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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申报材料模板(10篇)

时间:2023-03-06 16:06:00

垃圾分类申报材料

垃圾分类申报材料例1

850度灰

近年来,大陆公众与政府间一直就垃圾焚烧项目的兴建进行博弈。自2007年始,北京市一座垃圾焚烧厂在居民反对声中被迫叫停,此后数年从上海江桥到江苏吴江,再到广东番禺、杭州余杭,各地垃圾焚烧项目风波未曾消停。据《凤凰周刊》记者的不完全统计,这类超过20起。

反对者持有一个共同缘由:垃圾焚烧厂建成后难以有效监管。他们担心垃圾焚烧(850°C以下)排放的污染物,比如高致癌物二f英,祸及周边环境和公众健康。2015年4月末,北京市环保局批准了阿苏卫循环经济园项目。这个六年前曾因居民抗争被暂停的垃圾焚烧厂项目,改名后“卷土重来”。周边小区的反对者们与环保部门在一次听证会上再次展开激辩。民众炮轰政府作为:在此类关涉居民健康的公共项目,操作程序不透明,污染信息不够公开。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的副总工程师王维平作为委托发言代表也出席了听证会,他也承认,“由于垃圾处理厂建成以后监管的缺失,又造成二次的污染,这种事情在全国有发生,不能否定。”

大陆现有超过160座已建且正在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厂。从2012年起,岳彩绚和她“芜湖生态中心”的同事一直从事垃圾焚烧厂建成后的监督工作。这家成立于2008年的草根环保组织专注于垃圾问题,建立了“生活垃圾焚烧信息平台”网站,试图让公众直观了解全国垃圾焚烧厂的运行情况。在他们的经验中,申请垃圾污染信息公开耗时漫长且艰难。

2013年首度报告,岳彩绚就曾告诉《凤凰周刊》,“环保部门拒绝公开、推脱、无人负责信息申请工作、质疑公民申请资格的问题太常见了,有的省市环保部门声称外省人员无权申请信息,有的甚至以泄露国家机密为由不予回复。”

今日这些问题依然大量存在, 2014年,岳彩绚在与大陆各地环保局的电话沟通中,一些环保部门拒绝了他们的申请。甚至有环保局怀疑申请者是不是国外间谍。“我们觉得这样非常搞笑。”岳彩绚无奈地表示,环保部门对公民信息申请资格的限制,要求申请者提供各种相关文件证明,是整个信息申请过程中最为严重的问题。

目前,中国《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对信息申请人的资格未做清晰说明,岳彩绚和她的同事多以个人的名义申请,信息公开条例也没有规定什么样的公民有资格申请信息公开。

公开申请渠道也有诸多限制。“芜湖生态中心”主要通过网络渠道申请信息公开,但是相当一部分环保部门网站,“填写信息之后,永远无法提交成功”,或者“提交成功之后,环保部门声称没有收到”。一些地方的环保局表示需要通过挂号信,甚至有的明确告知,不接受任何除当面申请以外的申请方式。

污染物踪迹难寻

民众对信息不公开而产生的安全担忧并非空穴来风。垃圾焚烧厂排放的污染物的确不容忽视。在中国,一袋垃圾理论上有16%的可能被焚烧处置,最终约有3%-5%转化为飞灰。飞灰中含有较高浓度的重金属和二f英等有毒物质。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这些生活垃圾的“骨灰”属于危险废物。

公开资料显示,大陆垃圾焚烧场飞灰现在的处理状况普遍糟糕。很多焚烧厂将飞灰直接做建筑材料,或者暂时储存并有可能“暂时储存”很多年,而这种不正规的处理方式正是“芜湖生态中心”等环保组织所担忧的。

垃圾分类申报材料例2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开展创建行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为推进第二次创业注入绿动能。

二、目标要求

争取到2020年底,完善相关制度,基本建成节约型机关确保到2021年底,建成节约型机关。

三、创建内容

(一)完善制度体系。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根据分工安排,由办公室牵头全局创建工作,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主要工作职责是强化局机关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能源资源消耗考核指标,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做好分析和公示工作。

(二)推进绿色办公。严格执行《关于印发省公共机构绿色办公行为准则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绿色办公,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践行绿色出行,采购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推进全局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三)实行垃圾分类。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按照《省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评价标准》,严格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做妤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建立垃圾清运台账,确保各类垃圾规范处置。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活动,引领带动全社会开展垃圾分类。

(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实践活动,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定期举办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生态文明思想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氛围。

