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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16 17:33:48

农田水利论文

农田水利论文例1

根据项目区水源的可供水量,在详尽了解项目区农业生产结构的基础上,计算项目区的作物需水量,进行供需水量平衡分析。对于占补平衡项目来说,供需水量平衡分析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占补平衡项目中的农田水利工程一般是采用10年设计,20年校核,由于项目区范围不大,引水流量一般1m3/s以下,在水利工程中属于小型水利工程,首先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CB50288-99)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实设计灌溉保证率,皋兰县一般取75%,然后根据灌溉定额或降水的频率分析选出2个或3个符合设计灌溉保证率的年份,以其中灌水分配过程不利的一年作为典型年,以该年的灌溉制度作为设计灌溉制度。如项目区在灌区范围内且采用灌区已有的取水或输水工程作为水源的,应该以灌区的灌溉制度作为本次设计的设计灌溉制度。在计算过程中,作物的灌水定额可通过彭曼公式计算,也可通过用水量平衡法演算得出,对于常见作物,实际工作中也采用《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直接取值或进行验算。如采用渠道灌溉,还应确定轮灌制度。

灌溉工程规划

1灌溉机井规划

项目区灌溉机并布置应翔实掌握该区域的地下水分布情况,根据项目区的地形、地层、地下水分布情况,结合项目区用水需求进行灌概机井井群布置,一般采用梅花形或方格形布置。要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进行布置,如笔者所在的皋兰县西岔镇阳洼窑村项目区,由于项目区内农田较规整,且项目区全部为蔬菜区,其对水量的需求量不大,但是对水量需求时间长,所以可以发展为井灌区,且根据地形及项目区的灌溉田块分布和已有道路系统实际情况,采用了方格形布置。布置井位时要确定井数,首先应确定单井出水量,单井出水量可参照近年的成井电测资料确定,也可按照抽水试验确定,有条件的项目、建议按照抽水试验确定。然后根据单井出水量和灌水定额计算得出单井的控制面积,按照井灌区的面积计算得出井数。这里提醒一点计算得出的井数往往并非整数,千万不要搞成理论上的四舍五入,计算得出的井数应进行进位取整。布置井位时还应注意一定要计算井距和影响半径,确保不会出现机井互相影响出水量的情况。

2田间输水方式确定

解决了水源和灌溉制度的问题,接着要进行灌溉输水方式的选择。灌溉输水方式分为地面输水和地下输水两种方式,由于在输水过程中存在蒸发和渗漏,选用不同的输水方式,水的利用系数也是大相径庭。举例而言采用渠道输水。衬砌渠道的渠系水利用系数约在0.7左右,而采用管道输水管道水利用系数可达0.9,由于土渠渗漏量过大,农渠以上灌溉输水渠道不会采用土渠。一般情况下,灌区面积较大水量较充足时均选用衬砌渠道作为输水渠道进行地面输水,灌溉单元较小,水量一般的情况下可采用管道输水,除泵站输水管道可能采用钢管和砼管外,田间输水管道一般是采用UPVC管道。根据目前节约用水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需要,以后在占补平衡项目的农田水利工程中,斗农渠应尽量采用管道输水,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是目前农田水利工程的大方向,占补平衡项目中的农田水利工程亦应如此。

3灌溉渠系规划

灌溉渠系规划时首先选择衬砌渠道,按照断面类型不同,灌溉渠道可分为U形、矩形和梯形。U形渠道输水能力强、节水防渗效果好,但由于施工要求高、断面不宜过大,适用于斗渠和农渠;矩形和梯形渠道对断面和施工要求不高。适用于干渠和支渠,但矩形渠道占地面积小却对材质要求较高,梯形渠道恰恰相反,对材质要求较低但占地面积大,因此一般干、支渠渠道应按照当地特点选择矩形或梯形渠道,斗渠、农渠一般选用U形渠道或者进行管道输水。渠型选定后,根据灌溉面积和灌水定额确定渠道流量,进行渠道横、纵断面设计,应从最末级渠道开始计算,逐级倒算,逆推干渠的横向设计流量和纵向设计高程。渠道横、纵断面设计不能孤立单独考虑,两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的,计算时应当根据最末级渠道灌溉面积和灌水定额计算渠道流量。需要注意的是渠道横、纵断面设计一定是从最末级渠道逐级向上逆推得到的。渠道的流速,应满足不冲不淤流速要求。以加大流量验算不冲流速,并以最小流速验算不淤流速。占补平衡项目通常采用已有的水源工程和渠首工程作为水源,与一般农田水利工程相比在整体布局上稍显复杂,输配水渠道的设计要根据整理后的田块大小、高程、耕作条件及现有水利工程等进行配置,并合理确定灌溉方向。在进行输配水渠道的规划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已有的农田水利设施、渠系建筑物和道路设施等,尽可能避免与现有渠道、道路等基础设施交叉,并在各级渠道上根据需要修建诸如分水闸、节制闸,量水堰等,渡槽、跌水、陡坡、渠系建筑物,要进行必要的水力计算和结构计算,结构断面较小时可适当简化。渠道不宜越级布设,布置时还应注意行政界线如乡界和村界的限制,避免工程投人使用后由此引发的争水事件。

4管道系统规划

基于管道输水蒸发、渗漏较小,管道水利用系数较大、不占用耕地的优点,一些灌溉控制面积不大的项目选用了管道输水,材质一般为UPVC管材。选用地埋管道输水时,首先要进行压力计算和管径的计算,以使设计方案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压力计算主要是管内水压力和侧向的土压力计算,通过压力计算得到管道的抗压强度选用不同壁厚的UPVC管道。管径计算要根据灌溉需水量计算管道在一定流速下的合理管径,从而更好的选择合适的UPVC管道。管道的布置一般遵循支管垂直于主管的原则,并根据灌溉田块合理确定管道间距和出水桩间距,丘陵地区管道间距以50m为宜,管道密度以平均90m/hm2为宜,可根据地形选择双向灌溉或单项灌溉,出水桩一般每50米设置一个。管道布置也应注意合理的避让已有的渠道、道路和行政界限。

排水工程规划

农田水利论文例2

要使的水利工程建设各方面都能够规划合理,施工质量保证、管理有序,就必须有一套完整的监督体系,自上而下,加强各部门的监管,才能真正保证施工过程的质量,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第一,建立管理机制,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各部门各政府之间也协调好关系,合理的规划水利施工的布局,完善施工程序,尽量保证万无一失。第二,实行严格奖惩制度。不仅要在施工的过程中加强监督,规范施工者的行为,更要对他们的施工效果进行奖惩,在工程竣工后也应当及时的进行验收,提高工程质量,并根据验收的结果进行一定的奖惩措施。

1.2加强对现有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和维护

第一个重点应当放在对现有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方面,合格的水利工程才能真正的保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田水利施工管理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单方面的只注意施工的设计问题是不可以的,现有的工程最需要的是合理的管理和维护。

1.2.1经费管理

经费的管理和维护可以说是工程项目的核心内容,不论施什么样的工,无论施工难易,都不要过于压制经费的开支,也不要过于挥霍经费。应当根据国家标准和当地的养护要求,根据农田的面积以及施工的难易程度进行准确的经费计算。

1.2.2安全管理

安全问题永远是第一位的,没有了安全的保障任何工程的实施都毫无意义。水利施工是相对比较大的工程,在施工管理的过程中难免会对当地的生产和生活产生影响,所以应当根据相关的法律内容,在减少自然灾害破坏的基础上减少人为破坏。

1.2.3设施管理

设施需要分配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对于一些小型的农田水利施工,应当对施工前所准备的施工设施加以检测和保护,并将其分类规整,对重点工程实施挂牌,应当有专门的监管人员,确保施工的安全。2.2.4资料管理内部资料都是相当重要的文件,包含了整个工程的细节,如果不慎透漏出去将有可能产生施工漏洞。有关工程的各项规定及要求的资料也应当妥善保管,一些施工记录和相应的施工图纸更是重要的档案,也应立项建档。

1.3注重技术的推广和人才的培养

水利工程的实施是一项技术活,不仅需要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还应当具有相应的技术涵养。农田水利施工管理是一个长期的工程项目,它的长期性要求建设者必须具备长远的发展眼光,决不可鼠目寸光,应当秉着“派出去,引进来”的宗旨;对人才积极进行挖掘;搞好水利施工工程的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技术和水平。搞好技术的推广和人才的培养,真正的提高施工的整体质量,使已有的和正在建设中的水利项目都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对施工人员也可以采用相应的短期培训,让农田水利建设真正的与人民的生活水平相适应,与农业发展相协调。

农田水利论文例3

1、农田水利市场化改革的推进

自1980年代初以来,农田水利改革的总体趋势是推进市场化,不断提高农业用水的市场化程度。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第一、对水利工程单位进行企业化改制,与隶属的事业单位脱钩,这方面的改革起始于1980年代初,是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而启动的。1981年国家农委批转水利部《关于在全国加强农田水利工作责任制的报告》,要求对各类水利工程实行承包责任制。1985年5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电力部《关于改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开展综合经营问题的报告》指出:“全国大、中、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都要实行经费包干和经营承包责任制。由主管部门商情财政部门对水利管理单位实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节约留用的办法。各级主管部门对所属水利工程单位逐个落实工程安全,调度运用,综合经营等方面的经济技术考核指标和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并与之签订经费包干、经营承包合同。增收节支获得的效益,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利益挂钩,使其有责、有权、有利”,到1990年代初,水利工程单位与隶属的事业单位脱钩改革全部完成,水利工程单位转制为企业化经营。(徐小青,2002)第二、推动农田水利收费制度改革。经过企业化改制的水管单位,为了维持自身生存,不得不将原先主要是公益性的服务转变为成本核算基础上的经营性收费。为此,1985年国务院《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明确水费是水利工程单位的主要收入。1990年,水利部、国家物价局、财政部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执行《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通知精神的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了水费标准。水费制度改革产生了两个后果:一是水价不断攀升,二是农业水费转为经营性收费项目。前者意味着国家将水利工程的管理成本转嫁到农民,后者意味着水利工程单位进一步与政府脱钩,转变为市场经济主体。第三、通过租赁、承包、拍卖等方式变更水利设施的产权或使用权,以此来盘活水利资产,缓和水利经费的紧张局面。据统计,截止1998年底,在全国现有的1600万处小型水利工程中,已有264万处进行了产权制度变革,其中实行股份合作制的39万处,进行拍卖的37万处,租赁的19万处,承包出去的169万处。(林万龙,2003)200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分为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三类,划定了不同类型水管单位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农田水利的市场化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

2、市场化改革的局限

市场化取向的农田水利改革,其着眼点在水利工程本身的经营机制上,忽视了这一机制得以运行的其他相关条件,从而使这种单兵突进式的改革遭遇到难以避免的尴尬。因为农业用水市场的建立除了水利工程单位要转变经营机制外,它还需要市场中的买卖双方具有稳定的合作关系,而目前,至少就买方来说尚不能算是合格的一极。卖方若想通过市场经营来维持自身生存,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水能卖出去,二是卖水的钱能及时收上来。就前者,不仅受自然因素影响极大,而且农户还有许多替代性选择,经营者完全无法预测;就后者,水利工程单位面对的是分散的农户,不要说农户是否合作放水本身就是个大问题,即使放水,收费成本也会高得让水利工程单位难以忍受。据笔者调查,许多水利工程经过市场化改制后,由于乡村组织的退出和农民合作灌溉的瓦解,其有效灌溉面积正在不断萎缩,甚至在干旱时亦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罗兴佐,2005;罗兴佐,2006;罗兴佐,2007)

二、农田水利建设筹资筹劳的“一事一议”制度

1、“一事一议”制度

“一事一议”就是农民以村为单位,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与村民利益关系密切的公共品供给,由村民决定是否修建某个公共工程,修建在何处,如何修建,并由村民民主管理由“一事一议”筹借的资金。

