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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计生工作计划模板(10篇)

时间:2023-03-10 15:07:13

阳光计生工作计划

阳光计生工作计划例1

二、工作目标

坚持分步实施、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原则,年,在去年、、三个村试点的基础上,力争年底前所有行政村基本达到阳光诚信计生评估标准,提前一年完成目标任务,有效建立计划生育群众自治长效工作机制。各村要根据目标,结合本村工作实际,按照年度创建目标,开展阳光诚信计生示范村创建活动,有序推进阳光诚信计生的各项创建工作。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年2月至3月,为宣传发动阶段。各村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推进“阳光诚信计生”工作计划,组织学习省、市、县相关文件,熟练掌握阳光诚信计生工作标准,召开动员会,全面启动诚信计生工作,掀起推进阳光诚信计生工作的高潮。

第二阶段:在全镇范围内选取基础较好的3-6个村先试先行,并结合计划生育“双述、双质、双评”和群众自治工作进行试点,并总结好试点经验。

第三阶段:为全面推行阶段。各村要借鉴试点村工作经验,规范运作程序,全面推行阳光诚信计生工作。

第四阶段:为考核评比阶段。镇要对各村推行实施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县阳光诚信计生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镇进行考核验收。

第五阶段:为总结提高阶段。总结经验,建立进一步推进阳光诚信计生工作的长效机制,形成完善的人口计生管理体系、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保证有序推进。各村要充分认识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重要意义,科学制定计划、明确职责分工、实行目标管理,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实效,促进阳光诚信计生工作扎实有效。

(二)坚持以人为本工作理念,动员群众参与。深入了解群众的计划生育需求,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各村要在充分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完善和签订阳光诚信计生承诺书,明确政府、村委会的职责和群众的权利义务,尊重和维护群众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权、生殖健康权以及获得规定的奖励扶助待遇的权利,动员组织群众参与诚信计生工作。

阳光计生工作计划例2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关切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重点,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治不正之风,确保权为民所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部门和行业,促进全区社会和谐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坚持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

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增强决策透明度,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以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为重点,全面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实现“阳光管理”。着力解决、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和党员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防治不正之风,各村(居)要进一步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务公开内容、服务项目,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和健全政务公开宣传阵地和栏目。

(二)坚持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

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作用,在各行政村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推动基层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倡导上门服务和村级计生专干服务制;在流动人口密集的村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推动镇人口计生部门尊重和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的开展。积极开展争创“群众满意计生服务站”活动,加快优质服务提质提速。积极推动镇、村两级计生干部转变工作作风,并深入调查研究,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让群众得实惠,使服务更温馨、更“阳光”。

(三)坚持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各村(居)都要公布并开通计生监督举报和便民维权电话,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行限时办结制、领导包案制、责任追究制度,增强监督维权实效。完善政风行风监督制度,积极聘请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完善激励群众监督的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监督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接受舆论监督,重视发挥主流媒体的监督维权作用,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于群众的投诉或好的建议,各村(居)要认真倾听、积极解答、深入调查、及时查究,确保事事有回音、处处有着落。

三、组织实施

阳光计生工作计划例3

县人口计生委专门成立了阳光计生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将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工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制定落实了政务阳光行动制度,行动执法责任制,督促检查制度,服务承诺制,违诺追究制,评议考核制度六项政务阳光制度,基本上形成了形式多样、内容全面、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政务阳光计生行动。

二、推行政务公开

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要求,县、乡在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具体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执行情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纪律、维权措施及监督电话。村级公开栏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计生办事程序和申报程序、本村计划生育基本情况和数据、计划生育服务承诺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知情权。有效预防各种不正之风和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

三、开展民主评议活动

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实行开门评议,敞门整改,在农村开展了“请农民兄弟评议计生”行动,在城镇社区开展了“请流动人口评议计生”活动,在人口计生系统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发放征求意见表,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对评议出的问题按时梳理互动,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限时落实整改,适时公布结果,促进基层作风转变,提高服务质量,认真解决影响计生干部形象、制约工作发展的不和谐因素,有效提高了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四、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五、抓好信访工作

阳光计生工作计划例4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重点,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治不正之风,确保权为民所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增强计划生

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让人民群众不断得到实惠。力争用2年时间,使全县100%的乡(镇)达到示范点的标准,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群众知晓率达到80%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洁爱民不谋私;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主要任务

1、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5号)和《云南省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普人口[2009]36号传真)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各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宏观管理职能,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增强决策透明度,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着力解决、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和党员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防治不正之风;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情况为重点,全面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实现“阳光管理”。

