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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体制的特点模板(10篇)

时间:2024-01-08 15:13:01

市场体制的特点

市场体制的特点例1

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经济转型过程中常常伴随着犯罪的增长。由全国的犯罪数量统计可知,1950-1980年间,平均每年的刑事案件发案数量约为50万件,发案率约为万分之六,1990年以后,刑事案件的发案数量猛增,平均发案数量约为200万件,发案率约为万分之二十。这一时期我国刑事案件始终呈高发的趋势,不仅出现了许多新型犯罪,传统的刑事犯罪在作案方式、恶性程度、组织形式等方面都有了新的变化。

这一阶段犯罪的特点有以下几点:

第一、侵财型犯罪发案率大幅提高,且恶性案件频发,犯罪数额呈不断加大的趋势,成为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主要因素。

第二、故意杀人、强奸、故意伤害等传统的暴力犯罪向恶性化、团伙化发展,持枪、爆炸、挟持人质等严重暴力手段频繁出现,对社会的危害口趋严重。以张君为首的犯罪团伙就是暴力犯罪恶性化、团伙化的典型代表,该犯罪团伙持枪作案20余起,打死打伤50余人,犯罪所得500余万。

第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犯罪大幅增加,特大经济犯罪案件频发,涉案金额巨大,且不断出现知识产权犯罪、证券犯罪、金融犯罪等新型经济犯罪。根据2008年全国法院工作报告:2003年至2007年,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走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案件8万余件:审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962件,比同期上升1.33倍。

第四,毒品犯罪蔓延发展,己成为社会一大公害。截止至2014年4月,全国登记在册吸毒人员己达258万人。仅2013年,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5.1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 8万名,缴获各类毒品44吨。

第五、有组织犯罪显著增加,不断出现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暴力性、结伙性、跨地区的流窜作案现象突出。

第六、更多的犯罪分子具有专业知识与较强的反侦察能力,运用先进工具,犯罪呈现智能化、技术化。

二、市场经济体制下犯罪高发产生的原因

第一、经济因素。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的是社会财富的大量增加,社会各阶层人们的社会活动呈现极度活跃的状态,但是在追求财富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错误的思想与手段,这种偏差进而导止致社会失范,不断膨胀的私欲往往就会外化为具体的犯罪行为。如为止牟取暴利就可能实施抢劫、盗窃、绑架等侵财犯罪。其次,市场经济的止重要特征是竞争,国有经济、私有经济、个体经济、外资经济在同一个市止场进行优胜劣汰的竞争。由于社会转型期间监管措施的不完善,处于不利地位的经济主体,为了生存和发展,往往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性竞争,如实施偷税漏税、走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行为。

第二、社会因素。社会转型带来的是大量的下岗、失业无业人员,这些人员又无法及时得到及时合理的安置,成为所谓的社会闲散人员,为犯罪团伙提供了大量的潜在成员,产生了一系列的不稳定因素。其次,社会财富分配不公导致贫富差距不断加大,容易造成社会成员的心理失衡,心理失衡在一定条件下往往造成行为失,使得社会成员的犯罪欲望扩张。这样就带来了恶性犯罪以及有组织犯罪的高发,集中表现在侵财犯罪的大量增加。

第三、社会流动性加大。市场经济的开放性,必然导致社会成员具有更大的流动性,为各种跨地区的流动作案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其次,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以对常住人管控为主的静态犯罪管控机制,己难以适应流动的、多变的动态犯罪形势,对犯罪的社会管控功能严重削弱。再次,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大量居民涌入城市,必然导致原有熟人社会的解体,邻里关系淡薄,无法起到守望相助的自然监督作用。

第四、科技原因。市场经济促进了科技的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掌握了专业知识,获得高新技术设备。为许多犯罪分子实施犯罪带来了便利,如同伙之间利用发达的通讯网络传递信息,利用发达的交通网络迅速流窜逃逸,极大地提高了作案能力,加大了公安机关的抓捕难度。

第五、文化因素。社会转型不可避免的带来文化冲突,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文化观念必然产生重大变化,文化变迁导致文化冲突,文化冲突外化为具体的社会规范与行为规范的冲突,进而导致犯罪。

第六、国际影响。改革开放,带来的不仅仅是国外的知识与技术,也带来了国际间犯罪的便利。毒品犯罪、跨国犯罪等等,无一不是基于开放所带来的便利。

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的犯罪现象规律

第一,起伏率不平衡。经过几次严打,迅速的将犯罪高峰期压下去,但是又迅速的反弹,起伏度比较大。如1983年严打,严打前三年犯罪率累计上升66. 36%。

严打期间犯罪率大幅下降,累计下降42. 25,上升和下降幅度都较大,这说明社会上存在大量促使犯罪率上升的因素。严打结束后,犯罪率在1985年就开始回升。

第二,犯罪的传递性较快。90年代之前,犯罪基木是从农村向城市蔓延,从经济落后地区向经济发达地区蔓延,但是90年代之后,犯罪现象又产生了回流,即农村的犯罪率与落后地区的犯罪率也开始上升。犯罪现象开始普遍发展。犯罪在城乡之间传递,一方面是户籍制度的放松,人流动的加快,农村人大量涌入城市,加速了城市与农村之间的文化传递,也带来了犯罪的传递:另一方面是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不平衡,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不断扩大,城市经济迅速发展,社会保障、公共设施不断完善,而农村的经济却远远赶不上城市的发展速度,农村的社会保障跟公共设施不配套,基木处于停滞状态,社会二元结构弊端口益显现,所带来的社会冲突、文化冲突也愈发的严重,这也就导致了城市与农村犯罪现象此起彼伏。

市场体制的特点例2

尽管党和国家在政策层面上一再强调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不是只讲市场经济,不讲社会主义,同时强调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然而,长期以来,理论界的主流观点与政策主张却背道而驰。这不仅影响到改革的政策取向,更对经济改革造成不应有的负面效应。在改革开放已走过三十年的今天,有必要重新梳理各种观点,纠正错误的理解和导向,正本清源,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指导下,恢复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理解。

一、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的不同理论阐释

(一)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不相容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特有的东西,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是不能共存于一个社会的,因而计划与市场也是不能共存于同一经济体中的。这种理论观点并没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而只有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改革开放以来,持这种观点的经济学者所提出的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实际上一方面把我国经济改革的对象——旧的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计划产品经济体制等同于计划经济。另一方面把市场经济同计划经济对立起来,认为二者是相互排斥、不能相容的,从而将改革的正确方向即由产品经济转到市场经济,错误地改为由计划经济转到市场经济,否定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结合,错误地将计划经济列为否定的对象,实质上主张自由市场经济。在这种教条主义的影响下,或竭力反对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或转而主张搞私有化,认为市场经济等同于私有制。

(二)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不相容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要发展市场经济必须消灭公有制,实行私有制。该观点认为,公有制经济不具有私有制经济的排他、独占等性质,其所有者是一个抽象主体,产权是不确的。公有制经济的实际经营者只享有从经营中获取利益的权利,而不负有为自身错误决策承担相应责任的义务。因而,公有制经济的实际经营者极易从个人角度出发作出各项决策,而不惜损害所在经济体的利益。并且由于公有制经济的特殊地位,其他所有制经济很难与之公平竞争,市场发挥资源配置作用的平等性和竞争性条件无法满足,自然也无法达到所谓的整个社会利益的实现。而只有私有制经济才是市场经济的天然温床。私有制经济的企业和个人具有完全的排他性和独享性,一切行为以实现自身和增加自身福利为目的,而恰恰在追求自身个人利益的过程中,实现了全社会的利益。这也是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机制的主要内容。这种观点的政策主张实质是搞私有化,建立私有制,在改革中的表现就是主张对国有企业进行私有化改革。

(三)新自由市场经济的观点

新自由市场经济的观点是新自由主义思想体系的一部分,是自由市场经济理论的现代再现。自由主义理论的思想来源主要有三个:一是洛克和密尔的政治自由学说与财产所有权理论。二是启蒙思想家合理的利己主义学说。三是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理论,这是新自由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基础。新自由主义思想和传统的自由主义思想一样重视市场的作用,认为市场是最佳的可自我调节的社会结构。因为,一方面,经济运行是有规律的。另一方面,在自由市场情况下,个人能实现最大限度的自由,市场调节在不受外界干预的情况下能最有效率地满足各方面需求,自动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而政府只充当“守夜人”的角色,其干预行为往往会使情况变得更糟。新自由市场经济理论认为,计划经济是市场经济不可调和的对立物,因而建议用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主张实行全面的私有化,认为私有财产制度是自由市场制度的基础。其基本观点和政策主张是:国民经济基本上由市场自发调节,国家实行最低程度的干预,取消国家计划机构,否定国家发展规划;在所有制结构上,取消国家所有制,实行最大限度的私有化,大量吸收外国资本参与私有化改制;在国有企业改革上,主张改掉公有制,实行私有产权制度,最大限度地缩小国有企业涉及的领域和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可见,在新自由市场经济理论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自由市场经济,就是实行全盘私有化的市场经济。很明显,这套改革主张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背道而驰的,应警惕这种观点的不良影响。

(四)以“现代市场经济”取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是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不必考虑所有制问题。市场在国民经济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国家通过财政和货币手段间接参与经济资源配置和国民经济运行。由于“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是竞争机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内容就应包括:一是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独立自主、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二是破除旧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健全现代市场体系。三是建立并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制体系,为市场主体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四是摒弃旧的干预经济发展的行政手段,改用间接的财政和货币手段来调节宏观经济的发展。为此,该观点认为,在实践上的首要任务是实行广泛的私有化,将国有企业私有化或实行股份制,使国家的作用从微观经济运行中逐渐淡出,直至完全消逝。

