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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包装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2-10-20 09:23:02

药品包装论文

药品包装论文例1

现代社会的包装装潢设计日新月异,要求也日趋严格,药品作为一类特殊商品,其包装应有特殊的要求。作为传达药品信息功能的载体,装潢设计已经成为药品包装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担负着对药品的信息传达和宣传的重任,同时,它也是药品与消费者的心理、生理需求相结合的一门艺术。药品的包装装潢设计通过对技术美学和商品美学的思考和研究,使药品达到物质的使用价值与精神的审美价值完整的统一。本文就药品包装装潢设计的一些特点作一些简要探讨。

1设计要求

1.1科学性

药品包装装潢设计应具备有科学的特征,这是顺应时展的要求。其中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要体现科学技术为设计服务。新的科技成果的采用,新的设计方法,都能使艺术设计产生新的形象,从而促进审美观点的转化。药品的包装装潢设计应当充分利用当代的科技成果,采用最新的工艺手段,这样才能创造出与时代同步,而又为大众所接受的药品包装。另一方面,设计本身应具备科学的便利性,这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要求,无论是在药品的使用上,还是对包装本身而言,都是应当遵从的原则。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23号令对药品包装的文字内容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要求设计者对允许使用的文字根据包装大小合理调整字体、字号、字间距,并且注意设计上的细部处理,这样可使医护人员和使用者方便阅读,使某些着重突出、重点宣传的文字显而易见,一目了然。可见,文字、图形图案编排的科学合理性也是药品包装装潢设计的重点。

1.2审美性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对美的欣赏水平也不断提高,不同的时代都体现出了不同的审美特征,现代包装装潢设计应顺应时代美学观点,创作出具有现代美、健康美的作品。药品包装的装潢设计长期以来缺少创意,简单的几何图形拼凑、中草药形象的机械挪用,已经成为一种定式。药品的包装装潢设计不应只是程式化的过程,而应该是艺术形式的体现。既要从传统文化中吸取精华,又要体现现代设计特征,才能创造出丰富多彩的包装设计形式,从而体现包装设计的内涵。

1.3适应性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各种商品的全球流通已经成为一种趋势,药品也不例外。作为促进药品销售的包装装潢设计,国内与国外在适应性设计上还存在着差距,如儿童、老年人使用安全提示、文字编排中普遍缺乏中英文对照、对色彩的认识有所偏差等。不同的民族、国家;不同的文化特征和社会背景都会使药品的使用者产生不同的喜好和认识,进而影响到他们的消费心理。为顺应这些需要,药品包装的装潢设计也应当及时转变设计思维,在适应国内消费的同时,还要考虑到适应国外消费者的欣赏习惯,设计出国内外通用的包装。

2设计要素

2.1文字设计

药品包装装潢设计中的文字是向消费者传达药品信息最主要的途径和手段,其包含的内容有:药品名称文字、广告宣传性文字、功能性说明文字、资料文字等。作为包装装潢设计中最主要的视觉表现要素之一,字体设计可以在其结构上可进行加工变化或者修饰,以加强文字的内在含义和表现力。如药品名称文字就可以根据不同药品特点进行设计,中成药可以采用具有传统色彩的书法艺术来表现,西药可采用现代字体的变形处理等,但是,字体设计太过于怪异或采用已被禁止的繁体字都会给消费者带来不易识别的困惑,因此要特别注意。此外,药品包装的文字编排设计也是容易忽略的问题,从目前市场来看,药品包装上的文字编排很乱,像国家基本药物、GMP认证企业、经销商、中药保护等等内容随处可见,不符合国家对药品包装的各项规定。同时,文字编排设计也应注意科学性,合理的位置、合理的大小,都是文字设计中应该考虑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药品名称文字、品名、生产厂家,容量等基本文字都安排的包装的主要展示面上。功能性说明文字、资料文字多编排在包装的侧面或背面,并要求采用规则的印刷字体。

2.2图形图案设计

我们知道,包装中的图形图案总是占据包装画面的大部分,甚至占据了整个画面,故而图形图案在包装画面中位置十分重要。出色的图形图案往往会吸引人们的视线,成为传达商品信息、刺激消费的重要媒介。因此图形图案设计应典型、鲜明、集中和构思独特。图形图案设计的重要作用在于:它以艺术的形式将包装内容主题形象化,人们单凭视觉即可直观的从图形图案中,直接或间接地感受到商品内容及所带来的需求欲望。如西药产品包装中图形图案设计可采用较抽象、简洁的图形,表示科学化、现代化、疗效效果,给病人以信任感,而产生良好的心理感受;中成药的图形图案设计则可以体现中华传统医药的特征。

2.3色彩设计

色彩是视觉传达力最活跃的因素。色彩的识别性、象征性、传达力都能影响到商品包装的最终传达效果,因此,色彩的应用既要美化商品,还要科学准确。色彩的象征性是药品包装色彩设计中最有影响力的因素。在药品包装中,不同的色彩代表不同的药品功效,如消炎、降热、镇静类药品宜采用具有凉爽、安静感觉的蓝色和绿色进行设计;对维护健康的保健滋补药品宜采用具有活力、积极感觉的红色和黄色进行设计。药品包装中的色彩设计应反映药品内容及性质,迎合患者和消费者的心理需求。此外,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民族对色彩的认识和喜好都不一样,其象征意义也各自不同,所以在色彩的运用上,切不可“按方抓药”,应该灵活运用,并要注意象征的准确性。

3设计程序

药品的包装装潢设计是药品包装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进行一个药品的包装装潢设计应经过以下步骤:准备阶段——设计阶段——生产阶段。

准备阶段也是提出问题和调查分析的阶段,它是包装装潢设计的起步,是设计者在孕育装潢作品过程中所进行的实践活动。准备阶段的目的是了解药品的一些特征,以便进一步的做好以后的设计工作,如果以一般的消炎药品为例:设计前应充分了解药品的属性特点、状态、用途、原料、性能、规格、使用对象的年龄、心理以及药品保护措施等,以确定消炎药品是采用泡罩包装还是瓶装、以及包装的大小、材料、容量、销售包装的尺寸和采用什么样的色调等。

设计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构思和确定设计方案。药品包装装潢设计的构思主题可以在品牌、药品名称、消费者和图形图案之间圈定。不同的药品可采用不同的构思,以消炎药品为例:要让消费者了解到药品的药理特征,就可采用以药品名称为主的设计方法,把药品名称置于包装的主要展示面上,使消费者能从药品名称上了解该药品的功效;如果消炎药品若想取得消费者的感官认可,色彩的选用则适宜采用蓝色或绿色等具有凉爽、安静感觉的色调,可使消费者产生平静的心态;在字体设计上,品牌与药品名称所采用的字体应规范,大方得体,容易识别,不应出现怪异的字体和繁体字。不管怎样,不论设计从何入手,都要以充分、正确地传达药品信息为目的,才算得上合格的包装装潢设计。一般情况下,药品包装装潢设计应有多个方案进行选择,方案越多,可供选择的余地越大,满足社会的需求的可能性也就越大。方案选定后,应提请委托单位进行审定。

药品包装论文例2

中图分类号:J5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2)30-0280-02

一、简介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所以要使用恰当的包装才能保持药品的功效,保障广大用户的用药安全,这是药品包装应具备的最基本功能。药品包装设计中信息的交流是“生产商—药品—患者”三者之间的一种高层次的信息传递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药品包装将药品生产商与患者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通过包装视觉传达因素、造型、结构、材质以及品牌策略等方面给予患者情感上的关怀,让患者更好的接受药品信息,并且引导其正确而合理地使用药物。包装上的视觉要素通过其鲜明的视觉效应,吸引了患者的视觉,向患者传达药品信息。药品包装的造型和结构既体现了药品包装的物理功能和美的视觉感受,同时又满足患者的用药,并体现出药品公司的品牌形象。药品包装材料对实现药品保护功能起着重要作用,决定着药品包装甚至是药品的整体质量。好的药品包装能减少患者挑选药品的时间,树立患者的品牌忠诚度,提升药品的品牌形象的竞争力。

