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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收费的标准模板(10篇)

时间:2023-07-04 15:55:06

审计收费的标准

篇1

二、事务所合理审计成本对审计收费标准的影响

1.审计收费标准更合理

立足于事务所审计成本角度完成对审计收费标准的确定,能够有效提升审计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在审计成本当中除却固有的成本开支之外,包括各种罚款、违约金、赞助资金等不合理的成本可以不用被划归至定价成本范畴当中。与此同时,在确定审计收费标准时能够充分考虑审计活动项目的实际情况,保障二者具有较好的一致性,而这也使得审计收费标准相较于以往更加具有合理性。

2.审计收费标准更权威

通常情况下,行业监管部门在判断价格合理与否的过程当中需要依赖于合理的产品或是劳务成本,因此利用事务所合理审计成本进行审计收费标准的确定,同样也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审计成本的权威性。在对事务所审计收费进行监管的过程当中需要同时结合公正与合理这两个角度,只有具备合理性与权威性的审计收费标准才能够有效发挥保障审计市场具备正常秩序的作用。

三、基于事务所合理审计成本的审计收费标准测算

1.确定样本

在测算审计收费标准方面,本文主要选择调研与核实样本事务所的方式,因此在样本选取时需要充分集合事务所的具体规模以及地域差异等,并对样本总量进行考量,一般选择的样本数量应当超过所监管地区总事务所的20%。对于审计项目则需要从资产规模的角度,将其以此分为不足100万元,100到500万元、500到1000万元等若干档次,通过将审计项目进行合理划分能够使得审计收费更加具有针对性,同时也能够使得成本核算对象得以有效减少,分解成本的工作将变得更加高效、简便。

2.明确内容

事务所合理审计成本涉及内容众多,包括人力成本、培训费、办公费等在内的众多费用,而结合实际的事务所审计活动内容,其合理审计成本内容也将有所变动。譬如说需要适当增加营销费用、预期风险成本等等,但需要注意的是,事务所的合理审计成本与其实际成本并不能够等同而语。以人力成本为例,目前事务所主要是根据实际人力资源市场因素判断和决定需要实际支付的工资费用,这一定价已经得到了市场竞争的验证,加之事务所作为民营单位几乎不存在虚构员工数量等情况,因此在确定人工成本时应当以事务所实际产生的人工成本为准。

3.申报与核实

在完成审计定价成本内容的合适之后,需要根据相关分配原则由事务所统一归纳和配合理成本之后,?M行合理成本的申报与核实。在对审计成本当中各项数据进行核实的过程当中,鉴于风险成本属于事务所合理审计成本当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需要在合理测算预期成本的过程当中,为了有效避免出现事务所为简化审计程序而故意降低审计成本的情况出现,需要使用专家预测法,在适当增加事务所预期成本的基础之上,要求具备较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审计人员完成对预期成本的测算,并与其申报的合理成本相加之后得到事务所总审计成本。

4.确定收费区间

篇2

审计服务的恶性价格竞争会导致注册会计师以减少审计程序来降低审计成本,从而引起审计质量的下降,导致审计市场的无序与混乱。就此而论,我国证券市场的审计收费偏低且无统一标准进一步加剧了事务所压价竞争的状况,其直接后果就是事务所依赖于客户,在执业过程中屈从于公司压力,独立性受到损害,造成一些审计违规现象。可以想象,如果市场本身无法淘汰那些独立性低、质量差的审计服务,势必造成审计行业的混乱,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从而使社会公众对会计师的信任程度降低,最终损害整个行业的利益。

从上述内容可看出,审计收费是关乎于审计执业体系良性发展的重要问题。在我国进行这种问题的探讨,首先要对我国各地区的审计收费标准制定以及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探讨各种收费制度的合理性以及运用情况。为此,本文从探究中国注册会计师各地区的审计收费现状入手,比较各地区审计收费政策的差异,并着重分析计件收费以及计时收费在运用过程中的利弊,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收费标准体系提供借鉴。

二、审计收费体系现状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的收费基本呈现出两种方式:一是依据被审计单位规模定价,即计件制;二是根据工时定价,即计时制。从我国审计执业实务来看,虽然审计收费的计件制和计时制标准体系并存,但其适用性却呈现出分化格局。具体来说,国际四大事务所采用作为国际惯例的计时收费体系,按照较高的标准收取审计费用;本土事务所大多采用计件收费的方式,按照客户总资产规模的一定比率收费;加之各地区之间的收费标准不统一,本土所之间低价争抢客户、恶性竞争的情况比较严重。

同时,我国各地区对计件制和计时制的使用也有很大区别。通过对比所统计到的22个省市地区的审计收费办法及标准发现,福建、江西、新疆3个省未规定具体的审计收费方式;海南、广东、上海、天津4个省市规定该地区事务所审计收费可以采用计件收费或者计时收费两种方式;贵州省规定可以采用计件收费方式,但这些省市均未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江苏、浙江两省仅对计件收费标准有所规定,对计时收费标准未作具体规定;只有安徽、北京、广西、贵州、河南、湖北、湖南、辽宁、山西、陕西、深圳及四川12省市、地区对计件收费以及计时收费规定了具体标准。由此可见,在我国各地区的审计收费标准中,计件制较为普遍,计时制仅存在于部分地区,我国现阶段的审计收费实际上是以计件制为主、计时制为辅的标准体系。

三、计件制收费体系

(一)计件制收费体系的特征

计件制是一种依据业务规模,乘以合理的系数来确定业务收费的标准体系。这种收费标准的关键是要选取特定的业务规模替代变量且确定合理的收费率,因此,其不仅要考虑替代变量的可获得性、客观性、合理性,而且要确保收费率能够合理地反映工作时间、耗费的成本、承担的风险等。

在我国各地的审计收费标准以及会计师实际审计收费中,计件制的依据有资产总额、注册资本及营业收入等因素,其中使用最为普遍的是资产总额。这是因为:相对于注册资本来说,资产总额以及营业收入能更确切地反映审计的工作量,也表现为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可决定需要实质性测验的样本量的大小;然而,在客观性方面,营业收入数额的可变通性使其波动性较大,有着不够稳定的一面,因此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将资产总额作为审计收费的计算依据。

在收费率方面,我国大部分地区采用的是超额累进制,对资产规模的不同区段采用不同的收费率。这种方式的合理之处是能够反映审计规模扩大带来的审计成本降低效应。

(二)计件制收费体系的不足

尽管计件制具有客观依据鲜明、计算方便以及能够合理反映规模成本递减效应等优点,但是在反映收费成本、风险及正常利润等方面存有不足之处。

首先,计件制收费只是对资产规模等简单的量化。即,在计件制下,对审计成本的考量主要是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规模,并未考虑到审计复杂程度对工作量的影响。

其次,计件制收费未能对审计人员所承担的风险进行量化。应当说,审计人员承担的风险从两个方面对审计收费有所影响:一是审计风险的增加直接带来重要性水平上升,从而使审计人员必须执行更多的审计程序;二是会计师应对增加的审计风险要求更多的补偿,以建立“深口袋”来弥补或有的应诉风险。而这样的内容,并没有在计件制收费标准中得到体现。

最后,计件收费不能合理反映会计师事务所所需的正常利润。会计师事务所收费应当体现出审计质量、事务所的声誉差异,使审计质量与审计收费相匹配,从而促进审计收费、审计质量与事务所声誉成正比的合理市场秩序的形成。但是,类似这样的因素,也没有体现在计件制收费标准中。

四、计时制收费体系

(一)计时制收费的特征

计时收费由单位小时收费和工作时间两个要素组成,单位小时收费须反映审计人员的层级、专业知识以及工作经验,工作时间由工作过程中计量所得。因此,计时收费制度便涉及到两个问题,即如何对人的内在能力定价以及如何科学考核必要的工作时间,这不仅增加了计时收费操作的难度,也赋予了计时制收费一定的主观性。在实际审计收费中,部分地区对不同层级人员规定了不同的单位小时收费区间,会计师事务所在此区间内确定本所不同层级人员的单位小时收费率;相对而言,工作时间则一般以审计人员自己记录、项目经理批准、客户核查的方式表现。

(二)计时制收费的实施难度

计时制的性质决定了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难度。

首先,计时收费标准很难确定。收费标准的确定要考虑审计小组成员专业知识层次和技能、水平、经验,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但是如何确定审计人员的专业级别,又如何体现出不同级别的审计人员有差异的专业水准,以致于使标准客观、合理是很困难的。

其次,审计业务工作总量很难预计。在承接业务时,事务所要根据工作总量确定派出人数、派出人员的等级。这就要求既避免低估工作量而使审计项目最终面临预算超支的窘境,也要考虑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合理预计能为客户提供的专业服务的价值。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规模、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数量、财务报表复杂程度等因素都会影响审计时间,而这些综合因素在作出派出人员的人数以及等级的决策时是很难确定的。

再次,计时制下审计业务的实际工作时间很难确定。客户以及审计小组内部对审计时间的监督是计时准确性的合理保障,但实际审计业务中,由于审计小组工作的独立性,客户很难做到对审计工作时间的全面监督;而审计程序执行的复杂性,使项目经理不能够对审计成员工作时间做到精确的记录。最后,与风险相适应的超额审计收费很难确定。即,如何在计时标准中考虑合理的审计差价,体现服务的复杂性,中介机构的资质等级、社会信誉等也存在一定的难度。