(五)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公平+市场效率”的观点

这种观点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说就是社会公平与市场效率的结合,即社会公平+市场效率。该观点提出摒弃计划经济而实行市场经济是因为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上,市场经济比计划经济更具效率。但市场经济在运行中存在市场失灵,进而产生各种社会经济问题,其一便是要素社会分配不公。追求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最本质的要求。在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后,必须使社会公平与社会效率完善地结合起来,这就是我国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种观点的影响较大,在很长时间内成为社会上一种主流观点。在这种观点影响下,学术界出现了如各种“社会主义”的定义,主张将“公有制为主体”从社会主义定义中抽掉,提出“普遍幸福社会主义”、“功能社会主义”、“社会公平等于社会主义”、“股份制等于公有制”等概念的现象。这种观点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公平+市场效率”,显然是片面的。一方面,混淆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与表象。社会公平和市场效率是一种表象概念,是所有市场经济国家追求的目标或判断国家经济运行水平的标准,但不能成为区别任何两个市场经济国家经济制度不同的判断标准。另一方面,淡化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即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区别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根本标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必须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本质的特征。

纵观以上五种观点可发现,在经济理论史上,长期存在将市场经济与公有制对立起来的观点,这已成为一种教条。整个现代西方经济学都表明:自私经济人是出发点,市场经济必须以私有制为基础。这种教条思想在改革初期表现为社会主义国家排斥市场经济,在改革后期表现为市场经济必然意味私有化,这成为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的思想根源之一。

二、科学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

科学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在辨析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关系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内涵进行再理解。

(一)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在我国经济改革过程中,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不相容论一直存在。实际上一些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对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概念及其关系的认识本身就是不正确的。首先,市场经济的概念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第一,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与商品经济没有本质区别,只有发展程度与阶段的不同。厉以宁曾说:“从本质上讲,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是一样的。”第二,社会分工决定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育程度。一方面,社会分工是商品交换产生与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曾指出,“这种分工是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另一方面,社会分工决定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和水平。列宁根据这一原理分析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指出,“国内市场的建立(即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的发展)的基本过程是社会分工”,“市场和社会劳动专业化的程度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第三,市场经济是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与社会制度没有必然联系的一种生产组织形式。市场经济是在社会分工发展的推动下,由商品经济发展而来的。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封建社会,社会分工简单、低下,不能形成市场经济机制。历史发展到近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密、复杂、全面,人类社会的生产形式才由自然经济发展到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所以市场经济是由社会分工的发展状况所决定的一种生产形式,并不是某个社会制度所特有的。其次,计划经济是一种和无政府状态经济相对应的生产形式,政府宏观调控是计划经济的一种具体形式。所谓计划是指国家作为一个社会主体代表的角色,监控市场经济的运行,通过事先的计划对宏观市场和微观主体进行适当干预,维护国民经济的均衡、平稳发展。以市场为基础的计划经济能有效克服自由市场经济先天的自发性、滞后性、盲目性缺陷,从而有效保证社会生产与社会需求的平衡,避免生产过剩造成社会资源浪费。最后,无论是单纯的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在经济资源配置上都有其固有的优势与不足。对单纯的市场经济来说,一方面,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市场主体通过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来实现整个社会的利益,在大部分情况下能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市场调节有其固有的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缺陷,无法支持公共物品的供给以及保证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不能使社会经济发展的利益为人民共享,惠及全体人民。对作为生产形式范畴的计划经济来说,一方面,它可从全局和总体利益上布局生产力,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经济运行的剧烈波动。另一方面,计划调节容易受到主观认识能力的限制,不能完全满足利益创造者对个体利益的追求,需要复杂的组织体系推动,并具有一定的时滞性。因此,将两者取优补短结合在一起,组成一个优势更加明显、不足相对弱化的新的生产形式,即计划市场经济体制,这是生产力与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我国正在建立和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一种计划市场经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内在地结合在一起,计划以市场为基础,市场以计划为指导。在计划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被纳入到国家计划的轨道,按照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要求有序运行,可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

(二)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关系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如果说市场排斥公有制经济,也就等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不相容,亦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无法建立。事实上,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可以相容,且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仍能发挥其高效率配置社会经济资源的作用。从理论上看,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没有公有制,也就没有我国的社会主义。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因为,资本主义制度下存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生产社会化这一对基本矛盾,在这一基本矛盾的作用下,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社会平均利润率下降和相对人口过剩两大规律,必然导致生产过剩,爆发经济危机。这是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调和的矛盾。随其发展,资本主义私有制必然会被社会主义公有制所代替。卓炯在上世纪80年代末就明确提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不建立强大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是一个最大的缺陷”。从实践上看,即使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国有经济也存在并与市场经济机制相适应。郎成平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股权结构做的研究表明,欧洲国家持股现象非常普遍。在被研究的欧洲5232家公司中,奥地利国家持股14.81%,芬兰国家持股15.12%,意大利国家持股9.98%,挪威国家持股11.81%,瑞士国家持股7.59%。这充分说明国有经济完全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不会成为市场经济发挥其资源配置作用的阻碍因素。当然,必须承认我国旧的公有制经济形式存在严重问题,必须改革。但同样必须承认,我国旧的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的问题,在于其长期处于我国旧的高度集中的计划产品经济体制管理模式下所遗留下来的管理层面的问题。如,严重的官僚主义倾向,以长官意志、行政手段管理指导生产经营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探索建立新的公有制经济管理与运行机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生产经营运行机制,在公有制的基础上改革一切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运行方法和体制。而认为要发展市场经济必须改掉公有制、实行私有化,则是脱离了中国客观的历史和现实,是对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照抄照搬。

    总之,市场经济是不排斥公有制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其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主体地位。

(三)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关系

现代市场经济是市场经济的更高发展阶段,是自由市场经济适应生产力和社会分工新的发展,是加入政府干预因素而形成的新的生产组织形式。其显著特征是:市场经济发展到更高的阶段,形成更加完善、复杂的现代市场体系;市场对社会经济资源配置发挥基础主导作用,国家通过间接的财政和货币手段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干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要建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现代市场经济。因为现代市场经济只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含义中的一个层面,除此之外还有计划市场经济和公有制为主体两个层面的内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计划市场经济,是计划与市场的有机结合,是把市场纳入到国家计划的轨道,使之按照国民经济结构有计划地运行与发展,保持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基本平衡,自觉按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组织生产。在计划市场机制中,计划机制和市场机制是统一的、有机结合的、互相渗透和融合在一起的,其作用覆盖全部市场范围,而非相互割裂。计划市场经济能克服自由市场经济的弊病,基本保持市场供给与需求的平衡,有利于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实现,有利于社会再生产过程的顺利运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本身固然没有什么“姓资”、“姓社”问题,但现实具体的市场经济是不能离开历史上某种特定的生产关系而运行的,它必然会与某种生产资料所有制结合,形成一种历史的、现实的、具体的社会经济制度。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形式或社会性质来说,它是姓“社”的。从另一个角度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一般性与特殊性这两重性质。从一般性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发达的社会分工为根据,是一种计划化了的现代市场经济。从特殊性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性质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一是现代市场经济。二是计划市场经济。三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它是这三层含义的综合或统一。前二者属于生产形式的范畴,后者是特殊生产关系即所有制的范畴。这三个层面结合,组成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三、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的实践意义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内涵,对我国经济改革的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只有把目标搞清楚了,才能找到实现目标的正确方法和途径。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内涵出发,要深化改革,探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途径。

(一)大力发展现代市场经济

第一,建立和完善现代市场经济的载体,即现代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知识产权市场、职业经理人市场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第二,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市场竞争主体。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与制度安排,建立健全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理顺产权关系,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经营管理权的分离;形成产权约束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第三,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建立健全我国宏观调控决策、监督、评估体系;用科学的宏观调控手段,选择合适的中间目标,通过财政和货币手段间接调控市场,实现国民经济的均衡运行,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要把国家的宏观调控同科学发展观联系起来,积极引导我国企业走上科学发展、持续发展、绿色发展、有限制发展的轨道。

(二)积极探索实现社会主义计划市场经济的运行模式

市场体制的特点例3

尽管党和国家在政策层面上一再强调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不是只讲市场经济,不讲社会主义,同时强调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然而,长期以来,理论界的主流观点与政策主张却背道而驰。这不仅影响到改革的政策取向,更对经济改革造成不应有的负面效应。在改革开放已走过三十年的今天,有必要重新梳理各种观点,纠正错误的理解和导向,正本清源,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指导下,恢复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理解。

一、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的不同理论阐释

(一)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不相容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特有的东西,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是不能共存于一个社会的,因而计划与市场也是不能共存于同一经济体中的。这种理论观点并没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而只有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改革开放以来,持这种观点的经济学者所提出的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实际上一方面把我国经济改革的对象——旧的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计划产品经济体制等同于计划经济。另一方面把市场经济同计划经济对立起来,认为二者是相互排斥、不能相容的,从而将改革的正确方向即由产品经济转到市场经济,错误地改为由计划经济转到市场经济,否定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结合,错误地将计划经济列为否定的对象,实质上主张自由市场经济。在这种教条主义的影响下,或竭力反对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或转而主张搞私有化,认为市场经济等同于私有制。