二、设计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药品包装设计应具备有科学的特征,这是顺应时展的要求。其中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要体现科学技术为设计服务。药品的包装设计应当充分利用当代的科技成果,采用最新的工艺手段,这样才能创造出与时代同步,而又为大众所接受的药品包装。另一方面,设计本身应具备科学的便利性,这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要求,无论是在药品的使用上,还是对包装本身而言,都是应当遵从的原则。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23号令对药品包装的文字内容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要求设计者对允许使用的文字根据包装大小合理调整字体、字号、字间距,并且注意设计上的细部处理,这样可使医护人员和使用者方便阅读,使某些着重突出、重点宣传的文字显而易见,一目了然。可见,文字、图形图案编排的科学合理性也是药品包装设计的重点。

三、设计的审美性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对美的欣赏水平也不断提高,不同的时代都体现出了不同的审美特征,现代包装设计应顺应时代美学观点,创作出具有现代美、健康美的作品。药品包装的设计长期以来缺少创意,简单的几何图形拼凑、中草药形象的机械挪用,已经成为一种定式。药品的包装设计不应只是程式化的过程,而应该是艺术形式的体现。既要从传统文化中吸取精华,又要体现现代设计特征,才能创造出丰富多彩的包装设计形式,从而体现包装设计的内涵。

1.整体形象与字体艺术。药品的包装设计或企业形象推广,必须能够突出商品特性,以使用良好直观的形象。特别是中药材或中成药,更应该从其包装款式、形状、商标、图像等方面突出我们的民族特色,让现代元素与民族传统性有机结合在一起。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更是一种文化发展的动力。汉字作为东方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同样需要不断创新和发展。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和市场经济日趋繁荣的今天,如何提高汉字在商品流通、包装设计中的表现力度,不断拓展其应用范围,已成为广大设计工作者的永久课题。在立足产品特性、企业形象,放眼市场规律,抓住受众心理的前提下,将字中插图、字中插字、字与图形、字与字母进行大胆组合,利用变形、变色、笔划特异、字形夸张等手法,体现字体的艺术魅力。在设计风格上打破汉字的传统格局和设计思想上的陈规旧俗,弘扬民族文化而不墨守成规,吸收外来精华却不一味模仿,借鉴古今中外文化精萃,使汉字更具有品牌表现力,以高水准的字体形象塑造出优秀的品牌形象。与色彩、图案表现手法一样,文字同样需要设计人员不断研究时代潮流、市场需求、消费心理、产品品质属性、包装材料、同类竞争产品的包装等诸多因素,根据产品特点将产品品名加以高质量的设计,塑造独特的文字形体语言,以鲜明品牌个性,最大限度地增强品牌视觉冲击力和受众的心理渗透力。

2.各地审美差异。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地商品流通加剧,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也不例外。有时在药品的包装设计中,设计师会采用一些图案图形或色彩。而在销往世界各地时,因其审美心理及风格习惯所产生的审美差异,会直接影响产品的销售。为此,药品的形象包装设计也应顺应国际化市场。

四、包装工艺的科学性

作为“国粹”的中药及中成药的包装,问题也很严重。许多中药材在包装前工作粗糙,封包时不严密,药材中途受污染。药品的包装设计是艺术与科学技术的体现,市场的冲动,使医药行业产生深刻变革,基于对药品这一特殊产品的全新定位,应从包装上加以体现。把现代设计理念及尖端科技性与博大精深的文化观念同时注入包装形象中,使中国在包装上更加有力地开阔国际发展空间。

五、包装的适应性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各种商品的全球流通已经成为一种趋势,药品也不例外。作为促进药品销售的包装设计,国内与国外在适应性设计上还存在着差距,如儿童、老年人使用安全提示、文字编排中普遍缺乏中英文对照、对色彩的认识有所偏差等。不同的民族、国家;不同的文化特征和社会背景都会使药品的使用者产生不同的喜好和认识,进而影响到他们的消费心理。为顺应这些需要,药品包装的设计也应当及时转变设计思维,在适应国内消费的同时,还要考虑到适应国外消费者的欣赏习惯,设计出国内外通用的包装。

六、结论

药品包装的设计通过对技术和商品美学、信息传达、定位、环保以及优质化包装的思考和研究,使药品达到产品的使用价值与精神审美价值的完整统一。具有特殊性的药品包装无论从文字、图形、色彩、还是包装的造型在设计过程中都要要融入生活,应该注意各方面综合的把握。这样,才能能使人们在视觉选择的瞬间符合其品味、开阔其眼界、体现对其关怀,唤起对患者及其家人朋友的治疗信心。我们在设计过程中应对药品包装的造型、文字、图形、色彩、材料等方面对国内外药品包装设计的历史、演变、规律、文化内涵、相关政策法规等纵向现状研究,发现其中的不足,使其更好的传达信息。同时也从企业形象、识别度、审美性、科学性、环保性、人性化、与药物契合度等各个不同的角度深刻剖析国内外药品包装设计,并从国外优秀案例提炼出经验,帮助改进国内药品包装设计中的不足,使其更好的为受众服务,为企业提升形象。为企业、设计者和患者构筑良好的沟通桥梁,并减少因药品包装设计的不足而导致的信息误导或错失,为药品包装设计提供可靠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克里姆切克·玛丽安·罗斯奈,科拉索维克·桑德拉·A.包装设计:品牌的塑造——从概念构思到货架展示[M].李惠娟, 译.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08.

[2]曾光廷.现代新型材料.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6.4.

药品包装论文例3

一、引言

药品是用于人类防御疾病、治疗疾病和康复保健的特殊商品,药品类产品的包装设计和药品质量密切相关,从而直接关系到人类的生命安全。此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了更好的销售药品,其包装设计也是影响销售的重要因素,因此无论是从药品本身的特性,还是从商业目的考虑,药品类产品包装设计的意义重大。

二、药品包装设计的几个研究内容

1.药品包装容器和材料的选择要从人类健康出发

药品贮藏过程中主要受热、光、水分及空气的影响,包装设计就是要排除这些因素的干扰,从人类生命健康安全出发,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制剂的不能相互作用,因此药品包装材料往往有玻璃、塑料、橡胶、金属及复合材料等。此外还应该根据药物的理化性质选择包装容器和包装,例如,光敏感的药物选用棕色玻璃瓶包装或容器内衬垫黑纸,避光贮存。对光、空气、水汽等都较稳定的药物则可选用质地轻巧,不易破碎的塑料瓶。而泡罩式包装则是将药剂单个包装,提高了对药品的保护作用,使每份药剂均处密封状态,有利于稳定及杜绝污染,这种包装方式被越来越多地采用。

此外,在选择药品包装材料的时要更多的进行环保方面的考虑,多使用再生材料、可降解材料,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药品包装的文字说明要合理搭配与变化

在药品包装中,文字说明是传达药品信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根据药品设计的需要,基本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种说明:一是基本信息文字,即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商等,这些是药品需要的说明;二是资料说明文字,即药品成分、装量;三是说明性文字,即主治病症,用法用量,禁忌等等。对于以上的文字说明,在进行包装设计时候,可以从字体,大小,颜色等各个方面,进行合理的搭配与变化,以使药品包装说明看起来清晰、美观。

