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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文化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1 17:15:05

海洋文化论文

海洋文化论文例1

在悠久的时空长河中,海洋体育文化不仅契合在海洋文化的成长、变迁、转型以及现代化等过程,形成并传播自身的文化特质,也在体育历史和文化发展、交流中具有独特功能和重要作用。因此,研究海洋体育文化具有文化学、社会学以及经济学上的重要理论价值。通过查阅和分析现有资料,研究海洋体育文化的学术文献仅有9篇,也没有检索到以海洋体育文化为研究对象的硕士论文、博士论文,研究的数量和质量远远落后于海洋体育的发展。而且,关于海洋体育文化的研究多属于静态的理论分析,鲜有从文化的变迁、传播、冲突、重构等动态视角上的研究。对海洋体育文化的这种研究状况既不符合海洋体育在体育发展中的重要位置,也难以体现海洋体育文化在休闲时代中的社会需求。因此,研究海洋体育文化的变迁规律,能够填补海洋体育文化变迁研究的空白。

1.2有利于更好的传承海洋体育文化,推动体育文化多样性的发展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人们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海洋体育运动,形成了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和人文特色的海洋体育文化。随着社会生产力、地理环境的不断变迁,海洋体育文化经过不断的传播、碰撞、冲突、调适、融合,形成了具有鲜明文化符号和要素、独特文化特质和功能的体育文化。现代海洋体育文化的转型发展和现代化,需要切实传承传统海洋体育文化。基于这一追求,我们需要沿着历史与地理的时空,在纵向维度上追寻海洋体育文化演进的脉络,深描海洋体育文化变迁的特点,在横向维度上剖析海洋体育文化与自然环境、社会文化系统的互动关系,掌握海洋体育文化变迁的动力机制,从而有利于把握海洋体育文化发展趋势,驾驭海洋体育文化变迁的规律,更好的传承海洋体育文化,奠定海洋体育文化向现代化发展的基础。同时,在当今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时代,我们的体育文化亦应百花齐放。海洋体育文化是体育文化中具有鲜明特色的开放型文化,这种海洋文明产生的文化与农耕文明、大河文明产生的体育文化恰好可以互相借鉴、相得益彰。因此,海洋体育文化更好的传承和发展、壮大和完善,不仅可以发挥海洋体育文化的社会价值、经济价值以及塑造人的价值,还可以在体育文化中彰显来自海洋特质的文化特色,推动体育文化多样性的持续发展。

1.3对促进现代海洋体育运动的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海洋体育立足万里海疆,以身体活动融入海洋自然和社会环境,为人们提供挑战自我、娱乐休闲、强身健体等方面的需求,这促进了海洋体育的快速发展。作为人类创造的独特运动,海洋体育无论是从当下发展模式,还是制定未来的发展战略,都不能忽视文化因素在海洋体育持续发展中的作用。现实中一些滨海地区盲目开发海洋体育资源,机械设计一些诸如应时应景的海洋体育主题公园,刻板推出了海洋体育品牌。但由于缺少了文化环境的营造和文化价值的引导,缺乏海洋文化机制的支持和推动,急功近利,后劲不足,往往造成人财物的浪费,更重要的是使其失去了时展机遇。因此,通过研究海洋体育文化的变迁,能够了解海洋体育的发展特点,全面认识海洋体育与社会环境、自然环境的互动机制,掌握海洋体育传播的方式和方法。这对于推动海洋体育,繁荣海洋体育文化,推动海洋体育与海洋体育文化的联通和互动,促进现代海洋体育运动健康持续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海洋文化论文例2

我们团队于2011年7月9日到月15日参加了京族哈节对万尾渔村进行了实地考察。

主要考察了当地的海洋文化,通过了解当地的海神信仰,具有海洋波涛的舞蹈,蕴含海洋心弦的独弦琴对京族生产、生活领域进行了深层次的了解。本文通过有趣的文字描写从而使有关专家甚至更多的普通人得到某方面的启示,或者启发某方面的兴趣。甚至为我校开设海洋方面专业提供有力依据。

京族信奉的海神主要有镇海大王、海公、海婆、龙皇天子、水口大王、观世音和伏波将军等,京族传统的海神信仰习俗的传承,有利于促进民族地区的社会和谐和边疆稳定。海神信仰成为京族祈求海上平安、渔业丰收、村社和谐信仰习俗之核心。京族人把镇海大王列为崇奉众海洋神灵之首。据说京族祖先迁徙到三个岛上不久,就在海岛东边的白龙岛怪石滩(旧时叫网地)西岸白龙岭上兴建镇海大王庙,后几度重建。现在保存的镇海大王庙为尾村哈亭民间事务会于2005年农历十月初六重建,次年正月二十一日立有《镇海大王庙简介》石碑。庙宇和庙碑均坐北朝南,面向大海,距海面约80m,日夜守护着这片广阔的海域①。京族人在修建或重建哈亭时还把镇海大王的牌位放在哈亭中央供奉,唱哈节期间要到海边将镇海大王迎回哈亭祭拜。

镇海大王是传说中的万尾、巫头、山心三岛开辟神兼海上保护神。京族祖先确定每年农历八月二十日为镇海大王的“诞日”,各户京族派代表到镇海大王庙内或哈亭举行祭拜仪式。镇海大王的传说和镇海大王庙的建立,表达了京族人民对英雄神仙的感恩和怀念,体现了京族惩恶扬善的传统美德。过伟和韦坚平在《京族民间信仰与神谱初录》文章中认为:外来的

京族渔民祀奉当地土著居民的海上保护神,是外来居民与当地土著居民相互认同的表现[1]。

尾村京族人苏维芳说:“镇海大王是我们京族人心目中的保护神,我们尊称他为“神翁”。凡是出海打鱼的渔民,都要在海边祭祀镇海大王,特别是到了哈节和大王诞日,全村各大姓氏的京族代表都会到哈亭和镇海大王庙拜祭镇海大王,感谢他一年来对我们的保佑,祈求

来年更加平安、丰收。” ②

京族的海神信仰仪式具有明显的海洋性。京族人世代面对辽阔的海洋,久而久之便具备了博大的胸襟和富于挑战的精神,这种精神使得他们在面对海上天气变幻莫测、复杂恶劣的海域环境又感到不安,出海平安归来成了京族最虔诚的祈祷。钟珂认为:“镇海大王在京族人心目中是一位足智多谋、机敏勇敢的老者,……京族人尊崇降妖伏魔的镇海大王, 这与京族人以海为生,畏惧大海又渴望征服海洋、战胜海洋的心理特征吻合,表现了京族的海洋民族特性。” [2]京族把镇海大王的牌位放在哈亭中供奉,且每年哈节村民抬着神座到海边将镇海大王迎回哈亭祭拜。祭神当天,师公读祭文,“哈妹”唱道:“月下是谁顶灯?行舟为何停?……”[3]

此外,京族海神信仰在和谐社会构建中也具有重大意义。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促进了人与人的和谐。京族人在开展迎送、祭拜海神仪式中涉及的“海洋神话”、“海洋诗歌”、“海洋舞蹈”、独弦琴“海洋音乐”以及频繁的出海前祭祀、海上生活禁忌等各个方面,通过共同完成祭祀活动和遵守海上作业禁忌,彼此相互合作、交流思想、互相帮助,不但陶冶了族人的情操,培养了协作习惯和合作精神,促进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如某家有人畜不宁、天灾人祸、生病卧床等,京族民间认为是家有婆媳不和、邻里口角争吵,或是家人有犯禁。京族民间就要请当地的“法师”或“降生童”到家里降神解难。生童烧香念咒,双目微闭,手舞足蹈片刻,渐渐入化,“令箭”穿过左右面颊,以神灵的口吻,为主家道明缘由,如说“主家出门犯禁,冲撞土地”,或说“府上翁媳不和,神灵欠安”等[4]。同时降生童会按照一定程序帮主家做法事,驱邪除鬼神,保佑主家恢复安宁,人畜兴旺。京族的海神信仰心理及信仰习惯的养成过程,自然而然规范了京族人的道德行为,形成了和睦的家庭人际关系、团结的邻里关系和良好的村风村貌。

京族舞蹈穿插于祭祀仪式活动之中,祭祀一般与或神秘的自然崇拜有关,在现代化迅速发展的今天,京族舞蹈在维系自然与社会关系、情感交流与达成统一民族心理等多个层面仍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京族是中国56个民族中唯一的海上民族,祭神时,主祭向神灵献酒,这时跳起《敬酒舞》和《敬香舞》,这两支舞表示对神灵的尊敬,并向神灵祈福;《天灯舞》是人们对海洋渔业文化、对族人出海打渔归来的抚慰,对族人辛勤劳动的感恩;哈节结束前跳《花棍舞》,具有驱逐鬼邪欢送诸神回归天位的意义。除了哈节舞蹈外,京族还有专门用于丧葬的《竹马舞》和《摇船舞》等。族舞蹈常常穿插于祭祀仪式中,以鲜明的表演形式表达京族人民与神灵、与自然以及族群内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与美好期望。舞蹈是人类社会中的一种社会现象,它的起源和世界上一切事物的构成一样,都不是单一元素构成的,而是由多种因素组合成的,京族舞蹈的起源正是祭祀仪式、劳动生产、海洋性文化这三者共同作用的结果。每年的哈节除了祭祀祖宗之外还有祈求来年丰收和出海平安的意思,在哈节举行的地点哈亭内供奉的神灵以镇海大王为首,其他福神为高山大王、兴道大王、广达大王等等,这些神灵代表达了京族人对自然神秘力量的崇敬。京族舞蹈是与祭祀活动紧密相连的,在祭祀活动中,舞蹈穿插其中,成为了祭祀仪式的一部分,语言动作是表达涵义深刻的意旨符号,京族舞蹈以固定的祭祀意义的身份形成和发展,这也是京族舞蹈区别于许多民族舞蹈之处。京族人民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不屈不挠地向海洋进军,受海洋文化的影响并创造了绚丽多彩的文化艺术,形成了本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京族舞蹈起源于京族人民在沿海的生活中求生存、求发展的实践和需要。劳动生产是力度、姿势和技巧的配合,京族人织网、撒网、收网、出海捕鱼,在劳动经验和审美习惯的形成过程中,塑造了京族自身表达美感的特殊方式,渗透到艺术的各个方面,而京族的舞蹈必然也会带上浓重的海洋性劳动方式的特征,主要表现为舞蹈动作对海洋生物、海水波浪、人类游泳姿势等相关的海洋特征的模仿和表达。

京族舞蹈的民族特点很明显,表现出了海洋性特征,在动作、道具、节奏和整体氛围这几个方面得到了很好的表现。

(一)在动作上,圆、柔、收三个字可概括京族舞蹈的总体特征。

特定的舞蹈动作表现出了特定的生活习惯。“京族哈节文化植根于处于特定地理环境中的海洋文化,体现了他们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适应独特的海洋环境而所具有的独特的创造力。” [5]轻与柔的手部动作,是对海洋的模仿,让人想起海水的起伏不定,吞吐反复。海水能够根据地心引力保持海平面,京族舞蹈模仿了这种平衡感,表现出来的是一个手臂和腰、腿互相弯曲的具有和谐美感的角度。在模仿海洋生物方面,舞蹈《海石花》就模仿了水母、鱼和螃蟹等海洋生物,展现出了海洋生物生动的生存状态。人遨游于海水中,利用海水浮力与大自然进行嬉戏与活动,手的摇摆正好展现了人类在海洋中的自由浮动状态。

(二)特定的舞蹈都会有特定的道具,用以象征、表达不同的含义,京族舞蹈也不例外。

跳《天灯舞》时,跳者的头顶放一只倒扣的大碗,碗上再放一只碟子,碟子上均匀地竖放着三支点燃的蜡烛,舞者双手各拿一只酒杯,杯中也竖放着一支点燃的蜡烛,这被称为“天灯”京族人靠出海打渔为生,需要提防风浪,也需要时刻辨别方向灯有光明之意,少女头顶天灯,扭动缓慢柔美的舞姿,一是以灯象征光明和灯塔,时刻为海上远航打渔的族人指明航向;二是头顶“天灯”以缓慢柔美平衡的动作来祈祷渔船在广阔的海面上一路平缓安全出航,用于丧葬仪式中的《摇船舞》,是由一女两男配合表演的舞蹈,道具是用纸模拟船只的样子扎成一个小舢板,女性表演者在前面做拉船动作,男性表演者持浆在船左右划动,“船”的道具不仅反映了海上生活的场景,再现了族人的劳动状态,追忆了亡灵生前的劳动场景,寄托了亲人的哀思,同时“船”还附有佛家“渡”的含义,有把死者“超度”之意。

(三)在节奏上,京族舞蹈在展览一个动作的姿势时比较舒缓和缓慢,注重对过程的展示;整体氛围虔诚肃穆,宗教气息古朴浓重,表达了京族人民对海洋的崇敬。

京族的宗教祭祀舞蹈,是祭祀诸神及先祖的一种礼仪性的舞蹈形式。主要用以祈求神灵庇佑、除灾去病、逢凶化吉、人畜兴旺、五谷丰登,或是答谢神灵的恩赐、表示对先祖的怀念,这些宗教及习俗规约着京族人民的行为,世代传承,成为京族海洋文化习俗的主要组成部分。京族人民居住在偏僻的海岛上,每当男人出海打渔,老人、妇女、孩子都要到海滩上送行,并举行祭海活动,在家的亲属无不牵肠挂肚,担心着亲人的生命安危。一遇险情,家人们就焚香点烛,祈求神灵保佑,并扶老携幼,拥向海滩,盼望着亲人的归来。

因此,京族舞蹈有很深的海洋审美意义。京族舞蹈能表达人类情感,凝聚民族力量。同时京族舞蹈的现代意义――回归自然,放慢节奏,构筑温情氛围。京族舞蹈积淀了丰富多彩的文化,展现出了特有的海洋性特征,它曾在京族人几百年的社会生活中起到重要的作用,是人类海洋文化中的奇葩和瑰宝。

京族海洋文化最具民族特色的乐器――独弦琴。独弦琴又叫一弦琴,因为它装有一个匏瓜状的扩音器,所以又叫匏琴。又由于它的音律主要表现出悲凉婉转,因此又叫“悲凉琴”。一琴多名,反映了京族同胞对独弦琴这一祖传乐器的珍爱。

独弦琴在独奏时使用若有若无的共振表现手法,是京族语言特色的加工和扩大,是京族民歌民谣、小曲小调等所独有的艺术才能,是京族独有的特色风味的演唱技巧。当独弦琴与独唱者同发一个音时,演唱情趣和演奏的魅力相济共融,能把听众带入迷宫式的幻想,回味无穷独弦琴用一根弦奏出了丰富的曲调和感情,其曲调时而高山流水,时而鱼翔碧波,时而百鸟朝阳,时而惊涛拍岸,音调丰富,音色优美,每当明月当空,夜阑人静时,琴师拨弄琴弦,悠扬的琴声划破海岛长空,动人心魄。

注释:

①访谈人:吴恒.男,汉族,年46岁,白龙村村农民.访谈时间:2011年9月17日。

②访谈人:苏维芳.男,京族,是年68岁, 尾村籍人,退休前为防城港市公安局副局长,长期从事京族民歌和喃字的收集整理工作.访谈时间:2010年9月16日、2011年5月12日。

【参考文献】

[1]过伟,韦坚平.京族民间信仰与神谱初录[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1).

