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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社会治理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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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社会治理

智能化社会治理例1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5)01-0095-04

〔收稿日期〕 2014-10-25

〔作者简介〕 张 欣(1980-),男,安徽滁州人,中国矿业大学文学与法政学院博士生,贵州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治理、公共政策与安全生产。

池忠军(1963-),男,内蒙古赤峰人,中国矿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治理、马克思主义哲学。

2013年4月,在一个重要批示中第一次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问题,引起了人们的重视;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使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成为全面深化改革、完善民主决策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本文所讲的智库主要是针对中国特色新型智库而言的。近年来,对智库作用的研究很多,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研究成果①。笔者在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智库在公共治理中的作用提出一些看法,以抛砖引玉,推动这一问题的深入研究。

一、发挥智库在公共治理中的建言献策作用

建言献策是智库的首要职能,也是智库在公共治理中的核心功能。智库是知识和权力之间的桥梁,它是一个过滤器,能够去伪存真;它也是一个合成器,能够实现思行合一。在“复杂性”成为关键词的时代背景下,应该解决什么问题,选取什么方式有效解决问题往往成为公共治理必须面对的难题。对于上述问题的回答,由于专业化的制约,政府往往难以给出满意的答案,有时选错了问题,有时采取了错误的解决方式。智库作为知识和智慧的“蓄水池”以其无可替代的专业化、系统化、综合化的优势给予了政府决策有力支持,从而有效解决了公共决策中“谋”与“断”的问题,实现了二者的有效整合。作为专业领域的前沿者,智库能够为政府决策提供其长期以来收集、分析、提炼的大量真实科学的数据信息,为决策建立良好的信息基础;智库能够凭借其多学科专家多年的系统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专业建议和权威咨询;更为重要的是,智库以其创新性有效地回应了公共问题复杂化和动态化所带来的挑战。因此,在公共治理中应充分发挥智库“智”的作用,有效实现公共治理中的“智治”。

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智库的建言献策作用可以通过参与调研、文件起草、提交研究报告等方式来发挥。智库的决策咨询作用最为有效的实现途径就是通过参与政策调研、参与文件起草和提交研究报告等形式来发挥。首先,智库可以接受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委托参与调研或专题调研等形式直接为政府决策建言献策提供智力支持。例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许多重大改革命题正是由众多智库专家参与组成的文件起草小组通过直接调研、委托部门和机构调研、听取专家意见、旁听政协会议等调研过程才最终得到答案。其次,智库还可以通过参与起草文件发挥建言献策作用。智库通过参与重大决议和政策的起草,能够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信息和经验为文件的形成和完善提供建议咨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起草小组中的许多成员正来自各种官方智库和非官方智库。最后,智库还可以通过提交研究报告的形式发挥建言献策作用。研究报告是智库研究的成果,通过提交研究报告能够使智库研究的问题引起决策层的关注甚至采纳其方案。现已出台的“官邸制”、“‘383’改革方案”、“医疗体制改革”等重大决策均源自智库向决策层提交的研究报告。

在直接参与和影响政府决策之外,智库还可以通过撰写评论文章、学术论文、出版著作和研究报告等文本形式和专栏评论、接受采访、参加和举办会议等多种形式建言献策,即在“公共政策舆论场”中发挥“舆论聚散核心”作用。在公共政策舆论场,智库吸收、提炼、整合来自各方的信息,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并通过媒介传播自己的思想,从而在社会中形成舆论热点和舆论强势,促使政府关注某一问题和智库对该问题的建议。值得注意的是,西方发达国家智库特别重视对于新兴媒体的利用,“脸书”和“推特”(近年来影响很大的两个社交网站)已成为智库传播思想、增强影响力的重要平台。我国智库也应善于利用如智库官网、博客、微博、QQ、微信等新兴媒体实现信息交流与思想传播。

智库发挥决策咨询作用,还要有充分的人才保障。在智库人才流通方面,可以建立人才“出入机制”。美国智库培养和使用人才的特色之一就是建立“旋转门”,即学者和官员间的流通。旋转门机制对于决策的作用在于通过学者与官员的流通,学者可以直接成为决策者从而实践自己的构想;另外旋转门通过学者与官员的流通构建了智库与决策层的官方和非官方紧密联系,这使得智库能够凭借这种密切联系建立的人际网络实现政策建议和主张的传播从而影响决策。因此,旋转门具有将思想转化成决策的功能,这对于智库和政府来说是一种共赢。旋转门机制对于我国智库在公共治理决策中作用的发挥具有重要意义,可通过建立人才的“出入机制”(人才的输出与引入)加以实现。

人才的输出指智库的人才培养及输出,主要通过智库中学者到职能部门挂职以及智库机构对于如MBA、MPA、MPP等专业人才的培养和输送加以实现。学者到职能部门挂职能够有效解决当前我国智库与政府合作以及智库与社会脱节等问题,学者能够凭借其专业领域的敏感性对公共治理中出现的问题予以预见,也能够通过其专业技术知识对公共治理中出现的问题分析症结并提出对策建议。学者在此过程中能够获得大量专业领域的数据和经验,这对于智库的发展和学者的研究也有颇多益处。

人才的引入指智库对于政府部门中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的引入。西方国家高管退休后除了著书、演讲以外还会成立或加入智库。在我国退休干部中不乏大量经验丰富、能力突出且精力充沛的专业人才,“退而不休”的精英融入对于智库理论与公共治理实践的结合意义重大。人才的引入还包括对于在职人员的培训和交流,其不仅增加了在职人员的思想和理论底蕴,通过交流在职人员为智库带来了大量治理实践中的经验教训和第一手的资料信息,在此过程中智库也获得并扩展了与职能部门交流信息、沟通思想、建言献策的有效渠道。

二、发挥智库在公共治理中的重要导向作用

“一个好的智库应该具备政治深度和人文热度” 〔1 〕,在公共治理中对全社会发挥导向作用。也就是说,智库在公共治理中的作用不仅集中地表现为对于公共治理的战略规划和决策,更广泛地表现为对社会的多元化导向。智库的声音在公共治理中是一种力量,是一种重要而无可替代的力量。作为专业领域的前沿者,智库的专家、学者具有专业领域问题理解的深刻性、前瞻性、预见性。因此,他们往往能够对社会整体进程及社会局部发展发出权威声音,对社会走向具有指导性作用。

发挥智库在公共治理中的导向作用既是其责任,也为现实所必需。世界各国对智库的导向作用都十分重视,正如“美国思想库网站地址的后缀一般为edu或org,又如布鲁金斯学会曾被一度成为‘没有学生的大学’ ” 〔2 〕 (P54 )。从某种意义上说,智库是全社会的大学,智库产品是全社会的知识库,智库专家是全社会的导师,他们对于社会的影响是多元而深刻的。在政治方面,智库通过对国家方针政策的解读和分析,在客观上承担了政策教育和政治社会化的功能,使公民在充分理解党和国家政策方针并自觉投入到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同时提高政治素养,激发政治参与的热情,其对于公共治理的多元化主体形成与合作乃至我国的民主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3 〕。在社会方面,智库对于各领域专业知识的宣传普及,使公众能够了解并自觉形成理性的行为规范和科学的生活方式,从而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和稳定,避免了大量公共问题和社会危机的出现。这是一种预见性、预防性的公共治理,其作用不仅表现为对社会的良性引导和对社会危机的预防,更重要的是其将可能的公共治理对象转变为公共治理的资源和力量,实现了治理对象向治理主体的重要转变。

具体来说,智库的导向作用可以通过智库及其专家发表研究成果对公众进行教育和引导,提高公众政治素养和人文素养,使其树立科学的价值观,建立正确的行为规范,积极参与到公共治理中,与他人有效合作并贡献自己的力量。这样,就有助于在社会中建立主流价值观和行为规范,促使人们形成与主流价值观相对应的内在规范。通过主流价值观的引领和软法的约束能够有效解决公共治理中集体行为的三大困境(搭便车、囚徒困境、公地悲剧)所导致的合作障碍,人们将对合作产生合理、积极的预期,从而保证公共治理中多元主体和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协同行动 〔4 〕。

智库的导向作用可以通过解读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实现。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是在一定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下,集全党和全社会智慧对国家和社会整体布局和未来发展的宏观设计和指向,一般通过高度精炼的语句加以表达。对其如何进行科学、有效的解读传达,使全社会全面、深刻理解需要智库的声音。如党的十提出的“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公民层面如何理解,在社会各领域如何贯彻,就需要智库专家的专业解读。在公共治理实践中许多政策执行的失败往往源于多种原因导致的理解和认同的偏离,因此应以媒介为平台实现智库对于国家重大政情政策的解读、分析、讨论和宣传,这样原本高度精炼的宏观指向能够通过智库的声音变为各领域的具体政策建议,从而有效实现党和国家核心价值观和战略方针指导下各领域现代化建设的科学推进;在社会层面,智库的声音往往能够吸引公众的关注,从而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和公民关注的热点,智库在此过程中通过专业、科学、系统观点和建议的阐述能够在社会中建立良好的价值观导向和舆论导向,从而为公共治理的有效开展提供价值前瞻和社会凝聚力。在公民层面,智库的声音能够使各个知识层次和各种背景下的公民充分理解国家政策方针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从而形成科学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自觉投身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中。

智库的导向作用可以通过在专业领域发出权威声音来实现。复杂化、多元化、动态化是当今社会的重要特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生活在这种社会背景下的个人都是“无知”的。因此,如何在“无知”的领域实现决策的优化和行为的理性就需要专家的引领。这一点在一些公共危机爆发的时候体现得尤为突出。在一些公共危机爆发时,由于专业知识所限,大多数人表现出一种“无知”的恐慌,社会秩序也会因恐慌而变得混乱。而智库的专家在这时便能起着至关重要的引领作用,他们带领公众在危机中用知识保护自己,用科学唤回理性,从而一次次实现了人们在危机中由恐慌和无助向理性和坚强的转变。智库在专业领域的权威引领,特别是在危机时刻的及时建议证明智库在公共治理中发出的权威声音是一种无形的力量,这种力量在专业领域、在特殊时刻是其他力量无法比拟的。

三、发挥智库在公共治理中的应有协调作用

公共治理的时代背景是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世界的瞬息万变,新问题和新信息的层出不穷,这一方面反映在公共治理中出现的多元利益、多元价值、多元文化的发展和冲突;另一方面也反映在新媒体时代出现的信息空间“蝴蝶效应”上。“新媒体将智库发展和政府联系了起来。一个小小的事件,往往会迅速发酵,引发大规模抗议和示威的‘政治海啸’,从东欧到中东,这样的事件不胜枚举。因此,智库必须理解这一趋势和浪潮,帮助政府来应对这一变化” 〔1 〕。面对复杂、多元、动态的新问题,在公共治理中如何甄别信息、化解冲突,实现多元治理主体的合作,智库的协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通过多渠道引导发挥对多元冲突的协调作用。公共治理过程中涉及多元主体的参与合作和多元问题治理,这一过程由于受多元因素影响,人们在利益博弈中往往被表面现象、无知、冲动蒙蔽,看不到问题的症结和利益所在而采取非理,其结果是以根本长远利益为代价换取短期局部“利益”,这导致治理过程中必然存在多元利益、价值、文化的冲突。智库作为专业领域的前沿者和权威人士,往往能够敏锐地透过多元感性冲突发现其中的理性统一,并通过多种方式对外发声,使个人理性公共化直至实现公共理性。智库在此过程中,通过多渠道对表面现象进行深入剖析,能够使公众了解问题的本质和根源,引导公众采用正确方法和理解决问题。这一过程有效普及了知识,传输了专业技能,公众意见得以表达,困惑情绪得以化解,更重要的是它转变了公众看待问题的视域,实现了共通。这样通过理性的共通性而形成的公共治理中的公共理性能够使多元治理主体形成共识,从而为公共治理合作奠定了坚实的理性基础。如在处理拆迁矛盾、医患关系、城管与摊贩冲突等问题的过程中都可以看到智库的正确解读和建议呼吁,从而使全社会对这些冲突或矛盾保持了持续的关注和理性的思考,为合作共治提供了协调机制。这一过程源于理性的公共性质,即:“理性的载体虽是个人的,但它的本质却是公共的” , “今天所说的公共理性指公共领域起作用的理性,没有理性的公共性也就没有公共理性 ” 〔5 〕。