3.药品包装设计要反映药品的象征色

从《色彩心理学》上讲,色彩对人的头脑和精神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由于色彩的知觉力、辨别力、象征力和色彩情感决定了色彩心理的冷暖、轻重、软硬、华丽和朴素、积极与消极等不同感觉。色彩又具有联想性,色彩的联想是通过过去的经验、记忆或知识而取得的,如看到红色,我们可联想起火光、热血、太阳、热烈、活力、喜庆等:看到黄色就会联想起灯光、迎春花、荣誉、地位、希望、快活等:绿色会让人联想起树木、禾苗、自然、生命、新鲜、安全及旺盛的生命力等。

色彩设计是药品包装设计中的主要内容,长期以来,某种色彩在人们脑海中形成了固定的联想,药品的包装色彩也要符合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象征色,例如,红色――热烈、兴奋;绿色――和平、生命;蓝色――冰冷、安静等。因而,红色成了兴奋药的“象征色”,蓝色则成为退热药的“象征色”。药品包装一般采用单纯的冷暖色块,可用与药品作用相关联的色彩或象征性的色彩来表现。例如,中枢兴奋药用红色为主基调,解热镇痛药则用蓝色为主基调等。此外,药品包装的色彩设计也可以成为区别于其他产品的一种特征,例如,三精制药的“蓝瓶”战略就取得了很好的市场效果并形成了一定的品牌效应。

4.药品包装设计要注重图形图案设计

在商品包装中,图形图案往往占据包装的绝大部分画面,甚至占据整个画面,因此图案图形设计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图形图案设计主要是运用构成的手法特点,采用抽象或间接的图形构成,运用点、线、面构成图形图案,就一些抽象图案而言,虽然不像具体图形那样直观,但是其图形更易于概括,更加新颖,简洁,更有时代的美感,出色的图形图案往往会吸引人们的视线,成为传达药品信息,刺激消费的重要手段和媒介,如西药产品包装中的图形图案设计往往抽象、简洁,从而体现一种科学化、现代化的疗效,中药包装往往体现中医药的传统,更具有中国医药特色。

5.以人为本,与时俱进

设计药品包装时,应该以人为本、与时俱进,要针对具体的消费人群进行人性化的设计。

例如,儿童保险盖安全瓶是目前常用的包装方式,用于包装液体制剂,尤其是糖浆剂,其复杂的开启方式避免了儿童自行开启而过量服用,这对保护儿童的用药安全至关重要。老年人往往身患多种疾病,同时服用多种药物,他们的视力在减退,对色彩的感觉不灵敏,设计者必须把药品标签设计成淡色背景,药品名称及使用说明等应用深色调,形成强烈反差,使包装更醒目。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高速发展,生活节奏越来越紧张,人们普遍产生出怀旧式的生活情调和心理倾向。有的医药企业也针对这种消费倾向设计了相应的包装,颇能诱发顾客的认可和购买欲望。

三、结束语

随着我国医药事业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也愈来愈激烈,药品的包装既要能保证药品质量、又要吸引消费者关注,药品的包装已经成为产品竞争的一个重要手段,药品的包装设计在我国才刚刚起步,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参考文献:

[1]周进:包装设计与商品文化营造(节选)[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及设计版),2001,(04)

[2]杨先艺:论设计文化[J].装饰,2003,(01)

药品包装论文例4

逻辑问题二:法院描述了红罐包装装潢的具体表现形式,但依据双方签订的商标使用合同中约定加多宝使用“红罐”的条款,就认定为是广药集团授权但由被许可方日后才完成设计并使用的包装装潢,这是对合同中“双方约定”和“授权使用”概念的混淆,在合同签订时还不存在“红罐王老吉凉茶”的包装装潢设计何谈授权?

逻辑问题三:法院认为由于广药集团“王老吉”商标在合同签订时具有一定知名度,才使得红罐王老吉凉茶具有知名度,进而其特有的包装装潢也快速具有知名度,所以该包装装潢与“王老吉”商标无法分割,广药集团在收回商标许可使用权时也有权收回其包装装潢。那么同样使用“王老吉”商标的盒装凉茶为什么没有红罐的效益好,这是否说明红罐的商誉不当然只有“王老吉”商标在起作用?法院又以保护消费者利益,防止混淆商品来源为理由认为红罐包装装潢必须回馈给商标权人,但是却认可广药集团当初在商标许可合同签订时将“王老吉”商标与其当时的“盒装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可以分割,并不会认为引起消费者混淆。更何况生效判决认定的“红罐王老吉凉茶”与广药现在生产的“红罐王老吉凉茶”来源根本不同,红罐包装装潢回馈给商标权人(广药)必然导致商品来源的混淆,损害消费者利益。

逻辑问题四:如果法院认为商标权与包装装潢不可分割,为什么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广药集团不把“盒装王老吉的包装装潢”与“王老吉”商标捆绑许可给加多宝公司,盒装装潢与“王老吉”商标可分,红罐与“王老吉”商标不可分?这显然是双重标准。

逻辑问题五:法院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包装装潢给予保护的法定要件是“商品具有知名度及其包装装潢的实际使用并形成特有性、显著性”,本案中,具有知名度的商品是加多宝公司生产的“红罐王老吉凉茶”,这一商品的经营者是加多宝公司,何以得出要保护广药集团的红罐包装装潢?

逻辑问题六:法院认为,“加多宝公司在王老吉红罐凉茶的经营期间也收回了部分投资产生的效益,广药集团收回王老吉商标的同时一并收回红罐包装装潢不会给加多宝造成不公平”。这段话意味着,如果加多宝在经营“红罐王老吉凉茶”期间只要有盈利就可以剥夺“其他权益”,何谈公平?

一、“知名商品”是“王老吉凉茶”还是“王老吉红罐凉茶”?

本案一审判决书中用相当长的篇幅讨论如何认定“知名商品”,法院最后认为:在双方争议之前的“王老吉凉茶”属于知名商品,法院使用了双方当事人没有签订商标使用合同之前(1995年3月)“王老吉”商标即知名的证据,得出“王老吉凉茶”是知名商品,这样的认定无可争议,但这只能说明之前在市场上销售的“盒装王老吉凉茶”的知名度,证明“盒装王老吉凉茶”是“知名商品”,但本案的目的不在于此,本案要证明的是附着在红罐王老吉凉茶上的包装装潢问题。之后法院使用了1995年3月许可合同签订之后“红罐王老吉凉茶”知名的证据,证明所谓“王老吉凉茶”的知名度,转而得出“王老吉凉茶”是知名商品的结论,法院将市场上长期存在的“绿色盒装王老吉凉茶”和“红罐王老吉凉茶”两种商品合二为一。事实是:广药集团经营的“绿色盒装王老吉凉茶”与加多宝公司生产的“红罐王老吉凉茶”在配方、口味和包装上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商品。如果说将“王老吉凉茶”看做是上位概念商品的话,其下的“红”、“绿”凉茶分属于下位概念的商品,证明“王老吉凉茶”是“知名商品”与之后想要认定的“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并无必然逻辑关系。确认“知名商品”的目的是为了确认附着在这种商品上特有的包装装潢的归属。显然“王老吉凉茶”对应的是两种商品,所涉及的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也是两种,法院何以得出之后的红罐包装装潢是“王老吉凉茶”特有的呢?此外,从整个判决书中,无论是双方的证据,以及在先判决,还有对消费者的调查,都得出了“红色罐装王老吉凉茶”是一种“知名商品”。法院认定“王老吉凉茶”是“知名商品”实际上指代了两种商品,这种对知名商品界定缺乏唯一性的结果无法与其后面认定“特有的包装装潢”相联系。

笔者发现,在法院判决书认定“王老吉凉茶”是知名商品后,又多次使用“王老吉红罐凉茶”来代替“王老吉凉茶”,从法院这些文字的真实意思表示中,可以得出法院亦认为“王老吉红罐凉茶”是本案唯一涉及的“知名商品”,为了更加突出“知名商品”的专门所指,笔者认为将“红罐”作为主修饰词放在王老吉前面更为贴切,当然,如果使用判决书中的“王老吉红罐凉茶”也无不可,但这里强调的是“红罐”,只有“红罐”才有特定的包装装潢。

二、“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构成及权益的归属?

