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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服务理念模板(10篇)

时间:2023-12-18 09:48:59

律师事务服务理念

律师事务服务理念例1

一、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和培养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

1、根据中央部署,继续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用正确的法治理念统一广大律师的服务意识,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认真查找并整改存在的问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市局将指导市律协通过专题报告会、培训班穿插讲座以及各律师事务所自行组织学习教育开展这项活动。要求全市每位律师要结合自己的执业工作实践,写出不少于1500字的认识体会文章。

2、根据司法部部署,组织开展“律师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由市律协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重点抓好学习教育和工作实践两大环节,并积极设计活动载体,通过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办实事,取得服务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实际效果,树立和培养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市局和市律协上半年将组织一次律师服务和谐社会讨论活动,要求各律师事务所根据自己的实践撰写理论探讨文章。

二、激发律师工作热情,倡导和组织律师为构建和谐*积极发挥作用。

1、市律协要引导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紧贴*和谐建设和经济发展大局,着眼于和谐,致力于和谐,找准为构建和谐*服务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市局和市律协将围绕*市“六六决策”、“3×3”产业发展重点以及渔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文明创建工程等经济和社会建设重点需求,为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提供信息服务。

2、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进一步拓展律师服务领域。全市各律师事务所要围绕临港工业、新型社区建设、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治理保护、海事诉讼等涉法涉诉问题,以及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促进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有效解决。同时积极拓展律师公益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律援助中的主导作用,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担负起“扶良助弱”的社会责任。

三、强化职责、加强监管,不断增强管理效能,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服务活动。

1、根据司法部和省厅部署,组织开展律师执法(执业)检查活动,执法(执业)检查活动将在3、4月份进行。市律协和县(区)局要做好所属律师事务所的自查工作,要围绕律师事务所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诚信服务、职业道德和纪律等内容开展自查,做好迎接部、省检查的准备,自查期间市局将抽查问题突出、管理较差、群众投诉较多的律师事务所。

2、市县(区)司法局建立司法行政机关对所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谈话提醒制度、律师事务所工作报告制度和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通报制度。市县(区)局律师管理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台账。律师事务所须在每年六月底前向主管局书面报告本所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十二月底前书面报告全年工作情况。

3、进一步完善律师诚信制度建设和律师违法违纪投诉查处工作督办制度。一是市局和市律协上半年将就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服务情况进行专项走访活动,通过走访了解找出问题,改善服务。二是年内组织开展“听庭查卷”活动,提高执业监督活动的有效性。三是建立行政处罚、行业处分通报与备案制度,及时将违法违纪受到处理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信息在诚信档案中登记并公开。

四、加强对律协工作指导,强化律协管理责任,努力推动“两结合”管理工作水平。

律师事务服务理念例2

“风险社会”一词系由西方社会学家首倡于上世纪80年代,后经发展日渐成为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基本范式之一。随着“风险社会”的来临和演变,笔者以为,我国的社会发展也将呈现以下四个方面的新变化:一是风险特征不断加剧。我国已进入现代化的中后期,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相互叠加,这在极大程度上导致了我国“风险社会”特征的加剧和分化:一方面,传统风险在一定时期内还将持续,突出表现为贫富差距过大的经济风险、腐败存量释放的政治风险、物欲压倒精神的文化风险和刚性维稳扩张的社会风险的四大风险;另一方面,新型风险不断产生且日益增多,集中表现为经济领域的“中等收入陷阱”、政治领域的“西式民主陷阱'文化领域的“话语权陷阱”和国际竞争领域的“修昔底德陷阱”的四大陷阱。与现代化进程相对应,当前我国的刑事犯罪也呈现出罪名越来越多与刑罚谦抑性日益深入人心并行、传统型犯罪居高不下与现代型犯罪不断涌现并行、总体上由传统型犯罪向现代型犯罪转型的趋势,这无疑对刑事法律服务发展带来了巨大冲击。二是市场经济加速完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雛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因此,面向“十三五”时期,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将加速完善,与此同时,伴随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国法律服务领域的信息对称程度也将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领域水平将不断提髙,法律服务专业性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性亦将充分凸显。三是社会治理日趋重要。进入到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基础上,首次创造性地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这一重大命题。在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的过程中,传统的“大政府、小社会”格局将被打破,有望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与公民”四位一体、多元共治的新型格局,法治的作用将充分彰显,法律服务也将迎来大好发展机遇。四是规则意识逐渐増强。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建立并不断完善,人们的契约观念、主体观念、权利义务观念和平等自由观念逐步觉醒并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认同,法律规则因其“确定性、连续性和稳定性”高度契合了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同时,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我国的政治民主化进程也在稳步推进,伴随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政治市场和思想市场也将进一步实现健康、持续发展,基于此,在“风险社会”下,法律服务的空间亦将得到充分拓展。

二、危机管理视野下的刑事律师业务创新及趋势

当风险来临时,“危机管理”将成为每个人的必然选择。刑事风险是最严重的法律风险之一,具有“不确定性、破坏性、舆论关注性”等典型的危机特征。笔者以为,单纯的刑事辩护法律服务手段已不足以全面应对新形势下的各种风险,在刑事律师业务创新中引入“危机管理”理念极为必要,“危机管理”的相关理念对现阶段及未来的刑事律师业务创新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刑事危机管理”的理念主要是源于以下对刑事律师业务创新发展趋势的判断:第一,从时间线上看,刑事律师法律服务正逐步向诉讼程序之前延伸。在“风险社会”下,随着人们对刑事风险认识的不断深化,对刑事风险的应对将不再仅仅局限于事后的救济,而更趋向于事前的监测、防范和事中的控制、引导。循着这一思路,有不少法律顾问律师在服务中引入刑事法律服务内涵,还有部分律师开发出诸如“法定代表人刑事风险防范”等类似服务,诉讼程序之前的刑事法律服务正受到越来越多刑事律师的青睐和客户的认可。第二,从深度上看,刑事律师法律服务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在快速提高。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0多年来,“专业化”已成为律师行业发展的主流导向之一。刑事法律服务领域不断细分,刑事辩护法律服务正在迅速兴起并占据主流。第三,从内容和形态上看,刑事律师法律服务的非诉讼化、多元化趋势日渐明显。法律界一般认为,刑事律师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主要体现在刑事诉讼过程之中,具有显著的“诉讼化”特征。但在“风险社会”下,随着刑事风险点的增加,以及各类主体刑事风险防控意识的提高,刑事非诉讼律师业务的需求范围有不断扩大的趋势。从目前的实践来看,以刑事辩护为基础,刑事常年法律顾问、刑事专项法律顾问和刑事维权等多元并存的新型刑事法律服务格局正在形成。第四,从关联性和地域上看,刑事律师法律服务的一体化、国际化程度在加深。当前我国的法律服务一方面呈现出专业化、精细化的纵向多重细分趋势,同时也在往法律、税务、审计等中介行业咨询一体化方向探索和发展。尤其是对于最为严重的刑事风险,不仅仅是单纯的刑事辩护手段或刑事法律服务手段无法解决,而往往需要跨刑事领域的法律服务一体化视角、甚至是跨法律领域的综合视角。特别是在“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与世界的经贸联系将更为紧密,世界与中国的各种互动也更加频繁,刑事律师法律服务的国际化通道正在迅速打开。

三、刑事危机管理律师业务重点领域的新机遇

综上所述,“刑事危机管理”这一新型刑事律师业务的核心理念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其一,刑事律师的业务创新,除了以细分领域为导向外,还可以基于“刑事风险”进行切割;其二,律师在刑事风险预防中具有重要价值,刑事律师法律服务应主动向诉讼程序之前延伸;其三,诉讼是刑事律师的主战场,但不是唯一战场,决胜在法庭之外;其四,刑事律师的服务手段不应局限于辩护,也不应局限于刑事领域,而应当综合运用全部领域的法律手段、乃至传媒等非法律手段。由此笔者认为,“刑事危机管理”可分为事前的刑事危机预防、事中的刑事危机控制和事后的危机处理三大阶段,每个阶段均有其特殊的业务机遇。

(一)刑事危机预防领域:刑事常年法律顾问。

以民商事、行政法律服务为主的常年法律顾问是律师的传统业务,而刑事常年法律顾问则是刑事律师法律服务向诉讼程序之前延伸和非诉讼化的新产物。一般而言,传统犯罪的主体主要表现为自然人,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1997年《刑法》首次规定了单位犯罪,犯罪主体层面遂出现了自然人与单位的交叉。单位犯罪主体、尤其是上市公司董、监、高等处于交叉状态的市场主体,以及思想解放的家族企业接班人,其刑事风险防范意识明显高于传统犯罪中的自然人主体。此外,刑事律师基于自身业务稳定性的需要,往往也希望实现刑事诉讼业务向非诉讼化方向的转化。

