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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思想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16 17:34:18

伦理学思想论文

伦理学思想论文例1

在韩国,就像在很多其他新兴工业化社会一样,资本家有意识地谋求在他们的企业中再生产出家长制的权威关系,并通过诉诸家庭式价值确保工人的服从和忠诚。儒家文化及其重视等级制、尊重权威、合作、勤劳、家族主义等,被普遍认为起到了鼓励工人服从和与管理者合作的作用,而且对工人的团结和集体行动起了劝阻作用。儒家思想对韩国社会影响最深刻,体现最广泛的莫过于家族观念。韩国儒学思想的最大特征在于以孝为基础的忠孝合一,居核心地位的是对父母的孝。小的方面可以说是子女对父母的孝、牺牲,大的方面则是对国家、民族、社会以及团体的奉献精神以及持守道义。

一、企业工作伦理中的儒学思想基础

在东亚国家或地区的组织中,工业权威通常呈现出家长制或族长制的形态,家族主义思想常常被利用来确保工人服从并承诺实现公司目标。日本和“四小龙”的工业家有意识地利用儒家传统来营造劳动冲突比大多数西方工业化社会少得多的工业体系。亨廷顿这样形容伊斯兰文化:在中东的某个地方,几个年轻人满可以穿着牛仔裤,喝着可口可乐,听着摇滚乐,但他们却可能在麦加顶礼膜拜的间隙造好一枚炸弹去炸毁一家美国飞机。由此,我们可以引出关于韩国人家族观的一些类似话题:在汉城最繁华的商业中心就职的职员,也许工作日穿西装、打领带、喝咖啡、抽香烟、使用手机和网络办公。但是每逢仲秋、春节也许会不远千里地驱车回乡,穿上传统的民族服装与家人一起进行扫墓、祭祀祖先等活动,这便是每逢节日“民族大流动”的壮观景象。儒家文化认为,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等伦理关系都应该建立在合理的基础上,做到了这一点,要求工人不应该脱离家庭,脱离亲戚朋友,脱离社会和国家生活。韩国的工人,便是在诸如以上这些思想教诲中工作、生活的。

由于有这些历史条件和制度条件的帮助,成千上万的农民子女从农村直接进入工厂,而且他们相当顺利地适应了工作环境,对新的工作制度没有表现出抵制或不适应等特殊的问题。韩国制造商利用加班的手段使工人被迫工作。同时正常工时(8—10个小时)的基本报酬很低,又不得不使工人加班以便增加他们的收入。在工资低于维持基本生计的低收入者当中,大多数是在服装、纺织、鞋类、皮革产品和食品加工等行业的女工。不过,也有受雇于这些行业和其他一些低工资行业的许多男工,只能得到贫困水平的工资。但是,韩国工人在这样的工作条件下也是很刻苦工作,主要由于他们想改善自己的经济状况。

而韩国工人愿意忍受工作中的艰辛和管理人的滥施权威,正是由于他们的家庭的缘故。家庭,是确保工人投身于辛苦的工作和服从工厂中的权威结构的关键机制。工人写的日记和作文显示,年轻的工人将强烈的家庭伦理带到了工厂,尤其是那些青年女工。她们当中很多人都来自贫困家庭,对她们为之提供经济支持的父母和兄弟姐妹有着深深的思念。工人写的作文,经常流露出将她们与农村中的家庭成员联系起来的深厚感情纽带。一位工人写道,“由于通宵工作很累,很痛苦,所以我在是否接受这份工作时有些犹豫。但是,当想起我农村老家的母亲和弟弟妹妹,我认识到自己必须忍受,不管这对我有多苦。”家庭也是她们在工作中的力量和坚忍不拔精神的源泉。

韩国各部门的工资差别也很大。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1)有技术和无技术人员间的工资差别;(2)不同学历的工资差别;(3)不同行业与部门间的工资差别。从这三条工资差异中,我们不难看出,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熟练劳动与非熟练劳动的区别,也看得出政府鼓励人们努力提高文化科学知识、钻研技术和业务的用心。这也是儒家重视文化教育思想的一个缩影。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说:“劳动是生产的主要因素,是‘财富的源泉’……”韩国的出口商品在60年代和70年代初期大部分是纤维、鞋类、成衣、胶合板等劳动密集型轻纺工业产品。进入70年代以后,在优先发展重工业时,仍然侧重发展了汽车制造、造船等劳动密集型工业产品。因此,劳动密集型商品仍然占制造业出口总额的75%,从而使韩国的出口加工工业为社会增加了较多的劳动就业机会。从韩国就业人数增加情况来看,1963年全国就业总人数为766万人,1979年增加到1366万人。16年里增加了600万人,其中制造业就业人数增加了251万人。假如以每个劳动力平均每年创造剩余价值1元计算,那么,1979年就比1963年增加600万元的利润。何况每个劳动力平均一年创造的利润不只1元,所以增加的利润是可观的。

由于韩国采取了增加劳动投入量、低工资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方针,充分的利用了社会上的闲置劳动力,减少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这些劳动力为社会创造了更多的财富,加速了经济增长。

韩国企业中体现的儒家伦理观与首先考虑纯粹个人的私人利害关系,与力图维持契约社会的西方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不同。它不是关注个人筹划的利害关系,而是为实现社群的和谐安定,一方面强调“指导者”(君子)的学习和“反省式思考”,另一方面强调在一个社群中由于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不同的作用,因此,格外“关怀”(恕)和“自己”有关系的周围的“他人”。儒家的伦理观,要求通过社群的需要来实现自己的作用,规定个人义务。

二、韩国企业文化是家族式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洞察企业成员的思想、行为的方向,分析和与预测经营体制、经营战略、劳资关系以及其经营体系的现象和方向的基础。企业发展到一定水平,如果不加强企业管理和企业文化,就会导致经营危机。韩国企业的文化是将西方的科学精神和韩国的人文精神相结合在一起的企业文化,是具有韩国特色的企业文化。

韩国企业家属下拥有一些现代化企业,其资本归企业创业主或其家族所有,并由他们掌握着企业的经营大权。因此,不存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现象。在韩国工业中,体现最多的是权威主义的主导模式。具海根在它的著述中,通过工人对他们日常事务的描述,生动地揭露了雇主行使的家长制权利。

“下班时间快到了,我听到老板重复着同样的话:为了你们和为了公司,我不得不让你们在晚上也工作。所以即使你们可能有一些抱怨,但请你们努力工作。你们年轻的时候越努力工作,年龄大一点的时候就会生活得越好。”企业主即不用征求工人同意,也没有做出特殊的激励和提供补偿,像传统家长一样,他对下属行使着绝对权力,并预期他们将完全服从并得到他们的忠诚。对工人的专制控制并不只限制在工作和工作时间,还涉及控制个人空间和工人的身体。工厂工人,不管她们是在小作坊工作还是在大的集团企业那里工作,他们的私人生活领域包括穿着、发型、人际关系甚至上厕所等都时刻处在控制之下。这种专职权威在主要雇佣青年女工的小企业中最容易看到。不过,较大的、有男工主导的产业部门企业中的权力关系的基本性质与这种模式大同小异——工业权威同样是独裁、家长制和专制的,就像服装和纺织行业中的女工一样,重化工业中的男工业受到专横的独裁管理人员以深深的鄙视态度对待。企业主要求企业成员生活中应具备的品质和德行则是诚实、勤勉、责任感、合作精神等。

正是由于这种产业化初期的家庭经营方式依然残留在现代企业,大家族制度扩散到企业经营,企业文化带有很浓的家庭色彩,甚至可以夸大的说,企业=家庭,企业文化=家风。李庆臻和金吉龙在合著的书中指出:韩国企业往往用“社训(企业宗旨)”的形式把经营理念明文化。韩国的企业的“社训”中表现出来的经营理念,不外乎如下4个类型:

一是为人观,有两个类型:强调品德的为人观;强调开发的为人观。

二是革新观,有两个类型:管理革新观;技术革新观。

三是利润观,有两个类型:现实利润观;战略利润观。

四是社会观,有两个类型:理念社会观;实践社会观。

其中道德为人观强调符合伦理道德的人品,如诚实、勤勉、仁和、协同、责任、正直、忍耐、团结、坚韧;开发为人观是启发诱导企业成员上进、开发的经营理念,强调人才的培养、人力开发、培养接班人、启发成就欲、能力开发、人力专门化、以人为主的经营等。管理革新观强调经营管理和经营革新的理念,例如经营刷新、经营合理化、经营管理革新、组织的活力、组织体系整备、经营积极、销售战略高度化等;技术革新观强调技术革新,例如技术革新、提高质量、新产品开发、电脑化、自动化、提高技术水平、确保技术人力、设备管理的高效率等。现实利润观强调提高企业效益。战略利润观强调追求与利润有关的战略措施,例如健全财务制度、提高市场占有率、市场多边化、加强竞争力等。理念社会观强调社会责任,例如奉献与社会、产业报国、实现公益、贡献与国家发展、共存共荣等;实践社会观强调时间指南,例如防止公害、顾客至上、贡献于地区社会、信义第一等。

由韩国企业如上的概况可知,企业虽然有强调社会责任、社会使命的内容,但重视人和人品还是基本的。正体现了儒学文化所强调家庭伦理,提倡人的自觉和自律,提倡个人对社会的义务感和责任感。韩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曾经出现很多家庭企业,这是一种泛血缘关系的家庭式经营,即以血缘、地缘、亲缘及学缘为中心的家族式管理。贵族与庶民、亲属与非亲属、高学历者与低学历者的差别给韩国企业员工的地位和身份意识以巨大的影响。在家庭企业内部体现着家长制的管理指挥,职工是家庭成员或有血缘关系的人。企业主就是家长,许多重要决策往往由担任要职的家族成员商议后制订。不属于家族成员的员工,通常只有执行命令的义务,尊重与服从家长制的管理指挥,而无参与决策的权利。使企业形成团结、友爱、慈孝、尊长内在凝聚力。在韩国社会基本结构没有改变的情况下,个人和组织行为的性质将继续侧重于社会控制和影响社会群体的血缘关系,侧重于把社会成员紧密维系如同家族一般的人际团结,侧重于对家族整体荣辱和兴旺的责任感和义务。

三、韩国企业文化的核心是协作精神和职位秩序

韩国企业中员工所表现的团队主义思想应源于家族式的企业文化。在大家族制度的传统集团的利益比个人利益重要,个人应服从于团队为企业奉献,不提倡我行我素的个性,强调集团内部成员的和谐关系。这种社群主义经济秩序,与传统儒家学说中的这种“无我”、“克己”的“精神性”有着源远流长和千丝万缕的关系。换句话说,正是群体中每一个人从某种程度上丧失了独立的个人“人格”,从而变成了社会秩序网络结构上的一个“纽结”,社会秩序已把人的“人格”甚至“人性内涵与其中”,从而变成了这些社会中注重人事关系、人人互相牵制(不像是西方个人主义在对各自利益的“张扬”追求中,由于利益的冲突而导致的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制约)的秩序网络基体(institutionalmatrix)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在韩国企业中,企业结构是稳定的,全体人员是作为“人”从中发挥作用,人的一生与企业是紧密联系的,也不惜对企业作必要的投资。韩国企业实行参与制,使每个工人、雇员成了企业的动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工人的意志、意识和工人自身的努力,是以为更加美好的生活而工作为目标的。

这种精神实质,就是以儒家伦理为导向,提倡职工忠诚于公司。人们在企业中拥有更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重视企业的整体利益。

在韩国企业中,强调家长式的权威管理与团队意识,自然会要求职员对上级的服从和尊重,而且对属于他们的集体也抱有尊敬,这也是儒学传统文化的影响在企业生活中的反映。韩国传统社会特别强调上下分明、长幼有序、君臣父子、忠诚孝悌等。从韩国企业机构上看,一个突出的方面就是权力高度集中的垂直管理的管理体系。企业执行总裁通过企划部,财务部和人事部强力实施企业管理,管理权集中于“金字塔”的上层,企业领导享有巨大权威,表现为高度的集权化。在韩国企业中,领导者通过发挥其权限和权威来统治其员工,企业员工也在期待其温情和慈爱的同时顺从他们的权威意识。下级服从上级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比起水平关系,员工们更重视上下级之间的垂直关系。这种垂直关系意识不仅受权威的影响,而且也受年龄、地位、身份和相互所属关系的影响。对经营者的尊敬和对上级的绝对服从意识,是企业实现高度集权化决策的重要因素之一,也被评价为员工的美德。例如,韩国企业的员工把错事归罪于自己的责任,把功劳归于上司视为理所当然。立功受奖,爱说“全靠社长栽培……”,对上司的意见提出反对时,爱说“话是不错,不过……”之类的话。韩国企业的每个成员都按符合于自己的身份和行为的规范行事。对维持企业组织的秩序是有好处的。

从上述韩国企业运营过程中所体现的儒学因素中,我们可以做这样的总结:韩国企业的经营是基于传统的社会文化基础之上的,即使企业经营是按西方式构建的,但不能否认儒学思想对其经营者和参与者的思想意识的潜移默化的影响。面对社会挑战,韩国企业经营模式中的权威主义价值观逐渐向适应社会转型的人本主义价值观转变。主要表现在:韩国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鼓励员工的创新意识增强,利用技术创新积极发展包括文化技术在内的各种新型技术,提高韩国企业文化竞争力。借助制度创新,通过进入开放的教育市场,吸引高层次人才,引进竞争机制,为企业的未来发展提供人力资本的保证。企业强调组织成员的团结,积极致力于培养共同的奋斗目标,从而形成了共同体式的企业文化。

【参考文献】李锐锐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2]杨永骝,沈圣英著.南朝鲜[M].世界知识出版社,1985

[3]李庆臻,金吉龙编.韩国现代化研究[M].济南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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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巴殿君.韩国社会传统文化与企业经营[C].辽宁大学•第六届韩国传统文化国际学术讨论会,2005,(8)

