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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公司审计模板(10篇)

时间:2023-12-02 09:26:29

审计公司审计

审计公司审计例1

1.公众利益说。美国会计学家利特尔顿曾说:“职业会计师在这一联结关系中,可以发挥重要的协调机能。他们的任务是把复杂的原始数据改造成对不同利益集团都有用的形式,他们具有一项重要的社会使命,即尽可能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以确保他们的报告获得所有利益集团的接受。”这一观点是从建立一个平衡各方利益机制的角度来讨论审计独立性。

2.核心价值说。这一观点是从审计职业的内在性来讨论审计独立性的,指出:审计独立性应成为审计人员的核心价值,并把其作为一种职业修养。

3.程序公平说。这一观点是从审计过程来考察审计独立性的。即将治理中的程序公平理论(最早由美国约翰·罗尔斯提出)应用于审计独立性的研究。通过审计程序的设计,使其符合程序公平的原则,以此来实现审计结果的公平性。

上述三种观点尽管是从不同视角来讨论审计独立性问题,但以上几种观点,都暗含了这样一个思想,即独立性是用来保护公众利益的。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维护有关利益各方即社会公众利益上,公司治理的目标与审计独立性的目标是趋于一致的。

二、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要解决好公司治理问题,对日常经营过程的监督是一项基础工作,而审计就是一种较为有效的监督方式。审计作为公司治理的有效手段之一,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才能实现公司治理与审计价值耦合。李维安(2003)指出:“各国在考虑如何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问题时,都会涉及到审计监督机制的建立及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问题。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审计监督安排由外部审计监督和内部审计监督两方面的内容组成。”

(一)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随着国际上财务丑闻的不断出现,基于公司内部治理的内部审计越来越受到重视。在我国,由于一股独大这样一种不合理的股权结构,内部审计对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

1.有助于形成合理的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公司治理目标和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有赖于在公司内部形成合理的组织结构。合理的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应达到两方面的要求:一是合理界定公司内部各组织主体间的责、权、利。二是在各组织主体之间形成合理、有效的制衡关系,即在公司内部的决策层面形成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的相互制衡关系,在公司内部的执行层面形成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的相互制衡关系。在上述制衡关系中,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人三方关系人由于各自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力不同,以及获得收益的方式不尽相同,可能造成他们为追求自身的利益而损害他人的利益。为了保障各方利益不受侵害,必须建立起相应的监督机制。

2.有助于形成合理的公司内部决策治理结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既要对不道德或背叛行为进行治理,也要对无效行为进行治理。目前,人们更多关注的是公司治理结构与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的关系,而忽略了公司治理结构所应形成的最重要的机制———决策机制。大部分公司失败不是由于权力制衡出现问题,而是由于公司治理中的决策机制存在问题、决策过程缺乏监督机制,无法及时纠正错误的决策。决策治理结构的目标是要实现科学的决策。为了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各国在公司治理实践中都做了一些积极的尝试,例如,在公司董事会中引入独立董事制度。许多国家在公司治理实践中,还在董事会或监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同时确立了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制约关系,内部审计向董事会负责。作为决策的咨询机构,对公司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做出专业判断,并提出处理意见。制定内部审计基本政策的方案,对决策中可能触及的违规等问题进行事前控制或提出解决方案,供董事会决策之用。这就使得审计在内部决策治理结构中的作用,由决策后监控变成决策前或决策过程中的监控,从而大大提高了公司决策水平。

3.强化了内部控制制度。从现代公司内部情况看,内部控制制度不仅存在于公司管理的最高层,也存在于公司内部因行政分权(或管理分层)而形成的各个层次上。为确保各分权层次能使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使用有效,必须建立起一整套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作为内部控制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内部审计,在其中担当了重要角色。其治理包括:(1)内部审计是一种经常,因而与内部控制制度的经常性调整在时间上可相互适应,易发现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并提出改进方案。(2)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制度运行各方面、各环节的参与度决定或至少影响着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有效性程度。(3)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建立为加强内部控制提供了组织上的保证。

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是相辅相成,互为联系的关系。内部审计制度是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内部控制制度是内部审计对象。如果一个内部控制制度确实存在,并且有效运行,控制风险将相对较低,内审人员就可以适时地调整相关的审计程序。内部审计通过评价内部控制制度,而达到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进而发挥制约和督促经济活动的作用,因此,内部审计实质是对内控制度的再控制,属于内控制度特殊构成要素。两者的区别在于,内部审计是由专职审计人员进行的,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要贯穿于每个工作人员的日常业务工作中。但两者的目的则是共同的,都是为了加强企业的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缺少的行之有效的两种手段。

(二)独立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独立审计又称外部审计,是指由公司所有者和经营者以外的独立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的审计,审计的对象以财务报表为主,审计的目的是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合规性。独立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提高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性方面。

1.独立审计使公司产权主体的基本权力———监督权得到进一步落实。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灵魂与生命,是其能否发挥防范财务报告粉饰作用的关键所在。审计职业的产生及走向法定化是以股份制的推行为制度基础的。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股份公司,特别是在“董事中心主义”及后来的“经理中心主义”的公司发展时代,股东出于对自己投资的安全性的考虑,他必须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制约,对经营者的受托经营责任进行监督。为确保产权主体能够行使产权权力的基本权力———监督权,尤其是在产权主体多元化的情况下,更要求独立的第三方能站在公允的立场上做出监督结论。1845年,在英国股份公司法中早就规定股东中选举产生监事,在必要时可用公司费用聘请外部会计师协助其审查公司账目。基于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和高度专业化的认识,借鉴英国的经验,以后其他国家在颁布《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时,都确立了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法定审计制度。这样,就在公司内部打入了一个监督的楔子,即由注册会计师来扮演监督经营者,维护股东利益的角色。从上分析可以看出,审计的存在使得其能从整个产权主体的立场行使监督权,从而使产权主体的基本权力———监督权得到进一步落实。

2.独立审计在确保披露的会计信息可信性方面起着关键作用。公司披露的信息一般包括公司的经营绩效,主要股东董事会成员和经理人员以及他们的报酬,可预见的主要风险因素、治理结构、公司目标和政策等。信息披露的程度以及质量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独立审计的程度。众所周知,公司治理不仅包括公司的内部治理,还包括公司的外部治理,公司的外部治理又包括资本市场、产品市场、经理人市场的治理等一系列内容,而独立审计属于公司外部治理中资本市场监督的范畴。在契约的具体执行过程中,管理者总是将会计舞弊带来的收益与其引致的成本进行比较,一旦外在条件发生变化,使得造假的收益大于成本,管理者就有了造假的利益驱动,就有可能使投资者、债权人等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面临信息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的风险。如果外部审计师保持独立性,管理者的舞弊动机将会限制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反之,如果外部审计师不能保持应有的独立性,与管理者合谋,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必将导致投资者做出错误的决策,从而导致资源配置的无效,严重的还将导致整个公司治理结构混乱。因此,独立审计师必须客观、公正地披露会计信息,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做出正确的评价,这也是资本市场发挥积极作用的前提,也是公司治理良性运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审计公司审计例2

1、评价总体治理结构和政策

治理结构和政策应当具有以下主要特征:董事会各委员会之间持续的交流和联系;在公司层面和分支机构、小组层面分配治理责任和活动;阐明横向及纵向的监督事项;持续可靠的、有效的信息流动可以上达董事会各职能委员会;对包括但不限于治理,道德规范和监督政策的总体政策进行清楚地描述和沟通。只有组织存在一个经过仔细考虑的结构良好的治理环境,公司治理的流程和程序才能有效。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政策应当反映组织的、经营和报告体系及其组成部分,而且必须在各治理事项间清楚地分配责任。

在结构和政策方面,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努力证实组织是否真正拥有这样一个公司范围的十分完整的治理、风险和合规环境,并评价其有效性,以帮助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如果没有完整的治理,内部审计可以帮助其建立。另外,内部审计还可以帮助促进与其治理目标,活动及发现有关的信息在治理结构的各要素之间(如各委员会)持续和无障碍的交流。

要实现上述目标,内部审计首先必须评价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及其章程的结构,以保证组织具有改善公司治理的恰当政策。这些政策应当一方面保证董事会具有实质上的独立,而不仅仅是名义上的独立;另一方面为组织的其他部分建立一个良好的道德规范和公司治理的样本。其次,内部审计必须证实,所有的公司治理政策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和各个执行委员会的治理活动与组织的重要性次序保持一致。

2、评价治理环境和道德规范

企业文化和道德规范必须符合下列特征:正式的书面形式的行为准则;对组织文化和道德目标的清楚阐述;对行为准则和违规处罚等进行有效的交流;使用需求来确定与道德相关的交流的有效性和发现培训需求;在报告违反行为准则事项时具有无障碍的广泛的交流渠道;要求个体确认各自的责任范围;无论涉及的对象是谁,必须进行持续有效的调查,并坚持按规定处理;以及管理层关于支持监督活动的明确承诺,包括提供充分的资源和训练其如何评价与治理有关的事件和活动。

为了实现有效的治理,组织需要鼓励良好的公司治理并强调道德规则的企业文化。作为向这一方向迈进的第一步,内部审计应当评价企业的文化标准和道德程序,并揭露与治理有关的薄弱环节。IIA的实务公告2130-1(“内部审计活动和内部审计师在组织道德文化中的作用”)中专门说明了对这一评估的需要,指出 “内部审计应当定期评价组织的道德氛围…”,并被写入了IIA修订后的新标准。当然,谈论对组织的企业文化和道德程序进行评价要比发现保证组织的道德规范得到执行的专门方法更为容易。这正是必须检查企业的道德标准和政策,并证实它们是否在日常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的原因。内部审计部门必须掌握在整个企业中测试该有效性的方法,比如进行风险文化调查。

3、评价审计委员会的活动

审计委员会的活动应当具有下列特征:正式的书面形式的审计委员会章程对目的,成员及独立性,会议频率,成员的作用和责任,与管理层、内部和外部审计师的关系,报告责任,进行特别调查的授权等进行阐述;实际的活动与章程的规定相比较;实际的活动与正式的指南和规则相比较;实际的活动与最佳实务相比较;以及审计委员会使用正式的自我评估程序。

审计委员会对保证治理结构及其支持程序的有效性负最终责任。因此,将审计委员会的活动与章程中确定的作用和责任,以及外部指南和最佳实务等进行比较就非常重要。例如,审计委员会的结构和章程必须包含特定的责任和与2002年的Sarbanes-Oxley Act,SEC规定和其他公司治理指南的遵守有关的最佳实务。内部审计师经常应审计委员会的要求进行这类评价,以证实他们遵守了这些新的规定。当然,必须将这些责任和最佳实务整合到公司总体的治理活动中。审计委员会章程还必须保证内部审计师具有有效执行和遵守审计标准所需的各种资源,接近委员会成员的权利和接近高级管理层的权利。该章程必须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章程保持高度的一致性。最后,内部审计师应该将这些评估视作通过观察、训练和建议等方式为审计委员会提供价值的重要的机会。

二、治理流程审计:支持治理环境的特定活动

1、评价舞弊控制和沟通流程

舞弊控制和沟通流程应当具备下列特征:反舞弊程序将舞弊的预防视为一个持续进行的过程,而不只是一个侦察或调查程序;在舞弊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开发、追踪和运用舞弊计划和舞弊指征;将特定控制活动与特定的舞弊情节相联系形成对应关系;反舞弊培训和沟通程序;使用腐败内幕揭发程序和舞弊举报热线;事件报告和追踪程序等。

在法律法规变化的刺激下,反舞弊活动的重点从侧重于合规性和调查的反应性战略转向侧重于舞弊预防和早期发现的主动性战略。在这样的环境下,内部审计需要确定组织是否具有这种贡献于有效治理所需的反舞弊的预防和侦察程序。支持舞弊控制的沟通和风险评估程序也是如此。

对舞弊控制进行检查时,内部审计必须考虑几个关键点:组织是否设有腐败揭发程序和相关的支持性沟通渠道,以有助于保证舞弊能够迅速引起高级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的注意?腐败揭发程序背后的组织流程是否能够保证鼓励雇员参与所需的保密性?雇员是否有理由相信,如果他们泄漏了机密信息,将会遭受处罚?

2、评价报酬政策和相关流程

报酬政策和相关程序应当具备下列特征:正式的报酬政策和流程由报酬委员会提出;报酬政策和流程的主要内容有实际报酬和奖励,延期报酬计划的批准和透明度,“特殊”安排的批准和透明度,报告和监督,遵守适用的法规要求等;检查者的胜任能力,即执行报酬评估的人员是否在这一高技术性领域进行了足够深入的?

