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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模板(10篇)

时间:2023-08-12 09:04:39

强化经济责任审计

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例1

二、所在单位收支不实,虚增或隐瞒利润。审计中发现,某些单位基于任期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的需求,存在转移收入、虚列支出、收入支出不入账等现象。如有的将单位临街门面房房租收入账外循环,留作日后福利消费;有的企业将所属控股公司收支盈余不合并会计报表,造成国有资产收益被隐瞒;有的虚列会议费用、餐费,将资金转作他用等。

三、任期基本建设规模扩大,而自筹基建能力有限,导致挤占、挪用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部分企业资产结构不合理,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资金所占比例高达70%以上。

四、资产管理薄弱,侵害国家利益。主要表现在:一是购建的固定资产不及时入账;二是部分固定资产因存在抵账、非货币易等,来源渠道混乱、手续不全,未及时评估其真实价值,长期账外存放,不作财务处理;三是部分单位固定资产长期不盘点,账实不符情况严重;四是部分单位国有资产长期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使用。

五、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不严密。审计中发现,某些单位未建立完善的财务监督管理机制,对下属单位缺少相应的制约措施,无法保证对其重大经济事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兵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笔者认为应及时采取以下对策:

一是建立正确的评价机制。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应划清经济责任主体任期内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的界限。按照“稳健性、客观性、全面性”的原则,建立切实可行的、完善的经济责任评价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二是建立必要的公告机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作为干部任职前公示的内容之一。一方面,这可以有效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和效果,使两项制度同时得到完善;另一方面,可以让群众更全面地了解拟任用的领导干部,尤其是其经济管理方面的工作能力。

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例2

经济责任审计的局限性

(一)审计缺乏自主性,项目安排的科学性有待提高

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审计部门可以自行安排审计项目,然而目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必须有党委政府、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委托才能进行,审计部门成了组织人事部门的办事机构,审计缺乏自主性,陷入被动审计的局面。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任免领导干部时,审计部门是不参与的,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时间的要求又比较高,从而实际工作中容易造成积压任务,无法全面按时完成委托事项,无法保证审计质量,也带来了较大的审计风险。另外,不少领导干部任职时间比较长,只在离任后才接受审计,容易形成走过场的局面。

(二)经济责任界定难,审计风险较大

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做出错误审计结论而导致的相关组织或人员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在审计过程中,以人为审计的对象,必然伴随着极大的风险,如:审计过程中可能违反程序、采集证据不当、查证不实或定性不准等风险。

(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难度大

在实际工作中,评价经济责任审计要比评价其他审计项目困难得多。主要是因为我国尚未形成完善的经济责任评价依据,审计评价的范围难以界定,致使评价存在一定程度的片面性,而且前后任的经济责任难以区分,对被审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应负责任的范围与性质等缺乏具体的分析与评价,同样也给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和界定增加了难度。

(四)经济责任审计存在滞后性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大多是由于各种原因在离任时才进行的。但是,在程序上往往是“先离任,后审计”,这种滞后现象是由我国政治体制及组织人事制度决定的。并且在未宣布之前,领导干部的离任还有其特殊的保密性,同样给离任前审计造成相对的难度。

(五)部门相互协调配合不够,难以有效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作用

纪检监察、司法与审计部门之间除每年例行的联席会议外,尚未在工作中形成合力,发挥整体作战的优势。在相互沟通、共享资源方面做得还不到位,未能实现案件线索资源共享的高效率运作。

(六)审计技术滞后

经济责任审计对权力制约和监督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审计机关经过多年实践虽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审计方法仍然相对单一,审计技术手段相对滞后。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大部分被审计单位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的程度越来越高,而审计机关的计算机普及运用、软件开发及网络建设均相对滞后,与被审计单位极不对称,审计工作仍以手工查账为主,依靠内控制度来开展测评、核对、盘点、函证等审计工作,审计方法与手段仍然缺乏刚性,其监督力度难免大打折扣。

(七)审计主体综合素质欠缺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个兼容审计、监察、管理、监督等多种职能的更高层面的综合监督形态,对从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基本的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外,更要具备对事物判断和分析的敏感能力、洞察能力。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不确定性,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处的行业不同,审计时的工作重点就不尽相同,这样就要求审计人员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时间不长,拥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审计人员不多,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多局限于传统的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审查,无法深层次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使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处于一个较低的层次。

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一)提高重视程度

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部门利用审计手段从财政财务收支、资产保值增值、财经纪律执行等角度认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干部提供依据。经济责任体现的是一种受托利益关系,反映了当前经济发展与经济管理的需要,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同样要突出中心、服务大局。在实际工作中力求将财务收支、目标考核、民主测评结合起来,对领导干部任期内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予以明确划分,尽量规避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二)逐步做到离任必审、先审后离

