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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新人工作计划模板(10篇)

时间:2022-06-26 05:40:59

村委新人工作计划

村委新人工作计划例1

第二条各行政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坚强领导是做好本村人口计生工作的根本保证,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把抓紧抓好人口计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本村实际情况,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人口计生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三条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是本村人口计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人口计生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村党支部委员和村委会成员不但要带头模范实行计划生育,还要负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人口计生工作,对群众要认真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带领全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第四条村要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本村积极开展无政策外出生活动,协调各方面力量,把做好本村人口计生工作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发展村集体经济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与分配集体福利和宅基地等相结合,与保护儿童、妇女、老人权益相结合,为本村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结扎户在生产、生活方面提供各种奖励优惠。

第五条村要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村人口计生工作。村人口计生委设主任1名,享受村委会副主任或村委委员待遇;村人口计生委应按常住人口规模和实际情况配备计生专职干部,享受与村委委员同等待遇。

第六条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成育龄妇女小组,并选配组长1名。组长配合村“两委”和村人口计生委做好组内育龄妇女的人口计生工作,组长的报酬可实行误工补贴,也可享受村民小组长同等待遇。

第七条全面落实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实行村党支部委员和村委会成员包组、包户制度。按照镇(乡)党委、政府关于实施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规定,落实好月度(或季度)工作责任书中规定的工作,做到月清月结。

第八条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村民小组长和育龄妇女小组长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人口计生专门业务培训。

二、政策法规

第九条依法制定村民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并报镇(乡)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条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制度和监督、举报制度。

(一)村委会应张挂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板;

(二)村委会应在群众聚集的地方设立固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开栏,公开栏可根据需要公布以下内容:

l、当年生育的夫妇名单、所生孩子孩次、性别;

2、当年按政策规定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名单;

3、应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而未落实的夫妇名单及节育措施种类;

4、当月应查环查孕而未查的对象名单;

5、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和征收情况;

6、县、镇两级人口计生部门举报电话、举报奖励办法等;

7、本村享受计划生育奖励金人员名单;

(三)公开内容每月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为已婚育龄妇女办理各种计划生育证明。

(一)协助已婚育龄妇女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告知符合政策可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妇怀孕3个月后至生育前持证进行登记;

(二)告知符合政策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在未孕前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

(三)在接到《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3个工作日内,加具婚育状况意见,加盖村委会公章,连同有关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送镇(乡)人口计生办审批;

(四)协助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有关奖励。

第十二条协助镇(乡)人口计生办做好《*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和《*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协助镇(乡)人口计生办对计划生育奖励对象的调查摸底,填写《登记表》,建立档案,对符合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向镇(乡)人口计生办申报,协助当事人填写《申请表》;

(二)对申请人的《申请表》进行初审;

(三)协助镇(乡)人口计生办对奖励对象及其变动的调查核实、张榜公布等有关事宜,奖励对象迁出、迁入、新增、死亡等变动的,应在当月填写《*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对象变更情况登记表》报镇(乡)人口计生办。

第十三条协助镇(乡)人口计生办做好“节育奖”制度的落实。按照要求及时帮助符合“节育奖”政策的夫妇进行登记和申请,并在“三栏”中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四条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一)为群众提供相关的政策咨询服务,对来信来访群众做好解释、说服工作,重点做好上访人员的疏导工作,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二)建立首问责任制,严格按照计划生育办信、咨询、接访、查办的程序做好工作。

第十五条协助做好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

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第十六条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等基础知识咨询服务;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采集、核实、录入《*省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并定期上报;

第十七条协助镇(乡)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办理、查验工作;督促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落实孕情监测和节育措施,动员流动人口政策外怀孕对象落实补救措施;做好药具发放、随访服务;做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管理和其他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第十八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具体实施办法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宣传教育

第十九条利用有线广播、有线电视和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公益宣传以及法律法规、优生优育、性与生殖健康等方面的宣传。

第二十条在村委会设立固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栏、读报栏和公开栏,并指定专人管理。宣传栏、公开栏内容应每月更新,读报栏内容每周更新。在本村范围内道路两旁设立人口计生宣传标语、宣传画,宣传内容要温馨、简洁、实用、有针对性。

第二十一条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

(一)村应建立婚育分校,设置图书专柜,购置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图书和音像资料,向群众免费开放;

(二)婚育分校应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孕产期和更年期保健等培训班;

(三)组织本村新婚夫妇参加镇(乡)婚育学校新婚培训班;

(四)婚育分校应采用灵活的方式进行教学,强化教学效果,通过上课与座谈、评比等形式的结合,将传授婚育知识与传授生产、生活技能结合,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五)协助本村中小学校开展人口国情教育。

五、技术服务

第二十二条依照法律法规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在生育后90天内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剖宫产术后对象90天内指导其使用避孕药具,180天内落实相应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在生育后90天内,一方首选结扎措施。

第二十三条建立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孕情检查制度。

(一)查环查孕对象包括:放置宫内节育器者;使用避孕药具者;应落实而未落实节育措施者;实施绝育术未满一年者;

(二)农村和流动人口应查对象每年查环查孕不少于3次,采用皮下埋植术者在药物有效期内每年检查一次;

(三)各村进行查环查孕的具体时间应相对固定,并让群众普遍知晓;

(四)结合孕情检查为本村育龄妇女建立生殖健康档案,并协助提供有关服务。

第二十四条村应设立计划生育服务室(或与村卫生室合建)。服务室应有妇检床、避孕药具专柜。有足量、品种齐全的避孕药具,及药具发放登记本。

第二十五条村人口计生专干要了解掌握群众生育、节育、不育、避孕和生殖健康情况并及时上报;负责避孕药具发放和育龄对象的随访工作。

六、人口统计与信息化管理

第二十六条村人口计生委要配备至少1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已应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的村委会配备1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计算机操作人员,并熟练掌握《信息系统》的操作与使用。

第二十七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育龄妇女信息卡,及时掌握育龄群众的结婚、生育、节育、生殖保健和人口及户籍变动等情况。

设立新婚、怀孕、出生、计划生育手术、独生子女办证、社会抚养费征收、下年度符合政策生育对象、死亡、未及时落实节育措施、查环查孕、术后随访、药具发放、奖励对象等登记册。

第二十八条每年9月底前核实镇(乡)提供的由《信息系统》生成的一孩登记、二孩审批名单,并将核实情况上报镇(乡)人口计生办。10月份,根据镇(乡)人口计生办的批复,对符合生育二孩的育龄夫妇名单进行张榜公布。

第二十九条建立人口计生统计例会制度。

(一)每月定期召开村人口计生统计例会;

(二)镇(乡)驻村干部、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村计生专干参加例会,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至育龄妇女小组长参加例会;

(三)例会的主要任务是汇报、小结当月全村人口计生工作情况,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四)汇总本辖区内育龄妇女婚嫁、怀孕、生育、节育和人口及户籍等变动情况,及时填写月变更报告单或同时录入《信息系统》,并在次月2日前上报镇(乡)人口计生办。

第三十条建立计划生育基础资料保管制度。

(一)已使用《信息系统》的村委会应利用《信息系统》生成统计报表及各种登记册;

(二)统计报表、各种登记册、《育龄妇女信息卡》要长期保管,信息变更报告单、已退出育龄期和迁出的育龄妇女信息资料应保管两年以上;

(三)档案资料应分年度、按月份顺序装订成册,分类归档;

(四)村委会应设立档案资料专用保管柜,指定专人保管。

第三十一条配合上级做好各种统计质量调查、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等工作。

七、计划生育协会

第三十二条村要成立计划生育协会。

(一)村计生协会是协助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群众组织,是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的重要工作力量,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加强对计生协会工作的领导,支持协会开展各项活动;

