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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管理模板(10篇)

时间:2023-12-29 14:49:33

供应链金融管理

篇1

Abstract:Asthenewresearchareainsupplychainmanagement,financialsupplychainfocusesthatcashflowshouldcorrespondwithinformationandlogistic.Duetothegoal,thispaperestablishestheguardingriskmechanisminfinancialsupplychain.ItishopedthatwhattheauthorpresentedinthispaperwillstimulatethedevelopmentofsupplychainmanagementinChina.

Keywords:SupplyChainManagement;FinancialSupplyChain;RiskManagement

为适应现代市场竞争,带来规模效益,供应链这一企业经营运作模式应运而生。它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以及终端用户连成一个功能性网络,通过对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控制与整合,供应链上企业联结成一个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实现了产品库存和商业交易时间的最小化。实践证明,加强供应链管理是其增强竞争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因而,对供应链的构成、运作与协调等方面的研究和实践得到了国内外学术界和企业界的广泛关注。在已有的研究成果中,供应链管理侧重于对供应链物流和信息流管理机制的设计和优化,通过整合物流与信息流以降低运作成本、提高效率,而较少将研究视角集中在伴随物流、信息流的资金流之中。

强调资金流在物流、信息流中整合和协调的供应链即金融供应链。在供应链的运营过程中,资金流的循环与增值是由现金转化为储备资金、生产资金、成品资金、结算资金,最终又转化为现金的过程。通过对资金流、物流与信息流的协调整合,可以保证供应链运营的顺畅以及资金的增值。与单个企业资金流的管理相比,金融供应链管理的范围更宽,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更加复杂,影响也更加深刻。因此,要实施金融供应链的风险防范,应将金融风险与供应链风险结合考虑。

一、对金融供应链风险的界定

企业经营中面临的风险是指企业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的偏离程度,并且更强调引起经济损失的可能性。金融供应链风险则是指在供应链运营过程中,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测的不确定因素而带来的影响,使得资金流与物流的协调性下降,供应链金融成本上升,资金供给不足而导致供应链延滞或者中断的风险。

按照金融供应链风险的来源,可将其分为两类:外生风险和内生风险。

外生风险主要是外部经济、金融环境变化影响供应链资金流与物流协调顺畅的可能性。主要来源于市场利率、汇率变动而导致的供应链上企业融资成本上升;或者宏观经济政策调整、法律修订等因素导致产品需求中断、供应链增值难于实现,由此引起资金循环迟缓甚至中断的风险。

内生风险主要是供应链上企业之间的不完全协作或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金融信用风险、贸易信用风险以及信息风险,如由于企业的违约而导致银行终止贷款,顾客信用等级评价失实而导致应收账款难以回笼,以及有关资金信息传递扭曲等问题。

对金融供应链风险的认识有助于全面防范和控制风险。强化对不可抗性较小的内生风险的预警机制和对外生风险感应的灵敏度,是金融供应链风险防范机制的任务所在。为此,必须增强资金流与信息流、物流的协调性、提升供应链的协作效应。

二、金融供应链风险防范机制的构建

1、金融供应链风险防范机制的构建思路

如上所述,金融供应链突出了资金流在供应链中的“血液”功能,强调资金流与物流、信息流的协调。如何实现协调,并在此基础上提高供应链在持续变化、不可预测的市场环境中的生存能力、增强灵活性,防止资金循环的迟缓或中断,确保资金安全、实现保值增值是构建金融供应链风险防范机制的目标。

所以,增强金融供应链的风险防范能力,必将以提高资金流与物流、信息流的协调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由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的供应商、掌握核心制造技术的产品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构成的供应链网络中,仓储、运输及配送等物流服务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此外,它还将在供应链网络中起到信息中枢等重要作用,而其他企业则集中精力做好生产、销售等核心业务。

在原材料的供应、产品的制造与销售过程中,第三方物流企业能够在提供仓储、运输和配送服务的同时及时获取原材料、产品的供需信息。即以联结消费者的零售商为起点,将有关产品需求的信息以及库存信息及时反馈于制造企业和供应商,以便制造企业适时调整生产以及对原材料、中间产品的需求。实时、可靠的产品需求及库存信息,能够有效较低贸易信用风险,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并且这种物流与信息流的集成交互状态,实现了物流与信息流的协调。在此基础上,第三方物流企业为其他供应链上企业提供融通仓服务,将金融业务与物流业务实施整合。例如,物流企业可以为供应商、制造商和销售商提供贸易,代办销售、采购合同的签订和收付款项的管理,并在此过程中对有关资金数据资料进行系统分析,实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在分析财务状况的基础上识别风险,并分析风险对供应链造成的影响,及时反馈于其他链上企业;此外,根据对供应链上企业金融信用等级评价的状况,建立供应链综合金融信用体系,为其他企业提供委托贷款、担保等金融服务。这样既可避免链上企业单独建立金融信用体系的不必要重复和较高的金融物流成本,又能够克服单个企业在与银行的金融服务谈判中只考虑自身利益,缺乏全局意识的弊端。这种物流服务与金融服务的集成式管理,以为供应、制造、销售架设的物流、信息流桥梁为纽带,实现了物流、资金流与信息流的协调,对降低供应链运营成本和金融信用风险、信息风险,并提高供应链对外生风险的敏感度大有裨益。

2、实现风险防范机制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三方物流企业业务能力的提高。在上述风险防范机制中,第三方物流企业扮演着“物流服务商”、“金融服务商”、“信息提供者”等多重重要角色,这对于物流企业的业务能力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这些业务的实施状况也将直接决定供应链运营的成败和风险防范机制的奏效。

信息传输的及时准确性。信息流的传输覆盖了供应链运营的各个环节,在第三方物流企业这个信息中心汇集,经过分析、加工与整理,再反馈给各链上企业。若包含了资金状况的信息在传递过程中发生扭曲而带来“牛鞭效应”,不仅不能防范风险,还会形成更多损失。由此,信息传输的及时准确是风险防范机制实施的前提。

收益的公平分配。供应链是企业结成的利益共同体,但并不排斥个体利益的实现,否则就会出现因缺乏激励而带来个别企业的“败德行为”,甚至供应链的解体。链上企业公平分配收益,是实现共赢的最直观表现,也是确保金融供应链风险防范机制顺利实施的根本保障。通过谈判确定收益分配原则并在运营中合理调整收益分配方案是实现收益公平分配的有效途径。

三、相关保障机制的建立

防范金融供应链风险、形成供应链上企业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赢格局,链上企业应当保持高度信任的状态,这可以通过订立契约,建立信息技术平台等措施加以保障。

1、通过订立各项契约保证信任

市场经济条件下,维系平等利益主体之间合作关系的基本形式就是契约,它将为供应链运营提供强制性的实施规则,保证各方提供完全信息。因此在供应链组建之初,就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合作性谈判等形式订立各项契约。而在运营过程中,供应链上企业应严格遵照契约,保证信息的高度共享,提高协调性。为此,在核心企业选择成员企业的过程中,应将信用度的评价作为一项重要标准,对各拟加盟企业进行严格筛选,将企业间原有的关联交易外化为契约交易,尽量避免摩擦,提高供应链的运营效率。

2、建立信息技术平台促进信任

为保证信息传输的及时准确,实现信息共享,促进成员间的信任,供应链上企业可依托互联网技术,通过ERP系统平台,利用EDI等信息处理技术,建立物料与资金数据高度共享的信息网络,以此保证物流、资金流与信息流的协调性,实现供应链金融服务与物流、信息流活动的无缝隙整合。这要求供应链企业加大对信息管理硬件的投入和相关专业人员的培训,以加速交易处理过程、降低信息风险和成本,实现信息传递及沟通方式质的飞跃。

