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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消防工作模板(10篇)

时间:2023-02-12 19:03:44

派出所消防工作

派出所消防工作例1

二、加大宣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辖区消防工作点多面大,事故发生率高,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紧密防治才能得到有效控制。我所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校、 公共人员密集场所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 黑板报、召开会议等形式对广大辖区群众、单位职工、中小学学生以及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认真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各级党委、政府召开的各种消防安全会议精神,开展广泛的宣传,做到深入人心,不留死角,使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增强。

三、采取措施,认真排查,努力消除隐患。我所始终坚持加强对特种行业、企事业单位、学校、公共娱乐场所、商业门店、综合批发市场内等场所进行专项整治排查,发现些隐患,及时提出,并要求定期整改,使各项安全隐患消除在萌 芽状态。

派出所消防工作例2

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责任,规定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实行所长负责制和民警责任制,切实把各项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任务、措施和责任落实到每一名民警身上,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同时,大队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辖重点单位进行了明确,要求各派出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在明确一名派出所领导分管消防工作的同时,建立消防监督、管理一条线模式,及时消除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努力控制和减少火灾的发生,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实现派出所各项消防监督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和正规化。

强化指导,切实提高派出所消防工作水平。定期派出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各乡镇派出所,通过“传、帮、带”的方式,针对不同人员,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指导民警如何查找火灾隐患,如何提出整改措施,如何填发法律文书,如何进行到期复查等,并指导派出所民警学习消防防火档案的制作流程,规范基础台帐、执法档案,不断完善消防工作室消防软硬件设施。同时,听取各派出所对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交流经验,夯实派出所工作基础。

派出所消防工作例3

1、定西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现状分析

定西市位于甘肃中部,下辖119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46个社区,1725个行政村,全市约有人口290万人,面积20330平方公里。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定西市城乡发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尤其是乡镇民营企业的迅猛发展,虽然大大改善了城乡经济结构,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但同时也给城乡的消防安全带来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全市119个乡镇中成立了107个派出所,虽然按照目前实行的三级消防监督管理体系,公安派出所担负起了消防监督职责,但由于派出所承担着各项公安业务工作,消防工作只是其中一项,很难摆上重要位置,加上责、权、利等诸多因素的干扰,现实条件下,派出所消防工作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一方面在基层派出所,警力不足的问题较为普遍,一些基层所正式干警仅有2至3人,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捉襟见肘的经费和警力,使一些派出所对落实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产生消极的情绪,而消防现役体制更使他们陷入“为他人做嫁衣,为消防部门干事”的认识误区,使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达不到应有的力度。另一方面受旧的观念和体制的影响,消防监督工作不属于基层派出所职责范围的模糊认识还存在,而社会上也有人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派出所无需要管消防工作。因此,尽管消防监督职能归属到了派出所,但在基层中敷衍的现象比较严重,消防工作局面始终不能打开。

(2)民警消防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消防业务涵盖建筑设计、给排水、化工等专业,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在消防部门内部,要干好这项工作也须经过专业学习、长期实践才能胜任。而仅仅经过短期培训的派出所消防民警,由于工作紧张繁忙,加之任职不固定,很少有民警认真系统地钻研消防业务知识,开展检查也只是停留在表面上,对于隐患的发现也只是停留在“抬头看电线、低头看烟头”,“安全出口上锁”等较低层面上。

(3)人员编制少、流动性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财、物的流动,社会面各种关系的复杂化和流动人口的剧增,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屡有发生,而各地公安派出所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人员编制少、警力不足的情况。因此,公安派出所常常为了应付日趋繁重的社会治安工作,而把消防工作搁在一边。其次,民警的频繁流动,使一些原先接受过消防知识培训的消防监督员因工作变动调离原岗位,造成一些派出所无消防监督的行家能手。

(4)缺乏完善的内部奖惩机制。目前,制约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职能充分发挥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缺乏完善的内部奖惩机制。一些地方制定了相关的《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一直没有真正落实到实处,考核机制在当地公安机关得不到重视,目标考核仍只重视案件、户籍等工作。奖惩机制的不完善,严重影响着一些派出所消防工作积极性的发挥,工作主动性不强,消防监督工作处于被动应付地位。

2、加强和改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对策

(1)加强业务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干警消防业务水平。首先,公安局在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时,要考虑到消防监督岗位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其次由消防机构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设消防培训班,对在岗人员进行基本的培训,着力提高其实际工作能力。同时,还可以从实际出发,在派出所辖区单位的检查、工程验收等工作中,手把手带领消防监督民警实际操作,边讲边指导,进行不定期消防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