如果离任不审就会职责不清,无法追究责任。如果先离后审,就会使审计流于形式,对离任领导缺乏约束力,同样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如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须先离后审,也必须按照先离后审再任命的组织程序,切实做到审计结果出来前不得完成实质接工作,必须明确应由离任者本人承担的经济责任。只要被审计单位和离任者本人能够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就会处于主动地位。只有做到这一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才会进一步凸显。

(三)加大部门协作,搞好经济责任审计的科学性

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例3

责任意识,简而言之就是角色意识,就是要知道自己这个岗位、这道工序、这个环节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在全局中、在整个社会发展链条中所处的位置和作用,自觉做好职权范围内的事。责任意识是一种精神状态、是使命的召唤、能力的体现、制度的执行、成熟的标志;是一个社会有序、和谐运转的前提和条件;是实现人生价值和赢得荣誉的阶梯。有了责任意识,就能集中精力,全身心投入,形成意志和品格,就能凝聚人心、凝聚力量、创造出一流的业绩。责任意识可谓无时不在、无处不有、与生俱来的,伴随着生命而来的便是种种潜在的责任:对自己负责、对别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人生负责、对工作负责、对感情负责……正是种种责任组成了每个人的人生,从而使生活有了色彩,让生命有了份量。

审计责任就是审计人员在承办审计业务中所应履行的职责,以及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具体落实到审计机关,突出责任意识必须强调岗位履职尽责,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审计形象,确保审计质量。为此,今年以来,我局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如打造“四型”(学习型、服务型、节约型、廉洁型)机关,创建“四好”(创建一个好班子、建设一支好队伍、培养一种好作风、树立一个好形象)活动、文明审计活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干部情趣健康主题教育活动、审计机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都是围绕着“内树审计责任意识,外树审计社会形象”而展开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强化审计责任意识的意义

1.强化审计责任意识是提高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保障。责任是一种义务、是一种使命、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原动力。有没有强烈的责任心,能不能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地做好每一项工作,直接关系到审计事业的兴衰成败,进而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执政能力的提升。因此,树立“有责才有为,有为才有位”的观念,要求我们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牢固树立民本审计、文明审计、依法审计、廉洁审计的责任意识,常思量自己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常掂量自己肩负的责任感,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尽其责,把心思用到事业上,把精力集中到工作上,把功夫下到又好又快发展上,践行好“一审二帮三促进”,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

2.强化审计责任意识是提高财政运行质量的必要环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是国家审计的永恒主题,要求我们在审计过程中,牢固树立审计责任意识和大财政审计观念,拓宽审计思路,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和财政运行机制的要求,推动财政管理不断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为此,在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公共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会计统一核算等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进程中,要着眼于完善财政收支管理体系和整顿规范财税秩序、完善财政监督体系,突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突出财政支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突出国有资产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突出帮助被审计单位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财务管理水平这“四个重点”,将预算执行审计融入到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的工作格局中去,全面提升预算执行的审计效果,提高财政运行质量。

3.强化审计责任意识是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的有效途径。“古今兴盛皆在于实,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细节决定成败,细化才能问责。因此,要将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要事、群众利益的琐事难事、社会稳定的急事特事,在审计监督中出现,在审计服务中体现,在审计项目中实施,层层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审计组、每一个审计项目中,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形成人人身上有指标、个个肩上有担子、件件工作有落实的责任氛围,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惟其如此,才能提高我们的服务水平,才能减少责任缺失,避免责任缺位,审计工作才能更加科学严谨,更加富有成效。

三、强化审计责任意识的定位

1.发挥三个作用:一是依法合序监督,发挥好维护经济秩序的作用。要认真开展预算执行审计,深入开展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扎实推进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切实抓好政府民生工程投资审计,努力搞好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审计,把好监督关,担好审计责,使各级政府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政府的财政调控作用,充分体现财政资金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效益性,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二是优化服务质量,发挥好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在审计工作中,做到防范胜于查处,监督寓于服务,积极推进“四个转变”,即审计重点由财务收支为中心向收支结构分析为中心转变,审计内容由查错纠弊为主向剖析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转变,审计方法由以现场审计为主向报送审计、现场审计与审计调查并重转变,审计目的由处理处罚为主向揭示问题、规范财务、促进整改转变。努力做到“一审二帮三促进”,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服务,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三是做到文明审计,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审计工作要提倡并做到“四办”工作作风:对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审计项目,要雷厉风行办;对反映的一些老大难问题,特别是多次反映、久拖未决和涉及民生的问题和审计项目,要积极主动办;对反映的重点问题或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深入实际,认真调查,掌握实情,上门帮助办;对需要纵向、横向协调办理的问题,要沟通协调办。在具体的审计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六让六不让”工作标准:让党委政府放心,不让上级精神在我这里走样;让办事人员高兴,不让办事人员在我这里受到冷落;让被审计单位信服,不让任何差错在我这里存在;让文明之花常开,不让粗野行为在我这里出现;让各种诱惑无门,不让索拿卡要现象在我这里发生;让干部群众满意,不让审计形象在我这里受损。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增强宏观意识,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审计成果,使审计成果成为领导层决策的依据。

