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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资本充足率模板(10篇)

时间:2023-02-27 11:17:09

银行资本充足率

银行资本充足率例1

1、引入银行资本充足率及简述新巴塞尔协议

1.1引入银行资本充足率概念

银行资本可以简单的从公认会计原则上定义为: 累计计算的银行总资产与银行总负债的账面价值之差,即银行的净值。根据《巴塞尔协议》所提出的概念,银行总资本由两大部分组成,即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其中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股本,公开储备;附属资本包括非公开储备、资产重估储备、一般储备金、一般呆帐储备金、混合资本工具、次级长期债务等。

银行资本的用途直接影响银行资本的数量及其充足度。一般认为银行资本有以下四方面的基本用途:

(1)当银行破产时,银行资本首先被用于赔偿费保险性存款。因此,银行资本金起到了增强公众信心、防治银行倒闭的作用。

(2)当银行出现非预期性或意外损失时,银行资本可用于消化这些亏损,从而恢复公众信心,使银行得以继续正常经营。

(3)银行资本还用于购置日常金融服务所需的各种装备与设施。

(4)在当局关于最低资本限额规定下,银行资本构成对银行资产无节制膨胀的内在限制。

银行与公众之间长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信息的不对称对银行而言则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掩盖银行储备不足和资产质量低下的窘迫,也可能因公信力的丧失而破产倒闭。银行困境的解脱取决于清偿能力尤其是流动性的大小。解决这一问题的传统做法一是资产变现,二是市场介入,但是这两种做法的劣势非常明显。除了要损失大量的交易费用之外,还要受到市场资金可供量的严格制约,从而产生巨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各国中央银行一方面充当最终贷款人,在商业银行面临流动性危机时对其施以援手,另一方面则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对受损公众进行补偿。这类亡羊补牢式的举措都是立足于银行的,没有对银行的经营过程提出根本性要求,因而不仅未能有效地遏止银行的倒闭,反而可能增大了银行破产的风险,故而遭到经济学家的批评。由于最终贷款人的存在以及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商业银行一方面有通过增加高风险投资转嫁保险成本、获取高额利润的欲望。另一方面也有扩大债务依存度的冲动和便利,破产风险因此不断累积。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达国家以及由发达国家组成的巴塞尔委员会逐步将银行的监管从修补转到内部调控,即银行资本金充足率的设定呼之欲出。

由于银行资本在银行经营管理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因此,有必要确定银行进本金充足率的警戒线。

1.2简述新巴塞尔协议

1999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提出了以三大支柱――资本充足率、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为主要特点的新资本监管框架草案第一稿,并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新巴塞尔协议》希望资本充足率标准维持在8% 的水平上,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但对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做了重大调整,尤其是给出了两种计量信用风险的方法,即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计算方法的改变无疑将在事实上调整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标准,并很可能相对提高发展中国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标准。

2、资本充足率管理重点

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规定和我国银监会颁发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可以看出,资本充足率作为银行监管和商业银行经营中的核心指标,对其的管理应注重三个重要的方面。

2.1风险覆盖面管理

1988 年的巴塞尔协议涵盖了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在此基础上将操作风险涵盖其中,要求商业银行必须为抵御操作风险造成的损失安排资本,并要求银行从基本指标法、标准法和高级计量法中选择一种方法计量操作风险。巴塞尔委员会认为,将操作风险纳入第一支柱有助于确保银行有足够的积极性开发计量操作风险的各类手段,体现资本必须覆盖风险的基本原理。所以资本充足率管理的一个趋势就是风险覆盖面会随着风险衡量技术的提高越来越广。

2.2指标的重要性和综合性

国际银行界已经将资本充足率作为一个核心指标来看待,比如,香港金融监管局将最低资本充足率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标准。新的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获得国际银行界的认可,到2006 年底十国集团成员国、25 个欧盟成员国以及其他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将采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作为监管标准,资本充足率指标的重要性得到加强。新资本协议对于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做了详细规定,使得新的资本充足率指标和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密切相关,可以综合衡量商业银行可以识别的总体风险水平、资产规模和资本的关系更加具有综合性。

2.3弹性化的指标管理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一个特色是对于资本充足率的管理更加弹性化。这主要体现在对于信用风险的处理方法上。除了标准法以外,商业银行可以选择内部评级法来计算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以商业银行内部的评级为基础,利用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和期限来计算风险加权资产。内部评级法的采用说明了资本充足率管理的弹性化和灵活性趋势,使得各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各自情况更加准确地衡量其面临的风险,以及要覆盖这些风险所需要的资本,使得资产配置好、风险管理水平高的商业银行可以以同样的资本推动更大规模的资产,获取更多的收益,以此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积极性。

3、资本充足率管理的核心问题

资本充足率管理的核心问题是在盈利性和安全性之间进行权衡。这个矛盾在现实中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监管要求安全稳定与股东要求高回报之间的矛盾;规模扩张与资本金不足之间的矛盾。这也是我国商业银行在发展中面临的两个主要矛盾。

3.1监管要求安全稳定与股东要求高回报之间的矛盾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由三大支柱组成,一是最低资本要求,二是监管当局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督检查,三是信息披露。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非常重视监督检查和信息披露的作用,监督检查可以大大提高银行和监管当局的风险评估能力,信息披露可以强化市场纪律,帮助银行和监管当局管理风险,提高稳定性。我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对于资本不足或资本严重不足的商业银行,银监会将会对商业银行采取限制资产增长速度、限制开办新业务和设立新机构、要求调整高级管理人员乃至重组等措施进行纠正。

我国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中,政府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有股权占绝大部分,为了改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和经营绩效,我国正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进行剥离,并利用外汇储备为两家具备条件的国有商业银行注资,以提高资本充足率,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创造条件。这个矛盾在国有商业银行目前并不明显。但是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的上市和规模的进一步扩张,这个矛盾会逐步显现。这个矛盾在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体现的较为明显。一方面,作为大股东的地方政府或其控股的国有企业没有足够的动机来补充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另一方面,非国有股东出于发展主业的需要或其他需要,没有足够的财力来补充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同时为了避免其权益的稀释和投资回报的下降,对于资本金的补充并不积极。所以监管与市场的要求和股东对回报的要求之间存在着矛盾。

3.2规模扩张与资本金不足之间的矛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9。5%左右。高速的经济增长,带来了金融资产结构的巨大变化,储蓄主体由政府变为居民,居民储蓄成为金融资产来源的主要成分。在企业融资方面,尽管建立了资本市场,但是由于制度和体制的原因,发展一直比较滞后,在企业的融资结构中不占主导地位。同时在经济的转轨过程中,货币化程度会日益提高,若以M2 /GDP 表示货币化程度,我国远高于发达国家和同等发展水平的发展中国家。

一方面,随着经济高速增长和货币化程度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快速增长,而投资渠道狭窄,储蓄存款成为居民保有金融资产的主要形式;另一方面,由于资本市场发展严重滞后,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方式依然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方式。资金供给和需求都向银行集中,就造成我国的商业银行体系资产和负债的急剧扩大。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体系是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资产、存款等各方面均具有绝对的优势,比例高达60%以上。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虽然市场份额在上升,但是依然不占主导地位。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因为体制原因,曾经产生了大量的不良资产,但是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机制逐步转变,以及不良资产的剥离和数次的注资,不良资产的比例和总额是在不断下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虽然资产质量较好,但出于竞争的原因和机制优势,资产和负债规模扩张较快,资产和负债的快速增长导致资本金不足问题很突出。

按照我国经济每年8%的增长速度,每年的GDP净增大约7000 亿元左右,按照2007年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总资产与GDP的比例175%计算,我国商业银行每年资产大约增加1.2 万亿元左右。按照8%的最低要求,假设资产风险度为60%,则要求有576 亿元的资本金补充。按照10%的稳健水平,每年需要720 亿元的资本金补充。所以,除去以上计算的我国商业银行体系为了达到监管要求而需要补充的2 万亿元存量资本金外,由于资产规模的扩大,每年还必须补充720 亿元的流量资本金。

