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在线咨询服务,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购物车(0)

财政管理制度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2-11-30 11:35:20

财政管理制度论文

财政管理制度论文例1

一、构建公共预算支出体系的前提:调整政府公共支出预算的范围,优化公共支出结构。

公共支出预算范围是指公共预算下资金分配使用的领域,它是由政府职能的范围决定的。我国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市场经济下的政府职能应由市场经济的共性和中国的特性共同决定,它至少包括以下部分:市场干不好但政府可以做得更好的领域,经济转轨时培育和完善市场的任务和中国国情决定的特定任务。据此,公共预算支出的范围可以界定为以下四个领域:

1、公共服务领域。该领域重要包括政权建设和事业发展两部分:国家政权机关包括国家立法、司法、行政管理、国防等部门和机构,由于国家政权机关提供的公共服务属于纯公共商品,无法通过市场交换方式补偿其耗费的成本,因此,必须以公共预算拨款的形式来保障其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在我国现行的政治制度下,依法成立的政党组织、政协常设机构及部分人民团体等,也由公共预算拨付资金来保证其开展活动所需的必要财力。

由公共预算供给资金的事业发展领域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提供纯公共商品的事业单位,如义务教育、基础研究单位、卫生防疫单位、文物保护单位、公共图书馆和博物馆等。纯公共商品具有很强的收益外部性,私人不愿或无力承担,只有政府出面组织,并由公共预算保证其合理的经费需要:另一类是提供混合商品的事业单位,如高等院校、应用基础研究单位、保护和弘扬民族文化遗产的特殊艺术团体等,它们提供的产品虽具有公共商品的部分性质,但其发生的耗费也可以通过向消费者收费获得部分补偿。公共预算对这类单位只是拨补其正常收入不能抵补支出的资金差额。

2、经济发展领域。公共预算安排的投资支出主要针对非经营性、非竞争性以及对国家经济发展有战略影响的项目。它由以下基本方面构成:一是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如道路、桥梁、机场、码头、水利设施、污染治理、环保工程等:这类项目具有公用和公益性质,难以产生直接收益。二是自然垄断产业,如铁路、邮政、供水、供电、供气等。这类产业具有规模收益递增和成本递减的特征,难以实现竞争性经营,若由市场调节,就会降低乃至丧失配置效率:三是高风险、高技术产业,主要是重大的技术先导产业,如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等,政府应保证对这类产业的诱致性投资。此外,农业在市场经济中属于弱质和有风险的产业,并且农业的发展状况对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有重大影响,因而农业投资也是公共投资的重要内容。

3、转移支付领域。通过公共预算支出进行的收入分配调节,通常以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安排。与收入分配调节有关的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两个基本层次:(1)公共财政体系内各级政府间转移支付。它着重解决各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均等化,以及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问题,如对收入水平较低地方的财政补助,对贫困地区的资金援助等。这类转移支付是合理配置公共资金,实现地区间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2)公共预算对企业和居民的转移支付。对企业的转移支付主要是为了扶持和鼓励新兴产业的发展,以及弥补因公共定价政策造成的部分公共企业的亏损。对居民的转移支付以社会保障为主,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最低收入保证、灾害救济等。通过社会保障使社会成员享有基本的生活权利和收入来源,有利于实现收入公平分配,从而实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正常发展。

4、培育和完善市场的任务。我国的市场经济不是自发产生的,政府是市场制度的主要提供者。政府进行的每一项制度创新,即政府从外部将新的制度引入市场时,与自然演变的市场经济相比较,具有相对的突然性和利益重新分配的激烈性。虽然符合市场发展要求的制度最终会在市场经济下形成均衡,但由于其突然性和利益重新分配的激烈性,可能激发起重重社会矛盾而使新的制度无法引入市场。财政在新制度引入市场而尚未形成均衡时的任务是充分调整支出方向,缓解社会矛盾,一旦新的制度均衡形成,则可以从该支出项目下抽身而退。财政对以前的价格机制改革和目前的税费改革所做的支持,就是培育和完善市场方面的特定支出,事实证明,财政在发展市场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二、构建预算支出体系的基础:完善部门预算、逐步实行零基预算和绩效预算。

我国过去的财政资金按功能归口管理,即将同一性质的财政资金统一编制到预算中去,再分配给使用资金的部门。由于每个部门对应着多个功能性预算,所以产生了多头要钱,预算管理混乱的问题,也不利于考核各部门的业绩和提高财政资金的效益。对市场经济下的公共预算,国际上主要有“费用论”和“报酬论”两种观点,前者是传统的预算理论,它认为公共预算是维持行政事业单位存在的拨款,至于它们提供什么服务、服务质量如何,则不属于财政的范围;后者是80年展起来的新兴预算理论,它认为公共预算是政府支付给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价格和报酬,预算拨款多少取决于其服务的质和量而不是“养人”多少。根据“费用论”编制的公共预算称为部门预算或单位预算,它以部门或单位作为预算对象,按人头费和事业费分开核算的原则进行编制。根据“报酬论”编制的公共预算称为绩效预算,是90年代初出现的预算模式。它按“部门十业绩指标”公式来确定预算,分为三个环节:(1)绩:即部门应达到的业绩指标。(2)预算:达到这一指标应当花的钱,即成本,通常,这是包括工资和业务经费在内的全部预算。(3)效:通过对上述绩效指标的考核,决定实际预算拨款额度。对于达不到指标要求的应当减少拨款。绩效预算是比较科学的预算,它解决了过去难以解决的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服务质和量的评价问题,也有利于及时停止对“过时机构”的拨款,提出公共支出效率。其困难主要是指标的确定和成本计算标准。据有关文献,世界上目前有近50个国家使用或者部分使用绩效预算。

介于这两种模式之间的还有一种称为“投入预算”。美国70年代末提出的“零基预算”就属此类。顾名思义,零基预算为支出基数为零的预算,就是说,它不再考虑部门,而是按政府所要做事的内容,即“事件”来编制预算。假如政府今年计划做100件事,则先编制出各自预算。若某一部门有三件可做,就获得了三件事相加的预算,若另一个部门一件事也没有,则其基数就是零,只能关门解散。实践中,零基预算有两种基本模式:第一种是完全意义上的零基预算;第二种是“改良的零基预算”,即只对办事经费部分实行零基预算。人头费部分则按编制和人头来确定。我国目前的零基预算,对工程项目来说是指前者,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来说是指后者。然而,改良的零基预算很难说能够提高支出效率。因为,只要公共预算中仍保留着“养人”部分,则无论采取何种预算,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来说,就永远有人员膨胀的可能。零基预算的缺点是编制过程过于复杂,工作量过大,编制时间过长;有时还会出现“打井列入预算,填井也列入预算”,而总效果为零的荒唐现象。

针对功能性预算的缺陷,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考虑到实际情况,我国公共支出的预算改革目前应以完善部门预算为主,创造条件逐步推行零基预算,最终实现绩效预算。2000预算年度的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所有中央一级预算单位都试编了部门预算,但只选择了教育部、农业部、科技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四个部门上报全国人大审议。按照全国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的要求,2001预算年度要编制27个部门的部门预算,并上报全国人大审议。上报内容、上报形式也要改进,要在上报原有功能预算的同时,将27个部门做成一个汇编本的部门预算一并上报,并力争在优化报送质量上更进一步。2001年向全国人大报送的部门预算,力争做到既能反映27个部门的预算全貌,又能反映出各部门不同的特点,既包括中央财政安排的预算拨款安排的项目,又包括部门用预算外资金、政府性基金和单位自有收入安排的项目,在规范和细化预算编制上做更大的努力。同时,要加紧进行定员定额和项目预算试点的工作,科学合理地确定各部门的定员和经费定额,改变传统的“基数法”,为实行零基预算创造条件。我国现行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基本框架,是建国初期适应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建立的。几十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这种分类已越来越不能适应财政管理与改革的需要。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强预算的需要,需要改革现行政府预算科目,建立新的政府收支分类。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应包括部门分类、功能分类、经济分类三个部分。部门分类主要明确资金管理责任者,解决“谁”的问题;功能分类主要反映政府支出的功能,明确“干什么”;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收入和支出的经济性质,明确收入的具体来源和支出“如何使用”。初步的收支分类改革应包括预算内收支,积累经验和时机成熟后将预算内收支、预算外收支及政府行政事业单位的自有收支等都纳入政府收支分类范围。根据政府职能进行的功能分类,反映政府一般公共服务、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社会保障、等政府职能,体现政府一定时期内的方针政策、支出结构和资金的使用方向、。按经济性质设置政府收入经济分类和政府支出经济分类,并将各类收支充分细化,以反映政府收入和支出经济要素的构成情况。这项改革是规范财政预算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它不仅为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零基预算、综合财政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一系列财政预算改革的顺利推行创造有利条件,而且也为依法治国、强化预算监督、有效实施宏观调控打下良好基础。考虑到我国的具体情况,在人员、技术和思想观念转化方面尚不具备全面实行绩效预算的条件,现实可行的是在公共投资领域选择试点,为最终实现绩效预算创造条件。

三、构建公共支出预算体系的条件: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和规范转移支付制度。

1、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就是将现行的国库分散支付制度改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其核心是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取消各预算单位在银行多头开立的帐户,即实行”零户统管”,只有财政代表国库的账户与单位对口。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分为集中收入和集中支付:集中收入就是单位的预算内收入直达国库,预算外收入直达财政专户:集中支付就是单位需要的钱由国库直接拨付,人员经费(工资费用)委托银行支付,所需的设备、办公用品及服务,由政府集中采购进行分配。集中收入是统一预算编制的要求,集中支付是严格预算执行的要求。长期以来,吃皇粮的人的工资发放是采取“年初预算切块,资金层层下拨,单位发放到人”的松散管理方式,在这种方式下,一方面造成吃空头现象,乱增加发放项目,擅自提高标准:另一方面存在工资发放不及时,甚至被挤占挪用的问题:还由于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过于分散,加上层层下拨,占用了大量的资金,产生使用效益差的问题,因此有必要推进工资发放银行化,由财政部门根据各单位人员编制和工资发放标准,将工资划转到银行统一发放,从而有利于实现对财政资金流向、流量的全面监控,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切实提高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

适应改革需要,财政部已经成立了国库司和支付局,一些地方也进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试点并取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应该积极稳妥地进行完善,既要大胆吸收国际经验,又要充分考虑中国的国情。这项改革最大的难点就是要触动一些部门的现有权益。为保证改革顺利进行,可采取“先试点,后推广;先预算内,后预算外”等办法。目前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使这项改革成为人心所向,大势所趋。不仅财、税、库三家的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建立国库单一账户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要取得各级党政领导的支持,还要使那些现有权益要相应调整的部门和单位确立改革意识和全局观念,接受这项改革。二是要在充分学习和消化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尽快拟定符合中国国情的国库单一账户管理办法。我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加之社会经济各方面的改革都在进行之中,情况十分复杂。这就要求我们在充分学习和消化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在统一的国库单一账户框架下,因地制宜地处理某些特殊问题。三是要积极组织多层次试点,边试点边完善办法,为全面推开创造条件。改革试点可采取自愿参与与重点选择相结合的形式逐步推开,有条件的地方可先行一步。可在市(县)、中等城市或选择某个部门和单位进行试点。为积累经验,减少震动,可采取先易后难的办法。四是要妥善做好有关配套改革。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需要进行两方面的配套改革:一方面,要建立独立的国库会计核算体系和联行制度;另一方面,要建立财、税、库网络系统,使财、税库和各支出部门之间形成网络关系,共享资源,互相监督,提高效率。此外,我们还要注意把国库单一账户改革与财税、金融其他方面的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尽量增加合力,减少阻力。

2、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分散的政府采购方式削弱了支出政策效力,不利于发挥财政支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效应,也增加了采购成本,而且使财政资金分配与使用相脱离,财政监督形同虚设,为吃回扣、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创造了条件,所以预算执行中要强调办公设备统一采购,由政府设立的采购中心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购买,再由国库直接支付采购费用,实现预算管理和拨款两分离的财政运行机制。

近几年来,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一是强化了支出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提高了采购活动的透明度,有效地抑制了腐败;三是初步营造了一个公平交易的环境,为国内优势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机会。但是,由于政府采购在我国实行的时间不长,下列问题需要逐步加以解决;

