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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协商工作计划模板(10篇)

时间:2022-03-08 03:39:40

政协协商工作计划

政协协商工作计划例1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全区卫生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水平、效能和依法行政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树立卫生系统良好形象,积极推进全区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安排

1.召开工作会议。每年召开2次以上工作会议,根据区卫生局年度工作重点,商议确定民主监督工作年度计划及专项监督安排,确保民主监督的落实。

2.深入基层调研。积极配合政协民主监督小组熟悉全区卫生工作情况;协助配合民主监督小组深入局机关、医疗卫生单位和服务对象中,开展调查研究、明察暗访、走访座谈等活动。积极主动地向民主监督员汇报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职能职责、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工作要求、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反映工作的难点、重点及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3.提升卫生工作水平。对民主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由分管领导牵头,职能科室具体负责办理,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全面提升卫生工作水平。

三、拟政治协商内容

1、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招聘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拟于今年6月份通过公开组织招聘的形式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拟招聘人员总数20名。

2、区人民医院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区人民医院已于2010年底完成主体工程,目前正在进行紧张的工程装饰装修阶段,预计今年下半年可投入使用。为完善区人民医院科室建设,促进其正常运转,拟引进高年资医务人员4名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6名。

3、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全区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品执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实行零差率销售。拟提请政府研究加大基层医疗机构财政性补偿力度,以维护其正常运转,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4、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近几年来,全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因基础建设和设备购置产生了不少债务,经济压力较大,拟提请政府研究加大卫生事业投入,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同时,启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建设,从资金、设备、人才等方面对其给予扶持,使其尽快达到三星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

四、工作要求

政协协商工作计划例2

机构、编制、参公、经费是计生协建设和开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领导。商丘市的主要做法是:给位子,给编制,有票子。一是定规格,定编制。1998年商丘撤地设市,市计生协被定为正县级单位,一级机构,纳入群众团体组织序列管理。2005年,由市编办下文定编7人,并成立中共商丘市计划生育协会党组。现市计生协设两个科室,配正处级干部1名,副处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4名,接收两名正营职转业干部,增加到9人。目前,全市6县1市2区计生协全部定为正科级单位,编制5~15人不等;乡镇计生协,由县委组织部下文明确专职秘书长,享受股级待遇;村级计生协也建立了村级协会班子,按村民10~15户调整建立会员小组,选好会员小组长。二是实行参公管理。在公务员制度改革中,特别是中国计生协参公后,2007年市委、市政府下文,明确市计生协的工作人员依照国家公务员条例管理,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所辖各县(市、区)计生协共有协会工作人员82人,也与市计生协一样,全部实行参公管理。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会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商丘市计生协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计划生育事业费的3%划入计生协账户,县级计生协的经费按计划生育事业费的5%划拨,全部达到上级规定要求,确保了工作正常运转。四是会员实行网络化管理。市计生协制订了《会员登记方案》,召开登记培训会议,市计生协派专人负责,与各县协会配合,提前完成了82万会员登记、编号工作,民权、夏邑、虞城等县还增添了微机设备,全市会员全部实行网络化管理。

二、领导重视,下发文件,批示工作,列入目标考核

商丘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计生协工作,把计生协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一是列入全市计划生育目标考核。市委、市政府在每年年初的全市计划生育大会上,安排部署全市计划生育工作,每年年终计划生育目标考核有计生协内容,占100分,并抽调计生协工作人员参与考核评估,每年表彰时,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为计生协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颁奖,达到“三个统一”,即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表彰。同时,市委、市政府领导经常听取计生协工作汇报,市委副书记张文深到商丘工作的第二天,就到市计生协办公室看望了协会同志,副市长李思杰每月至少听计生协两次工作汇报,并把每次参与计生协的调研或开会的有关事项安排到他的工作日程中。二是领导批示,扩大计生协的影响。2007年8月,时任河南省委副书记陈全国对林晓同志《关怀相伴和谐,服务凝聚人心――关于商丘市基层计生协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调查》一文作出批示:“林主任的调查很有价值。请菊梅省长、宪臣同志阅研。”副省长(时任商丘市委书记)刘满仓阅后批示:“建璋同志,我市计生协工作成效明显,要以陈书记指示为动力,把工作做得更好。”2009年4月,市委书记王保存,市委副书记张文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德才,市委常委、秘书长贾宏伟,副市长李思杰等同志得知我市计生协在2008年全省计生协工作评估中获得第一名的消息后,都先后作出重要指示。市委书记王保存批示:“建璋同志,计生协组织是做好人口和计生工作的一支重要队伍,这几年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望再接再厉,继续为实现商丘新跨越、新崛起作出新的贡献。”市计生协以领导批示为动力,积极努力创新工作,使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市委、市政府两办下发或转发计生协文件。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共为计生协下发了12个文件,这些文件的下发,为商丘市计生协的组织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指明了航向,奠定了基础。

三、开展活动,创新方法,推动工作,实现跨越发展

开展活动是计生协生命力的体现。领导重视,规格明确,编制落实,经费到位,这些均为市计生协开展活动创造了必要条件。

(一)加强培训,提高计生协队伍的素质。做好计生协工作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面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新特点,商丘市十分重视协会队伍的培训工作。一是市委、市政府将计生协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整体培训计划。近年来,全市计生协的专职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先后有8人参加市委党校和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干部培训班。2009年,有3个县计生协的专职会长参加了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科局长培训班。二是举办计生协专职工作人员培训班。市计生协每年举办一次县、乡专职副会长和秘书长培训班,2009年市计生协培训县、乡专职工作人员198人,县培训乡和村计生协干部2880人。

(二)强化措施,抓村级规范化建设。一是结合实际制订了《商丘市基层计划生育协会规范化建设方案》,提出从2008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村级计生协实行规范化建设,使村级协会规范化建设的合格村达到90%以上。二是抓试点,召开现场会,扩大辐射面。2008年,市计生协以睢县城关镇、城郊乡和白庙乡为试点,召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全市推广基层协会的先进经验。三是抓两头促中间。一方面,在全市选取一批基础好、实力强的村级协会,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工作开展;另一方面,结合各县实际,对作用发挥不好的村级协会拿出整改意见,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同时,规范好中间的村,加强指导,巩固提高。截至2009年年底,全市规范化建设达标村已达到3397个,占总村数的69.4%。

政协协商工作计划例3

二是抓民营经济,务求实现财政收入发展壮大。通过抓大户,抓政策,抓服务,全镇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经济总量不断扩张。截至目前,新增个体工商户20户,占年计划的25%,从业人员35人,占年计划的14%,注册资金25万元,占年计划的26.3%,实现销售收入9700万元,占年计划的18.8%,私营企业新增三户,占年计划的30%,新增从业人员50人,占年计划的31%,完成销售收入7500万元,占年计划的36%。

三是抓城镇建设,务求环境有大的发展。本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目标原则,把“*活动”与“开展城镇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坚持落实规划、建设、管理、资金四到位,重点抓好镇驻地康通路改造、鑫源路建设和小康村建设三个重点。目前,康通路改造工程已完成投资80万元,安装路灯92盏,栽植绿化树460棵,冬青球460棵,百日红960棵,金叶女贞等低杆美化树5.1万株,石砌边沟2250米,建绿化花池110个,铺筑彩砖人行道800多平方米。新园路建设工程已完成投资60多万元,硬化路面2200米,栽植五角枫等绿化树1000多棵。*等小康村建设按照“五个一”的标准,步伐不断加快。

四是抓农业“两化”,务求实现增加农民收入。首先进一步加快了“农”字号龙头企业建设。围绕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小、实力弱、产品档次低、流动资金短缺的突出问题,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加大服务协调和政策扶持力度,帮助龙头企业和养殖大户加快发展。其次进一步加快了农业结构调整。种植业,利用秋收时机,围绕生姜、大蒜这一主导产业,加大科技培训,大力推广大棚生姜和有机大蒜种植,增加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畜牧业,在抓好生猪、蛋鸡等传统养殖项目的同时,依托*集团、*协会,抓特色养殖,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再就是广开农民增收渠道。产、加、购、销产业链条的完善,提高了农产品附加值,解决了全镇一万多富余劳动力打工就业,进一步拓宽了农民致富渠道,加快了增收步伐。

