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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服务发展模板(10篇)

时间:2023-06-19 16:22:31

商贸服务发展

商贸服务发展例1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六区三带”功能布局,抓住新区开发开放的重大历史机遇,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化商业体系的基本目标,坚持规划引导、以人为本、保存历史文脉和提升经济贡献率的原则。统筹规划,科学引导,突出发展重点,逐步建立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业态先进、竞争有序的现代化商贸服务业体系。

二、总体思路、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从我区“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和“六区三带”总体功能布局出发,立足于区位优势和发展潜力,按照“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强化特色、综合协调”的原则,功能调整与定向建设并举,引导我区商业建设有序发展。做到发展高端商贸和民俗商业相统一,商贸服务业总部和科技产业总部相统一,特色商业建设与社区便民商业相结合。进一步增强我区商贸服务业的辐射力和竞争力,使商贸服务业成为拉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动力。

(二)发展战略

着力打造不同层次的中心商圈,发挥大型的商业集聚区对区域商业发展的带动作用;培育大型商贸服务企业和特色服务品牌,挖掘天津“老字号”和特色商品,引进国际、国内著名品牌;开发整合我区的历史文化资源,创造消费文化时尚,促进商贸服务业的持续繁荣。

(三)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2015年)

全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年增长率不低于18%,2015年实现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600亿元,商业增加值达到260亿元;人均商业服务业面积由年的1.55平方米,增加到2.2平方米;人均零售面积由年的0.6平方米,增加到1平方米;区域总营业面积达到280万平方米。

远期目标(2016-2020年)

全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年增长率不低于15%,2020年实现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1200亿元,商业增加值达到500亿元;人均商业服务业面积由2015年的2.2平方米,增加到2.8平方米;人均零售面积由2015年的1平方米,增加到1.2平方米;区域总营业面积达到400万平方米。

三、商贸服务业布局

(一)商贸区、街的建设

1、商贸区

(1)东马路民俗商贸区

规划建成我区规模最大、集商务、商业、旅游、餐饮、娱乐于一体的商贸中心区。重点规划建设老城厢核心地带,充分利用旅游、休闲设施和聚集的大型商业设施,建设成符合商贸旅游业发展要求的,带动高端消费的不夜城。

(2)奥体中心休闲商务区

规划建成高档休闲商务区(RBD)。把握水上公园开放的机遇,在水上东路、水上西路、南翠屏公园等地,建设大型商业商务设施。与此同时,对水上公园周边重点地块和重点道路沿线规划发展餐饮、旅游、娱乐、体育和总部等商务休闲产业。

(3)环天南大科技研发贸易区

规划建成环渤海科技转化及商务总部区。形成集中心商务商贸、科技研发、创意产业、生物医药多功能于一体的科技贸易区,同时发展饮食娱乐、特色文化与国际名品等多种高端设施。

(4)海光寺-西南角商业商务区

规划建成区级商业商务中心区。规划建设七大特色功能区,即:特色商业商务区;酒店商住区;文化娱乐区;金融机构总部区;核心商务区;长江道沿线两侧要建设高档商业商务设施。

(5)新南马路五金城机电物流区

规划建成市级商贸物流中心区。通过建设、改造、提升,推动大型批发市场向现代化、信息化、规模化发展,使其成为带动全区、辐射三北、影响全国的现代化商品物流集散地。

2、特色商业街

(1)古文化街

规划期内,古文化街要进一步整治周边环境,提升文化品味,发展成为天津市独特的商贸旅游互动、具有古典文化特色的商业街。

(2)商业街

规划期内,商业街要以民俗文化拉动商业经营。南、北、东街要保护好文化古迹;恢复和引进传统“老字号”。西街则建成国际一线品牌云集的高端奢侈品消费商业街。

(3)西道科贸街

规划期内,依托现有大型卖场和专业卖场,通过提升改造景观灯光,改造完善沿街IT专卖店标识广告等标志设施,提升景观形象,成为我市乃至环渤海地区独具特色的科贸街。

(4)水上北道饮食文化街

规划期内,全力引进知名餐饮企业入驻,打造高档商务餐饮的优雅环境,建立显著街标,提升灯光装饰和外檐装修,使之成为企业界和成功人士开展社交活动的重要场所。

(5)水上东路餐饮酒吧街

规划期内,按照餐饮、酒吧、咖啡屋等休闲娱乐业态定位。通过对现有设施的业态调整和提升改造,打造以中高端消费群体为目标顾客的餐饮酒吧街。

(6)长江汽贸商务街

规划期内,长江汽贸商务街要在加大改造力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土地资源利用率,同时保留长江汽贸商务街的必要功能,建设4S专营店、汽车配件、维修、仓储区。

(7)上谷商业街

规划期内,进一步加大招商和业态调整的力度,引进餐饮、酒吧、咖啡、冷饮等夜市网点,不断扩大二次消费的经营业态。同时进一步对建筑物的外檐和夜景灯光进行装饰改造。

(8)老城厢河床酒吧街

规划期内,要充分利用湖畔水景景观,引导和鼓励国内外著名餐饮、品牌商业进驻,打造以西餐、酒吧、高档中餐为主的高级休闲娱乐街区。

(9)黄河道商贸商务街

规划期内,通过完善商贸氛围,改造沿线环境,提升黄河道商贸商务街的整体形象,成为我区独具特色的商贸商务标志路。

3、社区商业

社区商业要重点解决配套用地不足和规范程度不高问题。

(1)菜市场

规划期内,应从在缺乏菜市场的地区选址建设标准化菜市场和对现有菜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两个方面加强菜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在原有28个标准化菜市场的基础上,规划建设14个标准化菜市场,使总数达到42个。

(2)便民商业网点

规划期内,对现有的便民商业网点以提升设施档次、完善服务功能、规范运营机制为主,加快商业网点连锁化进程。同时推动市场化程度不高的银行、邮政、药店等商业网点进驻社区,使便民商业网点在实现便民利民功能的同时,与区域经济发展保持协调一致。

(3)社区商业中心

社区商业中心不仅满足了居民的生活需求,更提高了居民综合生活质量。截至年底,我区共培育社区商业中心9个。规划期内,再根据实际情况培育社区商业中心30个,达到每三万人拥有一个社区商业中心。

4、专业批发市场

规划期内,对基础较好、有一定规模专业批发市场进行升级改造,不断提高新南马路五金城、兴业里鞋城等专业批发市场电子化交易和管理水平。根据西区规划定位需要适量建设特色专卖市场,同时对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的市场予以保留和提升。整合资源,对不锈钢市场规划逐步西迁。

(二)商业业态的建设与发展

1、大型百货商场

大型百货商场应布置在市级商业中心区,目标顾客以流动顾客为主。目标地区主要为东马路民俗商贸区、海光寺-西南角商业商务区和奥体中心休闲商务区,规划期内达到12个。

2、大型综合超市

大型综合超市应选址在交通便捷、居民稠密的区域,要有足够的停车位等配套设施,并尽量减少对居民的干扰。目标地区为新南马路五金城机电物流区、海光寺-西南角商业商贸区、奥体中心休闲商务区。

3、餐饮店

规划期内要对餐饮网点的分布和发展进行规范和引导,在现有11家国家特、一级餐饮企业的基础上,再发展30家左右国家特、一级餐饮企业,从而形成管理规范、分布合理、品类丰富的发展格局。严格限制大型餐饮网点进入居民社区。

4、星级酒店

规划期内,要鼓励建设四星、五星级酒店,提升高星级酒店的比例,以东马路民俗商贸区、海光寺-西南角商业商务区、黄河道商贸商务街、水上北道餐饮街和奥体中心休闲商务区为目标区域,使高星级酒店达到12个。

四、实施举措

(一)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商贸服务业的规划建设必须要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出发点,又要以商贸服务业发展的基本规律为依据。要在政府统一协调下,合理规划布局,控制土地使用,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保证商贸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引导调控作用

商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区商贸服务业发展指导意见》加强与市、区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认真做好商贸区、特色商业街和社区商业建设与发展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提升商贸区、特色商业街注册企业的公司化比例,提升商业企业的税收贡献率。

(三)开展提升服务质量,创建服务品牌工作

商贸服务发展例2

(一)大力提升住宿餐饮服务业水平。支持四星级、五星级酒店建设,规划建设药王山景区酒店、沮河生态旅游假日酒店、锦阳新城酒店、照金香山景区旅游酒店、花园饭店片区等四星、五星级酒店。鼓励经济型餐饮店进行提升改造,培育扶持一批餐饮大店、名店,着力打造特色餐饮品牌。

(二)积极发展休闲旅游服务业。打造一批以农业观光、田园采摘、民俗文化体验为主的“农家乐”餐饮旅游项目。发展苹果农庄、核桃农庄、葡萄庄园等采摘体验式旅游。重点建设步寿塬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小丘农业观光园区、关庄生态科技园区、照金香山景区乡村特色旅游。支持发展旅游示范村,鼓励开设“农家式旅馆”、“农家式酒店”。

(三)着力打造特色商业街区。强化商贸、旅游与历史文化的融合,打造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品牌响亮的特色商业街,重点推进锦阳新城现代化商业样板区建设,老城“四大巷”古街坊特色商业街建设,提升商业服务功能。

二、扶持政策

(一)土地

1、项目用地及建设规模:四星级、五星级酒店、大型购物中心、特色餐饮、休闲娱乐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全区建设规划,用地规模参照国家和行业规范。四星级、五星级酒店建设规模,床位在200个以上,大型购物中心、特色餐饮、休闲娱乐项目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

2、投资建设星级酒店、大型购物中心、特色餐饮、休闲娱乐项目,所需用地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建设四星级、五星级酒店,可配套星级酒店建设用地面积2倍的商住用地,土地供应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实施。

