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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模板(10篇)

时间:2024-01-05 15:02:53

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

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例1

成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机关工会、人事劳资部、安监部及各企业相应部门制定出相关管理办法,设专(兼)职业卫生负责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不断改善有害作业场所,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

2职业病防治管理经费投入

企业必须投入一定的经费,主要用于防护设施的配置、维护和更新,个人防护用品配置与维护,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督、监测与评价,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的培训,职业病人诊断与管理,工伤保险等方面工作。

3职业卫生基础管理

1)企业职业卫生主管人员应加强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管理,建立工业卫生档案,对每一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应建立健康卡片。

2)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应日常监测,督促加强通风,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定期组织演练。

3)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

4)对产生较严重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文字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标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危害、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提醒作业人员或进入现场的其他人员注意。

4职业健康监护及职业病诊断

4.1职业健康监护的类型职业健康监护分为上岗前检查、在岗期间定期检查、离岗时检查、离岗后医学随访和应急健康检查五类。

4.1.1上岗前检查上岗前健康检查的主要目的是发现有无职业禁忌证,建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基础健康档案。上岗前健康检查均为强制性职业健康检查,应在开始从事有害作业前完成。

4.1.2在岗期间定期健康检查长期从事规定的并需要开展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应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或劳动者的其他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发现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通过动态观察劳动者群体健康变化,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

4.1.3离岗时健康检查劳动者在准备调离或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岗位前,应进行离岗时健康检查;主要目的是确定其在停止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时的健康状况。

4.1.4 离岗后医学随访检查如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具有慢性健康影响,或发病有较长的潜伏期,在脱离接触后仍有可能发生职业病,需进行医学随访检查;随访时间的长短应根据有害因素致病的流行病学及临床特点、劳动者从事该作业的时间长短、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浓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4.1.5应急检查当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及时组织健康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和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确定危害因素,为急救和治疗提供依据,控制职业病危害的继续蔓延和发展。

4.2疑似职业病人及职业病人的管理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疑似职业病人及职业病人全部调离原有害作业环境,疑似职业病人及职业病人均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病诊断,所有职业病人的诊断结果统一由取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

5职业病危害因素监督、监测

监测工作由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定期对工作场所中的粉尘浓度、噪声及毒物进行监测;对粉尘浓度、噪声及毒物浓度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作出评价,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采取相应整改措施;从事监测工作的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监测,监测点覆盖率达100%,对监测人员应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

6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和效果评价

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建、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预评价报告,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7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管理

1)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对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环境采取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溶度(强度)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2)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管理,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用品。

8职业病防治措施

职业病防治要从致病源头抓起,必须采取措施,使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允许的范围内。

8.1粉尘防治通过工艺改革和技术革新,降低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这是消除粉尘危害的根本途径;湿式作业,可防止粉尘飞扬,降低环境粉尘浓度;加强通风及抽风措施,常在密闭、半密闭发尘源的基础上,采用局部抽出式机械通风,将工作面的含尘空气抽出,并可同时采用局部送入式机械通风,将新鲜空气送入工作面;将发尘源密闭,对产生粉尘的设备,尽可能密闭,并与排风结合,经除尘处理后再排入大气;加强个人防护:接尘工人应戴符合职业卫生标准的防尘口罩,并定期更换滤膜。维修管理:对防护设施定期检查、定期维修。

8.2噪声、毒物的防治在噪声超标的作业场所设立噪声隔离室,减少职工暴露在噪声中的时间,在工艺、设备的技术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职业危害因素,选取有减振等环保型措施的工艺设备,减少使用噪声污染大的设备;加强个人防护,戴防护耳塞;存在毒物的作业场所加强通风等防护措施,加强个人防护,戴好防毒面具。

9放射防护管理工作

建立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及责任制,对放射源进一步完善检查管理台账,加大日常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从事放射源的作业工人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例2

各在建工程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加强职工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设置安全管理科为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职工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在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情况。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在施工现场配置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一旦发现职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对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向施工人员提供相关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信息。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隐瞒或欺骗。按“三级教育”的原则对职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职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职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位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一、接触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加强水泥等易扬尘的材料的存放处、使用处的扬尘防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在易扬尘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2、个人防护措施:落实相关岗位的持证上岗,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扬尘防护口罩,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工人作业场所的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检查个人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每月不少于一次,并指导施工作业人员减少扬尘的操作方法和技巧。

二、电焊工尘肺、眼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为电焊工提供通风良好的操作空间。2、个人防护措施: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佩戴有害

气体防护口罩、眼睛防护罩,杜绝违章作业,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工人作业场所的通风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8小时工作制,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三、直接操作振动机械引起的手臂振动病 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2、个人防护措施:机械操作工要持证上岗,提供振动机械

防护手套,采取延长换班休息时间,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警示标志的悬挂,工人持证上岗,防震手套佩戴,工作时间不超时等情况。

四、油漆工、粉刷工接触有机材料散发不良气体引起的中毒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加强作业区的通风排气措施。

2、个人防护措施:相关工种持证上岗,给作业人员提供防护口罩,采取轮流作业,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良好通风,工人持证上岗,佩戴口罩,工作时间不超时,并指导提高中毒事故中职工救人与自救的能力。

五、接触噪声引起的职业性耳聋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对噪音大的机械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减少噪音污染。

2、个人防护措施:为施工操作人员提供劳动防护耳塞,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降噪音措施,工人佩戴防护耳塞,工作时间不超时。

六、长期超时、超强度地工作,精神长期过度紧张造成相应职业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减小工人劳动强度,为职工提供良好的生活、休息、娱乐场所,加强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

2、个人防护措施:不盲目抢工期,即使抢工期也必须安排充足的人员能够按时换班作业,采取8小时作业换班制度,及时发放工人工资,

稳定工人情绪。

3、检查措施:工人劳动强度适宜,文明施工,工作时间不超时,工人工资发放情况。

七、高温中暑的预防控制措施:

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例3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因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导致的疾病。在石化生产企业中,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质的情况,直接威胁着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因此,要充分认识职业病危害的严重性,高度重视并大力加强对职业卫生的管理,积极有效地做好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工作,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石化企业职业病防治现状及存在问题

作为国有大型企业和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大多数石化企业对职工健康非常重视,对职业病的防治与管理一直做得非常到位。但是有些石化企业或多或少仍存在职业病危害性认识不足,管理缺失,防治不力的现象。主要表现如下:

1、领导重视不够,资金投入不到位。项目设计和建设时,缺少维护职业健康的有效措施,设计时缺少对“三废”治理,致使“三废”乱排乱放,或为了经济效益选择污染环境较重的工艺方案,缺少对于“三废”泄漏或是职业病暴发预防应急措施,各种健康工艺、健康材料使用较少。防治职业病和员工缺乏医疗保障,对职业病的监管人员缺少培训,有的是为了应付检查而设立该机构。

2、单位和个人对职业病的防治认识不足。由于职业病发展较缓慢,短时间内对身体的影响有限,所以职工对本职业具有那些职业病,有了疾病那些病是由于职业引起的,那些是自然老化引起的缺少明确认识。得了职业病后期隔离等治疗措施不力,对疾病后的状况缺少评估,调换工种的少,有的是以办理病退了之。对疾病后建档监护的少,各种防止职业病的措施不到位,对职工职业病知识的教育有限,缺少必要的组织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

3、对员工职业健康检查不够,存在迟报、瞒报、漏报职业病现象。有的企业不能按规定为员工提供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故意或无意识地不报、迟报、瞒报、漏报职业病现象。职业病的发病率、患病率和作业场所危害现状数据难以获得;对违反规定的现象,企业安监部门查处不严,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象。

二、应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要加强石化企业职业病防治与管理水平,需要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健全组织,完善制度,重视和强化职业病预防管理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组织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研究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以及实施方案;制定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和在岗期间以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要把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对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应急检查。对劳动者建立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按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从业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档案,当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要如实向劳动者无偿提供其本人的健康档案,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的结果要存入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中,要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由专门人员负责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对从事和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一个月对高毒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检测;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对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因素作警示说明。向职工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的,要提供中文说明书,同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以及中文警示说明。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以及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要提供中文说明书。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在设备及材料放置及使用处设立警示标识。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要设置公告栏,公布防治职业病的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治措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要在其醒目位置,设置中文警示说明和警示标识,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2、加强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企业意识,增强员工职业病防护能力

职业健康教育有利于企业领导、职工明确各自的职业健康方面的权利与义务,有利于职业健康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的顺利实施与严格执行。同时,职业健康教育对于提高企业负责人和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知识水平、职业病防护意识和能力、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形式多样形象生动的职业健康教育,使企业领导和职工掌握职业健康知识,了解职业卫生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会如何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如何运用法律维护本人权益。增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了解和认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急救能力,避免劳动者因职业健康知识的贫乏而遭受职业危害。

同时,通过职业健康教育可调动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通过宣传教育使职工主动规范自己的职业健康习惯,不仅可以保护自身健康,免遭职业病危害,而且对构建和谐社会、提高生活品质、提高生产力、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多具有很好的推动作用。还可以让劳动者了解和掌握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对劳动者实施保护的规定,了解所从事职业的潜在危害和应实施的保护措施,提高防治和预防职业病危害的意识和能力。使劳动者具备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从而不断促进职业健康工作的开展。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积极采取职业病防护控制措施

围绕预防、降低或者消除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减少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积极采用职业病防护的设施、装置、用品或措施,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以及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等。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劳动者接触各类危害因素,依法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环境和工作场所。积极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和材料,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同时,要加强设施防护、配备设施防护用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防护个人用品。

要定期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对用人单位的负责人要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使其掌握和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做好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职工开展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努力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监督和督促职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职业病防护个人用品。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位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把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例4

中图分类号:R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4(a)-0155-01

经济日益发展,但建设项目施工期的职业病防治却长期被遗忘,而保护施工期职工群体的职业卫生权利是必要的。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修正后,国家安监总局陆续颁布了47-51号等5个总局令,其中《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按照新法对建设项目施工的要求,做了相关规定。本文针对此,从评价方法、制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程分析等方面各方面论述如何做好施工期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1 评价方法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3]一般宜采用风险评估法、类比法、检查表分析法等,根据项目性质不同,可辅助使用工程分析法、经验法等。

2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建设项目施工期具有工期长短不一,项目施工工艺复杂等特点,这为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检测带来了诸多困难,以下列举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2.1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手传振动等。

化学因素:苯、甲苯、二甲苯、锰极其无机化合物、甲醛、石油沥青烟、其他粉尘、大理石粉尘、电焊烟尘、石灰石粉尘、水泥粉尘、矽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

2.2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施工期主要有土石方开挖、打桩、主体结构建设、装修、设备调试等。

噪声源有推土机、打桩机、电锯、破碎机、装载机、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机、吊车、升降机、运输车辆等;高温源有施工配套各类燃烧炉、锅炉、高温管道等;手传振动源有充气钻、振捣机等。

装修涂料和喷漆主要产生职业病危害为苯、甲苯、二甲苯、甲醛等,建筑及装饰易产生石油沥青烟、水泥粉尘、大理石粉尘、矽尘以及其他粉尘,车辆运输易产生扬尘,电焊作业易产生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等危害,坑道开挖和矿洞深掘应考虑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的窒息危害。

在评价建设项目施工期的职业病危害,应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一般宜采用类比法进行类比调查,对职工的暴露及接触水平进行分析,若不易找到类比对象,可从施工工艺着手,结合物料平衡和暴露因子进行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对于具有重大危害强度或浓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定期检测。