当前执行的报酬政策常常引起对公司治理政策和程序的严厉批评,给公司的声誉带来了潜在的风险。其结果是,内部审计部门有必要对组织的报酬政策及其流程开展全面地、自上而下的检查。在进行报酬检查时,内部审计应当:检查实际执行的激励程序,延期报酬计划的透明度,与报酬相关的报告和监督,以及是否存在特殊安排等;评估并证实报酬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和他们用以得出总报酬及其结构的程序;确定报酬委员会的行动是否符合Sarbanes -Oxley Act中与报酬有关的规定;确定高级管理层的绩效评价包含了关键因素,如诚实,是否有能力制定与公司责任有关的正式的高层基调,是否有能力清楚的表述组织的价值观、道德规范和行为期望等;确定企业是否使用定量的流程设计和改善技术来创造和衡量关键经营流程的价值、质量和有效性。以前内部审计一般没有对报酬方面给以充分的注意,部分原因是源于缺乏分析与报酬相关的复杂事项的专业能力。显然,弥补这一不足需要增加这方面的专业人员。

3、评价财务治理流程

财务治理流程主要关注两个问题:作为财务治理基础的原则和流程是否建立且是否有效;财务治理原则和标准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沟通。

尽管新的报告规定鼓励企业更加有意识地关注其财务控制,但财务控制背后的财务治理原则和操作标准受到的注意相对较少。如果没有原则和标准,特定的控制很难长期有效。因此,企业要建立财务治理流程,为其财务控制提供所需的框架。财务治理框架是一个相关的新概念,它包括两个组成部分:其一是财务控制原则,用来指导财务报告的有效控制;其二是操作标准,用来建立、记录和沟通组织财务治理方面的目标。例如,“财务报告应遵守所有法律法规的要求”是一个明确规定的原则;而要求每一业务都必须编制目录和有证明文件,就是一个适用的与报告有关的操作标准。

内部审计需要检查组织是否在整个公司建立了包括明确的政策和标准在内的财务治理流程。这一评估并非主要集中在特定的财务控制方面,而是试图证实治理活动之下的原则和标准是否适当,是否在关键的财务流程中得到积极地执行。

4、评价战略计划和决策的治理活动

战略计划和良好的治理之间具有紧密地联系,但这一联系直到现在才受到高级管理层和内部审计部门应有的注意。随着治理日益受到关注,以良好的治理作为战略规划活动的中心是明智之举。例如,热衷于进行并购活动的企业应该设法以对治理结构、政策和操作原则的可靠理解为基础评价并购前景。企业当然不希望在并购进行的过程中再去争论治理流程的问题。因此,在实际运作之前,企业就应该已经检查了所有与战略计划和决策相关的监督、沟通和程序等方面。

每个企业都需要在良好的公司治理和战略计划之间建立紧密的联系,而内部审计可以通过评估计划和决策流程推进这一目标的实现。

5、评价治理绩效的衡量

如同企业定期对各种经营活动进行衡量和量化,以确定它们是否有效,组织也可以测量和量化其治理活动。而且,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在评估该绩效评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首先,内部审计应该确定组织是否已经开展与治理活动有关的绩效评价。如果是,内部审计应该评估其功能、范围和有效性,确定这些衡量指标与总体治理活动相关的程度。与可以运用风险文化调查来测量整个组织范围内的控制意识一样,内部审计可以开发类似的自我评估程序,来证实评估治理绩效和评价其有效性的衡量指标确实存在。

三、治理程序审计:对治理活动的执行和操作十分关键的特定程序

1、评价内部和外部治理报告程序

治理报告程序应当关注下列问题:治理报告是否符合法规中的报告标准和定义;是否建立了适当的报告标准;报告过程中是否使用了正确的重要性区间;报告的违规之处是否在组织中的适当层次被发现、上报,并得到解决。

治理审计的第三部分和最后部分应当侧重于证实和评价企业中专门的与治理相关的报告程序是否存在。进行评价时,内部审计首先应该识别和清点与治理有关的报告程序,然后测试所有内外部治理报告的准确性和适当性。有效的治理报告必须与财务报告一样准确完整,以适应股东、监管机构和财务团体的其他成员不断增加的详细审查。

以后,企业将必须更为频繁地治理报告,以与新的治理要求保持一致。在向公众公开之前,这些报告必须接受与财务信息同样程度的内部检查和控制,以发现与组织声誉有关的潜在风险。内部审计因而需要对治理报告负责,以保证与这一日益重要的领域有关的监督和控制的适当性。

2、评价治理事项的上报和追踪程序

治理事项的上报和追踪应当具备下列特征:政策程序规定了治理事项的上报和追踪;解决治理问题的责任进行了清楚地界定和交流;发现的治理事项能够通过治理程序回溯至识别阶段;伴随着高级管理层的适当参与,治理事项以有效及时的方式得到解决。

治理环境有效的企业将具有适当的程序识别和上报与治理有关的事项,并对其进行追踪。由于该程序的重要性,内部审计必须对其进行认真评估。与之相关的评估应当能够对四个主要问题给出明确的答案:是否存在适当的治理事项上报和追踪程序?如果存在,这些程序是否能够有效地追踪治理事项?这些程序所提供的数据是否有助于提高治理事项的识别和追踪?谁负责追踪治理事项?另一重要方面是,确定这些治理事项一旦发生,是否能够有效地彻底追查。如果企业没有迅速彻底地按照治理事项追踪程序产生的报告采取行动,那么即使存在可靠的治理事项追踪程序,对企业也没有什么好处。在评价上报流程的适当性时,内部审计师应当确信该上报流程包含了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

3、评价治理变化和程序

治理变化和学习程序应当包括下列:变化和学习创新被用来支持新治理的采用或现有程序的改革;治理问题的重要性通过持续的和培训得到加强。

管理层面临的真正挑战在于,没有一套单一的、不变的治理问题。事实上,新的问题不断出现,现有的问题以不可预见的方式发生持续的演化。其结果是,在治理领域开发和实施变化和学习的创新方法对企业而言十分重要。同样,评价这些创新方法管理的有效性对内部审计也很重要。

内部审计应当识别新出现的、或不断变化的治理问题,证实组织有适当的专门方法来发现这些问题,并确信这些创新方法能够实现其预期目的。例如,犯罪者在持续不断地努力开发新的不可预见的舞弊方式。因此,组织有必要开发一套综合的反舞弊体系,超出了舞弊意识的范畴而强调舞弊预防。在这一背景下,组织为了为反舞弊程序提供有效的支持,必须开发范围广泛的变化管理和学习支持活动。

4、评价治理支持软件和技术

审计公司审计例3

紧紧围绕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式严峻、复杂、多变,对公司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时代的发展就像高速行进的列车,如果我们驻足停留,很快就会被远远的抛弃,所以应当去迎接这个挑战,抓住这个机遇,在反腐倡廉的大气候下,在 公司着力打造××××××*的时机,明确审计工作开展的方向,充分发挥审计的先锋作用,使审计工作能够切实为公司的发展保驾护航。

二、 突出三个重点,集中力量,攻坚克难

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将有限的力量集中,把审计工作的重心有针对性的放在容易出现问题的财务环节、重点项目和一些容易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重大损失的位置。

1.对容易出错的财务环节精查细审,决不疏漏。以预算执行审计为基础,全面提高财务审计宏观效果为目标。重点围绕推进财务部门依法理财,规范预算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和约束力,以促进财务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财务资金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重点,切实加大预算执行的审计力度。在审计过程中做到全面和重点相结合,精查和细问相辅助,既要对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全面审计,又要对重点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审计,既有审计的速度,又有审计的质量。通过审计,实现全面掌握资金运行规律和资金管理松紧度,促进增收节支,规范财务行为。

2.以重大建设项目审计为切入点,进一步深化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对项目工程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重点做好××××××××*项目等的跟踪审计,查找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到“超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毕评价”,确保工程建设的资金安全和规范运作。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经验,完善优化方案,从工程概预算、结算、竣工决算三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审计内容,加强跟踪审计的科学性、规范性,遵循“一审、二帮、三促进”的作用,帮助被审计单位建立起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确保工程项目健康、快速推进。

3.注重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资产经营责任审计。领导任期的经济责任和资产经营责任出现了问题,往往能够给公司造成严重的影响和重大的损失,应当给予高度重视。根据集团公司和煤业公司内部管理要求,将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任期资产经营审计结合起来,每年审计其经济责任的完成情况,以正确评价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在坚持对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的同时,核实企业完成年度资产经营责任考核指标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 实现三个到位,把审计工作做到实处

1.做到宏观建议谋到位。充分发挥审计工作涉及领域广,技术专业强的优势,及时向公司领导提交审计报告,提高审计报告信息的准确性、科学性、建议性,为公司领导的宏观管理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信息,帮助企业规避经营风险,促进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

2.做到重大违纪查到位。以提高审计人员业务素质为基础,不断改进审计方法和审计手段,侧重从大额支出、隐形收入、建设项目等多角度查处各类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的严重损失和违纪行为。既要把违纪行为查清楚,又要把违纪事实查明白,做到没有死角,没有遗漏。

3.做到增收节支促到位。促进增收节支,规避经营风险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目标。要通过审计工作,保障经济效益,实现增收节支,不出现审计效果不明显,审计工作不到位,越审越亏、越审越难的现象。提高资金审减率,节约审计资金。

四、做好五项重点工作,全面提高审计水平

1.完善审计制度,规范审计行为。审计制度的完善是一个动态的、随着集团公司制度的变化和煤业本部公司的发展需要,不断修改、补充的过程。完善规章制度,以便做到有章可依,有据可循,按制度办事。完善制度首先是‘完’,根据财务行为中已经出现或者将会出现的新问题,项目前期建设概预算和竣工决算以及专项审计这些薄弱环节,领会集团公司会议精神,结合煤业公司现有情况对制度进行补充、添加以达到完备;其次是‘善’,善理解起来应当是高明、工巧和易辨认的意思。所以要对现有的制度依据××××××××××等法律、规定的变动本文来源:文秘站 去不断的修缮、简洁和精炼,根据工程项目推进所出现的问题以及构建加强公司内控体系的需要去修改和规范,以臻完善。

2.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审计队伍的建设,应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公司本部,一是对各分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对投资项目加强审计监管的要求,应在各分公司建立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定期开展审计培训,组织分公司相关财务人员参加,并组织讨论,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在本部机关,选拔专业技术强、业务水平高、职业操守好的人员补充审计队伍。采取“全员培训,重点培养”的措施,坚持理论学习和实践运用相结合,在继续开展专业培训和经验交流的同时,通过项目审计示范,以审代培,提高审计人员实践能力和专业素质;组织审计人员参加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的学习,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反腐 教育和廉政建设,做到守审有责、为审清廉,树立良好的审计和反腐倡廉示范形象。

审计公司审计例4

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审 计向公司党委、董事会负责的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内部审计组织 领导,完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和流程,从管理体制上保障内部审 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确保内部审计部门客观、公正、有效开展 审计监督工作,推进审计全覆盖,落实审计整改责任。优化完善 内部监督协同机制,通过建立部门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各类监 督部门间的沟通交流、协同互动,推动监督信息共享、监督成果 共用、关键业务共同实施、整改问责共同落实。

二、推进审计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提高审计质量

根据国家及集团公司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关新要求完善审 计工作规范和标准体系,有序开展审计质量提升活动,推进审计 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 和集团公司统一的审计制度、程序和标准实施审计项目,加强对 中介机构审计质量的管控,确保审计程序和标准执行到位,促进 审计质量提高。

三、做好重点领域审计工作,服务公司改革发展大局

2020年,公司将紧密围绕中心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 向、结果导向,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聚焦公司重大事项和关键 领域,聚焦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审计项目、审计组织 方式“两统筹”,发挥内部审计增值作用,服务公司发展大局。

(一)开展重大政策、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审计

(二)做好审计署、集团公司等外部审计监督配合工作

审计公司审计例5

[中图分类号]F2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5)05-0018-08

为了解决公司制企业委托问题,降低成本,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一条有效的措施,而独立审计作为外部监督机制可以以公司治理结构为依据充分发挥功效。影响公司治理结构有效性的因素包括股东结构的合理性和公司治理的效率等等。但是在我国,目前证券市场还只是一个新兴市场,并不十分成熟,而且上市公司的发展时间也很短暂,因而在应对风险和挑战方面的公司治理结构仍然存在着许多不合理之处。不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意味着作为外部独立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并不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审计报告的质量也就受到了相应的影响。对于公司的股东来说,盈余管理行为是他们很关心的一个话题。如果公司内部存在着盈余管理行为,而外部审计由于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力而不能发现这些行为,那么股东的利益将会遭到损害。但目前学术界尽管有为数众多的研究都调查了不同的公司治理变量和审计质量之间的关系,但实证的结果却是不一致的。

最近伴随着审计失败的金融危机也引出了关于审计师竞争力和独立性的争议。近期的许多研究都集中于审计师独立性的本质和它与审计报告的质量之间的关系。由这些研究得出的一个观点就是从非审计服务获得相对较高水平收入的会计师事务所很有可能会折中其审计标准,而不是坚守其审计准则,因为坚守审计准则可能意味着会丧失一部分审计业务。然而由于许多研究的最终结果会相互矛盾,所以关于这方面的实证证据相对较混乱。例如,Frankel等人(2002)发现降低审计师的独立性确实会反过来影响报告收益的可信性。 相反地,Ashbaugh等人(2003) 和Krishnan等人(2005) 都发现审计师独立性和盈余管理之间没有重大的联系。即使在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引入了对于审计师提供非审计服务水平的限制,文献中总结的这些不一致的相互冲突的结果仍然提出了一些问题,如财务报表使用者是否认为非审计服务仍会削弱审计独立性,审计费用的相对值是否能够作为衡量审计师独立性的替代指标。由此可见,对于审计费用与审计质量之间的关系,也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尽管会计师事务所从客户处收到的费用可以分为审计服务和非审计服务两部分,但跟审计质量直接相关的还是审计费用。审计费用是否会影响审计质量,会计师是否会因为审计费用而降低审计质量,这些都是待研究的问题。

一、本文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对于公司治理结构和审计质量之间的关系存在的研究范围过窄表明在此领域还有很大的研究空间。而据此,我们也可以通过以下假设来进行相关的解释。

