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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应急安全教育模板(10篇)

时间:2024-03-28 14:42:56

小学生应急安全教育

小学生应急安全教育例1

通过应急疏散演练,使全校师生掌握应急逃生的正确方法,熟悉我校紧急疏散的程序和线路,确保在灾难来临时,应急工作能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减少不必要的伤害。同时通过演练活动培养学生听从指挥、团结互助的品德,提高突发公共事件下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演练安排

1.内容:地震应急疏散演练

2.对象: 东西校区全校师生、教职工

3.时间: 20xx年3月28日(周一)课间操

4、演练地点:教学楼、操场

三、演练准备:

(1)演练前班主任动员,让学生熟悉应急逃生的正确方法,讲明演练的程序、内容、时间和纪律要求,以及各个班级疏散的路线和到达的区域。各班要召开一次主题班会。

(2)演练前班主任对疏散路线必经之处和到达的“安全地带”进行实地仔细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上报整改,消除障碍和隐患,确保线路畅通和安全。

(3)组成相关工作小组,确定人员,明确职责。

(4)学生穿校服。

四、演练要求:

1、 参与演习的师生在疏散演习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保证有序进行,不要着急,不要乱跑,避免发生推挤嬉闹等现象,确保安全,演练前班主任让学生检查好鞋子,避免鞋带绊倒。

2、 参与演习的师生在演习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校方演习活动指挥小组报告,及时解决,确保整个演习过程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3、每个班级排成2列队伍,前后门都打开,班主任在前面,送路队的老师在后面,不要在教室里整队,直接从教室的安全出口(门),沿着右墙角边有秩序的进行撤离,不抢道,不惊慌,听从老师的指挥。

撤离路线跟上操路线一致,各班跑到做操的位置后一定要蹲下。

小学生应急安全教育例2

加强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工程,是关系到全县中小学师生生命安全和千万个家庭幸福的大事。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确保学校安全。

二、切实做好应急疏散演练工作

(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对中小学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要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制定安全教育计划,各学校要按照规定开齐开全安全教育课程,选派责任心强、有能力的教师向学生讲授安全知识。安全教育要坚持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则。要突出重点,向学生讲解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人身安全等方面的知识,要结合实际,广泛收集地震、水灾、火灾、交通、大型集会活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案例和处置办法,通过班会、校会、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讲解应急疏散知识,使每一名学生都能熟练掌握应急疏散知识。在每次演练活动前,各学校要结合演练活动主题,开展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要以每年“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新学期开学的有利时机,集中做好应急疏散演练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疏散预案。应急疏散预案是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准则。各单位要结合学校所处地域情况和本校学生的特点,根据学校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及其发生规律,从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应急准备、预警手段、紧急疏散、善后处置和信息报告等各个方面,对应急疏散预案进一步修订完善,组织要严密,分工要明确,措施要得当,责任要到位,力求预案内容完整、简洁规范、通俗易懂、便于操作。尚未编制应急疏散预案的单位,要组织力量抓紧编制。

(三)切实搞好应急疏散演练。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应急疏散演练组织机构负责演练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演练安全顺利进行。在演练前,要对全校师生进行应急疏散演练培训,明确疏散程序、疏散信号、疏散路线、疏散顺序、疏散场地和时间要求等,使师生掌握撤离、逃生、自救、互救的方式、方法,培养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意识和能力。要制定专门的应急疏散演练方案,细化演练的各个步骤和环节,力求疏散信号清晰、疏散路线明确、处置措施具体、应急保障有力、善后处置得当。演练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针对演练活动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改进和细化措施,对预案及时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使预案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成立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应急疏散演练协调机构,协调公安、交通、卫生、环保、安监、科技、应急等有关部门,对各学校的应急疏散演练进行指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应急疏散演练工作作为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常态化管理,定期分析研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逐步改进应急疏散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学校安全防范能力。

四、建立应急疏散演练长效机制

小学生应急安全教育例3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2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2.3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2.4各县(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2.5各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3事件分类分级

3.1事件分类

3.2事件分级

4预警与报告

4.1预警

4.2突发事件险情信息报告

5应急分级响应

5.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

响应

5.2较大(Ⅲ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5.3一般(Ⅳ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5.4紧急处置

5.5应急响应结束及后期处置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6.2医疗保障

6.3人员保障

6.4技术保障

6.5治安维护

7应急管理

7.1安全教育培训与演练

7.2安全专管员

7.3奖励与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

8.2解释部门

8.3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护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建设“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以及《**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校园内突发性各类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2)“以人为本,安全优先”的原则;

(3)“立足基层,有效控制”的原则;

(4)“加强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领导体系的要求,成立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1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1.1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成

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是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负责对全市校园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教育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建委、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交通委、市消防支队、市气象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2.1.2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校园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向市政府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有关校园突发事件以及应急处置情况。

(3)组织会商,分析、判断校园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提出对策和措施。

(4)对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学校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校园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做好事后评估和信息工作。

(6)调动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做好应急救助工作。

(7)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2.1.3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市委宣传部:协调校园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拟定对外宣传口径,组织、协调校园突发事件的新闻,具体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实施。

(2)市安全监管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参与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3)市公安局:负责校园突发事件处置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保障抢险救援人员、车辆的通行,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4)市财政局:负责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5)市城建委:负责对受灾学校校舍的鉴定及修复重建报告的审批等工作。

(6)市卫生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获救伤病员和感染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及紧急医疗援助,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应急措施,预防和控制校园内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指导学校开展公共卫生工作。

(7)市教育局:承担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搜集和传递校园突发事件信息,组织指挥事发学校实施紧急抢险行动,协助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调动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联络与报告工作;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组织指挥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8)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依法开展对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配合;负责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

(9)市交通委: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保障等。

(10)市消防支队:参与校园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并提供救援装备和技术支持。

(11)市气象局:负责向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近期及每天的气象预报信息。

(12)市环保局:负责因环境污染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负责污染的处置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13)市文广新闻出版局:负责受灾学校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

(14)市工商局:依法开展对食品流通环节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15)市质量技监局:依法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参与校园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依法开展校园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技术鉴定。

