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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责任人模板(10篇)

时间:2022-05-08 15:18:19

法治建设责任人

法治建设责任人例1

(一)用心履职尽责,强力推动法治建设

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健全制度建设,确保“三到位”。一是确保责任到位。成立市财政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为副组长,各股市负责人为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设在财政局办公室。完善学习制度,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与对吉林一系列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结合起来,提升学习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二是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中,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三是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股室,形成人人肩上有胆子,个个身上有压力。

(二)强化落实责任,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1.善于学习思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加强自身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制法规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在法律法规学习上,注重学以致用,强调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坚持会前学法8制度,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无法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

2.切实落实责任,深入依法治体工作。健全完善党内法规法制,做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充分发挥本单位的职能职责。

(三)推进依法执政,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

依法执政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法治建设的关键和着力点。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监督,提高执政能力。三是坚持督查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督查,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的宣传。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委依法知识办的指导下,在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有:

1.在理论学习上还不够主动,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自觉性,理解和把握不够深入和全面。缺乏有效工作机制,学习内容泛化,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

2.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没有真正认识到政治理论学习时武装头脑、坚定信念、净化心灵、指挥行动的重要法宝。

法治建设责任人例2

(一)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3、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4、指导本级各部门单位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单位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5、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法治素养、法治能力。

6、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年至少举办2 次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对党委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等领导于部学法制度。推动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积极推进法治创建、依法治理活动,推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二)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具体安排,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汇报,为推动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2、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积极作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核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3、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收费清单等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支持执法部门依法公正行使职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5、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6、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尊法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积极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大力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1、聚焦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职责,推行权力清单、收费清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压缩、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的情况。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情况。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2019 年“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问题整改要求,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情况。

2、聚焦做好行政立法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情况。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提升立法质效,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情况。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情况。针对规章备案审查纠错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的情况。

3、聚焦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综合执法队伍的情况,及落实《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工作的情况。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六稳”“六保”和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法治保障的情况。

4、聚焦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情况。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情况。《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推进情况。健全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制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情况。

三、推动责任落实情况

法治建设责任人例3

按照《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自查的通知》要求,区**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牵头,落实专人对照《自查清单》全面梳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工作推进及任务落实情况,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把本部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第一时间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综合协调、财务管理、待遇保障和医药监管4个组,包片开展工作。及时向辖区内医药机构下发了《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禁止相关药品及材料乱涨价的告知书》,并落实工作人员每日进店巡查。推行“两确保、三保障、四办理”工作机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务经办服务指南》,确保参保群众待遇享受不受疫情影响。落实“减征缓缴三不降”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2-6月累计减半征收**家参保企业职工医保保费**万元。

(二)坚持理论学习,贯彻落实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带头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增强本部门抓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严格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本单位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学法用法守法良好氛围。一是坚持会前讲纪说法,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周三夜学”作为平台,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宪法》《民法典》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四川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指引及行政执法文书样式》等文件。二是积极开展**政策法规的宣传,每年4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分别通过微信、公开栏、短信、宣传画册等方式以及在区海悦银河城广场、区政务服务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向全社会广泛公布举报电话和微信公众号,强力宣传了医疗保障政策、典型案例、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累计已印发宣传手册800余册、宣传海报2600份和折页4400余份、“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倡议书”500余份,发送宣传短信4万余条,现场解答咨询200余人次。三是健全法律顾问队伍,聘请执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负责合同审核;参与诉讼、复议案件的讨论,提供建议和对策;对涉及我局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等。

(四)认真执行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按照“五大程序”配合相关决策部门做好前期的论证、调查、意见征求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五)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落实专人负责规范性文件申报、审核及备案等工作,定期对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3月中旬,我局会同区财政局对《区特殊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扶贫”救治救助方案(试行)》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讨论,梳理存在的问题,在充分征求区委政法委、政府相关部门、各镇乡以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基础上,形成了《区城乡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办法(审议稿)》,并报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经人民政府六届第**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6月2日印发实施。6月4日,我局依法将《区城乡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办法》及起草说明呈报区司法局备案。

(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省司法局《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规范行政执法“十个不准”》。二是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严格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指引及行政执法文书样式》规定,切实规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以及案件移送程序和标准,有效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2020年,依法向区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例,法院已判决1件,挽回医保资金1.8万余元。

二、存在问题

法治建设责任人例4

【正文】

今年来,我镇在湘桥区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依法治区办的业务指导下,坚定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着眼固本强基,集中精力抓落实、抓巩固、抓提升深化,坚定不移推动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实践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一、加强理论学习