首先,本文研究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对审计质量的影响。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可以帮助公司探寻最有利的治理方式,优化治理结构,辅助处理涉及股东、董事、经理层关系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问题,同时对公司内部的控制系统形成监督监察。Pound(1992)和Chung(2002)的研究认为当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较高时,他们会更加关注公司未来的长期收益,而非目前短期收益,符合他们的目标,则他们会产生长期投资意向。一旦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机构投资者会更加积极地参与公司治理,来约束管理层的行为,以防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而李延喜等人(2011)的研究结果也与以上结论一致,发现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盈余管理程度是呈倒U型的关系的,表明当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超过一定数值时,他们就会产生参与公司治理、进行积极监管的意愿。 但是机构投资者作为专业的投资群体,他们拥有的卓越的信息获取和分析能力可以帮助他们及时识别出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所以他们可以利用自己的这些能力,利用管理层的盈余管理行为,从资本市场上获益。因而,此时,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越高,那么表明他们想要从管理层盈余管理行为中获益的意愿也就越强,因而不会对公司的行为进行约束,反而有可能助长盈余管理行为,导致盈余管理程度加强,使事务所在年末审计中出具的审计报告质量就会大打折扣。这样,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审计质量的关系就可以分为两部分,正相关和负相关。假设存在一个转折点,那么在转折点左侧,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较小,为了获得更多利益,放任或参与盈余管理的可能就大,也越有可能向会计师事务所施压,使审计报告不能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降低审计质量;在转折点右侧,机构投资者持有利益较大,不想因审计失败或审计质量低下而产生损失,会更加关注盈余管理行为,及时指出和纠正该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利益。所以,可以提出假设:

H1: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审计质量呈U型关系。

其次,本文考察上市公司监事会人数与审计质量的关系。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监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并对董事、经理等人员违反法律、章程的行为予以监督和指正。现今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公司的股东分布广泛,在专业知识和能力方面也存在很大的差别,为了防止董事会和经理层,侵吞和损害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所以就产生了监事会这种专门的监督机关,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但世界各国对其人数却没有统一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股东人数较少的,可以不设立监事会,只设立1~2名监事。但是,监事会只是在法律上被赋予了有限的监督权力,但缺乏足够的手段来制约管理层的行为。事实上,在实践中,监事会中的很多成员都是由公司的内部人员担任的,所以缺乏足够的独立性,导致监督权只是流于形式。此外,监事会成员应具备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相应的工作经验,人员和结构能够保证监事会的职权得以充分发挥,有效监督和检查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的财务。

H2:监事会人数与审计质量呈负相关关系,监事会人数越多,审计质量越低。

最后,本文主要从审计费用随时间的变动情况来研究审计费用和审计质量之间的关系。研究采用审计费用的异常变动率作为衡量审计费用的替代指标。现行的审计市场上,审计收费只存在一个最低标准,对于收费的上限却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因而在最低限基础上,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审计收费数额。此外,被审计单位支付的审计费用除受到资产规模等量化因素的影响外,还会受到一些难以量化的因素的影响,如品牌优势、谈判能力等,所以审计费用必然会在正常的审计费用的基础上出现一些上浮。但是近年来爆发了许多财务舞弊的丑闻,这些上市公司都通过审计费用上浮来给予事务所或审计师一定的好处,导致审计师的独立性受到损害。所以,除了正常的上浮之外,还会存在一些异常的变动。异常审计费用变动率是实际审计费用变动率与期望变动率之间的的差额。这样,实际审计费用变动率就包括两部分:①反映诸如公司规模等客观因素的正常审计费用变动率;②反映诸如审计师与客户意见分歧等主观因素的异常审计费用变动率。存在异常审计费用变动率,意味着在正常审计费用之余,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因为额外因素而存在费用上的关联,所以,当实际审计费用超过期望的审计费用时,就可能会出现被审计单位与审计师存在利益关系的现象,进而影响审计质量。因此,可以假设:

H3:异常审计费用变动率与审计质量存在反向联系。

二、 研究设计

(一)样本来源和数据选择

本文的初选样本是来自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公司2006年至2010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在初选样本的基础上,根据以下标准对数据进行了整理和剔除:①金融类的上市公司。②无法得到年度审计费用的公司。 ③存在国外审计费用的的公司。④从事务所处购买其他服务的公司。⑤交叉存在以上情况的上市公司。

根据以上甄选标准,最终筛选出663家符合情况的上市公司。本文的数据主要来自于国泰安CSMAR数据库中的中国股票市场研究数据库和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意见数据库以及RESSET金融研究数据库中的股票数据库。个别未在数据库中检索出的数据由笔者汇总、整理而成,研究中的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均采用SPSS20.0软件。

(二)检验模型和变量说明

为了考虑公司治理结构、审计费用与审计质量之间的关系,本文采用了操纵性应计利润绝对值作为审计质量的替代变量,衡量公司治理结构的指标为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监事会人数,对于审计费用的衡量主要采用异常审计费用变动率指标。

本文采用以下公式来计算异常审计费用变动:

Abnormal Audit fee change ratet=

ln■-ln■ (1)

其中,异常审计费用变动率Abnormal Audit fee change ratet简写为LNAAFCRt,“Audit feett”是指在t年支付的实际审计费用,而“Normal audit feett”(NAF)是通过以下模型计算出的期望审计费用,或正常审计费用(见表1)。

NAFit=α0+α1LNTA+α2INVREC+α3EMPLOY+α4LEVE+α5ROA+α6LIQUID+α7BIG4+α8BTM+

α9GHGSALE+α10LAG+εit (2)

采用操纵性应计利润来衡量审计质量,主要是因为它能更好的反映公司会计信息的质量,而其他诸如审计意见或审计欺诈等指标只是与一些极端的情形相关(Myers等人,2003)。在计算操纵性应计利润之前,本文首先采用琼斯模型计算总应计(TAC,见表2)。计算模型如下:

TACjt=(ΔCAjt-ΔCashjt)-(ΔCLjt-ΔLTDjt-ΔITPjt)-DPAjt

(3)

TAC可通过下列分析模型分解成正常应计利润(NAC)和操纵性应计利润(DAC)。模型如下:

■=αjt■+βjt■+

γjt■+εjt (4)

正常应计利润(NAC)被定义为公式(4)中的拟合值,根据TAC= NAC+ DAC可知,操纵性应计利润(DAC)就是公式(4)中的残值。无论是正的还是负的操纵性应计利润,都反映了较低的审计质量,尤其是存在较大的负的操纵性应计利润的时候,公司可以通过增加现有收益来隐瞒自身较差的业绩,存在较大的正的操纵性应计利润的时候,公司可以通过减少现有的收益来掩盖可能发生的未来的较差的业绩表现。因此,本文采用操纵性应计利润的绝对值(ABSDAC)来反映审计质量。

许多文献证明,公司的规模(LNTAt)、经营活动现金流量(CFOt)、负债比例(LEVt)、盈亏情况(LOSSt)等都与公司的盈余管理活动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本文将它们作为控制变量纳入了考虑范围。同时,还有其他的一些变量需要考虑。总应计利润数值与操纵性应计利润会呈一定的方向性关系,总应计利润数值越高,则操纵性应计利润就有了变大的可能,因而对审计质量的影响也就为明显。股权集中度,尤其是前十大的股东手中持有的股份数额,也会对操纵性应计利润产生影响。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越大,在公司中的利益也就越多,因而对公司管理层的关注和监督也就越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公司管理层的盈余管理行为,敦促管理层努力改善公司经营管理,以合法的渠道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见表3)。

综合考察了以上控制变量,为了验证假设,本文使用了将非操纵性应计利润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监事会人数、异常审计费用变动率相结合的下述模型。

ABSDACt=β0+β1LNAAFCRt+β2ABSTACt+β3LNTAt+β4LEVt+β5LOSSt+β6CFOt/TAt-1+β7OWNCONt+β8MVt+β9DUALt+β10QRt+β11INDDIRt+β12IIt+β13IIt2+β14SBt+εt

(5)

三、 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表4提供的是样本的描述性统计量。由表4可知,在样本的记录中,衡量公司规模的LNTA的均值为14.544,也就是说样本中的企业的平均资产总额约为20.73亿人民币;在长期负债账面价值与资产账面价值比值方面,均值为0.597,但是极大值却高达1 144.727,标准差为22.335,说明样本中的企业在偿债能力方面存在很大的差距,且分布不均;股权集中度方面,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少的为0.41%,多的高达90.5%,一方面说明了企业在股东数量方面存在的差异,也会通过实证结果表明持股比例的高低会与审计质量到底具有何种影响;较少物价波动影响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资产账面价值的比值方面,企业之间存在较大差距,说明企业在现金流量管理方面应不断改善,帮助企业实现财务状况的发展;公司市值与扣除无形资产的资产账面价值比值方面,标准差高达1 265.846,最大值达到50 939.534,说明有的企业在市值方面实现大成功,但作为其根基的资产却很少,所以该种企业更应该注重坚实根基的铸造,防止出现市值的泡沫;在异常审计费用变动率方面,分布较均匀,均值为0.065,说明企业还是存在着由于主观因素造成的异常审计费用的。

(二)相关性分析

通过对因变量间求Pearson系数,可以得出变量间的相关系数和相关性,数据处理的结果如表5所示。在表中,各因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均不超过20%,不存在共线性的问题。由这些相关系数可以发现:公司的应计利润的绝对值越大,其资产规模可能越小,负债率会越高,在以前年度蒙受损失的可能也越大,而股权集中度可能越小,前十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越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会越小,公司的市值可能会越大,异常审计费用会有可能降低多,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合一”的可能性也越大,速动比率越高,独立董事的比例会越多,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会越少,监事的人数受其影响则比较小。

(三)回归分析

表6显示的是多元回归的结果。由回归结果,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由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平方与操纵性应计利润的绝对值是显著的负相关,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操纵性应计利润绝对值呈正相关,故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操纵性应计利润呈倒U型关系。计算可知,当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为22.87%时,盈余管理程度达到最大值。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小于22.87%时,其与操纵性应计利润正相关,机构投资者持股比率越高,盈余管理程度越高,又由于机构投资者的施压或管理层与事务所的合谋,审计质量就会降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大于22.87%时,其与操纵性应计利润负相关,机构投资者持股比率越高,盈余管理程度越低,审计质量就会提高,所以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审计质量呈U型关系,验证了假设1。

之所以会产生这种趋势,可能与机构投资者的自身意愿有关。持股比例小于22.87%时,机构投资者在上市公司中持有的股份越高,其利益也就越大,机构投资者也是有私利的一面,为了获取尽可能多的利益,他们也有可能助长盈余管理之风。同时,如果机构投资者持有的股份数额相当大,那么他们助长盈余管理的意愿和动机也就越强烈。所以,才会出现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审计质量呈反向的关系。当持股比例超过22.87%时,机构投资者尽管拥有的利益会更多,但是由于审计失败或者审计质量低下曝光等问题带来的损失也会越大,这就迫使机构投资者更多的关注公司管理层的经营管理,甚至参与公司的管理,努力改善公司的盈余状况和质量,减少盈余管理行为发生的可能性,提高审计质量,所以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审计质量呈正相关关系。

(2)监事会人数与操纵性应计利润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所以监事会人数与审计质量呈负相关的关系,监事会人数越多,审计质量越低,监事会人数越少,审计质量越高,验证了假设2。这与传统的观点相悖。传统观点认为,监事会人数越多,则行使监督权就会越有力,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约束也就越强,从而减少盈余管理行为发生的几率。但是,本文通过将少于3人的监事会赋值为0,3~5人的赋值为1,超过5人的赋值为2,来进行研究,研究结果却认为人数越多,审计质量越低。导致此结论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首先,监事会人数越多,就会造成机构臃肿,人员混乱庞杂。监事会发挥作用,人数需要有一个范围区间。过多的监事,会导致推脱责任或责任不明确等“搭便车”现象。当发现盈余管理行为时,A监事可能会产生认为其他的监事会报告,或者认为既然其他监事都不报告,我为什么要报告的心理,从而影响报告的及时性。

(3)异常审计费用变动率与操纵性应计利润呈显著正相关的关系,所以异常审计费用变动率与审计质量呈负相关的关系,异常审计费用变动率越大,审计质量越低,反之,异常审计费用变动率越小,审计质量越高,这也验证了本文的假设3。究其原因,异常审计费用变动率高,说明事务所实际收到的审计费用偏离了按正常合理的定价模式应该收取的费用,这种偏离也可以分为两部分进行理解。

首先是正的异常审计费用变动率。正的异常审计费用变动率表明事务所在期望或正常应该收到的审计费用之外,还从被审计单位处获得了多余的审计费用,而这些超出审计费用一方面可以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等有关,而另一方面则可能是被审计单位进行了审计意见购买行为或者与事务所达成协议,故意多支付审计费用,来确保年报的审计符合自己的期望,削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的独立性,最终影响他们出具的审计意见,降低审计质量,隐瞒自身脆弱的财务状况,或夸大自身的盈利能力等。

其次是负的异常审计费用变动率。负的异常审计费用变动率表明事务所并没有从被审计单位处获取自己应该收到的足额的审计费用,这可能与当初签订业务约定书时双方的谈判协商有关。由于现今的审计市场的竞争状况,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在谈判协商中处于不利定位,谈判能力大大降低,因而为了获取客户,就不得不降低审计费用,或者为了维持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业务关系,而主动降低自身审计费用,所以导致实际收到的审计费用偏低。而收取审计费用偏低,所以事务所为了控制成本,就会减少一些审计工作的质量,影响最终的审计质量。又或许是事务所受到来自客户方的压力,尤其是该客户对于事务所来说是重要客户时,事务所为了自身的生存,不得不削弱独立性,降低审计质量。

除以上三个假设得以证明外,通过回归分析,我们也可以发现其他与审计质量相关的变量的结论。负债与操纵性应计利润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所以负债与审计质量呈负相关关系。负债越多,公司的财务状况恶化的可能性就越大,为了赢得投资者的信任或者取得新的借款,所以公司管理层就会有动机去进行盈余管理,修饰财务报表等,降低了审计质量。