由此可见,我国银行体系的资产规模膨胀较快,一方面商业银行提高了收益,投资者提高了回报率,另一方面也必然造成资本充足率下降,商业银行经营风险提高,所以,商业银行经营者必须在资产规模扩张和资本充足率下降之间进行权衡。资本金的补充在未来将是我国商业银行一项至关重要的战略任务。

4、资本金补充的方法

我国商业银行体系在2009 年前面临2 万亿元的存量资本金的补充,此外每年还要面临大量流量资本金补充,结合资本充足率管理的三大趋势,我国商业银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补充资本金。

4.1资本金内部补充渠道

根据Bernon的银行持续增长模型有:

SG1=ROA(1-DR)/[(EC1/TA)-ROA(1-DR)]

其中,ROA=资产收益率,DR=以百分比表示的银行纳税后净收入中的红利部分,SG=银行资产的增长率,TA=银行总资产,EC=银行总股本。

将EC1/TA放到等式左边,有:

EC1/TA= ROA(1-DR)/SG1+ROA(1-DR)=ROA(1-DR)*(1+1/SG1)

如果将风险权重都假设为100%,则左边为资本充足率,可见资本充足率与资产收益率和留存收益率成正比,和资产增长率成反比。提高资产收益率和留存收益率是内源资本金补充的关键。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都不强。例如,2007 年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产收益率平均为0.2%,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收益率平均为0.49%,而国际大银行的资产收益率一般在1%~1.5%之间。所以提高收益率是内源资本金补充的根本,只有收益率提高了,资本积累才会增加,会相应提高资本金。同时,为了长期、稳健的发展,在资产扩张阶段,商业银行可以降低股利支付率,提高留存收益率,在2009 年之前,应说服股东放弃或降低分红要求,用短期的股利损失来换取长期的资本收益,以此提高商业银行的资本金比例,使得银行可以长期稳健发展。同时应建立动态的内源资本金补充制度,如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当资本充足率低于9%时,停止发放股利。并建立将对管理层的激励与资本充足率指标挂钩的制度,这使得管理层一方面受经营和盈利指标的激励,另一方面也会受到资本充足率的约束,避免管理层单纯通过扩张规模来提高银行当期利润,从而获得更高的个人薪酬。

4.2资本金外部补充渠道

内源融资对资本金是长期的动态补充,而外源融资是短期内迅速提高资本金的主要途径。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可转债、优先股、次级债等证券或者引入战略投资者来提高资本金。但是我国证券市场由于体制原因,未能有效发挥其金融资源配置的作用,并且由于市场容量有限,使得我国股票市场融资的可能性较小。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和较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来说,到海外市场上市是直接而又迅速的补充资本金的渠道,既补充了资本金,又增加了外部约束,改善了公司治理,这会在长期内提高收益率

4.3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调整资产结构

通过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调整资产结构来降低资产的风险度,也是降低风险资产的重要措施。商业银行应该降低对一般企业的贷款和担保贷款等高风险资产比例,提高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公用企业贷款等低风险资产比例,积极发展中间业务。确保在资产总量一定的情况下降低风险资产水平,从而提高资本充足率,起到资本金补充的作用。

4.4发展资产证券化等创新工具,降低资产规模

压缩资产规模,可以提高资本充足率,起到补充资本金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规模的扩大,直接压缩资产规模可能性不大,而利用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工具可以将大量资产转出资产负债表,提高商业银行资产流动性。资产规模的下降将会提高资本充足率。在日常的资本金管理中,商业银行应做好资本规划,在资产扩张、风险控制和资本金补充之间进行权衡,避免资产的过快扩张。并利用压力测试来评估经济或行业衰退、市场风险事件和流动性变化对银行风险暴露的不利影响,在此基础上将资本充足率保持在稳健水平。同时建立监控和预警机制,设立预警点和触发点指标,当资本充足率低于预警点时就采取停止发放股利、降低资产规模扩张速度等温和手段来补充资本金,当低于触发点指标时,采取其他严厉措施来补充资本金。

参考文献:

[1]俞乔.商业银行管理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2]戴国强.商业银行经营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银行资本充足率例2

(二)资本充足率监管的研究概况首先,国外专家学者通过世界各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建立有关模型及其相应的修改,可以分析总结出银行资本充足率和风险的变化既有内因又受外部条件的影响,从而验证了资本充足率监管对银行资本充足率和风险水平都会产生影响,同时认为资本充足率的提高可以减少银行的风险。另外,我国有关专家也认为对银行实施资本充足性监管可以有效降低银行破产概率,实施资本充足监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银行信贷风险,但由于我国对资本充足监管的长期有效性明显不足,导致其影响是短期、不连续的。

(三)资本充足率监管的效应分析近年来,国内外学术界对有关资本充足率监管有效性的讨论逐渐升温,伴随着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的实践,经济学家对银行资本监管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想要判断资本充足性监管的有效性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方向分析:观察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与不良贷款率间是否呈负相关,可以理解为要加强对资本充足性管制旨在要杜绝银行盲目投资高风险金融资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不良贷款率之间呈反向关系,从而反映资本充足性管制的有效性。若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有效,银行的风险会有所降低,银行财务清偿成本现值相对下降,进而从总体上提高银行的价值。

二、资本充足率监管与银行信贷风险的探析

(一)资本充足率监管对信贷扩张的影响资本监管对银行信贷扩张的影响取决于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以及资本监管严厉程度等因素。资本充足率相对较高的银行,其面临的资本监管的压力会较小,进而相对应的信贷也可以保持适度扩张速度,然而对于资本充足率水平相对较低的银行,其受到监管的压力会较大,其信贷扩张速度会大大降低。资本监管对银行信贷扩张的影响方面如下:首先,在货币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当银行面临资本充足率监管约束时,信贷供求两方面的因素都会造成信贷紧缩,即引起直接的信贷紧缩效应。其次,对企业的贷款是银行信贷投放的主体,对银行经济增长的影响作用及其重要。当企业的经济景气时,企业资产净值的增加会降低企业在银行的融资成本,从而增加银行贷款意愿,导致银行信贷扩张,相反可知,可以导致银行的信贷紧缩。只有在银行不受资本充足率约束时,企业投资需求的上升才会导致信贷扩张进而刺激经济增长。

(二)资本充足率监管对银行信贷风险的影响首先,随着资本的增加,银行开始时降低自己承担风险的程度,当资本监管要求上升时,银行开始进入风险更大的领域,银行在提高资本充足水平的同时,资产风险也会相应提高。其次,有关资本充足率的监管强制迫使银行在危机发生时以自有资本承担相应损失,资本约束越严格,信贷越稳健,风险越低,即可以通过提高商业银行的资本要求,进而有效促使银行在资产选择中采取谨慎的投资行为,达到降低银行风险水平的目的。然后,其他专家学者认为资本监管要求与银行风险之间的关系不确定,认为风险和资本之间有显著的平衡影响,银行的选择具有多样性,同时还可以有上述两种影响,即资本水平与风险呈显著正相关和负相关。

银行资本充足率例3

随着各商业银行2009年年报、2010年中期报表的披露及《新资本协议》的实施,资本充足率再次成为公众和媒体关注的热点话题。截至2009年底,我国239家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全部达标,商业银行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1.4%,国有大型上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基本都在两位数以上,远远超过巴塞尔委员会8%的标准;核心资本充足率多数在9%左右,也远超《新资本协议》4%的要求(见图1、图2)。但2009年三季度后,各大银行快速增加放贷量,资本随即呈现快速被消耗的趋势,导致几家大行的资本充足率较2008年有所下降。其中,居于首位的工行资本充足率比2008年的13.06%下降了0.7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为12%交行位居第二,其核心资本充足率为8.15%;建行第三,资本充足率为11.7%,核心资本充足率为9.31%,分别较2008年下降0.46和0.86个百分点;以11.14%的资本充足率位于第四的中行,较上年下降2.29个百分点,核心资本充足率也下降为9.07%。2009年人民币新增贷款居同业首位但资本压力最为显著(见图3)。而根据上市银行公布的2010年三季度报表数据显示,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2010年9月底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6%、12.52%、12.11%和11.63%,较2009年均有所提升……可见,监管部门及各商业银行均非常重视资本充足率指标的提高,该指标已成为衡量商业银行资本金安全状况及抵御风险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本文将就什么是资本充足率?这些指标数据的变化说明了什么问题?等进行详细解析。