(2)转变观念,不断提高加强全市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重要性的认识。《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在当前,为尽快适应新形势下对消防工作的要求,全体派出所民警必须树立全局观念,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全民的消防意识还较薄弱,自防自救能力还有待提高,在消防部门自身任务十分繁重,难于逐一应付的情况下,要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的优势与作用,把管辖区域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派出所的工作日程,与辖区的治安、刑事防范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布置、同考核。

派出所消防工作例4

一、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基本要求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07号令)已经于200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贯彻落实好《消防法》和107号令,基层公安派出所要认真落实以下工作要求:

1、公安派出所应当将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实行所长负责制。

2、要按照《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中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部分的要求,正确运用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作出消防具体行政行为,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档案建设,做好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处罚案件备案工作。

3、公安派出所民警不得利用职权为单位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或者品牌,不得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二、公安派出所场所设置和消防办公室设置要求

派出所应设置消防监督办公室一间、消防器材室一间;消防监督办公室内设置办公桌椅一套、消防档案柜一组。消防办公室门上应设置“消防办公室”标牌,室内墙上应悬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公开栏、辖区水源道路图、防火重点单位一览表、消防民警岗位牌、消防监督工作目标运行图、历年火灾警示图、承诺牌、消防宣传知识栏),办公桌上应设置举报、投诉警示牌。

三、基础台账建设要求

档案柜内应设置至少8类消防档案。1、“十小场所”及三级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台帐; 2、消防监督检查档案;3、消防行政处罚档案;4、火灾事故简易调查台帐;5、消防出警记录;6、投诉举报记录;7、消防宣传培训档案;8、其他相关资料,各类档案应保证资料齐全,真实。

四、消防设施设置

消防器材室内应悬挂消防摩托车保养制度,配备灭火器、战斗服、机动泵、消防水带、水枪等灭火设施。消防摩托车应保证完好有效,派出所所有民警应能熟练操作消防摩托车及器材装备。

五、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内容和程序

一、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对居民、村民委员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二、责令改正程序

(一)适用条件

民警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改正:

1、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3、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6、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7、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8、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9、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10、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二)工作程序

1、填制《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以下简称《检查记录》),记录被检查单位情况、单位(村委会、居委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责令改正情况及移送消防机构处理内容,并交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签字确认。被检查单位对记录有异议或者拒绝签名的,民警应当注明情况。

2、发现应当责令改正的违法行为的,对于可以当场改正的情况,负责检查的民警应当责令被检查单位当场整改;对于当场改正确有困难的,负责检查的民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整改期限,并在期限届满时进行复查。并应当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一份交被检查单位。

三、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程序

(一)适用条件

公安派出所接到群众对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其他妨碍疏散行为的举报、投诉,以及对其他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的,应当受理并适用的工作程序。

(二)工作程序

1、受理登记,填写《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查处情况记录》。

2、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核实是否存在举报、投诉所反映的问题(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

3、根据现场核查的情况和派出所执法权限依法进行处理。

4、派出所接到不属于其消防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的消防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应当告知举报、投诉人向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举报、投诉。

四、消防行政处罚程序

(一)受案条件

1、对依法责令改正的违法行为,或者依法可以直接处罚的消防违法行为。

2、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3、属于授权公安派出所管辖范围。

(二)工作流程(见消防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图)

(三)消防行政处罚的审批权限

1、公安派出所实施警告或者对个人、单位处以罚款的消防行政处罚,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名义作出。

2、拟对个人处行政拘留处罚的,由派出所领导提出初审意见、经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后报县(市、区)公安机关决定,以主管公安机关名义作出。

3、拟作出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消防行政处罚的,应当报公安消防机构决定,法律文书单独编号。

(四)消防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

实施消防行政处罚,执行《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法律文书。

(五)建档要求

1、案件经办人应当于结案10日内将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律文书及其有关材料按照案卷的要求进行归档。

2、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应当一案一卷。同一消防违法行为,对单位及单位主管人员或者其他责任人员处罚的,可以合并整理为一个案卷。

3、派出所应当于每月30日前将当月25日之前办结的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卷宗以及核发的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上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五、重大违法行为报告程序

(一)适用条件

公安派出所在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下列重大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报告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而适用的工作程序。

1、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未按规定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备案的。

2、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

3、建筑工程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

4、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的。

派出所消防工作例5

1 前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形势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这些新的变化下,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消防监督工作显得更为突出,因而,派出所在消防监督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也急需得到解决。近几年,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乡村等环境的变化,我国火灾发生概率逐年增高,时有重大火灾事故发生,而其造成的损失也不断增加。

