不要等出了“孙志刚事件”才修改收容遣送措施,出了“非典”才发现社会疾病预防和控制措施太落后,使得政府对公民的社会化管理滞后于社会发展,政治与经济发展不协调。回顾历史,劳动教养以及其他几种涉及到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行政措施的打击对象虽经几次变动,但其根本目的没有变,那就是保护人民大众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因此我们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点上,扩大现有劳教立法问题的讨论范围,我们以前讨论的劳教立法问题实质只是社会文明进步立法下的一个分课题。同时考虑将我们执政党的意识上升为国家意志,即把有关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若干措施法律化,因此劳教立法问题的目标应是创立一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保护法性质的法律。根据我们当前情况建立未来劳动教养制度的目标应是对那些严重缺乏守法意识,道德水平低下,心理不健康,有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违法行为,或无基本生活资料又无生活来源,有潜在犯罪可能性的中国公民,实行教育性文明矫治和保护性文明救济,将其改造成为能够适应文明社会生活,思想上文明上进,心理上积极健康,行为上文明守法的合格公民。同时对患有精神病,有潜在攻击他人人身安全的,及患有“非典”、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有潜在传播疾病,危害他人健康的人员实施保护性文明医疗。所以本人认为劳动教养立法后应作为一部独立的部门法,可定名为《社会文明进步法》(暂定名称)。在这部法律中还应包括原则性的《社会文明进步法》、诉讼性质的《社会文明诉讼法》和执行性质的《文明教育矫治法》、《文明保护救济法》《文明保护医疗法》等法律。

(二)以人为本,以宪为纲,夯实立法基础

根据我国现实状况,要建立起一个完整的、有效的预防犯罪的法律体系,我们必须要以人为本,以宪为纲,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我们制定其它法律的依据,在所有法律中居于最高地位,是我国国家机关、党派、企事业单位、其它组织和全体公民的行为准则。《社会文明进步法》就从社会文明教育和社会文明保护两重角度看寻找未来劳教制度立法的依据。一是从《宪法》赋予公民享有教育和劳动的权利、公民享有健康权利和获得必要生活来源权利的角度来看,对于那处于生活水平极其低下,甚至无法生活的公民来说,他们有权利获得必要生活来源权利,政府应从社会整体文明进步的角度出发应向公民提供社会保护救济,其实我们政府已经在做这件事了,只不过没有将其法律化,如公安部门的工读学校、收容救助(收容遣送站),民政部门的孤儿院、养老院,医疗部门的精神病院。二是从宪法赋予公民享有教育和劳动的义务、公民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对于那些虽有生活保障,但长期畸形消耗社会资源的,长期制造社会矛盾的,破坏社会文明进步的公民,政府从社会整体文明进步的角度出发对公民采取教育性文明矫治措施,如司法部门的劳教所,公安部门的强制戒毒所、看守所,民政部门办理的自愿戒毒所。根据《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因此,设计未来的劳动教养制度,即《社会文明进步法》创立的目的是要取消《刑法》与《行政处罚法》以外的所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或非行政措施,包括所有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机关或党政机关,如目前政府部门的精神文明办公室、610办公室、禁毒办、扫黄打非办公室等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非法律化的执法机构,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走上法治化的道路。所以《社会文明进步法》是以《宪法》为立法依据的法律层次的法律制度。

(三)协调互补,层次分明,争取“三分天下”,明确法律地位

目前,法学界对劳动教养的法律地位主要二种不同意见:第一种观点坚持认为劳动教养是一种行政处罚;第二种观点认为劳动教养应纳入刑事处罚。由上述观点可知,未来的劳动教养制度《社会文明进步法》是消除政府对公民的社会化管理在刑罚处分与行政处分之间的真空地带,在法律构架上与《刑法》、《行政法》是协调互补,并列存在的,所以我们没有必要再讨论未来的劳动教养制度《社会文明进步法》是应纳入行政处罚系统里,还是应归刑罚处罚体系,而是应按行政处分、司法处分、刑罚处分三级层次形成三分天下的格局,未来的劳动教养制度《社会文明进步法》应属司法处分,如果要让未来的劳动教养制度《社会文明进步法》有一个合理的存在空间,势必要适当调整《刑法》、《行政法》等法律法规。这样才不至于出现“另可被判刑一年有期徒刑,也不愿判三年劳教”④的情况。那么我们应如何调整我国的法律制度呢?我们仍应以宪法为根本,以被处分人的社会危害性和潜在的社会危害性为依据,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应做出严格的法律规定,以限制人身自由时间的长短分为:1.行政拘留(行政处分),最高不超过15天。2.文明矫治处罚(司法处分),封闭执行期限大于15天,低于2年(含2年)(据全国劳教场所统计劳教收容执行的实际平均期限为13个月)。3.判刑处罚(刑事处分),执行徒刑期限仍以1年为底线的。相应地取消或修改《刑法》中的管制(上限为2年,下限仅3个月)、拘役(上限6个月,下限仅1个月)和部分低于2年的有期徒刑。为了防止多次重复犯罪的发生应对多次违法人员进行罪错累加处罚。

文明救济措施和文明医疗措施都是以人为本的保护性措施,因而文明救济措施保护期以15天起,直至有基本生活资料,或获取生活来源,无潜在犯罪可能性为止;文明医疗措施保护期以30天起,直至身体健康,无潜在危害他人健康为止。文明救济和文明医疗措施虽然对人身自由作出了限制,但这些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其最根本的人权,即生存权和生命权,同时也是保护他人的生命财产权和身体健康权,所以有必要将文明救济和文明医疗措施纳入“大司法”处分中,对其人身自由作出一定的限制。

