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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措施模板(10篇)

时间:2023-12-05 09:44:31

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措施

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措施例1

中图分类号:S8-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3)05-0086-02

保护环境、保护地球、保护人类身体健康,实行无公害绿色消费是21世纪人类的主题。

水是生命之源。水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已成为制约社会经济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综合防治水环境污染,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1]。

江油市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涪江上游,是一座风景如画的历史文化名城。江油市境内的昌明河和涪江一道,是江油人民的“母亲河”,是穿越江油城市内十分重要的河流,盘江是江油市第二大河流。江油市境内河流两岸环境的质量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

近年来,江油市加大对昌明河和盘江河的综合治理,对全市畜禽养殖户进行了规范化管理,积极创建省文明卫生城市。通过一系列措施,美化了江油城市环境,提升了城市档次,拉动社区文明建设,使原有水质得到了极大改善。然而,在江油市境内,畜禽养殖业对水环境污染的现象仍然存在,危害着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加强对江油市畜禽养殖水环境污染的治理,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已成为我们当前以及今后一个相当长时期的重要工作。

1 江油市畜禽养殖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畜牧业发展的大量投入,江油市畜牧业得到了持续、快速发展一批设施先进的规模养殖场如雨后春笋般诞生,畜牧业已成为我市农业发展的领军产业[2-4]。

2012年,江油市全年存栏生猪67.06万头,年出栏肉猪82万头;存栏小家禽650万羽,年出栏家禽1 650 万羽。共有养殖专业户3 458户,其中鸡年出栏500羽以上的有588户,鸭存栏500羽以上的有320户,猪存栏50头以上的有 2 545户。

目前,江油市有畜禽宰杀场(点)42 个,其中25个为生猪屠宰场,另17个为家禽宰杀点。

在畜禽养殖业大力发展的同时,也造成畜禽粪尿对江油市境内涪江、昌明河、盘江等河流水环境的污染加剧。

2 发生污染的原因

随着江油市畜牧业的迅猛发展,生产规模的扩大和集约化养殖程度的提高,畜禽养殖业对水环境污染也日益严重,在一些地区,畜禽养殖业污染远远超过居民生活、农业、乡镇工业对水环境的影响。畜禽养殖业造成江油市境内水环境污染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一些规模较小的养殖场未建立粪污处理设施或设施落后,达不到治污要求。

(2)家禽宰杀污染极为严重。境内大部分的家禽宰杀点都无污染处理设施,尽管有少部份家禽宰杀点修建有污染处理设施,但其设施也达不到环保要求。

(3)个别生猪屠宰场修建有沼气池,但建而不用,使粪污得不到有效处理,偷排现象时有发生。

(4)外地人员到江油市租用农房从事养殖业,治污设施不到位,加重了江油市污染区。

(5)治污设施缺乏检修,达不到治污效果,甚至闲置。

3 治理措施建议

加大畜禽业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力度,降低畜禽养殖业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促进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是江油市畜牧生产工作的重点。

3.1 加强领导管理,实施专项整治

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是一项变废为宝、为社会和人民造福的重要工作。工作量大、持续时间长、费用高。江油市对此高度重视,对相应部门下达目标任务,设立领导小组,实行领导承包人制度,层层落实具体责任。

(1)推行行政主管污染治理工作的乡镇负责制。分管农业的乡镇长(街办主任)负责落实,明确具体办事人员,并与年度考核业绩挂勾,确保养殖污染治理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把养殖污染纳入法制轨道,做好治理污染宣传工作,加强对畜禽养殖户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让畜禽养殖户充分认识养殖业造成水污染和对人类的危害。

(3)及时总结,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将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各乡镇在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中及时反馈进展情况、治理经验、整治难点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与有关部门协商,以便及时处理,确保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4)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实行专人负责治污工作,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畜牧、环保等单位进行不定期督查,确保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任务顺利完成。

3.2 治理措施

(1)根据江油市实际情况,科学规划畜禽养殖场,建立养殖小区。通过养殖小区的建立逐步规范江油市养殖业,引导全市畜禽养殖向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解决好养殖污染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达到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

(2)在江油市中坝、三合、太平三镇的城区范围内设立禁养区,统一规划,对禁养区内的规模养殖户,动员其搬迁到规范化的养殖小区。

(3)种养结合,实施生态养殖模式。对畜禽粪便可采取干燥法、发酵法等多种方法进行处理,鼓励畜禽养殖场(户)将畜禽粪便生态还田。畜禽养殖场(户)不得任意向水体或者其它环境直接排放畜禽粪便、废渣或者污水等污染物。

(4)对市内河流周边的畜禽屠宰场进行综合治理。由当地乡镇政府牵头,畜牧、工商、农业、商业、环保等部门配合对所有畜禽屠宰场进行全面检查,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有设施建而不用、不符合生产要求的屠宰场一律予以取缔或停产整顿。

(5)对市内河流周边的养殖场进行规范,根据养殖场的养殖规模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通过修建沉淀池、化粪池、沼气池处理养殖粪污。条件好的养殖户修建沼气池。沼气池的修建要提高科技含量,要组织专业队伍定期进行检修、清渣、换粪等。

(6)加强对外来养殖户的管理。外来养殖户在江油市租用本地农户的场地进行养殖,由于条件所限,绝大部分没修建畜禽粪便污染处理设施。因此,应制定适当措施,对外来户必须要求他们修建粪便治理设施,无设施的当地政府要强制其搬迁。