作为公安派出所日常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消防工作的重要地位也越发突出。但是,目前许多派出所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上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比如对消防监督管理的概念相对模糊,分不清职责,或者消防监督管理专业知识不够等。这些因素造成了派出所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上出现形式化过重,执法力度不够,出现问题查不出等现状,派出所消防工作也因而滞后于社会的发展。因此,可以看出当前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现状不容乐观,监督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亟待解决。

2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许多百姓还不太了解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甚至有些人认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应该由公安消防部门来完成,而与派出所无关,这些都是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宣传不力的结果。除此之外,派出所在进行防火,防盗,防诈骗,防灾害等宣传的同时,消防内容宣传较少,公安派出所对消防监督宣传方面明显不够重视。

(2)对消防工作认识不到位。许多派出所相关民警对消防工作认识不到位,完全将责任推给公安消防部门,认为消防工作不是派出所的职责,甚至有些民警看到消防工作没有实权而只有责任,更是不愿意管相关事情,这都造成了消防工作开展困难。另外,派出所在年底对消防工作考核要求也不高,有些派出所甚至没有将消防工作作为考核内容,这就使得相关民警不重视消防工作,消防监督管理方面工作力度不够。

(3)消防执法程序烦琐。派出所在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时,有太多程序,这导致派出所消防工作效率低下。在派出所消防监督过程中明文规定,公安派出所执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行政处罚的时候需要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并且文书上面要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印章。这些都造成了公安派出所需要花大量时间进行消防工作文书方面的审核,检查,审批等,如此反复,造成了派出所对消防工作消极甚至抵触的态度。因而,即使开展防火检查,公安部门的相关民警也只是走马观花,很少进行深入检查。

(4)派出所警力不足。许多基层偏远派出所办事人员不足,平时工作繁琐,导致没时间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特别是偏远农村派出所,普遍存在警力不足的问题。虽然所里办事人员比较多,但是因为经常进行人员调动,因而实际工作人员相对较少。尽管上级下达了相关消防干警的工作任务,但是没有专门的消防干警编制。因为人员短缺,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方面,公安派出所往往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另外,有的派出所在负责消防工作的人员变更上也比较快,这使得派出所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有人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3 公安派出所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对策

(1)加强派出所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通过日常检查来发现火灾隐患,这是派出所在消防监督管理方面需要加强的一项重要工作。公安派出所需要对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进行不定期的巡视和检查,并且将一些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设定专门防火监督员,对这些单位进行定期定点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尽快通知上级部门,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为了提升监督管理效果,公安派出所还需要开展一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商场或工厂进行监管,将易发生火灾事故并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场所作为消防重点监管对象。

(2) 提高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在消防监督检查方面,可以提高必要的技术手段和检测仪器设备来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力度。现阶段,派出所消防工作人员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还只是通过眼看,耳听来排查火灾隐患,完全凭经验或感觉来办事。其次,基层派出所办公自动化水平,信息化水平不足,电脑配备少,不能进行联网操作,因而消防工作效率低下。为了使派出所更好的开展消防监管工作,提高消防监督检查力度,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为派出所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备,为派出所配置专用车辆,用于日常检查巡查。另外,作为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消防监督检查需要不断的学习,不断对消防知识进行运用,才能更好的掌握消防监督工作,要干好这项工作也须经过专业学习、长期实践才能胜任。公安派出所可以通过开展对派出所消防工作人员专业知识业务培训以及提高消防设备的科技含量,从而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效率。

4 结语

在新的形势下,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越来越重要,公安派出所的主要职责是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保障社区的稳定,维护社会的和谐。因此,需要加强派出所对社会单位消防监督的管理,从而更好的完成消防工作,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本文在分析了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现状基础上,重点阐述了消防监督工作中的问题和对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旨在对派出所今后开展消防方面的工作有所帮助。

派出所消防工作例6

一、当前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现状及问题

(一)、领导不重视,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特别是领导同志和派出所业务指导部门及派出所所长,片面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强调任务重、警力少,对消防工作不愿管、不想管,未出台相应的制度和措施推动派出所消防工作的开展。对消防工作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从公安局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专兼职消防民警自上而下的存在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导致派出所消防工作无法开展。

(二)、工作不落实,主动性不强。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和派出所,工作缺乏主动性、积级性和创造性,对各级的文件精神、通知、规定没有学深学透,理解不深,一知半解,似懂非懂,不知道结合派出所的日常工作开展消防工作。甚至有些基层派出所领导认为消防工作那是“课外”而且得罪人的“差事”,加上一个派出所辖区一年也发生不了几次火灾,所以就易对消防监督执法职能“消极怠工”,导致基层的专兼职消防民警要想开展工作都会有一种费力不讨好的尴尬。而专兼职消防民警的日常警务繁杂,加上消防监督这块没有专项的经费来保障,管理奖励机制还有待健全,因此,他们对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并不积极主动,认为那是出力不见好的苦差事,导致消防工作在派出所落实不下去。