(四)可持续发展法律体系,实现程序司法化,执行社会化

某些国际敌对势力对我国人权问题,特别是我国劳动教养制度的指责,主要还集中在劳动教养审批程序上。现行的劳动教养决定权,由公安部门一家行使处罚权,无须经过检察院审查批准,法院开庭审理,缺乏公正合理的法定程序,缺乏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机制,与《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精神相违背,所以今后的《社会文明进步法》的程序必须司法化。在原则性的《社会文明进步法》中将适用范围应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扩大至全体公民。对于批审程序应按“人民法院依法享有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享有法律监督权”的原则将现公安机关一家说了算,改为由公安机关立案、侦察,人民检察院提讼,人民法院审判的司法程序。根据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的法律原则,必须对《社会文明进步法》判罚的条款、期限具体化。制定诉讼性质的《社会文明诉讼法》。执行模式,以有利于被矫治和保护对象改造成为能够适应文明社会生活,思想上文明上进,心理上积极健康,行为上文明守法的合格公民为宗旨。要制定执行性质的执行性的法律《文明教育矫治法》、《文明保护救济法》、《文明保护医疗法》等法律。《文明保护救济法》、《文明保护医疗法》主要是执行一些保护公民权利的救济和医疗措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人道精神。《社会文明教育法》主要执行是带有强制性的教育和矫治等强制措施。

《社会文明进步法》的设立,从原则性的主体法《社会文明进步法》,到程序性的诉讼法《社会文明诉讼法》,再到执行性的实施法《文明教育矫治法》、《文明保护救济法》、《文明保护医疗法》等法律组成一套完整的司法处分制度,有利于健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根本基石。

三、以科学发展观设计未来劳动教养法律制度

未来劳动教养法律制度创新设计的思路确定之后,制定怎样的设计方案呢?笔者认为劳动教养法律制度创新设计的方案也应从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出发,对原则性的主体法《社会文明进步法》、程序性的诉讼法《社会文明诉讼法》、执行性的实施法《文明教育矫治法》、《文明保护救济法》、《文明保护医疗法》等法律作出一套全面、协调、相对稳定的方案,经得起实践的检验,经得起理论的推敲,笔者设计的未来劳动教养制度《社会文明进步法》方案如下:

(一)《社会文明进步法》的原则性主体部分

作为《社会文明进步法》的原则性主体部分要明确:法律名称、适用范围、适用对象、适用期限、具体条款等基本内容。

1、法律名称:我们制定这一部法律的目的是保护人民大众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所以以《社会文明进步法》这一名称较妥当。相应地程序性的诉讼法叫《社会文明诉讼法》,执行性的实施法叫《文明教育矫治法》、《文明保护救济法》、《文明保护医疗法》。

2、适用范围:在中国领土范围内的所有中国公民。(不包括特别行政区和居住国外的中国公民,居住中国的外国公民)

3、适用对象:对那些缺乏守法意识,道德水平低下,心理不健康,有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违法行为的中国公民,实行教育性文明矫治(简称文明矫治)。

对无基本生活资料又无生活来源,有潜在犯罪可能性的中国公民,实行保护性文明救济(简称文明救济)。

对患有精神病,有潜在攻击他人人身安全的,及患有“非典”、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有潜在传播疾病,危害他人健康的中国公民实施保护性文明医疗(简称文明医疗)。

4、适用期限:文明矫治措施,封闭执行期限以大于15天,低于2年(含2年)为宜,开放执行期限以2—3年为宜(针对戒毒人员的文明矫治设立开放执行)。

文明救济措施保护以15天起,直至有基本生活资料,或获取生活来源,无潜在犯罪可能性为止。

文明医疗措施保护以30天起,直至身体健康,无潜在危害他人健康为止。

5、具体条款:需要结合文明矫治、文明救济、文明医疗三种措施的适用情况,将具体行为综合分析,逐条逐款地明列出来,形式内容与现有的《刑法》类似,有些方面可参照《刑法》的制定。

具体条款的制定还可根据社会文明发展的现实情况制定一些有苗头的、局部地区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如办假证问题。

(二)《社会文明进步法》的程序性诉讼部分

基于程序司法化和执行社会化原则的要求,《社会文明进步法》要制定程序性的《社会文明诉讼法》,其适用程序模式应为:由司法、公安、教育、民政、卫生、劳动与保障等政府部门或公民提出申请或举报,公安部门负责调查取证,人民检察院负责与监督,人民法院负责审判裁决,文明矫治由司法行政机关执行,文明保护由民政部、教育部、卫生部、劳动与保障部等政府部门执行。

1、申请:司法、公安、教育、民政、卫生、劳动与保障等政府部门和公民。作为国家政府机关的司法、公安、教育、民政、卫生、劳动与保障等部门或公民有权根据《社会文明进步法》的有关条款,对违反《社会文明进步法》的行为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或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

2、侦察:公安部门。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负有维护社会秩序的职责,享有调查取证和侦察的权利。在办理文明矫治、文明救济和文明医疗措施时,由公安机关负责案件事实的调查,并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报申请人民检察院文明矫治、文明救济和文明医疗措施,是较为妥当的。具体程序可以设计为: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对举报的案件进行调取证,认为违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文明矫治、文明救济和文明医疗措施的,应当写出《文明矫治意见书》、《文明救济意见书》、《文明医疗意见书》,连同案件有关卷宗移送基层人民检察院。

