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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文学理论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17 18:10:54

西方文学理论论文

西方文学理论论文例1

遭受着来自心理学学科内部与外部多方面质疑与批判的西方心理学也意识到需要改变思维、超越自身发展瓶颈的重要性。20世纪80年代开始,西方心理学对以往的研究视界、理论建构、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而又深入的思考。“在困境面前,许多心理学家另辟蹊径,开始寻找一条不同于主流心理学的道路,因而导致了心理学的多元化趋势。”[1]西方心理学各分支领域的相互融合,加之整个社会科学领域新思想的不断涌入,新理论的相互借鉴,从而使得当代西方心理学出现了多元化发展的局面。其一,当代心理学的多样化研究取向,主要以进化论心理学和积极心理学为代表。其二,后现代主义的批判性取向,主要以社会建构论心理学、文化心理学、叙事心理学等为代表。

二、多元与批判——当代西方心理学的发展主题

多元和批判是当代西方心理学的突出主题,多元化的发展所带来的新概念、新课题、新思路弥补了传统心理学的不足之处,成为传统心理学的重要补充内容。批判化的发展则是指后现代心理思潮的出现与盛行,为整个西方心理学带来了新的发展活力。

1、进化论心理学——研究思路的创新

进化心理学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出现在心理学界的一个名词,是包括相关的理论主张、课题研究等相对统一的心理学思潮。通常认为,进化心理学是试图通过普遍的行为机制来解释人类为什么以某种方式行事的科学。进化心理学是在广义进化论和社会生物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借用达尔文的进化论和自然选择理论来揭示人类心灵的起源,解释人类的精神现象,把人类的心理属性看作是进化的结果。“进化论的基本假设有两条,即:有机体是在进化过程中由于自然选择的作用而历史地形成的;而历史地形成的有机体的一切方面,都对维持有机体的存在具有积极意义。这两条假设逻辑密切不可分离,二者的统一构成了有机体的各个方面及其与有机体、环境之间在进化过程中所形成的历史同一性的说明”。[2]进化心理学家想知道的是:为什么人们在长期的进化过程中,形成了如此的心理机能和机制而不是其它?为什么有些心理机制和行为本能是所有人类都共同拥有的?为什么人类和动物在某些心理表现上会出现如此的类似?为什么我们总是确信文化对人类心智的重要作用,而较少考虑到生物进化作用对人类心理发展的贡献?带着诸多疑问,进化心理学的假设指出,人类所拥有的许多心理属性都可以看作是在漫长的岁月中被选择出来的,而最早形成的一些心理行为机制至今仍在人类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进化论心理学在心理学领域内掀起了此起彼伏的“进化研究”风暴。研究者开始更多地考虑到生物进化因素在心理变迁和心理解释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社会、认知、发展、人格、文化等各种各样的研究主题,开始逐渐进入到进化论心理学的研究议题之中。进化心理学确实从进化的角度揭示了人类的心理和行为表现的某些深层的结构与本质。“进化心理学的目标是揭示并进而理解心灵的构造和实质。它并非像知觉、学习、思维研究那样,是一个具体研究领域,而是心理学的一种思维方式,可以运用到心理学的一切领域”。[3]进化心理学对发展心理学、人格心理学、认知科学、社会心理学等领域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对自我保护与发展、人格特质、地位追求、配偶选择、后代抚养、关系维持等主题的研究具有很大的启发意义,为我们提供了另一种新颖的解释路径。进化论心理学试图在人类发展的时间纵轴上展开对心理形成和发展的解释,说明进化在心理结构中的作用,在心理内容横轴上扩展和丰富自己的研究领域。

2、积极心理学——研究主题的变化

2000年,塞利格曼与西卡森特米哈伊刊登了《积极心理学导论》一文。文中指出:积极心理学是一门科学,是关于积极的整体体验、积极的人格特质以及积极的社会组织与环境的一门科学。[4]它们的研究活动将主题聚焦于诸如希望、智慧、创造性、勇气以及其他积极的精神等方面,让整个心理学界为之耳目一新。积极心理学的出现给传统心理学的发展注入了一股新鲜的活力。积极心理学正如它的名称所表达的意思一样,关注的是积极向上的东西,比如人类的勇气、幸福、乐观、希望等心理品质,不仅要关注个体的幸福,还要关注社会的整体发展和全体人类的福祉。1998年,出任美国心理学会主席的马丁·塞利格曼指出,在过去的50年中,心理学家忽视了去践行心理学早先的任务和承诺,那就是保护和促进正常人的心理健康。虽然人们一直都在谈论一个关注了几千年的问题,即人性善的问题,只是从未在心理学领域内被重视并加以研究。

20世纪末期,积极心理学深刻影响到了世界其它各国的心理学研究,愈来愈多的心理学家主动参与到积极心理学的研究课题中来。目前关于积极心理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积极的情绪和体验、积极的个性特征、积极的社会机制和组织建设三个方面。在积极的情绪和体验方面主观幸福感是研究重点,主要探讨诸如性别、年龄、学历、经济收入、社会地位、工作性质、文化境遇、人格特征、性格类型、期望水平、生活事件、认知方式等因素与生活满意度和主观幸福感体验的相互关系。在积极个性特征研究方面主要关注积极人格的构成、培养和实现途径。在积极的社会组织建设方面则致力于分析管理、教育、社区、媒体等方面如何促进组织本身以及人类的发展。

积极心理学的出现和流行带来的是心理学研究主题的转换。积极心理学更为关注人性的积极层面,更致力于促进人类的幸福,提高心理质量。它在传统心理学领域内得到了广泛应用,尤其对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健康心理学等领域的研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通过对咨询心理学以及积极心理学的主要旨意做了系统性的阐述,我们发现,积极心理学在咨询心理学领域是一种重要的建构,这也给我们提出了一定的挑战,促使我们重新思考咨询心理学的哲学根源与基础,要分清自己与其他学科之间的界限和不同。最后,我们相信,积极心理学能够融入到咨询心理学中来,并促使我们创建新的评价标准,也相信积极心理学能够运用到更多的跨学科领域中去”。[5]

3、后现代心理学——研究范式的变革

后现代心理学是当代心理学领域内后现代心理学分支的综合称谓,是后现代思想影响下心理学领域内各种变化的总体趋势,通过强调后现代思潮中解构前提、悬置本体、主张建构等理念,对传统心理学的众多理论进行了深刻的再审视。后现代心理学批判传统心理学的同时也在积极借鉴其他社会科学领域内的重要研究成果。话语分析和叙事方法的引入给当代心理学带来了很多新的发展空间,并为深入研究心理现象的本质指出了更新的解释视角和途径。后现代心理学对传统心理学的心理机器隐喻、实体性假设提出了质疑,主张人的心理是与社会互动建构的产物;对心理学研究中的科学主义、认知主义提出了否定,重视语言在心理的建构过程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后现代心理学的兴起和发展在传统心理学领域内掀起了一场革命。

后现代心理学是一个很大的阵营,并非是一个统一的理论学派,它包含的内容比较丰富,但没有统一的组织,也没有统一的理论建构。各种新近的后现代心理学分支比如社会建构心理学、叙事心理学、当代文化心理学、当代女性主义心理学等成为后现代心理学的主要代表。这些后现代心理学分支的研究侧重点各有不同,致力于去研究的主题也多种多样。社会建构论心理学以建构为主线,力求剖析以往主流心理学所建立的各种理论内容。社会建构论心理学尤其重视理论或思想产生的时空场域和话语背景,以社会建构论的立场反观其自身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的发展历程,由此展现了一个容社会、文化、个人等众多因素共同参与其中的复杂的社会心理建构过程。[6]叙事心理学研究将叙事和心理学研究结合起来,却又超越了哲学和方法论的形式化藩篱。叙事心理学需要探索组成人类精神世界的意义系统与结构,强调叙事活动的时间与顺序维度,侧重研究在时间与顺序的关系中得到建构和解释的意义,从而将过去、现在和未来结构性地联系起来。当代文化心理学深入研究了文化和心理的深层建构关系,它认为文化和人类的心智是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不存在统一的、普遍的、标准的原则和定律来解释人类心智的发展与工作机制,一种根植于某种文化的心理学理论,其理解和应用必将局限在产生它的此种文化中。女性主义心理学重新解读和审视主流心理学的科学观与方法论,批判父权制社会体系下主流心理学中所表现出来的传统的男性中心主义的价值标准,及其研究行为对女性经验的排斥与歪曲理解,试图重新建构包括女性在内的心理科学。

总体来看,虽然后现代心理学的各种思潮的发展各有侧重点,但它们也具有一致性,这主要表现在,他们都赞同后现代心理学所崇尚的“建构”理念。这种建构不是个体的建构,而是社会的建构,不是封闭的静态过程,而是开放的协同合作的动态过程。所有的建构都是在关系情景中产生、发展和变化,而建构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并带有文化和价值制约性。虽然后现代心理学阵营内部还存在诸多分歧,理论研究各异其趣,但后现代心理学家们开辟出了一些独特的新领域和新主题,并始终尝试着从新视点出发去创造一种全新的心理学理论框架和方法论模式。后现代心理学对西方主流心理学的方法论与认识论的批判与重构,在西方心理学界中独树一帜,促进了对人类心灵奥秘的深入探索。

三、讨论与结语

对于近20年来西方心理学的整体发展趋势做出全面的描述和准确的评价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们知道,西方心理学的多元与批判的发展趋势是源于学科领域内外多方面的原因。而国内也是在积极地对这些新进发展的范式和理论尽量做到更为详尽的描述和介绍,为我们提供了了解国外心理学发展状况的广角镜。

从积极的方面来看,当代西方心理学发展中所出现的新趋势、新理念以及新研究方法,借鉴并融合了社会学、哲学、文学等领域的精华,这让心理学能够更加深入和全面的探索人类行为和心理的奥秘。不管是作为现代心理学体系多元化发展的进化心理学与积极心理学研究,还是作为现代心理学研究范式重要突破的后现代心理学思潮,都为我们继续研究和解释人类的心理现象提供了更加独特的视角、更加新颖的思路、更加深厚的理念以及更加灵活的方法。它们是现代心理学的一股新势力,是活跃在现代心理学的舞台上的独特风景。

但也有批评指出,当代西方心理学多元化和批判性发展的后果是造成了一片繁华的背后缺少了宏大理论的梳理和建构,尤其后现代心理学更是如此。不能否认,后现代心理学那种直入现代心理学要害的批判方式所带来的新思维已经让整个心理学领域出现了新的发展局面。但后现代心理学是建立在批判现代心理学的基础上,发展时间较短,相对于较为成熟的现代主流心理学的宏大流派来讲,它们在理论建构方面稍显稚嫩,仍需不断发展和完善自身。

【参考文献】

[1]叶浩生.积极心理学(前言)[M].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年,14页.

[2]高申春.进化论与心理学理论思维方式的变革[J].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2.

[3]叶浩生.进化心理学思维方式的变革及其意义[J].心理科学进展,2005.13(6).

[4]SeligmanME,CsikszentmihalyiM.,Positivepsychology:Anintroduction[J].AmericanPsychology,55(1):5-14,2000.

[5]DebraMollen,LanayaL.Ethington&CharlesR.Ridley,PositivePsychology:ConsiderationsandImplicationsforCounselingPsychology[J].TheCounselingPsychologist,34:304,2006.

西方文学理论论文例2

Abstract:Since1892Bastable(Bastable,CF)publishedinthe"publicfinance",morethan100years,WesternFinancehasdeveloped,buttheirtheoryonthebasisoftheproblemistherearealwaysdifferences.Thisarticle,fromthefinancepointofviewbelongstothefundamentaleconomics,butcontainsacertaindegreeofpoliticalscience,economicsandpoliticalscienceofcross-disciplinary;thefinancialactivitiesofmajorandfundamentalisthemicro-economicactivities,butalsoincludesderivativeMacro-economiccontent.

Keywords:Westernfinance;financialtheory;theoreticalbasis

财政学仅是经济学,还是政治学和经济学交叉学科?

最初的专著性西方财政学是从经济学角度展开论述的,巴斯塔布尔指出,“从最初意义上看,财政科学是经济研究的产物。”(注:Bastable,C.F.PublicFinance.London:Macmillan&Co.,1892,P7.)汉特(Hunter,M.H.)1921年《公共财政学大纲》第一章第三节标题就是“公共财政学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注:Hunter,M.H.OutlineofPublicFinance.NewYork:Harper&BrothersPublishers,1921,P4.),尽管作者接着于下一节“公共财政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中,也指出了财政学与政治学、历史学的密切关系,(注:Hunter,M.H.OutlineofPublicFinance.NewYork:Harper&BrothersPublishers,1921,P4,PP5-7.)但并不否定他的关于财政学是经济学分支的观点。

与这种经济学观相反,西方财政学在其发展过程中,开始出现了经济学与政治学交叉学科观。道尔顿(Dalton,H.)1922年的《公共财政学原理》一书,第一句就指出,“财政学是介于经济学与政治学之间的一门学科。”(注:Dalton,H.PrinciplesofPublicFinance.London:GeorgeRoutledge&Sons,Ltd.,1922,P3.)不过,由于英美早期财政思想传统的影响,直至本世纪50年代末为止,认为财政学是经济学分支的看法在西方财政学中占据了主导地位。这种主张随着社会抉择理论从60年代开始逐步被纳入西方财政学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为社会抉择论从威克塞尔开始,就是主张政治程序进入财政分析视野的。为此,作为社会抉择学派代表人物的布坎南,在1960年《公共财政学:教科书导论》一书“前言”中就指出,财政学是涉及经济学与政治学两个方面的学科。(注:Buchanan,J.M.ThePublicFinances:AnIntroductoryTextbook.Homewood:RichardD.Irwin,Inc.,1960,pvii.)此后尽管许多财政学著作不再指出财政属于何种学科,但由于它们所包含的有关社会抉择论的内容,总或多或少涉及到政治学的分析。所以,现代西方财政学尽管从根本上看属于经济学,但又具有经济学与政治学交叉学科的性质,将其视为纯经济学科的看法,显然是缺乏说服力的。

财政学仅属于微观经济学还是微观经济学与宏观学兼有?