在确定了“知名商品”之后,法院特别描写了认定该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所指向的对象,即该包装装潢的具体构成:“采用红色为底色,主视图中心突出、引人注目的三个竖排黄色装饰的楷书大字‘王老吉’,‘王老吉’右边为两列小号宋体黑色文字‘凉茶始祖王老吉创业于清朝道光年已有百余年历史’,‘王老吉’左边下部为褐色底、宋体白色文字‘凉茶’,再左边为三列小号宋体黑色文字‘王老吉凉茶依据祖传秘方采用上等草本配制老少咸宜诸君惠顾请认商标’;罐体上部有条深褐色的装饰线,该装饰线上有黄色英文‘herhaltea’和‘王老吉’楷书小字相间围绕,罐体下部有一粗一细两条装饰线;后视图与主视图基本相同;左视图是中文和英文的配料表及防伪条码;右视图上部是‘王老吉’商标及‘王老吉凉茶’字样,下部是‘东莞鸿道集团食品有限公司’及其地址、电话、传真、保质期等商品生产者的信息”。判决书最后还特别总结到:“综上,本案所涉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内容是指标明在王老吉红罐凉茶产品的罐装体上包括黄色字体‘王老吉’等文字、红色底色等色彩、图案及其排列组合等组成部分在内的完整内容。”按照这些描述,这是一个有充分内涵的包装装潢设计,绝不是一个简单的“红色罐装”可以表达清楚,但是法院却以“双方签订的一系列商标许可使用协议中约定被许可方经营“红色包装,罐装凉茶”为授权依据,进而认定上述描述的红罐包装装潢属于广药集团的一种“授权”。在此,法院将双方为了区别商品来源而分别使用红色和绿色的约定,认定为授权是错误的。首先,1995年首次签订合同时,双方的约定是“在各自生产的凉茶商品上所有包装装潢和颜色均不得与另一方相同”,为了区别当时广药集团的盒装凉茶,双方约定加多宝要使用红色罐装,这仅仅是一种“约定”而不是“授权”,广药集团及其前身没有任何在先的红罐包装装潢设计许可给加多宝公司,更不可能有前述法院判决中详细描述的包装装潢内容的设计,在不存在在先权利的情况下,如何谈授权?广药集团授权的只能是“王老吉”商标;其次,如果法院把在合同中约定被许可方经营“红色罐装”认定为授权,相当于确认了颜色的独占性,在没有第二含义的证明情况下,依据“颜色耗尽”和”颜色匮乏”理论,单一颜色是不可能有任何独占权的,想必当年广药集团的前身也无意把红色据为己有,而是强调要区别自己当时的产品包装而己。就连支持广药集团观点的学者也赞同“合同约定并不能证明广药默认红色包装本身有显著性,充其量只能证明红绿包装能够区别‘王老吉’品牌内部的两个系列凉茶”。一审判决中武断的授予广药集团一种颜色的独占权显然于法、于事实无据。

按照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的一般原则,委托设计权利归属按照“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归完成方”原则,法院判决中已经确认:“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在王老吉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中并没有对涉案王老吉红罐凉茶的包装装潢权益作出明确的约定”,此时,包装装潢就应当归设计完成人或者委托人所有。但是,法院判决中却做如下表述认为该包装装潢属于商标权人:“王老吉红罐凉茶的包装装潢中所突出使用的‘王老吉’三个汉字,承载着王老吉品牌巨大的商誉和价值。涉案王老吉红罐凉茶的商誉和价值与涉案商标许可协议签订之前的王老吉品牌的商誉和价值一脉相承,因此,广药集团及其前身对本案所涉知名商品及其特有包装装潢的知名度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使涉案王老吉红罐凉茶刚推出市场,即享有较高的关注度,拥有较好的消费群体基础和市场前景,同时广药集团作为‘王老吉’商标所有人,其对‘王老吉’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的维护和提高,是涉案王老吉红罐凉茶知名度得以延续和发展所不可或缺的因素。”“‘王老吉’三个字已经与王老吉红罐凉茶包装装潢的其他组成部分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已经成为该包装装潢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即商标与包装装潢己经融为一体,不可分离”,“对于相关公众而言,他们也是将本案所涉包装装潢的各个构成要素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观察,从而对商品来源予以识别”,由此,法院不支持加多宝的对涉案知名商品包装装潢与商标权分属双方当事人的请求。这里法院没有正面确认涉案包装装潢的权益归属,而是不支持加多宝公司认为的“该包装装潢是由鸿道集团委托他人设计并首先投入使用”的主张。

那么,既然双方没有合同法基础的授权,不论是本着民法中“耕种即劳获”“谁付出、谁受益”原则、知识产权法中的“创造产生权利”的原则、商标法中的“后发使用获得显著性原则”、还是按照著作权法的产品设计作品的归属原则,本案的包装装潢权益无疑应当属于加多宝,加多宝在获得“王老吉”商标授权的情况下,将注册商标以及“王老吉”三个字设计到红罐的包装装潢中是合法行为,而具体怎样使用注册商标以及“王老吉”三个黄色楷书字体如何体现在包装装潢中完全是加多宝公司的设计,广药集团授权使用的“王老吉”只能说明这一包装装潢设计是合法的,而不能说明是此设计的共同参与者。另,在判决书中,由于具体设计人员提供的证言而没有到庭质证,所以法院没有采信这一证据,但是,对于广药集团没有参与包装装潢的设计是没有争议的事实,无论加多宝提供的设计人证言是否被采信,都不能得出该包装装潢属于广药集团的结论。“除非通过契约或者法律特别规定获得某种知识财产权益,任何人都没有理由不劳而获,获取本不属于自己的财产”。法院还认为:“即使本案所涉及包装装潢是由鸿道集团委托他人设计并取得外观设计专利权,但是外观设计本身并不能产生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只能受专利法保护,而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系通过使用而形成,其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依据法院的这一结论,其强调的恰恰是包装装潢权是通过使用产生的,那么包装装潢的使用者一定是加多宝,因为在双方当年签订的合同中早就约定,广药不能使用红罐包装,广药集团不可能是该包装装潢的使用者。法院还认为:“商品具有知名度及其包装装潢的实际使用并形成特有性、显著性,是该包装装潢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法定要件。”那么,本案中,具有知名度的商品是“红罐王老吉凉茶”,这一商品的经营者是加多宝,所以,无论如何也得不出广药集团拥有该包装装潢,不论从设计角度看还是使用角度看,该包装装潢的都应当属于加多宝公司。

三、商标许可中产生的“衍生权益”是否可以分割及必然“回馈”给商标权人?

