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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调研工作计划模板(10篇)

时间:2023-03-01 16:33:09

教学调研工作计划

教学调研工作计划例1

1、调研对象:用八天时间对XX中学、XX一中、XX中学、XX中学、XX中学、XX中学、XX中学、XX中学等初中开展视导调研。这些学校对我县中小学校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2、调研方法:一是听校长汇报学校工作。主要了解校长是否有明晰的办学思路,是否落实切合学校实际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二是深入课堂听课。主要抽查课堂教学中教师基本功,新课程理念的贯穿,教学方法的使用,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和双基的落实情况。三是走访师生。主要了解学校管理、常规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教学工作状况、教师工作责任心、学校对学生的管理等。五是查阅各类资料。重在掌握过程管理是否精细化。

二、存在问题

通过调研发现,这几所学校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积累了不少好经验,有许多值得肯定的做法。但也存在许多不足,这些不足也是我县中小学校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教师队伍人事管理改革滞后

我县教师人事管理机制跟不上时展的要求,教师职业终身制、教师岗位“金饭碗”,没有被打破。竞聘上岗、择优聘用、优胜劣汰的人事管理体制没有形成。造成部分教师安以现状,不思进取,缺少主人翁意识,敬业精神差,没有危机感。在调研中发现:有的老师只满足于“出满勤”,不关注教学效果;有的小病装大病,请假在家,工资分文不少;有的评上高级职称,涨了工资,就不想上课;有的不愿当班主任等等。而学校领导对这些老师也只能是听之任之,其它奈何不了他。现阶段大家都觉得老师难管。

2、教师教学观念转变不彻底

部分教师对推进新课程改革认识不够,加上平时不主动学习,不积极参加活动,对新课程理论了解甚少,对新课程标准掌握不全面,新的教学观、教师观、学生观没有真正树立起来,教学方法还是老一套。“满堂灌”、“填鸭式”还有一定市场。影响了教学质量的提高。

3、课堂教学效益不高

部分教师“向45分钟要质量”的“有效教学”意识不强。课前准备不足,教案简单,对教材拓展不够,补充不足,挖掘不深;课中教师包办代替多,师生互动少,联系学生实际少,有效训练的时间和内容不足,没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甚至教学过程偏离教学目标,教学效果差;课后学生练习量不够,教师辅导不到位等等。适合本校学生实际的有效课堂教学模式还有待探索。

4、校本教研流于形式

经过教研室的广泛宣传和深入指导,很多学校对校本教研引起重视,但部分学校或学科组对校本教研还认识不够,工作停留在表面上。校本教研激励机制不健全,教研目的不明,教研方式单调,教师对教研没有热情,学校教研气氛不浓。很多教研活动大都流于形式,没有产生最大效益。教研对教学工作的推动作用不大。

5、教学常规管理抓得不细、不实

多年来,我们对学校常规管理(包括教学常规)进行了督查和考评,全县中小学校的常规管理有了很大的进步。但部分学校在教学常规精细化方面还有欠缺。特别是镇教育总支对村校的管理力度不够,要求不细。在管理中,有的重视检查,不重视反馈整改;有的重视制度的制定,不重视制度的落实;有的重视量化统计,不重视定性分析;有的重视结果管理,不重视过程的指导等等。一些教学工作细节管理有漏洞。如教研组、教师工作计划审签、单元过关抽查、作业批改检查、教师听课评课辅导检查等,管理还不细致,不实在。

6、学科教师不配套

全县教师总数基本足够,但年龄结构老化、学科结构不合理、局部有缺额,特别是XX、XX镇学校学科教师数量不足、配套不齐,部分科目教师不够。如英、史、地、生、化等学科教师普遍缺编,学校不得于采取其他教师兼课的办法,弥补部分科目教师不足,增加教师工作量,也由于专业不对口,影响教学质量的提高。

7、现代化教学设备缺乏

经过“两基”攻坚的大量投入,全县中小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有了很大的改变,校容校貌焕然一新,教学条件明显改善。但现代教育技术设备投入不足,设备数量偏少。全县半数以上学校没有多媒体教室,初中各校也是十几个班共用一个计算机教室和一个多媒体教室,不能满足教师使用先进教学技术手段辅助教学。

三、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

1、深化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

建议上级党委、政府及人事部门研究出台符合时代特征的教师人事管理规定,激活教师队伍管理机制,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良好的管理格局。落实教师绩效工资挂钩办法,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教师工作责任心和危机感,提高工作效益。一是实行校长竞聘制和教师全员聘任制。落实岗位职责和任职目标,营造合理的竞争氛围。二是打破教师职称终身制。完善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根据工作能力和工作效果,实行“高职低聘”或“低职高聘”。三是暂停教师养老保险扣缴,以鼓励教师安心教育教学工作。

2、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提高教学质量关键在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必须构建长效机制,推进制度创新,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教师培训。增加培训经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教师培训活动。改变传统培训中自上而下的“大一统”的培训形式,建立“菜单式”的培训模式,满足受训者的不同需求,激发教师参加学习培训的自觉性。二是高度重视教师继续教育。鼓励教师岗位自学,建立严格的教师继续教育检查和考评制度,改变现行只提要求,不问结果;不认真学习,冒报学分的现象。三是强化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名师工程”,完善骨干教师培养机制,建立“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科研经费奖励机制。四是认真解决一些学科教师不足的问题。

3、完善教学质量奖惩制度

以县委、县人民政府或者县局的名誉,出台“XX县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奖惩方案”,加强学校教学目标考核和质量监控,采取过程奖励和结果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给予在高考、中考、小学毕业合格率验收教学效果显著的教师、学校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要求各个学校也要不断完善教育教学质量奖惩制度,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

4、大力推进教学常规精细化管理

构建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县中小学常规管理细则,分解管理内容,细化管理环节,规范管理行为,明确考评标准,注重过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益。同时加强监督检查,重视问题反馈,落实整改措施,强化跟踪检查,要求整改到位。成立教育督导会诊小组,对教学管理薄弱的学校给予会诊帮扶,提出合理建议,实现整体提高。

5、扎实开展教学科研

增强科研兴校意识,发挥教科研引领作用,确立以课题研究为先导,以校本教研为基础的工作原则。校本教研与课题研究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校本教研以“有效教学”为切入点,以课堂教法、学生学法、教学艺术等为重点。课题研究以教学模式探讨、教学过程优化、学生潜能开发和非智力因素发展为重点。注意完善教研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全员参与教研,创新教研形式,丰富教研内容,强调教研合一,提高教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6、强化教学工作指导

县教研室作为全县中小学教学工作“研究、指导、服务”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增强服务意识,深入学校、教师,加强教学教研工作指导。一是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二是深入调研,掌握情况,了解教师需求,提高指导针对性;三是结合学科实际,组织学校教师开展丰富多彩的教研活动;四是注意收集和传达教改信息,做好送教下乡工作,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

教学调研工作计划例2

二、项目教学法在《市场营销调研》实践教学中的任务设计

(1)任务一:确定营销调研主题。通过教师提供背景资料,由同学分组明确调研主题,列出确定营销调研主题步骤的提纲。通过该任务使学生能够掌握营销调研的含义、种类和程序,掌握确定营销调研主题的步骤和方法。(2)任务二:编制营销调研计划。学生明确了各组营销主题后,要求学生分组编制一份营销调研计划书。通过该任务,使学生能够掌握营销调研计划书的格式,理解编制营销调研计划书的要求和原则。掌握营销调研计划书的评价方法。(3)任务三:选择营销调研方法。根据学生编制的调研计划,指导学生选择使用恰当的营销方法并实施。通过该任务的实施,使学生理解各种不同调研方法的特点、形式和应用,并能够根据不同调研对象和影响因素选择合适的调研方法,并能对各种营销调研方法进行评价。(4)任务四:设计营销调研问卷。根据学生编制的调研计划,指导学生独立设计一份符合调研项目主题的调研问卷。通过该任务的实施,使学生了解问卷的类型和一般结构,掌握问卷设计的基本原则和程序,重点掌握营销调研问卷的设计技巧。(5)任务五:抽取营销调研样本。根据学生编制的调研计划,指导学生选取适当的方法抽取调研样本。通过该任务的实施,使学生掌握抽样调查的特点。重点掌握各种抽样方法的操作技术及特点应用。(6)任务六:实施市场营销调研。根据学生编制的调研计划,指导学生对访问人员的培训,收集调研数据。通过该任务的实施,使学生能够组建好调研团队,对调研人员进行培训,并能对调研工作进行初步的评估。(7)任务七:整理分析营销调研资料。根据学生收集回收的调研资料,对调研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通过该任务的实施,使学生能够对调研问卷进行回收、审核、校订,对调研资料进行编码、录入和处理缺失值。能够利用Excel绘制各种统计图表。(8)任务八:提交营销调研报告。学生总结整个调研活动,撰写营销调研报告。通过该任务的实施,使学生能够掌握调研报告的结构和内容,理解调研报告的撰写原则和方法。

教学调研工作计划例3

2.引导教师转变调研观念,推动调研工作由被动抵触型向主动参与型的转变。在教师中进一步树立理论研究关系法律制度前途、关系教学工作全局、关系党校事业根本的理念,推动调研工作由被动抵触型向主动参与型转变。进一步纠正那种认为理论研究工作是调研部门的事、是少数人的事,与我们处室无关、与己无关的错误思想倾向。

3.重点提高调研成果质量,推动调研工作重点由数量导向型向质量导向型的转变。在完成调研指标数量的基础上,重点考核调研文章的质量。紧密围绕教学和司法工作中法律适用的难点、重点、热点问题和教学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通过修改建议、专题研讨、重点课题等形式,大力提升调研文章的质量。

4.采取多种方法,推动调研成果的转化。注意将优秀调研成果转化为我市有关部门的规范性工作意见或办法。加强与报刊杂志的沟通联系,通过与专家合作等方式,积极向权威刊物、知名刊物、核心刊物、内参刊物和其他刊物推荐发表文章。

5.继续实行重点调研课题制。组织力量,做好我校2011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的投标和撰写工作。努力做好我校重点调研课题的招投标工作,充分发挥研调研优势,集中力量协助,力争推出高水平检察理论研究成果。

二、坚持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

1.认真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采取教研室主任负责与全体教师参与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和讲话报告等文字材料的撰写工作,确保及时、高效地完成任务。

