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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工作思路模板(10篇)

时间:2022-05-15 20:31:02

垃圾分类工作思路

垃圾分类工作思路例1

(一)北京市开展垃圾分类的简要历程

上世纪90年代前,垃圾分类和废品回收基本上是一个概念。记得小时候,牙膏皮、桔子皮、墨鱼骨等各种可循环利用的物品都可以卖给废品收购站或药店。据北京环卫集团考证,北京日报早在1957年就有“垃圾分类,利国利民”的报道,这是在正式刊物上最早出现的垃圾分类的概念。

1996年,北京市西城区大乘巷社区在环保组织的倡导下,开始推动以废品回收为主要内容的垃圾分类。2000年,住建部确定北京等8座城市试点垃圾分类,垃圾分类进入政府主导层面,开始“可回收”、“不可回收”两分法的推广。2001年,北京申奥成功,之后到2008年圆满举办,北京的垃圾分类一直围绕实现奥运承诺开展工作。

2009年,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引领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入新的阶段。面对激增的人口,城市每年需要拿出500亩土地用于垃圾填埋,城市运行不堪重负,同时面临垃圾围城的严峻形势。《意见》中首次明确了采用“焚烧发电、生化处理、卫生填埋”三大成熟主流技术进行综合处理,将垃圾处理结构优化为4U3U3,彻底改变主要依靠卫生填埋处理的方式。

2013年,为改变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的局面,北京市政府出台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同时确立了“全程管理、系统衔接、科学分类、适应处理”的垃圾分类工作基本原则。按照大类粗分的标准,将居民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三类。《意见》后,在朝阳区“三街两乡”先行开展了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试点,取得了明@效果。2010年以来,在试点的基础上,开展了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创建工作,到2015年,先后在3759个小区建立了规范的垃圾分类投放站点,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车,入户发放分类垃圾桶、垃圾袋,在社区招募“绿袖标”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2万余人,宣传、普及和现场指导居民投放垃圾,垃圾分类覆盖人口达到800万人,占比达到可推行垃圾分类小区的80%。此外,在制度建设方面,北京市在2011年创新性地制定了代表国内地方立法先进水平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12年3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正式施行。

(二)对垃圾分类概念的解析

首先,上位法中生活垃圾概念缺失导致垃圾分类方向不明。按照我国固废法中的定义,垃圾为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对于生活垃圾则没有明确的定义。参考其他国家对生活垃圾的定义,则包含了垃圾分类的基本技术路径和政策思路。比如德国,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家庭垃圾和其他城市生活垃圾两类。家庭垃圾包括普通家庭生活垃圾、大件垃圾、生物垃圾、可生物降解的庭院和公园垃圾、可回收物(包含玻璃、废纸、纸板、轻质包装材料、金属等);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包括街道清扫的垃圾、餐厨垃圾、市场垃圾、其它混合生活垃圾。城市生活垃圾不包括矿产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以及二次垃圾(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需要继续处理的垃圾,如飞灰、炉渣、破碎物、淤泥、动物残留物等,不包括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可作为原料或产品的垃圾)。日本对生活垃圾的定义是指日常家庭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废弃物(家庭垃圾)以及商业活动场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商业垃圾),不包括工业废弃物以及法律规定的具有传染性、有毒性、爆炸性等特性的有毒有害的废弃物。

其次,城市管理体制分割导致了对垃圾分类的狭义理解。长期以来受政府管理体制的局限,垃圾管理表现为各自为战的“碎片化”状况。生活垃圾处理由环卫部门负责,废品回收由商务部门负责,危险废物处理由环保部门负责,装修垃圾由住建部门负责,电子垃圾由工业部门负责,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的执法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循环经济政策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负责,如此等等。环卫部门发起的垃圾分类工作,多年来在环卫部门的职责范围内打转转,分出厨余垃圾几乎成为垃圾分类工作的全部。一方面,厨余垃圾的分出率仅有5%左右(开展垃圾分类小区的平均水平),高投入低产出,财政绩效不佳,垃圾分类效用饱受质疑;另一方面,进入终端处理设施的垃圾中几乎没有可用之物。如果按照国际通行的垃圾分类标准,2008年北京奥运会时就已经达到了资源化率70%的水平。相对于2016年北京市每年872万吨的生活垃圾清运量,20万拾荒大军每年分拣出约500万吨的再生资源,而这部分贡献并未计入垃圾分类效果。

最后,“两网融合”是对垃圾分类的理性回归。从历史发展的进程和垃圾分类概念的国际接轨来看,垃圾分类的主要内容和突出矛盾在于再生资源回收。同时,要从根本上破解“垃圾围城”的困局、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出路在于循环经济政策方针的落实。从城市经济和城市发展的角度看,伴随着国际市场原油、钢铁等大宗商品的价格持续低迷,疏解非首都功能力度加大,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低、小、散、乱的经营难以持续,需要及时构建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市场,避免可再生资源流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从战略上保障城市运行安全。从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角度看,北京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的改革措施中,明确了将原来由商务部门负责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职能划转城市管理部门,职能上的一体化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创造了条件。垃圾分类应是对包含再生资源在内的所有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由环卫部门推动的以分出厨余垃圾为主要内容的垃圾分类系统与商务部门管理的再生资源回收系统的“两网融合”是新时期垃圾分类的应有之义。

二、垃圾分类的问题表现和路径解析

(一)北京市垃圾分类的问题表现

垃圾分类知易行难。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起步较早,先后经历了以废品回收为主的“二分法”,到以厨余、可回收、其它垃圾的“三分法”实践,以及由试点突破到提高覆盖率的管理目标的调整。从环卫部门自身原因来看,一是没有摆脱“放几个分类垃圾桶”的纠结;二是末端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的“瓶颈”始终没有突破;三是“政府推动有余,全民参与不足”的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而片面追求垃圾分类达标覆盖率,进一步造成了考核标准的偏差,使垃圾分类流于形式,脱离了其应有的社会基础。

从问题表现上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垃圾分类关系民生保障、关系城市环境、关系城市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站位不高、抓手不足、措施不严;二是垃圾分类宣传“最后一公里”环节没有解决好,物业公司等单位垃圾分类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还存在居民不了解垃圾分类方法的情况;三是在社区收运环节存在混装混运问题。分类收集车辆配备不足,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挫伤了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四是再生资源市场低迷,回收人员减少,回收网点严重萎缩,各级分拣集散中心尚未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快递包装、电子垃圾快速增长,给垃圾分类提出了新的课题;五是法规政策标准体系不完善,约束性不足,执法难度大,考核体系不够配套,没有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机制。

(二)垃圾分类的路径解析

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分类的问题,需要从路径上明确垃圾分类的三大关系。

一是明确垃圾分类目标和手段的逻辑关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是目标,垃圾分类是手段,不能为了分类而分类,本末倒置。北京市在“十三五”时期环卫发展规划中明确了垃圾处理的“金字塔”体系。处在顶端的是减量化,即减少垃圾的产生,往下两层分别是再利用和资源化,前三个层级涉及循环经济的范畴,主要措施包括限制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净菜进城、不剩餐、旧货交易、废品回收和垃圾分类等。再往下是热回收,也就是垃圾焚烧或进行生化处理,最后一级是无害化。垃圾分类中的干湿分开,是对后两级垃圾处理的直接支持。

二是建立政府、市场和社会联动的结构关系。以法治为基础,在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中,要通过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和社会宣传动员等手段,打造垃圾分类的环境基础,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社会组织协同、市民自觉,最终养成全民垃圾分类的行为习惯,在形成行为改善和环境改善良性互动的同时,p少社会整体成本。从其他城市的经验看,采用积分奖励等经济手段在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前期阶段有一定的激励作用,但是长期实施将面临效用递减和财政保障的困难。

三是认同末端决定前端、循序渐进的时空关系。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需要时间。特别是终端的生活垃圾焚烧厂、生化处理设施需要加快建设,如果只有单一的填埋工艺,垃圾分类难免重蹈覆辙。此外,正规的再生资源收集、分拣、打包、转运、资源化利用等设施需要明确空间布局并加快建设,正规的运营队伍需要及时形成。当前,再生资源回收市场萎缩,正是正规企业进入并替代“拾荒大军”的时机,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程度的支持,制定精准的财政补贴政策。

三、垃圾分类的思路探究和措施建议

(一)垃圾分类的思路探究

垃圾分类作为典型的公共管理问题,是城市经济、城市社会、城市环境共同作用的产物。它集中体现了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作用,体现了人与环境和谐关系中的城市文明,并与整个社会的共同价值、法治精神、环保意识、自律意识等密不可分,是一个综合系统的社会治理工程,必须调动政府、企业、社会、家庭、个人等各个主体的积极性,缺一方而不可为。在当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足环境短板的大背景下,北京市更要坚持首善标准,加快构建全行业、全领域、全过程的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形成政府、社会与市场合作互动的工作机制。坚持“两大原则”、立足“三大属性”、紧扣“四大环节”,通过突破难点、落实责任、建立互信、持之以恒,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提升首都生活垃圾管理水平。

1.坚持“两大原则”,科学制定管理思路

一是“末端决定前端”原则,即前端垃圾分类方法取决于末端设施的处理方式。北京市生活垃圾有机质多,含水量大。一直以来,垃圾分类的技术路线是“资源回收、干湿分开”。近年来,随着末端处理设施的建成投产,北京市已经基本可以实现干的垃圾进行工业化机械再分选后,有价值的东西再利用,剩余部分焚烧处置;湿的垃圾主要是生化处理,转化为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到“十三五”中期,焚烧处理能力将达到1.82万吨/日,生化处理能力达到6350吨/日,基本满足垃圾分类处理需求。