智库的协调作用还体现于能够促进多元利益主体的参与协商。通过听证会、研讨会、咨询会等多种形式和渠道,智库能够帮助相关利益主体表达诉求、交换意见,并能够在此过程中对各种观点、立场进行梳理和分析,找到矛盾的焦点和根源,从而提出分析报告和对策建议,帮助利益各方消解冲突,建立共识,实现共赢。在“博弈-协商”过程中,智库在政府与利益主体之间、各利益主体之间及政府与社会之间扮演着重要的智者和斡旋者角色,起到了有效而持久的协调作用。智库的专家和学者具有多重身份,他们在决策咨询、导向与培育中扮演着思想中介人、公共知识分子和政策企业家的角色,但同时他们也是社会公众中的一分子,这使得他们能够身处于公众中,从公众角度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能够深刻地理解公众的处境、困难、需求和利益。因此,智库及其组成专家和学者通过其多重身份的转换,能够广泛地了解突出的社会问题以及公众的需求和困难,并以联名信、研究报告、著作等多种形式向决策层传达社会需求,从而实现了民情、民意、民生的上传。另外,智库在向决策层传递相关信息时,还可以通过借助媒体将信息向社会公布、申请召开听证会、召开新闻会、研讨会、论坛等形式使问题上升为社会关注的舆论热点引起政府的关注,使政府感受到压力采取积极行动对相关社会问题加以解决。智库这一作用的发挥对于社会边缘弱势群体需求和利益传达和实现尤为重要。近年来,我们在许多领域都听到了智库的声音,感受到了智库所发挥的特有作用。而大量社会政策议题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智库的研究中,这些研究涉及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人口政策、劳动就业、住房保障、食品安全等多个领域,这反映出智库正在逐渐表现出卓越的“政策企业家”职能,并成为了公共利益的代言人。通过智库的多渠道引导协调,公民将逐渐了解参政议政、合理表达诉求解决冲突的方法和渠道,这对于我国公民社会的发展、公民意识和素质的提高,优良社会资本的形成、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我国民主进程意义重大。

(二)通过理性分析发挥对信息浪潮的协调作用。信息时代IT技术的发展给公共治理带来了诸多的便利,但也因此引发了许多问题。在信息社会,人们面对的是一个混沌的信息空间,在这个空间中人们能够共享人类智慧的结晶,但同时也会面临各种虚假信息带来的诱惑或煽动。信息空间中表面而肤浅的信息铺天盖地,虚假的引诱和蛊惑信息形式多样。在信息社会中存在着大量所谓“超能力个体”,这部分群体有倾向性的政治主张或者意见,谙熟新媒体运作流程,利用煽动性的政治观点和话语影响民众,他们的影响往往还会超越一国或者地区的边界,带来国际性影响。有些强度还很大,造成灾难性的后果。而智库此时必须科学地运用新形式传播有用的信息。因此,如何在浩如烟海的信息海洋中甄别真伪,淘漉出有价值的信息,智库应发挥关键性作用。智库应通过电视、广播、新闻杂志、报纸、网站、博客、QQ、微信等多种方式向社会传播正确信息和理性的声音,更应站在信息社会的最高点为公众解疑释惑,指引公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建立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和行为规范,学会辨别信息的善恶真伪,从而实现对社会的隐性治理。一度时期社会中出现的抢盐、抢板蓝根、网络红人、末日说、危害、等已经反映出大力发展和促进智库在公共信息和公共舆论中协调作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智库对社会的隐性协调治理功效也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国家的大力支持,推动智库作用的有效发挥。

注 释:

①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伟在“国研智库论坛2014”年会上的主题演讲中提出,要建设高质量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智库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资政辅政,启迪民智,平衡分歧,聚贤荐才(发表于2014年第10期《中国发展观察》)。

参考文献:

〔1〕赵 博.智库必须思考如何以新形式传播成果〔N〕.文汇报,2014-02-17.

〔2〕王莉丽.旋转门-美国思想库研究 〔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0.

智能化社会治理例2

中图分类号:TP311.52 文献标识码:A

1核心概念界定

1.1网格化管理

网格化管理最早引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计算机领域,而后我国社会生活的很多领域都引入了这一管理技术,并且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到社区治理,“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就是把城市社区的整体管辖范围划分为若干网格区,依次分类编码,并设定相应的社区网格责任人来整合资源,政务再造的一套完整的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由此社区逐步打破了传统的破碎的非系统性结构,实现了从多头管理到综合管理的变革式创新,大大提升了社区的运转效率和服务质量。我国最早探索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是北京东城区。

1.2智慧社区

继西方发达国家提出了智慧地球和智慧城市的发展概念以后,在“新公共服务理论”和“城市社区治理理论”的双重理论指导下,学界提出“智慧社区”(Intelligence Community)的社区治理概念,即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以及云计算等信息集成技术,以社区为载体,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居民幸福感为目的,通过搭建智能化服务平台,以实现社区高效管理、优质服务的一种新型社区管理形态。智慧社区是智慧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模式。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已经有上百个城市相继开展“智慧社区”的试点工作,其中比较典型的有北京和平里街道的生活服务圈、清华园街道智慧型社区以及宁波海曙区智慧社区建设模式。

2网格化管理过渡到智慧社区治理的分析框架

2.1从网格化管理过渡到智慧社区治理的现实意义

网格化管理是社区治理的创新手段,对社区管理服务水平产生了积极作用。经过这几年国内大部分城市社区的探索实践,结合未来社区的发展走向,虽然网格化管理为社区治理打下一定的信息化基础,但其运行过程中暴露的诸多问题也阻碍了社区管理与服务的进一步提升。主要问题包括重管理轻服务导致的智慧化程度有限,重空间分布导致的人性化程度缺乏,社区治理资金来源渠道窄,智慧化设施资源利用程度不高以及网格化管理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等。智慧社区作为社区网格化管理的高级阶段和社区治理新一轮改革提升的重要战略,国内大部分基层社区应着力把握住这一发展契机,依托现有较为成熟的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逐步引导社区过渡到信息化、智慧化社区的新型治理结构中来。从长远来看,这将有利于“宜居-乐居-利居”社区形态的早日实现,更将对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社会秩序稳定和谐产生巨大的影响。

2.2推进社区治理智慧化的几个方向

2.2.1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提升社区硬件的建设水平

网格化管理机制的运行一定程度上为智慧社区建设提供了信息化支撑,然而真正意义上的智慧社区建设,需要智慧化的硬件设施加以构建。从硬件设施建设来说,我们不仅要加强社区无线网、物联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改造升级;还应加大对社区水电管理、车辆及人员流动管理,安全保卫工作等智能技术的运用,充分结合智慧服务平台优势,有效实现社区居民生活的快捷高效,信息共享。

2.2.2加强社区软件建设、贯彻人性化的服务理念

社区建设智慧化不仅需要硬件设施,还需要软件建设加以辅助。软件建设主要涉及两个方面:行政主体的治理能力和服务意识。行政主体引导社区的规划和发展,因此要求其自身具备相应的顶层设计能力、政策制定能力、执行能力及资源整合能力;其次,强调人本的服务理念,是智慧社区建设的重要课题。社区作为居民的生活空间,应树立“扎根基层、服务居民”的集体认同感,以优质的公共服务协调居民切身利益,解决关乎居民生活实际的问题。

2.2.3提高智慧人群的参与性,健全基层治理人员体系

智慧社区离不开智慧人群的培养与建设。狭义地说,智慧人群主要概括社区居民和社区工作人员。从居民的角度出发,当前很多社区面临工作开展的一大瓶颈是居民参与度不高,解决这一难题可以充分利用社区人际和智慧网络平台,定期举办知识普及和“智慧社区”平台体验活动,提高广大居民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动员广大居民建言献策,为智慧社区建设出力。另外,社区工作人员队伍的壮大与培养也十分紧迫,要踊跃吸纳掌握技术、业务、行政能力于一体的复合型人才投入到社区工作中来,联合有办事能力的热心居民参与到社区的共商共治中,以及注重激励老员工工作热情和再学习能力等。

2.2.4协调广泛的社会力量,构建多方合作的协同发展机制

在社区治理智慧化的整个过程中,需要联合广泛的社会力量,主要涉及行政主体、市场主体和受益主体:行政主体负责顶层设计及统一规划,市场主体负责技术研发、产品设计与生产以及应用指导,而受益主体则负责接受行政主体的政策支持与市场主体的技术服务,把社区建设真正落实到实处。因此,社区应积极构建多方联动的协同发展机制,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运行环境,争取早日实现智慧化。

智能化社会治理例3

中图分类号:G8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15)01-0019-04

Sports think bank construction vs. sports governance system and

governance capacity modernization

LIU Pan-pan

(Department of Physical Education,Zhengzhou University,Zhengzhou 450000,China)

Abstract: Sports think bank is an organization that servers sports public policies and public decisions dedicatedly and develops sports public policy and public decision research and consultation. The production of sports think bank is the result of social labor division refinement and decision scientification and democratization, and also the need of sports governance system and governance capacity modernization. Strengthening sports think bank construction is conducive to sports governance system and governance capacity modernization, deepening comprehensive reform of the sport area, and realizing sports science development.

Key words: sports management;sports think tank;sports governance systems;governance capacity;sports power

在刚刚结束的仁川亚运会上,尽管中国体育代表团续写了辉煌,但亚运会36年来首次零金牌的“三大球”继续让国人惆怅。这种情况不得不引起人们思考:首先,体育发展模式的僵化在强化金牌价值取向的同时也不同程度地固化部门利益,使得体育改革举步维艰。总理[1]强调:“改革是促发展的关键之举,可以激发千千万万人的创造活力。要向深化改革要动力,简政放权大有文章可做。”其次,这种结构性减速为我国体育发展方式和调整项目结构增加了新的压力,提供了动力、机遇和空间,推进体育结构调整是加快体育发展方式转变的首要任务。第三,数十年围绕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形成的中国竞技体育的发展链条只有和惠及民生结合起来才能加固。“从大众视角看,打动人心的体育精神和多姿多彩的项目文化能否真正进入生活,是亚运和大众产生‘化学反应’的深层推动力”[2]。发展体育旨在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体育只有不断增进人民福祉,才能多接地气,也才能化民力为推动体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持久动力。当我国体育正处于发展速度减缓、结构调整、前期刺激政策消化叠加的阶段时,“智库要坚持自己的公共属性和社会责任,提高向中国社会乃至国际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3]。2014年10月27日在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时强调:“要统筹推进党政部门、社科院、党校行政学院、高校、军队、科技和企业、社会智库协调发展,形成定位明晰、特色鲜明、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体系,重视专业化智库建设。”因此,加强体育智库的研究和建设,有利于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1 体育智库的特点和表现形式

“智库也称智囊团、思想库,是创造和提供思想产品的机构。当今世界,各国各类智库在影响国家决策、引导社会舆论、服务公共外交、体现国家软实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4]。体育智库应是一种专门为体育公共政策和公共决策服务,开展体育公共政策和公共决策研究和咨询的组织。它的主要功能包括提供思想产品(体育政策、建议、公共知识等)、搭建体育交流平台(举办论坛、报告会、研讨会等) 、培养体育公共人才(培养专业体育智库研究人员,提供政府、企业、大学等各方面体育精英人士的流动平台) 、引导社会舆论(为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提供思想素材和政策观点等)。体育智库的产生既是社会分工精细化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结果,更是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

1.1 体育智库的特点

1)从功能定位上看,体育智库应有别于咨询公司和学术机构。咨询公司“为了商业”而受雇于委任方,绝对为其尽力,运作模式完全商业化,而体育智库“为了政策”而成为社会公器,为决策者提供咨询,但未必同决策者亦步亦趋。体育学术机构“为了学术”而注重学理创新,偏于基础研究,而体育智库注重政策研判,长于应用研究。体育智库要有基于现实议题的思想生产、组装、销售与反馈的复合功能以及相关架构。在这个架构设计中,引入体育市场竞争机制、增加体育政策研究的活力,显得非常重要。

2)从价值立场上看,体育智库必须独立。“衡量一个智库的水平高低,首先要看独立性,包括资费的独立性、政治的独立性和思想的独立性。没有资金的独立性,就很难有政治和思想的独立性。中国大多数智库机构,是用皇粮养活的,是依附于政府的,正是由于独立性的缺失,而使其影响力大打折扣”[5]。但要防止因追求独立性而产生与决策层对立的趋势,也要避免局限在仅为政策出台做迎合注脚。

1.2 体育智库的表现形式

1)咨政。在现阶段,“政府应当把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作为体育公共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集中精力在体育公共服务的立法、基本体育公共服务的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多元供给、体育公共服务的监管、体育公共服务人力资源的开发和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这样才能不断地完善我国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6]。体育智库与决策层要有良好的互动。体育智库要能够置身于政策制定的调研、意见征集、方案设计等前端程序,通过咨询、研究报告等形式设计政策框架的中期建言,以及包括评估、完善及应对社会舆论后期完善等所有过程。在这些过程中能以专业、客观和独立的方式,帮助决策者对体育政策进行充分的论证与评估,进而体现决策机制的公开化、社会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2)导向。在利益诉求多元化的大环境下,体育智库的功能定位不仅能建言献策,还要起到决策层与社会舆论之间矛盾化解与协商沟通的桥梁作用。体育智库学者应善于以通俗易懂的文字语言,贴近大众的沟通技巧,通过出版论著、发表评论、接受采访等各种方式,对社会公众进行体育政策的解读、普及,也可以从社会公众的角度向决策者反映其诉求。“今天我们对体育问题的应对,其成效并不仅限于体育,也自然会产生跨界的和整体的影响。这不仅有利于改变我国体育管理在整个体制中的边缘化状态,而且可充分发挥体育发展的带动作用和辐射力,成为促进诸如教育等相关领域改革的助推器,使体育承担起它应有的社会使命,进入社会建设的主战场”[7]。

