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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模式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3 15:23:09

融资模式论文

融资模式论文例1

1.1小企业发展迅速及小企业的融资状况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相关政策的出台,新疆小企业(法人类)的数量在急剧增加。根据相关资料分析:截止2006年底,该地区注册的(法人)小企业已经发展为1万多家,经营范围涉及: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业,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等。因限于小企业自身的特点:规模小、专业性强;层次少、产品单一;投资少,转产容易,吸收新技术快,管理灵活;而且多为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对劳动力的技能要求不高。小企业的发展速度很快,其经营结构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成为当地的经济中最具有活力、有生机的部分,它们在促进市场竞争、提供就业、技术创新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但是,新疆小企业的融资情况不容乐观,融资的渠道比较单一,决大多数小企业融资基本上是通过民间信用的方式去解决。根据有关资料显示:截止2005年11月末,法人类小企业从当地银行贷款额为994亿元,法人户为4795占小企业贷款总额的74%。从银行方面来分析:新疆小企业贷款占法人类总额的51.56%,小企业的不良贷款为59.3亿元,占法人类客户不良贷款总额的33.33%,小企业不良贷款率高达52.92%。从这些数据中我们不难分析:新疆的小企业融资状况不佳,并且小企业发展空间不大。

1.2小企业目前的融资模式

新疆小企业目前的融资模式主要是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小企业资金来源较大企业而言比较复杂。总资产在100万元以下的企业,资金来源主要以自有资金(包括赢利留存)和民间借贷为主,由于这些小企业资金需求量少,民间借贷在此表现出积极的一面,并具有简便、快捷、灵活的特点。这部分企业对金融机构的信贷有强烈的需求,但因大部分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行为不规范,财务信息披露不真实等原因,金融机构考虑风险因素不愿发或多发放贷款,因此无法满足这部分企业的正常资金需求。因而小企业的融资模式呈现单一的渠道。以乌鲁木齐地区为例,分析区属500多家(含法人类)小企业的融资状况,有三个明显特点:

(1)资产负债率比较适中,从理论上分析,增加融资量还有一定的空间。

(2)固定资产占有率比较低,表现为增加融资时可用作抵押的资产或物品不足。

(3)该地区的银行贷款投放不均衡,银行贷款主要集中在较大规模企业上。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资金是企业的“血液”,小企业的发展需要注入新鲜血液,虽说该地区的小企业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从结构上与上世纪比较的小企业状况相比,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与内地特别是与我国的沿海南部地区的小企业相比,差距甚大。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小企业在推动新疆国民经济持续发展中的作用。

2新疆小企业融资模式存在的问题

2.1造成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的原因

(1)自身的条件限制了融资。

由于小企业资产规模普遍较小,盈利能力较低,表现出较低的市场竞争力,因此企业不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这成为金融机构不愿意支持信贷的重要原因之一。据调查,仅乌鲁木齐500多家小企业当中,绝大多数的小企业企业法人整治结构不完善,经营管理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行为不规范,财务报表不实,报表账册不全,报表数据不连续,财务信息披露不完全与信息失真;有的依据不同的需要,虽已编制不符合实际的财务报表;给银行信贷人员客观分析企业情况造成困难。这样一来,小企业需求发展时,无法从银行筹措资金,只有选择民间信用的融资模式。

2.2未建立直接的融资渠道

绝大部分小企业都缺乏诚信,成为金融机构考虑金融安全危而不愿冒风险支持其信贷。目前新疆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较少、手续费高、手续复杂,而且涉及职能部门多,较高的综合费用夹杂了小企业的筹资成本;再加上社会担保体系不健全,严格的条件和过高的收费加重了小企业的负担;放弃了对银行贷款的申请。小企业资金信贷评估体系缺乏统一性。“黑幕”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银行对企业资金信贷的客观、公正、公平的认可;社会信用环境差,缺乏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这称为小企业贷款难的重要因素。

2.3商业银行信贷分险控制与小企业自身发展的矛盾

商业经济下的商业银行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经济个体,商业银行要在“安全性、流动性和赢利性”的基础上运营,必然对小企业贷款做出慎重考虑。

3新疆小企业融资模式的分析及发展思路

3.1对现行模式的建议

(1)调整现有的融资模式。

从大多数小企业自生的条件限定了融资模式的单一,但是小企业要发展就必然会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有效的选择融资模式,会融通或缓和小企业因资金不足而出现的问题。因此小企业发展过程中,企业定位、发展战略非常重要,关系着小企业的生存。健全企业内控管理机制,积极增加自我积累,提高企业诚信度,可以拓展融资的渠道,解决恒心改造和扩大再生产是资金不足的问题。

(2)抓住机遇整合自身资源。

小企业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的政策环境是其自身获得快速发展的好机遇,应该树立现代企业的理念,完善企业整治结构,整顿财务纪律;正确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增加企业财务透明度,树立合法的经营意识,努力防范道德风险,努力构建诚信企业,赢得银行的信任和理解,为自己赢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勤俭创业,不断提高自身效益,注重资本积累,增加投资,使注册资本与自身实力相一致,从而实现企业资金需求与企业经营实际相匹配。

3.2发展思路

(1)要为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经济环境。

为了支持小企业的发展,切实解决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中国银监会于2005年7月25日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业务指导意见》,确定了商业银行开展小企业信贷应遵循的原则和要实现的目标,从政策、机制、程序和方法等诸多方面为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提供了指导性的原则。突破了银行传统的信贷管理理念,为小企业的发展搭建了一个政策平台,也为银行业改进信贷管理、优化贷款结构均提供了良好的机遇。自治区在遵循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环保政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前提下,给予小企业以政策保护,让小企业休养生息。还应该统筹安排,建立企业的社会信用体系,整治社会信用环境。针对小企业经营、纳税、财务、信用、守法等状况,建立一个完整的中介服务体系,供银行、担保机构等查询。探索建立小企业担保机构、建立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小企业发展基金以及小企业互助基金,完善担保功能,从财政和其他各方面筹集担保基金、充实担保风险基金,增加经济担保能力。改革和完善投融资体制,拓宽民间投资渠道,允许各类居民向企业投资。并完善企业资产登记、评估制度,为小企业提供快捷服务。

(2)改善和加强金融服务,加大对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央行推出有关信贷政策的前提下,制订适合针对新疆小企业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指导意见和措施,并督促商业银行不断改善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可以考虑成立专门为小企业服务的民营金融机构,吸收小企业股份,加大对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各金融机构要正确处理好防范信贷风险、提高经营效益与加强为小企业服务三者之间的关系,明确金融发展的最终目的应是首先支持经济发展,同时保持安全性,并获得效益。

(3)充分发挥民间融资支持小企业的辅助作用。

民间借贷是一种古老的信用形式。它能在当今社会生存,并能有效发挥积极作用,自有其合理的、积极的一面。民间借贷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灵活、简便、无须抵押和担保,它在小规模企业和小企业发展早期的重要性往往超过其他融资方式;民间信贷受高利率、高风险影响,不利于政府监管,不利于形成良好的金融秩序。对民间融资活动,应在保护合法契约基础上,进行有效保护和监督,以鼓励民间投资、鼓励自主创业,营造企业创业必要的经济环境。引导民间借贷,又可解决金融机构尚无法满足的小企业的借款需求,发挥民间借贷的融资补充作用。

同时,要引导民间资金流动的规范化,允许吸收民间资金成立民间创业投资公司或民间创业投资基金,并将其作用定位于解决小企业创业资金需求和发展资金需求。

(4)规范、发展、扩大融资租赁业务范围。

融资租赁是一种有效的融资模式,目前新疆的融资租赁市场很有潜力,它很适合小企业各个阶段的需要,与传统的银行贷款相比较,融资租赁具有明显的特点和优势:如担保安排比较简单,对小企业来说较易获得融资机会,因为资金用途直接,不易挪作他用。固定资产更新速度可以加快,因此小企业可以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取得土地、厂房,迅速引进先进的机器设备,促进技术进步。在同样条件下,安排租赁一般比贷款更快、更简单。这样有利于小企业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赢利能力,企业不必一次性全额投资,就可获得所需固定资产的使用权,从而增强资金的流动性,提高资金利用率。目前可考虑设立面向小企业的小规模融资租赁机构,解决小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资金需求。

参考文献

[1]陈晓红.中小企业融资与二板市场[J].中国工业大学学报,2001,(3).

[2]陈晓红,郭声琨.中小企业融资[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融资模式论文例2

目前发达国家的企业融资主要有两大模式:一种是以英美为代表的以证券融资为主导的模式。另一种是以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及德国为代表的以银行贷款融资为主导的模式。通过对英美模式、日本的主银行模式和德国全能银行融资模式的比较研究,借鉴国外的做法,并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我国企业融资模式的选择可以分两步走:一是近期过渡式的融资模式,即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为主的模式,二是未来目标融资模式,即证券融资与银行贷款并重、市场约束性强的多元化融资模式。任何企业融资结构和融资方式的选择都是在一定的市场环境背景下进行的。在特定的经济和金融市场环境中,单个企业选择的具体融资方式可能不同,但是大多数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却具有某种共性,即经常以某种融资方式为主,如以银行贷款筹资为主或以发行证券筹资为主,这就是企业融资的模式问题。由于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市场化程度不同特别是经济证券化程度不同,不同类型国家企业融资的模式是不同的。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目前发达国家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可以分为两大模式:一种是以英美为代表的以证券融资为主导的模式,证券融资约占企业外部融资的55%以上;另一种是以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及德国为代表的以银行贷款融资为主导的模式,银行贷款融资约占企业外部融资的80%以上①。不过尽管日韩等东亚国家与德国的企业均以银行贷款融资为主,但东亚国家与德国在银企关系、企业的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和市场约束等诸多方面存在着差异,我们将对第二种融资模式再进行细分研究。为此,下面我们将对这几种融资模式分别进行探讨,并力图找出一些可供我国企业融资得以借鉴的经验。1英美企业以证券为主导的融资模式1.1英美企业融资的一般模式及其特点由于英美是典型的自由市场经济国家,资本市场非常发达,企业行为也已高度的市场化。因此,英美企业主要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和股票方式从资本市场上筹集长期资本,证券融资成为企业外源融资的主导形式。由于美国企业融资模式更具有代表性,我们着重从美国企业融资的实际来进行分析。应该说,经过长期的演进和发展,美国的金融市场体系已经相当成熟和完善,企业制度也已非常完善,企业行为也非常的理性化。一般地,美国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遵循的是所谓的“啄食顺序理论”②(ThePeckingorderTheory),即企业融资一般会遵循内源融资>债务融资>股权融资的先后顺序,换言之,企业先依靠内部融资(留利和折旧),然后再求助于外部融资,而在外部融资中,企业一般优先选择发行债券融资,资金不足时再发行股票融资。这一融资顺序的选择反映在企业资本结构中是内部融资占最重要地位,其次是银行贷款和债券融资,最后是发行新股筹资。美国企业注重证券融资的特点可以从其历史的纵向比较中反映出来。其一,美国企业内源融资比重高。例如,从1979年至1992年,美国企业内源融资占资金来源总额的比重,一直在65%以上,最高的1992年甚至达到97%,平均为71%;其二,美国企业在外源融资中优先选择债务融资,而股权融资则相对受到冷落,例如,整个80年代美国企业新股寥寥无几,多数年份新股发行为负值,这意味着许多企业通过举债来回购股票,从侧面反映了美国企业注重债务融资而相对忽视股权融资。表1美国企业1979—1992年融资结构比较(%)年份资金来源内源融资外源融资新增债务融资新增股权融资19797918319806531419816637-319828018219837420619847145-1619858336-1919867741-1819877937-1619888046-2619897945-2419907736-13199197-1419928695资料来源:方晓霞,《中国企业融资:制度变迁与行为分析》第86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4。再从美国与其他发达国家企业资金来源结构的横向对比中也可以发现证券融资在美国企业资金来源中的份量。表2美、日、德三国企业资金来源结构对比(占融资总额的%)国别美国日本德国内源资金753462外源资金256626得自金融市场1373得自金融机构125923其他0012外源资金合计256638注:美国为1944—1990年的平均数,日本和德国为1970—1985年的平均数。资料来源:李扬,“我国资本市场的若干问题探讨”,载《中国证券报》1997.12.15。从美、日、德三国企业融资结构对比表中可以看出,美国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内源融资,在其外源融资中,证券融资占了相当的比重,这与美国证券市场极为发达有着相关的原因;德国企业的内源融资比重较高,这与美国企业类似,但在其外源融资结构中,德国企业外部资金来源主要为银行贷款;日本企业外源融资的比重高达66%,而在其外源融资中,主要是来自银行的贷款,其证券融资的比重只有7%,银行贷款在企业总资金来源中占到了59%的份额。可见,从外部资金来源来看,美国企业主要依靠证券融资,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也占了不小的比重,而日本和德国的企业外部资金来源主要为银行贷款。1.2美国企业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从企业的股权结构来看,美国企业的持股主体经历了由个人股东完全持股到个人股东与法人股东共同持股的历史演进。这是因为,美国经济的主体是私有经济,这种经济是以个人产权制度为基础的,所以在美国自由市场经济的早期,美国的企业几乎全部是由个人股东持股的,但近二十年来,美国机构持股得到快速发展,目前在总量上约占美国全部上市公司股本的50%,其总资产已由1950年的1070亿美元增加到1990年的5.8万亿美元③,主要的机构投资者是共同基金、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和捐赠基金等。这些机构投资者把众多、分散的小额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进行分散风险的组合投资,应该说,机构投资者的快速发展,为美国个人投资于企业开辟了交易成本更低、风险更小的中介机制。尽管美国机构投资者快速发展,但由于这些机构都是实行分散投资,机构投资者投资于单个企业特别是大企业的比重并不高,因而使得美国企业的股权结构高度分散,许多企业往往有成千上万个