3、:检察院。

检察院负责审查文明矫治、文明救济和文明医疗措施的审核,对认为行为人应处以文明矫治、文明救济和文明医疗措施的,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审批裁定)。

4、审判:法院。

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请裁定的文明矫治、文明救济和文明医疗措施负责审判裁决。决定是否执行教育性文明矫治、保护性文明救济和保护性文明医疗。

文明矫治、文明救济和文明医疗措施由人民法院由基层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具体审理程序的设计,应当兼顾公正与效率。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及其委托的律师的意见。在作出裁判时,除当事人的行为及其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外,还应当充分考虑当事人的个人、家庭情况和其所处的社会环境,以及他的社会危险性。文明矫治、文明救济和文明医疗措施期限的确定,应当根据《社会文明进步法》的有关条款确定封闭执行期限和开放执行期限。

5、执行:司法、教育、民政、卫生、劳动与保障等政府部门。

文明矫治由司法部等政府部门执行。

文明救济由民政部、教育部、劳动与保障部等政府部门执行。

文明医疗由卫生部等政府部门执行。

6、监督与评估: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对文明矫治、文明救济和文明医疗措施进行监督,目的是保证公正地适用文明矫治、文明救济和文明医疗措施。具体监督活动表现为:审查公安机关拟移送人民法院进行裁判的文明矫治、文明救济和文明医疗措施所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对公安机关的不当决定提出纠正意见;对人民法院第一审未生效裁判,认为有错误的,按照上诉审提出抗诉;对人民法院已生效裁判认为存在错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受理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申诉;监督对适用文明矫治、文明救济和文明医疗措施人员的管理,审查延长或缩短文明矫治、文明救济和文明医疗措施期限,所外就医、清理和提前开放是否合法等。

人民检察院对文明矫治、文明救济和文明医疗措施效果还要进行评估,客观地评价负责实施文明矫治、文明救济和文明医疗措施的司法行政单位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社会效果,保证适用文明矫治、文明救济和文明医疗措施所实现的社会效益最大化,避免某些负责实施文明矫治、文明救济和文明医疗措施的司法行政单位追求本单位、本部门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三)《社会文明进步法》的执行性实施部分

根据《社会文明进步法》和《文明进步诉讼法》审判结果的执行分为:文明矫治、文明救济、文明医疗三种手段,基于执行社会化原则的要求,文明矫治应由司法部执行;文明救济应由民政部、教育部、劳动与保障部等政府部门执行;文明医疗应由卫生部等政府部门执行。为确保这三种措施的有效执行,要制定执行性的法律《文明教育矫治法》、《文明保护救济法》《文明保护医疗法》来保证执行。根据性质的不同,确定执行方式和限制人身自由方面的要求。

1、《文明教育矫治法》的执行主体应当是司法行政机关(类同于现有的劳教机关)。具体文明矫治措施由司法行政机关设立的矫治机构(类同于现有的劳教所和戒毒所)负责实施。在《文明教育矫治法》中,确立与文明矫治制度目的相契合的管理制度与管理方法,即确立封闭式和开放式管理模式,建立与社会环境相隔绝的封闭式文明矫治所和与社会环境相一致的开放式文明矫治所,封闭式文明矫治所执行矫治对象封闭执行期的执行,开放式文明矫治所执行矫治对象开放执行期的执行。保障其与外界联络的权利,与其亲友会见的权利。对于执行期间的行为矫治、教育培训、所外执行、延期或减期、所外就医、提前开放等问题。目前已被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五年立法规划的《违法行为矫治法》和我们所说的《文明教育矫治法》有许多相似之处。2、《文明文明救济法》的执行主体应当是由民政、教育、劳动与保障部等政府部门。具体文明救济措施由民政、教育、劳动与保障部等行政机关设立的救助机构(类同于现有的收容教养、少年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救助站、工读学校、孤儿院、养老院和残疾人康复学校)负责实施。在《文明文明救济法》中,确立与文明保护救制度目的相契合的管理制度与管理方法,即确立半开放式管理模式,建立与社会环境相近的半开放式文明救济所。保障其生活生存的权利与受教育的权利。对于执行文明救济期间的监护权代管、义务劳动、教育学习、医疗、离所、留所等问题作出规定。

3、《文明文明医疗法》的执行主体应当是由卫生部等政府部门执行。具体文明医疗措施由卫生部等行政机关设立的医疗机构(类同于现有的“非典”收容医院、艾滋病医院、精神病院、自愿戒毒所和残疾人康复学校)负责实施。在《文明文明医疗法》中,确立与文明医疗制度目的相契合的管理制度与管理方法,即确立半开放式管理模式,建立与社会环境相近的半开放式文明医疗所。保障其生活生存的权利与受有医疗的权利。对于执行文明医疗期间的监护权代管、医疗、学习、娱乐、离所、留所等问题作出规定。