(三)、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水平低。消防监督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火灾原因调查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尽管派出所消防监督人员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消防强化培训,但短时间内难以适应或胜任消防管理工作。有些基层民警在监督检查时不知如何检查、怎样检查、检查什么,检查记录中屡屡出现漏填、空白等现象,不能很好地反映出检查的内容和发现的问题;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有的只是口头上提出整改意见,但未下发法律文书,造成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不能及时消除。整改到期后又不能按时进行复查,导致执法程序中断。

(四)、监督检查程序、法律文书及档案管理不规范。派出所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具体业务工作中,普遍存在制度不完善、程序不规范、档案建设不健全的问题。未能按照《福建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填写监督检查记录、下发法律文书、进行行政处罚,按照程序到公安消防大队备案、法律文书及档案的统一归档管理等。

(五)、监督检查的力度不大。未能按《福建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所规定的工作量进行消防监督检查。从监督检查记录和基础台帐上可以看出,部分派出所全年检查记录很少,只是针对一些单位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其他列管单位检查很少,有些根本没有进行检查。此外,派出所下发的法律文书数量上看很少,消防行政处罚更是少之又少,部分派出所全年的消防行政处罚几乎为零,不能很好的按照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执法权限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

二、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职责。领导重视是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有效开展的关键,领导重视了,这个地区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就能发展起来。因此,各派出所在明确一名派出所领导分管消防工作的同时,要建立所长总负责、分管所长具体负责、所内消防监督员总协调、警务区(社区)民警具体实施的一条线消防监督管理模式。同时为加强消防大队对派出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将消防大队长吸纳为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将消防大队参谋挂职为片区派出所副所长,指导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开展。

为避免派出所因消防监督检查职责不清、责任不明,造成派出所消防监督任务多、责任大、工作扯皮,发生火灾后,互相推卸责任,影响工作积极性。应明确派出所监督检查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方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具体为对居民、村民委员会及居民住宅区管理单位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13条规定以外的单位和县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监督抽查及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建章立制,充分保障派出所的权力和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有关推动派出所加强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执法权限,除具有责令改正、复查权等监督检查权外,还亨有对单位及个人处罚款及对于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处罚后,经整改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单位申请恢复使用、生产、营业的消防安全检查。

要建立奖励机制,对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派出所和民警给予表彰和奖励,积极帮助派出所解决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经费不足及实际困难,形成有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激发工作积极性。

(三)、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民警消防业务素质。民警的消防监督业务水平直接关系到工作的实效。主管公安消防机构每年对派出所民警消防监督业务集中培训不得少于一次,经过考试合格后颁发消防监督合格证书方可持证上岗。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是一项专业与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公安消防机构在加强业务培训的同时,要加强对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指导。可以采取每周定期到派出所进行业务指导,也可以采取派出所民警与消防监督员跟班作业,或者组织联合检查及电话咨询等方式,进行手把手的指导。同时,公安消防大队要充分利用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和执法档案备案制度,加强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

派出所消防工作例7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渐形成了消防三级管理体制。消防三级管理体制的形成,提高了消防监督管理的效率。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消防三级管理体制也发生了显著变化,取得了明显进步。

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是我国三级消防管理体制的重要一环,是保证消防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我国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在经济发展中取得了很大进步,但同时也积累和暴露了很多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是做好消防监督工作的重要保障。

一、我国的消防监督管理体制

我国目前实行的消防管理体制是消防监督三级管理体制,这一体制是在上个世纪八十年末形成的,1987年由国务院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对这一体制做了明确说明。细则中规定我国的消防监督工作主要是由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和公安派出所三级机构进行管理。三级管理体制还对各地公安系统的消防监督机构做了说明,公安局和公安分局需要设立消防处和消防科,要有专人进行负责。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也要进行科学规划,要专人负责。要形成专门地、科学地、规范地管理制度来进行管理。

我国的三级管理体制确立以来,在几十年的发展中,起到了很大作用。这个体系对于我国的消防监督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这个体制有力地保卫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尤其是基层一线的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对于整个消防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有的三级管理体制暴露出许多问题,尤其是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暴露出的问题最多。面对新形势,我们必须要要加强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认真反思我国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二、派出所消防监督存在的问题

公安派出所是我国公安系统的的第一线,处于基层。加强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在十几年的发展中,我国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同时又出现了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层派出所的人员编制少,警力不足

