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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音乐教学设计规范模板(10篇)

时间:2023-07-05 16:11:59

初中音乐教学设计规范

初中音乐教学设计规范例1

在初中教育阶段,学生正处于关键的青春期,他们思想单纯,对新鲜事物充满热情和好奇,特别是针对初中生活泼好动的特点,在初中音乐课堂教学中运用体态律动教学方法,符合他们的身心发展。体态律动是让学生在欣赏音乐的同时,通过身体运动来体验音乐,并将这种特殊体验转变为认知和感受,促使学生纯真的心灵与优美的音乐相互融合。

一、体态律动在初中音乐课堂教学中的价值意义

首先,在初中音乐课堂教学中,教师根据中学生的审美心理特征与身心发展规律,灵活而巧妙的运用体态律动教学法,不仅能够让学生去听音乐,还能够让他们运用内心世界和整个机体感受音乐。其次,初中音乐教师在课堂教学实践中运用体态律动教学模式,可以引导学生体验音乐中情绪的变化规律与饥旋律节奏的起伏,从而表现出音乐作品的情感与结构,促使他们的思想情感与音乐发生共鸣,实现真正的音乐审美。再次,对于大部分初中生来说,他们在音乐知识学习过程中,基础一般,教师应用体态律动开展音乐教学活动,能够帮助学生快速进入音乐、感受音乐、认识音乐,并与音乐水融。

二、体态律动在初中音乐课堂教学中的具体运用

(一)体态律动设计需源自音乐

在初中音乐课堂教学中,教师所设计的体态律动需要以音乐作品为根本出发点,这就要求教师应花费更多的精力与时间去聆听和欣赏音乐的本质,只有通过这样的体态律动设计,才能保证设计出来的体态律动能够真正的表现音乐作品。同时,初中音乐教师在欣赏音乐过程中,不能仅仅聆听音乐的调式、音色与情绪等表层现象,还应深入分析音乐作品的风格、创作背景等深层次内容,所设计的体态律动需要全面诠释音乐,体现音乐作品的真正韵味,让学生与音乐进行情感交流。例如,在进行《青春舞曲》教学时,如果教师设计的体态律动只是体现音乐的跳跃与轻快,学生并不能充分感受到这首音乐作品所呈现的韵味,所以,教师应深入研究和分析《青春舞曲》的风格与背景,融入新疆民间音乐中的节奏和旋律,体现少数民族的舞蹈特色,使体态律动设计的更加完美。

(二)体态律动应符合音乐作品

如果体态律动与音乐设计十分吻合,能够体现一种特殊的灵性,并不是纯粹的动作展示和表面律动,其与音乐作品的本质是完全相同的。因此,初中音乐教师在设计体态律动过程中,需要符合音乐作品的风格、节奏、旋律、情感和态度等,尽量做到体态律动与音乐作品的有机融合。比如,在进行《中国人民进行曲》教学时,一位音乐教师针对每一句歌词都设计一个体态律动,但是这位教师所设计的体态律动以的造型为主,显得较为呆板和机械,并没有充分展现出的英姿飒爽,与体态律动的设计要求完全脱节,这样的教学设计所产生的教学效果意义不大。而另外一名音乐教师在进行《褐色的鹅》教学时,所设计的体态律动将天鹅自由飞翔、凌波戏水的动作融入其中,让学充分感受到哈萨克人民歌唱幸福生活、憧憬美好未来的思想感情。

(三)完善体态律动的示范动作

在初中音乐课堂教学中运用体态律动教学模式,教师需要完善体态律动的示范动作,更好的呈现在学生面前。初中音乐教师设计的体态律动不仅需要示范动作到位,还应在音乐的旋律下进行示范,需要体现音乐作品的特点与形式,引导学生从教师的示范动作中充分感受到音乐的艺术美,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所以,教师需要为学生演绎、理解和感受音乐艺术营造条件,并通过自己对音乐的理解,展示学生学生规范的体态律动,让学体会音乐的本质,对音乐作品产生深刻感悟,并被陶醉和吸引,而且体态律动中的示范动作还可以提升学生对音乐的敏感度。在初中音乐教学中,教师通过对体态律动示范动作的完善,配合歌曲教学,能够使两者之间有机融合,显得自然通透、浑然天成,整个教学环节十分完整,给学生带来不一样的感受,帮助他们更好的学习和理解音乐知识。

总而言之,初中音乐课堂教学中运用体态律动,不仅符合音乐课程的教学特点,还符合中学生的学习特点,更是对新课程标准的贯彻与实施,对于提升初中音乐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初中音乐教师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应充分发挥体态律动教学模式的优势,全面优化和改善教学方式与方法,科学合理的开展教学活动,保证体态律动的顺利实施,全面提升学生的音乐学习能力与音乐素养。

参考文献:

初中音乐教学设计规范例2

中图分类号:G40-0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0)24-0171-01

我国近代的师范教育开始于19世纪末,1020年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建立音乐体育专修课,可认为是我国国立高师音乐教育设立的音乐专业 、专门为培养音乐教师之始。后来北京、广州、上海各地陆续成立音乐专科学校和音乐学院,音乐学院还设置师范科。40年代抗日战争时期的大后方以及沦陷区的北京,高等师范音乐系一直都在坚持办学。特别是抗日战争胜利后的40年代后期,高等师范学校有所发展。

因为还处于高师音乐发展的初期,所以高师音乐的课程体系还很不完善。在最早的时期只是在一些师范学校开设课程为比较简单的“唱歌课”,其目的为了提高普通师范生的音乐素养,后来音乐课往往是通过和美术课相结合的形式出现在师范教育的课程中的。到了“五四”运动前后,音乐教育逐渐独立出来,教育的目的也明确起来,即培养中学及普通师范的艺术师资。

从课程设置上来看,从最早 “唱歌”课,发展到技能课和理论课程相结合的课程设置。技能课程包括:声乐、钢琴;理论课程包括:基础理论与视唱、和声学、音乐史等。上海专科师范学校的音乐课还开有小提琴、国乐等。这些表明了我国早期的音乐课程设置总体趋势是逐渐完善的,重视音乐专业课程,而教育类的课程却比较缺乏。而在课程实施上,由于受条件的影响,存在着师资缺乏、设备不齐全、教师教学水平欠缺以及教学时数不够的情况。在1949年,王宗虞在《改进师范音乐课程之我见》一文中指出了师范课程设置以及实施的种种不足。他写道:“许多师范学校的音乐教师,自家对于师范教育一点没有研究,尽管对于音乐的技术有很好的修养,可是没有方法传授给学生,弄的学生不发生兴趣……”关于课程实施他指出:“现在一般的师范学校的音乐课程,都能依照颁布课程标准所订的教材大纲教学的,恐怕很少”。关于课程的考核和评价,这一时期就更不完善,评价的模式为成绩考核,形式单一,考核并不严格。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教育事业在逐步走向正轨,美育在国家方针地位的确立,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受到了极大的重视,高师音乐教育也相应受到了重视,并取得了一定的发展。

此时期的课程体系较高师音乐发展初期更加健全。在1956年国家教育部编定的《师范学校音乐教学大纲》明确规定了师范学校音乐教学的目的:“用音乐艺术培养学生的共产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并使学生能在中小学中进行课内外音乐教育。”

由上可以看出这个时期关于教育目标的规定已经很明确,既有对专业的要求,也有对教学能力的要求。

1952年11月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师范学校《音乐系教学计划(草案)》,规定本专业“培养中等学校音乐(兼指导文娱活动)”。从文件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一时期的课程由公共课、音乐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专业课程组成。公共课包括政治理论课程、、体育、外国语、中国文学等。音乐专业课程包括技能课程和理论课程,技能课程主要包括声乐和器乐两个方面,声乐方面由独唱、独唱及重唱、合唱三门课程构成。器乐方面由钢琴、中乐队乐器、合奏三门课程组成。理论课程包括音乐理论和文艺理论两方面,音乐理论包括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作曲四门课程;文艺理论包括:艺术概论、音乐理论、音乐名著等。教育类课程除了普通的心理学、教育学等,还有体现学科性质的音乐教学法等。这种设置基本奠定了我国高师音乐课程设置的模式,它体现了专业性、师范性。但是,此课程设置模式也存在着许多不足,这种课程模式沿用苏联“以专业知识为本”的课程体系,追求本学科专业的系统性、完整性忽视了专业与学科的横向联系,从而造成了学生的知识面狭窄,缺乏系统性,人文素养缺失,教育能力较弱的局面。

解放后,我国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和教学计划等,从政策上保证了课程的实施。作为课程实施主体的音乐教师,无论是音乐技能还是教学水平都有了很大提高,从事高师音乐著名专家很多,如刘质平、刘雪庵、张肖虎、刘天浪等,部分院系还聘请了国外音乐著名专家进行任教。音乐教育理论得到了很大重视,很多学者、专家开始进行专门的关于音乐教育、音乐心理、音乐教学组织的研究,并且借鉴国外先进的教学方法,为音乐教育理论研究奠定了基础,也促进了课程的实施。由于我国在解放初期,经济水平比较落后,因此我们教学设备还不是很完善,很多学校的琴房、音乐设备严重缺乏,从而影响着课程的实施。教学手段还是比较单一,教材开发也比较缺乏,没有形成系统性。

初中音乐教学设计规范例3

    摘 要: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是培养合格中小学音乐师资的摇篮。伴随着我国国民基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中小学音乐教育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特别是《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的颁布与实施,对高师音乐教育改革提出了新的使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必须从延伸培养目标、扩展通才教育两方面来调整自身的改革意识与行为。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是国民音乐教育的“母机”,是培养合格中小学音乐师资的摇篮。

    因此,不论在高等教育还是在基础教育中,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改革开放以来,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围绕着师范目标,进行了一系列的教学改革,取得了不少成果,为培养基础音乐教育人才,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伴随着新世纪的到来,我国教育事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就师范教育而言,我们对中等师范教育体制进行了调整,高等师范教育开始不断扩大招生规模。此外,由于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我国基础音乐教育的改革步伐相应的加快,中小学音乐教学内容和形式都有了许多革新……。所有这些都对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改革提出了新的任务。应该说,这是一项庞大的教改工程,因为它不是靠增加几门课或是改进某些教学方法所能解决问题的。因此,必须对此进行一些认真的研究探讨,以促使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师范目标的延伸我国的师范教育始于20世纪初,清政府在1904年颁布的《奏定初级师范学堂章程》中的“立学总义章”就明确提出:“设初级师范学堂,令拟派充高等小学堂及初等小学堂二项教员者人焉”[1](P139)。到了1918年,教育部又指令成都高等师范学校办“乐歌体育专修科”,“以应各师范中学之急需”[1](P154)。从此之后,师范教育在规模上不断扩大,在层次上也不断提高。在民国初年,仅高等师范学校就有6所[2],基本上形成了简易师范和中等师范培养初小和高小音乐教员,高等师范培养中学和师范音乐教员的人才培养格局。解放以后,我国的师范教育体制有了新的调整和提高,根据1952年7月教育部颁发试行的《师范学校暂行规程(草案)》和《师范学院教学计划(草案)》[3]等文件精神,我们逐步停办了简易师范(即初级师范),按照中师(包括中等艺术师范)培养小学音乐教师、高师音乐专科培养初中音乐教师、高师音乐系培养中师和高中音乐教师的教育体制和目标,促使我国的师范音乐教育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提高。建国50多年来,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为中等学校和师范学校培养了大批音乐师资,虽然有相当多的毕业生在毕业分配或工作以后不在音乐教育岗位了,但是中学和中师音乐教师的主体仍然是来自高师音乐系、科。

    因此,我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培养合格中等学校音乐师资的目标,从政策和教育体制等方面都反映出明显的稳定性和长期性。改革开放以来,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为了更好地体现师范性,从教学计划到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和变革,例如加强了面向中学的音乐教育课程、增加了应用和声与即兴伴奏课、声乐和钢琴等技能课采用了集体课、小组课和个别课相结合的教学形式……。长期受专业音乐院校影响的“学科(音乐专业)中心论”、以单一学科专业取代音乐教育专业的认识倾向,有了不同程度的弱化。与此同时,由于教师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的不断提高,音乐教师已成为人们羡慕的职业。因此,对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在认识和实践方面也都得到了根本性的确立。但是,时代的发展和前进,促使师范教育面临着新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原有的师范培养目标的定位,已适应不了基础教育师资提高的需要。一方面:由于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教育事业迅速发展,特别是高等学校从1999年开始扩大招生规模以来,各类人才的学历层次呈普遍攀升态势。硕士学位、本科学历在各行各业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而专科特别是中等专业学校的学历则越来越不受用人单位的欢迎,迫使不少专业的专科学制由两年改为三年。另一方面,由于中等师范学校的“关停并转”,今后小学师资的合格学历将提升为专科,而初中师资的合格学历则必须为本科。同时,我们还可以高瞻远瞩地预言:在一些发达国家,硕士学位、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到小学、幼儿园任教的人才使用状况,在我国不会太久也将出现。此外,我们还应该看到:中小学音乐教育既有阶段性,又有连续性,随着九年全日制义务教育的全面实施,小学毕业自然进入初中的升学模式将逐步普及,因此,中小学音乐教师界限的划分也不宜泾渭分明。在许多音乐教学规律和方法上,中小学是一脉相通的,例如中小学音乐教育的总体目标都是实施素质教育,学科性质都是音乐审美教育;再如儿童的变声期可能出现在小学高年级,也可能出现在初中一、二年级……。因此,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不论专科和本科的培养目标应该是一致的,须要将延续了几十年的“培养合格的中等学校音乐教须”的目标,扩展为“培养合格的中小学音乐教师”或“培养合格的从事基础音乐教育工作的师资。”如果以上目标得以确立,那么就要把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目光投放到整个儿童———少年阶段的音乐教育中去。要以6岁———15岁孩子的生理、心理特征为依据,研究他(她)们的音乐学习和音乐生活,并以此来修订和完善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本、专科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大纲乃至各科教材。显然,这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