垃圾分类工作思路例2

    1.城市生活垃圾的界定。城市生活垃圾: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2.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生活垃圾减量化是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需要,随着原生资源开采费用的增加和废弃物处理成本的上升,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城市生活废弃物产生的问题;生活垃圾减量化是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需要,通过重新利用生活垃圾中的可循环物资,实现“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循环利用的经济发展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不仅是缓解资源压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也是城市生活废弃物资源化的重要途径,对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3.生活垃圾的“三化”内涵及社会经济效益。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狭义内涵分别是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的生成源头、生成后的中间循环处置环节、最终处置(末端处置)技术而言的。

    生活垃圾“三化”目标与社会、经济、环境效益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如下图1所示。

    图1 “三化”与经济、环境、社会效益的关系

    (二)上海生活垃圾组成成分的分析与预测

    与发达国家相比,上海生活垃圾的成分具有餐厨垃圾含量高、可回收物质较少、季节变化较大、水分偏高等特性。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煤气普及率的提高,全市生活垃圾中可燃成分含量逐步提高,可回收成分逐渐增多。垃圾成分出现的这些新特点,要求与其有相适应的垃圾综合处理方法。

    据预测,到“十二五”末期,上海生活垃圾各组成成分的比例关系如图2所示。

    图2 “十二五”末期上海生活垃圾成分图

    (三)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的工作现状

    1.垃圾的分类处理在上海的实施现状。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始于1995年,其间分类模式经历了多次调整。十多年来,垃圾分类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一些瓶颈问题日益凸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垃圾分类立法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垃圾分类标准设计不够具体,分类设施标准有待统一;垃圾分类城乡推进不平衡;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分散,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垃圾分类方式粗放,后续资源化程度不高;末端处置技术中填埋处置比例过高;公众垃圾分类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等。

    2.垃圾的收费政策。美国、巴西、加拿大、台湾地区等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实施了垃圾收费政策,这些办法都有可取之处,但还无法直接“引进”到上海,因为对于垃圾收费,很多人从心底还未能接受。因此,上海暂不考虑用收费方式处理生活垃圾。

    3.垃圾管理立法。目前,上海与生活垃圾相关法规包括:《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餐厨垃圾自行收运管理办法》、《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办法》,这些法规尚未形成体系,对市民处置垃圾的行为缺乏约束。

    4.宣传教育活动。上海生活垃圾减量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力度不够,在宣传形式上主要采用宣传栏开展平面宣传,利用现代的大众传媒较少,总体宣传效果不佳。

    5.垃圾管理引进社会资本在上海的实施现状。目前上海环保治理的经费不足,政府对社会力量参与环保产业没有规范的政策加以保障,缺乏有效的措施引导社会资金进入环保产业,不能形成多元投资机制。上海市在调动“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的积极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的主要瓶颈及其成因研究

    制约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效果的瓶颈主要包括:

    (一)对生活垃圾产生的全生命周期缺乏研究

    生活垃圾产生的全生命周期主要包括“产品设计与生产——居民购买与使用——垃圾产生——可回收垃圾再利用——填埋或焚烧”等环节,其中垃圾减量化自“设计”开始直到“回收”结束。“改进产品设计与提高”与“提高可回收垃圾再利用率”是从源头上实现垃圾减量化的两个关键抓手。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机制应重点围绕两个关键抓手展开。而“提高可回收垃圾再利用率”的核心是垃圾分类环节,只有将可循环利用物资从垃圾中分拣出来,回收利用才有保障。

    (二)目前的上海垃圾分类制度尚待完善

    上海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已有一段时期,但效果不理想,究其原因主要包括:

    1.分类标准不够明确,导致垃圾分类工作难以推进——常见的公共垃圾桶含糊的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利用垃圾”与“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且对居民培训工作不贴切、不到位,很多居民对分类标准一无所知,分类工作也就无法开展。垃圾分类在中国属新生事物,缺乏习惯与传统,而目前的宣传培训工作开展的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分类工作的开展。

    2.居民自发进行垃圾分类意识明显薄弱。除部分想分类但不清楚如何分类的居民外,尚有一部分居民习惯于传统的丢弃垃圾方式,认为垃圾分类增加工作量,拒绝开展。因此,加强长期的宣传教育工作将是今后实现上海垃圾减量化中的重要一环。

    3.缺乏对垃圾分类的奖惩制度。目前针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情况,缺乏有针对性的直接或间接的奖惩机制。垃圾分类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靠居民自发实现,缺乏制度保障。

    (三)生活垃圾减量化机制缺乏有效的平台进行系统整合

    目前,关于生活垃圾减量化方面的制度与规范彼此间缺乏有机的联系与衔接,亦缺乏统一平台将其有效整合,致使各种制度各自为政,难以产生工作合力。

    三、完善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机制的总体思路

    (一)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的形势分析

    1.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影响因素。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分别与上海市总人口数及上海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因此,在对未来上海生活垃圾日产生量进行预测时,应充分考虑两者的影响。

    2.“十二五”期间上海人均生活垃圾量的预测。RTCE(与生活垃圾产出相关的人均消费支出)指与生活垃圾产出密切相关的人均物质消费性支出,如在食品、饮料、衣服、鞋类、家具、书本、报刊等方面的消费支出。RTCE数据可以通过细化、拆解人均可支配收入和TCE数据得到。通过分析历年RTCE与TCE之间的关系,得到RTCE预测方程如下:

    通过分析历年RTCE与生活垃圾产生量之间的关系,可以建立以下预测模型:

    利用上式及“十二五”期间各年RTCE预测值,可以计算出各年生活垃圾预测值,其变化趋势如下图3所示:

    图3 基于RTCE预测法的“十二五”期间各年上海人均垃圾预测值变化情况图

    由图3可以看出,自2010年起上海的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以0.88公斤水平增长,2015年突破1.25公斤/人日,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工作形势严峻。

    (二)完善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机制的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原则。生活垃圾减量化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和全体市民,实践证明仅靠政府某个部门和单项法规难以取得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不仅需要有一定的资金投入与支持,还需要订立相关的法规制度,这些离开政府主导几乎都是不可能实现的。

    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工作的政府主导作用体现在:政府高层领导主管生活垃圾减量工作;政府应给予生活垃圾减量以政策和资金支持;政府主导立法工作。

    2.强化“二次处理”原则。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站的“二次处理”是垃圾分类与终端处理的中间环节,是在垃圾分类收集后,对其中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更深化的处理,“厨余垃圾”本地完成最终处理,不需再运入填埋场和焚烧厂;“其他垃圾”经过二次分类,最大限度筛选可循环物资;不可循环废弃物经压缩后运入终端处理场所,实现最大限度的减量。国外很多国家在垃圾分类与终端处理的之间也都具备强大的“二次处理”能力。实践证明,有效的“二次处理”是生活垃圾减量化的重要保证。

    3.“厨余垃圾”本地处理原则。“厨余垃圾”具有污染性、刺激性、腐败性等特点,是人们对生活垃圾避而远之的主要原因。目前“厨余垃圾”占生活垃圾总量的50%左右,一旦“厨余垃圾”与可循环垃圾混合将极大地增加分拣的难度。因此,利用“厨余垃圾”的腐败性在区域内对其进行生化处理,不仅减少污染其他垃圾的机会,也减轻了最终处理的工作压力,具有重大的减量意义。

    4.循环经济原则。循环经济是按照生态规律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转向,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之一。循环经济是实现把有害环境的废弃物减少到最低限度即减量化的重要途径。分类后的可循环利用物资必须由较为便利的渠道进入流通市场,作为次级资源进行重新利用,才能有效减少终端处理量。

    (三)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机制的总体思路

    解决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的总体思路是:通过对生活垃圾进行全生命周期分析,从垃圾产生的源头(产品设计)开始直至垃圾焚烧、填埋,开展全生命周期的生活垃圾减量化设计;通过对生活垃圾产生的流程分析,从生产商、零售商、居民小区、垃圾收运场所直到焚烧厂、填埋厂,开展生活垃圾从产生到处理的全流程减量化设计;通过对生活垃圾产生、处理的所有相关方进行分析,构建政府规范、部门执法、企业自律、群众监督、全民参与的生活垃圾全方位减量化保障体系。从而形成“一横一纵”的生活垃圾减量化综合处理体系。其总体思路如图4所示。

    (四)完善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机制的阶段性目标

垃圾分类工作思路例3

按照“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要求,从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出发,围绕下面五个方面,确定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思路:

第一,固化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定位与基本思路;第二,明确政府、社会公众以及作业单位的责任;第三, 建立科学合理的规划体系,促进处理设施建设;第四,确定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及其权利义务关系;第五, 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全过程的监管,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二、《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主要制度内容

(一)适用范围

按照“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条例》法规的适用范围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即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包括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

此外,由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不属于生活垃圾,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已对其管理主体、要求有了明确规定,因此,《条例》未将这些事项的管理纳入适用范围。

(二)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定位、管理原则和生活垃圾处理的技术路线

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条例》确定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定位及管理原则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

工作的定位:生活垃圾处理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和节约资源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管理原则: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针和城乡统筹、科学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市统筹和属地负责,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的社会服务体系。

生活垃圾处理的技术路线:北京市坚持高标准建设、高水平运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采用先进技术,因地制宜,综合运用焚烧、生化处理、卫生填埋等方法处理生活垃圾,逐步减少生活垃圾填埋量。

