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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业务模板(10篇)

时间:2023-02-22 01:58:21

供应链金融业务

供应链金融业务例1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6月24日

一、供应链与供应链金融

(一)供应链。供应链由企业生产的扩大发展而来,传统的供应链定义认为供应链只是制造企业内部的一个物流过程,是指将企业从企业外部采购的原材料和零部件,通过生产的转换和销售等过程,再传递到零售商或用户的过程。伴随着产业环境的变化和企业间相互协调的重要性的上升,供应链的概念范围从企业内部扩展到企业之间。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产业不确定性的增加,企业之间关系呈现出日益明显的网络化趋势。现代供应链的概念也更加注重围绕核心企业的网链关系,包括核心企业与供应商、供应商的供应商、乃至一切前向的关系,以及与用户、用户的用户、乃至一切后向的关系。

从供应链的机构来看,供应链是动态的,并且包括在不同阶段之间的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从图1可以看出,它是从初始供应商向最终用户顺流而下且不断增值的产品和服务的传递过程,也是从最终用户到初始供应商的资金流逆流而上的传导过程;同时,伴随着物流、资金流的运动,信息流也在供应链中交叉流动。(图1)

(二)供应链金融。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基于企业供应链管理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一种创新金融服务。供应链金融是指商业银行从整个产业链角度出发,开展全方位服务,将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看作一个整体,根据行业特点和产业链上各企业之间的交易关系制定金融服务方案,不仅将资金注入到核心企业,而且更有效地注入到供应链中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企业中,成为了企业尤其是部分中小企业获得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方式。

供应链金融最大的特点就是在一个产业供应链中寻找出一个核心企业,以该核心企业为中心点,将供应商、制造商、经销商和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即M+1+N模式),为整个供应链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供应链金融目前已经成为境内外商业银行共同关注的焦点和新的重要业务增长点。

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重要意义

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站在供应链全局的高度,为协调供应链资金流,降低供应链整体财务成本而提供的系统性金融解决方案。对商业银行而言,供应链金融在风险控制技术上的创新体现为充分利用供应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动产或权利作为担保,将核心企业的良好信用能力延伸到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在营销模式上的创新则体现为以中小企业为市场导向,力图弥补广泛存在于中小企业的融资缺口。从国家竞争力视角看,供应链金融由于能够降低供应链整体融资成本,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压力,增强供应链上企业从事创新的能力,从而有助于提升一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在实践中,不管是作为供应链核心的大型企业,或是获得融资的中小企业,或是为供应链提供资金流服务的商业银行,又或是为供应链提供物流服务的物流企业,都在积极参与供应链金融活动中强化了自身的竞争优势,同时也获得了巨大的利润。

(一)供应链金融有利于商业银行拓展业务空间,培养优质行业客户群体。《欧洲货币》杂志将供应链金融形容为近年来“商业银行交易性业务中最热门的话题”。供应链金融使商业银行以一种低风险的方式开拓高风险的市场,商业银行服务的主体是整个供应链,信用风险评估也从对中小企业静态的财务数据的评估转到对整个供应链交易情况的评估,将把握单个企业的风险转换为把握供应链企业整体的可控风险。商业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不仅开发了新的行业客户群体,更重要的是培育了数量众多的优质客户。过去,商业银行实行大客户战略,重点服务大客户,容易使得信贷授信过于集中,进而导致贷款风险过度集中。通过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商业银行不仅可以分散信贷投放,为中小企业提供广泛的金融服务,改变过于依赖大客户的局面,而且商业银行通过对中小企业物流、信息流的长期跟踪监测,能比较容易获得企业真实的经营资料,从而发现一批成长过程中的优质中小企业客户群。同时,由于商业银行面向的对象由单一企业变为供应链整体,也将为商业银行带来更大的市场和利润回报。

(二)供应链金融可以提升供应链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产、供、销链条的稳固和流转顺畅。近年来,在供应链管理过程中,核心企业将创新重心不断向财务供应链领域转移,从单纯的减少自身资金占压,转变为不断提高供应链整体现金流的稳定性和运行效率。首先,供应链金融可以有效加快核心企业的销售回笼,加快资金周转,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率;其次,供应链金融通过搭建高效的信息交换平台,可促进合同订单、发货收货、应收应付账款等信息的及时交换,使商业银行得以适时介入具有不同金融需求的供应链各环节,提供具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从而降低整个供应链条经营成本;第三,供应链金融可以稳定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关系,帮助其建立长期战略协同关系,从而有助于企业扩大销售。尽管多数核心企业实力强大,然而一旦供应链中的某个成员出现融资问题,不可避免地就会影响到整个链条的正常发展和竞争力。供应链金融一方面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另一方面将商业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业的购销行为,有效促进供应链战略同盟的形成。从表面上看,商业银行资金注入单一中小企业,但由于供应链的关联性,进入供应链的商业银行资金可以带动整个链条运转,所以核心企业也从供应链融资服务中受益颇丰。

(三)供应链金融是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手段。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很大,然而受规模和盈利能力的限制,再加上抵质押担保不足、信息不对称、抗风险能力弱等因素,一般较难从商业银行成功申请到贷款,因此常常由于缺乏短期流动资金而错失良机。供应链金融服务最大的特点是在供应链中寻找一个核心企业,并以此为出发点,为供应链整体提供金融支持。在这种服务及风险考量模式下,由于商业银行更关注整个供应链的贸易风险,对整体贸易往来的评估将弱化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本身的限制,使得更多中小企业进入商业银行的服务范围。即便某个企业达不到商业银行的某些风险控制标准,但只要这个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稳定,商业银行就可以针对这笔业务授信,并促成整个交易的实现。通过发展供应链金融,商业银行可跳出仅对企业自身信用状况评估的视角,通过深化与核心企业的合作关系,结合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从企业所处的供应链及其上下游企业间的关系考虑中小企业的还款能力,并基于中小企业在交易过程中的应收账款和存货等资产,对其提供配套融资,从而使中小企业获得商业银行信用支持,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这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大大缓解了因企业自身的特点所带来的融资限制。

(四)供应链金融有助于第三方物流企业业务范围的拓展和竞争优势的形成。对第三方物流企业而言,通过与商业银行合作深度参与供应链金融,使其得以控制全程供应链,为其创造了新的增长空间,提升了综合价值,稳定和吸引了众多客户。在现代物流业务中,激烈的竞争使基础性的物流服务如仓储、运输的利润率下降到较低水平,已没有进一步提高的可能性。现代物流的主要利润来源已经转向各种增值服务,如物流方案设计、包装分装、多式联运,供应链末端的金融服务日益成为物流服务的一个主要利润来源;另一方面,供应链金融使物流企业与供应链的合作加深,有助于形成其自身的竞争优势。在供应链管理模式下,企业逐渐转向强调跨企业界限的整合,使得顾客关系的维护与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物流管理已从物的处理提升到物的附加值方案管理,可以为客户提供金融融资的物流供应商在客户心中的地位会大幅度提高。

三、供应链金融的主要融资模式

(一)供应链金融产品分类。(图2)

(二)供应链金融主要产品介绍

1、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以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向金融机构办理融资的行为,称为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融资一般是为处于供应链上游的债权企业融资。债权企业、债务企业(下游企业)和银行都要参与其中,且债务企业在整个运作中起着反担保的作用,一旦融资企业出现问题,债务企业将承担弥补银行损失的责任,这样银行就进一步有效地转移和降低了其所承担的风险。

2、仓单质押业务。仓单质押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以仓单为质押物,给予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出质人)一定金额融资的授信业务。仓单可以分为标准仓单和非标准仓单。标准仓单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由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的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并在期货交易所注册生效的提货权凭证。标准仓单经期货交易所注册后,可用于进行交割、交易、转让、抵押、质押和注销等。非标准仓单是指由商业银行评估认可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出具的,以在生产、物流领域有较强变现能力的通用产品为形式表现的权益凭证。从中国商业银行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物流金融的业务领域出发,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更具有代表性。

3、保兑仓融资模式。保兑仓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以控制经销商向生产商购买的有关商品的提货权为手段,为经销商提供融资授信,并对应其销售回款的金额逐笔释放货物的货权。在此过程中,商业银行会尽可能争取生产商对经销商付款的担保或对货物的回购责任,并争取由可以信任的第三方物流公司为货物进行全程监管,以规避业务风险。

4、动产质押业务。动产质押业务是指银行以企业的自有动产作为质押物向企业办理融资的业务。动产质押业务能有效地盘活企业资金、拓宽融资渠道,供应链上的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均可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5、未来货权质押融资。未来货权质押融资指企业采购物资时,凭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融资支付货款,然后凭融资机构签发的提货单向卖方提取货物的业务。其特点是以企业未来货权进行质押来获得融资,无需额外担保、抵押。

四、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现状

国内供应链金融始于1999年深圳发展商业银行在当地开展业务时进行的探索与尝试。2005年深圳发展商业银行在全国率先推出“供应链金融”服务,经过几年的探索,目前已初步整合了20多项产品和服务,包括动产现货质押、提货担保、先票/先款后货、成品油提单质押、国内保理、商票保贴、未来货权开证业务等产品,建立起供应链金融运营体系。

