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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废水处理方法模板(10篇)

时间:2023-12-22 10:06:13

餐厨废水处理方法

餐厨废水处理方法例1

【关键词】餐厨废弃物处理; 现状; 监管对策

近年来,随着“地沟油”、“垃圾猪”等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社会对食品安全关注与日俱增,尤其在国内“地沟油”事件还未完全杜绝的情形下,餐厨废弃物处理成为全社会和政府关注的焦点话题。随着我市餐饮业的发展,餐厨垃圾日产生量还将呈增长态势,为加强我市餐厨废弃物的处理工作,现就我市餐厨废弃物处理的现状与监管分析总结如下。

一、 现状:

餐厨废弃物产生情况与流向:大家对“地沟油”这字很熟悉,对餐厨废弃物有点陌生,所谓餐厨废弃物是指除居民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的食物残渣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食物残渣俗称“泔水”,废弃食用油脂俗称“地沟油” 。我市现有餐饮服务单位、企事业单位食堂共计4000家,每天产生餐厨废弃物约130吨 (经专家预测,江阴市人均餐厨废弃物日产量约为0.1千克),目前这些物流向是:一是食物残渣,被有偿收购进入养猪、渔场,主要用于喂猪、喂鱼,产生“垃圾猪”。 二是餐饮企业将经过过滤的餐厨废水排入隔油池,浮在餐厨废弃上面的废弃油脂可能被一些私营加工厂收购并加工为“地沟油”出售,有可能使地沟油回流餐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经调查,目前我市基本没有持废弃油脂回收加工企业,。

餐厨废弃物管理情况:由于政策法规滞缓,缺乏长效管理机制,一些地方有不法商贩利用餐厨废弃物提炼所谓的地沟油,经过非法渠道,通过餐饮、食品加工等环节进入食物链的情况,我市也开展过地沟油专项清查行动,严厉查处取缔非法地沟油回收加工点。但由于尚未出台适合本市的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的相关政策法规,停留在发动、集中整治、总结督查评估等层面,缺乏长效管理机制。

二、 国内部分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置和管理的先进经验

采取BOT(建设-经营-转让)方式,走市场化道路: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与政府批准的相关企业签订协议,并将产生的餐厨废弃物由企业统一回收处理,企业在合作中的主要任务是保证全市餐饮服务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日产日清,不造成环境污染。企业投资建设餐厨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厂,并和科研院所合作,研制出有知识产权的餐厨废弃物处理设备,通过蛋白饲料原料生成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减少氮、磷分含量)、生物柴油系统、生物除臭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等工艺,使餐厨垃圾处理基本实现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标准化、规模化、自动化以及集成化,有效地推动了餐厨垃圾规范化管理。

政府与餐厨废弃物处置企业合作中,主要在三个方面给予支持,一是列入民生工程,在经费上给予支持。二是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制定相应的餐厨垃圾管理条例。三是在监管力量上给予支持。政府成立由城市管理局牵头,环保、公安、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参与,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加强管理,严厉处罚,规范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

三、 做好餐厨废弃物处置和管理的建议和对策

餐厨废弃物处置和管理是一项工程量大、涉及面广而又迫切需要下大力气解决的民生问题,且餐厨废弃物的含水量、有机物含量、油脂含量及盐分含量均较高,营养元素丰富,具有很大的回收利用价值。因此,特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1、 建议政府高度重视餐厨废弃物处置和管理工作,将其列入民生工程,并加大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投入。从实际情况看,解决好餐厨废弃物的处置和管理问题至少4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减轻环境污染。餐厨废弃物处理系统中就具有污水处理(减少氮、磷成分含量)、生物除臭功能,排出符合规定且氮、磷成份含量低的水,就能遏制巢湖以及肥河蓝藻问题。二是有利于从源头上解决“泔水猪”问题。三是有利于杜绝“地沟油”回流食物链。四是有利于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2、 建议制定地方规范性文件,使餐厨废弃物处置和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制定地方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要确立执法主体,建立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主要责任部门,强化餐厨废弃物产出单位责任意识,规范餐厨废弃物回收、使用行为。

餐厨废水处理方法例2

本办法所称餐厨废弃物,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

第三条 餐厨废弃物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在城市、县城和有条件的镇(乡)、农村社区实行餐厨废弃物分类投放、专业收集运输、统一处置制度。

第四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公安、环境保护、商务、城管执法、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价格、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废弃物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将餐厨废弃物管理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设区的市、县(市、区)政府应当将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对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提供资金保障。

第六条 各级政府及环境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法规及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文明消费,发挥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作用。

鼓励通过节约用餐、净菜上市、改进食品加工工艺等方式,减少产生餐厨废弃物。

鼓励和支持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等先进技术、工艺、设备的研究、推广和应用。

第七条 餐饮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制定相关标准,规范餐饮企业餐厨废弃物管理。

应当将餐厨废弃物管理纳入餐饮企业等级评定条件。

第八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并组织实施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应当包含餐厨废弃物治理的内容,统筹安排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设施的布局、建设用地、规模。

依据环境卫生专项规划预留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设施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九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时限组织建设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体系和处置设施。

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体系和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第十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从取得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中确定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并与其签订经营协议,明确经营范围和服务标准等内容。

未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运输、处置。

第十一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建立餐厨废弃物计量、监测和驻厂监督员制度,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和定期考核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依法签订收集运输协议,约定餐厨废弃物的数量、收集时间、收集地点等内容。

