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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模板(10篇)

时间:2022-06-28 14:22:40

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例1

为全面实现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目标,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县紧紧围绕卫生改革步伐,深入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强化部门职能,不断提高我县妇幼卫生工作水平。同时,根据国家、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孕产妇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及“降消”等为民办实事的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和实施方案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制定相应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为全面实现项目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抓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服务,保障母婴安全

 2010年全县产妇总数为1444人,活产数1458人,孕产妇系统管理1174人,系统管理率80.52%,无孕产妇死亡数;全县7以下儿童11462人,保健管理10575人, 保健管理率92.26%;3岁以下儿童5267人,系统管理4999人,系统管理率94.91%;新生儿死亡4例,死亡率2.74‰;婴儿死亡7例,死亡率4.8‰,母乳喂养率90.6%。

 2011年上半年全县产妇808人,活产814人。孕产妇系统管理716人,系统管理率87.96%,无孕产妇死亡;全县7以下儿童11089人,保健管理10247人, 保健管理率92.41%;3岁以下儿童5261人,系统管理4964人,系统管理率94.35%;无新生儿死亡;婴儿死亡2例,死亡率2.46‰;母乳喂养率91.26%。

 1、孕产妇系统管理是妇幼保健的重点工作,而高危妊娠管理是孕产妇管理的核心。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特别是加强高危妊娠的管理是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的主要措施。为此,全县在抓好孕产妇系统管理、保证孕期监测质量的同时,把重点放在高危妊娠管理上,严格抓好高危妊娠的筛查、随访、追踪、转诊和上报等工作,对重症高危妊娠实行首诊医生报告制和严密的随访跟踪。2010年共筛查出高危孕产妇54人,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管理率均为100%,为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提供了有力保障。

 2、积极开展儿童保健规范门诊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县儿童保健工作水平。按要求配备了开展儿童保健工作所需的房屋、设施、设备等,落实了儿童保健人员,能够较规范地开展儿童保健各项工作。在抓好儿童系统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体弱儿童的筛选、随访工作。

    三、认真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切实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1、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

根据《四川省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县和卫生院妇保人员参加市妇幼增补叶酸项目培训,同时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召开全县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启动暨培训会。主要工作通过19个乡镇卫生院和51个村卫生室筛查、发放叶酸药片。截止目前我县已为2070名妇女发放叶酸2070份,随访2744人次,知晓率为86.62%。

2、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

(1)县政府以及县卫生局高度重视这项民生工作,实行政府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卫生部门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县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积极组织辖区内的医疗单位开展此项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短信息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并在各单位内醒目位置处张贴《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和限价收费标准》及各种具体要求,动员农村孕产妇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并在孕妇保健建卡时,明确告知住院分娩补助政策。

(2)2009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启动以来,加强对助产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使妇幼保健工作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道路。采取定期督查与日常监管、行业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督促助产机构规范服务行为,保障产科质量,维护广大孕产妇生命安全。规范高危孕产妇筛查、转诊和救治流程,严格执行剖宫产指征,控制剖宫产率。按“降消”项目方案建立了孕产妇急救“绿色生命**”,急救电话(24小时)畅通,为做好全县急危重孕产妇的快速转诊和紧急救治,提供最佳的抢救时机。

(3)我县2009年住院分娩1020人、发放补助29.22万元,2010年住院分娩1110人、发放补助44.4万元,2011年至今住院分娩353人、发放补助14.12万元。

3、“降消”项目

(1)根据《四川省“降消”项目实施要求》要求在省市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县于2005年正式启动实施“降消”项目。

(2)领导重视,责任到位,县妇儿工委主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与各个乡镇府及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签订了项目承诺书、责任书;卫生主管局与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县项目办制定了《 “降消”项目实施办法》、《贫困孕产妇救助方案》、《“降消”项目乡镇卫生院基本要求》等一系列管理实施方案及技术要求。成立项目领导小组、技术领导小组、死亡评审小组,安排具体信息统计人员,各类机构工作运行状况良好。

(3)每年均安排县乡“三基”培训3次以上,参训人员达到600人次;县乡产科人员脱产进修学习60多次;每年各乡镇对村级妇幼人员“三基”培训考核达3—4次,参训人员共计3325人次,有力提高我县县、乡、村三级妇幼人员的业务素质,为我县降消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必要的技术保障。

2005年至今“降消”项目共贫困救助1038人,贫困救助资金30.88万元,农村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补助673人,补助资金33.83万元。

4、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1)根据《四川省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了《2011年度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了我县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传播工作,要求各类医疗单位认真落实工作,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并于2011年1月4日召开了该项目启动会暨技术培训会。

   (2)2011年1月至4月对全县20个医疗机构单位发放人体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测试剂600份,已经检测353份;发放梅毒螺旋抗体诊断试剂1200份,已经检测205份;检测乙肝234份,未检到筛查阳性孕产妇和婴儿。

