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在线咨询服务,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购物车(0)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模板(10篇)

时间:2023-02-04 08:23:23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例1

在谈论技术对社会的作用时,马克思曾形象地说道:“蒸气、电力和自动走锭纺纱机甚至是比巴尔贝斯、拉斯拜尔和布朗基诸位公民更危险万分的革命家。”[1]技术作为一种生产力,与社会的互动作用,其实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具体体现。

马克思在其著作中曾这样说道“旧共同体的保存包含着被它当做基础的那些条件的破坏,这种保存会向对立面转化。……这就意味着会有新的劳动方式,新的劳动结合。”[2]根据马克思的理解,劳动方式就是指人们为了让生产劳动能够顺利、有序、高效进行,而在劳动中结成的人与生产资料,人与人的组合方式。它是生产的技术需要和社会需要的有机统一。它既包括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组合方式,也包括劳动者与劳动者,劳动者与管理者的组合方式。前者称为生产的技术组合方式,后者称为生产的社会组合方式。

为了生产的顺利开展,需要劳动者与各种生产资料相结合,特别是要与生产工具相结合,这就马克思所说的技术条件,即生产的技术组合方式。技术组合方式将现实的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相结合,为生产劳动的开展创造最基础的条件。

生产的技术组合方式受现实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影响,具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双重属性。一方面,现实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了劳动资料的水平,劳动者没有选择生产力的自由,而只能从现有的生产条件出发,运用现实的劳动资料去进行生产劳动。劳动者运用现实的劳动资料作用于劳动对象,可以将技术转化为现实的、实在的生产力。所以,生产的技术组合方式便具有了生产力的属性。另一方面,劳动者与劳动资料的结合是一种什么样的结合?是像封建社会的农民依附于地主阶级而进行生产劳动,还是像资本主义社会的工人受资产阶级的雇佣而进行生产劳动?很明显,劳动者与劳动资料的结合还受到现实生产关系的影响。现实生产关系决定着劳动者与劳动资料的结合程度,决定着人们对待生产的态度,会对现实生产力产生重要的影响。所以,生产的技术组合方式也具有了生产关系的属性。

生产劳动作为一种社会性的劳动,需要不同劳动者之间的协调和统一以及不同生产部门之间劳动者的协调和统一,这就是生产的社会组合方式。生产劳动只有在技术组合方式的基础上,通过社会组合方式的组织才能顺利、有序、高效地开展。

不同的劳动工具会有不同的劳动组合与之相适应。“劳动的组成和划分视其所拥有的工具而有所不同。手推磨所决定的分工不同于蒸汽磨所决定的分工。[1]生产的社会组合方式按照技术组合方式的要求,将生产中的人合理地组织起来。让他们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从而确保生产过程顺利、有序、高效地进行。在这一过程中,生产的社会组合方式也就具有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双重属性。一方面,技术在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以后,在现实的劳动中,它需要劳动者能够按照它的运行需求进行有机组合,有效配合。只有这样,技术才能在生产中发挥出最大效用。所以,生产的社会组合方式实际上是为技术的现实运行准备了社会组合的“技术条件”。这样,生产的社会组合方式便具有了生产力的属性。另一方面,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资料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会根据新技术的要求进行新的组合。在这一过程中,人与人之间会形成新的组织关系。虽然这种新的组织关系最主要的作用在于保证生产顺利、有序、高效地进行。但劳动的社会组织形式却因此而发生重大的变化。随之而来的是人们在生产劳动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变化以及人与人之间物质利益关系的变化,进而会形成新的社会主体和经济利益实体以及新的社会关系层。这些新的社会实体为了维护、巩固自己的利益,他们会提出新的历史要求,最根本的就是建立新的生产关系。所以,生产的社会组织形式便具有了生产关系的属性。

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方面来看。现实的生产力水平决定着生产的技术组织方式,生产的技术组织方式又决定着生产的社会组织方式,而社会组织方式最终决定着生产关系的形成。所以,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是通过生产力技术组织方式社会组织方式生产关系这一作用链来实现的。

从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方面来看。现实的生产关影响着生产的社会组织方式。一方面,它影响着社会组织方式内部人与人的结合,影响着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另一方面,它也影响着技术组织方式内部劳动者与劳动资料的结合,影响着生产中的人对待生产的态度。这两方面都会对现实生产力的运行产生直接的影响。所以,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是通过生产关系技术组织方式和社会组织方式生产力这一作用链来实现的。

总之,由现实的生产力水平决定的劳动方式既保证了生产条件的具备,又保证了生产活动的合理组织,从而使生产劳动能够顺利、有序、高效地进行。在保证生产劳动正常运行的同时,劳动方式也决定着人们在生产劳动中的相互关系,这种关系最终会形成生产关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也正是通过劳动方式这一中间环节而得以实现。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例2

生产力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界的关系,生产力分为个人生产力、企业生产力、社会生产力,生产力是生产力系统的功能,组成生产力系统的要素包括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

生产力系统的结构如果对称,生产力发展速度就快;生产力系统的结构如果不对称,生产力发展速度就慢。生产力系统结构的对称程度决定生产力的发展速度,所以生产力发展是主客体相互作用、资源再生的结果,是社会系统的整体功能。生产力发展是增长向发展转化的中间环节。

(来源:文章屋网 )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例3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励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广大干部职工发扬爱岗敬业、不畏艰险、无私奉献的精神,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授予北京市大兴区安全监管局等54个单位“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贾兴华等55名同志“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被授予“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勇于站在时代前列,肩负起历史使命,不断锐意进取、主动作为,继续竭尽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努力学习他们对党忠诚、坚守红线的政治品质,学习他们牢记宗旨、执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们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的担当精神,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履职尽责的职业操守,学习他们雷厉风行、善作善成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严于律己、甘于奉献的道德情操,始终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和旺盛的工作激情,思危担责,严格监管,狠抓落实,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6年10月27日

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共54个)

1.北京市大兴区安全监管局

2.北京煤矿安监局综合办公室

3.河北省正定县安全监管局

4.河北煤矿安监局邯郸监察分局

5.山西省太原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6.山西煤矿安监局临汾监察分局

7.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安全监管局

8.内蒙古煤矿安监局鄂尔多斯监察分局

9.辽宁省沈阳市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支队

10.辽宁煤矿安监局辽南监察分局

11.吉林省辽源市安全监管局

12.吉林煤矿安监局辽源监察分局安全监察二室

13.黑龙江省绥化市安全监管局

14.上海市奉贤区安全监管局

15.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安全监管局

16.江苏煤矿安监局徐州监察分局

17.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安全监管局

18.安徽省阜阳市安全监管局

19.安徽煤矿安监局淮南监察分局

20.福建省福州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

21.江西省南昌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22.江西煤矿安监局救援指挥中心

23.山东省新泰市安全监管局

24.山东煤矿安监局鲁西监察分局

25.河南省鹤壁市安全监管局

26.河南煤矿安监局豫西监察分局

27.湖北省沙洋县安全监管局

28.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安全监管局

29.湖南煤矿安监局郴州监察分局安全监察二室

30.广东省珠海市安全监管局

31.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安全监管局

32.海南省海口市安全监管局

3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安全监管局

34.重庆煤矿安监局渝中监察分局黔江办事处

35.四川省内江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支队

36.四川煤矿安监局川西监察分局

37.贵州省大方县安全监管局

38.贵州煤矿安监局事故调查处

39.云南省腾冲市安全监管局

40.云南煤矿安监局昭通监察分局

41.自治区山南市安全监管局

42.陕西省富平县安全监管局

43.陕西煤矿安监局咸阳监察分局

44.甘肃省兰州市安全监管局

45.甘肃煤矿安监局陇东监察分局

46.青海省西宁市安全监管局

47.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察总队

4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安全监管局

49.新疆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处

5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安全监管局

5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一室

52.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淮南队

53.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惠州基地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专业队

54.国家(区域)矿山应急救援六枝队

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共55名)

1. 贾兴华 北京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队长

2. 胡秀海 天津市北辰区安全监管局执法大队负责人

3. 张振峰(满族) 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朱杖子乡安监站站长

4. 徐海波 河北煤矿安监局冀东监察分局监察员

5. 赵仲兵 山西省安全监管局政策法规处干部

6. 于张庆 山西煤矿安监局长治监察分局监察员

7. 张 伟(土家族)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职业卫生健康监管处干部

8. 史文奎 内蒙古煤矿安监局锡林郭勒监察站监察员

9. 傅广志 辽宁省阜新市安全监管局总工程师

10.栾玉良 辽宁煤矿安监局辽南监察分局监察员

11.孟照林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安全监管局局长

12.于永忠 吉林煤矿安监局延边监察分局监察员

13.于 瀛(女)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全监管局综合办公室主任

14.刘振国 黑龙江煤矿安监局佳合监察分局监察员

15.孙引良 上海市金山区安全监管局局长

16.魏持红 江苏省无锡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17.吴小江 浙江省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安全监管局局长

18.徐基安 安徽省六安市安全监管局安监三科科长

19.赵新江 安徽煤矿安监局皖南监察分局监察员

20.励德华 福建省三明市安全监管局安监二科科长

21.唐 兵 福建煤矿安监局事故调查处监察员

22.罗才亮 江西省赣州市安全监管局综合科、安监三科科长

23.蔡世明 江西煤矿安监局赣中监察分局监察员

24.谢运深 山东省枣庄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25.张在贵 山东煤矿安监局鲁中监察分局监察员

26.窦曙华 河南省郑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监察四科科长

27.张振普 河南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二处处长

28.陈树华 湖北省应城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29.邓文荣 湖北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处处长

30.王 静 湖南省桃源县安全监管局局长

31.田红波 湖南煤矿安监局执法监督处(职业健康处)副处长

32.黄 可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安全监管局执法大队副队长

33.谢树海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34.霍忠海 广西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处监察员

35.陈儒平 海南省万宁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36.万仕洪 重庆市安全监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37.朱宗伟 重庆煤矿安监局渝南监察分局监察员

38.杨建刚 四川省宜宾市安全监管局矿山救护队队员

39.唐 平 四川煤矿安监局川南监察分局监察员

40.黄共云 贵州省盘县安全监管局红果镇安监站站长

41.郭 智 贵州煤矿安监局遵义监察分局监察员

42.吕 鹏 云南省昆明市安全监管局非煤矿山处负责人

43.张 琳 云南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处监察员

44.热 杰(藏族) 自治区措勤县安全监管局局长

45.王瑞丽(女) 陕西省宝鸡市安全监管局安监二科副科长

46.王和平 陕西煤矿安监局铜川监察分局监察员

47.柳生坠(女) 甘肃省定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48.陶孟涛 甘肃煤矿安监局兰州监察分局监察员

49.池永杰 青海省安全监管局综合监管处干部

50.李洪琪 青海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处监察员

51.杭庆珍(女)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52.平利军 宁夏煤矿安监局银南监察分局监察员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例4

(1)生产力是人们改造自然、征服自然获取物质资料的能力。它包括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三个基本要素,其中,劳动者是生产力中决定性的要素。生产力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社会生产的物质内容。