(二)要推选一位热心人口计生工作、善于为群众服务、在群众中有威望的人士担任会长,协会理事会由各界人士组成,由专(兼)职会长或秘书长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并充分发挥“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职工、老长辈)的骨干作用。

村委新人工作计划例2

核心提示

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是基层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是实现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的重要途径,对加快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新机制,完成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河南省根据中央提出的建设人口计划生育新机制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开展指导评估,促进规范运作,强化利益导向,大力创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示范村,全省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普遍展开,工作效果初步显现,涌现出一批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的先进典型,对推动计划生育整体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部分典型单位的先进经验摘编刊发,供大家学习和借鉴。

辉县市:加强“三项”建设抓好“五个”结合增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生机和活力

多年来,辉县市人口计生工作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村民自治的新模式,有力促进了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自2005年创建成“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以来,辉县市又先后荣获了“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先进县”、“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先进集体”、“全国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先进县”等6个国家先进荣誉称号。

加强“三项”建设,着力构建村民自治保障体系

加强组织建设,提供领导保障。首先是加强村“两委”建设。辉县市每次都把村级“两委”换届选举作为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机遇,通过广泛宣传,力争把有能力、有威信、有责任心、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同志选进村“两委”班子,以提高班子战斗力。今年新一轮村级党组织和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辉县市要求进入“两委”班子的村管理员达到80%以上。其次是加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组织建设。辉县市推行的是在村民小组中每15户左右成立一个“计划生育自治小组”,每个小组民主选举1名村民代表,负责组内计生工作,同时要求村民代表、自治小组长、协会会员由1人担任,使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村民自治行为。要求各村结合本村实际,组织动员全体村民讨论制订好《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优质服务制度、村民代表议事制度、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管理员、自治小组长的职责,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加强考核奖惩机制建设,抓好村民自治的自觉性。市里直接组织市、乡两级计生干部采取平时抽查和半年、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各行政村考核。平时抽查侧重检查基础工作和人口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年终主要检查各村年度人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考核结果,或给予重奖,或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这种重奖严惩的措施,有力促进了计划生育各项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促进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有效开展。

抓好“五个”结合,增强村民自治的生机和活力

与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相结合,提高群众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辉县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先后协调民政、扶贫办、财政等部门,筹集资金100多万元,建立种植、养殖、纺织等小康工程基地66个,吸纳2万多户计生家庭参与其中,计生家庭经济收入迅速增长。如常村镇各村规定,政策内双女结扎户给予一次性500元奖励;百泉镇百泉村规定,养猪规模在500头以上的,每户提供2万元无息贷款。

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相结合,提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服务能力。辉县市从加强村室建设出发,着力为群众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提升村级服务能力。今年以来,该市已建设合格村室228个,建设高标准村室286个。

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相结合,增强村级宣传教育能力。全市建设人口文化广场9个、人口文化大院120个、新家庭文化屋19个、图书室492个,组建计划生育宣传队82支,村级自我宣传教育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与生态文明村建设相结合,推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深入开展。辉县市明确规定,经考核验收,达不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标准的,取消生态文明村的资格;达不到示范村标准的,不得参与生态文明村的评奖评先。

与基层党组织三级联创相结合,加强对村民自治的领导。在组织部门开展的基层党组织三级联创活动中,辉县市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验收:本村计划生育工作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罚的,不得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受到黄牌警告以上处罚的村,党支部书记已享受乡干部工资待遇的取消其资格。

由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稳步、扎实推进,过去计生工作“热在县乡,冷在村组”的被动局面在辉县市被彻底改变了,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多群众的支持与赞扬,干群关系、邻里关系更加和谐融洽了,群众的满意度也不断提升。

周口市:建立长效评估机制 巩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成果

周口市在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过程中,建立长效评估机制,牢牢抓住组织建设、群众参与、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四个环节,有力推动了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管理水平

周口市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的要求,依据《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示范村指导评估意见》,出台了《周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指导评估意见》,完善了评价指标体系,规范了考评程序及方法。《意见》规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命名后, 作为乡镇年度考核加分的依据,纳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较差的,按目标考核要求给予惩罚;凡是乡(镇、办事处)一年考核不合格的,该乡(镇、办事处)当年不得评为计划生育一类乡镇;连续两年不合格的,计划生育年终考评顺延降低一个类别。

抓住四个环节,稳妥推动村民自治

1.组织建设。各村都明确规定村委会候选人必须是模范执行计生政策的带头人。候选人确定后,先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然后将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四项民利交给群众,民主选举村委会。同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女性化、不违反计生政策的标准,选举产生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委员会。此外,他们还以计生协会员小组为基础,成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小组,使其成为村委负总责、村民搞自治、协会做骨干的“三位一体”的基层网络,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群众参与。以村计生协会为载体,组织群众自己制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村委会与村民在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下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既明确计生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服务内容,又很好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制订章程时,他们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合法性。制订的章程要上合法律法规,下合社情民意。二是互约性。既规范群众的婚育行为,又规范干部的管理与服务行为。三是民主性。制订章程时,广泛发扬民主,起草小组草拟出章程后,交村两委、村民代表、协会理事讨论,随后再征求村民意见,并形成修定稿,最后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四是对等性。章程既体现村民的义务,又体现权利,做到权利和义务对等。

3.分类指导。对国优县要求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达95%以上,做到工作内容丰富、服务形式多样,在全市起领跑和带动作用;对省优县要求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达85%以上,力争向国优县靠近;对一般县要求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达70%以上,并督促他们按程序开展村民自治工作,尽快地赶上先进地区。

此外周口市还规定,每个县市区至少有2~3个示范乡镇、每个乡镇至少有2~3个典型村在当地起到带头、推动作用,供借鉴和推广。如淮阳县就先后投入400多万元,建起了10个高标准的人口文化示范大院,为村民自治工作提供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和参政议事的场所。

4.动态管理。市计生协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对上年的示范村进行“回头看”,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止步不前的村,取消示范村、合格村的资格。2008年2月20日~3月20日,周口市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合格村和示范村进行了全面的调查评估后,重新确定了3386个合格村,摘掉了534个合格村、694个示范村的牌子,取消了相应的资格。目前,全市合格村占行政村总数的79.68%,其中示范村占行政村总数的18.68%,分别比2006年降低11.02%和14.32%,虽然合格村、示范村比例降低了,但村民自治工作扎实了,群众的满意度提高了。

2008年6月中旬,中国计生协、国家人口计生委联合调研组对周口市淮阳县、扶沟县的5个乡镇、4个行政村人口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和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协会工作进行调研后,对他们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方面做出的大胆探索给予了高度评价。

周口市的实践证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加速了计划生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深化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内涵,加快了政府职能转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了计生部门的良好形象。

新安县: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全面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近来来,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政策推动、优质服务、综合管理”的新机制建设工作要求,新安县将村民自治工作作为突破口,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使村民自治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抓好工作试点 进行典型引路

2004年,新安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实施意见》,拉开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工作的序幕。随后的两年内,新安县人口计生委一班人从健全机制、宣传发动、完善村规民约入手,使城关镇厥山村、铁门镇克昌村、石寺镇石寺村等一批试点村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成为亮点。

然而,亮点并不完全代表着成功,要想全面推行村民自治,还要善于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为此,2006年,新安县人口计生委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后,立即抽调人员对先期试点的几个村进行分析研究,总结完善了铁门镇克昌村的“六好四到位”村民自治工作模式。

“六好”,即订好一个章程、建好一个网络、签好一个协议、做好一个公示、搞好一个评议、办好一批实事;“四到位”,即坚持制度先行,做到制度到位;落实自我管理,做到管理到位;完善服务措施,做到服务到位;建立监督机制,做到监督到位。