宏观经济学是本世纪30年代凯恩斯主义出现之后的产物,在此之前西方财政学是谈不上以宏观经济学为基础的。财政政策是宏观经济学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财政政策的成功运用,它逐步进入西方财政学中而成为其重要内容,就很自然了。这样,西方财政学除了原有的微观经济分析之外,同时出现了宏观经济分析的内容,威廉斯(Williams,A.)1963年的《公共财政与预算政策》一书,就鲜明地体现了这点。该书体系分为两大部分,即“A编:微观经济学”和“B编:宏观经济学”,前者分析的内容包括税收、政府支出和预算范围等问题,后者则分析了经济结构、经济稳定与增长、预算与经济政策等问题。(注:Williams,A.PublicFinanceandBudgetPolicy.NewYork:PrederickA.Praeger,Publisher,1963.)纽曼(Newman,H.E.)1968年的《公共财政学引论》指出,公共财政学所分析的政府三大任务,即穆斯格雷夫所指出的效率、公平和稳定,前二者属于微观经济学,而后者即稳定任务则属于宏观经济学。(注:Newman,H.E.AnIntroductiontoPublicFinance.NewYork:JohnWiley&Sons,Inc.,1968,P223.)温弗雷(Winfrey,J.C.)1973年的《公共财政学:公共抉择与公共经济》,也将财政的微观与宏观问题分开论述,即该书第三篇为“微观经济学与公共部门”,分析税收与公共支出;第四篇为“宏观经济学与公共部门”,分析凯恩斯主义、货币主义等的财政政策。(注:Winfrey,J.C.PublicFinance:PublicChoicesandthePublicEconomy.NewYork:Harper&Row,Publishers,1973.)此外,其后还有许多西方财政学也包括了财政政策的内容,表明传统地只局限于微观经济分析的西方财政学,已开始接纳宏观经济内容了。

但与此同时,许多西方财政论著仍坚持了原有的微观经济分析传统。这点,只要看一看许多西方财政学仍然不包括财政政策的内容就可明了。布朗(Brown,C.V.)和杰克逊(Jackson,P.M.)1978年的《公共部门经济学》就明确指出:“……公共部门经济学的发展,是限制在微观经济学理论的知识范围内的。微观经济学理论,尤其是一般均衡分析的发展,在20世纪50年代使公共部门经济学发生了质的飞跃。目前公共部门经济学的理论发展,应直接归功于微观经济理论。”(注:Brown,C.V.&P.M.Jackson.PublicSectorEconomics.Oxford:MartinRober-taon,1978,P7.)瓦格纳(Wagner,R.E.)1983年的《公共财政学:民主社会中的收支》一书,也将财政学研究对象归入微观经济学中。他指出:“公共财政学的研究有两个主要分支:公共抉择和运用微观经济学。……运用微观经济学,检验的是公民个人对公共抉择的反映。”(注:Wagner,R.E.PublicFinance:RevenuesandExpendituresinaDemocraticSociety.LittleBrown&Co.,1983,P4.)罗森(Rosen,H.S.)的《公共财政学》在1995年的第四版中,仍未将财政政策内容包括在内,并且也如同其他许多主张财政学仅属微观经济学的财政学论著一样,设有专门的微观经济学基本内容的篇章,作为全书的理论基础。(注:Rosen,H.S.PublicFinance.4thed,Homewood:Irwin,1995.)这些,都清楚地表明了作者的财政学属于微观经济学的主张。

进一步看,就是并不反对财政学也包括宏观经济分析内容的许多学者,也仍将财政学的分析基点和重点放在微观经济分析上。在西方财政学界有着很大影响的阿特金森(Atkinson,A.B.)和斯蒂格里兹(Stiglitz,J.E.),在其1980年的《公共经济学教程》引言中指出,“最认真地说,(本书)不打算包括稳定和宏观经济政策内容。……在穆斯格雷夫时代,他可以在其《公共财政学理论》(1959)中包括210页的有关稳定政策的内容。然而,自那时以来,经济学出版状况变了,人们在文献中对该问题作了大量的精彩描述。所以,我们的重点仅放在(政府)目标而不是稳定政策上。”(注:Atkinson,A.B.&J.E.Stig-litz.LecturesonPublicEconomics.NewYork:McGraw—Hill,1980,pxv&P4.)尽管这段话表明了作者并不反对财政学也包含有宏观经济学的内容,但至少表明了作者仍是将财政学重点和基点放在微观经济学上的。对此,米尔利斯(Mirrlees,J.A.)在奎格里(Quigley,J.M.)和斯莫琳斯基(Smolensky,E.)1994年主编的《现代公共财政学》中总结性地指出:“在穆斯格雷夫的《公共财政学理论》中,他以三个政策目标:配置、分配和稳定等术语,概括了他的主题,……。该书以超过200页的篇幅研究了稳定问题,即我们现在称之为宏观经济政策的问题。在较后的教科书即阿金森与斯蒂格里兹的《公共经济学教程》(1980)中,宏观经济政策问题被排除了。……公共经济学,甚至公共财政学,被认为仅涉及配置和分配问题。而稳定问题则被留给宏观经济学及其教科书。”(注:Quigley,J.M.&E.Smolensky,ed:ModernPublicFinance.Cambridge,Massachusetts:HarvardUniversityPress,1994,P213.)

然而,西方经济学关于微观和宏观的划分,本身就存在许多问题而争论不休,这造成了西方财政学的争论和困惑。也是在奎格里与斯莫琳斯基主编的《现代公共财政学》中,由戴门德(Diamond,P.)撰写的第八章名为“配置与稳定混一的预算”,资源的配置属于微观经济学问题,而经济的稳定属于宏观经济学问题,因而该标题清楚表明了作者将宏观经济分析和微观经济分析两大内容统一于财政的意图。(注:Quigley,J.M.&E.Smolensky,ed:ModernPublicFinance.Cambridge,Massachusetts:HarvardUniversityPress,1994,P213.)

附带应指出的是,即使在主张财政也应包括宏观经济学内容的西方财政学著作中,其体系内容的大部分以及基础部分仍然是微观经济分析。因此,西方财政学在这一问题上的分歧,不在于有没有包括微观经济学基础,而在于有没有包括宏观经济分析的内容。

总之,尽管现代西方财政学已或多或少地加入了宏观经济学的内容,但从根本上看,它沿袭的仍然是微观经济学的传统。此外,西方财政学在其上百年的发展过程中,还随着微观经济学的变化而变化。早期西方财政学专著已包含了福利经济学思想,这在道尔顿《公共财政学原理》第二章“社会利益最大化原则”中就有反映。作者在该章中批判了萨伊的“金律”,即“最好的政府是支出最少的政府,最佳的税收是数额最低的税收”的观点,反对了传统的“税收邪恶论”,提出了财政和税收的社会利益最大化原则。(注:Dalton,H.PrinciplesofPublicFinance.London:GeorgeRoutledge&Sons,Ltd.,1922,PP7—15.)此后,作为微观经济学分支的福利经济成为西方财政学的理论基础,关于公共产品最佳供应问题的分析,最终落实到社会福利函数所确定的最大效用点上。这使得西方经济学关于公共经济学的效率分析,与私人经济学的效率分析一样,都统一到福利经济学基础上来了。这是西方财政学完全建立于市场经济基础之上的理论表现。

西方文学理论论文例3

与这种经济学观相反,西方财政学在其发展过程中,开始出现了经济学与政治学交叉学科观。道尔顿(Dalton,H.)1922年的《公共财政学原理》一书,第一句就指出,“财政学是介于经济学与政治学之间的一门学科。”(注:Dalton,H.PrinciplesofPublicFinance.London:GeorgeRoutledge&Sons,Ltd.,1922,P3.)不过,由于英美早期财政思想传统的影响,直至本世纪50年代末为止,认为财政学是经济学分支的看法在西方财政学中占据了主导地位。这种主张随着社会抉择理论从60年代开始逐步被纳入西方财政学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为社会抉择论从威克塞尔开始,就是主张政治程序进入财政分析视野的。为此,作为社会抉择学派代表人物的布坎南,在1960年《公共财政学:教科书导论》一书“前言”中就指出,财政学是涉及经济学与政治学两个方面的学科。(注:Buchanan,J.M.ThePublicFinances:AnIntroductoryTextbook.Homewood:RichardD.Irwin,Inc.,1960,pvii.)此后尽管许多财政学著作不再指出财政属于何种学科,但由于它们所包含的有关社会抉择论的内容,总或多或少涉及到政治学的分析。所以,现代西方财政学尽管从根本上看属于经济学,但又具有经济学与政治学交叉学科的性质,将其视为纯经济学科的看法,显然是缺乏说服力的。

财政学仅属于微观经济学还是微观经济学与宏观学兼有?

宏观经济学是本世纪30年代凯恩斯主义出现之后的产物,在此之前西方财政学是谈不上以宏观经济学为基础的。财政政策是宏观经济学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财政政策的成功运用,它逐步进入西方财政学中而成为其重要内容,就很自然了。这样,西方财政学除了原有的微观经济分析之外,同时出现了宏观经济分析的内容,威廉斯(Williams,A.)1963年的《公共财政与预算政策》一书,就鲜明地体现了这点。该书体系分为两大部分,即“A编:微观经济学”和“B编:宏观经济学”,前者分析的内容包括税收、政府支出和预算范围等问题,后者则分析了经济结构、经济稳定与增长、预算与经济政策等问题。(注:Williams,A.PublicFinanceandBudgetPolicy.NewYork:PrederickA.Praeger,Publisher,1963.)纽曼(Newman,H.E.)1968年的《公共财政学引论》指出,公共财政学所分析的政府三大任务,即穆斯格雷夫所指出的效率、公平和稳定,前二者属于微观经济学,而后者即稳定任务则属于宏观经济学。(注:Newman,H.E.AnIntroductiontoPublicFinance.NewYork:JohnWiley&Sons,Inc.,1968,P223.)温弗雷(Winfrey,J.C.)1973年的《公共财政学:公共抉择与公共经济》,也将财政的微观与宏观问题分开论述,即该书第三篇为“微观经济学与公共部门”,分析税收与公共支出;第四篇为“宏观经济学与公共部门”,分析凯恩斯主义、货币主义等的财政政策。(注:Winfrey,J.C.PublicFinance:PublicChoicesandthePublicEconomy.NewYork:Harper&Row,Publishers,1973.)此外,其后还有许多西方财政学也包括了财政政策的内容,表明传统地只局限于微观经济分析的西方财政学,已开始接纳宏观经济内容了。

但与此同时,许多西方财政论著仍坚持了原有的微观经济分析传统。这点,只要看一看许多西方财政学仍然不包括财政政策的内容就可明了。布朗(Brown,C.V.)和杰克逊(Jackson,P.M.)1978年的《公共部门经济学》就明确指出:“……公共部门经济学的发展,是限制在微观经济学理论的知识范围内的。微观经济学理论,尤其是一般均衡分析的发展,在20世纪50年代使公共部门经济学发生了质的飞跃。目前公共部门经济学的理论发展,应直接归功于微观经济理论。”(注:Brown,C.V.&P.M.Jackson.PublicSectorEconomics.Oxford:MartinRober-taon,1978,P7.)瓦格纳(Wagner,R.E.)1983年的《公共财政学:民主社会中的收支》一书,也将财政学研究对象归入微观经济学中。他指出:“公共财政学的研究有两个主要分支:公共抉择和运用微观经济学。……运用微观经济学,检验的是公民个人对公共抉择的反映。”(注:Wagner,R.E.PublicFinance:RevenuesandExpendituresinaDemocraticSociety.LittleBrown&Co.,1983,P4.)罗森(Rosen,H.S.)的《公共财政学》在1995年的第四版中,仍未将财政政策内容包括在内,并且也如同其他许多主张财政学仅属微观经济学的财政学论著一样,设有专门的微观经济学基本内容的篇章,作为全书的理论基础。(注:Rosen,H.S.PublicFinance.4thed,Homewood:Irwin,1995.)这些,都清楚地表明了作者的财政学属于微观经济学的主张。

进一步看,就是并不反对财政学也包括宏观经济分析内容的许多学者,也仍将财政学的分析基点和重点放在微观经济分析上。在西方财政学界有着很大影响的阿特金森(Atkinson,A.B.)和斯蒂格里兹(Stiglitz,J.E.),在其1980年的《公共经济学教程》引言中指出,“最认真地说,(本书)不打算包括稳定和宏观经济政策内容。……在穆斯格雷夫时代,他可以在其《公共财政学理论》(1959)中包括210页的有关稳定政策的内容。然而,自那时以来,经济学出版状况变了,人们在文献中对该问题作了大量的精彩描述。所以,我们的重点仅放在(政府)目标而不是稳定政策上。”(注:Atkinson,A.B.&J.E.Stig-litz.LecturesonPublicEconomics.NewYork:McGraw—Hill,1980,pxv&P4.)尽管这段话表明了作者并不反对财政学也包含有宏观经济学的内容,但至少表明了作者仍是将财政学重点和基点放在微观经济学上的。对此,米尔利斯(Mirrlees,J.A.)在奎格里(Quigley,J.M.)和斯莫琳斯基(Smolensky,E.)1994年主编的《现代公共财政学》中总结性地指出:“在穆斯格雷夫的《公共财政学理论》中,他以三个政策目标:配置、分配和稳定等术语,概括了他的主题,……。该书以超过200页的篇幅研究了稳定问题,即我们现在称之为宏观经济政策的问题。在较后的教科书即阿金森与斯蒂格里兹的《公共经济学教程》(1980)中,宏观经济政策问题被排除了。……公共经济学,甚至公共财政学,被认为仅涉及配置和分配问题。而稳定问题则被留给宏观经济学及其教科书。”(注:Quigley,J.M.&E.Smolensky,ed:ModernPublicFinance.Cambridge,Massachusetts:HarvardUniversityPress,1994,P213.)

然而,西方经济学关于微观和宏观的划分,本身就存在许多问题而争论不休,这造成了西方财政学的争论和困惑。也是在奎格里与斯莫琳斯基主编的《现代公共财政学》中,由戴门德(Diamond,P.)撰写的第八章名为“配置与稳定混一的预算”,资源的配置属于微观经济学问题,而经济的稳定属于宏观经济学问题,因而该标题清楚表明了作者将宏观经济分析和微观经济分析两大内容统一于财政的意图。(注:Quigley,J.M.&E.Smolensky,ed:ModernPublicFinance.Cambridge,Massachusetts:HarvardUniversityPress,1994,P213.)

附带应指出的是,即使在主张财政也应包括宏观经济学内容的西方财政学著作中,其体系内容的大部分以及基础部分仍然是微观经济分析。因此,西方财政学在这一问题上的分歧,不在于有没有包括微观经济学基础,而在于有没有包括宏观经济分析的内容。

总之,尽管现代西方财政学已或多或少地加入了宏观经济学的内容,但从根本上看,它沿袭的仍然是微观经济学的传统。此外,西方财政学在其上百年的发展过程中,还随着微观经济学的变化而变化。早期西方财政学专著已包含了福利经济学思想,这在道尔顿《公共财政学原理》第二章“社会利益最大化原则”中就有反映。作者在该章中批判了萨伊的“金律”,即“最好的政府是支出最少的政府,最佳的税收是数额最低的税收”的观点,反对了传统的“税收邪恶论”,提出了财政和税收的社会利益最大化原则。(注:Dalton,H.PrinciplesofPublicFinance.London:GeorgeRoutledge&Sons,Ltd.,1922,PP7—15.)此后,作为微观经济学分支的福利经济成为西方财政学的理论基础,关于公共产品最佳供应问题的分析,最终落实到社会福利函数所确定的最大效用点上。这使得西方经济学关于公共经济学的效率分析,与私人经济学的效率分析一样,都统一到福利经济学基础上来了。这是西方财政学完全建立于市场经济基础之上的理论表现。

西方财政学的价值理论基础

不管是主张财政学具有何种学科性质,西方财政论著都必须对财政问题进行大量经济分析,因而必然要受到当时流行的经济学价值理论和概念影响,必然或迟或早地按照已变化了的经济学价值理论和概念来修正与重构自身的理论体系。

在英语财政学专著出现之前,西方经济学上的“边际革命”已经发生,边际效用价值论很自然地成为西方财政学的价值论基础。道尔顿的《公共财政学原理》鲜明地体现了这点。他在该书第三章第二节提出,私人分配支出所应遵循的边际效用相等原则也应运用到公共支出的使用分配上来,指出:“除了法律上的意义以外,公共当局并不是一个人,难以象一个人那样预计各种支出的边际效用。但政治家们据以开展行动的总原则仍是相同的。对于公共当局来说,各种公共支出的边际效用应该相等。从理论上看,既定支出总量在不同项目之间分配就是这样决定的”(注:Dalton,H.PrinciplesofPublicFinance.London:GeorgeRoutledge&Sons,Ltd.,1922,PP17—18.)

