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在线咨询服务,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购物车(0)

环境污染治理现状模板(10篇)

时间:2024-02-20 14:48:15

环境污染治理现状

环境污染治理现状例1

1 农村水环境污染现状

据相关调查结果显示,目前阶段,我国地表水和地下水均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在我国七大水系中,水质较好的是珠江和长江,其中海河的污染最严重。在我国26个国控重点湖泊中,只有1个满足二类水质,满足三类水质的有5个。而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由于农药、化肥以及除草剂的长期、大量使用,加之任意排放农业废弃物以及在乡镇企业粗放型的生产经营方式,致使部分农村地区的水质受到较严重的污染,对农产品的品质以及农民的健康状况、农业生产等均带来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首先,在诸多污染源中,由禽畜养殖造成的污染现象较严重,且污染面也比较大。在很多农村地区,禽畜养殖呈现出一种无序分散的状况,且养殖数量通常比较多,产生的粪便、尿液,在未经处理的情况下,直接排入到河沟等处,致使地表水和地下水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并影响到农民饮用水的质量。

其次,化肥以及农药等造成的污染。我国的化肥施用量一直排在世界前列,但化肥的利用率却不高,化肥的大量流失致使农田土壤受到较严重的污染,并进一步影响到湖泊以及海洋的富营养化,成为最主要的水体面污染源。据统计,我国单位面积的农药用量非常大,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之多,且其中有80%以上流失到水体以及空气和土壤中。

再次,农民生活造成的水环境污染也不容小觑。近年来,农村人口越发集中,小城镇以及农村聚居点的生活污水的排放量非常大,与此同时,生活污水的来源也不断增多,包括人的粪便、厨房污水、家庭清洁污水等,此类水污染较为分散,给治理带来了困难。在农村地区,几乎普遍缺少污水处理设施,使农村河流受到了较为严重的污染。

最后,乡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也会排放出大量的废水,其流入到农田、河沟等处,致使周边水环境受到较严重的污染,加之随意排放的工业固体废弃物,使地表水和地下水受到二次污染。除此之外,由于部分污染严重的企业不断向小城镇转移,使农村水环境污染状况不断加剧。

2 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

2.1 农业生产带来的水环境污染的治理策略

农村水环境污染的防治不可一蹴而就,其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诸如社会、经济以及技术和环境等。鉴于我国农村水环境恶化的现象已经比较严重,一定要及时采取措施加强治理,使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逐步得到有效解决。在具体对农村水环境污染进行治理的过程中,宜充分借鉴国外的经验,并考量当地的实际情况,综合各方面的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为使农村水环境污染的状况得到有效治理,政府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并加大宣传力度,以此提高农民的积极性,使我国农村水环境污染的状况逐步得到缓解。

2.2 农业生产带来的水环境污染的治理措施和技术

2.2.1 倡导生态农业。通过发展生态农业,可以使农村面源污染得到一定程度的减少。为此,宜提倡循环经济理念,使农业清洁生产得以有效实现。同时,通过这种方式也可以从源头上预防农村水环境污染。在具体进行农业生产的过程中,农民一定要合理施用氮肥,并适度增加有机复合肥以及生物肥料的用量,应用生物防止病虫害技术,使化肥以及农药的总体用量得到有效控制,通过生态平衡施肥技术以及生态防治技术,使水、肥的利用效率逐步得到显著提高,在此基础之上,建立并完善生态合理、功能良性循环的新型综合农业体系,使农业得到一定发展的同时满足现阶段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并使农村水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提高。

2.2.2 推广一体化发展模式。这里所说的一体化发展,主要是使集约化畜禽养殖和生态农业得到同步推广和发展。在此过程中,宜致力于生态养殖小区的建设以及生态养殖技术的推广。宜采用沼气综合利用技术,使得治理集约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状况逐步得到缓解,并使得禽畜的粪便逐渐减量,降低其对水资源的危害,将沼渣以及沼液有效转化为有机肥料,从而使农村的资源、能源和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2.3 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措施和技术

2.3.1 集中处理模式。在人口总数比较多且产生的污水量比较大的村镇,比较适宜集中处理模式。通过管网将污水有效收集起来,建设并完善污水处理厂,经过处理后,使相关污水可以进行有效排放或者回收利用。在此过程中,活性污泥法以及SBR等方法应用较为广泛。

2.3.2 分散处理模式。现阶段,对生活污水进行分散式处理的技术主要有以下种类:土地处理系统以及高效藻类塘技术、厌氧沼气池技术等,以上技术的应用效果均较好。其中土地处理系统是现阶段国内应用最广泛的污水净化技术。在高效藻类塘处理系统的应用中,可将藻菌共生生物体当作净化手段,使污染物得以被有效去除。采用该种方法,不仅效果好,且实施成本较低廉。选择人工湿地处理系统,可以通过自然生态系统中物理以及化学、生物的协同作用达到净化水质的目的。现阶段,在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系统中,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莫过于厌氧沼气池技术,其具有一个显著的优势:可以实现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有效结合,使污水中的相关物质经过处理后有效转化为生活

用能。

2.4 乡镇企业污染治理的措施

环境污染治理现状例2

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村经济建设有了十分快速的发展。随之而来的是,在农村工业、养殖业等的发展进程中,不断产生了许多的垃圾废物,对农村水环境造成了巨大的污染。农村水资源的污染,一方面会影响农民的日常生活用水,另一方面又会对农村的经济生产带来制约[1]。如何缓解现阶段农村水环境污染局面,实在是迫在眉睫。本文首先对农村水环境污染现状作了简要分析,随之也提出了几点关于治理农村水环境污染的方法。

1农村水环境污染现状的分析

1.1生活垃圾排放严重

我国农村人口数量十分之多,每年排放的生活垃圾数量不计其数,特别是在物质生活日益丰富的背景之下,生活垃圾的类别和数量呈现出了不断上升的趋势。此外,由于大多数农村居民的生活使用水来源于地下水,因此对周边河流水的环境保护意识很弱,造成生活垃圾大多数直接往河流中排放。在没有合理的污水管理条件下,农村水资源污染严重。

1.2生产垃圾排放严重

农村现代化的农业、养殖业等方面的生产,在发展进程中也不断制造出了大量的垃圾排放量。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每年有大量的化肥、农药被不合理使用,最终往往又会被直接流入河水中。此外,随着近些年来,很多人开始往养殖业发展,而其分布的不均衡以及养殖户对环境的保护意识淡薄,致使养殖生产制造的污水和垃圾物质对周边水资源污染严重。

1.3乡镇企业的工业污染严重

一般来说,乡镇企业有数量多、规模小、布局分散、技术低下等特点,每年在生产中产生的垃圾物会很多,且由于没有资金和先进技术的支持,使得在处理污水和垃圾上心有余而力不足。而且由于城市对污染排放的严格控制,使得少数污染严重的企业选择在农村发展,使得生产中的污水对农村的地表水带来了非常严重的破坏。

2几点关于治理农村水环境污染的方法

2.1对污染源头的控制

对农村水资源污染源头的控制,在治理污水排放上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可以在一些农业、工业生产密集的地区设置相应的污水收集管道,使污水可以被集中地进行处理,而不是直接排放至周边河流中;也可以建立一套完善的垃圾收集体系,督促周边居民将生活垃圾统一放置和处理;还可以对养殖户进行规范化的管理,监督其对养殖中产生的粪便等垃圾和污水进行合理处理,禁止直接排放等等。

2.2提高对污水治理的技术

缺乏先进的污水治理技术,是困扰农村水资源污染治理的一大难题。对于一些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来说,鼓励其开发一些经济、环保且易于管理的技术,比如人工湿地治理技术,且在对污水的处理上推行以集中和分散交叉的方式[3];对于一些水资源破坏程度相对较轻的地区来说,可以利用生态处理以及厌氧处理技术;而对于一些水资源污染严重的地区来说,可以使用一些集中式的污水处理方法,提高污水处理的效果。

2.3增强居民环保意识

一直以来,农村居民对水资源环境保护意识的薄弱是加剧水污染现状的重要原因之一。提高农村居民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很有必要:政府一方面定期为居民进行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让居民认识到水资源环境污染带来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为农村居民推广一些科学种植、养殖的知识和技术,尤其是要在对化肥、农药等应用上加强教育,使居民提高对使用农作物药物的科学意识,减少对河流的污染和破坏。

2.4完善水资源管理机制

建立一个完善的水资源管理机制,需要有政府的引导。不断的为农村处理污水引入技术性人才,并在各个污水管理部门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运行管理机制,防止管理设施的浪费投入,并将统一管理和分户管理相结合起来;此外,建立一个以政府管理为中心,各个村落和企业为网络的农村污水管理系统,有效将污水管理的效率提高。

3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农村经济水平不断在进步,农村居民的物质消费日益丰富,生活垃圾排放量不断在增加;现代化的农业、养殖业等方面在发展进程中,为周边河流环境制造了大量直接性排放的污水和垃圾物;此外,由于部分乡镇企业在处理污水上没有得到科学的技术支持而导致的肆意排放等等,这些因素是现阶段农村水资源污染严重的原因所在。对农村水资源污染源头进行控制、开发和利用经济环保且易于管理的污水处理技术、提高农村居民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建立一个完善的水资源管理机制是应对农村水环境污染现状的方法所在。

参考文献:

[1]王凡.农村水环境污染现状及治理方法分析[J].现代园艺,2016(03):170.

环境污染治理现状例3

农村环境是农村居民生活和发展的基础,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并且污染源比以前更为广泛,污染速度已经成地毯式迅速起来,所以不得不对其进行研究治理方案。各种农村环境污染已经开始威胁农村居民的健康,甚至通过其他方式间接影响到城市居民的健康。更加应该引起重视的是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还不够强烈,应加强人民的环保意识,以次为主展开防污染,治理污染开展排污环保等一系列工作。

1 有关农村环境污染现状

1.1 居民生活产生的污染加剧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原本城市中的主要生活垃圾在农村中也大量出现[1]。如装饰材料、废旧电器等,农村垃圾回收体系不完备,使得垃圾不能全部分类回收。这些垃圾随意堆放,通过雨水淋溶,使垃圾中含有的重金属、有机物等进入环境中,造成环境污染。此外,农村环保投资较少,农村居民生活污水统一收集比较困难,加之经济实惠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短缺,使得大部分生活污水直接排放,直接造成了农村水环境的污染,污染物在水体及其他环境中的直接或间接转换也造成了其他农村环境的污染。这些排放污水中所含的有毒有害物质严重影响附近居住人民的健康问题。另外,部分排放污水直接被农民用来浇灌蔬菜、瓜果、庄稼、这些农作物大量污染并直接损伤了居民的身体健康。但由于农村人民环保意识较为淡薄,这也是污染加剧的原因之一。

1.2 农业面源污染严重

为了提高农业产出,增大经济效益,我国在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化肥、农家肥、农药和农用塑料,导致我国农业面源污染越来越严重。化肥和农家肥的大量使用,使得很多污染物质(如有机类污染物质、含磷物质和含氮物质)随地表径流进入水域,造成水体污染;农药的不合理使用,是造成我国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原因,农药施用后,部分被农作物吸收,其余部分通过各种途径进入水体,土壤和空气中,造成水体、土壤和空气环境污染,另外,残留在农作物中的农药会直接影响到人类的健康;近年来,我国农用塑料使用量和覆盖面积已居世界首位,农用塑料很难降解,农用塑料的大量使用严重影响土壤的通气性能和水肥传导能力,长期使用会造成粮食减产。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是造成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

1.3 工业生产污染

随着乡镇工业企业的快速发展,乡镇工业企业排放的污染物也越来越多。污染物的大量排放,使得农村环境质量日趋恶化。周边居民健康受到严重威胁,短短几年时间,可以从清澈见底的河水变成受纳污水的恶臭水体,污染的速度可想而知。同时乡镇企业资源利用率低,污染治理能力相对较弱,污染物超标排放情况严重,也加剧了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因此,国家应在环保方面的宣传要做到位,强调要更具体。

