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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状况模板(10篇)

时间:2024-02-04 16:49:27

知识产权管理状况

知识产权管理状况例1

在全球知识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将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嵌人科技创新、技术产业化、技术贸易、投融资和战略与政策管理等多类活动当中,成为科学制定产业政策、规避知识产权风险、减少自主知识产权流失、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从源头上提高研发效率和创新质量、构筑市场竞争优势的有效途径。科研创新项目立项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某一技术领域长期以来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科研项目选择是否科学,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或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关系到科研项目本身的成败和有限的科技资源的配置效率。

一、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应当成为政府科研立项决策的重要依据

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不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查新检索,需要综合考量技术、法律、经济、市场等多方而的因素。在立项阶段,项目的知识产权的各个种类,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权、集成电路布图涉及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等都应当成为被研究和考虑的因素。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报告可以为项目初筛和立项管理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参考依据,并提出合理化对策建议,有效规避风险,提高重大科研项目的科技研发效率。

二、科研立项中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原则

科研项目立项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应当坚持“紧扣需求、分类评议、讲求实效”的原则。科研项目立项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除了需要建立知识产权评议专家库、建立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机构名录、提供知识产权评议资金等支撑保障,逐步建立健全科研立项中进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制度体系,确保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外,最关键是针对重大科研项目的知识产权评议需求,探索形成具有操作性的知识产权评议内容和方法,规范评议范围和程序,防控重大知识产权风险。针对具体申报项目的评议应该着眼于中微观层面,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深入的内容还包括创新启示及控制与预警。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报告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分析项目涉及领域的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对项目立项与未来知识产权布局策划提出建议;跟踪监测国内外研发进展与知识产权保护情况,需要时向项目负责人提出知识产权布局调整与风险规避建议。

三、科研立项中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研究现状

梁栋介绍了我国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机制的现状与问题;通过比较其它类型的政府行政模式,提出建立政府指导型评议模式的构想;详细阐述政府指导型评议的机制的目标模式。董婷文建议为规避政府投资风险,完善管理体制客观要求,应将知识产权评估纳入政府科研立项评估体系,作为政府科研立项的决策依据。李宇华着重了介绍立项涉及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主要内容及立项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报告的撰写,但其只侧重于项目技术的分析评议,缺少了项目负责人及单位的分析评议内容,缺少了项目组获得外来专利的分析评议内容等。

四、科研立项中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内容

(一)项目前期论文和知识产权的评议。主要从知识产权真实性、合法性、风险性和有效性等方面,对申报(负责)人、申报(承担)单位、具体申报项目的评议:项目负责人研究基础和研究能力的评议从项目负责人作为发明(设计)人的知识产权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以及权属纠纷情况进行评议。项目组成员、项目申请单位及合作单位的评议,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及其合作单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状况;是否在国外取得知识产权、是否存在知识产权权属纠纷等内容;评议项目组前期发表的论文、影响因子和被引情况等内容。(二)项目申报(承担)单位评议。主要对项目承担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状况和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进行评议,包括是否具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归口或专门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是否设立和落实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专门经费、是否具有较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权属状况等内容。(三)外来获得知识产权状况评议,包括知识产权是否为实际权利人或是否取得知识产权的合法处分权、知识产权是否合法有效、知识产权是否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办理了相应权利转移手续或合同登记事项、知识产权合同签订是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

知识产权管理状况例2

一、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性

1、知识产权是企业的利润源泉

传统经济需要大量资金、设备,有形资产起决定作用;而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信息已成为第一生产要素,知识、智力等无形资产起决定作用,企业的财富中心是知识和知识产权。蓝色巨人ibm2001年共获得3411项专利,其通过知识产权许可实施获得的权利金收入更是高达17亿美元,占ibm年度税前收益(81亿美元)的将近1/5,如果通过产品销售赚到相等的金额,则相当于额外销售出160亿美元的产品。微软也明确宣称,公司最主要的财富就是版权。可见,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企业,尤其是研发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利润源泉之一。

2、知识产权是企业的竞争优势

知识产权是累积、提升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工具。比如:吉利(gillette)透过专利分析,将刮胡刀核心技术申请了35项专利保护,成功筑起一道绵密的防护网,阻绝了竞争者的市场进入。此为成功结合专利管理与技术研发的典范。再如:英国最大的格兰素(glaxo)制药公司,在20世纪80年代以特效胃药雷尼替丁(zantal)每年为其带来10亿英镑的收入。1997年7月,当其在美国的专利到期后,不到半年时间,在全球的销售额急降33%。创建于1978年的格兰仕集团凭借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强化科研与技术,发展生产,在短短二十多年间一跃而成为国际知名品牌,被国内外媒体、专家誉为“格兰仕奇迹”。这些体现了知识产权使企业更具有竞争优势和市场表现。

3、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投资组合

对于新兴的公司而言,知识产权可能还是其获得风险资本青睐的一个重要筹码。拥有大量知识产权的企业可以利用知识产权融资,直接提高企业现有知识产权的收益。如今年第二届专利周,全国范围内共成交项目178项,成交金额人民币54.8亿元,美元1200万。另有300项技术达成意向,意向成交额5.1亿元。如此高额的成交量表明,企业可以凭借专利授权、转让、合作等手段来赚取利润。

二、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现状

我国已成为全球制造中心,但技术、资本和市场仍处于,特别是很多企业存在“有制造无创造、有创造无产权”的现象,这种状况直接导致众多企业在此次经济危机的突袭下应对无措,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作,甚至是破产倒闭。我国很多企业在知识产权的日常管理和经营中存在种种问题,并且对发达国家利用知识产权优势形成合围的策略仍缺乏应有的冷静和思考,没有充分注意到自身自主知识产权缺乏的潜在危机,也没有充分认识到在新的竞争环境下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战略选择。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很少设置专门知识产权部门,安排知识产权专职人员处理知识产权相关事务,忽视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企业一直在短期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急功近利,不愿在核心技术领域投资,进行自主研发,更没有及时地将技术专利化、将专利标准化、将标准许可化;核心技术和关键元器件还依赖于进口,然后再进行重复组装、走仿制老路,产品技术含量低、缺乏市场竞争力。资金、技术的严重不足,导致自主知识产权缺乏。总之,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运作情况堪忧。

三、经济危机下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应对

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战略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经济危机的震荡将给企业带来严峻的考验,企业将经历其发展进程中的“冬天”。企业要想破除此次危机的魔咒并成功实现飞跃发展,就必须对企业本身进行战略性调整,其中,知识产权战略的调整更是迫在眉睫。

1、及时梳理企业知识产权状况

由于我国企业长期以来的粗放式经营,企业对于知识产权管理较为混乱。在经济危机中企业一般都会减少投资,节约开支。所以,企业可以利用空隙,对企业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系统的梳理,从而能够全面掌握自身的知识产权现状,诸如企业商标、专利、著作权拥有状况、保护程度;企业知识产权的申请和管理状况、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等。

