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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财会知识模板(10篇)

时间:2023-07-23 09:15:58

基本财会知识

基本财会知识例1

能力。

一、“一个坚定”是指财会人员在政治上应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这也是大型国有企业的性质所决定的

信念问题,是人生的航标,是工作的力量源泉。作为国有企业重要部门的管理人员,只有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相信国有企业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国有企业是可以搞好的,才能做好本职工作。

二、“二个熟悉”是指财会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流程和管理情况,熟悉本单位所在行业的基本现状

这是实现会计职能、做好会计工作的必然要求。财会人员只有熟悉核算对象的特点,才能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组织会计核算,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熟悉本单位所在行业的基本现状,有利于本单位财务指标的制订,有利于提供可比的会计信息。

三、“三种精神”是指吃苦耐劳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在平时的工作中,会计信息的及时性,要求会计人员放弃大量的假期,如“五一”、“十一”、“元旦”等。每年一次的财务决算,就是一场会战,上级临时布置的专项工作,大多是限时的,要完成工作,就需要财会人员具备上述精神。目前,大型国有企业大多处于改革攻坚期,在这一过程中对财会人员“三种精神”的要求更为明显,时间紧、任务重,连续多天的紧张工作,不分岗位的团结协作,是及时保质完成上级任务的重要保证。

四、“四方面的知识”是指财会人员应熟练掌握财务会计专业知识、会计电算化知识,财经法规知识、管理基础知识

财务会计专业知识是一切财会工作者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会计之所以是一种专业,就在于它有自己的知识体系。掌握会计专业知识,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基础。大型国有企业是先进技术的载体,在其所属的各级企业,基本推行了会计电算化,熟练掌握电算化知识,是胜任会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基本要求。过去,打算盘是会计人员的基本功,不会打算盘,就不能胜任会计工作;现在,熟练掌握电算化知识已成为大型国有企业财会人员的基本功,不会使用电脑,就不能很好地完成会计工作。所以,作为大型国有企业各级企业的会计人员,必须掌握会计电算化知识。财经法规知识,是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据,是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准绳,学习好财经法规知识,才能充分发挥会计的职能。管理基础知识是财会人员参与管理的基础,具备一定的管理基础知识,能够更好地理解企业的经营目标,更好地同其他职能部门进行沟通。

基本财会知识例2

一、调整《会计学》课程的教学内容结构

在经济管理相关专业完整的知识体系中,会计学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目前,许多高等院校的经济管理类专业本科的教学大纲都把会计学课程设为必修课。但在教学实践中,笔者发现,传统的对非会计专业会计教学采用简化会计专业教学内容的做法不能较好地满足非会计专业学生的需要,应该对非会计专业会计教学的内容进行调整,以适应非会计专业的专业特点,设置《会计基础》这门课。根据非会计学专业会计学课程的教学目的,笔者认为,会计基础课程的内容既不应是《初级会计学》的照搬,也不应是对《初级会计学》和《中级财务会计学》的简单组合形成的《会计学》,而应是对会计学课程的教学内容进行重新设计。会计是一门操作性很强的学科,实践是会计教学的重要环节。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学生在学完《会计学》后掌握了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各种经济业务的核算。但这种教学只注重会计方法的灌输、会计制度的记忆、具体会计方法的详细介绍。即只侧重会计信息的数据来源,忽视了会计的实践教学环节。具体地说,教材内容以具体方法为主,面面俱到而太过细化,教师在有限的学时内难以完成教学任务,也很难结合经济管理类专业讲解透彻。学生完全建立在抽象理论基础上的理解也很难抓住重点。因此在对会计学内容讲解时,应结合经济管理类专业要求突出重点,调整《会计学》课程的教学内容,同时加入简单的会计实践课程,形成《会计基础》这门课。

经济管理相关专业的《会计基础》课程应包含以下具体内容:第一章 概述:本章从会计信息对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性导出会计的概念、特点,会计对象和会计要素,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应遵循的会计原则、会计规范等会计基本知识。第二章 会计循环:本章主要对会计等式、会计循环的基本程序、会计科目与账户,会计凭证和账簿、试算平衡、结账进行介绍,使学生初步熟悉会计循环的基本程序,理解会计的思维方式和角度,对会计工作循环有初步的了解。第三章 结合专业特点的借贷记账法的应用:从各专业的特点出发,介绍用借贷记账法对各行业企业的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中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使学生能够根据记账规则对简单的经济业务活动熟练地进行账务处理。第四章 财务会计报告: 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使学生加深对各种会计报表的认识,理解各种报表对企业管理工作的独特作用,为下一步进行财务综合分析的学习打基础。第五章 实践环节:从经济业务发生产生原始凭证开始到会计报表的编制,进行一个会计循环的模拟实践,使学生在学习会计理论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对会计实务有一个全面而真实、形象而具体的认识,从而了解会计在所学专业中的作用。第六章 会计报表分析方法:介绍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三大会计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使学生树立会计报表分析整体性、综合性的观念,在理解财务报告编制的基础上,掌握财务会计报表的分析方法。

这样的教学内容设计,能够在有限的教学时数内,帮助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学生树立会计思维方式,了解会计工作实践,对会计理论及会计实务有一个清晰、完整的认识。全面认识会计与其专业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与其他职能管理的关系,达到为其专业服务的目的。

二、调整会计与财务管理知识体系

经济类(非会计学)专业对会计与财务管理知识体系掌握的深度和广度的要求有所不同。会计与财务管理知识体系包括的专业课程有:初级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学、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分析、会计信息系统、会计电算化、西方会计、非盈利组织会计、行业比较会计等。这些课程可以根据其在教学中的作用分为:财务会计体系、管理会计体系和财务管理体系。财务会计体系包括:初级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会计信息系统、会计电算化、西方会计、非盈利组织会计、行业比较会计;管理会计体系包括:成本会计学、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体系包括:财务管理、财务分析。笔者认为,应该根据经济类(非会计学)专业的特点,对会计与财务管理课程体系重新设置。

首先设置会计学体系课程,会计学体系课程是奠基管理基础知识的课程体系。其内容主要包括:初级会计学、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财务分析与企业业绩评价等。该课程体系包括了原有三个方面知识体系的基础部分,以经济活动的确认、计量、记录、报告、分析、决策为主线,阐述会计与财务的基本理论、方法;提供了认识、核算企业经济活动、看懂企业财务报告、分析企业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知识基础与技能,为学生奠定坚实的专业基础。其次是工商管理提高层,设置决策与控制会计、财务管理课程、其内容包括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学、证券投资等课程的主要内容。该部分以对经济活动的决策与控制为主线,阐述会计与财务应用在企业内部管理的理论与方法以及酬资、投资的基本理论与方法。经济类(工商管理类非会计)各专业可在学习会计学课程的基础上开设本课程。将会计与财务体系划分为两个层次、重新组织设置课程,与只开设会计学与财务管理两门课程相比更广阔地包括会计与财务知识体系的主要内容,使知识体系更加完整、科学合理。

调整之后的课程体系除初级会计学、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的内容外,还包括财务报告分析与企业业绩评价等内容,并且更加注重市场经济中的主体――企业。会计必须满足企业经济决策的需求为经济决策服务的观念,吸取美国、日本等经济发达国家会计学教材的精华,使教学内容与国际相协调更好地满足培养经济(非会计)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需要。

三、实现会计学与经济类(非会计学)专业课程的交叉互补

经过以上会计学课程内容结构的调整和会计、财务管理知识体系的调整,在对经济类(非会计)专业开设课程时注意两类专业课程的交叉互补、融会贯通。

基本财会知识例3

(1)知识经济中最基本报生产要求是知识,美国未来学家托夫勒在《力量转移:临近21世纪时的知识、财富和暴力》中认为知识已灰为土地、资本、劳动和时间的最终替代物。

(2)知识经济是在日益枯竭的自然资源下的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形态,以富有的资源替代稀有的资源,有效地利用现有资源的一种新的经济形态。

在知识经济时代,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全球网络的完善,使财务会计所处的环境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而作为实用科学的会计学也将发生深刻的变化。

一、知识经济的时代意义

按照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定义:知识经济即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是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核心的,建立在知识信息的生产、存储、使用和消费之上的经济。

从我们所看到的不少资料表明:人们在强调知识经济这一概念时,主要是区别于物质、资本在生产中起主导作用的物质经济和资本经济而言的。与依靠物资和资本等这样一些生产要素投入的经济增长相区别,现代经济的增长则越来越依赖于其中的知识含量的增长。知识在现代社会价值的创造中其功效已远远高于人、财、物这些传统的生产要素,成为所有创造价值要素中最基本的要素。因此知识经济的提法可以说正是针对知识在现代社会价值创造中的基础性作用而言的。但不能由此就认为知识经济仅仅是区别于所谓的物质经济或资本经济。

其一,人类经济时代的划分有自然经济、工业经济,但没有物质经济或资本经济的提法。

其二,一个经济时代的划分重要的不是生产什么而是用什么生产,这里包含一个重大的区别,即一定社会的主导生产工具及由此形成的产业,这显然不是物质经济或资本经济所能反映的。而知识经济不但从知识在生产中的核心作用表明自身的存在,更重要的是以信息产业为代表的主导经济增长的知识性产业已经形成。对此美国经济学家罗默提出,要求在计算经济增长时,必须把知识列入生产要素函数中。因此OECD定义知识经济即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正是揭示了知识对现代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并准确地反映了知识经济的现实。所以,我们从经济时代的角度来认识知识经济,才能切实地反映社会财富创造形式的历史性变化和人类社会已进入一种崭新的生产方式这一伟大现实。我们认为知识经济是继自然经济、工业经济在人类财富创造形式上的崭新时代。我们称之为知识经济的,就必须使这种称谓有相应的经济学理论基础。这需要一个切入点,这个切入点显然不是目前报刊上所反映出的一些旨在映证知识经济的提法,而应是论证知识经济何以可能的理论基础,这才是问题的核心。

二、知识经济对经济学基础理论的冲击

知识经济对经济理论的冲击首先是基础理论。

知识经济的出现使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必然要合理解释和反映这种社会经济生活的新本质,从而在更新的经济学基础理论的基石上构建指导人类新的经济实践的经济学。事实证明,经济学的一些研究领域已经初步自觉或不自觉地反映着这种新经济的冲击。尤其突出的是贝克尔的人力资本论、发展经济学、市场营销学及一些管理性经济学科,这不断地加大着部门经济学科和经济学基础理论的分离。我们已经看到了知识经济的现实,但我们用以解决问题的理论并非建立在这种现实基础之上。这便是旧理论无所作为的必然。

纵观人类社会全部的经济活动无外乎这样两个内容,其一是社会财富的创造问题,其二是社会财富的分配问题。这里我们的研究主要是针对第一个问题,形成这一问题的核心内容是一定社会的财富是什么?如何实现这种财富的增长?对这两个问题的认识集中地形成了该社会的经济学基础理论即价值理论以及增长理论。我们从经济学角度考察一定社会所追求的新的社会财富是什么,如何创造出来,不能不看到,新的社会财富的创造总是受制于当时社会的生产方式。从古代社会的钱物积累表现出的社会财富,及与之相应的注重农牧和战争掠夺的财富增长形式,到威廉·配第实质性地揭示出农业经济条件下的社会财富创造中“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这里的劳动成果是直接地表现为社会所认可的社会财富。随着自由资本主义萌芽的到来,重商主义坚定地认为商业贸易创造价值、增进社会财富。事实上商业贸易只是转移现实的社会财富,并不能在根本上创造新的社会财富。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第一次真正深入到人类经济的核心,揭示了生产创造价值这一人类社会财富增长的实质。

在资本主义进入典型机器大工业化生产条件下,马克思完善和发展了劳动价值学说(尤其是提出了揭示资本主义财富增殖的剩余价值学说)。这些理论集中说明的是在一定经济时代里新的社会财富的形成是和一定的生产方式相联系的。自然经济时代,创造新社会财富(价值)的主要是人的劳动力,劳动也主要是人的体力劳动;工业经济时期创造新社会财富(价值)的主要是先进的机械力,尤其是工业经济的成熟期,以机器为主的机械力劳动成为社会财富基本的创造形式。新增加的社会财富完全是表现为满足人们各种各样生活需要的商品,商品价值的大小及其得到社会认可的多少都直接地决定于生产它们所使用的技术的先进性。这使工业经济时代的劳动价值论典型地表现为价值的技术决定论。当人类进入后工业化社会的知识经济时代,反映工业经济时代社会财富创造的劳动价值理论在新的生产方式中表现出明显的局限性。