关于对省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

按照省委办公厅通知要求,近期*市委、市政协组成联合调研组,就全市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5号)、《中共*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号)和全省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等进行了自我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

20*年全省政协工作会议以来,市委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政协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积极发挥政协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社会关注”的政协工作良好局面。一是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政协工作。市委始终把政协工作作为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加快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和重要抓手,坚持把政协工作摆上市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活动与市委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市委先后于20*年和20*年召开了全市政协工作会议及全市政协工作座谈会,安排部署政协工作。中发〔20*〕5号文件下发后,市委中心组进行了专题学习,市委书记花建慧发表了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认真领会。市委常委会先后两次专题听取市政协党组的会议精神的意见》(淮办发[20*]18号)、《关于贯彻落实全市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淮政办[20*]50号)等文件,委托市政协党组定期对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二是坚持把政协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全局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市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政协工作,听取市政协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总结政协工作经验,研讨政协工作思路,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党委宣传部门切实加大对政协工作的宣传力度,凡政协的重要活动,全市各大新闻媒体都及时充分加以报道,进一步扩大了政协的社会影响,全面优化了各级政协的工作环境。三是健全完善政协履行职能的相关制度。坚持把政治协商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程序,做到了重大问题协商在市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决定之前;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研究事关人民生活的重要问题,坚持先协商后决策;对重要人事安排,包括同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成员,坚持先协商后决定;制定事关全局的重要决策、法规,坚持先协商后通过。

先后建立和完善了党政领导联系政协工作制度、听取政协党组请示报告制度、党政领导定期向政协通报情况制度、政协领导列席党政有关会议制度、市政府主要领导参加政协重要会议制度、市几大班子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全市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严格考核,对重点提案实行党政领导批阅,政协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各承办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提案办理责任制,形成了提案交办、督办、落实、答复、效果评比等一系列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促进了政协履行职能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

二、主动协商,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职能作用

注重发挥人民政协组织知识层次高、专门人才多、议政能力强的优势,就涉及全市重大决策问题与政协主动协商,围绕全市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调查、视察,推进了市委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一是在确定大政方针时,注重发挥政协的政治协商作用。发动政协委员紧紧围绕事关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的重点工作,在化解矛盾上坦诚直言,在解决问题上建言献策。凡涉及全市改革开放的重大部署和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重大问题,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市委、市政府在决策之前与政协协商讨论,决策之中让政协参与意见,决策之后让政协协助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有关会议和活动,主动邀请政协领导和专委会负责人参加,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定期或不定期邀请各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召开座谈会,虚心听取他们的批评、建议。如制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时,市政协召开专题协商会议进行重点协商,同时通过界别活动、委员约谈、调研民营企业、县区政协主席联系会、与党外人士交流座谈等多种形式,提出有建设性意见建议120余条,先后两次上报市委、市政府,为科学编制全市“十一五”规划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在民主政治建设上,注重发挥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定期向政协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市直各部门与政协保持密切联系,经常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大力支持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开展评议和组织视察等活动,对政协提出的各种提案和建议,能够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并将落实和改进情况及时向政协反馈。对特别重要的政协提案,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阅批、亲自督办。20*年以来,市政协平均每年委员提案立案约200件,办复率达100%。为推动民主监督向纵深发展,纪检、监察、法院、市容等部门聘请40多名市政协委员为特邀监察员、监督员和党风党纪监督员,有力地促进了党委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和相关职能部门干部作风的转变。

全市各级政协组织通过走访、座谈、通报等多种有效途径深入了解社情,及时反映民意,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各界的民主渠道作用,为党政领导了解民情、体察民意、集中民智和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了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三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注重发挥政协参政议政作用。市、县区委、政府主动向政协定期通报工作情况,主动出题目、提要求,积极支持政协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在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与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开发区建设和招商引资、国企改革等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上,市政协负责同志都与市委、市政府的负责同志一样分工负责。全市各级政协组织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视察、专题资政会等大量的参政议政活动,并先后围绕“建设百万人口城市”、“以工业化促进城市化”、“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等课题,召开专题资政会,为加快*发展积极建言。不完全统计,市政协平均每年形成调研报告20余篇,提出的许多意见和建议被市委、市政府决策采纳。

三、全力支持,努力为政协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为使各级政协组织有效履行职能,市委、市政府从实际出发,不断优化政协工作环境,帮助政协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为政协工作提供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一是加大对政协工作的宣传力度。把对政协工作的宣传纳入各级党委宣传工作总体规划,积极宣传人民政协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宣传政协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对政协的重要会议、重大调研、视察活动,及时在全市各新闻媒体刊播,做到有文字、有声音、有图像,展示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风采,扩大政协在社会上的影响,为政协履行职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关心支持政协班子和队伍建设。市、县、区委和组织部门高度重视政协的自身建设,合理安排政协的界别设置和委员构成,按规定比例配备好党外副主席、常委、委员;进一步完善县区政协主席会议机制,在县区政协换届时,设立了秘书长;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中中共党员的作用,要求他们带头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重视政协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注重改善政协机关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加强对政协干部的使用和交流,做到与党政机关干部一视同仁。全市各级政协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加强专委会与党政部门、相关界别的联系;全面提高政协委员和政协干部的政策水平和大局意识,努力提升政协参政议政的质量。三是积极改善政协机关工作条件。坚持把政协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所需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力的改善逐步增加;对有关人事、工资关系等问题,坚持按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建立健全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保障机制,要求政协委员所在单位要为政协委员参加政协活动提供方便和支持;不断改善政协办公条件,落实政协领导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回顾近年来的工作,就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保证。新的历史阶段我们党要进一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团结,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人民政协由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组成,不受地区和部门利益局限,能够较好地打开民主渠道,全面客观地反映真实情况,集中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政协的作用,有利于拓宽人民群众发表意见的渠道;充分吸纳各派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从而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政协协商工作计划例4

二、任务目标

按照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利益的原则;和谐稳定、共谋发展、互利共赢的原则;实事求是和循序渐进的原则,确定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年计划工作任务目标。

(一)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普遍建立。年底,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制率达到95%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制率达到90%以上;年底,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全市各类企业基本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二)特色行业广泛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年底,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行业发展实际,两个以上行业积极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年底,市内主要行业和各县域特色行业基本建立以行业劳动定额和工时定价为核心,以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年度工资调整幅度、加班加点工资标准以及工资支付办法等为主要内容的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三)协商内涵实现深化发展。要进一步突破工资总额、工资增长幅度等简单协商模式,进一步将企业薪酬制度、劳动工时、劳动定价、工资支付保障、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办法和标准、普通劳动者收入增长与经营者年薪收入增长比例等内容丰富到协商内容之中,并根据企业不同时期发展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工资分配和增长机制。

(四)强化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刚性作用。各类企业工资增长一般不得低于工资指导线中线。允许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工资增长高于经济效益增长速度,鼓励和提倡经济增长快的企业较多的增加职工工资。工资指导线后,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执行。年终执行情况要向职代会或工会报告,作为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其中国有企业职工工资增长达不到工资增长方案要求的经营者收入要按同比例扣减。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实现工资增长要求的要报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对有效益故意不增加职工工资的企业要予以预警通报,经营者不得兑现绩效年薪。

(五)加快推进普通劳动者工资收入增长。严格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加大对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或变相违反最低工资规定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和落实生产岗位高技能人才技术津贴和艰苦岗位津贴制度和标准。企业内部工资分配要向一线岗位的职工倾斜,一线岗位的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应高于本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通过协商,明确企业经济效益与职工工资的最低增长比例,明确企业高层、中层管理人员与普通职工的工资分配比例关系。积极制定落实“同工同酬”措施和规定,确保对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取得相同劳绩的职工,支付同等报酬。

(六)创新工资集体协商第三方参与模式。充分发挥社会相关方面专家和我市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作用,调整充实兼职协商指导员队伍,设立专职协商指导员。通过专家与专业人员、专职与兼职指导员的深入参与,推动形成企业自行协商向有第三方参与协商的新格局转变,进一步提升协商结果的科学、公平、双赢。