通过“六好四到位”工作模式的推行,克昌村基本实现了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2006年9月,全国人大计生法律法规调研组在克昌村调研时,对该村村民自治“六好四到位”的工作方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实施分类指导 推广试点经验

以克昌村为模式,新安县多次召开村民自治典型经验介绍现场会议,通过现场参观学习,大部分乡镇从创建两三个典型,扩大到全面实施“双创”。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强化工作措施,强力组织实施。把村民自治工作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县、乡、村三级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考核。

坚持因地制宜,实施分类指导。对工作基础好、班子坚强有力、连续5年以上无计划外生育的70个村,全面推行“六好四到位”工作模式;对工作基础一般的210个村,稳步推进村民自治工作;对计划生育落后的17个村,全面做好抓后进、促平衡工作。

坚持动态管理,严格奖惩考核。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级考评制度》,实行动态监控和管理的措施。《制度》要求:凡是达到示范村标准的,一律按示范村对待,并享受相应的奖励措施;对示范村工作滑坡的,一律降为合格村甚至后进村;后进村长期不能达到合格村标准的,纳入重点管理,督促其尽快达标。

发挥网络优势 衔接各项工作

整合优势资源,小康工程蓬勃发展。2007年,新安县将多个部门出台的116项优先优惠政策进行充实整合,形成了“奖、优、减、免、帮、扶、救、助”八方面的优先优惠奖励政策。同时,全县40个部门联系100个帮扶村,与2000余户计生户签订了帮扶协议,现已落实帮扶项目700余个,协调小额贷款35万元。

倡导婚育新风,村容村风明显改善。近年来,新安县累计印制法律法规小手册、流动人口服务卡等宣传品260余万册(份),全县8万多户农村家庭基本达到每户一份;通过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计划生育五好新家庭”创建和评选活动,大力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园区、文化大院建设,提升了农民群众的文明程度。

完善保健服务,群众健康状况良好。大力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妇科病普查普治工程”,开展生殖健康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累计共为9万余名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妇科疾病普查活动60余场次,为所有怀孕妇女进行B超跟踪监控检查。

督促落实优惠政策,定期修改村规民约。目前,新安县的大部分村都对村民公约进行了修订,新的村民公约更加体现了对计生家庭的关怀,更有利于村民自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通过近几年村民自治工作的开展,新安县计划生育的整体工作水平有了大幅提高,群众的思想观念有了很大改观,消除了过去党群、干群关系的紧张因素,为农村社会稳定创造了一个宽松和谐的环境。

舞钢市:突出三个保障强化利益导向 不断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

舞钢市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始于2001年 。多年来,该市实行具有舞钢特色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取得了显著成效:2003年、2005年,平顶山市计生协、河南省计生协分别在舞钢市召开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现场会,推广该市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做法;2006年,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又把舞钢市作为全省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亮点县(市)进行重点指导。

强化组织建设,解决有人管事问题

通过民主选举和公平竞争的途径选人用人。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及村协会换届中,舞钢市严格按照程序选出村“两委”干部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组织成员,并适时对村计生管理员进行公开续聘。

完善队伍建设各项制度。建立和落实了村计生管理员岗位职责制、待遇落实制、定期考评制、末位淘汰制和上级计生部门协管制等动态管理制度。

开展培训和练兵活动。市计生委、计生协每半年对村计生管理员进行一次培训;乡计生办、计生协每月对村计生管理员进行一次培训,同时开展“六比六看”岗位练兵及争创 “十佳十优村计生管理员”活动。

落实待遇。舞钢市把村计生管理员工资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并以存折形式发放。此外,市委、市政府每年都要对30名优秀村计生管理员给予2000元以上的奖励。目前,全市有89名村计生管理员为党员,其中12人为市人大代表,21人为乡镇人大代表。

实行费随事转,解决有钱办事问题

为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深入发展,舞钢市把计生村民自治融入新农村建设中,自2006年起市财政按省定乡级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标准的50%给予乡镇财政补贴,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也出台相关文件,切实解决了村级有钱办事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网络建设,自2006年起,市财政对新建标准化中心村室的村,每村补助3万元。目前,全市已建起48个中心村室。为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中心村室都建起了计生文艺宣传队,通过快板、小品、相声等文艺形式,使群众在娱乐的同时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

完善各项制度,解决有章理事问题

坚持民主评议制度。村委会每年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报告一次计生工作情况,接受群众评议和质询。

坚持定期修改计划生育村民公约制度。随着市、乡、村三级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的不断整合与有关计生政策的调整,舞钢市要求各村每年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进行一次修订。目前,大部分村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都在20条左右,更加突出了市、乡、村出台的优先优惠政策。

坚持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近两年来,舞钢市在坚持按照河南省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要求做好公开的基础上,还对各种奖励救助落实情况进行随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此外,他们还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名单、自愿放弃二胎指标对象名单、奖励扶助人员名单等制成版面及时进行公示,深受群众欢迎。

搭建惠民平台,提供政策推动力

舞钢市把利益导向作为推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深入发展的不竭动力,不断整合社会资源,扩大奖励救助范围,建立和完善奖励、帮扶、扶助制度,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得以深入发展。

自2007年起,舞钢市政府把每年的8月10日确定为全市计划生育家庭光荣节,对计划生育家庭进行集中奖励救助。在2007年和2008年两届光荣节庆祝大会上,市政府共出资108万多元,共对1470户计划生育家庭进行了集中奖励和救助。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也以光荣节活动为契机,出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救助力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自治增活力

多年来,舞钢市始终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合格村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在创建过程中,他们把计划生育示范村、合格村标准印发到各村,并组织广大村民认真学习讨论,使人人明白标准,各村都能按标准去创建。此外,各村开展了评先、表先活动,对评选出的计划生育自治模范户、计划生育模范互助户进行表彰;在全市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及争创诚信康检之星活动;成立“三夏”义务帮困队对计生户进行帮收帮种等。

舞钢市的这种处处以便民、利民、惠民、富民为出发点的工作方式,不仅改变了长期以来计划生育单一的行政管理模式和少数人管多数人的传统体制,也使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和谐融洽。

内黄县:建立“五四六”工作机制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从2000年开始,内黄县大胆探索实践,逐步建立了“抓好五个环节,落实四种制度,实施六动战略”的“五四六”工作机制,走出了一条具有内黄特色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新路子。截至目前,全县531个村(居)全部推行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90%以上的村达到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标准。2007年,该县被国家人口计生委命名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

抓好“五个环节”,打牢自治基础

一是抓好政府职能履行环节,强化基础建设与自治活动经费投入。县、乡政府除出台有利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政策外,在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技术服务等方面都保证了资金的投入。近几年,县、乡财政累计投入3000多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其中投入700多万元,按照国家标准对17个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了新建和改建;投入1000多万元,在全县531个村(居)建起了达标的人口文化大院。

二是抓好自治活动开展环节,搞好计划生育典型评比、优秀“三位一体”学习小组评比及合格村、示范村评比活动。

三是抓好监督渠道建立环节,保障群众直接行使民主监督权利。

四是抓好创建评估环节,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示范村创建程序进一步得到规范,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层次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是抓好自治活力注入环节,在责任田、宅基地等村级资源的调整、分配上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先优惠,在村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分配上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待。

建立“四项制度”,确保工作实施

在实际工作中,该县按照“事前参与、事中介入、事后评议”的原则,建立和推行了“民主议事、民主评议、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四种制度。

民主议事制度。村民有权参与计划生育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有权了解掌握计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知识,有权监督村委会依法依规依约办事。

民主评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听取计生工作汇报,审议《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的执行情况,讨论决定计生工作重大事项。

民主决策制度。村委会在研究计生工作时,吸收村民代表、协会专职副会长等人员参加,并通过落实村民会议制度,让村民直接参与计生工作决策。

民主监督制度。村委会坚持每月例会制度,按时对村民的婚育、节育、计生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公开;落实群众评议制度和差错追究制度,并将工作成效与村计生干部的考核直接挂钩。

