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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检查总结模板(10篇)

时间:2022-09-11 00:11:58

施工现场检查总结

施工现场检查总结例1

在核电厂运行寿期内,受到应力、温度、辐照、腐蚀、振动和磨损等因素影响,部件材料的性能会发生变化,如老化、脆化、疲劳以及缺陷的形成和发展等。在役检查,是指在核电厂的寿期内,对核1、2、3级部件定期进行无损检测,及时发现缺陷及其变化,判定部件是否能继续用于核电厂的安全运行。

役前检查是在役检查的一部分,必须在首次装料前完成,以提供初始状态下的数据,作为以后检验结果的比较依据。役前检查所使用的方法、技术和装备类型必须与以后在役检查中所使用的相同。役前检查必须包括要进行在役检查的所有部件。常用的检查方法有:涡流检查(ET)、超声检查(UT)、渗透检查(PT)、目视检查(VT)等。

1 合同模式及职责分工

目前,由中国承包商负责建设的海外核电项目,其役前和首次在役检查工作一般采用三方合同的模式,即由业主、EPC总承包商(简称总包方)和在役检查分包单位(简称分包方)共同签署三方合同。

总包方对三方合同负责,其责任包括:业主与分包方之间的接口管理;分包方现场检查条件的落实;提供检查所需的相关上游文件;役检设备的运输;检查人员现场办公、食宿等。

分包方按其工作范围对总包方负责,接受总包方的统一管理。其责任包括:各个检查项目的执行和检查结果的分析;具有检查资格和证书的检查人员的配备;相关设备的提供、安装和操作;检查大纲、质保大纲、质量计划、检查报告等文件的编制;负责对业主、核监管部门或总包方提出的意见进行答辩;业主在役检查人员的培训等。

2 阶段划分与工作内容

役前检查的现场实施一般分为四个阶段,各阶段检查内容及相关时间窗口要求如表1所示。

3 现场协调

对于海外核电项目,分包方在工程现场的资源非常有限,需要总包方协调解决役前检查所需的场所、材料、辅助人员、临时设施等条件。作为总包方,为保证项目进度,应协调组织现场建安或调试分包商对役前检查工作予以配合。

(1)分包方在现场工作时间较短,但需用到很多专业检查设备,总包方应协调安排设备存储、测试场所。

(2)安排检查人员现场数据记录与分析的场所。该场所应距离检查地点较近,且在检查期间不要安排建安或调试工作。

(3)协调现场建安分包商完成役前检查相关配合工作,如脚手架搭设、焊缝打磨、设备运输、人孔打开/恢复等。此类配合工作,应提前在建安分包合同中予以考虑。

(4)统筹管理现场工作,合理安排役前检查工作区域和时间窗口。现场役前检查期间,土建、安装、调试工作都在开展,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大量交叉施工。作为总包商,一方面要提前预见可能出现交叉施工的区域,并早作安排;另一方面当遇到交叉施工时,与各相关单位及时沟通,统筹安排。

(5)役前检查的结果包括无可达记录显示、达到记录标准但不超标的显示、超过ASME标准的显示等。如果发现超标显示,需组织安装单位及时。

4 重点关注事项

4.1 反应堆冷却剂系统水压试验期间的统筹管理

水压试验期间,安装、调试、役检单位均有检查项目。总包方需组织建立临时组织机构,统一协调,做好计划与实施方案。试验开始前,要求各参加单位提交检查清单、人员名单、临时设施、初步检查线路等。总包方组织专题讨论,统一各单位检查方法、统筹安排临时设施、检查集结点及路线、区分各单位检查标识、落实现场通讯条件,确定试验实施方案。试验过程中,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实施检查工作。

4.2 射线检查

射线检查所用放射源,运输储存不便,建议由业主方在当地购买、并解决运输和存储问题。

分包方开展射线检查工作时,应严格按照现场射线检查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办理相关许可证。检查人员应持许可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相关探伤作业。

射线检查开始之前,分包方应提前核查检查条件,若管线中有水,需调试单位安排时间窗口排水。

射线检查后期处理,分包方可借用土建分包商生产区的暗室中进行(此阶段土建单位已基本没有探伤工作)。

4.3 热态后压力容器检查工作处于项目关键路径上

为确保首次装料节点的按期完成,必须合理安排装料前所有工作,严格控制工作进度。总包方应组织装料前工作专项讨论会,制定合理而详细的专项计划,将役前检查工作囊括其中。

压力容器检查工作需要现场各单位大力配合,总包方应组织役前检查专题协调会,明确各单位配合工作:建安单位负责落实设备运输、环吊配合、临时水源/气源/电源、保温层的拆除与恢复、临时设施等;调试单位负责安排压力容器给排水,使水位满足检查要求。总包方严格把控各项工作进度,确保役前检查工作顺利实施。

5 小结

役前检查工作是核电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开展的工作,且部分工作处于项目建设的关键路径上。对于海外核电项目,役前检查单位受资源所限,需总包方协调现场参建单位予以大力配合。为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总包方应统筹安排,做好专项计划,充分利用现场各单位的资源,推进役前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施工现场检查总结例2

中图分类号: TU19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安全监理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的有效方法。实践说明,通过多数施工企业内部实施了各种强化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有效的实施了安全监理,使得安全生产逐步走向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使施工中的安全风险程度不断降低,消除或减少了事故隐患,制止了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确保了工程建设的安全。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1、结合具体的工程项目实际,对安全监理工作进行周密的计划,并纳入《监理规划》之中。包括如何配备合格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监理人员;结合监理企业的安全监理责任制,制定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职责;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制定安全监理的实施措施等。

2、审查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主要内容有: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现场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4、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手续》,签订《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承诺书》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表》。

5、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到位,把好《施工组织设计》及各种《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查关,应从两个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第一是审查施工企业内部的编制、审批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第二是审查各种《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实质性内容是否满足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的要求。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不能在工程上实施。

6、对于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监理责任的主要责任者,所以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相应专项工程实施前,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各种《专项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7、作为安全监理人员还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7.1审查勘察设计文件时,发现不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以及在施工中存在较大施工风险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

7.2审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及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7.3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是否建立了安全岗位责任制。

7.4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7.5检查施工单位投入施工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的检测、检验、验收、备案手续。

