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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安全总结模板(10篇)

时间:2023-03-14 15:21:10

餐饮安全总结

餐饮安全总结例1

(一)加大推进力度,强化责任落实。抓住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这个主线,按时完成餐饮服务环节目标任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四项行动

(二)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四查”制度,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春季和秋季开学前后对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督促学校食堂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行为。推动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鼓励学校建立家长陪餐制度。配合教育部门抓好《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贯彻落实,推动学校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加大对学校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学季前做好校园周边小饭桌摸底排查和登记公示,方便学生家长选择。

(三)开展餐饮服务“净网”行动。推行网络订餐“五项制度”。一是审查登记制。监督网络平台履行审查义务,对入网经营者的许可、登记证进行审查,登记入网经营者相关信息。二是信息公示制。监督网络平台和入网经营者履行公示义务,公示网络供餐资质、菜品名称及主要原料等信息。三是制止报告制。督促网络平台对入网经营行为加强管理、抽查和监测,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立即停止网络交易服务。四是送餐封签制。由商家直接系在食品打包带上或者封在食品外包装上,如果消费者在收到外卖时发现封签破损,可拒绝接受。五是明厨亮灶制。鼓励入网经营者实施明厨亮灶,鼓励网络平台推动入网经营者实施明厨亮灶。重点查看入网经营者信息不符、证照造假过期、超范围经营等。

(四)开展小餐饮规范提升工作。开展小餐饮日常监督检查,落实小餐饮信息公示制度,严厉查处《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规定的其禁止经营的食品,按照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操作规范、场所清洁“六项标准”,督促小餐饮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小餐饮监管水平。

(五)开展清洁厨房明厨亮灶行动。以清洁厨房为抓手,结合量化分级、色标管理等工作,扎实推进“明厨亮灶”工作,在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全面推行明厨亮灶,持证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达到70%,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清洁厨房率达到90%。提升厨房卫生管理水平。

三、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为契机,落实两个责任,强化风险管理

(六)落实监管责任,规范监督检查行为。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为契机,以加强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将风险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结合起来,增强监督检查的效能和靶向性。

(七)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督促餐饮单位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严把原辅料购进质量安全关、餐饮加工制作关、餐饮具清洗消毒关和环境卫生控制关,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八)排查风险隐患,开展专项治理。加强风险防控,守好餐饮食品安全底线。强化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业态、重点时段、重点品种监管。以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为重点场所,以集体聚餐、网络订餐等为重点业态,以传统节日、中高考、夏秋季食物中毒高发期等为重点时段,以餐饮具、过锅底料、猪肉及其制品、牛羊肉等为重点品种,加大监管力度,增强抽检针对性,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能力

餐饮安全总结例2

(一)严防“地沟油”和不合格一次性筷子流入餐饮环节专项检查。从4月份起监督重点检查了市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食用油及一次性筷子推销渠道是否正规。出动执法车辆21台次,检查了31所中小学校食堂,200家餐饮服务单位,发放《地沟油”鉴别方法》等宣传资料1000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70余份,没收局部小餐馆使用不合格一次性筷子20公斤。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耐心细致地向经营业主宣传食品平安法法律法规,同时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了食用油和一次性筷子推销索证索票管理。

(二)整治餐饮环节使用生猪产品质量平安工作。为严防私宰肉、病死病宰猪肉流入餐饮服务环节。明确了整治目标,召开了全市37家大型餐馆业主宣传动员大会,并将整治任务分片包干到每个卫生监督所员,监督督促每个餐饮单位严格落实了肉品进货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通过整治,确保所使用的猪肉产品100%来自定点屠宰场。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分阶段进行中。

(三)集中开展学校及周边餐饮业食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6月1日至9日。及时发现并清除食品平安隐患,保证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高考顺利进行,市政法委、市综治办牵头领导下,联合公安、工商、城管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了执法整顿工作,出动卫生监督员30人次,车辆10台次,取缔无证小餐馆2家,流动摊贩6个。并派驻卫生监督员驻守高考考点,保证了师生高考期间就餐平安、营养。

二、继续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继续严格许可,政府机构改革过渡期间。上半年共受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78家,现场审查70家,发证33个。发证审查严格依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方法》规定和《餐饮业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进行打分评定。半年来取缔无证餐饮单位4家,罚款10家,责令整改147家。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餐饮安全总结例3

(一)进行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验收。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类)54户,小餐饮备案6户,合计60户;食品流通环节共许可55户。合计食品经营许可115户。

(二)监督抽检情况:288批(区抽+市抽+市局)