首先,在现代化的企业生产中,人们认识到外在于劳动过程的知识性的管理也成为创造商品价值的一个重要因素,经济学界也提出了管理是创造价值的第四个要素。而管理正是随着人们对企业自身性质认识不断深化所形成的知识和信息,管理人员正是运用这些知识和信息,服务于生产过程而现实地增加产品的价值。美国德尔福集团甚至提出企业知识管理,认为这是现代企业成功的关键。指出“虽然知识管理的首要目标不是技术,但是公司将发现,它们在知识经济中如果离开了知识管理,就不可能具有竞争力。”(《参考消息》1998年4月26日)

其次,在市场自由竞争中企业所投入非生产性领域的大量广告费、赞助费及各类社会投入,都不是用于直接生产领域,按劳动价值理论是不会创造价值的。现在恐怕没有企业界的朋友会否认这方面投入的丰厚回报,在这些非生产性领域的投入极大地提高了处于自由竞争市场中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这些知识和信息是如此深刻地影响着消费者的选择,对商品无论在价值大小以及实现多少上都起着关键的作用。

基本财会知识例4

知识产权是不是基本人权?1990年代以来,国内外知识产权界对此进行了比较集中的讨论。[1]但是,仁智各有其主张,似乎没有定论。很多人将知识产权视为自然权利、基本人权,一个重要的逻辑依据是:知识产权属于财产权,而现代思想家以及民主国家的基本法都将财产权视为自然权、基本人权,所以知识产权也当属于人权。可见,知识产权之人权性的论证需要解决两个前提性的关键问题:知识产权是不是财产权;财产权是不是基本人权。本文拟以财产权为核心,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分别提出“三元论”和“二元论”的财产权结构体系,借此讨论财产权的人权性与知识产权的财产权属性,进而考察知识产权的地位和属性。

一、知识的财产化与知识产权的虚拟性

无论中英文名称,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都被打上了“(财)产权(property)”的标记,似乎理所当然地属于或包括了财产权,这已经是当下学术和规范性文件的通说与定论。但是,本文依然要追问:知识产权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财产权?它又是如何成为财产权的呢?

笔者认为,与其他财产权、尤其是物权相比较,知识产权的核心特征在于它的虚拟性、法律上的拟制性,因为知识产权的客体本非实有。[2]这种虚拟性在于,直接因为知识产权之客体的无形性、非物质性,就知识产权与主体的关系而言,它具有非占有性;就其存在形态而言,它具有观念性。具体言之,首先,客体—技术或作品—本身是一种精神性的无形存在,其上所附之权利当然无实体性可言;并且无从被主体实行占有性控制。所以,这种权利就只能是一种观念性的、虚拟性的存在。

最近几年,网络环境下的虚拟财产成为学界和实务界的热门话题。其实,虚拟财产、财产的虚拟性并非始于最近的技术发展。笔者认为,凡是以法律形式认定某种非财产形态为财产的,便是对财产的法律虚拟。知识产权其实就是这样的财产。另外,在某种意义上,传统的物权领域也已经存在着虚拟性因素,这就是学说上所谓物权的“观念性”。我国台湾地区学者谢在全在论述现代物权法之发展趋势时,谈到了物权价值化,并称“物权人从对标的物之现实支配,演变成为收取代价或获取金钱融资之价值利益,……物权之价值化于焉形成”。在这里,谢著以注解方式指出,“此项问题演变之极致,即为日本学者川岛武宜所倡‘近代所有权之观念性’”。依川岛之见,“早期之所有权乃现实之权利,亦即对于物需为现实之支配,然近代所有权之特质则为观念性,亦即物与现实之支配分离,对物为观念之支配”。[3]

笔者认为,物权仅仅是在相对之意义上具有一定程度的观念性,理由在于:第一,按照如上学者所见,观念性乃近代社会与法律制度背景下的产物,因而具有历史性。在发达之市场经济社会,货币及各种证券地位已十分显耀,债权活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日益取得优势地位,所有权几近萎缩。但是,无论如何,这只是近现代的社会情景。因为在近代以前并非如此。第二,观念性仅是一种趋势而已,实实在在的所有权、实实在在的对物的占有性支配依然在经济与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第三,即使是空前活跃的观念性的物权形态如证券、债权,各种他物权等,其所标示的、其最终所指向的,仍然是实实在在的物。这些所谓观念性价值本身没有使用价值,而其交换价值也以它所代表的财产为基础。第四,其实,这种观念性来源于所有权之弹力性,然“一旦所设定之他物权限制消灭,则所有权当然立即回复全面支配之圆满状态”。[4]所以说,没有永远的、绝对的观念性的物权。相反,现实性或曰实在性才是物权尤其是所有权最基本的属性。

与近代物权之观念化趋势不同,知识产权所体现的则是一种必然的、真正的、完全的“观念性”—由于知识产权的客体(技术或作品)天生地固有非物质性与非占有性、精神性与观念性,以此为对象和基础的知识产权权利本身必定不具有物质实在性,因而更可以称之为“虚拟性”。这一点成为物权与知识产权的实质差异,并成为建构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的决定性逻辑起点。因为我们很容易从比较的角度发现,同样是对世权,知识产权与物之所有权最突出差异就表现为,在物权所有权的四种权能—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中,知识产权所没有的,正是占有。并且因此知识产权与所有权就使用、收益与处分三者而言,也存在着实质性差异。而就事实上之占有制度而言,物权与知识产权之差异,尤为突出。

物权制度中存在着两种意义上的“占有”,首先是作为所有权之权能的占有。谢在全分析说,“所有人对所有物既有全面支配或概括管领之权利,而概括管领又非占有标的物不为功,故所有权在法律上自应有对所有物得为实际上管领之占有权能”。[5]可见,所有权必须包含占有之权能,否则,没有占有便不能成立对物之支配或管领,以占有为必要之先决条件的使用、收益也无从谈起。最终,所有人对所有物之所有权,难免成为子虚乌有。

在所有权制度之外,传统物权法还专门设计了独立的占有制度。通说以为,占有系对于物的事实上之管领;占有系以物为标的;占有存在于人与物的结合。基于此,占有分有权与无权、善意与恶意、公然与隐秘、单独与共同等;占有之事实具有权利推定的效力。

无论在何种意义上,占有的含义、效力及占有制度的所有规则,均无法适用于知识产权。因为权利人在客观上无法对知识产权占有,知识产权的拥有、使用、收益均不以占有为先决;知识产权在移转中不存在交付行为;从而知识产权也不存在所谓有权或无权、公然或隐秘等占有;占有也不会作为权利推定的依据。所以说,如果说“占有”于物权制度具有基石般的意义,那么也完全可以说,客体的“非占有性”属于知识产权制度的基石。首先在客观上,非占有性的技术、作品不可能成为直接支配或管领的对象,从而在制度上,知识产权的拥有与否便不以占有为必要,而只能借助于法律上的拟制。因而,法律最终为非占有性的知识产权设计出与物权制度迥异的权利归属制度、移转与救济的债权制度,甚至独特的诉讼规则等。

知识产权的虚拟性、拟制性可以其历史的角度加以说明,因为知识产权发生发展的历史展示了一个知识被逐渐“财产化”的过程。

知识的“财产化”是人类知识进步、经济发展与法律演进等多领域共同促进的制度产物。吴汉东教授指出,“财产权体系是历史地形成的”。本来“自罗马法以来,人们基于财产的主要构成限于有体物的认识,设定了物质化的财产权制度。……可以说,传统的财产权制度即是物质化的财产结构”。这是财产权的本来面目,即财产权原本只是有体物上的所有权。另一方面,“自罗马法以来,财产权领域所发生的制度创新与变革,从来就没有停息过”,“随着现代科学技术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财富形态发生很大的变化,新的财产权类型不断涌现”,财产权开始脱离物质实在性的有形之物,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抽象化、非物质化的财产。其中,作为近代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知识产品财产化与知识财产法律化带来了财产的‘非物质化革命’,[6]这是自罗马法以来私权领域中的一场深刻的制度创新与变革”。总括财产权的发展历程,其中存在着一个至为突出的规律性特征,即发生于多个维度的“所有权权能分离”。[7]而尤其具有革命性意义的,无疑是知识的财产化,它所形成的知识产权这种对世权,无疑是财产权抽象化、非物质化以及所有权权能分离的典型。而这正是本文所谓的财产权的“虚拟性”特征之所在。

现代版权制度诞生的经历,可以说明知识财产化的进程。无论是现代专利还是版权制度,都脱胎于西方近代早期的行业垄断与特权制度。16-17世纪,在西欧各国政府对印刷出版行业进行管理与规制的过程中,诞生了一种包括许可(license)、专利(patent)和审查(censorship)等多种因素在内的行业管制制度(regulation)—印刷特权。“‘特权(privileges)’是政府授予个人的有限期的独占性权利,以酬劳他们的服务或者鼓励他们有益的活动”。[8]各类特权制度本已广泛存在于封建时期,印刷与出版特权不过是封建王权、特权在印刷出版行业的体现而已。作为一种行业管制,印刷特权体现着统治者的多种利益考虑:为促进新的行业发展而给予某些人以垄断地位;为维护舆论秩序而采取的出版印刷审查;为维护统治集团利益而进行的市场垄断。印刷特权的普遍做法是,当局把独占性经营权授予特定的印刷出版商,使之对某作品或一系列作品拥有出版印刷的特权。因而,这种特权乃以王权(royal prerogative)为基础,并以“专利(patents)” 、“垄断(monopoly)”而得名。由于英国市场体制等原因,英国的书商行业组织“书商公司(stationers’ company)”作为王室出版审查的核心工具,获得强大的市场优势,并逐渐为其成员谋得一种稳固性的出版商特权,成为印刷特权的典范形态。渐渐地,这种行政管理机制下的特权发展成为一种具有排他性的专有权,从而具有了民事效力。最终,当英国的出版特许与审查制度被取消(1694年)以后,在英国自由主义思潮中,书商特权制度脱胎换骨,终于发展成1710年安妮女王法所奠定的现代版权制度。[9]可见,版权制度诞生的过程,正表现出垄断性市场机会逐渐被财产化的过程,也历史地展现了原本属于虚有的知识产权在法律上被拟制的过程。今天,虽然知识产权已然成为财产权利中的重要部分,我们却不可否认,知识产权并非实在的财产权,而是特定群体因其特定贡献而被法律赋予的机会性特权而已。因为这种特权具有平行主体之间的民事效力,便被归入民事权利;因为它能为权利人带来财产利益,因而被视为财产权。

二、财产权“三元论”体系中知识产权的边缘性

如上所述,财产法至今已经发展出一套客体与权能均呈多样性的财产权利体系。对此,吴汉东教授以无形财产(权)、财产(权)、物、知识产品等为核心范畴,在追溯历史的基础上,构建了作为一个逻辑性整体的财产权体系,其中包括有形财产权、无形财产权和其他财产权。[10]可以说,它们都是当今财产权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无论从历史还是从逻辑的层面,我们都可以继续追问,在财产权这一体系之内,虽然重要,但无形的知识产品所具有的市场利益果真能与有形的物质财产一样被视为“真正的”财产吗?具体而言,房地产和软件真能相提并论吗?技术发明能够代替产品本身吗?笔者以为,房地产和软件究竟哪个更值钱,确实无法作笼统的回答,但我们却可以肯定,人类生活不能没有房地产,却可以没有知识产权;即使文化与科技于人类生活至为关键,却也不如穿衣吃饭更重要。如此便可提出这样一个重要课题:在财产权权利体系内,根据权利的价值与属性,区分各种权利的差异。

综观财产权理论,可以说,无论是从逻辑还是从历史的角度,广义的财产权(property right)是一切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而作为其核心与基础的,则是狭义上的财产(property),即有形、有体意义上的所有物(something owned; a possession)。其他一切无形财产权(包括债权等)的财产价值,都必定在于它能通过某种机制、方式和途径兑换成、转变为有形的财物。对于人类生活而言,毫无疑问,只有物质性的财物才是生活与生产的必需品,在根本上是生命的前提。在此,笔者试图对财产权进行新的分类,该分类以人类生活之必需性(necessity)为参照标准,以物质财产(权)为基础与核心,将广义上的全部财产权分为三类:实物性、可预期性和机会性财产权(利益)。