2、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推动农村基层人口计生部门及工作人员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倡导上门服务和村级计生宣传员服务制;推动人口计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尊重和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倡导建立便民服务窗口,提供“一条龙”服务;深入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反映群众愿望,关心群众疾苦,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作风不实等问题,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为国家谋实策,让群众得实惠,使服务更温馨、更“阳光”。

3、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启用“12356阳光热线”,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提出意见建议,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行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责任制,增强监督维权实效。认真落实人口计生政风行风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聘请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担任政风行风社会监督员;完善激励群众监督的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监督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完善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制度,重视发挥主流媒体的监督维权作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

四、重点工作

1、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公开、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依法、及时、准确地面向社会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办事依据、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办事纪律等,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2、启动“12356阳光热线”系统。为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保障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划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县人口计生局开通“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咨询、办事指南,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等服务。同时,要建立限时办结制,增强监督维权实效。

3、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在农村基层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在城市社区重点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在系统内开展“下评上”活动,在社会上充分发挥各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聘请的政风行风社会监督员作用,组织开展“社会各界人士评计生”活动,广泛征集干部群众对人口计生的意见和建议。

4、开展执法监察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对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一法三规”和《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云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等法规的执行情况开展执法监察。主要内容有五项:一是继续加强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人口发展重大决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人口计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运行依法依规,杜绝出现“小金库”;三是加强对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监督检查;四是组织开展对考评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五是组织开展对省人口计生委《关于禁止搭车收费的通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广大人口计生干部要正确认识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是人口计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自觉增强政治责任感,积极参加“阳光计生行动”。县人口计生局成立领导小组,指导全县“阳光计生行动”工作。组成人员为:

组长:*(局长)

副组长:*(局总支书记)

*(副局长)

*(副局长)

成员:*(局办公室主任)

*局宣传教育负责人)

*(县计生服务站站长)

*县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昌发同志兼任,成员由黄文京同志兼任,负责“阳光计生行动”的日常工作。

(二)抓好示范,搞好宣传

“阳光计生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以求真务实精神和科学态度统筹推进,积极抓好示范点建设。根据我县实际情况,2009年按照市人口计生委将30%的乡(镇)列为“阳光计生行动”示范乡(镇)的要求,确定锦屏、文井、大街、花山四个乡(镇)为“阳光计生行动”示范点,年底统一组织评估。评估后召开示范点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宣传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2010年全县所有乡(镇)全面开展“阳光计生行动”。

示范点乡(镇)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确定30%的“阳光计生”村,组织开展好四项具体工作。一是要切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通过“景东人口计生网”向社会公开人口计生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等,公布乡、村服务(办事)人员的情况及联系电话,确保人口计生工作的公开透明和方便群众。二是要认真配合县人口计生局做好“12356阳光热线”服务工作,确保畅通辖区内群诉求渠道,及时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做到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不出乡村、不上交上级主管部门。三是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民主评议计生活动,征集村组两级最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30余年的计划生育成果。四是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进村入组执法检查,确保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公开性、公平性及合法权益在群众中得到充分体现。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正面宣传,为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

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重点解决好“六个问题”:解决领导干部重业务轻政风行风建设,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解决计生干部思想守旧、安于现状,缺乏改革创新精神的问题;解决滋生、形式主义,不求真务实,弄虚作假的问题;解决宗旨意识不强,服务不主动、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解决法制观念淡薄,方法简单粗暴,不依法行政的问题;解决,与民争利,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为政不廉的问题。

阳光计生工作计划例5

少先队是落实小学德育工作的最佳载体。少先队工作方方面面,本文以作者担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的工作经历和所在大队部的特色德育活动――“阳光100”积分计划,谈谈少先队在小学德育教育工作中的重要性。

我们大队部针对本校少年儿童实际,从学习、消费、劳动、卫生、礼仪、交往等方面进行强化宣传和教育,充分发挥少先队在德育工作中的独特作用,利用队员们积极的竞争心态,以“学阳光文化,干阳光事情,过阳光生活,驻阳光心情,交阳光朋友,做阳光少年”为立意,制定“阳光100”积分计划。计划包括:“文明班――星级中队”评比;个人积分计划、“阳光小天使”评比;家庭及社区积分计划;假期“阳光100”积分计划。

在开展“阳光100”积分计划与学校德育教育相结合的过程中,以下几点突显出少先队的重要性:

一、少先队是执行和完善学校德育管理制度的平台

加强班级常规考查是建设优秀班集体的一项基础工作。“阳光100星级中队” 评比从文明礼貌、纪律表现、卫生意识等三方面对班集体进行量化打分,通过评比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充分发挥班集体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建设较好的班风和学风。