铁铺镇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多次在镇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上传达学习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镇党委书记刘习明要求全镇上下深入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二、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今年来,我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一是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在持续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对镇、村防控工作进行再排查、再落实,及时发现并整改防控工作薄弱环节,巩固前几阶段的防控成果。二是坚持严格按照网格化日常管控要求,切实落实好防控责任和措施,我镇没有居家隔离人员。三是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全面落实超市、市场、旅游景点等人员聚集场所的防控措施;加强校园防控,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的工作,确保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安全。四是持续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压实个人自我防护责任,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做好秋冬季防控工作,保持良好卫生习惯,营造共同防疫的良好氛围。

三、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1、铁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目前,铁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项目已完成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社会稳定风险性评估报告、建设采用EPC模式、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征地合同签订、养老保险方案、勘察及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等工作。委托房测和评估单位,配合村委会组织村民对污水处理厂征地范围内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现场进行登记确认,引导村民自行拆除地上附着物。总体规划调整、环评、征地手续办理同步等工作进行。完成项目设计施工公开招投标,候公示完成后确定施工单位,预计11月4日进行监理公开招投标。

2、卫生健康学院和潮州技师学院:卫生健康学院征地约458亩,到目前征地及清表工作已基本完成。潮州技师学院拟征约400亩,已完成征地及清表338亩。

3、坎下湖电排站重建工程:工程规划总投资3500万元,上级投资2100万元,目前已投入资金约2000万元,完成工程量约85%,我镇正在全力加快工程进度,预计春节前完工。

4、道路交通:“四好农村路”建设2019年改造总里程5.03公里,涉及各村已完成改造任务;2020年改造总里程9.68公里,目前改造工作已经启动。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共计32公里其中隐患里程20.192公里,预计投资205万元,已完成设计图审核,工程造价送区财政局预算审核后发现政策支持性资料缺项,无法财审,已向湘桥区住建局报告。

四、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脱贫攻坚方面。我镇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积极理顺工作机制,抽调骨干力量,高位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目前全镇贫困户已经实现全部脱贫。第三季度主要继续落实各项保障政策,推进产业扶贫项目,光伏发电项目、果蔬、茶叶种植等特色产业扶贫和小额贷款等帮扶项目已逐步产生效益,带动贫困户增产增收。镇、村领导干部和各帮扶干部继续对帮扶对象档案资料、系统资料进行查漏补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通过助学、提供就业岗位、住房修缮等渠道,助力脱贫攻坚。

2、农业农村方面。一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赋码工作,目前已有19个村完成,5个村正在进行赋码。二是大坑鱼池头、詹罗田詹厝、梅州板老人组前、坑门东寨、仙岩后头园、巷口寨前池、石板绞埕、坑巷松下路宫前、灰荣桃园老牛屠、石坵头谷仓前、桂林村委前面、小溪宫前埕、山后尾厝区、溪头许南美老人组前等14个村的公厕建设工程,已完成立项,正在财审。三是13宗水库标准化建设,已完成水库自动测报系统安装,和应急物资储备。四是美丽乡村智慧气象大啦叭项目,已安装气温、雨量、湿度、风速、风向、实景等气象要素观测;正在建立气象应急广播系统公众号。五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目前已研究上报了各示范村所需垃圾投放点数量、垃圾收集点数量、大件垃圾分拆存放点数量和改造提升垃圾中转站数量。第三方玉瑶山庄工作人员进行了初步调研。六是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已向区农业农村局请款,东山前已签订协议并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大坑村已完成项目设计。七是美丽乡村建设7个示范村项目,由玉瑶山庄对7个村制作进村指示牌,目前已完成设计效果图。八是石坵头、灰荣、桂林等三个村第一期雨污分流工程,正在初步设计阶段。九是“三资”清理工作,清产核资完成系统上报,清理合同完成,资金承包款项数据已落实定期更新。十是森林防火、秋季防疫、河长制等各项工作,也在正常有序开展中。

3、“创文”“创卫”方面。按照市、区“创文”“创卫”工作部署和对我镇开展督查反馈的问题,我镇认真落实对照整改,对创建工作中宣传氛围、交通环境、卫生环境等薄弱环节,逐一进行针对性整治。特别是中秋、国庆“双节”前后,我镇进一步针对高速公路出入口、主干道、工业园区、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全面开展环境卫生、绿化整修、交通秩序等大排查大整治,为广大群众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节日环境。

4、人口普查方面。全镇普查小区169个,全镇两员120人,其中普查指导员31名,普查员89名。我镇已召开两场专题培训会,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目前各村正在加班加点,利用晚上、周末等时间,入户开展普查工作中。