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例4

为有效防范审计风险,审计机关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应进一步强化程序和证据意识,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促进经济责任审计依法规范实施。

一、强化程序意识。根据《审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在履行这一程序时,首先,审计通知书中除写明其基本要素外,经济责任审计,还应当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在通知书中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在审计进点时提供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报告和审计所需要的资料,并要求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同时审计通知书应当抄送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使其明白,经济责任审计,除对单位财政(财务)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外,还将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让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充分享有“知情权”,这样,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才能很好地依法配合审计工作。其次,审计人员在审查会计资料或者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审计执法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做到程序合法。第三,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按法定程序送达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征求意见。如果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提出异议,则应对回复意见进行核实与分析后,据实调整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并对回复意见是否采纳作出书面说明。第四,符合听证告知条件的,应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告知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其要求听证的,审计机关应当组织听证。除上述主要法定程序外,还有其他审计机关内部的有关程序也必须严格遵守,如:按照审计署6号令的要求,开展审前调查、做好审前调查记录、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写好审计日记、严格执行审计报告三级复核制度等。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

二、强化证据意识。审计机关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应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因为,根据《审计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审计机关在对有关单位会计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后,必须出具结论(即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不能审计过后一走了之。

特别是如果涉及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审计核实结果进行认定和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时,应更加慎重,这就必须在合法取得充分证据的基础上,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来进行评价和处理。一是认真落实“责任取证” 。即审计底稿和审计证据能够充分证明查出问题事项的直接责任人,能够充分证明领导干部对此问题应承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对被审计单位财务记录和相关资料不能证明责任事项的,应附加其他有关证据。特别对领导干部个人应负的直接责任应逐项取证,对没有进行“责任取证”的问题,不得划定为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二是审计证据应当足以证明审计事项并形成审计结论。三是一定要在出具结论之前取证,若作出结论后发现证据不足再补取证据,就违反了《行政处罚法》“先取证后裁决”的原则。四是在对被审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评价和责任界定时,应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留有余地。五是审计人员应依法对在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这是每一个审计执法人员的法定义务。

总之,只要我们严格执行《审计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就能够避免审计风险,做到依法行政。

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例5

一、国家审计的作用

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取决于国家审计的相关制度安排与国家治理目标间的协调性和适当性,取决于国家审计能有效服务于国家治理。我国的政治制度决定了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审计的工作方向、目标、重点和内容等均应服务于国家治理这个大局,国家审计具有独立性、专业性和全面性,这些特性决定了国家审计具有独特地位,可以有效保障和促进国家治理。

1.国家审计应当服从于国家治理。

政府主体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是国家治理的主体。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审计署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在地方行政首长和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下开展工作。因此,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中的基本组成部门,同时,国家审计也是国家治理的各个监督部门中处于重要地位,其他的监督部门还包括有宪法、行政、法律、经济和社会等。而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监督部门中负责经济监督的重要机关。因此,国家审计的审计目标、重点和内容等各种安排都要服从于国家治理的需求和安排。

2.国家审计充分发挥保障作用。

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中专门负责经济监督的部门,具有其独特的特点,使其不同于其他的监督管理部门,具体有:一是具有唯一的经济监督特性,不实施开展行政管理监督等职责。二是具有专业性。国家审计需要独立的理论体系、专业知识以及业务技能。随着国家审计的不断发展,其理论架构、专业技能也都不断进行创新和深化,形成了自身独特的发展体系。三是国家审计逐步对国家各项经济活动和重大宏观政策执行情况实施全覆盖,对国有资产、资金和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由于国家审计具有专业监督、审计独立以及审计全覆盖等上述特性,使得其在国家治理监督体系中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可以有效地为国家治理服务,从而可以实现保障和促进国家治理的不断完善和实现良治,不断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审计通过发挥自身重要而独特的监督作用,全面综合研判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管理薄弱环节,从而促进国家治理更为高效和科学,更能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

国家审计是以其独立性和监督性,可以科学合理地揭示和揭露出国有资产、资金和资源在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紧密结合实际情况客观分析原因,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有操作性的审计建议,从宏观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促进国家治理,从而促进国家和经济社会能够更健康地可持续性地发展。