3)善谋。由于国际体育竞争日益激烈,体育智库既要从事体育政策研究,还应力争介入到全球体育事务中,如涉猎体育公共外交事务,在全球层面研究、设计与推动本国体育对外战略,将本国体育利益链条纵深延展至全球。中国体育智库要通过举办高端的国际体育论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研究报告,抢夺国际体育话语权,提升本国体育思想的国际影响力,推动中华体育文化与思想走向世界。

4)聚才。仅靠政府部门控编严格的专职人员为满足广大群众对体育多样化的需求,那只能是杯水车薪。社会体育组织理应成为建设体育强国的主力军。体育智库能为社会体育组织“正名”、“松绑”,设计好积极培育、有序引导的规划图,拓展民间体育活力增长释放的更大空间,促使体育发展模式与大众需求有效对接。“目前,总局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的管理,从数量、级别等方面都有严格要求,在审批程序上要求较高,按照程序,秘书长以上人选,原则上须经党组会审批。这一点与其他部委存在较大区别”[8]。体育智库只有为推进体育改革的顶层设计,重构发展格局,重塑发展模式出谋划策,才能真正激发全社会体育活力。

2 体育智库在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体育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不断构建新的体育体制机制,实现体育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体育治理体系不同于行政和管理治理体系,表现在它掌舵而不划桨。体育治理体系的特点是:(1)体育治理的主体可以是公共权力机构,也可以是市场和社会组织。(2)体育治理的权力来自公众认可及社会契约,甚至在很多情况下,公民直接行使权力,达到自治的效果。(3)体育治理是更宽泛的概念,适用于全社会。(4)体育治理强调对话、协商、长期合作,强调权力的自上而下或平行运行。(5)体育治理强调民主观、社会观和法治观。(6)体育治理更注重体育事务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将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有机结合,效果往往事半功倍。

体育治理能力的提高要实现:(1)政府机制、市场机制、公民社会机制的互相支撑与平衡;(2)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统一,体育法律成为体育治理的最高权威,社会契约和价值认同成为体育治理的社会土壤;(3)公平与效益的相互补充与协调,所有体育公共政策要从根本上体现人民的意志和主体地位,且有利于提高社会与经济效益。

衡量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否现代化,至少有5个标准。一是体育公共权力运行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它要求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有完善的制度安排和规范的公共秩序;二是民主化,即体育公共治理和制度安排都必须保障在民或人民当家做主,所有体育公共政策要从根本上体现人民的意志和人民的主体地位;三是法治,即宪法和法律成为体育治理的最高权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体育组织和个人有超越法律的权力;四是效率,即体育治理体系应当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和谐,有利于提高体育效率和经济效益;五是协调,现代体育治理体系是一个有机的制度系统,从中央到地方各个层级,从政府治理到社会治理,各种体育制度安排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相互协调,密不可分。

要充分发挥体育智库在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深入研究建设体育强国的机遇与挑战,凝聚体育求新求变所积聚的社会动力,挖掘体育改革创新释放的红利,还要研究协调体育改革所必然触动的利益搏弈以及由此带来的挑战。

体育智库还要解“当局者迷”。建设体育强国的困惑和纠结,源头在于体育界自身的某些职能错位、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奥运争光无可非议,但以奥运金牌捆绑财政投入和社会支持情况下的急功近利会使人质疑;全运会功不可没,但如果对积重难返的赛风赛纪问题根除无望,越讲功成名遂就越难以服众;至于组队权和办赛权,如果早日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探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既有利于重塑体育形象,更有利于体育发展。简言之,以奥运奖牌和大型赛事简单愉悦公众的时代已渐行渐远,随之而来的是以服务体系建设和亲民活动直接服务公众的社会。如果依然以坚持维护部门利益和局部利益的正当性而抱残守缺,更猛烈的质疑、诘问还会纷至沓来。体育智库不仅要帮助政府敞开心胸办体育的大门,而且,还要探讨制定推进体育工作开展群众体育是否满意的标准。还可以通过研究体育部门职能设置与责任的一致、政策制定与政策执行的一致、向公众承诺与兑现的一致、体育部门取信于民的管理途径与民众信任体育部门预期的一致,将服务作为体育部门改革的价值取向,促进体育部门公信力不断提升。

体育智库在研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明确政府权力,严格限制权力寻租;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探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大力培育体育非营利组织,推动运动项目实体化改革;积极拓展体育市场,深入推进体育职业化改革;切实提高“依法治体”和“科教兴体”的能力以及扩大体育服务业等都能发挥作用。“国家体育软实力是指一个国家在体育理念、体育竞技、体育组织制度、职业体育赛事等方面对国际体育组织、他国和国内民众的感召力、影响力和整合力”[9]。体育智库要成为国家体育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3 如何建设中国体育智库

当前,我国正处于建设体育强国的关键期。无论是体育改革方案还是重大体育政策制定与社会利益相关性、复杂性都超过以往任何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体育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以及决策正确度的要求越来越高,历史赋予体育智库的任务更为艰巨、责任更加重大。但我国体育智库发展还相对滞后。一是体育智库的数量严重不足,对中国体育智库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的探索刚刚起步,把体育智库作为体育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既缺乏制度性保障,也未能得到系统性体现。二是由于体育智库缺乏独立性,包括资金、政治和思想的独立性,使体育智库对决策的影响多处于若即若离状态,在国家体育治理民主决策体系中缺乏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安排。三是我国体育智库多以官方、半官方为主,体育智库本身难以平衡体制属性与政策研究独立性之间的关系。四是体育智库研究成果向决策咨询、社会效益转化的渠道不够畅通,效率有待提高。五是体育智库成果的水平和影响力不够,体育智库站位高端的战略谋划和综合研判能力不足,政策研究质量和水平有限,尚不能完全满足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

我国体育智库要真正承担起建设体育强国的重任,必须从国家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更加重视自身建设的路径选择。

1)要从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呼吁创造有利于体育智库健康发展的环境和条件。为了确保体育智库的公正性和影响力,除了对国有的体育智库机构松绑、放权外,还应该大力发展民办公助的体育智库。各类体育智库要想自强自立、有声有为,积极参与决策,正确影响决策,体育智库研究,一定要关注广大百姓对健康渴求的情怀,要特别关注草根阶层,关注普通民众。在体育实践中,不公平、不正义的承受者往往都是普通人。体育智库讲公平、正义,就是要使普通人走出不公平、不正义的阴影。体育智库发展既需要领导人才、研究人才,更需要综合型人才。体育智库研究不同于专业学术研究,体育智库发展需要有丰富阅历的人、有政府经验的人,更需要有对历史、人文、哲学、经济涉猎广泛的人。更需要关注的是体育智库的研究和建言,尤其是今天的体育改革常常遇到话语权较大的既得利益者的阻力时,避免成为既得利益的代言人。中国体育智库的建设和研究,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增强服务人民大众的责任感、使命感,树立敢于直言、公正建言的决心和胆识。只有这样,才能增强体育智库成果的影响力,才能为建设体育强国做出更大贡献。

一是强化全局意识和统筹观念,在做好建设体育强国的前瞻性、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重大问题研究的同时,着力加强对当前体育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

二是加强体育政策研究,要贯穿强烈的问题意识、鲜明的问题导向,着力提高政策建议对决策的实际应用价值。

三是打牢智库建言献策的根基,依托高水平的专家队伍,面向公众和国际社会解读国家重大体育公共政策,着力提高体育政策解读的准确性、影响力和社会效果。

四是发挥体育智库的客观性和专业性优势,探索做好体育社会发展有关改革方案、重大政策及实施效果的第三方评估工作,着力提升评估的规范性、正确性和专业化水平。

2)要持之以恒加强中国体育智库能力建设。根据服务决策、适度超前、相对独立的体育智库建设要求,要强化4个方面能力建设。

一是要从建言献策的真情实意提高综合研判和战略谋划的能力。在世界已经进入大数据时代,体育智库要善于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和研究方法去把握体育发展的内在规律和本质,及时发现体育发展中具有苗头性、趋势性的重大问题,前瞻性地作出战略谋划。

二是要从建言献策的真实可靠提高科学可行的体育政策建议的能力。体育政策的正确程度与政策制定者的综合能力成正比,而体育智库政策咨询能力正是这一综合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体育智库的这一能力,其一要夯实学术理论基础;其二要提高自身政策水平;其三要深入社会实践;其四要实现前三者紧密结合、相互支撑。

三是要从建言献策的真知灼见推动体育政策形成和实施的能力。体育智库的作用,就是力求掌握充分的信息、数据,以令人信服的分析、推理和研究结论,把应对建设体育强国问题和矛盾的政策建议提供给决策层,对体育政策设计的实现目标、实现动机、现实条件等作出透彻且合乎实际的阐述,积极推动有关体育政策的形成与实施。这也是体育智库决策影响力的直接表现。

四是要从建言献策的真凭实据增强重大体育政策解读传播的能力。不仅要在国内提升体育政策解读的准确性、影响力,而且要加强国际体育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体育智库对话,开展政策对外解读,广泛传播中国体育的实践经验和政策主张,增强在全球主流媒体和国际体育组织平台的话语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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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社会治理例4

智库是国家的软实力

当前,世界出现了一些新的态势,中国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这是谈论智库建设的一个好时机。

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应对,不仅需要政府的理性决策,也需要智库专家的前瞻性和战略性的眼光,对政府建言献策。

何为智库?它被称为思想库、外脑或智囊团,是指由多方面专家研究人员组成的公共政策的研究机构,主旨是为决策者提供政策的建议和决策的咨询。

智库是现代决策体系的一个产物,在全球化深入发展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智库代表了一个国家的软实力。

智库机构通过为政府决策提供多种选择的方案设计,使政府在决策之前可以广泛地吸纳不同的意见。智库专家及其研究成果的广泛,将形成影响决策选择的社会氛围。

有人称智库是继政府、立法、媒体之后的第四个部门。

从世界各个国家智库发展的经验来看,智库研究的触角几乎涉及到政府决策和深入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智库越来越呈现出综合性、系统性、专业化、规范化的趋势和特点。

智库已经成为现代国际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一大特征,智库的作用越来越在全世界范围内为人们所认可,为决策层所重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决定》的一大亮点。同时,国家首次明确提出了“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

有人指出,全面深化改革,解决中国当前面临的矛盾和挑战,关键要靠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使国家治理体系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使国家治理者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制度治理国家,使社会主体能够积极、有效地参与到国家治理的过程中,最终达到国家、社会、市场三者良性互动的“善治”效果。其中,智库所起的作用不可动摇。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伟在“2013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务虚会”上强调,如今,智库作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被国家领导人提高到了国家战略高度。

有媒体预测,从国家表态,到官方智库、高校智库和民间智库的积极建言,预示着中国智库将迎来一个发展的春天。

国家原财政部部长、综合开发研究院理事长项怀诚在2月28日“全球视野与智库建设”学术研讨会上发表了他对智库的认识。

从全球智库的发展趋势来看,半官方、民间的独立智库越来越多,在各个国家政府决策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

这些政府在制度、经费、数据、税收等方面大力支持民间智库的建立和发展,通过制定法规对民间智库的发展定位、性质、管理、经费、运营与监督给予了法律行、制度化的规定。

同时,政府通过专门的基金会或者通过合同订购,用于资助各种智库,使各种民间智库具有稳定经费的支持。此外,还在税收方面提供优惠政策,鼓励公司和个人对智库捐赠;通过建立各种数据库和连接检索系统,及时对外可以公开的信息和数据,以便民间智库可以获得及时充分的信息。

在有些国家,政府还可以通过“旋转门”建立智库人才的储备和培养机制,也就是说智库的研究人员有机会进入到政府机构,政府机构里面的某些重要官员离职后,也可以进入智库做研究人员。这种“旋转门”有利于强化智库咨询研究和知识服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对智库的发展意义非常重大。

智库作为非营利机构,在欧美及一些发达国家作为一项咨询媒体型的知识服务产业,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产业链和服务链。

这些智库与各种发达的基金会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各种媒体、论坛、会议为智库的成果宣传促销提供条件。智库机构与大学、政府机构、企业集团等合作越来越紧密,智库甚至还与文化产业、创意产业、IT产业、教育产业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融合,这些合作和融合促进了智库本身的建设,也进一步完善了智库的产业链和服务链。

新型智库应时而出

中国智库的发展现状如何?

