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在线咨询服务,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购物车(0)

信贷工作汇报模板(10篇)

时间:2022-03-18 20:58:16

信贷工作汇报

信贷工作汇报例1

一、加强组织推动,认真贯彻落实总行案防会议精神

今年初,总行印发了《关于转发银行业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渝银监办发[20****]135号)后,7月份又转发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8月30日召开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会,××行长在会上传达了银监会关于案件专项治理的视频会议精神。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我部及时传达了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从维护我行形象和保障全行安全运营的角度,进一步提高了部门员工对案件防范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通过传达和学习,使我部信贷管理人员提高了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认识,大家认为:加强案件防范、治理商业贿赂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我行深化改革、促进上市、确保发展的重要保障。只有把案件防范、治理商业贿赂同自己的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合规意识,严格执行信贷管理的内控管理规定,才能有效遏制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维护我行形象,全面提升我行内控和风险管理水平,促进我行引资上市和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为了明确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制,保障案件防范工作的有序、有效,我部由总经理全面负责的同时,落实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具体跟踪,狠抓督促、自查、整改和“回头看”工作,把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摆上了信贷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清理规章制度,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

我部依据总行文件精神和部门工作实际,按照“严格政策、明确重点、标本兼治”的总体原则,对涉及授权、授信及内部控制的重点岗位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把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寓于信贷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之中。同时,为了加大信贷环节防范操作风险的工作力度,我部对商业银行成立以来的有关信贷管理规定和制度进行了认真清理,其中,清理出《××商业银行个体工商户贷款管理办法》等作废文件10个,《××商业银行低风险业务授权的通知》等将在近期作废的文件20个,《××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办法》等需要部分修改的文件15个。目前已经修改了《××商业银行法人客户公开授信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4个,制订了《××商业银行授信客户进入退出标准》等10个制度和规定。此外,为了加强制度配套和联动工作,我部正在编制《授信后管理手册》,以进一步落实信贷三查档案管理的责任制,严控操作风险。

三、加强业务管理,狠抓重点贷款的风险防范工作

为了贯彻银监会领导在九次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我部对按揭贷款、委托贷款、公路贷款、土地储备贷款等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和排查,同时,加强了按揭贷款、委托贷款、公路贷款、土地储备贷款等贷款项目的借款人、借款用途、履约能力以及担保方式的审查,还制定了风险控制的措施,以确保贷款操作合规、主体合法、风控措施到位、还款来源有保障,风险可控。

四、加强贷后检查,大力防范操作风险

今年,为了防范操作风险,我部加大了银行承兑汇票、大额授信业务、房地产授信业务、个人类信贷业务的贷后检查力度,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先后检查出各类问题授信69笔,涉及金额255480万元。从问题的类型看,一是第一还款来源不足,共计47笔,金额142254万元,占全部问题授信的56%。二是第二还款来源存在问题,共计2笔,金额10800万元,占全部问题授信的4%;三是授信业务存在法律瑕疵,共计15笔,金额83986万元,占全部问题授信的33%;四是业务承办行管理不到位导致产生风险隐患或问题,共计5笔,金额18440万元,占全部问题授信的7%。

五、加大整改力度,积极开展“回头看”检查工作

为促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早解决和处理,我部加大了整改工作力度,开展了“回头看”检查工作,并采取发《整改通知书》、实施重点监控、落实专人跟踪等几个方面的措施。通过“回头看”检查,目前,有82%的问题得到了整改或正在整改过程中,有关整改情况如下:

1.已整改并落实到位的共计41笔,金额165477万元,占全部问题授信的65%。其中:现金收回32笔,金额100851万元,占39%;

2.正在整改的共计9笔,金额42960万元,占全部问题授信的17%。其中:现金收回9笔,金额17****3万元,占7%

3.未整改落实的19笔,金额47****3万元,占全部问题授信的18%。

六、着眼未来,努力构建信贷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遏制案件发生,下一步,我部将着眼未来,努力构建案件防范的长效机制,具体措施是:

1.按照“横向平行制衡、纵向权限制约”的原则,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信贷管理体系和岗位制衡的操作流程。

2.进一步清理和完善商业银行在授信调查、审查及审批各环节的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规范授信业务贷前、贷中、贷后的操作和管理,切实防范授信工作中的操作风险,其中,重点修改《××商业银行关于将授信及额度管理项下信贷业务有条件授权支行(部)办理的通知》等9个规章制度。

3.继续实行A、B角制度,对部门内所有涉及授权、授信的各个岗位均实行A、B角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控制操作风险。

信贷工作汇报例2

县支行始终将服务“三农”作为发展主方向,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信贷,设立农村小额贷款批发中心,创新小额贷款营销服务模式,支持农村产业发展,为农户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已任,积极向上级行申报争取中、小企业贷款产品在我县的投放,进一步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同时以我县“金融生态示范县建设”授牌为契机,全力发展以“两小”(个人小额贷款、小企业贷款)产品为重点,通过召开小企业贷款产品推介会、新老客户座谈会、媒体广告等诸多形式深入宣传我行贷款产品,截止2013年末,全行共投入各项贷款4.11亿元,较2010年多投放1.11亿元,增幅36.91%;各项贷款累计结余2.9亿元,较2013年增长1.01亿元,增幅54.1%。其中发放个人贷款2559笔3.6亿元,较2013年增加265笔0.59亿元,增幅19.68%,个人贷款结余2.4亿元,增幅27.71%;发放小企业贷款20笔0.51元,结余0.49亿元,增幅100%。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金融创新机制,完善邮政储蓄制度,建立资金回流机制。发挥我行机构网点多、深入农村的优势,按照商业原则引导储蓄资金以适当形式回流农村,增强我行在农村地区的储蓄、汇兑和支付服务等功能,增强对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积极探索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方式,推出了农户联保、农户保证、小企业贷款款等多种新型金融产品,全面提升了涉农金融服务品质,扩大了农户贷款覆盖面。今年以来陆续发放贷款给急需资金的涉农企业及个人,如生态养殖公司、和泰牧业公司、赤诚三农种业公司、穗丰粮食物流公司、合纵生态养殖公司,金额2700余万元。

(二)积极响应中央号召,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支行秉承“进步,与您同步”的企业理念,一直把建设农村金融网点、为农民提供更加方便的金融服务作为战略重点。进一步做好“三农”领域服务工作,加快我行金融服务支持地方“三农”经济建设的步伐。同时,借创建“金融服务示范窗口”试点工作为契机,强化支付清算基础设施,积极在县域农村地区加大对atm、pos机具的布放力度,农村支付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改善;加大绿卡村镇建设力度,增大农村地区客户持卡数量,截至12月底共计开立个人结算账户33.76万户,其中农村客户27万户,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和留守人员的资金提供了流转需要的平台;助推非现金支付的工具和方式在农村地区的发展,全行共计布放“商易通”101部,其中农村地区67部;切实开展好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试点工作,构建“便农支付绿色通道”,增加了我行绿卡在农村地区的覆盖面和使用率。着眼于农村农户、城乡小经营者、小企业主的融资需求,着力于小额贷款业务的服务开拓,对“三农”建设提供大力资金支持。我们开办的小额贷款业务,不但进一步扩展了资金回流渠道,实现了资金最大限度地回流地方、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目标,也是邮政储蓄资金反哺农村、服务“三农”、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体现。