(三)计时制收费的不足之处

计时制本质带有的主观性特征,给计时制收费留下了“先天不足”的缺陷,表现为计时制收费在一定程度上为低价揽客提供了便利。具体来说,与计件制收费不同,计时制收费并不存在客观基础,只要改变派出人员的等级及其工作小时数便可以任意制定审计收费额。这样,就给按被审计单位应允的审计收费数额定人、定时,而不顾及审计质量的情况提供了条件。这既是低价揽客的恶果之一,也进一步为低价揽客提供了理由。会计师事务所之所以能通过降低审计收费来招揽客户,是由于其能通过减少审计时间或者降低人员等级来降低审计成本,这自然导致了审计质量的下降。

五、计件制和计时制的综合比较

两种收费标准体系既相互联系,又互相区别。具体来说,使用计时收费体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收费的估计依据于审计工作量对审计工时以及审计人员级别的需求,这与审计规模及审计复杂度密切相关,而后两点恰恰是计件收费的立足之处。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还不够完善,没能形成比较成熟的审计双方的博弈市场,从而计时制这种相对高级的审计收费方式,由于其实施难度及不足,在我国审计行业还比较混乱的情况下,显得有些“水土不服”。计件制由于其具有客观依据、计算方便以及能够合理反映规模成本递减效应等优点,在现阶段还处于主导地位。当然,对于计件制在反映收费成本、风险及正常利润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可以在实践中运用计时制作为适当的补充,以完善我国现阶段的审计收费方式。此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审计行业国际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逐渐形成,本土会计师事务所规模的不断扩张,审计收费的合理形成必然会促进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的不断提升,到那时也许计时收费会成为主要的审计收费标准。就此而论,虽然应用计时制收费标准可能是各方面条件成熟后的必然趋势,但是我国现阶段最好还是采用以计件制为主的审计收费标准体系。

六、关于改进我国审计收费方法的建议

(一)应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审计收费标准体系,并考虑地区差异

面对我国各地区审计收费政策参差不齐的现状,应当认真考虑制定全国统一的审计收费标准体系;鉴于我国地域广阔及各地区经济发展政策的差异、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的实际情况,审计收费标准应体现出合理的地区差价。因此,统一的审计收费标准可以考虑规定审计收费的上下限,在全国范围内由各地注册会计师参照执行。

(二)建立统一体系,明确以计件制为主,充分考虑各种变化因素的新思路

篇3

独立审计不同于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它是一种有偿服务。审计收费作为委托人与注册会计师之间重要的经济联系,不再被看作研究的前提,而被当作研究的主要对象(廖洪2001)。从经济学角度讲,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完全由供给和需求自发调节决定;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决定产品或服务价格的因素除了市场外,还包括一定程度的政府管制。而在注册会计师行业中,审计收费就是审计服务价格的直接体现。因此,审计收费问题也成了注册会计师行业所关注的焦点。为此,本文拟对我国CPA审计收费问题作一探讨。

一、我国CPA审计收费的现状

(一)审计委托人虚拟化

审计是在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时形成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前提下产生的,审计关系源于公司的委托关系。理论上典型的审计关系应该是CPA接受审计委托人的委托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并向审计委托人报告工作和收取审计费用。此时委托人是现实存在的,审计人员的审计收费独立于被审计人。我国目前审计关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审计委托人虚拟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股东过度分散导致的委托人虚拟化;二是在国有企业中由于产权不清而导致的委托人虚拟化。委托人的虚拟化使得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合二为一,审计委托关系也扭曲为CPA接受经营管理者的委托对自身进行审计,并接受经营管理者支付的审计报酬,审计过程中稳固的三方关系发生了扭曲。

(二)审计收费标准差异悬殊

根据目前我国《价格法》和《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CPA的审计收费标准是由各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目前,我国并没有统一的审计计费标准,有计时收费标准和计件收费标准,也有些会计师事务所按被审计单位总资产金额或营业收入计算收费,更多的则是通过与被审计单位的讨价还价来确定具体收费金额。

(三)审计收费金额偏低

与CPA制度发展较为成熟的英、美等国家相比,我国CPA审计收费标准明显偏低,且即便如此CPA审计也很难按照这些标准收到审计报酬。作为理性的经济人,CPA在过低的审计收费的压力下,就可能会减少审计程序以降低审计成本,这无疑会加大CPA的审计风险。高风险、低收费成为我国CPA审计收费的一个突出表现。

二、影响我国CPA审计收费的原因

在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起源于垄断,但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多了起来,出现了垄断与竞争共存的局面。近两年随着“脱钩改制”的完成,更形成了社会审计内部激烈竞争的局面,我国会计市场基本具备了完全竞争市场的特征。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价格是由市场供求决定的,企业对价格的控制力很弱。因此笔者认为,作为会计市场价格的审计收费偏低的根本原因是会计市场需求不足。在市场需求不足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就很难按收费标准收费。与会计市场需求不足相反的是,会计市场供给相对过剩,我国会计市场必然处于买方市场状态,其交易的主动权掌握在委托人一方,具体表现为:

1、 选择交易对象的主动权掌握在委托人一方

在一个公平的、有效的市场中,交易双方均有自由选择交易对象的主动权。然而,在当前的会计市场中,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发展过快,执业范围又相对集中在审计、验资、资产评估等传统领域,而委托人对于事务所的服务需求并未同步有效放大。仅以上市公司与事务所的关系分析,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上市公司因种种理由变更为其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而很少看到事务所变更其所服务的上市公司。

2、 决定交易价格的主动权掌握在委托人一方

在一个公平、有效率的市场中,交易价格取决于卖方的产品质量与买方对产品质量的满意度。即使会计师事务所履行法定程序,提供了公正、客观的服务,其交易价格却很少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及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决定交易价格的不是服务质量,而是与能否满足委托人的要求(其中有好多是不合理甚至是非法的要求)、与委托人的亲疏度等非市场因素有关。同时,事务所之间为招揽业务而采取的竞相降价等手段,进一步将事务所置于价格谈判的不利地位。

3、 确定交易标准的权限在很大程度上掌握在委托人一方

在一个公平、有效率的市场中,交易双方按照公认的、权威的、唯一的标准进行交易。然而,在当前的会计市场中,独立审计准则及其他由财政部门和中注协颁发的规范并不总是唯一的标准,委托人的意志或多或少地影响着交易的结果。有些委托人甚至将能否满足自己的要求(大多为非法要求)作为选择事务所的先决条件。由于一些事务所内部管理不完善,个别注册会计师缺乏起码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执业风险意识,加之外部监督不力,结果导致这种极端危险的行径畅通无阻。以上种种情况,均使事务所在价格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大大增加了其按照标准收费的难度。

三、规范我国CPA审计收费的措施

(一)制定合理的审计收费标准,适当提高审计收费金额

我国目前审计市场本身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缺乏内在需求,过度竞争有可能会使审计市场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提供低质量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将提供高质量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挤出审计市场。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出现,必须制定科学的审计收费标准。西方国家公认的审计收费标准为审计项目所需的审计工作小时。一般而言,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审计风险等都与审计工作小时密切相关,因此,我国财政监管部门可以考虑借鉴国际惯例,以审计工作小时为基本依据来制定全国统一的审计收费标准,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的规模、销售收人、财务状况和所处行业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事先预测出工作量和不同级别审计人员的配备需要,并根据不同级别人员的小时收费标准,来决定最终的审计费用。这样,就可以解决收费标准不统一、收费水平高低悬殊的问题。鉴于我国地域广阔及各地区经济发展政策的差异,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客观上存在一定的差别。因此,在统一收费标准的前提下还应体现出合理的地区差价、质量差价、人员层次。

针对审计业务的特殊性和目前的现状,我国应适当提高现行的审计收费金额,使会计师事务所的边际收益有所提高。安然事件后,审计收费相对较低的现象更加引起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关注,并且大力改革。在强制分离了审计业务与咨询业务之后,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适当提高审计收费标准。英国的会计基金会也正在酝酿一个激进的计划来纠正会计师事务所因为审计工作收费偏低而导致审计工作力度不够的现象。我国也应当充分借鉴其经验教训,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设立审计收费监管机构,根据审计质量收取审计费用

要建立有效的审计收费监管制度,首先应该理顺审计关系。针对目前审计委托人和被审计人合一的现象,我们主张按照经济学的原理建立新型的审计关系,设立审计收费监管机构。考虑到在此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必要的强制性执行措施,因此,该机构可作为地方财税部门的一个隶属单位,由财税部门分拨出一定量人员来运行操作。一方面具有一定的行政权力,同时也可解决机构成员的工资费用问题。