目前,中国大约有400多个大大小小的智库,这些智库的主体力量还是官方智库,官方智库整体发展态势正面临深刻的改变。自主型的独立的民间智库比较缺乏。

“官方智库数量不少,规模也不小,人才数量也相当可观,这些官方的智库主要分布在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经费主要靠财政拨款,实行相对比较行政化的管理,缺乏独立性和市场化的运行机制,不能完全适应科学执政和形势发展的需要。”

随着国家决策议题出现多元性、复杂性和综合性,社会矛盾和利益主体出现了不同和分化,这在客观上需要更加多元化的智库,不仅需要官方智库,也需要民间智库,以便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社会和更加不确定的国际形势,为政府决策提供更加多样化的参考。

有人总结道,中国的智库发展相对滞后,与发达国家的智库存在差距。另一方面,决策对智库的需求很迫切,智库也应该在决策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近两年来,国家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后,各类智库提出的多套改革方案相继对外,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和讨论。

可以说,中国智库建设正向纵深展开,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背景下,包括地方智库在内的中国智库体系也进入转型的关键期。

项怀诚认为,中国需要建立独立自主的、面向市场的、半官方或者纯民间的新型智库。

“这种智库实行不同行政体系的新的治理模式,实行研究体制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新型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它的经费来源除了政府的资金补助和资助之外,还可以引进基金会、企业和个人的基金,可以吸纳民间社会力量投入智库的建设。”

他认为,这种中国特色的半官方的、民间的、新型的智库参与公共决策,有利于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有利于政府决策中间的利益协调,还能减少公共政策成本的浪费。

“建立新型智库是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也是我们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安徽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处长陈干全博士认为,“新型智库是专业化、职业化的;要能合力发挥作用,各干各的肯定不行;如果体制内和体制外不沟通的话,也不符合治理现代化的要求。”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继承则从体制机制创新的角度分析说,“新型智库在组织形式、人员管理、经费使用、分类考核、薪酬制度和管理方式上都要创新”。

宾夕法尼亚大学智库研究专家詹姆斯·麦甘认为,“智库的目的是服务于决策需求,如果智库的思想产品不能解决决策中遇到的问题,不能为决策所用,就不是成功的。”

有媒体调查发现,“在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决策平台的开放性越强,吸纳智库意见也越多,如中国经济第一方阵的广东、江苏、上海等省市,对专家咨询的重视程度较高。从事权角度来看,行政级别越高,决策咨询的需求越大,因为省以下的决策权较小,市县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执行大于决策。”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特点,要求现有政府治理面临一系列角色转型。首先是治理主体从一元走向多元;其次是决策过程的开放性;再次是良好的回应性。

据媒体报道,在武汉,市长唐良智聘请“布衣参事”,就是地方政府主动开放决策,问计智囊、提升治理水平的一次创新。经过连续两年的公开选聘,目前武汉已初步形成专家、民间、企业、官员、媒体“五智汇聚”的智库格局。唐良智表示,他们既“接地气”又“接天线”,复兴大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武汉市政府需要智库多出“好声音”、多聚“正能量”。

一系列难题需要解决

智库应该是一个大众罗盘,通过影响民众,来有效地推进政府决策。

“但在国内,有些智库学者的雷语层出不穷,拍着脑袋想问题,不仅败坏了学者自己的学术生涯,还大大破坏了智库在民众当中的公信力。”上海社会科学院智库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王健强调,“同时,现在来看,我们的智库还有不少结构性的问题,主要是公信力不足,针对性不强,人才结构不合理,影响力有限,国际话语权缺失。”

上海曾经做过一项研究,在这个国际化都市里,真正能够参与国际对话的学者不超过100个。政府要让智库敢于批评;同时,智库和政府之间要保持一个平衡点。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魏建国认为,智库独立要做到资金独立、思想独立。资金独立是一部分,更重要的是思想独立。没有思想独立,所谓的新型智库是创造不出来的。

智库的独立性是民众比较在意的一个问题,这涉及到智库的公信力问题。智库的发展不仅靠自身努力,要需要有外部法律空间和内部制度支撑。

从其性质和社会属性来看,西方国家的大多数智库具有明确的独立法律地位,在言论、出版、结社等方面受到宪法和一系列法律的保护,在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的智库被法律明确赋予了免税待遇,许多智库从政府、利益集团、商业企业获取资助,并且从其对它们的指令性研究和咨询中获得收益。在完善的法律体系约束下,西方智库运行按照法律精神运行,具有较高的公信度。

韩国对外经济政策研究院副院长金兴钟认为,智库应该成为公民社会和政府之间一个很好的中介,要去平衡好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智库要扮演重要的角色,“因为我们是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我们发出的声音更容易获得大众的接受和信任。”

令人乐见的是,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智库之间加强合作的必要性日益凸现,建立智库网络、智库联盟渐渐成为共识。

截至目前,广东、武汉等地已先行一步成立智库联盟。2010年9月,“广东智库联盟”正式成立。该联盟由广东省社科院等20多家社科研究机构共同发起,构建起覆盖广东全省的理论研究和咨询研究网络,目的是更好地发挥“思想库”、“智囊团”作用。随后,2012年,武汉智库联盟也宣告成立。

智能化社会治理例5

什么是有教?一是有教的机会,即强调了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体现了受教育的公平性。二是有教的课程,即所谓“子以四教:文、行、忠、信”。李充解释“四教”为:典籍辞义谓之文,孝悌恭睦谓之行,为人臣则忠,与朋友交则信,以文发其蒙,行以积其德,忠以立其节,信以全其终。三是有教的目标,即仁智勇的君子,后来经孟子发展为“仁义礼智”,董仲舒扩为“仁义礼智信”。这“五常”成为中华伦理价值体系中的最核心要素。所以有教是公平之教,是文行忠信之教,是仁义礼智信之教,是成就君子人格之教,是每个学人都向往之教。

什么是无类?一是教育的对象无类。没有贵贱、贫富、智愚、地域、年龄的区别。二是教育的学制无类。夫子设科,往者不追,来者不拒,自行束修以上,未尝无诲,且诲人不倦。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提倡自觉自知,自强自重,止于至善。三是培养的人才无类,经过教育都能成为君子。愚者能智,恶者能善,不肖者能贤,贱者能贵,贫者能富,从而改变世袭社会里士之子恒为士,农之子恒为农,工之子恒为工的现状。所以无类是无世袭之类,无天生之类,有教就可以打破有类,就可以“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就可以实现理想和抱负。

有教无类是一种教育智慧。教育的本质是立人。有教无类培养具有君子完满人格的人,人人都能成人,人人都能为仁为善,人人都可成为君子,或者人人都在成为君子的路上。有教无类是一种昭示,一种指引,使人人都为拥有君子人格而努力学习,努力成长。有教无类作为教育智慧,肯定人的价值、提升人的能力、弘扬人的精神力量,实现人的和谐发展,展示的是一种教育理想。

智能化社会治理例6

随着理论研究与企业实践的深化发展,现代企业逐步被理解为在既定的自然资本和社会资本环境下,由物质资本、人力资本与劳动力等要素产权主体经过签订一系列特殊的动态博弈市场契约,而形成的一个具有有机整体性、生产性与交易性的营利组织。企业的有机整体性主要体现在人力资本的能动使用与创造性发挥的首脑作用、劳动力的服从劳动与物质资本的被动运行等方面,类似于生物特性的有机整体性是区别企业组织与市场契约的根本标志(张华、邹东涛,2011)。

现代企业收益的不确定性导致至少有一方要素产权主体不能按照确定收益的方式分享企业收益,必须有一方承担剩余分配收益,即拥有剩余索取权。由于契约存在不完全性和不对称性,拥有剩余索取权的产权主体还必须拥有剩余控制权,否则便不能有效地保护承担剩余分配收益的产权主体的权益(Williamson,1983;Hart,1996;张华等, 2007a)。从现代企业的有机整体性可以看出,拥有企业家人力资本的企业家应该拥有现代企业的重大战略决策权和对企业成员进行激励约束的管理权。

现代公司治理的理念主要有股东至上主义和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念。股东至上主义的公司治理理论认为股东拥有公司,公司应按照股东的利益进行管理(张维迎,1996,1999)。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认为,公司存在的目的不是单一地为股东提供回报,公司应该是一个社会责任的组织,必须服务于一个较大的社会目的,为社会创造较大的财富。公司治理的要点在于不应该把更多的权利和控制权交给股东,公司管理层应该从股东的压力中分离出来,将更多的权利交给其他的利益相关者(杨瑞龙、周业安,1997;杨瑞龙、刘刚,2002;Blair & Douglas,1999;Rajan & Zingales,1998)。

完善的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的必要选择,也是现代企业追求企业收益最大化的一个内生变量,主要体现在形式制度和内容理念两个方面。现代公司治理应该具有三个层次(见图1):一是由政府以法监管治理的市场层,主要负责对于市场的利益相关者的产权与契约保护;二是企业内部分权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层,一般由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构成,主要负责对于大股东、中小股东、债权人、经理层与普通员工的产权与契约保护,以及对企业获利收益的分享保护等;三是由董事会与经理层所形成的核心治理层,主要负责企业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与高效执行管理等(张华、邹东涛,2012)。

董事会由全体股东大会依照公共选择理论中的信托原则选举诞生,对全体股东负责权益负责具有诚信与勤勉义务,董事会负责选聘监督经理层并保留战略决策独断权。经理层在董事长与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现代企业的全面获利经营职能,负责现代企业运行的全面工作。董事会与经理层共同形成公司治理的核心治理层,具有双向的委托-关系(张华等, 2007b),负责现代企业的战略决策与执行管理等方面核心工作。监事会则主要由现代企业弱势群体的代表组成,分别对企业职工、中小股东和长期债权人负责。

核心治理层主导进行公司治理有效地解决了核心人力资本的选择问题,调动了核心人力资本的积极性,也基本解决了企业经营收益的分配问题。但股权资本的有限责任性,自然会导致其他利益相关者可能会承担一定的经营风险,因此,还需要其他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发挥一定的治理作用。

二、 智能化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

智能化集成企业是指在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资质要求等社会资本的前提下,由物质资本所有者、人力资本所有者以及普通员工,经过签订一系列的动态博弈市场契约而形成的一个具有有机整体性的营利组织。能化集成企业必须遵循相关部委或相关产业的规章制度,需要按照一定的法规办理相关的资质手续。智能化集成企业提供的产品主要是智能化系统集成服务,主要包括智能化企业的硬件系统、软件系统控制平台以及综合调试维护服务等(工信部,2011;安防协会,2011)。

智能化企业的董事会和经理层一起构成智能化企业的核心治理层,主要负责企业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与高效执行管理等。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按照股权原则选举出来的会议体决策机构,董事会的具有诚信和勤勉的信托责任。经理层是由董事会按照一定的标准选拔聘任。经理层主要包括拥有企业家人力资本、核心技术人力资本、项目管理人力资本和市场营销人力资本等核心人力资本所有者。

智能化企业的重大战略决策与高效执行管理的权力赋予给董事会和经理层,这是在良好的法治经济环境下自然演化出来的结果。在经营管理效率化、合理化、专业化前提下,将公司权力逐步集中在执行董事身上成为时代的必然,然而这使得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分权制衡原则受到了严重的挑战,因此,完善的分权制衡的智能化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应该由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构成。智能化企业分权制衡的公司治理主要负责对于大股东、中小股东、债权人、经理层与普通员工的产权与契约保护,以及对企业经营收益的分享保护。

三、 智能化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大会

智能化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具有各种不同的层次。首先是股权资本和核心人力资本构成智能化企业的核心层。其次是依据市场契约进入智能化企业的债权资本和普通员工。第三是智能化企业服务的甲方客户。第四是为智能化企业提供设备及外包服务的供应商。最后,还有提供社会工作环境的政府、社区等利益相关者。智能化企业在进行获利运营时,在满足内部利益相关者的同时,还必须兼顾处于智能化企业外部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然而,从智能化企业的有机整体性的本质特征可以看出,企业外部的利益相关者与企业内部的利益相关者具有本质的不同,外部利益相关者本身是社会经济网络系统的结点,他们与法人企业一样享有平等的权益。

关于智能化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保护,主要是依靠国家法律条例和市场机制手段进行监管,如制定税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等,以及规范要素市场和商品(劳务)市场健康竞争与持续运行等方面。智能化企业公司治理必须重视政府以法监管治理的市场层,主要负责对于市场的利益相关者的产权与契约保护,确保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基本利益得到保障。

智能化企业内部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保护,主要是通过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功能。智能化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一般是由股东组成股东大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再由董事会聘任经理人,并在股东、董事会、经理人之间形成双层委托关系,这种治理模式过于突出了股东的主导力量,而忽视了债权人、职工等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因此,完善的智能化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应该是在坚持股东主导的治理理念的同时,其他所有利益相关者积极参与治理,并且要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治理结构中健全参与治理的程序、机构及监督功能。

智能化企业利益相关者大会的提出是及时和必要的,只有智能化企业的中小股东、长期债权人、普通员工、供应商和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等弱势群体,依照公平、合理的原则选举出来的监事代表,才能真正维护好他们的利益。智能化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大会参会成员一般不包括大股东和管理层任职的中小股东,但可以列席利益相关者大会。由智能化企业利益相关者大会选举诞生能够代表自己利益群体的监事会,智能化企业监事会必须由企业弱势产权主体的代表组成,监事会的功能应定位于代表广大的利益相关者履行对公司核心治理层的监督职责,维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监事会是智能化企业的会议体常设机构,负责监督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以及对核心治理层等人员违反法律、章程的行为予以指正,并对核心结构层拥有保证合法权利的监督权和危害预警权。