5、人居环境整治方面。一是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在落实镇区和各村常态化保洁制度的基础上,镇、村继续深入整治,巩固“创文”“创卫”工作成效。镇卫生部门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登革热防控工作,同时引导各村全面定期消毒,保持辖区环境整洁卫生。今年来共开展综合整治354次,清理垃圾4894吨,落实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整改488处。二是有效开展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我镇组织施工队,动用大型挖掘机、船等机械,对沟渠的水面漂浮物进行清障清淤;投入资金50万元,开展深入整治和堤段管护。加强生态环境日常巡查和监管,组织多部门联合行动,深入开展散、乱、污清理整治,对辖区内存在偷排、乱排污水的凉果加工企业和排污手续不齐的企业采取断电停产和关闭等措施。

6、社会环境稳定方面。一是全面抓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我镇坚持把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圆满完成全国“两会”、国庆节等重大时间节点的安保维稳任务。推进“三个攻坚”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化重点村整治,通过整治推动村各项中心工作顺利开展。截至目前,上级交办我镇线索6条,办结6宗。今年来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查处涉赌人员22名、涉黑涉恶人员2名、破获刑事案件2宗。派出所共立刑事案件46宗,破获刑事案件23宗,查处治安案件18宗,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59名,调解民事纠纷案30宗。

7、消防安全方面。一是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到目前全镇共出动310人次,检查企业103家,检查重点路段3个,检查重点场所62家,发现安全隐患134处,已整改134处。限期11家规摸上企业做安全达标认证;限期8家凉果加工场请有资质等三方做有限空间安全保护措施。二是开展重点领域、行业安全整治。我镇组织多部门联合对餐饮店、幼儿园校车、电动摩托车等进行专项整治,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并当场落实整改。重点做好各重大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排查、监管,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全镇安全生产趋势稳定。发挥各村微型消防站和消防队伍作用,为全镇消防安全工作保驾护航。通过举办消防安全培训,印发消防告知书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和企业的安全意识和防火灾能力。全镇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五、党的建设情况

1、充分利用镇街党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一是扎实开展各项学习教育活动,继续推进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在基层党员中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同时积极举办各类主体培训班,今年以来,镇委党校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训班、学习《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学习讲座等培训班7期,同时利用24个分教点和党支部微信群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截至目前已培训党员1210名,参训率87.1%,不断引导全镇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激励党员干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攻坚克难、干事创业,推进我镇各项事业的发展。二是在“七一”前后,指导各党组织开展“担当作为、一线建功”主题党日活动,镇党委书记亲自为基层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上党课,各党组织书记也为广大党员上党课,教育引导党员发挥“两个作用”,为乡村振兴发展献力献策。

2、走访慰问困难党员。“七一”前夕,镇党政主要领导深入各党组织,走访慰问老党员,看望生活困难党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送去党组织的关怀。全镇共慰问党员60人。结合“6.30”扶贫济困日活动,广泛发动党员群众踊跃捐资,献出一份爱心。全镇发收到捐款57694元。

3、严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今年全镇共发展党员12名,按时完成年度任务。

4、有序开展村级换届前摸查工作。村级换届是基层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以工作片为单位、由各片长牵头、全体驻村同志全程参与的措施,开展村级换届前摸查工作。目前摸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村级“两委”干部任职审计工作也已经启动。

5、积极推进优化党组织设置工作。全镇应优化党组织共8个,目前已优化3个,占比37.5%。灰荣、坑门、西陇已优化。

六、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增强依法行政观念。继续加大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力度,要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要促进行政机关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2、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形成用制度管人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3、进一步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落实专人负责,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力度,确保应备尽备,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工作。

4、进一步规范全镇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培训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加到监督考核力度,提高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

法治建设责任人例5

【正文】

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退役军人事务局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用心履职尽责,强力推动法治建设

一是履行领导责任。成立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本人带头学习贯彻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健全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制定重大决策规则,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制审核制度等,全局重大行政合同、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等决策,均经过法制审核,法律顾问把关,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二是落实法制审核制度。本人严格履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第一责任人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相关工作组织领导。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2020年度,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文共93份,党组发文共10份。三是强化行政执法工作。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鼓励所有在编人员积极参加执法证考试。目前局机关共有在编14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轮训2名。

二、坚持依法行政。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一是实行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民生和社会热点,利用局门户网站等信息化平台,公开财政预算、公告公示等政务信息。二是强化行政执法过程记录。设置专门的信访接待室,配备录音笔,办公区域安装监控设备。信访处理案件相关音像、笔记资料均依法依规保存归档。今年共接访登记180余件,接待各类人员600余人次,办理上级转交信访件22件,网上信访系统受理信访件12件,全部严格按照政策依法依规答复办结,权益维护率达100%。三是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发挥实效。进一步增强法律顾问队伍力量,有效促进法律顾问与本单位相互沟通,发挥作用,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三、坚持普法宣传,增强社会法治理念