参考文献

篇2

近年来,我国金融界兴起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属于金融创新业务。随着现代物流业发展对金融服务创新需求的日益增大,服务于生产、流通和销售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业务实践越来越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问题成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业务实践

在我国,对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的探索,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物流银行”的设想到“融通仓”概念的提出;第二个阶段,从“仓单质押”业务的尝试到“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第三个阶段,从“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到供应链金融战略的提出与实施。

在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实践发展上,我国形成了两条业务发展的主线模式:其一是基于传统的商业银行贸易融资,结合生产贸易企业的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由商业银行创新业务而提供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其二是基于供应链管理模式,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创新出来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融通仓等供应链融资模式。

二、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问题

目前国内外关于供应链金融领域的研究和实践都比较活跃,特别是在国内,供应链金融创新实践在不断进行尝试。随着业务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的信用问题凸显出来,信用管理问题阻碍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用替代的局限。目前以银行为主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基于所谓的核心大企业的信用替代而成立的,这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中表现得很突出。即需要银行融资的中小企业必须和一家值得银行信赖的大企业发生业务往来,从而得到“某种资格的认定”或者借用大企业的信用,使其达到银行认可的资信水平。实际上是中小企业利用大企业的良好信誉与实力以及和银行稳固的信贷关系来为其提供间接的信用担保,从而获得银行的融资支持。虽然在发展中,通过供应链管理建立了诸如“1+N”或者“N+1+N”这样的业务关系,然而这种融资组织管理方式的效果是使更多的金融资源向那些核心集团性企业归集,通常会将核心企业的信用放大,用以对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更大的授信来支持该业务的创新开发,这样,信贷风险的聚集扩散效应往往会扩大。因此,仅仅依靠这种信用替代来发展供应链金融是有很大局限性的,也会招致更大的风险,最终阻碍了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

第二,信用管理的局限。在我国,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主要是基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和基于供应链管理中银行通过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的供应链融资模式。虽然这两种创新模式解决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中的许多问题,但目前也显现出发展创新动力不足的态势。在目前的融资模式中,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就需要了解企业抵、质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市场和销售对象以及承销商的情况等,还要查看各种权利凭证的原件、辨别真伪。这些工作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大大超出了银行的日常业务与专业范畴。另外,目前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模式的最高收益往往还超过不了传统银行业务模式的收益。因此,以银行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是动力不足的,很难成为银行的主流业务。

第三,技术手段的局限。目前供应链金融仅仅停留在银行和企业的层面上,供应链管理所依赖的网络信息技术目前在银行和企业中很难同步发展,网络信息技术的落后会造成信息不完整准确、业务衔接不顺利流畅,往往还会引致风险的发生,供应链金融信息技术基础的创新问题亟待得到解决。由于供应链管理数据库对于整个供应链上的企业和产、供、存、销、资金具有实时监控的功能,需要具备处理意外事件的能力和满足多方面查询的要求。因此,技术创新问题的解决是供应链金融创新得以顺利发展的关键,而目前的技术手段的局限性是很大的。

第四,信用组织的局限。目前的供应链融资仅仅局限在作为银行对传统业务的一种创新与补充。实践证明,在供应链金融组织中,银行为主体的融资组织形式是有极大局限性的。供应链融资往往会比传统的贸易融资具有更大的风险,传统的贸易融资强调的往往只是特定交易环节供需双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贸易的真实背景,而供应链融资不但要强调这一点,而且更加强调整个供应链风险的监控与防范,对供应链各个环节潜在的风险都要加以识别与控制,这就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并且,从目前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来看,供应链融资中的存货大部分是中间产品,具有很强的专用性,不易通过市场来评估其价值,也不易在市场上变现。因此,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更加复杂、所需要的措施也更加全面,而目前的信用组织形式很难满足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需求。

三、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建设

目前建设好信用管理体系是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

1.必须加快供应链金融管理环节中的信用制度建设

(1)建立中介信用机构,完善社会征信服务体系。供应链产业的信用问题主要来源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供应链产业参与者众多、行业和地区跨度大,容易产生供应链内生性的混乱和不确定因素。体现在既有产品与技术的更新周期频繁、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又有诸如自然灾害、战争与恐怖袭击等外部事件的影响,同时也会遭遇到企业战略的调整冲击,这些不确定因素都会增加供应链自身信用问题的风险。二是供应链产业的白发性扩散作用。由于供应链金融的信用基础是基于供应链整体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实力,因此,随着融资工具向上下游延伸,风险也会相应扩散。如果供应链上某一个成员出现了融资方面的问题,就会迅速地蔓延到整个供应链,这对于供应链自身的资金管理和综合管理是非常大的考验,也是对银行信贷管理的极大挑战。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征信信用管理体系,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问题凸显,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引发大的金融灾难。因此,建议尽快建立供应链金融中介信用评级机构,建立基于供应链产业的新型的中小企业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服务机构,完善供应链产业的社会征信业务体系。

(2)加快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法律规章制度建设。目前,我国有关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中的法律规章制度的建设严重滞后。有关仓单质押、动产质押和票据业务的法律法规尚有许多空白,期待完善的地方很多。现实法律中,合同法中没有明确地规定仓单的法律地位,真正的仓单流通管理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一般物流企业签发的仓单又没有权威机构认证和监管,仓单的标准化程度低,使用和流通范围十分有限。同时,从我国的“物资银行”、“仓单质押”到“物流银行”、“供应链金融”的金融创新发展模式来看,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立法制度还须进一步健全。

2.必须把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

全面风险管理涵盖了各层次的金融风险,全面风险管理偏好对资源分配起引导作用。它通过准确计量各类风险确定资本,通过经济资本的分配决定各类资产规模,改善业务组合的风险与收益配比关系,将有限的资源从效益较差而风险较高的业务上释放出来,为效益更好而风险可控的业务腾出空间。由于供应链涉及不同的行业、不同技术领域和不同的行政区域,这就涵盖了几乎所有的金融风险。因此,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必须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之中,这样才能有效地管理好供应链出现的风险。

3.必须加快技术创新,构建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技术平台

目前我国的供应链产业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由于尚未建立完整的信用体系,特别是供应链金融的信用模型建设和数据业务流程信息化发展程度不高。供应链产业中,供货商、制造商、销售商、银行、客户相互间的信用保证是缺乏协调监管的。因此,必须加快信用技术创新,提高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水平。可以采用现代高科技信息手段,通过互联网技术和传感技术的有效结合(即物联网),通过企业ERP和EDI等系统的有效利用,建立银企管理平台,对供应链上的产、供、销企业和信息、仓储、物流、资金等活动进行实时的监控与管理。构建好信用管理技术平台,就能够加强供应链管理的信用环境建设,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提供有力的信用管理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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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金融界兴起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属于金融创新业务。随着现代物流业发展对金融服务创新需求的日益增太,服务于生产、流通和销售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业务实践越来越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问题成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业务实践

在我国,对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的探索,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物流银行”的设想到“融通仓”概念的提出;第二个阶段,从“仓单质押”业务的尝试到“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第三个阶段,从“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到供应链金融战略的提出与实施。…在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实践发展上,我国形成了两条业务发展的主线模式:

其一是基于传统的商业银行贸易融资,结合生产贸易企业的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由商业银行创新业务而提供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该业务模式通过货权质押、信托收据、保险及公证、货物监管、提货通知、货物回购、资金专户管理、期货保值等一系列结构化设计来掌握货权、监控资金,为提供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个性化的组合贸易融资方式。

其二是基于供应链管理模式,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创新出来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融通仓等供应链融资模式。这种业务融资模式比结构性贸易融资模式更创新了一步,它是基于供应链金融的思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专注于对企业本身信用风险的评估,转变为对整个供应链及其交易的评估,这样既真正评估了业务的真实风险,同时也使更多的企业能够进入银行的服务范围。