具备条件的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可以根据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安装分散式餐厨废弃物处理设备,对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分离出的废弃食用油脂应当交由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收集运输。

第十三条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应当为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无偿提供标识统一、数量充足的专用收集容器。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负责收集容器的管理,保持收集容器的完好和整洁。

第十四条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有关规定缴纳餐厨废弃物处理费。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成本、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及社会承受能力,制定和调整餐厨废弃物处理费的收费标准。

按照规定缴纳的餐厨废弃物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不得挪作他用。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单独收集的废弃食用油脂,由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按照废弃食用油脂品质和实际价值有偿收购。

第十五条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将餐厨废弃物放入专用收集容器,防止玻璃、废纸、塑料及其他生活垃圾混入餐厨废弃物;

(二)按照规定建设隔油池或者安装油水分离器等设施;

(三)执行餐厨废弃物产生台账和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

(四)定期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数量和去向;

(五)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与其他垃圾混倒或者排入排水管道、河道、公共厕所、公共场所等处。

第十六条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规范和收集运输协议,在约定的时间内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

(二)将餐厨废弃物运输到指定的处置场所;

(三)使用喷涂企业名称和监督电话的密闭式专用车辆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

(四)执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台账和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

第十七条 餐厨废弃物处置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要求配备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设备;

(二)按照经营协议及相关技术标准处置餐厨废弃物;

(三)处置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等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和规定;

(四)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和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

(五)定期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送餐厨废弃物处置最终产品的台帐。

(一)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二)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置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三)利用废弃食用油脂生产食用油;

(四)其他利用餐厨废弃物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

第十九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应急预案,组织建立餐厨废弃物应急处理系统,确保紧急或者特殊情况下餐厨废弃物的正常收集运输、处置。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和污染防范应急方案,并报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制度,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收集运输、处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予合作,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第二十一条 街道办事处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开展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工作,应予支持配合。

居民委员会对本区域内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予劝阻,并及时向环境卫生等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名单及其经营范围、服务标准。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接受并及时处理对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规章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处置;

(二)未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签订收集运输协议;

(三)未将餐厨废弃物放入专用收集容器;

(四)未按照要求建设隔油池或者安装油水分离器等设施;

(五)未执行餐厨废弃物产生台账和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

(六)未定期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数量和去向。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规范和收集运输协议,在约定的时间内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

(二)未将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到指定的处置场所;

(三)未使用喷涂企业名称和监督电话的密闭式专用车辆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

(四)未执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台账和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

(五)未按照废弃食用油脂品质和实际价值收购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单独收集的废弃食用油脂。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餐厨废弃物处置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经营协议及相关技术标准处置餐厨废弃物;

(二)未按照要求配备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设备;

(三)未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和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

(四)未定期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送餐厨废弃物处置最终产品的台帐。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企业;

(二)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三)擅自将餐厨废弃物处理费挪作他用;

(四)未及时处理对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餐厨废水处理方法例3

(二)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城市(镇)、矿区、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食品生产小作坊、腌卤熟食店、火锅店、小餐馆、街头餐饮摊点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主要对象,加强对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

二、进一步加强餐厨垃圾管理

(一)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

1.各地要制定和完善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要求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河道、沟渠等公共水域或倒入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2.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置专门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保持完好和密闭,并标明“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字样,禁止将餐厨废弃物存放。

3.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安装油水分离器或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4.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餐厨垃圾产生后24小时内将其交给收运单位或个人运输,不得将餐厨垃圾交由未在城管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收集、运输和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应当符合城管、环保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

5.餐厨废弃物处置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积极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餐厨废弃物处置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造成二次污染。

6.不得将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不得将废弃食用油脂或者其加工产品用于食品加工和销售。

7.餐厨废弃物处置者应当积极开展餐厨垃圾处理的科学研究和工艺改良工作,通过制造肥料、沼气、工业产品等方式提高餐厨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率。

(二)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

1.餐厨废弃物收运者应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单独收集、密闭运输,并在收运过程中采取防臭、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2.餐厨废弃物收运者不得将餐厨垃圾排入雨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河道、沟渠和厕所。

3.餐厨废弃物收运者每日至少到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清运一次餐厨垃圾,并在当日内将餐厨垃圾清运至餐厨废弃物处理单位处理。

4.餐厨废弃物收运车辆要在明显位置标注“餐厨垃圾收运”字样。

(三)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台帐制度

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各地要创造条件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通用的信息平台,对餐厨废弃物管理各环节进行有效监控。

(四)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加大查处和收缴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运输工具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的行为;对违法销售或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予以处罚;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内部集体食堂(餐厅)不按照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除进行处罚外,还要追究食堂(餐厅)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一)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要严格执行生产卫生标准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加强对食品原料的检验检测,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二)建立“一把手”负责制

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区(县)政府和各部门要建立“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地沟油整治的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统筹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市政府成立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名单附后),对全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并将加强对各区县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三)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安办)负责全市“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综合协调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的清理、收集、运输和处置,对依法从事废弃食用油脂清理、收集、贮存、运输、加工、处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颁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理、收集、运输服务许可和处置服务许可),对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单位和个人信息建档备查;依法查处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及无证非法加工处置废弃油脂的行为。

市卫生局(机构改革后由市食药监局)负责餐饮服务提供者餐厨废弃物产生环节的监督管理。对餐饮服务提供者产生、自行收运和处置餐厨废弃物的相关信息建档备查;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申报的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台账记录情况进行核实;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以废弃食用油脂及其加工产品或半成品为原料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