速动比率与操纵性应计利润呈负相关关系,所以速动比率与审计质量呈正相关关系。速动比率越高,说明上市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越强,外部股东对公司的信心也会增强,因而公司管理层对于财务状况修饰的动机就不会太强烈,审计质量就会得到基本的保障。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与操纵性应计利润呈负相关关系,虽并不显著,但也可表明独立董事的比例与审计质量也有一定的正相关关系。独立董事比例越高,董事会对于管理层的监督力就会越强,盈余管理行为发生的概率就会降低,从而提高了审计质量。

股权集中度与操纵性应计利润呈负相关关系,但并不显著,所以股权集中度与审计质量之间存在不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股权集中度高,表明股权更有可能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所以他们就会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形成一种监督的氛围,保证审计质量。

前三年度是否出现损失与操纵性应计利润呈负相关关系,与审计质量呈正相关关系,但该关系并不显著。前三年度出现损失,股东会对当年的财务状况格外关注,会加强对公司管理层的监督,而外部信息使用者也会十分关注本年度的财务报表等信息,所以公司管理层就会谨慎经营,出现盈余管理行为的可能性就会降低,审计质量就会提高。

董事长与总经理由一人担任的“两职合一”情况与审计质量程正相关关系,但并不显著。“两职合一”情况下,公司的治理效率就会提高,董事会对公司运营情况也会更加熟悉,更好的行使职权。但“两职合一”也有相应的副作用,不利于管理层与董事会的沟通,产生不必要的摩擦,减少公司的价值。

公司资产规模与审计质量呈正相关关系。由于公司资产规模与操纵性应计利润呈负相关关系,所以公司资产规模越大,则公司的操纵性应计利润就会越低,也就是公司越少可能进行盈余管理活动,因而审计质量也越高。

(四)稳健性检验

在衡量审计质量时,还有其他的指标可以选择。因此在本文中,通过将审计意见进行赋值作为审计质量的替代指标,也进行了相关的检验。在年报的审计意见中,如果出现非标准审计意见,意味着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发现了影响最终审计意见的方面。所以说,如果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审计师尽责完成认为,审计质量相对较高,因而将非标准审计意见赋值1,而对标准审计意见赋值为0。结合本文的研究变量进行分析,得出的回归结果与假设一致。

在计算公司总应计利润时,还可以采用其他的模型。本文还采用公式“总应计利润=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计算总应计利润,以此求出操纵性应计利润的绝对值。通过重新评估样本,得出的结果也与之前的研究结果一致。

四、研究结论与启示

(一)研究结论

本文首先回顾了审计质量、公司治理结构、审计费用的基本理论常识,结合以往的研究结果,对相关研究进行了整理与总结, 并针对三者之间的关系,提出自己的假设。然后以沪市和深市A股663家上市公司2006~2010年的经验数据为样本,使用操纵性应计利润的绝对值作为审计质量的衡量指标,通过回归分析来研究公司治理结构、审计费用与审计质量之间的关系。经过一系列的分析之后,可以发现,在中国审计市场上,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审计质量呈显著的U型关系,监事会人数与审计质量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这反映了公司治理结构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同时,通过采用异常审计费用变动率来衡量审计费用,本文还发现异常审计费用变动率与审计质量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即异常审计费用变动率越大,审计质量越低。

(二)政策建议和措施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工作的质量不仅关系到事务所本身的声誉、被审计单位的社会影响,更重要的是关系到众多的股东的切身利益,所以有效提高审计质量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来说是必要的。结合本文的研究主题,本文主要从公司治理结构和审计费用两个方面提出建议和措施。

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独立监事制度。虽然法律上并没有对监事的独立性做出规定,但公司可以吸收独立董事的思想,在公司监事会内吸收独立监事。独立监事既可以对监事会发挥职能进行监督,更可以对公司的运营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由于独立董事并不会在公司内有切身利益,所以发挥作用也会更彻底。但必须谨防独立监事被公司管理层或其他董事收买的情况发生。

(2)对监事的任职资格和组成结构进行界定。监事会成员的资历对于监事会职能的发挥有着重要意义。对任职资格和组成结构进行界定,可以将监事会的结构进一步优化,吸收具有财会专业知识或工作经历的监事,提升监事会发挥作用的能力,保证监事会在有盈余管理行为发生时能够及时发现并报告。

(3)鼓励部分监事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但不能比例过大,否则也会出现为私利而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部分监事持有一定比例股份,可以督促他们为了更好地维护好自身的利益而更加关注公司管理层的行为,及时发现不恰当的举动,及时发现盈余管理。

(4)完善审计委员会制度。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它的职能的发挥对于审计质量的提高举足轻重。由审计委员会负责聘请和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维护好中小股东的利益,发挥更强的监督作用。

审计费用方面,主要的措施和建议旨在改善和规范目前的审计收费模式。

(1)规范行业收费标准。目前中国审计市场上审计收费的现状比较混乱,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来加以规范,所以才会出现类似异常审计费用等的变动。树立行业收费标准,可以对不正当竞争或者低价无序竞争加以约束,维护审计市场的秩序,形成有序竞争的环境。要想树立规范的行业收费标准,需要财政部、中注协和相关部门的一致努力,同时又不能脱离实际,而应结合中国审计市场的现实状况,提出能够切实解决问题的方案。

(2)加大对违反规定的事务所和审计人员的处罚力度。当今市场上并不是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也并不是不能发现这些行为,只是发现了这些行为之后并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因而导致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出现并恶性循环下去。所以,要想从源头上制止某些与审计收费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就必须加大处罚力度,一旦发现,绝不姑息,给违法违规行为以严厉打击,同时又能震慑其他事务所和从业人员,预防他们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

(3)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的监督作用。外部监督可以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来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监督,可以规范他们的行为。同时,监督还可以作用于被审计单位,遏制被审计单位的盈余管理行为,为审计质量的提高奠定基础。

(4)改进审计费用的支付方式。目前,审计费用都是会计师事务所直接从被审计客户处直接收取,因而就存在被审计单位给予事务所压力的空间,从而削弱审计独立性。所以引入适当的第三方机制是必要的,通过第三方的存在,发挥监督作用,规范审计费用的支付方式,使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因审计费用受制于被审计单位,从而提高审计质量,如财务报表保险制度。

(5)严管费用的支付情况,避免出现拖欠审计费用的现象。拖欠审计费用,则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依赖关系或利益关系会更强,会计师事务所受制于被审计单位的可能性也越大。避免拖欠审计费用,需要在业务约定书中加以明确期限规定,要求双方必须严格按照约定执行,这样也是保障审计独立性的有效措施。

(6)建立健全上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制度。现行的聘任制度使两者会出现投机取巧的可能,建立健全聘任制度,从制度上来规范聘任程序,是两者处于一个天枰的两端,地位平衡,不出现不对等现象,有助于事务所实现独立,保证审计质量。

此外,还可以努力提高审计人员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执业水平。审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审计师的独立性能否充分实现,关系到审计质量的高低,所以加强审计师的职业道德培训,可以让审计师更加关注自身的独立性问题,确保不会因为一己私利而削弱自身独立性。同时,提高审计师的执业水平,可以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提高在审计业务执行过程中发现错报和舞弊的可能性,有效提高审计质量。

本文作为对公司治理结构、审计费用和审计质量之间关系的一种探索,在许多方面还有待做出进一步的研究。首先,公司治理结构中还有许多可以考虑的因素,如管理层的薪酬、管理层的持股比例、董事会的持股比例等,这可以在以后的研究中加以充实。其次,本文考虑的是审计费用中异常审计费用随时间变动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在未来的研究中还可以继续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因非审计服务获取的费用的时间变动与审计质量之间的关系。其次,在操纵性应计利润的计算方面,因为有众多模型可供选择,所以,可以通过数据分析,选取最适宜的模型来进行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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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公司审计例6

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职责差异促进相互发展

通常情况,外部审计机构具有更高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内部审计在审计的广度和深度上有其优势,两者各有特长。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在审计性质、独立性、监督方式、审计权限、审计方式、服务对象、工作范围、审计报告的作用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而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则向监事会以及董事会下属的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报告范围都在企业内部,这就决定了内部审计在独立性方面的先天不足。外部审计则因其组织机构、资金来源都不受被审计单位的影响,因而具有更强的独立性。但外审计可以通过对一个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评价做出有利于内部审计的安排。案例一:假如一个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长期以来给副总经理或者总经理汇报,由于独立性不强,审计职责南华以有效发挥,长期处于边缘化状态,也很有大的作为。但自从《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配套指引及实施以来,该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在完成年度内控审计后,在管理建议书中明确建议公司董事会将内部审计机构变为为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刚开始公司决策层和管理层不大愿意改进,但考虑公司下一步需要增资扩股,相关内控规范实施必须严格执行,最后按管理建议做了改进,从此大大提高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工作范围不同促进审计风险的防范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的范围更加广阔,涵盖了所有的管理流程,包括内控审计与评价、风险评估、公司治理等,而且内部审计可以根据需要对高风险业务进行非常深入的调查研究。而外部审计是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鉴证和基于财务报表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通受常其本身条件限制,决定了其对具体业务无法进行非常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分析。所以外审利用内部审计成果可以有效规避重大审计风险。案例二:内部审计在所属子公司一次商品贸易审计是发现,业务员频繁从公司借款,而且金额较大,长期不按期归还,内审人员对该业务员多次询问谈话,该业务员最后承认了这些借款都是给对方单位的返点。根据此线索,内审人员进一步审计发现,该子公司为了冲刺年度销售任务,在购销合同中虽然有进销差价,并有较少的利润,实际上是做无实质性交易贸易行为的虚假流水,进销合同中的差价都通过借款和其他套现方式返还给了销货方。根据内部审计这一重大发现,外部审计及时对该子公司的所有购销业务进行了排查,剔除了大量的无实质性交易贸易合同和确定的收入,保证了对外报表的真实性,有效排查了审计风险。

三、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侧重点不同促进相互借鉴

内部审计通常处在“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状态,对一些常见问题习惯性容忍,不愿意深究,导致很多问题长期积压,造成较大审计风险。但外部审计,特别是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由于连续多年对公司年报审计,掌握公司大量基础财务数据,且有对比分析数据库,能从公司整体层面发现问题,有助于解决上市公司常年积累的难以解决的问题。内部审计只要巧妙地利用外部审计成果,就能有助于内部审计的价值提升。案例三:上市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存在严重的投资拉动经营增长的习惯,各机构每年从总公司努力争取投资项目,便于投资拉动经营收入增长,便于日常经费弥补,且大量建设项目长期不决算,不转固定资产,资产难以有效发挥作用,也造成成本利润不实,久而久之,上层和各个监管部门也习以为常,只是在强调所属机构要加强在建项目的决算和转固。当年外部审计机构连续年报审计的基础上,对当年的在“就在工程”会计科目进行了汇总分析发现,当年进入“在建工程”科目的金额较大,而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的金额很少,造成“在建工程”科目余额比上年增长了30%。外部审计师发现后,将改该问题及时反馈给了公司决策层,决策层将初步结果交给内部审计机构进行全面摸排。内部审计师拿到数据后,进行了全面分析和排查,发现其主要原因是这些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任务中的利润指标普遍难以完成,所以将大量已经完工的在建工程不决算,不转入或预转入固定资产,这样就可以减少固定资产折旧,从而不增加成本,完成年度利润指标。最后内部审计机构对这些子公司的在建项目进行了一次全年排查,对每一个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分析,提出了改进建议,并上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得到审计委员会的肯定,从而提升了内部审计的价值。

四、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在预防舞弊方面相互提升

审计公司审计例7

国际内部审计协会认为:“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的、客观的鉴证和咨询活动以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作。它通过系统化、专业化的,评价和改善组织风险管理、控制和管理过程的有效性,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增强公司风险管理能力,维护资产安全,实现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作用。按照国家规定,我国大多数寿险公司都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了审计人员。下面,笔者就我国寿险公司内部审计的现状、存在的及其相应对策作简要的。

一、我国寿险公司内部审计的现状

我国寿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自1996年人民保险公司分业经营后开始运转和工作。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寿险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从打基础到逐步规划,从探索到发展,目前以基本形成了内审工作体系的基本框架,在促进寿险合规经营、发挥内部再监督作用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由于内部审计工作在寿险系统的发展时间短,从整个内审体系的建设方面看还处于探索和逐步完善的阶段。按照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的强弱及隶属关系划分,目前我国寿险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主要有以下四类[1]:

1.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公司董事会,受董事长的领导。总公司设稽核部,分公司下设稽核室或财务部门设稽核岗,业务有总经理主管,行政管理有部门领导负责。

2.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审计委员会,受审计委员会领导。总公司设审计部,省(市)公司设审计办公室或稽核监察部,由副总经理或纪委书记主管。

3.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审计委员会,受审计委员会领导。总公司设稽核部,由稽核总监主管,下设特派办公室,由副总经理主管。

4.内部稽核部隶属董事会下设的稽核委员会,下设区域性的稽核部,省(市)公司设稽核部,由副总经理主管。

总的来说,几年来,尽管寿险公司内部审计在监督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种种的原因,原有的审计职能相对单一,审计作用相对弱化,已经远远落后与国际内部审计的发展,与寿险公司监管环境的变化,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及国际化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二、寿险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与审计和政府审计相比,我国寿险公司内部审计无论是在法规制度的建设上,还是在机构设置、人员数量和质量上以及在业务建设和职能作用的发挥上都明显落后,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内部审计相比差距则更大。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内部审计主要存在问题如下:

1.内审组织的独立性不够。目前,我国寿险公司内部审计在机构设置上分别设置了集团审计部、区域性审计分部、省(市)公司审计监察部;总公司审计部、省(市)公司审计办公室;总公司稽核部、区域特派办公室。从集团总公司、总公司、区域性公司、省(市)公司均依托与现有的组织体系而逐渐建立了双重或垂直领导下的内审机构,区县公司未设立独立部门和内审人员。同时,国内寿险公司内审工作实行公司总经理负责制,内审部门对总经理负责报告工作。这几年的寿险内审实践表明,往往经本公司领导审阅后的审计报告,都是按照领导的“意见”有“选择”的报告,其结果是反映问题避重就轻、挂一漏万,而且这种现象非常严重。这种报告制度直接导致了内审部门审计权和问题的报告权不相匹配,其根本原因就是内审组织的独立性不够,使的内审部门难以处于超然独立的地位,到内审工作客观真实的反映问题,不能为领导和上级公司的决策提供很好的决策服务[2].