3、区住建局提供规划选址意见,并选择开发较成熟的地块供投资者选择。星级酒店配套用地位置及建筑设计要服从整体规划。

(二)资金

1、凡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按四星级、五星级标准建设的酒店项目,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全额交纳土地出让金后,区财政按其所取得的土地(不含配套商住用地部分)净收益区级部分的80%(四星级)和100%(五星级)的比例奖励该项目,专项用于支持酒店的建设,专项支持资金按工程进度拨付(项目动工建设次月拨付支持资金的40%;工程主体完工后拨付支持资金的40%;工程全部完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达到建设标准后,拨付剩余部分)。

2、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前,被国家(省级)旅游部门评定为四星级和五星级酒店,并取得认定证(牌)的,给予一次性奖补,分别奖励200万元、500万元。

3、新建、改建的大型购物中心、特色餐饮、休闲娱乐项目,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前投入运营,按营业面积给予经营者每平方米100元的一次性奖补。

4、新建(改建)的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酒店、大型购物中心、特色餐饮、休闲娱乐项目,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前在区注册并运营的,营运第一年企业上缴所得税按区级留成部分80%的比例奖补,第二年企业上缴所得税按区级留成部分60%的比例奖补,第三年企业上缴所得税按区级留成部分30%的比例奖补。

5、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前,新建农产品交易市场、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等关系民生的商贸服务业项目,建筑面积在10000㎡以上,发展改革、财政、商务等部门优先安排,争取国家及省、市商贸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建成取得证照、投入营运后,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一次性奖补。

6、对以农业观光、田园采摘、民俗文化体验为主开发的“农家乐”项目,免交区级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规费。对新评定为部级、省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分别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全区每年评定2个乡村旅游示范村,各奖励10万元;明星农家乐5户,每户奖励1万元。

7、支持具有地方特色的小吃店实施规范化改造,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前,对改造营业面积在200㎡以上,操作间面积30㎡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补,并授予名吃“示范店”牌匾。

8、鼓励国内外著名品牌(连锁)住宿餐饮企业及企业总部入驻我区,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前,新入驻的著名企业及企业总部,一次性奖补10万元。

9、对首次进入限额以上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且当年销售收入增速在40%以上的(由统计部门认定),一次性奖补企业5万元。

10、对符合本《意见》规定,新建(改建)的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酒店、大型购物中心、特色餐饮、休闲娱乐项目,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前注册并运营的,在建设过程中占用、开挖城市道路或绿地,完工后恢复原状的,减免城市道路或绿地占用、开挖费用。

(三)服务

商贸服务企业办理工商登记、用电增容、消防设施、城市管理等手续时,各有关部门要简化程序,优化服务。在保证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工商、税务、物价、公安、环保、住建、食品药品监管、质监等执法部门对商贸流通企业推行联合执法,避免多头执法和检查,严禁不合理收费和加重企业负担。

三、保障措施

商贸服务发展例3

1、规划优先原则。加强商业网点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商业网点规划,切实组织规划的实施。新办商贸服务企业,必须符合布局规划要求。

2、突出重点原则。优先发展“一主、一副、四极”镇(街道)的商贸服务业,大力鼓励商贸服务业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增强产业的集聚和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就业。

3、优化结构原则。加大商贸服务业招商引资力度,激活全县商贸服务业内在发展动力,通过积极引进国内外资本、品牌和管理模式,改造、提升和发展传统商贸业态。

4、政策扶持原则。设立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从今年开始,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奖励连锁超市、商贸服务企业技改扩建、物流配送、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商业特色街区建设及商贸名优企业、著名商号的发展等。对国家实行商品专营专卖的商贸企业,原则上不予享受优惠政策。

二、积极培育和发展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和营销方式

加快实施城乡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积极推进“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支持发展连锁企业,按照连锁经营要求,实行“六统一”的连锁企业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连锁超市。连锁超市商品由总部统一配送,配送比率为100%,并具有与总部联网的电脑收银系统。在县城新区对每新增一家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直营连锁超市门店,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2万元。在全县其它各乡镇(包括旧县街道)区域内首家开设营业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连锁超市门店,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均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2万元。

2、连锁便利店。在全县各行政村区域内首家开设营业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商品由总部统一配送,配送比率在70%以上的连锁便利店,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均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0.5万元。

3、放心示范商店。凡实行一块牌匾、一套制度、一个标识、一本台账、一项承诺,营业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的,由县农村消费安全建设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授予“*县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牌匾,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0.1万元。

4、优化管理服务。根据连锁经营企业的特点,工商、环保、质监、城管、物价等部门要推行多部门联合检查,减少多头和重复检查。公安交警部门要尽可能对连锁门店货物配送车辆在城区通行和卸货停车提供方便。

三、重点扶持物流服务项目

经县政府确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不包括土地费)且营业场地在1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大型仓储、配送中心等物流服务项目,其用地价格可享受协议供地的优惠政策。

四、加快推进商业特色街(区)的建设

1、鼓励开辟商业特色街(区)。凡符合规划要求新建、改建的商业特色街(区),经验收合格,县政府命名后,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投资业主或牵头单位2万元;被命名为市级、省级商业特色街的分别再奖励2万元、3万元。

2、鼓励商贸企业到商业特色街(区)置业经商。在商业特色街(区)设立经营业态相同的专卖店、专业店、特色店的,其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购置营业用房除外)的商贸企业,由县财政按实际投资额的3%一次性给予奖励(同一项目的奖励只享受一次,最高累计不超过10万元);3年内免交工商管理费。

五、着力扶持商贸服务业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1、商贸服务业规模企业的基本条件: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批发企业,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零售企业,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的餐饮企业。

2、商贸服务业规模企业每年由县统计局会同县经贸局、财政(地税)局、工商分局审核、认定,县政府下文公布。对商贸服务业规模企业实行“企业申请,部门推荐,政府审定,动态考核”的管理办法,由县经贸局统一协调、具体监管。

3、商贸服务业规模企业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对当年首次新增的商贸服务业规模企业,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0.5万元。

(2)对当年企业实际入库税收首次突破50万元的,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0.5万元。

(3)企业自备发电补助,按工业规模企业标准享受。

4、为鼓励更多的商贸服务企业和经营者为我县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将在全县每年开展一次商贸服务业龙头企业评选活动(商贸服务业龙头企业评比办法另定)。对当选的企业由县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并授予“*县*年度商贸服务业龙头企业”称号。对当选企业的主要经营者,由县政府授予“*县*年度突出贡献商贸服务企业优秀经营者”称号。

龙头企业当年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留县部分比上年度增长15%以上的增量部分,由企业提出申请,经税务部门核实,全额奖励企业,用于企业扩大经营和技术改造。企业退出商贸服务业龙头企业后再次进入商贸服务业龙头企业行列,如上年实绩低于该企业原列入商贸服务业龙头企业最高实绩的,则以最高实绩作为上年基数计算。

5、鼓励和培育商业品牌。凡被授予省、市级著名商标或商号的,由县财政分别奖励5万元和2万元,同一级别不重复奖励,以后年度获得高一级别著名商标或商号的,可补足奖励差额。

6、鼓励商品市场争创星级文明市场。由县财政对首次达到二星级的商品市场奖励1万元,三星级的奖励2万元,四星级的奖励5万元。

7、鼓励企业推进信息化建设。凡实行电子商务、网上交易,且运行正常的商贸服务业规模企业,其新增软件及配套硬件实际投资额在50—100万元的,由县财政每家奖励2万元;实际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3%的标准给予奖励。每个项目只奖励一次。

六、努力构筑商贸服务业安全体系

鼓励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创建“绿色市场”

1、凡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被评为省、市“绿色市场”的,由县财政分别奖励3万元和2万元。

2、凡营业面积在500(含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被评为省、市“绿色市场”的,由县财政分别奖励2万元和1万元。

3、凡营业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连锁超市,被评为省、市“绿色市场”的,由县财政分别奖励1万元和0.5万元。

七、其它

1、享受本奖励政策的商贸服务企业,必须是在本县国、地税登记纳税,财务制度健全,证照齐全、依法经营的商贸服务企业。

2、对一个企业享受上述所有奖项的资金总和,要以当年该企业所缴税收留县部分为限。

3、对因偷税、侵权、仿冒等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企业,以及当年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一律取消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资格。

商贸服务发展例4

1、指导思想:围绕服务一二产业、服务城乡统筹、服务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高、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总要求,充分发挥特色优势,整合现有商业资源,加快规模集聚、要素重组和产业升级,大力推进传统商贸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在加快新一轮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推动作用。

2、主要目标:从今年起到2010年,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1%以上,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5%以上,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5%,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28%以上,初步建成与滨江生态型现代化和谐城市相适应的,布局合理、行业齐全、业态先进的现代化商贸服务体系。

3、重点任务:加速提升商贸流通业,大力培育和发展专业市场,积极培育现代物流业,大力提升中介服务业和社区服务业,加快发展餐饮服务业和休闲娱乐业。

二、政策措施

(一)鼓励做大做强,培育和引进大项目

1、鼓励商贸服务业上规模。凡属批发零售、餐饮、市场、现代物流、中介服务等商贸服务领域,对年度经营规模(销售收入)比上年度增长10%以上,且综合实力跻身省内同业排名前100名、绍兴市内同业排名前10名的,分别奖励企业经营者3万元、2万元。