“一事一议”首创于安徽省的税费改革。按照《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规定:一是农村税费改革后,村提留被取消,用于农村公益性建设的公积金项目随之不复存在,再行筹集资金必须进行,“一事—议”;二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统一规定的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再需农民投劳进行农村公益建设,也必须进行“一事一议”。为规范“一事—议”的筹资筹劳,安徽省又制定了《安徽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条例》,并于200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条例》确定了筹资筹劳必须遵循“村民自愿、村民受益、量力而行、上限控制、民主决定、程序规范、使用公开”的原则,所筹资金和劳务必须“用于本村范围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修建和维护村级道路等集体公益事业,并符合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使用事项”。《条例》还同时规定了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一事一议”的程序、所筹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村民委员会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应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安徽省“一事一议”制度的创新与实践为其他省制定相关制度提供了参考。如湖北省制定的《湖北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暂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收费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规范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大量借鉴了安徽省的规定和做法。因此,可以认为,作为税费改革的—项重要配套措施,“一事一议”在全国各地具有相同的政策意蕴,即希望通过村级民主方式解决诸如农田水利等村庄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

2、“一事一议”制度的现实困境

自2003年安徽在全省实施“一事一议”,至目前“一事一议”作为全国农村公共品筹资的基本制度被推行,“一事一议”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对全国31个省、区、市6.8万个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显示,2004年,“一事一议”筹资费人均仅1.6元,按人均筹资15元的上限和议办一事匡算,真正开展了“一事一议”的行政村的比例,只有10%多一点。调查同时显示,筹资并没有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和“一事一议”的广泛推行而增加,与2003年的1.8元相比,2004年人均筹资反而下降了12.9%。即使是试点省的安徽,村级公益事业的兴办状况也不尽人意,实事求是地说,大多数地方根本就没有真正开展“一事一议”。可见,“一事一议”试图通过村级民主的方式来达到提供公共产品的目的,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致使许多本应开展的村内生产公益事业出现了停滞局面,路破、桥断、树倒、渠塌,在当前的农村已不是个别现象。(黄坚,2006)

之所以以“一事一议”来替代以前由乡村组织统筹共同生产费和农民“两工”(义务工、积累工)制度,是为了控制乡村组织借统筹共同生产费和农民“两工”而搭车收费,从而加重农民负担。“一事一议”的好处是因为目标(“一事”)明确,而使乡村组织不能挪用经费,但“一事一议”最大的难题是:如果有村民不同意大多数村民“一议”的决策,或者虽然赞同“一议”的决策,却不愿意出钱,乡村组织是否可以强制向不缴费的农民收钱,及是否有强制的手段。

简单地说,因为农田水利供给的社区内筹资,需克服社区成员的搭便车行为,就需要社区范围的“一事一议”具有强制力。而恰恰取消农业税后的“一事一议”制度,事实上并没有赋予多数人决定的法律和行政强制力,从而无法解决少数人拒绝缴费的难题。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流动频繁,村庄共同体正在快速解体,村庄舆论力量越来越不足以克服村庄水利供给中少数人搭便车的难题。因此,离开了带有公权力性质的法律或行政强制力,农田水利及其他公共品供给中的“一事一议”制度,很难真正有效地实施下去。

三、农业灌溉组织的农民用水协会

1、“农户用水协会”制度设计

“农户用水协会”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试图在乡村组织以外建立的非行政性农田水利的组织制度。

早在2002年国办转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中就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以各种形式农村用水合作组织为主的管理体制”,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又指出“加快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对受益户较多的工程,可组建合作管理组织,国家补助形成的资产归合作组织所有”。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意见》再次指出“鼓励和扶持农民用水协会等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工程建设、使用维修、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2005年,水利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意见》,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加强用水户协会建设的重要性、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将组织农户用水协会置于十分重要的位置。原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司长冯广志认为,小型农村水利改革“要以组建用水合作组织,明晰工程所有权为核心”。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投资,谁所有”原则,组建用水合作组织,明晰所有权,是小型农村水利体制改革的核心。(冯广志,2001)

之所以国家希望通过农户用水协会这类社会性而非行政性的组织,来解决农田水利供给中的搭便车难题,是因为之前正是因为乡村组织的行政性,使乡村组织借农田水利供给,而搭车收取了很多不该收的税费,做了很多不该做也做不好的事情。正如冯广志所担心:首先,乡政府不行,因为它是政权组织。政府包办农村水利,容易使农民或者产生依赖心理,或者产生对立情绪。其次,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村民小组或村委会,虽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代行“集体”职责,村内工程按“一事一议”原则协商办理,但它毕竟不是管水组织。(冯广志,2001)行政性背后有公权力的基础,公权力使乡村组织收费具有强制力。乡村组织的行政性及强制力,是农村税费改革前加重农民负担的罪魁祸首。正是因为乡村组织在农村公共品供给中容易出现加重农民负担的情况,税费改革的制度安排要求,乡村组织退出农村共同生产环节的事务。

但是,农村水利与乡村组织的地域性有关系,它是建筑在土地上的公共设施,具有非竞争性,或非排他性,从而使私人供给不可行。在缺少国家投资的情况下,建设这类公共设施,需要由社区来组织其供给。这正是为什么农村税费改革以后的制度设计中,要强调建设社区组织的原因。

非行政性社区性组织的好处是,因其非行政性,其权力是私权力,这种社区合作组织就不能强迫社区成员做他们不愿做的事情,这样的以自愿为基础的合作,就可以达成最好的公共品供给均衡状态。但也正是因为非行政性社区组织私权力的性质,社区组织不能强制社区内成员的行为,从而使“少数”不去服从“多数”时,虽然是民主的水利供给决策,也没有办法实施。最终,在缺少公共财政基础上的水利供给时,农村社区也无力供给水利,从而使农村水利供给水平远远低于理想状态,并因此极大地损失了农民潜在的公共性收益。

2、“农户用水协会”制度的局限

农村水利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事务,仅就农田灌溉来说,就可以作以下一些划分,这些划分出来的不同类型的水利,具有相当不同的性质。从水利设施的受益范围来讲,有大中型水利设施、小型水利设施和微型水利设施。从水利设施本身的特征来讲,有排涝设施和抗旱设施之分。排涝设施往往因为外部性极强,而具有较抗旱设施更多的公共品特征。不能排涝,往往是所有农田受淹,而不能抗旱时,则可能只是水源条件更差的农田先被旱死。从水利设施使用的精细程度来讲,有漫灌、渠灌、管道灌溉,有过水灌溉、非过水灌溉。从农作物本身的特性讲,有需水量相对较少的旱作物灌溉,和需水量较大的水稻作物灌溉。从不同水利设施的关系来讲,有大中型水利设施之间的相互补充关系,或相关抵消关系的差异。

不同性质的农村水利,可以对应有不同的解决农田灌溉的办法。对于北方旱作物基础上的农田灌溉,因为缺少地表水,农作物灌溉依赖于深井,且旱作物需水量较水稻作物少,就使得北方旱作区可以通过打深井来解决农田灌溉的问题。这样,对于北方旱作区来讲,解决农田灌溉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筹措到足够的用于打机井的钱及如何解决机井的维护和使用问题。机井灌溉因为可以通过管道或较好的毛渠,将不交费的农户排除在灌溉受益的范围之外,而可以防止搭便车,并因此克服了农村水利中普遍存在的作为公共品的难题。

正是因为旱作物需水量较少,深井灌溉可以排除搭便车行为,而使北方旱作区的农田灌溉具有了效用的可分性和消费的排他性,从而使北方旱作区的水利可能通过市场化的改革,解决农田灌溉的困境。也使农户可能基于利益,而组织起来建立用水合作组织。事实上,水利部门所列举的成功的农户用水合作组织,大多是北方旱作区的例子。

而在南方水稻灌区,因为水稻用水量大,一般的水利设施无法解决灌溉中的搭便车行为,即在农田灌溉中,一些农户的灌溉无法阻止另一些不交费农户的受益,例如,从大中型水利设施放水灌溉,一些农户的农田在水渠边上,即使这些农户不缴费,他们的农田也可以得到灌溉(水渠渗漏或漫溢),这样,就总会出现不缴费的农户。一户不缴费,就会带动10户乃至更多户不缴费,最终,农户不再能够从大中型水利设施中得到灌溉。因为大中型设施灌溉所具有的“效用不可分性”和“消费非排他性”,而致完全依赖自愿的灌溉解体。

农田水利论文例4

国民政府时期,农田水利事业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对于提高全国农业水平,保障抗战期间的军粮民食以及开发西部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关于国民政府时期的农田水利建设,至今只有少数研究抗战时期后方个别省份或地区农业的论文有所涉及①全面的,全时期的,全国范围的农田水利建设研究,则尚无人问津。笔者不揣浅陋,特此抛砖引玉,以求就方家。

一、国民政府时期农田水利发展的三个阶段

(一)抗日战争前农田水利事业受到重视

抗日战争前几年,为了复兴农村,国民政府开始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全国经济委员会成立伊始,除继续办理长江、淮河、汉水、赣江、并江北里下河、通海各港筑堤、浚河、建置闸涵以及河南省伊、洛、沙、颖各河建筑堤坝、桥涵和植树、护岸等工程外,复致力兴办西北灌溉事业。如陕西省的泾惠渠、洛惠渠、绥远的民生渠以及甘肃、宁夏两省重要水渠均于年内分别进行。泾惠渠的前身是春秋战国时的秦郑国渠,据称当时溉田4.5万顷,以后,年久失修,至清末因渠身罅漏,仅溉田200顷。民国初年曾议兴修,以工款无着未能兴工。1928年,陕西省政府与华洋义赈会合力筹备,将原拟第一期计划分为两部,上部筑堤河坝,凿引水洞,及拓宽旧石渠、土渠、修建跨渠桥梁等工程,由华洋义赈会担任,于1930年冬开工;其下部修总干渠、南北干渠、中白渠及其桥梁、涵洞、跌水、渡槽、分水闸、斗门等工程,由陕西省政府担任。至1932年夏,各项工程大部告一段落,约计用费140万元。据统计,1932年实灌地亩为8万亩;1933年增为32万亩,1934年增至42万亩。另据调查,1934年,泾阳一县,产棉价值在百万元以上。每亩地价由5、6元增至40元。“教育及地方事业均因以发展,人民渐形康阜”②。据经济委员会派往查勘工程

①侯德础:《试论抗战时期四川农业的艰难发展》,《四川师范大学学报》19S7年第6期;陈国生:《战时四川的农业改良与农村经济》,《抗日战争研究》1999年第4期;顾朴光:《抗日战争时期贵州农林牧业概述》,《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1年第4期;张奇、杨红伟:《论抗战时期中国西北地区的农业开发》,《甘肃社会科学》2002年第4期。

②国民政府实业部《中国经济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纂:《中国经济年鉴·民国二十四年续编)第8章,水利(H)3,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

实施人员报告,赴渠查勘时,正值棉花收获之际,泾渠灌溉不及之田,棉本仅高30公分,每亩最多只能收30斤,而泾渠溉及之田,棉本高至1公尺以上,每亩可收80斤,每亩产量之相差几及2倍。“该渠放水仅及二年,沿渠农民生活非复昔比,兴办水利之效显然可见”①。本渠农民因水利而得的利益,据1938年统计,已增加至600万元以上②。

绥远省民生渠于1928年冬以工代赈兴修,旋以赈款不敷,又由省政府向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贷借巨款。1931年,动用驻绥官兵4000余人协助工作,历时三载告成,用款70余万元,救济灾黎10余万口,全渠计长195华里,可灌田25000余顷,每年生产粮食250余万担③。

甘肃省各县开渠成绩以临洮县为最著,计开渠12道,可灌田57700亩;其余则皋兰等32县,计开渠213道,可灌田3602460亩;黄河沿岸设置水车者,有永靖等四县,车数达254辆,可灌田50440亩④。宁夏省境内水渠,计有云亭渠、汉渠、天水渠等10余条,已成工程长约1600里,灌田71万余亩,拟办工程尚有720里,溉田约可120万亩,需款约150万元,其中以云亭渠工程最为重要,该渠共长150余里,两旁灌溉区域约30余里或十五六里不等,可灌田20万亩,约需工费37万余元。1934年,经济委员会拨款20万元,其余由宁夏省政府自筹。经宁夏建设厅派员测量后,即由省政府派15路军士兵11700名前往开挖,全部工程分上下两大段,上段于1934年11月竣工,至下段工程因地冻改于1934年4月动工,旋亦完全告竣,举行放水典礼⑤。

