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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的方法模板(10篇)

时间:2023-08-06 10:30:19

长期股权投资的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方法例1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发生额=(投资后治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得净损益)×投资比例-投资单位已冲减的投资成本。

    照此公式和原则计算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账面数额的确复杂,较容易使人产生混淆,并且缺乏操作性,尤其是初学者更是茫然,笔者在新准则的实践中摸索出了一套简便易行的操作方法:

    投资当年分以前年度股利,一律冲减成本;投资当年分当年股利,前冲成本后计收益;投资以后年度分股利,累积股利减累积净利,差额需判断:累积股利=累积净利,将以前已冲减的投资成本转回。

    累积股利>累积净利,将(前者累积股利-后者累积净利-以前已冲减投资成本)的差额冲减投资成本。将投资企业当年应收取股利计入应收股利,将应收股利和冲减成本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累积股利<累积净利,则不用冲减成本。 注:累积股利就是投资企业按比例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累积股利(截止本年末);累积净利就是投资企业按照比例享有的被投资企业的累积净利。

    下面结合例题进行分析:华兴公司2007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购入天山公司10%的股份,并准备长期持有,采用成本法核算。天山公司于2007年5月2日宣告分派2006年的现金股利100000元,天山公司2007年实现净利润400000元。2007年5月2日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属于“投资当年分配以前年度(2006年)股利,一律冲减投资成本”。

    借:应收股利1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天山公司 10000(冲抵成本)

    假如2007年5月2日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包括本年实现的利润300元,则属于“投资当年分当年股利,前冲成本后计收益”投资当年实现的利润300元计入收益,其余700元属于以前年度的利润应冲减成本。

    借:应收股利 1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天山公司700(冲抵成本)

    投资收益300

    若2008年5月1日天山公司宣告分派2007年现金股利300000元。属于“投资以后年度分股利,累积股利减累积净利,差额需判断”的情形:

    应收股利=300000×10%=30000(元)

    应收股利累积数=10000+30000=40000(元)

    应得净利累积数=0+400000×10%=40000(元)

    属于“应收股利累积数=应得净利累积数,将以前已冲减的投资成本转回”

    借:应收股利30000

    长期股权投资——天山公司10000(转回成本)

    贷:投资收益 40000

    若2008年5月1日天山公司宣告分派2007年现金股利450000元。属于“投资以后年度分股利,累积股利减累积净利,差额需判断”的情形:

    应收股利=450000×10%=45000(元)

    应收股利累积数=10000+45000=55000(元)

    应得净利累积数=0+400000×10%=40000(元)

    属于“应收股利累积数55000>应得净利累积数40000,需将(前者累积股利55000-后者累积净利40000-以前已冲减投资成本10000)的差额5000冲减投资成本。将投资企业当年应收取股利计入应收股利,将应收股利45000和冲减成本5000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借:应收股利 45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天山公司5000(冲抵成本)

    投资收益40000

    若2008年5月1日天山公司宣告分派2007年现金股利360000元。属于“投资以后年度分股利,累积股利减累积净利,差额需判断”的情形:

    应收股利=360000×10%=36000(元)

    应收股利累积数=10000+36000=46000(元)

    应得净利累积数=0+400000×10%=40000(元)

    属于“应收股利累积数46000>应得净利累积数40000,需将(前者累积股利46000-后者累积净利40000-以前已冲减投资成本10000)的差额-4000恢复投资成本。将投资企业当年应收取股利计入应收股利,将应收股利36000和恢复成本4000的和计入投资收益”。

    借:应收股利36000

    长期股权投资——天山公司4000(转回成本)

    贷:投资收益 40000

    若2008年5月1日天山公司宣告分派2007年现金股利200000元。属于“投资以后年度分股利,累积股利减累积净利,差额需判断”的情形:

    应收股利=200000×10%=20000(元)

长期股权投资的方法例2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简介

1.成本法

当投资公司对被投资公司经营活动无影响能力时采用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方法,即投资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户,按原始取得成本入账后,始终保持原资金额,不随被投资公司的营业结果发生增减变动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成本法下,投资企业账上的长期股权投资账户按投资成本入账以后,除非投资企业再次购入被投资企业的股份,或将购入被投资企业股份部分出售,或收到清算股利以及股票发生永久性跌价时,其长期投权投资账户的余额始终保持不变。被投资企业报告的利润或亏损,投资企业都不予确认,直到被投资企业发放股利或分配利润时,才作为投资收益入账。

2.权益法

权益法是适用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另一种会计核算方法。该方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根据这一方法,投资企业要按照其在被投资企业拥有的权益比例和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变化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账面价值。

二、长期股权投资两种核算方法的比较

1.应用基础的比较

(1)成本法认为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和会计主体。投资企业只有在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以原有资产增减变动为条件的经济业务,或对被投资单位税后利润或现金股利的要求权实现时,才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为实际收到或确定将收到的利润或股利。

(2)权益法认为被投资单位是投资企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被投资单位的所有经济活动都部分或全部被看作是投资企业的经济活动,投资企业对此均应在活动发生时或年终进行会计结算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则因核算方法的不同而不同。从财务的角度不难推导出,非完全权益法下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理论上一般应为投资额与市场利率的乘积,与被投资单位个别利率无实质联系;完全权益法下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理论上最后则为所享净投资额(所有者权益)与被投资单位个别利率的乘积,体现了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的整体一致性。