(二)刑事危机控制领域:刑事专项法律顾问。

如果说刑事常年法律顾问主要着眼于刑事风险的日常防范,那么刑事专项法律顾问则针对的是从刑事风险征兆初现到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前这一特殊阶段。从《刑事诉讼法》上看,这一阶段律师介入的身份是不明确的,实践中律师应享有的权利也经常受到限制,但这并不能掩盖这一阶段特有的刑事法律服务需求。其原因在于:首先,面对突发性的刑事风险,仅凭传统的法律顾问律师显然无法胜任,必然需要更为专业对口的刑事专项法律顾问律师介入;其次,刑事风险不同于一般的危机,它往往直接关系着人的生命与自由,很多时候也无法化解,只能循着刑事诉讼程序朝最有利的方向进行引导;最后,找律师就像看医生一样,“病向浅中医”,特别在刑事案件中,律师的介入宜早不宜迟,提前介入才有引导乃至终止刑事诉讼程序的空间,才能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在未来的刑事法律服务中,有望成为新的爆发点。

律师事务服务理念例3

一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也明确要求建立法律服务援助机制,表明发展法律服务业已经纳入我市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法律服务业得到高度重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二是法律服务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我市新农村建设、平安创建、和谐社会建设等事关全局的重要任务,都与法律服务工作密切相关。三是经过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和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等集中整顿教育活动,广大法律服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为推进法律服务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

二、法律服务行业的现状

市现有法律服务执业机构28家,其中包括律师事务所18家、公证处1家,法律服务所9家。执业人员237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队伍总数的76.7%,大专以上学历占95.3%;中共党员48人,占21%。

2007年上半年,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3637件(其中民事案件2912件,行政案件114件,刑事案件484件,非诉讼案件123件),法律援助案件54件,担任法律顾问420家,业务收费2476万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2.8%、22.1%、1.9%、13.7%。市公证处共办证3646件(其中经济210件,民事2497件,涉外785件,港澳台49件),业务收费380万元。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49家,诉讼事务394件,非诉讼事务42件,调解纠纷3件,协办公证1件,见证15件,法律事务文书110份,解答法律咨询746人次,避免、挽回经济损失1765万元,业务收费86万元。

三、特色工作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我市法律服务行业取得了较好发展,特色亮点工作如下:

1、法律服务党建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抓好组织建设。目前,各类法律服务机构中共设有党支部8个,其中公证处支部1个,律师事务所独立支部4个,律师事务所联合支部2个,法律服务所联合支部1个,共有党员46人,其中预备党员2人,每个党员都能过上组织生活,没有一名党员游离在组织之外。二是切实加强队伍素质。利用党课、政治学习、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法律服务行业党员进行党性、法纪、廉政教育。三是结合开展“万名党员联万户”活动、“党员爱心基金”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律师骨干参加市领导接待日、下乡约访活动及到各地开展上门法律咨询活动,增强了法律服务行业党员的奉献意识和服务意识。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受到市机关党委的充分肯定,4个支部被先后授予学习型党组织称号。

2、法律服务行风建设成效明显。

市把规范执业行为、强化内部管理作为行风建设的着力点,在全省最早开展了对律师事务所的百分制目标责任制考核,红太阳所和大平所、星耀所、纵伸所、义元所分别被评为省、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市公证处被司法部授予部级文明公证处荣誉称号。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法律服务执业人员业务及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培训工作,促进了法律工作者的执业水平和执业道德、纪律的提高。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法律服务队伍的投诉及来信来访进行认真处理,并对律师等的违纪处理情况通过发函的形式向检察院、法院告知,严格监督其停止执业行为。

3、行业文化建设彰显律师风采。

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契机,培育律师法治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教育活动,使严格依法办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从党的领导等理念深入每一名执业律师心中。倡导建立“诚实、有信、勤勉、尽职”的律师文化,通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征文活动、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丰富律师的文化生活,培养律师的文化意识。市司法局及律师协会还利用每年的律师培训时间,教育提高律师的整体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追求公正的律师队伍。

4、法律服务行业打造形象工程。

一是参加政府专家顾问团,在经济发展、招商引资、解决重大问题上,提供法律意见,把好法律政策关;二是参与领导接待日工作,解惑答疑,化解矛盾。三是通过担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在今年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换届选举中,全市律师共有5人当选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有为”促“有位”,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形象建设推动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

四、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市法律服务行业在取得较好较快发展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偏低,法律服务行业发展还形不成规模,缺乏行业竞争力。

一是队伍整体素质不适应发展需要。全市法律服务执业人员中具备本科学历的只有174人,大专学历的51人,其余为专业证书或高中学历,大专以下学历占4.7%;其中专科以上学历的只有70%左右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队伍的整体素质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法律服务的现实需要。二是我市有近70万人口,外来人口数量已超过100万,只有237人的专业法律服务队伍,人均服务对象高达4200多人,法律服务队伍规模同样不能适应现实需要。三是现有法律服务机构发展不平衡,还缺乏规模和档次较高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行业作为一个整体,还缺乏行业竞争力。

2、法律服务行业的工作领域和执业空间相对狭窄,无法满足我市经济发展的全部法律需求。

一是我市律师法律服务还以传统诉讼业务为主,各种非诉讼业务也仅限于法律顾问业务,对国际贸易、知识产权等业务涉猎不多。而随着市国际化程度的日益提高,市场经营户要求在涉外贸易、反倾销、知识产权等领域给予法律保护的愿望非常强烈,律师队伍中欠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涉外法律服务领域基本空白,广大经营户的法律诉求无法得到满足。二是公证法律服务宣传力度不够,主动服务意识不强,业务的开展与社会经济生活联系尚不够紧密,特别是在涉农领域及困难群体公证服务上还有所欠缺。三是基层法律服务所由于基础薄弱、队伍较少、思维欠清晰,法律服务业涉足范围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3、法律服务行业在执业道德、执业纪律还有所欠缺,队伍建设上有待加强。

法律服务队伍欠缺一整套完整的职业操守、执业理念和行为方式。个别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不规范,私自收案、私自收费、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当事人敷衍塞责,还有的乱打广告、虚假宣传甚至冒充律师、诋毁同行进行不正当竞争,这些不良现象破坏了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同时也阻碍了法律服务事业的发展,影响了社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法律服务执业人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方面的缺失,一方面是由于部分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不规范,规章制度不健全;另一方面,部分法律服务执业人员法制意识和诚信意识淡漠,商业化倾向严重,受经济利益的驱使,违反执业纪律,损害当事人利益,损害了法律服务队伍的整体形象。

五、对策思考

推进法律服务行业发展,努力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的法律服务队伍,就要做到:

1、把好“入口关”,端正执业思想,法律服务队伍实现有序扩张。

一是严格行业准入门槛。把好人员“入口关”,是全面提升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的需要。要严格要求,不得放宽准入条件,特别是对基层法律工作者,除需通过基层法律工作者资格考试以外,还要求必须具备专科以上学历水平。二是要强化教育培训。在法律服务队伍中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突出政治教育,培养和树立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开展职前培训、继续教育、执业道德教育等,积极引导广大法律服务执业人员树立服务为民、诚信为本的执业理念,依法办案,诚信服务。二是重视提升行业竞争力。支持、鼓励和扶持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引进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积极营造创业氛围,力求做到从规模上扩大、从数量上引入、从分布上合理,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抓紧引进并培养一批擅长办理反倾销、知识产权业务的法律服务专门人才,以扩充法律服务队伍,提升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2、把好“规范关”,实行行业自律,法律服务诚信体系深入构建。

一是完善法律服务机构自律管理机制。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要严格自律,充分发挥主动性,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统一接受委托、统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制度,增强法律服务行业自律性管理能力。二是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法律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人员、业务、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质量监控制度、利益冲突回避制度、投诉查处制度、人员解聘或开除制度、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报告制度等,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三是建立法律服务信息信用系统。编制软件系统,主要设置奖惩公告、信息查询、举报投诉、民主评议几个栏目,社会公众可以对市所有法律服务机构的基本信息、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的诚信记录进行查询,可通过举报投诉栏目对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作为监管部门核查处理的参考,从而构筑起“守诚信者荣、失诚信者耻、无诚信者忧”的市场选择机制。

3、把好“引导关”,围绕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功能得以有效释放。

律师事务服务理念例4

说起入世对中国律师行业的影响,吴明德的话匣子就打开了。中国入世之初中国律师业的状况是这样的:第一,真正的专业律师大概是11万多。第二,中国律师事务所的规模比较小。最大的就是100多个人,没有超过200人的。第三,中国律师事务所业务量很小。第四,中国律师从事的法律专业服务领域面比较窄。涉外业务薄弱,非诉业务的专业水准不高,与国际律师事务所相比没有竞争力。第五,法律服务业的开放程度不高。

吴明德说,从这几个方面说明我国律师真正参与国际竞争还不具备条件。所以当时加入世贸组织的时候,律师界盛传:“狼来了怎么办?”好多人担忧,有人甚至反对。

“入世后这15年,我国律师业的发展可以说翻天覆地。”他列举了数据作为证明:2015年底,中国律师数量是29.8万,增长171%。以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例,1999年由三个律师所合并而成,共40多位律师,年创收才950万;经过这十七年的发展,2015年底,全所超过1200名律师,增长25倍,业务比成立之初增长了150倍多。

从这一系列数字看出,吴明德对这些年我国律师行业的变化了然于胸。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以前,中国律师事务所业务创收很低,“最高的事务所也就是3000来万,但是现在中国创收超过10亿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去年超过10家”。当然,现在这个数字和英美一流的事务所比还是有差距。入世以后,中国律师业的发展不但没有受到限制,而且发展的速度超过律师制度恢复之初的20年。现在每年加入律师队伍的执业律师超过15000人。