7.6检查施工现场的实体安全施工前提条件。

以上所述,安全监理人员的审查和检查验收结果,均应反映在“安全监理台账”之中。

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

1、认真学习并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掌握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以不断提高安全监理的作业能力。监理机构应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实施安全检查工作。建议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与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下来,并形成一种监理工作制度坚持执行下去,一定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2、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已通过审查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发现存在事故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4、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检验、验收、备案以及未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下达暂停使用指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同时不定期抽查现场持证上岗情况。

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时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即:一是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二是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三是事故责任者和责任领导不处理不放过;四是事故处理后没有整改和预防措施不放过)进行处理。

7、在安全监理的实施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很多困难和阻力,通常会表现在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一味的追求某一方面,都会影响到另外的方面。所以,在安全监理的实施过程中,应掌握好尺度,逐步渐进。具体可参考以下步骤及方法:

7.1发出口头通知

在日常的现场巡视、检查工作中,若发现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现象,或安全事故隐患,应首先及时口头通知施工方,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整改(事后应及时采用书面通知予以确认)。

7.2签发书面通知、指令

当“口头通知”发出后,施工单位未按期整改且无整改措施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或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方实施签发书面通知、指令的措施。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时应注意文件的时效性。书面通知应采用“监理通知书”或“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形式。

7.3召开专题监理例会

当签发书面通知、指令后,仍未采取措施整改时,应当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召开专题监理例会,对书面通知、指令中的内容,结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加以强调。要求责任方说明原因,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计划整改完成的时间,同时要求责任方明确在后序工作中对类似问题的预控措施,并形成例会纪要。

7.4签发“工程暂停令”

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或召开专题例会后,仍未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方暂时停止施工,并由总监签发“工程暂停令”,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暂停”的部位视工程的情况,可以是整个工程暂停,也可以是局部工程暂停。若“工程暂停令”发出后执行效果不佳,可进一步向建设方提出:加强与施工企业管理部门协调,要求其参与执行。

7.5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

8、参与安全检查评价工作,掌握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和汇总表总得分计算,懂得现行安全等级的确定。如果现行安全等级评价考虑安全管理资料的符合性就更加完善了。

三、安全监理资料

安全监理资料包括:安全监理内部管理资料和审查或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管理资料。

1、安全监理内部管理资料有:安全监理规划/专项安全监理规划/专项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安全监理台账/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日检表/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监理通知单。

2、审查或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

管理资料含:现场安全管理资料(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表)。安全文明防护资料(安全生产协议书,安全文明生产承诺书以及安全生产措施备案表;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分项或分部工程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特殊工种名册及复印件;入场安全教育记录;防护用品合格证及检测资料;临时用电安全检查验收记录;施工机械安全检查验收记录;保卫、消防安全检查记录;料具安全检查记录;现场环境保护检查记录;环境卫生检查记录;安全检查评分表、汇总表)。

四、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几点体会

(一)确保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是做好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前提条件之一。事故发生的原因都是多种多样的,但主要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引发的,而最终归纳起来都是由于管理失误造成的,所以安全监理应侧重于安全管理措施的实施,同时兼顾安全技术措施,即重点对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实施跟踪、监控。

施工现场检查总结例3

前言

近些年来城市建设的发展迅速,工程建设监理在我国的工程建设中已经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了。但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还有种种不完善的地方,建设监理市场的不规范,使得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实施有效的安全监理,可以使安全生产逐步走向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使施工中的安全风险程度降低,消除了事故隐患,制止了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 、盲目性和随意性 。随着建设监理制度的不断完善,监理工程师在建设监理中所发挥的作用和职能进一步明细化,尤其在建设项目中关于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责任,随着国家一系列的有关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安全责任法规、条例的相继出台,使得监理工程师在建设项目施工当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理所当然,监理单位安全责任范围也相应扩大,安全监理工作深度也在逐步加深,通过各种控制措施,实施审查、检查和监控,降低安全风险,确保工程安全。

1、安全监理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性

工程建设监理组织机构是除建设、施工单位之外的一个重要责任主体。监理单位实施安全监理的行为不是代替业主及承包商管安全,也不行使政府等职能部门的权利,其只是在安全管理链中又增加一个制约机制,对其他任何安全管理形式均没有替代、干扰和影响等负面作用。以往的安全管理大多是以狠抓施工单位为主,因为事故总是出现在施工单位,业主往往没有什么责任和义务。安全监理则不同,它可以制约和协调、触动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安全行为,从而给安全工作又增加了一层保险。

安全监理是建筑市场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机制。就目前建筑市场的运行体制来讲,实行安全监理势在必行。过去建筑市场的甲乙双方均为国有企业,只有少数的集体企业。在安全的管理和投人上基本能得到保证,因为谁都明白,安全上少投人省下来的钱不归自己,而一旦出了事故责任可得自己承担,谁犯得上冒那个风险。而现在建筑市场的各方有许多均为私企,即使是大型的国有企业承揽的工作,也大多都分包给私企了。他们在安全投人上省下来的钱是自己的,即使发生了事故,谁也撤不了他的职,其他方面的处罚他都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去疏通。另一方面,许多事故(包括重大事故)私营业主都可以隐瞒不报而私下处理。而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上独立的第三方,每天跟班在施工现场,了解和掌握现场的详细情况。在质量和安全管理上是有一定威慑力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不重视安全工作的私企的克星。安全监理的管理形式既有助于政府对建筑市场的治理,又保障了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使建筑市场的各方均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因此,安全监理工作作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与质量、进度、投资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目标控制体系。监理单位对工程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的监督和严格把关,对于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具有重要作用。

2、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收集整理安全监理资料。

2.1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1)监理单位内部首先要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文件,包括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分项和分部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专项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文件。 对中型及以上工程项目还要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的安全监理组织机构,下属有土建、水电工程等的安全监理工程师。

(2)安全监理工程师要重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对于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还要查看是否经专家论证、审查,有无安全验算结果,是否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3)审查总包单位 、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是否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安全施工许可证。

(4)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的资格。 审查操作证的时效性和人证相符性。

(5)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保证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6)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7)检查施工单位投入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的检测、检验、验收、备案手续。

(8)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手续。

(9)查看勘察设计文件 ,看是否存在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不符的以及在施工中存在较大施工风险的问题,以便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安全监理人员对上述各项的审查和检查结果,均应记录在安全监理日志或月报中。