2.应用范围比较

在我国会计实践中,核算方法的具体应用范围通常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或会计核算制度的明确规定。根据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如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实质控制权,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可用成本法,反之则应用权益法。而这个规定并不完善,它并未考虑长期股权投资在投资企业总资产中所占的比例情况。实际上,在这一比例较高的情况下,即使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难以使其对被投资单位产生实质性影响,但被投资单位的盈亏及资产的受赠等行为仍会在实质上对其财务状况及相关指标产生影响。如果投资企业仍按前述规定选用成本法对相关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投资企业投放到相关长期股权投资上的那部分资产的运营状况将得不到充分的披露,进而极大地影响到投资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使用权益法对相关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应是最优的选择。

三、长期股权投资两种核算方法的转换

1.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1)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是实施共同控制的,在自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区分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追加长期股权投资两部分分别处理。

①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前者小于后者的,根据其差额分别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留存收益。

②对于新取得的股权部分,应比较追加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前者小于后者的,根据其差额分别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和当期的营业外收入。进行上述调整时,应当综合考虑与原持有投资和追加投资相关的商誉或计入损益的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的方法例3

由于个别财务报表中已经确认了120万元的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作如下调整:

①对剩余股权按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的调整

(说明:甲公司个别报表中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为270万元,剩余股权按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为320万元)借:长期股权投资 32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70

投资收益 50

②对个别财务报表中的部分处置收益的归属期间进行调整

借:投资收益 45

贷:盈余公积 (50×60%×10%)3

未分配利润 (50×60%×90%)27

资本公积 (25×60%)15

【说明】上述调整分录也可以理解为:甲公司处置60%股权在20×9年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投资收益120万元,而20×9年合并财务报表应确认投资收益=处置价款480万元-合并财务报表角度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600+75×100%)×60%=75(万元)。所以甲公司20×9年合并财务报表的投资收益冲减45万元。

同时,在合并报表角度应通过“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科目追加确认20×7年~20×8年的投资收益30万元(“合并报表角度应确认的投资收益50万元”-“个别财务报表中在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时已追溯确认的投资收益20万元”)和资本公积15万元(“合并报表角度应确认的资本公积25万元”-“个别财务报表中在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时已追溯确认的资本公积10万元”)。

【提示】设“投资收益”项目调整数为X,则:

20×9年个别财务报表投资收益120+合并报表调整(50+X+25)=合并财务报表投资收益150,计算出X=-45

③从资本公积转出原计入资本公积的其他综合收益25万元,重分类转入投资收益:

借:资本公积 25

贷:投资收益 25

从以上①②③的会计处理可以看出,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个别财务报表中已确认的投资收益120万元+①50-②45+③25=150(万元)。

(2)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处理

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投资收益=[(700+300)-(600+50+20)×100%-(800-600)]+20×100%=150(万元)。由于个别财务报表中已经确认了140万元的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作如下调整:

①对剩余股权按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的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 3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61

投资收益 39

②对个别财务报表中的部分处置收益的归属期间进行调整

借:投资收益 49

贷:盈余公积 3.5(50×70%×10%)

未分配利润 31.5(50×70%×90%)

资本公积 14(20×70%)

③从资本公积转出其他综合收益20万元,重分类转入投资收益:

借:资本公积 20

贷:投资收益 20

所以: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个别财务报表中已确认的投资收益140+①39-②49+③20=150(万元)。

二、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因追加投资使得原来持有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变成了对子公司的投资,此时对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应当分下列几种情况进行处理。

1.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

企业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

⑴初始投资成本=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

⑵计算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合并日为取得新的股份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

⑶比较⑴和⑵,按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如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继续冲减留存收益。

2.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

长期股权投资的方法例4

    不同的核算方法不仅对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之间的关系有不同的认识,而且对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的认识也不相同。

    成本法认为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和会计主体。投资企业只有在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以原有资产增减变动为条件的经济业务,或对被投资单位税后利润或现金股利的要求权实现时,才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为实际收到或确定将收到的利润或股利。

    权益法认为被投资单位是投资企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被投资单位的所有经济活动都部分或全部被看作是投资企业的经济活动,投资企业对此均应在活动发生时或年终进行会计结算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则因核算方法的不同而不同。从财务的角度不难推导出,非完全权益法下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理论上一般应为投资额与市场利率的乘积,与被投资单位个别利率无实质联系;完全权益法下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理论上最后则为所享净投资额(所有者权益)与被投资单位个别利率的乘积,体现了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的整体一致性。

    二、应用范围的比较与分析

    在我国会计实践中,核算方法的具体应用范围通常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或会计核算制度的明确规定。根据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如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实质控制权,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可用成本法,反之则应用权益法。《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相关内容还表明,当企业用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时,应使用完全权益法。虽然现行的行业会计制度并未就权益法的具体类型加以说明和限定,但从有关应用举例及说明上看,所用的权益法应是非完全权益法。