市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对废弃食用油脂加工企业信息建档备查;依法查处以废弃食用油脂及其加工产品或半成品为原料进行食品生产的违法行为。

市工商局负责流通环节食品监督管理;根据《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严格市场主体准入,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查处流通环节经营销售以废弃食用油脂及其加工产品为食品的违法行为。

市畜牧局负责畜禽养殖场所的监督管理;对畜禽养殖场所使用餐厨废弃物信息建档备查;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饲养畜禽的违法行为。

市环保局负责对处置废弃食用油脂单位的环境管理工作,对处置废弃食用油脂活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查处处置废弃食用油脂单位超标排放含废弃食用油脂的废水或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市商务局负责督促餐饮服务行业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引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

市公安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过程中的交通违法和其他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监督管理制度和执法信息共享机制,防止废弃食用油脂流入食用油市场和造成环境污染。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负责对各自监管环节的监督,并对发现的流入其它环节的情况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由相关部门进行追踪处理。

四、加强督查和宣传教育

(一)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严格按照计划完成工作进度;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形成打击合力,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要在工作中不断总结,改进工作模式和方法,逐步探索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长效监管机制。那一世

餐厨废水处理方法例4

餐厨垃圾是指居民日常生活以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品废弃物和废弃食用油脂。它包括了家庭厨余垃圾、餐饮垃圾、菜市场蔬菜废弃物、食品加工成食品废物、商场过期食品等。

1 餐厨垃圾处理现状

中国目前的餐厨垃圾处置方式:通常市民将日常餐厨垃圾直接与生活垃圾一起丢弃;餐饮及企事业等大部分单位将餐厨垃圾出售给小商贩用于饲养家禽家畜,更有甚者将不易收集的费油、废水等直接排入下水道;只有少数单位能够做到定时、规范收集并交由专业餐厨垃圾处理场处理。据厦门市容环卫部门的一项调查显示,仅2010年厦门市产生废弃食用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的单位共有17000多家,主要来自各类餐饮企业和企事业单位食堂,每天产生的餐厨垃圾总量超过300吨,废弃油脂超过30吨,然而这些餐厨垃圾很大部分的收运处理目前仍处于无序状态。

2 餐厨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由于餐厨垃圾含水率较高,流动性较大,很容易泄漏并造成二次污染,孽生大量的蚊蝇,影响环境卫生;且运输不及时或方法不当,易变质,如果直接用来喂猪,容易导致口蹄疫等疾病的产生与蔓延;另外,目前社会比较关注的社会热点——餐厨垃圾非法食用油的提炼,不法商贩回收餐厨垃圾中的油脂,提炼后卖给小餐馆,据相关媒体报道,中国人一年吃掉约300万吨地沟油,其毒性百倍于砒霜。

随意丢弃的餐厨垃圾也给固废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及运输造成了很大困难,同时也为蚊蝇、蟑螂、细菌等有害物种的繁殖提供了充足的营养,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很多危害。餐厨垃圾处置不当,将对地下水源、土壤、空气造成严重污染,餐厨垃圾已经成为影响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的潜在危险源。

3 餐厨垃圾处理方式

对于餐厨垃圾的处理,国内一些城市采用的是利用餐厨垃圾生产合格饲料的方式,从确保人体健康的的角度考虑,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是把餐厨垃圾中的废弃油脂进行回收利用,主要用于皮革制造等方面;德国将回收的食用油处理后作为化工和化妆品行业的原料,二是作为能源,比如生物柴油。回收后的食用油加工制成的生物柴油,可用于汽车燃料,或者发电、取暖。严格管理,杜绝“地沟油”进入餐桌,而餐厨垃圾中的有机物将进行堆肥处理,生产优质有机肥料,处理过程中的沼气则用于发电,做到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除此之外,有些地方还配备了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将收集来的餐厨垃圾进行油水和干湿分离后,再让不同种类的垃圾进入处理厂分类处理。

4 餐厨垃圾处理技术

内外的餐厨垃圾处理技术主要包括物理处理、高温好氧堆肥、厌氧发酵、餐厨垃圾处理机、饲料化以及其他处理方式。

4.1物理处理

破碎直排处理是欧美国家处理少量分散泔脚废物的主要方法,是在泔脚废物发生点对其直接进行破碎、粉碎处理,然后采用水力冲刷,将其排入城市市政下水管网,与城市污水合并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4.2 高温好氧堆肥

高温好氧堆肥是处理餐厨垃圾的有效方法之一;餐厨垃圾有机物含量高,营养元素全面,C/N比较低,是微生物的良好营养物质,非常适用于作堆肥原料;同时,餐厨垃圾中惰性废物(如废塑料等) 含量较少,利于堆肥产品的农用;餐厨垃圾采用好氧堆肥方式处理时,应对餐厨垃圾进行水分调节、盐分调节、脱油、碳氮比调节等处理,物料粒径应控制在50 mm以内,含水率宜为45%-65%,碳氮比宜为20-30:1;餐厨垃圾好氧堆肥设施应配置完善的通风除臭系统;餐厨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应进行妥善处理;不利于微生物的生长,也制约了高温好氧堆肥处理工艺的效果。