“实物性财产权”是权利人直接占有并可以直接使用、消费的物,它可以直接称为财产而不仅仅是权利,其中体现了“财”与“权”的一体性;

“可预期性财产权”不是实际占有中的实物,而是“财”与“权”分离状态下的“权”;但依据法律和习惯,它可以确定地兑现为实物的财产,债权是其典型;

“机会性财产权”的典型是知识产权,它既非实物财产、也非期待中可以确定地兑现的财产,而仅仅是一种获得占有性、乃至可预期性财产权的机会,因而属于法律拟制性财产。这种财产权只能是一种权利、而不是财产本身;并且,其“财产”性的实现需要通过一系列的市场交易和产业生产等过程,而且其结果还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三类财产权之间的关系值得仔细探究,这里仅作简要论述。

笼统而言,上述三者固然都可称为财产(权)。但在严格的意义上,只有第一种属于“财产(proper-ty)”本身,第三种仅仅是一种取得财产的机会性利益。三者之间,实物性财产是其他两类权利的目的性财产,而后两者则是获取实物财产的手段与工具。否则,如果不能最终兑换成实物财产,债权和知识产权是没有价值的。在此意义上,可预期性财产权和机会性财产利益都处于价值不完全确定的状态,更不等于狭义的实物性财产。

在后两种不确定性财产中,具有相对确定性的应该是作为可预期性财产权的货币(钞票),因为它具有明确的数额,随时随地都可兑换成实物。但货币的价值仍然具有不确定性。因为市场环境决定着货币的价值,如物品短缺、物价波动、自然与社会灾难等,都不可避免地成为货币价值得以实现及其大小的影响因子。

比较后两者,可预期性财产权的价值虽没有最终确定,但终归是可以预期的,有时也是相当确定的。比如,金钱债权的标的额是确定的;货币在条件允许的环境下可以随即兑换成实物,因而最接近实物财产。而知识产权以及特许权之类则没有确定的财产价格,其最终价值的实现还要取决于更多的外部因素,如投资、生产、经营以及市场环境等,构成了影响知识产权最终实现其价值的因素链条。正是在此意义上,笔者才认为,知识产权所有人所拥有的仅仅是获取一定财产的机会而已;并且,这个机会可能会在社会、产业以及制度的变化过程中发生各种各样的增值或贬值,甚至损害或丧失。

因此,对于其他类财产权,知识产权的财产价值必然具有依附性、寄生性。无论是作者、发明人,还是各类传媒企业、软件公司等,其通过任何方式所获取的知识产权都只是取得了生产、销售有关产品并获取实物性财产利益的法律资格和市场机遇。而知识产权的财产价值最终必然体现为产品的价值,并在产品的生产、销售中得到实现,或者说,知识产权的价值归根结底要依附于、寄生于具体的有形产品与产业的经营状况,甚至取决于宏观的经济环境等。[11]

笔者由此认为,只有物权才算是真正的财产。[12]但此种观点很容易招致批判和讥笑,因为现代民法制度与理念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德国民法上“物必有体”的原则,甚至连“物权必须以有体物为标的”的观点都受到否认。[13]但笔者坚持认为,物皆有体,“物权必须以有体物为标的”永远是不可否认的根本性原则,因为这是事实本身,而不是制度与观念的保守,它既合乎“物”的客观性质,也有利于制度建构的逻辑合理性。基于知识产权的视角,吴汉东教授甚至不赞成将智力成果概称为“无体物”,无疑是正确的。因为在物与物权之外,“作为客体的财产权利是一种制度产品,……而对于制度产品来说,尽管当代法律经济学家将权利作为财富的存在形式予以肯定,并将其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加以分配,但权利毕竟不等于社会财富或自然资源本身”。[14]物权上的“物”只能是占据空间的物质、可以消耗的资源。如果不能证明作品、技术或知识产权具有体积、可以直接供人类生理享用,就无法称之为“物”,因而也就不具有实物、财物的功能与价值。

总之,笔者认为,在财产权体系中,物质性财物是财产权的核心与基础,是一切财产权保护所追求的最终价值目标;其他各类无形的财产均属于获取物质财物的工具,债权等财产权的保障取决于法律与习惯,而知识产权的创立与保障等则更加依赖于法律的拟制。在各种无形性、不确定性财产权中,知识产权是最典型的制度性财产权,即拟制性制度产品,其财产价值的实现最不确定,属于财产权体系中的边缘部分。

三元论财产权体系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比如,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具有不确定性,因而,侵权与契约纠纷中的知识产权赔偿就应该适用特殊规则。尤其是知识产权并非人类生活的必需品,其对于人类生活的重要性显然不如物质性财物,其在人类权利体系中的法律地位也理应低于实物之权,因为获取财产的工具和手段不应该比财产本身更重要。

三、基本人权语境下的财产权“二元论”结构与知识产权的非基本性

财产权体系“三元论”概括了基于不同财产权客体与本体上的构成性差异。财产权的法律意义原本来自于其对于人类生活所具有的价值,在最根本的意义上,此意义的探讨必须触及人性论、进而进入基本人权的论说语境。在这部分,笔者将立足基本人权的语境,提出“二元论”财产权体系,并通过论证财产权在此语境下的地位和性质,论证知识产权的法律地位。

首先要指出,上文曾提到的三段论推理中—知识产权属于财产权,而现代法哲学以及规范性文件都将财产权视为自然权、基本人权,所以知识产权也理当属于人权,但笔者认为,这种认识的大小前提都是成问题的。第一,从古代罗马到今天,财产(权)这个古老的概念呈现出多层面的复杂性与法律价值,它究竟是否、并在多大程度上具有人权价值,颇值得探讨;第二,已如前述,知识产权固然具有财产价值,也可以称之为财产权,但它毕竟只是一种拟制性财产权,处于财产(权)的边缘地带,从而也不能被视为真正具有人生必需品意义上的财产权。

财产权被近代自由主义认为是三大自由之一。洛克的思想一直为财产权之人权价值提供着最有力的支持。在洛克政治哲学(自然法哲学)体系中,生命、基本自由和财产—三种权利属于天赋人权,神圣不可侵犯。这已是现代社会制度得以建构的逻辑前提。他说:“自然状态有一种为人人所应遵守的自然法对它起着支配作用;而理性,也就是自然法,教导着有意遵从理性的全人类:人们既然都是平等和独立的,任何人就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15]三种权利逐层展开,承认生命(与健康)乃生存之本,就必须承认生命所仰赖的自由与财产。这就表明,私有财产的人权价值建立在一个上位的预设前提之下:私有财产是人类自由乃至生命的根本保障。有西方学者指出,“自由和财产相互关联的观点……滥觞于17世纪,并在18世纪成为普遍的共识”。[16]后来的政治哲学家普遍承认,“私有财产权保证了个人的独立性”,[17]这正是现代民主国家纷纷将私有财产人宪的终极意义所在。在背景下,拥有财产自由使公民得以免除统治者的奴役和专制,如托洛斯基所言,“在一个国家是唯一雇主的国度中,反对派意味着慢慢饥饿而死。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古训,已经被一条不服从者不得食的新典则所取代”。[18]而新制度经济学家布坎南更是明确地提出一个口号:“财产是自由的保证”。[19]

财产权之人权价值得到了伦理学的论证。伦理学家对于人权本质的揭示入木三分:“所谓基本权利,也就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必要的、起码的、最低的权利,是满足人们政治、经济、思想等方面的基本的、起码的需要的权利;而非基本权利则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比较高级的权利,是满足人的政治、经济、思想等方面的比较高级需要的权利。”[20]对于刚刚从中世纪走向自由的18世纪的人们、尤其是对于新兴的资产阶级而言,生存与发展中最基本的需要首先是生命、自由和财产。财产是生命、自由的保障基础;对于还在农业社会为衣食而忧的人类而言,财产还没有达到充足的地步,所以,获得财产并切实保护财产不被剥夺,对于个人的生存以及共同体的发展,显然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基本的、起码的基础性保障。因此,财产的人权价值是不言而喻的;并且,即使在现代文明历经二三百年发展之后的今天,即使财产已经富足,其作为生命、自由之前提的地位并未改变,所以财产的价值又无疑是永恒的。

对洛克等传统自由主义的学说,我们不难得出结论,财产权的不可侵犯性是以生命和自由不可剥夺为逻辑前提的。但是,我们是否还可以进行反推:如果不具有保证生命和自由的价值,财产权也就不具有人权价值?这确实是在理论上让人感到饶有兴味、在制度上让人感到头痛的问题,20世纪中叶以来的制度与学说都没有回避它。因为从财产之数量与类型的角度而言,并非所有的财产都是保障生命与自由所必要的。

再回到洛克,因为他其实很早就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只不过被后人有意或无意地淡化了。按照洛克的论述,私有财产神圣的正当性还需要满足一个限制性的前提,即数量上的限制,这一限制包括正反两方面:第一,要留有“足够的同样好的东西”给社会、给他人享用;第二,一个人所占数量以供其“享用为度”,“谁能在一件东西败坏之前尽量用它来供生活所需,谁就可以在那个限度内以他的劳动在这件东西上确定他的财产权;超过这个限度就不是他的份内应得,就归他人所有”。[21]这样,一个人占有财产的份额,既要考虑自己享用的必要性,又要考虑他人享用的必要性。否则,如果某人的占有超过了其生活所需、甚至造成他人的匮乏,同时造成资源浪费和社会损害,就属于不合理、不正当的拥有。[22]由此,我们可以把一个人所拥有的财产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关涉到生命和自由的保障,乃至个人及家庭生活所必需,且不构成对他人的损害,或不构成人与人之间的严重不公;第二部分财产则超出了个人及家庭生活与自由保障所必需的数额。对这两部分财产,道德应该作出不同的价值评价,而法律也应赋予不同的地位。笔者以为,第一部分财产应该在基本人权的范围内得到充分保障,神圣不可侵犯;第二部分财产的人权价值就比较弱,甚至不必、也不应作为基本人权加以保护。

洛克的思想、财产权地位的微妙与复杂性在资产阶级革命之高潮—法国大革命的规范性文件中已经得到了全面体现。人们常常称法国人权宣言把财产权乃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然权利推向极致,却很少在意该宣言的另一处,即第19条。该条在禁止任意剥夺财产的同时,附加了一个限定性条件:“除非是合法确定的公共需要所必需,且依据公平而预先赔偿的条件,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的最小部分的财产不得被剥夺(no one can be deprived of the least portion of his property)。”这里的表述很明确,不得剥夺的是一个人财产中的“最小部分”,而不是笼统的全部财产。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财产都具有天赋人权的地位和意义。

20世纪中叶,已经变得更加理性的人权理论家们看到了财产权制度的另一面,即财产权和其他权利之间存在着冲突,并逐步认识到,私有财产观的绝对化有着不可忽视的消极影响。由此,财产权的基本人权地位充满了争议。[23]同时,20世纪的国际立法实践也体现了财产权的复杂性。从1948年的世界人权宣言,到1966年的两部人权公约以及欧洲人权公约,其制订过程都贯穿着一个不小的争议:财产权是否应作为人权载人人权约法。对此争议,当代学者指出,“财产权在受到国际保护的人权中是具有争议的,它在国际人权中的位置也并非是不言自明的”,“与饥饿、贫穷和困苦等问题相比,财产权常常被认为不那么重要”,“只有在每个人都享有保持体面和维持尊严所必须的最低物质福利时,保护现有财产权才有可能是合理的”。[24]《世界人权宣言》虽然承认了财产权,而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的1966年两个人权公约却没有包括财产权。在自由主义思想的发源地欧洲,《欧洲人权公约》经过一番争议之后,也没有把财产权写人其初始文本(后来仅仅以“第一议定书”的方式承认了它)。这些都一再表明人们在财产哲学观念上的困惑:财产权是否像古典自由主义所表明的那样,是一种具有绝对重要性的自然权利?不承认私人财产权的社会必将削弱自由、造成专制,这固然是一种非法治社会的整体社会图景;而另一种极端情形同样值得警惕,即绝对的财产自由肯定会冲击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影响那些最低受益者的幸福状态,这应该就是私人财产权没能纳入上述国际人权公约的主要原因。