一、资本充足率的意义

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监管规定的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反映商业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该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金融管理当局对该指标的规定旨在抑制风险资产的过度膨胀,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发展。各国金融管理当局一般都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实行管制,目的是监测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

资本充足率=(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的市场风险资本)

具体来说,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其中,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包括捐赠和资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附属资本包括优先股、可转换债券、重估储备、一般准备、长期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扣除项包括商誉、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的资本投资。作为国际银行监督管理基础的《巴塞尔协议》规定,资本充足率以资本对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来衡量,其目标标准比率为8%。

资本充足率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考核商业银行经营安全性的重要监测指标。人民银行在其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监控指标》中更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指标: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不得低于4%,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目前,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的要求下,银监会已建立动态资本和动态拨备,把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从原来的8%提高到10%(对中小银行)和11% (对大型银行),目的在于在信贷扩张和银行收益较好的时期,要求银行多将收益转化为资本和拨备用以抵御未来的潜在风险,提高抵补预期和非预期损失的能力,使商业银行更加安全、稳健地经营和发展。

二、资本充足率指标解析

(一)现有计算公式下,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的途径分析

面对监管法规的要求,商业银行可以选择增加分子量和减少分母量的途径使其资本充足率达到某一特定比例(比如8%以上)。

1.增加分子的途径

通过增加分子的途径来补充资本,代表着银行必需尽可能通过各种渠道增加资本。如果银行通过增发新股、配股或是减少分红的途径来补充资本,则需要付出很高的协调成本,且实施难度大,在短期内也不易见效。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最可行的补充资本途径便是通过发债来补充附属资本,在周期性的低利率时期这种方式尤为流行。2009年以来出现了商业银行成群结队大规模发行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据统计,当年的发行规模已超过2 000亿元。

不过,发债方式也将受到两个方面的制约:一方面,如果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从附属资本中将银行间互持的次级债或混合资本债全部扣除,那么,商业银行通过发债方式补充资本的能力会被大大削弱;另一方面,监管规则要求,商业银行的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补充的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50%,也即,如果商业银行核心资本不足,即使补充再多的附属资本也不能从实质上提高资本充足率。

2.减少分母的途径

减少分母的途径,意味着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压缩分母的风险资产的方式提高资本充足率。一方面,在风险权重不同的情况下,收益率既定,商业银行一般会选择首先压缩风险权重大的资产;另一方面,风险权重相同,银行为保住收益率通常选择压缩其他风险资产而不是收益率更高的风险资产。目前,银行通常确定的各类资产的风险权重依次为:央票、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原来因收购坏账而发行的债券,风险权重为0%;超过4个月的商业银行债权、银票为20%;对公用企业的贷款和发行的债券、对居民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为50%;对个人和企业的一般性贷款和各类企业债券、商业票据、银行间互持的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风险权重为100%。

在上述风险资产中,商业银行一般会选择压缩向企业和居民发放的普通信贷资产及信用类债券,而将增加持有央票、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未来,出于最大程度提高收益的考虑,银行可能会选择利用信贷资产理财的方式,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压缩表内风险资产。

(二)资本充足率并非越高越好,是一个适度指标

现代商业银行对资本金需求表现为:资本金规模数量越大,其充足度越高,商业银行抵抗风险能力就相对越强,公众对其就越有信心。从我国当前状况分析,提高资本充足率是必要的,银监会把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从原来的8%提高到10%(对中小银行)和11%(对大型银行)就是这个原理。然而,银行资本并非越多越好。这是由于资本金达到某一数值临界点后,它的边际收益就会呈现下降趋势,而且资本金数量过多也会造成由于筹集和管理方面等成本的增加而形成边际成本也增加上升,导致资本的财务杠杆比率下降,进而影响银行收益,致使股东收益降低,从而损害到银行的整体价值。假如银行资本金太低,就会增加对存款等其他资金来源的需求量,增加经营风险,造成银行边际收益降低。所以,商业银行资本金也存在一个规模最佳的问题。如何确定银行资本金的最佳额度便成为金融当局和商业银行管理人员所面临的“必答题”。

(三)资本约束的局限性

20年来巴塞尔协议致力于不断的修改完善中,其基本理念认为现代银行的资本必须有效覆盖各种风险。为限制银行在资本不足情况下过度扩张规模,在1988年出台了巴塞尔协议。而在2004年出台的新资本协议中,要求资本覆盖的范围更广了,除了原有的信用风险外,又增加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总之,要求商业银行有更高的资本充足率成为其主线。然而经过对2008年金融危机过程中欧美银行的情况研究表明,即便是核心资本充足率达标也不能保证银行有足够的抗御系统性风险的能力。由此说明,巴塞尔协议确定的资本充足率指标也存在一定的不足,资本无法有效抵御全部风险,资本约束也存在相对的局限性。主要影响因素有以下两方面:

1.流动性风险的不确定因素

此次金融危机中,一部分出现问题的金融机构,它的资本充足率并不低于8%的监管指标,部分还高于8%,然而还是发生了破产或被收购、政府托管的情况,其中流动性风险起了很大作用。流动性风险因素给银行带来的影响有相当的偶然性和突发性,基本表现在三个方面:一表现为短期资产价值无法对短期负债进行支付并且有偶发的资金外流现象;二表现为筹资困难;三表现为流动性严重不足,资本无法对流动性风险有效应对,如果要用资本抵御流动性风险会大幅提高商业银行的监管资本要求。所以,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的确立、流动性风险的强化监管,应该是全球金融机构今后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2.衍生产品的不确定风险

纵观此次金融危机,由于多种相互交错的衍生产品的产生,形成“牵一发动全身”的情形,给金融体系造成难以统计的损失,资本需求量大幅提高,进而导致银行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几乎为零,银行将会陷入无以为继的经营困境。因此,资本不能覆盖衍生产品的不确定风险。而当前新资本协议并未规定衍生产品的资本风险的计量方法,这是新资本协议今后需要改进的方面。

(四)资本充足率数据背后的真实问题

表面上看,各银行公布出的资本充足率数据不仅是达标的,而且还相对较高,但经过反复观察就可以看出,有不少银行简单地理解为只要资本充足率达标就满足了监管体系的要求。所以,国内有些商业银行对经营机制的改革仅流于形式而不追求实质,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仍然停留在“要我补充”而不是“我要补充”的状态上。一旦监管要求提高资本充足率,便不是要求政府给政策就是伸手向股市再融资,或者是通过其他各种渠道追求数据上的达标,从而带来了巨大的隐忧。主要有以下表现:

1.我国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不合理,资金缺口问题严重

我国商业银行资本金来源的构成中主要是实收资本,附属资本几乎没有,必然会对资本总额的增加带来影响。当银行经营出现亏损时,为弥补亏损,银行的资本金将会随之减少,但又缺乏合理补充途径,从而导致商业银行出现资本严重短缺的状况。当前国内各商业银行为提高资本充足率,已面临着巨大的资金缺口:招商银行预计于2010年至2012年该行将会面临累计超过200亿元资本缺口;建设银行也表示在已发行600亿元次级债的基础上,还将通过发行200亿元债券筹资。可见,银行的筹资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其资金缺口将越来越大。