(三)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服务地方经济能力。

提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多方位的满足地方经济发展需要。今年,我行积极参与县人行中小企业金融培育工作,积极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组建了专业机构,健全了小企业贷款管理机制。成立了专门的小企业营销中心,挑选了经验丰富的信贷员作为专职的客户经理,主动、积极上门开展营销工作,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辅导企业建立健全财会制度,通过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对重点目标客户有了初步的了解和掌握。2013年3月15日,县支行在沱牌大酒店召开银企对接会,邀请了县内60余家中小企业参加,向与会企业交流了我行小企业贷款的主要特色和办理流程,进一步详细了解了客户的各项资金需求。今年以来我行共培育小企业客户32户授信17户,授信金额5405万元,重点支持了科技包装有限公司、木业有限公司、生态种养殖有限公司、建材有限公司、县信诚贸易有限公司等一批县域中小企业,从某种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关注民生,扶持青年、妇女创业。2013年,我行与团县委合作开展了青年创业贷款项目、与县妇联合作开展妇女创业贷款项目,银、团组织建立了工作机制,为项目顺利的实施提供了保证。今年我行共申报民生类贷款353万元,累计向创业青年、妇女发放创业贷款589万元;向就业局申报再就业贴息贷款89万元、妇联妇女创业贴息贷款48万元。较好的满足了广大城乡青年、创业妇女的融资需求,帮助和扶持了他们自主创业。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优化贷款投向。

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情况、新特点,树立“三农”理念,积极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中小企业、中小商户的支持力度,创新支农思维,找准着力点,在贷款投向上向涉农贷款要有所倾斜,确保涉农贷款与商户贷款共同发展。为此,对村镇和社区等批发中心的建设,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营销方式、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提出工作要求,严格考核激励措施,使贷款营销得以有序推进。

(二)挖掘信贷资源,拓展信贷市场。

一是找准业务发展重点。以行业分析、市场调研、信用村镇为突破口,提高对小额贷款发展规律与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小额贷款业务稳健增长。二是增加信息搜集渠道,提高信息的加工和处理能力。加强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努力拓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发展的方向主要集中在在纺织业、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商业服务等行业,2012年我行计划培育中小企业30户,授信5000万。

(三)继续强化管理,严防风险。

一是强化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操作,二是要重视贷后检查,防范逾期风险;三是加强催收管理,提高资产质量,同时,要加大与外部机构的合作力度,通过与法院、执行局、法律顾问的沟通联系,用以解决催收难度大的逾期客户。

(四)加快农村网点建设,增大自助设备的投放力度。

信贷工作汇报例3

上级领导在我们__*信用社进行精细化管理调研工作后,我们立即自上而下组织各层经营管理人员学习__*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精细化管理的核心问题,以客户评级授信为着力点,让精细化理念在全辖员工入脑入神,彻底改变贷款随意性,提高对客户评级授信工作的认识。

(一)开拓思路,解放思想

精细管理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特征的现代企业管理方式。特别是在深入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以来,我们深刻认识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解放思想,基于这样的思路,推行精细化管理,首先要从解放思想入手,在更新思想观念中,对精细管理由感性认识提高到理性认识,然后由理性认识指导工作实践。对此,我们在全辖结合本地实际就精细化管理和评级授信工作组织展开了大讨论,剖析问题,查找原因,集思广义,统一思想。人人写感受,谈看法,制定措施,修订、再造、创新了各个岗位和每个环节的程序及流程,从上而下,在思想上提高了对精细化管理的认识深度和广度。为了让每位员工人人能够深刻理解领会精细化管理的精髓,根据市办陈建军主任《精细化管理是农村信用社规范过程的科学实践》的重要讲话,组织力量,编印了《精细化管理知识解读》,人手一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籍以规范评级授信工作,为全辖推广客户评级授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二)深入农村,大力宣传

为了扎实有效地推进客户评级授信工作,我们采取了四种宣传方式,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是通过宣传彩车深入到乡村,大街小巷进行宣传;二是通过印发宣传资料进行宣传;三是通过刷写墙体标语,张贴、悬挂横幅标语宣传;四是利用乡村广播、县有线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我们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认识了解客户评级授信的内容、目的、要求及意义,为顺利推进客户评级授信工作做了广泛而行之有效的舆论宣传。

二、加强领导强力运作分步实施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全市农村信用社精细化管理动员会后,我们联社主要领导带着精细化管理方案向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当即决定在县委政府拟召开的全县中心工作会议上,主管县领导做了“推进农村信用社精细化管理,全力推进客户评级授信工作”的专题讲话,强调将精细化管理列入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尚义县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县长李晓红同志在全县乡镇会议上,曾多次要求镇乡政府及有关单位大力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尤其是要积极支持配合农村信用社做好客户评级授信工作,而且不止一次亲自到联社指导协调工作,在深入推进客户评级授信工作中,我们得到了当地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此外,联社成立了客户评级授信领导小组和客户评级授信委员会,理事长任组长和授信委员会主任,班子成员分社包片,身体力行,现场办公,深入基层社,指导检查督导客户评级授信工作,为顺利稳妥地开展客户评级授信工作奠定组织基础。

(二)明确目标,规范操作

在全县农村信用社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以来,我们严格按照办事处下发的《客户评级授信办法》和《贷款管理流程》,规范贷款过程。首先是从受理客户授信申请开始,引导客户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以达到授信条件。同时对客户的财务信息、资信状况、偿债能力、非现场财务信息等综合因素进行全面的评价,并按照评级授信权限,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使客户评级授信工作在尚义农村信用社开始就达到了操作规范、标准统一。我们采取了“两先”、“两分”的方法。“两先”为:一是先上后下,先在县城开展,后在乡镇推开,以县城为主战场,逐步扩大授信客户范围。二是先大后小。先评知名黄金大客户,后评一般客户,以优质大客户为主攻目标,同时稳定小客户市场。“两分”为:一是“分片”,县城商用房户多、面广、线长,由县城内“三社一部”分片划定区域,分工负责,分头下手,抢占阵地。二是“分段”,在城建、土地等部门的协助下,把县城各地段按价位分为1000元/㎡、元/㎡、3000元/㎡、4000元/㎡四个地价段,在授信额度时,分段划价严格授信。客户经理部在评级授信工作中,统揽全局,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全县的客户评级授信工作,并绘制了《尚义县城客户评级授信图示》,把县城内营业网点负责评定区域和客户授信地域价格及开展“四乐”评定情况,用图表形式上墙,及时、准确、直观地掌握县城的客户评级授信进展情况,使该项工作心中有数,稳步推进。