(7)实行社会舆论监督,加强对病死畜禽的无公害处理。江油市境内沿河两岸有少部分养殖户向河内丢弃病死畜禽,针对这种情况,各乡镇要加强监督,设立举报制度,对乱扔病死畜禽者进行严惩。

(8)推广粪污治理新技术,继续探索粪污治理新途径。采取微生物净化、粪尿分离、粪便生物处理、利用粪尿产生沼气、改善日粮配方、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等技术进行养殖对水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

4 小结

城市河流是城市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城市资源的稀缺性和价值性的重要因素,也是城市竞争力的重要表现形式。水环境质量与人类的健康息息相关,对畜禽养殖业造成的水环境污染,必须采取措施予以控制,以促进江油市畜牧业健康快速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许美解,何华西.我国畜禽养殖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及治理对策[J].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9(4):315-318.

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措施例2

全球气候变暖已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强烈关注,发展低碳经济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迫切要求。近年来,随着丰县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丰县畜禽养殖业发展迅猛,然而随之而来的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因此,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丰县低碳畜禽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迫在眉睫。

1丰县畜禽养殖业发展概况

畜禽养殖业作为农业的一部分,在丰县占据着重要地位。近年来,丰县立足实际,突出特色,着力发展规模养殖,实行标准化规模建设,并发展养殖大户2 000户,重点发展了肉鸭、肉羊和奶牛三大主导品种。据统计,2007年上半年,猪、牛、羊、禽的饲养量分别达到49.74万头、1.74万头、112.86万只、4 458万只,肉类总产超过5万t,禽蛋总产达到1.75万t,养殖产值达到9.9亿元。养殖业人均纯收入达325元,同比增加28.9%,畜牧业已经成为丰县农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和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

2丰县畜禽养殖污染现状

丰县畜禽养殖业迅猛发展,大大满足了市场需要,为消费者提供了丰富的畜产品,提高了农民收入,但随之而来的一系列环境污染问题也愈来愈突出。养殖环境的污染主要由畜禽的粪尿及其分解产生的气体所致。另外,冲洗场舍和用具的污水、动物尸体、残余饲料、养殖场排放出的有害气体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也不可忽视。按每头(只)猪、牛、羊、家禽的日排粪便量分别为7.30、42.88、5.95、0.15 kg计算,全县畜禽粪便年排放量达1 295.42万t,再加上冲洗圈舍的污水、病死畜禽、孵化残余物等,污染物将逐渐增多。由于没有科学合理地处理和利用,对大气、水、土壤和生物造成严重污染,破坏了生态环境,不仅影响畜牧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人类自身的健康和环境安全也造成相当大的威胁。因此,充分认识畜禽污染产生的原因,实施治理养殖业环境污染的应对措施,是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畜牧业乃至整个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3丰县积极开展畜禽养殖业清洁生产的措施

实施畜禽养殖业清洁生产是保证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为提高畜禽粪污循环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丰县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推进畜禽清洁生产。

3.1 合理规划畜禽养殖区,加快推进养殖业排泄物治理

以乡镇为单位划定畜禽禁养区、控养区和可养区。按照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要求,制定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计划,大力推广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生物净化和循环利用等多种治污形式,落实治理措施,分期分批推进治理。对禁养区范围内的养殖场,要制定搬迁或关闭的计划,限期完成搬迁或关闭[1-3]。

3.2对现有畜禽养殖场户标准化改造

据统计,丰县出栏1 000头以上的养猪场户有40余个。已有7个养殖场完成或正在实施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和畜禽养殖大型沼气项目,为畜禽粪污治理、清洁生产积累了宝贵经验。其余已经建成或投产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没有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有设施但排污不达标的,根据所处养殖区域、养殖规模大小、对周围环境污染程度,选择相应的技术模式,重点对畜禽粪污的处理设施等方面进行标准化改造;对改造整顿达不到标准的,依法关闭。

3.3加强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

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加快病死畜禽收集和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建立病死畜禽收集网络,对病死畜禽实行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坚决防止乱丢乱弃现象,切实保护周边环境。

4促进丰县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4.1全民参与,提高环保意识

为了让广大农户牢固树立“低碳养殖”的发展意识,丰县应通过举办技术讲座、下派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巡回指导、发放技术手册等形式,让广大村民意识到生活环境恶化的现状和严重危害性,并向农民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养畜、种草养畜、畜禽粪便发酵综合利用等生态养殖技术,让“低碳养殖”观念深入人心。

4.2利用科学,变废为宝

畜禽粪便是严重的污染源,但只要科学处理、合理利用,可实现其资源化配置。其不仅含有丰富的粗蛋白质、粗脂肪、钙、磷等基础性饲料,还含有8%~10%的17种氨基酸和铁、铜、锌、镁等多种微量元素,是优质的农家肥。增施农家肥,既减少了化肥的施用量,改善土壤结构,还可以提高农产品质量,有利于实现畜禽粪便的资源化[4]。

4.3大力发展循环农业,提高排泄物综合利用率

目前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是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多,并出现大量养殖专业户和专业村,畜禽粪便量大且集中,而又无足够土地消纳,为提高畜禽粪便利用率,可从2方面着手:一是深化沼气建设。以畜禽粪便为基本原料,建成“简便适用、造价低廉、运行费低”的小型沼气池;同时,结合沼气建设配套改造生产生活设施,改善农村生活条件,改善村容村貌。二是大力提倡种养结合的农业生态循环模式。将发酵的畜禽粪便和污水用于农田、大棚、果园和鱼塘,发展优质农业、优质果类、优质疏菜,提高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4.4科技创新,发展生态养殖