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的各个监督部门中处于重要地位,其的作用要想获得认可和接纳,就必须保有一种权威性。国家审计只有具有了权威性,其效用才能最大化,而工作上的独立性、综合性和专业性三者的有效聚合尽显了国家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更加促进和保证国家审计得以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督作用,有效实现促进国家治理的良治作用。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是逐步发展和不断深入的。我国民主法治不断深入推进,经济社会更加健康可持续发展,领导干部管理体制不断科学发展和逐步完善,这些都不断地与经济责任审计相互促进和相互发展。在这一发展进程当中,各级审计机关都能按照各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和指示,严格履行自身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发挥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作用,科学合理地进行评价,在审计监督中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领导、主管和直接等不同责任,同时有针对性地逐一落实责任主体,科学监督领导干部运用权力,监督其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而推动国家治理深入开展,不断良治,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充分发挥自身的独特监督作用,揭示和揭露国家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性方面的风险和障碍,这些都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和深入发展的促进力和推动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利用国有资产进行谋取私利的寻租行为和因经营决策的失误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经济责任审计的逐步发展和不断深入,就是把法律、社会、纪检以及审计等各项监督形式和手段充分有效地予以结合,科学合理地完善了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尤其是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员。同时也对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问责,为领导干部的监督和使用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强化党委和政府科学执政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和使用管理,不断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领导干部任用工作的紧密结合和相互促进,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也要逐步加大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的通报和结果公告等工作力度,加大对领导干部因失职等原因,而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明确的应承担的责任追究力度。经济责任审计在工作中应科学判断和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领导、主管、直接等各类责任大小,有效地促进领导干部在法律法规职权范围内科学规范运用权力,并相应的承担经济责任,不断促进政府提高执政能力。

经济责任审计的逐步发展和不断深入,对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员开展的一些重要经济行为开展审计监督,可以真实地掌握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其制定科学的施政举措。有利于规范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权力的行为,促进运用国有资产、资金和资源使用的科学合理性,从而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能够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而科学决策、有效执行,从而达到预期合理的绩效,大力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要各级党委和政府依法行政和作法治国。目前,审计发现由领导干部直接责任造成的违规违纪和损失浪费等问题的揭露和处理,推动了各级领导干部能够在法律和法规规范的职责范围内,严格依法施政和决策,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宏观经济政策,始终严格依法开展各项经济活动,科学合理履行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审计揭示和揭露的突出问题和一些重大情况,都是因为一些领导干部未能严格依法履职,未能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未能科学合理地行使和运用权力,反映出我国在某些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缺乏对这些领导干部有效地审计监督和科学管理。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就是要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权力的运用的监督和制约,通过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展的问题和明确的责任加以认真分析和严肃追究,不断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管理力度,从源头上弥补制度性缺陷和管理漏洞,从而从根本上惩治腐败行为的发生。

国家审计与党中央国务院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影响其深化和发展的制约因素,一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力资源不足。随着审计工作内容的不断扩大,人力资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二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有的经济责任审计揭示了一些问题,但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价基本照搬被审计对象提供的资料,有的经济责任审计仅仅局限于财政财务收支方面。三是经济责任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存在交叉重复。经济责任审计涵盖了财政、重大投资、国有企业、社保等各个领域,而这些内容也是近年来专项审计的重点,不可避免会造成审计内容的交叉重复。深化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审计工作必须有深度,有广度,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必须要涵盖经济运行的各个重要方面,不仅包括财政财务收支,还要涵盖经济决策、落实宏观政策等重要方面;不仅要检查遵纪守法情况,也要客观公正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业绩。不仅要查处问题,更要从机制体制制度层面提出完善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和国家治理的建议。

因此,经济责任审计既是国家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审计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的集中体现。同时,国家审计的本质也要求经济审计不断深化和发展,切实起到促进干部监督和管理制度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不断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权力运用的审计监督和科学管理,不断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科学决策、履职尽责,为促进国家治理实现良治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发展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例6

(一)经济责任审计效率问题

在审计实施阶段,由于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量大、完成时限紧、审计力量不足等因素,要求不断提高审计效率。而随着审计广度、深度不断加大,不能把握审计重点是导致审计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部分单位审计管理没有达到系统化,审计成果没有得到有效承继,导致大量重复审计,进而影响审计效率。另外,审计人员专业技能不熟练,没有较宽的专业知识和应变能力,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不能满足项目要求,导致审计效率低下,而且难以满足审计的质量和效果。

(二)经济责任审计质量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审计价值的实现。部分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内容还不全面,缺乏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全面审计的能力,特别是对财务之外的经济活动缺乏监督力度,审计成果中只偏重于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责任,难以服人,影响审计质量的同时,也影响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评价质量。

二、抓好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做法

(一)采取自查与初审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审前风险控制环节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广,政策性和综合性强,审计要求高,工作难度大。采用传统的审计方式,审计组难以在较短的现场审计期间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整体状况,难以准确把握审计工作重点,难以对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做出客观、全面、真实的评价,存在着较大的审计风险。因此,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前期,强化审前自查、初审和审前风险评估环节,能够进一步增强审计风险的预控能力。

一是审前自查必须规范细致。项目实施前,组织被审计单位开展审前自查。为确保自查工作质量和实施效果,审计部门提前下发自查通知书、自查组织与实施方案以及自查表等资料,对自查工作进行详细部署,对自查内容提出具体要求,为自查报告提供规范格式,使自查真正成为被审计单位发现问题、查找差距的重要手段。