3 职业病危害防护分析

3.1 职业病防护设施及措施

3.1.1 防尘设施及措施

(1)使用商品砼,避免现场混凝土搅拌。

(2)尽可能进行湿式作业,避免产生大理石粉尘、矽尘和其他粉尘。

(3)车辆运输加盖篷布,禁止超载,清洗轮胎,避免产生扬尘。

(4)按时洒水,及时清理路面,避免产生二次扬尘。

(5)有条件的应在产粉尘作业处加装机械通风装置。

3.1.2 防噪声、高温设施及措施

(1)施工方应选用先进的施工设备。

(2)合理布置噪声源。

(3)合理安排噪声源工序。

(4)对重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5)高温作业处应设立警示牌、隔离区,有条件可加装保温套管。

3.1.3 防毒设施及措施

(1)个人配备口罩、防毒口罩等防护用品。

(2)设置警示牌。

(3)有条件的可加装机械通风装置。

3.2 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施工方应视劳动者数量设立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并制定相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加强职工职业健康监护和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档案管理工作,做好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

在职业卫生培训方面,应落实“三级培训”,监督职工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完善监理制度,对职业卫生方面违规现象,应整改到位。施工方应安排职业卫生专项经费,不得挪为他用。

4 结语

建设项目施工具有工期长短不一、工序繁复、监管薄弱、职工流动快等特点,需要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对施工方严格要求,加强监督,发挥监理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理职责。建议:(1)政府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应联合建设主管部门,加强监管,重点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宣讲;(2)建设单位可将施工期职业卫生防护要求纳入招标文件;(3)施工方、监理单位应与建设单位签订职业卫生责任承诺书,切实保护好施工劳动职工的身体健康;(4)对职业病危害严重施工场所,应委托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参考文献

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例5

1. 前言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正在快速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提高,这是人们对于职业危害问题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因为它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等方方面面的问题。联合国的一项人类发展报告中提到:目前,中国最瞩目、最显著、最具有挑战性的问题就是人类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我国目前受到严重的职业危害,社会发展已经处于一种至关重要的阶段,不断出现了很多各种各样的新问题、新情况,必须采取措施对职业危害进行有效的控制和降低,这已经成为一种势在必行的问题。本文针对中小企业职业危害进行了深入了研究,分析了中小企业职业危害的现状以及改善措施。

2. 中小企业职业危害的现状

在我国,超过50万个企业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职业危害,其中包括有毒有害品企业多达1600万个,超过2亿人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不同程度的接触。目前,大约有60万个职业病患者,不仅如此,我国每年正在以大约2万人的速度增长。在世界范围内,我国是最严重的受职业病危害国家之一,主要的特征为:巨大的病患人数、较高的发病率、较大的经济损失、较广的危害面,对我国劳动力资源可持续发展造成一种巨大的威胁,同时对于经济发展而言也是一种严重的制约。

3. 中小企业职业危害的原因

3.1过快的经济增长,没有足够的安全投入

近年来,我国经济正在快速的发展,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同时也改变了劳动用工制度。由于没有足够的经费支持,无法更新设备,导致防治职业病危害的技术相对落后。面对严峻的职业病形势,尤其是很多企业的防护、防尘工作想多落后,排毒系统以及通风设施等严重匮乏,因此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对劳动者的健康、安全产生了极大的危害。

3.2严重的职业病转移问题

目前,由境外向境内转移成为了我国职业危害的趋势,很多有害、有毒的工序以及工种逐渐向国内转移,因此形成了一种较为恶劣的工作环境,最终导致患职业病的工人数量不断上升,且逐渐趋于年轻化,有很多工人的劳动能力过早的丧失了。很多生产工艺和化学物质在国外是禁止生产和使用的,但是很多国内、外企业在国内进行大量的生产和使用,因此对劳动者的健康构成了严重的危害,比如石棉的生产。

3,3没有足够的安全监管力度

目前,我国还没有全面落实防治职业病的法律制度。政府监管的过程中,还没有理顺职业卫生监管体制,各部门之间没有健全的分工协作机制,同时没有足够的监督执法人员,设备和手段相对落后,没有畅通的信息渠道。很多地方政府仅关注经济的发展,没有严格的进行对企业的监管,一些严重污染的企业同样被引进,在源头上没有进行有效的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3.4从业人员素质偏低

管理劳动用工的过程相对混乱,对劳动者职业病的防治过程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自从改革开放,很多乡镇企业、工厂不断涌现,这些小规模的钢铁厂、煤窑厂、水泥厂等设备简陋,对于劳动者没有足够的安全保障。同时,这些短期合同工、农民工缺乏医疗保险,也不具备防范知识,导致其职业病的发病率居高不下。

4. 中小企业职业危害的改善措施

4.1完善法律法规

那些在国外禁止的生产工艺以及化学物质,在我国被生产和使用,对我国的劳动者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为此,国家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必须进行相应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尽快的颁布实施,通过立法将那些有害的工序和工种转移问题进行解决。其工作的重点是对乡镇企业劳动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安全问题进行彻底解决。

4.2加强预防为主

可预防性和不可逆性是职业病的突出特点,这就要求防治职业病应该以预防为主。根据调查研究显示,因为职业病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治理职业病需要的投入资金的比例是7:4,若采取预防措施其投入的资金与治理职业病损害需要的资金的比例是4:1。所以说,预防是对职业危害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

4.3加强监督执法力度

国家必须采取措施使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不断加强,使职业卫生标准体系得到健全和完善,对职业卫生的投入要相应增大,使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得到加强,对职业危害事故进行严肃查处。

5. 总结

职业危害现状对我国目前职业卫生管理的问题、社会现象以及经济发展特点等是一种真实的反映,因此必须从管理、社会、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采取措施,才能对职业危害进行有效的遏制。通过科学的、系统的管理则可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职业危害。

参考文献

[1]王善文,刘功智.企业职业危害综合评价和风险分级系统及其应用[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9(2).

[2]刘玉萍.企业职业危害成因分析及预防措施[J].科技信息,2008(19).