2.2 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已通过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及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如现场是否悬挂各种安全宣传标语和警示标牌;对操作人员是否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 包括教育和培训的方法与手段;工作面“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情况;现场临时用电是否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保”等。 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 如塔吊的安装、拆除等。

(3)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如塔吊、井架等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备案以及是否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同时不定期抽查现场持证上岗情况。

(5)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6)在监理巡视检查中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时停工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 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7)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临时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即:一是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二是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受到教育者不放过;三是事故责任者和责任领导不处理不放过;四是事故处理后没有整改和预防措施不放过)进行处理。

(8)参与安全检查评价工作。

2.3 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 、整理

(1) 安全监理内部管理资料,包括①安全监理规划②分项或分部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③专项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④监理日志⑤监理月报⑥现场安全检查记录表⑦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监理通知单。

(2) 审查或检查的施工单位管理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表;安全生产措施备案表;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特殊工种名册及岗位证复印件;现场安全教育记录;防护用品合格证及检测资料;临时用电安全检查记录;施工机械安全检查记录;保卫、消防安全检查记录;料具安全检查记录;现场环境保护检查记录;环境卫生检查记录;安全检查评分表、汇总表。

对于以上资料的收集、 整理,力求做到详实、及时和规范。

3、安全监理经验和看法

3.1 监理通过审查, 发现问题

要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如有需要补充、完善、修改的,应采取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等手段督促其修改、补充或完善。 监理与施工单位的正式沟通都要采用书面形式,这不但是竣工验收和档案管理的需要,而且是监理工作的规范要求,同时是监理自我保护的需要。

3.2 监理对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不能流于形式,要注意方案和措施的科学性、 合理性,更要注意可行性,并针对项目特点提出问题。

2.3 现场监理人员要养成多学、多看、多讲的习惯,多学就是多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条文, 结合施工现场,分析施工单位做法有没有安全隐患,如果有应该如何解决;多看就是通过巡视检查,经常留意施工安全问题,走遍施工现场的每一个点去发现问题和及时解决问题;多讲就是安全生产预控措施经常讲,紧张繁忙地操作是要讲,讲安全问题时要把问题调查清楚后才讲,要讲深讲透,要引起施工人员的高度重视。 这样,遇到安全事故时才会不淌虚汗。

3.4 安全监理人员要做到现场检查时要有施工单位安全员参加并做检查记录,开安全生产会议时要做会议记录,重要的安全问题与处理要随时记在安全监理日志或月报中。

3.5 安全监理人员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正确公正地判断安全问题,因安全问题的判断发生分歧时, 应依据合同文件或通过检测、试验等手段,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以理服人,切忌凭个人的经验和看法随意做出决定。

3.6 监理单位同时要高度重视自我建设

(1)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保证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的落实。 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所监项目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并根据监理情况明确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安全监理人员在总监领导下,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程监理。

(2)监理单位要加强对监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和标准,并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3)监理单位要及时传达和布置安全生产的工作内容和检查内容,并对安全监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至少每月一次的例行检查或不定期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监理部及时落实整改,并组织进行复查。 检查和整改的内容及结果要有书面记录。

(4)项目总监每周要对施工现场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提出问题,消除隐患。

4、结束语

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是对工程的过程监管,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监理单位只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监理的责任,对施工现场实施动态的和全过程的安全监管, 做到该审的审,该查的查,该报告的报告,该记录的记录,才能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使得工程安全施工和顺利完工。

参考文献:

施工现场检查总结例4

0 引言

随着我国的相关规范和标准不断优化和完善,加之食品安全生产法和节能环保工程的大力推进和实施,已经迅速的融入建筑行业,等等。笔者结合多年从事和参与多个项目的工程监理实践经验,就主要的施工阶段监理控要点予以总结,望对类似构筑物工程的监理控制有所参考。

1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中山市南朗镇大车工业园,原厂房建于2002年,已经正式投产使用。扩建厂房总建筑面积9323,6m2,二层框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属于中山市南朗镇重点厂房扩建项目。

2 工程的特点和难点,也是工程建设监理的重点

本工程两层层高均为5.5米高,属高支模体系,施工单位应编制高支模专项施工方案。各专业施工内容较多,作业交叉多,督促总包单位制定落实专项安全防护措施是关键。对该工程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并编制《旁站监理实施细则》。

3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3.1 审查总包单位前期的相关资料

审查总包单位的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查看总包单位的业绩和项目管理的经验。审查施工人员上岗证,特殊工种操作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3.2 熟悉和审查施工图纸、参与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监理人员应熟悉施工图纸,了解设计意图,结构的特点。对于设计图纸中存在的疑问和不明确的内容,监理人员在图纸会审中向设计单位人员提出,并由设计单位相关人员给出明确答复和解析,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完成后,以书面的形式记录,将参与单位及人员签字盖章后形成正式的书面文件,作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重要依据。

3.3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

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合理性、针对、可行性、强制性条款以及结合本工程的特点,是否具有指导作用,如内容欠缺监理工程师列出存在问题并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人员补充修改和完善相关内容,重新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查,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审核完成并签字确认和盖章方可按照已审批完成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4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4.1 巡视、检查、验收制度

4.1.1 现场管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检查,对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呈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1.2 监理人员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巡查或抽查的方式,随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应当立即制止,对于需要协调解决的,应组织召开施工现场安全问题专题会研究解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1.3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人员要加强巡视、旁站;检查现场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章施工作业;检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要求施工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提供出厂合格证及安全性能说明文件。

4.1.4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对建设单位、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中提出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按期整改,复查后将整改情况向检查单位反馈。

4.2 督促整改制度

4.2.1 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检查事故隐患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

4.2.2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4.2.3 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5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监理工作

5.1 质量的事前控制

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主要是国家及省市有关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等。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达到投标文件的承诺。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按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经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安全措施。

5.2 质量的事中控制

5.2.1 工序交接检查: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专职检,认为合格后再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到现场会同检验。检验合格后签署认可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5.2.2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专职检,初验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报告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5.2.3 现场监理工程师或总监,应根据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控制的需要,适时组织召开现场质量协调会,以达到及时贯彻有关质量工作的新标准、新规范,解决多单位、多专业同时交叉施工作业引发的质量问题,促进承包单位的质保体系正常运行等目的;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有关工程质量和动态情况,现场项目监理机构每月以监理月报形式书面向建设单位报告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情况。重大质量事故及其它质量方面的重大事宜则应及时提出报告。