股东,而且最大股东持有的股份多在5%以下。高度分散化的企业股权结构对美国企业融资体制的形成及其运行产生了独特的影响。其一,明确清晰的资本所有权关系是实现现代公司资本有效配置的基础,因为不管企业是以个人持股为主还是以机构持股为主,企业的终极所有权或所有者始终是清晰可见的,所有者均有明确的产权份额以及追求相应权益的权利与承担一定风险的责任;其二,高度分散化的个人产权制度是现代企业赖以生存和资本市场得以维持和发展的剂,因为高度分散化的股权结构意味着作为企业所有权的供给者和需求者都很多,当股票的买卖者数量越多,股票的交投就越活跃,股票的转让就越容易,股市的规模发展就越快,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投融资就越便捷④。这种股权结构对美国企业治理结构的影响是,投资者作为所有者(委托方)难以真正对企业经理人员(人)起到监督作用。这是因为,一方面,占有股权微不足道的小股东有“搭便车”(freeriding)的倾向,他们既不关心、也无力左右企业经理人员的工作;另一方面,由于机构投资者并不是真正的所有者,而只是机构性的人,基金的受益人运作基金,他们是“被动的投资者”(passiveinvestor),主要关心企业能付给他们多少的红利,而不是企业经营的好坏和投资项目的运营情况,当机构投资者发现所持股票收益率下降时,就会立即抛出所持股票套现退出,而根本无意介入改组企业经理人员。因此,由于美国企业股权结构的高度分散,企业所有者无力、也不愿意采用投票选择的方式约束或改组企业的经理人员,换言之,通过“用手投票”机制来约束经理人员,借以改善企业治理结构的作用是很小的,对企业经理人员的约束主要来自于市场的力量和作用。市场力量的作用包括股票市场、商品市场、经理人市场等多种形式。这些市场机制都能对企业经理人员施加影响,使其目标行为有利于所有者。这些市场力量中,数股票市场对经理人员的约束作用最强,也最直接。股票市场对经理人员的约束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用脚投票”机制对经理人员的约束。由于美国股票市场非常发达,股票交易成本较低,当企业股东对企业经营状况不满意或对现任管理层不信任时,就可以在股票市场上抛售所持的股票,股东在股票市场上大量抛售股票的结果,使得该企业股票价格下跌,而股价的大幅下跌往往会使企业面临一系列困难和危机,如企业形象不佳、产品销售受阻、市场份额下降、银行减少或停止贷款甚至提前收贷,财务状况恶化。这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往往最终导致企业破产倒闭等,通常,当企业股价大幅下跌时,董事会便会认为经理表现不佳,从而很可能直接将其撤换,这就是“用脚投票”对企业经理人的约束机制。二是兼并接管机制对企业经理人的约束。在企业经营状况不佳、经营业绩下滑时,其股票价格将会随之下跌,当股票下跌到远远低于企业的资产价值以下时,由于股票价格较低,其多数股权极易被其他战略投资者收购,然后这些收购者凭借所掌握的股权,提议召开新的股东大会并接管了公司,将原来的经理层撤换,这就是兼并接管机制对企业经理人的约束,即企业经理人时时存在着被“恶意收购”的风险。企业经理人为了避免企业被接管以致于使自己失业,就会尽力经营好企业,使企业保持良好的业绩,这样就可以使企业股票价格保持在较高的水平而不易被收购。值得一提的是,美国企业兼并接管市场是美国企业治理的基本约束机制,尤其是80年代兴起的杠杆收购方式,使得美国企业出现恶意收购的狂潮,据统计,在接管活动达到高峰的1988年,美国企业接管交易的总价值达到3411亿元,为当年世界收购总额的70%以上⑤。1.3法律对金融机构持有企业股份的限制从法规和监管的角度来看,美国的法律一般禁止金融机构持有企业的股份。对于银行而言,1933年的格拉斯—斯廷格尔法几乎完全禁止银行拥有公司股份,例如,该法案不允许银行拥有任何一个单个公司5%以上的股份,就是持有少数的股份也不得参与股利分配,银行信托部门虽然可以代客户(受益人)持有股份,但是不能把其受托资金的10%以上投资于任意单个公司,并且有其它的法律鼓励信托机构持股进一步分散;除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在公司股份方面的投资也受到法律的限制,例如,纽约州保险法规定,任一人寿保险公司可以投资于其它公司股份的资产不得超过本公司总资产的20%,并且投资于单个公司的股份资产不得超过本公司资产的2%⑥;此外美国法律也限制非金融企业持有其它企业的股份。2日本及东亚国家企业以银行贷款为主导的融资模式2.1日本企业融资的一般模式与特点相对于英美等国家以证券融资为主导的外源融资模式,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的外部资金来源主要是从银行获取贷款。在这种融资模式中,以日本的主银行融资模式最为典型和突出。据青木昌彦的研究,日本的主银行制度包括三个相互补充的部分⑦:(1)银行与企业建立关系型契约;(2)银行之间形成相互委托监管的特殊关系;(3)监管当局采取一整套特别的监管手段,如市场准入管制、“金融约束”、存款担保及对市场融资的限制等。以主银行为首的信用贷款几乎成为日本企业唯一的外源融资渠道。日本主银行融资模式是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形成的,战后,日本所需的重建资金主要来自银行,随着经济的增长,所需资金越来越多,来自银行资金的比例不断增长,相对应的是股权融资迅速减少,企业对银行贷款的依存度不断提高。1957年到1974年间,在日本企业的资金构成中,内源融资(折旧和利润留成)所占的比重仅为25.6%—37.7%,企业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外源融资;在外源融资中,银行贷款所占的比例很高,一直在40%左右,而股票和债券融资所占的比重则从1957年—1959年的18.5%下降到1970年—1974年的8.3%⑧,呈下降趋势。正是在这种企业自我积累能力低,而证券市场又不发达的情况下,日本企业形成了以银行贷款为主的融资模式。而且日本银行与企业的这种关系是比较稳定的,一旦结合就很难变动,这样,就逐渐地形成了主银行体制这种独特的融资模式。主银行体制融合了银行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以及银行与监管机构之间的相互关系。在日本,几乎每一个企业都与某个银行保持着密

切的关系,这种关系常常被称为系列(Keiretsu)⑨融资,包括长、短期贷款,但也涉及债券发行支持、股权投资、支付结算以及各种不同信息和管理方面的服务等。值得注意的是,到70年代中后期,随着日本经济高速增长的终结,企业经营战略的转变和日本股票市场的发展,日本企业逐渐增加证券融资的比重,但以银行贷款为主导的融资格局并未改变。2.2企业的股权结构及治理结构从企业股权结构来看,与英美国家企业不同的是,日本的企业产权制度主要是以法人为基础的,即日本企业法人持股占有绝对的比重,据统计,1989年日本个人股东持有的股票只占22.6%,如果按股票时价金额计算只占20.5%⑩,而70%以上的股份是由各种法人机构即银行、保险公司和大企业所持有。与英美等国企业之间单向持股不同,日本的企业之间往往相互持股,若干相互持股的公司形成了一个较为密切的关系网,相互支持、相互依赖,形成了所谓的“企业集团”。产生这种持股结构可能有几个原因,其一可能是与日本1945年以前的财阀传统相关,其二是日本法律与英美等国的法律不同,对企业之间的相互持股几乎没有限制,其三同日本的东方社会结构和文化特征有一定关联,这种东方文化体现在企业控制机制方面,就是日本企业之间的兼并接管活动很少发生。从企业的治理结构来看,由于企业股权结构的原因,日本企业之间的接管交易很少发生,类似于英美企业之间的恶性收购活动就更少了,因此,日本企业对经理人员的激励与监督主要不是来自于股票市场,而是来自于银行体系。由于以主银行为首的银行贷款几乎成为日本企业资金来源的唯一渠道,且银行往往与企业之间相互持股,主银行就牵头对企业实施相互控制。如果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支付正常,则主要由各有关企业依相关持股关系进行,基本上是被动的监督;而一旦企业经营出现异常,财务危机显现出来,整个治理结构马上就转入由主银行牵头的积极干预状态。一般地,如果某个企业不能对其某一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就会将所拥有的债权转让给银行,由银行决定采用何种干预方式。当然,主银行体制与相关公司是一种动态的监督关系,对于经营状况较好的企业,相机控制几乎毫无作用,但对出现财务危机的企业,控制权常常会落入主银行手中。需要指出的是,进入80年代以后,主银行的重要性已大大下降。2.3法规对银行持股的限制和对非银行金融的约束与英美国家不同的是,日本对金融机构持有其它企业股份管制较少,反垄断法可能是其唯一的约束。一般地,日本并不禁止商业银行持有公司股份,尽管这些银行受到反垄断监管,直到1987年,单个银行持有单个公司的股份才被限制到10%(后来为5%)。同样,保险公司持有单个公司的股份被约束在不超过10%。并且,日本对反垄断法的执行并不象美国那样的严厉。但是,与英美等市场经济高度自由化的国家不同,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存在着严重的“金融抑制”。这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日本政府对非银行金融采取了严格压制的政策,日本直到80年代中期,法律和管制环境一直限制企业从银行以外的金融源融资,例如,直到80年代初期,日本企业仍然难以直接从外部金融市场筹资,国内债券市场只对少数政府拥有的公司或电力等公用事业开放,1987年以前,日本完全禁止企业发行商业票据,直到1987年政府才允许企业发行商业票据,对股票的交易虽然没有直接的限制,但对股票交易课以重税的情况一直延续到1988年;其二是政府的利率管制。在80年代中期以前,日本政府一直实行严厉的利率管制政策,政府以官定利率的形式人为地压低存贷款利率。通过保持低储蓄利率,银行可以以低市场利率贷出资金并仍然获利,这样就可以使非银行金融逐渐丧失竞争力。韩国的企业融资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主并辅助以政策性金融的融资模式,具体不再细述。3德国企业的全能银行融资模式3.1融资的一般模式与特点德国企业的融资模式基本上与日本相同,都是以银行贷款融资为主,不过,德国实行的是一种全能银行融资体制。顾名思义,德国的全能银行是“全能的”,可以自主地从事从商业银行到投资银行的广泛业务,也就是说,银行既可以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业务,也可以直接进行证券投资;并且,全能银行可以持有任何非金融企业任何数量的股票。与英美等国的融资模式相比,德国企业制度体现的是其社会市场经济精神。由于德国企业许多都是由家族企业转化而来的,许多家族思想对企业的影响一直很大。一个显著的影响就是德国企业普遍推崇追求长期价值,由此产生的融资方式主要依靠自身积累再投资和银行贷款。与日本相似,德国的证券市场不够发达,规模较小,可以说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相对最小的,例如11,1990年末整个德国市场资本化总额只有5610亿马克,而同期美国纽约交易所为3万亿美元;1988年,德国的股票交易量为84.5万股,而纽约证券交易所1989年的交易量为4100.7万股。从上市企业来看,德国的上市公司数量也较少,如1990年底上市公司不到德国股份公司总数的四分之一;从个人投资者来看,德国持有股票的家庭只有7%,而美国则高达30%以上。1989年,德国家庭的储蓄率为12.2%,而美国为5.6%,这反映了德美两国企业资金来源的差异。3.2企业的股权结构及治理结构从企业的股权结构来看,由于个人对企业的直接投资甚少,德国企业的持股结构多为法人持股,这与日本企业相类似。德国企业的所有权集中度很高,持股者主要为银行、创业家族、基金会、其他公司和政府等。虽然德国银行一般并不是企业的第一大股东,它持有的股份只占德国国内所有上市公司股份的9%,但是,银行除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外,还能代表其所托管的许多个人股份参加每年召开的股东大会行使投票权,例如12,在1988年末,德国银行中储存的客户的股票就达到4115亿马克,约占国内股市总值的40%,再加上银行自己持有的股票,银行直接管理的股票就占到德国上市公司股票的50%,并且,一些全能大银行常常从债权人开始发展成为企业的大股东。这样,银行在许多公司监事会中占有席位,并直接影响着管理层,因此,德国的全能银行对企业具有很大的有效投票权利,德国银行已成为企业治理结构中一

