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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工作要点模板(10篇)

时间:2022-05-20 07:55:34

律师工作要点

律师工作要点例1

要着眼于满足不同群体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切实厘清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体系的基本平台、基本力量、基本方法和基本要求,逐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从打基础向提质量转变,从搭框架向建制度转变,从试点探索向全面推进转变。一是要大力实施__年法治无锡建设实事工程——“全面推进法律顾问覆盖工程建设”;二是要牵头推进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参与镇(街道)、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中心站、点建设;三是要牵头研究制定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四是年内新建20个以上“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基地(中心、站、点),继续巩固提升现有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基地(中心、站、点)规范化建设。五是加快探索与实践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政府购买机制。

二、进一步提升律师服务经济转型发展的能力

要按照省厅“法润江苏春风行动”和法律服务“四万工程”,以及市委“项目建设深化年”要求,继续深化法律服务专项活动。一是要认真落实转型发展“十项措施”,及时推出企业兼并重组、涉外法律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服务产品,为企业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供服务。二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市律师高端专业人才库(主要包括涉外、金融、公司上市等),更好地服务无锡经济发展;三是要发挥好法律服务专业志愿团队的作用,推动各专业律师服务团深入开发区、园区、企业开展活动,全力保障我市经济转型发展。四是要与市经信委等部门合作开设无锡市中小企业法律大讲堂,成立无锡市中小企业律师宣讲团,通过讲座、论坛、沙龙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帮助企业和重点项目实施单位防范法律风险。五是要加强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六是要进一步推进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

三、进一步提升律师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是要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的规范化。推出律师事务所“5A”规范化建设意见(指引)。二是进一步强化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规范化,重视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及时运用好考核结果。三是进一步强化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四是组织开展第三届无锡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和无锡市优秀律师评选活动。

四、进一步优化律师执业环境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与公、检、法的沟通协调机制。认真贯彻去年出台的《关于加强法官与律师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建立审查逮捕阶段辩护律师意见交流与反馈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积极构建律师与司法人员良性互动关系;二是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律师执业中存在的“三难”等问题进行调研,真正发挥好律师有效制约公权力,加大司法实践的参与度,努力实现司法公正,重点要配合好市人大对贯彻实施《律师法》的调研、视察。三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组织和引导律师事务所加强与境内(外)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协作,进一步提高执业能力水平;四是要健全青年律师关怀机制,组织优秀青年律师外出学习培训,继续开展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规范化管理培训班,强化负责人管理责任意识。五是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通过组织开展辩论赛、书画摄影比赛等。进一步提升律师文化素养,凝心聚力、弘扬主旋律,增强律师的组织归属感。

五、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规范高效运行

律师工作要点例2

1.积极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紧跟市委、市政府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步伐,着力在全面深化农村产权、城乡社会保障、户籍、用地、农村金融创新等五项核心制度的改革机遇中拓展业务范围、领域,扎实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努力为党委政府出台改革制度,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提供智力支持。

2.不断深入服务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对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律师、公证员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重大经济建设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坚持以“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进产业”等专项活动为载体,主动与本市科研院所、高技术产业基地交流合作,为我市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好法律服务。

3.积极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联系实际,建立法律顾问人才资源库,配套建立完善法律顾问经费保障和人员选聘等制度机制。不断改进服务形式,充实内容,强化管理,坚持在参与推动政府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风险评估、重大事项的策划、运作、拟订、论证和出具规范性文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为政府提供法律和智力支持。今年,要大力推进全市律师事务所结对为乡镇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活动。要积极拓展企业法律顾问业务范围,加强与本市各商会和外来企业沟通交流,认真开展“法律体检”活动,为企业转型升级、投资融资等提供法律服务。

二、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省厅服务群众“八件实事”,积极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

4.不断采取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行预约上门公证等便民措施。组织和引导律师公证人员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就业、就医、就学、劳动权益保障、社会保障等问题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认真做好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的法律服务工作。联系实际,各区县局要进一步加强与总工会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深入开展服务农民工专项活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5.认真开展法律服务“七进”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法律顾问进万村”活动。坚持把服务“三农”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作为服务工作导向,积极组织律师公证人员下基层、下农村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逐步实现法律服务在基层、在农村的全覆盖。