2、建立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其有效的运转有赖于科学的管理体制,这就需要企业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企业在上述梳理自身知识产权状况的基础上,根据管理需要,设置相应规模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大型企业可以仿照ibm、松下等国际知名企业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分类处理所有与企业业务有关的知识产权事务,如专利、商标、著作权、布图设计保护、商业秘密及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事务。中小企业可以依其规模成立适合其企业发展的知识产权办公室或者配备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

同时,企业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一系列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包括:(1)与其相适应的专项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诸如专利管理、商标管理、著作权管理、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等。(2)应知识产权研发和利用需要,企业必须制定一套内部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合同管理制度,如企业员工关于智力成果归属、员工的保密义务、相关人员的竟业禁止义务以及员工奖惩制度等、对外许可使用、转让相关知识产权的合同管理制度等;(3)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对企业自己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具有较高的知识产权意识和知识产权管理的能力;(4)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奖励制度;(5)研发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3、制定规范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制度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是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可以使企业明确企业知识产权的发展方向,确立如何利用知识产权为企业创造财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包括人力资源战略、信息战略、申请战略、管理战略、经营战略、诉讼战略、保护战略、涉外战略等。

4、积极运用专利保护战略

专利是集技术、经济、法律三位于一体的产物,企业专利战略在企业发展中有其独到的功能和作用,是企业其他任何战略或规划不能替代的。在前述梳理企业知识产权现状的基础上,企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适合的专利战略模式。技术和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企业适合进攻性专利战略,企业积极主动地将开发出来的技术及时申请专利并取得专利权,利用专利权保护手段抢占和垄断市场。而技术和经济实力比较薄弱的企业适合防御型专利战略,即采取打破市场垄断格局,改善竞争被动地位。

5、积极实施企业商标战略

由于商标注册申请的周期较长,现阶段企业在梳理企业知识产权状况和确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基础上,积极进行企业商标注册申请,以便在金融危机缓解的时候,正好使用已注册的商标进行企业经营。此番经济危机的来袭,已经使企业认识到沿海大部分企业的破产倒闭是其“低价策略”和“贴牌”战略的恶果,因此必须积极实施商标的国际化经营战略,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品牌。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真正实现对国外市场的渗透并最终取得国际市场竞争优势。

6、妥善保护企业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可见秘密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因此企业应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明确企业商业秘密的内容,确定商业秘密的等级;落实保密措施;与商业秘密接触人或潜在接触人订立商业秘密协议;制止商业秘密侵害行为等。

7、积极进行知识产权维权

知识产权管理状况例3

一、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性

1、知识产权是企业的利润源泉

传统经济需要大量资金、设备,有形资产起决定作用;而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信息已成为第一生产要素,知识、智力等无形资产起决定作用,企业的财富中心是知识和知识产权。蓝色巨人ibm2001年共获得3411项专利,其通过知识产权许可实施获得的权利金收入更是高达17亿美元,占ibm年度税前收益(81亿美元)的将近1/5,如果通过产品销售赚到相等的金额,则相当于额外销售出160亿美元的产品。微软也明确宣称,公司最主要的财富就是版权。可见,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企业,尤其是研发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利润源泉之一。

2、知识产权是企业的竞争优势

知识产权是累积、提升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工具。比如:吉利(gillette)透过专利分析,将刮胡刀核心技术申请了35项专利保护,成功筑起一道绵密的防护网,阻绝了竞争者的市场进入。此为成功结合专利管理与技术研发的典范。再如:英国最大的格兰素(glaxo)制药公司,在20世纪80年代以特效胃药雷尼替丁(zantal)每年为其带来10亿英镑的收入。1997年7月,当其在美国的专利到期后,不到半年时间,在全球的销售额急降33%。创建于1978年的格兰仕集团凭借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强化科研与技术,发展生产,在短短二十多年间一跃而成为国际知名品牌,被国内外媒体、专家誉为“格兰仕奇迹”。这些体现了知识产权使企业更具有竞争优势和市场表现。

3、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投资组合

对于新兴的公司而言,知识产权可能还是其获得风险资本青睐的一个重要筹码。拥有大量知识产权的企业可以利用知识产权融资,直接提高企业现有知识产权的收益。如今年第二届专利周,全国范围内共成交项目178项,成交金额人民币54.8亿元,美元1200万。另有300项技术达成意向,意向成交额5.1亿元。如此高额的成交量表明,企业可以凭借专利授权、转让、合作等手段来赚取利润。

二、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现状

我国已成为全球制造中心,但技术、资本和市场仍处于,特别是很多企业存在“有制造无创造、有创造无产权”的现象,这种状况直接导致众多企业在此次经济危机的突袭下应对无措,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作,甚至是破产倒闭。我国很多企业在知识产权的日常管理和经营中存在种种问题,并且对发达国家利用知识产权优势形成合围的策略仍缺乏应有的冷静和思考,没有充分注意到自身自主知识产权缺乏的潜在危机,也没有充分认识到在新的竞争环境下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战略选择。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很少设置专门知识产权部门,安排知识产权专职人员处理知识产权相关事务,忽视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企业一直在短期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急功近利,不愿在核心技术领域投资,进行自主研发,更没有及时地将技术专利化、将专利标准化、将标准许可化;核心技术和关键元器件还依赖于进口,然后再进行重复组装、走仿制老路,产品技术含量低、缺乏市场竞争力。资金、技术的严重不足,导致自主知识产权缺乏。总之,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运作情况堪忧。

三、经济危机下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应对

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战略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经济危机的震荡将给企业带来严峻的考验,企业将经历其发展进程中的“冬天”。企业要想破除此次危机的魔咒并成功实现飞跃发展,就必须对企业本身进行战略性调整,其中,知识产权战略的调整更是迫在眉睫。

1、及时梳理企业知识产权状况

由于我国企业长期以来的粗放式经营,企业对于知识产权管理较为混乱。在经济危机中企业一般都会减少投资,节约开支。所以,企业可以利用空隙,对企业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系统的梳理,从而能够全面掌握自身的知识产权现状,诸如企业商标、专利、著作权拥有状况、保护程度;企业知识产权的申请和管理状况、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等。

2、建立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其有效的运转有赖于科学的管理体制,这就需要企业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企业在上述梳理自身知识产权状况的基础上,根据管理需要,设置相应规模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大型企业可以仿照ibm、松下等国际知名企业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分类处理所有与企业业务有关的知识产权事务,如专利、商标、著作权、布图设计保护、商业秘密及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事务。中小企业可以依其规模成立适合其企业发展的知识产权办公室或者配备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