至此,笔者认为,从人类生活需要的角度,财产权可以被区分为:满足个人与家庭生活所必要的与非必要的两部分,进而在人权价值论的语境下,这两部分财产权便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前者的满足属于人类基本权利,后者的满足则不属于基本权利。这就是笔者所提出的人权语境下的财产权“二元论”结构。

当然,财产必要与否的区分只是一种相对抽象而笼统的基本原则,我们很难绝对地把各种具体财产截然分为两大类。对于具体的财产权,必须采取逐案(case by case)处理的原则,在全面考虑多种因素的前提下判定其生活必要性与基本人权属性。这些需要考虑的因素至少包括:第一,上述财产权二元论原则的适用必须全面考虑并尊重宪法与法律上的其他原则,如公平原则等;第二,必须以动态变化中的人类生活需要水准为参照,也就是说,“生活所必须”是一个变化的时间概念;第三,只有在权利冲突与利益衡量的过程中,才能具体判定某财产权的相对必要性与人权属性,如某种财产权是否可以被征收,引发冲突的权利对于各当事人的具体必要性。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无论是穷人的饭碗、还是富翁的汽车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同等保护,不得任意剥夺,这是基本的法治原则。但是,福利国家必须保障穷人有饭碗,却不必保障人人有汽车。而且,汽车等高档消费品总要比饭碗受到更多的法律规制,富人总要比穷人多上税。进而,当穷人的饭碗与富翁的汽车之间产生利益冲突时,法律应该给予前者以优先保障,因为它是生活所必需的最低数量的财产,具有保障基本人权的价值。这是笔者倡导“二元论”财产观的法律意义。

很多部门法从不同的角度间接表明了这种“二元论”的财产观。比如,当行政或刑事处罚以及赔偿等涉及对个人财产的处分时,个人及其家庭的生活保障之所需往往得到法律的优先考虑。按照我国《刑法》第59条之规定,当对犯罪分子判处没收财产时,“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即使是罪犯,也需要必要的财产以维持其正常人的生活,以任何理由剥夺这部分财产,都是不“人道”的。我国《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在所有需要清偿的债务中,“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居于优先清偿的地位。而普通债权,无论其是否设有担保,均在此之后。这种做法甚至违反了物权优先的原则,虽然受到批评,但它确实体现了优先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基本生活的基本人权法理。

再回到知识产权。笔者以为,即使我们姑且把知识产权视为财产权,在上述财产“二元论”的框架下,它也不可能被归入第一部分即生活必需的财产权。第一,知识产权不属于供自然人生活所需要的消耗性自然物质,不是生活必需品,不具有直接满足人生需要的价值。第二,从知识产权的赋予,或者说从分配原则来看,知识产权法理一直遵循的是按贡献分配的原则,从而表明,知识产权属于生活中的非基本权利。从洛克的财产理论来看,知识(知识产权)并非上帝通过自然提供给人类享用的;知识(知识产权)与人类生命和自由之保障无关。虽然那个时代已经开始产生“文学财产”等观念和制度,但在洛克的理论中,知识产权至少不能归人生活享用所必须的财产。洛克曾为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确立做出了贡献,但他却没有在其财产理论中讨论过知识产权。由于基本人权涉及一个自然人生存所必要的基本条件,就应该采取按需分配与完全平等分配的原则,以使每个人都可以平等地获得自由生存的条件,否则,社会就无法体现基本的正义原则。相反,非基本人权的利益对象不属于自然人生存的基本需要,而是人类所能享受的比较高级的需要,就不能按需分配,也不能平等分配,“每个人因其贡献不平等而应享有相应不平等的非基本权利”。[25]而知识产权就不是任何人都需要的必需品,不能按需分配。只有创作者、发明人—即做出特定贡献的人才享有知识产权。这样,知识产权只属于生活活动的特殊结果,而非生活的一般条件。另一方面,非基本权利“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比较高级的权利,是满足人的政治、经济、思想等方面的比较高级需要的权利”,[26]因此可以说,对于知识产权主体而言,知识产权既是其进一步发展的条件,也是其在普通生活之外享受人生的奢华品。无论如何,知识产权在实质上不属于“穷人的饭碗”,而更类似于“富翁的汽车”。

四、结论:作为利益分配工具的知识产权

上文分析表明,多元的财产权并不能一刀切地全部归入基本人权。知识产品以及知识产权既不具有财物性,也非人类生活之必需,只是因为其具有分配市场利益的工具价值,才被法律仿照财产权规则,将其拟制为财产化的民事权利,故知识产权不能被视为基本人权。

其实,关于知识产权是不是基本人权的讨论与争议并非什么新鲜话题。这里以版权法领域的历史发展为例。版权制度原本脱胎于18世纪以前流行于欧洲的特权制度,即书商特权( privilege或preroga-tive)。即使在安妮女王法诞生之后,现代版权并没有改变法律基于政策而进行“授权(grant)”的本质。特权、授权的本质在于,作为法律政策的产物,出于特定利益的考量,既可因特定政策而授予,也可因政策的改变而改变,直至取消。英国安妮女王法实施之后的初期,英国法律界存在着有关版权性质的争议:一种观点认为,版权是自然权利、普通法权利.具有永久性: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版权是法定性权利,仅因制定法的赋予而有效,因而是有期限的。在安妮女王法案的起草过程中,名称中的“securing(确保)”一词后来改定为“vesting(赋予)”,正表明版权不是本非固有,而是立法授权的产物。[27]并且,这种争议成为后来两个重要判例的主旨:自然权利的主张在1769年判决的米勒诉泰勒案(millar v. taylor)中占了上风;仅仅五年之后,法官在唐纳逊诉贝克特案(donaldson v. beckett)中翻案,法定权利的观念最终占据支配地位。可以说,功利主义观念由此在英国版权法领域取得胜利。

版权法在美国的遭遇与英国基本相同,无论自然权观念多么受到某些人的重视,而版权法定观念一直占据主流。比较有说服力的早期证据莫过于美国国会为1909年版权法所发表的立法报告所使用的措辞:

“国会按照宪法条款通过版权立法所依赖的理由是,保障作者在有限期间内对其作品享有排他性权利,将服务于公众的福利,促进科学与实用性艺文的进步;而不是基于作者在其作品中所拥有的自然权利(natural right),因为最高法院曾裁定,他所拥有的这种权利属于纯粹法定性权利(purely statutoryrights)。”[28]

可以说,包括版权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只是一种市场利益的分配规则,即使被认作财产性权利,它也只能是知识成果之市场利益机会的财产化(propertilization)而已,而改变不了其“纯粹法定性权利(purely statutory rights)”的本性。与物权这种真正的财产权相比,知识产权最多只能是一种准财产权、拟制财产权。

二战以后,近代术语“自然权利(natural right) ” 、“天赋权利”主要被称为“人权(human rights)”。[29]如上所言,至少从18世纪后期的英国到20世纪初的美国,主流意见都不承认知识产权属于自然权利。然而,在现当代国际人权环境下,以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等人权约法为代表,20世纪后期的国际人权以及知识产权界存在着一种虽非通识却受到很多人支持的观点:即版权属于人权。《世界人权宣言》第27条第二款规定:“人人对于他所创作的科学、文学或艺术作品所产生的精神和物质利益,有权受到保护。”无须细辨,其中所谓对于“科学、文学或艺术作品所产生的精神和物质利益”的保护,正是知识产权。后来,1966年12月通过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5条第一款第三项基本沿用了人权宣言的表述。由此,强调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论著难免要以此作为知识产权属于人权的规范性依据。笔者认为,人权约法将知识产权置于人权公约,是一个历史性的错误。[30]简要而言,这是当时前苏联阵营与西方国家之间冷战的产物,是西方政治动机主导下的西方传统法理在人权约法中取得“胜利”的标志。[31]

人权这个概念固然是模糊的,但是,纵观各种论述,就其基本内涵而言,人权是指自然人之生活所必需的、普遍的、基本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它是人人生来就有的生存与生活的资格,而不是源自法律的赋予。因此,人权表现出强烈的人身性、平等性和道德性。[32]一种观点认为,人权是一个道德概念,而不是法律概念。这恰恰说明,法律必定以道德为基础;作为法律(尤其是宪法)所保障的人权,具有道德本源上的基础性和正当性。如法学者所说,“法学中的价值研究必须将人性与法的价值联系起来”,“人的需要决定法的价值”。[33]

知识产权与人权之间本质属性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第一,就享受权利的主体而言,人权由自然人享有,并具有普遍性。一方面,人权是人人天生就应享有的权利,不因任何身份性因素而有别。即使对于罪犯,其人权的享有也不应受到任意限制;另一方面,机构、组织不享有人权,即使是社区人权,也是立足于社区中的所有个人而言。不同的是,知识产权只是一种外在于人身的身份性特权,不是自然人生来应该并现实地享有的;按照现行法律,法人等组织都可以享有知识产权。而且,知识产权正逐渐变成企业资产,成为反映一个公司市场竞争力的股份。

第二,人权对于人的重要性在于,它直接显现为具有人性价值的道德权利,具有至高无上性;知识产权的精神因素虽然也体现了道德上的意义,但其大部分内容属于财产性、商业性利益。而商业利益的地位在于,它应该服从道德权利。联合国高级人权专员的报告指出,[34]知识产权是受到限制的商业性权利,它们在本质上趋向于经济回报;在知识产权法上,促进人权的目标最多是一种次要考虑。因此,知识产权的商业动机意味着,医学领域的研究常常、甚至首先被指向“有利可图的”疾病,作品与产品的生产与投资在很多时候指向受众的消费趣味。这与人权的道德性目标并非一致,甚至常常背离。

第三,人权是目的性的权利,而知识产权则属于工具性权利。工具性权利的行使与保护要服从于作为其目的的权利之保障,并最终服务于基本人权;人权的目的性对于人类的生存具有终极意义,在它之上,再无其他需要优先保障的权利或利益。就知识产权而言,它仅仅位居一条通往人权的层级性链条的另一端:版权属于准财产权、虚拟财产权,是获得财产权的机会、资格和手段;知识产权人要获得真实的财产(权),还需要经过复杂的市场交易过程,而且结果难料,其财产利益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而言,知识产权还只是财产(权)的工具。而财产权也不是人类的目的性权利,对于人权而言,财产(权)是实现其他自然性权利的工具,比如,财产(权)可以促进健康、受教育、科技进步等权利的充分实现。由此可见,面对人权,知识产权甚至仅仅是“工具的工具”。我们可以这样描述一个层级递进的权利链:“知识产权财产权基本人权”,其间的关系是:“工具中间性目的(工具)终极目的”。

第四,人权与人身相连,因出生而自然拥有,不可转让,不可剥夺,没有期限;而知识产权因事件而被赋予(granted),有时间性、地域性,可以转让、剥夺。

最后,应该指出的是,笔者主要从财产权的角度论证知识产权的非人权性。通说认为,知识产权、尤其是版权由财产权与人格权共同构成,而人格权属于自然人的基本权,所以知识产权也应该属于基本人权。就名称而言,知识的“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包含人格权,显然是一种矛盾说法,于法理不合;而如何看待所谓知识“产权”中的人格权的性质,其是否属于人权,尚需另当别论。

注释:

[1]参见chapman, audrey r,approach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as a human right: obligations related to article 15 (1) (c)),载unesco《版权公报(中文版)》2001年第3期;吴汉东:《知识产权的私权与人权属性—以<知识产权协议>与(世界人权公约>为对象》,载《法学研究》2003年第3期;宋慧献、周艳敏:《冲突与平衡:知识产权的人权视野》,载《知识产权》2004年第2期;张乃根:《论trips协议框架下知识产权与人权的关系》,载《法学家》2004年第4期;郑万青:《全球化条件下的知识产权与人权》,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版。

[2]学术上常常涉及权利与其客体是否截然分开、权利的特征是否等同于客体的特征的问题。笔者认为,在抽象意义上,权利与客体具有不同所指,应该具有区分性。不过,由于权利与客体的一体性决定着二者特征的一致性,为了行文的方便,如无特别明示,本文将不强调此二者的区分。

[3]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上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0页。

[4]前引[3],第121页。

[5]前引[3],第123页。

[6][美]肯尼斯•万德威尔德:《十九世纪的新财产:现代财产概念的发展》,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5年第1期。

[7]吴汉东:《论财产权体系—兼论民法典中的“财产权总则”》,载《中国法学》2005年第2期。

[8]mark rose,auther and owners: the invention of copyright,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3,p. 10.