(三)明确政府、社会公众及专业作业单位的责任

各级政府职责:生活垃圾管理是北京市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市政府统一领导全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制定专项规划,确定生活垃圾管理目标,统筹设施规划布局,制定经济保障措施,保障资金投入;区县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落实市政府确定的管理目标;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动员市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部门职责: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考核和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监督管理。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农村工作、商务、卫生、工商、园林绿化、城管执法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条例和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垃圾管理的相关工作。

社会公众的基本权利义务: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的规定,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并有权了解相关的政府及企业信息,举报、投诉违反生活垃圾管理的行为。

专业作业单位的责任:从事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作业标准、规范以及相关规定,提供安全、稳定、环保的服务。

(四)加强生活垃圾设施规划、建设的统筹

1.在解决设施落地难的问题方面

一是将北京市的垃圾设施建设工作纳入规划中予以保障落实。规定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规划,涉及事业发展的,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涉及设施规划布局和用地的,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二是规定区县政府应当根据北京市的统筹安排,制定规划、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保障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

三是强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标准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标的衔接。要求编制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标准,并将设施建设标准的有关内容纳入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同时要求规划部门对居住建筑项目、公共服务建筑项目进行行政许可审查时,就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建设征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2.在解决设施建成后使用难的问题方面

一是规定发改委部门在批准生活垃圾转运、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时,要就处理工艺、规模、服务范围征求市政市容部门意见。

二是规定生活垃圾转运、处理设施须经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预测和评估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向社会公示。

三是规定建设项目配套建设垃圾设施的,垃圾设施的位置、功能应当在房屋销售场所公示,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示。买房人同意签订合同的,同时接受配套垃圾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停用、拆除或者要求停用、拆除设施,保障设施的有效使用。

(五)确定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1.《条例》明确实行垃圾分类制度,确定了生活垃圾分类的原则、投放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的原则:按照全程管理、系统衔接、科学分类、适应处理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对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生活垃圾投放标准:规定了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它生活垃圾、废旧家具、建筑垃圾、农村村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灰土等分类投放的标准。

同时也对建筑垃圾、园林垃圾、果蔬垃圾进行分类管理,并将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要求贯穿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

2.规定了源头减量。规定了对列入国家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实行强制回收,鼓励单位和个人减少使用或者按照规定不使用一次性用品,优先采购可重复使用和再利用产品;鼓励净菜上市;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在餐饮服务场所设置不剩餐的醒目标识,在服务过程中提示消费者合理消费,适量点餐;鼓励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筑垃圾要在产生的源头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3.在投放环节设定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制度和分类指导员制度。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由物业服务企业、村委会、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等担当,负责设置相应分类收集容器,宣传、指导、监督社会公众进行垃圾分类,与垃圾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合同。

街道、乡镇组织居委会、村委会设立分类指导员,宣传分类知识,指导市民正确分类。

4.在收集环节规定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和分类方法,按照相关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

5.在运输环节规定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方法,配备符合标准的收集工具、运输车辆分类收集、运输不同种类的生活垃圾。

6.在处理环节规定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接收生活垃圾,并进行分类处理。

(六)加强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

1.针对建筑垃圾产生源头

第一,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对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优先选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及可以回收利用的建筑材料。

第二,要求新、改、扩建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承担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拆除工程的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依法办理渣土消纳许可。并且,渣土消纳许可应当在施工现场公示。

第三,要求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拆除工程施工备案时,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资料中应当包含渣土消纳许可证。

第四,要求居民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单独堆放,并承担处理费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应当依法办理渣土消纳许可。

2.针对运输及处置环节的监管措施

第一,明确了建设工程和拆除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处置:一是将建筑垃圾交由有资质的运输单位,按照渣土消纳许可确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运输至符合规定的处理场所。二是实施建筑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置的,应当采用符合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要求的设备或者方式。

第二,对实际产生的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运输者、去向等情况,要求建设单位在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的同时,应当告知渣土消纳许可确定的处理场所。处理场所发现与实际接收的数量不符的,应当报告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明确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制定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质量标准、应用技术规程,采取措施鼓励建设工程选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和可回收利用的建筑材料,支持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生产企业发展。

(七)餐厨垃圾的管理

第一,《条例》要求北京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快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处理能力,并按照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推进餐厨垃圾源头就地处理,对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给予指导和经济补助。

第二,《条例》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单独收集餐厨垃圾,并委托有资质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专业服务单位进行集中处理;达到一定规模并具备就地处理条件的,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建设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对餐厨垃圾进行就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第三,《条例》明确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养畜禽;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以餐厨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的食用油;禁止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运输餐厨垃圾。

(八)实行生活垃圾排放的全过程监管

第一,实行垃圾排放登记制度,掌握源头数量。要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登记生活垃圾产生情况。

第二,实行运输合同制度,掌握垃圾流向。要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选择收集运输专业服务单位,签订运输服务合同,并在排放登记时一并提交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

第三,实行台账管理,掌握垃圾流量。要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收集运输服务单位、处理单位分别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记录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进行全过程监管,发现问题易于追查责任,防止乱丢、乱倒生活垃圾。

第四,明确监管责任,加强部门协调。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建立生活垃圾管理综合考核制度,纳入政府考核指标。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生活垃圾排放全过程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生活垃圾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定期通报情况,实现生活垃圾监督管理信息、数据的及时互通和共享。

(九)加强宣传,引导公众规范参与

第一,《条例》要求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的综合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普及生活垃圾管理的相关知识。市政市容部门组织专业服务单位向社会开放,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宣传教育基地。教育部门应当将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处理的知识,纳入中小学校课程。

第二,《条例》要求加强设施规划建设的公开。编制设施规划,征求专家、社会公众及设施周边居民的意见。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应当依法予以公告。设施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征求公众意见,环评通过的,公开环评结论。

第三,《条例》要求加强设施运行的公开。在规定的公众开放日,处理设施对外开放,接待社会公众参观、访问,公开设施污染监测指标和处理设施运行数据。设立驻厂监督员,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垃圾分类工作思路例4

1.城市生活垃圾的界定。城市生活垃圾: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2.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生活垃圾减量化是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需要,随着原生资源开采费用的增加和废弃物处理成本的上升,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城市生活废弃物产生的问题;生活垃圾减量化是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需要,通过重新利用生活垃圾中的可循环物资,实现“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循环利用的经济发展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不仅是缓解资源压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也是城市生活废弃物资源化的重要途径,对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3.生活垃圾的“三化”内涵及社会经济效益。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狭义内涵分别是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的生成源头、生成后的中间循环处置环节、最终处置(末端处置)技术而言的。

生活垃圾“三化”目标与社会、经济、环境效益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如下图1所示。

图1 “三化”与经济、环境、社会效益的关系

(二)上海生活垃圾组成成分的分析与预测

与发达国家相比,上海生活垃圾的成分具有餐厨垃圾含量高、可回收物质较少、季节变化较大、水分偏高等特性。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煤气普及率的提高,全市生活垃圾中可燃成分含量逐步提高,可回收成分逐渐增多。垃圾成分出现的这些新特点,要求与其有相适应的垃圾综合处理方法。

据预测,到“十二五”末期,上海生活垃圾各组成成分的比例关系如图2所示。

图2 “十二五”末期上海生活垃圾成分图

(三)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的工作现状

1.垃圾的分类处理在上海的实施现状。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始于1995年,其间分类模式经历了多次调整。十多年来,垃圾分类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一些瓶颈问题日益凸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垃圾分类立法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垃圾分类标准设计不够具体,分类设施标准有待统一;垃圾分类城乡推进不平衡;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分散,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垃圾分类方式粗放,后续资源化程度不高;末端处置技术中填埋处置比例过高;公众垃圾分类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等。

2.垃圾的收费政策。美国、巴西、加拿大、台湾地区等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实施了垃圾收费政策,这些办法都有可取之处,但还无法直接“引进”到上海,因为对于垃圾收费,很多人从心底还未能接受。因此,上海暂不考虑用收费方式处理生活垃圾。

3.垃圾管理立法。目前,上海与生活垃圾相关法规包括:《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餐厨垃圾自行收运管理办法》、《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办法》,这些法规尚未形成体系,对市民处置垃圾的行为缺乏约束。

4.宣传教育活动。上海生活垃圾减量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力度不够,在宣传形式上主要采用宣传栏开展平面宣传,利用现代的大众传媒较少,总体宣传效果不佳。

5.垃圾管理引进社会资本在上海的实施现状。目前上海环保治理的经费不足,政府对社会力量参与环保产业没有规范的政策加以保障,缺乏有效的措施引导社会资金进入环保产业,不能形成多元投资机制。上海市在调动“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的积极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的主要瓶颈及其成因研究

制约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效果的瓶颈主要包括:

(一)对生活垃圾产生的全生命周期缺乏研究

生活垃圾产生的全生命周期主要包括“产品设计与生产——居民购买与使用——垃圾产生——可回收垃圾再利用——填埋或焚烧”等环节,其中垃圾减量化自“设计”开始直到“回收”结束。“改进产品设计与提高”与“提高可回收垃圾再利用率”是从源头上实现垃圾减量化的两个关键抓手。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机制应重点围绕两个关键抓手展开。而“提高可回收垃圾再利用率”的核心是垃圾分类环节,只有将可循环利用物资从垃圾中分拣出来,回收利用才有保障。

(二)目前的上海垃圾分类制度尚待完善

上海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已有一段时期,但效果不理想,究其原因主要包括:

1.分类标准不够明确,导致垃圾分类工作难以推进——常见的公共垃圾桶含糊的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利用垃圾”与“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且对居民培训工作不贴切、不到位,很多居民对分类标准一无所知,分类工作也就无法开展。垃圾分类在中国属新生事物,缺乏习惯与传统,而目前的宣传培训工作开展的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分类工作的开展。

2.居民自发进行垃圾分类意识明显薄弱。除部分想分类但不清楚如何分类的居民外,尚有一部分居民习惯于传统的丢弃垃圾方式,认为垃圾分类增加工作量,拒绝开展。因此,加强长期的宣传教育工作将是今后实现上海垃圾减量化中的重要一环。

3.缺乏对垃圾分类的奖惩制度。目前针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情况,缺乏有针对性的直接或间接的奖惩机制。垃圾分类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靠居民自发实现,缺乏制度保障。

(三)生活垃圾减量化机制缺乏有效的平台进行系统整合

目前,关于生活垃圾减量化方面的制度与规范彼此间缺乏有机的联系与衔接,亦缺乏统一平台将其有效整合,致使各种制度各自为政,难以产生工作合力。

三、完善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机制的总体思路

(一)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的形势分析

1.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影响因素。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分别与上海市总人口数及上海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因此,在对未来上海生活垃圾日产生量进行预测时,应充分考虑两者的影响。

2.“十二五”期间上海人均生活垃圾量的预测。RTCE(与生活垃圾产出相关的人均消费支出)指与生活垃圾产出密切相关的人均物质消费 性支出,如在食品、饮料、衣服、鞋类、家具、书本、报刊等方面的消费支出。RTCE数据可以通过细化、拆解人均可支配收入和TCE数据得到。通过分析历年RTCE与TCE之间的关系,得到RTCE预测方程如下:

通过分析历年RTCE与生活垃圾产生量之间的关系,可以建立以下预测模型:

利用上式及“十二五”期间各年RTCE预测值,可以计算出各年生活垃圾预测值,其变化趋势如下图3所示:

图3 基于RTCE预测法的“十二五”期间各年上海人均垃圾预测值变化情况图

由图3可以看出,自2010年起上海的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以0.88公斤水平增长,2015年突破1.25公斤/人日,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工作形势严峻。

(二)完善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机制的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原则。生活垃圾减量化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和全体市民,实践证明仅靠政府某个部门和单项法规难以取得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不仅需要有一定的资金投入与支持,还需要订立相关的法规制度,这些离开政府主导几乎都是不可能实现的。

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工作的政府主导作用体现在:政府高层领导主管生活垃圾减量工作;政府应给予生活垃圾减量以政策和资金支持;政府主导立法工作。

2.强化“二次处理”原则。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站的“二次处理”是垃圾分类与终端处理的中间环节,是在垃圾分类收集后,对其中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更深化的处理,“厨余垃圾”本地完成最终处理,不需再运入填埋场和焚烧厂;“其他垃圾”经过二次分类,最大限度筛选可循环物资;不可循环废弃物经压缩后运入终端处理场所,实现最大限度的减量。国外很多国家在垃圾分类与终端处理的之间也都具备强大的“二次处理”能力。实践证明,有效的“二次处理”是生活垃圾减量化的重要保证。

3.“厨余垃圾”本地处理原则。“厨余垃圾”具有污染性、刺激性、腐败性等特点,是人们对生活垃圾避而远之的主要原因。目前“厨余垃圾”占生活垃圾总量的50%左右,一旦“厨余垃圾”与可循环垃圾混合将极大地增加分拣的难度。因此,利用“厨余垃圾”的腐败性在区域内对其进行生化处理,不仅减少污染其他垃圾的机会,也减轻了最终处理的工作压力,具有重大的减量意义。

4.循环经济原则。循环经济是按照生态规律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转向,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之一。循环经济是实现把有害环境的废弃物减少到最低限度即减量化的重要途径。分类后的可循环利用物资必须由较为便利的渠道进入流通市场,作为次级资源进行重新利用,才能有效减少终端处理量。

(三)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机制的总体思路

解决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的总体思路是:通过对生活垃圾进行全生命周期分析,从垃圾产生的源头(产品设计)开始直至垃圾焚烧、填埋,开展全生命周期的生活垃圾减量化设计;通过对生活垃圾产生的流程分析,从生产商、零售商、居民小区、垃圾收运场所直到焚烧厂、填埋厂,开展生活垃圾从产生到处理的全流程减量化设计;通过对生活垃圾产生、处理的所有相关方进行分析,构建政府规范、部门执法、企业自律、群众监督、全民参与的生活垃圾全方位减量化保障体系。从而形成“一横一纵”的生活垃圾减量化综合处理体系。其总体思路如图4所示。

(四)完善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机制的阶段性目标

生活垃圾减量化工作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完成,要有持之以恒、努力不懈的长期准备。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各项工作,应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养成习惯、有序开展。课题组经过深入研究,提出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工作3年工作进度,如图5所示。希望经过全市人民3年的共同努力,可以取得较好的生活垃圾减量化效果。

(五)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机制的技术路线图

我们设计的上海生活垃圾减量整体方案主要体现在源头控制、分类收集、二次处理三个主要环节。在上述三个环节中,通过各种方法、设施、技术手段减少垃圾终端处理量,其技术路线图如图6所示。

1.生活垃圾减量的源头控制。商品包装是这两类生活垃圾的主要来源。生活垃圾减量的源头控制的主要思路是通过出台相关法规,鼓励企业简化商品包装、采用可循环材料比重,提高包装过剩及其部分一次性商品进入上海市场的门槛,从而实现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塑料、纸类等包装材料)产生量的目的。参考国际先进水平,通过源头减量措施预计可以实现提高可循环材料的比重约20%~40%,减少包装过剩10%~15%左右,预计最大可实现减少5%的生活垃圾排放量。

2.生活垃圾减量的分类投放控制。分类投放的主要目的是快速地找出生活垃圾中的可循环物资,重新作为物资资源投入流通领域。通过分类垃圾桶,要求市民在垃圾投放时分为玻璃、织物、家用电器、有毒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六类。通过分类,可以直接将玻璃、织物、家用电器、有毒有害垃圾从其他垃圾中分离出来,避免污染,提高重新率,并通过专业回收机构进行回收,作为物资资料重新利用,不再进入最终处理环节,减少终端处理压力,实现生活垃圾减量的目的。如果垃圾分类制度能够较为顺利地实施,保守估计至少有垃圾总量5%~10%的减量。

3.生活垃圾减量的二次处理机制。二次处理是一次处理的有益补充,不仅弥补一次处理的不足,还可以减轻终端处理的压力。要求在垃圾分类收集后,无法利用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必须运入“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站”进行二次处理。其中“厨余垃圾”进行生化处理,预计可以实现“厨余垃圾”90%~95%的减量;其他垃圾经过二次分拣,分离其中可循环物资,剩余无法利用废弃物经过压缩后进行终端处理。预计其他垃圾可实现50%的减重与75%的减容。

四、完善上海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机制的重点领域研究

(一)上海生活垃圾产生的全生命周期研究

生活垃圾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可行性。全生命周期(LCA)可预测某一产品或某项活动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它是一种促进环境管理的工具。这项技术可以有效地应用到生活垃圾管理,评价环境的可持续性。

图4 上海生活减量总体思路图

图5 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工作进度图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与产品不同,城市生活垃圾LCA与产品LCA对比如表1所示。

生活垃圾产生的全生命周期主要包括“产品设计与生产——居民购买与使用——垃圾产生;—可回收垃圾再利用——填埋或焚烧”等具体环节,其中垃圾减量化自“设计”开始直到“回收”结束,如图7所示。因此,“改进产品设计”与“提高可回收垃圾再利用率”是从源头上实现垃圾减量化的两个关键抓手。

图6 上海生活垃圾减量技术路线图

(二)上海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制度的研究

1.垃圾分类对于生活垃圾减量的重要性研究。垃圾源头分类收集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必由之路;垃圾源头分类收集是使废物变成再生资源、变成财富的有利条件;垃圾源头分类收集能使城市生活垃圾得到封闭管理,杜绝垃圾中病菌的传播;垃圾源头分类收集可以减少垃圾运输、处理、处置的工作量,减少环境污染垃圾源头分类收集可简化后续处理工艺并提高效率、降低能耗、降低成本;垃圾源头分类收集有利于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

2.上海生活垃圾的分类模式。按照“大类粗分”的原则,结合上海各区实际以及3种生活垃圾终端处理模式对垃圾分类的基本要求,实行全市统一的分类标准。

“2+4”分类制度包括:湿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含可回收废弃物)、玻璃、织物、电器产品、有毒有害垃圾(电池、药品等)。

6种垃圾的具体界定如下:①玻璃:无毒的玻璃制品及其残损件;超50%为玻璃材质的物品;②织物:主要包 括各类纺织物,包括衣物、鞋子、床上用品及其残损件等,以及超总重50%为纺织物材质的物品;③有毒有害垃圾:包括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如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废旧电器以及电子产品、各类盛放或残存有毒有害物品的容器等;④家用电器:家用的各类使用直流电或交流电的设备及其残损件;⑤湿垃圾(厨余垃圾):包括生活垃圾中的餐饮垃圾、厨余垃圾和集贸市场有机垃圾等易腐性垃圾,如食品交易、制作过程废弃的食品、蔬菜、瓜果皮核等;⑥其他垃圾:除上述5种垃圾外的一切生活垃圾。

3.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步骤。①在垃圾分类时,因玻璃、织物、电器、有毒有害四类垃圾一般数量有限,易于分类,故首先应该将特种垃圾进行分类投放;②将湿垃圾(厨余垃圾)分离出来;③剩下的为其他垃圾,因其他垃圾中含相当数量的可回收废弃物,因此需相关人员进行继续分拣。