(2)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物质关系。它包括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以及产品的分配关系三方面,其中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是全部生产关系的核心和基础。生产关系体现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以及生产的社会形式。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例5

经济体制改革实践向传统的生产关系理论提出了如下问题:(1)具体劳动过程中的生产组织形式属于不属于生产关系的内容?(2)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产品交换形式,具体地说,市场经济体制反映的是不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生产关系?(3)生产组织形式、产品交换形式和生产资料的占有与劳动产品的分配形式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又是如何的,它们怎样有机结合成统一的生产关系体系?显然要回答改革实践提出的这些理论问题,首先必须对传统生产关系理论的历史局限性进行分析。

1

传统生产关系理论主要指的是以斯大林对生产关系内容的分析为经典所形成的观点。它通过哲学教科书的系统阐述和哲学工作者的广泛宣传,已变为我国社会的意识形态,也成为学术界的共同概念。这个理论的主要观点是:把生产关系界定为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定的、必然的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物质关系。在分析生产关系的内容构成时,提出了“四环节说”和“三方面说”,以及把二者综合起来的“三层次说”。“四环节说”是把马克思分析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运转过程中存在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当作构成生产关系的四个环节。其实应当是生产关系存在于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四个环节之中,至于存在于各个环节中的生产关系的内容到底是什么,这恰恰是需要揭示和说明的。“三方面说”是斯大林所做的揭示和说明,他把生产关系概括为三个方面:“(一)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二)由此产生的各种不同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如马克思所说的,‘互相交换其活动’;(三)完全以它们为转移的产品分配形式”[1](P594)。哲学教科书在系统阐述这个观点时,把马克思关于生产过程的“四环节说”与斯大林关于生产关系的“三方面说”综合在一起,把生产关系的内容构成表述为三个层次: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交换关系;产品分配关系以及它所直接决定的消费关系。在生产关系的复杂体系中,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是最基本的、决定的方面,是生产关系的基础。

从以上所陈述的观点可以看出,传统生产关系理论存在着两个局限性:第一,这种理论把生产关系仅仅理解为是一种物质利益分割关系,而排除了对其他关系的考虑,至少是忽视了生产过程中人与人所结成的其他社会性的物质关系。应当说在以阶级斗争为纲,以社会革命为主要任务的历史阶段,把生产关系理解为物质利益分割关系不但是十分自然的,而且是非常必要的。但在以生产斗争为核心,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改革实践中,这种理论却陷入了解释困境,暴露出其明显的历史局限性。例如,我们在农村搞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散了“一大二公”的组织。对于这件事情传统生产关系理论的解释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获得了使用土地的自,并把分配成果同自己的劳动直接挂钩,一句话就是物质利益关系的调整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这只是最表层的解释,从深层看,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组织形式更适合以手工工具为代表的农业生产力状况,也更适合那时中国多数农民个人的活动能力。因此,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不仅指物质利益分割关系要适合,而且还包括生产组织形式也要适合。

第二,传统生产关系理论把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看作是生产关系的基础,这种观点只有在下述条件下才是正确的:(1)把生产关系仅仅理解为物质利益分割关系,并且是从上述三个方面来解释生产关系的内容时,生产资料所有制自然是基础。(2)只有在同上层建筑的联系中,当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成为经济基础时,生产关系中的物质利益分割关系才被凸显出来,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才能被看作基础,由它决定社会制度的性质。只要改变一下上述条件,把生产组织形式、产品交换关系和物质利益分割关系都包含在生产关系范畴之中,并且在同生产力的联系中来考察生产关系体系,生产资料所有制未必就是生产关系的基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实践正在改变着上述条件,它需要我们围绕生产力发展这个核心来重新思考生产关系体系的构成及其内在关系。

2

生产关系概念是由交往形式术语演变而来。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合著的唯物史观的奠基之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首次使用了交往形式术语,并提出了生产力决定交往形式,交往形式必须和生产力相适应的原理。在这部著作中,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已经形成,但在表述这些基本思想时所使用的术语还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含义比较宽泛,交往形式术语就是如此。因此,在他们后来进一步研究的著作中就很少使用交往形式术语,而在表达人们的物质交往关系时则明确地提出了生产关系概念,并在使用生产关系概念时突出了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由于生产关系概念在以后的解释过程中变得越来越简单化,直到今天人们把生产关系等同于物质利益分割关系,这才产生了传统生产关系理论对经济体制改革实践解释的困难。

人类思想史证明,一个思想、一种理论一旦成熟就容易被教条化、简单化,思想只有在形成时期才具有无限发展的生命力,形成时期的思想虽然具有不确定性,但正因为如此,它才具有广阔的解释空间。马克思的交往形式理论是正在形成中的生产关系理论,要回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实践中提出的理论问题,有必要重释马克思的交往形式理论,从理论渊源上来理解生产关系理论应有的内容。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始终把交往形式与生产力、分工和交往紧密地联系起来进行考察,认为“任何新的生产力,只要它不仅仅是现有生产力的量的扩大(例如开垦新的土地)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的发展”[4](P25)。分工一方面使人们处于利益对立状态,另一方面又使人们之间的交往成为必要,利益的对立和交往总是存在于一定的交往形式中,而且又不断产生这种交往形式。这种“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受生产力所制约,同时又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市民社会包括各个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4](P41)。这些论述告诉我们,交往形式实际指的是人们之间的物质交往关系,也可以称为物质利益关系、经济关系或生产关系。无论用什么术语表达,它反映的对象就是市民社会(经济社会),而实质只能是“各个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那么在生产力发展出现分工以后的历史阶段上,各个人之间的一切物质交往包括哪些内容呢?我们依据人与人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交往的中介物,可以把各个个人的一切物质交往的内容具体划分为以下三个层次:在具体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以生产工具(物质生产工具)为中介的劳动能力交往;在社会总体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以劳动产品(物质劳动产品)为中介的社会需要交往;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所发生的以生产要素(物质生产要素)为中介的劳动交往。

3

首先是以生产工具为中介所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劳动能力交往。在这种交往关系中,个人是作为工具的使用者和支配者出现的,他之所以能够使用和支配工具,只是因为他具有劳动能力,这种能力包括人的智能和体能。因此,在这种交往中,人与人进行物质交往的实际内容是因使用和支配工具所发生的劳动能力之间的交换。这种交往发生的范围是在“具体劳动”或“个别劳动”过程中,这是直接生产的过程,因而同生产力之间具有最直接最密切的关系。既然这种交往是以生产工具为媒介的,因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具体说是随着新的生产工具的出现,人与人之间劳动能力的交往和交往形式也必然会发生改变。

在以小生产为特征的生产力发展阶段上,生产工具主要是手工工具,马克思把它称为“自然产生的生产工具”[4](P71),劳动者在具体劳动过程中是“作为生产工具而与现有的生产工具并列在一起”[4](P71),“体力活动和脑力活动彼此还完全没有分开”[4](P72)。单独的个人“只要具有普通常识”就能够支配和使用工具完成具体劳动。每一个劳动者既是一个依靠体力活动使用工具的工具劳动者,又是一个依靠脑力活动支配工具,并使自身活动(活工具)和生产工具(死工具)相协调的管理劳动者。因此,在这样的历史阶段上,在具体劳动过程内部,“每个劳动者都必须熟悉全部工序,凡是他的工具能够做的一切他都应当会做”[4](P58)。手工工具的经验技能性特点还没有产生出真正的分工,至多在不同的生产者之间存在一些简单的协作。在这种场合只要靠经验就可以协调大家的活动,管理活动还没有被分化出来,成为专门的独立劳动。但这个历史阶段上的具体劳动还不是独立自主的活动,它受生产资料所有者的支配,成为政治权力的附属物,占有生产资料的统治者从生产过程的外部,即从政治上层对具体劳动过程和劳动者进行统治,“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脑力活动和体力活动在具体劳动过程的外部形成对立。政治权力对具体劳动过程的统治代替了管理。

在以大生产为特征的生产力发展阶段上,生产工具成为机器,马克思把它称为“文明所产生的生产工具”[4](P71),这种工具使“各个个人必须聚集在一起”[4](P71),在同一时间内相互交换其活动。因此,在具体劳动过程内部,机器的应用使“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力之间实际上已经必须完成分工”[4](P72)。“机器是劳动工具的结合”[4](P71),它一方面要求把操作机器的人变为机器的有机组成部分,并按机器的构成把工人分解为从事不同岗位和不同工种的简单操作者,成为活的生产工具;另一方面又要求把按机器的性能和运转规律组织协调不同工序、不同岗位和不同工种的劳动者之间互换活动的工作交给脑力劳动者。因为“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不同于这个总体的独立器官的运动——所产生的各种一段职能,一个单独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挥自己;一个乐队就需要一个乐队指挥。”[2](P367)在手工工具生产中,劳动者是自己管理自己,在机器生产中,具体劳动过程内部分化出来专门从事管理活动的职能。这种职能最初是由生产资料所有者兼任,因此,在资本主义生产活动中,管理就具有二重性质:“资本家的管理不仅是一种由社会劳动过程的性质产生并属于社会劳动过程的特殊职能,它同时也是剥削社会劳动过程的职能”。[2](P368)但进入20世纪之后,生产力发展使机器工具自动化和复杂化,从而使管理工作中的技术因素增加,使管理活动逐渐成为一种需要靠科学头脑指挥的专门职业,具体生产过程中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转变为股东和股东大会的表决权,而把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力交给了懂得经营的内行们——董事会和经理阶层。因为在现代生产活动中,“要管理就要内行,就要精通生产的一切条件,就要懂得现代高度的生产技术,就要有一定的科学修养”[3](P394)。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阶段上,我们才能看到具体劳动过程成为独立自主的活动,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活动过程,这是社会直接生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有着自己特殊的内容。

具体劳动过程的生产力表现为劳动生产效率,它主要取决于生产工具的性能和工具劳动者的技能,当这两种工具分离时,这仅仅是抽象的可能的生产力,只有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形成现实生产力。实现二者结合的社会条件,除了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之外,更重要的还有生产组织形式问题。生产资料所有制是外部条件,即在进行具体劳动之前就必须确定的前提条件,而生产组织形式则是内部条件,在整个具体劳动过程中始终必须依靠这个条件才能把二者统一起来。因此,在具体劳动过程中,人与人的生产关系就表现为生产组织形式,这是由生产工具性能所决定的劳动者之间能力交换的产物,是他们之间的交往形式,是劳动者个人借以实现自己活动的社会形式。同时,这种生产关系(即生产组织形式)又是管理劳动者借以进行管理的手段,他们运用、巩固、维护和不断完善这种关系来维持生产过程的秩序,使生产过程能够顺利的正常进行。因此,具体劳动过程中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就是生产工具和生产组织形式的矛盾。生产组织形式一定要适合生产工具的性能,这里说的生产工具包括使用工具的劳动者,他们在具体劳动过程中执行的是活的生产工具的职能。因此,“生产力和交往形式的关系就是交往形式与个人行为或活动的关系”[4](P78)。生产组织形式必须和劳动者个人的劳动能力相适应,有利于发挥个人的创造才能。