实施“六动”工程,深化村民自治

“典型带动”工程。今年以来,该县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思路,在继续深入扎实地组织开展创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示范村活动的同时,重点培植计划生育典型村、典型户,让典型带动多数群众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政策推动”工程。对各乡镇确定的典型村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建设新型生育文化阵地,实施贫困计划生育家庭“安居工程”等。目前,全县实施的198件“安居工程”中有87件都在典型村。

“部门联动”工程。该县组织、宣传、民政等部门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的重点村,制订相应的工作措施,加强工作指导,予以重点支持。

“保障驱动”工程。县、乡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落实“三结合”帮扶、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小康工程和提供生活保障、救济时,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示范村作为重点,优先安排。

“改革促动”工程。通过改革村组干部待遇落实形式,改革村室建设投入渠道等,调动村组干部和全体村民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积极性。

“奖励拉动”工程。通过评估验收,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成效显著的村授予“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明星村”荣誉称号,并对相关人员给予重奖,以此激励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典型不断涌现。

郑州市庙李镇:加大利益导向力度 引导计生村民自治

近年来,郑州市金水区庙李镇不断探索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新途径,逐步形成了“依法管理、村民自治、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实现了人口计生工作与经济社会事业的和谐发展。从2005年起,该镇连续三年被郑州市评为“一类乡镇”,先后受到省、市、区的表彰。目前,全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证率达到36%,超出省定标准26个百分点,其中女孩办理独生子女证比率占22%。

强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意识

近年来,庙李镇的土地开发速度很快,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村(组)集体经济福利分配成为农村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但长期以来,由于该镇在计生奖惩措施上基本上以超生罚款为主,独生子女家庭只享受每月10元的奖励费,而超生户却与独生子女户享有同等集体经济福利待遇,这就极大挫伤了广大独生子女户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性。2004年,新一届镇党委、政府班子组成后,加大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力度,通过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形式,依托村民自治这个基层民主制度,以解决独生子女的优先优惠政策为突破口,把政府维护群众利益的决策落实好,教育和引导群众实行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扎实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要顺利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村、组干部思想上的分歧。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村、组干部认为,既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已经受到国家处罚且7年内不得享受集体福利,期限满了之后就应当按人头享受福利;也有人认为,把独生子女家庭多享受1人份集体福利的待遇写进自治公约里,会遭到群众反对,等等。

为此,镇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到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中,面对面做思想工作,最终在全镇7个村达成了“独生子女家庭在集体福利分配上多享受1人份”的共识。在此基础上,该镇还要求各村在制订村民自治公约时,务必要把握好内容合法性、程序合法性、权利与义务平等原则,使其能在计划生育自治工作中发挥更好的约束引导作用。

抓好计划生育村务公开,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是推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整体发展的重中之重。为此,该镇要求,各村要确保做到计划生育政策和办事程序长期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开,对《生育证》审批情况、村本年度有生育行为人员、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等经常性工作要定期张榜公布,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确保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健康发展

为确保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健康发展,庙李镇不断强化组织服务体系:一是选好配强能抓善管计生工作的村“两委”班子,在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中,把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作为干部参选资格之一,严格审查把关;二是加强村组计生队伍建设,全面推行村组计生工作人员“区管、镇聘、村用”管理机制;三是切实抓好计生协会建设,以各村人口学校和会员之家为阵地,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婚育、帮困、致富一条龙服务。

此外,该镇还逐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多方调动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积极性,给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2004年9月,该镇出台了《庙李镇关于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多分给一人份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的规定》。2006年6月,他们又出台了相关的补充规定,把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年龄提前15年,并延长了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年限。一些非独生子女户的村民感慨地说:独生子女户少生孩子,不仅省心,还受奖励,下辈子我们一定也要当独生子女户。

近年来,通过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庙李镇的计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过去那种以乡镇单一行政管理为主和少数人管多数人的传统体制、被动局面不复存在了,广大群众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提高了, 符合二胎生育政策并领取了二胎生育指标最终又主动放弃的,越来越多,人口计生工作与经济社会事业的和谐发展局面正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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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新人工作计划例3

二、抓妇检服务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我村现有应检育龄妇女228人,其中在外务工的有56人,占总数的25%,大部分在浙江、上海、福建等地,给妇检的正常开展带来了难题。针对这一情况,村两委一班人不等不靠,多次召开群众代表会、党员大会等,通过多次走访育龄妇女在家亲属,使他们能及时取得联系,每个季度都要求他们邮寄由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对于全家外出户,采取在同地打工的村两委班子亲戚带口信、通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取得了较好地成绩。计划生育育龄妇女妇检率达95%以上。得到乡计生办的认可。

村委新人工作计划例4

二、抓妇检服务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我村现有应检育龄妇女228人,其中在外务工的有56人,占总数的25%,大部分在浙江、上海、福建等地,给妇检的正常开展带来了难题。针对这一情况,村两委一班人不等不靠,多次召开群众代表会、党员大会等,通过多次走访育龄妇女在家亲属,使他们能及时取得联系,每个季度都要求他们邮寄由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对于全家外出户,采取在同地打工的村两委班子亲戚带口信、通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取得了较好地成绩。计划生育育龄妇女妇检率达95%以上。得到乡计生办的认可。

村委新人工作计划例5

第二条各行政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坚强领导是做好本村人口计生工作的根本保证,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把抓紧抓好人口计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本村实际情况,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人口计生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三条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是本村人口计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人口计生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村党支部委员和村委会成员不但要带头模范实行计划生育,还要负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人口计生工作,对群众要认真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带领全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第四条村要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本村积极开展无政策外出生活动,协调各方面力量,把做好本村人口计生工作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发展村集体经济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与分配集体福利和宅基地等相结合,与保护儿童、妇女、老人权益相结合,为本村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结扎户在生产、生活方面提供各种奖励优惠。

第五条村要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村人口计生工作。村人口计生委设主任1名,享受村委会副主任或村委委员待遇;村人口计生委应按常住人口规模和实际情况配备计生专职干部,享受与村委委员同等待遇。

第六条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成育龄妇女小组,并选配组长1名。组长配合村“两委”和村人口计生委做好组内育龄妇女的人口计生工作,组长的报酬可实行误工补贴,也可享受村民小组长同等待遇。

第七条全面落实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实行村党支部委员和村委会成员包组、包户制度。按照镇(乡)党委、政府关于实施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规定,落实好月度(或季度)工作责任书中规定的工作,做到月清月结。

第八条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村民小组长和育龄妇女小组长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人口计生专门业务培训。

二、政策法规

第九条依法制定村民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并报镇(乡)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条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制度和监督、举报制度。

(一)村委会应张挂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板;

(二)村委会应在群众聚集的地方设立固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开栏,公开栏可根据需要公布以下内容:

l、当年生育的夫妇名单、所生孩子孩次、性别;

2、当年按政策规定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名单;

3、应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而未落实的夫妇名单及节育措施种类;

4、当月应查环查孕而未查的对象名单;

5、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和征收情况;

6、县、镇两级人口计生部门举报电话、举报奖励办法等;

7、本村享受计划生育奖励金人员名单;

(三)公开内容每月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为已婚育龄妇女办理各种计划生育证明。

(一)协助已婚育龄妇女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告知符合政策可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妇怀孕3个月后至生育前持证进行登记;

(二)告知符合政策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在未孕前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

(三)在接到《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3个工作日内,加具婚育状况意见,加盖村委会公章,连同有关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送镇(乡)人口计生办审批;

(四)协助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有关奖励。

第十二条协助镇(乡)人口计生办做好《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和《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协助镇(乡)人口计生办对计划生育奖励对象的调查摸底,填写《登记表》,建立档案,对符合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向镇(乡)人口计生办申报,协助当事人填写《申请表》;