我国公安派出所处于一线,是基层单位。他们面对的任务非常繁重,但是他们由于人员编制少,警力不足等原因,使得他们无法正常履行自身的职能。据调查,我国基层派出所的警力非常有限,像我所在的地区江西抚州的基层派出所一般都保持在八到十个人左右,人员编制非常少,不能满足派出所的现实需求。基层派出所管理的往往是一个乡镇或者是一个区,管理范围广,涉及人员多,管理事项复杂。面对繁重的工作,警力有限的派出所很难正常的履责。消防监督工作本是公安派出所自身职能的一部分,是必须要履行的职责,但最终由于警力有限无法把这项工作搞好。

(二)、消防业务水平低,难以适应繁重的消防工作需要

消防工作是一门专门地技术,它需要具有专业知识才能做好,可是在我国的公安派出所中,担任消防监督的往往是非专业的警员。这些警员对于消防工作了解不深,面对繁重的消防任务,他们难以胜任。

消防工作涉及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加强消防监督工作是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重要保证。基层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没有进行专门地消防知识的培训,面对严峻的消防形势,他们自身素质还有待提高。

(三)、派出所消防执法的整体水平不高

消防执法是消防监督中重要的工作,消防执法的目的是为了把各种引发火灾的各种因素,消除在萌芽阶段。消防执法是要依法对于违背消防法规的各种主体如企业或者小区进行依法执法。

目前我国公安派出所的整体消防执法水平不高,面对经济的快速发展,原有的消防执法水平很难跟上形势的发展。造成这种现象主要是有下面几个因素,一是执法环境是在不断变化着,消防监督工作也越来越复杂,面对复杂的环境,公安人员无法适应。二是公安人员自身素质不过关,对法律知识掌握的不够,对于消防法规的理解不透彻。这是造成消防执法水平不高的主要因素。还有一个就是个别执法人员的违纪行为导致消防执法落实不到位或者是执法失效。

(四)、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不够主动、积极性不高

在公安派出所中,长期以来对于消防监督执法工作重视不够。警务人员对于消防执法监督重视不够,态度不积极,工作方法也有待改善。

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还是没有真正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消防监督工作的重点在于平时的检查监督,这是消除火灾因素的主要措施。派出所警务人员在落实过程中应对此保持高度重视。

上述四个问题是造成,我国消防监督工作落实不到位,跟不上形势发展的主要原因,在工作中必须注意克服这些问题。

三、公安派出所担负消防监督执法任务的法律关系

当前,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对于派出所担负的消防监督执法任务的法律关系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委托关系。二是行政授权关系。

先来说委托关系,行政委托是行政主体把自身的行政职能,依法委托给其他组织的行为。我国的《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明确规定了消防机构把消防监督检查的职能委托给了公安派出所。

再来说行政授权关系。公安派出所的消防检查职能除了可以通过委托获得外还可以通过其他法律的授权获得,这些法律有很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四、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措施

上文详细分析了我国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加强消防执法监督工作,就是要针对这些问题专门地采取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公安机关的责任心。提高思想认识主要是要让警务人员充分认识到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就是要建立专门地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执法要有专人负责。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是公安机关必须履行的职责,要以高度负责地态度来面对这个问题。

(二)、明确职责,落实任务。针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要把责任落实到每个警务人员身上,每个警务人员都必须有自己的任务。自己在落实过程中,必须要以严谨地精神来完成自身的任务。

(三)、规范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的程序和法律文书。在消防监督执法中常常因为程序不规范,从而导致执法过程中出现分歧的现象。公安派出所要规范消防监督执法程序,努力做到依法监督。

(四)、将消防工作纳入公安工作总体目标,落实责任,明确奖惩。消防工作是公安派出所整体工作的一部分,对于消防工作要放在总体目标之内加以考虑,要在全所建立科学公正地考核激励机制。

(五)、加强消防培训,提高消防业务水平。警务人员的消防素质亟待加强,对于警务人员要定期进行培训,努力提高警务人员的消防水平。消防人员的素质提高对于提升派出所整体的消防监督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六)、建立消防机构与派出所互通信息的联动机制。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要注重对外界的沟通,要与消防机构建立信息联动机制。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

(七)、积极指导,热情服务。针对市场企业的各种不规范行为从而产生的一些列火灾因素,要积极指导。同时也要把企业当做服务对象,热情服务。

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是我国三级管理体制中重要的一环,在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公安派出所的民警要按照上文提到的七条措施来进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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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加强社会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提高社会消防防控能力,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的重要因素。加强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检查,对完善消防监督体系,建立新的消防工作模式具有积极意义。 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近年来颁布和制定多部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明确了的消防监督检查的责任。派出所民警因消防问题被追究责任的不在少数。笔者结合派出所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对基层派出所消防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和简要的剖析。