三、精细管理,收益非浅

在推行信贷工作精细化管理后,我们感到客户评级授信工作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主动上门,营销贷款,评级授信工作公平、公正、客观,在客户群体

中,好中选优,优中选精。二是风险降低,授信额度加大,且对一些商家创业贷款则以其诚信为基础,以商用房作担保抵押,风险降低;三是手续简便,一次申请,一经授信,客户可以随用随贷,周转使用,方便快捷;四是利率优惠,对评级授信客户实行了利率定价制度,尤其对于一些资金需求季节性强的客户,大大降低了贷款成本。目前,全辖评级授信4827户,授信额度8614万元。三、强化管理完善制度严格标准

精细化管理是以规范贷款过程为主要标志,把客户评级授信工作作为精细化管理理念之核心。我们注重在实现“四个转变”中,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摒弃工作中的随意性,改善工作作风。

(一)经营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

一是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落实,提高上级政策的执行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起来不走“样”。二是按照精细化管理的具体要求,把原业务发展部分设为客户经理部、业务发展部、风险管理部,三个部门经理不得相互兼职,单独设置,分室办公。客户经理部分设办公后,添置了信贷档案柜,并重新填制了信贷档案,对全辖客户评级授信档案进行了收集、整理、归档,联社配置了微机,为实行信贷档案电子化管理奠定了基础。三是从规范流程入手,抓培训,10月11日在全县举办了基层网点负责人、信用社主任、信贷人员及联社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客户评级授信暨法律知识培训会”。通过培训,提高全员理论水平,规范客户评级授信行为。

(二)信贷业务由内部运作向“阳光操作”转变

一是结合行风建设,推行“阳光信贷”,本着“诚实守信,公开透明,礼貌热情”的原则,做大做强优质黄金客户群体的信贷服务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贷款流程发放每一笔贷款。尤其对大额贷款发放,业务发展部接到已评级授信的客户贷款申请后,负责撰写贷款调查报告,在审贷委员会审批会前报理事长审查,经联社审贷委员会审议后,将结果反馈理事长,理事长有一票否决权,但没有一票通过权。

(三)经营理念由被动服务向主动营销转变

积极向客户提供贷款、信息、技术、政策、市场分析、风险防范为一体的“金融套餐”服务。在实际操作中强化了服务功能,一是从“楼上”转向“楼下”,设立信贷业务服务大厅,解决了客户难找门和难找人的问题。二是由“单一”变为“多元”。不仅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适当提高,而且将业务范围细化,扩大到了“四乐”贷款,有效地推动了信用工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四)信贷人员由一般约束向从严管理转变

一是制定了各部门岗位流程,明确了“先授信,后用信,不授信,不放款”的戒律。二是按照市办事处的要求联社成立了客户评级授信委员会,理事长任主任,成员由联社相关主管人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客户评级授信工作由联社评级授信委员会统一把关,集中授信,联社在评级授信工作中本着成熟一户,授信一户,及时办结,自评级授信以来联社召开了26次评级授信会议。三是客户经理部严格按流程进行评级授信,当好放款“门神”,切实把好贷款第一关。

四、优化服务明确目标稳步推进

我们在精细化管理动员会和全市农村信用社客户评定授信培训会后,对以前已评级授信的168户个体工商户和216户街面房客户经营情况、客户信用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客户领导层能力等情况开展了市场调研,并按市办统一评级授信格式,建立了新的档案。我们对4493户农户进行授信,授信金额5244万元,已贷款1162万元;因我县达到授信的企业不多,对私营企业类5户进行评级授信,授信金额1200万元,已贷款1120万元;商用房授信95户,授信金额896万元,已贷款580万元。

根据全辖资金头寸,有得放矢,制定客户发展计划,对拟开发的客户我们本着“优中选优,好中选好”的原则,特别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作了战略性调整,采取了清本压户措施,达到“扩规模,减户数,强管理”的目的。自9月份以来,我联社累计压户3119户,为下一步信贷管理奠定了基础,同时按照市办要求,在我辖信用社推行了“四个乐”客户评级授信工作,现已授信“白领乐”42户,授信金额290万元,已贷款130万元;“商家乐”132户,授信金额864万元,已贷款580万元;“合作乐”60户,授信金额120万元,已贷款120万元。

经过对382户黄金客户进行调查,基本掌握了客户需求,为客户量身定做个性化金融产品,完善服务,做好客户维护与管理工作。密切跟踪客户的经营情况,及时发现客户风险,分析风险产生原因。先后对105户已评客户等级和授信额度作了调整,并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在规范授信流程管理上,我们遵循贷审分离,分级审批的信贷管理制度,制定了《信贷岗位职责及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按照完善内控、明确职责,匹配权责的原则,对客户授信程序和授信权限作了明确规定。在客户授信权限上,我们区分对一般农户和个体工商户两类。对一般农户,信用社授信额度权限为1万元,超过1万元,低于3万元,由信用社和客户经理部共同评定;授信超过3万元,由联社评级授信委员会评定。对个体商户,一般信用社授信权限为3万元;大青沟、小蒜沟信用社授信权限为5万元,南壕堑信用社授信权限为10万元,营业部授信为15万元,以三个大的信用社为中心,辐射周边乡村,对超过评定权限的客户,由客户经理部报联社评级授信委员会决定。

通过几个月的工作实践,我们认识到,推行精细管理,做好客户评级授信工作,要达到一个目的,就是要彻底转变贷款的随意性。要围绕“两个中心”,一是以客户为中心,另一个是以效益为中心,使两个中心在剪刀叉中获取最佳结合点。要强化“三个意识”,一是服务意识,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客户评级为载体,充分体现农信社灵活、快捷、周到的信贷服务特色。二是制度意识,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增加自律行为,努力提高信贷质量,严格操作流程。三是责任意识,为使客户评级授信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增加责任感和事业心。

推行精细管理还要做到“四个结合”“五个坚持”。“四个结合”一是理论学习与具体业务操作相结合;二是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和评级授信相结合;三是联社推进与客户参与相结合;四是统筹推进与逐步深入扩大相结合,务求评级授信工作取得实效。做好五个坚持,坚持把精细管理工作做细;坚持把评级授信工作做实;坚持把“四乐”贷款做活;坚持把黄金客户做大;坚持把规章制度做牢。建立起严密的矩阵式内部管理体系,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岗位约束人,用流程控制人的机制。联社按照市办要求,在整合管理机构职能部门的基础上,通过强化客户经理部的授信过程,分解业务发展的全权职能,以有效防止违反贷款程序的逆向操作。形成在客户经理部的授信范围和额度内,业务发展部才能决定是否放贷。同时,风险管理部是对业务发展部的监督,是对合规性风险的把关,并对审批人进行责任认定,推行责任清收,确保农村信用社高效运转和客户资金安全。