(二)对申请人的《申请表》进行初审;

(三)协助镇(乡)人口计生办对奖励对象及其变动的调查核实、张榜公布等有关事宜,奖励对象迁出、迁入、新增、死亡等变动的,应在当月填写《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对象变更情况登记表》报镇(乡)人口计生办。

第十三条协助镇(乡)人口计生办做好“节育奖”制度的落实。按照要求及时帮助符合“节育奖”政策的夫妇进行登记和申请,并在“三栏”中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四条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一)为群众提供相关的政策咨询服务,对来信来访群众做好解释、说服工作,重点做好上访人员的疏导工作,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二)建立首问责任制,严格按照计划生育办信、咨询、接访、查办的程序做好工作。

第十五条协助做好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

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第十六条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等基础知识咨询服务;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采集、核实、录入《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并定期上报;

第十七条协助镇(乡)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办理、查验工作;督促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落实孕情监测和节育措施,动员流动人口政策外怀孕对象落实补救措施;做好药具发放、随访服务;做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管理和其他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第十八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具体实施办法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宣传教育

第十九条利用有线广播、有线电视和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公益宣传以及法律法规、优生优育、性与生殖健康等方面的宣传。

第二十条在村委会设立固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栏、读报栏和公开栏,并指定专人管理。宣传栏、公开栏内容应每月更新,读报栏内容每周更新。在本村范围内道路两旁设立人口计生宣传标语、宣传画,宣传内容要温馨、简洁、实用、有针对性。

第二十一条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

(一)村应建立婚育分校,设置图书专柜,购置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图书和音像资料,向群众免费开放;

(二)婚育分校应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孕产期和更年期保健等培训班;

(三)组织本村新婚夫妇参加镇(乡)婚育学校新婚培训班;

(四)婚育分校应采用灵活的方式进行教学,强化教学效果,通过上课与座谈、评比等形式的结合,将传授婚育知识与传授生产、生活技能结合,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五)协助本村中小学校开展人口国情教育。

五、技术服务

第二十二条依照法律法规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在生育后90天内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剖宫产术后对象90天内指导其使用避孕药具,180天内落实相应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在生育后90天内,一方首选结扎措施。

第二十三条建立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孕情检查制度。

(一)查环查孕对象包括:放置宫内节育器者;使用避孕药具者;应落实而未落实节育措施者;实施绝育术未满一年者;

(二)农村和流动人口应查对象每年查环查孕不少于3次,采用皮下埋植术者在药物有效期内每年检查一次;

(三)各村进行查环查孕的具体时间应相对固定,并让群众普遍知晓;

(四)结合孕情检查为本村育龄妇女建立生殖健康档案,并协助提供有关服务。

第二十四条村应设立计划生育服务室(或与村卫生室合建)。服务室应有妇检床、避孕药具专柜。有足量、品种齐全的避孕药具,及药具发放登记本。

第二十五条村人口计生专干要了解掌握群众生育、节育、不育、避孕和生殖健康情况并及时上报;负责避孕药具发放和育龄对象的随访工作。

六、人口统计与信息化管理

第二十六条村人口计生委要配备至少1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已应用《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的村委会配备1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计算机操作人员,并熟练掌握《信息系统》的操作与使用。

第二十七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育龄妇女信息卡,及时掌握育龄群众的结婚、生育、节育、生殖保健和人口及户籍变动等情况。

设立新婚、怀孕、出生、计划生育手术、独生子女办证、社会抚养费征收、下年度符合政策生育对象、死亡、未及时落实节育措施、查环查孕、术后随访、药具发放、奖励对象等登记册。

第二十八条每年9月底前核实镇(乡)提供的由《信息系统》生成的一孩登记、二孩审批名单,并将核实情况上报镇(乡)人口计生办。10月份,根据镇(乡)人口计生办的批复,对符合生育二孩的育龄夫妇名单进行张榜公布。

第二十九条建立人口计生统计例会制度。

(一)每月定期召开村人口计生统计例会;

(二)镇(乡)驻村干部、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村计生专干参加例会,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至育龄妇女小组长参加例会;

(三)例会的主要任务是汇报、小结当月全村人口计生工作情况,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四)汇总本辖区内育龄妇女婚嫁、怀孕、生育、节育和人口及户籍等变动情况,及时填写月变更报告单或同时录入《信息系统》,并在次月2日前上报镇(乡)人口计生办。

第三十条建立计划生育基础资料保管制度。

(一)已使用《信息系统》的村委会应利用《信息系统》生成统计报表及各种登记册;

(二)统计报表、各种登记册、《育龄妇女信息卡》要长期保管,信息变更报告单、已退出育龄期和迁出的育龄妇女信息资料应保管两年以上;

(三)档案资料应分年度、按月份顺序装订成册,分类归档;

(四)村委会应设立档案资料专用保管柜,指定专人保管。

第三十一条配合上级做好各种统计质量调查、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等工作。

七、计划生育协会

第三十二条村要成立计划生育协会。

(一)村计生协会是协助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群众组织,是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的重要工作力量,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加强对计生协会工作的领导,支持协会开展各项活动;

(二)要推选一位热心人口计生工作、善于为群众服务、在群众中有威望的人士担任会长,协会理事会由各界人士组成,由专(兼)职会长或秘书长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并充分发挥“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职工、老长辈)的骨干作用。

第三十三条村计生协会要充分发挥优势,积极开展活动。

(一)积极创办不同形式的“三结合”实体,带领群众开展“少生快富”活动,配合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有关部门为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提供各种奖励优惠;

(二)建立和健全协会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宣传、服务等活动,组织群众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八、附则

村委新人工作计划例6

(一)村级计划生育专干是指经过县、乡两级计生部门聘用,在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专职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

(二)村级计划生育专干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女性,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新聘年龄一般在35周岁左右;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3.作风正派,模范地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在群众中有威信;

4.了解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一般知识;

5.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

(三)村级计划生育专干选聘工作由县、乡两级共同负责。选聘时,由乡镇(含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乡镇)政府统一选聘公告,公开选聘条件、方法、时间和程序,并负责报名登记和初审。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确定村级计划生育专干的考试命题和考核标准。乡镇党委、政府根据考试考核成绩,研究确定村级计划生育专干人选,并报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四)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要对村级计划生育专干进行初任培训。培训合格的,发给上岗证。

(五)村级计划生育专干聘任期为3年。聘期届满,经乡镇党委、政府考核称职的可重新续聘,续聘年龄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村级计划生育专干辞职或被解聘后,由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乡镇党委、政府按程序聘用其他人员。

二、村级计划生育专干的职责义务

(一)自觉学习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掌握基本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生殖健康知识,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自觉接受上级计划生育部门的业务指导,服从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领导,教育和督促村(居)民计划生育,当好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员、服务员、信息员。

(三)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应当坚决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时应及时向乡镇计生部门报告,也可直接向乡镇党委、政府报告。

(四)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月报告制度。利用人口学校,定期组织育龄群众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收集育龄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辞职或被解聘时,应当向接任的管理人员交清相关手续。

三、村级计划生育专干的待遇报酬

(一)村级计划生育专干*6年报酬不少于2600元,此后逐年增加。也可根据行政村(社区)的规模和人口确定报酬。报酬由乡镇财政统一发放,市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600元。

(二)实行村级计划生育专干报酬绩效制,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统一制定,并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四、村级计划生育专干的管理考核

(一)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本辖区村级计划生育专干的管理部门,负责村级计划生育专干的教育培训和档案管理;乡镇计生部门负责村级计划生育专干日常管理和工作业绩评定。

(二)乡镇计生部门要经常对村级计划生育专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至少每半年要组织一次检查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每年度要对村级计划生育专干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考核。