四、创建申报

(一)首次申报

根据文件要求,开展自评及首次申报。

2020年8月31日前,对照《省节约型机关创建标准》,进行自评,填写《省节约型机关创建申报表》和《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自评表》,并收集整理相应佐证材料。

2020年9月30日前开展整改完善,对照标准,对不足之处加以整改,完善资料台账,力争自评分达90分以上的,并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申报。

(二)巩固提升

根据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初审,及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现场核查反馈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提升,巩固创建成果,迎接复核直至创建成功。

五、有关要求

垃圾分类申报材料例3

2 适用范围

本文适用于公司进入安全管理体系的所有船舶。

3 参考文件

3.1 MARPOL73/78公约1995年修正案(附则Ⅴ)

3.2 《防止船舶垃圾和沿岸固体废弃物污染长江水域管理规定》

4 定义

垃圾:系指船舶在营运生产过程中,自身正常产生的船员生活垃圾、炉渣、垫、隔舱和扫舱物料,以及船上损耗报废的工索具和机器零件等。

5 职责

5.1 船长负责《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在本船的实施和培训工作。

5.2 大副具体负责船舶垃圾的日常处理工作,大副应征得船长同意后对外联系垃圾接收事宜。

6 船舶垃圾的防污染管理

6.1 船舶垃圾的存放与管理

6.1.1 船舶应备有密封良好的专用塑料袋和专用垃圾桶。

6.1.2 红色标记的容器用于存放塑料和混有塑料制品的垃圾。

6.1.3 绿色标记的容器用于存放食品废弃垃圾。

6.1.4 蓝色标记的容器用于存放其他垃圾。

6.1.5 含有害或危险物质成分的垃圾和油污垃圾,应与其它垃圾分开存放,以便到港后办理接收。

6.1.6 来自有疫情港口的船舶垃圾,应提前向卫生检疫部门申请进行卫生处理。

6.2 航行中的垃圾处>:请记住我站域名/

6.2.1 船上的任何塑料制品垃圾(包括合成纤维绳和渔网,各种包装用塑料纸、绳、袋、容器、捆扎啤酒罐的塑料环以及存放垃圾的塑料袋等)严禁在任何水域投弃,船上应专设盛放此类垃圾的容器。

6.2.2 距最近陆地25海里内,不得将漂浮物、垫舱物料、衬料和包装材料投弃入海。

6.2.3 距最近陆地12海里内,不得将食品废弃物、纸制品、破布、玻璃、金属、瓶子、陶器和一切废弃物处理入海。

6.2.4 距最近陆地3海里以外,可将被粉碎且直径小于25毫米的食品垃圾处理入海。

6.2.5 在海上按规定的区域处理垃圾入海时,应将装存其它垃圾的塑料袋或其它塑料网具等收回,不得一起处理入海。

6.3 抵港垃圾处理

6.3.1 船舶抵港禁止向港口水域倾倒垃圾和废弃物。

6.3.2 抵港船舶禁止使用焚烧炉焚烧垃圾。

6.3.3 航行中未能处理或不允许处理的垃圾,抵港后应向港口申请接收处理。

6.3.4 凡含有危险、有毒等垃圾的品名、性质、数量应事先报告港口当局,经批准后方能处理。

6.3.5 垃圾接收作业时,船方与接收方应密切配合,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垃圾散落水域。

6.3.6 留存船上的塑料制品垃圾及其它垃圾,抵港申办接收后,应向接收单位索取收据或证明与《船舶垃圾记录簿》一起妥善保存备查。

6.4 机舱油污垃圾的处理

6.4.1 机舱产生的油污垃圾应集中装入专用塑料袋或垃圾桶,放置在遮阳通风良好的处所,并经常检查,防止发热自燃。

6.4.2 严禁将油污垃圾弃置入海。

6.4.3 油污垃圾可在航行中采用焚烧炉处理或抵港后申请港口接收处理。

6.5 培训与教育

6.5.1 船舶每季度定期学习《船舶垃圾管理计划》,以及主管当局的相关规定。

6.5.2 新上船的船员应及时进行《船舶垃圾管理计划》的培训与教育。

7 记录

垃圾分类申报材料例4

进入2008年,北京市进一步推广垃圾分类工作,在2500家单位全面推广垃圾分类,其中包括奥运场馆、奥运签约饭店、重点商业区写字楼、大型商场超市、地铁运营站点和4A级以上旅游景区等。除此以外,分类垃圾箱也走上了大街小巷。此次推广工作的新亮点是结合不同区域的垃圾产生量和成分构成,将办公区和公共区的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将餐饮区的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三类。