(三)处理投诉举报情况:9起

(四)专项行动情况:认真开展各类市场排查,把握辖区存在的风险点、薄弱点,加大对风险隐患和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的治理整顿力度。按要求完成了春节市场、端午节市场、高考期间食品安全检查、调味料专项检查、“五毛食品”专项整治、春秋季校园专项行动,针对“非洲猪瘟”开展长期检查并逐户签订餐厨垃圾处理协议等。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车辆50台次,检查户数150户。

二、亮点工作

积极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街创建,在许可和日常监管过程中我们对经营户按照示范店的标准进行要求。打造“放心肉店超市”1户。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监管对象多,监管人员少。截止目前我队共监管130户餐饮单位,商店(超市)75户,小作坊4户,监管人员仅3人,同时担任着抽检任务,活多人少,容易留存监管死角。

四、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

一是在今后继续严格许可行为,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二是在人少的情况下以“勤代少”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三是积极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街创建。

五、认识和体会

餐饮安全总结例4

一、抓好食品安全培训工作。部门分头组织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认真分析《食品卫生法》与《食品安全法》的相同点和着重点,牢记触犯《食品安全法》的处罚规定。下一步还将开展《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抓好食品安全制度入手。其次强调后厨部把好食品安全的重要关口,从把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一是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的索证工作,即购买原材料时严格按《食品安全法》要求,向生产厂家和供货商索要许可证书备查,特别是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食品原料安全。二是厨房工作人员一律持安全健康证上岗,严格按规定着装,不留长指甲、不留长发,确保个人卫生清洁。三是清理好厨房卫生,加强细节卫生清理工作,灶台、工作台、面点房、菜房等处均要求保持干净卫生。要求餐饮部采用物理消毒法对餐具进行消毒,避免发生因餐具引起二次污染。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指定专人管理,坚决做到亮证经营;五是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卫生制度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主食面点加工管理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粗加工间卫生制度、餐用具清洗消毒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餐厅卫生管

餐饮安全总结例5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全局,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扎实开展全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把食品安全整治与振兴产业结合起来、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维护食品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通过两年时间的集中整顿,使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逐步完善,餐饮服务环节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队伍切实得到加强,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顿任务

围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重点目标、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进行集中整顿。

(一)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二)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点、农家乐、农村集体聚餐和城乡结合部、农村的小餐饮经营单位,重点检查落实食品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履行餐饮加工不添加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食品添加剂承诺情况,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继续开展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继续推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严格餐饮业和学校食堂许可、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的审查发放工作,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强旅游景点(区)餐饮单位监督管理,规范全市旅游景(区)餐饮企业的经营行为。

三、整顿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的许可行为,严格餐饮服务的准入门槛。

(二)加强餐饮服务监管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监管水平。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素质,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餐饮服务环节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的问题。

(四)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一是巩固以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强化对餐饮服务无证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常抓不懈;二是会同食品药品监督、工商、教育等部门,开展对学校(包括托幼园所)食堂、工地食堂和集体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三是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杜绝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四是对餐饮单位可能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加工食品的行为开展监督检查。

(五)开展专项抽查和重点品种调查。一是根据整顿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对本地重点品种进行抽查,及时了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现状,研究分析评估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形势,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堵住上游有问题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二是加大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洁消毒等重点环节的专项抽查力度。

(六)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境食品安全信息报送,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渠道,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物中毒事故信息快速通报制度。根据市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从7月开始,于每月1日定期将整治信息、数据,检查和检测情况向我局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由我局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监督所监督执法科)及时汇总并向市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四、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由李国祥任组长,和寿康、管振声任副组长,王化荣、陈磊、章骥为成员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监督执法科,陈磊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重点

我市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点是餐饮经营单位监督抽查。

1.抽查对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辖区内以学校食堂、农家乐、旅游接待单位、城乡结合部餐饮经营单位、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的专项抽查工作,专项整治时间为2009年7月25日-10月25日,抽查数量不少于辖区内餐饮单位总数的10%。

2.检查内容

(1)卫生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情况,落实食品原料采购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和规范台帐等制度情况,加工经营场所卫生状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2)进一步落实食品卫生化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信用等级分类管理、质量安全承诺、卫生监督公示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诚信体现建设,促进餐饮单位自律。

(三)工作要求

餐饮安全总结例6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全局,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扎实开展全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把食品安全整治与振兴产业结合起来、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维护食品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通过两年时间的集中整顿,使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逐步完善,餐饮服务环节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队伍切实得到加强,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顿任务

围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重点目标、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进行集中整顿。

(一)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二)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点、农家乐、农村集体聚餐和城乡结合部、农村的小餐饮经营单位,重点检查落实食品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履行餐饮加工不添加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食品添加剂承诺情况,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继续开展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继续推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严格餐饮业和学校食堂许可、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的审查发放工作,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强旅游景点(区)餐饮单位监督管理,规范全市旅游景(区)餐饮企业的经营行为。