在1928年的《公共财政学研究》一书中,皮古也有相同的表述:“就如一个私人应当通过在不同支出类别之间保持平衡,从而以其收入获得更大的满足一样,作为一个共同体通过其政府的活动也应如此。”(注:Pigou,A.C.AStudyinPublicFinance.London:Macmillan&Co.,Ltd.,1928,P50.)皮古接着还运用这些原则,去解决公共部门如何决定哪些公共服务应予提供的难题,指出“支出应当用于战舰还是用于济贫,应按此种明智的方式,即由它们各自所提供的最后一先令所产生的相同的真实报酬来决定。”(注:Pigou,A.C.AStudyinPublicFinance.London:Macmillan&Co.,Ltd.,1928,P50.)按皮古的看法,这一方式可用来得出某一精确的社会平衡点,即如果共同体是一个统一的存在体,“支出就应在各方面逐步增加到这一点,此时花费的最后一先令所获得的满足,应等于由于政府服务而相应要求的最后一先令所损失的满足。”(注:Pigou,A.C.AStudyinPublicFinance.London:Macmillan&Co.,Ltd.,1928,P50.)皮古所建立的这一模型被称为皮古模型,是现代西方财政学关于公共产品最佳供应若干著名模型中的一个。这样,皮古就从边际效用价值论出发,在理论上界定了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资源配置的最佳点。

不过,皮古等人引入西方财政学的,是当时通行的可测度的、可比较的、同一的基数效用函数。这一效用函数在本世纪30年代,随着帕累托新福利经济学取代了皮古的旧福利经济学而被否定,取而代之的是主观的个人评价的序数效用函数,等效用曲线等帕累托概念也被运用到财政学上来。其后西方财政学对于公共产品最佳供应模型问题的分析,对于税收以及其他各种财政效率问题的分析等,也都建立在效用无差异曲线上了。

这样,私人经济分析所能适用的价值理论和其他基本概念,都被运用到公共经济分析上来了,公共财政学不再是与经济学的其他分支相抵触的一门学说了。与西方经济学在价值论上的统一,无疑为西方财政学在本世纪60年代及其以后的大发展,提供了最基本的理论条件。

西方财政学理论基础分析的借鉴意义

第一,财政学从根本上看是一门经济学,但又具有与政治学交叉学科的性质

关于财政学仅是经济学分支,还是经济学与政治学交叉学科的问题,我国财政理论界也曾有过类似争议,即关于“财政是上层建筑还是经济基础”问题的争议,这是本世纪60年代初由于财政本质问题争议而引发的。此后,在后的80年代初,我国财政理论界结合着新的历史背景旧话重提,又一次以财政本质问题为中心形成了对此问题的争论高潮。这些争议大致形成了三大类不同的观点:(1)主张财政属于经济基础,仅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认为只能从经济的角度去分析财政问题;(2)主张财政属于经济基础,但又兼有上层建筑的性质,或者主张财政既是经济基础又是上层建筑。这就不能仅从经济角度来看待财政问题;(3)主张财政属于上层建筑。在我国财政理论界,持第三种观点的人数很少,大部分持第一、二种观点,并且第一种观点还有逐步占据优势的趋势。但如同财政本质问题一样,这一争议在当时被视为是一种纯学术的探讨,经过那两次争议高潮之后,至今已极少有人问津,除了在高校教学中作为一种理论问题介绍外,似乎已被人们遗忘了。在实践中,人们则是将财政作为经济工作来对待的。

然而,财政作为政府的分配活动,它采用的不是市场自愿等价交换的方式,而是由政府以强制形式完成的;它不是以市场为媒介和通过市场渠道来完成的,而是由政府在国家预算的形式下,通过政治程序的安排与运作来展开的。这样,财政的运作过程就直接表现为是对市场的否定,具有强烈的政治内容和因素。对于计划经济来说,由于其本身就否定着市场,本身就政企不分,因而财政这种非市场性与计划经济本质上是相通的,只提财政的经济性而不提政治性,并不影响问题的实质,即不影响人们实际上从经济和政治两重角度去考虑财政问题。

但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则不同。由于此时政企必须分开,这样财政所包含的两重属性合一的问题就凸显出来了:财政作为一种分配,它是经济活动的一部分;但作为通过政治程序直接安排和操作的活动,它又与政府的具体政治制度和规则密不可分。此时如果只谈论财政的经济性,其结果只能是忽略政治程序在财政活动中的作用,忽略政治权力凭籍财政分配介入和干预企业正常市场活动的可能性,这显然是不利于根据财政的特性去指导财政实践的。

我国财政理论否定政治程序是财政活动的内容之一,在实践上导致了忽视乃至否定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财政制度与程序的结果,使得我国实际财政工作缺乏必要的制度和程序的规范、制衡与监督。随着市场取向改革的进展,由于缺乏自我约束能力的政治权力本身的不规范行为,导致了我国财政新老问题和弊端的急剧膨胀与扩大,是目前我国财政经济工作分配秩序严重混乱,腐败浪费低效猖獗的关键原因所在。因此,承认基本上是一门经济学的财政学,具有一定的经济学与政治学交叉学科的性质,正视财政活动中所具有的政治性质与内容,在实际的财政工作中相应地从整顿规范与财政相关的政治程序和规则入手,使之从原有的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基点转到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基点上来,才是对症下药之举。为此,在以经济学为基础理论的同时,也有必要从政治学角度来开展我国的财政研究。

第二,财政学以微观经济学为理论基础,也包括着宏观经济学的内容

关于财政学以微观经济学还是宏观经济学为理论基础的问题。我国财政学从未讨论过这一问题,但由于我国财政理论强调财政是国家作为社会中心组织进行的一种分配,是从整个社会角度进行的活动,因而人们理所当然地视财政为一种宏观经济活动,而否定从微观经济的角度来看待财政问题。在最近的政府机构改革中,财政部被列入宏观部门之内,就充分地说明了这点。对此,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下是无关紧要的,因为当时正是以否定企业的独立自主性和以国家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直接安排国民经济活动为体制特征的,并且此时的财政是国家从整个社会角度安排经济建设资金的主要和基本手段。但在市场经济下则不同。此时社会的经济单位已不再是国家而是企业了,此时财政从宏观上调控经济尽管是其极为重要的内容,但尊重企业的独立市场运营主体地位,确保国家不干预企业正常的市场活动,则是我国政府和财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学会的崭新内容。

西方财政学从微观经济学的角度看待财政问题,对我国是具有重要借鉴作用的:

1.西方财政学从微观角度分析财政问题,是隐含着这么一种涵义的,即此时的政府参与社会资源配置,其地位如同企业和个人一样,都是身份相等的市场活动主体,即企业和个人是处于市场有效运行领域的活动主体,而政府则是处于市场失效领域的活动主体,它们进行的都是同等的资源配置活动。这样,它们之间除了依法正常交往如照章征税纳税之外,只能是互相尊重,互不侵犯和干预,而不能是国家凌驾于企业和个人之上,可以随心所欲地干预它们的市场正常活动。

2.财政活动除了作用于宏观经济的内容之外,仅就其本身对于社会资源的配置来看,则应视为是一种微观行为。只有这样,才能正确界定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否则的话,将财政活动等同于宏观调控,而财政干预企业市场活动也就等于政府的宏观调控活动,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政府的宏观调控又是必要的,其结果实际上是为政府和财政随心所欲地干预企业的微观活动,提供了理论依据。这些年来,人们在财政经济工作中总会情不自禁地干预和插手企业的正常市场活动,其理论根源就在于此。这点,在防止政府和财政随意干预企业问题上,是可资借鉴的。

3.在财政仅是一种宏观经济行为的思想指导下,我国迄今为止在税收和财政支出的具体分析上,即如何按效率原则来取得和配置归政府支配的资源方面,其研究是相当薄弱的。这也是我国现实财政工作缺乏效率和严重浪费的关键原因之一。这与西方财政学所进行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微观经济分析,是形成鲜明对比的。为此,借鉴西方财政学的微观分析方法去研究我国的财政问题,也是我国财政研究亟须开展和加强的领域。

摘要:自1892年巴斯塔布尔(Bastable,C.F.)出版《公共财政学》以来,百余年间西方财政学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在其理论基础问题上则始终存在分歧。本文认为,财政学从根本上看属于经济学,但又包含有一定的政治学内容,是经济学与政治学的交叉学科;财政活动主要的和基本的是微观经济活动,但也包含着派生的宏观经济内容。

西方文学理论论文例4

我国传统财务管理理论中对资本成本这一理财学中基本概念的理解与西方理论界的理解迥异。本文对比分析了中西方对其理解上的差异,并就传统认识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之间的关系进行以下分析。本文是论文频道的管理学论文提供给广大网友的关于资本成本理解的论文论述,还有更多内容介绍,欢迎广大网友前来学习研究。 论中西方对资本成本的不同理解 一、我国对资本成本的误解 在我国理财学中,资本成本可能是理解最为混乱的一个概念。人们对它的理解往往是基于表面上的观察。比如,许多人觉得借款利率是资本成本的典型代表,为数不少的上市公司由于可以不分派现金股利而以为股权资本是没有资本成本的。在大多数的理财学教材中,关于资本成本最常见的定义是:资本成本是指企业为筹集和使用资金而付出的代价,包括资金筹集费用和资金占用费用两部分。 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我国的财务管理理论是从原苏联引进的,因此按照原苏联的做法,将财务作为国民经济各部门中客观存在的货币关系包括在财政体系之中。虽然其后的学科发展打破了原苏联的财务理论框架,但财务一直是在大财政格局下的一个附属学科。学术界普遍认为,财务管理分为宏观财务和微观财务两个层次,并把微观财务纳入宏观财务体系,以财政职能代替财务职能。在这种学科背景下,企业筹措资金时只考虑资金筹集和使用成本,没有市场成本意识和出资者回报意识,从而得出与西方理论界迥异的资本成本概念。 二、西方理论界对资本成本的界定 现代财务管理思想来自西方微观经济学,财务管理与公共财政完全分离,是一种实效性的企业财务,即西方的财务概念都是指企业财务。财务管理以资本管理为中心,以经济求利原则为基础,着重研究企业管理当局如何进行财务决策、怎样使企业价值最大化。在这种市场化背景下,股东的最低回报率即资本成本就成为应有之义了。西方理财学界对资本成本的定义为:资本成本是企业为了维持其市场价值和吸引所需资金而在进行项目投资时所必须达到的报酬率,或者是企业为了使其股票价格保持不变而必须获得的投资报酬率。可以说,对资本成本的理解偏差是我国理财学发展不成熟的一个重要表现。 理解资本成本可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最根本的层次,即要了解资本成本的实质是机会成本;第二个层次是要了解企业资本成本的高低取决于投资者对企业要求报酬率的高低,而这又取决于企业投资项目风险水平的高低。确切地说,资本成本是由投资风险决定的。 资本成本的实质是机会成本。这在财务决策中是极为关键的观念。例如,某公司有A、B两个项目,A项目的报酬率是10%,B项目的报酬率是12%。该公司为如期进行项目投资,与银行达成了贷款200万元的协议,利率为8%。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该公司选择了B项目,则其进行投资收益评价时的适用资本成本率是多少呢?答案应当是被放弃的A项目的报酬率,即10%,这是选择B项目进行投资的机会成本。如果被选择的投资项目不能提供10%的报酬率,就必须放弃这一项目。在B项目投资收益的评价中,贷款利率8%是不相关因素,尽管它决定了企业利息费用的多寡。再如,如果一家公司有A、B、C、D四个被选项目,报酬率分别为8%、10%、12%和16%。在D项目被选择进行投资的时候,计算其净现值的资本成本应当是被放弃项目中报酬率最高项目的报酬率,在这里是12%,而不是10%或者8%。从财务理论角度看,机会成本绝非虚拟的成本,它是实实在在地影响净现值实现的一个重要因素。 站在企业理财的角度看,资本成本是企业投资行为所必须达到的最低程度的报酬率水平;站在投资者(包括股东和债权人)的角度看,资本成本就是要求的报酬率,它与投资项目的风险程度呈正比例关系。因此,在财务理论分析中,资本成本、要求报酬率甚至预期报酬率均可被视为同义词,可相互交替使用。在确定股权资本的资本成本时,所要考虑的核心因素是股票投资者的要求报酬率。换言之,股票投资者的要求报酬率就是股权资本的资本成本。由此可以看出,关于资本成本实质的极为关键的一点是:企业投资项目的风险程度决定投资者的要求报酬率,而投资者的要求报酬率即是该项目的资本成本。 我国传统财务管理理论中对资本成本这一理财学中基本概念的理解与西方理论界的理解迥异。本文对比分析了中西方对其理解上的差异,并就传统认识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之间的关系进行以下分析。