2.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不高。传统的寿险公司内审职能的定位主要体现在监督上,是对整个业务实行再监督,基本上是以查错纠弊、堵塞漏洞为目的的。这种定位与当时寿险业发展状况基本相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从长远来看,随着我国寿险业的发展,其内部审计仅定位于监督职能,满足于查错纠弊,显然是定位偏低,或者说缺失。这是因为:随着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制度规范性不断加强。业务机构的差错和漏洞越来越少,内审工作就不能停留在该层面上,而应该向预防在先的方向和思路发展。且寿险公司有很多业务机构涉及较大的资金风险,如承保、理赔、财务、信息技术等部门,对这些部门如果仅以事后审计的方式,显然不能满足寿险行业不断发展的需要。

3.内审运作还不够规范。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内部审计计划没有体现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长远规划,往往是一年一变,容易导致短期行为,难以形成整体规模效应。二是内部审计技术手段落后,还停留在手工查账式审计阶段,很少运用机抽样技术和非现场审计软件提取与分析技术,导致审计结果缺乏性和可信性。三是没有统一规范的后续审计制度,对审计结果和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不明,影响了审计结果的综合运用。

4.部分内审人员素质不高,且缺乏规范的内审人员职业后续制度。由于有些公司对内审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导致在人员的配置的数量和质量上都不高,经常出现内审人员是“财务人员的二线”,数量上的不足导致了内审人员每天忙于应付日常的审计任务,难以拥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和专业技能的。质量上的不足,导致内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差。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寿险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进程。

三、改进寿险公司内部审计的几点思考

不可否认,在公司粗放式经营时期,各项内控制度尚未健全,行业自律意识较薄弱,违规经营现象时有发生,“警察型”的内部审计对查错防弊、纠正违规、防范风险等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而且这种作用也是不可或缺的。但是,针对寿险公司的现状以及内部审计体制本身的缺陷,内部审计若停留在老观念、老模式、老手段上,将不能适应公司的变化发展,内部审计的价值也无法得到进一步的体现。因此,完善寿险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至关重要,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进和完善寿险公司的内部审计:

1.在组织体系上应保证内部审计的客观独立性。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基础,是内部审计能否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的保证。为保证内审机构的客观性、独立性,必须使内审机构独立于被监督者,内审业务的开展、经费的核算等不受其他部门的牵制,即内部审计必须有最高管理者直接领导。照此原则和参照国际内审制度的先进经验,我国寿险公司内审组织体系应该向三个方向:一是内审机构垂直领导,由总公司向个分支公司派驻内审机构。派出机构的内审人员逐级并最终对总公司负责。二是内审业务所发生的费用预算、由总公司内审部门及主要负责人的业绩考核职务升迁和薪酬变化由总公司直接决定。三是审计资源高度利用,总公司高度统一指挥,从多角度反馈信息,使信息高度集中。

2.职能定位上要体现内向服务性。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帮助最高管理层更好的履行职责应该是内部审计的立足点,服务的内向性是内部审计的一个重要特点,因此内部审计的监督与服务职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着眼与新的职能定位,寿险公司的内部审计应建立一个监督、评价和建议一体化的职能体系,以实现审计资源的集中管理、优化配置,审计的创新、高效运行,审计信息客观及时、上通下达,发挥审计“第三只眼”的作用。第一,应加强和业务部门的沟通和交流,提出更好的解决的方案,为实现寿险公司的管理目标服务。第二,内审人员的审计重点要从传统的财务审计转向效益审计,同时更多的关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问题,为公司提供有关内部控制与管理方面的决策。

3.规范内部审计的运作程序。寿险公司内部审计在运作上要按照标准化程序来进行,这样既明确了内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的权责界限,又有利于提高工作的效率。第一要的制定审计计划,综合运用风险评估与等方法,找出公司各个环节的风险点,确定寿险公司各项管理和业务工作的风险程度,实现对风险领域的有效管理和控制。第二重视科学技术在内审工作中的运用,如利用化手段启动非现场审计:确定一套科学的预警指标系统,借助机的支持开发非现场审计系统,可以对分支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的、持续的监控,及时的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疑点,这样,即扩大了审计的范围,又增强了现场审计的针对性,有利于提高内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第三建立内审质量保证体系,规范审计流程管理,实行项目审计质量考评制度和内审人员责任追究制度,重视内审项目的年度综合分析报告,充分运用内部审计结果。

4.加强内审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规范其职业后续制度。内审人员是内部审计的直接执行者,其素质的高低直接了内审工作效果的好坏,因此加强内审人员的管理、考核是完善寿险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关键。一是要建立内审人员资格认定制度。这样既可以使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到内部审计的行列,又可以淘汰不合格的内审人员,提高内审人员的整体素质。二是明确内审人员的责任界定。如:违规审计、违规操作、渎职等造成的审计失误或审计风险的,应予以追究相应的审计责任。三是要规范内审人员的职业后续培训制度,这可以参照注册师的职业后续培训做法,如规定每个内审人员接受职业后续教育的时间3年累计不得少于180学时,其中每年接受后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接受脱产教育的时间3年累计不得少于120学时,其中每年接受脱产职业后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对于无故缺席或没有完成学时者,给予相应的处罚。这样有助于内审人员,了解行业动态、掌握新知识,适应日益激烈市场竞争的需要。

内部审计正经历着重大的变革,在这一变革过程中,内部审计所扮演的角色是风险管理与公司治理的整合者;内部审计师是公司战略规划的参与者,不再是战略规划的观察者和局外人,唯有这样,内部审计才能开展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决策审计、投资效益审计、人力资源审计、风险评估等,以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评价和风险控制,对公司的经营过程进行评价和控制,促进公司管理的加强和经营得以不断改进,为公司提供最为需要的服务。我国寿险公司的内部审计应积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实际,进一步完善我国寿险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推动我国寿险业的发展。

参考:

[1]北京保监局课题组 寿险公司内部控制[M]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5,5

[2]莫国铸 论寿险公司内控制度建设[J] 保险研究,2003,11

审计公司审计例8

(一)国有控股公司的概念、地位、特点、职能、类型和运作方式。

国有控股公司是国家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主要从事控股经营活动的特殊的企业法人,是国有产权的人格化代表,是政府对企业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权利的产权运营机构。

组建国有控股公司是建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与经营体制的重要环节,《决定》确立了对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企业自主经营的体制,与此相适应建立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国有控股公司、国有企业三个层次的组织机构模式,对于理顺产权关系,促进政企分开具有极其重要意义。在这个改革模式中,国有控股公司填补了由于主管部门进行机构改革所出现的产权管理真空,又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在政府和企业之间设立了一个隔离带,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处于承上启下的特殊法人地位。世界银行专家在对世界各国的国有控股公司分析比较后发表的报告认为:"在公有制企业和政府专业部门之间建立控股公司可能是分离政界与商界的一个有效办法。"

有资料反映,世界前50强企业中一半以上为控股公司。因此,我国组建控股公司是实施大集团战略的基础性工作,是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措施。

国有控股公司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国家投资设立。都是由政府所有权代表部门组建或依法建立的全部或大部分政府持股公司,产权关系明晰。(2)经济实力雄厚。拥有巨额资金,无论在国内、国际市场上具有很强的竞争能力o(3)以产权关系为依托,通过参股、控股方式来进行产权经营和管理,母子公司之间完全靠产权纽带联系,国有控股公司的资产形态主要表现为证券投资,特别是股份形态的长期投资。(4)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具有较大经营自。政府鼓励企业致力于市场竞争,不采取补贴、垄断价格等任何保护政策。(5)运作规范化。公司从设立到运作都要遵循有关法律,公司内部订有章程,对董事会、监事会的权力及决策程序作出明确规范。(6)特殊企业法人。一方面表现在经营的资本为国家授权,要接受政府指导,并对国家产权代表机构负责,另一方面国家一般要制订特别法律来规范政府与国有控股公司之间,国有控股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

国有控股公司的职能主要是资本经营,包括资产的收购、转让、投资、重组,而不是以国有资产的实物形态为管理对象,对国有资产实物形态的管理更多的是企业法人财产权的事。国有控股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着全资、控股、参股三种不同的产权关系,行使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的权力,通过资本金运营,对国有资产实行价值化、证券化方式的管理,实行跨部门、地区、行业的资本经营,打破垄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竞争。

国有控股公司类型可分为投资控股公司和经营控股公司两种基本类型。投资控股公司只从事产权的运作与管理,通过参股、控股去控制企业,通过买卖股权来实现资产的优化配置、产业结构调整,由于本身不直接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所以又叫纯粹控股公司。经营控股公司除了通过持有股权控制一定数量的子公司以外,本身也经营一定数量的实物资产。我国现有的国有控股公司主要有以下四种具体类型:

政府有关部门为管理运作国有资产产权而新建组建的国有控股公司;

通过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变集团的核心企业为控股公司;

对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改造而使其成为国有控股公司;

行业性总公司改组为控股公司。

国有控股公司内部各企业的联结纽带主要是产权纽带,组成母公司、子公司、孙公司的金字塔式结构。

国有控股公司的运作方式应实行董事会制,控股公司主要凭借所拥有的股权,向控股、参股企业委派产权代表,参与收益分配,并通过其表决权来决定或影响子公司的经营政策。通过股权转让,收购或增量投入等方式,实现资产的优化配置。

(二)国有控股公司审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国有控股公司审计的必要性

首先,加强对国有控股公司的审计是强化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审计监督是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独立性的高层次的经济监督。国有控股公司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处于中间层次的特殊法人地位。政府与国有控股公司之间是出资人与其投资企业的关系,不是授权经营关系,也不是委托关系。通过对国有控股公司的审计,可以规范其经济行为,监督国家资财的合理、有效使用,可以检查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情况,促进这些措施落到实处,为政府制定和完善宏观调控政策提供依据。因此,加强对国有控股公司的审计是完全必要的。

其次,加强对国有控股公司的审计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审计作为综合的经济监督部门,在促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具有独到的优势。我国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总体状况是:既有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又有存量资产流动性差的问题,核心问题是产权交易行为不规范。国有控股公司适应了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的要求,国有控股公司对营运的资本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费依法自主支配,其营运国有资本的目的是实现资本保值增值和带动全社会经济发展。政府不干预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向企业提出除保值增值以外的其他目标,同时也不承担企业的亏损补贴和优惠贷款,促进公司以效益为中心,在市场中求生存和发展。国有控股公司掌握和管理着庞大的国有资产,少则三五亿元,多则上百亿元,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如不能清楚地加以反映,就有可能给国家造成巨大的损失。审计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是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审计部门应当建立起预防国有控股公司财务状况过度恶化的保证制度,促进国有控股公司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因此,加强对国有控股公司的审计是完全必要的。

再次,加强对国有控股公司的审计是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搞活国有经济的需要。

市场经济是一种以竞争为主要特征的经济体系,发达国家有名的大公司纷纷抢滩中国,挤占我国国内市场份额,就是凭借大公司强大的经济实力,成为推动其对外竞争的动力。审计的最低目标在于确定财务会计信息的正确性,而提高资产质量经济效益,增强竞争力是审计监督的高层次目标。国有控股公司的资产形态主要表现为证券投资特别是股份形态的长期投资。提高我国国有控股公司的经济实力,增强竞争能力,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进而带动全社会经济力量,实施经济发展战略,不仅是国有资本营运部门的职责,也是审计部门在新的经济环境中,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的一个不可回避的新课题。因此,加强对国有控股公司的审计是完全必要的。

2、国有控股公司审计的可行性

首先,从审计范围来看,国有控股公司属于审计监督的范围。1997年10月21日由总理签发的《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审计机关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下列企业,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一)国有资本占企业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企业;(二)国有资本占企业资本总额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是国有资产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制权的企业。国有控股公司是由国家独资设立的,政府作为出资人,产权关系明晰,因此,对国有控股公司进行审计,在法律上是可行的。

其次,从审计的主客体条件看,国有控股公司审计具备了必要的条件。

审计是由专职机构或专业人员根据有关法规和审计依据进行的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经过十多年的实践的总结和理论的探索,我国国家审计机关已基本形成了一支能对国有大型企业进行综合性审计的队伍,建立了比较科学的审计规范体系,具备较先进的审计手段,因此,从审计主体讲,对国有控股公司审计的条件已基本具备。从审计客体来看,国有控股公司从设立到运作都是遵循有关法规进行的。同时,国有控股公司内部运作也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加以规范,对于审计部门来说,对被审计事项作出审计评价,提出审计意见,作出审计结论有了客观的根据,因此,对国有控股公司审计具有可行性。