一是贯彻落实“七五”普法精神。在“9.30”“12.4”等重要法治宣传节点,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展板、手册等宣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普及。二是形成普法宣传的体系。以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为重要普法阵地,开展退役军人政策宣传和相关法律普及,印刷政策宣传资料分发给各退役军人服务站,形成市镇村三级服务保障机构宣传体系。

四、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制度建设体系还不够完善,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二是法治监督还不够全面,要开展常态化的执法事项的监督检查;三是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还不够充分和平衡,还需完善相应工作制度,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法治建设责任人例6

【正文】

本人于2020年1月23日任区招商局局长,10月15日任区招商局党支部书记,主持区招商局全面工作。一年来,在区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工贸局党组的悉心指导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大力配合下,本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把各项招商程序、依法招商。现将具体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法治建设保驾护航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招商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及时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二是根据我局领导班子人员变动,适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以主要领导为中心、分管领导为副线、各股室辐射全方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面部署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

二、贯彻决策部署,全力推动高效落实

一是根据区委、区管委会、区职能部门关于法治建设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年初牵头制定法治工作计划、学法年度计划,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考核、同落实。二是及时组织召开支委会议、局务会议、业务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确保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要点有效落实。三是切实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高质量建设世界级绿色石化产业基地和千亿级新兴产业园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区招商工作专班力量,积极开展招商选资和项目跟踪服务工作。

三、依法民主决策,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一是健全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按程序办事,有效防止各种以权谋私行为发生,保证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二是聘请卓凡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投资项目谈判工作,对涉及法律事项的重大行政决策及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合法性审查及可行性论证,为招商工作提供法律保障,防范法律风险。2020年我局委托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起草、审查合同共计47件。三是加强外部监督,切实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业务股室积极配合,及时更新法治建设、招商工作动态、重大项目推进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内容,并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加招商工作透明度。

四、依法履行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落实项目联席评估制度,审核企业提供的项目申报材料,并联合区工贸局、国土分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安监分局等职能部门、专业机构、行业专家综合评估,召开项目评估联席会议审议。二是落实招商情况跟踪报告机制,起草工作周报及项目推进周报,定期向区领导汇报招商工作及相关项目推进情况。三是落实招商信息部门共享机制,分别对限期推进的26宗重点产业项目建立工作推进群,实时共享项目信息。四是落实项目联动推进机制,召开项目协调会,并赴项目现场调研、办公,提高项目服务效率,推动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协议谈判、立项、渣土、标高、用海申报、报建、竣工验收、融资、外籍人员入境等困难与问题。五是落实项目库动态管理机制,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及时更新在谈、筹建、在建产业项目进展,调整项目状态。

五、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内部监督管理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本人作为党支部书记,认真落实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党纪国法约束自己,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并严格要求局内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依法行政、廉洁自律,进一步加强局内党风廉政建设。二是高度重视局内内部控制工作,制定2020年内部控制工作方案,通过牵头修改完善《区招商局财务管理办法》、《大亚湾区商务接待工作指引(试行)》,建立长效内控监督机制,强化我局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三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我局2019-2020年内部审计工作,对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保障财政资金的规范性、合理性和完整性。四是主动自觉接受区委第三巡察组、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和舆论监督的渠道,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和意见。

六、立足岗位实际,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本人能做到自觉维护司法权威,2020年未出现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制度情况。

七、强化普法教育,提高法治理论水平

一是落实学法普法工作,增强依法行政观念。以身作则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利用学法考试平台和“学习强国”APP,并结合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工作,广泛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全年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学法教育活动44次,重点学习了宪法、民法典以及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招商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增强全体职工的工作素质和能力。二是牵头开展普法进企业活动,深入企业一线,宣传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增强企业员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法治建设责任人例7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大力指导下,市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学习贯彻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国中的战略地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増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持续推进普法教育,不断深化依法治理,为决胜全面小康、不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筑牢坚实法治基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市供销社高度重视法制政府建设工作,市社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会议定期听取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加强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设,市供销社制定了《xxx供销社工作规则》、《中共xxx供销合作社党组工作规则》、《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xxx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切实规范供销社行政决策行为。

2、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法律培训。一是围绕“新网工程”重点工作,开展农资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日用品销售、烟花爆竹经营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围绕供销联社组织建设重点工作,加强《公务员法》、《民事诉讼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三是围绕深化供销联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加强《公司法》、《安全生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引导社有企业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四是围绕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强化《廉政准则》以及中央、省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法规、重要文件的学习。

3、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供销社聘请xxx端方律师事务所洪沛田律师担任市供销社法律顾问。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让律师积极参与到依法治理工作中来,为供销社改革发展献计献策。