西方文学理论论文例5

[内容摘要]:“儒家法与西方自然法的本质是否相同”这个命题困扰学界多年,本文主要通过考察《法哲学论》一书提出的观点,运用黄仁宇先生的“大历史观”的方法,在肯定两者是具有本质不同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提出了两者还具有有无斗争性和存在的时间段的不同的地方。 [关键词]:自然法的本质、儒家法的本质、斗争性、存在的时间段 “儒家法与西方自然法的本质是相同”的定论大概肇始于维新巨子梁启超先生的观点。此后,法学界对于两者的本质关系皆以梁先生论断为准。近来,学界始有不同的声音,其中论证最具有权威性的莫过于吕世伦教授主编的《法哲学论》(在该书的第16章重点比较了两者的本质不同的地方)。伯恩.魏德士教授在其《法理学》(法律出版社2009年出版)一文中认为,法学理论的生命在于批判和为新的替代性的理论做铺垫。因此,对于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笔者通过比较梁启超先生和吕世伦教授的观点和论证发现,梁启超先生在论证时其实只注重了两者的外在表现而忽视了其内在的不同(但笔者以为,由于当时中国对于国外的理论的认识尚处于一种起步阶段,国内研究的力量很不足,加之可以掌握的资料匮乏而导致的,所以,梁启超先生当时有此认识已属不易,我们不能以今日之标准苛求梁启超先生。),而吕世伦教授提出的观点是在中国学界对国外的理论基本透彻的基础之上。所以,笔者认为,吕世伦教授结论是在肯定了梁启超先生在形式上基本相同的论调的基础之上,在实质上对两者进行比较的结果,可以说是前者观点的进一步的演化和深入。但是,笔者也发现,对于这个问题,学界还不是很重视,偶有像吕世伦教授这样较真的人谈到这个问题也是一笔带过,泛泛而谈。笔者对于这个问题基本上赞同吕世伦教授的观点,但是,对于其中的一些问题,笔者认为还有待于商榷和进一步深入研究。黄仁宇先生在其《万历十五年》提出的基本论调是希望看待历史事件要用“大历史观”,这样才能够更加清晰地看清历史的真相。所以,笔者在本文也采用黄仁宇先生的方法来考察儒家法与西方自然法的本质是否相同这个问题。 一、对《法哲学论》一文的回顾 西方的法哲学思想发端于古希腊,而作为西方法哲学中资历最老的自然法也自然诞生于古希腊。据学界考证,最早使用自然法概念的是古希腊的思想家,但是真正把自然法作为一个明确的概念、一种学说的是斯多葛学派。吕世伦教授在《法哲学论》一书中大致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证两者的不同的。笔者想结合吕世伦教授提出的论证,在现有的论证的基础之上从其他角度重新尝试做个论证。 (一)、从中、西方文化差异的角度论证了西方自然法是天人分离,而中国儒家法是天人合一的区别。 “西方自然法观念是以天人分离为前提,并通过逻辑的方法加以认识和认证的”。实际上,早在公元前500多年的古希腊,就有思想家赫拉克利特提出了“逻各斯”(也即逻辑)这一范畴。在当时,逻各斯就是指万物变化的普遍的成度,指贯穿于一切运动变化中的共有的、常往不变的、永恒存在的东西,因此,也可以称之为“必然性”或者“命运”。当时的自然法学说是以以下两个根本观念为基础的。 首先,是对自然、自然法则的崇拜与信仰。对于这一点,我们大可以从古希腊的神话传说(主要是荷马史诗)中看出。这种宗教信仰与中国的传统的宗教信仰不同,笔者认为我们不妨可以称之为“混合的宗教信仰”。一方面、它承认奥林匹克众神,尤其是宙斯对人的权威。认为当时的法是由诸神颁布,通过神意的启示为人类所知的。另一方面,它又相信人和神(即使是“众神之王”的宙斯也不例外)都要受某种运命的支配。我们在上面谈到“逻各斯”时已经发现,“逻各斯”就是“命运”。另外,在西方,神其实是跟人一样,都是具有人格的主体。所以,吕世伦教授提出的自然法是“天人分离”的观点中的“天”即为“运命”(或者说是“自然法则”,抑或者说是“命运”),而人则包括了神在内的一切人类。因而,西方最早的自然法的本质实际上是自然的理性。 其次,早在伯里克利时代(公元前461-前429年)已经形成了宗教性法与世俗性法并存的二元论思想。博登海默教授在其《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就曾经生动的描述了古希腊的悲剧《安提戈涅》。因此,“天人分离”也必然意味着自然法与人定法的分离。 与西方不同的是,中国的儒家法是以“天人合一”为前提,通过经验来认识的。所以,在儒家那里,“天道”(或者说是“天法”)存在于圣贤书,寓居于“ 先王之法”中。理所当然地,后人只要苦读圣贤书或者谨遵“先王之法”即可获取“天道”。此外,在中国,君主就是“天子”(上天的儿子),而“天”就是“神”,因此,儒家追求“天人合一”也就毫不奇怪了。 (二)、自然法是先验的,而儒家法是经验的。 对于“西方自然法是先验的,而儒家法是经验的”这个论证,中国学者往往忽视从宗教角度来看待这个差异。但是,宗教在西方是一种历史渊远、影响巨大,而且是西方文明或者说是文化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分,忽视西方宗教的影响是论证不充分的表现。 西方社会对宗教的狂热信仰是我们中国所无法比拟的,虽然在中国历史上,统治阶级从来是对宗教采取宽容的政策,但是民众对宗教的信仰程度却并没有因为统治阶级的宽容政策而泛滥。在西方,人对自然法的信仰来源于对宗教的信仰,人只要信仰了宗教,那么对于自然法就不用去认证了,就自然而然的被接受了。伯恩.魏德士教授认为,宗教信仰只有对于宗教分子才能言,在他们眼里,宗教信仰就是客观的,是不需要论证的。 儒家法与西方不同,因为上述我们已经提到了,中国的宗教信仰程度不如西方,所以,儒家法难以靠先验来认证,而需要通过先知圣贤通过躬身体验的实践来获取。 (三)、自然法是人定法的评断标准,是与人定法对立而存在,它一般不直接进入司法领域,而儒家法强调的“天道”是最高的行为准则,可以直接进入司法领域。 对于西方自然法的这一特点,我们基本上也大可从《安提戈涅》中感知。安提戈涅在回答国王的问题时是这样回答的: 人们不知今天与昨天 但生命永恒:(无人能确定自己的生日) 我并惧怕任何人的狂怒, (和革冒神的报复)因为蔑视的缘故。 在中国古代的儒家法中强调“天人合一”,人的行为应该顺应“天道”,“天道”是最高行为准则,当法律没有相应的条文调整时就可以用“天道”来调整。所以,中国古代儒家强调“礼”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就一点都不奇怪了。 二、对《法哲学论》一文不足的反思 用“大历史观”来看待西方的自然法的发展,我们大致可以把它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古希腊时期),自然法的本质就是自然的理性,此时的自然法叫“古代自然法”。第二阶段(中世纪),自然法的本质就是上帝意志的体现,此时的自然法叫“神学自然法”。第三阶段(近代),自然法的本质就是人的理性--自由、平等、人权和财产权等等的体现,此时的自然法叫“古典自然法”。第四阶段(二战后),这个阶段我们称之为“新自然法学”。而如果用“大历史观”来看待中国儒家法的话,也可以划分若干个阶段。《法哲学论》一文忽视了两者的这一前后变化,而主要在静态的层面上将两者作了个比较,因此,这种论证从历史的向度上讲是论证的不充分。基于此,笔者结合自身的所学与认识,从动态上宏观地比较认为两者有以下两个本质的不同。 (一)、西方自然法具有斗争和革命的性质,而儒家法则不具备这一性质。 仔细观察西方自然法,我们会发现,它每一次的发展与变化总是与斗争或者是一场革命相联系起来。西方自然法的斗争与革命性的淋漓尽致地体现于资产阶级革命和二战结束后对战犯的审判当中。 在资产阶级革命前期,古典自然法学派的思想家为革命提供了古典自然法学理论的工具,据此,资产阶级高举“自由、平等、博爱”的大旗,在革命的道路上前进,最终获取了革命的胜利。到了二战胜利后,对于战犯的审判就成为战后的一件棘手的事情,此时,人们自然而然的再次请出了自然法与法西斯纳粹的“恶法”作斗争,向世人强调了“恶法非法”的亘古不变的道理。反观中国儒家法往往是治国安民,注重调整社会的稳定,不具有革命性和斗争性。 (二)、西方自然法与中国儒家法存在的时段是不同的。 正如我上文所言,西方的自然法具有革命和斗争的一面,而自然法本身又往往只探讨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即探讨的是法的外部),而不是主要研究法律本身的内容和形式。所以,当革命一旦胜利或者不存在斗争,那么自然法学就会完成历史的使命而推出历史的舞台,所以,我们就不用惊奇古典自然法学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的不久就被实证主义法学占领阵地的现象。因为,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来看,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法律本身的内容和形式的研究就成为法学研究的主要矛盾,而这个矛盾只能够由当时的实证主义法学。 中国的儒家法正如上面所 说的,是治国安民之法,因此,它在太平盛世往往能够得到长足的发展。这个现象我们完全可以从我国古代儒家法的发展历史看出来,最典型的,我想是汉武帝采纳董仲舒提出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建议。当今中国在法治现代化的建设道路上提出了“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口号,而其中的“德”正是我们中国古代儒家法的一个思想。这个大概也可以算是中国儒家法思想在当代的一个体现吧。 三、结尾的一个反思与检讨 写到此,笔者忽然想到了冯友兰先生在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再次回到当年读博士学位的母校哥伦比亚大学的演讲。冯友兰先生早年读博士的时候就比较了东、西方在近代来的重大差异,最后,他认为造成中国近代的差异是中国近代哲学没有构建起来。今天的西方已经有逐渐地把自然法和实证法融合的倾向。这说明西方的自然法本身也并非完美无缺的。因此,今天我们在法治现代化的建设道路上没有必要“固步自封”(顽固地抵制西方先进的法学思想),也没必要搞纯粹的复古主义。儒家法与自然法虽然各有所长,但是,它们都不是中国法治现代化的灵丹妙药。 注释: 、吕世伦 主编《法哲学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P.441 、孙霞 著《法哲学纵横》,香港文学报社出版公司2000年,P.13 、同,P.442 、同,P.442 、同,P.3 、同,P.443 、 、同,P.444 、这里的“古典”具有标准和正统的意思,以此区别于其他阶段的自然法。 、沈宗灵 主编《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P.8

西方文学理论论文例6

【关键词】管理学研究范式二重性

一、管理学研究范式的含义

范式是托马斯·S·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提出来的一个术语,指科学理论研究的内在规律及其演进方式。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赋予这个概念以关键性的作用,他提出科学认识不是简单而纯粹的知识积累;对科学理论进行构思、表述和组织的那种方式受到一些前提或预设的指挥和控制。他要探测一种隐蔽在预设或前提之下的、绝对而自明的集体资源。他把这些自明性称作范式。范式的这一定义同时是语义的、逻辑的和观念——逻辑的。就语义而言,范式决定着可理解性,给事物以意义;就逻辑而言,范式决定着最主要的逻辑操作;就观念——逻辑而言,范式是联合、淘汰、选择的第一原则,决定着观念的组织条件。根据这三个生成的和组织的含义,范式指导、统治、控制着个人推理的组织和那些遵循范式的观念系统的组织。

范式的含义既强烈又模糊,强烈是因为范式具有一种彻底的意义,它是方法论的指导、思维的基本图式、预设或起关键作用的信仰,因此它本身带有一种理论统治权。模糊是因为范式摇摆于多种含义之间,最终以含混的方式涵盖了科学家们对一种世界观的集体赞同。范式概念的不充分和不精确不仅揭示了库恩思想的缺陷,也揭示了思考范式概念的困难。一种范式,对于在这种范式控制下进行的所有话语而言,包含着可理解性的基本概念或主要范畴,同时也包含这些概念或范畴之间的吸引/排斥的逻辑关系的类型。一种范式的性质可以通过下述方式来界定,第一是对主要的可理解性的范畴的推广或选择;第二是对主要的逻辑操作的规定。

管理学范式是一种世界观,是管理学最高层次的方法论。它主要从科学哲学角度探讨与管理学学科体系和基本假设有关的一般原理问题,即指导管理研究的原则、逻辑基础以及学科的研究程序和研究方法等问题。在既定的范式中,管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实务问题的解决往往是沿着既定的路径。按照管理学家的解释,知识的发展一般是遵循一定的路径从而形成一定的理论范式。在管理实践中,一般现存企业是在已有管理知识范式和管理技术的基础上寻求管理变革或改进管理的。而新企业和新技术往往会带来知识跳跃式发展的新范式。如果一种新技术的背后有全新的知识范式作为支撑,那么将对已有的管理理论、技术和能力构成威胁。

按照库恩的标准,管理学范式是划分管理科学共同体的标准,不同的范式决定管理学发展的某一历史时期,而某个特定研究方向或领域内所特有的共同世界观、共识及基本观点则形成管理学家群体。管理学范式就是管理学家对他们的研究主题所表现出来的基本意向和潜在知识假设。由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研究范式不同,所以管理学的研究范式呈现出多元化特征。从科学哲学的角度看,管理学范式理论包括三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一是本体论视角,二是认识论视角,三是方法论视角。所以管理学的范式理论是以管理学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与管理学之间呈现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既相互作用又相互促进的关系。

二、管理学研究的科学主义范式

西方的管理思想和学说从产生的时期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古典管理理论,主要包括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法约尔的一般管理理论和韦泊的组织理论等;第二类是行为管理理论,发端于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产生的人际关系学说,而后发展成为行为科学;第三类是当代的各种管理理论,产生和形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至今。这三类理论只是产生的时期有先后,并不是截然分开的三个阶段。它们相互影响,继承演变,形成各种流派。根据不同的逻辑起点,管理学的理论研究有两个范式,一个是以组织的效率为起点,另一个是以人的需要为起点。前者被称为科学主义范式,后者被称为人本主义范式。科学主义范式是以组织的存在为根本,把人纳入组织,人的存在就是为了提高组织效率;人本主义范式把人的存在和需要作为根本,通过满足人的需要来实现组织目标。

管理学的科学主义范式以美国古典管理学家泰罗为代表,通常把科学主义范式称为泰罗范式。该范式的核心是如何使工作更加多产和高效,“科学管理”注重的是如何改进职工的工作表现,演示了工作要素的可辩识性和可重复性,泰罗坚信通过确定出工人完成某项作业的最佳时间,管理者就可能判断工人是否干得出色。通过这种管理方式带来了组织效率的提高。随着管理学的发展,在泰罗范式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科学主义范式以实证主义、经验主义为哲学基础,把人的认识局限在人的经验所及的领域,其方法论范式深受自然科学方法论范式的强烈影响。这种范式认为,组织及其管理现象与自然现象一样,具有一般性的普遍规律。管理学的任务就是要运用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从观察经验事实出发,研究和发展组织及其管理领域内的一般性普遍规律。

科学主义范式体现在具有理性约束的个体追求服从技术规律和组织纪律带来的高效率。从人的行为特征来看,“经济人”的行为是理性的,因此,假定每个行为主体的行为都是合乎理性的,管理原理、原则和制度必须以管理主体的个人行为为基础并且可以从社会历史背景中抽象出来。单个行为主体都服从于技术规律,通过时间动作的分析,实现工作方法的标准化、工作条件的标准化和工作时间的标准化。适应这样的行为主体的组织是一个高度结构化、形式化、不受个人支配的集权组织。

三、管理学研究的人本主义范式

管理学范式的第一次变革是由梅奥为代表的人际关系学说完成的,人本主义者指责泰罗的科学管理方法是不道德的,是将工作“非人性化”,并把极具人性色彩的管理变成了简单的效率衡量。他们对科学主义范式提出批评,认为管理的对象不仅是物的管理问题,更重要的是人的管理问题,人是每一个组织中的核心,是具有社会性的动物,应当重视人的积极性对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影响和作用。从人本主义范式的理论主张可以发现,行为管理是为解决效率与人性之间的矛盾而出现的。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是对人性进行深入的研究并采取相应的行为准则,使得管理活动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人和组织与环境的关系时达到最佳的平衡状态,更加符合人性。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古典管理学的原罪促成了人本主义范式的兴起。人本主义范式以新康德主义、现象学、诠释学等哲学思潮为理论基础,强调管理学与自然科学的差异,认为组织及其关系现象的本质是人的主体精神外化或客体化,是精神世界和文化世界。严格来说,行为科学学派来自于社会学,法国学者涂尔干指出,在任何社会组织中群体总是由建立他们的价值观和规范来控制人们的行为。

人本主义范式强调应把人放在管理学研究的中心位置,组织中最宝贵的资源不是原材料、资本、机器、土地或能源,而是人。这里所说的“人”,是被看成“生活在社会里的人”,他们是不断地被密如蛛网的人际关系网所包围,而他们自身也是这个关系网的一部分。在人本主义范式中,整个人类的本性是由积极的与消极的、崇高的与卑劣的品质构成,他们反对科学主义范式把人看成仅仅是一味索取的自利主义的“经济人”,强调利他主义与给予的品质也是人性中最根本的东西。同时该范式强调人的潜质的生长与发展,而且这种潜质的生长始终处于动态过程中,是不断成长和进化的,是随着时间和社会文化场景的变化而变化的。早在西方科学发展的初期,培根(F.Bacon)就觉察到了对一切认识活动产生影响的社会文化束缚,并同时觉察到了摆脱这些束缚的必要性。他在对认识的社会——文化规定性进行诊断时指出,认识的使命在于把认识从社会——文化规定性中解放出来,使认识成为科学。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认为,已经获得的合理性会随着促使它形成的那个过程的延续而削弱,合理性的操作特征会被不合理的社会力量所截取和利用。组织理论学家布赖尔和摩根在《社会学范式与组织分析》一书中隐含地指出,社会科学理论主要有两条轴线,一条代表科学本质属性的连续体,另一条代表社会(组织)本质属性的连续体。科学的本质属性强调稳定性、可证实性和规定性,而社会的本质属性体现为永恒的变革。

四、结论

科学主义范式和人本主义范式分别是管理理论中注重技术与注重人的两个主要方面,这两种范式的发展构成了早期管理学发展的历史。前者注重的技术是建立在一定的生产力基础上的,随着生产力发展和技术创新科学主义范式不断变革,所以科学主义范式恰好体现了管理学研究范式的社会性。而人本主义范式注重人的需要,认为人是组织的核心,管理的对象不仅是物,而且是人,这样的观点恰恰体现了管理学研究范式的科学性。人是管理学研究的主体,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的行为表现出不同的特征,这样的研究方法正是辨证的和科学的。组织及其管理的效率不仅是科学主义范式理性创新所产生的效率,也包括人本主义范式对工作认同的诠释所产生的效率。

从本质上分析,科学主义范式和人本主义范式是统一的,统一的基础在于西方大范式。这个大范式是由笛卡尔提出并随着17世纪以来欧洲历史的发展而确立了下来。笛卡尔的范式把主体和客体分离开来,使它们各自拥有自己的领域,一边是科学和客观性研究,一边是哲学和反思性研究。这个范式决定着一种二元世界观,也是同一个世界的二元化:一方面是必须接受观察、实验和操作的客体的世界,另一方面是对自己提出存在、沟通、意识、命运等问题的主体的世界,客体世界对应着管理学的科学主义范式,而主体世界对应着管理学的人本主义范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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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魏文斌.西方管理学范式的三种维度.国外社会科学,2007,(1).