[9]关于版权制度在英国诞生的历史进程,参见宋慧献:《出版审查与英国版权制度的诞生》,载系列出版物《知识产权法研究》第6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10]参见吴汉东教授的系列著作,如《财产权客体制度论》,载《法商研究》2000年第4期;《知识产权基本理论范畴研究》,载《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11]宋慧献:《脆弱的版权产业》,载《中国版权》2003年第6期。

[12]英美法中原本就有real estate(不动产)与personal estate(动产)之区别,可说明“真正的”一词所包含的重要性。本文则把“真正的( real)”一词延及所有的物质性财产。

[13]参见尹田:《物权法理论评析与思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9页。作者指出,“物权必须以有体物为标的,而无形产权非以有体物为标的,故其非物权之一种”的观点是“毫无道理、霸气十足的逻辑推理”。其实,“霸气”者谁?一目了然。无形产权准用物权的某些规则(哪怕有很多),不等于说无形产权就变成了物权,这才是很简单的逻辑。

[14]吴汉东:《知识产权基本理论范畴研究》,载《知识产权多维度解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56页。

[15][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4页。

[16][美]理查德•派普斯:《财产论》,蒋琳琦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内容简介第3页。

[17][英]约翰•格雷:《自由主义》,曹海军、刘训练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96页。

[18]转引自前引[17],第95页。

[19][美]詹姆斯•m.布坎南:《财产是自由的保证》,载[美]罗利编:《财产权与民主的限度》,刘晓峰译,商务印书馆 2007年版,第27页。

[20]王海明:《新伦理学》,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321页。

[21]前引[15],第18、20页。

[22]虽然洛克接着指出,资产的货币化避免了浪费,似乎为资产聚集和贫富差距找到了合理性。但笔者认为,浪费避免了,而财产占有的双重必要性—即本人必要和他人必要—限制并未因此而消除。参见前引[15]。

[23]参见[挪威]a.艾德等主编:《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教程》,研究会译,四川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67页;[瑞典]格德门德尔•阿尔弗雷德松、[挪威]阿斯布佐恩•艾德编:《<世界人权宣言>:努力实现的共同标准》,研究会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64页。

[24]前引[23][瑞典]格德门德尔•阿尔弗雷德松、[挪威]阿斯布佐恩•艾德编书,第364、365、383页。

[25]前引[20],第355页。

[26]前引[20],第321页。

[27]前引[8],p. 46.

[28]see howard b. abrams, intellectual property library: the law of copyright, vol. 1,west, a thomson business, 2004,pp. 1-13.

[29]参见张千帆主编:《宪法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49页。

[30]前引[1]chapman, audrey r文;前引[1]宋慧献、周艳敏文。

[31]参见前引[1]宋慧献、周艳敏文。

基本财会知识例5

一、在知识经济时代的背景下,重新认识现行会计学科的内在缺陷

(一)知识经济时代呼唤人力资源管理会计企业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就必需具备人力资源、财务资源和物质资源等三种基本资源。其中最基本的生产要素或资源就是人力资源和财务资源。财务资源是“死”的、“被动”的,人力资源是“活”的、“主动”的,只有依靠人力资源,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能动性和智力性才能最终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因此,企业必须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人类社会即将从工业经济时代迈向知识经济时代,由此,全球范围内的竞争也将由原来的自然资源和财务资源的竞争转向人力资源的竞争。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将是21世纪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最关键的因素。会计要反映一个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不能忽视人力资源这个要素。知识经济时代呼唤人力资源管理会计。

(二)以知识经济时代为背景重新认识现行会计学科的内在缺陷与工业经济时代相适应,近代企业组织和企业制度主要是按照“资本基本主义”原则构建的。所谓“资本基本主义”原则是指社会的基本组织和经济权力是以财务资本为中心构建的。财务资本是社会经济权力的中心,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是财务资本雇佣劳动制。企业的治理结构以财务资本为中心即财务资本提供者具有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现行的会计理论与方法体系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的。

在会计学科发展的早期,与独资或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相适应,所有权观念(Proprietary Concept)主宰着财务会计。其会计方程式“资产-负债=业主权益”鲜明地体现了“资本基本主义”原则。尽管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企业组织形式的变革,公司这种企业组织形式后来者居上,使财务会计基本观念也发生相应的变革,从原来的所有权观念转变为主体观念(Entity Concept)。其会计方程式“资产=负债+业主权益”,虽然将债权人考虑在内,扩大了财务资本内涵,依然体现了“资本基本主义”原则。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将成为企业最重要的资源。对知识型企业(Knowledge-based Company)而言,最重要的资本将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财务资本,而是人力资本或智力资本(Intellectual Capital)①。对于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增强和维持企业竞争力方面,财务资本相对而言将不如人力资本重要。这时,人力资本拓展了传统的资本概念,将企业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整合在一起。人力资本概念本身就具有革命性,它揭示了“一种以员工及其知识为基础的资产”,即人力资产。进一步分析,在工业经济时代,财务资本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衡量财务资本的重要手段自然就是以货币为计量尺度的会计复式簿记系统。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许多公司,尤其是像微软公司和英特尔公司这样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股票上市后,其市场价值往往比其账面价值高许多倍。这些现象说明现行会计的复式簿记系统已不再充分反映公司价值。其原因就是人力资本没有进入会计学的研究视野。这正是以复式簿记为核心的现行会计学科的内在缺陷。

二、人力资源管理会计:一个人力资本与财务资本相结合的理论框架

如果拓宽研究视野,就会计学本身而言,我们认为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并没有什么重大的难题。然而,如果我们站在更高的层面上看,人力资源管理会计研究已经超越了会计学科本身。在知识经济时代,如果能够实现企业人力资本与财务资本在会计学科的完美结合,那么,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将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人力资源管理会计的基本框架可由人力资源成本会计和人力资源价值会计组成。人力资源成本会计拓展了会计信息的经济内涵,人力资源价值会计则将经济学的人力资本概念引入会计领域。

(一)现代企业所有权安排:人力资源管理会计研究的基础纵观国内外企业发展史,财务资本与人力资本是企业发展的两大支柱。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资本市场和经理人市场的支持。然而,在财务资本与人力资本共同推动企业发展的同时,却始终存在是资本雇佣劳动还是劳动雇佣资本的冲突和论争。客观地说,生产要素的稀缺性决定了企业内部各缔约方谁拥有所有权以及拥有的份额。在工业经济时代,财务资本比人力资本更为稀缺,财务资本与人力资本在签订契约之前就已经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企业的合约自然偏向财务资本。由此,“资本雇佣劳动”便成为人力资本与财务资本博弈的初始均衡状态。企业的所有权完全归属于财务资本所有者—股东。企业所有权分散地对称分布于不同的所有权主体。每个所有权主体所拥有的产权份额是所有者之间讨价还价的结果,谈判能力的大小与他们的资产专用性程度及在企业中的相对重要性变化和信息显示机制有关。但是,在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本与财务资本之间博弈的力量对比发生了显著变化。人力资本比财务资本更为稀缺、更为重要。人力资本也应该享有企业所有权。

然而,我们并不赞同由此得出知识经济时代“劳动雇佣资本”的结论。应该看到,在企业组织中,财务资本本身并不可能创造价值,而单独的人力资本同样也不能创造价值。只有人力资本与财务资本相结合才能创造价值。企业价值创造过程就是人力资本与财务资本有机组合的过程。因此,企业所有权既不能全部由人力资本所有者独享也不能全部由财务资本所有者独享,应由人力资本与财务资本所有者共享。我们提倡“资本与劳动”相融合。实际上,市场里的企业本身就是一个人力资本与财务资本非合作讨价还价重复博弈的合约均衡。

现代企业是一个人力资本与财务资本构成的特别合约。在这个特别合约中,各要素所有者都是平等的产权主体,都有权分享企业的所有权。企业最终所有权安排取决于人力资本与财务资本所有者的谈判能力。因此,人力资本与财务资本共同分享企业所有权的现代企业所有权安排将是人力资源管理会计研究的基础。也只有奠基于人力资本与财务资本共同分享企业所有权的现代企业所有权安排,人力资源管理会计的研究才有价值。

(二)构建人力资本与财务资本相结合的会计理论与方法体系现行会计理论与方法体系以财务资本为中心,强调“物尽其用”。为了应对知识经济时代的挑战,人力资源管理会计突破了会计学只研究“物尽其用”的局限,将研究视野拓展和延伸到如何使企业“人尽其才,事得其人,人事相宜”的领域,把“物尽其用”置于“人尽其才”的基础上,全方位地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人力资源创造价值能力的信息。对人力资本的动态价值评估是从工业经济时代向知识经济时代转变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因此,将人力资源价值会计引入人力资本不仅拓展了资本概念的内涵,还将引起会计学科的理论基础和概念结构等方面的重大革命,拓展会计理论的研究视野。从会计学科发展的角度看,人力资源管理会计研究对于重构一个适应于知识经济时代的、以人力资本为主导并与非人力资本相结合的会计理论与方法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企业剩余收益的分享。从会计学科角度看,应该将人力资源视为企业的资产。将人力资本作为一个重要的生产要素,不仅参与企业剩余收益的分享,更为重要的是要与财务资本一起参与分享企业所有权。由此建立人力资本与财务资本具有均等的机会和权力分享企业所有权的一种会计体系。人力资源管理会计正是以此为突破口,把人力资源与财务资源、人力资本与财务资本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广义会计观念特有的视角,向有关各方提供企业人力资源创造价值能力的信息,同时,也为企业人力资本作为生产要素分享企业所有权奠定基础。具体来看,人力资源成本会计可拓展会计信息的经济内涵,而人力资源价值会计可在按劳分配的基础上,区分劳动的层次性或复杂性,通过确认人力资本权益将人力资本显现出来。人力资源价值会计对于诸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管理咨询公司和软件开发公司等典型的知识型企业来说,更具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些知识型企业最主要的资产就是人力资产,最主要的投资就是人力资本投资。人力资源管理会计不仅可以为这些企业按人力资本要素分享企业所有权提供相关信息,而且可以为设计这些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制度)提供基本的思路。同时,人力资源管理会计还有助于企业尤其是知识型企业,建立完善而有效的激励机制。

(三)转变传统的“资本”观念,重新认识企业资本的保障功能

基本财会知识例6

知识经济就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是一种全新的基于科技和人类知识精华的经济形态。所以,知识本身是认识、开发、利用资源的资源,是最重要、最基础的资源。知识经济的核心是把知识作为经济增长的基础,将高新技术作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和最重要的资源依托。

知识经济并非工业经济的简单过渡和延伸,它是以网络信息技术为基础,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经济。与传统经济形态相比较,它具有如下特征:

(一)知识经济是一种可持续性经济

知识经济是以网络和信息技术为依托,以知识信息的生产、存储、使用和消费为投入的主要资源。与其他稀缺资源不同,知识和信息可以被人们共享,并且在使用中不会被消耗反而能增加。

(二)知识产品呈爆炸性增长

目前基础研究向应用转化的周期日趋缩短,信息尤其是知识对企业至关重要,它正日益广泛和深刻地影响着现代企业的管理模式。

(三)知识经济是全球一体化的经济,地域对其影响逐渐减小

资源、产品、服务乃至市场日趋全球化,知识经济时代的生产方式主要是通过计算机网络,采取小批量、多品种、高效率的分散式生产。

二、知识经济对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挑战

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它的技术含量和管理知识含量很高。高校既是培养科技人才的基地,又是高新技术创新的发源地。而高校财务管理工作已经渗透到高校的各项管理工作中,面对知识经济的社会,高校财务管理正面临新的挑战。