(16)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负责校园突发事件救助活动中通信保障工作和提供通信技术支持。

2.2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2.2.1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担任。

办公室成员: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学生处处长、计财处处长、人武部部长、组织人事处处长、教育处处长、督导处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事件响应时,抽调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充实办公室力量。

2.2.2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2)负责搜集和传递校园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汇总、评估、报告校园突发事件的救助工作情况;

(3)组织指挥事发学校实施紧急抢险行动;

(4)协助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调动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助;

(5)参与学校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6)组织指挥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组织预案演练;

(7)承担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3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2.3.1专家组

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与级别,组织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由公安、卫生、消防、工商、食品药品、质量技监、气象、环保、安全监管等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提供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咨询和建议;参与相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研究工作;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2综合协调组

由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市教育局办公室和学生处组成,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展开应急救援工作;密切关注事件发展的动向,及时收集、汇总、核对事件发展情况;在接报事件发生两小时内向市政府和省教育厅报送信息,及时传达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指示。

2.3.3宣传报道与信息收集组

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市教育局及相关成员单位人员做好信息收集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对校园突发事件进行全过程的追踪报道。

2.3.4后勤保障组

由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市教育局办公室、计财处和人武部组成,负责各类物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处置的物资供应。

2.4各县(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各县(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本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和协调,作出处置本行政区域内校园突发事件的决策、决定及要采取的措施。

各县(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区)

教育局,负责搜集和报告校园突发事件信息;参与县(区)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汇总、评估、报告校园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情况;组织指挥事发学校实施紧急抢险行动;协助县(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调动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参与校园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指挥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组织预案演练;承担县(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5各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各学校都应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校长负责指挥本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主要职责:及时上报本学校的突发事件信息,在市、县(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紧急抢险行动,及时如实报告学校突发事件的情况,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对学校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教育课程,组织师生进行安全演练。

3事件分类分级

3.1事件分类

本预案将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分为以下四类: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故灾难、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

3.2事件分级

按照校园发生的安全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Ⅰ级)、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Ⅱ级)、较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Ⅲ级)、一般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Ⅳ级)。

3.2.1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Ⅰ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群体性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积倒塌等特别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传染病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体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园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级以上政府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的突发性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3人及以上群体性死亡,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校园内发生群殴、械斗以及打砸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园内一次性发生3人及以上多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死亡事件;中、高考试卷泄密、造成严重后果;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Ⅱ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人员死亡2人,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或者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确诊病例;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体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5-9例或死亡2例;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出现人员死亡;省级以上政府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危害严重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2人死亡,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或者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发生学校人员群体性非法集会、罢教、参与等组织渗透、煽动、闹事;校园内发生群殴、械斗以及破坏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2人或人员受伤10-19人;发生学校人员群体性越级上访、离校出走事件;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伤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伤事件;校园内发生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事件,并一次死亡2人;学校聘用的外籍教师在本市所聘学校内或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组织师生到境外参加学习活动时发生人员生命安全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2人;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死亡2人,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的安全事件。

3.2.3较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Ⅲ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人员死亡1人,或者人员受伤3-9人,或者造成学校较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2-4例及以上或出现死亡1例;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10-29人以下或出现死亡1例;1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或体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发生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市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1人死亡,或者人员受伤3-9人,或者造成学校较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殴以及破坏公物,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校园内发生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事件,并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校园内发生原因不明的多名学生出走事件;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财产较大损失,或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

3.2.4一般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Ⅳ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1-2人受伤或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霍乱病人1例及以上,或在饮用水、食物中检出霍乱流行菌株;1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或体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5例以上;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1-2人受伤或学校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学校内发生师生员工群殴以及打砸公物,并造成1-2人受伤事件;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1-2人受伤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或实习期间发生1-2人受伤事件;学校内发生不明原因的个别学生出走事件;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出现1-2人受伤事件。

4预警与报告

4.1预警

及时收集可能引起校园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根据预警信息及等级,采取相应措施,提前做好应急反应方案和应急准备工作。

4.1.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1)预防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建立全市校园突发事件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平台,构建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预防预报预警网络,及时获取校园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实时信息。

(2)信息收集与分析

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为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供即时的学校有关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收的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根据预警采取应急准备。

4.1.2预防预警行动

事先针对不同学校突发事件,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预案,并根据学校不同的预警等级,采取积极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向相关部门、相关学校预警信息,防止学校突发事件的发生,减少学校突发事件对人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危害。

(1)学校预报预警

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的预报预警信息,经办公室负责人确认,通过相关部门向学校可能引起学校突发事件的信息。

(2)救助力量应急待命

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到可能引起学校突发事件预警后,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及相关指定救助力量负责人进入应急指挥待命,指定救助力量单位的指挥员、救援人员进入待命,各种备车待命,应急通信设备进入守听状态。

4.2突发事件险情信息报告

(1)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到学校突发事件信息后,对信息进行分析与核实后,按照信息报告程序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和省教育厅报告,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2)各级各类学校接到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报告后,应当按应急信息上行快速报告渠道,在第一时间向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上报信息应当做到客观、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主管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件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件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应急分级响应

依据校园安全事件的分级,救援行动实施分级响应。校园安全事件救援应急响应以属地管理为主,事发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学校安全事件的救援,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相关成员单位,根据校园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的实际情况,实行统一指挥。

5.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相关成员单位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并立即向市政府和省教育厅汇报,相关县(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1)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到现场组织指挥,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对校园突发安全事件救援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控制事件的损失和扩大,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及时全面了解事件情况,与上级政府部门取得联系,争取上级政府部门的指导和支援,并将上级政府部门的决策及时传达。

(2)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2小时内向市政府、省教育厅报告,以后每天及时向市政府、省教育厅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件情况。

(3)迅速了解、掌握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件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

(4)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件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事发地县(区)政府、教育局的领导,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6)如发生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灾害发生前,市教育局立即发出停课通知,所有学校全部停课,所有学生全部离校回家,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在特殊情况下无法迅速离校回家的,学校负责将学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安排人员参加抗御自然灾害,保护国家财产的一级抢险处置工作。各学校除安排抗灾值班人员外,将其余教职工全部撤离学校。