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例6

DOI:10.16640/ki.37-1222/t.2016.21.223

1 前言

核电站核岛安装工程属于劳动密集型工程,通过对防城港核电核岛安装工程的职业健康安全特点进行分析,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人数较多;(2)职业危害作业类型多,如探伤、焊接、保温、混凝土打孔等;(3)作业环境复杂,受限空间、交叉作业多;(4)高强度作业时间较长,受上游条件影响赶工已成常态;

(5)南方地域性气候,施工环境潮湿闷热。

综上所述,如不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必然会增加罹患职业病的几率。

2 核岛安装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风险识别

根据核岛安装工程的施工特点及地域特点,现对其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分析。

2.1 生产过程

操作工序:打磨、切割、焊接易患尘肺、电光性眼炎、电光性皮炎、噪声聋职业病;操作工序:包裹、填装、铆接 易患棉尘病、接触性皮炎职业病;操作工序:探伤易患慢性外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操作工序:打孔易患尘肺病

2.2 作业环境

各种作业各工种空间狭小、通风不畅易造成尘肺病、噪声聋、有毒有害物质中毒。

3 职业病防治体系的建立

3.1 制定完善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防城港项目部按照国家法规标准规范并结合实际建立了包括职业健康责任制度、培训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劳保防护制度以及应急预案在内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3.2 设置独立的监管组织机构

通过设置独立的监管组织机构从专业管理角度获取资源,按照相应规章制度的要求,全方位、全视角对项目职业健康进行管理。防城港项目部HSE管理室作为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主控部门,对职业病预防管理实施管控。

3.3 职业健康检查和档案管理

通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来排查和筛除职业病员工,主要包括岗前、岗中、离岗检查,对检查存在异常的积极采取医疗干预。

(1)岗前检查。对进场新员工进行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建立新员工职业健康档案,检查项目应满足职业健康检查相关规定,新员工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本工种工作。(2)岗中检查。所有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要按照职业健康检查周期要求进行检查。在岗期间检查一旦发现有职业禁忌症或者出现职业病的劳动者,立即禁止从事该工种作业。(3)离岗检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按照所从事的职业进行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离岗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存档、保管。

4 职业病预防措施

4.1 职业病的被动防护

(1)劳保防护用品的使用。为有效减轻职业危害,降低职业病发生率,首先需要配备专业的劳保防护用品,包括耳塞、口罩、工作服等一般劳保防护用品,主要使用对象为进入施工区域的所有人员;针对直接从事或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人员,还需要配备活性炭口罩、专业防护面罩等特殊防护用品。劳保防护用品的普遍使用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保护作业人员,减轻职业危害,但只是一种被动防护,不能从根本上消除职业危害因素。(2)危害因素的监测。监督检查人员需要定期借助专用仪表器具对核岛内各个区域内的噪声、粉尘浓度进行定量监测,当超出规定标准限值时及时预警并迅速采取干预措施。(3)作业时间管控。防城港核电项目位于华南沿海属于亚热带气候,每年夏季厂房内闷热潮湿,施工作业很容易引发中暑。为此防城港项目通过调整作息时间,适当延长正午休息时间,增强员工体质,降低患病风险。

4.2 职业病的主动预防

(1)工艺改进。为从根本上降低职业健康风险,减少职业危害因素,即从本质安全角度出发,通过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来取代落后的职业健康风险高的施工工艺,例如主管道焊接引入自动焊来取代人工焊接,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人员劳动强度,缩短了作业人员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时间,降低了作业人员患职业病的风险,同时提高了劳动效率也提升了产品质量。(2)加强通风。核岛内部较为封闭空间较为狭小,空气流动性差,为改善核岛作业区域内的空气质量,必须采取强制通风措施,例如设置排风扇、风机等排风设备,另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将正式通风系统和临时通风系统结合的方式来改善作业环境中的空气质量。(3)使用环保型材料。随着环境保护要求和标准的提高,核岛安装所使用的材料也必须符合节能环保要求,例如采购环保型油漆、环保型保温材料,从材料的源头上减少职业危害因素的产生。

4.3 职业健康文化建设

职业健康文化建设主要集中在职业健康的知识性、制度性和行为性建设等三个方面。(1)知识性建设。首先通过科普宣传让所有员工对职业病和职业健康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然后通过培训教育让其进一步深入了解职业病的形成原因和病因的外在症状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和治疗方法。员工在掌握了这些关于职业病及职业健康的基础知识后,对改变其对职业病及职业健康的认识将有非常积极的作用。(2)制度性建设。通过建设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制度来规范人的行为,提高人的素养,提升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意识,从被动接受到主动转变,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构建良好的职业健康文化氛围。(3)行为性建设。职业病预防及职业健康文化建设的落脚点最终体现在人员的行为上,唯有具体的行动才能把各项具体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对偏离的次标准及时进行纠正,对表现优异的及时给予肯定,从正反两个方面来促进职业健康文化建设。

5 职业病预防取得的良好绩效

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例7

中图分类号:R979.3

引言

目前,我国职业病危害形势十分严峻,职业病发病人数和职业病死亡人数都居世界前列。本文将简述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多年来加强职业健康管理,为预防和控制职业病所采取的保障措施。

中国北车集团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始建于1889年,是一个具有百年历史的大型运输装备制造企业,主要生产内燃机车、电力机车、城市轨道车辆及机车配件。涉及铸造、锻造、铆焊、热处理、电机电器、机械加工、柴油机装配、机车装配、车辆装配和辅助生产的工模具、设备设施检修与维护、动能供应等生产活动。职业病危害涉及粉尘 、化学性有害因素、物理因素十几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员工达2000多人。六七十的年代恶劣的工作环境曾经使我们当年工作在一线的一批老员工们成为了尘肺病患者,这让我们心痛不已。由于当年我们急于发展经济,忽视了职业健康,不仅给患者及其家属造成痛苦,也给企业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2年5月1日正式的颁布实施让劳动者看到了职业健康工作的曙光,也使企业的职业健康工作有法可依。大连机车感觉到职业健康工作迫在眉睫,急需提高到一个新的管理高度,必须坚决遏制职业病的发生。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通知》([2009]43号),大连机车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不断努力,如今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近十余年无一例职业病例发生。