1.4 畜禽养殖的污染不可小视

畜禽养殖业正在成为我国农村经济中最活跃的增长点和主要的支柱产业,但是畜禽养殖业在带来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环境污染问题[2]。农村畜禽养殖企业大多缺乏统一合理规划,很多畜禽养殖场所布局不合理。首先,很多畜禽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废水中含有氮、磷以及一些微量元素,这些物质进入水体后会造成水体污染,影响水体的使用功能,产生黑臭水体,甚至造成水体富营养化。其次,畜禽养殖场所会产生氨气、硫化氢和粉尘等,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造成影响,甚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再次,随意排放的畜禽养殖废物会超过土壤环境的承载能力,引起土壤环境的污染,土壤环境的破坏慢慢会造成粮食减产,污染的农田产出的农作物也会直接影响人体健康。另外,畜禽养殖饲料中含有抗生素和激素等,这些物质随着畜禽养殖废水和废物的排放也进入到了环境中,长期积累也会造成水体、土壤和空气的污染。畜禽养殖场所的不合理布局,使得农村很多地区人畜混居,农村环境卫生条件较差,同时,畜禽养殖场的病原微生物也会影响居民身体健康。因此,畜禽养殖的污染也不可小视。

2 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及其对策

2.1 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加大治理投资

政府方面应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也应加大农村环境治理资金投入。农村环境治理需要相应的法律保障和制度供给[3]。要改善农村环境治理困难的现状,就必须完善我国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优化各种环境管理制度。更要加大农村环境治理资金投入,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支持与鼓励各种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保障各项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2.2 加大农村环境监管和监测力度

要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大对我国农村环境的监管力度。强化对农村工业项目的监督检查,严防污染物超标排放;严格落实各项环保制度,对破坏农村环境的单位、行为人和事要加大处罚力度。农村环境质量的监测可以让我们了解农村环境的污染情况,从而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理方案,因此,我们要增加乡镇环保机构人员和设备的配备,加大农村环境质量的监测力度。一旦监管力度和惩处力度不够就很容易松懈,从而纵容了一些环境质量监测人员的惰性,使得工作难以开展,寸步难行。所以,加大处罚力度,奖罚明确也起到重要作用。

2.3 培养污染治理人才,加强宣传教育

人才是强国之本,农村环境治理同样需要人才的参与。培养污染治理人才,有利于我们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环境治理方案,积极推进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农村环境治理要以村为单元,以民众为主体,这就要求政府要加强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使民众树立起环境保护意识、调动民众的积极性,使民众自觉参与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同时,也要加强基层领导干部环保培训,使领导干部真正重视农村环境治理工作。

3 加强法律意识,认识环保的重要性

环境污染治理现状例4

农村环境污染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药、化肥的污染。很多农村地区大量使用高毒、高效的农药和除草剂,造成农药残留、土壤污染和水体污染,破坏了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长期使用化肥会造成土壤酸化和物理性质恶化,土壤大幅度板结,化肥中的氮元素进入大气后,导致大气中氮氧化物含量增加,造成温室效应。同时,化肥还造成水源污染,威胁农村地表水和地下水的饮水安全。

二是秸秆焚烧造成的空气污染。我国农村大量作物秸秆无法得到有效处理,仍然采用就地焚烧的方法。秸秆焚烧既是一种能源浪费,又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另外,烟雾还刺激人的眼睛和喉咙,使人流泪、喉痛,严重时还会引起呼吸道疾病。

三是禽畜养殖业造成的污染。目前,只有20%的养殖业的污水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80%左右的养殖场则直接外排畜禽粪便。集约化养殖场粪便乱排乱放现象普遍,严重污染环境。不经发酵处理的粪便直接施肥,许多有害病菌和寄生虫会对土壤和作物造成危害,对人类的健康带来潜在威胁。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对策

如何对农村的环境污染进行治理,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呢?

第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农村环保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大力宣传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形成人人珍惜环境、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良好氛围。要加大监管力度,保障环境安全,充分行使执法职能,认真履行督促职责,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行为,下大气力保护好农村的自然生态环境。

第二,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环境整治,改善村容村貌。要完善农村环保机构建设,建立城乡一体化环境监管体系,环保机构要向乡镇、村延伸,要把农村环保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落实目标责任,形成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以及村组齐抓共管的农村环保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整治工作,明确整治的重点区域,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治规划和方案。加强畜禽养殖集中整治,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推广秸秆利用、秸秆气化、秸秆发电等措施,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

环境污染治理现状例5

关键词:

青海;户用沼气池;建设和使用现状;农村环境污染

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村生态环境污染和能源短缺等问题日益突出,已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各国都在积极寻找能够有效解决环境污染和开发新能源的方法[1]。在此背景下,沼气资源作为一项极具应用前景的可再生清洁生物能源,是合理利用、多次利用和综合利用生物质能的最有效形式,也是推广范围最大、最成熟的生物质能模式[2-3]。沼气发酵技术主要以农业废弃物为原料,在有效缓解农业环境废弃物污染问题的同时,还可形成人们日常所需的生物质能源,对其开发利用是解决能源紧张形势下农村能源供应和环境污染问题的有效举措,其发展日益受到各国的重视。[4-5]我国人口众多、农业基础雄厚、农村人口居多的基本国情为农村沼气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6]。自20世纪70年代我国就开始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农村沼气建设,成为了世界上沼气开发与利用的大国。2003年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实施以来,全国农村户用沼气池的数量急剧增加,已经成为沼气主体[7]。沼气建设不仅节约了煤炭、薪柴等传统能源消耗,促进了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发展,增加了农户收入,而且改良了土壤,减少了气体污染和粪便污水的排放,一定程度地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8]。沼气建设对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在国内已有一些学者进行了相关研究[9-11],但目前还没有关于沼气池建设对改善青海生态环境方面的相关报道。因此本研究选择青海省具有代表性的乐都县为研究对象,分析了沼气建设现状、农户对沼气和环境污染治理的认同情况及沼气对减少农村环境污染的意义,为今后大力推广普及沼气建设和综合利用,进一步改善青海农村生态环境奠定基础。

1农村沼气与环境污染治理

青海农村生态环境污染主要包括畜禽养殖污染、生活型污染及生产型污染等几个方面。据统计,截至到2012年底,青海省在畜禽养殖污染上,有各类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和养殖小区207个,COD年排放总量达2.27×104t,NH3-N年排放总量达0.09×104t。在生活型污染上,按照全省农村人口、消费方式和产排污系数估算:生活污水年排放量达3283.2×104t,生活垃圾年排放量达68.4×104t;生活用煤年消耗90×104t,SO2年排放总量达1.06×104t,NOX年排放总量达0.31×104t。在生产型污染上,每年产生作物秸秆约有50%未得到有效处理和利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使用率高、处置率低等问题依旧存在[12]。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出,禽畜养殖污染、生活垃圾污染及生活污水污染是青海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的最主要来源。人畜粪便、农业废弃物及污水等通过沼气技术进行处理与综合利用,不仅可以发酵污染物制取沼气作燃料,而且沼气池中的水和沉渣,保存了污染物中绝大部分氮、磷、钾元素,是优质的有机肥料,使生物体内的能量和各种成份都能得到充分利用;同时,沼气池对于污染物中致病微生物也具有良好的去除效果。因此,在青海发展沼气并对其综合利用是治理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和改善环境卫生状况、解决能源问题,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2沼气池在解决农村环境污染中的作用

2.1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青海农村公共生态卫生事业中,最头疼的两件事为厕所和畜(禽)圈,它们是破坏环境的污染源,同时也是疫病流行的传染源。目前青海农村厕所大多数使用的还是简陋的旱厕,畜禽粪便也任意堆放,由于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臭气熏天,蚊蝇乱飞,污染问题非常严重,影响着农民的生活质量,也容易导致疾病的发生。自沼气事业发展以来,沼气池成了污染源处理中心。青海沼气示范户的庭院建设统一规划,住宅、暖棚猪舍、厕所与沼气系统布局合理,院落干净整洁,厨房明亮、灶台干净,生产物品堆放有序,人畜分离、牲畜圈养、粪便入池、厕所清洁。加之用沼气做饭,干净卫生,彻底改变了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同时,粪便等污染物流入沼气池进行厌氧发酵处理,即可杀灭寄生虫卵和部分病菌,达到无害化处理的标准,把环境卫生问题解决在家居和庭院之内,在短期内低成本地改变传统的生活方式,消灭传染源,切断疫病传播渠道,保护了农民的身体健康。

2.2保护农村生态环境青海农村由于长期以来的森林植被破坏、过度放牧、林地和草地的开垦及耕作制度的不科学,导致能源短缺、土地沙化、水土流失、农村生态环境恶化。能源短缺不仅制约着农村经济发展,同时导致了滥砍乱伐,破坏植被的现象。沼气的开发利用,能够有效地缓解农村能源紧缺的局面,可以减少林木砍伐、破坏和草皮乱铲焚烧等现象,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一座8m3户用沼气池,每年所产沼气的能量相当于0.2hm2薪炭林一年的产柴能量或10hm2干旱草地的地表生物产量,每年可节柴5000kg以上。沼气的生态环保功效还体现在能够有效减少农村空气环境的污染。青海有些地区的农村,煤炭仍为主要的能源,用于烧水做饭及取暖。煤炭燃烧产生的CO和SO2等气体,严重污染了空气,破坏了生态环境。通过沼气建设,能够减少用煤炭等能源造成的空气烟尘污染。青海农村一座8m3沼气池正常情况下,产气量能够满足6个月左右烧水做饭的需要。按平常每户年用煤2t计算,考虑冬季取暖耗煤较多的实际,使用沼气每户也至少可以节约一半的耗煤,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气体的排放量。

2.3改良农村土壤结构青海农村由于长期大量使用农药、无机化肥、农膜等,不仅造成了地表面的水源污染,而且土壤板结日益严重,导致了土地生产能力和农产品质量的下降,对原有的农业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危害。沼液沼渣作为一种优质有机肥,对土壤理化性质的改良和耕作性能的改变有积极作用,同时能够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降低生产成本。通常情况下,一座8m3沼气池每年其沼液沼渣提供的肥料相当于30~50kg硫酸铵、20~40kg过磷酸钙和10~15kg的氯化钾,施用其能改变土壤理化性质,提高农作物产量。因此,农村沼气建设对于维护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实现农业生态良性循环具有重要意义。2.4加快农村奔小康进程只要有人类生活的地方,就免不了有粪便排泄物。在农村,除了正常生活还有正常的农业生产活动,人畜粪便作为生物质,用来制取沼气是一种很好的可再生能源,能与天然气相媲美,从而降低农村不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消耗[13]。建立以沼气为纽带的庭院生态农业体系,有效地解决了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消化,可以将妇女从繁重的厨房劳作中解放出来,腾出时间从事庭院生产,改善了庭院环境,提高农村人口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减少常见病的发病率。搞好农村沼气建设,可以把养殖业、种植业紧密结合,形成“猪-沼-果(菜)”循环模式,使资源相互利用、相互转化,走上良性循环发展道路,加快农民奔小康的进程。

3沼气发展势头良好

3.1户用沼气池现状调查青海省自2003年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实施以来,在沼气建设和利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随着建池技术和工艺的不断改进,加之政策的正确引导和宣传,特别是户用沼气池的建设数量不断增加,农户越来越接受并积极地响应,形成了一股好风尚。据统计,2005年我省在12个县、59个乡(镇)、202个村建设“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池16271户,农村户用沼气总数达到4.2万多户,占项目实施县农户的10%,占全省农业户的7%,是全国第二个提前完成全年任务的省份,实现了沼气建设争优先,扩范围,上规模的目的。而2009年我省利用新增中央预算内资金,安排农村沼气池项目10114万元,在各地建设包括农村户用沼气池10831座,收益农户1.1万户,同时还建有养殖小区沼气池53座,大中型沼气池6座。截止到目前,累计建设沼气池18万5千余户。