一是政府采购的规模小、范围窄。根据国际经验,一个国家政府采购的规模一般为GDP的10%以上,或为财政支出的30%左右。目前,我国政府采购的规模明显偏小,2000年初步统计仅占GDP的3%左右。所以我们要积极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提高政府采购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以及政府采购支出占部门经费支出的比重

二是政府采购队伍的专业水平不高。政府采购涉及到经济科学、自然科学等多学科知识,要求管理人员不仅要熟悉财政工作,还应当掌握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商品性能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目前,我国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基层单位缺少熟悉国际通行采购方式的采购管理干部和专业人员,采购活动中时常出现采购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我们应该加强政府采购宣传及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宣传的主渠道,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培训力度,特别是对地(市)、县级管理人中的培训,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是在中央和地方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市场分割、歧视供应商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有些地方通过地区封锁、部门垄断等方式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标。

四是采购资金拨付办法和管理程序不规范。今后应加强对分散采购的监督管理,积极试行政府采购卡支付制度。继续搞好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工作,重点研究中介机构和供应商市场资格准入管理办法等,积极做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研究起草工作。同时,对政府采购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作出规定。

3、规范转移支付制度。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统一预算,推行零基预算,采取国库集中收付制,这需要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相配合。统一预算要求扩大预算范围,把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控制,还将取消一些不合理的收费和制度外的非法收费,这势必减少各地所取得的总收人。零基预算要求“事事有预算,处处有预算”,虽说各地政府的事权可按轻重缓急进行排队,预算先保证必要的事项开支,然后再安排其它开支,但有些地方的收入连基本的开支都难保证,在预算不规范的情况下,则可以通过截留、克扣或挪用甚至乱收费来勉强维持。国库集中支付虽可提高资金效益,甚至减少一些虚假支出,但国库集中支付要实行,应该有按时支付、足额支付的保证。如果有些地区预算收入不及时或不足,将对国库集中支付产生重大打击。国家目前正大力推进西部开发战略,一般的惯例是财政优惠政策要先行,虽说长远看来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增加财政收入,但目前意味着地方的预算收入要减少甚至预算支出还要增加,西部薄弱的财力能否承受得起呢?如果光有政策却没钱,要么西部的税收优惠落实不了,要么地方政府还得另外找钱,在转移支付渠道不畅通时,另外找钱则意味着现在想推行的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将遭到破坏,使其徒有形式而没有实质。适应预算管理体制改革需要,也为了促进地区间的均衡发展,有必要结束“过渡性的转移支付方法”,制定一套科学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它至少应规范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合理确定转移支付的资金规模。在确定转移支付的资金规模时,国外一般都有可供参考的指标,如加拿大联邦政府对财政均等化补助总额规定不得超过GDP的1.2%,否则要相应地扣减对各省的转移支付额;韩国规定要将国税收入的13.27%作为地方交付税转移给地方使用。我国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额也应确定一个相对指标,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从而在预算执行中就可省掉一些不必要的讨价还价,地方政府的预算由于中央补助规模有规律的变动也容易确定。

其次要合理确定转移支付的分配方式。对于均等化的转移支付分配,各国目前主要有两种模式:收入能力法,收入能力一一支出需求法(即综合因素法)

收入能力法:即地区间财政收入能力的差异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进行转移支付的依据,基本思路是把全国均等化的标准入均财政收入作为参考指标,只要人均财政收人能力低于该标准的地方,就可据此获得中央的转移支付。

综合因素法:对转移支付总额进行分配时,除考虑各地人均财政收入差异外,还需考虑各地财政支出需求和成本的差异,如由于地区条件差异过大,各地提供初等教育的人均成本可能大相径庭,为保证各地居民能够事受到与全国平均大体均衡公共服务水平,光在人均财政收入能力方面实现均等化是不够的,必须增加对财政支出需求和成本高的地方的转移支付额。基本思路是确定地区的人均标准化财政收人和人均标准化财政支出,收入大于支出的地区,不需进行一般性的转移支付;支出大于收入的地方就其差额进行转移支付,如果各地的差额总数超过转移支付总额N,则按比例减少转移支付额。基本步骤为:

步骤(1)计算出全国均等化的人均财政收入Y

Y=R/M

R=tlr1+t2r2+……+tnrn

=T1+T2+…+Tn

=T

R为全国的预算总收入,M为全国的总人口。Tn为第n种税的全国总额,tn为第n种税的标准税基(即为剔除了不正常的减免或故意少征、漏征等因素后的税基),rn为第n种税的全国平均有效税率rn=Tn/tn

(2)计算人均标准化支出Ci

财政管理制度论文例2

一、行政性公共财产的含义

行政性公共财产也称行政性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部门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立为国家所有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行政部门的资产、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馈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也就是说,它指行政机关占用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的资产,法律上强调国家拥有完全产权,而单位和个人不得占为己有、私自处置和收益的公共财产。所谓的行政机关,是行使国家职能、管理国家事务的各种机关的统称。根据实际管理惯例,本文采用广义行政机关的概念,按照其在国家机构中的地位和作用,可以分为权力机构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家行政机构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机构;司法机构即法院、检察院、警察、监狱等。另外,我国按照一定原则并经过法律手续组织的、列入国家行政编制、在预算管理上视同行政单位管理的党派及社会团体也包括在行政单位之内。

二、公共财产管理模式的争论

公共财产管理思想的差异主要是集中控制、私有化产权和自治管理三个派别,他们分别对公共财产管理模式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一)以政府集中控制为唯一方案

当稀缺资源是公共所有时,没有人会节约使用一种公共资源,也没有人会将资源的所有制安排给其他人,即人们所熟知的“公地悲剧”。对于公共财产的“公地悲剧”,有学者赞同国家实行集中控制和管理的方案。加利特・哈丁认为:“在一个杂乱的世界上,如果想要避免毁灭,人民就必须对外在于他们个人心灵的强制力,用霍布斯的术语来说就是对‘利维坦’表示臣服”。对公共财产实行集中控制和管理的政策方案已经得到广泛的赞同,在第三世界国家尤为如此。

(二)市场化方法为解决方案

市场化方案提倡者认为,凡是资源属于公共所有的地方,就会导致很大的外部性。德姆塞茨(Demsetz H.)认为,公共财产排除了使用财产就要付费的体制,因此强制实行私有财产制度,才能将由公共财产导致的外部成本内在化。他认为私有化是最优的解决办法。

(三)自治管理的治理方案

美国政治经济学家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在大量实证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开发了自主治理公共财产的制度理论,从而在私有化理论和国家控制理论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解决公地悲剧的理论。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用博弈论的方法探索了在理论上可能的政府与市场之外的自主治理的可能性,中心思想是一群相互依赖的委托人如何才能把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主治理,从而能够在所有人都面对搭便车、逃避责任或其它机会主义行为诱惑的情况下,保持自己努力所形成的剩余。

三、公共财产管理模式与网格/团体文化理论

关于如何进行公共管理的话题,人们总在不断地探索,长期以来关于如何选择管理国家经济的模式问题上一直围绕市场和政府的关系争论不休。网格/团体文化理论(grid-group culture theory)作为一种分析方式,起源于世界著名的人类学家玛丽・道格拉斯(1982)的作品,如今已经被广泛用于社会科学界的制度分析。网格表示我们生活被习俗和规则所限制的程度,其功能是缩小以个人协商为基础的生活范围;团体则表示个人选择受团体选择限制的程度,其结果是将个人整合到集体中。网格和团体在公共管理中是根本性的。过去关于政府本质的争论均集中于在多大程度上依据规则机械的做法与运用智者判断和就事论事的权衡。关于如何进行公共管理,可以把“网格”和“团体”的向度放在一起,组成一个简单的矩阵,界定出一些基于文化伦理的基本的组织框架(见表1)。

文化伦理组织类型的框架促使我们思考公共管理的多样性,而不是非此即彼的两分法那么简单。这里只考虑积极的公共管理模式,即将文化理论的三种积极模式对应于公共财产管理的三种模式和三种管理手段。每一种文化伦理决定的组织类型决定了公共财产管理模式的方向和手段。表2描述了三者之间的关系。

在公共财产的管理问题上,等级主义趋向于政府集中控制管理,对公共财产的管理采取集中所有权、集中控制、集中审批的方式,一般能够达到较高的行政效率,促进令行禁止,雷厉风行;个人主义趋向于取消政府的集中控制管理,采取用经济手段和市场化的方式,将公共财产私有化或者交给私人进行管理;平等主义的文化伦理要求公共财产管理应考虑到直接相对人的利益,这就要求公共财产管理不仅满足政府部门命令上达下传、严格执行的行政效率,也不仅是学习企业部门追求利润、重视成本的经济效率,还要基于罗尔斯所提出的“无知的面纱”下通过个人意愿、民主过程、投票抉择等机制,形成普遍公正、公平、公开的公共财产管理模式。

四、行政性公共财产管理模式选择――基于交易成本的分析

表2列出公共财产管理的文化伦理、公共财产管理模式与手段关系矩阵,在公共财产管理的各个环节到底应该采取哪种模式,至今人们也未取得一致意见。新西兰著名经济学家穆雷・霍恩认为,在实现社会目标的过程中,有效的公共管理应当确保交易费用最小化,这是制度经济学派的分析方式。在此也利用交易成本的方法来分析行政性公共财产管理模式和方法的选择。

(一)选择制度性工具

上文中关于公共财产管理模式已有了三种争论,即等级主义的集中控制式、个人主义的自由市场式、平等主义的自主治理式。究竟用哪种方式来管理行政性公共财产,这三种模式对应了三种制度工具。

1.行政性公共财产管理主体集中控制公共财产的程度。这种控制力量会随着政府主体对部门财产控制能力的大小而变化,令这种控制程度为D,变化范围从“分散管理”到“完全集中控制”,用[0,1]表示。

2.行政性公共财产管理环节可市场化程度的大小。市场化程度的大小随着公共财产的管理环节对于公共财产公共性大小以及政府职能转变而变化,令市场化程度为M,变化范围从“不可采用市场化机制”到“完全可以实现市场化机制”,用[0,1]表示。

3.外部监督主体参与权力的大小反映了行政部门以外的力量对于行政性公共财产管理的参与权力以及监督权力的大小。公共管理过程中有些规定了公众参与执行领域的决策权利,例如必须告知公众即将作出的决策,给予公众作出评议的机会,令这种外部参与程度为P,变化范围从“没有参与权力”到“完全有参与的权力”,用[0,1]表示。

(二)交易成本分析及我国行政性公共财产管理模式的选择

交易成本是指产权从一个经济主体向另一个主体转移过程中所有需要花费的资源的成本,包括一次易(发现交易机会、洽谈交易、监督)的成本和保护制度结构的(如维持司法体系和警察力量)成本。在公共财产管理领域中对于公共部门来说存在四种交易成本,即决策成本(EC)、委托成本(PC)、成本(AC)以及行政管理成本(MC)。下面就用交易成本的分析方法来探索公共财产的管理制度。

令D[0,1],M[0,1],P[0,1],使得TC=EC+PC+AC+MC的值最小

其中:EC=aD+bM+cP;PC=dD+eM+fP;

AC=oD+pM+qP;MC=rD+sM+tP。

四个交易成本等式中的参数意义分析如下:

1.决策成本(EC)。公共财产有可能集中控制在政府手中,有可能分散在各个部门进行管理如事业单位公共财产或公共设施类公共财产,也有可能将管理权力下放到社区中。随着政府对公共财产的控制力度的增强,政府关于公共财产有关管理方面的决策成本降低,因此a是负值。公共财产可市场化程度越高,公共讨论进行决策的成本就越低,因此b是负值。外部力量参与权力越大的话,对于公共管理决策过程的牵制就越大,因此c是正值。

2.委托成本(PC)。不断加强的政府控制力量,使得政府更容易对行政性公共财产的具体管理进行干涉,增加了委托问题,所以d是正的;但公共财产的可市场化程度越高,政府直接干预的可能性就越小,所以e是负的;如果外部力量很难参与公共财产的管理决策或对公共财产管理行为有所影响时,委托问题就相对增加了,所以f是负的。