西方文学理论论文例7

摘 要:本文从经济、文化、政治和“人”的角度对中西方权利观念差异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从中国权利观念落后的这一现状出发,用历史、政治与法学相结合的笔触对其进行了探讨。 论文关键词:权利 权力 权利观念 权利意识 自盘古开天地后,人类便在自己的土地上生生不息,在世代繁衍的自然规律支配下,形成了其赖以生存的社会。人类不断地从社会中获取自身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一切。一切的不满足是人类进步、社会发展的根源。人类不断地追求正向的生存所需和发展所需,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我们所谓的“权利”。正如上言,不满足的追求是社会发展的根源。同样,不满足的追求也是权利观念不断发展的根本动力。就权利观念而言,中西方在文明之始时是趋同的,这应该是由当时人类的趋同的低级追求决定的。然而历史总是单调而不乏戏剧性,严肃而又充满讽刺性,尽管中国文明在传播尤其是传承方面明显优于西方文明,但时至今日,中国的权利观念却落后了,而且落后了很多。原因何在? 一、就中西方权利观念对比而言,在古代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并无实质的差异。尽管两者都出现了有关权利的惊世之说,但那显然只是停留在“说”,并不为社会尤其是上层统治者所实质地接受。以文艺复兴为分水岭,西方的权利观念出现了飞跃式的发展。随之而来的工业革命更是使中西方的权利观念产生了根本的差异。 之所以说中西方权利观念差异之产生的标志是工业革命而非文艺复兴抑或启蒙运动,这是有原因的。当然笔者所说的权利观念是就一个社会意识而言,并且针对的是主流的社会意识。尽管詹姆士一世的“君权神授”在全国的一致声讨声中破灭,但那只是在英国,它不足以代表整个西方世界。故此,我们更不能将文艺复兴或启蒙运动中的上层思想家的觉悟看成当时的主流社会意识,自然,它们也不会成为新的权利观念形成的界碑。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同样,社会意识也为社会经济所决定。中西方权利观念之所以在长达千年的历史中是趋同的,其原因恰好是它们社会发展所依赖的经济基础在长达上千年的演变轨迹基本上是一致的。纵览千年史,无论是中国的小农经济,还是西方的庄园经济、城邦经济还是游牧经济,均不足以使其社会意识产生本质的差异。而资本主义经济的出现却改变了这一常态。 恰好又是因为“不满足”,西方人开始了欲望的征途,从事了一系列被后人嗤之以鼻的“殖民征伐”。当然,后人有后人的看法,前人有前人的观点。毕竟欲望是人存在的价值,我们谁能肯定自己的一些行为不为后人同样的嗤之以鼻呢?无独有偶,又一部分人的“不满足”驱使他们自己无限地逐利,农业、商业和手工业逐渐找到了契合点——“利”。至此,社会的阶级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资产阶级出现了,并迅速扩大。在社会经济急剧变化的时候,作为上层建筑的政治当然不能“独善其身”。资产阶级便利用大众的“不满足”登上了其神圣的权力之颠。要知道,资产阶级是冒险家,是赌徒,他们绝不会给他们的垫脚石以任何危及自身利益的所谓“权利”。然而人民大众毕竟是大众,只要他们中的一小部分人对自己的权利稍有斗争的觉醒,在那样一个激荡的年代,按理来说,他们便足以动摇资产阶级的统治。但人天生就是一个斗争与妥协的矛盾集合体,他们妥协了,维持着一种违背契约的平衡。 随着西方殖民的进一步扩张,其生产力远远满足不了巨大的市场需求。于是在18世纪60年代,工业革命便应运而生。资本主义经济实质是一种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所需的平等性与开放性明显地与经过妥协而产生的那种违背契约的均势格格不入。这种矛盾随着工业革命的深入资本主义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不断激化。当生产力不断发展,大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他们越来越感受到自身的正向利益所受保护的不确定性,这当然也包括一部分低层的资产阶级。于是,新的权利观念——平等、自由,便成为了社会的主流意识。也就是在此时,中国的权利观念落伍了。 而随着工业革命的进一步深入,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整个社会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资本主义社会形成了一个自由市场,而且是一个买方市场,公民能够自由地挑选国家领导人。”西方世界 的权利观念也不断地更新、发展,以趋完美。时至今日,无可否认的一个事实是,西方世界已经变成了这样一个人所梦想的世界——“在那里主权者和人民有唯一的共同利益,政治机构的一切活动,永远都是为了共同的幸福 ”。 正当西方的工业革命轰轰烈烈进行的时候,中国的小农经济却走上了顶峰。几千年的小农经济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自我封闭性,统治者牢牢地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之上,并推行一系列具有欺骗性的剥削政策,当然更多的是赤裸裸地压榨。由于长期被土地所束缚,农民形成了一种“逆来顺受”的带有浓重土地色彩的性格,而其权利观念也自然地停留在“生存”。尽管近代以来,中国的权利观念有了进步,但相对于西方一日千里的发展,其徘徊式的前进又显得太微不足道了。 二、任何一种社会意识的演进都不是偶然的,也不是由经济因素单独作用的结果。社会意识实质是个人意识的集合体,它是众多的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意念的组合。而个人意识的产生,尤其是众多趋同的个人意识的产生必定不是巧合。个人必为社会中的人,一个人的成长也必为社会的种种所影响,在众多的影响因素之中,社会文化无疑是关键。故此,作为社会意识范畴的权利观念,其产生和发展必有其相应的文化背景。 中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历史,形成了一种相对稳定的封闭的文化。而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之中,以“三纲五常”为代表的儒家文化成为了主流的社会意识。尽管其在很多方面有其独特的积极意义,尤其是社会风尚;但无论是“三纲”,还是“五常”,我们都不难看出其一个潜在的东西,就是它们无疑全都是规定了你“应该怎么做”,而非你“有权怎么做”。当然,以上的仅为儒家的正统之言,而一家之言却固封了整个社会意识。当人们不愿面对现实而不得不借助宗教力量时,道、佛二教的无为思想、求仙之念、轮回之说、因果报应完全使广大百姓遁入了一个虚拟而又满足的空间。自然,百姓毫无异议,其朦胧的权利意识也悄然地被扼杀在“天堂”,一切微弱的权利观念也只有期待“来世”。 作为一个社会的文化基础,自然有其稳定性,尤其是在当大众都麻木地接受之后,任何一支力量都难以将之撼动。当然,在中国历史上也不乏有为“权利”而斗争的农民暴动,但那让人砰然心动的呐喊重复地止步于“生存”,对更高层的发展权,他们只能仰视,而政治权利仿佛成为了一个禁区,他们自然不敢越雷池一步。纵然有朱元璋、李自成等另类,但他们也只不过是沿着前人的足迹前行罢了,而广大百姓更是不敢有任何对“自然权利”之外的奢望。 没有阵痛就没有发展,而阵痛就意味着鲜血。在世界几千年的历史中,毫无例外地验证了一个经典的道理:任何一种社会意识的发展,必须经过社会文化的阵痛。笔者在前面便提出中国文化的传播尤其是传承明显地优于西方文化,其传承之完整乃世所罕见——显然其并未经过实质的阵痛。一种发展就意味着一种叛逆,其文化传承得越好,保存得越完整,则其文化发展的阻力就越大。而当一个社会的文化基础徘徊不前时,要其权利观念有长足的进步,难度可想而知。 西方文化的发展明显地具有间断性。一些文明古国的文化伴随其国家的衰亡几乎消失,留下来的也仅是一些散见的故事和徜徉于理想的学说。随着罗马文化的崛起,基督教的传播,西方文化才勉强地有所发展。但国邦林立和种族差异的现状使罗马文化在传播之始步履微艰。基督教地进一步传播使教会与其所在地的王权势力出现了矛盾,其权利之争加剧了文化内部的演变,直至后来的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等。 从整体上看,西方文化存在一个阵痛的历史之中。文化的阵痛,社会的急剧变革使其公民在对教会与王权均无可依附的情况下不得不更多地关注自我斗争的生存、发展权利的取得,更多地强调自我个性的追求与发展,这显然与强调“家庭、国家、民族”的中国式价值思维不同。“如果一个社会文化潜在地倾向于个人的应有或不可侵犯的利益、资格、能力或主张,即人的‘权利’所显示出的人的尊严和价值,并认为其能改进人的社会结合方式,增进社会的和谐,这种社会文化便会主张个人权利;反之,如果一个社会文化潜在地过度强调群体权利而抑制个人权利, 那么个人主张权利便会被认为是有损于群体权利而受到贬损。”这完全印证了中西方权利观念之差异的文化原因。 三、在谈到权利时,自然地要提及权力。在理论上权利和权力的主体都是公民。“权利实质就是被认为正当的权力”,而权力天生为权利而生,它之不过是公民权利让渡的结果,是公民为更好地行使权利而自动放弃的一部分力量。 权力的存在,是一个国家、一个政府存在的必要条件;权利则是公民在存在、发展中必不可少的正向价值。而权利与权力的总和是一个相对固定的整体,这就意味着两者在发展之中必处于一个此消彼长的状态。一个国家要强大到足以平内乱、抵外侮,就必须有强有力的中央政权,也就意味着其权力要足够的大。而一个国家要足够的文明、富强,则必须有一种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时至今日,我们所见到的最好的一种秩序无疑是法治。法律作为现实权力享有者的施政手段,首要的,它必为权力者维护权力强力服务;尽管它也作为权利的保护者,但其保护的软弱性决定了其根本不足以同前者相提并论。 权利与权力必须是在其社会政治中相互作用的。而一个社会的政治形态如何,能充分地反映其权利和权力的制衡状态,从而也影响着该社会的权利观念的形成与发展。纵观人类的历史,就政治形态而言,总体上呈现两种态势:人治与法治。人治的实质是权力的极大化和权利的极小化;法治的实质则是权利的极大化与权力的相对极小化。但就现实而言,法治顶多也不过是权利足够与权力抗衡的一种状态而已。 中国的历史实质是一部人治的历史。从夏至清都是赤裸裸的人治,后来的国民党政权也不过是人治的变种,而新中国建立后的一个相当长时间里,毫无疑问是人治。尽管我党在口号上宣称“主权在民”、“为人民服务”,但在一个缺乏监督的“一把手独断制”下,那也不过仅是口号而已。在一个人治的社会里,大众根本无法将自己的权利触角伸向任何一个禁区,历史上,其不断地反抗也不过是一种为生存疲于奔命而又为另一个人治利用的可怜的挣扎。而政治上的高压与另一个稍好人治的出现,使得其矛盾而又麻木地安于现状,故其权利观念裹足不前。 其实,西方进入法治社会的历史并不悠久。曾经一度照样是人治,还有比人治更荒唐的神治。直到以美国为代表的宪政制度的出现,权力之间得到有效的制衡,才使公民的以选举权为代表的一系列政治权利得到了保障。此时,权力者由权利者产生,并依照宪法忠实地为权利者服务;权利者在行使权利,尤其是在行使政治权利的过程中切实地感受到自己的国家主人的地位,其权利的观念意识便也有利质的飞跃,其权利观念也就远远摆脱了原始的 “生存权”,甚至是“发展权”的束缚。权利与权力的关系在中西方社会里呈现了不同的态势。权力的绝对与否使其社会的权利观念产生了较大的差别。绝对的权利必将导致绝对的腐化。而在一个腐化的权力者的高压统治之下,公民的权利意识要么在沉寂中爆发,要么在沉默中死去。而纵观中国历史便不难看出,公民的权利意识出奇是在爆发之中死去,实却可悲,实却可怜。 四、在对比中西方权利观念之时,我们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人”。当一部法律出台时,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的人和西方的人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西方人是在考虑如何更好地遵循,而中国人却是在苦思其漏洞;西方人把遵守法律看着是一种权利,而中国人完全把它当成是一种义务。由以上的一个经典,其中西方“人”的差异可见一斑。当然,人天生平等,自然不会有优劣之分。但不同社会之中的人其相应的体质、觉悟、观念等一系列的东西却有着巨大的差异。 在对比中西方人的时候,我们可以隐约感受到中国人似乎少了点什么东西,那应该是一种斗争意识吧,尤其是为权利而斗争的意识。尽管是大众的斗争才促使中国的朝代更迭,也勉强地推动着中国历史的发展。但我们应该看出,那完全是一种盲目的出自于人的本能的斗争。相对于中国人“长期沉寂——激烈斗争——再次长期的沉寂——再次激烈的斗争”的斗争模式,西方人的斗争特别是为权利的斗争则是持续的,时时而在的。他们并不以是否侵犯自己的权利底线为尺度,而是以是否触及自己的正当权利为标准。我们都知道,中国人是最讲究“权利与义务”的谐调。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讲究谐调 的民族,至今也还不明白一个浅显而和谐的道理——“为权利而斗争是对自己的义务”。 无论是中国人,还是西方人,其权利观念中最趋同的一项无疑是“平等”。平等本应基于出生,而人类的发展却出现了一个严肃而有荒唐的事:社会进步的最后,平等竟也需要强力的法律的保障。要知道,“法律的平等意味着,直到今日还意味着,在分配正义的意义上并非实质正义。即使是形式正义也仅是在彷徨中被加以贯彻。”故而,中国人在面对法律时既觉得可亲,又觉得陌生;西方人在面对法律时,虽然有发自内心的尊重和出于母性的呵护,但他们更愿意与真理为伍。这应该正是前面的那个经典的合理解释,也正是中西方人在权利观念上相异的又一重要原因,。结语、 社会当然不会因原因而变得可爱,其自然而又理所应当地会因结果而和谐。当人们在追寻原因的同时,也就意味着其人生或社会出现了较大的问题。然而,在许多时候,人潜在而又自然的本性驱使自己做出一个选择——逃避,使其不愿面对过去,自然地不愿面对原因,无论是悲伤,抑或美好。应该承认,只看结果是浅薄的,然而倘若能够生活在一个只有结果的社会,更确切地说,生活在一个没有问题,无须追寻所谓的“原因”的社会,却又是多么的厚重。分析中西方权利观念差异的原因,潜在地反映出了中国“权利观念”问题的存在,当然其解决也非一朝一夕所能办到的。但只要中国的经济,文化,政治和“人”持续发展,在可以想象的将来,那时在我们的社会之中不会有关于追寻“权利观念差异的原因”的声音,因为我们已最好。到那时,即便我们的后人都成了浅薄者,相信他们也会乐得其所的。当然,那也是笔者的终极最爱。 参考书目 谢鹏程:《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7月第1版,第67页。 (法)卢梭著、李常山译:《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商务印书馆出版社, 1962年12月第1版,第51页。 夏勇:《善待权利:实现法治的前提》,昆仑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第5页。 孙国华:《当代法理学理论的几个问题》,法制出版社,2009年11月第1版,第5页。 (德)鲁道夫•冯•椰林著、胡宝梅译:《法律与历史——论〈德国民法典〉的形成与变迁》,法律出版社,2009年5月第1版,第61页。 (德)罗尔夫。克尼尔佩著•朱岩译:《法律与历史》,法律出版社,2009年11月第1版,第5

西方文学理论论文例8

在全球化背景下,文明之间的对话和交流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在学术领域,国际学术交流日益频繁,各种不同的学术传统和范式不断进行着碰撞和交融。在学术传统和范式上对于“他者”的研究,有助于我们开阔视野,丰富角度,更全面、更准确地认识学科的本质,对自身的理论内涵和研究方法加以充实和完善。这正是在其他学科领域“比较文学”、“比较史学”、“比较法学”等等方兴未艾的原因。

在文献学领域,这样的比较工作做得还很少。近年来已经零星出现了一些介绍西方文献学的论文、译著,但总的看来,西方文献学的整体面目仍是模糊不清的。本文尝试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就西方古典文献学的概念和理论体系作一初步的梳理,探讨它对于中国文献学学科建设的启示。不当之处,敬祈同仁指正。

1从“文献学”及其相关概念的对译说起

目前中文学术界用来翻译“文献学”的英文单词,常见的有diplomatics、philology、bibliography、documentation等等,较为混乱。以下试作辨析。

Diplomatics来自希腊文diploma,意为“折叠”。Diploma在古拉丁语中,指记录士兵服役期满后所分得土地的两片金属版,引申扩展指各种凭证。因此diplomatics是对具有法律或行政意义的古文书,如账册、簿籍、契约等的研究,可称为古文书学,更接近于史料学或历史文献学。现代著名古典学家列奥纳多·博依勒(Leonard Boyle)就认为diplomatics是为历史研究服务的,不限于法律文书。17世纪,西方古文献学的奠基人之一、法国学者让·马比荣(Jean Mabillon)在其著作中开始正式使用diplo-matics一词。

Philology来自于希腊语philologia,由philos和logos两个词组成,前者意为“亲爱”、“喜爱”,后者意为“言语”、“语言”,合起来意为“珍视语言文字的人”,指的是为古代史诗作注释的人。Philology侧重对语言、尤其是历史语言的研究,通过训诂、校勘来复原、阐释古代文本,研究文本的目的是为了正确地理解文本。在欧洲的学术传统中,philology常常是“历史语言学”的同义词。它以考订、复原古希腊、罗马文献为宗旨,后来扩展到对东西方各种古代语言的研究。1906年由芝加哥大学创刊的《古典文献学》(Classical Philology),专门发表关于希腊、罗马语言、文学、历史、哲学、宗教、艺术、社会方面的论文。