信贷工作汇报例4

该行下辖市分行营业部和县(区)支行,行作为服务国家战略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业务范围与其他银行相比,具有独特的品牌优势。我行贷款主要用途涵盖了粮棉油购销储、精准扶贫及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建设等领域,支持领域宽泛,政策导向明确。

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

近年来,我行紧紧围绕粮食安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和百城提质、四水同治、森林河南、千万工程等省市级重点工程,积极发挥政策性银行的“补短板、强弱项”职能,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一)粮棉油购销储情况

我行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力支持粮棉油收储,确保国家粮棉油宏观调控政策落实,做好粮棉油产业扶贫,大力支持贫困地区粮棉油收储,圆满完成2019年粮食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工作,粮食收购资金供应没有出现问题。1-11月份累计发放夏粮收购贷款56亿元,支持收购小麦233亿斤,占社会收购量的40%;支持秋粮收购贷款万元,支持收购稻谷1188万斤。11月末,我行粮棉油购销储类贷款余额182亿元,我行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主渠道作用彰显。

(二)精准脱贫攻坚情况

我行以服务脱贫攻坚为核心,积极支持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特色产业扶贫和基础设施建设,增强贫困地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强有力地发挥了我行在金融扶贫中的主力军作用。1-11月累计投放精准扶贫贷款86亿元,精准扶贫贷款余额66亿元,其中:产业精准扶贫贷款余额74亿元,带动贫困人口3795人;项目精准扶贫贷款余92亿元,服务贫困人口73147人。

(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建设情况

我行大力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着力发挥补短板作用。以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水利建设、农村交通、生态林业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突出短板为重点,依法合规开展业务,1-11月对接申报中长期贷款项目8个,贷款金额90亿元。11月末我行中长期贷款余额81亿元。

三、下一步我行重点支持领域

近期,为深入贯彻在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农发总行印发了《关于加强服务长江大保护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支持政策的通知》,加大了对长江大保护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支持力度,对水利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贫困村提升工程、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等5个贷款品种,从利率定价、贷款期限、审批权限、担保措施、办贷流程等方面进行了政策倾斜。

结合南阳实际,为服务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我行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全力支持高质量发展。综合用好贫困村提升工程、农村土地流转与规模化经营、现代农业园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棚户区改造等贷款品种,打好信贷组合拳。一是重点支持脱贫攻坚。服务贫困地区贫困村整体提升,加大对深度贫困县、深度贫困村政策倾斜和扶贫资金整合力度,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条件。目前调查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2亿元、农村人居环境项目扶贫贷款4亿元。二是重点支持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河南省是全国第二个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省份,通过支持试点地区“田水路林村”多规合一的整体布局,可实现耕地数量增加、质量提升和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改善。截止11月底,我行已调查南召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4亿元,已对接桐柏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亿元。三是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支持辖区内道路交通、污水垃圾处理、棚户区改造、地下综合管廊等项目,服务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截止目前,行棚改贷款余额9亿元,新审批棚改贷款4亿元、农村人居环境贷款38亿元,已调查镇平城市客运交通系统综合体建设项目1亿元。四是重点支持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对各类现代农业园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业农村新产品新业态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

(二)全力支持生态保护建设。重点用好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旅游扶贫等贷款品种。重点支持河道生态廊道建设,同“森林南阳”建设整体规划相结合,大力支持区域国家储备林建设,深度对接辖区内主干河道两岸新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把打造成为一个生态绿色城市。目前,已对接淅河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程项目4亿元。

(三)全力支持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围绕河南省水利“四水同治”十大工程和农田灌区建设整体规划部署,充分发挥农发行支持水利建设主力行作用,积极用好水利建设项目贷款。一是重点支持辖区内各干支流综合治理。丹江、白河、唐河、淮河等为流经南阳境内主要河流,重点支持河道的综合提升治理和污染治理,提高下游水源蓄积能力。截止11月底,行水利贷款余额 亿元,已调查水利建设项目贷款2亿元。二是重点支持民生水利工程。包括农田水利设施体系、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灌排骨干工程建设与配套改造、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等,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农田灌溉保障、防洪抗旱减灾、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土保持等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支持力度。

我行当前主要融资模式为:政府和社会资本政府合作(PPP)模式、公司自营模式及扶贫过桥模式。

四、加强金融服务的建议

信贷工作汇报例5

为全面推进我县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县政府调整充实财政金融协同支农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定期调度,分管领导靠上抓落实,具体负责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督导考核,在各镇办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内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建立了“工作到村、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同时,进一步凝聚县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工作合力,从财政、镇办及合作银行等部门选调了5名专职工作人员,组建了办事处业务团队,实现了农担业务“人”的保证。抽调人员履职尽责,出满勤、干满点,业务经理曹洪海更是发挥“5+2”、“白+黑”的斗争精神,白天看项目、晚上整理项目,不是在看项目,就是在看项目的路上。县财政部门鼎力支持、全力帮助,从人员、车辆、人员、经费等方面全面落实、全力保障,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物力和智力支持。

二、争取银行支持,完善工作机制,为银行分险

信贷工作汇报例6

二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有奖有罚、权责对等的管理机制。根据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在征得联社同意的前提下,对信用社信贷人员适时推出了三包一挂的管理机制,从利息收入中拿出适当比例作为信贷人员的收入提成,这样一来明显加大了对放贷、收贷、收息有功人员的奖励和表彰力度,拉大信贷人员的收入差距,提高信贷人员工作积极性。同时,明确责任贷款警戒点,当信贷人员责任贷款中不良贷款超过一定数额时,坚决从信贷岗位甚至负责人岗位上换下来,防止因个人原因导致贷款质量的继续恶化和不良贷款的继续增加。通过一年的实践,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全社不良贷款比年初下降了52万元,贷款收息收回率首次达到100%,各位信贷人员年收入比普通员工高出5000元左右,可以说集体个人的双赢。

三是明确各环节、各岗位的信贷责任,防止责任悬空和不切实际的集中。每笔贷款,尤其是大额贷款,明确调查人员、二级决策机构成员、以及贷后管理人员的责任比例,既杜绝将责任集中于调查人员一身的不切实际的做法,又防止“集体清收”的形式主义现象,真正使贷款责任有着落,保证各岗位、各环节人员能恪尽职守,各负其责。非信贷岗位人员不具有信贷管理的相关业务技能,不宜作为贷款责任人。对内部职工介绍、担保、甚至本人承贷的贷款与其他贷款一视同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查,清收责任应也由信贷岗位人员承担。

四是对信贷人员加强合理的激励和规范他们的工作过程。保持信贷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使他们有足够的时间熟悉各种情况,并对信贷人员要提供通畅的沟通渠道,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五是对信贷人员的工作过程进行控制,重点在于使信贷人员的工作过程规范化、有序化,完善借款合同的各项要素,使之合法合规,杜绝信贷过程中的吃、拿、卡、要等现象。培训有的放矢,除通常对信贷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宣讲外,信用社更分别针对不同的情况进行专门学习,通过培训,有效提高信贷人员的工作技能和对农村信用社的各项管理规定的理解与认同,以及对信用社的忠诚,增强他们的信心。分类激励,优胜劣汰。对信贷人员的激励,不搞“一刀切”,而是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激励办法,营造一种你追我赶的竞争氛围。凡是不能胜任信贷工作或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实行末位淘汰制,调离信贷岗位。