二、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问题

目前国内外关于供应链金融领域的研究和实践都比较活跃,特别是在国内,供应链金融创新实践在不断进行尝试。随着业务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的信用问题凸显出来,信用管理问题阻碍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用替代的局限。目前以银行为主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基于所谓的核心大企业的信用替代而成立的,这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中表现得很突出。即需要银行融资的中小企业必须和一家值得银行信赖的大企业发生业务往来,从而得到“某种资格的认定”或者借用大企业的信用,使其达到银行认可的资信水平。实际上是中小企业利用大企业的良好信誉与实力以及和银行稳固的信贷关系来为其提供间接的信用担保,从而获得银行的融资支持。虽然在发展中,通过供应链管理建立了诸如“1+N”或者“N+1+N”这样的业务关系,然而这种融资组织管理方式的效果是使更多的金融资源向那些核心集团性企业归集,通常会将核心企业的信用放大,用以对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更大的授信来支持该业务的创新开发,这样,信贷风险的聚集扩散效应往往会扩大。因此,仅仅依靠这种信用替代来发展供应链金融是有很大局限性的,也会招致更大的风险,最终阻碍了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

第二,信用管理的局限。在我国,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主要是基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和基于供应链管理中银行通过与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合作的供应链融资模式。虽然这两种创新模式解决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中的许多问题,但目前也显现出发展创新动力不足的态势。在目前的融资模式中,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就需要了解企业抵、质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市场和销售对象以及承销商的情况等,还要查看各种权利凭证的原件、辨别真伪。这些工作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大大超出了银行的日常业务与专业范畴。另外,目前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模式的最高收益往往还超过不了传统银行业务模式的收益。因此,以银行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是动力不足的,很难成为银行的主流业务。

第三,技术手段的局限。目前供应链金融仅仅停留在银行和企业的层面上,供应链管理所依赖的网络信息技术目前在银行和企业中很难同步发展,网络信息技术的落后会造成信息不完整准确、业务衔接不顺利流畅,往往还会引致风险的发生,供应链金融信息技术基础的创新问题亟待得到解决。由于供应链管理数据库对于整个供应链上的企业和产、供、存、销、资金具有实时监控的功能,需要具备处理意外事件的能力和满足多方面查询的要求。因此,技术创新问题的解决是供应链金融创新得以顺利发展的关键,而目前的技术手段的局限性是很大的。

第四,信用组织的局限。目前的供应链融资仅仅局限在作为银行对传统业务的一种创新与补充。实践证明,在供应链金融组织中,银行为主体的融资组织形式是有极大局限性的。供应链融资往往会比传统的贸易融资具有更大的风险,传统的贸易融资强调的往往只是特定交易环节供需双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贸易的真实背景,而供应链融资不但要强调这一点,而且更加强调整个供应链风险的监控与防范,对供应链各个环节潜在的风险都要加以识别与控制,这就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并且,从目前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来看,供应链融资中的存货大部分是中间产品,具有很强的专用性,不易通过市场来评估其价值,也不易在市场上变现。因此,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更加复杂、所需要的措施也更加全面,而目前的信用组织形式很难满足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需求。

三、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建设

目前建设好信用管理体系是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

(一)必须加快供应链金融管理环节中的信用制度建设

1.建立中介信用机构,完善社会征信服务体系。供应链产业的信用问题主要来源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供应链产业参与者众多、行业和地区跨度大,容易产生供应链内生性的混乱和不确定因素。体现在既有产品与技术的更新周期频繁、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又有诸如自然灾害、战争与恐怖袭击等外部事件的影响,同时也会遭遇到企业战略的调整冲击,这些不确定因素都会增加供应链自身信用问题的风险。二是供应链产业的白发性扩散作用。由于供应链金融的信用基础是基于供应链整体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实力,因此,随着融资工具向上下游延伸,风险也会相应扩散。如果供应链上某一个成员出现了融资方面的问题,就会迅速地蔓延到整个供应链,这对于供应链自身的资金管理和综合管理是非常大的考验,也是对银行信贷管理的极大挑战。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征信信用管理体系,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问题凸显,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引发大的金融灾难。因此,建议尽快建立供应链金融中介信用评级机构,建立基于供应链产业的新型的中小企业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服务机构,完善供应链产业的社会征信业务体系。

2.加快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法律规章制度建设。目前,我国有关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中的法律规章制度的建设严重滞后。有关仓单质押、动产质押和票据业务的法律法规尚有许多空白,期待完善的地方很多。现实法律中,合同法中没有明确地规定仓单的法律地位,真正的仓单流通管理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一般物流企业签发的仓单又没有权威机构认证和监管,仓单的标准化程度低,使用和流通范围十分有限。同时,从我国的“物资银行”、“仓单质押”到“物流银行”、“供应链金融”的金融创新发展模式来看,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立法制度还须进一步健全。

(二)必须把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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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6-1770(2011)07-017-04

上世纪末,我国企业开始大范围推行供应链式管理方法,其理念被应用于各个行业的管理实践中。在这一趋势下,国际市场的竞争模式随之发生改变:由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转变为由不同生产工序及其服务体系构成的供应链之间的竞争。传统的生产制造企业通过外包和全球化走向供应链的生产组织模式,并发展出新的企业生产运作管理方式和商品流通方式以及跨单一企业组织的合作方式――供应链管理模式。

一个参与市场活动的组织,其金融端和运营端的活动是相互联系和密不可分的。供应链是在价值链的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供应链金融则是突出了供应链组织关系中资金流对这个过程增值的作用,并以此作为整个链条的整合,从财务的视角对整个供应链发展目标进行优化。

供应链金融是目前在国内外银行金融实践中最为热门的创新产品之一。它是随着新型的供应链管理运作模式诞生和发展的,主要为参与国际竞争的供应链组织提供一体化金融服务的产品体系和服务模式。供应链金融的运作目标是帮助供应链企业最大化资金利用价值,最小化资金的获得成本,保证供应链整体健康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

一、供应链金融全球化的新问题

传统的、单一国境内的、纵向一体化的生产制造企业越来越少,通过全球成本的比较优势,不同国家和地区在全球供应链中选择了不同的价值增值节点。全球产业的布局和制造业的升级也随着供应链中物流系统的全球化,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完成。

核心企业通过外包,使得供应链的加工增值环节和实体参与企业组织分布在不同的国境之内,并通过跨国的供应链管理,发展出新的企业生产运作管理方式和商品流通方式以及跨单一企业组织的合作方式,这就是供应链管理模式。供应链全球化模式带来的主要新问题有:

(一) 库存堆积两极化趋势,加大上下游企业的资金占用压力

供应链组织模式下,使得每个环节所持有的库存与传统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尤其是在这一“零库存”的精益供应链思想的引导下,新型库存管理模式的出现导致核心企业无意持有库存,促使供应商和分销商都必须面临实物库存挤占现金,流动性不足的问题。整个供应链中的库存堆积在上下游中较为弱势的企业上,在整个供应链产出保持稳定的情况下,加剧了这些成员企业的库存占比,减少了库存周转率,也降低了资金周转率。

(二) 供应链模式下所发展的大批中小企业,面临苛刻的融资环境

在供应链的竞争模式中一个突出要素是专业分工并全球外包。供应链中的成员企业不再追求大而全,而是注重某一细分领域的专业运作。在细分领域中的中小企业规模小,且由于过分集中于某一零部件的生产和分销,导致实物资产、生产条件和企业资质无法与传统融资主体企业的要求相匹配。

