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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4-03 10:02:39

银行存款论文

银行存款论文例1

本研究的目的是检验上市银行的风险与存款余额的相关关系,以此来判断存款人的风险意识。有两类风险指标可供选择,一类是不良贷款比率、资本充足率等会计指标。但是,鉴于研究的样本较少,时间跨度较短,选用较多的会计指标会使模型的估计变得困难。另一类是市场指标,如商业银行资产价值的波动率。市场指标一般是根据商业银行股价等市场信息按照一定的理论模型间接测算得到。利用市场指标的前提是市场价格信号是有效的,上市银行的股票价格能够反映与银行风险有关的信息,体现银行的真实价值。于渤、高印朝(2005)对自1999年以来上市银行的股价与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进行了研究后认为,上市银行的会计信息对股价具有显著的解释能力,这表明我国上市银行的股价具有一定的有效性。

基于上述考虑,本文选用商业银行的资产价值波动率作为反映商业银行风险的指标。

(二)线性模型

考察商业银行存款余额与商业银行风险的相关关系时,还需要同时考虑其他的相关因素,如:居民的收入水平、物价水平、存款利率等。按照一般的经济学理论,居民的收入水平越高,居民储蓄存款会越多。通常,国际上用GDP(或人均GDP)来表示一个国家的居民收入水平(胡学锋,2001)。同时,物价价格水平上涨会使货币的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储蓄存款的增幅下降。此外,就是存款利率。存款利率的提高会使商业银行吸收更多的存款。综合以上因素,本文建立如下的线性模型:

Dt=β0+β1SIGMAt+β2GDPNt+β3GDPNt-1+β4INTEt+β5DEFLATORt+εt

t=1,2,Ln(1)

在上式中,SIGMAt为t时段商业银行的资产价值的波动率,代表商业银行的风险水平;Dt为第t时段末商业银行不同类型客户的存款余额,GDPNt为t时段的名义GDP(当年价格),GDPNt-1为滞后一期的名义GDP,INTEt代表t时段内名义存款利率。DEFLATORt为第t时段名义GDP和实际GDP的比值,用它来代表商品价格水平的变化。εt~N(0,σ2)代表模型的误差项。

在公式(1)等式右侧的解释变量中,GDPN、DEFLATOR和INTE等变量的数据能够从统计年鉴和上市银行定期的财务报告中获得,关键的工作是如何根据市场股价的信息来计算商业银行的资产波动率,在实证检验存款人风险意识之前,下文对此进行简要介绍。

(三)商业银行资产波动率的测算

本文采用股票市场的价格信号来间接测算商业银行资产价值的波动率SIGMA,这也是目前学术研究中比较普遍的方法。具体步骤是,首先,将银行的股权看成是以银行的资产价值V为标的物、以银行的负债B为执行价格的看涨期权建立方程:

VE=VN(d1)-Be-rTN(d2)(2)

公式(2)为经典的欧式看涨期权的定价公式,其中:d1=[In(V/B)+(r+0.5σ2)T]/σ,d2=d1-σ,T为所选定期财务报告的时间间隔;σ为商业银行资产价值的波动率,即SIGMA;VE为期初商业银行股票的总市值,可以直接从市场上观察到。根据伊藤引理,股票价格的波动率和资产价值的波动率又可以建立关系式:

σE=N(d1)Vσ/VE(3)

σE为商业银行股票收益的标准差。于是,通过求解由公式(2)和公式(3)组成的方程组,就可以估计出商业银行的资产价值波动率。

实证检验

(一)数据来源

本文以沪深两地上市的5家银行为例,选择两类代表性的存款人:企业和个人进行研究,所对应的存款账户为企业存款和储蓄存款。时间跨度为2001年到2005年,为了增加回归分析的数据,本文以半年为时间段计算商业银行的资产波动率,以浦东发展银行2005年1-6月份的资产波动率的计算为例对市场数据来源做如下说明。

期初负债总额数据B来源于浦东发展银行2005年半年报;期初的股权总市值VE=股权总数×2004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股票的波动率σE=2005年1-6月份股价的日波动率*,其中n为2005年上市银行股票的交易天数,σE代表由2005年前半年股价的日波动率推算的全年股价波动率,股东权益市值和股价波动率的结果见表1。

另一个需要确定的重要参数是无风险利率。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采用短期的国债利率度量无风险收益率。近年来国内银行间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市场日趋成熟,目前交易的有十多个品种。这种回购交易违约风险小、流动性好,比较适合作为无风险利率,其中尤以七天的国债回购交易比较活跃,而到了2005年市场成交金额达到61598.90亿元,国债回购交易利率的月度数据可从人民银行网站上直接获得。因此,选用国债回购交易品种R007的2005年1-6月份每月的加权平均作为无风险利率,2005年1-6月的加权平均利率为r=1.457%。

将上述参数VE、σE、B、r、T(T=0.5)的值代入由公式(2)、(3)组成的方程组中,即可解出商业银行的2005年上半年的资产波动率。重复上述步骤,便可以得到从2001年至2005年的上市银行的资产价格波动率,见表2。

(二)模型估计

显然,若存款人具有风险意识,能够通过自身的存款行为规避银行风险的话,则期末的存款余额应该与商业银行在报告期内的资产价值波动率密切相关。换句话说,表示银行风险的指标SIGMA能被选入模型(1)右侧的解释变量。利用这5家上市银行中两类客户的存款数据,本文对模型(1)进行了估计,估计结果见表3。

(三)模型的结果分析

从表3的模型检验结果来看,商业银行资产价值的波动率和代表居民收入水平的名义GDP都对存款余额具有显著的解释作用,表明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具备了一定的风险意识。

通常多数企业具备专门人才,能够对商业银行的风险做深入细致的分析。在上述回归模型中,会发现企业对风险的敏感程度远大于个人对风险的敏感程度,两者回归系数之比分别约为3.5。这表明,企业比个人更有能力监督商业银行的风险。

需要指出的是,名义存款利率和表示物价水平的控制变量DEFLATORt并没有被选入模型中。这两个变量决定着存款的实际利率。目前,我国的存款利率没有完全市场化,并且受到货币政策的影响,存款利率对存款余额的解释力度并不强。

结论与启示

本文采用回归分析的方法,以沪深两市的五家上市银行为例对两类主要的存款客户是否具有风险意识进行了检验。检验的结果表明:无论企业和个人都具备了一定的风险意识;企业对商业银行的风险敏感程度要远大于个人对商业银行风险的敏感程度。说明在信息公开的条件下,我国商业银行的存款人对商业银行的风险具有一定的监督作用。

毫无疑问,实行存款保险制度的最佳效果是达到限额赔付的存款保险制度和市场纪律的有机结合。存款保险制度旨在商业银行破产时保护风险敏感程度低的存款客户的利益,借以维护存款者信心,而市场纪律可以发挥风险敏感度高的存款客户对商业银行的监督作用,从而减少商业银行的道德风险。一个自然的问题是如何来区分风险敏感度高和风险敏感度低的客户?本文只是比较了个人和企业的风险敏感程度,更精细的研究可以根据存款额度来划分存款客户类别,然后分析每类存款客户对风险的敏感程度。若能找到一个存款额度使之能最大限度地区分低风险敏感度和高风险敏感度的客户的话,从充分发挥市场纪律的角度看,这个存款额度应是一个较为理想的存款保险赔付限额。限于研究条件的限制,本研究还无法做到这一点。

本文只对5家上市银行存款人的风险意识进行了检验,样本数量太少和时间跨度较短都会影响研究结果的普遍性。一个更为基本的问题是:上市银行具有良好的信息披露制度,这使得存款人能够分析商业银行的风险,而对大多数没有上市的商业银行而言,如何建立一种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解决银行和存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发挥市场纪律的前提,更是建立和推行限额赔付的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要基础。

参考文献:

1.于渤,高印朝.银行股票市场定价与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研究.金融研究,2005

银行存款论文例2

二、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一)从中小银行视角分析

第一,增强银行信用,维持公众信心。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从很大程度上来说是为了增强银行信用,维持公众信心,使得金融业能拥有更多可以利用的资金资源。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能够有效解决银行的破产问题,不仅有利于问题银行很自然地退出市场,更为重要的是防止了由一传多的劣性事件的发生。第二,促进中小银行高效健康发展,防范金融风险。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一项防范银行发生挤兑导致破产的制度安排,可以有效促进中小银行的高效健康发展,从而防范金融风险。无论是过去、现在抑或将来,银行都会履行自身的职能,如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并且银行的存在对金融业有着重要的影响。尽管随着金融业各种金融衍生品的种类增多,银行融资比例有所下降,但银行凭借着自身的优越性在金融业的地位是不可改变的。在银行的经营过程中,由于存在着种种弊端,银行的安全会受到存款人挤兑的情况,并且某一问题银行发生的挤兑现象会通过同业拆借市场或者股票、债券等渠道蔓延到其他银行,从而对整个金融业和国家的经济发展产生不好的影响[2]。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以从根本上抑制银行挤兑均衡的出现,并且不会影响到银行在经营中的资金流动性。第三,有利于中小银行与大银行间的适度公平竞争。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的角度分析,国有银行凭借着资金充足,有国家政策的支持,明显优于其他商业银行,占据了大部分的市场。在这种不平等的状况下,存款人在选择投保银行时,会盲目跟风选择国有银行,很可能导致一些小银行的破产倒闭。存款保险制度给予所有存款人承诺后,存款人就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选择适合自己的银行,小银行或者其他商业银行就有了一定的机会。第四,推动银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商业银行利率市场化的建设越来越受到关注,在保障金融业资源合理配置和促进经济增长的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放开贷款利率下限,由此我国人民币贷款利率完全放开,使得商业银行拥有了自由对贷款利率进行定价的权利。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贷款的种类和用途、所承担的风险大小和贷款期限的时间长短来决定利率。这使金融业迸发出更多新的由市场定价的金融产品,不仅增强了金融服务的能力,也满足了不同层次顾客的需求。利率管制的放松,对商业银行吸收存款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与此同时也会造成存款成本的加剧。目前的贷款利率已经放开,存款利率的上限也会逐渐放开,所造成的银行破产会更加严重,因此最起码的保证就是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二)从存款人的视角分析

由于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对银行有一定的了解,所以对银行的信誉程度、银行的内部管理体系、银行的发展状况都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更多的存款人考虑的是利率的高低。特别是小额存款人,缺乏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不能有效制定出应对风险的对策。一旦银行的资金流动出现问题或者有破产倒闭的前兆,存款人一定会慌张,不能冷静分析,不知如何挽救自己的利益。如果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人只要缴纳了保费,就会从保险机构那里领取到一定的补偿。投保银行遵照保险合同,可以从保险机构得到一定的援助,从而把破产的可能降到最低程度,存款人的利益也不会遭到过多损失。我国的存款人大部分的理财方式都是银行存款。随着利率市场化,我国城乡居民在银行的储蓄存款逐年提高,但银行的内部管理及存款机构本身都是存在问题的,可能面临着破产的危机。在这种状况下,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势在必行。

三、存款保险制度与银行破产之间的关系

(一)存款保险制度在银行处置中的关系

目前,我国大多数的企业都是股份制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一旦公司破产,影响到的只有债权人、投资者,一般不会波及更多的地方。由于银行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因此一个银行的破产会影响到其他的银行乃至整个金融机构,使得更多的主体受到牵连,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就会逐渐增强,最终造成金融危机。随着经济自由化、金融国际化,牵涉到的方面就会由一个国家到全世界,美国的次贷危机导致全球金融风暴的事件就是这么产生的。因此,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在银行处置中至关重要。它可以防止危机的扩散,从根源上遏制危机的爆发。存款保险制度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从而减慢危机的蔓延。存款保险制度常用的处置方式包括三种:第一,流动性支持。当银行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时,存款保险机构可以采取将存款存放到问题银行或者为其融资,加快银行的资金流动性,从而防止其出现破产的情况。第二,促进银行间的兼并和并购。如果银行出现了问题,面临倒闭的危险,可以通过大银行对其进行兼并的方式减少一定的损失。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如果两个银行都为投保银行,存款保险机构可以为兼并银行提供资金支持,使得兼并的过程更加顺利。第三,清算赔付。当问题银行破产后,存款保险机构可以对破产银行的财务进行清算,处理剩余财产的分配,按照既定的规定进行赔付存款人。