二是强化自查资料的初审环节。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上报的自查资料进行初审,重点是从总体上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审查自查资料是否完整,是否存在自查中无意疏漏或有意规避的重大事项,是否存在重大经营管理风险,资料之间是否存在逻辑错误等。对于自查和初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初审意见,要求被审计单位立即组织整改,并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

三是注重开展审前风险评估。审前风险评估阶段,结合被审计单位自查反馈情况和审计人员的初审结论,对被审计单位总体风险水平做出客观评价,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审计实施方案,加大对高风险领域的审计力度,提高审计风险的预控能力。

(二)采取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审计技术平台管理

一是注重非现场审计与现场审计相结合。非现场审计阶段,充分利用审计信息化手段,提前开通业务支持系统,及时采集相关财务数据,审计组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各项数据资料进行专业分析,对重点、疑点事项进行排查和抽样,进一步确定审计工作重点,为现场审计提供准确的方向。现场审计阶段,充分利用非现场审计成果,突出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问题的审计,有针对性地开展资料审核、现场调查及延伸审计,特别注重关键业务的衔接,财务、营销、工程等专业加大各专业交叉数据的相互借鉴与印证,特别是电费核算与营销业务相互印证、主业与多经企业业务相互印证、上级与本级数据相互印证、结算资料与现场资料相互印证等,深入核实各项审计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采取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能够有效提升审计工作质量,缩短现场审计时间,明显降低审计成本。

二是注意历史遗留问题的审计延伸。非现场审计阶段,收集、查阅以往审计资料,分析、总结历史遗留问题,提前确定任期初财务长期挂账的、金额较大的、难以清理的债权债务,以及内外部审计检查中披露的历史遗留问题及审计意见,为本次审计提供线索和方向。现场审计阶段,重点关注负责人是否在任期内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遗留问题、效果如何,从而实现审计的有效延伸。

三是利用审计平台搞好在线远程核查。ERP业务审计系统的全面推广实施,已经为非现场审计提供了先进的操作手段和可靠的技术平台。利用ERP业务审计系统、财务管控系统、营销系统、经济法律系统授权,远程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电力营销、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看理等主要业务进行全面的核查,在系统中查找业务处理的风险点和疑点,并进行记录,减少现场核查的工作时间,提高现场核查的针对性。此阶段的工作任务还包括开展审前调查工作,通过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资料,结合在线审计,出具审前调查报告,确定审计工作重点和现场审计阶段的工作安排。

(三)采取审计督导与过程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审计实施环节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组成员较多,专业覆盖面大,工作现场分散,对审计制度和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难度较大。为实现审计项目管理“四统一”(统一业务标准、统一工作流程、统一处理原则、统一整改要求),必须采取审计督导与过程控制相结合的方式,以审计督导促进审计风险的降低,以过程控制促进审计质量的提升。审计督导与过程控制的重点内容包括:第一,确保审计人员明确审计目标和审计责任,并具有完成审计项目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第二,确保审计人员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性质和需要特别关注的重大经营问题,制定可行的审计方案。第三,确认审计人员按批准后的审计方案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并针对新发现的重要问题修订审计方案。第四,复核审计记录、审计底稿的质量。第五,确认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相关性及可靠性。第六,确认审计报告的客观性、完整性,审计建议的可行性。第七,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异议,督导人员应组织核实、复查,并及时给予答复。第八,确认审计目标实现的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尚未按审计方案完成审计程序的重要事项。

(四)采取审计回访与后续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审计整改环节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开展审计回访,将被审计单位全部纳入回访范围。回访方式如下:

第一轮,全面回访。年初实施,对上年度被审计单位存在的所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整改情况进行逐项跟踪检查,形成整改情况报告,汇总报公司主要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对于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向各分管领导进行通报,以便督促问题整改。

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例7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6—118—02

科学发展观,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就是要把坚持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我们开展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贯穿工作的全过程,就是要把强化监督、完善制度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高校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于健全和完善干部监督机制,加大干部监督和管理的力度,促进高校干部的队伍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特点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指高校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对学校内部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财务收支以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审计,鉴证和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行为。与其他审计类型相比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四个特殊性:

1.审计目的特殊。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监督与干部监督管理的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是干部监督管理部门选拔、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

2.审计对象的特殊。高校的经济责任的对象是特定的人,高校的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经济责任审计。是由特定人的任期来界定审计的范围和事项,是由人而事,而非由事究人。

3.审计程序的特殊。高校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干部管理部门的委托,一般由内部审计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要报送干部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委托审计的部门。

4.审计内容的特殊。高校的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通过综合性的审计,来评价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范围是由被审计者的职务任期决定的,不属于任期内的事项,原则上不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二、高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主要作用

1.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作出重大决策情况、执行国家的财政法规情况以及个人遵守廉政纪律情况等方面的核查和评价,来评价领导干部是否正确履行其职责,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财政法纪。这就为干部管理部门正确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监督、评价、鉴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也因此成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同时,通过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学校广大干部也是一种教育和警戒。