3.2使用现状及使用意愿乐都县是青海省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实施及完成的重点县之一,在其众多的乡(镇)中,蒲台乡建设近千户成为沼气示范户,其中,李家台村的沼气普及率、沼气池运行情况及利用效率最好。该村有农户79户,58户人家共建有沼气池65座,建沼气池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73%。针对沼气户进行入户调查其使用及使用意愿现状。分析结果分别见表1和表2。从表1可以看出,正常使用的户用沼气池仅占总数的33.8%,而有52.3%的沼气池已停用,还有13.8%的沼气池处于半停半用状态。根据调查结果显示,66.1%的农村户用沼气使用不正常甚至停用,总体情况不容乐观。但从使用意愿来看,除18户不愿意使用外,69%的农户还是愿意使用的,说明在观念上,绝大多数农户对于使用沼气池是认同的。如果能够定期对农户进行相关技术培训,81%的农户愿意使用;如果能免费给农户提供维修服务,使其遇到的故障能得以排除和解决,有82.8%都愿意使用;若能够帮助农户进行出料,并提供运输车帮助其运输沼液沼渣,则有94.8%都愿意;说明农户虽认同沼气,但由于目前对沼气运行技术培训和后续的技术服务还不能满足农户需要,对沼气生产知识及技术宣传力度也不够,导致农户对沼气技术知识知之甚少,在日常管理使用中一遇到问题就束手无策,遇到的故障难以排除和解决(表2)。如果能够强化管理制度,增强配套服务能力,就能够充分调动农户建沼气池使用沼气池的积极性,从而改善利用效果。

3.3农户愿意或不愿意使用沼气池的原因分析根据入户调查的情况,就目前现状,农户愿意或不愿意使用沼气池的原因归结起来主要有四大类,详细调查数据见表3。通过对李家台村不愿意使用沼气池的农户进行访谈了解到,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使用不方便、出料麻烦、不懂维修及缺乏原料。其中,使用不方便是最主要的原因,占到了总数的44.4%。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些农户对生活设施的舒适性、便利性和卫生性要求更高。当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达到一定程度时,户用沼气池的吸引力下降,农户宁愿多花点钱购买液化气和使用电力等,这也是导致户用沼气池闲置的一个原因。在调查中发现,愿意使用沼气的农户中,有37.5%认为其能够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调查中占的比例最大。说明农户在沼气池对改善环境方面的作用还是能够认同的。户用沼气池可以用作畜禽等养殖垃圾的收容所及家庭厕所,大大改善了环境条件。同时,其密封性能好,减少了蚊蝇和臭气,在改善卫生条件方面也起到积极作用。虽然根据调查结果将愿意使用沼气池的原因分为四种,但实际上除了使用方便的因素外,其它几个原因归根结底都与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有关,占到总数的75%。可以说,环境污染治理是事关农村生活环境卫生与人居环境改善的基础性民生问题,而沼气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有很强的一致性,二者结合的潜力很大。其中,有30%农户认为使用沼气能节省开支,一方面节省了煤炭等不可再生能源的消耗,减少用煤炭等能源造成的空气污染烟尘,降低了对空气的污染;另一方面减少林木砍伐、破坏和草皮乱铲焚烧等现象,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而有7.5%农户认为建沼气池可以利用其沼液沼渣作农肥,能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节约生产成本,缓解对原有农业生态系统造成的危害。同时,沼液沼渣作为一种优质有机肥,能有效改良土壤理化性质,改善农产品品质,生产出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绿色环保产品。可见,李家台村农户对沼气池的生态环境治理功效认同较好,这点对青海省来说也是比较好的。

4讨论与建议

根据以上分析及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尽管沼气对于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的治理具有重要意义,从青海省李家台村农户对沼气的使用意愿及对污染治理的认同可以明显地看出。同时,青海省也在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的支持下大力修建沼气池,但是农村沼气与污染治理尚未成为一个整体,发展的模式需要创新,尤其是户用沼气的使用情况不是很理想。根据调查访谈,农村户用沼气池使用率低、沼气服务体系不健全及管理不当等问题比较突出,使得沼气池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其在农村环境保护和能源利用方面的作用。为了切实发挥户用沼气池在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作用,针对沼气池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4.1转变思路,提高管理水平 农村沼气建设与环境污染治理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程。政府在这项工程中应发挥主导作用,转变思路,将农村沼气和环境污染治理合二为一,加大补贴力度,提高沼气建设与利用的积极性[14]。由于沼气池建、管、用等各个环节的技术要求较高,为发挥沼气工程建设效益,必须加强管理。目前照搬其它省市经验,走物业化管理的条件在青海省还不成熟,要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和近几年的管理经验,加强县级农村能源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由县能源部门直接管理到村;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沼气建设项目,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资金;同时,要与村镇规划、新农村建设等项目相结合,通过资金整合和项目带动,保证每年有一定的工作经费,帮助农户改造利用闲置沼气池。

4.2增强配套服务能力,促进沼气发展在沼气池比较集中的村建立村一级沼气生产服务站,集配件供应、小型沼液运输罐和沼气池维护于一体,确保农户配件购买、病池维修不出村,保证农户建池效益的正常发挥。其次,各村应固定1~2名管护人员,定期对沼气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解决沼气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鼓励农户进行沼气池的日常管理,保证沼气池正常运转。同时,农村能源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管护人员的培训,加大农户沼气使用技术培训工作,并把沼气基础知识、日常管理和安全使用以及沼液沼渣利用等相关技术传授给农户。

4.3积极探索发展模式,实现沼气的综合化利用由于户用沼气在运行管理上存在诸多不便,除了在家庭牲畜养殖比较普遍的地区可以作为一个阶段性的措施建设外,不应成为沼气发展的主流。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农村种植业、养殖业迅速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推进,环境污染治理也逐渐成为环境保护与农村公共服务的基本诉求。这些都为集中沼气与污染治理一体化工程实施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因此,应在技术和管理创新的基础上,加大集中沼气工程建设。同时,应积极示范推广不同种类沼气生态农业循环模式,开展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的试点示范。强化“三沼”综合利用新技术理念,通过实施典型引路,组织农户到“三沼”综合利用沼气建设示范村现场观摩,充分调动其发展沼气产业的积极性,维护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切实提高沼气项目的综合效益[15]。

5.结语

总之,青海省应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规划沼气工程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加强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农村沼气池利用率,使其在发挥沼气能源效益的同时,真正能够起到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作用,为青海省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的治理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6〕宋书贵,徐国良,杨乾,等.农村户用沼气服务体系评价建模及应用———基于2010年壳牌中国能源调查河南省偃师市调研项目〔J〕.中国沼气,2011,29(3):45-49.

〔7〕魏素珍,黄青松.低温条件下户用沼气发酵技术研究进展〔J〕.南方农业学报,2012,43(6):792-796.

〔8〕沈连峰,陈景玲,马巧丽,等.沼气建设对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研究〔J〕.中国沼气,2009,27(5):21-24.

〔9〕王永智,任晓春.沼气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J〕.中国沼气,2002,20(4):46-48.

〔10〕林剑锋,栾云松,王成友,等.农村沼气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中的地位和作用〔J〕.现代农业,2007,12:65-66.

〔11〕严炳华.加快农村沼气建设净化农村生态环境〔J〕.能源与环境,2008;1:56-57.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12年中国环境统计年报〔R〕.中国环境出版社,2013.

〔13〕罗永成.沼气在农村生态建设中的作用〔J〕.能源与环境,2014,2:42-43.

环境污染治理现状例6

中图分类号x5;f323.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0)22-0278-09

1研究背景

1.1政策背景

农村环境问题,特别是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制约因素。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央就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1982—1986年,中央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1号文件,对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具体部署。2004—2011年,中央又连续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1号文件,强调了农业、农村和农村环境保护等工作的重要性[1-4]。同时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把农村环保放到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

改革开放以来,湖北省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分别下发了湖北省委、政府1号文件,制定了《湖北省“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全省要以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为主题,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我国农村经济获得了长足发展,但随之而来的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已迫在眉睫。湖北是农业大省,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重要时期,随着人口的增加,湖北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特别是农村土地污染问题突出。全省农村地区水污染尚未得到根本性遏制,农村居住环境“脏、乱、差”,农村生态环境频遭破坏等现象在农村依然存在,这都成为制约湖北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亟待解决。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更好地落实中央1号文件的要求,解决好湖北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问题,实现全省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是当前面临的一项新的历史任务。

1.2研究范围

1.2.1农村环境。指以农村居民为中心的乡村区域范围内各种天然的和影响人类生存、发展以及经过人工改造的农村自然要素的总称。包括该区域内的土地、大气、水、海洋、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交通道路、设施、构筑物、乡村等。

1.2.2农村环境保护。指对农业或农村环境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活动的总称。包括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质改善,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农村地区工业污染治理,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控制,农村土壤污染防治,农村自然生态保护等。

1.2.3农村环境污染。指由于农村社会成员的农业生产、日常生活、乡镇企业生产以及农村商业经营中的不当行为,导致农村环境质量下降,对农村生态环境、农民生活等造成不利影响等。包括水质(地表水、地下水)变差、土壤污染、大气污染等对农村环境质量造成不良影响。

1.3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农村循环经济为理念,以改善乡村生态环境为目标,以“规划共绘,设施共建,责任共担,环境共保,资源共享”为原则,按照建设全省农村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城乡统筹,把湖北农村环境保护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以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起来,切实抓好源头控制、过程管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着力推进湖北省农村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1.4研究目标

通过对湖北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问题的研究,力争使全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恢复与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农村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农民环保意识不断提高。

2治理农村环境污染的必要性

2.1是实现全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湖北农村经济发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收入水平大幅提高。2006年,以不足全国2%的国土面积生产了全国8.4%的稻谷、6.3%的棉花、10.3%的油料、5.4%的猪肉和18.0%的淡水水产品,并为全国5.2%的乡村人口提供了生产和生活空间。但是在农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自然资源过度消耗、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恶化、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下降、农业生产效益低下等问题。通过进行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问题的研究,可以有效解决常规农业所带来的资源过度消耗、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效地保护耕地,节约资源,遏制生态环境恶化,从根本上促进农业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和非再生资源的节约,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提高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

2.2是促进全省农业自然资源合理利用的基础保障

湖北是农业大省,但农业资源相对短缺。目前,全省人均耕地面积为526.67 m2,居全国第21位,而且耕地总量呈下降之势。湖北又是水稻种植大省,水资源消耗大。湖北水资源分布不均,给水资源的有效供给带来困难。据有关数据统计,湖北水资源总量1 027.8亿m3,只占全国的3.5%,列全国第10位。同时,生产化肥、农药所需的石油、煤炭等重要矿产资源人均储量较低,对外依存度较高。湖北作为全国粮食主产省之一,承担国家粮食安全保障的压力很大,如果继续沿袭传统的粮食增产方式,以土壤肥力、水资源、化肥、农药的大量消耗来确保粮食安全,不但粮食安全问题不能从根本得到解决,而且会破坏农村的自然资源。因此,进行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问题研究,可以降低农业生产对水资源、化肥、农药的消耗和需求,既是缓解资源紧缺矛盾、控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的有效措施,又是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的根本出路。

2.3是减轻全省农业环境污染的有效手段

据资料显示,2005年,湖北被列为全国15个农业面源污染高风险省市之一,全省农村地区氨氮排放量为4.74万t,是同期工业排放量的2.09倍;化学需氧量排放24.28万t,是同期工业排放量的1.40倍;总氮和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19.09万t和3.31万t。全省农村面源污染的主要排放指标已经超过全省工业污染排放总量,仅占全省国民生产总值16%的第一产业地区,却排放了超过全省50%以上污染物。进行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问题的研究,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促进农村生态环境的整治,加强植被保护和动、植物疫情防治,能有效地支持农业污染防治工作。

3湖北农村环境污染现状

近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为解决全省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多次整治,加大对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力度,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加大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和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村乡镇企业污染监管力度,积极防治土壤污染,大力开展农村生态水系整治与修复等工作上,使全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07—2010年,针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湖北发改委采取实地踏勘、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专程到荆州、襄樊、咸宁、潜江、丹江口市(区)等地,同时还在全省范围内选择荆州沙市区皇屯村等11个乡镇村等进行专题调研,结果显示:湖北省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总的来说相对滞后,农村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和科学管理等方面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3.1农村土地污染严重

据资料显示,全国农业每年的化肥施用量超过4 000万t,但其利用率只有30%~40%,其余60%~70%进入生态环境,造成土壤有机质降低,土壤理化性状变劣,肥力下降,使农业环境遭到污染。全国农药生产能力约76.7万t/年,其中约有80%农药直接进入农村环境,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农药生产大国。化肥、农药的使用已成为提高耕地产出水平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农药的过量使用在水稻生产中达40%,棉花生产中超过50%[5]。化肥、农药的利用率较低,在耕地中的残留又成为土地污染的主要原因。此外,还有农膜残留造成的“白色污染”以及城市转移的污染等,严重污染和毁损了农村土地。在调研中发现,全省农村地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土壤污染问题。