(二)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不相容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要发展市场经济必须消灭公有制,实行私有制。该观点认为,公有制经济不具有私有制经济的排他、独占等性质,其所有者是一个抽象主体,产权是不确的。公有制经济的实际经营者只享有从经营中获取利益的权利,而不负有为自身错误决策承担相应责任的义务。因而,公有制经济的实际经营者极易从个人角度出发作出各项决策,而不惜损害所在经济体的利益。并且由于公有制经济的特殊地位,其他所有制经济很难与之公平竞争,市场发挥资源配置作用的平等性和竞争性条件无法满足,自然也无法达到所谓的整个社会利益的实现。而只有私有制经济才是市场经济的天然温床。私有制经济的企业和个人具有完全的排他性和独享性,一切行为以实现自身和增加自身福利为目的,而恰恰在追求自身个人利益的过程中,实现了全社会的利益。这也是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机制的主要内容。这种观点的政策主张实质是搞私有化,建立私有制,在改革中的表现就是主张对国有企业进行私有化改革。

(三)新自由市场经济的观点

新自由市场经济的观点是新自由主义思想体系的一部分,是自由市场经济理论的现代再现。自由主义理论的思想来源主要有三个:一是洛克和密尔的政治自由学说与财产所有权理论。二是启蒙思想家合理的利己主义学说。三是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理论,这是新自由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基础。新自由主义思想和传统的自由主义思想一样重视市场的作用,认为市场是最佳的可自我调节的社会结构。因为,一方面,经济运行是有规律的。另一方面,在自由市场情况下,个人能实现最大限度的自由,市场调节在不受外界干预的情况下能最有效率地满足各方面需求,自动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而政府只充当“守夜人”的角色,其干预行为往往会使情况变得更糟。新自由市场经济理论认为,计划经济是市场经济不可调和的对立物,因而建议用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主张实行全面的私有化,认为私有财产制度是自由市场制度的基础。其基本观点和政策主张是:国民经济基本上由市场自发调节,国家实行最低程度的干预,取消国家计划机构,否定国家发展规划;在所有制结构上,取消国家所有制,实行最大限度的私有化,大量吸收外国资本参与私有化改制;在国有企业改革上,主张改掉公有制,实行私有产权制度,最大限度地缩小国有企业涉及的领域和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可见,在新自由市场经济理论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自由市场经济,就是实行全盘私有化的市场经济。很明显,这套改革主张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背道而驰的,应警惕这种观点的不良影响。

(四)以“现代市场经济”取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观点

这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是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不必考虑所有制问题。市场在国民经济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国家通过财政和货币手段间接参与经济资源配置和国民经济运行。由于“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是竞争机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内容就应包括:一是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独立自主、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二是破除旧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健全现代市场体系。三是建立并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制体系,为市场主体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四是摒弃旧的干预经济发展的行政手段,改用间接的财政和货币手段来调节宏观经济的发展。为此,该观点认为,在实践上的首要任务是实行广泛的私有化,将国有企业私有化或实行股份制,使国家的作用从微观经济运行中逐渐淡出,直至完全消逝。

(五)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公平+市场效率”的观点

这种观点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说就是社会公平与市场效率的结合,即社会公平+市场效率。该观点提出摒弃计划经济而实行市场经济是因为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上,市场经济比计划经济更具效率。但市场经济在运行中存在市场失灵,进而产生各种社会经济问题,其一便是要素社会分配不公。追求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最本质的要求。在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后,必须使社会公平与社会效率完善地结合起来,这就是我国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种观点的影响较大,在很长时间内成为社会上一种主流观点。在这种观点影响下,学术界出现了如各种“社会主义”的定义,主张将“公有制为主体”从社会主义定义中抽掉,提出“普遍幸福社会主义”、“功能社会主义”、“社会公平等于社会主义”、“股份制等于公有制”等概念的现象。这种观点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公平+市场效率”,显然是片面的。一方面,混淆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与表象。社会公平和市场效率是一种表象概念,是所有市场经济国家追求的目标或判断国家经济运行水平的标准,但不能成为区别任何两个市场经济国家经济制度不同的判断标准。另一方面,淡化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即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区别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根本标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必须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本质的特征。

纵观以上五种观点可发现,在经济理论史上,长期存在将市场经济与公有制对立起来的观点,这已成为一种教条。整个现代西方经济学都表明:自私经济人是出发点,市场经济必须以私有制为基础。这种教条思想在改革初期表现为社会主义国家排斥市场经济,在改革后期表现为市场经济必然意味私有化,这成为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的思想根源之一。

二、科学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

科学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在辨析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关系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内涵进行再理解。

(一)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在我国经济改革过程中,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不相容论一直存在。实际上一些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对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概念及其关系的认识本身就是不正确的。首先,市场经济的概念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第一,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与商品经济没有本质区别,只有发展程度与阶段的不同。厉以宁曾说:“从本质上讲,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是一样的。”第二,社会分工决定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育程度。一方面,社会分工是商品交换产生与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曾指出,“这种分工是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另一方面,社会分工决定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和水平。列宁根据这一原理分析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指出,“国内市场的建立(即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的发展)的基本过程是社会分工”,“市场和社会劳动专业化的程度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第三,市场经济是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与社会制度没有必然联系的一种生产组织形式。市场经济是在社会分工发展的推动下,由商品经济发展而来的。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封建社会,社会分工简单、低下,不能形成市场经济机制。历史发展到近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密、复杂、全面,人类社会的生产形式才由自然经济发展到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所以市场经济是由社会分工的发展状况所决定的一种生产形式,并不是某个社会制度所特有的。其次,计划经济是一种和无政府状态经济相对应的生产形式,政府宏观调控是计划经济的一种具体形式。所谓计划是指国家作为一个社会主体代表的角色,监控市场经济的运行,通过事先的计划对宏观市场和微观主体进行适当干预,维护国民经济的均衡、平稳发展。以市场为基础的计划经济能有效克服自由市场经济先天的自发性、滞后性、盲目性缺陷,从而有效保证社会生产与社会需求的平衡,避免生产过剩造成社会资源浪费。最后,无论是单纯的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在经济资源配置上都有其固有的优势与不足。对单纯的市场经济来说,一方面,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市场主体通过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来实现整个社会的利益,在大部分情况下能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市场调节有其固有的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缺陷,无法支持公共物品的供给以及保证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不能使社会经济发展的利益为人民共享,惠及全体人民。对作为生产形式范畴的计划经济来说,一方面,它可从全局和总体利益上布局生产力,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经济运行的剧烈波动。另一方面,计划调节容易受到主观认识能力的限制,不能完全满足利益创造者对个体利益的追求,需要复杂的组织体系推动,并具有一定的时滞性。因此,将两者取优补短结合在一起,组成一个优势更加明显、不足相对弱化的新的生产形式,即计划市场经济体制,这是生产力与社会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我国正在建立和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一种计划市场经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内在地结合在一起,计划以市场为基础,市场以计划为指导。在计划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被纳入到国家计划的轨道,按照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要求有序运行,可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

(二)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关系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如果说市场排斥公有制经济,也就等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不相容,亦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无法建立。事实上,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可以相容,且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仍能发挥其高效率配置社会经济资源的作用。从理论上看,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没有公有制,也就没有我国的社会主义。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因为,资本主义制度下存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生产社会化这一对基本矛盾,在这一基本矛盾的作用下,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社会平均利润率下降和相对人口过剩两大规律,必然导致生产过剩,爆发经济危机。这是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调和的矛盾。随其发展,资本主义私有制必然会被社会主义公有制所代替。卓炯在上世纪80年代末就明确提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不建立强大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是一个最大的缺陷”。从实践上看,即使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国有经济也存在并与市场经济机制相适应。郎成平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股权结构做的研究表明,欧洲国家持股现象非常普遍。在被研究的欧洲5232家公司中,奥地利国家持股14.81%,芬兰国家持股15.12%,意大利国家持股9.98%,挪威国家持股11.81%,瑞士国家持股7.59%。这充分说明国有经济完全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不会成为市场经济发挥其资源配置作用的阻碍因素。当然,必须承认我国旧的公有制经济形式存在严重问题,必须改革。但同样必须承认,我国旧的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的问题,在于其长期处于我国旧的高度集中的计划产品经济体制管理模式下所遗留下来的管理层面的问题。如,严重的倾向,以长官意志、行政手段管理指导生产经营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探索建立新的公有制经济管理与运行机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生产经营运行机制,在公有制的基础上改革一切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运行方法和体制。而认为要发展市场经济必须改掉公有制、实行私有化,则是脱离了中国客观的历史和现实,是对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照抄照搬。总之,市场经济是不排斥公有制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其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主体地位。

(三)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关系

现代市场经济是市场经济的更高发展阶段,是自由市场经济适应生产力和社会分工新的发展,是加入政府干预因素而形成的新的生产组织形式。其显著特征是:市场经济发展到更高的阶段,形成更加完善、复杂的现代市场体系;市场对社会经济资源配置发挥基础主导作用,国家通过间接的财政和货币手段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干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要建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现代市场经济。因为现代市场经济只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含义中的一个层面,除此之外还有计划市场经济和公有制为主体两个层面的内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计划市场经济,是计划与市场的有机结合,是把市场纳入到国家计划的轨道,使之按照国民经济结构有计划地运行与发展,保持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基本平衡,自觉按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组织生产。在计划市场机制中,计划机制和市场机制是统一的、有机结合的、互相渗透和融合在一起的,其作用覆盖全部市场范围,而非相互割裂。计划市场经济能克服自由市场经济的弊病,基本保持市场供给与需求的平衡,有利于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实现,有利于社会再生产过程的顺利运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本身固然没有什么“姓资”、“姓社”问题,但现实具体的市场经济是不能离开历史上某种特定的生产关系而运行的,它必然会与某种生产资料所有制结合,形成一种历史的、现实的、具体的社会经济制度。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形式或社会性质来说,它是姓“社”的。从另一个角度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一般性与特殊性这两重性质。从一般性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发达的社会分工为根据,是一种计划化了的现代市场经济。从特殊性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性质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一是现代市场经济。二是计划市场经济。三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它是这三层含义的综合或统一。前二者属于生产形式的范畴,后者是特殊生产关系即所有制的范畴。这三个层面结合,组成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三、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的实践意义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内涵,对我国经济改革的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只有把目标搞清楚了,才能找到实现目标的正确方法和途径。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内涵出发,要深化改革,探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途径。