四、以科学发展观推广《社会文明进步法》的实施

科学发展观对我们基本的要求是发展,首先是发展,如果没有发展,就更谈不上科学。其次是科学,在发展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地发展。随着《宪法》、《刑法》、《刑事诉讼》的修订与完善,《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的颁布与实施,劳动教养法律制度重新立法问题目前已经被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五年立法规划,未来劳动教养法律制度《社会文明进步法》的实施,笔者认为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坚持实践是检验未来的劳动教养制度《社会文明进步法》的唯一标准。《社会文明进步法》设计得是否完善?是否科学?只有付诸于实践,让实践来证明。《社会文明进步法》的实施,是一场重大的行政体制改革,是所有涉及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管理行为司法化的过程,是依法行政的根本措施。《社会文明进步法》的实施模式,我们不妨借鉴上世纪80年代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采取设立特别行政市区(如同设立经济特区)作为《社会文明进步法》推广(如同经济体制改革)的试验田,进行试点,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足之处,建立特区模式,等特区模式逐步完善后,再进行大范围试行,如部分开放省市区试行,在实践的摸索中前进,等试点省市区的模式成熟后,再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这种从特别行政市区----特别行政省区----全国的推广模式可以使因《社会文明进步法》实施的管理成本降到最低。

坚持科学实验的思想是未来的劳动教养制度《社会文明进步法》实现创新设计的根本途径。几种观点理论的争辩不如设计几套试点方案在实践中进行实验,通过实践来检验理论的正确。如果不敢实践,不敢付诸实践行动,未来的劳动教养制度即使设计得再完善、再科学、再完美无缺,也就是空纸一张,毫无意义。

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是未来的劳动教养制度《社会文明进步法》实现创新设计的基本要求。实对于我们现有劳动教养制度不合理的地方,甚至违反《宪法》的地方,应该客观对待,认真地进行调查研究,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加以更正,改过,绝不能将错就错,一错再错。更不能将我们的缺点说成是我们的特色,不讲实际。

坚持全民参与的理念是未来的劳动教养制度《社会文明进步法》实现创新设计的基本动力。未来的劳动教养制度,即《社会文明进步法》涉及到公安部、民政部、卫生部、劳动与保障部等政府部门权利和义务的调整,涉及到全体公民的人身自由。因而与此可能发生权益相关的部分和个人都应积极参与到劳动教养法律制度创新设计中来,全体法制工作者、国家机关和党的领导们更应责无旁贷地参与到这部法律制度的制定中。笔者在此仅发表一点个人看法,有不妥之处,欢迎指正。

注释:

①参见《负案在教问题及其对策》,载《犯罪与改造研究》,1999年第6期,第26页。

②参见刘智峰主编《走向司法公正——司法腐败纪实》,中国物资出版社1998年12月版第361页。

③参见《多进宫劳动教养人员的现状与法律对策》,载《犯罪与改造研究》,1998年第3期,第19页。

④参见李忠信主编:《公安执法焦点透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8月版,第106页。

参考文献:

①参见姜金芳《劳动教养立法研究》,载《犯罪与改造研究》,1996年第4期,第14页

②参见夏宗素、张劲松主编:《劳动教养学基础理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年9月版,第89-90页。

③参见沈福俊《关于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思考》,载《法学》,1999年第7期,第18-20页。

④参见夏宗素、高莹《路漫漫其修远兮――劳动教养理论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载《犯罪与改造研究》,1999年第3期,第7页。

⑤参见陈履海:《劳动教养执行中诸问题初探》,载《犯罪与改造研究》,1999年第11期,第20页。

⑥参见王发强《谈劳动教养制度的存废》,载《人民检察》,2000年第2期,第32页。

⑦参见云山城著:《劳动教养研究》,警官教育出版社,1996年10月版,第305页。

创新教学法论文例8

角色是指与人的地位相对应的行为模式。教师的角色是指教师在一定的社会结构和教育结构中所持有的社会身份和地位,所承受的社会期望和自我期望,以及在上述因素影响下的一整套行为。每个时代都对教师提出了不同要求,并且伴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教师角色的内涵也日益丰富。德育教师是高校教师中的特殊群体,其角色定位不仅影响到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还直接影响到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形成,甚至影响到学生个人对社会现实生活的理性思考和认识。而德育教师角色能否恰当定位,主要就在于其能否适应时展的要求。

我们当前正处在信息时代。信息时代以其全新的要素——以网络为核心的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而使高校德育深受影响,德育观念、模式、方式和方法受到冲击并向现代化转向。在从传统向现代的历史]变过程中,重新为德育教师进行角色定位是新时期德育实践的迫切需要。本人认为,高校德育教师角色的重新定位应体现以下三个转换:即在教师和学生的关系方面,要从权威者向对话者转换;在教师和教材教法的关系方面,要从遵从型向创造型转换;对于教师自身的发展要求来说,要从单一性的讲授者向更丰富的角色转换。

一、教师和学生的关系方面:由权威者向对话者转换

在传统的德育中,教师作为社会和受教育者之间的中介人,代表社会实施教育,是社会权威的代表,对学生具有绝对的影响力。教师的形象大致可分解成三种角色:一是道德知识的占有者和代言人,在师生结成的以道德知识授受作为基本内容的师生关系中,客观地存在着知识占有的不平等,教师在学生道德学习的过程中,起着传道、授业、解惑的作用。学生自然把教师当成了知识的化身,教师也往往以知识代言人的身份自居。二是道德的化身与道德规范的训诫者。传统德育中教师常常以师表者的形象出现在学生的视线里,作为道德的化身向学生训以各种行为规范与准则,对学生的言行品性进行评说,以规范者的姿态来调节学生言行。在学生中,教师往往被期待成智慧的化身,理性的源泉,他们必须意志坚强,有强烈的使命感,是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不求功利、反求诸己、自我克制的道德楷模。三是社会要求的代表。德育的基本矛盾常常被表述为学生已有的品德发展水平与社会要求之间的矛盾。教师自觉不自觉地充当了社会要求的代表,他们代表祖国、代表党、代表人民、代表学校,甚至也代表家庭,不断地向学生提出道德要求,对脱离现实生活的抽象的道德规范采取强制灌输方法,重智轻德,忘却学生知、情、意、信、行的整体性,重教轻学,教师主宰整个教学过程,学生处于被动、服从地位,缺乏对学生主体力量的重视与张扬,相应地使学生成了道德知识的容器。