3.1.1化肥、农药污染严重。一是为追求农作物高产的短期经济效益,过量施用化肥现象普遍存在。据农业部统计,2005年,化肥施用量达4 766万t,其中氮肥施用量达2 200万t,有机肥施用量仅占肥料施用总量的25%。而湖北的化肥平均施用量也超过了国际公认的上限225 kg/hm2,年化肥施用量为283.6万t,其利用率仅为30%左右。据估算,湖北省每年流失的化肥约24.6万t。如沙市区皇屯村,该村平均每户耕地为0.60 hm2,平均化肥施用量为1 891.5 kg/hm2,远远高于全国化肥平均施用量水平(400.5 kg/hm2)。木桥村也存在该现象,该村每季施用碳铵超过1 125.0 kg/hm2,磷肥超过750.0 kg/hm2。二是由于农药的长期使用,害虫抗药性愈来愈强,导致农药的使用量逐年增加,病虫害防治成本也逐年提高。由于农药过量使用,致使农村耕地、水体、农产品等污染加剧。统计数据显示,全省农药年使用量在4.3万~4.8万t之间,单位面积使用量已达4.5 kg/hm2。目前,全省农药使用量随着田间害虫耐药性增强而上升,并且每年以10%的速度递增,仅化学除草剂用量已达到每年0.78万t,植物生长调节剂用量已达每年250多t,未来还将呈发展趋势。

3.1.2大量废弃农用地膜处理不当。一是全省农用地膜的推广使用,给农村带来了“白色污染”。据农业部统计,2005年,农膜生产量达176万t,农膜残留量高达45万t。近几年,湖北的设施农业发展较快,大棚农业逐步成为各地市县农业发展的重要模式,农用地膜广泛推广并大量使用。但是大棚农业的副产品地膜的回收和处理却相对滞后,随着地膜的使用量和覆盖面积逐年增加,有近一半的农膜残留在土壤中。残膜在自然条件下很难降解,给农村环境带来了“白色污染”。二是农用地膜的残留,降低了耕地的渗透性,减少了土壤的含水量,影响了耕地的抗旱能力。在地膜处理中,没有认识到农膜残留的危害,只处理大块残膜而忽视了小块薄膜。

3.1.3城市部分垃圾向农村转移,填埋处理无规划。一是城市固体垃圾向农村转移严重破坏了农村环境。农村是支撑城市发展的原材料产地,农村耗竭地力和其他资源为城市提供初级农产品,城市生活生产废弃物向农村输出,严重污染了农村环境。据统计,每年有约90%的城市垃圾和工业废弃物填埋或堆放在郊外农村。2006年,我国垃圾填埋量31 384万t,并且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城市垃圾和工业固体废弃物不仅占用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而且污染了周围的水质、土壤和大气,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二是城市污物无序排放,污染农村土壤和水体。由于目前城市污物处理系统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全省垃圾还没有完全做到分类收集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垃圾中有用物回收率更低,90%的城市垃圾采用运往郊区农村进行填埋、堆放和焚烧等方式处理,造成对城市周边农村耕地的侵占、污染和毁损。

3.2农村水环境污染严重

调研发现,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和环保等相关部门为改善湖北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态环境做了大量的工作。如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大农产品与食品卫生监督力度,开展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退耕还林、沼气、坡改梯等工程,这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对农村水体污染的压力。但是全省农村地区水污染不断加重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根本性遏制。

3.2.1农村水体污染严重,农民饮水安全受到威胁。一是目前全省境内湖泊、水库、河流、鱼池等水体污染范围不断扩大。近年来,除长江、汉江外,主要水体水质恶化逐步加剧。全省11个省控湖泊中,水质符合功能区划标准的湖泊仅占26.7%,处于富营养状态的占46.2%。全省100 km以上40余条河流中,由于水量小而沿河城镇迅速发展,大量工业、生活污水排入河流,大多数河流存在不同程度污染。目前,除鄂东北黄冈地区污染较轻,其他地区均有不同程度污染。二是近5年来全省境内湖泊、水库、河流、鱼池等水质污染程度不断恶化。据统计,武汉、黄石、鄂州、荆州、襄樊、十堰、荆门7市内湖和11条纳污河渠的水质污染十分严重,水质绝大部分为ⅴ类。水质状况与2004年相比,ⅱ、ⅲ类水质的湖泊减少了14.2%,ⅴ类水质的湖泊增加了14.3%。

3.2.2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无序,养殖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配套。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活污、废水未经处理随意排放,导致水质恶化。目前,全省农业面源污染的研究刚刚起步,缺乏系统、可靠的基础性资料,使全省水资源保护规划的制订、流域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流域水环境容量的确定等方面的研究缺乏可靠的数据源,致使全省农村县城以下生活污水处理不足3%,97%的污水则随意直排进入水体,造成地表水、地下水污染。二是畜禽养殖业超规模迅猛发展,造成水污染。目前,全省农村由于绝大多数养殖场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畜禽粪便等污染物直接排入农业环境,造成了水体富营养化、土壤板结和盐渍化。据统计,全省畜禽养殖的排放物占全省农村面源污染总量的36%,同时,由于化肥生产的发展,种地者用化肥取代了畜禽粪肥,大量畜禽粪便未加无害化处理就排入附近河渠或渗入地下,污染地表水、地下水[6]。如老河口市2007年畜禽存栏量肉牛9.23万头,猪3.34万头,肉鸡325.61万只。将60只鸡折算成1头猪、1头牛折算成5头猪,按标猪废水日排放强度1.2 m3/(百头·d),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17.9 g/(头·d),氨氮排放量3.6 g/(头·d)测算,老河口市2007年畜禽养殖业废水排放量达372.41万t,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达66.66 t,氨氮排放量达13.41 t,这些排放物都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污染农村水体。三是水产养殖业超规模发展,带来的农村水污染。据统计,全省水产养殖的排放物占全省农村面源污染总量的30%。由于水体污染源的扩散,使原有水体丧失使用功能。湖北是淡水水产品生产第一大省,总产量连续12年居全国第一,水质污染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水产养殖的发展。

3.2.3污水大量灌溉且严重威胁耕地、地下水和农产品质量。一是乡镇企业盲目发展,生产废水未经处理无序排放,污染农村水环境。自改革开放以来,全省乡镇企业的发展给农村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但是乡镇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也逐年增加[7],许多乡镇企业(主要集中在造纸、印染、化工、冶炼、矿产、建材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向河沟、水库和农田,大量杂乱堆放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又对地表水和地下水产生二次污染。如咸宁市八把刀村位于咸宁市赤壁镇东南部,调研发现该村没有任何工业企业,但是城市企业污染的转嫁仍对村里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长江支流陆水河流经该村,在陆水河上游的一家大型纸厂每天向河里排放大量污水,以致陆水河受到严重污染。二是大量农田因污水灌溉受到不同程度的病菌、有害物、重金属等污染。调研中发现,由于农村农业灌溉需求的持续增长和水资源掠夺式使用等,已导致全省农业灌溉用水面临枯竭、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用于农田灌溉给污灌区的饮水及食物安全造成危害。

3.3大气污染严重

3.3.1部分地区农作物秸秆随意焚烧,造成大气污染。据调查,农村的生物质能源主要是秸秆、薪材和煤等[8]。农村农作物秸秆类型较多,随着农作物单产提高,秸秆总量迅速增加,而直接作为生活燃料和饲料的比例大幅度减少。据农业部统计,2005年农作物秸秆产生约6.5万t,但有40%未被有效利用,多数地区秸秆焚烧现象严重,不仅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而且带来大量烟尘,污染环境。如在荆门沙洋县荆南村调研发现,由于该村工业不发达,68%的村民仍以农作物秸秆为生活能源,对周围空气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由于秸秆随意焚烧造成的空气污染问题十分突出,每到夏收、秋收时节,大量剩余秸秆被焚烧,或被抛弃于河湖沟渠、道路两侧,不仅浪费了大量的资源和能源,而且造成大气和水体污染。有关数据显示,湖北每年夏、秋2季秸秆产生量大,空气污染最严重。在江汉平原等粮食主产区,农业机械化程度高,70%~80%的农作物秸秆未被有效利用,农作物收割后不待秸秆彻底干燥即进行焚烧处理,由于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的浓烟弥散在空气中,导致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浓度增加,不仅严重污染农村空气,而且还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空间环境,造成交通事故频发。如2010年5月29—30日,沪渝高速公路荆州丫角段因焚烧秸秆产生的烟雾使能见度降低为20~50 m以内,沪渝高速被迫关闭3 h;同日,二广高速荆门段因焚烧秸秆发生交通追尾事故。

3.3.2垃圾处理工艺落后,污染空气质量。据统计,湖北农村地区每年产生生活垃圾约610万t,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户居住分散,由于距离垃圾收集设施远而不愿将垃圾送入垃圾桶中,仍按传统习惯就近倒在房前屋后、庭院旁边或沟渠之中。如玻璃瓶、饮料罐和不可降解的薄膜塑料袋随处可见,且大多数村镇没有无害化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被随意抛弃在河塘或低洼地。其处理方式为“污水基本靠蒸发、垃圾基本靠风刮”,这种现象既污染了农村地区居住环境,又威胁着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存环境与身体健康。在调研中发现,目前农村垃圾呈现出3个明显特点:一是不可降解物大量增多,塑料袋和塑料薄膜的使用和丢弃已习以为常;二是垃圾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且不仅是生活垃圾,农村的建筑垃圾量也在迅猛增加;三是垃圾来源多极化,除农村自产的垃圾外,城市垃圾也在向农村转移,且有扩大之势。例如桂花镇位于咸宁市南大门,明星村则紧挨镇中心,该村地处丘陵地带,地势较平坦。全村共有18个村民小组、265户,原有的池塘既可养鱼又可供周围的居民饮用,但现在池塘已经被垃圾填满,恶臭弥漫、蚊蝇孳生,空气质量差。

3.3.3农村乡镇企业环保处理设施落后,废气、烟尘等污染农村环境。目前,全省乡镇企业的发展对推动农村工业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乡镇企业普遍存在能耗高、规模小、技术含量低等特点,多数企业没有相应的环保处理措施,不合理的布局模式导致污染治理难度大,乡镇企业每年的二氧化硫、烟尘、粉尘量排放量较大,直接污染严重,对农村群众健康危害大。例如咸宁咸安区桂花镇明星村现有21个采石厂、1个电石厂、1个茶砖厂、1个胶板厂,工厂排放出大量烟尘,严重影响了周围生态环境。

3.4生态环境频遭破坏

生态环境的稳定是一个地区稳定发展的基础。当前由于自然和人为两方面的因素,导致局部生态平衡破坏,生态功能失调,生态调节作用减弱,各类自然灾害频发。

3.4.1耕地面积锐减,生态功能退化。由于城市不断向农村扩张,厂房、住宅、交通道路等建设,大量耕地被占用,再加上盲目围湖造田、开垦荒地等,使湖北原有的湿地面积缩小,打破了自然生态平衡,影响了蓄洪、湖水自净、调节气候等生态功能。湖北是一个耕地资源相对紧缺的省份,人均耕地面积为506.67 m2,不仅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而且还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提出的最低警戒线。目前,湖北省经济发展步伐加快,城市扩展、工业建厂、居住地建设、道路交通建设等占用耕地,使耕地面积减少,土地流失后的潜在性生态功能退化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例如处于典型丘陵地带的木桥村,坡度在15~25°之间,土地的使用率达到100%,许多坡度较大的旱地也常年连续耕种,遇到雨水季节,土壤因受雨水浸泡而变得松软,经常发生水土流失。

3.4.2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影响生态环境平衡。资源与生态密不可分,资源枯竭会引发生态危机。湖北省境内沉积地层完备,各种自然资源、矿产资源丰富,铁、铜、石膏、岩盐、汞、镍等储量大,水力资源居