同时,企业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一系列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包括:(1)与其相适应的专项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诸如专利管理、商标管理、著作权管理、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等。(2)应知识产权研发和利用需要,企业必须制定一套内部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合同管理制度,如企业员工关于智力成果归属、员工的保密义务、相关人员的竟业禁止义务以及员工奖惩制度等、对外许可使用、转让相关知识产权的合同管理制度等;(3)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对企业自己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具有较高的知识产权意识和知识产权管理的能力;(4)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奖励制度;(5)研发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3、制定规范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制度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是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可以使企业明确企业知识产权的发展方向,确立如何利用知识产权为企业创造财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包括人力资源战略、信息战略、申请战略、管理战略、经营战略、诉讼战略、保护战略、涉外战略等。

4、积极运用专利保护战略

专利是集技术、经济、法律三位于一体的产物,企业专利战略在企业发展中有其独到的功能和作用,是企业其他任何战略或规划不能替代的。在前述梳理企业知识产权现状的基础上,企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适合的专利战略模式。技术和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企业适合进攻性专利战略,企业积极主动地将开发出来的技术及时申请专利并取得专利权,利用专利权保护手段抢占和垄断市场。而技术和经济实力比较薄弱的企业适合防御型专利战略,即采取打破市场垄断格局,改善竞争被动地位。

5、积极实施企业商标战略

由于商标注册申请的周期较长,现阶段企业在梳理企业知识产权状况和确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基础上,积极进行企业商标注册申请,以便在金融危机缓解的时候,正好使用已注册的商标进行企业经营。此番经济危机的来袭,已经使企业认识到沿海大部分企业的破产倒闭是其“低价策略”和“贴牌”战略的恶果,因此必须积极实施商标的国际化经营战略,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品牌。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真正实现对国外市场的渗透并最终取得国际市场竞争优势。

6、妥善保护企业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可见秘密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因此企业应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明确企业商业秘密的内容,确定商业秘密的等级;落实保密措施;与商业秘密接触人或潜在接触人订立商业秘密协议;制止商业秘密侵害行为等。

7、积极进行知识产权维权

知识产权管理状况例4

关键词:我国;体育用品企业:知识产权

Key words: China;sporting goods businesses;intellectual property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34-0107-02

0引言

近年来,我国地区的体育用品业异军突起,以一种集团优势傲视群雄。由于有资金、人才和技术等优势,呈现出起点高、精品多、投资大、形象好的特点。我国的本土体育用品企业,有像红双喜、回力这样的老名牌,有全世界性价比最高的飞鹰赛艇、闻名全国的浩沙泳装和健身服饰这样的新名牌,有新风凰徽霓虹这样的高技术产品,有富阳山乡生产的最便宜的羽毛球拍,也有许多像耐搏人造草坪这样质优价宜、市场前景看好的新产品制造企业。尤其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更是促使我国本土体育用品企业跨越式的发展。正当此时,席卷全球的经济危机导致全球经济的衰退,我国的各个产业也即将处在危及之中,我国的本土体育用品业也难以逃脱。如何在经济危机中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并进一步将企业作大作强,运用知识产权战略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1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定义

一般说来,所谓战略是指重大的、带有全局性的或决定全局的谋划,从管理学上理解的知识产权战略是指研究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制度的特性和功能去寻求市场竞争中的有利地位。笔者认为:知识产权战略的实质就是研究和利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保护智力劳动成果、承认知识产权是私权这一制度安排,从战略的高度制定运用这个制度特征和功能来实现本利益集团收益最大化或其资源优化配置的策略或政策。

2我国本土体育用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具体内容

2.1 清理本企业现有的知识产权状况在目前的我国体育用品行业市场环境中,尽管本土企业已经有了长足发展,但要想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战略,首先是摸清自己的家底,了解自己的知识产权拥有情况并进行清理,为企业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提供基础支持。清查统计企业现有的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资源;分类整理企业现有知识产权资源,制成清单,并定期更新;把现有的知识产权与企业的业务一一对应,分析自己的优势和弱势:评估现有知识产权是否覆盖了企业的核心的业务、技术或品牌;清查是否存在遗漏的知识产权保护:评估目前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形式是否是最优设计。

2.2 分析体育用品业知识产权状况针对体育用品行业内的竞争对手,展开整个行业的专利和商标的竞争性调查,分析整个行业中的知识产权占有状况和布局情况,并找出本企业在行业中具有领先地位的知识产权,以及与其他竞争对手住在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方面的差距所在。在我国范围内调查主要竞争对手的专利数量和专利布局状况,分析本企业在行业中的专利地位:调查主要竞争对手的商标数量和商标使用状况,分析本企业与同业企业在商标使用策略上的差异。

2.3 制定本土体育用品企业知识战略方案对于体育用品行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方案中主要是有关专利、商标和商业秘密的保护。首先要制定本土体育用品企业专利组合的战略规划。根据目前的竞争态势和将来的远景规划,结合企业的技术能力、经济实力和整体战略,进行专利组合的战略发展规划。制定快速累积本企业专利数量的策略,包括专利激励、专利收购等策略措施,建立提升本企业专利质量的措施,包括专利筛选机制的建立等;发掘本企业潜在的专利,控制企业专利经营的法律风险,包括专利申请文件的质量风险控制等;淘汰不必要的专利,将专利维持费用节约下来支持创新活动,进行专利稽核,根据专利的不同价值,开展分类管理,提高专利效益。其次要设计最优的商标战略方案,使企业能够有效保护现有的核心品牌,发掘具有潜在价值的品牌标识,实现商标价值的最大化。在品牌设计时贯彻商标的法律风险管理与商业策略运用,制定商标使用的规范,消除企业商标使用的无序或混乱,建立清晰统一的商标标识系统,预防不当使用注册商标的法律风险。第三,建立完善周密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显得至关重要。对商业秘密进行极有效的识别,并进行有效的信息保存,建立安全有效的商业秘密利用机制,建立严密的行政与物理管制措施,保护商业秘密的安全,避免企业外部人员(比如参观者、客户)带走公司的商业秘密,通过合同约定企业内外员工的商业秘密保护义务,向企业员工强调商业秘密的观念和做法,对于离职的员工,开展商业秘密的保护。

2.4 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和知识产权战略的执行机制结合企业的实际需要,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专利奖酬办法、技术揭露办法、商业秘密管理办法、员工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办法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章,保障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确立体育用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职责和职能,界定企业与员工的知识产权权属关系与利益分配,保障知识产权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协调合作,透过制度设计激励员工创新的积极性,透过制度设计保护公司的核心利益。在制定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基础上,根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管理职能的特点,结合知识产权战略的各个环节,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制度执行,进行全方位的流程管理设计、职能责任设定和信息机制设计。设计公司专利申请筛选等专利工作的操作程序,加强公司(及其发明人等)与专利或商标人的沟通,设计公司知识产权利用的指南,建立专利数据库和商标数据库,以支持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保存员工的知识、经验或技术,成为公司掌控的资产,定期跟踪公司知识产权维持状况,控制知识产权经营的成本支出。

2.5 加强对从业人员知识产权素质的敏育培训,提升知识产权意识高素质的从业人员是对体育用品企业的有力支撑,也是对体育用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保护的有力保障。加强对体育用品企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针对企业的技术研发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市场营销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决策领导人员等领导和员工不同的背景和职责岗位,制定出不同的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培训方案,提升从业人员的知识产权素养,激励其创新意识,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从而对企业的知识产权创新和保护起到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王敏,王钊,郝红忠.我国体育用品品牌竞争力分析[J].体育科技文献通报,2007,(I).