    二、通才教育的扩展早在上一个世纪的80年代后期,在高师音乐系、科教学改革的讨论中,我们提出了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改革,应该以通才教育为目标,当时曾为多数人所认可和接受。这种通才教育主要是要求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首先必须掌握好声乐、钢琴、即兴伴奏、乐理与视唱练耳、指挥、歌曲写作……等音乐基本技能,然后再在这多种技能中发展一两门个人的专长学科。这种人才培养模式既满足了未来到中学工作的需要,也帮助提高和发挥了个人的特长。但是,我们过去对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方面通才教育的理解,主要偏重于音乐技能领域,对于合格音乐师资的认识也主要局限于音乐专业里的通才,希望学生能够通过学习,成为在音乐方面有一技之长的多面手,以适应中学音乐教学和指导课外音乐活动的需要。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和音乐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人们对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的认识有了不断的提升。总的来说,中小学音乐教育的本质特征是“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素质教育”的理念,已成为音乐教改的基本指导思想,音乐教育的文化内涵和人文属性也被更多的有识之士所重视和研究……,这些理论成果集中地体现在近期由教育部制定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音乐课程标准》)之中。

初中音乐教学设计规范例4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校,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努力培养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专业知识扎实、实践能力较强,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现有文学、新闻与传播、理学、外语、法学、经济、管理、教育、艺术设计、表演等10个系、29个本科专业及方向。在校学生7200余人,来自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学院实行开放办学,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聘请多名外籍教师讲学、任教,与美国、日本、韩国、新西兰、台湾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3所高等学校或教育文化交流中心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的交流与合作,体现了办学的国际性、开放性。

学院按照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有关政策进行招生,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毕业证书,实行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学士学位。

专业报考

1.报考条件: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可报考。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附表一”。

附表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系别

专业(招考方向)

招生计划

学费

艺术设计系

视觉传达设计

52

21000

元/年/人

环境设计

80

数字媒体艺术

26

摄影

27

表演系

表演

45

舞蹈学

26

广播电视编导

84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

27

音乐表演(现代音乐表演)

22

新闻与传播系

播音与主持艺术

105

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

106

合计

   600

 

注意事项:

1.以上招生专业(方向)均为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学费执行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独立学院收费标准。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包含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采编、公关礼仪主持三个专业方向;舞蹈学(不含国标舞)包含舞蹈教育、舞蹈编导两个专业方向;广播电视编导包含专题片编导和电视编辑两个专业方向。入学后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按学生意愿进行分专业方向学习。

3.声乐表演方向招收民族、美声、通俗唱法;现代音乐表演方向招收器乐为钢琴、贝大提琴、单簧管、小号、长号、爵士鼓、吉他、电贝斯和萨克斯管。

4.摄影专业在学期间需自备器材,建议使用单反相机。学院会适当提供大中画幅相机、摄像机等专业器材。

5.戏剧影视文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合格证可互用。

6.在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7.请考生在报考前详细了解所在省市本年度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规定,避免出现因违反规定成绩无效的情况。

2. 报考办法:

①凡有省统考或联考的专业: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相关规定,我院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考生须取得省统考或联考专业合格证。其中摄影专业原则上均使用美术类统考或联考成绩,如部分省规定必须使用摄影摄像摄制类统考或联考成绩的,按省内规定执行;声乐表演方向使用各省音乐表演类声乐(演唱)统考或联考成绩,现代音乐表演方向使用各省音乐表演类器乐(演奏)统考或联考成绩。

②凡没有省统考或联考的专业:我院使用校考成绩,考生须取得校考合格证。具体情况为:

A.河北省的考生须取得省内指定高校与我院对应的专业合格证;江苏省的考生须参加省内指定高校与我院对应专业的测试,并取得我院专业合格证。见“附表二”。

附表二:与河北省、江苏省指定高校的对应专业

考生范围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专业

省内指定高校

指定高校与我院对应的专业

报考办法

备注

河北省生源

播音与主持艺术

河北师范大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须报考并参加指定院校与我院对应专业的测试,取得合格证,即视为取得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专业合格证。

凡相同专业涉及到省内两所指定高校,考生选择一所即可。

 

戏剧影视文学

广播电视编导

广播电视编导

播音与主持艺术

河北传媒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

戏剧影视文学

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文学

广播电视编导

表演

表演

江苏省生源

播音与主持艺术

南京师范大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须参加指定院校与我院对应专业的测试,并取得我院专业合格证。

舞蹈学

舞蹈学

表演

南京艺术学院

表演

B.山东省的考生,根据山东省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我院在天津考点组织的考试,但我院承认该省考生所取得的全国任意一所本科院校与我院对应的专业合格证(合格证须经省招办备案)。

C.除上述A、B条款中涉及的省份外,凡我院下达艺术类招生计划省份的考生(含天津市考生)须取得全国任意一所本科院校(含我院)与我院对应的专业合格证(合格证须经省招办备案)。

D.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在天津考点的考试报考办法:

(a)考生通过津沽学院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报名(不缴费);

(b)津沽学院艺术类专业不单独组织考试,承认天津师范大学相应艺术类各专业校考成绩(面试类专业承认天津师范大学的初试成绩)。津沽学院与天津师范大学对应专业及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测试报名网址见“附表三、表四”;

(c)津沽学院根据考生在天津师范大学的测试成绩,划定我院专业合格线,已取得天津师范大学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我院承认其合格成绩;未取得天津师范大学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达到津沽学院专业合格线的考生,我院发放专业合格证。

附表三:津沽学院与天津师范大学专业对应一览表

津沽学院专业

天津师范大学对应专业

津沽学院校考适用省份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任何一门均可,取其成绩)

天津、北京

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

天津、北京、新疆、吉林

舞蹈学

舞蹈学(民族舞等方向)

天津、北京、新疆、吉林

表演

表演

天津、北京、新疆、吉林、云南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

音乐学(声乐方向)

天津、北京、吉林

音乐表演(现代音乐表演)

音乐学(键盘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对应津沽学院器乐类型:钢琴、贝大提琴、小号、长号、爵士鼓

附表四:津沽学院在天津考点的报名及对应天津师范大学的报名考试安排

专业(招考方向)

津沽学院网报时间(网址)

天津师范大学网报(缴费)时间(网址)

天津师范大学考试时间

备注

戏剧影视文学

2016年1月18日—2月19日

(jgxyzs.com)

1月18日-1月31日

2月14日-2月19日

(tjnuzsb.com)

3月6日(笔试)

具体报名方式详见《天津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校考)》(tjnuzsb.com )

广播电视编导

3月6日(笔试)

播音与主持艺术

3月2日-3月3日(初试)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

3月10日(初试)

音乐表演(现代音乐表演)

3月10日(初试)

表演

3月3日(初试)

舞蹈学

3月10日(初试)

3.校考合格证

天津考点的考生可于4月下旬在津沽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结果,随后我院将邮寄校考专业合格证,不合格的考生不另行通知。

录取原则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采取以下录取方式: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志愿优先,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外语单科成绩做参考。

2.数字媒体艺术、摄影、表演、音乐表演(声乐表演)、音乐表演(现代音乐表演)、舞蹈学、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志愿优先,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外语单科成绩做参考。

3.同分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过线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的专业,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按专业课成绩排名录取的专业,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文化成绩再次相同,那么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注:①对于投档和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份,执行省内规定。②我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报。

复查

我院将针对艺术类专业新生开展入学后专业复测和复查,对于复测和复查不达标的新生,经查实属违纪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艺术类专业概况

2016年我院艺术类招生专业及招考方向共有11个: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摄影、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音乐表演(声乐表演)、音乐表演(现代音乐表演)、舞蹈学。

学院建有形体房、排练厅、琴房、画室、播音室、演播室、摄影室、广播电视制作室、录音棚、非线性编辑机房等专业实验室,拥有摄影、摄像、非线性编辑、平面设计等的先进设备,为教学实践搭建了良好平台。

学院与天津广播电视台、天津歌舞剧院、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天津教育报社、天津少儿艺术培训中心、天津人民艺术剧院、天津歌舞剧院等多家单位合作,建立实习、实践基地,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学院艺术类专业及方向教育教学成果显著:艺术设计系学生参加十五届平遥国际摄影展获“新锐摄影师”专项奖、参加“金驹奖”世界大学生摄影展、2015届平遥国际摄影大展、中国微信摄影大赛、2015年(第8届)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决赛、全国美育成果展、天津市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竞赛、第十三届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等各级各类大赛,获奖60余项。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生参加“我的中国梦”天津市高校公益广告设计大赛,获市级奖项3项;撰写的作品入围第十五届上海国际电影节;获首届“中影杯”天津大学生微电影节编剧奖;第五届天津市大学生微视频大赛获二等奖;多部作品被天津电视台、天津电影制片厂等单位采用。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生拍摄的微电影作品入围第二十一届北京大学生电影节、第十五届原创影片大赛;微电影《余光》晋级全国第三届彩虹行动微电影大赛决赛,天津市仅两部作品晋级决赛;曾获天津市大学生文艺展演二等奖;毕业生赴泰国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受到总理英拉接见。表演系注重对学生的专业技能的培养,成功举办毕业生音乐会、毕业大戏等近百场教学演出;学生参加各种比赛演出共获奖216项,其中全国性比赛获奖32项,天津市级比赛获奖184项;2010年代表津沽学院赴泰国进行文化交流与演出得到当地好评;2011年代表津沽学院参加天津市庆祝教师节文艺演出得到各级领导充分肯定;2013年开始相继有24名学生赴台湾的台北城市科技大学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专业交流学习;2013年有6名学生赴俄罗斯参加国际声乐比赛并获奖。

各专业简介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的,具有广告策划与创意表达、平面设计与制作等专业技术能力,能够独立进行艺术设计实践,从事视觉传达及其相关领域设计及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主要学习视觉传达设计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了解与掌握国内外艺术设计领域的最新成就及发展动态,以艺术设计领域内的视觉信息传达为主要学习内容,接受艺术设计思维能力、设计方法和制作技能的训练,使学生具备创新设计的综合专业素质及专业制作能力。

就业前景:本专业毕业生可在广告公司、专业设计公司、动画设计制作公司、影视传媒、各类出版社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教育教学等单位从事广告宣传、产品包装、商业展示、网络页面、标志商标、企业形象的设计、研究、教学及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主要课程:基础课: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摄影基础、计算机辅助设计、中外工艺美术史、世界近现代设计史、设计概论等;专业课:广告策划、广告文案、文字与版式、图形创意、装饰与图案、平面广告设计、包装设计、CIS设计、网络广告设计、VI设计、印刷设计、书籍装帧等。

环境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的,具有环境设计与施工制作等专业技术能力,能够独立进行设计实践,从事环境设计及其相关领域设计及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主要学习环境设计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了解与掌握国内外环境设计领域的最新成就及发展动态,接受环境设计思维能力、设计方法和制作技能的训练,使学生具备创新设计的综合专业素质及专业制作能力。

就业前景:毕业生可以在装饰工程公司、商业展示公司、建筑与城市规划单位、专业设计公司、大型集团公司、企事业单位、科研和教学单位从事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公共艺术设计、商业展示设计及相关专业研究、教学和管理工作。

主要课程:基础课:素描、色彩、构成学、艺术概论、中外建筑史、人体工程学、透视学、制图、计算机辅助设计等;专业课:室内空间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商业空间设计)、施工材料与工程预算、园艺学、室内陈设设计、环境景观设计、照明设计、中国古典园林设计、公共设计艺术、商业展示空间设计等。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泛的科学文化和艺术理论知识,具有数字媒体艺术思维、艺术创意能力、开发技能和项目组织、管理能力,能从事数字媒体艺术、动画设计的应用型人才。

就业前景:本专业毕业生可在机关、学校、培训机构、电视台、电影厂、广告公司、影视公司、传媒公司、动画公司、游戏公司、网络公司、服务公司、杂志社、报社和大中型企业等部门从事数字媒体产品设计、动画设计、开发与项目管理工作。

主要课程:造型基础、色彩基础、摄影基础、计算机辅助设计、构成学、动漫造型基础、设计概论、数字媒体创意导论、动画艺术概论、图形创意、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形象设计、动画脚本设计、动画运动规律、动画场景设计、非线性编辑、数字影像创作、二维动画设计、三维动画设计、影视片头设计与制作、多媒体信息处理与传输、动画原理与游戏设计等。

初中音乐教学设计规范例5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124(2016)02-0114-07

“人生百年,立于幼学。”“故善为教者,必使举国之人,无贵贱无不学。” [1 ]“人群不欲进步则已,欲求进步,其必自儿童教育始。” [2 ]但我国的学前教育①虽早有“教子婴孩”、“圣功始基”之说,可在20世纪以前,学前教育基本上是在家庭中进行,不存在正式意义上的学前课程。1904年清政府《癸卯学制》的颁布,使学前教育开始由家庭走向社会,并开始设置包括音乐课程在内的正式课程。

以史为鉴,可以知更替。而“教育历史之变迁,以逊清之末民国之初最关重大” [3 ]。19世纪末至20世纪中叶是中国制度化的学前教育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不完善到取得长足进步、继而不断发展的时期。本文试图以清末民初②颁布的一系列教育法规为线索,对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学前音乐课程设置政策进行纵向研究,以期为当代中国学前音乐教育的合理定位提供历史借鉴和行动建议。

一、从“借学”到“布道”:我国学前音乐课程的发端

“泰西蒙学,始于幼稚园,亦称察物学堂。” [4 ]早在我国学前教育制度建立以前,西方传教士由于传教“布道”的需要,已在我国建立了学前教育机构,并名之以“幼稚园”。这是“中国幼稚教育史中极大的关键” [5 ]。

1. “得其门而入”:西教以学前教育为突破口

鸦片战争以前,清政府一直实行禁教政策,传教活动只能在澳门一地公开进行。随着鸦片战争军事上的惨败,清政府的禁教政策开始解冻。但当传教士渡海东来,却“苦于风土人情之谙,语言文字之隔膜”,“当时非惟无可用之传道人,即寻常教友,亦不可得”,因此不得不“集多数之童子,使之受教会学堂之教育” [6 ]。“斯时适谋教育普及,实行开放门户主义,化除国籍界限,教会即开学校,初亦不过于宣讲圣经之外,教以读写知识及算术字母而已。”而“幼稚园为教育之初步,大都设在适中地点,便利幼童,教以游戏唱歌。此种学校日渐增多,其设在稍繁盛之城市者,且有一定之课程;幼童作毕课程,给以毕业证书”(露懿思语) [7 ]。“凡属在华布道之人,皆当身任其责也。” [2 ]