(7)如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各学校在市学校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做好隔离消毒工作,必要时相关学校、相关班级安排停课。

5.2较大(Ⅲ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市学校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响应程序,市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班,指导相关县(区)教育局、学校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相关县(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1)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学校安全事件信息;组织会商,分析学校安全事件形势,落实对事发学校的救助支持措施;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共同听取事发学校的情况汇报。

(2)及时向上级政府和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2小时内向市政府、省教育厅报告,以后每天及时向市政府、省教育厅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件情况。

(3)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

(4)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事发地的县(区)政府、教育部门的负责人,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6)如发生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灾害发生前,市教育局立即发出停课通知,所有学校全部停课,所有学生全部离校回家,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在特殊情况下无法迅速离校回家的,学校负责将学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安排人员参加抗御自然灾害,保护国家财产的一级抢险处置工作。各学校除安排抗灾值班人员外,将其余教职工全部撤离学校。

(7)如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各学校在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落实隔离、消毒等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相关学校、相关班级安排停课。

5.3一般(Ⅳ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启动相关县(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视情启动。

县(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进入应急响应程序,市教育局指导事发学校开展救援工作。学校事发地的政府、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及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事故发生2小时内必须向市学校安全应急指挥部、市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一次报告前24小时的情况;在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挥协调下,开展应急抢险处置工作。

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学校校长及校领导班子成员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及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在第一时间,既2小时内向本级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一次向本级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故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发生情况补充处置方案;请求上级部门尽快安排支援人员进行抢险救援工作;在应急救援力量未到之前,及时安排人员抢救伤病人员、引导疏散教职工和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4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件发生的学校及学校所属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学校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学校和当地县(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应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5.5应急响应结束及后期处置

5.5.1应急响应结束

校园突发事件救援工作已完成,事发学校秩序基本恢复,由实施应急响应的指挥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5.2善后处理

根据学校突发事件情况,相关成员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在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挥下,进行具体后期处理。

5.5.3总结

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总结评估工作,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宣传报道与信息收集组负责承担学校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向社会校园突发安全事件信息,并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的原则,对媒体的信息,必须经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向社会。

6.2医疗保障

学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部门应开展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

6.3人员保障

事发学校所在地市、县(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件处置。

6.4技术保障

学校安全事件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资质检测机构受市、县(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委托,立即开始工作,为事故的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5治安维护

学校安全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维护由市公安局负责。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安部门应立即启动治安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组织、指导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应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动力量参与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依法严厉打击学校突发事件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7应急管理

7.1安全教育培训与演练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学校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按规定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并保证课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进行督查。

(2)各学校每年要认真制订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各种载体、运用各种形式向师生宣传教育。普及基本的安全预防知识和避险、自救、生存基本技能。要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进行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防护教育;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泳安全以及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4)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5)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6)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教育行政部门适时组织预案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建立学校应急处置和抢救小分队。

7.2安全专管员

各级各类学校应配备专、兼职安全专管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加强常规信息和突发事件易发地的信息监控。多途径广泛收集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做好信息的分析、评估与判定工作,并建立有关制度,鼓励学生、教师、职工、家长或者其他人员、单位提供有关突发事件信息。

7.3奖励与责任

对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给予表彰、奖励。对在校园突发事件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因而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教育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由市教育局牵头及时修订本预案。各县(区)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2解释部门

小学生应急安全教育例4

1.1编制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护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建设“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以及《舟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校园内突发性各类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2)“以人为本,安全优先”的原则;

(3)“立足基层,有效控制”的原则;

(4)“加强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领导体系的要求,成立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1.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是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负责对全县校园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县教育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各乡镇、县委宣传部、县安全监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交通局、县消防大队、县气象局、县环保局、县文广新闻出版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监局、电信岱山分公司、移动岱山分公司、联通岱山分公司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2.1.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校园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向县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门 报告有关校园突发事件以及应急处置情况。

(3)组织会商,分析、判断校园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提出对策和措施。

(4)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校园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做好事后评估和信息工作。

(6)调动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做好应急救助工作。

(7)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2.1.3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各乡镇: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对本行政区域内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县委宣传部:协调校园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拟定对外宣传口径,组织、协调校园突发事件的新闻,具体按照《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实施。

(3)县安全监管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参与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4)县公安局:负责校园突发事件处置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保障抢险救援人员、车辆的通行,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5)县财政局:负责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6)县建设局:负责对受灾学校校舍的鉴定及修复重建报告的审批等工作。

(7)县卫生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获救伤病员和感染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及紧急医疗援助,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应急措施,预防和控制校园内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指导学校开展公共卫生工作。

(8)县教育局: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搜集和传递校园突发事件信息,组织指挥事发学校实施紧急抢险行动,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调动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联络与报告工作;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组织指挥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9)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依法开展对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配合;负责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

(10)县交通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保障等。

(11)县消防大队:参与校园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并提供救援装备和技术支持。

(12)县气象局:负责向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近期及每天的气象预报信息。

(13)县环保局:负责因环境污染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负责污染的处置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14)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受灾学校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

(15)县工商局:依法开展对食品流通环节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16)县质监局:依法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参与校园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依法开展校园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技术鉴定。

(17)电信岱山分公司、移动岱山分公司、联通岱山分公司:负责校园突发事件救助活动中通信保障工作和提供通信技术支持。

2.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2.2.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书记担任。

办公室成员: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教育科科长、计财科科长、组织人事科科长、督导室主任、纪检监察科科长。事件响应时,抽调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充实办公室力量。

2.2.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2)负责搜集和传递校园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汇总、评估、报告校园突发事件的救助工作情况;

(3)组织指挥事发学校实施紧急抢险行动;

(4)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调动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助;

(5)参与学校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6)组织指挥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组织预案演练;

(7)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3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2.3.1专家组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与级别,组织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由公安、卫生、消防、工商、食品药品、质量技监、气象、环保、安全监管等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提供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咨询和建议;参与相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研究工作;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2综合协调组