如生态养猪,就是恢复猪的拱食习性,以生产健康食品为目的,在维护自然环境的前提下,顺应自然规律,对当地的自然资源进行最大限度地开发和利用,再进行高效的养猪生产[5]。其基本模式是在猪棚内砌制80~100 cm的垫料坑,填充稻壳、锯末或者粉碎后的玉米秸秆等农副产品垫料,猪粪尿直接排放在垫料上,实现了粪便零污染;粪尿加速了垫料中微生物的发酵,又是垫料中微生物菌群的营养来源,可使有益微生物菌群不断繁殖,转化为猪可食用的菌体蛋白,成为猪的补充料;垫料发酵过程产生的热量使垫料表面温度升高,冬季可达18 ℃,底层达到50 ℃左右,能杀死或抑制细菌、病毒的繁殖,有利于猪的健康生长,保障猪正常越冬,垫料可根据需要2年左右清理1次,经清理可成为高档的有机肥。整个饲养过程对外达到零排放、无臭味、无污染,和传统方法相比较,真正实现了畜牧产业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可以带给养殖户更多的利益。因此,发展生态养殖业可有效促进经济的发展和效益的提升。

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措施例3

随着我县畜牧业飞速发展,规模饲养、大户饲养不断涌现,畜牧业占农民收入的比重也不断提高,但近几年由于多种传染病如:猪瘟、口蹄疫、禽流感等此起彼伏,疫情频繁发生,动物防疫工作显的尤为重要。动物防疫工作与养殖业的发展、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人类身体健康关系十分密切。

目前,动物疫病对养殖业的危害最为严重。它不仅可能造成大批畜禽死亡和畜产品损失,而且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对外贸易。某些人畜共患传染病还可能给人类健康带来潜在威胁。动物疫病的防治已成了当前畜牧业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这不仅关系到养殖业发展、农民增收,而且关系到人民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防疫观念,实现动物防疫工作由以保护动物健康为核心向以保护人类健康与安全为核心的转变

树立以人为本的防疫观念,并以此为准则,重新确立动物防疫工作的地位、目标、方针及相应的措施,实现动物防疫工作由以保护动物健康为核心向以保护人类健康与安全为核心的转变,使畜牧业发展迈上一个新台阶,实现畜牧业健康、稳定的可持续发展。

(1)创建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养殖业要发展就必须要有一支专业人才队伍,而专业素质教育是对每一个专业人员的提高与更新的过程,它主要包括知识更新、敬业爱业、奉献服务等方面。有了专业素质较高的队伍,养殖业就会蓬勃发展.城乡生活水平就会提高,人们生活健康就会有可靠的保障。

(2)养殖方式的转变。现代养殖业的科技含量是相当高的.随着养殖业的发展,许多先进的科学技术已步入城乡,进入我们的视野,这就需要我们学习和掌握,并把新的技术加以应用推广,使新技术在生产实践中发挥效益,从而推进养殖业向前发展。

二、要进行科学化的管理

(1)、养殖场所的选址、设施要合理科学。畜禽圈舍应当温暖、干燥,通风透光良好,无不良气味,圈舍内畜禽保持适当的密度。养殖场必须远离生活区、交通主干线,远离化工或生物制品厂。选择在地势高、供水便利的地方。这样,就可避免外来病原的侵袭。有的养殖场(户)为了方便,租用别人已用过的旧养殖场,这样更会增加养殖的危险性。

(2)、科学饲养管理,提高畜禽抵抗力,供给畜禽充足、营养均衡的精、青、粗饲料,使畜禽保持良好的营养水平,具有适宜的膘情;根据不同畜禽的特点,设置充足的活动场地,促使畜禽进行适当运动,使畜禽保持健康。有的养殖户给予的饲料单一、营养不全,且房间通风不畅、饲养密度过大,这样一来,不但养殖效益不高,而且不利于疫病控制,增加了疫病的危害性。养殖户有的甚至用霉变饲料饲喂,造成动物应激,使体内条件性病原菌或外来病原菌有机可乘。所以,养殖场必须使用全价饲料,防止饲料霉变,并且要定期驱虫。加强动物饲料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杜绝使用违禁饲料添加剂,减少有害物质在动物体内残留,这些亦是防患于未然的有效措施。养殖户必须提高防疫意识。养殖户防疫意识淡薄,缺乏综合防治观念,常常是引起疫病暴发的直接原因。免疫是防治动物疫病的重要环节和有效措施。

三、抓好卫生防疫的各个环节,促进养殖业发展

卫生防疫是一个体系,它所包含的内容很多,建立完善的卫生防疫体系是发展养殖业的一个根本保证,是促进养殖业发展效益倍增的先行条件。这就需要人们去加深理解和探讨,抓好卫生防疫的各个环节,保证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措施例4

《渔业法》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工作。”为了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业,提高养殖效益和水产品质量,规范养殖行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执法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强化执法效率,创造和维护良好的渔业养殖秩序,依法打击侵害养殖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努力增强养殖者的法律观念和维权能力,积极鼓励养殖者充分利用现有水域滩涂资源发展水产养殖业。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发展思路,用科学发展观实现依法兴渔、科技兴渔、以渔富民的目标,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在当前新形势下,保护内陆水域养殖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养殖渔业的健康发展,需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增强养殖者的法制观念,依法规范养殖行为