2、引导商贸服务业提升档次。对符合商贸服务业发展导向的新建、改建、扩建商贸服务业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出让金)分别在1000—2500万元(含2500万元,以下同)、2501—5000万元、5001万元—1亿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奖励投资业主20万元、40万元、80万元和100万元。若经营场地采取租赁形式,建成并开业的面积分别在3000—5000平方米、5001—10000平方米、10001—20000平方米和2000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按8万元、15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奖励。

3、鼓励市内外企业来*落户、经营。为优化现代服务业规划布局,对新建的重大服务业项目,在用地指标上予以优先落实;对符合规划并对*经济具有较强推动作用的大型物流和连锁企业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按照仓储、运输等相关行业标准控制用地规模,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给予供地;对建城区内属“退二进三”性质的重大服务业项目,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并经市规划、国土部门审核同意,报市政府批准,给予企业在用地价格上优惠,充分调动企业“退二进三”的积极性。

4、每年确定一批对全市服务业发展有较强带动作用的经营项目(不包括房地产商住楼投资),对实际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原有企业规模排名全市服务业企业前20位的,以上年实缴税费为基数,增加10%的超额部分,根据企业对地方财政的贡献大小,由市政府确定给企业适当奖励。对新办服务业企业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除必须上交上级的以外,一律免除,期限三年。

5、鼓励服务业企业落户城北新区。为鼓励服务业企业入驻新城区,对从2009年1月1日起,实际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落户在城北新区的服务业企业,在原投入奖励政策基础上再加奖30%。

6、对新设立的商贸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从设立起3年内:商贸零售企业年度营业额达到0.3亿元、0.8亿元、1亿元,住宿餐饮企业年度营业额达到0.1亿元、0.2亿元、0.3亿元,并上缴各类地方税费达到6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的,对企业经营者按年分别奖励5万元、8万元、10万元。

7、商品批发企业年销售额(指主营业务收入,下同)在1亿元(含)以上,商品零售企业年销售额在0.8亿元(含)以上,其他流通服务企业在0.5亿元以上,住宿、餐饮服务企业年营业额在0.2亿元(含)以上,当年实际缴纳地方税费环比增幅在15%以上的,每家奖励8万元。

8、投入2亿元以上的专业市场和大型商贸服务企业,采用“一场一策”或“一企一策”。

(二)大力发展新型服务业态

1、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和流通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对投资新建信息、价格指导、网上交易,资源统一配置和其他支撑辅助功能为一体的电子商务网络、商贸企业实行电子化管理、电子交易等信息化建设和改造,其软件及配套硬件实际投资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按5%的标准予以奖励。

2、鼓励发展现代物流业。鼓励发展物流配送中心和以产业基础为依托的区域物流节点,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可以由其总部统一纳税;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以享受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现代物流企业用地,在城市物流规划用地上给予相应安排,按工业用地价格出让,占地较大的,且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给予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对采用物流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分拣系统等先进物流技术的,按实际投资额的5%标准给予奖励,其投入的设备比照工业企业享受技改贴息。

3、加快专业特色街建设。凡符合全市商贸发展规划要求建设的专业特色街(专业特色街标准另行制订),按照乡镇(街道)实际投入额给予3-5%的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支持发展连锁商业。凡在本市由总部统一配送结算的连锁(直营)企业新开设连锁(直营)店,实际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且经营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每新增一个网点年终一次性奖励业主2万元;实际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且经营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每新增一个网点年终奖励业主1万元;新建符合商贸流通规划的配送中心,实际投资额在1000—1500(含)万元的按3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1500万元以上按5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以上投资总额不包括土地价格。

5、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凡已注册登记,年营业额在50万元以上的家政服务公司,安置就业人员年固定在30人以上,每年给予1万元的奖励。物业管理规范,住户满意度较高,且获得绍兴、省、部级先进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当年分别按1万元、2万元、3万元的标准奖励物业管理公司。

6、规范发展中介服务业。凡新办独立核算的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技术、教育、外贸等咨询中介服务企业,经批准,自开业之日起两年内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鼓励企业品牌创新

1、鼓励服务企业引进名牌,凡引进国内外著名商贸服务企业(按国家商标局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品牌所列为准,国内前10位、国际前100位),投入在500万元以上,且经营在5年以上,除享受投入奖励政策外,再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引入国际高端品牌(详见国际品牌目录)投入50万元以上,且经营3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2、鼓励企业新创服务品牌,凡创绍兴名牌奖5万元,创浙江省名牌奖20万元,创全国名牌奖100万元。

(四)积极引导商贸服务业管理规范化

1、鼓励商贸服务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对新组建或改组的商贸服务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符合商贸服务业发展导向目录,具有带动作用的优势商贸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在国内主板市场上市的企业,按所募资金万分之二(不足100万元的按100万元)予以一次性奖励。

2、鼓励发展商贸服务业行业协会。凡新组建的商贸服务业行业协会,经市民政局、市商贸办审定,且运作规范正常的,每家一次性补助工作经费3万元(组建时补助50%,正常运作时补助50%)。

3、引导企业管理上层次。对通过ISO9000、ISO14000认证的商贸服务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通过SA8000认证的商贸服务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4、加快高级服务人才引进,特别是要吸引职业经理、信息技术、国际贸易、现代物流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高级职业技能、旅游服务等方面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服务业企业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用于对员工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五)努力构建商贸服务业安全体系

1、积极创建“放心店”工程。对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中,完成政府下达任务指标达100%的,每建成一家放心店,经市工商局验收合格后并挂牌经营的,奖励商品主配送企业300元;在验收合格的“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中,按1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示范放心店,给予一次性每户1000元的奖励;按10%的比例评选出农村维权优秀监督员,给予一次性每人500元的奖励。

2、加快规范化农贸市场建设。对经有关部门验收达标的规范化农贸市场(规范化农贸市场标准另行制订),一次性按1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对列入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计划,创建活动中设施改造投资规模在150万元以上的,每家再给予3万元奖励。对个别基础设施特别陈旧,通过改造达标的农贸市场,经审核后报市政府研究同意,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3、凡从事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的厂(场)购置用于机械化屠宰设备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本辖区生猪屠宰率达100%,按设备投资额的1%给予补助(最高限额为10万元);新建规模化、工厂化、机械化的屠宰(场)项目,征用土地按工业性用地指标征用;相关地方性建设规费按照政府性投资项目予以优惠。

4、对连锁经营企业、物流配送中心已登记的运送鲜活商品的小型货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给予市区通行、停靠的便利。直营连锁经营企业有关登记、许可证等手续,由连锁企业总部向有关审批机关统一申请办理,并报所在地部门备案。

5、对商贸流通企业在用水、用电、用气优惠性政策扶持上,参照工业企业优惠性扶持政策执行。

三、组织领导

1、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商贸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全市在推进商贸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贸办。各相关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各乡镇、街道也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对服务业工作的协调指导,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有序地开展工作,共同推进商贸服务业健康发展。

2、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其他宣传舆论阵地的导向作用,广泛进行宣传,强化新闻。大力宣传服务业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以及与一、二产产业互动发展的重大意义。创新舆论载体,通过不断宣传服务业的发展成果和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件,大力宣传从事服务领域的突出单位和优秀代表,提高企业和群众对发展服务业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形成发展合力,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服务业的发展,营造企业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3、完善统计制度。建立科学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切实抓好服务业普查工作。统计部门要认真做好服务业各类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及时反映服务业总体发展情况。

4、建立健全行业协会。进一步完善行业协会服务功能,切实承担政府对企业的部分管理和协调职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市场保护、行业自律、沟通企业和政府等方面的作用。

5、实施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把服务业发展作为各乡镇、街道及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服务业发展工作目标,建立和实施科学合理的服务业考核细则。

四、其他

1、加大商贸服务业政策的支持力度。从2009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000万元,设立商贸服务业发展资金,专项用于本政策意见的奖励、补助项目。并设立突出贡献奖,在商贸服务领域的批发、零售(连锁)、住宿、餐饮等相关行业中,开展“*市十强商贸服务企业”、“*市十优商贸服务业优秀经营者”评选活动(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制订),对当选企业及经营者由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相应奖励。

商贸服务发展例5

1.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在本区,并在本区注册的独立核算的商贸服务企业(各类市场、商场、批零贸易、餐饮、粮食、服务企业)。

2.民间资金和区外资金在本区投资的商贸服务业建设项目。

二、扶持对象

3.符合《萧山区商业网点规划》的重大商贸服务项目。

4.对萧山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商贸服务企业。

5.有利于提升萧山商贸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的企业、项目、品牌和商贸新型业态。

三、政策措施

6.区财政每年安排商贸服务业发展资金2000万元。其中专项用于全区性商贸服务业发展的规划编制、重大项目调研与论证、组织参加大型会展、商贸服务项目宣传招商、信息化建设,教育培训、行业管理、重大节庆和活动等方面资金5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创建品牌、规模贡献、商贸新型业态培育等扶持资金1500万元。

7.大力支持商贸服务业项目建设、鼓励发展现代商贸业。对列入区级以上(含区级)商贸服务业重点项目,在用地指标、基础配套、资金贷款、项目审批等方面予以扶持;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

8.鼓励镇街加快发展商贸服务业。每年从商贸服务业发展资金中安排150万元,用于对镇街培育发展商贸服务业、完善和健全商贸服务业规划体系等的补助。

9.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本区商贸服务业通过合资方式,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来萧投资大型商贸服务业项目。凡引进世界500强、国内100强的大企业、大集团在本区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总部企业(地区总部及以上),在投入运行后,分别给予引入企业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10.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首次被认定为部级重点企业、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的商贸服务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被认定为省、市级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11.鼓励商贸服务业提升管理水平。凡各类市场经省工商管理局新认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新通过国家、省、市、区级绿色市场的认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8万元、5万元和3万元的奖励。首次被国家、省、市商贸主管部门命名为国家、省、市级以上各类名店(名企)等称号的商场等商贸服务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首次获得国家特级、一级、二级(五钻、四钻、三钻)酒店(家)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首次获得国家金鼎、达标百货店等称号的商场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