由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办公室和教育科组成,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展开应急救援工作;密切关注事件发展的动向,及时收集、汇总、核对事件发展情况;在接报事件发生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报送信息,及时传达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指示。

2.3.3宣传报道与信息收集组

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县教育局及相关成员单位人员做好信息收集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对校园突发事件进行全过程的追踪报道。

2.3.4后勤保障组

由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办公室、计财科组成,负责各类物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处置的物资供应。

2.4各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各学校都应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校长负责指挥本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主要职责:及时上报本学校的突发事件信息,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紧急抢险行动,及时如实报告学校突发事件的情况,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对学校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教育课程,组织师生进行安全演练。

3事件分类分级

3.1事件分类

本预案将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分为以下四类: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故灾难、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

3.2事件分级

按照校园发生的安全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ⅰ级)、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ⅱ级)、较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ⅲ级)、一般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ⅳ级)。

3.2.1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ⅰ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群体性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积倒塌等特别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传染病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体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园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级以上政府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的突发性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3人及以上群体性死亡,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校园内发生群殴、械斗以及打砸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园内一次性发生3人及以上多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死亡事件;中、高考试卷泄密、造成严重后果;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ⅱ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人员死亡2人,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或者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确诊病例;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体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5-9例或死亡2例;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出现人员死亡;省级以上政府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危害严重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2人死亡,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或者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发生学校人员群体性非法集会、罢教、参与__功等组织渗透、煽动、闹事;校园内发生群殴、械斗以及破坏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2人或人员受伤10-19人;发生学校人员群体性越级上访、离校出走事件;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伤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伤事件;校园内发生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事件,并一次死亡2人;学校聘用的外籍教师在本县所聘学校内或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组织师生到境外参加学习活动时发生人员生命安全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2人;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死亡2人,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的安全事件。

3.2.3较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ⅲ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人员死亡1人,或者人员受伤3-9人,或者造成学校较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2-4例及以上或出现死亡1例;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10-29人或出现死亡1例;1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或体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发生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市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1人死亡,或者人员受伤3-9人,或者造成学校较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殴以及破坏公物,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校园内发生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事件,并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校园内发生原因不明的多名学生出走事件;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财产较大损失,或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

3.2.4一般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ⅳ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1-2人受伤或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霍乱病人1例及以上,或在饮用水、食物中检出霍乱流行菌株;1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或体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5例以上;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1-2人受伤或学校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学校内发生师生员工群殴以及打砸公物,并造成1-2人受伤事件;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1-2人受伤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或实习期间发生1-2人受伤事件;学校内发生不明原因的个别学生出走事件;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出现1-2人受伤事件。

4预警与报告

4.1预警

及时收集可能引起校园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根据预警信息及等级,采取相应措施,提前做好应急反应方案和应急准备工作。

4.1.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1)预防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建立全县校园突发事件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平台,构建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级各类学校的预防预报预警网络,及时获取校园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实时信息。

(2)信息收集与分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为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供即时的学校有关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收的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根据预警采取应急准备。

4.1.2预防预警行动

事先针对不同学校突发事件,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预案,并根据学校 不同的预警等级,采取积极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向相关部门、相关学校预警信息,防止学校突发事件的发生,减少学校突发事件对人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危害。

(1)学校预报预警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的预报预警信息,经办公室负责人确认,通过相关部门向学校可能引起学校突发事件的信息。

(2)救助力量应急待命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到可能引起学校突发事件预警后,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及相关指定救助力量负责人进入应急指挥待命,指定救助力量单位的指挥员、救援人员进入待命,各种备车待命,应急通信设备进入守听状态。

4.2突发事件险情信息报告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到学校突发事件信息后,对信息进行分析与核实后,按照信息报告程序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2)各级各类学校接到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报告后,应当按应急信息上行快速报告渠道,在第一时间向县教育局报告。上报信息应当做到客观、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主管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件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件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应急分级响应

依据校园安全事件的分级,救援行动实施分级响应。校园安全事件救援应急响应以属地管理为主,事发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学校安全事件的救援,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相关成员单位,根据校园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的实际情况,实行统一指挥。

5.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相关成员单位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并立即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汇报,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到现场组织指挥,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对校园突发安全事件救援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控制事件的损失和扩大,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及时全面了解事件情况,与上级政府部门取得联系,争取上级政府部门的指导和支援,并将上级政府部门的决策及时传达。

(2)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1小时内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及时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件情况。

(3)迅速了解、掌握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件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

(4)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件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事发地乡(镇)政府,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6)如发生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灾害发生前,县教育局立即发出停课通知,所有学校全部停课,所有学生全部离校回家,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在特殊情况下无法迅速离校回家的,学校负责将学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安排人员参加抗御自然灾害,保护国家财产的一级抢险处置工作。各学校除安排抗灾值班人员外,将其余教职工全部撤离学校。

(7)如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各学校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做好隔离消毒工作,必要时相关学校、相关班级安排停课。

5.2较大(ⅲ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响应程序,县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班,指导相关乡(镇)、学校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学校安全事件信息;组织会商,分析学校安全事件形势,落实对事发学校的救助支持措施;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共同听取事发学校的情况汇报。

(2)及时向上级政府和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1小时内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及时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件情况。

(3)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

(4)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事发地的乡(镇)政府,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6)如发生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灾害发生前,县教育局立即发出停课通知,所有学校全部停课,所有学生全部离校回家,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在特殊情况下无法迅速离校回家的,学校负责将学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安排人员参加抗御自然灾害,保护国家财产的一级抢险处置工作。各学校除安排抗灾值班人员外,将其余教职工全部撤离学校。

(7)如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各学校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落实隔离、消毒等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相关学校、相关班级安排停课。

5.3一般(ⅳ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启动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视情启动。

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进入应急响应程序,县教育局指导事发学校开展救援工作。

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地政府、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学校校长及校领导班子成员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及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在第一时间,即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一次向县政府和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故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发生情况补充处置方案;请求上级部门尽快安排支援人员进行抢险救援工作;在应急救援力量未到之前,及时安排人员抢救伤病人员、引导疏散教职工和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4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件发生的学校及学校所属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学校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学校和当地乡(镇)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应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5.5应急响应结束及后期处置