四、 智能化企业监事会的选举构成

智能化企业的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监事会的监事资格具有一定的要求,可以是中小股东、长期债权人、公司职工和长期供应商,或者是由弱势产权主体委托的非公司专业人员,但公司的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等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成员人数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素质,以便保证监事会能够进行富有成效的决策,做出科学合理、公正谨慎的监管。监事会可设主席、委员等职,可以下设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计监察委员会、风险履约委员会、劳工保障委员会和监事会秘书等,分别负责智能化企业的大股东关联交易、核心管理层的监督审计、债权人和供应商的风险履约以及普通员工的权益保障的方面。

智能化企业的关联交易现象极为普遍。为了保证中小股东、债权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智能化企业的监事会设立关联交易委员会对核心治理层的监管非常必要,定期的审核、披露关联交易信息,在关联交易的事前、事中和事后都进行有效地监督,必要时付诸法律是关联交易委员会的一个重要职责。

智能化企业的监事会需要设立审计监督委员会,履行日常的审计和稽查职责,监督公司规范运作,保证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监事会的审计监督委员会不同于董事会的财务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重点是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于管理层的监督审计和经营风险的控制。监事会的审计监督委员会则重点对于核心治理层的监管,并且监管目的在于保证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利。

监事会的风险履约委员会设立主要目的是保护公司债权人和长期供应商的权利。而至于对于公司客户的履约风险的控制,主要是由公司核心治理层来控制。长期以来,保护公司债权人和长期供应商的权利主要依靠市场法规。监事会风险履约委员会的设立为解决市场履约风险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构,并建立一个沟通协商的渠道,为多方共赢互惠的发展建立了有效地互动基础。

监事会的劳工保障委员会的设立主要目的是保护公司员工和社区环境方的权利。长期以来,公司普通员工和环境社区的权利不能得到有效地保护。监事会劳工保障委员会的设立为保护员工权利提供了一个有效沟通的渠道,为多方共赢互惠的发展建立了有效地互动基础。

智能化企业的监事会会议必须有记录,因此,监事会可设监事会秘书一名,由监事会聘任和解聘,监事会会议记录由监事会秘书负责制作,监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五、 智能化企业监事会的功能定位

智能化企业的监事会是智能化企业内部行使监督权的机关,是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智能化企业监事会的首要功能是对核心治理层的经营管理的执行监督,其次是保护企业弱势群体的危害预警功能,第三是经营信息的披露功能。

监事会作为专门的公司监督机关对核心治理层的业务执行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专门的监督。特别是核心治理层权力日益膨胀,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可以促使核心治理层认真执行公司的经营业务,正确地决策,以保障公司健康有序地发展。

智能化企业的监事会除了考虑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外,也要对债权人、供应商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保护。监事会的监控防线要前移,建立危害预警系统,让智能化企业核心治理层在权力行使前就得到预警防范。必须要强化监事会的法律地位,设计有效的监督机制,其功能定位应该是代表广大的利益相关者对核心治理层进行监督。智能化监事会的另一重要职能是能够及时报告异常的经营信息。健全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是确保企业健康、快速及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也是保护利益相关者各方利益的重要手段。

六、 结论

本文论述了智能化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首次提出并丰富了智能化企业利益相关者大会及监事会的相关内容,认为智能化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大会是智能化企业非主要股东利益相关者的权力保证机关,它是由中小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经营决策具有监督权,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一定的建议权。

智能化企业的监事会是由非主要股东利益相关者大会选举产生,智能化企业的监事会向利益相关者大会负责,是公司监督核心治理层进行经营决策和执行业务的常设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以及对核心治理层等人员违反法律、章程的行为予以指正。

监事会可以下设劳动保障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风险履约委员会,分别对企业职工、中小股东、长期债权人和稳定供应商负责,并对核心结构层拥有保证合法权利的监督权和危害预警权。同时,认为对核心治理层的经营监督是监事会的首要功能,对于危害预警和信息披露则是监事会的两个重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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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社会治理例7

一、多元文化给思想政治教育带来的挑战

1.多元文化给大学生的思想带来了深刻影响。一元与多元的社会文化矛盾,对于思想尚未成熟的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既有利又有弊。多元文化在促进文化、社会和人本身发展的同时,也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一是多元文化导致多元价值观,使大学生无所适从,缺乏分析、判断和选择的统一标准,从而引起价值观、信念和行为方式等方面的混乱和错位。二是多元文化给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同时树立了多种价值标准,增加了价值选择和价值比较的机会,使大学生们失去了明确的文化权威和价值评判标准。大学生在文化冲突中处于被动境地,既缺乏对世界文化的判断、选择和认同,也缺乏对民族文化的理解、接纳,还缺乏对丰富文化资源进行选择的能力和跨文化的交流能力,常常陷入道德评价和道德选择的困境之中。特别是个体本位思想对集体主义价值观的冲击,在促使他们摆脱依附性、从众性、趋同性的同时,也导致他们的整体和全局观念淡化,甚至导致了各行其是以及“以自我为中心”的个人本位主义、利己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滋生;也导致大学生思想的独立性、自主性、分化性逐渐增强,进而表现为个体选择性的逐渐增强。如果再与市场经济的趋利性相结合,又容易导致他们在利益选择上偏重物质利益而忽视政治、道德利益;在思想道德目标和内容选择上,注重个体目标忽视社会目标,注重多样性内容,忽视主导性内容。

2.多元文化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更具复杂性。多元文化背景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是复杂的,工作内容和过程也是复杂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根据社会要求与大学生需求,提升和发展大学生的道德水平,为社会主义社会服务。从内容上看,它是一种特殊的文化传播,是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教育和灌输,是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文化的传播,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从过程看,它是一个科学的过程,又是一个文化过程。教育者把教育内容传输给大学生,大学生通过思考、鉴别形成认识,相信并接受教育者的观点这一过程是非常复杂的,完全在思想领域内进行,通过思维发生作用,由外化到内化,由他律到自律;同时,受到各种现象和思想理论的影响,大学生要经过长时间的比较、分析、选择之后,才能形成稳定的思想意识,并指导自己的行为,这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反复的过程。大学生的思想活动呈现出多变性、动态性,思想变化的结果呈现出更加突出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反复性。这为我们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把握和解决他们的思想认识问题加大了难度,也为我们及时、准确地把握和引导这些变化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增强的个体选择性强化了大学生的自我认知、自我评价的意识,导致他们对来自外界的思想政治教育容易产生怀疑和批判的态度,必然削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权威性和主导性。多元文化并存,使大学生价值取向的选择空间非常广阔,思想道德状况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参差不齐,相互差别不断扩大,认识问题的起点、角度和标准也多种多样,甚至大相径庭。另外,在单一文化社会中,思想政治教育围绕着主流文化来组织,成为传承单一主流文化的工具。而在多元文化社会,多种文化和道德价值观都是合理性存在,若继续进行单一主流文化的传承,既不符合多元文化社会的要求,也没有满足受教育者的需要,那么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就难以取得真正的实效。因此,多元文化背景下,是坚持只传承单一主流文化和道德价值观,将其他文化和价值观剔除在外,还是改革思想政治教育观念,提倡多样化,取代“统一性”,思想政治教育感到无所适从。

二、多元智力理论为多元文化背景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创新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

多元文化对大学生智力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大学生因对文化的选择不同而造成智力特点不同、认知模式不同,都以自己的方式来认识、理解事物和发展自我,因而对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方法、途径的自觉选择和认可的特点不同,使思想政治教育必须也能够做出多种选择、因材施教,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载体的创新具有启发意义。美国哈佛大学心理学家加德纳教授,1999年在《智力的重构》(Intelligence Reframed,1999)一书中,提出智力是“在一种文化环境中个体处理信息的生理和心理潜能,这种潜能可以被文化环境激活以解决实际问题和创造该文化所珍视的产品”。强调智力具有文化性,即智力不再是传统意义上可以跨越不同文化用同一个标准来衡量的某种特质,而是随着不同的文化背景而有所不同的为特定文化和社会所珍视的能力。加德纳教授特别强调文化环境及文化价值标准与智力的关系,认为智力是与一定的文化环境有关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满足一定的社会需要的能力。在多元智力理论那里,文化被提升到了讨论智力问题的核心要素:文化不仅是人类多元智力发展的背景和源泉,而且不同文化珍视不同的智力模式并促进不同智力的发展――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群其智力组成和智力特色不尽相同,其智力模式和智力发展方向有着鲜明的区别。指出智力的实质是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从而将“智力”从无形的东西发展成为有形的东西,并将“智力”从学校教育的领域拉回到了现实生活中,避免了学校教育与现实生活的脱节,智力具有实践性;指出个体身上的与特定的认知领域和知识范畴相联系的多元智力,在个体的生活中各自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智力结构具有差异性;指出智力的发展方式是通过与环境的互动建构起来的,智力是可塑的,具有发展性;指出智力的潜能有对后天文化环境进行选择的作用,智力具有选择性。

三、多元智力理论对多元文化背景下的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创新的启示

针对多元文化背景下大学生思想状况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现状,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有与思想政治教育要求相适应的载体,创新是根本。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创新过程中,借鉴加德纳的多元智力理论,把握以下原则。

1.目的性原则。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载体建设必须紧紧围绕这个中心任务来开展,以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的,注重载体建设的思想性和选择性,使载体能够适应和承载得起先进的政治思想和道德观念,能够适应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内在要求。

2.实践性原则。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项实践性活动,其载体创新也必须坚持实践性原则。一是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门科学,它的载体建设决不能从概念、意义出发,而必须立足于现实,从客观实际出发。我们既要用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去实事求是地总结过去思想政治工作的得失,又要结合当前的新形势新任务大胆实践,大胆创新,在实践中,不断发现新问题,探索新方法,取得新成效。二是可操作性,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应是能为教育主体所操作的,这是思想政治教育目的性和主体性的突出表现。载体必须能为教育主题所把握和操作,能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能将教育主题的要求转化为教育客体的思想意识和行为习惯,从而成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一个自觉、有为的要素。

3.相容性原则。大学生是受教育的对象,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应具有相容性,与受教育者的兴趣、爱好、心理需要、发展和完善人格、实现自我价值的愿望相一致。因此,载体建设必须立足于面向广大学生,尊重差异,促进载体的丰富多彩,使每个人都能够有机会参与,有一个展现自己才能的舞台。使来自不同文化背景,具有不同兴趣、能力以及学习方式的大学生,从自己的文化背景出发,以自己的方式来认识事物、理解事物并发展自我,以能够启发和增强大学生接受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出发点,注意培养和增强大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引导他们自己去探索和发现真理。

智能化社会治理例8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于去年11月9日到12日召开,全会的主要内容在12日晚间才以“公报”的方式正式公布,但第二天,在美国的媒体上就已经可以看到它们一些著名智库的评论:美国企业研究所发表“中国提出‘市场决定性作用’可能不管用”,美国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发表“中国新‘国家安全委员会’:眼前的问题”,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发表“三中全会与国有企业:向前一步还是退后一步”。紧接着,11月14日,美国外交学会发表了“北京的视角”的评论,美国全国亚洲研究所发表了“中国损害性社会实验:独生子女政策”,美国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则发表了“中国在三中全会公布广泛改革议程”的评论,如此等等。

纵观这些报告和评论,有三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反应迅捷,大有抢占先机之势。这与这些智库长期从事专题和跟踪研究分不开。并且智库的见识大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多是有备而发。二是问题集中,观点鲜明,基本上是从美国的国家战略发展和政策制定需要来思考和研究问题。关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关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等,无不以美国国家利益和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三是价值导向清晰,多为政府和主流社会舆论需要服务,对大众起到引导作用。例如对中国独生子女政策问题的解读,尽管多有片面、失真,但有些智库还是乐此不疲,以此赢得声誉。不难看出,智库的言论颇接美国社会之“地气”。

智库:“我们的武器”

在西方国家,特别是在美国,智库的这类作用和表现延续已久,自上个世纪60年代初肯尼迪政府以来更加凸显。上个世纪50年代末,美国就对社会科学如何有助于“国家建设”作过深刻的反思,并认为美国在确立“全球主义”对外政策体系和全面动员的“国家安全体制”后,在现代科层制和国家政治“技术治理”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和社会科学界的交往应该不断加强,社会科学家要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参与美国的对外政策制定,政府的决策体系也需要得到社会科学界的智力支持。社会科学参与国家政策的制定成为美国全球化的需要,也成为美国“安全体制”建设的需要。1958年美国的国防教育法,就是要让美国的教育为其国防实力提升和国家安全服务的。这以后,特别是在美国的一些著名高校,“统御”社会科学研究的主流意识就是为政府服务、为国家发展需要服务,尽“国家建设”之责任。

上个世纪60年代初,在美国政府的极力推进下,就职于诸多学术中心、从事各类科学研究的大批学者开始将他们的思想转化为政府的政策建议,于是各类智库纷纷成立。遍布美国高校及社会各方的智库,俨然成为美国半个多世纪以来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特征,成为美国社会科学彰显思想力量、提升国家“软实力”的重要体现。美国政府也加大了对适合政府需要的研究机构的资助力度,越来越擅于利用智库的作用。许多学者也把自己在各类智库的研究成果,看作是为“国家服务”、利于“国家建设”的一种努力。对此有的美国学者坦陈,在“冷战”背景下,社会科学的“真理”远不仅仅是一种大家所共同寻求的知识产品,它也被看作是“我们的武器”。曾任哈佛大学文理学院院长的邦迪也曾直言,美国社会科学学术界应该做更多的事,不仅仅是生产供同行们参考和评价的新学术著作,还“要与那些在政府里积极有为……拥有和使用权力的人从同样的立场出发”去工作,如此学术界和整个国家都会受益。