3.成本(AC)。政府集中管理公共财产的权力和力量越大,代表政府控制力量越大,那么各管理公共财产的公共部门利用公共财产谋取私利的可能性就越小,成本就越低,因此o是负值。公共财产管理的相关业务公共性越强,可市场化的可能性就越小,那么占有使用公共财产的部门侵犯公共财产和公共利益的可能性就越低,成本也就越低,因此p是正的。同理,外部力量参与决策或监督的权力越大,公共部门发生道德风险、侵犯公共利益的可能性就越低,因此q是负的。

4.行政管理成本(MC)。政府集中管理公共财产的权力和力量越大,代表政府控制力量越大,避免了公共财产管理权力分散在占有使用部门,从而可以降低公共部门之间协调管理的行政管理成本,因此r是负值。公共财产管理可市场化的可能性越大,越可以借鉴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或者将公共财产部分业务承包给私营部门管理,如此可以引入竞争机制和市场化方法,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因此s是负的。同理,外部力量参与决策或监督的权力越大,公共部门发生道德风险、侵犯公共利益的可能性就越低,因此q是负的。

总成本TC=(a+d+o+r)D+(b+e+p+s)M+(c+f+q+t)P

我国公共财产管理体制和模式的选择,从经济学角度来讲,可以根据交易费用的理论来作出抉择。从上文关于文化伦理理念、管理模式以及管理手段的分析矩阵中可以看出,每一种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都有其自身的缺点,克服每种管理伦理和手段“阿喀琉斯脚跟”的最好办法是:融合三种管理伦理和管理手段的长处,避免其缺点,尽可能地降低交易费用。

如何融合三种管理伦理和管理手段,提高公共部门管理公共财产的绩效,仍是一个有待深入探索的课题。在这里,笔者就公共管理的文化伦理、管理模式、管理手段,并根据行政部门的实际现状,对应于行政性公共财产管理的不同层次,尝试提出行政性公共财产管理的模式设想“三论”。

一是政府决策和行政主管层面――等级主义的“整体政府论”。

公共财产的重要性和保护的要求在宪法、行政法规上都有体现,但政府各部门或地方违反规定行事的现象却层出不穷,公共财产管理的行政效率目标并没有实现,公共财产管理整体状况不容乐观。

从实际情况来看,职能部门直接掌握经济资源,在政府与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中处于平等抗衡的地位,部门或个人占有使用财政资金拨款形成的公共财产,却把公共财产当成部门财产或者个人财产。而实际上,政府与其各个部门之间是行政上的委托―、整体与个体的关系,政府部门占有使用的公共财产是政府委托其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物质条件,而非借之以改善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私有财产。在政策和行政主管层面实行政府集中控制公共财产的边际成本a+d+o+r

二是行政性财产管理机构日常管理层面――个人主义的“市场交易论”。

行政性公共财产管理中存在的预算额度最大化、成本偏高、效率低下、管理积极性不高的现象可以通过在日常管理层面引入市场机制,或内部模拟市场来解决。此时,对于公共性不强的行政性公共财产进行市场化管理的边际成本,采用个人主义的管理文化伦理理念、选择市场化控制是理性的。第一,对于单位占有使用的房产、车辆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财产管理模式,引入内部市场,要求占有使用部门对公共财产的使用支付租金,租金由财政预算安排,管理机构租金收入须入财政专户。第二,至于房产、车辆、设备等大额资产的维修、保养、清洁等服务性强,但不具备公共品性质的服务项目可以招标承包给私人机构管理,以降低行政机构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管理的成本。第三,设立激励机制,鼓励节约,提高管理单位努力管好行政性公共财产的积极性。众所周知,企业通常采取提成、加薪等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积极性,行政性公共财产使用管理方面也可加以效仿。

三是行政性公共财产管理监督层面――平等主义的“高度参与论”。

公共财产来源于公共资金,也就是纳税人的贡献,所有纳税人都是利益相关者,更多公众要求政府公开公共管理的信息知晓权。如果政府在使用公共财产之前更多地重视公众的反应以及引入公众对公共财产的监督,那么就会避免层出不穷的贫困或灾难出现等不协调的公共财产管理事故,公共财产的使用和管理也会更加合规、合情、合理一些。

在现代民主发展的进程中,再也难以将政府部门及其管理封闭起来,政府必须打开门户,在行政性公共财产预算、决策、配置、使用、评估、处置等环节使公众参与进来,听取公众的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用詹姆斯・布坎南的观点来讲,“在一切关系到制定规则的规则方面应该最大限度地引入超多数投票机制”,使公众高度参与。外部力量参与决策的边际成本c+f+q+t

【主要参考文献】

[1] H. 德姆塞茨,刘守英等,译.关于产权的理论[M].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1994年11月新1版,P192.

[2] [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余逊达,陈旭东,译.公共事务治理之道[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

[3] [英]克里斯托弗・胡德・彭勃,邵春霞,译.国家的艺术[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2):8.

[4] [新]穆雷・霍恩・汤大华,颜君烈,等译.公共管理的政治经济学――公共部门的制度选择[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5):38-49.

财政管理制度论文例3

一、财政管理内部控制研究述评

众所周知,因为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财政管理内部控制发展的比较缓慢,相关的研究成果比较少,笔者经过整理与归纳,从中国知网数据库的检索中得知,自1999年---2015年有关财政内部控制的研究低于100篇,且核心期刊文章更是少之又少。其一在研究内容上,大多数研究主要涉及到的内容包括政府内部控制、财政内部控制的内涵、基本要素等,其中研究最多的便是财政业务领域,如国库集中支付动态、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等。换而言之,从上个世纪末端,有诸多学者便对其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并从政府控制内部框架、政府内部控制与审计等角度展开论述,提出有效路径。其二是从研究时间上分析。在2010年之前,有关财政管理内部控制的文献非常少,在2010年之后,有关这方面的研究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这一发展变化与国内业界对内部控制研究与方向是一致的。从现阶段大多数文献资料分析,国内并没有制定财政管理内部控制的学术专著,仅仅有部分内容涉及到政府内部控制著作。在国外学者研究财政管理内部控制时主要建立在可研究范围之内,并且国外政府财政管理内部控制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财政管理内部控制的深度。以美国为例,其政府内部控制与财政管理内部控制理论研究比较先进,甚至还积极借鉴其它国家的理论成果,世界各国最高国家审计机关共同组成的国家最高审计组织同样推动了政府内部控制制度的发展,其中在1992年所提出的公共部门内部控制准则指引,在两次改版之后,融入了“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的基本概念,并且还根据各个国家的实际经验,归纳与总结了内部控制框架构建的主要内容。

二、结论与建议

诚如上文所言,在近几年有关财政管理内部控制的研究已经得到了创新发展,且为日后财政管理奠定了基础。然而从我国实际发展情况分析,还需要不断提高财政管理内部控制的研究水平,鉴于此,笔者提出了几点建议:其一,在前几年有众多学者对财政管理的内部控制含义进行了分析,且提出了比较新颖的财政控制理念,然而从现实角度分析,有诸多内容在进行论述的时候与我国财政管理实践存在脱节现象。其中有非常多的内容是对国外内容的照搬,没有从我国实际发展情况分析,如此则导致诸多论述与国内财政内部控制的衔接不够,甚至会缺乏应用性。其二,根据对众多学术论著的解读得知,大多数内容涉及了财政预算资金控制,然而其研究的重点主要集中在预算单位财政资金管理内部控制方法,简而言之便是预算单位因受到外界环境与内在因素的影响,导致财政资金不规范。鉴于这种发展局面,则需要积极根据实际的发展情况,在构建财政管理内部控制框架的同时吸收相应的思想。其三,从2010年之后,大多数学者对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控制两者之间的关系加以概述,其内容具有创新性,然而其研究成果并不成熟,仍旧存在传统的思想与缺陷。还有一点是因为缺乏对我国财政的分析,在借鉴国外内部控制理念的时候有所不足,导致监督理念与形式呈现出落后性,长此久往会导致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控制在原先的制度框架中不断打转。笔者认为,在财政管理内部框架之中财政内部监督占据了重要的地位与作用,需要将财政监督作为内部审计机构,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财政内部监督与内部控制的相互融合,也能够实现财政管理内部控制的创新发展。且经过实践证明,这种模式与我国财政领域所提出的“大监督”一致,同样也会成为我国财政管理内部控制的创新举措。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自分税改革实施以后,我国各级财政部门推出了各类财政改革,提高了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还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公共财政体系,无论国内还是国外,有关财政管理内部控制的研究评述众多,但是其研究内容上存在缺陷,文中针对其研究评述提出了几点建议与对策,旨在实现我国财政管理的有效发展与进步。

参考文献:

财政管理制度论文例4

一、行政性公共财产的含义

行政性公共财产也称行政性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部门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立为国家所有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行政部门的资产、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馈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也就是说,它指行政机关占用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的资产,法律上强调国家拥有完全产权,而单位和个人不得占为己有、私自处置和收益的公共财产。所谓的行政机关,是行使国家职能、管理国家事务的各种机关的统称。根据实际管理惯例,本文采用广义行政机关的概念,按照其在国家机构中的地位和作用,可以分为权力机构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家行政机构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机构;司法机构即法院、检察院、警察、监狱等。另外,我国按照一定原则并经过法律手续组织的、列入国家行政编制、在预算管理上视同行政单位管理的党派及社会团体也包括在行政单位之内。

二、公共财产管理模式的争论

公共财产管理思想的差异主要是集中控制、私有化产权和自治管理三个派别,他们分别对公共财产管理模式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一)以政府集中控制为唯一方案

当稀缺资源是公共所有时,没有人会节约使用一种公共资源,也没有人会将资源的所有制安排给其他人,即人们所熟知的“公地悲剧”。对于公共财产的“公地悲剧”,有学者赞同国家实行集中控制和管理的方案。加利特·哈丁认为:“在一个杂乱的世界上,如果想要避免毁灭,人民就必须对外在于他们个人心灵的强制力,用霍布斯的术语来说就是对‘利维坦’表示臣服”。对公共财产实行集中控制和管理的政策方案已经得到广泛的赞同,在第三世界国家尤为如此。

(二)市场化方法为解决方案

市场化方案提倡者认为,凡是资源属于公共所有的地方,就会导致很大的外部性。德姆塞茨(demsetz h.)认为,公共财产排除了使用财产就要付费的体制,因此强制实行私有财产制度,才能将由公共财产导致的外部成本内在化。他认为私有化是最优的解决办法。

(三)自治管理的治理方案

美国政治经济学家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在大量实证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开发了自主治理公共财产的制度理论,从而在私有化理论和国家控制理论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解决公地悲剧的理论。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用博弈论的方法探索了在理论上可能的政府与市场之外的自主治理的可能性,中心思想是一群相互依赖的委托人如何才能把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主治理,从而能够在所有人都面对搭便车、逃避责任或其它机会主义行为诱惑的情况下,保持自己努力所形成的剩余。

三、公共财产管理模式与网格/团体文化理论

关于如何进行公共管理的话题,人们总在不断地探索,长期以来关于如何选择管理国家经济的模式问题上一直围绕市场和政府的关系争论不休。网格/团体文化理论(grid-group culture theory)作为一种分析方式,起源于世界著名的人类学家玛丽·道格拉斯(1982)的作品,如今已经被广泛用于社会科学界的制度分析。网格表示我们生活被习俗和规则所限制的程度,其功能是缩小以个人协商为基础的生活范围;团体则表示个人选择受团体选择限制的程度,其结果是将个人整合到集体中。网格和团体在公共管理中是根本性的。过去关于政府本质的争论均集中于在多大程度上依据规则机械的做法与运用智者判断和就事论事的权衡。关于如何进行公共管理,可以把“网格”和“团体”的向度放在一起,组成一个简单的矩阵,界定出一些基于文化伦理的基本的组织框架(见表1)。 

 

文化伦理组织类型的框架促使我们思考公共管理的多样性,而不是非此即彼的两分法那么简单。这里只考虑积极的公共管理模式,即将文化理论的三种积极模式对应于公共财产管理的三种模式和三种管理手段。每一种文化伦理决定的组织类型决定了公共财产管理模式的方向和手段。表2描述了三者之间的关系。