为了促进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减轻养殖者的负担,增加渔民的收入,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养殖者法律法规的培训和指导,开展送法入户活动,让养殖者懂法、守法和依法养殖,强化养殖者的渔业安全生产意识;让养殖者明白国家鼓励发展养殖业的方针、政策和对水产养殖水域滩涂实行养殖证制度的重要性。只有持证养殖,合法权益才受法律保护。养殖权是养殖者依据法律规定在一定水域滩涂从事水生动植物养殖的权利,为了保护水域滩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养殖者在取得租赁、承包、使用养殖水体的养殖权时,应当签定承包合同或养殖协议,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必要时可聘请律师代为办理并进行公证,依法完善养殖措施,以有效规避养殖纠纷,减少麻烦,放手大胆地从事养殖生产。只有不断提高养殖者的法律意识,使其熟知国家发展养殖渔业的政策,养殖者的合法权益才不会受到侵害。

2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心,努力创造良好的养殖环境]

渔业养殖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水产业的发展,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行使法律赋予自身的权力。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坚持勤政清廉、亲民安民富民;做养殖者维权的使者,不辜负渔民的期望。对国家确定的重点养殖水域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电影等媒体,宣传大力发展养殖渔业的重要性,提高人们自觉尊重他人养殖权的法律观念,对干扰养殖渔业生产秩序,偷捕、抢夺他人养殖水产品,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造成他人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对养殖水体造成的污染事故,要及时采取行政措施、法律措施、经济措施,并按照《渔业污染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调查取证,核算损失,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法为养殖者挽回损失。努力维护良好的养殖环境和渔业生产秩序,真正体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积极为养殖渔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3增强养殖者的技术水平,转变养殖效益的增长方式

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措施例5

《渔业法》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工作。”为了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业,提高养殖效益和水产品质量,规范养殖行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执法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强化执法效率,创造和维护良好的渔业养殖秩序,依法打击侵害养殖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努力增强养殖者的法律观念和维权能力,积极鼓励养殖者充分利用现有水域滩涂资源发展水产养殖业。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发展思路,用科学发展观实现依法兴渔、科技兴渔、以渔富民的目标,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在当前新形势下,保护内陆水域养殖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养殖渔业的健康发展,需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增强养殖者的法制观念,依法规范养殖行为

为了促进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减轻养殖者的负担,增加渔民的收入,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养殖者法律法规的培训和指导,开展送法入户活动,让养殖者懂法、守法和依法养殖,强化养殖者的渔业安全生产意识;让养殖者明白国家鼓励发展养殖业的方针、政策和对水产养殖水域滩涂实行养殖证制度的重要性。只有持证养殖,合法权益才受法律保护。养殖权是养殖者依据法律规定在一定水域滩涂从事水生动植物养殖的权利,为了保护水域滩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养殖者在取得租赁、承包、使用养殖水体的养殖权时,应当签定承包合同或养殖协议,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必要时可聘请律师代为办理并进行公证,依法完善养殖措施,以有效规避养殖纠纷,减少麻烦,放手大胆地从事养殖生产。只有不断提高养殖者的法律意识,使其熟知国家发展养殖渔业的政策,养殖者的合法权益才不会受到侵害。

二、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心,努力创造良好的养殖环境

渔业养殖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水产业的发展,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行使法律赋予自身的权力。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坚持勤政清廉、亲民安民富民;做养殖者维权的使者,不辜负渔民的期望。对国家确定的重点养殖水域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电影等媒体,宣传大力发展养殖渔业的重要性,提高人们自觉尊重他人养殖权的法律观念,对干扰养殖渔业生产秩序,偷捕、抢夺他人养殖水产品,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造成他人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对养殖水体造成的污染事故,要及时采取行政措施、法律措施、经济措施,并按照《渔业污染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调查取证,核算损失,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法为养殖者挽回损失。努力维护良好的养殖环境和渔业生产秩序,真正体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积极为养殖渔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三、增强养殖者的技术水平,转变养殖效益的增长方式

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措施例6

《渔业法》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工作。”为了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业,提高养殖效益和水产品质量,规范养殖行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执法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强化执法效率,创造和维护良好的渔业养殖秩序,依法打击侵害养殖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努力增强养殖者的法律观念和维权能力,积极鼓励养殖者充分利用现有水域滩涂资源发展水产养殖业。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发展思路,用科学发展观实现依法兴渔、科技兴渔、以渔富民的目标,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在当前新形势下,保护内陆水域养殖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养殖渔业的健康发展,需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增强养殖者的法制观念,依法规范养殖行为

为了促进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减轻养殖者的负担,增加渔民的收入,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养殖者法律法规的培训和指导,开展送法入户活动,让养殖者懂法、守法和依法养殖,强化养殖者的渔业安全生产意识;让养殖者明白国家鼓励发展养殖业的方针、政策和对水产养殖水域滩涂实行养殖证制度的重要性。只有持证养殖,合法权益才受法律保护。养殖权是养殖者依据法律规定在一定水域滩涂从事水生动植物养殖的权利,为了保护水域滩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养殖者在取得租赁、承包、使用养殖水体的养殖权时,应当签定承包合同或养殖协议,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必要时可聘请律师代为办理并进行公证,依法完善养殖措施,以有效规避养殖纠纷,减少麻烦,放手大胆地从事养殖生产。只有不断提高养殖者的法律意识,使其熟知国家发展养殖渔业的政策,养殖者的合法权益才不会受到侵害。