硬件条件的加强只是环境因素,人才是决定性因素。为使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展开,北京市政府、奥组委不遗余力地对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进行宣传。随着时间的推移,垃圾分类的绿色意义渐渐深入人心,上至七旬老人,下至三岁顽童,人人都能说出一些垃圾分类的好处:每回收1吨废纸,可造好纸850公斤;每回收1吨饮料瓶塑料,可获0.7吨二级原料;利用碎玻璃再生产玻璃,可节能10~30%,节水50%,减少空气污染20%,减少采矿废弃的矿渣80%;每回收1吨厨余垃圾,可生产0.3吨肥料……

在政府的努力和民众的配合下,截至2007年年底,北京市垃圾分类收集率已达到52%,垃圾资源化率达到35%,全面超额完成任务。

垃圾分类申报材料例5

一、工作目标

全力推进XX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现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系统全覆盖,确保年内示范片区达到单位全覆盖(含党政机关、学校、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公共区域等)、居民小区“双80”(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小区数量占比不少于80%、开展分类居民户数占比不少于80%)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

(1)加强队伍建设。XX镇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基层社会治理,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构,配备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组织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工明确。

(2)完善工作制度。XX镇制定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工作推进方案,建立考评、奖惩等制度。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社区党员干部带头实施垃圾分类。

(3)认真调查摸底。汇总编制辖区内所有居民小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及公共场所的花名册。

(4)广泛宣传发动。在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公示牌,介绍分类知识,公示管理信息;利用报纸、电视、微信群、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各类媒体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宣传;组织对社区、小区物业、环卫保洁人员开展专项培训,组织志愿者开展进小区、单位、商户的宣传活动。

(5)加大考评监管。自5月起,每月组织1次管理考评,及时整改完善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辖区内垃圾分类责任主体认真落实整改。

2.强化示范片区内垃圾分类设施配置,确保基本全覆盖。

进一步提高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完善垃圾分类日常管理机制,落实示范片区内所有单位垃圾分类主体责任,筑牢源头分类基础。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为分类类别开展垃圾分类,分类收集容器布局合理,数量适宜,外观干净整洁,密闭性良好,标准颜色符合国家要求。

3.完善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确保基本全覆盖。

(1)推行可回收物有效回收利用。可回收物由居民自行出售给回收机构,或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采用固定、流动或预约方式进行回收,最大限度方便市民交售可回收资源。鼓励采用积分奖励等方式,推进可回收垃圾有效回收利用。

(2)执行有害垃圾源头单独分类收集。按照《XX市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有害垃圾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环土〔2019〕99号)配置垃圾中转点,由市生态环境局指定处置单位到各中转站点进行收运。

(3)规范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处置。采用直收直运或送往指定垃圾中转站集中转运方式,送市城管局指定的处置场所集中处置。

(4)及时处置装潢垃圾、大件垃圾。设置规范临时点,对建筑装潢垃圾、大件垃圾暂存,及时送到辖区内指定的场所处置,不得长时间堆放在绿地、人行道等公共区域。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3月)

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梳理镇区单位、居民小区名单,明确各分类责任主体,落实专项工作经费。

2.宣传发动(4月)

印发创建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召开动员会议,全面宣传培训。

3.全面实施(5月)

启动XX镇示范片区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开展首批居民小区试点,原则上XX镇示范片区的每个社区首批开展数量不得少于2个居民小区。

4.分步推进(6月至9月)

分批次推进示范片区单位、居民小区分类工作,确保10月份达到单位全覆盖、居民小区“双80”工作目标。

5.自评初审(10月-11月)

XX镇示范片区对照创建标准开展自查,自评达标后向县分类办提出验收申请。县分类办对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验收评分表》(见附件),对创建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和初审,未达到90分以上的,半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对考评90分以上并达到创建要求的,在报纸或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6.达标验收(12月)

县分类办对公示通过的XX镇示范片区,将申报材料和审核意见正式行文,报送市分类办申请达标验收。市分类办采取第三方现场检查和考评工作组综合验收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方式,对申报的示范片区组织达标验收,对考评90分以上,达到创建标准的镇街进行公示1个月,公示期内未发现弄虚作假、严重质量倒退的,由市分类办进行命名。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政府责任。

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推进全县垃圾分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全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各社区、村负责本辖区垃圾分类具体推进工作。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委、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做好各自行业领域内垃圾分类工作,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资金保障。