2.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全面推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可以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严肃查处那些无视财经纪律、违法犯罪的干部,促使领导干部不断地提高管理水平,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

3.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为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审计质量,促进高校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经济责任审计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具体量化、客观公正的有说服力的审计数据资料来评价干部的经济责任,从而完善了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方法,提高了审计质量,防范了审计风险,为高校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着积极作用。

三、新时期高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新思路

结合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审计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等文件精神,结合审计署2008年至2012年的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免疫系统”的功能,新时期高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协调机制。经济责任是高校一项重要的工作,经济责任审计综合性强,涉及面广,作为高校的内部审计人员,只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开展工作需要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院系积极参与配合,这就决定一定要取得领导重视,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对此,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体系,形成审计、组织、人事、国资和财务在内工作明确,协调配合高效运转,整体联动的运行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分管人员,形成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工作合力。

2.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推行审计公告制度,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高校应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一般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日常协调工作由组织部、审计处共同负责。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一般包括:(1)制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2)指导、检查、协调本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3)交流和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4)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困难与问题;(5)在审计人员编制、办公经费和办公条件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进一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审计的风险;有利于扩大审计的影响,进一步树立审计监督的权威;有利于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校园舆论的监督作用;有利于把审计工作置于全校师生监督之下,促进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3.完善高校各职能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高校内部控制是为了实现教育事业发展目标,保证资金、资产、资源安全、完整,并得到合理有效利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保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而制定与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保证措施和业务程序。高校内部控制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活动中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是一个单位内部的管理控制系统,它涵盖单位内部的各项经济业务、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将内部控制工作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全体教职工必须遵照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内部控制应当保证单位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互相分离,确保不相容职务互相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内部控制还应当正确处理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在工作实践中,对学校教务、招生、科研、财务、资产、基建等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要加强审计监督,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内部控制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最大限度减少制度漏洞。

4.完善不同职能部门的评价体系。高校要正确评价领导部门的经济责任,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完整、客观的评价体系。(1)规范审计的评价范围和要求。对领导干部的评价主要是界定和确认任职期间经济方面的应付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在评价工作业绩时不要过多评价非经济方面的,应紧扣审计评价范围和要求,客观、公正、谨慎的评价领导干部的业绩和经济责任。评价遵循重要性原则,尽量避免领导的政治素质、人事管理,工作和生活作风等非经济方面的业绩。(2)区分不同的审计对象,确定重点评价内容。不同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不同,对评价的内容和重点也应有所侧重。对行政职能部门的领导主要关注本部门财务收支、预算管理的真实性、合法性;对教务、招办、科研和财务等的被审计对象应将评价重点放在单位执行财经法规情况、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对有经营目标的应注重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期情况以及经济效益情况。(3)把握好评价的尺度和参照标准。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关键问题是把握好评价的尺度和参照标准主要评价指标有:一是定量评价标准。包含人员经费支出比率、公用经费支出比率、资产负债率、学生人均经费支出额等指标评价。用具体数值来评定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与经济责任。定量评价直接引用审计查证的具体数据,能比较客观真实反映经济行为的本身,既直观明了,又可防范审计风险。二是定性评价标准。应用审计调查取得的数据和事实,将要评价的内容划分成若干档次来评定某项经济行为的性质。主要适用于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真实性及合规性。三是对比评价标准。即将审计确认的某项经济行为在某一段或某一时点上所取得的量化指标与其他可比口径的同类经济业务量化指标进行对比,用比值来评价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这一方法适用于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四是分析性评价标准。即对一些没有可比口径的经济行为,应用综合分析方法确定一个标准,以此来评价这项经济行为的优劣高低。

5.完善和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和管理。组织部门在干部的调整、换届、任免时应将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纪委要充分运用干部经济责任中发现和查出的问题,有针对性抓好干部的廉洁自律与党风廉政建设,加大监督查处力度。财务部门应按照审计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有针对性地加强财经的法制的管理,按照审计意见、审计决定落实好整改措施。审计处应按照审计的相关依据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帮助审计对象搞好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规范经济操作程序,促进学校经济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学校应根据经济责任审计中先进做法和发现的问题分别给予通报表扬和严肃处理,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进一步促进依法治校和依法行政。

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例8

1 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1 对经济责任审计认识不够

不同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不同,客观上造成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开展。从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定位上看,有人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管中发挥有限的作用,既是经济监督又是行政监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行为受多方面行为规范的制约,由此形成道德、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公共责任与控制有机结合的监督体系,各种责任交织一起,很难把握准经济责任审计的地位。但社会大众及有关部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定位过高,而将审计结果的运用简单化、绝对化,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

1.2 审计时间不足。审计力量有限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时间跨度大、工作量重、时限紧迫的综合性审计工作。由于很难预测组织、人事部门委托审计的时间,不能列入审计工作计划内,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范围较广,而审计时间要求往往比较紧,要准确界定领导干部的责任,实事求是地评价干部的工作业绩,在有限的时间内就很难达到目的。还有一些审计工作是临时交办的,审计时间与会计决算期也不一致,基层审计人员任务繁重,加上目前高素质的审计人员较少,这使审计力量受到限制。WWw.133229.coM