2.我国商业银行过分依赖资本市场补充资本金

2009年的大规模放贷直接导致银行资本充足率明显下降。2010年,a+h配股的再融资方式成为中行、工行、交行、建行等四大商业银行选择融资的主要方式,融资数量总计达2 870亿元。目前,市场资源的分配尚未真正市场化,在此情况下,如果将股权融资作为银行补充资本充足率的主要渠道,将使得在争取资本支持的同时强化资本监督和改善内部治理的意义完全失去,而且某种意义上也可能出现更加严重的本来已在滋长的银行内部人控制倾向。长此以往,银行将忽视内在资本生成机制的培育,而习惯把股权融资当作资本充足率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补充源泉,一再向资本市场伸手融资。这已是在某些上市银行再融资动向中一次又一次发现的一种带有倾向性的问题。

而对于银行过分依赖资本市场再融资的行为,政府监管部门不仅不阻止,反而还给予积极配合,很大程度上纵容了银行总是依赖资本市场来补充资本金;再加之资本市场的融资成本低,更容易使银行经营陷入“扩张规模——再融资——扩张规模”的非良性循环中,这不仅导致银行的风险加大,而且使得银行业务模式不能从根本上得到改变。

3.我国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不规范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为了盲目扩大规模和追求包装财务指标,相继采用发行次级债的方式来弥补资本充足率。截至2009年8月,商业银行发行的次级债规模已达到2 316.5亿元,其中14家上市银行的次级债余额大约为3 766亿元。经监管机构调查发现,银行间交叉持有的次级债已有51%的比例。这说明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事实上是有很多水分的,同时银行间你持有我债券、我持有你债券的情形也带来巨大的隐患,一旦某个银行遭遇风险,“多米诺骨牌”效应就不可避免了。

三、商业银行真正提高资本充足率的建议

(一)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

充足的资本金、稳定的资本能够提升商业银行的创新力和核心竞争力,从而保证商业银行健康、稳定、有序地经营与发展。对于如何解决资本的问题,本文认为大力引进资质优良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是各商业银行明智的战略选择。资质优良的战略投资者不仅资金实力雄厚、持股期限长、数量较大,而且他们还拥有核心技术、超前的管理理念和经验,更重视获取长期战略利益,从而能够促进商业银行建立开放、优质的股权结构及最终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二)构建新的经营模式

巴塞尔资本协议将资本充足率确定为最基本指标,用来考核商业银行是否有足够的能力抵御风险,其真正意义在于督促银行要从根本上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要立足于转变经营模式、注重培育资本生成机制。对于资本充足率的补充,银行应更多考虑用留成利润来补充,而不是仅仅依靠股市再融资。因为,利润是银行实力的表现,用留成利润补充资本金,事实上是将企业的放贷规模与银行的实力相联系,对银行的稳定发展更有利;而用再融资来补充资本金,银行就会将股市当成“提款机”,盲目扩大放贷规模,从而使银行面临更大的风险。

(三)建立科学完善的风险测量方法,减少风险资产

为应对金融危机,商业银行要特别注重资本充足率风险。首先要建立科学完善的风险测量方法来提高风险的识别能力,根据风险取向,确定不同的资本充足率并对已积累的历史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通过数据观测尽可能准确判断未来风险;其次应加快剥离不良资产,加快对坏账、呆账的核销,加快健全并从根本上改变导致不良贷款的体制,降低银行资产的风险权数,提高资金循环周转速度快、变现能力强的流动资产比例,从而有效地提高资本充足率,进而确保商业银行的正常运转。

【参考文献】

[1] 王光宇.2009-2010年全国性商业银行财务分析报告[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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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廖岷.从美国和全球金融危机比较中美金融监管[j].国际经济评论,2008(6).

银行资本充足率例4

(一)《巴塞尔协议》对资本充足率的规定。1987年12月10日,国际清算银行在巴塞尔通过了《巴塞尔协议》,将资本与风险资产的比例作为衡量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程度的指标。具体指标如下:

全部资本充足率=(资本总额/风险资产总额)×100%

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风险资产总额)×100%

其中:资本总额=核心资本+附属资本

风险资产总额=表内风险资产总额+表外风险资产总额=∑表内资产×风险权重+∑表外项目×信用转换系数×相应表内资产的风险权重

依据上面的计算指标,《巴塞尔协议》规定商业银行的全部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

(二)《新巴塞尔协议》对资本充足率的规定。新规定主要集中在风险加权资产的风险计量以及增加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上。

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银行资本充足率=总资本要求/总风险加权资产≥8%

其中:总风险加权资产=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资本要求×12.5+操作风险资本要求×12.5

(三)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对资本充足率的规定

1、改变附属资本的计算范围。在《办法》中专项准备不再计入附属资本,但同时将可转债和长期次级债务纳入附属资本。但是,长期次级债务纳入附属资本的金额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50%。

2、调整了风险资产的权重。《办法》使用外部信用评级公司的评级结果确定商业银行境外债权的风险权重;取消了对国家特大型企业、国家大型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优惠风险权重;取消了土地房屋产权、居住楼宇、动产物业抵押贷款的优惠风险权重。

3、计提市场风险资本。新《办法》规定交易总头寸高于表内外总资产的10%或超过85亿人民币的商业银行必须计提市场风险资本,并规定了包括利率风险、股票风险、外汇风险、商品风险以及期权风险在内的市场风险的计算标准法。

资本充足率=(资本一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

二、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情况分析

由于历史原因和我国金融体制不同,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与资本协议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距离。

(一)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分析(表1)

由上表可以看出,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1996年没有一家达到8%的最低资本充足率水平。到了1997年除中国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略有提高以外,其余三家的资本充足率水而下降。1998年财政部定向发行了2700亿元的特别国债,从而使各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接近甚至超过8%。但是,到了2000年各行资本充足率水平又再次降低。一直到2004年一月,国家注资450亿美元后,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才有所提高。

(二)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分析(表2)

从上表可以直观地看出,相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来说,五大上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较高一些,但由于规模的扩张,形势也不容乐观。尤其是深发展,2003年、2004年的资本充足率居然不达标,这也给其他行一些警告。

三、提高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途径

近几年来,国家曾采取了重大措施来补充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尽管做了不少措施,但是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的真正资本状况仍不乐观,这就需要多方面的措施来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一)内部积累。商业银行能否从内部增加资本,首先要看银行的创利能力,即有没有利润。商业银行要想增加利润,有两个途径:一是大力发展中间业务。这就要求商业银行不断的创新中间业务的品种,使得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不断提高,利润结构得到改善,从而增加内部积累;二是降低不良贷款数量。国有商业银行应该加快不良资产的剥离工作,加快对坏账、呆账的核销。同时,国有商业银行还必须进行深层次的改革,加强对信贷行为的监管,从根本上改变形成不良贷款的机制,从而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真实资本充足率水平。

银行资本充足率例5

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和信用的特殊企业,主要依靠负债经营,自有资本比率低。银行资本充足状况不仅影响到银行自身的经营和市场竞争力,而且关系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于2004年6月正式出台、对全球银行业监管起到重要作用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资本充足性要求作为新框架三大支柱中的第一支柱,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capital adequacy ratio),即银行资本与加权风险资产的比率,必须达到8%,其中核心资本充足率至少应达到4%。

据我国上市银行披露的数据显示,2007年全行业资本充足率达标状况较好。但面对开放条件下银行业的激烈竞争和国际监管环境的变化,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瓶颈问题仍然存在,必须寻求维持资本水平长期充足的有效机制。

一、我国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的现状

(一)资本充足率比较

就表1进行具体分析,可以看出以下特点:

1、国家注资、股份制改造及上市,使得三家国有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的资本实力大大增强,近年来资本充足率都保持在较高水平。

2、由于新设商业银行的资本起点较高,加之上市对资本实力的要求,以及上市后扩资渠道的增加,以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等为代表的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资本充足化程度整体上比较好。但2007年中期深圳发展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仅为3.88%,远远低于8%的要求;浦发、华夏等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也只是在稍高于8%的水平徘徊。