2.加强处室博客各平台建设,服务全处室工作。13.坚持定期举办“紫芳读书沙龙”活动。探索与其他处室联合举办的方式,一期以某个处室为主体,由承办处室确定读书主题,充分调动处室和干警读书学习的积极性。

三、 以提高素质能力为目标,加强教研部自身队伍建设

教学调研工作计划例4

项目教学法是一种以学生为本的教学法,打破了传统的“以课堂为中心、以教师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转变为以工作任务为中心组织课程内容,让学生在完成具体项目的过程中来构建理论知识,并发展职业能力(包括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房地产市场调研》是我校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的一门主干专业课,我们综合分析了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以及该课程的性质、内容、职业能力要求等因素,确定了采用小组工作方式的项目教学法是最适合该课程的教学方法。

一、《房地产市场调研》课程采用项目教学法的教学方案

(一)课程教学理念与思路

1.课程要与项目相融合

首先要对该课程进行项目化改造,即对原有学科课程体系中的《房地产市场调研》课程进行改良并转换成项目课程,以项目为中心选择、组织该课程的内容,并通过完成项目的形式进行学习,用以整合、应用学科知识。学生采取小组工作方式完成一个项目的任务即完成这门课程的学习。

2.项目教学要贴合学生实际学情

教师在设计项目时应注意项目的难易程度,要适合学生现有的学力基础和知识结构,让项目中涉及的知识点有一个阶梯式的渐进过程,学生“跳一跳”就能够得着,通过努力可以自主或合作完成项目,同时习得相应的知识与技能。

3.学程要与做程相结合

项目教学并非单一的做程,而是做程与学程的有机结合,是实践技能操作与理论知识学习一体化的过程。体现在两个方面:(1)体现在教学内容的组织与安排上。教师在组织教学内容时应按照项目活动展开的顺序编排工作任务,然后将所需要的相关理论知识穿插于各任务环节之中,以有利于学生边完成任务、边学习理论。(2)体现在课堂教学的实施过程中。教师可以在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通过适时创设问题情境、提出问题,通过个人阅读与思考、小组或全班讨论等不同方式,让学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掌握相应理论知识和技能,实现做中学、学中做、做中教,体现做学教一体的教学思想。

(二)课程目标

1.专业能力目标

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应具备房地产市场调研的准备(包括调研方法的选择、问卷设计、调研计划与方案的制定等)、房地产一手资料和二手资料收集、房地产市场调研的结果分析、调研报告撰写等的工作能力和职业技能。

2.知识目标

了解房地产市场调研的内容和步骤;掌握房地产市场调研方法和技巧;掌握房地产市场调研问卷设计和使用方法;明确房地产市场调研计划与方案的内容、原则;明确房地产市场调研资料收集的途径;掌握房地产市场调研数据的分析、统计方法;掌握房地产市场调研报告的要求、基本要素及撰写规范。

3.其它能力目标

方法能力(包括独立学习、获取新知识技能的能力,制定工作计划、工作过程的自我控制和管理以及工作评价的能力);社会能力(包括小组工作中的人际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劳动组织能力等)。

(三)职业能力训练项目设计

1.训练项目设计

为实现本课程的学习目标,所选取的训练项目为:广州市各类房地产产品(包括大型住宅小区、城市综合体、商圈物业、大型商业物业、写字楼物业等)的全面市场调研。其选取依据是综合考虑如下因素:(1)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调研策划公司的实际市场调研工作岗位及其职责;(2)学校的地理位置;(3)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人才培养目标;(4)学生对训练项目及其结果有较强的兴趣;(5)项目通过学生主动的探索和学习是有能力完成的。

2.训练方式

学生每6~8人一组(由学生自由组合产生实训小组并选出小组长),由小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共同完成训练项目的任务。

(四)课程时间安排

1.课堂教学时间安排

课堂教学时间为40学时(安排14周,每周3学时),为教师与学生面对面的时间。用于确定项目任务、案例引导、过程指导和监督、项目成果展示(包括阶段成果展示和最终成果展示)、总结评价等。

2.课堂时间的延伸与扩展

传统教学局限于课堂45分钟,而项目教学法在工作计划时间(14周)内给学生一个自由任意驰骋的时间区域,课堂内、课外自习和节假日均可作为学习时间。房地产项目的实地调研一般安排在课外时间进行。

(五)课程展示成果

每个房地产市场调研项目完成后,需展示如下调研成果:(1)调研计划与方案(包括调研目的、调研内容和范围、调研方法、调研进度和经费预算等);(2)调研问卷;(3)正式调研报告;(4)调研汇报PPT;(5)视频文件(可以是学生现场录制、用现场照片制作或现成的视频材料)。前三项用Word文档,需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打印件;第四项只提交电子文档;第五项是附加成果(可以让部分学生展示个性),为选做项,可不做。

二、项目教学法在《房地产市场调研》课程中的实施过程

项目教学法是在老师的指导下,将一个相对独立的项目交由学生自己处理,信息的收集、方案的设计、项目实施及最终评价,都由学生自己负责,学生通过该项目的进行,实现理论与实践一体化的学习。项目教学法的实施一般按如下步骤(即5个教学阶段)进行:确定项目任务、制定计划、实施计划、检查评估、归档或结果应用。

(一)确定各小组适当的项目调研任务

项目教学法实施的第一个阶段是由教师提出若干个项目任务设想,然后与学生一起讨论,最终确定每个小组的项目目标和任务(一个小组承担一个独立项目的调研,项目不重复)。项目教学的关键是设计和制定项目的工作任务,具体项目的确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项目任务的逼真性

教师事先要对学生毕业后可能就业的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企业等)进行深入调研,选取真实企业的有关房地产市场调研工作任务作为该门课程的项目任务,尽量模拟企业真实的项目,以缩短学校教学与实际工作的距离。

2.调研项目实地调查公共交通的便利性

尽量利用学校所在地周边的资源作为调研项目地,如我们的教学地点在琶洲校区,调研项目定为“广州琶洲国际会展中心物业全面市场调研”;尽量选择途经学校的公交车或地铁易到达的项目地,以减少学生实地调研的交通成本。

3.项目工作量的适中性

要根据工作计划时间和项目的难易程度估计工作量,师生共同商讨并明确调研任务,如“海珠区写字楼物业全面市场调研”项目,因海珠区可能有数十个写字楼物业,学生感觉这个项目工作量太大了,难以胜任。这时,教师与学生商定其调研任务为:全面收集海珠区写字楼物业的基本信息(可用“一览表”的形式展现),然后选择3~4个典型写字楼物业进行重点调研分析,这样的工作量就适中了。

4.项目选题时尊重学生的自主性和兴趣

可按顺序采取“抽签”、“备选”、“自选”的方式:首先每个小组通过抽签方式得到一个题目;若不满意,可在教师提供的备选题目中再选择;若还没选到满意的题目,则由学生参考老师所提供的题目类型、内容、难易程度等情况自拟题目,经老师认可后确定。让学生做主、做感兴趣的工作,以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制定项目工作计划

这个阶段是由学生制定项目工作计划与方案,确定工作步骤和程序、调研目的、调研内容和范围、调研方法、调研进度和经费预算等,并最终得到教师的认可。学生在拿到项目后,要阅读教材,查阅相关资料,根据在房地产市场调研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应该是代表房地产市场调研公司或咨询公司,是为客户提供市场调研专业服务的受托方)制订计划。若学生不明确自己扮演的角色,工作计划就会出错,例如教师在审阅某个小组的工作计划时发现其经费预算仅为数百元,学生解释说他们完成这个项目预计只需花费几百元,这种角色错误需要教师及时纠正。教师在这个阶段只是作为指导者和纠错者,学生才是计划的制订者。计划制订好后,小组成员要通过讨论确定最终计划。

(三)实施项目工作计划

这个阶段是学生确定各自在小组中的分工以及小组成员合作的形式,然后按照已确立的工作步骤和程序进行工作。实施计划的过程中应把重点放在对知识的学习上,而不是最终的结果上。教师作为学生学习的参与者、指导者和组织者应向学生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充分活跃学生的思维,展示学生的智慧。当学生遇到困难时,教师可以向学生推荐相关的书籍、资料、网站,让学生自己去寻找问题的答案,同时指导学生通过讨论、交流等方式解决问题。对一些学生不熟悉的重点难点内容,教师可带领学生边讲边练,“在做中学”。例如在“设计调研问卷”时,学生对问卷的设计、使用方法和技巧不熟悉,教师要先讲解并用案例示范,再带领大家练习,使学生掌握基本知识和方法后,再实施项目计划。

(四)检查评估

这个阶段先由学生对自己的工作结果进行自我评估,再由教师进行检查评价和评分。在学生自我评估时,各项目小组要进行项目工作成果的汇报与展示。每个小组派出1~2名代表,介绍本组的项目成果、成果制作情况、遇到的困难、解决的办法、成果的优缺点、需要改进的地方、收获与感受等,最后自己做出评价并给出每个成员的组内评分,供教师评分参考。接着安排小组之间相互评价,培养学生评价他人的能力。在教师评价时,应首先对各组项目成果的可学习和借鉴之处予以肯定,然后再指出缺点及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教师的鼓励和肯定,可以刺激学生的学习热情与兴趣,使学生增强自信,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教师还应注意不仅要对项目活动成果进行评价,还要对学生在项目工作中的表现情况进行评价,使学生的各种能力在点评中得到提高。

(五)归档或结果应用

各小组的项目工作结果应由教师及时整理成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便于教师进行课后的项目课程教学工作总结和应用。有了完整的课程档案,每次重开课前,教师可以先阅读过去的档案,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项目教学的深度和水平;档案就是自编的教学案例,可以应用到其它相关课程中。教师还应鼓励学生应用自己的学习实践成果,例如学生可以把自己的项目工作成果作为履历材料之一用于求职,以增加就业竞争力。这样也可以激发学生参与项目教学的主动性和创新力。

三、结束语

项目教学法成功的关键在教师,教师要明确自己是学习导师、主持人和学习顾问的角色定位;教师要具备设计和提供学习资源的能力、设计和策划学习过程的能力、组织动员学习者投入到学习过程中的能力;教师需要与房地产行业紧密联系并设计出适合项目教学的工作任务。《房地产市场调研》课程的项目教学,教师通过课前精心的教学方案策划和准备、课中适时的跟踪指导和课后认真的总结评价,激发了学生自主学习的热情。学生通过完成项目工作任务获得了全面、感性的实际操作技能和理论知识,体验到真实的职业氛围,培养和强化了实际工作的职业核心能力,并体会到了学习的乐趣。我们将在今后的项目化教学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参考文献:

[1] 赵志群.职业教育与培训学习新概念[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

[2] 刘兵兵.基于行动导向教学观的专业课项目教学之断想[J].新课程研究,2011,(3).