个非常重要的力量,对企业的治理结构产生着重要的影响。3.3法规对银行持股的限制和对非银行金融的约束德国对于银行与企业之间的持股没有严格的法律限制,如前文所说,德国实行全能银行制度,全能银行实质是一种垄断银行制度,银行既可以从事存贷款等一般的商业银行业务,又可以从事证券投资等投资银行业务,还可以从事信托业务等,并且,银行可以持有任何比例的公司股份,仅有许多谨慎的法规来限制银行对企业的持股,但是这些谨慎性的法规约束力并不太强,在持股的集中度方面几乎没有什么限制。但是,德国政府对非银行金融也采取了严格压制的政策,这一点也与日本相类似。一直到90年代以前,德国的非银行金融都受到政府的约束。德国政府对非银行金融的约束主要通过两个手段,一是严格而烦琐的发行审批制度,二是对证券交易课以重税。当局一般要求企业发行申请必须得到德国经济部的批准,这样,企业往往不能在所选择的最佳时间发行证券,及时得到所需的资本,因此,相对于银行贷款融资而言,发行债券的实际成本较高,并且,证券交易税还会给二级市场加上沉重的负担,由于这两个因素,德国企业发行商业票据和长期债券长期受到阻碍,股票的发行和交易同样受到各种税赋的制约,结果是,客观上使得发行股票和发行债券作为一种外部融资形式与银行贷款相比缺乏竞争力。4国外模式的比较和借鉴:我国企业融资模式的现实选择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由于社会历史文化和制度特别是企业制度等社会环境的不同,不同国家企业的融资模式是不一样的。从发达国家的实际情况来看,主要有两种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融资模式:一种是以英美等国家为代表的以证券市场为主导的融资模式,也就是青木昌彦所说的保持距离型(armslengthfinancing)的融资制度13,在这种融资模式下,企业所需要的外源资金,主要通过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证券来筹集,银行则处于一个相对次要的地位,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十分密切,因此,对企业经营者的约束主要不是来自银行而是来自发达的证券市场,确切地说,是来自证券市场中的兼并与接管机制和“用脚投票”机制;另一种是以日、德等国家为代表的银行导向型的融资模式,在日本和德国分别称为“主银行制度”和“全能银行”融资制度,也就是青木昌彦所说的关系型融资(relationalfinancing)制度14,在这种融资模式中,银行与企业关系密切,一家企业一般都与自己的主办银行有着长期稳定的借贷关系,主银行几乎“包办了”这家企业所有的融资需求,但是,银行对于企业的监督与控制也是非常有效的,特别是在企业财务状况不佳时更是如此。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国家的融资模式都是这两种模式中的一种或改良,例如,东亚国家的融资模式就类似于日本和德国的以银行为主导的融资模式,这包括亚洲许多新兴工业化国家如韩国和泰国等,而中国的融资模式也有类似的性质,因为中国曾模仿日本要求国有企业建立主办银行制度的变革。但这两种融资模式究竟哪一种更优一直是人们争论的焦点,应该说,这两种融资模式都有自己的优势,因为它们都促进了相关国家的经济发展,只是所适用的环境不同而已。以证券为主导的融资模式要求有发达的证券市场、明晰的私有产权制度和完备的法律法规与之配套;而以银行为主导的融资模式则适应于庞大的银行体系以及政府对经济领域的较强干预。从经济增长的角度出发,银行导向型的融资模式有助于形成技术与资本密集型的大型企业集团使其成为国民经济复苏和崛起的支柱,可以为政府实施“赶超型”的经济政策提供一个载体,有力地推动国民经济快速地增长,如日本和韩国等国家均在战后较短的时期内实现了经济复苏和持续增长;而相比而言,英美的证券融资为主导的融资模式难以形成长期而又稳定的银企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政府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但是,从经济与金融稳定的角度来看,日德以银行为主导的融资模式由于银行与企业之间的相互持股而排斥了市场竞争,容易掩盖财务危机与各种矛盾,会导致金融风险的积聚和爆发,而以证券为主的融资模式能够有效地发挥市场机制和法律监管的作用,证券市场又易于分散、释放和化解金融风险,可以避免金融危机的发生,不会引起整个经济金融领域的动荡。例如,90年代日本的泡沫经济也暴露了企业过分依赖银行,政府通过大银行保护大企业,形成所谓保护舰队的后果,可以说,透明度低、制约力差和不良贷款加剧了经济泡沫和日本银行业的危机。从我国过去的实践来看,实际上我国一直实行以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模式15,八十年代初,在制定金融体制改革方案时,我国金融管理层学习和研究了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一种是欧美强化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的作用,另一种是日本强化银行和间接融资的作用。政府从当时的实际情况出发,更多地借鉴了日本的模式,注重银行贷款融资的作用,忽视并限制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的作用。我国以银行贷款为核心的间接融资,在集中资金支持经济高速增长的时期是非常有效的,对我国实施“赶超”战略起到了重要作用,它极大地推进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连续20年的经济高速增长,这主要表现在:(1)政府可以通过银行集中大量资金,投入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在增量方面进行经济结构调节;(2)银行贷款弥补了政府无力拨补国有企业资本金的不足;(3)政府通过控制贷款和货币发行,结合财政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速度快、效果明显16。但是,中国经过20多年的经济改革,单一的银行贷款式间接融资的弊端已充分暴露出来,这表现为,首先,透明度低,按照政府意图贷款,按照国有企业的需要贷款,政策性强,效益差,不良贷款有增无减;其次,约束力弱,由于透明度低,再加上国有企业对国有银行的“大锅饭”关系,贷款的制约力差,人情关系在起作用,有的借款企业即使有钱也不想还贷,成了典型的关系型融资;最后,震动力大。政府通过变动贷款规模调控经济,速度快,一个命令下达后,全国立即可以收紧贷款或放松贷款,但往往“一刀切”,缺乏弹性,效益好的企业首先受到影响,效益差的企业已经占用了贷款,也归还不了,而且,不能通过市场随时进行微调,只能是到了问题严重时才发现,不得

不从上到下用行政手段调控,对经济震动大,损失也大。由于我国还是一个处于市场化改革初期的发展中国家,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人均国民收入很低,证券市场也不太发达,经济证券化的水平还不高,并且,我国政府实行的是一种渐进式推进的经济改革。因此,借鉴国外的做法,并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企业的融资模式的选择可以分两步走:一是近期过渡式的融资模式,二是未来目标融资模式。作为近期过渡模式,可以采取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为辅”的融资格局,即日德以银行为主导的融资模式,但是并不是照办日本和德国的做法,而要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度创新,要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微观经济主体,实施国有银行商业化、股份化和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造,大力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民营金融机构,进一步规范和发展证券市场,努力提高证券融资的比重,同时,还要吸取东亚金融危机中日本和韩国的经验与教训,防止政府通过银行对企业的过度保护和政府对银行行为的过度干预。在此基础上,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成熟,我国企业的融资模式将逐步过渡到未来的目标模式。未来的过渡模式应是自行发展、平行定位的多元化融资模式,即证券融资与银行贷款并重、市场约束性强的融资模式。注释:①⑧参见小宁,“经济发达国家企业融资模式及启示”,载《国有资产管理》1999②参见张维迎,“公司融资结构的理论契约:一个综述”,载《改革》1995.4③④⑤⑥⑨⑩1112郑文平、罗中伟,“美日德企业金融体制比较及其借鉴”,《中国工业经济》1997.4⑦1314见青木昌彦,丁克,“关系型融资制度及其在竞争中的可行性”,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7.615实际上,间接融资内涵远远大于银行贷款,银行贷款只是间接融资的一种方式。但在我国,银行贷款一直是我国企业融资最主要的方式,有时甚至是唯一方式,理论界也常常将我国企业的间接融资视为银行贷款。因此,我们用间接融资来代替银行贷款来说明我国的企业融资并不影响我们的分析结论。16见刘鸿儒、李志玲,“中国融资体制的变革及股票市场的定位”载《金融研究》1999.8参考文献1.李扬,“我国资本市场的若干问题探讨”,载《中国证券报》1997.12.15日2.方晓霞,《中国企业融资:制度变迁与行为分析》,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43.郑文平、罗中伟,“美日德企业金融体制比较及其借鉴”,《中国工业经济》1997.44.小宁,“经济发达国家企业融资模式及启示”,载《国有资产管理》19995.刘鸿儒、李志玲,“中国融资体制的变革及股票市场的定位”载《金融研究》1999.86.青木昌彦,丁克,“关系型融资制度及其在竞争中的可行性”,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7.6

融资模式论文例3

由于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市场化程度不同特别是经济证券化程度不同,不同类型国家企业融资的模式是不同的。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目前发达国家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可以分为两大模式:一种是以英美为代表的以证券融资为主导的模式,证券融资约占企业外部融资的55%以上;另一种是以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及德国为代表的以银行贷款融资为主导的模式,银行贷款融资约占企业外部融资的80%以上①。不过尽管日韩等东亚国家与德国的企业均以银行贷款融资为主,但东亚国家与德国在银企关系、企业的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和市场约束等诸多方面存在着差异,我们将对第二种融资模式再进行细分研究。为此,下面我们将对这几种融资模式分别进行探讨,并力图找出一些可供我国企业融资得以借鉴的经验。

1英美企业以证券为主导的融资模式

1.1英美企业融资的一般模式及其特点

由于英美是典型的自由市场经济国家,资本市场非常发达,企业行为也已高度的市场化。因此,英美企业主要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和股票方式从资本市场上筹集长期资本,证券融资成为企业外源融资的主导形式。由于美国企业融资模式更具有代表性,我们着重从美国企业融资的实际来进行分析。

应该说,经过长期的演进和发展,美国的金融市场体系已经相当成熟和完善,企业制度也已非常完善,企业行为也非常的理性化。一般地,美国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遵循的是所谓的“啄食顺序理论”②(ThePeckingorderTheory),即企业融资一般会遵循内源融资>债务融资>股权融资的先后顺序,换言之,企业先依靠内部融资(留利和折旧),然后再求助于外部融资,而在外部融资中,企业一般优先选择发行债券融资,资金不足时再发行股票融资。这一融资顺序的选择反映在企业资本结构中是内部融资占最重要地位,其次是银行贷款和债券融资,最后是发行新股筹资。

美国企业注重证券融资的特点可以从其历史的纵向比较中反映出来。

其一,美国企业内源融资比重高。例如,从1979年至1992年,美国企业内源融资占资金来源总额的比重,一直在65%以上,最高的1992年甚至达到97%,平均为71%;其二,美国企业在外源融资中优先选择债务融资,而股权融资则相对受到冷落,例如,整个80年代美国企业新股寥寥无几,多数年份新股发行为负值,这意味着许多企业通过举债来回购股票,从侧面反映了美国企业注重债务融资而相对忽视股权融资。

表1美国企业1979—1992年融资结构比较(%)年份资金来源

内源融资外源融资

新增债务融资新增股权融资

197979183

198065314

19816637-3

198280182

198374206

19847145-16

19858336-19

19867741-18

19877937-16

19888046-26

19897945-24

19907736-13

199197-14

19928695

资料来源:方晓霞,《中国企业融资:制度变迁与行为分析》第86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4。

再从美国与其他发达国家企业资金来源结构的横向对比中也可以发现证券融资在美国企业资金来源中的份量。

表2美、日、德三国企业资金来源结构对比(占融资总额的%)国别美国日本德国

内源资金753462

外源资金256626

得自金融市场1373

得自金融机构125923

其他0012

外源资金合计256638

注:美国为1944—1990年的平均数,日本和德国为1970—1985年的平均数。

资料来源:李扬,“我国资本市场的若干问题探讨”,载《中国证券报》1997.12.15。

从美、日、德三国企业融资结构对比表中可以看出,美国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内源融资,在其外源融资中,证券融资占了相当的比重,这与美国证券市场极为发达有着相关的原因;德国企业的内源融资比重较高,这与美国企业类似,但在其外源融资结构中,德国企业外部资金来源主要为银行贷款;日本企业外源融资的比重高达66%,而在其外源融资中,主要是来自银行的贷款,其证券融资的比重只有7%,银行贷款在企业总资金来源中占到了59%的份额。可见,从外部资金来源来看,美国企业主要依靠证券融资,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也占了不小的比重,而日本和德国的企业外部资金来源主要为银行贷款。

1.2美国企业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

从企业的股权结构来看,美国企业的持股主体经历了由个人股东完全持股到个人股东与法人股东共同持股的历史演进。这是因为,美国经济的主体是私有经济,这种经济是以个人产权制度为基础的,所以在美国自由市场经济的早期,美国的企业几乎全部是由个人股东持股的,但近二十年来,美国机构持股得到快速发展,目前在总量上约占美国全部上市公司股本的50%,其总资产已由1950年的1070亿美元增加到1990年的5.8万亿美元③,主要的机构投资者是共同基金、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和捐赠基金等。这些机构投资者把众多、分散的小额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进行分散风险的组合投资,应该说,机构投资者的快速发展,为美国个人投资于企业开辟了交易成本更低、风险更小的中介机制。尽管美国机构投资者快速发展,但由于这些机构都是实行分散投资,机构投资者投资于单个企业特别是大企业的比重并不高,因而使得美国企业的股权结构高度分散,许多企业往往有成千上万个股东,而且最大股东持有的股份多在5%以下。

高度分散化的企业股权结构对美国企业融资体制的形成及其运行产生了独特的影响。其一,明确清晰的资本所有权关系是实现现代公司资本有效配置的基础,因为不管企业是以个人持股为主还是以机构持股为主,企业的终极所有权或所有者始终是清晰可见的,所有者均有明确的产权份额以及追求相应权益的权利与承担一定风险的责任;其二,高度分散化的个人产权制度是现代企业赖以生存和资本市场得以维持和发展的剂,因为高度分散化的股权结构意味着作为企业所有权的供给者和需求者都很多,当股票的买卖者数量越多,股票的交投就越活跃,股票的转让就越容易,股市的规模发展就越快,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投融资就越便捷④。