(三)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每年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优秀村级计划生育专干进行表彰:

1.忠于职守,依法行政,积极工作,成绩显著;

2.全面掌握全行政村(社区)育龄妇女生育情况,避孕节育情况,生殖健康情况,流动人口情况;

3.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生殖保健服务及时,“四术”随访及时,避孕药具发放及时,宣传教育经常广泛),育龄群众满意;

4.各类计生台账及资料管理规范;

5.组织能力强,职能作用发挥好。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适时表彰优秀村级计划生育专干。

(四)对有以下行为或过失的村级计划生育专干,应当予以解聘,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计划生育工作连续2年在本乡镇处于末位的;

2.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提供虚假计划生育工作信息的;

村委新人工作计划例7

4月23日,县委召开工作会议之后,我局党组认真学习了沂发[2004]46号文件和县委杨书记的讲话精神,把开展帮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这是县委、县政府对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正确决策,我局必须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不折不扣地把薄弱村的帮促工作抓好。党组研究决定,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帮促工作领导小组,分管的同志为副组长,靠上去具体抓好落实。二是和薄弱村所在的党委政府联系,以党委政府为依靠,联手共抓。原创:三是深入到村调查研究,找准问题所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每月和党委及该村联系一次工作,急办的事随时联系解决。三是深入到村调查研究,找准问题所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四是制定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力争到年底使该村摘掉薄弱村的帽子

二、深入村庄调查研究,制定方案。5月11日,局长尹作用同志带队深入帮促责任村砖埠镇沙沟村进行调查研究,找支部、村委,部分党员和村民进行了座谈,摸清村级班子、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计划生育工作现状等情况,通过了解,该村是由于2002年、2003年超生三胎被列入薄弱村的,目前该村在计生的组织管理等基础工作上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该村共有1132口人,党员48名,计生协会会员257人,育龄妇女240人,晚婚的4户,书记朱同志系镇党派,支部班子共5人,村委3人。根据该村的实际情况,工作组与村干部一起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三、强化措施,全力帮促摘掉了该村薄弱村的帽子。在托清沙沟村计划生育工作底数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情况做好各项措施的落实,首先我们向镇党委进行了全面汇报,反复分析了问题,研究了对策。

其次,我们和村两委、计生干部针对该村的实际,做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健全了宣教室,为广大育龄妇女发放了宣传材料,对村里的育龄妇女和年龄段内的重新进行了摸底和排查,列出了重点管理的名单,部分已登门进行了谈话。通过走访座谈党员干部群众,我们了解到该村计划生育薄弱的主要症结还是群众思想观念陈旧,必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从根本上扭转群众的婚姻观念。原创:同时还了解到该村计划生育宣传服务设施较差、管理落后,村计生协会没有有效发挥作用。局党组研究,从十分紧张的办公经费中拿出1000元用于该村的宣传教育建设以解燃眉之急。

村委新人工作计划例8

××市740万人口中,农业人口占60%,2004年××市人口计生委牵头开展农村“人口与小康建设家庭计划行动”,与全市108万农户签订计划书,持有计划书的家庭可享受生殖健康优惠服务及经济帮扶政策。在促进家庭生育计划/生殖健康的基础上,统筹解决计生家庭经济困难、扩大计生家庭民利、落实计生家庭优惠政策,推进“新家庭创建”。通过“六个到户”:一是生育计划落实到户,二是奖励制度落实到户,三是生殖健康服务落实到户,四是婚育文明落实到户,五是民利落实到户,六是帮扶计划落实到户,把农村人口计生工作置于农村发展和农民创业的大背景下,与解决"三农"问题有效结合,其作法定位准确、措施具体、特色鲜明:

(一)新家庭创建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市人口计生委将“人口与小康建设家庭计划”内容进行分解,制订计划书,人口计生干部牵头,发动人大领导、政协委员、协会会员支持,计生家庭参与,利用网络健全的优势,通过提供信息、协调贷款、研究项目、落实政策等,开展“联谊桥”、“一加一”、“手拉手”、“对对碰”等活动,帮资金,帮项目,帮信息,帮脱贫。全市共为计生家庭提供帮扶资金2.25亿元,优惠减免各类费用225万元,帮扶5.6万户计划生育贫困家庭;2007年上半年全市共为计生家庭提供致富信息1.9万条,协调贷款3751.1万元;成立大批农村瓜菜、养殖、种植合作组织,将千家万户农民组织起来,农民参与活动的主动性空前高涨,“新家庭创建活动”蓬勃发展。

××市人口计生委从“计生就是民生、民生就是责任”的高度,规范“新家庭创建活动”,将农村人口计生工作融汇、渗透、结合到新农村建设各个环节。各乡镇、街道紧紧抓住少生这个根本、致富这个宗旨、文明这个方向,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可行的新家庭创建标准,纳入本地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落实到每个村组和每个家庭,形成各具特色的三种模式。一是德惠市大青咀镇朝阳沟村的贴息贷款模式。利用省里52万元贴息贷款和村筹集的40万元重点扶持46个规模较大、成片成链的养鸡户,建立肉鸡饲养基地,过去因好逸恶劳、成风而远近闻名的落后村,一跃成为少生快富、勤劳致富的文明村,户年均纯收入超过5万元。

二是榆树市弓棚镇十三号村的优先承包模式。利用村自有资金,盖起60栋蔬菜大棚,优先承包给计生家庭和女孩家庭。通过村里扶持共发展蔬菜瓜果种植户70个,养猪户65个,养牛户21个,养鸡户13个,户年均收入超过3万元。

三是双阳区齐家镇卧龙村的技术支持模式。人口计生部门和涉农部门优先对计划生育家庭进行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培训,在培训中帮助农户确定当年的发展项目和方向,并在项目引进方面予以支持。全村发展优质绿色水稻120公顷,新建木耳菌段加工厂1个,目前有120户农民家庭正在进行示范栽培,另有390户养殖梅花鹿、山黑猪的农户得到技术支持,全村经济进入又好又快的发展阶段。

(二)新家庭创建与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相结合

新家庭把少生优生作为重要标准,“新家庭创建活动”则是以计划生育任务的完成作为基本要求。××市人口计生委从落实生育计划入手,把计划生育政策送进农家,把生殖健康服务落实到户,免费实行计划生育“四术”和“三查一治”。拨付1800多万元资金,免费为120多万名农村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检查;投入200多万元,依托服务机构和灵活方便的计划生育服务车,免费为120多万名农村已婚适龄男性提供生殖健康检查,生殖健康的阳光第一次照到广大农村适龄男性身上;投入90万元,免费为4.7万名已婚待孕妇女进行优生筛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促使农民自觉按照现行生育政策,实现少生、优生的家庭计划。

(三)新家庭创建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

××市人口计生委对农村家庭中出现的大办婚事、早婚早育、多生孩子、封建迷信、参与、子女辍学、不赡养父母等现象,以及存在的不劳而获、小富即安的思想,提出要实现经济和精神“双脱贫”,在经济脱贫的基础上,开展精神脱贫,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实际制定并大力推行“十个反对,十个树立,十个提倡”,在千方百计帮助农民增加收入的同时,千方百计从思想上进行引导和教育,转变他们的观念,使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角真正发挥作用。建立婚育文化街、文化墙、文化楼、文化院,甚至婚育文化广场,展示“关爱你的健康是我们最大的快乐”、“做一个聪明的女人,做一个负责的男人”等温馨、暖人的图片、文字,定期免费发放《婚育导读》到村;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宣传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节目,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演出、演讲比赛、知识竞赛,通过面对面、手拉手、心贴心等宣传活动,建设生动活泼的生育文化,使群众潜移默化地受到生育文化的熏陶和感染。乡村计生办成了老百姓的娘家,大事小情都喜欢坐一坐,闲话家常、交流体会、传播知识,新观念悄然形成。