吴明德总结道,中国入世极大地推动了中国律师行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推动了律师业务专业化,“如果中国没有入世,如果法律服务业不对外开放,中国律师事务所无论从规模上、从专业能力上、在精细化服务等方面都达不到现在的程度。任何一个行业如果闭关自守,没有开放和竞争,都会落后挨打的”。

倒逼中国律师快速成长

中国入世也对律师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吴明德表示,入世初期,从事涉外领域的律师既要熟悉世贸规则,又要精通相关法域的法律和文化,还能为客户提供精细的专业服务,这方面的人才是极少的,尤其是涉外法律服务的专业性要求很高。

他举例说,比如反倾销、反补贴法律服务对律师的专业性要求很高,而如果我国一家企业被美国或者欧盟倾销,一旦败诉,就要承担高额税,很可能导致企业倒闭。尽管这项专业服务的收益比证券资本市场等业务要低,“但我们仍然必须,这是为了国家的利益,为了维护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合法利益”。

吴明德曾走访和考察了很多欧美的律师事务所,发现国外的律师事务所两百多年长盛不衰的秘密,就是有一套非常高效的管理制度、人才培养渠道和专业服务能力。

“没有国际性律师事务所发展给我们的启示,我相信中国的律师事务所按原来的观念发展不到今天的程度。既然你从事了律师业,就必须是把它作为一项事业去做。我认为,把律师事务所做成品牌,一定要有清晰的战略眼光,要有现代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理念和思维,要有客户认可的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要有人才的培养和晋升机制,这样的事务所才能长久。”吴明德如是说。

具体谈到入世给我国法律人才的培养的影响,吴明德认为,现在凡是国内的品牌律师事务所都非常注重人才的培养,以适应加入WTO后我国企业走向世界涉外法律服务增长的需求。据他介绍,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从制度层面上为年轻律师提供了很好的成长通道。

企业法律观念正在转变

律师事务服务理念例5

业界对于什么是律师事务所文化有不同的认识和看法,我认为,律师文化应是律师事务所的整体价值观,或曰是律师事务所的价值追求、基本信仰,或曰你的办所方向是什么,你想把你的律师事务所塑造成一个什么样的律师事务所,她是律师事务所的精神愿景。正是有了她,才使得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有内在的原动力,这种原动力对外决定律师事务所的社会形象及社会对律师事务所的认可度和美誉度,对内则是律师事务所的“魂”,她具有导向、凝聚、激励、规范、辅射等作用,这是一个层次的涵义;其次,正是有了前一个层次的价值追求,那么,就产生了为这个价值追求服务的各种关系的处理原则和方法。诸如,如何处理律师事务所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律师事务所如何处理与客户的关系;如何处理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关系;如何处理与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的关系等等。这些关系的处理原则和方式构成了事务所的文化的基础。与这一个层次相关的还有诸如:律师事务所如何决策,如何构建制度,如何处理好分配关系,如何进行硬件建设,如何整合团队等等,这些均系律师事务所文化的基石。律师事务所正是有了这两个层次的内涵,才使得律师事务所有了“魂”,成为律师团队的精神支撑。

我们黄河律师事务所系1992年10月14日经过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当时鲁北几个欠发达地区首家依司法部《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试点方案》成立的合作律师事务所,当时的合作者价值追求是一致的,我们尽管当时是蹒跚学步,但刚刚学会走路的兴奋与喜悦,使我们壮怀激烈,终于使我们迈出了兴奋与艰难的一步,走上正轨.然而,事务所运行至1996年时,因在律师事务所的价值追求上,在如何理顺决策机制,如何广揽律师人才上出现了不同声音,与黄河律师的定位不同者离去,同年,我所也为此改制为国办所,改制后,因为有了编制,而使我所有效地解决了决策体制不顺及招揽律师人才的困境,使我所迅速从低谷跃上坦途;20__年根据国务院、司法部及省厅的改制方案使我们又一次团结价值追求相同者,经过运行,终于找到了适合我所发展实际的途径.而今,我们已经搬进了自己投资兴建的5000平方米的办公楼,住进了自己投资兴建的宿舍楼,践行着“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诺言,确立了“靠服务质量立本、靠专业能力立足、靠律师道德立业、靠团队精神立所、靠律师文化立魂”的理念,朝着“高起点,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现代化律师事务所”的定位迈进!

二、律师文化建设的途径

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的打造途径上,我们认为,应通过以下途径着重解决:

(一)强化律师事务所的团队协作精神

律师事务所在解决了战略选择及价值定位后,下一个要解决的就是团队协作。经过归纳,我所把“靠团队精神立所”作为我所的管理理念。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一盘散沙,各自为政的律师事务所是不可能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的,也是不可能打造品牌所的。为此,我们一是在拟到我所工作的律师的选择上,要求该执业律师必须认同“团队”这样的理念;二是贯彻“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从分配机制、社会保障机制等方面加以巩固和确认,不能接纳和认同这一理念的律师将被淘汰出局。从而形成“黄河律师因为有我存在而骄傲,我因为加盟黄河律师而自豪”的和谐局面!

(二)制定事务所中长期发展规划

事务所应根据自身的主客观条件,从文化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硬件建设、团队构建、品牌建设等方面规划自己。规划的制定对于事务所发展具有导向作用。

(三)完善出资人队伍决策机制

出资人队伍是律师事务所的决策机构,也是事务所健康、快速运转的关键。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轮流坐庄”模式或设置管理委员会的模式不利于营造团队精神,不能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情况。我们的做法是,从内部制度上确立,根据出资数额行使表决权,而非采取一人一票的表决机制。出资人队伍中主任有较多出资,从而拥有较多表决权,其它出资律师为事务所的业务骨干,也持有相应股份,行使相应表决权。这类机制的确立,能够克服和避免原来我所1996年以前实行的一人一票,人人均可行使否决权的弊端。这样,我所出资人队伍呈现知识互补、能力迭加、性格包容、年龄呈阶梯形的局面。这样,使我们能够在遇到各种市场变化时,既保证决定正确,又能快速反应。另外,我所还设立了“主任领导下的部室主任会议”这一执行机构,以确保事务所的各类决策能够落实。我所设立的公司、金融、民商、刑事、劳动及行政、赔偿、房地产、行政办公室,相互协作,各尽其职,保障了事务所内部的日常运行。正是有了这些机制,避免了“内耗”,为包括各位律师在内的全体律师及行政辅助人员搭建起了事业发展的平台,各位律师能征善战、长袖善舞,为社会提供着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四)事务所内部管理机制的能量释放和约束机制

律师文化建设不能也不可能停留在口头上,必须通过规范行为、强化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逐步达到事务所所追求的价值目标。

首先,在内部管理机制的能量释放上(1)实行

综合目标考核机制。这种机制,除了业务收费数量考核外,还考核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及律师遵守内部规章制度情况;同时,还考核律师的服务质量及诚信态度,以综合考核。(2)实行全员劳动保险和医疗保险,以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3)建立内部灵活的教育机制。周六例会贯彻始终,且会议形式灵活多样,或业务学习,但更多的是有的放矢提出一个题目,大家均自由发言,既教育了律师,统一了思想,加深对事务所理念的理解,又有可能崩发出一些思想火花,出现许多“金点子”,从而为事务所文化执行打下良好基础。正是有了这些机制,律师及员工的积极性得以释放,从面提升了律师事务所的竞争力。

其次,强化内部管理的约束机制。这种机制的建立旨在确保事务所整个系统运行合理有序,以实现事务所各种行为合规。业务管理上,应确保从立案、案中到案结均有机制保障。立案时,严把案件质量关,把那些有利益冲突的或可能导致事务所信誉受损的案件(或事务)排除掉,也使那些可能给事务所带来执业风险的情形予以消灭。为此,立案制度、接待制度、利益冲实审查规则、风险提示制度等的建立使事务所在立案机制有序进行;案件(事务)中间的约束,通过事务所业务指导委员会及案件讨论汇报制度,以确保案件或其它法律事务的质量。事后的监督,我们设立了“律师责任赔偿委员会”及“社会监督员制度”强化投诉查处及社会监督。这些机制的建立,强化了事务所内部的约束机制,使事务所健康有序运行。

(五)强化事务所各种关系的处理

事务所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处理方方面面的关系,这些方方面面关系的处理原则和方式构成了事务所的文化的基础。为此,在如何处理各种关系上体现着事务所的文化,举手投足、言谈话语间无不体现事务所文化的积淀。

第一,在内部律师与律师之间、律师与员工之间关系的处理上,建立兄弟姐妹般的友情,“你的成功,我的骄傲”是我们的价值追求。

第二,在处理与客户之间的关系上,秉承“客户的满意就是我们的追求”,“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的原则,本着做客户的忠实法律代表,以良好的服务,为客户接受、信赖、赞许,以展现律师事务所的执业精神。

第三,在处理与同行的关系上,强调“竞争、合作、共赢”。我们的理念是“靠服务质量立本、靠专业能力立足”,以过硬的服务质量和社会信服的专业能力去竞争,不抵毁同行,挖他人墙角。在这个基础上,与同行建立合作,从而达到共赢的目的。

第四,在与司法机关及行政执法机关的处理上,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不亢不卑,据理力争,尽最大可能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五,在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关系处理上,按照“管理、监督”的四字方针,自觉服务从其管理监督,从而为事务所发展创造好的外部环境。

第六,在本所出资律师人之间的关系处理上,充分发扬民主,强调“会上充分争论,会后执行统一决定”的原则,按照议事规则议事,避免“乱弹琴”,“调子”不统一损害事务所形象的情况发生。

人们常说“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立足现在,谋划将来,将事务所置于整个社会大背景中追求自身在价值,按着自己的专业定位、确立的发展目标,理顺好内部关系和外部发展环境,才会以使事务所有着历久弥新的生命力!

