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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转正考察报告模板(10篇)

时间:2022-08-12 04:23:15

干部转正考察报告

干部转正考察报告例1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考察质量,去年以来,*市*区积极改进考察方式方法,实行了干部考察双向报告单制度,取得明显成效。

一、精心设计内容。干部考察双向报告单内容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干部个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的、文化程度、现任职务、任现职时间、分管工作及干部本人在思想、工作、作风方面的简要总结;第二部分,主要是组织部门对干部考察结果向干部本人通报的有关情况,包括民主测评情况、考察评定等次和考察评语等;第三部分,主要是干部本人对干部考察反馈情况的反馈意见。

二、严格规范运行程序。第一步,发放《干部考察双向报告单》。在干部考察工作前,由考核组提前向干部本人发放《干部考察双向报告单》,由干部本人如实填写干部基本情况,填写思想、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时,要包括履行工作职责情况,个人重大事项说明及在工作、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等。第二步,进行干部考察。干部考察组在考察结束后,要将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对干部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并把民主测评情况、考察评定等次和考核评语填写到双向报告单中,考核评语要除对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进行评定外,还要指出干部个人存在主要缺点和问题,下步的努力方向。第三步。考核组将双向报告单向干部本人反馈。考核组将干部考察情况填入双向报告单后,根据反馈对象的性格特点、心理承受能力、考察结果等方面的差异,采取直接向干部本人发放《干部考察双向报告单》、先由领导谈话后再发放等不同的形式反馈,并对反馈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现象问题,进行全面登记备案。第四步,干部本人对双向报告单的反馈。干部本人对报告单中有关对自己的考核情况可提出意见建议,对认为有疑问的地方可以询问,考核组将做出解释答复。第五步,归档整理。反馈全面结束后,由各考察组收集汇总《干部考察双向报告单》,统一报组织部干部科进一步审核整理,形成干部考察专档。

三、科学运用反馈结果。干部考察双向报告单完成后,由考核小组进行分析汇总,发挥最大效益。一是分析评估考察工作质量。通过对干部反馈意见逐人分析、总结,了解在干部考察工作需要改进的地方。二是促进干部干事创业。通过双向反馈交流,使干部考察过程由封闭操作转变为全程公开,让干部能够了解到群众和组织对自己的真实评价,了解到自己存在的优点、缺点,明确努力下步方向;三提高干部考核人员的责任心,避免个别考核人员凭老印象、相当然评价干部的现象。在去年年度考核中,全区62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普遍对干部考核工作感到满意,99.5%的班子被评为优秀等次。

干部转正考察报告例2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级机关各部门、区直属各单位党组织: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推进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和组织工作的民主化建设,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认可度,根据中共中央、中共浙江省委和杭州市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扩大公示范畴、明确公示内容今后凡涉及区管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发展党员、区级党内先进评比、干部考察一般都要求进行公示或预告。1、区管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公示的对象一般为拟提拔的区管领导干部和经公开选拔产生的区管领导干部。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被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文化程度、籍贯、现任职务等。2、发展党员公示。公示的对象包括拟转为正式党员、拟发展为预备党员和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对象。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培养、发展、转正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入党申请时间、批准预备党员时间等。3、区级党内先进公示。公示的对象为拟表彰的区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纪检监察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公示的内容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纪检监察组织)名单、优秀共产党员姓名及其所在镇、街道或工作单位。4、干部考察预告。预告的对象为拟提拔任用需要考察的人员。预告的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考察时间、考察任务、考察组成员及联系方式等。