[2]钟珂.京族鱼文化在哈节中的表征与传承[J].河池学院学报,2010(4).

海洋文化论文例3

二、我国海洋文化研究现状

近年,“文化热”在我国方兴未艾,海洋文化实际上也是一种地域文化,因而也受到一定重视,在开发海洋、发展海洋产业热潮中,海洋文化也被列入其中。广东省炎黄文化研究会主持过五次海洋文化学术研讨会,出版海洋文化论集,不少学者提出“时代呼唤开拓海洋文化研究”[3]。在这片呼吁声中,海洋文化成果相继涌现,据《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资料,1979年以来,发表在各类期刊上海洋文化论文226篇。专门性学术著作也渐见问世,如曲金良主编《海洋文化概论》[4]、宋正海著《东方蓝色文化——中国海洋文化传统》[5]、徐晓望著《妈祖的子民——闽台海洋文化研究》[6]。但这些论著,不但数量少,而且内容主要局限于文化学和考古学、历史学范围,包括我国海洋文明起源,海洋历史文化、海洋思想、海洋权益、海洋文学艺术[7][8],以及航海史、造船史、渔业史、外贸史、科技史等所涉及海洋文化问题。而从文化地理,甚至范围更广一点人文地理学视野出发,研究海洋的文化地理论著,可谓凤毛麟角。检索美国“ProQuestDigitalDissertation”(PQDD)系统收入1861-2007年约170万篇高校博硕论文,也未见以海洋文化地理命名的论文,可以说海洋文化地理研究领域,还是一片荆棘丛生的处女地,有待她们的哥伦布们来开垦。

三、海洋文化研究内容

海洋文化研究的对象是海洋,这个占地球表面70%面积的最大地域单元,它的特性如著名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说“:大海给了我们茫茫无定、浩浩无际和渺渺无限的观念;人类在大海的无限里感到自己底无限的时候,他们就被激起了勇气,要去超越那有限的一切。大海邀请人类从事征服,从事掠夺,但是同时也鼓励人类追求利润,从事商业。平凡的土地、平凡的平原流域把人类束缚在土壤上,把他卷入无穷的依赖性里边,但是,大海却挟持着人类超越那些思想和行动的有限的圈子。从事贸易必须要有勇气,智慧必须和勇敢结合在一起。这种超越土地限制、渡过大海的活动,是亚细亚各国所没有的。”[9]虽然黑格尔在这里否定了亚洲具有海洋文化,但他对海洋文化和大陆文化的区别、海洋文化的本质和内涵是作了深入分析的,故200多年来,这个论断被人们反复引用,特别是海洋环境对海洋文化产生的作用和肯定海洋文化的商业性,已成为不刊之论。从这个文化视角来观察海洋文化地理研究内容,大致可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海洋文化赖以产生的历史地理基础

恩格斯说“:如果地球是某种逐渐生成的东西,那么它现在的地质的、地理的、气候的状况,它的植物和动物,也一定是某种逐渐生成的东西。它一定不仅有在空间中互相邻近的历史,而且还有时间上前后相继的历史。”[10]海洋文化也是如此,与任何一个区域文化面貌一样,总是由多种多样的元素长期作用形成的。这包括了自然、政治、历史、技术、经济、心理等元素的特定历史过程的产物。创造海洋文化的主体是人,人主要生活在大陆,所以海洋文化必须以大陆为依托而产生,由此决定研究海洋文化也必须同时研究大陆环境,而不仅仅是研究海洋环境。大陆与海洋环境的统一或者综合,加之它们各自历史过程,共同构成了海洋文化生成的历史的地理基础。

(二)作为海洋文化经济基础的理论总结

举凡人类涉及海洋的一切经济活动,都属海洋文化的经济基础。这包括海洋交通、海洋商业、海洋矿业、海洋工业、海洋手工业、海洋渔业、海洋种植业等[11]。海洋文化是在这些经济基础上产生的,但这些经济基础并不等于海洋文化。海洋文化凝聚了这些经济基础的科技成果,是在这些基础上产生的理论总结、规律性升华、更多的具有理性层面的原理、价值等,而不囿于这些产业本身的研究和表述。例如海洋交通作为一项产业,涉及海洋经济众多领域,但从海洋文化立场,只研究与之相关密切的造船技术、航海技术、导航技术,以及航线、港口的技术进步水平,反映某个时代海洋交通的科技成果,以有别于海洋交通经济所注重的交通成本、货流结构、经济获益及其分配等。海洋文化与它有联系,但不能取代和混为一谈,否则海洋文化覆盖范围过广、外延过大,也就失去自己的内涵。

(三)海洋文化的社会结构和景观

创造海洋文化的主体是社会人类群体,包括农、渔、商、工、军人等,形成海洋文化的社会结构。他们各有自己的职业、行为、性格等,成为海洋文化景观重要组成元素。沿海居民“以海为田”,从事海产采集、捕捞或围垦海涂为田,是海洋农业文化主体;在海上漂泊,以舟楫为家宅的海上蛋民,作为一个特殊群落,生产生活方式皆以海洋展开,婚姻、习俗等都异于陆上居民,文化景观自成一体。岭南商帮集团,既浪迹天涯,遍设会馆于神州大地,也“以海为商”,把生意做遍全世界,成为最富冒险、超越精神文化的一群,并以此区别于我国徽商和晋商。南海中有些海岛长期为“海盗”盘踞,其中不少是失地农民,无以为生,飘泊岛上,靠打劫往来商船为生。他们桀骜不驯,敢与官府对抗,引导得当,可成为反封建、反殖民主义的坚强力量,同样是海洋文化一个载体。举凡这些涉及海洋的人群,包括他们的社会分层、家庭、家族构成、文化禀赋、生活习俗等文化景观,无不彰显着海洋文化的品格及其与地理环境关系,列入海洋文化地理研究内容。

(四)海洋精神文化和景观

海洋精神文化即狭义海洋文化,包括人类对海洋的崇奉、海洋神话、信仰、宗教、戏剧、艺术、歌谣、舞蹈等,它们都与海洋文化的传承有密切关系。例如华侨作为海洋文化一个特殊群体向海外漂泊、开拓,使中华文化,特别是岭南文化在海外弘扬、绵延、传播,为中国海洋文化在五大洲取得一定地位做出积极贡献。故华侨文化的语言、建筑、风习、生活方式等文化景观也属海洋文化范畴。又如南海神、妈祖、雷神、北帝崇拜等,已成为沿海地区一种风俗活动,其景观研究是海洋风俗地理一个重要内容。

(五)海洋制度文化与空间分布

海洋茫无际崖,人类活动多处于漂流、自由状态,不易约束。海洋生活的这种特殊性,需要法律制度加以规范。翻开海洋史,海盗出没,劫掠客商之事时有所闻。毋论古代或近代,实际上在原始资本积累时期,欧洲殖民主义者在亚洲、非洲、美洲洋面所作所为,多为海盗行为,几无法律可言。随着海洋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地位日益凸显,尤其是海底油气资源的发现和开采,海洋权益争端成为当今世界不安的一个根源。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和后来的实施,特别是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划分,使临海国家在海洋权益上的矛盾和争端日趋复杂尖锐,所以临海国家自定海洋法规与国际海洋法规之间的不整合,更需要通过平等协调方法解决。我国海洋法制的建设严重滞后于大陆法制建设,也同时面临着与国际海洋法的对接等问题,所以海洋制度文化的研究,迫切地摆在海洋文化研究者面前。大海的波涛,造就了沿海百姓剽悍的民风。不少志书都说生活在海边的古越人好斗轻生,一言不合,即使父子之间也拳脚相向。有人指出“:湛江沿海地区村斗之多,在中国是罕见的。村斗不管出自何因,同姓人都赶来助斗,往往酿成几千人手持凶器,你死我活的大厮杀。造成严重伤亡的村斗,在历史上例不胜举。”[12]这种现象在沿海地区带有普遍性,其深层根源仍是法律意识薄弱,无视或蔑视法律所致。无论何种海洋制度,它们的实施都有一定空间范围,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规定专属经济区,从制度文化而言,即属功能文化区,有确定边界;某种商品进出口也有规定流通地区,故不少海洋制度文化所及地区,实际是一种功能文化区,为海洋文化地理主题之一。

(六)海洋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

在海洋文化发展的长河中,留下许多宝贵的海洋文化资源,既有物质形态,也有非物质形态,都蕴含有丰富的科学、哲学、文学、艺术等价值,可为海洋科技史、海洋自然哲学史、海洋文学史、海洋艺术史等研究,沿海城市和区域开发、海洋观光旅游,以及其他各项海洋开发事业提供决策上重要参考。例如已在南海阳江海域上出水宋代沉船“南海1号”的综合研究,就有非同寻常的科学价值。前些年发现珠海高栏岛宝境湾摩崖石刻,保留了许多至今未解古越人活动文化信息,有待人们破译。珠三角经济起飞,深圳、珠海经济特区崛起,港澳经济领先、法制观念深入人心等许多人文社会现象,都需要从它们的文化海洋性上找根源;而它们的发展规划,更需要从它们海洋文化宝库中借鉴经验和教训。至海洋风光之胜,海洋魅力之强,更是发展海上旅游、振兴海洋产业的有力杠杆。这都展示了海洋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潜力非常巨大、实用价值很高,是海洋文化地理应用研究一个重要领域。

(七)海洋文化区域分异

海洋虽然是一个整体,不像大陆那样有山川分隔,人文景观不一,区域差异了然在目。但海洋文化所依托的大陆不同,特别是各海区所属人类对海洋认识、开发利用历史早晚、方式方法、创造物质财富形态、景观有异,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海洋制度、精神文化也各具特色,并且一切海洋文化都涉及到它们的空间结构与地区分布问题。要弄清海洋文化现象这些空间分布特点和规律,必须借助海洋文化地域分异研究,即划分海洋文化区。海洋文化区综合地反映了海洋文化形成环境、历史过程、景观特色、海洋文化传播和海洋生态文化等一系列特色在空间上组合表现,应视为海洋文化区域研究的高峰和终结,在海洋文化地理上具有不可替代意义。例如南海周边临海居民分为广府、福佬、客家民系,他们对海洋依赖、开发利用方式、成果等有较大差异,有论者认为可以划分为粤东、珠江口、粤西南、海南岛、北部湾、南海诸岛六个海洋文化区。透视这种分区,可以深刻理解南海海洋文化在各海区特点和地域分异规律,不但具有重要学术意义,而且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也提供了决策上重要参考。近年珠三角经济崛起全国,并成为全球产业转移一个中心,其中一个强大因素即为珠三角拥有岭南文化海洋性最大优势,故能在地区竞争中遥遥领先,且立于不败之地。基于此,海洋文化区域分异研究,无论对南海还是其他海区,都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长期的研究任务。

四、海洋文化特质与海洋环境关系

文化史专家冯天喻先生指出“:文化的实质性含义是‘人类化’,是人类价值观念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对象化,是人类创造的文化价值,经由符号这一介质在传播中的实现过程,而这种实现过程包括外在文化产品的创造和人自身心智的塑造。”[13]简而言之,文化特质是指文化的价值,它一方面体现了自然界在人类创造文化过程中的作用和变化,另一方面也蕴含了人类自身性质、内在特点及其变化,是两者紧密关联和互动的产物。文化特质的这一界定,用于大陆文化,是大陆自然资源和环境对文化产生的参与,另外更为重要的是人类在其中的能动作用,最后制造出来的文化产品,体现了自然和人类活动的统一。而海洋是没有自然界限,因而是世界性的。有人据此认为海洋文化是世界性的文化现象[14]。然而,海洋文化到底要依托大陆而产生,无论大陆或海洋某一部分,都有自己环境和资源特点,这不能不影响到海洋文化同样有地域个性。但海洋文化的共同性和特殊性相比较,前者毕竟是第一位的。广西民族大学徐杰舜先生把海洋文化基本特征归结为外向性、开放性、冒险性、崇商性、多元性[15],看来是十分精到的。但恰如郦道元《水经注》曰“:水德融和,变通在我。”还应加上一个包容性或兼容性。研究这些特质与海洋环境关系,也是海洋文化地理一个不可或缺内容。