5、孕产妇急救绿色**通畅

我县地势偏远,山高路远,交通不便,部分村组离乡镇所在地远并且不通公路,同时部分乡镇暂时不能开展产科接生,因此,怎样才能使孕产妇尤其是偏远山村的孕产妇及时得到医疗救助——入院分娩就成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个关键。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这些措施:

(1)在不通公路的村组成立担架队、护送队,人员主要由村、组干部、村卫生员等组成,负责从妊娠开始到入院待产期间的健康教育、督促产前检查、临产时的入院陪护等工作。

(2)根据乡镇行政区划分、地域、交通等方面综合考虑,对暂时不能开展产科接生的乡镇卫生院,其区域内孕产妇的住院分娩工作由临近的能开展产科接生的乡镇医院负责,其他工作仍由属地卫生院负责。

(3)通过电视、标语、传单、短信息等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公布孕产妇急救电话,并24小时安排专人值班。

(4)急救车辆、产包、急救药品、人员都到位。

 通过这些措施,确保每一例孕产妇由村组到乡镇、必要时到县、到省市的医疗救护都全程护送,使每个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适宜的救助。

四、存在问题

1、我县属于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县,群众整体文化素质不高且受传统习惯影响,农村妇女保健意识不够强。

2、妇幼保健人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采取切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和方法使健康教育工作长期化。

2、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认真为群众讲解住院分娩和增补叶酸的好处及各项惠民政策,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争取完成任务。

 3、将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工作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相结合,两者相互带动。

 近年来,我县的妇幼卫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工作的方式方法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妇幼人员队伍素质有待提高;产科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妇幼保健工作缺乏创新;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滞后等。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强化产科安全意识,拓宽服务内容,完善信息管理,提升妇幼保健业务和管理水平,为保障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作出更大贡献。

 

 

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例2

一、提高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认识,统一思想。

扎实推进公共卫生均等化是近期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任务之一,实施九项基本、六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于改善城乡居民卫生服务公平性、保证公共卫生平安,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提高认识,掌握内涵。

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第一。充分认识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性。大家知道,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内涵概括起来就是四句话: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启动15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立足点就是服务于第一要务、服务于发展,目的就是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体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把这件事情办好了抓到位了就是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最直接、最生动、最具体的实践。

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二。保证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行动。卫生和健康是人的最基本需求。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保证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涉及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幸福健康。目前城乡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的状况还非常明显,医疗保证制度不健全的问题还较突出,城乡之间居民健康状况差别还较大。实施15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既可有效免除或缓解人民群众疾病,增强城乡居民的健康素质,提高千家万户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满意度,也体现了党和政府关注民生、关注民意的执政理念,标明了各级政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发展效果惠及全体人民的态度和决心。所以把这件事情做好了能够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让最困难的群众、最需要帮助的群众真正受益,得到实惠。

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有利于医改重点工作整体推进。人民群众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十分关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启动标志着医改工作在贯彻落实上取得又一重要进展。启动这项工作,让人民群众看到各级政府在切实履行许诺、扎实推进改革工作,有助于提振群众对医改的信心,从而理解医改、支持医改、参与医改;也有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全面推进医改营造良好的氛围,发明更好的条件。

二、切实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到位,统筹兼顾。

今年我省确定要重点实施白内障复明、乙肝疫苗补种、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重大妇幼卫生、农村改水改厕等6大类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依照省卫生厅要求。和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污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涉及妇女、儿童、老人等重点人群以及先天残疾等特殊人群,群众受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相关单位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狠抓关键环节,稳步有序推进,确保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到位,努力让群众早得益、早受惠。一是细化工作方案上下功夫。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单位要结合实际,把15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细化,确保方案针对性强、操作性强。二是健全经费管理机制上下功夫。卫生局要设立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公室,积极争取人均15元公共卫生经费,同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平安、规范、有效。三是加强规范管理上下功夫。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对项目执行进度、完成质量等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不时提升项目运行质量。

三、找准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切入点,破解难题。

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例3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通过合格镇的创建,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工作机制,落实公共卫生工作措施,提高公共卫生工作质量,为实现让群众“不得病、少得病”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力争2016年年底通过县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合格镇检查验收,达到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精细、服务规范、质量达标、效果明显、群众满意、居民受益”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落实政策与创新机制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并在项目管理、指导模式、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绩效考核等方面不断创新,促进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相结合。本院和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各项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建立完善医疗和公共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分工协作机制,加强本院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能力建设,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预防、保健和医疗“一条龙”服务,突出方便群众、医防结合、重在预防的特色。

  (三)坚持服务数量与服务质量相结合。认真按照各项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和质量要求,在保证服务数量、服务频次的基础上,重点在做好服务质量和效果评价上下功夫,让广大群众真切体会到公共卫生服务带来的实惠,让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惠民工程”。

   三、主要内容

  (一)完善机构、健全制度、强力推动创建工作

    1、镇级:学习借鉴“茨沟”模式,进一步完善“责任医师团队包抓公共卫生制度”。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按要求做到管理规范、机制健全、运行良好。