三、整顿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的许可行为,严格餐饮服务的准入门槛。

(二)加强餐饮服务监管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监管水平。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素质,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餐饮服务环节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的问题。

(四)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一是巩固以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强化对餐饮服务无证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常抓不懈;二是会同食品药品监督、工商、教育等部门,开展对学校(包括托幼园所)食堂、工地食堂和集体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三是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杜绝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四是对餐饮单位可能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加工食品的行为开展监督检查。

(五)开展专项抽查和重点品种调查。一是根据整顿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对本地重点品种进行抽查,及时了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现状,研究分析评估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形势,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堵住上游有问题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二是加大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洁消毒等重点环节的专项抽查力度。

(六)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境食品安全信息报送,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渠道,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物中毒事故信息快速通报制度。根据市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从7月开始,于每月1日定期将整治信息、数据,检查和检测情况向我局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由我局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监督所监督执法科)及时汇总并向市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四、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由李国祥任组长,和寿康、管振声任副组长,王化荣、陈磊、章骥为成员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监督执法科,陈磊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重点

我市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点是餐饮经营单位监督抽查。

1.抽查对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辖区内以学校食堂、农家乐、旅游接待单位、城乡结合部餐饮经营单位、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的专项抽查工作,专项整治时间为2009年7月25日-10月25日,抽查数量不少于辖区内餐饮单位总数的10%。

2.检查内容

(1)卫生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情况,落实食品原料采购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和规范台帐等制度情况,加工经营场所卫生状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2)进一步落实食品卫生化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信用等级分类管理、质量安全承诺、卫生监督公示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诚信体现建设,促进餐饮单位自律。

(三)工作要求

餐饮安全总结例7

以确保“三节两会”期间餐饮安全为目标,以监督检查进货渠道、餐具消毒和餐厨垃圾为整治重点,通过一个月的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以良好的餐饮安全环境迎接“三节两会”期间的各方来宾。

二、行动内容

(一)在餐饮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餐饮企业的进货渠道,餐具消毒和餐厨垃圾处理。

(二)采取重点监督和覆盖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执法监督和媒体监督相结合的做法,在辖区监管的基础上,市局将进入部分区、县(市)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反馈地方政府,督促餐饮安全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三、行动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阶段(12月5日—12月12日)。指导促进各餐饮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迅速整改;对不能马上改正的要制定整改日程表,明确措施,扎实推进整改。

(二)集中检查阶段(12月13日—12月25日)。各级餐饮监管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迅速行动,对辖区内的餐饮企业开展全面排查,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立案查处并曝光一批不合格餐饮企业。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26—12月31日)。市局将深入各区、县(市)的餐饮企业,对各地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全面总结此次专项行动的成果,在此基础上分析全市餐饮市场现状,认真梳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比较集中和比较突出的问题,探索建立整体推进、分类管理的餐饮监管模式,特别是辖区监管长效机制,力争实现餐饮监管的新突破。

四、宣传方式

(一)宣传口号: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努力规范餐饮市场,确保百姓餐饮安全。

(二)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以集中,专题专访和跟踪报道的方式进行宣传,在短时间形成新闻热点,促进专项行动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三)以专项行动信息快报为载体,及时反映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推广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面上工作总体推进。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领导,市局成立餐饮监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六、工作分工

(一)市局餐饮服务监管处

1.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专项行动;

2.负责召开专项行动动员会,对专项行动作出全面部署;

3.统筹规划,制定验收方案,进行检查验收;

4.总结专项行动并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通报各区、县(市)政府。

(二)一分局

1.负责市管餐饮企业的检查;

2.负责巡查部分区、县(市)重点区域餐饮企业;

3.及时上报工作信息,积极配合媒体宣传。

(三)区、区及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他各区卫生局

1.负责通知并指导辖区内餐饮企业认真开展自查;

2.负责本辖区餐饮企业的检查,并按要求上报自查情况;

3.及时上报工作信息,特别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市局餐饮服务监管处反馈报告。

(四)市局政策法规处

1.制定新闻宣传方案;

2.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对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

3.负责联络媒体制作专访专题。

(五)市局办公室

1.负责汇总专项行动进展等情况,以信息快报等形式及时反馈各上级部门;

2.负责专项行动的后勤保障。

七、工作要求

(一)迅速落实、周密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以本方案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推进措施,既要与市局保持行动一致,又要体现工作特点。

餐饮安全总结例8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ZZ市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三、整治重点

大、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店亮证经营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情况、食品加工贮存情况、食品留样情况、餐饮具消毒情况等。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安排部署、整顿治理、总结巩固三个阶段,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30日结束。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7月10日)。各区市县局根据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要求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二)整顿治理阶段(7月11日——9月15日)。各区市县局根据工作方案,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强排查整治,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尽早消除隐患,对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学校食堂和餐饮店要依法停业或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利用暑假期间,加强对学校食堂提档升级进行改造、对校园周边餐饮进行专项治理,严禁学校食堂加工经营凉菜,确保开学后学生饮食安全。