知识产权管理状况例5

(二)基于年度报告的现状分析1.总体情况如图3所示,2004年至2013年重庆市披露知识产权信息的上市公司基本呈逐年增加的趋势,由2004年的24家上升到2013年的32家。但由于每年的上市公司数量不相同,因此笔者将每年披露知识产权信息的上市公司数量除以当年上市公司总数,得出披露知识产权信息的上市公司比重。从图3中可以看出,2004年至2013年重庆市披露知识产权信息的上市公司比重呈波动状发展,可见近十年发展,重庆市上市公司知识产权信息披露总体状况并未有较大改观,上市公司知识产权信息披露积极性不强,知识产权信息披露显示出随意性。2.依披露内容的统计为了了解重庆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具体知识产权信息披露的趋势变化,笔者对重庆市上市公司2004年至2013年年报中披露的各项知识产权信息的具体内容进行了统计。分别统计披露专利拥有量与申请量的上市公司数、披露商标拥有量与申请量的上市公司数、披露著作权拥有量的上市公司数,且分别计算各项统计指标占当年上市公司总数之比重以了解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知识产权信息的具体情况。从统计结果中可以看出,2006年之前重庆市上市公司披露的知识产权信息只有著作权拥有量,直到2007年才有1家上市公司对专利申请量进行披露。2007年之后,每年均有半数以上的上市公司对著作权拥有量进行披露,但其余四项知识产权信息的披露量都没有超过上市公司总数的三成。而2013年各项指标的披露状况相比2011、2012年都有所减少。由此可知,与在招股说明书中的披露状况不同,上市公司在年报中对著作权拥有量的披露量高于其他4项指标,但从年报中披露的关于著作权的内容来看,多数为上市公司所购买的管理软件或财务软件,而不是由上市公司依托智力创造所得的成果,不能构成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不具重大影响。而对于2013年的披露量较前两年有所降低的情况看,重庆市上市公司对披露知识产权信息的积极性仍不强,呈现出波动状态。3.依行业的统计为了探讨行业间上市公司知识产权信息披露的状况,并且为确保研究的时效性与有效性,笔者专门截取了2011年、2012年、2013年3年的年度报告作为研究对象,探求在年度报告中各行业的知识产权信息披露状况。统计结果与基于招股说明书的行业间知识产权信息披露状况相同,即医药、生物制品制造业的知识产权信息披露水平明显优于其他行业,并且各行业均注重对著作权拥有量的披露。不仅如此,从统计结果来看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业和邮政业、采掘业和其他行业除了披露著作权拥有量之外,几乎无其他知识产权信息体现于年度报告中;虽然医药、生物制品制造业的披露状况相较于其他行业良好,但2012年和2013年的披露水平较2011年有所退步;2013年整体披露状况较差,商标拥有量和商标申请量均未有一家上市公司进行披露。其中原因为:①医药、生物制品制造业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同时此类企业多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而且多处于初创阶段,专利作为体现企业研发实力的证明,一定程度上能够表明其拥有较强的创新实力,创业板市场对该类信息要求高于其他板块市场;②重庆市上市公司整体知识产权发展水平不高,竞争力较弱,区域创新能力不强,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缺失等原因导致上市公司对知识产权信息披露的重要意义认识不清,缺乏对该类信息的披露动力。

二、结语

知识产权管理状况例6

二、知识产权质押风险评价体系的建立

目前,金融机构内部应建立和完善自有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评价体系。建立此风险评价体系,要考虑到知识产权以下几个方面:资产价值的评估,项目现行运作的情况,权属的调查,可行性市场的预测前景,运用与在先权利冲突的风险检测等等。一个企业的经营成果管理的团队,如果是生产型企业,还要考虑产品生产对环境产生的影响等诸多因素,这是知识产权项目现行运作情况考察需要考虑的因素。可行性市场前景预测方面同样也有很多因素需要考虑,比如新产品的市场调查就很重要。至于知识产权项目权属关系,我们着重需要调查的,调查具体内容包括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状态,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及其变更登记情况、年费缴纳情况等等。知识产权的法律因素很多,譬如:权利的法律状态及剩余法定保护期限、以往许可和转让的情况等;知识产权的技术因素,譬如:技术先进性、创新性、成熟度、实用性;关于知识产权项目的资产价值评估,主要是考虑到这3大因素,即:知识产权的法律因素,知识产权的技术因素,知识产权的经济因素。对于以上涉及的因素考虑的越全面,风险评价体系就制定的越详细,就更加能够客观真实地评价抵押融资的知识产权风险的或高或低。按照评价的风险高低,低风险的知识产权项目则可以进入抵押融资的环节;高风险的知识产权项目,降低其融资额度、缩短融资期限或不予融资。

三、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信贷风险控制制度

1、设置贷款申请条件

银行对贷款的申请条件要提高,对于企业向银行贷款,银行要提出几个基本的条件:营业执照办理的时间,企业处于盈利还是亏损状态,权利的归属等。对于专利质押融资的企业,商业银行还可以要求企业专利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申请贷款:如为发明专利,现有有效期不少于8年;如为实用新型专利,现有有效期不少于4年,至少已实施2年、具有盈利能力的专利。

2、通过贷款用途、期限、质押率、额度等规定授信条件

除了以上的贷款的申请条件,银行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还应提出授信条件。就其贷款的用途来说,贷款的用途不能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及违法经营,不能用于证券、期货、股本权益性投资,仅仅限于生产经营的正常资金需求。就其贷款的期限也应做出规定: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年,通常较短,最长不超过3年,且不得办理延长期的。对于知识产权的质押,规定了质押率,不同的专利权,质押率是不同的,专利权我们常见的有:普通商标的专利权,驰名商标专用权等,例如发明专利权授信额是不超过评估值的25%。另外贷款数额是有规定的,数值是1000万元以内。

知识产权管理状况例7

中图分类号 D92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6)170-0143-01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从企业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人事管理等方面都涉及到知识产权,每个环节出错都会影响企业的后续发展。最近苹果和佰利公司引发的手机外观设计侵权案件也引起了大家的关注,这一事件也再次提醒了更多企业,如果要在知识产权竞争中获得优势,必须加强对知识产权风险的管控,规避不必要的风险。

