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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筹划服务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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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筹划服务

企业税收筹划服务例1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02

咨询服务业隶属于现代服务业,其所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主要包括信息咨询、工程项目咨询、科技咨询、决策咨询、管理咨询以及涉外咨询等。2013年8月1日在全国开展营改增试点以来,已历时一年有余。那么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从税款计算、定价机制、财务分析、票据管理等方面对咨询服务业产生了重要影响。为了应对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咨询服务业企业应该如何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呢?本文将从选定纳税人身份、取得增值税发票、完善发票管理制度、区别核算不同类型销售额、调整经营策略、有效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分析“营改增”背景下咨询服务业企业如何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

一、合理选择纳税人身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38号文件规定,“营改增”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试点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称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那么,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低于500万元的企业就拥有了选择纳税人身份的权利。是选择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取决于该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多少。

根据应纳税额无差别平衡点的方法来计算,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相等时,可以算出应纳税额平衡点(咨询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为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适用税率为6%):

销售额*6%*(1-可抵扣率)=销售额*3%

则,可抵扣率为50%。由此可见,当可抵扣率为50%时,两者应纳税额相同。但是,当可抵扣率高于50%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则低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可抵扣率低于50%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则高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所以,只有当咨询服务业企业的进项税可抵扣率达到50%或以上时,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后所承担的税负才低于选择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所应承担的税负;否则选择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更有利于企业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合理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可抵扣的进项税发票越多,可抵扣额就越多,所缴纳税负就越少,有利于企业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咨询服务业企业在购买办公用品、固定资产时,都可以取得相应可抵扣凭证。今年邮政业刚刚实施了营改增以后,速递等业务也可以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主要着眼于以下方面:

1.合理选定供应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咨询服务业企业所选定的供应商多为以上两种类型企业的话,取得发票多数为不可抵扣发票,那么自身税负就必然加重。所以,在选择供应商时,除了考虑供应商的服务、品质、成本等因素,更应考虑该供应商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因素。通过选择能够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增加增值税进项税额,减轻税负负担。

2.将业务合理外包

综合考虑企业综合竞争力,人力资源成本等因素,咨询企业可以考虑将不具备竞争力的业务外部委托给专业企业,以此降低运营成本,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同时,外部委托的企业尽量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以获得更多的进项税额抵扣来源。

三、完善发票管理制度

咨询服务业在“营改增”试点实施前,缴纳的是营业税,“营改增”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需要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因此咨询企业在发票管理上也要做好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工作。其中,增值税发票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用、开具、认证、抵扣以及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相关政策的把握。

1.《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中,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使用以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的注意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

2.需要引起咨询企业重视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问题。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要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所以应尽量避免因主观操作原因导致未作认证抵扣,从而增加纳税负担。

3.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时,尽量合理利用折扣销售方式。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增值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另开发票,不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企业税收筹划服务例2

一、增值税纳税筹划之风险分析

纳税筹划风险,是指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出现,使得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过程中实际获得的收益与期望收益产生的差异,从而形成的不确定性。现代服务业正处于“营改增”的转型过程中,对增值税进行纳税筹划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更多,各种难以预测现象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的进行不断加剧,使得纳税筹划风险增强。结合目前现代服务业所处的税收法律环境,其不确定事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对增值税税收政策掌握不透

“营改增”之前现代服务业企业缴纳的是营业税,“营改增”后,改为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征收条例和增值税条例在课税对象、纳税时间、发票使用及管理机构等方面均有重大差异,那么原来习惯按营业税征收条例进行纳税处理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是否适应了增值税的税收条例规定?并且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及“营改增”范围的逐步扩大,目前的增值税条例也会不断地修订,这更增加了现代服务业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难度,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政策的变化或对国家的法律法规认识不到位,这种风险会加剧。

2、增值税纳税操作不熟练

纳税筹划本身就是一项“技术”含量较高的活动,是在税法和相关政策的边缘上操作。现代服务业企业处于“营改增”过渡性阶段,对这类企业的某些涉税交易事项,税法规定不是很明确,再加上税务筹划人员自身能力水平的制约,导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纳税人难以适从。如增值税税收优惠,为了平稳推进“营改增”政策,减轻现代服务业企业的税收负担,现行的增值税条例中规定了多个免征增值税项目和即征即退增值税项目,同时为了避免因减免税而破坏增值税抵扣链条环环相扣的完整性,均规定了享受这些优惠政策的条件。为此,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必须睁大双眼,仔细研究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避免因政策的运用不当,丧失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机会,同时也不要因纳税操作不当,造成因小失大,顾此失彼的现象。

3、纳税人身份的选择将对企业经营产生的波动

现代服务业企业纳入增值税纳税范畴,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纳税人身份的选择,如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身份界定,其税率明显提高,由于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产生进项税额的抵扣,减少应纳税额。但对人力成本比重较高的企业,如文化创意企业、物流企业、咨询公司等,其进项税额相对较少,出现了税负增加的局面。而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其税负由于这次“营改增”的实施而大幅度降低。为此,很多企业采取“一分为二”的方式,将企业分立成两个小规模纳税人,来规避税负的增加,但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企业的发展。因此,企业如果希望通过纳税人身份的选择降低税负,在筹划过程中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充分结合企业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不能为了实现某种筹划目的,使企业偏离正常的发展轨道,导致得不偿失的后果。另外,随着国家产业经济的发展、政策法规的变更、经营规模的变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会因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作出相应的调整,不是一成不变的,这些将影响着纳税筹划方案的实施,进而企业将面临生产经营上的风险。

4、征纳双方的认定差异

我国法律条文,对相关涉法事项起的是指导性作用,税法同样如此。对增值税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不可为的行为,税务部门和纳税企业间会存在认定偏差。如税务部门站在维护国家税收的角度,对税法的理解更多地偏向如何加强税款征收方面;而企业是站在纳税人的角度,对有关税收条款的解读会倾向于降低企业涉税风险或有利于纳税处理方面,两者立场不同,征纳双方对某些事项的认定必将产生差异,增加现代服务业企业纳税筹划的不确定性。因此,企业设计的纳税筹划方案,最终能否顺利实施,筹划行为是否真正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税务机关的认定。当然,不能否认由于个别执法人员的个人素质或某些因素的问题,出现因税务执法偏差而加大纳税筹划失败的风险,甚至被误认为是偷税漏税而受到严厉的处罚,不但达不到节税的目的,还将对企业造成名誉和经济上的损失。

5、纳税筹划成本和预期收益一时难以确定

任何一项经济活动都要考虑其成本与效益间的关系,纳税筹划也同样如此。现代服务业企业由原来“营业税”纳税人变为“增值税”纳税人,之前的纳税筹划方案不能满足目前的需要,为适应这种改变,企业均重新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成本、时间等,以制定新的筹划方案。当然新的方案能否给企业带来预期收益、或收益微薄不足以弥补为此付出的成本、甚至由于欠成熟考虑,导致筹划失败,引起更多的成本、损失的发生,这些均需重新认定,但要经过一段相对较长的时间才能确定下来,这也是增加增值税纳税筹划风险因素之一。

二、纳税筹划中的风险博弈

如上所述,现代服务业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筹划过程中,面临很多不确定性因素,导致纳税筹划活动具有风险性。有些筹划活动的风险在遵循目前的税收政策前提下是可以掌控的,如利用税收优惠,但随着国家税收政策、企业经营活动的改变会产生变动;有些筹划活动对纳税企业而言,是难以掌控的,需要税务部门进行鉴定认可的,如转让定价活动。因此,从某种角度来说,企业的纳税筹划是一项即要考虑环境因素的变化又要兼顾征纳双方利益的一种博弈活动。那么以博弈理论为基础,通过建立博弈模型的方式帮助现代服务业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可借鉴的策略。

1、企业与税务机关博弈的模型

基本假设:

(1)模型当中的双方均为理性的“经济人”,即企业追求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税务部门追求的目标是税收最大化。