(四)实行“五级考评”

“新家庭创建活动”实行“五级考评”的办法,即户申报、村认可、乡检查、县验收、市抽检。整个考评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人口计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每年年末,农户对照“少生、优生、健康、宽裕、和谐、民主、文明”七个方面的标准,向村里申报一年来实行计划生育、发展经济、落实“十个反对十个树立十个提倡”等情况,之后由村党支部、村委会组成核查小组予以确认。村认可后,连同户申报的情况一并提交到乡里,乡党委、政府责成人口计生办逐户检查。县(市、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乡的检查结果,深入村里验收。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代表市委、市政府组织抽查,将抽查结果通报全市。

凡是通过考评并获得新家庭称号的家庭,由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授牌,悬挂家门,优先享受各种优惠待遇。同时,考评结果与先进村、乡、县的评比相结合,并作为人口计生部门和相关部门、单位融入新农村建设、全面加强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的主要依据,评价人口计生部门和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

二、“新家庭创建活动”初见成效

××市的“新家庭创建活动”关注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并使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从而带动更多的家庭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了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和城乡的协调发展。

(一)“新家庭创建活动”,促进人口计生工作任务的完成和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

实施“新家庭创建活动”后,群众把主要精力转向创建新家庭,经济收入持续增长,3.7万户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摆脱贫困,人均收入比上一年平均增加320元。全市涌现出少生快富典型1万多户,使计划生育家庭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免除了后顾之忧,这就从根本上促进了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加速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全市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从7.44‰、2.76‰下降到2006年的5.53‰、1.74‰;出生缺陷发生率从13.6‰下降为6.03‰;出生人口性别比从的111.07下降到109.8。

(二)“新家庭创建活动”,使人口计生工作走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

“新家庭创建活动”促使人口计生干部不断转变观念,走出“就数量抓人口”、“就计生抓计生”的封闭思维,把人口计生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的大局紧密结合,使各级党委政府对人口计生部门的作用和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性有了重新认识。

市、县、乡各级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新家庭创建活动”的规划、部署、监督、考核各环节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主动介入、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与其他部门建立起和谐融洽的关系,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大人口观,营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良好氛围。

(三)“新家庭创建活动”,使计生干部素质提高、战斗力增强、干群关系和谐

随着“新家庭创建活动”不断深入,人口计生干部的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发生深刻转变,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成为自觉行为,管理服务水平和能力大为提高,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育龄群众在接受服务的同时,对计生干部的态度也不知不觉地发生着变化,从拒之千里变成近接远迎。2007年最新调查显示,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率高达98.13%。

三、“新家庭创建活动”基本经验

“新家庭创建活动”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成为勤劳致富奔小康、建设文明幸福家庭、构建和谐社会的共鸣点,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和谐社会建设。

(一)“新家庭创建活动”,赢得党委政府的支持和重视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家庭创建活动”,纳入全市“十一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通过“新家庭创建活动”,使各级党委、政府“亲自抓负总责”具体化,将“新家庭创建活动”与农村税费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等基层工作结合起来,与建立完善人口计生长效工作机制结合起来,与新农村各项基础建设结合起来;建立综合治理机制,4年来市人口计生委和各主要相关部门联合下发了25个文件,相关部门配合默契、有求必应;加大投入,近几年市本级的计划生育经费每年递增200万。

(二)“新家庭创建活动”,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市健全完善了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等多层次、多元化利益导向体系,推进计划生育由处罚制约为主向利益引导为主转变。2006年共发放336万元,使所有符合奖励扶助政策条件的个人全部获得奖励。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离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得到落实。对于独生子女考入重点高中、大学的,分别给予奖励。部分县(市、区)开展了独生子女人身安全保险、独生子女医疗保险、母婴安康保险等试点。

××人口计生委制订《新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以市政府名义下发,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农口各部门和乡镇涉农站、所的技术人员包村,帮助计生家庭掌握一种以上的农业或多种经营技术;劳动部门在组织就业培训时,优先考虑独生子女;金融财政部门优先为计生家庭提供小额贷款;林业部门优先为计生家庭提供木材和苗木;工商部门优先优惠为计生家庭办理营业执照;土地部门优先优惠为计生家庭审批临时用地和废弃地;畜牧部门优先优惠为计生家庭提供畜禽防疫服务;农机农电部门优先优惠为计生家庭提供致富项目燃料和用电服务等,为“创建新家庭”提供良好外部环境。

(三)“新家庭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公共管理服务网络作用

行政管理、服务机构、自治组织和群众团体“四位一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覆盖参与“新家庭创建活动”的每家每户,具有深入农村、服务家庭、触角灵敏、运转高效的特点,使服务实现网络化,在“新家庭创建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体系具有传递政令、政策协调、人口管理、组织动员,信息采集、传播和反馈的优势,技术服务体系在宣传群众、技术服务、健康促进等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这是任何其他部门所无法比拟的。

在“新家庭创建活动”中,各级党政领导、人口计生、涉农等政府部门,对农户逐一调查、登记,了解其愿望和心声,帮助制定经济发展计划和帮扶计划,运用一对一包保的方式,深入到农户家中,帮助农民创建新家庭;群团组织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九台市计生协会员张春丽成立“新星养猪协会”,养猪协会会员全部成为计生协会员,为31户贫困计生家庭担保贷款38万元,发展养猪业,31个家庭全部走上了发家致富的道路,使该村成为远近闻名的生猪基地;社区自治组织将新家庭创建的标准、目标等纳入自治内容,建立“议事日、评议日、公开日、宣传日、服务日”等“五个日”制度,“新家庭创建活动”情况汇总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审议,接受村民监督,维护了农民在“新家庭创建活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四、“新家庭创建活动”重要启示

(一)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我国将实现从人口数量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从初步小康社会向全面小康社会、从生存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的转变,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成为时代的迫切要求。当前我国的城乡差距不仅表现在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上,更反映在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产品上,城乡公共服务供给的严重失衡,使农村家庭、尤其是农村贫困家庭难以获得基本的公共服务,创建新家庭、建设新农村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选择。

××市人口计生委开展的“新家庭创建活动”,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确立的“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人口发展战略,运用新理念和新办法,从广大农民最直接、最迫切的现实需求出发,将资源配置的重点放到农村基本公共产品的供给上,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增加农村家庭享有的公共服务,为缩小城乡差距作出重要贡献。

(二)建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从现实情况看,广大农民公共需求的快速增长与地方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薄弱,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严重短缺之间的矛盾,已成为农村公共治理的突出矛盾。“十一五”期间,加快建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是政府转型的主要任务。30年来建立起的集管理、服务于一身,联系农户、扎根基层的人口计生网络,是当前农村公共服务最主要的平台。

××市人口计生委开展“新家庭创建活动”,充分利用人口计生网络的平台,从多方面提供农村公共服务,从单一的计生工作向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从控制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统一、强化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效率,使人口计生服务网络成为提供农村公共服务的基本队伍,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根本性作用。

(三)实现宏观调控与微观主体有机统一

村委新人工作计划例9

(一)在全面稳定低生育水平上取得新突破。坚持把稳定低生育水平放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位置,认真研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坚定不地严格执行各项计划生育政策,依法规范生育秩序,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强婚育管理,依法规范群众的婚育行为,强化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稳定计生机构)和队伍,确保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照章理事。>

村委新人工作计划例10

1、两委如何抓导向?