1 研发过程中的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控对策

研发活动是企业推出新产品获取市场竞争优势的基础环节,在研发项目的立项、研发路线的确定、研究成果的保护等不同阶段都涉及到知识产权风险[1]。

1)项目立项前的技术检索。在企业制定技术开发项目前,首先要做的就是针对立项项目进行专利信息检索,检索的内容应该包括国内外所有的现有相关技术,在充分了解他人的研究成果基础上再确定企业的立项的项目。通过信息检索一方面可以有效避免企业的重复劳动,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检索企业可以有效避免其他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壁垒,规避今后的侵权风险,这一点也是最重要的。

2)持续跟踪与分析竞争对手的专利情报。虽然企业在项目立项前进行了检索,但是从产品立项开始后,每天都有新的专利被授予专利权,不同时间所检索的内容和信息可能会有不同,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产品开发过程中需要不断跟踪和分析竞争对手的专利信息,及时避免产品的重复开发或者造成专利侵权[2]。

3)及时申请知识产权成果。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无论是专利权、商标权还是著作权,一旦获得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企业研发的成果没有申请知识产权的保护,企业不仅会浪费人力物力,反而会有被竞争反咬一口的可能。因此,项目研发获得新成果时,应及时将新的技术成果申请专利。在申请专利时,我们可以采取集中申请策略、分散申请策略、收费站策略或者潜艇战策略。

2 采购过程中的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控对策

企业在采购过程会遇到众多方面的知识产权风险,比如采购产品的知识产权情况、采购信息的管理、采购合同等环节,这些环节中,如果知识产权的权属不明确或者知识产权事项未做明确规定,一旦出现权属纠纷,给企业带来的将会是巨大的经济损失。

2.1 分析供货方知识产权情况

在企业进行产品采购时,首先要调查供货方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是否规范,特别是对所采购的产品的知识产权的权属情况进行判别和认定。如果所属的产品有知识产权,还需要核验该知识产权是否在保护的有效期内,供货方是否是权利的所属人;如果其不是权利的真正拥有者,则需要企业提供真正权利人许可或者授权的证明文件;如果不能明确其知识产权归属的,还需要对该权利进行检索分析,以免造成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2 在采购合同中约束知识产权相关事项

企业在制定采购合同时,应该明确双方知识产权的权利和义务。在起草采购合同时,无论供货方是否有所购买产品或者技术的知识产权权属证明,都要要求供货方保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者如果发生相应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供货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此来避免或者降低企业侵权的风险。

3 生产过程中的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控对策

在企业生产过程中,我们会遇到自主生产和协同生产两种情形,每种情形我们所考虑的知识产权风险点都不一样。

1)在自主生产流程中,很多企业认为在生产过程中不会有知识产权风险存在,但是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开发和研究出来的新产品、新工艺等需要进行及时保护,并且应该在企业生产记录中做详细的说明和记录。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研究成果被他们窃取,另一方面可以充分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2)在协同生产流程中,企业需要防范订做的产品是否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加工前要弄清该产品和零部件的知识产权权属状况,同时要在合同中对协同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权利和义务做出明确的界定。

4 销售过程中的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控对策

企业在贸易过程中必需要注意产品销售前和销售后两个重要环节中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风险。

1)在产品销售前,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该对类似产品的知识状况进行分析和调查。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只有充分了解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状况,才能避免商品上市后有的知识产权风险。如果分析调查出有知识产权相关风险存在,应该及时提出风险管控措施,及时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如果分析调查出没有知识产权相关风险存在,在此时应该做出详细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以免收到其他竞争对手的模仿和抄袭。

2)在产品在销售后,企业还应该建立产品销售市场监控机制。通过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和营销团队,监控同类产品的市场情况,通过产品信息会、展览会、各类媒体广告、网络等多种途径收集同类产品来源信息。一旦发现同类产品涉嫌侵犯公司的知识产权,应进行重点信息收集,掌握对方侵权证据,积极采取维权措施,确保侵权行为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处理[3]。

5 人力资源中的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控对策

人才是企业中最重要的资源,人员的入职和离职也是企业的常态,在知识产权管理过程中,涉及企业知识产权的人员应该是企业重点的管理对象。如果企业的人员在离职时,泄露企业的商业机密,这对企业来说就会造成重大的损失。因此,在企业招聘员工时,首先应该注重员工的知识产权合同条款,约定员工在工作中的知识产权保密事项和泄密后所要承担的一系列后果;其次在员工入职后要注重企业知识产权教育培训,让新进员工尽快了解相关知识产权流程,尽快适应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最后,在企业员工离职时还要签订工作限定协议,对企业员工进行约束,防止核心机密被竞争对手所利用。

6 结论

知识产权不仅是企业核心资产,还是竞争手段,现在企业的竞争战场已从“真实的”商品世界转入到“虚拟”或“潜在”的场所,即早在商品和服务提供之前,围绕知识产权的竞争已经开展[4]。因此,在知识产权经济激烈竞争的时代,知识产权的风险规避自然也必不可少,在企业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人事管理等方面,哪个企业风险管控措施做的越好,哪个企业就会更有机会在知识产权的竞争中获得胜利。

参考文献

[1]唐恒,朱宇,金玉成,等.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管控[J].企业管理,2007(10):74-76.

知识产权管理状况例8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所确定的重大专项的知识产权管理。本规定所称知识产权,是指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技术秘密。

第三条组织和参与重大专项实施的部门和单位应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重大专项实施全过程,掌握知识产权动态,保护科技创新成果,明晰知识产权权利和义务,促进知识产权应用和扩散,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第二章知识产权管理职责

第四条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以下简称“三部门”)作为重大专项实施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政策,对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知识产权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监督检查各重大专项的知识产权工作落实情况。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相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有效运用专业人才和信息资源优势,加强对重大专项知识产权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服务。

第五条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在专项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重大专项知识产权工作:

(一)制定符合本重大专项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

(二)制定和落实本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措施;

(三)建立知识产权工作体系,落实有关保障条件;

(四)对重大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运用等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建立重大专项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重大专项知识产权预警机制;

(六)推动和组织实施标准战略,研究提出相关标准中的知识产权政策。

各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应当设立专门岗位、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本重大专项知识产权工作。

重大专项领导小组和牵头组织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委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对本重大专项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决策提供咨询和服务。

第六条重大专项专职技术责任人带领总体组,负责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分析,提出技术方向和集成方案设计中的知识产权策略建议,对成果产业化可能产生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预测评估并提出对策建议,对项目(课题)的知识产权工作予以技术指导。

各重大专项总体组应当有知识产权专家或指定专家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工作。

第七条项目(课题)责任单位针对项目(课题)任务应履行以下知识产权管理义务:

(一)提出项目(课题)知识产权目标,并纳入项目(课题)合同管理;

(二)制定项目(课题)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计划与流程,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研究开发、产业化的全过程;

(三)指定专人具体负责项目(课题)知识产权工作,根据需要委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对项目(课题)知识产权工作提供咨询和服务;