(三) 赊销方式取代传统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融资渠道进一步缩小

根据SWIFT组织的统计,80%的国际贸易选择赊销作为其主要的结算方式。赊销发展初期主要目的是刺激供应链下游加大单次的订货批量,使得供应链规模效应突出后,降低成本从而获得更多的客户,并提升整个供应链的竞争力。但随着供应链模式的不断发展,除了刺激销量外,赊销还被广泛用于核心企业优化自身的现金流,选择赊销的方式往往将资金的压力继续传导到供应链上弱势企业。而在传统的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集中于电汇、信用证、票据等传统结算方式下的融资产品,缺乏基于赊销方式的产品,使得供应链中小企业面临越来越大的融资压力。

(四) 汇率波动风险和理财需求出现

在供应链的利润和价值增值过程中,由于产业全球成本优势的分配,导致单一供应链中必须涉及多国货币结算和支付体系,不可避免需要应对汇率波动问题,并由此诞生了避险理财的需求。

供应链金融强调集物流、供应链管理、协作以及金融于一体,在两个或者更多的供应链成员之间,包括供应链的外部服务提供商,通过计划、执行和控制组织之间的资金流来创造更多附加价值的活动。

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原动力是在传统的生产制造通过外包和全球化走向供应链的生产组织方式下,延伸出新的企业生产运作管理方式和商品流通方式以及跨单一企业组织的合作方式,供应链金融就是为了应对这些变化而诞生的金融业务产品。也就是说,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必须要与供应链管理的创新同步,才能获得创新的成功。

供应链金融产生的根本原因,是金融服务机构所面对的服务对象的组织、管理和协作模式发生了改变。这一变化,就迫使金融服务机构必须随之而变,创新出新的服务产品以及采用新的服务体系以顺应顾客需求的变化。

二、供应链金融相关概念辨析

供应链金融在其发展和应用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类似和定义范围相近的概念,本文根据中文文献和实际商业应用中的积累,对下面三对常用概念进行辨析。

(一) 供应链金融和供应链融资

从广义上说,供应链金融的概念里包含了供应链融资。供应链金融是在保持供应链上各个参与成员之间的法律和经济上独立的基础上,利用中长期的战略合作协议,利用成员之间共享相关资源、生产能力、信息和风险的一种新型金融服务方式。

供应链金融主要是优化和再配置供应链整体上的资金流,进行整个供应链的融资管理;另外,还应该包含从供应链组织形式的角度,对投资者关系以及财务分析等提供一个新的管理视角和方法,也即对企业和供应链的投资管理和财务管理。

供应链融资,是指面向供应链当中不同运作环节和上下游成员,提供基于供应链真实交易的融资产品。

在我国的商业银行实践和国外大部分的产品创新中,目前还没有广义上的供应链金融,大都属于供应链融资范畴。

(二) 供应链金融与传统国际贸易融资

在国际实践中,供应链金融应该是传统国际贸易的一种延伸。从金融机构作为供应链金融中融资部分的主要资金提供者这一点上来看,服务目标与传统的国际贸易融资差别不大。

但二者在服务对象方面有所区别,供应链金融突破了原来单一的买卖双方的关系,延伸至供应链上下游包括最终消费者及物流服务提供商在内的全部参与方,将参与各方的利益通过优化整条链的资金流进行有效分配,可以说供应链金融主要是针对供应链这个新型的国际贸易组织和分工形式设计出来的;而传统的国际贸易融资,则仅仅局限于跨国贸易中的单个买卖双方之间的贸易关系,基于某一家企业对其进行针对性的业务开发,仅针对单笔贸易往来提供融资业务,业务品种较少。

简言之,供应链金融是一对多的系统性解决方案;传统国际贸易融资是一对一的专项金融服务。

(三) 供应链金融与物流金融

广义上的供应链金融包含了物流金融。物流金融强调以物流控制为主导,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结算、保险等产品,是伴随物流产业的发展而开发起来的。推动物流金融发展的主导者一般是物流服务提供商,商业银行以合作者的身份进入到物流金融产业中提供资金支持。

供应链金融,则是强调金融服务的专业性、系统性,将供应链组织运作中的全部金融服务有效地整合,利用供应链中所有参与和非参与物权转移的成员,优化整个供应链在财务方面的绩效指标。

综合各类相关概念,给出如下图1的概念属性示意图:

三、国际供应链金融实践与国内发展

(一) 供应链金融服务系统

供应链金融涉及的不同角色的参与成员很多。从广义上说,供应链金融服务系统的参与者主要有:

1.实体供应链本身的上下游企业和成员,包括制造商(一般而言是一条供应链的核心企业)、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等;2.金融服务机构,特殊融资服务商、银行、投资者等,狭义上业务涉及平衡其他组织的投资和融资需求的机构都可以算是金融机构参与者,广义上只要是与原始的或者和间接的借款人之间存在金融协议的机构,包含提供融资服务、资本投资、安全投资或者风险覆盖的机构,以及信息和咨询服务提供商;3.物流服务提供商,为实体供应链提供物流外包服务的成员;4.企业投资人,包括公共和个人投资者。

就供应链金融的服务对象、服务手段等方面来说,与商业银行传统的产品相比,与其说供应链金融是一种创新的产品,不如说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创新的一整套服务体系。

(二) 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提供主体

不同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可以由系统中不同的参与方来完成,而不仅仅依赖于商业银行。现有的国际和国内供应链金融实践中,可以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主体有很多:

1.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可以以传统的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等中间业务为入手点,从银行原有的融资和担保类业务入手,整合现有的产品,开发突破传统的中后台业务操作模式,开发出适合供应链管理变化趋势的产品。国际上的商业银行,一般从传统的国际贸易入手,按照战略客户自身扩张和发展的要求,设计和创造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的金融产品。

2.第三方物流公司。第三方物流公司可以依托自身物流实体网络以及物流业务,通过与最终客户的深度接触和天然的监管优势,发展保险、存货融资、应收款类融资等金融业务。这类公司在部分环节上与商业银行合作,但大多数业务提供子公司或者部门独立运作。这类公司中目前做的比较好的是下属于UPS的UPS Capital公司。

3.第三方贸易平台公司。第三方贸易平台公司则可以利用自己已经建立的B-B贸易交易平台,依托建立的交易信息平台和信用数据库系统,采用自身的支付系统和财务处理系统,挖掘平台用户的供应链融资业务需求,并提供一整套金融、财务服务。此类交易平台系统最根本的是提供电子化的自动审核单据服务。其所提供的支付系统,是取代LC等现有支付方式的一种新的结算方法。这类公司中,比较突出的是Trade Card公司,该公司采用会员制,该公司是第三方中介公司,需与物流、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国际检验机构结成合作伙伴关系后方能具体运作。目前阿里巴巴开始涉足中小企业信用贷款业务,也说明了他们看中了以自身强大用户信用数据和真实交易信息下的美好未来。

4.供应链上核心企业。核心企业大部分是制造商/组装厂商,但也有行业主要集中于分销商(例如,家电产业)和零售商(例如,零售业)上。核心企业开发供应链上其他成员(上游、下游、最终客户)的融资需求,以平稳整个供应链现金流和发展整个供应链为管理目标,进行供应链金融管理。

(三) 国内和国际供应链金融发展差异

首先,目标客户的不同。国内外金融机构开发供应链金融系列产品的出发点不同,导致了所服务的目标客户群体的不同。国际上是为了维系老客户,国内上主要是为了开发新客户。国内的供应链金融主要是以中小企业为主要目标客户,从营销中介的角度来寻找与核心企业相联系的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企业,并由核心企业提供信用可靠的潜在客户名单。国外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主要是基于维系与核心企业(老客户)的关系,满足全球化、供应链发展趋势下老客户新融资需求,为了解决核心企业或者说整个供应链的资金流方面的问题。围绕核心企业的发展瓶颈以及供应链的稳定性,国外的金融机构研究具体的供应链金融业务。