这种股权结构对美国企业治理结构的影响是,投资者作为所有者(委托方)难以真正对企业经理人员(人)起到监督作用。这是因为,一方面,占有股权微不足道的小股东有“搭便车”(freeriding)的倾向,他们既不关心、也无力左右企业经理人员的工作;另一方面,由于机构投资者并不是真正的所有者,而只是机构性的人,基金的受益人运作基金,他们是“被动的投资者”(passiveinvestor),主要关心企业能付给他们多少的红利,而不是企业经营的好坏和投资项目的运营情况,当机构投资者发现所持股票收益率下降时,就会立即抛出所持股票套现退出,而根本无意介入改组企业经理人员。因此,由于美国企业股权结构的高度分散,企业所有者无力、也不愿意采用投票选择的方式约束或改组企业的经理人员,换言之,通过“用手投票”机制来约束经理人员,借以改善企业治理结构的作用是很小的,对企业经理人员的约束主要来自于市场的力量和作用。

市场力量的作用包括股票市场、商品市场、经理人市场等多种形式。这些市场机制都能对企业经理人员施加影响,使其目标行为有利于所有者。这些市场力量中,数股票市场对经理人员的约束作用最强,也最直接。

股票市场对经理人员的约束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用脚投票”机制对经理人员的约束。由于美国股票市场非常发达,股票交易成本较低,当企业股东对企业经营状况不满意或对现任管理层不信任时,就可以在股票市场上抛售所持的股票,股东在股票市场上大量抛售股票的结果,使得该企业股票价格下跌,而股价的大幅下跌往往会使企业面临一系列困难和危机,如企业形象不佳、产品销售受阻、市场份额下降、银行减少或停止贷款甚至提前收贷,财务状况恶化。这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往往最终导致企业破产倒闭等,通常,当企业股价大幅下跌时,董事会便会认为经理表现不佳,从而很可能直接将其撤换,这就是“用脚投票”对企业经理人的约束机制。二是兼并接管机制对企业经理人的约束。在企业经营状况不佳、经营业绩下滑时,其股票价格将会随之下跌,当股票下跌到远远低于企业的资产价值以下时,由于股票价格较低,其多数股权极易被其他战略投资者收购,然后这些收购者凭借所掌握的股权,提议召开新的股东大会并接管了公司,将原来的经理层撤换,这就是兼并接管机制对企业经理人的约束,即企业经理人时时存在着被“恶意收购”的风险。企业经理人为了避免企业被接管以致于使自己失业,就会尽力经营好企业,使企业保持良好的业绩,这样就可以使企业股票价格保持在较高的水平而不易被收购。值得一提的是,美国企业兼并接管市场是美国企业治理的基本约束机制,尤其是80年代兴起的杠杆收购方式,使得美国企业出现恶意收购的狂潮,据统计,在接管活动达到高峰的1988年,美国企业接管交易的总价值达到3411亿元,为当年世界收购总额的70%以上⑤。

1.3法律对金融机构持有企业股份的限制

从法规和监管的角度来看,美国的法律一般禁止金融机构持有企业的股份。对于银行而言,1933年的格拉斯—斯廷格尔法几乎完全禁止银行拥有公司股份,例如,该法案不允许银行拥有任何一个单个公司5%以上的股份,就是持有少数的股份也不得参与股利分配,银行信托部门虽然可以代客户(受益人)持有股份,但是不能把其受托资金的10%以上投资于任意单个公司,并且有其它的法律鼓励信托机构持股进一步分散;除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在公司股份方面的投资也受到法律的限制,例如,纽约州保险法规定,任一人寿保险公司可以投资于其它公司股份的资产不得超过本公司总资产的20%,并且投资于单个公司的股份资产不得超过本公司资产的2%⑥;此外美国法律也限制非金融企业持有其它企业的股份。

2日本及东亚国家企业以银行贷款为主导的融资模式

2.1日本企业融资的一般模式与特点

相对于英美等国家以证券融资为主导的外源融资模式,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的外部资金来源主要是从银行获取贷款。在这种融资模式中,以日本的主银行融资模式最为典型和突出。

据青木昌彦的研究,日本的主银行制度包括三个相互补充的部分⑦:(1)银行与企业建立关系型契约;(2)银行之间形成相互委托监管的特殊关系;(3)监管当局采取一整套特别的监管手段,如市场准入管制、“金融约束”、存款担保及对市场融资的限制等。以主银行为首的信用贷款几乎成为日本企业唯一的外源融资渠道。日本主银行融资模式是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形成的,战后,日本所需的重建资金主要来自银行,随着经济的增长,所需资金越来越多,来自银行资金的比例不断增长,相对应的是股权融资迅速减少,企业对银行贷款的依存度不断提高。1957年到1974年间,在日本企业的资金构成中,内源融资(折旧和利润留成)所占的比重仅为25.6%—37.7%,企业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外源融资;在外源融资中,银行贷款所占的比例很高,一直在40%左右,而股票和债券融资所占的比重则从1957年—1959年的18.5%下降到1970年—1974年的8.3%⑧,呈下降趋势。正是在这种企业自我积累能力低,而证券市场又不发达的情况下,日本企业形成了以银行贷款为主的融资模式。而且日本银行与企业的这种关系是比较稳定的,一旦结合就很难变动,这样,就逐渐地形?闪酥?nbsp;银行体制这种独特的融资模式。主银行体制融合了银行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以及银行与监管机构之间的相互关系。在日本,几乎每一个企业都与某个银行保持着密切的关系,这种关系常常被称为系列(Keiretsu)⑨融资,包括长、短期贷款,但也涉及债券发行支持、股权投资、支付结算以及各种不同信息和管理方面的服务等。

值得注意的是,到70年代中后期,随着日本经济高速增长的终结,企业经营战略的转变和日本股票市场的发展,日本企业逐渐增加证券融资的比重,但以银行贷款为主导的融资格局并未改变。

2.2企业的股权结构及治理结构

从企业股权结构来看,与英美国家企业不同的是,日本的企业产权制度主要是以法人为基础的,即日本企业法人持股占有绝对的比重,据统计,1989年日本个人股东持有的股票只占22.6%,如果按股票时价金额计算只占20.5%⑩,而70%以上的股份是由各种法人机构即银行、保险公司和大企业所持有。与英美等国企业之间单向持股不同,日本的企业之间往往相互持股,若干相互持股的公司形成了一个较为密切的关系网,相互支持、相互依赖,形成了所谓的“企业集团”。产生这种持股结构可能有几个原因,其一可能是与日本1945年以前的财阀传统相关,其二是日本法律与英美等国的法律不同,对企业之间的相互持股几乎没有限制,其三同日本的东方社会结构和文化特征有一定关联,这种东方文化体现在企业控制机制方面,就是日本企业之间的兼并接管活动很少发生。

从企业的治理结构来看,由于企业股权结构的原因,日本企业之间的接管交易很少发生,类似于英美企业之间的恶性收购活动就更少了,因此,日本企业对经理人员的激励与监督主要不是来自于股票市场,而是来自于银行体系。由于以主银行为首的银行贷款几乎成为日本企业资金来源的唯一渠道,且银行往往与企业之间相互持股,主银行就牵头对企业实施相互控制。如果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支付正常,则主要由各有关企业依相关持股关系进行,基本上是被动的监督;而一旦企业经营出现异常,财务危机显现出来,整个治理结构马上就转入由主银行牵头的积极干预状态。一般地,如果某个企业不能对其某一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就会将所拥有的债权转让给银行,由银行决定采用何种干预方式。当然,主银行体制与相关公司是一种动态的监督关系,对于经营状况较好的企业,相机控制几乎毫无作用,但对出现财务危机的企业,控制权常常会落入主银行手中。需要指出的是,进入80年代以后,主银行的重要性已大大下降。

2.3法规对银行持股的限制和对非银行金融的约束

与英美国家不同的是,日本对金融机构持有其它企业股份管制较少,反垄断法可能是其唯一的约束。一般地,日本并不禁止商业银行持有公司股份,尽管这些银行受到反垄断监管,直到1987年,单个银行持有单个公司的股份才被限制到10%(后来为5%)。同样,保险公司持有单个公司的股份被约束在不超过10%。并且,日本对反垄断法的执行并不象美国那样的严厉。

但是,与英美等市场经济高度自由化的国家不同,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存在着严重的“金融抑制”。这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日本政府对非银行金融采取了严格压制的政策,日本直到80年代中期,法律和管制环境一直限制企业从银行以外的金融源融资,例如,直到80年代初期,日本企业仍然难以直接从外部金融市场筹资,国内债券市场只对少数政府拥有的公司或电力等公用事业开放,1987年以前,日本完全禁止企业发行商业票据,直到1987年政府才允许企业发行商业票据,对股票的交易虽然没有直接的限制,但对股票交易课以重税的情况一直延续到1988年;其二是政府的利率管制。在80年代中期以前,日本政府一直实行严厉的利率管制政策,政府以官定利率的形式人为地压低存贷款利率。通过保持低储蓄利率,银行可以以低市场利率贷出资金并仍然获利,这样就可以使非银行金融逐渐丧失竞争力。

韩国的企业融资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主并辅助以政策性金融的融资模式,具体不再细述。

3德国企业的全能银行融资模式

3.1融资的一般模式与特点

德国企业的融资模式基本上与日本相同,都是以银行贷款融资为主,不过,德国实行的是一种全能银行融资体制。顾名思义,德国的全能银行是“全能的”,可以自主地从事从商业银行到投资银行的广泛业务,也就是说,银行既可以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业务,也可以直接进行证券投资;并且,全能银行可以持有任何非金融企业任何数量的股票。

与英美等国的融资模式相比,德国企业制度体现的是其社会市场经济精神。由于德国企业许多都是由家族企业转化而来的,许多家族思想对企业的影响一直很大。一个显著的影响就是德国企业普遍推崇追求长期价值,由此产生的融资方式主要依靠自身积累再投资和银行贷款。与日本相似,德国的证券市场不够发达,规模较小,可以说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相对最小的,例如11,1990年末整个德国市场资本化总额只有5610亿马克,而同期美国纽约交易所为3万亿美元;1988年,德国的股票交易量为84.5万股,而纽约证券交易所1989年的交易量为4100.7万股。从上市企业来看,德国的上市公司数量也较少,如1990年底上市公司不到德国股份公司总数的四分之一;从个人投资者来看,德国持有股票的家庭只有7%,而美国则高达30%以上。1989年,德国家庭的储蓄率为12.2%,而美国为5.6%,这反映了德美两国企业资金来源的差异。

3.2企业的股权结构及治理结构

从企业的股权结构来看,由于个人对企业的直接投资甚少,德国企业的持股结构多为法人持股,这与日本企业相类似。德国企业的所有权集中度很高,持股者主要为银行、创业家族、基金会、其他公司和政府等。虽然德国银行一般并不是企业的第一大股东,它持有的股份只占德国国内所有上市公司股份的9%,但是,银行除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外,还能代表其所托管的许多个人股份参加每年召开的股东大会行使投票权,例如12,在1988年末,德国银行中储存的客户的股票就达到4115亿马克,约占国内股市总值的40%,再加上银行自己持有的股票,银行直接管理的股票就占到德国上市公司股票的50%,并且,一些全能大银行常常从债权人开始发展成为企业的大股东。这样,银行在许多公司监事会中占有席位,并直接影响着管理层,因此,德国的全能银行对企业具有很大的有效投票权利,德国银行已成为企业治理结构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力量,对企业的治理结构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3.3法规对银行持股的限制和对非银行金融的约束

德国对于银行与企业之间的持股没有严格的法律限制,如前文所说,德国实行全能银行制度,全能银行实质是一种垄断银行制度,银行既可以从事存贷款等一般的商业银行业务,又可以从事证券投资等投资银行业务,还可以从事信托业务等,并且,银行可以持有任何比例的公司股份,仅有许多谨慎的法规来限制银行对企业的持股,但是这些谨慎性的法规约束力并不太强,在持股的集中度方面几乎没有什么限制。

但是,德国政府对非银行金融也采取了严格压制的政策,这一点也与日本相类似。一直到90年代以前,德国的非银行金融都受到政府的约束。德国政府对非银行金融的约束主要通过两个手段,一是严格而烦琐的发行审批制度,二是对证券交易课以重税。当局一般要求企业发行申请必须得到德国经济部的批准,这样,企业往往不能在所选择的最佳时间发行证券,及时得到所需的资本,因此,相对于银行贷款融资而言,发行债券的实际成本较高,并且,证券交易税还会给二级市场加上沉重的负担,由于这两个因素,德国企业发行商业票据和长期债券长期受到阻碍,股票的发行和交易同样受到各种税赋的制约,结果是,客观上使得发行股票和发行债券作为一种外部融资形式与银行贷款相比缺乏竞争力。