4、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相关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按要求进行规范管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市社起草的或者负责实施的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公室名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自查摸底,提出了继续保留、修改或废止的意见建议,按时完成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5、坚持在法律框架内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依法维权。高度重视供销社改制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进一步排查摸清人员基数,界定人员身份,摸清企业和职工欠缴养老保险的底数,督促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政策,帮助供销社解决好社保遗留问题和人员身份认定问题,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6、推进普法宣传。组织开展以《农民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安全生产法》等为重点的供销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网站等新媒体、向群众发放明白纸和法律手册、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强供销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使法治供销社深入人心,营造依法推进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自查及整改情况

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的要求,我社党组高度重视自查整改工作,结合供销工作实际,本着“严肃对待、扎实整改、举一反三、全面落实”的态度,严格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级层面任务分解表,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主要任务措施分解表,对标对表,列出问题清单,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工作。经自查有了3个方面的不足和问题。

1、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要性、重要认识不足,对法治政府目标任务缺乏责任感、急迫感。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坚持把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普法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反复研学中央和省、市委重要法律法规等。在学习过程中,领导班子成员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牢固树立自律意识、标杆意识和表率意识,自觉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些、学透一些,确保在领会领悟上更加深刻、在自我约束上更加严格、在贯彻落实上更加坚决,不断强化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为党员干部作出了示范,确保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2、少数机关干部法制观念淡薄,仍然习惯于凭主观、靠经验决策。

整改情况:为细化普法工作任务,确定一名领导具体抓该项工作,并由各科室负责人协调普法宣传工作的各项事宜,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方案等。一是培养依法行政的“带头人”。我社领导干部继续加强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的作用,制定学习任务,认真学习宣传党的精神中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思想,集体学习新修改的《宪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坚持党组会前必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党组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党组会议决策前置咨询论证机制和法律顾问制度,保证了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二是提高各科室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按照法治建设工作的要求,各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信访条例》、《公务员法》、《廉政准则》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

3、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落实不到位,注重党内法规学习,忽略法律法规学习。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共xxx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法制度。制定《2020年xxx供销合作社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把学习宣传贯彻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及宪法法律法规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利用月例会、周例会、主题党日,认真广泛开展以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及宪法法律法规的学习。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干部职工人手一册《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自2020年5月《民法典》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后,社党组将学习《民法典》作为机关学习必修科目,干部职工深刻学习领会,认真梳理和规范有关工作规定、工作要求,切实维护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强化与供销社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政策性文件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支部学习计划。向帮扶村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宣传信息和政策解读,依法推进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供销业务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法治政府建设最重要最基本的要求是依法行政,结合市供销社实际,建设法治政府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在全面依法履职、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从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设法治环境、树立法治理念、补齐法治短板等方面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靠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重要位置,与改革发展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2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每年3月1日之前向市政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建设法治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是主力军。全面树立法治精神、培养法治思维,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理念。严格把关,对自身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做到合法性备案审查。以普法宣传为抓手,把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工作。

二是进一步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增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要及时采取多种形式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及时反馈采纳意见情况。构建法律顾问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和程序,提高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成效。

四是加强安全信访稳定工作。做好信访稳控工作,加强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对有条件解决的信访案件立即解决,没有政策支持和条件解决的案件,做好耐心解释工作,确保本系统安全稳定,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附件:问题清单及整改结果

问题清单及整改结果

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的要求,我社党组高度重视自查整改工作,结合供销工作实际,本着“严肃对待、扎实整改、举一反三、全面落实”的态度,严格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级层面任务分解表,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主要任务措施分解表,对标对表,列出问题清单,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工作。经自查有了3个方面的不足和问题。

1、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要性、重要认识不足,对法治政府目标任务缺乏责任感、急迫感。

责任领导:陈世平 万育红

责任科室:办公室

整改时限:9月底,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坚持把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普法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反复研学中央和省、市委重要法律法规等。在学习过程中,领导班子成员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牢固树立自律意识、标杆意识和表率意识,自觉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些、学透一些,确保在领会领悟上更加深刻、在自我约束上更加严格、在贯彻落实上更加坚决,不断强化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为党员干部作出了示范,确保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2、少数机关干部法制观念单薄,仍然习惯于凭主观、靠经验决策。

责任领导:陈世平 万育红

责任科室: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积极构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构架,2020年,我社领导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为细化普法工作任务,我社确定一名领导具体抓该项工作,并由各科室负责人协调普法宣传工作的各项事宜,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方案等。一是培养依法行政的“带头人”。我社领导干部继续加强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的作用,制定学习任务,认真学习宣传党的精神中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思想,集体学习新修改的《宪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坚持党组会前必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党组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党组会议决策前置咨询论证机制和法律顾问制度,保证了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二是提高各科室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按照法治建设工作的要求,各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信访条例》、《公务员法》、《廉政准则》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