二、规范公示程序公示(预告)的程序一般按照公示(预告)、意见收集调查、研究处理等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1、公示(预告)。(1)领导干部任前公示由区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提拔干部名单和拟任职务后,通过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将拟任干部名单和有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五天。(2)发展党员公示在镇、街道和区级机关部门党委(党工委)的领导下,由各基层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各党支部通过张榜等形式,将拟培养、发展、转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在本支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五天。入党积极分子对象的公示时间为党支部讨论决定后;发展为预备党员对象的公示时间为党支部讨论后,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前;转为正式党员对象的公示时间为预备期满,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前。(3)区级党内先进公示由区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通过报社等新闻媒体,将拟表彰的区级党内先进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三天。(4)干部考察预告由区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确定考察对象后,在被考察对象所在部门(系统)或单位,通过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预告。预告时间一般为考察前两天。2、意见收集调查。(1)领导干部任前公示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书面或来电来访等形式,直接向区委组织部反映被公示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公示期结束后,由区委组织部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归纳整理,并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2)发展党员公示期间,党员群众可以通过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向所在党支部和上级党委如实反映被公示对象思想品质、政治觉悟、遵纪守法、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公示期结束后,由各党支部和上级党委负责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归纳整理,并进行调查核实。(3)区级党内先进公示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书面或电话等形式直接向区委组织部反映被公示对象在两个文明建设和党的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公示期结束后,由区委组织部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归纳整理,责成有关单位进行调查核实。(4)干部考察预告后,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书面、口头或电话等形式,直接向考察组反映被预告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问题。3、研究处理。(1)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后,群众无反映和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使用的,由区委、区政府发文公布或按有关法定程序和规章办理任职手续,决定任用;对发现问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任职条件的,由区委组织部提交区委常委会复议后不予任用;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但又不能轻易否定的,暂缓任用。(2)发展党员公示后,群众无反映和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培养发展的,可按期由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对反映问题属实的,由党支部或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取消其培养或发展资格,已经是预备党员的,经上级党委批准,可以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3)区级党内先进公示后,群众无反映和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先进评比的,由区委发文公布并表彰;对反映问题调查属实不符合先进条件的,由区委组织部提出并经区委讨论同意后取消其先进资格。(4)干部考察预告后,群众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后不影响使用的,按正常程序进行考察;对反映问题属实影响使用的,取消考察。

三、落实责任,调查处理好公示中反映的问题1、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特别是对来访反映、署名反映和反映较为详尽的问题,一定要调查清楚,必要时要将调查结果反馈给反映人。2、要落实责任制。领导干部任前公示中反映有违法违纪问题的,由区纪委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一般问题由区委组织部视情组织调查核实。发展党员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般由所在党支部负责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区级党内先进公示中反映的问题,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由推荐单位具体负责调查核实,由区委组织部提出处理意见。干部考察预告中反映的问题,一般由考察组负责调查核实;问题严重的,由纪委等部门调查处理。3、对公示期间群众的和举报,要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透露反映人的姓名和所反映的具体问题,更不得打击报复。违者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干部转正考察报告例3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供稿)

海南省在换届工作中切实严肃组织人事纪律

为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地方换届工作的指示精神,省委对各级党委划出了“四个”,即不准违反规定推荐、考察、决定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突破职数配备干部,不准自行增设机构或随意提高机构规格;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设定了“六条高压线”,即不准搞封官许愿、收受好处,不准在推荐和选举工作中拉关系、打招呼,不准泄露有关干部任免情况,不准要求提拔本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准干预原工作地区或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拒不执行调动或交流的决定;对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也规定了不准参加与工作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宴请,不准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六项纪律”。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成立了换届作风与纪律检查小组,对换届考察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供稿)

江苏省新沂市强化干部实绩考核

一是实绩登记。统一制作、发放《领导干部实绩登记表》,由干部本人逐项登记工作实绩,注明每项工作的起止时间、具体要求、任务目标及完成情况,至少由两名知情人签字证明,并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字认可。二是实绩公示。每月在公开栏中公示本人职责任务完成情况,重点、难点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件处置情况,以及突破性、创新性工作情况,让群众评价,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绩考评。采取自我评述、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实绩评估和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分为实绩突出、实绩一般、实绩较差三个等级。四是实绩建档。在干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干部实绩台账,同时将干部实,绩考核的背景材料、调查材料,财务审计部门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以及考核的原始材料归入干部档案。在一定范围内适时反馈考评情况,激励实绩突出的同志再接再厉,对实绩较差或一般的同志,帮助他们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中共新沂市委组织部吕芳江 供稿)