三、实施步骤

实施时间自年初至年底,分三个年度实施。

(一)年为部署推动年。1.制定《市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年计划》)2.修订《市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文本)3.启动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百日行动()4.召开市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会()5.对全市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建立健全台帐制度6.对基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调度指导。

(二)年为巩固深化年。1.继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百日行动2.召开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现场观摩会3.联合开展最低工资标准及工资指导线落实情况检查4.开展全市职工工资收入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调研5.举办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培训6.对基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调度指导。

(三)年为督导规范年。1.继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百日行动2.召开市内重点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交流会3.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与新闻媒体联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回顾与巡展4.联合开展工作考核督导5.召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会6.对基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调度指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高度,从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根本的利益问题出发,深刻认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认识,解放思想,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到构建繁荣、文明、和谐的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工作之中,将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列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各地要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制定本级工作计划,积极探索和创新推进工作深入开展的方法和措施,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对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激励和制约机制。同时,要将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省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纳入本地区普法教育内容,提高企业和职工的法制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并切实推动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入人大执法检查和政协视察的重要内容。

(二)齐抓共管,协力推进。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三方推动、各方协同、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工作格局,计划》实施在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明确工作职责,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进。劳动、工会组织、企业家协会作为三年计划的牵头组织者,要切实抓好日常工作,掌握进展情况,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当好参谋。各级工商、税务、国资、财政等有关部门,要本着各司其职、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原则,共同组织实施行动计划,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各项工作做扎实,做细致。同时,要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激励办法和约束手段,联合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开展。

(三)摸清底数,制定规划。各县(市)区要根据《计划》要求,以《省协调劳动关系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工作为契机,认真进行摸底排查。同时,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制定本级的行动计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年度任务,分解工作指标,保证从《计划》开始之年见到明显成效。计划》推行过程中,各地要及时总结,适时调整修订下一年度的具体指导意见。

政协协商工作计划例5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原县发展计划局除“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以外的全部职责和原县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的全部职责。

(二)划出的职责。原县发展计划局承担的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职责划归县经济和商务局。

(三)转变的职能。

1、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逐步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融资体制。把投资宏观管理的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重复建设和提高投资效益上来。改进项目管理方式,对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制,积极推行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者招标。进一步缩小投资审批范围,对企业使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类项目逐步实行登记、备案制。对必须经行政审批的投资项目要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设定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提高投资审批的科学性。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制度和监督机制,完善投资审批责任制。

2.切实减少对经济活动的直接行政干预和微观事务管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研究拟订发展战略、规划和宏观政策的职责,增强宏观调控中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和稳定的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局性工作。加强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和重大问题协调,抓好能源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拟订工作,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经济发展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县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组织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县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等经济杠杆及县上直接掌握的经济手段的使用,并通过法规和政策协调、信息指导保证规划、计划的实施。

(四)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综合性、全局性问题及对策,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协调发展与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以及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与体制创新,组织、指导和协调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重大专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

(五)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研究提出有关重大投资政策,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贷款的使用方向;申报限额以上和审批权限以内的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国家出资的工业(含内贸)、农业、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开工报告审批工作;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控工作;提出拟订全县 工商领域外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意见;审批权限以内国外贷款、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申报和审核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重大项目;负责编制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组织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稽查特派员工作。

(六)研究分析全县经济结构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建议,拟订促进全县多种经济成分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县重要经济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综合协调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拟订全县能源交通发展战略的规划,做好能源供需预测和综合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七)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全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建议。

(八)研究分析县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研究推进国民经济市场化和市场体系建立中的重要体制改革和政策问题;指导协调监督粮食、棉花等国家重要物质的储备计划、宏观调控、轮换和投放;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提出县内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和重大调控政策。

(九)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动员与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人力资源开发总体发展规划。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全县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规划,参与组织协调规划的实施;参与国土开发、整治、保护总体规划的组织协调,做好土地利用计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二)拟订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和措施。

(十三)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招标投标配套规定和必须进行招标投标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按照职责权限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十四)根据县政府规定,归口管理县物价局、县以工代赈办公室、县经济信息中心、监控全县物价总水平,管理全县以工代赈工作,指导和协调粮食综合平衡与宏观调控。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设6个职能股:

(一)人秘股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和目标管理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财务、资产、物业管理、、档案、机要、保密,保卫等行政事务;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发展改革局系统人才资源开发利用和人才培训工作。

(二)综合投资股(挂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县重点项目办公室两块牌子)

研究提出包括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和目标政策在内的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搞好年度发展计划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衔接;综合分析、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形势,做好对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及计划执行情况的预测、监测和预警,加强对全国、全省和同类地市县域经济发展的比较研究;研究拟订全县开发区发展规划,负责对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监督分析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编制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转报、安排国家、省、市和县财政性资金的城市建设项目。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家投资项目的综合管 理。

提出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预案、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转报、安排全县国民经济动员重大项目;协调国民经济动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研究提出全县工业发展布局、审核和转报重大工业建设项目;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工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编制全县能源工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审核和转报大中型建设项目;研究提出全县节能政策措施和推进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研究提出全县交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编制全县交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和转报全县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负责全县公路、水运等建设的综合平衡以及发展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

(三)政策法规和经贸股(挂县招投标办公室牌子)

按照分工对全县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拟订招标管理实施办法和核准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对招投标过程中的部门、行业纠纷进行调整和仲裁。负责组织、参与、协调重要文件的起草、论证和信息;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监督;负责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研究分析县内财政、金融等运行形势,提出全县全社会资金平衡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县地方企业贴息资金的管理工作;指导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中长期调控目标及年度调控计划。研究提出全县内外贸易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方针政策;编制重要商品的供需总量平衡、年度计划及重点商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指导、协调监督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的储备计划;审查和转报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导和协调粮食综合平衡与宏观调控。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总规模和走向,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及境外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或修订全县工商领域外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审核和转报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重大项目。

(四)农村经济发展股(挂县世界银行贷款办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和组织编制全县农业、水利、林业、畜牧业等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转报和安排财政性资金的农业基础设施基本建设项目;编制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规划和社会发展股(挂县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汇总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提出中长期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全县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第三产业发展方向;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民营经济发展规划;制订和下达经济实用住房开发计划。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方针政策;组织重大经济总量的调研和协调。研究分析产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组织拟定与之配套的优化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协调相关产业发展建设和生产力布局。组织拟定全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指导和推进经济综合改革,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政策措施,编制全县环境保护、资源开发与平衡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和转报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协调地区经济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承办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研究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全县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转报、安排国家、省、市和县财政性资金的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民政、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全县高技术(含邮电通信)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高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安排全县高技术重大项目并协调其布局;审查和转报财政性资金的科技建设项目;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及产业化前期重大关键技术、成套设备的研制开发和示范工程。

(六)经济体制改革股(挂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城镇综合改革、城乡配套改革和重大专项改革试点;研究推进国民经济市场化和市场体系建立中的重要体制改革问题,提出促进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发展的重大政策;研究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促进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政策措施。

四、设立县重大建设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副科级)。县重大建设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是县政府的办事机构。县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工作由县政府领导,稽查特派员由县政府委派,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和管理,县建设局参与,但不进行重复检查。稽查特派员实行专兼职结合,以兼职为主,人员主要由各类工程建设、财务审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稽查特派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建设资金使用、工程招标投标、开工建设条件、建设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概算控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建设活动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提出稽查报告;协调、督促有关项目建设单位 进行整改。稽查特派员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拟订重大建设项目稽查计划,负责特派员的工作联络、协调和服务;负责稽查报告的审核和稽查意见、信息的综合处理;承担稽查工作的综合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稽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

五、人员编制

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6名,其中派驻纪检监察行政编制1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中层干部8名(含西部开发办、国民经济动员办和世界银行贷款办负责人)。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编制2名,设主任1人(副科级)。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原县发展计划局的纪检、监察机构调整为派驻县发展和改革局,原核定的单列行政编制1名、领导职数1名(纪检组长)维持不变。非领导职数:主任科员3名,副主任科员4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