一、管理与保障体系

设立专门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夯实职业健康管理基础。公司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工会、安技环保部等职能部室领导为成员的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职业病防治所为公司职业病防治专职机构,并配备多名专职职业卫生医师和监测人员。公司所属各单位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各单位日常职业健康管理的具体工作。在车间、班组做到责任到人,将具体工作落到实处。并通过每周由安技环保部组织,各单位安全员参加的职业健康安全例会进行工作上的安排与沟通。

大连机车的专职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已有近60年的历史,在前几年的企业减负,人员下岗的大潮中,许多大型国有企业取消了职业健康管理的专职机构,但大连机车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队伍迅速壮大,在担负公司职业健康管理的职责外,也是一个具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共有专业技术人员27名,高级技术职称占18.5%,拥有这样一支专业的队伍,也让大连机车的职业健康工作有的放矢,职业病危害治理科学有效。

建立健全职以职业病危害防治为重点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大连机车将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纳入到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当中去,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健康工作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制度》、《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教育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设备、设施管理规定》、《员工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实现了对职业病危害的全过程控制。

提供经费保障,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逐年增加职业病防治措施的投入。职业病防治的资金投入,是确保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受到保护,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的物质保障。大连机车每年用于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等方面的资金于每年年初列入生产经营大纲中,并计入生产成本,有效保证职业病防治资金及时到位。2010公司投入了1100多万元,2011年投入了1300多万元,2012年投入了1500多万元。使职业危害因素从源头上得到控制。

二、职业健康管理措施

1、职业病的前期预防。为预防、控制和消除新、改、扩建以及技术引进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大连机车多年来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规定,从几万元的小项目到几十亿元的大工程都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避免每个项目职业环境的先天缺陷。公司为适应国际、国内轨道交通装备大发展的新形势,顺应城市发展的需求,实行整体搬迁改造,在2017年前将厂址迁至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公司职业健康工作将以此为契机,下决心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彻底改变老厂区作业场地狭小,工艺设备陈旧的落后状态,将未来的大连机车旅顺基地打造成一个职业健康样板基地,为公司员工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作业环境。目前公司大连机车的搬迁改造工程已做完一期、二期项目及铸锻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后续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还将陆续进行。

2、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与作业环境监测,掌握职业危害控制动态。分析主要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以及所使用的原料、辅料、中间产品等的基本情况,公司对主要的按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要求每年进行两次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2013年共监测了217个监测点,通过监测,公司明确掌握了各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效果的准确数据和现状,为有效治理职业危害、加强职工个体防护提供了科学依据。

3、落实预防、控制与改进措施,从源头控制职业危害因素。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决定着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成败。大连机车是一个有百年历史的老企业,由于生产场地狭小,设备陈旧等原因,有些生产环境条件较差。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不断进行技术改造,逐步改善作业环境,提升劳动者的健康安全保障。柴油机实验站能产生很强的噪声,噪声最大值可达110分贝。公司坚持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将噪声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采用综合隔音技术,从源头上控制噪声危害。各操纵室的噪声强度控制在70分贝以下,比试验台降低40多分贝,保护了柴油机试验人员的听力健康;机车喷漆作业产生大量苯、甲苯、二甲苯等有毒物质。公司投资上千万资金,建立7个密闭式喷漆房,采用屋顶送风,地下吸风,用玻璃棉阻隔及活性碳吸附等净化技术,降低工作现场的毒物浓度,车间还新建了更衣室,采取二次更衣的方式,让操作者喷漆后,污染的工作服放在专门的存放间内,换上洁净的衣服后到清洁明亮的休息室休息,给劳动者创造一个从生理到心理都健康愉悦的环境。热处理车间镀铬作业,接触六价铬,属高毒物质。此项工艺经多次可行性论证后,改为喷塑工艺,用低毒物质代替了高毒物质,用无毒物质代替了有毒物质,减少了对员工的职业危害;粉尘是大连机车最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公司对铸造分厂进行了树脂砂改造,在车体车间引进了机器人焊接工艺,在粉尘作业区安装各种通风除尘设备113台,大大降低了作业现场的粉尘浓度。

4、做好个体防护,加大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力度。公司建立了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和检查制度,2012年共投入劳动保护费700多万元。安全监查人员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加大了防尘口罩等个体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力度,对不佩戴或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的人员进行教育,并实行相应的处罚。

5、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与宣传,提升员工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和技能。大连机车建立了完善的培训体系。公司安技环保部是负责职业健康培训的专职机构,每年编制培训计划,根据工种及岗位的不同,有针对性的制定培训大纲,通过考试测试培训效果,通过知识竞赛等活动丰富培训方式。为使培训覆盖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公司实行二级培训,即对公司所属各单位职能人员、安全员、工会委员、班组长由专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一级培训,然后让他们回到各自单位在对一线接害员工进行二级培训。通过培训,广大职工深刻认识到职业病的危害性和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了职工对职业病的防护意识和防护技能。另外,大连机车还在每年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利用厂内有线电视、报纸、广播站、电子大屏幕、宣传橱窗、车间黑板报等宣传工具,进行大力宣传,并聘请全国著名职业卫生专家为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讲解职业病相关法律法规的内涵和企业管理者及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公司决策层对高职业病防治的重视性。公司按照职业卫生告知制度,采用劳动合同告知、标识告知、培训告知等多种方式向员工告知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的检测结果和预防措施、以及健康监护结果等相关信息。做到对全员进行劳动合同告知,并在所有作业场所都设置了标准的职业危害警示牌、告知栏等标识,既有效地维护了职工对职业危害的知情权,又赋于职工对职业卫生的监督权。