5.3 质量的事后控制

施工现场检查总结例5

关键词: 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Key words: security;supervision;work points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36-0060-03

0 引言

安全监理工作千头万绪,本文规定了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的管理工作要点,要求监理项目部根据项目特点、环境和现场等实际情况,识别安全风险,结合相关的安全技术规程,确保强制性标准的落实,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确保所监理项目完全落实工作责任,促进安全监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避免因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的追责问题。

1 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

1.1 工程建设安全风险分类:这应该是个矩阵的数据库。从参与者的角度来分类,有业主,承包方,设计方,监理方,其它参与方。从风险因素来讲,有人为风险因素,如目标系统风险,行为主体因素;也有环境因素,如政治法律,经济,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等。(表1)列举了部分安全因素的划分,实际过程中,可以用头脑风暴、德尔菲法、访谈、鱼骨法、历史信息核对发、流程图法、因果图法、专家判断法等等,最常见的是前三种。

1.2 对风险因素识别,估计,控制。风险识别后,应进行风险评估,估计,量化处理,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同时,建议对以下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作为重点开控制安全风险:①土方开挖工程;②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③大模板工程;④起重吊装工程;⑤脚手架工程;⑥拆除、爆破工程;⑦现场临时用电;⑧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⑨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2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2.1 审核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和人员证件,主要包括: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体系框图、施工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上岗证复印件必须清晰并加盖复印单位公章),上述资料必须书面报送项目监理部备案。

2.2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施工方案 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承包单位各职能部门的审批意见、会签、企业盖章等手续是否齐全,专项方案审查包括:①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③基坑开挖及地下暗挖工程施工方案;④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施工方案;⑤脚手架搭设、拆除施工方案;⑥整体提升脚手架安装、拆除施工方案;⑦塔吊安装、拆除施工方案;⑧施工电梯安装、拆除施工方案;⑨高大模板安装、拆除施工方案;⑩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部分内容。

2.3 主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有:电工、焊工、切割工、架子工、塔吊司机、塔吊指挥、施工升降(人货电梯)机司机、起重工、塔吊及人货电梯安装及拆除工,挖掘机、汽车吊司机;防水工等。

2.4 施工单位需上报备案的安全检查制度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安全值班制度;安全令;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临时用电管理责任制度;施工用电安全防火制度;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模板工程安装、拆除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机械防护措施、检查维修制度等。

2.5 安全检查手段: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经常性检查:安全监理人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定期检查:组织建设单位现场代表、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安全员参加的每周(或半月)一次的定期安全检查。

突击性检查: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的,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专业性检查: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施工机具、施工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的危害提前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日前后,督促施工单位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做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6 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①检查有关安全施工的书面说明和技术交底,要求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签字确认,交底资料报送监理备案。②监理人员依据《施工方案》定期或不定期对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③检查危险源项目的实施是否按技术文件和技术安全交底书执行;④检查施工单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⑤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检查:脚手架作业防护;物料提升机(井字架、龙门架)使用防护;“三宝”、“四口”和临边防护;高处作业防护;料具存放安全要求;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施工机械安全防护;⑥如遇到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等情况时,应及时发出《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复查整改结果;⑦如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严重,应当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同时发出《工程暂停令》。总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向业主方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告知公司。

2.7 发生安全事故后监理人员的报告程序: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现场监理人员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现场安全员,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同时立即通知总监(现场监理人员不得越级上报),总监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负责人;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总监应立即通知公司主管领导。监理办公室应在醒目位置张贴以下人员和单位电话:

①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②施工现场安全员;③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④建设单位现场代表;⑤总监理工程师;⑥公司安全主管领导;⑦119火警电话;⑧就近医院急救电话;⑨120急救电话。

3 建设工程需要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范围

3.1 深基坑工程:①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②开挖深度超过4m(含4m)属软土场地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③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3.2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①工具式模板工程有滑模、爬模工程;②砼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③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荷载700kg以上。

3.3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①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②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3.4 脚手架工程:①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②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③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3.5 拆除、爆破工程:①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②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③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3.6 其它:①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②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③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④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⑤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4 监理组织验收的重要的安全分项工程

4.1 脚手架工程:脚手架按照施工方案搭设完成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等人员进行现场验收。

4.2 电动吊篮工程:吊篮按照施工方案安装好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等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和超载试验。

5 安全监理工作的资料管理

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各施工阶段、防护设施、劳动力、施工机具的变动情况,督促承包单位上报有关安全管理资料,安全监管资料应进行专项管理:

①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②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责任制;③基础、结构、装修阶段的各种安全措施及安全交底;④施工现场临时应急预案;⑤塔式起重机安装、顶升、锚固等交底和验收记录及准用证;⑥外用电梯安装、验收记录及准用证;⑦电动吊篮安装、验收记录。⑧机械出租单位对吊装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⑨在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每月一次的自行检查记录;⑩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电气安全技术交底;{11}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记录;{12}防护用品合格证及检测资料;{13}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记录;{14}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及操作资格证书;{15}起重吊装人员、外用电梯操作人员岗位证书;{16}各类安全检查记录(月检、周检、日检、节日、季节、专项)、隐患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措施。

6 监理安全检查记录表

检查记录表主要有安全监理日志及专项检查表。①安全监理日志(表2);②专项检查用表,监理部可根据具体检查分项自制检查记录表;项目部应指定一名监理人员或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按规定和要求记录检查活动及处理结果,按月装订成册(同时应配有安全隐患的影像资料)。

7 结束语

本人从事监理工作十几年,安全监理是一个面广,细致入微的监督管理工作。稍有疏忽,就会酿成事故。业主有追求建筑物工程造价的趋势,而施工单位为了承揽工程,有降低安全投入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施工阶段安全管理漏洞层出不穷,作为监理单位,要力争让监理工作做到内容全面,监理责任落实到人,详细制定《安全监理细则》,通过自己谨慎的工作,防范安全监理风险。上述的安全监理要点,是我多年工作经验的总结,希望给行业人员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施工现场检查总结例6

