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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宣传措施模板(10篇)

时间:2024-02-28 15:47:16

安全生产宣传措施

安全生产宣传措施例1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动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引导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广大职工安全技能,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提升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重点行业领域农民工得到全面教育和培训,建立和完善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相适应的教育培训体系。

三、工作重点和活动内容21mishu.c

(一)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小康社会首先要关注安全。安全发展是对科学发展观认识的深化,是科学发展观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要紧密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实际,不断完善丰富,用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的共识,在全社会营造安全发展、关注安全的氛围。

(二)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及所取得的成绩。宣传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党委、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决策,积极、全面、准确地宣传安全生产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工作和政策措施;宣传安监队伍的新风貌、工作的新举措;宣传做好安全生产的有利条件,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对安全生产形势的宣传,坚持“两点论”,既充分肯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又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困难问题,振奋精神,言危思进,警钟长鸣。

(三)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继续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引导公众了解党和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采取的一系列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政策措施和相关法律规定,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法制意识。

(四)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年”活动。宣传“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推动“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措施进一步落实,深入挖掘、宣传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在“安全生产年”中创造的经验和先进典型,坚持典型引路,推动工作内容和方法手段创新。

(五)大力宣传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宣传,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通过宣传,引导企业树立安全诚信意识和安全道德观念,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依法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继续推动有关部门强化安全监管,加强行业管理,落实工作措施。

(六)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宣传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引导民众认清:治理一项隐患就可能避免一次事故、增加一分安全。积极开展整治道路交通、“三合一”建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领域重大隐患为主要内容的“生命工程”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宣传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推动道路交通、消防、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工作开展。

(七)抓好新闻媒介安全生产宣传。《今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县委、县政府及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宣传有关企业和单位的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并积极向上级新闻媒体推介宣传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亮点和先进典型。

(八)抓好特定时期安全生产宣传。结合重大节日及夏季、汛期等季节性安全生产特定时期,大力宣传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措施,确保我县重点时期安全生产。

(九)着力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要以第八个“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规划好重点宣传活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周”、“安全生产咨询周”、“应急预案演练周”和活动。在此基础上,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配合县级媒体做好“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做到媒体联动,乡镇联动,部门联动,重点突出,以日促周,以周促月,以月促年,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十)大力开展全员安全培训行动。要积极组织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参加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引导领导干部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深入开展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协调教育、劳动保障、农业等部门,将农民工安全培训纳入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抓好企业新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培训时间和质量。认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的执法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培训的主体责任。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落实责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是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和分工,做到方案落实、项目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时间进度落实。

安全生产宣传措施例2

(一)总体要求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紧紧围绕上级“安全生产月”总体部署和各项安全生产目标,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三项建设”、“三项行动”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水利工程、水利工程建设工地、面向群众、面向施工一线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促进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局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是:“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安全生产月”要突出主题,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突出抓好高危作业和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促进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安全监管体制和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三)活动时间:201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水利站、大中型水库管理单位、水务有限公司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活动形式和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在重点水利工程所在地、水利工程建设工地、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等场所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张贴安全宣传标语和主题宣传画;利用短信平台发送安全生产公益短信;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

(二)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局各业务科室技术人员、镇(区)水利站工程员和机电工辅导员,要深入水利工程现场,为水库工程、灌排站生产管理人员讲授工程安全运行知识;水务有限公司及各分公司的技术人员要深入供水、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现场,督促一线工作人员提高安全意识,加快安全措施的落实。

(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1、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施工、安全资质管理、审核,施工围堰和导流设施的度汛安全,工程建设质量控制情况;施工现场管理秩序,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搭建质量,高空、高坡、深基坑施工保护措施,起重设备、工程车辆使用和管理,工地用电管理及职工食堂卫生等。

2、水利工程管理:泵站安全管理与运行状况,规程、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水库大坝及配套工程的安全管理与运行现状;病险工程除险加固计划与执行情况,带病运行工程设施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等;河道堤防和重要塘坝安全管理措施等。

3、污水处理系统建设与管理: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的安全运行;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设备安装;污水管网建设交通隔离、地下管线清查保护、夜间警示、施工防护、管材质量及施工质量等。