4.1.3部分基层政府对农村环境保护重视不够,监管不力。一是部分基层领导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没有将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在处理环境与经济关系时,片面强调眼前和局部利益,以致在决策时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求一时的经济增长,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弯路。二是“兼”多“专”少。在调研发现,乡镇环保员大部分是兼职,专职的比例很小,由此导致环保人员的主要精力没有放在环保工作上,同时农村基层还存在环保人员变动快、业务不精等问题。乡镇环保工作人员变动过快,使刚刚启动的乡镇环保工作在工作质量和效率上大打折扣。

4.2农村环境治理体系滞后

目前,我国的环境管理体系主要是针对城市和重要点源污染防治而建立的,对农村的环境污染防治重视不够,已建立的农村环境保护体制也不够完善。湖北农村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也是如此。

4.2.1农村环境保护机构匮乏,管理职能交叉。一是湖北农村地区环保管理机构还普遍匮乏。据统计,目前大多数村镇政府没有设置环境管理机构,县级环保部门基本上没有在其所辖村镇设立派出机构,农村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理工作基本属于空白。极少数乡镇设有环境监督部门,由于工作人员配备少、经费不足,难以支付行政管理开支、履行环保职能。二是管理职能交叉,政出多门。据调查,目前现行的环境管理体制存在垂直分级负责、横向多头管理的缺陷,涉及农村环境保护和管理的部门较多,有环保、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且各自为政,部门之间“责、权、利”不统一,有利则相互争权,无利则相互推诿,造成“管理重合”和“管理真空”现象,损害了规章制度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加上农村环境治理范围大,相关部门职能分割,致使农村环境管理协作难、漏洞多,从而导致农村基层监管工作困难,不能真正解决实际问题。

4.2.2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善,环境保护法制建设滞后。一是环境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长期以来我国的环境管理体系对农村的环境污染防治方面重视不够,导致农村环境管理体系、监管力量难以覆盖广大农村地区,难以适应管理要求,难以遏制各类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二是农村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滞后、不配套。国家虽然也颁布实施了一些有关农村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但就整体而言,农村环境的现实与需要的法规不配套,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仍然滞后,现有的涉及到农村环境治理问题的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对损害环境的民事赔偿无法律依据可循,一些重要农村环境保护领域还存在着立法空白。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农村土壤污染治理、农村垃圾无害化治理及污染的防治等都无法可依。

4.2.3缺乏实用性强、可操作的治理技术。一是农村环境治理措施和模式缺乏。目前国家针对城市和大型企业污染制定了许多相关治理办法和措施,还设立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供贷款贴息等,而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却没有相关治理办法、措施及政策。二是环境污染治理方法滞后。在调研中发现,目前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基本沿用城市和大的工矿企业环境污染治理方法——末端治理法。末端治理适用于大规模的工矿企业单一点源污染的防治,而在农村生活污染、乡镇企业污染和集约化畜禽养殖污染等环境问题的治理中,会受到农村治污设施建设不完善、经济规模小以及折旧率高等客观因素限制,不能起到有效控制污染的作用。

4.3农村环保资金投入不足使治理无保障

农村环保属于公益性事业,投资回报率小,周期长。长期以来国家用于防治环境污染的资金几乎全部投到工业企业和城市,对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严重不足,而湖北地方财政实力不充足,大部分乡镇财政比较紧缺,难以支持环境保护工程的资金需求。社会闲散资金由于没有适宜的政策引导,还无法顺畅流入农村环保事业中,制约了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进程。

4.3.1资金来源缺位且投入不足。一是用于农村环境治理资金严重不足。实际经验证明,解决环境污染问题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如果环保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0%~1.5%可以基本控制污染,达到2%~3%可以逐步改善环境[10]。实际上中央财政资金对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投入严重不足,地方财政负担普遍较重,用于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严重缺口,导致农村环境保护投入的资金非常有限,绝大多数市(县)农村环保投入均为空白。二是环保基础设施投入不够。许多乡镇村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不全,没有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场所。

4.3.2融资渠道不畅,缺乏市场机制引导。一是农村环境治理融资渠道不畅。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实质上是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一种补偿,是实现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保证。目前全省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投资主要是政府投入、机构扶持和企业投入3种方式,其中乡镇企业自身投入是主要的,但大部分乡镇企业几乎没有多余的资金投资环保建设,这是导致农村环境污染问题难以治理的直接原因。二是缺乏市场机制引导。目前政府用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资金投入有限,优惠扶持政策少,贷款授信程度低,导致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难以建立。同时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尚未建立起市场引导和激励机制,银行、企业和社会闲散资金缺乏政府正确引导,参与农村环境治理融资的积极性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和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

4.3.3农业比较利益偏低。一是由于农业比较利益偏低导致农业环保支出严重不足。环境保护意味着资金的投入,1979年以来,我国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虽然有所缩小,农产品的统购统销制度、农业税被取消,农民的收入有了较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增长较快,但是农业比较利益偏低的问题仍十分突出。其主要原因在于农产品定价偏低,而销往农村的工业品价格却不断上涨,一度缩小了的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又重新扩大,削弱了农业的积累能力,从而导致用于农业环保支出的资金严重不足。二是农民是农村环境污染的直接受害者。在利益和价值关系上,农民面临着两难选择。如改变贫困是农民目前最大的渴望和利益,但农村环保投资回报率小、周期长,制约了农民对环保资金的投入。

4.4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是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

城乡二元结构是以户籍制度为基础建构,人为地将公民分为“农村”和“城市”2个部分。在这种“二元结构”下,农村的环境保护长期受到忽视,环保政策、环保机构、环保人员以及环保基础设施均供给不足,这是农村环境污染失控的一个重要背景,由此造成的社会分割和身份歧视导致城乡发展的不平衡,成为产生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根本成因。

4.4.1户籍制度加剧了农村人口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城乡壁垒,事实上是将城乡居民分成2种不同的社会身份。如,1953年修改的《劳动保险条例》详细规定了城市国营企业职工所享有的各项劳保待遇,而农民的生、老、病、死、伤、残几乎没有任何保障。虽然我国农村正在组织实施农村合作医疗,但由于农村一直沿袭的“养儿防老”的家庭养老模式,农村人口生育率和自然增长率大大高于城市,加剧了农村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

4.4.2城乡收入和消费水平的差异产生不对等污染源。城乡收入和消费水平差异导致无形的污染在城乡之间发生和损害农村环境的原因。据统计,2005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是10 493元,农民人均收入只有3 255元,二者之比为3.22[11]。如果考虑到城镇居民的非货币性收入,包括城镇人口享受的公费医疗及各种实物性补贴,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可能要达到4~6倍[12]。城乡收入差异必然导致消费水准的悬殊,最终会影响到农村环境。一方面是资源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另一方面是污染从城市转移到农村。而城市没有因为其污染转移行为而得到适当的经济处罚,农村因资源过度开发、污染转移而产生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不仅得不到有效补偿,而且还要用贫困、健康的损害来替城市承担后果。

4.4.3城乡承接自然资源的消耗和获取自然资源产生的利益不对等。资源的消费往往伴随与资源开发总量相应的污染物的产生,资源消耗量越大,排放的污染物越多。农村对于城市来说是作为原料输入地而存在,支撑国家工业化、城市化需要的资源主要来自农村,农村耗竭地力和其他资源来供养城市,还为城市居民提供初级农产品。一方面将矿产资源及自然资源转移到城市,另一方面也带来了农村地力衰竭、生态退化等问题。据有关资料显示,城市人均能源和资源的消耗量远远高于农村,城市作为资源消费方,并没有支付和其资源消费量等比例的环境污染费用。农村相对来说较少使用资源和产生环境污染,却承接了城市转移的生活污染和生态环境问题,由于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有限,农民把自己应享有的环境及资源使用权无偿过渡给城市居民。农民的环境资源使用权得不到有效保障,不仅影响了农民生存和基本素质的提高,而且影响了农村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13]。

4.5农村环保技术滞后使治理难度增大

农村环境问题治理难的一个根本原因就是农村环保技术落后,现有的污染防治技术跟不上实际需要。目前,农村普遍粗放耕作,农家肥减少,施肥、施药的配套技术和器械也不完备,严重缺乏技术指导,不仅造成农用化学品大量浪费,还直接污染了土壤和环境,使农业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农业病虫害的天敌种群数量锐减,生态食物链受到破坏,导致农作物发生病虫害严重。

4.5.1农村环境问题研究部门和力量薄弱。农村环境问题十分复杂。污染源分散、种类繁多,既有点源污染又有面源污染,全省各级对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深入性和系统性,政府、社会对农村环境问题重视不够,认识不足。目前,国家和省政府部门、科研机构虽然成立研究机构,但科研力量薄弱,对农村环境问题治理的基础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研究不够,由此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研究停滞不前。

4.5.2农村生产和种植技术落后。农民根深蒂固的不良生产、生活习惯,导致农村环境污染问题难以根治。同时,农民长期沿用落后的农业生产技术,又缺乏科学技术指导,导致土壤有害物质残留严重。

4.5.3技术推广应用不深入。农业生态保护技术研究不够,可应用推广的实用技术少,从事农村环保技术研发和推广的人员严重不足,导致治理农村环境污染多套用解决城市污染的末端治理法,难以解决农村生活污染、乡镇企业污染及规模化养殖场污染等问题。

5湖北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治理对策

农村环境问题也引发了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因此,目前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就是要达到城乡经济发展、生活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和谐。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点源污染、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改善农民生活环境为重点,坚持技术创新和机制创新,实现农业生产、生活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从而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14]。

5.1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农民环保意识

农民环保意识不提高,农村的环境污染就得不到根治,必须强化农民的资源、环境、生态意识,提高其节约资源、合理使用资源的自觉性,转变传统观念,树立环境资源价值论。要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对公众进行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宣传,尤其要对基层领导干部进行环保知识培训。

5.1.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农民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一是要提高农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教育和引导,通过从宣传《环保法》入手,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教育,利用各种媒体向广大农村群众宣传环境保护对生态建设和人类自身健康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农民群众对环境保护法规的认识。二是有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如广播、电视、网络、科教片等形式,逐步让农民树立农业资源忧患意识、环境保护的参与意识,满足不同层次的农村劳动经营者对农业科技知识、技能、管理方法以及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不断发展的多元化需求。同时要转变工作职能,增强基层干部的环保意识。加大环境保护的执法力度,从法制上保护农村环境不受污染,做到农村环境治理工作有制度、有投入、有考核、有人负责抓落实。

5.1.2建立培训机制,提高广大农民文化、科技和环保素质。一是从小抓起,从学生抓起。要从小培养环境保护的环保意识。二是要采取多种多样的教育培训模式。如组织新闻媒体和教学单位下乡普及环保知识,采取图片、宣传册、多媒体等宣传教育形式,重点是乡镇和村一级要组织专门人员定期对农民进行环保知识教育,帮助农民群众熟悉和掌握相关环保常识。使广大农村群众和各级基层干部了解农村环境恶化的现状及其危害性,促使其充分认识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同时组织力量编写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实施技术简易手册,以提高农村群众、各级基层干部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知识的普及程度和文化、科技、环保素质水平。

5.1.3转变工作方法,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知识的教育和普及。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转变工作方法。把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问题纳入基层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对照新农村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分年度目标,精心组织各种全面性和专项性相结合的教育和督查活动,并培育一批有说服力、有推广意义的镇、村、组和农户典型;在编制村镇规划时,融入环保知识和加强生态保护等内容,建立完善实用的污染防治和废物综合利用示范技术体系,为新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强力支撑。二是完善环境保护机制,切实把环境保护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创先评优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完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把环境保护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和预算保障的重点。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15]。建立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完善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建立灵活高效、协调有力的联席会议制度。

5.2健全完善政策法规制度和规划编制工作

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环境规划,是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根本措施之一,它可以解决乡镇企业与农村环境保护问题,防止城镇污染向农村蔓延、扩散,保护农业和自然生态环境,实现农村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5.2.1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制订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分步骤、分阶段抓落实,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各级应成立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机构,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和队伍建设,乡镇应明确主要领导主抓此项工作,配备专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村级明确专人负责环保管理,确保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达标,使生活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农业面源、点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二是建立农村环境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完善“乡镇组织领导、村组织具体负责、服务队定岗定位、群众参与监督”的管理体制。制订和完善农村环保法律规章,如制订和实施农村环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专项管理制度,制订防治城市企业污染转嫁农村的管理办法、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办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办法、农村土壤污染治理办法、农村垃圾无害化治理及污染的防治办法、农业废弃物堆存处置制度、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制度等。同时还要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监测站点管理和环境执法工作,真正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5.2.2因地制宜,认真编制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建立环保管理体系。一是认真编制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完善管理体系。要结合“两型”社会建设,把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纳入城乡发展统一规划,编制《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规划》。规划编制要强调系统性和实用性,要和农村区域产业发展布局、供水、供电、交通等各专项规划相衔接、相适应。二是要有效发挥规划的调控作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必须以规划先行、靠规划调控、按规划执行,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从规划入手解决布局性和结构性污染问题。要从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互动的高度出发,务求小城镇环保规划和农村环保规划共同修编、衔接融合、相得益彰,形成城乡一体化环保规划体系。