河南省洛阳市以配套制度保证干部选拔民主化

一是积极扩大干部推荐环节的民主。实行推荐职位预告制度,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干部提拔及由非领导职务改任领导职务,必须经过民主推荐;领导干部个人推荐时必须写出书面推荐材料,不准指名确定考察对象。二是积极扩大考察环节的民主。实行差额考察制,做到择优任用;实行考察预告制和考察对象公示制,广泛听取意见;实行延伸考察制,既考察干部的工作圈,又考察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尝试量化考察,对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体评价。三是积极扩大任用环节的民主。尝试并推行了以班子成员无记名投票为主要内容的票决制。坚持任前公示制,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再下任职文件。坚持试用期制,县级委任制领导干部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坚持公选制度,做到方案公开、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持竞争上岗制度,2005年市直单位中层干部中竞争上岗的占调整总数的1/3。

(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供稿)

甘肃省敦煌市乡镇党委换届注重落实党员民利

该市在乡镇党委换届中坚持把扩大党内民主,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贯穿始终,让广大党员民主推荐、监督选举党委委员。一是组织报名主体多元化。镇、村向党员群众广泛宣传公推工作的意义、程序、要求及任职资格条件,激发党员的权利意识、责任意识和参与热情。全市共组织报名289人,其中,组织推荐113人,党员推荐、自荐176人。二是公开推荐程序民主化。普遍采取以支部为单位,分片推荐的办法,全市公推乡镇党委委员大会的党员参会率达到86%。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内定任何人选,放手让党员和群众选择,9个乡镇共推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132人。三是考察选举过程公开化。市委经过综合考核和审查讨论,最终确定了114名乡镇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各乡镇及时公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广泛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严格按照《》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了选举,共选举产生新一届乡镇党委委员96人,实现了组织满意、干部满意、群众满意的目标。

(中共敦煌市委组织部张金荣供稿)

贵州省加强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换届后思想作风建设

一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不断提高乡镇党委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以《文选》和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为重点内容,各级党校年内将对所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轮训一遍。二是按照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不断提高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责识和本领。三是开展对乡镇领导干部特别是新进班子成员的民主集中制教育,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制度,增强班子的合力和活力。四是加强和改进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坚持求真务实,增强群众观念,健全激励机制,务求廉洁勤政。五是抓好制度建设,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供稿)

干部转正考察报告例4

(一)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派机关中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下同)的干部;

(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

(三)大型、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和中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

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

(一)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二)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三)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四)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五)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七)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

(八)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第四条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一)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二)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

(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第五条领导干部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所列事项。

第六条领导干部发生本规定第三条所列事项的,应当在事后30日内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按照规定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告的,特殊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第七条新任领导干部应当在符合报告条件后30日内按照本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领导干部辞去公职的,在提出辞职申请时,应当一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第八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受理

(一)中央管理的领导干部向中共中央组织部报告,报告材料由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交所在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

(二)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向本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不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向上一级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报告材料由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交所在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

领导干部因发生职务变动而导致受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原受理机构应当及时将该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转交新的受理机构。

第九条领导干部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认为有需要请示的事项,可以向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请示。

请示事项属于具体执行中的问题,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属于本规定的解释问题,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请示,并按照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的意见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当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第十条报告人未按时报告的,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应当督促其报告。

第十一条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报告情况进行汇总综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第十二条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监督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本机关、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履行职责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案件涉及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第十三条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接到有关举报,或者在干部考核考察、巡视等工作中群众对领导干部涉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反映突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对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四条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告人的报告材料,应当设专人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本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七条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

(二)不如实报告的;

(三)隐瞒不报的;

(四)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

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同时该事项构成另一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合并处理。

第十八条本规定第三条第(六)项所称“移居国(境)外”,是指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获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本规定第四条所称“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本规定第四条第(三)项所称“房产”,是指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屋。

第十九条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可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中央军委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制定有关规定。

干部转正考察报告例5

一、送交的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工勤人员和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形成的应归档的人事档案材料。

二、应归档的材料

1、履历材料:军队转业干部、新录用公务员、新提拔的正副科级干部需填写履历表。

2、自传材料:军队转业干部、新录用的公务员和没有自传材料的需撰写自传。

3、鉴定、考核、考察材料: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年度考核表、年度考察材料、转正考察材料、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4、审计材料:审计工作中形成的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书、离任审计考核材料等。