[7]周菲.韩国文化转型中的企业价值观研究[C].辽宁大学•第六届韩国传统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2005,(8)

[8]谢晓娟.韩国现代进程中的儒家文化的当代审视[C].辽宁大学•第六届韩国传统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2005,(8)

[9](韩)韩国社会学会编,周四川译.韩国社会走向何处[M].东方出版社,1993

[10](韩)朴永信.对一个新兴工业化国家的社会—文化分析:韩国的经历[M].复旦大学韩国研究中心编,韩国研究论丛(第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11](韩)崔根德著,金强一译.韩国儒学思想研究[M].学苑出版社,1998

伦理学思想论文例2

二、思想实验方法在伦理学中应用的局限性

(一)知识论话语的限制

“思想实验”这一研究方法通过假想的程序设计和合乎逻辑的思维推理引出问题并得出悖论,这种研究方法背后所展现的思维方式(假想实验、逻辑推理、归谬反证等)是以知识论话语为背景的,而伦理学具有实践性质,诉诸于价值领域的探讨,知识论的思维取向与伦理学的价值论视野并不能够得到很好的结合。“电车难题”这一伦理学思想实验中设计者试图引出“功利主义”和“义务论”这两种伦理理论的矛盾冲突,从而使我们陷入到一种理论选择的困境中,这个困境实质上是一种知识论思维的限制,即认为我们必须在一种具有普遍必然性的规范化理论指导下才能够发出确切的行为,从而试图去引发构建一种没有漏洞的理论以确保知识的可靠性。然而,从一个更大的价值论和存在论的视角来看,我们发出一个行为首先是基于具体的实际情境,基于对生活世界自身的价值和意义理解来进行一个综合的判断,而不是出于某一固定理论规范的预先指导,如果想要把这一理论通过逻辑论证普遍化、必然化,就更加不符合价值探讨的思路了。

(二)实验与实际的差异

“思想实验”本质上是一种假想实验,理论上的设想与实际生活的实践存在着一定的距离,理论上所表达出的立场也并不能够蕴含生活实践的全部价值。思维假设中的场景和我们实践生活中的场景具有不同的性质:对于实际生活中的问题而言,我们常常是被动的,因为实际中的问题往往会随时随地发生而并不跟从于我们的主观设想,每一个具体的环境和情境都是随机的。然而,对于思想实验中的问题,我们的出发意图是主动的,即这种假想是特定的、尤其是针对某种理论来建构和设计的。由此多数思想实验针对某一理论观点进行批判和反驳,是一种从观点出发的思路,而不是从问题出发再到观点的思路,理论如果先入为主,这种特定的预先指向性并不利于整个问题的研究进程。伦理学问题的实践性质决定了研究方法需要从实践到理论再到实践,而不是简单的理论内部之争。

(三)行为与行动者分离

随着近代科学的兴起以及随之而来的现代哲学的深刻变革,在现代性的语境之下,伦理学话语也发生了转变,越来越脱离“关怀伦理”而转向“操作伦理”,从以探讨“德性”为主的美德伦理学转向以探讨“行为正当性”为主的功利主义、义务论等主流伦理学说,从一种以“行动者”为中心的德性诉求转向了以“行为”为中心的分析和论证,这也就导致了德性与规范、行动者与行为的分离,用斯托克的比喻来说就是现代道德哲学的“精神分裂症”。而大多数的思想实验研究方法也是在这样的话语转向下应运而生的,马赫作为第二代实证主义的代表,在其《认识与谬误》一书中第十一章以“论思想实验”为题展开论述,这一般被认为是思想实验最早作为一种正规的学术研究方法出现并被应用,可见这一研究方法在某种程度上带有科学主义和行为主义的色彩,是话语转向的一种表现。在亚里士多德和孔子的时代,人们关注以行动者为中心的德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所要考察和评判的不仅仅是一个行为本身,而是包括发出这个行为的行动者,“对每个人来说,适合他的品质的那种实现活动最值得欲求。”一个人在生活实践中获得优良的德性与他做出合乎德性的行为是一致的,成为好人与做好事可以是内在统一的,行动者作为一个本体概念蕴含着德性、规范和幸福本身。而现代伦理理论的代表功利主义和义务论所关注的则是行为自身的合理性,无论行动者是一个怎样的人,只要他的行为选择符合规范,就是可以被接受的,即“人们只是为了确定何种行为是达到这种善的正当(正确)手段而追求关于目的的知识。”“行为中心”的理论追求“好的行为”,而“行为者中心”的思路则朝向“好人”、“好生活”这样更大的图景。如果我们把伦理学中“电车难题”这一思想实验所得出的悖论放置在亚里士多德和孔子的时代,也许并不会符合那样一种话语体系,是否转动方向盘和是否把桥上的胖子推下去这些行为选择并不意味着某人是一个功利主义者或义务论者,而很可能是反映了某人拥有某种德性。并且,出于一种德性也许并不妨碍他在前后不同的情境下做出看似矛盾的行为选择。例如在第一种情境下他选择转动方向盘以一救五,这说明他具有衡量并珍爱生命的意识,在第二种情境下他没有选择将桥上的胖子推下去,则意味着他拥有怜悯之心,而前后这两种德性是不会相互矛盾的,即便他在行为上作出了看似矛盾的选择,却依然可以用他自身(行动者)的德性来合理解释。如果从这样一个伦理视角重新审视“电车难题”的话,那么这个困境的解答也就不单单是某种悖论或几种理论的内在纠纷了。思想实验方法在伦理学中被应用时,多以行为本身是否合理的反问方式来针对某种理论进行质疑和反驳,在这一方面反映出这种研究方法的话语局限,并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伦理话语的完整性,从伦理学整体的历史变迁上来看,并不能很好地涵盖所有的伦理学话语和评价方式。

伦理学思想论文例3

法兰克福学派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中人数最多、影响最大、延续时问最长的一个学派”一,以其博大精深的思想谱系和敏锐甚至激进的批判基调呈现在世人面前,吸引和汇聚了一大批不同学科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之进行坚持不懈的探索和解读,并由此形成了一道异彩纷呈、错落有致的理论景观。然而,就科学伦理学研究而言,从迄今可查的文献来看,以往关于马尔库塞、弗洛姆、哈贝马斯等主要代表人物的科学伦理思想的人头式总体评述居多,但专门从科学伦理学的学科视角出发,并且对整个学派的科学伦理思想进行总体把握和深入挖掘的著作并不多见。而陈爱华教授历经八载、几易其稿而最终出炉的新作《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的历史逻辑》(以下简称《历史逻辑》),正是对这一巨大学术空白的填补。

陈爱华教授长期致力于科学伦理学和国外马克思主义的研究与教学工作,在此书之前已经陆续出版了《现代科学伦理精神的生长》和《科学与人文的契合——科学伦理精神历史生成》两部科学伦理学方面的学术专著。同时,在《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自然辩证法研究》、《道德与文明》等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了100多篇相关的学术论文,具有深厚的哲学功底和丰富的写作经验。与前两部专著相比,《历史逻辑》这部46万多字的专著.在秉承其“论从史出”一贯风格的基础上,立足于科学伦理学,对法兰克福学派社会批判理论中科学伦理观的思想来源、内涵、历史演进及其伦理价值作了有力的透视,提纲挈领、深入浅出地将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演进的历史逻辑清晰地剖析在读者面前,为我们透彻理解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演进中的三次批判的理论高峰、三次批判理论指向的转折和三大科学伦理理论的建构以及其理论特质、理论局限性和当代价值提供了一个重要的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客观历史向度。该书立意新颖,气势恢弘,观点鲜明,内涵丰富,层次清晰,论述翔实,整体来看,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第一,史论结合。著者在阐述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历史演进的过程中,并没有拘泥于一般学术史著作的历史叙述写作样式,而是在解读与此发展历程、思想来源相关的文本的基础上,运用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的观点和唯物辩证法以及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力求将史与论、微观与宏观、流派脉络与思想逻辑、思想家著述与时代状况等要素融会贯通起来,通过比较完整的史料梳理,阐释和分析该学派在批判理论视阈中从对理性的伦理批判,到科学社会功能的伦理批判,再到自然观的伦理批判的科学伦理思想层层演进的理论逻辑及其伦理价值,生动地刻画了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生长流变的历史图像和内在逻辑。这一点在该书的第三篇《批判的理性伦理观》上体现得尤为明显。在该篇中,在论及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的理性伦理观的生成之时,著者是在传统理性观和批判理性观的历史对比中,从揭示批判理性观的伦理问题式与历史上黑格尔的理性伦理观和辩证法、韦伯的理性观、卢卡奇的物化论和科学伦理观以及同时代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哲学家的思想如海德格尔在《世界图象的时代》、《科学与沉思》、《技术的追问》中具有科学伦理意蕴的问题和理论之间的多重渊源关系出发,来展开论述该学派是如何对工具理性进行批判和如何确立反实证主义伦理观的。在著者深厚的学术功底的支持下,史论结合的写作手法不仅使读者对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与传统和现代西方哲学的源流关系有了清晰的认识,而且使批判的理性伦理观的论述同时拥有了历史的厚度和理论的高度两种难能可贵的品格,也为后面两篇《批判的科技——社会伦理观》和《批判的自然伦理观》的建构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应该说,正是这种以史立论、论从史出、史论结合的研究方法,使该书的历史和逻辑线索清晰可见且相得益彰,理论创新有根有据而不显突兀,从而有别于一般的流派史学论著。

第二,经典文本的深度解读和全新研究范式的建构相结合。在该书中,著者对马克思有关的经典著作如三部手稿《1844年经济学一哲学手稿》、《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的科学伦理思想的研究和对《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自然伦理观的研究,并没有停留在资料性的简单评述和引用阶段,而是在深刻透视和洞悉这些作为解读构架而存在的哲学文化视域的前提下,以此构建的特定历史语境为历史支援性背景,再以驾驭型的哲学话语真正进入言说者语境,由此试图准确把握论说对象的深层“问题式”,将之融入到对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的论述之中。这种西方马克思主义与科学伦理学的“对接”和嫁接工作,淋漓尽致地体现了该书“出入文本”的特色,毫不夸张地说,著者对经典文本的精耕细作本身就是一项十分具有原创意义的研究工作。此外,在“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的主题下,著者对马克思经典文本的研读实际上表明该书中隐含着一条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与马克思科学伦理思想的对比线索。事实上,著者在该书中不仅从不同的视角和层面对比和分析了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视阈中的科学伦理思想与马克思科学伦理思想的异质性,而且在总结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的得失时,也是结合马克思科学伦理思想进行的。如著者在论述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的哲学倾向与理论局限时,指出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的伦理观的理论前提是基于一种批判理性与人文主义结合的伦理悬设,而不是马克思科学伦理观的依据客观历史的自身发展,结果导致法兰克福学派的科学伦理思想呈现出只注重伦理的批判或理性的批判的特质,没有充分意识到扬弃和消除资本主义条件下科学技术应用的负面效应的最终根据并不是在于是否确立了批判理性的权威,而是制约和决定这种现象的存在与发展的更高的历史规律,从而造成了他们批判的伦理观的不足之处和与马克思科学伦理观的相异之处。由此可见,著者将经典文本解读与自身体系建构相结合,在这两个重要的理论前提上搭建了一个进行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研究的基础性科学平台,将经典文本转换成理论创新的思想资源.不仅使该书对法兰克福学派科学伦理思想演进的历史逻辑的分析和论述超越了就史论史的做法。而且使文本研究的学术价值得到思想的拓展,富有科学性与创见性。

伦理学思想论文例4

台湾的荀子研究目前方兴未艾,硕士论文已有四十多篇,博士论文的总数也将累增至接近十篇,并出版了多本专著,代表性的有牟宗三《名家与荀子》(台北:学生书局,1982年版)、陈大齐《荀子学说》(台北:中华文化出版事事业委员会,1954年)、韦政通《荀子与古代哲学》(台北:台湾商务印馆,1966年)、劳思光《中国哲学史》(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崇基书院,1968年)等,内容涉及荀子的政治思想”、“荀子的经济思想”、“荀子的道德思想”、“荀子的文学思想”等方面。而国内从建国以后至1976年,由于处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荀学研究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1977年后近30年,荀学及其伦理思想研究方兴未艾、如火如荼,特别是与历史学、人学、经济学、生态学等新兴学科相结合,产生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著述不断、创建迭出。本文试对港台及国内这一历史时期荀子伦理思想研究状况做一番梳理,以为研究者提供一点可资参考的资料和线索。综述主要以各个历史时期的专著和论文为分析原本而展开。

一、港台地区荀子及其伦理思想研究概述

三十年来港台荀学研究一种意涵就是补孟子内圣学的不足,由于过去这三十多年来牟宗三派的新儒家学者在台湾“中国哲学界”里有相当大的影响力,而且建立了一种“道德形上学”的论述架构,有部分台湾的儒学研究者可能是针对该派主张“孟子为儒学正宗”之论而阐扬荀子的。

这一时期荀子研究者主要包括七类:其一是以牟宗三和陈大齐最先出和最重要,徐复观、韦政通、劳思光三人稍晚出也稍次要;其二是以牟宗三的弟子蔡仁厚、李涤生、周群振等比较突出,他们基本上都在发扬师说;其三是台大中文系的老师龙宇纯和政大中文系的老师熊公哲,他们的格调比较近于传统训诂之学;其四是借引二次大战后的“新西学”来讲论荀子义理的台大中文系老师张亨;其五是辈份较低的大学老师;其六是近十年来有著作输入台湾的一些大陆荀子研究者,如廖名春、马积高等;其七是少数有著作被翻译为中文的欧美学者,如柯雄文等。