4.3 厌氧发酵

厌氧发酵不需进行水分的调理;碳氮比较适合厌氧发酵;反应过程不受供氧的限制,降低机械能耗,同时能产生甲烷气体;目前有些城市正在筹建餐厨垃圾的厌氧处理工程。厌氧消化前餐厨垃圾破碎粒度应小于10mm, 并应混合均匀;湿式工艺的消化物料固含率宜为8%-18%,物料消化停留时间不宜低于15天;干式工艺的消化物固含率宜为18%-30%,物料消化停留时间不宜低于20天;可采用中温厌氧消化或高温厌氧消化,中温温度以35-38 ℃为宜,高温温度以50℃-55 ℃为宜;厌氧消化系统应能对物料温度进行控制,物料温度上下波动不宜大于1℃。

4.4 饲料化处理

餐厨垃圾饲料化处理必须设置病原菌杀灭工艺,有效杀灭病原菌;对于含有动物蛋白成分的餐厨垃圾,不得生产反刍动物饲料;用于处理餐厨垃圾的微生物菌应是国家相关部门列表允许使用的菌种,确保菌种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采用加热工艺去除餐厨垃圾水分时,加热温度应得到有效控制,避免产生燋化和生成有毒物质。

4.5 餐厨垃圾处理机

餐厨垃圾处理机近年来发展很快;根据出料时间和出料量分为“消灭型”和“堆肥型”;消灭型重在垃圾的减量,适合于居住小区的有机垃圾就地消纳,消除臭味,避免蚊蝇的滋生,减少收集运输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其原理是将催化剂掺进垃圾中,搅拌使分解垃圾的细菌活性化,垃圾被分解成水和二氧化碳;堆肥型处理机是一种添加了高效菌种并控制堆肥条件的动态快速有机垃圾堆肥器;用餐厨垃圾制作有机肥,可根据对湿度、搅拌、温度的不同控制以及菌种和菌种添加方法的不同,设计成多种工艺形式。

5 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

目前我国关于餐厨垃圾处理的技术标准体系还不够完善,如国家标准《餐厨垃圾资源利用技术要求》正报批中,行业标准《餐厨垃圾处理厂运行维护技术规程》也正制定中。我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已于2012年12月24日了公告,批准《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184-2012,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

6 结束语

要想进行餐厨垃圾的合理、有效处理和回收利用,最大限度的减少餐厨垃圾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其关键是必须从餐厨垃圾源头进行控制。而且有关部门应该立即行动起来,对广大市民做好宣传和正确的引导工作,普及餐厨垃圾处理知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同时还应该做好餐厨垃圾处理产业规划,逐步配备安全、环保、有效的处理设备和设施,真正实现资源回收利用,变废为宝。另外,作为高度文明的现代市民,我们既要保护好目前的生产生活环境,更应该着眼未来,重视餐厨垃圾的处理和回收利用,积极鼓励和配合餐厨垃圾的处理设施的建设,为自己也为子孙后代创造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的自然环境。

参考文献

餐厨废水处理方法例5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餐厨废弃物,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加工废料、过期、变质食品以及废弃动植物油脂。

第四条 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省餐厨废弃物处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城市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处理的管理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农业、卫生、环保、公安、商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餐厨废弃物的处理工作。

第五条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必须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工艺选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

鼓励和支持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技术的开发、设施建设、科学研究和工艺改良,促进餐厨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依照各自法定职能权限,及时予以核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

第七条 各市、县(市、区)餐厨废弃物实施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处置。

第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统筹安排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照区域统筹的模式,规划建设区域性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

第九条 餐厨废弃物处置处理设施用地应当作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十条 城市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时限组织建设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和收集运输体系。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和收集运输体系的建设和运营。

第十一条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保要求。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十二条 餐厨垃圾的收集严格执行垃圾分类,将餐厨废弃物与其它废弃物分类贮存。

第十三条 根据餐厨废弃物产生量,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配备符合标准的相应容积及数量的专用收集容器,并保持容器清洁完好及正常使用,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还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安装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第十四条 收集容器应定点存放,不能放置于食品加工和储存区域,也不得影响到环境卫生。

第十五条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与收集、运输单位签订餐厨废弃物回收协议,协议必须明确收集时间、地点与相关要求。

第十六条 餐厨废弃物运输单位必须具备从事城市垃圾运输作业的资质。拥有相当规模的专业运输车辆,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特种车辆标准,具备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漏、自动装卸等功能。

第十七条 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和定期考核评价,对违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等行为会同工商、环保、农业等相关部门联合查处。

第十八条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将餐厨废弃物排入城市排水设施或者以其它方式随意倾倒;

(二)禁止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收集、运输、处置。

(三)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饲喂畜禽或加工生产作为畜禽饲料;

(四)禁止将废弃动植物油脂或者利用其加工的产品用于食品生产。

餐厨废水处理方法例6

通过加强“地沟油”集中整治,开展对油脂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用油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依法取缔和惩处一批涉及“地沟油”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制定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规范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经营秩序,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加快建设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

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探索适宜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工艺路线及管理模式,落实省政府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有关工作要求,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

二、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严把餐厨废弃物的“出口”关。(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牵头,卫生、环保、城市管理执法、工商、农业等部门配合)

1、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废弃食用油脂及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和工作台账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从事收集、运输、处置废弃食用油脂和餐厨垃圾的单位实行服务许可管理,开展监督检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获得许可的单位名单。依法对擅自从事废弃食用油脂和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责令停业。规范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渠道,加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2、卫生部门负责督促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并建立工作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

3、环保部门负责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及处理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设置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行为。明确餐饮单位必须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或油水分离器等设施。