4国外模式的比较和借鉴:我国企业融资模式的现实选择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由于社会历史文化和制度特别是企业制度等社会环境的不同,不同国家企业的融资模式是不一样的。从发达国家的实际情况来看,主要有两种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融资模式:一种是以英美等国家为代表的以证券市场为主导的融资模式,也就是青木昌彦所说的保持距离型(arm''''slengthfinancing)的融资制度13,在这种融资模式下,企业所需要的外源资金,主要通过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证券来筹集,银行则处于一个相对次要的地位,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十分密切,因此,对企业经营者的约束主要不是来自银行而是来自发达的证券市场,确切地说,是来自证券市场中的兼并与接管机制和“用脚投票”机制;另一种是以日、德等国家为代表的银行导向型的融资模式,在日本和德国分别称为“主银行制度”和“全能银行”融资制度,也就是青木昌彦所说的关系型融资(relationalfinancing)制度14,在这种融资模式中,银行与企业关系密切,一家企业一般都与自己的主办银行有着长期稳定的借贷关系,主银行几乎“包办了”这家企业所有的融资需求,但是,银行对于企业的监督与控制也是非常有效的,特别是在企业财务?纯霾?nbsp;佳时更是如此。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国家的融资模式都是这两种模式中的一种或改良,例如,东亚国家的融资模式就类似于日本和德国的以银行为主导的融资模式,这包括亚洲许多新兴工业化国家如韩国和泰国等,而中国的融资模式也有类似的性质,因为中国曾模仿日本要求国有企业建立主办银行制度的变革。

但这两种融资模式究竟哪一种更优一直是人们争论的焦点,应该说,这两种融资模式都有自己的优势,因为它们都促进了相关国家的经济发展,只是所适用的环境不同而已。以证券为主导的融资模式要求有发达的证券市场、明晰的私有产权制度和完备的法律法规与之配套;而以银行为主导的融资模式则适应于庞大的银行体系以及政府对经济领域的较强干预。

从经济增长的角度出发,银行导向型的融资模式有助于形成技术与资本密集型的大型企业集团使其成为国民经济复苏和崛起的支柱,可以为政府实施“赶超型”的经济政策提供一个载体,有力地推动国民经济快速地增长,如日本和韩国等国家均在战后较短的时期内实现了经济复苏和持续增长;而相比而言,英美的证券融资为主导的融资模式难以形成长期而又稳定的银企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政府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但是,从经济与金融稳定的角度来看,日德以银行为主导的融资模式由于银行与企业之间的相互持股而排斥了市场竞争,容易掩盖财务危机与各种矛盾,会导致金融风险的积聚和爆发,而以证券为主的融资模式能够有效地发挥市场机制和法律监管的作用,证券市场又易于分散、释放和化解金融风险,可以避免金融危机的发生,不会引起整个经济金融领域的动荡。例如,90年代日本的泡沫经济也暴露了企业过分依赖银行,政府通过大银行保护大企业,形成所谓保护舰队的后果,可以说,透明度低、制约力差和不良贷款加剧了经济泡沫和日本银行业的危机。

从我国过去的实践来看,实际上我国一直实行以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模式15,八十年代初,在制定金融体制改革方案时,我国金融管理层学习和研究了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一种是欧美强化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的作用,另一种是日本强化银行和间接融资的作用。政府从当时的实际情况出发,更多地借鉴了日本的模式,注重银行贷款融资的作用,忽视并限制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的作用。我国以银行贷款为核心的间接融资,在集中资金支持经济高速增长的时期是非常有效的,对我国实施“赶超”战略起到了重要作用,它极大地推进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连续20年的经济高速增长,这主要表现在:(1)政府可以通过银行集中大量资金,投入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在增量方面进行经济结构调节;(2)银行贷款弥补了政府无力拨补国有企业资本金的不足;(3)政府通过控制贷款和货币发行,结合财政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速度快、效果明显16。但是,中国经过20多年的经济改革,单一的银行贷款式间接融资的弊端已充分暴露出来,这表现为,首先,透明度低,按照政府意图贷款,按照国有企业的需要贷款,政策性强,效益差,不良贷款有增无减?黄浯危际θ酰捎谕该鞫鹊停偌由瞎衅笠刀怨幸械摹按蠊埂惫叵担?nbsp;款的制约力差,人情关系在起作用,有的借款企业即使有钱也不想还贷,成了典型的关系型融资;最后,震动力大。政府通过变动贷款规模调控经济,速度快,一个命令下达后,全国立即可以收紧贷款或放松贷款,但往往“一刀切”,缺乏弹性,效益好的企业首先受到影响,效益差的企业已经占用了贷款,也归还不了,而且,不能通过市场随时进行微调,只能是到了问题严重时才发现,不得不从上到下用行政手段调控,对经济震动大,损失也大。

由于我国还是一个处于市场化改革初期的发展中国家,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人均国民收入很低,证券市场也不太发达,经济证券化的水平还不高,并且,我国政府实行的是一种渐进式推进的经济改革。因此,借鉴国外的做法,并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企业的融资模式的选择可以分两步走:一是近期过渡式的融资模式,二是未来目标融资模式。作为近期过渡模式,可以采取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为辅”的融资格局,即日德以银行为主导的融资模式,但是并不是照办日本和德国的做法,而要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度创新,要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微观经济主体,实施国有银行商业化、股份化和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造,大力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民营金融机构,进一步规范和发展证券市场,努力提高证券融资的比重,同时,还要吸取东亚金融危机中日本和韩国的经验与教训,防止政府通过银行对企业的过度保护和政府对银行行为的过度干预。在此基础上,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成熟,我国企业的融资模式将逐步过渡到未来的目标模式。未来的过渡模式应是自行发展、平行定位的多元化融资模式,即证券融资与银行贷款并重、市场约束性强的融资模式。

注释:

①⑧参见小宁,“经济发达国家企业融资模式及启示”,载《国有资产管理》1999

②参见张维迎,“公司融资结构的理论契约:一个综述”,载《改革》1995.4

③④⑤⑥⑨⑩1112郑文平、罗中伟,“美日德企业金融体制比较及其借鉴”,《中国工业经济》1997.4

融资模式论文例4

不同资金来源的组合配置产生不同的资本结构,并导致不同的资金成本、利益冲突及财务风险.进而影响到公司的市场价值。如何通过融资行为使负债和股东权益保持合理比例,形成一个最优的资本结构,不但是长期以来金融理论研究的焦点,而且也是企业追求的目标。

一、现代西方资本结构理论的融资偏好

资本结构理论就是研究资本结构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最优资本结构的问题。最早提出该理论的美国经济学家戴维·杜兰德(DavidDurand).他认为企业的资本结构是按照净利法、营业净利法和传统法建立的。1958年,莫迪格莱尼(F.Modigliani)和米勒(M.Miller)提出了著名的MM理论,指出在市场完全的前提下,当公司税和个人税不存在时,资本结构和公司价值无关。后人在此基础上,纷纷放宽MM定理中过于简化的理论假设,尝试从所得税、破产成本、理论、信息不对称、控制权等不同的理论基础来研究影响资本结构的主要因素.从而提出了不同的资本结构理论。

资本结构的理论表明:(1)在负债比例不超过一定点时,负债企业由于能够获得所得税抵减利益和杠杆利益,从而比无负债或低负债企业有着更高的股东收益。因此,在公司经营状况较好时,应多举债以降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提高每股收益。(2)发行股票及可转换证券。因为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会造成股价更大跌幅:①每股收益的摊薄效应。股票和可转换证券的发行增加了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数量。所以公告的每股收益下降,并对股价造成了不利影响。②财务杠杆利益的减少。由于债务利息在计算税收时可以抵免,而普通股股息不能,增发普通股降低了杠杆率,从而企业获得的杠杆利益减少。③信号传递及不对称信息。企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表达了公司价值被高估的信息。可见,从市场表现来看,普通股也是后续融资最差的选择,西方公司一般将其排在可选融资方式次序的最后。从而企业筹资的顺序为:先是内部集资,然后是发行债券,最后才是发行股票。

二、我国上市公司融资政策的现实选择

长期以来形成的单一化融资体制导致了国有企业的过度负债问题,而过度负债的不合理增加了国企还款付息压力和出现财务风险的可能性,越来越成为深化国企改革的障碍,因此成为许多国企改制上市和发展股票市场的最根本的政策动因。

根据2000、200l、2002和2003年这四年的财务报告,计算出上市公司历年的资产负债率,并和全国工业生产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进行比较。从下表可以看到,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历年均低于全国企业平均水平,2003年底,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0.11%;相比之下,全国企业平均的资产负债率为59.05%。

另外,2000年时,有人曾对1000多家上市公司和5000家非上市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做过对比,发现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低于40%的占总数的五成以上,50%一70%之间的占四成多,而只有极少数的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与之相对应的是。国有非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平均65%,其中有四成以上高于80%,也可以得出上市公司负债比率总体来说偏低的结论。资产负债率偏低说明企业的长期资金来源多来自股权融资。下面再看看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所采取的具体方式。企业经过改制并上市后,将享有留存收益、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公司债券和银行信贷等多样化的融资方式。从现有融资环境来看,上市公司长期资金来源有利润留存、长期负债以及股权融资三种渠道,其中前者属于内部融资,后两者为外部融资。

从上表可以看出,上市公司内部筹资比例甚少,而外部筹资的比重占绝对优势。其中。股权融资在外部筹资中的比重又占较大的分额。如在2000—2002年的各个年份中.配股融资或增发融资额占最大比重.长期负债融资占长期资金来源的比重一直都比较低,但在2003年,由于证券监管部门加强了对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的监管,并且再融资受到投资者的普通厌恶,股权再融资在长期资金来源中的比重出现了下降趋势,长期负债占长期资金来源的比重达到历年中的最高。

由此可见.从上市公司长期资金来源的构成来看.我国上市公司比较偏向于将股权融资作为其长期资金主要资金来源。上述事实与资本结构理论要先依赖内部资金,其次是负债,最后才是发行新股的融资顺序行为有着截然的不同。

通过上表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在融资行为倾向上采取普通股筹资方式,且在普通股筹资上又存在较显著的“配股偏好”现象,配股和增发是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的主要方式,合计融资额占累计融资额的88%。虽然近年来可转换债券融资有不断增加的趋势.但由于过低的转股价格以及转股条件的可修正性,可转换债券在我国演变成了“必转换债券”,使其变成了另外一种形式的股权融资,从而导致资产负债率逐年降低。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我国上市公司争相采取普通股这种高成本的融资方式?而在股权融资方式的具体选择上又如此一致地选择配股方式呢?

三、我国上市公司融资选择的原因分析

资本结构理论认为,公司融资方式的选择受到资金成本、公司控制和融资工具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强烈影响。至今,我国已七次大幅度降低了存贷款利率,目前一年期贷款利率仅为5.31%。另一方面,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市公司申请配股的前提条件是“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且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但任何一年均不得低于6%"。因此,对于符合配股条件的上市公司而言,理论上应充分利用“财务杠杆”效应,增加债务融资的比重,但为何现实中上市公司的行为却与此相反,资产负债比率不升反降,偏好使用外部配股融资,这也是在现有市场环境与制度框架下所作出的理性选择。

1.资本成本

资本成本是公司融资行为的最根本决定因素。

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我国股票市场仅仅只有十年的历史,市场基本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二级市场股价大部分时间处于高估的状态,并且非流通股的大量存在,使得证券市场市盈率和股价长时间维持在较高水平,而与之相比的公司派息水平则显得微不足道,因此投资者并不指望通过获取公司的派息来得到投资回报,而是希望在市场的短期投机行为中获得资本利得。这样即投资者也偏好以股本扩张进行分配的公司。可见,与债务融资必须还本付息的“硬约束”相比,配股融资具有“软约束”的特点,其资金成本并不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因此,上市公司管理层自然将股权融资作为一种长期的无需还本付息的低成本资金来源。这是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的根本原因。

2.公司治理结构

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国家股一股独大,控制了股权的绝大部分,并且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转让,因而削弱了证券市场敌意购并和权争夺对管理者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

。由于国家所有权主体的暂时缺位。上市公司在实践中形成了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因此,股权融资并不能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构成强有力的治理约束。与之相反,银行借款或发行债券筹资时,对投资项目的审查较严格,对资金投向的约束具有较强的刚性,从而构成对企业行为经常性和制度性的约束。在这些情况下,上市公司管理层显然愿意通过配股,而不是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

3.资本市场的结构性失衡

广义或完整的资本市场体系包括长期借贷市场、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如果资本市场上具有多样化的融资工具,那么企业可通过多种融资方式来优化资本结构。而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存在着结构失衡现象。一方面,在股票市场和国债市场迅速发展和规模急剧扩张的同时,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而且企业债券发行市场的计划管理色彩过浓,发行规模过小,导致企业缺乏发行债券的动力和积极性,也使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受到了相当程度的限制。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功能尚未完善,而长期贷款的风险又较大,使得金融机构并不偏好长期贷款。这两个因素导致债权融资的渠道不畅.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上只有选择配股的方式进行融资活动,从而影响其融资能力的发挥和资本结构的优化。

4.股权融资易选择配股筹资方式

简单地说。由于新股增发比配股审批困难,配股自然也就成为了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首选方式。其次,配股对于上市公司来说,不仅筹资费用低。而且筹资风险也很低。因为配股是向现有股东按持股的一定比例出售股份,而且配股价一般低于股票市场价格。:

目前我国国有及法人股股东一般采用实物资产或者实物加现金认购配股,或者放弃配股权,而中小投资者则以现金认购。在配股后,公司股票价格会落到除权除息价位上.如果公司业绩很好,其股票配股后的价格会走出填权行情,并达到配股前的价格水平。然而对一些业绩平平或较差的上市公司来说.则股价走不出填权。中小股东若放弃配股权,则会导致股权价值损失。因而一般会选择认购配股。这是上市公司选择配股方式融资的直接原因。再者,就现实来看,我国目前处于转轨阶段,证券市场机制不健全,投资者投票的功能并没有发挥,上市公司并不担心采用股票再融资引发市场股价的下跌。

融资模式论文例5

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截止2006年底,我国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已超过4000万户,占企业总数的99.6%,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我国GDP的59%,生产的商品占社会销售额的60%,上缴税收占总额的48.2%,担当了70%的进出口额,解决的就业占全国城镇就业总量的75%以上,中小企业不仅是我国经济的活力之源,也是经济快速发展的“助推器”。因此,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是加快我国经济发展,缓解劳动力就业压力,缩小城乡差距的有效途径。然而,我国中小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却遇到许许多多的难题,其中最突出的当数融资难问题。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

1.信息不对称问题。中小企业大都是以家族经营、合伙经营等方式发展起来的,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不规范,财务报表及其他信息披露可信度不高,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尤为突出。由于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可能会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所以银行的贷款供给不一定是利率的单调增函数,在竞争均衡下也可能出现信贷配给,即中小企业可能会因为信息不对称问题更严重而被排斥在信贷市场之外,无论他们愿支付多高的贷款利息,而其他的大企业却相对容易得到贷款。

2.可提供的抵押、担保资源匮乏问题。中小企业通常固定资产规模小,缺乏银行所乐意接受的不动产抵押物,同时又很难找到令银行满意的担保人。实际上这正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症结所在,如果有充足的抵押物或可靠的担保人,信息不对称问题可以得到缓解,贷出的资金也因有足额的抵押物或可靠的担保人作保障而在企业的经营风险前设了一道防火墙。

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后问题。中小企业规模小,容易另起炉灶,因此,抽逃资金、拖欠账款、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偷税欠税等现象较为常见,而目前我国信用体系建设落后,缺乏对这些企业主或者企业的实际掌控者有效的惩戒措施,这在很大程度上又助长了这种风气的盛行,从而损害了中小企业的整体形象,成为中小企业获取信用支持的重要障碍。

4.中小企业的自身经营风险问题。中小企业所处的产业水平通常较低,以劳动密集型为主,这种产业归属决定了中小企业多处在竞争性较强的领域,规模小、业绩差,再加上管理水平相对较低,经营中的风险较大,生存能力不强,难以受到银行青睐。

二、供应链融资模式分析

供应链融资,简单地说,就是银行将供应链上的相关关联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对象,将资金有效注入到供应链上处于相对弱势的中小企业,从而解决供应链中资金流向、分配的不平衡问题。供应链融资的实质就是利用供应链中核心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资信能力,缓解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解决中小企业的抵押、担保资源匮乏问题。因此,供应链融资的基本模式可以按照担保措施的不同,分为基于存货质押融资模式、基于信用担保融资模式以及基于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

1.基于存货质押融资模式。存货质押融资就是中小企业利用其原材料或者产成品库存设置质押,获取银行信贷支持的一种融资形式。具体融资模式通常是商业银行通过与第三方物流仓储企业的分工协作,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货物运输、仓储、质物监管、评估以及处置等专业领域方面的服务,银行基于其控制货权、物流与资金流封闭运作给予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如图1所示:

基本业务流程:(1)银行、中小企业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签订《仓储监管协议》;(2)中小企业将原材料、产成品交由第三方物流企业仓储、运输、监管等;(3)中小企业将交由第三方物流企业监管的存货质押给银行获得融资;(4)中小企业归还银行融资款项;(5)银行解除质押,向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出放货指令。

2.基于信用担保融资模式。信用担保融资就是商业银行基于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信用担保而给予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一种融资模式。其基本原理:银行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经营业绩以及信用程度等,授予第三方物流企业一定的信用配额,第三方物流企业又根据与其长期合作的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配置其信用配额,为生产经营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并以受保企业委托其仓储监管的货物作为质押品或反担保品确保其信用担保的安全。该融资模式将供应链融资与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的信用担保挂钩,而与繁琐的存货质押手续脱钩,存货质押手续仅作为中小企业向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反担保的措施,从而可以使质押手续和仓储手续整合操作,在融资期间企业的补库和出库也只需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确认即可,中间省去了金融机构的确认、通知、协调和处理等许多环节,在保证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了企业产销供应链运作效率。

3.基于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以未到期的应收账款设置质押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的业务模式。基于供应链融资产品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一般是为供应链上游的中小债权企业融资。中小企业(债权企业)、核心企业(债务企业)和银行都参与此融资过程,核心企业在整个运作过程中起着反担保作用,其应付给中小企业的应付款项作为融资的还款来源;银行在同意向中小企业融资之前,仍然要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只是把关注重点放在下游核心企业的还款能力、交易风险以及整个供应链的运作状况,而不仅仅是对中小企业的本身资信进行评估。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使中小企业可以及时地获得银行提供的短期信贷资金,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短期资金的需求,也有利于中小企业和整个供应链的健康高效发展。如图2所示:

基本业务流程:(1)中小企业(债权企业)与核心企业(债务企业)进行货物交易,从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2)中小企业将应收账款单据质押给银行;(3)核心企业向银行确认应收账款单据,并出具还款承诺书;(4)银行按应收账款金额一定的比例给予中小企业融资;(5)核心企业到期还款。

三、供应链融资服务的现实意义

在供应链融资服务模式下,银行基于其控制货权、物流与资金流封闭运作,或基于第三方物流企业或供应链中资信良好的核心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给予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形成互利互补的供应链金融平台,使中小企业、核心企业、银行以及物流企业四方在合作中“共赢”。

1.对于中小企业而言,供应链融资服务使中小企业获得了银行信用支持,赢得更多商机。中小企业通常就是供应链中的弱势企业,其在采购过程中往往只能获得较短的账期,而其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却往往又要承担着较长的账期,同时由于其抵押担保资源匮乏、资信水平低下等方面的原因,导致商业银行对其是“想贷不敢贷”,因此资金流转相当困难。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银行通过供应链中的物流和资金流封闭运作,从而降低向中小企业提供信贷的风险。因此,通过依赖供应链的整体实力、核心企业的资信以及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分工协作,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获得提升,从银行获得宝贵的资金。借助银行信用的支持,中小企业能够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生产效率,进而得以满足核心企业苛刻的贸易条件,并与其建立长期战略协作关系。

2.对于核心企业而言,供应链融资服务帮助其上下游企业解决融资困难,保证与其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稳定其供货来源和销货渠道,从而使整个供应链健康稳定地发展。供应链是一个有机整体,各个环节相互影响,中小企业的融资难所引起的问题会给核心企业造成供应或分销渠道上的不稳定,通过供应链融资服务,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得到有效地解决,使供应链中各个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得以维持和巩固,从而有利于核心企业自身的发展壮大。

3.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供应链融资服务是其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培育未来优质客户的重要手段。现代商业银行间竞争同质化现象非常严重,在直接服务大的集团客户过程中话语权减弱。借助供应链融资,通过核心企业的资信,以及物流企业作为第三方监管人对库存商品信息充分的掌握和可靠的物资监管,不但降低了中小企业融资由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外部性风险,而且也提高了信贷资产收益率,并扩大和稳固了客户群体,培育银行未来优质客户,树立起银行自身的竞争优势。

4.对于第三方物流企业而言,通过与银行合作深度参与供应链融资,在提品仓储、运输等基础性物流服务的同时,为银行和中小融资企业提供质物评估、监管、处置以及信用担保等附加服务,为其自身创造了巨大的新的增长空间,同时也稳定和吸引了众多新老客户。

参考文献:

[1]袁普:2005年中国中小企业经济发展指数报告[EB/OL]./OfficeBack/NewsBack/uploadpic/20074815212.doc,2006~11~29

[2]周峰: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J].南方金融,2007,(4):59~60

[3]宁洲唐江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深层次原因及对策探析[J].时代金融,2007,(6):102~103

融资模式论文例6

    “文化产业”一词最早是由法兰克福学派的德国社会学家阿多诺(Adorno)和霍克海默(Hockheimer) 于1947年在《启蒙辩证法》一书中提出来的。目前各国对文化产业的概念界定不一,英国称之为创意文化,美国称作版权产业,欧盟的内容产业,日本的感性产业等,并且不同国家文化产业包含的内容也有差别。在我国,国家统计局在与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的基础上,将文化及相关产业概念界定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

    二、河北省文化产业的优势及现状

    河北省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孕育了人类早期的泥河湾文化,历史文化积淀深厚、文化产业资源异常丰厚。现拥有世界文化遗产3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5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68处,省文物保护单位670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117项,省非物质文化遗产400项。其中,吴桥杂技、蔚县剪纸、河北梆子、评剧、唐山皮影、武强年画、沧州武术、永年太极、曲阳石雕、衡水内画等,在国内外享有盛誉。此外革命文化更是近现代河北文化的主流和亮点,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西柏坡文化和西柏坡精神。所有这些说明,河北是当之无愧的历史文化大省,深厚的文化底蕴、悠久的历史文化和独特的燕赵文化资源,为河北省文化产业奠定了发展基础。近几年来,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河北省文化产业不断发展,基本形成了门类比较齐全的文化产业体系,但与北京、上海、武汉、广州等国内发达省份相比仍有巨大差距。突出表现为文化行业传统体制色彩浓重,并未形成真正的产业化发展:一是产业规模偏小,资产超千万的大型企业较少,占全省文化产业主体的文化企业,绝大多数都是员工只有几十人的小型企业,而且其经济效益也不是很好,受政策调整和市场竞争影响大,发展空间非常有限;二是资金短缺、投融资机制不畅,文化产业组织形式单一、企业投资意识落后等原因制约着本省文化产业的进一步跨越发展。

    三、河北省文化产业投融资存在的问题

    从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分析,制约河北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就是文化产业投融资难问题。目前,河北省文化产业界解决资金问题最主要的三种方式为:政府扶持、股权融资(风险投资、战略投资)和债权融资(个人借贷、银行贷款)。但对于当前文化产业行业的投融资而言,这三个方式还存在相当大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投融资体系落后,政府资金作用有限

    河北省文化产业的投融资体制发展相对滞后,尚未形成完整的投融资体系。现行文化的投资体制仍以政府投资为主,社会各界参与投资非常少,虽然政府一直在尽力满足文化产业成长中的资金需求,但毕竟能力有限。由于融资渠道不畅,大多数文化产业都缺乏资金,制约其进一步发展。这与发展文化产业和扩大文化市场所需要的资本扩张能力很不适应。而且政府的投入与产出不协调,投资带有任意性,在文化投入资金在运作过程中缺乏必要的监督与保证机制。

    (二)投资渠道单一,经济效率不高

    河北文化产业投资渠道单一狭窄,没有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和建设受到严重限制,引进民间资金和国外资金的能力都不够。投资主体对文化产业缺少足够的认识以及文化产业自身的原因使得产业投资者大多持观望态度。文化产业是个朝阳产业,但究竟在哪些领域投资、如何以最低的风险获取最大的回报,几乎是所有非政府资金在是否选择投资文化产业之前的困惑。除产业投资者外,风险基金在文化产业里也踟蹰不前,风投资本对文化产业其他领域的介入十分有限。

    (三)取得银行信贷的阻碍很大

    在国外,文化公司可以拿着项目计划书找到贷款,在国内却几乎不可能实现。银行借贷需要有效的质押,一般认可的有效质押为土地、设备等“硬”资产。缺乏信用担保、没有资产抵押,这是阻碍多数文化企业取得银行信贷的最大障碍。此外,难以评估的风险性也为信贷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为在文化活动中,高投入与高产出之间不具有稳定的正函数关系,而较多的表现为一种概率关系。

    (四)现行政策阻碍投融资

    在资本市场上进行直接融资,是文化企业低成本融资的捷径。新华传媒、陕广电等传媒集团走向A股市场带动了大型国有文化企业在政策引导下纷纷改制重组,积极筹备上市。然而现行政策对文化企业直接上市融资多有阻滞。一方面,管理层内部对于上市后的权利控制是否削弱持不同看法,形成了观念上的障碍。另一方面,文化产业在意识形态上的特殊性要求有相应特殊的行业监管政策。

    四、河北省文化产业投融资模式创新探讨

    从河北文化产业发展实际来看,破解文化产业投融资困境,需要政府、民间、金融资本在创新投融资模式上共同努力,在政府扶持、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等三种投融资模式之外,创立新的投融资模式,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成为一种新的发展选择。

    (一)产业投资基金的涵义

    产业投资基金泛指以投资基金形式存在和运行,主要投资于非上市公司并从事资本经营与监督的集合投资制度。投资基金最早产生于18世纪的英国,是由投资者以购买公开发行的受益凭证的方式出资而汇集成一定规模的信托资产,交由具有相关专门知识的专家进行管理,主要投资于股票、债券等各类有价证券,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收益并承担风险的一种投资工具。