(一)外向性

作为海洋文化载体或介质,海水永远处于无休止的运动中,处于从不间断的流动中。人类必须适应海洋这种属性和环境来进行创造海洋文化活动。因海水不停顿地在一个海区与另一个海区之间交换,具有稳定的外向运动特点,所以海洋文化也从它产生的海区或大海边缘向外传播。特别是在交通不发达的古代,海洋是人类往来的重要通道,文化交流藉此而发生,这比大陆要容易得多,这也决定了海洋文化的外向性特质。古代孤悬海外的海南岛,不但沿岛居民生活资仰于海洋,而且深处五指山区的黎人,也以输出槟榔、椰子为经济来源。宋人王象之在《舆地纪胜•琼州》指出“:琼人以槟榔为命,岁过闽广者不知其几千百万也。又市舶门曰‘:非槟榔之利,不能此一州也。’”槟榔文化支持了海南经济发展,是海洋文化外向性一个范例。

(二)开放性

海洋是一个大系统,这个系统下的某个海区、海岛、海湾、海峡、海岸带等都是它的子系统,不但在这些大小系统内不断进行物质和能量交换,以维持各自生存、运动和平衡,而且在海洋和大陆之间,也发生同样的过程,舍此海洋文化不能产生,这就决定了海洋文化必定是开放性的。另外,只有依靠这种开放性,海洋文化的结构、功能、景观等才不断得到调整,其文化势能、动能得以消长,产生势位差,形成文化运动,即文化交流,产生文化区域效应,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海洋文化这种开放性,是它优越于大陆文化特质之一。日本是个资源贫乏的岛国,完全依赖海外资源、技术等发展起来,海洋文化为其立国之本。亚洲“四小龙”(香港、新加坡、台湾、韩国)或为海岛、或为半岛,同样敞开自己的大门,吸纳四海各种资源,充实、壮大自己,在世界经济版图上赢得一席之地。

(三)冒险性

海洋风波险恶,变幻莫测,历被视为畏途。宋代坡过琼州海峡,“舣舟将济,股栗魂丧”[16],直到海上交通颇为发达的明代,据正德《琼台志•杂事》说,进入海南的人“稍有识者,当少知避”,琼州海峡仍是一道巨大障碍。近现代航海技术进步,但要超越海洋,仍有许多风险。在这种海洋环境下创造的海洋文化,冒险性是它的一个显著特征。明清时期,海上走私贸易十分兴旺,实际上这些商人集团不少是海盗式的,一方面出于武装自保,另一方面则是为了掠夺。史称明嘉靖年间“闽广徽浙,无赖亡命,潜匿倭国者,不下千数,居成里巷,街名大唐,有资本者则纠倭贸易,无财力者则联夷肆劫”[17]。鸦片战争以后,“自外夷通商以来,商船大半歇业,前之受雇于访商者,多以衣食无资,流而为匪”[18]。所以海洋文化中冒险性,就是指海上活动要有冒险心态,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的价值观,以及敢于面对大海、挑战大海的大无畏精神。研究这种冒险性产生地理环境、社会基础、景观特色等,构成海洋文化地理一个必要组成部分。

(四)崇商性,或曰重商性

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谈到西方海洋文化,实际就是海上贸易,说中国没有海洋文化,没有分享海洋赋予的文明,也就是缺少海上贸易。这种悖论,虽不足取,但也说明,海上贸易确是海洋文化一个最主要的内涵。海上贸易不仅发生在沿海,而且穿过海洋腹地,抵达远方港口,是最富于商业性、冒险性的活动,因而是海洋文化一个不可或缺的研究内容。岭南人自古以来,从物质形态到精神形态都充分表现出对商品的价值取向。广州是中国历史上历时最长外贸中心,唐代有著名“广州通海夷道”,宋代与40多个、元代与140多个国家和地区通商,明清时形成近乎全民经商狂热。屈大均《广东新语•事语•食语》说广东“无官不贾,且又无贾不官”,“民之贾十三,而官之贾十七”,“儒从商者为数众多”,“而官之贾日多,遍于山海之间,或坐或行,近而广(东)之十郡,远而东西二洋,无不有也”。近年改革开放,广东商品经济大放异彩,一方面是“广货”节节北上,另一方面大批岭北人南下,形成“东西南北中,发财到广东”时代潮流,将各种地域文化带进广东,使广东文化景观非常丰富多彩,即为岭南海洋文化重商性在当代一种折射。

(五)多元性

《易》曰“: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大海相互沟通或与江河对接,接受多种文化成份,兼收并蓄,融会贯通,形成多元文化特质。岭南文化的海洋性,除了缘于南海海洋环境,主要还有假道南海传播而来的海外印度文化、波斯文化、阿拉伯文化、近世西洋文化等,既相互融合,又和而不同、共生、同存、共荣,形成一种复合型文化,其多元性甲于内地许多地域文化。当然,多元性并不是海洋文化所独有的,许多地域文化都有这种特性,但海洋的宽广无涯、强大亲和力等环境性质,却是大陆难以相比的,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海洋文化更富有多元性也是不争的事实。香港、澳门作为中西文化交流中心,其文化的多元性既是一个背景,也是这种交流的一种结果,都与它们的海洋文化环境息息相关。

(六)包容性(兼容性)

海水有溶解万物的自然属性,且不停地流动、交换。海洋这种作用可以将不同地域、民族文化在海水所到之处找到自己的位置、能够相互容忍、自由地发展,并相互交流、整合,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状态,这就是海洋文化的包容性。岭南文化发展史上,绝少出现因文化特质差异而发生重大冲突、对抗事件。自明末西风东渐以降从西方传进被北方一些人喻为“奇技淫巧”的科技文化到近年改革开放传进新鲜事物,无不如此。相反,一些大陆文化因缺乏包容性而凸显、强化了它们的排他性,结果由文化冲突导致政治、军事冲突。中东地区近年暴力事件不断,从深层根源来说,与文化的排他性不无关系。实际上,海洋文化这些特质,都是一个整体,相互之间不但可以沟通,而且相互影响。上述外向性与开放性的关系如此,多元性与包容性的关系也一样如此。又海洋文化主要以海上商业贸易为主流,商品生产和流通具有强烈的外向性和扩张性,目的是追逐利润,由此必须要有勇气、有胆识、有谋略去挑战大海,渡过惊涛骇浪,航行到利润所在一切地方,为此,也必然要承担风险,所以海洋文化的冒险性与生俱来。在商业贸易背景下,商品价值观念、交换观念、竞争观念等深入民心,崇商性也就成为海洋民族最为本质的一个文化个性。

海洋文化论文例4

中图分类号:F294文献标识码:A

一、城市文化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报告突出强调了加强文化建设、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极端重要性,对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作出了全面部署。并特别指出,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现代化城市的发展需要先进的、独具特色的城市文化。它能为一个城市在综合竞争中提供巨大优势和不竭动力。发挥城市文化优势来经营城市,成为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着力点。文化是城市发展的根本动力所在,随着全球化所引发的城市竞争,文化策略已经成为当今城市生存的关键所在。

然而,中国城市文化在现代化进程中出现了城市物质文化定位和发展趋同化以及城市精神文化缺位、错位等问题。同时,文化全球化也对我国城市文化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城市文化风格上也有向欧美强势文化靠拢的趋势,在城市发展中不注意维护自己民族和地区的文化特色。此外,文化设施缺乏、理论研究和高素质人才的匮乏以及社会转型期城市文化的矛盾性格等也是城市文化问题的原因。因此,如何发展城市特色文化,是许多中国城市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二、大连市建设海洋文化的重要意义

海洋文化是我国沿海城市的特色文化之一。海洋文化,作为人类文化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和体系,是人类认识、把握、开发、利用海洋,调整人与海洋的关系,在开发利用海洋的社会实践过程中形成的精神成果和物质成果的总和,具体表现为人类对海洋的认识、观念、思想、意识、心态,以及由此而生成的生活方式,包括经济结构、法规制度、衣食住行、民间习俗和语言文学艺术等形态。海洋文化对于地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城市形象提升具有重要意义,世界许多国家把发展海洋文化作为个体城市的特色和“名片”,纷纷打出“海洋文化城市”的旗号。在世界六大都市群中,五个由海滨城市群组合而成;在GDP最多的世界十大城市中,五个属于著名的海滨城市。从世界范围看,美、英、日等经济强国无一例外都是借海振兴。

大连提出过发展海洋经济为主体的建设“海上大连”计划,又制定了《建设“大大连”规划纲要》。做强、做大城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是加快大连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海洋文化事业,全力提升城市文化品味,开拓和营造海洋文化氛围,是新时期下发展大连城市经济,增强区域城市竞争力,建设大连重要国际航运中心这一决策的重大举措。

三、大连市建设海洋文化的现实基础

大连市,东濒黄海,西临渤海,处于东北亚经济区和环渤海经济圈的重要区域,与日本、韩国、朝鲜、俄罗斯远东地区相邻,是东北、华北、华东以及世界各地的海上门户,是重要的港口、贸易、工业、旅游城市。大连海洋文化资源作为历史文化的沉淀,是大连人民勤劳、智慧的象征,具有自己的特色。首先,大连海洋文化历史悠久。大连沿海地区古迹遍布,比如大连古龙山洞穴是迄今在大连发现的最早的人类遗址;长海县广鹿岛的小朱山古人类文化遗址,反映了大连新石器时代文化发展的全貌,证明6,000~4,000年前大连的渔业生产已具有较高水平。近代海洋战争历史文化悠久。例如,庄河花园口是日军侵占旅顺的第一登陆点;大连湾海防炮台等都是重要的海防工程;著名海军基地旅顺口,曾是中日甲午战争和日俄战争的战场。大连海洋文化景观丰富。大连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地学形态的多样性使大连的海洋文化景观形成多元化特征。大连属基岩海岸,岸线曲折,岬湾间布,山丘临海,基岩,海蚀地貌发育完全,形成千姿百态的海蚀地貌景观。大连现代海洋文化景观丰富。海洋极地馆、圣亚海洋世界、世界和平公园、蛇博物馆、金石滩等的建成,为大连营造出浓烈的海洋文化氛围。此外,大连涉海工业基础雄厚,海洋产业的发展形成了丰富的海洋文化资源。大连港港阔水深,不冻不淤,是驰名中外的天然良港,拥有煤炭、原油、集装箱和管道运输等多种码头。大连的海洋文化旅游资源雄厚。大连拥有许多旅游景观、历史古迹、优良海滨浴场等。并且拥有多种海洋民俗节庆旅游资源。大连的海食文化资源已具规模。大连的海味名菜600余种,如烧海参、蒸鲍鱼、爆干贝、炒香螺、涮文蛤等,体现了中国烹饪艺术和饮食文化的独特魅力。

四、大连城市海洋文化建设中的问题

首先,对海洋文化的重视不够。谈及海洋的时候,往往只重视如何加快海洋的开发、利用和海洋经济的发展,而对海洋文化却少有论及。公众缺乏对建设城市海洋文化的共识。大连的城市文化是什么?海洋文化的内涵是什么?有着怎样的表达形式?市民往往只有片面的或肤浅的理解。其次,海洋文化观念落后。在开发海洋的过程中,存在一些不注重环境保护,对海洋资源进行掠夺性开发的现象,海洋环境受到污染。海洋意识的缺乏和海洋法规不健全是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之一。第三,人才短缺制约海洋文化与海洋经济发展。缺乏一支能够适应海洋事业高速发展的海洋人才专业队伍,海洋科技队伍规模小,海洋经济从业者的文化素质不高。第四,缺乏对海洋文化的专门研究。对海洋历史文化挖掘和开发不够。大连有丰富历史、军事、商业、经济和科技的海洋文化底蕴,但挖掘开发不够,具有大连城市特色海洋文化旅游产品不突出,广大群众参与海洋文化活动和文化创作不多。

五、大连城市海洋文化建设的建议

首先,提升公众海洋意识,加大海洋观教育。通过媒体宣传、社会活动、学校教育等方式,宣传海洋文化的内涵与价值,加强保护海洋意识的宣传,强化对海洋开发的管理与监督,制定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学校开设海洋法、海洋观、海洋国土课程,为加强海洋文化的塑造与提升,创造出良好的教育氛围。有条件的大学可以开设海洋法选修课。其次,要注重培养海洋人才,选拔海洋名人。可以建立制度,以吸引和鼓励献身海洋、开发海洋事业的人才。选举城市海洋名人,使之成为城市文化名片,借用名人优势,开展文化宣传,进一步推动文化建设。海洋名人可以是以活动在各个历史时期海洋领域里或非海洋领域里但为海洋学科理论与实践作出历史性、创造性贡献的重要人物或杰出人物。其成名可能在某一历史时期与某一或某些事件有关。第三,可以加大海洋科学研究,推动海洋文化。海洋科学研究推动滨海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是城市海洋文化地位和水平的重要体现。高水平的海洋科研机构和众多的海洋科研人员,是滨海城市发展的中坚力量,他们的科学研究成果,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使之成为内涵丰富的城市海洋文化。第四,组织多种海洋文化节庆等大型活动,吸引广大市民参与。打造有特色、高效益的海洋文化精品,扩大经济规模,增加社会影响,形成在全国领先、世界知名的海洋文化产业。第五,丰厚文化底蕴,提高海洋文化产品品位。大连市海洋文化产业已初具规模,在全国有一定影响。今后应深入发掘隐性海洋文化资源,增加海洋体育、海洋娱乐等海洋文化产品的种类和数量。

(作者单位:大连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郭庆祝,吕世欣.论海洋文化在大连城市发展中的战略考量[C].中国海洋文化论文选编.

[2]黄鹤.文化政策主导下的城市更新―西方城市运用文化资源促进城市发展的相关经验和启示[J].国外城市规划,2006.1.

[3]林瑞才.厦门海洋文化建设的思考[C].中国海洋文化论文选编.

[4]林宪生,张磊.海洋文化对中国海洋经济的影响[J].经济研究导刊,2009.10.