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例8

一、煤矿职业危害现状

煤矿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是粉尘、噪声、有害气体、振动、不良气象条件等。

1.生产性粉尘危害

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中以粉尘造成的尘肺病危害最为严重。造成生产性粉尘危害的主要原因:一是煤矿作业场所粉尘防治措施不完善导致粉尘普遍严重超标;二是煤矿接尘工人多;三是作业工人职业健康监护不到位。

2.噪声危害

噪声危害主要来源于煤矿生产爆破、凿岩、采煤、运输、通风和瓦斯抽放等过程中各种机械设备的转动,尤其在井下的凿岩机、局部风机、采煤机和爆破等作业场所,由于机器设备功率大、空间狭小、反射面大,易形成混合噪声,加之作业工人多,作业时间长,空间密闭,进一步增大了噪声危害的影响。

3.有害气体危害

煤矿开采过程中包括的有害气体主要有CH4、NH3、CO、H2S、CO2等。

4.振动危害

振动危害主要来源于井下采煤和掘进工作面作业工人用凿岩机、电煤钻打眼产生的局部振动,其次是空气压缩机、通风机、振动筛等各种机器产生的振动。

5.不良气象条件

不良气象主要是指煤矿井下采掘工作面的高温、高湿,机电设备硐室产生的高温,不同地点风速的大小等。

二、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存在的问题

1.职业病防治机构及管理制度不完善

煤炭企业尽管设有职防机构和职防工作人员,并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但未按《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存在着职业危害防治专业技术人才不足,管理水平低,检定、监测仪器设备不足或严重老化等问题,导致不能正规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2.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视不够

由于缺乏对《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煤矿企业对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对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只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对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较差、管理不力,另外,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职业危害认识不足,导致职业危害防治基础工作很薄弱。

3.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不足

煤矿企业普遍存在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不足的情况,导致在煤矿未按规定建立执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卫生审查,煤矿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国家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导致职业病防护设施先天不足。

4.监管部门缺乏强有力的监督

各级监管部门观念转变还不到位,对职业病危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对职业病危害的防治讲得多、做得少,没有把职业卫生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没有真正纳入安全生产日常管理。

三、职业危害防治路径探索

为督促煤矿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有效预防与控制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煤矿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职业卫生的有关国家标准,推动煤矿职业卫生工作全面开展。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和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逐级明确工作职责,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2.提高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充分认识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启动煤矿职业卫生安全培训,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定计划,明确责任,确保培训计划得到有效落实。使职工充分认识到粉尘等职业危害因素的严重性,严格执行防、降尘等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树立安全与健康理念;提高作业工人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和技能,增强保护能力,防止违章作业。加大对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齐备。

3.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管

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察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要明确分管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将职业卫生纳入安全生产总体目标管理。要充分发挥现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大对职业危害监管和技术支撑工作的投入,保障监管经费,形成完整的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为煤矿的监察执法和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提供科学依据。

4.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坚持防治结合、重点突出,煤矿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粉尘。在粉尘治理上,坚持通风除尘、煤层注水、湿式作业、净化风流技术、除尘器除尘和加强个体防护,大力开展综合防尘技术创新。在有害气体防治上,加强以通风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对井下所有头面实施防治瓦斯连续监测监控;在噪声治理上,通风机、压风机、局部通风机等应当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局部通风机安装消音器,对工艺上允许远距离控制的固定岗点,设置隔声操作室,同时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噪护具,加强个体防护;在高温治理上,对井下各机房、硐室等高温作业场所应加强通风降温等防治措施,定期监测空气温度,并建立记录;地面高温作业场点,要安设空调、换气扇等通风降温设备,对高温作业人员及时发放降温、防暑饮品,消除高温危害。

5.积极探索,推进职业卫生工作的不断创新

煤矿企业要通过不断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推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探索,借鉴先进经验,充分发挥社会资源的作用,借助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力量,推动职业危害因素防治技术的研究和应用,解决作业场所本质安全和监测、检验、防控等技术上的难点问题,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

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例9

中图分类号:R1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0515(2010)11-341-02

【Abstract】Combining Liao sun is actual while following the principle of occupation health legal theory, in tallying up empirical foundation, studied from the strategic height current with the result that from now on, occupational disease harm of development and counterplan.Put forward the method and suggestion of science towards preventing control occupational disease from endangering, .Its science standpoint comes from;Be engaged in the experience and intelligence of the ol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ersonnel of occupation health work, drew up the science method of the Liao occupation hygiene in sun City work and to the prevention control of the occupational disease measure.Its establishment important point has catholicity and covered the basic measure method of nation and place occupational disease prevention control and knew well to solve the related law laws that the national occupational disease prevention controls,

【Key words】Developmentoccupational disease control and pveventiun strategic points

本文研究探讨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我市职业病危害状况,主要针对我市规模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研究做出的:中长期战略性对策和途径。本文是在《辽阳市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与检测》、《辽阳市职业病预防控制战略研究》两个课题研究基础上,结合工作实践,综合国内外的先进经验,与辽阳市实际情况相结合,在国内有关专家的指导下,形成的宏观战略思想。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可直接为政府在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方面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的理论研究成果。其理论可以指导职业卫生科研开发,研究理论的学术价值和指导作用,可以提供给我市从事职业卫生工作的人员使用。

1 职业病预防控制的战略要点

1.1 前期预防

1.1.1 对策与方法

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前期预防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1.1.2 要点 1、完善法规建设。2、加强教育培训。3、健全申报和批准管理程序建设。4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5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设计。6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7、应急救援站。职业卫生设施建设的“三同时”。

1.2 生产过程中的预防和控制

1.2.1 对策与方法

1.2.1 生产过程中的预防控制,是前期预防控制的补充或补救办法。我国《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2 具体措施 1、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2、职业病防护设施。3、技术改造和工艺技术更新。4、职业病危害告知。5、工作场所日常监督管理。6、强化劳动者的职业危害个人保护的法律意识。7、职业健康监护检查。8、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单位职业卫生档案。9、职业危害应急处理预案。