三、不断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积极推进法治、平安建设

6.认真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坚持把司法厅与省检察院联合制定的《关于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暂行办法》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和保障律师的刑事辩护权利,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7.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调研,积极与公安、法院沟通协调,建立完善保障律师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依法行使辩护权、保障律师在法院执业的相关规定、办法,保证律师开展刑事辩护工作的条件,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律师依法开展执业活动。

8.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在地方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作用。进一步参与调解涉法和、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切实加强律师公证队伍建设和行业的监管指导

9.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穿律师公证队伍的作风建设始终,切实加强律师公证队伍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三大建设;加强律师文化建设和律师公证行业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气。

10.严格按照司法部、厅的指导标准和要求,积极配合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公证管理、办证信息网络系统,全面提高公证质量。

11.加强律师公证机构规范化管理,大力推进机构量化考核工作。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分类管理,修订完善市律师公证机构量化考核《办法》,在全市大力推行律师公证机构量化考核,坚持奖优罚劣,促使法律服务机构逐步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

12.切实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的监督指导,积极规避法律服务风险。严格落实律师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报告制度,主管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上述“三类”案件的监督指导,最大限度帮助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规避、化解法律服务风险。

律师工作要点例3

1、认真开展律师业务培训。督促指导律师按时完成网络在线学习等年度培训任务,组织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的各项业务培训。

2、加强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监督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3、协助开展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继续开展“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示范岗”创建活动,实现党建工作对所务工作的引领和推动。

二、强化管理,不断提高的办案质量,增强律师的社会作用

4、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主任的基础管理作用。

5、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依法受理、查处律师违反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强化律师准入、退出管理机制。完善律师职业诚信信息披露制度,将律师、律所奖惩信息及时录入公共基础数据。

6、提升律师服务质量,组织律师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7、继续开展律师进社区、双联等活动,将律师工作纳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律师服务基层的作用。

8、加强律师网络应用平台的应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律所主任的督促检查作用,主任是第一责任人,督促律师按时按质按量做好案件网上录入和工作日志的填写工作,工作报表按月准确及时报送。网络应用平台应用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工作开展情况直接与律所的年检注册挂钩。

三、注重服务,不断优化律师的执业环境,完善律师的职业保障机制

9、把好初审关,搞好律师事务所年检注册。

律师工作要点例4

点援制法律援助的运作模式

“点援制”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法律援助机构根据点援律师(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的业务专长,定点律师事务所的专业特色,将有关法律援助案件点派其办理;二是指受援人根据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点援律师或各定点律师事务所的资料直接从中选择自己认为满意的承办律师,再由法援机构通过相关律师事务所指派承办律师的办案方式。具体操作流程为:

招募志愿律师。2007年初,海门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律师协会共同面向全市的执业律师招募自愿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点援律师队伍,律师们纷纷踊跃报名,当时择优招募了第一批志愿律师30名,依其所长,分青少年维权、刑事、民事等专业承办法援案件。2007年5月,又招募了第二批点援律师25名。由以上55名志愿者组成的点援律师队伍及其有关资料,通过海门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进行查阅,以方便受援人挑选自己中意的律师。2009年初,为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影响,有效监督点援律师,该市将55名点援律师的诚信档案在互联网上进行了公示,当事人可以随时点击查询律师的诚信度。

确定专业案件定点指派合作律师事务所。针对医疗纠纷多,专业要求高的特点,2007年10月,该中心确定了南通海萌律师事务所作为医疗纠纷法律援助案件定点指派合作单位;针对农村法律援助需求增多的情况,2007年10月,中心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合作,指定基层法律服务所为法律援助案件定点指派单位。

根据案件特点指派律师。为了充分发挥律师的各自优点,海门法援中心研究制定了《关于指派法律援助案件的暂行方法》,明确了“点援制”的操作规程,对大部分援助案件采用“点援制”的指派方式。