5.5.1应急响应结束

校园突发事件救援工作已完成,事发学校秩序基本恢复,由实施应急响应的指挥机构 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5.2善后处理

根据学校突发事件情况,相关成员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挥下,进行具体后期处理。

5.5.3总结

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总结评估工作,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宣传报道与信息收集组负责承担学校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向社会校园突发安全事件信息,并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的原则,对媒体的信息,必须经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向社会。

6.2医疗保障

学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部门应开展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

6.3人员保障

事发学校所在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件处置。

6.4技术保障

学校安全事件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资质检测机构受县、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委托,立即开始工作,为事故的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5治安维护

学校安全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维护由县公安局负责。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安部门应立即启动治安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组织、指导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应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动力量参与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依法严厉打击学校突发事件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7应急管理

7.1安全教育培训与演练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学校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按规定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并保证课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进行督查。

(2)各学校每年要认真制订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各种载体、运用各种形式向师生宣传教育。普及基本的安全预防知识和避险、自救、生存基本技能。要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进行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防护教育;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泳安全以及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4)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5)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6)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教育行政部门适时组织预案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建立学校应急处置和抢救小分队。

7.2安全专管员

各级各类学校应配备专、兼职安全专管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加强常规信息和突发事件易发地的信息监控。多途径广泛收集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做好信息的分析、评估与判定工作,并建立有关制度,鼓励学生、教师、职工、家长或者其他人员、单位提供有关突发事件信息。

7.3奖励与责任

对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给予表彰、奖励。对在校园突发事件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因而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教育局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制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由县教育局牵头及时修订本预案。各乡(镇)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2解释部门

小学生应急安全教育例5

本预案适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发生的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的急性中毒50人以上(含5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安全事故和重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

(一)学校(幼儿园)的建筑物倒塌及走廊、通道、楼梯道拥挤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

(二)学校(幼儿园)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学校(幼儿园)建筑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

(四)学校(幼儿园)师生发生的集体急性中毒事故;

(五)发生的造成师生伤亡和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六)学校(幼儿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七)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学校安全事故;

(八)学校(幼儿园)发生暴力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九)学校(幼儿园)发生的重大群体性传染性疾病等事件;

(十)学校发生的学生重特大溺水死亡事故;

(十一)校外集体活动、集会、演出等发生师生伤亡的事故;

(十二)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等大型考试活动中发生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

二、实施原则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旬阳县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组织指挥下和旬阳县教育局特重大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重大安全事故抢救和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县教育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实施;各学校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启动应急预案。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理指挥机构及职责

县教育局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书记、考试管理中心主任、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办、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安全工作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教育股长、行政股长、人事股长、计财股长、督导室负责人分别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教育办主任、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幼儿园长)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责任人,直接负责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报告、现场保护等前期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四、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督促指导县直学校(幼儿园)和乡镇教育办制定各自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定期指导预案的演练;

(三)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时,快速向县委、县政府、市教育局汇报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

(四)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快速开展现场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会治安。

(五)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出事故现场。

(六)组织有关学校、幼儿园和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快速开展抢险救援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八)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九)做好伤亡师生家属的善后、安抚工作。

(十)大型考试活动,有突发性的苗头,要加强对事件的严密监控。若校内出现群体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及其股办室要及时深入事发学校,现场指挥,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报告

(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第一时间迅速将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真实情况分别报告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

县教育局值班电话:

(二)事故发生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

(三)事故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类别,发生时间和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所采取的措施;

5、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四)县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重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报告后,除了向局长报告外,须立即向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报告,同时报县委办室和报市教育局、县安监局和相关部门。并根据重特大事故的实际情况,请公安、消防、卫生监督、环保等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保护和证据收集。

六、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发发生后的对策和措施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教育局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实施应急预案,并随时将抢险情况和应急处理情况上报县政府和市教育局。

(二)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立即请交通、水电、电信等公共设施管理部门快速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讯等设施。

(三)请公安、交警加强事故现场保护。请卫生部门第一时间派出医务人员抢救伤员,并做好事故现场的防疫工作。

(四)事故发生后,各学校党政领导、幼儿园园长要亲自挂帅,组织有效的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

七、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及要求

小学生应急安全教育例6

一、目前小学体育教学中安全问题现状分析

目前,学生的安全工作,成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学校的检查考核,实行学校安全一票否决制。作为学校教育重要组成部份的体育,由于自身的特点(运动、器械)或其它各种因素,伤害事故(尤其是运动性损伤)偶有发生,成为了学校教育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这既违背了学校体育教育的初衷,一定程度上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同时,也加重了体育教师的心理负担。有的学校或某些体育教师为了消除这种负面影响、减少风险,取消了应有的体育活动、禁止了一些器械性的运动项目。这种因噎废食的做法是极为消极的,不适应现代素质教育的要求。

目前小学体育教学中安全教育的现状只关注出了安全问题后怎么处置,而忽略了事前防范及其重要性。学校体育保险滞后于学校体育改革的发展,至今没有一项针对学校体育保险的法规与制度。

虽然有众多相关法律,但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来处理有关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然而处置的办法也没有统一的标准语尺度。而小学体育教学中的安全问题关系到一个家庭,乃至社会未来的发展,对我们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大的意义。由于学校体育改革的蓬勃发展,体育活动的增多,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多了学校体育活动中伤害事故的频率。由于体育项目风险及赔付率高,所以至今我国还没一家专营体育保险的机构,目前也只有保险公司兼营体育保险业务,而其工作重点多集中在竞技体育保险方面,学校体育保险并没纳入重要环节,这将不利于学校体育保险的发展。所以,本人觉得在当前最有效的办法,还是在于如何更好的预防在体育教学中伤害事故的发生,在下文中,本人也总结出了几点策略可供参考。

二、加强当前小学体育教学中安全之策略

本人通过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并结合本人所在地区及个人从事多年体育教学经验进行分析,总结出以下几点策略:

(一)加强学校领导与医院领导之间交流与联系

在主管学校体育领导的协调下,将医院与学校紧密联系,开辟一条校园安全事故“绿色通道”,确保救治及时,不延误病情。其次,在学校领导的牵头下,可聘请外聘医疗顾问做指导,在外聘医疗顾问的指导下,每学期至少邀请医务专家做一次安全讲座,包括一些常见体育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处理办法等。再次,在外聘医疗顾问的指导下,加强体育教师与校内医务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另外还可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共同参与学校体育安全事故的宣传与指导工作中。接受县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互通信息,加强交流与合作。

(二)加强体育老师的安全技能培训与考核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准备在先,是现代应急管理的一条重要原则。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应加强体育老师安全技能的培训工作。可利用日常业务素质学习时间,体育教师在校医的指导下,加强学校体育安全技能培训与学习,对常见的学校体育安全问题能熟练处理,具有本能行的反应。提高师生员工的体育安全意识和处理突发体育安全事件的能力。

然后还可对体育教师进行培训考核,把培训的次数与培训结束后,统一考试颁发的合格证书,以及小学体育安全问题执行贯彻情况等作为教师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这样可提高体育老师对于体育安全的积极性。通过培训使中小学教师牢固树立了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意识,熟练掌握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的政策法规及职责技能。可大大提高教师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应急管理能力。

(三)对体育安全隐患的排查与规避

1.定期检查和使用前检查。每学期开学初,体育教研组长、体育器材管理员、体育器材安全检查员要对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体育器材安全检查员要经常检查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维护、使用和安全情况,至少每周一次按学校器材、设备列表记录检查结;学校值周行政领导、教师每天定期巡检;使用室外器材、设备上课时,任课教师必须课前检查安全情况。

2.及时保养、维修与拆除。定期保养,每学期至少一次。并注意器材、设备的防锈、防腐蚀、上油、上防锈漆;对故障设备及时维修;对于已损坏、不可维修的器材和设备应及时完全拆除;移动或临时搭建的设备、器材的使用要注意安全和稳固。

(四)发生小学体育安全问题中的应急处理

由于小学体育安全问题的突发性、复杂性、稍纵即逝性特点,所以事中与事前的联系非常紧密。只有把事前的各项工作都落实到位,事中处理应对时才更有针对性与本能的反应。给我们的启示是:

1.事前模拟性处理,更显熟练,把伤害降低到最低点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体育安全事故工作管理,提高防控体育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应急处置突发学校体育安全事故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体育安全事故意识和应急意识,让学生掌握基本的体育安全事故知识和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增强师生的应急能力和安全意识,以最大限度地减轻体育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举行校园体育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应急情况处理措施和预案每年 2 次演习。使用器材教学的专兼职教师必须接受急救培训,能处置一些突发性的体育安全事故。

2.出现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学校发生重大体育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区教育主管部门。处理小学体育安全事故,要按学校分级管理的原则。

学校一旦出现体育安全事故及其它校园安全事故(群体性活动安全、房屋倒塌、自然灾害以及战争、恐怖等)紧急情况后,学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主动参与组织抢险救助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迅速组成临时现场指挥部,组织、调度现场的救助工作并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结论

总之,对于小学体育教学中,学生安全教育还是一个起步阶段,还需要作为体育教师的我们一起努力,才能避免更多安全事故的发生。本研究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对有些问题的分析还不够全面、深入,有些对策也值得进一步推敲,敬请各位专家学者给予批评指正,以利于我在以后的研究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小学生应急安全教育例7

各校(园)要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管理信息员,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值班)制度、应急处置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高效、科学的决策指挥制度和以现场处置为中心的各方协同应急处置机制,围绕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攻坚破难,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开展应急知识教育

各校(园)要严格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认真组织学习,把握精神实质,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各校(园)要充分认识应急知识教育普及的重要性,进一步采取措施,开好应急知识教育课,继续通过晨会、班会、安全课、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强化师生应急意识,提升师生应急技能。

三、开展应急管理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科学组织、依法应对、有效控制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学校要结合“安全教育主题月”活动,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教育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督促和指导。

四、强化应急逃生演练

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严格落实市教育局规定的“每期开学一周内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全校性的应急演练”的要求,结合我县“安全教育主题月”活动,在“5.12”、“11.9”再次强化师生安全应急演练,提升师生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演练要有针对性,要把防震减灾、防火、防汛、防突发公共事件的演练作为重点。演练对象要区分不同层次,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接受能力的异同,采取不同的演练方法。幼儿园主要抓好教职员工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并适当组织幼儿进行疏散演练;中小学生主要以避险逃生为目的,开展避险逃生演练。

五、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各校(园)要结合自身实际修正完善各项预案。要根据预案要求,制订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规范,利用“安全日”、“安全生产月”、“5.12”安全演练日等关键节点、关键时段开展防拥挤踩踏、防汛和消防撤离等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师生自救互救的应急处置能力。

六、推进“应急教育示范学校”创建

小学生应急安全教育例8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10月27日早7:30,利用国旗下讲话时间,校长亲自作了学校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的动员,对整个宣传活动作了详细的布置,明确了人员的职责,会后下发了《沈阳市第三十五中学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周活动方案》。要求各位教师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活动、课堂等有效形式,在全校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知识,强化全校师生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师生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领导的高度重视,为全校应急管理宣传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自教育局下发开展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通知以来,学校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讨论全校的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为确保宣传周活动不走过场,达到预期效果,全校各部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了活动取得实效。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校长孙路为组长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宣传活动的方案拟定、工作部署、组织协调等工作。其他部门各负其责,全力配合学校做好本次宣传教育周的活动。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中层领导德育干事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及所有巡视管理教师

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全校开展应急管理现场宣传活动各年级结合学校实际、学生实际,在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中开展了丰富多彩、效果显著的宣传活动。

1.针对活动意义和活动目的,确定宣传标语为:“应急意识在心中,幸福平安在校园”。充分利用校园网络、电视、广播、显示屏、横幅、标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2.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知识,针对学校特点和学生特点,各班择时组织以安全为主题的班会。同时,结合应急宣传周活动主题和学校安全工作实际情况,以近期各地发生的校园安全事故为案例,对学校管理人员、应急保障队伍、安全员、班级安全委员,分层次组织一次岗位安全教育培训。普及安全常识,强化安全防范能力。