此项目由少先队大队部具体实施,学校值周领导监督、值日老师主持、值日队干按照“星级中队”评比细则,分项每天对各中队进行评比并公告。每周统计评比一次,每天总分值100分(加分除外),每周的分数取每天累计的平均分,每月的分数取每周累计的平均分。

奖励办法:每周分数名列级中前两名而且没有队员受过学校处分的中队,在下周一将由大队部授予“文明班”牌匾,每月根据各中队获得“文明班”次数的多少,由大队部授予“星级中队”牌匾

每学期末,学校德育处以及班主任协会都会听取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的工作汇报;各中队辅导员及班主任亦分享工作体会及反馈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德育处通过汇总、分析,为新学期德育工作计划的制定积累数据和建议,并作为制定新学年学校德育计划以及修订学校德育工作管理制度的最直接、最有参考价值的一手材料。

在“阳光100”积分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学校制定的德育工作制度在少先队的有序组织下,得到了全面落实。

德育制度并不能只停留在文字上,只有在具体工作中转化为活动计划,统筹实施,才能体现出制度的实际作用与缺陷。少先队有绝对的优势在各种范围内组织少年儿童去开展丰富的德育活动,并能从最细微处检验制度的可行性,能最好地完善学校德育制度。

二、少年儿童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有赖于少先队组织

“个人积分计划”和“阳光小天使评比”两项关联活动的制定目的是培养少年儿童良好行为习惯。活动中,每个队员都有基本分100分,按要求表现,可以按规定加分,但有违纪行为受到批评被记名的,就要按规定扣分。分数每周小结,每月总结,并相应给予奖励。整个学期的平均分达到100分以上的,期末有机会被学校评为“河苑阳光小天使”的光荣称号和给予物质奖励;整个学期的平均分数达到95分以上的同学,期末有机会被学校进行公开表扬和物质奖励;整个学期的平均分数达到90分以上的同学,期末有机会被学校进行物质奖励;整个学期的平均分数达到85分以上的,期末学校给予公开张榜表扬。

经过几年来的研究和实践,通过实施“阳光100” 个人积分计划、“阳光小天使”评比积分计划,全校少先队员的整体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每天坚持穿校服,按要求佩带红领巾或队徽和校卡,待人有礼,集体荣誉感增强了,人人为中队争光,每个中队都争当“文明班”、“星级中队”,还能做到大胆揭发不良行为,校内校外的不良行为大幅减少。

“阳光100”积分计划、“阳光小天使”活动的开展更是令学校的学风、校风得到进一步提高,促进作用十分显著:范达文同学是一位聪明但十分调皮好动的学生,二年级刚转到我校时,上课喜欢搞小动作,影响课堂纪律。随着活动的开展,令他也萌发了积极向上,为自己争荣誉的心,开始懂得去约束自己的不良行为了。在二年级第二学期末,他终于被评为了“阳光小天使”;廖俊源同学刚升上三年级时,学习上十分懒惰,经常不交作业,“阳光100”积分计划实施以后,每缺交作业一次,小组长就按计划扣他一分,连续扣了5分以后,他难过得流泪了,老师顺势引导他,要想在“阳光100”中取得高分就得遵守校规校纪,按时完成作业,多做好事。从此以后,他能自觉按时完成作业,各科老师都看得到他的不断进步。

全校的少先队员在积极参加“阳光100”积分计划过程中,自觉遵守日常行为规范,养成了文明的行为和习惯,在校、在家、在社区、在独处时,能够在“自尊自爱,注重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以律已,遵守公德”等方面作出表率。当我们学生在外出活动时,在接触社会时,学生以行为自律给社会留下了好印象。在问卷调查中,家长所反映其子女的良好行为习惯和衷心的赞扬就是对我们工作的充分肯定。

少先队员们在大队部的组织下,在榜样的激励下,在“阳光100积分计划”方案的指引下,每个人心中都清楚,要成为一名“阳光小天使”,日常应该怎样做,什么不应该做,良好的行为习惯就这样一点一滴地积累起来。

三、少先队组织是构建学校、家庭、社区德育教育网络的桥梁。

学校有一套德育制度去引导学生遵循日常行为规范,特别是在校表现。但长期以来,我们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们总会感叹,学生放学离校几个小时,教师辛苦一整天的教育、所有苦口婆心全都被清零了。以往学校德育教育都是集中在校园内部开展工作,而缺少了学生在校外的德育管理环节,家长和社会也不自觉地把德育教育寄托于学校,造成了德育教育出现了家、校、社区不连贯的弊端,严重影响了德育教育效果。