1.3 审计人员素质不高

经济责任审计的高要求、高难度与审计人员素质要求方面存在很大差距。审计结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计资料的占有和对宏观经济形势下领导干部行为的判断。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要具备多方面的知识,而我们相当审计人员的素质还达不到这个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文化知识、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偏低,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多,缺乏必要的审计专业知识和技巧,但需要审计的项目众多,往往在审计委托书下达后临时组建审计小组,很难保证审计人员的质量。

1.4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难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核心内容是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评价的准确、恰当、公正、客观与否,直接关系到审计质量和风险。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广泛性,它包含了财务、法纪和绩效等各方面的内容,综合性很强。审计评价的内容、目的、要求不明确,没有一个统一的评价标准,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大的随意性和伸缩性,使审计评价难度增加。

1.5 审计结果运用较差。重视不够

审计结果运用主要是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部门的工作范围,客观上造成了审计与结果运用的分离。审计机关要应付过多的审计项目,没有运用好审计结果,虽然工作上付出很多,但是收效甚微。经济责任审计在结果运用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审计结果的利用率低,“先离任后审计”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审计结果报告滞后于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用人和审计脱节;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对审计结果的态度,多年的审计实践已充分证明,若得不到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领导干部的重视,审计结果很难以得到有效运用;审计结果的不公开不透明,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标准,对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也会带来不利影响。

2 改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2.1 提高认识,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

要搞好经济责任审计,提高认识是关键,必须加强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一种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氛围,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正确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同时中央及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一些新的制度、规定和办法。对审计结果运用中各机关的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和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运用反馈和检查制度、运用情况督查制度,以有效地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2.2 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极强的审计工作。实践证明,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是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加强对审计人员自身执政能力的培养。各级单位部门要选派那些经验丰富,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和业务能力的审计人员充实审计队伍,还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与培训,使审计人员形成一种基本的职业意识,这种职业意识应随着经济责任审计的职业化规范的健全而逐步强化,将审计人员从行为的强化延伸到思想意识上的强化,保证审计的独立性。

2.3 合理利用审计力量

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量较大、时间要求紧,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必须合理运用审计力量才能提高工作效率。首先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共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视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的积极配合,是开展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本保证。其次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性,妥善处理工作任务较重与审计力量有限的矛盾,合理安排、统一组织。再次要对审计工作进行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的作用,提高审计质量。

2.4 规范审计评价

建立一套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一个可行的方法,但要考虑到目前审计机关的工作量,并围绕审计目标、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和不同单位或部门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实际情况来设计、实施。要做好审计评价工作,必须坚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原则,重要的是在进行审计时,要遵守党和国家制定的各种法规、经济政策、规章制度等,也要遵循从事经济活动处理经济信息的各种理论上的原则、程序和方法,以及社会公认的一般惯例以及科学上、职业上的规则等。审计评价必须突出重点,结论要恰当、准确,不至于引起误解。

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例9

1 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1 对经济责任审计认识不够

不同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不同,客观上造成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开展。从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定位上看,有人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管中发挥有限的作用,既是经济监督又是行政监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行为受多方面行为规范的制约,由此形成道德、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公共责任与控制有机结合的监督体系,各种责任交织一起,很难把握准经济责任审计的地位。但社会大众及有关部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定位过高,而将审计结果的运用简单化、绝对化,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

1.2 审计时间不足。审计力量有限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时间跨度大、工作量重、时限紧迫的综合性审计工作。由于很难预测组织、人事部门委托审计的时间,不能列入审计工作计划内,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范围较广,而审计时间要求往往比较紧,要准确界定领导干部的责任,实事求是地评价干部的工作业绩,在有限的时间内就很难达到目的。还有一些审计工作是临时交办的,审计时间与会计决算期也不一致,基层审计人员任务繁重,加上目前高素质的审计人员较少,这使审计力量受到限制。

1.3 审计人员素质不高

经济责任审计的高要求、高难度与审计人员素质要求方面存在很大差距。审计结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计资料的占有和对宏观经济形势下领导干部行为的判断。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要具备多方面的知识,而我们相当审计人员的素质还达不到这个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文化知识、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偏低,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多,缺乏必要的审计专业知识和技巧,但需要审计的项目众多,往往在审计委托书下达后临时组建审计小组,很难保证审计人员的质量。

1.4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难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核心内容是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评价的准确、恰当、公正、客观与否,直接关系到审计质量和风险。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广泛性,它包含了财务、法纪和绩效等各方面的内容,综合性很强。审计评价的内容、目的、要求不明确,没有一个统一的评价标准,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大的随意性和伸缩性,使审计评价难度增加。