二、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心,努力创造良好的养殖环境]

渔业养殖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水产业的发展,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行使法律赋予自身的权力。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坚持勤政清廉、亲民安民富民;做养殖者维权的使者,不辜负渔民的期望。对国家确定的重点养殖水域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电影等媒体,宣传大力发展养殖渔业的重要性,提高人们自觉尊重他人养殖权的法律观念,对干扰养殖渔业生产秩序,偷捕、抢夺他人养殖水产品,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造成他人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对养殖水体造成的污染事故,要及时采取行政措施、法律措施、经济措施,并按照《渔业污染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调查取证,核算损失,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法为养殖者挽回损失。努力维护良好的养殖环境和渔业生产秩序,真正体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积极为养殖渔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三、增强养殖者的技术水平,转变养殖效益的增长方式

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措施例7

(2)《条例》的出台将大力提升我国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动态合利用的整体水平及畜禽养殖业的环境保护水平,有利于从根本上突破农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资源和环境瓶颈。《条例》的出台就是要推动畜禽养殖业从加强科学规划布局、加强环保设施建设,从而实现以环境保护促进产业优化和升级,为实现畜禽养殖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生产布局、强化污染源头管控,是实现促进畜禽养殖业发展和加强环境保护“双赢”的前提和基础。对此,《条例》明确,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要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和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畜禽养殖生产,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要与畜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确定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同时,《条例》还要求地方政府通过划定禁养区、对污染严重的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等措施,对不合理的畜禽养殖生产布局进行调整,并对整治中遭受损失的养殖者依法予以补偿。

(3)《条例》从制度建设上开始了系列实践,特设专章对综合利用的激励措施作出了规定。《条例》规定,政府部门应出台扶持鼓励措施,如利用相关资金支持污染设施建设、对粪便等综合利用实施税收优惠、严格限制环评收费、对自愿减排予以奖励等,可以减少养殖业污染防治经济负担,防止由于成本增加造成养殖业负担加重。《条例》的出台,有利于推动畜禽养殖产业升级,有利于长期地保障市场稳定供应。

(4)《条例》从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方面来防治污染,严防废弃物随意排放。这些规定将有助于堵住随意处置畜禽粪便等废弃物的路子,推动更多的畜禽粪便等废弃物进入利用环节。

(5)《条例》对所有的养殖和废弃物处理活动做出了一般性规定,即所有规模的养殖及废弃物处理活动都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量和污染物的排放量,防止粪便、污水和尸体等污染环境,也为今后处理由养殖污染产生的环境问题以及邻里纠纷提供了制度依据。畜禽养殖会有一定的畜禽死亡淘汰率,是产业的正常现象,但畜禽尸体的处置得当与否则直接关系到环境安全。对此,《条例》予以了高度重视。在相关条款中,将尸体与粪便、污水等都作为废弃物,对其安全处理处置做出了规定,为今后进一步加强动物尸体处理处置环境安全监管提供了制度支撑。

2分类管理,加大扶持,确保针对性和可行性

《条例》的一个重要思路就是分类管理。条例规定,考虑到我国的畜牧业发展相对较弱,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形势又比较严峻的现实,条例明确其适用范围是养殖场、养殖小区,并要求省级政府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确定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具体规模标准,同时明确牧区放牧养殖不适用本条例。要求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已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要求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之外的其他养殖户,采取措施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并及时收集、贮存和清运畜禽养殖废弃物。要求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由市、县政府进行综合整治。《条例》规定,政府部门应出台扶持鼓励措施,如利用相关资金支持污染设施建设、对粪便等综合利用实施税收优惠、严格限制环评收费、对自愿减排予以奖励等,可以减少养殖业污染防治经济负担,防止由于成本增加造成养殖业负担加重。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在实施资金支持方面,条例加大了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废弃物综合力利用设施的建设实施资金补贴,规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包括污染治理贷款贴息补助在内的环境保护等相关资金支持”。

(2)在实施政策扶持方面,《条例》特别规定,利用畜禽粪便等废弃物进行有机肥生产等综合利用活动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畜禽粪便制造的有机肥产品享受化肥运力安排、购买使用有机肥产品享受不低于化肥的使用补贴等优惠政策。

(3)条例规定了一系列对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扶持和鼓励措施,例如:明确对沼气、制肥等综合利用设施以及沼渣沼液输送和施用、沼气发电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予以鼓励和支持。

(4)条例还规定了对废弃物利用予以税收优惠并享受农用电价格,对有机肥购买使用予以不低于化肥的补贴等优惠政策,利用废弃物进行沼气生产和发电的享受新能源优惠等。

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措施例8

二、规划原则

(一)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原则。

(二)坚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原则。

(三)坚持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原则。

(四)坚持畜禽养殖布局规划,突出区域优势原则。

(五)坚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

三、划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五)《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六)《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七)《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

(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

(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畜禽养殖场(小区)备案程序管理办法的通知》

(十)《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十一)《关于在全省加强开展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的通知》

(十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规范。

四、划分类型及有关指标说明

我县畜禽养殖区划分为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

(一)畜禽养殖禁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存在任何畜禽养殖(场)区。

(二)畜禽养殖限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一定区域内限定畜禽养殖数量,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区域。限养区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场应限期治理,污染物处理达到排放要求,无法完成限期治理的,应搬迁或关闭。

(三)畜禽养殖适养区是指除禁养区、限养区以外区域,原则上作为畜禽养殖可养区。在畜禽养殖适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其污染防治及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的前置条件。