其次,所提供的具体产品、提供方式也不同。国内供应链金融所涉及的产品,大都围绕着存货质押和应收帐款质押等较为原始的动产质押融资产品,大都基于实体和有效的商业单据进行融资产品的开发。国际上的供应链金融产品, 则是围绕着整个供应链中可能出现的融资、投资、现金流、财务管理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提供一整套、有体系、能完全覆盖的产品体系。

四、对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供应链金融的建议

在我国整体金融市场发展不成熟、社会信用体系缺失、法律不完善的环境下,供应链金融的开发主体主要还是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的产品与其以往传统的产品有所不同,需要商业银行突破固有一些服务模式和创新模式来研发。

(一) 加大“供应链自偿能力”风险管控供应链这种组织方式的风险有别于传统的单一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其风险同时具备系统性、传递性、波动性等特点。所以传统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侧重点已经不适应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的要求,需要对以供应链为单位的企业群体进行抗风险能力分析和个体授信安排,并对集成后的系统风险重新评估和管理。相比于传统金融产品的风险控制,更强调主动风险管理和全面风险组合管理。

(二) 建立总分行模式下跨地区协作机制

由于供应链本身地域分散性的特点,导致了供应链金融所服务的对象地域同样分散,在设计和整合产品资源时,跨地域的总分行之间的协调和合作模式会对供应链金融服务产品成效起巨大的作用。

目前跨地域的合作方式还处于较为初级的阶段,需要对其进行细化,提高行内组织的运作效率和准确性,并提高供应链金融服务的稳定性和完整性。

(三) 设计和开发创新的标准化可供组合产品

供应链金融服务,是一个介于高度定制化和完全通用化产品之间的一种金融产品。

与传统的企业和银行一对一的金融服务相比,供应链金融是一系列的、由金融机构为供应链上所有成员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产品簇,对供应链成员个体提供基于供应链最优的不同或者相同的产品和组合,是一种基于行业和产业链的视角的集成服务。

需要先通过分析供应链通用的一些金融服务需求,设计出通用性适中的基础产品来解决,这样能通过对这些标准化产品的快速组合满足整体供应链金融服务的需求,提高供应链金融产品的设计效率。

而对这些通用性的产品需求的分析和设计,除了要从现有商业银行所能提供的产品中进行筛选和修改之外,还需要对金融服务需求进行有效的细分和分析,在合理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基础产品的研发和整合。

当模块化金融服务产品设计完成后,还需要配套建立一套快速反应的模块组合方式,快速和有效地为金融客户提供组合后的系列产品。

(四) 培养风险、营销和整合的专业人才

供应链金融产品的运用和推广时,对银行内具有风险识别、产品设计和营销整合专业技能的团队要求很高。

团队内的成员除了必须具备有专业全体系供应链金融产品的专业设计技能,还需要能在市场中鉴别客户,尤其是对运营资金借款有兴趣和需求的客户,需要了解供应链所涉及的背景材料;能简单评估潜在借款人的需求规模和类型,并设计现有产品的组合方式,开发相应的合约;因为供应链上下游的相关性极强,所以要求团队成员需要具备对最终产品的市场和行业有全面的知识积累,在风险是双边性(买方和卖方均会产生风险)的前提下,需要同时关注供应链的上下游。

需要商业银行从人才队伍的建设上有重点地培养出一个能同时担负三种职能的专业化团队,从而保证供应链金融产品的设计、推广和实施。

参考文献:

1.Hofmann, E., Supply Chain Finance: some conceptual insights[J/OL], Logistik Management - Innovative Logistikkonzepte, Wiesbaden2005, S. 203-214.

2.William Atkinson, Supply chain Finance: The Next Big Opportunity[J],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Review, 2008,4:57-60.

3.李毅学,汪寿阳,冯耕中, 一个新的学科方向――物流金融的实践发展与理论综述[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 2010,3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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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供应链金融 信用问题 管理体系

近年来,我国金融界兴起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属于金融创新业务。随着现代物流业发展对金融服务创新需求的日益增太,服务于生产、流通和销售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业务实践越来越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问题成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业务实践

在我国,对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的探索,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物流银行”的设想到“融通仓”概念的提出;第二个阶段,从“仓单质押”业务的尝试到“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第三个阶段,从“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到供应链金融战略的提出与实施。…在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实践发展上,我国形成了两条业务发展的主线模式:

其一是基于传统的商业银行贸易融资,结合生产贸易企业的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由商业银行创新业务而提供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该业务模式通过货权质押、信托收据、保险及公证、货物监管、提货通知、货物回购、资金专户管理、期货保值等一系列结构化设计来掌握货权、监控资金,为提供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个性化的组合贸易融资方式。

其二是基于供应链管理模式,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创新出来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融通仓等供应链融资模式。这种业务融资模式比结构性贸易融资模式更创新了一步,它是基于供应链金融的思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专注于对企业本身信用风险的评估,转变为对整个供应链及其交易的评估,这样既真正评估了业务的真实风险,同时也使更多的企业能够进入银行的服务范围。

二、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问题

目前国内外关于供应链金融领域的研究和实践都比较活跃,特别是在国内,供应链金融创新实践在不断进行尝试。随着业务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的信用问题凸显出来,信用管理问题阻碍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用替代的局限。目前以银行为主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基于所谓的核心大企业的信用替代而成立的,这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中表现得很突出。即需要银行融资的中小企业必须和一家值得银行信赖的大企业发生业务往来,从而得到“某种资格的认定”或者借用大企业的信用,使其达到银行认可的资信水平。实际上是中小企业利用大企业的良好信誉与实力以及和银行稳固的信贷关系来为其提供间接的信用担保,从而获得银行的融资支持。虽然在发展中,通过供应链管理建立了诸如“1+N”或者“N+1+N”这样的业务关系,然而这种融资组织管理方式的效果是使更多的金融资源向那些核心集团性企业归集,通常会将核心企业的信用放大,用以对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更大的授信来支持该业务的创新开发,这样,信贷风险的聚集扩散效应往往会扩大。因此,仅仅依靠这种信用替代来发展供应链金融是有很大局限性的,也会招致更大的风险,最终阻碍了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

第二,信用管理的局限。在我国,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主要是基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和基于供应链管理中银行通过与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合作的供应链融资模式。虽然这两种创新模式解决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中的许多问题,但目前也显现出发展创新动力不足的态势。在目前的融资模式中,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就需要了解企业抵、质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市场和销售对象以及承销商的情况等,还要查看各种权利凭证的原件、辨别真伪。这些工作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大大超出了银行的日常业务与专业范畴。另外,目前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模式的最高收益往往还超过不了传统银行业务模式的收益。因此,以银行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是动力不足的,很难成为银行的主流业务。

第三,技术手段的局限。目前供应链金融仅仅停留在银行和企业的层面上,供应链管理所依赖的网络信息技术目前在银行和企业中很难同步发展,网络信息技术的落后会造成信息不完整准确、业务衔接不顺利流畅,往往还会引致风险的发生,供应链金融信息技术基础的创新问题亟待得到解决。由于供应链管理数据库对于整个供应链上的企业和产、供、存、销、资金具有实时监控的功能,需要具备处理意外事件的能力和满足多方面查询的要求。因此,技术创新问题的解决是供应链金融创新得以顺利发展的关键,而目前的技术手段的局限性是很大的。

第四,信用组织的局限。目前的供应链融资仅仅局限在作为银行对传统业务的一种创新与补充。实践证明,在供应链金融组织中,银行为主体的融资组织形式是有极大局限性的。供应链融资往往会比传统的贸易融资具有更大的风险,传统的贸易融资强调的往往只是特定交易环节供需双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贸易的真实背景,而供应链融资不但要强调这一点,而且更加强调整个供应链风险的监控与防范,对供应链各个环节潜在的风险都要加以识别与控制,这就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并且,从目前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来看,供应链融资中的存货大部分是中间产品,具有很强的专用性,不易通过市场来评估其价值,也不易在市场上变现。因此,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更加复杂、所需要的措施也更加全面,而目前的信用组织形式很难满足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需求。