(2)企业所处的是一个相对稳定的经济环境,即不受外部环境的干扰。

(3)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成本是可以预计的,包含了C1―直接成本(为进行纳税筹划发生的显性成本,如培训费等);C2―机会成本(因纳税筹划而放弃的潜在利益,如分拆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而丧失一般纳税人的权益);C3―风险成本(纳税筹划失误未实现预期的收益或选用方式不当而承担的法律责任,包含C31―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成本和C32―可能被税务机关定为偷税产生的罚款等)由于假设外部环境不变,所以C31=0。

(4)R―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后节税数额;C0―税务机关进行检查的检查成本。

双方的策略:企业可供选择的策略是筹划和不筹划;税务部门选择的策略是检查和不检查。

博弈模型如图1所示。

说明:图中括号表示为(企业收益,税务部门收益)。

分析:从企业角度而言,当不进行纳税筹划时,税务部门检查与不检查,产生的收益均为零;当进行税收筹划,而税务机关不进行检查时,企业的收益为R-C1-C2;税务机关进行检查时,若被认定为偷税行为,企业的收益为0-C1-

C2-C32;若认定为合法的纳税筹划,则企业的收益为R-C1-

C2。

影响:税务部门是以税收收益最大化为目标,当企业对纳税进行筹划或不筹划,对税务部门的收益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如图2所示。

由于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收益的确定及税务部门自身收益的大小均与是否进行纳税检查有关,设税务机关进行检查的概率为P,则不进行检查的概率为1-P。通过图2,可得:当(-C0)×P+0=(C32-C0)×P+(-R)×(1-P)时,税务机关得到最优解。此时可计算出P=R/(R+C32)。

结论:若现代服务业企业有充分的把握确定自己的纳税筹划经税务部门检查不会被认定为偷税的话,则进行纳税筹划以获取筹划收益为Y=R-C1-C2;若企业认为自己的筹划活动有可能被税务部门认定为偷税行为时,只有当税务机关进行检查的概率小于或等于R/(R+C32)时,进行税收筹划才可能避免风险;若概率大于R/(R+C32)时,最好的选择是按规定办税。

2、企业与外部环境博弈的模型

在上述中,假定了企业的外部环境是稳定的,但实际当中,国家的产业政策、税收制度及企业的经营活动等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发生变化,因此,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势必应考虑环境因素的变化。为此博弈双方则为:外部环境和企业;策略选择为:外部环境:变化和不变化;企业:筹划和不筹划。博弈模型如图3所示。

说明: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导致C31不等于0;但不考虑税务部门的检查因素,所以C32=0。

分析:环境因素的变动对企业而言是不确定的,但可以预计其发生变动的概率,假设为P,环境不变的概率则为1-P。企业如想通过纳税筹划获得预期收益,其收益值为Y1=(-C1-C2-C31)×P+(R-C1-C2)×(1-P);企业不进行筹划的收益为Y2=0。当Y1≥Y2,即(-C1-C2-C31)×P+(R-C1-C2)×(1-P)≥0时,得:P≤(R-C1-C2)/(R+C31)。

结论:当企业认为外部环境发生变化的概率小于或等于(R-C1-C2)/(R+C31)时,企业才会选择进行纳税筹划,此时的收益R-C1-C2。

三、增值税纳税筹划之风险规避

通过博弈模型的建立及其分析,纳税筹划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制定筹划方案时,要从企业的发展策略、经营环境、风险评估等角度,结合内部因素和外部环境,因地制宜地设计具体的筹划方案,开展有的放矢的纳税筹划活动,降低筹划风险,谋求筹划收益。

1、内部因素

内部因素是指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业务、人员素质等情况。企业的基本情况会影响到增值税纳税人的身份选择,但如果企业已经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那在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中无需考虑纳税人身份选择的事项,因为根据国税发[2005]150号规定:“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税务机关应当按规定认定其一般纳税人资格,对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要追究经办人和审批人的责任”。为了平稳推进“营改增”制度,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现行增值税条例针对“营改增”企业,制定了很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想采用税收优惠条款进行纳税筹划,那么必须看清楚企业的经营业务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形和范畴,如果没有而强行为之,无疑加大筹划的政策风险,导致C32(被税务机关定为偷税产生的罚款成本)增加。

当然纳税筹划过程更应考虑人的因素,人员的素质和处理紧急事务的应变能力会直接影响到纳税筹划的效果。随着“营改增”范围的不断扩大,会有更多的增值税实施细则出台,现代服务业企业要与时俱进,加强对财务、税务筹划人员进行的培训,学习税收政策的最新动向,了解增值税抵扣链条延展情况,从而挖掘筹划空间,拓展筹划手段;企业也可以从外部聘用专业化的筹划团队,丰富和优化筹划队伍的结构,结合企业经营环境,制定切实可行的筹划方案,力争将风险降到最低水平。

2、外部因素

包括信息沟通、涉税事项的关注、风险评估及监控等方面。

(1)信息沟通。从前面分析中得知,纳税筹划始终是处于一种动态的博弈,主要表现为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的博弈,税务机关在博弈过程中占有一定的主导性和权威性,在制定筹划方案过程中,涉及到可能因征纳税双方之间的认定差异,应及时、尽早与税务机关沟通,得到他们的认可,并且与税务机关的关系越亲近,得到的信息量就更多,企业制定的纳税筹划方案越具有操作性。当然企业间内部信息的传递是做好纳税筹划的前提,企业应将制定好的纳税筹划方案,及时传递给各有关执行人员,执行人员将执行后的意见和建议再反馈给制定者们,做到信息间向下、平行和向上传递顺畅,是做好纳税筹划工作的前提保障。

(2)涉税事项的关注。纳税筹划本身就是对涉税事项的一种预先安排,当相关事项变化时,纳税筹划方案也可能随之变化。如“营改增”前勘察设计单位是按5%缴纳营业税(价内税),“营改增”后则按6%缴纳增值税(假设为一般纳税人)且为价外税,如何与对方签订合同才能保证企业税负不增加是勘察设计单位纳税筹划方案首要考虑的问题。

(3)风险评估及监控。风险始终存在于纳税筹划整个过程中,并对纳税筹划的结果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应合理地评估筹划风险。根据增值税的特点,当价格、增值率、税率及成本等方面发生变动时,均有可能影响到企业应纳税额的大小,在制定纳税筹划方案时,应考虑这些因素变动的可能性或变动幅度,并进行敏感性分析,在实施筹划方案时,要随时注意企业的实际情况与制定纳税筹划方案时的条件进行对比,并观测其变化,判断其是否会影响到方案的可行性或最优性,是否有替代方案可供选择。将这些纳入企业实时监控范围,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把纳税筹划风险控制在有限的范围内,增强方案的执行力度。

总之,“营改增”政策的执行对现代业企业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提出了新的挑战,应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密切关注税法的变化,加强与税务部门和沟通与联系,综合分析企业内部、外部环境,制定科学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以实现企业的筹划目的。

【参考文献】

企业税收筹划服务例3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1民营企业税收筹划现状

从产权方面来看,民营企业具有产权清晰、没有人或链简洁的优势,有较大的动力去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足够重视税收筹划。然而,从实践中来看,民营企业税收筹划意识比较淡薄,运用税收筹划能力不高,模式操作性不够强。

1.1对税收筹划的认识误区

在我国,提到税收筹划就联想到偷税或漏税,而实际上税收筹划与偷税、避税有着本质的区别。偷税是违法行为,而避税是纳税人利用税法缺陷,钻税法空子,与税收立法背道而驰。税收筹划是指在不违反税法而又充分利用税收的各种优惠政策条件下,预先调整企业的经营行为,以达到合法地节约税负支出,提高企业经营成果。

1.2忽略了筹划成本及整体效益

成本收益是密不可分的“孪生姐妹”,任何有利可图的决策,其背后都要付出与之相应的成本,税收筹划也不例外。决策者未能运用政策对所要进行税收筹划的项目进行得失分析,导致了税收筹划忽视了企业的整体效益。

1.3对税收筹划风险认识不足

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过程中普遍认为,通过税收筹划减轻纳负,而很少甚至根本不考虑税收筹划风险。其实,税收筹划作为一种计划决策方法,本身也存在风险,即使合法的税收筹划行为,也会因税收执法偏差而导致税收筹划方案在实务中行不通,导致税收筹划失败。