信贷工作汇报例7

1.自身发展模式。以激发内生动力、坚持自我发展为主线,支持贫困户贷款自主发展特色产业。

2.“光伏+产业”模式。2015年以来户用光伏电站和村级电站带动贫困户除贷款缴纳自筹资金外,同时还可贷款发展其它产业。

3.共建联营模式。采取贫困户贷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建设产业基地、产业车间、产业园等从中获取经营收入,或贫困户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产业基地、产业车间、产业园内带资务工获取收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贫困户签订协议,明确权责利,保证贫困户每年有稳定收益。

4.承包联营模式。采取贫困户承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基地、产业车间、产业园等,贷款用于支付租金、购买生产物资、雇用他人生产经营,获取收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统一技术指导、统一销售、统一利润分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贫困户签订协议,明确权责利,保证贫困户每年有稳定有益。

5.支持创新贷款模式。创新方式方法,积极发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能人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产业发展中的带动作用,帮助贫困户增加收入,同时防止贷款户不参与生产经营坐吃利息、股息的行为。(四带一自模式)停止“户贷企用”模式。

二、排查工作主要内容

1.规范贷款使用用途。对已贷款的户进行摸底,查明贷款用途是否规范,对于购房、还款等非生产性支出,勒令贫困户归还及时本金或改变为发展特色产业。

2.摸清还款能力不足的贫困户。查清贷款还款能力不足和自身条件差不适宜发展特色产业的贫困户,及时将贷款本金归还或改变贷款使用方式,鼓励该部分贫困户使用共建联营和承包联营模式。

3.积极宣传贷款政策、为贫困户树立正确的贷款理念。按照扶贫政策和贷款用途对贫困户进行指导,使其充分了解国家扶贫贷款方针,能有正确的贷款理念,积极发展产业,实现脱贫致富。

4.对联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情况进行摸底。镇、村及时、准确掌握经营主体情况,防治风险,避免贫困户贷款遭受损失。

三、排查结果

信贷工作汇报例8

一、存在问题

自2012年8月1日起,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在全国正式实施,改革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简化了业务操作流程,促进了贸易便利化。但在改革新政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人员素质不高、贸易信贷管理不完善、系统操作不便等问题,应尽快完善。

(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以适应货物贸易改革的需要

1.企业方面。新政策对进出口企业的业务操作能力、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大部分企业尤其是县域中小企业的业务人员都为兼职,流动性大,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对新增操作员、给操作员赋权、做企业报告等具体业务操作不理解,工作的主动性不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贸易信贷报告的数据质量,增加了企业自身的违规风险和外汇局开展综合分析等相关工作的难度。

2.外汇局方面。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对基层外汇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基层外汇局人员配置一般为3~5人,难以适应近年来外汇业务量的快速增长,并且操作型人员居多,综合分析和准确判断能力尚有欠缺,监测分析水平亟待提高。

(二)贸易信贷管理有待完善

1.贸易信贷未实行额度和期限管理,报告金额无上限,企业资金可自由进出。新的贸易信贷管理制度未采用额度和期限管理,致使企业资金可无限制地自由进出。在人民币升值预期强烈的情况下大量资金涌入,企业可无限制地进行100%以上的预收、延付报告;一旦形势出现逆转,企业又可无限制地进行100%以上的预付、延收报告。贸易信贷无期限约束助长了超长期贸易信贷的存在,容易成为境外“热钱”流入的便利渠道,显然不利于外汇局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管。以辖内某企业为例,其预收货款到位至货物出口的周期最长可达一年,相当于企业举借外债一年而不经外汇局审核。在目前信贷趋紧的形势下,借预收货款融资的现象将愈加普遍。预付货款也存在类似问题,以辖内某企业为例,2011年2月预付了190万美元的铜精矿款,到目前还没有到货,其周期已快接近两年。

2.贸易信贷报告的数据质量有待提高。按照新制度规定,企业通过监测系统报送贸易信贷交易数据,但企业自主报告存在较大随意性,经常出现报告过度或不足、报告不实、迟漏报等现象,加之监测系统本身缺乏数据的逻辑校验功能,既无法甄别系统数据的真实性,也无法确保其全面反映企业对外债权债务情况,从而影响了外汇局开展事后非现场核查的有效性。

3.贸易信贷比例管理缺乏有效手段。货物贸易改革后,根据实施细则,外汇局对贸易信贷规模实施比例管理,对超过比例的可实施现场核查。而在现场核查过程中,对于超比例的企业,很多情况下仍难以核实其贸易背景或信贷资金结汇用途的真实性,企业如能提供相应能证明其真实性的贸易合同的情况下,外汇局往往只能放任自流。

4.缺乏有效的贸易信贷惩处机制,弱化了监管力度。新的贸易信贷管理办法仅明确将报送贸易信贷数据错误率高且严重影响外汇收支与进出口匹配的企业,移交外汇检查部门或将其列为B类企业。对违反贸易信贷管理规定的各种情形,均未明确相关的处罚依据,也没有细化对贸易信贷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贸易信贷管理的有效性。

(三)货物贸易操作系统有待改进

1.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操作规程(银行企业版)》规定,企业发生的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企业应当在出口或进口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相应的信息。但企业反馈,其在签订合同时并未约定延期收汇(一般约定60天付款),出口后也未预计将延期收汇。但由于进口商单方面推迟付款,至实际收到款项时经核对发票等信息才知道已超过了规定的“出口或进口之日起30天内”,造成了延期收汇,无法及时通过监测系统向外管报告,而只能逾期后现场报告,由此造成企业操作的不便利性。

2.货物贸易监测系统(企业版)没有设置辅导期到期提醒功能,部分企业不知道何时需到当地外汇局进行现场报告,或由于企业人员大多为兼职且流动性大而遗忘了到期需到当地外汇局进行现场报告的义务。

3.操作系统不稳定。部分银行、企业反映系统运行不稳定,经常遇到网站无法访问、操作超时等情况。由于外汇牌价实时跳动,一日多价,导致客户汇率损失,同时增加了柜面工作人员压力。

(四)部门之间的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地方各部门间长效协作机制有待完善。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之间的数据提供以及信息共享是此次改革的关键环节,而目前税务、外汇部门的协调还没有完全到位,各部门间的联系还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有待于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以及时应对企业在办理业务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问题。

二、政策建议

(一)加强培训指导,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新政策的实施效果

1.继续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培训力度,并形成常态化的培训指导机制,同时要求其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熟练掌握新政策实施后的业务流程,降低无意违规现象,提高工作效率。