[5]柳和勇.论舟山海洋文化名城内涵[J].浙江海洋学院学报,2009.3.

[6]徐宛笑.城市文化现代化的回顾与反思[J].学术论坛,2008.7.

海洋文化论文例5

海洋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希望所在。21世纪是海洋经济,向海洋进军,开发利用海洋资源,造福人类,这是21世纪人类实践活动的主题。在海洋实践活中,如何更好地管理海洋,实现海洋经济价值的最大化,笔者认为,依法管海、依法治海和依法用海是我国海洋管理的基本手段和发展趋势。为了推动我国法制化建设的进程,本文仅就海洋管理的法制化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法制化海洋行政管理与其他海洋管理的区别

海洋行政管理与海洋经济管理。海洋行政管理,是指国家海洋行政机关及其授权的职能部门依据法律,行使国家权力,为巩固国家政权和保护、发展经济,对国家各种海洋实践活动和海洋事业的管理活动。海洋经济管理是国家经济管理部门对一切海洋经济活动进行的职能化、专业化管理活动。海洋经济管理活动的主体是国家经济管理部门,其管理的客体是海洋渔业与运输业,海洋能源的开发利用及海洋药业的生产研究等一切经济活动。比如,国家工商行政机关对海洋开发商的设立、经营管理活动,国家税务局对海洋开发商的税务管理活动,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管理活动,卫生检疫机关对海洋药物生产的管理活动等。海洋经济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具有共同的目的性,二者都是为了维护海洋的经济秩序。海洋经济管理也是海洋行政管理的一部分。海洋经济管理独立后两者仍然存在某些渗透关系。海洋经济关系既需要经济法调整,也要受行政法调整。

海洋行政管理与海洋司法管理。海洋司法管理主要是指在海洋实践活动过程中,公、检、法专门机关对一些违法、犯罪行为的管理活动。海洋司法管理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其客体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海洋经济活动中管理对象违法、犯罪的行为;一种是海洋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海洋执法过程中执法犯法,危害国家、集体、人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海洋行政管理与海洋司法管理是相承接的两种管理手段。司法管理是行政管理的延续,同时也是对行政管理的监督。两者都是代表国家行使管理权。海洋司法管理主要是依据诉讼法和行政处罚法来调整海洋实践活动中的一切违法、犯罪行为。[1]

海洋行政管理的法制化是国家海洋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管海的一种法制发展趋势。它不仅指那些以强制手段调整海洋活动中各种关系,使其符合海洋管理目标的活动,也指那些依法保证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其他管理手段有效实施的活动;不仅指司法机关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刑事制裁。[2]法制化海洋行政管理包括两方面内涵:一是指法制化海洋行政管理活动,即国家及地方海洋行政管理部门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对国家及地方海域使用活动依法行使管理权,贯彻实施国家在海洋开发、利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国家的管理意志得以实现。二是指法制化海洋行政行为,即对海洋行政机关自身行为的管理活动。比如,海洋行政机关的设立活动是否合法,执法体系是否健全和完善,海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法素质是否好,法制观念是否强等。

海洋行政管理所用的法律手段,包括国际海洋法与我国关于各管辖海域的法律制度和所有调整我国海洋活动中各种关系的法规。目前,我国海洋法律法规层出不穷,但海洋法尚未形成独立的法律部门,有的散见于经济法、行政法和刑法、民法乃至宪法中。但是随着我国海洋开发规模的扩大,调整海洋领域中各种关系的法律法规必然日益增多,日益完善。我国的海洋法必然最终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

下面仅就我国现存的海洋法律法规作一简要的分类介绍。

海洋法律法规的空间效力上,可分为专门适用于海洋领域的和适用范围及于海洋领域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属于专门适用海洋领域,其空间效力只限于我国管辖海域。适用范围及于海洋领域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

海洋法律法规的调整对象上,可分为基本性海洋法律制度和单行海洋法律法规。基本性海洋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领海的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等。这些法律制度是确定我国在各个不同的管辖海域内的不同的法律地位和向国际社会的全面的权利主张,不是针对调整某一特定的社会关系而建立的行为规范,而是总的权利主张,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海域内的各个方面。单行海洋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是仅为加强海上交通管理,保障船舶、设施、航行、停泊作业以及救助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是专门针对或围绕海上交通安全所建立的法律制度,调整对象相对基本性海洋法律制度而言,只是局限于某一方面。

海洋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上,又可将现有的海洋法律法规大体划分为: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方面的,海洋资源开发管理方面的,海洋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海洋调查研究管理方面的等等。在海洋执法管理活动中,海洋行政机关及其管理人员所进行的各种组织、指挥、领导、控制、协调、监督等行政行为过程中必须严格以海洋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遵循和身体力行,做到依法行政。

二、法制化海洋行政管理的基本特征

海洋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法制化海洋行政管理的主体主要是政府机关。政府机构的设置有综合和专业上的分工与不同层次的管理。结构体系十分复杂,并非所有政府机构都具有海洋行政管理的职能,同时,具有海洋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关,也并非都是专门的海洋行政管理机关。在我国,法制化海洋行政管理的机关按照海洋行政管理的职权性质,可以区分为海洋立法机关、海洋行政机关和海洋执法机关。1

海洋立法机关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国家权力机关以及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国家执行机关。海洋行政机关专指国家政府部门及其所属的职能部门,其行政权力是由法律规定或政府内部授权获得的。国家政府部门在海洋管理活动中同时兼有立法者和执行者的双重角色。

在我国,还有专门承担某项海洋管理职能的政府行政机关,如,海洋局、交通局、渔政管理部门等,这些部门也具有一些海洋立法的权力,他们所承担的海洋管理的任务,也只是整个国家海洋管理体系中的一个环节。海洋执法机关狭义地讲,指的是海洋管理活动中的行政执法机关。广义地讲,还有海事法院、海上公安、海上纠察、海上防务之类的军事机构。在我国,与各类海洋活动有着全面紧密联系的海洋执法机关主要指的是海洋行政执法机关,在海洋管理中起着兼察和纠察作用,并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由于海洋行政管理活动是政府代表国家意志行使管理活动的具体体现,因此,体现国家意志的海洋法律、法规是海洋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国家政府部门和国家海洋局及地方各级海洋行政管理部门,如海洋监察部门、海洋渔政部门、海洋水上安全管理部门、海上交通管理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在管理海洋公共事务中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即政府的一切行政行为应依法而为,受法之约束。

法制化海洋行政管理的客体是各种人类的海洋实践活动。它是以海洋为劳动对象和以海洋为活动媒介的人的实践活动。政府在这种实践活动中的作用只是引导和支持人们去研究、利用和改造海洋,而不是直接去从事对自然海洋的开发利用活动,也不是海洋研究、海洋开发利用活动的内部管理活动。因此,法制化海洋行政管理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

一是组织和个人进行的海上活动。海上活动是指行为发生地点在海洋上的一切人类活动,包括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的经济活动和以海洋为媒介的其他活动,如,航海、海洋港口作业、海洋旅游、海洋商业、海上犯罪和走私等。

二是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海岸涉海活动。人类在陆上的一切活动都与海洋存在某种关系,可以理解为涉海的活动,但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全部纳入海洋行政管理范围。因为海洋行政管理的有效性决定它只能对直接利用海洋资源或对海洋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行为进行管理,那些间接利用海洋资源或间接影响海洋环境的活动,海洋行政管理部门是管不了的。再则,海洋沿岸活动对海洋的影响,许多情况下只是诸多行为后果的一部分,甚至是比较次要的一部分,由谁来管以及怎样管的的职能分工不明确,常常回出现对同一个被管理者争管、漏管的现象。通常列入海洋行政管理范围的海岸活动主要有:工业和农业生产造成的海洋水体污染、城市废水和垃圾的排放,处于各种目的的围海造地、河口淤积、港口和其他海岸工程建设、砍伐树木等。

三是海洋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活动。管理者如果没有对自身的管理,就无法保证管理队伍的廉洁和管理效率的提高,这是现代政府政治民主化和管理科学化的必然要求。以海洋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管理活动为对象的管理活动,基本内容包括:海洋管理体制的建立、海洋行政机构的设置、机关职能的配制、运行机制、决策及管理程序、公务员的录用和考核培训等。

法制化海洋行政管理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必须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中,“有法可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它指国家有着比较完备的法律,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关系,应该和需要法律调整的都应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法有根据,司法有准绳,公民活动有章可循,行为有法可依。只有这样,公民的权益才有保障。“执法必严”,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关键。它是指执法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实施法律,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法律如何规定的,就不择不扣地按法律规定去办,不可法外开恩,不可掺杂个人私情。这里的“严”是严肃、严明和严格的意思,决不是“严刑峻法”和“处罚从严”的意思。至于是否从严,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因此,实现现代海洋行政管理的前提是做好海洋立法工作。

海洋行政管理机关在管理过程中要做到依法行政必须遵循一些基本原则和一些特殊原则。一般原则主要有:海洋行政法治原则、海洋行政公开原则、海洋行政公正原则、海洋行政效率原则;特殊原则主要有: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应急性原则。1

海洋行政法治原则。法治(Ruleoflaw)的基本意思是依法办事。法治要求政府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办事;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如果违反法律,超越法律,应承担法律责任。法治的实质是人民高于政府,政府服从人民。因为法治的“法”反映和体现的是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在这里法治不等于“用法来治”(Rulebylaw)。“用法来治”是把法单纯作为工具和手段,政府运用“法”(此种“法”多由政府自己制定,而并非全由人民代表机关制定)这一工具和手段来治理海洋,治理老百姓。“用法来治”的实质是政府高于人民,人民服从政府,因为政府以治者自居,人民被视为消极的被治者。目前,在我国市场经济转轨时期由民主政治的初级阶段向较完善阶段转变的时期,法治的主要要求包括:行政合法、适当,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控制滥用自由裁量权。行政复议、行政听政制度、行政诉讼和司法审查是对自由裁量权的事后控制措施。行政复议和行政听证制度是通过政府机关内部的监控机制,发现和纠正被申请复议机关的违法、不当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行为。行政诉讼和司法审查是通过政府外部的监控机制——人民法院,审查被诉政府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撤销违法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变更显示公正的具体行政行为(我国目前仅限于行政处罚行为);对违法、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保护人权、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立法、司法、民主监督。

海洋行政公正原则。海洋行政公正(fairness)的基本精神是要求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办事公道,不徇私情,平等对待不同身份、民族、性别和不同的行政相对人。而实现这种要求的重要保障是公正的行政程序。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其行政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因此,他们必须运用这种权力为人民服务,而不能运用此种权力为自身或与之有某种关系的个人、组织谋取私利。民主国家意味着国家是全体人民的,因此,全体人民在自己的国家内应享有同等的权利和同等的机会,行政主体应平等地对待任何相对人,不能厚此薄彼,不能凭某种关系或自己的好恶赋予某些人以特别的权利,加予某些人以特别的义务。行政公正原则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的要求。实体公正的要求包括:依法办事,不偏私;平等对待相对人,不歧视;合理考虑相关因素,不专断。程序公正的要求主要包括:自己不做自己的法官;不单方接触;不在事先未通知和听取相对人申辩意见的情况下作出对相对人不利的行政行为。

海洋行政公开原则。海洋行政公开(openness),其基本含义是:政府行为除依法应保密的以外,应一律公开进行;海洋行政法规、规章、行政政策以及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为的标准、条件、程序应依法公布,让相对人依法查阅、复制;有关行政会议、会议决议、决定以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情况,除依法应保密的以外,应允许新闻媒介依法采访、报道和评论。海洋行政公开的要求包括:行政立法和行政政策公开;行政执法行为公开,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行为公开;行政信息、情报公开。

海洋行政效率原则。海洋行政效率(efficiency)的含义是:行政机关在行使其职能时,要力争以尽可能快的时间,尽可能少的人员,尽可能低的经济耗费,办尽可能多的事,取得尽可能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现代海洋行政管理不仅要求与法治相联系,依法行政,而且要求尊重科学,按科学办事。海洋行政机关进行任何行政决策,实施任何行政行为,都必须考虑客观规律,作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和一定的成本—效益分析,使相应决策和行为具有最大可能的合理性,尽可能给国家、社会、行政相对人带来益处和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对国家、社会、行政相对人利益的损害。海洋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包括:严格遵循行政程序和时限;海洋行政组织精干;加强行政决策、行政行为的成本—效益分析。

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或称依法执法原则、依法行政原则。意指海洋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的依据,不得发生无法律依据的执法行为。贯彻合法性原则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是海洋执法机关必须是依法组成的机关或者是依法委托授权的机关。二是海洋执法机关应该在其职权范围内活动,只有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的活动才是合法的、有效的。三是执法程序必须合法。执法程序有行政执法和司法,其程序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只有这样,做出的行政行为或司法裁定、判决才是有效的。四是执法行为的内容必须合法。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一切执法行为,包括“所赋予或确认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它们的幅度”都必须符合海洋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内容。五是执法行为符合法定的形式。海洋执法中要求行政行为必须严肃、郑重、明确,以利遵守和执行。

合理性原则。合理性执法原则的含义是指海洋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必须公正、适当、合理。为此,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做到:认真理解并贯彻法律指示的意图、目的和国家海洋利益的根本要求;执法人员应有较高的素质,特别是公正的品质。除此之外,还必须建立健全两项客观的保证机制:一是立法机关等的监督;二是对自由裁量权明显不符合法律目的和公众利益,或者有错误时,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得到解决。

应急性原则。海洋执法的应急反应是指海上一旦发生或出现违法、违规案件或其它海事事件和异常问题时,不论是正常海洋活动产生的还是在非正常下突发或偶发的,海洋执法机关和海上执法力量,都应该在规定时间或者最短的时间内,迅速组织起来,运用适当的装备技术手段赶赴现场,按照应急计划方案、技术规程进行调查取证和海上处理。