伴随着深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成功开展,国内很多商业银行也积极发掘其中的巨大市场,并投身到供应链金融业务,提供“供应链融资”、“贸易融资”、“物流融资”等名异实同的类似服务。紧跟着深发展、民生、浦发、招商等中小商业银行和四大商业银行也相继推出供应链金融服务。如工行依据供应商与核心企业之间的真实交易关系和付款约定,以订单或应收账款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向中小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产品,重点支持大型优质企业的上下游中小企业;中国银行陆续推出“融货达”、“融信达”、“TSU”、“供应商融资项目”等一系列集银行、保险、物流、保理等业务特点于一身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浦发银行提出“供应链融资”的整体服务解决方案,将供应链融资服务、供应链电子化服务和离岸银行服务统一于“供应链金融”的服务方案中,提供的服务包括信用服务支持、采购支付支持、存货周转支持和账款回收支持。民生银行推出动产质押业务与应收账款及票据的全系解决方案等。同时,渣打、汇丰等以传统贸易融资见长的外资商业银行,也纷纷加入国内供应链金融市场的竞争行列,供应链金融服务成为热点。

五、对商业银行发展供应链金融的一些想法及建议

(一)加强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供应链金融业务伴随着资金、货物商品、单证仓单等的流动,也存在着信用风险、市场风险、运营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各种潜在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如何结合风险来源加强相应的风险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是供应链金融业务能否成功的关键。

1、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产业链群。鉴于供应链金融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来说还属于较新的业务,应当采用稳步推进的原则,选择生产经营稳定、与商业银行合作程度较高的产业链群,如钢铁、汽车、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产业链比较完备、行业秩序良好、与商业银行合作程度较高,以后再逐步扩大运营范围至其他行业。另外,商业银行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要选择具备一定的规模,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商业信誉和影响力的核心企业,同时,不断优选供应链成员企业,通过调阅财务报表、查看过去的交易记录和实地调查等多种手段,帮助核心企业制度性地评估供应链成员企业,对各合作企业进行严格筛选,保证供应链及供应链金融的有效发展。

2、通过多方合作加强对融资企业的监管。为了防止供应链上单个融资企业的问题引发整个供应链的灾难,商业银行应选择一个强大有实力的物流企业并与其信息共享、充分合作,加强对融资企业的信用管理。物流企业可为供应链提供信息、仓储和物流等服务,帮助商业银行监控物流和企业动产,达到商业银行控制货权的目的。商业银行在给整个供应链融资和服务的过程中也会掌握整个供应链企业的经营信息,减少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有助于提高商业银行防范风险的能力。为保证信息传输的及时准确,实现信息共享,促进成员间加深信任,商业银行可依托互联网技术,通过ERP系统平台,利用EDI等信息处理技术,建立物料与资金数据高度共享的信息网络,以保证物流、资金流与信息流的协调,实现供应链金融服务与物流、信息流活动的无缝整合,形成一种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共同创造、共同发展、共享成果的共赢关系。

3、建立应急处理机制。供应链金融是多环节、多通道的一种复杂系统,容易发生一些突发事件。因此,必须建立相应的预警系统与应急系统,对突发事件的发生有充分的准备。商业银行要时刻关注供应链运作情况,掌握供应链企业的内部薄弱点,观测外部环境的发展趋势,对于一些偶发但破坏性大的事件,必须预先制定应变措施和相应的工作流程。同时,要建立一整套预警评估指标体系,当指标偏离正常水平并超过某一临界值时发出预警信号,在预警系统做出警示后,启动应急处理预案,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工具或方案,规避、降低或管理最大最紧要的风险。

(二)对供应链金融实施方案进行优化。供应链金融实施方案就是指商业银行在有约束条件或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在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时所制定的决策方案。对供应链金融实施方案进行优化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实现流程再造提高服务效率。世界先进商业银行的经营实践表明,流程再造有利于商业银行更好地为客户提供迅捷、有针对性的服务,而这正是供应链金融的内涵。特别地,商业银行应针对供应链金融的特点对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流程进行设计改造。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呈现出额度小,频率高,要求速度快,时效性强等特点,其与商业银行传统的信贷审批制度极不相符。因此,就需要商业银行适度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贷链条,优化授信流程,提高信贷审批质量和效率,从而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特点。如由总行信审部成立专门的贸易融资业务审批室,分行一级抽调审批人员在贸易融资部进行该项业务的审批,提高贸易融资业务的审批效率。

2、尝试业务外包。所谓业务外包就是将供应链金融中不属于商业银行核心业务的部分物流、信息流管理工作予以外包,主抓资金流的管理与控制。建立物流监管方合作和评估体系,通过合格第三方的仓储、运输和现场监管的专业操作,实施物流监控。业务外包不仅可以使商业银行更加专注于资金流的管理与控制,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风险的转移和分散。

供应链金融业务例2

近年来,供应链金融作为一个金融创新业务在我国发展迅速,已成为银行和企业拓展发展空间、增强竞争力的一个重要领域,也为供应链成员中的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

一、供应链金融的含义

1、供应链。自1990年以来,供应链理论日渐流行。所谓供应链是指企业从原材料和零部件采购、运输、加工

制造、分销直至把产品运到最终消费者手中的连续过程,这一过程被看作是一个环环相扣的链条,故而被形象地称为供应链。供应链理论将企业的经营看做是一个价值增值过程,主张上下游企业间的合作,从而将竞争战略理论实用化。

供应链的兴起与国际分工的不断深化有着密切的关系。从80年代后期开始,国际上越来越多的企业兴起“横向一体化”的思想,即利用企业外部资源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本企业只抓最核心的东西产品方向和市场。生产方面企业只抓关键零部件的制造,甚至全部委托其他企业加工。例如,福特汽车公司的Festiva车(普莱特,一种小型轿车)由美国人设计,在日本的马自达生产发动机,由韩国的制造厂生产其他零件和装配,最后再在美国市场上销售。

“横向一体化”形成了一条从供应商到制造商再到分销商的贯穿所有企业的链。由于相邻节点企业表现出一种需求与供应的关系,当把所有相邻企业依此连接起来,便形成了供应链(Supply Chain)。

2、供应链管理。供应链上的节点企业必须达到同步、协调运行,才有可能使链上的所有企业都能受益。于是便产生了供应链管理(Supply Chain Management,简称SCM)这一新的经营与运作模式。 正是意识到供应链的重要性,人们才称21世纪的竞争不是企业和企业之间的竞争,而是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

3、供应链金融。(1)供应链金融的含义。供应链金融是指商业银行对一个产业链中的单个企业或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全面金融服务,以促进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产――供――销”链条的稳固和流转顺畅,并通过金融资本与实业经济的协作,构筑商业银行、企业和商品供应链互利共存、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2)供应链金融的特点。供应链金融并非某一单一的业务或产品,它改变了过去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单一企业主体的授信模式,而是围绕某一家核心企业,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全方位地为链条上的“N”个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通过相关企业的职能分工与合作,实现整个供应链的不断增值。因此,它也被称为“1+N”模式。(3)供应链金融的受益者。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无疑是受益者。当今大企业的竞争已经演变为其整体供应链的竞争,供应链金融在降低整体供应链融资成本的同时,直接受益者是中小企业,而大企业则从中提升了竞争力,这也是核心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中表现积极的深层原因。对物流企业而言,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可以借助商业银行的资金实力、客户资源和融资渠道,为第三方物流企业争取客户资源、拓展服务范围,最终提升物流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供应链金融的主要融资模式

1、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以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向金融机构办理融资的行为,称为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融资一般是为处于供应链上游的债权企业融资。债权企业、债务企业(下游企业)和银行都要参与其中,且债务企业在整个运作中起着反担保的作用,一旦融资企业出现问题,债务企业将承担弥补银行损失的责任,这样银行就进一步有效地转移和降低了其所承担的风险。

2、仓单质押业务。仓单质押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以仓单为质押物,给与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出质人)一定金额融资的授信业务。仓单可以分为标准仓单和非标准仓单。

标准仓单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由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的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并在期货交易所注册生效的提货权凭证。标准仓单经期货交易所注册后,可用于进行交割、交易、转让、抵押、质押和注销等。

非标准仓单是指由商业银行评估认可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出具的,以在生产、物流领域有较强变现能力的通用产品为形式表现的权益凭证。从中国商业银行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物流金融的业务领域出发,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更具有代表性。

3、保兑仓融资模式。保兑仓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以控制经销商向生产商购买的有关商品的提货权为手段,为经销商提供融资授信,并对应其销售回款的金额逐笔释放货物的货权。在此过程中,商业银行会尽可能争取生产商对经销商付款的担保或对货物的回购责任,并争取由可以信任的第三方物流公司为货物进行全程监管,以规避业务风险。

4、动产质押业务。动产质押业务是指银行以企业的自有动产作为质押物向企业办理融资的业务。动产质押业务能有效地盘活企业资金、拓宽融资渠道,供应链上的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均可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5、未来货权质押融资。未来货权质押融资指企业采购物资时,凭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融资支付货款,然后凭融资机构签发的提货单向卖方提取货物的业务。其特点是以企业未来货权进行质押来获得融资,无需额外担保、抵押。

三、国内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供应链金融作为一个金融创新业务在我国发展迅速,已成为银行和企业拓展发展空间、增强竞争力的一个重要领域,也为供应链成员中的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

1、深圳发展银行。该公司在2003年已经开始在银行内部贯彻供应链金融的营销理念,这一套营销理念和设计技巧在内部被称之为“1+N――基于核心企业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深发展过去几年围绕这一理念进行了大量的产品开发和营销培训,已经在内部深入人心,并为客户所称道。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2007年,浦发银行提出了“供应链融资”的整体服务解决方案,将供应链融资服务、供应链电子化服务和离岸银行服务统一于“供应链金融”的服务方案中。目前,浦发银行的“企业供应链融资解决方案”提供的服务包括信用服务支持、采购支付支持、存货周转支持和账款回收支持。

