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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模板(10篇)

时间:2023-02-25 12:40:06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例1

1对工厂的安全工作负总的责任,并直接管理工厂的安全专职人员,开展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示和各种规章制度;

3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有安全生产工作内容;

4组织审定工厂制定的各项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5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安全事故的原因,并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制定改进措施,预防事故重发生;

6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学习安全保护方针、政策和安全业务知识。

二质检部安全职责

1参与有关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审查,以及劳动保护方面的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2编制或修订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时,工艺条件必须符合劳动保护条件要求;

3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等工作中,都必须考虑劳动保护方面的要求,应尽量采用无毒、低毒物品替代有毒、高毒物品;

4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三机电设备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工厂机械、电器、仪表、设备、工艺管道、通风排风装置的管理,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组织编制维修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确保其实施;

3监督车间机械动力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其正常运转,防止发生事故;

4编制厂内通用设备的维修规程和有关操作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厂内的设备及安全装置的管理、检查或定期检查;

6组织实施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制定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7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8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四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物资和防护器材的采购、供应,并确保采购的物料符合安全要求;

2负责对采购、保管人员经常性安全教育,切实搞好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并督促落实。

五后勤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在工厂主管领导下,负责全厂的保卫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工作的政策、法令、指示、规章制度;

3负责厂内消防、有毒物品、爆炸物品、灼伤、触电等的急救措施,及时准确的进行抢救、报警;

4负责厂内宿舍、饭堂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厂区的防盗工作,确保24小时有人巡查值班。

六生产部门安全职责

1在编制生产计划时要同时编制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检查生产进度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2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3在生产中发现重大危险,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做出详细记录报告分送厂安全部门;

4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生产设备装置的能力,防止设备装置带负荷运行;

5在安排生产的产量和品种时,负责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6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七车间主管安全职责

1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在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对新员工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

3对车间进行定期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4严格执行劳保用品及防护器材的管理,并监督员工正确使用,教育员工妥善保管;

5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保护现场,查明原因,采取预防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的意见,报工厂安全部门执行。

八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工厂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教育工人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2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清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4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5对新员工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并保证培训合格方上岗作业;

6做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

九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劝阻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要交接安全生产情况;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果断正确处理事故,并及时性如实汇报,保护好现场;

4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确保生产安全;

安全生产责任制例2

2.安全生产管理采用分级负责制。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本单位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制度。

**煤矿安全监察部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的制度、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各分管领导、各职能部室、队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执行、落实矿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并监督、检查、考核执行情况,形成层次分明、分级管理、监管有序的管理构架。

3.各级领导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在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对安全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4.各级领导、职能部室、基层队组及员工要认真履行矿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5.矿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和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参加各种安全管理(技术)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工作能力,遏制事故的发生。

6.因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需承担经济与行政责任外,触犯刑法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7.矿井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

(1)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负总体责任;

(2)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持续具备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5)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6)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9)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检测、监控;

(10)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11)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测检验;

(12)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13)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

(14)积极采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保障水平;