    在核算方法的具体选择上,确定投资企

    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实质性影响是十分重要的。按《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规定,是否具有实质性影响的标准是看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是否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如果存在则为有实质性影响,反之则否。从这一规定及相关说明来看,核算方法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资企业对其在被投资单位可供分配利润中所占份额的可控制程度。当这种可控程度较高,投资企业有权按自己的意愿从被投资单位实际取得投资收益、或有权否决一切不利于自己实际取得投资收益的决议时,则倾向于采用权益法,反之,则倾向于选用成本法。

    显然,前述规定是不完善的,它并未考虑长期股权投资在投资企业总资产中所占的比例情况。实际上,在这一比例较高的情况下,即使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难以使其对被投资单位产生实质性影响,但被投资单位的盈亏及资产的受赠等行为仍会在实质上对其财务状况及相关指标产生影响。如果投资企业仍按前述规定选用成本法对相关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投资企业投放到相关长期股权投资上的那部分资产的运营状况将得不到充分的披露,进而极大地影响到投资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例如,我国大量上市公司即使盈利也从未进行过利润分配,这就使得许多采用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的法人股东(投资企业)未能在其会计报表上反映出这部分投资的真实情况。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使用权益法对相关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应是最优的选择。

    三、应用过程的比较与分析

    核算方法的应用过程就是对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变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过程,以及对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过程。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变动具体包括取得税后利润、发生税后亏损。进行利润分配、接受实物捐赠、出现法定财产重估增值以及产生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所谓股权投资差额则指取得股权的支出与其所代表的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之间的差额,前者大于后者为借差,反之为贷差。无论何种差额,在投资企业个别会计报表上是不作直接反映的。

    在成本法下,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变化一般都不进行确认,只有在投资企业从被投资单位实际收到利润(行业会计制度)或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时,投资企业才按实际收到的利润或应当收到的现金股利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股利”科目,贷

    记“投资收益”科目或“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如被投资单位发生税后亏损,或无利可分的情况下,投资企业不作任何反映。当然,这种只认盈利不认亏损的做法对投资企业单个会计报表而言,是有停谨慎性原则的;另外,通过不同的法规对同一会计事项规定了不同的确认标准,不仅缺乏规范性,而且违背了可比性原则。

    在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前述相关变化均视同投资企业自己相应项目的变化,一旦被投资单位发生这些变化,投资企业就应进行恰当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被投资单位取得税后利润,投资企业应按其所占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反之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被投资单位实际支付利润,投资企业应按实际收到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发生其它相关变化,投资企业应按其所占份额借记“长期投权投资”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在完全权益法下,不涉及到股权投资差额的分摊问题。股权投资差额为借差,投资企业应按本期的分摊额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反之,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按我国规定,分摊方法一般采用直接法,分摊年限借差不超过1o年,贷差不短于10年。

    另外,如果涉及到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核算方法还会对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程序产生影响。按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的暂行规定》,母公司(投资企业,下同)为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对子公司(被投资单位,下同)进行的股权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但这并不意味着只有权益法才会涉及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问题。按规定,当母公司直接待有一子公司的股份比例很低的情况下,母公司对相关股权投资可用成本法进行核

    算,该子公司一般也不属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若加上通过其它子公司间接持有该子公司的股份之和超过50%的情况下,母公司仍应将该子公司纳入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因而仍会涉及会计报表的合并问题,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需按权益法对该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权益法下则不存在这一过程。

    四、应用结果的比较分析

长期股权投资的方法例5

一、个别财务报表

1.处置部分的会计处理

在投资企业的个别财务报表中,首先应按处置投资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2.剩余部分的会计处理

(1)在此基础上,应当比较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属于投资成本中体现的溢余价值,调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保持不变;属于初始成本小于应享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平市场价值的份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应该调整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对原来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部分,以后又变为权益法核算,此时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中应享有的部分,一边应变化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又要对原购入的投资部分,到处置投资当年年初被投资方实现的净利润中应享有的份额,调整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对于处售投资享有被投资方实现的净利润中享有的部分,调整当期利润;其他因素致使被投资方净资产变动中应享有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余额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0×7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600万元取得乙公司100%的股权,投资当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00万元,有商誉100万元。20×7年1月1日至20×8年12月31日,乙公司的净资产增加了75万元,其中按取得日市计算实现的净损益50万元,持有可供出售资产的市场价值升值25万元。

20×9年2月18日,甲企业转让乙企业60%的股份,收取得广义现金480万元,出售后甲企业对乙企业的持股份是40%,能够对其产生重大影响。20×9年2月18日,甲企业丧失对乙企业的实际控制日,乙企业余40%股权的市场价值是320万。甲、乙企业计提的盈余公积是10%。假设乙企业未发放股利,并不考虑其他因素。

甲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如下:

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后,

该点为权益法投资起始点

07/01/01 09/01/08

100% -60%

100%-60%=40%

成本=600-600×60%=240

份额=500×40%=200

(正商誉,不调整)

①确认部分股权处置收益

借:银行存款 480

贷:长期股权投资 360(600×60%)

投资收益 120

②对剩余股权改按权益法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0

――其他权益变动 10

贷:盈余公积 2(50×40%×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8(50×40%×9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0(25×40%)

经上述调整后,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为270万元(600×40%+30)。

二、合并财务报表

1.在编制合并报表当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失去控制权日的市场价值进行重新计算。