教学调研工作计划例5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12-0229-03

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是培养人才的纲领性文件。只有构建合理的人才培养计划才能使人才培养工作有效实施,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人才。随着制药产业建设的快速发展,对产业一线工作者的职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等职业院校肩负着为制药产业一线工作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使命,只有培养掌握技术,并能应用技术解决具体问题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才能促进制药产业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如何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培养更多更好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已成为职业教育工作者深入探索与实践的问题。近几年,我们从制药产业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出发,探索并实践了“五阶段,二结合”,即“调研、统计、分析、研讨、修订与完善”五个阶段,“校企、校校”二结合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构建模式,使制定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实用性与针对性更加突出,较好地适应了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要。

一、深入开展市场调研,获取专业建设的关键信息

制药产业市场是制药技术类专业建设与发展的本源,也是制药技术类专业人才发挥作用的最好平台与职业归宿。因此,只有对典型的制药产业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熟悉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才能获取专业建设的关键信息,专业建设才会有基础、有素材、有依据、有的放失,专业人才培养才会有目标、有方向、有质量、有成效。进行市场调研我们从如下几方面入手:首先,制定详细的专业调研方案。专业调研方案要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的标准与内容展开,我们制订了专业调研表:专业所面向的技术岗位(群)调查表,岗位(群)工作任务调查表,完成工作任务所需职业能力(社会能力、方法能力、专业能力)调查表,职业能力培养所需知识、技能、素质调查表。其次,深入开展调研工作。专业带头人与骨干教师要在充分理解调研表所应搜集信息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调研对象(企业与人员),开展一定规模的调研工作。企业必须具有一定代表性:先进技术、现代化设备、较高素质员工、较大的生产规模、典型的生产工艺;人员必须是从事一线工作或长期从事过一线工作的有较强职业能力的技术或管理人员。为此,我们选择20家以上具有代表性的制药生产企业开展调研工作,调查对象为车间主任、生产部经理、班组长、一线技术能手、近4年毕业生等。调研方式以座谈为主,信函为辅。再次,召开由企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研讨会。在调研基础上,召开由企业中、高级技术人员参加的专业建设研讨会,采取头脑风暴法,围绕制药产业一线工作的实际需要,对所面对的岗位(群)、工作任务、职业能力、职业能力培养等进一步讨论、分析,明确对一线人员的要求,明确专业定位,确定专业所面向的岗位群、工作任务及其完成工作任务所需职业能力,特别是专业核心能力,提炼出典型工作任务,并对相应职业能力培养所需的知识、技能、素质进一步细化分解,完成岗位工作职业能力分析表。

二、认真统计调研信息,形成调研报告

通过市场调研与召开企业技术人员参加的专业建设研讨会,对制药产业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获得了大量信息资料。专业带头人组织骨干专业教师对调查信息进行认真统计,将大量零散的信息系统化。通过统计调查信息,形成专业调研报告。报告主要内容为调研目的、调研对象、调研方式、调研企业概况、调研结果统计(包括专业面向的岗位(群)统计表、工作任务统计表、职业能力统计表、职业能力培养内涵(知识、技能、素质)分析统计表、调研结果分析等。

三、深入分析,形成人才培养计划草案

人才培养计划是专业人才培养的纲领性文件,制定适应生产一线高素质技能性人才培养需要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是搞好专业建设的基础。在计划过程中,我们从高职院校生源的实际情况以及学生的特点出发,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本位,专业带头人带领骨干教师对专业调研报告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专业培养目标、专业面向工作岗位(主就业岗位、次就业岗位)、专业质量标准(职业能力、职业能力标准:知识、技能、素质目标),对典型工作任务完成所需的知识、技能及素质进行提练与升华,依据相互关系,构建学习课程(主就业岗位能力培养课程为专业主体课程,次就业岗位能力培养课程为拓展课程或辅助课程),确定课程的主体内容与目标。然后依据学生认知规律、职业成长规律(工作层次),由易至难,由基础至综合对课程进行序化,确定了“职业基础学习阶段、职业技术学习阶段、专业拓展与综合实践学习或订单培养阶段、顶岗实习阶段”四段式模块化课程体系,最终形成以能力培养为本位的人才培养计划草案,供人才培养计划研讨会讨论。

四段式模块课程体系实施如下。职业基础学习阶段。1.第一学期,以校内教学为主,校外实践为辅的教学模式。学生入学后首先到企业进行认识实习和职业素质教育,之后在校内完成素质养成与专业基本能力培养所需的基础性课程的学习;职业技术学习阶段。2.第二至四学期,以在校内实训基地实施“教、学、做”一体的项目教学为主,辅以必要的多媒体教室教学与制药企业现场教学与实践。完成职业技术课程学习,培养专业核心能力与职业素质;专业拓展与综合实践学习或订单培养阶段。3.第五学期,可按照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开展订单培养,或按照学生横向或纵向的发展需求,进一步强化本专业及与本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首先开设相关选修课程进行专业拓展,然后进行企业轮岗实习与校内专业综合实践(综合实训、毕业设计、毕业论文);顶岗实习阶段。4.第六学期,开展顶岗实习。学生进入相关企业和岗位进行半年的顶岗实习,由企业教师与学校教师共同进行指导和考核,达到熟练的岗位操作。

四、校企合作、校校合作修订、完善人才培养计划

教学调研工作计划例6

1、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和教育部的统一部署,继续做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职教专题的调研工作。重点开展对“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改革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等问题的调研,并对调动行业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积极性、农村职业教育等问题开展深入的课题研究。

按照教育部《规划纲要》征求意见公告精神,动员各地学会和下属机构积极参与,并对职业教育战略专题调研和《规划纲要(草案)》展开大讨论,广开言路,广集众智。学会网站开辟《谋划职教改革发展》专栏,并开展“我为职教献计献策”征文活动。

2、配合“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学会积极参与会议相关筹备工作,并做好会后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德育工作委员会为主)

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修订《职业教育法》进程,年内上报国务院审议”的安排,配合教育部相关司局,参与修订工作。

4、配合教育部“制定中等职业教育督导基本标准,开展评估试点”工作,积极参与相关研究、试点工作,并作为《规划纲要》的课题研究。

5、高职研究会组织“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就业、创业人物与机构评选”活动。

二、开展职教学术研究和评选表彰活动,提高职教社会影响力

1、围绕教育部2010年工作要点,制定学会2010年工作计划,召开2010年工作会议。

2、以“抓住机遇和挑战,提升职业教育质量”为主题,举办2010年学术年会。学术委员会负责组织策划,进一步提高年会质量。年会期间召开学会理事会第三次会议。

3、举办第二届民办职业教育发展高峰论坛。(拟成立的民办职业教育分会负责)

4、举办首届 “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 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全国农业职业院校教学名师”的评选工作。(农村与农业委员会)

5、举办第二届“中国职业教育百名杰出校长”评选表彰活动。

6、修订、完善《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励条例》(草案),启动第二届 “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学术委员会)

7、举办第五届“中青年职教论坛”,开好“2010年职业技术教育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讨会”。(学术委员会)

三、开展职教科研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继续完成以学会名义开展的部级的职业教育课题研究。

做好学会2009-2010年度课题立项评审工作,并出版《优秀成果选萃》。(学术委员会)

做好教学、德育、管理、高职、农村与农业、轨道交通、卫生、职高等分支机构开展的科研教研课题工作,以及相关的评奖活动。课题研究和评奖活动中,要把提高研究和活动的质量摆在突出的位置。

2、按照教育部关于“实施新的中等职业教育德育课程改革方案”的要求,促进新教材编写、审定和其他教学资源的建设工作。(德育工作计划委员会)

3、办好各分支机构组织的“论坛”、“研讨会”等形式的活动。务须做到认真准备、精心策划、广泛参与、提高水平。

组织好教学工作计划委员会和其他分支机构的各种教学竞赛活动,以及部分专业的职业资格标准和教学标准的研究制订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举办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办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支持分支机构办好农业、医药、护理和轻工食品等专业学生技能大赛。

5、配合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总公司,在天津举办第七届全国职教现代技术装备(教材)展览会。

6、合作开展第十一届全国职教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搞好期刊编辑、高职、商科、德育、学生、管理、卫生、轻工、教材等分支机构的论文征集、评选活动。采取措施,不断提高论文水平。

启动学术委员会主办的“优秀职业教育硕士(博士)论文”评选活动。

四、围绕职业教育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为科学决策服务

1、继续组织力量进行农业职业教育资源、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和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调查。(分别由农村与农业、少数民族、期刊编辑专业委员会组织)

2、就当前经济和行业企业发展与职业教育的应对,举办高层次形势报告会,加强行业学会间的沟通联系。(轨道交通委员会为主,相关行业协会配合,秘书处协调)

3、围绕“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专题,继续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办好管理、高职以及其他分支机构举办的相关课题研讨和培训。

4、开展劳动力市场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以及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

高职研究会举办“与高职毕业生在一起”的主题会议。

5、针对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开展职业指导专项调研,做好职业指导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职业指导专业委员会)

6、配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继续开展“双师型”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研究。做好“中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发展报告”的编纂工作。(师资专业委员会)

7、继续开展职教科研(教研)机构调查,筹备职教科研工作会议。开展中专学校实训能力建设专项研究和精品专业建设方案展评。(科研、中专委员会)

五、开展国内外校长教师培训,加强境内外交流合作

1、继续组织学会和分支机构开展的职教院校长和教师的国内培训交流活动。(培训交流部)

开展东西部职教合作交流和调研。(职业高中、卫生)

2、继续开展创业教育活动,组织好研讨和经验交流。(培训交流部为主)

3、继续组织职教工作者和教师赴国外(境外)考察和培训交流活动。(培训交流部负责)

4、筹备举办2010年 “国际职业教育论坛”。(学术委员会负责)

继续开展职教装备国际交流。搞好商科、轨道交通、医药、轻工等分支机构的对外交流活动。

5、组织开展对香港职业教育的考察,加强与香港职业教育机构的交流合作。

六、加强学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益

1、办好《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各地方学会、分支机构、内设机构都应成为网站的地方编辑站,学会网站要加强对其指导和帮助。推动学会系统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电子办公和网络传输,提高工作效率。