律师事务服务理念例6

1、更新观念,树立参与法律服务市场竞争的意识。

无可否认,律师业务是一种生意,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的行为极具商业色彩。那种认为律师职业是令人崇尚的职业,律师应当具备的是为社会服务的精神,而不应当为利所趋地将律师的职业当作一种生意是不现实的。律师业务是有偿的法律服务,律师用自己的知识和智慧从当事人那里谋取报酬,并不会亵渎法律的尊严。现实生活中每个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首要考虑的是自身的生存及发展问题,单纯陶醉在职业的崇高和神圣的梦幻里是无济于事的。行业的社会、道德价值体现在具体的服务工作事务里,它和牟利的追求并不矛盾。承认律师业务是一种生意,它有着自己的市场,并且这个市场的竞争趋势愈演愈烈,律师们和律师事务所都无一例外地卷入竞争的洪流中,从而要想尽办法为自己的生存与发展谋得一席之地,这是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参与竞争的前提。

2、根据市场的需要培养自己的业务知识和能力。

在新形势下律师应具备哪些业务知识和能力呢﹖笔者认为至少应具备如下素质:

(1)将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的能力。据统计资料表明,我国“律师外语水平较好、能办涉外法律业务的律师不到4000人,如果将从事涉外法律服务占其业务总量50%的国内律师事务所定位为涉外律师事务所的话,目前这类律师事务所不超过100家。”可见,由于语言障碍,涉外法律业务成了阳春白雪,少有人问津,当然,也不排除由于政策原因,律师从事涉外业务的机会本来就少的因素。在将来,懂英语的律师不仅是国内律师事务所和企业急需的人才,而且也将成为外国企业和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开办的分支机构争夺的对象。同时,要培养律师的外语能力,除了律师个人的努力外,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帮助律师进修英语或者出国学习。

2及时掌握新的法律知识、加强承办某些与新形势相伴随的新兴法律事务的努力。我们大部分律师对WTO的条文不太熟悉,应当加强这部分法律知识的学习。随着涉外法律事务的增多,我国签定的一些国际条约、有关国际惯例都是我们应当学习的内容;入世后,为实现与国际市场接轨,根据我国对WTO的承诺,我国将大面积地修改已有的法律法规,如有关知识产权、保险、金融、电信、涉外企业和贸易,以及重新调整国家行政部门的职能等方面的法律;另外我国的基本法民法典也在制定当中,它将取代合同法成为新时期调整市场行为的基本规范;随着网络信息全球化所引发的国际私法问题,原来某些传统的法律概念因网络的高度流动性、非地域性、非物质性,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信息技术时代的变迁,需要重新定义,而网上交易、电子商务将日益体现它在贸易中的重要地位,因此与计算机相伴随的有关的知识产权、人身权等规定即将修订和补充,现在国外已有有关法律出台,在我国也必将提上议事日程,这也是亟待学习准备的内容。

入世后,国内原有的一些劳动率低、产品科技含量少、品质低下、以及涉及侵犯别国知识产权等企业,在强烈的国际竞争势头面前必将败下阵来,许多企业将纷纷宣告破产,因此破产法即将修订出台;与之相随的涉及劳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服务的市场需求也将随之增加;另外在经济全球化、剩劳劳动力增多的形势下,中国将会加快对外劳务输出的步伐。律师应当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这些当事人服务。

在刑事法律服务市场方面,一定时期内犯罪率将会上升,律师将会面临新的刑事诉讼业务。具体表现在:在城市,失业人口增加,而在农村,农民们由于不敌外国质优价廉的农产品的竞争,将会产生大量农业剩余人口涌向城市,成为城市流动人口;这些社会不安定因素会带动犯罪率上升。同时,外国犯罪组织、跨国犯罪集团可能与这些城市流动人口及失业人员结合,一些跨国性犯罪,如毒品走私、国际拐卖人口、恐怖活动、洗钱等有组织犯罪将日益突显,针对以上情况,律师应当为办理跨国性刑事诉讼业务作好准备。另外一些掌握政府经济调控命脉的政府官员的严重的贪污贿赂犯罪、利用计算机和高科技犯罪如网上走私、电子勒索、色情传播、网上窃取国家秘密等等,都是律师的刑事诉讼业务将面临的具有时代特征的内容。

3尽可能多地掌握一两门其他专业的基本知识。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的日渐成熟,律师的服务项目也将日益细化,且逐步深入到各个专业领域和具体的操作环节,市场需要“懂行”的律师,即专业化的律师人才。因此,律师在根据市场需要和个人资质选择了市场主攻方向之后,应当着力培养自己的相关专业能力。除基本的法律知识外对其他专业一窍不通的律师太多,他们大多在诉讼业务领域争夺市场,而且这一领域早显露出了僧多粥少的饱和局面,如果在其他更广阔的非讼专业领域另谋佳径不能不算明智之举。

3、走向市场,推销自己,培养公关能力。

我们必须打破传统的律师应当被动等待当事人上门寻求法律服务,而不应当向市场推销自己、抛头露面作业务宣传的陈旧观念。律师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开展一些公关活动,下面介绍几种:

1开展普法演讲活动。积极争取参加某些可挖掘法律服务对象的行业聚会、尤其是大型交易会,针对这些特定的观众群向他们发表该行业领域法律知识演讲,既普及了法律,又向人们宣传了自己的业务专长。

2参加有影响的法律专业组织。努力争取担当其中的领导职务,这是提高你的专业声望的直接办法。

3加入其他经济实体,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比如进入企业、社会团体,这是律师接近其他领域的最直接的途径。

4参加社会活动,广结人缘。这是通行的社交方式,不管是参加娱乐活动还是社会慈善活动,都会不同程度地增加你的知名度。

5发表文章和著作。既可以在一些通俗的读物如报纸和大众杂志发表一些生活性较强的有关法律问题的文章,也可以向专业性、学术性刊物投搞,这同参加法律专业组织一样有利于提高你的专业声望,而且往往也是参加这些专业组织的一个途径。

关于律师事务所的改革方向和发展模式

入世后外国律师事务所大规模地入驻中国,将给律师业带来空前的竞争压力,实现所与所之间横向联合,创办规模所,实现所内专业分工,将是提高竞争实力的发展方向。目前北京、上海已有一些律师事务所实现了合并。应当看到,规模化、专业化是一个必然趋势。美国从80年代开始形成了全国性的和国际性的律师事务所合并的潮流。目前,美国和欧洲律师人数上百名、几百名的律师事务所为数相当多,有些规模很大的律师事务所仅合伙律师就有上百名,律师人数达到1000名的也不乏存在。这些大中型律师事务所在世界各地都设有分所,真正实现了跨国经营。可见,正如其他产业的发展趋势一样,律师事务所的经营也会由分散的、小规模的经营走向兼并联合的规模化经营,这是历史的必然。当然,这是大气候,但并不意味着小型律师事务所就没有生存的余地了,国外也有许多少数几个人合伙或者个人开办的小型所,他们通过自己的专业化、特色化服务,也在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其实规模并不是最重要的,市场需要各种规模的律师事务所,关键在于树立市场竞争意识和不断更新知识挖掘市场的勤奋精神、深化与优化服务的创新精神,另外要根据事务所自身条件选择好要发展的服务对象。

在这里笔者主要想探讨的是律师事务所的领导者应当如何经营管理事务所才能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的问题,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论述:

1、强调集体主义,合力办理法律业务,保证服务质量,创造优质品牌和特色业务。前面已说过,大多数事务所的律师都是单干,事务所并未形成整体力量目标一致地向外发展,加盟律师各自为政,一盘散沙,这种将个人利益置于事务所的利益之上的存在方式,分散了律师事务所的整体力量,也难以保证服务质量,在占有品牌优势、专业优势、高薪优势的外国律师事务所和国内发展起来的新型的规模所面前。这种管理模式最终会使事务所丧失市场竞争力,遭受被淘汰的命运。要想长期生存发展下去,现有的大多数律师事务所暂时只有能力经营小规模所的事务所除外必须结束这种各个律师彼此孤立的状态,树立集体观念,确立事务所统一安排对外提供法律服务、具体工作分工下放特定律师的管理模式。

2、合伙人应当树立民主管理的现代管理理念,尊重每一位加盟律师,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参与所内事务的工作热情,发挥他们的集体主义精神和个体能动性。那些频繁地变换加盟律师的事务所无疑正是管理无方的事务所。人心涣散,乃失败之兆。