4.各类垃圾的流向。①有毒有害垃圾、家用电器:每隔一定时期有相关生产厂商负责到各居民小区回收;②玻璃、织物:由经营玻璃、织物回收企业每隔一定时期负责到各居民小区回收;③湿垃圾(厨余垃圾):厨余垃圾用塑料袋直接收集,投入指定垃圾桶中,采用电瓶车桶车对接方式运至各“垃圾处理站”,由环卫专业作业部门进行堆肥处理;④其他垃圾:又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两部分,其中可回收部分直接进入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不可回收部分投入到收集站指定垃圾桶中,统一由环卫部门收集运输进行填埋或焚烧。

(三)上海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的研究

国外学者研究表明,生活垃圾收费可以大幅度降低垃圾的产生量,如图8所示。

图8 德国部分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前后排放量对比图

上海当前开展垃圾收费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体系,法律层面的不可行;收费标准难以确定,操作层面不可行;缺乏相关政策的配合,保障层面不可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系统尚未完全建立,技术层面的不可行。总之,现阶段上海进行生活垃圾的收费工作符合我国相关法规,有一定的必要性,目前上海尚不具备开展垃圾收费的必备条件,如果强制实行垃圾收费不但容易引起一定的社会问题,而且也难以达到预期目标。

(四)面向居民上海生活垃圾减量的宣传效果提升研究

1.加强宣传教育,赢得社会和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借助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体,进行广泛有实效的宣传;充分调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环保民间团体的积极性,使垃圾分类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真正让老百姓知道垃圾分类“为什么做”、“怎么做”、“如何做”。

2.投入一定的资金用于市民的环保教育。除了加强学校教育、传媒宣传外,还可通过公布环境公报、垃圾处理公报,赋予利用可回收垃圾生产的产品以特殊标志和荣誉,鼓励市民使用这些产品等方式强化市民的环境意识。

3.目前,在主要交通干道和商业街布设的分类收集垃圾箱是很好的宣传素材,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还应在中小学(幼儿园)的环境教育中增加分类收集的内容,不仅培养学生的分类收集意识,更重要的是养成良好的分类收集的行为习惯。

(五)鼓励“非政府组织”参与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的研究

1.动员与整合社会力量,拓展公众参与层次和渠道。生活垃圾减量是一项需要全民积极参与的公益事业,政府政策的制定、执行和反馈、修正,都需要公民的积极配合与参与。“非政府组织”的民间性、基层性及灵活性使其在动员公民参与生活垃圾减量中都有先天优势。

2.公众环境权益意识和参与主动性。公众环境权益包括环境知情权、环境监督权、环境索赔权、环境议政权。对待环境治理问题,政府应该进一步转换思路,利用有效传媒,使大家对环境状况有一个真正的了解,既不夸大情况的严重性,也不盲目乐观,这样会比单纯宣传垃圾分类的益处更有说服力,既提高公众环境权益意识也有助于提高公众主体意识和法律意识。公众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主动进行参与,在参与权受到侵害的时候,运用法律的方式保障自己的参与权。

3.补充政府一定职能,推动完善政策和优化效果。非政府组织在推动垃圾减量工作,可以发挥非政府组织自身灵活、精干、专业、高效的优势,借用社会的强大力量来改变政府面对公众不断增加的各种需要而日渐力不从心的窘境,又能通过减少政府的具体管理事务,加强部门协调做好配套政策工作。

(六)上海生活垃圾产生量交易制度的研究

生活垃圾产生量与居民生活水平关系密切,上海市各区县居民收入及生活水平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建立一种基于市场机制的垃圾产量交易已成为在发展不平衡状况下实现垃圾减量化的重要手段之一。在论证上海生活垃圾产生量交易制度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的基础上,致力于研究如图9所示的上海生活垃圾产生量交易方式、交易制度以及实施细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交易制度的潜在社会问题及其预防措施。

(七)完善上海生活废弃物有偿回收体系建设

生活废弃物回收体系的理想模式是结合社区生活废弃物分类收集工作,依托社区合理布局,在生活废弃物分类收集的小区建立方便居民的回收点,在垃圾收集的源头即把各类可回收利用的生活废弃物分离出来。形成“废弃物回收—再生原料加工—合理利用—废弃物再回收—再加工利用”的循环体,逐步呈现再生资源产业化发展的格局。

图9 生活垃圾产生量交易模式示意图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应做到在3-5年的时间内,形成覆盖城乡便民服务的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和现代再生资源信息网络,使90%以上的回收人员纳入规范管理;90%以上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车;90%以上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市场进行规范交易和集中处理;80%以上再生资源(主要品种)通过规范的渠道,其流向、贮存、处置得到有效控制,如图10所示。

图10 生活废弃物回收利用示意图

五、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机制的对策与措施

(一)成立“上海市垃圾处理综合管理办公室”

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工作涉及环卫、卫生、工商等多个部门,以往各部门之间就生活垃圾减量化问题缺乏足够的联系与协作。虽然各部门认识到生活减量的重要性,也开展了一些工作。由于彼此间工作缺乏协作,难以形成合力,导致事倍功半,生活垃圾减量效果不佳。

鉴于上述原因,有必要成立“上海市垃圾处理综合管理办公室”,以 便能够协调各方工作,保证上海城市生活垃圾减量目标的顺利实施。“上海市垃圾处理综合管理办公室”的组织架构如图11所示。

图11 垃圾处理综合管理办公室组织框架图

(二)制定上海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法律法规

  当前,上海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效果不佳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因此,制定上海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法律法规显得尤为重要。

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以促进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为出发点,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的基本目标,本着规范与鼓励并重的基本原则,建议制定《上海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先进奖励办法》、《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两部法规。

(三)尽快在“全市范围内因地制宜地推广垃圾分类”

上海的“垃圾分类”已在多处试点,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初步具备在全市推广的条件。鉴于目前上海城市生活垃圾面临的严峻形势,建议尽快在全市范围内因地制宜地推广垃圾分类。

为保证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开展,在具体推广过程中,结合不同区域的具体特点,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垃圾分类具体措施应针对不同对象,作相应调整。我们设计了“居民区、企事业单位、学校、餐饮类企业和路边干道”等5类垃圾分类推广方案。

(四)强化生活垃圾二次处理能力——“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站”运作方案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站”是“上海市垃圾处理综合管理办公室”下辖的基层单位,是集“可循环物品回收、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排放收费、垃圾压缩脱水等”多功能于一身的垃圾综合处理机构,其具体处理流程如图12所示。

每座“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站”根据其日处理能力,负责处理某一固定区域的生活垃圾,其具置可选择城市公共用地、居民小区空地,或对原垃圾收集站进行改造实现。

(五)控制上海生活垃圾产生源头

1.通过加收“处置费”的办法抑制一次性商品的生产与使用。目前,一次性的生活用品从餐具、文具到各种建筑工具,种类繁多。一次性商品主要以低廉的价格占领市场。因此,建议针对不同种类的一次性商品,按其垃圾处理成本为基础征收“额外的处置费”,通过经济手段抑制一次性商品的使用。

图12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站”垃圾处理基本流程

2.出台“产品包装管理办法”。通过出台“产品包装管理办法”,提高过度包装商品进入上海市场的门槛,可以对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实现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

(六)将垃圾减量考核指标纳入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的考核体系

明确垃圾减量作为考核指标列入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考核指标之一,对于有下列问题的追究领导责任:连续两个月领导区域内的生活垃圾月产生量超过规定标准;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状况不佳(以执法检查结果为准);违反市政府规定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回收相关规定;未按市政府规定有效开展生活垃圾宣传,或宣传效果不佳;未按市政府规定升级、改造生活垃圾收集器材和存储场所;对生活垃圾执法检查配合程度不够。

将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减量工作作为领导政绩考核标准,生活垃圾减量工作开展不佳的单位领导取消本年度各类评奖资格,其考核指标体系如表2所示。

(七)配备“垃圾警察”,加强执法检查

加强执法检查,是保障各项生活垃圾法规得以贯彻执行的重要条件。结合上海实际,建议上海在社区设立“垃圾警察”,加强执法检查,每处垃圾分类回收处配备一名督察员,以有效引导并管理市民配合实施垃圾分类回收。

垃圾分类工作思路例5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和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八届十三次全会、区委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及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建设美丽幸福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是有利于减少垃圾的产生,有益于环境保护,同时也有利于资源回收与再利用的城市绿色工程。通过对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清运处理,增强居民环保意识,减少垃圾终端处理量,进一步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目标。积极发挥局机关事业单位带头作用,全力做好局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争实现干部职工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三、领导小组

为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实际,特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党组书记、副局长

局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医保中心主任

成员:各股室负责人

办公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局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垃圾分类工作负责。

四、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置

生活垃圾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不同属性、处理方式分为下列类别:

(一)可回收物:指纸类、塑料器具、金属、玻璃、织物等可资源化利用的废弃物;

(二)有害垃圾:指含汞灯管,家用化学品,含铅、汞、镉电池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三)厨余垃圾:指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易腐烂、含有机质的废弃物,并根据厨余垃圾产生在家庭、餐饮服务、农贸市场等场所的不同,分为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

(四)其他垃圾:指前三项之外的废弃物,包括大骨头、餐巾纸、卫生间用纸、纸尿裤、塑料袋、花盆、陶瓷等。

家具、家用电器等整体性强、体积超过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废弃物,称为大件垃圾。单位报废的旧家具、旧电器等大件垃圾,应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履行完报废手续后交由再生资源企业回收处置。