2、扩大和健全学会组织,增强学会活力,改进单位会员入会办法。重视吸收民办职业院校和民营企业为会员单位。做好理事会已同意成立的新分支机构的申报工作。

教学调研工作计划例7

以《行动计划》的实施作为全室的中心工作,遵循“规划设计、打好基础、全面动员、面上推进、重点突破”的思路,认真抓好落实。

⒈认真规划。学校要围绕质量提升这一目标,按照《行动计划》的要求,认真制定好行动规划和实施方案。在《行动计划》的三个目标中,有效课堂和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这两个方面是当前工作的薄弱环节。学校要立足校情,全面分析教学管理、课堂教学实际、学生自主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找准制约学校教学质量提升的关键问题,确立目标,很好的修订本校实施方案。改进行动可以是以课堂为突破、学案为抓手、备课为载体,也可以是作业设计与管理、教学研究、教学评价等方面为切入点。同时,要强化成果意识,把提高教学质量的预期成果以文本的形式呈现出来,明确成果目标,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好每学期的重点实施项目,分阶段、分步骤加以实施。

⒉抓好基础。以调研为手段,促进学校教学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教学常规管理工作不断规范,探索建立新型教学常规,为《行动计划》的推进打好基础。校级调研工作要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计划要及时报教研室备案。开展培训活动,把全体教职工的思想统一到教学工作上,统一到质量提升上来。

⒊面上推进。一方面以建立新型教学常规为突破口,切实减轻学生负担,把落实教学常规作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调动教师积极性的重要手段,在严格管理的同时重视人文关怀,让制度成为教学的促进者和引领者;另一方面要抓实校本教研,校本教研的重点是围绕教师专业发展的核心即学科教学素养的提升。搞活研讨活动,加强教研组、备课组建设,形成集体备课、共同研讨的制度,建立学习型组织。在深化学科主体教学研究的同时加强学科间沟通与交流,鼓励不同学科教师之间互相配合,共同研讨,形成新型的教学共同体。

⒋点上突破。以打造高效课堂为突破口,加强常态课的改进与管理。明确改进课堂教学的目标和措施,有具体的成果和展示的具体内容和方式。积极开展“高效课堂”的系列教学研究活动:走进教材,各年级教师都要对教材内容系统学习,完整把握课程标准和学科特点,科学处理教材;走进学生,加强对学生的心理研究,寻找学生学习过程中的有效与无效行为,因材施教,关注差异;走进课堂,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研究,优化教与学的方式;走进练习,改革学生作业内容和完成作业方式,拒绝惩罚性作业和无设计作业,重视发展性、实践性作业设计。加强有效课堂教学设计、教学策略、教学结构、教学模式的研究,每学期重点在1—2所学校组织现场会,同时其他各校也要进行一定规模和范围的成果展示活动,教研室将在教育局的安排下对各校进行考核,其考核结果作为评选《提高教学质量行动计划》先进学校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深入开展调研工作

三级调研工作在原来的基础上向纵深推进,建立健全调研工作跟踪管理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调研,督促改进。尝试开展培训式调研,重点指向学科课堂教学,将调研工作由诊断、评价功能逐步转向培训与指导,全面推行学科调研工作。

⒈区级调研。围绕优质高效课堂和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两个重点,开展提高教学质量行动计划专项调研。立足于梳理经验、发现典型、查找问题、指导改进,在中小幼等不同层面的学校打造1-2个典型,同时对存在薄弱环节的学校进行指导。本学期区级调研工作中学(含高中)开展5-6次,小学3次,幼儿园3次。

⒉片级调研与互动。采取教学管理工作互查和校级联动课堂教学研讨的方式加强交流和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升。要发挥片级调研工作在互相交流、学习、借鉴中的作用,使各片内的教学研讨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形成区域内新的教研合作机制。

⒊校级调研。充分认识校级调研工作在提高校本管理和校本教研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行校级调研工作,按照调研工作开展的要求,围绕教学常规的执行、教学管理制度的创新与落实、课堂教学等方面开展调研,做到规范教学行为与改进指导教学并重。每学期初,各校要制定好详细的校级调研方案,并报教研室备案,防止校级调研工作流于形式。

⒋学科调研。学科调研工作要能有效地发现学科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增强学科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每个学科都要整合学科中心组成员的力量,发挥学科中心组成员的作用,每个学期要开展1-2次学科调研工作,提炼学科工作的典型经验,梳理学科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强学科管理,优化学科活动,落实学科常规,提高学科教师的专业素养。

三、不断强化常规管理

不断完善教学管理制度,落实教学常规工作,使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高效。

⒈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维护课程实施的严肃性,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做为调研评价的重要依据

⒉修订教学管理制度。召开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修订《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试行)》,发挥《管理制度》正确的导向作用。加强校本化教学管理制度的研制,努力形成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特色。

⒊开展管理人员培训。开展一到两期学校教学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教学管理人员评课活动。按照教育局的工作意见,教学管理人员要积极开展“课堂改革我先行”活动,每学期围绕课堂教学改革带头上好一节公开课,做好一次专题讲座。

⒋评比教学常规管理先进校。启动教学常规管理考核工作,研究制定《区教学常规管理制度量化考核表》,在本学期开始评比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先进校。

四、切实加强研究工作

⒈课堂教学研究。加强课堂教学有效性研究,加强常态课管理,分学科研究制定常态课改进计划。要正确理解把握课堂教学结构“三个必须”提出的根本目的,全面推行“三个必须”的要求,促进课堂教学结构发生根本而有效的转变,同时,要不断深化课堂教学研究,丰富课堂教学内涵,形成校本化、学科化的教学特色。加强理科实验教学,重视阅读习惯的养成,促进学生多方面能力的发展。密切关注常态下的教师课堂行为:一是教学目标的科学定位与达成。课堂教学目标不清的现象比较普遍,要关注教师的课堂是否有明确的教学目标,每节课要让学生带着任务去学习;二是教师的科学指导。课堂教学中有没有对学生的学习进行有效的指导,如何才能进行有效指导;三是学生自主学习状态怎样,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是否得到调动;四是检测与反馈是否及时适当,有没有开展当堂检测;五是课堂无效教学行为的剔除与矫正。每个学校每学期都要开展有效课堂专题研讨与展示活动。本学期将举行全区“有效课堂”专题教学研讨与观摩活动。

⒉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研究。在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具有多方面的意义:它是实施新课程改革的急需,也是构建终身学习社会的必然要求,更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石。自主学习既是学习方式,更是课程的目标;实施自主学习要适应学生发展的学段特点和个性差异;要特别关注非智力因素的个别差异,“适性而教”,才能获得最佳的教育效果。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要围绕《区中小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的研究》这一区域课题开展研究,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和学生的年龄特点,选准切入点,制定规划方案,开展案例研究,组织各种活动,研究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有效途径、方法和教学策略。教研室将组织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研讨活动以及论文、案例评比工作。

⒊使用优质教学资源的研究。加强使用优质教学资源的实践和研究,搞活校际之间的联动研究。强化成果意识,重视资料积累,多出优秀案例和教学反思。发挥优质教学资源在校本教研活动中的作用,加强各类教学资源的应用研究,提高教师利用与开发课程资源的能力和水平。

⒋加强学科建设。成立全区“中小学教学指导专家委员会”,形成区、片、校相互配合的教学研究体系。发挥学科中心组的作用和义务教育阶段区级学科基地的作用,围绕优质高效课堂和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等重点问题,制定好学科基地活动方案,定期开展好学科基地活动,使学科基地成为学科建设与学科质量提升的重要阵地,成为全区教学改革的实验基地和示范基地。

⒌课程建设。参与并支持学校课程建设。学校课程必须安排固定时间和教师认真组织实施,不断加以完善。加强教学方法和活动方式研究,努力提高教学效率。我室将在教学调研中关注学校课程计划执行和校本课程的实施情况。10月份,将组织开展中学校本课程方案评比活动。

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⒈教研员队伍。要进一步明确学科教研工作目标就是建设区域学科优秀教师群体、打造区域学科教研工作与课堂教学改革特色、全面提高区域学科教学质量。教研员要有良好的工作态度,要有扎实的教研功力。开展争做优秀“研究员、教练员、指挥员”的主题教育活动,带头研究学科教学、研究教师和学生、研究教学管理,提高研究能力;深入学校、深入课堂、指导学科教学、指导教学管理,提升指导能力;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科学谋划学科发展,增强引领能力,为基层学校提供更好的服务。教研员要坚持做到“八个一”,即每学期读好一本书,研究好一个围绕学科有效课堂教学、常态课改进计划或者学科领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的课题,培养指导一名青年教师,开设一次专题培训讲座,开展一次高质量的学科调研,提炼一个学科课堂教学经验,蹲点一个学科教研组,建设好一个学科基地。努力把教研室建设成为教学研究的学术中心、课程资源的开发中心、咨询和指导的服务中心。

⒉学科中心组成员队伍。完善学科中心组成员管理与活动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研讨交流和专题培训活动,发挥他们在有效课堂教学研究、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中的引领作用。

⒊骨干教师跟踪管理。组织开展好骨干教师“有效教学”评课活动,进一步发挥骨干教师在推行《行动计划》中的示范作用、表率作用。

⒋学科教师队伍建设。坚持研训结合,边研究边培训,重点围绕课堂教学改革、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训等方面加强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教师的学科教学素养,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推进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指导教研组、备课组建设。引导教师关注日常教学,以发现、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为主要方式,提升专业素养。大力推进网络教研,扩大教师合作交流范围,构建新型教师发展平台,形成重实践、重研讨、重反思、重合作的研究氛围。组织开展教学论坛、教师教学技能展示和比赛等专项活动,为教师搭建专业发展平台。

六、不断完善质量监控

加大质量监控的力度,组织开展好学生学习质量监控与分析工作,使围绕质量提升的监控工作更加科学、规范、细致、准确。

⒈加大随机监控。立足常态,在各种形式的调研中加大随机监控力度,选择部分学科,根据教学进度和计划,围绕常态课教学目标,设计监控试题,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监控。

⒉组织好专题监控。围绕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监控,在全区营造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良好氛围,完善工作措施,形成质量提升的工作机制。