养殖场(小区)标准说明:我县养殖场(小区)标准参照省定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即:养殖规模符合以下条件的属于养殖场(小区)。

奶牛存栏≥10头;肉牛存栏≥10头;生猪存栏≥60头;羊存栏≥40头;蛋鸡存栏≥600只;肉鸡存栏≥600只;蛋鸭存栏≥600只;肉鸭存栏≥600只;蛋鹅存栏≥600只;肉鹅存栏≥600只;兔存栏≥200只;狐(貉、貂)存栏≥60只;鹿存栏≥10只。

五、划分区域

(一)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

1.我县县城建成区内,各乡(镇)村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商业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区。

2.我县县城规划区、各乡镇政府所在地规划区及新农村集中住宅规划区。

3.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城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深水井周边1000米范围陆域;各乡(镇)村集中供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深水井周边500米范围陆域。

4.重要地表水体功能区范围内畜禽养殖禁养区:境内流域1000米陆域;乌苏里江境内流域1000米陆域;浓江河境内流域1000米陆域;别拉洪河境内流域1000米陆域;大力加湖周围1000米陆域。

5.三江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

6.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文物历史遗迹保护区:黑瞎子岛湿地公园、西山公园、华夏东极风景区等;我县行政区域内批准成立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区域。

7.主要交通干线两侧范围:东极机场净空区域内;前抚铁路段两侧外延500米范围内;建黑高速段两侧外延500米范围内;S210、S313段两侧外延500米范围内;抚乌公路等重点景区旅游路段两侧500米范围内。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二)畜禽养殖限养区范围

1.城镇建成区及城镇规划区上风向1公里范围内的区域,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界周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控制在1公里以上。

2.水源保护区、深水井周边1000-2000米范围陆域。

3.高速公路、省道公路两侧500-1000米以内的区域。

4.行政村、自然村人口聚集区及规划住宅区周边500-1000米范围内的区域。

5.集镇规划区和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周边500-1000米范围内的区域。

6.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和文物历史遗迹保护区禁养区外延500米范围内。

7.根据城镇发展规划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应当限制养殖的区域。

(三)畜禽养殖适养区范围

县辖行政区域内除禁养区和限养区以外的其它区域。

各乡镇、村(屯)在规划建立畜禽养殖小区或规模化养殖场时,必须经科学论证,符合法律和政策要求,不得影响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要实行污染物集中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

六、管理要求

(一)在禁养区,严禁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禁养区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场污染物的排放要符合《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并限期实现关停、转产或搬迁。

(二)在限养区内,不再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控制现有的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并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在适养区,提倡适度规模化养殖,优化养殖小区布局,实行污染物集中治理,达标排放。

(四)新、扩、改建畜禽养殖场时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畜禽养殖准入审批制度。

(五)各乡镇应严格按照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结合本辖区发展规划,严把畜禽养殖发展关口,严禁“先污染,后治理”现象出现,实现畜禽养殖业适度发展。

(六)县发改局、环保局、住建局、国土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规划局等相关单位在规划、立项、审批畜禽养殖项目时,应根据本方案要求严格审批程序,切实推进全县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七、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公众监督。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特别是要加强面向农村的宣传,及时报道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畜禽养殖污染事件和治污典型,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声势。

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措施例9

一、认真学习领会《办法》的总体思路与主要原则

在传统渔业经济中,主要以自然资源的捕捞为主。随着捕捞强度的不断加大,渔业自然资源日趋减少,渔业养殖与增殖在现代渔业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已经成为我省渔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但是,随着渔业养殖与增殖工作的迅速发展,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如,渔业苗种管理无序、水产品质量检测与投入品管理制度不健全、增殖行为不规范、渔业防疫机制不完善、监督管理措施不到位等等。这些问题已严重威胁到水产品质量安全,影响到渔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渔业发展的新形势,省海洋与渔业厅早在*年开始即着手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立法调研工作,并于2005年初完成了《办法》草案的初稿。*年,波及全国的“多宝鱼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对水产品质量“抓源头、保质量”的呼声日趋高涨。为此,省海洋与渔业厅加快了《办法》的起草步伐。*年初,为确保立法质量,省政府法制办和省海洋与渔业厅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了《办法》草案起草小组。起草小组在深入到渔业养殖与增殖单位以及捕捞企业进行调查研究的同时,组织召开了多次专家和基层工作者参加的座谈会、论证会。根据专家学者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起草小组及时调整了起草思路,经反复酝酿、讨论,我们最终确立了《办法》的总体思路为:以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以规范渔业养殖和渔业增殖行为为主线,加强疫病控制和监督检查为辅助,对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渔业养殖规划、养殖调查评估、药物残留检测、水产品生产记录、渔业增殖项目管理、增殖保护区、疫情应急制度、违法行为记录以及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等制度进行重点规范;对现有法律、法规中不便于实际操作或者已经不适应实际需要的部分,根据上位法规定的原则和精神进行补充和完善。

起草这个《办法》,主要遵循了三项原则:一是一致性原则。《办法》作为渔业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配套规章,必须维护上位法的严肃性、权威性,与上位法规定的制度保持一致。二是协调性原则。《办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好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准确体现了上位法的立法宗旨,维护了渔业养殖与增殖单位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渔业养殖与增殖、水产品生产经营、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协调。三是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办法》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查找、梳理我省渔业养殖与增殖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着力解决工作中最突出、群众最关心的焦点问题。内容设置注重实效,突出*特色,对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内容,一律不再重复;同时又确保各项规定明确、具体、有力,切实可行,便于操作。