对案件质量进行跟踪管理。该中心围绕提高案件质量,制订了《海门市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实施办法》,对回访的方式、程序、范围等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对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申请工伤认定、交通赔偿等三类案件明确在判决生效后规定时间内必须回访,其他援助案件采用信函、发放意见卡等方式掌握援助案件的执行情况等。同时,制定了一案一卡登记制度,要求案件专管员对承办律师的工作进展、主要内容及时跟进了解,加强督促。

点援制法律援助的特点

一是信息全面、渠道畅通。实行点援制之前,案件都是轮流办理,当事人不了解承办律师的执业情况,案件管理员也并不全部或全面了解承办律师的执业情况。采用“点援制”指派方式后,案件专管员固定联系若干名志愿律师,并掌握他们的执业情况,容易沟通管理,便于处理案件承办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

二是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实行点援制前,办理法律援助案件都是指派到律师事务所,再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到具体承办律师,由于环节多,造成了时间和精力的浪费,有时还会发生脱节现象,等到案件快开庭了,律师事务所还未确定承办律师,影响了案件质量。采用“点援制”指派方式后,案件专管员能及时确定承办律师,保证承办律师有足够的时间处理诉讼事项。

三是专业分流,质量提升。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案件后,根据案件特点进行专业分流,可以做到人尽其才,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特长,从源头上保证案件质量。从实际运作情况来看,目前,海门市法律援助中心采用“点援制”指派方式后,各方反映良好,所办案件得到相应的质量保证。

点援制法律援助取得的成效

点援制的推行,实现了法律援助与律师事务所的双赢效果。一些律师事务所、一些律师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打造了自己律师事务所的品牌,扩大了自身在法律服务行业中的影响,同时,群众也得到了更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2008年,“点援制”为一名下岗女工维护了合法利益。今年1月中旬,“点援制”为海门市39名职工讨回了30余万元工资,确保了39名职工过上了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今年5月,“点援制”为一名孤寡老人打赢了官司,为其要回了失去5年多的房子。自2007年3月该中心在全省率先推出法律援助“点援制”以来,已有620余件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了“点援制”,保证了公民没钱也能打官司,没钱也能享受到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得到了受援人的一致好评,当事人上门感谢45次,送来锦旗3面、感谢信2封。

点援制法律援助实践过程中还存在的问题

法律援助在为贫弱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过程中,突出体现了政府关注民生、发展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的职能近。几年来,随着政府不断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海门市通过降低门槛、扩大覆盖面,组建法律援助骨干队伍、推出点援制等措施,法律援助的数量、质量大幅增长。三年来,海门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点援制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90件,充份发挥了法律援助在维权维稳、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但在点援制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下列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队伍问题。法律援助骨干队伍的建立,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他们在接待窗口轮流值班接待,接受当事人的法律援助申请,缓解了中心工作人员的不足问题,提高了群众法律咨询的满意度,但同时也出现了法律援助骨干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敬业精神参差不齐,导致案件质量高低有别,法律援助志愿者的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以及案件指派办理不平衡等问题。

二是法律援助工作站发展不够平衡,有些工作站的职能还未能全面履行。

三是法律援助需求与法律援助供给能力的矛盾。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外来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也逐年提升,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也逐年增加,但是法律援助需求量在不断增大,面临着承担任务重而司法所人员少的现象。

进一步提升点援制法律援助效能的思考

点援制作为一种新创的法律援助指派模式,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从律师的遴选到案件质量的保障,都还有待于在实践中继续摸索完善,提高点援质量。

建立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要建立规范化的法律援助工作站,逐步消除地区之间法律援助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争取做到 “四统一”,即“援助标识统一,服务证件统一,规章制度统一,程序标准统一”。同时,在硬件建设上加大投入,建立一个易于当事人查询的援助律师库,充分满足当事人的自主选择权,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点援”。积极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在有关部门或弱势群体集中的地点设法律援助站点,如在法院、劳动仲裁设法律援助接待点,在外来民工聚集地设民工援助站等,方便群众及时得到援助。

律师工作要点例5

为认真贯彻落实******等中央领导同志2011年2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律师行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于2011年4月1日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工作职能作用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贯彻落实******等中央领导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律师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出了明确要求。

律师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有自身独特优势,如对社会利益差别的认识优势、广泛参与的执业优势、相对中立的执业优势、精通法律的专业优势等。本文根据全国律师协会《意见》的精神,就如何发挥好律师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这些优势,为社会管理创新做出律师行业的贡献进行探讨。