3、招商银行。招商银行从2005年开始将中小企业作为公司业务转型的重点,颠覆性变革业务流程,在9家分行试点推进以供应链金融作为突破口,开发大型客户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买方或他方付息商业汇票贴现和国内信用证议付、汽车销售商融资、商品提货权融资等特色创新融资服务,为中小企业成长注入活力。

4、工商银行。工行依据供应商与核心企业之间的真实交易关系和付款约定,以订单或应收账款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向中小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产品,重点支持大型优质企业的上下游中小企业。

5、华夏银行。华夏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始于2007年7月。华夏银行推出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品牌――“融资共赢链”产品是通过与横向的协作企业合作,运用不同的融资方式,围绕核心企业设计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方案。同时,该产品首次将国内与国际的供应链金融业务进行整合,为客户提供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延伸至海外。

6、兴业银行“金芝麻”供应链金融服务。兴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服务目标客户群也是中小企业,该行推出的“金芝麻”系列服务产品,包括了18项单项产品,涉及中小企业产、购、销三大环节,试图一站式解决企业面临的资金难题。

7、中国银行。中行陆续推出“融货达”、“融信达”、“TSU”、“供应商融资项目”等一系列集银行、保险、物流、保理等业务特点于一身的供应链金融服务。

8、建设银行。目前该行推出的供应链融资产品有订单融资、动产融资、仓单融资、保理、应收账款融资、保单融资、法人账户透支、保兑仓融资、金银仓融资、单子商务融资等十大类。

9、交通银行。目前该行的供应链金融产品主要有动产/仓单质押融资、保兑仓、厂商银、汽车合格证监管、国际/国内保理、票据质押融资等。

四、当前供应链金融业务拓展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银行未开办供应链金融业务。从全国来看,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区域性的地方股份制银行(比如成都银行)等金融创新不足,还没有开办供应链金融业务。

2、银行与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由于银行与企业之间存在信息来源不畅的问题,许多企业还不熟悉甚至不知道银行有供应链金融服务,导致作为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的银行在拓展客户时存在困难。

3、物流业还需加快发展。动产融资或仓单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业务涉及第三方物流的监管,银行需要与有实力的大物流公司合作才能有效降低风险。目前我国部分地区物流业还不够发达,还需要大力发展才能为银行办理融资业务创造良好的平台。

五、对策建议

1、政府设立供应链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政府可设立供应链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融资作出突出贡献的银行给予表彰和奖励,以鼓励银行拓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2、构建融资信息服务平台。建立由政府主导、各金融机构参与的公共金融信息服务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推介银行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同时也向银行推介好的企业和项目,解决企业和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3、搭建银行与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由政府牵头,举办由银行和企业共同参加的座谈会,增进双方的信任和了解。邀请银行举办业务培训会,向企业介绍其供应链金融服务产品。

4、加快物流的建设。加快引进大型的物流公司,以便于银行推广供应链金融业务。目前,中远、中外运、中储等大型物流公司都与银行合作开展有供应链金融业务。物流企业在供应链金融环节中扮演着天然监管人的角色,因此,各地应加快物流的建设,为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

【参考文献】

[1] 杨育谋:供应链金融:中小企业融资新途径[J].中国中小企业,2007(6).

供应链金融业务例3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11)09-0038-03

一、供应链金融的概念

关于供应链金融,研究中存在多种解释,从金融机构的视角来看,供应链金融简单来说就是金融机构为供应链上企业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一种服务模式。供应链金融的操作模式是在供应链中选择一家核心企业(一般为大型企业),金融机构以核心企业为中心,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有效控制或对有实力关联方的责任捆绑,向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供应链金融主要涉及三个主体:金融服务的提供者―金融机构,金融服务的需求者―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提供货物仓储、配送、监管等服务的辅助部门―物流企业。

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避免了供应链因资金短缺而导致的断裂。在供应链中,竞争力较强、规模较大的核心企业处于强势地位,往往在交货、价格、账期等贸易条件方面对上下游配套企业要求苛刻,而这些企业多是中小企业,难以从金融机构融资,造成资金链十分紧张。Demica公司(2007)研究报告指出,73%的欧洲大型企业一方面不断向其供应商施加降价压力,另一方面又不断延长向这些供应商付款的账期,导致许多供应链面临资金断裂的风险。供应链金融业务将资金有效注入相对弱势的上下游中小企业,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供应链资金失衡问题。同时,供应链金融业务将银行信用融入了上下游企业间的购销行为,增强了其商业信用,巩固了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间的长期协同关系,提升了供应链的整体竞争力。

二、供应链金融的特点和主要业务模式

(一)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主要特点

1.从供应链整体出发进行融资准入评价。传统的银行信贷业务仅关注企业本身,供应链金融的服务对象是整条供应链,是系统安排下的一(金融机构)对多(企业)融资,信用风险评估从对中小企业静态财务数据评估转为对整条供应链效率的评估。在供应链融资中,核心企业的财务实力和行业地位,以及其对整条供应链的管理效率具有决定性作用,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融资准入资格取决于其在供应链中的重要性以及与核心企业的交易历史,金融机构以核心企业的实力和信用为中心,将融资服务向上下游中小企业拓展。

2.融资资格严格限定于企业间贸易背景。一般认为,供应链金融是贸易融资的延伸与拓展。所谓贸易融资,是指商业银行向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融资,贸易融资强调的是特定交易环节交易双方的信用状况和贸易的真实背景。供应链金融突破了买卖双方形成的基础贸易交易关系的局限,以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的贸易关系为纽带,使融资活动沿着产品的贸易链条将供应商、生产商、分销商、消费者联结在一起,对整个链条的资金流进行合理的安排与管理。与贸易融资相比,供应链金融强调的是一个贸易链条上的多重贸易关系,尤其是上下游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间的贸易关系。

3.融资担保模式多为动产抵押。由于中小企业的固定资产仅占企业资产的很小一部分,应收账款、存货等动产占据大部分资产,因此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普遍采用的担保模式是动产担保。深圳发展银行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的研究指出,国际银行供应链融资的关键词是“应收账款融资”,国内银行供应链融资的关键词是“存货融资”,无论是应收账款融资还是存货融资都属于动产融资范畴,这种担保方式符合中小企业的资产结构特征,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问题。在贷款偿还方式方面,供应链金融强调还款来源的自偿性,即将企业的销售收入自动导回银行的特定账户,以此归还贷款或作为归还贷款的保证。

4.往往需要引入物流企业。供应链金融业务一般需要银行与物流企业进行战略合作,为上下游企业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其中银行居主导地位,物流企业发挥辅助作用。在该模式下,银行向企业提供动产或货权质押融资服务,物流企业由于在质押物监管及价值保全、资产变现、市场动态监测等方面具有优势而承担“物控”和“货贷”职能,这样双方能在供应链金融平台上形成优势互补,实现共赢。

(二)供应链金融主要业务模式

供应链金融的主导业务是融资类产品,在此基础上派生出其他中间业务类产品,而融资类产品是典型的动产质押业务。

1.存货质押。存货质押是供应链融资业务中最基础的产品,是指借方企业以其拥有的动产作为担保,向银行出质,同时将质物转交给具有合法保管动产资格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保管,以获得贷款的业务活动。存货质押融资业务是物流企业参与下的动产质押业务。存货质押又可分为静态质押和动态质押,在静态质押下,质押物不允许以货易货,借款人必须还款赎货;动态质押是设定质押物价值的最低限额,允许限额以上的质押物以货易货。仓单质押是存货质押的衍生业务,是借款企业以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出的仓单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信贷业务。

2.预付款业务。预付款业务是存货融资的进一步延伸,指企业(买方)从银行取得授信,在交纳一定比例保证金的前提下,由银行向卖方支付全额货款,卖方按照购销合同以及合作协议书的约定发运货物,货物到达后即设定质押,作为银行授信的担保。保兑仓是一种新型预付款业务,它是在企业(买方)交纳一定保证金的前提下,银行贷出全额货款供企业向卖方采购,卖方出具全额提单作为质押物,买方分次向银行提交提货保证金,银行再分次通知卖方向买方发货。

3.应收账款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指企业将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物,向银行取得短期贷款的一种担保融资方式,目的是增强资产的流动性,使融资费用与其业务周期同步。应收账款融资期限一般不超过90天。所有应收账款均可作为担保物,但贷款额度要在所有应收账款中扣除不合格的应收账款,再按照一定的折扣率确定。在国外,应收账款被认为是最有价值的动产担保物,据调查,在美国动产担保的70%以上是应收账款。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比较常用的应收账款质押方式主要有保理、票据池融资、出口应收账款池融资等几种类型。

除上述融资业务外,供应链金融还包含多种中间业务服务,如财务管理咨询、现金管理、结算、资信调查、汇兑,等等。

三、天津供应链金融发展基本情况及前景

(一)天津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基本情况

目前,多家金融机构在供应链金融业务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围绕中小企业在企业运营各方面的核心需求,利用新型信贷产品,沿企业价值链锁定中小企业赖以生存的核心企业,以其现金流和物流为突破口,切入中小企业的业务经营链条,从而纾缓中小企业业务困局。如,天津银行采取收取保证金、货物监管、仓单质押等方式开办信贷业务,推出了存货质押第三方监管授信、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专利权质押贷款、商标权质押贷款等业务;天津农商银行开办了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及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贷款业务;民生银行建立了包含供应商融资、动产贷在内的特色产品体系;工商银行推出了出口双保理业务、进口代付业务、融资性买断型出口双保理业务、预付货款项下付汇理财通业务;渤海银行在进口汽车供应链融资方面进行了探索与尝试。目前,金融机构推出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多为动产质押贷款业务,据统计,2010年全市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中,抵(质)押贷款占比达到86%。由于供应链金融的核心是对中小企业的集群划分和整体评估,强调以系统论的视角面对中小企业市场,有助于金融机构在降低风险与成本的基础上,培育数量众多的客户群体,因此,供应链金融正在成为多家金融机构积极拓展的新业务。