二、正确理解和把握《办法》所确立的各项制度和措施

在起草和审查《办法》的过程中,我们突出了制度创新的特点,设定了一系列新的制度,这也是《办法》的亮点所在。对这些制度,我们要吃透其精神,领悟其实质。

(一)渔业养殖调查评估制度。水域、滩涂的初级生产力是有限的,合理确定养殖容量并作为发放养殖证的依据之一,是科学、合理利用渔业资源,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为此,《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渔业养殖调查评估制度,科学划分渔业养殖区域,合理确定养殖容量,适时调整渔业养殖区域布局,并向社会公布。养殖容量评估制度的建立,可以为养殖者是否提出养殖申请提供科学依据,避免养殖密度过大,给养殖者造成损失,从而使渔业资源开发利用与资源量实现平衡。

(二)渔用投入品安全制度。渔用投入品主要包括,渔用兽药和渔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目前,由于水产品养殖规模越来越大,而水产品质量检测制度还不健全,渔用投入品管理无序,致使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日益增大,养殖产品药残超标时有发生。为此,《办法》规定,从事渔用兽药和渔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渔业养殖中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药品、生物制剂、防腐剂、保鲜剂,渔业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禁止使用假、劣渔用兽药。禁止将原料药直接用于渔业养殖或者向养殖水域直接泼洒抗生素类药物。禁止销售含有违禁药物或者药物残留量超过标准的水产品。

(三)水产品生产记录制度。为了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办法》确立了水产品生产记录制度,明确规定,渔业养殖单位和渔业专业合作组织,应当建立水产品生产记录,对渔业养殖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使用和停用日期,疫病发生和防治情况以及收获、捕捞日期等进行如实记载。水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两年。鼓励从事渔业养殖的个人建立水产品生产记录。

(四)增殖项目管理制度。多年来,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渔业资源的捕捞强度日渐加大;另一方面,由于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使得我省渔业资源日趋减少和严重衰退。要保持自然状态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增殖渔业资源是很好的途径。从*年开始,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有效地增加了渔业资源。为了将增殖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上升为法律规范,《办法》专设一章,从增殖规划、增殖专项资金、增殖苗种、增殖技术规范、增殖保护区以及生态安全评估等方面,对渔业增殖项目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规范。

(五)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制度。水生动物的防疫是动物防疫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的水生动物疫病也能引起人类感染。因此,加强水生动物的防疫管理,对提高水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虽然动物防疫法对水生动物防疫作出了规定,但过于原则,不便操作。目前,我省还没有法规、规章对水生动物防疫管理作出规范。为此,《办法》从渔业防疫监督机构、生产经营单位的防疫责任、疫情应急预案、疫情应急物资储备、疫情报告、疫情预防与控制措施等方面,对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制度作出了详细规定。

三、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将《办法》确立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建设法治国家,前提是有法可依,然后是法律能得到良好的遵守。《办法》的出台,已经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下一步就是法的遵守问题了。法的遵守是一个不断认知的过程,需要人们逐渐地认识它、了解它,进而去遵守它。为此,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和有关执法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人人都能了解它,人人都能遵守它,人人都能将它作为保护自己利益的有力武器。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使社会各方面全面准确理解《办法》的主要精神和内容。抓学习、宣传和培训,是掌握《办法》的内容、把握其精神实质的重要途径,要在全社会大力开展渔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学习、宣传和培训方式,做到“三个结合”,即: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办法》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渔业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渔业法实施办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要扩大学习、宣传和培训的对象,既要加强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宣传培训,又要加强对从事渔业养殖与增殖活动的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和广大渔民的宣传培训。要注重学习、宣传效果,通过学习、宣传,使全社会真正理解和认识《办法》的精神实质,不断增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切实推进现代渔业发展。

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措施例10

一是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市克服了饲料价格持续上行、主要畜禽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动物疫病形势复杂和特大洪涝灾害等带来的不利影响,紧紧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增长,保安全”为重点,大力推进畜禽清洁生产和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进一步夯实现了代畜牧业发展基础,促进了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此,我向全市畜牧兽医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是今年又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如何开篇谋略,实现畜牧业在全省的进位赶超也是关键之年。为此,我也希望全市畜牧兽医战线的同志们科学研判形势,正视存在的问题,抓住重点,攻克难点,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加快现代畜牧业的发展!

这次会议既是一次现场会,也是一次推进会;既是一次总结会,也是一次布置会;既是一次系统会,也是一次专题会。会议安排既要看会场,又要听传达;茂兴、明满同志对畜牧兽医工作既要总结去年,还要部署今年,请大家抓好落实。

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市这次会议的主题,也是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核心。其目的就是动员畜牧兽医部门和广大养殖场户以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为抓手,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全面提升我市畜禽养殖水平。下面,我着重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的战略意义,切实把示范创建工作引向深入