近年来,中国经济“硬实力”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但在总体态势上,“西强我弱”的格局并没有根本性的改变。不断提升我国的“软实力”是从根本上改变“西强我弱”态势的重要方面。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就是提升国家“软实力”的重要支撑。

“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思想力量

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首次提出“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主要是为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需要,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改革思路和要求提出的。智库建设之“中国特色”和“新型”,体现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求实现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这一转变的关键点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主体的变化,讲“管理”是以政府为主体,讲“治理”则是多元和多方的协同,特别是社会各阶层及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形成政府、社会和不同阶层群体的协同治理;另一方面是过程的变化,政治体制的运行过程不只是单独的政府行为,而是社会相关各方共同参与、共同治理的过程,过程协同是主体多元和多样的必然赓续。

有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要适应“管理”到 “治理”转变中主体和过程变化的特点,广开言路、集中民智,使代表多元和多样利益的见解、见识得到释放,使反映多元和多样要求的智慧、智力得到迸发。和而不同,方能形成合力。还要集思广益、凝聚共识,使体现多元和多样的思想能够求同存异,进而作出改革和发展的“最优化”选择。因此,“建设中国特色的新型智库”是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需要相适应的,是这一改革的思想载体和思想力量所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呼唤“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

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上就要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形式,特别要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全社会开展多层面、多渠道、多形式的广泛的民主协商。无论是对战略性的还是政策性的问题,所有协商主体和对象各抒己见,虽精彩纷呈,却难免莫衷一是,各方意见也易于碎片化、片面化。而智库则能梳理和整合“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各方意见,使其更具全面性、权威性和可行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协商,呼唤“新型智库”的建设和发展。

以“中国特色”为根基的智库,要以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为主旨和目标,要高度关注思想文化引导的及时性、权威性、公信力和影响力;高度重视激扬思想力量、凝聚社会共识,弘扬社会正气、传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实现中华民族复兴伟大事业的选择。

特别要提到的是,高校是国际学术和思想交汇、交流的大平台,各方面高层次人才集中、各学科集聚,易于形成协同创新之势,以此为平台和资源建设的高校智库,更利于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等,更能显现“新型智库”的优势和特色。

“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要务

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这一表述充分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新要求,可视为彰显思想力量、建设一流智库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应在以下四个方面有新的突破。

一是理论建设。智库建设要紧密结合中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和国际趋势,对国家的重大实践问题和内外政策作出系统的理论论证,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智库的理论建设成果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现实和根本要求,突出时代性和前瞻性;要适应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接受习惯和思维方式的新变化,增强科学性和针对性;要善于运用新的文化载体和符合各阶层思维特点的话语体系,增强亲和力和引导力。理论建设的关键还在于为一些重大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观点支撑,既要具有中国特色,又要能为外界所理解和接受。中国故事、国际表达,扩大中国在世界上的话语权。“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要有助于国际经济政治文化领域的“中国学派”的形成。

二是战略研究。社会科学要把理论变成战略,要对国际形势和中国外交工作中重大战略性问题加强研究。对国内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问题,要能澄清“远虑”、摆脱“近忧”,解除“远虑”和“近忧”两难境地的困扰。要研究后金融危机时期国际形势走向,主要大国内政和外交走向及其对中国的影响。要在中国参与全球经济与政治结构治理、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的发展上,作出战略性的定位,形成国际关系等领域的“中国意识”。

三是社会引领。智库在社会引导上,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担当为出发点和归宿点。智库要能在公共领域和社会公众中形成有利于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有利于凝聚社会向心力的正面引领。社会引导上的这种公共性、开放性与智库的社会责任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智库的专家学者在发挥社会引领作用中,要能褒优贬劣、激浊扬清,切实在精于引导亮点、勇于碰撞热点、善于解析疑点、敢于破解难点上,发挥思想的力量。智库的专家学者在引导舆论和民意上的这种独特优势,往往被称誉为“公共知识分子”。“公共知识分子”既是智库建设的核心,也是智库声誉的标识。引领社会的崇高责任感,是“公共知识分子”的灵魂所在。

四是政策建言。多出“中国方案”是“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根本。智库不能坐而论道,要增强研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积极建言献策,能够为各级政府和公共管理部门,及其各类社会组织机构及时提出有的放矢的措施和政策建议,多出务实管用的对策和方案。

总之,“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就其要义而言,就是要尽显思想的力量,在理论建设上突出“中国学派”,在战略研究上彰昭“中国意识”,在社会引领上凸显“中国话语”,在政策建言上形成“中国方案”。

(作者为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副主任、武汉大学教授)

责编/袁静 美编/李祥峰

推选语

他是经济学家,也是教育家,他把马克思主义对中国的经济实践的指导思想贯穿了自己教育和科研的半生。在他的视界里,全面深化改革的思想所包含的创新性观念和理论见地,是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道路上迈出的新步伐。

思想小传

中国“第四代经济学人”的杰出代表

他是中国著名的经济学家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咨询委员、首席专家,长期致力于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史、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研究。《与中国著名经济学家对话》一书称其为中国“第四代经济学人”的杰出代表。

他先后发表学术论文近300篇,出版和翻译著作20多部,主持《西方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理论政策和制度架构变迁及其借鉴》等项目,担任《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等项目首席专家。著有《画说〈资本论〉》(1996年“五个一工程”奖)、《邓小平的经济思想》、《西方市场经济模式》、《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历史与现实》(第四届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马克思经济思想的当代视界》(2006年中华优秀出版物奖、2008年中国出版政府奖图书提名奖)、《20世纪国外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史》(2012年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一等奖)等。

智能化社会治理例9

智慧政府就是基于公共属性和信息技术所构建的现代化政府。智慧政府的公共属性集中体现在治理和服务两个方面。具体来说,体现在代表公共利益、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维护公共秩序、承担公共责任等六个方面。

从智慧政府的本质看。智慧政府的本质体现在五位一体的政务治理和服务两大层面,也可以概括为感知、融合、共享、协同、智能五个方面。因为,我国的智慧城市是通过互联网增加各种基础设施来感知的。

从智慧政府的目标看。从根本上来看,智慧政府是通过智能的治理、智慧化的服务来打造公平正义、廉洁有为的现代化政府。这包括两个目标,也就是双结构目标。第一个目标是提高民众的便捷感、安全感、获得感、公正感和幸福感。因为无论是智慧城市的建设还是智慧政府的建设,都离不开人,都是为人而建设。第二个目标就是提升政府的公共政策、社会治理、民生服务、自身约束和促进经济增长等五种能力。只有这五种能力得以提升,才能更好的为公众提供服务。

从智慧政府建设的路径看。要通过现代化的信息网络技术应用,特别是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等技术应用,打造整体政府、开放政府、协同政府三种新的网络政府形态,最终建成智慧政府。整体政府就是说要用新的网络形态,创建法制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用信息网络政府打造无缝对接的政府。开放政府则包含信息开放和数据开放两个方面,同时开放政府也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方面政府部门的职责数据应该开放、共享,否则无法协同;另一方面,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是因为民众的权威信息都汇总沉淀到了政府各部门,政府是最大的公共信息源。如果这些数据不向社会开放的话,大数据无法被使用,相关的大数据公司也就无法开发出多种多样的应用。因此,政府很有必要定期开放数据,让社会进行挖掘再利用。只有开放政府构建起来,才有可能构建出协同政府。协同政府通过流程再造、优化,提高效率,最后才可能达到智能化的治理、智慧化的服务。

智慧民生是智慧政府的核心

一直以来,都在不断强调民生。他说只要人民群众向往的,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基于的治国理念与未来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现了依法治国、服务利民、公平公正、特行独立这四个治国理念和重塑中国执政形象、重建中国官场、重构中国秩序、重构中国价值和重构中国发展方向等五大治国使命。而现在,要构建人民满意的政府,对绝大部分人民来讲,就要看民生服务能不能服务到位,能不能关注民生。因此,我认为,构建智慧政府,核心是要大力发展智慧民生。

民生问题突出,是中国社会矛盾尖锐的根源

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每个老百姓都从中得到了实惠,但民众对现在的民生服务并不满意,当前的民生问题非常突出。一方面,体现在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养老难、就业难这五大民生问题,这群众五难是绝大多数底层老百姓关注的焦点。另外一方面,体现在企业、民众在政府办事难、负担重。现在仍有“门难进、脸难看”,甚至不给钱办不了事的情况发生。而民生问题突出则容易造成大量社会矛盾尖锐,增加,使民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带来很大的危险。

民生问题突出的原因分析

从社会结构上来看,有两个结构性的变化深刻影响着普通百姓对政府的民生服务诉求。第一个是中国社会正从生存性社会转向发展型社会;第二个变化是中国正从中等人类发展水平国家向高等人类发展水平国家转换。

从生存性社会向发展型社会转变有四个标志。一是恩格尔系数。发展型社会的恩格尔系数会降到50%以下,而我国城市和农村现在的恩格尔系数在34%-40%之间。二是第三产业。发展型社会中,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不能超过15%,第三产业则不能低于40%。我国去年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达50.5%。三是中产阶级人数占比相对要高,最穷和最富的人则是少数。据美国有关研究表明,我国已有4|中产阶级,随后几年,这一人数可能达到7至8亿。四是城镇化率。发展型社会的城镇化率不能低于40%,而我国去年城镇化率达到55%。这四个数据指标能表明是否完全跨入发展型社会,而发展型社会将深刻影响到老百姓对政府提供服务的诉求。

联合国曾提出医疗指数、教育指数、生活质量指数等三大指数来衡量人类发展指数。利用这三大指数,联合国衡量了全世界两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对三大指数加起来平均值在0.5以下的,定义为低生活质量国家;平均值处于0.5-0.8的,定义为中等发展国家;平均值达到0.8以上的,定义为高发展水平国家。目前,我国的这个平均值大体处于0.78左右,正由中等人类发展水平向高等人类发展水平变化,处于临界点的状态。而人类高发展水平的到来将深刻影响到老百姓的公共服务需求,进而影响社会结构的重大变化。

那么是什么造成了我国民生问题突出,矛盾越来越尖锐?我认为有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我国政府在公共服务的投入方面不足,并且相当不够。我国现在对民生的投入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重大概是30%,只有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一半。其次改革成果不能被全民共享,贫富差距过大。最后,我国公共服务的供需矛盾突出,政府提供服务的方式陈旧、落后。比如计划经济时代,虽然经济贫困,但食品药品安全能得到保障。而如今,经济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可是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没有了很好的保障,大量个人信息被泄露,给电信诈骗提供方便,房价虚高导致老百姓买不起房等等。因此,如果不能为绝大多数普通百姓提供更好的基本民生服务的话,公共服务的供需矛盾将会更加突出。

政务信息化发展面临的问题突出

政务信息化在中国的发展还是很快的,现在县级以上的各级政府,如果离开了信息化,就几乎“玩不转”了。这说明我国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政机关对信息化的依赖程度已经非常高了。但通过仔细观察,可以发现我国政务信息化还存在着三方面问题。

一是电子政务在解决经济社会中面临的问题方面,特别是解决民生服务方面,作用明显不足,体制障碍、应用滞后、各自为战、难以形成合力的问题相对突出。二是以电子政务为依托的民生服务,滞后于电子商务发展以及信息社会的快速到来。究其原因,我认为,十年前是政务信息化带动企业信息化,电子政务带动电子商务,带动社会信息化的发展;而经过十年的发展,已经变成了电子商务“陪着”电子政务走,社会信息化“陪着”政务信息化走。因为电子商务和社会信息化完全是靠市场的力量、市场机制来推动的,而电子政务则完全靠行政驱动,需要主要领导人强力推动。三是政府信息能力、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能力与强大的公众诉求有明显的落差。其中包括企业、民众在政府办事的便捷性,政府公共信息的提供和服务,保障个人隐私等公众的安全感,社会的广泛参与与互联网内容管理的冲突等方面。

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政务服务新模式

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提出,为构建智慧城市,加快政府信息化步伐提供了非常多的抓手。

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打造政务服务新模式提供契机

首先消费互联网异军突起、产业互联网构建、社会信息化水平快速提升,这些互联网的普及和应用为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奠定了基础。其次,以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改革为重点的政府改革,为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扫清体制机制障碍。总理对改革提出了三句话――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本轮行政改革最显著的特征。而审批、监管体制改革,将为大数据应用提供制度保障,其中审批和监管分离,最重要的是体制不变,通过技术手段来实现。同时,我们要大力推进城市综合执法改革,特别是县域综合执法探索,打破每个部门都有执法队伍,在执法过程中形成交叉的情况。这个改革将深刻影响到网络化治理和社会治理。最后要构建“五张清单一张网”,为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创造条件。五张清单包括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共服务项目清单、财政专项资金清单,一张网则是指打造一体化的公共服务网。在这方面,全国只有广东和浙江两个省做到了,其中浙江省做得最彻底。我相信,如果全国能普遍做到“五张清单一张网”,将为我们下一步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奠定非常重要的条件。