建立政府投入与社会投资相结合的投融资模式,发挥政府主导力作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引入市场机制,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处理设施投资、建设与运营的积极性。

(三)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多层级的监督制度,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及文明创建考核。县分类办将不定期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督查,对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有力、绩效明显、分类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

(四)健全监督渠道。

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民意反映监督平台,开通投诉监督电话热线,设立民情民意留言箱,及时倾听群众呼声和意见,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加强线上、线下交流互动,调动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自觉性、积极性。

附件:

1.《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验收评分表》

2.《XX县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小区情况明细表》

附件1:

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验收评分表

考核项目

考核子项

评分标准

得分

居民小区达标(40分)

小区数量

(20分)

居民小区数量达不到80%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查看资料)

居民户数

(20分)

开展居民户数达不到80%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查看资料)

单位分类达标(10分)

单位数量

(10分)

单位数量达不到100%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查看资料)

管理主体责任

全覆盖

(15分)

制定实施方案

(2分)

制定示范片区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有明确的年度建设目标,主要任务,推进措施,保障机制。(查看资料)

成立领导小组

(2分)

成立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领导小组,设有垃圾分类工作机构,并配有专职人员,有明确协同分工职责。(查看资料)

建立考评机制(2分)

组织开展区域内日常垃圾分类情况考核和指导,每月组织一次管理考评,有考评记录。(查看资料,少一次扣0.5分)

投入专项经费

(2分)

设有垃圾分类专项经费,

制定经费使用绩效考评办法。(查看台账)

开展宣传培训

(3分)

对片区内不同对象有针对性的宣传方案(1分,查看资料);对社区、物业等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1分,查看资料,每少一次扣0.5分);开展进小区、单位的宣传活动,全年不少于5次。(1分,查看资料,每少1次扣0.2)

强化保障机制

(4分)

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1分),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实施垃圾分类(1分),设立垃圾分类督导员(1分),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1分)。(查看资料)

分类类别全覆盖

(5分)

四分类要求

(5分)

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为分类类别开展垃圾分类。(查看台账及现场检查,有一项未开展扣5分)

分类体系全覆盖

(30分)

(注:随机抽查4个居民小区,各类检查项目的均分为各子项得分)

分类收集体系(20分)

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收集容器设置符合规定(10分,现场检查,撤桶并点工作不到位的扣5分;点位未按要求设置或不规范的1处的扣1分,5分扣完为止);居民小区装潢垃圾、大件垃圾应根据需求设置收集点(5分,现场检查,没有的扣5分,不规范的扣3分);各类垃圾必须分类收集,有详实的各类垃圾分类投放和运输台账。(5分,现场检查,没有的扣5分,不规范的扣3分)

分类运输体系(5分)

各类垃圾必须分类运输,运输车辆配置合理,颜色、标志和对应的垃圾一致。(1类不符合扣2分,5分扣完为止,现场检查)

分类处置体系(5分)

各类分类收运的垃圾最终处置符合我市相关规定。(1类不符合扣2分,5分扣完为止,现场检查)

备注: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

附件2:

XX县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小区情况明细表

序号

镇街

社区

此社区居民小区总数

此社区总户数

负责人及

联系方式

备注

1

XX镇

XX社区

XX

XX

XX

XX

2

XX镇

XX社区

XX

XX

XX

XX

3

XX镇

XX社区

XX

XX

XX

XX

4

XX镇

XX社区

XX

XX

XX

XX

5

XX镇

XX社区

XX

XX

XX

XX

6

XX镇

XX社区

XX

XX

XX

XX

7

XX镇

XX社区

XX

XX

XX

XX

8

XX镇

XX社区

XX

XX

XX

XX

9

XX镇

XX社区

XX

XX

XX

XX

10

XX镇

XX社区

XX

XX

XX

XX

11

XX镇

XX社区

XX

垃圾分类申报材料例6

第三条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消纳、处理、利用等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局是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建筑垃圾的统一管理,市建筑垃圾管理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市规划、建设、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及桥东区、桥西区、**县人民政府、高开区管委会应积极支持、配合做好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核准制度。

建筑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垃圾运输单位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

(二)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三)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四)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第七条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应在开工前15日内持建筑工程有关资料向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建筑垃圾排放处置计划,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有关手续,并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

第八条市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单位或个人建筑垃圾处置申请后,应及时通知市建筑垃圾管理处到施工现场核实建筑垃圾排放种类、数量。

经核实符合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市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5日内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证。不予核发处置证的,应在7日内书面告知原因。