10万元的奖励。

12.鼓励发展商贸服务业的电子商务。商贸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给予享受市“三三制”政策的补助;认定为省、市级商贸领域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13.加大对商贸特色街区的培育。区政府对新建商贸特色街区采用“一事一议”政策。经区政府命名的商贸业特色街区,考核合格的每年给予10万元的管理经费资助;荣获部级、省级、市级特色街区的,一次性分别给予管理主体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

14.加快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连锁龙头企业向镇村连锁门店的配送额首次突破2亿元和1亿元(粮油配送达到3万吨、1.5万吨以上),经验收合格的农村直营和加盟连锁门店(包括加盟便利店、粮油配送门店)同时达到100和50家以上的,一次性给予4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连锁龙头企业在区内农村新发展15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超市,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

15.鼓励发展便民便利项目。以连锁经营方式新增的早餐、洗染、家政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咖啡馆、茶楼和社区商贸服务业等便民便利项目,新发展数量达到3家以上的,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50?D100平方米和20?D50平方米的,分别给予连锁总部每家一次性2万元、1.5万元和1万元的资金补助;以连锁经营方式新增的餐饮企业,新发展数量达到3家以上的,新建门店每家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10万元的补助。

16.鼓励加强食品(农产品)安全检测和索证索票,确保食品(农产品)质量。镇街和社区的农贸市场建立食品(农产品)安全检测室或检测点,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分别一次性给予检测室3万元、检测点1万元资助;服务全区市场的检测室和索证索票室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资助。对坚持常年按规定检测,检测台帐完整,经验收达到规定检测量的检测室和检测点,每年分别给予1万元和0.5万元的药剂费补助。

17.继续推进和完善“放心示范店”工程。根据《萧山区农村放心示范店管理办法》,经区级有关部门验收新增的放心示范店和放心粮油示范店,一次性给予1500元的补助。经区三绿工程领导小组审核的区放心品牌推荐产品,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对保证市场供应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

18.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功能,提高协会的凝聚力,加强对商贸行业的管理,每年从商贸服务业发展资金中安排100万元,用于承办商贸主管部门委托的重大促销、宣传、调研、活动、制订地方标准及规范等项目的经费资助。

19.加大商贸人才培养力度。对在同一企业连续服务三年以上,新获得高级技师资格的,一次性给予3000元奖励,新获得首席技师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参加国家、省、市商贸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各类评比、评选(技术比武)获得金、银、铜奖(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部级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省级2万元、1万元、0.5万元的奖励;市级1万元、0.8万元、0.5万元的奖励。

20.对全区商贸服务业产生重大影响的商贸服务项目,采取“一事一议,一事一策”的办法,单独实施优惠政策。

商贸服务发展例6

——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37.2亿元,增长26.1%;

——专业市场交易额达到43亿元,增长13%;

——外贸出口额达到3800万美元,增长11.8%;

——实际利用外资达到700万美元以上。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场建设与服务业发展指导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全县商贸服务业发展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督导和检查落实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商贸服务业发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鼓励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改革现有的服务业统计办法,调强第三产业比重,努力将__打造成三省交界区域最活跃的商贸经济区。

(二)强化招商引资。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把招商引资作为推动商贸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组织,紧紧锁定京津唐、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地区和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等大型企业,围绕现代物流、大型商贸综合体等重点产业和项目,积极开展精细化招商,力争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落地一批大项目。要认真研究上级产业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政策性资金,不断增强服务业发展动力。

商贸服务发展例7

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重点发展优势服务业,大力培育新兴服务业,全面提升传统服务业,全力打造现代服务业,努力构筑高效益、强辐射、广就业、多层次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力争到2010年,全区服务业增加值突破159亿元,年均增长14.5%,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0.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54亿元,年均增长14%,第三产业从业人员达到19.72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的52.5%;推动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从“二三一”向“三二一”转变;打造台州市的现代商贸中心、现代物流中心、现代会展中心和现代金融中心,建设成为具有完善的中心城区功能、市场集散功能和产业配套功能的现代商贸城。

二、建设现代商贸城的重点举措

1.构建现代商贸中心。坚持商贸发展与优势产业的良性互动,真正形成工贸并举的发展格局。一是做大做强塑料类市场。重点建设台州国际塑料城和台州化工塑料市场,不断拓展上下游相关产业,形成塑料原料、塑料制品、塑料模具、塑料机械相互配套,块状经济优势明显的塑料产业链,努力打造全国塑料制品的源头市场和专业采购中心、价格形成中心和技术开发中心,成为全国行业性龙头市场。二是做大做强工业原材料市场。重点做好再生金属产业基地的整合、搬迁和扩建工作,积极建设集原料销售加工为一体的钢材市场、有色金属市场,努力打造成华东乃至全国的工业原材料调剂中心和采购中心。同时积极延伸原材料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三是做大做强各类机械设备市场。今年要实质性启动特种设备市场搬迁和台州建筑工程机械市场建设,明年规划建设台州机械设备市场,积极争取国内外机械设备厂商在路桥设立地区性销售公司,建立集区域总、展示中心和维修中心为一体的机械设备销售市场,打造全国最大的机械设备市场群。四是依托块状经济和产业优势,做大做强汽摩配件、五金机电、电动车、卫浴洁具等产地型市场,形成地方特色的市场群,提高整体对外竞争力。坚持商贸发展与城市建设的良性互动,努力增强中心城区的城市功能。一是以路桥老城区为中心,结合城中村改造和规划调整,逐步搬迁钢铁市场、粮食市场等功能不全、交通不便的城区市场,加快改造小商品批发市场,引进大型百货商场及购物中心,形成集购物、休闲、旅游、餐饮、娱乐为一体的具有路桥特色的中心商业区。二是以腾达路为轴心,结合城市新建工程,把新城商贸区打造成为集会展、市场、商务办公、星级酒店、文化娱乐于一体的现代化多功能商贸区。腾达路东段区域,结合良一村改造和钢铁市场搬迁,重点建设塑料产业市场集聚区和机电五金市场区;腾达路中段区域,规划设计文体中心东侧的高品位商业区,发展繁荣玉宏现代城、刚泰艺鼎广场等一批商业街区,加强耀江广场等大型商贸设施的业态引进工作;腾达路西段区域,重点抓好浙江陶瓷卫浴博览中心、家具博览中心的规划设计。坚持商贸发展与拉动消费的良性互动,全力打造台州一流的购物环境。一是把握高端消费,大力开发高收入群体的消费空间。加快发展汇集世界一流品牌的高档专卖店和精品百货商场,打造台州高端消费聚集区。二是紧扣消费亮点,大力发展各具特色的女性消费品、儿童用品、时尚服装等特色市场和专业街。积极推动台州女人街建设,加快银座街、富仕路的时尚服装专业街和金鹊街的童装专业街的发展,形成特色鲜明的都市商业街。三是锁定消费热点,大力发展汽车、电子产品、建筑装饰、家居用品、珠宝首饰等零售市场。以方林汽车城为依托,建设汽车4S店集聚区和路桥二手车交易市场,加快发展汽车展示、销售、维修、装饰等服务行业,把机场迎宾大道建设成为汽车销售服务产业带。积极引导电子数码城、建筑装饰市场、家居用品市场朝着专业市场零售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档次,改善购物环境,增强路桥在台州购物消费方面的首位度。坚持商贸发展与对外开放的良性互动,不断扩大国际国内的发展空间。要延伸“走出去”的内涵。鼓励中国日用品商城及台州国际塑料城、金属原材料、机电设备等产地型市场的对外推介工作,促进国内国际采购,扩大市场份额;支持有条件的市场到省外、国外发展分市场或采购窗口,打造服务区域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的平台;积极构建省外、国外营销服务网络,进入主流销售渠道,实现产品终端销售;提升市场的文化理念、设施条件和服务功能,塑造路桥市场的整体品牌效应。要提高“引进来”的水平。主动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加大选商引资力度,积极引导外资投向港口物流、研发设计、金融服务、休闲旅游、会展等领域,吸引跨国采购中心、知名会展公司、国际零售巨头等来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坚持商贸发展与管理创新的良性互动,有效提升市场运作的综合活力。要转变市场交易方式,加快“数字市场”建设,逐步引进并推广合同订货、电子商务等现代交易方式,逐步改变传统单一的“现金、现货、现场”的交易模式。要不断完善市场功能,按照现代市场的标准,把信息网络、金融服务、物流配送、仓储停车等列入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市场竞争力。要推进市场法人化管理,积极探索村办市场的投资和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政府调控能力,为市场的成功转型和进一步发展提供保障。

2.构建现代物流中心。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物流产业化进程。加快完成台州物流中心的修建性规划,尽早做好台州市国际物流中心、粮食物流仓储中心、钢铁、塑料原料物流仓储和流通加工基地的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各项目尽快动工建设。加强甬台温铁路台州货站、区内快速干道等基础设施建设,争取省市支持104国道西干线项目尽快动工,做好台州新机场、沿海高速公路、金清物流港项目前期工作,不断完善内外运输网络体系。加快现代物流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数据交换处理中心。积极培育第三方物流,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企业。积极推动联托运、仓储等企业发展,引导和支持工商企业实践现代物流理念,采用先进信息技术和物流装备,发展第三方物流。鼓励大型专业市场和生产企业,延伸原有营销网络,逐步建设现代化、社会化、专业化的物流企业。积极引入区外大型现代物流企业,培育扶持一批小型物流企业,形成少数大企业为主导、大量小企业为补充的物流产业“金字塔”结构,满足不同层次的物流需求,同时为打造物流园区奠定企业基础。积极推动物流业态多元化,发展各具特色的物流服务。依托现有专业市场优势,进一步开发增殖服务,发展原料采购、加工、配送一体化服务的物流模式。依托电子商务构建的虚拟交易平台,通过物流中枢配送,实现网上信息流和现实物流的无缝衔接,推动实体经济中的专业市场发展。依托广大中小企业的物流需求,发展主攻零担快运的货物配载中心,合理配载、分流货物,降低中小企业运输成本。