借助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政务服务新模式

如何准确把握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内涵。一是这个政务服务决不是单一的公共服务,也包括监管服务和治理等。当然,管理也是服务,是最大的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核心是管理智能化、服务智慧化,就是智能化管理、智慧化服务。其主要发展逻辑主要突出“三个一”――一号申请、一口受理、一网通办。这“三个一”是立体的,不是平面的。而“三个一”后面的逻辑是一号申请,就必须要有强大的数据量支撑。只有一号申请,一口受理,有数据库和共享平台的支撑,才能够支撑一网通办。所以这“三个一”的核心寓意是单一号,小窗口,大网络。其基本逻辑是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资源共享,政府协同运作,构建全新的政务服务体系,打造新的政务服务模式。

智能化社会治理例10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7)03-0115-07

目前,我国已形成由高校、社科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党政部门、军队、企业、社会等多种类型智库组成的智库体系 〔1 〕,而社会智库的形成与发展较晚,而且仅占5%①的比例。近几年,中国特色新型社会智库建设已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及全社会的充分重视。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对社会智库进行了定位,认为它是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组成部分;2017年2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为社会智库健康发展提供了指南。当前,社会智库在发展中还面临许多问题,需要以清晰和有力的思路举措,使社会智库在实现“两个百年”宏伟目标中长足发展并发挥重要作用。

一、形成合理的功能体系与科学的角色定位

社会智库的功能及价值,是指其通过发挥民间智力为党和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决策所能作出的贡献或是起到的积极作用,尤其是对社会发展的建设性功效。但如果不能充分结合当下的社会治理实践、社会风险防范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等,进行科学合理的功能识别、划分与定位,就很有可能会由于功能的错位或是缺位而“自我边缘化”或“被边缘化”,严重影响社会智库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建设性作用的发挥,甚至还有可能造成一定的负面效应。总而言之,社会智库具有集正面与负面功能及风险于一身的特点,如果功能定位不明、种类划分不清就很可能会出现负面效应超出正面效应的局面,如目标趋同、发展失衡、智库异化等。宏观上智库的功能包括:向上的功能(规范有效地向上传递决策咨询信息、及时有效地上传社会治理问题与诉求及培养社会治理专业人才)、向下的功能(提供社会治理思想和参与政策制定、培养与输送应用型的社会治理专业人才)与内部的功能(促进智库系统中各有机部分整体性与协调性发展的内生力量)。目前,在宏观上明确社会智库功能的基础上,也要在微观上对其功能与类型进行进一步的精细化、规范化。

首先,确立以研究目标和领域为主的分类标准,建议以“应用型智库、专业型智库、政策型智库、策略型智库、战略型智库、学术思想库”来确定社会智库的具体类型(见表1)。其次,在前述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对社会智库的功能进行准确定位:专业性问题应对与提供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专业性问题应对与应对方案参谋、政策性问题应对与政策规划参谋、综合性问题应对与应用决策参考、战略思想来源与综合决策咨询、创造思想与知识(见表1)。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智库类型及功能的分类与定位并非“楚河汉界”,在研究领域与主要功能及学科分化中也有融合交叉,目前这种现象也已呈现出增长的趋势。而且,从智库体系和社会智库的整体发展趋势来看,不同类型智库之间的区分较为明显,即还是以自己的主要研究领域和目标为主,以领域和目标的综合或交叉为辅。再次,要形成有序竞争与优势互补、突出特色与打造品牌的理念与机制。一方面,在合理的社会智库体系中,不同类别的社会智库都要有自己的“专长”,如此便能有效避免重复研究与无序竞争的局面出现。另一方面,从社会智库的分类和定位来审视,要提升社会智库的发展质量,各智库还需要在明确分工与“痛点”的前提下,突出自身特色,打造出专属的品牌与口碑。2017年2月6日召_的中央深改组第三十二次会议明确指出,社会智库必须把社会责任放在首位,这是由《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决定的。该意见指出,社会智库是“以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服务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研究咨询机构” 〔1 〕,因此还需要协调好“公益人”②与“私益人”角色定位的冲突。一方面,社会智库需要在建言献策中继续坚守自己“公益人”的角色定位,秉承“公益价值目标”的社会责任,不破坏社会和谐与稳定,与政府形成互补,不节外生枝等;另一方面,对于“私益人”的角色属性要自觉地通过完善财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来实现合理的“自我克制”,维系“公益人”的角色属性。此外,还要不断完善社会智库的“独立人格”,加强对政府、企业等捐赠者以及利益相关者的支持与包容,以不断提高社会智库作为“公益人”“咨政启民”的效能感,扼制“私益人”的应然与实然负面影响,做好“政策决策的‘建设者’与‘推动者’,而不是‘诠释者’与‘批判者’” 〔2 〕。最后,各社会智库可以学习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围绕政策的研究、解读与评估以及公共外交打造四位一体“一流智库”的经验,以社会及相关领域政策研析、决策咨询与社会工作三位一体“高端智库”为功能和角色目标 〔3 〕。

二、有效提高资金筹集与财务管理能力

有学者提出,目前“智库发展资金来源已经形成了‘政府+资本’的双核驱动” 〔4 〕,但该双核驱动模式对社会智库发展的驱动效果还有待提高,因受体制机制、社会环境、社会智库自身意识及能力等多方面的制约,绝大部分社会智库的资金筹集与财务管理能力严重不足,尤其是那些未在民政部门或是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智库,身份的合法性未定或是“营利性”身份,导致其较难获取企业资金捐赠和基金会的资助。而且,由于对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管理的法治化建设不断推进,如即将实施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导致过去资助社会智库的境外基金会等也开始停止或是调整资助领域、范围与项目,这也对社会智库的资金筹集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社会智库的身份现状使那些可能的捐赠企业不能获得免税待遇,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其资金来源渠道。《企业所得税法》确定的优惠条件是:“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与民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能够享受税收减免的捐赠对象限于依照国务院制定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与《基金会管理条例》,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且符合相应评级及收支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 〔5 〕224此外,无论是注册还是未注册获得合法身份的社会智库,都存在内部财务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规划、财务报销制度较为随意、没有专业财务工作人员等方面。

有效提高社会智库的资金筹集能力,让“政府+资本”的双核驱动模式有效助力社会智库的发展,除了从主体资格角度解决身份合法性危机外,还要通过对《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条件加以适当的调整,以及对《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与民政部联合印发)《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与《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修改,以保障社会智库获得税收优惠。此外,还要在评级及收支等方面进行适宜的条件放松,丰富社会智库资金来源渠道。同时,政府、社会与智库本身要转变对“非营利组织”不能“营利”的观念,因“‘非营利性’的法律内涵是:首先,以营利为目的不是宗旨;其次,利润不可用于成员间的分配与分红是组织的法律红线;最后,组织的资产不可通过任何方式转变为私人财产” 〔6 〕。可见,只要依法成立的“非营利组织”把所得收入用于组织的运行与发展,而不是分配给个人即是合法的,而这也恰是美国社会智库资金充沛的重要原因。加强社会智库的财务管理能力,除了招募有财务专业知识的人员从事内部财务工作外,还应当积极学习社会组织财务专业知识,例如到北京恩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学习或邀请其进行专业培训。另外,社会智库要树立“品牌”意识,建立国内外各行业、各地域间的合作机制,加强社会化传播,不断提高社会认知度、影响力以及国际视野、国际影响力,获取更多的社会资本,塑造良好的社会捐赠环境。如可通过建立单独或合作的媒体运营团队,充分利用新旧媒体,尤其是社交媒体对社会智库擅长的决策咨询领域或特色成果进行全方位的时传播,尤其是要及时、全面、客观、真实、完整地将决策咨询参与的运作情况、计划规划与财务收支等信息公布于众,特别是对涉及特定受益群体的切身利益,以及政府和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社会治理中的重大现实热点问题,将智库品牌建设、社会认知度与影响力等嵌入智库运行的全过程。

三、完善内部治理机制

由于社会智库形成与发展相对较晚,致使社会智库的内部治理机制普遍存在“群体不成熟”的问题,而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家长式”治理模式、信息公开制度与行业自律等存在严重不足。采用“家长式”治理模式的社会智库大多由创办者个人发起成立。在初创期,规模小、人数少,组织创办者在机构运作过程中扮演了多重角色――管理者、决策者、执行者等,以一种高度集中权力的“家长式”治理模式来保证组织的生存与发展。随着社会组织的不断发展壮大,一方面是员工的民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另一方面是创办者开始逐渐淡出。这会导致社会智库内部管理冲突与领导人有效交接的问题。在信息公开方面,目前主要存在项目信息与财务信息公开制度不完整的问题,譬如在很多智库官方网站上看不到涉及决策咨询研究与成果的具体信息。在自律机制方面,目前作为社会智库行业自律主要机制的智库联盟与行业协会总体上还是空白。在人才的选拔与培育中,存在专业性不足、人才流失严重、供给矛盾等问题。此外,也没有形成有效的“旋转门”机制 ――包括社会智库在内的任何类型智库的核心专业人才一般会被吸纳到政府决策系统中,直接参与有关部门的决策 〔7 〕。

完善社会智库内部治理机制应做到:首先,在组织发展的适当阶段要逐步摆脱传统的“家长式”模式,建立健全社会智库现代治理机制,搭建起符合智库发展需要的理事会、监事会等运行架构,实现内部治理的规范化运作。具体运作流程如下:通过民主选举、职位与职数的科学设置,建立现代化的法人治理结构,做到作为决策部门的理事会或董事会、作为执行部门的主任或秘书长与作为监督部门的监事会之间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制衡有效;建立健全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以及监事会制度,实行决策、执行、监督分立;按照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职责职能,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常务理事会和正副主任、秘书长由全体智库成员选举产生,负责决策部门即理事会或董事会的决策执行工作和日常事务性工作;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管职能,监督整个智库的财务和项目运行情况 〔8 〕154。其次,对社会智库从业专职及兼职人员情况、活动开展情况、财务情况等向社会公众作出详细、及时的披露,特别是向公众就款项的使用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切实保障捐赠人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最后,总结与借鉴“中国公益性非营利组织自律行动”的经验,根据2008年4月出台的《中国公益性非营利组织自律准则》的实施情况,从组织的愿景与使命、内部治理与项目管理、相关利益的冲突与协调、筹资能力与财务管理、信息公开与成员管理、不同组织间的合作与协作等方面建立社会智库行业专业性联盟与自律组织。此外,还应邀请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相关利益主体及社会公开。

四、构建灵活多样的主体资格制度

社会智库主体机制即社会智库的法律主体资格机制,是指成为社会智库需要具备的法定条件及要办理的法律手续或经过的法律程序。从宾夕法尼亚大学“智库和公民社会研究项目”(TTCSP)的《2014年全球智库报告》中可以看出,目前世界范围内社会智库的法律主体资格具有多元化与多样化的特征或类型: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组织、基金会、企业、网络及其他。以社会智库最为发达的美国为例,既有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如布鲁金斯学会与外交关系学会;也有民办非企业组织,如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还有基金会,如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以及企业如兰德公司等 〔9 〕。而在访谈与数据收集过程中我们也发现,我国现有的社会智库主体资格类型也不外乎这样几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组织、基金会、企业、网络等,如社会团体类中的天则经济研究所,民办非企业组织类中的中国与全球化智库、上海华夏社会发展研究院与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等,企业类中的零点研究咨询集团与云南西部智库策划有限公司等。但从现有法律制度设计来看,相对于基金会类、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类、民办非企业组织类社会智库而言,取得“营利性”的社会智库主体资格相对容易,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依法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就可以取得公司或企业类社会智库的主体资格。而对基金会类、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类、民办非企业组织类社会智库的法律主体资格,现行法律的设计较为“严苛”。目前政府职能部门对此类社会智库的合法身份许可,依据其活动的行政区域、行政级别,采取非常严格的“准入制度”,依旧在实行“双重登记注册”的标准。虽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 “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 〔10 〕4,随后广东、云南、江苏等地也开始了试点工作,但是,它们的登记还是沿用“双重登记注册”的标准:在成立时需要到国务院民政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且登记注册的标准较高,对名称、机构、场所、经费、章程、人数、主管部门等要求都极为严格。申请登记注册之前,还需要“挂靠”到国务院部委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授权的组织等“业务主管单位”。随着国家把社会智库发展作为一项紧迫任务进行布局,以及社会组织本身蓬勃发展的具体实际,这种情形被俞可平描述为“宏观鼓励与微观约束并存” 〔11 〕,这不仅不能适应社会组织类社会智库发展形势的需要,还会导致社会组织类社会智库主体管理体制的滞后,即社会智库的主体资格管理体制不够科学,并带来一定的合法性危机。