4、特殊场所的管理:城乡居民生活供水水源地安全管理;办公场所的用电安全、防盗和消防管理;职工食堂的饮食安全管理;防汛物资仓储的安全措施等。

5、特殊工种的安全管理:水库渔业等水上作业工种的安全制度、防护措施等,电工安全操作和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等。

6、防汛值班管理:各级防汛机构、各类水利工程汛期值班制度的执行情况,通讯畅通情况,遇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等。

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责成责任单位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整改到位。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将对各地活动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职,检查不到位而造成工程出险甚至失事的,将按照《防洪法》、《安全生产法》等进行责任追究。

三、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宣传措施例3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水利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为重点,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市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三、重点内容

(一)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打击整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建设水利项目;

2、违规从事小水电建设,存在“四无”现象的;

3、违反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等规章制度行为的;

4、河道采砂中的非法偷采行为;

5、违规涉河建设项目;

6、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作业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着力解决水利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未按要求落实水利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各项度汛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度汛安全的;

3、未制订应急预案和预案针对性、操作性不够的;

4、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5、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6、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防护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7、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危险物品的存放、保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三)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干部职工、贴近生活、贴近水利实际的活动,建立安全生产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2、组织开展“水系民生,安全发展”主题活动,增强广大职工群众安全生产意识;

3、加强水利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上岗人员安全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进度安排

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结合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的特点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7月底前)。

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程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推进工作落实阶段(7月底至9月)。

1、开展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落实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2、以“安全生产月”和“水系民生,安全发展”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抓好法制宣传、主题宣传、成果宣传、典型宣传,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贯彻落实。

3、以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车辆交通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病险水库、在建水利工程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4、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针对排查治理工作中水利重大安全隐患,建立挂牌督办制度,加强隐患治理,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到位”。

5、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做好宣传发动,抓好协调推进,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三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

(三)巩固扩大成果阶段(10至12月)。

1、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各单位加强对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深入治理“三违”现象,清查整改“四无”电站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开展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并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细抓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促检查。水利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整改工作。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安全生产宣传措施例4

《意见》是对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继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2012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国务院名名义下发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又一重要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意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强调了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明确了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加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是对“十二五”时期乃至更长远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的纲领性、规范性文件。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准确理解和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内涵和要求,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宣贯目标

通过媒体宣传、组织学习、培训宣讲、座谈交流、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使《意见》宣传广泛开展、学习全面进行、认识普遍提高、执行整体到位。力求在准确把握《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突出特点上见成效;力求在深刻理解《意见》理论上的创新和发展上见成效;力求在全面落实《意见》的各项制度上见成效。

三、宣贯措施

在学习宣传贯彻过程中,必须提高一个认识、注重两个到位、突出三个重点、做好四个结合、调动五个积极性,确保《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有声有色地开展。

(一)提高一个认识,就是要充分认识《意见》对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信心,提高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的自觉性。

(二)注重两个到位,就是计划部署到位、组织保障到位,确保《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扎扎实实地进行。

(三)突出三个重点,就是要把各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学习宣传的重点,加强《意见》学习,使《意见》的各项理论创新和政策措施落实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之中。

(四)做好四个结合,把学习宣传贯彻《意见》与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年”相结合,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与树立“三个理念”相结合,与完成今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相结合,使《意见》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五)调动五个积极性,一是调动媒体参与宣传的积极性;二是调动安全管理人员主动宣传的积极性;三是调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自觉宣传的积极性;四是调动专家深入宣传的积极性;五是调动全社会广泛宣传的积极性。

四、方法步骤

在《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过程中,分为动员发动、组织实施、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学习宣传贯彻要按照“开局大造声势、宣传贯彻始终、多种形式结合、取得效果明显”的原则,做到集中宣传与自学相结合,面上宣传与深度宣讲相结合,媒体宣传与开展活动相结合。

(一)动员发动阶段(4月1日一4月15日),各单位制定学习宣传贯彻计划,成立组织,准备各种学习材料,抓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5日一6月15日),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意见》的知晓率,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的自觉性。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15日一6月30日),对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总结,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活动安排