(15)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

(16)统一协调管理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例3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中所负的责任。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人员。 2. 管理依据 2.1本制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 3. 管理内容 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如下。 3.1. 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3.1.1. 对公司安全、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3.1.2. 坚决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劳动安全监察和行业管理;为杜绝特大事故,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和职业危害,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批准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的奖惩制度),及时研究、分析、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包括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监督。 3.2. 副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3.2.1. 主管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贯彻国家劳动安全法规、法令和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在布置生产经营工作时,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分析解决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3.2.2. 确保本公司生产和管理的各个环节符合国家、行业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监督检查其贯彻执行情况并负责组织落实。   3.2.4. 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和培训教育,确保本公司内所有员工经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3.3. 安委会主任的安全生产责任   3.3.1. 在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安全工作,可以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提交安全生产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公司的安全状况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以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及经费的开支计划。   3.3.2. 参与制订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以及本公司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 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 3.4. 工会主席的安全生产责任  3.4.1. 督促并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  3.4.2. 参与人身事故的调查处理。  3.4.3. 总结交流劳动保护工作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5. 经理部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3.5.1. 贯彻国家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  3.5.2. 负责对新提升或聘任的干部,应给予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作职。  3.5.3 认真执行国家、深圳市和公司有关交通安全的法规、规定。  3.5.4. 建立、健全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3.5.5. 负责与公安局交通安全部门进行业务联系。  3.5.6 认真执行国家和公司安全卫生和医疗卫生工作的法规、制度。  3.5.7工厂区的安全卫生。对查出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3.6.质量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3.6.1. 处理好质量管理与安全管理的关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6.2. 在制定质量管理标准时,应将安全管理和安全标准、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同时下达,同时考核。  3.6.3. 抓好工作质量,确保产品质量,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6.4. 做好质量信息反馈,不断改善质量管理与控制,提高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的安全性。   3.7市场部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3.7.1. 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  3.7.2. 严格遵守经理部有关车辆使用的申请、审批等规定。  3.7.3. 负责本部门员工安全教育工作。  3.7.4. 负责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8 财务部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3.8.1负责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教育、环境保护费用列入公司财务计划,并确保重要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做到专款专用。 3.8.2监督安全、劳保、环保费用的正确合理使用,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费用使用情况,并通知有关部门。 3.8.3负责本部门所管帐、卡、电脑账目数据等的安全,制定出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 3.8.4严格财务监督,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支付工伤事故处理费用,安全、劳保用品、保健食品费用。 3.9. 管理组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3.9.1. 认真执行上级和本公司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法规制度,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  3.9.2. 经常检查所辖区域的建筑物、工器具、机电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工作地、休息间及更衣室的安全卫生,检查到隐患要及时处理。  3.9.3. 负责对新调入本部门的员工、工种变更人员、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3.9.4. 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  39.5. 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组织,指导和督促本部门兼职安全员工作。充分发挥班、组长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作用。 3.10. 技术组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3.10.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3.10.2. 产品的开发、设计应对实现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规定负责。  3.10.3. 在确定项目设计、改造的技术要求时和制定工艺文件时,必须符合劳动安全、工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规定。同时考虑安全操作、防尘防毒、改善劳动环境的安全技术措施。  3.10.4. 在进行有危险性试验、试制时,要与安全部门联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3.11班、组长(生产1、2、3组)的安全生产责任 3.11.1. 认真执行公司、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规定与制度。 3.11.2. 对班、组员工安全和健康负责。 3.11.3. 负责对新调进员工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并且将安全教育做为日常班组工作的重要内容。安全工作做到时时讲、天天讲。 3.11.4. 负责检查、督促本班、组员工劳保用品的穿戴。 3.11.5. 负责督促、检查本班、组工人按操作规程进行生产。 3.12 设备动力组安全生产责任  3.12.1. 贯彻执行公司设备安全的政策、法规和制度。  3.12.2. 负责做好上岗前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工作。  3.12.3. 负责组织经常性设备安全检查,对检查结果和存在隐患要记录在案,、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整改通知。  3.12.4. 组织并参与较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负责对事故的统计、上报,做到及时、正确。  3.12.5. 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季度设备安全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不断提高设备安全水平。  3.12.6. 负责会同安委办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电梯等)的例行专业安全技术检查,并记录在案。  3.12.7. 安装检修设备时,必须配备安全防护装置、信号装置,并确保安全、灵敏、可靠、有效。  3.12.8. 在新装、改装设备时,负责审查安全技术,完工验收前,要求在关部门和人员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审核后执行。对外购或自行设计的设备组织进行安全性、可靠性评价。 3.13. 生产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3.13.1. 严格遵守各自工种、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各类安全制度。 3.13.2. 要正确使用和按规定穿戴各种劳动保护用品。 3.13.3. 工作前要想一想,要不要采取安全预防措施,有没有工作危险。 3.13.4. 坚持劳动生产、安全第一。 3.13.5. 自己的安全与健康,首先自己要考虑和防护。 3.13.6. 认真搞好本岗位“5S”工作。 3.14 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3.14.1. 督促、协助各部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制度。 3.14.2. 对公司、部所辖区域的安全向公司领导负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例4

企业制定岗位责任制时必须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列为重要内容,明确每一个职工要保证完成生产任务,同时要保证生产安全。由于从制度上明确了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从而避免了安全工作无人管、出了事故相互推诿等现状,调动和激发全体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所有规章制度中的各种要求,只有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才能具分解到各岗位的工人,各级领导、各级横向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身上,这种要求的具体化,是各种规章制度得到贯彻实施的保证。没有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就不是一个完整的责任制管理体系,必然在一些地方出现安全“死角”和漏洞。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与企业奖惩制度挂钩