(一)大力发展现代市场经济

第一,建立和完善现代市场经济的载体,即现代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知识产权市场、职业经理人市场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第二,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市场竞争主体。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与制度安排,建立健全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理顺产权关系,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经营管理权的分离;形成产权约束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第三,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建立健全我国宏观调控决策、监督、评估体系;用科学的宏观调控手段,选择合适的中间目标,通过财政和货币手段间接调控市场,实现国民经济的均衡运行,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要把国家的宏观调控同科学发展观联系起来,积极引导我国企业走上科学发展、持续发展、绿色发展、有限制发展的轨道。

(二)积极探索实现社会主义计划市场经济的运行模式

市场体制的特点例4

关键词: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 兼容模式维度

市场社会主义是国外在传统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夹缝中探索“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兼容的经济体制,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则是在传统社会主义基础上探索“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兼容的制度模式。分析比较“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兼容模式的维度,能够帮助我们把握“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兼容的路径规律,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实践内涵,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市场社会主义:“市场-社会主义”的一维兼容路径

“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兼容起源于国外,市场社会主义是国外探索的重要理论成果。基本思路是在社会主义框架内引入市场机制,以市场为兼容主导,形成了市场与计划并存的“二元论”、市场“中性论”、市场“联姻论”、“市场主导论”等依次演进的逻辑主线。

(一)计划与市场并存的“二元论”

计划与市场并存的“二元论”主要是指早期探索“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兼容的理论与实践。主要特点是试图在传统社会主义内部植入市场经济的因素,社会主义的计划体制是绝对主导地位,市场仅仅处于附属地位。主要包括“兰格模式”和“东欧分权市场社会主义模式”。

“兰格模式”的模拟市场。20世纪30年代,“兰格模式”设想运用“试错法”第一次把市场引入社会主义,但这种社会主义仅仅存在“消费品和劳动服务”的真正市场,关于消费品以外的市场主要由“中央计划局”模拟市场来起作用,中央计划局可以确定“组合生产要素”的原则、“工厂生产规模的原则”、“产量的规则”、“资源分配的规则”、“价格当参数使用的原则”等,从而可以规定物价使每种商品的供求数量平衡。由此可知,“兰格模式”中的模拟市场仅仅是一种理想状态,与计划的地位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分权市场社会主义模式”的附属性市场。东欧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在实践中出现了并存的计划与市场,但市场实际处于附属地位,计划仍然占绝对优势。南斯拉夫虽然肯定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不可逾越的阶段,但同时承认计划也是社会主义必不可少的经济体制。商品交换“会带有在各种阶级制度中商品生产发展所具有的全部特点”,通过计划的指导使社会主义的“市场成为生产者自由共同体中各种关系的简单组织形式”,使社会主义的市场“实际上不成为市场”,实现市场消亡的历程。匈牙利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则被谨慎地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此外,其它理论状态的模式,如布鲁斯的“宏观决策”与“微观决策”、科尔耐的“行政协调”与“市场协调”、锡克的“宏观平衡”与“微观平衡”等实际都存在这种倾向,市场的作用被局限于社会主义框架内。因此,实践状态的市场也是处于附属地位。

(二)市场”中性论”与市场“联姻论”

20世纪80年代,英国工党第二次在大选中败北且败绩创下了1918年以来最差纪录。为了扭转工党的这种不利局面,工党的智囊机构――费边社邀请了一批著名的学者探讨工党失利的原因,后来这些学者组成了一个“社会主义哲学”研究组并开始定期召开会议,他们正是在市场“中性论”与市场“联姻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当代市场社会主义的英国模式。

市场“中性论”。英国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家明确区分了社会主义的“目的”与实现“目的”的“手段”,据此他们提出了市场“中性论”的观点。一方面,他们认为社会主义者忽视了社会主义的“目的”与实现社会主义的“手段”,误把“生产资料公有制或资源配置的中央计划等手段变成了目的本身”。但“计划的内在实质并不意味着平等,国有化的内在实质也并不是消灭剥削”,它们都是实现社会主义“目的”的“手段”。另一方面,他们认为 “市场的内在实质也不会阻碍人们用它来实现那些社会主义的目的”,因为“市场具有许多吸引人的特性”,如信息机制、激励机制,只要运用市场有利机制“实现收入、财富和机会分配得当”,在必要时运用包括“直接运用行政干预的手段”等非市场手段来限制市场弊端,就一定能使市场“积极地促进而非阻碍社会主义各种目标的实现”。因此,他们明确提出市场机制与计划机制都是经济实现的手段,市场具有中性的特点。

市场“联姻论”。根据“计划”与“市场”都是实现经济发展手段的观点,他们认为市场与社会主义“联姻”非常可行,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思考。一方面,市场主导的原则。他们提出,“在大规模潜在贸易中市场关系优于非市场关系”,而对于某些 “市场关系并不优越于非市场关系的情形”,市场社会主义能够通过国家干预市场的手段,克服市场在经济运行中的弊端,如竞争问题、市场外部性问题、资本市场配置混乱问题、价格滞后、偏离问题、两极分化问题等。因此,“市场应成为交易机制的主导形式” 。另一方面,指示性计划是市场重要的补充原则。他们认为中央计划模式存在因信息问题而导致制定的计划不可行;计划的实施不能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等弊端。因此,他们普遍建议采用法国的指示性计划模式。这种计划只是计划内容的“构设和阐释的咨询、讨论过程”,实质上只是提供了一种信息汇集的场所,讨论有关经济外部性问题等;“计划并不包含实施的程序”,经营者在“计划框架内彼此签订独立的合同”;与自愿签订的合同一样,“每个合同都有强制力”。解决了计划信息不足与市场经济的弊端等问题,实现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的“联姻”。

(三)市场“主导论”

20世纪90年代,苏联、东欧社会主义的解体,西方左翼理论家在对传统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理想“双重幻灭”的情况下,开始重新探索社会主义与市场兼容的路径,诞生了“市场主导”的当代市场社会主义模式。

“市场主导”的经理经营模式。“经理经营型”市场社会主义是美国类型的“市场主导”型模式,根本特点是通过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理的合理经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最终实现社会主义目标。该模式主要包括罗默的“证券市场社会主义”与巴德汉的“银行监督的市场社会主义”等。巴德汉曾经认为,资本主义能够通过“资本市场和经理市场解决软预算约束问题”,但不能解决“资本市场对经理的有效监督”。因此,他设想在“市场社会主义中复制一个有效率的经理市场”,依靠银行监督经理经营的模式实现利润最大化。很显然,这种模式的“市场”已经占据主导地位,不仅包括资本市场,同时也设想了管理人员的竞争市场。

“市场主导”的工人管理机制。“经济民主型”市场社会主义模式是兼容“工人自治型”与“经理经营型”优势的“市场主导型”模式,以美国戴维•施威卡特的“经济民主型市场社会主义”为代表。其特点是工人管理主导的市场机制模式,“工人管理”与“市场调节”在该模式中占有重要地位。施威卡特曾经提出“非市场的社会主义形式”在“经济上是不可行的”,应该保留“协调绝大多数经济机制的市场”,明确表明了“市场”在社会主义中的主导地位。同时,他也设想了一些市场投资与控制市场弊端的机制,完善了市场与社会主义兼容的模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的多维兼容路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国探索“社会主义”与“市场”兼容的实践,逻辑思路是从“社会主义”到市场的多维兼容制度模式。经历了计划与市场的“二元”并存、“三位一体”、“四位一体”等兼容过程。

(一)计划与市场并存的“二元”兼容模式

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计划体制在中国全面确立后,很多人确实感到计划经济存在一些问题,但不敢公开提出市场经济的观点,最多也就是主张计划经济为主体,市场起一些补充作用而已。陈云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观点明确表明这一思想;“另一个是孙冶方提出的,在国家计划的范围内通过价值规律的作用激励企业改善经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等观点。1978年,李先念在“国务院务虚会”总结中明确提出“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这显然是从陈云的‘三为主’、‘三为辅’脱胎而来”,但这个时候还没有市场经济的概念。1979年,中央提出“以计划经济为主,同时充分重视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1982年,党的十二大明确肯定“计划经济为主体,市场调节为补充的原则”。这种原则突破了以前计划经济体制是唯一经济体制的观念,计划与市场兼容问题迈开了第一步。

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做法引起了部分质疑。在计划体制框架内引入市场体制大家容易接受,引起的破坏较小;同时两种体制并存也会出现互相摩擦等矛盾。这样就出现截然不同的观点,一是把问题的产生归咎于市场而主张限制市场等;一是把问题的产生归咎于计划体制改革不彻底而主张扩大市场,把市场经济引入国民经济的范围。经济学家薛暮桥20世纪80年代初期明确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口号不正确,应该代之以“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口号”。经过经济学家以及中央反复商讨,结合中国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发展的现实需要,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经济必须自觉依靠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主义经济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社会主义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尽管在决定当中还出现许多限制商品经济的条件,但这在理论上突破了“传统计划经济等于社会主义”的观点,肯定了“社会主义是商品经济”的观点。邓小平高度评价说“这次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好,就是解释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我看讲得清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的提出。按照《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1985年9月,中共全国代表会议提出要“逐步完善市场体系”的观点,提出发展商品、资金、劳务、技术等四大市场;1987年,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观点,彻底摆脱了“社会主义就是计划经济”的模式;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涵、特点、运行原则,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详细概括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部署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具体目标、任务和措施;强调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心环节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兼容的中国模式。