    (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创立的基础

    1.文化企业融资需求强烈。目前,河北绝大多数文化企业为正处于初创期的中小企业,无论其经营规模还是财务情况都远远不能达到证券市场的要求,而这些企业对融资的需求是最为强烈的。这样,产业投资基金便成为产业发展资金来源的新途径,其回报期长,一般为十至十五年。从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律看,与产业基金发展的15年期限非常适合。

    2.实践证明实际可行。从2006年起,我国陆续批准发行了几只产业投资基金,江苏省政府设立的20亿元规模的文化产业基金、浙江设立的2.5亿元规模的东方星空文化基金等,都是由政府主要出资,民间资金跟进,配套性质的混合型经济体的基金管理公司。

融资模式论文例7

随着我国大宗原材料进口规模不断扩大,商业银行也更多地涉足于大宗商品贸易融资领域。该类业务交易金额较大,进口商通常以进口商品在国内的销售款偿付信用证项下货款或商业银行融资。但由于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频繁且波幅较大,商业银行开立信用证或提供融资后,一旦价格下跌、销售不畅,商业银行将面临较大风险。因此,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业务具有独特的规律和风险控制方式,商业银行需要深入研究。本文主要通过对标准仓单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中应用模式的分析,探索商业银行合理运用风险控制手段获得更高收益的有效途径论文。

一、标准仓单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中的应用模式

标准仓单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中基本的应用模式为标准仓单质押下的贸易融资。虽然标准仓单质押比较好地解决了商品质量保证、实际货物控制等问题,但是商品价格波动以及客户违约时银行处理货物的问题依然存在。因而,利用标准仓单可以用于期货合约交割的特点,将其与银行监控下的套期保值头寸结合使用,可以形成更可靠、更有效率的应用模式。

以大宗商品信用证业务为例,商业银行为大宗商品进口企业开立信用证前,首先要求企业建立与信用证进口货物相对应的期货卖出合约。在信用证项下单据提交至开证银行时,如果进口企业无法付款,银行则将信用证项下货物交至期货市场指定的交割仓库生成标准仓单,用于期货交割或者通过转让直接变现,抵偿商业银行信用证项下付款。

在此模式下,企业在商业银行监控下进行套期保值,使现货与期货损益互为补偿,可以有效降低商品价格出现不利波动时企业违约的可能。同时,商业银行还可以将标准仓单作为大宗商品信用证业务的风险退出手段,控制融资风险。

二、标准仓单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中的作用

(一)增加风险控制手段,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目前,商业银行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控制手段主要还是传统的担保、抵押等方式。引入标准仓单后,银行的风险控制手段将更为丰富,一方面标准仓单本身可以用于质押;另一方面,在存货质押中也可以将标准仓单作为存货变现渠道,从而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二)有效的风险退出渠道

由于标准仓单本身的特点,使其流动性较一般抵押物更强。如果再将标准仓单和银行监控套期保值头寸结合使用,将使商业银行在办理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业务时获得更为有效的风险退出渠道。即在企业违约时,商业银行可将货物转换为标准仓单用于期货交割获得资金偿还融资,避免货物不能及时变现造成的流动性风险和处理货物过程中商品价格波动导致的市场风险,从而较好地解决处理货物方面的难题。

(三)扩大业务规模,获得更高收益

引入标准仓单后,商业银行增加了风险控制手段,提高了风险控制能力,获得了有效的风险退出渠道。因此,商业银行可以在既定风险容忍度的基础上扩展客户群,扩大业务规模,从而获得更高收益。

三、标准仓单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中应用的必要准备

商业银行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业务中使用标准仓单,作为风险控制手段及风险退出手段,将使银行获得更强的竞争优势。但是标准仓单、套期保值等期货市场工具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银行必须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才能将其“为我所用”,而不“为其所累”。笔者认为,银行将标准仓单用于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业务前,需要做好如下准备:

(一)建立适用于交易的产品目录

将标准仓单用于大宗商品融资,相应的交易商品必须是期货市场交易的商品。因此,商业银行需要首先建立适用于交易的产品目录,可以在现有期货交易商品中优先选择单位价值较大、品质相对稳定的商品,以利于由简入难,逐步打开业务局面。具体来说,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铜、铝、锌,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的PTA,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的聚乙烯、聚氯乙烯都可以首先纳入适用于交易的产品目录。

(二)建立套期保值头寸监控体系

前述的标准仓单与银行监控套期保值头寸相结合的应用模式中,银行监控套期保值头寸是控制市场风险、使得标准仓单有效变现的重要环节。因此,商业银行需要建立套期保值头寸的监控体系。

该监控体系的基础是商业银行、期货经纪公司和企业的三方协议。银行需要设立专门岗位负责监控如下内容:企业套期保值头寸的规模、种类、期限等是否与贸易进口货物相配套;是否出现超出套期保值需要的期货交易;是否能在期货价格波动情况时补充保证金,确保期货头寸不因价格波动保证金不足而被迫平仓;是否可保证期货头寸在商业银行授权情况下方可进行各种交易。以上工作,银行也可以与期货经纪公司合作,由其承担部分工作,从而减少银行专门岗位的人员数量。

(三)完善货物管理控制,形成标准仓单生成机制

除了标准仓单本身质押的应用模式,商业银行将标准仓单作为风险退出手段,进行对实际货物监控下(如存货质押)的贸易融资是更为常见的模式。在此情况下,完善货物管理控制,形成标准仓单生成机制是银行风险退出的重要基础。

目前,商业银行对于货物的实际监控一般都委托专业物流监管公司办理。物流监管公司一般可以提供“保兑仓”、“海陆仓”等多种监管服务,监管范围从仓库延伸至陆路运输以及海上运输。商业银行只要在此基础上,建立将监管货物交付期货交易市场指定交割库并生成标准仓单的流程机制即可。

因此,这就需要银行与期货交易市场建立合作,形成一批备选的交割库。在将监管货物生成标准仓单时,可以就近选择交割库;或者在货物进入仓储环节时,直接指定由期货市场交割库储存。其中涉及的具体操作环节,仍然可以委托物流监管公司代为办理。(四)建立标准仓单处理变现流程

标准仓单的处理变现是商业银行最终实现风险退出的核心环节,需要建立相应流程确保银行利益。

对于未与套期保值头寸结合使用的标准仓单,银行可以采取自行寻找买方和委托期货经纪公司变卖两种渠道。根据境外银行相关业务经验,若银行有经营同类商品的客户,可以自行寻找买方,反之则需要委托期货经纪公司变卖。

在标准仓单与套期保值头寸结合使用的情况下,银行可以将标准仓单用于套期保值头寸的交割。由于期货交割的专业性,相关手续银行宜委托期货经纪公司代为办理,交割获得的资金可用于抵偿商业银行的贸易融资款。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银行将建立起“以货物实际控制为手段,银行监控套期保值头寸为支撑,标准仓单为风险退出渠道”的大宗商品贸易融资风险控制模式。较之单纯依赖货物控制的融资模式,上述模式风险控制能力更强、退出手段可靠,必将大大增加商业银行在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业务中的竞争实力,从而为银行带来更高收益。

参考文献:

1.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办法(2004年8月25日)

2.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2006年7月26日)

融资模式论文例8

(一)“公司+订单+信用证”模式

该模式能够促进“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农业产业链发展。生产环节由于广大农户不存在可抵押的实物资产,可采用担保(保险)与动产融资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广大农户的资金短缺问题。巴哈西伯绿豆是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的特产,粒大饱满,色泽纯正,营养及药用价值远远高于普通绿豆。巴哈西伯绿豆的总耕地面积为60万亩左右,年总产量为1.4万吨左右。巴哈西伯的绿豆以“绿珍珠”的美名1998年在国家商标局注册登记,还取得欧盟国际生态中(ECOCERT)的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绿珍珠”牌的巴哈西伯绿豆以无污染、纯天然、高品质的风姿,如今巳经迈过黄河跨越长江走出国门饮誉天下。由此,选择一个信用良好.公司,县信用社对该公司贷款额度在1000万元以内周转使用。该公司与全县种植户签下订单合同,县信用社根据该企业和农户签订定购合同情况,审核农户信用状况,只要没有不良贷款的记录,凭订购合同,就可得到信用社颁发的授权1万一2万元、可周转使用的小额信用贷款证,通过适时获得信贷资金用于大豆种植、施肥和病虫害防治,使好果率达到70%以上,产业链条中的农户每年共可增加收人2600万元以上。这种在产业化链条上,起到了一手托三家作用的贷款模式,既解决了农户贷款担保抵押难的难题,又解决了小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

(二)“乳制品加工公司+农户(养殖)+银行”模式

加工环节的成品属于实物资产,可以以其将来出售的预期收益来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控制加工环节的成品提货权,过程中银行指定仓库并委托物流公司进行监管。由于加工环节的成品性状较稳定,有可变现性,因此无须担保。本创新模式是在农户联保组的基础上进行改善。杜尔伯特支行与奶站建立合作关系,将申请贷款的养殖户组成联保组,互相承担联保责任,杜尔伯特支行迅速地开辟了奶牛信贷业务。作为黑龙江省唯一以蒙古族为主体的牧业基地县,是伊利等乳制品公司奶牛来源的主要提供地之一。因此,可形成一条龙服务’为农户提供词料、兽药、保低价收购。银測贩司与紗稳定睡销絲,始同、陳等方式,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在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实现资金在体内循环,降低了风险,实现多赢。具体方案为:乳制品加工企业在与县农户合作基础上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加工企业以加工后的成品向评估机构申请价值评估、向物流企业申请仓库,银行收到评估机构的货物价值信息及物流企业的人库信息后,如符合要求则向加工商发放贷款,成品销售后,经销商所支付的货款直接转入银行账户抵扣加工企业的借款。

(三)“旅游基地+农户+银行”模式

存货质押融资,即以经销商的库存货物作为质押,委托物流企业监管,银行以此向经销商发放贷款的融资模式。应收账款融资模式,是以经销商的应收账款为质物的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杜尔伯特县有良好自然风光和悠久民俗风情,拥有杜尔伯特大草原,连环湖旅游区内有中国第一家国际水禽狩猎场,寿山度假村。蒙古族人民由于特有的民族传统和社会生活,创造了独特的文化现象,特别是在民俗风情、特色饮食、民族服饰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的特色体系,那达慕大会历史悠久。在良好的旅游资源环境下,以旅游基地民族风情农家乐作为农副产品经销商,旅游基地及农家乐向农户们收够作物用于经营,剩余存货可向银行进行质押担保获得贷款,银行也可根据旅游基地与农户的关系担保向农户发放贷由于农业生产风险以及农户无抵押品等特点,农村金融发展缓慢。以杜蒙县为例的农村小额信贷抵押担保模式创新从分散化贷款转变为批量化贷款,实现农业信贷的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最后达到各方互利共赢。

融资模式论文例9

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的发展态势及其融资模式概述

虽然国内设有不少融资渠道,但一些都是为高科技、高成长性的企业准备,对于大部分的中小企业来说,可选择性还是很低。在集群内部,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1)大企业担保模式。大企业担保模式是由产业集群中实力较强的大企业向贷款机构作担保的一种集群融资模式,这是基于长期往来交易中企业间形成的紧密业务关系以及可靠的信任关系,大企业也可以通过对其信誉担保来巩固业务来往。在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势头良好的浙江省近来已出现了此实例。

(2)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模式。集群内中小企业进行联合以降低信用风险、提高资信评级以及信用度,使得发行集合债券成为了可能。该模式就是将集群内这一批联系较紧的中小企业团结起来,发行企业债券。

(3)互助担保融资模式。我国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的基本形式主要有三种:一种是互助担保公司形式。由地方政府牵头并部分出资,吸收中小企业投资入股,组建担保有限公司,只对股东企业提供担保服务;一种是互助担保协会形式。地方政府、协作银行和成员企业三方出资,为成员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相应程序下相关企业有权自愿进入或退出担保协会;另一种与前两类担保对象不同,既包括股东企业,又包括非股东企业。

这三种模式都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难问题,归纳起来,基本思路有两类:第一种与第三种都是在担保方面做的研究,但是中小企业还是得将融资需求诉诸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贷款额度、手续上都没有改善;而第二种模式旨在降低信用风险,为发行债券提供可能,但发行债券仍属于外源融资,对于大部分中小企业还是难上加难。本文研究的模式采取产业集群内部企业自发成立互助基金,不依赖于政府、财政出资,降低进入基金组织企业的要求,以自愿、互助、互利为原则,为集群内中小企业贷款,切实帮助企业进行短期资金的周转。

中小企业互助基金融资模式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由于该模式与国内现有中小企业互助基金理念不同,为了使其得到推广,需要对其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分析。

1中小企业互助基金必要性。中小企业本身所具有的资金远满足不了发展的需要以及短期资金周转,因此亟需拓展融资渠道。中小企业互助基金的建立,是新形势下支持企业、缓解企业资金困难的创新举措,对于加快中小企业资金流转、维护企业金融信誉起到推动作用。中小企业发展力量的提升及短期融资特点的现实需要,使得建立互助基金应运而生。该互助基金模式是以中小企业为对象,试图对中小企业互助基金这一融资模式进行创新研究。在信任的合作背景下,以中小企业间的互助互利为前提,整合企业资金,降低融资成本,实现成员企业不同的融资需求,并在集群内营造更好的诚信氛围。该模式与现有做法不同,改进了一些不足之处。采取企业自发组织形式,不诉诸于财政出资、外部融资,基金内部募集的资金快速便捷地缓解集群内部企业短期资金周转。研究基于使受益中小企业的覆盖面扩大,在产业集群的视角下,依靠内部联系网络,利用集群内的企业区位集中、企业间业务往来频繁、信息共享度高的优势,改善融资不便利的状况。