3、制定竞争计划,开拓专业性服务市场,有步骤地、方向明确地实现竞争目标。那些象猴子一样不断变换事务所发展方向的合伙人是不会把律师事务所带到成功的彼岸的。当然,制订发展计划并不是一件简单的、想当然的事,而必须事先经过周密的市场调查,做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进行必要的战略分析,弄清哪些市场具有开拓业务的价值和潜力,这需要一定的时间、人力、物力。但考虑到它关系到律师事务所的生死存亡,这些投入是值得的。同时,要认识到开拓专业性的市场并不一定要补充现成的有专业经验的律师,最好利用有工作热情的本所人员组成专项调研小组,群策群力,完成市场调研、学习有关专业知识、制定相关业务方案等系列工作。

4、有计划地吸纳新成员,并有步骤地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当律师事务所具备了增员的能力时,可以招聘新的律师或助理人员,严加挑选,根据其资质分配不同的工作,同时要建立起相对固定的培训模式。不要放走有潜力的新手,也不要迷信虽有一定工作经验但缺乏创新和集体主义精神的老手。

5、开展一些有助于推销事务所的服务的公关活动。前面所谈到律师应当从事的公关活动,除诸如演讲、著述等可以是个人行为以外,大多数公关活动应当由律师事务所统筹安排本所律师进行。既然律师事务所全面卷入了市场竞争,就有推销自己的服务的需要,正如公关活动对于企业必不可少一样,律师事务所的公关活动也日益显出其尤其重要的地位。

律师事务服务理念例7

一、深刻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治思想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律师队伍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治思想教育是新的形势下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在司法部和省厅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律师协会开展了一系列思想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律师队伍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重大活动,律师队伍的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为促进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应当看到,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还存在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有的律师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强,政治敏感性和洞察力不足;有些律师社会责任感不强,服务为民、诚信服务意识淡薄;有些律师职业道德素质不高,违法违纪的事时有发生;有些律师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商业化倾向严重。这些问题的存在,很大程度上与一些律师的执业理念出现偏差有直接关系。当前,我省正处在加快经济发展、建设“法治浙江”、构建和谐社会的新的历史起点。律师队伍作为社会主义法制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肩负特殊责任,律师的职业使命以及职业活动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具有很高的契合度,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广大律师必须充分认识自己的历史使命,主动适应现阶段形势要求,深刻认识加强律师队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头脑,解决律师工作中存在的现实问题,进一步明确执业指导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治思想教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建设“法治浙江”的要求,用正确的理念武装律师头脑,努力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

目标要求:紧密联系律师队伍的思想和实际,激发广大律师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通过教育,使广大律师依法执业理念进一步树立,依法执业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法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律师业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三、联系实际,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治思想教育

今年初,司法部对律师队伍开展政治思想教育提出了要求,接着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又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出部署。这两项教育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我们要紧密结合律师队伍实际,科学安排、通盘考虑,有计划、按步骤地协调推进。

(一)科学安排、制定方案,搞好思想发动。各市(省直)律协、各律师事务所要把开展这两项教育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市(省直)律协、各律师事务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融入到当地党委、政法委组织的活动中去,严格按照当地党委、政法委的要求开展活动;对于政治思想教育活动,要紧密结合当地律师执业实际,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贯穿其中,从而把两项教育内容有机结合起来。要精心制定教育方案,切实明确教育重点,细化教育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深入进行思想发动,把思想教育贯穿活动的整个过程,以提高广大律师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治思想教育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投身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引导广大律师克服厌倦思想、开展教育与工作对立起来的思想,不联系自身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理论与实践脱节等问题。广大律师要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投身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培训、宣讲、讲座、研讨等各项学习活动,努力使自己的思想素质和法律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搞好学习培训,落实教育任务。

1、学习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学习内容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布置和省厅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进行安排。政治思想教育分为以下六个专题:

(1)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律师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持和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

(2)宪法教育。教育律师树立宪法意识,以维护宪法权威、维护国家利益、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为己任,真正做到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宪法和法律负责。

(3)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教育律师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质相适应的正确的服务观、执业观,发扬“诚实守信”的执业精神。

(4)服务为民教育。教育律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工作,服务人民,为了人民,把服务为民切实落实到律师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防止和纠正各种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

(5)纪律作风教育。教育律师严格遵守和执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决不允许攻击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决不允许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及其活动,决不允许在执业活动中唆使、诱导当事人上访、闹事。加强律师文化建设,形成体现社会主义时代特征和律师职业特点的律师文化,引导律师形成正确的执业理念和职业道德素质。版权所有

(6)廉政自律教育。教育律师廉洁自律,正确处理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关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成为廉政建设的参与者和推动者,树立廉洁办案的良好风气。

2、突出重点。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作为律师管理和律师执业的行动指南,有针对性地把提高思想觉悟和解决现实问题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政治观念、责任意识、依法执业思想、为民服务观念、职业道德、执业水平、办案质量、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律师执业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

3、搞好培训。根据省市律协培训分工负责制,省律协将举办2期律师事务所主任专题培训班。各市(省直)律协也要对所有律师进行一次专题轮训,组织律师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明确律师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定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各市(省直)律协要根据省厅的安排,认真组织律师参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讲座和辅导,使广大律师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理解得更深、把握得更准,划清与错误观点的界限,真正搞清应当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通过学习教育,强化律师的政治素质,坚定理想信念,明确服务方向,增强执业意识。

4、创新教育形式和载体。一是开展有针对性、面对面的思想教育,贴近律师,抓住苗头,从解决现实问题入手,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综合运用省市律协(省直律协)、律师事务所各自特点和优势,把教育渗透到律师办案、党团活动、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中。要发挥刊物、网络等多种媒体的宣传作用。对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鲜活经验要大力进行宣传。

四、统筹兼顾,搞好结合,在“五个结合”上下功夫,见成效

1、把握好与律师依法执业的有机结合。建立健全依法执业规范化体系,进一步筑牢依法执业的思想根基,不断提高执业水平。根据律师行业特色和职业特点,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治思想教育与全面实施以法治省战略、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律师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全面锻炼队伍;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明确服务为民的执业宗旨;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提供咨询服务,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律师的业务水平。努力把教育的成果转化为实现“十一五”目标、推进我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精神力量,使律师在实践中净化心灵、升华认识。

2、把握好与律师队伍长效机制建设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律师队伍的奖惩机制,开展争先创优工作,充分发挥“优秀律师”、“优秀律师事务所”的示范作用,发挥先进典型的名牌效应,用政策措施褒扬和激励先进,推动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大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强化对违法违规律师所、律师的查处措施和加大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发挥律师所、律师违法违纪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使律师的执业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遵规守法意识得到增强,依法执业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律师事务所自律管理的指导,指导律师事务所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强化多种形式的外部监督机制;健全以诚实守信为核心的诚信体系建设,把诚信建设作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诚信体系的作用,提高律师行业的诚信水平,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

3、把握好与建立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治思想教育机制的有机结合。把集中教育和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不但要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果,而且要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取得新成效。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作为执业律师培训、新律师岗位培训的内容,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水平,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的制度化。

4、把握好与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的有机结合。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拓展律师执业空间。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是律师职能充分发挥的基础条件,同时也是规范律师行为、增强律师职业信心、提高律师整体素质的重要保障。因此,应营造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积极帮助律师协调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及工商、土管、财政等部门的关系,为律师办案提供便利条件。律师协会要强化服务意识,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律师,帮助律师排难解忧,解决实际问题。

5、把握好与党员律师教育的有机结合,发挥党员律师在教育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律师党建作为“龙头”,推动律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治教育工作的全局。要教育党员律师时刻不忘自己既是一名律师,更是一名党员。组织党员律师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坚决贯彻,切实维护,认真履行党员的责任和义务,在律师行业中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带头作用。

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形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治思想教育活动的合力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市(省直)律协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对本地区教育活动的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各市律协会长要亲自组织实施,各律师事务所要切实负起责任,广泛动员律师积极参加教育活动。各市(省直)律协的查摆剖析和整改措施于8月中旬书面报省律协党委。版权所有

2、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各级律协领导干部在抓好教育活动的同时,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教育活动,带头学习讨论,带头清理思想,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进行整改,为广大律师作出表率。

律师事务服务理念例8

关键词:化解社会矛盾 使命 调解优先 法律服务

1 律师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的现实意义和作用

当下,我国社会进入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是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的时期。多渠道、全方位、法制化、及时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成为目前最迫切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在我国,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由于其工作上的法律优势、职业优势和身份优势,其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矛盾化解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一,律师是在法律框架之下所做的兼顾矛盾双方合法利益的法律解决方案。即便律师作为矛盾一方的人,在争取己方最大利益的同时,律师都要考虑对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兼顾矛盾双方利益、公平合法的法律解决方案能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

第二,律师接触社会各类人群,又都有出庭诉讼解决诉讼矛盾的实战经验,使得律师善于捕捉矛盾双方的心理及诉求,容易把握矛盾的双方的主要症结,从而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

第三,律师相对独立超脱的社会中介者身份,容易在政府、企业、个体之间起到沟通、平衡的桥梁作用。因此,律师在冲突对立的矛盾之间,即能置身事外,保持案外人的冷静与理智;又能胸怀二者,积极在矛盾冲突中巧妙周旋。