在公共财产的管理问题上,等级主义趋向于政府集中控制管理,对公共财产的管理采取集中所有权、集中控制、集中审批的方式,一般能够达到较高的行政效率,促进令行禁止,雷厉风行;个人主义趋向于取消政府的集中控制管理,采取用经济手段和市场化的方式,将公共财产私有化或者交给私人进行管理;平等主义的文化伦理要求公共财产管理应考虑到直接相对人的利益,这就要求公共财产管理不仅满足政府部门命令上达下传、严格执行的行政效率,也不仅是学习企业部门追求利润、重视成本的经济效率,还要基于罗尔斯所提出的“无知的面纱”下通过个人意愿、民主过程、投票抉择等机制,形成普遍公正、公平、公开的公共财产管理模式。

四、行政性公共财产管理模式选择——基于交易成本的分析

表2列出公共财产管理的文化伦理、公共财产管理模式与手段关系矩阵,在公共财产管理的各个环节到底应该采取哪种模式,至今人们也未取得一致意见。新西兰著名经济学家穆雷·霍恩认为,在实现社会目标的过程中,有效的公共管理应当确保交易费用最小化,这是制度经济学派的分析方式。在此也利用交易成本的方法来分析行政性公共财产管理模式和方法的选择。

(一)选择制度性工具

上文中关于公共财产管理模式已有了三种争论,即等级主义的集中控制式、个人主义的自由市场式、平等主义的自主治理式。究竟用哪种方式来管理行政性公共财产,这三种模式对应了三种制度工具。

1.行政性公共财产管理主体集中控制公共财产的程度。这种控制力量会随着政府主体对部门财产控制能力的大小而变化,令这种控制程度为d,变化范围从“分散管理”到“完全集中控制”,用[0,1]表示。

2.行政性公共财产管理环节可市场化程度的大小。市场化程度的大小随着公共财产的管理环节对于公共财产公共性大小以及政府职能转变而变化,令市场化程度为m,变化范围从“不可采用市场化机制”到“完全可以实现市场化机制”,用[0,1]表示。

3.外部监督主体参与权力的大小反映了行政部门以外的力量对于行政性公共财产管理的参与权力以及监督权力的大小。公共管理过程中有些规定了公众参与执行领域的决策权利,例如必须告知公众即将作出的决策,给予公众作出评议的机会,令这种外部参与程度为p,变化范围从“没有参与权力”到“完全有参与的权力”,用[0,1]表示。

(二)交易成本分析及我国行政性公共财产管理模式的选择

交易成本是指产权从一个经济主体向另一个主体转移过程中所有需要花费的资源的成本,包括一次性交易(发现交易机会、洽谈交易、监督)的成本和保护制度结构的(如维持司法体系和警察力量)成本。在公共财产管理领域中对于公共部门来说存在四种交易成本,即决策成本(ec)、委托成本(pc)、成本(ac)以及行政管理成本(mc)。下面就用交易成本的分析方法来探索公共财产的管理制度。

令d[0,1],m[0,1],p[0,1],使得tc=ec+pc+ac+mc的值最小 其中:ec=ad+bm+cp;pc=dd+em+fp;

ac=od+pm+qp;mc=rd+sm+tp。

四个交易成本等式中的参数意义分析如下:

1.决策成本(ec)。公共财产有可能集中控制在政府手中,有可能分散在各个部门进行管理如事业单位公共财产或公共设施类公共财产,也有可能将管理权力下放到社区中。随着政府对公共财产的控制力度的增强,政府关于公共财产有关管理方面的决策成本降低,因此a是负值。公共财产可市场化程度越高,公共讨论进行决策的成本就越低,因此b是负值。外部力量参与权力越大的话,对于公共管理决策过程的牵制就越大,因此c是正值。

2.委托成本(pc)。不断加强的政府控制力量,使得政府更容易对行政性公共财产的具体管理进行干涉,增加了委托问题,所以d是正的;但公共财产的可市场化程度越高,政府直接干预的可能性就越小,所以e是负的;如果外部力量很难参与公共财产的管理决策或对公共财产管理行为有所影响时,委托问题就相对增加了,所以f是负的。

3.成本(ac)。政府集中管理公共财产的权力和力量越大,代表政府控制力量越大,那么各管理公共财产的公共部门利用公共财产谋取私利的可能性就越小,成本就越低,因此o是负值。公共财产管理的相关业务公共性越强,可市场化的可能性就越小,那么占有使用公共财产的部门侵犯公共财产和公共利益的可能性就越低,成本也就越低,因此p是正的。同理,外部力量参与决策或监督的权力越大,公共部门发生道德风险、侵犯公共利益的可能性就越低,因此q是负的。

4.行政管理成本(mc)。政府集中管理公共财产的权力和力量越大,代表政府控制力量越大,避免了公共财产管理权力分散在占有使用部门,从而可以降低公共部门之间协调管理的行政管理成本,因此r是负值。公共财产管理可市场化的可能性越大,越可以借鉴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或者将公共财产部分业务承包给私营部门管理,如此可以引入竞争机制和市场化方法,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因此s是负的。同理,外部力量参与决策或监督的权力越大,公共部门发生道德风险、侵犯公共利益的可能性就越低,因此q是负的。

总成本tc=(a+d+o+r)d+(b+e+p+s)m+(c+f+q+t)p

我国公共财产管理体制和模式的选择,从经济学角度来讲,可以根据交易费用的理论来作出抉择。从上文关于文化伦理理念、管理模式以及管理手段的分析矩阵中可以看出,每一种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都有其自身的缺点,克服每种管理伦理和手段“阿喀琉斯脚跟”的最好办法是:融合三种管理伦理和管理手段的长处,避免其缺点,尽可能地降低交易费用。

如何融合三种管理伦理和管理手段,提高公共部门管理公共财产的绩效,仍是一个有待深入探索的课题。在这里,笔者就公共管理的文化伦理、管理模式、管理手段,并根据行政部门的实际现状,对应于行政性公共财产管理的不同层次,尝试提出行政性公共财产管理的模式设想“三论”。

一是政府决策和行政主管层面——等级主义的“整体政府论”。

公共财产的重要性和保护的要求在宪法、行政法规上都有体现,但政府各部门或地方违反规定行事的现象却层出不穷,公共财产管理的行政效率目标并没有实现,公共财产管理整体状况不容乐观。

从实际情况来看,职能部门直接掌握经济资源,在政府与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中处于平等抗衡的地位,部门或个人占有使用财政资金拨款形成的公共财产,却把公共财产当成部门财产或者个人财产。而实际上,政府与其各个部门之间是行政上的委托—、整体与个体的关系,政府部门占有使用的公共财产是政府委托其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物质条件,而非借之以改善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私有财产。在政策和行政主管层面实行政府集中控制公共财产的边际成本a+d+o+r<0,强调等级主义的管理文化伦理理念,采用整体政府、集中控制的管理手段可以使得交易成本最小。因此,改革公共财产管理体制,必须从政府决策和行政层面贯彻等级主义的理念和“整体政府论”的管理思想,将行政性公共财产的公共产权全部收归行政性公共财产主管机构所有,以此杜绝部门和个人利用公共财产和侵犯公共利益以积累部门财产利益和个人财产利益。

二是行政性财产管理机构日常管理层面——个人主义的“市场交易论”。

行政性公共财产管理中存在的预算额度最大化、成本偏高、效率低下、管理积极性不高的现象可以通过在日常管理层面引入市场机制,或内部模拟市场来解决。此时,对于公共性不强的行政性公共财产进行市场化管理的边际成本,采用个人主义的管理文化伦理理念、选择市场化控制是理性的。第一,对于单位占有使用的房产、车辆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财产管理模式,引入内部市场,要求占有使用部门对公共财产的使用支付租金,租金由财政预算安排,管理机构租金收入须入财政专户。第二,至于房产、车辆、设备等大额资产的维修、保养、清洁等服务性强,但不具备公共品性质的服务项目可以招标承包给私人机构管理,以降低行政机构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管理的成本。第三,设立激励机制,鼓励节约,提高管理单位努力管好行政性公共财产的积极性。众所周知,企业通常采取提成、加薪等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积极性,行政性公共财产使用管理方面也可加以效仿。

三是行政性公共财产管理监督层面——平等主义的“高度参与论”。

公共财产来源于公共资金,也就是纳税人的贡献,所有纳税人都是利益相关者,更多公众要求政府公开公共管理的信息知晓权。如果政府在使用公共财产之前更多地重视公众的反应以及引入公众对公共财产的监督,那么就会避免层出不穷的贫困或灾难出现等不协调的公共财产管理事故,公共财产的使用和管理也会更加合规、合情、合理一些。

在现代民主发展的进程中,再也难以将政府部门及其管理封闭起来,政府必须打开门户,在行政性公共财产预算、决策、配置、使用、评估、处置等环节使公众参与进来,听取公众的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用詹姆斯·布坎南的观点来讲,“在一切关系到制定规则的规则方面应该最大限度地引入超多数投票机制”,使公众高度参与。外部力量参与决策的边际成本c+f+q+t<0,选择完全由行政部门外部力量决定如何管理公共财产,即采用自主治理的理念,实行平等主义的文化伦理理念,实现管理的民主化才是交易成本最小、最经济的选择。因此,改革行政性公共财产管理模式,在监督管理层面采用平等主义的“高度参与论”方法,利用民主的监督机制限制政府及其部门的权力滥用,也是重要的方法。

【主要参考文献】

[1] h. 德姆塞茨,刘守英等,译.关于产权的理论[m].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1994年11月新1版,p192.

[2] [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余逊达,陈旭东,译.公共事务治理之道[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

[3] [英]克里斯托弗·胡德·彭勃,邵春霞,译.国家的艺术[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2):8.

[4] [新]穆雷·霍恩·汤大华,颜君烈,等译.公共管理的政治经济学——公共部门的制度选择[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5):38-49.

[5] [美]斯韦托扎尔·平乔维奇,蒋琳琦,译.产权经济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43.

[6] [新]穆雷·霍恩,汤大华,颜君烈,等译.公共管理的政治经济学——公共部门的制度选择[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5):38-49.

[7] hardin,g.1978.political requirement for preserving our common heritage. in wildlife and america,washington d.c.:council on environment quality.

其中:ec=ad+bm+cp;pc=dd+em+fp;

ac=od+pm+qp;mc=rd+sm+tp。

四个交易成本等式中的参数意义分析如下:

1.决策成本(ec)。公共财产有可能集中控制在政府手中,有可能分散在各个部门进行管理如事业单位公共财产或公共设施类公共财产,也有可能将管理权力下放到社区中。随着政府对公共财产的控制力度的增强,政府关于公共财产有关管理方面的决策成本降低,因此a是负值。公共财产可市场化程度越高,公共讨论进行决策的成本就越低,因此b是负值。外部力量参与权力越大的话,对于公共管理决策过程的牵制就越大,因此c是正值。

2.委托成本(pc)。不断加强的政府控制力量,使得政府更容易对行政性公共财产的具体管理进行干涉,增加了委托问题,所以d是正的;但公共财产的可市场化程度越高,政府直接干预的可能性就越小,所以e是负的;如果外部力量很难参与公共财产的管理决策或对公共财产管理行为有所影响时,委托问题就相对增加了,所以f是负的。

3.成本(ac)。政府集中管理公共财产的权力和力量越大,代表政府控制力量越大,那么各管理公共财产的公共部门利用公共财产谋取私利的可能性就越小,成本就越低,因此o是负值。公共财产管理的相关业务公共性越强,可市场化的可能性就越小,那么占有使用公共财产的部门侵犯公共财产和公共利益的可能性就越低,成本也就越低,因此p是正的。同理,外部力量参与决策或监督的权力越大,公共部门发生道德风险、侵犯公共利益的可能性就越低,因此q是负的。

4.行政管理成本(mc)。政府集中管理公共财产的权力和力量越大,代表政府控制力量越大,避免了公共财产管理权力分散在占有使用部门,从而可以降低公共部门之间协调管理的行政管理成本,因此r是负值。公共财产管理可市场化的可能性越大,越可以借鉴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或者将公共财产部分业务承包给私营部门管理,如此可以引入竞争机制和市场化方法,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因此s是负的。同理,外部力量参与决策或监督的权力越大,公共部门发生道德风险、侵犯公共利益的可能性就越低,因此q是负的。