阳光计生工作计划例6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能源需求不断增加,我市能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资源环境承载压力逐渐增大。太阳能作为一种取之不竭的清洁可再生能源,已逐步成为替代常规能源的新型能源。我市光照资源充足,日照时间长,年均太阳总辐射量5068兆焦/平方米,具备发展太阳能光热的自然条件。但太阳能光热系统普及率不高、太阳能热利用水平较低,城市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仅为25%,农村不到5%,推广太阳能光热系统的潜力巨大。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对促进节能减排、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主动性和责任感,明确思路,完善政策,强化措施,积极推进,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步伐。

二、明确太阳能光热系统研发方向和推广应用目标

高度重视太阳能光热系统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工作,利用产学研合作平台,积极开展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集成技术、与建筑一体化技术、适用于供热制冷及工业生产应用技术的研发,不断扩大太阳能光热系统的应用领域。要加快太阳能光热发电和系统集成技术攻关,加强太阳能中高温集热技术研发和示范,重点发展高温集热金属管、光热发电反射镜自动跟踪装置、内充水式集热管等产品,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特色的太阳能光热系统技术产业体系。鼓励支持太阳能光热系统与热泵技术实现有机融合,大力推广与热泵技术相结合的太阳能光热系统,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利用率。积极推动城乡新建建筑太阳能光热系统与建筑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支持鼓励既有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医院、学校、宾馆、洗浴场等热水消耗大户强制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努力提高农村地区太阳能光热系统利用水平,争取用三年时间,使城市太阳能热水器推广应用普及率达到50%以上,农村达到20%以上。

三、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进程

(一)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12层及以下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必须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并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与施工。鼓励12层以上高层住宅建筑逐步采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具备安装应用条件的公共建筑,应当率先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政府机构建筑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建筑要带头使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对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在不影响建筑物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光热系统。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住宅小区物业公司要积极为居民用户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创造条件,不得指定应用品牌,不得拒绝用户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二)加强规划管理,积极推进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在全市推广普及太阳能一体化建筑,并建设太阳能采暖和制冷示范工程。积极研发应用与建筑有机结合的太阳能供热、制冷技术,开发标准化、通用型太阳能光热系统组件,进一步扩大太阳能在建筑方面的应用领域。规划、建设部门要加强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管理,切实抓好太阳能光热系统的建筑应用,将其作为建筑设计的组成部分,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对应当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而未与建筑一体化设计的,规划部门不予审批。

(三)严格设计施工监管。设计单位在进行规划和建筑设计时,应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将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结构、供水、电气及楼宇自动化系统等专业设计同时进行,把太阳能热水系统作为重要部件与建筑物有机结合,确保结构合理,安装维修方便,使用安全。允许将太阳能光热系统的造价列入建筑工程投资总预算。在施工图审查环节设立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专项审查。新建高层住宅不具备安装太阳能光热系统条件的,建筑设计单位要书面说明原因,由建设单位在报送施工图审查前,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组织开展施工检查和验收时,对擅自取消太阳能光热系统或施工安装质量不合格的,责令整改,否则不予验收。购房用户不同意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也要预留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位置、管道、预埋件等。

四、完善太阳能光热产品质量监督服务体系

加强太阳能光热产品质量监管,从严管理产品认证和检测机构,提高太阳能光热系统质量。逐步推行太阳能光热系统及成套技术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将符合要求的产品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补充清单”。整顿太阳能产品市场秩序,合理确定准入门槛,鼓励名牌龙头企业开展兼并、联合、重组,打造太阳能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推动太阳能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突出抓好太阳能光热系统的行业管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发展,鼓励公平竞争,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规范和市场选择相结合的行业管理体系。消费者协会对涉及太阳能光热系统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投诉,要及时妥善处理,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落实扶持政策,加快推广应用步伐

阳光计生工作计划例7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一类计划生育乡镇为目标,以完善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重点,努力推行“阳光计生”,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治不正之风,确保权为民所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促进全办社会和谐发展。

活动的内容

1、抓好三项公开,带动“阳光管理”。公务公开、办事公开及村务公开。把部门职能、政策法规、重大事项、热点问题等政务事项和政府信息,通过媒体、网络、宣传栏、宣传品等平台及时公开。着力解决、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和党员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防治不正之风,各社区居委会要进一步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内容、服务项目,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和健全政务公开宣传阵地和栏目。

2、开展四项评议,推动“阳光服务”。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作用,一是在基层深入开展“请居民群众评计生”活动,推动基层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倡导上门服务和村计生专干服务制;二是重点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推动我办人口计生部门尊重和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的开展,建立便民服务大厅。三是在全办计生系统内开展“下评上”活动,推动市乡计生部门转变工作作风,并深入调查研究,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让群众得实惠,使服务更温馨、更“阳光”。四是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着力解决质量不高,作风不实等问题,全面提高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3、实行五项监督,保障“阳光维权”。建立12356阳光服务热线;建立来电登记、反馈、电话录音等制度,提高服务水平,畅通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的渠道,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行限时办结制和行政问责制,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变群众上访为部门主动下访,把各种计划生育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群众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严防问题激化。建立完善政风行风监督制度、有奖举报制度和接受舆论监督制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活动步骤安排