正因为律师群体具备的法律、职业和身份优势,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律师队伍的作用。2007年,司法部作出了组织律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要求律师积极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运用律师的专业知识,充分发挥律师在疏导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作用。全国各地越来越多的律师也积极投入到矛盾化解工作中。

2 律师担负起化解社会矛盾的原因

在我国,律师参与化解社会矛盾,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律师的长久使命。正如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所言,律师负担化解社会矛盾这一使命是有其律师性质、地位、工作决定的。

第一,我国律师的性质决定了要肩负这一使命。 律师是人类社会从人治到法治的产物,中国律师是我国民主与法治的成果和象征。我国律师已经成为“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法律是律师生存的法宝,没有任何一个群体比律师更渴望法律能正确实施,社会有公平和正义,能够稳定有序的前进。所以,引导当事人依照法律途径反映诉求,能充分发挥律师自身职能作用,这就是律师化解社会矛盾的本能,也是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的动力。

第二,我国律师的地位决定了要肩负这一使命。律师在同为法律人的警察、检察官、法官相比,其权利来自于当事人的信任而产生的委托,也正因为如此,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优势就在于多数律师与当事人的“天然盟友”关系,律师就是为当事人利益服务的人。 不可否认,律师自产生以来就有“害群之马”,对律师的形象产生了负面影响。但相比之下,权力机关与民众的关系更存在问题。行政和执法机关的公信力严重下挫是不争的事实。所以在社会矛盾激化之时,律师的劝导会比权力的压制更有效果。

第三,我国律师的工作决定了能肩负这一使命。律师没有特权,也没有刚性的市场。律师是通过扎实的法律知识而“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多数律师是战战兢兢地捧住这个泥饭碗在市场上讨生活。与当事人的沟通直至取得信任而接受委托,其做人工作的能力远胜于其他法律人。 客观的说,在同样的条件下,一个好的律师肯定可以胜任一位警察、检察官、法官以及公证员的工作。所以,当某个事件引起当事人情绪激动,矛盾激化可能作出过激行为之前,律师建议其依法维权就可能被接受。

3 律师如何高效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工作

如何提高律师队伍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更好的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笔者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从律师、律协、政府三个角度就这一问题发表下自己的看法。

3.1 律师应树立“调解优先”理念,积极化解诉讼矛盾。诉讼是律师最基础最主要的业务。诉讼案件除刑事案件、行政部分案件不能调解之外,大多数案件都涉及民事权益,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可以适用调解。诉讼案件律师调解工作做的好,可以为当事人省去复杂的二审、再审程序。即能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又能减轻司法机关的压力,作到息诉息访,彻底化解矛盾。律师调解工作做的不好,则适得其反,可能又制造或激化矛盾。

因此,笔者建议:第一,律所应加强对律师的政治素质、全局观念等方面的教育学习,培训、强化律师树立“调解优先”的理念。第二,律师自身也要以维护当事人最大利益为出发点,树立“调解优先”的理念。特别是当事人愿意调解时,律师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提供正确可行的调解方案供当事人决策。第三,为了取得良好的调解效果,笔者个人经验是耐心倾听当事人陈述很重要。很多案件的矛盾根源不仅仅是某个专业的法律问题,而是与当事人的情感、文化、经历、环境等多个因素密切相关。耐心倾听是短时间内了解人、抓住人的好办法。所以,律师应在案件过程中养成耐心倾听当事人陈述的习惯。

3.2 律协应“整合律师资源、搭建律师信息交流平台”,提高律师的决策质量。目前社会矛盾呈现出错综复杂的状态。错综复杂的根源在于我国社会进入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的形成及解决通常涉及多种因素,许多矛盾不仅仅是某个专门的法律问题。

这种矛盾错综复杂的现状向律师的法律服务提出更高要求。第一,必须专业化和团队化。律师个人,即便是最优秀的律师个人也难以独自应对复杂的社会矛盾,所以,整合律师资源,组建专业化和团队化的的律师队伍极为重要。第二,必须提高信息化程度。信息是决策的基础。信息化程度奠定了决策的质量。律师只有充分掌握所需信息,才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所以,搭建律师之间的信息交流平台,让老律师与年轻律师之间,专业特长不同的律师之间,掌握不同信息的律师之间,以及律师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之间,能够方便、快捷的进行信息沟通,将对提高律师的服务水平和决策质量大有裨益。

律协作为律师之家,担负起整合律师资源的组织作用,及搭建信息交流的桥梁作用。律师个人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及业务特长加入了不同的专业委员会。此举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律师个人的业务能力。另一方面,也组建出一支专业的律师团队,当相关职能部门出现社会矛盾需要专业的、高质量的律师法律服务时,有一支律师团队能够积极面对。

3.3 政府应树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理念,加大对律师法律服务的投入。目前律师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主要集中在参与、作政府的法律顾问、法律援助、法律宣传等方面。相当一部分律师是志愿行为或低报酬行为。因此,需要政府投入,比如政府购买律师的法律服务。理由如下:

第一,这是目前贫富差距过大的社会现状要求。律师是自由的法律工作者,律师的收入来源于当事人的委托。在当前贫富差距过大的社会现状下,律师法律服务如果完全市场化就会造成优秀的律师资源将集中在富者阶层。因为富人和权贵阶层请得起最好的律师给他们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而弱势群体和中下阶层或是请不起好律师或是根本请不起律师。所以,完全市场化就会造成弱势群体和中下阶层不能得到平等的法律保护。如何吸引优秀律师资源进入这一阶层,在当前贫富差距过大的现状下,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政府投入(或补贴)律师法律服务的行为能起到重要的引导作用。

第二,这是经济规律的要求。经济学原理中有一项“正外部性”原理。即“某项活动带来的部分利益由这项活动无关的第三方获得,政府要向引起正外部性的生产者给予补贴”。律师的法律服务也具有此性质。律师承担着与公检法不同的法律职能。律师虽受个体委托,维护的是个体的合法权益。但作为法律职业体中的一员,律师和公检法共同保障了人权、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制秩序。社会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从更公平正义、更民主法制的环境中受益。因此,律师的法律服务具有“正外部性”,政府应该向投入或补贴教育一样,投入或补贴律师的法律服务!

目前,笔者建议下列两个方面急需政府加大投入:

第一,律师进社区。为化解社会矛盾,党中央确立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社区、街道办等基层组织是人民调解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在社区、街道办等人民调解部门,律师能积极介入,用专业的法律服务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这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最经济最有效的办法。同时,律师进社区,可以及时解答老百姓的法律问题,满足老百姓对专业法律服务的需求。律师的这种“一对一”的法律宣传是任何其他媒体、其他机构的普法宣传无法替代的。因此,律师进社区对提高公民法律素养,从源头化解矛盾意义重大。

第二,加大对法律援助案件的投入,提高疑难复杂法援案件的律师补贴标准。法律援助制度是帮助弱势群体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对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笔者认为,政府投入资金过少是法援制度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方面,被批准的法律援助案件个数和需要被援助的人群相比,数量较少。许多人不得已通过途径或闹事解决问题。另一方面,法援案件律师的补贴标准有待提高。总之,政府应有购买法律服务的理念,加大对律师法律服务的投入,使律师的志愿行为和市场行为有效的结合起来,更好的作好矛盾化解工作。

综上,化解社会矛盾,律师大有作为。借用林肯所言“作为居中调停的人,律师地位独一无二,是促成和解的最佳人选。”因此,提高律师队伍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既是社会现状对律师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律师自身适应时展之需求。笔者希望自己从律师、律协、政府这三个角度的探析,能够抛砖引玉,交流共享。

参考文献

[1] 陶然.《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体现“保民生”深意》[N].南方日报,2009年10月16日,A04版

[2] 《人民论坛》.2010年7月(上)总第295期,人民日报社,第8页

律师事务服务理念例9

准确的市场定位与先进的执业理念是取得成功的前提。陕西融德律师事务所秉承“大度、诚信、细心、沉稳、积极、担当”的执业理念,坚持“高端、专业、精深”的法律服务理念,以企业商事、投融资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发展方向。重点为客户提供商事运营、上市、投融资、高科技成果研发及转化方面的各类法律服务。该所始终执着于专业化分工,坚持各专业的纵深发展,立志将各专业团队的律师打造为该方面的专家,成为该方面的行家里手。

人才是专业化法律服务的基石,陕西融德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之初就确定了广纳有识之士,不断吸引海内外专业法律人才的团队建设理念,现有执业律师26人,其中有商事法律知识背景的博士3人,硕士5人,全部律师均具备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学位,其中多位律师长期在上市公司、金融机构、跨国公司及国有大型企业的法务部门工作,在相关方面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高素质、高效率、勤奋踏实、充满活力是这支律师团队的最大特点。

在律师团队建设方面,该所恪守专注企业投融资及技术创新法律服务的建所理念,精心打造了金融证券、公司企业、建筑地产及知识产权与涉外四个律师团队。

第一,从事银行、保险、证券与公司上市法律服务的金融证券团队。

该团队在银行信贷、企业上市、债券发行及境内外企业投资并购等方面积累了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曾为多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上市和证券法律服务。先后编写了国内企业境内外上市法律与操作流程、新类型银行业务与担保类书籍数十册。已与香港薛冯邝岑律师行、香港南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香港正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美国Crowe Horwath(国富浩华)等多家境外投资服务机构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在内地企业境外上市,投融资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第二,从事企业投资、并购、股权与企业清算法律服务的公司企业团队。