法院认为:“广药集团收回王老吉商标时,附属于涉案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亦应一并归还给王老吉的商标权人广药集团”。

按照法院判决的逻辑,如果在收回商标许可后而不同时收回包装装潢,会给消费者带来商品来源的混淆,其依据是商标与知名商品的包装装潢无法分割。这实际上是一种矛盾的解释,法院已经认定:当年广药集团许可加多宝使用“王老吉”商标时,“王老吉”已经知名,其所依附的“盒装王老吉凉茶”也已经知名,那么为什么广药集团在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中没有把“盒装的包装装潢”一并许可给加多宝公司呢?按照法院的“不可分原则”,当时的合同中就必须约定“王老吉”商标与“盒装装潢”一并许可给加多宝,同样按照“不可分原则”,当年合同中约定双方“不得使用与对方相同的包装”就是一个无效条款。对于广药集团的主张更是前后矛盾,主张权利时认为“因‘红罐王老吉凉茶’是‘知名商品’与‘王老吉’商标不可分割,必须同时收回”,而在当时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时对同样知名的“盒装王老吉凉茶”的包装装潢与“王老吉”商标就是可分割的,这是明显的双重标准。难道在当年许可加多宝使用“王老吉”商标而不允许使用与自己商品相同的“盒装包装装潢”时广药集团就不担心消费者混淆吗?无论有学者怎样用所谓的“商誉分配”理论来论证广药集团的“强盗逻辑”,广药集团自己认可的事实就已经说明了“知名商品”与其上的“特有包装装潢”是可分割的,至少是通过合同约定“可分别使用的”,事实确实如此,在1995年双方合作后,“王老吉”商标与当时特有的“盒装凉茶”的包装装潢的分离并没有造成消费者的混淆。恰恰是被许可方加多宝在之后的商业宣传中不断在加强红罐王老吉包装装潢,才使得这一包装装潢能够区别于当年“盒装王老吉”凉茶,形成了两个不同的产品。

在商标使用中产生的新权益,应当秉持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的一般原则。对于可分割的“衍生权利”,一般通过合同约定权利归属和使用条件,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归属于完成方,也就是本着“创造者享有权利”原则。对于不属于法定知识产权的其他权益,本着“相同性质权益保护的同一性原则”,亦应当归属于“完成方”或者“在先使用方”。对于识产权许可中的产生的不可分割的“衍生权利”的再使用问题在知识产权制度中也已经给出了结论。专利权和著作权许可使用产生的改进技术和演绎作品与原始权利如果不可分割,可以通过合同约定使用条件,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还有强制许可和交叉许可制度,但均是有偿许可,对于强势地位的许可方如果约定不合理的“回授条款”,还要受反垄断法的规制。

在商标许可使用中对于商标增值部分,毫无疑问应当属于商标权人,这是商标许可使用最基本的利益追求,商标权人就是要通过广泛许可增加商标的知名度和获得市场利益,“借鸡生蛋”和“坐收渔利”都没有错,但是,对于伴随商标许可使用中产生的其他权益,比如,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未注册商标、商业秘密、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等没有法律规定当然回馈给商标权人,也未必都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下进行保护,对于不是“知名商品”的包装装潢也还可以作为设计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尽管加多宝公司没有主张著作权,但不意味着放弃著作权,如何使用和修改自己的设计作品都与广药集团无关,广药集团收回了王老吉的商标,就只能经营自己的“绿色盒装王老吉凉茶”商品或者自行研发其他包装的王老吉产品,如果要继续使用红色灌装,应当向加多宝获得授权。

有观点称,“《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包装装潢,并非保护设计者的智力贡献”,笔者同意这一观点,但不意味包装装潢不能受其他法律保护,不论包装装潢是否附着在“知名商品”上,其都享有著作权法意义上产品设计的权利,如果已经成为“知名商品”,构成权利竞合,当事人可以选择用何种法律保护。也许有人问,既然著作权法能够保护包装装潢,为何还需要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多此一举呢,这不奇怪,我们可以举出许多在不同知识产权部门法中以及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权利竞合的例子,比如商标、计算机软件、实用美术作品、产品设计、地理标记等等,不同法律保护有不同的重点和力度,权利竞合影响的是保护方式的选择,不影响权利的产生和归属的认定。

药品包装论文例5

[关键词] 医院药房;口服药品;分包装

[中图分类号]R95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7210(2008)05(a)-093-01

口服药品包装是保证药品质量的重要因素,离开药品包装就谈不上药品质量。现在的药品生产企业越来越重视口服药品的包装,小包装越来越多,但还有很多口服药品的包装满足不了临床需求,调剂时需要分包装(如二类精神药品),为了保证分包装后口服药品的质量,必须加强管理工作。

1对象与方法

对医院目前使用的口服药品,是否需要分包装进行调查,并对口服药品分包装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

2结果

由于医院药房目前使用的口服药品包装有的满足不了临床的需求,调剂时口服药品分装、拆零还是现实存在的。

由于医院药房在医药公司买不到小包装的口服二类精神药品,目前,口服二类精神药品只有多剂量包装的形式,多剂量包装是指药品几十片(粒)甚至几百片(粒)装入一个容器中,其包装材料多采用塑料瓶或玻璃瓶[1,2]。而口服二类精神药品处方要求:每次不超过7 d常用量。如阿普唑仑常用量0.4~0.8 mg,即1~2片,每日3次,7 d量为21~42片。此类药品还有地西泮、氯硝西泮、艾司唑仑等。为防止精神药品的滥用,只好对二类口服精神药品实行分包装。

3讨论

3.1加强口服药品分装人员的操作管理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分装人员在分装室应衣帽整齐,戴口罩,分装前应洗手,决不能用手直接接触药品。有的单位未能按时给分装人员查体,有的分装人员药品安全质量意识较差,分装时不戴口罩;多数医院实行微机化数量管理,分装人员怕丢失药品,将掉在地上的药品也捡起来继续包装(以免造成账物不符),这些都是导致药品质量不合格的直接原因。分装前应登记分装日期、原包装药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出厂日期、有效期等。一种药品分装完毕后及时清场,分装时装量要准确,分装完毕查对无误后登记分装数方可封口,贴好标签,标签上需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分装日期、药品有效期、适应证和禁忌证,用防潮性能好的药袋包装。限制分装数量,依据每种药品消耗情况来定,一般药品以3~7 d消耗为宜,不应分装过多,也不宜分装过少,以利于药品的贮存保管和组织供应[3]。药房分装药品应有严格的分装登记制度,以备万一有质量问题能有据可查,便于追踪和处理。登记的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量)、原包装规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分装规格、分装数量、分装日期、分装人、复核人等。

3.2加强口服药品分包装的环境管理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药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为了提高药品质量,药品的生产环境要求洁净,目前大多数医院的口服药品分装都是在门诊调剂室或周转库内进行。药品在分装过程中,直接暴露于空气中,在这种条件差、空气不洁净的环境中分装药品,很难保证药品不受污染。《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分装药品,必须具有与所分装药品相适应的设施和卫生条件。”因此建议,能否在门诊调剂室或适当位置隔离一间面积不大的小型分装室,室内设有紫外线灯、分装台、凳子、分装用具等。分装用具分装完一种药品后应清洗干净并晾干,分装室和分装用具应定期进行消毒,防止污染。

3.3加强口服药品分包装材料的管理

用于口服药品分包装的药包材属于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新的《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增加了这方面的内容。明确规定:“对不合格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说明了国家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非常重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其成分被所接触的药品溶出或与药品互相作用,将会直接影响药品质量,危害人体健康。据了解,目前医院药房对药袋的管理不尽人意,药袋的来源大部分从印刷厂定做,没有经过质量检验,纸袋防潮性能差,因此,加强对药品分包装材料的管理刻不容缓,政府应该扶持药品包装材料企业研制各种性能好的、在净化环境下生产的、符合药用要求的药袋,经环氧乙烷消毒包装后供药房选用,还应规定药房必须使用这些企业生产的合格药袋。

4建议

新的《药品管理法》删除了原《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关于药品经营企业分装药品的规定,加强了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包装的管理。但药房口服药品分装、拆零还是现实存在的,要解决存在问题的最好方法应该是药品生产企业提高自身形象,以病人为中心,结合临床用药需求,制定合理的药品包装规格,这样就可以从源头上减少口服药品在医院进行二次包装的现象,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方便。

[参考文献]

[1]崔福德.药剂学[M].第5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140-141.