(二)存款保险制度与中小银行破产立法协调的关系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与银行破产的法律体系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建立银行破产法律体系框架的时候,应从下面几个角度出发:确保破产银行法律框架的可行性和稳定性;明确监管力度与市场力量;给予和监督存款保险制度的权利和义务等。这三方面相互协调,相互监督,一旦出现问题,保证能够快速明确地采取措施。由此可见,存款保险机构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银行的立法协调。只有在这种分工合作、相互监督协调的制度下才能对金融的安全进行明确的分工,避免出现在银行破产处置中的问题。如果没有相关配套的法律,存款保险制度就不能有效发挥其应有的职责和效力。在建立存款保险管理制度的过程中,要对银行监管机构进行一般性监管,对存款保险人进行例外性监管。当银行破产时,监管机构要制定宏观对策,启动程序,存款保险机构则负责具体落实。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止存款保险机构取得存款人权利后,在实行时扮演利益冲突的双重角色。由于系统性风险等原因已经不能成为阻碍银行破产的理由,必然要求存款保险机构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银行破产处置政策,其中包含如何用最低的成本完善地解决问题,如何防止银行破产中的各种风险等。因此在立法协调中,不仅要考虑到存款保险立法的重要性,也要考虑到银行有效退出的协调性和特殊性。

(三)结合我国银行破产处置程序,有必要加强存款保险制度

通过博弈论中的纳什均衡理论,我们可以做一个假设,如果银行破产了,每一个存款人都希望自己得到的是最优结果,所以他们都希望得到赔偿,因此理性的人大部分会购买存款保险。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减少了银行挤兑现象的出现,使得金融秩序混乱降到了最低,从而稳定了金融体系。只有建立合理有效的存款保险制度,才能构建出最后贷款人的完整体系。最后贷款人是一种银行破产防范的法律制度,中央银行可以为问题银行出现破产前兆时提供资金援助,履行最后贷款者的职责。处置倒闭银行应该明确两个方向:第一就是要以最小成本为原则,第二就是以最快处置为目标。当出现银行倒闭的情况时,只有处置破产银行的相关内容越快,才能保证处置的成本最低,对社会所产生的不良影响蔓延降到最小。从我国处置破产银行的时间角度分析,主要采取的处置方式是援助救助式,不仅时间很长,并且处置的成本高,使得金融行业的风险防范意识降低,将会导致更多问题银行的产生。因此,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更加有利于银行的处置。

四、我国目前出台存款保险制度可能存在的问题

(一)有可能增加中小银行破产

首先,在存款保险制度未建立之前,都是国家担保。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之后,意味着国家将不再为银行买单,银行要承担自身所面临的一切风险,因此引发中小银行破产变得很有可能。其次,商业银行本身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银行体系不够健全,内部控制不太系统等,都加剧了银行的风险。随着利率市场化,流动性收紧,中小企业贷款这种高风险的业务成为中小银行争相的选择。这种高风险的业务给银行所带来的就是经营风险的加剧。有的中小银行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故意抬高其存款利息,吸收存款,最后因经营不善而破产。如1995年成立的海南发展银行破产的主要原因就是为了追求利益,破坏了资产和负债之间的平衡关系。随后我国又发生了肃宁县的尚村农信社破产的事件。因此,存款保险制度就是为银行破产做制度上的准备。

(二)存款保险制度的道德风险增加

存款保险制度中的道德风险在基本情况下是指存款保险机构、存款人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不惜损害他人的利益[3]。存款保险作为银行破产的最后一道防线,会诱导储户忽略中小银行的经营情况,提高中小银行冒险的可能性,导致有关部门过度依赖存款保险制度而放松对银行的监管。对于存款人来说,在存款保险制度未建立之前,由于储户的财产安全没有得到相应的保障,因此存款人会在是否存款的问题上进行思考。一旦储户决定将存款放到银行里面,存款人将会对银行的经营情况和银行信誉进行对比,从而选择一个更加稳定的银行,之后也会对存入存款的银行进行关注和监督,必将对银行有一定的约束力。这种限制有利于中小银行的良性发展和金融行业的稳步运行。然而在存款保险制度的运行下,如果银行破产,即使无法偿还存款人的存款,也还有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形进行赔偿,因此存款人就建立了无论怎样都会得到赔偿的心理预期,就不会刻意关心自己所存银行的经营情况,只会去注重存款利率。这样,银行的约束力就会明显下降,银行体系的风险也会随之增加,也会产生很多不稳定的因素,从而引发存款人的道德风险。对于投保银行来说,在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之前,中小银行一般都会进行自我控制,稳固自身的发展,有效地经营,防范风险。在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之后,银行的破产赔付有了保障,因此为了更多地吸收存款,提高自身的收益,就会提高利率,进行高风险的业务,所以使得存款保险有了道德风险。这种道德风险会使得财务不平衡,资产和负债大幅度波动,抑制银行的稳步发展。对于存款保险机构来34黄河科技大学学报说,存款保险机构的保费是由投保银行缴纳的,一旦出现存款保险机构和投保银行密切联系,就会对存款人的权益产生不好的影响。如果存款保险机构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延迟对破产银行的赔付处理或者没有严格按照规则进行赔付,就会导致投保银行和存款人的双重损失,因此存款保险的道德风险增加。对于金融监管机构来说,可能金融监管机构会为了某一目的而对投保银行或者存款保险机构进行干预,或者监管标准不严,都会产生内在的道德风险,对宏观经济效率进行严重的冲击,影响合理的资源配置,阻碍经济发展。

(三)中小银行面临高额保费问题

国际上通用的保险费率制度包含两种:单一费率制和差别费率制。单一费率制的优点是低成本、易使用[4]。但是,如果对国有商业银行和中小银行都使用无差别的单一费率制度,会给中小银行造成一定的压力,产生一定的风险。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比较雄厚,流动性强,在法律法规不健全、金融市场不稳定的情况下,实行单一的费率制度,将会对金融业造成一定的影响。差别费率制度瞬时值根据风险的不同程度缴纳保费。在构建存款保险制度初期阶段,监管的力量不足,很难保证各银行费率指标的绝对保密。费率标准一旦泄露,人们就开始进行对比,很容易选择国有商业银行,而中小银行就会面临挤兑破产的可能。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存款都存放在了国有商业银行里面,无论是从资金数量、流动性、银行内部控制管理,四大国有银行都要明显优越于中小银行。如果实行差别费率制度,中小银行的核定费率要高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将会造成各银行间的不平等竞争。由于面临的风险不同,中小银行相对于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种类更多,所以不得不提高自己的保费。

(四)信息披露制度的欠缺导致信息的不对称

银行相对于其他企业来说,存在着更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信息披露的问题。存款人无法了解投保银行的贷款质量,而隐性贷款会隐藏很长时间没有人察觉到,银行也能很快转变资产的风险构成情况,从而投资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一般情况来说,存款人是不希望投保银行进行高风险项目的,因为大部分存款人把款存进银行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得固定的收益及自己资金的稳定。一方面,从银行经理人的激励报酬分析,信息的不对称和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完善,都会使得银行经理人很难与股东的利益相契合,银行经理人可以很方便地谋取自身的利益而不去考虑银行的长期发展。因此,信息的不对称和信息披露制度的欠缺都使得银行的中小股东很难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发挥自己的作用。另一方面,信息披露制度的欠缺使得银行的内部很难融洽地与外部监管相连接。此外,一些需要审批的文件不能很快进行,银行的股权交易不能快速流通,使得银行监管不能有效实施,银行的债权人也不能很好地行使其权利。由此可见,信息披露和信息不对称是必须正视的问题。

五、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对策

(一)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经济的良好发展,金融体系改革的逐渐完善,都为健全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奠定了一定的条件。但与此同时,市场上的剧烈波动等都暗示着在中国的金融行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此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必须要进行严密的准备和数据上的分析。虽然我国还没有明确的存款保险制度出台,但我国一直在积极准备。最早的存款保险基金的提出是在1993推出的《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之后,关于我国的存款保险条例起草也相继展开,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详细明确地阐述了有关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责范围及其他相关内容。健全完善存款保险制度首先最需要的就是立法[5]。完善的法律可以为以后存款保险制度制定规则提供法律依据,也为社会大众树立有法可依的理论屏障。没有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来保障存款保险制度,就很难保证存款保险制度的透明和实施,应该积极推动《存款保险条例》的出台。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存款保险制度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二)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完善信用评级机制

要防范道德风险,显性存款保险制度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要与我国的国情相结合,要与经济发展策略和金融业改革相协调。这样才能减轻财政负担,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首先要通过调研制定完善的制度,科学划分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从分析研究我国的国情和经济发展现状入手,建立有完善制度的机构,明确不同种类存款的额度,从而建立最优担保范围和索赔金额范围的上下限。其次,要培养公众的思想认识和普及教育宣传。从宣传的角度让公众了解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表现形式及其相对于隐性存款的优越性,从而明确在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中公众、投保银行及存款机构之间的联系和权利义务。最后,有计划地对显性存款保险制度进行试点,诚邀有代表性的机构和公众参与,广泛征求意见,从而不断完善。信用评级机构是保障投保银行和存款保险机构信誉的基础,为存款保险机构的费率制定提供依据,一旦发生银行破产,可以为其提供预防和发出信号[6]。因此,完善信用评级机制至关重要。

(三)建立合理的存款保险费率制度

我国应建立适合国情的存款保险费率制度。一方面,对于我国存款保险费率的保额可以大体分为两种。一种为全额保护。全额保护对从一定程度上防止银行系统挤兑破产和维护公众信心都具有有力的影响。但是,由于实行全额保护,存款人对投保机构的监管减少,会产生很大的道德风险,追求高收益的项目,存款保险基金的损失将会逐渐加大。截至2014年,只有少数国家实行全额保护政策。全额保护不仅加重了存款保险基金的资金负担,也为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增加了一定的阻力和限制。另一种为部分保护。部分保护就是在银行发生破产时,限额之内进行赔付,限额之外的不予以赔付。这种保护从资金的角度给存款保险机构减少了一定的压力。另一方面,对于强制性保险和自愿性保险的选择也很重要。数据显示,大部分国家还是采取了强制性保险的投保模式。就我国存款机构的目前情况来看,强制性保险的建立更加有利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我国的四大国有银行和其他中小银行的银行内部体系和管理方式各不相同,使得各银行所面临的市场风险、资金风险等各不相同。从国有银行的角度出发,如果实行自愿性参保,会导致存款保险机构的保险基金资金出现短缺的情况,会严重影响存款保险机构的功能发挥,同时也会逐渐加剧中小银行的经营成本,竞争压力也会加大。目前,我国台湾地区实行的就是自愿参保。由于出于对政府的信任,大部分人都认为银行不会面临破产的问题,所以选择了不去缴纳存款保险。强制参保使银行间有一个公平的存款保险保障,也保障了存款人的利益。由于单一费率制度和差别费率制度都具有一定的弊端,所以把费率的高低和保险的限额相挂钩不乏为一个好的方向,费率高也就意味着高的限额。这些可以由存款保险人自由选择,不仅保护了存款人的利益,也满足了存款机构的运营需求。综上所述,我国应该建立强制性参保和设定保险限额相结合的选择性差别费率制度。

银行存款论文例3

[关键词]银行贷款主要问题不正确思维

实践中,贷款诈骗案屡屡发生,给银行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贷款诈骗大多源于银行的不良放贷,发生贷款诈骗只是银行不良贷款的终极表现,而更多的问题是商业银行贷款业务集中反映为贷款质量差,不良贷款比率居高不下。目前,几大国有商业银行这一比例平均高达两位数,严重影响了商业银行的正常运行,给银行和人民财产造成重大损失,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新时期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发挥有三大职能,“打击,服务,参谋”,除了打击贷款诈骗保护银行利益,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从参谋和服务的角度也要提醒银行要防止不良贷款的形成。