为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关于切实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交质监〔2017〕426号)的要求,云南弥玉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高度重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立即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情况,以弥玉高速公路勘察试验段项目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切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弥玉高速公路勘察试验段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和谐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项目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工作。

(一)主要领导亲抓部署提要求、分管领导具体抓。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推进专项行动的具体措施,并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分管总监理工程师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具体研究和部署专项行动工作。

(二)强化领导,制定周密方案。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结合项目建设实际,将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细化为安排部署、自检自查、督促检查、深入整改和巩固成果5个阶段。明确了项目经理部(2个工区)企业为隐患排查责任主体,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在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

坚持全面部署,全员参加原则。不论部门职能,不论岗位职责,不论职务大小,全面动员,精心组织,全员投入到学习各级各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省交发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有关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结合各自岗位实际开展,查找安全薄弱环节。坚持学习内容与岗位实际相结合;按照岗位职责、任务分工不同,每位员工学习内容各有侧重。领导干部重点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职责范围和奖罚规定,包括《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关于切实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等有关内容;各级主要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结合岗位实际,重点学习安全作业规程规定、作业行为规范等有关内容。学习内容与岗位实际相结合,并用以指导岗位实际工作中的安全隐患讨论,排查和改进措施的提出。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建设,本岗位的具体工作开展广泛的讨论,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深入分析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重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针对性措施。

三、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上级各有关部门部署,项目公司2017年11月底开始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截止12月底,全线1个项目经理部和2个工区参加隐患排查,查出各类安全隐患9个,已整改9个,整改率100%。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大力推进宣传教育,突出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执法,严肃事故责任查处,全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于稳定好转。但是,弥玉高速公路勘察试验段建设项目正值岁末年初阶段,施工单位容易出现因赶工而忽略生产安全,项目公司高度重视,在抓工程进度的同时,切实采取措施狠抓安全生产,经过上一阶段开展的系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程质量、安全总体上处于可控状态,无安全事故发生。弥玉高速公路勘察试验段各参建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还是比较重视,均能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均能按规定规范安全费用使用行为,安全费用均能专款专用,尚未发现挪用或安全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均能按规定配足专职安全员,并能按要求做好安全内业资料和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总体上安全生产工作处于可控状态。但同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从上级有关部门及日常工地检查中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如危险物品储存管理还是很不规范,氧气、乙炔房周围堆放油品、材料现象;场站管理不规范,压力容器房为封闭管理、材料堆放无有效防滚动措施、传送带区域未隔离防护、场站内材料堆放零乱;临时用电还不是很规范,存在线路未按“三相五线制”布设、开关箱“一箱多闸”或外接插座、发电机未设置防雨棚;现场消防设施或配备不足,未悬挂消防责任铭牌等问题;责任单位均能及时整改到位。项目公司规定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已开工的工点安全达不到要求立即停工整治,项目公司制定并下发《管理办法》,施工单位均能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编制专项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及时上报总监办审批,总监办均能严格把关,邀请相关专家对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论证,确保弥玉高速公路勘察试验段项目建设安全。

(二)落实监督检查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实效

1、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带队,对各驻地办、施工单位进行针对性的督查,特别是度省厅、交发公司的检查反馈存在的问题,整改反馈情况进行核查,检查施工单位整改后有没有整改责任人签字确认(施工单位整改责任人、监理单位责任人),检查有没有附整改前后对比的影像资料,对弄虚作假,给予通报,并限期按时整改到位,特别是对安全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加倍处罚,确保施工安全。

2、有项目公司安全环保处不定期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巡查时间、巡查地点、发现存在的隐患等详细记录,并留下隐患资料,对于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现场责令整改,对于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下发现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并对比弥玉高速公路勘察试验段安全生产隐患台账,整改一项注销一项,确保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3、加强履约检查,确保安全要素投入。施工单位按合同承诺投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机械设备和流动资金,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适时调整安全要素投入,以满足工程设计需要;督促监理单位保证兑现合同承诺的人员认真履约,尽心尽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得到有效控制;加强劳务队伍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知识水平,保证施工现场和谐、稳定、持续生产;对履约不力,质量安全存在突出问题的施工单位采取约谈法人代表,对无明显改观的,按合同规定和信用考核办法处罚,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同步实行。

4、督促落实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专职安全员深入一线现场安全检查每天一次,根据“查安全、除隐患、保平安”的原则,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事故。

5、定期由项目公司从各处室部门抽调固定的人员组成检查组每个月对弥玉高速公路勘察试验段项目进行检查通报,提出整改措施,要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项目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

6、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结合每个月的工地例会组织各参建单位,针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本月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形成会议纪要,并对下月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及要求。

7、加强参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的管理水平

8、全面规范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布设,严格《按照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办法》要求,并开展专项整治,使施工临时用电基本达到规范要求。

9、加强交通安全组织。

10、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抓好每月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加大质量通病、安全通病的整治力度。

11、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投入、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监管,防止安全专项费用挪用或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

12、加强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和监督力度,防止检查走过程,搞形式,变事后检查为事前检查,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重点部位检查和一般检查相结合,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弥玉高速公路勘察试验段顺利建设。

13、吸取事故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对安全工作的管理,一是严格按照云南省标准化施工指南要求规范施工,要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认真落实上级和项目公司要求,强化提高每月安全、质量的自查自纠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排安全人员加强巡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四、原因分析

(一)施工、监理单位均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履行安全职责,但由于人员及工作层级未能得到有效落实,现有的管理力量不能与其管理任务匹配,缺乏管理工作经验,致使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欠到位。

(二)部分参建单位安全责任意识不强,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特别是PPP等多元化投资环境下,业主单位、总承包单位之间管理机制不顺、安全责任划分不清晰、岗位责任不明确等问题较突出。

(三)部分参建单位对风险评估和专项技术方案工作认识不足,所编制的报告只是作为隧级上报批准开工的一份资料,未深入论证研究,存在评估结论深度不足,专项方案无操作性,或者是评估结论与专项方案无衔接等问题,监理单位未对施工单位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事故隐患清单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四)部分参建单位对施工标准化建设认识不到位、投入不足,标准化建设工作缺少主动性,施工安全标准化不足,施工管理粗放,标准要求不严,特别是施工工艺、管理行为标准化建设等问题制约了总体水平的提升。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项目公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正处于全面深入地进行中,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但还存在问题。