信息时代国际互联网的出现是人类的信息传播方式的深刻革命,新的信息传播方式打破了教育者的信息垄断地位,承载过重期望忽略受教育者独立判断力和价值创造力的道德权威角色已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的要求,所引起的矛盾与冲突也越来越尖锐,这一切要求教育者把认识、理解、体验的主动权交还给学生,让学生真正以主体角色,在多种自主实践活动中理解、掌握、体验马克思主义理论和观点,从可信走向相信,最后达到坚信,从而形成信念、信仰。道德学习过程也就相应成为师生共同体验、共同探讨、平等对话的过程,教师应以“对话人”的身份尊重同样作为“对话人”的学生个体及其适合自己特点、道德认识方式的选择,自觉放弃传统意义上教师的道德权威。

作为“对话人”,教师要强化两种意识:一是人本意识。美国教育家杜威在介绍自己的教学经验时说:“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教育的对象是一个活生生的思想、情感、意志、个性都处于变化中的个体。”学生不是承纳知识的容器,而是有待点燃的学习和发展主体。当代大学生所处的社会环境决定了他们自尊、自主、自立意识的增强和敏感,他们要求平等的愿望十分强烈,对德育教师的空洞说教和训导极为反感,所以,一名传统的道德说教者只会适得其反,更不用说让其心悦诚服地接受我们所讲授的内容。因此,德育教师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必须充分了解大学生的身心特点,必须深深地热爱自己的学生,并将这份爱心体现到教学中去。二是民主平等意识。加拿大著名课程专家史密斯教授说的:“教师所关注的并不是教,即通常所谓的灌输条理分明的知识,而是保证使每一个学生找到适合自己的道路的环境条件。”这就意味着教师要淡化课程执行中的预定性和统一性,注重对话过程的再生性和多元性,不以有限的结论锁定无限的对话过程,还要创设德育情境保护学生作为对话人的主体地位。在这里,教师的角色已不是只对学生发号施令的权威,也不是无动于衷的旁观者,而是学生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引导者和成长伙伴。师生之间的关系不再是简单的给予、接受的关系,而是一种交往和对话的关系,师生之间的教学过程也成为精神交流与对话的过程。

二、教师和教材教法的关系方面:由遵从型向创造型转换

在传统的德育中,教育者在教学内容上大都严格遵守上级的指示和教科书的要求,唯上、唯书却很少能唯实,在教学方法上盲目照搬学科专家的方案而忽视特定教学情境和活生生的“人”,致使德育创新的空间十分狭窄,信息时代社会的多变性则要求教育者在德育活动中发挥高度创造性,不仅要创造性地进行德育课程的教学,而且要从单纯的德育课程执行者转换为德育课程的设计者和开发者。

(一)就课程既定内容而言,教师有责任根据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对已审定使用的思想政治教科书做出相应的“剪裁”、取舍、增删,从“教教科书”转向“用教科书教”

即要从实际情形着而做出富有针对性的设计,而不能盲目照搬统一的课程计划而忽视特定的教学情境和活生生“人”。具体来说就是要充分利用本地、本校教育资源,开发具有地方特色和本校特色的校本课题,以拓展德育课程的内涵和外延。尤其必须珍视学生生活世界,把学生的个人知识、直接经验、生活世界看成重要的课程资源,由单一的国家层面的“理想课程”向教师层面的“知觉课程”与教室情境当中的“运作课程”或学生层面的“经验课程”发展。

(二)就课程动态建构而言,在课程的动态展开中,德育教师要从教无定法的基本法则出发对课程做出再度调适

德育教师应着力突破课堂教学的自闭性,主动建构与社会、世界和日常生活的广泛联系,从而使德育教科书与鲜活的现实同化为充满生机的统一体。现代社会在飞速发展,新现象、新观念层出不穷,新的政策法规、新的改革方案也在不断出台,如克隆人、安乐死、基因技术对伦理与法律的冲击,黑客及网络犯罪给法律的挑战、虚拟世界、反物质带来的哲学反思等等,都应该成为课程资源,进入课程流程,这样德育课程才能及时直面社会、关照现实、捕捉前沿,才能改善和优化整个教学流程,使每个教学环节和片断都充溢生机和活力,使学生最大限度地突破知识体系的束缚,激发学生智慧、灵感、激情和创造生命活力。

(三)就德育课程的设计和开发而言,教师应积极参与其中

现代德育的课程结构由单一转向多样复合,其中的许多课程,如活动课程、隐性课程、研究性课程等的设计、开发和实施,如果没有广大一线教师的积极参与将无法进行。另外,现代教学技术的发展,也要求教师不仅要利用现成的知识信息,而且要收集课程软件信息,设计和编写课程软件、制作教学节目等。所有这些,都要求高校德育教师认真学习现代课程理论和课程设计技术,结合自己的实践和学生的发展要求,积极主动地投入到课程开发和设计中去,积极参与德育课程的创新,真正成为德育课程的设计者和开发者。