1815年,英国伦敦会的米怜牧师即在马六甲华人聚居地设立了一所男童免费学校,这当是以华人子弟为对象的初等教育的胚芽。1834年,英教士古特拉富之夫人在澳门设塾,作为马礼逊学校的预备班,这是外国教会在中国本土创办的第一所初等学校 [8 ]。此后,法、美、英等国传教士相继开办类似的学前教育机构。在1905年编纂出版的《全地五大洲女俗通考》一书中,更是统计有“小孩察物学堂(幼稚园)”6所、学生数194人,其中女生97人 [9 ]。据《中国基督教教育事业》(1922年)一书统计,当时的基督教幼稚园达139所、学生达4 324人 [10 ]。这些早期教会学前教育机构的开设,其最初之宗旨即为宣传福音,即“开办学校为布道之先驱,以教育介绍教会” [8 ]。

2. 在音乐中了解“神的世界”:教会学前音乐课程设置的初衷

“幼稚者,成人之基础;幼稚园者,即大中小各学校之基础也。” [11 ]教会幼稚园的教育,如前述露懿思所言,一般都以歌唱、游戏为主。出于宣传福音的需要,音乐一般都是教会学校不可或缺的教学内容,每一所教会幼稚园更是对“音乐一科,尤竭力鼓吹,不遗余力” [12 ]。如1864年,狄考文在山东登州(今蓬莱县)设立蒙养学堂,课程内有“乐法启蒙”一门,由狄考文夫人自编教材并执教 [13 ]。1898年,英国基督教公会韦玉振牧师娘韦爱莉在厦门创办怀德幼稚园,学习数学、自然科学、语言文学、绘画、手工、唱歌及宗教教育等 [14 ]。1900年,烟台毓璜顶幼稚园设立,设有“听钢琴”、“依节奏动作”等课 [15 ]。1920年,由美国传教士黎曼丽创设的上海私立崇德女子中学附属幼稚园每日的作业时间就列有包括律动、节奏在内的“音乐”课程 [16 ]。1925年秋,外国女传教士斐玉瑞在南京教授一班学龄前女孩,“设置游戏、音乐、讲故事、卫生训练等课程,希望在这一般小女孩子的心坎中造成一种敬神的精神、正当的生活态度与正当的生活习惯。她又用‘母亲会’、‘追求事工’等方法,希望把宗教教育切实输入中国家庭” [17 ]。正如张雪门所言,上述宗教式的幼稚园“在自由活动以后、工作以前,孩子们一定要闭一忽儿眼睛,他们的小嘴一定还要唱一支祷告的诗曲;早晨相见、放学话别,‘上帝祝福’诗一样的调子,全从他们的舌端,跳到恬静的空中,弥漫到这边”。但这“不是为教育服务,是为的宗教,不是为的孩子,所以她们喜欢谈耶和华造亚当夏娃,不准孩子说猴子变人的故事” [18 ]。1926年,张宗麟在调查江浙五处16所幼稚园后更是感慨:“幼稚生之活动,次于游戏者为音乐。此次所见者皆为外国音乐。……然而以教育自任之幼稚园,在如此重要之音乐课程中,如此缺乏国家精神,专务外国化者,其危险岂可胜道哉?” [19 ]但在中国近代学前音乐教育史上,教会学前教育机构确实有“蓝筚开山之功”。

二、从立意到践行:清朝末期学前音乐课程的出现

“夫唱歌之足以豁心智、养德性,无论已。” [11 ]1891年,康有为的《大同书》针对从婴幼儿教育到大学教育的不同阶段提出了开展音乐教育的设想。如在育婴院(慈幼院),他主张以“养儿体,乐儿魂,开儿知识为主”,并提出“婴儿能歌,则教仁慈爱物之旨以为歌,使之浸渍心耳中” [20 ]。1896年,梁启超在《论幼学》一文中提出:“识字之始必习音乐,使无厌苦,且和其血气也。” [1 ]1898年,康有为在《请开学校折》中再次论及:“吾国周时,……教法有诗书、礼乐、戈版、羽a、言说、射御、书数、方名之繁”;欧美“及近百年间,……教以文史、算数、舆地、物理、歌乐” [21 ]。康有为把“歌乐”看做学校教育的主要内容,这是我国音乐教育史上第一次在政策层面提及学校开设“乐歌”。1904年,曾志敕⒈淼摹督淌谝衾种初步》引言写道:“欲发达吾国学校唱歌一科目,将待数十年后乎?曰不可。今吾国所刻不待缓者,幼稚园及小学唱歌也。” [22 ]同年,他又在《音乐教育论》一文中指出:“幼稚园小学校,非音乐几若有不成立之势。” [23 ]

1. 初次规定与简单尝试:蒙学堂时期的学前音乐课程

中国之学前教育,肇端于1902年之蒙学堂。1902年8月15日,《钦定学堂章程》(史称“壬寅学制”)颁布。这是第一个以中央政府名义制定的全国性学制系统,但公布后未及实行,很快就被“癸卯学制”取代。其中的《钦定蒙学堂章程》规定蒙学堂之宗旨在“培养儿童使有浅近之知识,并调护其身体”,课程包括修身、字课、习字、读经、史学、舆地、算学和体操 [24 ],是为学前教育在学制上之初次规定 [25 ]。但此时所定科目,并不包括音乐课程。

1903年9月,我国近代国人自办的第一所学前教育机构由湖北巡抚端方在武昌创办(初名为湖北幼稚园、后改称武昌蒙养院),开设行仪、训话、幼稚园语、日语、手技、唱歌、游嬉等七项保育课目 [26 ]。因当时认为“幼稚园保育之法,恒偏重于游戏,寓规则于游戏之中。则尤重唱歌,次则体育、谈话。体操不过整齐步伐而已,无绝异者。惟唱歌、谈话,必宜最有兴趣,隐含德智体三育之旨,务合于儿童之性质” [11 ]。音乐教育开始成为学前教育的重要内容。

2. 逐步稳定的常规科目:蒙养院时期的学前音乐课程

“蒙养通乎圣功,实为国民教育之第一基址。” [27 ]1904年1月13日,《奏定学堂章程》(史称“癸卯学制”)颁布,这是近代中国第一个由中央政府颁布并实施的学制系统,其中的《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更是首次确立了学前教育制度。该章程指出“蒙养院保育之法,在就儿童最易通晓之事情,最所喜好之事物,渐次启发涵养之,与初等小学之授以学科者迥然有别”。同时,规定蒙养院课程包括游戏、歌谣、谈话、手技等四项;对于“歌谣”一项,要求“俟幼儿在五六岁时渐有心喜歌唱之际,可使歌平和浅易之小诗,如古人短歌谣及古人五言绝句皆可,并可使幼儿之耳目喉舌运用舒畅,以助其发育,且使心情和悦,为德性涵养之质” [27 ]。是故有人评之:“当时虽无音乐一科,而音乐之义,固已具矣。” [28 ]

《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颁布后,各地陆续出现了一批学前教育机构,并对学前音乐课程的开设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官立的如上海务本女塾附设幼稚舍于1904年改为公立,其章程规定学科分“谈话、手工、识字、图画、游戏、唱歌”等六项 [29 ]。1905年创立的湖南蒙养院将“所教主旨”列目为谈话、行仪、读方、数方、手技、乐歌和游戏;1906年的《南京旅宁第一女学附设幼稚园开办简明章程》更是将课目定为识字、连句、习字、心算、画图、谈话、唱歌、游戏、博物、手技十种 [30 ]。1907年《东方杂志》载江苏苏苏女学校附设幼稚园,教以谈话、手工、唱歌、游戏各科 [31 ]。1908年,直隶省城女学堂及天津普育女学附设蒙养院,教授修身、谈话、游戏、唱歌、积木及折纸等课,是为河北省幼稚园之滥觞 [32 ]。私立的则如1905年创办的天津严氏蒙养院所开设的“唱歌游戏”,钢琴、风琴等设备都从日本购买,唱歌几乎大部分由日文译来,歌词也是当年到日本的留学生翻译 [33 ]。一时之间,“乐歌之声,洋洋盈耳矣” [34 ]。据清政府学部总务司1909年统计,当时全国14省已设蒙养院92所、在学儿童2 664人 [35 ]。

这一时期,《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确定的“游戏、歌谣、谈话、手技”保育教导内容中的“歌谣”正式奠定了我国学前音乐课程的基础;即使是在另一保育教导内容“游戏”中,也规定在进行集体游戏③时,“且使合唱歌谣,以节其进退;要在使其心情愉快活泼、身体健适安全,且养成儿童爱众乐群之气习” [27 ]。而《湖南蒙养院教课说略》更是在指出“教育机关云唱歌者,培养美感、高洁心情、涵养情性”的同时,不但认为“乐歌为体育之一端,与体操并重”,“体操发达其表,乐歌发达其里”,而且对音乐课的设立提出了具体要求:“乐歌以音响节奏发育精神,以歌词令其舞蹈,肖象运动筋脉,以歌意发其一唱三叹之感情,盖关系于国民忠爱思想者,如影随形,此化育之宗也,安可忽之?”并指出:“乐歌一道为用最大,凡立学堂不设乐歌,是为有教无育,是为不淑之教。盖不止幼稚园为然也”;“应将本省名山大川胜迹名区、乡贤名宦、动植各物,制为浅显歌词,谱出新腔,令学童歌唱以乐和之。” [36 ]

三、从“乐歌”到“乐舞演一体”:民国初期学前音乐课程的完善

清朝末期,我国学前教育从课程科目到具体教材都是模仿日本。民国初期,男女教育渐跻于平等之地位,学前教育渐被重视,并且由于西方福禄培尔和蒙台梭利学前教育理论的引进,我国学前教育由仿日开始转向效法欧美。20世纪20年代,人们逐渐从理论上对欧美学前教育思想予以反思和批判,开始探索中国化的学前教育道路。

1. 丰富内容与渗透交叉:蒙养园时期的学前音乐课程

国民政府成立后,教育部颁布的“壬子癸丑学制”将清末的学前教育机构“蒙养院”更名为“蒙养园”。1912年9月28日,《小学校令》公布,它明确规定了蒙养园的性质与命名原则。同年9月29日,《师范教育令》公布,规定“女子师范学校于附属小学校外,应设蒙养园;女子高等师范学校于附属小学校外,应设附属女子中学校,并设蒙养园”。上述法令反映了民国政府对学前教育的重视以及将其与女子师范教育统筹考虑的方针。同年12月10日,《师范学校规程》规定:“女子师范学校并应设附属蒙养园。地方长官得酌量情形,于一定期限内以公立小学校代附属高等小学校,或以公立、私立之蒙养园代附属蒙养园。”1914年8月28日,教科书编纂纲要审查会提出了乐歌科应行采用之方针,要求乐歌科“以陶冶性灵、激励志气为主,凡中国词曲之近于柔靡者,一律禁止谱入乐歌,以杜微渐” [37 ]。1915年7月31日,《国民学校令》公布,规定“国民学校得附设蒙养园”,提出了在更广泛的范围设立学前教育机构的要求。1916年1月8日,《国民学校令施行细则》公布,对蒙养园的目的、项目、时数、师资和设施等作了具体规定,其中第75条规定蒙养园“保育之项目为:游戏、唱歌、谈话、手艺”;而第8条规定:“唱歌要旨,在使儿童唱平易歌曲,以涵养美感、陶冶德性。宜授平易之单音唱歌,歌词乐谱宜平易雅正,使儿童心情活泼优美。”1919年3月,教育部鉴于欧战结束后“振兴教育,缓无可缓”,遂制定《全国教育计划书》,其别指出:“文艺、音乐、演剧皆人民娱乐之所寄,惟宜力趋于高尚者,故是项事业亟宜提倡或补助之。” [38 ]

这一时期,全国的学前教育发展较快。不仅在大城市而且在中小城市、县城都新建立了一批蒙养园。如仅在江苏省的松江市、震泽市、南汇县、武进县、常熟县、嘉定县、华亭县就一共建立了蒙养园15所 [39 ]。同时,学前音乐课程的丰富实践也表现出两个特点:一方面,教学内容较以前更为丰富。如1915年8月创建的北京女高师附设蒙养园简章就将课程定为谈话、游戏、手工、音乐、点心五项,其中更将“音乐”细化为表情唱歌、运动进行、分辨韵律 [40 ];1919年成立的厦门集稚园将教学内容定为故事、音乐、游戏、自然和社会、识字与计算、工作、餐点、静息和家庭联络工作等九项,而“音乐”又包括唱歌、欣赏乐曲、摹仿与想象节奏的动作。另一方面,音乐教育的内容也常常渗透到其他课程之中。如厦门集稚园的“故事”课程包括儿歌与歌谣、故事的欣赏与表演,“游戏”课程又分为各种故事的表演游戏、节奏与舞蹈的乐器表演游戏、运用器械的游戏、民间游戏、徒手游戏和模拟游戏等六种类型 [41 ];1919年7月成立的南京高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校幼稚园教学内容包括谈话、游戏、手工、音乐等四项,因该校试验“设计教学法”,故上述四项内容常交叉综合进行 [42 ]。

2. 从模仿到本土化:幼稚园时期的学前音乐课程

20世纪二三十年代,是中国教育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教育新思潮风起云涌,中国学前教育亦乘风逐浪。1922年11月1日颁布的《学校系统改革案》(史称“壬戌学制”④)将“蒙养园”更名为“幼稚园”⑤,并在初等教育阶段中规定“幼稚园收受六岁以下之儿童”。从此,“幼稚园在学制上确定了地位” [43 ],学前教育也正式成为学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20世纪20年代起,随着实践的展开和研究的深入,人们逐渐对欧美学前教育思想及其实践中存在的不切合中国实际及不科学之处予以反思和批判,开始探索中国化、科学化的学前教育课程。如陶行知在《创建乡村幼稚园宣言书》中指出国内幼稚园害了外国病、花钱病、富贵病,明确指出要建设中国的、省钱的、平民的幼稚园;张宗麟在《调查江浙幼稚教育后的感想》中指出,幼稚园的“一切设备教法抄袭西洋成法”,“不切中华民族性,不合中国国情”;陈鹤琴则认为当时的幼稚园课程“今日抄袭日本,明日抄袭美国,抄来抄去,到底弄不出什么好的教育来” [44 ]。