    2、村级:进一步夯实村级公共卫生工作职责,努力创建2个(宏大村卫生室和展望村卫生室)优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合格村”,要求村卫生室公共卫生职责明确,设施、设备齐全,制度健全,资料完整。

   (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

    1、细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方案。根据各项目管理或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制定各项目管理精细化方案,明确项目作用、项目目标、服务内容、服务方法、资料收集与管理等方面内容,将任务细化到本院各科室、各村,做到各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层层有职责、有任务。

   2、细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完善各种项目检查指导、质量控制、质量考核、信息报告等制度,落实项目培训例会、绩效考核、工资发放和使用公式等制度,规范和公示“责任医师团队”职责及任务,项目服务内容及工作流程等信息。

   3、细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奖惩制度。强化镇村级绩效工资考核,根据工作数量和质量,兑现服务补助经费。

(三)规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

强化经费用途和管理。严格执行上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公共卫生项目资金专账专户管理,明晰每一笔项目资金数额及用途,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合理分配镇村级公共卫生经费比例,2016年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不少于48%。

(四)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

 1、规范提供醒目服务。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和中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服务对象、内容、流程、标准、时间、频次、数量等开展相应的服务,做到服务规范、质量可靠、群众受益,项目资料做到不缺项、不漏项,真实可靠。

2、创新改进服务方式。把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融入镇卫生院日常工作之中,坚持防治结合。将医生、护士、中医药等卫生技术人员纳入公共卫生服务技术队伍,建立公共卫生服务责任医师团队,结合常见面、多联系,根据辖区服务范围、科学配备管理和服务人员,分片包村,责任到人。探索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巡诊服务、预约服务、签约服务等形式,定期深入村组,同村医一道,为广大村民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3、提高各项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效果。健康档案更新及时,逐步实现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管理。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工作,加强老年人慢病筛查和健康管理。提高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和孕产妇、儿童的健康管理率,规范随访服务,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理。加强全人群健康教育、规范开展预防接种、中医药服务和传染病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处理服务等工作,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内涵,确保服务效果。

  (五)提高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率和满意度。

   1、加大项目宣传力度。开展公共卫生“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宣传活动,使广大城镇居民了解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政策、服务内容及重大意义,提高对各种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和认知度。

   2、提高群众满意程度。本院和各村卫生室要充分利用送医下村、上门服务、主动服务的时机,提供相应的公共卫生服务,让群众知晓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享受到规定的免费服务。将群众满意度测评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率。

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例4

促进各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中国自成立以来涉及范围最广、受益人群最多的一次重要改革。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在一定社区范围内为群众开展公益性的公共卫生预防工作。相关公共卫生服务制度的实施,有效促进了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财务管理关系民生安全,关系国家与经济安全,同时也促进了地方的基本公共卫生更加规范化。当前,受市场经济的影响,楚雄州内各社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运用科学合理的手段加紧对公共卫生服务的财务管理,确保卫生服务项目能够顺利进行,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简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务管理

楚雄州各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有:归纳整理居民健康档案、普及教育相关健康理念与知识、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在此过程中,项目资金的支出涉及了多个方面:人员经费、劳务费、印刷费、药品材料费、办公费、水电维修费、差旅费、邮电费、租赁费等13项经费。其中除前四项人员经费、劳务费、印刷费和药品材料费外,其余九项支出金额的总额应少于当年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金额的10%。面对如此繁杂的财务资金管理,再加上公共卫生服务业务与财务的不同步、《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中缺少对“服务收入”作账务操作处理、资金管理中存在问题,实行科学的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显得至关重要。财社【2010】311号中提及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人员服务所耗费的支出不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人员培训与设备配备。云卫发【2013】26号中也规定将考核后兑现的有关项目服务的补助资金列为服务收入进行管理。

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指政府安排的用于为居民提供免费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资金。主要的管理方法有:第一,在资金拨付上,严格遵循“上年预拨,当年结算”的办法,上一年应根据服务的人口数、人均经费标准规定预拨补助金,而当年则要根据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评情况及时进行结算,年度项目经费的给付应该要结合公共卫生的考评结果进行拨付。第二,补助资金应遵循“按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以保证项目开展与人员开支为重,压缩公用支出规模,合理规划支出;遵循“统筹协调,抓住重点”的原则,健全卫生服务保障机制,发挥财务工作的调控作用,保证重点支出的需要。第三,做到补助资金的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各级财政及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项目经费的管理和控制方法,完善资金的管理与利用,卫生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财会制度,规范核算工作,降低成本,减少浪费,真正提升资金的利用效率,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人员服务所耗费的支出不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人员培训与设备配备等支出。第四,在资金安排上,要严格遵循“共同筹资,分级负担”的原则,中央补助80%资金,其余的20%由地方财政自行配套。各级财政在安排补助资金时应按当年的补助标准进行足额安排,以保障社区公共服务项目的顺利进行。第五,此外还有,如,变财政非集中支付的方式为集中支付,资金的转拨不得通过专业的公共卫生组织机构,服务项目的收支应设置相应的明细账簿,以及资金的审批与特大支出项目采用集体决策签发和责任追究制等,以保证补助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且合法。