(四)组织项目(课题)参与人员参加知识产权培训,保证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的知识产权知识;

(五)履行本规定提出的各项知识产权管理义务,履行信息登记和报告义务,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的运用。各项目(课题)知识产权工作实行项目(课题)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课题)组长负责制。因未履行本规定提出的义务,造成知识产权流失或其他损失的,由重大专项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单位根据本规定追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课题)组长的相应责任。

第八条参与项目(课题)实施的研究和管理人员应当提高知识产权意识,遵守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协助做好相关知识产权工作。

因违反相关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重大专项实施过程中,应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战略咨询、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强重大专项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战略,促进重大专项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的应用和扩散。

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利益和委托人利益。

第三章重大专项实施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管理

第十条牵头组织单位在编制五年实施计划时,应当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对本重大专项重点领域的国内外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分析,分析结果作为制定五年实施计划、年度计划、项目(课题)申报指南等的重要参考。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知识产权分析内容包括本重大专项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分布和保护态势、主要国家和地区同行业的关键技术及其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对我国相关产业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影响、本重大专项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知识产权对策等。

第十一条项目(课题)申报单位提交申请材料时,应提交本领域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状况分析,内容包括分析的目标、检索方式和路径、知识产权现状和主要权利人分布、本单位相关的知识产权状况、项目(课题)的主要知识产权目标和风险应对策略及其对产业的影响等。

项目(课题)申报单位拟在研究开发中使用或购买他人的知识产权时,应当在申请材料中作出说明。

牵头组织单位对项目(课题)申报单位的知识产权状况分析内容进行抽查论证。项目(课题)申报单位的知识产权状况分析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项目(课题)申报资格。

第十二条牵头组织单位应把知识产权作为立项评审的独立评价指标,合理确定其在整个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权重。牵头组织单位应聘请知识产权专家参加评审,并根据需要委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对同一项目(课题)申请者的知识产权目标及其可行性进行汇总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对批准立项的项目(课题),牵头组织单位和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应当在任务合同书中明确约定知识产权任务和目标。

对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项目(课题),各参与单位应当就研究开发任务分工和知识产权归属及利益分配签订协议。

第十四条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在签订子课题或委托协作开发协议时,应当在协议中明确各自的知识产权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责任单位应密切跟踪相关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及技术标准发展动态,据此按照有关程序对项目(课题)的研究策略及知识产权措施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因知识产权受他人制约等情况而无法实现项目(课题)目标,需对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等进行重大调整的,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应及时报牵头组织单位批准。项目(课题)责任单位未进行知识产权跟踪分析或对分析结果故意隐瞒不报造成预期目标无法实现的,由重大专项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改正、缓拨项目经费、终止项目合同、追回已拨经费、取消承担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资格等处理。

牵头组织单位发现本重大专项所涉及的领域发生重大知识产权事件,对重大专项实施带来重大风险的,应当及时进行分析评估,制定对策,调整布局,并按规定报批。

第十六条各重大专项应当建立本领域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作为重大专项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向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开放使用。鼓励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和其他机构开发的与本领域密切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纳入重大专项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市场机制向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开放使用。

第十七条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在提交阶段报告和验收申请报告中应根据要求报送知识产权信息,内容包括知识产权类别、申请号和授权(登记)号、申请日和授权(登记)日、权利人、权利状态等。

第十八条牵头组织单位应定期对本重大专项申请和获取的知识产权总体情况进行评估分析,跟踪比较国内外发展态势,研究提出下一阶段知识产权策略。

第十九条在三部门、重大专项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的监测评估中,应当对各重大专项知识产权战略制定情况、项目(课题)评审知识产权工作落实情况、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制度建设情况、项目(课题)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管理状况、项目(课题)知识产权目标完成情况、所取得知识产权的维护、转化和运用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做出评估判断,提出对策建议。

第二十条知识产权情况是重大专项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

项目(课题)验收报告应包含知识产权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成果再开发和产业化前景预测。未完成任务合同书约定的知识产权目标的,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应当予以说明。

牵头组织单位进行项目(课题)验收评价时,应当以任务合同书所约定的知识产权目标和考核指标为依据,对项目(课题)知识产权任务和目标完成、保护及运用情况做出明确评价。

三部门组织的验收中,各重大专项应当对本重大专项知识产权任务完成情况、对产业发展的影响等予以说明。

第二十一条参与重大专项实施的各主体在进行知识产权分析、知识产权评估、项目(课题)知识产权验收等环节,应当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业务指导作用。

第四章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保护

第二十二条重大专项产生的知识产权,其权利归属按照下列原则分配: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属于国家,项目(课题)责任单位有免费使用的权利。

(二)除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授权项目(课题)责任单位依法取得,为了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无偿实施,也可以许可他人有偿实施或者无偿实施。

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应当根据上述原则对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做出明确约定。

属于国家所有的知识产权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牵头组织单位或其指定机构对属于国家所有的知识产权负有保护、管理和运用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子课题或协作开发形成的知识产权的归属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在签订子课题或协作开发任务合同时,应当告知子课题和协作开发任务的承担单位国家对该项目(课题)知识产权所拥有的权利。上述合同内容与国家保留的权利相冲突的,不影响国家行使相关权利。

第二十四条论文、学术报告等发表、前,项目(课题)责任单位要进行审查和登记,涉及到应当申请专利的技术内容,在提出专利申请前不得发表、公布或向他人泄漏。未经批准发表、或向他人泄漏,使研究成果无法获得专利保护的,由重大专项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追究直接责任人、项目(课题)组长、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对项目(课题)产生的科技成果,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应当根据科技成果特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选择申请专利权、申请植物新品种权、进行著作权登记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作为技术秘密等适当方式予以保护。

对于应当申请知识产权并有国际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应当在优先权期限内申请国外专利权或者其他知识产权。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不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或者不采取其它保护措施时,牵头组织单位认为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的,应书面督促项目(课题)责任单位采取相应的措施,在其仍不采取保护措施的情况下,牵头组织单位可以自行申请知识产权或者采取其他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二十六条对作为技术秘密予以保护的科技成果,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应当明确界定、标识予以保护的技术信息及其载体,采取保密措施,与可能接触该技术秘密的科技人员和其他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人员因调离、退休等原因离开单位的,仍负有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离开单位前应当将实验记录、材料、样品、产品、装备和图纸、计算机软件等全部技术资料交所在单位。

第二十七条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应当对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的发明人、设计人或创作者予以奖励。被授予专利权的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应当依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或创作者予以奖励。

第二十八条权利人拟放弃重大专项产生或购买的知识产权的,应当进行评估,并报牵头组织单位备案。未经评估放弃知识产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权利失效的,由重大专项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对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改进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可以在项目(课题)知识产权事务经费中列支知识产权保护、维护、维权、评估等事务费。