第九条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应持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处置证向运输单位办理建筑垃圾代运手续。

建筑垃圾处置证不得出借、转让、涂改、伪造。

第十条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证的单位或个人,应持证到指定地点倾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置建筑垃圾倾倒场地、出售或接纳建筑垃圾。

第十一条清运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按规定的路线、时间和地点运送。运输车辆应当装载适量,并采取密封、包扎、覆盖等措施,防止散落、飘扬、滴漏。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或低洼地等需回填建筑垃圾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向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

第十三条市建筑垃圾管理处应设置建筑垃圾处置场地,指派专人进行管理,并办理回执手续。

第十四条各类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将工地剩余的建筑垃圾清除干净。未清除干净的不得交付使用。

临街工程的建筑垃圾不得占压城市道路,施工工地四周应当设置1米以上且不低于堆土高度的遮挡围栏。堆放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要有防扬尘措施。工地开槽前,应当设置“过渡路”,并在工地出入口设专人对车辆和过渡路冲洗和清扫保洁,确保建筑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整洁。

第十五条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建筑垃圾处置奖励基金,对检举揭发乱拉、乱倒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五十元至五百元的奖励。

第十六条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应责令其纠正违章行为,并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以一百元至五百元的罚款;

(二)不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地点倾倒建筑垃圾的,不足1吨的,处以八元至五十元的罚款,1吨及其以上的,处以每吨五十元至二百五十元的罚款;

(三)货运车辆运输建筑垃圾漏撒造成污染的,按漏撒污染面积处以每平方米一元至五元的罚款。

第十七条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索贿受贿、截留挪用罚没收入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垃圾分类申报材料例7

本办法所称处置,是指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活动。

第三条县城区内从事建筑垃圾处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县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本县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本县城区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

(二)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证》、《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城市建筑垃圾临时消纳证》;负责《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资格证》、《城市建筑垃圾消纳服务资格证》的受理和初审;负责建筑垃圾处置登记核量工作和合理安排各类建设工程回填建筑垃圾;

(三)负责对本县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的业务管理和检查督促;

(四)负责对本县域区内建筑垃圾产生点、消纳(中转站)点和运输线路实施管理。

(五)负责与本县域区内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实施施工现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六)负责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设置和管理;

(七)负责上级交办的其它有关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安、建设、环保、交通、工商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同县城管局实施本办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县城管局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联合执法。

第六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县城管局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方可处置。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等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证》。经营性运输单位应当办理《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资格证》,并为实际承运建筑垃圾的车辆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建筑垃圾消纳场等单位应当办理《城市建筑垃圾消纳服务资格证》。建筑工地、砖瓦厂等需要回填、利用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办理《城市建筑垃圾临时消纳证》。涉及同一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受纳单位应当分别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但可委托其中一家单位统一办理。

县城管局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及时到现场踏勘,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单位,不得从事建筑垃圾处置活动。

取得核准文件的单位确需调整建筑垃圾处置数量、地点、时间、路线等内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经核准后方可调整处置内容。

第七条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到县城管局申报建筑垃圾处置计划,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还应当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证》。

第八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与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的建筑垃圾清运合同;

(二)与建筑垃圾消纳单位(消纳场)签订的消纳合同;

(三)建筑垃圾处置清运计划(主要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地点、清运建筑垃圾的工期、数量、时间、路线和消纳场名称等);

(四)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的《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资格证》和建筑垃圾消纳单位(消纳场)的《城市建筑垃圾消纳服务资格证》。

第九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理产生的各类建筑垃圾。建筑施工工地进出口道路必须先行硬化或采取其它防止车轮带泥的有效措施,并进行清扫保洁;有专人负责现场管理,对不符合市容环境卫生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准驶出现场。

第十条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申请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的,清运车辆必须按统一标准,符合密闭化要求,并配置相应数量的运输车辆,配备办公用房、停车场地等。

第十一条经营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申请《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资格证》,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一)运输单位营业执照;

(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车辆户籍台帐、车辆行驶证;

(四)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1份。

第十二条《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资格证》有效期1年。建筑垃圾运输单位需要继续经营建筑垃圾运输业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年内不得从事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工作:

(一)在本年度内有2次以上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二)违法行为情节特别恶劣的。

在本年度内有3台以上车辆违反本办法规定,注销该运输单位的《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资格证》。

第十三条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应当在运输前持运输合同、《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服务资格证》和车辆基本资料到县城管局申领《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