(一)少数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认识不到位,把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当成阶段性任务来完成,有松动情绪,一些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在检查时得到整改,但过后又重复出现。

(二)一些重大安全隐患还没有全部整改到位。

(三)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尚不完善。

下一阶段结合本次检查的情况,下一步应当紧紧以问题为导向,以施工标准化和“平安工地”为主线,以落实从业单位主体责任为核心,把住关键工程、重要工序为重点。除了对已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人员、资金、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外,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接受上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调查组的督查指导,进一步巩固隐患排查专项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强化全体员工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提高项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维护安全生产稳定局面。

(一)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阶段总结,组织各参建单位广泛相互学习交流,积极推广其中的好经验、好方法。

(二)继续结合冬春季安全大检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把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作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积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经验教训,强化措施落实,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可控、在控、能控。

(三)积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管理体系,将隐患排查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持之以恒地抓下去。

(四)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用电安全宣传,全面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保持稳定。

(五)项目经理部严格落实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主导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证安全生产费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负总责。加强过程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施工现场检查总结例7

(一)机构设置

成立*市建设与管理局工程建设主体行为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

办公室内设5个组:

*

(二)工作职责

1、办公室职责

(1)建立健全综合整治工作体制、机制,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制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安排综合整治阶段性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各组开展综合整治督查、检查活动。

(3)督促各组或有关业务处(室)落实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督办案件查处工作。

(4)筹备综合整治会议,起草会议文件和领导讲话。

(5)编发简报、新闻宣传材料,对内、对外联络沟通。

(6)收集汇总综合整治行动有关材料,了解和掌握各区和各组工作动态,总结工作经验。

(7)参加局有关综合整治专题会议。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各组职责

(1)现场组

1)提出阶段性全市工程建设主体行为综合整治行动现场检查及对各区督查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衔接做好“两场联动”工作。

2)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文件,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负责重大危险源台帐的日常管理。

3)牵头制定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文件。

4)提出开展工程监理单位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5)提出加强现场管理的相关措施。

(2)市场及资质核查组

1)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长效制度。

2)提出市场行为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对企业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3)提出开展招标和造价咨询单位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4)完成涉及市场管理的其他工作。

5)开展企业资质核查,并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3)法规组

1)对综合整治期间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2)对综合整治期间由市建设局直接查处的案件,根据调查取证情况,依法提出处理建议。

3)综合整治期间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与研讨。

4)综合整治期间典型案例的评析与交流。

5)综合整治期间对市建设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提出法律意见。

6)综合整治期间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4)勘察设计组

1)提出检查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等工作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完成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检查的其他工作。

(5)综合组

1)起草会议文件、领导讲话和办公室文件等文字工作。

2)督促各区、各组或有关业务处(室)落实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督办案件查处工作。

3)收集、汇总综合整治行动有关材料,做好数据、报表等信息统计工作。

4)联络宣传工作。

5)了解和掌握各区、各组工作动态,总结工作经验。

6)会签综合整治文件。

(三)办公室工作机制

1、统筹协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与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和各区建设局联络沟通,督促各组、各区落实工作计划。

2、建立例会制度。主任、副主任、各组组长、副组长参加。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

3、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牵头向领导小组汇报阶段性工作和每次检查行动汇报。

4、信息通报制度。根据各组和各区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不定期编发简报,分送省建设厅、市政府、安监局、发改委、监察厅和各区。在*市建设与管理信息网上开设专栏。

5、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开通举报电话,受理有关投诉举报。

6、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省厅、市建设局督查和各区上报的重大案件,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

7、各组负责提出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每半个月向办公室书面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工作安排

根据省厅的总体安排,我市的综合整治行动拟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4月,成立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动员部署会,进一步宣传发动,落实部署。各区也应成立相应的综合整治机构,机构设置及组成人员名单应于4月28日前报送市建设局。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4月至5月,组织本市工程建设项目的各方主体及时开展自查,在各区建设局报备的项目由各区组织开展自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围绕上述内容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向市建设局和各区建设局报告。各区建设局应汇总本区自查自纠情况,每月填写汇总表(详见附表2),于次月5日前报送市建设局,市建设局于次月10日前将汇总情况报省厅。

(三)检查阶段。2009年4月至9月,组织对本市工程建设项目的各方主体行为开展全面检查,在各区建设局报备的项目由各区组织全面检查,各区建设局应汇总本区检查情况,每月填写汇总表(详见附表2),于次月5日前报送市建设局,市建设局于次月10日前将本市汇总情况报省厅。

(四)总结完善阶段。2009年10月至12月,对综合整治行动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总结分析,研究采取相应措施,出台相应政策规定,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区建设局要汇总本区分析总结材料,于12月15日前报送市建设局,市建设局于12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省厅。

市建设局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不间断督查,并随机抽查工程建设项目。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不改正施工安全隐患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各区建设主管部门不及时跟踪、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改正安全隐患,或不采取行政手段对拒不改正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进行处理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市建设局督查的情况,于每月填写汇总表(附见附表2)于次月10日前报送省厅。

三、综合整治对象和内容

综合整治对象包括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和监管主体行为。综合整治行动以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各环节为切入点,对各责任主体依法建设、依法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一)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标、造价咨询等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行为,检点如下:

1、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工程建设合同签订情况,重点检查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和不按规定确定生产安全措施费的行为。

2、施工单位:依法承揽业务情况,重点检查有否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和转包、违法分包、签订“阴阳”合同行为;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筑起重器械、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工程等重大危险源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否在施工现场依法履行义务;建立安全机构、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专项方案、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大型施工设备验收和备案、建立特种设备维护档案等安全保证资料情况,重点检查安全保证资料是否有针对性,与施工现场是否相符。

3、监理单位:依法承揽业务情况;监理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否在施工现场依法履行义务;施工安全方案、措施审查质量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督促整改情况。

4、检测单位:依法承揽业务情况;执行检测标准、检测报告质量情况,重点检查检测报告的真实性。

5、勘察设计单位:依法承揽业务情况;设计文件遵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情况;在图纸中对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提出指导意见和措施建议情况。

6、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法承揽业务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性审查质量情况;审查人员持证和审后施工图签章情况。