5.2.3上下结合,加大管理力度,建立环境管理政府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一是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领导逐级负责制。要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核评价体系,逐级分解任务,落实具体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村镇行政负责人为首的农村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负责制订本辖区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基层应配备专职环保人员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全村环境监督管理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同时要制订奖惩办法,建立健全奖励约束机制,对保护环境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把环境整治工作与年终考核、平时考核相结合,逐步推行农村和农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农村环保的执行力。乡镇特别是行政村要制订村规民约、责任制度、保洁执法、奖惩办法等制度。要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能和权限划分,建立集成管理体制和联合执法制度,推行重点环境问题市级挂牌督察、督办的方法,促使污染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对超标排污、违法偷排企业从重从快实施处罚,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巡查、联查、督查和抽查,切实提高农村环境监管的质量和水平。

5.3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投融资机制

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和农产品价格改革步伐,将公共投资重点向农村环境保护领域倾斜,加强对农村环境保护的投入,并引导乡镇企业向环境保护投资。同时要引导其他方面的资金进入农村环境保护领域,坚持 “谁污染、谁付费,谁收益、谁负担,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不断拓宽投融资渠道,以为治理环境污染提供资金保障。

5.3.1改革财政、金融对农村环保工作的投入机制,确保各级财政对农村环保投入、补贴和配套。一是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目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十分薄弱,建设需求与资金供给的矛盾十分突出,国家必须突破“二元”体制束缚,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真正体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导向。二是完善农村环境质量资金扶持、补偿、奖励、补助政策。中央和地方政府应该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明确部门责任、落实资金用途、加强资金监管。同时还要拓宽农村环保治理投融资渠道。

5.3.2提高农业的比较利益,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村环保投入和支出平衡。一是提高农业的比较利益。国家应该加大对农业支持力度,加快农产品价格改革步伐,消除农产品的地区分割,促进全国农产品统一市场的形成;增加政府对农业生产资料的投入,促进农资工业不断增加生产能力、改进技术、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以保证农业生产资料的及时充足供应和价格稳定;逐步缩小和消除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增加政府对农业和支农产业及机构的投资,使农业资金的流入与流出大体持平。二是使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在资金投放上,要重点支持有助于延长农业产业链的产业和采用环保工程的农业产业。在税收、信贷、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引导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投资兴办农业生态重点工程,兴办废物利用的环保产业等,不断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对一些重大项目进行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的支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对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给予贷款支持。

5.3.3建立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市场对农村环保工作资金的配置作用。一是建立多结构多层次投资机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庞大系统工程,农村面源污染的治理涉及到农业、工业、水利、环保等多个部门,仅靠涉农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各级政府要协调建设、农林、水利、卫生等涉农部门整合财力,扶持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立足本地,实行个人、集体、国家三结合,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投入。把农村环境治理与生态农业建设结合起来,把单项建设变为综合建设,发挥专项资金的综合效益。二是建立多渠道多元化融资机制。鼓励发展农村合作基金会、建立开发基金、农民自筹资金、引进外资等多种筹资形式。除了国家财政投入、省财政补贴、地方财政配套外,还应出台税收、信贷等相关优惠政策,吸引农民、社会资本、国际、国内金融组织等参与农村环保事业,对积极主动有效治理农村环境污染的国有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在项目立项、银行贷款、财政税收等方面给予扶持和优惠。同时还要建立农村信贷抵押担保机制。

5.4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增强农村环境技术支撑能力

农村生态环境脆弱而复杂,全省各区域的生态环境状况差别较大,总体上是山区优于平原。目前还有许多生态环境问题需要进行探讨和研究。为了解决新农村建设中所面临的环境问题,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农村实际情况,深入分析问题成因,理清发展思路,找准环境问题的切入点,不断提高环保科技含量,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环保科技支撑[16]。

5.4.1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技术支撑力度,促进农村环保科技创新。一是加快农业科技推广体制创新,提高现代农业技术普及率。鼓励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各类专业性经济合作组织参与农业科技推广,构建新的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使产业化龙头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成为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的生力军。鼓励支持科技推广人员以科技服务、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入股等形式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二是加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促进农业新技术的转化和应用。各级政府作为农业科技的投资主体,应加快技术创新的步伐,加快农业品种技术更新,加快优质品种的引进和示范,大力开发无公害优质品种,在农产品集中产区重点建设一批农业科技园区,开发一些有利于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和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先进适用技术,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使农村环境治理真正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5.4.2推进农村环保科技攻关与推广工作,创新农业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一是推广实施生态农业技术,预防和解决农村污染。研究农村垃圾资源化处理技术和方法,对生活垃圾、粪便进行及时清理、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制成有机肥,用于农业生产;制订农村养殖废弃物处理方案,完善农业生产废弃物收集处理集成和工业污染物控制与处理办法;积极推广先进的耕作制度和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有机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加强农业科技攻关和防污治污试点示范推广工作,改革农业生产方式。二是研发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技术。推广普及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技术,大力发展农村清洁能源产品,提高农村清洁能源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减少农村环境污染,缓解农村环境压力。同时,优化农村产业发展布局,加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提高现代农业技术普及率,促进农业新技术的转化和应用。

5.4.3建立健全市场运作机制,鼓励农村组织兴办农业环保企业,实行有偿服务。一是建立多元农村发展组织形式。积极培育企业带动型合作经济组织,形成一头连农户、一头连市场的农民合作组织;引导培育社区合作型合作经济组织,逐步实现农业生产的统购统销;大力扶持龙头合作经济组织,带领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重点培育以资金、劳动力、生产要素入股的股份合作组织,鼓励龙头企业、科研单位吸纳合作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或产品入股,形成“利益同享、风险共担、优势互补”的利益共同体,增强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探索建立农民工工会和农民协会,从组织和制度上赋予农民公平合理的话语权和维权平台,更有效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二是筹建农村协会组织。研究探讨成立“农村安全用水协会”,实行农村用水有偿服务,由其负责农村水务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农村安全饮水、水源保护、用水管理、节水管理、污水治理、沟渠河塘管理和维护等工作;制订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实行有偿服务制度,鼓励支持农业科技推广人员以科技服务、技术承包、技术转让和技术入股等形式参与农村环保产业化市场经营活动。

5.5探索新生产模式,提高农村自然资源利用效率

针对目前全省农业生产状况,积极推广新型施肥方式、改进灌溉制度、发展生态农业、合理种植、推广复合肥、防止水土流失等是减少农村环境污染和提高农业自然资源利用率的有效途径,同时加强对乡镇企业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集中管理和治理,这些将对促进全省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5.1加大治理力度,做好农业环境调查和监测工作。一是研究制订与国家相配套的农村环境污染措施和办法。如制订《农村土壤污染治理办法》《农村农作物秸杆、畜禽粪便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办法》《农村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办法》等,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体系,定期开展农业环境质量调查,正确评价农村环境基本要素质量。同时还要加强农村环境监测和监管,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公布全国和区域农村环境状况。二是建立农业污染监测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制订农业灌溉污水水质、土壤、农产品及基本农田环境污染进行监测的规章制度。建立农村废弃污水、地表水、地下水和生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系统,加强农村生态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并举,做好农村水资源和自然资源综合利用;倡导农村垃圾处理、水污染处理集中管理和收费制度,将交纳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相关费用规定为广大群众应尽的义务,专款专用,明确责任和义务,从源头上杜绝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

5.5.2依法加强农村环境和乡镇企业的环保监督管理,控制 “三废”对农村环境的污染。一是加强农村环境建设,加大农村环境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群众广泛参与、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的农村环保体系。二是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和监督管理制度。各级环保、农业、建设、卫生、水利、国土、林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效率,加大农村环境监管力度。三是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努力加快推进生态养殖小区建设;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建设一批绿色水产品基地;全面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建设一批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控污示范区;实施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和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处理试点;开展河道整治及生态河道建设,定期对河道清淤;杜绝乡镇企业“三废”对农村环境的污染,积极创建生态村镇,努力提高农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整体水平。

5.5.3建立农村农业发展和生产补偿机制,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进生态农业发展已成为世界农业发展的总趋势,并且对减少农业污染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实践证明,生态农业是未来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生态农业建设包括2个方面。首先是面上生态农业,如农田改造、滩涂开发、土地合理利用、增施有机肥、生物防治、植物合理布局、立体种植等。其次是点上生态农业,主要指生态村建设、清洁养殖、综合利用秸秆,如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制炭、秸秆厌氧制沼气[15]、沼气太阳能综合利用,以及农牧林结合的生态农业等。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借鉴发达国家做法和经验。实施配方施肥、化肥深施、有机肥多施的耕地保护措施,积极推广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减少农膜残留量,提倡农牧结合,清洁养殖,综合利用农业生产废弃物,引导农民因地制宜走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发展之路。同时还要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大力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能等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二是加快推广农村沼气池建设。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促进农户改厨、改厕、改圈、改水,大力推广生态养殖技术、“一场一厂”畜禽粪便资源化处理模式、发展“畜禽—沼—果(草、渔)”等立体生态种养模式,实现废物综合利用和零排放。同时结合各地实际,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充分利用当地生态资源条件,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绿色林业、畜牧业和休闲观光农业,走劳动和技术密集型相结合的农业集约化可持续发展道路。

整理

6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j].求实,2006(5):3-9.

[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n].人民日报,2007-01-30(1).

[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n].人民日报,2008-01-31(1).

[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n].人民日报,2009-02-03(1).

环境污染治理现状例7

随着国民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房屋建筑数量与规模都相应的迅速发展以及扩张,这就促使了生活城市污水管制问题的严峻化。传统污水管制机构有政府投资进行管制,国有事业单位营运,以往的传统体制建设已经严重制约了现行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我国针对于目前所面临的环境整治现状,落实了“十一五”文件精神,其内容包括环保基础设施的重新构建与运营模式在其产业化与市场化的变革,鼓动激励所有制经济各类主体的积极参与、经营、投资;建立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相协调的融资、投资、运行的新管理体制。与社会主,从而进一步实现投资主体企业化与元化,管理市场化,运营模式的开放式的运营建设格局。

一、污水处理市场化、产业化是政府环境管制面临的新问题

由于污水治理行业的市场化和产业化的发展也推动了环境污染建设普及推广。以往传统运营管理模式由政府投资、管理,国有企事业单位运营的污水行业发生了本质性变化,整治行业垄断化已经打破,投资主体多元化、设施运营市场化。政府对该行业的管制也面临些新的难题。

(一)设施闲置现象普遍,不能正常运转

根据有关资料统计,到2004年年底,在我国600多座城市所建立的709处污水处理厂,计划日污水处理大概4500万吨。但根据国家环保局所提供的数据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组的调查资料显示,能够进行正常运转的污水厂仅有三分之一, 另外三分之一为低负荷运转,还有三分之一设备存留严重问题,设备运行效率根部达不到要求,甚至达不到运行条件。基础设备的容量设计要考虑到高峰值的需求,设施在平常均由闲置现象发生,污水处理行业以下的富余能力属于正常范围,我国目前污水处理能力闲置显然过高,浪费严重。

(二)设施排放污染物超标,造成二次污染

污水厂设施由于不能进行正常有效的运转,有些污水处理设施甚至将未经处理的污水原样排出,还有的污水处厂处理污水采用隐瞒实情,隐瞒其未达指标的排污情况,致使本该清洁污水的有效途径,变成了“二次污染源”。另外,一些企业污水排放也严重超标,致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实际运转严重超负荷,排放水质就不能达标,个别设施甚至全系统瘫痪。一些违法企业也借机将工业污水排人管网而排放。