1.4税收法律不健全及征管水平较低

目前,我国税收法律不健全,征管水平低,违法处罚力度不够,且部分税收人员素质不高,查账能力不强,对税收筹划与偷逃税、避税的识别能力低,不能及时发现纳税人的偷逃税行为。加之执行不严,政策执行缺乏刚性,人为因素等随意性过强,阻碍了税收筹划发展。

2民营企业税收筹划现状因素分析

2.1企业人员素质不高

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企业内部财税人员素质偏低,难以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在学历方面,民营企业财税人员以中专、专科学历居多,民营企业财务人员水平需进一步提高。此外,税务市场不完善,一般的财税人员不能履行税收筹划功能。

2.2企业业主税收筹划意识薄弱

大多数民营企业业主缺乏税收筹划意识,而税收筹划应主要来自企业业主的要求。目前众多的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缺乏规范性,管理较乱等现象,相对于税收筹划,“拉关系”带来的好处要简单得多。这也从一个方面解释了为什么有产权优势的民营企业却不能很好地利用税收筹划。

2.3财务公开程度不高

民营企业的财务公开程度很低,这在一定程度上使企业的税收筹划更易受到外部监管部门的置疑,并可能产生一些歧视性待遇,从而严重影响了企业管理人员对税收筹划的重视程度。

3增强民营企业税收筹划能力的对策建议

3.1规范税收执法

强化法制观念,税务人员不但应严格按税法规定依法办事,依率计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充分体现税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更应确立有效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杜绝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税务检查及稽查,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偷逃税款的成本,促进纳税人依法筹划,加强民营企业税收筹划的主动性。

3.2提高税务机关的专业服务水平

高水平的税收专业服务,是民营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重要外部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其顺应国家产业政策发展。长期以来,我国的税收管理思想是“重征管,轻服务”,对民营企业更是常常“以罚代管”,服务不够,扶持更不够。近年来,税务机关对服务的重视程度大大提高,基本上能满足民营企业的纳税需求,但依然停留在管理者的角度和层面上,服务的观念还有待提高。 税务人员应加强对民营企业税收筹划的业务指导,及时宣贯新变化中的各种税收信息,开展税法宣传与辅导服务,提高民营企业的政策利用度,让纳税人缴明白税。

3.3完善税务中介机构的服务

企业税收筹划服务例4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2-0-01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要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并且有所发展,不仅要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收入,也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减少原材料消耗,降低生产成本。

一、税收筹划的概述

税收筹划,又称税收策划,是指在符合或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使企业本身税负得以延缓或减轻的一种有效的手段。它充分利用税法中提供的一切优惠,在诸多可选的纳税方案中择取最优,以期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对于企业来说,要树立税收筹划意识,用合法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从而提高企业效益。从法律上讲,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而依法进行税收筹划也是纳税人应有的权力。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其应有权利。

税收筹划已不是一个新名词,在西方国家已有很长的历史,不仅被政府认可,而且在会计主体中应用十分普遍。在许多地方,税收筹划已成为税务事务所的主要业务和发展方向。广大企业对税收筹划的欲望非常强烈,纳税人有权在国家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安排自己的涉税活动来合理避税或减轻自身税负,采取措施以防范和化解纳税风险,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的权益。

二、当前税收筹划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控制能力不足。企业对税收筹划风险控制不重视,没有正确把握税收政策,不能透彻理解税收筹划的实质,认为少纳税甚至不纳税就是成功的税收筹划,因而不惜采取违规手段开展“税收筹划”,如财务会计信息虚假失真、做假账、出具虚假财务报告以及非法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等等,使税收筹划变成不合理的避税,甚至变成不合法的偷税漏税等。

2.优惠政策享受不足。目前我国确实有许多优惠政策能够帮助企业合法节税,但是问题是企业享受不足。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资格认定手续比较多。根据规定,税务部门须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的资格认定进行严格把关。实际操作中,认定手续及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比较繁琐,企业操作起来有一定的困难。二是享受优惠的企业比例不高。符合规定的企业理应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但是现实经济中,许多符合享受条件的企业对优惠政策不了解,未及时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也没有进行相关的税收申报,致使其错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机会。

3.企业高素质税收筹划人才缺乏。一方面大多数企业财会人员没有经过专门化、系统化的税收筹划知识训练,而一些企业筹划人员又缺乏财务会计、税收政策、企业管理、经济法律等专业知识,因而导致企业统筹谋划、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不强,很难使税收筹划真正取得实效。另一方面,部分企业管理者的管理思想落后,筹划意识缺乏,相关知识欠缺,不少企业甚至基于自身原因,根本没有将税收筹划纳入企业管理的运行机制中去。

4.税企之间沟通不够。一是由于受传统的税企征纳对立观念影响,一些企业对税务机关不信任、不合作,害怕、逃避税务管理。许多企业认为,税收筹划属于企业内部秘密,不能让税务机关插手,其操作过程甚至不希望让税务机关知道。二是税务机关咨询引导力度不够,受一些传统的征管观念影响,税务部门单方面追求实现税收收入最大化的目标,认为加强管理、严防杜绝是唯一手段,忽略了咨询、引导等纳税服务,严重影响了征纳双方的沟通理解。

三、关于加强税收筹划管理工作的思考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机制的日趋完善,税收筹划将成为企业经营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企业的角度看,税收筹划是在经营中寻求企业行为与政府政策意图的最佳结合点,成功的税收筹划往往既能使经营者承担的税收负担最轻,又使政府赋予税收法规中的政策意图得以实现,对政府、企业都有利。

1.树立税收筹划意识。在西方国家,企业税收筹划并不是一个新生事物,它不仅被政府认可,而且在会计主体中应用十分普遍,甚至已成为一种谋生的职业。但在我国,由于企业管理人员在自身素质和税收认识上的局限性,致使税收筹划意识淡薄,税收筹划还仅仅处于探索、研究和推行的初始阶段,因此我们必须首先认识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意义,树立税收筹划意识。

2.财务规范化是税收筹划的前提。账簿、凭证、报表是记录和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载体,任何形式的税收筹划都必须借助它才能实现。因此,一项正确、有效的税收筹划必须具备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规范、健全的会计账簿,真实、完整的会计报表。如果一个企业账证不健全,税务机关在征收其所得税时只能采取核定征收,那么,即便企业当年严重亏损,并聘请经济专家精心筹划,也不得不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所得税额缴纳所得税。同样,如果一个企业财务不规范,大量采用现金交易,“白条”列支,即便交易是真实的,因事后无法查证,必然不准予税前扣除,只得被调增所得额,多缴所得税,同时还会因未按规定使用发票受到税务行政处罚。这样,再好的税收筹划也无济于事。

3.加强引导咨询,帮助企业合法筹划。在税务筹划尚处于初级阶段时期,作为税务机关,更加需要加强面向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政策引导和咨询服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加强与纳税人的交流和沟通,深化政策宣传服务,普及税收法律知识,做好税收筹划宣传和辅导,帮助企业掌握税收筹划与偷、逃税的区别以及税收筹划涉及的具体税收政策法规,提醒企业在正确树立依法纳税理念的前提下,谨慎选择税收筹划方案,并保证自身的税收筹划活动不断适应新的税收政策要求,在合法依规的基础上追求税后利润的最大化。

4.强化科学管理,增强监管力度。税务机关要按照“优化服务”和“加强监管”的要求,采取科学的方式,强化对企业税收筹划活动的监管。一是完善税务机构内部监管职能。设置专门的税收筹划监管指导部门,明确具体职责,专注纳税人税收筹划管理,构建机制健全、运作高效、覆盖全面的税收筹划监管指导体系,将筹划管理与纳税服务、尊重纳税人权益和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相结合,防范非法节税行为的出现。二是加强税收筹划管理和日管工作的结合。税收筹划管理本质也是企业节税的一种方式,加强税收筹划监管要充分运用税务信息监控网络,结合纳税申报、纳税评估、税务巡查等日管工作,加强监督,细化管理,切实提高税收筹划监管工作的质效。