(二)“市场主导”的“三位一体”兼容模式

“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兼容必须首先把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制度,而不能仅仅作为一种经济体制或意识形态,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要素与市场经济兼容的多维模式。因此,改革初期我国以经济体制兼容为主导的“二元”模式,必然会给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兼容带来一定的问题。

第一,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市场经济的矛盾。我国经济落后的现实决定了经济优先的发展战略,把市场经济与计划体制兼容作为目标,尽管在改革之初也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但在实际进展中却很缓慢,这导致了市场经济与政治体制改革的矛盾,产生了许多制度性问题,如腐败问题、市场制度不健全问题、监督制度缺失、改革措施不到位等。因此,要想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深层次兼容,必须加强政治体制改革的力度,实现社会主义政治与市场经济的兼容。

第二,市场经济与文化改革的不协调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体制的改革仅仅局限于教育科技等领域的改革,真正与市场经济接轨的文化改革考虑不够。因此,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市场经济与我国文化的矛盾也日趋尖锐。一方面,市场经济对传统文化带来了冲击。市场经济要求以经济利益为第一目标,而我国传统文化则以追求社会利益为目标;我国传统文化以精神理念为主导,而市场经济则以物质利益为主导。因此,在市场经济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传统文化遭遇市场经济的冲击就产生了很多问题,如道德滑坡、金钱至上、拜金主义、、唯利是图等。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的性质产生了矛盾。社会主义要求以社会公平为目标,而市场经济则要求以市场公平为手段,因此如何协调社会公平与市场公平是社会主义面临的重大问题。在我国社会主义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难以科学协调社会公平与市场公平的矛盾,同样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如混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论调,否认社会主义优越性等观点。因此,这些问题必然要求加强文化改革的力度,树立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实现与市场经济兼容的文化制度与文化模式。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明确提出了“三位一体”的改革模式,从“生产力、人民利益、先进文化”的角度构建社会主义的模式,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与社会建设,把政治改革的步伐大大加快,把“先进文化”建设问题引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构建模式之中,完善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兼容的路径,“三位一体”的兼容模式初步确立。

(三)“市场主导”的“四位一体”兼容模式

21世纪以来,我国改革进入攻坚的关键时期,围绕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改革路径,改革过程中积累的问题逐步由个体问题转变为社会问题,如环境污染问题、资源浪费问题、教育问题、医疗问题、住房问题、农民工问题等,这是我国改革路径必然产生的结果。

科学发展观正是针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中出现的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不能完全兼容而提出的。经济发展方面,要贯彻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政治方面,强调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构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政治制度;文化方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与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先进文化等,加强文化与市场经济的兼容,建立兼容市场的文化机制与文化类型;社会发展方面,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把“和谐的社会主义”作为未来社会主义发展的目标。这种新目标的提出,标志着党对社会主义性质与任务的最新认识,这既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又符合我国当前的社会主义发展实际。科学社会主义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社会主义的目标”,而人的全面发展本身就包含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

总之,把社会建设明确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方面提了出来,确立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与市场经济兼容的思路,标志着“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多维兼容的制度模式确立。

“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兼容模式的维度比较

(一)维度趋向存在一致性

市场社会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探索社会主义与市场兼容的思维逻辑具有同源性,都是根据社会主义发展目标而提出的路径选择,把市场纳入到社会主义发展的范畴之中。在选择市场的过程中都选择了逐步兼容的策略,由点到面、由部分到全部的过程。市场社会主义的“二元论”、“中性论”、“联姻论”、“主导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计划市场”并存、“三位一体”、“四位一体”兼容模式,具有大致相同的趋向。因此,两种兼容模式都遵循以“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为兼容主体,社会主义发展完善为目标的维度趋向。

(二)兼容维度具有本质区别

市场社会主义坚持以市场为先导的逆向思维模式,核心目标是实现市场与社会主义的兼容,往往忽视了社会主义的性质;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则是以社会主义为先导的兼容思路,是以社会主义为主导的制度兼容模式。

多维兼容的制度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兼容模式是在扬弃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基础上,通过改革的科学手段,按照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兼容的逻辑思路,把“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制度,逐步完成社会主义的经济改革、政治改革、文化改革和社会改革,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制度兼容,形成科学发展观统领下的多维兼容制度模式。

一维兼容的经济模式。不论是东欧的分权市场社会主义,还是西方的市场社会主义,大多是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兼容的经济模式,忽视了其它社会要素与市场经济的兼容,形成了市场经济与旧的政治、文化要素的畸形结合,要么是幻想直接借鉴资本主义的政治、文化模式等。

传统市场社会主义把市场经济体制移植到计划体制的框架内部,但没有考虑市场机制与计划机制以及传统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社会等的兼容性,在发展市场经济的时候,忽视了市场经济配套的社会主义政治、文化以及社会整体的因素,结果计划与市场矛盾引发政治、意识形态、社会动乱等危机,这是东欧市场社会主义失败的根本原因。如南斯拉夫盲目追求国家职能的消亡,发展市场经济的时候根本不考虑政府利益、政治需求,没有实现市场经济与传统政治、文化的兼容,反而采取激进措施废除国家职能、忽视党的领导以及社会主义文化理念等,最终导致了社会主义的解体。

当代市场社会主义则坚持资本主义传统市场机制与社会主义理念兼容的原则,试图在资本主义外壳内部孕育出社会主义,但这个社会主义的诸要素根本没有提及,抑或潜意识中要借鉴资本主义的社会要素,这个特点决定了这种兼容模式的乌托邦或改良性质。如“工人自治型市场社会主义”只关心合作社企业内部的社会主义,“经理经营型市场社会主义”仅从利润最大化原则经营企业实现社会主义,“经济民主型市场社会主义”也不过是在经济领域推行民主而并没有真正触及政治问题。至于文化问题他们根本没有提及,也许他们觉得资本主义的文化制度就是市场社会主义应该具有的文化制度;关于如何协调整个社会发展机制问题更没有探讨。

结论

综上所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兼容的历史与现实表明,必须兼顾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因素,把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制度,以“社会”为主义,选择符合社会发展的制度模式。任何一个社会制度都是一个系统要素的结合,包括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文化意识形态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结合方式,偏废任何一个方面都会破坏社会结构,要实现社会合理发展就必须要求社会各个要素合理配置。因此,“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兼容就不能仅体现在“计划”与“市场”的兼容,同时也要求“社会主义政治、文化以及社会因素”与“市场经济”的多维兼容,才能促进社会主义体制的完善与发展。由此可知,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多维兼容的制度模式,是未来社会主义改革发展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卡德尔论文选.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6

市场体制的特点例5

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生及发展

(一)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方式和主要手段的经济,它是一切商品生产发展到社会化大生产阶段所必需的资源配置方式。市场经济具有平等性、竞争性、法制性、开放性的特征。从市场经济作为经济手段这个意义上说,没有姓“社”姓“资”的制度属性的区别。由于人类物质资料的生产总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下进行的,社会资源的配置与是在一定的社会制度下实现提,因而市场经济体制又不能脱离一定的社会条件而独立存在,它总是存在于一定社会制度之下并同该社会基础制度结合在一起。实践证明,市场经济可以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存在,它可以为资本主义所利用,也要以为社会主义所利用。

(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生及发展。

早在1979年邓小平就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1985年,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1992年春,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进一步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邓小平这些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从根本上解决了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对立起来的思想束缚,对我国经济改革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成为我们党制定改革方向和目标的基本理论依据.

三十多年前邓小平提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设想以及后来的实践,是重要的历史性尝试。在这之前,社会主义国家基本上都是单一的计划经济,资本主义国家基本上都是单一的市场经济。虽然列宁很早就提出过搞混合经济的设想,但没有来的及实施。而邓小平不仅提出了在社会主义国家搞市场经济的设想,还在我国进行了长期全面的实践,这不仅给我国带来了多年经济高速增长和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还为认识和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提供了正反两方面的宝贵经验。同大多数新生事物一样,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设想是不完善的,有些实践也是盲目的。用他自己的话讲,是摸着石头过河。许多问题,如怎样将国企推向市场,国企要不要搞股份制、要不要搞破产、三农问题如何解决、金融体制如何改革,等等都没有现成的答案。

(三)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市场经济。作为市场经济,它本身没有姓“社”姓“资”之分。但是,市场经济又总是与各国特有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因而又具有自身固有的特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公有制、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紧密相联系的,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形态有根本的不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使市场在资本配置方面起基础作用的经济体制或经济运行方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把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相结合,它不仅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定和特征,同时又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平等性、法制性、竞争性和开放性等一般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除了具有现代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其特殊性,即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根本区别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以按劳分配为主体,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 转贴于

市场体制的特点例6

1、足球市场化的前提和特点。

研究中国足球市场化问题,首先要确定其市场化的前提和特点,才有可能去把握其内涵、发展、趋势和对策,才能在较深的层次上,较广阔的范围内了解足球,了解为什么足球如此令人痴迷,为什么会带来如此巨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心理效应。

1.1足球市场化的前提。

1.1.1宏观前提。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是足球市场化的基本的宏观前提。市场经济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为中国足球冲出亚洲、圆几代人的梦想提供了极好的机会和创造了新的条件。中国足球的出路,关键在于从不合时宜的旧体制下解放出来。