再次,从审计手段来看,现代信息网络为国有控股公司审计提供了新的手段c国有控股公司以产权为依托,通过参股,控股方式来进行产权经营和管理,相关的数据信息量十分庞大,如果仅依靠传统的手工操作,其工作量之大不难想象。随着电子计算机、现代信息网络的发展,文件记录和系统操作都必须标准化,这就使审计工作者有必要确定这种标准是否存在,客户是否执行这种标准。目前,会计软件的设计从核算型向管理型方向发展,已是大势所趋。随着未来网络化会计信息的和传递,信息使用者可通过联机的方式,直接进入企业的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有效地选取、分析所需要的信息。因此,对国有控股公司进行审计,运用新的审计手段更具有可行性。

(三)国有控股公司审计主体、审计客体及其相互之间关系的确定。

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这三者应均为审计主体,由于地位与职能上的区别,因此,这三者在对国有控股公司审计时,其所体现出来的审计职能、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应是各有侧重的,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同时又反映出一种分工协作的关系。|

国家审计是代表国家行使审计监督,国家审计依法对国有控股公司审计,其审计目标就是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检查督促国有控股公司在组织国有资产运营中,是否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通过加强国有资产结构的调整,盘活资产存量,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国有资产运营的效率和效益;是否通过资本金形态的不断转换,实现扩大再生产,获得最大限度的增值。国家审计对国有控股公司审计的范围,重点应放在对国有控股母公司的审计监控上,包括产业政策的贯彻执行、重要资源的分布配置、资本经营的模式效益、市场机制的职能作用、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等属于比较宏观的监控要点。当然,由于国有控股母公司与其以资产为纽带的下属全资、控股、参股等子公司、孙公司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经济责任关系,因此,国家审计还应根据审计需要,适当地对部分子公司甚至孙公司作延伸审计,使审计结果更加客观真实、正确、完整,从而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的社会价值。

社会审计是接受社会各方面委托,承办有关查帐验证和咨询业务的带有公证性质的审计。社会审计的特定社会地位与作用,决定了它的主要职能应该是评价与鉴证。社会审计参与对国有控股公司审计时的法定业务是财务报表年鉴,也可以接受控股公司委托从事其他专项审计,其审计目标就是依据国家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委托方的需求,正确界定审计对象的资产存量,评价其财务报表的真实公允性,评价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当社会审计,由国家审计授权或委托时,则其审计活动应在国家审计指定的范围内进行,并且,当授权审计时,国家审计是审计主体;而当委托审计时,则社会审计才是审计主体。

企业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内部的一项约束监督机制,在董事会或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本企业及下属企事业单位内部的财务收支及经营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查与评价,并接受国家审计的指导与监督。国有控股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其职能作用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尤其是独立性和权威性不足。所以,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能只能是监督与评价。基于内部审计特有的职能属性,因此,内部审计的审计目标就是根据企业的宗旨、决策与发展规划,通过检查、测试、评价等,间接地参与企业资产运作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并为企业领导层提供真实、可靠的经济信息,增强企业自我约束能力,以保证企业的经营方针、对策与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贯彻落实,保证国有控股公司规模大、层次多的管理有序高效,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并确保保值增值。由此可见,内部审计对国有控股公司审计的范围,应重点是国有控股公司的子公司与孙公司,尤其是与母公司产权关系密切的全资或控股的子、孙公司o审计内容包括经营管理者的经济责任、企业的经济效益、公司决策的执行状况、内控制度的建立完善、以及企业改革进程中需及时反馈的经济信息等重要方面。国有控股公司内审机构也可接受国家审计的委托,在委托范围内按国家审计要求实施审计,审计结果经国家审计验证认可。但这类审计的审计主体应该是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应力求审计报告的真实可靠,以供外部审计借用,降低外部审计成本。

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它们各具特征,各司其职,又优势互补,这种特点在对国有控股公司的审计中可以得到最好的体现。

对国有控股公司审计,国家审计应占主导地位,这是不容置疑的,这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认识。一是国家审计对控股公司的审计是法定的,全方位的审计,审计报告具有强制力;二是国家审计依法监督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工作;三是国家审计可以授权社会审计及内部审计实施对控股公司的专项审计,这两者均在自己的职能范围内独立地开展审计工作。处理好三者关系的重点一是既要避免重复审计,又要防止出现审计真空;二是审计资源、经济信息的共享,这是降低审计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有效措施o

二、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控股公司内控制度评审

国有控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审查是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国有控股公司内部各层次、各环节上的各项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及其有机联系的程度、效果等进行系统完整地评价审查。其评审目标是:评审国有控股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针对薄弱环节与存在问题,督促不断完善内部制约机制o

控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评审要点主要有:

1、机构控制。主要评审控股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合理性、有效性,分析董事会、监事会和行政机构形成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职责权限及运作状况;公司章程、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的执行情况,会计机构和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职责和效率,母子公司间的集权与分权,母公司设置的规划、控制、激励等管理职能的效果与效率。

2、投资控制。主要评审控股公司投资活动运作程序、控制形式和实际效果,具体测试所有权、控制权、任命权及投票权运用与控制。

3、资产控制。包括对资产运作、处置、收益分配的管理控制,重点是资产经营的具体模式、实现途径及效果效益的控制;资产总量及结构调整的控制;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控制;对商誉、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控制。

4、业务控制。国有控股公司各项供、产、销、人、财、物等业务程序及环节衔接的管理与控制;工业产权和集约化程度的控制;商业市场占有率与经营特色的控制。

5、信息控制。包括国有控股公司会计、统计、业务核算等所有信息记录在内的全部核算工作的真实、正确、完整、有效,以及相互联系、制约的程度与效果的管理控制。

6、计划控制。包括国家计划在内的国有控股公司各项生产、销售、财务、基建、劳资、外汇等计划的编制、调整、贯彻和实现的控制。

7、职责控制。国有控股公司权力机构、内部职能机构的职责分工、目标管理及内部牵制的控制;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目标及授权控制;关键点岗位控制;内部主要不相容职务分离与制约的制度;帐、钱、物分管与牵制制度。

8、人事控制。重点评审母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素质控制;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控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控制o

针对上述评审要点,评审方法一般可以采用:健全性测试、符合性测试、有效性(实质性)测试、综合性评价、流程图法、趋势分析法等。

用流程图法评审国有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可通过流程图表的形式,简洁、直观地了解大集团内部控制制度的分布存在及有机联系,分析内部控制制度的科学合理性及严格有效性,以及执行的可操作性。而趋势分析法则是适合于集团审计,基于现状、着眼发展、预测可能结果的评审方法。

对控股公司内控评审,一要根据集团结构层次多、管理幅度大的特点,从实际出发,着眼于整体,以母公司为重点、以子公司为基础,注重内控效果;二要抓住主要环节与关键控制点,抓重点、审弱点、防风险、讲效率;三要把评审和立足点放在能够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审计建议方面,要能够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更要善于解决问题,达到审计的目的c也就提高了审计的社会价值。

(二)控股公司合并报表审计控股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是反映控股公司这一经济主体整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反映控股公司的所有权和控制权,以其会计信息的重要性对于控股公司资产经营的决策、运作、质量和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控股公司合并报表审计要点主要有:

1、审查合并报表范围的完整、正确性。通过查核控股公司资本、子公司企业目录和联营、合资、合作协议等资料,对投资、控制等方面按规定应予合并的企业是否已纳入合并范围,按规定不应合并的企业是否也已纳入合并范围。

2、审查合并报表基础的合理、有效性。

(1)工作底稿的完整、清晰;

(2)控股公司内部交易业务资料的可靠、完整、准确;

(3)合并的母子公司每个法的财务报表已取得有效的审计鉴证;

(4)利用计算机合并报表的软件可靠;

(5)从事合并报表的会计人员资格认定。

3、审查应抵销项目的真实、合规性,如母公司长期投资与子公司权益,内部债权债务,未实现的内部产品销售利润和固定资产销售利润,内部销售收入,存货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内部应收帐款与未分配利润等。

4、审查外币折算的合规、准确性;

(1)子公司以外币表示的报表折算汇率方法的合理性、一致性;

(2)结算日的市场汇率或报表期的平均汇率选择的正确性、一致性。

(3)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算、处理和披露的准确性、合规性。

(三)控股公司资产增殖审计

国有控股集团的基本任务是维护国有资产保值增殖。控股公司资本的保值增殖状况也集中反映了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审查控股公司资产保值增殖,可以反映国有集团落实国家政策、实现经济效益的结果,反映产业结构调整,多元投资分布、资本运作效率的情况,也可反映控股公司资产经营的决策效果、实现途径,现有规模。

2、相关审计指标:(略)

3、相关因素审查

(1)控股公司利用国家资产获取利益是否及时足额纳入国家收益;

(2)国家红利或国有土地转让收入是否及时体现了国家权益;

(3)控股公司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公认的会计准则;

(4)控股公司在会计年度受到的国家宏观政策调整的影响因素及其程度;

(5)控股公司获利能力、清偿能力、投资回报能力的变化分析;

(6)集团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或行业增长率情况;

(7)集团资产负债比率,财务杠杆的变化程度和速度;

(8)集团营业活动、融资活动和投资活动中的现金净流入与流出的变化、趋势分析;

(9)集团履行的社会责任与对社会的贡献。

对上述企业完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主要及相关指标构成情况进行审计,不仅反映国有控股公司母公司的经营情况,同时也延伸反映其所投资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

4、审计方法

(1)依据有关规定,运用审计的一般方法对企业实有资产、负债、损益等方面进行核实,审查其是否有帐实不符,乱提乱摊企业成本、利润分配不合规等等情况,以此确认企业的财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准确。

(2)结合企业有关经济指标,用"因素分析法"等方法对企业利润构成等情况进行剖析,分析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经营活动的有效性。

(3)结合企业接受国家投资情况,对企业实有资本增减情况进行审计。用"权益法"将现有的企业国有资产抵减国家投入资金,以其抵减差额来评定企业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业绩;用考核期末国有资抵减考核期初国有资产,以确定经营者的一个会计期间内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情况。

5、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审计应注意的问题:

对国有控股公司国有资产实施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审计时不可忽略下列因素:

(1)因国家对企业的各种投资及政策优惠而增加的国家资本金;

(2)因国家专项拨款、各项建设基金增加的资本公积金;

(3)因国家对企业实行先征后收返回办法增加的资本金或资本公积金;

(4)按国家规定进行资产重估、评估增加或减少的资本公积金;

(5)按国家规定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增加或减少的所有者权益;

(6)因企业按受捐赠的资本公积金;

(7)企业无偿划转转入增加或减少的国家资本公积金;

(8)住房周转金转入增加国家资本金。

上述因素在一定的经营期内促使国家权益提高,但在评价国有控股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国有控股公司完成国家指标时仍应考虑予以揭示,以此能对国有控股公司有一个较为客观的评价。

(四)控股公司兼并(收购)审计

兼并(收购)是控股公司最主要的资本经营形式,也是公司外部成长的主要途径,股市收购是兼并最高级的形式。近年来,控股公司通过"买壳"上市已屡见不鲜,至于一般性购并已成为市场经济中的常见现象,它的积极成果主要是提高企业的知名度、竞争力、市场占有率和经营效益,推动技术进步和淘汰管理落后的企业,购并审计已成为控股公司审计中最具有特色的内容之一。

国有控股公司的兼并审计的审计目标主要是通过审查、评价国有控股公司在资本经营活动中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端正公司的购并动机,规范公司的购并行为,引导企业讲究购并策略,促使国有控股公司减少竞争对手,谋求企业价值最大化、优化资源配置,形成规模经济。

1、购并目标的评审

(1)控股公司的购并目标与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一致性是购并目标评审的中心环节,是评价其购并合理性、科学性的主要依据。此项评审的标准是控股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及国内外的经济条件等的评审。购并行为在产权交易市场中是项高风险经济活动,能够以适当的价格进行收购的收购对象为数并不多,对购并目标进行评审就特别重要。

(2)购并业务期望实现的生产目标、财务目标、规模目标及社会目标的合理性、有效性、可接受性。评审购并能否有效降低成本,给公司带来规模经济效益,实现预期目标。

(3)购并业务评价标准的科学性。收购标准包括一些行业参数,如预计的市场占有率,企业的盈利能力,规模大小和资本结构等。通过对比、分析、评价制定的收购标准是否合理。

(4)购并方案的可行性分析。对现金购买方式,主要运用贴现现金流量技术,审查现金流量,充分估计追加流动资本投资的变动。注意评审收购的最低可接受报酬率,含有与当前收益率相当的无风险报酬率和为承担风险而得到的补偿率。

2、购并方式的审查

(1)被收购合并或吸收合并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权益的清晰度、准确性和完整性。要注意无形资产、或有负债、帐外资产的情况。

(2)成功的杠杆购并可使购并公司、被购并公司和贷款银行都能获得利益,反之失败的杠杆购并会对公司产生致命伤害,因此关键在于要充分评审在什么条件下才能实施杠杆购并。注意评审公司的经营计划是否周全、合理,有利于被购并公司顺利纳入公司的运营轨道。审查公司自身的负债是否较低,防止购并后负债率急升,同时评估公司的现金流量,以防止变卖固定资产还债影响公司的资产结构。

(3)利用连环套购并的基础条件评审。对连环购并企业资产抵押的法定性、信用贷款的可靠程度、合同书的有效性进行审查。要注意抵押贷款购入公司后资产负债率是否太高,防止发生信用危机,公司是否保持一定数量的现金,一旦连环套中某一环节出现漏洞,可随时补救,否则连锁反应将不可收拾。

(4)利用以股换股的购并评审。公司可不用现金购买实现资产流动和转移,实现资产所有者追加投资和资产多样化的目的。对以股换股的购并审计要注意评审股票的市价与其内在价值的差异,以便考虑换股的可行性o评审购并前后的股息和盈利变化以及合并前后的业务范围,行业优势,防止投资公司控制权的稀释以及反收购的可能性。