(二)天津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优势与前景

1.多条产业链条渐趋完备。目前,天津已经形成了航空航天、船舶、石化、新能源、信息、医药、钢铁等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各行业的产业链条渐趋完备。另外,天津已确定至2012年,将陆续建成20条具有较高水平的较大规模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框架,主要包括4条化工行业循环经济产业链、3条钢铁行业循环经济产业链、2条汽车行业循环经济产业链,以及电子信息行业、生物医药行业循环经济产业链等多条产业链。产业链条的发展与完善,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打好了基础。

2.市场主体齐全。在天津各条产业链条中,都集聚着一批处于龙头地位的核心企业。比如,乙烯产业链条上的大乙烯项目,钢铁产业链条上的天铁集团、荣程钢铁等大型钢铁企业,汽车产业链条上的天津一汽夏利和丰田汽车总装厂,电子信息产业链条上的摩托罗拉、三星等通讯集团公司,生物医药产业链条上的天津医药集团、天士力集团等龙头企业。这些核心企业规模大、实力强,在同行业中具有优势地位和良好的信用,对整个产业链条的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具有较大影响。在产业链条中,更多的企业是中小企业,据统计,截至2010年末天津市中小企业已达16.6万家,占全市企业总户数的99.9%,其中工业、交通运输及仓储业、批发和零售业中小企业占全部中小企业的60%。产业链条上的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中小企业,构成了供应链金融服务的需求主体。

供应链金融业务例4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35-0079-02

农业供应链金融是银行将农业供应链上下游的核心企业、融资企业和农户进行捆绑,依据真实的贸易背景,为供应链上的融资企业和农户提供系统性融资安排的信贷模式。农业供应链金融要求从农业供应链中找到一家实力最强的核心企业,以此为平台对整个农业供应链提供融资支持[1]。银行资金注入到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经营业务以后,由此促进核心企业与供应链相关企业之间建立起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提升供应链整体竞争力。淮安地处苏北平原,既是传统的农业大市,也是生态农业蓬勃发展的地方。由于多种因素影响,相对省内发达地区而言,淮安经济总量较小,属于江苏省欠发达地区。那么全市金融机构是如何支持生态农业发展的?近期,笔者采取实地走访的方式,对全市金融部门开展农业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淮安市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生产的现状

近年来,淮安市围绕食品等千亿元主导产业形成了今世缘酒业、旺旺食品、民康油脂、双汇食品等龙头企业,使得与之配套的中小型农企也得以快速发展,其中全市辖区地方金融机构成为其发展的一个有力的推手。为确保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工作顺利推进,更便捷的金融服务。全市辖内各家金融机构对农业供应链金融信贷模式进行大力推广,贷款规模不断扩大,贷款质量也逐步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截至2013年末,在淮安区、淮阴区、清浦区新设三家村镇银行,实现村镇银行农业区域全覆盖;盱眙农商行、金湖农商行、洪泽农联社、涟水农商行、淮安农商行已全部上线运行“阳光信贷”信息管理系统,使阳光信贷工作进一步做深做实;初步建立惠农担保新机制,实现全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创新惠农金融产品全覆盖。截至2013年11月末,全市农合机构阳光信贷授信54万户181亿元,比年初增加11万户49亿元,用信14万户52亿元,比年初增加4万户7亿元,授信面和用信面分别为59.18%和15.12%,比年初分别上升12.05个百分点和4.08个百分点。①目前淮安市金融产品创新贷款已覆盖水稻种植、棚室建设、家禽养殖、粮食收购、农产品深加工等领域。承办金融机构由最初少数几家增加至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江苏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及村镇银行等十余家。

二、淮安市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主要模式

(一)基于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在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基础上,经营规模较大、集约化程度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代表的农业经营组织和职业农民。以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为主导的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模式,是农业经营组织或职业农民通过组织内管理,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完成各环节间交易。农业经营组织对农户委托销售的农产品采取制,将生产的农产品包装处理后,运达连锁零售业包装配送中心或到批发市场批发零售。通过减少中间环节,使生产者及消费者均受益。

图1 基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

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数目在江苏省内名列前茅。截至2010年上半年,全市依法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4 493个,参加农户工商登记数52万户,带动农户57万户,分别占总户数的52%和57%,合作组织参加农户数与比例均居全省第一。全市合作组织销售总收入达23.3亿元,营销额超1 000万元以上合作组织99个。①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全市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重要渠道。

淮阴区的神州鸽业专业合作社是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中的典型。该合作社牵头与淮安苏粤食品加工厂有限公司和淮阴种鸽厂合作,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运作模式,截至2010年7月底,现有成员726户,其中养殖500对以上种鸽的养殖户200多户。以神州鸽业这样的9个市级以上示范社为点,淮阴区合作组织发展的面迅速扩大,截至7月底已有合作社962个。②

(二)基于生产加工核心企业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

基于生产加工企业主导的农产品供应链是指生产加工型农企通过农户、上游的经纪人或农业合作组织收购农产品,然后进行分类处理,进行深加工,加工后的产品通过下游的中间商或零售商销售给消费者。

图2 生产加工企业主导的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

近年来,淮安市各县(区)重点围绕设施蔬菜、规模畜禽和特色水产三大高效产业发展11个年产值超亿元优势主导产业,产业区域特色鲜明,但存在二个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是农产品产业结构层次低,以原料初加工为主的农副食品加工业占该市食品工业总量近70%;其次是农产品深加工率还较低,缺乏对于整个产业链条拉动能力强的核心企业。为加快培育生产加工型的产业化核心企业,金融机构通过扩大农村贷款抵押品范围等措施来扶持其发展。比如洪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采用部分机械设备抵押、合作社大股东等利益相关体担保等方式,发放三河镇祥发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贷款500万元;采用存货质押方式贷款500万元,支持仁和镇晶玉大米加工厂的粮食收购、存储、加工、出售一条龙业务需要[2]。

(三)基于第三方物流监管公司为核心企业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

基于第三方物流监管公司为核心企业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是横跨金融和物流两个领域的交叉业务,由于经营范围的限制,银行主要与第三方物流监管公司开展此项业务合作。全市拥有众多农产品加工与贸易企业,但由于其拥有的固定资产有限,传统的以固定资产为抵押物的融资额不能满足资金需求,因此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有很大的市场拓展空间。

位于淮安市清浦区的民贸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贸物流”)是一家典型的第三方物流监管公司,该公司通过构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在银行和实体生产企业之间搭建了一座桥梁。其核心业务是民贸物流以自身的信誉与企业不动产为需要银行贷款持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合作企业采购的产品成为其获得贷款的“质押物”。对这些“质押物”,民贸物流拥有所有权,并要求合作企业将其产品储存在民贸物流监管的仓库中。这些仓库多数是民贸物流为方便合作企业生产经营而在其厂内租用的仓库。

图3 第三方物流监管公司主导的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

以与民贸物流合作多年的涟水县永顺德养猪合作社(以下简称“永顺德”)为例。“永顺德”现有存栏生猪6 000头,社员养猪户有生猪3 000头,每个月需要150万元的饲料。“永顺德”用9 000头生猪的“未来期权”作为质押物,领用淮通物流(以下简称“淮通”)在中国银行的授信购买饲料。银行将贷款汇入淮通账户,淮通将货款汇入永顺德购买饲料的企业账户,中行对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管,民贸物流作为监管人对存栏生猪进行监管,永顺德的生猪出栏销售后,销售收入优先用于归还银行贷款。生猪未出栏期间,民贸物流成为9 000头猪的“物权转移占有人”,而生猪的饲养销售还是由永顺德负责。淮通与民贸物流作为贷款保证和存货监管的运营商,帮助银行分担了监管风险和保证风险,银行本身只承担金融风险。银行选择淮通与民贸合作,可以节约成本,降低风险。②

从以上三种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看,前二种目前较为成熟,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近年已成为全市农业新兴组织主体。政府部门应采取灵活务实的方式,积极引入科技指导及农业保险等措施:通过科技指导提高整个供应链的生产效率,通过引进农业保险,建立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基于第三方物流监管公司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还处于摸索阶段,应不断积累经验,完善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的内涵与外延。

三、农业供应链融资服务的政策建议

目前全市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的外部条件还不够完善。要将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付诸实施,还需要相关各方共同营造条件,促进供应链金融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建议市政府加强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可由市政府金融部门牵头,在先行试点的前提下,出台信用村、乡、县建设实施方案,由此营造良好的农业供应链金融信用生态环境。其次,应引导保险公司丰富农业保险的业务品种,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供应链金融信贷风险的影响。第三,要搭建“农超对接”平台,降低农产品交易成本,提高全市主导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第四,应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同担保基金,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担保平台,多渠道破解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问题[3]。

参考文献:

[1]王帅.龙江银行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研究[D].哈尔滨:哈尔滨工业大学,2012.

[2]任亚军,施勇.家庭农场发展与金融支持――以江苏省淮安市为例[J].金融纵横,2013(6):76.