一、律师服务社会管理出新的着力点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意见》指出,要积极拓展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找准律师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结合点,为社会管理制度的创新、社会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律师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可从以下方面着力。

(一)继续做好各类法律顾问工作

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职能,促进政府依法决策。一是要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农村征地、城市房屋拆迁、社会保障及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积极开展调研,及时发现和反映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协助政府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应对机制。二是要协助政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重大改革、重大决策等进行事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三是要建立健全律师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和集体讨论制度,积极为政府和职能部门处理重大涉法事件提供法律论证和法律咨询意见。四是要通过陪同党政领导接访、下访、把握涉法案件的特点与动向,并找出涉法问题的原因,帮助政府有的放矢的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为政府化解社会矛盾和正确决策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

要深化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一是要通过以案说法、专题讲座等形式,进企业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不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二是要帮助企业运用法律手段防范企业经营与规范治理方面的风险和漏洞,要引导企业通过合法的程序和途径表达诉求,解决纠纷。三是要全力帮助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制定相关服务措施,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风险意识,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要在做好各类法律顾问基础上,推动律师参与解决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依法维护社会管理秩序。

(二)积极参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律师服务社会管理创新,要积极参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具体而言:

律师办案要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要把“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办案的指导思想。努力探索促使当事人和解的方式与途径,通过诉前调解、庭内调解、庭外和解及其他非诉讼手段,积极做调解和疏导工作,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通过调解和其他非诉讼手段消除纷争,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以有效疏导、分流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要通过参与涉法涉诉工作积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律师在参与涉法涉诉中通过向来访者解答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以及参与重大疑难事项的法律论证等,从法律角度进行利害关系分析,引导当事人依法、有序、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劝导当事人息诉罢访、化解矛盾。

要通过具体个案研究形形的矛盾、纷争以及问题中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善于发现制度、机制及工作方法中的问题与弊端,向党政部门提出完善制度与机制、改进工作的建议,通过为党政部门提供事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及法律论证和法律咨询意见,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

(三)面向基层,做好服务民生工作

******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体系,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律师服务社会管理创新,要按******同志上述讲话要求,面向基层,做好服务民生工作。

一要积极参与法律服务走进农村、走进社区。律师进农村、进社区,一方面有利于搭建起村委会、社区与村、居民之间更为有效的沟通平台,让民众通过这个平台有序表达诉求,并通过这个平台协调解决问题,维护自身权益,促进民生改善;另一方面律师深入农村、社区,了解民情民意,掌握民生诉求,通过为民众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法律服务,为社区管理提供更加有建设性的意见,也可以有效提高社区的民主管理水平,拓宽民主参与渠道,创新民主参与方式,更好地服务和改善民生。律师走进农村、社区,要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员,强化市民法治观念;当好居民涉法事务的服务员,满足群众法律需求;当好社区管理的参谋员,提高基层民主自治水平。

二要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扶助弱势群体。弱势群体能否有效、及时地实现 自己的正当利益,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与正义能否得到维护,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安定。律师要进一步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援助与扶持,为他们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特别是在企业改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以及拖欠民工工资等事由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处理中,律师应当帮助弱势群体整合、梳理并恰当调整利益诉求,引导弱势群体用理性的、合法的的方式解决纠纷,防范这类纠纷恶化,尽量减少和降低纠纷所形成的负面影响。

三要进一步扩展律师的公益职能。要从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实际状况出发,向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困难群众主动减免服务收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让上述群体能请得起律师,打得起官司,也使律师业获得更为广泛、更为坚实的社会基础。

四要积极参与普法活动。普法也是预防与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途径。律师除通过解答法律咨询、刑事辩护、诉讼、调解、参与涉法等方式进行普法外,还可通过参与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办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节目,直接向大众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建议。

(四)积极服务政府经济建设中心工作

律师要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准确把握“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为本地党委政府制定和实施“十二五”规划,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以及经济转型发展提供法律服务。要围绕政府重点工作以及新兴产业、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生态保护、知识产权等重点建设项目、重点领域组织专业律师服务团队,开展全程式、全方位的专项法律服务。