三、教师自身发展要求方面:由单一型向多元型转换

在传统德育中,德育教师往往是教科书的讲读者,信息时代知识的创造、存储、学习和利用方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网络成为人们获得信息与知识的主要途径之一。在这个过程中,德育教师要从单一性的讲授者向更丰富的角色]变。

(一)德育教师应成为学生学习的“导航员”

一直以来“传道、授业、解惑”是教师职业最显著的标志。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人们可以从多渠道获取知识,教师不能单纯把传递知识作为教学的主要任务,而应把形成学生正确的学习态度、掌握自我学习和自我修养的方法及灵活迁移知识的能力作为教学的主要任务,担当起“导航员”的角色。正如《学会生存》中所阐述的一样:“教师的职责现在已经越来越少地传递知识,而越来越多地激励思考;除了他的正式职能以外,他将越来越成为一位顾问,一位交换意见的参加者,一位帮助发现矛盾点而不是拿出真理的人。”德育教师要致力于调动和开发学生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开发和调动学生的包括自立、自尊、适应、创造等内涵丰富的主体性。指导学生具有自觉能动性、独立自主性和开拓创造性,成为能够发展自我、充实自我、超越自我的现代人。

(二)德育教师应成为学生心理问题诊治者

根据最新的统计表明,大学生上网人数在90%以上。网络带来的人机交流模式使得直接交流日益减少,从而造成认知和情感缺失,如不愿意受原有的社会规范的影响和约束,容易感到自我归属感的丧失,导致性格孤僻、行为失范、言语无忌,对现实不认可、甚至逃避心理等等。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已影响了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成为他们发展的障碍,这就要求德育教师首先是一个优秀的心理工作者,在学生适应社会和学习上给以更多的心理关注,指导学生社会交往和协同工作的技巧,并能够在实际的教育创新活动中有效的激励和引导学生,使其能够健康地和谐发展。这一角色要求教师必须有丰富的心理学知识素养,要有坦诚真实和灵活开放的人格特点,要有善于交际、富于幽默和团结协作的精神,要有协调问题的技巧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及时发现问题,加以引导,扫除学生心理障碍,使其健康成长。

(三)德育教师应成为学生健康人格的塑造者

良好的思想品德的形成实质上就是健全的、完善的人格的形成。没有健全的人格,就谈不上优秀的思想品德的形成;培养健全的人格与培养优秀的思想品德实质上是同一教育过程的两个侧面。新时期的德育内容体系必须包括健康人格的塑造,甚至可以说德育的根本功能在于人格的塑造。这就要求德育教师从传统的道德偶像角色中解放出来,成为学生健康人格的塑造者。要塑造学生的健康人格,首先要塑造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要培养学生对自我有积极的认识和评价,在此基础上塑造他们自尊自爱的人格,激发他们自强、自信的勇气,同时改造他们骄傲自大、虚荣、自卑、不思进取等不良自我意识品质。其次,培养学生的人际交往品质。指导青少年学生与同学、老师、家长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培养他们对人宽厚、真诚坦率、主动热情、谦虚公平乐于助人、善于交际等良好的交往品质,克服其自私、冷酷、虚伪、嫉妒、孤僻、傲慢等不良的交往品质。最后,提高学生的耐挫能力。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评价挫折,教育学生把挫折当成一种磨练与考验,帮助学生树立战胜困难和挫折的信心,指导学生建立适当的理想抱负,教给学生积极对待挫折的方法,增强挫折适应能力。

(四)德育教师应成为协调人际关系的艺术家

在传统德育中,德育教师道德权威的角色很容易造成师生以知识为中心的授受关系、主从关系和不平等的权威和依赖关系。在信息时代,网络的双向性、互动性使教师从讲台这一“神坛”上走下来,传统的“师徒关系”受到了不可抗拒的严重挑战,沉迷于这种“师徒关系”的教师很容易被标榜为新人类的大学生视为“异类”。网络技术的全社会渗透,打破了时空的界限,拓宽了人际沟通的渠道,使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不再局限于面对面形式,借助丰富多样的媒体进行“人——机”交往,是现代大学生最崇尚的、最有效的信息交流方式。但是,如前所述,正是这种“人——机”交往,造成了学生认知缺失、情感缺失。这对于身处“闹市”、心理正在健全过程中的青年学生来讲是极为不利的,甚至是非常有害的。德育教师应该充分利用自己优良的人格魅力,高尚的道德品质,渊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人生阅历,努力成为协调人际关系的艺术家,在培养学生品德的同时,关注学生“情商”的达成,构建以情感沟通为核心的师生互动,形成师生双方的心智交流、情感交流的师生交往氛围。