2.出售股份时,取得的价款和剩余股份市价价值求和,与原来持股份额核算算应分享的自取得日开始按市场价值计算的所有者权益(含总商誉)的份额之间的差,计入失去控制当期的损益。原来持有子公司股份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在失去控制权时核算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日合并报表中确认的投资收益=(丧失控制权日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丧失控制权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按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净资产(含总商誉)的份额+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3.企业应当在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20×7年2月11日,甲企业付款600万元购入乙企业100%的股份,当时乙企业公允的所有者权益是500万元,有商誉100万。20×7年2月11日到20×8年底时,乙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增加75万元,按照取得当日市场价值计算,实现的利润50万元,持有可供出售资产的市场价值上升了25万元。

20×9年2月17日,甲企业出售了乙企业60%的股份,收取现金480万,出售后甲企业对乙企业的持股份额是40%,此时对乙企业产生重大影响。2009年2月17日,甲企业失去对以企业的控制,家企业持有内衣企业剩余40%股份的市场价值是320万。甲、乙企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提取盈余公积是10%。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长期股权投资的方法例6

二、对财务的主要影响

(一)给母公司带来冲击基于新准则的规定,母公司在对子公司进行投资时,要使用成本法,而在合并财务报表之后则必须用权益法调整。这一变化并不影响财务报表的合并和编制,但是却影响着众多母公司,特别是个别控股型公司的财务报表。成本法和权益法所存在的最大的区别就是在投资收益方面的确认方式。权益法是对投资企业净损益做出改变后确认投资的损失或盈利,以达到长期的价值;而成本法则不受到被投资企业过去盈利或亏损的影响,确认投资收益也是在得到股利之后。当前,我国的上市公司中有一大部分的股利发放都达不到其实现的净利润。而改变了核算方法之后,如果子公司能够一直保持盈利的状态,母公司在对投资收益进行确认时依然运用成本法的话,相比于运用权益法来确认其资产总额和净收益还有些许不足;但是如果子公司不能持续盈利反而一直亏损,这种情况则恰恰相反。这一变化,也使得母公司不得不对企业中原有财务指标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过去的财务政策被迫调整1、对利润分配做出改变实务中,净利润才是对母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基础。运用成本法时,在子公司的利润分配十分低下的前提下,经营活动方面存在着收益不足等情况使得支出费用大于收益,新准则的规定还有可能导致母公司的留存收益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不能按要求实行分红制度。但是为了符合国家的要求,使资本市场的预定效果得到满足,企业就必须对其当前在子公司中推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做出明确的调整。2、调整筹资策略在新准则开始实施后,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的选择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的发展能力和偿债能力等也会在原来的基础上发生巨大变化。在新准则实施初期,与新准则存在利益关系的人必然会高度关注新准则的实施。因此,公司在面对这些债权人时不能慌乱,要耐心的进行解释,并调整筹资方式、策略和规模。

长期股权投资的方法例7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按形成或取得来源,将长期股权投资分为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初始投资成本计量标准。

(一)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新准则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合并方发生的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也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是指在考虑以下因素的基础上计算确定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1)统一合并方与被合并方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2)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是指被合并方的所有者权益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的账面价值;(3)如果被合并方本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被合并方的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价值应以其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确定。

根据财政部2010年7月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通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以持股比例(原持股比例与追加持股比例之和)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原持股比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追加投资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例1:甲、乙公司同受S公司控制,2009年1月1日甲公司增发1 000万股普通股从S公司取得乙公司100%的股权,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1元,市价3元,发生权益性证券交易费用600万元。合并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 3 500万元,公允价值4 500万元。乙公司相对于S公司而言的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4 000万元,公允价值4 800万元。甲公司在合并日又发生法律服务费500万元。

甲公司合并日

借:管理费用500

贷:银行存款500

借:长期股权投资4 000

贷:股本1 0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3 000

借:资本公积――资本溢价600

贷:银行存款6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其初始计量的特点是: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不确认损益。甲公司应以合并日相对于S公司而言的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4 000万元 (4 000*100%)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成本,其与发行的普通股账面价值1 000万元之间的差额3 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发生的权益性证券交易费用6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发生的法律服务费用500万元计入管理费用。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购买方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1)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处置损益记入当期利润表,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其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2)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以购买日之前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要求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在合并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在合并报表中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例2:甲上市公司与乙公司是不具有关联关系的两个独立的企业,甲公司于2009年7月1日以公允价值为800万元、账面价值为600万元的无形资产作为对价取得乙公司30%股权,能够对乙公司实施重大影响,投资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2 500万元,发生审计费用50万元。2010年4月1日甲公司又支付1 200万元取得乙公司35%的股权,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3 000万元。2009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300万元,2010年一季度实现净利润100万元。

甲公司会计分录:

2009年7月1日

借:管理费用 50

贷:银行存款 50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800

贷:无形资产600

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200

2009年12月3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90

贷:投资收益 90

2010年3月3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30

贷:投资收益 30

2010年4月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 1 200

贷:银行存款1 200

借:长期股权投资 92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800

――损益调整120

本例题属于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2009年7月1日甲公司发生的50万元审计费应计入管理费用,甲公司作为购买对价支付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为800万元,与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750万元(2 500*30%)之间的差额50万元,作为商誉体现在甲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无形资产公允价值800万元与账面价值600万元之间的差额作为资产处置损益计入甲公司当期利润表。甲公司持有的30%股权至2010年4月1日持续计算的账面价值为920万元,与购买日追加投资所支付的对价的公允价值1 200万元合计作为甲公司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即2 180万元。

(二)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及其他必要支出。

例3:甲公司与乙公司是不具有关联关系的两个独立的企业,2009年1月1日甲公司以公允价值为800万元、账面价值为600万元的无形资产作为对价取得乙公司25%股权,对乙公司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同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3 000万元,甲公司另发生审计费用50万元。

甲公司2009年1月1日的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850

贷:无形资产600

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200

银行存款 50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合并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于发生时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权益性证券的面值总额与其公允价值的差额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3.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无需区分成本法和权益法,仅需从长期股权投资形成或取得的角度,按照上述标准予以确定即可。在后续计量中,对按照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投资时点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进行比较,分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进行调整。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从区分长期股权投资类别的角度,根据不同类别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特点,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

(一)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成本计价的方法。《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下列两类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一是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二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值得注意的是,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规定,按管理层持有的目的或意图将其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已经确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投资期间,因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原因而引起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投资企业不按持股比例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投资单位在确认为应收项目的同时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对于被投资企业分派的净利润,不再区分是“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还是“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前产生的累积净利润”,投资企业应按其持股比例将所应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全部确认为当期的投资收益。

例4:2009年1月1日,甲公司取得丙公司80%的股权,支付购买对价1 500万元,丙公司在购买日的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 600万元,公允价值为1 800万元,差额是由于一项管理用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600万元与其公允价值800万元不同引起的,该固定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无残值。2009年12月31日丙公司实现净利润580万元,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而计入资本公积100万元。2010年1月10日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200万元,2010年2月5日甲公司收到分派的现金股利。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

2009年1月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 1 500

贷:银行存款 1 500

2009年12月31日,由于采用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甲公司对于丙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变动都不做账务处理。

2010年1月10日

借:应收股利――丙公司160

贷:投资收益 160

2010年2月5日

借:银行存款160

贷:应收股利――丙公司 160

(二)权益法

权益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确定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而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权益法下,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在确认为应收项目的同时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如果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应按预计将承担的金额确认相关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应按以上相反顺序逐步恢复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权益法下,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先对投资单位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进行统一,其次应考虑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不同对被投资单位折旧额或摊销额的影响,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按持股比例计算确定投资损益,并在此基础上再消除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的内部交易。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例5:2009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800万元购买丙公司40%的股权,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丙公司在购买日的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 600万元,公允价值为1 800万元,差额是由于一项管理用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600万元与其公允价值800万元不同引起的,该固定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无残值。2009年12月31日丙公司实现净利润580万元,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而计入资本公积100万元。2010年1月10日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200万元,2010年2月5日甲公司收到分派的现金股利。

甲公司账务处理:

2009年1月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800

贷:银行存款800

甲公司支付的购买价款800万元与购买日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720万元(1 800*40%)之间的差额,不对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进行调整,在甲公司编制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商誉项目反映。

丙公司2009年实现净利润580万元,甲公司应在考虑购买日丙公司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对丙公司当期折旧额影响的基础上,对丙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按照持股比例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确认投资收益;对于丙公司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100万元,甲公司应按持股比例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580-(800-600)/10]*40%=224 (万元)

2009年12月3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224

贷:投资收益224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4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40

2010年1月10日

借:应收股利――丙公司 8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80

2010年2月5日

借:银行存款80

贷:应收股利――丙公司 80

(三)后续计量方法的转换

1.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1)投资单位因追加投资等情况导致持股比例上升,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其会计处理步骤有:①原取得投资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大于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如果是小于的情况,则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②对于原取得投资交易日至追加投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属于原取得投资时至追加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调整留存收益;属于追加投资当期期初至追加投资时点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调整投资收益。属于其他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③追加投资时的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的追加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的账面价值;如果小于的,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为营业外收入。④商誉、留存收益和营业外收入的确认应综合(原投资时点与追加投资时点)考虑,应与投资整体相关。

例6:2009年1月1日A公司取得B公司10%的股权,成本500万元,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6 000万元(与账面价值相等),A公司对其采用成本法核算,A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2010年5月1日,A公司又以1 700万元取得B公司20%的股权,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8 200万元。A公司能够对B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应改为权益法进行核算。B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1 300万元,2010年1月1日至4月30日实现净利润500万元。

2010年8月8日B公司分派现金股利300万元。

A公司的账务处理:

2010年5月1日,对原取得投资时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由于原取得投资时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为500万元,小于原投资时点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份额600(6 000*10%)万元,差额100万元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留存收益。同时,将原采用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明细科目,按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00

贷:盈余公积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5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500

2010年5月1日,对于B公司在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5月1日之间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 200万元(8 200-6 000),相对于A公司原持股比例10%的部分,属于B公司2009年实现净损益1 300万元的原因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属于B公司2010年1月1日至4月30日实现净损益500万元的原因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调整投资收益。对于其他的原因导致B公司在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5月1日之间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400万元,相对于A公司原持股比例10%的部分,应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计入资本公积。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80