具体到浙江省,国务院先继批复同意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温州金融改革试点等规划,律师要了解这些改革、试点的内涵,不断更新理念、拓宽视野、丰富知识,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能力。要通过对企业的走访、调研,了解、掌握企业参与改革试点的前沿问题,收集对律师服务的的最新需求,不断提升律师服务的针对性。

二、推进律师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常态化的若干建议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律师要充分认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服务好创新社会管理工作。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

律师工作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具有独特优势与作用。律师要从抓住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律师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重大责任,坚持不懈地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为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要加大培训力度

律师协会要以科学发展观及律师队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教育,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努力打造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同时,围绕律师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涉及到的法律政策、方式方法等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律师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能力与工作质量。

(三)要加强考核与奖惩

律师协会要把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绩作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律师事务所、律师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以激发律师事务所与律师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热情,增强律师事务所与律师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广泛宣传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要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作用

律师工作要点例6

第二项律师党建工作。由于黑龙江至诚律师事务所现有两名律师,其中一人是党员,不能建立独立党支部。xx律师的党组活动都是参加县局党支部组织的活动。她本人能按时参加党组活动,学习党的政策、法律法规,做好读书笔记。局里也积极鼓励、引导和培养年轻律师加入党组织。

第三项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工作。律师所按照县局制定的《律师为本地重点建设项目法律服务办法》要求,在县局主管局长的带领下积极走访重点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商议为重点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对接活动。5家重点企业,其中翠宏山铁多金属矿由于矿难,已被停产。乌二水电站正在招商、融资中。所以暂不能提供法律服务。其余三家企业已经对接,为企业提供电话咨询,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的法律服务正在进行中。

第四项律师所与乡村“结对子”工作。县局继续深入开展律师送法进乡村活动,并向律师所下发了开展此项工作的文件,要求广大律师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积极参与到为乡村法律服务工作中。并将律师法律服务同“五五”普法,“法律六进”相结合,营造声势,提高服务质量。组织律师与2个边疆乡村、屯签订法律服务合同,为农村百姓送法到家庭。

第五项“便民服务卡”,第六项律师志愿团工作。这两项工作,县局都向律师所下发了相应的文件。并由县局统一制作了“便民服务卡”,在各个开工的建筑楼群单位进行了发放,便于当地和外地务工人员寻求法律救济。

律师工作要点例7

3、(公益)律师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方面。至诚所根据来访群众的各种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等群众能够减少收费承办案件,无偿各种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为当事人诉讼、解决矛盾做出了正确的指导和引导工作,也防止了上访事故的发生。很好的履行了律师的法律援助义务。

4、(农民工)为方便辖区农民工对生产、生活中涉法问题有更多的了解,做到用工时合同的签订保障权利义务的对等,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是至关重要的。为此我局印制了“便民服务卡”,向至诚所下发了“便民服务卡”开展活动的文件。律师在农民工聚集的建筑工地进行了发放,让农民工随时有问题随时按照服务卡公示的电话和律师进行直接沟通,做到学法用法,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月初律师到xx县农民工聚集地金山家具城和xx县学苑小区建筑工地进行了法律宣传,从《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最高院有关人身损害的司法解释等 律师进行了讲解。农民工听的非常认真,并积极讨论,这种便民服务得到了农民工的欢迎。该所免费解答农民工咨询每月达20几人次,目前已经接待、解答130多人次。

为农民工维权的道路是艰辛的,但这是律师的社会责任,更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障。至诚律师所将会不断提高为农民工法律服务的大局意识,将此工作做到实处。

5、(信访)律师参访工作仍然是我局今年律师工作的重要一项任务。继续深入开展律师参访工作,将律师参与领导接访工作落到实处,既要为政府依法行政出谋划策,又要切实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例如:今年至诚所接待的松树沟兴亚村

律师工作要点例8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清理、整顿、规范、发展”的工作原则,深入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切实解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损害服务客户及当事人利益的问题,促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有效维护健康、公平、有序的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努力实现我市律师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工作重点