《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实行一次使用制度,一个工地办理1次,工地转移的,应当交还旧证重新办理新证。《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实行一车一证,运输过程中放置于运输车辆驾驶室的前挡风玻璃上,随时接受检查。

第十四条县城市管理局在确定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时间,应征求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意见。

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需要驶经禁行路段的,运输单位应当事先到县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

第十五条运输单位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做到:

(一)按指定的地点装载和消纳;

(二)装载适量,覆盖严密,不撒漏、飞扬;

(三)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四)驶离现场时车身清扫干净,车轮冲洗干净,不准带泥上路;

(五)随车携带《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

(六)不得转借、伪造、复制、涂改、买卖《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

第十六条严禁无牌照、无合法来历的车辆从事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工作,严禁无证驾驶建筑垃圾运输车辆。

第十七条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设置应当符合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城区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可分别设置1至2个建筑垃圾消纳场。经营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单位,应当办理《城市建筑垃圾消纳服务资格证》。

第十八条需要回填建筑垃圾或者经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等的单位,应当向县城管局申报办理《城市建筑垃圾临时消纳证》,由县城管局负责统一安排。个人或未取得《城市建筑垃圾临时消纳证》的单位,不得擅自受纳建筑垃圾。

第十九条各类运输车辆进入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服从场地管理人员的指挥,按要求倾卸建筑垃圾。

第二十条居民住宅因维修、装饰、拆除等产生零星建筑垃圾的,应按城管部门指定的地点清倒,或委托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清运。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第二十二条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未经批准或经批准后不按有关规定堆放场料、渣土,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临街工地不设护栏或护栏设置不符要求,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或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三)施工场地的泥浆、污水外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四)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五)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六)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责令其撤除,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000元以下罚款;

(七)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责令其立即清除,并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运输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未按指定时间、地点、方式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的,责令清除,给予警告,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九)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影响环境卫生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车辆带泥运行污染路面的,或不作密封覆盖措施,造成泄漏、遗撒的,每辆(次)处以200元以上2000以下罚款。

垃圾分类申报材料例8

完成2017年**户、2018年**户、2019年362户共计**户四类、非四类危房改造的结算工作,完成2020年20户四类、13户非四类、54户抗震安居工程共计87户的实施、验收、结算工作。经结算,2017年-2020年四类非四类危房改造及抗震安居工程项目结算价为**万元,目前已兑付**万元,未兑付资金待上级资金到位后即可兑付。完成贫困户住房提升改造项目243户的结算工作,结算价位134.32万元,已兑付93.6万元,未兑付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即可兑付。

2.完成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审核工作。为确保公租房住户为条件符合的住房困难群众、进城务工有住房需求的群体,2020年,对辖区已住公租房的600余个家庭进行资格重审,确保公租房住户群体精准。3.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审核工作。2020年共完成上下半年两批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的审核和发放工作,两批共发放97户70380元的补助资金。

三、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9个,建设垃圾分类集中投放亭128个,配备240L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桶共计512只,发放户生活垃圾分类桶共计18064只,张贴垃圾分类宣传展板384张,配备3立方垃圾箱14个,垃圾运输车2张。示范区内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折页4000余份,制作各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300余条。

垃圾分类申报材料例9

街头不见了垃圾桶

在东京,最先奇怪于街头没有垃圾桶。随团的中日友好会馆浩子小姐解释说,“9・11”以后。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恐怖炸弹,东京大阪等大城市街头的垃圾桶一夜之间都被撤掉了,代之以高强度的透明塑料垃圾袋,每周会有专门的垃圾车定时前来运走。

没有封闭的垃圾车和垃圾站,垃圾袋堆放在哪儿呢?在东京郊区租住的中国留学生小刘说,离他住宅楼不远处的大槐树下,就有一处指定的堆放地点。每周会有一家小区住户接到一张值日卡和一把钥匙,“值日卡是通知轮到你家值班了,钥匙则用来打开垃圾站附近的公用水龙头,以冲刷地面。每天清早,居民们将生活垃圾放在塑料袋里,系好袋口,放在大树下。清洁车过后,若有少量泄漏,负责值班的住户立即打扫冲洗干净。因而,住宅小区里,没有专门的卫生清扫员,也少了一项开销”。由于必须按规定时间把垃圾袋放出去,小刘怕误了钟点,有次在垃圾收集前一天晚上就把垃圾袋偷偷丢出去,竟然不久就有邻居拎着垃圾袋来敲门,“晚上风有可能吹散你的垃圾、污染小区的,请你按时投放”。