(一)对高校财务管理方法的挑战

知识经济拓展了经济活动的空间,改变了经济活动的方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网络化。目前全球互联网的用户有近千万,预计15年内将有10亿人采用全球互联网,容量巨大、运行迅速、知识共享的信息技术网络构成了知识经济的基础,企业之间的激烈竞争将在网上进行。二是虚拟化。知识经济时代,许多传统的商业运作方式将逐渐消失,代之以电子支付、电子采购和电子定单,商业活动将在全球互联网上进行,使企业间的购销活动更便捷、费用更低廉,这些变化势必要求建立在经济活动基础之上的高校财务管理方法有所创新。

(二)对高校财务管理内容的挑战

知识经济改变了高校财务管理的内容,具体地说,改变了财务管理的重点,由原来的以有形资产管理为重点转移到以无形资产管理为重点。在传统的农业经济社会,经济增长主要依赖于土地;在工业经济社会,经济增长主要依赖厂房、设备、资金等有形资产;在知识经济社会,专利权、专用技术、商标、商誉、信息等以知识为基础的无形资产对经济增长起着决定性作用。与此相联系,高校资产结构中无形资产的比重迅速上升,甚至成为高校的主要资产。因此,为适应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变的需要,高校财务管理要逐步转变到以无形资产管理为重点上。

(三)对高校财务分析工作的挑战

知识资本在高校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决定了学校的发展前景,所以在高校的财务分析报告中要增加对知识资产内容的分析,衡量知识资本价值的指标将成为重要的分析指标。现行会计要素中的资产要素,是按历史成本原则确认和计量的资产,无法全面计量包括知识资本在内的全部价值。因此,知识资产这一宝贵的资产迄今为止仍未全部纳入资产要素的核算范围。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传统的财务分析体系所起的作用将越来越弱,很有必要改进现有的财务分析体系,增加一些衡量知识资本价值的指标。

(四)对高校财务人员素质的要求提高

知识经济是以人为本的经济,它对高校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对高校的财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财务管理高水平、会计核算高质量。随着知识资本纳入财务管理的范围,知识资本的构成、筹措、计量、分配、运营及效率评价等问题将是高校财务管理必须解决的问题。如何构筑一套完整的涵盖高校全部财务范围的财务管理体系,以适应知识资本化后的高校财务,关键是要有一批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才。

三、知识经济背景下高校财务管理变革的具体措施

知识经济时代要求高校财务管理的观念必须更新,会计模式必须改革,会计核算手段必须适应时代要求,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必须不断提高。只有这样,才能提高高校财务管理的水平,适应时代的要求。

(一)在高校财务管理中牢牢树立人才价值观

一是要认识知识资本,即了解知识资本的来源、特征、构成要素和表现形式;二是要承认知识资本,即认可知识资本是高校总资本的一部分,认可知识资本与高校市场价值和高校发展的密切关系以及知识资本应分享的高校财富;三是要重视和利用知识资本,高校既要为知识创造及其商品化提供相应的经营资产以发展知识资本,又要充分利用知识资本为高校提供持续的利润增长。对于一个高校来说,知识资源的拥有量是竞争成败的关键因素,高校应把知识看作高校发展壮大的源泉,树立知识效益观念。同时,高校只有拥有了人才,才能创造、拥有并运用知识。因此,高校要牢固地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财务管理要把人作为核心,加大对人才的投入,加强对人才价值的计量与信息反馈。

(二)在高校中普及网络财务

网络财务是现代化的财务核算管理手段。为了适应知识经济信息时代的需要,为了适应激烈竞争的经济环境的要求,为了管理信息化的要求,高校财务管理就必须建立自己的财务技术结构网络,实现电算化网络管理。一是利用网络技术把财务人员从繁重的手工报账、记账、算账中解脱出来,使会计基础工作高效化;二是利用网络技术建立计算机财务指标分析系统,使核算管理做到事前计划预测、事中监督控制、事后分析;三是高层管理人员利用网络技术工具,能够在方便、准确、快捷的在线管理条件下,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上级对下级的财务监控,及时部署和调整经营活动及财务运作;四是利用网络技术实现财务管理信息与经济活动一体化,实现财务系统与人事、教学科研及外部单位相关系统的信息集成和数据共享,整合优化各种资源,为教学科研和管理决策提供最优服务;五是通过网络技术的核算与分析,宣传自己的智力资源和无形资产及科研成果,吸引社会各界投资,实现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实现高校经济效益的最佳化。

(三)加强财务风险管理,适应知识经济的要求

由于知识经济建立在信息技术的基础上,经济活动的网络化、虚拟化以及知识积累和革新的速度加快,将使财务管理的风险趋于复杂化,由传统的投资风险转向投资风险和网络技术风险并存。科学地规避风险,要求强化财务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及时调整财务人员适应新环境的知识结构,使他们能够具有及时捕捉风险、防范风险的能力。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加强调查研究,运用科学方法对投资项目进行预测,提高投资决策效果。另外,由于在高新技术产业与无形资产上的投资风险远远大于固定资产投资风险,对那些技术进步快,对国民经济具有重大促进意义的无形资产,采取类似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进行摊销,从而降低风险程度。

(四)加强培训,提高高校财务人员的素质和创新能力

基本财会知识例7

一、引言

专升本是指应届专科毕业生,进人普通高等院校进行两年的全日制脱产学习,达到本科毕业水平并授予学士学位的一种普通高等教育方式。专升本的学生入学后,与原有的全日制本科生相比,主要的差距在于基础课程方面,尽管专升本的学生都是专科学校的优秀学生,但其基础知识有待拓展、深化。而财务管理本科教育强调的是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应用型培养方式。从专业知识的广度来看,财务管理本科与专科的课程设置就有很大的不同,财务管理本科专业除了本身的专业课如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金融等课程以外,还开设了统计学、资产评估、企业管理、计算机等相关课程,而专科院校虽然财务管理类的课程存在,但是缺乏系统性,范围较窄。从专业知识的厚度来看,专科院校和本科院校财务管理专业教学选用的教材就有较大的差异。本文通过对专升本财务管理专业的特点分析,针对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复合型、应用型经营管理人才的目标,寻求专升本财务管理专业建设的策略。为地方院校专升本财务管理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提供参考略尽绵薄之力。

二、专升本财务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

(一)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高校的生存与发展取决于人才的培养质量,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是高校办学中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对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学内容的安排以及教学过程的实施具有决定性作用。对财务管理专业的市场供给和市场需求进行分层定位与细分。研究企业财务管理岗位设置情况,掌握不同岗位对素质和能力的需求。虽然经过不断建设,但专升本财务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体系还不完善,人才培养的目标与社会要求还有差距,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与人才培养目标还不协调,教育模式还不能满足培养创新人才的要求等。专业教育就必须以动态的观点,与社会发展同步,不断修订和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按照专业发展规律和上海市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广泛吸收现代教育与人才培养理念,以优化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促进教学资源优化配置为目标,进行了人才培养方案的优化。详细分析国内知名高校财务管理专业的现状,了解新形势下社会对“理财”方面的知识结构、能力与素质要求的变化,明确地区经济的发展对本专业人才的需要。对专业进行改革,在实践中探索发展,形成具有前瞻性、可行性和动态更新性的改革与建设方案。认真分析我校财务管理专业与其他院校的异同,充分考虑当前上海地区外向型企业人才供需的现状以及本专业面向上海地区外向型企业的特点,围绕培养目标在教学计划中设置若干个课程群。课程群设置的原则是以够用为度、开设时间前后有序、内容衔接有机整合、明确目标、理论与实践合理匹配、学生的素质逐次提高。

(二)人才培养的具体目标 培养目标由知识结构与能力结构的内涵所组成。培养目标应符合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生的知识与能力结构要求。专升本本科的培养目标为: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理财、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工商、金融企业、事业及政府部门从事财务、金融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具有文献检索科研能力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复合型、应用型经营管理人才。本专学生主要学习财务、金融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财务、金融管理方法和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财务、金融问题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财务与金融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掌握财务、金融管理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沟通、信息获取以及分析和解决财务、金融管理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熟悉我国有关财务、金融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专升本财务管理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知识与能力的衔接错位 财务管理本科专业除了本身的专业课如初级财务管理、中级财务管理、高级财务管理、会计学、金融学等课程以外,还开设了统计学、资产评估、企业管理、计算机等相关课程。专科院校虽然财务管理专业的主要专业课不缺,但相关专业课的范围较窄。就专业知识的厚度来看,专科院校和本科院校专业教学单就选用的教材就有较大的差异,财务管理专科的要求较本科低。我们深入上海的企事业单位,研究现实需要及未来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如作为财务管理人员应该具有比较丰富的金融知识,对外向型经济组织还要求掌握国际资本市场运作的知识与能力。我们教学的内容更多是理论知识,实践能力的培养比较欠缺。要增加实践教学环节,整合实践教学内容。培养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增强其社会实践经验与能力,可以将教师安排到企业中去,及时掌握最新的理财业务,可以分期分批,联系不同业务类型的企业,接触有代表性的经济事项,通过实践操作,掌握事项的处理程序、方法,搜集实物资料,编制教学案例,总结规律,找到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二)课程体系设置简单化 普通本科生的培养是以社会的整体需求为目标,强调基础、着眼未来;而专升本教育则希望培养目标与社会现实需求相一致,强调实用、着眼当前,这就意味着培养对象看似学历层次相当,但其培养目标及规格标准有所差别。目前专升本教育基本照搬普通高等教育的教学模式,大都向普通高等教育看齐,未办出专升本高等教育的特色。根据培养目标,本科生应具有宽厚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知识。尽管专升本的学生在过去专科阶段的学习中也学过类似的基础理论及专业理论课程,但由于要求的广度和深度与本科不一样,基础较为薄弱,基础知识淡化学生的知识结构与能力结构的形成主要是由大学课程设置与内容所决定。课程设置主要涉及能力结构与知识结构两个部分。能力结构由创新能力、学习能力、专业能力、社会协调能力等几个部分组成。知识结构由专业知识、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社会交际礼仪程序等知识构成。课程设置由管理学类、经济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各种知识讲座、课程实验、毕业实习与论文等内容创新与实践知识课程所构成。能力是基础、课程是过程、知识是结果,结果指导实践,能力得到提升,整个过程循环往复。学生培养过程的逻辑起点应该是能力,而不是知识的简单传递,如何将知识转变为能力就需要通过实践程序,而实践这个程序在学校能否得到实现,是高等教育的一个瓶颈。应用型本科教育的目标正是将知识转变为能力,专升本的学生具备良好的实践能力,但缺乏系统、深入的理论知识,我们的课程设置必须将落脚点放在这个节点上。

(三)实践与创新能力脱节 动手能力在专科教育的基础上加以深化,比如课程设置、实验资料、实验过程等论述。创新能力应该立足于大学本科教学的开放性、前瞻性。通过方法论、哲学、逻辑学等方面知识的掌握来实现。实践教学是本科教育的难点,现实情况是企

业很难接受学生实习,尤其是经济管理类的大学生,解决问题的手段主要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建立学校内部实验室,实验资料由教师根据授课内容结合学生培养目标编写,将实践能力的培养落实在实验内容中。此种方式必然存在难以逾越的问题,那就是教师编制的实验资料和现实财务管理所面对的情况有很大的距离,这个距离主要是因为教师没有时间和精力到实践中去搜集、整理、分析、设计实验资料。二是购买实验资料,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实验教学。效果不甚理想。三是可以到实践单位完成实践教学,但还是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实践单位的经济事项有些是很简单的、常规的,发生的频率、数量、种类、环境都是不均衡的。当实习单位忙于经济事项时候都不愿意接受学生实习,即使接受了学生实习,单位的指导人员也没有时间解决学生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或者学生根本就没有接触到单位的经济事项处理过程,实践能力的培养就不能得到落实。四是由学校与企业联合建立实验基地。这种方式的效果比较理想,但是需要企业与学校投入相应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可以通过定时间、定指导教师、定实践岗位等方式,提高实践教学的效果。