总成本tc=(a+d+o+r)d+(b+e+p+s)m+(c+f+q+t)p

我国公共财产管理体制和模式的选择,从经济学角度来讲,可以根据交易费用的理论来作出抉择。从上文关于文化伦理理念、管理模式以及管理手段的分析矩阵中可以看出,每一种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都有其自身的缺点,克服每种管理伦理和手段“阿喀琉斯脚跟”的最好办法是:融合三种管理伦理和管理手段的长处,避免其缺点,尽可能地降低交易费用。

如何融合三种管理伦理和管理手段,提高公共部门管理公共财产的绩效,仍是一个有待深入探索的课题。在这里,笔者就公共管理的文化伦理、管理模式、管理手段,并根据行政部门的实际现状,对应于行政性公共财产管理的不同层次,尝试提出行政性公共财产管理的模式设想“三论”。

一是政府决策和行政主管层面——等级主义的“整体政府论”。

公共财产的重要性和保护的要求在宪法、行政法规上都有体现,但政府各部门或地方违反规定行事的现象却层出不穷,公共财产管理的行政效率目标并没有实现,公共财产管理整体状况不容乐观。

从实际情况来看,职能部门直接掌握经济资源,在政府与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中处于平等抗衡的地位,部门或个人占有使用财政资金拨款形成的公共财产,却把公共财产当成部门财产或者个人财产。而实际上,政府与其各个部门之间是行政上的委托—、整体与个体的关系,政府部门占有使用的公共财产是政府委托其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物质条件,而非借之以改善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私有财产。在政策和行政主管层面实行政府集中控制公共财产的边际成本a+d+o+r<0,强调等级主义的管理文化伦理理念,采用整体政府、集中控制的管理手段可以使得交易成本最小。因此,改革公共财产管理体制,必须从政府决策和行政层面贯彻等级主义的理念和“整体政府论”的管理思想,将行政性公共财产的公共产权全部收归行政性公共财产主管机构所有,以此杜绝部门和个人利用公共财产和侵犯公共利益以积累部门财产利益和个人财产利益。

二是行政性财产管理机构日常管理层面——个人主义的“市场交易论”。

行政性公共财产管理中存在的预算额度最大化、成本偏高、效率低下、管理积极性不高的现象可以通过在日常管理层面引入市场机制,或内部模拟市场来解决。此时,对于公共性不强的行政性公共财产进行市场化管理的边际成本,采用个人主义的管理文化伦理理念、选择市场化控制是理性的。第一,对于单位占有使用的房产、车辆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财产管理模式,引入内部市场,要求占有使用部门对公共财产的使用支付租金,租金由财政预算安排,管理机构租金收入须入财政专户。第二,至于房产、车辆、设备等大额资产的维修、保养、清洁等服务性强,但不具备公共品性质的服务项目可以招标承包给私人机构管理,以降低行政机构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管理的成本。第三,设立激励机制,鼓励节约,提高管理单位努力管好行政性公共财产的积极性。众所周知,企业通常采取提成、加薪等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积极性,行政性公共财产使用管理方面也可加以效仿。

三是行政性公共财产管理监督层面——平等主义的“高度参与论”。

公共财产来源于公共资金,也就是纳税人的贡献,所有纳税人都是利益相关者,更多公众要求政府公开公共管理的信息知晓权。如果政府在使用公共财产之前更多地重视公众的反应以及引入公众对公共财产的监督,那么就会避免层出不穷的贫困或灾难出现等不协调的公共财产管理事故,公共财产的使用和管理也会更加合规、合情、合理一些。

在现代民主发展的进程中,再也难以将政府部门及其管理封闭起来,政府必须打开门户,在行政性公共财产预算、决策、配置、使用、评估、处置等环节使公众参与进来,听取公众的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用詹姆斯·布坎南的观点来讲,“在一切关系到制定规则的规则方面应该最大限度地引入超多数投票机制”,使公众高度参与。外部力量参与决策的边际成本c+f+q+t<0,选择完全由行政部门外部力量决定如何管理公共财产,即采用自主治理的理念,实行平等主义的文化伦理理念,实现管理的民主化才是交易成本最小、最经济的选择。因此,改革行政性公共财产管理模式,在监督管理层面采用平等主义的“高度参与论”方法,利用民主的监督机制限制政府及其部门的权力滥用,也是重要的方法。

【主要参考文献】

[1] h. 德姆塞茨,刘守英等,译.关于产权的理论[m].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1994年11月新1版,p192.

[2] [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余逊达,陈旭东,译.公共事务治理之道[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

[3] [英]克里斯托弗·胡德·彭勃,邵春霞,译.国家的艺术[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2):8.

[4] [新]穆雷·霍恩·汤大华,颜君烈,等译.公共管理的政治经济学——公共部门的制度选择[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5):38-49.

财政管理制度论文例5

中图分类号:F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10-0093-04

引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会计改革不仅对一国经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而且对一国公共管理水平的发展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健全的政府会计改革框架有利于政府更好地转变职能,增强财政活动的透明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水平,从而为人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同先进的政府管理体制相比,我国现行的政府会计制度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下财政改革的需要,无法准确、有效地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和信息,因此,政府会计改革势在必行。与传统的公共管理理论不同,新公共管理理论以“理性人”和“私人管理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假设前提,对旧的管理理论提出了严峻挑战,有利于提高政府绩效、转变政府职能。

一、新公共管理视角下政府会计改革的必要性

新公共管理运动是20世纪70世代,兴盛于英国和法国等西方国家的一场大范围且影响力很深远的运动。新公共管理运动着眼于建立高效、优质的政府,倡导政府功能定位和输出的市场化取向。新公共管理理论是先进的管理理论,提出将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服务理念应用到公共管理部门,这项运动促使政府会计改革势在必行。基于新公共管理理论对政府会计进行改革,能够有效提高政府运行效率,提高财政透明度,能够将政府的财务情况更全面地反映给公众,从而提高社会资源的高效利用,降低政府财务风险,使得社会公众能够更好地监督国有财产。

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中心思想是更加关注公共服务的效率、效益和质量结果,包括公共部门组织之间建立相互竞争的环境、重新设定生产力目标;增强国家对公共资源的分配及合理利用能力,有效使用社会公共资源;分权经营管理环境取代了高度集中、分级制的组织机构,使得资源分配和服务提供决策更贴近基层,并为客户和其他利益机构的意见反馈提供更多的空间;通过灵活的分析成本与效益的关系来反映政府管理的成绩。在新公共管理理论体系的引导下,政府将能够更加灵活、低成本地对外界的环境变化、利益变化做出及时、准确的反应。

传统的公共管理理论是官僚组织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出现对旧的管理理论提出了严峻挑战。新公共管理理论是以现代经济学理论和方法,即“理性人”和“私人管理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假设前提。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所有活动于市场的人都是“理性人”,每个人都是自私的,都希望以最小的付出获得最大的利益,这意味着政府放权给“无形的手”,政府的职能从“划桨”转变成“掌舵”,并将政府的影响尽可能降到最低。新公共管理理论借鉴了许多先进私营管理方法,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尽管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组织结构有所不同,但是有些先进的管理方法是通用的。如绩效管理、人力资源开放、目标管理等好的管理方法都能完全应用到公共部门中。

新公共管理在发展的过程中虽然也遭遇到了质疑,但是它也在不断被证明将是行政管理发展改革的目标。它通过推进改革管理的多元化,为政府做出公共选择提供了向导。因此,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政府会计改革势在必行,改革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府职能转变和公共服务的社会化需要政府会计改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政府职能需从全能型政府转变为“市场化政府”“政府”,这就需要政府会计进行深入改革,把国有产权管理职能与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分开,这样做的目的是加大社会公众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提高和均衡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第二,政府会计改革是政务公开的需要。随着国家出台各种政务公开政策,这就要求政府公开政务信息和公共部门账户,为了使公众得到重要的基础性数据,就要求政府提高财政透明度,更加全面地核算和披露政府资产、负债资产等相关信息。

第三,提升政府绩效需要政府会计的支撑。政府绩效是政府在社会管理活动中所体现的管理能力,新公共管理理论视角下的政府会计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提升政府绩效(政治绩效、社会绩效、经济绩效、文化绩效),但是政府绩效的评估是一件不易的事,目前的收付制核算基础很难对政府绩效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估,这就要求提升政府会计评估体系。

二、文献综述与评价

基于财政透明度的政府会计改革,Ferejohn(1999)构建了财政透明度分析框架。他认为政治家的徇私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会随着财政透明度的提高而减少。王满仓等(2005)从理论角度分析了财政透明度的内涵,认为财政透明化是提高政府治理的关键所在,财政透明度的提高对于政府治理效率的改善有着积极性影响。程晓佳(2004)分析了IMF颁布的《财政透明度》的基本要求,并分析了它对我国政府会计范围、财务报告内容、政府会计基础、预算信息、会计要素、内部控制和审计的影响,得出建立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是提高财政透明度的重要途径。B.J.Reed和John W.Swain(1996)指出,国家政治经济环境、法律法规、政府会计、组织安排制是公共治理的根基。

基于政府会计核算基础的政府会计改革,李建发(2001)指出,政府会计的改革的核心内容是权责发生制代替收付实现制,这个过程要循序渐进,可先实行修正的现金制度,待条件成熟后过渡到权责发生制。2010年12月31日财政部下发了《2010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办法》的通知,要求北京、天津、湖南等地区试编基于权责发生制的政府报告,明确权责发生制下的会计要素以及各要素的确认和计量,编制披露权责发生制的政府会计信息的综合政府财务报告。Anderw Likierman(1998)指出:引入权责发生制的政府会计较之前会有更多的机会关注投入产出,这样可以提高政府绩效,优化政府服务质量。Tony Dale和Graham Scott、Ian Ball(1997)指出,政府会计改革需要在一个政府会计框架和积极健康的环境下进行,这样引入权责发生制才有可能是成功的。

基于新公共管理视角建立政府会计体系方面,陈继萍(2011)指出,我国的政府会计是“预算会计―财务会计”的双轨制系统,前者和后者的服务目标不同,应该各司其职,但在政府会计和公共管理的整个层面,需要协同发展,互为支持,将预算会计信息与财务会计信息有效整合,以满足政府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彭宇田(2012)指出,我国目前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基于新公共管理视角的政府会计改革,目前的会计存在一系列问题如政府会计定位不准、财务报表体系落后等,所以,必须按新公共管理的要求,从政府会计目标、会计主体、会计核算基础和财务报告体系等方面对政府会计进行重新构建。

基于政府财务信息披露方面,Zimmerman,J.L(1977)指出政府会计采取基金会计的形式而不是进行改革是因为作为理性的最大化者,影响基金会计选择程序的利益集团对财务信息的需求和供给取决于他们受到的激励因素,并提供了一个政府财务信息披露的理论模型。Ingram(1984)指出,英国州政府的财务信息披露的数量取决于利益集团受到监督激励的大小,选民与政府官员的信息需求情况对州政府财务信息披露程度的影响更强。

通过分析国内外政府会计改革的参考文献,最后决定从新公共管理视角进行研究。但总体上说,我国关于政府会计改革方面的文献数量不多,而基于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政府会计改革更是少之又少,且我国政府会计改革没有一个科学的理论平台。基于此,本文从新公共管理视角出发建立相关可行的政府会计改革路径,为我国未来的政府会计改革的实践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三、我国现行政府会计缺陷分析

虽然我国一直在不断完善政府会计体系,但时至今日仍没有一个比较完善的政府会计管理系统,而且我国目前的政府会计体系面临着很多的挑战,如果不加紧建立政府会计改革路径,在某种程度上将阻碍政府职能的发挥,使社会公众对政府失去信心。目前本国政府会计存在的缺陷有:

首先,现行的政府会计体系缺乏统一标准。现行的政府会计包括预算会计、事业会计和行政会计,但是这三个会计体系是相对独立的,并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和会计科目且各自的监督范围也不同,这就造就了各自为政的局面,没有统一的标准。

其次,政府的财务报告重点强调预算,不能完整反映整个政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披露的信息不完整,无法给政府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也无法让公众了解政府绩效和政府的执政能力。