在此就港台地区荀子研究者之间的异同略作分说。首先牟宗三所代表的研究者可称为“道学派”,倾向于把荀子纳入所谓“内圣外王”的道学框架中讨论,着重其“性恶”之辨;陈大齐所代表的研究者可称为“文学派”,倾向于把《荀子》当作一般思想文献来处理,着重其“礼义积学”之论。与牟氏同被认定为“新儒家”之一的徐复观以及众多牟氏的弟子都属于“道学派”。与新儒家保持一定距离的韦政通、劳思光、张亨亦然。龙宇纯和熊公哲则属于“文学派”。其次,“道学派”在学术界的地位与“文学派”相互批评。再次,道学派”与“文学派”在荀子诠释上之同异点在于:两派皆同意荀子思想偏重于礼义这一面。两派之间最明显的分歧点就在如何看待荀子性恶说这点上。如果认为性恶就是指本质上的恶,那就是“道学派”;相反,如果认为荀子性恶只是指顺之而无节才恶,那就是“文学派”。又再次,“道学派”的荀子研究者行文讲话都带有训诲的意思或者求道的意味,这在“文学派”看来是不真实的,况且荀子本身就特别平实而有条理。

二、国内荀子伦理思想研究述评

1、荀子伦理思想研究的初始期

第一阶段从1977年到1986年。文化大革命后,中国学术界对荀子的思想归属重新澄清,而归于儒家。同时,一些学者突破文革前对荀子思想的认定形式,提出一些新的观点和思想。关于伦理思想,一些学者在专著里已有涉及,朱伯崑在《先秦伦理学概论》从“礼为行为的最高准择”、“论礼的起源和意义”、“性恶论”、“修养方法”四个方面展开论述,基本上把荀子人性论定性为性恶论;并总结说,“荀况人性论的根本错误,是不懂得人的社会性……不懂得人类社会生活的物质基础,其结果向人的自然属性中寻找人生活的依据”[1],其实,荀子提出“群分说”,“礼以养情说”,“制民之产说”,确是看到物质对道德的促进作用,此段议论有失公允。对于道德修养论,评价是客观的,反映了荀子伦理思想的基本精神,

这一阶段出版了四部著作。一部是“北京大学”《荀子》注释组注释的《荀子新注》(中华书局1979年版),该书以王先谦《荀子集解》为底本,吸收了前人及现代人的一些研究成果,对《荀子》三十二篇进行了校勘和注释。

另一部是夏甄陶的《论荀子的哲学思想》(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该书对荀子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价值作了全面阐发,基本上代表当时的最高水平。但是,作者的思想受历史的局限,因而有的结论又显得教条僵化。而且,对荀子的伦理思想也没有涉及。

第三部是胡玉衡、李育安的《荀况思想研究》,该书以论文的形式,把荀子的思想分十一个部分来探讨,尤其是该书对荀子的伦理思想第一次作了比较系统的探讨。“荀况把伦理道德的问题与治国安邦的根本大事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论述伦理道德时,他能跳出把礼仪道德只作为规范人们日常生活行为的狭隘小圈子”[2],同时,作者还深刻地分析了善恶、荣辱、君子小人三对伦理范畴以及荀子的道德修养论。最后,作者总结认为,荀况的伦理道德观是以治国安邦为最高目标,使道德的内容和标准达到更高的境界,道德教育与施行法治必须紧密结合起来,不可偏废。可以说,作者基本把握了荀子伦理思想的精神,紧密结合文本去解读而没有泛泛而谈。

第四部是向仍旦的《荀子通论》。对于伦理思想没有专门探讨,而是分散于一些章节中,关于人性论,作者在分析先秦诸家人性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所谓人之性恶,是破孟子性善论的;所谓‘其善者伪也’是立自己的观点,阐明人的善良德行是后天人为之功的”[3]。可见,他所认为的荀子人性论在于强调人应当主观努力去改造人的自然本性,是人性改造论,这就基本定性荀子说的人性是恶的,但作者第一次探讨了心在道德认识中的作用,认为“伪”是经过心的思虑的结果,这无疑是深刻的。同时,作者还探讨了“行”在德性形成中的意义,“但是,也必须看到荀子所说的‘行’是指个人在道德修养方面的行为” [4l,这就突破了前人研究荀子知行观仅限于认识论的局限,而是把“行”放在更广阔的道德视域中去考察,赋予“行”以更深刻的道德内涵和更深远的道德前景。但他认为荀子“行”的目标和范围是应该划定在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和封建道德范畴之内的,这无疑是说荀子的“礼仪”是封建的道德范畴,从而打上了深深的阶级思维的烙印。

2、荀子伦理思想研究的发展期

第二阶段从1987年一1997年。这十年发表了近百篇研究荀子的文章。学界开始从多个角度去审视、研究荀子的思想,主要探讨了荀子的天人观、人性论、心性论;侧重于从文化学、伦理学的角度去解读荀子。如惠吉星说:“荀子思想同殷周传统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荀子不仅对六经的传授作出过重要贡献,他的思想也深受六经的影响。”[5]樊浩教授在其专著《中国伦理精神的历史建构》中指出,“荀子继承并发挥了孔子伦理中礼的精神,成为宋明时期中国伦理精神大综合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思想来源。”[6]并且通过与孟子的伦理思想比较指出:“荀子学说的使命表现为先秦思想的批判性总结,实际上标志着民族伦理精神生长的第一阶段的完成”[7],还系统精辟地论述了“礼的精神”、“性恶论”、“化性论”,为荀子伦理思想的研究建构了框架并指明了方向。

这一阶段主要出版了三部专著,一部是惠吉星的《荀子与中国文化》,该书从人类文化学的角度去探讨荀子伦理思想,如第五章第二节的第二部分“修身与教化”;第七章第四节“荀子与中国古代道德认识论”。关于“修身与教化”,作者认为,荀子从性恶论出发,不相信人的内在本性和道德自觉,因而十分重视礼仪法度的规范作用,治国的关键还是教化,而教化百姓应以正己修身为主。此段论述已经指明荀子德性理论与孟子的区别,孟子是强调心的道德自觉的,而荀子强调后天教化修身以成德,但作者没有指出为什么教化能成德,它的条件是什么,即作者忽视心在道德教化中的人文力作用。关于“荀子与中国古代认识论”,作者分析认为,荀子以道德主体作为认识主体,以伦理道德原则作为认识客体,将认识过程作为社会道德实践过程,把人格完善作为认识的最终目标。这是正确的。但遗憾的是作者没有具体展开论述。

第二部专著是王廷洽的《荀子答客问》。作者在第六章探讨了荀子的伦理道德。包括:伦理道德的作用;国君的职责;官员的道德;士、君子、圣人、小人的不同群体;有关孝、礼、仁、义、乐的问题。关于伦理道德的作用,作者归结为三个方面:治国安邦,养情化性,辅助法治。可以说,这三个方面涵盖了荀子礼学思想的全部内容,作者重点诠释了仁义礼乐,“此四者都是伦理道德的规范,是相辅相成的,对他人敬爱应该合情合理,合情合理就应该符合礼制。”[8]其实,在荀子的思想里面,仁为质,义为本,礼为用,互为表里,相互贯通。

第三部专著是孔繁的《荀子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伦理思想主要是修养论,侧重于对文本的解释,其他方面鲜有论述。

3、荀子伦理思想研究的繁荣期

第三阶段从1998年—2007年。这一阶段是荀子研究的活跃和繁荣时期。近十年来,人们对荀子的社会思想、管理思想、生态思想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并从伦理学、人学、历史学、等多角度去解读荀子,侧重于荀子思想向现代文化的转生研究。关于天人观,北京师范大学晁福林教授认为:“荀子的天道观也没有摆脱天命论的羁绊”[9]。关于荀子哲学特质,路德斌教授认为:“荀学与孟学的关系是‘道’同而‘术’不同。”[10]伦理思想方面,对道德修养论、道德教育论以及荀子伦理思想与先秦诸家思想的比较也多有涉及,另外,还侧重于应用伦理方面的研究。关于道德修养论,王易论说,“荀子一方面从人的自然性出发,提出人性本恶论;另一方面又从人的社会性出发,提出了化性起伪的人性改造论和道德修养论。” [11]这方面的文章还可参看《试论荀子的人生修养观》(贺莉:《燕山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年第二期)。关于道德教化理论,有的学者认为,荀子是从他的人性论预设与群居和一社会性存在的内在矛盾出发,论证道德教化的必要性,在道德教化的价值指向和依靠对象上……拓展了教化的崭新途径。[12]当然,也有学者提出不同的看法,方尔加一直以为荀子是孔孟儒家的千古罪人,荀子将道德功利化,是非道德主义。[13]关于这方面的论点还可参看方尔加的著作《荀子新论》(方尔加:《荀子新论》,中国和平出版社1993年版)。在这段期间,老一辈哲学家著作有的又重版,同时还出版了专业的中国伦理思想史的专著,其中涉及荀子伦理思想的,在此不一一赘述。荀子的应用伦理思想,从目前收集的资料看,主要有:家庭伦理思想、生态伦理思想。

在这一时期主要产生了五部专著,基本上可定性为中国哲学方面的著作。这五部著作为:韩德民的《荀子与儒家的社会理想》(齐鲁书社2001年版);郭志坤的《旷世大儒——荀况》 (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马积高的《荀学源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储昭华的《明分之道——从荀子看儒家文化与民主政道融通的可能性》(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陆建华的《荀子礼学研究》(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该书从哲学层面全面解析荀子礼学的内容、结构和体系。认为荀子礼学以礼的价值说明为思维的起点,以礼以解蔽的诸子批判为终点。论著在第四章提到荀子伦理思想——道德规范。著者认为,礼为德,而非普通之德,而是诸德之总德,礼是人际交往中必备的敬、孝、悌、慈、惠等诸德的总和,这样,礼落实于君道、臣道、父道、臣道、父道、子道、兄道、弟道、夫道、妻道中,就体现为公、忠、慈、孝等伦理道德。

三、荀子伦理思想研究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态势

目前学界已开始超越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两极对立的模式,从多个角度去探讨荀子伦理思想,并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从总体上看,虽然研究视角有所转换,研究方法有一定突破,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从近几年发表的研究论文看,探讨问题的侧重点仍在天人观、人性论、认识论等几个方面,选题重复,而伦理学方面研究的成果更少,更没有形成体系,虽然有的学者从人学、历史学、生态学等角度去解读荀子的伦理思想,但探讨的问题仍在人性论等几个方面。最近几年的研究虽已偏向道德教育、道德修养、道德教化,并且试图与西方的伦理思想进行比较,但如果把握不好,以西方的逻辑范畴、学术话语套用荀子的文本语言,解读荀子的文本思想,势必对荀子的伦理思想造成误解。

因而,在东西方德性伦理思想回归的大的氛围下,紧密结合荀子文本,借鉴港台的已有研究成果以及出土的最新史料,用中国哲学、更多的是道德哲学的语言对荀子的德性伦理思想进行重新挖掘整理,以彰显荀子德性伦理思想的教化价值以及荀子伦理精神在构建中国伦理精神中的作用,这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因此,未来荀子伦理思想的研究学界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第一,应紧密结合中国现代社会在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所出现的道德问题,深入发掘荀子伦理思想可资借鉴的理论资源,重点侧重于家庭伦理、经济伦理、生态伦理等应用伦理方面的研究,这是其一;其二,应紧密结合西方伦理思想的资源进行中西比较研究,可以说,荀子的人性论、教化论和基督教的原罪说、卢梭、霍布斯的性恶论以及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黑格尔等思想家的人性论、修养论都有可比较处,通过比较以深化对荀子伦理思想的理解并彰现其理论价值;第三,应紧密结合先秦孔孟儒家心性德性伦理思想,去正确、客观分析荀子思想中的天、人、心、性、人性、情、欲、礼、义等规范和范畴,并在此基础上展开对荀子伦理思想的挖掘和整理,从而重新展现荀子伦理思想德知、规范、德性、德行、德治分而互动,道德他律与自律辩正统一的道德生态。

参考文献 :

[1]朱伯崑:《先秦伦理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106、106、116页。

[2]胡玉衡、李育安:《荀况思想研究》,中州书画社1982年版,第51页。

[3][4]向仍旦:《荀子通论》,福建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第62、66页。

[5]惠吉星:《荀子与中国文化》,贵州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页。

[6][7]樊浩:《中国伦理精神的历史建构》,江苏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27、128页。

[8]王廷洽:《荀子答客问》,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63页。

[9]晁福林:《论荀子的“天人之分”说》,《管子学刊》(淄博)2001年第2期。

[10]路德斌:《试论荀子哲学的特质及其对儒家道统之意义》,《孔子研究》(济南)2003年第2期。

伦理学思想论文例5

对于苟子伦理思想的研究,在辛亥革命及至民国时期一些思想家、哲学家的专著里已多有论及,如蔡元培先生所著的《中国伦理学史》(东方出版社1996),就系统地探讨了苟子思想的天人观、性恶说、性论之矛盾、修为之方法、礼等,关于人性论,先生认为,苟子以人类为同性,与孟子是相同的。故持性恶之说,则谓人人具有恶性。并且指出,苟子所谓善,是与意识之善有别的,故其说尚不足以自立,而其依据学理之倾向,则已胜于孟子。后冯友兰在其专著《中国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第二版)、张岱年在《中国哲学大纲》(三联书店2005)对苟子伦理思想的人性论、修养论、道德之起源、礼之用诸方面也有论述,但基本上是在中国哲学大的视阈内的知识的介绍,可为后学研究苟子及其伦理思想作学理上的说明和奠基。建国以后至1976年,由于处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苟学研究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只有李德永著《苟子》(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一书,对伦理思想书中也没有涉及。而1977年后近30年,苟学及其伦理思想研究方兴未艾、如火如荼,特别是与历史学、人学、社会学、经济学、生态学等学科相结合,产生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著述不断、创建迭出。本文试对这一历史时期苟子伦理思想研究状况做一番梳理,以为研究者提供一点可资参考的资料和线索。综述主要以各个历史时期的专著和论文为分析原本,分三个阶段而展开。