项目(课题)验收结题后,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应当根据需要对重大专项产生的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持等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第五章 知识产权的转移和运用

第三十条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知识产权权利人应积极推动重大专项产生的知识产权的转移和运用,加快知识产权的商品化、产业化。

第三十一条重大专项产生的知识产权信息,在不影响知识产权保护、国家秘密和技术秘密保护的前提下,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应当广泛予以传播。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被许可人或受让人就项目(课题)产生的科技成果申请知识产权、进行发表或转让的,应当注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助”。

第三十二条鼓励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将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纳入国家标准,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第三十三条重大专项产生的知识产权,应当首先在境内实施。许可他人实施的,一般应当采取非独占许可的方式。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报牵头组织单位审批。牵头组织单位为企业的,应报专项领导小组组长单位审批。

(一)向境内机构或个人转让或许可其独占实施;

(二)向境外组织或个人转让或许可的;

(三)因并购等原因致使权利人发生变更的。

向境外组织或个人转让或许可的,经批准后,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执行。

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主体为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或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重大专项产生的知识产权,各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应当首先保证其它项目(课题)责任单位为了重大专项实施目的的使用。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为了重大专项研究开发目的,需要集成使用其它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实施重大专项产生和购买的知识产权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许可其免费使用;为了重大专项科技成果产业化目的使用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按照平等、合理、无歧视原则许可其实施。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为了研究开发目的而获得许可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时,应当在许可协议中约定许可方有义务按照平等、合理、无歧视原则授予项目(课题)责任单位为了产业化目的的使用。

第三十五条对重大专项产生和购买的属于项目(课题)责任单位的知识产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牵头组织单位可以依据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要求项目(课题)责任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许可他人实施;项目(课题)责任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许可的,牵头组织单位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使用,允许指定单位一定时期内有偿或者无偿实施:

(一)为了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需要;

(二)对产业发展具有共性、关键作用需要推广应用;

(三)为了维护公共健康需要推广应用;

(四)对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具有重大影响需要推广应用。

获得指定实施的单位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取得有偿实施许可的,应当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商定合理的使用费。

第三十六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实施重大专项产生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强制许可或者非自愿许可。

第三十七条项目(课题)责任单位许可或转让重大专项产生的知识产权时,应当告知被许可人或受让人国家拥有的权利。许可和转让协议不得影响国家行使相关权利。

第三十八条鼓励项目(课题)责任单位以科技成果产业化为目标,按照产业链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通过交叉许可、建立知识产权分享机制等方式,加速科技成果在产业领域应用、转移和扩散,为产业和社会发展提供完整的技术支撑和知识产权保障。

知识产权管理状况例9

1.未尽到市场准入前资格审查的管理义务

在市场管理者未尽到审查经营者资格的管理义务的情况下,虽然市场管理者可能根本不清楚经营场所内存在侵权行为,即其不存在对侵权事实明知或故意视而不见的情形,但是因其无法提供直接销售侵权产品的商户的资料,进而导致权利人无法追究直接销售者的侵权责任。因此,市场管理者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此种侵权责任的性质,目前并没有法律规定予以明确界定。部分人认为,市场管理者应视为销售者承担直接侵权责任。笔者认为,就如前文所说,此种观点实为不妥。市场管理者并没有实际销售侵权商品,其过错仅限于未尽到一定管理义务,而非权利所遭受损害的直接造成者。倘若直接将市场管理者视为销售者承担直接侵权责任,那么市场管理者将丧失向直接销售商的追偿权,这对市场管理者是不公平的。实际上,结合市场管理者负有管理义务这一特征,故而可将此种侵权责任界定为因管理职责而产生的补充责任。在市场管理者承担该补充责任后,其可以就自己已经支付的赔偿额向实际侵权人予以追偿。

2.未尽到日常巡查的管理义务

市场管理者应当建立完善的日常巡查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对市场经营场所进行巡查管理,以保证及时发现侵权行为的存在,从而降低权利人的利益损失。倘若市场管理者未尽到巡查义务,导致其应当发现但却未发现侵权行为,例如权利人的商标具有极高的知名度,此时市场管理者主观上应当知道市场内实际经营者存在销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产品的行为,但其仍然为商户提供场地等实质性帮助,故而其应构成间接侵权,应当与直接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3.未尽到明知侵权后而积极补救的管理义务

通常情况下,权利人首先会书面通知市场管理者有关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事宜。如果市场管理者在收到权利人的通知后,并未采取必要措施及时制止侵权行为,从而导致侵权行为继续延续,而损害后果也进一步扩大。此时,市场管理者明知市场内商户存在侵权行为,仍然为其提供场地等实质性帮助,也已构成间接侵权,应当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直接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二、市场管理者避免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措施

在假冒商品的侵权活动愈演愈烈的社会背景下,市场管理者应着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能够及时、完全履行所负有的管理义务。从目前情况来看,市场管理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出发,从而做到有效避免实际经营者带来的知识产权侵权索赔。

1.市场管理者

应建立商品知识产权及其法律状态审查制度,对可能引发纠纷商品的知识产权法律状态进行提前审查、检索。即在进入市场之前,市场管理者可以要求他们提供知识产权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如接受第三方授权经营的,可要求其提供有效的授权文件;如确实不能提供的,则可要求其提供所售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

2.市场管理者

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实际经营者通告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信息,同时对在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动态监控,保障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3.市场管理者

应与实际经营者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约定因实际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导致市场管理受到损失的,实际经营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且与其约定有权要求其停止销售涉嫌侵权的商品。

4.接到投诉时

市场管理者应当及时处理,及时要求实际经营者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或者及时制止实际经营者的侵权行为。

知识产权管理状况例10

关键词: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现状;发展建设;研究

Key words: university;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management status;development construction;research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34-0225-03

0 引言

2010年11月5日,国务院总理在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知识产权制度是尊重创造性劳动和激励创新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建设法治国家和诚信社会的重要内容。建设创新型国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坚定不移地保护知识产权”。高校作为我国知识和创新的源头,具备雄厚的科研实力,是我国知识人才最集中、科研实力最雄厚、科技成果最丰富的机构之一,研究如何在日常的科研活动中管理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自己的科研成果,是值得高校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认真探讨并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1 知识产权发展简要历程

知识产权是人们依法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享有的权利。至今为止人们普遍认为世界上第一部建立现代专利制度的法律是英国1624年制定的《垄断法》,被称为“现代专利法之始”,其确定的基本原则至今仍被许多国家采用。1984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历时5年,先后历经25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进行了表决,并获得通过,标志着我国专利制度的诞生。