二、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务管理与核算工作中的问题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管理问题

(1)项目经费结余过大

2010年,财政部颁布出台的相关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金通知中严格规定,社区必须参考服务项目成本补充标准进行补助金的拨付,真正将补助资金用于需要的人员支出及开展服务活动所耗费的经费中,不得用于人员培训、设施建设等其他支出中。但是,该政策在实际工作中对卫生机构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该政策规定了较多项目不得开支,以致于资金用不出去,到年底时全部用于抵付人员薪资。在实际工作中,楚雄州的公共卫生补助资金中,部分社区的人员经费占项目资金的七成及以上,其余必需品的耗费支出较少。

(2)项目经费范围不清

相关准则中对机构开展项目使用公用经费的规定不准确,资金用于人员补助的途径也不明确,在实施绩效工资改革后不补发其他津贴和补助又减少了资金支出的途径。由于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缺乏针对性的政策指导,导致部分机构不知如何有效使用资金甚至盲目使用资金。如,开展卫生服务活动时所需的必要耗费等公用资金的支出中,“公用经费”与“必要的耗费”解释尚不明确,内容不够具体清晰,缺乏明晰的开支标准。

(3)项目经费的管理不规范

一方面,服务项目中的专项经费的拨付并不能实现财政直达,部分经费得经过层层的地方财政、卫生主管部门、社区卫生医疗机构进行间接拨付,在这个过程中资金缺乏财政监管,专项资金延迟拨付现象时有出现。另一方面,专项资金未建立资金或备查账。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单独核算专项资金,将专项资金与经常性费用混合使用,专项资金的收付与结余得不到清楚的体现,导致对其监督困难,对其进行绩效考评较为困难。另外,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如不严格遵循规定违规收费、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开支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在使用中部分机构也未能严格按照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原则进行各种经费的分配。

2、核算不严谨

在实际的工作中,部分社区卫生机构在进行年底或月末的考核情况报告中只概括总结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表述含糊,未能明确指出错误及问题。而一些机构由于没有意识到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要性,只对考核结果进行简单的统计,缺乏详细全面的调查;专项经费与地方政府其他资金的混合使用使得核算过程与结果相差较大,统一较为困难,导致资金的预算与实际不相符,影响项目的顺利进展。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收入和支出均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进行会计核算,资金支出未在“公共卫生支出”科目下进行核算。

三、项目经费管理与核算的改进措施

1、完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管理

首先要对补助金额落实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规范补助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认真执行规范的会计制度,把每一分钱用到刀刃上,避免浪费,降低成本,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杜绝任何单位挤占、截留、挪用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其次要明确补助金的使用范围。例如,人员经费列支长期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福利费和独生子女费等;劳务费中应支付给服务补助、临时工作人员劳务报酬、宣传讲座报酬等;水电费指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活动所应缴付的水电费;差旅费指工作人员在开展服务活动过程中所需的交通、住宿、伙食等费用,以及其他诸如邮电费、交通车辆运行费、办公用品费、印刷费、药品及卫生材料费等共13项费用的范围。另外要明确经费的使用原则,主要有:据实确定经费、服务的内容质量与经费挂钩等。还要贯彻落实“共同筹资、分级承担”原则,保证基层公共卫生人均补助达到40元。最后要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资金补助力度,合理划分社区与其他领域的项目资金分配,增加居民获得服务的可及性,使高血压、重性精神疾病、结核病等多种类型的患者得到及时的医治。

2、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专项经费核算

首先,应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金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与账簿,实行专账核算。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在“财政补助收入/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下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二级科目核算收到的拨款收入;在“医疗卫生支出/公共卫生支出”下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二级明细科目,按“人员经费”、“药品支出”、“卫材支出”、“其他材料支出”、“维修费”、“其他公用经费”等设置三级明细科目核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为明晰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的支出情况,应按国家和省级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项目明细账进行辅助核算。同时还应设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备查账,具体核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收入、支出、结余情况。要对各项支出进行单独分类,确保办公费、水电维修费、差旅费、邮电费、租赁费等9项经费支出金额的总额不超过当年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金额的10%。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根据国家、省、州的有关政策,加强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的支出管理,将资金支出进度与业务执行进度有效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合理合规地消化结余资金。

其次,要设置相应的资产负债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与总表、基本公共卫生支出与药物补助支出明细表五张报表,以明确反映出各个具体服务项目各时期的累计支出数额。另外要采用电算化的会计核算方式,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大幅度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最后,加强考核,要注意根据具体的机构所能提供的服务数量与质量直接将经费兑现至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机构中,不得拨付至其他机构辗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结合具体实际确定成本补偿标准,兼顾服务的工作难度、数量及效率。