一、1977年至1986年:荀子伦理思想研究的初始期

第一阶段从1977年到1986年。文化大革命后,中国学术界对苟子的思想归属,重新澄清,否定了文革前把苟子归于法家的论调,而归于儒家。特别是南京大学前任校长匡亚明教授认为苟子的思想核心是“礼”,“礼”是儒家思想的基本范畴,因而苟子当属儒家无疑。同时,一些学者突破文革前对苟子思想的认定形式,提出一些新的观点和思想。

关于伦理思想,一些学者在专著里已有涉及,朱伯昆在《先秦伦理学概论》从“礼为行为的最高准择”、“论礼的起源和意义”、“性恶论”、“修养方法”四个方面展开论述。关于性恶论,他说,“把人的自然属性,看成人性的本质,并且把好利恶害归之于人的自然属性,认为自然属性是同道德行为对立的.从而以自然属性为恶”…,可以看出,基本上把苟子人性论定性为性恶论;并总结说,“苟况人性论的根本错误,是不懂得人的社会性……不懂得人类社会生活的物质基础,其结果向人的自然属性中寻找人类生活的依据”,其实,苟子提出“群分说”,“礼以养情说”,“制民之产说”,确是看到物质对道德的促进作用,此段议论有失公允。对于道德修养论,评价是客观的,反映了苟子伦理思想的基本精神,“苟况把道德品质看成是教育和环境的产物,因此其修养方法则注重‘学’、‘行”’。包遵信认为“苟子的宇宙观是形而上学的宇宙观”。从而引起学界对苟子天人观的重新讨论和再认识。

这一阶段出版了四部著作。一部是“北京大学”《苟子》注释组注释的《苟子新注》(中华书局1979年版),该书以王先谦《苟子集解》为底本,吸收了前人及现代人的一些研究成果,对《苟子》三十二篇进行了校勘和注释。

另一部是夏甄陶的《论苟子的哲学思想》(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该书对苟子的天人观、社会观、逻辑论、辩证法等思想作了深入系统地探讨,以及对苟子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价值作了全面阐发,基本上代表当时的最高水平。但是,作者的思想受历史的局限,因而有的结论又显得教条僵化。而且,对苟子的伦理思想也没有涉及。

第三部是胡玉衡、李育安的《苟况思想研究》,该书以论文的形式,把苟子的思想分十一个部分来探讨,包括:论苟况的唯物主义思想;论苟况的朴素辩证法思想;论苟况的政治思想等。尤其是该书对苟子的伦理思想第一次作了比较系统的探讨。文章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苟子伦理思想与政治、法律的相互关系,“苟况把伦理道德的问题与治国安邦的根本大事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论述伦理道德时,他能跳出把礼仪道德只作为规范人们日常生活行为的狭隘小圈子,把它看成是发展国家政治经济、安定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富国裕民的组成部分”,同时,作者还深刻地分析了善恶、荣辱、君子小人三对伦理范畴以及苟子的道德修养论。最后,作者总结认为,苟况的伦理道德观是以治国安邦为最高目标,使道德的内容和标准达到更高的境界,道德教育与施行法治必须紧密结合起来,不可偏废。可以说,作者基本把握了苟子伦理思想的精神,紧密结合文本去解读而没有泛泛而谈。

第四部是向仍旦的《苟子通论》,该书以唯物唯心二分的思想路径,探讨苟子的宇宙观、性恶论、社会观等。对于伦理思想没有专门探讨,而是分散于一些章节中,关于人性论,作者在分析先秦诸家人性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所谓人之性恶,是破孟子性善论的;所谓‘其善者伪也’是立自己的观点,阐明人的善良德行是后天人为之功的”。可见,他所认为的苟子人性论在于强调人应当主观努力去改造人的自然本性,是人性改造论,这就基本定性苟子说的人性是恶的,但作者第一次探讨了心在道德认识中的作用,认为“伪”是经过心的思虑的结果,这无疑是深刻的。同时,作者还探讨了“行”在德性形成中的意义,“但是,也必须看到苟子所说的‘行’是指个人在道德修养方面的行为”,这就突破了前人研究苟子知行观仅限于认识论的局限,而是把“行”放在更广阔的道德视域中去考察,赋予“行”以更深刻的道德内涵和更深远的道德前景。但他又坚持当时浓郁的阶级气氛,认为苟子的“行”的目标和范围是应该划定在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和封建道德范畴之内的,这无疑是说苟子的“礼仪”是封建的道德范畴,从而打上了深深的阶级思维的烙印。

二、1987年至1997年:荀子伦理思想研究的发展期

第二阶段从1987~1997年。这十年发表了近百篇研究苟子的文章。学界开始从多个角度去审视、研究苟子的思想,主要探讨了苟子的天人观、人性论、心性论;侧重于从文化学、伦理学的角度去解读苟子。如惠吉星说:“苟子思想同殷周传统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苟子不仅对六经的传授作出过重要贡献,他的思想也深受六经的影响。”’樊浩教授在其专著《中国伦理精神的历史建构》中指出,“苟子继承并发挥了孔子伦理中礼的精神,成为宋明时期中国伦理精神大综合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思想来源。他的伦理精神,在根本思想内容上与孟子处于对立的地位”,并且通过与孟子的伦理思想比较指出,“孟子讲主观性的仁义,苟子讲客观性的礼义;孟子主性善,苟子主性恶;孟子言反身而诚,苟子言教化习行……苟子学说的使命表现为先秦思想的批判性总结,实际上标志着民族伦理精神生长的第一阶段的完成”,还系统精辟地论述了“礼的精神”、“性恶论”、“化性论”,为苟子伦理思想的研究建构了框架并指明了方向。

这一阶段主要出版了三部专著,一部是惠吉星的《苟子与中国文化》,该书从人类文化学的角度,把苟子的思想与中国古代文化建设结合起来,深入探讨了苟子的自然观、人性论、认识论以及苟子与中国礼文化、法律文化、政治文化的关系,指出苟学是战国文化重建过程中最重要的成果之一。关于伦理思想,作者专门辟出一些章节探讨,如第五章第二节的第二部分“修身与教化”;第七章第四节“苟子与中国古代道德认识论”。关于“修身与教化”,作者认为,苟子从性恶论出发,不相信人的内在本性和道德自觉,因而十分重视礼仪法度的规范作用,治国的关键还是教化,而教化百姓应以正己修身为主。此段论述已经指明苟子德性理论与孟子的区别,孟子是强调心的道德自觉的,而苟子强调后天教化修身以成德,但作者没有指出为什么教化能成德,它的条件是什么,即作者忽视心在道德教化中的人文力作用。关于“苟子与中国古代认识论”,作者分析认为,苟子以道德主体作为认识主体,以伦理道德原则作为认识客体,将认识过程作为社会道德实践过程,把人格完善作为认识的最终目标。这是正确的。但遗憾的是作者没有具体展开论述。

第二部专著是王廷洽的《苟子答客问》。专著以问答的方式展现了苟子思想的全貌——思想渊源、哲学、政治、经济、教育学、心理学。作者在第六章探讨了苟子的伦理道德。包括:伦理道德的作用;国君的职责;官员的道德;士、君子、圣人、小人的不同群体;有关孝、礼、仁、义、乐的问题。关于伦理道德的作用,作者归结为三个方面:治国安邦,养情化性,辅助法治。可以说,这三个方面涵盖了苟子礼学思想的全部内容,作者重点诠释了仁义礼乐,“此四者都是伦理道德的规范,是相辅相成的,对他人敬爱应该合情合理,合情合理就应该符合礼制,既然能够做到仁、义、礼,那么人们之间的关系就应该和谐”。其实,在苟子的思想里面,仁为质,义为本,礼为用,互为表里,相互贯通,正如苟子所说,“三者皆通,然后道也”。

第三部专著是孔繁的《苟子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该书是以专题的形式对苟子的礼、法、王霸、正名、人性等思想进行梳解,从而使读者对苟子的学说有一个总体上的把握。伦理思想主要是修养论,侧重于对文本的解释,其他方面鲜有论述。

三、1998年至2007年:荀子伦理思想研究的繁荣期

第三阶段从1998—2007年。这一阶段是苟子研究的活跃和繁荣时期。近十年来,人们对苟子的社会思想、管理思想、科技思想、生态思想等进行了深人探讨,并从伦理学、人学、历史学、社会学、文化学等多角度去解读苟子,侧重于苟子思想向现代文化的转生研究,且提出一些代表性的观点和见解。

关于天人观,晁福林教授认为:“苟子虽然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但他又对制的范围作了很多限制,苟子的天道观也没有摆脱天命论的羁绊。”关于苟子哲学特质,路德斌教授认为:“从‘道统’的角度说,苟学与孟学的关系是‘道’同而‘术’不同。”伦理思想方面,对道德修养论、道德教育论以及苟子伦理思想与先秦诸家思想的比较也多有涉及,另外,还侧重于应用伦理方面的研究。关于道德修养论,王易论说:“苟子一方面从人的自然性出发,提出人性本恶论;另一方面又从人的社会性出发,提出了化性起伪的人性改造论和道德修养论。这方面的文章还可参看《试论苟子的人生修养观》(贺莉:《燕山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年第二期)、《苟子道德修养观探析》(刘玉明迟淑荣:《淄博师专学报1998年第1期》)、《苟子修身养心论》(姜元奎张华松:《东岳论丛》2006年第1期)。关于道德教化理论,有的学者认为,苟子是从他的人性论预设与群居和一社会性存在的内在矛盾出发,论证道德教化的必要性,在道德教化的价值指向和依靠对象上,既突显人的主体性地位,又强调环境对人的影响,强调实践理性的作用,拓展了教化的崭新途径…。当然,也有学者提出不同的看法,方尔加一直以为苟子是孔孟儒家的千古罪人,苟子将道德功利化,是非道德主义¨。关于这方面的论点还可参看方尔加的著作《苟子新论》(方尔加:《苟子新论》,中国和平出版社1993年)。在这段期间,老一辈哲学家著作有的又重版,同时还出版了专业的中国伦理思想史的专著,其中涉及苟子伦理思想的,在此不一一赘述。

苟子的应用伦理思想,从目前收集的资料看,主要有:家庭伦理思想、生态伦理思想。对于生态伦理思想,作者认为“苟子在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时,把人类对自然的改造和尊重统一起来,人在自身的生存而对自然进行改造和利用的过程中,必须把这种改造和利用限定在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遵循上”。文章重点讨论了“制天命而用之”的生态涵义,指出这不是“人定胜天”,更不是“人类中心主义”命题,在此概念区别的基础上,讨论了自然的内在价值以及德福一致的观念。

对于苟子的家庭伦理思想,作者主要论述了家庭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思想特点、它的封建性与现代价值。文章围绕苟子提出的五伦展开论述,认为苟子纳礼人孝,“改造了作为仁的宽、惠,而把它们纳人父慈的范畴。这就比孔子抽象地说父慈具体多了,也比孟子所谓的‘父子有亲’更加明确”。作者提出父子、兄弟、夫妻三方应遵循礼系统地实行,而不可偏废一方,并且把讲求道德权利义务和排斥愚忠愚孝作为科学性的两个方面,还强调了家庭当中的德——得相通原理:父子不得不亲,兄弟不得不顺,男女不得不欢。

可见,学界从不同角度,用不同的研究方法去解构苟子是当前苟学研究的基本趋势,而且在人性论、天人观等不同思想领域提出不同的观点,代表了当前苟学界研究的发展趋势和最高水平。

在这一时期主要产生了五部专著,基本上可定性为中国哲学方面的著作,对苟子伦理思想研究鲜有涉及。这五部著作为:韩德民的《苟子与儒家的社会理想》(齐鲁书社2001);郭志坤的《旷世大儒——苟况》(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马积高的《苟学源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储昭华的《明分之道——从苟子看儒家文化与民主政道融通的可能性》(商务印书馆2006);陆建华的《苟子礼学研究》(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该书认为苟子礼学以礼的价值说明为思维的起点,以礼以解蔽的诸子批判为终点;苟子礼学包括礼之价值论、礼之发生论、礼之本质论等内容。论著在第四章提到苟子伦理思想——道德规范。著者认为,礼为德,而非普通之德,而是诸德之总德,礼是人际交往中必备的敬、孝、悌、慈、惠等诸德的总和,这样,礼落实于君道、臣道、父道、臣道、父道、子道、兄道、弟道、夫道、妻道中,就体现为公、忠、慈、孝、友、恭、和、柔等伦理道德。

伦理学思想论文例6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 教学 改革

    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亦称马克思主义道德学说、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指的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础的关于道德的科学理论,它是无产阶级科学世界观的有机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教学,主旨在于使学生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培养学生的道德理论素质,树立正确的伦理观、人生观。加强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教学改革,是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研究本身和社会发展的必然需要。

    一、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教学现状

    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传人我国已有近l00年的历史,但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教学的蓬勃发展是在改革开放以后。1979年,中央有关部门决定恢复伦理学学科建设,并积极准备在高校开设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课程。1980年,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伦理学研讨进修班,随后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教学在部分高校开始教学试点,此后逐步推开。目前,全国开设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课程的高校有上百所,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教学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随着全球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拓展和深人,人们的伦理关系、道德观念、价值信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与我们现有的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教学处于一种不相适应的状况。

    一方面,教材滞后于时展。近些年来,各种版本的伦理学教科书相继出版,数量较多,但在章节编排、观点表述、论证思路等方面基本上大同小异,内容上没有大的更新和突破,许多内容学生在高中阶段已接触过。教科书中的理论距离现实较远,存在虚空倾向,失去了深厚的历史感、强烈的现实感,难以回答目前社会上大多数人所关注的一些重要的伦理道德问题。对许多问题的阐析,往往限于一般道德理论上的推演、思辨,忽视了对作为道德主体的人的研究,只剩下空洞的道德说教,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教条主义倾向,难以激发学生对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学习兴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新形势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课题,需要我们加以回答。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们的道德观念正在发生着冲突和变革,善与恶的斗争以新的形式表现出来,人们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难以选择,迫切需要有科学的道德理论加以指导。但现有教科书中,或是回避某些复杂而敏感的问题,或仅仅是引经据典讲干巴巴的大道理,而缺少来自现实生活的、实实在在的分析与说明,因而不能正确地、客观地回答学生们所面临的各种道德问题而使学生感到不满和失望。因此,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教学必须进行相应改革。