企业税收筹划服务例5

二、税务筹划的重要性

2012 年,我国在上海开始服务类企业营改增试点,2016年5 月1 日,在全国范围内落实。这使得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越来越完善,各行各业之间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得一席之地,获得持续发展,就必须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服务类企业在发展中涉及到很多税种,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等。包含为了企业经营发展的整个过程,税负都需要企业自行承担,企业获得的经济效益越多,需要缴纳的税负也越多。所以,科学、合理、规范的节税能很大程度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节税通常都是通过税收筹划来实现的,在国家法律的允许下,通过现有税法的优惠政策、合理的管理、科学的理财、有效的税收筹划等方式实现服务类企业节税的目的,从而使企业获得经济效益。国际财政文献局指出,税收筹划是使一个人的经营和(或)私人事务交纳尽可能少的税收安排。从中可以看出,合理的税收筹划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经过行之有效的税收筹划,还能使服务类企业的管理更加规范,实现低税收,提高企业的经济利益,也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途径。

三、全面营改增对服务类企业的影响

(一)纳税规则和税率发生变化

自从2016 年5 月1 日全面营改增落实以后,服务类企业所有的营业税全部改为增值税,这对很多企业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和传统营业税相比,增值税最大的区别就是纳税的规则和纳税的税率。就大多数服务类企业而言,原来需要缴纳5% 的营业税,营改增后需要缴纳6% 的增值税。对很多企业的经济效益造成很大影响。而在纳税规则方面,营改增后,服务类企业不但需要在销售环节缴纳增值税,在生产原材料采购方面也需要进行增值税抵扣。这种缴纳方式属于全新概念,应用好纳税规则,就能很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基于此,就需要服务类企业在营改增后灵活应用增值税的纳税规则,同时,及时更新增值税的知识和管理。从服务类企业的税率变化中可以看出,其显性负税实际增加0.66%(1/1+6%6%-5%),服务类企业的要想减轻这0.66% 的税负压力,就必须在原材的采购上入手,以便获得更多发票来抵扣增值进项税。

(二)增值税进项抵扣规则的影响

增值税进项抵扣是增值税管理的主要内容,充分掌握和了解抵扣内容和规则,不但能减少服务类企业面临税负压力,还能得到更多的经济利益。但是,我国营改增的起步比较晚,很多服务类企业对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认识还存在不足,很难准确掌握增值税进项抵扣规则的使用技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购买的材料,如商品、日常服务等需要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相应的进项税。但是,供应商并没有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也就增加了服务类企业的税负压力;第二,服务类企业购进的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如生产设备、应用软件等也需要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和营业税相比,不但范围广,管理难度也大大增加。《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中明确提出,服务类企业不能当作增值税抵扣的进项税内容,除了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和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可以作为增值税抵扣项目外,购物的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娱乐服务等都不能作为增值税抵扣的内容。

(三)纳税人身份的选择和纳税时间的影响

在服务类企业中,纳税人指的是一般纳税人以及通过简易征收办法的小规模纳税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服务类企业自身纳税人身份的选择,如果服务类企业的销售额超过了国家财政部门的规定,就可以通过一般纳税人的税率进行纳税,也就是通过6% 的税率进行纳税,根据进项税抵扣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如果销售额未达到国家财政部门的规定,就通过小规模纳税人规定进行纳税,也就是通过3% 的税率进行纳税,而不能通过进项税抵扣的方式进行管理;第二,服务类企业选择供应商同样面临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选择,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原材料可以通过增值税进项税进行抵扣,但是他们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比较高。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产品的价格比较低,不能进行进项税抵扣。比如:假设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及购进货物的增值税都是17%,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是3%,而一般纳税人需要缴纳的税额=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 销售额17%- 销售额17%(1- 增值率)= 销售额17%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 销售额3%,如果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相等,其增值率则为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即销售额17% 增值率= 销售额3%,其增值率=3%17%=17.65%。也就是说,如果一般纳税人的商品价格是小规模纳税人商品价格的17.65%倍,服务类企业从供应商获得商品在纳税数额上都是相同的;如果17.65,选择小规模供应商对减轻企业税负压力的帮助比较大;如果17.65,选择一般纳税人进项税抵扣比较明显。所以,在服务类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可以根据此平衡点进行考虑,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纳税筹划策略,帮助服务类企业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纳税时间营业税和增值税是在税收筹划过程中都需要重视的问题。《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如果有增值税专业发票纳税时间就是开发票当天,其中,所谓的收讫销售款项指的就是服务类企业通过销售、无形资产获得的款项。而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指的就是双方签订合同的付款日期,也就是无形资产转让的当天。纳税时间对服务类企业税负有一定的影响,所以,税收筹划方案设计中加入这一点,从而保证企业获得更加多的货币资金时间价值。

四、全面营改增后服务类企业的税收筹划策略

(一)坚持税前筹划

税务筹划贯穿服务类企业的整个运营阶段,在税前进行筹划能很大程度上提高税收筹划的准确性,通过科学的管理、合理的理财、规范事前筹划等方式,从而达到服务类企业节税的目的。如果企业的纳税项目和缴税都确定以后,再进行税收筹划,就起不到节税降税的目的和作用。此过程需要服务类企业对税务筹划有足够的认识,明确税收筹划对企业的重要性,服务类企业各项经营活动开始前,进行预见性的税收筹划,通过利用国家给的优惠政策,控制企业支出,从而减轻服务类企业面临的税负压力,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二)强化纳税细节处理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影响下,各行各业之间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很多服务类企业开始走精细化的管理道路,并取得了不错成绩。营改增后,服务类企业需要不断强化对增值税细节控制,才能减轻企业面临的税负压力。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第一,在纳税人身份选择时,要通过合理的分析和判断。可抵扣增值税项目少的服务类企业,尽量选择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商品和材料,不但能很大程度上降低成本抵扣,而且商品价格比较低,从而提高企业获得的经济效益。在选择供应商时,尽量遵循物美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从而选择价格最经济实惠的供应商;第二,即便是服务类供应商也不能获得降低增值税的销项规模,但是,通过明确纳税时间,合理安排纳税金额,帮助企业获得货币的时间价值。同时,平衡纳税的纳税金额,会给企业带来稳定的资金流出。强化纳税细节也是税收筹划的主要内容之一,所以,一定要对服务类企业纳税细节进行行之有效的处理。

(三)坚持依法纳税

企业税收筹划服务例6

二、中外纳税筹划的现状

1、作为维护企业自身权利的合法手段,纳税筹划在西方国家同样经历了被排斥、否定到认可、接受的过程,直到20世纪30年代后,纳税筹划才得到西方法律界和政府当局的认同。相对于我国而言,西方发达国家的纳税筹划现状具有以下特点:

⑴、西方国家的纳税筹划几乎家喻户晓

外国投资者在投资新办涉外企业之前,往往先将税法和相关税收规定作为重点考察内容进行研究。最近波音公司放弃经营了85年的大本营,将总部撤离西雅图,节约税金是其重要原因之一(西雅图所得税率为47%,普遍高于其他各州)。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纳税筹划对公司重大决策的左右程度及公司对纳税筹划的重视程度。

⑵、西方国家的纳税筹划专业性强

在西方国家,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纳税筹划的专业化趋势十分明显。许多企业、公司都聘用税务顾问、税务律师、审计师、会计师、国际金融顾问等高级专门人才从事纳税筹划活动,以节约税金支出。同时,也有众多的会计师、律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纷纷开辟和发展有关纳税筹划的咨询和业务。如日本有85%以上的企业委托事务所代办纳税事宜;美国约有50%的企业其纳税事宜时委托税务人代为办理的;澳大利亚约有70%以上的纳税人也是通过税务人办理涉税事宜的。