5、学历(位)材料: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大中专)、党校、军队院校的学生登记表、入学考试成绩、成绩表、鉴定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材料、证书(复印件)、干部学历(学位)更改呈报审批表等材料。

6、职称材料:评审(考核)材料技术职称(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中形成的评审表、申报表、证书(复印件)以及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各种著作、译著和在重要刊物上发表的获奖论文或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材料。

7、培训材料:参加各级党校、行政学校等培训机构学习的培训学员登记表、鉴定表等材料。

8、政审材料:干部入党、入团、参军、出国等政审材料。

9、更改年龄和参加工作时间等时间的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10、入党(团)以及加入派的材料:入党(团)志愿书(已批准转正的)、入党(团)申请书、入党转正申请、自传、综合性政审材料及有关证明、党(团)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中认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事实的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退党材料、加入派的有关材料等。

11、奖励材料:县级以上单位批准的各种表彰、奖励材料、事迹材料、登记表、审批(呈报)表、证书(复印件)及嘉奖通报材料等。

12、处分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报告、撤销处分材料、通报批评材料、法院判决书、复查甄别报告、决定(结论)、上级批复、离婚材料等。

13、干部任免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包括所附的考察、表现情况材料)、干部调动鉴定、公务员过渡登记表、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授予(晋升)军(警)衔审批表、转业鉴定、定级定工资材料、退(离)休审批表等材料。

14、录(聘)用干部材料:录用审批表、考察材料、聘用审批表和合同书、政审结论、续聘材料、解聘材料、辞退材料、辞职审批等材料。

15、工资、待遇材料:转正定级审批表、各种工资变动审批表、登记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解决各种待遇问题的审批表、批复等材料。

16、出国(出境)审批材料:审批表、备案表、在国外表现材料或鉴定材料、因私出国(出境)审批材料等。

17、代表会议材料: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派代表会的代表登记表、委员简历、政绩材料等。

18、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残疾体检表、伤残等级材料、因公负伤的证明等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有形成材料的日期。