没了街头垃圾桶,对短期外国访客来说可能真不方便。我有次忘记把早餐用过的湿纸巾留在东京的酒店里,结果出了门一路都找不到合适地方丢掉。我就带着这个小小的垃圾上了新干线,又到了另一个城市――神户。哭笑不得的是,在神户街头,我依然没找到垃圾桶。浩子小姐说,很多日本人都有习惯随身携带盛放垃圾的小口袋,找不到地方丢垃圾的话就先搁在小口袋里,而最终又很有可能把垃圾带回家。怕我们这些中国访客不习惯,大巴车每到一处,浩子小姐都会拿着垃圾袋,不厌其烦地问每个人:“有垃圾吗?有垃圾吗?”

难道仅仅因为日本平均国民素质高才“路不遗脏”?非也。原来,日本市民如果违反规定乱扔垃圾,就违反了《废弃处置法》,会被警察拘捕并课以3万~5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980~3250元)的罚款。这样做的直接效应是,城市生活垃圾大大减少,日本人年均垃圾产量贿410公斤,为全世界最低。

垃圾分类的“年历”

在《读卖新闻》报社参访时,我看到办公室一角足有7个用废纸箱和塑料盒DIY成的垃圾桶,上面分别用纸条标明收纳的垃圾种类,可谓“各司其职”。日本同行解释说,日本人把垃圾分成资源、可燃、不燃、粗大、有害这几大类,每一类的“终点”都有着明晰的路径。日本的垃圾分类细致程度令人震撼,比如一个普通的塑料饮料瓶要分3部分投放:瓶盖、瓶身以及瓶子的塑料标签膜;而最常见的茶饮料的塑料瓶子,在丢弃之前要经历5个步骤:1、喝光或倒光;2、简单水洗;3、去掉瓶盖,撕掉标签;4、踩扁;5、根据各地的垃圾收集规定,在资源垃圾回收日拿到指定地点,或者丢到商场、便利店设置的塑料瓶回收箱。

原本以为垃圾分类投放应该只是大都市高素质白领人群才能做到的事情,神户之行又让我惊讶了一把。在兵库县的一家小酒店,老板告诉我,他们会把家庭垃圾分成6种,等待每周定时前来收取的垃圾车。“每周才一次?”我很惊讶。“嗯。”“那如果错过了呢?”正说着,老板太太拎着一个小垃圾袋沮丧地回来。“错过了收电池有害垃圾的车。”她解释道。“那怎么办?”“在家里再放一个星期呗。”老板夫妇轻松地耸肩。

日本各类垃圾的收集时间规定得非常严格。对于忙碌的现代人,要记住复杂繁琐的垃圾分类回收条款和日期规定,并不容易。兵库县小酒店的老板告诉我,每年的12月,所有住户都会收到一张来年的特殊“年历”。每月的日期都由红、黄、绿等不同颜色标注,在“年历”下方则有说明:哪种颜色代表哪一天可以扔何种垃圾。“年历”上还配有各种垃圾的漫画,告诉人们不可回收的垃圾都包括哪些,可回收的垃圾都包括哪些,使人一目了然。

日本民族做事非常认真,即使是扔废旧物品,人们也经过认真处理,再按规定放在固定的地点。例如扔报纸书本时,他们会将报纸书本捆得整整齐齐并码放好;把废旧电器的电线缠绕起来并固定在电器上;仍然可以骑的旧自行车贴上一个小纸条,说明是自己不要的;即便是生活中的普通垃圾,如果有水分的要烘干再放到垃圾袋里;带刺或锋利的物品,要用纸包好再放进垃圾袋;用过的带有压力的喷雾罐等,一定要扎一个孔,防止出现爆炸事件……这样做的结果是,垃圾的种类不易混淆,回收工人的操作也更加便利、安全。

浩子小姐告诉我,日本做到垃圾几乎百分之百的回收,依赖的并不是先进、发达的科技,而是全民对环境的敬畏、真挚的感情和高度的自觉性。

因地制宜拟定环保标准

在东京的新地标――大型时尚商圈“台场”附近的一家垃圾焚烧厂,工作人员告诉我,收来的垃圾首先被送进垃圾转运站,在这里通过机械与人工分选的方式,选出部分可回收垃圾,以减少垃圾存量。下一步,在大型综合处理厂,分选后的垃圾中,不可燃垃圾经过压缩无毒化处理后,可作为填海造田的原料。这个东京的综合休闲娱乐区新地标“台场”,就有一部分是用垃圾在东京湾里填出来的。而可燃垃圾要么直接焚烧发电,要么经过破碎、分选、干燥、成形等程序之后,制成直径2.5厘米、长约3至7厘米的垃圾燃料棒(RDF,热值相当于标准煤),售给特别设计的发电厂焚烧发电,而最终的残渣亦被送去填埋。