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环境保护条例》,对餐饮单位未按照要求设置安装油水隔离池或油水分离器等设施及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依法对产生废弃食用油脂和餐厨垃圾单位提供给未经许可的从事收集、运输、处置单位的行为进行查处。

5、工商部门对擅自从事废弃食用油脂和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经营活动的行为,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6、农业部门负责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所的监管,禁止直接用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二)开展“地沟油”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严把“地沟油”入口关。(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牵头负责)

1、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假冒伪劣油脂以及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质监部门牵头负责加强对油脂生产企业、食用油生产作坊的监督检查,查明油源购进渠道,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加工食用油及在生产中掺杂掺假的行为;依法查处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2、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经营、消费单位。

工商部门牵头负责废弃油脂回收、处置单位的登记注册工作,开展对食用油市场的监督检查,以集贸市场、批发单位、食杂店等单位为重点,加强监管,督促经营者建立食用油购销台帐,杜绝“地沟油”流入市场。

卫生部门牵头负责,以小餐饮、火锅店、旅游景区餐饮店、学校食堂、工地食堂为重点,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进货查验记录,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依法查处使用“地沟油”和不明来源油脂烹饪食物的行为。

(三)根据国家和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管理工作要求,市发改委牵头,市市政园林局配合,争取我市列入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国家试点城市,确定我市作为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试点区,指导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

(四)做好“地沟油”集中专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宣传、案件查处和监督检查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涉嫌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

监察部门负责调查工作中是否存在失职、渎职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和行政问责,对因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工作步骤 

整治行动自年月日开始至月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各区、各有关部门根据方案要求,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各区应于8月12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食安办。

(二)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区、各有关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重点单位,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

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牵头开展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集中整治,确保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发改委和市政园林局稳步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并确定下一步工作方案。

(三)第三阶段为总结完善阶段。各区政府和部门总结专项整治经验,进一步建立完善“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长效监管制度。

四、工作要求

我市“地沟油”专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要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相关要求,做到强化组织、市区联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长短结合、务求实效,确保按时完成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同时把“地沟油”整治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作为“大干150天、打好五大战役”中民生工程和城市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持续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完成。加强“地沟油”专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要按“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开展。市政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各区要建立区长负责制,对本区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负总责,根据本方案和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统一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严密部署,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将目标、责任和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大查处力度,严打违法行为。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对非法收集、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一律取缔,对违法经营、使用“地沟油”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工商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及时核实举报线索,发现问题一查到底。

(三)突出整治重点,增强整治实效。在查处非法使用“地沟油”方面,要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和旅游景区为重点,以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企事业单位、工地食堂为主要对象;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方面,要以打击黑窝点和清查分装食用油企业为重点;在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方面,要以大中型伙食单位、餐饮企业、集体食堂等为重点,以点带面,大力推进。

餐厨废水处理方法例7

1 引言

北京市餐厨垃圾产生于全市六万多个餐饮服务单位。研究发现,废弃油脂的量与饭店餐馆消耗的植物油的量以及动物类食品的消耗量呈正相关关系。一般情况下,餐馆垃圾与隔油池垃圾中废弃油脂的量占餐馆所有植物油以及动物性食品所得脂肪综合的20%~40%[1]。据测算,2010年全市餐厨垃圾日产生量约1900吨,其中废弃油脂日产生量约为240吨[2]。北京市年产生餐厨废弃油脂为9万吨,除少部分城乡居民消耗食用油脂产生的废弃油脂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外,其余均为餐饮服务单位等在生产经营中消耗食用油脂产生的废弃油脂,需要规范收集处理。主要包括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加工企业经营中产生的废弃油脂,俗称“炸货油”;餐饮服务单位经油水分离器或隔油装置分离后产生的油脂,俗称“地沟油”;食用油企业、屠宰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废弃油脂;餐厨垃圾中可分离的废弃油脂,俗称“泔水油”等。

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其中,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油水混合物[3]。

2 如何有效监管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

如何监管北京市六万多个餐饮服务单位,杜绝“地沟油”回流现象,成为日益严重的问题。尽管北京市多部门联合执法,但地沟油现象仍屡禁不止。主要有两个原因,一、倒卖地沟油有巨大的利润;二、正规企业处理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的成本较高,前期投资较大,衍生物尚未形成产业链,衍生商品销售困难,资金回流困难。

2007年10月,西宁市政府制定出台《西宁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了《西宁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4]。规定对擅自处理餐厨垃圾者进行严厉处罚:餐馆将餐厨垃圾交由不符合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运输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2011年11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列规定:禁止使用以餐厨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的食用油;禁止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运输餐厨垃圾。餐饮服务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收集、处理餐厨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并可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养畜禽,或者生产、销售、使用以餐厨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的食用油的,由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建立惩罚制度,对违反条列和非法运输的行为给以严厉的打击。