当前,应抓住国家政策顶层设计的契机以及“简政放权”的机遇,严格落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对社会智库的发展采取“轻准入审批、重事后监管”的备案式或登记式的主体资格获取模式。其一,要鼓励社会主体以多种灵活方式创新社会智库的组织形式。如可以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网聚社会智力资源与畅通建言渠道等;决策部门或职能部门要注意寻找挖掘如知乎网站 ③ 类的“个体智库”的贡献,重视发挥它们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并对“知乎网站”或互联网项目制聚合等新组织形式给予包容、接纳和支持;同时,要重视那些成熟的社会智库组织形式的创新实验,并及时将其上升为法律制度加以全面推广;对于尚不成熟的社会智库组织形式创新实验,要宽容试错并及时调整,以有效发挥其作用。其二,要适时修改完善有关法律规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加强社会组织立法,规范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12 〕8从域外有益经验来看,通过专门性立法,加强社会组织法治化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健康发展,是世界上许多法治相对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经验与共识。例如,“日本的《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俄罗斯的《非营利组织法》,新加坡的《社团法》,我国台湾地区的《社会团体法》等等” 〔13 〕。因此,对于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等社会组织类社会智库,要及时修改主体的概念、范围、适用领域以及行为种类等,明确其权利、义务和责任范围。同时,在今后的立法中不仅要借鉴上述域外有益的立法经验,还要吸纳我国学界有关的立法建议,如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于2013年初在多年研究基础上撰写的《中国非营利组织法专家建议稿》。总之,立法要明确确定社会组织承担社会智库角色与功能的合法性,以避免出现法律风险。此外,做好涉及监督管理、税务与财政等方面优惠和相关程序的立法衔接与修法工作,如进一步修订相关基本立法,尤其是《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从法律层面直接改变“双重管理制度”;加快推动“行业协会法”“社会组织法”“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国特色新型社会智库发展管理条例”等有关基本法律法规的起草与制定工作,尽快形成一套属于社会组织类社会智库的法律规范体系,将社会智库主体资格的取得与吊销、引导与管理等相关工作全面法治化。同时,也应加快政策支撑体系建设,出台“关于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中国特色新型社会智库的若干意见”等。

五、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化运营机制

社会智库运营机制是指社会智库的思想产品或成果在思想市场中的传播与购买机制。在中国特色政治经济体制下,“政府是思想市场培育和发展的主导者,反映在智库的发展上则是一个以政府权力为中心的多圈层结构,不同类型的智库因其与权力中心距离的远近而有着不同的比较优势和劣势,进而决定了它们的发展现状和路径” 〔14 〕。鉴于此,《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建立政府购买决策咨服务制度,“研究制定政府向智库购买决策咨询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购买方和服务方的责任和义务。凡属智库提供的咨询报告、政策方案、规划设计、调研数据等,均可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建立按需购买、以事定费、公开择优、合同管理的购买机制,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多种方式购买” 〔1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一全新提法也适用于“思想市场”或是“决策咨询采纳与采购市场”。如果没有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思想市场体系,社会智库运营机制就会出现社会智库及其决策咨询建议与意见跟不上或不适应形势的发展以及缺乏创新等问题。但目前的社会智库运营机制中,无论是在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还是在资金投入保障力度等方面,虽然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2013〕96号)《财政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明确规定,但还是无法满足市场化诉求。

为此,可借鉴《国家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方案》(2017年2月6日召开的中央深改组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中的有益经验,制定相应的规则,突破思想市场多圈层结构的比较劣势,让社会智库能够在公开公平的制度环境下参与政府社会治理决策咨询业务的竞争,即智库市场竞争,还要允许各类社会智库发声,尤其是提出不同的政策建议,并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使之发展成为常态化机制。在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与资金投入及保障力度方面,也应严格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要求,聚焦重点与形成合力:一方面,市场化要求有公开、公平、公正的决策咨询招投标机制,只要是智库提供的决策咨询成果,都应没有歧视地纳入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的指导目录中,建议民政部联合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关于政府购买社会智库决策咨询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政府购买决策咨询服务条例”等政策,明确思想产品市场的准入机制、标准体系、规则程序(包括知识产权保护、产品定价、纠纷预防与解决)等,以有效创建公正、合理、规范、可行的思想产品市场。另一方面,建立有效的政策性财政资金支持与投入体系。各级各类社会治理决策机关和关联部门,要积极通过单独或联合等方式出台与实施社会智库建设和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推进多元化、多渠道与多层次资金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经费的“托底性保障”和“竞争性支持”有机统一的资金支撑机制,并依据社会智库在研究领域、研究方向、类型定位等方面的差异,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资金投入规则。同时,民政部及有关职能部门也要着力推进社会公益捐赠及其资金管理的制度化与规范化建设,不仅要继续鼓励个人、社会组织、企业及有关部门通过网络众筹、募捐等新旧方式资助社会智库的建设与发展,还要逐渐放开资金管制④。

六、建构立体式监督引导机制

社会智库监督引导机制是指民政部门等职能部门规范和引导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机制,目的是保证社会智库把社会责任摆在首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有关精神要求,民政部应会同社会治理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社会智库,并确保各类社会智库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时还要通过进一步规范咨询服务市场,完善社会智库产品供给机制,探索社会智库参与社会治理部门决策咨询服务的有效渠道,营造社会智库多元化、多样化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引导各类社会智库健康有序发展。但检视社会智库发展引导与监督管理的具体现实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可以发现,目前社会智库监督引导机制整体上处于笼统模糊的状态。在民政部门等职能部门规范和引导社会智库发展方面,除了《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中171个字的高度抽象概括表述以外,还没有其他明确的指引计划或意见。在国家法律法规监督引导方面,不仅没有专门单行的法律规范,而且没有综合的法律条文,只有部分规范与引导社会组织的法律条文。如2010年民政部出台的《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社会团体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类与基金会类社会组织的档案登记适用本法;2011年3月1日实施的《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经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管理适用本法;2012年10月1日实施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对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适用本法。可见,对于社会组织类社会智库的发展来说,目前的法律只从档案登记、等级评估与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了规制性监督与引导,但在质量监管、过程监督、需求引导、激励机制、智库评估、信息共享等方面如何进行监督引导依旧处于“笼统模糊”状态。

建议民政部在《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关于规范和引导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年开始调研),从监督机制、需求引А⒓だ机制、评估机制、信息共享等六个构成性要件方面建构立体式的监督引导机制。在监督机制方面,一要参照“ISO9000”管理体系与《中国智库国际影响力研究报告》的有关标准,制定并实施社会智库等级质量管理标准体系与评估办法,对社会智库实行动态的诚信与质量监控;二要建立政府及职能部门在登记注册的事前与事中监督、实际运行中的事后监督机制,可以“中国智库索引”(CTTI)为蓝本,创建“社会智库索引”,为系统监督提供基础保障。在需求机制方面,一要在社会治理中对稳定、安全和发展的新情况、新形势、重大现实问题决策优先建立决策咨询机制;二要开拓社会治理公共政策问题的交流平台与空间,将社会智库建言献策和论证会、座谈会等沟通交流方式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三要学习与借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为牵头的国家高端智库创办《国家高端智库报告(内刊)》、教育部设立《教育部简报(大学智库专刊)》推动高校智库建设的经验,由民政部主办《社会智库报告(内刊)》,定期选择各社会智库投递的优秀决策咨询报告报送中央有关部门与领导。在激励机制方面,一要注重遴选与培育社会智库领军人才与发挥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零点研究咨询集团、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新华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与全球化智库等典型社会智库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对社会智库的口碑、影响力评价进行激励,在社会智库内部建立精神利益与物质利益有机结合的激励机制,并与社会智库及其成员的短期绩效与长期绩效评价结合起来,从而实现有效激励;二是民政部可以参照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创新党政智库组织形式、打造智库共同体的有益实践,即公安部以所属院校为基础成立公安发展战略与现代警务改革两个研究所,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的基础上整合了各省市相关智库资源创建了“中国卫生政策研究网络”,由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牵头创新与优化社会智库组织形式、构造社会智库共同体,形成社会智库整体协同力。在评估机制方面,借鉴美国以市场尤其是政策市场为主导的评价模式、德国创设中立第三方机构专门评估全国智库模式、日本和韩国以政府为主导的评价模式,参照宾夕法尼亚大学编写全球智库报告的经验,创立“包括纵向影响力、治理和管理‘三位一体’评价,横向智库人才、产出、项目、财务、研究咨询、传播沟通‘六要素联动’评价” 〔15 〕的中国特色评级模式。在信息共享方面,以《关于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若干意见》为契机,进一步避免决策咨询中政府的“信息超载”,打破社会智库的“信息隔离”,加强信息的深度整合,构建两者间的“信息专报”共享机制,即决策部门通过“专报”及时向社会智库传达决策信息,社会智库通过“专报”及时向决策部门传达所需社会信息。

另外,可借鉴国外典型社会智库的“小机构、大网络”人才选培机制,以完善人才的选拔与培育机制。包括建设多元化与多层次的人才结构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培养领军人物,注重领军人物对年轻人的“传帮带”机制建设。在宏观环境方面,以中组部、民政部等18个部门于2011 年11月联合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为契机,把社会智库人才开发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发展规划,制定加强社会智库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健全社会智库专业人才的治理体制,创新社会智库人才的培育选拔、升迁退出、横向流动、奖励惩罚机制,推进员工的专业化与职业化建设;在微观方面,社会智库还应结合自身实际,吸引与团结各类兼职人员与志愿者,尤其是高校、科研机构高素质研究人才,以及政府部门的专业技术人才,形成一支稳定良好的兼职人员与志愿者队伍,努力提升组织领导人及项目官员的素质。同时,为了更好地发挥合作效应,政府有关部门应严格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精神与要求,“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健全人才顺畅流动机制,重点是破除人才流动障碍,畅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流动渠道” 〔16 〕,积极建立部级研究资源共享平台,并借鉴美国政府与社会智库间人才双向流动的做法,以制度塑造“政府-智库”新型关系,探索制定政府与中国特色新型社会智库间的“旋转门”机制,如可由民政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关于规范和引导政府与社会智库人才岗位轮换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政府与社会智库人才交流标准,打破公务员与社会智库工作人员的身份界限,建立社会智库成员与政府职员之间科学、合理的常态化、专业化人才互换机制。

中国特色新型社会智库是打通“社会治理知识”与“社会治理政策”脉络的最佳“桥梁”与“媒介”,是联通社会与政府的“通道”,是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支撑党和政府依法在社会治理领域进行科学与民主决策的必要性智力源泉,是国家加强社会治理能力和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环节。但研究发现,中国特色新型社会智库建设面临来自内部与外部两方面的困境,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突破这些困境,促进社会智库在法治建设的大背景下,沿着法治轨道有序健康发展,以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政策研究咨询为关键点,以健全社会智库内部组织形式与治理机制为着力点,以良好制度安排、科学整体规划、合理资源配置、优化人才队伍、优化智库布局、突出优势特色为指导,以社会治理思想创新和智力支持为突破口,努力建设倾听公众、面向社会、服务政府的中国特色新型社会智库体系,更好地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与小康社会建设与治理工作提供智识支撑。

注 释:

①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相关统计资料显示,中国的智库机构数目前约为2500个,其中民间智库约占5%。参见王中银:《中国智库机构数约为2500个 民间智库约5%》,《中华工商时报》2015年1月30日。

②公益人指的是以社会整体利益为自己行为目标的个体,与私益人在客观上达到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行为不同,这里是直接在主观上就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目标。参见陶传进:《社会公益供给――NPO、公共部门与市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65页。

③知乎网站2010年12月开放,2013年3月,知乎向公众开放注册。不到一年r间,注册用户迅速由40万攀升至400万。该网站是一个真实的网络问答社区,社区氛围友好理性,连接各行各业的精英。用户分享着彼此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见解,为中文互联网源源不断地提供高质量的信息。

④如2010年3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捐赠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63号)开始实施。该《规定》要求:境内机构接受境外捐赠外汇的,需要进行分类管理。这一规定给众多因“双重登记管理体制”而选择工商部门注册获取合法身份的社会智库取得境外资金援助造成了巨大困难,甚至让这些有着工商“企业”性质,但属“非营利”的社会组织类社会智库面临“断粮”危机。参见谭翊飞:《草根NGO遭遇“断粮”危机》,《南方周末》2010年5月26日。

参考文献:

〔1〕中办国办印发《意见》 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N〕.人民日报,2015-01-21.

〔2〕牛福莲.社会智库发展要坚持公益导向――访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N〕.中国经济时报,2015-03-03.

〔3〕周仲高.社科学者:中国智库的科学分类与准确定位〔J〕.重庆社会科学,2013(3).

〔4〕闵学勤.智库驱动:社会治理创新的中国探索〔J〕.南京社会科学,2016(2).

〔5〕李 成.社会组织与人权保障:事业发展报告NO. 2(2013)〔R〕.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6〕吕来明,刘 娜.非营利组织经营活动的法律调整〔J〕.环球法律评论,2005(6).

〔7〕王莉丽.美国智库的“旋转门”机制〔J〕.国际问题研究,2010(2).

〔8〕.中国社会组织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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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俞可平.中国公民社会:概念、分类与制度环境〔J〕.中国社会科学,2006(1).

〔1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13〕石国亮.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J〕.中国社会组织,20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