3、相对于2006年之前资本充足率持续上升的状况,部分上市银行在2007年中期资本充足率出现了下降趋势。这表明在金融业逐步开放的形势下,如何翻越资本约束这道坎,加快与国际接轨,仍是一个比较严峻的问题。

(二)资本结构分析

通过对表2的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可以看出:

1、2007年6月底14家上市银行中,除深圳发展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仅为3.86%外,其他13家银行均达到4%的最低要求。浦发和华夏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5.03%和4.54%,稍高于达标水平。

2、上市银行的资本构成中,核心资本仍然占据主导地位。浦发银行和华夏银行的核心资本占总资本比例略低于60%,其他12家银行的核心资本占比都在60%以上。按照规定,附属资本最高可达资本总额的50%。国际大银行的附属资本一般占资本总额的30%-40%左右。所以,我国上市银行的附属资本仍然有较大提升空间。

二、资本充足率要求下我国上市银行面临的难题

(一)资产扩张过快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为“做大做强”,扩大市场占有率,资产扩张比较快。上市银行由于有资本市场作融资后盾,更是以惊人的速度发展。然而资本金的增长难以与资产的增长相匹配,造成资本充足率的下降。

(二)风险资产结构不合理

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为资产结构单一、过于集中在信贷资产上。我国的金融体制是一种高度依赖银行间接融资的体制,全社会对资金的需求旺盛,使得银行信贷资产非常容易扩张。商业银行长期忽视资本约束,过度扩张信贷资产规模,缺乏自身造血功能和风险控制机制,从而陷入一种恶性循环:资本不足贷款规模受限增加资本扩大贷款规模资本再次不足,银行的经营和发展始终处于资本短缺的窘境。

(三)不良贷款侵蚀银行资本

在风险资产中,不良贷款是具有重大影响的一项,不良资产严重侵蚀银行资本,直接形成对银行资本的消耗,因此各银行均努力降低不良贷款率。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整体上呈下降趋势,而且上市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明显低于非上市银行。世界大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一般保持在3%以下。2007年6月底,除深圳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外,其他上市银行的这一指标都在3%以下。但在看到不良贷款出现“双降”的同时,应看到不良贷款的规模还比较大,一些银行某些季度还出现不良贷款反弹现象。各行应当进一步控制和降低不良贷款率与不良贷款总额,提高资本充足水平。

(四)盈利能力偏弱

一方面,盈利能力不强,总资产收益率较低,致使资本自身积累不足。面对规模的快速扩张,上市银行近几年不断再融资,力图增加资本。但在这种外延式增长方式下,盈利能力却没能相应增强,利润留存跟不上经营规模的扩张速度,资产收益率反而降低,从而使得通过利润留存来增加资本积累的内涵式融资渠道难以奏效。

另一方面,从盈利来源看,我国银行业的主要盈利来自于利息收入,非利息收入在总收入中占比很低。而在欧美发达国家,商业银行非信贷业务收入占全部收益的40%以上,中间业务是银行重要的收入来源。过度依赖利息收入的单一收入结构,使得银行利润来源单调,经营风险无法分散,造成风险资产急速增加、资本充足率降低的后果。现阶段,这种盈利模式已经面临很大挑战。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银行业存贷款利差的缩小是必然趋势,因此中间业务是具有发展潜力的业务模式。目前,上市银行开展的中间业务产品依然未摆脱种类少、收入占比低、盈利能力较差的状况。招商银行近年来由于中间业务的市场定位明确,产品创新能力强,在中间业务规模与效益上领先于同行。

(五)资本补充困难

商业银行有两种途径增加资本量:内源资本策略和外源资本策略。

内源资本策略,即通过累积利润转增资本,税后利润补充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以提高核心资本,提取一般拨备提高附属资本。但是现在上市银行的利润率普遍不高,通过累积利润转增在短期内难以实现资本金的迅速补充,而且要协调股东的利益,不能满足上市银行快速发展的要求。

外源资本策略,即通过一定的渠道向社会募集银行资本。对于上市银行而言,外部融资渠道较多,可以增股、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次级债券,还可以在海外上市。从实际情况来看,上市银行在资本市场上的持续融资并不太成功,融资渠道在具体运用中也受到诸多限制。发行次级债券和可转换债券同样受发行条件及比例限制;增股和配股在短期内对股东权益和每股收益有摊薄影响,容易遭到股东特别是流通股东的反对;海外上市由于国内市场很多方面不能和国际市场接轨,面临一系列现实问题,如定价问题。因此,上市银行仍存在着较大的资本缺口和融资需求。

三、我国上市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的对策

(一)寻求提高资本充足率的现实途径

1、提高资本水平。引进战略投资者和民营资本,提高核心资本,同时通过与这些战略投资者在更深更广领域的合作,改善自身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发行可转换债券、次级长期债券、混合资本债券,扩大银行融资渠道,提高附属资本比重,改善资本结构。

2、降低风险资产。改变以高成本的信贷资产为主的外延式资产扩张模式,向外延扩张与内涵增长并重的发展模式转变,达到控制资产规模、提高资本充足率的目的。调整资产组合,优化资产结构。在坚持发展的同时,合理调整资产结构,向收益率高、风险权重低的资产倾斜,降低高风险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比重,减少资产对资本的耗用,达到提高资本充足率的目的。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低风险业务将成为各银行抢夺的重点。提高资产质量,降低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额。一方面加大对不良资产的清收力度,使自身的资产质量好转;另一方面对新增资产严格把关,控制不良率和不良额的增长。

(二)建立提高资本充足率的长效机制

1、转变经营理念。首先,树立银行价值最大化的发展理念,控制不计资本占用、盲目追求规模增长的行为,谋求规模、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实现银行价值的最大化。其次,从以信贷规模和财务费用为核心的传统方式向以资本分配为核心的方式转变。在后一种资源配置方式下,资本必须覆盖风险,因而要求提高银行风险控制水平和管理能力。

2、强化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和健全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内部信用评级的功能已不仅仅是用来识别恶化贷款和问题贷款以确保正确地进行贷款控制,还要用来进行资本配置,这就要求建立比较完善的评级模型。商业银行应努力借鉴国际上比较成熟的评级模型,积极引进高素质的风险管理人员,真正建立起量化的内部评级模型,制定出符合自身业务特征的、有效的内部评级方法。

3、提高盈利能力。积极拓展业务渠道、实现业务转型,是我国商业银行稳步提高盈利能力和资本充足率、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长效机制之一。在这一过程中,随着网络银行、零售银行、基金托管、银证合作、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业务的兴起,银行间的差距将逐渐拉大。上市银行可将中间业务创新作为突破口,大力发展私人业务,做强理财业务,促进战略调整,优化业务结构和增长模式,并在市场上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4、组建金融控股公司。在当今银行业逐渐走向混业经营、集团化经营的趋势下,我国上市银行有必要通过多种方式组建全能型金融控股公司。银行可以获得所属金融控股公司的注资,从而提高其资本充足率水平,这是一种比较稳定和长效的资本来源方式。从目前金融控股公司的实践来看,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的金融控股集团,它包括中信控股、中信银行、中信证券、中信信托投资、信诚人寿保险等众多知名金融机构。随着中信公司业务重心的不断调整,中信公司向中信银行注资的力度越来越大,中信银行的竞争实力更加稳固。

银行资本充足率例6

一、研究背景

在金融危机肆虐全球的2009年,中国能够完成GDP 增长8%的任务,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近10 万亿元的贷款的投放,但这也造成了各大银行资本充足率的一度告急。2010年三季度以来,国内各大银行普遍出现了资本充足率下降的现象,部分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也一度逼近了8%的红线。

面对2009年大量发放信贷所造成的资本充足率的下降,各大银行都多次采取措施,多途径融资,以使资本充足率达到监管线以上。2010年,交通银行通过A+H股配股方案,补充核心资本;中行也通过发行A股可转债,补充附属资本;建行通过发行次级债券充实公司资本。2011年,农业银行完成了500亿元次级债的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附属资本。除此之外,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等股份制银行也多次进行大规模的融资活动。