一、当前银行贷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管理薄弱。如,银行信贷管理不善导致违规发放贷款;违规向无资本金或不具备贷款条件的企业发放贷款;违法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违规向银行“三产”发放贷款;贷款担保出现漏洞导致贷款被诈骗;贷款抵押不规范;贷前审查不严,贷后管理松懈等等问题。银行贷款项目没有认真进行审核,有的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查,有的对还贷能力调查了解不够,有的片面追求放贷指标,以致造成贷款失误。有的银行发放“人情”贷款,明知贷款效益不理想,但因种种原因,还是给予贷款。

2、贷款过度集中,结构不合理。如,银行对单一客户授信额度过高,未能有效控制关联企业的信贷风险等,这一点信用社尤为突出。

3、借款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等因素导致贷款难以收回。企业经营不当,内部管理不善,劳动生产率低下,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处于劣势,造成贷款项目经济效益低下。

4、宏观政策调整和市场环境变化因素导致贷款损失。银行和企业借贷款后贷款项目的经济效益随着市场供求等客观情况的变化,造成产品销路不畅,使贷款未能达到预计的效果。

5、社会信用制度不健全,借贷人逃废银行债务比较严重,更有违法犯罪分子利用银行贷款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与银行内部人员相勾结,恶意骗取贷款资金,侵吞国有资产。如,近年出现的“虚假按揭”贷款、虚假贷款、弄虚作假违规票据贴现等问题。有的企业恶意贷款,企业有的利用改制将银行贷款转移,有的蓄意向银行骗取贷款而逃匿,有的甚至与银行工作人员内外勾结联手骗贷逃废。

6、地方政府干预。有的地方政府为了一方的利益,或是为了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不顾实际情况,以行政长官意志要求银行放贷,最终造成亏损,还贷困难。

7、不正确的信贷思维。本文第二部分重点分析不正确的信贷思维在造成不良贷款居高不下的作用。

二、不正确的信贷思维是造成不良贷款比例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事物的变化是内因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根本,外因是条件。银行不良贷款比例居高不下有诸多外部因素,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银行自身的因素,其中不正确的信贷思维成为不良贷款比例居高不下的源头。商业银行在由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的过程中,树立正确的信贷思维至关重要的,因为不正确的信贷思维正在日益成为不良贷款滋生的主要诱因。在日常信贷风险监管中,许多信贷经营管理人员常有一些习惯性思维方法和做法,涉及信贷决策、贷后管理、企业财务分析等各方面,这些习惯思维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和隐蔽性,正逐渐取代过去围绕规模放款、越权审批、行政干预、账外经营等显性问题,已成为当前乃至今后不良贷款形成的主要因素。

1、信贷决策的思维误区

信贷决策是银行信贷管理最为关键的环节。正确的决策方法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从银行利益出发,在立足于对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准确判断的前提下审查信贷业务的技术、经济和商业可行性,分析其主要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依据该笔信贷业务预计给银行带来的效益和风险决定是否批准该笔信贷业务。决策依据的核心是借款人的偿债能力分析,而担保抵押是规避和防范信贷业务固有风险的措施之一,相关效益则是贷款的效果,这二者均不应成为贷款与否的充分条件,其他因素更不应成为决策的依据。但在信贷决策实践中,以下思维方式却有一定的普遍性。

(1)有担保的就是好贷款。这是贷前贷后及审批阶段常见的思维方式。其主要表现形式是发放贷款时关注抵押、担保更甚于对借款人本身偿还能力的关注。当然,强调贷款的抵押担保等第二还款来源不仅无可厚非,而且应大力提倡,相对专业银行时期主要发放信用贷款、行政命令贷款而言,这是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文化的一大进步。但是,抵押担保在信贷决策中充其量只能是必要条件,而不能也不应成为充分条件。过于强调抵押担保关系,使之成为贷款的充分条件则难免矫枉过正,导致不良后果。从理论上讲,信贷资金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只有在企业生产过程中才能实现增值,进而还本付息,如果审批阶段把关不严使资金遭受损失,再追索第二还款来源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实践中常有因担保单位是AAA级企业、上市公司或跨国公司等而轻率放款的现象。事实上,将抵押担保作为银行贷款充分条件的习惯思维正成为当前不良贷款形成的一个重要的、带有一定隐蔽性的原因。一是部分企业或当地政府利用银行信贷思维中的这种不良习惯,套取信贷资金,一般以提供抵押担保为承诺,贷款后再使担保单位改制重组,摆脱连带责任或者干脆设置无实际担保能力的“虚拟”担保人或“虚置”根本无法处置的抵押物来帮助银行完善贷款手续以取得资金。这种隐蔽性的行政干预正取代原来的直接干预影响着贷款的正常决策。二是贷款行往往以抵押担保合乎总行要求为由逃避上级行检查。例如,某总行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率不超过50%,房产的抵押率不超过70%,部分行不顾当地实际机械执行,以当地评估事务所的评估结果按最高比率(或接近)设置押抵额,不关注借款人偿债能力即放款,表面上看贷款手续齐全,实际上隐含着巨大的贷款损失风险和道德风险。作为一种正确的信贷思维,不论担保企业是否真正具备足够的担保能力和担保意愿,即使手续齐全、合法也不能替代对借款人本身运营能力、偿债能力的分析。实践中对第二还款来源的追索经常会受到政府干预,存在变现难、执行难等诸多问题,加大了银行经营成本。而且追索担保人还往往会恶化银企关系,培育不出真正意义上的战略伙伴,尤其在信贷买方市场中,更不利于商业银行在当地的长远发展。

(2)为争办按揭业务而贷款。这是各级行信贷审批会议上常见的补充说明。实际上,伴随按揭业务发展的是房地产开发贷款高达两位数的不良率。按揭市场的竞争是残酷的,但不能以牺牲开发贷款的资产质量为代价。办理按揭贷款能转嫁开发贷款的风险,是一种比较理想化的判断,理论上至少存在以下几种不确定性;一是开发商在贷款到位后不一定能将楼盘顺利建设到预售程度;二是商品房积压、销售不畅,无足够客户申办按揭贷款;三是开发商在取得按揭贷款后不用于归还开发贷款,而挪用于滚动开发新项目。因此,发放按揭贷款并不能必然化解开发贷款风险,为争办按揭业务而贷款就像当年为争存款而贷款一样不宜提倡。

(3)反正钱已借出去了,转贷是没办法的事。这是转贷款申报、审批过程中的常见心态。当一笔贷款即将到期或逾期时,选择依法收贷还是转贷是一项责任重大的决策,因为最初的贷款合同一般均已约定信贷资金用途和还款来源,转贷意味着依原定用途使用贷款在计划时间内达不到预定效果,致使原有还款来源不能落实。这时要特别注意分析企业难以还款的内在原因以及识别贷款风险,若发现企业经营管理存在较大的潜在风险且在拟转贷款期限内无化解可能则应坚决收贷。否则,一味转贷只会丧失收贷时机,掩盖资产质量,使企业怀有侥幸心理,弱化其还款积极性。实践中存在的较普遍的不良现象是经办行明知借款人销售收入下降,成本费用升高,资金运营渐趋困难,效益明显下降或担保人经营不断恶化,但碍于情面常有意或无意地盲从于企业经营将会好转的保证而予以转贷,待下定决心依法收贷时,企业净资产已所剩无几,失误的转贷决策实际上导致了贷款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4)银企关系好,在他行有不良贷款关系不大。类似的习惯性思维还包括企业负责人是当地政府部门领导,很有实权;或与本行某领导关系好,借款人不还别人的也会先还本行的贷款等。此类企业在其他行有不良信用记录,已属信贷大忌,反映其社会信用观念,或者实际偿债能力并非如报表反映得那么好;同时企业负责人在当地影响越大,将来不还款时,追索的难度也越大,尤其是在当前各行各业岗位交流频繁的用人体制下,这种思维方式的另一种危害是与领导关系好的企业往往给人以企业信用好、一切正常的错觉,进而导致银行放松对企业正常的信贷调查与管理。部分企业则利用银行这种不良信贷习惯进行投机,信贷经营管理尤其要关注这些所谓能人背后的真实经济实力,提防为其繁荣表象所迷惑。关系好不可能是永恒的,贷款安全最终靠的还是企业偿还能力的强弱。

(5)向投资收益高的项目发放贷款风险小。这种思维方式还包括项目属政府重点工程,或投资收益很高等。对此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资源的自由流动与竞争性配置必然使各行业利润趋向于平均化,高收益一般伴随着项目的高风险,银行不能只看到项目的收益而看不到项目内在的风险。二是除了按总行项目贷款的规定受理审批外,还要考虑贷款收益与风险是否相匹配。借款人往往是投资人,是项目成功的主要受益人,理应在根本上承担项目经营风险,银行不应承担过多的应由投资人承担的风险,而仅取得债权人的收益。因此好的投资项目若风险实际上要由银行承担的就不一定是好的贷款项目。

2、贷后管理的思维误区

贷后管理历来是国有商业银行信贷经营管理中较薄弱的环节。除了体制、政策等原因外,一线信贷人员的素质及其不良信贷习惯也是极为重要的成因。这些不良习惯在信贷人员中的广泛传播,削弱了其对贷款风险作出及时、准确判断的能力。下面从财务管理学的角度试作分析。

(1)能还息就是好贷款。这是贷后管理中较流行的思维方式,虽有一定道理,但不绝对正确。因为一方面,还息来源很重要,还息是来自正常业务收入还是不固定的投资收益,是企业经营利润还是他行借款,有些项目贷款还息甚至来源于银行自己的贷款本金等,这都是银行贷后管理应关注的;另一方面,能还息不代表能按期还本,也不代表第二还款源落实。还息可增加银行当期收益,但若不能还本,银行仍得不偿失。这种论点的危害性在于相当部分经营管理人员因企业能还利息而作出企业运作正常的判断,进而放松贷后管理或盲目办理转贷、续贷,忽视了企业在保证按期还息的承诺下,挪用贷款于高风险项目,经营状况渐趋恶化的可能。

(2)贷款发放后资金调度是企业内部的事,银行不必干预。每笔贷款的发放都有其指定的用途,企业有权调度、使用其借入资金,但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按用途使用,这也是保证还款的一个前提。倘若任由企业将做贸易的流动资金挪用于固定资产项目,一个楼盘的开发贷款用于另一楼盘的开发,而这些固定资产项目或新的楼盘并没有经过银行组织的可行性评估,这种资金调度必然加大贷款风险。更多情况下,贷款被借款人转移到关联企业、母子公司,使借款企业逐渐空壳化,导致债权悬空,这种资金调度行为银行必须依法干预。

(3)贷款肯定能收回,企业用什么来还并不重要。这种说法就像能还息就是好贷款一样不是绝对正确的。这里且不论其还款承诺是否真能实现,假设企业的确是一个好企业,关注企业还款来源仍是必要的。因为经办行沿需要预防贷款企业因可能上市,其他行欲将本行贷款挤出,形成本行贷款被顶替的风险。因此,实际工作中,经办行不应满足于按期收贷,还应加大营销力度,建立更加牢固的银企关系。由于放松贷后管理而失去好客户同样是错误的。

(4)别人欠了企业的钱,企业才欠银行的贷款。这种说明本来是信贷员追债时企业的搪塞之言,但遗憾的是某些信贷员常信以为真,视其为理所当然可以理解。应收账款过大是当前企业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应收账款中有正常的,有不正常的;有些企业努力清收,有些企业则不然,尤其债务人是其关联企业时。对此,银行不应坐等,而应加大催收力度,对借款人怠于行使的债权可依法行使代位执行权,直接向债务人的债务人收款,而不能任其相互拖欠。

(5)企业要避税才做假报表可以理解。这种说法常见于贷款审批及贷后管理阶段,尤其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为避税而缓结销售收入,甚至隐匿收入,虚构成本,常常造成账面亏损的假象。银行经办人员即使对企业避税行为无法干涉,出于银行利益亦需要弄清企业真正的经营成果,不能任由企业提供假报表而不加制止。企业当期的销售收入、成本利润、资产状况等主要财务数据一定要准确,必要时,经办员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直接调整企业报表,为各级信贷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3、财务分析的思维误区