供应链金融业务例5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谈到“剩余价值不在流通领域中产生,又不能离开流通领域而生产”,可见流通领域作为产品制造企业与产品最终消费者之间的枢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商贸企业在流通领域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商贸企业的健康发展可以将国内的产品制造商与消费者紧密的联系起来,为国内乃至于国际的经贸繁荣都会带来很大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国内银行风险控制的需要以及商贸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所决定了其融资过程中的不畅,给商贸企业运营过程中带来了不小的资金压力,从而在某种程度上阻碍其不断地做大做强。而近几年商业银行推出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恰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个缺憾,为商贸企业不断向前发展及金融企业的改革注入了新鲜的活力。

一、供应链金融服务在商贸企业融资中的必要性

(一)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概述

供应链金融服务是商业银行围绕供应链结构中的核心企业进行,管理其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资金流和物流,将控制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转化为供应链企业整体的可控风险。同时,通过商业银行核心系统与系统中核心企业商务平台的对接,利用商业银行自身的电子结算平台优势,以物流、资金流为导向,整合整个供应链上的信息流,最终实现商贸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四流合一”,以期达到将银行信贷风险控制在最低的金融服务。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最大特点,就是商业银行在商品整个交易的供应链平台中,找到一个最核心的企业作为对接的基础,从而形成一个贷款的良性循环,以达到支持中、小企业信贷资金,寻觅银行对外放贷新的投、融资模式。该项金融服务的优势在于可以为一些中、小企业解决一定的资金难题,同时也能为商业银行寻找到更多的、更安全的对外放贷的渠道,可谓是银行与客户的“双赢”。(具体操作可见下图1.1)

(二)供应链金融服务在商贸企业融资中的必要性

众所周知,商贸企业以其技术含量低、行业利润较低、介入门槛低、缺乏相应的抵押等原因造成其在银行融资方面始终于劣势的地位。商贸企业本身因其行业竞争压力较大,其生存及发展的战略主要是“以量取胜”,即走“薄利多销”的经营策略,而资金对于商贸企业来说相当于人的“血脉”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商业银行对于不良资产的关注度日渐增高,使得针对商贸企业信贷资金的扶持难以落实,使得商贸企业无法获得应有的资金支持。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出现,正是顺应了商贸企业强烈的融资愿望,商贸企业以其较低的利率敏感度、无足够实物抵押等现实状况的特点。而供应链金融服务业务能够较好地、从根本上解决商贸企业流动资金需求不足的问题,从而可以进一步促进商贸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供应链金融服务在商贸企业融资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

供应链金融服务作为一种创新型的融资业务解决了商贸企业的上、下游资金链紧缺的问题,这样不仅缓解了商贸企业运营资金紧张的状况,还降低商贸企业的融资成本。但是,作为新生事物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受到了一些诸如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第三方中介机构有待完善,供应链的各个环节不紧凑问题的影响,并且已影响了供应链金融服务业务的开展,现就上述问题进行一定的浅析。

(一)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存在一定程度的欠缺

供应链金融服务业务相对于银行其他信贷业务所涉及的内容较多,一般包括生产商、第三方监督方、商贸企业及银行四个方面。而从目前国内的立法情况来看,对于上述业务没有一个较为成型的法律制度予以遵循,使得该项业务开展过程中,规范性较差,随意性较大。另外,现有的法律、法规也难以涵盖供应链金融服务业的全部,从而给该类业务带来了一定的法律风险及不确定性,并且还因为法律环境的变更诱发供应链风险的产生。

(二)供应链的各个环节缺乏紧密性

供应链的各个环节中,商贸企业做为核心环节,在整个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业务中占有主导地位。可以说,商贸企业决定着供应链金融服务业务开展的成败。然而,由于我国目前商贸企业众多,且其中的竞争又较为激烈,使得商贸企业对于供应链的管理意识不是很强,同时对于其上、下游企业的准入机制缺乏有效的制约,使得上、下游企业对于核心环节(商贸企业)的归属感不强、信任度不足,最终造成供应链条显得较为松懈,缺乏一定的紧密性。如果长此以往,一旦供应链出现问题,就会导致商贸企业在融资中存在被银行追索的风险。

(三)第三方机构的资质有待进一步的规范

监管仓库作为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一个参与者,在此类业务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监督仓库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对于质押物质价值进行一定的评估,对于真实交易过程的在途存货、已入库存货等抵押物资进行监管。监管仓库作为第三方机构,处于一种中间人的地位,其既要公平合理地对其监管的质押物资价值进行评估对于银行负责,还要完好地保存好货物,并按要求及时地将货物发送给商贸企业,以达到不影响其正常经营的目的,可见其责任是重大的。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国内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因其资质、信誉及经济实力等因素的差异,造成了监管水平的参差不齐。加之,国内的流动资产评估体系亟待进一步的完善,导致中介机构很难第一时间把握所监管物资的价值变化,最终影响了商业银行的放贷进度,增加了已发放贷款的回收风险及银行授信风险。

三、解决供应链金融服务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积极完善与健全供应链金融相关法律制度

目前,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我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核心所在,即所谓“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然而,因供应链金融业务属于一种新生事物,国家的立法还未有完全的跟上,出现了一定的法律空白期。所以,我国立法部门应该在充分了结国内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基础上,适当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以使得供应链相关各方在从事该项金融服务业务中达到有法可以、有章可循,从而避免因法制环境不健全,所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另外,针对供应链金融业务中质押物所有权在多方主体间流转,不利于其所有权界定问题,应该提出一套较为完备的处理机制。如在开展的实际业务中,尽量运用较为完善的法律合同文本,从而达到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法律关系的目的,将法律风险降至最低。

(二)建立完善的供应链准入制度,将相关风险进行有效隔离

由于我国供应链管理水平亟待提高,商业银行作为供应链金融服务的资金提供方,有义务在确定供应链条核心企业中,设定严格的准入门槛。这样既有利于商业银行降低放贷风险,又有利于提高商贸企业的供应链核心地位,从而以便其各好的发展。商业银行在设定供应链准入核心企业时,应该选择那些征信记录好、经济效益佳、抗风险能力强的企业作为选择对象,同时还要兼顾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的资金需求,并合理的确定银行的授信额度,从而将相关风险进行有效隔离。

(三)对供应链业务中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有效地监管

第三方机构在整个供应链金融业务环节对于银行起到降低放贷风险、对于商贸企业起到监督、保管相关物资、及时拨付商品物资的作用。因而,应该加大对评估方、监管方资质水平的管理力度及日常管理水平的考察。同时,我国还要进行较为完善的物资流通评价体系的建设,以使得中介机构对于存货的估价更加公平、客观。

四、结束语

供应链金融服务业务目前在我国的商贸企业运营过程中迅猛发展,其不仅为商贸企业及其供应链的上、下游环境缓解了资金紧张问题,还为商业银行开辟了一个新的、较为安全的资金投放渠道,更重要的是与党中央提出的“供给侧改革”较为贴近,因而其与国家的大政方针较为一致。可以预见,只要供应链金融服务不断地克服体制上及自身的各类问题,在不远的将来就一定能为商贸企业的不断向前发展,为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贡献出其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供应链金融业务例6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谈到“剩余价值不在流通领域中产生,又不能离开流通领域而生产”,可见流通领域作为产品制造企业与产品最终消费者之间的枢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商贸企业在流通领域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商贸企业的健康发展可以将国内的产品制造商与消费者紧密的联系起来,为国内乃至于国际的经贸繁荣都会带来很大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国内银行风险控制的需要以及商贸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所决定了其融资过程中的不畅,给商贸企业运营过程中带来了不小的资金压力,从而在某种程度上阻碍其不断地做大做强。而近几年商业银行推出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恰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个缺憾,为商贸企业不断向前发展及金融企业的改革注入了新鲜的活力。

一、供应链金融服务在商贸企业融资中的必要性

(一)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概述

供应链金融服务是商业银行围绕供应链结构中的核心企业进行,管理其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资金流和物流,将控制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转化为供应链企业整体的可控风险。同时,通过商业银行核心系统与系统中核心企业商务平台的对接,利用商业银行自身的电子结算平台优势,以物流、资金流为导向,整合整个供应链上的信息流,最终实现商贸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四流合一”,以期达到将银行信贷风险控制在最低的金融服务。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最大特点,就是商业银行在商品整个交易的供应链平台中,找到一个最核心的企业作为对接的基础,从而形成一个贷款的良性循环,以达到支持中、小企业信贷资金,寻觅银行对外放贷新的投、融资模式。该项金融服务的优势在于可以为一些中、小企业解决一定的资金难题,同时也能为商业银行寻找到更多的、更安全的对外放贷的渠道,可谓是银行与客户的“双赢”。

(二)供应链金融服务在商贸企业融资中的必要性

众所周知,商贸企业以其技术含量低、行业利润较低、介入门槛低、缺乏相应的抵押等原因造成其在银行融资方面始终于劣势的地位。商贸企业本身因其行业竞争压力较大,其生存及发展的战略主要是“以量取胜”,即走“薄利多销”的经营策略,而资金对于商贸企业来说相当于人的“血脉”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商业银行对于不良资产的关注度日渐增高,使得针对商贸企业信贷资金的扶持难以落实,使得商贸企业无法获得应有的资金支持。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出现,正是顺应了商贸企业强烈的融资愿望,商贸企业以其较低的利率敏感度、无足够实物抵押等现实状况的特点。而供应链金融服务业务能够较好地、从根本上解决商贸企业流动资金需求不足的问题,从而可以进一步促进商贸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供应链金融服务在商贸企业融资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

供应链金融服务作为一种创新型的融资业务解决了商贸企业的上、下游资金链紧缺的问题,这样不仅缓解了商贸企业运营资金紧张的状况,还降低商贸企业的融资成本。但是,作为新生事物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受到了一些诸如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第三方中介机构有待完善,供应链的各个环节不紧凑问题的影响,并且已影响了供应链金融服务业务的开展,现就上述问题进行一定的浅析。