五、工作任务

(一)广泛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在全体干部职工中传达市、区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线下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实施垃圾分类,成立党员志愿小分队,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并到社区、街道、联系村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通过宣传栏、组织培训、在投放点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指南等方式普及分类知识。线上通过公众号、网络办公平台等方式,养成主动分类、正确分类投放的行为习惯。

(二)建立制度,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根据《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要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宣传、处置、考核等具体措施。

(三)完善设施,实现分类收集容器配备全覆盖

合理设置分类垃圾桶:办公区室内公共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分类垃圾桶;每间办公室设置小型“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分类垃圾桶、办公室配备碎纸机;清洁室设置茶水处理桶,用于收集厨余垃圾;根据单位有害垃圾产生量设置“有害垃圾”投放桶。

六、保障措施

垃圾分类工作思路例6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就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立即行动起来,全民参与,集中攻坚,迅速掀起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热潮,使我们的家园更加洁净靓丽。

刚才,X同志宣读了《X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就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工作措施做了详细的安排,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X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信心很足,我相信他们能够起到很好的带头示范作用。

下面,就开展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影响着一个区域的整体形象,是各个地区都非常重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就咱们区而言,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有三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将是我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艰巨的战略性任务。今年的两会上就把农村三大革命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安排,我们这次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把要在农村掀起一场“垃圾革命”,建立健全符合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际的管理体系,着力改善农村群众的人居环境。

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改善农村民生的重要内容。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广大农村群众对环境卫生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富而思洁、富而思美的心情也越来越迫切。但当前农村不少地方仍然垃圾成堆,环卫设施建设滞后,“脏、乱、差”的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影响到了广大农村群众的生活质量。群众的愿望,就是对政府工作寄予的期望;群众的需求,就是对政府工作提出的要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就是当前改善农村民生的最重要内容之一。

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环节。

我们建设美丽乡村,不仅要改变农村的环境面貌,加强基础设施硬件建设,更是要通过美丽乡村建设,使农村广大群众的生活方式更加健康,我们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按照中央要求,从根结上治理农村生活垃圾,让广大农村群众生活的更具幸福感。

我们开展此项工作,就是为了顺应民意,满足广大群众普遍需求,通过垃圾分类工作,改变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使农村民生得到明显改善,让广大农村群众的生活更加美好。

各街办、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践行执政为民理念、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来抓,立即行动起来,凝聚民心,汇聚民力,在X大地上迅速掀起垃圾分类工作的热潮。

各试点村组干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解决农村突出问题,改善群众生活条件,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点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实施好各项具体整治工作,确保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明确目标,坚持原则,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按照我区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安排,从现在开始,要逐步建立全覆盖的村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机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各个环节有人分类、有人收集、有人清运、有人处理、有人负责的目标,全方位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责任。

在具体工作中,要牢牢把握住三项原则:

一是街办为主原则。各部门要按照方案中确定的任务扎实推进,履行好职责;各街办负责按照区上提出的工作标准和要求,组织试点村群众逐家逐户开展垃圾分类,确保落实到位,有力有序开展。

二是群众实施原则。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各街办负责组织开展,各试点村是创建实施主体。各街办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通过行政措施、政策措施、资金措施等多种举措,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形成上下一心、广泛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夯实群众基础。

三是长效管理原则。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的是要通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广大农村群众的思想观念和生活习惯发生变化,形成人人爱护环境卫生、个个进行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各街办、各相关部门在工作中要坚持建管并重,及时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让广大群众能够长期坚持、长期受益。

三、抓住重点,强化措施,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涉及范围广,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内容比较庞杂的综合性工作,要取得实效,就必须做到“三个明确、三个强化、三个到位”。

(一)要做到“三个明确”

要明确范围。

虽然今年上半年我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主要涉及X个街办X个自然村。但是在基础环境整治方面要全面整治。一是整治X个行政村的环境卫生,让全区所有村庄都净起来、美起来、绿起来、靓起来,成为广大农村群众安居乐业的福地。二是整治所有乡道、出村路周边的环境卫生,让这些昔日尘土飞扬、秩序混乱的乡村道路成为干净整洁、绿树成荫、平坦畅通的景观道路。三是整治街办驻地的环境卫生,进一步改善环境面貌,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使各街办市容环境全面提升。

要明确工作时限。

为了确保在试点村迅速拉开垃圾分类工作。各街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区上的安排部署,合理确定本辖区、本部门工作步骤。一方面,要明确各阶段的具体工作任务,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能够按部就班开展。另一方面,要将各项垃圾分类工作的时间节点放在前面,倒排工作时间,往前赶。在这里我特别说明一点,各村可以结合本村实际,在保证分类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千方百计往前赶,看谁能够率先分类、率先达标。区城市管理局在验收后,要对在全区率先达标的试点村和在此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模范进行大力表扬,让肯干事、能干事的人拔头筹、得荣誉。

要明确分类标准。

古人讲,无规矩不成方圆。为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区城市管理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了垃圾分类服务公司,制定了垃圾四分类等工作标准。这些标准就是我们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规矩和标尺。各街办要按照这些标准组织各村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确保不变形、不走样、不流于形式。特别是试点村组干部,要按照这些标准,对各项工作内容逐项进行落实,有力有序的开展,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要做到“三个强化”

一是要强化分类措施。

首先要为各家各户配备齐垃圾分类桶,各村要配齐垃圾分类收集箱,要建设好垃圾收集点,回收垃圾中转站,协调好兑换超市,配备好垃圾收运车辆,建设好堆肥装置房。其次要做好入户宣传动员,引导广大群众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在这一点上,广大村组干部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主力军,要敢于碰硬、敢于得罪人,建立村上的荣辱榜,该表扬的表扬,该批评的批评,要结合卫生示范户、党员示范等评选活动,联合开展,坚决把垃圾分类的意图贯彻下去,不打一丝一毫的折扣。第三要集中完善农村环卫设施,建设一批垃圾收集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从斗向桶的转变,配备压缩车,逐步优化收运体系。

二是要强化动员措施。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群众性工作,群众发动的充分与否,直接关系到此项工作的具体成效。会后,各街办要及时召开本辖区动员大会,传达今天的会议精神,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把大家的行动引导到全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上来;各街办、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制作文化墙、发放《致群众的一封信》、网页、微信、主题实践活动等各种方法,展开铺天盖地的宣传攻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整治积极性,在全区营造人人关心环境卫生、个个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舆论氛围;要通过打造样板试点村、树立模范榜样,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形成比、学、赶、超的工作局面,使此项工作在短期内迅速达到高潮。

三是要强化管理措施。

目前我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尚在试点阶段,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因此,大家要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方面,各村都要按照有专门管理机构、有固定人员、有责任落实制度、有清洁运输工具、有督导分类的人员,及时建立本村的垃圾分类管理机制,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得到长期推行落实。另一方面,各街办要建立对村级垃圾分类工作的考评机制,通过月评比、季排名、年终总评等措施,将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成为一种常态。其三,区考核办也要建立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考核体系,加强对各街办、各相关部门的考核,形成完整的考核评比管理工作体系。

(三)要做到“三个到位”

第一,组织机构要到位。

为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各街办、各相关部门要成立机构,抽调专职工作人员,结合实际组建若干工作组,各履其职,各负其责,强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村一级,也必须成立相应机构,先把工作班子搭起来,给班子成员合理分工,明确各人的职责,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要坚决防止一哄而上,表面热闹,工作落空的不良现象发生。

第二,责任落实要到位。

关于各街办、各相关部门的具体任务,《实施方案》中已进行了明确分工,我就不再重复。会后,各街办也要及时制订本辖区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措施和具体要求,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章可循;要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编制任务分解一览表,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身上;要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小结前一阶段工作,安排后一阶段任务,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别是各行政村,要制定更加详实的《实施方案》,明确每一条街道、每一段道路、每一处地块、每家每户的具体负责人,并将负责人名单公布上墙,让广大群众看看到底谁在干、谁在看、谁在谝,让每名干部都承受一定压力,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督促检查要到位。

实践证明,加强督促检查是我们推进工作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办、区城市管理局要切实担负起督促检查的责任;要抽调工作人员,成立督促检查小组定期检查;要对每一阶段的检查结果进行打分排队,并将排名情况公布,在全区形成你追我赶的竞争氛围;

垃圾分类工作思路例7

Abstract: attempts through the recycling bin, Huangyan garbage collection point, toilet, garbage transfer station, garbage harmless disposal field layout and construction of environmental public facilities management, actively explore the rural and urban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public facilities planning, layou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mode under the condition of new period.