关注细节是财务分析的关键。实际工作中,一些信贷人员不以为然,尤其对企业偿债能力指标进行分析时,普遍存在着不核实数据机械套用公式、以个别指标代替全面分析、抓住一点不及其余的粗放型分析方法,使分析结果误导经营者和管理者,成为诱发不良贷款的原因之一。下面从财务会计学的角度试作分析。

(1)流动(速动)比率高的还款能力强。流动比率即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与速动比率、应收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共同构成银行判断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指标体系。流动(速动)比率高的还款能力强,是经办行客户评价报告、贷款分类工作底稿中常见的结论性用语。这种判断方法有一定道理,但不具有绝对性。首先,流动比率或速动比率所包含的经济内容必须建立在已经核实的基础上,比如应收账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存货的真实性等。如不核实比率的真实性,财务分析只能误导使用者。就速动比率而言,除了核实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预付货款(传统上统称速动资产)外,还须考虑预付货款的数量和占比。如果占比过大,应予适当扣除,原因是它的下一个周期目标很可能是存货,而且是存货中的原材料,也可能是固定资产和长期投资,但决不是现金,当然不能用来偿债。因此站在银行的立场,应实事求是地剔除预付货款。其次,流动(速动)比率仅是判断企业短期偿债能力指标体系中的其中之一,要结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共同分析才有意义,比率分析不能代替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存货结构分析。第三,使用计算结果时应理解其代表的经济含义。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待售商品房按现行会计制度均反映在企业存货中,流动比例往往较高,但并不代表这些存货真正能作为流动资产在短期内变现还债,所以指标分析切忌以偏概全,脱离企业实际情况生搬硬套。再比如,关于流动负债的分析,也要视企业具体情况而定。企业负债构成如果以有息负债为主,则流动、速动比率应适当提高才能保证利息支付的需要。反之,保持适度即可。第四,财务分析还要结合企业的法律关系,有些人常用企业的汇总报表或合并报表来进行比例分析,进而判断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这也是不恰当的。因为企业集团的流动性并不代表贷款企业的流动性,一般也不能说明借款人的短期偿债能力。

(2)利润高的企业还款没问题。这种思路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利润高是否真实,是否提足折旧,费用是否全部列支,收入有无虚构;二是高利润相伴的现金流量是否也较高,利润实际形成的可以是各种各样的资产,企业还款用的是现金资产,即使高利润是真实的,但由于应收账款存货的增加,部分应付款的优先支付都会使企业现金流不能随利润增加而增加,出现高利润企业不能按时还款的现象。尤其是扩张速度很快的集团性企业,往往会面临所谓的速度陷阱,即销售与生产的扩张导致企业财务资源的相对严重不足所引发的流动性及偿债能力危机。企业界一般通过计算净利润现金保障倍数来监测此种风险,值得银行业借鉴。其实,根据现阶段国内会计准则,至少有以下几种企业经营风险值得银行关注,即非经常性损益风险、营业成本比率波动风险、所得税风险、新增其他应收款风险、现金流量风险等。非经常性损益是在连续的会计期间不能连续出现的损益。例如,一项股权被转让后,转让当期可以产生相应投资损益,但该股权的转让意味着公司今后不再享有该项股权的损益。同时,中国已加入WTO,应将属政策性优惠范畴的所得税优惠、补贴收入均视为非经常性损益。分析人员应认清非经常性损益不能在连续的会计期间连续发生的本质,在判断借款人业绩时,依据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经常性净利润而不是依赖利润表提供净利润,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对借款人营运状况判断的准确性,不为其高利润的假象所迷惑。

(3)现金流量大的是好贷款。这是现金流量分析中常见的误区之一。信贷员往往用前后两期现金科目的差额直接计算当期现金净变化额,为正数时,即认为企业经营状态好,没有风险,其实未必。现金流量分析要求的是对当期企业经营、投资、筹资三种现金流量的构成因素及相互结构进行分析,以判断未来影响企业现金流的因素中哪些是长期的、固定的,哪些是临时性的,进而预测到还款日止的流量变化,并从中发现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收贷的最佳时期。例如,一般认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具有相当的稳定性,因为企业可能通过调整销售政策与采购政策控制它的流量。但实际上也不绝对如此。一些公司报告期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流出量中,许多是因为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产生的,后者很难说是经常性的,严格地讲,它们很有可能与经营活动无关,属于关联方非经常性占用。因此,在分析净利润现金保障能力时,予以适当剔除后计算才会更准确,更有揭示力。如果用利润表提供的主营业务收入除以现金流量表提供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企业界称为营业收入现金保障倍数)来分析企业流动性则更有效。显然,那种仅靠一个净现金流量数来代替全面流量分析的做法是不科学、不全面的。

三、防止不良资产形成的防范对策

1、严格贷款项目的审查。银行要建立严格的贷款审查制度并切实履行。贷前审查是防范贷款风险重要的关口,要认真做好贷款前的各项可行性研究,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深入调查企业的资产、效益和信誉,调查企业产品产供销及发展前景,重大贷款事项应听取各有关方面包括社会有关咨询机构及其专家的意见;各级贷款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贷前调查的审核审批工作,对效益不佳、前景不明的企业或项目坚决不贷,贷款后要进行跟踪检查和管理。要加强内部审计稽核和贷款风险预警,及时有效地采取贷款风险应对措施。

2、进一步完善贷款担保制度。贷款担保是规避银行风险的有效措施:一是贷款前要对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及能力进行严格审查,重大的贷款事项至少应有两个以上的担保人,对不符合担保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否定。二是对担保人进行动态审查,担保责任期间,担保人应当向银行报送本企业有关效益等资料,银行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调查核实,一旦发现担保人不具备担保资格和能力时,应及时要求贷款人更换担保人。三是对无力还贷的贷款人,立即追索担保人的连带责任,以免担保人逃避责任,转移资产或超过法院诉讼时效而脱保。

3、实行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制。只有对造成不良贷款的责任者进行追究,才能加强责任心和减少违规违法行为。银行要对贷款设置严密的报批程序和手续,每笔贷款的提出、调研、上报和审批等都要有详细的记录,以便在发生不良贷款时能分清责任和进行追究。一旦确定为不良贷款,应立即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对造成不良贷款的,要查明形成的原因和造成的损失,在此基础上分清和落实责任。无论涉及银行工作人员、企业单位或是政府官员,都要按照不同的情形和性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决不手软。

银行存款论文例4

1.1设备的摆放改善打印机放在工作人员的右侧且离工作人员较远,工作人员打印存款内容时,身体发生扭动,且期间左右手都有空闲。根据动作经济原则,将打印机放在靠近身体的左侧,使其在工作人员的大臂活动范围内,这样,放打印机纸和点击鼠标就可以同时进行。根据人体运用经济原则及双手操作平衡原则可知,工作人员要把放打印纸和点鼠标的动作同时协调完成,就要把计算机和打印机分放在他的两侧。如果点钞机放在工作人员的左侧,就可以避免将钱从左手递送到右手这个浪费动作。原来笔和印章分放在工作人员的两边,这样放下笔和拿印章就不是一个连续的动作,并且左右手有交叉,故把笔和印章放在他的同侧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移动。由于钱柜在工作人员的右侧,而文件、资料的保管处在工作人员的左侧,使得工作人员放存款(资料)的时候向右(向左)扭动身体,必要时还得弯腰;因此,将钱柜设计成抽屉,放在工作人员的视线范围内,不用扭动身体便可以进行现金和资料的暂存。现有的抽屉没有把硬币和5元以下的钱币细分,不方便工作人员寻找,间接影响工作效率,改进后的抽屉布置图如图4所示。

1.2凹槽的设计改善如果储户递送来的现金和存款单是分开的,就能减少工作人员分拣现金和存款单的动作,直接对存款单进行核对。因此,将原来的凹槽一分为二,一侧用于递送现金,一侧用于传送资料。根据现场布置经济原则和人体运用经济原则,改进后工作人员的办公场所布置图如图5所示。

1.3作业顺序重排根据工业工程改善的四大原则(ECRS),对工作人员的操作进行取消、合并、重排和简化,发现,有些动作可以取消,部分操作改变顺序后总的操作时间缩短了。如点钞机数钱的时候工作人员是等待状态,并且核对存款单的内容所用时间大于点钞机数钱的时间,如果这时核对存款单内容就可以把储户所填金额是否正确一起核对,既省了操作步骤又省时间;同理,储户核对签字时,工作人员处于等待状态,如果钱在储户核对签字时放置,便可以节省两次等待时间。

2改进效果

通过办公区域设备的摆放改善、凹槽的重新设计和作业顺序的重排后,工作人员的双手操作分析图。改进前后效果对比如表1所示。表1表明,左右手的操作次数少了5次,移动次数少了1次,持住增加了1次,检查次数少了2次,空闲次数少了16次,左右手的操作比较均衡;身体扭动次数减少了8次,整个流程缩短了45.08s,效率提高了20.1%,改善效果明显。

银行存款论文例5

周峰货币资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其中银行存款又占了货币资金相当比重,因此搞好对银行存款的审计,对加强企业货币资金的监控,促使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保护所有者资产不受侵犯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本人在审计实践中发现个别单位采取银行存款收支不入账、利用未达账周峰货币资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其中银行存款又占了货币资金相当比重,因此搞好对银行存款的审计,对加强企业货币资金的监控,促使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保护所有者资产不受侵犯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本人在审计实践中发现个别单位采取银行存款收支不入账、利用未达账项造假问题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一、同期银行存款收支不入账,转移企业收入、挪用企业资金。某单位在两年时间中,银行存款有42笔营业收入XXX万元未填制收款凭证和登记银行日记账,其中XXX万元以银行转账截留、转移至小金库,其中XX万元被财务负责人挪用,私自短期借出。二、利用未达账项人为调节利润。1、某单位一下属企业,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已收,企业未收中有13笔XXX万元未达账项发生在年末,经逐笔核实后,是该企业当期收到的营业收入款,未按规定确认营业收入,人为调节利润。另一下属企业有32笔XX万元也是如此。 2、某单位在调节表企业已付,银行未付中有1笔3个月的长期未达账项XX万元,经核实后,该单位财务负责人承认是为了降低当期利润,虚列实际并未发生的费用。上述问题,引起了我们特别的关注与重视,审计中我们从以下两个方面,对银行存款收支发生额及期末余额的审计方法进行了认真思考和积极探索。一、将银行存款收支记录完整性与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审计相结合。过去审计银行存款是否及时、准确、完整入账,主要采用抽取一定量的收、付款凭证,与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对账单的记录进行核对的方法,检查它们相互之间是否正确、相符。这种类似于随机抽样审计的方法,不能科学地计算抽取样本,无法预测、控制抽样风险,查出错误与舞弊的偶然性太大。如果运用随机抽样审计方法,又受审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制约,而且抽样本身的固有误差,也会给审计带来一定的风险。详查法仅适用于企业规模不大,业务不多的单位,如果企业机构大,业务繁多,此方法又受审计时间、审计成本的制约。鉴于此本人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为蓝本,针对上述在银行存款方面的造假特征,设计了银行存款抽查表,对银行存款收支记录完整性、期末余额真实性一并审计。运用此表,可以按月、季会计期间进行抽查,也能以连续的若干月份进行抽查。附表: 银行存款抽查表被审计单位: 抽审日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抽审会计期间( 年 月) 单位:元调整银行对账单 一、调整前 二、调整数 三、调整后 当月收入 加:当月企业已收银行未收 减:上月及以前企业已收银行未收 收入 当月支出 加:当月企业已付银行未付 减:上月及以前企业已付银行未付 支出 月末余额 加:当月企业已收银行未收 减:当月企业已付银行未付 余额 调整银行存款日记账 当月收入 加:当月银行已收企业未收 减:上月及以前 周峰货币资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其中银行存款又占了货币资金相当比重,因此搞好对银行存款的审计,对加强企业货币资金的监控,促使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保护所有者资产不受侵犯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本人在审计实践中发现个别单位采取银行存款收支不入账、利用未达账银行已收企业未收 收入 当月支出 加:当月银行已付企业未付 减:上月及以前银行已付企业未付 支出 月末余额 加:当月银行已收企业未收 减:当月银行已付企业未付 余额 核对结果 项目 对账单与日记账差额 项目 次月未达金额 调整后收入