(一)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存在一定程度的欠缺

供应链金融服务业务相对于银行其他信贷业务所涉及的内容较多,一般包括生产商、第三方监督方、商贸企业及银行四个方面。而从目前国内的立法情况来看,对于上述业务没有一个较为成型的法律制度予以遵循,使得该项业务开展过程中,规范性较差,随意性较大。另外,现有的法律、法规也难以涵盖供应链金融服务业的全部,从而给该类业务带来了一定的法律风险及不确定性,并且还因为法律环境的变更诱发供应链风险的产生。

(二)供应链的各个环节缺乏紧密性

供应链的各个环节中,商贸企业做为核心环节,在整个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业务中占有主导地位。可以说,商贸企业决定着供应链金融服务业务开展的成败。然而,由于我国目前商贸企业众多,且其中的竞争又较为激烈,使得商贸企业对于供应链的管理意识不是很强,同时对于其上、下游企业的准入机制缺乏有效的制约,使得上、下游企业对于核心环节(商贸企业)的归属感不强、信任度不足,最终造成供应链条显得较为松懈,缺乏一定的紧密性。如果长此以往,一旦供应链出现问题,就会导致商贸企业在融资中存在被银行追索的风险。

(三)第三方机构的资质有待进一步的规范

监管仓库作为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一个参与者,在此类业务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监督仓库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对于质押物质价值进行一定的评估,对于真实交易过程的在途存货、已入库存货等抵押物资进行监管。监管仓库作为第三方机构,处于一种中间人的地位,其既要公平合理地对其监管的质押物资价值进行评估对于银行负责,还要完好地保存好货物,并按要求及时地将货物发送给商贸企业,以达到不影响其正常经营的目的,可见其责任是重大的。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国内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因其资质、信誉及经济实力等因素的差异,造成了监管水平的参差不齐。加之,国内的流动资产评估体系亟待进一步的完善,导致中介机构很难第一时间把握所监管物资的价值变化,最终影响了商业银行的放贷进度,增加了已发放贷款的回收风险及银行授信风险。

三、解决供应链金融服务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积极完善与健全供应链金融相关法律制度

目前,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我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核心所在,即所谓“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然而,因供应链金融业务属于一种新生事物,国家的立法还未有完全的跟上,出现了一定的法律空白期。所以,我国立法部门应该在充分了结国内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基础上,适当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以使得供应链相关各方在从事该项金融服务业务中达到有法可以、有章可循,从而避免因法制环境不健全,所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另外,针对供应链金融业务中质押物所有权在多方主体间流转,不利于其所有权界定问题,应该提出一套较为完备的处理机制。如在开展的实际业务中,尽量运用较为完善的法律合同文本,从而达到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法律关系的目的,将法律风险降至最低。

(二)建立完善的供应链准入制度,将相关风险进行有效隔离

由于我国供应链管理水平亟待提高,商业银行作为供应链金融服务的资金提供方,有义务在确定供应链条核心企业中,设定严格的准入门槛。这样既有利于商业银行降低放贷风险,又有利于提高商贸企业的供应链核心地位,从而以便其各好的发展。商业银行在设定供应链准入核心企业时,应该选择那些征信记录好、经济效益佳、抗风险能力强的企业作为选择对象,同时还要兼顾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的资金需求,并合理的确定银行的授信额度,从而将相关风险进行有效隔离。

(三)对供应链业务中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有效地监管

第三方机构在整个供应链金融业务环节对于银行起到降低放贷风险、对于商贸企业起到监督、保管相关物资、及时拨付商品物资的作用。因而,应该加大对评估方、监管方资质水平的管理力度及日常管理水平的考察。同时,我国还要进行较为完善的物资流通评价体系的建设,以使得中介机构对于存货的估价更加公平、客观。四、结束语供应链金融服务业务目前在我国的商贸企业运营过程中迅猛发展,其不仅为商贸企业及其供应链的上、下游环境缓解了资金紧张问题,还为商业银行开辟了一个新的、较为安全的资金投放渠道,更重要的是与党中央提出的“供给侧改革”较为贴近,因而其与国家的大政方针较为一致。可以预见,只要供应链金融服务不断地克服体制上及自身的各类问题,在不远的将来就一定能为商贸企业的不断向前发展,为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贡献出其应有的作用。

作者:蔡庆周 单位:中国铁路物资(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供应链金融业务例7

商业银行在开展信贷业务时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利率风险等。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种:

(一)政策风险

国家政策的变化会影响相关行业的整个产业链。当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时,国家会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或限制某个产业的发展。国家出台政策限制一个产业发展,这个产业链从源头到最后的零售商都会受到影响,或生产规模缩小、或价格被迫上限。如果银行选取了这条产业链上的核心企业开展了供应链融资业务,那么相关信贷业务都会被波及。

(二)操作风险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正式定义是: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供应链金融业务是以对资金流、物流的控制为基础的,这其中贷后操作的规范性、合法性和严密性是贷款能否收回的重要保障,所以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操作风险远大于传统业务。

(三)市场风险

由于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作为贷款收回的最后防线的授信支持性资产多为动产,且根据供应链所属行业不同,动产种类也很多。这些动产的价格随市场供需的变化而波动,一旦贷款的收回需要将这些资产变现,而价格处在低谷,就给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带来了市场风险。这种以动产为保障的信贷模式的市场风险在整体业务风险中所占比例也较高。

二、供应链金融业务特殊风险的起因

商业银行具有内在的脆弱性,这是商业银行风险产生的理论根源。宏观经济政策与泡沫经济、金融放松管制与自由化、内部管理与道德风险、经营环境与非经济因素等是商业银行风险的现实起因。而供应链金融业务与传统信贷业务相比有一些不同的特质,构成了供应链金融业务特殊风险的起因。

首先,受信企业具有产业链相关性。供应链金融的授信对象是在一条供应链上的企业,以大客户为核心,而以它的上下游为扩展。这条供应链上的一系列企业在产业经济学意义上被定义为具有产业相关性的企业。给具有产业相关性的企业发放贷款是具有连带的信用风险的,这是因为供应链上任何一家企业的问题将通过供应链传导给整个链上的企业。且银行现阶段发展的供应链受信对象多集中在几个大型的产业链上,如汽车业、医疗器械类、电力类等。当这些大型产业链上的任意一个重要结点发生使银行撤出资金的风险问题时,不仅银行在链上其他企业的授信业务会受到影响,甚至整个产业链的发展也会受到波及。

其次,供应链上主要受信企业规模较小。在传统的信贷业务中,银行偏向于选择大型信用评级较高的企业作为授信对象。而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最需要资金支持的往往不是一条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而是其上下游的供应商、分销商等相对小的企业。由于中小企业在供应链中处于买方或卖方的劣势地位,流动负债在其报表中所占份额很大。银行给这些中小企业放贷,面临着授信对象规模小、信用评级历史短或有空缺的情况,相较规模大的企业而言风险较大。

最后,银行授信以交易为基础决定其风险与传统业务不同。供应链金融是基于企业间的实质易来发放贷款的,这就决定了交易的可控性、真实性成为贷款能否收回的重要保障。传统业务中,银行会将目光放在企业的评级、财务状况上,不会对企业的每笔交易都做调查。而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授信因交易而存在,如果企业造假交易信息而银行又没有及时发现,就会产生巨大的信用风险。在控制企业的交易过程中,银行也容易处于被动地位,所以说授信以交易为基础给银行信贷带来了与传统信贷不同的风险。

三、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流程

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管理流程与传统业务一样分为风险识别、风险度量和风险控制,但是侧重点不同。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步,也是风险管理的基础。在这个过程中,银行对可能带来风险的因素进行判断和分类。这部分做法和传统信贷业务基本一致,但识别风险时,要注意与传统业务风险种类的区别。

风险度量则是运用定量分析的方法分析与评估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传统信贷业务有开展多年积累的数据基础,各银行都有完备的数据库,量化分析时有比较成熟的模型。而供应链金融业务是一个比较新的金融服务领域,数据积累少,且客户群中小企业较多,所以目前并不具备量化模型评估的条件。这就要求银行在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度量时注意数据的积累,逐步推进风险量化与模型构建。

风险控制指银行采取相应措施将分析结果中的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通常意义上,银行对于风险可采取的措施包括:风险回避、风险防范、风险抑制、风险转移和风险保险等。在我国供应链金融业务中,风险转移和保险还很不普遍,风险防范和风险控制主要通过操作控制来完成,因此风险控制在此业务风险管理中是很重要的步骤。

四、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管理建议

(一)创建独立的风险管理体系

健全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是实现全方位、全过程风险管理的组织保障,也是完备的风险管理制度和科学的风险管理流程的基础载体。因为供应链金融信贷业务具有与传统信贷业务不同的风险特征,所以在对其进行风险管理时,要创建独立的风险管理体系。把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系统独立出来,可以使风险管理系统的整体运行更有效率。不要用传统的财务指标来约束供应链金融信贷业务的发展,要引入新的企业背景与交易实质共同作为评判因素的风险管理系统。

(二)审慎选择拟授信的供应链群

供应链金融信贷业务以供应链群体企业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信用风险管理的主线,优势行业与畅销产品是维护良好的供应链合作关系的前提,也是银行有效控制供应链信贷业务信用风险的重要前提。银行应事先选择允许开展供应链融资的行业和产品,将贷前的市场准入为控制供应链信用风险作为第一道防线。