一是进行一次动员部署,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做好学习宣传贯彻《意见》动员部署,并向政府作一次专题汇报。二是开展一轮集中学习,在学习中,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做到精读;安监干部要全面学,做到细读;企业负责人要重点学,做到熟读;广大职工要普遍学,做到通读。三是策划一套宣传方案,做到报纸有文字、广播有声音、电视台有影像、网络有信息。四是召开一系列座谈会,分级、分类、分行业精选主题,广泛交流,研讨贯彻措施。五是编制一组宣传资料,如:张贴画、挂图、学习手册、文件单行本等,为学习《意见》提供素材。六是举办一次知识竞赛,对学习效果加以巩固。

六、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宣传措施例5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视察时讲的“三保一弘扬”的指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安全生产年”各项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仙来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打造仙来新城区,实现水崛起新跨越、实现“12311”宏伟奋斗目标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快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年度控制考核指标。

(二)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增强民众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与素质。

三、对象范围和职责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全办范围内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一)选矿、尾矿库、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房屋拆迁、化工、冶金、有色、电力等工矿企业;

(二)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企业和农机、水利等企业单位;

(三)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宾馆、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五)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

(六)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

(七)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

(八)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按照国务院、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安委办监督协调、各方面联合行动、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制定或牵头制定相关行业(领域)开展“三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注意与市、区对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及安排搞好衔接,并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四、主要内容

(一)执法行动

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存违规排放的;

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5.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

6.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9.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治理行动

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交、存储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9.对有关区域、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省有关部门和市、区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治理不到位的;

11.有关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领域)及企业、单位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三)宣传教育行动

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科技周”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推广实行“变招工为招生”,加大委托学校定向培养工作力度;

7.严格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加强师资力量、培训装备建设,提高培训质量;

8.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五、时间安排

“三项行动”要贯穿各地、各单位、各行业(领域)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安排、同步组织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组织开展。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以前)

1.搞好自查自纠,找准薄弱环节。各管理处、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搞好自查自纠,重点做好“四查”:一查安全监管队伍建立健全情况;二查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工;三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四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隐患,认真查找本地区、单位、部门在“三项行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水平。

2.细化工作方案,营造工作氛围。各管理处、有关单位和部门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制订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三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搞好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开展“三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开展“三项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推进工作落实阶段(5月11日至9月底)

1.突出重点,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进一步强化建设、拆迁项目治理和整顿、尾矿库安全整治、化工企业规范生产经营、危险品安全运输、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走进”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抓好法制宣传、主题宣传、成果宣传、典型宣传,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贯彻落实。

4.9月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巩固扩大成果阶段(10月1日至12月底)

1.针对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范围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生产、贮存、销售烟花爆竹、火工品等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防冻,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10月份,组织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重点抽查。

2.搞好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总结,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办事处主任钟小明任组长,简欠根、曾荣华、胡图、敖贵森、刘武、李建勇任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开发办、拆迁办负责人为成员的仙来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三项行动”的实施工作。

各地、各单位也要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加强督促指导,加强联合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开成工作合力。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针对“三项行动”内容,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宣传措施例6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快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1、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2、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与素质。

三、重点范围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主要包括:全县水利工程设施和水利建设建设项目。

四、重点内容

1、执法行动。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①.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②.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

③.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④.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

⑤.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⑦.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⑧.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治理行动。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①.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③.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④.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⑤.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⑥.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3、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法制意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②.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③.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科技周”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⑤.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五、时间安排

“三项行动”要贯穿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安排、同步组织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中旬以前)。

1.各下属单位根据全省、全市电视会议精神,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于6月20日以前报县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各下属单位要按照省政府、市政府的部署和本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推进工作落实阶段(6下旬至9月)。

1.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2.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走进”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抓好法制宣传、主题宣传、成果宣传、典型宣传,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贯彻落实。

3.各下属单位要在8、9月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县水利局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巩固扩大成果阶段(10至12月)。