企业实行经济责任制,管理上得到加强,经济效益有了明显提高。为使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后能够得到严格的贯彻落实,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是切实有效的,但其原则应是“奖惩分明”。要做到奖惩分明,就不能没有依据。经过充分酝酿制定的安全和产责任制人公正的,也是大家尽职尽责能够办到的,是各个岗位进行工作实绩考核的标准。是非分明,赏罚分明,才能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确保企业安全无事故。这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是企业职工最大的福利。

三、安全管理要以人为本、重视激励作有用、把情感融入安全管理

在现代管理哲学中,人是管理之本。管理的主体是人,客体也是人,管理的动力和最终终目标还是人。在安全生产系统中,人的素质(心理与生理、安全能力、文化素质)是占主导地位的,人的行为贯穿施工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因此,在安全管理过程中,企业必须新生人,关心人,以人为本,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个人的利益,使大家找到归属感,最终形成安全管理“命运共同体”,推动安全管理的改善和提高。

推行科学民主化的管理方式,人是最根本的,需要重视人、激励人,就要在管理方式上实行民主化。虽然一般的管理侧重点不同,但在管理中必须兼顾所有人的利益,一项决策做出之前,应把方案拿出来,由企业法人组织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组织一线施工人员逐层进行讨论,做出反馈意见,必要时可以跨级进行,这样才能保证决策正确和实施的顺利。

伟大的马克思曾经说过:人们追求的一切,都同他们利益有关。职工工作积极性的调动,要求管理者深入理解职工的内在需求,并予以满足,从而刺激工作热情、激发创造力。因此,在企业安全管理中引入多种激励机制。成为安全管理文化现代化所要求的重要方向。

目前,多数企业安全管理采取的是负激厣即违章罚款,虽然有激励效用,但不免单一,且容易使人感觉安全生产很“冷”,因此,企业要注意多运用正激励,一方面可以在各层次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对完成情况好的集体和个人进行物质奖励,数额必须大;另一方面,可以评选安全标兵,从管理层到基层都要有代表,满足个人的荣誉感。

在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中,精神力量起着极大的作用,其中,人的感情因素深深化地渗透到行为中,影响着行目标、行为方式等多方面。在企业内部,每一名职工都拥有自己的情感世界,安全管理者只有深入了解、沟通和激发职工的内心情感,才能在管理工作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日本企业在这方面军很注重,常常采取“感情投资”的方法,解决职工的住房、子女入托以及汽车问题。我们也可以在节日和员工的生日时致以祝贺,亲自送礼品等,要“于细微处见真情”,这样才能感化人心,以便和谐一致,团结协作,促进安全管理,消除管理中的抵触情绪。

企业搞安全管理,不能图一时之快,逞一时之强,必须从根本出发,根据单位特点,循序渐进,逐步形成自己的安全管理文化,增强全体职工的凝聚力,使其劲往一处使,在和睦的氛围中实现安全生产,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责任制例5

第三条安全生产坚持“分级管理”、“分线管理”、“属地管理”以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第四条国家机关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本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五条实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员的有关责任。

第二章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六条县、乡镇人民政府应把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公共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经费纳入当年的政府财政预算。

第七条政府(部门)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其他领导分线负责,条块结合,分工协作的安全生产领导分工负责制。

第八条县政府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具体分工如下:

(一)县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全县全局性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事关全局性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进行研究部署,出台相应的对策、措施,并对全县重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直接协调和督查。

(二)常务副县长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发展计划、公安、消防、交警、工商、协作、供销、金融、保险等部门和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分管工业副县长负责工业口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经贸、电信、邮政、电业、技监等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分管文教卫副县长负责文教卫口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文化、教育、卫生、广电等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分管建设副县长负责建设口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房管、环保、旅游等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分管农林水副县长负责农林水口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民政等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分管交通副县长负责交通口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交通、海事、航管等部门及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具体分工如下:

(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监察职能,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

(二)县公安交警部门、交通部门、海事部门分别负责对道路交通安全、渡口安全、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三)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个体、私营企业的安全管理,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等非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安全生产前置条件的审查。

(四)县公安部门负责对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

(五)县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全县防火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六)县发展计划部门负责粮食企业、成品油、重点工程的安全管理。