这样,三方审计关系中虚拟化的委托人转化为真实的审计委托人—审计收费监管机构。由原来的委托人直接付费给会计师事务所改为由需要审计的公司将审计费用预先付给审计收费监管机构,然后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审计质量进行鉴定,之后再根据审计质量决定是否支付费用给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委托仍然是双向自由选择。当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结束后,现有行业主管部门随即抽取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检查审计质量的好坏,对抽查到的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审计收费监管机构可拒绝支付费用,将这部分拒绝支付的费用作为奖励基金。这样,审计关系主体三方从形式上和实质上都保持了独立性,注册会计师避免了来自被审计单位由于审计收费金额而产生的压力,可以有效解决或有收费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审计质量。在这种新型的审计关系框架下构建了一个审计收费与审计质量相关性较高的审计收费模式。

(三)建立审计收费披露制度,增强审计收费的透明度。

我国从2002年起,要求上市公司公开披露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和非审计服务费用的金额。一般而言,审计收费信息作为重要的审计信息之一,公开披露有助于社会公众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的合理性进行监督,减少审计收费环节的不正当行为,遏制利用价格进行的不正当竞争。目前,我国现有的审计收费信息披露制度只局限于上市公司,且较分散、相对粗略、执行力度较弱,无法让利益相关者取得有用信息。我们认为,应重新制定条文或修订原有规定,务求完善、坚持集中性、详细性和强制性披露,只有集中、详细和强制三者结合才能保证对会计师事务所报酬披露的信息质量。信息披露形式可以是指定网站,或指定报纸,也可以是二者结合。就目前中国资本市场信息的传输环境,可同时指定网站和报纸,关键在于存放的文本及位置要能够让广大信息使用者方便查阅。应推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披露信息的确认制度。

(四)促进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兼并联合,提升市场竞争力。

目前,我国家会计师事务所普遍呈现数量多、规模小、水平低、业务范围窄的现象,有些事务所甚至仅依靠验资生存。针对目前的现状,事务所间的合并、重组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有利于审计质量的提高,也有利于在会计服务业进一步开放后增强与实力雄厚的国际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竞争的能力。与此同时,为了提高对审计质量的长期监督,有必要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大力推广诚信制度,树立优秀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品牌意识,信誉好的事务所可以执行级别高的审计收费标准,实行优质优价。诚信建设是持久、系统的过程,一个有信誉的事务所必须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信誉评估机构应经常对全行业的诚信状况展开调查,适时的公布各事务所的信誉等级。从而通过诚信制度与经济利益挂钩的机制,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监管问题研究课题组 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监管问题研究课题组 会计研究2005年第3 期

篇4

二、我国审计收费与审计独立性的现状

(一)审计收费的现状

《独立审计准则》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的服务是一种有偿服务,但收费的多少应当以服务性质、工作量大小、参加人员层次的高低等为主要依据。按照规定的标准合理收费。""注册会计师不得以降低收费的方式招揽业务。"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是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的。

再者审计收费的标准偏低,这是因为政府强制企业接受注册会计师审计,而不是企业主动接受,那么,注册会计师服务质量高低对他们来说已经是次要的,以最低代价获得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就成为企业的合理选择。较低的收费会对审计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最终还是会损害独立性。

三是不确定收费频频出现,逾期收费、或有收费屡见不鲜。有的是因为事务所有意降低收费标准,有的是因为客户拒付或无法支付所造成。为了避免不确定收费对独立性产生的影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往往被忽视。

(二)审计独立性的现状

2001年12月2日,安然宣告破产,成为当时美国历史上最大的一起破产案;次年3月14 日,美国司法部对安然审计师安达信提起刑事诉讼,让审计造假的肇事者伏案受刑。由于安然丑闻曝光后,美国大幅度修改了公司、证券等立法,并显著加大了违规的处罚力度。安然事件一定程度上为我国审计独立性问题敲响警钟,但不得不说的是我国随后出现的银广夏、科龙电器等一系列审计造假的案例说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之间因为利益互相勾结,审计独立性问题相当严重。

三、审计收费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

(一)或有收费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

或有收费指收费与否或收费多少取决于交易的结果或所执行工作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审计费用完全由被审计单位决定,会使会计师事务所在经济上受制于被审计单位,其独立性大打折扣。会计师事务所如果不给出被审计单位需要的审计意见,被审计单位将会拒绝支付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将会蒙受损失。由于竞争的加剧,会计师事务所越来越接受或有收费的支付方式,出现审计意见由被审计单位说的算的局面,使社会大众和国家掌握不了企业真实的经营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这种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依赖性,使其无法保持实质上和形式上的独立性,也对注册会计师的声誉造成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也规定,除有关法律允许的情况外,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或有收费形式为客户提供鉴证服务。或有收费的普遍存在,极易诱导那些立场不坚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放弃应有的公正立场,出具有损于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的鉴证报告,甚至诱导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当局串通舞弊。

(二)逾期收费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

如果审计客户长期未支付应付的审计费用,尤其是相当部分的审计费用在出具下一年度审计报告前仍未支付,可能会因自身利益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审计独立性。会计师事务所通常要求审计客户在审计报告出具前付清上一年度的审计费用。不少企业因为种种原因,其中不乏恶意拖欠的情况,无法及时付款。下一年度继续聘请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为了继续保持该客户,也为了收到拖欠的审计费用,往往会在下年出具审计报告的问题上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究其原因首先是事务所本身对某些拖欠的费用并不依法予以追究。而且如果审计客户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仅收不到欠款,而且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造成影响。其次是政府有关部门对这一情况并未深究甚至采取了默许的态度。

(三)低价进入审计模式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

低价进入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以低于通常价格首次接受委托进行审计。降低价格意味着以更小的成本开展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会不自觉地减少各种必要的审计程序,必然对审计质量和审计独立性造成影响。另外降低价格也使客户保持成为可能,审计费用是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博弈的结果,事务所希望通过较长任期弥补开始接受委托时的"损失"。较长的任期可以使事务所减少开拓新客户的费用,而且服务对象频繁更换对会计师事务所不利,初次审计比连续审计花费要大得多。

(四)审计费用披露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

为了维护我国审计市场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证监会于2001年12月10日发布了修改后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要求上市公司披露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情况。又于2001年12月24日又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6号(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分别按审计费用和除审计费用外的其他费用披露,其他费用指咨询服务(包括资产评估) 的费用;上市公司在披露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时,应列明差旅费等费用的承担方式,应披露本年及上年的比较数字。我国证券市场上第一次有了审计费用公布的强制性要求。审计费用的披露有助于事务所保持实质上和形式上的独立性,也有助于监管机构掌握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经济联系。

四、完善审计收费,提高独立性的建议

(一)制定科学的、统一的审计收费标准

根据目前我国《价格法》和《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审计收费标准是由各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制定,有计时收费标准和计件收费标准。虽然各地的原则相同,但收费的标准却不尽相同。而且东部、中部、西部审计费用相差很大,这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因此,要在统一的收费标准的前提下,体现出合理的地区差价。再就是应该确定一个最低的收费标准,防止为了招揽业务而竞相降价,导致审计质量下降,影响审计独立性。

(二)加强政府监管,提高审计收费的透明度

第一,应规范审计费用及相关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将披露审计费用及相关信息作为企业的应尽义务,任何企业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不披露审计费用。虽然证监会已发布准则要求企业进行披露,但效果如何需要时间的检验。强制披露应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提高震慑力。

篇5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注册会计师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与此同时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失误,从深圳原野、北京长城、海南中水的老三案,到东方锅炉、红光实业、琼民源的新三案,使得注册会计师行业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质疑。在此审计收费作为委托人与注册会计师之间重要的经济纽带,随着它对独立性的影响探讨的不断深化,对于审计收费本身的研究也由边缘转为中心,逐渐成为热门话题。

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以“四大”为首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顺利进驻中国并迅速占据有利位置。资料显示,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明显以较少的客户获得了相对于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较高的收入,国内所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若是为了赢得客户而采取压价竞争的策略,会导致注册会计师为了降低审计成本而提供相应低质量的审计服务;若是为了获取更高的收益而一味提高审计收费,那么会计师事务所将会面临客户流失的风险。因此,采取正确的审计收费策略,制定合理的审计收费标准在此显得至关重要。

一、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普遍存在审计收费偏低现象

自2003年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始《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百家信息》,对排名前100位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所在地、CPA人数等进行统计公开,以供业内外人士参考。从2003~2005这三年的数据来看,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入不仅稳居前四,而且遥遥领先于国内所。以2005年度的数据为例通过分析不难发现,国内会计师事务所与国际“四大”相比存在审计收费普遍偏低的现象。稍加分析,即可得出以下数据:排名前十位的会计师事务所总审计收入为322,054万,而“四大”中仅普华永道中天一家就以113,025万占据了前十位总审计收入的35.1%。相比之下,前十位中国内六家会计师事务所总审计收入为54,740万,仅占前十位收入总和的16.9%。“四大”中最后一名的德勤华永,其审计收入也是国内所中“老大”上海立信长江的3倍多。

(二)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缺乏统一的标准且高低相差悬殊

1.国内审计收费缺乏统一的标准

国内注册会计师行业到目前为止仍没有形成统一的审计收费标准。由于审计产品本身的特殊性,它的价格高低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有的事务所认为审计费用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委托人资产规模的大小,有的则认为委托人公司盈利越多,则应缴纳更高的审计费用。因此,有的事务所按总资产的一定比例计提收费,有的按客户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收费,而更多的则是通过与客户讨价还价来确定审计收费,这是既不规范也不科学的。