既然还是要烧,为什么还要把垃圾变成燃料棒?焚烧厂的负责人介绍,与普通的垃圾焚烧厂不同,RDF生产实际上是个物理过程,对温度要求较低、操作相对简单,所以管理比较容易,可靠性相对要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小,因而受到不少地区的欢迎。

技术人员告诉我们,日本并没有通行的环境标准,各地因地制宜拟定环保标准。垃圾焚烧厂不仅直接控制百姓最关注的二恶英的排放,而且关注与二恶英生成紧密相关的氮氧化物的指标。中国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一般是400毫克/标立方,而在日本的控制值都在100毫克以下。大阪为了申办奥运,对其垃圾焚烧厂提出了30毫克/标立方的设计要求,业主方额外要求采用“湿法”烟气净化系统加“触媒脱硝”,投资额甚至为此翻了一番。

家电回收与循环经济

日本是家电生产大国,日本朋友告诉我,2001年起,日本开始实施《家用电器再利用法》,要求消费者必须承担旧家电收集、搬运以及“再商品化(循环再利用)”的费用。法律还规定,消费者如随意弃置旧家电,会被处以高额罚款。比如扔一台旧电视或旧冰箱,将面临近3000日元的罚款,而支付一台旧电视或旧冰箱的回收再商品化费用则只需2000多日元。

垃圾分类申报材料例10

为了牟利,一些发达国家的企业开始经营非法出口的“暗线”,电子垃圾最终被送往中国、印度、巴基斯坦、非洲的加纳和尼日利亚等主要接收地。官方数据显示,美国仅有约20%的废旧电子产品被回收,但美国正是年产约300万吨电子垃圾的世界第一大电子废弃物制造国。大量的电子垃圾去了哪里?相关报告揭露,美国50%到80%的电子废物没有在本国处理,且其中的90%已被运到中国。2008年,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追踪发现,在合法的回收公司之外,还有42家美国公司向中国走私有毒电子垃圾。

在如今三令五申禁止的时期,电子垃圾的非法进口一直在铤而走险。不少电子垃圾被“夹在”铜线、电缆等物中,作为“杂品”进入中国。入关后,这些电子垃圾被转运到台州、贵屿、清远等地拆解加工。拆解下的电子元器件将作为二手商品,用于维修、拼装伪劣电子产品,也可生产玩具等低廉商品;而得到的贵金属等有价值材料则将卖给相关企业。讽刺的是,在这条产业链的最末端,从电子垃圾中提炼出的部分贵金属由发达国家收购,而中国制造的“低价有毒商品”则行销全世界。

纵观整个灰色利益链条,利润集中在回收、偷运贩卖以及最后的销售环节,中间的拆解加工环节利润较低,但若处理不当,却将付出巨大的环境和健康代价。在中国,绝大多数电子垃圾的拆解小作坊在使用手工拆卸、直接酸洗、直接倾倒、露天焚烧等落后技术, 甚至把粗糙技术难以分解的残余物露天丢弃, 导致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的环境污染,造成严重的水源、土壤和空气危害。

如今,贵屿已成各类专家研究电子垃圾实际危害的“最佳样本”。研究显示,贵屿镇大气中的重金属含量极高, 铬、锌、铜在 PM2.5 中的浓度是亚洲其它地区的 4到33 倍,当地主要高发疾病为呼吸系统疾病、肾结石等,还包括较高的癌症率和妇女流产率。在台州,专家竟可在农田土壤中测出二恶英类剧毒有机污染物。

更令人担忧的是,全世界每年产生的危险有毒废物已达5亿多吨,电子垃圾还在以每年4000万吨的速度增长。国内一份固废处理行业研究报告称,全球电子垃圾处理业(不含材料回收)产值有望从2011 年的91.5 亿美元增加到2016 年的202.5 亿美元,中国的电子垃圾产量预计将从2010 年的230 万吨增加到2015年的560 万吨,同时每年将进口约200 万吨电子垃圾。

其实,如果国内的电子垃圾产业能够遵循正规的处理渠道,扩大如今的产业园模式,也不失为前景可观。但,中国若要拔除其灰色产业链,尚有三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