华北的水利灌溉也有进展。1934年,华北水利委员会与河北省民政、财政、实业、建设四厅合组滹沱河灌溉工程委员会,计划筑堰开渠,兼用机械吸引滹沱河水灌溉农田。1933年10月20日开工以后,除1934年大汛期间停止工程外,进行顺利。1935年6月,工程全部告竣,并于6月15日举行放水典礼,计工程先后用款60万元,约可灌田38万亩⑥。

山东农田水利事业的特点是规模大、效益好、技术水平高。如疏浚徒骇河、万福河、洙水河、赵牛河、马颊河和东西泗河,土方共达58262568立方公尺,统共增加农业收入3341万元。山东还修建了王家梨行、齐河红庙、青城齐东马闸、蒲台王旺庄等四个虹吸淤田工程,使用抽水机从黄河中抽水进行灌溉,灌溉面积达8万亩⑦,这在当时恐怕称得上是先进的水利设施。凿井也有较大开展。如齐东县全县原有灌溉井不过100余眼,车井更属罕见。自1928年成立建设局,将凿井列入要政。1931年奉建设厅令由本县建设特捐下拨4500元作为凿井贷款额度。一、水车钻井每眼160元;二、钻井每眼120元;三、水车砖井每眼100元;四、砖井每眼80元;五、土井每眼40元,并由建设局第四科督率凿井人员帮助农民凿井,于是各种井数增加,至1935年,新凿井达1052眼,其中使用水车的达160眼⑧,占15.21%。

河南农田水利的重点是开渠和凿井。伊、洛二河,在洛阳偃师境内,辅夹并流,成为夹河区,东西长50里,南北广10里,中部低洼,河水倒灌,以致无岁不涝。1933年10月,两县征用

①《中国经济年鉴·民国二十四年续编)第8章,水利(H)3。

②沈雷春编:《中国战时经济志》,台北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85年版,第16页。

③中央党部经济计划委员会编:《十年来之中国经济建设》第20章。绥远省之经济建设,第3节,水利建设,南京扶轮日报社发行,1937年版,第4页。

④前揭《十年来之中国经济建设》第18章,甘肃省之经济建设,第7节,水利建设,第13页。

⑤前揭《中国经济年鉴·民国二十五年第三编》第8章,水利,(H)39,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

⑥《中国经济年鉴·民国二十五年第三编》第8章,水利,(H)32。

⑦根据国民政府财政部《财政年鉴》编纂处编纂《财政年鉴·民国二十四年续编)和冬腊月《财政年鉴·民国二十五年第三编》第8章数字计算。

⑧民国《齐东县志》卷4,政治志,水利,凿井。

义务劳工,自洛阳东西马庄起迄偃师岳滩伊河止,排挖泄水渠一道,长22公里,于1934年冬挖成。此渠完成后,左右1里以内之地,往岁被淹者4万亩,皆成沃壤,“每亩收获以八元计,年可出产三十二万元,即离渠一里以外之地,往年因土壤卑湿收成减色者,亦可年增十余万元”①。河南第一行政督察区督饬各县于临河地带开挖沟渠,引水灌田,全区共计开渠32道,可灌田地37035亩,“此于生产防灾工作,尤著成效”②。河南地属高亢,人民多凿井灌田,惟墨守旧法,水源不旺,为提倡新式凿井,河南省政府于1933年10月开办了凿井训练班,并由农林水利各机关及农村合作委员会长期组织凿井队,先后代农民凿成灌溉水井l621口,每井可灌田30亩。至凿井费用,凡派至各县所需旅费、运费、工资、工具,均由公家供给。人民仅出井内所用材料。每井约10余元至20余元。并由农村合作委员会介绍银行贷放凿井贷款,以利贫农。至1935年7月,全省各县已凿成模范井220口,普通井95722口③。“灌溉事业,有以机器吸水灌田者,有以筑坝设闸蓄水灌田者,河南均已举办”。如洛阳白马寺附近农田,地势高亢,不能引水灌溉。为了唤起民众注意科学水利,河南省政府于1931年设立灌田场,所有吸水机、引水渠、进水池等工程,于1932年已完成,并于1932年4月建筑水闸桥梁,添购水管机件,装有24匹马力柴油机1部,14匹马力柴油机2部,同时抽吸,每日可灌田220亩。铁道以南之地5000亩,每22天可灌遍1次。若加开夜工则半月可灌遍1次,征收水费,每亩年仅7角5分。固始大港口紧临淮河两岸,良田常因淮水暴涨,由港口倒灌,致遭淹没,遇旱又苦无水灌溉,1935年5月,该县设计就该处建筑石闸l座。同年10月招工建筑,1936年3月始告完成,计工程费17000余元,“从此十余万顷良田,尽得灌溉之利”④。

其他省县也纷纷行动起来,江苏省六塘河淤塞不通,年年泛滥成灾,江苏省建设厅征工开浚。1933年12月开工,1934年8月竣工,“开浚后,不独水灾可免,且获灌溉变通之利,两岸受益田亩有四百余万亩”。全省各县从1934年2月至6月共浚河道348条,长2247公里,共做土方2300万立方公尺,受益田亩约1334903余亩。浙江省温岭县旧有金清、玉洁二闸,因年久失修,河道淤塞,闸基损坏,因另勘地址,修筑新金清闸,并开河以利农田,金清港流域684.8平方公里均赖此闸灌溉。黄岩县西江流域均属平原,因潮水冲人,不宜种植,新建了西江闸,西江流域面积18420平方公里,均赖此闸蓄淡御碱,种植均便⑤。

在全国经济委员会统一规划下,各省修建大型水利枢钮成为可能。湖北省的金水建闸工程即为其一。金水为扬子江右岸支流之一,流域跨嘉鱼、蒲圻、咸宁、武昌四县,面积约480平方公里。流域内地势低洼,春冬则湖水流泄于江,夏秋则江水涨灌诸湖,而内灌之期,又在农田收获之时,致有良田约90余万亩,不能种植,每年损失农产价值数百万元。湖北省扬子江水道整理委员会拟筑坝以拒江水倒灌,开挖引河,装置泄水门,以宣泄内潦;建筑船闸,以利航运,只因经费困难,未见实行。1932年,全国经济委员会接管湖北水利堤工后,为堵闭金水,将坝顶筑至海平面以上31.5公尺,坝底平均宽120公尺;并就禹观山开凿泄水洞3道,装置治轴闸门3座,以调节湖水外泄;另又从禹观山至赤矶山,筑造横堤1道,以防阻江水泛滥。工程至1935年3月已全部告竣,4月28日举行落成典礼。该工程全部经费仅80余万元,但经济效益却异

①前引《十年来之中国经济建设》第15章,河南省之经济建设,第8节,地方水利建设,第5页。

②王光临:《五年来工作纪要》甲,沦陷前,1947年7月版,第3页。

③李仪祉:《十年来的中国水利建设》,《抗战前十年之中国》,中国文化建设协会1937年版.

④前引《十年来之中国经济建设》第15章,河南省之经济建设,第s节,地方水利建设,第8页。

⑤《中国经济年鉴·民国二十四年续编》第8章,水利·(H)51—52、60。

常明显。金水闸当江水盛涨,则闭闸以防倒灌江水;退落,则启闸以泄积潦,金水流域可免泛滥之灾,而旱洼之地悉可化为沃壤。据前扬子江水道整理委员会测量,可以增垦田亩面积为614平方公里,约合915000亩。“农品产量之激增,土地价格之涨高,尤难以数计”①。

(二)抗日战争时期农田水利事业持续发展

抗日战争时期,大后方的农田水利事业继续有所发展。四川省灌溉方面,1943年,设堰工管理处10处,统灌田5000万亩。并增设大型灌溉工程17处,增灌田210900亩。同时,在10县筑堵水坝,增灌田1万亩。工程费贷款,总计1.7亿元,完成大型灌溉工程11处,增灌田367580亩;完成计划增建小型堵水坝灌溉工程72座,增灌田124148亩②,共712628亩。西康省贷款兴办水利,雅安青衣裳渠,已完成放水,可灌田2800亩③,以及从雅安周公河开渠引灌,于1943年6月试行放水,预计收益田亩7500亩④。1943年动工的天全渠于1944年7月完成放水,计灌溉农田4800亩⑤。云南省与经济部合作,成立农田水利贷款委员会。1943年将原办之弥勒竹园坝、宜良龙公渠、文公渠、沾益松林坝四处如期完成,计灌田92760亩⑥。贵州省也设有农田水利贷款委员会,主持各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1943年已竣工20余处,受益田亩约15760亩。并另行举办惠水、涟江、贵筑、乌当、中曹司及安龙陂塘海子第二期工程,共可灌田35300亩⑦。陕西省兴修各渠至1941年年终,先后完工放水者,有渭、梅、汉三惠渠;1942年内完工放水者,有黑、褒两惠渠。另有洛、定、沣、胥四惠渠,于1943年终完工放水。“全省农田总计蒙灌溉之惠者,将及三百万亩。常年每亩平均增益食粮以五斗计,则每年增益总数,最低限度,当在一百五十万石”⑧。甘肃水利分河东、河西两部,河东水利,湟惠、洮惠、纳丰、溥济四渠于1943年完成,共可灌田100000亩以上;河西水利,1943年成立酒泉工作总站,及武威、张掖、敦煌各工作站。除兴筑肃丰(包括鸳鸯池蓄水库)、登丰两渠外,并已完成旧渠整理工程49处,受益田亩已达110万亩⑨。宁夏省灌溉工程自1942年后,续有改善,共增加灌地91000余亩⑩。1943年整理旧渠道11处,业已完工,共灌田223.9万余亩⑾。青海省地多山谷,灌溉困难,省政府积极进行水利事业,1942年度完成贵德县一、三两区下格河水渠。西宁县属镇海堡至杨家寨,东营子至杨起堡,韵家口至曹家堡各渠,亦均于1942年度勘测完竣,开始挖掘⑿。

(三)三年内战时期农田水利事业受到重大挫折

抗战末期,国民政府原本制订了胜利后恢复和发展农田水利事业的计划,但其后由于发动了反人民的内战,把大量经费用于内战军事,致使贷款发展农田水利的计划大部搁浅。如陕西省,1947年度原计划修建第二渭惠渠、清惠渠、冷惠渠、党惠渠及渭惠第六渠等五

①(中国经济年鉴·民国二十四年续编)第8章,水利,(H)31—52。

②国民政府行政院编纂:《国民政府年鉴》第二回,地方之部,第8章,四川省,第5节,水利,1944年版。

③前揭《国民政府年鉴》第一回,地方之部,第15章,水利,第3节,工作概况,西康省,1943年版。

④国民政府主计部统计局编:《中华民国统计年鉴》第5章,水利,第l节,农田水利,1948年版,第99页。

⑤国民政府行政院编纂:《国民政府年鉴》第三回,地方之部,第9章,西康省,第4节,建设,四、水利,1946年版。

⑥《国民政府年鉴》第二回,中央之部,第1编,第16章,水利,第3节,工程概况,云南省。

⑦《国民政府年鉴》第二回,中央之部,第L编,第16章,水利,第3节,工作概况,贵州省。

⑧《国民政府年鉴》第一回,地方之部,第19章,陕西省,第11节,水利。

⑨《国民政府年鉴》第二回,地方之部,第20章,甘肃省,第4节,建设,二、水利。⑩《国民政府年鉴》第三回,地方之部。第21章,宁夏省,第4节,建设,二、水利。⑾《国民政府年鉴》第三回,中央之部,第1编,第16章,水利,第3节,事业概况,十七,宁夏省。

⑿《国民政府年鉴》第一回.地方之部.第22章,青海省,第4节,建设,四、水利。

项灌溉工程,“惟本年度农行未予核准贷款,经费无着,均未能兴工”,未收尾的工程也被迫下马。如涝惠渠已完成67%,清惠渠已完成85%,定惠渠完成57%,“以工款不继,物价屡涨,未能按照计划完工”①。贵州省的情况也如出一辙,“至于新办工程,原有桐梓等县十一处,因本年度农行对于新办工程不再贷款,只得一律缓办”②。由于国民政府内部腐败的加剧,在此时期,一些水利工程因质量低下而发生重大事故。如广东惠阳马鞍围工程是抗战复员以来全国最大的水利工程之一。该工程由农民银行贷款8.6亿余元,中央水利委员会贷放9000万元,广东粮食救济协会拨助1.4亿余元,广东救济分会拨助工粮1270吨,另由地方自筹3.7亿余元,并由省内各乡镇征雇民工,负责人力的供应,于1946年12月8日正式兴工,历时5个月竣工。1947年5月11日,由省政府主席罗卓英亲临主持竣工典礼。不意此项盛典刚刚完成,雨季即临。因该年雨水较多,此一徒有虚名的马鞍围,即告崩溃。围内田地约共150万亩,皆遭水淹。马鞍围人口共5万,无家可归者约2500人,横沙村灾情最惨,房屋尽被冲毁,片瓦无存③。