(三)强化内部控制防止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主要源于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机制的失效。因为贷后管理是供应链金融信贷业务中重要的一步,所以发生操作风险的概率比传统业务要高,这就要求银行成立专门部门负责贷后跟踪与对质押物的管理。质押物管理环节多由物流公司或仓储公司负责,银行要加强与这些企业的联系,注意对其资格的审查,并且随时进行抽查。

(四)逐步构建完善的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估模型

在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同时,也要注意信用评级系统数据库中数据的逐步积累。当今银行风险控制的发展趋势是数量化、模型化,供应链金融作为一项新的信贷业务,风险评估模型更是不可或缺,而构建完善模型的基础就是具有代表性数据的收集。所以银行要注意投入物力人力开发供应链金融风险的评估模型,使此业务今后的风险管理成本减少、更有效率。

供应链金融业务例8

近年来,电商行业的竞争正从零售、物流延伸到包括金融服务在内的整个供应链领域。一直以来,中小企业和众多小微企业在银行独立贷款都很难,正常贷款需要资产抵押,无抵押贷款需要支付高额利息。电商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有利于实现自身盈利多元化,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各方的共同繁荣,也有利于缓解中小供应商资金紧张,并提高资金周转率。

迄今为止,国内已有10多家电商明确提出了要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主要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扮演担保角色,不需要投入自有资金、而是用银行资金放贷,如敦煌网、金银岛;另一种则是电商直接利用自有资金放贷,如阿里巴巴。本文就从电商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对企业及对电商本身的影响方面,探讨供应链金融可以为电商及企业带来的好处,以及说明各大电商开展和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必要性。

基于报童模型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对企业收益的影响

资金流在供应链中同信息流、物流的地位同等重要,它贯穿企业采购、生产、营销的方方面面,从一个方面反映了企业的经营和周转情况。近年来受国际国内经济运行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部分商贸企业现金流出现了紧张状况,银行也缩减了对这类中小商户的授信贷款,整个行业资金链紧绷。电商面向商户提供融资服务,具有一定的信息优势,与商户间实现互惠双赢,保障了供应链企业的正常运行,更能提高整条供应链的效率。本文将建立一个简化的“生产商-零售商”的决策模型来研究在资金约束前提下有融资和没有融资的情况下,供应链节点上的零售企业在各种决策下产生的利润差异。

假设供应商A向零售商B(B符合报童性质)提供批发价格为b的一种产品,零售商B用以采购的自有资金为H,应该根据需求量确定购进量(需求量是随机的),假定零售商B已经通过自己的经验或其它的渠道掌握了需求量r的随机规律,假设其密度函数为p(r),累计分布函数为F(r),其中F(r)为一连续、可导且严格增加的函数。零售商B向供应商A订购数量为n的某产品,以固定价格a(a>b)在市场中销售,产品的残值假设为零。

有了F(r)和a,b,就可以建立关于购进量的优化模型了。按照经典的报童模型,存在一个最优订货量Q*使得零售商的利润最大化。

假设订购n件产品时零售商B的平均收入为G(n),则求n使G(n)最大:

通常需求量r的取值和购进量n都相当大,将r视为连续变量更便于分析和计算,这时概率F(r)转化为概率密度函数p(r),使得上式变成:

计算:

推出:

零售商B的平均收入达到最大的购进量n应满足上式。

又假使:

可知:,推出:。

在本文中,对于需求为F(r)的市场,可以计算出拥有报童性质的零售商的最优订货量为:。

在自有资金的有限约束下,本文讨论在各种情况下零售商B的融资和订购决策,如表1所示。从表1可以看出,零售商B在资金约束下,不管自有资金是否充足,在有融资的情况下都可以实现利润最大化,唯一的差别就是要付出贷款利息。本文假定, 在完全竞争市场上电商的单位资金的利息小于单位资金在市场上所带来的利润,否则的话,企业是不会去贷款的。

由以上分析可知,供应链融资可以增加企业的收益,也可以增加电商的利息收入,所以不管是从电商自身收益着想还是从行业竞争发展的趋势来看,供应链金融业务是电商增加竞争力和收益的必然选择。

以阿里巴巴为例诠释供应链金融对电商收入的影响

(一)阿里金融的发展历程

1.萌芽阶段。阿里巴巴是从服务中小企业起家的,先是为中小企业的B2B提供服务平台,此后又为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了B2C和C2C的服务平台,它建立起来的中小企业数据库和信用记录是国内最丰富的。阿里巴巴数据和信用体系的建设最早可以追溯到2002年。2002年,阿里巴巴推出了诚信通的会员服务,要求企业在交易网站上建立自己的信用档案,并展示给买家。2004年,阿里巴巴在此基础上推出了“诚信通指数”,通过一套科学的评价标准来衡量会员的信用状况。信用交易的记录反映了企业真实的生产、经营以及销售情况,并通过科学的体系来衡量企业的信用状况,这是整个阿里金融运作的重要基础,也是阿里金融的最初萌芽。

2.成长阶段。2007年6月,阿里巴巴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合作共推小企业贷款,小企业不需要任何抵押,由3家或3家以上企业组成一个联合体即可申请贷款。这是其在探索为中小企业提供门槛更低、效率更高的金融服务方面迈出的关键一步。2008年初,阿里巴巴旗下最大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和中国建设银行合作推出支付宝卖家贷款业务,符合信贷要求的淘宝网卖家可获得最高10万元的个人小额信贷。2010年6月,阿里巴巴集团联合复星集团、银泰集团和万向集团在杭州成立浙江阿里巴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这是中国首个专门面向网商放贷的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金额上限为50万元。2011年6月,阿里巴巴集团再次联合复星集团、银泰集团、万向集团组建了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阿里小贷依托阿里巴巴、淘宝、支付宝、阿里云四大电子商务平台,利用客户积累的信用数据,结合微贷技术,向无法在传统金融渠道获得贷款的群体批量发放50万元以下的纯信用小额贷款服务。

3.全面繁荣阶段。阿里巴巴继续拓展新领域,进军保险和担保业务。2012年9月,阿里巴巴、淘宝和浙江融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在重庆注册成立商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至此,阿里金融的业务架构初具雏形。2013年2月,围绕支付宝和阿里金融阿里巴巴宣布继续调整,组成了阿里金融业务的四大事业群,主要面向消费者金融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见图1)。

(二)供应链金融业务为阿里带来丰厚回报

阿里巴巴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季度末,主要负责运营其旗下小贷公司的阿里金融业务部门,已累计服务小微企业已经超过25万家;1季度单季完成贷款笔数超过100万笔,环比增长51%,平均每笔贷款约1.1万元,一季度累计放贷约110万元。阿里金融以数据化为基础,在线评估商家的信用额度,并自动完成放款和收款工作,省去了繁琐的审核工作,坏账率仅0.76%,2012年利息收入超过3亿,成为阿里营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电商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可行性

互联网的出现及其与交易的有机、充分的结合,使得交易信用被大量、真实、全面收集和即时更新、查阅成为可能。电商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公开、透明、数据可记载的特点,使网络经济、市场交易、信用经济、服务经济有机结合,使市场的交易信用真正成为随时随地的、看得见、摸得着、用得到的工具,大大降低了交易风险、提高了交易效率、减少了交易成本、提升了交易主体的行为规范意识,解决了传统金融行业针对个人及小企业贷款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流程复杂等问题。 同时,作为互联网公司,从电子商务平台能很容易找到活跃网商,经过技术处理,可自动从后台数据中找到最需要贷款、最有可能获得贷款的客户,并结合客户的供应链管理情况做出预期授信的判断,并根据信贷工厂运营模式,将申贷和审贷流程尽量简化,从客户申请贷款到贷前调查、审核、发放和还款采用全流程网络化、无纸化操作。

电商可以轻易实现传统金融模式无法实现的全时监控。如获贷企业的沟通工具在线时长是否发生了变化等,都可能意味着企业的经营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同理,借助电子商务平台对获贷客户的记录、交易对手都可以直接掌握,极大程度上避免了贷款出现逾期甚至坏账的可能性。在贷款到期日前,电商可提前提醒客户按期还款。如果客户恶意欠贷,不排除对其进行“互联网全网通缉”、在网上公布信用黑名单、封杀网上店铺等惩罚措施,直至采取法律手段。

结论

电商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为解决中小网商融资困境提供了新方向。多样化的融资体系有益于国内金融体系完善和电子商务的发展,能一定程度上缓解当前小企业的融资困境。电商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为广大中小企业及创业者提供了一个更便利、更灵活的融资新渠道,对现有金融服务体系是一个重要的补充,与传统商业银行形成差异化竞争,因此值得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蕴含巨大金融服务潜力 。在全球经济低迷,国内经济企稳回升的情况下,电子商务一枝独秀地保持在30%、40%的增长速度。基于目前信息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信息基础建设的快速推进,以及网民的大量增长,电子商务迅猛发展背后蕴含着巨大的金融业务潜力,并推动金融服务的与时俱进,众多电商企业已经开始将其视为新的业务增长点。互联网通过海量信息传递和处理,打破僵化的行业垄断体系。信息流直接可以带来交易,而无需物流体系的支撑,由此看来,金融具有天然的网络属性。电商企业推出供应链金融业务,不仅可以更好地为合作伙伴提供技术、服务、品牌、资本等多个角度的专业、优质的金融服务,拓宽供应商投融资渠道,满足合作伙伴资金需求,还可以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的发展共赢。

总之,电商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正是为供应商创造了一个从供货、销售、融资到结算的闭环,通过这个闭环将供应商紧紧圈住。事实也证明,供应链金融实现了供应商和电商平台的双赢。电商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较强的竞争力,供应链金融业务是一个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冯静生.供应链金融:优势与风险[J].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7