7、招标和造价咨询单位: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预算造价编制情况。

8、拆除单位:依法承揽业务和安全措施方案实施情况。

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重点检查的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

(二)监管主体。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行为,检点如下:

1、基本建设程序监管。施工图审查、招投标、施工许可监管情况;起重器械设备备案管理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层级监督指导情况。

2、工程项目监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履行职责情况,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和设备到位情况;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建立情况。

四、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

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在检查督查中发现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做好行政执法询问笔录,收集有关证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规定的程序依法做出行政处罚。该暂扣或吊销市场法人许可证书的要坚决暂扣或吊销,该降级的要坚决降级;该吊销个人资格证书的要坚决吊销。重点严厉查处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一)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到施工现场履行义务的行为。

(二)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施工许可证;集开发、施工和监理等多位一体、虚假招标、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

(三)建设单位违反规定降低安全生产费用的行为;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合同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行为。

(四)施工单位允许他人以本公司名义组织施工、签订“阴阳”合同、转包、违法分包的行为;使用未经验收或者不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等重大危险源的行为;不按照监管部门隐患通知书要求改正或逾期未改正的行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行为;施工安全保证资料与施工现场实际不相符,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施工现场检查总结例8

对分包队伍的选择应予考虑:A.施工资质应满足分包工程的要求;B.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应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或经验;C.分包队伍的以往业绩和社会信誉较好;D.与本单位以往合作的情况良好。

根据以上要求选择2~3家单位进行比较后确定分包单位;然后,总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签订一份明确的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不管分包队伍与总承包单位的关系怎样,都不能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分包合同或协议书。而且作为总承包单位,还应在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明确分包工程的范围、质量技术要求、工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最终验收的标准。另外,总承包单位的现场项目部还需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管理,对现场管理的方式如质量监督、安全检查、施工配合、分项评定等,均应在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得到确认。

二、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图纸会审

分包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后,总包单位应及时将分包工程的施工图纸发放给分包单位,并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召开的施工图会审会议。分包单位若因故不能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召开的施工图会审会议,则作为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分包工程的设计图纸进行详细审查,对分包工程的设计图纸中存在的不清楚的或相矛盾的地方,列出问题清单,并与总包单位达成共识,由总包单位在参加由监理公司或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时,将本单位审查图纸发现的问题和分包单位审查图纸提出的问题一同在会审会议上提出,请设计人员、监理人员或建设单位(甲方人员)给予明确答复或落实。

三、对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

图纸会审后,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应对分包单位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审批时应考虑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能满足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要求和分包合同要求,是否能满足总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特别是工期紧张需要交叉作业的情况下,施工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并便于实施),是否能满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若不能满足,应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给予完善。待补充完善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重新审查认可后,才能同意分包工程正式开工。

四、核查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施工设备

分包工程开工前,总包单位的现场项目部应核查分包队伍的主要进场人员、设备。针对现阶段建筑市场仍有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为防止分包工程被转包出去,总包单位核查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进场施工设备显得尤其重要。核查时主要以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为依据,核对现场实际进场的人员与分包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确定的项目部人员是否一致、实际进场的设备是否一致;若发现有不一致的地方,总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其进行整改或做出必要的说明,直到符合规定的要求。

五、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分包工程开工后,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应督促其进行技术交底,并通过质量安全检查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对材料、半成品、设备的监督检查:材料、半成品、设备的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其质量不符合要求或选用不当,会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甚至造成质量事故。所以,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选择信誉良好可靠的供应商,选用有产品合格证、社会信誉好的产品,对国家有要求复检的,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2)对施工进度管理: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总进度计划编制每月(必要时每周)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计划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进度满足合同要求。因工地实际情况不能按计划施工或因天气不好不能施工需要调整施工进度时,分包单位应以“工程联系单”等书面形式上报总包单位认可。

(3)现场施工人员的监督检查:总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核实,特别是对要求持证上岗的人员,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电工、焊工、机械操作工(包括桩机操作工、搅拌机操作工、起重机操作工)、架子工等,应检查人、证是否相符,证件是否有效。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应勒令分包单位限期更换,并将过期的特殊工种操作证送年审,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4)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的监督检查:总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特别是垂直运输设备,应要求有安装、拆卸方案,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安装验收后方可使用。

(5)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总包单位的现场安全员应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其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安全检查可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逐项评分,若发现有安全隐患,能马上整改的,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不能马上整改的,应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检查人员应对其进行复查,直到复查合格。

六、分包工程竣工验收

分包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工程实物质量和技术资料进行检查验收。

(1)实物质量验收:当分包单位完成分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后,总包单位应要求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报告》,上报总包单位。由他们组织对分包工程实物质量检查验收,同时应检查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等。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直到复检合格。

施工现场检查总结例9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发展的日新月异,建筑市场逐步规范并形成了一个有序、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基本建设规模的大型建筑、高层建筑以及地下结构形式越来越多。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广泛应用;工艺设计、结构设计越来越复杂;自动化施工程度日渐提高,而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受到极大的冲击,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尤其是触目惊心的安全事故现状,告诫人们,仅靠政府职能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和依法干预以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不够的,还必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管理的某些活动,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属于社会属性的安全监理便应运而生了。

安全监理是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还是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的有效方法。实践说明,通过多数施工企业内部实施了各种强化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有效的实施了安全监理。使安全生产逐步走向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使施工中的安全风险程度降低,消除了事故隐患,制止了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确保了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建设工程安全顺利地实施,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是有利的。

安全监理工程师行使委托监理合同中赋予的安全监理职权,在目前条件不具备时,尚不能订立安全监理合同。安全监理工程师通过各种控制措施,实施审查、检查和监控,降低安全风险,确保工程安全。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以及收集整理安全监理资料。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有:

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文件,包括编制安全监理规划、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以及在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而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和细则时又必须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要求。在中型项目以上工程必须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的安全监理组织机构,下属有土建工程、水电工程等安全监理工程师;小型项目就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监理工作。安全监理工程师要重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查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监理工程师要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手续,签订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承诺书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表。

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审查勘察设计文件时,发现不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以及在施工中存在较大的施工风险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

安全监理工程师要审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及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安全监理工程师要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是否建立了安全岗位责任制。

安全监理工程师要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安全监理工程师要检查施工单位投入施工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的检测、检验、验收、备案手续。