    另一方面,教学方法上以讲授为主,讨论、试验、调查研究等方法处于辅助和弱势地位;以教师为中心,授课方式大多还是采取教师讲课、学生记笔记的“课本+粉笔+黑板”的陈旧教学模式,师生之间缺乏应有的讨论和互动,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无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利于学生创新潜力的挖掘和创新素质的培养,教学效果欠佳。在课程考核上,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尚未建立起来,考核指标偏重于定量化分析。课程的教授效果、学生的学习成果,往往通过期末闭卷考试来进行,考试内容就是老师的平时讲解,未讲解的不在考核范围之内,所以,考核实质上仅仅考查的是学生的记忆力。但是,课程教学效果和课程时数不是必然的正比关系,考核结果和课程教学效果的显现也不具有同步性。以考试结果作为课程教授效果、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依据,这有悖于学习的目的。

 基于上述问题,对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教学改革迫在眉睫。

    二、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教学改革

伦理学思想论文例7

中图分类号:B561.2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1-0061-02

随着当代西方美德伦理学的兴盛与发展,国内外伦理学界对西方伦理思想史中的美德思想的研究也逐步升温,此外,休谟伦理学具有极强的美德伦理倾向,因而国内外学者越来越重视休谟美德思想的研究。本文旨在通过梳理近些年以来国内外休谟美德思想研究现状,分析其中的趋势与不足,阐明休谟美德思想对于美德伦理学发展的影响和可能的积极意义。

一、休谟美德思想的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学界对休谟伦理学的研究多集中于“是与应当”等元伦理学问题以及与道德判断、道德动机等有关的道德心理学问题,关注视角多为其情感主义立场。除了对休谟伦理思想中美德思想的一般性转述,极少专论其美德或德性思想。如曾晓平(2001)在《道德原则研究》的译者导言中对休谟品质学说的简要概括[1],周晓亮(1999)在《休谟哲学研究》中对休谟自然之德和人为之德的简述[2]。但近十年来,随着国内伦理学领域美德伦理学研究的兴盛,对休谟美德思想的专门研究逐渐多起来,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休谟美德思想的解读与分析。张钦和刘文波(2004)对休谟美德思想的内容进行了较为细致地解读和分析,重点考察了休谟德性概念的内涵和标准,并梳理了休谟美德思想引发的争论[3]。张钦(2008)更为详尽地阐述了休谟美德思想中德性的表征和标准、德性的类型、德性的内容和特征,自然之德与人为之德的区别及其意义[4]。萨・巴特尔(2008)指出休谟德性概念对西方传统德性概念的发展,认为休谟的德性概念不仅具有内在善的向度还具有外在善的向度,而且强调休谟构建的德性概念的真正价值在于其外在善,即道德品质对于个体或社会的积极作用,德性正是因为其外在善而被人们所普遍追求。因而“休谟改变了西方伦理学的传统,把德性之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相应地分开,从而把讨论的重点引向了德性之‘效用’或‘有用’”[5]。孙小玲(2010)分析休谟对自然德性和人为德性的区分时指出,正义并不是源于我们的自然情感,因而它是区别于自然德性的人为德性,后者基于的情感是对自然情感的扩充[6]。

第二,随着对休谟德性思想研究的深入,有些学者不再满足于对休谟美德思想进行解读,而更加野心勃勃地对休谟伦理学性质进行美德伦理学解读,将美德伦理不仅视为休谟伦理学的一个部分,而且视为其整个伦理学理论的本质。比如,黄济鳌(2014)认为,休谟基于经验主义立场,继承了古希腊德性论传统,借助苏格兰启蒙运动的道德情感理论,批判吸收近代社会契约理论,创立了独具特色的自然主义德性伦理学[7]。黄济鳌在2015年的文章中进一步认为,“休谟实际上已经完整地建立起了与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理性主义德性伦理学相对照的情感主义德性伦理学”[8]。顾志龙(2004)通过描述德性伦理学的主要特征和分析休谟伦理学与亚里士多德德性伦理学的异同,表明二者之间的重大一致性,论证休谟伦理学是一种德性伦理学[9]。

第三,对休谟美德思想在伦理思想史中的地位和影响的分析。张钦和刘文波(2004)指出休谟美德思想的两个特征,即一方面休谟继承了古代德性伦理传统,重视德性对于行为的优先性,强调德性在个人生活整体中的基础性地位;另一方面休谟把德性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因而,“休谟的德性思想标志着传统德性观开始向现代德性观过渡,传统社会以德性为中心,而现代社会的德性则被移至生活的边缘。功利主义的德性观则把德性作为达到个人目的的手段。休谟的德性思想在这一转变过程中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3]该文还指出了休谟美德思想对边沁和斯密学说的影响。边沁吸收了休谟的“效用”概念,并把它发展成为评价道德行为的普遍原则,斯密则发展了道德同情说。在此基础上,张钦(2010)进一步指出了休谟美德思想与古希腊美德伦理的差别,也分析了它与功利主义和义务论等现代道德哲学的差异,因而休谟伦理学既不属于古典德性伦理学,也不属于近代规范伦理学,它介于两者之间,成为古典德性伦理学向近代规范伦理学过渡的中间环节。黄济鳌(2015)则指出休谟德性论不同于古典德性论,也考虑了行为引起事态,休谟的情感主义德性伦理学避免了相对主义的困难,是对古典德性伦理学的扬弃[8]。

二、休谟美德思想的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关于休谟的研究有着很长的历史,19世纪之前,思想界对休谟伦理学的讨论主要集中于他的德性和功利概念。批评者认为休谟抹杀了道德之间的区别,反对休谟把道德德性和自然才能混为一谈。这一时期,虽然不断有人对休谟的德性理论提出批评或表示赞同,但缺乏系统研究与专门分析。从20世纪后半期开始,随着西方德性伦理学的复兴安斯库姆、麦金太尔等重要的美德伦理学家开始重视休谟的德性思想。当代西方美德伦理学复兴的标志性哲学家安斯库姆认为,以功利主义和义务论为代表的现代道德哲学忽视了人类的心理状态和幸福。安斯库姆的这一观点就是说伦理学研究必须以人的道德心理为基础,这一观点和休谟的思想有着明显的关系。休谟在区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时的一个重要意图是要强调道德活动的动力和指导者不是关系事实的认知理性,而是人的情感,因而他主张应当将道德建立在人性中的道德情感而非理性法t的基础上,因而这种主张就触及了人类的道德心理,安斯库姆对此深表赞同,所以她称休谟“是一位深刻而伟大的哲学家”,伦理学要从“意图”“快乐”“想望”等心理概念而不是道德规则和普遍法则出发,在此基础上考虑一种美德概念[10]。麦金太尔认为休谟通过对美德的重新定义,颠覆了西方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的美德伦理传统。

21世纪以来,西方学界对休谟的美德思想的研究越来越多。斯洛特等学者更是建立了情感主义的美德伦理学体系。杰奎琳・泰勒(Jacqueline Taylor)在《休谟论美与美德》一文中对休谟关于美和审美品位的观点和关于美德和道德品位的观点进行比较。文章指出,在道德和审美理论中,休谟有意地将人们对美德的知觉和对美德的直觉进行比较,休谟的这一比较工作有助于我们理解他的美德理论。在《人性论》中,休谟首次比较了美和美德,其目的是为了说明联想理论在解释激情的起源中的作用。休谟还通过这一比较来表明道德情感和审美情感都源于同感(sympathy)[11]。杰奎琳・泰勒在《休谟论美德的标准》一文中认为,休谟在《人性论》中未能很好地确立为什么合乎美德标准的情感应当视为道德判断;而在《道德原则研究》中,休谟设立了不同的标准,不仅包括需要好的判断的美德,而且注意到与好的判断的美德相关的规范的文化和历史根源,休谟后期的评价标准具有更为成熟的立场,能够认真对待道德权威与公共讨论之间的关系[12]。在《美德和性格评价》一文中,杰奎琳指出了休谟与亚里士多德美德伦理学之间的一个本质区别:亚里士多德美德伦理学以有美德的行动者为视角,来考察一个人如何才能成为有德之人以及美德在实践的慎思与过一种好生活中的作用;而相比之下,休谟更为感兴趣的是,我们如何认识和评价性格特质,而不是如何成为有德之人,也不是美德与慎思和好生活之间有何关联[13]。

迈克尔・斯洛特指出:在当代德性伦理学的哲学思潮中,较之于学者们普遍重视的亚里士多德的理性主义传统,相对受到忽视的休谟的情感主义传统反倒更有可能为我们提供一种德性伦理学在当代复兴的思想源泉,在与儒家德性论会通的语境之下尤其如此。当代道德发展心理学的研究印证了休谟的移情观念,而这一移情观念又可以用来对道义论进行一种情感主义的辩护,即一种建基于移情观念的当代情感主义德性伦理学[14]。斯洛特参照休谟对美德的定义――心灵的一种令每个考虑或静观它的人感到愉快或称许的品质――把美德界定为“令人钦羡和值得向往的内在品质”[15]。基于此,“一种最充分意义上的美德伦理学”应当是强调“行为者及其内在动机和品质特征,而不是对行动和选择的评价”[16]。斯洛特认为,美德应当建立在行动者的美好的道德品格和动机基础之上,纯正的美德伦理学应当以行动者的内在品格和动机为基础,美德之为美不在于其有利于行动者的兴旺,而在于其内在动机的美好。或许他觉察到,美德动机的价值是内在的,不依赖于外在的善,因而他认为,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用主体的兴旺等来阐释美德,不能为内在于主体的原发性的道德元素――比如关怀和仁慈――提供基础。因此,斯洛特认为美德伦理学可以“从十八世纪英国道德情感主义中寻求灵感。因为休谟和哈奇森都谈到和辩护了普遍形式的仁慈,尤其是哈奇森不仅将这种普遍的仁慈视为动机,而且将它视为独立于行为后果的、令人钦佩的道德理想……以情感作为行为评价的根据的美德伦理学方案反映了对人类的普遍关怀。”[15]

克里斯汀・斯旺顿(Christine Swanton)在《休谟可以被解读为美德伦理学家吗》一文中指出,现在休谟通常被解读为美德伦理传统的一部分。然而,这一解读面临一些障碍:对休谟的主观主义、非理性主义、快乐主义以及后果主义的解。斯旺顿通过反驳这些解释来支持一种美德伦理的解释,表明休谟何以应当被理解为美德伦理传统的一部分,其美德伦理是一种回应依赖(response-dependent)意义上情感主义的,而非亚里士多德主义的[17]。

三、结论

从国内伦理学界对休谟德性思想的研究来看,主要是对休谟德性思想的一般性解读和美德伦理解读以及对休谟德性思想的地位分析。这些研究为我们进一步理解休谟德性思想提供了较好的基础,但囿于美德伦理学的框架,这些研究并未更深入和准确地发现休谟德性思想对于未来伦理学发展的真正意义。从西方学者对休谟德性思想的研究来看,在20世纪后半叶,休谟德性思想研究的一个重要意义是发现了道德心理学的重要性,这一重要性不仅是对于美德伦理学而言,而且是对于整个伦理学的发展而言。安斯库姆通过休谟的启发,指出了道德心理学的重要性,因而当代西方美德伦理学家大多致力于“重建行为者的心理结构,把道德心理学置于道德哲学研究的基础地位”[18]。在美德伦理学中,美德通常被解释为心理学意义上的性格特质(character trait)。比如,新亚里士多德主义者赫斯特豪斯认为,美德是一种品格特征――它是其拥有者非常确定的一种倾向,但是这种倾向远不止是做诚实之事甚或出于某种理由做诚实之事的单一倾向,它是一种多维度的倾向。它还关涉情感及情感反应、选择、价值、欲望、感知、态度、兴趣、期望和敏感性等,因而美德是一种复杂的精神状态[19]。

但后来的美德伦理学发展并未沿着这一思路发展下去。西方美德伦理学家不是继续着力于道德心理学的深入研究,而是出现两种不好的趋势,一是在现有美德伦理框架下,试图把休谟的伦理学理解为标准的美德伦理学,二是借助休谟的情感主义理念,匆匆地开始着手建立美德伦理学体系。休谟的伦理学是一个重在发现真实的道德认识、道德评价的心理机制以及道德价值的人性根基的伦理学说,其德性思想只是其伦理学理论的一个部分。因此,我们在未来的研究中更应当重视对其心理学的发展,而非着力于美德伦理学体系的构建。

参考文献:

[1]休谟.道德原则研究[M].曾晓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2]周晓亮.休谟哲学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3]张钦,刘文波.休谟的德性思想析论[J].株洲工学院学报,2004(3).

[4]张钦.休谟伦理思想研究[J].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5]萨・巴特尔.论休谟的德性效用价值论[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6).

[6]孙小玲.道德情感是自然的抑或是非自然的――从休谟的“人为的德性”谈起[J].哲学研究,2010(6).

[7]黄济鳌.德性伦理的启蒙话语――休谟德性理论探析[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5):13.

[8]黄济鳌.德性伦理学的情感主义路径――休谟伦理学析论[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136.

[9]顾志龙.休谟的伦理学也是一种德性伦理学[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

[10]G.E.M.Anscombe. Modern Moral Philosophy[J]. Philosophy.

1958(33):15. Jacqueline Taylor:Virtue and the Evaluation of Character,in Elizabeth S. Radcliffe ed., A Companion to Hume, John Wiley & Sons, Ltd.,2011

[11]Jacqueline Taylor: Hume on Beauty and Virtue[M]. in Saul

Traiger ed. The Blackwell Guide to Hume's Treatise, Bl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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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Jacqueline taylor: Hume on the standard of virtue[J].The Journal of Ethics 6: 43-62, 2002.