药品包装论文例6

[中图分类号]R95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7210(2008)05(a)-093-01

口服药品包装是保证药品质量的重要因素,离开药品包装就谈不上药品质量。现在的药品生产企业越来越重视口服药品的包装,小包装越来越多,但还有很多口服药品的包装满足不了临床需求,调剂时需要分包装(如二类),为了保证分包装后口服药品的质量,必须加强管理工作。

1对象与方法

对医院目前使用的口服药品,是否需要分包装进行调查,并对口服药品分包装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

2结果

由于医院药房目前使用的口服药品包装有的满足不了临床的需求,调剂时口服药品分装、拆零还是现实存在的。

由于医院药房在医药公司买不到小包装的口服二类,目前,口服二类只有多剂量包装的形式,多剂量包装是指药品几十片(粒)甚至几百片(粒)装入一个容器中,其包装材料多采用塑料瓶或玻璃瓶[1,2]。而口服二类处方要求:每次不超过7 d常用量。如阿普唑仑常用量0.4~0.8 mg,即1~2片,每日3次,7 d量为21~42片。此类药品还有地西泮、氯硝西泮、艾司唑仑等。为防止的滥用,只好对二类口服实行分包装。

3讨论

3.1加强口服药品分装人员的操作管理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分装人员在分装室应衣帽整齐,戴口罩,分装前应洗手,决不能用手直接接触药品。有的单位未能按时给分装人员查体,有的分装人员药品安全质量意识较差,分装时不戴口罩;多数医院实行微机化数量管理,分装人员怕丢失药品,将掉在地上的药品也捡起来继续包装(以免造成账物不符),这些都是导致药品质量不合格的直接原因。分装前应登记分装日期、原包装药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出厂日期、有效期等。一种药品分装完毕后及时清场,分装时装量要准确,分装完毕查对无误后登记分装数方可封口,贴好标签,标签上需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分装日期、药品有效期、适应证和禁忌证,用防潮性能好的药袋包装。限制分装数量,依据每种药品消耗情况来定,一般药品以3~7 d消耗为宜,不应分装过多,也不宜分装过少,以利于药品的贮存保管和组织供应[3]。药房分装药品应有严格的分装登记制度,以备万一有质量问题能有据可查,便于追踪和处理。登记的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量)、原包装规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分装规格、分装数量、分装日期、分装人、复核人等。

3.2加强口服药品分包装的环境管理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药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为了提高药品质量,药品的生产环境要求洁净,目前大多数医院的口服药品分装都是在门诊调剂室或周转库内进行。药品在分装过程中,直接暴露于空气中,在这种条件差、空气不洁净的环境中分装药品,很难保证药品不受污染。《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分装药品,必须具有与所分装药品相适应的设施和卫生条件。”因此建议,能否在门诊调剂室或适当位置隔离一间面积不大的小型分装室,室内设有紫外线灯、分装台、凳子、分装用具等。分装用具分装完一种药品后应清洗干净并晾干,分装室和分装用具应定期进行消毒,防止污染。

3.3加强口服药品分包装材料的管理

用于口服药品分包装的药包材属于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新的《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增加了这方面的内容。明确规定:“对不合格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说明了国家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非常重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其成分被所接触的药品溶出或与药品互相作用,将会直接影响药品质量,危害人体健康。据了解,目前医院药房对药袋的管理不尽人意,药袋的来源大部分从印刷厂定做,没有经过质量检验,纸袋防潮性能差,因此,加强对药品分包装材料的管理刻不容缓,政府应该扶持药品包装材料企业研制各种性能好的、在净化环境下生产的、符合药用要求的药袋,经环氧乙烷消毒包装后供药房选用,还应规定药房必须使用这些企业生产的合格药袋。

4建议

新的《药品管理法》删除了原《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关于药品经营企业分装药品的规定,加强了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包装的管理。但药房口服药品分装、拆零还是现实存在的,要解决存在问题的最好方法应该是药品生产企业提高自身形象,以病人为中心,结合临床用药需求,制定合理的药品包装规格,这样就可以从源头上减少口服药品在医院进行二次包装的现象,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方便。

[参考文献]

[1]崔福德.药剂学[M].第5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140-141.

药品包装论文例7

现代社会的包装装潢设计日新月异,要求也日趋严格,药品作为一类特殊商品,其包装应有特殊的要求。作为传达药品信息功能的载体,装潢设计已经成为药品包装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担负着对药品的信息传达和宣传的重任,同时,它也是药品与消费者的心理、生理需求相结合的一门艺术。药品的包装装潢设计通过对技术美学和商品美学的思考和研究,使药品达到物质的使用价值与精神的审美价值完整的统一。本文就药品包装装潢设计的一些特点作一些简要探讨。

1设计要求

1.1科学性

药品包装装潢设计应具备有科学的特征,这是顺应时展的要求。其中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要体现科学技术为设计服务。新的科技成果的采用,新的设计方法,都能使艺术设计产生新的形象,从而促进审美观点的转化。药品的包装装潢设计应当充分利用当代的科技成果,采用最新的工艺手段,这样才能创造出与时代同步,而又为大众所接受的药品包装。另一方面,设计本身应具备科学的便利性,这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要求,无论是在药品的使用上,还是对包装本身而言,都是应当遵从的原则。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23号令对药品包装的文字内容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要求设计者对允许使用的文字根据包装大小合理调整字体、字号、字间距,并且注意设计上的细部处理,这样可使医护人员和使用者方便阅读,使某些着重突出、重点宣传的文字显而易见,一目了然。可见,文字、图形图案编排的科学合理性也是药品包装装潢设计的重点。

1.2审美性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对美的欣赏水平也不断提高,不同的时代都体现出了不同的审美特征,现代包装装潢设计应顺应时代美学观点,创作出具有现代美、健康美的作品。药品包装的装潢设计长期以来缺少创意,简单的几何图形拼凑、中草药形象的机械挪用,已经成为一种定式。药品的包装装潢设计不应只是程式化的过程,而应该是艺术形式的体现。既要从传统文化中吸取精华,又要体现现代设计特征,才能创造出丰富多彩的包装设计形式,从而体现包装设计的内涵。

1.3适应性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各种商品的全球流通已经成为一种趋势,药品也不例外。作为促进药品销售的包装装潢设计,国内与国外在适应性设计上还存在着差距,如儿童、老年人使用安全提示、文字编排中普遍缺乏中英文对照、对色彩的认识有所偏差等。不同的民族、国家;不同的文化特征和社会背景都会使药品的使用者产生不同的喜好和认识,进而影响到他们的消费心理。为顺应这些需要,药品包装的装潢设计也应当及时转变设计思维,在适应国内消费的同时,还要考虑到适应国外消费者的欣赏习惯,设计出国内外通用的包装。

2设计要素

2.1文字设计

药品包装装潢设计中的文字是向消费者传达药品信息最主要的途径和手段,其包含的内容有:药品名称文字、广告宣传性文字、功能性说明文字、资料文字等。作为包装装潢设计中最主要的视觉表现要素之一,字体设计可以在其结构上可进行加工变化或者修饰,以加强文字的内在含义和表现力。如药品名称文字就可以根据不同药品特点进行设计,中成药可以采用具有传统色彩的书法艺术来表现,西药可采用现代字体的变形处理等,但是,字体设计太过于怪异或采用已被禁止的繁体字都会给消费者带来不易识别的困惑,因此要特别注意。此外,药品包装的文字编排设计也是容易忽略的问题,从目前市场来看,药品包装上的文字编排很乱,像国家基本药物、GMP认证企业、经销商、中药保护等等内容随处可见,不符合国家对药品包装的各项规定。同时,文字编排设计也应注意科学性,合理的位置、合理的大小,都是文字设计中应该考虑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药品名称文字、品名、生产厂家,容量等基本文字都安排的包装的主要展示面上。功能性说明文字、资料文字多编排在包装的侧面或背面,并要求采用规则的印刷字体。