重点对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执业行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治理。包括律师事务所变更事项、收案收费、收费票据、审批登记、委托、案件讨论、结案归档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的要求,清理、整改管理不规范、制度不落实的问题,纠正违规执业行为,查处违法执业案件,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律师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律师事务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市司法局副局长李玉兰任组长,政工科副科长李本村、法律服务管理科科员潘爱华为成员。局法律服务管理科具体负责组织、督导和检查工作,协调全市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宜,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宣传报道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典型事迹。

各律师事务所主任专门负责组织本所专项治理工作,并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向局公律科随时报告工作信息。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4月9日至13日)

成立市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市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工作会议,对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律师事务所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所的具体落实方案,召开全所律师和工作人员会议进行专题动员部署。各律师事务所要及时制定本所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于4月30日前报局法律服务管理科。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4月16日至4月30日)

自查自纠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组织实施,首先应组织律师学习律师管理法律法规及司法行政机关有关文件规定、本所管理制度,然后组织律师开展个人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召开律师事务所管理会议或合伙人会议对本所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分析查找本所执业活动、教育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阶段结束时,各所应将自查自纠阶段的基本情况及自查出来的问题于4月30日前报局法律服务管理科。

律师自查自纠要以《律师法》第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条规定的违法处罚行为为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律师事务所的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一是律师事务所住所、章程、协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律师事务所资产、设立人数是否符合法定数额,律师事务所办理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二是律师事务所建立的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23项制度是否落实,案件审批、文书登记、公章、出庭函等是否符合管理规定,对律师的执业活动是否做到随时跟踪监督、指导;三是律师事务所是否有除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本所律师有否挂靠、兼任其他职业问题;四是律师事务所是否有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案件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五是律师事务所是否存在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和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六是本所律师是否存在《律师法》第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条规定的应受到行政处罚的执业行为。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5月7日至5月18日)

对律师事务所教育管理、执业活动等律师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全面梳理,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治。我局将采取组织律师管理人员到律师事务所进行实地检查、考核等方式,监督指导律师事务所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协调解决律师事务所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通过查阅有关文书登记、归档案卷和实地考察了解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状况,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查处投诉举报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执业案件。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2年5月21日至6月22日)

各律师事务所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据律师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修订完善本所律师管理制度和律师执业规则。

(五)检查总结阶段(2012年6月22日至7月13日)

各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报告于2012年6月30日前报局法律服务管理科。局法律服务管理科将于7月13日前将我市律师行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上报市司法局。

四、工作要求

认真做好全市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是今年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律师事务所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律师工作要点例9

我州有5家律师事务所,共有律师35人。建立了3个党支部,共有党员21人,占总人数的60%。

近年来,全州律师工作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实践活动为主题,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为重点,以整顿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为突破口,以发展为主线,以诚信教育为重点,规范执业行为,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服务经济发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各律师机构充分发挥“三贴近”优势,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注重服务质量,着力为全州招商引资、市场经济主体、房屋拆迁、金融机构信贷、企业改制、农村土地流转、新农村建设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发挥律师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为各级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建言献策,为推进依法治州,建设法治政府当好法律参谋。同时,组织律师参与各级领导在接待中心定时值班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运用法律手段,疏导社会矛盾纠纷,引导和促进社会矛盾通过法定程序合法解决,发挥了律师在维护社会政治和谐稳定的作用,得到了州党委、政府领导的肯定和好评;以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竭力为本地经济保驾。两年来,全州5个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36家,各类诉讼案件1469件,非诉讼案件83件,法律文书1123件,解答法律咨询1975余人次。

二、我州抓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主要做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的推进,法律服务事业迅速发展,从业人员不断增加,进一步强化党对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的党建工作,发挥党员律师在工作中的骨干带头作用显得尤为紧迫。近年来,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认真抓好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㈠从实际出发,抓好组织建设。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对有3名以上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全都成立了党的基层组织;对不足3名党员的,按照地点相近、行业相似的原则,也都分别成立了联合党支部,从而使每个党员都能过上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没有一名党员游离于党组织之外;

㈡注重培养发展,不断壮大党员队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把发展法律服务行业党员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把政治思想过硬,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的法律服务人员及时培养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加大培养力度,教育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㈢加强教育,切实提高法律服务行业的党员队伍素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经常利用党课、政治学习、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法律服务行业党员进行党性、法纪、廉政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他们增强了党性意识,坚定了理想信念;