Bibliography来自希腊文biblion和graphein。Bibilion是“图书”的意思,graphein是“撰写”的意思,意为“书籍的抄写”,后演变为“关于书籍的撰著”。一般译为目录学。但实际上Bibliography不仅包括了中文所说的目录学,也包括了版本学和一部分校勘学,甚至还包括了一些出版史、书籍史、阅读史的内容。因此有人把bibliography译为“文献学”,不如译为“书籍学”更贴切。

Documentation源于拉丁文documentum,指文件、证件。它作为一个学科,形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早对它进行界定的人是比利时书目学家奥特勒(Paul Otlet)和拉丰丹(Henri la Fontaine),当时叫“欧洲文献学”(european documentation),其研究对象主要是当代文献,是当今信息科学的前身。它的一个更恰当的译法是“文献工作”。

文献可分为古代文献和现代文献。古代文献又可大致分为文学类文献和文书类文献两种。前者主要是指篇幅较长、体系完整、供人阅读欣赏的作品;后者是古人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各类实用文书,如契约、账册、信件、告示等。在留存至今的文献中,两类文献都有相当的比重。在人类历史早期的文学蒙昧时代,甚至非文学类文献的比例更大一些。比如今天看到的古代纸草文献中,文书类占百分之八十以上。如前所述,diplomatics重在史实考订,研究对象主要是文书类文献,接近于我们所说的史料学或历史文献学;philology在方法上注重语言层面的研究,主要研究对象是文学类文献,接近于我们所说的古典文献学;bibliography包括文献的组织、整序、描述、历史、校勘等各个方面,可译为目录学或书籍学;documentation则主要指的是对现代文献的整理。在翻译实践中,笔者主张古典文献学使用philolo-gy,史料学或历史文献学使用diplomatics,现代文献学则使用documentation。如果一定要找到一个能够涵盖文献学各分支的词,我认为可以尝试使用document studies。但这个词专指度不够强,经常用来指对某一具体文献所作的局部研究,因此并不推荐使用。

此外西方文献学中还有若干重要的学科概念。Paleography,或拼作palaeography,来自希腊语palai6s,“古老的”;和graphein,“书写”。其研究对象是古代的文字,包括对古代文字的解读、断代,可译作古文字学。该术语1708年由本笃会修士蒙福孔(Bernard de Montfaucon)在《希腊语古文字学》(Palaeographia Graeca)中首次使用。Epigraphy,来自希腊语epi-graphfi,意为“铭文”。研究对象是刻于金属、石碑等载体上的铭文,称为铭文学,相当于我们的金石学。Papyrology,源自papyrus,“纸草”,研究对象是纸草文献,可称纸草学。Codicology源自于codex,即中世纪盛行的方册装手抄本。顾名思义,就是以中世纪的手抄本为研究对象。手抄本也有稿本、抄本之分,前者叫autograph,是作者亲自手写的;后者称manuscript,是由他人传抄的。“善本”在英语中有两个对应词:rarebook与codex opti-mus。但两者意义有区别:前者是指具有历史文物价值的“稀有之本”,后者则指现有各种版本之中讹误最少的“最善之本”。因此在翻译中应区别文义对待,不可一概译作rarebook或codex optimus。

基于上述对中西文献学概念对译的分析,可以看出西方文献学的概念和学科体系与我国文献学存在显著的差异。以下将通过分析西方文献学的形成和发展过程,探讨其学科体系的架构和理论方法特征。

2西方文献学发展的基本脉络

2.1早期的文献整理活动

古代西方文献诞生于两河流域、古埃及、古希腊、罗马时期,载体有泥版、纸草、木牍、兽骨、陶片、蜡版、金石等。纸草是西方早期最重要的文献载体,现存最早的纸草来自公元前4世纪后半叶,一般认为纸草的普及不可能晚于公元前7世纪。西方的目录学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三千年两河流域的泥版目录。考古学家发现了公元前7世纪,亚述尼尼微(Nineveh)塞纳彻瑞布(Sennacherib)图书馆的泥版文书目录。古埃及神庙有刻有图书目录的石墙,古希腊的罗得岛也发现了类似小型图书馆的目录。

西方的古典研究开始于希腊化时代,以埃及亚历山大图书馆驻馆学者们对古希腊文献的整理为标志。亚历山大图书馆藏书达70万卷,公元前3到2世纪,驻馆学者泽诺多图斯(Zenodotus)、卡里马库斯(Callimachus)、埃拉图斯内斯(Eratosthenes)、阿波罗尼欧斯(Apollonius)、阿里斯托芬尼斯(Aristo—phanes)和阿里斯塔尔库斯(Aristarchus)等人,开展了对写于纸草上的古希腊文献的校勘。亚历山大图书馆首任馆长泽诺多图斯为《荷马史诗》编定了章节,并对疑难词汇进行了注释。卡利马库斯在担任亚历山大图书馆馆长期间编撰了长达120纸草卷的分类解题目录《名家著述全目》(Pinakes,又译作《卷录》、《文艺卷》、《各科著名学者及其著作一览表》),被认为是西方的第一部目录学著作,而卡利马库斯也被认为是西方的第一位目录学家。阿里斯塔尔库斯以版本校勘法整理了许多古典著作。亚历山大驻馆学者的校勘实践一直持续到公元前后。

2.2中世纪的文献传承

西方进入中世纪后,羊皮纸代替纸草成为文献的主要载体。这一时期教会文献成为主流,图书馆由教会垄断,规模大为缩小,目录只是把藏书作为修道院的财产来登记,著录不规范,分类粗糙。大量的古希腊、罗马文献被人遗忘,但古典著作在欧洲并未完全泯灭。由于经院哲学中包含着古希腊哲学的思想因素,古希腊、罗马著作仍得以在中世纪修道院的抄写室(scriptorium)里继续传抄。我们今天所能见到的大部分文献抄本均源自中世纪中晚期的基督教修会。

中世纪传承下来的古文献重要版本,主要有加洛林抄本、拜占庭抄本和阿拉伯文译本。加洛林王朝时期,查理曼大帝以复兴古学为己任,派人抄写了大量的古典著作,被称为加洛林文艺复兴(Carolin-gian Renaissance)。同时尽管西罗马帝国在蛮族的入侵中灭亡了,以拜占庭为中心的东罗马帝国在15世纪被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灭亡之前,仍延续了千年之久。在拜占庭,古典文献继续得到保存和传抄,成为今天校勘古典文献的重要依据。此外,还有一些哲学、数学、医学等方面的文献借阿拉伯人之手流传至今。阿拉伯人把古希腊著作译为阿拉伯文,后来这些著作重又反哺欧洲。因此阿拉伯文译本也是校勘古希腊罗马文献时的一种参考版本。

2.3近代文献整理方法的奠基

从13世纪开始,图书不断增多,为了能够有效地查检图书,英国方济各会修道士在14世纪编制了《英国圣公会图书登记册》(Registrum librorum Aa-gliciae),收录180多所修道院图书馆所藏手稿,成为现存最早的联合目录,开始突破中世纪财产目录的体例。15世纪,古腾堡印刷术的发明带来了欧洲印刷出版业的繁荣,书商们出于书籍贸易的需要,纷纷推出出版书单,其中最著名的是德国的“书市目录”(Messkataloge),成为西方现代书目的滥觞[133。

文艺复兴时期,在对教会文献和《圣经》的研究中,西方古文献整理的理论和方法逐渐成熟起来。1440年,意大利人文主义者劳伦佐·瓦拉(LorenzoValla)写成《君士坦丁伪赠礼考》(Declamation cont-ro ladonazione di Constantino),通过严密的考证证明教皇据以声称依法享有诸多教俗权利的《君士坦丁诏令》(Constitutum Constantini)是一份伪诏。这篇辨伪学上的著名文献,在西方古文献学发展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7世纪,受到科学方法论的影响,教会学者在圣经学研究中,发展出了比较系统的文献考据方法。耶稣会士罗斯威德(H6ribert Rosweyde)、博兰德(Jean Bolland)在编纂65卷的巨著《圣徒传》(ActaSanctorum)的过程中,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校勘理论。博兰德和追随他参与编纂工作的耶稣会士学者,被后人称为博兰德学派(Bollandists)。博兰学派提出了文献考据学的一些基本原则,如不可轻信二手证据、通过作者和写作日期等细节辨别文献的真伪、将语言文旬特征和历史背景作为校勘的重要依据、注意文献的地方特性、流传下来的最古抄本不一定最忠实于原稿,等等。

随后,教会学者马比荣(Jean Mabillon)对文本考证和辨伪方法又作了进一步的发展。当时博兰德学派学者丕皮布罗奇(Daniel Van Papenbroeck)继任《圣徒传》主编,撰写了《古文献真伪辨异序》(Pro-pylaeum Antiquarium Circa Veri ac Falsi Discrimenin Vetustis Membranis),研究了收藏在本笃会的圣登尼斯修道院和圣考比修道院7世纪左右的档案文献,认为墨洛温王朝赠给巴黎主教圣日耳曼努斯的大量房地产特许状是伪造的。此事关乎耶稣会的竞争对手本笃会的教产和声誉,本笃会学者马比荣便代表本会撰文反击,为此作了大量的文献论证工作。1681年马比荣出版了西方古文献学上里程碑式的著作《古文书学》(De Re Diplomatica Libri,又译《论文献学》、《古文献学辨伪论》),发展和完善了博兰德派学者的文献考据方法,使之进一步系统化。马比荣是继博兰德之后近代西方古文献学的重要奠基人。法国年鉴学派著名历史学家马克·布洛赫指出:“1681年①《古文书学》的问世,标志着档案文献考据学的创立,这是人类思想史上的一件大事”。

2.4文献学理论与方法的完善和科学化

18世纪末、19世纪初,德国学者弗雷德里克·沃尔夫(Friedrich WoK)、伊曼纽尔·贝克尔(Im-manuel Bekker)和卡尔·拉赫曼(Karl Lachmann)完善了对古希腊、罗马文献的校勘方法,提出了著名的谱系法,使西方的文献整理理论进入到科学化、系统化的阶段。另一方面,近代文献的鉴定和校勘也是催生近代文献学方法的一个因素。18世纪中叶,西方文献学的概念和理论体系及其启示收藏早期金属活字印本——摇篮本的热潮开始出现,对版本鉴定知识产生了强烈的需求。另一方面,19世纪对莎士比亚戏剧及其同时期作家作品的研究逐渐兴起,由于早期印刷生产流程的复杂性,这些文学遗产的作品版本存在纷繁复杂的讹误现象,需要借助于对版本形式、文本和制作方式的分析来加以鉴别,这些因素促使一个新的文献学分支——分析目录学——产生和发展起来,使西方文献学的学科体系进一步完善,理论和方法更加丰富、深入。

在布雷德肖(Henry Bradshaw)、索必科夫(Va-silii Stepanovich Sopikov)、普罗克特(Robert Proc-tor)、波拉德(Alfred William Pollard)、麦克罗(Ron-aid Brunlees McKerrow)和格雷格(Walter WilsonGreg)等学者的推动下,分析目录学(analytical bib-liography或critical bibliography,又译“校雠目录学”)创立了。分析目录学与此前西方长期以来以分类整序书籍、编纂书目为宗旨的列举目录学有很大不同,被西方学者称为“目录学的科学方面”。分析目录学家把文学著作作为“物质实体”(physical evi-dence)来研究,从分析文献的物质生产过程人手,追踪文献各个版本间的差异,探讨文献形成和出版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对文本的影响,为文本的鉴别和校勘提供了崭新的思路和方法。20世纪上半叶,德国莱比锡出版了15世纪欧洲印本书总目和欧美4000个图书馆藏的摇篮本联合目录,可视为分析目录学的成果。1909年波拉德发表《莎士比亚著作的对开本和四开本:莎士比亚戏剧目录研究,1594-1685》(Shakespeare Folios and Quartos:A Study in theBiEliography of Shakespeare''s Plays,1594~1685),被称为“莎士比亚著作评论发展的一个里程碑”,更是分析目录学的经典之作。

延续分析目录学的学术理路,波拉德、麦克罗和格雷格等人又创立了新目录学(new bibliography),文献校勘方面作了进一步探索。其后续人物有鲍尔斯(Fredson Bowers)、坦瑟勒(G.ThomasTanselle)、麦根(Jerome J.McGann)等人。围绕文本和作者之间的关系,衍生出了两个较具思辨性的理论流派,即鲍尔斯的作者意图理论,和以麦根为代表的“文本的社会化”(socialization of texts)理论。前者重视作者的手稿,强调复原真实反映作者意图的作品;后者则提出应以第一个正式出版的版本为标准版本,强调作者、编辑、出版商、印刷工人等各种社会因素在文本形成中的共同作用。

至此,西方文献学的理论体系和方法论基本成型。可以看出,近代西方文献学理论方法的形成有几个主要来源:首先是对古希腊罗马文献的校勘整理,其次是对《圣经》和教会文献的研究,再次是对莎士比亚等近代作家著作版本的研究。

3西方文献学的理论体系与特点

3.1西方文献学的基本学科架构

中国传统文献学的学科体系,一般分为目录学、版本学、校勘学、辨伪学、辑佚学、编纂学、典藏学等部分。其中,目录、版本、校勘可以说是最核心的部分,其他部分是这几个部分的应用或延伸。

西方文献学的学科体系则与此有所不同。如果将bibliography一词译作目录学的话,西方目录学概念的外延要比中国的目录学宽泛得多。西方目录学主要分为两大类型:(1)列举目录学(enumerativebibliography或systematic bibliography,或译为“系统目录学”),旨在对文献进行列举,以形成书目。(2)分析目录学(analytical bibliography或criticalbibliography),其下又有三个分支:(a)描述目录学(descriptive bibliography或physical bibliogra-phy),即以标准格式来描述文献的外观形式、版式、质地、构造等,用以区别不同的版本以及同一版本的不同印次甚至不同复本,这对于鉴别中世纪手抄本和早期的金属活字印书来说十分重要。(b)历史目录学(historical bibliography),研究书籍的形态史、工艺技术史、出版史等等,以便为不同时期的文献确定年代。(c)文本目录学(textual bibliography)①,是通过对文本内容的校勘、考订,找出不同版本之间的差异,并追寻造成讹误的缘由,尽量还原出最符合作者原意或最权威的文本。

可以看出,bibliography所包含的内容甚广,这是有人用它来对译中文“文献学”的原因。列举目录学和描述目录学大致相当于中国传统的目录学;描述目录学、历史目录学的一个重要宗旨是服务于版本鉴定,因此可对应于我们的版本学以及书籍史;文本目录学与校勘学关系密切,而校勘学还

①不少论著译作“版本目录学”,容易与我国传统上的同名概念混淆,似不尽妥。两者内涵、外延均有较大差异。西方文献学的概念和理论体系及其启示有一个专门的名词:textual criticism。

3.2近代西方文献学理论和方法的科学化与思辨性

西方文献学的学科体系成熟较晚,近代以后新的概念、理论和方法层出不穷,带有强烈的近代科学方法论的烙印。尤其是分析目录学和新目录学家们在版本鉴定和校勘中进行了许多深层次的理性探索,值得我们重视和借鉴。

在版本鉴定方面,分析目录学家们不仅强调对书籍的字体、纸张、版式、印记、装帧等进行详尽的分析和描述,同时十分注重对书籍的工艺技术史和生产制作过程的研究,对细节孜孜以求。与此相对照,我们在古籍著录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方面,以及对古代书籍制作的工艺技术和印刷生产流程的研究,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

在文献校勘理论方面,突出的特点是高度思辨性和程式化。早期西方曾存在两种校对方法:一种称为“温布尔顿法”(wimbledon method),对不同的本子逐行逐句校读,以找出误漏;另一种称为“圆圈校对法”(circle collation),一人大声朗读,一人小声跟读,以此发现标点、错行、掉字以及其他印刷错误等②。近代以后,学者们对校勘理论和方法进行了科学化的发展和改造。德国学者沃尔夫、贝克尔和拉赫曼在整理古希腊、罗马文献时,提出了校勘的两个步骤:校订(recension)和修正(emendation)。前者是对校多个版本,取众本之长,得到一个最佳版本;后者是对文本中的讹误进行修正,以获得最接近原本真实状态的文本。这三位德国学者还提出了确定各版本之间关系的谱系法(stemmatics),又称“拉赫曼方法”。引。半个多世纪后,分析目录学家和新目录学家又对文献校勘的理论和方法作了进一步的深化和完善。