六、其它事项

(一)原县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人员划入新组建的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县发展和改革局与市规划和建设局在基本建设项目调概、初步设计审查和开工审批方面的职能分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由国家出资的工业(含内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分别由经济、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相关部门初审后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查、审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以及县市政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项目开工及开工后的质量监督、进度,征地拆迁监督管理及项目建设施工中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由县规划和建设局负责。其中由国家出资项目的调概,以县发展和改革局为主,县规划和建设局参加。

(三)县发展和改革局与县经济和商务局、县粮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政协协商工作计划例6

(一)将市外事办公室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室。

(二)将原市对外开放办公室承担的外资管理职能划入市商务局。

(三)加强招商项目策划包装服务职能。

(四)加强投资环境治理服务职能。

(五)加强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协调职能。

(六)强化陕甘川宁毗邻地区经联会办事处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招商引资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我市经济发展规划,编制、修订全市鼓励市域外客商投资产业目录,建立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

(三)负责管理、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全市招商引资的年度工作计划,拟订并实施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筹备投资考察和招商洽谈活动。

(四)负责协调我市招商引资对外联络工作,建立全市招商引资网络和客商资料档案。

(五)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对接、洽谈、协调和跟踪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外来投资客商及投资企业在项目运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受理并协调处理投资商及企业的投诉。

(六)负责全市优化投资环境工作的综合协调,对实行投资环境保障责任制的市级执法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七)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认定,督查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对全市招商引资奖励基金的筹集和管理,提出招商引资奖励意见。

(八)负责汇总、分析全市招商引资情况;协调指导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九)负责全市横向经济技术联合与经济协作工作;承担陕甘川宁毗邻地区经济联合会办事处日常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招商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接待、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后勤服务、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

(二)项目管理科

负责研究分析国家、省、市宏观经济政策,开展项目包装的前期论证、评估;负责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年度计划、编制中长期规划;负责策划、包装、编制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库,印制《招商引资项目册》、《投资促进指南》等各种招商宣传资料;负责指导县(区)、园区招商项目库的建设;负责对各县(区)、园区项目包装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负责落成项目的档案建立、管理工作;负责客商信息库的建立工作;负责开展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的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的起草和修订工作。

(三)投资促进科

负责拟订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活动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计划;负责策划、承办、组织、协调境内外各类投资促进活动;负责联络、邀请、接待境内外知名企业和重要客商来考察;负责指导县区、园区开展各类投资促进活动,进行项目洽谈、对接、落实;负责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负责全市境外资金引进和考核工作;负责各县区、园区年度招商引资投资促进活动的考核检查。

(四)考核信息科

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下达、检查考核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考核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起草和修订工作;负责定期对全市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促进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统计分析和信息通报;负责全市签约项目的检查落实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干部队伍的培训工作;负责国内外、县区、园区各类招商信息的收集、整理、交流和通报;负责招商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编发《招商信息》。

(五)经济协作科

承担陕甘川宁毗邻地区经济联合会办事处日常工作;负责在经联会年会闭幕期间代表经联会处理日常事务,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决定;负责配合执行主席方和承办方为经联会年会及西交会的召开做好协调工作;负责经济区重大联合项目的论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市各县区、市级部门参加“中国西部商品交易会”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友好城市的缔结和交流,开展区域经济合作。

(六)市投资商及企业投诉中心

负责投资商及企业投诉案件的受理、交办和移送;负责对受理范围的投诉案件进行调查,组织相关部门协调处理;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县区、市级部门调查处理管辖范围内的投诉案件;负责为投资商及企业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负责对投资环境进行调查研究,制定和修订改善投资环境的具体措施;负责全市投资环境保障单位确定、任务下达和检查考核工作;负责承办“市改善投资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招商局机关事业编制2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市投资商及企业投诉中心主任1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8名。

机关党的机构按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五、其他事项

(一)将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沪联络处、市政府驻深圳联络处、市政府驻乌鲁木齐办事处整建制划归市政府办公室管理。

政协协商工作计划例7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省—边境油品储运与炼化综合体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综合体项目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结合实际工作,统一思想,内外协同,科学分解,并抓好各阶段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工作内容及分工

(一)完成项目单位的设立和组建工作

1.帮助项目单位对星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就该项目前期工作而形成的成果和资产给予评估。(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协调帮助项目单位对星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评估资产转让予以确认。(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3.协调解决项目单位1000平方米临时经营办公场所。(责任单位:边境经济合作区)

4.帮助项目单位解决办公楼和外聘专家公寓建设用地一处。(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5.帮助完成星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前期取得的土地、规划、环评等成果进行项目名称及主体变更。(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环保局)

(二)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及核准工作

1.帮助协调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明确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工作应遵循的管理办法、核准程序和要求,指导项目核准材料的组织和申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帮助协调省商务厅和国家商务部,争取项目单位取得非国营贸易项下的成品油进口经营资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帮助协调金融部门,协助项目单位制定项目建设资金闭合方案,尽快完成项目的融资方案、出具融资意向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4.帮助协调中石油及其所属大庆石化公司,中国化工集团等国内化工企业,就综合体项目所进口的油品签署意向性购销协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

5.在项目前期环评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调整后的项目方案,帮助完成项目境内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和批复工作。同时,协调俄方同步推进该项工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6.帮助项目单位和项目设计部门完成输油管道选线及建设临时用地的手续办理工作;对综合体项目与我市未来石化产业基地建设同步考虑,重新规划选址和征用的末站建设用地及石化产业基地建设用地。(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

7.帮助项目单位提供铁路专用装车场的规划设计和组织实施方案,油品外运运输能力分析和具体运输方案。(责任单位:铁路集团公司)

8.帮助项目单位就综合体项目所涉及到的海关监管、商品检验检疫、计量等问题同俄罗斯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制定运行规程和相关的实施方案。(责任单位: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9.鉴于在跨境管道施工时需要在“大通岛”建立穿越基坑和在综合体运行时需要在进境点建设监管维护、加压加热站,帮助协调上级批准综合体项目在该岛的开发建设。(边检站、爱辉区人民政府、市外侨办)

(三)协调解决项目核准和前期工作中涉及到的俄方问题

从项目推进工作实际需要出发,会商俄方项目领导小组,建立联合推进工作机制,共同协调同步推进该项目,协同完成向两国中央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报批工作。

1.报请国家能源局,将项目纳入中俄两国油气合作规划;报请国家发改委东北司,将项目补充列入《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的优先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争取使该项目列入中俄两国能源分委会议事议题。(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与俄州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事务联络及协调,提出与俄州政府就项目建设进行协调沟通的内容,并为我省、我市与俄州政府间的沟通协调做相关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四)为石化产业延伸作好基础性工作

为使进口俄罗斯原料油在实现产业延伸,着手编制《市石化产业发展计划和石化基地规划》。谋划建立政府支持、企业牵头的石化基地项目招商合作、投资建设的产业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政协协商工作计划例8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各族各界人士长期风雨同舟、砥砺奋斗的胜利成果,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立新中国、建设新中国的伟大创造,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气派和独特独到独有的优势。人民政协是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政治架构中唯一的专门协商机构。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制度化的轨道上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是巩固、发展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和途径。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要回顾历史,善于从中汲取经验教训;要注重实践,致力探索创新;要直面问题,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生长点;要面向未来,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和道路不断向前迈进。本课题组在认真总结咸宁市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国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建设路径进行探索思考。

 

一、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咸宁实践

 

(一)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新突破

 

中共十八大作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顶层设计后,为了推动全市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规范化发展,咸宁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精神,紧密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实践,着力制度创新,注重加强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有力地推动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实现了新突破。

 