[13]Jacqueline Taylor: Virtue and the Evaluation of Character,in Jordan Howard Sobel: Walls and vaults : a natural science of morals, virtue ethics according to David Hume[M]. Hoboken,

New Jersey:John Wiley & Sons, Inc. , 2009.

[14]~克尔・斯洛特.情感主义德性伦理学:一种当代的进路[J].王楷,译.道德与文明,2011(2).

[15]Michael Slote. Morals From Motives[M].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

[16]Michael Slote. From Morality to Virtue[M].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2:89.

[17]Christine swanton:Can Hume Be Read as a Virtue Ethicist[J]. Hume Studies,Volume 33, Number 1, April 2007, pp. 91-113.

伦理学思想论文例8

    技术给人类巨大的福社与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强烈的惶恐与不安。核技术对人类和平的威胁、基因技术对道德伦理的冲击、数字化技术对现代文明的影响及技术应用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等使得技术的成果和发展与人类的伦理道德关系产生了史无前例的斗争和矛盾,结果使得技术双重社会效应引发了对技术的价值判断和评价标准的争论、技术发展导致了技术生产及技术产品使用中不同利益的冲突。人们在发展技术的同时,愈加关注技术与伦理的关系问题。但寻找一个普遍的技术伦理理论与规范并非易事,于是越来越多的目光聚焦到马克思技术伦理思想,试图从那里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

    马克思虽然没有创立专门的技术伦理学,但对技术的关注却贯穿于其一生的学术活动中,《德意志意识形态》、《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神圣家族》、《哲学的贫困》、《雇佣劳动与资本》、《共产党宣言》、《机器、自然力和科学的应用》、《资本论》等著作中包含了其丰富的技术伦理思想。马克思技术伦理思想同马克思技术生产力理论、马克思实践观、马克思辩证法、马克思发展观等一样,是其全部哲学思想极其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应当受到重视进行研究。系统的梳理和探绩马克思技术伦理思想具有伟大的理论意义,它不仅可以充实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为技术伦理学和伦理学提供方法论指南,而且还有利于技术伦理学形成稳定的学科体系。更为重要的是对当前和未来技术发展所带来的一系列现实伦理问题的解决提供有益的现实启示。对于更好的理解技术与人的关系问题、分析和解决高技术社会和新技术革命产生的一系列伦理问题、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道德素养、促进技术与自然、社会的协调、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等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国外学界对马克思技术伦理思想的研究主要从三个维度展开,即技术批判维度、人类学维度和伦理学维度。

    技术批判维度。国外学界对马克思技术伦理思想的研究涉及到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和历史学等相关领域。其中,法兰克福学派及芬伯格((Andrew Feenberg)是深受马克思技术伦理思想影响的主要代表。

    《历史与阶级意识》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圣经”,其中对技术理性的批判显得尤为亮眼,虽说卢卡奇没有把它作为主要内容进行阐释,但这种初步性尝试无疑对技术批判理论的发展具有开创性价值与基础性价值。西方马克思主义发展至法兰克福学派进人技术理性批判的繁荣时期。霍克海默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出发,在《批判理论》中把技术与科学作为社会批判理论的核心,并规定和预示了这一理论的发展方向。阿多尔诺针对马克思划清历史唯物主义同庸俗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这一理论在《否定辩证法》中提出唯物主义应与科学的传统理论和世界的笨拙解释区分开来的观点。马尔库塞对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异化劳动的人道主义批判给予很高的评价,并指出高级资本主义工业社会的“单向度”类似马克思的“高级异化”。哈贝马斯的《哲学与科学之间:作为批判的马克思主义》表达了将经验的历史哲学与实践政治意图结合的主张。法兰克福学派的技术批判理论是对马克思技术伦理思想的汲取和发挥。具体表现在:第一,从异化角度进行技术伦理批判。法兰克福学派的思想家对异化根源的回答不尽一致。霍克海默认为技术异化决定于社会条件,马尔库塞认为技术异化根源在于理性的工具化,哈贝马斯认为技术异化原因为科技自身。然而他们的出发点与宗旨完全相同,即从人本学角度出发批判资本主义的技术异化,将人本主义与批判理性相结合。第二,从意识形态角度进行技术伦理批判。法兰克福学派的思想家从意识形态的角度论述技术的社会功能,把技术的意识形态批判作为其技术批判理论中最具个性的理论特征。霍克海默最先指出,科学技术既是生产力又是意识形态,实现了对自然和对人的双重统治。马尔库塞进一步发挥,科学技术对发达工业社会意识形态的研究,是对发达工业社会中科学技术如何执行意识形态职能的研究。哈贝马斯强调科学技术是“第一位的生产力”,“科学技术是意识形态”。法兰克福学派的技术批判理论继承了马克思的技术伦理思想,尤其是异化思想。中国

    美国技术哲学家芬伯格是当代技术批判理论的典型代表。他强调马克思是批判理论的先驱之一,并继承了法兰克福学派的技术批判理论传统,秉承了美国的经验主义、实用主义理论渊源,在欧美技术哲学研究的经验主义转向的大背景之下,试图建立一种新的技术批判理论。他研究特殊的技术如何在物质和观念层面上影响人们的生活,对技术不再诉诸于消极地批判,而是采取积极乐观的态度。他善于运用案例分析法,强调把人的全面发展的需求与自然环境的保护融合到技术的发展、设计、改造以求解决技术的负面效应。芬伯格的“技术批判三部曲”:《技术批判理论》(1991)、《可选择的现代性》(1994)和《追问技术》(1999)与融合所有其早期著作思想的新版《技术批判理论》(2002)是其主要代表作品,其中的《技术批判理论》(1991)与《技术批判理论》(2002)体现了他对马克思技术伦理思想的有关论述。芬伯格将已有的技术研究分为技术工具理论和技术实体理论两类。技术工具理论认为技术是用来服务于使用者目的的工具,技术是中性的,无任何价值负载,可以人为控制;技术实体理论认为技术构成了一种新的、将整个社会的世界作为控制对象来重新构造的文化体系,它否认技术的中立性,认为技术的手段与结果不可分割。芬伯格在批判这两种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技术批判理论。在反对宿命论上它与技术工具理论一致,在赞同技术形成文化体系上它与技术实体理论殊途同归,这种技术批判理论否认技术的中立性,强调技术最终要服从于人为控制。芬伯格把马克思的批判理论归为三种,一为技术的产品批判,二为技术的过程批判,三为技术的设计批判。为了更适合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技术的批判,芬伯格试图发展一种“过渡新理论”。在这种理论的指导下,他认为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有三个过程:第一,生产手段的社会化;第二,社会的极端民主化;第三,导致创新的新型技术进步。只有完全包含以上三个过程的才是马克思主义,其余为非马克思主义。在芬伯格看来,技术同人一样遭受了奴役,同伦理一样陷人了矛盾。但应用伦理学的研究是以现有技术为固定背景,没有质疑技术和技术体系的社会根源,所以自己的研究方法应与其截然相反。技术的发展取决于占主导的霸权,技术与价值辩证统一,通过一种技术政治学可以创造一种替代的技术体系。此外,芬伯格认为用马克思的辩证法不可能解释取代资本主义的有计划的社合的合理性,在批判资本主义合理性的阶级偏见上建立一种文明变化的连贯战略并不可行。

    人类学维度。社会建构论者从马克思人类学角度研究技术问题,认为技术的本质观是一种社会学人类学。该学派的思想家于20世纪初进行初步的技术社会学研究,70年代知识社会学即SSK  ( Sociology of Sci-entific Knowledge)产生。麦肯齐(D. MacKenzie)与瓦克曼( J. Wajcman)的《The Social Shaping of Techpolo-gy》(1985)(即SST),平奇(T. Pinch )、比杰克(W.Bijker)与休斯(T. Hughes)的《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Technological Systems》   (1987)(即SCOT)的出版是社会建构论诞生的标志。shaping较construction为更多人所接受,SST成为代表社会建构论的主流术语。根据方法不同分为三种:以平奇(T. Pinch )、比杰克( W.Bijker)为代表的技术社会建构方法、以休斯(T.Hughes)为代表的技术系统分析方法和以卡隆(M. Cal-lon)、拉图尔(B.I,atour)为代表的操作子网络分析方法。社会建构论将技术作为社会利益与文化价值取向所建构的产物,认为技术发展植根于特定的社会情境,强调人在技术面前的主体性地位和责任。它否认技术决定论,强调社会对技术的影响,认为技术不是孤立的,而是社会大系统的一部分,即技术是社会的产物,由创造和使用它的诸要素决定。社会建构论以人与社会之间互相创造为出发点,认为人与人的生活世界之间是建构性的,应从社会性的角度理解人、理解人的生活世界以及人与他的生活世界之间的相互创造关系。人与技术的关系是社会建构的关系,人与技术之间的社会建构是互动的,即科学技术的人化和人的科学技术化。该学派的思想家重视对马克思的研究,试图说明马克思与社会建构论之间的关系,以及马克思对社会建构论的重要影响,并对马克思人的技术和非人的技术分类思想给与关注,对人类和非人类的属性予以分析。

    伦理学维度。美国技术哲学家米切姆(Carl Mitcham)把对现实技术伦理问题的研究分为欧洲大陆(现象学)传统和英美(分析)传统,在欧洲大陆传统中马克思被排到希勒、加塞特、海德格尔和乔纳斯等人之前。米切姆认为马克思对技术伦理的产生有重大的意义和影响,并把马克思的技术理解为有目的的活动。他把技术定义为四种基本类型:技术是客体、技术是过程、技术是知识和技术是意志。在分析了伦理学与技术(尤其是现代技术)的关系后,他注重高技术伦理学研究,进而考察科学家和工程师的伦理责任问题。《Thinking through Technology》(1994)是其技术哲学明显转向技术伦理的标志,《Thinking Ethics in Technology》(1997)容纳了其1995至1996年间技术伦理成果,《Engineering Ethics》(2000)作为大学工科学生教科书,表达了他积极倡导工程伦理学教育的思想。米切姆认为传统伦理学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人们应该如何相互交往;现代伦理学的范围已扩大到人与非人世界之间的关系,即动物、自然界和人工制品等。中国

    国内学界对马克思技术伦理思想的研究还比较薄弱。陈昌曙、远德玉等在论述马克思的技术哲学思想时涉及了同马克思技术伦理的相关论述。他们认为伦理观念影响技术活动、制约技术活动,要恰当的处理伦理追求与技术要求之间的矛盾,促进技术发展和伦理完善。高亮华认为技术“具有丰富的伦理与政治意含”,对人文主义视野中的技术图景进行了探讨。刘海文强调“技术负荷政治”,对技术构成特质和运用后果进行了论证。

    李庆臻的《现代科技伦理学》一书简单论述了马克思的技术伦理思想。他把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科技伦理思想总结为道德是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科技与道德相互作用、科技要为人服务、科技和道德对立的根源、重视生态伦理问题、重视地球伦理和全人类的道德等七点。

李三虎的论文《技术伦理的休漠难题—走进马克思的技术伦理思想》、《马克思的技术伦理思想及其地位》是学界关于马克思技术伦理思想研究的主要成果。他把当今技术伦理学的争论归结为三个问题:“一是目前技术伦理学使用传统的价值、责任等概念来分析技术伦理问题,出现了诸多矛盾(如运用价值判断处理新技术决策会导致各方固执己见和冲突激化,运用责任伦理无法规定技术后果的具体责任主体等),从而面临着适应技术发展而对传统伦理学进行改造问题;二是技术伦理学仅仅限于技术职业责任或道德范围显得过于狭窄,它将技术发展的外部社会伦理问题归由科学家和工程师负责也失公允,而如果要改变这种情形就存在着对技术的重新界定问题;三是技术发展涉及的诸多社会冲突及其解决无疑已经不再限于技术本身,技术伦理学如果要表现出它的实践意义,就不能不关注复杂的技术伦理责任主体关系,而这又必然涉及到政治协调和对话问题。”由此而转入马克思的技术伦理学,尝试解决争论。李三虎认为马克思在实践、异化、道德等概念下曾经对技术进行了伦理思考,在当代技术发展的伦理现实背景下研究马克思技术伦理思想不仅是学术的任务,也是实践的要求。马克思重视技术的伦理问题而不是逻辑和经济问题,在技术时代刚刚出现时就预见了技术伦理问题的重要特征。马克思采用“自然主义”和“人道主义”相结合的方法观察技术伦理问题,并将技术功能置于现实及社会背景中进行描述。马克思认为技术负荷道德价值,只有通过制度变革才能消除异化现象。马克思的技术伦理思想回答了事实判断与道德判断是否通约的伦理问题,他的劳动过程理论、异化劳动理论、机器理论解释了事实判断附着道德评价。李三虎正是通过回答“回到亚里士多德还是走进马克思”这一问题,找到了解决当今技术伦理问题的理论基础。

    陈芬的《论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的伦理维度》一文对马克思的科学技术与伦理价值的关系进行了论述,是国内学界直接论及马克思技术伦理思想的又一人。她认为马克思的技术批判思想是一种系统的整体论,而非技术决定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超越了对科学技术的批判,并在人类实践基础上融通了科学技术与伦理价值的关系。从伦理维度评价马克思技术观“对于我们正确解决单向度的科技理性与人文理性的对立,具有重要的价值。”

    尽管国内外学界对马克思技术伦理思想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这种现状还不尽人意,并存在一定的缺失。