该团队己成功处理了中国化工集团第六设计院的股份制改造,西安交大产业集团重组,西安交大与美国劳瑞德公司企业投资并购,明大企业集团投资并购及内部整合等一系列企业投资并购法律事务,前述工作均取得圆满效果,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部分案例已汇编成册,成为投融资律师实务规程和模版。

第三,从事土地流转、房产开发、规划设计与建筑施工等建筑地产团队。

该团队长期从事土地流转、规划设计、融资开发、建筑施工、金融按揭等法律事务,擅长房地产开发的全程法律服务。先后为北京万通股份、香港和记黄埔、明大集团(纳斯达克上市)和西部投资集团等海内外大中型房地产企业提供房地产开发法律服务。其中,对和记黄埔的专项服务,开创了西部地区商品房开发律师全程服务的先河。

第四,从事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秘密与涉外的知识产权与涉外团队。

该团队已成功处理了轰动海内外的化工六院、西北化工设计院与美国通用集团专利和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收藏杂志社著作权纠纷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胜诉),美国格林派克公司与南京空气净化设备公司中外合资纠纷等一系列知识产权及涉外法律事务。以上成功案例在为客户挽回巨额损失的同时,也使本所成为西部地区在知识产权及涉外法律服务方面有较大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  规范化、公司化的管理体系是业务发展的保障,该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推进规范化、公司化的管理体系建设,并以主任为领导核心,建立了三个职能机构:法律业务部、事业拓展部及行政事务部。事业拓展部负责业务开拓、企业发展和企业文化建设等事务;行政事务部负责全所日常后勤管理、财务账目及预决算、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等事务。法律业务部为本所核心业务机构,设有金融证券部、公司企业部、建筑地产部、知识产权涉外部等四个业务团队。

在业务团队的管理与建设方面,该所突破本地律师事务所的传统运作模式,创建了一整套新型团队管理模式,即全所律师为一个整体,四个专业团队分工不分家,按照既有分工又有组合的原则,最大限度满足客户需求。四个专业律师团队在主任统一领导下,即可按照不同的业务类型独立运行,又可根据客户需求或具体法律事务的特殊要求,由不同团队的人员组成专项业务小组,这种创新的团队管理模式优势明显,已经取得了客户及市场的高度好评。

二、专业精准的商事法律服务产品

准确的市场定位,先进的执业理念,优秀的律师团队,给陕西融德律师事务所带来了丰硕的职业成果与众多优质的客户,本所全体成员也用不长的时间向广大客户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先后成功处理了数十件社会影响或诉讼标的巨大的诉讼与非诉商事案件,并由此形成了一系列商事法律服务产品。

第一,以金融证券保险案件为内容的法律服务包。如中信银行西安分行与恒通集团借款担保纠纷案、建行陕西省分行与海南证券公司巨额资金拆借纠纷、交大产业集团与西安银行存款侵权纠纷等:

第二,以公司企业类案件为内容的法律服务包。主要案例有西安华陆集团(化工六院)股份制改造,交大药业集团重组,浙江慈源市、延安市、西安市等数家BOT投资项目的法律运作,陕西太昌房地产开发公司股东出资纠纷等;

第三,以建筑地产类案件为内容的法律服务包。主要案件有北京万通实业公司房地产开发纠纷、陕西省五建与富平电力局建筑施工纠纷、西安雁塔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建设纠纷等:

第四,以知识产权类案件为内容的法律服务包。如轰动全国的贾平凹著作权纠纷、陕西电视台“开坛栏目”著作权纠纷、收藏杂志社著作权纠纷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胜诉)等;

第五,以涉外类案件为内容的法律服务包。美国格林派克公司与南京空气净化设备公司中外合资纠纷案,轰动海内外的化工六院、西北化工设计院与美国通用集团专利和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交大产业集团与美国劳瑞德公司企业并购案等。

融德律师并没有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绩,他们已将目光盯紧了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及科技自主创新方面的法律服务。经过与有关客户的充分沟通和对行业的深入了解,在大量前期知识储备工作已经完成的基础上,本所律师团队已经为省内大中型项目的开发建设,各类型新区、开发区的运行,光伏发电、航空制造等特殊制造业建设生产拟定了一整套完善的法律服务方案。以光伏发电行业为例,律师团队已为其制定了包括国家行业政策指引,政府优惠措施的申请及享受,金融资金的获取,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专利申报,产品销售等在内一整套详细而完备的法律服务方案,前述方案已经得到客户的高度评价,现正在逐步推进实施。可以预见,上述法律方案的实施一定会为相关产业及客户的发展代来巨大的支持与帮助。

律师事务服务理念例10

一、律师文化及内涵

业界对于什么是律师事务所文化有不同的认识和看法,我认为,律师文化应是律师事务所的整体价值观,或曰是律师事务所的价值追求、基本信仰,或曰你的办所方向是什么,你想把你的律师事务所塑造成一个什么样的律师事务所,她是律师事务所的精神愿景。正是有了她,才使得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有内在的原动力,这种原动力对外决定律师事务所的社会形象及社会对律师事务所的认可度和美誉度,对内则是律师事务所的“魂”,她具有导向、凝聚、激励、规范、辅射等作用,这是一个层次的涵义;其次,正是有了前一个层次的价值追求,那么,就产生了为这个价值追求服务的各种关系的处理原则和方法。诸如,如何处理律师事务所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律师事务所如何处理与客户的关系;如何处理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关系;如何处理与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的关系等等。这些关系的处理原则和方式构成了事务所的文化的基础。与这一个层次相关的还有诸如:律师事务所如何决策,如何构建制度,如何处理好分配关系,如何进行硬件建设,如何整合团队等等,这些均系律师事务所文化的基石。律师事务所正是有了这两个层次的内涵,才使得律师事务所有了“魂”,成为律师团队的精神支撑。

我们黄河律师事务所系1992年10月14日经过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当时鲁北几个欠发达地区首家依司法部《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试点方案》成立的合作律师事务所,当时的合作者价值追求是一致的,我们尽管当时是蹒跚学步,但刚刚学会走路的兴奋与喜悦,使我们壮怀激烈,终于使我们迈出了兴奋与艰难的一步,走上正轨.然而,事务所运行至1996年时,因在律师事务所的价值追求上,在如何理顺决策机制,如何广揽律师人才上出现了不同声音,与黄河律师的定位不同者离去,同年,我所也为此改制为国办所,改制后,因为有了编制,而使我所有效地解决了决策体制不顺及招揽律师人才的困境,使我所迅速从低谷跃上坦途;2000年根据国务院、司法部及省厅的改制方案使我们又一次团结价值追求相同者,经过运行,终于找到了适合我所发展实际的途径.而今,我们已经搬进了自己投资兴建的5000平方米的办公楼,住进了自己投资兴建的宿舍楼,践行着“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诺言,确立了“靠服务质量立本、靠专业能力立足、靠律师道德立业、靠团队精神立所、靠律师文化立魂”的理念,朝着“高起点,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现代化律师事务所”的定位迈进!

二、律师文化建设的途径

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的打造途径上,我们认为,应通过以下途径着重解决:

(一)强化律师事务所的团队协作精神

律师事务所在解决了战略选择及价值定位后,下一个要解决的就是团队协作。经过归纳,我所把“靠团队精神立所”作为我所的管理理念。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一盘散沙,各自为政的律师事务所是不可能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的,也是不可能打造品牌所的。为此,我们一是在拟到我所工作的律师的选择上,要求该执业律师必须认同“团队”这样的理念;二是贯彻“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从分配机制、社会保障机制等方面加以巩固和确认,不能接纳和认同这一理念的律师将被淘汰出局。从而形成“黄河律师因为有我存在而骄傲,我因为加盟黄河律师而自豪”的和谐局面!