第一,致力制度创新,努力实现政协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章可循、有规可守。主动争取湖北省政协的指导和支持,紧密结合咸宁实际,认真学习借鉴各地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于2013年7月制定颁发了《中共咸宁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政协协商的主要内容、形式、程序、保障监督机制等。这是全省市州一级出台的首份同类文件,省政协加按语转发全省各地参考借鉴。在制定《意见》的过程中,中共咸宁市委和市政协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一是市委专门召开常委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共十八大精神和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省政协主席杨松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有关要求,并就制定好《意见》进行了专题研究;二是市政协党组会议、主席会议在认真深入学习有关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对协助市委制定《意见》、发挥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的途径、方式和方法进行了探讨,作出了部署;三是市政协主要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赴广州、长沙、襄阳、荆州、孝感、荆门等市政协进行学习考察,并重点吸收了中共广州市委制定《政治协商规程》的有益成果;四是组织精干专班精心起草《意见》文稿,并主动送请省政协研究室审查把关;五是市政协先后两次召开全市县市区政协主席座谈会,围绕起草制订好市委《意见》、促进全市政协协商民主有序发展进行了集中研讨。

 

第二,加强制度配套,努力把政协协商民主贯穿于履行三大职能的全过程。一是认真修订完善了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工作规则和专门委员会工作通则,以及提案、视察、宣传、文史资料、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经常性工作制度,使政协重要例会和履行职能的经常性工作日益规范化、机制化、经常化。二是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了市政协“加强政协专题调研工作的意见”和“密切与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联系的意见”,使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更加切合实际、符合民情、顺应民意,也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实现了“精英化”与“草根化”、“高大上”与“接地气”的有机结合。三是制定了市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与管理暂行办法”和“委员界别活动办法”,同时,完善了政协委员届中调整和培训学习机制,为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提高委员整体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保障委员民主权利、调动委员履行职责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政协界别优势和委员主体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从而进一步夯实了政协协商民主的基础。

 

第三,建立健全机制,保证政协协商民主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一是建立健全协商计划制定机制,努力增强政协协商的预见性。每年年初,市政协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在广泛征求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无党派代表人士和政协各专工委意见,并与党政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提出重点协商议题建议,形成协商计划草案,报市委批准印发后认真组织实施。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对协商议题、形式、活动组织、参加领导等作出明确安排,为确保各项协商活动有序推进提供了保障。二是建立健全调研视察工作机制,努力增强政协协商的可行性。咸宁市政协努力探索专题调研和视察委员工作与协商民主工作有效结合的方式和途径,统筹组织安排政协年度专题调研和委员视察活动:与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联合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充分发挥政协参加单位的积极作用;根据课题需要,邀请非政协委员的民主党派、工商联成员和有关专家及群众代表参与调研视察;探索开展无陪同调研视察,尽量掌握第一手材料;市政协领导带头深入联系点,开展蹲点调研,深化对有关问题的了解和认识。三是建立健全协商成果报送机制,努力增强政协协商的严肃性。对事关全局重大问题的协商成果,如政协全体会议的大会议政发言和联组讨论发言、专题协商座谈会的协商成果等,采用综合报告等形式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参阅;对政协议政性常委会和主席会议通过的建议案和调研视察报告,以文件形式报送市委、市政府,供党政决策参考;对涉及部门或行业重要问题的协商成果,以《参政议政》等形式报送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批示,由相关部门研究落实;对界别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所产生的协商成果,以社情民意信息的形式直报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参阅,同时送相关部门,促进问题解决。四是建立健全协商成果转化机制,努力增强政协协商的实效性。针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的建议案、调研视察报告、委员议政发言材料、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一方面全力推动党政督办部门及时跟踪督办,使委员的参政议政成果纳入决策视野,进入督办程序,得到采纳落实。另一方面,对委员集中反映的意见建议,采取调研、视察、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跟踪督办。同时,通过新闻媒体摘要编发可向社会公开的委员协商议政成果,努力扩大委员协商议政的社会影响,督促有关方面采纳落实。

 

(二)咸宁市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成效

 

几年来,咸宁市通过加强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创新和配套制度、工作机制建设,逐步实现了政协协商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经常化。

 

1、协商内容实现“全面覆盖”。为避免出现“决策不协商”现象,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将可协商的内容全部纳入政协协商。在加强对全市重大决策部署协商的同时,政协平时可就党代会和党委全会的重要文件、换届领导人选及市委提出的有关重要人事安排、财政预决算、城乡建设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10项内容进行协商。

 

2、协商形式更加灵活多样。政协协商主要包括全体会议、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专题协商会、秘书长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内部协商会议和党委、政府在政协组织召开的协商座谈会等8种会议形式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形式。此外,还包括中共党委、人大、政府与政协以书面形式协商,还有积极探索运用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互联网+”的协商形式,增加了协商密度,政协协商更加活跃。

 

3、政协协商与党政决策实现“无缝对接”。对协商议题提出、协商计划制定和将政协协商纳入决策程序等作了具体规范,并相应完善了中共党委、政府有关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工作规程。同时,将政协重要协商建议、调研视察报告、提案、建议案分别列入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予以研究采纳;有关部门认真办理落实政协协商成果并及时反馈,实现了政协协商与党政决策和部门工作的“无缝对接”、全面贯通。

 

4、党委政府与政协组织的双向互动日益常态化。每年初,将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政协活动安排细化到月,政协每次协商活动都有上述领导参加。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市“两院”及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向政协通报有关情况、提供有关材料,帮助政协知情明政。坚持并不断完善“四大家”秘书长联席会议和党政部门与政协专委会对口联系制度,党委办公室主动协调好政协协商活动。同时,市政协主席列席市委常委会议、副主席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各委室负责人参加全市有关工作会议的制度更加健全。

 

5、保障水平“水涨船高”。为适应加强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需要,市委将政协工作纳入全市工作总体布局,每季度听取一次市政协党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政协协商民主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将政协协商民主理论列入全市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校教学计划、社科研究计划和宣传工作计划,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理论、实践研究和宣传工作;切实加强政协组织建设,在机构编制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予以倾斜;持续改善政协办公条件,为政协开展协商民主提供有力保障。

 

二、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反观咸宁市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实践,结合人民政协成立66年来制度建设的历程,我们也必须正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

 

有人认为,政协协商民主无关大局,因此,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可有可无、可轻可重、可多可少、可快可慢,不必在这个问题上耗费过多精力和资源;有人认为,政协组织是一个介于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与智库之间的相对松散的非权力机关,包括协商民主制度在内的有关制度不可过于明确和刚性,否则,就有可能与作为领导机关的各级党委和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等国家机关的职权和工作产生冲突,干扰党和国家权力的正常有序高效运行;有人认为,政协工作没有硬性任务和指标,为适应这种现状,政协协商民主制度也应大而概之,不能太规范化、具体化,否则,就可能与政协的性质定位和职能特点相悖;还有人认为,人民政协的组织构成、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以及主要功能,决定了政协协商民主主要是“坐而论道”,至于能否进入党和国家机关的决策程序、有关方面是否予以采纳落实不必计较,更不要较真,因此在制度设计上不能约束性太强,否则,既可能对党和国家的决策和工作造成掣肘,也可能使政协自身落得“尽职却越位”、“费力不讨好”的结果。

 

(二)操作性不强的不足

 

一是细化不够。也就是有关制度条文规定过于宽泛,应该具体细化的却失之于粗。如有的制度对究竟应该协商什么、采取什么方式进行协商、由哪些机构和人员来进行协商、什么时间协商、协商准备及协商活动的具体步骤、协商意见建议怎样进行汇总、协商成果由谁来采用怎么运用等,规定得不够细,不便于操作。

 

二是配套不够。其一是制度配套不够,突出表现为落实政治协商“三在前、三在先”的要求,需要党政机关作出相应的明确规定,实现政协协商与党委政府议事决策和工作推进相衔接,但是,相关配套制度却迟迟未能出台,致使该规定在一些地方流于形式,严重挫伤了政协组织和各界委员协商议政、建言献策的积极性;其二是政协的机构设置、干部配备与有效发挥政协协商民主功能作用不相匹配。正是由于相关制度操作性和配套性不强,以致在一些地方产生了不容忽视的乱象: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不提交政协协商,而一些无关大局的问题却在反复协商;重大问题决策后再以通报或者个别“征求意见”来代替协商;列入计划的事项不认真协商,没有列入计划却临时动议仓促协商,等等。

 

(三)约束性不强的弱点

 