3.构建现代会展中心。整合会展资源。充分发挥台州市国际会展中心的核心作用,依托中国民营经济论坛这个平台,力争市里统一调控台州各类大型展览和商务会议,提高展会集聚度,努力打响台州会展业的整体品牌。做大产业会展。依托区域产业特色,重点发展以优势产业为基础的专业会展;依托商贸兴旺优势,引进国内外知名巡回展落户路桥。加强与国内会展业的合作,支持各类企业举办中小型展会。打造品牌展会。充分发挥“中国塑料交易会”的龙头作用,加快培育和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性会展,努力把“汽车展”、“汽车工业博览会”、“印刷展”等大型展会打造成为国内知名的品牌展会。培育市场主体。发展各类会展公司、会务公司及服务机构,鼓励各类会展企业创办专业展,支持会展龙头企业加强与国内外展览公司对接,推动规模化、专业化和国际化发展。

4.构建现代金融中心。健全金融市场体系。积极引进国内外各类金融机构落户路桥,规划建设双水路为金融一条街,加速建成区域性的金融机构集聚中心。兴建现代化证券期货交易平台,建立规范的信托、证券、保险、典当、担保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平台,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加快发展资本市场,引导和扶持优质企业上市,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推动企业开展资本运营。促进地方金融发展。积极支持台州商业银行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上市,鼓励他们实施跨区域经营战略,增设网点,扩大规模,逐步向大中型商业银行发展。积极稳妥地引进优良的国外战略合作者,通过战略合作、策略合作等方式,学习发达国家社区银行先进的经营理念和技术经验,迅速提升小法人金融机构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实力。推进金融业务创新。要创新经营理念。坚持存贷业务为首的同时大力发展中间业务产品,努力改进金融业务增长方式。要创新服务手段。针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和资金运作的特点,加快高新技术在金融服务中的推广和运用,研发更加灵活多样的金融结算工具、金融投资工具,提高金融服务水平。要创新特色产品。大胆探索符合中小企业、城市居民和新农村建设实际需要的融资服务项目和信贷品种,进一步拓展个人创业贷款。加强金融风险监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及高管人员的监管,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管理,落实授信授权制度,加强责任约束,确保客户资金安全。建立健全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维护金融稳定。加大对逃废金融债务、恶意套取银行贷款等行为的惩处力度,严厉打击金融犯罪。

5.统筹服务业全面发展。积极发展旅游休闲业。把握路桥的优势和特点,做好“海阔、商浓、产业”三大文章:利用海岛滩涂资源,加快黄琅滨海旅游区的规划建设,开发休闲度假旅游;利用市场众多、商贸繁荣的优势,打响“商旅之都、购物天堂”品牌,开发休闲购物旅游;利用路桥汽车等产业优势,挖掘民营经济创业题材,开发企业商务旅游。健康发展房地产业。调整优化住房建设结构,扩大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加快拆迁安置房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培育房屋租赁业,促进租赁市场与交易市场协调发展。稳步发展文化娱乐业。规范文化娱乐市场健康发展,加快建设文化基础设施。扶持新兴文化产业,优先发展现代传媒业、文体娱乐消费业、文艺和体育培训产业。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建立和完善各级社区服务中心,拓宽服务领域,积极发展养老、托幼、医疗、健身、家政等服务项目。培育发展中介服务业。积极发展和引进会计、咨询、评估、法律、营销策划等中介组织,加快形成种类齐全、运作规范的中介服务体系。扶持发展信息服务业。优化信息资源配置,发展网络增值服务,积极推进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电子家务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基础设施的应用效能和信息化服务水平。

三、建设现代商贸城的有力保障

1.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现代商贸城建设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切实承担起对全区服务业发展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的职能;各镇(街道)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总体形成统一领导、上下贯通、分工负责、协调有序的工作网络。建立现代商贸城建设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分析发展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区四套班子领导联系服务业重大项目制度,推动项目落实;完善对镇(街道)和部门的服务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把现代商贸城建设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加快改进服务业统计制度,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2.完善政策,加大扶持力度。研究制订发展服务业的各项政策。对服务业重点项目,要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先争取省市重点项目戴帽指标;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和岗位职业培训,鼓励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服务领域创业和就业。多渠道增加服务业发展的资金投入。探索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统筹使用财政扶持资金,对服务业中的优势产业、新兴领域和薄弱环节进行有效扶持;鼓励服务业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造,支持服务业企业通过上市等方式直接融资,推动国有商业银行及地方金融机构加大对服务业的信贷支持。

3.深化改革,加快体制创新。坚持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的发展方向,加快服务业领域改革步伐。进一步放宽服务领域市场准入,打破行业垄断,允许各类资本进入法律未禁入的服务行业和领域,鼓励外资和民间资本以更灵活多样的形式在更广泛的领域参与我区服务业发展。深化服务业企业内部改革,壮大服务业企业群体,增强产业发展活力。

4.转变作风,提高政府效能。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着力转变工作作风,大力改善发展环境。把上级精神与区域实际有机结合,把政策法规与具体操作有机结合,为商贸城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强化责任,坚决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坚决纠正“中梗阻”现象。转变职能,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加快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进度,加强区办事中心建设。

商贸服务发展例8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1、总体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强工业、兴三产、优环境、促民生”的工作方针,按照“提升传统、鼓励创新、培育特色”的发展思路,通过政策引导、财政拉动、民间投资等方式,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逐步构筑起“高增值、强辐射、广就业”的服务业发展新格局。

2、发展目标2009年~2012年服务业增加值年均递增15%以上,新增就业岗位2万个。到2012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力争突破65亿元,占GDP比重达到32%以上。

二、重点发展行业

3、商贸服务业加快溪西商业中心建设,开发建设大型购物中心、星级酒店、特色餐饮、高档休闲娱乐等设施,打造集购物、观光、娱乐、餐饮、休闲于一体的商业集聚区,突出体现*现代商业城市形象。围绕“一个商圈三条商业街”,着力提升老城区商业品位,加大捷盛·中央广场的建设和招商力度,形成老城区商圈的核心;改造提升人民路、和平路和中山路(解放路)三条商业街,打造老城高档精品特色商业街区。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商业企业到市区兴建大型购物中心,开设直营连锁网点、专业店、专卖店等。推动家居、建材、纺织、电脑通讯等专业市场整合。注重区域合作联动,利用“半小时经济圈”的地域优势,加强与金华“浙中购物中心”的互动与合作。

4、旅游业坚持保护、开发、利用并重,改造提升诸葛—长乐、芝堰—白露山、黄大仙景区。依托古城的历史文化资源,开发休闲旅游项目。挖掘利用自然生态优势,培育发展“农家乐”特色旅游村。加大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力度,探索市场化运作开发机制,加快实施六洞山风景区扩容项目,推进外屿洲开发。按照“布局优化、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区域联动”的要求,加强市内外资源合作,打造精品旅游线路。鼓励旅游企业上等级,做大地接量,开发特色旅游商品。加大旅游业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体系,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组建综合性旅游企业集团,构建交通、餐饮、购物、休闲、景区全方位联动的旅游服务体系。

5、物流业抓住钱塘江中上游水运开发的重要机遇,科学规划建设*港,实施兰江岸线整治和航道疏竣工程,启动方下店港区建设。编制*物流业发展规划,加快物流中心(企业)建设,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培育具有省内竞争力的成长型现代物流企业集团。利用*的区位和港口优势,初步构筑公路、铁路、水运等多种运输方式相配套的立体式物流网络。

6、稳健发展金融服务业、房地产业,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文化体育业、科技信息服务业等其他业态。

三、政策措施

7、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从2009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的服务业发展专项扶持基金(不包含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安排用于商贸服务业、物流业等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资金补助和扶优扶强等奖励,扶持基金结余部分转入下年度滚动使用,并根据财政状况及服务业发展需求逐年增加。

8、放宽市场准入

(1)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服务业领域,全部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并实行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一般业企业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除法律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降低到3万元。

(3)凡服务业企业组建集团的,其母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

(4)除有特殊规定外,服务业企业设立连锁经营门店可持总部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5)文广新闻出版、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体育、建设等部门,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放宽市场准入。

(6)有关部门要对分离设立的三产企业给予扶持,在市场准入、登记注册、资质认证等方面简化手续,降低相关费用。

9、实行税费减免优惠

(1)对试点物流企业和从事货运、拆迁、保险、知识产权、广告、会展等企业取得的业务收入,实行差额征收营业税。

(2)对服务业集聚区重点服务业企业、新办高新技术服务企业和连锁超市、重点物流企业和农产品流通企业,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经批准,酌情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3)对从工业企业主辅分离设立的三产企业,其形成的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留地方部分第一年给予80%的奖励,第二年和第三年比上年增长部分给予50%的奖励,涉及不动产过户所缴纳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市级财政留成部分,给予全额补助。

(4)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涉企收费的清理工作,根据不同情况实施缓交、暂停、免收、取消等措施,减轻服务业企业创业负担。对确需收费的项目,各收费单位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畅通投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物价、监察、财政等部门对各部门行政性收费清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切实抓好落实工作。对服务业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收费标准有规定上、下幅度的,按下限额度收费。