四、结语

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例5

[摘要]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推行,对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基层单位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其服务能力直接影响卫生服务项目的实现,因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工作需要落实到基层。基本公共卫生相关服务项目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不仅能够提升基层公共卫生单位管理质量,而且能够有效为基层相关卫生服务单位获得良好社会及管理效益。但是现阶段在实际的基层基本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中,相关管理工作仍然存在部分问题。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水平,该文旨在分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现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通过从项目管理工作需要面向基层单位以及合理利用各种资源和平台的方式,最终达到提高基层单位项目工作管理质量,以及服务项目取得良好的管理效果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

关键词 ] 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探讨

[中图分类号] R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4)12(b)-0061-02

[作者简介] 张宽(1970.9-),男,山东济宁人,本科,中级,副院长,主要从事医院管理方面工作。

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工作,需要对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进行探讨。根据国家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本方针政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不仅需要从基层入手,而且需要把工作落到实处[1]。因此,通过分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的现状,依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对策,从而有效开展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该文就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现状以及工作相关建议进行探讨。

1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现状

基层卫生机构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其服务能力影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现[2]。且大多数地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因此导致了项目管理工作有很多问题的存在。尽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表面管理有序,但是出现项目管理工作与基层的实际工作相脱节的情况。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不但存在耗费人力物力导致进度缓慢的情况,而且存在其项目基层落实状况真实性差的情况[3]。此外,基层基本公共卫生人员还存在职称偏低、学历不高和无卫生专业执业资格问题,因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的开展不仅需要落到实处,而且需要面向基层。

2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建议

基层单位是落实基本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基层卫生机构不仅需要落实服务项目的任务,而且需要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因此,基层基本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既需要重视提高公共卫生人员专业的水平,又需要贯彻落实基层员工的公共服务管理水平。针对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为了实现将基本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落到基层的目的,该文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①加强对基层机构的组织领导,完善对基层单位的管理制度。基层卫生机构尚未制定或制定不符合实际的项目实施方案,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与技术指导小组尚未建立等[4]。由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尚有欠缺存在,在项目管理与实施的工作中,不仅需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力,而且需要不断完善项目组织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5]。

②落实服务项目管理工作的任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日常管理不到位,镇级项目管理的实施单位对村卫生室的开展工作未进行检查和督导,并且在检查和督导过程中仅对项目服务数量进行记录,而忽视核实服务项目管理开展的规范性和真实性[6]。各县卫生部门应根据本基层卫生机构的工作任务,加强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③加大对基层机构人员的培训力度。基层机构人员培训不理想,基层单位存在未及时进行全员培训及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目的性不强等问题。正视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仅可以提高基层单位项目工作管理质量,而且还可以在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取得良好的管理效果和社会效益。通过加大对基层卫生服务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达到基层人员熟练掌握服务技能、提供规范服务以及保证服务质量的目的[7]。

④加大对基层员工的监管力度,重点指导落实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通过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并开展项目检查督导活动,加强实施指导以及实用性培训,推行实效性考核的方式,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中存在问题进行及时的分析与整改[5]。上级单位通过有机结合各项工作、整合利用各种资源和平台的方式,从而有效切实管理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3结语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工作深入基层,不仅需要结合实际工作,而且需要根据地区特点采取相应措施。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工作中,不但需要发挥基层村医的作用,而且需要对卫生院工作进行完善与核实,通过加强管理、培训指导和督导检查等方式,实现切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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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吴菘涛.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分析和流程化管理[J].中国全科医学,2014,3(7):761.

[2] 潘文洪.基层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工作的探讨[J].医药与保健,2014,22(2):162.

[3] 杨永宏.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难点及对策[J].工企医刊,2014,1(20):734.

[4] 何莎莎,王晓华,冯占春.县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监督与控制模式研究[J].中国卫生经济,2012,24(1):235-236.

[5] 蔡源益,吴华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对补偿机制的影响研究[J].中国卫生经济,2012,32(7):528-531.

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例6

全县辖区内常住人口以及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以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为重点服务人群,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在年执行年度,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为主,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重性精神疾病管理9项。具体目标为:

1、按照国家规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居民规范化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

2、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80%以上。

3、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疫苗针对性接种达到规定要求;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4、传染病防治取得明显进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95%、及时率达95%,准确率达95%;非住院结核病人100%、艾滋病人70%得到规范的随访和治疗管理。

5、对0-36个月婴幼儿进行保健管理,规范化管理率不低于70%。

6、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规范化管理率不低于75%。

7、开展老年人保健工作,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老年人健康登记管理率达25%。

8、加强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以上两类人群规范化管理率分别达25%、20%。

9、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随访和康复指导,对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15%。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落实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9项,使更多农村居民受益。

(二)确定服务机构

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由中心防保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承担。原则上由各中心防保站负责向辖区内的居民提供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负责向辖区内的居民提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人保健、高血压和糖尿病病例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城、池江在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尚未投入运行期间的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中心防保站全面负责提供,其它乡镇由中心防保站牵头负责并协调乡镇卫生院共同提供规定的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每个行政村(居委会)确定一所村卫生室向辖区内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由县卫生局按照“承担了本村防疫妇保工作优先、已规范达标村卫生所建设优先、村卫生所已完成向社区卫生服务站转型优先”的三个优先原则具体确定。