一是现有的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基本没有标明“罚则”,也即缺乏违反有关规定的明确的惩罚性规定;二是没有建立起政协协商民主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机制,造成制度“空转”;三是没有将政协协商民主工作开展情况和协商成果的采纳运用情况与有关领导干部的提拔任用、评选先进直接挂钩,难以调动相关机构和人员的积极性。

 

(四)政治性不强的偏颇

 

一是协商的内容普遍偏重于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和群众生活中的有关具体问题,而政治方面的议题少之又少,甚至基本没有;二是政治协商应当主要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对等协商,但大多数地方中共党委主要领导很少利用政协的协商平台,主动与同级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进行真诚、深入的协商;三是政协协商民主一定程度上是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对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及其负责人的民主监督,但实际上各地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很难通过政协协商民主的正常渠道对当地中共党委及其负责人特别是“一把手”,采取提出意见、建议、批评的方式进行有效的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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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主要路径

 

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路径选择非常重要。在我国持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大力发展人民民主的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的顶层设计,坚持以历史为镜鉴,以问题为导向,以法治为保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依归,有计划分步骤地渐次推进。

 

(一)在深入贯彻落实中逐步完善

 

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必须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为重要抓手,注意在五个方面下足工夫:一是要紧密结合各地实际,突出各自的特点和优势,注意把成熟的创新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二是各级各地党委、政府和政协要认真制定实施细则,对政协协商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和成果形成、报送、采纳运用、督办检查及落实情况反馈等尽可能作出明确的规定,便于实际工作的规范化操作。三是各级地方政协要尽快修订、完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保障委员民主权利、加强委员履职服务管理、体现政协界别特色、更好地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有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四是要高度关注有关政治议题,并通过成熟的协商民主渠道为妥善化解有关政治问题提供制度化的平台,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共识,以促进我国政治与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五是要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推动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在继承中完善、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提高,条件成熟的可及时形成制度并加以推广。

 

(二)在加强双向互动中促进配套

 

一是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协协商与党委、政府工作衔接的要求,尽快修改完善各级党委议事规则和政府工作规则,真正实现将政治协商纳入中共党委、政府的决策程序。二是要对各级中共党委、政府积极主动地参与政协协商作出制度性安排,实现政协协商民主与党委、政府的科学民主决策和工作推进落实顺利对接。三是各级中共党委要建立有关工作机制,统筹安排好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活动,保证中共党委、政府相关领导按照要求和需要参加政协的协商活动,防止政协协商成为“独角戏”。

 

(三)在全面推进法治化中提升层次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布局下,逐步推进、努力实现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法制化,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要主动适应我国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逐步推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走上法治化的道路。具体来讲,就是应该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协商民主的法治化。一是在条件成熟时,将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和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写入宪法,进一步明确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和主要功能,也为制订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等专门法律提供依据。二是要研究制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协商民主推进法”等国家层面的法律,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和成果形成、运用以及违反法律规定的惩处等以法律形式予以明确。特别是要将“把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纳入党和国家的决策程序”在法律上作出明确规定,真正实现凡属国计民生有关重大问题未经政协协商的,一律不得纳入决策程序的要求。三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市可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订相应的条例,市、县两级可制订实施细则。

 

(四)在深化理论研究中实现突破

 

深化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理论研究,既要研究人民政协的历史过程和历史经验,又要研究人民政协自改革开放以来在推进协商民主方面积累的新鲜做法;既要研究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时的各种成功经验,又要研究委员履行职能时在民主程序和民主监督上存在的问题;既要研究政协委员在协商民主中创造的专题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成功经验,又要研究界别协商等已经提出但还没有成熟经验或尚未提出的各种新的协商民主做法;既要研究政协委员怎么样在协商民主中发挥主体作用,又要研究怎么样把政协委员提出的真知灼见,特别是一些未雨绸缪的或者同现行政策不同的真知灼见,能够通过更高层次的对话和协商直接影响决策,实现协商民主效果的最大化;既要研究在政协平台上政协委员更好地开展对话和协商,又要研究政协委员怎么样在更为广阔的社会环境中推进公民对话和协商;既要研究已有的政协委员发挥积极作用的方式方法,又要研究政协委员的产生和构成等推进协商民主的基础性条件。[1]要通过深化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理论研究,为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理论资源,使之更加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并力求在一些重要领域实现突破。

 

(五)在强化能力建设中推动落地

 

不断推进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加强制度建设不可或缺,但也离不开加强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否则,再好的制度也难以“落地”,从而起到应有的效用。因此,要按照加强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在健全和完善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的同时,切实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能力建设。一是优化政协界别设置,更好地发挥政协的界别优势。人民政协是我国唯一按照界别组成的政治组织,界别特色是其独特优势之一。各级政协现有的界别设置很长时间没有进行过调整,已经不能完全反映我国利益格局和社会阶层构成出现的新变化。因此,要尽快改革和优化人民政协的界别设置,使参加人民政协的单位和人员构成及其比例,符合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利益格局和社会阶层发生深刻变化的实际,充分体现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形式和渠道在政治上的广泛代表性和组织上的巨大包容性。二是要改进和优化政协委员产生和履职服务管理机制,加强政协履职主体队伍建设。全国政协应认真总结各地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和履职服务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并广泛听取各级政协组织的意见,在充分接地气的前提下,尽快制定出台优化政协委员产生机制、改进委员履职服务管理、加强委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委员的产生、退出、调整和履职服务管理、权利保障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用以指导各级各地政协加强委员队伍建设。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政协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政协党组、主席会议和常务委员会对政协协商民主的领导力,更好地发挥政协机关的统筹协调、服务保障作用。四是要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政协联络机构建设,为政协协商民主更好地与基层协商民主相互结合、彼此促进、共同提高提供组织保证,不断夯实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基层基础。

 

(六)在坚持党的领导中奋力疾行

 

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不断向前推进的根本保证。其一,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从而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其二,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各级中共党委必须发挥主导作用。各级党委一定要把握正确的方向,保证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既不走封闭保守的老路,也决不走改弦易辙的邪路。同时,各级政协中共党组要善于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其三,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要认真贯彻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而决不能“另起炉灶”、另搞一套。其四,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各项工作,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有序推进,重要问题要经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党委报告。

 

四、结语

 

政协协商工作计划例9

二是积极为推进政党协商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市委高度重视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强同各民主党派的协商。始终坚持重大问题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对立法、重要人事任免、政策出台、重大改革、重要项目建设、城市规划等重大事项,积极征求各民主党派的意见建议。搭建知情明政平台,党政部门定期围绕重大问题召开通报会、座谈会,邀请民主党派人士列席有关会议、参加专项调研和检查督导工作,使民主党派充分了解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情况。建立健全民主党派直接向市委提出意见建议制度、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对口联系制度、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跟踪反馈制度等,为不断深化政党协商提供制度遵循和保障。

三是人大协商民主取得新进展。始终把积极开展人大协商作为推进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完善的重要抓手。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保障人民群众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建立立法工作公开征求意见机制,在制定法规草案时,通过在新闻媒体刊登和召开听证会、专家学者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公民意见建议。拓宽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的范围,在邀请公民旁听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议的同时,逐步向公民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监督工作、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选举和任免等方面拓展。近年来,共安排500多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议,2500多人次代表参加调研视察、督导检查等活动。

四是政协协商民主取得新成效。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积极搭建机制化、常态化协商参与平台,不断丰富协商形式和内容,拓展有序参与政协协商渠道,鼓励和支持各党派、团体和无党派人士通过参加政协会议、视察调研和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发表见解和主张。2013年以来,市政协在创新协商载体、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每年定期开展市长与政协委员“面对面”协商、重点提案办理专题协商等,形成了全体会议整体协商、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主席会议重点协商、专门委员会组织委员开展界别协商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协商议政新格局。同时,开展“创建委员之家、提升委员素质、服务发展大局”活动。截至目前,遍布全市企业、街道、社区、农村的“委员之家”已经达到108家,将全市4900多名各级政协委员汇聚起来,组织到群众中间去,成为协商民主向基层延伸的有效途径。