二、银行资本金概述

资本充足率是衡量单个银行及整个银行体系稳健性的最重要指标,是抵御银行风险的最后一道内部防线。商业银行的资本金由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构成,《新巴塞尔资本协议》规定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核心资本在银行资本中是最稳定、质量最高的部分,银行可以长期占用用来吸收银行在经营管理中所产生的损失,是银行的永久性资产。附属资本中的长期次级债可以较为迅速的筹集资本已达到监管的要求。但次级债券最终也是需要偿还的,且其比例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50%,因而它只是解决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足问题的临时性措施。

三、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结构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注资形成核心资本比重过大

1998年,财政部发行2700 亿元特种国债注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使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在当年基本达到了8%的最低要求。1999 年以后,中央政府成立了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了四大国有商行共1.4 万亿元的不良贷款,解决了四大国有资本监管不达标的问题。之后,中央政府又多次通过中央汇金向中国建行、工行和中行注资。提升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造成核心资本充足率过高的现状。

(二)附属资本不足

就资本结构而言,发达国家银行平均都拥有占资本额50%以上的附属资本,而我国的商业银行远远达不到这个标准,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附属资本金在总资本金中所占的比率更小。而附属资本充足率不足的现状,极大制约着抵抗风险能力和扩张能力。

四、我国商业银行资本金不足的原因分析

(一)对风险认识不足,资本管理技术欠缺

我国银行业在业务经营和投资中,对银行面临的预期损失、非预期损失、极端损失尚没有客观量化分析,对于信用风险之外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更没有足够认识,对于通过将风险量化作为成本定价转移到预期损失、或者资本覆盖非预期损失均处于初步研究阶段。

(二)业务结构不合理

银行业务结构的不合理体现两个方面。首先,信贷比重过大,贷款业务在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中占据了约60%的比重。其次,中间业务发展滞后,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上市银行通过中间业务获得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到20%。

(三)盈利能力不足

我国绝大多数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产收益率与英国银行业平均26%、美国银行业平均20%的收益率相比相距甚远。2008年,南京银行的资产收益率只有1.55%,但这却在我国14所主要的商业银行中位居榜首;可见,我国商业银行运用资产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改善资本充足率结构相关建议

(一)从影响资本充足率的银行自身经营来看

业务多元化、平衡发展。商业银行需改变极度依赖信贷业务的经营理念,大力发展中间业务、表外业务和零售业务等,向业务经营向多元化、创新化发展,以拓宽自身盈利渠道,增强盈利能力。

进行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通过把风险权重较高的贷款和其他资产转化为现金,降低资产方的风险水平和加权风险资产总额,从而降低对资本的要求,相应提高资本充足率。

(二)从外部监管方面来看

加强监管力度,控制银行风险。《新巴塞尔协议》提出银行监管框架的三大支柱:最低资本充足率、外部监管和市场约束。银监会应依据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出台并适时调整相关法规条款,以推动商业银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和控制机制,实现资本要求与风险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的密切配合,提高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灵活制订政策,留有调整空间。一方面鼓励银行做好自身的资本补充规划和资本使用规划,达到风险和收益的统一,另一方面通过对银行进行个别性指导,避免出现一刀切所带来的整体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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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资本充足率例7

1、改变附属资本的计算范围在2002年人民银行制定实施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中将贷款损失准备分为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三种,其中一般准备是根据全部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专项准备是指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每笔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的用于弥补专项损失的准备。特种准备指针对某一国家、地区。行业或某一类贷款风险计提的准备。

由于专项准备是针对贷款损失程度计提的用于弥补专项损失的准备,应该视为商业银行经营成本的一部分,因此在《办法》中专项准备不再计入附属资本,但同时将可转债和长期次级债务纳入附属资本,其中长期次级债务是经银监会认可,商业银行发行的普通的、无担保的、不以银行资产为抵押或质押的,纳入附属资本的金额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50%。

2、调整风险资产的权重

《办法》对于风险资产的评估采取了更为审慎的标准,调整了风险资产的权重。主要表现在《办法》借鉴新资本协议标准法,使用外部信用评级公司的评级结果确定商业银行境外债权的风险权重;取消了对国家特大型企业。国家大型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优惠风险权重;严格按照1 988年资本协议认可实物抵押品,取消了土地房屋产权、居住楼字、动产物业抵押贷款的优惠风险权重;表外业务风险资产的计算,采用1 988年资本协议两次转换的方法,商业银行应将表外项目的名义本金额乘以信用转换系数,获得等同于表内项目的风险资产,然后根据交易对象的属性确定风险权重。

3、计提市场风险资本

交易资产达到一定规模或比例的商业银行必须单独计提市场风险资本,新《办法》规定交易总头寸高于表内外总资产的10%或超过85亿人民币的商业银行必须计提市场风险资本,并规定了包括利率风险、股票风险、外汇风险、商品风险以及期权风险在内的市场风险的计算标准法。《办法》中所称的市场风险包括交易账户中受利率影响的各类金融工具及股票所涉及的风险、商业银行全部的外汇风险和商品风险。

二、《办法》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的影响

从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来看,资本充足率=(资本一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由于《办法》一方面调高了商业银行各类资产的风险权重,取消了对部分机构和资产的优惠风险权重,并在计算信用风险资本要求时采取了更为审慎的标准,使风险加权资产增加,部分银行还要对市场风险计提资本,加大了分母;另一方面要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建立在贷款损失准备足额提取的基础之上,贷款专项准备金不能计入附属资本,若不考虑通过发行可转债、长期次级债等再融资方案,分子将减小,因此《办法》实施后,在短期内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由于我国目前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普遍偏低,实施新《办法》后,即使是资本充足相对较高的上市银行都很有可能面临资本充足率达不到8%的合格线的尴尬局面。在上市银行公布的2003年年报中,除了2003年上市的华夏银行资本充足率最高为10.64%,招商银行为9.49%,浦发银行和民生银行刚刚超过8%,分别为8,64%和8.62%,而深发展仅为6.96%。

根据《办法》对资本净额的计算方法可以来估算一下各家银行2003年的资本净额,以及这种调整对资本净额的影响程度,如表1所示。

从估算结果可以看到,除了民生银行于2003年2月发行了40亿的可转债,至年末已有面值20.29亿的可转债转成股票,余下19.71亿按《办法》可计入附属资本,增加了资本净额,其资本净额有所提高,其余几家银行的资本净额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深发展所受的影响最大,下降31.87%。

三、商业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的途径分析

《办法》之所以对资本充足率计算方法进行调整,主要是为了更真实的核算银行资本,衡量银行的抗风险能力,提高银行体系的稳健性。由于《办法》规定2007年1月1日是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最后达标期限,这为商业银行及时调整自己的资产结构和化解风险留出了一定的时间余地,目前最重要的是商业银行要在这种新形势下积极探索适合自己的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有效途径。

1、充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强化风险管理,增强自我积累能力

《办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应建立在充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等各项损失准备的基础之上。由于人民银行在制定《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时,允许国内银行无法一次提足贷款损失准备的,在2006年以前可以采取分年平均或逐年递增(递减)的方式,分年逐步提足各类准备,因此大部分银行在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时所采用的计提范围和计提方式都不甚规范。本期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贷款损失准备提取较多,意味着银行的利润的减少,进而会影响到核心资本的积累,银行就可能通过会计手段来调节利润和资本充足率水平。因此只有充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基础上计算的资本充足率才是真实可信的,在各行之间才具有可比性。同时我们注意到在5家上市银行2003年的年报中,华夏银行和民生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没有划分一般准备和专项准备,其余银行基本将期末贷款余额的1%作为一般准备,余下的部分作为专项准备。由于《办法》中规定只有一般准备可以计入附属资本,因此合理区分和计提一般准备和专项准备以符合它们的特性,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是很有必要的。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就是为了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国内衡量银行业的风险资产状况最常用的指标就是不良贷款比例,近年来很多银行通过扩大分母,即大幅提升贷款余额来稀释不良贷款比例,因此不良贷款比例的降低并一定不意味着银行抗风险能力的加强,而要反映商业银行所面临的不良贷款的压力还应该综合考虑贷款损失准备比例这一指标。