三、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建设

目前建设好信用管理体系是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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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供应链金融 信用问题 管理体系

近年来,我国金融界兴起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属于金融创新业务。随着现代物流业发展对金融服务创新需求的日益增太,服务于生产、流通和销售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业务实践越来越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问题成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业务实践

在我国,对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的探索,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物流银行”的设想到“融通仓”概念的提出;第二个阶段,从“仓单质押”业务的尝试到“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第三个阶段,从“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到供应链金融战略的提出与实施。…在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实践发展上,我国形成了两条业务发展的主线模式:

其一是基于传统的商业银行贸易融资,结合生产贸易企业的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由商业银行创新业务而提供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该业务模式通过货权质押、信托收据、保险及公证、货物监管、提货通知、货物回购、资金专户管理、期货保值等一系列结构化设计来掌握货权、监控资金,为提供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个性化的组合贸易融资方式。

其二是基于供应链管理模式,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创新出来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融通仓等供应链融资模式。这种业务融资模式比结构性贸易融资模式更创新了一步,它是基于供应链金融的思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专注于对企业本身信用风险的评估,转变为对整个供应链及其交易的评估,这样既真正评估了业务的真实风险,同时也使更多的企业能够进入银行的服务范围。

二、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问题

目前国内外关于供应链金融领域的研究和实践都比较活跃,特别是在国内,供应链金融创新实践在不断进行尝试。随着业务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的信用问题凸显出来,信用管理问题阻碍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用替代的局限。目前以银行为主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基于所谓的核心大企业的信用替代而成立的,这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中表现得很突出。即需要银行融资的中小企业必须和一家值得银行信赖的大企业发生业务往来,从而得到“某种资格的认定”或者借用大企业的信用,使其达到银行认可的资信水平。实际上是中小企业利用大企业的良好信誉与实力以及和银行稳固的信贷关系来为其提供间接的信用担保,从而获得银行的融资支持。虽然在发展中,通过供应链管理建立了诸如“1+N”或者“N+1+N”这样的业务关系,然而这种融资组织管理方式的效果是使更多的金融资源向那些核心集团性企业归集,通常会将核心企业的信用放大,用以对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更大的授信来支持该业务的创新开发,这样,信贷风险的聚集扩散效应往往会扩大。因此,仅仅依靠这种信用替代来发展供应链金融是有很大局限性的,也会招致更大的风险,最终阻碍了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

第二,信用管理的局限。在我国,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主要是基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和基于供应链管理中银行通过与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合作的供应链融资模式。虽然这两种创新模式解决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中的许多问题,但目前也显现出发展创新动力不足的态势。在目前的融资模式中,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就需要了解企业抵、质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市场和销售对象以及承销商的情况等,还要查看各种权利凭证的原件、辨别真伪。这些工作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大大超出了银行的日常业务与专业范畴。另外,目前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模式的最高收益往往还超过不了传统银行业务模式的收益。因此,以银行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是动力不足的,很难成为银行的主流业务。

第三,技术手段的局限。目前供应链金融仅仅停留在银行和企业的层面上,供应链管理所依赖的网络信息技术目前在银行和企业中很难同步发展,网络信息技术的落后会造成信息不完整准确、业务衔接不顺利流畅,往往还会引致风险的发生,供应链金融信息技术基础的创新问题亟待得到解决。由于供应链管理数据库对于整个供应链上的企业和产、供、存、销、资金具有实时监控的功能,需要具备处理意外事件的能力和满足多方面查询的要求。因此,技术创新问题的解决是供应链金融创新得以顺利发展的关键,而目前的技术手段的局限性是很大的。

第四,信用组织的局限。目前的供应链融资仅仅局限在作为银行对传统业务的一种创新与补充。实践证明,在供应链金融组织中,银行为主体的融资组织形式是有极大局限性的。供应链融资往往会比传统的贸易融资具有更大的风险,传统的贸易融资强调的往往只是特定交易环节供需双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贸易的真实背景,而供应链融资不但要强调这一点,而且更加强调整个供应链风险的监控与防范,对供应链各个环节潜在的风险都要加以识别与控制,这就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并且,从目前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来看,供应链融资中的存货大部分是中间产品,具有很强的专用性,不易通过市场来评估其价值,也不易在市场上变现。因此,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更加复杂、所需要的措施也更加全面,而目前的信用组织形式很难满足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需求。

三、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建设

目前建设好信用管理体系是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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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风险是指,供应链金融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无意间的过失,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这种供应链金融风险在实际应用中属于很难避免的风险模式。在当下国内商业银行的业务办理中,供应链金融的行为风险是金融业务管理人员所面临的核心管理问题。

(二)文化差异风险

文化差异风险是指,在构成供应链金融的同时,不同企业由于其企业文化与企业经营理念存在差异性,从而导致金融工作发生错乱。这种差异性往往会导致金融供应链出现混乱,严重影响企业的经济发展。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在发生变化的时候,企业没有随之进行销售计划的变动,从而造成的商业银行还贷风险,这种风险广泛存在于国内供应链金融中,为我国大部分的企业带来不可预测的经营风险。

(四)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当前国内中小型企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供应链金融风险。由于这些中小型企业处于发展初期,其自身管理不够规范、技术力量薄弱,缺乏相应的信用管理机制,从而造成了信用风险的发生,为企业带来了不必要的后果,严重阻碍了企业自身的发展。

二、商业银行供应链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物流环境的错综复杂

当下,国内的物流发展水品仍旧处于十分落后的阶段,对我国的经济发展造成了一定的阻碍。在我国物流市场长期占有主导地位的往往都是生产性企业自营物流和联合物流,这种情况导致了规模较小、技术落后、缺乏物流管理标准的中小型企业很难获得相应的物权保障,在物流过程中无法对产品进行有效管理,使得银行对于这类物品的流通也丧失了控制权,风险管理无法正常运作,直接导致了供应链金融存在严重的风险。

(二)信用环境混乱

就我国目前的金融贸易信用环境来说,常规的贸易交往往往都是通过票据进行结算,这种缺乏有效法律机制的信用模式,对于我国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极其不利。今年来,人民银行针对这一情况曾进行过严厉的管理措施,但由于国内缺少相关的管理规范,使得我国贸易与国外贸易在信用环境上存在极大差别。这一问题成为当下供应链金融中的主要矛盾因素。

(三)企业资金管理不明确

由于国内缺乏专业的集团企业资金管理体系,使得国内企业在进行资金管理的过程中,往往存在缺乏专业管理人才、资金管理部门混乱缺乏实际作用、投资部门复杂化没有统一的管理机制等情况,在企业实际生产运营的过程中,很多企业都无法清楚的区分资金管理部门和投资部门。这些问题,都是由于当下国内企业资金管理缺乏相应管理体系,以至于很多企业在资金的风险性管理上存在不明确、不重视的情况,直接危害到了企业的经济发展。

三、商业银行供应链风险防范措施

(一)商业银行应正确选择合作对象

在供应链金融的构建过程中,商业银行应该正确选择合作对象,首先,经营状况与银行合作度成为选择合作对象的首要衡量条件,选择生产经营状况稳定、银行合作程度较高的企业,就能在很大程度上规避供应链金融中存在的风险,这类企业包括钢铁、石化、电信、汽车等产业链。通过与这类企业进行合作,在获得合作经验的同时还可以帮助银行有效扩大服务范围。同时,银行也可以通过对供应链成员企业的详细资料进行调查,从而实现在供应链企业中的筛选,对于存在经营风险和不合规操作的企业要及时予以淘汰,以此,保证了企业供应链金融的正常发展。