各下属单位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进行全面总结。10月份,县水利局由领导干部带队组成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重点工程开展督查。11月,县水利局将全市水利系统开展“三项行动”情况报县政府和市水利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水利局成立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三项行动”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三项行动”日常工作,姚和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下属单位也要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加强督促指导,保持高压态势,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针对“三项行动”内容,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宣传措施例7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为主线,以“严执法、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促发展”为主题,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坚持安全发展、正面宣传为主,以“和谐海西”、“平安**”建设为主题,以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各单位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为生态型经济枢纽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促使企业或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得到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企业或医疗单位新进人员和重点行业(领域)农民工得到全面培训,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得到明显加强。

二、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重点、步骤和要求

㈠工作重点

1、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重点行业。要突出抓好医院内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的安全执法,抓好对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的安全执法。二是重点区域。突出抓好医院或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中工作相对滞后、隐患多、事故多发的区域。三是重点单位。突出抓好基础薄弱、管理混乱、安全状况不好的企业或医院。四是重点违法行为。突出抓好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瞒报事故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明确执法方式。一是联合执法。各县(市、区)卫生局在联合县级工业卫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对针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或多次检查发现问题不整改的企业或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及隐患多的医院等执法难点,加大执法力度,予以打击,确保执法到位,取得实效。二是集中执法。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是安全生产监管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责任主体,要集中时间、集中执法力量,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执法,确保执法活动不留死角和盲区。三是专项执法。要根据职业卫生和医疗活动安全生产的特点,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对医院和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查出事故隐患,并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平稳安定。

3、加强执法,严格查处。一是加强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的职业危害申报、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等工作,对未申报职业病危害、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控制效果评价的企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依法进行查处;重点检查医院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施设备等方面许可工作的执法检查,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加强对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初步设计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施工,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未通过职业病危害“三同时”审查验收的建设项目,卫生部门不得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三是加强对隐患治理的执法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事故隐患治理的行政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促进企业和医院主动治理事故隐患。对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 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国家安监总局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六号)实施处罚。四是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的执法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的查处。要严格对事故报告和抢救环节的执法检查。要严格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环节的执法检查。即要对事故发生单位或职业危害严重企业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吸取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职业病危害事件和安全事故再次发生;对防范措施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事故单位要坚决实施停产、停业整顿措施。

4、服务指导,规范执法。按属地化管理和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按照监管范围,对辖区内和监管职责范围的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和医院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同时,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寓于服务之中,切实帮助企业和医院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和医院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浓厚氛围。采取悬挂标语、设置宣传栏、电视广播宣传、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编印法律法规宣传手册、举办学习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医院和全社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二是主动上门服务。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等专家的作用,为企业和医院提供技术服务,主动为企业和医院排忧解难,帮助企业和医院制定隐患整改措施;主动帮助企业和医院落实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审查验收;主动帮助企业和医院修订完善生产安全操作规程;主动帮助企业和医院提升安全生产条件。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坚持职权法定原则,严格依照和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权限开展行政执法活动。要以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相结合,确保执法活动正确顺利地开展。

㈡工作步骤

1、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6月15日前)。一是制定活动方案。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20xx年“隐患治理年”和“基层基础建设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或计划,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二是搞好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搞好自查自纠,针对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项工作(6-9月)。一是做好清理整治。由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和医院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清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逐级上报。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规范企业和医院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和医院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二是认真研究分析。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在开展执法行动情况的基础上,对前阶段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要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工作总结和对策措施要及时报送市卫生局疾控科。三是落实节前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在国庆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3、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一是严格检查督查。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搞好行动总结。针对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政府监管监察以及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方面的不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于12月1日前将开展活动书面总结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㈢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有序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是今年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主题,也是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效监管措施。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齐抓共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要在6月10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方案或计划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2、强化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单位、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制定计划,组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组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是实务培训,着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3、加强监督,确保执法公正。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通过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暗访等途径强化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要及时纠正、责令限期改正、直至撤销或者变更。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开和行政执法投诉等工作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实行阳光执法,增加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强化执法责任落实,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岗位执法责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4、落实责任,提高执法成效。各县(市、区)、市直医疗单位、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对监管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和医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情况,年内至少督查4次;市卫生局委托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对全市医院和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情况的市级督查,督查次数至少4次。督查中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要提出批评,督促改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应将每次督查情况书面报市卫生局疾控科,由市卫生局通报全市督查情况。