⑶、重视纳税筹划知识教育和培训

国外较重视对经济类人才的纳税筹划知识教育和培训。如在美国的财会、管理等专业的学习中,一门必学的课程是学习怎样才能在合法的前提下减少缴纳的税金,即纳税筹划。

2、西方国家被视为智慧者的文明行为的纳税筹划,在我国过去较长时期被人们视为神秘地带和禁区。直到1994年,我国第一部由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副会长、福州市税务学会会长唐腾翔与唐向撰写,题为《税收筹划》的专著由中国财经出版社出版,才揭开了纳税筹划的神秘面纱。

近年来,纳税筹划不仅开始悄悄地进入人们的生活,企业的纳税筹划主动性也在不断增强,纳税筹划意识不断提高,而且随着我国税收环境的日渐改善,纳税筹划更被一些有识之士和专业税务机构看好,不少中介机构已开始介入企业纳税筹划活动,其发展势头甚猛,这反映了社会对纳税筹划的迫切需求。

由于纳税筹划在我国出现的时间很短,虽然目前有关纳税筹划的专著以不少,但整体上系统地对纳税筹划的理论和实务的探讨还比较缺乏,纳税筹划的研究在我国尚属一个新课题。

三、国内私营企业纳税筹划的一般方法

本文主要讨论的是私营企业的纳税筹划研究,私营企业在我国发展的时间并不长,而且由于其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天生劣势,往往导致企业的流动资金短缺,许多企业为了渡过难关,往往选择了一些非法手段去偷税、漏税、虚报出口退税等,其实,运用合理的纳税筹划,完全可以在遵循国家有关税法的前提下,达到节税的目的。

下面针对我国的私营企业,对其常用的纳税筹划方法进行研究。

1、选择有利的投资方向

我国现行税制对投资方向不同的纳税人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因此,在设立公司时,如果熟悉国家的税收政策,利用好这些优惠政策,便能够进行正确的纳税筹划,达到节税的目标。

①、利用国家对兴办第三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近年来,国家为了支持和鼓励发展第三产业,相继出台了一批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从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共事业、商业、物资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室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免所得税一年。

②、利用国家对农业生产产品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税法规定: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种子站、农机站、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镇其他各类事业单位开展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缴纳所得税。

③、利用国家对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税法规定:对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数60%的新办城镇劳动服务就业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缴所得税三年;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二年。这样,组织待业人员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就可以达到减轻企业所得税税负和促进社会稳定的目的。

④、利用国家对特殊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税法规定,下列行业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服务、殡葬服务;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这些服务性行业,是人民生活所必需的,政府必须加以扶植的,因此投资于上述行业,就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⑤、利用“三废”产品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作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以在五年之内减缴或免缴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做主要生产原料生产的产品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缴所得税五年;企业利用本企业以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缴所得税五年;为综合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减缴或免缴所得税一年。通过纳税筹划,设立此类企业,广大私营企业们既可以减少污染、净化环境,走持续发展道路,又可以节约企业税收成本。

⑥、利用国家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从事技术性服务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税法规定: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缴纳所得税。

⑦、利用国家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国家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盲、聋、哑和肢体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暂免缴纳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⑧、利用国家对乡镇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税法规定:乡镇企业可按应缴所的税额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因此,投资办乡镇企业,可以达到减轻税负目的,又可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选择有利的注册地点

为了实现我国对外开放由沿海向内地的推进,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和扶植贫困地区的发展,我国制定了不同地区税负差别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特别是相对流动性较强的私营企业,如果在投资时选好企业的注册地点,对于企业节省税金支出。实现国家生产力的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①、  利用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经济特区无论是举办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还是非生产性投资,均适用于15%所得税税率及法定的减免税优惠。因此,在特区举办,特别是举办私营企业较其他地区更能达到节税的目的

②、  利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在沿海经济技术开放区及实行沿海经济开放区政策的城市投资,总体上适用15%的税率,并且,这些区域在原材料、能源、用工,以及市场培育等方面都有许多优势,因此,在本区域内投资注册是私营企业的较佳选择。

③、  利用国家对保税区的特殊优惠政策

在保税区内的金融机构以及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私营企业,除可享受土地、海关、外汇等各项优惠待遇外,对地产税、地方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固定资产折旧方面都有一些优惠规定。

④、利用国家扶持贫困的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国家确定的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免或免征所得税三年。

四、进行纳税筹划对企业和国家的影响

(一)、对企业来说,纳税筹划的好处有如下两点:

第一,企业纳税筹划使得企业的税收负担减轻了,也就是相应地扩大了企业的生存空间,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尤其是对于那些目前比较困难的企业来讲,减轻他们的税收负担就可能帮助他们扭转经营状况。因此,企业的生产经营搞好了,税源才能丰富而充裕,才能保证国家的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第二,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后就不会再进行偷税、漏税、避税甚至抗税等行为了,从而保证了税收的依法缴纳,实现了应征尽征。

第三,企业税收筹划关系到企业的商誉。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一个前提就是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因此,企业税收筹划首先保证了企业依法纳税,而依法纳税则会提升企业在消费者等公众心目中的形象,间接地宣传了企业产品的质量,具有广告效应。

(二)、对国家来说,纳税筹划好处更多。

1、它有利于实现国家依法治税的目标。

第一,可以保障国家的权益。一国经济主体纳税筹划水平的高低,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该国纳税人税收意识的强弱和税收制度的完善程度。

第二,可以保障企业的权益。依法治税不但是要保护国家的权益,而且还要保护企业的权益,即纳税人的权利(在2002年6月份新颁布《税收征收征管法》及2002年10月15日生效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更加强调了这点),这样才能真正称得上是公正的法律。企业税收筹划有利于防止各种扰乱税收秩序的事情的发生,有助于纠正税务机关的错误行为,从而可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它有利于国家一定时期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

税收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必然工具,如果企业能够遵守国家的税收政策甚至符合政策意图,那么国家的宏观调控措施就能得以顺利实施,宏观调控的目的也能顺利地实现;否则国家的宏观调控措施就不能得到贯彻实施,宏观调控目的也难以实现。许多税收优惠政策的制订就反映了国家在一定时期宏观调控的政策意图。企业税收筹划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税收优惠政策为依据进行的,它在为企业节省税款的同时,也是贯彻实施国家的宏观调控目标的过程。

如果所有有必要进行税收筹划的企业都进行筹划的话,那么可以想象,国家的宏观调控目的就能顺利地实现。

3、从长远看,它有可能增加国家税收收入。

企业税收筹划服务例7

在我国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税务师事务所进行税收服务,为新兴产业提供一定的发展契机。税务师事务所作为企业的人,在企业机关进行具体的税收管理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税务师事务所作为税收管理人,能够形成良好的税收意识。作为纳税人,应该进行依法纳税,减少税务师事务所业务风险,因此进行合理的税收管理已经成为当前税收事务管理的重要体现。税务师事务能够规正税收事务筹划,不断规避风险,根据税收筹划的基本定义,可以进行合理的操作和分析,提前做好税收管理。准备为税收管理服务能够通过行为税收的管理,做好行政法律规避,促进税收风险控制和管理。

一、税务师事务所服务企业税收筹划的涉税风险

根据对税务师事务税收筹划的具体涉税风险分析来看,主要包括了以下3类风险:其中第一类为法律风险,这是税收筹划与税收事务关系较为密切的一项风险,这类风险的分析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进行合理的调整,则需要通过会计核算手段来调整的经营结构,根据法律法规合理规避相关风险,通过税务师事务所来承担风险的责任和义务不断明确,形成一定的税收业务义务层面的风险规避分析;二是行政风险。这一类型通过合理的税收进行审核,有助于对税收政策进行合理的分析,形成标准化的税收服务和程序,鼓励税收资源进行合理运用,并在税收中做到不浪费,具体的管理通过税务师事务所服务企业的经营管理来实现市场化经营,做好预测和存在经济风险的基本分析,形成一定的经营管理,做好成本规划,减轻税收的基本负担大有裨益;三是诚信风险。税务师事务所存在诚信风险,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下进行具体的税务服务,能够解决法律风险中存在的诚信危机。一方面,企业严格遵守税收机关的申报制度,更好的进行稽查和管理,同时税务师事务所作出一定的稽查服务,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把控纳税风险。另一方面,对税务师事务所所服务企业的纳税职责进行落实,督促其起到应尽的社会责任,有助于会计师事务所树立良好形象和产品市场影响力,从基本层次上规避了事务所所服务的企业部门可能受到的风险,做到融资行为的最大收益。