对中国而言,“音乐是儿童生来喜欢的……为满足儿童个人的欲望需要计,为唤起团体爱国的精神计,我们不得不特别注重音乐这一科” [44 ]。1922年6月,蔡元培在《美育实施的方法》一文中提出:“幼稚园是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过渡机关,那时候儿童的美感,不但被动的领受,并且自动的表示了。舞蹈、唱歌、手工,都是美育的专课。” [45 ]1926年,陶行知在《创设乡村幼稚园宣言书》一文中主张“要力谋幼儿教育之适合国情”;“要充分运用眼面前的音乐、诗歌、故事、玩具及自然界陶冶儿童。国外材料之具有普遍性、永久性的亦当选择使用,但必以家园所出的为中心” [46 ]。陈鹤琴也认为“音乐是儿童生活中的灵魂” [47 ],由此他主张“幼稚园应当特别注重音乐”,“处处以适应本国国情为主体”,创造良好的音乐环境,发展儿童欣赏、表现音乐的能力 [44 ]。1931年9月通过的《三民主义教育实施原则》则更进一步强调,“由乐歌图画等,以陶冶儿童的情操,并使多与自然界接触,以养成审美情趣” [48 ]。

在反思批判和实验探索的基础上,1929年8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的《幼稚园课程暂行标准》⑥将幼稚园课程规定为音乐、故事和儿歌、游戏、社会和自然、工作、静息、餐点。这是我国学前教育史上的第一个课程标准,它使我国的学前教育从最初的模仿抄袭中摆脱出来,改变了清末以来我国学前教育课程的混乱局面,真正使我国的学前教育走上了中国化、科学化的道路,全国学前教育的发展得到了有力促进。据国民政府教育部统计,1929年全国共有幼稚园829所、儿童31 967人;到了1935年和1936年,全国幼稚园分别发展到1 225所和1 283所,儿童分别为68 657人和79 827人 [49 ]。

这一时期,学前音乐课程在结构、目标、内容、教学方法及实际施行上均不断完善。首先,学前教育课程在结构方面有长足的进步。如“唱歌”有针对性地改为“故事和儿歌”,在内容充实的同时更与故事结合,融唱、听、说于一体;“音乐”为新增,以培养幼儿的乐感;“游戏”仍然作为一门课程并包括“唱歌表情的游戏”以及“节奏的和舞蹈的游戏”。其次,“音乐”在目标、内容上均进行了较大的充实,如规定:“音乐”的目标是满足唱歌的欲望、启发并增进欣赏音乐的机能、发达节奏的感觉并训练节奏的动作、发展亲爱协同的感情以及引起对于事物的兴趣;“音乐”的教学内容是各种歌词的听唱表情、节奏的听和演作、通常乐音的欣赏和演作、歌的试行创作。再次,“音乐”的教学方法也更加符合儿童心理发展的特征。如吴增芥在《幼稚园教材及教学法》一书中就将幼稚园音乐课教学法归纳为欣赏、律动、唱歌和奏演等四个方面 [50 ],以致于时人评之:“音乐的范围,非常广大,应从欣赏、练习、研究三方面来陶冶儿童的情操。以唱歌和乐器的演习,从技术方面养成体验音乐的基础;以欣赏韵律运动,来培养音乐的感性;再以研究和创作,增进自己表演的道路。” [51]此外,《幼稚园课程暂行标准》还同时指出:“以上所列各种活动(音乐、游戏、故事、社会和自然、工作等)于实际施行时,应该打成一片,无所谓科目。” [52 ]

四、结 语

音乐一科,“于陶冶儿童品性之力,最为显著,即古来豪杰,亦以此为维持风教发达国运之一要素,盖其入人深而收效远矣” [53 ]。自19世纪中叶以来,教会教育以“布道”为宗旨,“借学”小孩察物学堂来宣传福音,凭“唱歌”等内容“俾于儿童易受感化之时期中,造成耶稣美德之基础” [54 ],以实现“中华归主”。到清朝末期,我国以“幼稚教育为国民教育之始基” [25 ],开始重视学前教育,但在学前教育诸课程中,因图画、手工等“他日于应用上可收直接之利益”,而音乐“无此捷效”,故“决不能视为技能之教科已” [53 ]。再到民国初期,学前课程结构不断优化,其中音乐课程逐渐占据重要地位,“一曰以音乐化其各个性而成一共通性也。儿童之性,彼此各殊,音乐者有统一、无参差,唱则俱唱,止则俱止,渐以养成共同一致之习惯。一曰以音乐整理其秩序也。儿童心思多属活放,凡事不守秩序,今以音乐调和之,循腔按拍,则秩序自生。”故“现今世界教育家,皆公认为一般重要之学科。幼稚园、小学校几有舍音乐不能成立之势” [55 ]。如是之学前音乐教育,则“可以养道德、善风俗、助学艺、调性情、完人格,具种种不可思议之支配力” [56 ]。

注 释:

① 学前教育,又称幼儿教育、幼稚教育,是人生最早接受的教育。在具体行文中,为叙述的方便,本文中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幼稚教育”将根据具体语境交叉使用。

② 因为战乱时期的教育只是教育史中的非常态部分,本文以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为界,将研究的视野主要放在清末民初,这对我们将更具借鉴意义。

③ 《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将“游戏”分为个人游戏和集体游戏两类。

④ 国民政府的学制系统后分别于1928年、1937年进行修订,但1922年学制的基本框架未变,只是根据时局需要作适当局部变通而已。

⑤ 到1949年败退台湾为止,幼稚园一直作为学前教育机构的通行名称。

⑥ 该《暂行标准》经过试行,教育部于1932年正式公布《幼稚园课程标准》;1936年,教育部又对《幼稚园课程标准》进行了修订。但这两次修订对音乐课程并无多大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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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音乐教学设计规范例6

1.美育和音乐教育在学校教育全面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得到确立。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小学音乐教育逐步得到重视和恢复。80年代中、后期以来,随着国家对美育的重视,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进入了恢复和发展的新阶段。1986年4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1990)》中提出的“贯彻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方针”,确立了美育在国家教育方针中的地位,为学校的培养目标指明了方向,也为学校实施美育提供了保证,音乐教育作为学校美育的主要内容,其作用已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视和努力下,学校音乐教育工作逐步得到了加强,改变了“”中中小学音乐课程可有可无或被取消的状态,重新将音乐课和课外音乐活动列入教学计划,并增加了课时,制订了教学大纲,编写了全国通用教材,课外、校外音乐活动在许多地区蓬勃开展。

2.教学大纲和教材的建设。这一时期,为加强和规范中小学音乐教育,国家教委(教育部)先后于1979年6月、1982年2月、1988年5月、1992年6月和8月、2000年10月颁发了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在上述五次颁布的音乐教学大纲中都明确规定了音乐教育是进行美育的重要手段之一,强调了音乐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每次大纲的修订都较前一次的大纲有所改进。1995年10月国家教委颁发《普通高中艺术欣赏课教学大纲(初审稿)》,从而结束了自解放初期以来高中43年不开音乐欣赏课的历史。在高中阶段加强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对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未来人才具有积极的的促进作用。这一时期,国家教委(教育部)实行“一纲多本”政策,使音乐教材建设呈繁荣局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国家教委(教育部)颁布的音乐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标准,编写出适合本地区教学实际的音乐教材,各地编写的乡土音乐教材各具特色,使用这些教材,对于培养学生熟悉、热爱本民族音乐文化具有重要的意义。20世纪70年代末至21世纪初,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的多次修订、颁发和多种音乐教材的出版、使用,是该时期中小学音乐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3.音乐教育管理体制的完善及音乐教育法规的建设。1986年12月国家教委成立艺术教育委员会,由艺术教育专家组成的国家教委艺术教育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对全国学校艺术教育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教学改革等重大问题提供咨询和指导。80年代中期之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教委相继成立了主管学校艺术教育的机构和艺术教育委员会,并配备专职艺术教育管理干部和音乐教研员,这使各省各地区的学校音乐教育有专人负责,从而形成了由上至下的音乐教育管理网络。1989年11月,国家教委颁发的《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1989-2000年)》是我国第一个全国学校艺术教育的纲领性文件,它的颁发说明我国学校艺术教育已进入“依法制教”的新阶段,它提出了从1989年至2000年我国学校艺术教育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总体规划》下发之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非常重视《总体规划》的执行和落实,全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呈蓬勃发展的新局面。这一时期,国家教委(教育部)又先后下发了一批法规文件,如《关于加强少年儿童艺术教育的意见》(1989年2月20日)、《关于向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少年儿童歌曲广泛开展群众性歌咏活动的通知》(1990年),《关于在普通高中开设“艺术欣赏”课的通知》(1994年7月)、《关于〈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音乐教学大纲(试用)〉的调整意见》(1994年7月8日)[1],《关于普通高中艺术课实验工作的意见》(1995年12月6日),以及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等等,这些文件的颁发,使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走上法制化、正规化、科学化的发展道路,学校音乐教育取得了可喜的成就。2001年7月教育部颁发了《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标准》),这是我国新时期学校音乐教育改革的重要成果。《标准》力求体现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精神,体现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尊重学生个体的不同音乐体验和学习方式,以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引导学生主动积极参与音乐实践,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形成良好的人文素养[2]。随着《标准》的颁发,根据《标准》编制的教科书陆续出版;同时,全面启动新课程的实验工作,国家和省两级先后进行新课程实验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以《标准》为指导思想,运用新教材、新教法进行音乐教学改革实验。教育部计划到2005年,中小学阶段各起始年级原则上都将进入新课程体系。

4.中小学音乐课开课率有较大提高。据国家教委的统计资料,截至1996年年底,全国中小学音乐课开课率比1989年前的不足50%提高到80%以上,其中大中城市小学和初中一、二年级的开课率接近100%,农村学校开课率70%左右,普通高中音乐欣赏课的开课率是30%,部分省市已达到70%以上[3]。

5.音乐师资培训工作进展加快,音乐教师整体素质普遍有所提高。音乐师资数量严重不足、学历不达标的状况是阻碍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为解决这个问题,国家教委(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市、县教育主管部门采取了各种措施、多种渠道来培训音乐师资。从国家教委及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音乐教师基本功比赛、音乐课教学评比等活动中可以看出,近年中小学音乐师资的整体素质水平和业务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在学历教育方面,各高师音乐系科逐年扩大招生数量,许多高师院校增设了音乐系科。中国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等全国9所音乐学院及各省艺术学院先后成立音乐教育专业,许多地区通过开办函授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合格证书考试、教师进修班等各种形式培训中小学音乐教师,提高其学历程度。在音乐教师学历合格率方面,90年代中期较80年代初有了较大的提高。

6.音乐教育科学研究取得丰硕成果。这一时期,在《中国音乐教育》、《中小学音乐教育》、《人民音乐》、《中国音乐》等刊物上发表的音乐教育论文,以及各出版社出版的有关音乐教育的著作不仅在数量上增多,而且在质量上也显著提高。国家教育科学“七五”规划重点项目《我国学校艺术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和“八五”规划重点项目《学校美育理论与实践研究》的研究成果对于指导我国学校音乐教育有着重要的意义。国家教委艺教委举办了三届音乐教育论文评比活动,以及

全国各地区举办的各种类型的音乐教育论文比赛,有力地推动了音乐教育科研工作的深入发展。由国家教委艺教委、中国音协音教会和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教委等单位联合举办的七届“全国国民音乐教育改革研讨会”,以及各地组织的各种类型的音乐教育研讨会,对于将音乐教育理论运用于音乐教育实践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随着国际交流机会的增多,带来了新的音乐教育观念和音乐教育方法,由此引进的积极因素对扩展我国音乐教育科学研究的领域和方法具有重要的作用。

7.课外、校外音乐活动的蓬勃发展推动了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开展课外、校外音乐活动是我国学校音乐教育的优良传统。这一时期,由于国家颁发的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中明确规定“课外音乐活动是学校音乐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及各级教育部门的重视,课外、校外音乐活动呈蓬勃发展的趋势,且质量水平也有了较大的提高。全国各级中小学普遍成立了歌咏队、乐队、课外音乐活动兴趣小组等,举办了各种形式的音乐比赛、文艺演出活动,这些活动的规模和艺术质量水平远远超过以往任何时期的同类活动。群众性的课外、校外音乐活动的开展对于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潜移默化地进行思想品德教育,陶冶高尚情操,推动校园精神文明的建设等诸方面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8.音乐教学设施、器材设备投入有所增多。音乐教学设施、器材设备的完善是音乐教学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物质条件。这一时期,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教育经费投入的增多,以及国家对学校美育的重视,中小学音乐教学设施、音乐器材设备得到较大的改善,特别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大中城市和沿海地区,这些地区的许多中小学音乐设施、器材配备已基本达到《总体规划》所确定的标准。北京、上海、河北、广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还设有艺术教育专项经费,用于扶持贫困地区学校艺术教育、建立艺术教育示范点和示范学校、表彰奖励艺术教育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开展大型艺术活动等[3]。

二、当前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由于长期以来受智育第一、应试教育的传统观念影响,不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对音乐教育重视不够,对于音乐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认识不足。具体表现在贯彻落实《总体规划》不力,没有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在音乐教育管理机构、师资建设、教学设备器材、教学教研、科学研究等方面给予足够的投入。实践证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等有关领导的重视是搞好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关键。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对艺术教育的重视程度反映了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文明程度。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学校音乐教育的设施、教学器材设备,师资数量、质量等方面,也必然产生了发展的不平衡。一般来说,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等有关领导同等重视的情况下,经济发达地区的学校音乐教育发展得较好,经济落后地区的学校音乐教育发展得较慢。有些经济较为发达、教学条件较好的地区,由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等有关领导的不重视,学校音乐教育未必就搞得好;而那些经济较为落后、教学条件较差的地区,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等有关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却将学校音乐教育搞得有声有色。