正是在上述层次的意义上,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黄猫、黑猫,只要捉住老鼠就是好猫”。他具体解释道:“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60年代我们在农村搞过“三自一包”,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在农村全面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践证明,这种生产组织形式比较适合我国的农业生产力状况,即手工工具的性能和农民的劳动能力。后来在城市改革中,人们把这种承包制形式搬到企业生产中却遭到了普遍的失败,根本原因是这种生产组织形式不适合大生产。大中型企业的生产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公司制。如果我们把生产关系仅仅理解为物质利益分割关系,那就必然会曲解邓小平同志的讲话精神,误以为不管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还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只要能把生产搞上去就行。因为具体劳动过程中的生产关系不同于作为制度内容的生产关系,这两个层次尽管有联系,但却不容混淆。在相同的社会经济制度条件下,有些企业生产搞得好,有些企业生产搞得不好,关键的问题是管理,而管理的内容就是创造出更能适合生产工具性能和生产者的劳动能力,并使二者协调起来的生产组织形式。

4

其次是以劳动产品为中介所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需要交往。在这种交往关系中,个人是作为劳动产品的所有者和交换者出现的。作为劳动产品的所有者,他有权用自己的劳动产品进行交换。而他之所以成为交换者,是因为分工把他的劳动产品变为个别劳动的产品,生产发展又使他的需要成为社会性需要,即成为不断增长和全面发展的需要,他只有通过劳动产品的交换才能满足自己的社会性需要。这种交往的社会条件是劳动产品的所有权,而人与人交往的实际内容则是因占有和交换劳动产品而发生的社会需要之间的交往。这种交往发生的范围是在社会总体劳动过程中,它包含了所有具体劳动过程。不同的具体劳动通过劳动产品的联系构成了社会总体劳动。劳动产品的联系实际是以劳动产品为中介的人与人的社会需要交往,这种交往随着劳动产品的存在形态的变化而变化。

在小生产阶段,具体劳动内部没有产生真正的分工,因而具体劳动之间也不存在真正的社会分工,它们之间缺乏经济联系,各自独立生产着自己的必需品,这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劳动产品这时以实物形态存在着。但是在整个社会内部却已发生了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离和对立。从事精神劳动的人成为社会的统治者并脱离开物质劳动过程,他们把物质劳动的重担全部转嫁给体力劳动者。物质劳动就是具体劳动,这种劳动生产出的劳动产品不但要维持劳动者的生存,而且还要养活脱离物质劳动的社会统治者。社会统治者和具体劳动者之间以劳动产品为媒介必须发生交往。但是这种交往不是以劳动产品的交换为基础,因为具体劳动还不是受法律保护的独立自主的活动,而是受生产资料占有者支配的活动,具体劳动者还不是为自己而生产,而是为生产资料所有者、为统治者、为自己的主人而生产。因而他们的劳动产品还不完全属于他们自己,他们还无权进行交换。社会的统治者根本就不劳动,他们没有什么劳动产品可以交换,在社会内部他们也不需要交换劳动产品,而是直接依靠生产资料所有权和政治统治权进行剥夺,把具体劳动者的绝大部分劳动产品据为己有。这是以对劳动产品的掠夺为基础的交往。交往的实际内容只能是这样的社会需要:一方是统治者需要劳动产品,这是他们的物质需要;另一方是具体劳动者需要权力保护,这是他们的生存和进行具体劳动的安全需要,也是他们生存和劳动的社会条件。一切具体劳动都必须同社会统治权力进行交换,用他们劳动的产品换取对自己生命和劳动的权力保护,而社会的统治者则利用自己的权力来索取一切具体劳动者的劳动产品,供他们享受,并以此来巩固、维持和加强自己的统治权力。因此,这种交往产生了社会统治者对具体劳动者的直接统治和剥削关系,产生了人身依赖关系,产生了权力经济(也叫自然经济),即依靠社会权力对经济活动的直接统治。

在以机器为代表的生产阶段,具体劳动内部产生了真正的分工,因而在具体劳动之间也发生了真正的社会分工。具体劳动成为专业化、社会化和商品化的生产活动,它们的劳动产品也以商品形态而存在。具体劳动之间必须进行产品交换才能进行再生产,而且具体劳动之间也能够进行产品交换。因为这个历史阶段上的具体劳动已成为受法律保护的独立自主的活动,生产资料所有者不是在具体劳动之外,从政治上利用统治权力支配劳动,而是在具体劳动内部利用经济力量支配着生产过程。生产资料所有者也就是劳动产品的所有者,产品交换也就是商品所有者之间进行的交换,而且是平等的交换。交换的实际内容是他们之间的社会需要,这种社会需要是以社会化大生产造成的更丰富更全面的需要。要满足这样的社会需要,具体劳动的产品不但必须同一切其他具体劳动的产品之间发生交换,而且还必须同社会中非物质生产性的活动产品之间发生交换。这是一种普遍性的交往活动,这种普遍性的交往活动把人类各个具体劳动在性质上的差别性消灭掉,抽象为在性质上相同的人类一般劳动。一切具体劳动只有在同其他活动的交往中转化为货币,即转化为人类一般劳动,才能成为社会总体劳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否则便是无效劳动。把各个具体劳动联合起来构成社会总体劳动的力量已不是外在的政治权力,而是内在的经济力量,即货币的力量,货币取代了已往的社会统治者成为新的权贵。版权所有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看到以劳动产品为中介所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需要交往产生了社会总体劳动,这是“受分工制约的不同个人的共同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力量,即把各个具体劳动结合起来所形成的扩大的生产力。当劳动产品以实物形态存在时,把各个具体劳动结合起来的力量是政权力量,这种结合是外在的结合,这种结合所产生的扩大的生产力仅仅是量的扩大而无质的飞跃,把一万个小生产式的具体劳动结合起来仍然是小生产。但当劳动产品成为商品时,把各个具体劳动结合起来的力量就成为纯粹的经济力量,即货币的力量,货币从经济运动内部把性质不同的具体劳动结合起来,这种结合所产生的扩大的生产力就成为社会化的大生产。这样,我们从社会总体劳动范围来考察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就会发现在这个范围内生产力实际指的是社会总体劳动,即扩大的生产力。生产关系指的是把各个具体劳动结合为社会总体劳动的方式,即劳动产品所有者之间的交往形式。在大生产阶段,当劳动产品以商品形态存在时,劳动产品所有者之间必然发生的交往形式就是商品交换关系。

也正是在上述层次的意义上,邓小平同志强调,“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并提出对证券、股市这些属于商品经济范畴的东西要坚决地试。因为在机器大工业时代,在劳动产品还只能以商品形态存在的情况下,要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就只有通过商品交换关系,使具体劳动成为专业化、社会化和商品化的生产活动。依靠货币的力量,运用价值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调节各个具体劳动之间的关系,把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构成社会总体劳动。市场经济体制是商品交换关系的规范化、制度化、明确化和普遍化,它是在社会总体劳动范围内,以劳动产品为中介所产生的一种生产关系,是商品所有者之间的社会需要交往的形式,它同物质利益分割关系有密切联系,但二者属于不同的层次。

5

最后是以生产要素为中介所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劳动交往。生产要素是指生产资料和劳动者,这是经济活动中的物质因素,其中生产资料是已往劳动的结果,是凝固化、物态化了的人类劳动,马克思把这称为“死劳动”。劳动者是从事现实劳动活动的人,因而被马克思称为“活劳动”。无论“死劳动”还是“活劳动”,都是人类劳动本身。以生产要素为媒介所发生的人与人的交往的实际内容就是劳动本身的交往,具体说就是“死劳动”和“活劳动”的交往,是生产资料所有者与劳动者之间的交往。这种交往成为具体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能力交往和社会总体劳动中的社会需要交往的历史前提和逻辑前提。因为“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但是,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把它们结合起来”[5](P44)。

在原始公有制条件下,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结合是直接的结合。只有在私有制条件下,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结合才以它们的分离为前提,这种分离是由生产力发展,特别是由分工所导致的,“分工从最初起就包含着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材料的分配,因而也包含着积累起来的资本在各个私有者之间的劈分,从而也包含着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分裂以及所有制本身的各种不同的形式”[4](P73)。在小生产阶段,由于分工还不发达,生产资料和劳动者还没有彻底分离,占有生产资料的人同时也占有了劳动者(如奴隶制),或半占有劳动者(如封建制),劳动本身的交往还没有发展起来,因此占有生产资料的人依靠政治统治力量强制性地把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结合起来。只有“在大工业和竞争中,各个个人的一切生存条件、一切制约性、一切片面性都融合为两种最简单的形式——私有制和劳动”的时候[4](P72),“活劳动”与“死劳动”、生产资料和劳动者才彻底发生分离并陷入对立,劳动本身的交往才成为必然,“如果二者缺一,交往就会停止”[4](P73)。这是只占有生产资料的资本家和具有人身自由的雇佣劳动者之间的交往,这种交往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活动正常进行的条件。

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结合形式就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这种关系是由人与人之间的劳动交往产生的。生产资料和劳动者作为生产要素随着生产的发展不断改变着自己的形态。因而以它为中介所发生的人与人的劳动交往及交往形式也必然发生变化,这就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演变。当劳动者被作为会说话的工具,而生产资料主要是奴隶时,就产生了奴隶制;当劳动者依附于土地,而土地成为主要的生产资料时,对土地的等级占有产生了封建等级所有制;当劳动者成为一无所有的自由人,而资本成为主要的生产资料时,对资本的占有产生了资本主义所有制。在不同的所有制条件下,人与人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和交换关系必然是不同的,由此所决定的对劳动产品的分配关系和消费关系也必然不同。因此,我们看到了私有制社会存在着奴隶和奴隶主、地主和农民、资本家和雇佣工人,存在着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剥削者和被剥削者,存在着富人和穷人,不劳而食者和劳而无食者等社会矛盾现象。这些就是传统生产关系理论所反映的实际内容。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传统生产关系理论着眼于以生产要素为中介的劳动交往形式问题,在这种交往形式中,人与人的物质利益关系以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和对劳动产品的分配关系体现出来。这实际上反映的是人与人的物质利益的分割关系。但是,物质利益在分割之前首先必须实现出来,或者创造出来。要创造出人们的物质利益,需要人与人的合作。这里有两个层次的合作需要特别强调:最直接最基本的合作是在具体劳动过程中的合作,这种合作表现为以生产工具为中介的劳动能力的交往。通过这种交往使许多劳动者齐心协力使用工具生产出劳动产品;比较间接和复杂的合作是在社会总体劳动过程中的合作,这种合作表现为以劳动产品为中介的社会需要交往。通过这种交往使不同的劳动产品在交换中转化为社会总体劳动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能满足社会需要的有效劳动,或者成为人们物质利益的实现。因此,我们必须把具体劳动过程中的生产组织形式和社会总体劳动过程中的产品交换形式也看作是生产关系,在这两种交往形式中,人与人的物质利益关系是以劳动能力合作关系和社会需要合作关系表现出来的,它们实际反映了人与人的物质利益合作关系。