Keywords: urban and rural sanitation, public facilities, planning,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984.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区框架日益拉大,这对黄岩地区环境卫生规划和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积极探索新时期条件下的城乡环卫公共设施规划、布局、建设、管理模式。

黄岩城乡环卫公共设施现状

公共厕所

黄岩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管辖范围内约有公共厕所33座,其中一类4座,二类26座,三类3座,一类厕所仅占12%。城区中还存在三座三类公共厕所,与周围环境不协调。街道乡镇区的公共厕所数量分布差异悬殊,部分乡镇镇区范围内没有设置公共厕所,这给外来人员带来了很大不便。乡镇及村公共厕所等级都较低,部分村还存在较多露天粪坑。

1.2垃圾废弃物收集点

城区垃圾收集点多为小型的垃圾房,密闭式,缺少排水系统 [1]。乡镇垃圾收集点数量较少,部分行政村没有集中收集点。市区主干道废物箱设置基本合理,但其它街道及各镇区的一般街道地段设置间距过远或没有设置。另外,大多数镇的废物箱还缺乏必要性日常维护管理,存在质量较差、容易损坏等问题。

垃圾转运站

黄岩主城区共有18座生活垃圾转运站,其中9座压缩式、4座吊装式、2座拉臂式、3座简易式。11个乡镇中有3座压缩式垃圾转运站,其余各乡镇均没有简易垃圾转运站

环卫工人作息点和环卫工人宿舍

黄岩区仅有环卫工人宿舍3处约200间左右,缺少环卫工人作息场所和工具间。长期以来从事露天流动作业的环卫一线工人严重缺少集中点名、学习、更衣、避雨、停放小型车辆、工具和休息的场所。部分工人利用垃圾转运站或基层环卫机构作为休息更衣场所,大部分工人的小型清扫保洁、清运工具均要班前班后自行携带,遇到风雨或应急事务都没有地方躲避,这给环卫工人的身心健康都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黄岩区卢岙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于2007年9月被建设部评为国家一级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总库容261万平方米,填埋场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填埋场库区总容量87.6万平方米,日处理生活垃圾350—400吨,使用年限约8年,于2003年基本填满。二期工程于2012年开始建设,预计日平均处理生活垃圾量为400吨,预计使用年限12年。

2 黄岩城乡环卫公共设施规划

2.1公共厕所

黄岩主城区各街道公共厕所配置数量须结合其未来的发展功能及对公共厕所的需求程度进行设置。东城街道是黄岩主城区,远期规划37座,需新建12座,其中一类8座 [2],二类4座。西城街道,南城街道,北城街道,也充分考虑其各自特点,进行公共厕所的配置与规划。同时,在商业区、市场、根据人流量适当增加流动公共厕所,以解决公共厕所紧张问题。

乡镇集镇区公共厕所数量应按公共厕所设置标准的下限配置。新建公共厕所应按二类以上标准建设。各旅游风景区应设置不少于2座公共厕所,等级达到二类标准及以上。在旅游业发达的乡镇,可适当增加公共厕所数量并提高公共厕所等级,从而使各风景区生态环境得到更好的保护,提升黄岩区风景点形象。各中心村(行政村)至少设置二类标准公共厕所2座,可设置在文化中心或集市、候车区等人流集中地。各自然村因人口规模不一,因此可按服务区域进行公共厕所配置。建议逐步取消乡镇及农村的露天粪池。

垃圾回收箱

在道路两侧以及各类交通客运设施、公共设施、广场、社会停车场等的出入口附近应设置回收箱。中心商业街区,回收箱设置间距为80米。在主城区主干道、次干道及有辅道的快速路如二环东路南延至黄长复线、黄长复线、世纪大道西延、二环南路、劳动路、二环西路、工业大道、北院线、站前大道等近期拟新建道路和主城区已有的主、干道侧箱设置间距宜为150米。在黄岩主城区逐步推行分类收集废物箱,新增加的废物箱以分类收集废物箱为主。

乡镇垃圾回收箱按照上述配置原则根据各乡镇总体规划中道路及广场设置情况进行配置[3]。在主干道、繁华街道两侧宜按80米间距设置,支路宜为300米。生活居住区、商业金融中心等人员密集的地方设置间距适当调近。

垃圾转运站

东城街道现状有5座小型垃圾转运站,其中有3座转运站因为建设年代已久,为老式的吊装式或拉臂式设备,压缩性能较差且密封性不好,距离周边建筑物较近,没有必要的绿化隔离带,夏季蚊虫孽生、气味难闻,环卫工人清晨就开始作业,人声吵杂,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周围居民对此意见较大,如电大路吊装式转运站,与电大路公共厕所合建,位于居民区内,跟周围居民仅隔一条小通道,每天环卫工人用小三轮车拉入的生活垃圾也经常会出现漏、滴现象,给周围居民生活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因此,近期应着手将这些对居民影响较大的老式转运站进行设备更新,转运设备更新为新型压缩式设备,并建设绿化隔离带。拟新建2座小型压缩式转运站,占地面积分别为600平方米和500平方米。同时,为保证永宁江水面清洁和水面清捞垃圾的及时转运,可考虑将东城街道1号或2号垃圾转运站建设成水上垃圾转运站。对南城街道、西城街道、北城街道的垃圾转运站设置参照具体情况考虑,新建、改造方式基本同东城街道。对新前街道、江口街道、高桥街道原有垃圾转运站进行改造,并规划转运能力,设计为80吨/日。

大件垃圾处理厂

大件垃圾主要指废旧家电和家具,如电视、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电脑显示器、沙发、床等[4]。规划在黄岩区内形成电子垃圾的回收中心,形成对电子垃圾产生、收集、储存、处理以及再利用的全过程有效运行和监控的科学体系。同时应实现电子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并且,积极发展先进的拆解工艺技术,电子垃圾的拆解是相对于电子产品组装过程的逆过程。可考虑由台州市统一规划在整个市域范围内选择合适地点,征地100亩,建造大件(电子)垃圾处理场,对大件(电子)垃圾进行拆卸、分类处理。

环卫工人作息点和宿舍

在露天、流动作业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人工作区域内,必须设置工人作息场所,以供工人休息、更衣、洗浴和停放小型车辆、工具等。根据黄岩区实际情况,环卫工人作息场所设置标准近期取1个/1.2万人,远期取1个/1万人,每座环卫作息点相应的用地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点一般依托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建设。近期规划新建环卫工人作息点45座,远期新建11座,总数达到56座,规划总数小于公共厕所和转运站规划总数,因此,规划新建的环卫工人作息点与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合建,不再另外选址。

2.6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超过1亿吨,且以每年8%的速度增长,此外历年的垃圾堆存量已达70亿吨。因此,建议卢岙里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期工程以大力发展垃圾综合处理为主,综合处理厂由以下处理线路组成:对进厂原生垃圾进行适当的分选/分类或分流,再采用恰当的技术方法分别进行处理;对垃圾中可利用的物质进行回收加工和重复利用;对无法直接回收利用的有机物进行生物处理或焚烧回收热能;对石块、砖瓦、泥土和焚烧残渣等可用作建筑材料或进行填埋处理。

城乡环卫体系的建设

环卫职工队伍建设

环境卫生队伍层次的高低是做好环境卫生工作的前提,政府要加强对环境卫生队伍的业务指导,逐步进行以下几方面的建设:思想道德、精神文明素质建设,树立“为人民服务”、“美化城市人人有责”、和“主人翁”的思想;提高职工福利待遇,加强劳动保护,减轻劳动强度,提高机械化作业程度;适才选才,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竞争上岗、持证上岗;加强管理理念的引导、法制宣传,完善法规,提高社会环境卫生意识。

环卫投资融资体系建设

积极稳妥地推进环境卫生作业市场的开放,适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盘活现有存量,实行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收费制度。凡委托环境卫生服务单位清扫保洁以及收集、运输和消纳城市生活固体废弃物的非公益,应按照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协议价缴纳服务费。加快环境卫生市场主体的培育,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环境卫生实体,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保洁服务市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市场和生活垃圾处置市场逐步向社会开放,推进生活垃圾处置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环境卫生事业中。

环卫信息系统建设

构建覆盖黄岩主城区及各乡镇环卫机构的计算机网络,并配备绘图仪、数字化仪等设备,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全面、实用、科学、新颖的环卫管理信息系统,黄岩环卫信息系统规划,包含环卫设施管理系统,道路保洁管理系统,渣土管理系统,垃圾处置管理系统,市容环卫投诉处理系统及综合信息查询与决策系统,并与黄岩区“数字城管”系统接轨。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建设

垃圾分类就是在源头将垃圾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的清运和回收使之重新变成资源。据分析,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去掉能回收的,不易降解的物质,可减少垃圾数量达50%以上,并通过对废弃的电池、废塑料等严重有毒、有害物质的分类回收及各种废弃资源的再利用,可以减少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设备,降低处理成本,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具有社会、经济、生态三方面的效益。

结论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逐步向乡村区域辐射,对改善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城市形象、保障城市管理常态化发展、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城乡一体化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通过黄岩区城乡环卫公共设施规划布局与建设管理的思考,希望对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良好发展有所贡献。

参考文献:

[1]黎明.广州市环卫管理体制改革探索[J].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04)

垃圾分类工作思路例8

一、指导思想。以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清除农村历史积存生活垃圾,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送和处理系统,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稳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为完成三大历史任务、交出两份优异答卷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群众参与。x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攻坚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落实。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农民群众,切实依靠农民群众,集中清理历史积存的农村生活垃圾,建设干净、整洁、卫生的美丽家园。

(二)协调联动,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攻坚行动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紧密结合起来,整合各类资源,建立分工明确、激励有效、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由点到片及面,形成工作合力,尽快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短板。

(四)远近结合,注重长效。结合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攻坚行动,尽快完善乡村生活垃圾治理规划,落实人员、设备、制度、经费等保障措施,健全完善农村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保洁长效管护机制,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宣传教育和政策激励,巩固提高治理水平。

三、治理范围

治理范围为村庄(含城乡结合部的村庄)及周边区域;

四、时间安排

各乡x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启动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攻坚行动。x月底前,全面完成春季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任务。