文献校勘要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在众多版本和异文中如何取舍,择善而从;二是如何确定版本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版本系统”,从而找到最古老的、最佳的本子。对前一个问题的解决,西方文献学家提出了折衷法(eclecticism),即在众多的本子中比较权衡,取众本之长,得到最佳的文本。西方学者提出了许多校勘原则,例如对于异文的取舍,短的、难的、俗的异文要优于长的、易的、雅的异文。对后一个问题,则由谱系法去解决。

在西方文献学中,用于校勘的文献版本分为原本(autograph)、祖本(archetype)和底本(copy—text)。原本是指最初由古代作者写成的原始文本。祖本是指今天流传下来的各种本子所依据的中世纪抄本。由于年代久远、兵燹、灾害、禁毁等因素,古文献散佚情况十分严重,例如古希腊三大悲剧作家的大部分作品、古罗马历史学家李维的巨著《罗马史》中的大部分篇章均已失传。因此原本已多不可见,今天可以追溯的文献来源大都只能及于中世纪的抄本,如拜占庭抄本与加洛林文本常被校勘家作为祖本文献。从校勘的角度上说,祖本更具有实际意义。底本是校勘者所据以校勘的本子,来源于原本和祖本。文献版本之间的关系往往十分复杂,一般来说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多个抄本来源于同一个抄本;二是基本上源于同一个本子,但也掺入了其他本子的内容;三是通过几个彼此独立的渠道流传下来。

西方文献学家从文本的讹误人手,创立了类似于地质学、考古学中的标型学的文献谱系学方法,用以梳理版本之间的复杂关系。西方学者对导致讹误产生的行为学、心理学研究非常细致。他们认为走向抄写讹误心理学的第一步,是对抄写者的习惯、抄写作坊的工作流程等进行研究。研究表明,中世纪的文本复制实际上是一种听写活动,有时是口耳相授的听写,但更多的是不出声的抄写,即一种自我听写、内在听写。他们把抄写过程分为四个步骤:文本进入抄写者的意识;抄写者的目光从范本移至抄本;抄写;抄写者的目光回到文本。每一步都可能产生相应的讹误:偶然误读和有意改动;短暂的记忆误差;添字漏字、窜乱;跳读、重复。西方文献学家进而用类似于地质学中“标准化石”(1eitfossilien)概念的“标准讹误”(1eitfehler),来判断文献版本之间的关系。“在欧洲,古文本文献学的主要的努力目标之一,乃是确立一种解析错误文本蜕化原因的类型学,即因语音相似、视觉混淆或者心理机制而导致的错误和文本蜕化”。讹误可分为共同讹误(com-胡适认为,“西方校勘学所用的方法,实远比中国同类的方法更彻底、更科学化。近代以来的文献整理实践继承了前人的优秀传统,但在理论和方法创新方面则尚有不足。“在古文献学研究中,关于古文献学理论的研究是最为薄弱的环节”。甚至“有不少学者认为,古文献学无理论”。一门成熟的学科,若满足于经验性的描述而没有发达的理论,是不可想象的。东西方“古典学”的研究是相通的。西方文献学理论的系统性、思辨性、科学性,以及融合其他学科思想的包容性,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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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文学理论论文例9

中图分类号:I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101(2014)05006505

当代美国著名学者哈罗德・布鲁姆(Harold Bloom)在《西方正典》中把莎士比亚与但丁置于西方经典的中心,指出莎士比亚的洞察力超群出众,思想的深刻新颖无人能比,把握语言的能力驾轻就熟,远远胜过但丁在内的所有人。莎士比亚居于西方经典的核心地位是无人撼动的[1]。因此,从莎士比亚的同时代人本・琼生起始对莎士比亚戏剧(以下简称莎剧)的研究长久不衰。

一、现代文学理论对莎剧的解读

二十世纪是理论狂欢的世纪,各种精心打造的理论从各个侧面不停地解析这个世界。这些理论引导着人们来审视自身和观照世界。文学领域更是如此,毕竟文学本身就是在关照人类的精神世界和物质世界。诸多西方文学理论如精神分析、女权主义、存在主义、原型批评、接受理论、后殖民主义批评、生态批评、后现代主义、以及新历史主义不约而同地聚焦莎剧作品。通过分析这些理论在莎剧中的解读与阐释,旨在展示莎剧的全面而深邃。从而使人们更为清晰地理解莎士比亚作为一位剧作家所具有的跨越时空、光照百代的巨匠风范。重读其经典剧作带给人们的一种在自省时听到自我、感受内在变化的冲击力。在莎士比亚去世五百年纪念即将到来之际,再一次感受莎剧经典魅力。

(一)精神分析理论

精神分析理论由奥地利精神科医生弗洛伊德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创立,是现代心理学的奠基石,而其影响远超心理学领域,对于整个西方包括文学在内的人文科学各个领域均意义深远,甚至对整个20世纪西方文化的发展都具有划时代意义。

在对文学文本的分析研究上,弗洛伊德首创采用俄狄浦斯情结对莎士比亚悲剧《哈姆雷特》深入分析,成为《哈姆雷特》研究新亮点。在我国,西华大学陈达的《俄狄浦斯情结的再现―― 以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分析莎士比亚〈哈姆雷特〉》一文再一次应用精神分析理论对哈姆雷特性格的形成作了具体阐述。作者认为《哈姆雷特》戏剧中的任何偶然性的后面都受到必然性的支配,都是哈姆雷特这个主人翁无意识动机与意识的控制相互冲突的结果,是哈姆雷特无意识的不自觉的暴露。哈姆雷特的母亲再次嫁人这个外部刺激使得俄狄浦斯情结再现,是哈姆雷特无意识欲望的反常表现,复仇成了里比多满足的代替物。而苏州大学方汉文的《哈姆雷特之谜新解:拉康的后精神分析批评》一文对哈姆雷特的性格做了深入的研讨,文章认为莎士比亚悲剧人物哈姆雷特行动延宕,不能实施报仇行为不是偶然的,根本原因在于他处于一个心理―语言的结构之中,他没有本人行为的自由,只能遵守“他人”的规则。该文指出拉康用索绪尔结构主义语言学框架与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相结合,用后精神分析理论为争论已久的“哈姆雷特行动之谜”提出了一种新的解释理论。

(二)女权主义理论

西方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兴起的女权主义比滥觞于十九世纪中期的妇女解放运动具有更为广阔的内涵。实际上,女权主义作为一种世界观和价值观、一种意识形态对以男权为中心的精神文化实施批判。由此形成了女权主义批评,改写文学史和文学批评史,重新发现在男权中心主义社会体制中女性作家作品价值以及在男性作家作品中对女性刻画的分析批评。

就十六、十七世纪的莎士比亚而言,文艺复兴的功绩是把依附在基督教权威下人的价值重新定位放大,把人的理性与上帝的精神支撑并置。然而,数千年传统所导致的男权中心社会体系,人的价值的开掘很大程度上倾向于男性,女性处于被忽视的境地。因此,在莎士比亚戏剧作品中很容易发现以男性价值为判断的两种终极性格的女性形象,即,要么是天真美丽、善良聪慧、贤淑温雅的天使化身,如《哈姆雷特》中的奥菲丽娅、《李尔王》中的考狄利亚、《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的朱丽叶、《暴风雨》中的米兰达以及《威尼斯商人》中的鲍西娅,或者是恶毒刁钻、贪婪自私、蛮横的恶妇形象,如《李尔王》中的考狄利亚的两个姐姐贡纳利和瑞甘、《麦克白》中的麦克白夫人。由华泉坤、洪增流和田朝绪合著的《莎士比亚新论――新世纪,新莎士比亚》一书中指出,对莎士比亚的喜剧《驯悍妇》进行女权主义解读发现。仅从题目可以看出,在以男权为中心社会中,对于同男性抗衡的女性最终象驯服动物一样被驯服为男性的依附。书中进一步指出莎士比亚以男性为尊的性别歧视出发,对女性形象进行丑化与贬抑,体现了莎士比亚的男权中心主义思想。

(三)存在主义理论

与其说存在主义理论是一种哲学观念,不如说是一种文学理论。它所关注的是人的生存状态,从研究人的存在为开端进一步探讨本体论。存在主义警示世人,人的存在是一种被抛状态,从本真的状态渐渐地沉沦到非本真的状态,大千世界是瞬息万变,是纯粹偶然的,是混乱不符合逻辑的。在这样的世界里,人的存在毫无意义。但若有人能认识到自己存在的终极目标,并坚持下去,那么他的人生将不是荒诞的。然而不幸的是,这个世界使人类无法确定自己的终极目标,对生存的追问得不到答案,世界充满了不和谐与不合理,是荒诞的。

重读《李尔王》,会发现存在主义理论在该剧作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在悲剧开端,葛罗斯特发出预示,整个世界乾坤颠倒、不分、秩序混乱。任何人都无法确定自己的生存目的,一切都淹没于荒诞之中。此时,清醒的国王李尔是非不分,而疯癫的李尔却悟出人生真谛。他清醒时一派胡言,疯话里却充满道理。这不仅仅是莎士比亚戏剧的一个创作手法,更是戏剧大师对人生存在意义的再度追问。国内已有莎学研究者就此展开论述,如内江师范学院翁礼明的《对李尔王发疯意义的重新解读》一文,作者认为文艺复兴时期“人”对神(上帝)的反叛与颠覆使人性堕落,走向价值虚无。因此,在缺乏信仰的时代里,人的丑恶与卑污全都展露出来。李尔以自己的发疯承担起人类反叛上帝带来的人性灾难与价值虚无,以唤醒人类对自身的反思,希望重建信仰,启明人类。另外,湖南师范大学蒋丽霞的《生存的悖谬与虚无的拯救――〈李尔王〉的一种解读》一文通过分析指出,李尔与葛罗斯特的生存状态暗示人的存在的荒诞与虚无性,该剧通过鲜活淋漓的死亡画面,昭示着生命主体在生存的本真意义上的价值维度,而剧中所有人物的遭遇和最终的结局不再是现实意义上的影射,各自在虚无的时空中完成了对自己的生存价值的体认和拯救。

(四)原型批评

荣格把集体无意识的内容称之为原型(archetype),指人类原始祖先潜藏记忆的储存库 ,是人类据以做出特定反映的先天遗传倾向,是最深层的无意识。文学艺术评论家通过作品中反复出现的叙事结构、人物形象或象征重构这种原始意象,进而分析人类精神的共相,揭示艺术的本质。在荣格原型理论的基础上,诺思罗普・弗莱创建了原型批评理论,其核心是文学原型。他把心理学或在人类学意义上的原型转移到文学领域,赋予原型以文学的含义。通过这种转移,弗莱认为一部文学作品构成一个由意象组建的叙述表层和一个由原型组建的深层结构。这样就使文学作品具有表层及深层两个层次的内涵,在此前提下的文学批评去追问文学作品潜在内涵[2]。

对于西方文学艺术的分析研究自然地要溯源到基督教及圣经的本原,对莎士比亚作品的分析亦如此。此方面的研究主要参看的是莎士比亚生平历史和英国当时的社会现实状况。从有据可考的资料来看,莎士比亚出生在瓦立克郡斯特拉福小镇,该镇的圣三一教堂有他受洗的记载是1564年4月26日。按当时惯例,婴儿在出生三天之内要接受洗礼,故可推测莎士比亚应是生于同年4月23日。十七世纪初,英国国教(The Anglican)确立,形成一整套教规礼仪。莎士比亚作为普通国民必然要接受这种教规礼仪,尽管缺乏足够的历史证据来确认莎士比亚属于天主教、清教或新教,但可断定他是个虔敬的基督徒。这是解析其作品的一个有力支撑点。

在莎剧中存在诸多意象,特别是与基督教及圣经有关的母题(motif),比如博爱、正义、宽容、救赎、复活等。莎士比亚的戏剧作品自然是其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反映,其剧作给人们了展现文艺复兴时期的英国社会。近年来,这方面的研究着力于博爱、正义、宽容、救赎、复活等基督教教义与《圣经》理念如何引导剧中人物行动并展开剧情。莎士比亚戏剧中的多数人物具有鲜明的基督徒色彩,甚至某些情节直接参照《圣经》编排而成。Van Dyke 说:莎士比亚作品中的关键语就在于道德律的尊严,他竭力用圣经的旨趣向世人来表现这个真理[3]。在此方面,我国河南大学的李伟做了许多拓展性研究。

但是,莎士比亚处于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的时代大潮,这种时代大潮震撼着其深层思想,所以其作品不仅体现基督教的神本主义思想,同样也具有人本主义理想(基督教理性的反叛)。因此,单纯地着眼于莎士比亚戏剧作品的神本主义精神就无法形成全面的莎学研究。

(五)接受美学理论

该理论认为,读者作为文学作品的接受者,是文学研究中必要组成。由于读者不同时代背景、社会地位、生活经历、知识水平、认知程度、观察角度、文学爱好、审美情趣、联想思维等,对同一作品的反应千差万别。即便同一个读者,对同一部作品多次阅读,每次的感受也不尽相同。因此,文学作品的意义与内涵绝非一成不变地固定于作品之中,而是在阅读过程中产生。接受美学以文本为对象,以读者为主体,力求把握文本深层意蕴积极能动地阅读与再创造,是读者在其审美经验基础上对文学文本的价值、属性和信息的主动选择、接纳或扬弃。因此,接受美学的一大贡献就是发现了读者,打破了文本中心的封闭语言系统,肯定了读者在接受文学作品过程中的主动作用,从而确立了读者在文学接受的中心地位[4]。

对于《哈姆雷特》的阅读接受历史久远,“有一千个读者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仅仅哈姆雷特为何迟迟不肯下手除掉仇敌这一主题,人们采取各种方式去解读,有认为哈姆雷特太脆弱,无法承担此任务;也有坚持哈姆雷特过多地专注于自己的内心世界而忽略了外界;还有主张是哈姆雷特的犹豫导致了他的一再延误;另外也有认为哈姆雷特是精神裂变之人,因而也不能完成此任务;当然弗洛伊德的观点也是一种解读,认为哈姆雷特具有恋母情结。无论怎样解释,都是读者依据各自的社会背景和理论背景做出的分析。反过来讲,莎士比亚在创作哈姆雷特这一形象时也不会有太多的现代意味,但正是他的创新使得哈姆雷特这一文学艺术形象成为世界艺术长廊中不朽杰作,给人们留下无限的解释空间。

(六)后殖民主义批评

后殖民主义与传统的殖民主义在理论上有很大的改观,尽管其根本仍然是一强势文化对一弱势文化所采取的居高临下、自我高傲的支配者心理,但后殖民主义在表现方式上发生巨大转变,不再是以往的武力征服与经济掠夺,而是主观上的话语权力以及心理状态上在文本尤其是文学文本上强者之态的外显。这种支配者心理的形成来自于西方世界与非西方世界之间的不对等关系,是西方对非西方的权力关系、霸权关系、支配关系,在西方发达的物质文明形成过程中非西方世界被潜在地界定为“他者”形象,处于被边缘化的地位,而西方就是“我者”,是中心[5]。

前文提到的《莎士比亚新论――新世纪,新莎士比亚》一书专门开辟章节:人文主义还是殖民主义――《暴风雨》的后殖民主义解读。作者从四个方面解读普洛斯帕罗与凯列班各自蕴含的象征,指出普洛斯帕罗是虚伪的人文主义,实质上他代表了西方殖民主义时代的殖民霸权。凯列班则是如萨义德在《东方学》中提到的被西方殖民主义压抑、扭曲的东方世界里的一个形象。最后作者批判地指出对《暴风雨》的后殖民主义解读揭穿了普洛斯帕罗为代表的西方殖民者的强盗逻辑以及人文主义的虚伪,同时也转达了在殖民主义过程中受到压抑扭曲的非西方民族的呼声。