综上所述,我们把生产关系界定为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所结成的物质利益关系,这是由一定的生产力所决定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物质性的社会关系。这种物质利益关系包括人与人的物质利益合作关系和物质利益分割关系。也就是说这种物质利益关系本身也是人与人在生产中的矛盾关系,合作体现了人与人利益的统一,分割表现了人与人利益的对立。人们只有合作才能做为社会力量去改造自然界,创造出人们的物质利益。而物质利益只有通过分割才能落实到不同的社会集团,最终成为个人的消费品。在物质利益合作关系中存在着两个层次的合作关系:即具体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能力合作关系和社会总体劳动过程中的社会需要合作关系。在物质利益分割关系中存在着两个阶段的分割关系:即生产过程之前的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和生产过程完成之后的劳动产品的分配关系。在物质利益的分割关系和合作关系之间,应当强调分割关系贯穿于合作关系之中。因为在具体劳动之前必须有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这种关系贯穿于具体劳动过程的始终;在社会总体劳动形成之前必须明确劳动产品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贯穿于产品交换过程的始终;最后以产品的分配关系实现了利益的分割,而分配又是一次新的占有。这种物质利益的分割关系成为社会经济制度的基本内容,其中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又成为决定经济制度性质的标志。因此,当人们为了变革社会制度,需要确定不同社会制度的性质时,人们把生产关系理解为物质利益分割关系,并把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当作基础性的关系,这无疑是必要的,而且也是正确的。但当人们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时,我们必须注意生产关系中所包含的物质利益合作关系。在不改变社会根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进行经济体制的改革,而且这种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促进生产力发展,实现“四个现代化”。因此,生产组织形式和产品交换形式的变革将具有更突出的作用。

收稿日期:2000—03—23

【参考文献】

[1]斯大林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例6

一、制度、经济制度、生产关系

“制度”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有两种含义:一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二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体系。西方制度经济学者所认同的制度含义与前者相似。

凡勃伦提出:“制度实质上就是个人或社会对有关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康芒斯认为,所谓制度无非是集体行动控制个人行动的一系列行为准则或规则(1934)。舒尔茨说:“我将一种制度定义为一种行为规则,这些规则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诺思则认为制度是“规范个人行为的规则”。其它一些制度经济学家对制度的定义也没有实质性的差别,可见,在制度学派看来,制度无非是约束和规范个人行为的各种规则和约束。那么所谓经济制度,就是在人们从事物质资料生产与再生产过程中,约束和规范个人行为的规则。

通过更深人探讨,笔者认为制度实为一种具有执行力,即有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协调机制,它在交易中发挥着对权利分配和义务分摊的指导作用。换言之,虽然制度类型众多,种类繁复,但究其本质都是交易中具有执行力的指导交易主体间利益分配和交易费用分摊的协调保障机制,其差别只在于协调对象、作用方式和保障手段的不同。

然而,我国学者所理解的经济制度却是第二种含义的制度,即_种对制度体系的描述。且这样的论述被广泛接受:社会经济制度,是社会发展一定阶段上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生产关系的总和。显然,我国马克思主义学者普遍倾向于将经济制度与生产关系相等同,这不仅与西方制度经济学者所谈的制度不是同等意义的概念,事实上,在马克思、恩格斯本人的论述中也找不到相应的理论依据。

马克思认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诚然,马克思的确阐述了一定社会的生产关系总和,相对于人们政治、思想的社会关系而言,是社会的经济基础,而后者是上层建筑。但是在马克思的理论中并没有找到关于经济制度就是生产关系总和的论述,那么显然,这一观点是我国学者对马克思理论的发展,至于发展的准确与否,笔者认为,有必要从关键词“生产关系”人手,进行进一步的探讨。

所谓生产关系,“即人们在他们的社会生活过程中、在他们社会生活的生产中所处的各种关系。具有独特的、历史的和暂时的性质。”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结成的关系,是人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方面的经济关系的总和。

研究生产关系,一般不仅要考察生产,还要考察其本质差别,在生产关系总体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马克思说,“如果说在任何所有制形式都不存在的地方,就谈不到任何生产,因此也就谈不到任何社会……”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决定着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进而决定着劳动产品的分配形式,制约着人们的消费关系。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是区别不同生产关系类型的主要标志。所谓所有制,是指生产资料归谁占有的制度,它决定着人们在生产中相互关系的性质和产品分配、交换的形式,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可见,所有制首先是一种制度,其次它的调整对象属于物质资料生产领域。显然,所有制是经济制度的一种。所有制的性质,及以其为核心的经济制度系统决定着生产关系的性质及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处理与协调方式。另一方面,生产力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在社会生产中,生产力是物质内容,生产关系是生产的社会形式,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因此,可以说,生产力状况和经济制度环境共同决定着生产关系的独特性。

二、经济制度与生产关系

(一)经济制度决定生产关系的形成、变革和运行

首先,我们从马克思主义理论入手来展开研究。“生产力的发展和变化,决定着生产关系的发展和变革。”这是马克思主义学者的共识。然而,生产力是怎样作用于生产关系呢?吴易风教授对此曾进行过系统的阐述:“一定历史阶段上的生产力及其发展形式,是一定的生产方式由以产生的历史条件和现成基础。一定的生产方式又决定一定的生产关系。新的生产力会产生和它相适应的新的生产方式,新的生产方式又会产生和自己相适应的新的生产关系。”即“生产力——生产方式_-生产关系”,也就是说,生产方式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结合点,生产方式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共同构成了一个社会的经济结构或经济基础。对于此观点,笔者在赞同之余深受启迪,并进行了思考:生产方式是怎样将生产力的影响传导并衍变为生产关系的变革的呢?经过反复探寻,发现了关键所在:是生产方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经济制度及其发展和变迁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中担当了重要媒介。

生产方式,即一定生产力发展水平下,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以生产人们所需物质资料的方式。新的生产力要求产生和它相适应的新的生产方式,即人们与生产资料之间新的占有、使用方式,及产出的物质资料的分配和交换方式等。相应地,亦会产生与新生产力相适应的新的所有制、生产、分配、交换甚至消费制度以对新生产方式的形成、确立和实施过程起到辅助和保障作用。而在人们遵循新的生产方式进行劳动生产的过程中,受到新经济制度的协调和制约,其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关系便会日益改变,生产关系也就随着生产方式的变化而发展、变化了。正如马克思所描述的“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保证自己生活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因此,经济制度对生产关系的形成和变革起着基础性和决定性的作用。

马克思理论中的—个重要思想就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那么笔者提出的经济制度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决定着生产关系的形成和变革,是否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原则呢?事实并非如此。所有制形式一般都是以一国宪法的形式予以规定的,但它从根本上决定着生产关系性质,是经济基础中不可动摇的支柱,其足以证明制度并非完全属于上层建筑范畴。从前面的论证可知,经济制度是应该划分到经济基础里去的。制度也分为两部分,即经济基础部分(包括所有制及以其为核心的经济制度)和上层建筑部分(包括政治制度、行政制度以及意识形态等)。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原有的生产方式随之改变,而生产方式及其重要组成部分经济制度的变迁又促成了生产关系的变革,于是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社会和历史不断地向前发展。

其次,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来进行考察:经济制度作为一种交易协调机制,就是为了保证交易顺利进行,促进经济发展而产生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交易成本的变化,当原有利益分配和交易费用分摊原则无法再维持人们所认可的利益均衡时,经济制度中的部分甚至全部,包括所有制在内,就会发生变迁,以实现一个新的利益均衡。显然,在新的经济制度环境中,人们在进行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时所受到约束的内容、方式和程度等都会与旧制度环境下有所区别,其调整效果也自然会不同。也就是说,社会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必然相应地发生变化,即生产关系发生变革。

生产是一种社会行为,随着社会分工的出现及细化,人们在生产中的协同合作日益增多,随之而来的产品分配和交换也日趋频繁、复杂。制度经济学把人们的一切交互行为都视为交易,即随着经济的发展,整个社会生活中的交易,无论从数量、频率或是复杂性都呈现出增长的趋势。然而,由于人们认知能力的有限性,生活环境中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对称性,以及人们的机会主义倾向,交易中的隐瞒、欺诈、偷懒及搭便车等现象不断出现且同样呈增长趋势也在所难免。此外,由于交易中主体间的意愿相左所导致的利益冲突和摩擦引起交易无法顺利进行甚至中止也时有出现,这些情况又进一步增加了交易的复杂性,影响了经济效率,增加了交易费用,降低了各主体间的信任度,减少了其进行交易的意愿,进而阻碍了生产关系的和谐、有序的运行和发展。经济制度是社会生产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种协调机制,其产生就是为了克服人的弱点和不足。经济制度决定和调整着人们在经济生活中的相互关系,使其更和谐,更有益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维持着生产关系的良好运行及健康发展。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例7

生产关系的概念是理论界长期争论的一个基础概念。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威廉姆・肖(William H. Shaw ,1948―)在对生产关系概念也进行了独特地解读,以这种独特的生产关系理论来解读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他的生产关系理论对今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也具有启发意义。

一、生产关系的定义及两种类型

马克思在《序言》中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1]20世纪50年代初期,斯大林把生产关系结构归纳为三个方面:“(一)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二)由此产生的各种不同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或如马克思所说的,‘互相交换其活动’;(三)完全以它们为转移的产品的分配形式”[2]。此后,前苏联和我国学界一直在此范式下研究生产关系,一般认为“并不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结成的所有关系都是生产关系,只有那些反映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社会属性的关系,才属于生产关系。”[3]这种理解把所有权关系作为生产关系的主要内容。

与一般对生产关系概念的解读不同,肖对生产关系这个概念只用了简单的一句话进行定义:“现在,我所关心的是‘生产关系’,是生产在其中进行的那些关系”[4],并将其外延划分为劳动关系和所有权关系。但是肖并不认为生产中所有的关系都是生产关系,他把这两种类型的生产关系严格限定在物质生产中的关系,剔除了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关系。可以明显地看到,与前苏联和我国学界理解的生产关系相比,肖在对生产关系概念的理解中,把劳动关系层面独立了出来。肖认为劳动关系和所有权关系这两种不同类型的关系虽然常表现为同一行为,但必须加以区分。总体来说,劳动关系是生产中技术的、物质的或自然方面,是人与物的关系,或人与人关系中的物质性关系;所有权关系是生产中由社会规定的特性,是人与人关系中的社会性关系。劳动关系只能在所有权关系范围内发生。所有权关系的性质可以决定劳动关系的形式,劳动关系为所有权关系提供内容。