(一)宣传发动,全面部署(2014年5月底前完成)

各社区居委会开会议进行研究,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进行部署和安排,迅速把活动开展起来。

(二)组织实施,全面推进(2014年9月底前完成)

1、抓好“三项公开”。

(1)市人口计生局公开的内容:

①国家和地方制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

②本部门制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

③本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④本部门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⑤本部门政府采购情况及年度预算、决算报告;

⑥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及调整、取消情况;

⑦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情况;

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纪律,举报和监督的方式、渠道及处理程序;

(2)乡镇(街道)计生办公开的内容:

①人口状况;

②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

③社会抚养费征收等。

(3)人口计生办事机构公开的内容:

①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②办事(服务)项目、流程、承诺和结果;

③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岗位职责、行为规范;

④免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

⑤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⑥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评工作纪律;

⑦监督维权方式、渠道及处理结果;

⑧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其他事项。

(4)村务公开的内容:

①国家和地方制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

②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制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③本村(居)人口出生情况;

④计划生育奖优政策兑现情况;

⑤社会抚养费缴纳情况;

⑥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⑦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评工作纪律;

⑧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其他事项。

2、开展四项评议。

按照《关于印发〈市人口计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冷人口发〔2014〕16号)文件的要求抓落实。

3、实行五项监督。

(1)开通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

①提供办事指南、政策法规咨询、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等人工接听和自动语音服务;

②热线接听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语言规范,服务态度好;

③建立健全来电登记和受理、转办、反馈等工作流程;

④定期进行综合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

⑤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上线。

(2)建立有奖举报制度。

(3)建立行风监督员制度,每个乡镇办至少要从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民和流动人口中选聘5名行风监督员,并定期召开座谈会,参加民主评议、及时听取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4)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层级监督。

①重视和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及时调查处理新闻媒体揭露的问题;

②重视网络舆情,及时、正确地处理网络反映的问题;

③建立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座谈会或研讨会,交流意见,沟通信息。

活动要求

(一)组织领导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班子成员集体抓,领导班子每年专题研究阳光计生行动两次以上,资金得到保障,各项制度得到落实。

(二)热线服务好。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24小时畅通;群众的咨询得到及时答复,合理化意见建议得到采纳,举报投诉的问题得到解决。

(三)政务公开好。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及时,公开覆盖面达到100%,群众知晓率达80%以上。

(四)诚信履职好。人口计生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免费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得到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范,尽到应尽职责。

(五)优质服务好。服务承诺兑现,服务态度良好,服务质量优良,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六)问题整改好。整改措施有力,建章立制有创新。

(七)维护权益好。行风监督员发挥作用,有奖举报得到落实,群众权益得到维护。

(八)全面管理好。有计划、有总结,报告及时,档案规范。

(九)执行纪律好。群众工作纪律得到落实,没有、乱收费乱罚款、侵犯群众权益等问题;没有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没有媒体曝光的严重问题。

(十)行业作风好。在当地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中,名次居参评部门前5位。

工作措施及保障

(一)健全机制,强化领导。成立“阳光计生”活动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邹杰任组长,街道党工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袁丽、街道党工委委员吴湘宁任副组长,各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陈慧全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乡镇办均要成立专门的活动领导机构,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阳光计生”行动扎实有效的开展。

阳光计生工作计划例8

1.组织领导好。主要领导亲自抓,纳入总体工作之中,有组织领导机构,有专门负责人员,有创建计划,有示范点,有资金制度保障,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监督检查。

2.三项公开好。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村务公开实现全覆盖;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合法;动态内容及时公开,公开形式便民知情。凡是涉及到育龄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注、需要知道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办事程序与要求,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和区乡两级人口计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计生服务热线电话,育龄群众应享受的计划生育权利、应承担的义务及法律责任,违法生育人员及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和党员干部违法生育处理情况等都应公开。

3.评议整改好。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坚持评纠建并举,扎实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正确运用评议结果,群众满意度高。

4.维权服务好。行风监督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群众咨询得到满意答复,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有奖举报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办事(服务)态度和质量优良;法定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率达到100%。

5.纪律执行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检查考评工作纪律执行到位;无粗暴执法、乱收费乱罚款、弄虚作假和等违纪违法案件。

6.监督评估好。监督检查机制健全,民主监督的作用好,认真组织开展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时上报行风建设工作情况。