(七)生态批评理论

生态批评是继女性批评,后殖民批评之后的二十世纪一个理论派别。它直接把矛头指向人类中心主义,消解人类与自然二元对立的价值观,突破自然为人类所用的传统观念,旨在构建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空间。因此,生态批评是跨学科的文化与文学研究,作为一种研究范式厘定文学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采用生态批评的眼光审视莎士比亚的戏剧作品,扩大了莎学研究领域,使人们加深理解莎士比亚作品内涵的包容性。兰州大学的徐晓霞在《生态批评视阈下的〈李尔王〉》便是应用生态批评来剖析《李尔王》中蕴涵的生态学意义,指出作品中蕴藉的两种荒野意象(即道德荒野与精神荒野)是在文艺复兴的历史背景中产生的,揭示了荒野被文化符号化而自身失去价值的实质。呼吁人们将关注的日光重新投向自然,让自然发出自己的声音,改变人与自然二元对立的思维和行为模式。

(八)后现代主义

美国学者弗雷德里克・杰拇逊在《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中,概括了后现代主义艺术的四个基本审美特征:主体消失、深度消失、历史感消失和距离消失。这种理解是在宣扬在现代社会里人的精神状态的异形,旧有的理性已经不能作为坐标划定人生的轨迹,突破传统成了人们的唯一选择,事实上,这是人的精神家园的虚无性所致。这一点正迎合了莎士比亚戏剧《李尔王》中李尔的“疯”和葛洛斯特的“瞎”,莎士比亚的《李尔王》整个剧情展示给人们的是,神智正常时人却失去了理智,黑白颠倒;生理健康完整时人却不能观察事情的全貌,鼠目寸光,完全突破了人性的常态,透视出人灵魂深处的暗影,使观众在欣赏该戏时也随着剧情的展开进入到深层的思考之中。这种表现手法正是后现代主义文学艺术形式所追求的,而莎士比亚在十七世纪初创作的《李尔王》却隐含着四百年后现代社会的人的困境,这不是一种巧合,是戏剧大师对人性的深度关怀与认知。

(九)新历史主义理论

新历史主义是在形式主义和结构主义的反驳中形成的,主张将历史考察带入到文学研究领域,认为文学与历史的关系不再传统的理解方式,它们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社会历史不再是文本赖以产生的背景,文学与历史形成一种互动,在新历史主义看来,历史学家的历史记述不是纯粹客观的,而是融入了历史编写者的意志、态度和叙事方式,这种历史记述已经和文学文本等同了,因而历史不再是用于解释文学作品的客观知识,也不再是作品的背景,文学作品也不仅仅是表现历史知识的中介,它诱导人们接受某些观念和价值,并塑造人们的社会意识,此时,文学变成了社会历史的一部分。于是历史与文学形成了无法分割的血肉关系。新历史主义批评家路易・A・孟酬士指出,历史与文学属于同一个符号系统,历史的虚构和叙事方式与文学所采用的方法十分雷同,两者不是谁决定谁,谁反映谁的关系,而是相互证明,相互印证的“互文性”[6]。

新历史主义研究的主要是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学与文化。文艺复兴时期人的生存状态正与目前的较为类似,自然就成了思想家们关注的焦点,他们希望从对文艺复兴时代的解读来把握与理解当今时代。新历史主义主要研究的正是莎士比亚经典戏剧,其中以格林布拉特的《莎士比亚的协商》一书突出表达了新历史主义的观点。在书中格林布拉特认为,莎士比亚比同时代的其他作家更具魅力是因为他把社会历史中的权力关系和策略挪用到戏剧文本,剧本不仅仅涉及具体的社会风俗和政治经济事件,而且进入到深层的权力运作机制中。该书还对《一报还一报》进行了分析,作者指出十六世纪一位英国清教徒的轶事与《一报还一报》的情节颇多类似,因为,该剧中维也纳公爵被塑造成救世主一样的人物,公爵在拯救别人时采用了一些手段,即他首先让几个主要的人物相信正在面临可怕的惩罚,或使他们感到一种绝望,在他们悔过自新后,然后公爵赦免了他们。这种方式与修・拉迪摩尔拯救一位蒙冤入狱的孕妇如出一辙。

尽管我们缺乏足够的证据证明莎士比亚在编写剧本时是否采用一些不入文学正统的社会文献。但却不能说它们之间就没有某种联系,不能相互解释。某种程度上,文学可以是历史记载的参考书。

二、结语

一般的研究方法有两种情形。第一种好比从一大锅原料中提炼出最后的几粒晶体,这种研究方法遵循的是“吝啬律”。而另一种则与此相反,遵循的是“丰富律”,是要从几粒结构奇特的晶体中演化出一个个大千世界。文学的批评和研究属于后者。因此,以上简述的几种理论不是在说明一种理论只用来解析莎士比亚的一部戏剧,或者说他的一部戏剧只能符合一种理论。这些理论代表着不同的世界观和立场,同一事物展现给人们的也绝不是一个侧面。所以同一部《李尔王》,从本质论、认识论再到语言层面,然后再扩大到文化层面,从宗教观、存在主义、新历史主义以及生态批评理论都有足够解释空间。在我国由华泉坤、洪增流和田朝绪合著的《莎士比亚新论――新世纪,新莎士比亚》也回顾了莎士比亚戏剧评论的历史,概括为二十世纪以前的有新古典主义、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莎评,二十世纪莎评的不同流派有历史评论、“新”评论、心理分析评论、神话评论等,最后是二十世纪末和二十一世纪的各种莎评理论。该书没有探讨莎士比亚戏剧中的宗教因素,这并不是一个疏忽,实际上是侧重不同。这些使我们认识到,莎士比亚戏剧永久的经典性、仁和的宽容性和巨大的陌生性使其数百年来光辉依然,璀璨夺目,为人类的精神世界增添了无限风光。

参考文献:

[1] 江康宁,哈罗德布鲁姆.西方正典伟大作家和不朽作品[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6.

[2] 杨冬所.文学理论从柏拉图到德里达[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324-332.

[3] 梁工.莎士比亚与圣经(上)[M].北京: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2006:23.

西方文学理论论文例10

传统的文学理论和文学研究,历来偏爱作者与作品,仅仅把读者当作消极被动的接收器。上世纪60年代,西方文学理论发生了一次巨大变革,几批不同取向的学派或研究者,不约而同地关注起读者在文学的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作用。读者作为艺术鉴赏者的主体,在文学生产整体系统中的地位得到了高度的强调。这种研究兴趣的转移,是文化工业在战后西方世界的兴起带来的结果。文化工业特定的生产方式,造成了包括文学作品在内的各种文化制品的批量生产。在这一状况下,研究者们突然意识到,必须构造出新的理论来解释文本、生产者、读者之间的关系,透视文学生产循环的整个过程。

首先将目光锁定在读者身上的研究者是姚斯和伊塞尔等接受美学的创始人。相比于其他研究者,他们的兴趣更多地集中在研究范式的更新。姚斯作为一名文学史教授,认为文学研究已经遭遇到了“方法论危机”:以往的研究主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俄国形式主义为代表,前者偏重于文学的外部研究,后者过于注重文学的内部研究,两者都“割裂了文学与历史,美学方法和历史方法之间的关联”。①因此,姚斯受伽达默尔的启发,试图从读者对文本的接受过程的角度,找到连接两种方法的突破口。“只有当作品的延续不再从生产主体方面思考,而从消费主体方面思考时,即从作者和公众相联系的方面思考时,才能写出一部文学和艺术的历史”。②

姚斯认为,文本阅读绝非单纯地“复制”或镜子似的“反映”。这是因为,任何读者在欣赏文学作品以前,脑子里并非“白板”一块,“而是在全方位的生活实践中已经形成了某种综合性的、包括鉴赏的实际需求与能力在内的审美境界,也就是对文本的前理解”。③姚斯将这种前理解称为“期待视域”。他又提出,文学经常会打破读者的“期待视域”,从而构成经验的挑战和审美的离间效果。本来熟悉的形象被颠覆、超越、改写,诸如此类的创作手法,会造成读者在阅读过程中的审美冲击。譬如说,《觉醒》、《嘉莉妹妹》等作品对女性形象的重新塑造,《美国悲剧》、《了不起的盖茨比》等作品对“美国梦”的重新阐释,都会挑战读者原有的生活经验。对于姚斯而言,文学研究的任务就在于将“期待视域”客观化,将阅读过程中所经历的挑战式体验描述出来。我们由此可以推论,文学研究的任务就在于分析不同时期的读者接受同一文本的不同方式,或者同一时期不同阶层的社会群体对待同样文本接受方式的异同,这样接受美学的阐释方式就打通了历史方法和美学方法。继姚斯之后,伊塞尔进一步提出了“隐含读者”的概念,认为每一个文本都具有潜在的意义结构,有结构性的空白需要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来填补。因此,当读者阅读并根据自身经验填补这些空白的时候,他就进入了作者预设的结构。这个过程被伊塞尔称为作品的“召唤结构”。于是,读者阅读的过程,也就是被文本的“召唤结构”捕获的过程。

虽说伊塞尔和姚斯同样是接受美学的理论大家,但他们勾勒出的读者形象却大相径庭。姚斯以“期待视域”描述出的读者形象,虽然面临着文本带来的经验挑战,但他们仍被赋予一种启蒙理性的色彩,仍然拥有经验对抗和经验更新的自主性。然而这种自主性在“召唤结构”的解释里面,却丧失殆尽了。这并不是说读者变得不再重要,而是说,不断受到文本召唤的读者,因为参与了文本的消费而成为文本不断再生产的动力。这条思路很明显地带上了结构主义的烙印。具体来说,作者在资本主义的文学市场中,是以读者为衣食父母的,他们的写作过程也不得不考虑如何设置召唤结构,以便吸引读者。读者对作者的这种影响,得到了法国学者罗贝尔·埃斯卡皮的高度关注。

埃斯卡皮是文学社会学的创始人。他提出这种新的研究方法,明显地承接着伊塞尔的问题。埃斯卡皮说道:“所有作品,只要能使读者消遣解闷,产生联想,或者相反,能引起读者的深思,能使读者逐渐提高文化修养,都可以变成文学作品。”④这种文学观很明显地建立在作家和读者的关系上,但他又敏锐地发现,读者对作家创作的影响,对于文学而言是一种潜在的危险。埃斯卡皮在此表现出一种颇为矛盾的复杂态度,一方面,他批评启蒙以后的精英主义创作观,认为作家被过分地塑造为一个图腾般的神话,这不符合民主的价值观。另一方面,他又批评当下的畅销书作者与读者的关系,越来越被商业化为时尚明星与追星族的关系。他发现,被读者追捧和效仿的“光晕”,日益成为作家创作的主要动力。假如作家在这种影响下写作,就陷入了一个“寄生性的怪圈”,即文

学创作者以丢弃与读者间的必要审美距离来附和读者的鉴赏眼光,而审美距离恰恰是伊塞尔的核心概念。

埃斯卡皮进一步区分了两种阅读:一种是“文人渠道中的阅读”,即以充实自己,提升自身文学、文化修养为动机的阅读;另一种是“大众渠道中的阅读”,其中蕴藏着一种通过文学作品“疗养”精神,缓解现实生活的压力,摆脱现状的动机。更多的时候,大众读者往往将书籍视为私有物品,仅仅为了炫耀、收藏、投资而购买文学书籍。譬如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中就描写了这样一个细节:盖茨比的豪宅中有一间书房,书架上整齐地排列着各国名著,但书籍的包装全部完好如初,可见这些书从未被主人阅读过,这些精美的书籍,不过是主人为了标识品位的私有物品而已。此外,大众读者还会掺杂着一些实用性的阅读动机,比如为了入睡、消遣、谈资等生活需求而进行阅读。总而言之,在这种阅读方式中,文学作品的文学性和知识性不得不退居第二位。针对这种情况,埃斯卡皮反过来倡导启蒙主义的文艺精神,认为文学性的阅读不该被视为一种功利性的手段,而应作为目的本身——阅读作品是读者试图进入他人精神世界的最好方式,阅读是一种同人类社会地位的荒谬抗衡的方式。所以,埃斯卡皮一方面批评启蒙主义的精英意识,另一方面在面对大众的文学消费时又不得不从启蒙主义当中捞取资源。但这种捞取很明显地属于一种美好愿望,大众读者的阅读方式当然不会因此而改变。埃斯卡皮的难题是否意味着启蒙主义文艺理念遭遇危机了呢?

有意思的是,费斯克提供了一种和埃斯卡皮完全不同的眼光。费斯克是一位在文化工业中生活得更长久,也更游刃有余的文化理论家。他完全放弃了启蒙主义的精英立场,文学的商品化和消费化已经不再让他感到苦恼。换句话说,他不再热切地推崇那种可以“引起读者的深思”、“使读者逐渐提高文化修养”的文学,而是将注意力转向了那些不得不接受消费化的文学的读者,试图论证这些读者不会因为被这种文学包围而落入“召唤结构”之中。从这个考虑出发,他提出了一个非常有趣的说法:虽然大批文学作品是作为文化商品生产出来的,但是文化商品本身代表不了大众文化,它们只不过是大众文化的材料。真正的大众文化,是大众在在反抗性地接受文化商品的过程中衍生出来的意义。因此,大众文化是一个矛盾体,其中既包含社会体制一体化的宰制性,又包括大众的反抗性。

从这个角度出发,费斯克重新定义了读者和文本之间的关系。他借用巴特对作者(可写)式文本和读者(可读)式文本的区分,发明了“生产者式文本”的概念来描述大众文化文本。所谓作者式文本要求读者不断去重新书写文本,创造新的意义;读者式文本则并没有对读者提供这种参与性的要求,它吸收的是一个消极被动接受意义的、被规训了的读者;生产者式的文本与这两种文本都不同,它经常以双关语的方式“误用”语言。读者从双关语的运用中,产生了双重快感:一方面玩弄了有“教养”的语言,即资产阶级的“高雅”语言,另一方面生产了生产者式的阅读,即具有革命主体的反抗式阅读。正如巴赫金所说,大众文本以低级的口语切断了官方礼仪的言语,它虽充满了冒犯、偏离了法则,在文本中充斥着的过剩的意义、浅白的言辞及陈词滥调,在戏仿了官方意识形态的同时,嘲讽性地影射了意识形态规范的荒谬性。费斯克进一步谈道:大众文化是在大众文本的初级文本,传媒宣传等的次级文本,以及大众接受方式的三级文本中,互文地存在的。它不是一个文本,而是一组正在发生着的意义,是文化工业的生产和大众读者的参与互动的产物。⑤

费斯克式的文化理论的产生,与大众文化的兴起和高雅文化的边缘化密切相关。我们可以非常清晰地看到,从接受美学理论家,到艾斯卡尔皮,再到费斯克,高雅文化被关注得越来越少了,理论的注意力越来越集中到大众文本的接受状况。所以说,当代西方文艺理论的演变轨迹实际上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是一个文学和审美大泛滥的时代,广告、服装、建筑等各种社会领域都充溢着文学性。它们可以带给我们舒适的审美体验,然而,那些承载着更加丰富的、深刻的人类经验的文学作品,却被文化市场排挤到社会的边缘,甚至难以为继。对此,我们究竟应当像接受美学的理论家一样满足于躲在学院内部玩弄学术范式的更新,还是应当像费斯克那样乐观地接受告别优秀的文化传统这样一个事实?说到底,我们究竟应当如何面对埃斯卡皮的那个难题?值得思考。

注 释:

①刘象愚.外国文论简史[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10月,第337页.

②姚斯.作为向文学理论挑战的文学史[m].辽宁出版社,1987年,第339页.

③朱立元.评论小辑(一)——关于接受美学的断想,文艺鉴赏的主体性[j].上海文学,1986年05期.

④[法]罗贝尔·埃斯卡皮.文学社会学[m].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8月,第23页.

⑤[美]约翰·费斯克.理解大众文化[m].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9月,第五章.

参考文献:

[1]刘象愚.外国文论简史[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