四、专升本财务管理专业的建设策略

(一)无缝衔接、学分互认 知识结构与能力结构实现专科与本科无缝衔接,通过灵活选课,实现学分互认等方式,将专科教育与本科教育的知识结构有效结合,做到不重复、不遗漏,实现财务管理专业的本科培养目标。培养目标的制订要体现适应多样性、层次性、结构性、发展性的要求,教学计划的安排即课程设置要符合能力与知识结构的培养需要;教学内容整合不仅仅是内容的增减、更重要的是新知识、新观点的充实与传授;授课手段与方法的改进主要在于深化多媒体教学手段,采用声、光、电、语言、图形、甚至于模拟场景完成理论与实践教学;考核方式的多样性,主要是体现课程的特征与知识传授和掌握的相适应,可以采用笔试、答辩、实际操作、课程论文、报告等形式完成考核;实践与创新教育主要通过具有培养创新能力的课程、讲座、比赛、调研、科研训练、社会调查等形式完成,上述计划的落实都将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与巩固。

专升本后,学生的学习理念还有专科教育形成的观念,对本科阶段的理论教育存在厌烦或不能很好理解的现象。对待课程中的理论性知识普遍存在不能深入理解与掌握的难题。解决这个问题,一是合理设计课程体系。课程体系要包括财务管理专业学生毕业时应该具备的知识与能力结构框架的理论内涵与实践操作技能。可以参照本科教学计划的内容,设置专升本的教学计划课程。在课程体系中可以通过能力结构框架的内涵设置相应的课程,通过教学大纲规范其教学内容,针对不同课程可以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与手段。课程的门类可以丰富一些,尽量考虑专升本学生的基础知识与能力结构的现状,由此产生的重复设课,内容重叠等问题,可以通过灵活选课,学分互认的方式来解决。二是学分互认。专科阶段的学分通过认证可以作为本科阶段的相同课程的学分。认证的标准由学校根据课程的内容、考核的知识点、学生的学习成绩等因素制定。如课程的名称相同、教学大纲的内容及知识点相同或基本相同、考核方式相同,成绩在一定标准之上、教材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等,都可以作为互认学分的标准。这样一方面解决了学生基础参差不齐、又可以解决学生重复学习的问题。但是学分互认还要解决的问题是学生如果互认的学分过多,是否会给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带来负面影响。为了解决该问题可以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以互认的学分不超过应数额,或者规定学生必须选学其他课程完成相应的学分(比如选修互认学分的1/2)。这就是在前面论述教学计划时,为什么要设置比较丰富的课程体系的原因了。

(二)课程设置优化 专升本财务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应按本科财务管理专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充分考虑学生来源、基础课程的掌握程度、专业知识的深度和广度,本着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高能力的培养方式,对其重新设计,不能照搬普通本科课程体系,更不能简单地在本科课程体系上加减,而应针对专升本学生的特点,强化基础理论、深化专业教育、加强实践教育,使每―个财务管理专业专升本学生都能在高等院校得到进一步深造。(1)强化基础理论。基础理论包括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如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这些课程有些在专科已经学过,但深度和广度与本科培养目标要求相差甚远。另外,增加金融学、企业经营管理、经济法等专业基础课的选修。增加学生对专业的拓展能力,注重理论的提升。(2)深化专业特色教育。对于专科阶段非财务管理专业的专升本学生要做到因人制宜、因材施教,可以实行非专业补课制。凡不是本专业的学生进^本专业后必勿以第一学期开始,补修专科期间两门至五门的专业核心课,补课不全不准毕业。要督促学生尽快掌握专科基础知识,边补课边学习新内容,这便起到很好的衔接作用。(3)加强实践教育。财务管理实践课程内容的设计一定要体现财务管理学科的知识结构,要在确保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进行,使理财实践教学真正起到课堂理论教学的延续、补充和深化作用。实践课程体系应包括财务管理案例分析、ERP沙盘模拟对抗、毕业论文等实践课程。

(三)整合内容、模块教学 课程内容合理划分为不同模块,模块的知识点要明确,授课方式方法要符合内容的要求、模块具有内在知识与能力的逻辑统一,知识传授模块与能力培养模块实现有机统一。要求对知识模块的构成做科学的研究,做到数量合理,做到内容与功能同一或相似,如财务管理知识传授与能力结构掌握模块的构成主要包括以下课程及内容:初级财务管理、中级财务管理、高级财务管理、财务分析、跨国公司财务等,该课程群的能力培养目标主要围绕学生理财能力的塑造,但该课程群知识的传授是有其先决条件的,只有在线修课程结束后才能讲授和掌握,关于课程群的设置存在先后问题,教学计划的整体课程设置依然存在这个问题。所以要求在整合教学内容时,主要解决课程内容的重复与顺序倒置,在整合过程中需要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找到该课程对培养目标实现的作用,即课程的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的功效。在模块教学过程中,必须对模块的整体功能全面掌握,在知识点与面的传授中,既要做好理论的深化与拓展,又要做好实践动手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完备与提高。深化与拓展、完备与提高都要求授课主体与客体在知识的讲授、能力的培养中发挥主动性与能动性,做到知识内容的前瞻性与实践性有机结合,做到创新能力培养的有效落实。

(四)地方特色、凸现能力 上海是金融中心、贸易中心、区域发展的龙头,具有外向型经济的特征。基于这种人才需求的状况,我校又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高等教育院校,确定培养目标是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出发点,研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及未来,掌握经济社会发展的脉搏,及时修订培养目标,制定正确教学计划,科学规划教学内容,凸显实践能力培养,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财务信息处理能力是当今财务人员能力结构中不可或缺的,是应用型本科教育目标体系中的一个部分。财政部2006年《企业财务通则》首次引入信息管理概念。指出企业可以结合经营特点,优化业务流程,建立财务和业务一体化的信息处理系统,逐步实现财务、业务

相关信息一次性处理和实时共享。并指出企业应当逐步创造条件,实行统筹企业资源计划,全面整合和规范财务、业务流程,对企业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进行一体化管理和集成运作。这一系列有关企业系统和会计系统同步运作的设想,突出了企业财务与业务的一体化,进而强调了企业业务流程与会计业务流程的统一。从技术集成的层面上看,我国财务系统已初步完成信息集成,即实现接口层次的应用和系统间数据的转换与传输,较为成功地实现了数据复制、数据联盟以及接口集成。在此基础上,多数企业进入了过程的集成阶段,即通过企业应用集成技术完成后台理财过程的信息化、自动化。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课程内容应突出金融知识。现代财务管理的发展是以金融学为理论基础的,随着上海经济融入世界一体化经济体系,未来的理财工作将与金融市场密不可分,无论筹资、投资、资本运作都离不开金融市场,所以我们应该在课程设置时,考虑在专业课中设置更多金融学知识与能力的课程。

基本财会知识例8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随着高校改革进一步深入,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将有近一半以上的高等本科院校将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应用型本科院校更加注重学生就业能力和适应市场能力,以自觉服务于地方经济,不断满足社会需求,着力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为办学指导思想。

1以就业为导向的企事业单位对财务管理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分析

1.1企事业单位对应用型本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的素质要求

财务管理岗位在企业经济管理中占据重要地位,其对人员综合素质要求较高,责任意识、专业素质、爱岗精神、职业操守是企事业单位看重的,另外,一定的文化素养、良好的心理素质也是必不可少的。同时,现代企业还要求员工更具团队协作能力、沟通及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因此,在人才培养规格中要结合企事业单位对现代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注重综合学生素质培养。

1.2企事业对财务管理专业人员能力的要求

学生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适应现代化管理的数学知识,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和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能系统掌握财务、会计、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受到财务、会计和金融管理方法和技巧的系统训练,能够组织各种经济实体的资金筹集、资金运作和资金分配工作,具有分析和解决财务、会计和金融问题的基本能力。

1.3企事业对财务管理人才知识的要求

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财务与金融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财务、金融管理的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熟悉我国有关财务、金融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获取信息和分析处理信息的能力;掌握较丰富的英语知识,能阅读本专业英文书刊,借助工具书能翻译本专业的书籍和资料;熟悉常用的财务及管理软件;了解本专业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初步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继续学习能力。

1.4企事业对各类资格证书的认可度

职业资格证书是学生综合能力素质的体现,也是其能力水平的检验,证书可以增加其市场竞争力,在校期间学生可结合课程学习进度和专业岗位能力素质要求,结合人才培养方案分学期有针对性地进行证书的考取,其中一些证书含金量较高,如注册会计师、理财规划师证书等,需要花费一定时间准备才能考取。另外,有些证书是学生必考证书,是学生毕业的基本条件,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要通过正常学习,按时考取。还有一些证书对未来工作有较大帮助,可利用在校时间合理安排考取,如驾照等。总之,利用学校丰富的业余时间有计划地获取证书以增加就业实力。

2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岗位工作分析

2.1会计岗位与财务管理的关联

会计岗位更注重于微观业务的核算和监督,财务管理岗位从业务上与会计岗位有一定的重合,但大部分企事业单位认同会计和财务管理在企业经济管理中起到不同作用。财务管理岗位除使用会计岗位相关数据进行外,更加关注于宏观业务,强调从资金角度进行管理,体现资金良性循环条件下的资金增值,涉及企业经济管理方方面面,把对资金的筹措、运用、管理和收支事项的管理,和企业年度决算、盈余的分配、亏损的弥补乃至企业的债务清偿和剩余财产的分配。正是基于以上原因,30%左右企事业单位将会计和财务管理单独设立,也有50%左右企事业单位鉴于两者的紧密关系,将会计和财务管理岗位混合设立,还20%左右的企事业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2.2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重点

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是考虑市场经济的客观环境和公司制度的主要特征,以公司财务管理目标作为理论研究的起点,以财务决策为核心方法,围绕公司财务活动的基本内容,运用货币时间价值、现金流量和风险报酬等基本理财观念,全面阐述财务计划、财务决策与财务控制、财务分析及财务评价等方法的应用,并着重对筹资决策、投资决策和营运管理等三大内容进行分析与研究。

2.3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目标的影响因素

在我国加入WTO及经济全球化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背景下,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风险管理意识增强,不仅要考虑当年收益,更加注重面临的风险。综合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目标,企事业将远期战略利益、现实利益、风险管理放在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目标影响的主要因素加以考虑,企事业单位不在仅仅考虑现实利益最大化,而且更加从系统角度对企业远期战略利益和风险规避同时考虑,以保证在较低风险情况下的企业目标实现可能。

2.4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信息化程度

财务管理信息化程度的高度反映企事业单位现代化管理水平的高低,信息化程度在一定形式上体现为企事业单位硬、软件的使用程度上,硬、软件可以通过购置获取,但软件使用的程序较好反映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信息化的水平。目前,市场占有份额较大的商品化软件有用友ERP财务软件、金蝶财务软件等,部分企业与研发机构合作开发使用财务软件,一些中小型企业使用其它财务软件企业开发的软件,如速达、管家婆软件等。

3以就业为导向的应用型本科财务管理专业建设

3.1以就业为导向应用型本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原则

以就业为导向的应用型本科财务管理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原则就是要与地方经济紧密结合,依据企事业单位对财务管理人员的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充分考虑财务管理在企事业单位经济管理中的职业状况,培养面向一线工作岗位、面向基层、具有一定扎实理论基础、较强动手实践能力,具备良好综合素质的应用型人才。

3.2以就业为导的向应用型本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重新定位

3.2.1以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重新定位

随着我国高校的扩招,大学早已实现英才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变,应用型本科教育已被教育部列为未来高校人才培养的重点方向,只有少部分高校将以研究型为主。传统本科财务管理人才培养的目标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而新形式下应用型本科高校培养的应用型本科财务管理人才的目标是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定位的变化,决定了在人才培养规格的变化,由强调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向培养具备一定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转变。

3.2.2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岗位重新定位

依据教育部本科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岗位定位是学生能在企事业、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从事财务、科研、教学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随着近30年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企业在各领域的发展都有较大的提升,参与世界竞争的能力大大提高,企业对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全面。由于千校一面的办学模式,学生同质化现象普遍,学生实践能力不足比较常见,也是影响学生顺利就业的因素之一。因此,结合应用型本科财务管理人才培养岗位重新定位为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管理、经济、金融和法律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和能力,能在工商企业、金融证券业、政府部门从事财务、会计和金融管理实际工作以及教学科研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3.2.3以就业为导向的知识结构重新定位