⒊做好阶段性监控。对各个年级各个学科的学业质量进行阶段性监控,及时准确了解学科教学现状,发挥监控的指导与改进功能。

加强测试质量监控结果的分析研究,在做好认真细致分析的基础上,改革教学管理,改进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评价和教学指导的科学化水平。淡化监控的评价功能,强化监控的指导与改进功能,发挥网上阅卷在质量监控中的作用,提高监控的科学性、准确性。

七、抓好高中教学工作

⒈认真规划。树立“高中三年一盘棋”的观念,在认真分析本校实际的基础上,制定好高中各个年级的发展规划和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抓好落实。

⒉开展调研。围绕集体备课、作业管理、讲评课效益等组织开展对高中的调研工作,了解高中学校教学与管理工作现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学校管理工作水平。

⒊分学科开展高三复习观摩研讨活动,着重研究各学科指向高考的教学目标与内容,提高教学效率的途径与方法。组织教师参加市高三教学研讨和集体备课活动。

⒋认真组织开展好高三年级测试。加强考试过程管理,对考试进行客观统计分析,为各项工作提供指导的依据。

⒌加强高三命题研究。以暑期举办的高中语数外命题高级研修班为契机,加强命题工作指导,提高教师命题研究能力。

八、加强教科研管理指导

切实加强对学校教科研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努力提高教科研工作水平和实效。

⒈成立教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对学校教育科研的组织领导、工作目标等提出具体要求。加强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出台《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和《学科课题过程管理指导意见》,进一步就学校课题研究的组织领导、申报评审、管理指导等提出明确的运作规范。

⒉强化学科课题研究的有效指导。建立学科课题过程资料跟踪管理制度,发挥教科研工作对学校的指导与服务功能。以区域自主学习、质量改进等课题为抓手,促进学科教学研究工作的开展。选好自主学习课题研究点上的学校,加强研究工作过程指导与管理。同时,各个学科要以学科基地为依托,确定自主学习研究课题并开展研究,使自主学习能力培养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⒊完成各项教科研常规工作。按照计划做好课题的立项、申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级论文评比工作。

九、统筹协调各类教育

⒈职业教育。围绕课程改革,引导开展校本“主题式”研修活动,努力实现课程模式“企业化”、课程内容“项目化”、课堂教学“理论与实践一体化”。以课改促办学特色的突显,以课改促教学效益的提升。丰富活动载体,拓宽师生的视野,推进“名师工程”,扩大“双师型”和骨干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努力改进技能教学方法和措施,推动学校技能教学面向全体学生,切实落实阶段性目标,确保学生考工合格率。全面开展专业技能竞赛,提高全体学生的技能水平。引导教师深入学习省厅颁布的《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和区教育局制定的《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镇江市综合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教学进度建议》。本学期将对其执行情况作专项调研,促使学校在教学过程管理、环节管理上做到精细化、长效化。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益。

⒉幼儿教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着重围绕队伍建设、保教管理、内涵发展,质量提升等方面开展教研工作。要倡导学习,积极培育学习型组织,引导保教人员学习教育理论,拓宽知识视野,提升专业素养。强化课程管理,提高园长的课程领导力和教师的课程执行力,提升课程实施水平。加大区级教研和园本教研的力度,帮助教师解决保教实践中的问题与困惑。开展课堂教学专项调研,加强课堂教学研究与指导,为教师搭建活动平台,锤炼教师的教学基本功,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进一步规范保教管理,优化一日活动,提高常态下幼儿活动的质量,促进幼儿健康和谐发展。各幼儿园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研究重点,在此基础上,认真制订方案,预设研究成果,夯实研究过程,期末进行展示。

十、其他工作

在着重抓好上述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珠心算实验研究、读书活动、教学基本功竞赛等工作。

⒈开展好珠心算实验研究。把珠心算实验研究作为区域特色着力打造,按照《珠心算实验研究规划》,认真组织开展好相关活动,做好典型的培植与经验的推广工作,使全区珠心算实验研究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⒉继续推进读书活动的深入开展。各校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读书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和浓厚的读书兴趣,切实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积极创建“书香班级”和“书香校园”,营造良好的读书环境,让每一位学生亲近书本,养成爱读书、好读书的习惯。本学期将在各校“校园读书节”评比的基础上举行“区小学书香校园”表彰活动,十一月份组织开展“区小学生古诗文诵读比赛”。

⒊做好第七轮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工作。按照大市第七轮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的要求,做好区内相关学科基本功竞赛评比、选拔和指导工作。

教学调研工作计划例8

【代码】101

一、主要职责

国务院办公厅是协助领导同志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的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国务院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名义的公文。

(三)研究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请示国务院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国务院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

(六)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国务院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事项。

(八)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国务院值班工作,及时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区向国务院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国务院领导同志服务。

(十一)办理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国务院办公厅设6个职能司局。

(一)秘书一局

办理文电收发运转、国徽印鉴管理、国务院全体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和总理办公会议等会议会务及国务院领导同志内事活动、国务院值班、信息、档案和数据管理、办公厅保密、公文核稿、文印、督查、机要通信和办公自动化、《国务院公报》编辑等方面的工作。

(二)秘书二局

办理发展计划、经贸、工业(含国防工业)、财税、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建设、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水利、农业、林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金融证券、审计、海关、环保、统计、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管理、旅游、供销、体改、气象等经济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

(三)秘书三局

办理教育、科技、外事、政法、法制、监察、民政、人事、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地震、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知识产权、机构编制等社会事业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及联合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军队等方面的工作。

(四)中办国办局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确定的工作范围,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信息,办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事项;指导部门和地方的业务工作;处理跨部门、跨地区的疑难问题。

(五)人事司

负责国务院办公厅的人事管理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办理工作人员的出国手续;负责国务院领导同志办公室的人事工作;负责挂靠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六)行政司

负责在中南海北区办公的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服务事务以及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七)机关党委。

负责国务院办公厅及其挂靠单位和国务院外事办公室的党群工作。

外交部

【代码】102

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一)办公厅

协助部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协调部内业务工作,沟通各方面的情况;综合办理文电运转、信息处理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司

研究国际形势和国际关系中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问题,研究规划外交政策,研究世界和地区经济金融形势和经济外交工作;协调部内各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调研工作;起草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部领导的有关外交工作的重要文稿;研究和指导编写中国外交史。

(三)亚洲司

掌握、研究亚洲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四)西亚北非司

掌握、研究西亚北非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五)非洲司

掌握、研究撒哈拉以南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六)欧亚司

掌握、研究欧亚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及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七)欧洲司

掌握、研究欧洲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八)北美大洋洲司

掌握、研究北美、大洋洲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九)拉丁美洲司

掌握、研究拉美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十)国际司

调研多边外交领域的形势和发展趋势;负责处理联合国及其它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有关问题。

(十一)军控司

负责军控、裁军、核不扩散和出口控制以及全球和地区安全等问题,执行上述领域的方针、政策和处理上述领域的外交事务。

(十二)条约法律司

研究和处理外交工作中的条约、法律方面的问题;办理各种涉及条约、法律以及领土、边界、地图等涉外案件;负责办理或参加有关条约、法律的国际会议和双边谈判;协助有关部门审核国内制定的涉外法规。

(十三)新闻司

负责就中国外交政策和中国对外关系、国际问题新闻和阐述立场;对外国常驻记者和临时来华外国记者采访给予协助;协调外交部公众外交工作;负责外交部网站建设等。

(十四)礼宾司

主管国家对外礼仪事项;负责研究和处理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在华的礼遇、外交特权和豁免问题;指导我驻外使领馆和地方外办办理涉外工作中的礼宾问题。

(十五)领事司

主管同外国谈判签订领事条约、设领协议和其他有关领事方面的协议等;指导地方外办管理外国在华领馆有关事务;指导我驻外领事机构的领事侨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案件;颁发护照和签证;办理公证、认证及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法律文书等。

(十六)港澳台司

在外交方面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港澳台问题的方针政策;协调处理有关港澳台问题的涉外事务。

(十七)翻译室

负责重要外交文件、文书的英、法文笔译与外交部安排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其他重要外事活动的英、法文口译;承担外交部组织的国际会议的同声传译;培训英、法文高级译员。

(十八)外事管理司

办理各地区和各部门报送国务院的有关外事问题的请示、报告;拟定和修订外事工作的法规;对外事管理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

(十九)涉外安全事务司

执行我外交涉及非传统安全领域的方针政策;主管有关调研工作;协调和处理相关涉外事务。

(二十)干部司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公务员制度和外交队伍的建设;主管机构设置和干部的编制、计划录用、审查、调配、培训、职称、考核、任免、晋升、奖惩、工资、福利、离退休等工作。

(二十一)离退休干部局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离退休干部政策;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

(二十二)行政司

规划、管理外交部后勤工作;归口管理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基建计划;管理部机关物资、设备及部内、驻外使领馆房地产;承办外国驻华使领馆房地产的审核和谈判等。

(二十三)财务司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政策和法规;经管和核算外事、行政、事业、教育经费和预算外资金,管理部属国有资产;归口管理、指导我驻外机构和部属单位的财会业务等。

(二十四)档案馆

外交部档案馆属部门档案馆,是永久保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外交档案的基地。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收集并永久管理外交部及其直属单位形成的档案,对部内、部属各单位和我驻外使领馆、团、处、驻港公署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为部内各单位和驻外机构采选、配发与外交工作有关的种类书籍、报刊和工具书,并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档案馆具有对本部门档案业务的行政管理职能。

(二十五)机关党委

负责外交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党组织的建设及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围绕外交中心任务开展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政治理论培训,指导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二十六)监察局

检查各行政职能部门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各行政职能部门、国家公务员和外交部各行政职能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各行政职能部门,国家公务员和各行政职能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各行政职能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依照行政法规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十七)国外工作局

指导驻外使领馆的政治理论学习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指导驻外使领馆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十八)服务局

外交部机关及驻外机构服务局是外交部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成立于1994年1月24日。除局机关外,下设有业务处、交通处、综合服务处、楼宇管理处、驻外机构供应处、驻外机构物资供应处、华风宾馆等单位。主要担负为外交部机关工作服务、为我驻外使领馆服务的任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码】104

一、主要职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

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日常经济运行的调节,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执行;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四)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五)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国家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安排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制定工业行业规划,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七)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八)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石油和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国家储备;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九)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一)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三)拟订和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参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起草和实施。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粮食局、国家烟草专卖局。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26个职能机构(司、局):

(一)办公厅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保密、秘书事务和政务信息等委机关日常政务以及委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和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

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和信息工作;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际经济的重大问题。