2中小企业互助基金可行性。产业集群的成员企业间具有较强的产业关联性和一定的合作关系,使得成员企业间更容易形成一种特殊的互信互助关系,这为该模式的存在与发展提供一定的现实依据。

(1)产业集群自身的互助特点,为互助基金的推出打下基础。由于产业集群的内部相关性,企业群体抱着一致的集群品牌维护意识,有着相似的商业价值观,同时如今的企业群体都处于网络环境中,存在较多的协作机会,由此可见产业集群整体有着优越的互助背景,加以开发运用,这种特点便转化为集群优势。

(2)企业整体在一定区域的集中,形成地理范围的优势,同时集群内稳定的交易关系、物流合作也是有利的条件,同时产业集群一般都有协会或市场管理方,从而为互助基金提供组织基础。

(3)成立中小企业互助基金这一创新融资模式具有推广前景,已有部分省市出台的政策是对这一模式的合理性认同。以江苏南通为例,该市于2008年建立了中小企业互助基金,该基金建立以来,已有数百余家企业成为互助协会会员企业,共认缴筹集资金上亿元,先后应急救助企业数十个,融资救助周转总额数千万,使被救助企业避免了资金链的断裂,保证了企业的正常运转。

同时,发展互助基金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全国中小企业理事会负责人表示,应当鼓励民间力量自发组建担保基金、互助基金,完善互助组织的准入制度,这样才能使担保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若企业之间构建一个针对解决融资难,而非以盈利为目的的互助基金机构,负责高效率解决企业短期的资金周转,可以帮助中小企业抓住最佳融资时机。

产业集群下中小企业互助基金融资模式的运作流程

中小企业互助基金应建立完善的组织结构,并且建立一套规范有效的运作机制,以保证对互助基金进行科学管理,使其按照市场要求运作,发挥长效作用。互助基金的运作管理应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基础上,遵循科学管理、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下面将从基金发起及形式选择、会员吸收、基金筹集及运营管理、监督程序与风险控制进行探讨。

1基金发起及其形式选择。该互助基金是以体现会员平等互助、共同发展为原则,为成员短期资金周转提供平台以促进集群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非盈利性组织。其与现有中小企业互助基金不同,采取完全由企业自发组织形式,可以是产业集群内的核心企业,具有一定实力和声誉,联合几家企业建立这样的基金组织,基于此思想构造新融资模式。已有的政府组织的互助基金在一个地区只有一个,新的模式下可以将一个地区的基金组织增加至几个,以扩大中小企业受益覆盖面。因此,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拿出一定比例资金,在不影响本企业营运的前提下,组建互助基金,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问题,具有现实需要和可行性。

2会员吸收与资格认定。成立这样的基金要对会员吸收的基本标准条件进行规定,使得这样的组织健康发展。首先有这样的要求:(1)会员企业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2)企业产品有较强市场竞争力;(3)企业技术含量较高,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不断发展过程中,会陆续有新成员的申请加入,组织应当及时告知其他企业,并在规定时间内采集评价信息,做出是否予以通过的答复。若半数以上成员不同意或被检举有严重信用问题,则重新考虑或否决申请。这样不仅可以使得成员间相互监督,而且促进集群内信用水平提高,整体的形象也会大大增强。

3基金筹集及其资金运营。中小企业互助基金必须以互助自愿为第一原则。基金份额由中小企业自愿认购,企业认购基金单位的方式比缴纳会员费更易为企业接受,因为前者的自愿性比后者的强制性大大具有吸引力。企业拥有基金单位也相应是其产权上的约束,当基金运行良好,企业还可获得一定收益。企业与基金的利益联系,将更好地利于企业规范行为、保持形象,以减少基金的不必要损失。中小企业应联合起来,自担风险、自我发展。在基金资金来源稳定,相对成熟以后,可以考虑委托以基金经理为首的专业团队经营管理,由专业的基金经理负责投资运营,聘请由基金委员会负责。其负责互助机构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工作,使基金能够保值增值。基金在其流动资金出现闲置的情况下,在符合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可以购买流动性强的资产,获取的投资收入用于维持基金的正常运转。在运营过程中,应着重规避风险,限定投资范围,取得的收益按比例相应增加企业所持有的基金单位。如果不作经营,基金收益来源减少,吸引力下降,将不利于基金的发展,因此还要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约束基金经理行为,保证基金赢利的持续增长。

4基金的经营管理与发展。基金资助使用程序包括遵循从简、高效的审批程序的制定;设立一定的贷款利率,可以将其设定同档次于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以使基金保值;贷款是要设定一定限制额度的,以确保基金运作的安全合理性,贷款限额与出资额成正比例关系,以促进企业出资的热情,贷款限额与出资额比例可以设立一定倍数,这可以根据不同产业集群的特点进行设定;同时,因为不同的企业进行一项融资业务,贷款期限将会有所不一,所以有必要根据使用期限的长短,订立计算使用费以确保公平合理性。一定的使用费收入与投资收入,让基金保值增值。基金可以不断壮大,中小企业互助基金的功能可以扩大,不局限于集群内部募集资金,供内部成员企业使用,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由于新企业的申请加入,企业数量不断增加,有源源不断的基金单位被购买,资金得到充实。另外在运营过程中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保证其在经济波动中平稳发展。随着基金规模壮大,一方面银行将乐于接受基金担保,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另一方面,中小企业也会选择更多地购买基金单位以期得到更多贷款,达到良性循环状态。

5监督程序与风险控制。监督与风险控制包括对会员吸收的监督、企业贷款期限的审查监督等。通过成立基金委员会,更规范地进行管理,委员会拥有任免基金职权和监督职责。与公司经营类似,基金经理应当提供中期和年度财务报表并建立独立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不受基金经理管理,直接负责于委员会,保证内部监管的独立性,防止出现团队内部因道德风险而引发的失信行为,而造成基金低效运转现象。

中小企业互助基金模式的政策建议

政府要对于这项创新融资模式进行政策上的推动,让更多的产业集群接受并运用。政府可以允许其在给定条件下合法经营,并将其纳入政府监管体系中以充分发挥其优势。

融资模式论文例10

现行的城镇化投融资体制相对单一,致使融资渠道狭窄,与此同时,城镇化过程中的金融服务也较为薄弱。又由于现行金融服务体系及投融资体制等方面的原因,社会资本和国外资金较难进入到城镇化建设领域。于是出现了融资困难与资金闲臵并存的现象。一方面,社会资本相对充裕,但另一方面又出现部分社会资金找不到可靠投资渠道而低效运作或产生“闲臵”,在准公益性行业和部分经营性行业,社会资本竞争时往往处于不利地位,使得城镇化过程中投融资方式的市场化程度低。

(二)事权与财力的不相匹配,财政运转困难

在目前事权划分的财税管理体制下,地方政府具有较强的融资冲动,又由于预算法的限制,地方政府往往通过设立投融资平台来进行融资。然而,地方政府这个资金使用主体与投融资平台这个债务主体又是脱节的,从而造成了地方政府债务清偿责任不清;同时,由于缺乏稳定的地方税收入,地方政府偿债来源主要依赖土地,容易造成过高的地价和高房价。土地经营权重复抵押等情况时有发生。因此,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公共设施建设主要靠政府、靠财政的状况并没有根本打破,城镇化发展的市场化比重过低,市场化融资渠道不畅。由于事权与财力的不相匹配,从而使各级地方政府财政运转困难,导致新型城镇化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需要难以得到满足。

(三)城镇化建设中金融政策不足

目前,城镇化建设中金融服务和金融政策难以满足城镇化建设中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对资金的需要。同时,传统的城镇化建设中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项目,客观上来讲,其收益也不能调动社会资本的投入积极性,从而难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以致城镇化过程中融资十分困难,另一方面,金融服务民生,支持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金融政策不足或缺乏,严重影响了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解决民生问题既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我国社会制度的本质要求,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必然要加大对失业、医疗、教育、基本养老等方面所需的资金投入。而目前,金融服务政策的不到位、补偿机制的缺失,严重制约了城镇化过程中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四)城镇化投融资平台运转亟待完善

目前,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转存在以下主要风险:其一、政府投融资平台名义上是公司贷款,实际上其债务由政府隐性负担。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融资规模迅速增长,政府的隐性债务快速增加。二是政府投融资平台其公司治理结构有待完善。投融资平台运行缺乏有效的约束,市场经营管理人才严重不足,致使投融资决策往往出现失误。另外,地方政府的各种平台公司其外在监督也较为缺乏,致使部分地方政府融资金额巨大,有的大大超过其自身偿还能力,容易引起地方政府的债务危机。

二、当前城镇化建设中投融资主要模式

目前,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城镇化过程中不同的投资需求特点,尝试了投资和融资方式的多样化。较为常见的投融资模式主要有:

(一)政府驱动型的投融资主体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

通过政府建设公益性和基础设施项目,吸引社会资本的积极参与。从而使开发性、生产性项目更多的由社会资本来建设。这种政府驱动型的城镇化投融资模式其明显缺陷是:地方政府有限的财力相对于巨大的城镇化资金需求,往往是杯水车薪,因此,这样的城镇化往往整体水平不高,配套也不健全。

(二)由企业为主参与的经营城市型投融资模式

由企业为主搭建的投融资平台来进行城镇化全过程的开发并“经营城市”。虽然该模式减少了政府的压力,创新了机制,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一种新模式。但这种模式的缺点也是十分明显的:即这种城镇化的收益主要来自土地的开发,而企业搭建的平台公司其动机就是追求高额利润,于是这种模式下的城镇化所带来的大部分收益,自然也就归于了企业。同时,这种模式的城镇化水平,规模均依赖于企业的投资平台,因此,该模型的城镇化建设,存在许多不确定的因素。

(三)地方政府靠开发城镇土地的经营土地模式

东部沿海地区地方政府通过对土地的经营,把土地作为融资的工具来解决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的资金问题,达到了一定的效果。当然,这种方式对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不一定很合适。因为欠发达地区土地资源虽丰富,但土地价格相对较低,相对于城镇建设的巨大投资来说,只不过杯水车薪。另外,土地经营,提高了土地价格,成本会转嫁到进入城镇的农民身上,从而阻碍了城镇化的发展。这种模式的城镇化注定是不可持续发展的。

(四)国际上城镇化建设中地方政府投融资的几种模式

目前国际上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方式的选择,虽然国家不同,但普遍还是与其财政体制和金融体系结构有关。通常有:一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当然,中央政府每年对地方政府债券总发行量,发行计划,债券的数额等进行严格控制。如战后日本各级地方政府为保障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的资金需要,而采用发行地方政府公债的方式。二是发行市政债券融资模式。如美国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所需资金,通常连续发行几期市政债券,以有效缓解当地政府市政建设资金缺乏的困境。三是城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模式。即私人资本在各级政府的监督和扶持下,进行公用事业项目的开发与经营。如法国各级政府采用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模式即是如此。

三、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

新型城镇化需要创新投融资模式,传统城镇化主要依靠政府,取决于财政的状况,因而是不可持续的。新型城镇化应注重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以形成项目建设市场化、投资主体和融资渠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新型城镇化投融资体制新格局。

(一)注重城镇化过程中投融资主体的多元化

城镇化涉及到服务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乃至工业、农业等各种行业,城镇化过程中可依托不同的产业组建不同的投融资平台,以承担城镇化建设投资人职能。具体可组建以下这些投融资平台:一类是为解决公园、广场、保障性住房等公益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问题而搭建的,以有政府背景的投融资公司而构成的投融资平台。一类是借助产业园区,通过产业园区建设来推动城镇化建设而设立的各类产业园区投融资平台公司。还有一类是依托与地方政府有密切联系的农业龙头企业而搭建的农业产业化投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而促进农村城镇化。此外还有服务产业投融资平台。服务产业投融资平台公司以民间资本为主组建,以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到城镇化建设中来。

(二)与城市经营相结合,推动城市整体功能开发

在进行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要参考不同的城镇化建设开发模式,并做到不同成本资金配合使用,高效运用城市资源并做到公平配置,在此基础上,政府和企业共同推动城市整体功能开发,有效地将城镇土地经营、开发,城市功能的运营以及招商平台公司的搭建等有机结合,以促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投融资机制的创新。鼓励运用特许经营授予、收费收入支持、财政补贴、政府回购等形式进行融资创新。

(三)加大城镇化过程中融资方式和模式的创新

新型城镇化正是社会资本大有作为的地方,因此,新型城镇化应大力吸引社会资本的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城市建设项目的融资创新。比如:以项目周边土地开发运营来换取项目建设资金的融资模式;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规划一定地区,以该地区未来的地方政府收益甚至地方税收增量部分作为融资手段来解决该地区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非经营性项目的资金困境问题。当然,对于城市经营性项目,采用的融资手段和方式就更多、更灵活。如:建造-移交、建造-运营-移交、移交-运营-移交以及产权转让、特许经营权转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