5、加强联络,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单位、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联络员联系方式于6月22日报送一期进展情况时一并上报),每月22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情况书面材料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三、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主要内容、进度安排、工作要求

㈠主要职责

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市直医疗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由新罗区卫生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

㈡主要内容

1、综合内容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医疗机构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⑴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⑶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⑷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⑸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和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⑹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有关地区、行业(区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⑽有关县(市、区)和县(市、区)卫生局确定其他需要重点治理的领域的安全隐患。

2、专项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制定和落实房屋建筑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有害气体中毒、瓦斯爆炸事故等措施;加强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

消防安全: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特别是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要运行正常;电气线路铺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密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符合防火性能要求,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有效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作业人员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㈢进度安排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贯穿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并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

1、细化方案,自查自纠(6月15日前)。一是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20xx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基层基础建设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制订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或计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各县(市、区)卫生局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于6月10日前报市卫生局疾控科。二是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医疗机构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2、督促检查,全面推进(6至9月)。一是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二是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配合9月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3、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至12月)。一是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严肃处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二是做好迎接市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开展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并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总结于11月5日前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㈣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结合医院管理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职责;认真落实医院院长负责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医疗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2、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和近年来事故多发的医疗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既要突出“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医院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对医院安全状况摸清底数,按照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估,分类指导,分类监管,推动医院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医院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4、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县(市、区)卫生局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和舆论曝光督促解决;与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5、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及时掌握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同时按要求建立完善控制指标月通报、季和年度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6、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级医疗机构要紧紧依靠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参加隐患治理,杜绝“三违”现象;要发挥技术专家在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质量和水平。

7、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医院开展治理行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

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工作重点、工作要求

㈠工作重点和活动内容

1、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安全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积极举办以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研讨会、论坛、演讲会,深入研究探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的思路、途径、方法和措施。继续开展全民安全知识有奖竞赛、“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示范岗”活动,推进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各县(市、区)、各单位要结合“五五”普法,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日等时段和节点,做好以《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一岗双责”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网络、书面答卷)坚持法律宣传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结合,在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中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达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三是组织开展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全生产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的有利契机,适时组织各种形式的咨询服务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企业和医院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使广大职工群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章守纪,形成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要积极配合做好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福建**段各项活动和“海西安全发展行”在岩的相关活动。四是认真做好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宣传。通过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充分展示新中国成立60年来安全生产取得的成就。积极组织推荐好作品参加国家安监总局举办的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成就展、摄影展、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2、努力推进“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建设。一是重点加强企业和医院安全文化建设。各级各单位要继续大力开展企业和医院安全文化建设示范活动,总结典型,推广经验,让安全生产在企业和医院蔚然成风。企业和医院安全文化建设要坚持与生产实际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模式。二是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和医院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和医院安全诚信建设。

3、加强领导干部、安全监察人员和企业(医院)负责人教育培训,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加强企业(医院)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抓好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推行高危行业企业全员持证上岗制度。

4、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的阵地作用,加强与主流媒体、重要网站的联系沟通,加强正面宣传,营造社会共同关心职业卫生安全和医院安全生产的很好环境。

㈡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宣传措施例8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加快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局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年度控制考核指标;

(二)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

三、重点范围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局办公区、居民生活区和属地店面。

四、重点内容

(一)执法行动。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

3、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4、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治理行动。重点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三)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科技周”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五、时间安排

“三项行动”要贯穿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安排、同步组织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0日以前)。

1、县科技局的工作方案要在6月10日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2、要提高思想认识,层层宣传发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主动做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着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3、要按照上级部署和本局的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推进工作落实阶段(6月中旬至9月)。

1、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2、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走进江西”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抓好法制宣传、主题宣传、成果宣传、典型宣传,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贯彻落实。

3.县科技局要在9月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做好迎接省市县安委会专项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巩固扩大成果阶段(10至12月)。

1、针对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贮存、销售烟花爆竹、火工品等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防冻,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10月份,做好迎接省市安委办重点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2、县科技局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20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11月份,做好迎接省政府综合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11月底,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全局开展“三项行动”情况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县科技局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三项行动”的实施工作,由局长聂信开任组长,副局长张来文任副组长,成员有:陈碧云、邓春生、曾方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来文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建立“三项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三项行动”情况,研究处理“三项行动”工作的相关问题。