――其他权益变动40

贷:盈余公积13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17

投资收益 5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0

2010年5月1日,追加投资时的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 700

贷:银行存款1 700

追加投资时的投资成本1 700万元大于追加投资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1 640万元(8 200*20%),差额60万元;原投资时的投资成本500万元小于原投资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600万元,差额100万元;综合考虑两项差额,应确认留存收益40万元,因此应冲减留存收益60万元。

借:盈余公积 6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4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60

2010年5月1日以后,A公司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2010年8月8日,B公司分派现金股利300万元,A公司应按其对B公司30%的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借:应收股利 9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90

(2)投资单位因部分处置投资等情况导致持股比例下降,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其会计处理步骤有:①按处置投资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收到的处置对价与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②如果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大于按照剩余的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如果是小于的情况,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同时调整营业外收入或留存收益。③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部分处置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以及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的金额,投资单位应按部分处置投资后剩余的持股比例计算享有的份额调整留存收益和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例7:2009年1月1日,A公司以6 500万元取得B公司60%的股权,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0 000万元(与账面价值相等)。2010年6月30日A公司将其持有的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50%转让给E公司,取得转让价款5 000万元。2009年B公司实现净利润2 000万元,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而计入资本公积120万元,2010年1月至6月末B公司实现净利润400万元。假定A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A公司账务处理:

2010年6月30日,长期股权投资被处置部分账面价值为3 250万元(6 500*50%),取得转让价款5 000万元,两者的差额1 750万元应确认为处置利得,计入投资收益。并将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转入权益法明细科目核算。

借:银行存款5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3 250

投资收益1 750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3 250

贷:长期股权投资3 250

2010年6月30日,处置后剩余持股比例30%,剩余部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3 250万元,大于原取得投资时点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3 000万元(10 000*30%),两者的差额250万元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010年6月30日,对于B公司2009年实现的净利润以及所有者权益的变动、2010年截至6月末实现的净利润,A公司应按剩余的持股比例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720

――其他权益变动 36

贷:盈余公积6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540

投资收益 120

资本公积36

2.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1)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导致持股比例上升,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属于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的,其会计处理步骤为:①购买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保持其账面价值不变。②对于追加的投资,按照购买日购买方支付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③购买方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待购买方全部或部分出售该项股权投资时,将与所出售股权相对应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出售当期的损益。

例8:2009年1月1日,甲公司以500万元取得乙公司10%的股权,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投资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4 500万元。2010年1月1日,甲公司又支付3 000万元取得乙公司50%的股权,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5 500万元,乙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1 500万元。

本题属于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的情况,2010年1月1日甲公司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3 650万元(500+1 500*10%+3 000)。

(2)因部分处置投资等原因导致持股比例下降,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其会计处理步骤为:①按处置比例终止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收到的对价与处置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处置损益。②按处置后剩余持股比例、剩余投资账面价值作为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及处置

新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方法有其特殊性。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构成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处理。其余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即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如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在处置时应按相应的处置比例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转入当期损益。

总之,新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涉及多项具体会计准则,如长期股权投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资产减值等,需要会计工作者全面了解和掌握。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S].人民出版社,2010.

[2]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S].2006.

[3]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S].2006.

长期股权投资的方法例8

一、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以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并在此基础上比较该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确定是否需要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一)因持股比例上升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

在自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核算时,应区分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新增长期股权投资两部分分别处理。

1.原持股比例部分

(1)原取得投资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大于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原取得投资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小于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留存收益。

(2)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新取得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属于在此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份额的,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新增投资当期期初按照原持股比例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应调整留存收益,对于新增投资当期期初至新增投资交易日之间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应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新增持股比例部分

新增的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新增的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和营业外收入。

商誉、留存收益和营业外收入的确定应于投资整体有关。

[例1]A公司于2010年1月1日取得B公司10%股权,成本为500万元,取得投资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6000万元(假定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重大影响且无法可靠确定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A公司对其采用成本法核算。A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2011年1月1日,A公司又以1450万元取得B公司20%的股权,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7500万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B公司章程规定,A公司能够派人参与B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转为权益法核算。假定A公司在取得对B公司10%股权后至新增投资日,B公司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未派发现金股利或利润。除所实现净利润外,未发生其他计入资本公积的交易或事项。假定不考虑投资单位和被投资单位的内部交易。

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

①对于原10%股权的成本500万元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600万元(6000×10%)之间的差额100万元,该部分差额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留存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

贷:盈余公积

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

②对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在原投资时至新增投资交易日之间公允价值的变动(7500-6000)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150万元,其中属于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部分100万元(1000×10%),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同时调整留存收益;除实现净损益外其他原因导致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50万元,应当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针对该部分投资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15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50

盈余公积

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

③2011年1月1日,A公司应确认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1450

贷:银行存款

1450

对于新取得的股权,其成本为1450万元,与取得该投资时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1500万元(7500×20%)之间的差额50万元,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和营业外收入。