当然,在此期间,也有一些成功的水利工程,但如凤毛麟角。如新疆迪化和平渠水利工程,包括31公里长的总干渠1条,蓄水量5000余万平方公尺的蓄水库1座,长5000公尺引水渠1条,以及共长数10公里的分、支、农等渠10余条,大小闸口门数10个。全年灌水总量可达3000余万立方公尺,至少可灌溉农田10万亩。“这么一项艰巨浩大的工程,以我国一切水利工程的进度之前例而言,至少需两三年时间始能完成,但新疆省水利局却只用三个月时间便把它大部完成,而且开始放水。工程界人士都认为这简直是一个奇迹”。据估计,每年可因此项水利工程而增产米6万市担,小麦4万市担,杂粮35000市担④。

二、国民政府时期农田水利建设的特点

(一)统一水利行政,不断提升水利机构的地位

北洋政府初期,水政分掌于内务、工商两部,民国三年始成立全国水利局,而牵扯于两部之间,权责不专,经费无着。“以无通盘治理之计划,遂呈各自为政之形”⑤。“国民政府成立后,以内忧外患之迭乘,于水政之整理,未暇计及,以致机关重叠,政出多门”,“行政系统,于以紊乱”,“是以年来水旱交侵,几无虚岁”⑥。1932年7月,和黄绍竑于中央政治会议上提议,改组全国水利行政机关,统一水利行政。1934年1月,在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黄绍竑又提出统一水利行政以利建设案,获得通过,并经政治会议拟定《统一水利行政及事业办法纲要》和《统一水利行政事业进行办法》,于1934年12月1日执行。该纲要和办法的核心之点,即为集中事权,集中人才和集中经费。其主要之点为:1.中央设立总机关,主办全国水利行政事宜。2.各流域不设水利总机关,其原有各机关,一律由中央水利总机关接收后,统筹支配,分别办理。3.各省水利行政由建设厅主管;各县水利行政,由县政府主管,受中央水利总机关之指挥监督。水利关系两省以上者,由中央水利总机关统筹办理;水利

①陕西省政府秘书处编译室:《陕西省政府工作报告》,1947年1至6月,第167、16s页。②贵州省政府设计考核委员会:《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1945年,柒,建设,戊,农田水利,第86页。

③狄超自主编:《中国经济年鉴·1948》第3章,水利,太平洋经济研究社1948年版,第114页。

④《中国经济年鉴·1948》第3章,水利,第107页。

⑤郑肇经:《三十年来中国之水利行政》,周开庆主编:《三十年来之中国工程(下)》,台北京华书局1967年版。

⑥周开庆主编:《经济问题资料汇编》,台北华文书局1951年印行。

关涉两县以上者,由建设厅统筹办理。同时,加强领导,不断提升水利机构的位置。规定全国经济委员会为全国水利总机关,并规定:“原由国库负担之经费,拨归中央水利总机关支配,大宗工款并由中央水利总机关筹划;各海关水利附加税除已特定用途者外,一律拨归中央水利总机关作水利建设基金,并另借拨英庚款为材料专款”①。抗战开始后,水利事业进一步受到重视。1938年,经济部成立,接管全国水利,于部内设水利司。1939年,中央五届七中全会议决,水利专设机构。1941年,行政院于院内设水利委员会,统一水利行政。该会直辖水利机关有导淮委员会,掌理导治淮河一切事务并处理有关之公地新涸地及受益地亩等;广东治河委员会,掌理广东全省河流之疏浚、筑堤、建港开埠及一切预防水患发展水利筹款施工事宜;黄河水利委员会,掌理黄河及渭、洛等支流一切兴利防患施工事务;扬子江水利委员会,掌理扬子江流域一切兴利防患施工事务;华北水利委员会,掌理黄河以北注入渤海之各河湖流域及沿海区域一切兴利防患事务。在各省则成立水利局,在各县则成立水利委员会作为省、县专设水利机构。1940年1月9日,国民政府颁布《水利建设纲领》,其第一条提出:“水利建设以祛除水患,增进农产,发展航运,促进工业为目标,并力求科学化”;其第三条指出:“为增进农产,应注重灌溉排水及土壤之改良与保护”。把农田水利建设放在了重要位置。该纲领还明确了抗战时期农田水利建设的重点,“西南西北农田灌溉,应力谋发展,以足民食”。这对于坚持抗战,建设大后方,满足军粮民食,具有重要意义。

(二)因地制宜.开辟多种筹款渠道

对于不同规模,不同地区,不同技术要求的农田水利工程,国民政府采取了中央拨款、中央贷款、各省贷款和地方筹款等四种不同的方式。

1.中央拨款,又分两种情况。(1)规模过大,技术难度过高的工程。如陕西大荔县洛惠渠,涵洞共长3377公尺,为国内最长的水利隧道工程。工程费用共计3015093元,也为农田水利工程之最,因此由中央拨款完成。(2)西部贫困地区。如宁夏云亭渠水利工程,1935年由全国经济委员会拨助工款20万元,交宁夏省政府筹划兴办②。甘肃省水利工程,一向由中央协助办理,对于河西水利,从1943年起,中央年拨专款l000万元③。

2.中央贷款。全国经济委员会统一全国水利行政后,根据国民政府颁布统一水利行政事业进行办法,自1934年度起,年列中央水利事业费600万元。全国经济委员会在未经指定综揽全国水政之前,原举办的水利事业,如西北灌溉工程,湖北水利堤工事宜及各项测量试验工作以及各水利机关呈准就海关税收附加专款或由庚子退款借拨材料举办的水利事业,均仍照案继续进行,不在前项方案范围以内,此项专款约计数百万元。两项合计共约1000余万元,相对于全国水利事业,这些款项是远远不够的。因此,为了发展农田水利,国民政府采用了贷款的方法。1942年1月,新成立的水利委员会与主持农业贷款的中中交农四联总处,洽商联系办法。5月1日,行政院指拨农贷经费,确定为各县农田水利贷款非营业循环基金。经水利委员会与四联总处会商,将1942年中央所拨基金1500万元,酌为配拨济用。1943年,中央共拨贷款基金3000万元,“此项贷款,每年应缴还本息及收入之水费,亦经列入国家预算,以资

①《中国经济年鉴·民国二十四年续编》第1章,第3节,水利行政之现况,(A)29。

②《中国经济年鉴·民国二十五年第三编》第8章,水利,(H)38。

③《国民政府年鉴》第二回,地方之部,第20章,甘肃省,第4节,建设二,水利,丑、河西水利。

平衡"①。1944年,农田水利工程继续向前推进,除陕西洛惠渠,绥远、宁夏整理旧渠及甘肃河西水利由中央拨款外,余均以贷款方式处理。本年,中央共拨基金5200万元,悉经分配各省作为贷款垫头。中央贷款兴修水利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果。1942年,浙江省政府与中国农民银行签订大型农田水利贷款320万元,连同前水利委员会代拨二成垫头80万元,合计400万元,兴办云和县惠云渠,龙泉县安仁渠,庆元县大畈烊,泰顺莒江等规模较大的农田水利工程,均于1943年1月起次第兴工,除莒江外,其余工程均于1943年内完工,实拨贷款法币344万元,灌溉面积约14000余亩,竣工迅速,提早收效。而且完工后的1944和1945年,正逢浙江省连年干旱,而贷款工程区域内的农田岁庆丰登,收成倍于往昔,效果显著,颇得社会好评与农民信仰。“于是一时蔚然成风,嗣历年各地办理农田水利,年有增进,贷款工程实收倡导与示范之功,而奠本省兴修农田水利事业之始基”②。

3.各省贷款。如广东省,“除巨大工程由政府负责办理外,在此期内,仍以官督民办为主,组织各县水利协会或灌溉生产合作社兴办地方水利事业,指定省行年拨专款二百万元,依照广东省小灌溉工程贷款办法大纲之规定贷款,以建设厅农林局为技术辅助机关,求全面之开展”③。云南省则与经济部农本局联合贷款,“由局方放款一百五十万元,省方自筹五十万元,作为办理云南农田水利工程放款基金,并由双方合组云南省农田水利贷款委员会,办理工程实施及贷款事宜”④。

4.地方自筹。如浙江省从1939年至1947年通过征收水利特赋,受益田亩摊派,拨借积谷和自筹工赈物资,以工代赈等方式筹集资金兴办水利工程30项,受益田亩达1532060亩⑤。广西省亦有一定成效。

(三)中央、省、县结合.大、中、小型并举

国民政府在推动农田水利事业的过程中,注意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水利建设纲领》第18条规定:“全国各主要水道支干流之治本,运河及港湾之开辟,大规模灌溉水力发电及其他有关两省市以上之水利建设,由中央政府主办之,次要航道之开辟,及灌溉排水等工程,由地方政府主办之,小范围农田水利,及水力发电,由政府鼓励人民办理之”⑥。

大型水利工程由于用款巨大,技术含量高,在当时条件下,必须由中央政府主办。如陕西洛惠渠,自1934年开工,至1937年6月,先后完成总干渠21公里,干渠80公里,及主要建筑物如大坝、渠、闸、渡槽、涵洞、桥梁及第一、二、三、四号隧洞。其第五号隧洞因穿越钱镰山,遭遇涌泉及流沙,进行异常艰难。至1937年底,约完成全长4/5,前进愈深,沙层愈厚,水量也愈旺。在1938—1941四年中,曾试用各种工作方法,然而因为机器和财力均感不足,收效甚微。1941年9月行政院水利委员会成立,选请中外专家研讨改进方法,最后决定改用工作井及工作洞方法。先开试验段,渐有成效,用人力克服天然障碍,于1946年11月全洞贯通,连同北段旧洞共长377公尺,为国内最长的水利隧洞工程。在将战前完成的各渠道及建筑物加以整理后,于1947年9月9—11日试行放水3天,经过良好,据估计,每年可增产小麦10万市石,豆谷杂粮75000市石,棉花750万市斤。此项工程历时14载,工程费用折合战前法币,共计3015093元,无论在技术上还是在财力上,都是地方政府难以胜任的。

①《国民政府年鉴》第二回,中央之部,第l编,第]6章,水利,第3节,工程概况.第3页。

②浙江省银行经济研究室:《浙江经济年鉴》第8章,水利,1948年印行,第355页。

③广东省政府编:《广东年鉴·民国三十年度》第11编,水利,第6章,灌溉,(盈)100,1942年版。

④张肖梅编:《云南经济》第14章,N.10,1942年版。

⑤据《浙江经济年鉴》第327—331页数字计算。

⑥《国民政府年鉴》第一回,中央之部,第1编,第15章,第2节,第293页。

在抗日战争时期,由于各大河流全区或下游沦于敌手,故仅能致力于后方各省水利事业的发展。由于中央的大力支援和各省的辛勤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其中以四川最为显著。1941年,四联总处贷给四川省1700万元,兴修新旧工程,计大型堰渠15处,小型塘坝1000余处,后因工料费用高涨,原定预算,已不敷用,1942年春,增拨贷款900万元,水种局积极努力,昼夜赶工,所有各处工程,均得于五、六月间一律完工放水。已经灌溉面积约计70余万亩。依照预计估算,可能灌溉面积,总计可达250余万亩。在成绩的鼓舞下,四川水利局继续致全力于农田水利事业。“一切设计规划,以及各工程处、工务所之工作,均称努力,经全部勘察测量设计完毕之工程,凡十余处”。1942年,四川省将征实超额完成的3000余万元法币,全数拨作兴办农田水利事业之用。自1941—1947年6月,四川省共完成水利工程24处,受益田亩410978亩①。