1.5 审计结果运用较差。重视不够

审计结果运用主要是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部门的工作范围,客观上造成了审计与结果运用的分离。审计机关要应付过多的审计项目,没有运用好审计结果,虽然工作上付出很多,但是收效甚微。经济责任审计在结果运用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审计结果的利用率低,“先离任后审计”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审计结果报告滞后于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用人和审计脱节;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对审计结果的态度,多年的审计实践已充分证明,若得不到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领导干部的重视,审计结果很难以得到有效运用;审计结果的不公开不透明,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标准,对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也会带来不利影响。

2 改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2.1 提高认识,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

要搞好经济责任审计,提高认识是关键,必须加强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一种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氛围,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正确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同时中央及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一些新的制度、规定和办法。对审计结果运用中各机关的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和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运用反馈和检查制度、运用情况督查制度,以有效地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2.2 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极强的审计工作。实践证明,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是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加强对审计人员自身执政能力的培养。各级单位部门要选派那些经验丰富,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和业务能力的审计人员充实审计队伍,还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与培训,使审计人员形成一种基本的职业意识,这种职业意识应随着经济责任审计的职业化规范的健全而逐步强化,将审计人员从行为的强化延伸到思想意识上的强化,保证审计的独立性。

2.3 合理利用审计力量

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量较大、时间要求紧,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必须合理运用审计力量才能提高工作效率。首先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共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视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的积极配合,是开展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本保证。其次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性,妥善处理工作任务较重与审计力量有限的矛盾,合理安排、统一组织。再次要对审计工作进行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的作用,提高审计质量。

2.4 规范审计评价

建立一套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一个可行的方法,但要考虑到目前审计机关的工作量,并围绕审计目标、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和不同单位或部门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实际情况来设计、实施。要做好审计评价工作,必须坚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原则,重要的是在进行审计时,要遵守党和国家制定的各种法规、经济政策、规章制度等,也要遵循从事经济活动处理经济信息的各种理论上的原则、程序和方法,以及社会公认的一般惯例以及科学上、职业上的规则等。审计评价必须突出重点,结论要恰当、准确,不至于引起误解。

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例10

加大对经济责任审计法律保障,是建设经济责任审计快速发展的基本途径。法律法规体系的保障,在一定意义上讲,不仅可以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规范,也对审计中风险的预防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加强有关政策性法律法规的实施,提升相关法规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提高单位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高度重视。虽然我国在《审计法》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提出了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但在其工作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为了营造一种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工件环境,从实际情况出发,建立一套与之相匹配的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法规体系,有关部门认为,一方面可以针对经济责任审计制定一系列的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法定审计工作的重要实施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可以根据《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有关原则的规定,结合其自身发展状况,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进行更深层次的制定、修改与完善,把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干部考核的必经程序,加强有关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的重视。

二、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专业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不可预知的风险性,为了更好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这就需要建立一支政策性水平较高,业务技术水平精湛和综合能力分析较强的专业性的高素质人才的审计队伍建设,并注重后续人才的重点培养,拓宽培训渠道,并严格根据《审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实施。由于审计工作的严肃性以及工作的特殊性,而且,经济责任审计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这就需要相关的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具备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在审计实务相对强大的发达国家,在此方面,按照不同的审计类型,成立了不同类型的的职业审计协会,并实施了审计师注册制度。笔者认为,适当的建立注册经济责任审计师考试制度,一方面可以选拔更为优秀的经济责任审计师,另一层面有刻意整合社会的审计资源,从而整体上提高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素质。因此,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成立经济责任审计师,通过重点提升审计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注重审计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的不断更新,来加强对有关政策性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研究,培养一批既掌握经济责任审计相关专业管理知识及核心审计技术,又能熟练应用各类信息化技术的综合性全面发展的审计人才,增强其自身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坚持依法审计的精神,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缓解繁重的审计任务与审计人员资源的紧缺,对于预防和惩治腐败,积极推动审计工作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三、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在我国,虽然理论界对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问题,进行了多年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理论成果,但是,从整体效果上来说,成效不太显著,针对我国目前关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建立,也尚未全面构建,由于其法律法规政策存在滞后性,强有力组织保证的缺乏性,在一定程度上,或多或少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产生一定的制约性。无论是从经济责任审计的需求和目标来看,还是从经济责任审计理论的发展需求出发,都需要通过建立一套完整的、科学的、具体的、健全有效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经济责任审计分为不同的部门,各部门性质不同,预期相对应的经济责任也不尽相同,这就使的在构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时也不尽相同。但是可以通过不同的审计基础,寻找不同责任和各个单位性质之间的共性,来构建一个从整体上可以与各单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标准相适应的评价体系。并通过对各单位制定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标准体系,对不同单位部门的领导干部进行统一的、严格的、科学化的审计评价,在针对特定部门领导干部在关键等细节之处进行处理,以确保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在审计工作人员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科学有效的进行。

四、加强政府职能的转变来促进审计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