(五)德育教师应成为德育研究者

科研能力是教师素质的一项基本内容,增强科研能力是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的必然途径,同时也是教师自我价值实现的重要方面。当信息技术把教师从繁重的教学工作中解放出来后,教师将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教育科研,实现由教书匠向德育研究者的角色转换,成为名副其实的德育专家。著名教育家叶澜教授认为,以往对传递知识功能的强调,使人们忽视了教师工作的创造性特征。教师科研能力的进一步发展则是对新的教育问题、思想、方法等多方面的探索和创造,这使教师的工作更富有创造性和内在魅力。信息时代的德育教师将面临更多更新颖的德育教学问题。如研究提高学生分辨和处理信息的能力;研究不同的德育情景创设对德育效果的影响;如何对网络提供的信息进行研究、评价和改善;研究如何利用多媒体提高德育的有效性等。这些研究活动有助于在教师教与学生学的过程中形成一定的特色,有助于教师创造意识和研究能力的提高,有助于丰富德育理论,指导德育实践,推动高校德育的变革。

(六)德育教师应成为终身学习者

从终身教育理念来看,任何职业水平的发展都有“高原现象”。现代社会是一个学习化的社会,教师职业的特点决定了教师必然是终身的学习者。首先,要不断学习现代教育理论,更新教育观念。其次,要构建多元的知识结构。德育教师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素养,而且要具有一定的人文知识及美学素养;具有广博的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知识。再次,要研究德育方法。德育教师要积极参与教育科研,通过对实践殊案例的反思,不断研究和改进德育方法。最后,要不断学习现代信息技术。信息时代要求教师具有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来处理教学、科研等方面问题,并把计算机和其他信息技术作为辅助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工具的能力。这就要求德育教师要学习信息技术。反过来,教育信息技术也为教师的终身学习提供了便利条件,使教师能够具有独立学习的能力,具有完成教学资源过程的能力,具有批判性处理信息和进行价值判断的能力,具有熟练利用各种信息技术以及现代化教学系统的能力,教师还可以借助先进的教育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学习,提高学习的质量和效益。

信息时代高校德育教师面临的挑战是严峻的,也不可能有一套万能的应变方案,因此,德育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保持开放的心态,在实践中学习,不断对自身的素质进行反思和充实,对自己的经验和知识进行重组,以适应新的变革。

参考文献:

1]鲁洁.王逢贤编.德育新论M].江苏教育出版社,2000.338.

2]刘铁芳.走向生活的教育哲学M].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137.

创新教学法论文例9

异步教学法是一种具有创新性教学思想和教学规模的教学方法,是现阶段高效教学的一种新型教学模式,对我国素质教育有着很大的贡献。异步教学法在高中阶段教学实践表明,其教学功效很大,教学成绩显著,正符合我国现行的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政策性要求,同时也有利于对我国高素质和高能力人才的不断培养。异步教学法摒弃了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法,一改教学中教法的新面貌,在长期的教学过程中能够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从而在教学过程中能够减轻教师与学生的教与学之间的双重负担。同时更加有效地提高教学成绩,达到更高层面的教学要求,在高中语文教育教学中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同时也能独具创新作用。

一、异步教学法在高中语文创新教育教学发展的必然性

随着我国素质教育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教育改革已经发展到更高的层面上来,实现更快的素质教育发展新目标。素质教育的主要实现目标是以提高受教育群体的整体能力素质,引导受教育者能够具有自立自强、自主创新和独具主观能动性思维等方面的能力。异步教学法正是在教与学多向互动的情况下实现对学生自身能力培养的目的,通过课堂教学不断培养学生在学习和生活过程中能够自觉地、自主地思考问题并主动去解决问题,达到自立自强,活泼欢快的快乐生活和学习新目标。

异步教学法在教学过程中自始至终一直贯穿着创新这一条教学主要思想,无论是教育方式、教学方法,还是学生学习方式或者是学习方法,都鼓励和提倡创新,从而不断挖掘学生的思维潜能,不断激活学生创造性思维,在教学互动的过程中不断迸射出智慧的火花,从点到线再到面的不断发展,以至于扩展到整个教学环境,从而提高教学成绩,为学生终身的发展奠定坚实的思维基础。由此看来,异步教学法在高中语文创新教育教学中具有历史发展的必然性。

二、异步教学法在高中语文创新教育教学之中的作用探微

(一)促进高中语文创新教学长效发展

高中语文知识是小学、初中两个阶段语文知识的进一步延伸,是大学语文知识的敲门砖,高中语文知识面的博和广不言而喻。要在短短的三年高中教学时间里完成相当任务的高中语文知识教学,仅仅靠课堂那些45分钟的课时是远远不够的,需要的是师生课堂内外互动教学,实现学生课堂内外的自主性学习,在点滴时间空隙里实现学习思维的不断延伸,从而扩大了学生学习知识的时间和空间,达到创新教学的长效发展。

(二)有利于素质教育的实现与不断提高

异步教学法在课堂教学实施过程中能够诱导学生在长期的课堂教学与学习习惯中形成一种独立自主学习的良好思维和行为习惯。例如在一堂高中语文课中,总体课堂教学时间为45分钟,在实施异步教学法中是这样分配教学和学习时间的。教学第一步,教师先用20分钟让学生自主复习上一堂语文课所学的知识并温习这堂课所要学习的新知识,在这过程中教师用10分钟左右在黑板上板书所要学习的主要内容,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思考题,让同学们自主地在下面学习和探讨这些思考题,教师在板书完成后和学生们达成探讨伙伴,自由性地进行分析探讨;教学第二步,教师运用20分钟主要精讲这节课主要学习的内容,并实现这堂课与上一堂课知识的有机链接,同时实现思考题的探讨,让同学们畅所欲言,鼓励并发现学生们提出的具有创新思路的学习和解题方案,达到择优发展;教学第三部,余下的5分钟,教师故意实现有无意识性地诱导学生们学习知识的实用性,运用文学思维刺激学生学习语文知识的兴趣细胞,从而达到活跃课堂教学的目的。异步教学法提倡少布置课外作业或者不布置课外作业,给学生更广阔的的自由学习和课外兴趣阅读空间。这样,在长期的这种教学模式进行下通过教学氛围的不断渲染,在不知不觉中提高学生的整体能力素质,达到不断提高素质教育的教改成绩。