1.1.2微观前提。中国足球市场化的微观前提主要是中国足球的职业化、产业化、商业化。这就是说,随着足球市场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形成和发展,中国足球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从足球有关体制入手,组织了企业与足球联姻,组织了俱乐部,全国甲A、甲B联赛制,进行机制转换。有识之士已明确指出,这种赛制是有利于足球改革,其实就是职业化、产业化、商业化运作中的具体形式和表现,它是具有发展动力和生命力的。

1.2足球市场化的特点。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足球市场化的趋势也是极为明显的,人们已普遍认识和接受足球市场,积极参与足球市场的活动。足球市场对我国足球运动的发展,对我国体育运动的发展,对我国体育市场经济的发展都有非常明显的作用,足球市场的运行是“无烟工业”、“朝阳工业”,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冲击波,这是与足球市场化具有的特点分不开的。

1.2.1足球商品的载体——活动着的社会生活的主体——人。

足球商品不是一般的商品,它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不是单个独立存在的,它既是个体的人所具有的智慧,技术、技能、战术的综合体,又是集体的人所具有的智慧、智能、技战术的综合体,而且它以人——社会活动主体的人(运动员)作为载体,通过载体的活动去表现自身的存在,应用和发展。所以足球市场化的基本特点是,社会主体的一种属性,一种智慧,一种技术,这和一般商品显然不同。

1.2.2足球商品的消费群体——球迷和群众,是社会生活的基本主体,有巨大的购买力。在足球市场化过程中,足球运动的观赏主体是数以万计的球迷和观众,形成足球市场活动中巨大的消费群体,成为足球市场化运行过程中最大的推动力。球迷们支持中国足球,为他们呐喊助威,这是巨大的精神力量和物质力量的高度结合。

2、足球市场化的内涵和发展。

2.1足球市场化的内涵。足球市场化有着独特的极为丰富的内涵,这是与特殊的足球商品属性分不开的。足球市场化的内涵,是多元化、多方面、多层次的。

2.1.1足球资源的配置。中国有青少年近四亿,有良好的足球传统,有极为丰富的足球资源。因此,足球资源的配置有优化的客观条件。它和市场经济发展和以国有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实现足球资源配置的多元化格局,以形成足球资源分属于不同的活动主体,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实现体育资源的优化配置。

2.1.2足球要素的竞争。市场运行中,足球要素包括足球的资金、技术、信息、赛场以及足球活动的劳动力特殊商品等,是足球市场化的基本要素,这些要素参与足球市场化的运行和分配。

2.2足球市场化的发展。足球市场化的运行和发展,必须具备相应的主客体条件,才能促使足球市场化得以顺利进行。

足球市场主体是实现足球市场化发展的根本条件。以足球市场化运行的客观条件看,主要是足球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这是足球市场化的现实条件,这一机制包括足球市场的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和效益机制。

3、足球市场化的趋势和对策。

3.1足球市场化的趋势。足球市场化的可能趋势,主要集中表现在足球主体发展趋势和足球市场深化发展的趋势,这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承的。

3.1.1足球产权主体明晰化。足球运动员作为足球产权主体,成为法人主体,具有足球法人主体的自主权,所有权,从而构建广泛而有效的足球市场化的前提和基础。

3.1.2足球价值的明显提高。作为足球主体在足球市场化过程中,有效地创造和提升足球价值,从而有利于足球效益的提高。

3.2足球市场深化发展的可能趋势。

3.2.1尽快实现权利结构的转变。从足协管理的集权向分权的转变。足协要实行调控管理,运用市场机制的作用实行有效管理。

3.2.2足球资源的配置实现市场化。为此,进一步推动足球的职业化、产业化、商品化的过程,使足球资源在市场化中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3.3足球市场化的对策。要认识和把握足球市场化趋势,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对策:(1)加强有关足球市场化理论、政策、方针的研究;(2)加强有关足球市场化运行状况的研究。总结中国足球的成果,是与其市场化分不开的,今后中国足球的发展,是与其市场化趋势相联系的。足球市场化的内涵是足球资源的配置、足球要素的竞争、足球市场的运行和管理。

【参考文献】

[1]潘靖五,龙天启。体育伦理问题初探[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1995.

[2]陈树华,高铭鼎,黄捷荣等。体育市场导论[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1995.

市场体制的特点例7

 

构建义乌“国际贸易特区”

是改革试点的重要目标

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是全国第10个也是首个在县级市设立的部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自改革试点启动实施以来,重点工作分项目有序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有新突破,贸易管理体制机制得到新优化,商贸功能性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在当前严峻的国际贸易形势下,义乌外贸出口实现逆势快速增长,这是改革试点带来的最直观的成效。去年1—11月,义乌实现外贸出口77?郾3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郾4倍,对同期浙江省外贸出口增长的贡献率达57?郾6%。我们将按照“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的要求,启动实施义乌改革试点三年行动计划,确定各项重点工作的“路线图、责任人、时间表”,有条不紊地推进改革试点。继续加强与国家商务部等部委的汇报沟通,争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及其配套政策尽早获批实施,抓紧研究争取国家的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相关政策,加快建立“管得住、通得快、可溯源”的国际贸易便利化监管机制。充分利用“先行先试”优势,协调推进贸易管理、商贸流通、产业转型、服务环境、区域协作等各领域的改革事项,切实抓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政策落地,加快推进金融管理体制改革,努力构筑义乌改革发展体制机制新优势。

 

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只是途径、手段,目标是争取设立义乌“国际贸易特区”,享受“特区”的政策,发挥“特区”的作用,作出“特区”的贡献,以期达到“加快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发展方式和体制机制”的目的。义乌如能抓住改革试点契机,认真做好调研论证工作,积极争取设立“国际贸易特区”,就能够在争取国家政策资源、打造国际贸易平台上占得先机,成为我国扩大外需、带动内需的重要渠道,成为实现出口与进口并重的重要窗口;就能够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上走在前列,以“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引领我国新一轮国际贸易转型发展的方向;就能够在国际贸易这一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中更好地发挥示范作用,未来完全有可能成为第二个“深圳”,这对义乌、对金华乃至全省发展都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加快市场转型升级

是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

市场兴则义乌兴。中国义乌小商品市场现有经营面积470万平方米,经营商位7万个,汇集16个大类、4202个种类、170多万种商品,日客商流量超过21万人次,2011年市场交易额突破500亿元,有57万标准箱商品出口到全球215个国家和地区,年成交额已连续21年居全国各类大综合市场榜首。面对电子商务掀起的新浪潮和区域大型实体市场的蓬勃兴起,义乌要按照“创新开放模式”的新要求,坚持和深化“兴商建市”战略,以构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为核心,以改革试点为动力,以“五个转变”为方向,促进市场横向拓展、纵向提升,努力建设多产业联动、多业态融合的现代市场集群,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国际贸易门户区地位。

 

推动市场结构从以生活类产品综合市场为主向生活类、生产类、文化类产品综合市场并重发展转变。义乌已经有了独步全球的小商品市场,总体上属于生活类产品综合市场,这既是无可比拟的优势,也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市场发展的思维定势。义乌市场发展既要巩固扩大这一优势,也要适应国内外产业发展趋势,加快从“小商品”向“大商品”拓展,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增强市场活力,保持“强者恒强”。发展生产类和文化类产品综合市场就是义乌市场新的竞争力所在。要积极推进生产类产品综合市场建设,认真做好国际生产性消费资料市场发展的长远战略安排,合理选择生资行业,打造全国生产资料最丰富、发展制造业条件最好的集聚中心和采购平台。要重视研究文化类商品综合市场发展的目标定位、平台建设和经营模式,使文化创意产业形成制造有基地、设计有载体、销售有平台的发展新格局。

 

推动贸易结构从以出口贸易为主向出口、进口、转口贸易并重发展转变。出口贸易是义乌市场的强项,呈现出多进少、出口独大的局面,进口贸易、转口贸易成为市场发展的“短板”。义乌市场要充分发挥现有物流、仓储、资金、信息等资源优势,积极补上进口、转口这两块“短板”,推动出口、进口、转口贸易齐头并进发展,真正实现“买全球货、卖全球货”,成为全球性贸易中心。重点要加强进口商品馆建设,培育壮大进口贸易主体,丰富进口贸易商品,扩大进口贸易份额;加强与境外制造业基地对接合作,加快综合保税区、国际物流中心等项目建设,做大做强转口贸易。

 

推动市场业态从以本地单体市场为主向本地单体市场和全国全球连锁市场并重发展转变。实体市场的发展有最大辐射半径制约。义乌市场要突破这一瓶颈,可以借鉴沃尔玛连锁超市的经验,加强品牌运作和知识产权保护,通过投资控股、加盟合作等形式,全力打造义乌小商品市场的“连锁航母”,构建境内外市场相呼应、母市场与子市场共赢的发展格局。同时,加快商品配送中心建设,形成以义乌小商品市场为中心、境内外分市场配送的经营网络,巩固和发展义乌小商品市场物流中心的地位和“龙头”市场作用。

市场体制的特点例8

我国经济法学和经济法律体系是伴随20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而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三十多年来中国特色经济法律制度的变迁受到市场化经济发展、重大政治决策和整个国家法治化进程的推动。本文分析中国特色经济法学和经济法律制度体系的形成和发展过程,结合当前中国经济法治发展现状和经济法律制度建设的实际,提出中国特色经济法律制度体系构建的建议和基本观点。

 

一、 中国特色经济法学的形成和发展

 