就目前市场形势来看,餐厨垃圾可以通过高温发酵后制成花果肥料,废弃油脂经过提炼改造成彩色肥皂等,但处理餐厨垃圾的成本较高,高于肥料和肥皂的价值。废弃油脂经过处理还可以变成生物柴油,利用废弃油脂生产出的生物柴油也远没有形成美国生物柴油的产业链。相对于可以大量贩卖给街头餐馆的地沟油来说,这些产品目前仍缺乏足够的商业价值。在尚未建立好良性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再加工循环产业链情况下,应参考日本对废弃油脂的补贴政策[7,8]。并鼓励餐厨垃圾特许经营企业研究契合市场需求、具有足够经济价值的技术,加快建立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的循环产业链。建立一个常态的补偿机制。而补贴的依据需要依靠前端的重量、体积等数据采集做支撑。建立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电子信息系统,可以建立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前端数据采集、运输、处理的整个闭合流程,同时,基于互联网的电子政务平台可以方便百姓及社会参与,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有效监管餐饮和运输企业的行为。补贴制度可以提高餐馆上交废弃油脂的积极性,惩罚制度可以约束企业的非法行为,有助于防止地沟油回流餐桌。借助“经济杠杆”矫正扭曲的“利益链”;借助多部门成立联合办公室执法矫正“多龙治水”的问题。

《北京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给予举报人的奖励金额,可以根据举报案件的货值金额、举报等级及举报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效果,按照货值金额的5%、3%、1%计算。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或者其他涉及人体健康、生命安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披露举报,对事件处理提供有效帮助的,可视情况参照上述规定给予1000元至1万元的奖励;有关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查处重、特大食品安全案件、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可以给予举报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对于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等的人员,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或者食品业内举报人员,适当提高奖励额度。借助社会舆论监督的力量可以大幅度减少执法成本。

3 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监管体系的研究

(1) 物流模式

餐厨废水处理方法例8

2010年,国家发改委会同多个部委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具备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条件的设区城市或直辖市市辖区进行试点;2012年10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环保部和农业部联合发文,确定常州市为第二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1}。在相关政策的积极倡导下,常州市启动了应急工程,制定和落实了关于餐厨废弃物处理的各项措施。

一、餐厨废弃物概述

(一)餐厨废弃物的概念

《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规定:餐厨废弃物,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2}。

(二)餐厨废弃物问题的产生

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其中,食品消费结构变化显著,人们不仅对蔬菜、水果等易腐副食的需求增加,而且各种成品、半成品、速冻食品和快餐的消费需求也不容小觑。食品消费的剩余和浪费以及生鲜食品运输过程的损耗,共同引发了餐厨废弃物问题。

(三)餐厨废弃物的危害

餐厨废弃物具有含水率高、易腐烂变质和热值较低的特点,不易运输,不易焚烧,回收再利用难度大,其危害显而易见:

1.污染环境。高含水率会引起地下水质恶化和富营养化;因热值较低,餐厨废弃物易于分解,会生成大量氨、硫化物、甲烷等有害气体,污染空气,危害大气环境;若废弃油脂及固体残渣排入下水道,还可能堵塞下水道,甚至存在爆炸等安全[患。

2.传播病毒。餐厨废弃物极易腐烂变质,如果不做任何处理,就作为饲料喂养家禽家畜,极易引起人畜共患疾病。有些餐厨废弃物中富含铅、汞等有毒重金属元素,家禽家畜食用后,毒素蓄积在体内,人类再食用这些具有毒性的禽畜类肉制品,就会慢性中毒,后果不堪设想。

3.可用于加工地沟油。一些没有正规营业牌照的商贩私下收集餐厨废弃物,经过脱色、脱臭、脱酸等一系列物理、化学处加工理后,提炼出肉眼难以分辨的地沟油,当作普通食用油销售,以此谋取暴利,害人害己,对我国的食品安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二、常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理PPP项目

(一)项目概况

江苏省常州市政府大胆创新,由城管局与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责、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常州市餐厨废弃物项目,成为城市废弃物处理领域PPP合作的典型成功案例。但是该项目并非准备完备才开始实施的。在项目建立之初,技术不成熟,目标不明确,连定价都不甚清楚,根本没有先例可借鉴。常州市政府就在“先行先试”的指导思想下与维尔利公司尝试进行合作。

首先,由市政府先出资500万元,购买21辆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专用车辆,分配到各城区环卫部门,进行餐厨废弃物的收集和运输。接着,由维尔利公司负责100吨/日餐厨废弃物应急处理设施的技术工艺、设备投资和建设运行{3}。项目自启动以来,运行基本稳定。一年以后,常州市政府在亲力亲为中切实了解到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开始着手组织有关招标工作。不出所料,维尔利公司竞标成功,承接该项目为期25年的投资、建设和运行的特许经营权。项目运行至今已三年,政企双方一直发挥着各自的优势,这一合作模式的优势日益显现。

(二)PPP模式的经验

1.PPP模式中政企合作的合作伙伴关系日益明确。一方面,回收处理餐厨废弃物是国内市政管理的新内容。国外有关餐厨废弃物处理的技术难以照搬,政府也很难自主研发、技术创新。另一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政府很难了解到一般供应商的实际情况,不可能直接将项目下放。国内此类项目发展不顺利,上述两个原因不可避免。常州市政府的成功之处在于,从转变政府职能出发,改变政府在上、企业在下的上下级关系,从一开始就与维尔利公司建立起合作互助的伙伴关系,政府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显著增强。

具体而言,常州市城管局通过应急工程统计实际运行数据,切实承担了可行性研究、环境评估、征地等有难度的工作,在整个过程中亲力亲为,责任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了企业的难题,为项目的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维尔利公司也利用其在资金和技术方面的优势为政府排忧解难。双方尝试摸索方法和途径,进而了解、完善和检验技术,最终实现控制成本、合理定价。