大后方其他省的农田水利事业也有较大的开展。如陕西省横山县,是一个小县,农户不足1万。该县县长王俊让,从1941年至1942年,躬亲筹划,领导民众,集资自行举办小规模水利工程,前后凡共26处,颇著成效。共可灌田35558亩,用款263502元,每亩工程费用仅及7.41元,平均每亩收获粮食以1市石计,年可收获3万余石,“可谓费省效宏”②。

为了调动各省、县兴办水利事业的积极性,1935年4月,国民政府曾颁布兴办水利奖励条例和兴办水利给奖章程,后认为,由于水利事业的发展,各该条例、章程,已多不尽适用,且原定奖励事宜偏重河工修防及捐募款项,亦有修正之必要,于是另行拟具兴办水利事业奖励条例,于兴办水利者予以重奖,于1943年7月29日公布实施。此后,很多省都出现了大型和小型水利工程并举的局面。为了进一步推动各省普遍兴修小型农田水利,1943年,国民政府颁布《非常时期强制修筑塘坝水井暂行办法》,通饬各省施行,积极筹划各省发动民力,大举兴修。并由中国农民银行贷款协助广东、广西、湖南、贵州、福建、江西、甘肃、陕西、河南、湖北、四川等省推进灌溉工程建设,共贷放小型工程费6000余万元,推进工程约6000余万市亩。与此同时,农林部通过举办示范工程,直接指导农田水利建设。1943年,农林部分别在川东、川北设立防旱督导站工程队,办理巴县、江津等县小型工程,灌溉面积37000亩;黔西防旱督导站及工程队,办理安顺等县工程8000余亩;第三工程队办理四川南溪等县工程4000余亩;第一测量队办理四川巴县蓄水库工程5200余亩。农林部并通过拨款、贷款、督导等方法,协助各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作。1943年,拨发小型农田水利工作督导费145万元,协助福建、广东、甘肃、山西、湖南等省,督导民众自动兴修,并介绍贷款,计推动小型工程130余万亩。1944年,复拨各省施工督导费570万元,并于四川、湖南、广西、江西、广东、福建、贵州、湖北、浙江、陕西、甘肃、河南、新疆、山西等14省,另筹垫头贷款1900余万元。同时,与农民银行洽筹小型农田水利贷款8900余万元,由农行统筹贷放,分配于四川、西康、湖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广东、福建、江西、安徽、浙江、河南、陕西、山西、甘肃、宁夏等17省。并依照《非常时期强制修筑塘坝水井暂行办法》,订立各省1944年度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工作纲要,推动各省督饬普遍兴修③。

①《中华民国统计年鉴》第5章,水利,第l节,农田水利,第100.98页。

②陕西省政府统计室编:《陕西省统计资料汇刊》第3期,1943年版,第265页。

③《国民政府年鉴》第二回,中央之部.第1编.第12章,农林,第6页。

各地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都程度不等地产生了经济效益。如湖北省,至1944年,据已报验的21县,共完成水井1213口,堰坝1424座,蓄水库29座,沟渠969道,涵闸4座,池塘1245口,堤垸13座,水车935架,受益田亩292590亩①;湖南省于1941年11月调遣专员督修各县塘坝,至1942年4月,计已修建完成之塘17543口,坝548l座,灌溉面积16152755亩②。

三、农田水利的成效及其意义

国民政府发展农田水利究竟取得了多少实际的经济效益,据国民政府统计:“三十一年农田水利已完工程,共用款3l374814元,灌溉面积达517400市亩,共计增益13982万余元”③。每亩约增益270元,与当时粮价每石200元相较,每亩约增产粮食1.35石,可见,1942年,因发展农田水利而增产的粮食约为70万石;自“二十一年十月至三十二年十月,完工放水工程已达八十处,计可灌田八十二万四千五百五十五市亩”④。其中以甘肃为最多,达38处,可灌田557565亩。如按陕西标准“每亩平均增益食粮以五斗计”⑤,则增产粮食约41万余石,“自三十二年十月至三十三年十月,各省灌溉工程完工放水者,已达二十四处,计可溉田三十二万六千五百四十八亩”⑥。其中四川省占12处,共溉田167978亩,按四川每亩增益400元,每石粮价200元计⑦,每亩可增收粮食2石,全国共可增收粮食65万石。至此,1944年,因发展农田水利,每年后方19省可增加灌溉面积1668503亩,增收粮食176万石,约合264万市担。但以上所估计的只是中央所拨款与贷款的大型水利工程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至于各县所举办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国民政府另有统计。

①《国民政府年鉴》第三回,地方之部,第6章,湖北省,第5页。

②《国民政府年鉴》第一回,地方之部,第7章,湖南省,第93页。

③《国民政府年鉴》第一回,中央之部,第1编,第15章,水利,第3节,工作概况,一、发展农田水利,第300页,“三十一年度农田水利已完工程经济价值表”。

④《国民政府年鉴》第二回,中央之部,第1编,第16章,水利,第3节,工程概况,第3页。

⑤《国民政府年鉴》第一回,地方之部,第19章,陕西省,第11节,水利,第285页。

⑥《国民政府年鉴》第三回,中央之部,第1编,第16章,水利,第3节,事业概况,第2页。

⑦据《国民政府年鉴》第一回,中央之部,第1编,第15章.水利,第3节,工作概况,一、发展农田水利,第300页,“三十一年度农田水利已完工程经济价值表”,“四川”,“每石售价100元”,“灌水后每亩可增益400元”。

农田水利论文例5

1项目前期规划工作存在严重不足的问题

我区于“十二五”初期编制完成了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常州市武进区农田水利规划》。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部分项目实施单位随意修改规划项目,未能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安排各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问题。这种状况导致农田水利规划的重要作用难以发挥,进而导致难以保障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序推进,工程运行机制无法理顺等等一系列问题。

2项目的投入资金总额不足,投入的结构比例失调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是一项惠国惠民的农村水利基础性公益服务项目,从我区最近几年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投入来看,每年投入不足2000万元,且这2000万元需分配到各个项目镇,各项目镇得到的补助只有工程总价的20-30%左右,这已远远不能适应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从投入的比例结构来看,有两个对象可以参考。首先是发达国家投入农田水利资金政府财政占总投资90%以上,其次是其他农田水利建设的非水利部门主管的土地治理、低产田改造项目,区级以上财政补助比例达到70%以上。农田水利资金投入结构的失调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镇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积极性。

3项目工程建设、监督及质量控制等存在不足

我区具有水利水电设计资质及水利水电施工资质的单位不多,凸显出我区工程设计及施工技术力量不强。在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区水利局仅以技术指导为主,而部分项目单位则普遍存在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无资质设计、施工,导致工程设计创新低、施工质量低、建设标准低,并且存在较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造成本来就十分短缺的有限资金浪费严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由于涉及面广量大的工程量,且缺乏具体的法规、规划进行质量控制。以致在实际施工中,对该工程的质量控制很少有先进的监测设备、仪器和缺乏相应的人才多停留在目测上,凭直观印象下结论,在实施质量控制过程时没有强有力的说服力。

4乡镇水利部门业务指导水平存在不足

由于乡镇水利部门管理范围窄、级别低、直接面向农村,基层的水利技术人员没有或很少有时间或有机会进行深造。据统计,我区的基层水利在岗工作人员94人,其中本科以上的8人,占总人数的8.5%,但50周岁以上的人占45.7%,基层水利工作人员已出现青黄不接的局面,再加上农田水利建设没有量化上的标准,其建设基本依托乡镇领导的重视程度,导致惰性的思想不断滋生,因陋就简的意识无法改变,技术标准和规范无人掌握也无法付诸实施,更加导致整体技术水平徘徊不前,有的还呈下降趋势。

5项目建后管护水平存在不足

2004年开始河道长效管护试点以来,我区逐步把县级河道及镇村河道列入了长效管护范围,区级财政每年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河道的管护,农村水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但是我区的其他农田水利建设设施普遍存在工程老化,年久失修的工程现状。一方面是我区的小型灌排泵站、涵闸配套设施、田间配套设施、河道堤防等农田水利工程缺乏必要的管护及维修资金支持。另一方面是建后管理上存在工程产权不清晰,管理人员能力薄弱,部门职责不明,管理职能不到位。而且近年来,农村水利设施偷窃现象增多,打击不力。以上的几种情况,已严重影响并制约了新建农田水利工程的效益发挥。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建议和思考

1农田水利设施的公益性质要明确,政府要确立财政投入的主体地位

应及时明确农田水利设施的公益性特点,及早使得农田水利纳入公共财政支持范畴,确定政府财政作为农田水利建设投入的主体地位。加强农田水利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及监管力度,确保工程有序安全,完善建管体系建设,科学管理维护已建工程设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产权结构既有各级政府的投入,又有村集体资金,更有土地投入等,比较复杂。因此在工程设施产权上,应根据“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合理界定和明晰工程产权,有效推进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一方面,坚持水利的公益性,走公共财政供养的路子,加大水利建设管理投入力度;另一方面,针对新形势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出现的主体缺位、投入不足等问题,我们应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政府的引导下,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建立物业化管理、用水户协会管理等各种形式的参与式管理制度。同时,应重点完善工程设施管理监督制度,采用“一事一议”的民主决策制度和财务收支公开制度。

2加大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力度,提高基层水利管理人员的技能和素质

大力鼓励职工积极参加在职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素质,保证基层水利人力资源不断的充实。同时,对于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应加强推广,在实践中培养出更多的技术业务骨干。

3加快农田水利立法步伐,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农田水利论文例6

我国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中一个最为重要的问题就是农民及牲畜的饮水问题。农民们在耕地用水过程中,只会对水资源进行不加限制的开发、使用,但是不懂得如何对水资源进行保护,久而久之导致了水资源的不断恶化,进而影响了我国农业的发展,限制着农民收入的提高。在有些地区甚至出现了人畜饮水困难的情况。

1.2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我国农村在进行水利工程建设的时候,在兼顾性方面考虑的不是特别充分,例如进行水库修建的时候只是由和水库建设相关的人员单独进行设计、建设,没有将水库的建设放在一个水利系统中进行整体性的规划和设计。

1.3地方管理部门资金投入不足。

国家对于农村水利工程的投入资金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但是位于我国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地区还是会面临资金不足的情况。这主要是由于对于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有很大一部分是由地方出资的,而西部欠发达地区在这方面的投入与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实际需要的经费还是有较大差距的。资金不足可能导致一些对农民特别有益的农田水利工程无法按期开工,即使开工建设中途还是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最终导致工程无法按时竣工进行验收。

1.4农村农田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与其他企事业单位所面临的问题一样,我国农村的基层水利工程相关单位普遍存在非工程管理岗位偏多,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少或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偏低等问题。

1.5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问题。

首先,我国农村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目前主要是由地方政府直接领导,缺乏独立、专业的管理部门;其次,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中还存在地形复杂等一些客观因素;这些最终导致了我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在管理方面较混乱,从而出现上面提到的水利工程建设盲目性和随意性等问题。同时,由于没有独立的小型水利建设管理部门,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就会存在与目前的实际情况不相符的情况,这样就更加大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难度。

2、改善农村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几点建议

通过大力发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我国农村经济可以实现快速发展,能够有效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现状,能够很大程度上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2.1完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规划、审批制度。

无论是集中在大城市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还是农村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它们的基础都是合理的规划。也就是说,只有前期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水利工程建设才能规范、有序的发展、完成。我们应该根据西部农村水利工程的现状,由政府带头进行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规划,有效解决目前农村水利建设方面对于水资源的污染和浪费。我们还可以通过从国外引进先进的工程技术和方法,加大处理污染的力度,同时提倡农民们在平时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逐步形成一个节水型的大农村。

2.2对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科学而有效的管理。

对于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方面的管理,主要包括现有或者叫已有工程的有效管理以及在建的小型农村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其中,通过对已有的水利工程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不仅可以为社会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还可以为在建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提供参考。首先,我们应该根据《水法》的要求,尽量防止已有的小型水利工程遭受到泥石流、洪水、地震等灾难的毁坏,同时还应防止人为因素的主观损坏;我们还应该知道水利工程不能区分重点环节和非重点环节,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是同等重要的,与小型水利工程配套的设施建设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部分。其次,与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相关的设计图纸、文件档案、检测信息、工程进度等记录都必须建立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保管。当然,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以及最终的解决办法等资料都应该进行很好的存档。