(三)能够动态地实现新型现代化人才的基础性培养

异步教学法实则是一种动态的创新的高效教学方法。实现异步教学法在高中语文课堂教学的实施,能够活化语文思维中的文学性创造思维空间,激活学生内心的文学潜质,从而不断提高学生的语文综合能力素养。这对现代化新型人才的培养是十分有利的,具有现实意义的教育改革作用,我们应大力发展异步教学法,使其在全国各地遍地开花。

三、结语

总之,异步教学法在高中语文创新教学中得以实现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是实现我国教学新改革的重要教学方式和教学新方法。它作用于高中语文教育教学,为新一代文学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奠定坚实的基础,这种教育方法对高中语文创新教育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创新教学法论文例10

【中图分类号】g233.18 【文章标识码】b 【文章编号】1326-3587(2014)04-0075-01

创新能力,主要包括感知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和创新想象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首先是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和激发。创新思维表现在创造性解决问题过程中思维的新与活。新,要求在理解中不人云亦云,有自己的感受,有独立的见解;在表达中不说套话、假话、大话、空话,有自己的观察,自己的想象,自己的语言,自己的真情实感。总之,在与众不同中透出新意。活,要求在理解、表达时,在思考问题时,思路要宽,不要局限在某点某方面,思维不应是线性的,而是发散的、放射性的,做到在广阔的背景下,沿着多条路径思考。活,还要求在理解、表达时,在思考问题时,思维要活,不囿于思维的定势,善于变换角度灵活地思考。总之,要在理解、表达中体现出灵活与机智,透出灵性,做到越学越聪明。创新能力培养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创新想象能力的培养。语文教学既要让学生多阅读充满创造想象的神话、童话、科幻故事,又要鼓励学生展开想象,特别是展开异想天开的创造想象。

创新人格,包括进取心、独立性、坚韧性、责任心、求异性等,创新人格重要的是保持一种追求创新的状态,执着的精神和坚强的毅力。八年级语文教学中培育和激发学生创新能力均衡发展的方法有哪些?

一、从教师角度来说,要主动学习创新理论,提高教师自身教学创新能力

教师自身的教学创新能力,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前提。教师创新教育理论水平的高低,对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创新能力的形成至关重要。教师首先要具有前瞻性的理论素养。既要有全面、系统的理论素养,也要有现代教育思想和观念,特别是现代高科技发展所带来的教育媒体的巨大变化,教师要善于从理论中获取新知,补充能量,并且通过内部消化,运用到创新教育的实践中去。有了这些理论素养,才可以运用创新教育的教学方式,充分调动学生的情、知、意,实现学生思维的创新和能力的均衡发展。其次,教师要具有不断创新的教学理念。必须牢固树立创新意识,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不断培养创新精神,努力寻求教学过程中一切有创新价值的因素,在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手段上力求新的突破。给学生以最大的思维空间,积极开发学生的创造个性,引导学生的思维创新,使学生“自奋其力”,达到“自致其知”,使其乐学。教师要坚信每一个学生都有创新潜能,都能通过适当教育,取得创新成绩,成为某一方面的创新人才,因此,创新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均衡发展的教育。创新能力及其发展有类型和层次上的差异,不能用一个模式去培养每位学生的创新能力,必须坚持注重个性,因材施教的原则。学生才是创新教育的主体,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创造各种条件,帮助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均衡全面发展自己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创新人格。

二、鼓励学生大胆质疑,激发学生创新意识

在语文课堂教学中,教师要注意引导学生多方面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要相信每一位学生,让学生在课堂发挥主体作用,通过师生互动,引发创新意识。好奇、好问、好表现是学生的天性,教师在语文教学中,要给学生提供发问的时间和空间,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批判思维,不要拘泥于传统观点,更不能囿于书本。鼓励学生要敢于怀疑,想人之未想,发人之未发,在批判中继承、在批判中吸收,在批判中创新。

三、引导学生感悟思考,促进多种创新能力均衡发展

我们知道,学生的创新能力包括感知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和创新想象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要实现多种创新能力的均衡发展,需要教师在语文教学中创新思路,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和现代化教学手段,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

1、挖掘教材,培育学生感知能力。语文教材中的课文大多文质兼美,有的文笔清晰;有的情深意

,富有感染力;有的富有幻想。在语文课堂教学中,这些课文教师可以通过朗读、录音、课件等来创设特定的情境,去感染学生,通过一定的情感调控,架起学生与作者之间的情感桥梁,引导学生沉浸在课文所描述的情感氛围之中,让学生与作者产生情感共鸣,主动领会文章的思想内容,引导学生去创新。

2、观察生活,培养学生创新思维。众所周知,学生对亲身经历过的事情往往印象比较深刻,写起作文来自然会得心应手,言之有物。在作文指导课中,要把学生领到室外做一些活动。通过实践活动,激发学生的思维,写出来的作文就会真实、生动、兴趣盎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