从表2中的数据可见,2003年除工商银行外,所有银行的贷款损失比例都比上年有所下降。因此虽然不良贷款的比例降幅很大,但银行所面临的化解不良贷款的压力还是增大了。其中工商银行2003年的贷款损失增幅较大,但是相对于7206.60亿的不良贷款来说,其覆盖率只有2.9%,是相当低的。事实上,在贷款增长的同时,贷款损失风险也在增加,尤其是盲目的阶段性扩张贷款,很有可能在随后的阶段中因不良贷款的比例上升而严重影响银行的经营业绩,因此通过扩大贷款规模来降低不良贷款比例的方法并不是提高资本充足率、促进银行稳健发展的有效途径。

由此可见,国内银行业应对贷款损失作合理、充分的估计,尤其是在贷款规模快速增长的时期,更有必要实施审慎的会计核算,充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其中的一般准备也是附属资本的主要来源之一,利用专项准备加大不良资产的处理力度。同时强化内部约束和风险管理,控制不良贷款规模,提高资产质量,不仅可以加强自我积累能力,增加盈利,还可以减少专项准备,间接增加资本净额,提高资本充足率。

2、发行可转债和长期次级债券,补充附属资本

在《办法》颁布之前,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是附属资本的主要来源,附属资本的比例比较低,如工商银行的附属资本只占核心资本的24.4%,而按《办法》规定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因此附属资本有一定的增长空间。符合要求的可转债和长期次级债可以计入附属资本,这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扩充资本金的新途径。如民生银行通过发行可转债,其转股的部分可以计入核心资本,未转股的部分可以计入附属资本,对资本充足率直接起到了拉动作用。

而对于长期次级债,在欧美日等国家其发行非常普遍,银行无论其资产规模大小,均持有相当比例的次级债务。据统计,平均每家银行持有的次级债务占其风险资产的 3.6%,在全球次级债务发行量最大的50家银行,该债务占风险资产的平均比重达到5,3%,在德国、西班牙银行平均每年发行次级债的频率超过2次。在期限安排上,次级债务多以5-11年为主。次级债务在大多数国家已经成为银行附属资本的重要来源,对银行提高流动性、降低融资成本,加强市场的约束力等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值得注意的是次级债只是在一定期限内具有资本的属性,并非银行的自有资本,最终仍需要偿还。次级债券在某种意义上具有资本的属性,但是它却不具备核心资本的抗风险能力。按照次级债券的定义,除非银行破产或清算,次级债务不能用于弥补银行日常的经营损失,即在正常的情况下,次级债务不能用于;中销银行的坏帐。附属资本随着到期日的临近,可计入附属资本的数量将进行折扣,在距到期日前最后五年,每年累计折扣20%,如一笔十年期的次级债券,第六年计入附属资本的数量为100%,第七年为80%,第八年为60%,第九年为 40%,第十年为20%。因此在次级债券即将到期需要偿付的时候,银行的资本会急剧下降。

从现实情况来看,银行通过增资扩股、利润分配等方式来补充资本金要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发行次级债补充资本金所受的制约因素较少,具有操作方便、快捷的特点。尤其是在银行因快速扩张而暂时出现资本充足率下降无法达到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发行次级债券是一种快速、高效、便捷的资本扩充方式,但主要还是补充资本的一种辅手段。

3.调整资产结构,降低风险加权资产

银行资本充足率例8

一是资本充足率管理将成为商业银行全面覆盖各类风险的核心指标受到格外关注,并应满足国家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的要求,抵御单一银行风险和银行业系统风险。

二是加强和健全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资本充足率管理不单是银行管理层操心的事,而首先是商业银行董事会要承担最终责任的大事,且如果商业银行申请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其董事会需要履行的职责更多更重。

三是商业银行内部涉及资本充足率管理的内设部门需要充实和加强,原则是不能只有一个管理部门,而应有多个管理部门,且这些部门相互之间还应独立。

四是商业银行信息管理系统应更加全面适用,不仅应满足风险评估、资本计量、资本充足性评估和报告的需要,还应支持各类涉及资本信息的收集、汇总、填报;不仅要满足银行法人的内部管理,还要满足集团并表的信息披露管理和外部监管检查评估的要求。

五是对资本定义做了新的明确,对核心资本、一级资本采用了巴Ⅲ的新规定,虽然最低资本充足率指标并未提高(仍是8%),但做了多项扣除后,可能原标准下的10%能达到新标准的8%―9%就相当可观了。

六是对各类风险资产的权重比例做了重大调整,特别是增加了多项超过100%风险权重系数的高风险信用资产计量,并把操作风险纳入加权风险资产之中计量,明显会加大对银行资本充足率达标的压力。

七是资本评估程序更加严格,并明确要求商业银行自行确定的内部资本充足率目标应高于监管部门确定的最低资本要求。

八是监督检查标准提高,分类处罚措施更多样、适用和严厉。

九是信息披露要求遵循充分披露原则而不是简化披露。

十是实施时间在即,从2012年起即要实施,可以说是迫在眉睫,不容迟缓。

针对上述影响,商业银行强化对资本充足率的管理必须实现“五个结合”:第一是开源与节流相结合;第二是资本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第三是境内发展与境外发展相结合;第四是主业经营与副业经营相结合;第五是长远利益与近期利益相结合。

在新的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出台后,各家银行向市场融资的步伐、频率或数额都会加快或加大。如不出所料,从2012年起也许会成为一个常态,不说是年年都会有新动作,也会是隔年讲一个或几个新故事。除非控股大股东同意少分红甚至不分红,否则商业银行仅靠自己当年增长的利润是弥补不了日益加码的资本监管缺口的。

银行资本充足率例9

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核心资本由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组成;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以及长期次级债务等构成。资本的作用一是界定产权和方便所有权的让渡,二是为公司提供资金。

与一般公司不同,商业银行所具有的中介功能,使其可以极大地运用金融杠杆来获得负债(存款),其成本要比发行股票低得多,且银行具有吸收、转移和管理风险的职能。商业银行的资本是银行已经持有或必须持有的金额,资本配置不是银行经营的附属,而是银行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银行资本的目的在于防范头寸价值减少或者商业损失等风险,从而保护存款者和一般债权人不受损失。基于此,巴塞尔协议对商业银行资本及其充足程度提出了要求,体现为两个目标:一是资本充足以“加强国际银行系统的稳健性”;二是资本充足以“减少……目前各国银行间存在的不平等竞争因素”。前者将迫使银行持有的资本高于最低标准,从而减少银行倒闭的可能性,增加银行系统的稳定性;后者将有助于银行系统全球范围的统一协调,从而避免不同银行间因遵循不同的标准而出现竞争失衡,促进金融市场公平竞争,切实保护银行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当银行治理目标从股东至上转向兼顾利益相关者利益时,由于银行的各利益主体对银行风险的不同理解,进而对资本的关注点也各有侧重。克里斯·马滕区分了其中些微差别,即银行财务管理关心的是实缴资本和筹资的总成本———不论是以股东权益、次级债务、混合型工具还是其他形式;风险管理者关注的是损失的风险,而不论是谁将承受损失的成本;而监管者对资本的定义较为狭窄,只包括所有合格的实缴资本。例如,即将到期的次级债务只有一部分能被当做资本,而混合型工具可能根本不能被包含在资本的范围之内;银行股东更多关心的是自己的投资,即银行的股东权益、未分配利润以及股本溢价等。