再次,核算内容不够全面。政府接受公众所托,集中公众的资金,代表公众管理公共物品,分配公共资源,帮人民管理公共物品、国有资产、债务和所有权益。但是目前的政府会计核算的内容只能反映财政的收支情况,不能反映政府的负债情况,不利于公众对政府财政风险的了解和监督,这完全不能满足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公开资金状况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

最后,核算基础存在明显弊端。在政府现行的收付实现制下,政府会计不能全面、完整地反映政府的负债状况,不利于防范财政风险。由于收付实现制是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作为当期收入和支出的依据,在这种记账基础下,财政支出只包括以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并不能反映那些当期虽已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部分,使政府的这部分债务成为“隐性债务”。而且传统的收付实现制无法反映存量资产、无法对政府绩效和财政风险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估,这给整个国民经济带来无形的隐患和危机。

四、我国政府会计改革路径的构建

(一)完善政府会计体系

由于我国的政府会计是预算与财务的双轨制系统,两者的服务目标不同,各司其职,但在公共管理的整个层面,需要协同发展,互为支持,需要将预算会计信息与财务会计信息有效整合,以满足政府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所以,必须按新公共管理的要求,从政府会计目标、会计主体、会计核算基础和财务报告体系等方面对政府会计进行重新构建。我们认为应该从政府会计目标、政府会计主体和制定政府会计准则这三方面入手来构建以绩效评价为向导的政府会计体系。具体如图1:

1.确定政府会计目标。目前本国政府会计的目标被定义得很明确,主要是提供准确及时的财务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来源,并精确反映政府职能的履行情况,为社会公众评估政府绩效提供依据。但目前政府会计信息的对象只有政府内部的管理人员,完全不满足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要求,即政府市场化。这就要求政府会计信息既要满足内部政府人员的决策需求还要满足外部相关利益者的需求。通过扩大政府会计信息的使用范围,可以提高政府的财政透明度,加强公众对政府活动的监督力度。政府会计的目标可以结合我国具体的政府会计环境,分为两方面:行为受托责任和报告受托责任,这样可以让外部利益相关者更加客观地评估政府绩效和政府的执行效率。

2.确定政府会计主体。目前政府会计主体模糊不清,为了让政府更好地履行受托责任,急需明确政府会计主体。本文将政府会计分为记账主体和报告主体,其中记账主体主要是为了满足内部官员的信息需求,报告主体是为了满足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本文将记账主体分为各级政府、各级政府部门、各级政府事业单位,将报告主体分为单个报告主体和合并报告主体,这样可以明确政府责任和义务。

3.制定符合要求的政府会计准则。为了保证政府会计改革的顺利实施,就需要制定贴近我国具体国情的政府会计准则。然而制定政府会计准则是很具有挑战性的,所以需要从新公共管理视角的基础上考虑公共财政等因素。我认为首先应该将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分为政府财务会计准则体系和政府预算会计准则体系,且财务会计体系对外公开信息的工具是财务报表和合并报表,政府预算会计准则体系对外公开信息的工具是财务预算报告和汇总报表。但财务会计的核算基础是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的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之间如何钩稽,合并报表和汇总报告应该如何编制,数据应该如何计算,这些问题都需要一一解决,才能建立符合标准的政府会计准则,并以准则为引导改革政府会计。具体如图2:

(二)引入权责发生制

政府会计由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转变是国际趋同的要求。我国现行的政府会计系统主要由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三个子系统组成,其主要目标是反映政府及其部门的预算收支情况,会计基础以收付实现制为主。其中,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会计总体上实行收付实现制,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我国现行的政府会计系统缺乏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营业绩与成本、支出效率与效果等方面的财务会计信息,且从我国目前的国情看,要在政府会计核算、合并财务报表和预算编制等各个方面全方位引入权责发生制为时尚早,但是通过借鉴国际的成功经验,在一定范围内,可有选择、有步骤地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和修正的权责发生制结合的形式。

为了稳步推进地引入权责发生制,除了要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政府会计体系,还需要其他配套改革措施,如研发相关软件系统、加强预算监督、加强政府行政管理,还要培养相关的高级管理人才以保障权责发生制能顺利引入。

(三)提高政府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政府财务报告是政府会计的最终产出,也是披露政府会计综合信息的载体。随着我国政府会计环境的变化,我国现有的政府预、决算报告制度将难以满足各方面使用者的需要,建立更加全面、与国际接轨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将是大势所趋。但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不能全面反映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政府的运行业绩、政府财务状况,所以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整体财务报告体系,提高政府财务报告信息质量至关重要。(1)引入资本市场的第三方审计。为了提高政府财务报告的质量和有效监督、规范政府活动,从新公共管理理论方面考虑应该引入资本市场的第三方审计。审计的种类可以包括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其中要求外部审计对政府会计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这样有利于外部利益相关者对政府活动进行监督;内部审计则起到自我约束的作用,可以提高政府的职能执行效率。(2)规范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的质量令人担忧,无法反映政府的或有负债,而且最重要的是会导致利润虚增或虚减,无法防范财政风险。所以,必须重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规范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具体的做法是:

第一,建议我国将财务报表改为财务报告。我国政府会计财务报告,一般称为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附表和报表说明书。而财务报告主要由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第二,增加政府审计报告,提高政府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

综上所述,现行的政府会计无论是核算基础、政府报告制度、会计主体还是政府会计体系都存在很多缺陷,在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政府会计不能满足政府政务公开、提高政府财政透明度、政府职能转化的需要,所以必须进行政府会计改革。具体的途径是:第一步,完善政府会计体系;第二步,引入权责发生制;第三步,提高政府财政报告的信息质量。这三个步骤应该循序渐进,具体关系如图3:

五、结论

本文主要从新公共管理理论视角出发,对我国目前政府会计的现状、缺陷以及新公共管理视角下政府会计改革的必要性进行全方位分析,提出了我国政府会计改革路径选择:第一,完善我国政府会计体系。从政府会计目标、政府会计主体和制定政府会计准则三方面入手来构建以绩效评价为向导的政府会计体系。其中政府会计目标可分为行为受托责任和报告受托责任,这样可以让外部利益相关者更加客观地评估政府绩效和政府执行效率;政府会计主体可分为记账主体和报告主体,记账主体主要是为了满足内部官员的信息需求,报告主体是为了满足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这样可以明确政府责任和义务;制定政府会计准则需要从新公共管理视角的基础上考虑公共财政等因素,应将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分为政府财务会计准则体系和政府预算会计准则体系,并以准则为引导改革政府会计。第二,循序渐进地引入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由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转变是国际大趋势,但从我国目前的国情看,要在政府会计核算、合并财务报表和预算编制等各个方面全方位引入权责发生制为时尚早,但在一定范围内,可有选择、有步骤地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和修正的权责发生制结合的形式。第三,提高政府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提高财政透明度。我国现有的政府预、决算报告体系难以满足各方面使用者的需求,所以为了提高财政透明度应该引入资本市场第三方审计,规范政府财务报告制度。

参考文献:

[1]J.Ferejohn.Accountability and authority:Towards a model of political accountability[M].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9.

[2]王满仓,赵守国.财政透明化背景下的政府治理变革[J].经济学家,2005(4):89-95.

[3]程晓佳.财政透明度与政府会计改革[J].会计研究,2004(9):1-6.

[4]陈继萍.公共管理视角下的政府会计概念框架研究[J].经济与管理,2011(8):89-91.

[5]彭宇田.实施“新农保”政府责任缺不了[J].中国财政,2012(3):78.

财政管理制度论文例6

随着社会的日趋发展和进步,我国行政单位体制改革也随之得到了深化,以政府采购、部门预算以及国库集中支付等当做前提的财政管理机制,对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以及财务管理也有着越来越高的要求。

1、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定义

我国行政单位财务管理主要指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的财务制度、政策、方针以及法规等,有计划的对资金进行运用、筹集以及分配,对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并对财务进行监督和控制,从而确保事业任务和计划能够顺利的完成。

2、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现状

2.1、没有完善的财务管理体制。单位财务相关的规章制度不健全,甚至是形同虚设,人力资源配置以及会计制度也不健全,并缺失相关的监督制约制度,普遍存在随意调用资金的现象。

2.2、缺失有效的预算执行能力。财务管理过程中的资金预算主要是为了科学规范的对事业单位财务支出和财务收入进行统筹管理。这就致使财务预算制度一定具有约束性以及强制性,但就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形式而言,预算管理制度缺乏强有力的执行力度,其普遍存在着预算超支以及支出混乱等现象,以此使行政事业单位具有的社会公信力被大大的降低。

2.3、没有健全的资产管理体制。第一,资产管理体制不健全,没有规范的管理资产资源配置,还缺失合理的资产管理监督制度;第二,没有合理的资产预算管理配置,投入资金利用效率低,致使资金投入严重的超出预算;第三,资产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程度较低。第四,没有科学的固定资产核算手段,还具有着严重的资产流失以及资产虚增等现象。

3、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措施

3.1、提高财务管理意识。如果想使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则需要使人力资源具备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首先,事业单位可以从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管理方式以及管理意识着手,这就需要事业单位不断的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指导工作以及在岗培训工作,以此使其整体素质得到提升。事业单位可以选取完善奖励机制以及培训机制等方面来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其次,行政事业单位应该创设良好管理氛围,吸引更多优秀的管理人员加入其中,以此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汲取更多的知识和经验。行政单位还需要从完善软件资源以及硬件建设等方面着手,为人力资源充分发挥职能提供良好工作环境,在工作中还需要足够的尊重员工,并积极的鼓励员工不断的对工作进行创新,积极的奖励具有贡献的员工,以此使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可以形成良好的工作风气,并潜移默化的推进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更加的完善、科学和先进。

3.2、构建完善的财务管理体制。行政事业单位如果想要构建完善的财务管理体制,可以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来对相关工作进行指导,但是在实际部署的过程中,应该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来对管理细则以及管理资源配置进行制定,主要囊括了执行方案、资金管理系统、设计方案以及经费支出监督等财务控制制度。实行以上制度需要涵盖行政单位的所有部分和所有工作环节,并制定相关的操作细则。制定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时,需要严格的对国家法律规定进行遵循,并把此当做标准来对工作规章制度进行细化,以此使相关的资金定额以及项目工资被控制在标准之内。第二,还需要不断的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机制进行完善,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使财务风险可以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之中,而财务监督机制需要把量化形式当做标准,杜绝出现形式化,从而让财务监督体制存在着更高的操作性。

3.3、加强资产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需要在对国家制定的资产管理法规以及法律进行遵循的基础上,对行政单位资产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对行政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流程进行制定,并对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环节以及具体内容进行确定,从而为资产管理配置提高合理的资源支持。提高固定资产的盘查规划,并制定年度、周以及季度的审查细则以及资产管理预算。不断的对固定资产制度进行强化,在责任落实到人以及分级负责的基础上,对所有部门具有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进行明确。

3.4、构建合理有效的监察机制。行政单位财务管理需要把国有资产的利用和分配当做重点,构建相关的国有资产监控制度,实现财、实一致。还需要构建健全的国有资产审批制度,设置专门的小组对重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在资产得到批准的前提下,保证国有资产具有的完整性得以落实。强调管理方式以及管理机构统一,则可以使专项设备具有的使用效率得到提升,从而使国有资产的信息化建设得到加强。

4、结语

我国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出现问题的原因具有着独特的历史因素,如果想要对其进行改善,就需要相关的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以此使财务管理水平得到有效的提升,并使财务管理具有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

参考文献:

[1]罗晓文,李彦敏.财务制度与财务治理结构、财务管理体系及会计制度的关系――基于首都机场集团公司编写财务制度的实践[J].财会通讯,2006(08).

[2]郭祥林,陈双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A].“构建和谐社会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讨会暨中国行政管理学会2007年年会论文集[C].2007.