2.农村学校音乐教育亟待加强。尽管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在这一时期有了较快的发展,但由于历史及各方面的原因,发展极不平衡。一般来说,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城市的学校音乐教育发展得快些,而偏远山区、农村、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学校音乐教育发展得慢些。可以说,农村学校音乐教育在国民音乐教育中是最为薄弱的一个环节。“我国85%左右的学校在农村,75%左右的学生在农村。”[4]上述统计数字表明,我国绝大多数中小学校在农村,因此,加强农村学校音乐教育应是今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重视的紧迫任务,国家必须在政策上给予支持。

3.中小学音乐教育在许多方面无法适应当前素质教育的要求。普通学校音乐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精神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目标。中小学音乐教育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因此,在教学大纲、教材、教学方法、教学形式等方面都应体现出这些特点,而目前的现状与新时期对中小学音乐教育教学的要求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4.尽管近年在音乐师资建设方面有了较大的进展,但目前师资队伍仍存在着许多问题。其一,大部分音乐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有待提高,还有一些业务素质偏低的教师不能胜任教学工作。教育部2000年的统计资料表明,我国小学音乐教师近12万人,学历合格率为67%,初中音乐教师6•7万人,学历合格率为55%[5],这意味着还有三分之一多的音乐教师学历不达标。其二,中小学音乐教师缺额的状况仍然存在,特别是农村地区音乐师资匮缺问题在近期内较难解决。9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高师音乐系科的毕业生数量增多,及我国人口出生率的下降所导致的中小学(特别是小学)数量的减少,以及毕业生都希望留在城市学校工作的人为因素,使城市地区中小学音乐师资配备趋向饱和。因此,农村学校音乐教师的缺额问题应是国家今后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5.农村中小学、城市中学初三年级和普通高中音乐课开课率仍然偏低。农村中小学音乐课开课率低的主要原因是教师缺乏;城市中学初三年级音乐课开课率低的主要原因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受升学率的影响,认为在毕业班阶段应将时间全部放在文化课的学习上,因而许多学校初三年级音乐课全部停开,将音乐课时间让给文化课;普通高中音乐课开课率低的原因除了有关领导不重视外,还有开设高中音乐课起步晚、师资缺乏等原因。

6.小学、中学和大学之间未能从音乐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内容、教学形式等方面建立一种相互衔接的关系,即未能在这三者之间建立起既体现不同教学阶段特点,又保持教育连贯性特点的音乐教育体系。其他文化科目(如语文、数学、英语等)长期以来就已形成了小学、中学、大学之间相互密切衔接的教育体系,中学不重复小学的教学内容,大学不重复中学的教学内容。而音乐课却不是这样,我们在绝大多数版本的音乐教材上可以发现小学与中学、中学与大学的教学内容有重复的现象,教学大纲亦如此。这既造成不必要的教学资源浪费,又使音乐教育体系失去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因此,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将使我国普通学校的音乐教育形成一个完整的、相互联系的、科学的音乐教育体系。

7.将音乐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应用于音乐教学实践的工作较为薄弱。教育科学研究是一种生产力,它能够推动教育教学的进步与发展。尽管近年音乐教育科学研究有了很大发展,但在实际指导音乐教学方面没有重大的突破。从发表的科研成果来看,理论的探讨多于实践的创新,真正能将音乐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为指导音乐教学实践之“生产力”的事例不多。应加强科学研究与教学实践的联系,将音乐教育科学研究的成果推广到教学实践中去,这样,才能发挥科学研究的真正作用。

8.中小学音乐教育中民族音乐教育是一个薄弱环节。尽管在中小学音乐教材中编有一些中国民族音乐的内容

,一些地区也编有乡土音乐教材,但在实际教学中的教学效果还不尽如人意。如何加强民族音乐教育,如何培养学生对民族音乐的兴趣应是今后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三、20世纪70年代末至21世纪初的高师音乐教育发展

20世纪70年代末至21世纪初高等师范学校音乐教育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重视音乐教育法规的建设。1980年教育部在下发的《关于印发高等师范院校艺术专业教学座谈会文件的通知》中要求全国各高师艺术系科参照郑州会议精神办学,郑州会议提出今后高师艺术系科应重点抓好的四项工作是:制定教学计划;认真抓好教材建设;切实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重视和加强艺术教育科学研究。该次会议对高师音乐教育走上正轨具有重要的作用。1980年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师范学校四年制本科音乐专业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和1982年教育部颁发的《二年制师范专科学校音乐专业教学计划(试行草案)》、《三年制师范专科学校音乐专业教学计划(试行草案)》使高师音乐教育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道路,这三份教学计划对高师音乐系科本科、专科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育实习、艺术实践、科学研究、考核、时间分配等均作了详细规定,使高师音乐教育有法可依,有章可循。1987年国家教委修订的高师本科专业目录,将高师音乐专业改为音乐教育专业,这就更明确了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中等学校音乐师资。1996年国家教委下发的《高等师范专科二年制(三年制)音乐教育专业学科课程方案(试行)》是在总结近年来高师专科音乐教育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该“课程方案”重视突出师范性,从培养合格的初中音乐教师出发,在课程设置和教学要求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使高师专科音乐教育能更好地为基础教育服务。

1989年国家教委下发的《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提出高师应注意培养初级中学急需的中等学校艺术师资,并提出要增办研究生层次的博士点、硕士点,以培养高层次的艺术教育人才。20世纪90年代之后,全国各高师音乐系科落实《总体规划》的精神,在办学规模方面有了较大发展。国家教委于1995年5月颁发的《关于发展与改革艺术师范教育的若干意见》对高师音乐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若干意见》紧紧围绕为基础教育培养合格艺术师资这一办学主导思想,对艺术师范教育教学的重要环节提出了符合实际的改革意见。譬如,通过调整办学布局,以逐步建立起与基础教育发展相适应的艺术师范教育网络;改革课程结构,拓宽专业知识口径,使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往综合性、应用性方面发展;改革招生制度,以提高考生质量;加强艺术师范教育科研工作,把艺术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作为考察艺术教师的重要内容;提高艺术师范教育经费下拨标准,增加艺术教育建设投资,配齐必要的教学设备等等。该文件是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的,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是今后一个时期高师音乐教育改革的指导性文件。上述国家教委(教育部)所颁发的一系列有关高师音乐教育法规文件是这一时期高师音乐系科办学的指南,它规范了教学秩序,明确了办学方向,对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发展和建设起了基础性的保证作用。

2.教材建设稳步进行。根据教育部1980年、1982年颁发的高师音乐专业本科、专科教学计划,1983年之后教育部组织全国各高师音乐系科的有关教师编写出版了钢琴、手风琴、声乐、视唱、合唱、音乐教学法等一系列学科的教材,一些院校还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编写了音乐专业各学科的专业教材和补充教材。80年代以来出版的这一批教材,是恢复高考后出版的首批高师音乐专业试用教材,尽管教材中还存在着不够完善之处,但它解决了教学中急需教材的难题,为这一时期高师音乐教育教学改革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90年代之后,教材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一系列“卫星电视教育音乐教材”,是近年来出版的一套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的高师音乐教材,该套教材是为中国电视师范学院卫星电视音乐专业课程而编写的,由于具有较大的实用性,遂被全国许多高师音乐系科所采用。该套教材的编著者多为音乐学院的教师,在教材的编写方面较注重学科的系统性、知识性和科学性,但在教材的师范性方面略嫌不足,忽略将该门学科的教学法渗透在专业知识的传授之中。90年代中期,由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的《基本乐科教程•乐理卷》、《基本乐科教程•视唱卷》、《基本乐科教程•练耳卷》是近年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基本乐科教学改革的成果,编著者创立了乐理、视唱、练耳三者为一体的基本乐科教材体系,教材中将理论与技能训练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这样能够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又能使学生较好地掌握技能技巧和理论知识。几年的教学实践证明,这是一套较为适合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基本乐科教学的好教材。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出版的“21世纪高师音乐教材”,是继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卫星电视教育音乐教材”之后较为完整的一套高师音乐教材,为便于教学,钢琴、声乐和音乐欣赏教材中还配了CD。近年,随着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的开发运用,许多高师音乐系科增设了计算机音乐课,为此,编著者将《电脑音乐与电脑辅助音乐教学》编入该套教材,以适应现代教育技术的发展。该套教材在编写的主导思想上力求面向未来,从培养未来音乐教师所应有的知识结构着眼,力求在编排的内容与体系上体现新颖性、科学性。目前,该套教材正在试用阶段,教学效果如何还有待于日后评价。从全国范围来看,高师音乐系科研究生教材建设是一个薄弱环节。福建师范大学音乐系率先在这个领域进行开发,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由王耀华教授负责的《民族音乐学及其教育硕士研究生主干专业课程的教材建设》科研课题组,经过多年的努力,已基本完成了民族音乐学及其教育硕士研究生主干专业课程的教材建设,该研究方向的5门主干专业课程已配有正式出版的十余本教材及一批音像资料和教参资料。这一教材建设的成果对我国高师音乐学硕士研究生教材建设的发展起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3.教研、科研活动带动了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80年代以来,由教育部(国家教委)、全国性音乐学术团体主持召开了各种类型的高师音乐教育改革研讨会,许多研讨会产生了一些重要的教改意见,对高师音乐教育教学改革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譬如,1989年11月国家教委举办的“高等师范艺术教育专业发展与改革”专题研讨班,在总结了建国以后我国高师音乐教育发展的经验与教训后,提出了修订现行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本、专科教学计划的意见。1995年12月召开的第六届“全国国民音乐教育改革研讨会”,大会提出的“以中华文化为母语,充分发挥音乐教育在国民素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的会议主题,对其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教材建设等一系列的教改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科研工作是高校教师的一项重要工作,开展科研工作可以带动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学改革的发展。80年代在一些公开刊物上发表的对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师范性”问题的讨论,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进一步明确了高师音乐系科的培养目标是合格的中学音乐教师,因此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要

求等方面应紧紧围绕这一培养目标来设计。由此提出音乐师范生应具有“一专多能”或“多能一专”的原则,以适应培养目标的要求。90年代之后,由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的重视,高师音乐教育的科研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所发表的论著不论在数量还是质量方面都比80年代有了较大提高,高师音乐系科教师在《中国音乐教育》、《人民音乐》、《音乐研究》、《中国音乐》及各音乐学院和艺术学院学报等刊物上发表了一大批论文,这些论文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特别是音乐教育学学科理论建设方面有较大进展,出版了数十本有关音乐教育的专著、译著,为该学科建设奠定了较为厚实的理论基础。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和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克服诸多困难自办本专业刊物,不但对本校教学科研工作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在全国范围也产生了很好的影响。此外,各校为促进本校教师科研工作的发展,对教师所必须完成的科研工作任务作了定量规定。

4.扩大招生规模,实行多层次、多形式办学。80年代以来,为解决长期以来我国中等学校音乐师资缺乏的状况,全国各高师音乐系科积极创造条件,扩大招生规模,并实行多层次、多形式办学,特别是专科层次的音乐教育专业发展较快,原本只设本科专业的一些高师音乐系科都先后增设了二年制或三年制专科,同时,实行二•二或三•一分段制,引入竞争机制,让成绩好的学生升入本科学习。为了解决在职中小学音乐教师学历不达标的问题,一些条件较好的高师音乐系科还增设函授、夜大学等成人音乐教育专业,开办专科、专升本音乐教育专业的自学考试,中国电视师范学院开设了电视卫星音乐教育专科教程。与此同时,一些专业音乐院校、艺术院校先后增设音乐教育专业或师范系,依托于专业院校较强的师资力量,使办学有较好的基础。截至1999年为止,全国包括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等9所音乐学院全部成立了音乐教育系或师范系,为基础教育培养了一大批音乐师资。上述这些举措加快了中等学校音乐教师的培养速度,至90年代中期,音乐师资缺乏的矛盾逐步得到缓解。“”前17年我国高师音乐教育中没有研究生层次的教育,即高师音乐系科中不设培养高层次音乐教育人才的硕士点、博士点。90年代之后,高师音乐教育中研究生层次的教育得到较大发展,特别是福建师范大学音乐系获得音乐学博士点授权单位,对于我国培养最高层次音乐教育人才的发展起了很好的推动作用。高师音乐系科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对提高高师音乐教育的科研水平、学术水平以及充实师资队伍、提高师资水平等诸方面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5.更新教学内容,优化课程设置。为适应新时期对音乐教育人才的要求,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和教育发展需要的新型音乐师资,90年代之后全国许多高师音乐系科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了课程设置,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在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6.师资队伍建设有较大发展。1978年恢复高考后,高师音乐系科的师资主要来源于“”前在原校任教的教师和“”中工农兵学员留校任教的教师,及少数原中等学校教师和少数艺术团体的演唱、演奏员。这一批教师为恢复时期高师音乐教育的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他们在教学设备器材陈旧、教材资料缺乏、教学人员不足、办学条件很差的情况下,认真负责地完成好教学任务,为社会培养出一大批音乐教育人才。80年代之后,各院系从优秀的本科毕业生中选拔专业教师充实师资队伍,特别是“”后第一批招生的七七、七八级毕业生,这两届毕业生一般具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和业务水平,他们中的许多人现已成为高师音乐系科的骨干教师。90年代之后,随着高师音乐系科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许多研究生毕业后充实到高师音乐系科的教师队伍,使高师音乐系科教师的学历层次有所提高。这一时期,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高师音乐系科教师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动的机会增多,这些学术活动是很好的学习机会,有助于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因此,参加学术活动也是师资培养的一个重要渠道。与“”后高师音乐系科初办时相比,现在的高师音乐系科教师不管是在数量,还是在学历、职称等方面都较前者有了很大发展,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也都有了一定的提高。