2.谭寒冰.浅谈中小企业的融资新模式-供应链融资[J].河北企业,2012(2)

3.冯瑶.供应链金融:实现多方共赢的金融创新服务[J].新金融,2008(2)

4.庄春光.供应链融资另辟蹊径还是新瓶旧酒[J].当代金融家,2007(4)

供应链金融业务例9

满足农业产业链中各类主体的融资需求作为金融支撑的核心,成为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本经济要素和内在动力。然而,我国的农业金融因其存在“高成本、高风险”的弱点,与金融机构的风险厌恶特性很难匹配的矛盾一直难以解决。因此,我国农业金融发展的困境即是找到合适的方法与金融技术来解决农业金融所面临的“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问题。

一、江苏省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现状

根据“十二五”规划,江苏省目前的众多金融机构都在开展相应的供应链金融,但是无论其形式还是业务名称等都没有统一的模式。另外,除了通用模式(仓单质押、保兑仓、融通仓等)外,像仓单进出口押汇、应收账款票据化、未来提货权质押融资、担保提货、贴现、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短期融资、打包放款等其他金融产品均可当做是供应链金融模式的附件、延伸、变形。

经过分析发现,其供应链金融服务多集中在苏南、苏中等较为发达的地区,而且其业务产品主要为第三方监管下的商品质押融资业务。从业务区域来看,多集中于苏南、苏中经济较发达地区。江苏省的供应链金融服务还存在以下问题:(1)大多数的银行并没有设定专门的服务地点,也没有根据专业产品的特点进行经营,仅把它当做一般的信贷业务;(2)各银行机构对该项产品没有制定专业的融资政策、操作方案以及制定风险监控措施;(3)没有将该项产品监理其特有的服务品牌等。

二、供应链金融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供应链金融服务作为一项新的金融服务,并没有经验与方法可借鉴,只能凭借银行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断地进行摸索,来不断地完善与提高。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将会遇到以下问题:中小企业会不会接收该种融资方式、银行及物流等如何预防与控制其风险、货物质押的管理体制及法律归属等。笔者以仓单质押业务为例,来分析其存在的潜在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仓单质押业务对于银行来说,其潜在风险包括以下几点:

1.质押品的来源和品质风险。仓单质押属于动产与货权质押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因此,当有客户要融资时,银行一定要十分谨慎,不仅要对其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相应的了解,对其动产所有权也要进行严格的确认,必须是所有权属于出质人才可。另外,银行要与物流方密切合作,以防止企业在滚动提取质押物时以次充好、提好补坏,使得质押物的质量风险增加。再者,一旦发现质押物的质量出现问题,应与出质人及时沟通,必要时提前收回贷款。

2.质押物的价值波动风险。任何物质的价值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若是质押物的市场价格发生变动,其质押物的价值也会相应的升值或贬值,导致质押物的抵押风险也不稳定。因此,银行在发放贷款之前,对于质押动产要谨慎的选择,尽量选择那些市场价值波动范围不大、质量稳定且容易处理的产品。另外,对于质押率的设定,要选择合理的质押率,并制定预警值,在设定质押率时,应结合产品的特点及稳定性进行合理的率值。

3.第三方物流的道德风险。物流方对于银行业务的开展具有重要作用,物流方提供的质押物的验收结果、质押物的价值评估与质押物的监管等是银行业务开展的基础与保障。因此,银行应与物流方加强密切合作。另外,为避免融资企业与物流方相互合作,银行应选择制度合理规范、信誉良好的物流方,并签订相应的合同来确保质押物的质量保管与其相应的责任的问题,银行还应到物流公司进行定期检查,加强防范。

4.金融服务的市场需求风险。因为供应链金融服务是一种新的业务模式,为降低其风险,对于质押物的质量、规格等,银行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这使得部分想要融资该项产品的希望破灭了。另外,融资该项产品的手续相对于一般的信贷业务较为繁琐,在该融资业务中,首先需要融资企业将质押物放入指定的物流仓库中,经物流方进行质押物的价值评估后,银行才决定是否同意贷款。与一般的信贷业务相比,手续繁琐,且时间长,从而降低了企业想要融资的兴趣。

三、江苏省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选择

1.基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该模式是农业专业经营组织(或专业大户)通过接受农户委托,将农户提供的农产品进行包装处理后,直接送到批发市场进行零售或送至包装配送中心。大大降低了农产品的生产成本,极大地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2.基于生产加工核心企业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这种模式的生产方式是生产加工的核心企业或直接从农户手中购买农产品,或通过农业合作组织等进行收购,在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将深加工后的产品销售给下游渠道进行销售。其中,加工型核心企业是指能力比较大,能够对整个农业生产链起到较大的拉动能力的生产企业。

3.基于第三方物流公司为核心企业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第三方物流公司在供应链金融服务中作为中间力量,不仅收纳质押物,而且对质押物的规格、质量、价值评估等情况反映给银行,避免了融资方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情况,不仅保证银行收到的质押物的质量问题,而且避免了融资者选择融资的盲目性。

结语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让银行与农户之间的问题得到了有效地解决,并且通过以上三种模式的选择,不仅大大地降低了农产品的生产成本,而且避免了融资过程中出现道德问题,减少了融资风险,大大地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也创造了巨大的市场价值。

供应链金融业务例10

1.引言

供应链金融是指利用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拥有的资信能力,以核心企业或第三方物流企业为出发点,为供应链中的小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缓解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供应链中的小微型企业之间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双方利益受损,解决小微型企业在融资时面临的抵押、担保资源不足等问题,从而将资金有效注入到供应链中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小微企业,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成本高和供应链失衡等问题。但由于供应链金融涉及的参与主体较多、融资模式多样、契约设计复杂,商业银行在推广供应链金融业务时,需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进行分析管理,从而增强供应链金融的业务适应和拓展能力。

供应链金融风险主要是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对供应链中的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过程中,由于无法事先预测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影响,从而导致供应链金融产品带来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差,甚至还有可能出现资产不能收回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为尽可能地减少不确定因素带来的负面影响,对

2.模糊综合评价法概述

模糊综合评价法基于模糊数学,根据模糊数学的隶属度理论用模糊数学把定性评价转化为定量评价对受到多种因素制约的对象或事物做出总体评价。它能系统地解决各种非确定性、模糊的、难以量化的问题。模糊综合评价通过构造等级模糊子集量化反映被评事物的模糊指标(即确定隶属度),然后通过模糊变换对各指标综合分析。其一般步骤如下:

(6)归一化处理

得出具有可比性的综合评价结果。

3.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评价指标选择

供应链金融业务面临的风险很多,为提高评估效用,需选取关键指标,建立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估体系,用最简单的体系反映最真实的状况。本文利用传统风险评估的框架,根据供应链金融业务涉及的主体及相应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估指标设计。

通过对现有研究成果的归纳整理,可将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分成4种,分别是行业环境、供应链运作、融资项下资产、企业信用。

4.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的模糊综合评价

4.1 确定评价对象的因素集

根据选择的供应链金融风险因素评价指标,设因素集U有4个评价指标,分别是行业环境、供应链运作、融资项下资产、企业信用。U={u1,u2,u3,u4}={行业环境,供应链运作,融资项下资产,企业信用}。

4.2 确定权重集W

评价指标体系中每一指标对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价的影响程度不同,各项指标权重系数的选取,也将成为影响评价结果的重要因素。指标权重的确定可采用德尔斐法、统计分析法、专家会议法、层次分析法等。本文采用德尔斐法,将第一步各专家个体判断进行整理、归纳、统计,所得结论作为第一轮意见,对每一权重求出中位数和上、下四分位数,反馈给各专家,再次征询其意见,允许他们重新做出判断,如此进行几轮,专家组成员的意见逐步趋于集中,直至最后获得具有很高准确率的集体判断结果。

根据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评价影响因素,建立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见表1)。

4.3 设评价集R

在评价指标间的重要性程度存在差别的情况下,模糊数学评价法非常实用。本文基于德尔斐法法,确定评价对象的因素集即确定评价指标的权重,对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单一因素作出不同程度的评价。根据具体情况对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的评价,可设评价集V,V={高、较高、中、较低、低},分别给予5、4、3、2、1五个等级的分数,即从“高”(得分5)到“低”(得1分),中间另有三个选项:“较高”(4分)、“中”(3分)、“较低”(2分)。

4.4 建立单因素评价矩阵(隶属度矩阵)

对收集到的供应链金融风险原始评价指标实际值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后,对因素集U中的单因素Uij作单因素评价。根据隶属函数可以确定评价指标值属于高、较高、中、较低、低每个等级的比重,得到因素Uij的单因素评价结果,用Ri=(ri1,ri2,…,rin)来表示,它是评价集V上的一个模糊子集。分别对同一准则层的m个因素进行单因素评价可得到一个总的评价矩阵R。

根据最大隶属度原则,B'中最大者即为某小微企业供应链融资风险评价后所属的等级,即经过模糊综合评价,该小微企业在进行供应链融资时风险等级属于中等,商业银行可将风险评估结果作为是否对供应链中该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参考。

5.结论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的风险评估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但通过模糊综合评价法较易分析、确定贷款对象——处于供应链中的小微企业的风险等级,同时科学、客观地将定性指标分析转化为定量分析,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供应链金融业务拓展提供更加客观、科学的决策参考。

参考文献

[1]梁保松,曹殿立.模糊数学及其应用[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2]白世贞,黎双.基于BP神经网络的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估研究[J].商业研究,2013(1):27-31.

[3]高新波.模糊聚类分析及其应用[M].陕西: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04(4).

[4]张涵俘.模糊诊断原理及应用[M].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