中心防保站(乡镇卫生院)暂不具备提供服务能力的,允许其与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共同提供规定的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城南安镇以及城乡结合部、未设村卫生室的行政村等地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纳入整个实施规划,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我县辖区内不留空白,覆盖到全体农村居民。

(三)开展专业技术培训

县卫生局要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年版)》(卫妇社号),结合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组织开展好农村基层公共卫生人员的业务培训,力争使每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中心防保站、乡镇卫生院都有技术骨干,每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都得到培训,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四)转变服务模式

县卫生局要积极引导乡村两级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逐步改变重医轻防的观念,从以基本医疗服务为主转变到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负责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深入乡村卫生机构和农户,按责任分工具体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同时,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在上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主动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减轻并逐步消除危险因素对农村居民健康的威胁。要创造条件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使乡村两级卫生机构融为一体、形成合力、提高效率,有效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农村地区的实施。

(五)绩效考核

1、制定考核细则。县卫生局根据《省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评估标准》,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年版)》,制定大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细则(详见附表2),细化、量化考核方法。

2、组织实施考核。具体负责落实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我县年度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应于年10月底前完成并上报市卫生、财政部门抽查后报省卫生厅、财政厅确认。

3、考核结果的运用。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分值800分以上为优秀,799—600分为合格,600分以下或单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确定服务提供机构财政补助总额的依据。对不合格的按已完成服务量结算补助经费;对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规定按服务量全部兑付补助资金;优秀的,可给予适当奖励,奖励经费从完成服务量不合格扣减的经费中解决。县卫生局对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卫生服务机构应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项目提供服务资格。

四、经费筹集和支付

(一)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以县为单位,年按服务人口每人15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9元,省级财政补助4元;设区市、县(市、区)财政各补助1元。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项目为居民免费提供。单项项目补助标准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0元/份;健康教育1元/人;预防接种3元/针;传染病防治1.5元/人;儿童保健105元/人;孕产妇保健92元/人;65岁以上老年人保健87元/人;高血压病管理88元/人;糖尿病管理88元/人;重症精神疾病管理40元/人(详见附表1)。

(二)经费支付方式

1、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实行“当年全额预拨、次年考核结算,专款专用、多退少补”的管理原则,不得转作他用。即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年初按上年度人口数和人均补助标准预拨当年补助资金,次年根据各地上报截至上年末实际补助金额,并根据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评估情况,结算上年度中央和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多退少补。

2、我县根据当年度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总额,提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立医院按规定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由县政府给予专项补助。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由县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乡、村两级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由县财政局、县卫生局拨付至牵头负责提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乡镇中心防保站,乡、村服务机构原则上以2:1比例对预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进行分配,与乡镇中心防保站共同提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或与其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乡镇中心防保站依据《大县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补助标准》按实际承担的服务量发放,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乡镇中心防保站发放。对于承担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卫生机构,实行预拨、考核及次年结算制,即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先按服务人口数拨付经费的50%,项目执行结束后按服务量根据考核结果综合拨付补助经费。

3、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弥补人工、耗材及公共卫生服务应分摊的必要公共经费等成本,人工成本包括工资及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不得将专项补助资金用于乡村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他支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把实施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和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大事,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共同做好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工作,确保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目标的如期实现。

(二)加强宣传动员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口号、制作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让广大农村居民充分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意义和对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为农村居民积极参与、农村基层卫生机构实施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开展及稳步推行。

(三)落实督查责任制

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例7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政府责任,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012年,巩固和提高城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做好为农村地区居民提供服务的准备工作并逐步展开。到2011年,省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普及,城乡居民免费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和地区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到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各基层卫生机构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好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协调、人员培训等工作,确保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由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区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和区医院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单位的业务指导。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同时,进一步调整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等预防保健机构的职能,促使妇幼保健、规划免疫、健康教育、慢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下沉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形成贯穿区、镇(街)、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逐步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

(二)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大力培养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强化全科医师、社区护士、乡村医生的公共卫生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切实提高其理论水平和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处置能力,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人力保障。

城乡基层医疗单位要采取灵活的工作方式,运用健康体检、深入居民家庭走访等形式,全面掌握辖区居民主要健康问题,建立真实可靠的动态的居民健康档案,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相结合,主动采取有效的健康干预措施,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公共卫生部门要转变公共卫生服务模式,定期深入工作场所、学校、社区和家庭,开展卫生学监测评价,研究制定公共卫生防治策略,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继续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主要包括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宣传,避孕方法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实施避孕节育和恢复生育力手术,随访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及避孕药具不良反应诊治等。

(三)规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我区执行《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公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服务规范,按要求为居民提供服务。对已经实施的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市定项目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梳理,做好对接,确保全面涵盖。

(四)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区政府将根据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目标,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机制,逐步增加公共卫生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经费标准按单位服务综合成本核定,所需经费由政府预算安排。2012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据镇村两级卫生服务机构所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进行分配,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乡镇卫生院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