肖把劳动关系限定于生产物质性东西的使用价值的层面,将其定义为“支配实际劳动过程本身,并从其特殊的社会和历史形成中抽象出来的物质的、技术的关系”[5]。劳动关系“是约束生产者从事物质生产的关系,被设想为脱离他们享有的对别人的权利或权力。”[6]甲与乙两个人一起搬桌子,这是一个物质事实,单纯看这个物质事实,我们不能看出两个人所处的社会形态和社会地位。他们可能处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或者社会主义社会,他们可能是地位平等的劳动者,也可能是工头与工人、雇主与雇佣者。“劳动关系是使用生产力的直接联系。”[7]在生产关系中,劳动关系比所有权关系更接近生产力层面。

同对劳动关系限定在物质生产领域内一样,肖将所有权关系也严格地限定在物质生产领域内,将那些不直接生产剩余价值的关系排除在所有权关系之外。肖强调这些关系是“生产关系的反映,但不是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8]。这些关系都反映出所有权关系,被统摄到社会中占支配地位的所有权关系中来,并形成一种社会形态的特征。所有权关系是一种社会形态中最核心的关系。肖强调,生产中的所有权关系不仅包括对生产力的控制关系,还包括对产品的控制关系。对产品的这种控制关系是直接从生产中产生的。肖认为分配关系是由所有权关系决定的,“分配关系本质上和生产关系是同一的,是生产关系的反面”[9]。在资本主义社会,归根到底,“资本主义所有权关系导致了生产资料与生产者的分离,导致了资本对工人剩余劳动的占有”[10]。因此,肖认为每一种所有权关系本身就带有一种榨取剩余劳动和分配劳动产品的不同方法。这种分配方法由所有权关系产生,并且同所有权关系一起消失。因此,肖认为这种分配关系一定要被包括到所有权关系中去,所有权关系的概念才是完整的。

二、将生产关系划分为两个类型的依据

肖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强调了生产关系有劳动关系这个层面。因此探寻他将生产关系划分为两个类型的依据就是探寻他强调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依据。

一是生产过程中确实客观存在着劳动关系这个层面的内容。“商品的生产也不只是社会过程。它也是自然的或物质的过程”[11]。这个“自然的或物质的”方面就是劳动关系的方面,肖认为劳动关系这个层面天然地存在,生产在其中进行的实际关系就是劳动关系,只要有生产进行,就存在劳动关系。也说它的存在是“没有人能够怀疑的” [12]。因此,问题只在于是否将其划入生产关系之中。

这个劳动关系被很多学者谈到。麦克默特里把技术关系和生产关系区分开来,哈内科尔和巴里巴尔对技术关系和社会关系也作了类似的区分。[13]但是他们都将之放入生产力的范畴内。柯亨同肖一样将区分出的物质的技术的劳动关系放入生产关系内。肖所论述的劳动关系这个层面其实我国学界也有学者论述到。1963年4月就对生产关系做了两重性的区分:一是生产关系一般,即“直接表现生产力的生产关系,是指人们为了进行生产,依照生产技术即生产资料,特别是生产工具情况和需要而形成的劳动的分工和协作关系。”[14]二是生产关系特殊,即在“一定社会形态中的生产资料和生产品的所有关系”[15]。实质上与肖的理解是一致的。还有其他学者提出的经济关系的两重性[16]、劳动方式的二重属性[17]等都是对物质、技术层面的关系的一种凸显和强调。这些说明,不少学者都看到确实存在着这样一个层面,而肖认为也正是这个层面被学者所忽视。只要存在生产过程,就存在劳动关系这个现实形态的东西,是人们一望便知的过程、现象。而所有权关系是马克思透过这些经济现象挖掘出的本质。肖认为马克思的著作中虽没有明确指出劳动关系,但是实际上论述了这个类型,如果生产关系不包含这个类型,肖认为马克思的著作将无法理解[18]。

二是肖想藉以表达对生产关系之劳动关系层面的关注,这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西方经济学传统的影响。西方经济学在传统上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有所不同。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以一定生产力水平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力图揭示和强调经济制度的本质,研究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因此在马克思本人那里,没有把劳动关系和所有权关系加以区分。这往往造成了后来的马克思主义学者对这个层面的忽视,把生产关系理解为所有权关系,只看到了社会赋予合作、协作等的社会性质。而西方经济学的传统是比较偏重于经济现象的描述和经济运行的研究,着重研究微观和宏观经济运行中各种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有较多的纯技术的研究,如存货管理研究、车间生产流程布局等[19]。肖深受西方经济学这种研究范式的影响,突出地关注了这个被大多数马克思主义者容易忽视的层面,在著作中引用马克思的原文来突出强调生产关系的劳动关系这个层面。肖对劳动关系的关注同西方经济学传统一样,是基于一种技术层面上的分析,不涉及社会性质,强调这种技术层面的关系的重要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西方经济学理论的影响,我国政治经济学理论也逐步认识到不能忽视劳动关系(或相当于劳动关系)的层面。在相关经济学教材中已经明确强调生产关系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反映特定社会性质的生产关系,包括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产品分配形式等;另一类是那些不反映特定社会性质的生产关系,包括经济形式、经济体制、经济运行机制等[20]。这第一类和第二类几乎可以等同于肖所指的所有权关系和劳动关系。

三、区分两类生产关系的意义

肖强调生产关系包括劳动关系和所有权关系,其中劳动关系反映了生产力的方面,突出了生产关系的物质、技术层面。这个层面在生产力同生产关系的关系中具有重要的连接和传导作用,是肖解读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作用机制的关键点。

生产关系的这种二重属性反映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关系。讨论生产力同生产关系的联系是在明确二者区别和界限的基础上来强调的,因而,分析生产力同生产关系的联系也有助于对生产力同生产关系的区别作更清晰细致地展示。肖把劳动关系作为生产力和所有权关系的联系点,它是二者相互作用的传导机制。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通过劳动关系可以从两方面表现出来。一方面是生产力通过劳动关系作用于所有权关系。科学技术进步使劳动者智力因素增加并且引起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联接方式的变化,促进协作的进步,导致新的劳动关系出现,这种技术性质和结构的变化使得原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失衡,所有权关系不能稳定进行,由此必然引起生产的所有权关系变化,社会生产的产权关系也发生相应的变化。一方面是所有权关系通过劳动关系作用于生产力。所有权关系的建立,给劳动关系限定范围并打上烙印,可以促进劳动关系的发展,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在一定时期,所有权关系也会阻碍新的劳动关系的出现,但是肖不认为不适合的所有权关系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正因为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所以原有的所有权关系可能被或者原有的所有权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而有所调整。生产力同生产关系的两种相互作用方式的总和,就是肖的生产力动力学的基本模式。肖的生产关系理论是理解他的生产力动力学的基石。如果不理解肖关于生产关系的两个类型,我们就无法理解肖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相互作用机制及其关系。以上这段生产关系的二重属性体现了生产力同生产关系的紧密联系,有助于更加细致地认清生产力同生产关系的区别和界限。

这种强调生产关系具有两个类型的思想对进一步探索生产关系范畴,纠正长期流行的把生产关系归结为所有权关系的片面认识具有较大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在理论上,劳动关系具有连续性、进步性和一般性,反映的是社会生产运行。而所有权关系具有暂时性、相对稳定性和特殊性,反映的是社会生产所在的制度的性质。二者不可替代,不能用一种关系代替另一种关系,对经济制度的研究也不能不从对经济运行的分析着手。因此,不能把生产关系仅仅理解为所有权关系,生产关系既是对经济制度的研究,也是对经济运行的研究。这无疑拓宽了我国学界对生产关系的理解。这种理论上的发展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也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邓小平同志认识到市场经济只是一种经济运行方式而非经济制度,这种经济运行方式可以和不同的经济制度相联系,为不同的经济制度服务。因此他领导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全面变革,让市场经济为社会主义服务,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极大地促进了社会主义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32页.

[2]斯大林:《斯大林选集》下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第594页.

[3]段忠桥:《重释历史唯物主义》,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第104页.

[4][美]威廉姆・肖:《马克思的历史理论》,阮仁慧,钟石韦,冯瑞荃译,重庆:重庆出版社,2007,第30页.

[5][美]威廉姆・肖:《马克思的历史理论》,阮仁慧,钟石韦,冯瑞荃译,重庆:重庆出版社,2007,第31页.

[6][美]柯亨:《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个辩护》,岳长龄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第119页.

[7][美]柯亨:《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个辩护》,岳长龄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第121页.

[8][美]威廉姆・肖:《马克思的历史理论》,阮仁慧,钟石韦,冯瑞荃译,重庆:重庆出版社,2007,第41页.

[9]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581页.

[10]胡贤鑫:《社会历史变革与所有权关系的演变――马克思唯物史观视野中的所有权理论》,《长江论坛》,2008年第2期,第8页.

[11][美]柯亨:《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个辩护》,岳长龄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第98页.

[12]:《生产关系的两重属性》,《当代思潮》,1995年第2期,第6页.

[13][英]乔治・莱尔因:《重构历史唯物主义》,姜兴宏,刘明如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第93页.

[14]:《关于生产关系的两重性问题》, 《当代思潮》,1995年第2期,第5页.

[15]:《关于生产关系的两重性问题》, 《当代思潮》,1995年第2期,第7页.

[16]参见周新城:《论经济关系的两重性――谈经济学研究的一个方法论问题》,《经济经纬》,2005年第3期,第1页.

[17]参见张彤玉:《关于劳动方式的二重属性》,《南开经济研究》,2000年第3期,第27页.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例8

1探讨生产力的性质问题,首先要说明什么是生产力的性质。

生产力的性质这个概念,是斯大林提出的。他在1938年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文中说:“只有当生产关系适合于生产力的性质、状况,并且给生产力以发展余地的时候,生产力才能充分地发展。”但在这篇文章中,斯大林并没有说明什么是生产力的性质。在1952年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这篇著作中,斯大林又把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性质作为一个规律提了出来,即“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但仍然没有说明什么是生产力的性质。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有着不同性质的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是由生产力决定的,不同性质的生产关系正是由不同的生产力所决定的。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的论述,已经包含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有着不同性质的生产力的思想。斯大林明确提出了生产力的性质这个概念,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发展。那么,究竟什么是生产力的性质呢?生产力是劳动者利用和改造自然界、生产人们所需要的物质资料的能力,它包括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两个方面的要素,即“人”和“物”。考察人类社会不同历史阶段生产力的不同性质,就要考虑怎样才能把人类社会不同历史阶段的生产力区分开来。这就不应只从“人”的方面来考察,因为这样只能说明一定历史阶段中是什么样的劳动者,这是在考察劳动者的“性质”。也不应只从“物”的方面来考察,因为这样只能说明一定历史阶段中是什么样的生产资料,这是在考察生产资料的“性质”。考察生产力的性质,应该把“人”和“物”结合起来,而主要应从“人”的方面来考察,因为“人”即劳动者,是生产力的主体。那么,怎样按照这个认识去区分人类社会不同历史阶段不同性质的生产力呢?