3.做好全员应急疏散预案,进行突发事故应急疏散演练。10月31日上午召开紧急疏散演练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安排紧急疏散的有关事宜,2016年10月31日下午15:00在全校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中小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整个撤离过程井然有序,没有意外事故发生。听到警报后,所有班级教室学生都能按顺序由教室到达操场,撤离时组织有序,团结友爱,互帮互助,没有推搡、拥挤现象发生。到达操场后,班主任清点人数,年级组长汇总年级人数向总指挥报告。

小学生应急安全教育例9

如何让上述学校重视安全问题并以适当的途径进行安全演练呢?笔者认为:将安全演练融入学校的常规活动之中,既不影响学校整体工作,有利于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又能提高学生的安全能力。2006年,我县在几所学校进行试点;2008年9月,我们在全县推行了试点学校的做法。

1,利用体育课演练应急疏散

学校利用学生从教室到操场上体育课的时间,进行突发事件的紧急疏散演练,培养学生有序快速的行动能力。

方法:体育教师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学生根据教师(或广播)发出的行动指令迅速到达操场。

程序:教师(或广播)发出指令,体育小组长迅速到达指定位置,作出可以通行及正确通行的指令;学生成单列或双列队形,在体育小组长的指挥下迅速行动;体育小组长跟随队尾到达操场,立即清点学生人数并向教师报告;体育教师进行简单点评后,开始上体育课。

效果:学生在身体活动中演练疏散,在疏散活动中增强身体素质,学校既提高了体育课的教学质量,又达到了进行紧急疏散演练的目的。

2,利用安全教育活动课演练应急疏散

学校利用活动课传授学生在面对火灾、地震、突发骚乱等突发灾难时进行应急疏散的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自我保护和安全疏散的能力。

方法:教师利用多媒体展示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法,按计划组织学生演练。

程序(以地震为例):教师指令躲避,学生迅速钻到桌子下抱头蹲立;教师指令撤离,以就近先走的撤离原则,学生靠内单行、弯腰抱头迅速撤离;小组长将前方观察到的情况传给后面同学,学生依次准确向后传,如“前方正常,快跑”、“第一出口裂隙,走二出口”、“有下落物,注意护头”等;教师最后撤离,到达安全地点后,对受伤学生进行救护,各小组长立即清点人数;教师简单点评后,可以让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与提高练习。

效果:知识学习与技能培养相结合,学生了解了各种突发灾难的后果,学会了自我保护技能。

3,利用广播操出操时间演练应急疏散

学校利用广播操的出操时间,进行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演练,检验学校全体学生快速有序到达指定地点的能力。

方法:按照学校的安全工作计划开展活动,学校广播发出应急疏散的行动指令。

小学生应急安全教育例10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为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切实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处置区教育系统发生的突发事件,将突发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保障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

1.2工作原则

(1)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指导,与有关政策相衔接,全面规范突发公共事件预案,确立统一领导、责任到人、决策科学、反应及时的处置方式。

(2)以人为本,以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以防为主,通过建立综合信息支持体系,准确预测预警;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尽一切可能防止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4)强化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区教育局和学校分级负责,上下结合,及时、迅速、有效收集和上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确保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机构依法快速调动各项资源参与应急处置,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5)整合全区教育系统应急资源,构建功能完善、内容全面、覆盖面广、信息共享、决策科学的应急体系;必要时迅速请求区政府应急委调度全区的应急资源,以满足本系统处置突发事件时的需要。

1.3编制依据

(1)国家和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

(2)贯彻《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市教育系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精神,结合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1.4基本情况

区有中小学、幼儿园、成职校200多所,在校学生、在园幼儿约10万人,学校和幼儿园是人群高度集中的场所,一旦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难度大,容易造成严重后果。许多学校地理位置特殊:有的紧靠公路,有的濒临河道,有的地处偏僻,这给学生的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学校里的实验室、食堂、计算机房、学生宿舍等都是事故易发场所,而相应的安全设施还没有完全到位,因此,加强事故防范尤为重要。

地处东南沿海,夏季容易发生台风、暴雨、雷击等气象灾害,这些都是造成突发事故的潜在因素。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区应由教育局处置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按照国家分类方法,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汛情台风、地震灾害、气象灾害;

(2)事故灾难:安全生产事故、校舍安全及建设工程事故、交通事故、火灾火险事故、爆炸事故;

(3)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

(4)社会安全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校园网络有害信息事件。

2组织机构和职责

坚持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建立区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权利和义务。

2.1组织体系

区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是负责处置本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由局党委、局行政有关领导、局有关科室、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局长兼任,分管安全的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协调制定本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预案。

(2)组织指挥和协调各方面力量处置一般和较重突发公共事件;协调调查和处理一般和较重责任事故;协调配合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处置在教育系统发生的严重和特别严重突发公共事件。

(3)监督事故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正常的教学、生活、生产秩序。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常务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副组长兼办公室副主任,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做好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2)负责向区应急办和市教委报送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

(3)承办应急管理专题会议,督促和落实区应急办有关决定事项、批示。

(4)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演练、应急处置、信息和宣传培训工作。

(5)做好对本系统各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年度考核、评比的具体工作。

2.2组织体系框架

各突发公共事件相关职能部门、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原则,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1)区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监督和管理工作。各专项应急工作小组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并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及时向局应急办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

(2)各应急工作小组,在确认可能引发某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后,应根据相应的基础应急预案及时开展部署,迅速通知各相关科室、部门和单位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3)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本系统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的报警受理和先期处置工作。对于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将情况及时通报给各相关单位。涉及较重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应立即上报区应急办和市教委。

(4)预测将有较重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事件的发展状况和严重程度,及时将信息通报给各相关科室、部门,并建议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启动专家顾问组。