五、重点任务

(一)清理积存垃圾。以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集中对治理范围内的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清除道路两侧、坑塘沟渠、村庄内外的积存垃圾、田间垃圾和生活垃圾,消灭环境卫生盲区和死角,实现治理范围内无积存垃圾现象。对清理后的区域,及时配套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进行绿化或硬化,防止出现反弹。就地处置农村可降解有机垃圾和建筑灰土类垃圾,实现村庄及周边无零散垃圾积存,村庄主要街道整洁干净、无杂物堆放,其他街道干净、通畅。积极引导农民整治庭院内外农具、柴草及日常生产生活用品,做到堆放有序,保持房前屋后整齐清洁。

(二)做好道路保洁。加大道路沿线环境治理力度,落实人员、养护经费、清扫设备,做好路面保洁和路界内垃圾清理工作,实现道路保洁常态化。及时清理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垃圾,加强重点时段、路段定点检查与动态巡查,严厉查处超限车辆抛洒或不按规定遮盖篷布、渣土运输车辆未采用箱式密闭防护措施等行为。

(三)分类规范处理。根据农村生活垃圾特点,对清理出来的垃圾,按照可回收垃圾、可堆肥垃圾、建筑垃圾和其他垃圾等进行分类处理。对可回收垃圾回收利用。对易降解的垃圾进行堆肥和沼气池处理后返田。对危险废物按规定由有资质单位单独收集处置。

(四)完善设施设备。现有城x垃圾处理场覆盖范围内的乡村,要加快推进村收集、乡x转运、县集中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乡x要建设一座转运站,要尽快配齐收运车辆,x转运站到垃圾处理场应配备密闭式运输车辆。现有垃圾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的,要因地制宜采取过渡办法,对垃圾进行筒易填埋,避免造成二次污染,严禁在河道或沟渠管理范围内掩埋垃圾。实行简易填埋的生活垃圾,要在具备处理能力后安排再处理。x应根据当地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对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和项目作出安排,逐步推广采用垃圾焚烧发电、水泥窑协同处置、资源化利用热降解等无害化处理技术,加快解决处理设施规模小、可持续能力不强的问题。

(五)健全长效机制。配合我x政府的第三方垃圾清理方。建立及时清扫、定点收集、为第三方定期清运、集中处置做好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集中行动成果。建立日常保洁制度并有效运转,每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各村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淘汰露天垃圾收集池。x转运站做到运行规范、整洁有序,无站外堆放垃圾现象。

六、明确职责

强化主体责任。按照五级联动、条块结合的要求,配合县政府统一组织开展x年春季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攻坚行动。x政府发挥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工作的主体作用,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要担负一线中坚力量。各村要认真落实集中治理攻坚行动的要求,发动和带领广大农村群众,积极投身于春季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攻坚行动。

七、保障措施

垃圾分类工作思路例9

创新工作之一:坚持全过程分类,推广三种工作模式,强化厨余(餐厨)专业收运

2009年9月,朝阳区率先在“三街两乡”开展试点工作,为全区乃至全市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提供重要借鉴。

固体废弃物的管理是个系统工程,生活垃圾作为固体废弃物的一部分,其管理过程包括垃圾的收集、中转、运输、处理和处置多个环节。长期以来,生活垃圾管理体系中只重视了垃圾的前端收集和末端处理,而忽视了中间运输环节。因此,在以往宣传垃圾分类的过程中,经常有居民反映在家分类了,可是环卫工人又混在一起运走了。这就大大打击了市民的分类积极性。科学的垃圾减量和垃圾分类必然是全过程的分类,实现垃圾从收集、运输、转运到处理全过程的分类模式,这是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首要前提和条件。

朝阳区结合不同小区情况,大胆创新,试点了三类垃圾分类运输的工作模式,坚持按照“绿灰蓝”三条线进行运输和处理。第一种模式是环卫作业关口前移,桶换桶,垃圾不落地。在团结湖街道和麦子店街道,采取将环卫作业关口由垃圾楼前移到垃圾桶站的模式,采用专用电瓶车进行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第二种模式是充分利用现有作业主体。按照花钱少、效果好的原则,在原清运主体不变的情况下,采用电动三轮车来解决垃圾分类运输问题。第三种模式是尝试社会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在劲松街道利用回收公司承担二次分拣及运输工作,节约政府成本。三种模式的有效探索,为朝阳区全面推广垃圾分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针对厨余(餐厨)垃圾,强化专业收运,配备餐厨废弃物收集车辆38台,组织成立由80人组成的餐厨废弃物收集队伍,餐厨废弃物收集体系初步建立。在推进社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中,2010年朝阳区全面实施了垃圾分类“2010工程”。其中“20”指的是两个“零”目标,即:可回收物“零废弃”,餐厨垃圾“零私运”;“10”指的是参与活动的每个社会单位至少设10名垃圾分类指导员。2011年,朝阳区作为唯一代表北京市参加申报的城区,详细编制了《朝阳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获得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成为全国首批试点。同时,向国家发改委郑重承诺:在“十二五”期间,基本构建起完整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统筹餐厨废弃物和废油脂的一体化处理,采取必要措施,规范“地沟油”的收运、处理和利用,保障食品安全。

创新工作之二:改造硬件、配套设施,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配合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重点对辖区的垃圾楼、垃圾桶及运输车辆进行改造和配发。目前,已整体改造了98座垃圾楼,配发垃圾分类公用桶37626个、户用桶106.1万个,分类电动车630辆。对不具备分类收运的单体垃圾楼,实行就近组合方式,确保将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实现分类收运。

基于全过程管理的思路,末端现行,建成了设施齐全、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环境优美、集固废处理、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环保科教功能为一体的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园区位于朝阳区金盏乡南部,前身是朝阳区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是北京市唯一初具规模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和循环利用产业园区,绿色北京新八景之一,稳步迈进了北京市乃至全国固废处理行业的“领头兵”行列。目前,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设施有: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医疗垃圾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厂、餐厨废弃物处理厂。

在北京率先建立起了完整的垃圾处理系统,高安屯卫生填埋场日设计填埋规模为1000吨,高安屯垃圾焚烧发电厂是北京市第一座现代化大型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1600吨,是目前亚洲单线处理规模最大的项目,年处理生活垃圾53.3万吨,余热发电每年额定发电量2.2亿度,相当于每年节约7万吨标准煤。高安屯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处理中心设计日处理能力400吨,整个项目运行后,可基本解决朝阳区餐厨垃圾处理问题。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为实现分类垃圾的分类处理提供设施保障,并且为朝阳区在全市率先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立下汗马功劳。

为实现朝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的长足进步和跨越式发展,朝阳区还投资7000余万元进行高安屯地区环境综合治理,先后完成“垃圾大坝”治理,实现园区绿化美化、景观公园、雕塑小品、喷灌系统等系列工程建设,彻底改变了高安屯地区脏乱差环境,以节能环保、绿色生态、循环经济为主题的产业园区初步形成。

垃圾分类工作思路例10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活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完善监督、激励约束、示范单位创建等长效机制,科学统筹、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深入开展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作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底前,实现我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为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有益管理经验和模式。

三、实施步骤

按照“先分类”、“后处置”的原则,分两步进行。

(一)具体分类。

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要求进行分类。其中:

1.可回收物。

是指易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种类包括:

(1)废纸:报纸、书刊杂志、复印纸等纸张,纸板纸箱,饮料等纸包装;

(2)废塑料:塑料袋、塑料瓶罐盒、塑料盆桶、泡沫塑料、塑料玩具及用品、橡胶及其制品;

(3)废玻璃:玻璃瓶、玻璃杯、玻璃桌面、玻璃窗等;

(4)废金属:易拉罐、罐头盒、奶粉桶、餐具炊具、剪刀、铁钉、衣架、金属办公用品等;

(5)废织物:衣物、床单、棉被、鞋、窗帘等;

(6)废电器电子产品:电冰箱、空调、吸油烟机、洗衣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硒鼓墨盒、监视器、计算机(台式计算机、平板电脑、掌上电脑)、手机、电话座机等;

(7)废大件可回收物:床及床垫、沙发、橱柜、桌椅、门窗等。

2.有害垃圾。

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种类包括:

(1)废充电电池和电路板:含汞、镍氢、镍镉的充电电池和纽扣电池以及废电路板;

(2)废灯管:日光灯管、荧光灯管、节能灯、LED灯;

(3)废涂料溶剂:油漆和溶剂、矿物油、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

(4)废家用医护用品:药品及其包装物、水银温度计、水银血压计。

3.易腐(厨余)垃圾。

是指餐厅厨房产生的易腐性垃圾。种类包括:

(1)蔬菜水果类:蔬菜、瓜果及其果肉、果皮、果壳等;

(2)米面肉蛋类:米饭、面条、豆制品、鸡鸭鱼肉、动物内脏、水产及其加工品,肉蛋及其加工品等;

(3)食品调料类:各类饼干、糖果、巧克力、罐头等食品,糖、味精等调料;

(4)茶叶盆栽:茶叶、中药、咖啡渣,盆栽植物残枝落叶等。

4.其他垃圾。

是指除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垃圾以外的混杂、难以分类的生活垃圾。种类包括:

(1)受污染与不宜再生利用的纸张:卫生纸、面巾纸、湿巾纸、其他受污染的纸类物质;

(2)不宜再生利用的生活用品:普通一次性电池、受污染的一次性用具、保鲜袋(膜)、妇女卫生用品、受污染织物等其他难回收利用物品;

(3)灰土陶瓷:烟蒂、尘土、陶瓷及其他难以归类和无利用价值物品。

(二)投放处置。

按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由我馆办公室工作人员将分好类的垃圾投放入我馆公共区域带有明显分类标识的垃圾桶内,对于体积大、整体性强或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旧办公用品、电器等大件垃圾,我馆工作人员将直接与环卫部门联系,由其单独进行回收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成立我馆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