二、完善政府环境管理政策

(一)转变环境管制理念和政府职能

现行污水厂治理市场化与产业化的加剧,动用常规的管理手段。同时政府由事务过于繁重,在政府对污水厂的管理方面就不能实施直接、全面到位的管理措施,而无力顾及宏观政策和新形势下的建设部署。而新形势下,政府应该从直接管理和运营中抽身出来, 形成“针对性管理、全面”的形势观念。通过政策指引扶持、信息服务、技术支持、资金投资来促进保障污水整治行业的发展。

市场化的形势下,实现投资者与运营项目的排污、治污的之间的联系桥梁是合同的签订。政府应以合同手段去约束,制约管理,进而加大管理力度。政府管制必须演化出适应契约环境下的监管模式。首先持有合同,就是至高无上的权威管理者,就能掌握主动权,利用政府职能多方经营主体进行协商决策,但值得一提的是,政府不能滥用职能随意更改合同;另外经营主体应与政府共同承担责任与履行义务。政府的管理目标需要通过与被管理方互相合作、互相配合的方式实现。而目前,政府的信用程度决定了公立事业的存在,政府履行合同及承诺是建立政府信用的基础前提,同样政府单方面违约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在治理、整治污水中作出正确部署,为现行污水处理厂和运营主体的积极参与、环境管理等方面作出为之有效的举措。

(二)完善质量约束及监督机制

鉴于污水处理行业的特殊性与专业等特点,除了通过国家立法、政策、相关文件精神对政府行为进行有效规范,还应用现代信息产业的科学技术以及通讯设备施行并构建有效的上下级监督系统,用来增强污水业务、服务的社会公开度。 逐步引导公众对政府行为进行合理规范、约束和监督等。另外,国家治理污水行业是一项关系到公共安全建设的重点行业,因此政府应该大力加强安全监管措施与构建一套应急保障制度,其制度用处是规避突发或未知事情对社会所造成的重大危害。

另外,公众参与有助于提高污染处理服务质量。公众是环境质量的直接消费者,政府有责任培养公民自觉保护环境的能力。

此外,还应增加公开性和透明性。公开选择中标企业选择的过程及相关条件,让公众了解竞争过程及竞争机制的合理性公开企业的运行成本,为公众了解企业成本和确定定价提供依据,公开企业排污的水质状况让公众了解企业污染处理的效果以及履行法律责任的情况,使公众能实际参与到污染处理服务质量的维

护和改善之中。

(三)完善质量责任体系

污水处理厂处理水质污染不符合规范,达不到相应质量目标,必必然要受到法律约束以及法律制裁。其中因素众多,有的是运营企业的原因,还有就是人为因素,还有的就是政府管制因素,因此必须要落实到各方的责任与履行社会公共义务。

环境污染治理现状例8

改革开放以来,金华市经济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农村经济发展也非常迅速,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随着金华市经济的全面发展,民营经济深厚的广大农村的生态环境的污染问题也日益严重,这也成为阻碍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政府也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治理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已迫在眉睫,在2014年的金华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就特别强调今年要抓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一、金华市农村环境污染现状

目前,金华市农村环境污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活用水污染。农村生活污水是造成金华市农村环境污染的一个重要因素。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金华市共有行政村4809个,农业人口350.4万人,每年排放的生活污水大约在1.8亿吨,加上逐年增多的外来人员,造成农村居住人口急剧增加。目前已成为严重影响区域水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

(二)畜禽养殖污染。金华市一直以来就是传统的养殖大市,但农村的环保意识比较缺乏,加上缺乏制度上的监管,规模化养殖场业主污染治理的主动性不强。并且现代农业种植对各种化肥的依赖,使得畜禽粪便使用量不高,农村乱堆乱放乱排现象依然较为普遍。畜禽排泄的大量粪尿被综合利用的约占三分之二左右,另有三分之一直接排放。

(三)农药化肥污染。农药化肥作为工业产品本身就是污染环境的有害物质。据调查显示,目前,金华全市平均每年化肥施用量(折纯量)均在10万吨左右,全市农药使用量达7000吨以上。金华市农业生产中每年化肥施用量平均达到413公斤/公顷,高于375公斤/公顷的全国平均使用水平,大大超过发达国家设置的225公斤/公顷的安全上限;农药使用量平均达31公斤/公顷,远远超过了7.5公斤/公顷的全国平均水平。根据金华市农口部门调查测算,当前化肥平均利用率和农药有效利用率仅为25%,有将近四分之三的化肥、农药流失。由于大量不规范地使用农药、化肥等,不仅使农药药效下降,化肥报酬递减,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益下降,而且造成农村环境被严重污染。

(四)农村工业污染。金华市中小制造企业众多,全市共有乡镇工业企业7万多家,2013年实现工业总产值4819.2亿元,占全市全部工业总产值的87.6%,占据工业的主体地位。工业污染对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是非常严重的,而且由于乡镇企业分布广泛,给环境管理带来困难,其治理难度和恢复成本巨大,甚至是不可修复的。同时,由于部分中小经营者的短期行为,使一些农村污染问题旧帐未还又欠新帐,不少乡镇企业的污染治理措施没有到位。有的企业私设排污口,废水不经处理便直接排放;有的企业虽然有治污设施,但运行不正常,偷排漏排现象十分严重。特别是随着近年来农村产业结构的转变和部分城市产业的转移、扩散,在地方政府GDP政绩观和农民急切致富心理的诱使下,很多污染性工业在农村落户发展。由于农村地区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够完善或执行不力或监管缺失,同时一些农民的整体环保意识淡薄,致使部分污染性工业在农村地区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二、金华市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存在问题

(一)农村环保观念落后。首先是农民环保意识薄弱。农民由于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加上农民环保知识的普及教育一直相对缺乏。对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成因、危害、防治办法等了解甚少,存在许多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不良生产生活习惯。其次是乡镇企业法制观念淡薄,环保管理方式落后。农村乡镇企业发展迅速,对农村经济的发展的确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但目前在金华的许多乡镇企业中,因其法制观念淡薄,在利益驱动下消极对待污染的防治,有的甚至闲置污染处理设施而偷排。并且目前农村乡镇企业普遍存在布局不合理、生产工艺落后、能耗高、防污治污设施不健全等现象,加重了对环境的污染。第三是部分基层政府对农村环境保护重视不够,监管不力。部分基层领导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没有将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在处理环境与经济关系时,片面强调眼前和局部利益。以致在决策时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求一时的经济增长。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弯路。

(二)农村环境治理体系滞后。第一,农村环境保护机构缺乏,管理职能交叉。县级环保部门基本上没有在其所辖村镇设立派出机构,农村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理工作基本属于空白。第二,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善,环境保护法制建设滞后。国家虽然也颁布实施了一些有关农村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但就整体而言,农村环境的现实与需要的法规不配套,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仍然滞后。现有的涉及到农村环境治理问题的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对损害环境的民事赔偿无法律依据可循,一些重要农村环境保护领域还存在着立法空白。第三,缺乏实用性强、可操作的治理技术。目前国家针对城市和大型企业污染制定了许多相关治理办法和措施,还设立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供贷款贴息等。而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却没有相关治理办法、措施及政策。同时,在调研中发现,目前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基本沿用城市和大的工矿企业环境污染治理方法――末端治理法。末端治理适用于大规模的工矿企业单一点源污染的防治,而在农村生活污染、乡镇企业污染和集约化畜禽养殖污染等环境问题的治理中,会受到农村治污设施建设不完善、经济规模小以及折旧率高等客观因素限制.不能起到有效控制污染的作用。

(三)农村环保资金投入不足使治理无保障。农村环保属于公益性事业,投资回报率小,周期长。长期以来国家用于防治环境污染的资金几乎全部投到工业企业和城市,对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足,社会闲散资金由于没有适宜的政策引导,还无法流畅流入农村环保事业中,制约了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进程。

(四)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是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城乡二元结构是以户籍制度为基础建构,人为地将公民分为“农村”和“城市”2个部分。在这种“二元结构”下,农村的环境保护长期受到忽视,环保政策、环保机构、环保人员以及环保基础设施均供给不足.这是农村环境污染失控的一个重要背景。由此造成的社会分割和身份歧视导致城乡发展的不平衡,成为产生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根本成因。

三、金华市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对策

(一)建立农村生态经济结构。推进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首先要从调结构促转型出发,改变以往不适应环境要求的经济结构,建立农村生态经济结构。金华市应充分利用农村资源优势培育附加值高、资源消耗少的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和现代服务业,走适合农村特点的经济发展之路。

(二)加大农村环保资金投入。当前,金华市的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一般的工业危险废物处置、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主要集中在城市和工业领域,农村的环境污染治理基础设施非常薄弱,给推进城乡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带来巨大挑战。同时,各地农村在环境质量上更需要进一步提升,如环境脏乱差现象并未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村环保项目建设在数量上还需进一步提高。必须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基础的设施建设,而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公共属性决定了地方政府在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必须发挥主体作用,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资金支持是农村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的必要前提,必须加大投入为推进农村污染治理建设夯实硬件基础。

(三)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农民环保意识。农民环保意识不提高,农村的环境污染就得不到根治。必须强化农民的资源、环境、生态意识,提高其节约资源、合理使用资源的自觉性,转变传统观念,树立环境资源价值论。

要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对公众进行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宣传。尤其要对基层领导干部进行环保知识培训。

(四)健全相关法规,构建科学监管执法环境。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环境规划,是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根本措施之一,它可以解决乡镇企业与农村环境保护问题,防止城镇污染向农村蔓延、扩散,保护农业和自然生态环境,实现农村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同时,要构建科学的监管执法环境。当前,落后的农村环境污染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给地方政府环境监管能力带来许多问题,社会对政府环境污染治理并不是十分满意,其监管执法还有许多值得创新和改革的地方。比如,在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方法上,轻源头治理、重事后处置;在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方式上,轻法制规范、重行政手段和道德自律;在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主体上,轻社会参与、重政府作用;在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思想观念上,轻环境保护、重经济建设。同时,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过程中地方分割、条块分离、部门分散的现象仍比较严重,行政管理手段仍相对滞后,很难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特别是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基层环境管理力量比较薄弱,适应不了当前亟需加强环境监管的实际要求。

(五)完善各级政绩考核体系。以往,地方政府的考核标准一般以GDP为主,很少顾及农村环境问题,而环境、生态成本、资源,则助长了种种非理性的经济发展理念和行为,导致部分地区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严重失调。长期来看,如果沿袭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本地的自然资源将难以为继,农村环境将不堪重负。因此若要统筹好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协调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有必要对现行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选择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指标对地方政府进行实绩考核,树立新的政绩观,科学衡理政绩,从根本上遏制住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背道而驰的现象,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地方政府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责任考核机制。

参考文献:

[1] 胡新民等.金华改革开放30年[C].浙江人民出版社,2010

[2] 中共浙江省委.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环境建设的决定[R].2010.6

环境污染治理现状例9

引言

 

通过对我国海洋区域环境的质量状况进行调查可知,海洋环境的污染问题已经逐渐成为我国社会应当重点关注的内容,针对我国海洋环境日益严重的污染问题,相关部门及政府单位理应积极开展相应的污染治理工作,不仅仅对污染情况进行治理还需要对海洋环境内诸多不合理开发情况进行管理和约束,通过区域化的治理与管控,进一步提升我国海洋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工作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1.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现状研究

 

20世界末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程度得不断提升,国内主要江河海域都已经被大量污染物所影响,国内重要城市近岸三分之二的重点海域也已经受到营养盐污染[1]。通过国内相关部门的整体调查可知,国内辽河入口、胶州湾、长江入口、大连湾区域、杭州湾、闽江口、珠江口以及乐清湾等海域环境的污染情况较重,且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速率的不断加快,这些重点海域的污染范围还在不断扩大,大部分海湾以及河流口的海域污染情况日益严重。

 

经过海洋污染调查相关部门对我国主要入海口的海域污染情况进行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入海口海域独特的地理位置,直接导致其将会受到沿江、沿海居民城市生活污水、人畜粪便、造纸工业废物以及食品工业废水等污染物的影响。其中造纸工业废物等富含有机物的污染物对于入海口海域的污染影响较重,是导致我国海洋环境污染问题持续加重的主要原因[2]。

 