2.建议总局加强对基层外汇局的非现场和现场核查的专题培训,提高基层外汇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使基层外汇局核查人员能够用科学的方法开展核查,增强核查的有效性,确保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持续、有效推进。

(二)完善贸易信贷报告管理

1.建立异常信贷资金预警监测机制,控制贸易信贷风险。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贸易信贷资金存在资金流和货物流不匹配的特点,兼具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双重特征,真实贸易背景难以把握,所以容易成为异常资金跨境流动的主要方式。对此,可按贸易信贷债权债务、期限、行业类别、所有制性质、企业规模等设置统计指标,对指标异常变化及时预警,并且在系统中增设企业贸易信贷指标监测功能,对贸易信贷报告期限较长(1年以上)且余额较大(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频繁修改、删除、变更报告内容(特别是收付汇时间、进出口时间)的,增加系统自动提示功能,防止企业通过自行报告随意删改数据,从而影响贸易信贷监测效率。

2.多措并举,提高贸易信贷报告的数据质量。一是完善贸易信贷报告制度,增加注销环节。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行为实现后,企业应通过系统报告注销时间,修正贸易信贷发生时报告的预计进出口或收付汇日期,提高贸易信贷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二是加强内部核对。探索贸易信贷统计数据的校验核对方法,充分运用国际收支申报系统的预收预付数据、贸易信贷抽样调查等数据与企业报告的贸易信贷数据进行交叉核对,以提高数据的准确性。三是加强外部核查。加大对企业贸易信贷报告的事后核查力度,将报告质量作为现场核查的重要内容,同时细化对漏报告、虚假报告和不及时报告等相关违规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完善贸易信贷处罚制度。

3.强化对超规模、超期限贸易信贷的监管。一方面,对非现场监测发现的贸易信贷余额连续多次超过一定比例及金额的,经外汇局提示后指标仍不见好转的,可不经过现场核查,直接实施分类管理。另一方面,对超长期限的贸易信贷可借鉴资本项目外债管理模式,实行限额管理。对非“特殊贸易信贷标识企业”1年以上的贸易信贷,可借鉴资本项目外债规模管理模式,按照企业注册资本或差(投资总额减注册资本的差额)大小设置一定比例,控制其超长期限贸易信贷规模。

4.加大贸易信贷违规查处力度。如发现企业因操作失误导致贸易信贷数据错误率高且严重影响外汇收支与进出口匹配情况的,则将其列为B类企业。如发现企业因恶意、虚假报告导致贸易信贷异常且情节严重的,则将其移送外汇检查部门查处并列入C类企业。要明确对贸易信贷违规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贸易信贷监管法规体系,提高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水平。

(三)改进和完善系统操作

1.企业因市场因素或特殊原因未确定预计收付款日期导致的延期收付款,允许企业在超期后仍可通过监测系统向外汇局报告,以减轻企业和当地外汇局的负担。

2.建议在货物贸易监测系统(企业版)中设置辅导期到期提醒功能,方便企业辅导期结束后及时到当地外汇局进行现场报告。

3.提高系统稳定性。

(四)建立和完善地方各部门间的协调机制

首先,为使海关、税务、外汇管理各部门间的协调更加顺畅,应制订协调制度,对各部门间数据交换或信息共享的方式以及联系方式予以制度化,以提高联合监管的效力。其次,各部门在交换各自的分类监管信息的同时,可以探讨联合监管的具体实施细则,对于遵纪守法的企业提供贸易便利,对于违规企业进行重点关注,通过联合监管敦促企业自觉守法合规经营。

参考文献

[1]参见江苏省分局:“贸易信贷适度管理研究”《外汇管理送阅信息》2012年第26期.

信贷工作汇报例9

银行缺乏代位监管职能,降低了贸易信贷管理的有效性。改革试点下贸易信贷管理政策取消了银行对贸易信贷协同监管的职能。即银行无需再进入监测系统进行相关贸易信贷的审核,通过银行版的监测系统也无法查询企业相关的报告信息,这既加剧银行办理收结汇业务的风险,也降低了企业贸易信贷报告的准确性。

由贸易融资引发的贸易信贷行为加大外汇局的监管难度。如企业因办理90天以上境外代付融资业务,而引发的企业超过90天以上的延期付款是否应报告尚待明确。因为境外代付行实际发生的付汇业务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延期付汇业务。可见,由贸易融资业务引发的企业贸易信贷行为,必然会虚增部分贸易信贷数据,扰乱贸易信贷秩序。

贸易信贷未实行额度和期限管理,报告金额无上限,企业资金可自由进出。新的贸易信贷管理制度未采用额度和期限管理,致使企业资金可无限制地自由进出。在人民币升值预期强烈的情况下大量资金涌入,企业可无限制地进行100%以上的预收、延付报告;一旦形势出现逆转,企业又可无限制地进行100%以上的预付、延收报告。贸易信贷无期限约束助长了超长期贸易信贷的存在,容易成为境外“热钱”流入的便利渠道,显然不利于外汇局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管。

未制定针对特殊行业的贸易信贷管理办法,不但显失扶优限劣原则,而且增加了外汇局监管工作量。新的贸易信贷管理制度未对如船舶、飞机、大型成套设备等特殊行业实行有针对性的管理,而将其等同于普通行业一并纳入总量核查管理。由于特殊行业的产品、时间周转以及金额等均具有特殊性,贸易信贷指标也常处于超标状态,导致外汇局频繁地对其进行非现场监测指标筛选和现场核查,影响外汇监管效率。同时,将特殊行业等同于普通行业进行管理,无法体现扶优限劣原则,不利于支持实体经济的贸易信贷需求。

缺乏有效的贸易信贷惩处机制,弱化了监管力度。新的贸易信贷管理办法仅明确将报送贸易信贷数据错误率高且严重影响外汇收支与进出口匹配的企业,移交外汇检查部门或将其列为B类企业。对违反贸易信贷管理规定的各种情形,均未明确相关的处罚依据,也没有细化对贸易信贷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贸易信贷管理的有效性。

改革试点下提高贸易信贷基础数据质量的思路

为了提高贸易信贷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增强外汇局对贸易信贷监管的有效性,建议依托外汇金宏系统全面采集贸易信贷登记数据,在此基础上合理设置贸易信贷的期限结构监测指标、综合监测指标和差额监测指标。通过额度管理、期限管理、特殊行业有针对性的管理等手段,结合原有的总量核查、分类管理、现场核查等措施,进行深度监测与多维度分析,进一步提升贸易信贷管理效率。

设想一:实行全口径数据采集,提高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一)具体方案。在国际收支申报系统中增设贸易信贷数据的申报功能,实现国际收支申报数据和贸易信贷报告同时生成。监测系统可通过国际收支申报系统采集到全口径的贸易信贷数据,进一步提升贸易信贷非现场监测工作效率。