四、当前我国高师院校音乐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1.80年代以来,在扩大招生规模和实行多层次、多形式招生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问题,主要有:其一,二年制专科学制太短,不能适应培养目标的需要。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二年制专科的学生不仅要完成十余门专业课程的学业,还要花大量时间来完成钢琴、声乐等技能课的练习,再加上政治、体育、德育等公共课以及劳动、军训、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6周),另外还得扣除4个寒暑假,所剩学习时间不多。由于学制短,时间紧,很难完成教学任务,对于那些基础较差的学生更是这样,因此,二年制专科无法保证培养出合格的音乐教育人才,应将二年制专科改成三年制专科。其二,函授、夜大学等成人音乐教育专业由于面授课时比全日制少一半以上,这必然影响教学质量。特别是音乐专业课程中的技能课(如钢琴、声乐等)主要依靠一对一、面对面的讲授,面授课时少,就无法完成教学任务,更无法保证教学质量。此外,函授、夜大学学员一般是在职中小学音乐教师,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来上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补学历、评职称的需要,因此一些人存在着学习不认真、“混文凭”的现象,这也影响了教学质量。其三,由于扩大招生规模,降低了专业和文化考试的录取线,有相当数量的新生的专业和文化素质偏低。据调查,这批考生中有许多人在高中学习阶段学业成绩差,由于担心考不上大学,才临时学了一段时间的声乐或器乐,就来报考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显然,这些考生只是为了就业才来报考音乐教育专业,并不是因为喜爱音乐为了献身音乐教育事业而来学音乐。音乐教育专业中的许多学科都是技能性很强的学科,例如钢琴必修课,若没有音乐基础的学生,要想在三年或四年的时间里掌握教学大纲的要求是有一定困难的,况且还要投入很多时间学十余门其他课程。因此,专业、文化素质低的学生很难完成学习任务,这些学生毕业后有许多人无法适应学校音乐教学工作。

2.从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毕业生离岗现象严重。首都师范大学音乐系曾对本系83届至93届历届本科、专科毕业生做过调查[6],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八届本科毕业生177人、七届专科毕业生255人,共计432名毕业生中,有323人在岗,在岗率为74.8%;有109人离岗,离岗率为25.2%,这意味着每4名毕业生中就有1人离岗。据湖南师范大学音乐系对13届共388名毕业生的调查,离岗率为35.3%,仍然在县以下学校任教的不到4%[7]。毕业生离岗现象严重是全国各高师音乐系科普遍存在的现象,这无疑对学校音乐教育事业是一个损失,学不致用、用非所学造成国家培养人才的浪费。毕业生离岗最主要的原因是教师待遇偏低,福利较差。离岗的毕业生有的下海经商,有的出国,有的跳槽到待遇较好的单位工作。90年代后期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教师的待遇有了一定的提

高,因此,毕业生离岗率有所下降。毕业生离岗现象从现在人才流动的观念来看是正常现象,也是市场经济情况下必然出现的社会现象。要使毕业生安心音乐教师工作,最重要的是必须提高教师的待遇,同时应加强在校生思想品德教育,巩固专业思想,使学生树立献身教育事业的理想。

3.高师音乐教育存在着与中小学音乐教育改革不相适应的滞后现象。特别是当前中小学音乐教育根据音乐课程标准所实施的种种教育教学改革,对高师音乐教育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而高师却没有及时进行相应的改革。高师音乐教育的滞后现象是阻碍我国学校音乐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4.由于受专业音乐学院办学模式的影响,长期以来,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存在着重技能技巧学习,轻文化理论学习的“重技轻艺”的倾向,师范性突出不够,忽视对学生音乐教育能力的培养。这种倾向在80年代表现得尤为明显。尽管在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学计划中设有教育学、心理学,中学音乐教学法课,还安排有教育实习、教学见习等教学实践环节,但实践证明仅仅这样安排还是不够的。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是未来的音乐教师,未来的音乐教师不仅应掌握音乐基本技能,还应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教学能力,因此,应在每一门专业课中都渗透教学法的内容,以使学生在掌握该门学科的技能、理论的同时掌握该门学科的教学法。90年代之后许多高师音乐系科开始重视对音乐师范生教学能力的培养,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诸多改革,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总体上今后还必须加强这方面的建设。超级秘书网

5.尽管90年代之后高师音乐教育科研工作有了较大发展,但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不多,特别是对高师音乐教育改革有重大指导作用的科研成果很少。

6.尽管近年高师音乐系科的师资队伍建设有了较大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问题是师资队伍建设发展不平衡,一些院系师资队伍面临着青黄不接的状况,教授、副教授的年龄偏大,没有提供必要的条件对青年教师进行培养,忽视学科队伍的梯队建设。师资水平直接影响教学质量的提高,因此,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应是高师音乐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7.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四年制本科教学计划自1980年颁发以来,从未修订,随着高师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该教学计划中有许多地方已不适应现在教育教学的需要,应做适当的调整和修订。例如,在课程设置中应增加音乐教育学、钢琴伴奏、计算机音乐、世界民族音乐概论、钢琴教学法、声乐教学法等课程,增加选修课程的门数,合理安排必修课程,并重视实践课程,教学要求应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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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柳斌.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切实加强艺术教育,为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而努力[J].中国音乐教育,1997,(1).

[4]杨力.深入贯彻全教会精神,开创农村学校艺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J].中国音乐教育,2000,(2).

初中音乐教学设计规范例7

中图分类号:G6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851(2010)04-0056-01

实施新课程后,教师的教学观念改变了,教学方法多样了,师生互动丰富了,音乐教研活动的公开课真实地反映了这些变化。老师们对公开课精心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多种多样,课件设计富有动感,教学环节紧紧相扣,学生学习兴趣高涨,课堂教学形式有唱、有听、有欣赏、有表演等等丰富多彩,教学效果相当不错,真正起到带头作用。但走进平时的初中的音乐课堂有是另一种现象:一是教师上课随意性强;二是学生对上音乐课更是随意。针对这两种不良现象,为了提高初中音乐课堂教学实效,应建立落实音乐课堂教学常规,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同时音乐课堂教学设计要从学生实际出发,教师要有行之有效的教学评价,从而才能创设出高效的、鲜活的、课堂教学。

一、 建立有效的课堂教学常规

良好的教学常规是教学有序进行的保证,没有规矩的课堂教学是无法进行有效学习。中国有句古训:“没有规矩不方圆”。这里所说的纪律、规矩,体现在我们课堂的教学就是必要的教学常规。音乐作为声音的艺术,它的存在首先需要的是没有其他杂音的安静环境。如果没有这样作为的前提,最优美的音乐那也是杂音。因此,音乐课堂教学特别需要有个控放自如、能给音乐展现所有美妙的空间,而这个空间的形成,就需要建立音乐课必要的教学常规。根据音乐学科的特点,音乐课堂务必建立以下几个教学常规,并注重教学常规的落实。

(一)学生进教室的常规。学生带齐音乐课本或上课用的笔和其他指定的东西,要求学生做到不大声喧哗、不追跑,轻声做到自己的位置上。如果有音乐在播放,让学生养成聆听着音乐或歌曲自然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安静等待上课。

(二)聆听音乐的常规。欣赏乐曲、聆听歌曲时要求学生做到安静,不讲话,对音乐的理解、感受可以用想象、自我陶醉、以及用身体来表示,如闭着眼睛想象音乐、也可以摇晃身体有节奏地做动作或手舞足蹈,但一定要培养安静聆听音乐的好习惯。

(三)歌唱的常规。我们音乐教师都明确音乐教学的任务不是为了教学生会唱几首歌曲,更重要的是让学生如何更好地唱出歌曲的情感与美感。演唱时要求学生声音做到统一和谐,根据歌曲的速度、力度、情绪唱出歌曲的感情。歌唱时思想集中、声音饱满、富有表情。

(四)表演的常规。音乐表演是学生喜欢的一项活动。我们音乐老师要抓住这样的时机对学生提出表演时的具体要求,明确表演的目的。要求学生表演时要有合作的精神,并紧紧抓住音乐的节奏、情绪进行表演。

(五)乐器练习的常规。为了提高学生的音准、音乐兴趣,乐器进课堂是非常要的。但许多同学在上课时就会随意拿出乐器来吹,影响课堂教学。教师应根据教学环境要求学生上课时乐器一律放在某个地方,练习时才能拿出来,练习时要注意观察,结束时要整理好乐器。

要让学生养成良好的音乐学习习惯,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教师不断地强调不断地纠正,也需要教师的毅力和耐心。要从细节入手点滴参透并且做到循序渐进。这样才能慢慢地形成良好的音乐课堂教学常规。我相信,建立良好的音乐课堂教学常规对提高音乐课堂教学的实效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使我们的音乐课堂教学活而不乱,变得更加民主、开放、和谐。

二、教师要做一个好的“导演”

教师应是一名优秀的“导演”,首先要做到深刻理解“剧本”。而教师面对的“剧本”主要是课标和教材,教师必须深刻领会课标、教材以及编导的意图。要将“剧本”的内容转化成自己的“作品”,必要时还可以对其进行增删、重组,为学生提供尽可能鲜活的学习素材,使学生在对自己感兴趣的、贴近生活的、富有挑战性的学习素材的探索与交流中得到发展;教师要准确把握教学目标与重点、难点,并选择最恰当的方法和途径引导、帮助学生顺利达标。第二,教师要充分了解“人物”。教师必须主动去了解所教学生的知识、能力基础,兴趣、爱好、性格等因素,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应有的、自主的发展。第三,一个好的“导演”,在备课时就要千方百计地考虑如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激发的学习兴趣,设计紧凑、生动的教学环境使他们一上课就能进入“角色”,投入到良好的教学情景中来。

初中音乐教学设计规范例8

1 将“体艺2+1”列为“一把手”工程

在东阳,始终将“体艺2+1”列为“一把手”工程,市教体局局长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理念是:(1)不求学生人人成为运动员或艺术家,但求个个增强身体素质和审美素质;(2)学科教学成绩与“体艺2+1项目”要全面抓,都过硬;(3)在没有改变高考制度的背景下,教育行政部门与校长必须有所作为;(4)抓“体艺2+1项目”,不会降低教育质量,不会降低升学率。在学校里,明确校长是具体开展“体艺2+1”工 作的第一责任人,工作目标是“三个100%”:即音体美课程完成率100%,学校课外文体活动开展率100%,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参加率100%。做到课外文体活动校校展开、班班行动、生生参与、师生互动。

2 建章立制,确保实施

为了确保“体艺2+1”工作的顺利实施,从2004年起,东阳教体局就颁发了《东阳市“体艺2+1”活动规程》,以保证“活动规程”的实施;明确东阳市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教体局各科室、各级学校职责分工问责制;定期进行“体艺2+1”经验交流和表彰活动;将“体艺2+1项目”列入班主任评价机制;做到小学毕业《2+1项目评价成绩册》随转初中,初中“2+1项目”列入《综合素质测评》,与中考升学挂钩等。

为了加强对学校艺术工作的管理,保障和推进学校艺术教育改革和发展,促进艺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2008年7月,东阳市教体局又颁发了《东阳市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规范》,对我市中小学的艺术课程教学、课外艺术活动、艺术教师的进修培训与工作量、器材经费与保障、艺术工作奖励与处罚等作了明确规定,使我市的音乐教学工作首先在制度上得到了保障。

二、确保教学时间

1 按计划,开齐上足音乐课

音乐课是学生学习音乐的主渠道。近两年,我市教研室曾对全市中小学进行了几次课程计划落实情况和课外文体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发现有未按课表上课或未正常开展文体活动的,责令其做出书而说明,并限期改正,以促使音体美劳等课程教学与活动的常态化进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现在,该项工作已被全市中小学自觉纳入学校的整体教育教学之中,教学效果稳步提升。

2 确保课外艺术活动(包括音乐活动)

根据我市统一的作息时间表,下午第三节课后为全市统一的课外文体活动时间,为确保每生每周参加两次课外艺术活动(包括音乐活动),各学校都制定并公布了“学生课外文体活动”系列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到时间、地点、项目、师生、记录“五落实”。

3 每天唱响“300秒”

利用每天下午第一节课前的五分钟,要求每个学生每学期学会五首歌。中小学生人人会唱“同歌”。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 充实教师队伍

(1)面向社会招聘音乐教师

我市要求15~23个班级规模的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音乐教师,24个班级规模以上的学校至少配备2名专职音乐教师。针对专职音乐教师缺少的情况,近几年教体局每年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音乐教师,近三年共招聘了37名。截至目前,每所中心校所在小学至少已配备1名专职教师,10所学校已有3名以上专职教师。教体局规定,音乐教师在校内不得改教其他学科,教体局人事科将追踪调查音乐教师的任职情况,并将其纳入评职称需考查的内容。

(2)发挥非专职音乐教师与班主任的作用

在课外音乐活动中,由于活动项目多,参加学生人数多,仅靠专职音乐教师的力量难以完成,我市十分重视充分发挥有音乐特长的非专职音乐教师与班主任的辅助作用,请他们一起参与指导音乐课外活动,收效很好。

(3)向社会特聘专家

学校音乐教师较难做到一专多能,有时不能满足学校艺术社团的指导需要,因此,我市许多中小学都不惜成本,向社会或音乐专业院校聘请艺术指导和音乐教师。如吴宁一校、实验小学、虎鹿镇校的民乐队,吴宁五校的手风琴队,横店镇校的管乐队等都已探索出了成功经验。

2 多种形式提高教师专业素养与教学技能

(1)重视新教师培养

2008年暑期,我市教体局组织新招聘教师岗前培训,采用全封闭的军事化管理与寄宿制初中作息时间相同,安排骨干教师面对而指导备课,促使新教师尽快熟悉教材,规范备课,实现角色转变,适应教育教学要求。一年新教师三项考核(此项考核由教师进修学校组织);三年新教师五项教学基本功比赛(音乐基础知识、音乐技能、课堂教学、教学案例、音乐论文等),通过这些活动切实加强对新教师的学习训练,促进其快速成长。