   技术批判的缺失。法兰克福学派与芬伯格的技术批判理论虽然对现代技术伦理的建构提供了很多有益的启示,但对马克思技术伦理思想的理解仍存在着某些偏颇性与片面性。首先,脱离历史和现实。法兰克福学派的与人本主义相结合的技术伦理批判忽视历史和现实的主客观条件,以客观理性取代主观理性,无法消除技术的负面效应。其次,对技术的伦理批判代替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法兰克福学派的技术批判未能摆脱对技术本身谴责的范畴,它的技术本身具有压抑人、统治人的错误论断是不可能动摇现代资本主义统治的。第三,技术悲观主义宿命论倾向。尽管马尔库塞从某种程度上肯定了技术对社会进步的“重要催化剂”作用,但总的说来,法兰克福学派的技术批判散发着存在主义的理论气息,针对技术本身的反人性本质和异化本质,表达了技术悲观主义宿命论倾向。这种浪漫主义、理想主义的批判精神要求走艺术理性或交往理性的道路,而忽视了人本身力量之大,因而与马克思的观点截然对立。人在根本上不是手段,而是目的,技术具有解放作用,只用技术真正服务于人本身的道路才是人类正确的抉择。最后,芬伯格的批判理论虽说也是在马克思技术批判的传统中进行的,但芬伯格过于乐观地看待技术,低估了技术的消极作用。从技术的民主变革到实现“可选择的现代性”理论,芬伯格也缺乏深入论证,空有希望与自信。

    社会建构的缺失。社会建构论虽然高度重视技术活动中的主体力量,但并不否认技术活动中的自然规律,这是值得肯定的,遗憾的是其处理方式存在局限性。它无法用其理论解释技术中的必然的客观规律性,如普遍的对称性观点本身就需要完善。社会建构论虽然在理论内容上并未忽略人类行动的目的性问题,但在理论形式上不够重视。关于人类行动建构技术的过程理论即“如何行动”,它论述得较为详尽,而对于这背后的“为何如此行动”则考虑的不够。社会建构论者坚持认为技术活动中的客体的力量是人的主体力量的体现,这对于我们全面正确理解科学技术实践活动起到了阻碍作用。

    非马克思主义的缺失。国外学界的非马克思主义甚至是反马克思主义的主张绝不能忽视。如在法兰克福学派的思想家看来,‘马克思早期的技术批判生命力旺盛,而《资本论》中的批判方式已经不合时宜。法兰克福学派高度重视人的本质和异化理论的批判,丢弃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的批判,实际上吸收的并非马克思理论的本质,忽视了马克思的科学性与批判性的统一。法兰克福学派的马克思劳动价值过时论,芬伯格的马克思技术理论的“摇摇欲坠”等主张却是我们应该予以批判的。中国

伦理学思想论文例9

文章编号:1002-0845(2012)03-0006-02

收稿日期:2011-11-04

作者简介:任海宾(1973-),男,山东东营人,博士研究生,从事课程与教学论研究。 我国古代教学是一种道德教学或伦理教学,对教学伦理思想进行全面的梳理和反思,是当前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一、我国古代教学伦理思想的历史考察 我国古代教学伦理思想的发展脉络与我国古代政治、哲学、文化思想发展的脉络基本一致,主要体现在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方面。

1.教学目标伦理

孔子最早提出了儒家的教学目标,他认为,教学应该培养“君子”、“圣人”、“士”和“善人”等,而培养“君子”是其教学目标的核心。《论语》中论及君子之处有107处,孔子认为,“君子”的主要特征是“德才兼备”。孔子对“君子”的要求是既要有高尚的道德,又要有经世致用和治国安邦之才。具体来说,“君子”的主要特征是求“仁”,所谓君子应“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论语・卫灵公),“笃信好学”,“纳于言而敏于行”,多才多艺,等等。可见,孔子的首要教学目标具有强烈的政治伦理性,同时在一定意义上突出了人的和谐发展理念。

另一位儒家大师孟子的教学目的是“明人伦”,其教学目标具有道德伦理性。《学记》在教学目标方面提出了“古之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先”、“君子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的主张,意思是通过教育教学活动,促进人形成良好的德行和智慧,以此维护和推动社会的安定和发展,这充分体现了政教合一的伦理观念。

《大学》作为古代儒家“高等教育”的纲领,受到宋学家的大力推崇,并把它作为“初学入德之门也”(朱熹・大学章句)。《大学》开篇就说:“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这是对大学教学目标的纲领性规定,即发扬光大自身潜在的“善端”,推己及人,提高民众之善,进而各司其职。对于这一教学目标伦理,张汝伦教授认为,“明明德,即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亲民,就是师生要为社会、为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1]。也就是说,这一纲领隐含着人自我完善的伦理诉求。后来的董仲舒、朱熹等人的教学目标无不是强调培养德治之才和经世致用之才的伦理思想。

2.教学内容伦理

在教学内容方面,孔子主张“六艺”。“六艺”包括《诗》、《书》、《礼》、《乐》、《易》、《春秋》。“六艺”各自完成不同的教学任务,如《诗》教人温和,性情柔顺,为人敦厚朴实;《书》教人知历史;《礼》教人知伦理规范;等等。孔子所传授的教学内容不仅仅限于伦理规范和道德知识,其中有一部分是关于科学技术和自然知识方面的内容以及反映劳动人民对奴隶主的反抗和控诉的内容。可见,孔子并不排斥自然知识[2]53。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说,孔子在教学内容方面所持的是一种全面发展的教学内容伦理观。

孟子在教学内容上强调德性伦理。在《孟子・滕文公下》中孟子对其理想中的“大丈夫”做了规定:“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提倡“性善论”,强调人生来就有社会所要求的道德品质,从而论证了“仁义礼智”为教学内容的道德先验性。《学记》在学制设想中提及了考查的内容和要求,这些考查内容的实质就是教学内容,如“离经辨志”,“敬业乐群”,“博习亲友”,“论学取友”,“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等等,这些都强调了智育与德育的结合,强调了教学要适合人的心理发展规律[2]95。

汉代的贾谊基本继承了儒冢的教学观,在教学内容上主张以礼治为核心。贾谊也是以秦朝灭亡为借鉴,对汉代的长治久安进行了思考和设计的思想家,因此,他非常强调“礼”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他强调:“礼者,所以固国家,定社稷,使君无失其民者也。”他认为,礼作为社会制度,可以防患于未然,从而实现国家的安定,这充分体现了其政治伦理的主张。汉代的另一大儒董仲舒主张用“六艺”来实现培养德性的教学目标。他认为“六艺”在对人的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六学皆大,而各有所长。”正是在具有不同效用的教材的作用下,人的德性伦理才得到了发展。汉武帝为培养一批统治人才,在中央官学中设置了太学。太学的教学内容以经学为主,西汉以当时经学为主,东汉以古文经学为重,并且“太学的教学内容是要达到‘成德达材’和‘化民成俗’的目的”[3]620。以这些经书为教材,保存了我国古代的典籍,并深刻影响了中国后来的文化发展。朱熹以“格物致知”作为教学论的核心,要求每个人运用理性体察和把握封建的伦理纲常,从而穷尽万物之理,达到“明人伦”的教学目标,其教学内容具有强烈的道德伦理性和政治伦理性。

3.教学原则和方法伦理

在教学方法伦理上,孔子主要的论点有“因材施教”、“启发诱导”和学、思、行结合。孔子开办私学,“有教无类”,所授弟子出身不同,基础迥异,因此,教学需求千差万别。孔子认识到,只有从个人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学生的个性特征出发,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对于同一问题,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孔子往往采取差异的教学方式。如子路问:“听到一个道理就马上实行吗?”孔子曰:“有父兄在,怎能立刻就去实行?”冉求也问同样问题,孔子却答:“对,马上去实行。”公西华对孔子的教学方式不理解,孔子解释说:“冉求向来行动迟缓,所以我推他一下;仲由向来胆大好胜,所以我向后拉他一下。”这是孔子“因材施教”的典型事例。宋朱熹对孔子的教学评价是“夫子教人,各因其才”。孔子注意到教学不能机械灌输,而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只有学生对所要学习的问题和知识有了求知的欲望和前期思考,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效用。他主张:“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论语・述而》)也就是说,孔子教人只待其有了认真的思考、感到困惑时才进行启发和开导。颜回在谈到孔子的教学时说:“夫子循循然善诱人。”这是对孔子教学艺术的高度赞美。

孟子是我国古代明确提出“性善论”的教育家,他认为,人生来就有各种善端,仁义礼智这些“良知”和“良能”是人生而固有的本质,即“万物皆备于我”。但是这些“善端”只是人为善的萌芽,要把这些善端发扬光大,就要“反求诸己”。《学记》在教学原则上提出了“预防、及时、循序、观摩”的原则、启发诱导的原则、教学相长的原则和藏息相辅的原则等,这些教学原则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后来教学的发展。西汉时期,太学的教学方式大致有四种:上大课堂、高足弟子传授、学生自学和讨论辩难[3]163。上大课堂,是为了解决教师数量较少、学生数量过多的问题,这种教学方式从一定意义看具有班级授课的雏形。朱熹在教学方法方面主要论及了学法伦理,即他的朱子读书法:循序渐进、熟读精思、虚心涵泳、切己体察、着紧用力和居敬持志。朱子读书法既是朱熹自己读书经验的总结,又是对我国古代读书法的概括,其观点体现了科学的读书规律[4]。

二、当代教学伦理的建设 我们进行的教学伦理建设是理性教学伦理,因为“我们相信,超越个人信仰和价值观的理性伦理思考对职业道德和社会成员的道德教育都是绝对必要的”[5]。

1.保护和维护

当前,我们很多学者不愿也不敢谈论和研究传统的教学思想,仿佛自己谈论和研究传统教学就“低人一等”、“陈旧落后”,成为“老古董”。我们要改变这种观念,重新认识我们的传统教学伦理思想,以寻根的心态,增强对民族优秀教学伦理思想的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地搜集、挖掘、研究和整理传统的教学伦理文献,提炼传统教学伦理思想的观点,形成传统教学伦理的理论体系。

2.继承和扬弃

我国自五四始,对传统文化的批判就采取了简单的革命方式,这在当时确实起到了解放思想、催生民智的历史作用,但是这种思维在惯性的作用下,一直影响着后来的学者,到“”时期达到了高峰。改革开放后,在对待传统文化上有着不同的主张,在教育领域,在对待传统教学理论上,我们存在着两种对立的观点,即完全抛弃传统和一成不变。依照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这两种观点都有片面性,我们的立场是要在扬弃的基础上继承。通过上面对我国古代教学伦理思想的梳理分析,我们认为,我国古代的教学伦理思想具有强大的时代生命力,许多观点和方法对今天的教学改革仍然是可以利用的资源,如启发式教学。今天我们倡导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把课堂还给学生”,甚至强调学生的“探究”和“自主”等等都可以在启发式教学中实施。

3.“古今中外”法

在教学伦理建设中,我们反对完全对立的两种观点:“”和“拿来主义”。这里的“”是指无视传统,背离传统和抛弃传统,割断历史,以及对我国历史上的优秀教学伦理思想采取置若罔闻的态度。“拿来主义”是指简单地引进国外教学伦理理论,采取照抄照搬的思路,而不顾国情和教情。因此,在对待传统和国外教学伦理思想上,我们要克服非此即彼的思维模式,不要试图以一种理论或思想改革我们的教学伦理。我们认为,我国现代教学伦理的建设,应该采取的方式和方法是“古今中外”法。首先要很好地发掘古代教学伦理的传统精华,分析古代具体教学伦理思想的历史背景、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前教学伦理建设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具体教学伦理思想的价值。其次,我们还要借鉴国外优秀的、有价值的教学伦理思想,来实现我国教学伦理的建设。坚持“古今中外”法,就是要求我们吸收中外优秀的教学伦理思想,在实践中检验、修正和改造,最后实现“中”的教学伦理思想和“西”的教学伦理思想逐渐融合为一体[6]。

伦理学思想论文例10

藏族是一个历史悠久、勤劳智慧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藏族人民在雪域高原上繁衍生息,创造了独具特色又极具魅力的藏族文化。藏族伦理思想同其文学、艺术、历史、哲学等一样,有着自己鲜明的特点。藏族伦理思想是指对藏族历史上各种伦理思想和道德观念的总称,它既是藏族文化和藏族人民精神生活中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掘、整理、研究藏族的伦理思想和道德观念,对于加强藏族地区的道德建设,弘扬民族文化,提高民族素质,增进民族间的相互了解和思想文化交流,加强民族团结,密切民族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藏族伦理思想研究之现状

就目前而言,对藏族伦理思想从宏观和微观上进行研究的,虽然数量不多,但确有一些同仁已经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开拓性的工作。

首先,对藏族伦理思想从宏观上进行研究的,丹珠昂奔先生曾先后发表过三篇颇有分量的文章:《原始笨教与藏民族旱期的伦理观念——藏族肯代伦理思想初探》、《吐蕃王朝兴盛时期的藏族伦理思想》、《佛教对藏民族伦理观念的历史性影响》。专著有刘俊哲先生的《藏族道德》等。丹珠昂奔、刘俊哲等先生的文章和著作,无疑是从藏族伦理思想的整体角度即从全局上来考虑问题的,旨在要求、呼吁并希望人们在进行思想道德建设时,不应忽视藏族的伦理思想,应当重视对藏族伦理思想的发掘、整理、评价、介绍和研究,从而充实和丰富中华民族伦理思想的宝库。

在这方面,笔者也发表过《藏族伦理思想发展略论》、《藏族伦理思想和道德观念纵向发展观》等文章,对藏族伦理思想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发展及其特点进行了全面的论述,指出藏族伦理思想既是藏族文化和藏族人民精神生活中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掘、整理、研究藏族的伦理思想和道德观念,对于加强藏族地区的道德建设,弘扬民族文化,提高民族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时代新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充实、丰富和完善中华民族乃至于世界民族的伦理文化宝库,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

其次,从微观上对藏族伦理思想进行研究的,如笔者先后发裘的《试论(礼仪问答写卷)中的伦理思想》、《古代藏族人民的理想人格典范一一一兼论<格萨尔>中的伦理思想》、《试析<尸语故事>中的伦理思想》、《<萨迎格言>伦理思想比较研究二题》、《试论<玛尔巴译师传>中的伦理思想》、《试论藏族禁忌与藏族道德规范的联系及区别》、《藏族生态伦理思想概论》等,除对藏族历史上一些著述中的伦理思想进行了发掘和研究外,还对藏族禁忌与藏族道德规范的联系及区别进行了厘定和辨析,对藏族生态伦理思想的重要意义及应采取的必要措施进行了论述。