3、购并程序的评审

(1)评审购并是否经董事会、股东代表大会的审议,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可。

(2)被购并企业在依法获准转让产权后,是否到产权交易市场登记挂牌。

(3)产权交易实质性谈判的资料、有关法规条款是否完备明晰和合理。

(4)是否以资产评估的结果作为产权交易的底价,有否存在异常的交易价格。

(5)检查购并的授权审批以及是否办妥产权变更登记和法人变更登记手续o

(6)审查产权交接的清册、会计资料、有关法律文件的完整,查明债权、债务是否按协议进行清理,并据此调整帐户。

4、购并效果的评审

主要评价审查财务效果、规模效果、社会效果、控股公司的整体协力优势和发展战略是否日益显现。总之,能否体现1+1>2。

5、审计方法

兼并审计不局限于单纯常规的会计查帐方法,其既要使用审计的一般方法,又要运用审计的技术方法,针对不同的评审内容,选择与此相适应的审计方法。

对购并目标的评审,可采用行业分析的方法、参数比较的方法,贴现现金流量计算的方法。

对购并方式的评审可采用调查核实的方法。财务杠杆计算的方法、偿债能力测算的方法。

对购并程序的评审,主要采用检查的方法,对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核实产权交易合同的合理性,核实会计帐户的真实性。

对购并效果的评审,主要采用对比分析的方法,评价购并的有效性。

(五)控股公司决策审计

控股公司经营包括资产经营和产品(劳务)经营的所有业务活动o控股公司经营决策具有层次高、影响大、反映慢的特点,实施控股公司决策审计,可事前或事后对控股公司决策、营销、科技、经贸和投资进行审查评估。

1、经营决策审查通过审查,评价控股公司经营业务活动,引导控股公司端正经营思想,实现经营目标,优化经营决策,利用规模经济策略、多角化经营策略和研究与发展策略,有效参股控股,发展外向型经济,提出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的经营途径。

(1)评审经营思想。重点是审查评价控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指导思想、经营观念、协作观念、竞争观念、效益观念、信息观念、开拓观念等是否确立;发展外向型经济,反对垄断,重视社会效益等经营方针是否贯彻o

(2)评审经营目标。事前审计可审查评价控股公司经营目标计划的可行性和激励性;事中审计可审查评价控股公司经营目标实行的协调性和灵活性;事后审计可审查鉴定控股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经营成果,对社会的贡献目标、市场目标、发展目标和利益目标的实现程度。

(3)评审经营决策。主要审查评价控股公司的总体发展和重要经营活动决策的合理性、有效性。要注意审查控股公司经营决策程序是否合规,决策方法是否科学,决策选择是否合理。要审查发展、开辟、维持和淘汰的产业产品、经营服务的经营决策是否合理可行、科学有效。要审查控股公司的经营利润策略、多角经营策略、市场组合策略、产品价格策略、股份技资策略、科研发展策略等是否合理、有效。

2、经营方向审查

控股公司的多元化经营是现代商品经济发展、科学技术进步、国内外市场竞争和调整产业结构等方面的客观要求,审计人员在开展效益审计时应当重视评审控股公司是否以市场需求为前提,以优势为基本,以纵横多角为方向,以有效技资为途径,以开拓创新为发展。

3、控股公司营销审查

(1)营销环境分析。利用市场调查和销售预测资料,分析研究产业、产品的经济政策、市场需求状况、产品国内外市场和政治、经济、法律、风俗、文化等,以明确营销环境。

(2)市场目标评价。根据控股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细分化目标市场,选择外地、外国新的目标市场,确定营销目标。

(3)产品结构评审。首先,根据市场需要的产品结构,控股公司现生产销售的产品结构及其收益结构三者差异,设计调整产品结构的方案。第二,评审产品生命周期及其阶段策略。第三,评审新产品开发与推广。第四,评审商标与包装的设计与使用。

(4)价格策略评审。要审查定价规定的执行,定价基础的正确,定价方法的合理,评审价格组合结构的价格竞争策略,评价薄利多销、平价平销、保本倾销、地理价格、季节差价等价格策略的合理、有效。

(5)销售渠道结构评审。审查控股公司贸易公司、供销机构的效率、效果和效益,销售网的信息情报传输反馈的及时和正确。开设外地、外国的经销、代销、部门机构。

(6)促销策略评审。主要是评审企业集团的广告宣传、营业推广、组织推销、公共关系等促销手段应用的合理、有效。

4、科技发展审查

(1)调查控股公司所属科研机构现有科研力量、科研费用和科研成果及其应用情况。

(2)评审科研机构研制实用产品、生产工艺和先进技术的效果,实现国产化、专业化、标准化、系列化的效率o

(3)审查科研机构与控股公司及其成员单位的科研与生产结合形式和程度,科研成果商品化的效益。

(4)评审控股公司在战略研究和公司发展方面的目标实现情况,技术进步产品产值与全部产品的比例,能源和材料的节约利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与利用,先进管理方法的应用,企业管理升级,技术改造、资产增值,固定资产投资实现等情况。

科技发展审查,重点要突出评价控股公司贯彻知识经济和"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思想的措施和效果,人力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情况。

5、对外经贸审查

(1)评审控股公司的外贸出口、实现外汇的效果,建议扩大出口途径、措施和方法。

(2)评审控股公司引进技术、利用外资的效果,建议充分利用引进技术、充分利用引进设备、提高外资的利用效果的途径o

(3)评审控股公司在国外、境外企业的经济效益,支持组建跨国公司,到国外开办合资、独资、合作企业,向国外企业投资参股,参加国际经济大循环,以灵活的贸易保护,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

6、投资审查

审计人员在效益审计中不仅要考虑如何最优化地使用现有资源,而且注意如何最优化地投入新资源。投资经营关系到控股公司的未来效益和发展速度,无论是对内投资还是对外投资的失误,将会造成巨大的损失浪费。因此,应当注重控股公司投资决策审查。

(1)控股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的审查主要有:

公司对成员单位股权参与的投资审查;

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投资审查;

技术改造、改建、更新的投资审查;

发展多元化经营的投资审查;

对三废治理和劳动保护设施的投资审查;

(2)控股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的审查主要有:

对松散型企业的投资审查;

对局外企业、横向联营企业的投资审查;

对国外、境外企业的投资审查。

(六)控股公司管理审计

公司管理是控股公司生存与发展的重要要素和必要机制,关系到公司生产力的推进度和生产关系的完善度。

控股公司管理审计主要是对控股公司的经济管理活动的合理性、有效性所作的经济评价活动。

公司管理审计的主要目标是审查委托经营责任的合理性和履行经营责任的有效性。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可根据实际,确定具体的审计目标。

公司管理审计可以是事前审计,即对控股公司作了企业分析,审查战略管理模式;也可以是事中事后审计,即对特定时期的公司管理活动进行审查与评价。

开展控股公司管理审计有利于实现控股公司宗旨;有利于揭示控股公司管理失控、揭露经营失责;有利于控股公司解放生产力、完善生产关系,促进提高效率与效益。

公司管理审计的审计要点:

1、战略管理审查;

战略分析方面:评价公司的宗旨、目标与外部环境、内部条件的均衡性;

战略决策方面:评价可选方案的多样性、战略评估的科学性、选择方案的可行性、决策程序的合规性、战略计划的合理性等;

战略实施方面:评价公司的组织机构、企业文化、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科技管理的合理性,测试信息系统、质管系统和内控系统的有效性。

2、资产经营审查;

审查资产管理的合规、合理和有效性;评价资产结构的动态调整与生产要素的重新配置,是否有利于增强竞争能力、优化产业结构,改善社会服务。

审查收购与兼并、出售与托管、资产重组或合资经营、项目投资与出售、公司上市或发行债券、国际租赁或国际债务融资、抵押融资或基金融资等资产经营业务的合法性、有效性。

审查产权登记、股权变动、投资收益,权益分配等资产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分析的合规性、真实性。

3、财务管理审查;

审查公司财务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合规性,评价母子公司之间的收益与分配,担保与抵押、融资与投资的合规性、有效性;

审查会计信息系统管理的合规性、合理性;评价合并会计报表的会计基础的可靠性,评价其会计政策的一致性和会计指标的可比性;评价公司债务融资的财务风险;

评价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有效性。

4、管理系统审查;

评审公司管理机构的设立、管理职能的到位、职责权利的明确、内部配合的协力;

评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评价企业文化的水平,团队精神和价值观的程度,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

评审公司正常的工作程序、经济秩序和业务管理程序,评价公司管理工作质量。

三、完善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审计的几点思考

当前,国有控股集团公司正处于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型的时期,处于变动的企业组织形式中,国有控股集团公司的审计主体、审计方法、审计标准、审计监控体系等要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

(一)当前国有控股公司审计的局限性

当前对国有控股公司进行审计,其局限性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其一、对国有控股公司的界定尚未统一关于国有控股公司的性质,目前有三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认为是准政府,另一种认为是特殊企业法人,还有一种认为是一般法人。它是属于〈公司法〉调整,还是属〈企业法〉调整,这些问题,尚无统一的说法。但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调查显示,绝大多数企业的领导人持控股公司是特殊法人的观点,本文站在国有控股公司是特殊的企业法人基础上加以阐述的。

控股公司具有特定的法律地位,受特别法调整,不完全适用于〈公司法〉。国外控股公司一般适用于议会制定的特别法,如奥地利工业控股股份公司受1986年4月国民议会颁布的〈国有化工业法〉调整;意大利议会对该国三家国家控股公司逐个立法。但也有例外,新加坡政府对控股公司没有专门立法,政府控股公司依据〈公司法〉成立并运作。

我国有的经济理论工作者认为,我国产权管理体系分为三个层次,即政府层次、中间层次和企业层次,公司法调整的国有独资公司属于第三层次,而国有控股公司则属于第二层次。〈企业法〉包括〈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是调整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的法律,这种国有企业虽然是国家独资的,但也属于第三层次。因此,国有控股公司既不属于〈公司法〉调整的范围,也不属于〈企业法〉调整的范围,它应该由国家制定的〈国有资产法〉

予以调整,相应地对于国有控股公司在财务会计、审计等方面也需要作出一些特殊的规定。

在〈国有资产法〉尚未出台之前,在有关法律、法规尚未对国有控股公司在财务会计、审计作出特殊规定之前,国有控股公司的审计也不可避免会产生局限性。

其二,国有控股公司自身尚有一个完善的过程如前所述,由于国有控股公司界定不清,法规不明,以及浓厚的政府色彩和过多的政府行为,导致国有控股公司在运行中不够规范。据上海市审计局对部分控股公司实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情况进行专题审计调查中发现,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问题,主要有国有权益基数不清,影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国家股红利、土地置换收入均未纳入考核基数,有各控股公司共同的难点,控股公司自身在预算经费逐年减股公司领导关心的问题;改革的举措在执行中''''变样",有的企业搞职工持股会,募集到资金未按章程规定投入企业运作,有的企业在实施年薪制时,考核基数不实,使年末申报完成利润数大于实际数一倍;有的控股公司监事会成员迟迟不到位,监事会的工作内容、职责范围元明确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力量单薄且隶属关系不明,有的控股公司将内部审计归于财务部,导致财务会计的执行者和监督者合为一体。上述种种不规范现象表明,在国有控股公司运作机制尚未健全之时,对其进行审计,审计者履行审计责任的难度大大增加,审计质量的提高很难尽如人意。

(二)改变审计观念,提高审计主体的整体素质审计主体的整体素质包括:审计工作者的学历、专业、年龄结构,审计工作者的组织、教育、训练;遵循审计规范的有序性、有效性;内部激励机制、制约机制的有效性;职业意识、职业道德、职业经验、综合审计观念的水准等等。其中,审计观念是能动的、经常直接起作用的。

国有控股公司审计观念的改变是全方位、全过程的。当前改变审计观念的关键是充分认识审计客体环境的变化,完善自我,提高自身素质,尤其要跳出过去对一家一户企业审计的框框,站在更宏观的层面上去审视控股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要从评价企业产品经营的传统审计思想,转变到评价控股公司资产经营的审计思想上来。

我们审计工作者经过长期实践,对企业产品经营的审计已驾轻就熟,而对企业资产经营却知之甚少,对宏观层面分析评价控股公司的经营管理,评价法规制度的适用性、完整性,并从体制、机制、法制等宏观角度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尚很不够,因而迫切需要提高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完善审计法规体系,是当前完善国有控股公司审计的必要条件

完善国有控股公司审计的法规体系,首先要完善国有资产的审计、国有控股公司审计的法规等,国有控股公司审计的法规应明确出资人对审计的授权,审计报告必须具备的内容,审计必须披露的事项范围,审计保留意见表述特定内涵的规定;应明确审计报告的发送范围、时限,接收审计报告单位必须作出的各种回复形式、时限,应明确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的审计分工,相互关系,质量监控。

完善国有控股公司审计法规体系的另一个重点是,大力推进社会审计机构的行业自律,建立完善审计工作质量保障体系,明确社会审计机构的法律责任。

完善国有控股公司审计法规体系还要注意把握好审计与现行经济法规的关系。现存的经济法规是审计的准绳,要依法审计。随着我国现代企业产权所有制改革的深化,出资制度和法人财产权制的完善,经济关系和经济利益必将会发生重大的变化,在依法审计的同时要重视新情况、研究新问题,为补充、修改现行经济法规,建立新的经济法规提供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