2.审计收费相差悬殊

自从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12月24日了《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6号—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以来,沪深两市1164家上市公司共有1003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01年度的审计费用。从披露的数据来看,首先,同样资产规模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费用相差悬殊。举个例子来看,格力电器与景谷林业的总资产规模分别为6.92亿元和5.56亿元,相差不大。但起审计费用却相去甚远。格力电器的审计费用为28万元,景谷林业的则为40万元。其次,同一家上市公司,由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来审或A、B股审计,审计费用相差也较大。例如,汕头电力2000年度由中天勤审计,审计收费仅为10万元,而2001年度改为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其费用则涨至35万元。139家需要境外审计的上市公司支付报酬的情况也是不均衡的,最多的如中石化,有毕马威审计收费高达5700万港元,而最少的如深基地B,由香港罗宾咸永道审计收费仅13.5港元,相差400多倍。

二、审计收费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从市场环境来分析

1.“低价式进入策略”的普遍采纳

“低价式进入策略”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招揽审计业务,讲最初几年的审计费设定为低于其成本,并希望通过较长的审计约定来弥补此前的损失,而采取的定价策略。近年来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数量增长较快,尤其以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居多。为了在审计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它们普遍采纳“低价式进入策略”,从而使“低价式进入策略”成为引发审计市场价格战争的根源之一。

2.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抢占国内市场的挑战

以“四大”为首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顺利进驻中国,并迅速占有中国市场,给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四大”不仅手握着“世界500强”中大部分的老客户,更以其过硬的品牌,优质的服务吸引了原属于国内所的大量客户,导致国内所严重的客户流失,部分国内所更是面临着生存困境。在这种情况下,国内所审计价格的普遍下挫也是在所难免。

3.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差异导致价格竞争。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有的为有限责任制,有的则为无限责任制。从构成审计费用的三大要素:产品费用,即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出具审计报告所需要的审计费用,‚预期损失费用,包括诉讼损失和恢复名誉的潜在成本,ƒ会计师事务所正常利润来看,承担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其只以有限责任承担赔偿责任,风险成本较低,所以能够以相对较低的审计成本收取较低的审计费用,而承担无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则不具有这方面的优势,但为了赢得有限的客户,不同组织形式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价格竞争在所难免。

(二)从政策制度背景来分析

1.采用招投标方式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制度形式

首先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是在招投标过程中先定下价格,再提供与接受服务的,在这种制度形式下,审计服务质量与价格的关系——“信价比”无法事先预测,故难免有些会计师事务所以低价中标,但同时也提供低质量的服务。给客户的利益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整体形象都造成不良影响。其次,据业内人士分析,招投标方式形式上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的公平竞争方式,由于其容易造成价格恶性竞争,实质上是“价格招投标”,价低者得。价格决定一切。由此可见价格招投标方式是不合理的。

2.官定不合理收费标准与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之间的矛盾

目前国内业界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不同地区之间差异较大。有的是财政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共同制定收费标准,而有则仍然沿用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以前政府制定的审计收费标准,没有制定新的收费标准。随着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审计准则越来越完善,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需要注册会计师开展更多的工作,执行更多的审计程序。这样势必增加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成本。在这种情况下旧的审计收费标准显然无法适应新的审计执业环境。偏低的审计收费标准导致国内部分会计师事务所陷入无利经营,甚至是亏损经营的困境。更为严重的是,据调查发现,某些地方政府为扶持国有企业,下发文件规定扶贫地区企业无论资产规模多大,会计师事务所收取工商年检费不得超过1万元,破产、清算、转制等审计收费一律减半,以牺牲会计师事务所的利益为代价来减轻国有企业的负担,将本应当由当地政府、财政部门承担的补助任务转嫁于民间中介组织,这是极为不合理的。政府过度干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收费,可能会导致这一新兴行业秩序更为混乱,发展受到严重阻碍。

另外,通过以上论述,可知国内业界的审计收费采取政府指导价,并且存在某些地方政府过度干预审计收费,收费标准偏低等不合理现象。然而,相比之下在我国境内营业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其审计收费却从不受国内政府收费标准的约束。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凭借自身的实力以高收费揽得优质客户,而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在低得收费标准下为求生存,只得争取规模效应再次压价以吸引客户。然而审计质量再也无法得到保证,这种有失公平的竞争环境从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国内会计师事物所以低收费败给了国际“四大”的高收费。

3.从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自身来分析

首先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在思想上短期意识严重,缺乏战略眼光。它们不注重于改善自身的业务能力,拓展业务的广度,反而专注于以低价招徕客户,因此引发数量众多的会计师事务所陷入价格战争的旋涡之中。其次,是由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中小型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林立的现状。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其资产规模较大,雄厚的实力保证了它们在遭遇诉讼之后较强的赔付能力,故在制定审计收费标准时能够充分考虑到预期损失费用的因素,而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是有限责任制组织形式的,赔付能力有限,所以考虑较少或者根本不考虑预期损失费用的因素,因此相应地敢于给出低的审计定价,容易造成业内审计收费秩序混乱。

三、对解决审计收费问题的建议

(一)完善相关制度

1.制定科学的审计收费标准

为避免以上审计收费秩序混乱的现象,制定统

一、公开的审计收费标准是非常必要的。西方国家大都采取以人工小时为基础的审计收费标准,鉴于影响审计产品费用的三大因素:委托人规模、总体财务状况和被审单位内部控制的强弱(廖洪、白华,2001),建议在制定审计计划时考虑上述三大因素对审计工作量的影响,在确定具体的人员配备和工时,结合不同审计人员小时收费的差异,拟定出具体的审计收费标准。同时在此标准下根据审计人员的配备差异、地理位置的差异体现出合理的质量差价、地理差价。

2.改进招投标方式

首先应采取最低限价策略。招投标方式最不可取的地方在于容易引发低价竞争的现象,有关部门根据投标单位的综合情况制定出价格最低线。若有的会计师事务所给出低于最低线的价格,则禁止其参与后续的招投标工作。其次,委托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应只注重其给出的服务价格,应充分考虑到会计师事务所的信誉、规模、服务质量等因素,给出综合评价。最后,应采取措施提高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制定出指导性政策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3.制定相关的惩罚制度,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在出台统一的审计收费标准之后,再配套制定相关的惩罚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可对于不同程度违规的会计师事务所所给予罚款、行政处罚等不同层次的惩罚措施,以保证审计收费标准的顺利措施。

4.建议采取双审制度

双审制度,即一家上市公司的审计必须由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共同进行,且必须为国际“四大”之一和一家国内所。双审制度和单审制度相比较,其优越性在于既可以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既降低或有收费等乱收费现象发生的机率,又可以缓解业内的恶性竞争,以及审计收费在国际所与国内所之间,不同地区的事务所之间相差悬殊的现象。

(二)改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自身

1.加强国内会计师自身规模的建设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应扩大自身规模,拓展其业务的广度。首先,是因为在上文已经论述到的国内因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众多,而引起价格恶性竞争的现象;其次,在审计收费的高低上,上市公司的规模起决定性作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和品牌没有决定性影响(周红,2004),因而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并不会引起价格垄断。因此,只有扩大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才能应对中国会计审计市场发展对审计服务质量和多样化日益强大的需求。

篇6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注册会计师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与此同时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失误,从深圳原野、北京长城、海南中水的老三案,到东方锅炉、红光实业、琼民源的新三案,使得注册会计师行业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质疑。在此审计收费作为委托人与注册会计师之间重要的经济纽带,随着它对独立性的影响探讨的不断深化,对于审计收费本身的研究也由边缘转为中心,逐渐成为热门话题。

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以“四大”为首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顺利进驻中国并迅速占据有利位置。资料显示,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明显以较少的客户获得了相对于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较高的收入,国内所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若是为了赢得客户而采取压价竞争的策略,会导致注册会计师为了降低审计成本而提供相应低质量的审计服务;若是为了获取更高的收益而一味提高审计收费,那么会计师事务所将会面临客户流失的风险。因此,采取正确的审计收费策略,制定合理的审计收费标准在此显得至关重要。

一、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普遍存在审计收费偏低现象

自2003年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始《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百家信息》,对排名前100位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所在地、CPA人数等进行统计公开,以供业内外人士参考。从2003~2005这三年的数据来看,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入不仅稳居前四,而且遥遥领先于国内所。以2005年度的数据为例通过分析不难发现,国内会计师事务所与国际“四大”相比存在审计收费普遍偏低的现象。稍加分析,即可得出以下数据:排名前十位的会计师事务所总审计收入为322,054万,而“四大”中仅普华永道中天一家就以113,025万占据了前十位总审计收入的35.1%。相比之下,前十位中国内六家会计师事务所总审计收入为54,740万,仅占前十位收入总和的16.9%。“四大”中最后一名的德勤华永,其审计收入也是国内所中“老大”上海立信长江的3倍多。