2.3设计严格的水利工程资质证制度和招投标制度。

依据审批工程的具体规模,确保聘请具有一定设计资质的、从事相应水利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杜绝通过其他方式聘请无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对水利工程进行设计。农村任何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即使是一个水库的建设,都必须进过本地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招标。

2.4在小型水利工程竣工后,承担工程建设的单位必须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与此同时,作为施工单位也要提供有甲乙双方签字的施工保证资料和其他资料。地方水利单位可以根据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工程进行全部验收;最后做出综合性的评定。

农田水利论文例7

1.2群众性强,需要广大农民参与。农田水利遍及全国各地,与所有农民的生产、生活都有密切关系,是一项群众性的事业,每年都要发动近亿劳动力从事已建成工程的清淤维护岁修、水毁工程修复和新工程的兴建。群众性、互助合作性是农田水利的重要特点之一。

1.3公益性较强,需要政府扶持。农田水利既有农田灌溉、水产养殖和生活供水等兴利功能,也有防洪、除涝、降渍、治碱、防治地方病等除害减灾功能;既可以为花卉、蔬菜、果园、养鱼等高附加值产业服务,又承担着大田作物灌排,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任务。

1.4具有垄断性,需要政府加强宏观管理。按受益农户多少区分,小型农田水利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农户自用的微型工程,如水窖、水池、浅井等;另一类是几十户、成百上千个农户共用、规模相对较大、具有农村公共工程性质的泵站、水库、引水渠等。受地形、水资源等条件限制,多数公共工程具有天然垄断性,不能像乡镇企业那样搞市场竞争、破产倒闭。灌溉所用水资源,属国家或集体所有,是公共资源。所有生活在当地的农户都有公平用水的权利。用水权是农民生存权的组成部分,为农民生存条件服务的公用水源和公用设施不适合让私人垄断。

2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战略地位

2.1基本国情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华民族的发展史是一部与水旱灾害斗争的治水史。尽管我国耕地面积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持续减少,但灌溉面积总体上稳定增加、灌溉水平不断提高,保证了我国农业的稳定发展。改革开放后,一方面农村体制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使过去在农业基础设施、农业和水利科学研究等方面积累的能量得以集中释放,彻底扭转了中国粮食长期严重短缺的局面。

2.2社会稳定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是安天下的产业,“三农”问题始终是中国改革与建设的根本问题。我国的经济结构能否顺利调整,国民经济能否发展得更快一些、更好一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业基础是否稳固。只有加强农业基础,确保农产品供给,才能顺利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只有加强农业基础,开拓农村市场,才能支撑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只有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稳定,才能保持整个社会的长期稳定。

2.3国家食物安全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我国目前的农产品主要产于灌溉耕地,加快现有灌区的持续配套和更新改造,是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的战略举措。由于农业用水总量不可能大幅度增加,扩大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均只能依靠提高灌溉水的利用率和水分生产率。此外,高效现代农业对灌溉保证率、灌水方法与技术的要求更高,对灌溉的依赖性更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必须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相适应。

2.4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我国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包含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民收入稳定增加以及生活质量的提高等具体要求。如果我国农业不能解决未来16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不能成为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基础产业,那么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就从根本上失去了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是“基础的基础”。农业能否得到可持续发展,还取决于其自身的综合竞争力,而良好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才能保证大幅度降低农业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3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措施

3.1加大各级政府的投入力度。首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只是手段,直接的目标是着眼于解决“三农问题”,根本目标是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好基础。无论是为了保障国家食物安全、发展农村经济,还是为了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以支持水资源向生态环境、城市和工业转移,最大受益者都是国家;其次,农民和农业已为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作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在“三农问题”成为突出问题时,在农业和农村有困难时,即便是为了自身的利益,工业和城市也应该支持农业和农村,国家财政应该向农业和农村倾斜;第三,农民负担重、农民尚不是土地的所有者,要求农民投入太多的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不现实的。因此,国家和各级财政理应加大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入力度。

3.2充分利用WTO规则。如果仅从主要农产品价格来看,在加入WTO后,我国农业确实面临很大挑战。如果说农业是加入WTO后受冲击最大的产业之一,那么也可以说农业是加入WTO后国家支持与保护空间最大的产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江大河治理、农业与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农村水环境建设等均可纳入WTO“绿箱政策”的支持范围,属于政府对农业基础设施服务的支持。

3.3重视农田水利科学研究。现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所要解决的问题和面对的挑战,无论从技术的广度或深度,都是前所未有的,国家应加大农田水利科学研究、示范与技术推广的资金投入。不仅要研究有效、适用的技术,还需要有一大批高素质的农田水利研究与管理人才,需要在全国形成适合我国农村体制、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特点的农田水利技术支撑体系。重视和加强农田水利科学研究,不仅是时代的需要,也符合WTO规则,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突出的问题是“三农问题”,而农业基础脆弱和水资源总量不足、时空分布不均又是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制约因素,因此,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着眼全局、着眼长远、着眼发展的战略举措。

农田水利论文例8

目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在运行中有多种管理模式,如农民用水户协会、承包、出租、股份合作等,但是却都存在着在实际选择中缺少理论依据的问题,虽然许多专家、学者针对此问题进行过研究,但仍然没有得到比较实用、合理的结论。因此在实际运行中,相应管理模式的要求往往会被忽略,导致管理规范性的缺失,不利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正常管理。例如,在灌溉方面,虽然我国农民用水户协会的试点已存在十余年之久,并且有着丰富的推广实践经验,但是运行管理的过程很少能按照用水者协会的模式要求进行。

1.2管理方法不够科学,工程管理效率低

虽然小型水利工程的规模并不大,但是科学、合理的工程管理方法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方法科学、合理了,其才能够正常运行,为基本农业生产提供保障。但是,目前大多数的工程管理组织在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认识上存在一定的偏差,他们将过多的注意力集中在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用”的这一方面,而忽视了对工程的维护与管理,具体体现就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方法单一,不能结合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特点、管理组织等实际情况进行区别对待,因而管理效率不高,工程收益也较差。

1.3资金匮乏,工程管理遇到瓶颈

一方面,为了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我国政府于2005年专门设立了补助资金。也正是在国家的资助下,我国各地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成效得到了有效提高,水利工程设施数量明显增多。但是,在工程建成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养护与维修的经费问题便被搁置不谈,这便给工程的管理工作带来的很大困难。另一方面,虽然国家支持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为了便民、惠民,农民也明白灌溉问题能够通过此工程得以解决,但是农民的收入毕竟不高,各级政府与水利部门想要以农民集资的形式来筹集工程管理经费是困难的。于是,资金匮乏便成为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同时由于缺少资金,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也受到了限制。

2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2.1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不够规范,归根究底是由缺少监督机制引起的

虽然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组织有多种,但是与大中型水利工程的管理组织相比,其并不具备专门负责日常管理的管理机构;而由于规模小、种类多、数目多,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比较松散,因而其监管难度反而比大中型水利工程要大很多,以至于目前我国政府也未能针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问题制定出相应的监督机制,规范其管理模式。

2.2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效率不高,主要原因在于管理组织与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与大中型水利工程的管理组织相比,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组织的规模并不大,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道理表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组织也应具备相应的内部管理组织结构,并针对各项管理部门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以农民用水户协会为例,既要有专门的执行委员会主席,又要有工程管理、用水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机构。然而,在目前的管理实践中,我国多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组织及其管理制度并不完善,这便使管理较为松散,各部门员工的工作效率不高,整体的管理效率也因此受到了影响。

2.3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资金的匮乏,原因在于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数额受到了限制

目前,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资金来源有收取水费和向用水户集资两种,筹集资金的渠道非常少。此外,在上述两种筹资方法中,资金的最终来源都是农民,而农民的收入又不高,于是,筹集资金的数额便受到了限制。对于水费的收取问题,虽然水价并不高,但即使在低成本的情况下,水费的收取也是一个难题,更别说全额收取了。此外,在用水较少的年份,为了维持正常的管理收费,水价会有所提高,虽然相关部门已明确规定水价有两种收费标准,但很多用水户还是不能接受的,以致该制度的实行十分困难,管理资金自然难以得到保障。而对于向用水户集资的问题,虽然目前实行的是“一事一议”政策,但是用水户对于所集资金的数额、集资方式等问题的意见并不统一,这便给集资带来了很大困难。

3实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可持续运行管理的策略

3.1完善管理制度,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进行规范,提高管理效率

在2011年,我国政府在1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了要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制度进行改革,为此,相关部门要对此问题进行落实,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制度建设。目前,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的完善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针对工作人员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建立相关奖惩制度,以此来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第二,针对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根据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监督制度,以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高管理的规范性;第三,针对管理资金问题,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管理资金的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使用每一笔资金。

3.2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确保正常的资金投入

充足的管理资金是保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可持续运行的基础。为确保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资金的正常投入,最好的办法就是拓宽资金筹集的渠道,不能一味将希望寄托于收入不高的农民身上。为了吸引更多的资金,工程管理部门最重要的就是制定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资金筹措的方案,并且该方案要根据工程的性质进行,若是公益性的,那么可以从政府补助方面来拓宽自己筹集的渠道;若是具有盈利性质的,则可以采取从市场吸引资金的方式筹措资金;若是既有公益性又有盈利性的,其资金筹集渠道的拓宽便可从政府补助和市场吸引资金两方面考虑。

3.3加大安全管理的力度,确保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

对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而言,一个小环节的损坏都可能会导致工程无法正常运行,因此为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可持续运行,管理部门一定要对工程管理中的安全问题加以重视。在所有灾害中,自然灾害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损害是最大的,因此在安全管理中,工作人员一定要清楚自然灾害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危害,做到做好防护工作,从而在自然灾害发生时,做好工程设施的保护工作,以保证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此外,在平时工作人员也要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检查与维修,消除安全隐患,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可持续运行提供保障。

农田水利论文例9

在从游牧民族向农耕民族转变的历史过程中,北魏的农耕经济呈现出迅速发展的态势。伴随着农耕经济的发展,与之紧密相连的是农田水利事业蓬勃发展,并形成了几个大的有影响的农业灌溉区。随着军事力量向南推进,北魏对于前代所留存下来的灌溉设施继续加以利用,使农田灌溉面积逐步扩大。兹对北魏农田水利分布区加以论考,并进而探讨其发展的历史原因。

一、代北地区

代北地区是北魏王朝的发迹地,也是北魏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最早进行的地区。北魏的农田水利建设开始于鲜卑族由游牧生活向定居生活转变之时,拓跋珪登国元年,“二月,幸定襄之盛乐。息众课农。”所谓的“息众课农”也就是拓跋部落由游牧经济向农业经济转变的过程,其间为发展农业生产必然要进行农田水利建设。登国九年,拓跋珪“使东平公元仪屯田于河北五原,至于棝杨塞外。”〔1〕拓跋珪“命(元仪)督屯田于河北,自五原至棝杨塞外,分农稼,大得人心。”〔2〕从五原沿黄河到棝杨塞遍布屯田者,可以想见这里必然会引用黄河之水灌溉农田。《水经注》卷三《河水注》记载这一带的黄河时云:“河水又东迳稒阳城南。”“又东过临沃县南。……河水又东,枝津出焉。河水又东流,石门水南注之。”“河水又东迳稒阳县故城南。”这一带是今天的河套地区,黄河的支流密布,有石门水流过,又有枝津水,“水上承大河于临沃县,东流七十里,北溉田南北二十里,注于河。”蛛网式的河流使农田水利建设能够迅速而普遍地开展起来。水利灌溉事业的发展,使农业生产喜获丰收,以至于鲜卑族的另一个部落首领慕容垂在登国十年“秋七月,慕容垂遣其子宝来寇五原,造舟收谷”,后被打败。这一带也因此成为北魏的粮仓,皇始二年四月,拓跋珪在与慕容宝交战时,“帝以军粮未集,乃诏征东大将军东平公元仪罢邺围,徙屯巨鹿,集租杨城。”可见杨城周围地区是北魏重要的产粮区,也是农田水利建设比较发达的地区。到了天兴元年二月,拓跋珪又“诏给内徙新民耕牛,计口受田。”〔3〕鼓励部落民迁徙到水利便利处从事农业生产,是北魏历史的重大转变。从时人的言谈中也可以看出人们寻求水利便利之处从事农业生产的想法,拓跋珪因和跋“性尤奢淫”,收其而杀之,和跋在临刑前,对诸弟说:“灅北地瘠,可居水南,就耕良田,广为产业,各相勉励,务自纂修。”〔4〕观和跋之意,表面是要求其弟选择灌溉便利之处作为生存的居处,实际上是要其诸弟逃离拓跋珪的阵营,但也从侧面反映了灅水之南是发达的水利灌溉地区。灅水即今天的桑干河,发源于朔州一带,是当时灌溉便利的河流之一。到明元帝时仍然有新开辟的农耕地区,明元帝永兴五年八月“置新民于大宁川,给农器,计口受田。”〔5〕大宁川有灅水的支流,以此而论,大宁川一带必然是灌溉便利的农耕地区,是明元帝新开拓的米粮仓。道武帝和明元帝在代北一带所兴修的水利工程,使北魏通过屯田积谷奠定了统一北方的基础。