二、税务师事务所服务企业税收筹划中涉税风险的规避措施

通过对纳税相关的税收筹划分析,可以从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筹划,方案的设定根据税收基本服务和涉税风险进行具体的规避,可以采取相关的合理筹划措施来达到风险的税收风险规避,具体措施如下:

(一)税收筹划风险预警机制税务师事务所服务企业的基本税收筹划风险,能够在风险控制和管理意识上进行有效的分析。通过制定合理的方案来完善自身的发展。从国家税收政策和法律制度方面进行合理的预期,制定具体而详细的方案,能够不断的节约原有的成本,减轻税收的负担,更能够通过税收风险的涉税风险的制度和政策的分析来了解基本的认识和监管,做好税收管控和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提高税收涉税方案的具体实施,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同时采取合理的税收风险控制和预警机制的收税收筹划,能够在一些商业活动和商业计划中做到预警,借助现代化网络可以实现你的监管,这种监管方式能够形成风险预警和风险控制,也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在做好服务企业的风险规避,进行合理的措施服务,有利于在合理的调整在税收规避中的风险,避免税收事务所服务企业在税收筹划风险中受到直接的影响,而且能够为税收事务所服务企业提供更好的优质化服务。

(二)优化税收筹划方案优化税收筹划方案,是对税务师事务所服务企业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科学和有效性的制定。合理的筹划方案能够带来诸多直接影响,为税务师事务所服务企业提供基本的实际效果。从之前的税务师事务所服务企业基本情况来看,采取合理的服务能够达到预期效果,能够在科学规避的前提下,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做到风险规避和认知科学,根据税务师事务所服务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所带来的优化性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进行不同的措施制定。第一,可以采取服务纳税人的方式来进行税收服务管理,这种服务方式能够从业务活动上做到优化和完善,能够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况下及时调整。做好业务活动的拓展,不断地形成基本的业务活动,鼓励国家政策采取调整投资措施,为税务师事务所服务企业计划管理,做到科学性和有效性的结果;第二,通过对税收服务税收事务所服务企业的基本方案进行科学的评价,整理和调整税收方案促进风险调整鼓励税收活动的应用和税收筹划方案的合理性,做到最大限度的风险规避。

企业税收筹划服务例8

二、中外纳税筹划的现状

1、作为维护企业自身权利的合法手段,纳税筹划在西方国家同样经历了被排斥、否定到认可、接受的过程,直到20世纪30年代后,纳税筹划才得到西方法律界和政府当局的认同。相对于我国而言,西方发达国家的纳税筹划现状具有以下特点:

⑴、西方国家的纳税筹划几乎家喻户晓

外国投资者在投资新办涉外企业之前,往往先将税法和相关税收规定作为重点考察内容进行研究。最近波音公司放弃经营了85年的大本营,将总部撤离西雅图,节约税金是其重要原因之一(西雅图所得税率为47%,普遍高于其他各州)。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纳税筹划对公司重大决策的左右程度及公司对纳税筹划的重视程度。

⑵、西方国家的纳税筹划专业性强

在西方国家,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纳税筹划的专业化趋势十分明显。许多企业、公司都聘用税务顾问、税务律师、审计师、会计师、国际金融顾问等高级专门人才从事纳税筹划活动,以节约税金支出。同时,也有众多的会计师、律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纷纷开辟和发展有关纳税筹划的咨询和业务。如日本有85%以上的企业委托事务所代办纳税事宜;美国约有50%的企业其纳税事宜时委托税务人代为办理的;澳大利亚约有70%以上的纳税人也是通过税务人办理涉税事宜的。

⑶、重视纳税筹划知识教育和培训

国外较重视对经济类人才的纳税筹划知识教育和培训。如在美国的财会、管理等专业的学习中,一门必学的课程是学习怎样才能在合法的前提下减少缴纳的税金,即纳税筹划。

2、西方国家被视为智慧者的文明行为的纳税筹划,在我国过去较长时期被人们视为神秘地带和。直到1994年,我国第一部由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副会长、福州市税务学会会长唐腾翔与唐向撰写,题为《税收筹划》的专著由中国财经出版社出版,才揭开了纳税筹划的神秘面纱。

近年来,纳税筹划不仅开始悄悄地进入人们的生活,企业的纳税筹划主动性也在不断增强,纳税筹划意识不断提高,而且随着我国税收环境的日渐改善,纳税筹划更被一些有识之士和专业税务机构看好,不少中介机构已开始介入企业纳税筹划活动,其发展势头甚猛,这反映了社会对纳税筹划的迫切需求。

由于纳税筹划在我国出现的时间很短,虽然目前有关纳税筹划的专著以不少,但整体上系统地对纳税筹划的理论和实务的探讨还比较缺乏,纳税筹划的研究在我国尚属一个新课题。

三、国内私营企业纳税筹划的一般方法

本文主要讨论的是私营企业的纳税筹划研究,私营企业在我国发展的时间并不长,而且由于其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天生劣势,往往导致企业的流动资金短缺,许多企业为了渡过难关,往往选择了一些非法手段去偷税、漏税、虚报出口退税等,其实,运用合理的纳税筹划,完全可以在遵循国家有关税法的前提下,达到节税的目的。

下面针对我国的私营企业,对其常用的纳税筹划方法进行研究。

1、选择有利的投资方向

我国现行税制对投资方向不同的纳税人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因此,在设立公司时,如果熟悉国家的税收政策,利用好这些优惠政策,便能够进行正确的纳税筹划,达到节税的目标。

①、利用国家对兴办第三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近年来,国家为了支持和鼓励发展第三产业,相继出台了一批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从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共事业、商业、物资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室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免所得税一年。

②、利用国家对农业生产产品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税法规定: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种子站、农机站、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镇其他各类事业单位开展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缴纳所得税。

③、利用国家对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税法规定:对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数60%的新办城镇劳动服务就业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缴所得税三年;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二年。这样,组织待业人员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就可以达到减轻企业所得税税负和促进社会稳定的目的。

④、利用国家对特殊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税法规定,下列行业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服务、殡葬服务;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这些服务性行业,是人民生活所必需的,政府必须加以扶植的,因此投资于上述行业,就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⑤、利用“三废”产品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作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以在五年之内减缴或免缴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做主要生产原料生产的产品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缴所得税五年;企业利用本企业以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缴所得税五年;为综合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减缴或免缴所得税一年。通过纳税筹划,设立此类企业,广大私营企业们既可以减少污染、净化环境,走持续发展道路,又可以节约企业税收成本。

⑥、利用国家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从事技术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税法规定: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取得的技术收入,暂免缴纳所得税。

⑦、利用国家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国家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盲、聋、哑和肢体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暂免缴纳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⑧、利用国家对乡镇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税法规定:乡镇企业可按应缴所的税额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因此,投资办乡镇企业,可以达到减轻税负目的,又可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选择有利的注册地点

为了实现我国对外开放由沿海向内地的推进,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和扶植贫困地区的发展,我国制定了不同地区税负差别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特别是相对流动性较强的私营企业,如果在投资时选好企业的注册地点,对于企业节省税金支出。实现国家生产力的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①、 利用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经济特区无论是举办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还是非生产性投资,均适用于15%所得税税率及法定的减免税优惠。因此,在特区举办,特别是举办私营企业较其他地区更能达到节税的目的

②、 利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在沿海经济技术开放区及实行沿海经济开放区政策的城市投资,总体上适用15%的税率,并且,这些区域在原材料、能源、用工,以及市场培育等方面都有许多优势,因此,在本区域内投资注册是私营企业的较佳选择。

③、 利用国家对保税区的特殊优惠政策

在保税区内的金融机构以及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私营企业,除可享受土地、海关、外汇等各项优惠待遇外,对地产税、地方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固定资产折旧方面都有一些优惠规定。

④、利用国家扶持贫困的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国家确定的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免或免征所得税三年。