银行存款论文例6

中图分类号:F830.4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176X(2011)04-0079-06

一、引 言

尽管我国资本市场融资的发展速度日趋加快,但是在我国目前的融资体系内,通过商业银行进行间接融资的主导地位从未改变。而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靠存款,因此研究商业银行的存款市场,对促进金融市场的良性循环具有重要的意义。从理性人的理论角度出发:为保证资金链的连续性和盈利性,商业银行注重贷款资产质量的同时,也必然重视存款的数量;为保证金融市场的安全性,监管部门除了要求商业银行满足资本充足率等必要条件外往往还会要求各商业银行公布其年度财务报告;为保证自身存款的安全性和收益性,公众会根据各方面可获得的信息来进行银行的选择,从而构成对商业银行的市场约束。因此,商业银行存在为躲避监管、赢得公众存款而进行盈余管理的激励。但是在我国金融体系尚不发达,基准利率并没有市场化的现实背景下,上述关于存款市场理性人推理的结论是否成立尚有待商榷。

以往对商业银行研究的文献往往集中于贷款资产的信用风险、贷款投向或货币政策的研究,鲜有对商业银行盈余管理进行研究。何谓盈余管理?从字面意义上来看,盈余管理类似于收益管理或者利润管理,但事实上,盈余管理是指:企业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在符合法律和遵循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调整对外公布的会计公告信息。盈余管理也不同于会计造假,因为盈余管理是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进行。一般来说,企业出于各种目的往往需要利用公布的财务数据的信号释放作用,因此进行盈余管理不足为奇,例如,上市公司不希望利润出现大幅的波动,利用盈余管理就可以达到平滑利润额的目的。盈余管理的方法有很多,常见的有利用调整贷款损失准备余额,资产重组,利用应记项目的管理等等。

本文的研究目的是基于商业银行盈余管理和存款人市场约束的视角来探求我国银行融资市场信息传递是否有效。具体来讲,本文研究的对象之一是商业银行,选择探究的方向是商业银行是否利用贷款损失准备进行盈余管理,从而达到其释放信号吸引公众存款的目的;而公众的存款行为也作为本文的研究对象,即我国存款人如何选择银行进行存款,是否受到商业银行释放的信息信号的影响,是否构成了巴塞尔协议监管中的第三支柱――市场约束等等。两个研究对象的行为综合起来可以解释我国存款市场是否是信息有效的。

本文的框架如下:首先进行文献综述,接下来在理论框架部分介绍盈余管理的动机和公众存款选择的市场约束及本文的逻辑主线。实证部分根据逻辑主线进行统计分析和实证研究。最后部分为本文结论综述。

一、文献综述

Bikker 和Metzemakers的研究发现贷款损失准备与银行的报告盈余呈显著正相关关系[1]。因为当银行的实际损失过小时,可计提较少的贷款损失准备来平滑盈余,避免报告盈余的迅速降低;实际损失过大时,可计提较多的贷款损失准备,从而避免报告盈余的迅速增加和较大波动。但是Kim 和Kross,Ahmed等的研究却不支持贷款损失准备的盈余管理假说[2-3]。Cordella 和Yeyati的研究发现银行向市场披露关于其风险的信息越多,市场约束越强,从而银行违约风险就越小。相反,当银行的信息披露不充分时,则市场约束效应较弱甚至缺失[4]。Peria 和 Schmukler认为市场约束可以有效地降低银行业的运营风险[5]。其研究认为市场约束一般分为两种:一是数量约束即当商业银行的运营风险加大时,存款人会减少其在该银行的存款,股东会减少其对该银行的股权投资;二是利率约束即存款人会要求银行支付更高的利率作为风险补偿。上述两种约束都会影响银行资金来源,进而对其发放贷款产生影响。国内的研究中,张正平和何广文对我国主要商业银行,许友传和何佳对城市商业银行的研究中均不支持我国信贷市场上存在显著的市场约束[6-7]。曹元涛和范小云的研究发现亚洲各国对金融监管的加强和金融安全网的实施却导致了这些地区的市场约束的扭曲[8]。

从以上的文献中可以综合得出以下结论:对于公众来说,出于对自身资产的安全需要,往往会通过市场信息选择银行来存款,对风险大的商业银行要求较高的利息,或者进行“用脚投票”,可能造成对商业银行的市场约束。因此商业银行不希望出现盈利大幅波动的现象,因为大幅波动会导致方差增大,也即风险增大。而且降低风险也可以躲避监管部门的注意,因此商业银行可能会有盈余管理的动机。同时,如果资本市场有效,风险增大也易造成股价波动,这显然是商业银行管理层不愿意看到的事实,因此出于释放信号影响公众选择的需要,商业银行也会存在盈余管理的动机。但是上述市场约束和盈余管理动机及行为的结论在文献中尚存在争论。而且在我国金融市场尚不成熟,公众金融意识参差不齐的现实中,是否也会验证文献中的结论,是本文的兴趣所在和要解决的问题。

二、理论分析

1.商业银行盈余管理及存款人市场约束的机理分析

文献综述中已经简要探讨商业银行盈余管理和存款人市场约束的存在理由,本文欲进行详尽的理论阐述,从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角度进行研究。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一般准备是根据全部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专项准备是指根据银监会颁布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每笔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的用于弥补专项损失的准备。特种准备指针对某一国家、地区、行业或某一类贷款风险计提的准备。风险高的时候,商业银行会多计提特种准备,反之少提,以平滑利润。一般准备是对可能存在风险的资产计提的准备金,虽然一般准备在净利润中提取从而不能影响企业的报告盈余,但是由于一般准备可计入企业的附属资本从而可以增加资本充足率,所以企业有动机对一般准备的提取余额进行调整。即资本充足率低的时候增加一般准备的计提,从而保证最低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而资本充足率高的时候减少一般准备的计提,以免出现资本充足率的大幅波动。专项准备是针对已经出现风险的资产计提,专项准备可以作为一种成本支出,因此专项准备可以影响企业的报告盈余,所以企业往往会在利润丰厚时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在经营业绩不好的时候,减少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以此平滑利润波动。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存款人能了解到的商业银行信息集中来自于各银行的年报。因此如果公众存在对商业银行业绩的判断,往往也依赖于商业银行公布的财务报告。对于专业知识并不丰富的公众和从信息的不易获得性的角度来说,其判断的标准会依赖于几个简单明显的财务指标,例如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等等。因此,综上所述,如果商业银行存在盈余管理进而进行信号显示的动机,那么对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比例应该与商业银行的利润正相关,与其资本充足率负相关,与不良贷款率正相关。

从存款人的市场约束角度来看,如果存款人具备足够的风险意识,会利用可得的信息判断商业银行的风险状况,继而来选择进行存款的银行。而就我国目前信息披露的情况来看,各商业银行的财务年报的财务指标无疑是最重要可靠的信息来源。在几项重要的财务指标中,资本充足率代表了银行自有资本能在多大程度上抵御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不良贷款率代表了商业银行资产状况;资产利润率往往又显示了商业银行的经营情况,对于上市的商业银行来说,资产利润率又是投资者看中的指标决定市场投资的信心。因此,如果存款人是理性的,应该乐于将存款存放于资本充足率高、不良贷款率低、利润率高的商业银行。其结果应为,商业银行的存款增长往往与资本充足率、利润率正相关,与不良贷款率负相关。

但是,上述推理的存在依赖于两个重要的前提:不存在政府对商业银行的隐性担保;存款人需要有良好的金融风险意识。因为如果存在政府对商业银行的隐性担保,就会形成公众对商业银行“大而不倒”的预期,也即资产规模越大的商业银行遇到危机时,越容易得到国家的救助,从而无论其经营状况如何都会吸引众多存款人的存款。如果存款人没有良好的金融风险意识,普遍认为银行不会倒闭,也就不会关注任何商业银行的财务指标。而在我国,这两种情况都是极有可能存在的。首先,我国资产规模最大的四家商业银行是国有控股,而国家又屡次对这四家商业银行进行支持,例如屡次的注资,剥离不良资产,为其上市创造有利条件等等,无疑形成了隐性担保。我国公众往往也缺乏足够的金融风险意识。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国的存款不只是家庭存款,还有大量的企业存款,随着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企业等机构存款金融风险意识是否得到了加强?我国的实际情况到底如何?能否验证前文的推理结果是值得我们研究的。

2.商业银行盈余管理及存款人市场约束的重要意义

从金融风险监管的角度来说,市场约束作为新巴塞尔协议的第三大支柱,强调市场对银行的风险监督作用。市场约束可以帮助监管部门更好地实现风险监管。因为市场往往可以更加敏锐、更能提早地辨别出潜在的风险。加强对银行业的市场约束可以减少官方的监管成本,使得监管更加富有成效。从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角度来说,只有促进市场约束,才能使不同资产规模的商业银行处于公平的竞争条件下,才能使风险控制得好、盈利能力高的银行更加具有发展的空间。存款人对商业银行的市场约束与商业银行的信号显示又是相互影响的。只有存在市场约束,商业银行才有动力进行盈余管理从而信号显示;商业银行的信号显示,又有助于存款人选择存款的银行从而造成市场约束。

因此,无论是从我国商业银行监管还是从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角度讲,商业银行的信号显示和存款人的市场约束都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具备了信号显示和市场约束这两点,才能使我国商业银行步入更加成熟的发展轨道。本文的实证部分即检验这两者在我国目前的存在情况。

三、实证分析

1.计量模型的设计

本文的逻辑思路如下所示:

存款人市场约束?存款选择?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盈余管理?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存款人存款市场信息是否有效?

具体说来即探究存款人是否依据可获得的信息对商业银行进行存款选择,从而构成了对商业银行的市场约束。商业银行是否通过盈余管理中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来释放信号影响存款人的选择。在理论分析中本文已经就财务指标对研究对象的机理进行了分析,所以本文实证部分选择以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资产利润率等变量为连接主线,探究我国存款的选择动机。再以贷款损失准备为引线,判断商业银行是否依据利润、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等进行盈余管理。

综上所述,本文按照最初预想的计量模型设计如下:

其中,ssit代表该商业银行的存款占银行业总存款之比;dit代表该商业银行的资产占全国银行业总资产的比例,也即代表该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tait代表商业银行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占该商业银行总资产比例; rit代表商业银行税前利润占该商业银行总资产之比;cit代表该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bit代表该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α1i,α2i为常数项。选择这些变量的原因在于从技术意义来看需要保持统计口径的一致性。因为各个商业银行的总资产、存款数量差距很大,因此选择比率具有实际意义;从现实意义来看,我国公众金融专业知识并不普及,大多数人判断的指标仅限于商业银行公布的这些财务指标;从统计实际数据可得性来看,很多商业银行的总资产收益率(ROA)没有公布,因此本文选择类似于总资产收益率的税前利润与总资产的占比来进行替代。

2.数据的统计描述及初步的计量分析

本文选择12家商业银行2003―2009年的面板财务数据。12家商业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2003年我国商业银行上市开始增加,改革成果成效显著,如果存在信号释放作用,应该在这几年比较明显。选择这些银行的原因是这些银行在这7年中数据公布的比较完整,而且其总资产之和已经占到全国银行业总资产的60%。本文所有数据来源于《中国金融年鉴》、银监会网站、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各个商业银行网站公布的年度报告。

从回归的结果来看,β12、β21、β22、β23的估计值都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但是还不能就此判断ssit和cit、tait和rit等不存在相关关系,因为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通常与不良贷款率高度负相关[9],由此可能造成的多重共线性导致了显著性检验失效。因此本文令cit、bit分别出现在两个计量方程中,修改计量模型为:

模型(1)和模型(2)式是为了探究公众如何对商业银行进行存款选择。是否依据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利润率这些公开的财务指标进行选择。在成熟的存款市场上,正如前所述,存款的增加往往和资本充足率、利润率、资产规模呈正相关,而与不良贷款率呈负相关。也即,系数γ11、γ21、γ12、γ23为正,γ22为负。

模型(3)和模型(4)式为了说明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占该商业银行总资产的比例是否随着利润率的变化而变化,同理,其是否随着资本充足率及不良贷款率的改变而变化。若存在相关性,那么按照预想的推理,如果商业银行进行了盈余管理,则应该和利润率、不良贷款率呈现正相关的关系,即利润率增加,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应该也增加,不良贷款率增加,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增加,也即系数γ31、γ41、γ42都是正的。其和资本充足率呈负相关,因为一般准备可以作为附属资本增加资本充足率,这样,如果资本充足率高,则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可以减少,如果资本充足率低,则应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中的一般准备来提高资本充足率,这也就意味着系数γ32为负。那么实际结果是否是和推理的预想结果相一致呢?本文将进行统计和计量结果分析。

3.改进后的计量结果分析

(1)公众的存款行为构成市场约束了吗?