(二)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缺乏统一的标准且高低相差悬殊

1.国内审计收费缺乏统一的标准

国内注册会计师行业到目前为止仍没有形成统一的审计收费标准。由于审计产品本身的特殊性,它的价格高低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有的事务所认为审计费用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委托人资产规模的大小,有的则认为委托人公司盈利越多,则应缴纳更高的审计费用。因此,有的事务所按总资产的一定比例计提收费,有的按客户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收费,而更多的则是通过与客户讨价还价来确定审计收费,这是既不规范也不科学的。

2.审计收费相差悬殊

自从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12月24日了《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6号—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以来,沪深两市1164家上市公司共有1003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01年度的审计费用。从披露的数据来看,首先,同样资产规模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费用相差悬殊。举个例子来看,格力电器与景谷林业的总资产规模分别为6.92亿元和5.56亿元,相差不大。但起审计费用却相去甚远。格力电器的审计费用为28万元,景谷林业的则为40万元。其次,同一家上市公司,由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来审或A、B股审计,审计费用相差也较大。例如,汕头电力2000年度由中天勤审计,审计收费仅为10万元,而2001年度改为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其费用则涨至35万元。139家需要境外审计的上市公司支付报酬的情况也是不均衡的,最多的如中石化,有毕马威审计收费高达5700万港元,而最少的如深基地B,由香港罗宾咸永道审计收费仅13.5港元,相差400多倍。

二、审计收费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从市场环境来分析

1.“低价式进入策略”的普遍采纳

“低价式进入策略”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招揽审计业务,讲最初几年的审计费设定为低于其成本,并希望通过较长的审计约定来弥补此前的损失,而采取的定价策略。近年来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数量增长较快,尤其以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居多。为了在审计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它们普遍采纳“低价式进入策略”,从而使“低价式进入策略”成为引发审计市场价格战争的根源之一。

2.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抢占国内市场的挑战

以“四大”为首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顺利进驻中国,并迅速占有中国市场,给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四大”不仅手握着“世界500强”中大部分的老客户,更以其过硬的品牌,优质的服务吸引了原属于国内所的大量客户,导致国内所严重的客户流失,部分国内所更是面临着生存困境。在这种情况下,国内所审计价格的普遍下挫也是在所难免。

3.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差异导致价格竞争。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有的为有限责任制,有的则为无限责任制。从构成审计费用的三大要素:产品费用,即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出具审计报告所需要的审计费用,‚预期损失费用,包括诉讼损失和恢复名誉的潜在成本,ƒ会计师事务所正常利润来看,承担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其只以有限责任承担赔偿责任,风险成本较低,所以能够以相对较低的审计成本收取较低的审计费用,而承担无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则不具有这方面的优势,但为了赢得有限的客户,不同组织形式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价格竞争在所难免。

(二)从政策制度背景来分析

1.采用招投标方式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制度形式

首先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是在招投标过程中先定下价格,再提供与接受服务的,在这种制度形式下,审计服务质量与价格的关系——“信价比”无法事先预测,故难免有些会计师事务所以低价中标,但同时也提供低质量的服务。给客户的利益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整体形象都造成不良影响。其次,据业内人士分析,招投标方式形式上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的公平竞争方式,由于其容易造成价格恶性竞争,实质上是“价格招投标”,价低者得。价格决定一切。由此可见价格招投标方式是不合理的。

2.官定不合理收费标准与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之间的矛盾

目前国内业界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不同地区之间差异较大。有的是财政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共同制定收费标准,而有则仍然沿用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以前政府制定的审计收费标准,没有制定新的收费标准。随着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审计准则越来越完善,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需要注册会计师开展更多的工作,执行更多的审计程序。这样势必增加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成本。在这种情况下旧的审计收费标准显然无法适应新的审计执业环境。偏低的审计收费标准导致国内部分会计师事务所陷入无利经营,甚至是亏损经营的困境。更为严重的是,据调查发现,某些地方政府为扶持国有企业,下发文件规定扶贫地区企业无论资产规模多大,会计师事务所收取工商年检费不得超过1万元,破产、清算、转制等审计收费一律减半,以牺牲会计师事务所的利益为代价来减轻国有企业的负担,将本应当由当地政府、财政部门承担的补助任务转嫁于民间中介组织,这是极为不合理的。政府过度干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收费,可能会导致这一新兴行业秩序更为混乱,发展受到严重阻碍。

另外,通过以上论述,可知国内业界的审计收费采取政府指导价,并且存在某些地方政府过度干预审计收费,收费标准偏低等不合理现象。然而,相比之下在我国境内营业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其审计收费却从不受国内政府收费标准的约束。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凭借自身的实力以高收费揽得优质客户,而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在低得收费标准下为求生存,只得争取规模效应再次压价以吸引客户。然而审计质量再也无法得到保证,这种有失公平的竞争环境从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国内会计师事物所以低收费败给了国际“四大”的高收费。

3.从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自身来分析

首先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在思想上短期意识严重,缺乏战略眼光。它们不注重于改善自身的业务能力,拓展业务的广度,反而专注于以低价招徕客户,因此引发数量众多的会计师事务所陷入价格战争的旋涡之中。其次,是由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中小型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林立的现状。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其资产规模较大,雄厚的实力保证了它们在遭遇诉讼之后较强的赔付能力,故在制定审计收费标准时能够充分考虑到预期损失费用的因素,而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是有限责任制组织形式的,赔付能力有限,所以考虑较少或者根本不考虑预期损失费用的因素,因此相应地敢于给出低的审计定价,容易造成业内审计收费秩序混乱。

三、对解决审计收费问题的建议

(一)完善相关制度

1.制定科学的审计收费标准

为避免以上审计收费秩序混乱的现象,制定统一、公开的审计收费标准是非常必要的。西方国家大都采取以人工小时为基础的审计收费标准,鉴于影响审计产品费用的三大因素:委托人规模、总体财务状况和被审单位内部控制的强弱(廖洪、白华,2001),建议在制定审计计划时考虑上述三大因素对审计工作量的影响,在确定具体的人员配备和工时,结合不同审计人员小时收费的差异,拟定出具体的审计收费标准。同时在此标准下根据审计人员的配备差异、地理位置的差异体现出合理的质量差价、地理差价。

2.改进招投标方式

首先应采取最低限价策略。招投标方式最不可取的地方在于容易引发低价竞争的现象,有关部门根据投标单位的综合情况制定出价格最低线。若有的会计师事务所给出低于最低线的价格,则禁止其参与后续的招投标工作。其次,委托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应只注重其给出的服务价格,应充分考虑到会计师事务所的信誉、规模、服务质量等因素,给出综合评价。最后,应采取措施提高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制定出指导性政策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3.制定相关的惩罚制度,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在出台统一的审计收费标准之后,再配套制定相关的惩罚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可对于不同程度违规的会计师事务所所给予罚款、行政处罚等不同层次的惩罚措施,以保证审计收费标准的顺利措施。

4.建议采取双审制度

双审制度,即一家上市公司的审计必须由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共同进行,且必须为国际“四大”之一和一家国内所。双审制度和单审制度相比较,其优越性在于既可以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既降低或有收费等乱收费现象发生的机率,又可以缓解业内的恶性竞争,以及审计收费在国际所与国内所之间,不同地区的事务所之间相差悬殊的现象。

(二)改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自身

1.加强国内会计师自身规模的建设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应扩大自身规模,拓展其业务的广度。首先,是因为在上文已经论述到的国内因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众多,而引起价格恶性竞争的现象;其次,在审计收费的高低上,上市公司的规模起决定性作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和品牌没有决定性影响(周红,2004),因而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并不会引起价格垄断。因此,只有扩大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才能应对中国会计审计市场发展对审计服务质量和多样化日益强大的需求。

那么如何扩大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呢?强强联合不失为一个方便快捷的方法,这样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可以相互弥补业务广度、工作方法上的不足,也便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高质量的服务,从而大幅提高了自身的竞争力。

2.在服务方式和组织形式上更为灵活

由于国内审计市场竞争激烈,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收费上远不如“四大”。那么国内所可以采取“钻空子”的策略,在保证审计服务的前提下,将主要精力转移到“四大”涉及较少的领域,如税务、工程造价、资产评估等,以在这些业务上的发展强大来弥补审计服务的“弱势”。

参考文献:

[1]廖洪、白华.2001.美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收费研究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1;8:028

[2]姜虹.2003.对我国审计收费制度指定及收费现状的理性思考 中央财经大学学学报2003;7: 017

[3]周红.2004.从伦敦交易所上市公司收费看我国审计市场结构改革 当代财经 2004;5:026

[4]《会计师审计收费研究》课题组.2005.会计师事务所收费监管制度分析及政策建议 会计研究 2005;3:001

[5]余峥.2005.做大做强国内所系列报道(二) 站在存亡的十字路口 中国财经报

篇7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建立和发展时间不长,又基本上是从旧体制中脱钩改制过来的,因此国家对事务所的管理存在很多缺陷,相关制度也不健全。在审计收费领域也出现了这方面的问题,很多事务所低价恶性竞争,审计质量不高。