(三)总结巩固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及时总结整治成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工作常态,确保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夏季是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学校又是食品安全事故高发的重点区域,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师生健康,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切实搞好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餐饮安全总结例9

二、工作目标

按照“规范为主、疏堵结合、突出重点、分类监管”的原则,努力做到三个“一批”:即提档升级一批,对基础设施较好、食品安全意识高的餐饮单位,通过现场指导和帮扶等措施,力争建成一批透明厨房或餐饮示范单位;整治规范一批,按照餐饮经营许可标准,积极引导餐饮单位通过现场改造,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基本要求,依法持证经营;处理转行一批,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整改的,责令停止经营或劝告转行,逾期将依法予以查处。通过整治,使全县餐饮服务单位总体持证率有较大幅度提高,有效提高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持证经营意识。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指导,督促整改,提高餐饮服务单位总体持证率。

广泛深入开展法规宣传,加强对无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做到三个“一”,即一份政策法规宣传单、一份指导意见书、一份监督意见书。要多方指导帮助餐饮单位针对实际情况完成硬件改造,力争使绝大多数守法经营单位达到亮三证(许可证、健康证、培训证)、挂制度(上墙)、索票据、登台账、比透明的效果。对符合《小餐饮监督管理制度》(金食药安委办〔2014〕22号)要求、达到备案登记条件的餐饮单位,及时给予备案登记。

(二)强化监管,排查风险,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管。

一是将日常监督检查、量化分级管理、监督抽检与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提高日常监督检查的效率和质量。通过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动态评级,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守法经营、诚信自律意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注重风险排查和应急处置,自觉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从业人员健康、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的综合治理,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类餐饮风险隐患。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各分局组织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基本情况,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自查自纠阶段。监管人员实施现场指导,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绘制整改流程草图,指导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广大餐饮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抓紧落实整改措施,积极创造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主动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重点整治阶段。监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对未采取整改措施,达不到餐饮服务许可标准,无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依法立案查处。整治行动按照先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品种,后全面推开的方式进行。按照宣传到位率、现场指导率、检查覆盖率100%的总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总原则,依法行政。适时公开行动进程、严厉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曝光典型案例,确保无证餐饮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总结提高阶段。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餐饮安全总结例10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食品药品管理局《关于印发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新食药监电【】113号)文件精神中明确将鲜肉和肉制品纳入综合治理的重点品种、要求严禁宰售病死畜禽、打击加工、出售注水肉、未经检疫检验合格肉及其制品的行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以对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总体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扎实开展整顿工作、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二、工作目标

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行为,严防不合格鲜肉及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不断完善日常监管制度,推进长效体制建设,确保全县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食品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县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成立县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指导协调督导检查等。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卫生局局长)

成员:(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

(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

四、工作任务

餐饮监管部门要强化餐饮服务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采购、使用、加工鲜肉及肉制品行为,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严格执行鲜肉及肉制品采购登记、索证索票和入库查验制度,严防无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猪肉、来源不明及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严禁销售病死、死因不明及腐败变质的肉类制品,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在加工鲜肉及肉制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五、工作安排

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1月)

全县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职责分工,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工作。

(二)排查清理阶段(2月-8月)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要求和进度,集中对辖区内各类餐饮及集体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摸清实际情况,确保排查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查处到位。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针对排查清理阶段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确定整顿治理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时段,部门联合执法与日常检查相结合,严防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单位,积极探索建立鲜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月)

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专项整顿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采取自查和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抓好本县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防止出现盲点和反弹。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与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顿重点

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卫生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克卫监督发【】01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迅速开展整顿治理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制订实施方案,明确整顿目标、具体任务、工作要求,层层分解任务,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确保整顿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采购管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

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对鲜肉和肉制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明确专人负责鲜肉和肉制品采购和验收。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鲜肉及肉制品。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还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长期定点采购的,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严禁从私屠滥宰等非定点屠宰企业采购鲜肉,严防不合格鲜肉及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及肉制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三)加强监督检查 ,严惩违法行为

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组织本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对使用鲜肉和肉制品数量较大的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重点单位,以及农村、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要按照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加大监督抽检工作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要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频次。对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监督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和使用违禁药物、非食用物质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开展鲜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规标准知识宣传,不断提高餐饮服务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的风险防范意识。要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及时核查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保护和奖励措施,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问题的积极性。

(五)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及时报送

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畜牧、卫生、食药、工商、质检、农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对在检查中发现涉及其他环节违法违规线索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单位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对瞒报、迟报、漏报和谎报信息的,以及未及时移送相关线索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