(二)前提条件。修订现有贸易信贷管理制度,将企业向监测系统报送的预收货款和预付货款数据的时间口径,改为与外汇金宏系统中采集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数据的时间口径保持一致。

(三)实行全口径数据采集的制度优势及面临的挑战

1.利用国际收支申报系统采集全口径数据的优势:

(1)进一步推动贸易便利化。一是由于国际收支申报系统中增设的内容与监测系统中企业贸易信贷报告的内容一致,数据导入监测系统后即可自动生成企业贸易信贷报告,取代了企业通过监测系统报送的贸易信贷报告和到外汇局的现场报告。二是将企业报告贸易信贷前移到国际收支申报时一并处理,企业只要在同一系统进行一次操作,即可同时完成收支申报和贸易信贷报告两项工作,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2)提高贸易信贷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目前贸易信贷管理数据的获取主要依靠企业通过监测系统自主报告来实现,但如上所述,这一管理制度存在一些弊端,影响了贸易信贷非现场核查的有效性。通过国际收支申报系统采集贸易信贷数据,借助银行在对企业国际收支申报数据进行审核的同时,也完成了对企业贸易信贷相关单证的审核,有助于克服由企业报告随意性所带来的数据不准确性和不完整性。同时,通过国际收支申报系统采集的贸易信贷数据,可在监测系统中自动转化为企业的贸易信贷报告,企业可在导入数据的基础上着手进行核对、修改、删除、补漏等项事宜,进一步提高贸易信贷数据的准确性。

(3)可赋予贸易信贷管理更多的数据支持。鉴于通过国际收支申报系统采集的数据属于全口径数据,外汇局可监测到任意时间段的贸易信贷情况,因此外汇局可在更广的统计范围、更全面的统计数据的基础上,提高贸易信贷外汇管理的有效性。如针对实际收汇与实际出口报关的时间差,可设定按期限统计外汇局可监测到的延期收款在30天、60天、90天、180天等的数据,便于外汇局准确掌握企业贸易信贷的期限结构、规模结构等情况。

2.利用国际收支申报系统采集全口径数据带来的挑战。为了使现有国际收支申报系统涵盖贸易信贷的内容,便于贸易信贷数据的采集,必须在系统中增设相关统计功能,并相应带来国际收支申报内容、法规和各种要素凭证的修改。此外,全口径数据采集也对计算机系统的软、硬件功能提出了更高要求。

设想二:部分口径采集和银行审核与企业贸易信贷报告双向核对制度相结合

(一)部分口径采集是指仍通过国际收支申报系统进行预收货款、预付货款数据的采集,转化为企业的贸易信贷报告。(做法同设想一)

(二)银行审核与企业贸易信贷报告双向核对制度。即银行在审核延期收款和延期付款时,必须审查企业提供的进出口报关单,要求进出口与实际收付款的时间差超过90天的A类企业或超过30天的B类、C类企业,必须提供监测系统打印的贸易信贷报告单。银行或企业如发现报告信息与实际收付款信息不符,企业必须对错误的贸易信贷报告内容进行调整、修改或删除。#p#分页标题#e#

(三)部分口径采集和银行审核与企业贸易信贷报告双向核对制度相结合的优缺点。从优点来看,一是与现行法规一致,不必改变现行系统的操作。二是强化银行的代位监管职能,提高企业延收延付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通过银行的审核可督促企业及时通过监测系统进行贸易信贷业务的报告,及时发现错误并督促企业进行修改。三是与全口径数据采集的制度相比,双向核对制度从总体上可减轻银企双方工作量。从缺点来看,主要是平添了对企业进出口报关单的审核,即必须多审核企业在监测系统中录入的进出口报关号、金额和进出口日期的准确性。

改革试点下提高贸易信贷管理有效性的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系统贸易信贷监测统计预警功能。可按贸易信贷债权债务、期限、行业类别、所有制性质、企业规模、境内区域分布、境外国家/地区、货物类别等设置统计指标,对指标异常变化及时预警,并且在系统中增设企业贸易信贷指标监测功能,对贸易信贷报告期限较长(1年以上)且余额较大(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频繁修改、删除、变更报告内容(特别是收付汇时间、进出口时间)的,增加系统自动提示功能,防止企业通过自行报告随意删改数据,从而影响贸易信贷监测效率。

(二)对贸易信贷实行分类管理。要在促进贸易便利化的前提下,建立贸易信贷交易主体分类管理机制。对不同类别企业办理贸易信贷业务采取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引导和激励企业合规守法经营。一是对A类企业只要求实行必要的贸易信贷报告及银行审核操作。二是对B类、C类企业则实行较为严格的贸易信贷管理措施,限定上述两类企业各项贸易信贷发生比例,同时禁止其办理一定期限以上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延期收汇和延期付汇业务。

(三)实行地区贸易信贷业务规模总量控制,制定防范贸易信贷资金异常流动风险应急预案。要结合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变化,适度控制我国贸易信贷业务总体规模。对各地区按贸易信贷预收、预付、延收、延付比照年进出口总量设定一个平均比例,各地区、各企业有义务执行比例管理。当这个总体平均比例被突破时,由外汇局根据跨境资金异常流动情况,及时调整贸易信贷管理方式,并对贸易信贷监测指标阈值进行调整。当外汇收支净流入或净流出较为严重时,缩小债务类或债权类指标的监测阈值,增加B类、C类企业的数量,同时缩减B类、C类企业债权或债务类贸易信贷的比例及期限。

信贷工作汇报例10

截止2009年6月30日,全省企业累计办理预收货款合同登记6170笔、金额USD90,888.90万,提款登记6856笔、金额USD59,302.45万,特批259笔、额度USD14,442.25万,注销登记4911笔、金额USD32887.97万;延期付款合同登记787笔、金额USD10,878.38万,提款登记856笔、金额USD5607.09万,特批19笔、额度USD378.33万,注销登记500笔、金额USD2579.59万;预付货款合同登记1753笔、金额USD16,770.17万,付汇登记1653笔、金额USD13855.74万,特批484笔、额度USD6,752.64,注销登记468笔、金额USD2813.86万;延期收款合同登记349笔、金额USD21,364.19万,债权登记464笔、金额USD3,373.67万,注销登记321笔、金额USD1523.74万。

二、政策实施的效果

辖内外汇指定银行、进出口企业总体认为:该政策对完善外债、境外债权的全面统计监测,及时监控短期贸易资金的流动,建立健全外债风险预警体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外债、对外债权统计监测范围进一步完整。贸易信贷登记管理政策实施以前,企业货物贸易项下的预收货款、延期付款、预付货款、延期收款是没有纳入统计监测,此类情况外汇管理局无法掌握,外汇管理局难以管理、监督贸易项下外债、对外债权。政策实施后,外债、对外债权统计监测得以完善,此类数据一应俱全,外汇管理局可以及时、全面掌握,便于外汇管理局管理、监督。