从统计数据的散点图(如图1所示)来看,ssit和dit有明显的正相关性,即商业银行的存款和资产规模有很强的相关性。

γ11和γ21均显著为正,表明公众选择商业银行存款的时候很看重该银行的资产规模。γ12、γ22和γ23的符号和预想的成熟信贷市场理性人推理正好相反,也即存款规模和资本充足率负相关,和不良贷款率正相关,和利润率负相关。

统计图和计量结果都说明了我国公众在选择存款银行时并不从银行的财务数据信号进行选择。公众往往只选择规模大的银行。甚至在不良贷款率越高、利润率越低、资本充足率越低的情况下该商业银行的存款占比却越增长。这种存款市场不成熟现象的出现很可能是出于公众“大而不倒”的预期。因为从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历史来看,国家屡次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注资,剥离不良资产(如:1998年、2004年的两次直接注资),所以这种隐性担保足以促成公众的这种预期。公众并不关心诸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等财务指标的信号,也没有把这些财务指标列为自己进行存款的选择因素。

(2)商业银行对贷款损失准备计提进行盈余管理了吗?

从统计图5―图7来看,tait和rit、tait和cit及bit似乎都看不出明显的相关关系。即商业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和利润率、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似乎没有什么显著的相关性。计量结果如表4所示。

四、结 论

本文的研究目的是基于公众选择存款银行的行为和商业银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角度来探求我国商业银行存款市场是否是信息有效的。通过统计分析和计量的实证分析得出的结论为:存款人并不依据商业银行公布的财务信息来进行存款的选择,商业银行也没有进行相应的盈余管理。对两个研究对象的研究结果表明,我国的存款市场还不成熟,在信息的传播上并非是有效的。

究其原因,一是因为我国政府对银行业的隐性担保以及对大型国有银行的一贯支持对公众形成了“大而不倒”的预期,因此会选择资产规模大的银行来存款。二是因为我国公众对金融市场认识不足,不太重视商业银行公布的信息。资本充足率等核心监管要素的社会公众的认知度不高,这项监管机制要和市场约束形成良性的配合,还有待于公众的进一步深刻理解和监管当局的广泛宣传[10]。而且在我国基准利率没有放开的条件下,公众存款的偏好除了根据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外,往往依据其给予的优惠条件、提供的便利条件等来进行选择。因此,本文的研究表明,在我国的存款市场上市场约束行为比较弱,自然也不存在令商业银行进行盈余管理的正面激励。

但是从我国银行业长远的发展角度来看,促进存款市场的信息有效性建设是必要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在银行业形成良性竞争,使风险控制好的商业银行得到相应的存款资源。只有促进了信息传播的有效性,才会对商业银行促成正面激励,这也能促进中小银行的长期发展。银行监管如果只依靠政府部门设立的监管机构往往难以达到完善的效果,因为监管机构制定的监管政策往往估计整个银行业,既容易出现时机延误,又容易发生对金融创新的抑制。因此发挥市场作用,利用市场约束的作用也即发挥公众的选择作用往往在长期能起到良好的监督和降低银行运营风险的作用。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开发,如何使我国融资市场走向成熟是一个急迫的事实。而成熟市场的特征之一就是信息传播和信号接收的有效性,因此我国存款的市场信息建设亟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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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论文例7

中图分类号:F832.5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7217[2006]03-0028―05

一、引言

2006年11月“人世”过渡期结束,中国将全方位对外开放。国内外的金融竞争将变得越来越“白热化”,国内银行就会随时面临挤兑危机。在20世纪90年代的各种经济热潮中,国内银行因违规放贷、盲目放贷,积累了大量不良贷款,其实际竞争能力已大大降低,但当时由于我国金融市场没有完全开放,金融市场处于国有银行垄断状态,占储户人数20%的大户所持有的占存款总量80%的存款,资金在国内“无处可逃”,[1]因此我国银行业并没有出现挤兑危机。随着2006年底的来临,我国必将全面开放金融市场,届时实力雄厚、有良好信誉与服务的外资银行就可以随时进入我国金融市场,这相当于为存款大户打通了一条出逃通道,一旦存款开始逃向外资银行,国内银行就会随时面临挤兑危机。因此,研究有关银行挤兑危机的问题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银行挤兑,又称挤提,是银行因信用度下降、有(或传闻)要破产等原因,面临存款人集中大量地提取存款的情况,这会使银行陷入流动性危机,进而破产倒闭,是一种突发性、集中性、危害性的危机。[2]对银行挤兑危机问题的研究可以采用现代经济学的一些主流方法,例如博弈论。博弈论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候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3]博弈论采用的是非价格制度的分析方法,这种分析方法更接近现实,因此成为近年来许多经济学科的理论和应用研究中普遍运用的工具。[4]本文试图从博弈论角度,对我国三类商业银行的挤兑危机的博弈模型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有效防范及化解银行挤兑危机的建议。

二、我国三类商业银行的挤兑危机博弈模型

本部分的思路是将银行挤兑危机分成几种情况,渐进地进行讨论:首先是讨论银行与存款人之间的简单博弈;然后是研究在多次重复博弈中形成声誉的银行与存款人之间的博弈;最后将国家隐形担保引入博弈中,分析有国家隐形担保的国有银行与存款人之间的博弈。根据这一思路,本文将我国国内现存的商业银行划分为三类;一般商业银行、形成声誉的商业银行、有国家隐形担保的国有商业银行,运用博弈分析讨论三类银行的挤兑危机问题。

(一)假设前提

(1)博弈双方信息不完全:银行和存款人在博弈中对其对手的特征、战略空间、支付函数不完全了解。[5]

(2)博弈双方信息不对称:银行机构各种信息的非公开性,决定了银行和存款人之间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

(3)博弈双方的行动有先后次序:后行动者可以通过观察先行动者的行动获得有关后者的某些信息,修正自己的判断;先行动者知道自己的行为有传递自己某些信息的作用,就会有意识地选择某种行动来揭示或掩盖自己的真实面目。

(二)银行与存款人之间的简单博弈

在银行与存款人之间的简单博弈中,银行是特指没有形成声誉也没有国家隐形担保的普通商业银行,如规模较小、实力有限的城市商业银行等地方性的商业银行。按照银行资产质量的好坏及盈利能力的强弱,可将此类银行分为强势商业银行和弱势商业银行。强势商业银行指资产质量较好、盈利能力较强的商业银行,如城市商业银行中排在第一梯队的为数较少的几家;相反则为弱势商业银行。

当社会上出现关于某家银行经营状况的不利消息时,从维护银行经营和存款人信心的角度考虑,一般情况下银行都会以积极的态度应对该不利消息,这样就会形成一个以银行和存款人为博弈参与人的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在这个博弈中,虚拟参与人――自然(N)选择银行的类型,即:强势商业银行或弱势商业银行。每一类型的银行都有两种策略:积极应对和消极应对。存款人也有两种策略:提前取款和到期取款。博弈双方的行动支付矩阵见表1、表2(其中A>B>C,且A、B、C均小于0):

从表1、表2可以看出:如果银行是强势银行,在银行选择积极应对时,存款人的最优选择是到期取款,支付为0;在银行选择消极应对时,存款人既可选择提前取款也可选择到期取款,支付均为A,因此在银行是强势银行时,存款人的最优选择是到期取款。如果银行是弱势银行,无论银行选择积极应对还是消极应对,存款人的最优选择都是提前取款,支付为A,参与挤兑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自己的损失。因此,存款人的行动取决于他对银行类型的主观概率判断(先验概率)。[3]同时,存款人还可根据观察到的银行的行动来修正自己的先验概率,不断调整自己的策略。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应尽可能地使自己成为强势银行,并通过市场向存款人传递这种信息,以树立存款人对银行的信心,促使其选择到期取款的策略。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出现银行挤兑,减少银行危机产生的可能性。

(三)银行与存款人之间的重复博弈及声誉机制的建立

声誉是指银行为了获得长期利益而向没有私人信息的存款人所做的一种承诺。声誉有累计性、公共性及不稳定性等特征。[6]银行与存款人之间的一次博弈,不可能形成银行的声誉。银行声誉的形成,必须经过银行与存款人之间多次重复的博弈。这个形成过程,可以通过下面的博弈模型来说明。

博弈的第一阶段,存款人有两种选择:信任银行和不信任银行。如果存款人不信任银行,则业务终止,双方的得益为(0,0);如果存款人信任银行,则博弈进入第二阶段,这时,将由银行做出选择。银行也有两种选择:违约和守信誉。当银行选择违约时,则存款人损失10,银行得益30;当银行选择守信誉时,双方的得益为(20,20)。双方的博弈过程见图1:

当博弈重复进行时,存款人可以采取“冷酷战略”,即:(1)开始选择相信银行;(2)选择相信银行直到银行违约,然后永远不相信银行o(3,假设银行的贴现因子为c,s表示银行等待未来收益的耐心程度。在存款人相信银行的情况下,如果银行违约,得益为30+0э十0з3+…+0зn=30;如果银行守信誉,得益为20+20з+20з+…+20эn=20/(1-э)。因此,只要20/(1-э)≥30,即:э≥1/3,银行守信誉就是其最优选择。因此,当э≥1/3时,银行对

存款人的“冷酷战略”在第一阶段的最佳反应是守信誉。同理,银行在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的最佳反应都是守信誉。正是在这种多次重复博弈的过程中,才形成了银行的声誉。银行与存款人之间的多次重复博弈,能产生一种可以自我强化的声誉机制,这种机制体现了市场的作用,使得博弈向“良性”的方向发展,由此形成了一批富有声誉的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商业银行,如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等。以下分析形成声誉的商业银行与存款人之间的博弈。

为使分析更为方便,本文用银行不良资产率的高低来衡量银行声誉的好坏。[7]银行的不良资产率低说明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加强了风险管理,尽量避免从事高风险投资,银行声誉好;银行的不良资产率高说明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忽视风险管理,盲目从事高风险投资,银行声誉坏,存款人质疑银行声誉,从而纷纷前往挤兑。在这个博弈中,银行先向存款人公布自己的不良资产率,存款人根据该指标以及自己的经验对银行的声誉做出预期,[7]然后选择自己的行动。如果银行通过加强经营管理,强化内部控制等措施降低不良资产率,尽管银行会为此付出一定的成本,但存款人预期银行的声誉好,继续保持对银行的信任,其支付大于0;如果银行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盲目进行高风险投资,使不良资产率提高,尽管银行会因此获得一些短期利益,但存款人预期银行的声誉坏,不再信任银行,其支付小于0。博弈双方的行动支付矩阵见表3:

从表3可以看出,在这个博弈中,如果银行的不良资产率高,存款人预期银行的声誉坏,存款人的最优选择就是提前取款,支付为-1,银行声誉的丧失会导致银行挤兑甚至银行危机的发生;如果银行的不良资产率低,存款人预期银行的声誉好,存款人的最优选择就是到期取款,支付为0,银行声誉的巩固能避免银行挤兑,从而保证银行稳健经营。因此,存款人的行动取决于他对银行声誉的预期。同时,存款人还可根据观察到的银行的行动来修正自己对银行声誉的预期,不断调整自己的策略。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应加强风险管理,注重资产质量,坚决维护自己的声誉,并且要通过市场向存款人传递这种信息,以影响存款人的预期,增加存款人的信心,使其选择到期取款的策略。