2.合作过程充分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对于餐厨废弃物处理PPP项目,由于项目产生仓促,准备不足,所以前期,在是否能够收集到足够数量的餐厨废弃物、是否能够保障销售和价格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上述因素构成了公司承接项目的经营风险。若政府要求企业独立承担该项目,势必会因难以评估的经营风险导致有技术的企业望而却步。

为妥善解决该问题,常州市政府创造性地提出了“先行先试”的概念,与维尔利公司在不订立合作协议的情况下先大胆尝试,政府做企业的坚强后盾,与企业共担风险。双方在为期一年的共同探索中,制定的实施细节和收费标准更合情合理,对风险控制机制也有了更明确的界定。前期一系列不成熟的准备和探索,都为项目日后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必要保障,惠及公众。

三、评价与展望

常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理PPP项目通过企业的有效运作,减少了政府的补助支出,提高了餐厨废弃物处理的效率,使消费者最大程度受益,可以说是一举多得。这种解决问题的思路,使企业体会到技术和经验需要与政府合作才能更好地发挥。而政府也充分认识到,与企业的合作关系应该向相互帮助的伙伴关系转化。像餐厨废弃物的问题,多种因素仍制约着行业发展,单靠政府引导或者单凭企业自身都是不够的,政府应当正视问题并规范政府行为,以有效避免可能的风险。

未来,餐厨废弃物处理的市场空间依然很大,可以借鉴常州市政府的解决思路,加强该领域PPP模式的合作,将政府职能与企业资源有效结合,提高政府的契约意识和服务意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筛选具有技术能力和责任意识的企业与之合作,最终实现共赢。

注释

{1}五部委下发关于组织推荐第二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备选城市的通知[Z].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2-5-25。

餐厨废水处理方法例9

关键词:餐厨垃圾 废弃食用油脂 管理办法 立法建议

餐厨垃圾,俗称泔脚,是居民在生活消费过程中形成的生活废物,主要成分包括米和面粉类食物残余、蔬菜、动植物油、肉骨等,从化学组成上,有淀粉、纤维素、蛋白质、脂类和无机盐。从组分可以看出,餐厨垃圾是极具利用价值的资源,但一旦处置不当又会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因此,对餐厨垃圾的管理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所在。

一、各地餐厨垃圾管理立法的历程

早期的餐厨垃圾方面的立法一般都较多涉及废油脂,这可能是由于厨余垃圾往往能通过养殖渠道得到消纳,再加上生活水平不够高等因素,其产生量很小。

早在2004年以前,上海、南京和呼和浩特就分别出台了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办法。昆明和哈尔滨则颁布了餐饮业和餐饮食品加工业废物管理办法。杭州也出台了餐厨垃圾处置管理办法,但仅限于原则性、条款性的解释,对具体管理过程中的细节操作性规定涉及较少。

2005年至2007年间,随着餐饮业的急剧发展和餐厨垃圾消纳渠道的受阻,大量餐厨垃圾开始混入到生活垃圾中,带来了恶臭和渗滤液等严重环境问题。在这种背景下,2005年初,上海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首先出台,之后包括北京、深圳、宁波、苏州、石家庄、银川、乌鲁木齐、西宁、济南等城市都出台了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之后,上海亦对餐厨垃圾的自行收运管理也作了规定。

到2010年,长沙、武汉和江苏省餐厨垃圾(废弃物)管理办法相继出台。201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紧接着,针对国务院意见文件,河北省出台了关于落实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经过多年的实际运作,各地的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逐渐出现了不适应实际的方面,包括上海等一些城市开始结合实际着手法规的修订工作。

二、各地餐厨垃圾法规的特点分析

分析各地餐厨垃圾相关法规,可以看出,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早期对餐厨垃圾的立法仅局限于或较多地只关注废油脂,对厨余垃圾关注较少。事实上,对环境污染严重并且产生量较大的恰恰是厨余垃圾。

二是专业名称指代不一。除国务院办公厅、江苏省、武汉市的相关法规中使用“餐厨废弃物”名称外,其他城市一般都用“餐厨垃圾”,而哈尔滨市则称为“餐饮和食品加工业废物”。

三是颁布单位差异性大。多数地方法规尤其是管理办法都是由所在地人民政府以政府令形式颁布居多,但也有政府办公厅、环保局、建设局、环卫局、市政委、法制办等职能部门颁布的情况,这种情况也间接导致法规的上位法从国家层次法律到地方市容管理条例的不同。

四是职能部门分割操作性不强。各地都逐渐意识到餐厨垃圾的管理涉及多部门的职能交叉,已不再是城市管理或市容环卫一家的事,还涉及环保、行政综合执法、卫生、工商、公安、农牧、商务、旅游、质量技术监督等多方面,虽然在法规中都体现了对以上职能部门的职责定位,但相关规定却不明晰,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侧重点分割不清,主导和配合定位不清。

五是只重视对单位产出餐厨垃圾的管理,尤其是对餐饮业产生量的管理,忽视了日常居民家中产生的厨余垃圾一块,事实上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厨余果皮量是非常可观的。

六是城乡两元分割对待。很多地方法规,如石家庄、长沙、景德镇、杭州等颁布的餐厨垃圾相关处理办法,都明文表示对餐厨垃圾的管理仅限于城区。城市和乡村的发展决定了管理办法的推进力度、方式和角度有所区别,但在城市化迅速发展的今天,城市的范围日渐扩大,绝对地分割和对立城乡势必不利于餐厨垃圾的管理。