2、监测预警及时。贸易信贷系统上线不仅便利了企业操作,也为外汇局及时监测贸易信贷收支情况提供了技术支持,外汇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系统及时统计各类贸易信贷的存量和流量变化情况,对资金流和货物流不匹配的情况也能进行及时监管。

3、企业登记操作比较方便。配合贸易信贷登记管理政策,总局适时上线了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该系统采用网上登记方式,为企业提供了便利的远程登记操作平台,企业无须安装系统,直接通过浏览器登陆系统并能在操作平台下载使用手册,减少了企业往返银行或外汇局的环节,受到企业普遍欢迎。

4、适度和均衡监测。贸易信贷管理政策一定程度上加强了贸易信贷收支管理,在事前管理方面通过额度控制对异常贸易信贷实行事前审批,在事后管理方面,对登记后长期不进行注销的贸易信贷进行跟踪核查。一方面将债权类和债务类贸易信贷均纳入了监管范畴,强化了对资金流入和流出的双向监管,体现了均衡监管原则;另一方面在额度管理方面能够根据外汇收支形势和监管实际适时调整额度控制比例,体现了适度监管原则。

5、国际收支申报准确性提高。贸易信贷登记管理政策实施以前,企业在进行国际收支申报时随意性较大,通常将进料加工、来料加工、预收货款等收汇全部申报为“一般贸易”收汇,申报的准确性较差。政策实施后,需针对不同贸易方式进行收结汇核查,国际收支申报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结汇环节,因而新政策实施相应的提高了国际收支申报的准确性。

三、存在的问题

有部分银行和企业认为,贸易信贷管理政策制度设计比较严密,对国家经济安全有利,但是在贸易信贷登记系统的运作模式及促进贸易便利化方面提出了一些尚需改进的问题。

1、数据处理时滞较长。目前登记系统依托额度进行管理系统,而系统采取的是每天23点做日结处理,所以企业登记的对外债权、对外债务所对应延收、预付、预收、延付四个模块的数据,于登记的当日,不管额度内、额度外的资金,全部不能周转。以预收货款为例,合同登记、提款登记是没有时间限制,做了合同登记以后便可做提款登记。但外汇局确认却需等到当晚23点做处理,额度内的系统自动确认,于次日核查系统能查询到预收货款可收汇额,企业方可结汇或划转。额度外的还需人工确认,所需时间更长。也就是说,企业收到货款后,即使是在额度范围内的也无法实时结汇或划转,数据无法实时处理,时滞较长。

2、与相关系统数据共享性差。如系统进行登记时,有些项目要求录入相对应的收汇水单号、国际收支申报号、出口报关单号,因登记管理系统与其他外汇管理系统共享性差,系统对收汇水单号、国际收支申报号、出口报关单号的真实性、准确性都不能进行有效核查,导致一些企业、银行在操作过程中输入错误信息也能成功操作。同时,与海关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数据传输速度慢,有时预收货款可收汇额在提款登记几天后才有数据显示。

3、数据处理不严谨。登记系统数据处理时,系统自动折算美元处理,已登记非美元预收货款若因汇率变动导致不能按照货物出口报关金额进行注销时,可以在出口报关金额5%范围内调整注销金额。又例如延期收款模块,长沙某某贸易有限公司延期收款USD11730,本应向银行申请注销,但企业误向外汇局申请注销,而无法向银行申请注销了。过了几天后,企业咨询外汇局才发现问题所在。因此外汇局在做债权登记注销初审时选择“退回修改”并填写“退回修改原因”及“退回修改原因描述”。我们理解外汇局初审“退回修改”应是对企业申请注销的退回,但外汇局如此操作翌日,企业端进入显示企业的债权登记也未予以确认了,数据处理不甚严谨,显得管理的随意性颇大。

4、延期收款登记与出口远期收汇备案

存在管理重叠。根据出口收汇核销管理规定,超过出口时间180天以上的收汇需办理远期收汇备案登记,而对外债权登记管理则要求超过90天以上的收汇需办理登记手续,那么对于企业180天以上的收汇既需办理远期收汇备案又需办理延期收款登记手续,且时间要求又不一致,政出多门,使企业有些难以适从。

5、对企业资金周转有一定影响,汇率风险可能增大。贸易信贷登记管理政策的出台使企业收付汇受到额度限制,企业资金周转速度明显迟缓,汇率风险增大。某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以设计为龙头的具备国家一级资质的国有工程公司,海外总承包项目通常会收到10―15%,有时甚至会收到高达30%的预收货款。2008年8月19日,该公司收到乌克兰AMKR项目3600万欧元设备预收款,当日汇率为1欧元兑10.08元人民币,由于公司在核查系统中可收汇额不足,上述款项不能及时从待核查帐户转出并结汇,因此向我分局提出调增可收汇额。由于企业对系统不甚了解、加之政策实行之初,我分局对如此巨大的资金持谨慎的态度,企业于9月1日才正式提交齐全的申请,我分局于9月3日核准,当日汇率为1欧元兑9.93元人民币,由此产生了540万元人民币的汇率损失。

6、加大了企业贸易的融资难度和信用风险。信贷危机所引发的进出口企业的外贸经营环境恶化的硝烟仍在弥漫,国内一些中小型企业本已存在自有资金不足、银行借贷不易的状况,很大程度上是依靠预收部分货款来组织货源进行生产经营。而源于登记系统数据处理的非实时性,至使企业因无法及时结汇、无法正常组织生产、无法按时交货等一系列的问题的出现,更甚的是致使企业前期合作打下的良好信用基础付之东流。以致原已举步为艰的企业的融资难度和信用风险增大。

四、政策执行的难点

1、贸易的真实性难以把握。由于各系统之间信息缺乏共享,因此,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无法识别信息的真伪。只要做了登记,额度内的系统均自动予以确认,额度外的外汇局人工确认。目前外汇局审核确认的主要依据是进出口合同和真实性承诺,而这些审核仅仅基于表面真实性审核的范围,其贸易的真实性是无法界定的,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签订虚假合同以规避监管的可能。如企业以预收货款形式收汇,后又以某种原因要求退汇,从表面看是贸易项下的合同终止,但也极有可能是以贸易为幌行融资之实。还有些企业一般贸易项下的收汇,由于海关数据处理较慢,其也借道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

2、银行难以履行有效代位监管职能。目前,银行业商业化经营,以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为目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银行执行政策的有效性。个别银行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较差,不能准确把握政策内容及管理要求、规范业务操作。另一方面,也由于外汇管理操作的系统过多、相关政策法规过于分散之故,制约了银行代位监管、切实发挥“一线”监管的职能。

五、改进贸易信贷登记的建议

1、整合相关业务系统,增强贸易信贷真实性审核。将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与出口核销系统、进口核销系统以及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进行整合,实现数据信息共享,自动提取关联系统中的数据信息,最大限度减少人工录入工作,使各系统中使用的同一数据,在各系统中都能得到核对和确认,既能减少登记的错误,也能确保贸易信贷系统资金流、货物流信息的逻辑性与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