1.3 其他控制方法和策略要点:

1、政府管理策略2、整合职业卫生监管技术资源,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3、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4、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卫生监督管理体系。5、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卫生应急救援体系。6、加快职业安全卫生信息化建设.。7、加快职业安全卫生技术保障体系建设。8、加强职业安全卫生宣传教育体系建设9、加强重大职业危害源的监控和重大中毒事故隐患的治理。10、加强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形成监管协同机制。11、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监管。12、促进职业安全卫生产业发展。13、深化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14、加强职业卫生执法体系和法律保障建设。15、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16、完善职业卫生投入保障机制。18、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19、实施职业安全卫生许可制度。20、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和法律援助作用。21、大力推进职业安全卫生文化建设。22、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科学技术进步工程。2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职业卫生工作。24、有计划地加大资金投入,建立职业病防治基金和运行保证机制。25、强化“三同时”审查力度。26、职业安全卫生促进工程建设。27、明确治理重点,突出治本措施。28、依靠科技进步,加强职业卫生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29做好职业病普查、申报和检验检测工作。30、中长期职业病预防控制规划战略纲要。31、加强职业安全卫生领域的交流合作。

2 讨论与结语

职业病危害的预防控制研究,是一个涉猎许多方面的综合性科研课题,我们主要在《职业病防治法》的原则指导下,结合工作实际,总结概括了目前职业病预防控制相关方法,原则,措施,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战略决策,其要点主要方面是;全社会要强化劳动保护,劳动卫生管理 、法规的普及、预防控制技术的进步、及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 、企业的社会责任等方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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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敏,李涛,周安寿等,加快应对体面劳动全球战略目标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 2008.8,V26(5)

[3]张敏,李涛,周安寿等,对如何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思考,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2008.8,V26(5)

[4]李涛,张敏,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实用指南,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5]李涛,张敏,化学品职业危害分类控制技术,化学工业出版社[6]李涛,张敏,密闭空间职业危害防护手册,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7]张永伟,法定职业病预防与控制指南,海洋出版社

[8] 国际劳工组织,中小企业职业安全卫生防护手册,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职业病的危害及预防措施例10

职业病防治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党的十七大提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对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职业病等疾病的监测与预防控制。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开展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重点职业病专项整治,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全社会职业病防治意识逐步增强,大中型企业职业卫生条件有了较大改善,职业病高发势头得到一定遏制。

目前,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为:

(一)职业病具有迟发性和隐匿性的特点。尘肺病、职业中毒是在我市病发的最主要职业病,今年以来,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诊断出矽肺2例、煤工尘肺5例。由于其迟发隐匿特点,预计实际发病数字要在此之上,对我市公共卫生安全造成隐患。

(二)职业病危害范围广。煤炭、冶金、化工、建材、汽车制造、医药等行业不同程度地存在职业病危害。许多中小企业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恶劣,劳动者缺乏必要的职业病防护。

(三)对劳动者健康损害严重。尘肺病等慢性职业病一旦发病往往难以治愈,伤残率高,严重影响劳动者身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四)各县市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输出较多,返乡农民工的职业病防治还存在薄弱环节。

(五)根据外地情况,群发性职业病事件一旦发生,往往一次性造成几十人患病,具有范围大、程度深、影响严重特点,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公共卫生问题,必须预防杜绝。

发现这些问题,除了职业病的病理特征和环境因素外,还在于:一是用人单位责任不落实。一些用人单位没有真正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不足,对劳动者健康重视不够,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没有采取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二是政府监管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县区没有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关系,职业病防治未能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监管机构不健全,基层监管力量薄弱,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不够,没有形成合力。三是防治工作基础比较薄弱。一些工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生产工艺落后,设施、设备简陋,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低,投入不足。职业病预防、控制技术急需提高,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不够,应急救援能力有待加强。

当前,投资拉动的经济结构在我市将长期存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人口结构将长期存在,工业生产装备水平不高和工艺技术相对落后的状况也将长期存在,特别在煤炭、冶金、化工等职业病危害较严重的行业,改善工作环境需要时间过程。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广泛应用,新的职业危害风险增高。大量农民进城就业,他们劳动关系不固定、流动性大,健康保护意识不强,职业病防护技能缺乏,加大了职业病防治监管的难度。这些因素势必导致职业病防治的环境条件日益复杂,接触人口日益增多,隐患危害也将会日渐显现突出,防治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根本目的。落实用人单位责任,加强政府领导,强化行政监管,依靠科技进步,立足国情,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既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体系,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目前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3、宣传动员,社会参与。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增强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规划目标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显著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防治意识,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基本遏制职业病高发势头,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控制新发尘肺病病例增长速度,基本控制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显著减少,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得到有效控制,基本消除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到2015年,存在职业病危害隐患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率达到60%以上,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65%以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85%以上。

到2015年,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比年提高20%以上,严重职业病危害案件查处率达到100%。监管网络不断健全,监管能力不断提高,对中小企业的监管得到加强。

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完善与职责任务相适应、规模适度的职业病防治网络,基本职业卫生服务逐步覆盖到社区、乡镇。化学中毒和核辐射医疗救治的能力建设和管理得到加强,职业病防治、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

到2015年,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职业病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

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依法落实职业病各项防治措施。

2、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落实。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应当熟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能力,定期参加法律法规和专业培训,岗位应相对固定。

3、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职业病危害。依法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和职业卫生审查制度。提倡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采用无毒替代有毒、低毒替代高毒。对于生产技术低下、设备差、工艺落后、职业病防治条件差的企业,要通过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逐步进行改善。对无法改善的,应当依法淘汰。

4、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监测和评价工作。按要求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工作场所。