2.2图形图案设计

我们知道,包装中的图形图案总是占据包装画面的大部分,甚至占据了整个画面,故而图形图案在包装画面中位置十分重要。出色的图形图案往往会吸引人们的视线,成为传达商品信息、刺激消费的重要媒介。因此图形图案设计应典型、鲜明、集中和构思独特。图形图案设计的重要作用在于:它以艺术的形式将包装内容主题形象化,人们单凭视觉即可直观的从图形图案中,直接或间接地感受到商品内容及所带来的需求欲望。如西药产品包装中图形图案设计可采用较抽象、简洁的图形,表示科学化、现代化、疗效效果,给病人以信任感,而产生良好的心理感受;中成药的图形图案设计则可以体现中华传统医药的特征。

2.3色彩设计

色彩是视觉传达力最活跃的因素。色彩的识别性、象征性、传达力都能影响到商品包装的最终传达效果,因此,色彩的应用既要美化商品,还要科学准确。色彩的象征性是药品包装色彩设计中最有影响力的因素。在药品包装中,不同的色彩代表不同的药品功效,如消炎、降热、镇静类药品宜采用具有凉爽、安静感觉的蓝色和绿色进行设计;对维护健康的保健滋补药品宜采用具有活力、积极感觉的红色和黄色进行设计。药品包装中的色彩设计应反映药品内容及性质,迎合患者和消费者的心理需求。此外,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民族对色彩的认识和喜好都不一样,其象征意义也各自不同,所以在色彩的运用上,切不可“按方抓药”,应该灵活运用,并要注意象征的准确性。

3设计程序

药品的包装装潢设计是药品包装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进行一个药品的包装装潢设计应经过以下步骤:准备阶段——设计阶段——生产阶段。

准备阶段也是提出问题和调查分析的阶段,它是包装装潢设计的起步,是设计者在孕育装潢作品过程中所进行的实践活动。准备阶段的目的是了解药品的一些特征,以便进一步的做好以后的设计工作,如果以一般的消炎药品为例:设计前应充分了解药品的属性特点、状态、用途、原料、性能、规格、使用对象的年龄、心理以及药品保护措施等,以确定消炎药品是采用泡罩包装还是瓶装、以及包装的大小、材料、容量、销售包装的尺寸和采用什么样的色调等。新晨

设计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构思和确定设计方案。药品包装装潢设计的构思主题可以在品牌、药品名称、消费者和图形图案之间圈定。不同的药品可采用不同的构思,以消炎药品为例:要让消费者了解到药品的药理特征,就可采用以药品名称为主的设计方法,把药品名称置于包装的主要展示面上,使消费者能从药品名称上了解该药品的功效;如果消炎药品若想取得消费者的感官认可,色彩的选用则适宜采用蓝色或绿色等具有凉爽、安静感觉的色调,可使消费者产生平静的心态;在字体设计上,品牌与药品名称所采用的字体应规范,大方得体,容易识别,不应出现怪异的字体和繁体字。不管怎样,不论设计从何入手,都要以充分、正确地传达药品信息为目的,才算得上合格的包装装潢设计。一般情况下,药品包装装潢设计应有多个方案进行选择,方案越多,可供选择的余地越大,满足社会的需求的可能性也就越大。方案选定后,应提请委托单位进行审定。

药品包装论文例8

中图分类号:R9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533(2008)05-0200-02

作为药品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以下简称“药包材”),由于它伴随着药品生产、流通及使用全过程,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药品质量。随着药品监管水平的逐年提高,我们还应提高药包材的监管水平,保证人民安全用药。近年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每年都对全市范围内生产和使用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单位进行了抽验。所有样品由上海市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测试所检验,并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依据《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进行查处。本文旨在分析我市2006年和2007年药包材抽验的基本情况,结合笔者在监管中的实践,提出对于药包材现状的监管对策。

1 近年我市药包材抽验结果分析

从2006年起,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建立专门的科室负责全市药包材的抽样和抽验不合格案件的查处。由专人负责抽验计划的制定和实施,通过两年的实践,对全市药包材的质量情况有了较全面的掌握。

1.1 2006年和2007年药包材抽验结果汇总

2006年抽验药包材250件,其中不合格26件,不合格率为10.40%。全年抽验中,对全市范围内正常生产的44家药用包装材料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抽验,共抽验76件,不合格3件,不合格率为3.95%;对58家药包材使用单位(药品生产单位),共抽验174件,不合格23件,不合格率为13.2%。

全年抽验样品中,上海市生产的药用包装材料87件,不合格3件,不合格率为3.45%;其他省市生产品种154件,不合格22件,不合格率为14.29%;进口样品9件,不合格1件,不合格率为1.11%。

2007年抽验药包材202件,其中不合格28件,不合格率为13.86%。全年抽验中,对全市范围内正常生产的31家药用包装材料生产企业进行了抽验,共抽验69件,不合格7件,不合格率为10.14%;对44家药包材使用单位(药品生产单位、医疗机构),共抽验133件,不合格21件,不合格率为15.79%。

全年抽验样品中,上海市生产的药用包装材料73件,不合格13件,不合格率为17.80%;其他省市生产品种128件,不合格15件,不合格率为11.72%;进口样品1件,合格。

1.2 抽验结果分析比较

通过以上汇总结果可见,药包材抽验的不合格率较高,连续两年在10%以上。本市生产的药包材的抽验不合格率2007年明显提高,不得不引起监管部门的充分注意。2006年抽验中丁基胶塞和安瓿的不合格率较高,而在2007年其合格率显著提高,经分析认为可能是使用单位加强了对供应商把关的缘故。2007年抽验结果表明,复合膜和软膏管(瓶)质量存在较严重的问题。

2 药包材监管对策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4年7月20日以第13号局令施行。该《办法》作为我们查处药包材案件的最直接依据,在监管实践中有很大的运用价值。但在一些细节方面,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比如,未规定停止使用不合格药包材后对药包材本身的处置方法;而将使用未经注册的药包材的药品按照劣药论处,在执法实践中,操作起来有很大难度。

随着新剂型、新工艺、新材料的发展,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必将得到飞速发展。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提高药包材的监管水平。

2.1 完善法规,从源头上规范药包材生产

根据《办法》的规定,我国药包材实行注册管理制度。即药包材只有通过注册批准才能生产和使用,药包材注册管理工作由药品注册管理部门负责。新材料的发展速度很快,新型制剂业不断对药包材提出新的要求。而药包材日常监管却没有对应的法规或规章加以约束。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发现、纠正及处理,从而影响药包材质量乃至药品质量。因此,笔者建议,可以参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加强药包材日常管理,规范药包材生产质量管理行为,逐步推行实施药包材GMP认证。

2.2 结合实际,确定监管重点

分析、汇总已有的抽验数据,确定重点监控的品种。具体地讲,可结合2007年我市药包材抽验的情况将复合膜和软膏管(瓶)两类药包材作为监管重点。另外,通过了解业界动态(例如石油涨价对塑料制品原料的影响,国际铝价的提高对铝箔生产企业的影响),加强对有关企业的监管,在抽验人力、物力有限的情况下,作到有所侧重。

2.3 加大日常抽验力度

从抽验数据可以发现,2006年质量较差的药包材类别在2007年质量显著提高。笔者认为,出于对成本的考虑,本市的某些药品生产单位购入非本市生产的价格低廉的产品,而这些产品的质量往往难以保证。在对不合格药包材严格查处后,使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意识有所增强,加强了对供应商的把关。可见,较大的日常抽验力度,对药包材的质量提高有积极作用。笔者建议,可以建立健全各级药包材检测机构,提高抽验能力,力求做到能对辖区内的药包材生产和使用单位进行全覆盖抽验。