财政管理制度论文例7

汉代的财政管理的研究应当始自二十世纪初期,正如徐式圭言:当时“理财之学,古无专书。其散见子史诸篇者,大都零缣片锦,竟绪茫然。”[1]但是在近代西方经济学说的影响下,一大批学者开始撰写财政史。汉代财政管理也在他们研究的范围之内。比如胡钧的《中国财政史讲义》[2]、徐式圭的《中国财政史略》、常乃德《中国财政制度史》[3]、刘秉麟《中国财政小史》[4]、杨志濂《中国财政史辑要》[5]、刘不同《中国财政史》等。论文百事通他们利用文献并结合近代财政学理论,对汉代的上计制度,财政管理机构,会计制度以及财政监督等方面都做了论述,初步确立了秦汉财政管理研究的一些范围。在这种学术背景下,秦汉财政管理方面的研究开始引起了学者们的注意。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出现了一批研究汉代财政管理的论著,其中以马大英和周伯棣等学者的研究成果最为突出。马大英在《汉代财政史》第二十四章即“财务行政与上计吏”中分别对“会计年度”、“财政官署与行政”、“调度”、“上计吏”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汉代的会计年度承秦制,十月制是会计年度,随着汉武帝改革历制,会计年度也发生改变。因此上计吏的汇报时间不再是十月了。其实,就会计年度而言,武帝改革后仍然实行的是“计断九月”[6]。又,汉代的会计制度还有许多其它的内容,比如会计凭证、会计报告、会计审核项目等,这些问题都有待进一步研究。关于汉代财政官署问题,马先生认为汉代实行的是中央、郡、县三级管理体制,但是江陵凤凰山汉简证明:乡里也有财政支出权限。因此从财政学上讲乡也是一级财政[7]。上计吏是研究汉代财政管理的重要问题,马先生对上计吏的任务、职责以及上计的重要性做了介绍,提出了很多可资借鉴的观点。另外,赵云旗的《中国古代财政管理研究》对整个古代的生财、用财的管理措施进行了概括性的论述[8]。

周伯棣对汉代财政管理也有专论。他从两个方面阐述了汉代的财政管理问题:第一,公私财政的划分;其次,预算会计制度。他说,公私财政划分的创始及其办法,在秦汉以前,国家财政与领主私人的财政几无区别;到秦汉时代,即有区别。可以说,公私财政的划分,为汉代财政的一个特色。东汉以后,虽也有划分的企图,但划分得不是如此清楚[9]。我认为这一传统观点值得商榷。(详论见后,此不赘述)关于汉代预算的问题,由于文献简缺,周先生也没有深入研究。他的结论是:秦的预算无法考究,汉代的预算制度本身亦无可考,但观于成帝责丞相翟方进说:“百僚用度各有数”,则可知预算是有的。虽有预算,事实上又未必严格遵守,故成帝加以谴责说:“君不量多少,一听群下言,用度不足,奏请一切增赋”[10]。由此可见,汉代粗略的预算并不是没有。与预算相关联,也可说与决算相接近者,则有“上计”之制。它与周代的“岁终则会”的精神相仿佛。不过具体说来,它是地方官吏定期向国王报告民户税收数字的账目。这个办法就是:把一年税收预算数字写在木券上,剖而为二,王执右券,官吏执左券,国王根据右券在年终考核官吏,予以升降[11]。我们认为秦汉预算制度,确乎存在,但由于材料缺乏,所以,迄至今日,没有学者专门、系统地研究秦汉预算制度。

尽管系统、全面地研究汉代财政管理的专著还未面世,但是研究财政管理各个具体内容者有之,现在分述如下:

1、如何征收赋税?这是财政管理的基本问题。高敏先生认为,汉代的田租是按亩和产量结合起来征收的。而田亩与产量二者的结合可以在每亩产量上获得统一,这样即体现了租税之法皆依田亩所产的精神,又符合什五税一与三十税一这种按产量征收田租的定率[12]。杜绍顺先生却主张田租定额征收说,汉代田税的定额如果是三十税一,武帝以前是每亩(小亩)约三升,武帝以后是每亩(大亩)八升。汉代的田税定额不是始终不变的,而是随着平均亩产的提高而提高的。也就是说汉代田税采用的实际上是定额制而不是分成制。国家根据平均亩产量决定每亩征收定额,地方上再根据土地贫瘠定出品级,但平均起来与国家规定的定额相等[13]。谷霁光和黄今言老师认为,汉代田租征收办法是,既基于地,又基于户,基于户是实[14]。刘华祝老师认为,汉代田租按照比例税制征收,即“按照田亩单位面积产量计征”[15]。日本学者对汉代田租征收制度也多有研究,木村正雄认为秦汉的田租属于生产税性质,而平中苓次认为是地租。(日)纸屋正和在论证秦汉的田租率时和吴慧的观点相同,即汉武帝时期田租率为“百一而税”[16]。以上这些学者的研究立论鲜明,论证缜密。但由于近些年来出土了很多新的简牍材料,为笔者进一步研究这一问题提供了条件。

财政管理制度论文例8

自进入二十一世纪,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历史研究取得了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其中宋史的研究也乘着“文化大繁荣的东风”不断攀登新的理论高峰。2000----2015年,是国家经济大发展的15年,也是宋代以三司为代表的财政史研究大发展的15年,专业性的论文和著作层出不穷,新观点新见解目不暇接。2000年以后至今的十五年来,三司研究在前人的基础上愈加深入、全面,并逐渐走上成熟,相关论著文章屡屡发表.这些著述都力图的与时代接轨,从现实角度出发,提出了很多具有参考意义的见解。

一、三司机构设置和官员选任研究

北宋初三司是中书门下直属领导的全国最高财政机构,被称为“计司”,三司最高长官称为三司使或权三司使、判三司事,因其位高权重,被称为“计相”。三司即是盐铁司、度支司、户部司三个中央机构的合称,分别置盐铁使、度支使、户部使为其长官,设三司使统领三司及其诸衙、诸案等各个机构,为三司最高行政长官。

(一)关于三司的机构设置研究

万昌华著的《秦汉以来中央行政研究》①中第四章《宋元明清时期中央行政概述》陈述了作者对于宋代三司的认识即宋代中书、枢密院和三司各不统属,是一种类似当代欧美国家的“三权分立”体制。

(二)关于三司的官员选任研究

黄亚娟《北宋三司使研究》①主要从三司使的任命、职能、考核、俸禄以及三司机构的运行等多个方面详细的论述了三司作为制度的存在方式以及不可避免的皇权干预。

二、三司职能问题的研究

北宋三司在元丰改制前,“凡户口、田产、食货之政令,皆归三司”,可见三司掌管国家财政大权,而三司使掌“邦国财用之大计,总盐铁、度支、户部之事,以经天下财赋二均其出入焉。”所以三司使被称为“计相”。

(一)关于三司的理财职能研究

黄亚娟在《宋代三司使职能探析》②中进一步探讨了三司使的职能,把三司使的职能权限进一步扩大到处理下属诸司日常事务、编撰会计录、参议军国大事等几乎无所不包的地步。元丰改制以后,三司使这一职官被户部尚书所取代,但是职权范围远不及三司使,三司这一制度在中国财政史上谱写下了黄辉的篇章。

(二)关于三司的经济职能研究

三司作为一个财政机构,从经济史发展的角度研究的论著也不在少数。李晓《宋朝政府购买的行政管理体系》③,把三司作为宋代政府购买行政管理体系的中央主管部门,并列举了三司在政府购买行为中的主要职能,即参与制定政府购买方面的政策、法令;总揽中央财政的政府购买预算;贯彻落实政府购买方面的政策法令,下达中央预算政府购买的指令计划;负责政府购买资金的划拨、调配;举荐与政府购买有关的机构官员。

(三)关于三司的审计监督职能研究

山东大学硕士陈曦《宋代账籍法研究》(2013年)则侧重于揭示三司编造账籍账簿等行为在完善国家财政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为现代财政管理方式提供了有益借鉴。肖建新《宋代审计三论》④把宋代三司作为一个财经的审计机构加以研究,即太宗端拱二年(公元989年)在三司之下设立都三司磨勘司,“覆勾三部账籍,以验出入之数”。

三、三司与宰相的关系问题研究

因为三司具有相对独立的财政权,宰相掌握最高行政权,所以行政与财政的关系问题一直有待于学者进一步考证和推敲。方宝璋《论宋代集中财权的思想》⑤认为三司这种高度集权的财经体制给宋代财政的管理和监督带来不便,是造成“冗费“问题不可忽视的因素,且宰相、三司、枢密院分权治事,各不统属,造成用兵不知财计,施政不知边鄙,极大的降低了行政效率和决策的科学性,宰相不预财政的状况到神宗熙宁年间王安石上台才有一定的改变,纠正这一局面带来的弊端是元丰改制“罢三司权归户部”的主要目的。

四、三司制度历史意义问题研究

(一)关于三司加强中央集权问题的研究

吴霜《三司的财政收入与中央集权的巩固》⑥探讨了三司的创收与中央集权的关系,文章提出以下三个论点:第一,三司是国家中央禁军的总后勤,是帝王掌握军队的资本,帝王控制三司也就控制了禁军,用武力保障其地位,以使自己在中央控制局势,促进中央集权的加强;第二,三司制下的长官位高权重,但素质低下,贪官污吏层出不穷,这种状况令帝王十分放心,有利于皇帝控制三司所掌的财权,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二)关于三司制度历史价值问题的研究

叶青《从古代史角度看财政监督的发展》⑦指出北宋三司是一个较为独立和完整的国家财政系统,内部设有三司勾院、都磨勘司等监督机构,有相对专业的制约手段,为当代财政机构的设置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文章对以三司使为代表的北宋初期财政官员考课、处罚、薪酬、选任等管理体制进行了总结,肯定了这一体制对于当代社会借鉴意义。

(三)关于三司制度弊端问题的研究

前文已经论述,三司在一定范围内分庭治事,不利于宰相统筹规划,一定程度上妨碍了科学决策。另外,李义琼《北宋前中叶财政体制的变迁―以王安石的财政改革为中心》⑧指出了三司制度的弊端,皇帝财政和地方财政不断剥夺三司的财赋造成了北宋的“积贫”,实际上是三司的财政匮乏。朱舸《北宋社会经济的再认识―以军事财政与全国性市场为中心》⑨详细列举了北宋前几朝三司的财政收支状况,指出了其在军费开支方面的重大压力。田艳青《北宋熙丰财政改革研究》⑩进一步分析的三司后期财政的拮据形势,指出由于三司多年的费冗财乏导致了王安石变法财政方面的改革。

结语:最后,笔者认为,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研究历史要服务于现实,注重现实关怀是历史研究保持活力的最大动力,三司制度的研究也不例外,所以学术界应着力从更加具体、详细、实用的方面揭示宋代三司制度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所提供的现实意义。对于以上评述,由于晚生学识浅薄,诠才末学,必定有许多孤陋寡闻、遗漏错误之处,还望老师批评指正、多多包涵。

参考文献

[1]包伟民.《宋代制度史研究百年》[C].商务印书馆,2004.

[2]朱瑞熙.程郁宋史研究[M].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

[3]脱脱(元)宋史职官志[M].中华书局.