借:长期股权投资

50

贷:营业外收入

50

④假设2011年1月1日支付1650万元取得B公司20%的股权。

借:长期股权投资

1650

贷:银行存款

1650

对于新取得的股权,其成本为1650万元,与取得该投资时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1500万元(7500×20%)之间的差额150万元属于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中的商誉,但原持股比例10%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中确认留存收益100万元,所以综合考虑体现在长期股权投资中商誉为50万元。

借:盈余公积

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

贷: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的方法例9

1、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两种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企业通过投资获得了被投资企业的股份,并可长期持有。其特点为长期持有被投资企业的股份并能从中获取相应的经济利益,但并不能将其随时出售。

成本法是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两方法之一,是指在投资之后按照实际成本确认金额,同时在股权持有期间不会因为被投资企业资产的增减而存在任何金额浮动的方法。此种方法的特点为:能够直接反应出实际成本即为资产投资的最初成本;可以直接反映出企业所获得的利润和现金收益情形;资产核算简单,方式方法较为稳健;但是成本法下的股权投资企业的资金停留在初始的投资资金上,不能够反应出被投资企业在接受投资过程中收益成本的变化。

权益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在最初的投资成本之上,日后被投资企业在投资企业的投资影响之下所产生的变动也会影响投资账面价值的方法。此种方法的特点为:能够清晰的反映出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中的权益,同时也可看出投资企业的经济收益;在经济角度来看,投资企业同被投资企业是一个整体,但是在法律效力上两者则是独立的实体;资产核算相对较复杂化。

2、应用基础的比较与分析

成本法中将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看作为两个独立的实体,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之间只存在于以初始投资资产之下的资产变动为基础的经济活动,投资企业所获得的收益是实际收到或者是可以确定将要获取到的利润。

权益法则认为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是一个有机整体,将被投资企业看作为投资企业的一个组成部分,被投资企业的经济活动将被看作为在投资企业的经济活动之中,投资企业应在年终时进行资产核算,而所得收益则因核算方法的不同有所不同。在非完全权益法之下,投资所得的收益为投资额同市场利率的乘积,同被投资企业的个别利率无关;而完全权益法则是在投资额同市场利率乘积之下再与被投资企业的个别利率作乘积所得为投资的持有收益,这样可以充分体现出投资企业同被投资企业的整体性。

3、应用范围的比较与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规定,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有实质控制权,则在长期股权核算之用可以选用成本法,如不具有实质控制权,需采用权益法。在股权核算方法的问题上,首先要判断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实质性影响效果。要判断是否具有实质性影响需要看投资企业同被投资企业之间能否存在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如果存在则是存在实质性影响,否则没有实质性影响。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可控性较高,则投资企业便可以增强自身在被投资企业中所获得的利益,在此种情况下采用权益法,否则应采用成本法。

4、应用过程的比较与分析

股权核算方法的应用过程是指对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过程,及对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过程。其中股权投资差额是指获得股权时的支出同所得到净资产之间的差额,若支出大于净资产则记为借差,否者记为贷差。在企业中部分会计报表上,这两种差额都不允许直接反映出来。

在成本法中,投资企业通常不确认被投资企业所有者的权益差动变化,当投资企业在长期股权投资过程中从被投资企业取得到一定的利润收入或者被投资企业发放现金股利之时,投资企业才可以得到相应的利润或者将受到的股利借记为“应收股利”,贷记为“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被投资企业在接受投资过程中没有股利供发放甚至处于亏损状况时,则投资企业不能对其所有者权益进行确认。

权益法之中,因将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看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则将被投资企业所有者的权益变化都看作为投资企业自身的相应的变动,如果被投资企业的权益发生变化,则投资企业便可以进行一定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如果存在合并会计报表的问题,则核算方法的选择将会对合并报表产生影响。根据有关规定,投资企业如需合并财务报表,则对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核算方法应采取权益法,当被投资企业的股份比例很低的情况下,投资企业对其股权投资的核算可以采用成本法。

5、应用结果的比较与分析

不同的核算方法同样也会产生出不同的结果。根据我国相关制度的规定,当被投资企业产生利润或者发生了亏损的情况之下,受到影响的相应项目为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但还要依据于被投资企业的盈亏情况和投资的差额的性质决定影响程度的大小。通常来讲,当被投资企业取得利润并且股权差额为贷差时,投资收益额在完全权益法下最大,非完全权益法其次,成本法最小;若投资企业发生亏损并且投资差额为贷差时,情况则完全相反;当被投资企业取得利润但投资差额为借差或者被投资企业利润发生亏损但投资差额为借差时,其不同核算法下的大小情况将取决于很多要素,情况计算比较复杂。

总结:我国目前所采用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法基本为两大类,上文通过介绍相应方法的特点和使用范围,并依据具体可能发生的情况对两种方法进行分析与比较,更加深入了解这两种方法。企业应当依据被投资企业及自身企业的所发生的情况,对核算方法进行选择。投资方法的选择要谨慎,因核算方法会影响到税务问题,不可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时,则需要对多方因素综合考虑。

参考文献:

[1]张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方法的探讨[J].广西会计,2008.