3、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落实不到位,注重党内法规学习,忽略法规法律学习。

责任领导:陈世平 万育红

法治建设责任人例8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镇关于违法建设查处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镇、村两级管理,镇、村二级防控的违法建设防治网络,构建我镇违法建设防治的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和源头上控制违法建设,力争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新的违法建设,确保重点区域违建防控到位,确保小城镇各项重点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二、工作目标

2014年,全镇范围内所有行政村创建成“零违建”合格村。

三、创建标准

1、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全面抓好辖区范围内违法建设的防治工作。

2、建立违法建设防治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属地管理层级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辖区范围内巡查和新生违法建设的制止及日查周报等工作。

3、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和上级的交办件。

4、全年无一起新建的违法建设。

5、按要求整治历史违建。

四、组织领导

按照镇区违法建设防治有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全镇违法建设防治工作机构,强化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1、成立镇违法建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镇防违办”),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镇村建站,由镇纪委、监察、规划建设、国土、小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城管、建管、财政所、综治、司法、、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村主要负责人组成,镇政府分管负责人任主任。

2、各村作为违法建设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要明确专人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日常监管工作。

“零违建”村的创建工作在镇防治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镇防违办牵头组织实施。

五、工作职责

(一)镇违法建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为全镇防违工作做决策指导,研究确定目标任务以及相关保障措施;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全镇防违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镇防违办作为工作机构,负责全镇防违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评比和考核奖惩;负责受理全镇违法建设的举报投诉、任务派遣;负责通报全镇违法建设防治工作动态。

(二)各村(居)民委员会是违法建设防治的直接责任主体和第一道关口,具体落实巡查和监管制度,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应明确专人负责本村(居)内违法建设的巡查、制止及上报工作。负责跟踪建房户是否按许可的规定进行施工建设,建立日巡台帐。

(三)市国土二分局分管我镇的工作人员负责对镇域区非法占用土地和其他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四)建管站负责对在违法建设查处过程中,未取得施工许可的或超越资质范围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配合相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强制措施。

(五)公安派出所应保障违法建设查处、等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在违法建设查处过程中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予以处置。

(六)工商、卫生、文化、环保、电力等部门不得为利用违法建设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七)城管中队负责协助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八)镇综治、司法、等部门负责查处违法建设案件的法律指导、民事调解、接待等工作。对依法认定的违法建设,在制止或拆除过程中,经反复做思想工作,违建当事人仍到镇无理上(缠)访的,部门不将其纳入考核范围。

(九)小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抓好集镇范围内各类项目的依法建设。

(十)镇财政所负责做好对村的年终考核工作,确保违法建设专项考核得到及时有效兑现。

(十一)镇纪监监察部门负责村、社会及相关职能科室履职情况的效能监察和执法监督。

六、考评办法

“零违建”村考评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镇防违办负责牵头考核。将根据各村日常工作情况年底组织考核验收,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通过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与各村年终考核直接挂钩。

七、工作机制

违法建设防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村、镇机关各有关科室要严格按照“发现早、反应快、处置力、追究严”的工作要求,不断强化运行机制,落实防治措施,有效控制违法建设的发生,保证城镇建设的有序进行。

(一)巡查发现机制。各村要建立违法建设巡查制度,明确不少于一名专职巡查员,明确巡查员工作职责、区域重点及工作方式。巡查员每日至少巡查责任辖区1-2遍,发现堆有建筑材料的,应上门核查情况,宣传法律法规,并跟踪监控,对正在建设的违法建设,应立即制止,报告并登记。村应按日建立巡查台帐,每日填写巡防情况登记表,经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每周五向镇防违办汇报一周巡防情况。

相关责任科室应当加强责任范围内违法建设的巡查控管,发现的违建或受理的违建举报投诉应在2小时内通报给所在的村,同时抄报镇防违办备案。

(二)宣传监督机制。各村要利用宣传栏、橱窗、标语、各村民书等形式广泛宣传村镇规划、土地管理、城镇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违法建设防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措施,对违法建设防治的重点和难点区域着重加强宣传(相关宣传材料由镇防违办提供)。

(三)快速反应机制。村(居)民委员会对发现的违法建设应做好思想工作并及时制止动员辖区内的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立即自拆,对自拆有困难的,负责帮助拆除,对不听劝阻的,应迅速汇报,由镇职能部门会同村组织力量在2个工作日引导行为人自行拆除或通过行政推动予以拆除,拆除不了的,报上级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对群众举报或上级交办的在建违法建设,所在的村违法建设防治工作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予以制止。制止不住的;镇防违工作人员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组织拆除,并及时反馈处置情况。

法治建设责任人例9

第三条县整治违法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县治违办”)设在县规划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县违法建设的预防、发现和报告工作。