财政管理制度论文例9

参加今天的演讲,非常荣幸、非常激动,局党组倡导开展的读书演讲活动,目的在于建设学习型机关,提高干部职工的文化素质和综合素质,使干部职工不仅在业务上合格,而且在政

治理论方面也要有较高的水平,从而为创建部级文明单位奠定基础。对此,我完全赞成,坚决拥护,借此机会我就学习《中国财政政策理论与实践》一书,谈几点粗浅的认识与体会,不妥之处,请领导和同事批评指正。金部长的《中国财政政策理论与实践》一书,闪耀着理论创新的光芒。全书在总结中国财政政策运用的丰富经验基础上,提出了较多的财政政策理论新观点,无论是从实践检验或是从理论的角度来看,都具有科学性。同时,该书第一次全面总结了财政政策调控的四条基本经验,即:财政调控必须依据经济形势变化相机抉择,这是财政政策作用的灵魂和关键;财政调控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注重推动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财政政策必须加强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以取得两大政策工具的组合效应;财政调控始终要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首要目标,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这一科学论断是全书的精华和灵魂,也是财政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理论指南。正是在对财政政策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所形成的理论指导下,该书做出了带有前瞻性的判断:财政必须在不断壮大实力的基础上,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推动税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通过重点支持完善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和公共卫生四个方面的制度;通过税收、补贴和财政投入等政策手段,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总之,《中国财政政策理论与实践》一书将科学发展观融入中国财政政策转向调整过程,并以此为指导,对具有中国特色的丰富财政政策实践进行理论总结及创新的重要著作。

《中国财政政策理论与实践》一书,给了我许多感悟和启迪,作为一名财政工作者,应该研究周口财政努力的方向、研究周口财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途径。周口市是一个农业大市、人口大市,矿产资源匮乏,经济结构单一,表现在财政上:收入总量小,支出缺口大,收支矛盾异常突出;来自于二、三产业的收入比重小,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低;县乡债务包袱沉重;财供人员过多。周口财政是名副其实的“吃饭财政”、“要饭财政”。面对我市的财政困难局面,我们要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认真落实稳健财政政策,用发展的理念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思路,改革财政管理办法,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尽快实现我市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把周口的事情做好。

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支农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财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中作出应有的贡献。《中国财政政策理论与实践》一书为我们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持。

首先,要理清思路,增强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以“增加投入、引导放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规范管理、提高效益”为原则,着力支持现代农业建设,提升农民生活水平,改善农村落后面貌,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作为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大幅度增加支农投入,正确处理财政与市场和农民的关系,合理划分财政与市场和农民的投入责任,大力支持农村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调动社会各方面增加“三农”投入的积极性。特别在财政支农资金安排和使用上,既全面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又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坚持从实际出发,选准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和切入点,从农民最关心、最期盼、最受益的事做起,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让农民在短期内就能得到实惠。

其次,要抓住关键,逐步建立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不断增加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总量,逐步形成新农村建 设稳定的资金来源。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农村的投入,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业,通过运用经济杠杆等间接手段来管理和调控农业经济活动,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特别是要发挥好财政支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贴息、税收优惠、民办公助、以物代资、以奖代补、奖

补结合等激励手段,引导、吸引民间资金、社会资金投入“三农”,逐步建立起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的多元化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第三,要围绕中心,着力支持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支持新农村建设,要优先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做大农村经济财政“蛋糕”。积极支持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紧紧围绕“农业增收,工业增效,财政增长,后劲增强”这个目标,把做强特色产业,做大块状经济、做优品牌产品作为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的战略举措;把乡镇企业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主要载体和扩大农民就业的重要形式,积极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转变机制和增长方式,加快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第四,要把握重点,增加公共产品供给,改善农村公共服务

财政要积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要求,着力提高财政对农村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及公益性事业的保障能力。要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突破口,支持村庄建设和村容整治,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逐步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

第五,提供保障,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农村义务教育

财政支出需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支持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目前,我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体系缺漏,保障不足,面向农村的养老、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尚未建立,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等各项福利事业滞后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种形势决定了我们要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在短期内可以是一个低水平的,但必须是一个没有漏洞的体系,要使城乡居民在遭遇生活困境时都应当免于陷入绝望的境地,真正地做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鳏寡孤独者皆有所助”。

财政管理制度论文例10

由于“国家分配论”研究的主要是关于财政本质这一财政学最基本的理论问题,缺乏系统的财政学理论体系,对财政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方法关注的比较少,所以,作为财政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财政体制,在我国的财政理论中缺少比较系统的论述,更多则是体现在财政实践中“原则论”指导下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政策调整以及对运行状况的评价。由于各种历史因素和现实因素,新中国的建立和发展一直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并选择了以国家为决策主体的计划经济体制,即国家掌握了几乎全部的权力资源,也正是在这种经济基础之上,形成了与其相适应的中国特有的“国家分配论”,以及在这一理论影响下的财政体制“原则论”。改革开放后,经济体制发生转变,西方的公共财政理论对我国的财政理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财政学者借鉴财政联邦制对我国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但实践中,财政体制的“原则论”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一、建国初到20世纪七十年代末的理论发展:大一统的财政体制

建国初期,我国财政理论尚处于摸索期,还没有形成自有理论体系,在财政实践中,与高度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财政体制也是高度统一的,强调的是国家财政活动的统一性和计划性。在其后的数十年中,尽管针对地方财政缺乏积极性的问题,一直在探讨如何克服财政体制的过分集中,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统一领导”始终都是作为基本前提而存在的。

1951年出版的《新财政学教程》(丁方、罗毅,1951)设置专节介绍了中央与地方的支出和收入关系问题,但未做出理论上的概括。到五十年代后半期的财政理论基本出现在国家的政策决策以及领导人的论著当中,在“论十大关系”中就指出,“我们的国家这样大,人口像这样多,情况像这样复杂,有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比只有一个积极性好得多”,实际上是规定了计划经济时期财政体制的基本原则,即在不否定计划经济的前提下财政管理体制的适度分权,而计划经济下的这种分权只是行政性分权(吴敬琏,2004)。1964年出版的《财政学》以及《中国财政管理体制问题》(许飞青、冯羡云,1964)对我国的财政体制问题开展了一定的研究。在这两本专著中,分别论述了财政体制的概念、体制建立的原则、收支划分的方法以及我国民族地区财政体制问题等,并对财政体制建立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取得了一致。许飞青还对中央与地方集分权的数量界限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支出三七开”、“收入对半开”、“地方经济建设支出不超过50%”等观点,开创了我国财政体制从经验数据上总结数量界限的研究思路。可以看出,计划经济下的行政性分权是在“放权让利”和“调动积极性”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的,自建国至1979年的财政体制,经历了从集中到较为分散又到集中的过程,但其基本形式没有多大的改变(杨之刚,1999)。

二、八十年代初到九十年代初的理论发展:包干制与分税制之争

20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我国逐渐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对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财政体制提出了改革要求。我国的财政理论界也逐渐认识到财政体制的重要性,开始总结以往计划型财政体制改革的经验教训,并着手探索市场型财政体制模式。“财政体制是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规定、制约着国家与企业、中央与地方两大基本的经济关系。因此,财政体制的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性环节之一”(贾康,1987)。中央的“财政体制改革基本上是单项分步进行的,先后实行了基本建设投资拨款改贷款,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包干制’,两步‘利改税’等政策”(王绍飞,1988),经历了多次变革,但“在处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上,还未能找到一个较为理想的模式”(刘溶沧,1987)。此时的理论界已经受西方财政理论的影响,提出按税种划分财政收入的分级财政体制的客观必然性,即“利改税后,企业只按规定的税种和税率向国家缴纳税金,不再按隶属关系向各级主管部门上缴利润,这就必然使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收入划分向划分税收的方向转化”(马国强、吴旭东,1985)。

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我国财政理论界客观分析了“包干制”的弊端。贾康认为,财政包干制束缚了企业活力的发挥,强化了地方封锁、地方分割的“诸侯经济”倾向,客观上助长了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和投资膨胀,使得中央和地方关系缺乏规范性和稳定性,导致国家财力的分散。1986年分税制改革方案的破产,但财政理论界并没有停止对财政体制改革的探讨,进一步分析了行政性分权的弊端和各层次经济活动当事者的行为,认为“行政性分权的局面不宜久存”(楼继伟、肖捷,1987)。张馨认为,分税制基本上可以解决建国以来一直困扰我国财政工作的财政体制难题,他还分析了分税制难以推行的真正原因,例如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财政收入中税收的地位、地方公债发行权等问题。由此,他主张应该分阶段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进行改革。刘尚希则依据财政体制应与经济运行相融合的理论,提出了涉及我国财政体制的两条基本原则,并对发达经济区域和落后经济区域在职权配置、收益形成、企业和政府关系、收支划分方法等方面的差别作了比较分析,提出了区域性财政体制的基本框架(刘尚希,1991)。刘黎明、刘玲玲、王宁还用数学方法分析了财政包干制中存在的体制弊端所形成的讨价还价博弈机制,进一步揭示分税制改革的必然性及其体制上的优越性。在与西方的财政联邦制进行深入比较研究后,张馨还将我国建国以来的财政体制理论概括为“体制原则论”,主张“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这实质上是“国家分配论”的一个理论分支。张馨认为,这种理论不适应市场经济的演变趋势,市场经济要求中国的财政体制向分级独立的财政体制模式转换,但原则论强调各级财政收支都要纳入国家预算,因此为适应新的经济形势,也需要借鉴西方的财政联邦主义理论。

三、1994年税制改革至今的理论发展:“分税制”应不断完善

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原体制的弊端,陈共认为,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税制的基本框架,形成了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辅之以若干辅助税种的较规范、完整的税制体系;更重要的是,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分税制,合理调整了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既保证了中央集中适当的财政收入,又有利于激励地方政府加强税收征管的积极性,并且中央财政掌握了更大的主动权和调控余地,有利于实行有效和有力的转移支付制度(陈共,2005)。但寇铁军认为,分税制的基础缺乏科学性,税收返还和补助制度尚不规范,尤其是体制的分配格局是以现行税制划分为基础的,随着各种收入格局的变化,进一步调整税种划分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按照隶属关系划分企业所得税,带有明显的旧体制痕迹,改革的渐进性也致使地方税体系的建设明显滞后以及整个改革只在增量上做文章,并没有触及存量问题。针对财政实践中现行“分税制”所存在的问题,财政理论界从不同角度探讨了进一步改革的方向和思路:

1、从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来看:张馨从双重财政结构理论出发,提出我国的财政体制不仅应该分税,而应该分税与分利相结合,这一观点是基于我国拥有众多的国有资本而提出的。寇铁军认为,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应该是以集权为主、分权为辅,形成中央集权下的地方分权的分税分级财政体制。谢旭人也指出,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方向,是实行分级分税财政体制。从国外一些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来看,各级政府事权和财政收支范围的划分,均以法律形式加以规范,事权可以下放,但财权相对集中,中央或联邦政府集中部分财力,对地方实行转移支付制度。中央与地方政府预算分开,税收征管机构分设,财政资金采取规范化的分配方法。

2、从地方的财政自来看:由于中西财政体制的根本差异在于“地方财政的独立程度不同”(张馨,1993),所以许多学者将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着重点放在了地方税收立法权的赋予和地方税体系的建立上,目的就在于扩大地方财政的自,以符合地方公共品提供的有效性。杨之刚认为,地方人大应具有独立的地方税立法权,对地方税税基的计算、税率的制定以及征收办法等,地方人大应该有一定的自,但不得不侵犯全国性的税法和国税税基,或者“税收基本法和税收征管程序综合立法归中央专属,至于税收实体法及税种具体征纳程序法,则可视情况划归中央或地方或中央与地方共享”(孙开,2004)。邓子基提出了优化地方税制结构的近期、中期以及远期目标,他认为近期目标是构建以营业税、所得税为双主体的地方税体系,并对一些辅助税种进行调整;中期是要建立以所得税、财产行为税为双主体的地方税制体系,辅助税种的设计应重点放在资源税、环保税等有利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税种上;远期目标就是建立以财产行为税为主体的地方税制体系,辅助税种的配置则应着重放在符合科学发展观、有利于循环经济确立的行为类税种上。

3、从规范转移支付制度的角度来看:寇铁军提出,健全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应是由转移支付多重目标和多样化手段所组成的,并借鉴OECD主要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模式,论述了我国转移支付制度设计中的模式选择、若干重要因素以及技术性问题。杨之刚和马栓友也在比较了我国和发达国家的转移支付制度后,指出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应以平衡补助为主,注重财政分配的横向和纵向平衡:建立制度初期,应以较低的公共服务水平均衡为目标。财政理论界在以国际视角提出我国转移支付制度差异的同时,也对我国转移支付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从1995年到2000年,考虑各地方转移支付因素时的地区经济收敛系数反而比不考虑该因素时的收敛系数小,说明转移支付并没能促进区域经济收敛,即转移支付没有取得均等化的效果,这主要是因为转移支付的资金分配的不科学、不公平”(马栓友、于红霞,2003),“转移支付方式不规范,对无条件拨款和专项拨款的使用界限不清,专项补助多固化为对某些地区的固定补助,项目繁多,且疏于管理”(李齐云,2002)。而且,对均等化起主要作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其测算方法还存在诸多问题,“转移支付办法中对标准收入的确定虽采用了公式法,但是只有本级标准收入采用了税基和税率的办法,所占比重有限”(李晓红,2002)。

主要参考文献:

[1]张馨,杨志勇.当代财政与财政学主流(第1版)[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2]王绍飞.明确财政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加快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J].中国财政,1988.2.

[3]陈共.1994年税制改革及分税制改革回眸与随感[J].地方财政研究,2005.1.

[4]寇铁军.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J].财经问题研究,199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