蔡景峰、洪武嫂二位先生合撰的《略论古代藏医医德的发展及其特点》一文,则从古代藏医医德的角度阐述了藏族医学伦理思想的历史发展概貌及其特点,曾引起过学界的广泛关注。

邓晓琳先生发表的《简析<萨迎格言>中的伦理思想》,则从格言诗的角度揭示了古代藏族人民的伦理道德观。

吴春香女士撰写的《论藏传佛教伦理对当代藏族伦理观发展的影响》,从藏传佛教的角度论述了藏传佛教伦理观念对藏族社会诸多方面的影响,并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正确认识藏传佛教伦理思想及其今后对发展的作用,做了有益的探讨。

再次,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环保生态、经济、信息等问题也提到了民族伦理学研究的范围,有些藏族同志开始撰文从道德的民族性上探讨这些问题。如卓玛措女士撰写的《藏族文化视野中的生态经济伦理研究》,就从藏族传统文化的视角探讨了生态经济伦理及其藏族传统文化对此的贡献,并提出人类要对其自身的行为进行反思,强调尊重自然,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追求可持续发展是人类未来生存的最佳选择。将生态经济伦理思想引入藏族伦理思想的研究范围,堪称是一种可喜的现象。

当然,对藏族伦理思想研究的现状,这里无疑有挂一漏万的情况,包括笔者自己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就有一定的数量,但笔者认为这并不是本文的重点,故略去很多,特此说明。应该说,对藏族伦理思想的研究已经起步,并已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还远没有形成“气候”,更谈不上全面和深人。今后,还将有赖于更多志同道合的同志来共同做这方面的工作。

二、藏族伦理思想研究需拓展的领域

研究藏族伦理思想,必将丰富和繁荣我国伦理学这座历史传统文化的宝库,从而为加强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道德建设及民族团结,促进民族文化繁荣,特别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就目前和今后而言,研究藏族伦理思想,需要开拓的领域很多。

仅以《格萨尔王传》为例,其伦理思想十分丰富,颇值得挖掘。《格萨尔王传》中的道德评价标准有两个显著的特点:其一,善与恶作为道德评价的两个不同标准,是对照映衬、径渭分明、截然不同的,二者几乎成了人们衡量一切事物的“试金石”和辨别一切真伪的“是非镜”。凡是正义的、合乎道义的、具有人性的行为和事物,就被看成是善而予以褒奖,凡是非正义的、不讲道义的、践踏甚至摧残人性的行为和事物,就被看成是恶而加以否定。其二,在价值取向标准上,它宣扬了一种“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亦即或善或恶自有报应的思想,进而引导人们应该扬善抑恶,向善去恶,择善弃恶,希望人们应该做到从善如流,疾恶如仇,择善而从之,遇恶则弃之。应该说,史诗中对这种善恶标准的态度和对善恶价值取向的选择,如果抛弃其某些时代的局限性,那么即便是在今天,也仍然具有积极的意义。

藏族的民间文学(包括民间故事)不仅形式上体裁各一,各具特色,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地反映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内容上寓意深刻,巧妙地赞颂或鞭挞了该民族社会生活中的正直善良与邪恶势力、勇猛无畏与退缩不前、英雄与懦夫、勤劳节俭、懒惰奢侈、团结互助的集体主义思想与狭隘自私的个人主义观念等丰富的伦理思想。《尸语故事》之所以能够在藏族人民群众中经久流传,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它以藏族人民所喜闻乐见的讲故事的形式,反映了藏族人民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表达了藏族人民的喜怒哀乐及爱憎好恶等思想情感,巧妙地歌颂或贬斥了藏族人民社会生活中的正直善良与邪恶势力、勇猛无畏与退缩不前、英雄与儒戈勤劳节俭与懒惰奢侈、团结互助的集体主义与狭隘、贪心、自私的个人主义等,俱有丰富的伦理思想。《尸语故事》对道德领域中的两大对立阶级的善恶观念、是非观念、荣辱观念等道德感情、道德意识,以至于道德行为和道德评价的不同标准,均作出了生动的反映,从而对藏族人民起到了一种道德熏陶、道德约束、道德鼓舞、道德激励和道德教育的社会作用。

《礼仪问答写卷》提出了一些初具伦理色彩的概念和命题。它以兄与弟对话的形式,详细地阐述了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各种伦理道德关系及如何待人接物的礼节等问题。认为对人要“施以真言”,“不说谎言”才能取得“信任,’,对凡是“可信赖者”,一定要“依靠之”,而对“不可信赖者”,则切勿依靠。处世要谦卑逊让,知足寡欲,创造而不占有,成功而不据傲。强调贪欲是罪恶的根源,知识是文明的由来。提出做人的道德标准是公正、孝敬、和蔼、温顺、怜悯、不怒、报恩、知耻、谨慎而勤奋;非做人之道则是偏祖、暴庚、轻浮、、忘恩、无同情心、易怒、骄傲、懒惰。它主张“王之国法”,必须实行“均等”的“公正’,原则:对于统治者,“为官公正,现时即于己有益,此为颠扑不破之理……若能不偏不倚,则谁能对之不钦佩折报?!.一‘若为长官,应如虚空普罩天下,应如称戮一样公平。”对于被统治者,即便遇到“行罪恶人超生,正直善人处死”的不公正之事,也要有“认可、忍耐之力”,同时还要绝对遵从法律以及道德戒律,不然,就必须“查明实情,将伤人者及其子孙一并杀之,以绝其嗣”。只有这样,“主奴之间、官仆之间、老壮之间”,才能“行公正之法”以不至于“出现伤风败俗之事”,而达到一种使天下都“同心协力,不仅眷属和睦,行至何方亦相安无事。子与父同心,弟与兄同心,奴与主同心,妻与夫同心,仆与官同心,如此,则公正无误,齐心协力,大家皆得安宁”的道德理想境界。

《萨迎格言》成书于13世纪初叶,堪称是藏族传统伦理思想和道德观念史上最早一部以格言诗形式著述的伦理学著作。在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前提下,该书作者主张应尽量协调并处理好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矛盾。认为统治者与臣民之间的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应该是:“君王对自己的臣民”必须“施以仁慈和护佑”,“臣民对自己的君王”才会“尽忠效力”。不然,“被暴君统治的百姓”,就会“特别想念慈祥的法王”,“被瘟疫缠身的牲畜”,就会“特别渴望纯净的雪水”。它告诫统治者“如果虐待属下,君长就会走向灭亡”,教诫人们要具有正直、坚定、谦虚、勤奋、好学等优良品质,这些思想至今仍能给人们以很大的启迪和教益。正因为如此,《萨迎格言》在藏族地区广为流传。

藏族道德规范主要在几部充满了道德训诫和道德说教的格言诗中得到了突出的反映。这些格言诗以萨班·贡噶坚赞(1182-1251年)所著的《萨迎格言》、索南扎巴(1478-1554年)所著的《甘丹格言》、贡唐·丹白准美(1762-1823年)所著的《水树格言》、久·米庞朗杰嘉措(1846-1912年)所著的《国王修身论》、卡切帕鲁(生卒年不详)所著的《卡切帕鲁训诫》(一说为七世班禅丹白尼玛所著)等为代表。这些格言诗同样从“应然性”和“禁戒性”两个方面向藏族人民提出了许多道德规范要求,如要求并告诫人们应如何谨言慎行、修身养性、分辨是非、区别智愚、取舍之法、用人之道、学法执法、正直善良、谦虚勤奋等等。它向人们“展示出了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藏族统治阶级的政治主张、思维逻辑、伦理道德、行动规范的轮廓。

藏族历史上还有一大批优秀的政治家、思想家、佛门奇僧、学术大师、启蒙思想家等,他们的伦理思想至今尚不被世人所关注。如松赞干布、文成公主、历辈达赖喇嘛和历代班禅、更敦群培、钦饶诺布、喜饶嘉措、谢国安(多吉卓巴)、桑热嘉措、才旦夏茸、毛尔盖·桑木旦、多吉杰博等,还有元朝帝师八思巴、清朝高僧章嘉若必多吉等,他们的思想和著作中都包含着大量而又丰富的伦理思想,处处闪烁着人类道德智慧的光辉,都值得我们去认真地加以发掘和研究。

这里谈到的只是拓展藏族伦理思想研究的一些粗略的情况,如果深入下去无疑还会发现有更多的藏族伦理思想值得人们去关注、发掘和研究。故笔者认为,当务之急,就是要对藏族伦理思想进行搜集整理,汇编成册,然后再进行高层次的研究和探讨,由朴素的思想资料上升到理论形态,将散见的、零碎的思想资料从史的角度把它们串通起来,注人有机的联系,以构成系统的藏族伦理思想发展史。

三、藏族伦理思想研究之我见

对藏族伦理思想的研究工作要逐步展开并使之深化,无疑需要做大量而又艰巨的工作。对此,笔者特提出如下见解:

第一,应解决思想认识上的问题。

从当前来看,对藏族伦理思想的研究,尚未引起人们广泛的关注和足够的重视。一些长期从事伦理学研究和民族学研究的同志,基本上都没有把注意力放到这上面来,或者说根本就不曾注意或考虑过这个问题。有鉴于此,必须解决如下认识问题:

首先,要解决藏族有没有自己丰富的伦理思想的问题。这是问题的症结之所在。藏族有没有自己丰富的伦理思想,回答显然是肯定的。不同的民族不仅有自己民族丰富的伦理思想,而且还带有自己民族的特点。其伦理思想反映在该民族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其内容相当丰富,而且还是我们中华民族伦理思想宝库的有机组成部分,绝不能人为地把它同中华民族的伦理思想相割裂,或漠然视之。既然中华民族理所当然地包括了各少数民族在内,那么同样,中国的历史文化(包括伦理道德)也理所当然地应包括各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包括伦理道德)在其内。藏族有自己丰富的伦理思想,这是不容置疑的,现在的问题是,许多同志还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这种思想和认识,恰恰又是我们现在面临和必须解决的新课题之一。须知,伦理道德的发展状况如何,是一个国家的“软实力”的集中表现;民族伦理道德的发展状况如何,是一个民族的“软实力”的集中表现;藏族当然也不例外。

其次,要明确加强对藏族伦理思想研究的重大意义。我们的社会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藏族已经由封建农奴制社会的人们共同体进人到了社会主义民族的行列。藏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废除了封建农奴制,社会生产力获得了大解放,大大加速了藏族地区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进程。民族文化要发展、要繁荣,就必须批判地继承历史上的文化传统,其中,伦理思想是民族文化的重要内容。就藏族传统道德的特点来看,它一方面表现在对民族传统风俗习惯的广泛渗透,另一方面又与民族的习惯法和藏传佛教联系密切。这些,都需要从批判继承民族传统文化的角度去加以发掘、整理、分析,并从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那些凡是有利于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及家庭和睦的道德传统,都要给予充分地肯定,并使之发扬光大,反之,则应予以摈弃和否定。特别是在我们不断强调并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今天,发掘、整理和批判地继承、弘扬藏族传统伦理思想,就更是有着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第二,应组织队伍,成立研究会。

要把藏族伦理思想作为一个专门领域、作为民族学和伦理学的一个分支领域来研究,没有一批力量显然是不行的。当务之急,应首先将上面提到的那些已经或正在从事这方面研究的人员,以及今后将有志于从事这方面研究的同志,尽快地组织协调起来,分工合作,共同创业。在这方面,伦理学界和民族学界有一些老同志,他们有较深厚的理论功底和较高的理论素养,具有较高层次的理论研究素质,在观察、研究和解决问题时,善于自觉地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加上长期的研究实践,取得了不少成果,为这门学科的发展作出了贡献。现在要研究藏族伦理思想,就必须要得到他们的帮助和支持,谦虚地拜他们为师。

近些年也涌现出了一批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同志,他们精力充沛,思维敏捷,观念较新,常常不满足于理论研究的现状,敢于创新,喜欢独立思考,独辟蹊径,给学术界注人了生气。应该说,他们是学术界正在成长着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也是今后各门学科所要依靠的重要力量。可以预料,一二十年后,这批力量将成为各门学科(包括那些将要发展的新兴学科)的权威和带头人。因此,要加强对藏族伦理思想的研究,就必须想方设法,通过各种途径去吸引他们,使他们对这门新学科产生兴趣,然后再把他们组织起来,制订研究计划,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既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又要就一些基本的理论问题和疑难问题展开讨论和交锋。

在组织研究队伍的时候,从长远考虑,还应坚持专业队伍与业余队伍相结合的方针。根据现有情况,凡是对藏族伦理思想有浓厚兴趣的同志,在保质保量的情况下,可以先从伦理学、民族学以及相关学科中分流一些同志出来,组成一支短小、精干的专业队伍,进行专题研究。至于其他距离较远的一些学科中如有人咆括社会上各种行业中的一些同志)对伦理学研究感兴趣,可把他们作为业余力量来看待,对于他们所选择的研究课题,同样应予帮助和指导。若干年后,他们中如有同志确有突出成绩或贡献者,也可将其吸收、充实到专业队伍中来。

为了加强对藏族伦理思想研究的组织协调工作,很有必要成立一个“中国藏族伦理思想研究会”的群众性学术组织,不定期地召开学术讨论会,交流研究心得,以推动和深化对该领域的研究。

另外,还有必要创办一份《中国藏族伦理思想研究》的刊物,或在《中国藏学》、《研究》、《民族学院学报》等杂志上开辟“藏族伦理思想研究”的专栏,一方面借此扩大这个领域的影响力,建立起自己的学术阵地,另一方面也为研究这个领域的同志提供一个可以交流、发表成果的园地或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