(2)提升音乐教师执教能力

执教能力是教师素质最核心的要素。实现有效课堂,实施素质教育,向40分钟要质量,重在提升教师执教能力。从2008年暑期开始,我们决定每年都组织全体音乐教师教学能力考核,以促进教师全而熟悉教材,把握教材重点难点,提升执教能力。

此外,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不断提高音乐教师的教学技能,要求每位音乐教师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市级以上的教研活动、培训或比赛,如青年教师教学擂台赛、教坛新秀评选、中小学优质课评比观摩、三年一次的基本功比赛、每年一次的论文评比等,不断提高音乐教师的业务水平。

(3)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作用

鼓励骨干教师参加高学历进修、参加由教体局组织的与高校联办的高级研训班、与省特级教师协会联合举办的智慧型教师高级研训班等,在音乐教学活动中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作用,并在合适的时机采用开现场会、观摩研讨会的方式展示他们的风采。

四、完善音乐教学设施

音乐教学设施是开展音乐教学活动的物质基础,为了给“体艺2+1”奠定物质基础,东阳教体局一是要求学校调整经费投资方向,按每年生均公用经费的5%~8%用于艺术工作,做到专款专用;二是学校尽最大努力按国家或省配备目标要求装备文体器材设施;三是积极鼓励师生自制简易体艺活动器材,加强快乐校同文体园地建设;四是积极推进“体艺2+1”进家庭,努力提高体艺活动器材的使用率。根

据教学需要,从2008年起,我市教体局将用三年时间补助一定经费帮助各初中、各中心校所在小学逐步配备音乐多媒体教学系统。

五、为学生提供丰富的音乐活动“菜谱”,扎实有效地开展活动

1 制订符合实际的音乐活动项目“三级菜谱”

这里的“菜谱”是指学校、教师为学生提供的在课外文体活动中可供选择的丰富多彩的音乐活动内容、形式与考核标准(见下页表格)。

在确保第一课堂教学的同时,研究制订音乐类合理的“三级菜谱”体系,为学生提供切实可行的丰富多彩的音乐选修项目,满足不同特长、不同兴趣、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要,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参加音乐活动的兴趣,有效地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与技能水平,使东阳的音乐课外活动开展得更具全员性、针对性、实效性。

2 培育特色项目

各校在开齐开足音乐课的基础上,根据本校师资、设备、场地制订切实有效的音乐课外活动计划,蓬勃地开展音乐课外活动,并使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有检查、有汇报。对中小学涌现出来的很有特色的活动项目,予以充分关注支持,使其不断完善,并总结经验,在全市推广。

3 开展艺术比赛和才艺展示

艺术比赛和才艺展示对于学校开展文体活动具有强大的推动力,我市教体局要求各学校每年举行1―2次全校性的艺术节(周),平时经常性举办小型灵活、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艺术展演活动。学生把平时训练的艺术 成果用节目、展板的形式向全校师生、家长及社会展示和汇报,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4 举行音乐活动项目设计、案例评比

每年举行一次音乐活动项目的征集提炼与音乐课外文体活动的案例评比,一方面总结先进的音乐活动经验,另一方面促进音乐教师科研能力的提高。

六、加强对音乐课程与活动的考核评价

教学评价是教学工作的指挥棒,既包括对学校与领导的评价,也包括对学生、教师、课堂教学的评价。对学校与领导的评价有《“体艺2+1项目”年度考核方案》,《方案》把“音体美劳课程(课时)的完成率、音体美劳专(兼)职教师和音美教室的配备率等指标,列为学校年度考核重点”,把“体艺2+1项目”列入校长年度述职必述的内容。

在学生评价方面,我市全面改革了中小学评价体系,明确把初中毕业生平时的“体艺2+1”参与率列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考核内容,对升入各类高中都分别提出综合素质应达到的目标;在教师评价方面,调整了《东阳市学年度教师工作量考核用表》,明确将教师辅导“体艺2+1”活动列为日常工作范围。

我市的音乐课已被列入学校期末教学质量监测体系,教体局规定凡文化课质量测试,必进行艺术类现场抽测。每学期,教研室都要组织全市中小学的音体美技能抽测,促使学校与音乐教师更加重视音乐课与音乐课外活动。

七、音乐活动进家庭、进社区

1 学校音乐活动与家庭教育相结合

学生音乐技能的提高仅靠在校时间是有限的,课外音乐活动也应包括校外。很多学生课余在家长的支持下,或请音乐家庭教师辅导,或参加各种音乐培训班。我们开展“把音乐请进家庭”活动,开展“阳光家庭共争章”。通过家长会、家长信、家长学校、学生家长学校三方协议书等多种形式,宣传素质教育思想,要求父母平时陪同子女一起参与一项艺术活动。

2 音乐活动与社区活动相结合

鼓励学生走进社区,向社会艺人学习求教,参加社会文艺活动,学习东阳的本地民间艺术,学校也积极组织学生参与一些社区的演出展示活动,为学生提供学习与展示交流的机会。

初中音乐教学设计规范例9

学院设有国家首批“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我国高校首批具有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单位。现有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音乐与舞蹈、美术学等四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为北京市重点学科,电影学为重点培育学科。2012年获批全国首批艺术学理论、戏剧影视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学院建有教育部创意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区,各本科专业均为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传媒与艺术实验教学中心为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院坚持“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的院训,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构建了个性化和体验性教学环境。学生充分享受国内艺术学科影音舞诗书画相互交融的艺术氛围。学院倡导人文关怀,鼓励艺术个性,其优良学风和深厚传统吸引着世界各地的优秀学子来此深造。在《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的中国大学研究生专业排名中,影视学近年来一直位居前列;在其的中国大学本科专业排名中,舞蹈学专业连续多年名列前三名,音乐学、美术学等连续多年名列前七名。学院创办的“北京大学生电影节”到2012年已成功举办,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现招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高级访问学者和外国留学生等,致力于培养艺术创作与研究能力并重、人文与艺术素养深厚、具有国情意识和国际视野的艺术创作与艺术教育高级专门人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综合性、高素质人才培养体系保障了学生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和竞争优势。毕业学生职业分布广泛,遍及文化、艺术、传媒、创意、教育等相关领域,受到用人单位欢迎。学院重视拓展学生的国际化视野,与美国、日本、加拿大、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及香港、台湾等地区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广泛的交流合作关系,以及本科生和研究生交换培养机制。每年均有来自世界各地的留学生攻读艺术类专业学位。学院多年来得到社会有识之士捐资助教支持,香港爱国人士田家炳先生捐资修建艺术大楼,为艺术教育人才培养和长远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

学院并承担由教育部、文化部指导,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电影学院三校联合实施的“动漫高端人才联合培养实验班计划”。2013级实验班将在各专业新生中二次选拔一批动画专业学生,采用名师指导、小班教学、工作室制、跨校选课、学分互认等方式开展教学活动。通过第一学年教学在北京师范大学进行、第二学年教学在北京电影学院进行、第三学年教学在中国传媒大学进行、第四学年学生回到本校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创作(设计)的联合培养方式,实现三校优质教学资源的互补与共享。

现设有七个本科专业:音乐学、舞蹈学、电影学、美术学、书法学、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

电影学专业

该专业是我国综合性大学中最早独立设立的影视类专业,为我国影视传媒行业输送了大量优秀人才。该专业设有全国高校中第一个电影学博士点、第二个广播电视艺术学博士点,形成了从本科到学术硕士、艺术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被教育部认定为首批特色专业建设点。该专业依托北京师范大学深厚的人文积淀,积极探索复合型影视传媒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力图为我国影视传媒行业培养兼具人文素养与专业技能、具有开阔视野与进取精神的高端人才,以适应全球化时代中国影视传媒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该专业在人才培养上理论学习与艺术创作并重,课程设计以电影、电视为核心,兼顾文学、新闻传播与新媒体,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自主选择主攻(主修)方向,以备将来更有针对性的深造与就业。历届毕业生中多数通过保研、考研或出国留学继续深造,其他学生多进入(中央及省市)影视公司、电视台、报纸、网站、广告公司等各种影视传媒机构,从事编导、记者、管理、营销等工作。

该专业主干课程有:电影概论、电视概论、影视语言、中国电影史、外国电影史、照相与实践、摄像与实践、影视编剧、影视剪辑、电视新闻采编、纪录片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大众传播概论、电影批评与研究方法、经典影视片解读、影视策划等。

音乐学专业

该专业具有近百年音乐教育历史,音乐大师贺绿汀、张肖虎等都曾任教于此,并创作了“游击队之歌”和“宝莲灯”等载入中国音乐史册的重要作品,培养出了一大批卓越的音乐家和音乐教育工作者。音乐学专业方向包括钢琴、声乐、器乐和音乐学理论,现已形成本科、学术硕士、艺术硕士和博士阶段完整的高等音乐教育教学体系。本专业旨在培养从事音乐表演、音乐教育及其他相关职业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系崇尚个性化发展、科学化培养与因材施教的理念,注重学生教学、科研和舞台表演实践能力的综合培养。使学生既达到专业音乐院校的表演水准,又具备综合型大学宽泛的知识结构。历年毕业生中许多赴国内外大学继续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也有的进入教育机构、出版公司、电台电视台、传统与新兴媒体、音乐制作和演出单位等音乐产业机构就职。

音乐学专业的主要课程设置包括:音乐表演(钢琴、声乐、器乐),中外音乐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课程、计算机音乐、世界民族民间音乐、音乐教育、舞台艺术与实践等专业课程。

美术学专业

该专业具有近百年美术教育历史,以北京师范大学实力雄厚的文史哲大文科为依托,具有多学科支持交融的优势,文化与专业并重、理论与实践并重,注重专业基础、拓展专业技能,在从事美术教育研究和培养高层次美术人才方面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

该专业以培养文化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美术人才为目标;注重培养学生掌握美术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优秀生源,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各级学校和艺术机构、创意设计机构提供能从事美术教学、创作、研究等工作的高级人才。具有小班教学优势,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在专业教学中贯彻“从游式教学”。

主干课程有中外美术史、素描、色彩、造型基础、中国画、油画、美术教育学、创作实践、专业考察、新媒体艺术等。

艺术设计学专业

该专业以培养文化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综合型艺术设计人才为目标,注重培养学生掌握设计艺术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小班教学优势,重视个性化培养,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发挥实践环节在设计专业教学中的作用,提升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优秀生源,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各级学校和艺术机构、设计机构提供能从事艺术设计教学、创作、研究等工作的高级人才。

主干课程有设计概论、中外设计史、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平面构成、立体构成、设计草图、创意与表现、软件基础、字体设计、书籍设计、信息图形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展示空间设计、公共空间设计、景观设计等。

舞蹈学专业

舞蹈系依托北京师范大学的综合人文背景和浓厚学术气氛,在中国舞蹈教育和研究领域始终居于前列,现设芭蕾舞、现代舞、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编导及舞蹈史论六个课程方向,独立培养的本科、硕士、艺术硕士在国内外舞蹈大赛中荣获各种奖项。2010年建立了“开放式教学理念”引导下的现代舞蹈教育科研体系,提倡“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引导式教学方式,注重专业文化教育与专业技巧培养相结合,培养具有较高文化修养的表演、教学、编导、管理“四位一体”式的高级舞蹈创意人才。学生兼备舞蹈艺术实践、舞蹈演出市场管理、舞蹈教育和理论研究的知识与能力,可以在各级文化单位、大专院校、以及艺术机构,从事舞蹈教学、创作、研究、策划、管理等工作,是中国舞蹈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主干课程有:舞蹈表演与实践、中外舞蹈教学法、中外舞蹈文化史、舞蹈艺术理论、编舞技法、即兴创作、剧场创作、舞蹈艺术管理学、多媒体舞蹈等。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该专业是国内最早的数字媒体艺术学科之一,并始终走在数字媒体教育的前沿。注重培养学生深厚的文化底蕴、开阔的国际视野、活跃的创意思维、娴熟的数媒技能、敏锐的产业意识。十年以来,大量优秀人才从这里走向动漫、游戏、网络、影视、广告、出版等文化创意行业,许多进入国内外知名高校继续深造,展现出良好的专业素养和成长潜力。

课程体系以影视特效、动画、网络及互动媒体的技术与创作为核心,兼顾产业与营销实务,学生可全方位了解和掌握数字媒体各门类实践技能和前沿动态。课程中还设置有专业采风、产业调研、专家讲座、专业实习、毕业创作等环节,力求将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和产业创作紧密结合。学生每年均有到境外大学交流学习机会,入学后还有机会入选两部三校“动漫高端人才联合培养实验班”。

主干课程包括:数字媒体概论、影视语言、摄像与实践、影视制片管理、音响创意设计、数字图像处理、数字视觉特效、数字内容创意、动画基础、角色动画设计、新媒体设计、网页设计、界面设计、媒介传播、社会化媒体传播、广告理论与实务、品牌营销策划、网络游戏研究、项目实践等。

书法学专业

该专业依托北京师范大学悠久的书法教育历史和人文学科传统,秉承启功先生的学术精神与艺术精神,致力于培养具有良好人文底蕴与书法艺术修养的高级人才。注重深入艺术传统,汲取前人学术智慧,涵养情性,领会经典,培养创造力。学生毕业后可在教育部门、行政部门、编辑出版部门、文博部门等企事业单位中任职。

主干课程有书法概论、书法史、古代书论、篆隶楷行草理论和技法、汉字学、文艺美学、篆刻学等。

2013年计划招收艺术类本科生131人。

一、艺术类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科类

学历

学制

招生地区

130202

音乐学(钢琴、器乐、声乐方向)

26

文理

本科

四年

面向全国招生

130205

舞蹈学

28

文理

本科

四年

面向全国招生

130303

电影学

30

文理

本科

四年

面向全国招生

130401

美术学

11

文理

本科

四年

面向全国招生

130405T

书法学

11

文理

本科

四年

面向全国招生

130501

艺术设计学

11

文理

本科

四年

面向全国招生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14

文理

本科

四年

面向全国招生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

2.舞蹈学专业考生须于1991年9月1日之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三、报名

1.网上报名:

2012年12月10日-2013年2月13日,所有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报考者均须登录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admission.bnu.edu.cn/admissio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填写、提交、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

2.缴费方式:

2012年12月10日-2013年2月13日进行网上缴纳:电影学、音乐学、舞蹈学、数字媒体艺术四个专业报考者须网上缴纳初试费100元/人;美术学、书法学、艺术设计学三个专业报考者须网上一次性缴纳初、复试及三试费共计260元/人。缴费办法参照《网上缴费办法》进行,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凡通过电影学、音乐学、舞蹈学、数字媒体艺术四个专业初试考生,现场缴纳复试费80元/人;凡通过复试考生,现场缴纳三试费80元/人。

3.确认考试:

2012年12月10日-2013年2月13日,电影学、音乐学、舞蹈学、数字媒体艺术四个专业报考者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选初试时间段;各专业考生都必须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4.专业兼报:

考生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可兼报院内其他专业,但只能兼报一个专业。

报考电影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的考生可兼报数字媒体艺术,其他考生不得兼报该专业。

美术学与艺术设计学不得兼报。

音乐学三个方向不可兼报。

四、专业考试

1.考试要求: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考试准考证》、《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2.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 考试专业

专业考试时间

考点地址

联系电话

备注

① 电影学

② 音乐学(含钢琴、声乐、器乐方向)

③ 舞蹈学

④ 数字媒体艺术

初试:

2月16日-17日

复试:

2月19日-20日

三试:

2月22日

北京师范大学

田家炳艺术楼

010-58809248

010-58807962

2月18日:

9:00—16:00

办理复试手续及收费;

2月21日:

9:00—16:00

办理三试手续及收费。

⑤ 美术学

⑥ 艺术设计学

2月18日

北师大邱季端体育馆

7 书法学

2月17日—19日

北师大艺术楼

3.考试内容及分值:

1) 电影学专业 初试(满分150分)

复试(满分350分)

三试(满分250分)

a)才艺展示;

b)文学艺术基础知识口试。

a)影视文化现象评析(150分)

b)构思阐述(200分)。

作品分析

(笔试,250分)

说明:

(1)“才艺展示”个人代表性的艺术特长展示。

(2)“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中外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作家作品知识。

(3)“影视文化现象评析”: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给定的影视文化现象进行评论和解析。

(4)“构思阐述”:在规定的构思时间内,按照题目构思情节完整的故事或者创意。

(5)“作品分析”:观看一段影视作品,按照要求做出书面分析;或对指定的文学作品进行书面分析。

2)音乐学专业(钢琴、声乐、器乐方向) 初试(满分200分)

复试(满分300分)

三试(满分250分)

a) 钢琴方向: 1.三声部以上复调作品一首 2.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b) 声乐方向: 歌曲一首

c) 器乐方向: 1.乐曲一首(自带乐器) 2. 音阶练习一首 a) 钢琴方向: 1. 技术性练习曲一首; 2. 乐曲一首。 b) 声乐方向: 歌曲一首

(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c) 器乐方向: 1. 乐曲两首(自带乐器)(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2. 现场视奏。 (一) 视唱练耳(100分): 1. 视唱(30分)。 2. 练耳(70分)。

(二) 乐理与音乐常识(150分) 1. 乐理笔试(90分)。 2. 音乐常识笔试(60分)。 3)美术学专业

A.素描(300分)。

B.速写(150分)

C.色彩(300分)。

说明:

(1)由学校提供考试用纸。

(2)绘画工具与颜料自备。

(3)“素描”为4开半身带手写生。

(4)“速写”为8开人物动态速写。

(5)“色彩”为8开水粉、水彩静物写生。

4)艺术设计学专业

A.素描(300分)。

B.速写(150分)。

C.命题设计(300分)。

说明:

(1)学校提供考试用纸(均为8开),考生自备绘画工具、颜料。

(2)“素描”为静物组合。

(3)“速写”为人物动态速写。

(4)“命题设计”自备色彩颜料。

5)舞蹈学专业 初试(合格/不合格)

复试(满分550分)

三试(满分200分)

a) 舞蹈基本功(含身体软开度,旋转弹跳等技能)。 b) 自备剧目表演(音乐自带CD,剧目时长不超过3分钟)。 c) 即兴舞蹈(现场播放音乐)。 a) 技术技巧组合(200分,包含跳、转、翻等技能;无需音乐)。 b) 自备舞蹈表演(200分,音乐自带CD,剧目勿与初试重复,时长不超过3分钟)。 c) 模仿能力(150分,考察舞蹈学习能力)。 笔试:舞蹈作品分析(考察学生舞蹈艺术常识和文字表述能力,字数不低于800字)。

6)数字媒体艺术 初试(满分250分)

复试(满分350分)

三试(满分150分)

a) 文艺常识:文学艺术基础知识(100分)。 b) 才艺特长展示: 美术、电脑或其他特长展示(150分)。 注:美术特长现场加试人物速写(画具自备)。

a) 构思阐述: 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题目构思情节完整的故事,并现场讲述(150分)。 b) 故事创作:根据命题用画面或文字描述故事情节(200分)。 影视作品(广告或短片)分析:

观看一段影视广告或短片作品,按照要求做出书面分析。

7)书法学专业

A.临帖(对临指定碑帖,250分)。

B.创作1(楷书,将指定文字写成书法作品,250分)。

C.创作2(篆、隶、行、草任选一种,不得为楷书,将指定文字写成书法作品,250分)

说明:

(1)由学校提供考试用纸和毛毡。

(2)毛笔和墨汁自备。

(3)不允许在卷面上打格、盖印章,不允许做任何标记。

五、录取原则

1.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文化课考试)。

2.各专业依据考生初试、复试、三试的专业考试成绩(满分750分),由高到低按专业(含方向)招生计划数的4倍发放合格资格。考生须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admission.bnu.edu.cn/admission)查询考核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

3.对舞蹈学专业考试成绩前三名,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书法学专业考试成绩第一名,音乐学专业钢琴、声乐、器乐各方向专业考试成绩第一名,若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录取。

4.对上述第3条录取原则所列考生之外的下列专业(含方向)考生,加设文化课单科(按满分150分计)和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语文不低于80分、外语不低于70分。

电影学、书法学、数字媒体艺术:语文、外语均不低于90分。

音乐学(含钢琴、声乐、器乐方向):外语不低于70分。

舞蹈学:外语不低于50分。

上述各专业考生的文化课总分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电影学、数字媒体艺术:文化课总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直辖市同科类(文/理科)一批本科控制线的90%。

5.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其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分文理科)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计算综合成绩,分专业和专业方向按综合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6.所报考专业(含方向)有省级统一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方能按上述录取原则录取。

六、学费

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我校艺术类学生学费标准为:艺术设计学专业10000元/学年,其他各专业(含方向)8000元/学年。

七、联系办法

1.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010-58807962

网址:admission.bnu.edu.cn

2.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

初中音乐教学设计规范例10

中图分类号:G65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14)05-0082-06

人才培养目标是社会文化在教育领域的集中投射。自20世纪初开创音乐教师教育专业以来,中国社会经历了一系列的社会变革和文化变迁,我国音乐教师教育的培养目标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变迁不断地调整、变化。本文通过对不同时期的有关法规、政策以及学校培养目标价值取向进行考辨,梳理其发展历程,探寻其嬗变的轨迹,剖析其文化根源所在,以期对我国音乐教师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有所裨益。

一、我国音乐教师教育培养目标价值取向的百年嬗变

1.政治取向阶段(1912―1979)

1912年9月,教育部颁布的《小学校令》将“唱歌”列为初等小学和高等小学的必修科目。为了解决唱歌课的师资问题,教育部在1912年12月颁布的《师范学校规程》中,将“乐歌”列为预科和本科的必修科目。同时,在当时的国立北京高等师范学堂的“音乐练习班”、浙江两级师范学堂的“音乐图画手工专修科”开始设置培养音乐教师教育的相关专业,成为中国音乐教师教育的开端。其时的音乐教师教育培养目标可以透过《奏定初级师范学堂章程》窥见其大致的定位,其中“初级师范学校教育总要”规定:“国民之愚智贤否,实关国家之强弱盛衰;师范生将来有教育国民之重任,当激发其爱国志气,使知学成以后必当勤学诲人,已尽报效国家之义务;尊君亲亲,人伦之首,立国之纲;必须常以忠孝大义训勉各生,使其趣向端正,心性纯良;孔孟为中国立教之宗,师范教育务须恪遵经训,阐发要义,万不可稍背其旨,创为异说。”[1]可见,从音乐教师教育专业创办伊始,其政治化倾向就非常明显。当然,也应该看到,当时还是注意到了学生在智、体方面的发展,这与当时“西学东渐”文化背景下倡导的科学、民主,主张国民的个性独立不无关系。1916年1月,修正后的《师范学校规程》提出“爱国家,尊法宪,为充任教员者之要务,故宜使学生明建国之本原,践国民之职分”[2]。国民政府时期,党化教育主导着人才培养目标的价值取向。1931年9月,中央第三届中央执委会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三民主义教育实施原则》提出师范教育是为社会、为三民主义服务的。可见,直至新中国成立前夕,音乐教师教育的培养目标曾经体现出一定的审美价值取向,但终究是政治取向占据了主流的地位。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的显著特征是文化的一元性和高度的政治性。政治、经济和文化被高度强制性地统一在一起,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一体化,形成了一个低分化的社会[3]。在这一历史时期,计划经济文化成为主流的文化形态,音乐教师教育培养目标也体现出了高度政治化的倾向。例如,1956教育部制定的《师范学校音乐教学大纲》(草案)提出的:“用音乐艺术培养学生的共产主义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使学生将来能在小学中进行课内外音乐工作;培养学生爱好中国古典的、民间的、现代创作的以及世界先进的音乐艺术。阐明音乐与社会的关系、对社会的作用,特别是中国人民音乐在解放革命斗争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作用”[4](P412)。1961年全国师范教育会议以后,重新修订后的高师学生培养目标强调“除了应按一般高等学校对学生的思想政治要求进行教育外,还必须特别加强共产主义品德和思想修养的教育”。

在“”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人才培养目标的政治功能和阶级属性被过度强调,教育甚至演变成了阶级斗争的工具,包括音乐教师教育在内的所有培养目标都严重地被扭曲,音乐教师教育也严重受挫。

2.政-经主导阶段(1979年~至今)

1978年,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教育发展要与经济发展相适应,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党的“十二大”把教育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三大战略重点之一,教育的重心由为政治服务转向为经济服务。1979年底,教育部召开“全国高等师范院校艺术专业座谈会”,重新明确“高师艺术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为中等学校培养艺术学科的师资”。这次具有历史性意义会议的召开,使音乐教师教育在经历了“”的停滞之后重新走上了健康发展之路。1980年,教育部颁发《高等师范学校四年制本科音乐专业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其培养目标定位为:“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的基本原理,逐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具有爱国主义、国际主义精神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坚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自觉地为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服务”[4](P33)。从中可见,音乐专业教育在承续政治取向的同时,也开始关注音乐教师教育的经济价值。而1982年教育部颁发的《二年制师范专科学校音乐专业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和《三年制师范专科学校音乐专业教学计划(试行草案)》相关表述几乎完全雷同。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为90年代以至下世纪初叶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大规模地准备新的能够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各级各类合格人才”,教育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培养人才的经济指向已比较突出。1985~1989年期间,我国教育方针及高等教育目的基本精神没有变化,一直主张高等教育要为经济建设培养“四有”人才。如湖南师范大学1987年的《音乐系四年制本科教学计划》规定:“本专业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是要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此计划旗帜鲜明地强调音乐教师教育对经济建设的促进作用,具有十分明显的经济指向性。

1989年,苏联解体,我国爆发了“”,导致高等教育几乎面临“反戈”的危险。为此,1990年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提出:“继续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全面提高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5]这是中共中央针对当时动荡的社会现状以及高等教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暂时受挫而明确提出的教育方针。1989年6月国家教委颁发的《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教学方案(试行)》一方面强调“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主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要求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体现出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二元的教育价值取向。

走入新世纪,文化的全球化、多元化构成了当代文化的主要表征。文化的变迁也对音乐教育产生了直接的影响。2001年国家教委制定颁布了《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标志着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进入了发展的新阶段。面对快速发展的形势,作为工作“母机”的音乐教师教育,其课程改革也提上了议事日程。2004 年教育部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开始了新一轮的音乐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专业名称由“音乐学(师范)教育”改为“音乐学(教师教育)”,并对音乐教师教育专业培养目标进行了重新定位,新的培养目标仍然有明显的社会价值取向,甚至没有完全走出泛政治化的窠臼。但值得关注的是,文件提出了“树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的教育观”,“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等,这些表明开始了对音乐教师个人品质、身心健康和个人发展的关注,而不仅仅是思想品德和社会责任,体现出从重社会需求向社会需求与个体需求兼顾的价值取向的变迁。特别是终身学习概念的提出,体现了从个体发展的角度出发设计教育目的价值观。由此,音乐教师教育打破了政治、经济为中心的二元价值取向格局,尊重个人价值逐渐走入音乐教师教育培养目标的价值取向范畴。

从近百年来我国音乐教师教育培养目标历经的发展和变迁来看,无论是以政治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还是以经济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其出发点实质都是立足于社会发展的需要。音乐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以后,开始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关注个体差异与不同需求以实现个人价值,展现出个人和社会并重的价值取向。但是,总体上看,我国音乐教师教育培养目标以政治或经济价值为主导价值,其教育目的是从社会利益出发,是建立在社会发展需求之上的一种价值观念,体现了音乐教师教育价值取向的社会本位特点。这种培养目标价值取向的选择,除受一定的社会、政治、历史等因素的影响外,更多的是受到形变而神不变的文化定律的制约。

二、音乐教师教育培养目标价值取向的文化阐释

音乐教师教育培养目标既是音乐教师教育专业文化选择的标准,也是以自身特有的方式延展特定的文化谱系。我国音乐教师教育在创立之初,其课程结构、内容和教学手段大量地从西方“拿来”,至今仍是以西方的音乐教育体系为主。但是,音乐教师教育培养目标的价值取向却深受中国文化的影响。作为历史积淀的共同精神,它已深深根植于中国人的思想观念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