生产力表现为劳动者的生产活动,人的任何活动都要采取一定的形式,劳动者的生产活动当然也是这样。这里所说的劳动者进行生产活动的形式,不是指劳动者进行生产活动的具体形式,因为具体形式是千差万别的,这样便无法确定生产力的性质。这里所说的劳动者进行生产活动的形式,是指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劳动者在总体上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去进行生产活动,即劳动者进行生产活动的基本形式。正是劳动者进行生产活动的不同的基本形式,把人类社会不同历史阶段的生产力区分开来。因此我们认为,所谓生产力的性质,就是劳动者利用和改造自然界、生产人们所需要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所采取的基本形式。对生产力的性质做这样的界定,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有关论述。斯大林在讲到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性质时就指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同生产过程的社会性,同生产力的性质极不适合”,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同生产过程的社会性完全适合”[1]。他所说的“生产过程的社会性”,就是指生产力的社会生产性质,也就是劳动者进行生产活动所采取的基本形式是社会化生产。马克思曾指出:“就劳动过程只是人和自然之间的单纯过程来说,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这个过程的一切社会发展形式所共有的。但劳动过程的每个一定的历史形式,都会进一步发展这个过程的物质基础和社会形式。”[2]这里所说的“劳动过程的每个一定的历史形式”,就是指劳动者进行生产活动的不同的基本形式,就是指生产力的不同性质。列宁说:“如果没有资本主义的大工厂,没有高度发达的大工业,那就根本谈不上社会主义。”[3]说:中国无产阶级“与最先进的经济形式相联系。”[4]邓小平说:“工人阶级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同社会化的大生产相联系。”[5]他们所说的“大工业”“最先进的经济形式”“社会化的大生产”,都是指生产力的社会化性质,也就是劳动者进行生产活动的社会化的基本形式。

2探讨生产力的性质问题,其次要说明生产力的性质是由什么决定的,并说明人类社会生产力的性质依次出现的变化,以及由生产力性质的变化所决定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形态的变化。

生产力的性质是由生产工具的性质决定的。所谓生产工具的性质,是指人类社会发展一定历史阶段上生产工具的总体性质。正是不同性质的生产工具,决定了生产力的不同性质,从而决定了生产关系的不同性质和社会形态的不同性质。马克思指出:社会生产关系乃至一定的社会形态,“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上,先后有石制工具、铜制工具、铁制工具、机器等不同性质的生产工具。由生产工具的不同性质所决定,人类社会先后出现了几种不同性质的生产力、不同性质的生产关系和不同性质的社会形态。在人类社会的开始时期,劳动者使用的生产工具主要是石制工具。这种极落后的生产工具决定劳动者必须结合成一定的群体,才能抵御猛兽或其他群体的侵袭,才能获得物质资料。当时获得物质资料的主要途径是猎捕和采集,主要都是由劳动者使用石制工具、组成群体来进行的。当时劳动者组成的群体,是由猿群转化而来的氏族。氏族是在人类生活中自然形成的,可以称为自然群体。因此,这一时期劳动者进行生产活动的基本形式或生产力的性质,是自然群体生产。同生产力的自然群体生产的性质相适合的生产关系,是以群体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以这种生产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形态,是原始社会。在原始社会后期,由于铜制工具的出现,促进了生产力的一定发展,开始有了一定的剩余产品。这就为迫使一些人只从事生产活动提供了条件。在这种条件下,氏族或部落(氏族的联合组织)之间武力冲突中的俘虏一般不再被杀死,而是成为某一氏族或某一部落中被强迫从事生产活动的奴隶。奴隶只从事生产活动,劳动时间长、强度大,并且只消耗极少量的物质资料,因此可以创造更多的剩余产品。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氏族逐渐分化为家庭,私有制也开始产生。这样,不但越来越多的战俘成为奴隶,而且越来越多的氏族成员也沦为奴隶,奴隶日益成为社会的主要劳动者。奴隶进行生产活动的基本形式仍然是群体生产,但这种群体已不是原始社会中的自然群体,而是奴隶主采取压迫手段人为组织而成的群体,可以把这种群体称为“人为群体”。所以,这些劳动者进行生产活动的基本形式或生产力的性质,是人为群体生产。同生产力的人为群体生产的性质相适合的生产关系,是以奴隶主占有制(占有生产资料和奴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以这种生产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形态,是奴隶社会。

在奴隶社会后期,由于铁制工具的出现和普遍使用,以及耕畜的普遍使用,使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生产有了普遍实行的可能。在奴隶社会中,本来就存在着相当数量的个体生产。再加上奴隶反抗奴隶主的斗争的发展,这就使奴隶制逐渐解体,越来越多的奴隶主转化为地主,其奴隶则转化为农民。这时劳动者进行生产活动的基本形式或生产力的性质,是个体生产。同生产力的个体生产性质相适合的生产关系,是以地主对土地的占有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即封建生产关系。以这种生产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形态,是封建社会。在封建社会后期,由于机器的出现和普遍使用,个体生产逐渐为社会化生产所取代。因为机器的使用极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任何人开办的工厂都不可能单独进行生产并消费掉全部产品,而必须在全社会范围内购买原料,购买生产工具(包括机器),并在全社会范围内销售产品,这就是社会化生产。在社会化生产日益取代个体生产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商人、地主、手工业者乃至官僚成为资本家,破产的农民和其他劳动者成为工人。这时劳动者进行生产活动的基本形式或生产力的性质是社会化生产,同生产力的社会化生产的性质相适合的生产关系,是以资本家对生产资料的占有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即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以这种生产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形态,是资本主义社会。在资本主义社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同社会化生产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导致了周期性的严重经济危机。这表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经不适合生产力的社会化生产的性质。只有用劳动人民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来代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才能适合生产力的社会化生产的性质。工人阶级及其政党领导的人民革命取得胜利后要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就是要使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社会化生产性质。以这种生产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形态,是社会主义社会。从以上分析说明可以看出,生产工具的性质决定了生产力的性质,生产力的性质又决定了生产关系的性质和社会形态的性质。社会主义社会之所以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社会,就是为了使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社会化生产性质,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3探讨生产力的性质问题,还要说明生产力的性质与生产力的水平、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生产力的状况这几个概念的联系与区别。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例9

“和谐”是标志着事物内外部诸联系达到最优的存在状态或者事物合规律、合目的的发展状态的范畴。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从静态来看,和谐一般指事物多样性的统

一、关系协调、力量均衡和功能优化等的存在状态;从动态来看,和谐也指事物既合规律性又合目的性的发展状态。如果从人类社会自身的发展来看,“和谐”不仅是人类社会的理想也是人类自身发展的动力。人——自然关系和谐、社会和谐、人际关系和谐、人的身心和谐不仅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理想境界,也是新时期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

1和谐是新时期生产力自身的内在要求

生产力是人们改造自然、利用自然界,获取生活、生产资料的客观物质力量,它反映了人与自然关系的状态和水平。人类初期生产力对自然的影响和干预水平和规模还十分有限,还不足以改变或者影响自然界自我演进的方向。进入工业文明以来,人类在科学知识的武装下,对自然规律和对社会规律认识和把握水平逐步深化,人们开始自觉地把科学运用到生产实践中,强大的自然力和社会力量开始被自觉地并入生产过程。生产力结构-功能的组织和优化水平逐步由劳动者的力量和技巧转移到科学的物化——生产工具的创新和发展上。如果宜人的人——自关系和生态环境不断遭到破坏,自然界自我净化和平衡过程一再被强制中断,那必然导致人——自然关系的非宜人的演化,会给人类自身的发展和延续带来灾难性后果。所以,恩格斯告诫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我们。”人与自然的矛盾之所以在我们人类进入21世纪尖锐和凸现出来,主要是因为“到目前为止存在过的一切生产方式,都只在于取得劳动的最近的、最直接的有益效果。那些只是在以后才显现出来的、由于逐渐的重复和积累才发生作用的进一步的结果,是完全被忽略的。”所以,“我们必须时时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民族一样,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样,——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

2和谐是优化生产力结构——功能系统的内在要求

2.1生产力结构-功能内部系统的和谐是生产力发展的内在动力“系统的性质虽然首先取决于要素……但是,更取决于要素的结构,在一个动态结构的系统中,这种结构的功能是直接由要素之间的协调作用体现出来的。”生产力,即“社会生产力”,也称“物质生产力”,它反映的是人和自然的关系。生产力是有一系列实体要素和非实体要素按一定的生产方式有机构成的系统。马克思指出:“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势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但是,两者在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要素。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他们结合起来。”劳动者是生产过程的主题,是首要的生产力,是构成生产力诸要素中起主导作用的因素。马克思说,“动物遗骸的结构对于认识已经绝迹的动物的机体有重要的意义,劳动资料的遗骸对于判断已经消亡的社会经济形态也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劳动对象是生产力的物质要素的一项内容,是人类劳动加与其上并形成适合人类需要的使用价值的物质条件。人类社会的进步不仅体现在劳动资料运用的提高上,而且更表现在劳动对象适应人类的程度上。因此,我们要在提高劳动者素质、创新劳动工具的同时保持我们的劳动对象自然界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生产力各要素的和谐。

2.2生产力外部关系和谐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外部条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统一,构成社会的生产方式。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中所结成的社会关系。生产关系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积极促进作用主要取决于生产关系内部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上。恩格斯指出:“社会制度中的任何变化,所有制关系中的每一次变革,都是同旧的所有制关系不再相适应的新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合理配置的不同所有制是适应不同生产力水平的必然要求,是促进不同层次生产力发展的重要环节。

3构建和谐生产力要处理好的两个基本关系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例10

经济体制改革实践向传统的生产关系理论提出了如下问题:(1)具体劳动过程中的生产组织形式属于不属于生产关系的内容?(2)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产品交换形式,具体地说,市场经济体制反映的是不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生产关系?(3)生产组织形式、产品交换形式和生产资料的占有与劳动产品的分配形式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又是如何的,它们怎样有机结合成统一的生产关系体系?显然要回答改革实践提出的这些理论问题,首先必须对传统生产关系理论的历史局限性进行分析。

1

传统生产关系理论主要指的是以斯大林对生产关系内容的分析为经典所形成的观点。它通过哲学教科书的系统阐述和哲学工作者的广泛宣传,已变为我国社会的意识形态,也成为学术界的共同概念。这个理论的主要观点是:把生产关系界定为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定的、必然的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物质关系。在分析生产关系的内容构成时,提出了“四环节说”和“三方面说”,以及把二者综合起来的“三层次说”。“四环节说”是把马克思分析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运转过程中存在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当作构成生产关系的四个环节。其实应当是生产关系存在于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四个环节之中,至于存在于各个环节中的生产关系的内容到底是什么,这恰恰是需要揭示和说明的。“三方面说”是斯大林所做的揭示和说明,他把生产关系概括为三个方面:“(一)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二)由此产生的各种不同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如马克思所说的,‘互相交换其活动’;(三)完全以它们为转移的产品分配形式”[1](P594)。哲学教科书在系统阐述这个观点时,把马克思关于生产过程的“四环节说”与斯大林关于生产关系的“三方面说”综合在一起,把生产关系的内容构成表述为三个层次: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交换关系;产品分配关系以及它所直接决定的消费关系。在生产关系的复杂体系中,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是最基本的、决定的方面,是生产关系的基础。