三、法制化海洋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我国的海洋法制建设相对一些发达的沿海国家来说起步较晚,在过去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由于一些传统观念的禁锢,对海洋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在一段时期里,海洋法制建设进程缓慢。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思想的提出,使我国的法制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我国的海洋法制建设得到空前的发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海洋立法工作仍需加强。海洋立法不仅为沿海国维护国家的和海洋权益提供法律保障,而且还为管理海洋的行政、经济及其他措施提供法律依据。因此,海洋立法在海洋法制化行政管理活动中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我国现行海洋法律制度的特点是:传统海洋产业单项法规较完善;海洋环境保护立法快而健全;海洋综合管理法规几乎空白;单项海洋法规的协调非常困难。造成我国海洋法制的这种状况的原因固然很多,但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能不说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海洋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立法前期准备不充分。在我国目前海洋管理以分散的行业管理为主、集中协调为辅的体制下,涉海部门和行业间的协调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涉海管理部门的职权分工不甚明确,而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综合管理的权威又未形成,实际上是只有分散管理而缺乏协调管理的机制,各涉海行业管理部门各行其是,“五龙闹海”愈演愈烈。一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工作中缩手缩脚,不能很好地承担起建立和完善我国海洋法律体系的重任,不能下大力气组织进行海洋立法的调查研究工作,难以把握我国海洋立法的现状和未来,因此难以做出正确的海洋立法预测和编制科学的海洋立法规划,难免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忙乱现象,难以克服法出多门,缺乏协调的情况。鉴于目前的这种状况,国家应从体制改革着手,理顺关系,分清各涉海管理部门的职权,强化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而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也应当放开手脚,努力承担起建立和完善我国海洋立法体系和海洋法律体系的重任,下大力量组织海洋立法的调研和立法预测工作,尽快编制出我国海洋立法的中期和长期计划,适时地向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提出海洋立法项目。这是改变我国海洋立法落后状况的根本措施。

立法程序有待完善。目前,我国在立法程序的法律化方面已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如全国人大已与1999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但我国立法程序的法律化仍然处于起步阶段,立法程序法规仍然需进一步完善,立法标准和专门立法程序仍有待创制。特别是目前仍不能完全杜绝行政机关左右立法的现象,“越权立法”等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在法律议案的通过时,不能将民主化和科学化有机结合起来。一个法律议案在审议时往往因为管理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问题争论不休而难以通过。

立法时对执法问题考虑不充分。国家海洋局作为国务院管理海洋的职能部门,理应承担起协调全国海洋工作的任务,但由于部门间分工不明确,协调职能既无法保障,又未形成有效的机制,因此实际上仍是分散管理的体制,综合管理困难重重。分散管理体制又导致海上执法管理的分散,各涉海行业管理部门纷纷组建和扩充自己的海上执法管理力量,兴造船只,购置设备及先进仪器,但各管理部门的资金毕竟有限,要单独管理我国广阔的海域,往往显得力不从心,鞭长莫及,尽管“海监”、“港监”、“渔政”、“公安”等执法船只纷纷出动,却不能覆盖我国的全部海域。国家海洋局和渔政管理局曾进行了联合执法的有益尝试,但因种种原因不能坚持下去,结果仍然是各执其法,效率不高。为维护我国海洋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确实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我们在立法时应当考虑到实施的可行性,实现执法的统一性,依据我国的海洋执法管理的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措施,以达到最佳执法效果。

总之,在海洋立法活动中,应加强海洋综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协调好单项海洋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加大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资源管理方面的立法工作,强化海域使用的法律体系,使我国海洋法尽快全面地与国际海洋法接轨,保证我国的海洋实践活动在和谐、有序、良好的环境下进行。

海洋执法管理体制有待改进。海洋执法体系是否健全和完善,关系到海洋执法过程中执法的具体问题。如,执法机关的分工职责,执法机关的权限范围,执法机关之间的协作关系,执法的有效性和力度等问题。总之,一个好的管理体制能够带动所有的工作。目前,我国法制化海洋行政管理的关键是建立健全海洋综合管理体制,使分散的、法出多门的海洋管理体制得到统一、协调。

海洋执法机构有待完善。海洋作为特殊的区域,与普通行政执法有一定的区别。海洋执法需要一支能适应海洋环境的监视力量,没有这支力量,就不可能发现违法违规的事件,因而海洋执法的行政行为也就不可能产生。除此之外,海洋渔业、海洋环境、海洋交通安全、海上缉私等行政部门在国家海洋局的统一指导下,分工协调,各司其责,共同依法管理海洋。

海洋执法队伍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中国海上执法队伍与海洋行政执法机关是海洋执法活动的主体,肩负着我国海域的海上监督、检察等执法任务,是我国海洋良好秩序的创造者和捍卫者。海洋管理人员应该具有较高的海洋法律素养和较多的海洋法知识,才能胜任复杂的海洋行政管理工作。因此,建设一支强有力的海上执法力量是发展海洋事业刻不容缓的一件大事。目前,我国在港监、渔政、交通、治安、缉私等原有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上,更应加强中国海监队伍建设。

参考文献:

1.《海洋行政管理通论》鹿守本编著海洋出版社

2.《林政管理学》王一军编著海洋出版社

3.《行政管理学》陈志平主编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海洋文化论文例6

三、移殖海外者,以其返馈推动家乡的海洋经济化零星移往海外的华侨,源远流长,可追溯至秦汉。但作为华侨因聚居海外而形成社团,或社区,则在明代后期(97)。这主要的是懋迁梯航的珠江三角洲商人留居东南亚地区而繁衍子孙而形成的。在明初海禁严厉的时代,已有人作海上走私贸易,文献上往往称之为「通番。据文献记载,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香山县三灶岛吴添进就已「通番(98)。明代中叶以后,「通番的现象,愈加普遍与频繁。明人郑晓说「(广东)人逐山海矿冶番舶之利,不务农田(99)。所谓「通番,一是勾通前来广州的番船,私相交易。例如,嘉靖年间(1522-1566),每当外国商船一到,广州附近的游鱼洲居民(内有船夫、海商)会同居住广州濠畔街的外省富商驾驶多橹船只,满载瓷器、丝绵、私钱、火药等违禁商货到洋船上卖给外商,又向外商买回洋货。据当时南海人霍与瑕说:「近日,番夷市易,皆趋广州。广东隔海不五里而近乡名游鱼洲,其民专驾多橹船只接济番货,每番船一到,则通同濠畔街外省富商搬磁器丝绵、私钱、火药违禁等物,满载而去,满载而返。追星趁月,习以为常,官兵无敢谁何。比抽分官到,则番舶中之货无几矣?100) 。海商与外商相勾通,负责接应洋货,充当「接引之家(101)。「接引之家”亦称“窝主。他们为番货提供仓贮,并包揽推销接应的洋货,从中渔利。这种人一般都兼充外商与华商间非法贸易的中介人。二是经营帆船海外贸易。海上帆船贸易,早在宣德八年(1433),广东的海商便「假朝廷干办为名取得合法地位,造舟「擅自下番贸易(102)。正统以后,「广东民多挟大柯入海,与夷市(103)。自明中叶起,海商驾双桅,挟私货,「百十为群,往来于东西洋(104)。屈大均曾指出,「广州望县,人多务贾与时逐,「其黠者,走澳门,至于红毛(指在东南亚的荷兰殖民者)、日本、琉球、暹罗斛、吕宋。帆踔二洋,倏忽数千里,以中国珍丽之物相贸易(105)。明人王 予也指出:「自嘉靖2年(1523),宋素卿入扰后,边事日堕,遗祸愈重。闽、广、徽、浙无赖之徒,潜匿倭国者,不下千数。居成里巷,街名大唐(106)。前往日本贸易的广东商人,主要在长崎,并形成「广东帮。1678年,广东人在长崎修建圣福寺,旨在表明崇信佛教,划清与被取缔的基督教的关系(107),又可以作为联络乡谊和维护商帮利益的会所。这些广东海商当含有前引的屈大均所指出的「帆踔日本,「以中国珍丽之物相贸易的珠江三角洲商人。明万历时人周玄 韦也说:「闽广奸商,惯习通番,每一舶推豪富者为主,中载重货,余各以己资市物往,牟利恒百余倍(108)。这里所谓「重货,即集资者共同购买。没有出资者,在船上当员役水手。正如顾炎武所说的「富者出资,贫者出力(109) 。贸易的范围是东南亚洲各地,尤以马尼拉为最重要的据点。万历、崇祯年间,据《马尼拉帆船》一书记载:「每年驶抵菲律宾的大型货船大都来自广州和澳门,有200吨的,也有250吨的,还有少数300吨的。小货船(Patoches)的载重量为100吨至150吨。(110)一些备办货物来广州与外商直接交易的内地商人,在夏、冬两季广州定期市集上看到葡萄牙商人运丝货到马尼拉贩卖有利可图时,竟然将卖不出去的货物用自己的船运往海外销售。荷兰驻台湾第三任长官讷茨给国王的报告中写道:「中国是一个物产丰富的国家,它能够把某些商品大量供应全世界。中国人把货物从全国各地运到他们认为有现款购买它们的市镇和海港。…但後来他们运往广州市集上的货品的数量如此之大,以致葡萄牙人没有足够的资金购买。……参加这些市集的商人们看到他们的货物卖不出去,就用自己的船,责任自负地把货运往马尼拉、暹罗、望加锡等地去(111)。广州商人在国内外已经建立相互相联结的网络,当他们到达东南亚各国时,自有已经在此居住的华侨为之接应,并准备好回程的商货。据哥尔勒民斯·德·侯德猛《航海日记》记载:「1596年,(万历24年,在下港-万丹)侨居的中国人……个个手提天平秤前往各村腹地。先把胡椒的分量秤好,而後经考虑付出农民应得的银钱。这样做好交易後,他们就在中国船到达前,预先把胡椒装好。他们购得的胡椒两袋可按十万缗钱等于一个卡迪(Cathy)的价格卖出。……这些装去胡椒的中国船,每年正月间有8艘至10艘来 航。每船只能装50吨(112)。这里没有说明这些船来自中国何处,但当时去万丹的船都是从漳州和广州启航的。当广州商人从海外回到广州时,则有揽头负责接应。据屈大均在《广东新语》中说:「以通商故,闽粤人多贾吕宋银至广州。揽头者就舶取之,分散于百工肆,百工各为服食器物赏其值(113)。这里是说,揽头向舶主海商取得银两,用以分发制造服食器物的手工业者,作为预支工本。手工业者再按照揽头所规定的式样规格制造产品用来抵偿。从此可见,在明代晚期,海商已通过「揽主、「窝主、「接引之家等建立起商业网络。海上贸易是在官宦之家庇护或参预下进行的。诚如屈大均所指出:「民之贾十三,官之贾十七。他们「偏于山海之间,或坐或行,近而广之十郡,远而东西二洋(114)。清代海商活动的范围已不止限于东南亚洲各地,其涉足的地域更广阔了。「自海禁既开,帆樯鳞集,瞻星戴月(115),往来于海外各地更为频繁。正如《南海九江关树德堂族谱》所记载:「(海商)远涉重洋,经商于异域,获厚资。满载而归者,所在皆有(116)。他们依然采用「富者出资,贫者出力的合伙方法,没有出资者,在船上当员役水手。道光八年(1828年),克劳弗特《使暹日记》记载,来往南海的闽广海船,除筹集资金造船外,还邀集具有航海经验和技术的人充当船上员役水手。出资多者任船长,船上的重要职员火长、财副和总杆四人给予补贴外,其余一概不发工资。所有员役按规定挟带私货,附船贩卖牟利(117)。他们中有的「潜处番疆,逗留不返,繁衍子孙,成为华侨。鸦片战争之后,由于上海取代广州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主要港口。广州港市的衰落,使大批为广州贸易服务的行业,陷入停顿或衰微;珠江三角洲数以万计、十万计的船夫、舵工、水手、商伙等「借外来洋船以资生计者,成为生活无着的游移人。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混乱,以及尔后「红兵起义、土「客械斗而引发的社会动荡,导致成批的劳动者移往海外,以谋生路。还有一更深层的原因,是人口的压力(118)。从此时起至世纪末,大凡海水所到之处,都有珠江三角洲人的踪迹,尤以美洲和澳洲等地为主要。据笔者推论,自19世纪40年代至20世纪初,珠江三角洲出洋的华工达三、四百万之谱(119),因而成为我国重要的侨乡。海商懋迁海外而留居异域,或以「苦力贸易、「猪仔(女的称「猪花)贩运(赊单苦力)等形式被掠往海外当劳工而形成的华侨社团、社区,是海商建立商业网络中在海外一头的网点。侨居东南亚的华商,除通过其散置网,推销接应商品外,还传递信息,使家乡对远方异国的商情了如指掌,对各种经济机会作出积极的反映。他们对珠江三角洲作出的种种的返馈,诸如投资于沙田的开发,引进作物新品种、商业信息、企业经营的经验和知识、先进技术等,对推动当地的农业商业化、农产品加工业和商业性手工业的发展,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将部分的商业利润,投入滩涂的开发,是包括海商在内的商人对家乡的一个重要贡献。要将滩涂开垦成良田,工程浩繁,费用巨大,历时长久。先要抛石拍围,淤积成陆后再于四周筑大基,内筑棋布的小基。要先植芦荻,再易种以草,继种香蕉、虾稻等耐咸作物。需经数年,十几年,乃至数十年方可成田。曾参预开辟沙田的龙廷槐(乾、嘉时人)说,「计其圈筑之费与年岁之久,其值亦与买置中腴之田相比(120)。据笔者的研究,一般地说,一亩白坦的工筑费为十余两,加上花息银2两,收回成本大约要15年左右(121)。嘉、道时人陈在谦也说:「有沙田十亩者,其家必有百亩之资而始能致之也;有百亩者,必有千亩之资而始能致之也(122)。可见承垦沙田者,非大族势家、商贾富户不可。一般的贫民小户是不可能染指的。引进作物的新品种,也是侨居海外的海商对珠江三角洲的一个贡献。例如陈益于万历十年(1582年)首先从安南耐旱、高产作物番薯引进其故乡东莞,即一例(123)。华侨中的一些精英,将在侨居地学到一些新技术和一些近代经营管理的知识,以及积蓄的资本带回珠江三角洲创办近代的企业。最为突出的是,华侨陈启源,带着他在越南由法国人建的丝厂学得的知识和多年积累的资金,于1872年回到家乡南海县简村。次年创办继昌隆丝厂,率先引入先进的机器缫丝工艺,并加以改进。机器缫丝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又远胜于手工缫丝。在国际市埸上,厂丝的价格较土丝高出约三分之一,而且销路通畅。机器缫丝业一经出现,「各处闻风兴起,纷向南海、顺德产 蚕地方竞相设立机器缫丝厂(124)。80年代初,南海、顺德有十余家。19世纪80年代中后期,增加到五、六十家。19世纪末20世纪初又陆续增建新厂。单顺德一县,于1911年已有142家以上。到了20年代, 珠江三角洲的机器缫丝业已增达200余家(125)。值得注意的是珠江三角洲较之于江南地区,是晚兴起的蚕丝区,但在清末民初,珠江三角洲机器缫丝厂设立的数量、资金、以及工厂的规模均超过江南,其中一个原因是资金上享有海外华侨商人汇款的优势(126)。由于机器缫丝厂的大量发展,厂丝逐步取代土丝,至本世纪20年代,如前所述,丝货(包括水结和丝织品)出口价值约占广州出口总值的70--80%,成为广州外贸的主体产品。蚕丝业不仅和侨汇成为珠江三角的两大经济支柱,而且也是广东全省的经济支柱。这里应当指出,陈启源创办的继昌隆机器缫丝厂,着中国民族工业近代化的先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19世纪初,澳大利亚华侨马应彪创办先施百货公司,郭乐、郭泉兄弟开办永安百货公司,蔡兴、蔡昌兄弟开设大新百货公司等。这著名的三大百货公司的总部虽然都设在香港,但对珠江三角洲的影响是巨大的。先施和大新还在广州开设有分公司。该三大公司都有在广州开设旅馆业等,而且皆兼营储蓄业,「隐然商店与银行相结合(127)。又如美国侨商陈宜禧于光绪32年(1906)回台山,自己筹款,自己设计,修筑新宁铁路。时间上虽然稍迟于潮汕铁路,但它是纯粹由民族资本兴建的头一条铁路。航运业的近代化,也主要是由海洋经济的产物近代买办商人推动的。众所周知,鸦片战争后,上海很快取代广州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中心,原与西商有种种联系的买办、通事、跟随、仆役等人,同西商一起转移上海。19世纪四、五十年代,中西贸易中的掮客、通事、买办有一半是广东人。有人甚至说,50年代上海有8万广东人。此说不确,但其人数在当时上海人口中占比例之多是无庸置疑的,而且人口的素质亦高(128)。19世纪70年代,由洋务派官僚李鸿章创办的上海招商局,几乎都是由珠江三角洲,尤其是香山县的买办商人支撑的。先后主持局务的唐廷枢、徐润和郑观应都是香山人。香山县买办郭甘章在70年代初,也已在香港置有多艘轮船,从事航运业了。他们在广东地区着重发展内河和沿海内港的小轮船化,并仿照西方致力于以广州港市为中心的航道网络和港口、码头的建设(129)。70年代中期,华商梁定荣在家乡佛山创办广德泰轮船公司,「置海舶由粤直走天津(130)。自光绪24年(1898年)清朝政府颁布「内河行轮章程后,小轮船公司蜂起。光绪26年(1900年)全省小轮已达200艘。其中洋商的小轮船只占极小部分(131)。珠江三角洲的水网区南海、番禺、顺德、香山等县,不仅乡镇间有互通小轮船,而且与邻县、佛山、省城等地也有轮船往来,甚至「凡在略有市厘交易之乡镇,每日间小轮经过开行,纵或无二次,亦必有一次(132)。1911 年广东拥有的内港小轮船310艘,占全国同年内港小轮船的三分之一以上,仅次于包括上海在内的江苏省(133)。内河的轮运(含九龙、拱北的内港轮运数)约170余万吨(134)。成为全国航运业的一支重要力量。台山的公益埠和香洲商埠,同样是由侨商伍于政等开辟的。1903年在香港创办的四邑轮船公司、1910年在广州创办的侨轮公司等,也是出自侨商之力(135)。华侨还在能源、工矿,以及银行、百货公司等方面,建立起近代企业。作为民族工业,有的还属国内所首创。例如,旅日华侨卫省轩于光绪四年(1879)在佛山开办巧明火柴厂;美国华侨黄秉常、李荣邦1890年在广州开设的发电厂等。华侨开办的金融业,也令人注目。银行、银号(钱庄)和侨批业(经营侨汇业务)等,几乎遍布整个侨乡。20世纪20年代,顺德甚至成为广东省金融业的中心(136)。根据从海外返馈的市埸信息,迎合西方顾客的喜爱、耆好而创制了花茶、彩瓷等新产品。如前所述,花茶就纯粹为迎合西方人的口味、喜爱而研制出来的。又如所谓「广彩的陶瓷,也是完全为投西方人的所好而在广州创制的。据文献记载,「其器物购自景德镇,彩绘则粤之河南厂所加工。这里是说贩运来景德镇烧造的白瓷器,在广州的河南、西村设厂开炉烘染。「另雇工匠,仿照西洋画法,「制成彩瓷,然后售之西商(137)。受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乡土、家族观念的驱使,侨居各地的华侨,将积攒的资金,汇回家乡。19世纪末20世纪初, 侨汇成为珠江三角洲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 这些侨汇,除部分用于侨眷的消费外,其馀的被投入当地的建设。关于侨汇,我们尚缺乏完整的确切的数据。最早的估计数字是1877年美国加利福尼亚省上议会所作的美国华侨汇款每年平均为1亿8千万美金。又据旧金山总领事黄遵宪查银行汇票总簿的记录,20世纪头几年, 华侨汇款回广东省的最多一年为一千五、六百万元,古巴、秘鲁、西贡、新加坡等地汇款未计在内(138)。这仅限于一国一地的数额。有人估计,珠江三角洲要县每年可达数千万元。侨汇不仅为家乡的商业化和沙田的开发提供了资金,而且成为家乡的近代化建设的资金来源。据不完全的统计,自19世纪六`七十年代至抗日战争前,华侨在珠江三角洲的投资达2亿4 千万元。其中工矿业为2125万元,占总投资的8. 8%, 商业服务业、金融业、交通业为8778万元,占36.5%, 房地产业为13188元,占54.7 %(139)。这里不难看出,侨居海外的华侨,主要是坚持和发扬中国源远流长的传统商业文化,以其商业的成功,以及以其从西方学得的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知识,来促进或具体邦助家乡的商业化和近代化。处于三角洲边缘的广州、澳门和香港,一直是中西文化的交汇地,与世界各国往来的通道。从汉代的「译长到近代的买办,从唐宋的「蕃坊到近代的洋行,三角洲历来就有服务于外贸的专门人才,就有专辟为外商居住之地和由外商设置的商务机构。有的外商因久居三角洲而加入当地户籍。珠江三角洲作为海洋经济的前沿地带,当地人或参与其事,或耳濡目染。他们既吸取了西方有用的知识,又没有照搬西方的一套进行商业化和近代化。例如,农业的商业化是保持小农的基础上进行的,而不是西方的农埸式;蚕丝区进行缫丝工业化时,二百多间机械缫丝厂,也分布在乡村、墟镇,而不是城市。本世纪80年代以来,珠江三角洲乡镇企业发达,应该说是有历史渊源。综上所述,由于古老的广州港市经济的特殊性,它的繁荣并不能带动其所在地珠江三角洲经济的进步。北宋以前,珠江三角洲依然是一片局促南隅,沉睡未醒的荒服之地。宋代以降,北方士民的南迁,尤其宋室南迁,偏安临安之际,北方士民的集团性移住,为珠江三角洲提供初步开发的机遇;宋元围筑堤围,兴修水利,正是其初步开发的标志。明中叶广州市场的转型,又为珠江三角洲提供了新的机遇,从而使其进入了开发深化的阶段。三角洲人善于把握机遇,作出合理的抉择。他们一方面 将这片浅海滩涂开发成适合种植经济作物的良田;一方面以外贸为先导,开拓市埸,以出口贸易带动各行业的发展,不断地推动农业商业化,使珠江三角洲变成海洋经济的基地。珠江三角洲人本是由北方的士民不断移住,并和当地土著融化而成的;自明代晚期以降,又不断流布海外,尤其鸦片战争后,大量移殖海外,流布四方。历史造就他们敢于开拓、敢于创新、富有冒险的精神。浓郁的乡土观念,又使他们以其事业的成功经验、以其从西方学得的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知识,来促进或具体邦助珠江三角洲的近代化和海洋经济化。清末民国年间,珠江三角洲已实现了以出口贸易为主体的海洋经济化了。但是,他们并没有照搬西方的一套,例如,农业的商业化是保持小农的基础上进行的,而不是西方的农埸式;缫丝工业近代化时,二百多间机械缫丝厂,也分布在乡村、墟镇,而不是城市。近年来珠江三角洲乡镇企业的发达,应该说是这种历史的合理传承。顺带指出的是,1978年以来,中国实行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珠江三角洲人面对这一历史潮流性的转型,再次迅速作出抉择,率先按照市埸经济的轨道运作。在短暂的二十年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绝非偶然。同样是当地人与侨居各地的华侨华人在这块充满产业革命精神的土地上,携手共创的结果。附记:承审稿人提出许多改进意见,特致谢忱。又,本文定稿后读到Sucheta Mazumdar, Sugar and Society in China: Peasants, Technology, and The World Market (Cambridge ,Mass and London: Published by the 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 and Distributed b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一书。在此书中,作者以广阔的视野,丰富的阅历,站在世界史的高度,详细论述了以广东为重点的中国蔗糖的生产与运销海外各地的情况,本文来不及吸取该书的研究成果,颇感遗憾。笔者已组织人员正在 翻译成中文,拟由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 注释(97)秦汉时期已有华人移居北朝鲜和越南。在过去视为藩属国, 并没有视之为华侨。宋代,文献上出现关于华人在东南亚洲的一些国家或地区建立殖民地的片鳞只爪的记载,但缺乏实证性的资料。明初,南海人(一说澄海人)梁道明曾被聚居三佛齐(今属印度尼西亚)的华侨推为首领,一度建立地方性的政治实体;郑和下西洋时,南洋地区确实存在一些华侨社团,但只是偶发性个案,并没有形成风气。(98) 杜臻,《闽粤巡视纪略》卷2,「香山。(99) 张萱,《西园闻见录》卷62,〈兵部.广东〉。(100) 霍与瑕,《霍勉斋集》卷12〈上潘大巡广东事宜〉。(101) 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8,「暹罗按语。(102) 《明宣宗实录》卷108,宣宗八年。(103) 民国《福建通志》卷34,列传24,〈黄光升传〉。(104)郭春震,〈备倭论〉,见乾隆《潮州府志》卷40,「艺文。(105)屈大均,《广东新语》卷14,「食语,「谷条。(106)王 予,〈王司马奏疏〉,见《明经世文编》卷238。(107)参见朱德兰〈明治时期长崎华商泰昌号和泰益号国际贸易网路之展开〉,《人文及社会科学集刊》第7卷第2期(84/9),页53--75。(108) 周玄 韦,《泾林续记》页37,见《涵芬楼秘笈》第8集。(109) 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100,〈广东四〉。(110) 转引自《中外关系史译丛》(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出版),第一辑,页177。(111) 〈关于中国贸易问题的简要报告〉,见厦门大学郑成功历史调查研究组:《郑成功收复台湾史料选编》,页119。(112) 转引自岩生成一,〈下港唐人街盛衰变迁考〉,载《南洋问题资料译丛》(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第二辑(1957年4月)。(113) 屈大均,《广东新语》卷15,「货语,「银条。(114) 屈大均,《广东新语》卷9,「事语,「贪吏条(115) 梁廷楠,《粤海关志》卷5,「口岸一。(116) 《南海九江关树德堂族谱》卷17,〈皇清直隶州州同达轩关君墓志铭〉。(117) 参见田汝康,<15-18世纪中国海外贸易发展缓慢的原因>,《新建设》8-9期(1964年8月)。(118) 参见叶显恩,〈明清珠江三角洲人口问题〉,《清史研究论文集》(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第6 辑,页141--168。(119)叶显恩等,〈晚清华工出洋与珠江三角洲社会〉,收入《珠江三角洲社会经济史研究》一书,即由稻禾出版社出版。(120) 龙廷槐,《敬学轩文集》,卷1。(121)参见拙稿《珠江三角洲商业代化与社会变迁》第四章,〈宗法土地制度与商业化〉(未刊稿)。(122) 陈在谦,〈与曾勉士论沙田书〉,《广东文征》第辑。按:陈在谦,广东新兴人,嘉庆甲子(1804年)举人,官清远县教谕。(123) 杨宝霖,〈我国引进番薯的最早之人和引种番薯之最早之地〉,见《自力斋文史农史论文选集》(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出版),页306--312,。(124) 民国《顺德县续志》卷3,页26。(125) 参见程耀明,〈清末顺德机器缫丝业的产生、发展及其影响〉,见《明清广东社会经济形态研究》(广东人民出版社,1985年)页237—278。(126)参见 Robert Y.Eng . Economic Imperialism in China (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olifornia Press,1986) P.183。伍若贤教授在这部研究中国丝业的专著中,以广东实即珠江三角洲与江南的蚕丝业,就工厂的设置、技术、投资、劳动力、原料—蚕茧等方面作了比较。(127)参见林金枝等,《近代华侨投资国内企业史资料(广东卷)》(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16章,第三节「广东华侨投资的百货业;谭仁杰〈永安公司创始人郭乐〉,见《广东文史资料》,第62期(1990年);陈醒吾〈马应彪与先施公司〉,见《广州工商经济史料》(广东人民出入社1986年出版);按陈醒吾以先施百货公司文具部副部长(1919年担任)的身份回忆说,先施创办于1910年。但综合多方面军资料作出判断,创办的时间当应在1900年。 最有说服力的是先施公司25周年纪念册上就写明:1900——1924。见前揭林金枝书页562。(128)、(129)参见叶显恩,<粤商与广东的航运业近代化:1842-1910>,张伟保、黎华标主编《近代中国经济史研讨会1999年论文集》(香港:新亚研究所,1999年9月出版)页193-215。关于上海公共租界内粤籍人及其在客民中的重要性,叶文注(26)已引用冯尔康教授赠阅的《清代广东人在上海》一文(未刊稿)的数据(见前书212—213页),于此不赘。(130)民国《佛山忠义乡志》卷14。(131) 参见蒋祖缘主编《广东航运史》(近代编)页82,广东人民出版社,1989年。(132)《通商各关华洋贸易总册》光绪30年,卷下,「三水。(133) 《通商各关华洋贸易总册》宣统三年,卷下,「通商各关内河轮船按年挂号总数。(134)参见蒋祖缘主编,《广东航运史》(近代编)(广东人民出版社,1989年)页85。(135)参见叶显恩,<粤商与广东的航运业近代化:1842-1910>,张伟保、黎华标主编《近代中国经济史研讨会1999年论文集》页193-215。(136)林金枝等,《近代华侨投资国内企业史资料(广东卷)》(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6章,「广东华侨投资的各类工业;第17章,「广东华侨投资的金融业。(137)刘子芬,《竹园陶录》(美术丛书四集第10辑)卷2 ;蓝浦撰,郑廷桂补辑,《景德镇陶录》(美术丛书二集第8辑)卷2,。(138)参见郑林宽,《福建华侨与华侨汇款》,页26。(139)参见许檀,<鸦片战争后珠江三角洲的商品经济与近代化>,《清史研究》第3期(1994年7月),页70--78 。