1、审计收费标准尚不规范。审计收费的影响因素包括被审计单位的规模,审计的复杂性以及审计风险。规模越大、业务越复杂、审计风险越高,相应的审计工作时间也就越长,审计收费也相应越高。就我国目前来说,审计市场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收费标准,审计收费主要采用政府指导价。目前审计收费定价一般依据两个标准,一是被审计单位资产规模,二是审计工作小时数。由于工作小时数难以控制,因此多采用以资产规模为基础确定收费标准,在此基础上进行适当的调整。然而,这样做使得审计收费人为控制因素过多,缺乏统一尺度。

2、审计市场存在恶性竞争,价格总体偏低。我国审计市场地区封锁严重,集中度不高,缺乏大规模的、标杆的和垄断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数量过多,导致事务所之间竭力压低收费,以谋求自身生存;同时由于缺乏有垄断能力的规模较大的事务所,使得事务所在审计谈判方面处于劣势地位,审计收费难以提高。理想的审计市场状态应是:市场适度集中,大规模事务所之间存在竞争,审计市场处于垄断竞争状态。这样既不会由于垄断导致审计质量下降,也不会由于竞争而导致审计质量下降。

3、审计收费的披露透明度不高,披露不充分。近年来上市公司频频爆出造假丑闻,公众对会计师事务所行业表现出更多的疑问和关注,审计收费便是其中一个方面。目前许多上市公司对审计收费披露的内容及形式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然而大多都过于简略。审计收费披露质量仍不甚理想,主要表现在三方面:第一,披露信息过于笼统,差旅费、咨询费混杂在一起。第二,对收费信息披露过于形式化,缺乏统一标准。第三,或有收费问题严重。

二、对审计收费现状原因的分析

考察审计收费较低的原因,须考虑影响审计收费的因素。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影响因素的一些特点决定了审计收费的现状。

1、审计市场需求不足,导致审计收费偏低。根据经济学原理,供求关系决定商品价格。审计市场的供给方是会计师事务所,需求方一般为投资者、债权人和政府管理当局等。以投机为主的投资者不会要求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而以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作为决策依据的成熟型的投资者、债权人则要求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仅达到弱势有效,证券投资者多为投机型投资者,对审计报告质量要求不高。而真正需要高质量审计报告的投资者不能对上市公司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只能通过“用脚投票”的方式表达对公司的不满。因此,高质量审计需求不足,使得审计报告趋向于形式化,不能真正起到财务监督的作用,相应审计收费也就越来越低。

2、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合二为一,导致审计委托业务三方关系不能正常发挥职能。审计服务涉及三方主体:审计委托人,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审计委托人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提供审计报告,并由审计委托人向注册会计师支付审计费用。这个关系的正常运行有赖于三方的彼此独立和势力相当。而我国目前审计关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审计委托人和被审计人合二为一,真正的审计委托人并不存在或者说形同虚设。产生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国股东过度分散,缺乏大的机构投资者,没有形成强有力的市场制约机制;二是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现象严重。这就导致对审计质量要求不高,上市公司作为审计报酬的提供者可以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施加影响。

3、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忽视自身建设,质量意识淡薄,风险意识不强。由于我国审计市场上事务所之间的竞争多以价格竞争为主,导致一些事务所对审计质量关注不够。有些事务所甚至在投标时采用严重低于正常的收费标准,这必将造成审计质量的下降和事务所自身建设支出的不足。同时,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自身对审计服务缺乏高质量要求,使得会计师事务所畸形发展,以争取业务为首要目标,因此注册会计师对提高自身素质的要求也就不是很强烈。这些都不利于审计市场的正常发展。

4、审计收费和审计行为的监管制度不严。从目前审计市场监管制度的构成上来看,审计行为监管制度尚未形成体系;同时,对已经制定的监管制度也缺乏有效的保障机制。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都要求注册会计师按有关标准收费,但审计收费中不确定现象严重存在,这其中除了人为的因素外,也是因为缺乏有效的披露机制,使得审计收费缺乏监督管理。

三、解决审计收费偏低现象,提高审计质量的建议

通过上述分析,如果要改变审计市场恶性竞争、审计需求方缺位的局面,必须从规范审计收费标准入手,同时健全上市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对高审计质量的需求,改善市场垄断局面。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方面:

1、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审计收费标准。完善审计收费体系,在全行业范围内形成有法可依、良性的价格竞争机制。审计师行业由于发展时间短,一直是全国各地自行制定价格标准。这样,就不利于在更广阔的区域发展审计市场。西方国家公认的审计收费标准为审计项目所需的审计工作小时。安然事件后,美国审计委员会也在探索提高审计收费的方法,并大力进行改革。我国也可借鉴国外经验,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根据公司规模、财务状况等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同时还应考虑到地域差异。

2、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对高质量审计的需求。证监会应继续推广独立董事制度,并加强其独立性;健全对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对高质量审计的需求。同时可以考虑建立股东大会直接领导下的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与之谈判审计收费等问题,审计委员会不受董事会和总经理制约,最大限度地保持其独立性。实质是要解决因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而产生的问题。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之间是一种信任托管的关系,其关键是处理好作为委托人股东的代表董事会与作为人的经理人员之间的关系,董事会要有效地激励和约束经理人员。在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制度未彻底改革的情况下,证监会应严格要求上市公司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特别是健全内部会计监督机制。比如,董事长和总经理不能兼任;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使之真正独立;在股东大会下设由有关专家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委员会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解聘及审计费金额、付费程序等事宜,不受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当局的干预。

篇8

2.供电方案的制定和答复是否合规,新装与增容供电方案答复、受电工程设计审查、启动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接电等工作是否超时限;业扩报装流程是否使用营销信息系统实时流转。

3.是否实行营业窗口“一口收费”,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临时接电费、低压户表费等;有无自立收费项目或擅自调整收费标准的行为。

4.是否在送电前按规定签订或修改供用电合同,形成客户档案,并按规定真实地在营销信息系统中反映参数变更;变更用电中基本电费的收取是否合规。

二、电价政策执行审计

电价分为上网电价、输配电价、销售电价三种,是电力企业营业收入最直接的表现形式。供电企业涉及的电价主要是销售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包括农网还贷资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地方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等。

1.销售电价审计要点。

(1)是否全面、正确、及时地贯彻落实国家电价政策;是否严格执行分类电价政策;执行地方政府电价政策是否报上级公司审批备案。(2)是否擅自改变电价执行范围和执行标准,变相涨价、降价、私立电价。(3)客户所执行电价与实际用电情况是否一致,电价定比定量是否合理,基本电费计收是否准确,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执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正确执行两部制电价、分时电价、优惠电价,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执行是否到位,趸售电价执行是否规范。

2.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审计要点。

是否按规定的范围、标准收取政府性基金或附加;是否违规收取代收款项,少收、漏收、多收,擅自随同电费收取其他款项。

三、电费抄核收管理审计

电费抄核收是指电费抄表、电量电费核算、电费收取的过程。电费抄核收管理审计范围包括电费抄核收管理制度、抄表、复核、发行、催费、收费、账务处理、统计报表等各个环节。电费是当前供电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审计人员应加强电费抄核收管理审计,完善电费回收预警机制,促进电费抄核收的规范性、准确性、真实性。

1.电费抄表审计要点。

(1)抄表段信息的完整性,抄表周期和抄表例日设定与规范要求是否相符;是否按抄表周期和抄表例日抄表;新用户是否及时编入抄表本。(2)抄表数据的准确性,是否存在估抄、错抄、漏抄情况。(3)月末抄见电量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人为调整抄表示数的情况;抄表异常是否及时进行分析或现场核对;自用电或多经企业等用电是否计量和抄表计算电费。(4)抄表员抄表时是否对电表和重要用电情况认真检查确认,对新装、变更和异常用电是否进行重点检查并备案。

2.电量电费核算审计要点。

(1)电量电费计算的正确性;电量电费差错是否实施考核。(2)自备电厂用户电量电费、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费计算是否规范、准确。(3)优惠电费与销售折让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文件执行;是否存在人为调节电量电费结构。(4)电费退补业务是否按制度规定的流程操作,审批权限是否合理。3.电费回收审计要点。(1)是否建立应收电费“账销案存”制度,应收电费余额指标完成情况是否真实、准确;电费坏账核销是否按规定流程办理,坏账核销后又收回的款项是否按规定进行处理。(2)预收电费入账、冲抵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借用其他资金垫交电费的情况。(3)财务核算的企业代收基金与附加与营销信息系统内数据是否一致;基金附加项目是否按标准执行,是否存在少征、漏征、多征的情况;基金及附加计提、上缴是否及时;是否存在人为调节或跨期结算销售电量,影响政府性电价基金及附加的准确计提;是否截留、挪用电价基金及附加。(4)滞纳金的收取是否规范、准确。(5)企业自备电厂是否按约定容量收取系统备用费及正确性。除以上讨论的三个主要方面,还有其他方面需要关注,审计人员应根据情况选择恰当的切入点,例如被审计单位购售电量、售电收入、电费回收率、线损率、购售均价等营销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其真实性,违约用电(含窃电)处理的规范性,等等。