安全生产宣传措施例9

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备案存档工作完整,各制度健全,应急预案完整,演练可行,各项操作规程考核效果较好,各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制度和规程内容,无违章现象。

公司领导与生产一线各班组组长签订了《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书》,各班组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较强,切实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职工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为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二、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

公司根据上级领导的整体安排,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等形式,宣传和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二是丰富宣传活动形式,通过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参加消防安全演练及氯气泄露演练,并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宣传各种安全知识、及安全法规。使广大员工深入了解安全,广泛重视安全,极大提高了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通过各种形式(警示牌、宣传栏、标语等)使员工明确自己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明确在危害发生时的救护措施。培养员工熟练掌握小型工伤的紧急处理技能,将伤害控制在最小程度。使职工能够熟练的使用劳动卫生防护用品,降低职业病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使职工能在突发事故中正确熟练地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

公司共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3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5次,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隐患,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与预防措施,交流安全工作经验,传达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布置有关安全工作,通报安全检查情况。

三、落实安全责任和隐患整改情况

设备、管道、安全防护装置及平台、爬梯、护栏、支架等防护设施的保养维护记录齐全有效。设备、管道表面清洁,无破损、裂痕,无跑冒滴漏现象,各种阀门、仪表正常。各种安全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合格有效,操作人员按规定穿戴劳保防用品。有毒有害场所设置事故柜存放的防护急救用品齐全有效,并进行定期检查。

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由电工操作,非电工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对易发生事故的电气设备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电工人员作业时能够按规定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按操作规程作业,并定时检查线路及一切电器设备,所有高压危险场所,都设置了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非电工作业人员严禁进入配电房或电气设备护栏内、严禁私拉乱挂、严禁靠近高压危险场所。

安委会小组成员按照要求,分阶段开展了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春节、春季、五一、安全生产月)。检查出的各类隐患作出整改及治理方案,真正消除了事故隐患。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坚持xx的原则,针对薄弱环节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漏洞隐患是否纠正。

四、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为防止突发事故的产生,公司安委会小组针对部门员工进行了2次突发事故预案的学习,(消防安全学习和漏氯安全学习)在学习的基础上针对单位生产的特殊性,模拟了突发火灾消防演练和加氯系统泄漏演练。在演练上着重考察了员工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对突发事件的排查处理及人员自我防护措施等情况。通过实地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思想意识,使员工清楚认识到了安全在生产上的重要性,增强了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逐步健全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员工应急处理及实地救援的技能。

五、存在的问题:

1.公司的安全生产资料的分类整理落实不到位。尽管企业的安全生产资料齐全,但没有做到分类整理存放。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弱。对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力度不大,特别是对驾驶员开展的安全生产教育流于形式,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缓慢。

3.对公司的安全隐患排查没有落实到实处。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安全生产宣传措施例10

中图分类号:TM246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强化农村用电宣传,切实树塑安全文化

近年来,我们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三夏”农忙及抗旱抽水临时用电进入高峰期和夏季高温来临的特点,为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推动构建和谐的供用电关系,深入开展了“三个一”活动。活动中发放了《安全用电常识》、《家用电器节约用电常识》、《农村安全用电宣传片》等宣传教材,先后对7个乡镇的中心小学14个班级进行了授课,接受安全知识教育的师生共计627人,发放宣传资料1400余份,切实把用电安全知识进校园这一重要举措落到了实处。精选和编制了活动宣传光碟300余份,宣传片内容以介绍农村用电安全知识、电力安全法律、法规及典型用电安全事故案例为主,采取模拟场景、动画展示、漫画讲解等多种手段,讲解应对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采用在平陆电视台播放和对学校及村级组织发放的办法,有效的提高了全县农民群众安全用电意识,并对违章、违法用电进行了宣传。另外,组织宣传队深入田间地头开展了农业生产临时用电设备检测宣传,教育群众规范用电行为。特别对农村排灌用电等临时用电不按规定报装、不按规定安装末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等问题进行了宣传。组织各供电所专业人员,深入每个村的田间地头和群众家里进行安全常识宣传和测试演示活动。结合农村生产生活用电中遇到的常见农村用电设备问题开展检测示范。通过示范活动,有力的教育了农户如何正确使用、检测家用电器、农业生产电动机具,如何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如何正确进行触电施救等安全常识。利用示范机会,共检测126台农用潜水泵,磨面机28台,其它农用电动机173台,对发现的绝缘老化等设备隐患217处进行了处理,有效避免了农村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农网安全改造,排除整改安全隐患