3.2预警预防行动

进入预警期后,区教育局及其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严格的防范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发生、发展,并根据预警级别的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实行日夜值班,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及时向有关单位可能受到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的警告或者劝告,宣传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常识;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要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所需应急物资和设备;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3.3预警级别及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预警级别分为四级,即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2)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由区、市应急委。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1)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分为四级:即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2)区教育系统发生一般或较大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单位应采取措施进行先期应急处理,同时将情况及时上报教育局应急办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应急办统一负责信息上传下达和对外。

(3)区教育系统发生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后,突发事件单位应立即报区教育局应急办,局应急办半小时内口头报告区应急办,一小时内书面报区应急办,报告内容应包括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情况、求援要求、报告人、联系电话。立即启动教育系统相应应急预案,各级应急工作机构和人员积极配合开展工作;有关信息报经区应急办批准后对外通报和。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1)由区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由教育局相关科室、部门、学校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

(2)现场信息包括:人员伤亡、失踪情况;财产损失情况;待救援人员情况;危险源的现状、发展趋势及控制情况;现场医救情况;现场救援进展情况和现场救援队伍情况;现场救援物资供应情况;现场环境监测情况。现场信息由区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采集,及时向区应急办和市教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4.3通讯

(1)区教育局建立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2)应急期间,区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各相关科室、部门、学校负责人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4.4指挥和协调

需要区教育局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区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有关科室、部门、学校开展处置工作,主要是: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及时掌握并向区应急办和市教委报告事件进展情况,全力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协调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各方关系和调度各方救援资源等;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稳定工作,组织动员师生员工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区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控制突发公共事件事态发展,组织营救、救治和转移、疏散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决定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调集和配置本地资源和其它援助资源,组织抢修被损坏的基础设施,为师生员工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并及时向区应急办和市教育委员会报告情况。

参与现场处置工作的区教育局有关科室、部门和学校,应在现场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做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协同作战、高效联动。

4.5应急处置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尤其是进入应急状态后,有关科室、部门和学校应当根据区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指令立即调动救援力量,确保应急处置行动的有效进行,并采取下列措施:

(1)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2)迅速消除事件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3)针对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可能导致损害扩大的活动。

(4)抢修被损坏的设施,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保障。

4.6应急人员的安全保护

区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救援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设备。各有关科室、部门、学校应认真分析事件处置过程中对人员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种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和救援程序,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确保人员安全。

4.7群众的安全保护

(1)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全力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教育局有关科室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师生员工的医疗救助、疾病控制、生活救助。

(2)区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发展趋势,确定撤离方式、程序、范围、路线。

(3)处置重大、特大公共事件时,在突发事件单位周围设置应急避难场所,保障在紧急情况下为师生员工提供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应急避难场所内设置必需的生活设施和卫生防疫设施。

4.8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1)当发生较重以上突发公共事件时,区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应请示区应急办和区有关职能部门协助救援。社会力量动员由区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动员方案,经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由专项应急工作小组具体实施。组织突发事件单位周边群众的撤离应做到决策果断、措施得力、撤离及时。

(2)利用一切可能的资源,如请有关专家、新闻媒体等,向遭受突发公共事件的师生员工宣传心理和精神健康知识,宣传应对灾难的有效方法,以提高师生员工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能力。

4.9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1)区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聘请有关部门及专家对突发公共事件开展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2)区教育局完成相关调查之后,及时向区政府和市教委报告调查结果。

4.10应急结束

(1)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伤亡人员、被困人员已经救出并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无次生、衍生、偶合灾害发生时,分别报区应急办和市教委,经同意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区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需将应急处置工作的总结报告上报区应急办和市教委。

5后期处置

5.1善后工作

(1)善后处置工作在区教育局党委、行政统一领导下,由相关科室、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相关科室、部门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突发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5.2社会救助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区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会同相关部门,迅速引导师生员工转移,安置到指定场所,及时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保障师生员工基本生活。

(2)区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组织力量,对损失情况进行评估,登记造册,并组织实施救助工作。

(3)接受救灾捐赠的单位要坚持“专款专用、尊重捐赠者意愿”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安排使用救灾物资。区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要建立接受捐赠工作的制度,使灾后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更加规范。

5.3保险

若人员和财产已投保,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尽快获得理赔。区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和事故单位要为理赔提供方便和支持,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利益。

5.4调查和总结

区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立事故原因调查小组,组织专家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根据事件等级报区应急办和市教委。处置结束后,将总结报区应急办和市教委。据此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区教育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单位参与,整合完善应急指挥通信网络系统。以教育网为核心,整合全区教育系统公共网络资源,形成由教育局、科室、部门、学校构成的网络传输体系。

6.2交通运输保障

区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运输工具、配备专职驾驶员,对全区教育系统的公车进行登记、造册,在应急期间统一调度、使用。

6.3医疗卫生保障

事故单位要配合医院、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开展救护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负责做好疾病控制和卫生防疫工作。

6.4经费保障

区教育局每年按照适当比例安排突发公共事件预备经费,作为应急储备金,在一般支出预算中增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专项准备资金。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按照“急事急办”原则,简化工作环节,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区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教育规划,对师生员工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栏、校会、班会等形式,开展危机预防和管理教育,增强师生员工危机防备意识和应急基本知识、技能。

7.2培训

区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开展面向领导小组成员、专项应急工作小组成员、救援人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知识培训,将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内容,以增加相关人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知识和能力。各相关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利用现有设施有组织有计划开展公共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加强自救、互救和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7.3演习

区教育局各相关科室、部门,定期组织应急演习,做好跨科室、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各种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应急演习应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的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8监督检查与奖惩

(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由区教育局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监督主体是区教育局领导班子。区教育局局长和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事故第一责任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日常管理、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质量,列入区教育局对各单位目标考核内容。

(2)对在事故处置中表现优秀、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3)对在事故中有误报、漏报、瞒报、延报,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处置不当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视情节轻重、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大小追究相应的责任。

9附则

9.1预案目录

9.2预案管理

(1)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预案分为应急预案、基础应急预案二种。其中:

区教育系统应急预案由区教育局依据《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和《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精神和要求,负责制定和修订;基础应急预案由教育局各相关科室、部门根据区教育系统应急预案分别制定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