〔1〕《魏书》卷二《太祖纪》。

〔2〕《魏书》卷十五《昭成子孙列传·元仪传》。

〔3〕《魏书》卷二《太祖纪》。

〔4〕《魏书》卷二十八《和跋传》。

〔5〕《魏书》卷三《太宗纪》。

代北地区的农田水利建设在以后的各个帝王时期仍然持续发展。景明四年十一月,宣武帝令源怀巡行北边六镇、恒燕朔三州,他所了解的情况是“自京师迁洛,边朔遥远,加连年旱俭,百姓困弊。”旱灾是百姓生活的重大威胁,在对百姓赈恤之后,源怀上表指出:“景明以来,北蕃连年灾旱,高原陆野,不任营殖,唯有水田,可少菑亩。然主将参僚,专擅腴美,瘠土荒畴给百姓,因此困弊,日月滋甚。”因北部边域恶劣的自然环境,使旱灾频仍,只有水浇地可获丰收,然而军镇的“主将参僚”又霸占肥美的水浇地,使穷苦的百姓陷入困境。因此,源怀建议“诸镇水田,请以地令分给细民,先贫后富,若分付不平,令一人怨讼者,镇将以下连署之官,各夺一时之禄,四人已上夺禄一周。”源怀是欲通过对土地的重新分配,使贫穷的百姓得到灌溉便利的“水田”。宣武帝答诏:“省表具恤民之怀,已敕有司一依所上,下为永准。如斯之比,不便于民,损化害政者,其备列以闻。”这一建议的推行,使“时细民为豪强陵压,积年枉滞,一朝见申者,日有百数。”〔1〕可见收效之大。贫穷的百姓因此而获得了灌溉便利的土地,对边域地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郑肇经说:“北魏时于五原郡因河溉田,官民因获其利。”〔2〕概为确切之言。

二、薄骨律镇地区

薄骨律镇在今宁夏灵武一带,这里有黄河穿过,但因地处西北内陆干旱地区,所以农业生产的发展困难重重,再加之经过魏晋十六国的大乱,灌溉设施年久失修并不能发挥应有的效用。对这一地区农田水利设施加以修建的是刁雍。

太武帝太平真君五年,刁雍以本将军为薄骨律镇将,四月末至镇,所看到的景象是:“时以夏中,不及东作,念彼农夫,虽复布野,官渠乏水,不得广殖。”可见缺水制约了该地区农业的发展。他指出“乘前以来,功不充课,兵人口累,率皆饥俭”的原因在于农田水利设施没有发挥效用。他认为:“夫欲育民丰国,事须大田。此土乏雨,正以引河为用。”即兴修水利,引黄河之水来灌溉农田,改变西北地区农业生产缺水的状况。然而当时所存在的“旧渠堰,乃是上古所制,非近代也。富平西南三十里,有艾山,南北二十六里,东西四十五里,凿以通河,似禹旧迹。其两岸作溉田大渠,广十余步,山南引水入此渠中。计昔为之,高于水不过一丈。”这一自上古以来留存的灌渠,因为长期以来无人管理,“河水激急,沙土漂流,今日此渠高于河水二丈三尺,又河水浸射,往往崩颓。渠溉高悬,水不得上。虽复诸处案旧引水,水亦难求。”通过对旧有的水利设施的考察,他认为主要是原有的水利设施长时间无人维修而遭破坏,所以他上表称:“今艾山北,河中有洲渚,水分为二。西河小狭,水广百四十步。臣今求来年正月,于河西高渠之北八里、分河之下五里,平地凿渠,广十五步,深五尺,筑其两岸,令高一丈。北行四十里,还入古高渠,即循高渠而北,复八十里,合百二十里,大有良田。计用四千人,四十日功,渠得成讫。所欲凿新渠口,河下五尺,水不得入,今求从小河东南岸斜断到西北岸,计长二百七十步,广十步,高二丈,绝断小河。二十日功,计得成毕,合计用功六十日。小河之水,尽入新渠,水则充足,溉官私田四万余顷。一旬之间,则水一遍,水凡四溉,谷得成实。官课常充,民亦丰赡。”刁雍不仅指出了旧有水利设施所存在的问题,而且对于新的水利设施的兴建提出了自己的设想,太武帝接此表以后,对刁雍非常赞赏,下诏褒扬曰:“卿忧国爱民,知欲更引河水,劝课大田。宜便兴立,以克就为功,何必限其日数也。有可以便国利民者,动静以闻。”〔3〕通过刁雍所进之言,我们可以知道,当时不仅认识到灌溉对粮食作物增产有很大作用,而且对于兴修水利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否则,刁雍不可能提出如此详细的建设计划。

三、幽燕地区

幽燕地区位于代北的东部,与鲜卑族的发展息息相关,所以北魏时期这里的农田水利建设亦颇有特色。太武帝延和二年,张昭出任幽州刺史,“时幽州年谷不登,州廪虚罄,民多菜色。”在自责的同时,张昭“乃使富人通济贫乏,车马之家籴运外境,贫弱者劝以农桑。岁乃大熟。”〔4〕通过发

〔1〕《魏书》卷四十一《源贺传附源怀传》。

〔2〕郑肇经著《中国水利史》,上海书店,1984年5月第1版,第278页。

〔3〕《魏书》卷三十八《刁雍传》。

〔4〕《魏书》卷三十三《张蒲传》。

展农业解决居民的衣食问题,必然是建立在农田水利建设发展的基础之上。卢道将在任燕郡太守时,“优礼儒生,励劝学业,敦课农桑,垦田岁倍。”〔1〕这同样可以理解为发展农田水利建设促使农田灌溉面积的扩大。

正始年间,冀、定数州,频遭水害,崔楷上疏曰:“顷东北数州,频年淫雨,长河激浪,洪波汩流,川陆连涛,原隰通望,弥漫不已,泛滥为灾。户无担石之储,家有黎藿之色。华壤膏腴,变为舄卤;菽麦禾黍,化作雚蒲,斯用痛心徘徊,潸然伫立也。……自彼定、冀水潦,无岁不饥;幽、瀛川河,频年泛溢。”冀、定数州因为是平原地区,所以长期以来河流在淫雨季节常常泛乱成灾,对于农业生产影响尤大。他进而对长期以来治水的弊病进行了总结:“计水之凑下,浸润无间,九河通塞,屡有变改,不可一准古法,皆因循旧堤。何者?河决瓠子,梁、楚几危;宣防既建,水还旧迹。十数年间,户口丰衍。又决屯氏,两川分流,东北数郡之地,仅得支存。及下通灵、鸣,水田一路,往昔膏腴,十分病九,邑居凋离,坟井毁灭。良由水大渠狭,更不开泻,众流壅塞,曲直乘之所致也。”因为人们没有从宏观上对黄河治理进行规划和把握,使黄河的治理仅仅局限于在原有的堤坝上作小的修补,以至于灾害频仍,百姓所有的资产毁于一旦。他建议:“至若量其逶迤,穿凿涓浍,分立堤堨,所在疏通,泻其墝潟,泄此陂泽。九月农罢,量役计功,十月昏正,立匠表度,县遣能工,麾画形势;郡发明使,筹察可否。审地推岸,辨其脉流;树板分崖,练厥从往。别使案检,分剖是非,瞰睇川原,明审通塞。当境修治,不劳役远,终春自罢,未须久功。”这样即可达到“即以高下营田,因于水陆,水种粳稻,陆藝桑麻。必使室有久储,门丰余积”的效果。所以他表示:“臣既乡居水际,目睹荒残,每思郑白,屡想王李。夙宵不寐,言念皇家,愚诚丹款,实希效力,有心萤爝,乞暂施行。使数州士女,无废耕桑之业。圣世洪恩,有赈饥荒之士。邺宰深笑,息自一朝。臣之至诚,申于今日。”对于崔楷的请求,宣武帝下诏曰:“频年水旱为患,黎民阻饥,静言念之,昃不遑食,鉴此事条,深协在虑。但计画功广,非朝夕可合,宜付外量闻。”这一奏章得到了宣武帝的赞同,“事遂施行。”因封建官僚政治体制的原因,“楷用功未就,诏还追罢。”[2]

孝明帝时,裴延儁任幽州刺史,对境内旧有的水利设施也予以修补,“范阳郡有旧督亢渠,径五十里;渔阳郡有故戾陵诸堰,广袤三十里。皆废毁多时,莫能修复。”由于长期的废毁,再加之“时水旱不调,民多饥馁”,裴延儁认为“疏通旧迹,势必可成,乃表求营造。”在修造过程中,裴延儁“遂躬自履行,相度水形,随力分督,未几而就。”新修的水利工程发挥了巨大的效益,“溉田百余万亩,为利十倍,百姓至今赖之。”〔3〕说明到魏收撰写《魏书》时,重新修建的水利工程仍然发挥着作用。

四、徐淮地区

徐淮地区是北魏对南方政权用兵的一个重要的地区,其经济的发展有利于这一地区的稳定,因而受到重视。太和初年,薛虎子为徐州刺史,“时州镇戍兵,资绢自随,不入公库,任其私用,常苦饥寒。”对江南地区的用兵需耗费大量的粮食,而军队战士自带军用物资的办法显然是弊多利少。因而发展徐淮地区的农业经济是迫在眉睫的事,他指出:“徐州左右,水陆壤沃,清、汴通流,足盈激灌。其中良田十万余顷。”在这样一个前提下,“若以兵绢市牛,分减戍卒,计其牛数,足得万头。兴力公田,必当大获粟稻。一岁之中,且给官食,半兵耘植,余兵尚众,且耕且守,不妨捍边。一年之收,过于十倍之绢;暂时之耕,足充数载之食。于后兵资,唯须内库,五稔之后,谷帛俱溢。匪直戍士有丰饱之资,于国有吞敌之势。昔杜预田宛叶以平吴,充国耕西零以强汉。臣虽识谢古人,任当边守,庶竭尘露,有增山海。”高祖采纳了他的建议。〔4〕这主要是利用淮水、泗水的水利资源发展灌溉农业,应当说薛虎子的建议是符合当时实际情况的,因而被孝文帝所采纳。

正始元年九月丙午,宣武帝又“诏缘淮南北所在镇戍,皆令及秋播麦,春种粟稻,随其土宜,

〔1〕《魏书》卷四十七《卢玄传附道将传》。

〔2〕《魏书》卷五十六《崔辩传附楷传》。

〔3〕《魏书》卷六十九《裴延儁传》。

〔4〕《魏书》卷四十四《薛野月者传附虎子传》。

水陆兼用,必使地无遗利,兵无余力,比及来稔,令公私俱济也。”〔1〕宣武帝颁布诏书让驻军利用当地灌溉便利的自然条件来发展农业经济,解决军粮供应问题。延昌二年夏,因雨量过多使河水暴涨,河流泛滥成灾,徐州刺史李彦“相水陆形势,随便疏通,得无淹渍之害。朝廷嘉之,频诏劳勉。”〔2〕宣武帝通过对治理水灾官员的劳勉,激励官员积极从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魏书》卷七十九《范绍传》云:范绍“右都水使者,录事如故,……其年冬,使还都,值朝廷有南讨之计,发河北数州田兵二万五千人,通缘淮戍兵合五万余人,广开屯田。八座奏绍为西道六州营田大使,加步兵校尉。绍勤于劝课,频岁大获。”在沿淮地区通过兴修水利,进行军事屯田发展农业生产。