农村电网覆盖面广,线路安装参差不齐,很多线路不规范,达不到安全用电要求,也造成了很多安全隐患。不仅高压线对地安全距离、高压线下对建筑物的安全距离、高压线电杆拉线上附属生长藤蔓植物等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而且在低压线特别是农村表后线路存在更大的安全隐患:很多农村表后线路较长,在通过竹林、高大树木等植物时易省事图经济造成线路安装极不规范,电线高度、间距(线间、两档电杆间)达不到应有要求,且裸线极易碰线、断落,房屋内电线老化、线路零乱、线头未绝缘等情况比比皆是,安全状况不容乐观。

在隐患排查方面,我们一是坚持现场安全稽查制,督促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工;二是积极开展了“危险点”预控和安全性评价工作,实行了安全生产的动态管理;通过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2011年以来,共发现处理各类缺陷、隐患334处,并及时整改与消除,实现了整体安全生产工作可控、能控、在控。

三、强化安检防范措施,安装漏电保护设备

装设漏电保护器是防止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有效技术措施,也是防止由漏电而引起的电气火灾和电器设备损坏事故的技术措施。虽然家用漏电保护器属用户资产,但是我们有责任和义务进行宣传、指导、检查,监督其安装使用和加速普及,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应以户建档,应根据负荷电流大小选择安装单相漏电保护器,装在每户进户线总开关的后面。同时每月进行一次农电线路安全检查,每季电力企业应安排专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线路安全隐患排查,在特殊季节还应加强安排检查电力线路隐患,发现情况立即报告,隐患未消除决不送电。截止目前,共安装总保护器676台,投运676台,投运率100%,家用保护器58670台,投运58670台,投运率100%。建立了保护器器运行档案,定期有专人进行保护器的检查和试验,使居民用电有了安全保障。

四、强化电工操作培训,提高电工专业素质

我们坚持开展供电所层面的日常培训、针对重点岗位进行专项培训,根据季节特点和生产任务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使职工加深了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气氛。一是有计划、有组织地举办多专业、多学科的培训班。2011年以来,公司共组织农电人员在临汾、夏县、运城培训72人次,组织现场技能竞赛比武活动89人次,知识和技能竞赛考试36人次,6名优秀农电工进入农电系统人才库,其中吴兆峰同志代表省公司参加了国网公司农电工竞赛,并受到省公司奖励。二是坚持科技兴企与人才强企并重,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不断激励职工发挥潜能、创新创效。公司农电工王百管发明的避雷装置成为科技创新的亮点,该成果每年可为公司减少因雷电造成的停电经济损失10万余元。同时还组织员工进行学历教育培训,2003年至今,共有35人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大中专学历,提升了企业的高技能人才比例,提高了企业的整体人员素质。

五、强化内部严细管理扼制线路外力破坏

针对电力线路下方违章建筑和超高树木对供电安全的危害问题,我们加大了清理整治的力度,积极向县有关领导反映全县电力线路树障严重情况和由此带来的安全隐患多、供电可靠性低等不良后果,公司在今年8月份集中开展了一次以防人身、防误操作、防交通火灾、“三措”落实和重要电力设施等五项内容为重点的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工作,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农网“线房、线树矛盾”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线房、线树矛盾”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及时下达《电力隐患整改通知书》,按照隐患轻重缓急分类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难以整改的同时上报运城公司和平陆县安监局。严格遵守电力安全管理规定,落实事故预防措施,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截止目前,已完善事故应急预案25种,排查各类隐患286处,整改246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259份。

六、强化落实服务承诺,提升优质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