银行声誉的形成是经过长时期的累积和培养的,同时也是相当脆弱的,一旦存款人对银行的声誉产生怀疑,就有可能使银行声誉“毁于一旦”,日后要想重新恢复,就要付出非常沉重的代价。因此,当银行声誉形成以后,要坚决地维护自己的声誉,唯有这样,才能保证银行的正常经营,避免出现银行挤兑。

(四)国家参与博弈对声誉机制的影响

国家参与银行与存款人之间的博弈对于国有商业银行声誉机制的形成有重要作用,这是因为可靠的国家信誉消除了国有商业银行存款人的风险顾虑,国有商业银行有国家信用做担保,没有倒闭之忧,存款人对其放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存款的安全性毫不怀疑,[8]所以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声誉也毫不怀疑,国家的隐形担保形成了国有商业银行特殊的声誉机制。以下将分析有国家隐形担保的国有商业银行与存款人之间的博弈。

有国家隐形担保的国有商业银行是指由国家直接出资或在国家支持下建立起来的,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商业银行。存款人把钱存到这些银行,就是以国家信用进行担保,是一种“含蓄的存款保险制度”。[9]与上面的假设条件不同,在有国家隐形担保的国有商业银行与存款人的博弈中,博弈双方对其对手的战略空间和支付函数完全了解,同时,博弈双方的行动没有先后次序,即:该博弈是一个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假设银行有两种策略:低风险经营和高风险经营(低风险经营获得的收益小;高风险经营获得的收益大)。存款人也有两种策略:提前取款和到期取款。在有国家隐形担保时,无论银行从事高风险经营还是低风险经营,存款人都不会怀疑银行的声誉,他们的存款放在银行是绝对安全的,提前取款会损失利息,支付为―“到期取款能获得利息收入,支付为0,因此,其最优选择是到期取款。博弈双方的行动支付矩阵见表4:

由以上分析可知,任何一个理性的存款人都不会提前取款,他们都会等到存款到期后再取款,以获得存款增值的收益,[10]因此,在有国家隐形担保时,不会发生挤兑风潮。从表4还可以看出,在有国家隐形担保的情况下,无论银行从事高风险经营还是低风险经营,存款人都不会质疑银行的声誉,因而不会引发挤兑风潮。银行进行低风险经营的支付为1,进行高风险经营的支付为2,任何一个追求盈利最大化的理性银行都会选择高风险经营,因此,高风险经营是银行的最优选择。然而,在现实社会中,如果银行盲目从事高风险经营,盲目追求盈利最大化,忽视对经营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的考虑,将不利于我国银行业的稳健经营,并时刻威胁着我国的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国家参与银行与存款人之间的博弈破坏了市场化的博弈均衡,使得博弈的均衡产生“不好”的偏离。

国家隐形担保一方面能防止出现挤兑风潮,对国有商业银行声誉机制的形成也有重要作用,但另一方面它又有强烈的行政干预色彩,有悖于银行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原则,也不利于增强我国银行业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同时,在国家隐形担保下形成的声誉机制具有内在的脆弱性,[8]是不可能长久的。因此,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隐形担保必定要退出市场。

(五)博弈分析的结论

(1)在普通商业银行与存款人的简单博弈中,如果银行属强势银行,存款人的最优选择就是到期取款,即:强势银行出现挤兑危机的概率很低。

(2)银行与存款人的连续重复博弈,能够形成银行的声誉。形成声誉的商业银行与存款人的博弈能够出现市场化的博弈均衡,声誉机制体现了市场的作用,使得博弈往“良性”的方向发展。

(3)国家隐形担保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声誉机制的形成,并且能有效防止出现挤兑风潮。但是它破坏了市场化的博弈均衡,使博弈均衡产生“不好”的偏离。

三、防范及化解银行挤兑危机的建议

(一)打造强势银行

从上文的分析中可以知道,当商业银行是强势银行时,存款人的最优选择就是到期取款,同时,存款人还可以根据观察到的银行的行动来修正自己的判断,不断调整自己的策略。因此,为了防范及化解银行挤兑危机,银行要尽量夯实自己的基础,使自己成为强势银行,并通过市场向存款人传递这种信息,以树立存款人对银行的信心,避免出现银行挤兑,减少银行危机产生的可能性。

银行要成为强势银行,必须夯实自己的基础,第一要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第二要在运行方式、管理架构和评价体系等方面,与国际商业银行的通行准则全面接

轨,完成由传统银行向现代银行的转型;第三要提升风险管理能力,银行要参考国外先进银行的风险管理理念、技术手段及不良资产管理手段,建立严格高效的监控制度;第四要加强危机管理,进行事前的危机预防、事中的危机治理和事后的善后处理,维护银行安全;[11]最后要注意银行公关在应对突发性事件,维护银行形象方面的重要作用。在突发性事件发生时,要正确开展银行公关,顺利实现发生突发性事件的银行与公众间的沟通与交流,从而获得公众对银行的谅解与支持,使得银行形象免受或少受突发性事件的影响,最终将突发性事件化解。[12]

(二)构建银行声誉机制

银行与存款人之间的多次重复博弈,形成了能够自我强化的声誉机制,这种机制体现了市场的作用,使得博弈往“良好”的方向发展,因此,为了防范及化解银行挤兑危机,必须构建银行声誉机制。从上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声誉机制发挥作用的条件有;博弈重复的次数足够多;银行对长远利益的重视程度足够大;银行的欺诈行为能被存款人及时观察到[6]

要构建银行声誉机制,第一是必须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目前我国银行的自愿信息披露制度存在大量的“道德风险”问题,银行为维护自身利益,披露虚假不实信息的现象屡见不鲜,因此,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其根本途径就是建立由监管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强制信息披露制度,[13]以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第二是建立健全信息传输体系。一般来说,信息传输越滞后,声誉机制的建立就越困难。[6]市场经济条件下,大部分交易都是在陌生人之间进行的,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严重影响了交易的效率和质量,因此,高效率的信息传输体系对建立声誉机制至关重要。解决这一问题的手段就是建立我国的信用管理体系。国家应该制定和完善有关征信对象和征信行为的法律法规,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公开性、准确性、可靠性。第三是营造稳定的政策环境氛围。稳定的政策环境氛围,有助于人们形成稳定的预期。这是因为:不稳定的政策环境氛围一方面增加了观察欺诈行为的困难;另一方面使博弈重复进行的可能性降低,[6]所以,政府营造稳定的政策环境氛围,将有助于银行声誉机制的建立。

(三)以存款保险制度“赎买”国家声誉

尽管国家隐形担保在避免我国发生挤兑风潮以及形成国有银行声誉机制中起着重要作用,但是这种依靠国家信用建立起来的存款保险制度和声誉机制不会长久。在国际金融市场激烈的竞争中,我国银行业要想生存,绝不能长期依靠国家,必须进行真正的市场化经营,国家隐形担保一定要退出市场。但是国有银行如果失去国家的保护,随时有可能因为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破产倒闭。如果没有存款保险制度,稍有风吹草动,就会发生大规模的挤兑,进而导致银行的真正破产或倒闭,甚至可能引起整个银行体系乃至金融体系的震荡。[9]因此,在国家隐形担保退出市场的同时必须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以存款保险制度“赎买”国家声誉。国家隐形担保退出市场的途径是对国有银行进行产权改革,改变国家作为单一所有者的产权结构,实现产权多元化,[8]使国有银行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建立存款保险制度需要有利的宏观经济环境、稳定的银行体系和有效的金融监管。[14]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都已基本成熟。另外,在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同时,必须充分考虑该项制度的弊端,如:道德风险问题、逆向选择问题,国家必须以立法的形式对保险的对象、范围、费率以及限额””做出合理的规定,从而使该项制度既能起到保护存款者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作用,又能合理回避其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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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乔梅曙,吕伟昌.银行应对突发性事件的有效策略[J].投资研究,2005,(1).

银行存款论文例8

美国银行的存款产品、账户种类多种多样。就花旗银行而言,个人银行业务种类包括支票账户、储蓄账户等类,而仅支票账户类存款产品就多达五种:Citibank EverythingCounts? 、Citigold? 、Citibank Access Account 、Basic Checking 、The Citibank Account。这五种产品都各有特色,Basic Checking就属于普通支票账户,银行不支付利息、没有最低余额限制、每月都必须交纳9.5美元的账户管理费、能享受支票费和ATM跨行交易费的优惠。免费论文。而The Citibank Account属于付息类支票账户,特点在于银行会支付利息、有较高的余额要求(6000美元/月)、如果存款人满足联合账户余额要求(combined average balance)就能无限制的免支票费和ATM跨行交易费。比较花旗银行这两种产品,它们的构成要素都包括了:账户余额要求、账户管理费、支票费、ATM跨行交易费和利率。两种产品的差异就在于这几个要素所赋予的内容不同、组合不同。

通过对花旗银行存款产品(支票账户)以及美国大多数银行的存款产品的收费明细进行观察可以看出美国银行存款产品的设计具有以下的特点:

首先,存款产品的创新通过其构成要素的不同组合就可以实现。美国银行存款产品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期限、开户起点要求、日均余额/联合余额、优惠(减免账户管理费,免费签发若干次支票、利率优惠等)、惩罚(收账户管理费、降低利率)等(张桥云,2004)。这些基本要素不同的排列组合就形成了美国银行市场上多种多样的存款产品。换言之,对这几种要素进行重新的组合,赋予不同的内容就是对存款产品的创新。美国银行一直以来都努力围绕着存款产品的流动性和收益性进行创新。如本文前面提到的1970 年由美国马萨诸塞州互助储蓄银行推出的一种新型活期存款账户――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NegotiableOrder of Withdrawal Account――NOW Account)。该账户实际上是一种不使用支票的支票账户,是对活期存款的一种创新。它的创新就体现在既可使客户享受到转账结算的便利,同时又可取得利息收入。还有八十年代的新型活期存款帐户――超级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Super NOWAccount)就是在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的基础上提高了银行所支付的利息,并且多了能够随意签发支票的功能。这两种账户是美国银行业历史上较为经典的创新,体现出了存款产品各构成要素之间不同组合的强大的创新功能。

其次,注重市场细分。不同的存款人的需求是不同的,有的存款人看重帐户所能支付的利息,有的则看重账户的支付功能;有的存款人每月需要签发很多张支票,有的则很少签发支票。美国银行在设计其存款产品时非常注重这样的需求导向。如花旗银行的两种支票账户:Basic Checking适合每月签发支票次数有限且无法达到银行规定的帐户余额要求的存款人群体,而The Citibank Account就是针对能够满足余额要求,而且每月需要签发多张支票的存款人设计的。或者,当存款人希望能够获得的利息,同时他也能够满足银行的帐户余额要求时,他就会选择The Citibank Account。免费论文。不同规模的银行,存款产品设计的不同也体现银行选择的客户群体的不同。免费论文。大银行的付息帐户余额要求要明显高于小银行(社区银行),这是因为大银行所希望吸引的客户群主要是市场上较为高端的,能保持高存款余额的那一部分客户;而小银行面对的主要是当地的社区居民,他们难以满足大银行的高余额要求。

第三,账户余额要求的作用突出。首先,稳定的资金来源是银行持续经营获利的重要源泉。账户余额要求是美国银行衡量对存款人所开立账户收费与否的一个标准。当存款人的帐户余额能够达到银行要求时,银行就会免收其账户管理费;反之,存款人就会被收取一个月5美元至15美元不等的账户管理费。而且,对于一些高余额要求的账户,满足余额要求的存款人银行还会减免其支票费、ATM跨行交易费、账单费等等。这些诱人的条件使得存款人会主动考虑取款的次数和频率,尽量保持自身帐户余额不低于银行要求,银行稳定和持续的资金来源同时也就得到了进一步的保证。其次,美国银行考察存款人账户余额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要求存款人的单个账户满足最低余额要求;二是要求存款人在本银行开立的所有账户余额加总后满足一个最低要求,即联合账户余额要求。一般来说银行都会选择实行联合账户余额要求+单个账户最低余额要求。这样的做法有一个极大的好处,就是吸引存款人在一家银行尽可能多的开立不同功能的账户。当存款人某种账户余额要求低于银行要求时,就可以用其在本银行开立的其他账户的资金余额进行补充,从而避免被收取账户管理费等各项费用。