从以上所陈述的观点可以看出,传统生产关系理论存在着两个局限性:第一,这种理论把生产关系仅仅理解为是一种物质利益分割关系,而排除了对其他关系的考虑,至少是忽视了生产过程中人与人所结成的其他社会性的物质关系。应当说在以阶级斗争为纲,以社会革命为主要任务的历史阶段,把生产关系理解为物质利益分割关系不但是十分自然的,而且是非常必要的。但在以生产斗争为核心,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改革实践中,这种理论却陷入了解释困境,暴露出其明显的历史局限性。例如,我们在农村搞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散了“一大二公”的组织。对于这件事情传统生产关系理论的解释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获得了使用土地的自,并把分配成果同自己的劳动直接挂钩,一句话就是物质利益关系的调整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这只是最表层的解释,从深层看,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组织形式更适合以手工工具为代表的农业生产力状况,也更适合那时中国多数农民个人的活动能力。因此,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不仅指物质利益分割关系要适合,而且还包括生产组织形式也要适合。

第二,传统生产关系理论把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看作是生产关系的基础,这种观点只有在下述条件下才是正确的:(1)把生产关系仅仅理解为物质利益分割关系,并且是从上述三个方面来解释生产关系的内容时,生产资料所有制自然是基础。(2)只有在同上层建筑的联系中,当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成为经济基础时,生产关系中的物质利益分割关系才被凸显出来,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才能被看作基础,由它决定社会制度的性质。只要改变一下上述条件,把生产组织形式、产品交换关系和物质利益分割关系都包含在生产关系范畴之中,并且在同生产力的联系中来考察生产关系体系,生产资料所有制未必就是生产关系的基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实践正在改变着上述条件,它需要我们围绕生产力发展这个核心来重新思考生产关系体系的构成及其内在关系。

2

生产关系概念是由交往形式术语演变而来。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合著的唯物史观的奠基之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首次使用了交往形式术语,并提出了生产力决定交往形式,交往形式必须和生产力相适应的原理。在这部著作中,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已经形成,但在表述这些基本思想时所使用的术语还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含义比较宽泛,交往形式术语就是如此。因此,在他们后来进一步研究的著作中就很少使用交往形式术语,而在表达人们的物质交往关系时则明确地提出了生产关系概念,并在使用生产关系概念时突出了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由于生产关系概念在以后的解释过程中变得越来越简单化,直到今天人们把生产关系等同于物质利益分割关系,这才产生了传统生产关系理论对经济体制改革实践解释的困难。

人类思想史证明,一个思想、一种理论一旦成熟就容易被教条化、简单化,思想只有在形成时期才具有无限发展的生命力,形成时期的思想虽然具有不确定性,但正因为如此,它才具有广阔的解释空间。马克思的交往形式理论是正在形成中的生产关系理论,要回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实践中提出的理论问题,有必要重释马克思的交往形式理论,从理论渊源上来理解生产关系理论应有的内容。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始终把交往形式与生产力、分工和交往紧密地联系起来进行考察,认为“任何新的生产力,只要它不仅仅是现有生产力的量的扩大(例如开垦新的土地)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的发展”[4](P25)。分工一方面使人们处于利益对立状态,另一方面又使人们之间的交往成为必要,利益的对立和交往总是存在于一定的交往形式中,而且又不断产生这种交往形式。这种“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受生产力所制约,同时又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市民社会包括各个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4](P41)。这些论述告诉我们,交往形式实际指的是人们之间的物质交往关系,也可以称为物质利益关系、经济关系或生产关系。无论用什么术语表达,它反映的对象就是市民社会(经济社会),而实质只能是“各个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那么在生产力发展出现分工以后的历史阶段上,各个人之间的一切物质交往包括哪些内容呢?我们依据人与人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交往的中介物,可以把各个个人的一切物质交往的内容具体划分为以下三个层次:在具体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以生产工具(物质生产工具)为中介的劳动能力交往;在社会总体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以劳动产品(物质劳动产品)为中介的社会需要交往;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所发生的以生产要素(物质生产要素)为中介的劳动交往。

3

首先是以生产工具为中介所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劳动能力交往。在这种交往关系中,个人是作为工具的使用者和支配者出现的,他之所以能够使用和支配工具,只是因为他具有劳动能力,这种能力包括人的智能和体能。因此,在这种交往中,人与人进行物质交往的实际内容是因使用和支配工具所发生的劳动能力之间的交换。这种交往发生的范围是在“具体劳动”或“个别劳动”过程中,这是直接生产的过程,因而同生产力之间具有最直接最密切的关系。既然这种交往是以生产工具为媒介的,因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具体说是随着新的生产工具的出现,人与人之间劳动能力的交往和交往形式也必然会发生改变。

在以小生产为特征的生产力发展阶段上,生产工具主要是手工工具,马克思把它称为“自然产生的生产工具”[4](P71),劳动者在具体劳动过程中是“作为生产工具而与现有的生产工具并列在一起”[4](P71),“体力活动和脑力活动彼此还完全没有分开”[4](P72)。单独的个人“只要具有普通常识”就能够支配和使用工具完成具体劳动。每一个劳动者既是一个依靠体力活动使用工具的工具劳动者,又是一个依靠脑力活动支配工具,并使自身活动(活工具)和生产工具(死工具)相协调的管理劳动者。因此,在这样的历史阶段上,在具体劳动过程内部,“每个劳动者都必须熟悉全部工序,凡是他的工具能够做的一切他都应当会做”[4](P58)。手工工具的经验技能性特点还没有产生出真正的分工,至多在不同的生产者之间存在一些简单的协作。在这种场合只要靠经验就可以协调大家的活动,管理活动还没有被分化出来,成为专门的独立劳动。但这个历史阶段上的具体劳动还不是独立自主的活动,它受生产资料所有者的支配,成为政治权力的附属物,占有生产资料的统治者从生产过程的外部,即从政治上层对具体劳动过程和劳动者进行统治,“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脑力活动和体力活动在具体劳动过程的外部形成对立。政治权力对具体劳动过程的统治代替了管理。

在以大生产为特征的生产力发展阶段上,生产工具成为机器,马克思把它称为“文明所产生的生产工具”[4](P71),这种工具使“各个个人必须聚集在一起”[4](P71),在同一时间内相互交换其活动。因此,在具体劳动过程内部,机器的应用使“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力之间实际上已经必须完成分工”[4](P72)。“机器是劳动工具的结合”[4](P71),它一方面要求把操作机器的人变为机器的有机组成部分,并按机器的构成把工人分解为从事不同岗位和不同工种的简单操作者,成为活的生产工具;另一方面又要求把按机器的性能和运转规律组织协调不同工序、不同岗位和不同工种的劳动者之间互换活动的工作交给脑力劳动者。因为“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不同于这个总体的独立器官的运动——所产生的各种一段职能,一个单独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挥自己;一个乐队就需要一个乐队指挥。”[2](P367)在手工工具生产中,劳动者是自己管理自己,在机器生产中,具体劳动过程内部分化出来专门从事管理活动的职能。这种职能最初是由生产资料所有者兼任,因此,在资本主义生产活动中,管理就具有二重性质:“资本家的管理不仅是一种由社会劳动过程的性质产生并属于社会劳动过程的特殊职能,它同时也是剥削社会劳动过程的职能”。[2](P368)但进入20世纪之后,生产力发展使机器工具自动化和复杂化,从而使管理工作中的技术因素增加,使管理活动逐渐成为一种需要靠科学头脑指挥的专门职业,具体生产过程中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转变为股东和股东大会的表决权,而把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力交给了懂得经营的内行们——董事会和经理阶层。因为在现代生产活动中,“要管理就要内行,就要精通生产的一切条件,就要懂得现代高度的生产技术,就要有一定的科学修养”[3](P394)。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阶段上,我们才能看到具体劳动过程成为独立自主的活动,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活动过程,这是社会直接生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有着自己特殊的内容。

具体劳动过程的生产力表现为劳动生产效率,它主要取决于生产工具的性能和工具劳动者的技能,当这两种工具分离时,这仅仅是抽象的可能的生产力,只有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形成现实生产力。实现二者结合的社会条件,除了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之外,更重要的还有生产组织形式问题。生产资料所有制是外部条件,即在进行具体劳动之前就必须确定的前提条件,而生产组织形式则是内部条件,在整个具体劳动过程中始终必须依靠这个条件才能把二者统一起来。因此,在具体劳动过程中,人与人的生产关系就表现为生产组织形式,这是由生产工具性能所决定的劳动者之间能力交换的产物,是他们之间的交往形式,是劳动者个人借以实现自己活动的社会形式。同时,这种生产关系(即生产组织形式)又是管理劳动者借以进行管理的手段,他们运用、巩固、维护和不断完善这种关系来维持生产过程的秩序,使生产过程能够顺利的正常进行。因此,具体劳动过程中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就是生产工具和生产组织形式的矛盾。生产组织形式一定要适合生产工具的性能,这里说的生产工具包括使用工具的劳动者,他们在具体劳动过程中执行的是活的生产工具的职能。因此,“生产力和交往形式的关系就是交往形式与个人行为或活动的关系”[4](P78)。生产组织形式必须和劳动者个人的劳动能力相适应,有利于发挥个人的创造才能。

正是在上述层次的意义上,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黄猫、黑猫,只要捉住老鼠就是好猫”。他具体解释道:“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60年代我们在农村搞过“三自一包”,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在农村全面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践证明,这种生产组织形式比较适合我国的农业生产力状况,即手工工具的性能和农民的劳动能力。后来在城市改革中,人们把这种承包制形式搬到企业生产中却遭到了普遍的失败,根本原因是这种生产组织形式不适合大生产。大中型企业的生产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公司制。如果我们把生产关系仅仅理解为物质利益分割关系,那就必然会曲解邓小平同志的讲话精神,误以为不管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还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只要能把生产搞上去就行。因为具体劳动过程中的生产关系不同于作为制度内容的生产关系,这两个层次尽管有联系,但却不容混淆。在相同的社会经济制度条件下,有些企业生产搞得好,有些企业生产搞得不好,关键的问题是管理,而管理的内容就是创造出更能适合生产工具性能和生产者的劳动能力,并使二者协调起来的生产组织形式。

4

其次是以劳动产品为中介所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需要交往。在这种交往关系中,个人是作为劳动产品的所有者和交换者出现的。作为劳动产品的所有者,他有权用自己的劳动产品进行交换。而他之所以成为交换者,是因为分工把他的劳动产品变为个别劳动的产品,生产发展又使他的需要成为社会性需要,即成为不断增长和全面发展的需要,他只有通过劳动产品的交换才能满足自己的社会性需要。这种交往的社会条件是劳动产品的所有权,而人与人交往的实际内容则是因占有和交换劳动产品而发生的社会需要之间的交往。这种交往发生的范围是在社会总体劳动过程中,它包含了所有具体劳动过程。不同的具体劳动通过劳动产品的联系构成了社会总体劳动。劳动产品的联系实际是以劳动产品为中介的人与人的社会需要交往,这种交往随着劳动产品的存在形态的变化而变化。