(三)发展规划司

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四)国民经济综合司

分析研究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组织研究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标和政策;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拟订并协调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计划。

(五)经济运行局(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监测分析工交行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工交行业经济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工交行业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提出动用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管理国家药品储备;承担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六)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

(七)固定资产投资司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安排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

(八)产业政策司

研究分析产业发展的情况,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和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提出国家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指导目录;研究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

(九)国外资金利用司

研究国际资本的动态,监测分析我国利用外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研究协调有关重大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利用外资规划,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限额以上备选项目;商有关部门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安排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重大项目;提出对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结构、用汇的规划和政策;安排在境外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十)地区经济司(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协调地区经济发展,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协调经济特区和开放地区的重大问题;编制“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承担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农村经济司

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的发展规划和政策。

(十二)能源局(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

研究国内外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管理;管理国家石油储备;提出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

(十三)交通运输司

研究交通运输发展的状况,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对交通运输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

(十四)工业司

分析工业发展情况,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拟订主要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承担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稀土行业发展的有关工作;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工作。

(十五)高技术产业司

研究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动向,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提出支持重点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和重大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十六)中小企业司

研究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具体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扶持;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对外合作,健全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中的问题。

(十七)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

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编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十八)社会发展司

提出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十九)经济贸易司

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国家粮食、棉花等储备,指导监督国家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财政金融司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确定有价证券的发行总规模、结构和投向;研究提出企业债券的发行总量和资金投向。

(二十一)价格司

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调控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起草商品价格和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价格管理的范围、原则和办法;拟订和调整中央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

(二十二)价格监督检查司

指导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价格检查,依法处理商品价格和收费的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承担中央各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和中央企业的价格违法案件的审理工作;起草价格监督检查的行政法规、规章,按规定受理价格处罚的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

(二十三)就业和收入分配司

研究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就业规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组织拟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

(二十四)法规司组织起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负责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二十五)外事司

负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及机构合作的有关事宜;协助有关司推进重大涉外项目,开展国际经济调研;负责委机关日常外事工作。

(二十六)人事司

按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和人事工作。

(二十七)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委管国家局和委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教育部

【代码】106

一、主要职责

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教育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草案。

(二)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监测全国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国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四)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五)统筹管理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研究提出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制定学科专业目录、教学基本文件,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等教育评估工作;负责"211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六)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七)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制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九)统筹管理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制定各类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十)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宏观指导高等学校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防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建设。

(十一)统筹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拟定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并协调、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指导我驻外教育机构的工作。负责协调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

(十二)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

(十三)拟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制定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学位工作,起草有关学位工作的法规;负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负责国际间学位对等、学位互认等工作;承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五)负责协调“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及其他部门、机构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展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负责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亚太地区办事处、驻京办事处的联系与交流;负责与我国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常设代表团的联络并指导其工作。

(十六)承办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十七)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综合协调部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部长办公会、部级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负责新闻宣传以及文秘、档案、保密、、保卫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

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综合性教育法律、法规草案。

(三)发展规划司

制定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国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负责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调整;拟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研究提出各类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负责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的有关工作;管理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基建投资。

(四)直属高校工作办公室

指导直属高校制定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直属高校管理体制调整、改革工作;负责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建直属高校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高校领导干部培训工作;就直属高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沟通、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配合有关司局核定中、长期发展规模;配合有关司局,做好直属高校重点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调研、年度考核、特邀联络员等工作;汇总、分析直属高校年度事业发展基本数据和有关信息;负责两院院士候选人的部门遴选工作;承担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负责咨询委员会全体会议组织筹备工作。

(五)人事司

负责直属高等学校、部机关与直属单位、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等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规划并指导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调并指导直属高等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六)财务司

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方针、政策;统计并监测全国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编制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七)基础教育司

宏观指导基础教育工作和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审定统编教材,规划教材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幼儿教育工作、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工作。

(八)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职业教育/成人教育)

统筹管理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化技术教育,编制中等职业教育的专业目录和教学指导文件;制定教学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工作以及职业证书考试。

(九)高等教育司

统筹管理各类高等教育,规划并指导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制定学科专业设置目录、教学指导文件、指导性教材建设规划、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基本配备标准;指导社会力量举办高等学校的工作。

(十)民族教育司

指导并协调少数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少数民“双语”教学和教材建设;负责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十一)师范教育司

指导普通师范教育和在职教师的培训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培养目标、规格及师范教育基本专业目录,指导师范教育教学改革和师资培训工作。

(十二)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承办教育督导团的日常工作,组织国家督学对各地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宏观指导各地的督导工作。

(十三)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

规划高等学校杜会科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建设工作并指导实施;负责高等学校党建、学生与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负责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出版物的监督管理。

(十四)高校学生司

负责各类高等学校的招生及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负责各类高等教育学历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井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少量国家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

(十五)科学技术司

拟定高等学校自然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划;组织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并指导实施;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及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学研”结合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和本部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无线电管理工作;协调教育系统有关版权和专利等方面的工作。

(十六)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体育卫生/艺术国防)

宏观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制定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协调大中学学校及学生参加国际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规划并指导有关的专业教材建设、专业师资培训;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十七)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拟定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语言文字改革;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八)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研究并审定语言文字标准和规范,制定语言文字信息处理标准;指导地方文字规范化建设;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处理的研究与应用。

(十九)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负责教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统筹管理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外和外援项目;规划并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指导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业务工作。开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二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统筹规范并归口管理全国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负责“211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部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科学技术部

【代码】107

一、基本职能

(一)组织编制全国民用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部门、地方科技体制改革。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技外事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

(四)研究制订加强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重大基础性研究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五)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管理部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指南的制定并指导实施;管理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出口及相关政策的制定。

(六)参与编制国家重大科学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的计划。

(七)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八)研究制订我国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方针、政策;负责双边和多边政府及有关国际组织之间的科技合作计划;指导驻外科技机构的工作;负责驻外使领馆科技干部的选派与管理;管理外国政府、国际科技组织有关对华科技援助和我国对外科技援助的工作;负责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九)研究提出制订科技法律、法规的建议;归口管理全国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十)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十一)指导协调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二)代管科技日报社。

(十三)承担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和职能

(一)办公厅

承办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有关重要文件起草、调研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管理和、保密等政务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和新闻工作。围绕部中心工作,开展软科学研究。

(二)人事司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和有关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驻外科技干部的选派与管理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

研究全国科技工作、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方针和政策,创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环境;组织研究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推动部门和地方科研院所的体制改革工作;研究起草有关科技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加强有关科技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合同仲裁、科技咨询等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科技人员有关政策,推动科技管理干部培训及科普工作;对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进行审核。

(四)发展计划司

研究科技发展战略,组织编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国家各项科技发展计划、科技开发计划指南和国家工程中心等科技基地组建计划;提出国家各项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和经费配置的建议。研究提出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奖励、保密、技术市场、技术出口等政策、条例和管理办法;参与编制国家重大科学工程的建设规划;管理部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五)条件财务司

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开辟科技经费渠道、筹措科技资金;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技外事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推动科技经费的财务改革和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工作,对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研究科研条件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负责科技期刊管理工作;编制和管理机关基建计划;监管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六)国际合作司

研究国际科技合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政府双边和多边及有关国际组织之间的科技合作计划、官方科技合作协议等外事工作,审核与协调重要民间科技合作交流项目;组织实施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有关对华科技援助和我国对外科技援助;指导驻外科技机构工作,联系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驻华科技机构,联系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有关科技工作。

(七)基础研究司

研究国家基础研究的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组织提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实施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前期研究专项;组织推荐和实施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及重点基础研究基地建设;规划并指导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推动基础研究机构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承办基础研究的有关工作。

(八)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

研究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方针政策;组织提出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信息、自动化、能源和新材料等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工业领域国家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科技创新工程;承担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宏观管理工作;推动工业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技术服务体系的建设。

(九)农村与社会发展司

研究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生物、海洋领域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农村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国家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社会发展计划;指导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的示范;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科技扶贫、科技兴市(县)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试验区等科技工作;推动相关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十)直属机关党委

(十一)监察局

(十二)离退休干部局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根据离退休干部统一管理,待遇分开的原则,具体拟定本部门的实施办法。

2.组织离退休干部阅读、学习文件和参加政治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生活福利、休养和用车等服务的安排。有组织有领导地发挥离退休干部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3.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

4.负责对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转发和传达有关文件。

5.承担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事宜。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代码】108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国防科技工业和民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国防科技工业及行业管理规章;

(二)组织研究和实施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组织军工企事业单位实施战略性重组;组织国防科技工业的结构、布局、能力调整、企业集团发展和企业改革工作;

(三)研究制定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规划、结构布局、总体目标;组织编制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民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

(四)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质量、安全、计量、标准、统计、档案、重大科研及其推广;

(五)拟定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工业的产业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军工电子的行业管理;负责国家核电建设、同位素生产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政管理;

(六)负责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的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代表中国政府参加有关国际组织及其有关活动;负责军工企事业单位的军品出口管理。

二、内设机构

办公厅、政策法规司、体制改革司、综合计划司、财务司、科技质量司、系统工程司、民品发展司、民爆器材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际合作司、人事教育司、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纪检组监察局等。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代码】109

一、工作职能

国家民委承担着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努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教育、文化、科技等事业的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健康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重要任务。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国家民委有如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当好党中央、国务院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二)研究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拟定国家有关民族事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健全民族法律体系。

(三)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贯彻执行。组织对有关国家民族政策、民族问题的研究。

(四)监督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逢10周年庆祝活动。

(五)研究拟定协调民族关系的原则方法,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组织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六)组织对我国少数民族人权状况、妇女儿童状况和散杂居少数民族情况的调查研究,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向联合国发出的关于我国少数民族人权公约报告等事宜。

(七)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组织调查研究牧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配合承办民族地区扶贫事宜。组织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

(八)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承办相应事务。

(九)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十)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办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和国家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

(十一)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同民族自治地方的联系,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十二)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作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及党群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助开展少数民族对外宣传和办理涉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等有关事宜,办理居住境外的少数民族同胞有关回国探亲、旅游、定居等事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协助委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组织委内重要文件起草;负责委机关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保卫、财务、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等工作;组织和承办民族自治地方逢十周年庆祝活动;组织接待少数民族重要学习、参观、考察团组;为直属单位提供有关服务。