我国的经济法学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初,三十多年来,尽管经济法学界外对经济法学独立部门法地位存有质疑,经济法学界内部也存有不同经济法学观点的争论,但总体而言,我国经济法学及经济法体系已逐步成熟并自成一体。有关经济法学或者经济法体系构成的多种观点,笔者更倾向于上世纪末出现的一种表述,即“按照整体经济法律关系存在的时间不同,可将其分为历史经济法、现实经济法和未来经济法”。笔者的理解是:所谓历史经济法包括西方市场发达国家的经济法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其中以西方市场经济下的危机对策经济法为研究重点;所谓现实经济法包括当代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法和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和社会转型时期的经济法,其中以中国经济和社会转型经济法为研究重点;而未来经济法应该是现代市场经济法,包括中外现代市场经济下的经济法,其中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经济法为研究重点。在此之所以按照以上粗线条地理解经济法学研究现状,是由于当前经济法学的不同观点更多的是在不同层面或不同视角下各自的表述,这些观点之间在深厚“统一”的基础上也存有鲜明“对立”的一面,每一种观点都有各自的合理性和学术价值。许多观点属于历史经济法,目的可能在于为当前的研究寻找理论根源;也有许多观点属于现实经济法或者中国转型经济法,目的可能在于解决当前中国出现的问题;还有许多观点属于未来经济法,目的可能在重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经济法,即中国特色经济法。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我们面临着立足当下,承继过去,开辟未来的重任,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任务之一就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把构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法律体系和经济法学说作为重要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法律系体和经济法学说一定是总结古今中外人类法治文明成果,满足当前中国社会和经济发展实践的需要并经受其检验,又符合未来高度发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需要的法律体系和学说。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法律体系和经济法学说的看法要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判断一致;而对现阶段中国经济法律体系和经济法学说的看法还要与对初级阶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判断相一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该是切合中国实际的社会主义,因此,当前的中国经济法律体系和经济法学说也一定是能够满足当前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经济法律制度和经济法学说。当前我们所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还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因此,当前的中国经济法律体系和经济法学说也一定是正处于初级阶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法律体系和经济法学说。各种经济法学说中的深厚“统一”的方面构成初级阶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法学说的坚实基础,而不同经济法学说之间鲜明"对立"方面的存在既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法学说还处于初级阶段,也是初级阶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法走出初级阶段的新生点和突破口。但是,无论哪一个经济法学说,验证其存在价值的基本标准是:是否能够解释和解决当下中国经济法治进程中的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应该是一个具有开放性、能够吸收世界各国法律文化优秀成果、结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风格的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法学和经济法律体系也应该如此,尤其初级阶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法学和经济法律体系更应该以海纳百川之势,包容和吸收各类经济法学说和经济法律体系构建的特点,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逐步完善并形成高度共识性的学说和法律体系。

 

二、 中国特色经济法律制度体系形成和发展

 

“人类发展阶段史就是各种利益冲突的博弈史;而利益博弈规则的制度则是提供基本的结构,在整个人类历史上,人们通过这个基本结构来创造秩序并减少交换中的不确定性,追求理想的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协调生态发展”。因此,法律制度是随社会集体与个体利益博弈客观规律的变化而变化,并具有继承性和发展阶段性的体系制度。到目前为止,我国经济法学和经济法体系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逐步发展和完善,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 前市场经济阶段的经济法律制度建设。这一阶段为改革开放之始至党的十四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是中国经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阶段,可以称为前市场经济阶段。在此阶段中,改革开放的第一批有关的经济立法主要满足对外开放和基本经济秩序重建的需要,主要是对外经济合作主体法,如“三资”企业法,由于发展外向型经济所引致的相关所得税法,基本经济运行所需要的经济交易法律制度和统计法、会计法等,约12部法律。①

 

2.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阶段的经济法律制度建设。这一阶段从党的十四大至党的十八大,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初级阶段,也可以称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阶段。此阶段的经济立法可以进一步细化分为两个小阶段,第一小阶段的经济立法主要反映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所需要的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市场秩序维护法律制度和交易法律制度等20多部法律。②第二小阶段的经济立法主要是适应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全面接轨的需要,在金融和对外贸易方面的立法较为突出,这一时期的经济法制建设的另外一个特点是修法,③修法所折射出的法律制度变迁也反映出此阶段较之前一阶段中国市场经济建设质的变化。此外,这一时期,2007年还颁布了对整个社会生活和经济影响巨大的基础性法律《物权法》,制定了基本的民事法律《侵权责任法》。2007年颁布了《物权法》和《反垄断法》,这两部法在同一年颁布纯属巧合,同在2007年颁布也属偶然,但总体是一种必然。这两部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即将迈迈上新台阶。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作为市场经济基础法,这两部法的颁布也标志着与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体系的形成。

 

3.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阶段的经济法律制度建设。这一阶段为党的十八大至今,这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初级阶段走向“升级版”的阶段,也可以称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阶段。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修改公司法的决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2月20日《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工商总局令第64号)、财政部2014年1月26日下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等。与第二阶段高位阶法律制定和宏大法律制度体系构建为特点的法律制度建设相比,这些反映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具体低位阶法律制度的以及对高位阶法律的修改,更能显示中国经济法律制度日趋成熟的现状。根据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及中国法治社会发展进程,可以合理预计,在未来三至五年,以反映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为主旨的经济法律制度的制定和大量修改必将成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三、 中国特色经济法律制度体系重构

 

中国自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市场化测度总指数从2001的64.26%上升到2008的76.40%,平均每年提高1.73%。从2009年至2013年的五年也是中国市场化程度稳步提升并在近期有了质的突破的时期。从2009年至2013年的五年间,中国经历了世界金融危机的考验;中国的GDP总量位列世界第二;2013年9月27日上海自贸区成立;2013年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政治决策等等,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最近五年中国市场化测度总指数会有很大提高。这种经济飞跃的现状,也给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制度尤其是其中的经济法制度的创新,提出了新的客观需要。用马克思主义者的基本矛盾论来说就是“经济基础决定法律上层建筑”。更形象地说,由于人作为社会性动物,“精神和物质利益的双重需要就必然存在交易或交往,在交往过程中就产生了不同层次的利益冲突,为了降低交易成本产生了包括国家和市场交易在内的各种制度,其目的就是为了达到冲突各方的利益博弈均衡,实现各方利益共赢”。其中,具有决定性的博弈类型就是集体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对立统一,其运动决定了包括法律制度在内的制度的演化。因此,中国特色经济法律制度体系的重构必须以现有的经济理论为基础,根据社会集体与个体利益均衡发展的客观规律要求来进行构建。

 

目前经济法学界关于经济法体系概括的一个高度共识是“一体两翼”,即经济主体法、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其中,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分别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维护社会经济和市场的健康良性运行,都属于在动态中发挥调整作用。此外,还应该有与上述三部分相对应的基础法,以静态的方式发挥经济法维护社会经济和市场良性健康运行的作用。基础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关联度大,与其它法联系广泛,支撑非基础法的运行,为体系内其他法律制度的运行创造了必不可少的条件,是其他法律制度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基础性经济法律制度的作用是“使市场机制能够正常发挥作用,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交易环境”,具体比如会计法对经济主体的会计核算和监督行为进行规范,并对经济主体与其外界因会计行为而产生的关系进行调整,尤其是《公司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都有关于财务会计的规定。尽管会计法与税法、金融法等关系紧密,会计法治下产生出“真实而公允”的经济活动信息是经济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所依赖的基础,但会计法绝不是“一种单纯的调控手段或规制工具,而是一种特殊的“让事实说话”的威慑力量,即通过连续地、完整地、全面地、系统地提供市场主体以及经济活动的图像,形成对市场主体的特定行为的约束”。从这个意义上讲,会计法是典型的经济法的基础法。

 

市场体制的特点例9

就业市场化是人事制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行改革的必然结果,是从传统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时代迈进过程中逐渐生成的人力资源配置的新机制。大学毕业生是人力资源的有机构成部分,在就业市场化的社会背景之下,必然要进人市场的行列。随着大学毕业生进人就业市场的轨道,就有了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化的现实,因而也就有了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化的问题。

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化问题是随着我国就业市场化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而逐渐凸.显的,它是就业市场化在大学生就业问题上的反映,是就业市场化健康发展的要求。认识和解决这个问题,是就业市场本身的问题,也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学生能否顺利实现就业、为社会服务,是学生价值的体现,是教育价值的体现,同时也是思想教育价值能否实现的问题。

一、就业市场化的内涵及其运行机制

大学生就业市场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力资源配置方式,是就业市场化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体现。就业市场化就是市场经济的机制在就业过程中的体现。了解市场机制是理解就业市场化不可或缺的环节。什么是市场经济?有学者认为,市场经济就是承认就业市场主体的能动性,能够自主地作出经济决策,独立地承担决策风险,建立起具有竞争性的市场体系,由市场形成价格体系,促进各种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就业市场化,实质上就是劳动力走向市场,就业市场就是劳动力市场。什么是劳动力市场?目前有三种观点:(1)劳动力市场只是一个场所、一个平台,是交换过程中劳动力供求双方平等协商、共同选择的场地。(2)把劳动力市场理解为一种体制或机制,是劳动力供求双方关系的总和,是运用市场价值规律对劳动力资源进行调节和配置的一种机制。(3)将劳动力市场视为一种体系,即运用市场交换手段,在价值规律等机制作用下对人力资源进行配置的一整套体系。这三种观点各有一定的道理,但都不全面。严格地说,劳动力市场是“场所”、“机制”、“体系”的辩证统一体,是价值规律在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发挥调节作用的内在功能和外部表现。这里所说的外部表现,是指劳动力市场的中介机构、服务手段等市场载体。而内在表现,即为市场机制。

劳动力市场作为市场经济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本身带有市场的一般特征:即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和调节供求平衡机制。