(二)归档的材料,需经组织(单位)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

干部转正考察报告例6

各街道工委、镇党委,区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为进一步加大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不断加强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深化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扩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程序。对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排在前列、民主测评得“优秀”票较高的干部,可确定为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对民主推荐民意不集中,得票不高,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较高的,不得列为拟提拔的考察对象。进一步扩大参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人员的范围。在执行《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参加人员的范围。一般情况下,区管正职干部人选,应由全区区管正职以上干部推荐,对一些重要岗位的区管正职人选,其推荐范围可扩大到区管副职以上干部;区管副职干部人选,应由本部门全体机关干部和所属单位负责人推荐,也可扩大到由全区科级以上干部推荐;各工委、党委管理的干部,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时可参照相应范围进行。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结果要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适度公开。同时实行推荐干部工作责任制。二、加强和改进干部考察工作全面实行考察预告制。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和平级转任重要职务的区管干部,在组织考察前应进行考察预告,由区委组织部将考察时间、内容、对象、程序、要求和考察组成员的情况、联系方式等内容,在考察对象所在的部门或系统范围内,提前3-5天进行考察预告,也可扩大到有关上、下级单位以及其他相关范围内进行。预告期间,考察组设立专门电话和意见箱,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问题,并进行调查核实,作为进一步考察的重要依据。推行差额考察制度。在选拔任用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时,对民主推荐得票或基本条件相当的人选,要按照1:2或更大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差额考察。采取个别座谈、实地考察、走访等形式,广泛了解情况。比较分析差额考察人选的情况,研究提出任用意见,形成考察材料,向区委常委会汇报。进一步扩大个别谈话的范围。干部考察中,既要听取上级领导的意见,又要注意听取同级、下级,特别是分管下级的意见,还应注意了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面的意见,必要时也可听取考察对象过去工作单位党组织和同事的意见。要运用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等方法,把定量分析与定性考核结合起来,提高考察质量。落实好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干部考察责任,坚持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依照程序开展干部考察工作,对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的,及时予以严肃处理。三、积极推进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认真总结我区两次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的经验,逐步扩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范围和比例。今后,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年轻干部比较少、专业技术要求比较强的部门,领导职位出现空缺而本单位、本系统没有合适人选的,原则上要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公开选拔工作要规范程序,改进方法,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四、实行竞争上岗制度区级机关和各街道(镇)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实行竞争上岗。同时,积极尝试区管副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区管副职领导职位出现空缺,可在全区范围内,按照一定条件,采取个人自荐、民主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一定数量的候选人,实行竞争上岗。五、实行干部任免票决制度实行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实行举手表决制度。在此基础上,对拟任用的街道(镇)党政正职及重要岗位区管正职人选实行区委常委会提名,区委全委会审议、票决,或书面征求区委委员意见的制度。票决前,由区委组织部向与会人员发放干部调整的书面建议方案,并向与会人员介绍对拟调整人选的基本情况、工作简历、现实表现、任免理由及相关背景材料;票决中,“同意”票达到应到会区委委员半数以上的,方可通过任免;“不同意”票达到应到会区委委员半数以上的,一年内不得作为同一职位的拟任人选提名。六、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区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制度的意见》(**委发[2000]30号)。对拟提拔担任区管领导职务人选、非领导职务改任同级领导职务的人选、平级转任重要职务的人选,经常委会或全委会票决通过后,实行任前公示。公示期间,凡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都要调查核实,对署名的要作出反馈和说明。经查实确有足以影响干部提拔任职问题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七、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助理制度和试用期制度进一步完善《关于新提任区管领导干部实行试用制的通知》(**委发[2000]26号)的精神,凡新提拔担任区管领导干部职务的,都要实行助理制度或试用期制度。助理期或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者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准正式任职,不合格者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八、大力推进干部交流工作按照省、市、区的有关规定,健全干部交流机制,加大区管干部培养锻炼流、任职期满交流、回避流、特定岗位定期交流的力度。以培养锻炼干部、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和促进廉政建设为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我区区管干部进行交流轮岗。并认真做好科级及以下干部的交流换岗工作。九、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谈话谈心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等。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的作用,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全面了解领导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了解社会各方面对区管领导干部的反映。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区管领导干部在调任、转任、轮换、辞职时,都要进行离任审计。要把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同届中审计、专项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审计效果,加强考核监督。审计结果要作为评价、奖惩、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制度。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十、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工作力度开展开门评议机关活动。建立完善开门评议机关综合评价体系和责任考核制度,把群众评议和组织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力度。在实行民主评议、责任考核的基础上,对在评议中列后几位的、经组织考核确实不称职、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细化量化标准。在民主测评中,凡“不称职”票达30%或连续两年在年度考核中“不称职”票达20%以上,一律予以调整。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调整,采取免去现职或本人引咎辞职、组织责令辞职的办法,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降职使用、改任非领导职务、转岗或离岗培训等安排。全区各党工委及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在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同时,大胆探索,勇于创新,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积极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改革尝试,不断开创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局面。

干部转正考察报告例7

我们在干部考察工作中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注重把握好“五个环节”,确保干部考察工作的客观公正。一是考察预告。在预告内容上,除预告规定的内容外,新增加了参加“三票评议”的对象和“三项考评”的相关内容,使参与对象在考察前对干部考察的内容和操作程序心中有数;在预告范围上,不仅在被考察单位进行预告,而且在参加“三票评议”的人员特别是企业主所在单位进行预告,真正落实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二是个别谈话。在谈话对象的确定上,由干部考察组主动选择,注重广泛性与代表性相结合,确保一定的谈话面,力求使个别谈话能收集到客观真实的干部现实表现信息;在谈话内容上,重点是了解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突出干部考察方案所界定的工作实绩,对在测评、评议中反映较优秀和较差的干部,在谈话中重点了解;在谈话方式上,注重引导交流,变审问式为谈心式、变我问你答的机械谈话为共同探讨的互动谈话,努力引起谈话对象的共鸣,消除谈话对象的各种顾虑。三是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的范围上,主动征求可能影响干部任用的相关工作部门和分管、挂钩、联系的处级领导及被考察人员的服务对象的意见。在征求意见的形式上,根据被征求对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形式,征求处级领导意见以口头的形式、征求业务主管部门和业务双重管理部门的意见以分发(函寄)征求意见函的形式、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以召开座谈会形式进行。四是实地调查了解。对考察中所了解到的干部工作实绩,通过到项目或企业的所在地进行实地察看,访问项目工作的进展情况及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向项目或企业所在地的群众进行深入了解,与述职报告和谈话了解的情况进行印证和核实,并加以分析,分清显绩与潜绩。五是政绩联合会审。组织干部政绩联合会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乡镇(街道)、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中反映政绩的有关数字及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党的建设、精神文明、计生综治、经济与社会发展、财政收入、重大决策等工作进行共同审核、甄别。在政绩会审的过程中有16名领导干部的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因与实际不符而被退回。