此外以洛阳为中心的河洛地区地区,自秦汉以来一直是农业生产较为发达的地区,所以这一地区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也搞得有声有色。杨播自高祖迁都之始,不但“参密谋焉”,而且“又修成千斤堨,引濲洛二水以灌京师。”〔3〕沈文秀为怀州刺史,“而大兴水田,于公私颇有利益。”〔4〕关于这一点我在拙著《汉唐间河洛地区经济研究》中已有论证。至于说北魏时期政府利用旧有的水利设施发展农业生产,傅筑夫先生在《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早有论述,故不在此作进一步的阐述。

从上述北魏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主要分布地区来看,农田水利分布区遍布于北魏境域内的主要地区,且呈现出由北向南的发展态势,这主要是随着北魏对北方地区的占领和北方农业生产的进步而开展的。转五、发展原因

从农田水利的分布区来看,可以说在北魏境域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搞得有声有色,而这一切全得力于政府的重视和能工巧匠的积极参与。北魏时期中央政府管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机构和官员之设与前代没有太大差别,沿用前代设都水使者一职。奚斤在皇始年间曾出任都水使者。〔5〕叔孙建在拓跋珪时也曾任都水使者。〔6〕孝文帝迁都洛阳后,李思穆、程公义、蒋少游都先后任都水使者。〔7〕《魏书》卷四十五《韦阆传附孙儁传》载韦儁在宣武帝末年“迁都水使者。所在有声。”表明其政绩显著。卢同在元叉废灵太后把持政权,“至此始为都水使者。”〔8〕司马鸿、元让、范绍在北魏末年也曾任都水使者。〔9〕都水使者的行政级别为第四品官员。〔10〕《通典》卷二十七《职官九·都水使者》云:“后魏初,皆有水衡都尉及河堤谒者、都水使者官,至永平二年,都水台依旧置二使者。”其属员有丞,“又曰参军。”中央政府管理农田水利建设的官员人数虽然说没有大的变化,但这些人多能尽职尽责,使北魏农田水利建设能够因这些人的高度重视而得到发展。

在中央政府设置专门人员管理的同时,皇帝多次颁发诏书督促各地官员兴修农田水利。太和元年正月辛亥,孝文帝诏曰:“今牧民者,与朕共治天下也。宜简以徭役,先之劝奖,相其水陆,务尽地利,使农夫外布,桑妇内勤。”〔11〕此即要求各地官员应尽职尽责地“相其水陆”,帮助农民兴修水利,发展农业生产。孝文帝曾与文明太后引见王公以下大臣,孝文帝问:“比年方割畿内及京城三部,于百姓颇有益否?”公孙邃答曰:“先者人民离散,主司猥多,至于督察,实难齐整。自方割以来,众赋易办,实有大益。”〔12〕“众赋易办”,说明代北地区的农业生产有较大的发展,其前提必然

〔1〕《魏书》卷八《世宗纪》。

〔2〕《魏书》卷三十九《李宝传附彦传》。

〔3〕《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6月第1版,第86页。

〔4〕《魏书》卷六十一《沈文秀传》。

〔5〕《魏书》卷二十九《奚斤传》。

〔6〕《魏书》卷二十九《叔孙建传》。

〔7〕《魏书》卷三十九《李宝传思穆传》。卷六十《程骏列传》。卷九十一《术艺·蒋少游传》。

〔8〕《魏书》卷七十六《卢同传》。

〔9〕《魏书》卷三十七《司马楚之传附悦传》。卷六十一《张谠列传》。卷七十九《范绍传》。

〔10〕《魏书》卷一百三《职官志》。

〔11〕《魏书》卷七上《高祖纪上》。

〔12〕《魏书》卷三十三《公孙表传附邃传》。

是农田水利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使农业生产解除了旱灾威胁的后顾之忧。孝文帝太和十二年五月丁酉“诏六镇、云中、河西及关内六郡,各修水田,通渠溉灌。”到了次年八月戊子又“诏诸州镇有水田之处,各通溉灌,遣匠者所在指授。”〔1〕不但下诏要求各地兴修农田水利,而且还派专门人员具体指导,足见重视的程度。太和十二年,李彪曾上疏孝文帝说:“又别立农官,取州郡户十分之一以为屯民,相水陆之宜,料顷亩之数,以赃赎杂物余财市牛科给,令其肆力。一夫之田,岁责六十斛,蠲其正课并征戍杂役。行此二事,数年之中,则谷积而人足,虽灾不为害。”〔2〕而《魏书》卷一一O《食货志》则迳说:“帝览而善之,寻施行焉。自此公私丰赡,虽时有水旱,不为灾也。”说明建立屯田,积极进行农田水利建设是农业生产发展的关键。

孝文帝时司马曜代兄为云中镇将、朔州刺史,曜上表请废河西苑封,与民垦殖,有关官员认为:“此麋鹿所聚,太官取给,今若与民,至于奉献时禽,惧有所阙。”孝文帝说:“此地若任稼穑,虽有兽利,事须废封。若是山涧,虞禁何损?寻先朝置此,岂苟藉斯禽,亮亦以俟军行薪蒸之用。其更论之。”司马曜“固请宜以与民,高祖从之。”将有灌溉便利的皇家封苑给与百姓,反映了政府对农业的重视。〔3〕北魏永平年间杨椿为“都官尚书,监修白沟堤堰。”在为定州刺史时,“州有宗子稻田,屯兵八百户,年常发夫三千,草三百车,修补畦堰。椿以屯兵惟输此田课,更无徭役,及至闲月,即应修治,不容复劳百姓,椿亦表罢。朝廷从之。”〔4〕定州有军事屯田,但是军队不是亲自耕作,而是征发百姓“修补畦堰”,杨椿认为屯田兵没有其他徭役,因而上表要求取缔。宋弁跟随孝文帝南讨,“诏弁于豫州都督所部及东荆领叶,皆减戍士营农,水陆兼作。”〔5〕即充分发挥戍士经营农业的长处,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前文云北魏太和末年,义阳初复,范绍为宁远将军,兼义阳太守,“发河北数州田兵二万五千人,通缘淮戍兵合五万余人,广开屯田。”利用军士在淮河沿岸进行屯田必然是为了利用淮河水利的便利。神龟末年,袁翻上表云:“凡诸州镇应徙之兵,随宜割配,且田且戍。虽外为置蠕蠕之举,内实防高车之策。一二年后,足食足兵,斯固安边保塞之长计也。”此表奏上之后,史称“时朝议是之。”〔6〕此足以看出官府在沿边诸镇从事军事屯田,即“且田且戍”必然有大量的农田水利工程的兴修。

北魏统治区内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见诸《魏书》记载的水旱灾害有20余次,且造成了大量的流民。水旱灾害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使众多帝王不得不以各种方式解决百姓的生活困苦。皇兴二年十一月,献文帝“以州镇二十七水旱,开仓赈恤。”〔7〕孝文帝即位后的延兴三年,“是岁,州镇十一水旱,丐民田租,开仓赈恤。”太和元年十二月丁未,“诏以州郡八水旱蝗,民饥,开仓赈恤。”到了次年“州镇二十余水旱,民饥,开仓赈恤。”〔8〕宣武帝“延昌元年春正月乙巳,以频水旱,百姓饥弊,分遣使者开仓赈恤。”“甲午,州郡十一大水,诏开仓赈恤。以京师谷贵,出仓粟八十万石以赈贫者。”次年秋八月辛卯,宣武帝又诏曰:“顷水旱互侵,频年饥俭,百姓窘弊,多陷罪辜,烦刑之愧,朕用惧矣。”〔9〕这说明是水旱灾害造成了百姓的饥馑,而当灾害平息以后,也使封建统治者认识到发展农田水利建设的重要性。

从上面所引的诸多材料我们可以看出北魏时期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发展与政府的重视是分不开的,由游牧民族过渡而来的鲜卑族,在认识到农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以后,必然以更大的热情发展农业,其中兴修水利工程则是发展农业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马克思曾经说:“亚洲的一

〔1〕《魏书》卷七上《高祖纪上》。

〔2〕《魏书》卷六十二《李彪传》。

〔3〕《魏书》卷三十七《司马楚之传附曜传》。

〔4〕《魏书》卷五十八《杨播传附椿传》。

〔5〕《魏书》卷六十三《宋弁传》。

〔6〕《魏书》卷六十九《袁翻传》。

〔7〕《魏书》卷六《显祖纪》。

〔8〕《魏书》卷七上《高祖纪上》。

农田水利论文例10

从概念出发,农田水利工程是以促进农业建设为目的,以水利工程技术为基础,以修建水利设施为途径,以引水、调水、蓄水、灌溉、排水等方式为主要措施,以优化农田生产条件为结果的服务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农田结构整修、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资源优化等,其中工程重点在于根据生产需要改善地区水利条件与土地状况。工程宗旨是通过满足农田水资源供给,实现高效稳定的农业生产。

(二)现状

农田水利工程是解决农业生产问题的重要途径,在农业发展、农作物生产、农村建设、农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地方均加大投入、出台政策,使得农田水利工程得到了快速发展与广泛应用。农田水利工程具有分布广、受众多、多样性强的特点,对农业生态系统有着重要影响。在目前的工程中,存在由于建设不合理造成的资源浪费、分配不均衡、环境污染等现象因此健康、环保、节约是现阶段农田水利工程的发展方向与工作重点。

二、节约型、生态化农田水利工程

科学、合理的水利工程是农田生产的重要保障,也是其产生效益并长远发展的基础。随着农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对农田水利工程的要求也日益增高。

(一)意义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匮乏、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情况逐渐凸显,对各产业发展与经济建设均产生不利影响,对于资源依赖性强的农业产业,良好的环境与资源供给是生产力得以保障的基础。

(二)特点

对节约型、生态化农田水利工程的充分了解和认识,是优化工程建设的前提。节约型、生态化农田水利工程是通过经济健康的农业生产模式,结合生态工程理念,以建立生态循环体系为基础,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对农田利用与农业发展均具有积极的作用。工程特点在于其以节约、生态为原则,以合理、科学为标准,以农田改造与设施建设为手段,以实现增产、增收为短期目标,以优化农田结构、实现生态健康发展为长远目标。其是农业建设的新方向,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建设要点与方法

建设节约型、生态化农田水利工程已成为现阶段保障农业增产的主要途径。工程以解决传统工程中对农业产生的负面影响为基础。

(一)建设思路

充分了解水利工程对农田的影响,找出利弊,对比节约型、生态化农田水利工程的宗旨和要求,对水利工程产生的不利影响进行针对性处理,从问题出发,找出平衡工程与农田间的关系,这是建立节约型、生态化农田水利工程的基本思路。首先,以合理为原则。因地制宜,充分结合农田土地现状与资源条件,以配置、利用、协调为主要方法。第二,强化工程管理与节约意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坚持节约原则,做好准备、做好预算、做好控制,在工程设计和工程执行双方面均要建立节约意识。第三,加强生态建设。强化工程生态措施,通过植被覆盖、生物养护等方式,实现生态、工程、农业相结合。

(二)建设要点

在坚持工程科学、合理,符合节约、生态的要求基础上,加强化工程的规划与执行,从节约、生态两个关键点出发,明确工程建设的要点与方法。建设节约型农田水利工程需从工程管控着手。第一,建立节约意识,做好工程规划。充分考虑工程、农田、农民间的关系,从各方角度平衡资源,做出最经济合理的工程方案。第二,坚持节约原则,把控工程各环节。在执行过程中以实用为原则,一方面提高工程效率,另一方面坚持工程的合理性与实际性。第三,养成节约习惯,做好工程维护。加强对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在使用过程中充分有效的发挥出工程效用,实现最大化效益。第四,实现节约型工程,把握细节。在设计、实施、维护、使用的全过程中,注意节约的融入,尤其在设计中需重点关注工程对资源利用的合理性与充分性。建设生态化农田水利工程需关注生态与农田的融合。第一,做好基础建设。通过多水源联合运用,科学合理施肥,从而控制农业污染,保持生态健康。第二,做好结合工作。通过将生态、工程、农田、技术充分结合,建立水、土、林、物的有机结合,形成小型农田生态圈。第三,做好资源合理利用。合理配置水土资源,以改造、优化代替传统建设手段。第四,坚持可持续发展。做出长远规划,保证工程效果的长效性,保证生态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