(二)加强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要求,是当下供应链金融中衡量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标准。全方面风险管理指的是,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工作在可控制范围内与其他企业或者零售业务进行统一风险管理的过程,这一过程中需要依据各类业务的相关规定对企业间全部的资产组合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真正实现了供应链金融的全面风险管理。

(三)将供应链金融与商业银行进行统一的风险管理

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管理能力、人力资源、资本和其他相关资源的范围之内,其管理需要处于供应链金融的承受能力以内,只有这样才能稳妥的管理供应链已经承担的风险,将风险与收益做到维系平衡,使得风险调整后获得收益最大化。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必须与供应链的目标与原则相兼容,并且能着重评论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由于供应链金融中不同的产品其风险管理成本特征差别极大,在产品具体推出之前,预先对风险管理的成本及收益进行对比,有效预防供应链风险。二是对供应链金融与相关业务进行边际收益对比,通过数据比对来决定是否推行该业务,这一方式有效预防了供应链金融风险,做到了对企业及供应链的有效管理。

(四)加强对客户资信质押货物的管理

商业银行与物流企业都应该针对性的对相关业务进行严格的操作规范和管理程序,通过这些措施有效杜绝因企业内部漏洞而产生的风险。例如,商业银行为提高对质物的管理能力,需要不断完善内部操作管理规范,防止银行操作中的风险状况;物流企业为提高自身质物管理能力,需要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同时实现仓库管理信息化,制定完善的办理质物入库、发货方案,在源头上对物流运作进行管理,实现企业运作风险的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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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及其风险

(一)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模式概述

根据主导主体的不同可以将现阶段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分为以电商企业为主导、以传统银行为主导以及银行与电商企业合作的三大模式。电商企业、商业银行、物流企业、中小企业以及个人用户都是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参与者。B2B、B2C、C2C是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模式主要的业务类型。其中B2B即企业对企业,指的是以互联网金融机构向企业用户提供的订单融资金融业务;B2C即企业对个人,是专门针对个人用户提供的应收账款等融资业务;C2C即个人对个人,在该业务模式中互联网金融机构只是作为个人间投融资的中介平台。

(二)互联网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

从金融机构的角度对互联网供应链金融面临的各类风险的分析如下:首先是信用风险,互联网金融机构可以借助电商平台对客户的交易付款等信息进行收集和分析,降低信用风险的发生概率,但是仅仅依靠电子订单以及互联网上的身份信息可靠性较低,进而产生新的信用风险;此外操作风险也是常见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风险类型,互联网和金融复合型人才的缺乏使得金融业务操作过程中的风险增加,由于融资请求较之传统的金融模式难度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资金回收的监控复杂性;其次是安全风险,金融平台的稳定性、金融产品以及申请流程的科学性以及软件问题都是安全风险发生的因素;最后是环境风险,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下贷款抵押物的类型更多样化,投资者与贷款者的数量以及资金规模都比较大,当抵押物的市场价值发生较大的波动时加之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的发生几率就会增大。

二、互联网供应链金融风险的管理控制

(一)完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平台

金融平台稳定性会对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实施产生直接的影响,为了避免由于硬件或者软件问题导致的风险必须要加快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平台的建设和完善,提高金融平台的硬件质量和配套软件适应性。为了提高金融平台的规范性,相关部门要对云平台、物联网以及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数据中心的建设进行规划,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参与主体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国家规划的范围内提高自身信息平台建设质量。

(二)加强线上和线下业务的对接

电商企业和互联网金融机构是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核心,对贷款者征信评估的输主要来自于线上交易平台,相较于传统的征信数据电子订单造假的难度更低,为了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规避风险,要加快线上线下业务的对接,将线下物流与线上信息流进行对比,全部核实无误后方可放款,避免虚假订单信息骗取贷款的情况。电商服务平台、互联网金融平台以及交易监控体系的完善是线上线下业务对接的接触,从业人员的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在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控制中具有重要的影响,为了推动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健康发展,要加快培养精通互联网知识和金融知识的综合性人才。

(三)加快建立互联网金融激励和信任机制

信息共享的程度对于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影响巨大,为了规避融资过程中的道德风险问题,要加快信用评估机制的建立,使金融机构可以获取的全面准确的贷款人信息,深化信息共享,推动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在此过程中政府要扮演好自身的角色,根据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特点和市场环境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并推动建立起线上线下金融服务都适用的征信体系,通过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的建立提高金融市场中信息公开和共享的程度,避免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模式中业务双方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信用风险及道德风险。

三、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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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及其风险

(一)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模式概述

根据主导主体的不同可以将现阶段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分为以电商企业为主导、以传统银行为主导以及银行与电商企业合作的三大模式。电商企业、商业银行、物流企业、中小企业以及个人用户都是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参与者。B2B、B2C、C2C是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模式主要的业务类型。其中B2B即企业对企业,指的是以互联网金融机构向企业用户提供的订单融资金融业务;B2C即企业对个人,是专门针对个人用户提供的应收账款等融资业务;C2C即个人对个人,在该业务模式中互联网金融机构只是作为个人间投融资的中介平台。

(二)互联网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

从金融机构的角度对互联网供应链金融面临的各类风险的分析如下:首先是信用风险,互联网金融机构可以借助电商平台对客户的交易付款等信息进行收集和分析,降低信用风险的发生概率,但是仅仅依靠电子订单以及互联网上的身份信息可靠性较低,进而产生新的信用风险;此外操作风险也是常见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风险类型,互联网和金融复合型人才的缺乏使得金融业务操作过程中的风险增加,由于融资请求较之传统的金融模式难度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资金回收的监控复杂性;其次是安全风险,金融平台的稳定性、金融产品以及申请流程的科学性以及软件问题都是安全风险发生的因素;最后是环境风险,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下贷款抵押物的类型更多样化,投资者与贷款者的数量以及资金规模都比较大,当抵押物的市场价值发生较大的波动时加之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的发生几率就会增大。

二、互联网供应链金融风险的管理控制

(一)完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平台

金融平台稳定性会对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实施产生直接的影响,为了避免由于硬件或者软件问题导致的风险必须要加快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平台的建设和完善,提高金融平台的硬件质量和配套软件适应性。为了提高金融平台的规范性,相关部门要对云平台、物联网以及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数据中心的建设进行规划,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参与主体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国家规划的范围内提高自身信息平台建设质量。

(二)加强线上和线下业务的对接

电商企业和互联网金融机构是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核心,对贷款者征信评估的输主要来自于线上交易平台,相较于传统的征信数据电子订单造假的难度更低,为了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规避风险,要加快线上线下业务的对接,将线下物流与线上信息流进行对比,全部核实无误后方可放款,避免虚假订单信息骗取贷款的情况。电商服务平台、互联网金融平台以及交易监控体系的完善是线上线下业务对接的接触,从业人员的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在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控制中具有重要的影响,为了推动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健康发展,要加快培养精通互联网知识和金融知识的综合性人才。

(三)加快建立互联网金融激励和信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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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已超过1,000万家、数量众多,约占企业总数的99%,产值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0%,中小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趋重要,然而中小企业占有的金融资源却远远小于国有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它们不仅很难直接从资本市场上融资, 而且更加难以向银行融资。因此, 积极发展有针对性的创新金融产品, 促进其快速发展, 已经成为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供应链金融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

2006年深圳发展银行在银行业内内率先推出了“供应链金融”的品牌,系统地对供应链中应收、预付和存货提出了结构性的解决方案。继深圳发展银行之后,目前光大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以及一些传统国有银行都已涉足该项业务。伴随着供应链金融的快速发展,供应链金融发展中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如何防范供应链金融的风险也成为众多专家学者的关注焦点。本文从供应链金融的含义出发,介绍了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模式,风险防范与对策。