第四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辖区内违法建设预防、发现和查处的管理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第五条县政府目督办、经济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城市管理局、交通局、水务局、林业和园林局、环保局、旅游局等有关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全县违法建设的预防、发现和报告工作。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违法建设:

(一)未依法取得用地批准手续、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二)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建设工程位置、范围、性质、层数、标高、建筑面积和建筑造型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未按规定期限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

(四)其它违法建设。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及县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应当通过报纸、网站、设立公示牌等形式,及时将规划信息、用地审批情况向社会公布,实行阳光操作,便于群众监督。

第八条在违法建设的预防、发现和报告工作中,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具体责任分解到人,依法及时打击违法建设。

第九条违法建设的预防、发现和报告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和“月违法建设拆除报告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于每月15日前将资料报县治违办;县治违办每月将全县违法建设的预防、发现和报告工作资料汇总后,报送市规划执法监督机构。

第十条违法建设的发现:

(一)规划监督员、其他成员单位监督巡查发现;

(二)、举报或媒体的信息;

(三)上级部门或领导督办或安排布置的任务。

第十一条违法建设发现报告方式:

(一)由网格单元责任人分情况上报

1.对重大违法建设应立即向上一级网格片区负责人汇报,网格片区责任人接到汇报后逐级汇报至县治违办;网片单元责任人也可直接向县治违办上报。

网格单元责任人网格片区责任人镇(乡)县治违办

网格单元责任人县治违办

监督巡查人发现县治违办

监督巡查人发现报各镇(乡)

2.对一般违法建设应立即逐级汇报。

网格单元责任人网格片区责任人镇(乡)县治违办

监督巡查人发现县治违办

监督巡查人发现报各镇(乡)县治违办

(二)案件由受访单位报县治违办,并抄送相关责任部门。对媒体曝光案件,违法建设治理相关人员均有义务向县治违办报告,发生在自己片区内的案件必须同时向上级责任人和主管部门报告。

受访部门县治违办

受访部门抄送责任部门

媒体曝光县治违办

媒体曝光在责任片区逐级上报

(三)部门受理案件由受理部门立即报县治违办。

受理部门县治违办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现场设立公示牌,公布建设用地、规划信息等建设相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三条发现违法建设后,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人员对违建业主进行宣传劝阻,并协助做好违法建设的自拆工作。

第十四条对阻碍违法建设的预防、发现和报告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守建设管理相关规定。对涉违的应做好违法建设行为的劝阻和拆除工作。

第十六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违法建设的预防、发现和报告工作其它责任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依法查处举报的违法建设。对及时举报违法建设行为且经核实无误的,予以奖励。

第十七条违法建设的预防、发现和报告工作,纳入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对本责任区内的违法建设承担领导责任。

法治建设责任人例10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市委八届十一次、十二次会议,市委十三届十一次、十二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认真践行法治系统观、法治大局观、法治人民观和法治基层观,紧紧围绕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正为民、社会依法治理“4个方面”,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建长效促提升,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和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促进市建设“高质量产业集聚地、高颜值旅游目的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高位对标、高点示范。坚持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推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依法治省决策部署在落实落地,坚持以打硬仗、下深水、啃硬骨头的勇气和决心,攻重点、破难点、疏堵点,切实解决法治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努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全面依法治市模式。

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坚持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统筹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做到不漏项、不断链,确保示范试点的系统性、一体性和规范性。

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紧紧抓住全面依法治市中的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着力把问题找准找深,把措施谋细谋实,做到真有用、真管用、真好用,努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全面依法治市模式。

坚持边查边改、注重长效。示范试点只分环节、不划阶段,坚持边查、边改、边建,做到细心查、真心改、用心建,做实规定动作,做优创新动作,注重抓点连线促面,突出标本兼治、重在治根治源,着力探索接地气、冒热气,既符合上级要求、又体现特色的依法治市路径。

坚持法治为民、法治利民。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融入法治建设生动实践,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新期待,用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法治问题,广泛组织动员基层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努力创造体现民愿、尊重民意、吸纳民智的示范试点成果。

(三)示范试点目标

计划用一年时间,全面、深入、扎实开展示范试点,力求取得“三个实现、三个一批、五个提升”的示范成果。

三个实现:实现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部署更加系统深入;实现法治建设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实现党委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改革谋发展促稳定的意识和能力整体提升。

三个一批:着力破解一批制约法治建设成效的问题和短板;着力构建一批推动法治建设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着力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全面依法治市经验和模式。

五个提升:党委依法执政的水平显著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显著提升;司法公正为民的群众认同感显著提升;基层群众法治素养显著提升;法治基础培育显著提升。

二、示范试点主要任务

(一)党委依法执政

1.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

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完善领导干部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工作制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完善党委运行机制,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各办所,各村(社区)党支部)