篇9

    1.1 审计收费缺乏公认的收费标准,审计收费总体偏低

    在西方国家,公认的审计收费标准为审计项目所需要的审计工作小时。一般而言,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审计风险的高低等都与审计工作小时密切相关,公司规模越大、业务越复杂、审计风险越高的项目所需的工作小时也越多,因此审计收费也应越高。目前我国审计市场中没有统一的计费标准,有的事务所按公司总资产计算收费,有的按营业收入计算,更多的则是通过与客户讨价还价确定具体收费金额。

    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收费标准与注册会计师制度发展较为成熟的英、美等国家相比,其收费标准明显偏低,与目前审计项目的工作量和所承担的风险相比,也是偏低的。尽管如此,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也很难按照这些标准如期收到审计费用。作为理性的经济人,CPA在过低的审计收费的压力下,就可能会减少审计程序以降低审计成本,这无疑会加大CPA的审计风险。高风险、低收费成为我国CPA审计收费的一个突出表现。

    1.2 审计市场缺乏有效的发现机制

    我国的资本市场仍属于“新兴市场”,存在着法规不健全、监督不严、惩罚不力等问题,市场规范化程度不高,内幕交易、操纵股市和欺诈行为较为严重。诸多因素使我国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作假严重,其中,不乏会计师事务所协同作假。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发现机制,这些问题并没有充分暴露。企业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会计师事务所也不例外。此时,审计委托人与注册会计师又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此时,审计业务契约的代理人,即注册会计师因为具有专业知识与技能,处于信息优势;另一方面,审计业务契约的委托人则由于不具备专业知识或获取信息的成本过高而无法得知审计人员的审计过程,因此,处于信息劣势。在缺乏严密的法律约束和自律能力的情况下,会有相当部分的注册会计师利用信息不对称中的信息优势进行“寻租”与“合谋”。因此,企业由会计师事务所监督,那么,事务所由谁监督则成了问题的关键。目前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财政部门和会计师协会进行双重管理,但政府部门里大部分为非专业人士,难免会出现外行领导内行的情况;而由专业人士组成的会计师协会属于半官方半民办的性质,没有实权。因此,对注册会计师协同作假缺乏有效的发现机制。

    1.3 审计收费信息披露机制缺失

    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制定程序,有可能影响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若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由经营者决定,经营者就可能利用报酬的高低来“买断会计原则”。所以,非常有必要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进行披露监管。证监会专门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6号——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对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做出比较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应当分别按照财务审计费用和财务审计以外的其他费用进行披露。但是,对披露内容的分类仍然过于笼统,不能够帮助使用者进行更为有效地决策。此外,也没有建立保障披露行为有效性的机制。因而有关注册会计师报酬情况的披露质量并不理想,所披露信息复杂混乱,数据之间的可比性不强:有的上市公司按年度来披露所支付报酬额,分年度不分会计师事务所;有的则按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来披露支付报酬额,不分所属年度;有些上市公司披露实际支付报酬额,有些披露的则是应付报酬额;有的本年度的数据还包含上年的费用;不披露所支付报酬的制定程序和标准;不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对子公司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费用只字不提;披露审计收费信息未经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等。还有少数公司拒不披露任何收费信息,事后亦不就此问题提供补充公告。这样,报表使用者就无从判断上市公司是否出于“买断会计原则”的目的而变更了会计师事务所。

    2 审计收费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审计收费的不规范及不合理,不但影响着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作为重要经济管理资料的会计信息的质量。因为在当今社会经济法规的规定下,企业会计信息必须经过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后才能公诸于世,成为投资者判断和决策的依据,因此,当今经济社会赋予了社会审计太大的责任,审计俨然已成为社会公众判断某企业会计信息质量高低的有力证据,审计人员所承担的风险也非常之大。在这种背景下,如果社会审计人员的收费模式及收费标准不规范、不合理,那么这种收入和付出不成正比的情况势必会严重影响到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严谨程度,在这种状态下,审计人员将很难或者根本不愿意谨慎仔细的进行审计工作,取而代之的将是马马虎虎、草草了事,在这种情况下审计非但不会成为对会计信息造假的有效监督手段,反而会成为会计造假的有力保护伞,会计信息质量下降将成为一种必然。因此,审计收费问题不仅关系到审计人员的个人得失,还关系到会计信息的质量及社会经济的稳定。在我国目前审计收费不尽合理的前提下,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来予以规范。

    3 规范我国CPA审计收费的措施

    3.1 制定合理的审计收费标准。适当提高审计收费金额

    我国目前审计市场本身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缺乏内在需求,过度竞争有可能会使审计市场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提供低质量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将提供高质量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挤出审计市场。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出现,必须制定科学的审计收费标准。西方国家公认的审计收费标准为审计项目所需的审计工作小时。一般而言,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审计风险等都与审计工作小时密切相关,因此,我国财政监管部门可以考虑借鉴国际惯例,以审计工作小时为基本依据来制定全国统一的审计收 费标准,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的规模、销售收入、财务状况和所处行业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事先预测出工作量和不同级别审计人员的配备需要,并根据不同级别人员的小时收费标准,来决定最终的审计费用,这样,就可以解决收费标准不统一、收费水平高低悬殊的问题。鉴于我国地域广阔及各地区经济发展政策的差异,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客观上存在一定的差别。因此,在统一收费标准的前提下还应体现出合理的地区差价、质量差价、人员层次。

    针对审计业务的特殊性和目前的现状,我国应适当提高现行的审计收费金额,使会计师事务所的边际收益有所提高。安然事件后,审计收费相对较低的现象更加引起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关注,并且大力改革。在强制分离了审计业务与咨询业务之后,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适当提高审计收费标准。英国的会计基金会也正在酝酿一个激进的计划来纠正会计师事务所因为审计工作收费偏低而导致审计工作力度不够的现象。我国也应当充分借鉴其经验教训,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3.2 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监管。建立有效的发现机制

    (1)从行业内部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监管。

    首先,要明确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身份。为解决注册会计师行业“声誉”所有者虚位的问题,注册会计师行业中成立注协来经营管理行业“声誉”这一准公共物品是最恰当的。然而,目前我国注协半官方半民间的双重身份使之无法独立地实施对行业的管理。因此,应将其行政色彩抹掉,使之成为不受行政干预的独立法人,同时还要提供立法,如《行业法》赋予其相应的职责与权限。其次,注册会计师行业内应加强行业自律。要彻底改变过去行业自律弱化的现象,通过在会计师事务所之间推行同业互查、业务评级、诚信教育等方法以加强行业自律。

    (2)行业外部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监管。

篇10

审计声誉与审计质量密切相关,审计师作为一个理性经济人,在提供审计服务时,必然会把审计声誉的经济价值作为提供审计质量决策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一、 审计质量

watts and zimmerman(1981)and deangelo(1981)给审计质量下了一个经典的定义。他们把审计过程简单二分为发现过程和报告过程。审计质量就定义为审计师发现客户会计信息系统中某一违约行为并且对已经发现的违约行为进行报告的联合概率。因此,审计质量可用公式写为:

审计质量=p(审计师发现违约|存在违约)×p(审计师报告违约|审计师发现违约)

第一个概率是在违约存在时,审计师发现违约的概率,这个概率依赖于审计师的努力程度、技能、能力等等,反映了审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第二个概率是审计师在发现违约时,他报告违约行为的概率。这个概率反映了审计独立性。这两个概率都必须非0,如果有任何一个概率为0。那么审计师就没有价值。如果审计师被预期为不会发现已经存在的违约或者不会报告任何已经发现的违约,则没有任何理由需要聘请审计师。

从上述审计质量的公式我们可以看出,公式的右边以发现和报告这两个审计程序来反映了审计工作的过程,而公司的左边以概率的形式反映了审计工作的结果,其概率的含义就是对于含有重大错报的财务报告,审计师不会发表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概率。因此,watts and zimmerman(1981)and deangelo(1981)的定义确立了审计质量的分析标准:首先,一个重大的错报必须被发现,其次,被发现的错报必须对外披露。

二、 审计声誉与审计质量

声誉常指获得社会公众信任和赞美的程度,通常由知名度、美誉度和信任度构成。高质量审计的声誉则可以认为社会公众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予以信任和赞美的程度。既然审计质量可以理解为审计师发现并报告客户财务报告错报的概率,如果一个会计师事务所想要获得高质量审计的声誉,他就必须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比如发现并且报告更多客户财务报告的错报。发现更多的财务报告错报信赖于审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入的审计资源。如果想提供更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就必须聘用更为优秀的人才,更为优秀的人才也必然会要求更高的报酬,从而会增加审计成本。

在一定的专业胜任能力前提下,如果想发现更多的错报,审计师就必须寻求更多的审计证据,而审计证据又与审计成本成正比,更多的审计证据必然要求投入更多的审计资源进行审计,如更多的审计工作人员,更长的审计工作时间等等。

此外,发现更多的财务报告错报仅仅是审计质量的一个方面,高审计质量还要求审计师报告所发现的错报。但是,因为公司是财务报告的提供者却不是财务报告的消费者,而审计质量又表示审计师发现并报告所审计公司财务报告错报的概率,因此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并不一定是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需求,也就是说公司可能不希望审计师报告所发现的客户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但是,在审计师由所审计公司委托的情况下,如果审计师报告了客户财务报告中较多的错报,也就是说审计师保持较高的独立性,拒绝与管理者合作,这时,管理者就可能会解雇这个不合作的审计师,转向其它更为合作的审计师,此时,审计师就会失去与此客户相关的审计收入。