二、“三票评议”干部

在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中,我们进一步扩大范围,实行“三票评议”干部,即由基层干部群众、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服务对象等三种群体的人员通过填写民主测评表、民主评议表对干部作出定性测评和书面评价。通过实行“三票评议”干部,让各层次、各群体的干部群众都来评判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优与劣、好与坏,真正落实了群众的参与权与选择权,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一是基层干部群众评。市直部门由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老干部代表、下属单位负责人;乡镇(街道)由本乡镇(街道)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所站负责人、村居(社区)主干、老干部代表、辖区内的省、龙岩市、__市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等,分别对本部门、乡镇(街道)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二是上级领导、有关部门评。由处级领导和市委效能监督委员会成员(市委委员)对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和市直正科级单位的党政正职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乡镇(街道)的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情况分别由分管或联系挂钩的市领导和相关市直部门的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三是服务对象评。组织市委确定作为效能建设联系点的35家“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以座谈会和书面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对市直19个经济工作部门和4个经济服务管理部门的党政正职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并征求意见。在实行“三票评议”干部过程中,我市共有4000多名基层干部群众、31名处级领导干部及市委效能监督委员会成员、200多名部门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35名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共收到评议意见1300多条,较全面、准确地反映了领导干部的现实表现。

三、“三项考评”实绩

为实出考察重点,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干部的工作实绩,在工作实绩的考察中,我们重点考评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机关效能建设、计生综治等三项工作,各考察组认真对照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下发的文件规定的考评指标,通过从有关部门收集该三项工作 的相关数据、资料,结合个别谈话了解和实地考察了解的情况,相互印证、互为补充,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认定被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并汇总由市委干部政绩联合会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综合会审认定。在实行“三项考评”、政绩会审过程中,有3个乡镇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因计生工作被黄牌警告或单列管理而被取消评优资格,2个市直部门的主要领导因综治工作被通报或黄牌警告也取消评优资格。为了更好地在实践中考察干部,做到凭实绩使用干部,近期我市公开选拔了16名干部,外派到经济发达地区从事招商引资工作一年,期间保留原职务、享受原职级待遇。期满经组织考察后,根据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凡表现突出、能力较强、工作实绩明显的给予研究使用;表现平平、工作实绩一般的,按原职级做相应的安排。

干部转正考察报告例8

(一)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简立表、各类人员登记表等材料。

(二)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三)考察、考核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四)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大中专)、党校、军队院校学生(学员)登记表,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鉴定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培训结业成绩登记表,学习鉴定、学员思想小结(结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材料。评审(考试)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登记表,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业务自传、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

(五)政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情况说明材料;作为结论依据的调查证明、证据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 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更改姓名、民主、出生日期、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六)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自传、综合性政审材料及有关的证明、考察材料;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组织意见、登记表、整党工作中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意见;民主评议党员中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事实的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退党材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优秀团员事迹材料,退团材料;加入派的有关材料。

(七)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国家科技奖中国青年科技奖、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团员等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登记表,立功、受勋、嘉奖、通报表扬等以及在其他工作中形成的表彰材料。

(八)纪律检查、监察、法院和行政管理等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报告,本人检查、交待、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撤销处分的有关材料,通报批评材料;法院判决书;复查甄别报告、决定(结论),上级批复,离婚材料等。