(四)改进审计方法,完善对国有控股公司经营状况评价的指标体系

国有控股公司接受国家出资人的授权委托对国有资产组织经营活动,它不同于传统的产业计-划管理,也不同于下属企事业的法人财产经营,它的工作重心是按产业方向组织资本经营,凭产权关系对子公司的控股权取得表决权、凭契约合同获得协调监督权。作为财务管理观念中的投资决策中心,国有控股公司将对投资决策、控股方式、盘活存量、资产重组、优化资源配置、集团内资产兼并、托管、破产的管理等全新运营内容、形式开展资本经营活动。它的资本经营活动主要表现为:资本的流向、流量、结构组合。因此,改进审计方法,采用新的审计技术,以适应资本经营、资金流动的特点,是审计工作者的新课题。

审计公司审计例9

内部审计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它是一个组织内部为检查和评价其活动和为本组织服务而建立的一种独立评价活动,它要提供所检查的有关活动的分析、评价、建议、咨询意见和信息,以协助本组织成员有效的履行责任。随着我国加入WTO,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日益迫近,证券业发展环境将发生剧烈变化,在为我国证券公司走向国际化提供了广阔的舞台的同时,也使其高风险的行业特征充分暴露。在我国,由于证券市场不规范,投机性强,监管能力较弱,那么证券公司的内部审计就显得尤为重要,它是避免证券公司的不健全市场下违规操作的重要保证,是证券公司乃至我国证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保证。

证券投资是世界经济最活跃的领域,每天都涉及数以万亿的投资额。如此巨大的资本在证券公司内部运转,使证券公司成为管理风险高发的企业。因此,在证券公司发展的早期,内部审计就成为一种必不可少的内部风险控制手段。从世界范围来看,证券公司的内部审计主要经历过以下几个阶段:

一、财务审计阶段

证券公司发展之初,内部审计的目的是确定雇员是否遵循财务和会计制度,是否存在舞弊或其他不道德行为。内部审计只不过是外部审计工作的一种延续,在公司的管理体系中仅仅承担非常有限的责任。并且内部审计工作人员隶属于会计部门,工作内容局限于财务报表审查。虽然,这一阶段内部审计仅仅针对公司财务,但却在证券公司资产安全,以及未来内部控制发展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二、经营审计阶段

随着世界范围内企业内部审计的发展,证券公司的内部审计也从会计部门独立出来,并且内部审计也开始涉及经营方面的问题。内部审计师的工作,对于帮助业务部门提高赢利能力也发挥着一定的作用。

三、管理审计阶段

内部审计发展到当代,使其工作关注的问题逐渐增多,职能逐渐扩大,在证券公司内的地位显著提高。内部审计发展为对证券公司中各类业务和控制进行独立评价,以确定是否遵循了公认的方针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是否有效和经济的使用了资源,是否正在实现公司的目标。这样内部审计成为证券公司管理的延伸,发展为管理审计。

四、风险导向的综合审计阶段

现在,证券公司的内部审计除了涉及到公司的管理,还关注组织治理。而组织治理正是由以往的静态的命令控制模式变为对不断变化的经营风险的适应。内部审计,变得更加关注风险管理,注重组织经营的未来前景。而且,已经将变化的风险管理模式整合进入内部审计程序。风险导向的综合审计和管理审计成为现代证券公司最重要的两种审计形式。

我国证券公司的内部审计是国家为强化审计监督体系和健全自我约束机制,用行政手段自上而下建立起来的,内部审计的发展过程与国外证券公司内部审计的发展过程大致相当,但却是在更短的时间内发展到管理审计和风险导向的现代审计阶段的。由于缺少历史经历的积累,以及跳跃是发展造成内部审计内涵的缺失,我国证券公司在内部审计方面与国外证券公司相比,在独立性、审计方式、审计手段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

我国证券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是在证券业发展初期,根据政府要求建立的,并不是根据公司内部需求建立起来的,其机构独立性普遍较差。多数证券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某实权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无论从层次、地位和独立性来讲,都是不够的,并且审计范围也相对狭小。在审计方式上,相当部分证券公司内部审计基本是采取被动式审计。被审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积极性不够,或多或少地存在抵触审计的行为,导致内部审计部门与被审计部门处于对立状态,关系比较紧张。这也导致了,我国证券公司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受到限制。在审计手段上,现代电子信息及通信技术还没有西方国家那样发达,审计工作对电子信息技术及通信技术的应用还不够,许多审计还停留在传统手工查账的基础上,在新技术面前有些无所适从。况且,计算机犯罪呈上升的趋势,传统审计技术又主要适用于手工会计信息系统,因此很多问题不易发现。审计手段落后,不但增加了审计难度,而且效率低,准确率差,严重影响了审计作用的发挥。

但随着证券公司内部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认识的加深,以及内部审计人员素质的提高,我国证券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与国外在审计手段方面的差距正不断减小,特别是审计人员对网络化、信息化的审计手段的掌握,内部审计部门地位的提升,都使得我国证券公司内部审计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但由于我国证券公司内部审计是在跟踪国外实践而发展起来的,因此,在现代化的审计方法上,特别是现代化的管理审计,还要对国外证券公司的实践状况作诸多借鉴。

在世界发达国家的证券公司中,开展管理审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有瑞典、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等。在证券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不受行政干预,审计部门的独立性保证了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的客观性与独立性。在美国和英国,审计部门还保有独立的人事雇佣的权利,使得大量的非审计专业人员加入到证券公司内部管理审计的队伍中去,这些具有经济、管理、统计学背景的工作人员能综合审计过程中各种问题。在美国,内部审计部门为各个计划项目事先设定优先级,建立所谓“问题领域”的清单,清单内容将会随时间和需要不断变化,然后将最终存在的问题在报告中向总审计师或主管内部审计的副总经理汇报。上述这些发达国家证券公司在内部审计方面的实践都值得我国证券公司的内部审计人员,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加以思考、借鉴和运用。

内部审计已经成为证券公司防范内部风险,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在金融投资不断发展的今天,特别是中国的金融市场逐步走向开放,内部审计的重要性已经引起国内证券公司的足够重视。国内证券公司在内部审计的手段、方式、制度方面都逐步实现了与国际的接轨,通过对国外证券公司近年来内部审计发展趋势的研究,可以看出我国内部审计未来的发展之路。

首先,内部审计网络化,内审机构地位提高。内部审计技术和内部审计制度的发展是内部审计发展最直接的表现。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对内部审计造成巨大的冲击。目前,在内部审计工作中组建安全、高效、合法的网络系统,选择合适的设备、网络、数据库、管理软件成为证券公司内部审计发展的新方向。随着网络技术的完善,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在网络中的权限也不断提高,发展为可以直接远程查看任何部门的网络文件,这将大大提高内审机构的地位,并且促使在公司组织结构中的地位也有相应的提升,成为一个直接向董事会负责的独立评价机构。

其次,内部审计领域扩展,内容趋向综合。世界范围内金融投资交流的增强,使得证券公司的经营内容、分权管理关系更加复杂。为了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证券公司迫切需要对影响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一切因素都进行深入分析、客观评价和严密控制。这就要求内审部门顺应潮流,突破传统的审计范畴,进一步深入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广阔领域开展审计工作,以协助管理层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鉴于西方国家证券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发展趋势的深入、广泛性,综合审计、管理审计、“5E”(经济、效率、效果、合理、环境)审计等成为内部审计的新形式,并形成了“内部审计活动范围就是公司总裁所关注的问题”的现代内部审计思想。内部审计的领域和内容都扩展到非常广泛的范围。

再次,审计观念改变,被审计部门参与性增强。随着内部审计作用表现的越来越明显,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对内部审计的观念也逐渐变化。特别是在我国,由行政干预建立起的内部审计体系正在瓦解,而发展为公司根据自身需要,自身特点建立一套合适的内部审计系统,并且出于风险控制意识的深入,各业务部门已主动参与到内部审计当中来。特别是内部审计外包化的趋势,更明显的表现了对内部审计的主动性、参与性的增强。

进入21世纪,国内证券公司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将在重新“洗牌”中经受严峻的挑战。约束、自律是证券公司获得良好信誉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券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在中国证券市场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国内证券公司要加强内部审计,重视内部审计。要做到,审计查证力求“透”、审计处理力求“实”、审计反映力求“准”的原则。希望在我国资本市场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诞生一批真正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的现资银行。

参考文献

[1]李智芳.从内部审计定义的演进看我国内部审计的发展[J].经济师,2007,(1).

[2]约翰·法莱赫蒂,等.集中解决问题型的审计报告编写[J].内部审计师,1991,(10).

审计公司审计例10

鉴于内部审计的作用逐渐受到重视、关于公司治理和内部审计的关系研究有限,本文以企业内部审计部门设立的自愿性作为衡量企业内部审计质量的变量,检验了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之间的相互关系。本文的研究是立足于公司治理对财务报告质量的影响之上的一次研究突破。

关于公司治理和内部审计,国外学者大部分集中在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的关系、内部审计部门设立的影响因素等方面进行研究。国内学者对内部审计问题的实证研究在2005年才开始,多是借鉴西方学者的研究成果,围绕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动机等因素展开的。如Carey(2000)的研究表明,公司债务、企业对外部审计的需求与这两个替代变量均存在相关性。蔡利等(2011)研究内部审计功能与企业价值增值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显示内部审计质量与公司绩效正相关。

一、研究假设

本文在现有文献的基础上,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程度,主要是以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以及内部监督三方面五个角度来探讨公司治理和内部审计的关系。

1、股权结构

在国家股比例较高时,会导致国有产权模糊,对企业高管的监督和评价机制失效,进而形成“内部人控制”,管理层不会轻易向外披露内部审计情况,只有在证监会和法规的压力下才向外公布企业内部审计情况,内部审计质量的水平相对较低。在非国有控制权下,公司内部审计的质量更高。

2、董事会特征

本文认为小规模的董事会易于被控股股东所控制,而大规模的董事会的成员更具广泛的代表性,更有可能吸引独立董事的加入,对“一股独大”的问题起一定的抑制作用。内部审计的质量与董事会规模呈正相关关系。

独立董事制度是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保障。独立董事人数的增加能提高对分权制度的制衡作用,从而对企业管理当局的经济决策和个人行为产生有效的监督作用,从而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内部审计的质量与独立董事比例呈正相关关系。

3、内部监督

相对小规模的监事会而言,大规模的监事会拥有多方面的专长,更能够有效地发挥监督职能,从而有助于公司内部控制水平的提升,使上市公司更加注重内部审计质量的改善。内部审计的质量与监事会规模呈正相关关系。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可以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加强董事会对经理人员的监督,减少公司管理层的舞弊行为。由此可见,审计委员会能通过对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两个方面的改善,使公司内部审计质量得以提升。内部审计的质量与审计委员会的设置呈正相关关系。

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

2007年3月9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完成自查报告,以披露公司的治理结构状况。

截止2007年11月14日,本文从国泰安数据库中搜索到“‘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深交所A股上市公司共有580家。本文从中收集了2006至2007年深交所的230家A股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观测值,在选取样本时遵循了以下原则:披露了2007年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并披露了具体的自查情况;财务数据齐全;非金融行业;非ST、PT的上市公司。剔除了自变量数据不全的观测值,剩余204家。

(二)内部审计质量的度量

自通知日止,已有上市公司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这部分公司属于自愿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而在通知日后,迫于证监会的压力,其余上市公司也逐渐设置内审部门这部分公司属于被动设立内审部门。自愿设立内审部门的公司比被动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公司更加注重公司的规范化和合法化,所以本文将自愿设立内部审计部门作为公司具有高质量内部审计的标志。

本文认为在2007年之前已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上市公司为自愿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审计质量较高;在2007年之后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上市公司视为被动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审计质量较低。

(三)模型和变量

本文以内部审计质量为因变量,以控股权性质、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监事会规模、审计委员会设置情况为自变量,构建了Logistic回归模型如下:

从表2可以看出,模型(1)中控股权性质(Statep)的显著性概率为0.000,且与假设1的预期符号一致,表明国家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越大,上市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自愿性较差,内部审计质量偏低。董事会规模(Board)的显著性概率为0.021,且与预期符号一致,表明内部审计质量与公司董事会人数显著正相关,董事会规模越大,企业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自愿性越强。此外,独立董事比例(RIND)和监事会规模(NUMJ)均没有通过检验,说明了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规模对提高内部审计质量的影响不大。设置审计委员会情况(AUDITCOM)的显著性概率是0.004,符号与预期符号相同,说明了内部监督水平的提高对内部审计质量的提高起一定的推动作用。至于控制变量,资产负债率(DEBT)通过了显著性水平;公司规模(ASSET)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公司规模对内部审计质量的影响不大。另外,Nagelkerke R square在0.3以上,说明模型的拟合度良好。

四、研究结论

本文在相关结论分析的基础上,以2006至2007年深交所的230家A股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观测值,基于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通知的内容,尝试以上市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自愿性衡量内审质量。主要采用Logistic回归等方法,分析了公司治理和内部审计之间的关系,得出以下结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上市公司,即非国有控股企业、董事会功效显著的企业以及内部监管水平高的企业,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自愿性更强,内部审计质量更高。本文的主要贡献是为加强内部审计体系建设,完善公司治理提供重要证据。

本文的研究局限:本文仅采用上市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自愿性来度量内部审计质量的高低,而内部审计的质量受多方面影响的,如经济、法律、文化等等,这就需要我们今后为内部审计质量的计量方法寻找更适合的指标与方法;本文的样本观测值选自2006年至2007年,与目前的时间距离过长。若本文结论用于最近的政策方案恐怕会出现结果不一致的情况。

参考文献:

[1]刘立国,杜莹.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关系的实证研究[J].会计研究,2003(2):28-36.

[2]蔡利,田秋蓉,蔡春.内部审计功能和公司价值[J].中国会计评论,201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