(七)县协作部门负责协作企业的安全管理。

(八)县供销部门负责供销企业的安全管理。

(九)县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对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外地进永企业)、建筑工程、民用燃气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地质灾害、乡镇矿山的安全管理。

(十一)县规划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违法用地、违法违章建筑的整治,负责消除安全隐患。

(十二)县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各类危房的鉴定和危房整治的督查等工作。

(十三)县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环境污染的治理监督工作,加强对电镀等特种行业的安全监督。

(十四)县旅游部门负责对旅游单位、旅游场所、旅游设施、旅游交通工具的安全管理。

(十五)县文化部门负责对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管理。

(十六)县教育部门负责对学校和校办企业的安全管理。

(十七)县卫生部门负责对职业卫生、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八)县广播电视部门负责对广播、电视设施与设备、广电工程的安全管理。

(十九)县交通部门负责对交通运输企业、公路、交通工程、公路附属设施等的安全管理。

(二十)县水利部门负责对病险山塘水库、防洪工程、水利工程、防汛设施、堤防、护岸等有关设施、违章占用河道、所属水电企业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二十一)县农业部门负责对农用机具、拖拉机、渔业生产、农业企业的安全管理。

(二十二)县林业部门负责对森林防火的监督管理。

(二十三)县民政部门负责对所属民政企业的安全管理。

(二十四)县经济贸易部门负责对工业、商业、物资、二轻等国有和集体企业的安全管理。

(二十五)县电信部门负责对电信设施、设备、电信工程的安全管理。

(二十六)县邮政部门负责对邮政企业的安全管理。

(二十七)县电业部门负责对电力企业、电力工程、电力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二十八)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二十九)县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职工工伤认定等工作。

(三十)县工会组织依法对安全生产实行群众监督,协助政府和督促部门、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十一)县气象部门负责防雷方面的安全管理,及时通报气象信息。

(三十二)各新闻单位对安全生产要实行舆论监督,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传先进,抓住反面典型进行剖析曝光。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对本辖区的安全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严格源头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台帐制度;

(二)负责落实本辖区安全生产责任,把责任分解到各企业、村居,并明确乡镇(企业、村居)责任人;

(三)对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排除整改,对严重事故隐患,必须严防死守,首先应将人员立即撤离,并报上级有关部门;

(四)对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行业和安全条件不具备的企业的开办、用地等,申报时必须严格把关,从严控制。

第三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具备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要求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考核评比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并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许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要搞好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及时将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及有关安全防范措施报当地乡镇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并报县政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章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第二十二条从业人员因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安全生产事故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三条从业人员应当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十四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安全生产责任制例6

(一)班组长是班组生产的直接指挥者,是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二)负责本班组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提高班组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护意识。

(三)认真执行“三检”安全工作,做好班组的自检工作,制止违章行为,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上级处理,做好记录。

(四)负责组织班组成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意识,操作规程等内容的岗位安全教育,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搞好文明生产,保持车辆清洁干净。

(六)协助上级建立健全和落实班组考核制度,做到奖罚分明。

二、班组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全责。

(二)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时,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

(四)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五)正确维护和操作设备,保持车辆整洁、干净,搞好文明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制例7

第三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区(县)、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的考核和奖惩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承办,考核结果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

第四条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安全生产责任按下列规定划分:

(一)除国家、自治区另有规定外,区(县)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监督管理责任,主管部门对本部门隶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有行业管理职能的部门对本行业安全生产负行业管理责任;

(二)因机构改革撤销部门原管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由其职能接管的部门接管;合并部门原管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由新组建的部门接管;更名的部门继续管理其更名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行政正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职能工作部门(或内设机构)负责人对本部门(本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工作人员在本岗位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四)安全生产责任人工作如有变动,接任者为自然责任人。

第五条安全生产目标由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事故指标两部分组成。区(县)、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以《**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的形式确认。责任书一式两份,市人民政府和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一)安全生产管理。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并按要求将落实情况上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逐级考核。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各项经济、业务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评比和总结;

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和防范特、重大安全事故的措施。会议应当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防范措施应当认真组织落实;

4.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其有效开展工作。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应当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改善安全基础设施和监管手段,提高整体防御能力;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检查和处理情况应当作出书面记录;

7.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安康杯”知识竞赛和安全社区、安全村、安全学校等活动。特种作业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8.按照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和信息,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并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严肃处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规定时限内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二)安全事故指标:杜绝特大事故,有效遏制重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安全事故各项指标有效控制在目标范围内。区(县)、部门的具体指标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确定。