七是对产生单位的要求过多,对运输和处置单位的管理力度稍弱。一些法规强调产生单位必须提供品质好的餐厨垃圾、配备符合规定的收纳容器,并且还要为餐厨垃圾的处置付费,这类规定容易导致产生单位滋生抵触情绪,不配合或消极配合管理,从而影响餐厨垃圾的整个全程管理。

当然,一些地区在探索餐厨垃圾管理立法方面也有创新之处,如南京市规定了违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等。

三、餐厨垃圾管理优化的立法建议

针对各地餐厨垃圾管理特点和管理瓶颈,目前的立法工作可以侧重关注以下几方面:

首先,餐厨垃圾分厨余垃圾和废油脂两种,这两种无论从源头、产生量、成分、处置方法等方面都有很大不同,因此在法规上也要体现差异,不能混为一谈。尤其目前,对地沟油、潲水油非法加工后重返餐桌的新闻时有报道,公众对地沟油的关注和敏感度也远大于厨余垃圾,因此,在适当条件下,可以考虑对废油脂管理单独立法。

其次,餐厨垃圾是一个普遍的社会管理问题,统一名称有利于管理的统一性和科学性。目前主要使用的有“餐厨废弃物”、“餐厨垃圾”、“餐饮和食品加工业废物”三种名称,其中“餐饮和食品和加工业废物”的范畴最小,“餐厨废弃物”和“餐厨垃圾”指代的范围差别不大。用“餐厨废弃物”指代的优势在于能体现不同于一般的垃圾,具有特殊性和较高利用价值的特点,从而更有利于管理工作的展开和公众的理解;而用“餐厨垃圾”指代的优势在于使用基础广泛,历史悠久,叫法也最普遍。

餐厨废水处理方法例10

(一)进一步完善收运体系建设。为有效破解收运能力不足瓶颈问题,在进一步优化收运线路基础上,协调项目单位采购4台8吨收运设备和2台20吨拉运设备,将单次收运能力由原来的188吨提升至260吨。目前,收运和拉运设备均已采购到位并投入使用。为满足餐厨废弃物300吨/日的收运需求提供了运力保障。

(二)完成了生产设备升级优化任务。为进一步完善生产工艺,挖掘生产潜能,项目单位从去年年末开始,在不影响正常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对预处理生产线和污水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优化。目前,两项技改任务均已完成,设备运行稳定性、单机生产能力均得到有效提升,为设计能力300吨全部达产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为解决预处理生产线废渣含水率过高问题,协调项目单位采购一台螺旋压榨设备。目前,设备已经投入使用,废渣含水率得到有效控制。

(三)协调完善输变电工程建设。影响餐厨废弃物收处顺利开展的瓶颈就是电力负荷不足问题。现有的临时用电负荷只能满足日处理餐厨废弃物200吨左右,进一步加大处理量就会出现跳闸现象。为尽快打通瓶颈,市局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多次深入餐厨项目现场,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帮助协调电力部门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目前,电业部门已经完成了收尾工程建设,并于7月初将正式电接入厂区。

(四)强化收运管理,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今年以来,项目单位在加大设备、人员投入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工作理念,通过加强收运人员工作责任心和与餐饮企业的沟通交流,避免出现漏收情况;加强工作主动向,积极与收运对象沟通交流,提高服务质量,减少投诉案件发生;加强收运人员培训教育,提高收运人员操作技能和道德文明水平,在工作中做到文明服务,树立良好的窗口单位形象;工作中既当收运员,又当垃圾分类宣传员。通过积极行动、制定措施、加强整改,我市餐厨废弃物规范化收运水平不断提高。

(五)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提升行业管理意识。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管理属于新生事物,各区城管部门认识不高,主动工作意识不强,甚至扯皮推诿。加之办里没有行业管理部门,行业考核、监督手段弱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尽人意。我们以非洲猪瘟疫情爆发为契机,及时转发国家、省、市关于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的文件,及时召开行业管理会议,落实和部署属地管理任务,部署台账建立、承诺书签订工作任务,印发行业考核方案、细则,逐步培养和提升各区城管部门行业管理意识。

二、存在问题

(一)废渣外运处理受限。目前,餐厨厂每天通过预处理单元分拣出约50吨的生活垃圾等废渣,由于含水率在60%左右,双琦厂以含水率过高为由拒收。经协调,最近阿城垃圾填埋厂同意每天接收40吨,尚有约10吨废渣无处处理,只能在厂区临时存放。由于气温过高,废渣散发的臭气经常遭到投诉。

(二)餐饮单位垃圾分类意识不强。目前,造成餐厨项目废渣率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餐饮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意识不强,往往将大量生活垃圾掺杂进餐厨垃圾,不但直接导致餐厨厂废渣量过大,也极易引发生产线故障。

(三)各区属地管理意识不强。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管理属于新生事物,各区城管部门认识不高,主动工作意识不强,甚至扯皮推诿。加之办里没有行业管理部门,行业考核、监督手段弱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差强人意。

三、下步打算

(一)广发宣传发动,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下半年,结合《哈尔滨市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加大立法宣传力度,引导市民群众科学消费,提高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提高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垃圾分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

(二)强化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扩大收运范围。下半年,继续协调项目单位加大人员投入,采取两班制工作制度,确保纳入收运体系的餐厨废弃物日产日清,收干收净,杜绝出现漏收情况。继续扩大收运协议签订范围,提升收运数量,力争8月末实现日收运300吨餐厨废弃物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