2.4 信息公开,严格执法

我局目前的做法是将不合格药包材的名录在每季度一次的质量公告上。通过舆论和媒体的监督,使不合格药包材的生产企业无立足之地,最终自然被市场淘汰。对某些故意变更材料和工艺,造成产品不合格的情况,依法严肃查处。可召集药包材生产和使用单位定期召开信息通气会,让业内单位了解药包材发展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2.5 搭建平台,提倡共赢

始终坚持平衡社会公众、企业利益和政府职责三者之间的关系。针对某段时期内集中出现的药包材质量问题,可组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及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讨论,群策群力寻求解决方案。而不应简单地追求办案数,一罚了之。如《办法》中对使用不合格药包材的药品处理规定较为模糊。在案件查处实践中,可以会同药品和药包材方面的专家,评估各类药包材不合格项目的风险,进行合法、合理的处置。

药品包装论文例9

2色彩设计在包装设计中的重要意义

从包装发展史看,包装设计经历了原始包装、传统包装、现代包装几个发展阶段,原始包装多指篮筐、背篓、泥碗等用来盛放物品的容器,这些包装几乎没有设计可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陶器、玻璃、金属、木材等为载体的包装容器逐渐出现,形成了具有包装美感和识别性的传统包装。在现代社会中,包装的功能也有了进一步延伸,包装不仅是储存、携带、运输商品的工具,还有着传递商品信息、宣传企业品牌、激发消费者购买欲望等功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琳琅满目的商品常令消费者眼花缭乱、目不暇接、无所适从,而色彩鲜明的商品包装就是“无声的销售员”,可以传递商品的相关信息,增加产品的视觉吸引力和艺术魅力,并与受众进行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色彩是有着强烈视觉冲击力的设计元素,心理学研究表明,在观察物体时,最初二十秒内色彩感觉占据百分之八十,两分钟后色彩感觉占据百分之六十,五分钟后色彩感觉占据百分之五十。可见,在信息泛滥的现代社会中,色彩能够创造出醒目而有个性的视觉效果,能在第一时间抓住观众的眼球,实现商品包装和受众的良好互动。同时,色彩有着强烈的情感性,能够影响受众的情感倾向和情感选择,有着独特色彩个性的商品包装,能使受众产生深沉、高雅、热烈、活泼等色彩联想,从而提升商品的文化品位。[2]从包装设计发展趋势看,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包装设计风格,随着生活质量和审美意识的提升,人们对商品包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商品包装简单实用,还要求商品包装美观大方,如食品包装、白酒包装、药品包装、茶叶包装等都体现了这种发展趋势。同时,许多设计师就通过包装色彩设计树立企业形象,宣传企业品牌,如黄色的柯达、绿色的富士、蓝色的诺基亚、红色的可口可乐等,这些色彩成了企业形象的象征和标志。从色彩审美的视角看,包装色彩能够突出商品个性,强化包装的形象冲击力,增加商品包装的艺术感染力,帮助消费者记忆或识别商品。例如,可口可乐饮料就以鲜红的包装带给人深刻的印象,也诱发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同时,实践研究也表明,色彩艳丽的商品包装能够吸引受众的眼球,诱发受众的心理联想和情感活动,提升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如今,包装色彩已成了增加企业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许多企业将包装色彩设计作为包装设计的核心内容进行研究,借标准化、规范化、个性化的色彩包装满足消费者求新、求异的心理需求,为企业赢得更多的顾客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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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品包装定义

药品包装是指原用适当的材料或容器、利用包装技术对药物制剂的半成品或成品进行分(灌)、封、装、贴签等操作,为药品提供品质保证、鉴定商标与说明的一种加工过程的总称。对药品包装本身可以从两个方面去理解:从静态角度看,包装是用有关材料、容器和辅助物等材料将药品包装起来,起到应有的功能;从动态角度看,包装是采用材料、容器和辅助物的技术方法,是工艺及操作。药品包装按期在流通领域中的作用可分为内包装和外包装两大类。药品包装设计作为现代艺术设计的一部分,是现代设计文化的体现。由于受到其本身的特点局限和设计水平的限制,我国的药品包装设计还有街坊提高。

2.药品包装设计基本性要求

2.1药品包装首先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政策法令

目前,国家正通过产业政策和法规的调整,对药品市场和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药品包装直接关系到药品与包材的相溶性能,以及药品储存期内包材对药物稳定性能的影响。目前新药在申报的同时,就必须提供药品的包装、药品与包材相溶性的试验材料、材料的质量标准、材料供应商的许可证等资料。所有生产药品的公司、企业必须建有产品包装档案,其中包括:包装形式、所用包材的质量标准、检验操作程序、包材提供商等等。总之,药品包装作为一种特殊产品的包装,必须要遵循《药品管理法》的规定。

2.2功能性包装

药物包装是最复杂的包装类型之一,例如:既要方便开启又要防止儿童误食。正如包装设计专家所说,要恰当地完成这种综合型包装的设计很困难。通常,设计师们要把握好以下两点,以实现其功能性:第一,要有对产品明确的说明性介绍。因为药品的特殊性,在包装画面的编排与设计上,净含量、使用日期、鉴定号等都应该按照规定加以明确的标注。由于病人优先的原则,药品的成分必须在药品包装上清楚地列明出来,这要求药品包装设计者要尽量将更多有关的信息标示在有限的包装空位上。做到对消费者负责,使顾客放心。在这个过程中,包装形象成为了一个重要的媒介,直接反映商品的品质档次,有助于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第二,包装设计中要做到人性化。对于药品包装而言,儿童安全为首要考虑因素,因此在包装设计时必须考虑与食品包装有明显风格区别,防止儿童误食;针对身体虚弱人士的用药考虑,给患关节炎人士所用的药物不能装在采用锁式密封盖的瓶子中。这都说明在医药品包装中已经十分重视人性化。又如,为老人及儿童设计的药品包装为用药安全设计有安全盖;为口服液配备了计量准确,使用方便的量杯;在包装上醒目提示“将药物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等等,所有这些在带给患者用药安全信息的同时,还具备了让消费者心里认可的效能。

3.药品包装设计的发展趋势

3.1转变传统观念

由于历史和文化等原因,我国国产药品的包装设计形成了比较单一、平淡的设计条框,许多同类药物包装文字雷同,仅以颜色变化区别,加上品名不醒目,很容易混淆。但是医药产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具有药品和商品的双重属性。因此药品包装设计要求在遵循《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政策法规的同时,还要体现企业形象,提高外观设计品味,获得消费者的心里认可。

3.2注重包装设计中美学与心理学的运用

重视包装设计,还应注重包装设计中美学与心理学的运用。设计是一个创造活动,而不是简单的色块组合。怎样使一个设计看起来平衡、醒目、给人以美感,这是美学及心理学运用的关键所在。这就要求在色彩运用、版面的分割、组合、文字图案的调整和背景图案的选择上,充分考虑到药理作用、主治功能及病人的心理感受等因素。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它有着严格的质量要求,其药品包装设计也有其独特之处,既区别于保健品又区别于一般食品。如药品包装上的文字设计,要求设计者对允许使用的文字根据包装大小调整字体、字号、字间距,注意设计上的细部处理。在设计中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考虑到使用者的需求与审美观。使医护人员和使用者看起来方便、舒适。使某些着重突出、重点宣传的文字一目了然。因为使用者在拿到一盒药品时,为弄清药品的使用功能,总是很详细地阅读和观察包装。设计或印刷中,哪怕是一点点的疏忽,造成人们视觉上的不美观,都容易造成人们对药品的不信任感。特别是随着非处方药可以在超市里出售,消费者有很大的自主选择性。因此,在非处方药设计上,更应该注意色彩版面及印刷效果的质量,在宣传企业形象的同时,增强消费者的信任感。

3.3注重更深意义上沟通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