一、当前基层派出所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重视程度不高、责任意识不强。第一,部分派出所领导没有认真学习和领会派出所参与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感觉消防监管属于消防部队的事,与派出所无关,加上派出所自身工作繁忙,人员也不足,就没有安排专兼职民警管理消防工作。第二,部分派出所虽然指定了专兼职消防民警,但是领导对民警开展消防工作的任务目标,职责分工不明确,对其工作成效的检查也浅尝辄止,甚至不管不问。

(二)、消防工作落实不到位,经费投入保障不到位。一些地方特别是农村地区消防建设形势严峻。很多地方特别是中西部一些范围内人口少、农村居民在不同程度的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基础设施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乡(镇)政府消防经费参差不齐,大多数缺乏充足的消防经费,再加上一些乡镇领导对农村消防工作重视不够,农村消防发展停滞。发生火灾时候没有消防设施的村普遍存在,无任何消防安全措施,取水距离远,住房集中,给火灾扑救工作造成相当大的困难。

(三)、民警消防知识欠缺业务不熟,执法难度大。消防工作需要不断的学习和运用才能熟练掌握,要干好这项工作也须经过专业学习、长期实践才能胜任。很多派出所民警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一个是业务能力跟不上,二是办公条件跟不上。就目前现状,公安消防部队由于警力有限加之任务繁重,对派出所消防监督培训业务指导也存在面上指导多、实地监督少的特点。而仅仅经过短期培训的派出所民警,在实际工作中常遇到诸如怎样检查、应检查哪些重点、如何确认火灾隐患、如何引用规范及规定督促整改等技术性问题,难以独立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目前企业或多或少都存在消防隐患,企业熟视无睹,重经济效益,轻安全防范,不愿投入更多资金对隐患进行整改,派出所民警受制于某些因素,难以对企事业开展有效的消防安全监督。

(四)、火灾事故责任追究过大,民警无力负担。事故调查制度的责任和火灾发生后实施的调查和其他措施的实施,对派出所警察来说一个较重的负担和压力。火灾有一定的突然性,派出所民警没有完全的把握可以有效地防止火灾的发生。再加上部分公安机关对消防案件不重视,无论派出所,案件的数量,即使消防验收进行了,往往造成当地派出所的案件少,很难深入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提出口头纠正,减少书面提交改革,实施处罚的少之又少。因此,对派出所的检查一定程度上缺乏信心,不想不愿意去管的想法存在。

二、基层派出所下一步工作措施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消防监督责任。公安机关在各级公安机关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的领导下,设立分管工作的副主任、兼职消防责任,要层层抓落实,并制定相应的检查和处罚标准,积极推进地方公安局和公安分局对公安机关工作的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应与派出所的综合绩效挂钩公安派出所将要求消防监督等公安工作的计划,同一步,用执行,考核、奖惩,加强派出所责任领导和消防民警危机意识,加强派出所民警的责任心,确保消防工作开展。

(二)、开展部门协作,全力推进形成“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格局。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化比较强的工作,单靠消防一个部门无法完成,需要整个社会各个部门群策群力、联合运作。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乡镇一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监督管理列入到政府工作责任目标,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建立专职或业余防火队,集中全社会资源支持消防工作的开展,着力推进大消防格局的形成,其他部门也要根据自身工作特点积极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基层公安派出所也要克服警力、经费不足等问题,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协作联系,强化对专职或业务防火队管理,协助消防大队开展集中培训工作。从制度上和组织上保障农村消防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消防监督工作制度。消防部队要积极督促派出所建立健全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体制。一是建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如部门联动机制、考核总结评比机制、舆论监督机制、隐患整改机制、责任倒查机制等,把消防监督责任分解到每个民警身上,明确具体职责和任务。二是建立完善的消防监督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分析会议,研究部署辖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具体内容、措施和要求。三是建立健全消防监督工作报告制度。及时收集汇总工作情况,定期汇报工作进度,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对超出派出所监管范围的消防违法行为,积极联系消防部队联合解决,形成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四)加大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消防执法水平。消防工作是一项专业技术很强工作,只有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完成任务,才能完成任务。应加大对基层派出所消防专职民警的消防业务培训时间,促使其提高业务水平。消防部门应定期会同基层派出所相关人员共同对辖区企业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提升民警消防业务素质,维护社会火灾形势的稳定。