海洋文化论文例7

摘 要:海洋文化旅游资源由于没有市场价格,也不能进行市场交易。因此,无法像一般物品那样对其经济价值进行评估。借鉴福利经济学原理对海洋文化旅游资源价值进行界定,研究海洋文化旅游资源价值评价对人们的效用水平及生活福利所做的贡献,并且在此基础上将基于消费者剩余的海洋文化旅游资源价值评价进行了详细的理论分析。

关键词 :海洋文化旅游资源;价值评价;价值影响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4)34-0230-04

收稿日期:2014-11-25

基金项目:本论文为2013年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项目编号:L13DWJ026

作者简介:廉欢(1981-),男,汉族,辽宁葫芦岛人,讲师,主要从事管理科学、文化价值评价研究。刘富江(1984-),男,山东潍坊人,讲师,学院团委书记,主要从事教育管理和创业教育研究。

一、海洋文化旅游资源的资源属性

海洋文化旅游资源与绿地、森林以及空气质量等自然资源一样,都被认为是有价值的资产。个人行为、公共政策以及组织行为等都会对自然资源的服务能产生收益或损耗。但因其具有外部性以及公共物品的特性,市场力量既不能引导自然资源的配置,也无法实现真实反映海洋文化旅游资源社会价值的定价。正因如此,海洋文化旅游资源在经济发展中正在受到严重的威胁,其已经或正在成为稀缺资源。

海洋文化旅游资源是最重要的显性旅游吸引物,“是一种特殊的公共资源,从公共管理的角度讲,具有准公共物品的属性,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特征。具有“拥挤性”的特点,当准公共物品到达“拥挤点”后,每增加一个消费者,将减少原有消费者的效用”。[1]其具有一定历史沿革,是人类长期海洋活动和海洋发展历史足迹的“活化石”,是人类探索、开发、利用海洋各个时期的重要标志,这决定了海洋文化旅游资源是不可再造、不可复制、不可移动的,具有历史性、地域性、稀缺性和不可复制性的特点。这一独特的资源属性对其作为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提出了极高的要求,正确理解海洋文化旅游资源的公益性内涵,是保护前提下进行旅游开发与供给的关键,既要发挥其具有的社会公益功能,如旅游开发、文化遗存、生态环境保护等,又要兼顾海洋文化旅游资源原住民的生活利益,合理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二、海洋文化旅游资源的福利经济学原理

(一)海洋文化旅游资源经济价值的概念

在福利经济学中,一个人从某种产品中获得的价值取决于个人对该产品及其他相关产品的感知、个人持有的价值观念及相关偏好和个人所处的文化及社会环境。图1反映了在资源市场存在负外部性的情况下(个体生产者供给曲线supply与社会产品供给曲线S´是不同的),资源的价格不能完全反映资源的经济价值。所以,此时我们必须采用消费者剩余(CS)来反映资源的经济价值。例如,在市场均衡点E,生产者以P*的价格卖出了Q*个产品,而对于任何一个小于Q*产品数量,消费者的意愿支付要大于P*,故产生消费者剩余。可见,当市场交易量为Q*时,消费者剩余为P*EPmax的面积。与之相对应,生产者剩余为OEP*的面积。资源的总价值是实际交易(实际支付)与消费者剩余的总和,即是图1中0Q*EPmax(=P*EPmax+0Q*EP*)。但是,由于在非市场条件下,市场交易是不存在的,0Q*EP*等于0。因此,消费者剩余就等于资源的总价值。这就是在非市场条件下要使用消费者剩余来测算资源价值的原因。

(二)基于消费者剩余的海洋文化旅游资源价值评价

海洋文化旅游资源的经济价值、支付意愿、实际支出、消费者剩余的关系可用公式表示如下:

V=WTP=P+CS(2.1)

CS=WTP-P (2.2)

式中:

V:表示海洋文化旅游资源的价值

WTP:表示消费者对该海洋文化旅游资源的支付意愿

P:消费者对给海洋文化旅游资源的实际价格

CS:消费者对给海洋文化旅游资源的消费者剩余

从式2.2得出:当消费者对海洋文化旅游资源的实际价格的支出约等于消费者的支付意愿时V=WTP≈P,海洋文化旅游资源的经济价值可用消费者的实际费用支出表示;当消费者对海洋文化旅游资源的实际支付价格为零时,即P=0,此时,V=WTP=CS,消费者的支付意愿就等于海洋文化旅游资源的消费者剩余,此情况很适合用来评价那些没有市场价格的海洋文化旅游资源的经济价值。[2]对海洋文化旅游资源价值的经济评价主要包括经济效率评价及经济影响评价。图2中的供给函数是水平的,反映的是很多公共旅游设施及景观资源的实际情况,即边际成本是固定的。假设图2中D和S 代表的是一个提供旅游活动的野生动物栖息地的需求和供给初始水平。在P价格下,消费的旅游产品的单位为Q1。假设在供给函数不变的情况下,提高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质量(如在不影响容量约束条件下,增加野生动植物的数量),使需求曲线从D平移为D’,在价格水平P下消费的旅游产品数量从Q1增加到Q2个单位。则由于资源质量改善增加的价值是供给曲线以上的两条需求曲线之间的面积,即WXYZ的面积。质量改变也吸引了新的参观者,这部分增加的价值就是KYZ的面积。

(三)消费者剩余理论在海洋文化旅游资源定价中的作用

消费者剩余理论认为,能够将海洋文化旅游资源的价格和消费者利益结合起来进行合理定价。[3]笔者认为可以从四个方面对消费者剩余理论在海洋文化旅游资源定价中的应用进行分析。(1)消费者对海洋文化旅游资源的预期。通过对受访者直接采访,掌握受访者对旅游资源的价格预期,在受访者可接受的价格预期以内,只要消费者剩余不小于零,该旅游产品的开发就有意义,否则,就值得商榷。(2)分析现有海洋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的成败。如果所开发的旅游产品不能使企业盈利,则很难将其判断为开发成功。另外,社会效益的增加也是评价旅游产品成败的指标之一。而其中能表征社会效益的一种方式就是社会及消费者认同度。(3)分析旅游产品如何提高经营者收益。假设消费者对某旅游产品愿意支付的费用为P,该产品实际价格为P0,那么存在以下三种形式:P=P0,此时,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旅游产品经营者而言,应该说是一种最理想的情况,此时已达到共赢。P>P0,此情况就是该旅游产品现在所定价格低于消费者的预期,消费者认为有利可图,愿意接受该价格,当然也表明该旅游产品售价具有上涨空间。P<P0,此时该旅游产品现在所售价格比消费者预期的价格要高,虽然对经营者有利,但已超出消费者预期,不为其接受,产品销售必定会受影响,此时降价措施比较可取。(4)旅游景点压力的缓解。由于人们的评判标准不一样,导致不同旅游产品消费者所愿意支付的价格具有差异性,旅游产品经营者可根据此现象对同一旅游产品的不同时期及不同旅游产品进行差异定价等,从而避免由于同一时期大量消费者同时游玩给景区及相关游玩设施造成巨大压力。

三、影响海洋文化旅游资源价值评价水平的因素分析

(一)资源稀缺性对海洋文化旅游资源价值评价影响

经济学意义上的稀缺,是指相对于既定时期或时点上的人类需求,资源是有限的。稀缺本身是个相对的概念,它是相对于人类的需求或欲望而言的。就文化界而言,所提供的各种资源都是有限的,而人类的需求和欲望是无限的。社会发展阶段不同,人们对稀缺资源的认识也有不同。进行工业革命之后,一些土地、森林以及石油、矿石等资源由于社会需求的迅速增长而变得日益稀缺。在现代社会,人们发现即使是新鲜的空气、清洁的水体等物品也在变成稀缺资源。随着人们对生活水平质量追求的及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文化产品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和青睐。[4] Richardson根据世界旅游组织数据分析,文化旅游占全部旅行活动的37%,而且其需求正以每年15%的速度增长。[5]Sugaya认为如果全球每年按照6.5亿人次的国际旅行来估计,那么其中至少有2.4亿次旅行可归于文化旅游。[6]正因如此,文化景观相对于其他休闲旅游产品来说,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使得海洋文化资源的稀缺性开始迅速凸显。伴随着文化旅游业的不断发展,海洋文化旅游观光相对于其他休闲旅游产品来说,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使得海洋文化旅游资源的稀缺性开始迅速凸显。

(二)效用价值对海洋文化旅游资源价值影响

效用价值论对价值的评价是通过人对物品效用的主观感受。总效用曲线的形状呈倒“U”型,随着所消费物品或服务的增加而增加,到达一个顶点后,总效用就开始下降,而边际效用则总体呈现递减规律,当总效用达到饱和点后边际效用则变为负数,表明继续消费只会使总效用减少。[7]用边际效用可以解释海洋文化资源的旅游价值。当需求保持不变,边际效用和价值就随着供给的增大而减小,反之亦然;边际效用和价值与需求成正相关,即边际效用和价值随着需求的增大而增大,反之则亦然。[8] 海洋文化旅游资源的价值是由效用决定的,但效用本身又是由主观心理确定的,因此无法从客观上准确地度量效用。旧福利经济学测量效用的方法是用基数效用函数,认为效用可以用确切的数量来衡量,消费者可以明确地给出他们对物品或服务的效用值,使用边际效用分析法来分析消费者效用最大化的问题。按照新福利经济学效用序数论的主张,边际效用是无法衡量的,个体之间效用是无法比较的,而且效用数值的大小不能简单的用基数数词来代表,取而代之的,应该用序数数词表示效用水平的高低,通过偏好或选择分出效用的强弱程度,列出顺序,进行比较,新福利经济学使用无差异曲线分析法来研究消费者效用最大化的问题。

(三)消费者支付意愿对海洋文化旅游资源价值影响

经济学认为,“支付意愿(WTP)”可以作为人们表达自己对事物的偏好的有效方式之一。支付意愿是指人们为获得一种物品、机会、享受或效用而自愿支付的货币。有“一切商品价值表达的合理指标”之称的支付意愿,在经济学中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消费者的支付意愿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如消费者的受教育程度、可支配收入、性别、年龄及消费者对该物品或者服务的认知程度、使用频率等,所有影响因素中对支付影响作用最大的是消费者的可支配收入。 本质上消费者的支付意愿与其实际支付行为是有差异的,因为毕竟支付意愿的获得是在假想的环境中测定的,但是在行为倾向往往是行为的可靠预测变量,只要采取合适的方法对行为倾向进行测度,精确的行为预测是可能的。可以说,消费者对旅游产品的偏好可以用支付意愿来表示,支付意愿是消费者自愿支付的货币值的体现,被认为是“一切商品价值表达的合理指标”。

(四)外部性对海洋文化旅游资源价值影响

外部性理论揭示了海洋文化旅游资源管理和规划中一些低效率资源配置问题的根源,又为解决文化景观外部性问题提供了可供思路和框架的借鉴,因此在外部性理论的基础上进行海洋文化旅游资源的管理和评价较合理。“外部性是一种效益或成本的外溢现象。外部性分为外部经济性和外部不经济性,或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9]外部不经济指某一经济主体获得一定经济利益时,不支付代价而导致另一经济主体效用的降低或成本的增加,如大气污染、树木砍伐等。外部经济是一种经济活动引起他人效用的增加而受益者并未增加支出或成本,如上游居民植树造林,保护水土,下游居民得到质量和数量有保障的生产和生活用水,这种经济行为的社会效益大于私人效益。