为适应地方经济发展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要求,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知识结构需重新定,其目标让学生具备工作过程中所需的财务管理活动专业知识。传统的财务管理课程知识体系构建中,以课程作为知识获取的载体,结果就容易形成学和做的分离,出现“两张皮”现象,教师只负责教学,学生负责学习知识,但如何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却在学校教学中无法实现。改变传统知识结构课程体系设置,而是以企业财务工作过程为主线设置课程,把知识分解到各工作流程中,融教、学、做为一体,是培养应用型本科学生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

3.2.4以就业为导向的素质能力的重新定位

财务管理专业学生就业主要表现在企业财务核算、企业理财和银行理财中心三个方向。因此,人才素质的重新定位为两个方面素质能力的培养:一是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沟通及表达能力,以适应未来企业理财和银行理财中心工作能力要求;二是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财务管理理论和专业操作技能,以适应未来企业财务核算的要求。通过两个方面素质能力结合的培养,才能满足学生适应未来日益复杂工作岗位的素质能力要求。

3.3以就业为导向的应用型本科财务管理专业课程体系

3.3.1以就业为导向课程设置的指导思想

人才的培养落角在专业课程的开设上,课程体系的构建要通过体系专业职业要求,以就业为导向的应用型本科财务管理专业课程体系构建的思路是:紧密结合区域地方经济发展的现状,遵循学生全面、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按照财务管理岗位及岗位群工作的要求,基于工作过程序化课程设计,以职业资格证书为载体,突出职业性、技能性等实践能力培养,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3.3.2以就业为导向的课程体系的构建

课程体系的构建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是通识课程体系、专业课程体系和拓展课程体系组成。通识课程体系的开设,主要是为学生掌握后续专业课程体系知识打下良好的基础,主要开设的课程包括:管理学、会计学原理、财务会计、统计学、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马克思理论和思想、体育、应用文写作、大学英语、经济数学、市场营销、创业创新能力等。专业课程体系主要是由专业核心课程(必修课程)组成,是形成学生岗位知识、能力、素质的主要骨干课程,包括财成本会计、税法、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中级财务管理、财务信息系统、资产评估、审计学、财务分析、会计电算化、高级财务管理等。拓展课程体系课程主要包括:公共关系、商务沟通、组织行为学、商务礼仪等,以培养学生沟通和协调能力。

3.3.3以就业为导向的教学方法创新

传统教学注重对课程知识的讲授,教学方法多以课堂教学为主,实践多以课后作业为居多。学生学习感觉枯燥,实际解决问题能力得不到提高。以就业为导向的教学方法要求教师以企业工作流程和业务程序为主线,将工作领域与学习领域有机结合,在教学方法上要通过项目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等方法使用使学生能较快将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融会贯通。在授课过程中,可借助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如多媒体、录像等设备,也可用微课程等手段,丰富教学内容和形式,让学生对工作过程有直观的认识。

参考文献

[1] 甄国红,王娟,张天蔚.应用型本科财务管理专业“四证一体”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大学教学,2012(1).

基本财会知识例9

按照信息系统论的观点,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分别是会计信息系统中的两个子系统,其中,财务会计亦称“对外报告会计”,它以主体已发生或已完成的交易与事项中的财务数据作为输人,按照公认会计原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的规范要求,运用若干普遍接受的会计惯例,通过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程序进行加工,最终以财务报表的形式将有助于决策和反映受托责任的信息输出给主体外部的使用者。由于财务会计以财务报表作为对外报告信息的主要载体,因此,笔者认为,财务会计系列课程设计应立足于财务报表,按照会计核算程序的不同环节,“基础会计”课程主要解决从凭证到报表的记录这一环节的问题,而“中级财务会计”和“高级财务会计”课程则应解决财务报表项目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等三个环节的问题。

具体而言,“基础会计”实质为初级财务会计,是“中级财务会计”和“高级财务会计”的基础,其重点在会计记录这一环节,以掌握簿记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为核心,兼顾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级财务会计”以法人企业(非金融企业)的常规业务为依托,其重点是财务报表项目的确认、计量和报告,以掌握通用性的确认标准、计量规则及报表编制方法为核心;“高级财务会计”实质为特殊财务会计,以非法人企业或者法人企业的非常规业务为背景,主要由特殊主体会计(如集团合并报表会计、总分支机构会计等)、特殊业务会计(如衍生工具会计、重整和清算会计等)和特殊呈报会计(如分部报告、中期报告等)等三项内容组成,其核心是特殊情形下财务报表项目的确认、计量和报告问题。

二、财务会计系列课程的教学目标

(一)财务会计教学的目标导向

高等会计教育的目标由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所决定,具体地说是由社会对会计人才的需求决定。在我国,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的规定,会计教育的目标是知识传输和能力培养的双主导型。财务会计教学目标是会计教育目标中的一个子目标,是会计教育目标的具体化。笔者认为,给学生讲授最新的会计知识是“与时俱进”思维在财务会计教学中的反映,“理论导向型”或“实务导向型”的教学模式对于本科阶段的财务会计教学并不恰当,其目标定位应是“准则导向”。

事实上,“理论导向型”和“实务导向型”教学模式本质上都是将会计准则视为纯粹的技术规范:前者就会计论会计,试图从理论上演绎出最优会计准则;后者侧重于如何具体应用会计准则;而“准则导向”的目标定位不仅将会计准则视为技术规范,更重要的是考虑准则的经济后果及准则制定权的争夺,只有正确把握会计准则的这一内涵特征,才能真正实现会计教育的知识传输和能力培养的双主导型目标。

(二)财务会计系列课程的教学目标

1. “基础会计”课程的教学目标。“基础会计”课程是会计学、财务学和审计学等专业开设的专业必修课。通过“学科人门指导”课程的学习,能够使本科生知道大学四年应该学习哪些课程、这些课程之间的关系以及应该如何拓展知识结构等问题,帮助他们及早树立专业意识,形成专业思维(刘海生,2006)。因此,“基础会计”课程应作为财务会计系列课程的人门课程而非专业人门课程,该课程的教学目标是使学生熟悉财务会计的基本概念、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尤其是要让学生掌握财务会计核算程序的记录环节,即从原始凭证开始到财务报表结束这一过程,为进一步学习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等后续课程的奠定基础。

2. “中级财务会计”课程的教学目标。“中级财务会计”课程是会计学、财务学和审计学等专业的专业必修课。“中级财务会计”课程的教学目标可概括为:学生应在学习“基础会计”的基础上,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财务会计的概念框架、财务报表要素的确认标准及计量规则以及财务报表的列报和编制;培养学生正确分析和处理法人企业的通用类财务会计问题的能力(包括会计政策的选择能力以及对财务报表的理解能力),以便较好地适应日后从事企业日常财务舍计工作的需要,同时为后续课程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3. “高级财务会计”课程的教学目标。“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是继基础会计和中级财务会计等课程后开设的又一门会计类专业课程,是会计学本科专业的必修课程和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的选修课程。其中的“髙级”二字表明了这门课程的层次和难度,也说明了这门课程所涵盖的教学内容,课程主要涉及会计领域的一些“难”(会计难题)、“特”(特殊业务)、“新”(前沿领域专题)内容,是对中级财务会计一般性会计业务和财务报告教学内容的有益补充。该课程的教学目标是使学生掌握特殊主体、特殊业务及特殊呈报情形下财务报表项目的确认、计量及报告;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拓展学生的知识面,提升其应对复杂财务会计问题的适应能力。'

三、财务会计系列课程的教学内容

财务会计本质上是以财务报表作为信息主要载体的对外报告会计,其知识体系的核心是财务报表各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其中基础会计”课程主要针对财务报表要素的记录;“中级财务会计”和“高级财务会计”课程则分别针对通用性和非通用性的财务报表要素的确认、计量与报告。按照所涉及的知识领域和知识单元的不同,财务会计系列课程教学内容的分工如表1、表2和表3所示:

四、财务会计系列课程教学改革的基本思路

(一)师资队伍建设

财务会计是一门融理论性、方法性和实践性为一体的独立学科,以准则为导向的财务会计课程教学在很大程度取决于教师自身对会计准则性质的认识,这就要求授课教师既要有丰厚扎实的会计理论功底,又要有丰富的会计实践经验。在教学实践中,该课程的教学师资大多数是走出校门后直接进入课堂,缺乏与会计实务界的联系与沟通。这样的师资来源有两点不足:一是所学的理论知识由于缺乏实践应用而略显生涩,在教学过程中容易照本宣科;二是没有会计实践经验,对准则的理解容易停留在技术层面,缺乏对其经济后果的认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要改变这一现状,应当从以下方面做出努力:一是加强与职业界的合作。高校应与会计职业界建立联系和交流机制。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下,鼓励会计教师每年到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兼职一段时间,让他们有机会接触、了解会计实务,积累实践经验,提高实务能力;邀请会计职业界的资深人士来学校讲学;组织有会计职业界与教育界参加的学术交流、研讨活动,提供相互学习的平台。二是会计教师应积极主动进行社会调查。在社会调查中,会计教师可以接触到实际的会计案例并将其加以总结,只有经过自己实际体会与总结的会计案例,在课堂上讲授起来才会是丰富多彩的。三是促进教师与教师之间、高校与高校之间的合作。不同教师的知识结构、理论和实践水平各不相同,加强横向交流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无疑将有助于提升整体教学水平。

(二)教材建设

财务会计教学改革需要有配套的教材予以支持,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从目前情况看,一方面,《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和《高级财务会计》教材仍沿袭着“理论阐述+规范(准则、制度)解释+会计处理举例”的套路来编写,形式刻板,体裁单一;另一方面,缺乏对教材提及的会计学关联知识的阐述和解释,内容过于集中、单薄。会计学是社会科学的一个学科门类,必然与其他学科如经济学、管理学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美国实用主义教育家约翰杜威(JohnDewey)认为,“学校中的求知识的目的,不在于知识本身,而在于使学生自己获得知识的方法”。认同这一教育理念,就会统一财务会计教材的指导思想,使教材内容朝着稳定性方向发展,更多体现“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精髓,教学内容也将会更加丰富多彩。

(三)以提高职业判断力为核心,推行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革新

基本财会知识例10

关键词:知识经济 财务管理 创新

一、建立基于知识经济财务管理的创新体系

1 财务管理目标的创新

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不仅要考虑实物资本所有者资本增值最大化,偿债能力最大化,

社会的经济贡献最大化,以及社会公众的经济责任和绩效最大化,更要考虑知识资本所有者——管理者和员工薪金最大化和参与利益分配的权利;财务管理目标综合化,即追求企业财富和知识最大化。

2 财务评价体系的创新

知识经济下的财务管理的评价体系创新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1)是进一步拓展传统的财务分析指标体系;(2)是对知识资本等无形资产的财务评价比重增加。现代企业在评价企业经营绩效方面,除采用传统的财务分析指标外,近年来又提出了经济附加值(EVA)、自由现金流量(FcF)和市场附加值(MVA)等财务指标:①经济附加值可用以分析经营者经营企业的得与失,促使经营者千方百计用较少的资本做更多的事;②自由现金流量与经济附加值相结合能较好地评价企业的整体经营状况,有助于围绕资本增值,实现资本的最优配置;③市场附加值可以反映出市场对公司前景的评价。

3 财务管理内容的创新

在知识经济时代,由于知识的特殊性,在原有二元结构的基础上,形成含“有知识”的三维结构。企业融资决策的重点是低成本、低风险筹措各种形式的金融资本。知识经济的发展要求企业推进融资管理的创新,筹集物质资本与知识资本并重,并向知识资本倾斜。与工业经济时代相比,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生产活动,更需相关的投资、员工、技术、市场等因素。二是改变现行投资方案的评估。在知识经济时代,首先知识资本是企业投资方案评价的核心,且其内容将超出现行无形资产的基本范畴,除专利权、版权、计算机软件外,许多无形的如商誉、企业管理能力等将越来越重要。其次,现行投资方案的效益评价和服务评价,主要考虑节约资金成本,而知识企业主要以使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化和投资收益最大化为基本原则,实现投资的增值性。

4 收益分配方式的创新

人力资本的所有者将成为企业税后利润的分配参与者。在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本将会是企业乃至整个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资源,是决定社会分配的最主要的因素。从能否带来剩余价值的角度讲,物质资本的增值性来源于人力资本,人力资本更具增值性。劳动者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企业税后利润的分配;财富的分配是由经济增长中要素的贡献大小决定的。

二、树立全新的理财观念,提高财务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