二、《办法》的特点及影响

《办法》对国内银行业的影响是深远和巨大的。首先,未来三年国内银行业将面临着巨大的资本缺口。根据中银国际预测,实施《办法》将使各类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下降2~3个百分点,资本金缺口近5000亿元。为此,各商业银行将采用国内外上市、发行可转债、增发及配股、发行次级债务和私募等方式来解决。其次,《办法》将抑制商业银行的业务扩张冲动。为在2006年底前资本充足率达标,各银行必须“开源节流”,除增加资本外,调整信贷结构和适当控制资产增长速度势在必行。特别是对一些缺乏融资渠道的非上市银行而言,资产的增长速度更将为资本金的补充所拖累。再次,银行业净资产收益率会受到一定影响。以往在资本不足情况下,银行股东过度利用杠杆获取较高收益。而《办法》的实施将限制银行业的融资杠杆效应。若不能改善资产收益率,银行的净资产收益率将会下降。因此,银行势必调整其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增加国债投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以及票据贴现等资金运用项目,并相应调整股利分配政策,较多采用较低股利支付率和股票股利分配方式。

三、商业银行的应对之策

1、以资本充足率为准绳,全面评价商业银行治理水平,强化风险管理能力。资本充足率管理贯穿于商业银行设立、持续经营、市场退出的全过程,它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并且随着银行业务范围逐步扩大,风险成因和表现复杂化,资本充足率在银行公司治理中的重要性还将进一步提升。银行应在完善公司治理和强化内部权力制衡监督的基础上,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优化风险评价机制,要根据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把银行整体目标分解为各产品线和各业务系统的目标,根据各业务系统和产品线风险来分配资本,并对所有风险实行组合管理,把风险管理落实到业务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

2、制定稳健的经营策略,追求可控风险下的持续发展。稳健经营的实质是在实施审慎会计原则的基础上,真实反映商业银行的资产与负债的价值,客观评价商业银行的风险状况,并及时予以预警和控制,防止金融风险的聚集和蔓延。商业银行保持稳健性,一个主要标志就是银行自身持有的资本水平、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以及资产组合的风险状况。为维持平衡的资本结构,银行应该实行稳健经营方针,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银行股东应支持银行在资本充足率不达标时不分红,并提足坏账准备,保持适当的利润分配率,以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支撑未来持续增长。

银行资本充足率例10

由此可见,严重的信用风险不仅威胁到银行自身的经营安全,还有可能冲击整个银行信用体系的稳健,引发货币危机和金融危机。商业银行应对信用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处理和评估,从而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在一定收益水平下使信用风险最小化。

(一)建立科学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系统

商业银行应加强对内部评级系统的管理,建立全面的、高质量的信用数据库,提供更多有关损失发生时的资料,以形成有效的量化分析。在执行层面上,要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管理结构应兼顾风险控制的任务目标和以客户为中心、市场盈利最大化的最终目标。在决策层面上,商业银行要建立以风险识别、风险衡量和风险监控为主要内容的科学的风险决策体系,坚持公正和透明的原则。在评价层面上,商业银行通过内部和外部审计对风险管理程序进行检查,了解确认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此外,在加强商业银行现有评估系统的同时发展独立的信用评估中介机构,运用外部力量加强对借款人进行监督与评估,以增强市场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有效解决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二)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

首先,商业银行要完善信用分析制度,即确定贷款质量和贷款人还本付息的能力,可以借鉴西方商业银行提出的6C原则,即品德(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担保或抵押(Collateral)、环境(Condition)、连续性(Continuity)。银行应该根据自身特殊情况拟订一套完整的评级方案,并设立专门部门对企业进行评级。其次,商业银行要注意企业的贷前量化分析,即对贷款的企业进行各项财务指标的综合分析。再次,商业银行要建立科学的分析预警体制,合理的分析预警体制可以帮助其有效地避免呆账、坏账的发生,减小银行潜在的风险。同时,银行也应避免贷款的过度集中,尽可能分散化地选择客户,从而将信用风险进行分散,确保稳健经营。最后,商业银行要严格依法放贷,保证贷款资金的保值。

(三)调整优化商业银行资产结构

商业银行要通过调整资产结构来减少风险加权资产。《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中规定要对表外业务的信用风险计提资本,将表外项目通过信用系数转换为对等数量的银行贷款。一些信用转换系数较低的业务如投标保函、履约保函等往往是能为银行带来较高收益的优良业务,并且获得的利润能转增资本金,这样商业银行能通过大力开展这些业务提高资本充足率。此外,实施资产证券化或资产出售则可以把风险加权较高的贷款和其他资产转化为现金,降低资产方的风险水平和加权风险资产的总额,相应地提高资本充足率。

市场风险控制策略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风险因子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金融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将会带来市场的广化和深化,这两种情况会造成商业银行资产组合日趋复杂,组合市值的波动将更加明显。同时,商业银行在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时,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将越来越明显化、复杂化。因此,商业银行需要制定合理的策略来控制市场风险。

(一)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规避策略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回避策略即指商业银行根据一定原则采取相应的措施规避风险。例如在无法准确预测利率变动趋势以及不可能完全自主地控制资产负债结构进而改变资金缺口时,商业银行应采取缩小资金缺口甚至零缺口资金配置策略来规避利率风险。

同样,也可以通过轧平外汇头寸以避免外汇风险敞口,或利用货币、汇率互换来避免汇率风险。

(二)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分散策略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分散策略是指通过投资组合的多样化来分散风险,实现收益最大化。商业银行要通过确定组合管理目标、制定组合管理政策、构建证券组合、修订证券组合资产结构以及对其进行业绩评估来分散风险。例如,在债券市场中,银行应分散地投资多种债券,可使银行盈亏相抵,面临的非系统性风险总体上将缩小。对于外汇风险分散,银行可以通过采取持有多币种外汇头寸(或黄金头寸)来实现,这样就可以用其中某些外汇汇率上升的收益来弥补某些外汇汇率下跌的损失。

(三)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转移策略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转移策略是指银行通过各种合法手段将其承受的风险转移给其他经济主体。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也可通过金融衍生工具有效规避利率风险,如远期利率协议、利率期货、利率互换和利率期权。这些金融衍生工具能帮助银行消化系统风险,为现货市场提供了一条转移价格风险的渠道,从而将市场价格变动导致的风险从正常的实际经营活动中分离出来。

操作风险控制策略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存在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和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其中包括法律风险。随着《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将其列为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并列的三大风险,操作风险日益成为银行业监管的重要领域。与其他风险不同,操作风险内在于银行的业务操作,并且几乎涉及银行经营管理的所有方面。加强对操作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已成为商业银行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建立完善的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以确保操作风险管理活动被有效地理解和执行。采用集权、分权相结合的职能型组织架构,在操作风险战略决策的制定和管理上实行最大限度的集权,在风险控制的具体实施上设立多个部门联合操作,是一种科学的管理组织形式。同时,商业银行应注重基层机构的管理,以其执行效果作为评价、验证管理绩效的标准,全面提升整个系统的管理水平。

(二)开发先进的操作风险管理工具

商业银行应由粗放的检查控制手段转化为细致的管理风格,即深入了解分析风险要素,对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并对关键环节实行日常监督机制和预警机制,制定重大风险事件的报告和处理流程。此外,商业银行要致力于进一步开发包括操作风险管理在内的综合管理系统,全面实现商业银行业务操作和管理的信息化,用计算机代替大量简单重复的、低效率的手工操作,实现计算机系统的硬控制。

(三)加强内部监控和外部监督

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不仅要求对风险管理制度、风险控制流程以及制约机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更要求对这些制度、流程、机制本身的科学性进行审核。外部监管部门应将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的主要精力放在提高操作风险控制体系、防范机制的合理性和完整性上。同时,监管部门应制定统一的操作风险监管标准或业务指引,帮助商业银行在管理操作风险时明确方向。监管部门还应改进监管方式,定期组织各商业银行交流操作风险管理的经验,对潜在的操作风险迹象及时预警。

综上所述,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是保持银行稳健发展的重要保障。商业银行要保持良好的经营理念、超前的风险意识,创建先进的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的考评机制,通过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进行处理控制提高资本充足率,以提高自身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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