参考文献:

1.丁友刚,2003:《对银行收费的理性思考――基于银行业成本核算模式变迁与银行收费动因和依据的研究》,《金融研究》,第11期。

2.李宝军,2005:《人民币小额存款账户收费问题质疑》,《金融会计》,第10期

银行存款论文例9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自商业银行产生以来,流动性风险如影随形伴随着商业银行的整个经营过程中。因此,如何解决流动性问题成为全球金融领域面临的共同难题。尤其是在中国最近出现的银行业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严重影响中国金融业的整体稳定,再次将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问题推向风口浪尖。本文认为2013年中国银行业出现的普遍的流动性不足暴露出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的缺陷,我们应该更加重视对于商业银行(特别是我国的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的管理,从自身实际出发对流动性风险进行研究和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本文将针对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实际特点,探讨我国当前股份制银行存在的流动性管理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改进。

二.国内外研究背景及动态

2.1 国内外流动性风险研究综述

20世纪80年代初在世界性的债务危机的背景下,Diamond和Dybvig(1983)发表了银行挤兑、存款保险和流动性》即D-D模型,指出商业银行作为中介机构一方面在为存款人提供活期存款合约同时向借款人提供期限较长的贷款,商业银行作为这样一个转换中心把短期流动性负债转换为非流动性资产,这种转换为存款人提供了一种流动性存款合约并最终为金融市场创造了流动性,但其中流动性负债与非流动性资产的转化导致银行承担了相应的流动性风险,这就是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姚长辉(1997)认为银行流动性风险的产生存在表面原因和深层原因。表面原因是由于资金的来源和运用不匹配造成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深层原因则是银行的流动性与盈利性存在矛盾很难兼顾。另外商业银行自身的资产负债结构、央行政策导向和金融市场发达程度都对商业银行流动性有相当大的影响。傅一书(1998)认为在防范银行所面临的其他风险的基础上,强化流动性风险的防范意识,合理进行资产负债期限结构的匹配以及制定切合实际的流动性管理计划,提高资本充足率和中央银行政策支持措施,从而能够对流动性风险从更深层次进行防范。Duffle和Alexandre(2001)通过建立流动性风险模型研究银行最小交易成本与保持流动性关系,说明流动性资产与非流动性资产处理的选择问题上,如果目标是要保持流动性就应先处理非流动性资产,如果目标是交易成本最小化就应先处理流动性资产。

2.2 国内外流动性风险管理理论研究综述

2.2.1 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理论的三个阶段

商业银行从产生到发展的几百年间,其流动性风险管理理论也随之不断发展,由资产管理理论发展为负债管理理论、直至目前的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其中资产管理理论,包括商业贷款理论、资产转换理论、预期收入理论三个阶段。其共同的特点是从商业银行的资金使用方面来对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商业贷款理论主要观点是银行只能将资金进行短期贷款而不发放长期贷款以防范流动性风险。资产转换理论则认为为了应付提存所要求的流动性,商业银行可以将其资金的一部分投资于流动性较高的证券上。预期收入理论认为,银行资产的流动性主要取决于借款人的预期收入,在预期收入比较稳定的情况下即使长期贷款也可以安全收回。而负债管理理论则主张银行通过主动负债来获得流动性但该理论不足之处在于主动负债依赖外部借入资金会增大银行的经营风险。由于资产管理和负债管理都存在各自的缺陷,将二者有机结合便演变出了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该理论认为应将资产管理和负债管理并重,针对资产与负债的缺口对银行资产负债结构进行动态调整。

2.2.2 微观层面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研究

Mckinney(1977)提出流动性的线性规划模型通过对最糟糕情况的数据分析来测算小银行的流动性需求。Kane(1979)指出许多大型商业银行运用负债管理理论的思想,通过主动负债进行流动性管理,但此举也扩大了其流动性敞口因而增加了银行经营的不稳定性。Duffle和Alexandre(2001) 通过建立流动性风险模型研究银行最小交易成本与保持流动性关系,指出当面临流动性紧张的情况下在流动性资产与非流动性资产的处理上存在不一样的选择。Kashyap(2002)提出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决策模型。Thomas和wang(2004)认为在一定条件下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来应对流动性冲击。

2.2.3 宏观层面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研究

微观层面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着眼于研究通过改善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来应对流动性风险。而仅靠银行单独来应对风险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银行业系统的流动性问题,必须进行宏观政策干预。而宏观层面的流动性管理研究,则主要是从制度层面提出应对风险的机制,包括暂停支付机制、存款保险制度和最后贷款人制度。

1. 暂停支付机制

主要通过经验数据测算出银行的一个风险临界值,当市场情况接触到临界值时,银行应立即采取暂停取款人的提款要求。此机制的理论基础来源于D-D模型(1983)的主要观点,该模型提出存在无挤兑的高效率均衡和发生挤兑的低效率均衡,而低效率的挤兑均衡结果往往比简单持有资产更糟,此时实行暂停支付可以防止挤兑均衡的出现。

2. 存款保险制度

D-D模型证明当存款者发生恐慌时出现的挤兑是存款者的预期变坏造成的,可以通过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或为银行存款提供政府担保等方式改变这种预期,避免挤兑出现。Mcculloch和Yu(1989)研究了存款保险制度中政府扮演的角色。而Ely(1986)则认为,D-D模型中没有考虑到道德风险的因素,存款保险能够避免挤兑风险的前提是存款保险人本身有足够的偿付能力。否则,这种银行挤兑风险不能从根本上被消除。

3. 最后贷款人制度

Bagehot(1873)系统地研究并提出了最后贷款人制度,指出各国的最后贷款人的角色由中央银行承担。由于完全依靠市场还能够完全应对流动性的冲击,而最后贷款人在流动性问题发生时为商业银行提供短期贷款,从而为商业银行的稳定经营提供了保障。Repullo(2000)研究了关于最后贷款人职能的最优配置,他认为中央银行应该在较小的流动性问题出现时作为最后贷款人;而当出现严重的流动性问题时应由存款保险人承担最后贷款人的职责。

2.3 流动性风险的度量方法

1. 财务指标法

即运用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计算衡量流动性的财务指标,分析银行流动性的状况。常常运用存贷比率、现金比率、核心存款与总资产的比率和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等进行综合衡量。

2.市场信号体系

财务指标法着重于从资产负债表项目之间的关系中获得行流动性状况的信息,而市场信号法则是银行经理通过观察市场对银行的反应来捕捉银行流动性的信息。例如,通过分析存款的变化、证券价格的变化、银行发行债务工具的溢价、资产变现成本、在中央银行的借款情况等来综合评判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

3.线性规划法

银行对流动性风险的管理要求合理配置银行的资产和负债,而线性规划法是讨论如何有效配置资产的一种方法。相关文献也广泛存在,例如出现较早的理论研究由Kalman (1 967)通过线性规划模型说明如何对银行资产管理最优选择作出决策。但线性规划模型仅考虑了证券组合的风险而忽略了资产负债的匹配性和交易成本等其他不确定性因素。

4.VaR法

VaR风险价值方法将杠杆、相关性和当前头寸的组合风险纳入风险度量模型,是一种科学的度量方法。巴塞尔委员会对VaR方法的应用也提出了书面规定,在2004年全面且正式推广运用VaR对资本充足率提供计算基础。Engle(1982)提出了更能够模拟现实情境的基于ARCH和GARCH模型的VaR法。此外,针对涉及较长周期的风险投资组合有学者提出了长程VaR的估计,目前常用的是平方根法则。

三.对于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思考

从上述国内外研究背景和动态来看,国外对于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研究所提出的相关理论均是建立在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体制基础之上的。在我国,流动性风险虽然也有相当的理论研究基础,但是并没有太多理论学者关注我国中小股份制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及应对问题,相关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理论研究仍旧缺乏。而我国随着金融市场的改革与发展,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我国金融市场上扮演者重要的角色,我国金融市场的特殊性意味着一味借鉴国外的管理模式并不会适应我国国情。本文从当前的银行业普遍存在的流动性问题为出发点,来研究和总结现有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国内外相关理论,并从中汲取养料提出针对于中小银行的流动性管理建议。(作者单位:湖北大学商学院)

参考文献:

[1]Diamond和Dybvig.银行挤兑、存款保险和流动性,1983.

[2]姚长辉.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因素分析[J].经济科学,1997(4)

[3]傅一书.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问题研究[J].经济问题,1998(10).

[4]金煜.中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计量与管理框架. 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07.

[5]Duffie,Alexandre.Liquidity shortages and banking crises.Journal of Finance,2001(2).

[6]Mckinney Gorge W Jr.A Perspective Oil the Use of Models in the Manag of Banks Fund.Journal ofBank Research,1997.

银行存款论文例10

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

1996年至2014年,我国曾颁布多次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措施,终于在2014年末迎来了实质性突破。2014年1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将存款利率浮动上限由2012年规定的基准利率的1、1倍提升至1、2倍,同时简化了存贷款基准利率的期限档次;2015年2月28日,央行再次将浮动区间扩大至1、3倍;2015年5月11日,又将1、3倍调整为1、5倍。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的进一步扩大,扩宽了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空间,有利于进一步锻炼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能力,促进其加快经营模式转型并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为最终放开存款利率上限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同时也有利于资金价格能更真实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推动形成符合均衡水平和客户意愿的储蓄结构,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金融健康发展。

此外,2015年6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即日起实施《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办法》规定,30万元以上的个人存款,将摆脱目前的存款基准利率和上浮区间的限制,实行市场化定价。该《办法》一方面有利于有序扩大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另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锻炼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能力,培育企业、个人等零售市场参与者的市场化定价理念,为继续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进行有益探索并积累宝贵经验。

综上所述,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已接近尾声,预计2015年下半年或2016年初存款利率上限将被彻底取消。

二、利率市场化下零售贷款业务的挑战与机遇

1、利率市场化下零售贷款业务的挑战

利率市场化使得银行利差收窄、盈利能力承压。从已公布年报的11家上市银行来看,各家银行业绩均面临着盈利增速放缓的局面。除平安银行及浦发银行外,其余9家A股上市银行2014年净利润同比增幅均跌至个位数时代。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快速推进要求零售银行改变主要依靠存贷利差的传统经营模式,进一步提升产品创新和风险定价能力。

2、利率市场化下零售贷款业务的机遇

与此同时,利率市场化也为零售银行强化内部能力,促进差异化竞争,提升服务和创新水平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1)利率市场化改革,银行贷款业务转型

在经济转型形势下,贷款企业风险增加;在以利率市场化为代表的金融改革的背景下,大中型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越来越完善,银行利润空间也大幅压缩。

银行应以新一代的资产负债经营策略为方法,提高贷款收益,降低资金成本,实现贷款业务转型。需要建立对各个客群风险调整后的贷款收益和资本消耗,以及不同类型的存款融资成本的洞析,并主动选择最符合自身情况的零售银行资产业务结构,发展高收益零售贷款业务,主要包括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消费贷款业务、信用卡业务。

(2)个人存款增速放缓,制约银行个人贷款放贷规模

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导致存款流失、资金成本上升成为银行不可回避的问题,目前,绝大部分银行面临稳定、低成本资金来源的吸储难题。

2014年以来,银行资金紧张局面愈演愈烈,多家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存贷比逼近75%,其中四大行零售存款占比基本高于45%,但股份制银行平均仅20%。个人存款增速放缓越来越限制个人贷款的放贷规模。

(3)去银行化趋势加剧,零售信贷业务挑战升级

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银行资金成本提升,且财富管理类产品的普及程度和可选范围不断扩宽,个人金融资产结构的去存款化过程将延续至未来10年。尽管中国大多数银行只有不到30%的资金来自于零售存款,但毋庸置疑,未来对零售存款的争夺将更加白热化。市场实际存款利率已明显上升,这些代价高昂的资金来源带来的实际收益极其有限,零售银行的利润率将会受到持续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