五是人民团体协商作用逐步增强。市共青团、总工会、妇联、青联、工商联、科协、侨联等人民团体,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有着协商民主的群众基础和组织优势。近年来,各人民团体不断增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意识,借助人民政协这一平台,以多种形式组织参政议政所需的“话语权团队”、“建议权团队”,为政协委员提供坚强后盾,提高了人民团体各界别和委员们建言献策能力和提案质量。特别是市工商联,积极发扬协商民主的优良传统,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进一步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多次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2017年汇集意见建议40条,向市政协上报集体提案3件,得到了市领导的重视,被有关部门采纳落实。

二、在推进协商民主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一是思想认识尚不到位。有些领导对协商民主的重要地位、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还未充分认识到把协商成果纳入决策程序是重要的政治原则;有的地方对上级文件精神领会不够深入,片面的将推进协商民主理解成政协的事,缺乏从全局的高度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广泛、多层协商民主。

二是精准落实尚不到位。每年年初,市、县两级党委召集人大、政府、政协,制定年度协商计划,确定协商内容。但从调研的情况看,几方面的协商计划统一的不够,部分协商缺少衔接,落实的不太好;在有些基层协商计划落实不到位,协商内容流于形式,存在以会议、学习、座谈代替协商的问题。

三是协商机制尚不完善。虽然国家、省市县均出台了推进协商民主的相关文件,但由于没有相应的实施细则,基层执行起来无程序、无规矩可遵循,落实难度较大;目前尚缺乏考评、转化、运用机制,一些好的协商成果难以及时得到转化,或落实效果打折缩水。另外,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机制尚不健全,其协商民主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三、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次制度化发展的建议1、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协商民主理论和能力培训。加强协商民主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握正确方向,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其有序高效开展。建议根据换届后各级领导干部变动情况,把协商民主理论纳入培训计划,由市委党校引进人才,把协商民主的课程开起来,或邀请国内协商民主方面的专家到我市举办党政干部短期培训班,增强党政干部对协商民主理论的把握力和实践力。

2、建立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新机制。完善协商民主的运行机制,应进一步明确各层次或层次之间与谁协商,即协商主体问题;明确协商的内容,即协商什么问题;明确协商议事的程序,即如何协商问题。建立协商民主实践成果的转化机制,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意见建议等交办程序,细化办理任务,明确办理责任,反馈办理情况,做到有章可循。

3、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应继续加强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积极开展人大协商、基层协商、人民团体协商,逐步探索社会组织协商。市委、人大、政府、政协要积极投入到协商民主建设中来,制定和完善各自领域协商民主的实施细则。同时,对市委同人大、政府、政协间办事办文的衔接做出规范,确保协商成果进入党和政府决策程序,确保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

政协协商工作计划例10

然而,流动人口、城市繁荣、社会和谐,这几个听起来很具有逻辑性的推进式词语背后却暗含着一系列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治安问题、就业问题、子女入学问题、计划生育管理问题、留守儿童教育引导问题、空巢老人照顾赡养问题等等,都随之而来。

这些问题不仅繁杂而且环环相扣,稍有不慎就会引发连锁反应。比如,父母外出打工后,留守儿童的管理、教育问题就成为盲点,一旦这些处于成长期中的孩子在心理、生理上得不到及时、科学的引导就很容易误入歧途。再比如,外出务工的青少年,一旦离开了父母过早接触社会,没有自控能力的他们在面对种种诱惑时就容易把持不住,做出破坏社会安定、危害自己及他人的行为。

问题意味着压力――流动人口所在地及流入地政府职能部门的压力。

河南是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外出务工人员数量庞大,无疑,这方面的压力更大。那么,河南在这方面的工作做得如何?是否令人满意?2008年6月13日,专程到河南调研流动人口计生协工作的中国计生协国内工作部组织处处长朱扶庭给出了这样的赞扬:你们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创造了很好的经验,回去后我们将很好地进行总结。

显然,这是对全国人口第一大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肯定,也是河南交出的一份满意答卷。

河南亮点之一

以人口文化打造品牌

二七区位于郑州火车站商圈地带,是著名的商贸区和窗口区。近年来,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商贸业辐射力的增强,流动人口大量涌入,目前该区流动人口已达13万人。如何才能管住、管好、服务好这个特殊群体?该区不断探索创新,逐步在流动人口中建立计划生育协会,通过人口文化进商场、进社区、进学校、进游园、进单位等活动,全力打造二“心”七“轴”的个性化街区,营造“二七式”流动人口计生协服务品牌,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所谓二“心”七“轴”,即通过打造二个中心,建立七条轴线,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整体布局。二个中心:一是以二七塔为中心的二七商圈、火车站、汽车站的宣传教育中心;二是以人口计生委、计生协和区计生服务站为主体的管理和服务中心。七轴:即以德化街、铭功路、大学路、兴华街、淮河路、长江路、南三环等7条主要道路为基础,按各自唯一性特征打造成具有不同功能的个性化街区,然后通过各街区计生协协同配合,实现纵横交错、编织成网、覆盖成面的布局,从而使服务惠及全辖区群众。

人口文化进街区德化步行街是郑州规模最大、最早、最繁华的步行街,在全市具唯一性。在此街区,目前已经形成了以会长负总责、副会长协助、会员小组组长具体负责、会员积极参与的计划生育工作日常管理网络。日常管理中,会员小组组长负责对在街区的商户进行登记建档,辖区计生协会建立月例会制度,定期组织例会,通报各类信息和核查人员变动情况。

为更好地服务商户,协会把了解到的已婚育龄妇女在异地经商返乡康检难的问题反馈到办事处计生办,计生办与当地医院协商后,成立了郑州市首家专为流动人口开辟的“医育结合、绿色通道”技术服务站。

针对商户中普遍存在的子女上学难和孩子放学后无人照看等困难,办事处与协会充分挖掘辖区资源,通过与穆斯林幼儿园协调,于2006年4月份成立了“伊斯兰流动人口子女阳光托管部”,并公开承诺:凡是在辖区经营、居住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户的子女,在幼儿园入托时每月减免50元的入园费;凡是在辖区经营、居住的商户,在子女放学后每天免费延长2个小时的托管时间。

人口文化进商场在北京华联等商场,依托协会组织开展人口文化进商场活动,将人口计生文化同群众衣食住行等购物行为结合起来,利用会员中心开展生殖健康、美容等讲座。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一中心,突出“三生”服务的主题,充分发挥商场管理方和协会的作用,组织和发动广大理事、会员积极带头,主动参与,并在商场各楼层配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便民小组,为外来商户提供良好的计生服务。

人口文化进商会目前,辖区内的温州商会、台州商会、福州商会、东阳商会等都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温州商会计生协还根据自身流动商户多、分布广的特点,运用广大育龄妇女喜闻乐见的载体,围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注女性 抗击艾滋”等宣传内容,多渠道大力开展计生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扩大宣传教育阵地,强化宣传,同是聘请医院妇科专家开展面对面、温馨化、专业化的宣传咨询活动。二是印制温州商会的形象广告和计生宣传画册,广泛宣传计生知识。三是成立商会计划生育“一站式”服务站,提高优质服务质量和效率。四是通过计生专干和技术服务人员上门随访、访谈,使辖区的避孕节育育龄妇女知情及避孕节育方法选择全面推行。五是积极发挥协会作用,切实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并为育龄商户解决就医、子女入托入学、贫困救助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六是定期召开例会和联谊活动,沟通情况,交流感情。

人口文化进市场“通讯一条街”市场以协会为平台,成立了“通讯一条街”协会组织,建立了以办事处、社区、沿街门面、协会中心户为主的四级管理网络,积极为流动人口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

日常工作中,他们首先以文艺教民,宣传计划生育政策,营造流动人口、常住人口“一家亲”的氛围,组织商户开展贴近群众、贴近家庭、贴近生活的文化娱乐活动。其次,为协会会员提供住房、就业信息,上门为其办理《婚育证明》,并为他们子女的入托、上学等提供服务,营造了“城里人、乡下人,到了社区一家人;住中原、爱中原,共建和谐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第三、开展关爱老年人口、关爱青少年、关爱女孩、关爱弱势群体“四个关爱”活动。成立“小红帽协会”,在社区开展独生子女书法、英语、音乐等培训班,为会员的子女开辟了新的学习交流园地;周六、周日组织会员到社区“空巢”老人和孤寡老人家中义务劳动,给老人们的生活带去温暖和欢乐……

河南亮点之二

人性化的“5651”模式

近年来,安阳市滑县计生协坚持以关注民生为宗旨,以为育龄群众开展生产、生活、生育服务为出发点,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协会服务能力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2004年以来,该县计生协连续4年获得市先进单位称号;2007年,该县计生协会工作被省人事厅、省人口计生委、省计生协授予先进集体称号。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也曾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大力宣传滑县的做法。

那么,滑县的成绩是如何取得的?