第六条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考核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七条安全事故指标的考核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公安消防局提供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按照《**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总分100分,9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等级:

(一)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未突破安全事故指标,考核分值在96分以上(含96分)的区(县)、部门;

(二)安全生产合格单位:未突破安全事故指标,考核分值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区(县)、部门;

(三)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突破下达的安全事故指标,考核分值低于90分的区(县)、部门。

第九条区(县)、部门每半年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总结,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分别于当年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条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奖罚规定:

(一)被评定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区(县)奖励人民币10000元、部门奖励人民币8000元;被评定为安全生产合格单位的,区(县)奖励人民币5000元、部门奖励人民币4000元;被评定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的,区(县)处10000元、部门处8000元的经济处罚。奖罚情况通报全市;

(二)受奖励的单位,奖金中的25%奖励责任书签订人,其余的75%由责任书签订人奖励有关人员。受经济处罚的单位,经济处罚中的25%由责任书签订人承担,其余的75%由责任书签订人确定比例由有关人员承担。

安全生产责任制例8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第二条

生产厂长安全职责

生产厂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各级动火。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组织分管部门对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本部门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每日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负责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9、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等发放标准和进人生产岗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

第四条

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抓好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洁、清洁,实现文明生产,并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

设备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在本专业范围内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技术练兵活动,定期考核。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请示领导处理。

5、参加车间新建、扩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

7、制订装置检修、停工、开工方案,做好开工前的交底工作。

第六条专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公司安全督导员在生产厂长领导下,负责生产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上级安全技术监察部门汇报工作,并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和检查落实。

4、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人厂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车间、班组(岗位)的二、三级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6、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作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7、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工作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每天要深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9、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第七条

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知训练。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安全生产责任制例9

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2、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

(来源:文章屋网 )

安全生产责任制例10

讲安全就是顾大局。以人为本是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突出强调的一个重要思想和基本要求,也是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要素。人是安全生产中最重要的因素,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级政府越来越重视生产、建设中人身安全,中国不要带血的GDP的社会诉求告诉我们,以前粗放式的发展模式将一去不返。安全管理已由本能的管理方式过渡到建立安全管理体系,通过完善可行的规章制度及监督控制来实现安全水平的不断提升。可以说,企业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就是顾大局的体现;安全是可靠的基础。提高供电可靠率,是电力企业的重要任务。要提高供电可靠率就要尽量缩短用户平均停电时间,保证安全供电。只有确保了“安全”,才能保障供电的可靠性,提高电能质量,满足用户需求,促进供电企业的快速、稳定发展;安全是法制的健全。随着安全法制的健全,用户法律意识的提升,对我们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律安全已成为企业新的攻坚点,依法治企、依法管理不再只是口号,安全法规的制定就是安全法制的健全和完善;安全是效益的保障。安全不仅能给我们带来间接的效益回报,还能产生直接的效益。因为只有生产安全了,才能减少事故带来的经济、信誉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才可以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安全”对于我们电力人来说更为重要,它的意义在于设备的稳定运行,在于千家万户的幸福与欢乐,更在于国家财产的安危!不知风险,哪怕是轻轻的一碰就能使“电蛇”怒火爆发;不明措施,哪怕是小小的一个失误,就能中断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不抓落实,犹如纸上谈兵,终将铸成大错;不重安全,就像头上悬挂着达摩克里斯之剑,生命将随时面临危险。从辩证角度来看,安全事故的偶然发生就是必然因素作用的结果,如果一次、两次违反规程一时可能出不了问题,但是引发事故的必然性已经客观存在了;从家庭幸福的角度来看,安全生产也是家庭安全的需要。一次事故造成致伤、致残、致死,痛苦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家庭或几个家庭,更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所以,树立安全观是一切发展的基础。只有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得到了保障,广大群众才能思想稳定;只有生命安全得到保障,才能调动激发其创造活力和生活热情;只有使重大事故得到遏制,减少事故造成的创伤和影响,社会才能安定有序;只有顺应客观规律,讲求科学态度,才能有效防范事故,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正是“安全”保护着我们的企业的高速、稳健的发展态势,也正是“安全”让我们企业不断的走向发展壮大。“安全”是企业一切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