四、进行纳税筹划对企业和国家的影响

(一)、对企业来说,纳税筹划的好处有如下两点:

第一,企业纳税筹划使得企业的税收负担减轻了,也就是相应地扩大了企业的生存空间,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尤其是对于那些目前比较困难的企业来讲,减轻他们的税收负担就可能帮助他们扭转经营状况。因此,企业的生产经营搞好了,税源才能丰富而充裕,才能保证国家的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第二,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后就不会再进行偷税、漏税、避税甚至抗税等行为了,从而保证了税收的依法缴纳,实现了应征尽征。

第三,企业税收筹划关系到企业的商誉。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一个前提就是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因此,企业税收筹划首先保证了企业依法纳税,而依法纳税则会提升企业在消费者等公众心目中的形象,间接地宣传了企业产品的质量,具有广告效应。

(二)、对国家来说,纳税筹划好处更多。

1、它有利于实现国家依法治税的目标。

第一,可以保障国家的权益。一国经济主体纳税筹划水平的高低,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该国纳税人税收意识的强弱和税收制度的完善程度。

第二,可以保障企业的权益。依法治税不但是要保护国家的权益,而且还要保护企业的权益,即纳税人的权利(在2002年6月份新颁布《税收征收征管法》及2002年10月15日生效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更加强调了这点),这样才能真正称得上是公正的法律。企业税收筹划有利于防止各种扰乱税收秩序的事情的发生,有助于纠正税务机关的错误行为,从而可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它有利于国家一定时期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

税收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必然工具,如果企业能够遵守国家的税收政策甚至符合政策意图,那么国家的宏观调控措施就能得以顺利实施,宏观调控的目的也能顺利地实现;否则国家的宏观调控措施就不能得到贯彻实施,宏观调控目的也难以实现。许多税收优惠政策的制订就反映了国家在一定时期宏观调控的政策意图。企业税收筹划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税收优惠政策为依据进行的,它在为企业节省税款的同时,也是贯彻实施国家的宏观调控目标的过程。

如果所有有必要进行税收筹划的企业都进行筹划的话,那么可以想象,国家的宏观调控目的就能顺利地实现。

3、从长远看,它有可能增加国家税收收入。

企业税收筹划服务例9

[DOI] 10.13939/ki.zgsc.2015.03.076

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学术界开始普遍关注纳税筹划问题,并直接推动国内各企业实施应用纳税筹划。各企业的财务管理经历了由以生产为主导的粗放型管理方式过渡到以预算为导向的财务结算监督、再到现在以效益为导向的资金集中管理发展历程,但对所得税纳税筹划的认识不够深刻,对纳税筹划的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

1 提高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意识的重要意义

企业所得税是我国主体税种,其征税对象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纳税筹划又称税务筹划、税收筹划,指“纳税人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且遵守现行税法及其他法规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法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政策,调整、安排和筹划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优化选择纳税方案,以节约税收成本,实现企业价值或股东价值最大化”(参见百度百科“纳税筹划”词条内容)。随着我国税收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发展,各企业逐步建立了现代化企业构架,实行现代化管理制度,纳税筹划逐步成为各行业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1.1 企业纳税筹划应有正确的税收观念

纳税筹划通常被企业误解为想办法偷税漏税,但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作为纳税主体也开始参与到纳税筹划方式及其应用的研究中,同时也注意到偷逃税款属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刑法中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从企业发展长远考虑,应该划清纳税筹划与偷逃税款之间的界限,树立正确的税收观念[1]。

1.2 企业所得税有足够大的筹划空间

企业想要维持良好的经营状态,离不开对企业所得税进行科学核算。包括确认各项收入、扣除费用和各种成本归集的分摊。对其进行纳税筹划,可综合考虑财政、税法及财务会计制度中的各类税项规定,同时可参考国家或地方政府实时颁布的各类优惠政策,由此国内企业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具有足够大的筹划空间,可以结合企业自身发展目标选择设置相对完善的所得税纳税筹划方式。

1.3 山西晋通邮电实业有限公司基本概况

晋通邮电实业公司是一家专门为通信运营商提供通信设备维护服务、具备现代化企业构架和现代化管理体系的高技术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拥有固定资产13000余万元,自上而下分为省公司、地市分公司及区县维护中心三级。自2000年成立至今,企业规模逐步壮大,其业务类型主要包括维护业务、信息化业务、工程业务和物业管理四类业务。随着新税法的颁布实施,晋通邮电公司可参考国内各行业企业的各类常规所得税纳税统筹方式,从组织形式、销售收入、扣除项目金额、税收政策优惠等诸多方面入手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从而更好的提升企业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拉动企业的综合盈利水平。

2 现行税法制度下国内企业纳税筹划的主要方式

2.1 以分公司组织形式实现纳税筹划

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中的纳税筹划,对现代大型集团公司选择组织形式是非常重要的,设立分支机构是分公司还是子公司也是一种重要的投资方式。由于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同,纳税的方式也不同,分公司与母公司的所得要合并纳税,在分公司亏损或母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盈亏不平衡时,可得到盈亏互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而设立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法律上与总公司视为两个主体;在纳税方面,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主体承担纳税义务,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其他税收,一方的亏损额不能抵减另一方同期的纳税所得额,企业得不到合并纳税的好处。

既然新税法中基本纳税单位是公司法人,即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机构。言外之意,只要将设立在不同地区的子公司设立为分公司,就可以取消其独立纳税资格,而转由总公司汇总纳税,在这一流程机制下,各分公司之间就可以根据公司内部需要通过协调成本费用和收入均摊实现整体税负缩小。晋通邮电公司目前自上而下分为省公司、地市分公司及区县维护中心等三级组织架构,已经取得了整体减轻税负的作用。

2.2 通过控制销售收入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

根据新税法相关规定,减少本期应纳税所得可通过推迟应纳税所得来实现,进而推迟或减少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晋通邮电公司而言,主要依靠销售通信设备类产品、通信设备维护服务类产品、开发软件系统服务类产品、通信工程施工类服务产品、物业管理服务类产品等多种产品类型获取主要业务收入。因此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运转的前提下,适当延迟各项销售收入的实现期限,并在业务扩展投资类型上,适度提高免税收入或低税收入的业务类型,比如选择购买国债等业务。

2.3 通过控制扣除项目金额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

第一,根据不同种类成本费用特点进行分摊筹划。对于可以选择分摊期限的成本费用,比如摊销无形资产,考虑到税法只规定了其最短摊销期限,可以在不违反法规的前提下对分摊期限进行灵活选择,提高整体纳税筹划水平。对于可以选择分摊方法的成本费用,可结合所在行业的年度经营水平进行优化选择。具体说来,在盈利年度,应通过改变分摊方式尽快使成本费用得到分摊,使成本费用的的抵税作用尽早发挥,推迟利润实现,从而推迟履行所得税纳税义务;在亏损年度,应通过改变分摊方式将成本费用从不能得到税前弥补的年度转到可以得到税前弥补的年度。最大限度发挥成本费用的抵税作用。在享受税收政策的年度内,应通过改变分摊方式避免优惠政策抵消成本费用的抵税作用。

第二,不同的项目类型,根据新税法将获取不同的税收减免政策。因此企业应优先考虑以股权投资方式去投资未上市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项目。同时还应在项目建设中注意购置具有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的专业型设备,最大限度争取在项目扣除金额上符合新税法的减免政策。由此,晋通邮电公司可在业务范围和业务种类上进行统筹优化,找出维护业务、信息化业务、工程业务和物业管理四类业务中符合上述减免政策的业务成分进行定向经营投资,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第三,通过设计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法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根据税法和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同的税率条件下,灵活采取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法将对企业纳税筹划起到不同效果。具体说来,实行累进税率的条件下可以采用直线摊销法进行固定资产折旧,实行比例税率的条件下,可采用加速折旧法进行固定资产折旧,在使用期限内尽量快速补偿固定资产成本,进而实现延期纳税。在这一点上,晋通邮电公司在维护业务、信息化业务、工程业务和物业管理上可根据具体税率调整固定资产折旧策略,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2.4 通过利用国家地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