当前,我国高度重视发展现代畜牧业,把标准化规模养殖作为重要战略举措加以推进。近两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健康养殖。中央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国家先后投入我市6000多万元的资金支持生猪、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加强技术指导,加大宣传培训,强化政策扶持,畜禽规模养殖比重不断提高。2010年我市万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达36个,规模养猪比重达到70%以上、规模养禽比重达到65%以上。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尽管我市畜禽规模养殖比重大幅提升,部分大型养殖企业标准化生产也处于全国先进水平,但从整体来看,我市畜禽养殖的标准化程度水平较低,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根本性问题远未解决,一些所谓的养殖小区实质就是集中的散养,一些所谓的规模养殖场比散养的隐患更突出。首先,标准化生产水平低,规模养殖的基础就不稳固,抗市场风险能力不强,受市场冲击造成的损失更加惨重;其次,低水平的规模养殖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动物疫病风险较大,对社会造面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第三,低水平的规模养殖粪污处理意识淡薄,畜禽污染问题日益加剧,已逐步成为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之一;第四,一些规模养殖场(户)简单地把“标准化”等同于生产设施设备的现代化,饲养管理不到位,软件建设明显滞后,高投入得不到高回报。

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是转变发展方式的主要内容,是增强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畜产品市场有效供给、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有效举措。为什么要那么说呢?因为“规模”主要是满足“量”的市场需求,而“标准”着重解决“质”的安全问题。没有规模化,标准化就无从谈起;离开了标准,规模的基础也不牢靠。而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就找到了有效解决“量”和“质”得结合点。

所以,不难给出结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是提升我市畜禽标准化生产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加快畜牧业转变发展方式的关节点,也是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要求。通过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示范引导,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加快实现全市畜禽养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协调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升畜产品安全水平,才能切实增强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才能根本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因此,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充分认识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各项工作

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涉及生猪、奶牛、蛋鸡、肉鸡、肉牛和肉羊等6个主要畜禽品种,我市主要涉及生猪、蛋鸡、肉鸡、肉牛4个品种。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开展以来,我市有400多家畜禽养殖场积极主动参与,畜禽清洁生产行动第一阶段鄱阳湖区、信江、乐安河流域有48家养殖场完成粪污处理改造或搬迁、关停,据初步统计,全市畜禽养殖场减少粪污排放量40多万吨。2010年通过专家评审,我市有4家养殖场评为农业部标准化示范场、3家评为省级标准化示范场。力争到2015年,全市主要畜禽规模养殖比重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80%,其中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要达到50%,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工作重点是:

1、在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的指导思想上,必须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坚持规模化与标准化相结合。规模化与标准化相辅相成,是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缺一不可的两个方面。标准是以规模为基础,要以规模带动标准,以标准提升规模。因此,在建设过程中,规模是前提,是必备条件;标准化是目标,是建设的主要内容。

二是坚持硬件和软件建设相结合。硬件建设主要指畜禽圈舍,饲养、环境控制和粪污处理等基础设施实现现代化、设施化。软件建设一方面要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投入品使用、养殖档案管理和疫病免疫、防控,另一方面要按照相关标准或饲养规程,规范生产的全过程。应坚持硬件、软件两手抓,共同推进。

三是坚持创建典型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目的就是要探索和解决好当前畜牧业生产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因此,既要抓好建设,又要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四是坚持阶段性创建与长效监管相结合。建设是一项阶段性工作,同时也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既要立足当前,全面落实创建措施,取得阶段性成果;又要着眼长远,注重对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长效监管,确保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持续稳步发展。

2、在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过程中,要按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着力做好五项工作:

一是统一部署,落实责任。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工作。坚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与畜禽清洁生产有机结合,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成立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领导小组和技术专家组,强化组织保障和技术支撑。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目标考核制度,把畜禽标准化生产列为“十二五”畜牧业规划重要内容,并在每年工作计划列为重要任务加以落实。

二是择优推选,搞好项目储备。为增强畜禽规模养殖场参与标准化建设的主动性,各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要抓紧建立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储备库,将自愿申请、主动实施标准化改造的养殖场全部入库。督促指导储备库中养殖场实施标准化改造。改造完成的,按照评分办法,从储备库中择优推荐农业部和省级标准化示范场,形成养殖户主动参与、市县择优推荐、专家现场验收有机结合的评选机制。

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地要充分发挥技术专家组的作用,引导畜禽养殖场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的要求,因地制宜开展标准化改造。针对每个养殖场建设的不同情况和粪污处理模式,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方案,实施标准化改造。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实行专家挂点负责制,每季度至少进场入户开展技术指导一次。各地种畜禽场要求率先实现标准化生产,标准化程度是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必要条件。

四是整合资源,推进畜禽清洁生产。畜禽清洁生产行动第一阶段我市有48家养殖场完成粪污处理改造或搬迁、关停。第二批261家养殖场粪污治理改造任务已下达,各县(市、区)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到有部署、有落实。进一步强化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健全工作考核制度,加强部门联系,整合资金和项目,协调实施好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养殖场大中型沼气项目和畜牧小区沼气工程以奖代补项目。承担项目建设的养殖场必须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畜禽清洁生产不达标的养殖场,不能参与标准化示范场评选。

五是强化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的监督管理。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监督管理,把好事办好,让养殖场户满意。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按照规定公开设立监督举报咨询电话,对养殖场反映和咨询的问题,做到有文字记录,有处理结果。对弄虚作假的养殖场户,要严肃进行处理。标准化示范场是我市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一个标杆,既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和义务。各地要指导标准化示范场户加强生产自律,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积极探索标准化示范场的奖惩激励机制,强化监管措施,对于确实不能履行标准化生产和示范带动的示范场,坚决摘牌,取消资格。

三、精心组织,努力确保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加取得实效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开好头,起好步,十分关键。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要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作为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为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要转变工作作风,完善服务体系,深入实际检查指导工作,确保每项工作都能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要深入研究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帮助畜禽养殖场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