(五)强化信息互通,建立消防工作信息化联动机制。在消防监督管理方面,公安派出所因执法经验、专业技能、消防法律知识等情况,其管理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消防官兵必须建立消防联动信息化工作的联动机制。派出所在消防监督管理的发展过程中,遇到困难的问题应及时与消防部门进行调查,消防机构在该地区的派出所开展检查应通知警方参与。要做好工作,通过信息交流和沟通,及时解决新形势和新问题。在消防监督和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也可以让消防部门和派出所及时“会诊”,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准确掌握所在辖区范围内火灾管控等的动态情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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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前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现状

消防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监督管理也是公安行政执法的重要环节。近几年,通过对公安派出所系统消防监督培训和指导,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已逐步走向轨道,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1 思想认识不足

派出所的警力相对紧张,民警工作量大,部分民警认为消防工作应当由消防部门负责,派出所的监督检查工作只是表面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对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只是一带而过,工作不全面,甚至敷衍应付,每月消防检查工作任务也不能落到实处。

1.2 制度激励不足,民警消防监督业务不熟悉

虽然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已经列入民警等级考核标准,但是考核机制不够完善,考核中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分值所占比例极小,因此有些民警对消防检查工作不重视,认为干好干坏一个样,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还有很多民警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消防业务知识培训,消防专业知识不够,一时还不能适应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常遇到不知怎样检查、应检查哪些部位、如何确认火灾隐患、如何引用规范督促整改等技术性问题,阻碍了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进展。同时,民警在行使消防监督检查职权时,由于业务不熟、工作繁杂等原因,往往只是简单地对被监督单位实行“提醒式”的监督检查,不能从源头上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2 推进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的几点建议

2.1 逐步完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明确公安派出所的监督职责、检查范围和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基层派出所和消防部门之间在消防执法工作上的衔接,完善、简化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审批程序,逐步完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规范基层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凸现基层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上的威信和地位。组织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消防培训班,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引导消防民警认真履行消防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并在监督执法中实践“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为服务经济建设和创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2.2 加强基层派出所业务培训与指导。结合辖区面积和人口、重点单位数量、公安派出所警力的实力配置以及公安消防机构的实际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对症下药。本着先领导、后民警,先消防民警、后片区民警,先重点、后一般,先易后难的顺序,使广大民警在实践中迅速熟悉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方法和相关安全技术标准,从而掌握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案件办理的程序,学会规范制作各类消防法律文书。并结合基层派出所工作特点,建立健全基层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工作例会、业务报告、业务培训和绩效考评等工作制度,将各项消防业务工作与民警入户访查、治安防范、行业场所管理和群防群治队伍管理使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将消防工作融入派出所日常警务之中。

2.3 建立联动监控机制,确保各种火灾隐患不失控和漏管。建立消防机构与派出所联动机制,开展经常性的指导工作和信息通报制度,将消防监督工作与派出所的日常治安防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常规化。同时,派出所将积极拓展消防监督的范围,切实加强对农村、乡镇和社区的消防监督与防控,努力形成全警参与、上下联动的消防监督工作新格局,切实把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2.4 共同监督执法,在具体实践中进行传帮带。充分利用重大节日和热点时期,相互配合,联手行动,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一些重点户进行联合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或在进行日常监督工作、开展火灾调查时,有针对性地邀请派出所民警共同参加,开展现场业务指导、进行工作交流,使派出所民警在实践中掌握书本上不易理解的消防业务知识,切实增强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水平。同时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年度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并将消防执法纳入公安执法质量考评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奖惩机制,将对促进派出所消防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5 加强经费保障体系,明确工作职责。人员经费问题是好多派出所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机构应积极与政府协调,要切实把人员经费的问题解决好,做到保障有力。应与相关法制部门统一协调,从有利于工作的角度出发,简化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程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公安派出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消防工作作为惠及广大群众、维护人民利益的民生工程,作为优化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平安工程,作为公安“三基”工程建设的重点任务,按照“以公安派出所为依托,以消防工作社会化为目标,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的整体思路,将消防工作纳入农村、社区警务战略同步实施,前移火灾预防关口,创新基层消防警务模式,有力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灾的能力,确保辖区火灾形势平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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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公安部令第73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三条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赋予了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的职能,是加强社会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提高社会抗御火灾事故能力,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一条有效途径。经过几年指导培训,提高了派出所参与消防监督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消防监督工作得到了明显加强。但实际工作当中仍然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有序开展。

1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思想认识有误区

自公安派出所行使消防监督管理职能以来,由于体制观念的影响和公安工作“一盘棋”的大局意识缺乏,工作力度和工作成效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约。一是有的领导思想认识不统一,总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专业部门的事,基层派出所日常任务已经十分繁重, 要求多了只怕影响其他公安业务工作的开展,所以在重视程度上明显不够,在行动支持上缺乏力度。二是有的基层派出所思想认识不到位,总认为警力有限, 自己的“责任田”都种不过来,还管什么消防工作。