税收优惠政策是税收政策的主要组成部分,税收优惠主要分为报批类税收优惠和备案类税收优惠,报批类税收优惠是指应由税务机关审批的税收优惠项目,备案类税收优惠是指取消审批手续的税收优惠项目和不需要税收机关审批的税收优惠项目。是对一些特定的对象、纳税人或企业给予的税收鼓励和照顾措施,以此鼓励企业进行投资生产。然而企业经营者通过合理筹划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合理避税[3]。

3 提高山西晋通邮电企业纳税筹划的有效措施

3.1 推行集团政策型纳税筹划方案

首先公司应深入研究税收理论、税收制度以及相关政策的变动。在维护业务、信息化业务、工程业务和物业管理等各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进程中,应综合利用各类信息渠道及时获取当前经济政策中各行业相关纳税筹划的政策措施变化。

3.2 推行优惠型纳税筹划方案

优惠型纳税筹划方案是企业发展过程中通过利用税收的优惠政策制定出有利于自身发挥的筹划方案。由于通信设备服务企业涉及的优惠政策较多,所以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好这些优惠政策,做好纳税筹划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资金的利用率,保障企业资金稳定高效运行。

3.3 推行节税型纳税筹划方案

投资是一个企业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是企业不断向前发展的资金保障和物质前提,然而企业在投资过程中,选择合适的方案显得至关重要。首先要对投资的行业、投资方式等进行理智的选择,做到投资效益最大化,同时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其次,要牢牢贯彻、履行国家产业政策,选择有利的行业进行投资,不能盲目避税,要按照税法支持的项目进行投资选择,以免偷税漏税。最后,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要选择合理的费用分摊等方法进行科学核算,达到降低税收的目的。在租赁业务中也要进行合理筹划,由于通信设备服务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资产租赁使用项目,所以要深入了解税法的规定,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筹划,在融资租赁中还要考虑是采用直接购买租赁、转租、回租还是杠杆租赁,同时要考虑对通信设备服务企业整体效益的影响[4]。

4 结论

鉴于我国特殊的税制结构和税法政策,企业所得税是国内各行业企业的主要税负之一。所得税纳税筹划不仅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盈利水平、合理高效利用各项资金的有效手段。目前,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已逐步成为各行各业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具体筹划措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企业各项投资项目的生产运营销售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对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因而,各行业企业应从组织形式、销售收入、扣除项目金额、税收政策优惠等方面入手,结合现阶段我国新颁布实施的税法政策及相关标准,综合筹划协调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在保证合法经营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调整并找到最佳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案。

参考文献:

[1]鹿丽,王龙康.浅谈新税法下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J]. 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100-103.

[2]李建英.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案择优决策探析[J].山东经济,2009(6):90-93.

[3]刘少飞.煤炭企业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J].煤炭经济研究,2011(8):87-89.

[4]沈红.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探讨[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3(7):58-59.

企业税收筹划服务例10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01

一、引言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以提升自身价值,税收支出作为企业的价值减项之一,其筹划管理逐渐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视。我国税收筹划虽然发展时间较短,但在短暂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单一税负最低、税后利润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三个阶段。由于以单一税负最低与税后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税收筹划活动经常与企业的其他运营管理活动产生矛盾,不利于企业长远价值的提升,而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税收筹划则能够实现税收筹划活动与业务管理的有效融合,利于企业长远价值目标的实现。因此,我国税收筹划逐渐过渡至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导向的税收筹划高级阶段。

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税收筹划要求企业将税收筹划内嵌于日常的运营管理中,而目前,渠道管理已经成为企业提升运营能力的重要途径,它是指企业为实现公司分销目的而对渠道进行协调规划,以确保渠道成员间密切协作的一种活动,最终谋求渠道成员共同体长远利益的最大化,企业税收便形成于渠道的一系列连续性管理环节中。因此,这要求企业必须结合所在渠道的具体状况、税收环境以及企业的战略诉求等,将税收筹划内嵌于渠道管理活动中,重构有利于渠道长期价值提升的税收筹划方案。

二、基于渠道管理的税收筹划概念重构

基于渠道管理的税收筹划应当服从企业的价值管理需求,企业的价值管理并不仅仅包括财务衡量指标,它还包括客户服务、内部运营管理、学习和成长等方面,如产品质量、服务态度、生产流程、组织结构等。因此,基于渠道的税收筹划不仅需要考虑税收以及财务、金融等各种技术,更需要和渠道关系管理相结合,它的评价指标也不能仅仅局限在财务方面,更不能局限在税负简单降低的目标层面。而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企业应当充分发挥渠道成员的相对专业优势,利用外部力量来完成自身的非增值作业,这要求基于渠道的税收筹划的组织边界应当超越单一个体层面。另外,由于渠道的成员关系随着市场竞争的变化而变化,具有动态性特征,这要求基于渠道管理的税收筹划也必须具有动态性特征。

正因为如此,基于渠道管理的税收筹划可以界定为企业通过自身作业流程再造、组织架构重构以及渠道成员企业之间的战略合作,利用现代化的网络、通信技术,保持整个渠道的同步运转,运用法律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的优惠政策、结合财务、金融知识,对渠道内的税负事项进行整体筹划、从而实现渠道长期税后收益最大化前提下的企业长期税后收益最大化的一项持续性、动态性筹划过程。

三、基于渠道管理的税收筹划体系重构

基于渠道管理的税收筹划包括内部渠道的税收筹划和外部渠道的税收筹划。内部渠道主要指企业的生产渠道,而外部渠道主要指营销渠道和采购渠道,企业应当在各个渠道的各个环节中,以渠道价值的可持续增长为目标导向,将企业在产品设计、生产、销售等各类经济业务中所涉及的税种及其计税依据、适用税率等作为渠道价值管理的重要统筹内容,优化企业内外部渠道关系。

1.采购渠道税收筹划体系重构。采购渠道的税收筹划是指基于更先进的采购渠道管理模式诸如VMI模式等,通过与供应商战略伙伴关系的建立与采购组织架构的重构等,并适当选择进货渠道及其起点与物资采购时点,建立符合企业战略采购利益的筹划体系。

传统的采购活动一般由企业的采购职能部门完成,为增强企业的采购渠道专业化管理能力,企业可以设置专门的采购公司,此时,采购模式的确定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税负水平。若采取代购模式,采购公司将缴纳采购服务提成5%的营业税,并通过损益核算,为公司带来25%的所得税优惠;若采取买断式采购方式,企业将缴纳采购服务增值17%的增值税,此时将涉及服务提成与采购加价比例的权衡,若不考虑其他因素,加价比例应当低于服务费提成比例的4/17。

2.生产渠道税收筹划体系重构。生产渠道的税收筹划是指企业通过生产业务流程再造,外包并不增值的生产作业,整合自身与渠道其他成员之间的研发活动,实现生产渠道成本与税负降低的有效平衡。

企业在进行业务外包时,不能仅考虑外包所带来的自身生产成本的降低,而应当权衡考虑双方的成本、税负水平是否低于外包前双方整体的成本、税负水平,如此才能建立利益关系稳定、质量持续改善的外包同盟。企业研发业务的税收筹划也应当统筹渠道整体成员的业务关系,尤其是渠道内核心企业,应当主动承担其渠道的研发中心责任,从而对整个渠道形成强有力的支撑。核心企业可以通过设立专业的研发公司负责自身的研发创新,同时可以与渠道内其他企业建立合作研发关系,既可以解决渠道弱势企业技术与财务困境,也可建立起自身更加稳定、持续发展的渠道合作关系。

3.营销渠道税收筹划体系重构。营销渠道的税收筹划是指企业通过渠道内组织架构的重构,营销方式的转变,营销费用在渠道成员间的合理分配等活动进行税收筹划,实现渠道价值最大化与税负降低的合理均衡。企业可以通过设立专业的营销公司,并采取合适的销售模式,通过VMI模式等建立与大客户的无缝连接,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利益共享机制,将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用等在成员间进行较为合理的分配,统筹渠道成员的税负负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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