(二)申报范围

在阳光计生行动工作中大胆创新、勇于实践,“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镇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取得满意或优秀等次的村委会和单位。在当年或上一年度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位次居后的不得申报。

二、示范单位的申报和管理

申报工作按照镇上报、区推荐,市人口计生委组织人员实地考察、走访群众、审核资料等方式进行核查验收。全镇力争通过3年时间,使我镇达到阳光计生行动示范镇的标准,所有村委会及镇直各单位达到阳光计生行动示范村、单位的标准。

(一)申报。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申报工作,每年11月由镇填写申报表上报,区人口计生委将根据各地创建工作情况向市计生委推荐。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二)审核。区人口计生委负责对镇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于11月底前报市人口计生委。市人口计生委结合日常工作和实地核查情况进行验收,提出市阳光计生示范单位候选名单,报经委主任办公会审定批准。

(三)命名。市人口计生委命名“全市阳光计生示范乡镇”并颁发奖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行风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镇政府成立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小组,由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办公室主任,具体对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办。镇计生办和各村委会、镇直和单位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

(二)认真组织实施

阳光计生工作计划例9

前言

不可再生能源的枯竭发展趋势已成为全球范围内的共性问题,而对于传统能源的大范围应用则会造成严重的破坏及环境污染现象,令人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系统遭到无法挽回的影响,因此世界各国均不同程度的对可再生能源,例如太阳能、风能等展开了更深层次的研究并将其作为能源发展的重点项目,意图通过节能设计手段真正降低能源消耗,还人们一片宁静、祥和、自然及绿色的建筑空间。所谓节能设计即是应从开源与节流入手,降低对不可再生能源,例如石油、煤炭等的不良耗费使用,同时科学重视对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科学开发及完善利用,是一种积极、主动且有效的科学节能方式。目前随着建筑行业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高楼大厦高崇林立,如雨后春笋一般拔地而起,令建筑行业呈现一派欣欣向荣的发展景象,同时建筑能耗过大的负面问题也日益显著,目前其能耗总量已约占我国社会能耗总量的三分之一,其中,采暖、照明及空调系统能耗成为建筑用能的主体内容,由此可见,探讨如何有效通过建筑设计令其能耗总量切实降低已成为目前行业设计师应主力研究的重要问题。然而当前我国建筑行业的节能设计工作却多将重点停留在对热环境的节能设计层面,往往忽略了建筑在采光及照明等层面的节能控制,因此本文针对建筑采光的节能设计展开了科学策略探讨。太阳能资源在我国极为丰富,分布于年日照率在一半以上的地区总面积便约占我国总体面积的百分之七十以上。人们自古以来便习惯在日光的环境下生活、作业。天然光可令人们在生理与心理上产生舒适与满足感,对其身心健康极为有利,同时天然的采光要比人工采光具有更高水平的视觉效果。因此天然的采光是建筑绿色照明设计工程的重要内容,可有效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精神并进一步节约人工照明系统用电。

建筑节能设计在光、热环境交叉作用下体现的现实矛盾

主体影响建筑光、热环境的因素为太阳光的辐射作用,在建筑节能设计中,针对太阳光辐射能的有效应用就好比一把双刃剑,倘若无法充分契合两者要求便会在分区标准及相关设计要求等层面呈现矛盾、展现难题。

2、1分区标准层面展现的矛盾问题

建筑设计实践中依据我国光的气候分区图将区域划分为五类光气候分区用于对天然采光设计进行科学指导,同时在热工层面则以我国建筑设计的热工分区图将区域划分为五类热工分区标准。对城市的居住区域则依据建筑气候的划分图进行对气候设计规划,将城市气候分为二级区系统,并令其成为日照间距的相关控制标准。也就是说在建筑节能设计中光气候的划分以照度作为依据指标,而热工分区及建筑气候的分区则主体依据温度为控制指标。由此可见热工区划及建筑气候的分区范围较为一致,然而两者却与光气候的分区存在较大差异。体现为同一地区有可能分别属于不同的区划范围,包含不同的设计要求。为了改变这一不良矛盾现状我们必须全面综合考虑光气候分区、建筑热工分区以及建筑气候的区划标准要求,在整体调控、协调稳定的基础上完善制定光气候分区的科学标准及物理环境的综合参数。