(5)落实服务业用水(除桑拿、洗浴、洗车等高耗水行业外)、用电价格与一般工业同价政策。

10、加强用地保障

(1)在编制城市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根据《*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的要求,保障我市服务业发展用地,优先安排服务业重大项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

(2)支持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符合商业网点规划要求的专业市场、农贸市场等,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

(3)鼓励城区工业企业“退二进三”,对符合规划、整体搬迁的,给予原企业一定的优惠政策。

11、改善企业融资环境

(1)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服务业的贷款规模,加大对重点服务业企业的授信额度,简化贷款办理手续和流程,将服务业贷款比例纳入金融机构年度评价依据。

(2)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和推广适应服务业发展需要的个性化金融产品,拓展应收账款、动产、商铺使用权、林权、股权、收费权质押等适合服务业企业特点的信贷担保形式,积极开办“多户联保、逐年授信、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服务业企业联保贷款业务,以帮助服务业企业解决信贷难题。

(3)完善服务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每年从服务业发展专项基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对鼓励发展领域的服务业及市重点服务业项目进行贷款风险补偿,在省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0.3个百分点。

12、改善人才、就业环境

(1)建立企业招工、劳动力就业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改善我市招工、就业的软环境。

(2)制订《*市服务业高端人才引进计划》,鼓励服务业企业引进专业人才。

(3)完善服务业人才培训体系,积极实施“人才强商工程”,分期分批对分管服务业发展的干部和行业重点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

(4)鼓励高校、企业合作开办人才实训基地,支持国内外从事现代服务业培训的组织来兰创办、合办培训机构。

13、推进品牌建设

(1)促进服务业走品牌发展之路,提升企业竞争力。对首次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SA8000系列认证的服务业企业;首次进入全国500强、省100强、金华市100强的市服务业重点企业;被评为部级、省级、地区级名牌、商标、商号的服务业企业;被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宾馆、饭店、专业市场和3A、4A、5A级物流企业以及率先在物流、餐饮、社区服务等领域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的企业,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2)对实缴地方税费首次突破500万、300万、200万的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14、鼓励服务业创新

(1)对知识含量较高的服务企业,可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对提升服务业领域原始创新能力和集成创新能力的重大项目,予以优先立项。

(2)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专业市场建设“网上商城”、“网上市场”。对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及信息服务平台项目,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3)深入推进“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引导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加快连锁经营网络向镇乡、社区、学校延伸。凡在镇乡、社区或学校新设连锁经营门店的,按单家连锁店的经营规模和食品配送率给予一定的补助。

(4)鼓励镇乡、社区发展服务业。对完成《服务业发展规划》或《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编制,并经论证通过实施的镇乡、街道和被省或国家商贸主管部门认定为商贸服务示范社区的,分别给予一定的补助。

(5)鼓励服务业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种有效的专业展会活动。对服务业企业参加由市主管部门组织或确认的,由国家、省主办或承办的各种专业展会活动,给予一定的补助。

15、推进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

(1)对投资1000~5000万元的新建项目(不含土地出让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和按《服务业发展规划》要求列入改造、扩建的项目,且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定的补助。

(2)对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批准自开业之日起五年内,企业所得税留地方部分予以全额奖励,增值税、营业税留地方部分的50%予以奖励。

(3)对投资亿元以上的项目和引进国内外高端品牌企业投资的项目以及新建的集团总部实行“一事一议”政策。

(4)列入特色商业街(区)改造的项目,并按统一规划设计要求装修改造的,按装修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四、加强服务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商贸服务发展例9

生态文明背景下开展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商贸服务业是重点之一。举办浙中购物节,政府搭台,企业商家唱戏,传媒推动,市场化运作,打响了浙中购物节品牌,推动了浙中商业购物中心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举办浙中购物节扩内需促消费的“金华模式”引起了省领导高度关注。浙江省副省长龚正在批示中说,金华市通过举办购物节,对外辐射力进一步增强,外地到金华购物、消费比例进一步提高,金华商业美誉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拉动内需效果明显。在龚正副省长看来,金华浙中购物节已成为撬动内需的有力杠杆。举办浙中购物节扩内需促消费的“金华模式”引人关注在于它取得的实实在在的效果,及其他在生态文明背景下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商贸服务业的标本示范意义。

一、生态文明背景下的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商贸服务业

1、发展商贸服务业是生态文明背景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当前经济快速增长与结构性矛盾并存、资源环境约束日益突出的情况下,我们要按照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加快生态文明背景下的经济转型升级,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而商贸服务业是以科技和人力资本投入为主,属于“无烟产业”,基本无污染排放,能耗也相对较低。据国内有关测算,服务业单位产出能耗不到二产的1/3,只有一产的40%。如果浙江服务业比重提升1个百分点,万元GDP能耗即可下降0.92个百分点。商贸服务业可算是一个低能耗、无污染、高附加值的产业。所以,商贸服务业是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生力军”。加快发展商贸服务业对促进经济增长,节能减排,以及提升城市功能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2、发展商贸服务业是总需求结构的调整与优化的需要

在近年的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收入分配差距的不断扩大和开放经济条件下产业分工格局受到外部冲击的影响,拉动经济增长的总需求结构失衡。而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中国经济面临较困难的局面,经济增长主要依靠的投资、消费和出口“三驾马车”中,投资和出口两驾马车均显乏力,这就更要突出消费这驾马车的拉动力。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今后几年要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转变。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的情况下,发展商贸服务业,扩大内需,促进消费需求,是调整和优化总需求结构,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

3、发展商贸服务业是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形成产业发展新优势的需要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是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基本途径。发达国家的研究表明,随着工业化演进和经济的不断发展,产业格局由原来“一二三”格局,逐步向“二一三”和 “二三一”过渡,最终向“三二一”格局发展,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由此可见,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推动产业结构最终向“三二一”格局演变,大力发展服务业,是适应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需要。美国一位城市经济学家说过:“真正意义上的城市是商业发展的产物,同时发达的商业又是城市发展的高级形态”。繁荣的商贸服务业是都市经济的一个重要标志。纽约、巴黎、香港等城市国民生产总值70%以上都来自于商贸服务紧密相关的第三产业。繁荣的商贸服务业必然吸引大量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集聚城市,这是促进城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加速器。

4、发展商贸服务业,打造浙中商业购物中心

对于金华市区来说,发展商贸零售业具有交通区位、投资环境、商务成本、产业基础等较多的比较优势,提升金华商业经济中心地位,增强城市的内聚力和对外的辐射力,可以在做大做强服务业中有所作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浙中商业购物中心建设,把它作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一个重要突破口来抓。商业购物中心是城市综合功能的集中体现,也是城市形象的集中展示,主要体现城市人气、商气的聚集度。围绕“打造浙中商业中心”这一目标,切实把商贸服务业作为促进消费、带动生产、保障民生的先导产业、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切实推进商贸服务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发展商贸服务业,建设浙中商业购物中心的平台:浙中购物节

结合金华加快生态文明背景下推进经济转型升级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浙中商业购物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市委市政府整合金华城市商业资源,创新商业模式,举办浙中购物节。通过浙中购物节模式,进一步提振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扩大居民的消费需求,建立可持续的消费模式,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来促进金华经济的增长,社会的繁荣。

1、掀起消费高潮,扩大服务业规模,促进经济增长

居民消费已成为我市经济增长的最大亮点和重要动力。服务业规模扩大,比重提高。目前为止,金华市共举行了四届浙中购物节。2009年,“五一”、“十一”长假期间举办的两届购物节,共实现销售额13.1亿元。2010年,“五一”购物节仅家电数码通讯类产品销售总额就突破1.5亿元,市区8大家电企业销售增幅最高达一倍左右。“十一”期间浙中购物节,据不完全统计,购物节期间仅金华市区就吸引了300多万人次客流,直接拉动消费逾10亿元,全市服务业间接拉动消费难以计数。

2、立足金华,辐射周边,打造浙中西部商业购物中心

通过连续举办四届浙中购物节,使金华城市商业对外辐射力进一步增强,外地来金华购物、消费的比例进一步提升,美誉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2010年第四届浙中购物节,由于商品丰富,打折促销力度大,商业品牌和集聚效应显现,迅速吸引了大量来自周边及省内的消费群体,节假日外地来金的消费比例上升至55%左右。浙中购物节的举办,使我市的外来消费比例大幅增长,浙中商业购物中心的集聚力和辐射力进一步增强。浙中购物节的举办,大力发展了商贸业,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了市区经济活力,提高了市区集聚和辐射能力,为打造宜居宜游宜购城市,加快推进浙中商业购物中心的建设搭建了平台。

3、完善业态,提升商贸服务业竞争力

商贸业作为服务业的传统组成部分,近年来在打造浙中商业购物中心这个目标的引领下,通过浙中购物节这个平台,经过精心培育已经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大大提升了竞争力。商贸服务业的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业态结构、企业规模、品牌培育和资源整合等四个方面。

从业态结构上看,我市积极引导和支持商贸企业改造、新建了一大批上规模、上档次的商场、商厦和商业街区,仅仅零售业态就有百货商场、购物中心、连锁超市、大卖场、便民店、专业店、专卖店等10多种,再加上餐饮、足浴、健身、咖啡馆、文体用品、洗衣、建材,电子商务、物流、会展等等,目前我市的流通业态已近20种。