滑县是一个流出人口大县,每年流出已婚育龄妇女2.5万多人,流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任务非常繁重。2006年以来,该县各级计生协会充分发挥带头、宣传、服务、监督的作用,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县、乡陆续成立了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积极配合县政府,推行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人性化服务的“5651”模式,实现了流出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和发展劳务经济的双赢。

“5651”模式,即加强五项管理、搞好六项服务、落实五项政策、实现一个目标。

加强五项管理

一、建立健全组织,实行网络管理。县计生协成立流出人口计生协会,在流出人口集中地成立流出人口计生协会15个,以滑县籍在外包工头、企业主及亲朋好友、介绍人等在流入地建立会员联系人85名。二、监督制度落实,实行规范管理。22个乡(镇)计生协监督乡镇计生办落实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等便民服务措施,流出人口管理服务进一步规范。三、掌握基本信息,实行经常管理。县、乡计生协积极参与流动人口清查工作,及时掌握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数量及地域分布,为流出人口搞好人性化服务打好基础。四、加强区域协作,实行“双向”管理。今年以来,县、乡计生协配合乡镇计生办与北京、广东省、山东省等15个省、市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部门建立了工作联系制度,签订了《双向管理协议书》,把1.8万多名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的详细情况分别传输给流入地。五、开展随访服务,实行跟踪管理。县、乡计生协会积极协助人口计生部门开展流出已婚育龄妇女随访服务和跟踪管理。今年以来,已与5000多名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加强了联系。

搞好六项服务

一、开通服务热线。全县22个乡级计生协会协助计生办开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热线。三年以来,接收咨询电话6000多人次,解决家庭生产、生活、生育困难500多件。二、减免中介费用。县计生协和县劳务输出部门协调,对计生户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每人每次减免中介费20元,三年以来,共减免13.2万多元。三、免费办理保险。三年以来,全县共为计生户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办理保险8500多份,支付保险金17余万元。四、赠送专用信封。2005年以来,计生协协助县人口计生委为育龄妇女发放专用信封13万个,方便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寄回《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五、开展帮扶活动。2006年以来,每逢农忙季节,各乡镇计生协组织对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家庭开展生产帮扶活动。六、异地维权服务。各级计生协联合司法、劳动保障等部门对流出人口提供异地维权服务,帮助她们解决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落实五项政策

一、返乡报销医疗费用。2006年以来,县计生协协调卫生部门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流出人口报销在流入地乡(镇)以上医疗单位就诊的医疗费达25万多元。二、优先安排子女入学。县计生协会协调教育部门为流动人口子女解决县内入学、县外转学300多人次,减免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子女高中学费2万多元。三、减免就诊医疗费用。乡镇计生协配合计生办着力解决了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家庭的留守老人和子女看病难的问题,到指定医疗单位就诊,诊断、检查、治疗费减免30%。四、安排小康工程项目。县、乡计生协协调相关部门对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安排小康工程项目。去年以来,落实小康工程奖励、优惠资金20多万元。五、鼓励返乡二次创业。去年以来,县、乡计生协协调工商等部门,为40多户流出人口“返乡创业”免除了部分工商管理费1万多元,解决小额贷款120多万元。

实现一个目标

即服务经济建设,控制政策外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

该县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人性化服务“5651”模式得到国家、省、市人口计生委的认可。2006年以来,先后在全国、省、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

河南亮点之三

营造“家”的氛围

近年来,焦作市山阳区流动人口计生协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要求,不断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倡导人性化服务,努力为外来流动人口营造“家”的氛围,受到了外来流动人口的一致好评。

完善服务保障制度多年来,山阳区流动人口计生协为解决流动人口的后顾之忧,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制度,让他们可以安心在焦作经营。同时他们还为流动人口开展了“六上门”服务,即宣传计生政策上门、办证上门、通知康检上门、发放避孕药具上门、征求意见上门、询问各项优惠政策上门。

此外,在试点的焦东宏光市场,工作人员还经常对流动人口开展慰问活动,并多次为外来务工人员及计划生育经营示范户送去慰问品和全家福保险单。全家福保险是焦作市计划生育协会与焦作市人寿保险公司联合推出的计划生育系列保险之一,适合计划生育家庭投保。该区宏光市场流动人口计生协会为10名流动人口办理了保险,光亚街道流动人口计生协也为12名流动人口办理了全家福保险。

创新宣传服务载体每年双节期间,该区计划生育协会都会举行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举办喜迎新春独生子女家庭娱乐会,会上举行计生谜语竞猜及演唱、演讲比赛等活动;组织宣传队演出以宣传计划生育为主题的文艺节目,把计生模范户、致富典型、婚育新风等写入歌里,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事、典型事编进戏里,使群众在娱乐中受到教育。近年来,宣传队先后编排了“只生一个好”、“计生政策架金桥”、“少生快富奔小康”、“计生对象一家亲”等戏曲、小品类节目20余个,演出81场,深受群众好评。计生协会会员奖励扶助对象马月英,自发组成了12人的计生宣传队,自编、自唱、自演计生题材的文艺节目在辖区10个行政村巡回演出;新城街道办事处张庄村计生协会会员72岁老艺人张青山,自编快板《计划生育十二月歌》在辖区11个行政村巡回演出,深受广大村民欢迎。

搭建关爱流动人口平台今年以来,该区计生协在开展“服务新市民、扮靓新故乡”计划生育春风行动中,向辖区1300余名流动人口发放了服务承诺卡。服务承诺卡规定:凡持卡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辖区91中心医院妇科和儿科就医者,医疗费等可享受20%的优惠。

开展了“亲情对话”,把流动人口维权落到实处,并要求各街道办事处计生协公布便民维权服务热线电话,积极为流动人口解决就业、经商及子女入托、入学、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多年来,该区计生协在便民上,始终坚持主动服务、快捷服务、优质服务的理念,确保一切以便民为原则;在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上,确保主体合法、程序合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去年,在辖区焦东街道办事处经商的温州商人王春虹,花了3800元在该市某美容院办理了一张美容卡,但做护理后却出现了过敏现象。她多次到该美容院要求退款无果后,办事处计生协会工作人员通过摆事实、讲政策、讲法律,帮王春虹要回了3800元,维护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唱响生育关怀品牌区计生协紧紧围绕“生育关怀行动”,广泛开展关怀、关爱、救助、帮扶计划生育家庭活动。在该市第二届农民工节来临之际,区计生协和定和街道办事处计生协对辖区建筑工地的农民工开展了一系列的关爱活动,使广大农民工切身体会到政府的温暖和关怀,进一步激发了他们投身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开展“送法律”活动――与派出所民警一起,深入到辖区丰收小区工地,为农民工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开展 “送安全”活动――为农民工送上安全知识小册子、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开展“送服务”活动――发放计划生育宣传册,讲解计划生育的相关政策和服务项目,为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开展 “送文化”活动――义务为农民工播放电影,丰富了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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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五化机制”确保流动人口信息采集

从今年5月份开始,正阳县严格按照河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采集方案要求,通过信息采集一体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采集组织化、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程序化、信息采集的各项目标制度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采集机制长效化的“五化”措施,确保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采集工作的顺利开展。

截至目前,该县共有效录入流动人口信息84339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1.42%,其中流出已婚育龄妇女30428人,占流动人口总数的30.43%。 (徐泽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