(二)制定事务所中长期发展规划

事务所应根据自身的主客观条件,从文化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硬件建设、团队构建、品牌建设等方面规划自己。规划的制定对于事务所发展具有导向作用。

(三)完善出资人队伍决策机制

出资人队伍是律师事务所的决策机构,也是事务所健康、快速运转的关键。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轮流坐庄”模式或设置管理委员会的模式不利于营造团队精神,不能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情况。我们的做法是,从内部制度上确立,根据出资数额行使表决权,而非采取一人一票的表决机制。出资人队伍中主任有较多出资,从而拥有较多表决权,其它出资律师为事务所的业务骨干,也持有相应股份,行使相应表决权。这类机制的确立,能够克服和避免原来我所1996年以前实行的一人一票,人人均可行使否决权的弊端。这样,我所出资人队伍呈现知识互补、能力迭加、性格包容、年龄呈阶梯形的局面。这样,使我们能够在遇到各种市场变化时,既保证决定正确,又能快速反应。另外,我所还设立了“主任领导下的部室主任会议”这一执行机构,以确保事务所的各类决策能够

落实。我所设立的公司、金融、民商、刑事、劳动及行政、赔偿、房地产、行政办公室,相互协作,各尽其职,保障了事务所内部的日常运行。正是有了这些机制,避免了“内耗”,为包括各位律师在内的全体律师及行政辅助人员搭建起了事业发展的平台,各位律师能征善战、长袖善舞,为社会提供着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四)事务所内部管理机制的能量释放和约束机制

律师文化建设不能也不可能停留在口头上,必须通过规范行为、强化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逐步达到事务所所追求的价值目标。

首先,在内部管理机制的能量释放上(1)实行综合目标考核机制。这种机制,除了业务收费数量考核外,还考核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及律师遵守内部规章制度情况;同时,还考核律师的服务质量及诚信态度,以综合考核。(2)实行全员劳动保险和医疗保险,以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3)建立内部灵活的教育机制。周六例会贯彻始终,且会议形式灵活多样,或业务学习,但更多的是有的放矢提出一个题目,大家均自由发言,既教育了律师,统一了思想,加深对事务所理念的理解,又有可能崩发出一些思想火花,出现许多“金点子”,从而为事务所文化执行打下良好基础。正是有了这些机制,律师及员工的积极性得以释放,从面提升了律师事务所的竞争力。

其次,强化内部管理的约束机制。这种机制的建立旨在确保事务所整个系统运行合理有序,以实现事务所各种行为合规。业务管理上,应确保从立案、案中到案结均有机制保障。立案时,严把案件质量关,把那些有利益冲突的或可能导致事务所信誉受损的案件(或事务)排除掉,也使那些可能给事务所带来执业风险的情形予以消灭。为此,立案制度、接待制度、利益冲实审查规则、风险提示制度等的建立使事务所在立案机制有序进行;案件(事务)中间的约束,通过事务所业务指导委员会及案件讨论汇报制度,以确保案件或其它法律事务的质量。事后的监督,我们设立了“律师责任赔偿委员会”及“社会监督员制度”强化投诉查处及社会监督。这些机制的建立,强化了事务所内部的约束机制,使事务所健康有序运行。

(五)强化事务所各种关系的处理

事务所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处理方方面面的关系,这些方方面面关系的处理原则和方式构成了事务所的文化的基础。为此,在如何处理各种关系上体现着事务所的文化,举手投足、言谈话语间无不体现事务所文化的积淀。

第一,在内部律师与律师之间、律师与员工之间关系的处理上,建立兄弟姐妹般的友情,“你的成功,我的骄傲”是我们的价值追求。

第二,在处理与客户之间的关系上,秉承“客户的满意就是我们的追求”,“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的原则,本着做客户的忠实法律代表,以良好的服务,为客户接受、信赖、赞许,以展现律师事务所的执业精神。

第三,在处理与同行的关系上,强调“竞争、合作、共赢”。我们的理念是“靠服务质量立本、靠专业能力立足”,以过硬的服务质量和社会信服的专业能力去竞争,不抵毁同行,挖他人墙角。在这个基础上,与同行建立合作,从而达到共赢的目的。

第四,在与司法机关及行政执法机关的处理上,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不亢不卑,据理力争,尽最大可能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五,在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关系处理上,按照“管理、监督”的四字方针,自觉服务从其管理监督,从而为事务所发展创造好的外部环境。

第六,在本所出资律师人之间的关系处理上,充分发扬民主,强调“会上充分争论,会后执行统一决定”的原则,按照议事规则议事,避免“乱弹琴”,“调子”不统一损害事务所形象的情况发生。

人们常说“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立足现在,谋划将来,将事务所置于整个社会大背景中追求自身在价值,按着自己的专业定位、确立的发展目标,理顺好内部关系和外部发展环境,才会以使事务所有着历久弥新的生命力!

(六)积极打造事务所品牌形象,提高事务所的竞争力

文化建设的终极目标应是事务所有着社会认可的品牌形象,这也是一间事务所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最关键因素。要想使事务所具有品牌形象,必须使律师事务所有着良好的文化底蕴。为此,须做到(1)除了前述第四个方面,要处理好六个方面关系外;还得(2)倡导“诚信、质量、责任;专注、专业、专心”这样的服务理念。通过专业、优质的服务使客户心理上具有归属感和依赖感,从而提高客户的忠诚度;(3)多渠道、全方位推介律师事务所。不断通过做好每一起案件,认真解答每一次来访赢得客户信赖;通过精雕细琢律师的每件文书,如诉状、答辩状、辩护词、词等来展现你的执业精神;通过律师每一次的展现机会,譬如,你的博客、你的论文、你的出庭等展示律师事务所的专业精神和专业能力,体现事务所的文化。(4)要关注社会的评价。来自客户的评价非常关键,要及时消除负面评价。对客户的投诉应认真查处,做到件件都要处理好,以防止不良影响。

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是一个不断完善过程,律师事务所战略的选择也不是一朝一夕就清晰可辨的,律师事务所外部关系的处理及品牌形象的确立也非一成不变的。我认为,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应立足本所实际,根据不断变化的市场情况,精心经营、全力营造、扎实推进,以形成既符合律师规范要求,又符合本所发展实际的事务所文化。我所将秉行“高起点,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现代化律师事务所”的总体目标,按照“靠服务质量立本、靠专业能力立足、靠律师道德立业、靠团队精神立所、靠律师文化立魂”的价值追求,不断丰富和发展事务所的文化内涵,为律师业形成良好的文化尽我们的绵帛之力。

《建立适合律师事务所自身发展实际的律师文化的几点探讨》来源于,欢迎阅读建立适合律师事务所自身发展实际的律师文化的几点探讨。

落实。我所设立的公司、金融、民商、刑事、劳动及行政、赔偿、房地产、行政办公室,相互协作,各尽其职,保障了事务所内部的日常运行。正是有了这些机制,避免了“内耗”,为包括各位律师在内的全体律师及行政辅助人员搭建起了事业发展的平台,各位律师能征善战、长袖善舞,为社会提供着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四)事务所内部管理机制的能量释放和约束机制

律师文化建设不能也不可能停留在口头上,必须通过规范行为、强化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逐步达到事务所所追求的价值目标。

首先,在内部管理机制的能量释放上(1)实行综合目标考核机制。这种机制,除了业务收费数量考核外,还考核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及律师遵守内部规章制度情况;同时,还考核律师的服务质量及诚信态度,以综合考核。(2)实行全员劳动保险和医疗保险,以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3)建立内部灵活的教育机制。周六例会贯彻始终,且会议形式灵活多样,或业务学习,但更多的是有的放矢提出一个题目,大家均自由发言,既教育了律师,统一了思想,加深对事务所理念的理解,又有可能崩发出一些思想火花,出现许多“金点子”,从而为事务所文化执行打下良好基础。正是有了这些机制,律师及员工的积极性得以释放,从面提升了律师事务所的竞争力。

其次,强化内部管理的约束机制。这种机制的建立旨在确保事务所整个系统运行合理有序,以实现事务所各种行为合规。业务管理上,应确保从立案、案中到案结均有机制保障。立案时,严把案件质量关,把那些有利益冲突的或可能导致事务所信誉受损的案件(或事务)排除掉,也使那些可能给事务所带来执业风险的情形予以消灭。为此,立案制度、接待制度、利益冲实审查规则、风险提示制度等的建立使事务所在立案机制有序进行;案件(事务)中间的约束,通过事务所业务指导委员会及案件讨论汇报制度,以确保案件或其它法律事务的质量。事后的监督,我们设立了“律师责任赔偿委员会”及“社会监督员制度”强化投诉查处及社会监督。这些机制的建立,强化了事务所内部的约束机制,使事务所健康有序运行。

(五)强化事务所各种关系的处理

事务所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处理方方面面的关系,这些方方面面关系的处理原则和方式构成了事务所的文化的基础。为此,在如何处理各种关系上体现着事务所的文化,举手投足、言谈话语间无不体现事务所文化的积淀。

第一,在内部律师与律师之间、律师与员工之间关系的处理上,建立兄弟姐妹般的友情,“你的成功,我的骄傲”是我们的价值追求。

第二,在处理与客户之间的关系上,秉承“客户的满意就是我们的追求”,“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的原则,本着做客户的忠实法律代表,以良好的服务,为客户接受、信赖、赞许,以展现律师事务所的执业精神。

第三,在处理与同行的关系上,强调“竞争、合作、共赢”。我们的理念是“靠服务质量立本、靠专业能力立足”,以过硬的服务质量和社会信服的专业能力去竞争,不抵毁同行,挖他人墙角。在这个基础上,与同行建立合作,从而达到共赢的目的。

第四,在与司法机关及行政执法机关的处理上,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不亢不卑,据理力争,尽最大可能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五,在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关系处理上,按照“管理、监督”的四字方针,自觉服务从其管理监督,从而为事务所发展创造好的外部环境。

第六,在本所出资律师人之间的关系处理上,充分发扬民主,强调“会上充分争论,会后执行统一决定”的原则,按照议事规则议事,避免“乱弹琴”,“调子”不统一损害事务所形象的情况发生。

人们常说“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立足现在,谋划将来,将事务所置于整个社会大背景中追求自身在价值,按着自己的专业定位、确立的发展目标,理顺好内部关系和外部发展环境,才会以使事务所有着历久弥新的生命力!

(六)积极打造事务所品牌形象,提高事务所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