从2004年至2012年我国海洋沉积物质质量检测结果表明,国内大部分海洋区域环境的沉积物质量总体上保持良好,部分海域在持续性的海洋污染治理工作下仍旧保持着较好的生态样貌,但是,仍有部分海域环境及近岸海域遭受着较为严重的沉积物与污染物的影响,一些重要海湾与河口更出现沉积物污染严重的危害性情况。

 

通过对我国近海、近岸以及远海海域的实际情况进行探查可知,海洋沉积物主污染海洋环境的主要危害性因素之一,其中所包括的铅、砷、滴滴涕、汞、铜、镉、、石油类、硫化物、多氯联苯以及有机质等物质都会对海洋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在我国锦州湾、珠江口海域以及大连湾,近几年来都出现了严重的沉积物污染情况,并且污染情况仍在持续加重,部分区域内残留的铅、镉、砷、滴滴涕以及大肠菌群更达到较高的层次,严重危害海域附近的生态环境,更会对海域附近居民造成极大的影响[3]。

 

2.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的治理方案研究

 

2.1提高海洋环境的监测水平

 

有关部门及政府监测单位应当积极利用先进的电子信息化技术,在海洋环境探测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利用新型遥感仪器,实现水生探测以及卫星遥感遥测,在传统海洋环境及生态环境的监测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海洋环境的监测水平。

 

针对我国传统的探测方式,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对技术手段进行改进与创新,实现自容式、直读式、拖曳式、坐底式以及船载式的水生探测方式,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实现探测设备的自动化运行与回收,利用这些先进的自动化监测设备对区域环境内的垂直剖面上的海流分布进行监测,为今后的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提供充分的数据支持。

 

2.2加强海洋污染治理试验区的建设

 

海洋污染治理试验区的主要目的在于加强重点污染区域的管理与整治工作,对于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具有示范作用,能够充分提升海洋污染治理的复合性与累积效应。针对我国不同海洋污染环境的治理情况,相关部门及政府污染治理单位应当抓住导致污染的主要原因,在不同的海洋环境内积极建设海洋污染治理试验区,通过治理实验以及关键性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充分加强有关部门对不同污染情况的治理效果,通过对重点生态保护与治理的区域环境进行封闭保护,建立海洋污染治理试验区,以此降低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

 

2.3健全海洋污染防治的法律体系与管理体制

 

自1987年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多个涉及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国务院也相继出台了多项行政法律法规的保护措施,通过对涉海领域进行资源与环境保护,充分提升了我国海洋环境的整体安全性。

 

促进了我国海洋资源与海洋管理工作的综合治理。随着我国海洋开发利用程度的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企业单位在生产运营过程中涉及到了很多法律法规所未曾涉及到的问题内容,这就导致我国海洋环境的保护工作的有效性大大降低,很多企业利用法律法规的漏洞,在海洋环境资料的利用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极大的污染与破坏,严重影响着我国海洋环境的整体平衡,致使沿海居民与重要港口海岸遭受污染问题的影响,严重降低了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

 

因此,我国政府单位及相关组织部门应当根据分工对不同类型的污染源进行调查,根据不同区域内的海洋污染情况及企业单位违法开采与生产的情况,实施相应的改革与处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国海洋污染防治的政策法规,保证实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进一步提升我国法制工作的实施力度。

 

3.结语

 

环境污染治理现状例10

恩施市位于湖北省西南部,地处清江中上游,介东经1094′48“-10958′42”,北纬2950′33“-3039′30”。东邻建始、鹤峰,西界利川、咸丰,南连宣恩,北接重庆奉节。东西宽86.5公里,南北长90.2公里,全市国土总面积3972平方公里,占全州总面积的16.6%。辖10个乡、3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和172个行政村、34个居委会。总人口78万,其中土家族、苗族、侗族等少数民族占38%。1998年被列为国家对外开放城市,是湖北省九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现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首府所在地。恩施市是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首府所在地,全州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

1 恩施市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1.1 恩施市水环境质量现状

截止2005年底,恩施市13条主要河流除清江河部分流段以外,其余状况均良好。其中主要河流清江发源于苗族自贵定县斗蓬山的南麓,流经我州内九个县(市);州境内河长369公里,州内流域面积14883km2,占全州总面积48.7%,年总降雨量在1200-1500mm之间,多年平均流量96.5亿立方米。流域地处中低纬度,经齐跃山东部斜坡,冷暖气流经常相持过渡的地区,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其特点:气候暖和,夏无酷暑,阴雨天居多,雨量充沛,空气湿度大,冬季凌冻期短。

1.2 恩施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据2005年恩施市城区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年均浓度综合评价显示:恩施市城区全年52个周有44个周的空气质量在二级质量级别以上,其中达到一级的有12周(2002年为4周)。达到二级标准以上的周数占全年总周数的84.61%,比上年增加2个周;有8个周在三级质量级别以下,占总周数的15.39%。空气质量属于三级质量级别的周主要集中在1月和12月。2005年我市全年降水中,酸雨出现频率为25.8%,全年降水年均ph值为5.68,酸雨年均ph值为4.50。

1.3 污染源分析

(1)水污染源分析。

恩施市2004年废水排放总量为1738.38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465.38万吨,生活污水排放量1273万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5190.3吨,生活污水cod的排放量占cod排放总量的64%。2005年废水排放总量为1585.26万吨,比上年减少2.9%(47.37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367.26万吨,比上年减少4%(15.37万吨),生活废水排放量为1218万吨,比上年减少2.5%(32万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为272.17万吨,达标率为74.11%。

(2)大气污染源分析。

2005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量为134779万标立方米,工业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1436.13吨,比2002年减少14.17吨;烟尘1461.33吨,比2002年减少403.07吨;粉尘1315.86吨,比2002年增加279.8吨。工业煤炭消费总量为16.8万吨,比2004年减少0.35万吨。与2004年相比上升了0.037 mg/m3。其他两种污染物二氧化氮和总悬浮颗粒物的排放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1.4 恩施市水土流失现状

恩施市地处清江中上游,是全州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全市国土总面积3976km2,其中水土流失面积1562km2,占国土总面积40%,严重的水土流失制约了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湖北省唯一无防洪设施的城市,洪患是恩施城区人民的心头大患。也是阻碍城市经济健康、迅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城市防洪工程竣工以前,原有的防洪能力不足抵御5年一遇的洪水,城区的洪水灾害频繁发生,从1954年至2000年,恩施城区已先后发生洪这12次,累计造成经济损失上亿元。特别是1954年、1969年、1980年、1989年、1997年的洪水给州城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危害,给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2 恩施市环境污染治理措施

2.1 水污染治理措施

(1)建设污水处理工程。

恩施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是恩施州第一座城市污水处理工程。该工程总投资1.46亿元,是国家西部开发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项目之一。该工程采用改良型氧化沟工艺,并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实行自动化控制与管理。设计能力为日处理污水6万吨,经过处理后,清江河下游水质将得到有效改善,届时将为清江流域人民创造一个清洁适宜的生活、居住环境。同时也将很大程度改善恩施城区形象,使得恩施市政基础设施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工程于2003年12月破土动工,现已完成基建工程的建设、污水收集管网铺设、机械设备安装,整个工程进展迅速,将于2006年11月25日投入试运行。

恩施市污水处理厂工程于2006年年底主体工程完工,全面投入运行。今年11月完成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后投入正常运行,该工程的正常投入使用为改善市区水环境质量提供了坚强的保障。同时,为最大限度发挥城市截污管网的效应,目前,全线156个排污口,已有137个接入了污水管网,未接部分主要是因城建需要尚不能动工的部分,污水收集率能达到81%。2007年底,污水处理扫尾工程全部完工,自2006年11月将投入试运行,若运行正常,每年可减少向清江恩施段排放 bods(污水5日生化需氧量)3586吨,ss(悬浮物)5400吨,彻底消除清江恩施段岸边的污染带,使得清江水体能全面保持ⅰ类地面水质要求,也能使龙洞河水体逐渐恢复功能,达到ⅱ类水质要求,污水处理厂的出水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

(2)重点流域的环境综合整治,龙洞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共清理沿岸排污口75个,对27家违法排污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关闭龙洞河源头违法排污企业1家,目前沿岸80%以上的排污口已与污水处理管网对接。通过一两年的努力,龙洞河往日“龙须沟”的面貌得到彻底的改观,水质由过去的劣ⅴ类一跃而为ⅲ类水质。

2.2 大气环境问题的治理措施

(1)加大城区使用燃料结构调整力度。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对新开以原煤为燃料的餐饮业等加以控制,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减少原煤使用总量。

(2)加大对燃煤锅炉的治理力度。配合质监部门对现用的大吨位锅炉进行改造,改烧煤为烧天然气或用新技术(燃煤锅炉炉内喷射催化脱硫技术)治理降低二氧化硫;强制性淘汰一批小型锅炉,逐步淘汰蒸发量在1t/h以下的工业和民用锅炉特别是手工投煤的锅炉,县市城区敏感区域严格控制新上燃煤锅炉,鼓励安装使用燃气锅炉。

(3)加大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力度。继续抓好全州水泥行业环境污染治理设备正常运行的监督管理。在县市验收的基础上对全州14家合法水泥企业的粉尘污染治理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加大化工企业污染治理工作力度。督促已进行污染治理的企业提高环保设施设备的运行质量;对偷排和不开机运行的加大处罚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责令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限期治理,到期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依法予以关闭。

(4)加大对建筑工地现场管理的监管力度。积极配合建设等部门,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州城城区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从根本上解决施工现场搅拌噪音及粉尘污染等问题。

(5)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力度。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城区烟尘控制区。城区道路按规划分期逐步实行黑色化。加强城市卫生保洁,主要道路坚持定时洒水保洁。

2.3 实施水土流失治理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恩施市城市防洪工程包括清江干流防洪堤及龙洞河撇洪洞两大系统,同时采取河道清障清淤两大辅助措施,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城市防洪体系。其防洪保护对象为红庙电站至南门桥全长11km沿清江两岸的河谷阶地及龙洞河两岸低地,工程表态总投资7175.61万元,保护区面积3.9km2,保护区人口5.1万人,固定资产达7亿元。

2001年12月28日,第一期防洪工程——东门桥至清江桥河段防洪堤破土动工,拉开了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序幕。截止2004年12月31日,建成了清江东门桥至州体育馆河段4公里长的防洪工程,完成投资3000万元。城市防洪工程的建设,使城市防洪由过去五年一遇将逐步提高到五十年一遇的防洪能力。

(2)森林资源的防护措施。

①退耕还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自2001年启动实施以来,恩施市累计实施退耕还林工程22.5万亩,工程区范围为全市十六个乡(镇、办),4.35万户农户直接参加了工程建设。2004年和2005年两年兑现补助资金3990万元用于该工程。退耕还林使该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2.5%,工程区的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陆续回归出现,多年不见的猕猴在清江河岸结群出没,獐、鹿、豹、青羊继续成功繁衍,基本要消失了的鸟类成倍增长。

②改善能源节构,禁止乱砍乱伐。开发沼气池,利用猪粪生产沼气,沼气灯、沼气炉、气饭煲、沼气淋浴器,用来照明、煮饭、烧水;沼液、沼渣作肥料的利用。恩施州有近30万农户建起了沼气池,普及率已占适宜地区农户的38%。20年间,恩施的森林覆盖率从32%恢复到现在的48%,昔日光秃秃的荒山如今满目葱翠,更为重要的是,恩施有115万亩森林避免作为薪炭林而遭砍伐,加上退耕还林,全州森林覆盖率从48%提高到67%,山山水水重披绿色。

3 结束语

为使恩施市环境更好,实现恩施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在未来的几年里,应实施以下综合治理措施。一是加强城镇污染防治。到2010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均达到50%以上。加快城镇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改变煤烟型空气污染状况。加大城镇供水环境、大气环境及城镇噪声的综合治理力度。县(市)城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超过290天(每年)。二是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努力控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加强对化肥、水泥等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继续执行污染排放许可证和限期治理污染制度,淘汰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关闭污染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企业;严格新建项目环保审批,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十一五”期间,确保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和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分别达到60%,新建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95%以上,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参考文献

[1]李玉,王成明.中国硒都[m].北京:教育出版社,2000.

[2]林长民.恩施州水利工程建设规划[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5.

[3]玉宁生.城市生活污水治理[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2.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