一是在思想观念上抓好导向,形成新的生育文化观念。通过典型事例、算帐对比,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把婚育新风宣传到家、到户、到人,让群众潜移默化的接受新的生育文化,做到生男生女一个样。

二是在经济利益上抓好导向,让实行了计划生育的家庭真正得到实惠。除落实好中央的奖扶政策外,各村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要对实行了计划生育的家庭,应有自己村里的奖励措施,让群众真正的尝到计划生育的甜美。

三是在“四生”服务上抓好导向,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抓住群众求富、求乐、求健康的心理,千方百计为群众解决“生活、生产、生育、生殖”上的困难和问题,实实在在为群众服务,使群众愿意为村支两委分担忧愁,真正达到“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四是在政治荣誉上抓好导向,充分调动广大会员参与计生村民自治的积极性。抓好激励机制的建立,对广大会员建立工作责任制,在经济上给予实惠,在政治上给予荣誉,在困难中给予帮助。,激励会员发挥骨干作用,使每个会员管好自己、教好子女、帮好亲戚、带好四邻。

五是在勤劳致富上抓好导向,带领群众少生快富奔小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只有群众富裕了,经济发展了,家庭和睦了,群众的生育观念才能真正得到改变,才能自觉的实行计划生育。

2、协会怎么唱主角?

一是要在自我教育中唱主角。村协会要认真落实会员联系户制度。通过会员上门入户做思想工作,及时帮助群众解开思想疙瘩,尽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村协会腰鼓队、文艺宣传队、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宣传优生优育知识和婚育新风。总结推介典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在广大会员和群众中深入开展“两为两争”和“星级评比”活动,增强广大协会理事、会员和群众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二是要在自我管理中当骨干。在制订《章程》和村民公约过程中,村计生协会要组织理事、会员不但要积极发表意见,而且要集中时间,上门入户座谈讨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努力做到群众的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达到三个“百分之百”,使计生村民自治的群众基础更加扎实;充分发挥会员活动小组的作用,使会员小组成为村支两委了解群众意见的重要渠道,成为督促村民与村委会双方履行义务职责的见证人。

三是要在自我服务中挑重担。计生协会组织会员开展“生产、生活、生育、生殖”服务,解决村支两委力所不及的困难,使计生户直接得到实惠。村计生协会在开展“四生”服务中,要针对群众的不同需求,广泛开展帮扶活动。为群众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提供技术、资金和信息。

四是在自我监督中当包公,使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在落实《章程》和《协议》过程中,村计生协会要积极主动参与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协助村支两委落实好村务公开制度,把有关计划生育重要事项定期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

3、村民怎样搞自治?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就是在本村范围内,全体村民依照国家的宪法、法律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具体来讲:一是在计划生育的重大问题上实行民主决策。二是在计划生

育的事务上实行民主管理、三是在计划生育工作过程中

实行民主监督。要使全体村民真正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4、计生工作要上到什么水平?

计生工作上到一个什么样的水平?就是从开始创建村达到合格村,再达到先进村,再向模范村标准迈进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模范村的标准:

(1)、达到“五无”要求。即无违法生育,无大月份引产,无非医学需要的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无出生瞒报、错报,无计划生育恶性案件;

(2)、育龄妇女综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在98以上;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签订率100%;

(4)、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100%;

(5)、全面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

(6)、“四生”服务特色鲜明,卓有成效。

二、基层计生协如何在计生村民自治中如何开展工作

1、基层计生协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有一名有威望、有号召力,并且能身体力行、愿意为计生事业贡献力量的好会长。

(2)、有一名有行政领导能力、有奉献精神、有事业心、身体好、能力强的常务副会长。

(3)、有一名尽职尽责、扎实肯干、吃苦耐劳、有开拓进取精神的秘书

长,即计生专干。(4)、有能保证各项工作和活动正常开展的活动经费。

(5)、有一套完善的、符合当地实际并且能长期坚持的工作制度。

(6)、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完善的网络。必须有村支两委作坚强后盾,有一个全社会理解、支持的良好氛围,有一支“五老”、技术能手、各界人士和积极分子组成的会员队伍。

2、村计生协工作的方式方法

第一,抓好领导的认识到位,真正做到村支两委负总责。首先要抓村支两委一班人的认识到位,只有领导的认识提高了,才能开展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其次,村必须明确支书或者村主任来具体抓这项工作,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难题。再次是村里要拿出一定的经费。这三个问题得到解决并到位,这是开展村民自治的前提。

第二,抓宣传到位,形成工作氛围。《章程》、《协议》能否具有自治力、凝聚力,关键在于全体村民知晓和积极参与的程度,宣传教育工作要真正做到到户到人。一是要通过层层会议,宣讲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重要性、作用、内容和要求;二是各村根据实际,采取拉横幅、张贴标语、公告、发传单、座谈、上门走访等方式开展宣传;三是对外出打工人员采取成立会员小组和发函、邮寄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

第三,、抓骨干的培训,让群众知道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内容。首先抓好会员骨干的培训,让他们明白在开展计生村民自治中,他们应该做些什么,可以做些什么,怎么做,再由他们去发动群众,使群众知道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需要全体村民的参与和配合,需要全体村民参与制定和遵守。

第四,抓《章程》的制订,形成计生工作的“小法典”。

《章程》的制订是关键,在制订章程时,要坚持以下五个原则:一是合法性。制订的章程要上合法律法规,下合村情民意。二是互约性。《章程》既规范群众的婚育行为,又规范干部的管理与服务行为,做到既约官,又约民。三是民主性。制订《章程》时,广泛发扬民主。首先,由起草小组草拟《章程》,交村两委班子、村民代表、协会理事集中进行讨论,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形成修改稿;其次,将修改稿和征求意见表一同印发到户,征求村民意见,再由村委会召集有关方面人士对村民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形成修订稿;最后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将正式稿印发到户、公开上墙。四是对等性。《章程》既体现村民的义务,又体现权利,做到权利和义务对等。五是可操作性。各村从实际出发,利用可掌控资源,因地制宜,做到一村一策。

第五,抓合同书签订,做到权利义务对等。这一步非常重要,这不仅是一个签订《协议》,明白权利义务对等的过程,更是一个进行计划生育宣传的极好形式。签订《协议》,每户派一代表前来与村委签订;居住特别分散的,可派村主要干部和村协会相关的同志到村民小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村民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可以细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育龄对象的家庭,二种是无育龄对象,但有亲属是育龄对象的家庭,三种是既非育龄对象,又无亲属是育龄对象的家庭。第一种内容翔实,责任和权利分明。第二、第三种为《家庭承诺书》,主要是配合做好工作,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起积极作用。

第六,抓制度的建立健全,实现计生工作良性发展。要制定一套完整的工作制度。如信息收集、反馈制度、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和民主评议制度、会员联系户制度、帮扶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做到自治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并做到持之以恒。

第七、抓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随着情况的不断变化,在工作中会不断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村计划生育自治监督小组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监督要紧紧围绕五个方面进行:一是对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重点是计划生育执行情况、计划外生育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计生优惠政策的落实。二是对乡村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监督,帮助纠正违法违纪现象。三是对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真实性进行监督,帮助纠正弄虚作假现象。四是对计生技术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提请有关部门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五是对村委执行和兑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协议》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抓工作不断创新,做到与时俱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内涵十分丰富,除了经常要做的工作外,特别要注意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内容。围绕当前计划生育的难点、热点开展工作,破解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难题。在如何解决性别比偏高、如何管理好流动人口、如何降低统计水分、如何防止放水养鱼等难题上有新的突破。

第九、抓活动开展,激活基层协会的生命力。

积极开展活动。村协会要组织理事和会员开展好各种宣传、服务活动。利用“5.29”会员集中活动日、世界人口日、艾滋病预防宣传日和春节等节日,开展宣传,同时把工作责任落实到理事和会员身上。基层协会组织要协助村支两委,帮助已婚育龄群众落实好孕检和有效节育措施的到位、配合做好流出人口的去向和联系方式、开展扶贫帮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