(九)干部任免、调动、军队干部转业安置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包括所附的考察、表现情况材料),干部调动鉴定、组织审定的表现情况材料、考察材料;公务员过渡登记表,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授予(晋升)军(警)衔审批表、 转业鉴定、定级定工资材料,退(离)休审批表等材料。办理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转正定级审批表、各种工资变动审批表、登记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享受专家特殊津贴的呈报表;解决各种待遇问题的审批表、批复材料等。考试录用和聘用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报考登记表和录用审批表,考察材料,聘用审批表和合同书,政审结论和有关证明材料,考核考察材料,续聘、解聘和辞退材料,辞职审批材料等。

(十)办理出国(出境)审批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因公出国(出境)审批表、备案表,在国外表现情况材料或鉴定材料,因私出国(出境)审批表等材料。党代会、人代会等会议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办理丧事形成的有关材料。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在形成材料后的一个月内,按要求将材料送交

主管干部人事档案的部门归档。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建立联系制度,不失时机的向有关部门收集新形成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发现有关部门送交归档的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时,应及时通知形成材料的部门补送或补办手续。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有责任按规定认真办理。二、归档要求

(一)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

(二)归档的材料,凡规定有组织审查盖章的,须有组织盖章,规定要同本人见面的材料(如审查结论、复查结论、处分决定或意见、组织鉴定等),一般应有本人的签字。特殊情况下,本人见面后未签字的,可有组织注明。

(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一般应使用16开规格的办公用纸,对档案材料载体不符合的进行了表糊,使材料左边应留出2-2﹒5厘米装订边。文字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兰黑墨水、黑色墨水、墨汁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除电传材料需复印存档外,一般不得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

三、监督检查

干部转正考察报告例9

二、活动内容

按照中央、省、市、县纪委对纪检监察队伍的要求,创三优就是要坚持打铁自身硬、践行“六项承诺”,做到政治素质优秀、纪律作风优良、工作业绩优异,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铸利剑就是要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打造反贪惩腐之剑、巡视震慑之剑、正风肃纪之剑,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认真履职中建功立业;树新风就是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形成崇廉尚实之风、干事创业之风、遵纪守法之风,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工作举措

开展“创铸树”活动,是“三项建设”活动和“两深”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重点是紧扣“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加强自身建设,紧扣纪检体制改革深化“三转”,紧扣重塑政治生态履职尽责。主要有强化党性锤炼、推动改革落地、提升履职能力、聚焦主责主业、严格纪律约束、加强激励关怀六项举措。各村党支部及部门要迅速掀起“创铸树”活动的热潮,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找准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薄弱点、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开展活动的突破点,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努力抓出亮点和成效。主要举措如下:

(一)强化党性锤炼

1、开展“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学习教育。对照指出的“七个有之”、“五个必须”、省委指出的“十类问题现象”、市委李仲彬书记提出的“三个带头、四个管好”和县委张根生书记提出的“三个标杆”等内容。上半年,开展学习讨论、对照检查和分析反思,强化思想理论、纪律、警示、先进典型教育1-2次。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及基层党支部“”、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等制度。

3、深入践行“六项承诺”。以“三优”为目标,晒工作、比贡献、立标杆、树形象。践行“六项承诺”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支部生活的内容,每季度检查一次。

(二)推动改革落地

1、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抓好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2、强化“两个责任”。分层分类推进“两个责任”具体化,完善“签字背书”、述职述廉、社会评价、约谈等机制。推进“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典型问题通报制度。

(三)提升履职能力

1、大抓“三转”应用培训、廉政法规知识培训和岗位培训,分层分类、缺啥补啥,解决好纪检干部在思想认识、能力素质、履职方式方法等方面的问题。今年对全镇纪检干部集中培训1次,提高把握大局、全面履职的能力。

2、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工制度机制。出台纪检工作考核办法,突出主责主业,确保履职到位。

3、梳理总结十以来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分析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形成书面材料,制定整改措施。

(四)聚焦主责主业

1、严肃查处并纠正违纪政纪行为。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和纠正党员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教育提醒干部在岗、业余和退休后都需坚守法律、纪律和道德底线,严肃查处各种突破底线的行为。依纪依法、实事求是,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对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