2、2建筑节能设计相关要求体现的矛盾

建筑采光节能的标准要求为建筑应通过合理的空间设计将天然光合理引入室内,以充分满足人们的视觉功能现实需求,达到节约照明电能的科学目标。这一设计思路需要我们在建筑的空间布局层面合理提升建筑间距,尽可能降低其对天然光源的阻挡、遮蔽,有针对性提升建筑采光口的大小及数量。在热工节能的设计层面其控制要点为,在冬季低温寒冷季节有效将阳光能源引入建筑,提升其室内温度,同时在炎热高温夏季,有效防止阳光的热辐射给建筑带来的高温效应,有目的性降低建筑空调系统的制冷能耗,这一设计规划需要我们适度限制建筑中洞口及门窗的大小,尽可能降低建筑的体型变化,从而控制热辐射的大面积入侵。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在采光及热工节能的不同层面角度提出了对建筑设计的不同要求,势必会在设计实践中产生冲突及矛盾,影响了建筑节能设计的把握准确度。因此,我们只有在建筑节能设计实践中针对环境中的众多影响因素进行全面分析,细化找到其最佳的平衡点,展开全方位设计,才能真正杜绝矛盾所在,令建筑节能设计实现适应性的综合发展。

3、建筑采光节能设计的综合思维及科学策略

建筑采光节能设计的综合思维主要指对整体系统进行综合全面的分析,以全方位的视角综观全局,查找可能对节能设计产生不良影响的各类因素及事物,最终达到缓和矛盾,平衡发展的综合设计观念。如前文所述,对太阳能的有效利用具有一定的双重特性,在建筑节能设计中其并非一项与其他项目毫无联系的单一工程,不能仅为了对某一方面的节能目标满足进行节能设计却损害了其他工程的利益及相关标准要求。因此我们必须统筹结合、整合思维,创设出最为合理的节能设计方式。

3、 1合理构建节能分区标准

在建筑节能设计实践中我们应统筹考虑光环境及热环境的交叉作用,综合考量光、热环境,提出合理、平衡、综合、全面的节能设计分区标准。例如可科学针对不同区域气候环境条件中的建筑节能设计所必须的物理环境要求,以采光节点及采暖降温的节能目标出发,在同一光气候区域内提出不同的采光建筑二级分区设计标准体系。在原有一级五类光气候分区的指标基础上,创设更为详细的、涵盖十六个内容的二级分区子目标,同时针对每一类子分区深入挖掘节能设计要点。

3、 2合理规划建筑整体布局,确保朝向设计适宜光、热环境

完成了节能分区标准的合理设计,我们应在其指导下展开科学的采光节能设计,从整体的规划布局、建筑的体型优化、材料的选择、采光口的细节设计以及反光遮阳环节处理等层面进行合理控制。首先在整体规划布局层面,我们应确保其朝向设计的合理性,令建筑充分适宜光、热环境。综合我国的地理位置不难发现,北半球的地域特征决定为了令建筑享受充足日照应主体将其朝向设计为南向布局。而纵观太阳的热辐射分布特征来看,南向的规划布置恰好令建筑在冬季受到日照最多,而夏季则受到的热辐射最少,且我国多数地区在夏季的主导风向为东南,这也进一步令我国建筑以南向布局为主导的设计在夏季令人们享受了更加舒适的通风环境。由此可见,通过综合的日照、保温、隔热及通风分析,建筑南向的布局有利于其在冬季保温、在夏季防热节能,体现了人性化的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当然这并非表明对建筑北向房间的节能采光设计就可以忽略不计,虽然北向房间的采光照度较低,但其照度的均匀性较好,因此我们可利用在建筑的南向墙面科学设置具有较高反射率的材料,例如镜面、钢板等,将南向光线合理引入北向,有效改善北面建筑空间的不良采光照度,进一步达到降低照明用电能耗的科学目标。为确保建筑室内享受充足的日照,我们应依据建筑规范统筹考虑通风、采光及消防等标准要求进行合理的建筑日照间距规划布局设计。同时我们应遵循不同的设计分区,令建筑间距能满足在大寒天气或冬至天气有效日照时期中有足够日照时数令阳光能照射到建筑内部空间的底层窗台面。从一般设计层面来讲,建筑设计对日照间距的要求较容易满足,而仅仅满足这一要求并不能完全保证日光一定能有效照射到室内,在日光的照射过程中其很可能被窗外用于绿化或遮阳的植被所阻挡。虽然增加绿化面积可有效改善建筑的热环境,但规划不当则会起到阻挡日照的反作用效果,因此在对绿树植被进行布置时,我们应综合考虑采光标准要求,尽量以不遮挡建筑的日照采光为布设原则。