1.2 消防业务不扎实

一是有的消防培训不到位,据了解, 培训形式单调、培训时间较短、培训内容太多、培训机制不活,以致受训者消化不良;二是有的专(兼) 职消防民警平时主动学习钻研消防业务不够,怕精力投入太多会荒了自己的“责任田”;三是有的分管消防工作的派出所领导和专(兼) 职消防民警的岗位流动性大,有的工作刚进入情况又从事其他岗位的工作去了, 而上岗的又往往是未经培训的干警, 以致有的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水平和专(兼) 职消防民警业务素质难以适应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

1.3 责任体系不健全

实践证明基层派出所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权责不分、制度不全、奖惩不力的问题尤为突出。一是基层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执法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制度上的障碍,如执法权限的划分,执法主体资格的缺位,法律文书档案的规范没有到位;二是运行机制上的执法质量的考评,不同时段、阶段、环节、岗位上的人员培训,以及责任追究也都没有落实; 三是上述内容有的虽然在国家的有关法律规章中有笼统而原则性条文,各地也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的合法化、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文字设计,但终究还缺乏一定的实践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致有时会挫伤一些基层派出所的领导、专(兼) 职消防民警抓好消防工作的执法热情和工作积极性,直致弱化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2 准确把握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的职责任务

2.1 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公安派出所要积极督促管辖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遵守消防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通过有效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社会单位和群众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意识,鼓励群众自觉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共同创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2.2 组织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

要以消防宣传“五进”为切入点,针对市民消防意识普遍还比较淡薄,消防安全常识溃乏,自防自救能力低下等问题,派出所要结合辖区特点,积极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在宣传形式上,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市民的整体消防安全素质。

2.3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抽查

要本着“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在积极督促社会单位和社区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安全自查的基础上,结合管辖范围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抽查和夜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发生。

3 解决问题的对策分析

3.1 加强对派出所消防监督专职民警的业务理论培训力度,提高消防执法能力

公安机关应当将消防监督业务知识纳入公安派出所民警业务培训和公安机关岗位练兵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集中培训、日常培训以及代训、现场培训等方法,不断加大对公安派出所民警的消防业务培训力度,同时应当将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业务理论归纳总结,形成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民警的“应知应会”内容,定期考核,持证上岗。

3.2 建立健全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机制

(1)在所内健全消防监督工作制度。根据公安部《基层公安消防监督工作建设规定》,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应当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以包含消防执法例会制度、双人执法制度、集体议案制度、业务审批制度、执法监督和执法评议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消防监督工作制度,使派出所的各项消防监督工作制度与其他治安防范制度紧密结合,融入派出所工作之中。

(2)明确消防监督工作职责要求。公安派出所实行所长负责制和责任区民警责任制相结合的消防执法责任制。所长是本辖区消防监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所的消防监督工作全面负责;分管所长是辖区消防监督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对本辖区的消防监督工作具体负责;责任区民警是所管辖责任区的消防监督工作的具体实施者,对所按照上述原则,结合本所实际,具体明确所长、分管所长、责任区民警的消防监督职责,量化每个责任区民警的消防监督工作任务、管理的单位、检查抽查单位的数量和频次,指定落实责任的相关措施。

(3)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标准。全警动员,关键是要发挥派出所的作用。要明确派出所的消防检查人员,明确工作对象和内容,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消防工作是派出所的一项重要职责,决不是额外负担。因此公安派出所要将消防监督工作作为治安

防范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依照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规定的消防监督检查的具体内容、检查程序、检查形式、检查数量、检查时限、火灾调查的任务、程序等,逐项制定工作标准,对消防执法台账、法律文书、执法档案、执法质量和数量提出明确的工作量化要求,并进行严格的考核。

(4)健全消防执法质量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为规范公安派出所的消防执法行为,提高公安派出所的消防执法质量,防止执法过错、乱作为、不作为等行为发生,公安派出所必须建立健全消防执法质量检查、评比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定期开展消防执法质量检查和评比,对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执法文书、行政处罚进行定期检查,做到:依法监督、科学监督,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尤其是对于行政处罚,必须作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量裁适当,防止畸重畸轻,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大对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力度,对于不作为、乱作为的进行严肃查处;辖区内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必须实行内部、外部责任“双倒查”。

结语

由公安派出所承担消防工作部分任务,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是新形势下加强消防工作的需要,其积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我们要按照“依法监督,规范管理”的要求,积极探索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管理工作指导的方式方法,以促进这项改革不断走向深入,提高消防监督管理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