(五)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区财政局、卫生局等部门将组织专家,按照《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见附件3),每半年对辖区内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评估。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季度对所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自查评估,并将结果上报区卫生局,由区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抽查。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等。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农村基层卫生机构考核参照城市的考核标准和流程进行,实现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体化考核。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结果作为拨付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的主要参考依据。考核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全额拨付;80(含80分)-90分之间的,拨付70%;60(含60分)-80分之间的,拨付50%;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予拨付。同时,考核结果将与经费补助以及单位主要领导的年度考核和任免挂钩,作为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要注重群众参与考核评价,将政府考核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

四、项目进度

(一)2012年2月(摸底准备阶段)。认真学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文件,制定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标准;统一印制《居民健康档案》,分层组织档案管理相关人员的培训;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分解安排工作任务,落实项目补助经费;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政策,为项目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2012年3–6月(试点阶段)。在张格庄镇挑选2–3个镇村一体化的村卫生室,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试行工作。以镇街卫生院为单位,有计划地组织辖区适龄居民健康查体,掌握第一手健康信息,填写《居民健康档案》,并做好档案管理。区卫生局组织专家定期对各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指导,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人群为重点,开展健康教育、家庭访视等系统化管理工作,降低发病率,提高重点人群保健水平。同时,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三)2012年7–11月(全面实施阶段)。根据试点经验,以镇街为单位全面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同时,做好基层卫生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逐步实行信息化管理。到2012年底,全区农村居民建档率达到60%。到2011年底,全区农村居民建档率达到90%以上。

(四)2012年12月(检查验收阶段)。区卫生局、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各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与经费拨付直接挂钩。

五、组织领导

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例8

【关键词】公共卫生服务 绩效考评 分析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试行)》和《襄州区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的要求,2010年10月11日至26日,区卫生局和区财政局组织考核组按计划对全区各镇级和区级医疗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情况,对各镇卫生院、区直各有关医疗单位2009-2010年度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情况,进行了现场考核。

1 对象和方法

1.1考评对象及方法

本次参与考核单位共19家卫生院。每个卫生院抽查2个卫生室。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访谈、问卷调查、询问、电话核实等方式对各单位公共卫生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考评。

1.2考评内容

1.2.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等数量和质量情况。

1.2.2考评结果评价 绩效考核结果分为3个等次,考评分值200000分(折合为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1000000-20000000分为(折合60-69分)为基本合格,1000000分(折合为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 结果

各镇(编号1-19)的综合考评结果见表1,全区编号19、15.6、17、4的考评等次为“不合格”,编号为3、8、10、1、14、18、12的考评等次为“基本合格”,其余各镇的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其中,编号为5、16、2、9的乡镇得分超过了90分,编号为13、11、7的乡镇得分不足80分.。见表1。

3 讨论

襄州区2009-2010年按照15元/人标准,其中国家补助9元,省补助2元,地方补助4元,总计投入1034万元,实施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保证经费使用效益,加强绩效考核是非常重要的管理环节。

3.1目前在公共卫生服务开展中存在的问题

3.1.1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要性缺乏认识 一是相当部分单位的领导、特别是院长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缺乏认识,没有采取必要措施,组织人员开展项目工作。个别院长甚至基本未过问项目工作。二是对项目工作缺乏计划性,采取的措施具有很大的临时性。

3.1.2专职公共卫生人员少,专业素质差 一些卫生院仍没有把公共卫生摆在重要位置,没有安排必要的人员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人员存在年龄老化、素质偏差问题,很多公共卫生人员是滥竽充数,导致无法完成基本的公共卫生工作。

3.1.3工作机制不健全 一是标准化公共卫生科建设未到位,职责不清,也缺乏管理;二是卫生院没有很好的履行组织计划,人员培训、督查等方面职责;三是未发挥村卫生室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的作用,不清楚村卫生室应承担的项目具体工作,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等必须由村卫生室为主完成的项目工作,也由卫生院包办,结果是根本无法完成好;四是没有建立完整的镇村考核与奖惩制度,未能充分发挥镇村公共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1.4公共卫生人员待遇偏低 重临床、轻公卫的思想仍普遍存在。有些卫生院仍未将公共卫生科视为主要业务科室,工资待遇比单位其他业务人员相差悬殊,有的甚至未得到基本保障,严重挫伤了公共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2对策与建议

(1)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是看得见、能拿到的蛋糕,是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卫生院的主要职能之一。因此,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深刻认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意义和现实性,主动创造条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保证,特别是要认真做好标准化公共卫生科建设,保证公共卫生人员到位,进一步抓好公共卫生工作管理。 转贴于

(2)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督导管理,认真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进一步加强督导考核,今后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和妇幼保健项目工作的考核,都分别由疾控中心和妇幼保健院具体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项目考核有卫生局基妇科实施,每季开展一次考核,并兑现部分项目经费,同时作为年度总考核的重要依据。各镇卫生院要充分发挥村卫生室在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作用,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慢性病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等,适宜卫生室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以卫生室为主开展,卫生院给予协助,同时要加强对村卫生室督导考核,及时兑现相应经费。