3、3建筑体型的优化设计

建筑室内应对光、热环境产生的能耗受太阳对建筑外表面辐射热及直射光照的较大程度影响,为了有效降低建筑光、热环境能耗,我们应主力从建筑的体型优化层面入手,探寻节能方式。首先建筑室内的采光可以通过窗地比例进行有效控制,当开窗面积增大时,其窗地比例将进一步增大,建筑的采光效果相应得到强化。而从采光的均匀性层面考量,天窗要比侧面窗更能营造良好的采光效果。然而如果从热工的科学设计层面来讲,屋顶是建筑吸热、得热最多的环节部位,因此用天窗的设计方式显然对热工节能极为不利。因此我们不能仅仅为了采光性好或节能性好而片面设计,应综合考量不同区域的气候环境特征,遵循建筑的使用功能需求,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从而合理设计建筑的外形开窗。另外,建筑体形具有较大的长宽比,则其得热量会随之增多,在南方的夏季建筑防热是节能设计的主体工作之一,因此在设计实践中我们宜采用较小的建筑体形长宽比进行设计,即大进探的小面宽体型。在北方建筑的节能设计以冬季的保温控制为主,因此我们应采用较大的建筑体形长宽比进行设计,即小进探大面宽体型。从建筑采光角度来讲,建筑的进探程度越大,其光线会越弱,因此我们不宜采用过长的进深进行设计,应尽可能降低横墙对建筑采光的遮挡效应,确保采光照度的均匀性,在确定合理建筑体型的同时有效兼顾建筑在光、热环境中的节能设计要求,从而通过正确的计算核准建筑的最佳长宽设计比值及最优化的建筑体型。

3、4建筑采光口的科学设计

建筑采光口的设计本身便是一个矛盾环节,其包含的沟通及隔绝作用同时客观存在,也就是说采光口不仅提供建筑室内需要的采光日照,同时又要担负遮蔽阳光的功能;既为建筑空间通风换气,同时又要防止沙尘、风暴、雨水的侵袭。因此我们必须从综合节能视角出发,对采光口环节进行科学设计,应在强化构件材料的气密性之上,依据不同的区划标准计算符合采光照度的准确节电量及在冬季失热及夏季得热状态中的能耗量,核准在不同区域环境下采光口设计面积的折中标准,并科学实施对采光口位置的布置,合理保障建筑室内的自然通风,令其功能的发挥不再成为一个矛盾体,而是一个统一的和谐效能体系。另外对门窗玻璃材料的确定也发挥着与采光口设计同样重要的节能影响,门窗能耗可占到建筑总体能耗的尽一半水平,是建筑节能较为薄弱的环节。因此在门窗设计材料的选择中我们应本着多透光及少传热的原则,在南方较炎热的地区可采用具有低辐射效能的玻璃,而在北方寒冷地区则应适应性采用双层中空玻璃。另外我们还应本着创新实践的理念广泛引入新型门窗、玻璃材料及采光方式,挖掘其固有特性并进行适应性设计,研发多功能兼顾的节能门窗,例如对光致的变色玻璃、调光液晶玻璃的应用及对导光管、光导纤维等技术的应用。

3、5反光及遮阳措施的合理应用

为了有效改善建筑的光热环境,我们应合理采用一些行之有效的节能设施,例如为提升建筑内部空间的采光照度,我们可利用在窗顶位置放置水光板的方法有效将日光引入其无法照射的室内深处;当夏季炎热天气来临时,为了降低阳光的直射程度,我们可在不同的建筑方位设立遮阳装置,提升建筑内部的舒适度。另外整体的节能采光措施应致力于实现两环节的有机整合,即在适宜位置布设既有遮阳作用,又能反光引光的搁板,令其有效防止阳光直射产生眩光干扰的不良后果,同时在需要时有效令光线形成漫反射效应引入室内,合理提升照度的均匀性。侧窗为众多建筑的主要采光口,与低侧窗相比,高侧窗具有更加良好的均匀性照度,因此我们可有效结合高侧窗在其顶部增设镜面的反射装置,从而令日光在一次反射作用下引入室内,甚至可令其实现光电的转换反应,这样便可在提升室内照度及均匀性的同时有效避免阳光的直射作用,令室内中的热辐射量大大降低,充分有利于避免在炎热夏季大量使用空调系统造成巨大的电能消耗现象。

结语

为了切实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只有全面树立绿色建筑观,统筹思维、细化设计,从各方面做起构建适宜人们居住及使用的建筑空间环境,将视野放在战略化的统筹角度而非令建筑采光节能仅停留在对光环境的设计范畴中,全面分析光环境及热环境的系统要求,才能充分体现一体化采光节能的绿色设计理念,为行业创造更多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令绿色环保建筑发挥重要的服务价值。

阳光计生工作计划例10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全区人口计生系统“阳光计生行动”规范化工作中,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抓好落实,整体推进。

二是制定方案,试点引路。为确保“阳光计生行动”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将县、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阳光计生行动” 遵循的基本原则、政务公开的基本内容和形式规范、五项监督维权的基本要求和规范化建设保障都作出详尽说明,特别是在规范化建设上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