长期股权投资的方法例10

一、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1 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缘由

(1)增加投资。例如:原投资持股比例15%,采用成本法核算,又购入20%的股权,持股比例达到35%,改为权益法核算。

(2)减少投资。例如:原持股比例60%,属于母子关系,卖掉30%股权,剩余30%改为权益法核算。

(3)其他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由控制转为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情况出现。

2 核算案例与分析

案例一(追加投资):长江公司于2005年1月取得黄河公司10%的股权,成本为900万元,取得时黄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8400万元(假定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重大影响且无法可靠确定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长江公司对其采用成本法核算。本例中长江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2006年2月10日,长江公司又以1800万元的价格取得黄河公司12%的股权,当日黄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2000万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黄河公司章程规定,长江公司能够派人参与黄河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转为采用权益法核算。假定长江公司在取得对黄河公司10%的股权后,双方未发生任何内部交易。2005年黄河公司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净利润为900万元,未派发现金股利或利润。除所实现净利润外,未发生其他计入资本公积的交易或事项。

(1)2005年1月长江公司取得黄河公司的股权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900

贷:银行存款

900

2006年2月10日,长江公司追加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1800

贷:银行存款

1800

(2)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应作为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

运用追溯调整法处理时,就当作该投资业务一开始就是采用权益法,与本来成本法计算的结果之间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

容易得出:05年1月初始投资与06年2月10日追加投资时成本法与权益法会计处理相同;不同的是当投资后被投资单位2005年实现净利润900万元,权益法下投资单位按照持股比例应享有90(900X10%)万元,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同时调整留存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

90

贷: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

90

借: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

9

贷:盈余公积

9

上述两笔分录可以合并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90

贷:盈余公积

9

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

81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两次投资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是否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相同,如果不同,则说明被投资单位有其他权益的变动或者是再次投资时被投资单位进行了资产评估,导致权益发生变动,因此还要追溯调整资本公积。

本例中,长江公司追加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由8400万元增加到12000万元,增加了3600万元,投资单位按照持股比例应该享有360(3600X10%)万元。其中90万元属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时投资单位应享有的部分,剩余的270万元是由于资本公积变动引起的。因此应增加相应的权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

270

贷: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270

案例(减少投资):长江公司原持有黄河公司60%的股权,其账面余额为9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2006年1月10日,长江公司将其持有的对黄河公司20%的股权出售给某企业,出售取得价款5400万元,当日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24000万元。长江公司原取得对黄河公司60%股权时,黄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3500万元(假定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自取得对黄河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后至处置投资前,黄河公司实现净利润7500万元。假设黄河公司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除所实现净损益外,黄河公司未发生其他计入资本公积的交易或事项。本例中长江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1)长江公司在出售20%的股权时:

借:银行存款

54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3000(9000/60%>

投资收益

2400

(2)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投资单位在减资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时,只追溯调整应享有的净利润部分。上例中第一次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3500万元,出售股权当日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24000万元,增加10500万元,其中净利润为7500万元,剩余部分3000万元。也就是说投资方取得投资以后,在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为4200[(24000--135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

3000

贷:盈余公积

300

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 2700

剩余的1200(4200-3000)万元不需再调整资本公积。

总结:增资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时,既要调整留存收益又耍调整资本公积;减资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时,只调整留存收益,不调整资本公积。

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由权益法转为成本法

1 权益法转为成本法的缘由

(1)减少投资。例如:原持股比例40%,卖掉25%股权,剩余15%改为成本法核算;

(2)增加投资。例如:原投资持股比例30%,又购入25%的股权,持股比例达到55%,改为成本法核算。

(3)其他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的情况出现。

2 核算案例与分析

案例一(追加投资):2007年1月1日,长江公司以1500万元取得黄河公司30%的股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黄河公司2007年1月1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5000万元(假定其公允价值等于账面价值),因对黄河公司具有重大影响,长江公司对该项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江公司每年均按10%提取盈余公积。2007年黄河公司实现净利润i000万元,未分派现金股利。

2008年1月1日,长江公司又以1800万元取得黄河公司30%的股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当日黄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6000万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长江公司能够对黄河公司实施控制,因此长江公司将对黄河公司的股权投资转为成本法核算。

要求:编制长江公司股权投资的有关会计分录。

解析:

(1)2007年1月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黄河公司(成本) 1500

贷:银行存款

1500

(2)2007年末: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黄河公司(损益调整)300

贷:投资收益

300

(3)2008年1月1日

①购入30%股权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黄河公司

1800

贷:银行存款

1800

②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因为在成本法下,在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时投资单位不需要账务处理,因此要对权益法下确认的利润部分追溯调整。

借: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

3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一黄河公司

300

借:盈余公积

30(300X 10%)

贷: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

30

上述两笔处理可以合并为:

借:盈余公积

30

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

270(300-30)

贷:长期股权投资一黄河公司

300

案例二(减少投资):长江公司持有黄河公司30%的表决权股份,因能够对黄河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长江公司对该项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2006年11月,长江公司将该项投资中的50%对外出售,出售以后,无法再对黄河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且该项投资不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无法可靠确定,出售以后长江公司对该项投资转为采用成本法核算。出售时,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4800万元,其中投资成本3900万元,损益调整为900万元,出售取褂价款2700万元。

长江公司确认处置损益应进行以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7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400(4800X 50%)

投资收益

300

我们知道: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有明细科目,成本法下不需要写明细科目,所以要做如下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黄河公司

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