从企业规模上看,尽管相对规模还较小,但发展势头很好,一批扎根于本地城乡的本土企业已深入民间,深入民心,并在进军城乡市场的持续经营中,得以不断发展壮大。在电子商务领域,我市拥有中国服装网、中国包装网、中国五金网、中国食品产业网、中国大众消费网和5173游戏网等一批颇具特色的商务网站,中国行业电子商务网站TOPl00榜单,浙江省有百强网站40家,其中金华就有10家。

从品牌培育上看,近年来我市持续开展创牌奖励活动,积极推进各类企业品牌争创工作,目前已有福泰隆等10家单位获得省级以上著名品牌称号21个,其中部级商业名牌企业3家,中华餐饮名店1家,省知名商号3家,省诚信示范企业7家,省消费者信得过单位2家,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2家,四星级旅游店(市场)3家。

在资源整合方面,从物流业近年发展情况看,我市全面加快现代物流中心、金三角物流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现代物流市场培育和资源整合,不断增强市区集聚辐射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物流设施及企业规模在不断提升,涌现出中宇货运、经纬货运、广深物流等一大批上规模的物流企业,据统计,目前我市从事国际物流服务的企业已有100余家,它们在加强与沿海港口的合作、增强区域物流功能、发挥国际商品流通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4、推进就业创业,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商贸服务业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属于创业起步门槛较低、提供就业岗位较多的行业。商贸服务业发展了,能吸收大量劳动力,有利于解决日益严峻的就业问题。解决群众的就业再就业问题,就是解决民生的根本问题。而创业是最积极、最主动的就业。给钱给物,不如给一个创业环境、创业条件。举办浙中购物节,培育发展金华商贸业,加快建设浙中商业购物中心,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特别是增加城市下岗职工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机会;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激发更多的人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也有利于通过发展商贸业,带动交通、银行、房地产等其它行业发展,从而更好地促进民生的改善,加快构建和谐社会。

三、启示:政府搭台,企业唱戏

目前,要在生态文明背景下推进经济的转型升级,必须以消费为改革成效的最终标准,以“三二一”的产业格局为最终目标。金华市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传媒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活动模式举办浙中购物节很好的扩内需促消费,发展了服务业。那“金华模式”能给我们带来些什么启示呢?

1、管理创新,拓宽新思路

各级商贸服务业主管部门要主动研究新问题,探索新方法,拓展新思路,实现“管理创新”。随着商贸服务业的不断发展,对管理思路和方式方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工作重点要逐步由原来侧重于生活服务业转向生活和生产业并重,由原来注重行业管理向整个服务环节延伸、向全社会大服务业发展;方式上要逐步从原来注重各类审批和许可,逐步转向促进和指导商贸服务产业发展;手段上要积极应用现代科技,不断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水平。要加强统计监测体系建设,为服务业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同时,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建设要逐步推进,确保商贸流通产业规范有序发展。

2、各方动员,制造良好环境

发展繁荣的城市商业环境,不断提升商业中心购物消费的吸引力和辐射力,需要从软环境和硬环境两方面着手。一方面,要关注产品、服务质量和安全性方面的风险,加强对生产、服务行为过程的监管,形成商家与消费者共荣的诚信商业软环境。另一方面,要通过规划引导,科学谋划商业购物中心的总体布局,通过交通、购物网点、购物环境、金融、税收、物流等方面的完善,形成有利于消费的硬环境。 2009年8月,经过长时间的调查研究和论证,浙中商业购物中心的框架设计方案终于基本确定,设定以“两主两副两核”的钻石型框架为未来几年内我市商业格局的方向。

3、注重宣传,营造消费氛围

要强化整体形象宣传。金华依托便利的交通,丰富的农产品、海量的小商品等为特色,以浙中城市群的整体面貌进行宣传。加大在主流媒体的宣传力度,在电视媒体、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形成覆盖广泛、信息畅通、长期稳定的金华宣传渠道,树立金华宜居宜游宜购的城市形象。针对购物节活动,政府通过主流媒体、主流网站、户外广告、DM杂志等对金华市区展开购物节宣传,选择省级主流媒体、当地主流媒体及主流网站对衢州、丽水和金华下属各县(市)展开购物节宣传,适度辐射闽、浙、赣、皖四省九地市。召开新闻会介绍浙中购物节活动安排情况,媒体总动员。购物节期间,营造城市购物氛围。深化“浙中购物”品牌和平台建设,精心办好浙中购物节

4、谋划服务,完善购物节

购物节制定了包括组织机构、活动主题、标识口号、活动宣传等各方面的实施方案,为整个购物节活动顺利的实行做好谋划工作。并精心筹划购物节各项活动,动员购物、休闲、旅游、家居等商家参与购物节活动,组织金华秋季汽车展,家居建材展等展会,特别是组织的一些“国”字号展会,也为购物节增色不少。为更好的服务于购物节活动,为商家和消费者构筑消费平台,组委会还安排制作编辑发行《浙中购物导图手册》,将金华的购、游、吃、住、行、乐等制作成专业地图,在购物节期间随金华日报、金华晚报发行。还利用三维虚拟现实技术,结合实体的呼叫中心、物流中心和电视购物的传媒渠道,拓展网上购物市场,展现多元化、立体型的网上购物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互动的购物氛围。

5、经营创新,发展新型流通方式

新型流通方式是流通产业活力和竞争力的集中体现。近年来,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和现代会展等现代流通方式不断涌现,并得到很好的发展。所以,要积极探索直销、网上购物等最新出现的营销模式,选择适当领域、适当行业进行推广。要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在商贸服务业中的应用,实现“经营创新”,提高流通领域信息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争取尽快建立融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和技术流为一体的大商贸流通体系。如传统商业一旦和网络信息联姻,就会产生无穷魅力。在购物节上,“100元吃遍天”是七天网络公司承办的一次完全基于网络平台开展的美食节活动。网友可在金华热线网上下载打印该优惠券到参与活动的餐饮店享受超值服务,消费者还可在线发表消费点评、撰写消费心得等。在消费者的网络点评之下,参展商户的服务质量得到了有效监督,对提升整个餐饮行业服务水平有着直接的推动作用。该活动省钱、省力、省时,又有效,参与活动的商家营业收入超过投入额的10倍。

6、提高收入,推动消费结构升级

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对食品、耐用消费品等物质产品的需求趋于饱和,人民对文化、体育、旅游、休闲、娱乐、保健等精神产品的需求日渐增长,消费需求将得以快速增长,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文明进步重要动因。要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意愿转变为有效消费需求,提高收入水平是基础,同时合理控制收入水平差距也是关键。因此,第一,要继续想方设法,多渠道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特别是要形成农村居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民和城镇低收入者的收入,提高城乡居民的服务消费能力。第二,改善服务消费环境,完善消费政策,提倡健康、文明、科学的消费方式,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良性的消费观念,改善消费结构,营造有利于扩大服务消费的社会氛围,提高整体消费水平。第三,培育消费热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增强消费需求的拉动作用,引导城乡居民增加服务消费,继续发展消费信贷,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完善消费信贷办法,提高信贷服务水平。鼓励消费产品和服务创新,满足多层次、个性化的消费需求。引导消费预期,增加即期消费。

在未来,根据市场变化,浙中购物节将紧紧围绕促消费、扩内需目标,适时开展不同主题的活动,在做大做强商业的同时,进一步提高社会消费对GDP的贡献度。还要完善商业与文化、旅游等多方面合作,将休闲娱乐、文化旅游及商业购物紧密结合,进一步调动商家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让更多行业广泛参与到购物节中来,整体推进商贸服务业的大发展,建设浙中商业购物中心。

参考文献:

[1]徐朝晖.金华浙中购物节模式有望全省推广[N].浙江市场导报,2009.12.11

[2]浙江省发改委课题组.加快浙江生产业发展的若干研究,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网站.2008.3.26

[3]魏杰,赵俊超.启动消费需求:2009年经济增长的关键[J].中国金融,2008(12)

商贸服务发展例10

[DOI]10.13939/ki.zgsc.2016.31.107

1基本现状

据调研数据显示:目前广州各类专业市场已达近1200家,总建筑面积达1000万平方米,涵盖了40多个商品门类,形成了全国总体规模最大、市场数量最多、成交最活跃、辐射面广阔的集群聚集的独具特色的专业市场,促使相关市场在推动全市商贸业发展和对广州经济的发展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广州是千年商都,是中国批发的“黄埔军校”和全国批发商的发迹之地,其品类齐全的专业批发市场形态已成为广州商业的一朵奇葩,它见证了广州的城市发展。已形成涵盖水产、农副产、服装、纺织材料、五金、汽配、建材等为主的完整体系。规模大的像黄沙水产市场、中大布匹市场、一德路海鲜干货批发市场、芳村花鸟鱼虫批发市场、永福路及恒福路的汽配批发市场、芳村的茶叶批发市场、白马服饰批发市场等,还有规模较小的如人民路的眼镜城、大南路的灯饰城、天平架的装修装饰批发城、文德路的字画一条街。而且这些批发市场扎堆广州人流、物流比较密集的繁华地带,其市场、历史和文化原因为:一是广州商贸看准并抓住了时机,起步早;二是做批发生意讲究成行成市,批发市场谋求的就是产生集聚效应而集聚又是一种“优势”;三是广州营商环境较优越,何处适宜就把市场开拓在何处。然而这类批发市场大部分是由传统集(商)贸市场或专业批发市场构成,处于价值链低端,发展还很不成熟。因此,加快推进广州专业批发市场转型升级,使其走上价值链高端是必然的选择,也是客观要求及大势所趋。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空间布局不合理

目前广州市有高达54%的市场集中在内层圈(即三大老城区),40%的市场位于中层圈,仅6%的市场位于外层圈。老城区由于历史原因影响城市交通,加剧周边地区交通拥堵现象;人流和车流制造的噪声、尾气、垃圾、废水等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质量并对附近街区的环境造成破坏;因人员流动大,结构复杂,批发市场周边易成为治安“黑点”,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2.2缺乏统一规划