在小生产阶段,具体劳动内部没有产生真正的分工,因而具体劳动之间也不存在真正的社会分工,它们之间缺乏经济联系,各自独立生产着自己的必需品,这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劳动产品这时以实物形态存在着。但是在整个社会内部却已发生了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离和对立。从事精神劳动的人成为社会的统治者并脱离开物质劳动过程,他们把物质劳动的重担全部转嫁给体力劳动者。物质劳动就是具体劳动,这种劳动生产出的劳动产品不但要维持劳动者的生存,而且还要养活脱离物质劳动的社会统治者。社会统治者和具体劳动者之间以劳动产品为媒介必须发生交往。但是这种交往不是以劳动产品的交换为基础,因为具体劳动还不是受法律保护的独立自主的活动,而是受生产资料占有者支配的活动,具体劳动者还不是为自己而生产,而是为生产资料所有者、为统治者、为自己的主人而生产。因而他们的劳动产品还不完全属于他们自己,他们还无权进行交换。社会的统治者根本就不劳动,他们没有什么劳动产品可以交换,在社会内部他们也不需要交换劳动产品,而是直接依靠生产资料所有权和政治统治权进行剥夺,把具体劳动者的绝大部分劳动产品据为己有。这是以对劳动产品的掠夺为基础的交往。交往的实际内容只能是这样的社会需要:一方是统治者需要劳动产品,这是他们的物质需要;另一方是具体劳动者需要权力保护,这是他们的生存和进行具体劳动的安全需要,也是他们生存和劳动的社会条件。一切具体劳动都必须同社会统治权力进行交换,用他们劳动的产品换取对自己生命和劳动的权力保护,而社会的统治者则利用自己的权力来索取一切具体劳动者的劳动产品,供他们享受,并以此来巩固、维持和加强自己的统治权力。因此,这种交往产生了社会统治者对具体劳动者的直接统治和剥削关系,产生了人身依赖关系,产生了权力经济(也叫自然经济),即依靠社会权力对经济活动的直接统治。

在以机器为代表的生产阶段,具体劳动内部产生了真正的分工,因而在具体劳动之间也发生了真正的社会分工。具体劳动成为专业化、社会化和商品化的生产活动,它们的劳动产品也以商品形态而存在。具体劳动之间必须进行产品交换才能进行再生产,而且具体劳动之间也能够进行产品交换。因为这个历史阶段上的具体劳动已成为受法律保护的独立自主的活动,生产资料所有者不是在具体劳动之外,从政治上利用统治权力支配劳动,而是在具体劳动内部利用经济力量支配着生产过程。生产资料所有者也就是劳动产品的所有者,产品交换也就是商品所有者之间进行的交换,而且是平等的交换。交换的实际内容是他们之间的社会需要,这种社会需要是以社会化大生产造成的更丰富更全面的需要。要满足这样的社会需要,具体劳动的产品不但必须同一切其他具体劳动的产品之间发生交换,而且还必须同社会中非物质生产性的活动产品之间发生交换。这是一种普遍性的交往活动,这种普遍性的交往活动把人类各个具体劳动在性质上的差别性消灭掉,抽象为在性质上相同的人类一般劳动。一切具体劳动只有在同其他活动的交往中转化为货币,即转化为人类一般劳动,才能成为社会总体劳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否则便是无效劳动。把各个具体劳动联合起来构成社会总体劳动的力量已不是外在的政治权力,而是内在的经济力量,即货币的力量,货币取代了已往的社会统治者成为新的权贵。版权所有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看到以劳动产品为中介所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需要交往产生了社会总体劳动,这是“受分工制约的不同个人的共同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力量,即把各个具体劳动结合起来所形成的扩大的生产力。当劳动产品以实物形态存在时,把各个具体劳动结合起来的力量是政权力量,这种结合是外在的结合,这种结合所产生的扩大的生产力仅仅是量的扩大而无质的飞跃,把一万个小生产式的具体劳动结合起来仍然是小生产。但当劳动产品成为商品时,把各个具体劳动结合起来的力量就成为纯粹的经济力量,即货币的力量,货币从经济运动内部把性质不同的具体劳动结合起来,这种结合所产生的扩大的生产力就成为社会化的大生产。这样,我们从社会总体劳动范围来考察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就会发现在这个范围内生产力实际指的是社会总体劳动,即扩大的生产力。生产关系指的是把各个具体劳动结合为社会总体劳动的方式,即劳动产品所有者之间的交往形式。在大生产阶段,当劳动产品以商品形态存在时,劳动产品所有者之间必然发生的交往形式就是商品交换关系。

也正是在上述层次的意义上,邓小平同志强调,“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并提出对证券、股市这些属于商品经济范畴的东西要坚决地试。因为在机器大工业时代,在劳动产品还只能以商品形态存在的情况下,要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就只有通过商品交换关系,使具体劳动成为专业化、社会化和商品化的生产活动。依靠货币的力量,运用价值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调节各个具体劳动之间的关系,把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构成社会总体劳动。市场经济体制是商品交换关系的规范化、制度化、明确化和普遍化,它是在社会总体劳动范围内,以劳动产品为中介所产生的一种生产关系,是商品所有者之间的社会需要交往的形式,它同物质利益分割关系有密切联系,但二者属于不同的层次。

5

最后是以生产要素为中介所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劳动交往。生产要素是指生产资料和劳动者,这是经济活动中的物质因素,其中生产资料是已往劳动的结果,是凝固化、物态化了的人类劳动,马克思把这称为“死劳动”。劳动者是从事现实劳动活动的人,因而被马克思称为“活劳动”。无论“死劳动”还是“活劳动”,都是人类劳动本身。以生产要素为媒介所发生的人与人的交往的实际内容就是劳动本身的交往,具体说就是“死劳动”和“活劳动”的交往,是生产资料所有者与劳动者之间的交往。这种交往成为具体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能力交往和社会总体劳动中的社会需要交往的历史前提和逻辑前提。因为“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但是,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把它们结合起来”[5](P44)。

在原始公有制条件下,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结合是直接的结合。只有在私有制条件下,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结合才以它们的分离为前提,这种分离是由生产力发展,特别是由分工所导致的,“分工从最初起就包含着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材料的分配,因而也包含着积累起来的资本在各个私有者之间的劈分,从而也包含着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分裂以及所有制本身的各种不同的形式”[4](P73)。在小生产阶段,由于分工还不发达,生产资料和劳动者还没有彻底分离,占有生产资料的人同时也占有了劳动者(如奴隶制),或半占有劳动者(如封建制),劳动本身的交往还没有发展起来,因此占有生产资料的人依靠政治统治力量强制性地把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结合起来。只有“在大工业和竞争中,各个个人的一切生存条件、一切制约性、一切片面性都融合为两种最简单的形式——私有制和劳动”的时候[4](P72),“活劳动”与“死劳动”、生产资料和劳动者才彻底发生分离并陷入对立,劳动本身的交往才成为必然,“如果二者缺一,交往就会停止”[4](P73)。这是只占有生产资料的资本家和具有人身自由的雇佣劳动者之间的交往,这种交往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活动正常进行的条件。

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结合形式就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这种关系是由人与人之间的劳动交往产生的。生产资料和劳动者作为生产要素随着生产的发展不断改变着自己的形态。因而以它为中介所发生的人与人的劳动交往及交往形式也必然发生变化,这就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演变。当劳动者被作为会说话的工具,而生产资料主要是奴隶时,就产生了奴隶制;当劳动者依附于土地,而土地成为主要的生产资料时,对土地的等级占有产生了封建等级所有制;当劳动者成为一无所有的自由人,而资本成为主要的生产资料时,对资本的占有产生了资本主义所有制。在不同的所有制条件下,人与人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和交换关系必然是不同的,由此所决定的对劳动产品的分配关系和消费关系也必然不同。因此,我们看到了私有制社会存在着奴隶和奴隶主、地主和农民、资本家和雇佣工人,存在着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剥削者和被剥削者,存在着富人和穷人,不劳而食者和劳而无食者等社会矛盾现象。这些就是传统生产关系理论所反映的实际内容。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传统生产关系理论着眼于以生产要素为中介的劳动交往形式问题,在这种交往形式中,人与人的物质利益关系以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和对劳动产品的分配关系体现出来。这实际上反映的是人与人的物质利益的分割关系。但是,物质利益在分割之前首先必须实现出来,或者创造出来。要创造出人们的物质利益,需要人与人的合作。这里有两个层次的合作需要特别强调:最直接最基本的合作是在具体劳动过程中的合作,这种合作表现为以生产工具为中介的劳动能力的交往。通过这种交往使许多劳动者齐心协力使用工具生产出劳动产品;比较间接和复杂的合作是在社会总体劳动过程中的合作,这种合作表现为以劳动产品为中介的社会需要交往。通过这种交往使不同的劳动产品在交换中转化为社会总体劳动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能满足社会需要的有效劳动,或者成为人们物质利益的实现。因此,我们必须把具体劳动过程中的生产组织形式和社会总体劳动过程中的产品交换形式也看作是生产关系,在这两种交往形式中,人与人的物质利益关系是以劳动能力合作关系和社会需要合作关系表现出来的,它们实际反映了人与人的物质利益合作关系。

综上所述,我们把生产关系界定为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所结成的物质利益关系,这是由一定的生产力所决定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物质性的社会关系。这种物质利益关系包括人与人的物质利益合作关系和物质利益分割关系。也就是说这种物质利益关系本身也是人与人在生产中的矛盾关系,合作体现了人与人利益的统一,分割表现了人与人利益的对立。人们只有合作才能做为社会力量去改造自然界,创造出人们的物质利益。而物质利益只有通过分割才能落实到不同的社会集团,最终成为个人的消费品。在物质利益合作关系中存在着两个层次的合作关系:即具体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能力合作关系和社会总体劳动过程中的社会需要合作关系。在物质利益分割关系中存在着两个阶段的分割关系:即生产过程之前的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和生产过程完成之后的劳动产品的分配关系。在物质利益的分割关系和合作关系之间,应当强调分割关系贯穿于合作关系之中。因为在具体劳动之前必须有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这种关系贯穿于具体劳动过程的始终;在社会总体劳动形成之前必须明确劳动产品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贯穿于产品交换过程的始终;最后以产品的分配关系实现了利益的分割,而分配又是一次新的占有。这种物质利益的分割关系成为社会经济制度的基本内容,其中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又成为决定经济制度性质的标志。因此,当人们为了变革社会制度,需要确定不同社会制度的性质时,人们把生产关系理解为物质利益分割关系,并把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当作基础性的关系,这无疑是必要的,而且也是正确的。但当人们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时,我们必须注意生产关系中所包含的物质利益合作关系。在不改变社会根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进行经济体制的改革,而且这种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促进生产力发展,实现“四个现代化”。因此,生产组织形式和产品交换形式的变革将具有更突出的作用。

收稿日期:2000—03—23

【参考文献】

[1]斯大林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