1.价格机制。劳动力与其他商品一样,反映的是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不同的劳动者,其劳动能力既在量上存在差异,也在质上有较大的差别。在商品货币关系下,对劳动力价值的判断不能用劳动时间这一简单尺度来衡量,只能用劳资双向选择市场这一途径来间接实现。用所得收益大小来衡量劳动力价值大小,符合商品经济的根本原则,也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2.竞争机制。有市场必有竞争,劳动力市场也同样存在着竞争。劳动者个体为了实现个人收益最大化,必然竟相追逐能充分发挥个人才能,最能满足其生存、发展的岗位。而需求方为了招聘到具有较高素质而又成本低廉、能满足自己需要的劳动力,相互之间也会有竞争。通过这种竞争,劳动力市场的无序状态就会被引导到一个积极的方向,从而实现劳动力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和岗位之间的优化配置。竞争机制,既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必然存在的机制,又是激励供求双方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力的有效手段。

3.调节供求平衡机制。商品的供求总是在一定幅度内波动,而劳动力作为商品,也具有这一特点。劳动力的供给与需求同样遵循这一规律,在相互消长的矛盾运动中实现相对平衡。因此,劳动力的供求不平衡是常态,而平衡则是暂时的、相对的。此外,劳动力再生产和物质及精神生产都是分散进行和随时变化的,由它们所决定的劳动力供求关系也必定是动态的,这就导致劳动力供求在不平衡和平衡之间上下波动。这种动态关系的转换,是经过劳动力市场的无数次交换行为、依靠劳动力价格的波动进行的。在一段时期内,劳动力在地区、部门、企业和岗位之间的配置大体上趋于平衡,是因为价值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在劳动力市场上有效地发挥着威力。

二、就业市场的基本特征

毕业生的就业市场,属于劳动力市场范畴。因此,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特征和运行机制与劳动力市场的特征和运行机制是相符的。大学生就业市场的特征包括:(1)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毕业生就业的竞争性,是由市场经济法则决定的。目前,地域与地域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岗位与岗位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现实的选择必须驱动毕业生去竞争。再加之我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与城镇就业难的矛盾,有可能出现暂时的、局部的毕业生供大于求的情况,使竞争进一步增强。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竞争,一方面能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另一方面能对高校专业结构的改革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要进行“双向选择”.所谓的“双向选择”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相互选择的用人制度,即是以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为主体、市场为中介的双选就业制度。而这种双选制度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其风险性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在双选过程中,毕业生既可能选中,也可能落选。二是毕业生走向工作岗位后,原有的终生制改为合同制。毕业生工作的好与坏,决定就业时间的长与短。三是产业结构的调整。企事业单位的兴衰也会带来毕业生的失业或落岗。双向就业制度,使用人单位在“双向选择”中由过去的被动变为主动,再不是等上级主管部门分配干部,而是自己主动寻求人才。用人单位要想吸引、留住人才,除了要认真落实与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外,还要为毕业生创造一个好的工作环境,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之发挥专业特长,与单位共命运。

(3)在供求平衡机制上,大学毕业生就业主体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供求关系的影响也不可忽视。从短期来看,会有少数热门专业的毕业生供不应求,冷门专业的毕业生供大于求;但从长期来看,受供求平衡机制的影响,加之我国经济发展不同阶段所需要人才的不同,人力资源能够达到优化配置,不同专业的毕业生其供求关系会达到大体平衡。今后的趋势应是除国家重点项目和特殊行业必须用计划来确保人才外,其余用人单位和人才个体都要进人市场,由市场根据供求情况进行配置,通过供求机制的建立,实现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优化配置。

由此可见,毕业生就业市场是运用市场机制进行人才配置,为大学毕业生就业和用人单位选用毕业生提供服务的一种专门的人才市场,其运行的主要内容,是具有自主择业权的大学毕业生和具有自主用人权的单位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联系洽谈、签约的一系列活动。

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与社会就业市场相比,有其鲜明的特点:

1.群体性。大学毕业生就业是一种群体或集体活动,它与一般社会就业市场有着很大区别,后者是长期的、个体性的,求职者单兵作战,以个体的状态进人市场,用人单位同样以个体形式随机分散地招聘。而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的供求双方都具有群体性特征。

2.针对性。毕业生就业市场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总是在相对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举行,并逐渐形成了有形的和无形的就业市场。有形市场是指有固定场所、具体时间、特定参加对象等,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在相对固定的时间地点开展招聘和应聘,供求双方直接见面、双向选择,减少中间环节,克服盲目性,以提高效率和效益。无形市场主要指毕业生联系工作不受特定的时间和空间限制,可依据个人意愿自行选择,虽是无形的,却是客观存在的。

3.时限性。毕业生就业市场具有一定的时限性。毕业生就业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般在规定时间内如果毕业生未能完成就业,就要转向其他市场。这段时间通常是在大学四年级的上学期,一般从9月份到第二年的4月份左右。而一般社会就业市场则不存在明显的时效性通常一直是开放的。

市场体制的特点例10

DOI:10-13939/j-cnki-zgsc-2016-26-023

随着我国文化体制的不断深化改革,文化市场及其体系的研究也逐渐引起关注。然而,我国文化产业起步较晚,市场经济体系发育尚不很完善,文化市场体系则更加不完善。目前,我国对市场体系的研究较为丰硕,但对文化市场体系的研究方才起步。据统计,我国中国知网查询市场体系共有记录 24379 条,文化市场共有记录9656条,查询文化市场体系共有记录387条,其中29篇杂志文章,其他为报纸或年鉴,缺乏理论性。从当前所阅文献来看,关于文化市场体系及其运行机制的间接研究比较多,但直接研究较少,只有2篇文献中提到过文化市场体系的运行机制。现就文化市场体系的研究现状做一个比较系统的回顾,为学者们的深入研究提供参考。

一、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本部分从以下九个方面来分析。

(一)文化市场体系的基础理论及其思考

这是国内学者研究得比较多的角度,主要集中在文化市场体系的定义、构成和作用、特点、发育障碍因素和文化市场主体等方面。研究方法以定性研究为主,相应的定量研究还比较少,值得进一步深入。王慎之(1994)系统地对文化市场的基本内涵做了详细解释,并对未来的文化市场发展趋势做了远景展望①。金明(1994)指出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文化艺术事业也进入了市场经济的轨道,但文化艺术事业有其自己的发展规律,不能完全按照市场经济的运作来发展②。杨运泰(1996)重点论述了文化产品和文化市场的性质和特征,并对我国的社会主义文化市场的特征做了详细解读③。王勇风(2007)认为文化市场经营内容与文化商品相关,表现出突出的独特性④。包国强(2011)对文化市场主体做了深刻分析,并就怎样培育文化市场主体给出了具体建议⑤。罗紫初、秦洁雯(2014)重点阐述了文化市场体系的内涵、结构,特征等⑥。祁述裕、孙博、孙凤毅(2015)强调即使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也不能忽视政府的作用,且文化市场有局限性。文化市场因其自身的局限性、文化所承载的意识形态的特殊性、我国文化市场尚不规范等诸多问题,因此必须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政府应弥补文化市场失灵的不足,引导和促进文化的繁荣发展 ⑦。

(二)文化市场政策及体制研究

曹巍嵩(2010)中对构建公平、公开、公正的文化市场新体系的基本思路方法等做了探讨⑧。雷小龙、张飞鹏(2011)从文化市场构成要素出发,探讨了近年来文化市场主体规模的趋势、资本投入市场运作后产生的新问题、新型文化业态发展对文化市场结构的影响、法规制定的现状与不足,最后提出相应对策⑨。

(三)文化市场发展现状、趋势、存在问题和对策研究

孙婧(2015)指出文化全球化威胁到我国文化市场安全,并提出了巩固和增强我国文化市场安全的对策建议⑩。周丽华(2010)就文化市场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及对策做了探究B11。刘继萍(2013)分析了文化市场的突出问题及相应对策,以期推动文化市场的监管立法B12。

(四)对文化市场管理的研究

路宁、王异异(2008)认为文化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健康发展是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市场得到了飞速发展,但也存在着显著的问题,诸如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经营者素质不高和监督不力。为此,我们必须不断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规范市场、强化管理、全面提升经营者素质、建立多渠道的监督机制、加强宏观调控B13。李国传(2011)则探讨了作为特殊商品的文化产品进入市场后,带来了一系列的巨变,例如经营思想作风、管理体制、消费观念的变化,文化市场也出现了供与求、中与外、义与利、雅与俗、主旋律与多样化等问题和矛盾,这些问题关系到文化市场的管理者、经营者和消费者,需要予以回答和解决B14。王宏伟(2012)、钱崇套、赵敏(2003)等皆对文化市场管理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与管理措施。

(五)其他国家文化市场发展对我国的经验与启示

万欣荣(2006)重点阐述了世界文化市场的发展趋势、特点,及其对中国文化市场的影响,也探讨了我国文化市场在全球化进程中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B15。黄先蓉,徐唯(2014)指出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在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政策方面都有可供我国借鉴的合理成分,特别对我国文化市场在供给机制,市场倾斜配置,明确非政府文化组织的法律地位、为其提供必要的职能空间等方面有所启示B16。孙惠柱(2011)认为我国可以参照欧美国家对营利性的文化产业和非营利性的文化事业的区分,及其文化组织的经济构成的经验,进一步发展我国文化B17。郑海平(2013)从美国文化市场监管这一视角切入,在概括监管特征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其在几个文化市场监管的经验,以期能给我国一些启示B18。与此类似的研究还有程雪阳(2013)等。

(六)文化市场及其体系与文化产业发展的关系研究