因大部分专业批发市场属历史自发形成,尽管各级政府管理部门都参与其中,但是缺乏科学的规划,表现在选址、配套、布局方面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滞后,其导致专业批发市场一度出现过无序发展、同质化的恶性竞争局面。伴随着城市化和城市中心的建设和发展,现有一半以上批发市场位于市区,占据了城市的黄金地段,由于受到土地面积和高租金的限制,市场规模难以扩大,反而不断被压缩;许多批发市场的选址与开发还存在着严重的乱搭乱建、违规建设等问题。这些专业批发市场的产品普遍质量、价格均低,产品以低档次的日用消费品、生产资料为主,质量、价格、技术含量“三低”是其主要特征;形象也很不佳,在交通、卫生、治安、消防、税收等方面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如一德路的干货和玩具、十三行的服装市场等。而且这些低质低价的商品已经不能满足辐射区域内城市居民的需要。

2.3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低

广州专业批发市场经营主体主要采取摊位式经营和对手交易方式,组织形态比较落后,交易方式仍沿用了过去集贸市场的做法,许多专业批发市场内的一些经营者的经营规模已较大,但仍以个体或家族式经营为主,经营主体的经营机制和经营理念仍显保守和陈旧,未在建立规范的企业组织形式或企业制度发面下功夫创新,这些阻碍了专业市场水平及档次的进一步提高。另外,市场管理人员总体素质偏低,专业人才匮乏,只能是负责一般的消防、交通、治安等工作和协调解决经营户之间的矛盾,专业市场的功能拓展和制度创新意识不强和创新能力不足。因市场缺乏现代化管理,就常常导致无序竞争、市场混乱、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断出现、骗买骗卖,短斤少两,货不对版,欺行霸市及市场信息失真等不良现象的接连不断发生。

2.4基础配套设施很不完善

配套设施明显不足,硬件设施有待改善。很多市场是利用闲置的仓库和待建土地建成,带有明显的临时性,缺乏永久性市场建筑物,2013年12月15日越秀区建业大厦的火灾事件给商家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同时,也缺乏必要的生活娱乐设施,在专业市场内餐饮设施较为简陋。

2.5物流与配送等相关服务水平低

广州大部分专业批发市场物流服务所需的停车场、仓储、包装、加工、运输、装卸货区和配送等功能仍处于相对原始的、人工的落后阶段。专业市场沿街分布着零散的私人小型物流公司承担物流业务,物流组织方式相对落后,绝大多数物流配送由各个商户自行承担,由于货运量大,又缺乏统一管理,造成交通拥挤,严重影响了地区综合交通,这种方式的低专业化程度、其效率非常低下。

3对策建议

3.1明确转型升级的定位和总体思路

广州专业批发市场的转型升级是一项专业性强、关联度高、创新点多的系统工程,对引领全省专业批发市场转型升级,进一步完善全省市场体系建设,拓展全国内外贸易渠道和国际市场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同时以现代流通理念和方式改造提升专业批发市场,将会更好地发挥现代流通对制造业的引领作用,特别是对广州市中小企业高端转型的带动作用。

加快推进广州专业批发市场转型升级,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同时也要着重体现政府政策的引导作用,培育试点示范和龙头企业,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市场园区的整个商圈提升,从而带动商圈内各机构的市场转型升级。

3.2深刻理解专业批发市场所属产业的价值链

必须经过认真分析和研究产业价值链,清楚地摸清各专业批发市场在其所在的价值链中所处的环节并了解在整个链条上还有哪些环节的产品与产业要素可作为现有交易商品的扩大与补充。要找到专业批发市场交易产品的集合,交易产业要素的集合并确定产品交易与产业要素交易的互动关系,最终形成专业市场良性运作的商业模式。对于一开始没有当地产业支撑的集散地型批发市场,则要努力形成和自然赋予其产业孵化的功能,通过夯实产业基础促进专业批发市场的壮大并持续健康发展,从而使其走向价值链高端。

3.3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特别是充分地利用移动互联网

电子计算机与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及大数据的开发应用,为传统专业市场交易模式的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因此广州专业批发市场应加大市场信息化建设的力度,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建立网上数字化市场、网上支付系统和新型物流系统,加速建好网上“信息中心”“交易中心”和“配送中心”,促进网上市场和网上交易的发展,建立与有形专业批发市场相配套、相结合的网上“虚拟专业市场”,加快人流、物流、信息流、使市场成交额大幅度并稳步增加。通过技术交易、交易方式和信息传递方式的不断创新,使买卖双方搜索、谈判和实施交易的速度不断提高,成本不断降低。

3.4政府规划补充(审核及统一规划)

政府需要根据广州经济发展和资源优势,做好市场发展的统筹规划,严格按照规划建设和发展市场,同时完善和健全相关政策法规,避免市场准入与运作不规范。

鉴于过去专业市场自发和盲目发展而导致的无序竞争的模式,转型升级就需要实现长远的统筹规划,需依靠政府搭台发展实行转变,完善广州市专业批发市场转型升级发展规划,增强可操作性,做好重点批发市场及周边的公共服务配套,着力解决“监管不到位”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保证专业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努力对存量市场进行大力整治使其规范,采取“就地升级、保留特色、规划调整”等方式,分类指导推进转型升级,在巩固并适当发展原店铺营销的基础上。坚持以实体营销与电子商务营销相结合的经营战略与策略,打造实体与电子商务营销平台,全面推进营销模式的互补,将现有专业批发市场升级为商贸“中枢”,仅提供货物样板参考,尽可能减少现场交易,有效提高运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及档次,使产业销售链条得到优化。

积极对增量市场做好规划和营商环境的改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中心城区应严格控制新增开办传统专业批发市场,以规划为引领,相关职能部门通过联合审批机制,严把市场准入关。

3.5充分利用行业协会和学界的优势

运用管理学中较新的理论即伯特(Burt)的结构洞理论:这一理论是基于竞争的社会结构提出的,认为决定竞争参与者胜败的原因不是参与者的特性,而是关系的竞争。因此占据结构洞位置无疑会获得竞争优势。伯特认为,结构洞能够为其占据者获取“信息利益”和“控制利益”提供机会,从而比网络中其他节点上的成员更具竞争优势。

行业协会往往是一个行业龙头企业聚集的团体,是该行业市场信息动态的先知先觉者,也是行业内部协调、并与政府部门和其他行业沟通交流最重要的桥梁和媒介,这类组织处在结构洞中的核心位置。因此要充分利用其优势,与行业协会进行亲密无间的强强联手合作,充分利用行业协会信息量大、渠道广泛的优势对于一个专业批发市场的升级将会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与此同时,行业协会也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行业自律和行业服务作用。向政府建议产业政策、优惠政策支持与引导,不但要总结过去所采用的商业模式的经验教训,而且要不断创新商业模式,向政府反映问题,协助政府完善相关规范和流程,承接政府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处理其与市场关系中转移出来的职能,加快进行特色产业的认证及诚信商户的评定等,制定行业准入标准、商户进驻专业批发市场的标准或准入门槛,帮助企业重视管理运营,开展专业批发市场管理人员资格培训认证,提升市场管理人员和交易人员的素质。

学术界要不断坚持理论创新,结合各市场实际情况,组织专家深入开展商贸流通领域中专业批发市场的专题研究,做出和提出具有很强科学理论支撑的市场规划和可行性可操作性很强的对策建议。

3.6保留贸易中心区,引入中介服务机构

为提高效率和可靠性,把交易活动保留在中心城区,同时引入交易活动所需要的配套服务,即全面引入安排协议、展示、支付等交易环节的交易活动场所需要的服务机构,让金融、法律、物流、资讯、评估、鉴定等中介机构参与交易的每个环节,不断提高交易的效率和可靠性,降低交易成本,恢复批发的本来面目,彻底突破集市贸易的限制。

3.7市场园区化

为避免分散发展带来的弊端,可对专业批发市场进行园区化管理,从而实现资源的集聚和共享,并可大大降低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通过共创园区品牌加强园区发展的凝聚力,形成群体竞争优势。通过升级转型,推进专业市场的标准化、现代化和园区化,促进专业市场的组织形态从传统批发市场向现代化、商业化、国际化的新型商贸业发展,市场功能由单一商品交易朝着商品展示、信息汇集、产品研发等方向发展。

3.8舆论监督

媒体作为信息公众平台及各市场宣传推广的主要渠道,对市场信息的要做到公正、公开,避免一味夸大市场积极效应,正确引导消费者对市场前景的合理预期,从侧面引导专业市场理性的发展。同时,监督专业市场依照预期规划坚持走下去。

3.9加强产业培育,建设新平台

广州要将专业批发市场作为重要的产业进行培育,政府应站在全球的城市、中国中心城市和建设商贸名城的角度,精心规划,循序渐进地分步实施。把专业批发市场升级作为重要抓手,把实现交易和交割在时空上的适度分离方面下功夫,将其建成一个专业批发的新型平台。批发市场的转型升级与产业的融合发展,可使市场原有物业经营者有机会升级发展,获得新的发展机遇。对广州市政府来说,数据、信息、信用的集中,能够为政府政策的制定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并引导、指导经济与产业的发展。这是多方共赢,增量、增值的转型升级过程,有益于形成广州城市与城市中心的市场联结,形成以“新平台+集成商+服务商”的新的商业模式与大而新的格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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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徐颖.传统批发市场业态转型升级与新兴产业的融合发}以广州专业批发市场为例[J].管理观察,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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