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海洋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外在影响日益突出。外部性理论揭示了海洋文化旅游资源管理和规划中一些低效率资源配置问题的根源,又为解决文化景观外部性问题提供了可供思路和框架的借鉴。因此,解决海洋文化旅游资源产品开发、经营的外部不经济性可采取的重要措施就是合理地界定洋文化旅游资源的旅游价值。

(五)公共物品属性对海洋文化旅游资源价值的影响

公共物品(Public good)是私人物品的对称,也被称为“公共财货”和“非市场物品”。是指一些产品或服务,这些产品或服务能为绝大多数人共同消费或享用,泛指无排他性或无竞争性的物品。包括国防、公安司法等方面所具有的财物和劳务,以及义务教育、公共福利事业等。其特点是每个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不会因其他人的同时使用而受到影响,也不会排斥任何人对它的利用。海洋文化旅游资源是具有非排他性和不充分的非竞争性的公共产品。因为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游览某一个海洋文化旅游景区,而不能将其他消费者排除在外,排他成本很高。而海洋文化旅游景区在一定范围内具有非竞争性,但边际成本和边际拥挤成本不总是为零。

由于海洋文化旅游资源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点,而公共物品理论解释了海洋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中的外部不经济问题。使得价格机制不能正常运行,导致“市场失效”。海洋文化旅游旅游资源在不存在交换价格的情况下,其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只能是虚拟的,尤其是海洋文化景观的需求曲线很难具体绘出。

(六)旅游需求曲线对海洋文化旅游资源价值评价影响

需求曲线是消费者对某一海洋文化景观支付的价格与在一定时间内到某一种海洋文化景观的旅游次数之间的多种组合。需求曲线可以帮助我们回答海洋文化旅游资源管理中的一系列关键问题。 在图4中,D表示海洋文化旅游资源的旅游需求曲线,用P表示旅行者每次旅行的价格,或旅行成本,是旅行时间、交通费用、景区门票等费用的总和,Q表示旅行者每年出游的次数,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旅行成本越高,出游次数越少。

旅游需求曲线的斜率是负的,主要有三种原因,第一是因为消费者对海洋文化旅游资源的旅游需求受到收入的限制。在收入一定的情况下,用于休闲、旅游活动的消费是有限的,当某一景观的旅行价格为P0时,消费者到该景点的出游次数就不会像在价格为P1时那么多(Q1),因为在价格为P0时花费的成本超出了消费者支付的门票、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的总和。第二,由于存在替代景点,消费者可以选择少去旅行成本比较高的景区,可以经常在家附近或消费比较低的景区游览。第三,边际效用递减规律也是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的原因。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消费者去某一个景区次数越多,每次旅行获得的旅游效用越少。一般情况下,第一次去景区游览获得的愉悦感和满足感是最大的,随着前往同一景区次数的增加,所获得的旅游效用在逐渐减少。

参考文献:

[1] 樊勇明,杜莉.公共经济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48-64.

[2] 杨省贵.消费者剩余与旅游产品定价研究[J].价格月刊,2004,(5):12-13.

[3] 贾全星.基于消费者剩余的旅游资源价值评价方法及其应用研究[D].四川:西南交通大学,2006.

[4] 李作志.滨海旅游资源经济价值评价模型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10.

[5] RICHARDSON, GREG.The Scope and Significance of Culture Tourism [M].In Riehard.G(Ed.),Culture Tourism in Europe.CAB Intemational,oxford UK,1996:19-46.

[6] SUGAYA, H. Bill. Cultural Tourism-Intemational Policies and Perspeetive [C].Presentation made to the Intemational Conference on Heritage and Tourism, HongKong.1999: l-14.

[7] WHITEHEAD J.C, HAAB T.C,HUANG J.C.Measuring recreation benefits of quality improvements with revealed and stated be-haviour data [J].Resourceand Energy Economics,2000,22:339-354.

海洋文化论文例8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发展,许多新型材料应用而生,如智能材料、复合材料、能源材料、超导材料、磁性材料、纳米材料、电子信息材料、先进陶瓷材料、生态环境材料等,这些新型材料为现代产品设计提供了广阔的设计空间。以贝瓷材料为例,它是利用海洋生物贝壳粉研制的,先经过1380度的高温烧制而成白瓷,再彩绘上釉经过第二次高温烧制而成。贝瓷成品具有质地轻巧、细密坚硬、晶莹透亮、无毒无害、永不褪色的优点,为绿色健康高档瓷种之一。依据这种贝瓷新型环保材料和海洋生物形象可设计成各种首饰,如海豚、海星、鱼等不同造型的胸坠、耳坠,螃蟹等不同造型的戒指,海鳗等不同造型的手镯等。也可设计成各式海洋生物造型的摆件,或将海洋文化纹饰图案应用到日常用品之中,如水母环保节能台灯、海螺烟灰缸、鱼型笔筒、珊瑚镂空果盘等。贝瓷以其特有的优秀品质并结合海洋生物造型设计定会得到受众人群的青睐(图1)。

2、运用新工艺进行创新设计

海洋文化产品的工艺要达到精美、细致的程度,必须要在制作的技法上和设备上下大功夫。从设计学的角度看,设计师即使有最绝妙的方案,离开可行性的生产技术也只是海市蜃楼。因此,技术要素是将设计构想变为产品实体的关键的因素。日新月异的现代科学技术为设计师提供了设计新海洋文化产品的可能条件,文化旅游产品设计也使得许多的技术成果转化为集体的产品。有了先进尖端的精密仪器平台,才能将设计师奇思妙想的创意充分地表现出来。这里以两种新工艺为例为海洋文化旅游产品设计提供新思路。如激光水晶内雕技术是目前国际上最先进、最流行的玻璃内雕刻加工方法。它是使脉冲强激光在玻璃体内部聚焦,产生微米量级大小的汽化爆裂点,通过计算器控制爆裂点在玻璃体内的空间位置,构成绚丽多姿的立体图像。应用此技术可模拟出奇妙的海洋世界或栩栩如生的海洋生物。再如3D打印技术,它是一种以数字模型文件为基础,运用粉末状金属或塑料等可粘合材料,通过逐层打印的方式来构造物体的技术。它无需机械加工或任何模具,就能直接从计算机图形数据中生成任何形状的零件,把这种工艺技术应用到海洋产品开发设计中不仅能缩短研发设计时间,而且能更好地生产出主题鲜明、造型优美、别致、精美的海洋文化旅游工艺品。

3、运用新科技进行创新设计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新产品的开发科学技术是基础。在海洋文化产品设计过程中应尽可能地将科学技术中的遥控技术、光电技术、软件技术、智能技术、超导体技术等运用到海洋产品开发设计中。如仿贝壳造型设计成的小夜灯,在夜晚来临时,按动触摸开关,贝壳的上半壳随即开启,壳内内置圆形的LED灯也随之亮起,整个造型似一颗夜明珠与贝壳交相呼应,唯美、漂亮,为卧室增添了浪漫而温馨的气氛。这种美妙的效果是触摸感应等新技术与海洋生物可爱的造型的完美结合而生成的。

二、挖掘海洋文化内涵

连云港地处黄海之滨、东夷之地,历史悠久(古东夷时期至明清时期),文化深厚(在这些朝代中以海洋为母体演绎出诸如徐福文化、孔子文化、海州文化、淮盐文化、淮海戏艺术等灿烂悠久并极具特色的海洋文化体系)。海洋旅游产品承载和展现了沿海城市连云特的地域、历史、人文等元素,蕴含了文化价值、审美价值、实用价值、收藏价值、时尚价值等内涵,是旅游经历的最佳见证。连云港的海洋旅游产品要创新思路,大胆地将这些本土悠久的海洋文化通过视觉语言的提炼,形成代表连云特文化的图形符号并与现代产品完美地融合,形成地域特色的海洋文化旅游产品。例如一款孔子望海的案头摆件,以孔子和他的两个学生在2000多年前海州城南的一座小山上登山看海的情景为题材,这个摆件很好地诠释了连云港深厚的海洋历史文化。

1、海洋文化产品的改良设计

改良设计是产品研发和更新换代的普遍方法。改良设计是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进行部分创新设计。把连云港海洋文化和海洋生物通过各种线条、形状、色彩来转化为具有深刻内涵的视觉文化符号,再将这些文化图案符号嫁接到相关的旅游产品设计中,这不仅为旅游产品增加了形式美感,同时也增添了浓浓的海洋文化内涵。例如在造型美观的一套茶具上,将设计好的海洋图案纹饰添加到茶杯的外表,一款融艺术性和海洋文化元素的旅游产品就应用而生。如法炮制,将代表海洋文化和海洋生物的纹饰图案应用到旅游产品上如太阳伞、太阳帽、游泳圈、游泳衣、拖鞋、浴巾、T桖、游泳帽等。

2、海洋文化产品的创新设计

海洋生物经过长期的生存环境变迁,也在不断进化自己的形态去适应周围的生活,可以说身体形态已经达到完美的程度,这些完美的形态也为我们产品形态设计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将这些完美的形态与现代产品的外形充分地结合,将会产生形态美观、功能合理的优秀的产品。海洋生物具有的飘逸、运动、流线的特点,为现代产品开发设计提供了很好的创意源泉。仿生设计丰富了产品的形式语言,提高了产品的亲和力和艺术感。设计师通过对海洋生物的分析与研究,将海洋生物元素融入到产品设计中,使得产品不仅具有热烈温情的感性之美,又具有科学实用的功能性,满足现代人对产品的需求(图3)。

海洋文化论文例9

坚持可持续发展,例如海边废旧的船只丧失原有功能,为能赋予它们新的价值,使它们融入到滨城景观当中,可重新刷漆装饰,使其成为景观小品的一部分,节约资源且节省空间。积极寻找滨城中类似的景观要素,通过这种方法获取解决途径,不仅提高些废旧资源的再利用率,还增加了景观的使用功能。

2.动态景观设计

动态景观的含义,一是静态景观表现动势:符号的视觉呈现不稳定性形成动势感觉,比如动感雕塑;二是滨海景观景象的动态:比如滨海景观中汹涌的海浪。在滨城景观设计中展现动中有静、静中有动的意境,适合海洋文化符号的使用。

3.人性化设计

不能单强调城市景观系统或某元素的功能,而缺少了人与景观的参与性。在满足了堤岸防洪功能的前提下,它充分展示了人和水的密切关系,人本具备亲水的天性,所以这也是滨水景观设计中常见的表现方式。

4.特色海洋文化的标志物设计

标志物广泛的内涵作为辨认滨城的元素,它可以是天际线、建筑物,也可以是城中的广告牌。海洋文化标志物作为视觉的控制符号,具有特定的意义,规划布局影响游线安排乃至游人的行为和心理,所以要注意和加强它们之间的联系。

5.特色海洋文化的专项设计

在现代城市景观规划当中,专项设计基本上结合整体、功能、艺术、文化的属性。作为综合系统,分为公共设施、视觉系统、景观构筑物和铺装等,特色海洋文化专项设计应当贯穿于滨城景观元素之中,从城市景观的细节来展现不同滨城的特色气息。

6.利用生物景观

较为常见的是植物景观,在北方滨城景观设计中,常见的是将植物配置模式中的灌木修剪成规模不同的动感曲线,以此展现滨城海洋文化。

7.特色建筑设计

建筑具备时代的气息,有最初起步的沧桑感,也有新时代崛起的现代感。尤其新兴的城市建筑,要做到功能性和艺术美的协调,而对于表现不同城市特色的建筑个体或建筑群体,则该有更高的追求。

8.城市色彩设计

提及滨城色彩,在我们脑中浮现的是最能体现大海的蓝色,而不同的城市中的“蓝”由于提取对象不同,表达的内含也是有所区别的。

海洋文化论文例10

海洋文化研究所外聘特约的专家,也取得了丰硕研究成果,如方长生主编的《海洋文化研究丛书》内容广,影响大;金涛撰写的《舟山龙文化》和《东海岛屿文化与民俗》内容丰富,颇受学界关注;还有《舟山渔业史话》史料丰厚,广受好评。《普陀山史话》和《舟山民俗大观》资料齐全,研究深入。

开展海洋渔、盐文化研究。侧重于对渔歌、渔业和盐业民俗及渔业文化史方面的研究,承担了“浙江渔业史”“岱山东沙古渔镇史”“浙江盐业民俗研究”和“浙江渔俗文化的语言学研究”等省级课题,并协助浙江省渔业局完成了“浙江省振兴渔文化工程对策研究”报告,发表了《舟山群岛渔渗的语言特色与文化内涵》《东海渔歌语言的韵律美》《浙江盐业民俗初探》和《我国非物质海洋渔捕文化资源的价值研究》等文章,其中不少文章都是我国对某一方面海洋文化研究的开拓之作,有一定影响。

开展海岛历史文化的研究。主要开展海岛历史文化著作整理及研究。张方淌凇⒊碳毯旖淌诤驼惭窃敖淌诘确直鸪械A恕啊端目馊书》中的舟山历史文化研究资源汇编”“黄以周著作整理”“黄式三集”等省级课题,韩伟表教授承担了“金性尧著作整理”省级课题。

侧重海洋文学研究和创作,涌现出一批海洋文学作品。王学渊教授出版了《远去的帆影》诗集,倪浓水教授创作了《蚂蚁荡漾》《开一扇门,望见观音》等海洋小说、散文,其中《蚂蚁荡漾》获2002年全国海洋文学大赛二等奖。李松岳副教授创作《沙器》《大海作证》和《内心的尺度》等海洋诗歌和散文,《内心的尺度》获2007年舟山市“五个一工程奖”。海洋文化研究所还编辑出版了《中国古代海洋文学作品选》,承担了“中国古代海洋小说和文化”和“中国海洋文学研究――以浙江为焦点”等省级课题,发表了《西北和东海:“精卫填海”里的南北文化隐喻》《中国古代海洋小说中“人鱼”叙事的历史变迁和文化蕴涵》和《中国海洋诗歌的审美高度》等海洋文学研究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