2、持续用力正风肃纪。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紧盯“”的新形式、新动向,定期开展分析。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巩固深化“七项专项治理”、“9+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巡视整改“五个专项整治”成果,把顶风违纪“搞”列入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

3、在扎紧制度笼子上发挥更大作用,结合查办案件发现的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意见,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强化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全年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2次。

4、协助党委把好选人用人关。对中层干部、村干部的使用提拔上积极建议献策,尽最大努力防止用人不当。

(五)严格纪律约束

1、加强村级纪检干部日常管理。建立完善谈心谈话、请示报告、请销假等制度,开展约谈、作风巡察,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2、严格选任村级纪检干部。对新任和提拔对象,个人报告事项“凡提必核”、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举报“凡提必查”。做好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加强新任和提拔纪检干部的审查。

3、建立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梳理权力清单、评估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开展风险预警、严格考核追究,加强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监督。

4、坚决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清除自身腐败。

(六)加强激励关怀

1、选树纪检干部正面典型,发挥先进引领作用。健全纪检干部业绩考核与使用有机结合的机制,进一步把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2、探索纪检监察集体和个人奖励机制,切实保护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的纪检干部。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成立“创铸树”活动领导小组,镇纪委书记任组长,镇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创铸树”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纪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纪委副书记兼任,负责活动宣传、组织协调、信息收集、简报和汇总上报活动进展情况。

(二)强化督查,确保成效

干部转正考察报告例10

根据xx省xx厅党委对xxxx年度“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安排以及相关要求,现将我局xxxx年度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xxxx年干部选拔任用的总体情况

xxxx年度,xx市xx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xx市市级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等干部工作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突出业绩导向,强化党组把关作用,切实加强我局干部队伍建设,为xx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是认真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工作。

xxxx年我局开展了下属的xx市固定资产投资评审中心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考核了x名正科级干部、x名副科级干部。同时在局机关内部开展了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共考核了x名正科级领导干部、x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考核中,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从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考察,党组听取了汇报,进行了讨论,出具正式任命文件等。

二是加强对优秀年轻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

xxxx年,根据中共xx市委组织部要求,经过民主推荐,共计推荐了xx名学历高、年纪轻、有发展潜力、可塑性强的县科级后备干部,为xx储备了力量。

三是按程序推荐正县级干部。

xxxx年x月,按省委组织部及省xx厅党委的工作安排,我局开展了正县级干部的推选工作。推选了优秀的班子成员王雄伟同志为正县级干部,使其承担更重要的工作岗位。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学习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是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xx市xx局党组将其列入中心组重要的学习内容,局班子带头学习,对照检查,提高认识。局党组始终把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学习宣传教育放在重要位置,xxxx年开展的几次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及xxxx年的干部试用期满转正考核,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xx市市级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等干部工作制度进行了学习。

(二)树立用人导向,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局党组紧密结合自身干部队伍实际,坚持“以德为先,埋头实干”用人机制,平时利用谈心谈话、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评选选优等途径,发现和跟踪了解干部在平时工作中的表现情况,有效落实把考察识别干部功夫下在平时的要求。局党组始终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强化党组把关作用,努力做到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位子。

(三)认真执行制度,不断提升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水平

局党组始终严格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的一系列相关制度,在选拔任用、转正考核等工作中,始终坚持选拔任用干部七项原则,切实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品行关、廉政关,注重选拔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优秀干部。

同时,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严格实行“谁办理、谁纪实”,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纪实,并形成资料归档,确保每名干部的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提供重要依据。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局纪检监察部门始终把监督工作贯穿于每个环节,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同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监督,切实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

一年来,我局未收到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件,在选人用人上,没有出现违反纪律规定选人用人、用人失察和“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九严禁”纪律的情况,我局干部也没有因犯错误受到处分的情况发生。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xxxx年,我局干部选拔任用、转正考核、干部推荐等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距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今后将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

加强对干部的关心爱护,加强对近期可使用、中长期可使用干部进行分类培养。

把好xx干部的“入口关”、“出口关”,搭建好干部提拔交流的平台,努力做到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位子。

加强对干部考核、考察人员业务培训,规范干部考核考察时形成的相关资料,提高考核、考察材料的撰写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