㈣开展扎实有效的组织活动,增强凝聚力、战斗力。通过开展 “党员挂牌上岗”、“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党员责任区”等具有行业特点的组织活动,增强了法律服务行业党员的奉献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把为民谋利、为民服务的宗旨变为现实

三、我州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㈠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不够。有的律师事务所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重业务建设,轻思想和组织建设,每所平均只有3名党员,党组织的力量比较薄弱;个别党员律师思想出现偏差,党性意识比较淡薄,认为只要做好业务工作,遵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就行。律师执业机构在改制后,尽管本质属性是不以赢利为目的,但事实上都在追求利润最大化,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

㈡党的组织活动开展难。律师行业内部的领导机制、管理模式随着行业内在的要求已发生了深刻变化,上级党组织对律师事务所的党建工作缺少针对性,分类指导力度不够。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满足于读读文件,上传下达,缺乏主动性、创造性,导致党组织活动少、内容枯燥、效果差。每所党组织中只有少量党员,加之律师在业务上的独立性和分散性,难以组织开展活动。

㈢对党员的管理难度较大。一是对党员律师的思想教育弱化。党员律师对政治理论学习热情不高,即使是组织党员学习,也往往是用业务知识学习代替政治理论学习。二是对党员律师的管理松懈。律师执业机构中积极主动的独立的党组织活动几乎没有,由于活动的组织形式,活动的时间、方法、内容上的不适应,组织活动

又缺乏强有力的考核机制,使得党员律师参加组织活动无法保证。三是组织发展工作不正常。党支部书记、委员都忙于办案,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等工作无人管、无人问,使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逐步减弱。四、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

㈠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对新形势下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内在动力及其职业特点的结合点认识不清晰。以党政机关党建工作的基本思路、基本理念、基本形式在律师行业开展党建工作,导致党建工作与律师事务所发展、与律师个人的发展相脱节。对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理念落后,造成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没有内在动力,缺少活力和生命力。

㈡行业的特殊性和相对独立性,造成党员活动难于保证。由于职业的特点,律师接受委托后,必须进行调查、取证、会见当事人和出庭应诉,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有的党员律师流入外地执业,但因多方面的原因,组织关系还留在原所,导致较长时间内都无法正常参加组织活动。平时党员律师的政治学习只能要求其独立完成,党组织对律师党员的教育少,管理和监督少。导致一些党员律师对自身要求放松,体现不出党员的先进性。

㈢党建的形式和内容单一,缺乏与律师行业特点相结合的党员教育和管理,党员的发展工作停滞。由于在律师行业开展党建工作的理念陈旧,在党建的形式和内容上沿袭党政机关的做法,因而形式和内容都严重脱离律师行业的实际,思想教育空对空,组织活动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因而效果甚微;由于党组织的作用发挥得不好,党建工作与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没有很好结合,党组织对于非党员律师缺乏吸引力和感召力,因而许多非党员律师尤其是青年律师不愿加入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进展缓慢。

五、加强和创新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几点建议

㈠把握发展机遇,提高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首先,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担负起加强律师党建工作的重要职责,积极履行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要把新形势下加强律师党建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改进工作方法,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抓好律师党建工作,实现党对律师行业的领导。其次,律师行业要提高对自身的认识,澄清模糊思想,把加强党建工作与加强律师行业的管理、发展联系起来,通过抓党建,帮助、引导、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

㈡加强组织建设,使党支部成为律师所发展的政治核心。首先,必须把主要精力用在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上,只有支部书记、委员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才能增强党支部在律师中的感召力和影响力,才能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和领导核心。其次,必须围绕改革、发展来加强支部建设,坚持与时俱进,改进、创新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再次,必须定期组织党员进行政治学习,有针对性开展理想、操守教育,教育党员律师努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敬业为民、诚实守信、热心公益、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第四,必须用严格的制度、严格的纪律和符合律师工作特性的方法保证党支部的组织制度、生活制度、监督制度和工作制度得到落实,把接受党员和职工群众的评议,作为检验支部工作成效的重要途径,形成律师事务所党的建设的长效机制,使党支部的工作走上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的轨道。第五,必须充分调动全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干事创业的热情。党支部要经常与律师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律师的思想动态,倾听他们的呼声,关心他们的疾苦,帮助他们解决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营造出浓浓的家庭氛围。以深厚的感情对待职工群众,必然会紧密党群关系,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律师工作要点例10