(二)政策法规司

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拟定国家民族事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逐步健全民族法律体系;指导与促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制定并监督执行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和处理民族关系方面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事宜;组织调研我国少数民族人权状况,参加涉及我国少数民族人权的国际活动,配合拟定向联合国发出的有关情况报告;组织研究散杂居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妇女儿童保护等问题并提出有关特殊政策措施,办理民族乡的有关事宜;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的调查研究,整理、编撰民族工作方面的重要文献,联系民族研究学术团体。

(三)经济发展司

组织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配合制定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辑《中国民族统计年鉴》;研究提出涉及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金融、税收、经贸等方面的特殊政策措施,牵头指导和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及国家对这方面实行的优惠政策的组织实施,协助推进民族地区的科技发展和对口支援及经济技术合作;组织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改革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调查研究,提出特殊政策措施,配合国家扶贫管理部门承担民族地区扶贫有关事宜,负责委机关的定点扶贫工作。

(四)文化宣传司

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体育、卫生和语言文字、新闻出版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配合制定少数民族文化、体育、卫生等有关发展政策和规划,主办重大民族文化活动,承办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协助民族医药的挖掘整理和民族文物的保护工作;管理全国民族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指导民族语文翻译、出版、广播、影视等工作;开展我国各民族之间的文化艺术合作与交流;按规定权限管理委属文化艺术团体和新闻出版、古籍整理单位并提供有关服务。

(五)教育科技司

在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研究与制定民族教育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划,提出民族教育发展的特殊意见和建议;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担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和国家对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协助推进民族地区的科技发展;参与研究和制订民族地区科技发展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在民族地区开展科学普及和科技推广工作;协调和指导国家民委系统科技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委属民族院校。

(六)国际司

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学术和人才交流、经济技术合作,监督审核、协调处理涉及民族政策和民族关系等有关重大涉外事宜;指导协调委属单位的对外联络,承担“中国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协会”的工作任务;组织协调民间形式的对外交流活动;了解掌握我国少数民族同胞在境外的有关情况;负责委机关的涉外事务。

(七)规划财务司

拟定并监督检查委属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国有资产、专用物资、基建投资的管理办法;拟定财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管理委属单位的有关财务工作。

(八)人事司(机关党委)

联系少数民族干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及机构编制事宜;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九)机关党委

负责委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十)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民委纪检组监察局

驻国家民委纪检组主要职责为:按照《中国共产程》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的领导下,监督检查国家民委及所属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务院决策情况;对委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协助委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指导委属单位各级纪委开展对党员的党风廉政教育;监督、检查国家民委制订本系统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完成中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派驻监察局的职责为:按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在中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的领导下,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委机关司局领导班子及其以下公务员、下属单位中由国家民委党组任命的司局级行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方面的情况;指导委属单位监察机构依法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述;法律、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完成中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派驻国家民委纪检组、监察局合署办公,内设综合室、案件检查室两个工作机构。人员编制为七名。

(十一)离退休干部局

(十二)民族问题研究中心(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

(十三)信息中心

(十四)机关服务中心(局)

(十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

公安部

【代码】110

一、主要职责

中国公安机关的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内设机构

公安部设有办公厅、警务督察、人事训练、宣传、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边防管理、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消防、警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监所管理、交通管理、法制、外事、装备财务、禁毒、科技、反恐怖、信息通信等局级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国家林业局的公安局和海关总署缉私局列入公安部序列,接受主管部门和公安部双重领导。

民政部

【代码】113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全国性社团、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团、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同胞社团、外国人在华社团、国际性社团在华机构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监督地方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负责中央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研究提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拟定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办法;审核报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承担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拟定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计划及实施方案,研究提出有关生活待遇标准;拟定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管理办法和军供站设置规划;指导军地两用人才保护单位。

(六)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灾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日常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开展国际减灾合作。

(七)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审批全国性社会福利募捐义演;指导地方社会救济工作。

(八)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九)拟定国内及涉外婚姻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定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指导婚姻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县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

(十一)承办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国际公有领域、天体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拟定少数民族语地名和国外地名的汉字译写规则;规范全国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国内外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

(十二)组织、协调、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省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十三)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拟定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研究提出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研究提出福利(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发展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十四)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

(十五)拟定儿童收养管理的方针、政策;指导国内及涉外收养工作。

(十六)拟定和监督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国救助管理站的工作。

(十七)参加与民政有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活动;管理民政工作领域的政府、民间组织和国际经援机构的多边、双边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在华国际难民的安置和遣返事宜。

(十八)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协助部领导协调和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承办部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组织草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文件,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活动及民政系统先进单位表彰活动;组织草拟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负责部机关督查督办工作;负责部新闻宣传、出版发行、期刊管理和政务信息工作;负责部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下设:法制办公室、综合处、秘书处、新闻办公室、办公室

(二)民间组织管理局

拟定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国性社团、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团、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和台湾同胞社团、外国人在华社团、国际性社团在华机构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和监督地方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研究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规划,拟定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政策措施;负责中央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和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下设:办公室、社团登记处、社团管理处、民办非企业处

(三)优抚安置局

拟定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政府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支援军队和国防建设;研究提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拟定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办法,负责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审核报批。研究提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生活待遇标准,拟定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管理办法;拟定军地两用人才培训、使用规划和政策;拟定军供站设置规划,指导地方军供工作。承担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日常工作。

下设:综合处、优抚处、军休干部安置处、退役士兵安置处、双拥办秘书处、双拥办政研处

(四)救灾救济司(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拟定救灾工作和社会救济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统一灾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核查灾情、慰问灾民;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国内外对中央政府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拟定相关配套政策,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拟定保障五保户和特困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济的方针、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指导各地社会救济工作。承担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下设:综合处(减灾办秘书处)、救灾处、社会救济处

(五)最低生活保障司

拟定和监督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的生活救助方针、政策和规章;管理、分配中央财政最低生活保障投入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建立资金发放核查制度;拟定和组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化管理服务规划和信息管理系统规划、规范及标准。

下设:综合(信息)处、农村处、城市处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的方针、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和表彰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拟定婚姻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下设:婚姻管理处(综合处)、农村工作处、城市工作处

(七)区划地名司

拟定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提出行政区划总体方案和体制改革建议;负责县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承办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国际公有领域和天体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以及边境地名的审核报批;拟定我国少数民族语地名和国外地名的汉字译写规则;规范全国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国内外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参加联合国和国际地名组织地名标准化建设活动。组织、协调和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省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下设:区划管理处、边界管理处、地名管理(综合)处

(八)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

拟定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救济的方针、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机构标准及管理规范,拟定政府对福利单位的资助办法;研究提出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负责本级社会福利资金资助项目评审的日常工作。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拟定和监督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收养政策,指导国内及涉外收养工作。

下设:综合处、社会福利处、社会事务处、救助站管理处

(九)财务和机关事务司

拟定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监督民政事业费使用,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机关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日常管理;管理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基建工作。负责民政统计工作。负责部机关事务、后勤保障工作的管理与协调。

下设:综合处、财务处、基建房管物资处

(十)外事司

参加与民政有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活动;研究处理与民政业务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建议书;管理民政工作领域的政府、民间和国际机构的双边、多边国际交流与合作和涉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和台湾事务。负责在华国际难民的安置和遣返事宜。

下设:一处、二处

教学调研工作计划例9

1.在校长或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做好教学服务工作,组织教师学习、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教育工作的会议精神。

2.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在校长或教学副校长指导下制定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管理制度,编订学校教学周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教务处工作计划。

3.在校长或教学副校长的指导下,组织进行教学岗位聘任、制定开课计划,组织编制课程表、下班表、作息时间表。

4.负责建立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对教师请假、缺勤、调课、代课等出勤情况进行登记与通报,按照学校《教学管理细则》对教师进行奖罚与津贴计算,参与管理教师业务档案。

5.负责课堂纪律检查,负责学生学习违纪行为进行登记与通报,并根据学校学生管理相关文件进行处理;组织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分析学生学习状况,提出教学工作要求。

6.负责组织学生开展课外活动。负责组织“两课两操”与“阳光体育活动”等学生室外活动。

7.负责组织期中、期末、学考、高考等全校性考试,并搞好教学总结评比、教学质量分析和学生奖励。

8.负责领导并检查学校仪器室、体卫室、实验室、美术室、音乐室、多媒体室、电脑室等功能室的工作。

9.负责学生学籍管理。按照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学生学籍注册、转学、休学、复学、降级、退学、毕业等手续办理。

10.指导年级组落实年级组教学工作计划,负责对年级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11.接受校长或教学副校长临时安排的工作。

益阳市第十七中学

2021年9月

教科室主任工作职责

教科室主任对教学副校长负责,主持教研室日常工作,负责教学科研计划的制定、教学仪电设备管理、教学科研活动组织与教师培训组织。主管教研组、备课组,指导年级组落实各年级教学科研计划。主要职责如下:

1.在校长或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做好教学科研工作,组织教师学习、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教学科研的会议精神。

2.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在校长或教学副校长指导下制定教学科研计划和教师培训计划,编订教学科研周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教科室工作计划。

3.在校长或教学副校长的指导下,组织进行教研教改活动,组织进行校本研究、课题研究、撰写论文、教学比武、技能竞赛。对教师论文、课题、比武、竞赛等获奖情况进行登记与通报,按照学校《教学管理细则》对教师进行奖励,负责管理教师业务档案。

4.负责教师培训与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组织教师进行业务或专业培训,负责学校“青蓝工程”实施,组织新教师培训,为青年教师成长提供平台,创造机会。

5.负责审查班主任工作计划、教师学期教学计划同,并检查总结执行情况;组织教师学习教学理论,组织教师总结交流教学经验;收集整理和教学资料,建立试题库与资料库。

6.负责指导教师备课、课堂教学、课外辅导和作业批改等,并抓好实施、检查、总结等工作;按时向校长、教学副校长汇报工作,及时提出教学工作的改进意见。

7.负责学生各类竞赛活动的组织,对学生竞赛获奖进行登记与通报,并根据学校学生奖励相关文件进行奖励。

8.负责学校电教设备(教室多媒体、广播系统、监控系统等)管理与维护。

9.配合教务处组织学生开展课外活动.协助组织“两课两操”与“阳光体育活动”等学生室外活动。

10.指导年级组做好年级组教学教研工作,负责对年级组教学科研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11.接受校长或教学副校长临时安排的工作。

益阳市第十七中学

2021年9月

年级组长工作职责

年级组长对分管副校长负责,接受教务处、教科室、政教处与团委的业务指导,负责全年级的教师管理、教育教学、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工作具体实施。主要职责如下:

1.在校长或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做好本年级教师管理、教育教学、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组织本年级教师学习、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教育工作的会议精神。

2.根据学校的工作计划和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在校长或分管副校长指导下制定年级组工作计划和备考复习实施方案,督促班主任按时制定出班主任工作计划,并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

3.在校长或分管副校长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年级组内学生选科、编班、调科、调班工作,配合教务处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4.在校长或分管副校长的指导下,制定本年级各学科教辅资料征订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5.负责本年级教学计划的实施,对全年级各科目教师教学计划实施、课堂教学组织、班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组织召开本年级班主任会、教师会、家长会和学生会,分析和了解本年级教育教学情况、学生思想状况,做好本年级教师、家长和学生三方协调工作。

7.负责按计划组织本年级学生月考、周考、非全校性统考工作,并搞好教学工作的总结评比和教学质量分析。

8.配合教务处做好本年级教师聘任、教师出勤工作。

9.配合学生处和团委做好本年级学生思想工作和团活动。

10.配合教科室做好本年级教研教改、教师培训工作。

教学调研工作计划例10

计划生育服务主要包括宣传教育(简称宣教)服务、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和随访服务等。通过计划生育服务可使流动人口了解避孕节育、性与生殖健康和性病/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预防等方面的知识,提高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意识和主动参与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改善其避孕方法的使用情况,进而促进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水平的提高。但流动人口接受计划生育服务的状况并不理想。陶建国等的研究结果显示,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后接受过计划生育宣教服务的比例仅为29.0%;接受宣教的方式为口头宣教、发放宣传材料和影视材料等。本研究通过开展针对流动人口的避孕节育干预项目,探讨干预对流动人口避孕节育和计划生育服务需求的影响,以便今后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好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

对象与方法

1研究对象

选择流动人口高度集中的重庆市酉阳县作为研究现场,采用多阶段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获取研究对象。研究对象为所选择的工作场所 (工厂、建筑工地和娱乐场所)

的流动人口。入选标准:①人户分离。②年龄18~49周岁。③在所选地区居住≥3个月。④自愿参加本课题。本研究基线共调查2 001例,其中对照组989例,干预组1012例;评估调查时随访到有效样本1791例(失访率10.49%),其中对照组881例,干预组910例。基线调查时研究对象年龄

(29.50±8.34)岁,2组均以25~30岁者占比例最大。干预组与对照组的年龄分别为(29.36±7.66)岁和(29.64±8.95)岁,差别无统计学意义(t=0.75,P=0.4508)。2组性别、婚姻状况构成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01),2组均以女性、已婚或未婚有性生活者为主(>50%);2组工作场所、学历和户口性质构成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

2研究方法

本研究以工厂为基础进行流行病学干预研究,采用多阶段整群抽样的方法在重庆市酉阳县流动人口集中的工厂、建筑工地和服务娱乐场所开展研究,将上述工作场所随机分为干预组和对照组。干预组除给予常规计划生育服务外,还进行本项目的各项干预活动,包括:倡导、动员、管理、培训、宣传教育、咨询服务、技术服务、随访服务和转诊机制等各项干预活动;干预组每月发放1次材料,每月更换1次宣传墙报;每3个月组织到所选择的工作场所进行1次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方面的VCD集中播放;在每个单位设立咨询室,进行咨询技巧培训后的服务人员为流动人口开展咨询服务;开通咨询热线,建立咨询记录档案;每季度开展1次专家咨询活动;在工作场所集中提供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对照组只给予常规计划生育服务。

在干预活动开展前,首先对研究对象开展结构式问卷调查(基线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一般人口学特征、流动特征、避孕知识、使用的避孕方法、接受计划生育服务的情况和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的需求等。具体包括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宣教服务需求、咨询服务需求、技术服务需求和随访服务需求。

干预组开展12个月干预活动后,2组均进行评估调查。评估调查内容与基线调查基本一致,干预组增加对干预活动的参与情况调查。

3统计学方法

问卷资料由专业人员进行统一审核并编码,Epidata3.1软件建立数据库,双人双遍录入,进行一致性检验。采用SAS9.1软件包行统计分析,对研究结果做描述和比较,2组间各指标比较分别采用t检验和χ2检验。各因素对研究对象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的影响采用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因变量为宣教服务需求和咨询服务需求,有需求赋值为1,无需求赋值为0;自变量中“性别”、“现居住地居住时间”为二分类变量;“婚姻状况”、“工作场所”、“流动方式”和“户籍地”为多分类变量,采用哑变量的形式进行比较(设立1个参照组);“学历”和“年平均月收入”采用等级变量的形式进入模型,学历越高,其等级越高(小学及以下=1;初中=2;高中/技校=3;大学及以上=4),年平均月收入越高,其等级越高(<500元=1;500元~=2;1 000元~=3;2 000元~=4;≥3 000元=5)。

结果:

(1)计划生育服务情况

1.2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情况比较基线调查时2组办理者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评估调查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干预组高于对照组。对照组评估调查时与基线调查时办理《婚育证明》者比例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321 4);干预组评估调查时办理《婚育证明》比例比基线调查时高。

2.2组接受宣教、咨询、技术和随访服务情况比较基线调查时干预组与对照组接受宣教、咨询服务者比例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接受技术服务和随访服务者比例差别有统计学意义,干预组高于对照组。评估时2组均全部接受宣教服务,接受宣教、技术和随访服务者比例及干预组接受咨询者比例均较基线调查时增加(P<0.01),只有对照组接受咨询服务者比例下降(P=0.001 3),评估时干预组接受咨询、技术和随访服务者比例高于对照组(P<0.000 1)。

(2)2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比较

基线调查时,2组对宣教、咨询服务的需求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对技术、随访的需求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01),干预组对技术的需求低于对照组,对随访需求高于对照组。与基线调查时比,评估调查时2组接受宣教服务的需求均降低(对照组P=0.009 7;干预组P=0.0165),接受咨询服务的需求无明显变化(P>0.05),对照组对技术服务的需求增加(P<0.0001),干预组对随访服务需求降低(P=0.0002)。评估调查时,2组对宣教、咨询服务需求者比例差别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组对技术服务的需求比例低于对照组(P<0.0001),对随访服务的需求比例高于对照组(P=0.0197)。

(3)计划生育宣教和咨询服务需求的影响因素分析

干预活动对研究对象宣教服务的需求无影响。性别、婚姻状况、学历、工作场所、年平均月收入、在现居住地居住时间、流动方式和户籍地等因素均影响研究对象的宣教服务需求。与男性相比,女性具有较高的宣教服务需求;与未婚无性生活对象相比,已婚者有较高的宣教服务需求;与工厂的对象比较,娱乐场所的对象有较高的宣教服务需求;与来自华东地区的对象比较,西南地区的对象有较高宣教服务需求;年平均月收入越高,其宣教服务需求也越高。与在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下者比,居住半年以上者有较低宣教服务需求;与举家流动对象比,1人流动或夫妻流动者宣教服务需求较低;学历越高,对宣教服务需求越低。干预活动对研究对象的咨询服务需求也无显著影响。学历、工作场所、年平均月收入、流动方式和户籍地等因素均影响研究对象的服务需求。与来自华东地区的对象相比,中南地区的对象有较高咨询服务需求;年平均月收入越高,其咨询服务需求也越高。与工厂的对象相比,建筑工地的对象有较低的咨询服务需求;与举家流动的对象比,个人流动者有较低咨询服务需求;学历越高,对咨询服务需求越低。

讨论

本研究显示,干预后干预组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比例显著增加。评估调查发现,2组对象接受咨询、技术、随访服务的比例均有显著提高,且干预组显著高于对照组。研究结果提示,以工厂为基础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干预可提高其接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相关服务的比例,这对促进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有重要意义。

在宣教内容上,避孕节育知识、优生优育、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道感染等知识是向流动人群宣传教育的重点。仅少部分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得到过免费避孕药具和计划生育检查,获得过计划生育咨询服务和随访服务的比例则更低。而流动人口表现出日益增长的生殖健康服务需求,希望了解常用避孕方法的原理、正确使用方法和不良反应、性病/AIDS知识、性道德有关问题、青春期健康和生殖道感染等方面的知识;同时流动人口认为由计划生育人员和医务人员提供生殖健康宣传教育比较合适。本研究以工作场所为基础,由工作场所或其所在街道的计划生育服务人员为其提供计划生育宣教、咨询、随访和技术服务,大大提高了流动人口接受计划生育服务的可及性,提高其接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的比例。有研究显示,在外来未婚女性中“认为有必要进行生殖健康教育者”和“与他人交流过生殖健康知识”的对象其生殖健康知识得分较高,说明有宣教服务需求的流动人口对生殖健康了解程度较好。因此,有必要在流动人口中开展相关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黄江涛等对15~35岁女性非户籍人口进行的研究也显示,以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宣教和技术服务为重点的干预活动提高了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的需求,干预前93.7%的人希望进一步学习避孕/生殖健康知识及得到有关技术服务,干预后上升至96.5%(P<0.05),提示生殖健康宣教与技术服务干预措施可使流动人口在避孕/生殖健康认知、态度等方面得到显著提高和改变,能提高15~35岁女性流动人口的生殖健康需求。但本研究多因素分析未发现干预措施对提高流动人口的宣教和咨询服务需求有显著性影响,基线和评估调查时均有60%~70%的研究对象表示有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的宣教和咨询服务需求,这可能说明本研究对象生殖健康需求已得到满足,也可能说明本研究对象的生殖健康保健意识仍不够强,未认识到有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需求。因此,在今后的研究中需就研究对象的服务需求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分析。

本研究多因素分析还发现性别、婚姻状况、学历、工作场所、年平均月收入、在现居住地居住时间、流动方式和户籍地等因素均影响研究对象的服务需求。这与以往研究结果类似。提示在今后计划生育服务过程中,应针对不同特征对象开展个性化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综合服务。本研究显示,以流动人口工作场所为基础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综合干预有助于开展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促进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促进群众接受性与生殖健康相关宣教、咨询和随访服务。因此,相关地区和计划生育机构可在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工作场所开展相应的宣教、咨询、随访和技术等服务,从而提高计划生育服务能力,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好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

参考文献

[1]黄江涛,王奇玲,余森泉.年轻流动人口妇女生殖健康

宣教干预效果分析[J].广东医学,2008,29(4):8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