二、供应链金融的含义

供应链金融是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做的一种新型融资模式,它将资金流有效地整合到供应链管理中来,既为供应链各个环节的企业提供商业贸易资金服务,又为供应链弱势企业提供新型贷款融资服务。国外学术和著名商业银行与之相关的研究通常指的是财务供应链管理(FSCM),而国内的研究也只是涉及到金融物和物流金融等概念.2006年6月,深圳发展银行首次提出供应链金融的概念,并随之推出多种多样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从而使国内这一研究领域得以迅速发展。

根据深发展银行提出的供应链金融的概念以及本文所要的研究问题,采用胡跃飞(2007)对供应链金融的定义:供应链金融是指在对供应链内部的交易结构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自偿性贸易融资的信贷模型,并引入核心企业、物流监管公司、资金流导引工具等新的风险控制变量,对供应链的不同节电提供封闭的授信支持及其他结算、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既包括企业上游的原材料零部件供应网络和链条,也包括下游的分销商、商,即渠道链。

三、供应链金融的模式

目前,我国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动产质押模式,应收账款模式及应付账款模式。

(一)动产质押模式

动产质押模式是指借款人以自有货物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的一种融资模式。随着供应链金融的发展,该模式下的质押物已由中小企业的存货、仓单、商品合格证等发展成为动态动产质押物。

(二)应收账款模式

应收账款融资模式,是指以中小企业对供应链上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单据凭证作为质押担保物,向银行申请期限不超过应收账款账龄的短期贷款,由银行为处于供应链上游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方式。在该融资模式下,债权企业、债务企业和银行都要参与其中,且债务企业在整个运作中起着反担保的作用,一旦融资企业出现问题,债务企业也将承担弥补银行损失的责任。

(三)应付账款模式

应付账款融资模式指在处于上游的核心企业承诺回购的前提下,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信用担保,中小企业以金融机构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质押贷款来缓解预付货款压力,同时由金融机构控制其提货权的融资业务。中小企业、核心企业、物流企业、银行四方签署应付账款融资业务合作协议书,银行为融资企业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事后,融资企业直接将货款支付给银行。

四、供应链金融的风险

虽然发展供应链金融可以带来多方“共赢”的结果,然而,供应链金融同样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有效地分析和控制这些风险是供应链金融取得成功的关键。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它所面临的金融风险主要包括:

(一)企业自身变化带来的信用风险

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对象是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的供应商和分销商,核心企业上下游的企业通常是中小企业。由于中小企业往往存在着信息不透明、公司治理制度、财务制度不规范,企业营运资金运用效率低等问题,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的企业素质、履约情况、经营能力、获利能力、偿债能力、发展前景往往较差,主体信用风险很高。一旦企业经营情况有变,都可能给银行带来损失。

(二)政策风险

当国家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时, 往往会对供应链上的企业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供应链的资金筹集、投资及其他经营管理活动, 使供应链的经营风险增加。例如,当产业结构调整时,国家往往会出台一系列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对一些产业进行鼓励,为企业投资指明方向;或者对一些产业进行限制, 使供应链上企业原有的投资面临着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行业风险

由于供应链上企业所处行业自身的变化带来的风险,这些变化可能影响到借款企业的还款能力。例如行业由于自身的周期性和季节性因素,导致行业内的企业面临着需求紧缩的局面,进而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

(四)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风险

整体经济环境的变化例如经济危机的发生使得作为经济社会基本细胞的企业难以独善其身,尤其是抗风险能力弱的中小企业,整体经济环境向不利方向发生变化很容易引发借款企业的信用风险。

(五)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由于企业自身主观原因带来的银行贷款损失的可能性。道德风险涉及的主体不仅仅包括借款企业,还可能包括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第三方物流公司等关联方。道德风险发生的情况可能有如下几种:借款企业可能不重视自身信誉,擅自改变所借款项的资金用途,从事对股市、房地产的投机性投资,一旦投资失败,企业资金链断裂,就直接影响到还款意愿和能力。

(六)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市场发生变化, 使企业无法按原定计划销售产品从而给商业银行带来的还款风险, 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 一方面是预测失误,另一方面是由于市场上出现新的替代品从而导致企业销售计划落空, 资金链条断裂,企业还款困难。

(七)供应链稳定性风险

由于供应链本身不完善或刚刚建立,抵抗风险能力差,造成的供应链上企业合作关系不牢固,容易引起供应链断裂,并由此引发的风险,对商业银行信贷可能带来相应的损失。

(八)法律风险

商业银行在日常经营活动和各类交易中会受到各种商业准则和法律法规的约束。由于无法满足或违反法律要求,导致商业银行不能履行合同而发生争议、诉讼或其他

法律纠纷时,商业银行就有可能会面临着法律风险。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a)无效法律行为。主要指银行员工或机构发生的无效行为,无效可能导致物权得不到法律保护(b)法律规定的不确定性。我国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在法律上还有很多空白需要填补。法律规定的不明确,甚至法律之间互相冲突的现象经常存在。若关于动产物权的设定和担保方面出现法律规定模糊不清的现象,而供应链金融业务又经常会涉及到动产物权的问题,因此法律上的不确定性也容易给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开展带来风险。

(九)银行内部的操作风险

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之处就在于将仓单甚至物流过程纳入质押对象,这势必牵涉到对仓单和物流过程的定价评估问题。一方面,由于价格的变动,会导致质押对象的价值发生变化,从而引起一定的抵押风险;另一方面,对银行内部来说,要严防内部人员操作失误和作弊的发生。在对抵押品的估值和评价中,要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科学的方法来保证估值和评价的准确性,最大限度地确保银行的利益不受损失。

五、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

鉴于供应链融资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因此完善和加强风险管理就成了确保供应链融资健康发展的必然之路。本文针对上面提到的风险问题,提出了以下几点管理措施:

(一)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

这是最基本也最保守的风险回避方法,即拒绝不合格企业的贷款申请。回避了风险意味着放弃了取得风险收益的机会,但是,某些企业的信用风险太大,一旦风险发生,银行将承受很大损失,对于这种企业,不与其合作是避免风险的最好办法。在实务中,商业银行一般是根据客户评级是否达到银行标准来确定是否给予提供融资的。在这方面,深发展已经开展了客户的评级工作,国内也有一些专门的机构来给企业做资信评级,例如远东征信等。

(二)提高对抵押物的要求

银行要提高对抵押物的要求。首先,应要求抵押物质量合格,并具有使用广泛、变现容易、价格透明、品质标准化等特点。其次,要求企业提供抵押物的合法权属证明,例如购销合同、海关报关单、出厂证明、增值税发票、付款凭证等等,还需要保证抵押物不存在货款、税收等方面的争议和问题。另外,在实务中,银行还可以要求企业在提供存货抵质押的同时提供不动产抵押,多种抵质押物共同利用,以求将风险分散,并降低到最大限度。

(三)完善企业征信系统

培养良好的信用环境,能够有效地减少风险的产生。为共同扶持信用良好企业的发展,联合制裁资质不良企业,孕育良好的信用环镜,我国人民银行开发建立了企业征信系统,各家银行通过该系统能及时查询企业以往履约记录及企业基本情况,但目前系统还处于不够全面,处理信息不够及时的阶段,所以,我们应不断健全与完善企业征信系统,使金融机构能全面、准确地了解企业情况,有效地维护商业银行授信资产安全。

(四)建立紧急预警机制

供应链是个错综复杂的网状松散团体联盟,在这种结构中,突发事件、重大事件的发生将不可避免。基于供应链的网状结构,一旦发生风险事件,风险将沿着供应链条不断扩散和蔓延,若事后再进行控制与挽救,就难以操作。所以,我们要先行建立一套相对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提早预测各种风险的存在,并量化风险发生后的损失程度,将风险化解在真正爆发之前,将风险降低到金融机构自身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

参考文献:

[1]杨育谋.供应链金融:中小企业融资新途径[J].中国中小企业.20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