众所周知,律师是社会法律工作者。这一性质,充分说明,只有扎根于国情实际,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中心、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律师工作才能跟上形势、开创局面。“历史总是把它最鲜明的烙印镌刻在人类的观念之上”。应当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反映了我国当前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境况,已经深深扎根于中国的现实土壤之中。因此,在律师队伍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既是党和国家的要求,也是律师队伍自身发展的需要。在此,我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谈自己的一点认识: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律师业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和促进作用

列宁同志说过,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实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律师制度,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无疑具有里程碑式的现实意义和历史影响。因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确保律师事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客观需要,是充分发挥律师工作作用的重要保障,也是坚持律师业服务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律师职业目标的重要基础,也必将对律师事业更好服务大局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律师队伍建设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律的实践者,应当站在法治和道德的最前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推动更高社会主义道德标准和更多公序良法的形成与实现。具体而言,首先要处理好以下几对关系:

1、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与律师形象息息相关。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维护人民利益是第一位的,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律师的社会主义属性,即律师要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办事。因此,社会主义法治的进程也是律师自身形象提升的进程。只有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更好地提升律师的形象;律师提升了形象,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建设。两者相辅相成,如同血肉之躯不可分割。

2、律师参与个案与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息息相关。实践中,律师在排解社会纠纷、消弭社会冲突中具有特殊的平抑与缓释作用。因此,广大律师必须树立服从大局的正确观念,正确处理好维护当事人利益和服务大局的关系,律师队伍特别是党员律师一定要把服从大局的观念深入到执业的全过程。

3、律师执业独立与坚持党的领导息息相关。律师制度在各国产生、发展的历史不同,但是,保持职业独立作为律师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在这一点上是相同的。律师执业独立可以推动法律职业的职业化进程,更好地实现律师的社会功能,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设。然而,律师保持职业独立的同时,还要坚持党的领导,两者并不冲突。因为,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对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追求是建立在党的领导基础之上的,律师的地位要靠这个基础和共识来提高;律师工作的阻力要靠这个基础和共识来克服;律师的合法权利要靠这个基础和共识来保护。所以,律师执业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

4、社会主义法治理想与当前法治现实息息相关。法治理想离不开法治现实,否则便成为空中楼阁。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然而我国的法治现状和我们所构建的法治理想典型还有着一定的距离和差距。当然这是中国历史的沉淀所引发的实际问题。对于作为社会法律工作者的律师而言,他的基本而主要的工作就在于找出这些差距及其根源的所在,从而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法和明确的战略目标,最终实现“法律的目的是对受法律支配的一切人公正地运用法律,借以保护和救济无辜者。”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律师发挥法律服务保障作用的内在动力

老一辈法学家江平先生曰:律师兴、法治兴,法治兴、国家兴。国家兴,就应是一个民主法治,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需要律师,必须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围绕大局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1、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法律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全局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为此,我们律师需要加强相关课题的调研,以便准确把握新农村建设的规律,把服务深入下去,尤其是在建立现代化农业、农村招商引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机制、村民自治、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发挥律师职能优势,努力搞好法律服务,满足新农村建设中的法律需求。

2、要围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建设开展法律服务。建设平安和谐法治的社会,离不开律师的参与。为此,要强化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加强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决不允许随心所欲、规避法律、曲解法律,更不允许违反法律、破坏法律。对一些重大敏感性案件,要按照省委政法委和省厅、市局的要求,坚持集体研究和请示汇报制度,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3、要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社会弱势群体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开展法律服务。当前我省也是全国范围一个普遍的热点问题,就是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社会问题,以及与之相伴而来的下岗职工、进城农民工、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工作生活保障问题。因此,律师要围绕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置等开展法律服务,积极维护下岗职工、进城农民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