5、依法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劳动者得到职业健康监护。用人单位要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本人。要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遭受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积极治疗,按时进行健康检查和必要的医学观察。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做好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定期检查和安置,确保职业病病人的权益。

6、按要求为劳动者配备有效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正确使用。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能力。

7、完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要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依法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8、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存在或使用有毒物品的用人单位要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救援器材、设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9、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要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10、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落实有害岗位津贴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政策。

(二)强化对重点职业病的防治。

1、尘肺病防治。以控制煤工尘肺、矽肺为目标,强化对建材、煤矿、水泥、有色金属矿、冶金企业和石英砂加工作坊等的监督检查。用2—3年的时间,对上述行业进行一次全面的尘肺病普查和粉尘危害调查,以便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尘肺病的发病率。逐步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职业病防治条件的小水泥厂、小煤矿、小冶金厂等企业。

2、重大职业中毒的防治。进一步加强对化工、冶炼、制药、电子、酿造、纺织、印染等行业的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销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实施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氨气、苯、重金属等重大职业中毒隐患防范治理工程,开展中毒隐患排查与治理。加快有毒化学品生产、销售、使用的行业及企业技术改造,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采取综合防控措施,严防重大职业病危害中毒事故发生。

3、职业性放射性疾病防治。加强对核技术应用行业的职业病危害评价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完善安全防护措施,降低作业场所的放射性危害;落实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三)构建完善的职业病防治和监管体系。

1、加强职业病防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制定职业病防治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分级、分类培训职业病防治专业人才,有针对性的组织对卫生、安监、环保、劳动、工会等人员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职业病预防控制的能力。

各县市区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对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安监、劳动、环保等职业卫生专业人员的配备和培训,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将职业病预防控制职能延伸到乡镇一级。

2、壮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提高监督执法能力。尽快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加快培养职业卫生监督员的步伐,建立长效机制,从人才的准入、培训等渠道综合考虑,不断壮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3、加强对重点职业病的监测与预警。开展对煤工尘肺、矽肺、石棉肺、铅中毒、苯中毒、锰中毒、汞中毒、职业性肿瘤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等的监测,及时掌握职业病在高危人群、高危行业和高危企业的发病特点和发展趋势,研究重大职业病危险源的分布情况,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预警。

加强化学中毒和核辐射医疗救治的能力建设和管理,提高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四)提高劳动者健康权益保障水平。

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政策标准体系,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将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依法纳入工伤保险社会统筹,保障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强调维护农民工的职业健康权益,企业要将农民工等各类用工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纳入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

(五)加强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管理。

加强高危行业职业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管理,依法对不签订劳动合同和不履行危害告知义务的行为从严处罚,从源头上规范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六)建立健全司法救济机制和法律援助制度。

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解决职业病人权益纠纷中的司法救济作用,动员法律工作者、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团体,积极为职业病人提供法律援助、心理辅导和精神关怀等。

四、部门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1、拟订地方职业卫生法规和标准。

2、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和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并查处违法行为。

3、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

2、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3、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据上述内容负责煤矿企业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三)工会组织

1、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建议;对劳动者反映的职业病防治问题,协调并督促用人单位解决。

2、协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职业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完善劳动关系;监督用人单位履行职业危害因素及危害后果向劳动者告知的义务。

3、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时,有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用人单位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四)发展改革部门

1、负责将职业病防治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在项目审批中,监督相关项目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申报或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1、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制定包括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的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督促用人单位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2、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及职业危害因素和危害后果向劳动者告知的义务;打击非法用工和使用童工行为;制定女职工、农民工的特殊保护政策,维护职工和职业病病人的合法权益。

3、组织对职业病病人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落实工伤待遇。

(六)工业信息化部门

1、在制定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时应充分考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鼓励企业用先进、适用的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落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产业。

2、组织实施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七)环境保护部门

1、贯彻执行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研究起草并组织实施地方性辐射安全法规和政府规章,拟订技术标准,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负责辐射事故调查处理。

2、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审批;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确保辐射工作场所安全。

3、依法关闭破坏资源、环境污染严重的小水泥厂、小煤窑、小冶炼厂等。

(八)财政部门

根据本辖区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需求,每年安排必要的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用于承担职业病防治职能相关部门人员的工资、津贴补助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宣传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等。

(九)科学技术部门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和鼓励有关部门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鼓励科研院所对职业病发病机理和发展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技术水平。

(十)司法部门

宣传和落实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劳动者合法权益受侵害时的司法救济制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十一)宣传部门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劳动者健康、重视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发挥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防治工作领导。

各级政府要将职业病防治重要指标、主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制定本地区职业病防治规划,层层分解目标,明确具体措施,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代表组成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

(二)加大监管力度。

各级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认真履行职业卫生监管职责。针对本地区职业病危害特点,加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人群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重点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其他存在职业危害的单位至少1—2年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严肃查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损害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违法行为。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对因失职、渎职导致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发生,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相互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三)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

市卫生、安监等部门每年至少要组织1—2期职业卫生相关技术和职业卫生监督培训班,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作业场所检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水平和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每一个卫生监督机构至少要培养2—3名既懂职业卫生专业知识,又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的专业人员,指导当地职业卫生工作。强化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培训。

(四)加强应急处置体系建设。

提高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中毒和核辐射事故医学救治基地的建设。探索预防重大职业中毒和核辐射事故的有效措施,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

(五)加大经费投入。

建立多渠道的职业病防治筹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职业病防治。用人单位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各级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职业病防治补助政策,保证必需的工作经费。政府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投入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加。

(六)建立职业病信息监测预警。

加强职业病信息监测、报告与管理,建立和完善职业病信息监测、报告与管理网络,建设职业病监测哨点,为制定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政策提供基础数据。

按照动态监控、及时预警、准确计量的要求,根据职业病危害的性质和程度,建设先进的职业病信息监测预警体系。按照队伍专业化、装备现代化要求,推进各级职业病信息监测标准化建设。

(七)开展专项调查,构建动态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