(3)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抓好基层卫生人员岗位培训,重点加强全科医学知识、社区护理、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业务技能,夯实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全区居民提供优质公共卫生服务。

(4)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加强社会宣传,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群众宣传免费服务项目,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营造群众理解支持、积极参与项目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项目工作深入开展。

(5)做好补缺补差工作。对这次考核提出的问题,各单位要组织专班制定整改措施,现时整改。

总之,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的绩效评估,是对公共卫生服务成效的反映和评价,将有利于促进和深化公共卫生服务改革,引导和规范公共卫生服务行为[1]。充分利用绩效考核指标杠杆作用,对当前居民迫切需要的、政府高度关注的工作要在评估指标权重上重点倾斜,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宏观指导作用,保证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有序和高效地推进。

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例9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6-0668-02

>> 探讨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现状及建议 迪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核算的现状及思考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践与体会 浅谈上海市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践与体会 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力资源调查分析 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探讨 深刻认识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意义 分析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践及体会 探讨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中健康教育服务项目的开展 建阳市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践与思考 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提升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质量 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居民健康影响的调查与分析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问题探讨 浅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浅析基层医疗机构关于公共卫生资金核算存在的问题 宾阳县边远山区群众对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认知情况调查报告 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产后访视的探讨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分析 浅析加强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务管理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2009- 7-10;http:///zwgk/2011-05/24/content_1870181.htm

[2] 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Z】.2009.10;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 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http:///zwgk/2011-05/24/content_1870181.htm

[3] 《全科医疗》,人民卫生出版社,卫生部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规划材料,主编,杨秉辉。

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例10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大、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目标,扎实推进国家三类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全市各族人民提供生命健康安全保障服务。

二、目标任务

立足于全面完成省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指标,稳步推进省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定目标任务,制定以下三类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工作指标及项目绩效评价目标。

(一)居民健康档案:城市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40%,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20%。

(二)健康教育:以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健康素养为目标,在全社会开展广泛的全民健康教育。全面完成市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健康教育项目指标任务。

(三)儿童保健:以加强儿童保健为目标,对辖区内的0-36个月龄儿童建立《婴幼儿保健手册》,按照服务规范进行随访,管理率达到85%。

(四)孕产妇保健:以加强妇女保健为目标,对辖区内的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管理率达到85%。

(五)老年人保健:以关爱老年人健康保健为目标,对辖区内65岁以上的常住居民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实施健康管理,管理率达到60%以上。

(六)预防接种:以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为目标,对有预防手段的各种传染病实施易感人群的疫苗接种。在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常规疫苗接种任务的同时,积极完成省卫生厅规定的乙肝疫苗、脊灰糖丸疫苗的接种任务。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七)传染病报告和处理:以及时、准确掌握各种疾病发生、流行状况为目标,做好各种卫生应急工作。对辖区内发现的各种传染病要进行登记并及时报告,积极开展现场疫情处理;开展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和地方病健康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大力推进基层卫生应急管理,加强基层卫生应急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现及处置能力;普及自救、互救等应急防护知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综合素质。

(八)慢性病管理:以高血压、Ⅱ型糖尿病管理为重点,逐步开展各种影响人群健康的慢性病管理。对辖区内35岁以上居民进行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筛查,管理率达到90%以上。

(九)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以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为目标,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对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管理率达到95%以上。

(十)认真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7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18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按照《省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各县(区)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按时报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配合市财政局负责完成市本级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并按上级要求及时上报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厅。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建相应的工作机构,在市卫生局制定的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办法基础上,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具有可操作性的考核办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体,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对各县(区)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病院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专业指导机构,负责对三类九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技术服务指导,负责基层业务骨干培训,负责完成辖区内的项目工作任务和相关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承办机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并完成项目实施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各县(区)要及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明确下放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城镇社区服务机构不健全的县(区),其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也可确定为服务机构。被确定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机构,对三类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必须按服务包提供,服务项目不得缺项,服务区域和人群不得留空白,做到全面提供服务项目、覆盖城乡全体居民。

(三)加强监督,规范管理。

1.项目管理。各县(区)要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实施项目,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积极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督察,并及时征求城乡居民的意见建议,不断总结完善工作,直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实施统一、规范、有效。

2.资金管理。市、县(区)财政部门要会同卫生部门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包括资金使用范围、内容、各项目成本核算及要求和考评办法等。各县(区)要根据《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核算办法(试行)》,合理划分九项服务内容的服务成本,按照项目执行的质量、数量等情况兑现资金。资金使用按照先预拨、考核后结算的方式管理,预拨资金按80%的比例预拨,余下的20%经费待年终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对于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县(区)要相应扣减资金并责成落实。各县(区)、卫生、财政部门要加强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项目资金。

3.监督管理。市、县(区)卫生、财政部门要组建相应的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指导和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要严肃追究项目执行单位责任人和上级主管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