2.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落实《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和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和人大常委会和部门办公会会前学法内容,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表率。(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各办所,各村(社区))

3.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提升全镇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全面落实《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度述法工作,增加法治知识在领导干部培训、考试中的比重,推动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积极履行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严格依法办事、在日常生活中严格遵守法律。(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各办所,各村(社区))

4.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市委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程序,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和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法律顾问管理、绩效考评、运行机制等工作规则,推进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镇人大办、司法所)

5.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使用。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完善干部培训制度,将法治作为各级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干部法治档案制度。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注重在领导班子中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法治工作经验的成员。(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各办所)

6.加强运行监督。坚持全面依法治市、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和清廉建设统筹推进。深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强化党规党纪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党风廉政长效机制。(牵头部门:镇纪委,责任单位:各办所,各村(社区)党支部)

(二)政府依法行政

7.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对标《市县法治指数》指标体系,推动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改革成果。加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动态管理,强化跟踪督办、绩效评估和碰硬奖惩。持续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制,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响应民生需求,提供高效优质公共服务产品。(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各办所,各村(社区))

8.依法作出行政决策。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落实违法决策终身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各办所,各村(社区))

9.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快行政执法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推行行政执法不予处罚事项、减轻处罚事项、从轻处罚事项“三张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破解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难题。(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司法所)

10.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提高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加强对重点领域的依法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充分运用行政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依法高效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及时化解涉及行政管理方面的矛盾纠纷。加强法治化建设,依法办理事项、处理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法庭、司法所、综治办,各村(社区))

11.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强化信息公开主体的服务意识,依法及时、完整公开群众和企业关心关注、涉及其切身利益的事项信息。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等方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等制度,做好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各办所,各村(社区))

12.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向上级党委政府、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健全法制工作机构,强化工作保障。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措施。加强内部监督运行工作机制规范化建设,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严格落实纠错问责制度,从严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镇纪委、镇人大、司法所及有关办所,各村(社区))

(三)司法公正为民

13.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加快推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行政机关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庭)生效裁判和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旁听审理制度。健全政法干警履行法定职责保护和受到侵害救济保障机制。(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各办所,各村(社区))

(四)社会依法治理

14.全面实施精准普法。加强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突出宪法、民法典主题宣传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传统道德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强化媒体公益普法责任。落实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持续深化“法律七进”,创新普法形式。做好“七五”普法总结,提前谋划“八五”普法。(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各办所,各村(社区))

15.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联动互补、协作顺畅的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一核五治”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以市被司法部确定为基层依法治理驻在式调研基地为契机,全力打造特色亮点,擦亮基层依法治理品牌。发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教育群众诚实守信。(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各办所,各村(社区))

16.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和水平。强化法律在维护权益、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畅通群众利益表达、协商沟通和救济救助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落实《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牵头部门:综治办,责任单位:各办所,各村(社区))

17.保障公共安全。探索建立公共安全预警机制和干预机制。加强平安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群防群治、联防联控。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依法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突,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执法,加大对征收征用、拆迁安置、民间借贷等重点问题的依法治理力度。(牵头部门:综治办,责任单位:各办所,各村(社区))

18.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有效配置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提供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高品质公共法律服务,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全面落实法律服务惠民举措,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牵头部门:司法所,责任单位:各办所,各村(社区))

19.加强乡村(社区)治理法治保障。努力提升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职能力,教育村(居)干部依法行权,强化权力监督。发扬村社直接民主。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以《省乡村振兴法治工作规划》起草调研及先行先试地为契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开展乡风文明培育。(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各办所,各村(社区))

(五)法治基础培育

20.提升群众民主参与意识。有效落实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各项制度。全面推行人民群众列席党委、人大、政府相关会议。以市政协“有事来协商”试点工作建设为契机,打造群众参与平台,畅通群众意愿表达渠道。强力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真正激活群众自治活力。以“清廉”建设为抓手,强化群众对党政机关的监督意识。(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各办所,各村(社区))

21.全面营造依法治市氛围。发扬年画打造特色法治文化的成功经验,继续提炼涵养具有本地特色的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形成浓郁法治文化氛围。挖掘、讲述身边的法治故事、依法办事的典型事例,推动树立依法治市的自信心、自觉性。(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各办所,各村(社区))

22.强化依法治市督导。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根据各行业、单位的实际编制法治建设的指标体系,常态化开展督导,不断增强各单位法治建设的自觉性和规范性。提高依法治市目标考核权重。(牵头部门:党建办,责任单位:各办所,各村(社区))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全面依法治市示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镇长担任组长,牵头负责本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示范试点工作。全镇上下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精心实施,确保高标准推进,实现预期目标,取得圆满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