安全监理工程师还要检查施工现场的实体安全施工前提条件。

以上所述,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审查和检查验收结果,均应反映在“安全监理台帐”之中。

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

㈠、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已通过审查批准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㈡、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发现存在事故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㈢、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检验、验收、备案以及未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下达暂停使用指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㈣、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同时不定期抽查现场持证上岗情况。

㈤、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投入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

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时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即:一是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二是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三是事故责任者和责任领导不处理不放过;四是事故处理后没有整改和预防措施不放过)进行处理。

㈦、参与安全检查评价工作,掌握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和汇总表总得分计算,懂得现行安全等级的确定。如果现行安全等级评价考虑安全管理资料的符合性就更加完善了。

三、安全监理资料

安全监理资料包括:安全监理内部管理资料和审查或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管理资料。

㈠、安全监理内部管理资料

1、安全监理规划;2、分项或分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专项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4、监理日志;5、监理月报;6、安全监理台帐;7、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日检表;8、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监理通知单。

㈡、审查或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资料

1、现场安全报;6、安全监理台帐;7、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日检表;8、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监理通知单。

㈡、审查或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资料

1、现场安全管理资料

⑴、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

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表。

(4)、安全文明防护资料

⑴、安全生产协议书,安全文明生产承诺书以及安全生产措施备案表;

⑵、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⑶、分项或分部工程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

⑷、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记录;

⑸、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⑹、特殊工种名册及复印件;

⑺、入场安全教育记录;

⑻、防护用品合格证及检测资料;

⑼、临时用电安全检查验收记录;

⑽、施工机械安全检查验收记录;

⑾、保卫、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⑿、料具安全检查记录;

⒀、现场环境保护检查记录;

⒁、环境卫生检查记录;

⒂、安全检查评分表、汇总表。

四、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几点体会

㈠、安全监理工程师要多学、多走、多说,多学就是多学习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结合施工现场,分析施工单位做法有没有安全隐患,如果有应该如何解决;多走就是经常留意施工安全问题,走遍施工现场的每一个工作点,从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安全要求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多说就是安全生产预控措施要说,紧张繁忙地操作时要说,说安全问题时要把问题调查清楚后才说,说规范话、做规范事。一句话:安全监理工程师平时多查、多记、多干,遇到安全事故时才不淌虚汗。

㈡、安全监理工程师要做到开安全生产会议时要记录并写会议纪要,现场检查时要有施工单位安全员参加,要带样表一项一项检查记录。重要的安全问题与处理要记在安全监理台帐上。

施工现场检查总结例10

中图分类号:F123.6文章标识码:A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组织措施

(1)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总包单位应做好组织措施。首先,监理部门应该建立一个监理组织结构,并且配备专职的安全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并且应明确总监理工程师和专职监理工程师的职责范围,有效保证安全管理质量。其次,应该建立一个专职的安全机构,来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然后,总包单位应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并且应该按时检查专职安全人员的工作情况;最后,总包单位有权建议调离不称职的安全观管理人员,并帮助施工单位聘任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进一步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2)总包单位在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时首先应该设定合理的安全控制目标。然后从目标的确定到目标的开展以及目标的完成三个方面来进行。为了进一步加大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力度,总包单位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现场文明、安全例会,并且要做好会议记录,并以书面形式上交给项目参与方,来加强现场管理的水平,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质量[1]。可以通过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安全管理手段以及制定施工安全应急预案等来进行安全管理。通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合理的奖惩制度,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安全检查,并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除此之外,还应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力度,严惩违章作业行为。再次,安全管理的原则应该是预防为主,因此应做好安全应急预案,来尽量减小发生安全事故时的损失。

(3)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有效性,就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通过安全管理制度来推动施工安全管理的顺利开展,为项目的安全提供保障[2]。为了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得到有效控制,领导要加强对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并落实责任制度。这就要求总包单位全面落实责任制度,对施工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从总包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到专项监理工程师再到监理员层层的落实下去。只有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并将其落实,才能有效的控制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

二、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的技术措施

技术措施是总包单位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为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总包单位应该全力配合承包单位根据具体的施工技术、施工工艺制定合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审查施工方案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性和可行性。另外,为了更好的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总包单位应协助承包单位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

三、检查和教育措施

(1)为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有效性,总包单位应该定期不定期的组织项目各参与方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安全意识、安全隐患、安全制度以及事故的处理方式等内容,并且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检查结果记录下来。

(2)在进行安全检查时可以采取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两种方式。在进行现场的安全管理时经常使用的方法有“五看”即:一看文明施工;二看架子搭设;三看三宝、四口、五临边;四看机械电气;五看安全资料。总包单位有权对水工过程中违反施工程序以及质量出现问题的情况进行控制,对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情况严加管理,监理有权责令其停工、返工,或者与相关部门会商后采取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

(3)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需要在为危险源处进行旁站,旁站监理应该严格检查事故人员的技术、操作、施工现场的环境和施工条件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和技术规程的要求。

(4)总包单位还应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确保施工单位进行三项教育,即:对新工人进行“三级”教育、对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专项安全培训、对换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且新工艺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总包单位还应该帮助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知识的传授,不断增强工人的安全意识,进而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

4 隐患及事故处理措施

(1)监理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过程中当发现安全隐患或者是施工人员违章指挥时应命令其停工,情况严重时应通过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其进行整改,并且在整改以后及时进行复查。对于施工过程中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的安全条款时总包单位应该及时书面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应勒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或者停工。当安全隐患消除之后经监理工程师签证以后方可开工。总包单位还应该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确保施工单位做到三不放过,即安全事故的原因调查不放过,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和群众的安全教育不彻底不放过,安全事故整改不及时的不放过[3]。

(2)为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应不断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的重视程度。众做周知,施工人员是工程项目的建造者,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直接影响了工程安全、质量、工程进度以及工程成本。加大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可以有效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质量。

5 结束语

安全管理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是建筑工程管理的首要任务。安全管理没有保障,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就成为空谈。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总包单位应严格履行安全职责,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提高自身安全素质的同时,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并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并在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监理,将安全监理作为首要工作。在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过程中加大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力度,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危险施工点和成品进行有效的安全保护。加强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检查与教育措施、隐患及事故处理措施等方面的安全监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