2 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现状研究

近些年,随着教育部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和国务院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等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出台,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逐步完善,专利申请量已经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2003年全国高校申请三种类型专利的总数达到10217件,比前一年多了72%,其中授权3390件,比前一年多了98%;2005年底全国高校历史累计专利申请量为76828件,其中发明专利50340件,占总数的65.5%[1]。但由于我国高校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时间较短,不够规范,加上高校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为薄弱以及不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高校整体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还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2.1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 虽然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已经20多年了,但是高校师生对知识产权的认识还是不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很薄弱。大部分高校教师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主要表现在“重有形资产,轻无形资产;重科学研究成果,轻知识产权保护”。一般情况下不少老师关注的仅仅是自己申请的课题是不是能够被批准,这一课题能获得多少的资助,对于其它知识产权问题,一般只是觉得签个合同就可以了,对相关成果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并不仔细。另一方面,高校教师在科研过程中还存在“忽视立项查新、急于低头干活;忽视技术保密,急于;忽视专利申请,乐于技术鉴定”的现象,造成了大量科研成果未能及时形成知识产权。

2.2 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不健全 体制是观念的产物。由于我们缺乏上述观念意识,不容易将知识产权管理落实到制度上。1999年教育部3号令第16条规定:“高校应建立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构。”但是,直到现在为止还是有不少的高校并未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现在依然是科研处在完成高校的知识产权工作,并未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据相关资料显示,全国仅仅36.4%的高校设置了知识产权办公室或者在学校科研处下设专利科[2]。科技处承担着日常的项目申报、基地管理、成果报奖等工作,任务繁重,在此情况下再试图兼顾好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还有一种情况,在涉及到知识产权管理上高校设立了多个部门,例如技术转移中心、专利成果管理办公室、科技园等,没有理顺好机构的设置,职能出现重复的现象,权责没有规定的更加明确。事实上,知识产权管理比科研管理的业务范畴要大很多,所以,仅仅将其看成是科研管理的组成部分是不正确的,归属科技处的知识产权管理通常只是注重了成果管理,没有对上中下游进行统筹考虑,这样就会造成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只关乎申请专利,不容易搞好实质性、全过程的产权管理。

2.3 政策导向和激励制度有偏差 政策的核心问题是如何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的问题。目前高校科研人员的工资待遇、住房问题以及其它福利等主要收入和职称挂钩,而与职称挂钩的主要是看申报的项目数、发表的论文数、出版的著作数和科研奖励的级别,而这些利益的获得很少与专利技术挂钩,严重影响了科研人员申请和从事专利工作的积极性。因此,在专利技术申报及后期转化等方面,应尽快制订一套足以调动高校教师积极性的政策和措施,以确保能够从中受益。

2.4 知识产权流失严重 市场经济的不断繁荣在某种程度上促使人们更加重视科学技术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全国范围内的人才争夺也越演越烈,高校是科研技术的前沿阵地和人才培养的基地,具有频繁的人员流动性,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知识产权流失。首先,如果不能做好对科研人员的约束,相关工作人员频繁的跳槽或者兼职,都会造成技术和信息的流失;其次是科研项目完成后,全部实验报告、实验记录等原始技术资料由于管理不当,而导致相关信息的流失;最后是在学术交流和合作项目中的保密意识比较差,使自己的技术被公开,使自己成果的独创性和新颖性都流失了。对于这些方面的知识产权流失,大部分高校没有相应的保密制度和保密措施,技术秘密处于随意流动的无序状态,学校利益受到侵害,有时候知识产权在某一环节流失后,权利人很久之后才了解详情,这样就不容易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

2.5 知识产权专项基金不足 我们在缴纳了相关费用(申请费、费和保护费等)之后才能获得专利、保护专利,相对而言,申请国外专利(PCT)的费用会更多一些。现在,还有不少的高校未设置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基金。发明人在申请专利时,基本上都是课题组或者个人支付费用。这样,如果课题经费不多,或者是没有项目经费,发明人就不能顺利地申请专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调查发现:高校中由于没有足够的资金缴纳因年费而放弃专利权的有33%,这比工业企业多了20%。因为没有相关经费的支持,使得一些本该申请专利的新技术、新成果丧失新颖性而不能得到专利保护。

3 加快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建议

3.1 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通过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情况我们可以发现,没有强烈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是导致其它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所以,我们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一个重中之重就是加强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高校的领导层,若想不断的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让大家了解更多的其它相关知识,就要做好相关的培训工作,召开专题会议;高校科技管理层需要直接进行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的具体操作工作,这就要求对他们进行知识产权制度的体系化培训,让他们更加了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高校教工和科研人员,需要以讲座的形式加强对其相关知识的宣传,使它们能够更好的学习和研究对于自己研究课题相关部分或者其感兴趣的部分。

3.2 健全合理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因为知识产权制度具有科学化、专业化和体系化的特点,因此需要由专业人员对其管理,逐渐建立健全场所、人员、经费三落实和管理人员专业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我们可以从国外大学的成功中总结出相关的经验,再结合我国具体的实际状况,建立两层结构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上设“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全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由校各职能部门领导组成,主管科学研究的副校长任责任人。下设“知识产权办公室”( 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管理人员和必要的设备、经费),将其作为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并具体负责知识产权的日常维护工作[3],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需要遵循统一的知识产权政策,尽最大努力保护学校的整体利益,集中管理知识产权的申请、许可、转化等,获得知识产权后,学校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要管理好知识产权的使用等事务。

3.3 建立有效的激励政策和科研业绩评价体系 首先,改善我国高校长时间以来的“重成果鉴定、重报奖、重论文、轻专利、轻商业秘密”情况。其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奖励政策,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实施。对于专利转化实施的,从转化实施所得的净收入中拿出一些来奖励发明人及对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3.4 强化人员流动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一方面,订立协议保护知识产权,高校和本校教工订立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协议,从而更好地保护教工流动过程中知识产权不流失。例如,与在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订立保密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不允许他们将在校期间获知的技术秘密等带到工作单位;与掌握技术秘密的科研人员签订协议,明确规定他们不允许将在本校工作期间的职务知识产权带到公司企业直接进行转化。另一方面,如果在人员流动过程中,变相将属于高校的知识产权带走并以个人名义使用或者成果转化,学校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3.5 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基金 1999年教育部有规定:高校应拨出专款,或从技术实施收益中拿出一些,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基金,以此作为支持补贴专利申请、维持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有关费用。通过设立专项基金,使得一些具有较好前景的科技成果不会因为经费的原因,不能适时地申请专利、授权和维护,可以改变专利的申请与放弃由申请人来决定的局面。笔者单位大连交通大学设立了《大连交通大学知识产权专项基金》,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申请费、维持费等方面分别给予了5000元-1000元不同的资助,极大地鼓励了科研教师的积极性,专利申请量每年以20%的比例递增,而且发明专利数量递增的更为明显。

4 主要结论

近些年来,知识产权工作已经成为高校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高校在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同时,也逐渐意识到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尚在起步阶段,在科研成果管理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和高校专利战略的实施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总理曾提出“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可见,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中,高校必须制定好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规划,完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整体素质,加强多领域的合作,促成成果转化。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