因此,审计声誉要求审计师提高审计质量,但是更高的审计质量对应更高的成本,这种成本包括更高的审计成本以及可能失去与客户相关的审计收入。

三、 我国审计市场声誉价值与审计质量

审计师之所以愿意承担高质量审计的成本,是因为高质量审计的声誉能带来更多的收益(更多的客户、更高的收费)以补偿其成本。

在西方国家,如果审计师提供的审计质量获得了社会公众的信任,那么他凭借高质量审计的声誉价值,可以拓展更多的客户资源或者提高审计收费。如在西方审计市场,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凭借其卓越的审计声誉,占据了审计市场上的绝大部分市场份额,并且与非国际四大相比,收取了更高的审计费用。

但是,我国高质量审计的声誉价值可能不大。从审计收费来说,高质量的审计应当收取更多的审计费用,以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弥补其增加的审计成本。审计的定价理论上也应遵循成本加成的原则,反映在审计收费的价格制定上则是各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考虑自身的成本加上预期的利润就初步构成了产品的价格。

但是,以我国目前的审计收费现实来说,不管是监管部门还是企业都认为审计产品是一个无差异的产品,反映在价格理念上就是对于无差异的产品适用的是统一的收费标准,因此大多数城市的监管部门都曾经为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所谓的收费标准,该标准一般以资产或资本总额等等指标为参照,而很少考虑客户的复杂程度、审计风险等因素。

为此,笔者专门去查询了一下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公布的审计收费标准,发现各地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布的审计收费标准都是沿用以前各地物价局核定的审计收费标准,归纳起来大概有二种,一种是以资产规模的一定比率作为审计收费价格,一种是以审计人员的工作小时数来核定审计费用,其中又以资产规模的一定比率作为审计收费标准的占大多数;而笔者在走访实务中的审计人员和企业后发现,实际的审计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审计收费与上述规定的标准相比都打了很大折扣,并且会计师事务所与企业之间审计费用的商定往往依赖于个人的关系而不是会计师事务所供应的审计质量。

刘峰、张立民、雷科罗(2002)对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被撤消以后的客户流向进行分析后发现,就连大名鼎鼎的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审计市场都没有显著收取更高的审计费用,除了长安汽车(有b股)以外,从中天勤事务所转向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水平和转向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水平没有显著差异。

因此,我们似乎可以认为在目前中国审计市场中,高质量审计并不能带来更高的审计收费,如果事务所执行更高质量的审计标准,那么对事务所来说,就意味着成本的增加和利润的减少,所以从审计收费的角度来说,高质量审计没有声誉价值。

如果说高质量的审计声誉不能体现在优质优价上,那么高质量审计的声誉能不能有助于会计师事务所获得更多的客户资源呢?

从我们国家目前的情况来看,答案明显是“不能”。李树华(2000)研究了我国审计市场独立性和会计师事务所市场份额的关系,发现独立性的提高与审计市场呈现出明显的背离关系,随着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的提高,其审计市场份额反而明显减少,“独立性高”成了会计师事务所获取客户资源的障碍。

审计师独立性越高,就越有可能报告他所发现的客户财务报告的错报,但是审计师的委托人是所审计的公司,如果审计师保持较高的审计质量标准,拒绝与所审计公司合作,那么谁愿意委托这种审计师呢?刘峰、张立民、雷科罗(2002)对原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客户流向进行分析时发现,客户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与审计声誉无关,原中天勤的客户中有三分之二选择了审计声誉不高的本地事务所,而本地事务所的独立性更容易受到影响和干预;超过三分之一的客户选择了原签字会计师加盟的新事务所,即与其签字会计师“共进退”。这说明“人脉关系”而不是事务所的声誉,是影响上市公司事务所选择的重要因素。

总之,从事务所开拓客户资源来看,高质量审计的声誉没有价值,反而会妨碍审计师发展新的客户。

综上所述,在我们国家,如果审计师选择追求高质量审计的声誉,那么他不仅要面对审计业务利润的减少,还要面对客户的流失,并且审计声誉没有什么经济价值,它既不能帮助它开拓新的客户,又很难据此提高审计收费。此外,审计市场禁止广告宣传,高质量审计的声誉只能通过口碑相传这种形式建立起来,那么,就算是高质量审计的声誉具有经济价值,这种声誉的形成也将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但是从长期来说,我们都将死去(凯恩斯,1935),在急功近利的今天,我国审计市场谁愿意去建立这未来经济利益遥遥不可及的审计声誉呢?因此,国内审计市场审计质量普遍较低的现状也就不足为奇了!

参考文献:

1.李树华. 2000. 审计独立性的提高与审计市场的背离. 上海三联书店

2.刘峰,张立民,雷科罗. 2002. 我国审计市场制度安排与审计质量需求. 会计研究,第12期

3.凯恩斯. 1935. 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徐毓桐译). 商务印书馆

在西方国家,如果审计师提供的审计质量获得了社会公众的信任,那么他凭借高质量审计的声誉价值,可以拓展更多的客户资源或者提高审计收费。如在西方审计市场,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凭借其卓越的审计声誉,占据了审计市场上的绝大部分市场份额,并且与非国际四大相比,收取了更高的审计费用。

但是,我国高质量审计的声誉价值可能不大。从审计收费来说,高质量的审计应当收取更多的审计费用,以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弥补其增加的审计成本。审计的定价理论上也应遵循成本加成的原则,反映在审计收费的价格制定上则是各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考虑自身的成本加上预期的利润就初步构成了产品的价格。

但是,以我国目前的审计收费现实来说,不管是监管部门还是企业都认为审计产品是一个无差异的产品,反映在价格理念上就是对于无差异的产品适用的是统一的收费标准,因此大多数城市的监管部门都曾经为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所谓的收费标准,该标准一般以资产或资本总额等等指标为参照,而很少考虑客户的复杂程度、审计风险等因素。

为此,笔者专门去查询了一下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公布的审计收费标准,发现各地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布的审计收费标准都是沿用以前各地物价局核定的审计收费标准,归纳起来大概有二种,一种是以资产规模的一定比率作为审计收费价格,一种是以审计人员的工作小时数来核定审计费用,其中又以资产规模的一定比率作为审计收费标准的占大多数;而笔者在走访实务中的审计人员和企业后发现,实际的审计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审计收费与上述规定的标准相比都打了很大折扣,并且会计师事务所与企业之间审计费用的商定往往依赖于个人的关系而不是会计师事务所供应的审计质量。

刘峰、张立民、雷科罗(2002)对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被撤消以后的客户流向进行分析后发现,就连大名鼎鼎的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审计市场都没有显著收取更高的审计费用,除了长安汽车(有b股)以外,从中天勤事务所转向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水平和转向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水平没有显著差异。

因此,我们似乎可以认为在目前中国审计市场中,高质量审计并不能带来更高的审计收费,如果事务所执行更高质量的审计标准,那么对事务所来说,就意味着成本的增加和利润的减少,所以从审计收费的角度来说,高质量审计没有声誉价值。

如果说高质量的审计声誉不能体现在优质优价上,那么高质量审计的声誉能不能有助于会计师事务所获得更多的客户资源呢?

从我们国家目前的情况来看,答案明显是“不能”。李树华(2000)研究了我国审计市场独立性和会计师事务所市场份额的关系,发现独立性的提高与审计市场呈现出明显的背离关系,随着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的提高,其审计市场份额反而明显减少,“独立性高”成了会计师事务所获取客户资源的障碍。

审计师独立性越高,就越有可能报告他所发现的客户财务报告的错报,但是审计师的委托人是所审计的公司,如果审计师保持较高的审计质量标准,拒绝与所审计公司合作,那么谁愿意委托这种审计师呢?刘峰、张立民、雷科罗(2002)对原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客户流向进行分析时发现,客户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与审计声誉无关,原中天勤的客户中有三分之二选择了审计声誉不高的本地事务所,而本地事务所的独立性更容易受到影响和干预;超过三分之一的客户选择了原签字会计师加盟的新事务所,即与其签字会计师“共进退”。这说明“人脉关系”而不是事务所的声誉,是影响上市公司事务所选择的重要因素。

总之,从事务所开拓客户资源来看,高质量审计的声誉没有价值,反而会妨碍审计师发展新的客户。

综上所述,在我们国家,如果审计师选择追求高质量审计的声誉,那么他不仅要面对审计业务利润的减少,还要面对客户的流失,并且审计声誉没有什么经济价值,它既不能帮助它开拓新的客户,又很难据此提高审计收费。此外,审计市场禁止广告宣传,高质量审计的声誉只能通过口碑相传这种形式建立起来,那么,就算是高质量审计的声誉具有经济价值,这种声誉的形成也将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但是从长期来说,我们都将死去(凯恩斯,1935),在急功近利的今天,我国审计市场谁愿意去建立这未来经济利益遥遥不可及的审计声誉呢?因此,国内审计市场审计质量普遍较低的现状也就不足为奇了!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